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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仪礼义疏十三

钦定仪礼义疏卷十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82–303 段

言作受酬者,故曰“某酬某子”,为酬者言之也。二经亦互见为义耳。

  司正退立于西序端东面

译说担任受酬之职的人,所以说“某酬某子”,这是为担任受酬之职的人说的。这两部经典也是互相参照以阐明义理的。

司正退后站立在西序的东端,面朝东。

正义:郑氏康成曰:「退立俟,后酬者也。始升,相立阶西北面。」

众受酬者拜兴饮,皆如賔酬主人之礼。辩遂酬在下者,皆升受酬于西阶上。卒受者以觯降,奠于篚。司正降复位【辩音遍】

正义郑氏康成曰:「在下谓賔党也。」乡饮酒记曰:「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无算爵,然后与此异于賔。」敖氏继公曰:「在下者迭升受酬,亦如上礼可知。」案乡饮酒礼:「众受酬者受自左。」

  右旅酬

  使二人举觯于賔与大夫

正义敖氏继公曰:至是乃并举觯于大夫者,异之也。案《乡饮酒礼》举觯于宾、介,此无介,故于大夫二人。主人之赞者,已见《乡饮礼》。

举觯者皆洗觯,升实之,西阶上,北面,皆坐奠觯,拜,执觯兴。宾与大夫皆席末答拜。举觯者皆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拜,执觯兴。賔与大夫皆答拜。

正义:敖氏继公曰:「大夫席末席,东端也。」

举觯者逆降,洗升,实觯,皆立于西阶上,北面,东上。宾与大夫拜,举觯者皆进,坐奠于荐右。賔与大夫辞,坐受觯,以兴。举觯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宾与大夫坐反奠于其所,兴【注:坐反,古文曰反坐】

正义「敖氏继公曰:东上举于賔者,在右也。此奠于其所,亦少违其故处,而在其俎之西也。于此言兴,见其无事则不坐也。」郑氏康成曰:「坐奠之,不敢授辞,辞其坐奠觯。」

案《乡饮酒礼》宾介异面,故賔奠于荐西,介奠于荐南,皆其右也。此賔与大夫同面,故止言荐右。

  若无大夫则唯宾

正义敖氏继公曰:「言此者,明不举觯于众宾之长。此二人举觯,虽曰正礼,然无大夫则阙一人,以其礼唯当行于尊者耳。」

存疑。郑氏康成曰:「长一人举觯,如燕礼媵爵之为。案注所谓『长一人』者,于二人中其一人长者也。燕礼承二人媵爵之后,故有二人。此前无二人举觯之节,则若无大夫,惟当一人举觯,如旅酬之为,不得如燕之媵爵矣。」

  右二人举觯

司正升自西阶,阼阶上受命于主人,适西阶上,北面请坐于宾,宾辞以俎,反命于主人,主人曰:“请彻俎。”宾许,司正降自西阶,阶前命弟子俟,彻俎。

正义敖氏继公曰:司正升阼阶上,北面而受命。郑氏康成曰:上言请坐于賔,下言主人曰,互相备耳【贾疏:凡辞皆司正请于主人,主人有命,司正乃传告賔。今上文云司正请坐于賔,直见司正传主人辞,不见主人曰请坐于賔之辞。此下直见主人曰请彻俎,不见司正传主人辞以告賔,是互相备也】

司正升,立于序端。宾降席,北面。主人降席,自南方阼阶上,北面。大夫降席,席东南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俟弟子升,受俎。」

賔取俎,还授司正。司正以降自西阶,賔从之降,遂立于阶西,东面。司正以俎出,授从者【还音旋,下同。从者,才用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授賔家从来者也。古者与人饮食,必归其盛者,所以厚礼之【贾疏:乡饮酒、燕礼、大射皆归賔俎。公食礼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賔馆】

案卷俎以归于宾馆者,礼之重者也。饮射礼轻,故出授其从者而已。

主人取俎,还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阶以东。主人降自阼阶,西面立。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东授主人,侍者。”敖氏继公曰:“主人取俎,未必在司正出门之后,上文葢终言之耳。西面立,阶东当序位。”

案先言以东,而后言主人降。明主人之降,亦从俎也。

大夫取俎,还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阶遂出,授从者。大夫从之降,立于賔南【从者才用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凡言还者,明取俎各自乡其席。案《燕礼》,宾卿大夫皆自以俎出者,尊君也。此敌礼,故使司正及弟子代为出俎。賔大夫惟降阶下而已。」

众宾皆降,立于大夫之南,少退,北上。

正义:贾氏公彦曰:「三賔无俎,亦从降。知将燕,故同降同升也。」

  右彻俎

主人以賔揖让説屦,乃升。大夫及众賔皆説屦升坐【説,吐活反】

正义:郑氏康成

译郑玄解释说:“退后站立等待,是后来接受酬酒的人。刚开始登堂时,相者站在台阶的西北方,面向北。”

众人接受酬酒,拜谢后起身饮酒,都如同宾客酬谢主人的礼节。依次酬遍在下位的人,都登堂在西阶上接受酬酒。最后接受酬酒的人拿着觯降下堂,把它放在篚里。司正降下堂回到原位【辩,音遍】

郑玄解释说:“在下位指的是宾客一方的人。”《乡饮酒记》说:“主人的赞者面向西,以北为上,不参与。无算爵之后,这与宾客不同。”敖继公解释说:“在下位的人依次登堂接受酬酒,也可以从上面的礼节推知。”考察《乡饮酒礼》:“众人接受酬酒的人从左边接受。”

右旅酬

派两个人向宾客和大夫举觯敬酒

敖继公解释说:“到这时才向大夫并举觯,是为了表示区别。考察《乡饮酒礼》是向宾客和介者举觯,这里没有介者,所以向两位大夫。主人的赞者,已在《乡饮礼》中见过。”

举觯的人都在堂下清洗觯,登堂装满酒,在西阶上,面向北,都坐下把觯放在席上,拜谢,拿着觯起身。宾客和大夫都在席末答拜。举觯的人都坐下祭祀,然后饮酒,喝完觯起身,坐下把觯放在席上,拜谢,拿着觯起身。宾客和大夫都答拜。

敖继公解释说:“大夫席末的席位,是东端。”

举觯的人转身降下堂,清洗后登堂,装满觯,都站在西阶上,面向北,以东为上。宾客和大夫拜谢,举觯的人都上前,坐下把觯放在荐的右边。宾客和大夫辞谢,坐下接受觯,然后起身。举觯的人退回到原位,都拜送。于是降下堂,宾客和大夫坐下把觯放回原处,起身【注:坐反,古文作反坐】

敖继公解释说:“以东为上,向宾客举觯的人,在右边。这里说放回原处,也是稍微偏离原来的位置,而在俎的西边。在这里说起身,表明无事时就不坐着。”郑玄解释说:“坐下把觯放在席上,是不敢直接授予,辞谢他坐下放觯。”

考察《乡饮酒礼》宾客和介者面向不同,所以宾客把觯放在荐的西边,介者把觯放在荐的南边,都是他们的右边。这里宾客和大夫面向相同,所以只说荐的右边。

如果没有大夫,就只向宾客举觯

敖继公解释说:“说这句话,是说明不向众宾中的长者举觯。这两个人举觯,虽然是正礼,但如果没有大夫就缺一个人,因为这种礼节只应当对尊者施行。”

存疑。郑玄解释说:“由一人举觯,如同燕礼中媵爵的做法。考察注中所谓的‘长一人’,是指在两人中较年长的那一位。燕礼承接两人媵爵之后,所以有两人。这里前面没有两人举觯的环节,那么如果没有大夫,就应当只由一人举觯,如同旅酬的做法,不能像燕礼的媵爵那样。”

右二人举觯

司正从西阶登堂,在阼阶上接受主人的命令,走到西阶上,面向北请宾客坐下,宾客以俎为理由辞谢,司正回报主人,主人说:“请撤去俎。”宾客答应,司正从西阶降下堂,在阶前命令弟子等候,撤去俎。

敖继公解释说:司正登上阼阶上,面向北接受命令。郑玄解释说:上面说请宾客坐下,下面说主人说,是互相补充【贾公彦疏:凡是辞谢都是司正向主人请示,主人有命令,司正才转告宾客。现在上文说司正请宾客坐下,只看到司正转达主人的话,没看到主人说请宾客坐下的话。这里只看到主人说请撤去俎,没看到司正转达主人的话告诉宾客,这是互相补充】

司正登堂,站在序端。宾客离开席位,面向北。主人离开席位,从南方的阼阶上,面向北。大夫离开席位,面向东南。

郑玄解释说:“等待弟子登堂,接受俎。”

宾客拿起俎,转身交给司正。司正从西阶降下堂,宾客跟随他降下堂,于是站在阶西,面向东。司正拿着俎出去,交给随从【还,音旋,下同。从者,音才用】

郑玄解释说:“交给宾客家中跟随来的人。古代与人饮食,必定归还其中的盛肉者,用来厚待宾客【贾公彦疏:乡饮酒、燕礼、大射都归还宾客的俎。公食礼有司卷三牲的俎,归还到宾客的馆舍】

考察卷俎归还到宾馆的,是礼节较重的。饮射礼较轻,所以出去交给随从而已。

主人拿起俎,转身交给弟子。弟子接受俎,从西阶以东降下堂。主人从阼阶降下堂,面向西站立。

郑玄解释说:“以东交给主人,侍者。”敖继公解释说:“主人拿起俎,未必在司正出门之后,上文大概是总结说的。面向西站立,阶东正当序位。”

考察先说以东,然后说主人降下堂。表明主人降下堂,也是跟随俎。

大夫拿起俎,转身交给弟子。弟子降下堂,从西阶出去,交给随从。大夫跟随他降下堂,站在宾客的南边【从者,音才用】

郑玄解释说:“凡是说转身的,表明拿起俎各自面向自己的席位。考察《燕礼》,宾客卿大夫都自己拿着俎出去,是尊重君主。这里是敌礼,所以让司正和弟子代为出俎。宾客大夫只降下阶下而已。”

众宾都降下堂,站在大夫的南边,稍微退后,以北为上。

贾公彦解释说:“三位宾客没有俎,也跟随降下堂。知道将要宴饮,所以一同降下堂一同登堂。”

右彻俎

主人引导宾客揖让脱鞋,于是登堂。大夫和众宾都脱鞋登堂坐下【说,音吐活】

郑玄解释说:

曰:「説屦者,将坐,空屦防贱,不宜居堂也。説屦则抠衣,为其被地。」敖氏继公曰:「亦当説屦,乃揖让,如饮酒之礼,特立文异耳。」

译说:“脱鞋的人,是因为将要坐下,空着的鞋属于贱物,不适合放在堂上。脱鞋时就要提起衣襟,以免衣服拖在地上。”敖氏继公说:“也应当脱鞋,然后作揖谦让,如同饮酒之礼一样,只是这里的文字表述有所不同罢了。”

右説屦升坐

  乃羞

正义:郑氏康成曰:「燕设啗具,所以案酒。」

无算爵,使二人举觯。宾与大夫不兴,取奠觯,饮卒觯,不拜。

正义郑氏康成曰:二人谓向者二人也。使之升立于西阶上,当执觯也。卒觯者固不拜矣。着之者嫌坐,卒爵者拜,既爵也,此坐于席礼,既杀不复崇。敖氏继公曰:使之亦司正也。此举觯谓取而酌之,即下文所云执觯者受觯遂实之之事也。其位葢在西序端,北上,若无大夫则惟一人。贾氏公彦曰:经賔上有于字者误,此二觯仍是前二人所举者,今二人升举发行,无算爵非新觯也。

案此人即向所使之人,此觯即向所举之觯,未甞别使他人更举他觯也。而经必重言使二人举觯者,明此无算爵,所以终向者举觯之礼也。

执觯者受觯,遂实之。賔觯以之。主人大夫之觯长,受而错,皆不拜【长知丈反,错仓各反。注:今文执觯及賔觯,大夫之觯皆为爵】

正义郑氏康成曰:长众賔,长错者,实主人之觯以之;次宾实賔长之觯以之;次大夫其或多者,迭饮于坐而已【贾疏:众宾三人,若大夫亦三人,则得交错相酬;若一大夫,则众賔二人,无所酬,直迭饮而已;若大夫四人已上,多于三宾,自三人之外无所酬,则亦自相迭饮而已】皆不拜受礼,又杀也【贾疏:上二人举觯饮卒不拜,是其杀;今不拜受,又杀】

案:若大夫一人,则主人所受之賔觯,当以之第二賔至,賔长所受之大夫觯,无大夫可酬,则当以之第三賔矣。是賔与賔迭饮也。若大夫四人,则主人所受之賔觯,仍当以之第二賔;若賔长所受之大夫觯,则当以之第二大夫。而第二賔所受于主人之觯,以之第三大夫;第二大夫所受于賔长之觯,以之第三賔。至第三大夫所受于第二宾之觯,无賔可酬,则当以之第四大夫矣。是大夫与大夫迭饮也。所以然者,以堂上之酬未辩,无酬及在下者之礼故也。

辩卒受者,兴以旅;在下者,于西阶上【辩音徧】

正义敖氏继公曰:辩,谓堂上皆已受爵也。卒受者,众賔长之末者也。郑氏康成曰:执觯者酌在上,辩降复位。

案卒受者之觯,犹执觯者酌之。自此以后,则皆在下之賔矣。在下之賔既受酬讫,则自向尊前,北面实觯,以酬其肩随之賔于西阶上。故注曰:「不使执觯者酌也。」所以不使者,以执觯者与已皆为在下之列,亦当与旅故也。

长受酬,酬者不拜,乃饮卒觯,以实之【注:古文曰“受酬者不拜】正义:贾氏公彦曰:“长谓堂下賔党之长。”郑氏康成曰:“言酬者不拜者,嫌酬堂下异位当拜也。实之,不使执觯者酌。”敖氏继公曰:“言酬者不拜,嫌亲酬当拜也。实之,谓自实之。”

  受酬者不拜受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杀,虽受尊者之酬,犹不拜【贾疏:堂下者受堂上者,犹不拜】敖氏继公曰:向者旅酬有拜,而饮者拜而受者,故于此一一明之。

