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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仪礼义疏三十一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九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823–842 段

葬日矣,则啓之期不言可知,而有司必请其期以告于宾者,重愼之至也。于夕哭而宾在焉,则其朝夕哭之仪同矣。此不载主人答辞者,下文巳明,故略之。

译到了安葬的日子,那么开棺下葬的日期不言自明,但主管官员一定要请示具体日期来告知宾客,这是极尽慎重。在傍晚哭祭时宾客在场,那么早晚哭祭的礼仪也就相同了。这里不记载主人回答的言辞,是因为下文已经说明得很清楚,所以省略了。

案告于宾,盖兼来者与未来者而言。以夕哭未必尽来,若告之使来会葬,则宜徧也。下文“请祖期”“请葬期”皆不云告于宾者,亦告可知。防此文故略之耳。右请啓期。

  夙兴设盥于祖庙门外

正义郑氏康成曰:“祖,王父也。下士祖祢共庙【贾疏:“下记云:‘其二庙,则馔于祢。’则此经所朝,据一庙者而言。设盥于祖,是一庙者,祖祢共庙也。专言祖,据尊者而言】贾氏公彦曰:“小敛设盆盥在东堂下,大敛设盥于门外。约小敛盥在东堂下,则大敛盥在门外东方。此下陈鼎如大敛奠,此盥亦设在门外东方,可知。”敖氏继公曰:“设盥爲举鼎及设奠者也。一庙而祖祢皆在焉,惟云‘祖’者,是礼主于祖也。”

  陈鼎皆如殡东方之馔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皆三鼎也,如殡,如大敛,既殡之奠。」敖氏继公曰:「皆如殡,谓三鼎之面位与其实,皆如向者门外所陈殡奠之鼎也。东方之馔,云如殡,亦但据其盛者言之。其迁祖奠之脯醢,当在甒北,不别见者略之。」

案此所陈者,祖奠也。其陈之在祖庙门外东方之馔,亦馔于祖庙之东堂下。祖奠之前,先有迁祖之奠,故敖云脯醢并馔于此。柩入庙后,先设从奠,彻从奠而后设迁祖奠,彻迁祖奠而后设祖奠。明日乃设遣奠,此其序也。

  夷牀馔于阶闲

正义郑氏康成曰:朝祖正柩,用此牀【贾疏:柩至祖庙两楹闲,尸北首之时,乃用此牀也】杨氏复曰:朝祖时,载柩有輁轴,正柩则有夷牀。敖氏继公曰:阶闲祖庙堂下。

存疑敖氏继公曰:「此即向者承尸于堂之牀也。」案:小敛之牀以承尸,此牀以承柩,广狭崇卑或不一式。敖氏谓夷牀即承尸之牀,以夷字同耳,殆未必然。右陈祖奠器馔。

  二烛俟于殡门外

正义郑氏康成曰:「早闇以爲明也。烛用蒸【贾疏:《周官》甸师氏「以薪蒸役外内饔」注云:「大曰薪,小曰蒸。」又《少仪》「主者执烛抱燋」注云:「未爇曰燋,燋即蒸】贾氏公彦曰:「二烛者,以开殡彻奠。下注云:炤彻奠与啓肂者是也。故于此豫备之。」

丈夫髽,散带垂,卽位如初【髽,侧瓜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爲将啓变也【贾疏:小敛时变服,男子括髪免散带垂,妇人髽。今将啓殡见尸柩,故变同小敛时也】如初朝夕哭门外位。敖氏继公曰:“皆爲之于次,乃即位。髽者去冠与纚而爲露紒也。将髺髪者必先髽,故言此以明之,亦与前经髺发互见也。此斩衰者耳,其齐衰以下则皆免散带垂,解其三日所绞者也。凡大功以上皆然。髽与散带垂,未殡之服也。是时棺柩复见,故复此服焉。此但言丈夫,是妇人不与也。妇人之带所以不散垂者,初已结本,又质而少变,故于此不可与丈夫同也。其所以不言髽者,妇人不当髽者,虽未殡亦不髽,则此时可知矣。其当髽者,自小敛以来至此,自若无所改变,故不必言之。

存疑。郑氏康成曰:「此互文以相见耳。」髽,妇人之变【贾疏:髽是妇人之变,则免是男子之变。今丈夫见其人,不见免,则丈夫当免矣;妇人见其髽,不见人,则妇人当髽矣。故云互文以相见也】贾氏公彦曰:「小敛时,斩衰男子括髪,齐衰以下男子免。此不言男子括髪者,欲见啓殡之后,虽斩衰亦免而无括发。知者,丧服小记云:『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注云:『爲人君变也。』以此言之,啓后主人免可知。若然后至卒哭,其服同矣。以其反哭时更无变服之文,故知同也。」李氏如圭曰:「爲母,于即位又哭而免。斩衰啓殡乃免,礼之差也。」

案括发与免形制略同,但麻与布异耳。将啓斩衰者,复小敛时之服,无缘舍括发而以免也。然则小记所云者,盖指已葬之后言之与?若母丧,则啓殡时自应免矣。

  妇人不哭主人拜宾入即位袒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不防如初者,以男子入门不哭故也。不哭者,将有事止讙▯也【贾疏:谓将有啓殡之事】敖氏继公曰:妇人不哭,说见于前。

案此

译向宾客报告,大概是兼及已来和未来的宾客而言。因为傍晚哭吊未必所有人都到,如果告知他们前来参加葬礼,那么应当普遍通知。下文“请祖期”“请葬期”都不说“告于宾”,也是可知要告知的。防止此处文义重复所以省略罢了。以上是请求确定开棺日期的内容。

早起在祖庙门外设置盥洗用具。

郑康成正义说:“祖,是祖父。下士的祖庙和父庙共用一座庙宇【贾公彦疏:《礼记》下文说:‘如果是两座庙,就在父庙陈设祭品。’那么此经文所朝拜的,是依据一座庙宇而言。在祖庙设置盥洗用具,是一座庙宇,祖庙和父庙共用。专门说祖,是依据尊者而言】贾公彦说:“小敛时设置盆和盥洗用具在东堂下,大敛时设置盥洗用具在门外。推想小敛时盥洗用具在东堂下,那么大敛时盥洗用具在门外东方。此处陈设鼎如同大敛时的祭奠,这盥洗用具也设置在门外东方,是可以推知的。”敖继公说:“设置盥洗用具是为了举鼎和设置祭奠。一座庙宇中祖和父都在,只说‘祖’,是因为礼仪以祖为主。”

陈设鼎都如同停殡时一样,东方的祭品也如同停殡时一样。

郑康成正义说:“‘皆’是三鼎,‘如殡’,如同大敛,既殡之后的祭奠。”敖继公说:“‘皆如殡’,是说三鼎的位置和其中的食物,都如同先前在门外陈设的停殡祭奠的鼎。东方的祭品,说‘如殡’,也只是依据其盛放的东西而言。迁移祖奠的干肉和肉酱,应当在酒坛北边,没有另外提及是省略了。”

按:此处陈设的,是祖奠。它在祖庙门外东方陈设的祭品,也是在祖庙东堂下陈设。祖奠之前,先有迁移祖奠,所以敖继公说干肉和肉酱也陈设在此。灵柩进入祖庙后,先设置从奠,撤去从奠然后设置迁移祖奠,撤去迁移祖奠然后设置祖奠。第二天才设置遣奠,这是它的顺序。

夷床陈设在两阶之间。

郑康成正义说:朝拜祖庙时端正灵柩,使用此床【贾公彦疏:灵柩到达祖庙两楹之间,尸体头朝北的时候,才使用此床】杨复说:朝拜祖庙时,载运灵柩有輁轴,端正灵柩则有夷床。敖继公说:阶闲,是祖庙堂下。

存疑:敖继公说:“这就是先前在堂上承托尸体的床。”按:小敛时的床用来承托尸体,此床用来承托灵柩,宽窄高低或许不是一种样式。敖继公说夷床就是承托尸体的床,是因为“夷”字相同罢了,大概不一定如此。以上是陈设祖奠的器具和祭品。

两支蜡烛在殡门外等候。

郑康成正义说:“天早黑用来照明。蜡烛用蒸柴【贾公彦疏:《周礼》甸师氏‘用薪蒸役外内饔’注说:‘大的叫薪,小的叫蒸。’又《少仪》‘主者执烛抱燋’注说:‘未点燃叫燋,燋就是蒸】贾公彦说:“两支蜡烛,是用来开启殡宫和撤去祭奠的。下文注说:照亮撤去祭奠和开启棺木的就是它。所以在此预先准备。”

男子结发为髽,散开腰带垂下,就位如同先前【髽,音侧瓜】

郑康成正义说:“是为了将要开棺而改变服饰【贾公彦疏:小敛时改变服饰,男子束发戴免散开腰带垂下,妇人结发为髽。现在将要开棺看见尸体灵柩,所以改变服饰同小敛时一样】如同先前朝夕哭吊在门外的位置。敖继公说:“都在次舍做完,然后就位。结发为髽是去掉冠和纚而做成露髻。将要束发的人必须先结发为髽,所以说此话来阐明,也与前文经文的束发互相印证。这是斩衰的人罢了,齐衰以下的都戴免散开腰带垂下,解开他们三天前绞紧的。凡是大功以上的都这样。结发为髽和散开腰带垂下,是未停殡时的服饰。这时棺柩再次出现,所以恢复此服饰。这里只说男子,是妇人不参与。妇人的腰带之所以不散开垂下,是因为起初已经结好本结,又质朴而少有变化,所以在此不能与男子相同。之所以不说结发为髽,妇人不当结发为髽的,即使未停殡也不结发为髽,那么此时可知了。应当结发为髽的,从小敛以来至此,自然没有改变,所以不必说。

存疑。郑康成说:“这是互文以互相印证罢了。”结发为髽,是妇人的变服【贾公彦疏:结发为髽是妇人的变服,那么戴免是男子的变服。现在男子看见妇人,不见戴免,那么男子应当戴免;妇人看见结发为髽,不见男子,那么妇人应当结发为髽。所以说互文以互相印证】贾公彦说:“小敛时,斩衰男子束发,齐衰以下男子戴免。这里不说男子束发,是想表明开棺之后,即使是斩衰也戴免而不束发。知道的依据是,《丧服小记》说:‘国君吊唁,即使不是戴免的时候,主人也必须戴免。’不散开麻绳,即使是异国的国君也戴免。注说:‘为了国君而改变。’由此说来,开棺后主人戴免可知。如果这样,那么到卒哭,服饰就相同了。因为反哭时更没有改变服饰的记载,所以知道相同。”李如圭说:“为母亲服丧,在就位又哭时戴免。斩衰开棺才戴免,是礼仪的差别。”

按:束发和戴免形制大致相同,只是麻和布不同罢了。将要开棺的斩衰者,恢复小敛时的服饰,没有理由舍弃束发而戴免。那么《小记》所说的,大概是指已经安葬之后而言吧?如果是母亲之丧,那么开棺时自然应当戴免了。

妇人不哭,主人拜谢宾客,进入就位,袒露左臂。

郑康成正义说:这里不防止如同先前,是因为男子入门不哭的缘故。不哭,是因为将有事情停止喧哗【贾公彦疏:指将有开棺之事】敖继公说:妇人不哭,说法见于前文。

按:此

拜宾亦在门外,三三拜之。大夫入门不哭,妇人俟男子哭乃哭。凡朝夕哭之节皆然,此亦然。但下文祝命哭乃哭,则丈夫之不哭,又待告啓也。

译拜宾也站在门外,大夫对他行三次拜礼。大夫进入大门时不哭,妇人等到男子哭后才哭。凡是早晚哭丧的礼节都是这样,这里也是这样。但下文说祝官命令哭丧才哭,那么丈夫的不哭,又是等待祝官宣告开启丧礼。

商祝免袒执功布入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声三啓三命哭【免音问注今文免作絻】

正义郑氏康成曰:执功布爲有所拂防也【贾疏:拂防犹言拂拭,下经云拂柩用功布,是拂拭去尘,且去凶邪之气也】声三三,有声存神也;啓三三,言啓告神也。旧说以爲声噫兴也【贾疏:曾子问祝声三注云:警神即此存神也,彼亦以爲噫歆,盖旧说然也】敖氏继公曰:商祝,公有司也,其爲士但当吊服加麻,此时有事于柩,故复爲之袒免。

  烛入

正义郑氏康成曰:炤彻与啓肂者【贾疏:一烛于室中,炤彻;奠一烛于堂,炤开殡肂也】

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取铭置于重【重,直龙反,下同。注:今文铭皆作名】正义:敖氏继公曰:「祝降者,周祝取铭而降也,不言其升,故以降见之。与夏祝交,事相接也。唯云交者,亦相右也。凡交而非相右者,经必言相左,以别之。夏祝与执事者升,取宿奠也。祝取铭置于重,爲啓肂迁之。取铭在前,置于重在后,乃合而言之,文顺耳。」

案有事于尸柩者,商祝也;有事于奠者,夏祝也;有事于铭与重者,周祝也。其职有常,故各共而不乱。周祝取铭,夏祝彻奠,自袭小敛之时而已然矣。注:谓夏祝取铭,周祝彻奠,非也。彻奠者当有四人,夏祝但执醴耳,不言执事者,省文也。此宿奠从至庙而设之,既彻降执之,立于西堂下以俟其位,则东面北上,与入庙而俟于堂下同。疏:谓奠于序西南,非也。

  踊无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人也。”李氏如圭曰:“爲见柩。”

商祝拂柩,用功布幠,用夷衾【幠,忽乌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拂去尘也。怃覆之,爲其形露【敖氏继公曰:形露,犹露见也】贾氏公彦曰:夷衾于后,无彻文,当随柩入圹矣。敖氏继公曰:夷衾即小敛后覆尸者也,以其事相类,故复用之。魏氏了翁曰:柩出,南首,右啓。

  迁于祖用轴

正义郑氏康成曰:“迁于祖朝祖庙也。”檀弓曰:“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孔氏颖达曰:“殷人尚质,死则爲神,故朝而殡于祖庙;周则尚文,亲初殁未忍便以神事之,故殡于路寝及朝庙遂葬】盖象平生时将出必辞尊者【贾疏:“曲礼:出必告,反必面】崇精问:“葬母亦朝庙否?”焦氏曰:“内竖职,王后之丧朝庙则爲之跸,是母丧亦朝庙明也。”妇未庙见不朝庙。

案祖祢共庙迁于祖,则祢在其中,统于尊者之辞也。《檀弓》云:“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敖氏谓以昭穆同,又当祔之于此,故迁于祖。夫然,则唯朝祖而不及祢乎?若不相似然。殡时升棺用轴,故啓殡而降,出殡宫门,入庙门而升也,亦用之轴。《制注疏》见上篇。

重先奠,从烛,从柩,从烛,从主人,从。

正义郑氏康成曰:行之序也。贾氏公彦曰:柩前后皆有烛者,以其柩车爲隔,恐闇,故各有烛以炤道。若至庙,烛在前者升炤正柩,在后者在阶下炤升柩。故下记云:「烛先入者升堂东楹之南西面,后入者西阶东北面在下」是也。敖氏继公曰:主人从众,主人以下从妇人,从女宾,从男宾在后。女宾以上,其行皆以服之亲疏爲序,服同乃以长幼也。经但言主人从者,以其余皆从可知也。葬而从柩之序亦然。

存疑。郑氏康成曰:「主人从者,丈夫由右,妇人由左,以服之亲疏爲先后。」

案注:据《内则》谓丈夫由右,妇人由左,此谓寻常行路则然耳。若从柩,则必男爲男焉,女爲女焉。且出寝门,入庙门,门中迫隘,男妇非可以竝行也。敖说得之。

  升自西阶

正义:郑氏康成曰:“柩也。”敖氏继公曰:“升自西阶,神之也。凡柩归自外而入庙者,旣小敛则升自阼阶,未忍异于生也。旣大敛则升自西阶,此亦入庙耳,故其礼与大敛而入者同。”

存疑。郑氏康成曰:「犹用子道,不由阼也。」

案不由阼阶,父在者则然耳。今此所丧者,父也,生时由阼久矣,不必以犹用子道爲义。故敖氏据《曾子问》説之:「方小

译商祝脱去丧服、袒露左臂,手持功布进入,从西阶登上,登上台阶但不进入厅堂,发声三次,启告三次,然后哭丧。(“免”音问,注:今文“免”作“絻”)

正义郑康成说:手持功布是为了有所拂拭防护。(贾疏:拂拭防护即擦拭,下文说擦拭棺木用功布,是擦拭去尘,并且去除凶邪之气。)发声三次,是使神灵存留;启告三次,是言说启告神灵。旧说认为发声是“噫”声兴起。(贾疏:《曾子问》祝发声三次注说:警神即此存神,彼也认为是噫声歆然,大概旧说如此。)敖继公说:商祝是公家的有司,他本是士人,应当穿吊服加麻,此时有事于棺木,所以又为之袒露左臂、脱去丧服。

烛火进入。

正义郑康成说:照亮彻奠与启殡的人。(贾疏:一烛在室中,照亮彻奠;奠一烛于堂上,照亮开殡启肂。)

祝降下,与夏祝在阶下交接,取来铭旌放在重器上。(重,音直龙,下同。注:今文铭皆作名。)正义:敖继公说:“祝降下,是周祝取铭旌而降下,不说他升上,所以用降下表示。与夏祝交接,是事务相接。只说交接,也是相右。凡是交接而不相右的,经文必说相左,以区别之。夏祝与执事者升上,取宿奠。祝取铭旌放在重器上,是为了启殡迁移。取铭旌在前,放在重器在后,于是合而言之,文辞通顺。”

按:有事于尸柩的,是商祝;有事于奠礼的,是夏祝;有事于铭旌与重器的,是周祝。他们的职事有常,所以各自供职而不混乱。周祝取铭旌,夏祝彻奠,自袭衣小敛之时已然如此。注:谓夏祝取铭旌,周祝彻奠,不对。彻奠者当有四人,夏祝只执醴酒,不说执事者,是省文。此宿奠从至庙而设之,既彻降执之,立于西堂下以等待其位,则东面北上,与入庙而等待于堂下相同。疏:谓奠于序西南,不对。

踊哭无算。

正义:郑康成说:“是主人。”李如圭说:“是因为见到棺木。”

商祝擦拭棺木,用功布覆盖,用夷衾覆盖。(幠,音忽乌)

正义郑康成说:擦拭去尘。覆盖它,是为了不让形体暴露。(敖继公说:形体暴露,即露见。)贾公彦说:夷衾在后,没有撤去的文字,应当随棺木入墓穴了。敖继公说:夷衾即小敛后覆盖尸体的,因其事相类,所以复用之。魏了翁说:棺木出,头朝南,右边启殡。

迁移到祖庙用轴。

正义郑康成说:“迁移到祖庙,是朝见祖庙。”《檀弓》说:“殷人早晨殡于祖庙,周人早晨朝见祖庙然后遂葬。”(孔颖达说:“殷人尚质,死则视为神,所以早晨殡于祖庙;周则尚文,亲人初死不忍便以神事之,所以殡于路寝及朝庙遂葬。”)大概像平生时将出必辞尊者。(贾疏:“《曲礼》:出必告,反必面。”)崇精问:“葬母也朝庙吗?”焦氏说:“内竖职,王后之丧朝庙则为之跸,是母丧也朝庙明也。”妇人未庙见不朝庙。

按:祖祢共庙,迁于祖,则祢在其中,是统于尊者的辞。《檀弓》云:“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敖氏谓以昭穆同,又当祔之于此,故迁于祖。既然这样,那么只朝祖而不及祢吗?若不相似然。殡时升棺用轴,所以启殡而降,出殡宫门,入庙门而升也,也用轴。《制注疏》见上篇。

重器先于奠,跟随烛,跟随棺木,跟随烛,跟随主人,跟随。

正义郑康成说:行走的顺序。贾公彦说:棺木前后皆有烛者,因为棺车为隔,恐暗,所以各有烛以照亮道路。若至庙,烛在前者升上照亮正棺,在后者在阶下照亮升棺。所以下记云:“烛先入者升堂东楹之南西面,后入者西阶东北面在下”是也。敖继公说:主人跟随众人,主人以下跟随妇人,跟随女宾,跟随男宾在后。女宾以上,其行皆以服之亲疏为序,服同乃以长幼也。经文只说主人跟随,以其余皆跟随可知也。葬而跟随棺木之序亦然。

存疑。郑康成说:“主人跟随者,丈夫由右,妇人由左,以服之亲疏为先后。”

按注:据《内则》谓丈夫由右,妇人由左,此谓寻常行路则然耳。若跟随棺木,则必男为男焉,女为女焉。且出寝门,入庙门,门中迫隘,男妇非可以并行也。敖说得之。

从西阶升上。

正义:郑康成说:“是棺木。”敖继公说:“从西阶升上,是神之也。凡棺木归自外而入庙者,既小敛则升自阼阶,未忍异于生也。既大敛则升自西阶,此亦入庙耳,故其礼与大敛而入者同。”

存疑。郑康成说:“犹用子道,不由阼也。”

按:不由阼阶,父在者则然耳。今此所丧者,父也,生时由阼久矣,不必以犹用子道为义。故敖氏据《曾子问》说之:“方小

敛,则将大敛于阼,故由阼;旣大敛,则遂就西阶而殡焉。」亦近逺之别也。

译入殓,就将在东阶举行大殓仪式,所以从东阶进入;既然大殓已经结束,就随即在西阶停放灵柩。这也是区分远近的礼制。

奠俟于下东面北上

正义郑氏康成曰:「俟正柩也【贾疏:旣正柩乃设奠】敖氏继公曰:「北上,则巾席在后也。」记云:「巾席从而降。」

主人从升,妇人升,东面。众人东即位【众下当从敖氏补主字】正义:郑氏康成曰:“位东方之位【李氏如圭曰:东阶下西面位】贾氏公彦曰:“举主妇东面,主人西面,可知众主人以下从柩至西阶下,遂乡东阶下即西面位。”敖氏继公曰:“妇人东面,当负序以辟奠者之往来,东即位者乃众主人也,脱一主字耳。以记攷之,可见此时堂下之位亦如朝夕哭,不皆在东方。”

  正柩于两楹闲用夷牀

正义郑氏康成曰:两楹闲,象乡户牖也。是时柩北首【贾疏:朝祖不可以足乡之】敖氏继公曰:两楹闲,东西节也。其于楹闲爲少北,此正柩于堂正,与小敛后尸夷于堂者相类。

存疑。贾氏公彦曰:「乡户牖则在两楹闲而近西矣。」记云:「夷牀輁轴馔于西阶,东馔夷牀,俟正柩而言。西阶东则正柩于楹间近西,可知。」

案经言两楹闲注云:「乡户牖,则户牖之闲,适当两楹之间。士大夫之室,居中而左右各有房。」康成此注,足以爲明征矣。贾氏欲伸其东房西室之説,故迁就其辞,而云「近西耳」。夷牀馔堂下,则西阶东便,其升也,升堂上,则两楹间,欲其正也,各有攸当,岂必因其西而西之乎?且妇人位于西,设奠者必由之,若柩近西,不嫌其太偪邪?

  主人柩东西面置重如初

正义敖氏继公曰:柩东明近于柩。郑氏康成曰:如初如殡宫时也【贾疏亦如殡宫,三分庭一在南,二在北,而置之。依上文序次,重先不先置重者,以其待正柩讫乃置之也】

  案祝取铭置于重亦如初

席升设于柩西,奠设如初,巾之升降自西阶。

正义敖氏继公曰:席设于柩西,亦差近于柩。奠设于席前,亦当柩少北。柩北首西,乃右也。于此奠焉,与奠于尸右之意同。不统于柩奠,宜统于席也。不去席者,先已用席,则不变之。且奠于尸与奠于柩,亦宜异也。郑氏康成曰:从奠设如初,东面也【贾疏:如殡宫室中,东面设之于】

【席前也】不统于柩,神不西面也。不设柩东,东非神位也【贾疏据神位在奥而言】巾之者爲御当风尘【贾疏檀弓云丧不剥奠也与祭肉也与据小敛奠殡奠朔奠荐新奠有牲肉不可倮露故巾之此从奠脯醢醴酒无祭肉亦巾之者以在堂风尘故也朝夕奠在室不巾】

存疑。郑氏康成曰:「席设于柩西,直柩之西,当西阶也。」案奠无席,则统于尸;有席,则统于席。此时柩虽北首,以有席,故奠设于席前而东面。如此则奠近柩,而席稍远矣。席虽稍远,必不当西阶。以醴酒脯醢占地无多,且席西爲举奠者往来所由也。记云:「将载,祝及执事举奠,户西南面,东上。」举奠者自户以西,则席尚当西楹之东,明矣。

通论杨氏复曰:丧奠之礼有三变。始死,奠于尸东;小敛奠亦如之。既殡,奠于室之奥。设席,东面。朝夕奠、朔月奠、荐新奠,亦如之。啓殡入庙,席设于柩西,奠设如初。如初者,如室中之神席,东面也。朝祖奠亦如之。降奠、及祖奠、遣奠,皆如之,但设于柩东爲异。

主人踊无算,降拜。宾即位,踊袭。主妇及亲者由足西面。正义敖氏继公曰:「主人即柩东之位,则踊。既奠乃降也。即位亦在阼阶下,袭亦在序东。妇人由足出于柩南也,西面于阼阶上,亦南上。若有南面者,则东上。」郑氏康成曰:「亲者西面堂上,廹疏者可以居房中【贾疏:房中西面】贾氏公彦曰:「妇人不即乡柩东西面者,以主人在柩东,待设奠讫,主人降拜,宾妇人乃得东也。」案:主人在柩东,由足而西,至西阶乃降。主人旣降,妇人乃得由足而东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设奠时,妇人皆室户西南面。奠毕,乃得柩东西面。」

案柩北首,妇人不可由其首,则注谓户西南面,殆未然也。初升时但东面耳,由足而东,则疏而幼者前行。故柩西则北上,柩东则南上也。主妇以下西面,则疏者当南面

译将祭品陈设在下位,面向东,以北为上。

郑玄解释说:“俟”是端正灵柩的意思。贾公彦疏解道:“既已端正灵柩,然后陈设祭品。”敖继公说:“以北为上,那么巾席就在后面了。”《礼记》说:“巾席跟随灵柩而下。”

主人跟随登上堂,妇人登上堂,面向东。众主人面向东就位。【“众”字下应当根据敖继公的说法补“主”字】郑玄解释说:“位”是东方的位置。李如圭说:“是东阶下面向西的位置。”贾公彦说:“举出主妇面向东,主人面向西,可以知道众主人以下跟随灵柩到西阶下,于是转向东阶下就面向西的位置。”敖继公说:“妇人面向东,应当背靠东序以避开陈设祭品者的往来,面向东就位的才是众主人,脱漏了一个‘主’字罢了。根据《礼记》考证,可见此时堂下的位置也像朝夕哭一样,并不都在东方。”

将灵柩端正于两根楹柱之间,使用夷床。

郑玄解释说:两根楹柱之间,象征面向户牖。这时灵柩头朝北。贾公彦疏解道:“朝祖时不可以脚朝向户牖。”敖继公说:两根楹柱之间,是东西的节度。它在楹柱之间稍微靠北,这端正灵柩于堂上正中的做法,与小敛后尸体平放于堂上的情况类似。

存疑。贾公彦说:“面向户牖,那么在两根楹柱之间而靠近西边了。”《礼记》说:“夷床、輁轴陈设在西阶,东边陈设夷床,这是在等待端正灵柩时说的。西阶的东边就是端正灵柩于楹柱之间靠近西边,可以知道。”

按经文说两根楹柱之间,注解说:“面向户牖,那么户牖之间,正处在两根楹柱之间。士大夫的居室,居中而左右各有房。”郑玄这条注,足以作为明确的证据了。贾公彦想要伸张他东房西室的说法,所以迁就其言辞,而说“靠近西边罢了”。夷床陈设在堂下,那么西阶东边方便,它升上堂上,那么两根楹柱之间,想要它端正,各有其恰当之处,岂能因为它在西边就把它放在西边呢?况且妇人位于西边,陈设祭品的人必定由此经过,如果灵柩靠近西边,不嫌太逼仄吗?