  辩旅皆不拜【辩音徧】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人之赞者,于此始旅,嫌有拜。」

  执觯者皆与旅【与音预】

正义:郑氏康成曰:「嫌已饮,不复饮也。上使之劝人耳,非逮下之惠也。亦自以齿与于旅也。」敖氏继公曰:「于此言执觯者与旅,则向者旅酬时主人之赞者不与,明矣。」

  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

案上所云,卒受堂上之卒受者也。此则在下之卒受者。

执觯者洗,升,实觯,反,奠于賔与大夫【注:今文“实觯”觯为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复奠之者,燕以饮酒为欢,醉乃止,主人之意也。敖氏继公曰:二觯原在賔与大夫之前,故云反奠,余则皆如上文,宾与大夫不兴,取奠觯饮以下之仪,不言者可知也。此后酒行终而复始,仪亦如之,至醉而止,所谓无算爵也。

案反奠而复举,所以醉賔;虽不再举,亦必反奠,以礼成于尊故也。

  无算乐

正义:郑氏康成曰:「合乡乐,无次数。」

案《乡饮酒礼》之无算乐,注云:“或间或合”,而此惟曰“乡乐”者,以射礼繁且乆,正歌已杀,则无算乐,又当杀也。然

译右边说脱鞋升堂就座。

于是进献菜肴。

正义:郑康成说:“宴饮时设置下酒菜,是用来佐酒的。”

没有计算次数的饮酒,让两个人举起角杯。宾客和大夫不起身,拿起放在面前的角杯,喝完角杯中的酒,不拜谢。

正义郑康成说:两个人指的是先前那两个人。让他们升堂站立在西阶上,应当是拿着角杯的时候。喝完角杯本来就不拜谢了。特别指出这一点,是担心人们误以为坐着喝完爵杯要拜谢,既然已经喝完爵杯,这是坐在席上的礼节,礼仪已经简化,不再崇尚繁复。敖继公说:让他们也担任司正的职务。这里说的举起角杯,是指取来斟酒,就是下文所说的拿着角杯的人接受角杯于是斟满的事情。他们的位置大概在西墙尽头,以北为上,如果没有大夫,就只有一人。贾公彦说:经文“宾”字上面多出的“于”字是错误,这两个角杯仍然是先前那两个人所举的,现在两个人升堂举起角杯开始行酒,无算爵并不是新的角杯。

按:这些人就是先前所派遣的人,这些角杯就是先前所举的角杯,并没有另外派遣他人再举其他角杯。而经文一定要重复说让两个人举起角杯,是为了说明这无算爵,是用来结束先前举起角杯的礼仪的。

拿着角杯的人接受角杯,于是斟满。宾客的角杯用来传递。主人和大夫的角杯较长,接受后放下,都不拜谢【长音丈,错音各。注:今文“执觯”及“宾觯”,“大夫之觯”都写作“爵”】

正义郑康成说:长,指众宾客之长,长错者,指斟满主人的角杯用来传递;其次宾客斟满宾客之长的角杯用来传递;其次大夫,如果人数较多,就在座位上轮流饮酒罢了【贾疏:众宾客三人,如果大夫也是三人,就可以交错相酬;如果只有一位大夫,那么众宾客两人,没有对象可酬,只是轮流饮酒罢了;如果大夫四人以上,多于三位宾客,从三人之外没有对象可酬,也就自己互相轮流饮酒罢了】都不拜谢接受,礼仪又更加简化了【贾疏:上面两个人举起角杯喝完不拜谢,是简化;现在不拜谢接受,又是简化】

按:如果大夫只有一人,那么主人所接受的宾客角杯,应当传给第二位宾客;宾客之长所接受的大夫角杯,没有大夫可酬,就应当传给第三位宾客。这是宾客与宾客轮流饮酒。如果大夫有四人,那么主人所接受的宾客角杯,仍然应当传给第二位宾客;如果宾客之长所接受的大夫角杯,就应当传给第二位大夫。而第二位宾客所接受的主人角杯,传给第三位大夫;第二位大夫所接受的宾客之长角杯,传给第三位宾客。至于第三位大夫所接受的第二位宾客角杯,没有宾客可酬,就应当传给第四位大夫。这是大夫与大夫轮流饮酒。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堂上的酬酢还没有结束,没有礼节要求酬酢到下面的人。

全部接受完毕的人,起身去轮流饮酒;在下面的人,在西阶上【辩音遍】

正义敖继公说:辩,指堂上的人都已接受角杯。最后接受的人,是众宾客之长中最后的一位。郑康成说:拿着角杯的人在上面斟酒,全部斟完下降回到原位。

按:最后接受的人的角杯,还是由拿着角杯的人斟酒。从此以后,就都是在下面的宾客了。在下面的宾客接受酬酢完毕后,就从先前酒樽前,面向北斟满角杯,在西阶上酬酢其相邻的宾客。所以注解说:“不让拿着角杯的人斟酒。”之所以不让,是因为拿着角杯的人和自己都属于在下的行列,也应当参与轮流饮酒的缘故。

长辈接受酬酢,酬酢的人不拜谢,于是喝完角杯,再斟满【注:古文说“接受酬酢的人不拜谢”】正义:贾公彦说:“长指堂下宾客党派的长者。”郑康成说:“说酬酢的人不拜谢,是担心酬酢堂下不同位置应当拜谢。斟满,不让拿着角杯的人斟酒。”敖继公说:“说酬酢的人不拜谢,是担心亲近酬酢应当拜谢。斟满,指自己斟满。”

接受酬酢的人不拜谢接受

正义郑康成说:礼仪简化,即使接受尊者的酬酢,也不拜谢【贾疏:堂下的人接受堂上的人,也不拜谢】敖继公说:先前轮流饮酒有拜谢,而饮酒的人拜谢而接受的人不拜谢,所以在这里一一说明。

全部轮流饮酒都不拜谢【辩音遍】

正义:郑康成说:“主人的赞者,在这里开始轮流饮酒,担心有拜谢。”

拿着角杯的人都参与轮流饮酒【与音预】

正义:郑康成说:“担心他们饮过,就不再饮酒。上面让他们劝人饮酒,并不是恩惠遍及下属。也是自己按年龄参与轮流饮酒。”敖继公说:“在这里说拿着角杯的人参与轮流饮酒,那么先前轮流饮酒时主人的赞者不参与,就明白了。”

最后接受的人拿着空角杯下降,放在筐里

按:上面所说的,是堂上最后接受的人。这里是在下面最后接受的人。

拿着角杯的人清洗,升堂,斟满角杯,返回,放在宾客和大夫面前【注:今文“实觯”写作“觯为之”】

正义郑康成说:再次放置的原因,是宴饮以饮酒为欢乐,喝醉才停止,这是主人的心意。敖继公说:两个角杯原来在宾客和大夫面前,所以说返回放置,其余都如上文,宾客和大夫不起身,拿起放置的角杯饮酒以下的仪式,不说也可以知道。此后酒行结束又重新开始,仪式也如此,直到喝醉才停止,这就是所谓的无算爵。

按:返回放置又再次举起,是为了让宾客喝醉;即使不再举起,也一定要返回放置,因为礼仪完成于酒樽的缘故。

没有计算次数的音乐

正义:郑康成说:“配合乡乐,没有次数限制。”

按:《乡饮酒礼》中的无算乐,注解说:“有时间隔有时合奏”,而这里只说“乡乐”,是因为射礼繁琐且长久,正歌已经简化,那么无算乐,又应当更加简化。然而

郑亦臆言之耳。饮、射同用乡乐,为近之。

  右无算爵

賔兴,乐正命奏陔。賔降及阶,陔作【陔,古才反】

译郑玄也是凭主观推测说的罢了。饮酒礼和射礼都使用乡乐,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

以上为“无算爵”部分。

宾客起身,乐正命令演奏《陔》。宾客走下台阶到达台阶处,《陔》开始演奏【陔,音古才反】

正义:敖氏继公曰:「降,谓降堂及阶,至阶上也。」

賔出,众宾皆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右賔出

明日賔朝服以拜赐于门外主人不见【朝音潮】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见,不防礼也。”敖氏继公曰:“拜赐之礼,賔至于门外,摈者出请,入告,主人辞不见,賔乃拜;主人拜辱,亦如之。”

如賔服遂从之拜辱于门外,乃退。

  右拜赐拜辱

  主人释服乃息司正无介

正义:郑氏康成曰:「息司正,谓賔之与之饮酒,以其昨日尤劳倦也。」此已下皆记礼之异者。敖氏继公曰:「昨日正礼已无介,乃言之者,嫌不射而饮,或用介也。」

不杀,使人速迎于门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荐脯醢,无俎。

正义:敖氏继公曰:「亦当使人戒,乃速经文略也。言不杀,复言无俎者,嫌不杀亦或有俎也。士冠、士虞以干肉折俎。」

賔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众賔。

正义:敖氏继公曰:「主人不崇酒,则宾亦不告防矣。」其他不见者,可以意求之。

案:拜迎,拜至,拜洗之节于賔,而既省矣。众賔复言不拜者,上云賔酢主人,则主人于賔有献,献酢有拜。此众賔虽献不拜,故下文即曰“既献众賔”,明此不拜为献众賔言之也。

  既献众賔一人举觯遂无算爵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遂者,明其间阙也【敖氏继公曰:谓举觯之后,无算爵之前,其间工入升歌等礼皆阙也】賔坐,奠觯于其所,摈者遂受命于主人,请坐于賔。賔降,説屦,升坐矣。不言请坐者,请坐主于无算爵。敖氏继公曰:此一人举觯,在献众賔之后,虽与正礼之为旅酬始者同,实为无算爵始也。言遂无算爵,明其説屦升坐,即取此觯饮也。

  无司正

正义:郑氏康成曰:「使摈者而已,不立之。」

賔不与【与音预注:古文与作豫】

正义:郑氏康成曰:「昨日正宾不可防也。」

征唯所欲,以告于乡先生君子,可也。

案乡先生君子,已见士冠礼,及乡饮酒礼。

  羞唯所有乡乐唯欲

  右息司正

总论:敖氏继公曰:「此与前篇息司正之礼亦同,但文有详略耳。」

记大夫与则公士为宾使能不宿戒【与,音预】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敢使乡人加尊于大夫也。」公士在官之士,乡賔主用处士。

存疑:贾氏公彦曰:“乡射使处士无爵命者为賔,有大夫来,不以加尊于大夫,故易去之,使公士为賔。”辨正:敖氏继公曰:“大夫于一人举觯于賔,乃入,主人必无临时易賔之礼,然则大夫之与此礼者,亦主人请之明矣。”旧説谓乡饮、乡射大夫自来观礼,非也。右记賔。

其牲狗也,亨于堂东北【亨,普庚反】

正义:敖氏继公曰:「用狗者,因大射之牲也。其义与乡饮同。」此下有不释者,见《乡饮记》。

尊绤幂,賔至,彻之。蒲筵,缁布纯【纯之闰反,又章允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绤为幂,取其坚洁。”

  右记牲与尊幂筵

  西序之席北上

正义郑氏康成曰:众賔统于賔。敖氏继公曰:经言众宾长升就席者三人耳,又曰众宾之席继而西,是未必有西序之席,北上者。

存疑。贾氏公彦曰:「众賔之席,继賔以西南面,东上。今复有东面者,若公卿大夫多尊东不受,则于尊西也。」案西序之席注,谓众賔者是也。敖氏疑之,亦是也。遵者非众賔也,无席于尊西之理。疏葢求其説而不得,姑为之辞耳。岂三宾以下亦有不立于堂下者,乃为此席与?

  右记西序之席

献,用爵;其他,用觯。以爵拜者,不徒作。

  右记爵觯之用及以爵拜者

荐脯用笾五膱,祭半膱,横于上。醢以豆,出自东房。膱长尺二寸【膱音职。注:古文膱为胾,今文或作植】

正义郑氏康成曰:脯用笾,笾宜干物也;醢以豆,豆宜濡物也。膱犹脡也,为记者异耳【贾疏:乡饮酒记云五脡】祭横于上,殊之也。于人为缩膱,广狭未闻。敖氏继公曰:曲礼云“以脯脩置者,左胊右末”,是膱长尺二寸而中屈之也。士虞记有干肉折俎,亦曰朐在南

译正义:敖氏继公说:“降,是指从堂上走下来,经过台阶,到达台阶之上。”

宾客退出,众位宾客也都退出,主人在门外送行,行再拜之礼。

右,宾客退出

第二天,宾客穿着朝服在门外拜谢主人的赏赐,主人不见【朝,音潮】

正义:郑氏康成说:“不见,是不拘泥于礼节。”敖氏继公说:“拜谢赏赐的礼节,宾客来到门外,摈者出去请示,进去禀告,主人辞谢不见,宾客才拜谢;主人拜谢宾客的屈尊,也是如此。”

如同宾客的服饰,于是跟随他在门外拜谢他的屈尊,这才退下。

右,拜谢赏赐与拜谢屈尊

主人脱去礼服,这才休息,司正没有介者。

正义:郑氏康成说:“休息司正,是指宾客与他饮酒,因为昨天他特别劳累疲倦。”这以下都是记载礼制的不同之处。敖氏继公说:“昨天正式行礼时已经没有介者,这里再次提及,是因为担心不射箭而饮酒时,或许会用介者。”

不宰杀牲畜,派人到门外迅速迎接。不拜入,登堂不拜,到达席位不拜,进献干肉和肉酱,没有俎。

正义:敖氏继公说:“也应当派人预先告诫,然后才迅速迎接,经文省略了。说不宰杀,又说没有俎,是担心不宰杀也可能有俎。士冠礼、士虞礼用干肉折俎。”

宾客向主人回敬酒,主人不崇酒,不拜谢众位宾客。

正义:敖氏继公说:“主人不崇酒,那么宾客也就不告防了。”其他没有提到的,可以意会求得。

案:拜迎、拜至、拜洗这些礼节对于宾客来说,既然已经省略了。众位宾客再次说不拜,是因为上文说宾客向主人回敬酒,那么主人对宾客有献酒,献酒和回敬酒有拜礼。这里众位宾客虽然献酒不拜,所以下文就说“既献众宾”,表明这不拜是针对献酒给众位宾客而言的。