主人在灵柩东边面向西放置重器,像当初一样。

敖继公说:灵柩东边说明靠近灵柩。郑玄解释说:像当初,像殡宫时的情况。贾公彦疏解道:也像殡宫,三分庭之一在南,二分在北,而放置重器。依照上文顺序,重器先不放置重器的原因,是因为等待端正灵柩完毕后才放置它。

按祝官取铭旌放置在重器上,也像当初一样。

席升设在灵柩西边,祭品陈设像当初一样,巾席的升降从西阶进行。

敖继公说:席设在灵柩西边,也稍微靠近灵柩。祭品陈设在席前,也正当灵柩稍微靠北。灵柩头朝北向西,那是右边。在这里陈设祭品,与陈设在尸体右边的意思相同。不统属于灵柩的祭品,适宜统属于席。不撤去席的原因,先前已经用了席,就不改变它。而且陈设在尸体旁与陈设在灵柩旁,也适宜有所区别。郑玄解释说:从陈设祭品像当初,面向东。贾公彦疏解道:像殡宫室中,面向东陈设在席前。不统属于灵柩,因为神灵不面向西。不陈设在灵柩东边,因为东边不是神灵的位置。贾公彦疏解道:根据神灵位置在奥而言。用巾覆盖是为了遮挡风尘。贾公彦疏解道:《檀弓》说丧事不剥去祭品的覆盖物吗?祭肉吗?根据小敛的祭品、殡时的祭品、朔日的祭品、荐新的祭品有牲肉不可裸露,所以用巾覆盖。这从祭品脯醢醴酒没有祭肉也用巾覆盖的原因,是因为在堂上受风尘的缘故。朝夕奠在室内不用巾覆盖。

存疑。郑玄解释说:“席设在灵柩西边,正对灵柩的西边,正当西阶。”按祭品没有席,就统属于尸体;有席,就统属于席。此时灵柩虽然头朝北,因为有席,所以祭品陈设在席前而面向东。这样那么祭品靠近灵柩,而席稍微远一些了。席虽然稍微远一些,必定不应当在西阶。因为醴酒脯醢占地不多,而且席的西边是举祭品者往来的通道。《礼记》说:“将要载柩时,祝官及执事者举祭品,在户西南面,以东为上。”举祭品者从户以西,那么席尚且正当西楹的东边,明白了。

通论杨复说:丧奠的礼仪有三种变化。刚死时,祭品陈设在尸体东边;小敛时的祭品也像这样。既殡后,祭品陈设在室内的奥处。设席,面向东。朝夕奠、朔月奠、荐新奠,也像这样。启殡入庙,席设在灵柩西边,祭品陈设像当初。像当初,是像室中的神席,面向东。朝祖奠也像这样。降奠、以及祖奠、遣奠,都像这样,只是陈设在灵柩东边有所不同。

主人踊哭没有定数,降阶拜谢。宾客就位,踊哭袭位。主妇及亲近者从脚部走向西面。敖继公说:“主人就在灵柩东边的位置,那么踊哭。既已陈设祭品才降阶。就位也在阼阶下,袭位也在东序东边。妇人从脚部出于灵柩南边,面向西在阼阶上,也以南为上。如果有面向南的,那么以东为上。”郑玄解释说:“亲近者面向西在堂上,疏远者可以居住在房中。”贾公彦疏解道:房中面向西。贾公彦说:“妇人不立即面向灵柩东西面,是因为主人在灵柩东边,等待陈设祭品完毕,主人降阶拜谢,宾客妇人才能向东。”按:主人在灵柩东边,从脚部向西,到西阶才降阶。主人既已降阶,妇人才能从脚部向东。

存疑。郑玄解释说:“陈设祭品时,妇人都面向西在室户南边。祭品陈设完毕,才能面向灵柩东西面。”

按灵柩头朝北,妇人不可以从头部经过,那么注解说户西南面,大概不对吧。初升时只是面向东罢了,从脚部向东,那么疏远而年幼者前行。所以灵柩西边以北为上,灵柩东边以南为上。主妇以下面向西,那么疏远者应当面向南。

。如亲者多而西面不能容,则应有南面者,而疏者居房中矣。

译如果亲近的人众多,而西面的位置无法容纳,那么应当有南面的人,而疏远的人就住在厢房里了。

右朝祖

  荐车直东荣北辀

正义郑氏康成曰:荐进也。进车者,象生时将行陈驾也【贾疏:曲礼云: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于马前,已驾仆展軨效驾,是生时将行陈驾,今陈车亦象之也】今时谓之魂车【贾疏:注以汉法况之,以其神灵在焉,故曰魂车】辀,辕也【贾疏:考工记:辀人爲辀,辀亦谓之辕】车当东荣,西上于中庭【贾疏:此车即记云:荐乘车道车槀车是也,先陈乘车,次陈道车槀车,以次而东,是西上也。中庭者,南北之中。敖氏继公曰:知在东方之中庭者,以杂记所言赗车之位定之也】敖氏继公曰:北辀者,以柩北首故耳。

  存疑敖氏继公曰此即遣车也

案春官巾车职,大丧饰遣车,遂廞之,行之。凡周官言廞者,皆明器也。故注云:「遣车一曰鸾车,谓陈驾之行之,使人以次举之,以如墓也。」夏官校人职,饰遣车之马及葬埋之。注云:「言埋之,则是马、涂车之刍灵是则遣车载遣奠之包牲,而置之椁之四隅者,非真车,非生马。即《檀弓》「涂车刍灵」是也。若此所荐之三车,则岂借人举之以行,而驾之之马,又可得而埋之乎?敖氏谓此即遣车,非也。《曲礼》「祥车旷左」,注云:「祥车,葬之乘车,即此所荐车也。以其载皮弁、服、朝服、蓑笠之等,魂神所依,故亦谓之魂车。」

通论敖氏继公曰:「乘车之前一木当中,而曲缚衡以驾马者,谓之辀;大车之前二木在旁,而直缚轭以驾牛者,谓之辕。」

案辀辕散文则通,实指则别。《考工记》辀人、车人言之,析矣。

  质明灭烛

正义:郑氏康成曰:“质,正也。”贾氏公彦曰:“自啓殡至在道及祖庙,皆有二烛,爲明以尚早也。今至正明,故灭烛。”敖氏继公曰:“烛堂之上下者。”

  彻者升自阼阶降自西阶

正义郑氏康成曰:「彻者,辟新奠【贾疏:将设迁祖之奠,故彻去从奠以辟之】敖氏继公曰:「彻者,无由足之嫌,故得升自阼阶,从」

其正礼,亦可以见此奠者自西阶升之意矣。彻奠不改设于序西南,亦以无俎而非盛馔故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不设序西南,已再设爲亵。」

案从奠,唯醴酒脯醢耳,本无改设,序西南之理,不以再设,故。

  乃奠如初升降自西阶

正义郑氏康成曰:爲迁祖奠也。奠升不由阼阶,柩北首,辟其足【贾疏:来往不可由柩首,又饮食之事不可防之,而由足,故升自西阶也。彻由足者,旧奠则由足无嫌】李氏如圭曰:亦柩西席前设之。敖氏继公曰:此奠亦惟以脯醢醴酒。

案从奠,即昨日之夕奠也。此迁祖奠,则本日之朝奠矣。唯于质明后不用烛耳。其脯醢,则设祖奠馔于东方,时在甒北者,彻从奠,而后设迁祖奠;彻迁祖奠,而后设祖奠。祖奠则殷奠也。凡设殷奠,当夕则不夕奠,当朝则不朝奠。以日奠不过于二也。

余论《朱子语类》:“问:朝祖时,有迁祖奠,恐在祖庙之前。祖无奠而亡者,难独飨否?”曰:“不须如此理会。礼説有奠处,自合有;无奠处,自合无。更何用疑?”

案始死之后,将葬柩行之前,无顷刻离于奠者,直以是爲魂魄之所冯焉。若祖祢在庙,而以丧奠干之,是黩且不类也。问者昧于吉凶之分,非可与言礼者,故朱子以不答答之。

  主人要节而踊

正义:郑氏康成曰:节升降。贾氏公彦曰:奠升时,主人踊;降时,妇人踊。由重南,主人踊;此不言妇人,文不具也。敖氏继公曰:节谓彻者、奠者之升降与奠者由重南东时也。要节而踊,丈夫、妇人皆然。如其在殡宫之仪,惟言主人,亦文省。

案:彻者升自阼阶,丈夫踊;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升自西阶,丈夫踊;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疏遗,彻者则不备。

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辔,圉人夹牵之,御者执策立于马后【圉,鱼吕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驾车之马,每车二匹【贾疏:即荐车之马也。下经云:公赗两马,两马士制也。此车三乘,马则六匹矣】缨,今马鞅也【贾疏:缨是

译右边是朝祖之礼。

进献的车辆,车辕朝向东荣,车辕头向北。

郑康成解释说:“荐”就是进献。进献车辆,是模仿生前将要出行时陈列车驾的情形。【贾公彦疏解:《曲礼》说:君主的车辆将要驾车时,仆人就拿着马鞭站在马前,车辆驾好后,仆人检查车轼并效法驾车之礼,这就是生前将要出行时陈列车驾,现在陈列车辆也是模仿这种情形】当时称之为魂车。【贾公彦疏解:注疏用汉代的制度来类比,因为神灵依附在车上,所以叫魂车】辀,就是车辕。【贾公彦疏解:《考工记》说:辀人制作车辕,辀也叫作辕】车辆应当放在东荣,在西侧上位,位于中庭。【贾公彦疏解:这辆车就是经文所说的荐乘车、道车、槀车,先陈列乘车,接着陈列道车和槀车,依次向东排列,所以是西为上。中庭,指南北方向的中部。敖继公说:知道它在东方的中庭,是根据《杂记》所说的赗车的位置来确定的】敖继公说:车辕头向北,是因为灵柩的头朝北的缘故。

存疑:敖继公说这就是遣车。

按《周礼·春官·巾车》的职掌,大丧时装饰遣车,于是陈设它们,并让它们行进。凡是《周官》中说到“廞”的,都是明器。所以注解说:“遣车也叫鸾车,是说陈列车驾并让它们行进,让人依次举着它们,送往墓地。”《周礼·夏官·校人》的职掌,装饰遣车的马匹,等到下葬时把它们埋掉。注解说:“说埋掉,那么就是马、涂车、刍灵这些明器,就是遣车装载着遣奠的包裹好的牺牲,放在棺椁的四个角落,不是真正的车,也不是活马。就是《檀弓》所说的‘涂车刍灵’。像这里进献的这三辆车,难道是借用人举着行进,而驾车的马,又能够埋掉吗?敖继公说这就是遣车,是不对的。《曲礼》说‘祥车旷左’,注解说:‘祥车,是下葬时的乘车,就是这里进献的车。因为它装载着皮弁、朝服、蓑衣斗笠等物品,是魂神所依附的,所以也叫魂车。’”

通论:敖继公说:“乘车前面一根木头在中间,弯曲着绑住车衡来驾马的,叫作辀;大车前面两根木头在两旁,直直地绑住轭来驾牛的,叫作辕。”

按辀和辕,泛称时通用,实指时则有区别。《考工记》中辀人、车人的说法,分析得很清楚。

天刚亮时熄灭蜡烛。

郑康成解释说:“质”就是正。贾公彦说:“从启殡到在路上以及到祖庙,都有两支蜡烛,为了明亮因为时间尚早。现在到了正明,所以熄灭蜡烛。”敖继公说:“是堂上下方的蜡烛。”

撤除祭品的人从阼阶上去,从西阶下来。

郑康成解释说:“撤除祭品的人,是为了避开新设的祭品。”【贾公彦疏解:将要设置迁祖的祭品,所以撤去从奠来避开它】敖继公说:“撤除祭品的人,没有从脚边经过的嫌疑,所以可以从阼阶上去,这是正礼,也可以看出设置祭品的人从西阶上去的意思了。撤除祭品不改变设置在序西南方,也是因为无俎而不是盛馔的缘故。”

存疑:郑康成解释说:“不设置在序西南方,因为已经再次设置,显得亵渎。”

按从奠,只有醴酒、肉干和肉酱罢了,本来就没有改设在序西南方的道理,不是因为再次设置,所以……

于是设置祭品像当初一样,升降都从西阶。

郑康成解释说:“这是为了设置迁祖的祭品。设置祭品不从阼阶上去,是因为灵柩头朝北,避开它的脚。”【贾公彦疏解:来回都不能从灵柩的头经过,又饮食之事不能防备它,而从脚边经过,所以上去从西阶。撤除从脚边经过,是因为旧祭品从脚边经过没有嫌疑】李如圭说:也是在灵柩西席前设置。敖继公说:这祭品也只有肉干、肉酱和醴酒。

按从奠,就是昨天的夕奠。这迁祖奠,就是今天的朝奠了。只是在天刚亮后不用蜡烛罢了。那肉干肉酱,是设置祖奠的祭品在东方,当时在甒北的,撤去从奠,然后设置迁祖奠;撤去迁祖奠,然后设置祖奠。祖奠就是殷奠。凡是设置殷奠,如果是傍晚就不设夕奠,如果是早晨就不设朝奠。因为每天的祭品不超过两次。

余论:《朱子语类》:“问:朝祖时,有迁祖奠,恐怕在祖庙之前。祖无奠而亡者,难独飨否?”回答说:“不须如此理会。礼书上说有祭品的地方,自然有;没有祭品的地方,自然没有。更何用疑?”

按始死之后,将葬灵柩出发之前,没有片刻离开祭品的,直以这是魂魄所依附的。如果祖祢在庙里,而用丧奠去干扰它,是亵渎且不类了。提问者不明白吉凶的区别,不是可以跟他谈论礼的人,所以朱子用不回答来回答他。

主人随着节律而跳跃。

郑康成解释说:节律是升降。贾公彦说:设置祭品上去时,主人跳跃;下来时,妇人跳跃。从灵柩南面,主人跳跃;这里不说妇人,是文字不全。敖继公说:节律是指撤除祭品的人、设置祭品的人的升降以及设置祭品的人从灵柩南面向东的时候。随着节律而跳跃,丈夫、妇人都是这样。像在殡宫的礼仪,只说主人,也是文字省略。

按:撤除祭品的人从阼阶上去,丈夫跳跃;从西阶下来,妇人跳跃。设置祭品的人从西阶上去,丈夫跳跃;从西阶下来,妇人跳跃。设置祭品的人从灵柩南面向东,丈夫跳跃。疏解遗漏,撤除祭品的人则不备。

进献马匹,马缨有三层,入门,面朝北,交叉马缰,圉人夹着牵马,御者拿着马鞭站在马后。【圉,音鱼吕】

郑康成解释说:驾车的马,每辆车两匹。【贾公彦疏解:就是进献车的马。下文说:公赗两马,两马是士的制度。这车三乘,马就是六匹了】缨,就是现在的马鞅。【贾公彦疏解:缨是……】

夹马颈,故以马鞅解之】就,成也。诸侯之臣饰缨以三色而三成【贾疏:巾车职:上公缨九就,侯伯缨七就,子男缨五就。诸侯之臣不得与子男同,则大夫士同三就。此三色则如聘礼记:朱白苍也】此三色者,盖绦丝也【贾疏:谓以丝爲绦】其着之如罽然【贾疏:尔雅释言:牦,罽也。郭注云:罽染毛爲之。郑注巾车云:玉路、金路、象路之樊及缨,皆以五采罽饰之。此士车缨三就,以三采丝爲绦饰之,但着之则同,故云其着之如罽然】天子之臣如其命数【贾疏:典命: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皆加一等,故其就得与诸侯同。依命数其色,则无过五采罽。天子之大夫以上五采罽与诸侯同,士三命以下当与诸侯之臣同矣】王之革路,绦缨【贾疏:王革路、木路不用罽,而用绦丝爲缨,与此缨三色者同】圉人,养马者【贾疏:周官校人职:乘马一师四圉,以其养马故使之荐也】在左右曰夹【贾疏:毎马二人交辔夹之,是在左右】既奠,乃荐者,爲其践汚庙中也【贾疏:欲其既荐即出】贾氏公彦曰:荐马并荐缨者,缨爲马饰,故与马同时荐之。下记云:荐乘车缨、辔、贝、勒县于衡。又云:道车载朝服,槀车载蓑笠。注云:道车、槀车之缨、辔及勒亦县于衡也。若然,荐车时缨县于衡,此荐车得有缨者,以荐车时县于衡,至荐马又取而用之,故两见之也。

译夹马颈,所以用马鞅来解开它】“就”,是成、层的意思。诸侯的臣下装饰马缨用三种颜色,共三层【贾公彦疏:《周礼·巾车》职掌说:上公的马缨九层,侯伯的马缨七层,子男的马缨五层。诸侯的臣下不能与子男相同,那么大夫和士都同是三层。这三种颜色就像《聘礼记》所说:朱、白、苍三色】这三种颜色,大概是丝绦【贾公彦疏:指用丝做成绦带】把它系在马颈上,就像罽(毛织品)的样子【贾公彦疏:《尔雅·释言》说:牦,就是罽。郭璞注说:罽是染毛制成的。郑玄注《巾车》说:玉路、金路、象路的樊和缨,都用五彩罽来装饰。这里士车的马缨三层,用三色丝绦来装饰,只是系上去的样子相同,所以说它系上去的样子像罽一样】天子臣下的马缨层数按照他们的命数【贾公彦疏:《典命》说: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都加一等,所以他们的马缨层数能与诸侯相同。依照命数确定颜色,那么不超过五彩罽。天子的大夫以上用五彩罽与诸侯相同,士三命以下应当与诸侯的臣下相同】天子的革路,用丝绦做马缨【贾公彦疏:天子的革路、木路不用罽,而用丝绦做马缨,与此处三色马缨相同】圉人,是养马的人【贾公彦疏:《周官·校人》职掌说:每乘马配一师四圉,因为他们是养马的,所以让他们进献马匹】站在左右两边叫“夹”【贾公彦疏:每匹马两人交叉拿着缰绳夹在两边,就是在左右】安放好之后,才进献马匹,是为了防止他们践踏弄脏庙堂【贾公彦疏:希望他们进献完就立刻退出】贾公彦说:进献马匹同时也进献马缨,因为马缨是马的装饰,所以与马同时进献。下面的记载说:进献乘车时,马缨、缰绳、贝饰、马勒悬挂在车衡上。又说:道车装载朝服,槀车装载蓑衣斗笠。注解说:道车、槀车的马缨、缰绳及马勒也悬挂在车衡上。如果是这样,进献车时马缨悬挂在车衡上,这里进献车却有马缨,是因为进献车时悬挂在车衡上,到进献马时又取下来使用,所以两处都出现了。

敖氏继公曰:「三就采,三匝也。惟言入门,则是但没霤耳。每马两辔,交辔而夹牵之,谓左人牵右辔,右人牵左辔也。马有缨而无樊,盖臣礼也。《春秋传》衞仲叔于奚请繁缨以朝,孔子非之。」

案圉人职,凡丧纪牵马而入陈,谓此也。凡有车马,必有圉人,则圉人亦私臣之属矣。

存疑:郑氏康成曰,凡入门参分庭一在南。贾氏公彦曰,大敛陈事在庭,分爲三分,一分在北,则继堂而言;一分在南,则继门而言。此继门,故云参分庭一在南。不言门左、门右,则当门之北矣。

案经但言入门,固无以见其距门逺近之节也。参分庭一,在南置重之处,则荐马必不于是焉可知。

哭成踊,右还出【还,音旋,下竝同】

正义:敖氏继公曰:「哭成踊,圉人与御者也。」《杂记》云:「荐马者哭踊,右旋者西上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主人于是乃哭踊者,荐车之礼成于荐马。」

案:荐马,所以终荐车之礼。圉人、御者哭踊而出。丧,无不致其哀,犹祭无不致其敬也。郑与孔、贾皆以哭踊属主人。玩此及《杂记》上下文意,敖説殆是与?又案:彻奠、设奠之时,荐车、荐马,其事相接。作经者置奠事于车与马之间,见堂上、堂下彼此竝作也。荐马在后,固欲其速出;然亦非荐车既久而停以待之也。学者善会之。

  宾出主人送于门外

正义:敖氏继公曰:「送,亦拜之门;庙门也。」

  右荐车设迁祖奠荐马

  有司请祖期

正义郑氏康成曰:将行而饮酒曰祖,祖始也【贾疏:诗韩侯出祖,是将行饮酒也。死者始行亦曰祖】亦因在外位请之,当以告宾【贾疏:既夕哭讫,因在外位请啓期,此亦因外位请祖期,故云亦也。此宾即上来吊主人啓殡者】宾每事毕辄出【贾疏:有司请期之礼,每皆待事事毕,因主人出在外位乃请之。如篇首云请啓期,此云请祖期,下云请葬期,皆因出在外位请之,故云每事也】

案丧无饮酒之礼,但以还车乡外之节爲行始,名之曰祖耳。

  曰日侧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主人辞。”郑氏康成曰:“侧昳也,谓过中之时。”敖氏继公曰:“有司既得祖期,不言告宾者,于请啓期已见之,此可知,故略也。”下经“请葬期”亦然。

存疑,敖氏继公曰:「不用日中者,辟殷人所尚也。」《檀弓》云:「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

案自啓殡朝祖以主载柩饰棺诸事相接无间,▯不能及日中而祖矣。且祖奠即以当夕奠,日过中则爲阴候之始,虽视常日之夕奠差早,而要爲夕之分也。若以日中则非其宜,祖与敛事不类,殷人未必日中而祖也,又何辟乎?

  右请祖期

  主人入袒乃载踊无算卒束袭

正义郑氏康成曰:「袒爲载变也,乃举柩郤下而载之【贾疏:柩在堂北首,今郤下以足乡前下堂载于车,故谓之郤】束束棺于柩车【贾疏:柩车即周官蜃车也,四轮迫地,其轝状如长牀,两畔竪軨子,载柩讫以物束棺使与柩车相持不动,此束非棺束。《丧大记》:君盖用漆三袵三束;《檀弓》:棺束缩二横三,彼是棺束也】宾出,遂匠纳车于阶间,谓此车【贾疏:下记文】敖氏继公曰:「主人入袒,当在阼阶下,既载则在柩东,柩东之位亦当柩少北。案降柩仍用轴降,自西阶乃载之柩车下。注云:柩车在阶间少前,参分庭之北,以其北当容妇人之位,故以三分之北爲节,盖自其始载而已,然及既祖不改也。主人此时在柩东,于尸爲左,柩车之前束在北。」

  降奠当前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下迁祖之奠也,当前束犹当尸腢也,亦在柩车西【敖氏继公曰:亦当柩少北】束有前后【贾疏言前束则有后束可知】贾氏公彦曰:卒束乃云降奠,则未束以前人各执之可知。

商祝饰柩,一池,纽前防后,缁齐三采无贝【防,丑成反;敖,作赪;齐,脐同】正义:郑氏康成曰:“饰柩爲设墙桺也【贾疏:设墙桺即加帷荒是也】巾奠乃墙,谓此也【贾疏:下记文】墙有布帷,桺有布荒【贾疏:在旁曰帷,在上曰荒,总名爲

译敖氏继公说:“‘三就采’,就是绕三圈。只说‘入门’,那就是仅仅进入屋檐下罢了。每匹马有两根缰绳,交叉牵拉,意思是左边的人牵右边的缰绳,右边的人牵左边的缰绳。马有马缨而没有马樊,这大概是臣子的礼节。《春秋传》记载,卫国仲叔于奚请求用马缨上朝,孔子批评了他。”

考察《周礼》中圉人的职掌,凡是丧事,圉人牵着马进入排列的位置,说的就是这件事。凡是有车马,必定有圉人,那么圉人也是私家臣属的一类了。

存疑:郑氏康成说,凡是入门,将庭院分为三份,其中一份在南面。贾氏公彦说,大敛时陈设物品在庭院,分为三份,一份在北面,是接着堂来说的;一份在南面,是接着门来说的。这里接着门说,所以说三份中的一份在南面。没有说门左、门右,那么应当在门的北面。

考察经文只说“入门”,本来没有办法看出距离门的远近的节制。三份中的一份在南面,是放置重(灵位)的地方,那么献马必定不在那里,这是可以知道的。

哭拜完毕,向右转身退出【还,音旋,下文相同】

正义:敖氏继公说:“哭拜完毕,是圉人和御者。”《杂记》说:“献马的人哭拜,向右转身,是向西上。”

存疑。郑氏康成说:“主人这时才哭拜,是因为献车的礼节在献马时完成。”

考察:献马,是用来终结献车的礼节。圉人、御者哭拜后退出。丧事,没有不表达哀痛的,就像祭祀没有不表达敬意的一样。郑玄与孔颖达、贾公彦都认为哭拜是主人的事。玩味这段文字以及《杂记》上下文的意思,敖氏的说法大概是对的?又考察:撤去祭品、设置祭品的时候,献车、献马,事情是接连进行的。写经文的人把设置祭品的事放在车和马之间,表明堂上、堂下彼此同时进行。献马在后,固然希望它快点退出;但也不是献车已经很久而停下来等待它。学者们要很好地领会这一点。

宾客退出,主人送到门外

正义:敖氏继公说:“送,也是在门内拜别;是庙门。”

右边献车,设置迁祖的祭品,献马

有司请示祖祭的时间

正义:郑氏康成说:将要出行而饮酒叫做祖,祖是开始的意思【贾疏:《诗经》韩侯出祖,是将要出行饮酒。死者开始出行也叫祖】也因为在外面位置请示,应当告知宾客【贾疏:既夕哭完后,因为在外位请示启殡的时间,这里也因为外位请示祖祭的时间,所以说‘亦’。这里的宾客就是上面吊唁主人启殡的宾客】宾客每件事做完就退出【贾疏:有司请示时间的礼节,每次都等事情做完,因为主人出来在外位才请示。如篇首说请示启殡时间,这里说请示祖祭时间,下面说请示葬期,都是因为出来在外位请示,所以说‘每事’】

考察:丧事没有饮酒的礼节,只是以回车面向外作为出行的开始,称之为祖罢了。

说日侧

正义:贾氏公彦说:“这是主人的辞令。”郑氏康成说:“侧是昳,指过中午的时候。”敖氏继公说:“有司既然得到了祖祭的时间,不说告知宾客,因为在请示启殡时间时已经见过了,这里可以知道,所以省略了。”下文“请示葬期”也是这样。

存疑,敖氏继公说:“不用日中,是避开殷人所崇尚的。”《檀弓》说:“殷人崇尚白色,大事敛用日中。”

考察:从启殡、朝祖到主载柩、饰棺等事接连不断,〇不可能等到日中才祖祭。况且祖奠就相当于夕奠,日过中就是阴候的开始,虽然比平常的夕奠稍早,但终究属于夕的时段。如果用日中则不合适,祖祭与敛事不同类,殷人未必在日中祖祭,又何必避开呢?