既献酒给众位宾客,一人举起觯,于是就没有算爵。

正义:郑氏康成说:“说‘遂’,是表明中间有省略【敖氏继公说:是指举起觯之后,无算爵之前,中间工入升歌等礼节都省略了】宾客坐下,把觯放在他的位置上,摈者于是接受主人的命令,请宾客坐下。宾客走下,脱去鞋,升堂坐下了。不说请坐,是因为请坐主要针对无算爵。敖氏继公说:这一人举起觯,在献酒给众位宾客之后,虽然与正式礼节中作为旅酬开始的人相同,实际上是作为无算爵的开始。说‘遂无算爵’,表明他脱鞋升堂坐下,就是取这个觯饮酒。

没有司正

正义:郑氏康成说:“只让摈者而已,不设立司正。”

宾客不参与【与,音预,注:古文与作豫】

正义:郑氏康成说:“昨天的正宾不可拘泥于礼节。”

征召只随主人的意愿,告知乡里的先生君子,是可以的。

案:乡先生君子,已在士冠礼及乡饮酒礼中见过。

羞馔只随所有,乡乐只随意愿

右,休息司正

总论:敖氏继公说:“这与前篇休息司正的礼节也相同,只是文字有详略罢了。”

记载:大夫参与,就让公士做宾客,使能者不隔夜告诫【与,音预】

正义:郑氏康成说:“不敢让乡人把尊位加于大夫之上。”公士是在官府任职的士,乡宾主要用处士。

存疑:贾氏公彦说:“乡射礼让没有爵命的处士做宾客,有大夫来,不把尊位加于大夫,所以换掉他,让公士做宾客。”辨正:敖氏继公说:“大夫在一人举起觯向宾客敬酒时,才进入,主人必定没有临时更换宾客的礼节,那么大夫参与这个礼节,也是主人邀请的明证。”旧说认为乡饮酒、乡射礼中大夫自来观礼,是不对的。右,记载宾客。

它的牺牲是狗,在堂东北烹煮【亨,普庚反】

正义:敖氏继公说:“用狗,是因为大射礼的牺牲。其意义与乡饮酒相同。”这以下有不解释的,见《乡饮记》。

尊用绤布覆盖,宾客到来,撤去它。蒲草席,黑布镶边【纯,之闰反,又章允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用绤布做覆盖物,取其坚固洁净。”

右,记载牺牲与尊幂、席

西序的席位居北为上

正义:郑氏康成说:众位宾客统属于宾客。敖氏继公说:经文说众位宾客中长者升堂就席的只有三人,又说众位宾客的席位接着向西,未必有西序的席位,以北为上的。

存疑。贾氏公彦说:“众位宾客的席位,接着宾客向西南面,以东为上。现在又有东面的,如果公卿大夫多尊东不受,就在尊的西边。”案:西序之席的注,说是众位宾客的是对的。敖氏怀疑它,也是对的。遵循者不是众位宾客,没有席位在尊西的道理。疏大概是求其说法而不得,姑且为之辩解罢了。难道三宾以下也有不立于堂下的,于是为此设席吗?

右,记载西序的席位

献酒,用爵;其他,用觯。用爵拜的,不徒然作。

右,记载爵觯的用途及用爵拜的

进献干肉用五个笾,祭一半膱,横在上面。肉酱用豆,从东房出来。膱长一尺二寸【膱,音职。注:古文膱为胾,今文或作植】

正义:郑氏康成说:干肉用笾,笾适宜干物;肉酱用豆,豆适宜濡物。膱犹脡也,是记载者的差异【贾疏:乡饮酒记云五脡】祭横在上面,是特殊对待。对于人来说是缩膱,宽窄未闻。敖氏继公说:曲礼说“以脯脩置者,左胊右末”,是膱长一尺二寸而中间弯曲。士虞记有干肉折俎,也说朐在南

,此可以见其制矣。祭半膱则不屈之。贾氏公彦曰:周官醢人注云:“作醢及臡者,必先膊干其肉,乃后细剉之,杂以粱麴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甀中,百日则成矣。”

译由此可以见到它的制度了。祭祀时如果只用半只牲体,就不弯曲它。贾公彦说:《周礼·天官·醢人》注中说:“制作肉酱和肉汁的人,必须先将肉晒成干肉,然后细细切碎,混合上粱米曲和盐,用美酒浸泡,涂抹后放入陶罐中,一百天就制成了。”

右记脯醢

俎由东壁自西阶升,賔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肺皆离,皆右体也。进腠【腠,七奏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骨名肉,贵骨也。賔俎用肩,主人用臂,尊賔也。右体,周所贵也。若有尊者,则俎其余体也。”敖氏继公曰:“不言大夫俎者,有无不定也。右记俎。”

凡举爵三作而不徒爵,凡奠者于左,将举者于右,众賔之长一人辞洗,如賔礼【长知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之于其党

  右记行礼诸节

若有诸公,则如賔礼;大夫如介礼。无诸公,则大夫如賔礼。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卑之差

案此礼无介记者,葢以饮酒礼之宾介,明公与大夫之差等耳。

  右记遵者诸公大夫之差

  乐作大夫不入乐正与立者齿

正义:敖氏继公曰:「但云与立者齿,则献、荐、旅皆在其中矣。」

  右记大夫入节乐正立位

三笙一和而成声【和,户卧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凡四人也。《尔雅》曰:笙小者谓之和【贾疏:释乐云: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陈氏祥道曰:古者造笙,以匏为主,列管匏中,施簧管端,其制法鳯皇以象其鸣。大者十九簧,而以巢名之,以其管在匏,有鳯巢之象也。小者十三簧,而以和名之,以其大者唱,则小者和也。

存异,敖氏继公曰:三人吹笙,而一人歌其所吹之诗,以和之,而后笙之辞显而成声也。

案升歌时无笙,笙入时无歌,间歌亦一歌一笙,无歌笙并作之事。若合乐,则歌者二人,又不止于一和。敖説非是。

  右记笙

献工与笙,取爵于上篚。既献,奠于下篚。其笙则献诸西阶上【注:今文无与笙】

正义:郑氏康成曰:「奠于下篚,不复用也。」

  右记工与笙之献

  立者东面北上

正义:郑氏康成曰:賔党。敖氏继公曰:门内堂下之位同。

案《饮酒记》云:「若有北面者,则东上。」东上,当作「西上」。右记立者之位。

  司正既举觯而荐诸其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荐于觯南

  右记司正荐节

案以上多有与乡饮酒相出入,今但释其异者。

  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弟子賔党之少者也。前戒谓先射,请戒之。敖氏继公曰:三耦射则在先,立则居前,以弟子为之者,为司射当诱射也。诱有教之之意,故以少者为三耦而诱之,不使长者嫌其待之浅也。惟前戒,故不待命而先俟于堂西。

  右记三耦

司射之弓矢与扑,倚于西阶之西。

正义郑氏康成曰:便其事也。贾氏公彦曰:司射初取弓于阶西,兼挟乗矢,则诱射之弓矢在阶西矣。若诱射讫,适堂西,改取一个挟之,此一个实在堂西。至视算时,适阶西释弓,去扑献释获者,此亦在阶西。案此矢谓乗矢也。大射仪司射之弓矢在次,此无次,故记人明之。

  右记司射弓矢扑倚处

司射既袒决遂,而升司马阶前,命张侯,遂命倚旌【注:古文曰:遂命获者倚旌】

正义郑氏康成曰:「着并行也【敖氏继公曰:「谓此时司正、司马同时行事,非相继为之】敖氏继公曰:「经言司马命张侯倚旌,在司射比三耦之后;记言此,以明其在司射升,请射于賔之时,非若经文之次也。然经文如彼者,欲终上事,乃言下事,故尔。阶前即觯南之处也。此云阶前,下云命负侯者,由其位文互见也。」

案司马命张侯亦当在司射升请而賔许之后,下记云命负侯者由其位,则是于阼阶前觯南西面中庭之位矣。故此曰遂命,见与张侯相因而命,故不异其处也。

  右记司射司马并行之节

凡侯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侯,画以鹿豕【麋,密夷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所谓兽侯也。燕射则张之【贾氏梓人云:张兽侯以息燕】而记此者,天子诸侯之燕射,各以其乡射之礼而张此侯【贾疏:诸侯燕用乡射之礼,天子虽无文,据此记,明天子燕射亦用乡射之法】则经兽侯是也。由是云焉。白质赤质,皆谓采其地【

译右记脯醢

俎从东壁由西阶升,宾客的俎盛有脊、胁、肩、肺,主人的俎盛有脊、胁、臂、肺,肺都分离,都是右体。进腠【腠,音奏】

正义:郑康成说:“用骨名来称呼肉,是看重骨。宾客的俎用肩,主人的俎用臂,是尊重宾客。右体,是周代所贵重的。如果有更尊贵的人,则俎中盛放其余部位。”敖继公说:“不提及大夫的俎,是因为有无不确定。右记俎。”

凡是举爵三次动作而不空手举爵,凡是放置酒器的在左边,将要举爵的在右边,众宾客中地位最高的一人辞谢洗手,如同宾客的礼仪【长,音丈】

正义郑康成说尊之于其党

右记行礼各节

如果有诸侯公,则如同宾客的礼仪;大夫如同介的礼仪。没有诸侯公,则大夫如同宾客的礼仪。

正义郑康成说尊卑的差别

考察此礼没有记载介的原因,大概是用饮酒礼中的宾介,来明确公与大夫的等级差别罢了。

右记遵者诸侯公大夫的差别

音乐响起时大夫不进入,乐正与站立的人按年龄排序

正义:敖继公说:“只说与站立的人按年龄排序,那么献酒、荐酒、旅酒都包括在内了。”

右记大夫入节乐正立位

三笙一和而成声【和,音卧】

正义郑康成说: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共四人。《尔雅》说:笙小的称为和【贾疏:释乐说:大笙称为巢,小的称为和】陈祥道说:古代制造笙,以匏为主,排列管在匏中,在管端施加簧片,其制法模仿凤凰以象征其鸣叫。大的有十九簧,而以巢命名,因为管在匏中,有凤凰巢的意象。小的有十三簧,而以和命名,因为大的唱,则小的和。

存异,敖继公说:三人吹笙,而一人歌唱所吹的诗,以和之,然后笙的辞意显现而成声。

考察升歌时没有笙,笙入时没有歌,间歌也是一歌一笙,没有歌笙同时演奏的事。如果合乐,则歌者二人,又不止于一和。敖的说法不对。

右记笙

献工与笙,从上篚取爵。献完后,放置在下篚。那笙则献在西阶上【注:今文无与笙】

正义:郑康成说:“放置在下篚,不再使用。”

右记工与笙之献

站立的人面向东,以北为上

正义:郑康成说:宾客的党。敖继公说:门内堂下的位置相同。

考察《饮酒记》说:“如果有面向北的,则以东为上。”东上,应当作“西上”。右记站立者的位置。

司正举起觯后,在其位置进献

正义郑康成说进献在觯南

右记司正荐节

考察以上多有与乡饮酒礼相出入的地方,现在只解释其不同的地方。

三耦者让弟子司射上前告诫他们

正义郑康成说:弟子是宾客党中年轻的人。前戒谓先射,请告诫他们。敖继公说:三耦射则在先,站立则居前,用弟子担任的原因,是因为司射应当诱射。诱有教导的意思,所以用年轻的人作为三耦来诱导他们,不让长者嫌弃对待他们浅薄。只有前戒,所以不等待命令而先在堂西等候。

右记三耦

司射的弓矢与扑,倚放在西阶的西边。

正义郑康成说:方便其事。贾公彦说:司射最初从阶西取弓,同时挟持乘矢,那么诱射的弓矢在阶西了。如果诱射完毕,到堂西,改取一个挟持,这一个实在堂西。到视算时,到阶西放下弓,去掉扑献给释获者,这也阶西。考察此矢指乘矢。大射仪司射的弓矢在次,这里没有次,所以记人明确说明。

右记司射弓矢扑倚处

司射既袒露手臂戴上决遂,而升司马阶前,命令张侯,于是命令倚旌【注:古文说:于是命令获者倚旌】

正义郑康成说:“着并行也【敖继公说:“谓此时司正、司马同时行事,非相继为之】敖继公说:“经文说司马命张侯倚旌,在司射比三耦之后;记文说此,以明确其在司射升,请射于宾客之时,不像经文的次序。然而经文那样,是想结束上文,才说下文,所以如此。阶前即觯南之处。这里说阶前,下文说命负侯者由其位,文义互相见。”

考察司马命张侯也应当在司射升请而宾客允许之后,下记说命负侯者由其位,那么是在阼阶前觯南西面中庭之位了。所以这里说遂命,见与张侯相因而命,所以不改变其处所。

右记司射司马并行之节

凡是侯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侯,画以鹿豕【麋,音夷】

正义郑康成说:这就是所谓的兽侯。燕射则张之【贾氏梓人说:张兽侯以息燕】而记此者,天子诸侯的燕射,各以其乡射之礼而张此侯【贾疏:诸侯燕用乡射之礼,天子虽无文,据此记,明天子燕射亦用乡射之法】则经兽侯是也。由是云焉。白质赤质,皆谓采其地【

贾疏:白质以蜃灰涂之,使白为地;赤质亦以赤涂之,使赤为地】其地不采者,白布也【贾疏:谓大夫士直云布侯】熊麋虎豹鹿豕,皆正面画其头象于正鹄之处耳【贾疏:梓人云:三分其广而鹄居一,据大射之侯;若賔射则正居一,燕射则兽居一】君画一,臣画二,阳竒隂耦之数也。其画之皆毛物之【贾疏:各以其色】朱子曰:天子只云熊侯者,燕射惟有五十步侯而已,无尊卑之别也陈氏祥道曰:天子诸侯言质而不言布,大夫士言布画而不言质,则大夫士其地不采可知敖氏继公曰:布侯言布,见熊麋二侯其体亦布也。大射之礼,王则虎侯、熊侯、豹侯;诸侯则熊侯、参侯、豻侯;卿大夫则麋侯。此天子用其三侯之次,诸侯又用卿大夫之侯,皆辟其大射也。