右边请示祖祭时间

主人进入,袒露左臂,于是载柩,哭踊没有定数,结束束棺,穿好衣服

正义:郑氏康成说:“袒露左臂是为了载柩而改变,于是抬起柩车向后下堂而载上【贾疏:柩在堂北,头朝前,现在向后下堂,脚朝前下堂载上车,所以叫‘郤’】束,是将棺木绑在柩车上【贾疏:柩车就是周官中的蜃车,四轮贴近地面,车舆形状像长床,两边竖立着軨子,载好柩后用东西绑住棺木,使它与柩车相持不动,这个‘束’不是棺束。《丧大记》:君盖用漆三袵三束;《檀弓》:棺束缩二横三,那是棺束】宾客退出,于是匠人将车纳入阶间,说的就是这辆车【贾疏:下文记文】敖氏继公说:“主人进入袒露左臂,应当在阼阶下,既然载好,就在柩东,柩东的位置也应当在柩稍北。考察降柩仍然用轴降,从西阶载到柩车下。注说:柩车在阶间稍前,庭院三分的北面,因为北面应当容纳妇人的位置,所以以三分的北面为节制,大概从开始载就已经这样了,然而等到祖祭也不改变。主人这时在柩东,对于尸来说是左,柩车的前面,束在北面。”

降下祭品,当前束

正义:郑氏康成说:下迁祖的祭品也,当前束就像当尸的腢也,也在柩车西【敖氏继公说:也当柩稍北】束有前后【贾疏说前束,那么有后束可知】贾氏公彦说:结束束棺才说降下祭品,那么未束以前人们各自拿着祭品可知。

商祝装饰柩车,一个池,纽在前,防在后,黑边三色无贝【防,丑成反;敖,作赪;齐,脐同】正义:郑氏康成说:“装饰柩车是为了设置墙桺【贾疏:设置墙桺就是加帷荒】巾奠乃墙,说的就是这个【贾疏:下文记文】墙有布帷,桺有布荒【贾疏:在旁叫帷,在上叫荒,总称为

桺。桺之言聚,诸饰之所聚也。对言之则帷爲墙,荒爲桺;通言之,言墙即兼桺。《檀弓》周人墙置翣,及此巾奠乃墙是也。言桺亦兼墙,《周官》缝人缝棺饰衣翣桺之材是也。荒,防也,取防覆之义】池者,象宫室之承霤,以竹爲之,状如小车笭衣,以青布【贾疏:生人宫室以木爲承霤,仰之以承霤水;死者无水可承,用竹直象平生有之而已】一池县于桺前【贾疏:《丧大记》君三池,大夫二池,士一池。君三面俱有,大夫县于两相,士唯县于桺前面而已】纽所以联帷荒,前赤后黑,因以爲饰【孔氏颖达曰:“荒在上,帷在旁,属纽以结之,与束棺属披之纽别】左右面各有前后,齐居桺之中央,若今小车盖上蕤矣【贾疏:齐若人之脐,亦居身之中央;汉时小车盖上有蕤,在盖之中央,故举以爲説】以三采缯爲之,上朱,中白,下苍【贾疏:《聘礼》记三采朱白苍,彼据缫借此,齐用三采亦然】着以絮【贾疏:以絮着之使高】元士以上有贝。

译桺。桺的意思是聚集,是各种装饰物聚集的地方。相对而言,帷相当于墙,荒相当于桺;笼统而言,说墙就包含了桺。《檀弓》中记载周人在墙边放置翣,以及此处所说的巾奠时设置墙,就是这种情况。说桺也包含了墙,《周官》中缝人缝制棺饰、衣、翣、桺的材料,就是这种情况。荒,意为防,取防护覆盖的意思。池,是模仿宫室承接屋檐水的承霤,用竹子制成,形状像小车的笭衣,用青布制作。【贾公彦疏:活着的人的宫室用木头做承霤,仰面承接雨水;死者没有水可承接,用竹子直接模仿生前有的样子罢了】一个池悬挂在桺的前面。【贾公彦疏:《丧大记》记载,国君用三个池,大夫用两个池,士用一个池。国君三面都有,大夫悬挂在左右两侧,士只悬挂在桺的前面而已】纽是用来连接帷和荒的,前面红色后面黑色,借此作为装饰。【孔颖达说:“荒在上面,帷在旁边,用纽来连接它们,这与捆扎棺木、连接披饰的纽不同”】左右两面各有前后,齐位于桺的中央,就像现在小车盖上的蕤一样。【贾公彦疏:齐就像人的肚脐,也位于身体的中央;汉代小车盖上有蕤,在盖子的中央,所以举这个例子来说明】用三种颜色的缯制作,上面朱红,中间白色,下面苍色。【贾公彦疏:《聘礼》记载三种颜色为朱、白、苍,那里是依据缫借,这里齐用三种颜色也是如此】里面填充絮。【贾公彦疏:用絮填充使它高耸】元士以上等级有贝饰。

案棺饰曰桺盖,以杞桺爲骨,而外以布衣之桺者,以其质言墙者,以其形言也。池,孔氏谓织竹爲笼,盖爲长笼仰之类,池也。齐荒之顶也,若今之轿顶然。丧大记,士一贝,与此异,记者各举所见,故有异同耳。注:谓天子之元士有贝,此诸侯之士,故云无贝,乃因其不合而强爲之辞。

通论郑氏康成曰:「饰棺者,以华道路及圹中也。帷荒,皆所以衣桺也。士布帷、布荒者,白布也。君大夫加文章焉。桺象宫室县池于荒之爪端,若承霤然。君大夫以铜爲鱼,县于池下,揄揄翟也。青质五色画之于绞缯,而垂之以爲振容,象水草之动摇。行则鱼上拂池。」杂记曰:「大夫不揄绞,属于池下,是不振容也。士则去鱼,齐缝合杂采爲之,形如▯分然,缀贝络其上及旁也。」又曰:「采青黄之间曰绞。人君之桺,其池系绞缯于下,而画翟雉焉,名曰振容。又有铜鱼在其间。大夫去振容,士去鱼。」孔氏颖达曰:「池织竹爲笼,三池者,诸侯礼也。天子四池,诸侯阙后,故三也。大夫二池者,贺云前后各一,庾云两边而已。一池者,唯在前也。不振容者,谓不以揄绞属于池下爲振容也。齐五采者,谓鼈甲上当中央,形圆如车盖,高三尺,径二尺余,以五采缯衣之,列行相次,又连贝爲五行,交络齐上也。三采者,绛黄黑也。」

案饰棺之法,莫详于《大记》,当互攷之。然孔氏所言三色,与此注异,不知其何所本也。大夫二池,象前后霤,则贺说近之。

余论朱子曰:“某旧爲先人饰棺,考制度作帷,荒延平先生以爲不切礼,文繁多,使人难行。后圣有作,必稍裁减,方始行得耳。”

设披【披,彼义反。注:今文「披」皆爲「藩】

正义郑氏康成曰:披络桺棺上,贯结于戴,人居旁牵之,以备倾亏【贾疏:丧大记注云:「戴之言値也,所以连系棺束与桺材使相値,因而结前后披也。」合此注言之,则戴两头皆结于桺材,又以披在棺上络过,然后贯穿戴之,连系棺束者乃结于戴,余披出之于外,一畔有二,爲前后披,使人持之,以备倾亏也】丧大记曰:士戴前纁后缁,二披用纁【贾疏:引此者证披连戴而施之】许氏愼曰:从旁持曰披。孔氏颖达曰:披用帛爲之,以一头系于戴,出一头于帷外,人牵之,若柩车登高则引前,适下则引后,欹左则引右,欹右则引左。

案《周官司士》注云:「披柩车行,所以披持棺者,有纽以结之,谓之戴结。披必当棺束于束,系纽。视此注,尤明爽。」

通论郑氏众曰:「披者,扶持棺;险者也。天子旁十二,诸侯旁八,大夫六,士四。」

案《大记》:君纁戴六纁,披六;大夫戴前纁后▯,披亦如之;士戴前纁后缁,二披用纁。先郑乃加一倍数之者,以执披之人言耳。下记云:「执披者旁四人。」

  属引【属音烛】

正义郑氏康成曰:属犹着也。引所以引柩车【贾疏:引谓拂绳。郑注《丧大记》云:在棺曰绋,行道曰引。言绋见绳体,言引见用力】古者人引柩【贾疏:《杂记》云:乘人专道而行,又云:诸侯五百,大夫三百,皆是引人也。《春秋传》曰:坐引而哭之三】敖氏继公曰:引柩车之索也。属之于车辂,云引者以用名之。凡引,天子用六,诸侯四,大夫士二。

案杂记,诸侯执绋五百人,大夫执引三百人,以此差之,则士执引者二百人。与下经云“实土三主,人拜乡人”,则皆乡人爲之矣。四闾爲族,八闾爲联,以相葬埋,族师掌之,而统于司徒之教,民间之相爲者然也。况于士之官治其丧者乎?《曲礼》曰:“助葬必执绋。”束棺于柩车者曰束,连系棺束与桺材而结之者曰戴,贯结于戴而出之于外人居旁牵之者曰披。车之辕前后出,横缚于辕以属引者曰辂。以长绳属辂之两端而人引之者曰引。行道曰引,属于柩车者也。在棺曰绋。説柩车而但属于棺,谓迁祖时及在圹将窆时也。其爲绳一也。

  右载柩

陈明器于乘车之西【乘,绳证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明器,藏器也【贾疏:自苞筲以下,总

译查考棺饰称为桺盖,以杞木和桺木为骨架,外面用布包裹。“桺”是从材质来说的,“墙”是从形状来说的。池,孔氏说用竹子编织成笼,大概是长笼向上之类的,就是池。齐荒是顶部的装饰,就像现在的轿顶一样。《丧大记》记载士用一贝,这与此处不同,记录者各自列举所见,所以有差异罢了。注解说:认为天子的元士有贝,这里是诸侯的士,所以说无贝,这是根据不合之处强行解释的话。

郑康成说:“装饰棺木,是为了让道路和墓穴中显得华美。帷和荒,都是用来包裹桺盖的。士用布帷、布荒,指的是白布。君和大夫则加上花纹。桺盖象征宫室,在荒的爪端悬挂池,就像承接屋檐滴水一样。君和大夫用铜做鱼,悬挂在池下,叫做揄翟。在绞缯上画青底五色图案,垂下来作为振容,象征水草的摇曳。行走时,鱼向上拂动池。”《杂记》说:“大夫不用揄绞,系在池下,是不用振容。士则去掉鱼,缝合杂色布做成,形状像圆圈,在上面和旁边缀贝络。”又说:“青黄之间色叫做绞。人君的桺盖,其池下系着绞缯,画上翟雉,名叫振容。中间还有铜鱼。大夫去掉振容,士去掉鱼。”孔颖达说:“池用竹子编织成笼,三池是诸侯的礼制。天子四池,诸侯缺少后面,所以是三池。大夫二池,贺氏说前后各一,庾氏说只有两边。一池,只在前边。不振容,是指不把揄绞系在池下作为振容。齐五采,是指鼈甲上当中央,形状圆如车盖,高三尺,直径二尺多,用五采缯包裹,排列有序,又连贝为五行,交错络在齐上。三采,指绛、黄、黑。”

查考装饰棺木的方法,没有比《大记》更详细的,应当互相考证。然而孔氏所说的三色,与此注不同,不知道依据什么。大夫二池,象征前后屋檐,那么贺氏的说法更接近。

朱熹说:“我过去为先人装饰棺木,考订制度制作帷荒,延平先生认为不符合礼制,条文繁多,使人难以实行。后来圣人兴起,必定稍加裁减,才能实行。”

设置披【披,音彼义。注:今文“披”都作“藩”】

郑康成说:披络在桺棺上,贯穿结在戴上,人站在旁边牵引,以防倾斜损坏【贾疏:《丧大记》注说:“戴的意思是抵住,用来连接棺束和桺材使相抵住,从而结前后披。”结合此注来看,戴的两头都结在桺材上,又用披在棺上络过,然后贯穿戴,连接棺束的结在戴上,其余披露在外面,一边有两个,作为前后披,让人拿着,以防倾斜损坏】《丧大记》说:士戴前用纁色后用于缁色,二披用纁色【贾疏:引用此句证明披连戴而施加】许慎说:从旁边持着叫披。孔颖达说:披用帛做成,一头系在戴上,另一头露在帷外,人牵引,如果柩车登高就引前,下坡就引后,向左倾斜就引右,向右倾斜就引左。

查考《周官司士》注说:“披柩车行,用来披持棺木,有纽用来结,叫做戴结。披必须当棺束于束,系纽。看此注,尤其明白清爽。”

郑众说:“披,是扶持棺木;险要之处。天子旁十二,诸侯旁八,大夫六,士四。”

查考《大记》:君纁戴六纁,披六;大夫戴前纁后缁,披也如此;士戴前纁后缁,二披用纁。先郑加倍数的,是以执披的人而言。下记说:“执披者旁四人。”

属引【属音烛】

郑康成说:属就是附着。引是用来牵引柩车的【贾疏:引指拂绳。郑注《丧大记》说:在棺上叫绋,在道路上叫引。说绋见绳体,说引见用力】古时人牵引柩车【贾疏:《杂记》说:乘人专道而行,又说:诸侯五百,大夫三百,都是引人。《春秋传》说:坐引而哭之三】敖继公说:引是柩车的绳索。属在车辂上,叫引是以用途命名。凡是引,天子用六,诸侯四,大夫士二。

查考《杂记》,诸侯执绋五百人,大夫执引三百人,以此类推,则士执引者二百人。与下经说“实土三主,人拜乡人”,则都是乡人做的。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互相埋葬,族师掌管,而统于司徒的教化,民间互相帮忙就是这样。何况士的官职治理其丧事呢?《曲礼》说:“助葬必执绋。”束棺于柩车者叫束,连系棺束与桺材而结之者叫戴,贯结于戴而出之于外人居旁牵之者叫披。车之辕前后出,横缚于辕以属引者叫辂。以长绳属辂之两端而人引之者叫引。行道叫引,属于柩车者也。在棺叫绋。说柩车而但属于棺,谓迁祖时及在圹将窆时也。其为绳一也。

右载柩

陈明器于乘车之西【乘,音绳证】

郑康成说:明器,是藏器【贾疏:自苞筲以下,总

是藏器,以其俱入圹也】檀弓云:「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言神明者,异于生器。竹不成用,瓦不成味【贾疏:彼注云:味当作沬,沬,靧也】木不成斲,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簴。敖氏继公曰:「陈于车西,其在东堂之南与?」

译这些是明器,因为它们都一同放入墓穴中。《檀弓》说:“称它们为明器,是将其视为神明之物。”所谓神明之物,是区别于生人使用的器物。竹器不能实用,瓦器不能盛物,木器未经雕琢,琴瑟虽张弦却不平整,竽笙虽具备却不和谐,有钟磬却没有悬挂钟磬的架子。敖氏继公说:“陈设在车的西侧,大概是在东堂的南边吧?”

存疑,郑氏康成曰:陈器于乘车之西,则重之北也【李氏如圭曰:荐车陈于南北之中庭,重三分庭一在南,明器陈于乗车之西,知在重北】

案荐车乘车直东荣道车槀车以次而东,则东堂之南尚空也。重置于庭,当东西之中,乘车之距之也,逺焉得及重之北乎?且陈涂当阶,爲往来之所由,明器必不越陈涂而西,可知。

折横覆之【折之设反,覆芳屋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折犹庪也【贾疏:窆毕加圹上,所以承抗席,若庪藏物然】窆事毕,加之圹上,以承抗席,横陈之者爲苞筲,以下防于其北便也。覆之见善面也【贾疏:善面乡上】贾氏公彦曰:折于抗席前,用而不加于抗席之上者,以其重大,故别陈于南,用之仍在茵后。敖氏继公曰:陈折云横,则是折之状,当与抗木之横者相似,但未必有缩者耳。于此横陈之盖,象其在圹也。后言横者、缩者,皆放此。自抗木至茵,亦后用者先陈。此折之用在抗木之前,乃首陈之者,以其差重大于抗木,故特异之。与存疑郑氏康成曰:折方凿连木爲之,盖如牀而缩者三,横者五【贾疏:此无正文,以经云横覆之,明有从,既爲从横,即知有长短广狭,以承抗席,故以如牀解之】无箦

案:折盖以板片爲之,以其在棺饰之上,不宜以厚重者压之也。且其上有抗木以爲固,则此固无须厚重矣。注疏敖氏均以意度之,而敖氏差近首陈之者,爲其亲棺故与?

抗木横三缩二【抗,苦浪反;刘,音刚,后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抗,御也。所以御止土者,其横与缩各足掩圹。贾氏公彦曰:圹口大小无文,但明器等皆由羡道入,诸侯以上又有輴车,亦由羡道入圹口,惟以下棺则圹口大小容棺而已,今抗木亦足掩圹口而已。

  加抗席三

正义郑氏康成曰:「席所以御尘【贾疏:抗木在上,故云御土;抗席在下,隔抗木,虑有尘乡下,故云御尘】贾氏公彦曰:「抗木不言加,明别陈于折之北;抗席言加,加于抗木之上,可知下云如茵,明又于抗席之上加之。此三者后陈者先用,故先陈抗木,次陈抗席,而后陈茵。及葬时,茵先入扩窆,事讫加折圹上,则先用抗席,后用抗木,是其次也。」敖氏继公曰:「此席在茵与抗木缩者之间,是亦缩也;不言者,亦文省耳。每席之长,亦与圹齐。用时云覆,则此陈时郤也。」李氏如圭曰:「古之为椁,累木于棺之四旁,而上下不周;棺之下借以茵,其上加以折,次加抗席,次加抗木。故陈时亦重累陈之。」

案抗木入圹,则两端置于椁上。《丧大记》注云:“抗木之厚,盖与椁方齐。”椁绕四旁,而抗木在上,此即椁之盖也。东西曰横,南北曰缩。横者合三片而足掩圹,缩者合二片而足掩圹。一横一缩,两层重之所以爲固密也。抗席其用苇若萑,与广轮必足掩圹。席之三重,亦欲其周疉也。抗木与茵俱两重,而以席之三重者置于其间,又取相变也。

加茵用疏布缁翦,有幅亦缁,二横三【茵音因,注今文翦作浅】正义:郑氏康成曰:“茵所以借棺者,翦浅也。幅縁之【敖氏继公曰:‘翦与有幅皆未详,或曰有幅谓缭缝之而不削幅也】亦亦抗木也,及其用之,木三在上,茵三在下,象天三合地二,人藏其中焉【贾疏:说卦传参天两地竒偶之数取于此】敖氏继公曰:“疏布六升以上至四升者也。茵与抗木,其陈之、用之、横缩之次各不类,盖贵相变也。”

案后陈者,先用则茵,先其横者,次其缩者,抗木先其缩者,后其横者,经文甚明。且于相变之例,肳合注茵三在下,传写者讹爲茵二,而疏即作茵二解之,乃令读者展转迷▯,今以经正之。

  器西南上綪【綪菑耕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器目言之也。陈明器以西行,南端爲上。綪屈也。不容则屈而反之。」敖氏继公曰:「器自苞而下者也。均其多寡,分爲数列以要方也。其前列始于茵北之西,以次而綪焉。其后列不过于茵北之东,可知矣。器主于入圹,故南上。」

  茵

正义:郑氏康成曰:「茵在抗木上,陈器次而

译存疑,郑康成说:把明器陈设在乘车的西边,那么就在重车的北边。【李如圭说:荐车陈设在南北方向的中庭,重车占据庭的三分之一在南边,明器陈设在乘车的西边,由此可知在重车的北边】

按:荐车、乘车径直位于东荣,道车、槀车依次向东排列,那么东堂以南还空着。重车放置在庭院中,应当位于东西方向的中间,乘车距离它很远,怎么能到达重车的北边呢?况且陈设明器应当对着台阶,作为往来的通道,明器一定不会越过陈设明器的通道而向西,这是可以知道的。

折横着覆盖在上面。【“折”读作“设”,“覆”读作“芳屋”】

正义:郑康成说:折就是庪。【贾公彦疏:下葬完毕加在墓穴上,用来承接抗席,就像庪用来藏物一样】下葬完毕后,把它加在墓穴上,用来承接抗席,横着陈设它是因为苞筲,以便在北边防止塌陷。覆盖它是为了让好的面朝上。【贾公彦疏:好的面朝上】贾公彦说:折陈设在抗席前面,使用它但不加在抗席上面,是因为它重大,所以另外陈设在南边,使用它时仍在茵的后面。敖继公说:陈设折说横着,那么折的形状,应当与抗木中横着的那部分相似,只是未必有缩着的罢了。在这里横着陈设它,大概是象征它在墓穴中的样子。后面所说的横着的、缩着的,都仿照这个。从抗木到茵,也是后使用的先陈设。这折的用途在抗木之前,却是首先陈设的,因为它比抗木稍微重大,所以特别对待它。与存疑郑康成说:折是用方凿连木做成的,大概像床一样,缩着的有三根,横着的有五根。【贾公彦疏:这里没有正文,因为经文说横着覆盖它,说明有纵着的,既然有纵横,就知道有长短宽窄,用来承接抗席,所以用像床来解释】没有箦。

按:折大概是用板片做成的,因为它在棺饰上面,不适宜用厚重的东西压在上面。况且上面有抗木用来加固,那么这里就不需要厚重了。注疏和敖氏都凭意推测,而敖氏稍微接近。首先陈设它,是因为它亲近棺木的缘故吗?

抗木横着三根,缩着两根。【“抗”读作“苦浪”,“刘”读作“刚”,后面相同】

正义:郑康成说:抗,就是抵御。用来抵御阻止泥土的,它的横着和缩着的都足以覆盖墓穴。贾公彦说:墓穴口的大小没有记载,只是明器等都由羡道进入,诸侯以上又有輴车,也由羡道进入墓穴口,只有下棺时墓穴口的大小容纳棺木而已,现在抗木也足以覆盖墓穴口而已。

加抗席三层。

正义:郑康成说:“席用来抵御灰尘。【贾公彦疏:抗木在上面,所以说抵御泥土;抗席在下面,隔开抗木,担心有灰尘落下,所以说抵御灰尘】贾公彦说:“抗木不说加,明显是另外陈设在折的北边;抗席说加,加在抗木上面,可知下面说如茵,明显又在抗席上面加上。这三样后陈设的先使用,所以先陈设抗木,其次陈设抗席,然后陈设茵。等到下葬时,茵先进入墓穴下葬,事情完毕加折在墓穴上,那么先使用抗席,后使用抗木,这是它们的次序。”敖继公说:“这席在茵与抗木缩着的那部分之间,这也是缩着的;不说,也是文字省略罢了。每层席的长度,也与墓穴齐平。使用时说覆盖,那么陈设时却是缩着的。”李如圭说:“古代做椁,在棺木的四周堆积木头,而上下不周全;棺木下面借以茵,上面加上折,其次加上抗席,其次加上抗木。所以陈设时也重重地陈设它们。”

按:抗木进入墓穴,那么两端放置在椁上。《丧大记》注说:“抗木的厚度,大概与椁的方木齐平。”椁环绕四周,而抗木在上面,这就是椁的盖子。东西方向叫横,南北方向叫缩。横着的合三片足以覆盖墓穴,缩着的合两片足以覆盖墓穴。一横一缩,两层重叠所以坚固严密。抗席用芦苇或萑草,其宽度长度必须足以覆盖墓穴。席的三层,也是想要它周全重叠。抗木与茵都是两层,而把席的三层放在中间,又取变化之意。

加茵用疏布黑边,有幅也是黑的,横着两层,缩着三层。【“茵”读作“因”,注今文“翦”作“浅”】正义:郑康成说:“茵用来垫棺木的,翦就是浅。幅就是边缘。【敖继公说:‘翦和有幅都不详细,有人说有幅是指缭缝而不削去边缘’】也是抗木,等到使用它时,木三层在上面,茵三层在下面,象征天三合地二,人藏在其中。【贾公彦疏:《说卦传》参天两地奇偶之数取于此】敖继公说:“疏布是六升以上到四升的布。茵与抗木,它们陈设、使用、横缩的次序各不相同,大概是贵在变化。”

按:后陈设的先使用,那么茵,先它的横着的,其次它的缩着的,抗木先它的缩着的,后它的横着的,经文很明白。况且在变化的例子上,符合注说茵三层在下面,传写者讹误为茵两层,而疏就按茵两层解释,使得读者辗转迷惑,现在根据经文纠正它。

明器西南方向为上,綪。【“綪”读作“菑耕”】

正义:郑康成说:“器是总称。陈设明器以向西行为列,南端为上。綪就是弯曲。容纳不下就弯曲而返回。”敖继公说:“器是从苞以下的那些。平均它们的多寡,分为数列以凑成方形。它的前列始于茵北的西边,依次而弯曲。它的后列不超过茵北的东边,可以知道了。器主要进入墓穴,所以南边为上。”

茵

正义:郑康成说:“茵在抗木上面,陈设明器其次而

北也。」贾氏公彦曰:「茵非明器而言之者,以器从茵,乡北爲次第故也。」敖氏继公曰:「茵之下有抗席、抗木,唯言茵者,指其可见者言也。」

译在北边。”贾氏公彦说:“茵不是明器却加以说明,是因为器物跟随茵席,朝向北方是排列次序的缘故。”敖氏继公说:“茵席下面有抗席、抗木,只说茵席,是指那可见的东西而言。”

苞二

正义郑氏康成曰:「所以裹遣奠羊豕之体【贾疏:下文既设遣奠,乃云苞牲取下体,故知苞二,所以裹奠】

  筲三黍稷麦

正义郑氏康成曰:筲畚种类也【贾疏:旧说畚以盛种,故云畚种。此筲与畚俱盛种,同类故举以爲况】其容盖与簋同一觳【贾疏:考工记瓬人爲簋,实一觳,觳斗二升。此筲与簋俱盛黍稷,故约同之】

罋三醯醢屑,幂用疏布【罋,乌贡反。注:今文幂皆作密】

正义郑氏康成曰:罋,瓦器,其容盖亦一觳【贾疏:聘礼记致饔饩云:罋,十二升,此罋约同之】屑,姜桂之屑也。内则曰:屑桂与姜。

甒二,醴酒幂用功布,皆木桁。久之【桁,户郎反;又户庚反;一户盎反。久,郑读爲灸,敖读如字。注:古文甒皆作庑】

正义郑氏康成曰:「甒亦瓦器,桁所以庪苞筲罋甒也,每器异桁【李氏如圭曰:「言皆知异桁】孔氏颖达曰:「桁以木爲之,置于地,所以庪罋甒也。」敖氏继公曰:「谓皆以桁久之也,久说见上篇。」

案:凡酒,稻爲上,黍次之,粱又次之。杂记云:「醴者,稻醴也。」则此醴酒,盖用其上者。

存疑。郑氏康成曰:“久当爲灸。”谓以盖案塞其口。案敖氏,以木桁爲久之之物,所以着苞筲罋甒之底,而使之平也。参观上篇重鬲久法,其说似爲得之。罋甒既幂之,宜无庸更塞其口矣。

用器:弓、矢、耒、耜,两敦,两杅,槃、匜。匜实于槃中,南流【敦音对,杅音于,匜音移。注:今文杅爲桙】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皆常用之器也。杅盛汤浆,槃匜盥器也。流,匜口也。敖氏继公曰:耒耜,田器也。耜以起土,耒其柄也。此有爵矣,乃以耒耜爲用器,爲其有圭田故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者,主人所亲耕,以共祭祀之斋盛者也。

  无祭器

正义:郑氏康成曰:“士礼略也,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人器也【贾疏: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敖氏继公曰:“祭器尊,唯尊者乃得用之。郑氏以此士丧礼无祭器,故意大夫有之。然亦未有以见其必然。若天子、诸侯则固宜有之矣。”

  有燕乐器可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与宾客燕饮用乐之器也。”贾氏公彦曰:“乐器升歌有琴瑟,庭中有特县。云可者,许其得用也。”敖氏继公曰:“如琴瑟之类是也。《檀弓》云:‘琴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簴,其此之谓与?’云可,亦不必其用之也。”

  役器甲胄干笮【笮菑赫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皆师役之器,甲、铠、胄、兜鍪、干、楯、笮、矢、箙。贾氏公彦曰:上用器有弓矢,此无弓矢者,示不用也。下记云:荐乘车、鹿浅幦、干笮革靾者,是魂车所载象生者,与此干笮别。

余论敖氏继公曰:「笮不属用器,乃属役器,岂以有师役方用之乎?」

  燕器杖笠翣【翣师插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燕居安体之器也,笠,竹▯盖也【贾疏:▯,竹青之皮】翣,扇。贾氏公彦曰:「杖所以扶身,笠所以御暑,翣所以招凉,皆燕居用之。」

通论李氏如圭曰:「周官大丧,司弓矢,共明弓矢,司兵廞五兵,眂了廞乐器,典庸器,廞笋簴,笙师,镈师,籥师,司干竝廞乐器,及葬奉而藏之。又乐师,凡丧陈乐器,则帅乐官。」