译贾公彦疏:白色的底色用蜃灰涂抹,使其白色成为底地;红色的底色也用红色涂抹,使其红色成为底地。那些底地不施彩色的,就是白布。贾公彦疏:指的是大夫和士的侯只称为布侯。熊、麋、虎、豹、鹿、豕,都是在正鹄的位置正面画出它们的头部形象。贾公彦疏:《梓人》篇说:将侯的宽度分为三份,鹄占一份,这是依据大射之侯而言的;如果是宾射,则正鹄占一份;如果是燕射,则兽形占一份。君主画一种,臣子画两种,这是阳奇阴偶的数理。所画的图案都是毛类动物的形象。贾公彦疏:各自按照其本色来画。朱熹说:天子只称熊侯,是因为燕射只有五十步的侯,没有尊卑的区别。陈祥道说:天子和诸侯称“质”而不称“布”,大夫和士称“布画”而不称“质”,由此可知大夫和士的底地是不施彩色的。敖继公说:布侯称“布”,表明熊侯和麋侯的质地也是布。大射之礼,天子使用虎侯、熊侯、豹侯;诸侯使用熊侯、参侯、豻侯;卿大夫使用麋侯。这是天子使用三种侯的次序,诸侯又使用卿大夫的侯,都是避开了大射之礼的规制。

存疑。郑氏康成曰:「射熊虎豹,不忘上下相犯;射麋鹿豕,志在君臣相飬。」

辨正朱子曰:「注説未安,恐射此野兽,止是取其服猛除害之义。」王氏应电曰:「虎、熊、豹皆兽之极猛者。春秋书多麋害稼之兽,取以为侯,示驱猛除害之意。」案《司裘》注云:「用虎、熊、豹、麋之皮,示服猛讨迷惑者也。」其疏曰:「虎、熊、豹是猛兽,麋者迷也。」据此,则此注乃郑氏未定之説。

通论《易氏祓》曰:「皮侯,大射之侯也;五采之侯,賔射之侯也;兽侯,燕射之侯也。此记所言,即兽侯也。葢大射以鹄,賔射以正,燕射以质。」

  凡画者丹质

正义郑氏康成曰:賔射之侯,燕射之侯【贾疏:采侯是賔射之侯,兽侯是燕射之侯,故并言之】皆画云气于侧以为餙。必先以丹采其地,丹浅于赤。贾氏公彦曰:賔射天子九十步侯,朱白苍黄▯五正者,还画此五色云气于其侧;七十步侯,朱白苍三正者,还画此三色云气于其侧;五十步侯,朱緑二正者,还画此二色云气于其侧。必先用丹采此地,乃于其上画云气也。陈氏祥道曰:攷《聘礼记》缫借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緑,则三正去▯黄二正,朱緑理或然也。

案一説,此丹质専承布侯而言。所谓凡者,凡大夫与士也。所谓画者,即指画以虎豹、画以鹿豕者言也。葢熊侯白质,麋侯赤质,而布侯则丹质也,亦通。

通论孔氏颖达曰:礼射有三,一为大射,二为賔射,三为燕射。天子大射,射虎侯、熊侯、豹侯;诸侯大射,亦张三侯,曰大侯、参侯、干侯;卿大夫射麋侯也。天子賔射,用五正、三正、二正之侯;诸侯賔射,用三正、二正之侯;卿大夫用二正之侯;士亦用二正之侯。天子以下燕射,则尊卑皆用一侯。此记下文云:「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则天子以下皆五十弓,侯中同方一丈也。」而皇氏、沈氏乃云:「天子熊侯,或云九十弓,或云七十弓,同三侯上下之差,其义非也。」朱子曰:「梓人职有皮侯、采侯、兽侯。其曰『张皮侯而栖鹄』者,天子大射三侯,用虎、熊、豹皮餙侯之侧,而画以五采之云气,号曰皮侯。又各以其皮为鹄,缀之中央,似鸟之栖,故谓之栖鹄。其曰『五采之侯』者,賔射之侯也。正之方外如鹄,亦三分其侯而居一,中二尺,中画朱,次白,次苍,次黄,次黑,充其尺寸,使大如鹄,而亦画其侧为五采云气。三正之侯,则去▯、黄;二正之侯,则去青、白,直以朱、緑也。《射义》注所谓「画布曰正,栖皮曰鹄」是也。其曰『兽侯』则燕射之侯,此记所言「天子熊侯,诸侯麋侯,大夫、士布侯」者是也。葢皆用布,而画兽头于正鹄之处,故名兽侯。且天子、诸侯则以白土、赤土涂其布以为质;大夫、士则用布而不涂。其侧所画云气、采色之数,则亦如采侯之差等也。

  右记侯

射自楹间,物长如笴,其间容弓,距随长武【笴,古我反;又,古老反】正义:郑氏康成曰:“楹间,中央东西之节也。物,谓射时所立处也。物,犹事也,君子所有事也。长如笴者,谓从画之长短也。笴,矢干也,长三尺,与跬相应【贾疏:一举足谓之跬;▯举足谓之步】射者进退之节也。间容弓者,上下射相去六尺也。距随者,物横画也。始前足至东头为距,后足来合而南面为随,武迹也,尺二寸。陈氏祥道曰:“笴长三尺,距随长武,一纵一横,纵长而横短,所谓度尺而午也。”敖氏继公曰:“其间容弓,为从画言也。横画之距随长武,则上下射之相去不及五尺矣。射者南面还视侯中之后先,以左足履物之东端,乃以右足履其西端而合之,故名东端为距,西端为随,取其左足至则右足从之也。距,至也;随,犹从也。”

  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

正义郑氏康成曰:「是制五架之屋也。正中曰栋,次曰楣,前曰庪。」贾氏公彦曰:「五架之屋,庠序皆然。」敖氏继公曰:「当栋当楣,以庭之深浅而异堂之庭深于序,故进退其物,以合侯道之数。此侯道五十弓,

译存疑。郑康成说:“射熊、虎、豹,是为了不忘上下尊卑相犯;射麋、鹿、豕,是为了表明君臣相互供养的志向。”

辨正:朱熹说:“郑注的说法不妥,恐怕射这些野兽,只是取其制服猛禽、消除祸害的意义。”王应电说:“虎、熊、豹都是极其凶猛的野兽。《春秋》记载麋鹿危害庄稼,选取这些野兽的皮做箭靶,表示驱逐猛禽、消除祸害的意思。”按《司裘》注说:“用虎、熊、豹、麋的皮,表示制服猛禽、讨伐迷惑。”其疏说:“虎、熊、豹是猛兽,麋就是迷。”据此,那么郑注乃是郑氏尚未确定的说法。

通论:易祓说:“皮侯,是大射所用的箭靶;五彩之侯,是宾射所用的箭靶;兽侯,是燕射所用的箭靶。这篇记载所说的,就是兽侯。大概大射用鹄,宾射用正,燕射用质。”

凡是画有图案的,底色都是丹色。

正义:郑康成说:“宾射的箭靶,燕射的箭靶【贾疏:采侯是宾射的箭靶,兽侯是燕射的箭靶,所以一并提及】都在侧面画云气作为装饰。必定先用丹色涂染底色,丹色比赤色浅。”贾公彦说:“宾射中,天子九十步的箭靶,朱、白、苍、黄、黑五色的正,还在侧面画这五色云气;七十步的箭靶,朱、白、苍三色的正,还在侧面画这三色云气;五十步的箭靶,朱、绿二色的正,还在侧面画这二色云气。必定先用丹色涂染这块地,然后在上面画云气。”陈祥道说:“考察《聘礼记》缫藉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绿,那么三正去掉黄,二正朱、绿,道理或许如此。”

按另一种说法,这丹质专门承接布侯而言。所谓“凡”,是指大夫和士。所谓“画”,就是指画虎豹、画鹿豕而言。大概熊侯白底,麋侯红底,而布侯则是丹底,也讲得通。

通论:孔颖达说:“礼射有三种,一是大射,二是宾射,三是燕射。天子大射,射虎侯、熊侯、豹侯;诸侯大射,也张三种箭靶,叫大侯、参侯、干侯;卿大夫射麋侯。天子宾射,用五正、三正、二正的箭靶;诸侯宾射,用三正、二正的箭靶;卿大夫用二正的箭靶;士也用二正的箭靶。天子以下燕射,则尊卑都用一种箭靶。这篇记载下文说:‘箭靶距离五十弓,弓长二寸作为箭靶中心,那么天子以下都是五十弓,箭靶中心同样是一丈见方。’而皇氏、沈氏却说:‘天子熊侯,有的说九十弓,有的说七十弓,同三侯上下之差,其义非也。’朱熹说:‘梓人的职掌有皮侯、采侯、兽侯。其中说‘张皮侯而栖鹄’的,是天子的三种大射箭靶,用虎、熊、豹皮装饰箭靶侧面,并画以五彩云气,称为皮侯。又各自用其皮做鹄,缀在中央,像鸟栖息,所以叫栖鹄。其中说‘五彩之侯’的,是宾射的箭靶。正的方形外面像鹄,也分箭靶为三份占一份,中心二尺,中心画朱色,其次白色,其次苍色,其次黄色,其次黑色,充满其尺寸,使其大如鹄,也在侧面画五彩云气。三正的箭靶,则去掉黑、黄;二正的箭靶,则去掉青、白,直接用朱、绿。《射义》注所谓‘画布曰正,栖皮曰鹄’就是此意。其中说‘兽侯’则是燕射的箭靶,这篇记载所说的‘天子熊侯,诸侯麋侯,大夫、士布侯’就是此意。大概都用布,而在正鹄之处画兽头,所以叫兽侯。而且天子、诸侯则用白土、赤土涂布作为底色;大夫、士则用布而不涂。侧面所画云气、采色的数目,也像采侯一样有等级差别。”

右记侯

射箭从两柱之间开始,标记物长度如箭杆,其间能容纳一张弓,距随的长度等于一步【笴,音我;又,音老】正义:郑康成说:“楹间,是中央东西的界限。物,指射箭时所站立的地方。物,就是事,君子所做的事。长如笴,指纵向画线的长短。笴,是箭杆,长三尺,与半步相应【贾疏:举一次脚叫跬;〇举脚叫步】,是射箭者进退的节度。间容弓,指上下射箭者相距六尺。距随,是横向画线。前脚到达东头为距,后脚来合而面向南为随,是足迹,长一尺二寸。”陈祥道说:“笴长三尺,距随长武,一纵一横,纵长而横短,所谓度尺而午。”敖继公说:“其间容弓,是针对纵向画线而言的。横向画线的距随长武,那么上下射箭者相距不到五尺了。射箭者面向南回头看箭靶中心的先后,用左脚踩标记物的东端,然后用右脚踩其西端而合拢,所以东端叫距,西端叫随,取左脚至则右脚随之的意思。距,至也;随,犹从也。”

在序则标记物对着栋,在堂则标记物对着楣。

正义:郑康成说:“这是五架屋顶的制度。正中叫栋,其次叫楣,前面叫庪。”贾公彦说:“五架屋顶,庠序都是如此。”敖继公说:“对着栋对着楣,因庭院的深浅而异。堂的庭院深于序,所以进退标记物,以符合箭靶距离的数目。这箭靶距离五十弓,

案此物南北之节也。庠序各异,东西则无论,庠序皆取节于楹间。」

译查考此物是南北方向的节点。学校与乡序的形制各不相同,东西方向则不必论说,学校与乡序都从楹柱之间取定节点。

右记物

  命负侯者由其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于贱者礼略。”贾氏公彦曰:“司马自在己位,遥命之,经无司马命负侯之位,故记之也。”敖氏继公曰:“位觯南也,此与前二命皆不离其位。”

  者以射事未至略之由便也

  右记司马命负侯之位

凡适堂西,皆出入于司马之南。唯賔与大夫降阶,遂西取弓矢。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者宜逸,由便也。”敖氏继公曰:“凡凡司射、司马三耦,众耦也。此于司射、司马之位为南,于耦之射位为北,故以之为节。賔无射位,大夫不立于射位,故取弓矢于堂西,不由之。大夫卒射而退,乃由此者,与上耦俱行故也。”

案賔与主人耦,主人降阶,遂东取弓矢,故賔亦然。而大夫视之。

  右记适堂西所由

  旌各以其物

正义郑氏康成曰:「旌,总名也【贾疏:周官司常职九旗,对文,杂帛为物,析羽为旌,各别。今名物为旌者,散文通】杂帛为物,大夫士之所建也。敖氏继公曰:「此据士之为主人者言也。云各,则是三等之士物亦有不同者矣。士防礼曰:『为铭各以其物』,亦此意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乡大夫询众庻于庠,州长习射于榭。虽同建物杠,则大夫五仭,士三仭,不同。」

案疏家循用礼纬,谓旌杠士三仭,大夫五仭,诸侯七仭,天子九仭。夫旌获者,执之以时而举,时而偃者也,必轻简乃得便防,岂其七仭九仭而可以倐举倐偃乎?侯之上纲去地一丈九尺二寸,获者取旌倚于侯中,则旌虽髙出于侯,谅不甚逺。杠之长自士大夫以上大概相同,唯物则异。如是乃一人举之而有余也。以士丧礼推之,则敖氏之説亦可防。

无物则以白羽与朱羽糅,杠长三仭,以鸿脰韬上二防【糅,人酉反;杠,音江;脰,音豆;韬,吐刀反。注:今文糅为缩,韬为翿】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翿旌也【贾疏据下文士鹿中翿旌】翿,亦所以进退众者。糅者,杂也。杠,橦也。鸿鸟之长脰者也。八尺曰防【贾疏冬官殳长丈二,而云防有四尺,除四尺则防八尺】贾氏公彦曰:下云君国中射以翿旌获此士,与君同者,士卑不嫌命士以上尊卑自异也。敖氏继公曰:无物,谓士之未仕者也。大夫士建物,葢指己仕者而言。以白羽朱羽相杂而缀于杠之首,亦象析羽为旌之意也。

案白羽与朱羽糅,犹物之以白帛与绛帛杂也。韬者,以绡笼杠,如鴈之头颈。三分其竿,韬上二防为一丈六尺余,不韬者八尺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无物者,谓小国之州长也。其乡大夫一命,其州长士不命【贾疏:典命职子男大夫一命,士不命】不命者无物,七尺曰仭。贾氏公彦曰,书▯雉髙一丈,祭义曰筑宫仭有三尺,除三尺,只有七尺,故知七尺曰仭。辨正:孔氏安国曰,八尺曰仭。朱氏载堉曰,仭防皆八尺也,但上下纵长言之则曰仭,左右横广言之则曰防。考工记云,广二防,深二仭,谓之浍,则仭与防同为八尺,此其证也。祭义筑宫仭有三尺,葢一丈一尺也。若仭乃七尺,加三尺为一丈者,只言一丈,岂不明白,而反含糊言之,理不通矣。