  案巾车设遣车廞之行之车仆廞革车司常建廞车之旌及葬如之校人饰遣车之马及葬埋之皆共明器者也此篇无一及焉则郑氏谓士无遣车信矣右陈器

总论荀氏况曰:「具生器以适墓,象徙之道也。略而不尽,貌而不功,趋舆而藏之,明不用也。」象徙道,又明不用,所以重哀也。刘氏熙曰:「送死之器,曰明器,神明之器,异于人也。」

余论朱子答明器之问曰:「礼既有之,自不宜去,然亦更在斟酌。今人或全不用也。」又曰:「苞筲罋以盛羊豕、五谷、酒醯醢,虽古人不忍死其亲之意,然实非有用之物,且脯肉腐败生虫聚蚁,尤爲非便,虽不用可也。」

彻奠,巾席俟于西方。主人要节而踊。

正义:郑氏康成曰:「巾席俟于西方

译苞二

郑玄解释说:“这是用来包裹遣奠用的羊、猪肢体的。”【贾公彦疏:下文既已陈设遣奠,又说苞牲取用下体,所以知道苞二,是用来包裹遣奠的。】

筲三,盛黍、稷、麦

郑玄解释说:“筲是畚这一类器具。”【贾公彦疏:旧说认为畚用来盛放种子,所以说畚种。这筲和畚都用来盛放种子,是同类,所以举畚来作比喻。】它的容量大概和簋一样,是一觳。【贾公彦疏:《考工记》说瓬人制作簋,容量是一觳,觳等于二斗二升。这筲和簋都用来盛放黍稷,所以约略相同。】

罋三,盛醋、肉酱、姜桂屑,覆盖用粗布【罋,音乌贡。注:今文“幂”都写作“密”。】

郑玄解释说:“罋是瓦器,它的容量大概也是一觳。”【贾公彦疏:《聘礼记》致饔饩篇说:罋,十二升,这罋约略相同。】屑,是姜和桂的碎末。《内则》说:碎姜和桂。

甒二,盛甜酒,覆盖用细布,都用木桁支撑。久【桁,音户郎;又音户庚;一音户盎。久,郑玄读为“灸”,敖继公读如字。注:古文“甒”都写作“庑”。】

郑玄解释说:“甒也是瓦器,桁是用来覆盖苞、筲、罋、甒的,每种器物用不同的桁。”【李如圭说:“言皆知异桁。”孔颖达说:“桁用木头做成,放在地上,用来覆盖罋和甒。”敖继公说:“是说都用桁来‘久’,‘久’的解释见上篇。”】

按:凡是酒,稻米酿的最上等,黍米酿的次之,粱米酿的又次之。《杂记》说:“醴,是稻米酿的甜酒。”那么这醴酒,大概用的是上等的。

存疑。郑玄说:“久应当是‘灸’。”意思是用盖子塞住口。按敖继公的说法,用木桁作为“久”的东西,用来垫在苞、筲、罋、甒的底下,使它们平稳。参考上篇重鬲“久”的方法,他的说法似乎更合理。罋和甒既然已经覆盖,应该不需要再塞口了。

用器:弓、矢、耒、耜,两个敦,两个杅,槃、匜。匜放在槃中,口朝南【敦音对,杅音于,匜音移。注:今文“杅”写作“桙”。】

郑玄解释说:“这些都是日常使用的器具。杅盛热水和浆,槃和匜是盥洗器具。流,是匜的口。敖继公说:“耒耜是农具。耜用来翻土,耒是它的柄。这里已经有爵了,却把耒耜作为用器,是因为有圭田的缘故。孟子说:‘卿以下一定有圭田。’圭田,是主人亲自耕种,用来供给祭祀斋戒时的食品。”

没有祭器

郑玄解释说:“士的礼节简略,大夫以上兼用鬼器和人器。”【贾公彦疏:明器,是鬼器;祭器,是人器。】敖继公说:“祭器尊贵,只有尊贵者才能使用。郑玄认为士的丧礼没有祭器,所以大夫有。但也未见其必然。如果是天子、诸侯,本来就应该有了。”

有燕乐器也可以

郑玄解释说:“是和宾客宴饮时使用的乐器。”贾公彦说:“乐器,升歌时有琴瑟,庭院中有特悬。说‘可’,是允许使用。”敖继公说:“像琴瑟之类就是。《檀弓》说:‘琴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簴,大概说的就是这个吧?’说‘可’,也不一定非要使用。”

役器:甲、胄、干、笮【笮音菑赫。】

郑玄解释说:“这些都是军旅服役的器具,甲、铠、胄、兜鍪、干、楯、笮、矢、箙。”贾公彦说:“上面用器中有弓矢,这里没有弓矢,是表示不使用。下文记说:荐乘车、鹿浅幦、干笮革靾,那是魂车所载象征生者的,与这里的干笮不同。

余论敖继公说:“笮不属于用器,而属于役器,难道是因为有军旅服役才使用吗?”

燕器:杖、笠、翣【翣音师插。】

郑玄解释说:“这是安居时安顿身体的器具,笠,是竹皮做的伞盖。”【贾公彦疏:〇,是竹青的皮。】翣,是扇子。贾公彦说:“杖用来扶持身体,笠用来遮阳避暑,翣用来招引凉风,都是安居时使用的。”

通论李如圭说:“《周官》大丧,司弓矢,供给明弓矢,司兵廞五兵,眂了廞乐器,典庸器,廞笋簴,笙师,镈师,籥师,司干并廞乐器,及葬奉而藏之。又乐师,凡丧陈乐器,则帅乐官。”

按:巾车设遣车廞之行之车仆廞革车司常建廞车之旌及葬如之校人饰遣车之马及葬埋之皆共明器者也此篇无一及焉则郑氏谓士无遣车信矣右陈器

总论荀况说:“准备生前的器具送到墓穴,是模拟迁徙的道理。简略而不周全,有样子而没有实用,趋向车舆而藏之,表明不使用。”模拟迁徙的道理,又表明不使用,是为了加重哀悼之情。刘熙说:“送死人的器具,叫明器,是神明的器具,与人不同。”

余论朱子回答关于明器的问题说:“礼既然有规定,自然不应该去掉,但也更需要斟酌。现在有人完全不用。”又说:“苞、筲、罋用来盛放羊豕、五谷、酒醋肉酱,虽然是古人不忍心视亲人已死的意思,但实际上不是有用的东西,而且干肉腐败生虫聚蚁,尤其不方便,即使不用也可以。”

撤去奠礼,用巾盖住席子,在西方等候。主人要节制而踊。

郑玄解释说:“用巾盖住席子在西方等候。”

,祖奠将用焉。」贾氏公彦曰:「此彻迁祖奠者,爲将还车更设祖奠也。」敖氏继公曰:「彻者,由东方,当柩车之南,折而西至柩车之西南,折而北,东面而彻奠。既彻,至西方,折而南,乃由重南东也。要节者,东方西乡,时丈夫踊;既彻,西方南乡,时妇人踊;由重南东,时丈夫踊也。此时彻奠,辟还柩也,不改设,亦以无俎也。」

译祖奠即将再次使用。」贾氏公彦说:「这里撤去并迁移祖奠,是为了准备返回时重新设置祖奠。」敖氏继公说:「撤去祭品时,从东方出发,位于灵柩车的南侧,转向西走到灵柩车的西南角,再转向北,面朝东撤去祭品。撤完后,走到西方,转向南,然后从灵位南侧向东走。关于节拍的要点是:在东方时面朝西,此时男子跳跃;撤完后在西方时面朝南,此时妇人跳跃;从灵位南侧向东走时,此时男子跳跃。此时撤去祭品,是为了避开返回的灵柩车;不再重新设置,也是因为没有了盛肉的俎。」

正义郑氏康成曰:要节者来,象升丈夫踊;去象降妇人踊。彻者由明器北西面,既彻由重南东不设于序西南者,非宿奠也。宿奠必设者,爲神冯依之久也。案注谓明器在重北,故彻者由其北而西。其实明器在陈涂之东,非彻者所经也。有宿奠而不改设者,常日之夕奠是也。有非宿奠而改设者,彻朔奠设于外,如于堂爲将夕奠故也。敖氏析矣。

  袒

  正义郑氏康成曰爲将祖变

  商祝御柩

正义郑氏康成曰:「亦执功布,居前爲还柩车爲节【贾疏:谓居柩车前郤行,以爲还车者节度】

案啓柩之初,商祝拂柩,用功布。此注云:“亦亦者,亦拂柩也。”

  乃祖

正义郑氏康成曰:还柩乡外爲行始【贾疏:辕乡外也。祖者,始也】案:还柩不嫌以足向祖者庭与堂,其地别也。距室则逺矣。

  踊袭少南当前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人也【贾疏:前袒是主人,此袭亦是主人】柩还,则当前束南【贾疏:车未还之时,当前束近北;今还车,亦当前束少南】敖氏继公曰:不言主人者,可知也。此踊袭皆于故位,既则少南也。主人柩东之位,皆当前束载时,前束在北;及还柩,则在南,故少南以当之。然则柩车虽还,亦不离其所也。

案还柩车之时,主人当郤行而东,稍逺以辟还柩。既则复于故处,踊袭乃少南焉。众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自若。

  妇人降即位于阶间

正义敖氏继公曰:柩已还,而首南乡,妇人乃得即位于其北位,亦当西上。妇人不位于车西,恐妨宾客之行礼者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爲柩将去,有时也。位东上【贾疏:堂上时,妇人在阼阶西面,统于堂下;男子今柩车南还,男子在车东,故妇人降亦东上,统于男子也】

案妇人降,由阼阶,以次而西行,则西上是也。柩亦明旦行,则妇人降节,非爲柩将去也。柩既降,本应从降,但未祖,则不宜立于尸首,故稍俟耳。注盖未确,凡行列从无男子妇人相统之法。

存异,贾氏公彦曰:「妇人不乡车西者,以车西有祖奠,故辟之在车后。」

案凡奠皆在尸右,柩初降时北首,降奠当前束,则奠在西也。及祖而还车,柩南首矣。下云「乃奠如初」,谓设祖奠于柩车之东,亦当前束也。疏误。

祖还车不还器【还,音旋;下竝同。陆音患】

正义郑氏康成曰:祖有行,渐车亦宜乡外也。器之陈自已南上。敖氏继公曰:不还器者,以陈之之时西南上,已见行意也。必云不还器者,嫌车与重皆还,此亦宜如之也。

案,此车即所荐之乘车道车槀车也。荐时,北辀;还时,南辀。还车者,欲其与柩车同乡也。器陈时已南上,故不须更还。

  祝取铭置于茵

正义郑氏康成曰:重不藏,故于此移铭,加于茵上【贾疏:重不入圹,拟埋于庙门左;茵是入圹之物,铭亦入圹之物,故置于茵也】敖氏继公曰:铭之在重,其面外乡,与重之乡背异,故将还重则彻之,亦以是时可以不用铭也。置于茵者,当与之同入圹。

  案此取铭者亦周祝也

通论贾氏公彦曰:「士无廞旌,唯有乘车所建摄盛之旜,幷此铭旌而已。大夫以上有廞旌,通此二旌则备三旌也。」

  二人还重左还

正义:郑氏康成曰:「重与车马还,相反由便也。」敖氏继公曰:「车马西上,宜右还;重一而已,宜左还,皆由便也。」二人还之,则凡举之亦二人矣。重之乡背,不必与柩同,但因还柩之节而并还之也。

案左还,自北而东转,乃南乡也。经于重言「左还」,故知车右还也。然则柩车亦右还矣。

  布席乃奠如初主人要节而踊

正义郑氏康成曰:柩车已祖,可以爲之奠,也是之谓祖奠【贾疏下记云: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是谓之祖奠】敖氏继公曰:记云: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北上巾之谓此时与如记所云,则是布席于柩东少南,东面而奠于其东也。柩已南首,故奠于此,亦奠于尸东之意也。布席于柩西则北上,柩东则南上,与初大敛时举鼎以下之仪也。是虽所奠异处,而面位则同,故以如初▯

译郑玄说:要节,是指送葬队伍出发时,模仿升堂时男子跳跃的礼节;返回时,模仿降堂时妇人跳跃的礼节。撤除祭品的人从明器的北面走向西面,撤除完毕后,从重器的南面走向东面,没有设置在堂屋西南角,因为这并非宿奠。宿奠必定要设置,是为了让神灵长久地凭依。查考注疏说明器在重器的北面,所以撤除祭品的人从它的北面走向西面。其实明器陈列在涂地的东面,并不是撤除祭品的人所经过的地方。有宿奠而不改变设置位置的,是平常日子的夕奠。有非宿奠而改变设置位置的,撤除朔奠设置在室外,如同在堂上准备夕奠的缘故。敖氏的分析是正确的。

袒露左臂。

郑玄说:这是因为即将举行祖祭,所以要改变仪节。

商祝扶着柩车。

郑玄说:“也拿着功布,走在前面,为柩车回转规定节度。”贾公彦疏解:意思是走在柩车前面倒退着走,作为回转车子的节度。查考启柩之初,商祝拂拭柩车,使用功布。此注说:“‘亦’字,也是拂拭柩车的意思。”

于是举行祖祭。

郑玄说:回转柩车朝向外面,作为出发的开始。贾公彦疏解:车辕朝向外面。祖,就是开始。查考:回转柩车不忌讳用脚朝向祖祭的地方,因为庭院和堂屋,地点不同。距离室屋已经很远了。

跳跃,穿好衣服,稍向南移,正对着前束。

郑玄说:这是主人。贾公彦疏解:前面袒露左臂的是主人,这里穿好衣服的也是主人。柩车回转,就正对着前束稍向南移。贾公彦疏解:车子未回转时,正对着前束靠近北面;现在回转车子,也正对着前束稍向南移。敖继公说:不说主人,是因为可以推知。这跳跃和穿好衣服都在原来的位置,之后才稍向南移。主人在柩车东面的位置,都正对着前束。载柩时,前束在北面;等到回转柩车,前束就在南面,所以稍向南移以对应它。那么柩车虽然回转,也不离开它原来的位置。查考回转柩车时,主人应当倒退着向东走,稍微走远以避开回转的柩车。之后回到原来的地方,跳跃和穿好衣服才稍向南移。众主人在堂下正对着东序,面向西,保持原样。