案仭之説非一,孔鲋《小尔雅》曰:四尺谓仭。王肃从之。包氏《论语》注曰:七尺曰仭,与此注同。然赵岐《孟子》注、房氏《管子》注皆同。孔氏《书传》以八尺为仭。

  右记旌

  凡挟矢于二指之间横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二指谓左右手之二指【贾疏以云横之,知左右手皆挟】此以食指将指挟之【贾疏:第二指为食指,左传子公之食指动是也;第三指为将指,左传阖闾伤于将指是也。以左擘指拓弓,右擘指钩▯,故知挟矢以第二第三指间】敖氏继公曰:云凡者,或多或寡其法皆然。寡则挟以食指将指,多则以余指分挟之。凡挟矢,有挟一矢者,有挟四矢、五矢者。

  右记挟矢之法

司射在司马之北,司马无事不执弓。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不主射,故也。”郝氏敬曰:“司射常执弓挟矢,司马惟有事升堂,乃执弓。”

  右记司射之位司马

译右记物

命令负侯者从他的位置出发。

正义:郑康成说:“对于地位卑贱的人,礼节从简。”贾公彦说:“司马自己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远远地命令他,经文没有记载司马命令负侯时的位置,所以此处加以记载。”敖继公说:“位置在觯的南面,这与前面两种命令都不离开各自的位置相同。”

这是用射礼尚未开始、礼节从简、从方便出发的原因。

右记司马命令负侯时的位置

凡是前往堂西,都从司马的南面出入。只有宾客和大夫下台阶,就直接向西去取弓和箭。

正义:郑康成说:“尊贵的人应当安逸,这是从方便出发。”敖继公说:“凡,指司射、司马、三耦,以及众耦。这里对于司射、司马的位置来说是在南面,对于耦的射位来说是在北面,所以以此作为界限。宾客没有射位,大夫不站在射位上,所以在堂西取弓和箭,不经过这里。大夫射完退下,才从这里经过,是因为与上面的耦一起行走的缘故。”

按:宾客与主人组成一耦,主人下台阶,就直接向东去取弓和箭,所以宾客也是如此。而大夫在一旁观看。

右记前往堂西所经过的路径

旗帜各自按照其所属的类别。

正义:郑康成说:“旌,是总称。【贾疏:周官《司常》职掌九种旗帜,在分说的情况下,杂色帛为物,析羽为旌,各自有别。现在将物称为旌,是因为在泛说时通用】杂色帛为物,是大夫和士所树立的。”敖继公说:“这是根据士作为主人的情况来说的。说各自,那么三等士的物也有不同的地方了。《士防礼》说:‘为铭各以其物’,也是这个意思。”

存疑。贾公彦说:“乡大夫在庠询问众人,州长在榭练习射礼。虽然同样树立物的杠,但大夫五仭,士三仭,是不同的。”

按:疏证家遵循礼纬的说法,认为旌杠士三仭,大夫五仭,诸侯七仭,天子九仭。然而旌获者,是拿着它时而举起,时而放下的,必须轻便简易才能方便操作,难道七仭九仭的高度可以迅速举起迅速放下吗?侯的上纲离地一丈九尺二寸,获者取旌倚在侯的中间,那么旌虽然高出侯,想来也不会高很多。杠的长度从士到大夫大概相同,只有物的材质不同。这样才是一个人举起来也绰绰有余。从《士丧礼》推论,那么敖氏的说法也可以防备。

没有物的话,就用白羽和朱羽混合,杠长三仭,用鸿脰覆盖上面二防【糅,音人酉;杠,音江;脰,音豆;韬,音吐刀。注:今文糅作缩,韬作翿】

正义:郑康成说:这是翿旌【贾疏:根据下文士鹿中翿旌】翿,也是用来指挥众人进退的。糅,是混合的意思。杠,是橦。鸿鸟的长脖子。八尺曰防【贾疏:《冬官》殳长一丈二尺,而说防有四尺,除去四尺则防八尺】贾公彦说:下文说君在国中射用翿旌获,这士与君相同,是因为士地位卑下,不忌讳命令,士以上尊卑自然不同。敖继公说:无物,是指没有做官的士。大夫士建物,大概是指已经做官的人来说。用白羽和朱羽相杂缀在杠的顶端,也是象征析羽为旌的意思。

按:白羽和朱羽混合,就像物用白帛和绛帛混合一样。韬,是用绡笼罩杠,像雁的头颈。把竿分成三份,覆盖上面二防为一丈六尺多,不覆盖的为八尺。

存疑:郑康成说,无物者,是指小国的州长。他的乡大夫一命,他的州长是士不命【贾疏:《典命》职掌子男大夫一命,士不命】不命的人没有物,七尺曰仭。贾公彦说,《书》〇雉高一丈,《祭义》说筑宫仭有三尺,除去三尺,只有七尺,所以知道七尺曰仭。辨正:孔安国说,八尺曰仭。朱载堉说,仭防都是八尺,但上下纵向长度说则曰仭,左右横向宽度说则曰防。《考工记》说,宽二防,深二仭,叫做浍,那么仭与防同为八尺,这就是证据。《祭义》筑宫仭有三尺,大概是一丈一尺。如果仭是七尺,加上三尺为一丈,只说一丈,难道不明白吗,反而含糊地说,道理不通。

按:关于仭的说法不一,孔鲋《小尔雅》说:四尺谓仭。王肃跟随他。包氏《论语》注说:七尺曰仭,与此注相同。然而赵岐《孟子》注、房氏《管子》注都相同。孔氏《书传》以八尺为仭。

右记旌

凡是夹箭在两根手指之间横着夹住。

正义:郑康成说:二指是指左右手的二指【贾疏:因为说横着夹住,知道左右手都夹】这是用食指和将指夹住【贾疏:第二指为食指,《左传》子公的食指动就是;第三指为将指,《左传》阖闾伤于将指就是。因为左手大拇指拓弓,右手大拇指钩弦,所以知道夹箭用第二第三指之间】敖继公说:说凡,是或多或寡方法都一样。少则用食指将指夹住,多则用其余手指分别夹住。凡夹箭,有夹一箭的,有夹四箭、五箭的。

右记夹箭的方法

司射在司马的北面,司马无事时不拿弓。

正义:郑康成说:“因为不主持射箭,所以这样。”郝敬说:“司射经常拿弓夹箭,司马只有在有事升堂时,才拿弓。”

右记司射的位置司马

执弓之节

始射获而未释获,复释获,复用乐行之【复扶又反】

译持弓的节度

刚开始射箭,射中目标后尚未放下箭靶,又放下箭靶,再次用音乐引导行礼

正义郑氏康成曰:君子取人以渐。敖氏继公曰:始射谓第一番三耦射时,前言复谓第二番射时,后言复谓第三番射时。三耦始射,志在于中,中则当言获,未释获者,此如习射然,未宜较胜负,且三耦之外皆未射,难以相饮,不可以徒释之也。次射则賔主而下皆继射,乃可以释获。第三射则事已熟,乃可以乐为节也。

  右记再射三射渐进之序

  上射于右

  正义郑氏康成曰于右物射

  右记射位左右

楅长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龙首其中,蛇交,韦当正。义郑氏康成曰:「博,广也。直心背之衣曰当【贾疏言当心中央】以丹韦为之,左右司马抚矢而乗之,分委于当。敖氏继公曰:「龙首者,刻其上端作龙首之状,为识,且以餙也。上端为首,则下端为尾,明矣。经云『东肆』是其证也。」蛇交,以两木屈曲为之,状如蛇交然。

存疑。郑氏康成曰:「两端为龙首,中央为蛇身,相交也。」案古器皆有首尾,如俎、豆、笾、敦之类,皆然,此楅亦当然也。韦当者,以韦束楅之中央而分其左右也。矢各有标识,司马抚矢时,上射者分于左,下射者分于右,故注曰:「分委于当。」

楅髤横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南北当洗【髤,虚求反;奉,芳勇反】正义:郑氏康成曰:髤,赤黑漆也。吕氏大临曰:奉者,承之以两手也。敖氏继公曰:奉之,明执其两端也。贾氏公彦曰:取矢北面,故南面奠之,当洗南北节。

案:设楅,南北当洗,则洗;不当碑,而碑之节不以堂深可见矣。

辨正:朱子曰「奉」或误写作「拳」,释文遂以「权」音。张淳校定印本亦不能正,而曲从之。

  右记楅

射者有过则挞之【挞,他达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司射搢扑,是教射法,挞犯礼之过者。《尚书》云:『侯以明之,挞以记之』,是也。」敖氏继公曰:「有过,谓不能尽循司射之教,而犯其所命者。然则挞之者,其司射与?又考司射行事,其有闗于尊者,必去扑,则是尊者之射,虽有过,固不在此科也。」

  右记挞

众賔不与射者不降【与音预,注:古文与为豫】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以无事乱有事。」敖氏继公曰:「众賔在三人之中者也。射时賔、主、人大夫皆降,而此众賔或不降者,以是时堂下无众賔不射者之位故也。」

案大夫之不与射者,视此记,葢以众賔该之。

  右记堂上众宾

取诱射之矢者,既拾取矢,而后兼诱射之乗矢而取之【拾其劫反】

正义敖氏继公曰:经云后者,遂取诱射之矢,此则见其于既拾取己矢,乃为之。

存疑:郑氏康成曰:“谓反位已,礼成乃更进取之,不相因也。”贾氏公彦曰:“反位东西望讫,上射乃更向前,兼取诱射之矢。”

辨正朱子曰:「经云后者,遂取诱射之矢。此注乃云『反位礼成,乃更进取之』,似相矛盾。疏上『射』字与『后者』二字不相应,当作『下耦之下射』。」

  右记兼取诱射之矢

宾主人射,则司射摈升降。卒射,即席而反位。卒事,正义:郑氏康成曰:「摈賔主人升降者,皆尊之也。不使司马摈其升降,主于射。」敖氏继公曰:「摈谓以辞赞之。将摈而去扑搢之,乃反位。射时摈升降,则取矢亦当然也。」

案宾主人降取矢而后升射,是射前一升降也。既降释弓而升即席,是射后又一升降也。司射皆摈之,不摈大夫者,大夫有耦也。

  右记司射摈升降

鹿中髤前足跪,凿背容八算,释获者奉之。先首【奉,芳勇反】正义:郑氏康成曰:「前足跪者,象教扰之兽,受负也【贾疏:屈前足以受负,若今驼受负,则四足俱屈】

  右记中

  大夫降立于堂西以俟射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大夫不使乆列于射位【贾疏:射至,乃就其耦】

大夫与士射,袒纁襦,耦少退于物【纁元作熏,旧监本己改纁,今从之。襦人于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肉袒,殊于耦耦,少退,下大夫也。既发则然。敖氏继公曰:袒纁襦,尊者不见体也。襦先着于衣内,袒时则出

译郑玄说:君子选拔人才是循序渐进的。敖继公说:开始射指第一番三对射手射箭时,前面说的“复”指第二番射箭时,后面说的“复”指第三番射箭时。三对射手刚开始射箭,志向在于射中,射中应当说“获”,不宣布“获”的原因,这如同练习射箭,尚不宜比较胜负,况且三对射手之外的人都还没射,难以互相劝酒,不可以白白地宣布“获”。第二番射箭时,宾客、主人及以下的人都接着射,这才可以宣布“获”。第三番射箭时,事情已经熟练,这才可以用音乐作为节拍。

以上记载第二番、第三番射箭循序渐进的次序

上射者在右边

郑玄说:在右边对着靶子射

以上记载射箭位置的左右

楅的长度像箭杆,宽三寸,厚一寸半。两端刻成龙头形状,中间像蛇身交缠,用皮革包裹正中间。郑玄说:“博,宽的意思。直心背的衣叫‘当’【贾公彦疏说:当在心的中央】,用红色的皮革制作,左右司马拿着箭放在上面,分别放在‘当’的左右。敖继公说:“龙首,是在楅的上端刻成龙头的形状,作为标志,并且用来装饰。上端是头,那么下端就是尾巴,这是明显的。经文说‘东肆’就是证明。”蛇交,是用两根木头弯曲制作,形状像蛇交缠一样。

存疑。郑玄说:“两端是龙头,中间是蛇身,相交。”按古代器物都有首尾,如俎、豆、笾、敦之类,都是这样,这楅也应当如此。韦当,是用皮革束住楅的中间而区分左右。箭各有标志,司马拿箭时,上射者放在左边,下射者放在右边,所以注解说:“分别放在‘当’上。”

楅漆成赤黑色,两手捧着它,面向南坐着把它放下,南北方向对着洗【髤,音求;奉,音勇】郑玄说:髤,是赤黑色的漆。吕大临说:奉,是用两手承托。敖继公说:奉,说明是拿着它的两端。贾公彦说:取箭时面向北,所以面向南放下它,对着洗的南北方向。

按:设置楅,南北对着洗,那么洗;不对着碑,而碑的位置不以堂的深度可见了。

辨正:朱熹说“奉”或许误写为“拳”,《释文》于是用“权”的音。张淳校定印本也不能纠正,而曲从它。

以上记载楅

射箭的人有过失就鞭打他【挞,音达】

郑玄说:贾公彦说:“司射插着扑,是教导射箭的方法,鞭打犯礼的过失者。《尚书》说:‘侯以明之,挞以记之’,就是这样。”敖继公说:“有过失,指不能完全遵循司射的教导,而违犯他所命令的。那么鞭打他的人,是司射吗?又考察司射行事,有关尊者的,必定去掉扑,那么尊者的射箭,即使有过失,本来也不在此列。”

以上记载鞭打

众宾客不参加射箭的不下去【与音预,注:古文与为豫】

郑玄说:“不让无事的人扰乱有事的人。”敖继公说:“众宾客在三人之中。射箭时宾客、主人、大夫都下去,而这众宾客有的不下去,是因为这时堂下没有众宾客不参加射箭的位置。”

按大夫中不参加射箭的人,看这记载,大概用众宾客概括了。

以上记载堂上众宾客

取诱射的箭的人,已经拾取箭,然后兼取诱射的乘箭【拾音劫】

郑玄说:敖继公说:经文说后,于是取诱射的箭,这则看见他在已经拾取自己的箭,才这样做。

存疑:郑玄说:“指回到位置后,礼成才再进取取它,不相因。”贾公彦说:“回到位置东西望完,上射才再向前,兼取诱射的箭。”

辨正朱熹说:“经文说后,于是取诱射的箭。这注解说‘回到位置礼成,才再进取取它’,似乎相矛盾。疏上‘射’字与‘后者’二字不相应,当作‘下耦的下射’。”

以上记载兼取诱射的箭

宾客主人射箭,那么司射引导升降。射完,就坐席而回到位置。事完,郑玄说:“引导宾客主人升降的,都是尊重他们。不让司马引导他们的升降,主于射箭。”敖继公说:“摈指用言辞赞导。将要摈而去扑插着它,才回到位置。射箭时引导升降,那么取箭也应当如此。”

按宾客主人下去取箭然后上去射箭,这是射前的一升降。下去放下弓然后上去就席,这是射后的又一升降。司射都引导他们,不引导大夫的,大夫有对手。

以上记载司射引导升降

鹿中漆前足跪,凿背容八算,宣布获的人捧着它。先首【奉,音勇】郑玄说:“前足跪,象教扰的兽,受负【贾公彦疏:屈前足以受负,像现在骆驼受负,则四足都屈】

以上记载中

大夫下去站在堂西等待射箭

郑玄说:尊重大夫不让他久列于射位【贾公彦疏:射到,才就他的对手】

大夫与士射箭,袒露纁色襦,对手稍退于物【纁元作熏,旧监本已改纁,今从之。襦音于】

郑玄说:不肉袒,不同于对手,对手稍退,下大夫。已经发箭就这样。敖继公说:袒纁襦,尊者不见体。襦先穿在衣内,袒露时则露出

之。大夫非射于君所,固不肉袒矣。乃以与士射为言者,嫌为下射,或当统于上射而不异之也。郝氏敬曰:纁,赤色。襦,里衣。袒礼衣,见襦,不肉袒也。耦居右,物每既发一矢,輙少退辟尊也。右记大夫堂下立处,并袒法。

译大夫如果不是在国君面前射箭,本来就不会裸露上身。之所以说与士人一起射箭,是因为担心作为下射者,或许应当统属于上射者而不再加以区分。郝敬说:纁是赤色,襦是内衣。袒露礼服,露出内衣,并不是裸露上身。耦射时站在右边,每当发射一支箭后,就稍微后退以避开尊者。右边记载的是大夫在堂下站立的位置,以及袒露礼服的方法。

司射释弓矢,视算与献,释获者释弓矢。

正义:郑氏康成曰:「惟此二事,释弓矢则摈升降,不释。」敖氏继公曰:「视算则射事,己因去扑之节,而并去。」

之献释获者,释弓矢为有洗酌答拜等事故也。右记司射释弓矢之事。

礼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胜者又射,不胜者降。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射谓以礼乐射也,大射、賔射、燕射是矣。主皮者无侯,张兽皮而射之,言不胜者降则不复升射也。天子大射张皮侯,賔射张五采之侯,燕射张兽侯。敖氏继公曰:主皮之皮与皮侯之皮不同,葢以中甲之革为之。《周官》云:射甲革;《乐记》云:贯革,皆指此也。中甲之革,犀兕若牛之皮也,为物坚厚强者乃能贯之,故礼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故也。主皮之射,以又射与不射示荣辱,亦异于礼射者也。存疑郑氏康成曰:不主皮者,贵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不待中为隽也。《尚书传》曰:战鬬不可不习,故于搜狩以闲之也。闲之者贯之也,贯之者习之也。凡祭取余获陈于泽,然后卿大夫相与射也。中者虽不中也取,不中者虽中也不取,何以然?所以贵揖让之取也,而贱勇力之取向之取也。于囿中勇力之取,今之取也;于泽宫揖让之取也。泽习礼之处,非所于行礼,其射又主中,此主皮之射与?

案主皮之皮坚厚难射,非皮侯、采侯、兽侯之比,非强有力者弗能贯也。故凡射礼不以之,若礼射则未尝不以命中为隽,亦未尝不以矢贯于正鹄为中也。郑氏此解适与经违,又引《尚书传》既以“射于泽宫”为揖让之取,何又以当主皮之射乎?葢主皮之射本以习战,而非礼乐之事,观《乐记》及《论语》所云,足以明之矣。书传本难征信,况又显然矛盾邪?

  右记主皮

  主人亦饮于西阶上

正义:郑氏康成曰:「就射爵而饮也。」已无俊才,不可以辞罚。贾氏公彦曰:「此谓主人在不胜之党。」

  右记主人饮处

获者之俎,折脊、胁、肺、臑【敖云:臑字衍】

正义:郑氏康成曰:「臑若防胳觳之折,以大夫之余体。」贾氏公彦曰:「賔主人已用肩臂,唯有臑及防胳觳。」

若脊胁骨多,尊卑皆有,自臑以下各得其一,注具言之。欲见无大夫获者得臑,若大夫一人大夫得臑,获者得防。大夫二人获者即得胳,若大夫三人获者即得觳,大夫更多则折之,不得整体。敖氏继公曰:折谓折分其牲体,不用全体也。无大夫则臑折,有大夫则折其余体。肺离肺也(下同),臑在肺下,非其次,且与折文不合。葢传写者因注首言臑而衍也。大射注引此无臑字,又释获者之俎折脊胁肺,则此俎不当言臑,明矣。

  东方谓之右个

正义:郑氏康成曰:「侯以乡堂为面也。」

  释获者之俎折脊胁肺皆有祭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皆获者也,祭祭肺也,以言肺,嫌无祭肺【贾疏:明记者之意见,上已有肺,嫌不别有祭肺,故言皆有祭】敖氏继公曰:「皆皆二俎也,二俎有离肺,复有祭肺者,为获者祭于三处而加之,释获者之俎,因亦加祭肺一也。」右记获者释获者俎实。

大夫説,矢束坐説之【説,吐活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明不自尊别也。」

  右説大夫説矢束

  歌驺虞若采苹皆五终

正义:郑氏康成曰:“每一耦射,歌五终也。”敖氏继公曰:“若采苹,亦与《周官》异者也。”

  右记歌之终数

  射无算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众賔继射者,众賔无数也。」右记射耦无定数。

古者于旅也,语。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既旅,士不入。正义:郑氏康成曰:礼成乐备,乃可以言语。先王礼乐之道也。疾今人慢于礼乐之盛,言语无节,故追道古也。敖氏继公曰:言古者,以见周之不然。古谓殷以上也。于旅而语,以敬杀也。然则周之礼,其燕坐乃语与?

通论张子曰:「语谓唯语礼乐,言不及他饮射之际,皆当如是。」方氏慤曰:「语即大司乐所谓乐语也,道古即语也。郑氏释乐语曰:『道者言古以制今』,葢谓是矣。

译司射放下弓矢,观察计数与献酒的情况,负责记录成绩的人放下弓矢。

正义:郑康成说:“只有这两件事,放下弓矢则作为傧相升降,不放下。”敖继公说:“观察计数时,射事已经结束,因此去掉了扑倒兽皮的环节,并且一并去掉了。”

献酒时,记录成绩的人放下弓矢,是因为有清洗、斟酒、答拜等事务。以上记载司射放下弓矢的事。

礼射不以射中兽皮为目标,以射中兽皮为目标的射礼,胜者继续射,不胜者退下。

正义郑康成说:礼射是指配合礼乐进行的射礼,大射、宾射、燕射就是如此。主皮射没有箭靶,张挂兽皮来射,说不胜者退下,就是不再升上去射。天子大射张挂皮侯,宾射张挂五彩之侯,燕射张挂兽侯。敖继公说:主皮射的皮与皮侯的皮不同,大概是用甲胄的皮革制成的。《周官》说:射甲革;《乐记》说:贯革,都是指这个。甲胄的皮革,是犀牛、兕或牛的皮,因为物体坚硬厚重,只有强者才能穿透,所以礼射不主皮,是因为力量不同等。主皮射,以继续射与不射来显示荣辱,也不同于礼射。存疑郑康成说:不主皮,是看重仪容体态合乎礼,节奏合乎乐,不一定要射中才算优胜。《尚书传》说:战斗不可不练习,所以在搜狩时练习它。练习它,就是穿透它,穿透它,就是练习它。凡是祭祀,取剩余的猎物陈列在泽地,然后卿大夫互相射。射中的,即使没射中也取,没射中的,即使射中也不取,为什么这样?这是为了看重揖让的获取,而轻视勇力的获取。在苑囿中勇力的获取,是现在的获取;在泽宫揖让的获取。泽是练习礼的地方,不是行礼的地方,那里的射又以射中为主,这是主皮射吗?

按主皮射的皮坚硬厚重难以射中,不是皮侯、采侯、兽侯可比,不是强有力者不能穿透。所以凡是射礼不用它,如果礼射则未尝不以射中为优胜,也未尝不以箭穿透正鹄为射中。郑氏的解释恰好与经文违背,又引用《尚书传》,既然以“在泽宫射”为揖让的获取,为什么又说应当是主皮射呢?大概主皮射本是为了练习战斗,而不是礼乐之事,看《乐记》及《论语》所说的,足以明白了。书传本来难以征信,何况又显然矛盾呢?

以上记载主皮射

主人也在西阶上饮酒

正义:郑康成说:“就着射爵饮酒。”自己已无俊才,不可以推辞罚酒。贾公彦说:“这是说主人在不胜的一方。”

以上记载主人饮酒的地方

记录成绩者的俎,折取脊、胁、肺、臑【敖说:臑字多余】

正义:郑康成说:“臑像防、胳、觳那样折取,用大夫的剩余肢体。”贾公彦说:“宾主已用了肩臂,只有臑及防、胳、觳。”

如果脊胁骨多,尊卑都有,从臑以下各得其一,注中详细说了。想要表明没有大夫时记录成绩者得臑,如果有一个大夫,大夫得臑,记录成绩者得防。有两个大夫,记录成绩者就得胳,有三个大夫,记录成绩者就得觳,大夫更多就折取,不得整体。敖继公说:折谓折分牲体,不用全体。没有大夫则臑折取,有大夫则折取其余体。肺是离肺(下同),臑在肺下,不是其次,且与折文不合。大概是传抄者因注首言臑而衍文。大射注引此无臑字,又解释记录成绩者的俎折取脊胁肺,则此俎不当言臑,明白了。

东方称为右个

正义:郑康成说:“侯以面向堂为正面。”

记录成绩者的俎折取脊胁肺都有祭肉

正义郑康成说:“皆指记录成绩者,祭指祭肺,因为说了肺,嫌没有祭肺【贾疏:表明记者的意见,上面已有肺,嫌不别有祭肺,所以说皆有祭】敖继公说:“皆指两俎,两俎有离肺,又有祭肺,是因为记录成绩者在三处祭祀而加上,记录成绩者的俎,因此也加上一块祭肺。”以上记载记录成绩者、解释记录成绩者俎中的食物。

大夫解下,箭束坐着解下【解,吐活反】

正义:郑康成说:“表明不自尊别。”

以上解大夫解箭束

歌驺虞或采苹都是五终

正义:郑康成说:“每一耦射,歌五终。”敖继公说:“或采苹,也与《周官》不同。”

以上记载歌的终数

射无定数

正义:郑康成说:“指众宾继射,众宾无数。”以上记载射耦无定数。

古人在旅酬时,说话。凡是旅酬不洗爵,不洗爵的不祭。旅酬完毕,士不进入。正义:郑康成说:礼成乐备,才可以言语。这是先王礼乐之道。痛恨今人轻慢礼乐的盛大,言语无节制,所以追述古事。敖继公说:说古人,以见周代不是这样。古指殷代以上。在旅酬时说话,是因为敬意减弱。那么周代的礼,大概是燕坐时才说话吗?

通论张载说:“语指只谈论礼乐,言不及他,饮射之际,都应当如此。”方慤说:“语即大司乐所说的乐语,道古即语。郑氏解释乐语说:‘道者言古以制今’,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陈氏旸曰:「言歌驺虞、采苹,继之以于旅也,语既歌。」

译陈氏旸说:“意思是歌唱《驺虞》《采苹》,接着在旅舍中歌唱,话语已经唱完了。”

而语以成之也。文王世子,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大乐正则斆而説之,以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徳音之致者也。然则古者于旅也语,岂非古乐之法然邪?

  右记旅及士入节

  大夫后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正义郑氏康成曰:“后出,下乡人不干其賔主之礼,拜送大夫尊之也。主人送賔还,入门揖,大夫乃出拜送之。”敖氏继公曰:“大夫后出,与其后入之意同,欲使主人于賔与大夫各尽其礼,而賔与大夫亦各得伸其尊也。大夫虽多,亦惟拜送其长而已。乡饮酒遵者之礼,亦当如此。”

案迎大夫于门内者,杀于迎賔也。此则賔既出矣,故送之礼与賔同。自此以上,皆为射礼而记,依经为序。右记大夫出节。

乡侯上个五防中十尺【个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上个,最上幅也。上幅用布四丈,中方者也,用布五丈。今官布幅广二尺二寸,旁削一寸【贾疏:两半各削一寸为缝】考工记》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谓中也。」案布幅之广,説者非一:《汉志》云二尺二寸,《淮南子》云二尺七寸,《廵守礼》云三尺二寸。注疏所言,据《汉志》也。

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注:今文改弓为肱】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侯中所取数也。量侯道以貍步【贾疏:大射文】而云弓者,侯之所取数,宜用射器也【贾疏:六尺为步,弓制六尺与步相应】二寸者,骹中之博也【贾疏:弓人职,骹中有变焉,谓弓弣把中侧骨处,博二寸,故于此处取数焉】陈氏祥道曰:「古者器用生于类,故侯道生于弓,侯中亦生于弓。」郑氏锷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则九十弓之侯中丈八尺,鹄六尺;七十弓之侯中丈四尺,鹄四尺六寸有竒;五十弓之侯中一丈,鹄三尺三寸有竒。」郑众、马融皆曰:「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葢不攷诸此耳。