妇人走下台阶,就位到两阶之间。

敖继公说:柩车已经回转,头朝南,妇人才能就位到其北面的位置,也应当以西为上。妇人不位于车西,是担心妨碍宾客行礼。

存疑。郑玄说:“因为柩车将要离去,有时限。位置以东为上。”贾公彦疏解:在堂上时,妇人在阼阶面向西,统属于堂下;男子现在柩车向南回转,男子在车东,所以妇人走下台阶也以东为上,统属于男子。查考妇人走下台阶,从阼阶下来,依次向西走,那么以西为上是对的。柩车也是第二天早晨出发,那么妇人走下台阶的节度,并非因为柩车将要离去。柩车已经走下台阶,本来应该跟随走下,但还未举行祖祭,就不适宜站在尸首前面,所以稍作等待罢了。注疏大概不准确,凡是行列从来没有男子妇人互相统属的法度。

存异。贾公彦说:“妇人不面向车西,是因为车西有祖奠,所以避开它,站在车后。”

查考凡是祭奠都在尸体的右侧,柩车刚走下台阶时头朝北,降奠正对着前束,那么奠就在西面。等到举行祖祭而回转车子,柩车头朝南了。下文说“于是祭奠如同当初”,是说设置祖奠在柩车的东面,也正对着前束。疏解有误。

举行祖祭,回转车子,不回转明器。(还,音旋;以下同。陆德明音患)

郑玄说:祖祭有出行的意思,渐渐车子也适宜朝向外面。明器的陈列已经以南为上。敖继公说:不回转明器,是因为陈列它的时候西南为上,已经显示出出行的意思了。必定说不回转明器,是担心车和重器都回转,这个也适宜像它们一样。

查考,这车就是所荐乘的车道车槀车。荐车时,车辕朝北;回转时,车辕朝南。回转车子,是想让它和柩车朝向相同。明器陈列时已经以南为上,所以不需要再回转。

祝取铭旌放在茵席上。

郑玄说:重器不埋入墓穴,所以在这里移动铭旌,加在茵席上。贾公彦疏解:重器不入墓穴,打算埋在庙门左边;茵是入墓之物,铭旌也是入墓之物,所以放在茵席上。敖继公说:铭旌在重器上,它的正面朝外,与重器的朝向相反,所以将要回转重器时就撤下它,也是因为这时可以不用铭旌了。放在茵席上,应当和它一起入墓。

查考这取铭旌的也是周祝。

贾公彦通论说:“士没有廞旌,只有乘车所建的摄盛之旌,加上这铭旌而已。大夫以上有廞旌,加上这二旌就具备三旌了。”

两个人回转重器,向左回转。

郑玄说:“重器和车马回转,方向相反是因为方便。”敖继公说:“车马以西为上,适宜向右回转;重器只有一个,适宜向左回转,都是因为方便。”两个人回转它,那么凡是举重器的也是两个人。重器的朝向,不必和柩车相同,只是趁着回转柩车的节度而一并回转它。

查考向左回转,从北面转到东面,于是朝南。经文在重器上说“左还”,所以知道车是右还。那么柩车也是右还。

铺设席子,于是祭奠如同当初,主人在要节时跳跃。

郑玄说:柩车已经举行祖祭,可以为他设置祭奠,这就是祖奠。贾公彦疏解:下文记说:祝在主人南面摆设祖奠,这就是祖奠。敖继公说:记说:祝在主人南面摆设祖奠,正对着前辂,以北为上,覆盖巾,说的就是这个时候吗?如记所说,那么就是铺设席子在柩车东面稍南,面向东,在东面祭奠。柩车已经头朝南,所以祭奠在这里,也是祭奠在尸体东面的意思。铺设席子在柩车西面则以北为上,在柩车东面则以南为上,与初大敛时举鼎以下的仪节相同。虽然祭奠的地方不同,而面向和位置则相同,所以说如同当初。

之奠者之来由东方,当前辂而西。既奠则由柩北而西,亦由重南而东,反于其位矣。要节而踊,谓奠者于东方西乡时,丈夫踊;西方南乡时,妇人踊。由重南东,丈夫踊也。

译前来祭奠的人从东方来,走在灵车前面朝西。祭奠完毕后,就从棺材北面往西走,也从灵位南面往东走,回到原来的位置。在关键的环节跳跃顿足,是说祭奠者在东方面朝西时,男子跳跃顿足;在西方面朝南时,妇人跳跃顿足。从灵位南面往东走时,也是男子跳跃顿足。

案柩南首,奠者自西而东,无由首之嫌者,以有重爲之隔也。

存异,贾氏公彦曰:祖奠既与迁祖奠同,车西人皆从车而来,则此要节而踊一,与迁祖奠同。

案:堂上柩北首,则奠在柩西。初载降奠同之,既祖柩南首,则奠在车东矣。焉得同乎?疏失之。

  荐马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柩动,车还,宜新之也。」

  宾出主人送

案宾入爲祖也,主人入袒时,宾亦入矣。方出而旋入者,礼更端也。祖讫,乃出。主人出庙门,拜送之。

  右祖

  有司请葬期

正义郑氏康成曰:亦因在外位时【贾疏:亦者,亦丄请啓期,请祖期,皆因在外位时也】

  入复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人也。”敖氏继公曰:“复柩东之位。”

通论郑氏康成曰:「自始死至于殡,自啓至于葬,主人及兄弟恒在内位【贾疏:始死未小敛以前,位在室中,尸东;小敛后位在阼阶下;啓殡柩既入祖庙,位亦在阼阶下,皆内位也】

案既殡,主人丧次在寝门外,则外位也。自朝夕哭奠外,皆居之。啓殡则棺露,与未殡时同。主人不可离尸柩,故恒在内位。非拜送宾,则不出也。

  右请葬期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九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三十

  士丧礼下第十三之二

公赗▯纁束马两【赗,敷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公国君也,赗所以助主人送葬也【贾疏:两小传皆云车马曰赗,施于生及送死者,故云助主人送葬者也】两马,士制也【贾疏:两马,士在家常乗之法,其出使若征伐则乗驷马,大夫以上则常乗驷马也】春秋》传曰:宋景曹卒,鲁季康子使冉求赗之以马,曰:“其可以称旌繁乎【贾疏:哀二十三年左氏传,彼注云:景曹,宋元公夫人,景公之母,小邾女,曹其姓,季桓子之外祖母也。穪举也,繁,马饰,繁缨也。引之者证赗马助人之事】庾氏蔚之曰:赗马欲以共驾魂车也。敖氏继公曰:国君以马币礼于其臣者,唯此耳。君赗之乃用两马者,如其驾荐车之数也。李氏如圭曰:书传云士饰车骈马。

摈者出,请,入告。主人释杖,迎于庙门外,不哭。先入门右,北面。及众主人,袒。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君命也【敖氏继公曰:释杖出迎及袒者,尊君命也】众主人自若西面【贾疏:众主人不迎賔,明自若常位,柩东西面可知】

案:众主人位在阼阶下,西面。疏云:“柩东者,大槩之辞耳。”

  马入设

正义敖氏继公曰:设于西方也。杂记言诸侯相赗之礼云:「上介赗,陈乗黄大路于中庭」,则此赗马其亦中庭与?设于此者变于吉也。吉时参分庭一在南,存疑。郑氏康成曰:设于庭,在重南【贾疏:马是庭实,故设于庭;以庭实皆三分庭一在南,设之又重北,陈明器不得设马也】

案下文,宾奉币,由马西,则马当近堂,涂设之。凡嘉礼、宾礼设庭实,皆参分庭一,在南。防礼宜异,敖氏援《杂记》定之,当已。若在重南,是更不及参分之一也。明器不当重北,上已言之。马亦无设于重北之法也。有马无车,盖赗士之礼,然与赗大夫之防,容有车。

宾奉币,由马西当前辂,北面致命【辂音路】

正义郑氏康成曰:“宾使者【贾疏:使者亦士也】币▯纁也。辂辕缚,所以属引【贾疏:谓以木缚于柩车辕上,以属引于上而挽之】由马西当前辂之西,于是北面致命。得乡柩与奠,柩车在阶闲少前,参分庭之北【贾疏:下记云‘遂匠纳车于阶闲’,是柩车在阶闲也】辂有前后【贾疏:经云‘前辂’则有‘后辂’,可知】敖氏继公曰:“宾奉币入门,左当阶而北行,当辂乃折而东行,至其右,北面致命。君使乃不升堂致命者,柩在下也。宾进自西方而云‘由马西’,则马亦在西方,明矣。”

案马在西方,堂涂之东,故宾由马西。宾致命时,尚在前辂之西,致讫乃之东而奠币。以奠币,故不以由尸首为嫌也。

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奠币于栈左,服出【栈士眼反,刘

译设灵柩时头朝南,祭奠者从西向东排列,之所以没有因靠近灵柩头部而避嫌的嫌疑,是因为有重器作为间隔。

存疑。贾公彦说:祖奠既然与迁祖奠相同,车辆在西边,人都跟随车辆而来,那么这里要节而踊一次,与迁祖奠相同。

按:堂上灵柩头朝北,那么奠礼在灵柩西边。初载降奠与之相同,已经祖祭灵柩头朝南,那么奠礼就在车东边了。怎么能相同呢?疏文失于考订。

荐马如初

正义:郑康成说:“灵柩移动,车驾返回,应当更新祭品。”

宾客退出,主人送行

按:宾客进入是为了祖祭,主人进入袒露左臂时,宾客也进入了。正退出却又返回的,是因为礼仪另起一端。祖祭完毕,才退出。主人走出庙门,拜送宾客。

右祖

有司请求确定下葬日期

正义郑康成说:也是趁着在外位的时候【贾疏:所谓“也”,也是指上面请求启殡日期、请求祖祭日期,都是趁着在外位的时候】

进入恢复原位

正义:郑康成说:“是主人。”敖继公说:“恢复灵柩东边的位置。”

通论郑康成说:“从刚开始死到停殡,从启殡到下葬,主人及兄弟常在内位【贾疏:刚开始死未小敛以前,位置在室中,尸体东边;小敛后位置在阼阶下;启殡灵柩已进入祖庙,位置也在阼阶下,都是内位】

按:已经停殡,主人丧次在寝门外,那就是外位了。除了朝夕哭奠外,都居住在那里。启殡时棺木显露,与未停殡时相同。主人不可离开尸体灵柩,所以常在内位。除非拜送宾客,否则不外出。

右请葬期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九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三十

士丧礼下第十三之二

国君赠送赗车〇一束赤色丝帛两匹马【赗,敷瓮反】

正义郑康成说:公是国君,赗是用来帮助主人送葬的【贾疏:两小传都说车马叫赗,施用于生者及送死者,所以说帮助主人送葬】两匹马,是士的规格【贾疏:两匹马,是士在家日常乘坐的规格,其出使或征伐则乘坐驷马,大夫以上则日常乘坐驷马】《春秋》传曰:宋景曹去世,鲁季康子派冉求赠送马匹,说:“这可以用来称量旌旗繁缨吗【贾疏:哀二十三年左氏传,彼注云:景曹,宋元公夫人,景公之母,小邾女,曹其姓,季桓子之外祖母也。穪举也,繁,马饰,繁缨也。引之者证赗马助人之事】庾蔚之说:赠送马匹是想用来共同驾驭魂车。敖继公说:国君用马匹币帛礼遇其臣子的,只有这一种。国君赠送才用两匹马,是依照驾荐车的数量。李如圭说:书传说士装饰车驾骈马。

摈者出去,请示,进来报告。主人放下手杖,在庙门外迎接,不哭。先进入门右,面朝北。等到众主人,袒露左臂。

正义郑康成说:尊重君命【敖继公说:放下手杖出去迎接及袒露左臂,是尊重君命】众主人保持原样面朝西【贾疏:众主人不迎接宾客,明显保持常位,灵柩东边面朝西可知】

按:众主人位置在阼阶下,面朝西。疏文说:“灵柩东边者,是大略的说法。”

马匹进入设置

正义敖继公说:设置在西方。《杂记》说诸侯互相赠送赗车的礼仪说:“上介赠送赗车,陈列乘黄大路于中庭”,那么这赠送的马匹也是在中庭吗?设置在这里是区别于吉礼。吉礼时三分庭一在南,存疑。郑康成说:设置在庭院,在重器南边【贾疏:马是庭实,所以设置在庭院;因为庭实都三分庭一在南,设置又在重器北边,陈设明器不得设置马匹】

按下文,宾客捧着币帛,从马匹西边经过,那么马匹应当靠近堂屋,涂设之。凡是嘉礼、宾礼设置庭实,都三分庭一,在南边。凶礼应当不同,敖氏援引《杂记》确定,应当是对的。如果在重器南边,那是更不及三分之一的了。明器不当在重器北边,上面已经说过。马匹也没有设置在重器北边的规定。有马无车,大概是赠送士的礼仪,然而与赠送大夫的凶礼,或许也有车。

宾客捧着币帛,从马匹西边经过当前辂,面朝北传达命令【辂音路】

正义郑康成说:“宾客是使者【贾疏:使者也是士】币帛〇赤色丝帛。辂是辕缚,用来连接牵引【贾疏:指用木料缚在灵柩车辕上,以连接牵引于上而挽之】从马匹西边经过当前辂的西边,于是面朝北传达命令。得以面向灵柩与奠礼,灵柩车在阶间稍前,三分庭之北【贾疏:下记云‘遂匠纳车于阶闲’,是灵柩车在阶间】辂有前后【贾疏:经文说‘前辂’则有‘后辂’,可知】敖继公说:“宾客捧着币帛入门,左当阶而北行,当辂乃折而东行,至其右,面朝北传达命令。国君使者不升堂传达命令,是因为灵柩在下面。宾客从西方进入而说‘由马西’,那么马匹也在西方,明显了。”

按马匹在西方,堂涂之东,所以宾客从马匹西边经过。宾客传达命令时,尚在前辂的西边,传达完毕才到东边而奠币。因为奠币,所以不以经过尸体头部为嫌。

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客将币帛奠于栈左,服出【栈士眼反,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