倍中以为躬,倍躬以为左右,舌下,舌半上舌。

正义郑氏众曰:两个,谓布可以维持侯者也。上方两枚与身三设,身广一丈,两个各一丈,凡为三丈;下两个半之傅地,故短也。郑氏康成曰:躬身也,谓中之上下幅也,用布各二丈【贾疏:谓中上、中下各横接一幅布者】左右舌,谓上个也【贾疏:对下个不倍躬者】居两旁谓之个,左右出谓之舌【贾疏:谓躬外两相各出一丈,若人舒舌】半者,半其出于躬者也,用布三丈,所以半上舌者【贾疏:上舌两相各一丈,今下舌两相各五尺,通躬二丈,故用布三丈】侯人之形类也,上个象臂,下个象足,中人张臂八尺,张足六尺,五八四十【贾疏:据上个】五六三十【贾疏:据下个】以此为衰也。凡乡侯用布十六丈【贾疏:中五幅,幅一丈,用布五丈;上下躬各二丈,总四丈;上个四丈,下个三丈,是总十六丈】数起侯道五十弓,以计道七十弓之侯用布二十五丈二尺【贾疏:侯道七十弓,弓取二寸,二七十四,侯中丈四尺,七幅,幅丈四尺,用布九丈八尺;上下躬各用布二丈八尺,总五丈六尺;上个倍躬为五丈六尺,上舌出者两相各出丈四尺,下舌半之,两相各出七尺,通躬二丈八尺,总四丈二尺,通计用布二十五丈二尺】道九十弓之侯用布三十六丈【贾疏:侯道九十弓,弓取二寸,侯中丈八尺,九幅,幅丈八尺,用布十六丈二尺;上下躬各用布三丈六尺,总七丈二尺;上舌倍躬亦七丈二尺,下舌用布五丈四尺,总用布三十六丈】

余论陈氏祥道曰:古者制度,取于身五十弓者,侯道之所始也。故五十弓之侯,其上象人之臂,下象人之足,中其身也,上下其躬也,左右出者舌也,下纲其足也,则侯之取于身备矣。

案侯之制,上濶下狭。《考工记》:“上纲与下纲出舌。”防又疏云:“植在两旁,斜竪之葢。植之下有鐏,扱于地。旁更有绳,斜系鐡橛,而以筑于地。”与

  右记乡侯之度

  箭筹八十长尺有握握素

正义郑氏康成曰:箭,篠也;筹,算也。八十者略以十耦为正,贵全数。握本所持处也。素谓刋之也。握本一作肤【贾疏:何休云:侧

译而通过言语来成就它。《文王世子》中记载的合语之礼,都是由小乐正教导于东序,大乐正则学习并解说,用以阐述父子、君臣、长幼之间的道理,这是契合德音极致的方法。既然如此,那么古人在旅射时进行言语交流,难道不是古乐法度原本如此吗?

右边记载的是旅射以及士人入场的礼节。

大夫最后退出,主人送到大门外,拜送两次。

郑康成正义说:“最后退出,是退下乡人,不干扰宾主的礼节,拜送大夫是表示尊敬。主人送宾客回来,进门作揖,大夫才出来拜送。”敖继公说:“大夫最后退出,与他最后进入的意思相同,是想让主人对宾客和大夫各自尽到礼节,而宾客和大夫也各自得以伸张其尊贵。大夫即使很多,也只拜送其中年长的一位而已。乡饮酒礼中遵者的礼节,也应当如此。”

按:在门内迎接大夫,是比迎接宾客要简略一些。这里宾客已经退出了,所以送别的礼节与送宾客相同。从这以上,都是为射礼而记载,依照经文顺序排列。右边记载的是大夫退出的礼节。

乡射礼的侯靶,最上面的一幅,宽度为五防,中间十尺【“个”字依原字】。

郑康成正义说:“上个,是最上面的一幅布。上幅用布四丈,中间方形部分,用布五丈。现在官府的布幅宽二尺二寸,两旁各削去一寸【贾疏:两半各削一寸作为缝合处】。《考工记》说:‘梓人制作侯靶,宽度与高度相等,指的是中间部分。’按布幅的宽度,说法不一:《汉书·律历志》说是二尺二寸,《淮南子》说是二尺七寸,《巡守礼》说是三尺二寸。注疏中所说的,依据的是《汉书·律历志》。”

侯道长五十弓,以弓长二寸作为侯中的宽度【注:今文将“弓”改为“肱”】。

郑康成正义说:“这是说侯中所取的数量。测量侯道用狸步【贾疏:大射礼的文本】,而这里说弓,是因为侯所取的数量,适宜使用射器【贾疏:六尺为一步,弓制六尺与步相应】。二寸,是骹中的宽度【贾疏:《周礼·弓人》职掌,骹中有变化,指的是弓弣把手中间侧骨处,宽二寸,所以在这里取这个数量】。陈祥道说:‘古代的器物用法源于类比,所以侯道源于弓,侯中也源于弓。’郑锷说:‘以弓长二寸作为侯中的宽度,那么九十弓的侯中宽一丈八尺,鹄宽六尺;七十弓的侯中宽一丈四尺,鹄宽四尺六寸有余;五十弓的侯中宽一丈,鹄宽三尺三寸有余。’郑众、马融都说:‘十尺叫侯,四尺叫鹄,二尺叫正。’大概是没有考证这些罢了。”

加倍侯中的宽度作为躬,加倍躬的宽度作为左右舌,下舌在下,上舌的一半在上舌。

郑众正义说:“两个,是指布可以用来维持侯靶的部分。上方两枚与身三处设置,身宽一丈,两个各一丈,总共三丈;下方两个减半附着于地,所以短。郑康成说:躬就是身,指的是侯中上下两幅布,各用布二丈【贾疏:指侯中上、侯中下各横向接一幅布】。左右舌,指的是上个【贾疏:相对于不加倍躬的下个】。位于两旁叫做个,左右伸出叫做舌【贾疏:指躬外两边各伸出一丈,像人伸出舌头】。半,是减半其伸出躬的部分,用布三丈,之所以减半上舌【贾疏:上舌两边各一丈,现在下舌两边各五尺,连同躬二丈,所以用布三丈】。侯靶的形状像人,上个像手臂,下个像脚,人张开手臂八尺,张开脚六尺,五八四十【贾疏:依据上个】,五六三十【贾疏:依据下个】,以此作为递减的标准。凡是乡射礼的侯靶用布十六丈【贾疏:中间五幅,每幅一丈,用布五丈;上下躬各二丈,总共四丈;上个四丈,下个三丈,总共十六丈】。从侯道五十弓开始计算,七十弓的侯靶用布二十五丈二尺【贾疏:侯道七十弓,弓取二寸,二七十四,侯中宽一丈四尺,七幅,每幅一丈四尺,用布九丈八尺;上下躬各用布二丈八尺,总共五丈六尺;上个加倍躬为五丈六尺,上舌伸出的两边各一丈四尺,下舌减半,两边各伸出七尺,连同躬二丈八尺,总共四丈二尺,总计用布二十五丈二尺】。九十弓的侯靶用布三十六丈【贾疏:侯道九十弓,弓取二寸,侯中宽一丈八尺,九幅,每幅一丈八尺,用布十六丈二尺;上下躬各用布三丈六尺,总共七丈二尺;上舌加倍躬也是七丈二尺,下舌用布五丈四尺,总共用布三十六丈】。”

余论陈祥道说:古代的制度,取法于人身,五十弓是侯道的起始。所以五十弓的侯靶,上面像人的手臂,下面像人的脚,中间是人的身体,上下是人的躬身,左右伸出的是舌,下纲是人的脚,那么侯靶取法于人身就完备了。

按:侯靶的制度,上面宽下面窄。《考工记》:“上纲与下纲伸出舌。”防又疏说:“竖立在两旁,斜着竖立的盖子。竖立的下面有鐏,插入地下。旁边还有绳子,斜系着铁橛,并用土夯实于地。”与

右边记载的是乡射礼侯靶的尺度。

箭筹八十支,长一尺有余,握处无饰【“握素”】。

郑康成正义说:箭,是篠箭;筹,是算筹。八十支,大概以十耦为标准,取全数。握,是手持的地方。素,是说削去装饰。握本一作肤【贾疏:何休说:侧

手为肤。《投壶》云:室中五扶。注云:铺四指曰扶。一指案寸,四指则四寸。握谓四寸也。长尺有握,则此筹尺四寸矣】敖氏继公曰:尺有握,犹尺有四寸也。必云握者,见为所握处也。

译手所握之处称为肤。《投壶》篇说:室内五扶。注解说:铺平四指称为扶。一指相当于一寸,四指就是四寸。握,指的就是四寸。长度为一尺加上一个握,那么这种投壶的筹就是长一尺四寸。敖氏继公说:一尺加上一个握,也就是一尺加上四寸。之所以一定要说“握”,是为了表明这是手握持的地方。

案其本四寸处,刋之使白,是谓握素。不刋者,外长一尺。

通论陈氏祥道曰:「射矢不曰筹,故箭算曰筹;投壶矢曰筹,故箭筹曰算。」

  右记箭筹

楚扑长如笴,刋本尺【刋,苦干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刋其可持处

案:持筹以手,故所刋惟握;扑搢于要,故所刋倍于握而强。

  右记扑

君射,则为下射。上射退于物,一笴既发,则答君而俟【注:今文「君射则为下】

正义:郑氏康成曰:“退于物,一笴,不敢与君并也。”答对也。此以下杂记也。敖氏继公曰:“下射之物在东主位也。”答君,谓东面立而对之。射时进左手,微背于君,故既射则还对之,俟待君发也。郑氏锷曰:“笴所谓妢胡之笴是也。”字文为槀,故有槀人之官。

案物长如笴,退于物一笴,则逺离于物矣。大夫之耦少退,犹在物也;此逺离于物,弥下也。

君乐作而后就物,君袒朱襦以射,小臣以巾执矢以授。正义:郑氏康成曰:「君尊也,不搢矢,不挟矢,授之稍属。」陈氏旸曰:「君乐作而后就物,优尊以异卑也。君不」

搢矢,故授以小臣。君物不可徒执,故借以巾。敖氏继公曰:「君乐作,乃就物,亦以乐节多故也。」大射仪曰:「小臣师以巾内拂矢而授矢于公,稍属。葢以巾拂之,而又借手以执之也。」

若饮君如燕,则夹爵【饮,于禁反;夹,古浃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君在不胜之党也。」宾饮,君如燕,賔媵觯于公之礼,夹爵者,君既卒爵,复自酌。

案媵觯之礼,不夹爵,故先自酌,而后媵。公是如燕矣。既媵而复自酌,所谓则夹爵也。

  右记君射诸仪

案:自此以下数节,葢通燕射、大射言之。

君国中射,则皮树中,以翿旌获,白羽与朱羽糅【翿,徒刀反。注:古文无“以”今文“糅”为“縚”,“皮树”为“繁竪】

正义:郑氏康成曰:“国中,城中也。谓燕射也。皮树兽名,以翿旌获,尚文徳也。”张氏镒曰:“皮树人面。”

  案此条朱子通解以入燕礼记

  于郊则闾中以旌获

正义郑氏康成曰:“于郊谓大射也。”大射于大学,《王制》曰:“小学在公宫之左,大学在郊【贾疏:据诸侯言,天子大学在国中,小学在郊】闾兽名,如驴一角,或曰如驴岐蹄【贾疏:已上《山海经》文】周书》曰:“北唐以闾【贾疏:《周书》见《国语】孔氏颖达曰:“诸侯大射,案《大射仪》云:‘公入骜。’射毕而云入,谓从郊入国,则射在郊学也。”郭氏璞曰:“闾即羭也,角如麢羊,一名山驴,今晋阳县西汲瓮山多有之。”陈氏祥道曰:“《郊特牲》卜之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大射仪》曰:‘公入骜。’《礼记》言王之出于泽,《仪礼》言公之入于泽,则天子泽宫西郊小学也,诸侯泽宫郊之大学也。此曰闾中,诸侯郊射之中也。”

于竟则虎中龙旜【竟,音景;旜,之然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于竟,谓与邻国君射也【贾疏:賔射也】画龙于旜,尚文章也。通帛为旜。孔氏颖达曰:“天子賔射则在朝,诸侯賔射若在国,则亦在朝,与天子同;若在国外相防,则在境。”陈氏祥道曰:“诸侯賔射,不特于竟,其在国中,亦皮树中。”

  案此条朱子通解以附燕礼记

辨正敖氏继公曰:「此记言君之中与所获者,有国中郊竟之异,而不言为某射,则是其所以异者,惟系于地之逺近,不系于射之大小也。若然,则固有大射而用皮、树中翿旌,燕射而用虎中、龙旜者矣。」

大夫兕中各以其物获士鹿中翿旌以获【兕徐履反注古文无以获】正义敖氏继公曰:其指大夫而言,大夫有上中下之异,故物亦有差。司常职曰:大夫士建物翿旌,即白羽与朱羽糅者也。上记言士礼云:旌各以其物,无物则以白羽与朱羽糅,此直见翿旌而已,葢记者杂也。郑氏康成曰:兕兽名,似牛一角,用翿为旌以获,无物也。许氏慎曰:兕如野牛,有毛,其皮坚厚,可以制铠。贾氏公彦曰:公侯伯大夫再命,子男大夫一命不。

同故云各公

译考察箭杆本端四寸处,削去表皮使其露出白色,这叫做“握素”。不削去表皮的部分,向外延伸一尺。

通论陈氏祥道说:“射用的箭矢不称为筹,所以计算用的箭算称为筹;投壶用的箭矢称为筹,所以箭筹称为算。”

以上记载关于箭筹的内容。

楚地扑矢的长度如同箭杆,削去本端一尺【刋,音干】

正义郑氏康成说:削去可以手持的部分。

考察:手持筹矢用手握,所以削去的部分仅限于手握处;扑矢插在腰间,所以削去的部分比手握处加倍且更粗。

以上记载关于扑矢的内容。

国君射箭时,就担任下射。上射退后于射位,一箭发射后,就面对国君等待【注:今文“君射则为下”】

正义:郑氏康成说:“退后于射位一箭杆的距离,是不敢与国君并列。”答,是对面的意思。以下是杂记的内容。敖氏继公说:“下射的射位在东边主人的位置。”面对国君,是指面朝东站立而相对。射箭时进左手,微微背对国君,所以射完后就转回来面对国君,等待国君发射。郑氏锷说:“箭杆所说的妢胡之笴就是它。”字文为槀,所以有槀人的官职。

考察:射位长度如同箭杆,退后于射位一箭杆的距离,那就远离射位了。大夫的配射者稍微退后,还在射位上;这里远离射位,更加谦下。

国君音乐响起后才走到射位,国君袒露上身穿着朱红色短衣来射箭,小臣用巾拿着箭来授予。正义:郑氏康成说:“国君尊贵,不插箭,不夹箭,授予时稍微连接。”陈氏旸说:“国君音乐响起后才走到射位,是优待尊贵以区别于卑下。国君不”

插箭,所以由小臣授予。国君的射位不能空手拿着,所以借用手巾。敖氏继公说:“国君音乐响起,才走到射位,也是因为乐曲节拍多的缘故。”《大射仪》说:“小臣师用手巾向内拂拭箭而授予国君,稍微连接。大概是用巾拂拭,而又借手拿着它。”

如果国君饮酒如同燕礼,就夹持酒爵【饮,音禁;夹,音浃】

正义:郑氏康成说:“是指国君在不胜的一方。”宾客饮酒,国君如同燕礼,宾客向国君送觯的礼节,夹爵,是指国君喝完酒后,再次自己斟酒。

考察:送觯的礼节,不夹爵,所以先自己斟酒,然后送觯。国君是如同燕礼了。已经送觯又自己斟酒,这就是所说的夹爵。

以上记载国君射箭的各种礼仪。

考察:从以下几节,大概是通说燕射、大射而言的。

国君在国都内射箭,就用皮树作为射靶,用翿旌作为获旗,白羽和朱羽混杂【翿,音刀。注:古文无“以”字,今文“糅”为“縚”,“皮树”为“繁竪”】

正义:郑氏康成说:“国中,是城中。是指燕射。皮树是兽名,用翿旌作为获旗,崇尚文德。”张氏镒说:“皮树是人面兽。”

考察:这条朱子通解将其归入燕礼记。

在郊外就用闾中作为射靶,用旌作为获旗。

正义郑氏康成说:“在郊外是指大射。”大射在大学,《王制》说:“小学在公宫之左,大学在郊【贾疏:据诸侯而言,天子大学在国中,小学在郊】闾是兽名,像驴有一个角,或者说像驴歧蹄【贾疏:以上《山海经》文字】《周书》说:“北唐以闾【贾疏:《周书》见于《国语》】孔氏颖达说:“诸侯大射,按照《大射仪》说:‘公入骜。’射毕而说入,是指从郊外进入国都,那么射就在郊外的大学。”郭氏璞说:“闾就是羭,角像麢羊,一名山驴,现在晋阳县西汲瓮山多有。”陈氏祥道说:“《郊特牲》占卜之日,王立于泽,亲自听誓命。《大射仪》说:‘公入骜。’《礼记》说王出于泽,《仪礼》说公入于泽,那么天子泽宫在西郊小学,诸侯泽宫在郊外大学。这里说闾中,是诸侯郊外射靶的中靶。”

在边境就用虎中作为射靶,龙旜作为获旗【竟,音景;旜,音然】

正义郑氏康成说:“在边境,是指与邻国国君射箭【贾疏:宾射】画龙在旜上,崇尚文采。通帛为旜。孔氏颖达说:“天子宾射就在朝堂,诸侯宾射如果在国都,也在朝堂,与天子相同;如果在国外相防,就在边境。”陈氏祥道说:“诸侯宾射,不仅在边境,其在国都内,也用皮树中。”

考察:这条朱子通解将其附于燕礼记。

辨正敖氏继公说:“这条记载说国君的射靶和获旗,有国中、郊外、边境的不同,而不说为了某种射礼,那么它们不同的原因,只在于地点的远近,不在于射礼的大小。如果这样,那么本来就有大射而用皮、树中翿旌,燕射而用虎中、龙旜的情况了。”

大夫用兕中作为射靶,各自用其物作为获旗;士用鹿中,用翿旌作为获旗【兕,音履;注:古文无“以获”二字】正义敖氏继公说:这里指大夫而言,大夫有上中下之别,所以获旗也有差别。《司常》职说:大夫士建立物翿旌,就是白羽与朱羽混杂的。上文记载士礼说:旌各自用其物,没有物就用白羽与朱羽混杂,这里只见到翿旌而已,大概是记载者杂乱。郑氏康成说:兕是兽名,像牛有一个角,用翿作为旌来获,没有物。许氏慎说:兕像野牛,有毛,其皮坚厚,可以制作铠甲。贾氏公彦说:公侯伯大夫再命,子男大夫一命不。

不同所以说各公

侯伯州长一命有旌,亦入物中。陈氏祥道曰:「鹿中前足跪,凿背皮树闾;虎兕之制,葢亦然也。」

译侯、伯、州长受一命之爵,有旌旗,这也属于器物之中。陈氏祥道说:“鹿皮中前足跪地,在背部皮上凿孔树立闾;虎、兕皮的制作,大概也是这样。”

案大夫与士俱各以其物获,则物有不同,敖説是也。此记直言翿旌,则三等之士虽有物而不妨通用翿旌,葢虑有不备者也。又案此记言中上不及王,故《周官》大史职注云:「天子之中未闻」。

  右记中与获之等

唯君有射于国中,其余否【注:古文有作「又」,今文无「其余否】

正义:郑氏康成曰:“臣不习武事于君侧也。”敖氏继公曰:“其余否,谓人臣不为射主于国中也。君有射于国中者,以其于公宫为之也。若人臣之家,其庭浅隘,器用又未必备,故射则必于乡州之学行事焉。是虽居于国,而亦不能射于其中也。此不惟见尊君之意,亦其势然尔。”

通论贾氏公彦曰:「天子诸侯燕射皆在国,天子賔射亦在国,大夫士燕射、賔射不在国,大夫又得行大射,亦不得在国。」

  右记人臣无国中之射

君在大夫射则肉袒【注:今文无射】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袒纁襦,下于君也。」

案,此葢不辨上下大夫及耦于君与否,皆肉袒也。右记大夫侍君射,袒法。

乡射总论。陈氏祥道曰:诸侯之射,先行燕礼;卿大夫之射,先行乡饮酒礼。旌以诏之,鼓以节之,扑以戒之。定其位有物,课其功有算。使人冺争心于揖逊之间,▯武事于燕乐之际。徳行由是可观,齿位由是可正。所以正交接于乡党也。

  钦定仪礼义疏卷十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十一

  燕礼第六之一

正义郑氏康成曰: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羣臣燕饮以乐之。燕礼于五礼属嘉礼,大戴第十二,小戴及别録皆第六。贾氏公彦曰:燕有四,诸侯无事而燕,一也,鲁颂「于胥乐兮」是也。卿大夫有王事之劳,二也,记宾及庭而奏肆夏是也。卿大夫聘而来还与之燕,三也,「四牡劳使臣」是也。四方聘客与之燕,四也,郊特牲「宾入大门而奏肆夏」,又聘礼燕与时赐是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古之燕礼,有天子燕诸侯者,《湛露》之诗是也;有燕羣臣者,《鹿鸣》之诗及《记》云:『君与卿燕,则大夫为宾;与大夫燕,亦大夫为宾』,是也;有燕宾客者,《记》云:『若与四方之宾燕』,《聘礼》云:『燕与羞俶献,无常数』,《大行人》职云:『上公三飨、三食、三燕』,是也;有燕族人者,《文王世子》公与族燕,则以齿』,是也。」陈氏祥道曰:「先王之世,近自九族同姓与夫兄

弟朋友之亲,而逺至乎诸侯、羣臣,与夫蛮貊夷狄之邦,莫不有恩以见其爱,有文以尽其礼,故礼行而天下服,此古所以为燕也。《行苇》之诗,或歌或咢,洗爵奠斚,燕九族同姓也。《常棣》之诗,兄弟既翕,和乐且孺,燕兄弟也。《伐木》之诗,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燕朋友也。若燕诸侯,则有《湛露》;燕羣臣、嘉宾,则有《鹿鸣》;而燕夷狄,则所谓《蓼萧》泽及四海是也。又曰:「于司仪,见王所以燕诸侯者,以齿也。」故曰:「王燕,则诸侯毛。」扵膳夫,见王所以为燕者,非自为主也。故曰:「王燕饮,则为献主。」扵大仆,见王所以燕者,必于内朝也。故曰:「王燕,则大仆相其法。」扵酒正,见王所以燕宾者,必有多寡之数也。故曰:「王燕,则共其计。」于鞮鞻氏,见王所以燕者,必有乐也。故曰:「掌四夷乐与其声歌,祭祀则龡而歌之,燕亦如之。」然其牢礼之物,献酬之数,衣服噐皿之用,与夫乐舞节奏,皆不得而详,故孔颖逹谓天子燕礼已亡也。至诸侯燕礼,则邦国之相和,君臣之相接,礼义之相予,恩好之相交,眀嫌疑而不渎,别贵贱而不乱,所谓「礼让为国」者,即此可想见焉。

案《周官》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其礼至备。自经籍散轶,仅存此篇及《公食大夫》篇。以吕氏、陈氏所推论之,则扵行苇》知天子有亲其宗族之礼焉,扵常棣》知天子有亲其兄弟之礼焉,于《伐木》知天子有亲其故旧朋友之礼焉。其在诸

译查考大夫与士都各自凭借自己的器物获得资格,那么器物有所不同,敖氏的说法是正确的。这篇记载直接说用翿和旌,那么三等士虽然有各自的器物,也不妨碍通用翿和旌,大概是考虑到器物可能不齐全的情况。又查考这篇记载说中士和上士不及王,所以《周官》大史职的注解说:“天子所用的中士未曾听说过”。

以上记载关于中士与获得资格的等级

只有君主可以在国都内举行射礼,其余的人则不可以【注:古文有作“又”,今文没有“其余否”】

正义:郑康成说:“臣子不在君侧练习武事。”敖继公说:“其余的人不可以,是说人臣不在国都内做射礼的主人。君主在国都内举行射礼,是因为在公宫进行的。如果是人臣的家,庭院浅窄,器用又未必齐全,所以举行射礼必定在乡州的学校进行。这样虽然居住在国都,也不能在国都内举行射礼。这不仅体现尊君的意思,也是形势使然。”

通论贾公彦说:“天子诸侯的燕射都在国都,天子的宾射也在国都,大夫士的燕射、宾射不在国都,大夫又得以举行大射,也不得在国都进行。”

以上记载人臣不在国都内举行射礼

君主在时,大夫射礼则肉袒【注:今文没有“射”字】

正义:郑康成说:“不袒露纁色襦衣,表示低于君主。”

查考,这大概是不区分上下大夫以及是否与君主为耦,都肉袒。以上记载大夫侍奉君主射礼时的袒露法度。

乡射总论。陈祥道说:诸侯的射礼,先举行燕礼;卿大夫的射礼,先举行乡饮酒礼。用旌旗来宣告,用鼓声来节制,用扑子来警戒。确定位置有器物,考核成绩有算筹。使人在揖让之间泯灭争心,在宴乐之际消解武事。德行由此可以观察,长幼尊卑由此可以端正。所以用来端正乡党间的交往。

钦定仪礼义疏卷十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十一

燕礼第六之一

正义郑康成说:诸侯没有战事,如果卿大夫有勤劳的功绩,与群臣宴饮来使他们快乐。燕礼在五礼中属于嘉礼,大戴礼记排第十二,小戴礼记及别录都排第六。贾公彦说:燕礼有四种,诸侯没有战事而宴饮,这是第一种,《鲁颂》“于胥乐兮”就是这种情况。卿大夫有王事的辛劳,这是第二种,记载宾客到庭院而演奏《肆夏》就是这种情况。卿大夫出聘归来与之宴饮,这是第三种,“四牡劳使臣”就是这种情况。四方聘来的宾客与之宴饮,这是第四种,《郊特牲》“宾客进入大门而演奏《肆夏》”,又《聘礼》中燕礼与按时赏赐就是这种情况。

通论吕大临说:“古代的燕礼,有天子宴饮诸侯的,《湛露》这首诗就是;有宴饮群臣的,《鹿鸣》这首诗以及《记》说:‘君主与卿宴饮,则由大夫做宾客;与大夫宴饮,也由大夫做宾客’,就是这种情况;有宴饮宾客的,《记》说:‘如果与四方宾客宴饮’,《聘礼》说:‘宴饮与进献初献,没有固定次数’,《大行人》职掌说:‘上公三次飨礼、三次食礼、三次燕礼’,就是这种情况;有宴饮族人的,《文王世子》说‘公与族人宴饮,则按年龄排序’,就是这种情况。”陈祥道说:“先王时代,近从九族同姓以及兄弟朋友之亲,远到诸侯、群臣,以及蛮貊夷狄之邦,没有不施恩以显示其爱,没有不用礼文以尽其礼的,所以礼行而天下信服,这就是古代之所以有燕礼的原因。《行苇》这首诗,或歌或舞,洗爵奠斚,是宴饮九族同姓。《常棣》这首诗,兄弟和睦,和乐且亲,是宴饮兄弟。《伐木》这首诗,何况是人呢,不寻求朋友,是宴饮朋友。如果宴饮诸侯,则有《湛露》;宴饮群臣、嘉宾,则有《鹿鸣》;而宴饮夷狄,则所谓《蓼萧》恩泽遍及四海就是。又说:‘从司仪,可以看出天子宴饮诸侯,是按年龄排序。’所以说:‘天子宴饮,则诸侯按年龄排序。’从膳夫,可以看出天子举行燕礼,不是自己做主人。所以说:‘天子宴饮,则做献主。’从大仆,可以看出天子宴饮,必定在内朝。所以说:‘天子宴饮,则大仆辅助其法度。’从酒正,可以看出天子宴饮宾客,必定有多寡的数目。所以说:‘天子宴饮,则供给其计算。’从鞮鞻氏,可以看出天子宴饮,必定有音乐。所以说:‘掌管四夷音乐及其声歌,祭祀则吹奏歌唱,宴饮也如此。’然而其牢礼的物品,献酬的数目,衣服器皿的使用,以及乐舞的节奏,都不能详细得知,所以孔颖达说天子的燕礼已经失传了。至于诸侯的燕礼,则邦国间的和睦,君臣间的交接,礼义间的给予,恩好间的相交,明辨嫌疑而不亵渎,区别贵贱而不混乱,所谓‘礼让治国’,由此可以想见。”

查考《周官》用饮食之礼亲近宗族兄弟,用飨燕之礼亲近四方宾客,用宾射之礼亲近故旧朋友,其礼非常完备。自从经籍散佚,仅存此篇及《公食大夫》篇。根据吕氏、陈氏所推论的,则从《行苇》知道天子有亲近宗族的礼,从《常棣》知道天子有亲近兄弟的礼,从《伐木》知道天子有亲近故旧朋友的礼。其在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