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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仪礼义疏三十四

钦定仪礼义疏卷三十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889–910 段

,《小戴》第十五,《别録》第十四。敖氏继公曰:此篇言士丧始虞之礼。

译《小戴礼记》将其列为第十五篇,《别录》将其列为第十四篇。敖氏继公说:这一篇讲述的是士人丧礼中从初终到虞祭的礼仪。

士虞礼

案《檀弓》云:“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日也,以虞易奠。葢未葬时设奠以依之,不立尸。非朔日荐新,无黍稷。以其体魄在殡,未遽以神道事之也。既葬而返,则以安其神灵为亟。而后此之春露秋霜,自是始矣。故祭,吉礼也。虞则祭而未吉,以其前因乎丧,而后渐趋于吉也。”

特豕馈食【馈,巨位反;食,音嗣】

正义:郑氏康成曰:“馈犹归也。”敖氏继公曰:“祭而用黍稷焉,曰馈食,犹言馈之以食也。”

通论贾氏公彦曰:「以物与神及人皆言馈,是以此虞及特牲、少牢皆曰馈。」《坊记》云:「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是生死皆言馈。又古者致物于人,尊之则曰献,通行曰馈。以此而言,献虽主于尊,其云馈者,上下通称,故祭祀于神而亦曰馈也。李氏如圭曰:「虞,丧祭也。大夫、士之祭曰馈食。」《杂记》曰:「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祔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祔皆少牢。」则下大夫与士同牲。

案馈食士大夫吉祭之名如下,特牲、少牢二篇是也。以虞易奠,为自凶即吉之始,故放馈食之礼行之。未葬,殷奠用特豚,豚解而已;遣奠用羊豕,亦豚解而已。此云特豕者,见此豕之为体解而异于奠也。不云特牲者,吉祭曰特牲,宜辟之也。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可见其接时而为之矣。《周官》大宗伯「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谓吉祭也。鬯人「庿用脩」,郑氏以为三年丧毕之吉祭,自馈食始不用祼鬯,则天子诸侯之虞亦用馈食礼可知。

存疑。贾氏公彦曰:「左传卜日,曰牲虞无卜日之礼,故指豕体而言,不云牲。大夫以上亦当然。」

侧亨于庙门外之右,东面【亨音烹】

正义郑氏康成曰:侧亨,亨一胖也【贾疏:吉礼全左右胖皆亨,不云侧,此云侧亨,明亨一胖而已。以虞不致爵,自献宾以后无主人、主妇及宾以下之俎,故惟亨一胖也】亨于爨,用镬,不于门东,未可以吉也【贾疏:吉礼鼎镬皆在门东,此门外之右是门西】是日也,以虞易奠祔,而以吉祭易丧祭【贾疏:檀弓文】鬼神所在,则曰庙,尊言之【贾疏:庙与寝别,既葬迎魂而返,神还在寝,故以寝为庙,虞于中祭之也】敖氏继公曰:东面,谓亨者也。爨亦存焉,此亨于门外之西,变于吉祭,且别于奠也。

鱼腊爨亚之北上【爨,措玩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爨灶。」贾氏公彦曰:「上豕爨在门右,东面。此鱼腊各别镬,言北上,则次在豕爨之南。」敖氏继公曰:「于特豕云亨,云东面;鱼腊云爨,云北上,文互见也。」

案门外之右,右塾之西南也。北上者,豕爨在北,鱼爨、腊爨以次而南。其职爨者,雍正,雍人亦士之私臣与?

饎爨在东壁西面【饎,昌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炊黍稷曰饎。饎北上,上齐于屋宇。于虞有亨饎之爨,弥吉【贾疏:周官饎人掌凡祭祀,共盛齐。盛即黍稷也。特牲记饎爨在西壁,注云:西壁堂之西墙下,南北直屋梠。稷在南,彼云屋梠,此云屋宇,一也。小敛大敛未有黍稷,朔月荐新始有黍稷,仍未有爨,至此乃有亨饎之爨,故云弥吉】敖氏继公曰:为食曰饎。饎爨在东壁,变于吉也。其爨亦北上。爨在堂下,乃云东壁者,见其近于壁也。壁爨之间当容人,此南北之节亦当南齐坫。特牲曰:主妇视饎爨于西堂下。李氏如圭曰:黍爨为上,上爨与堂檐齐。

案饎,当亦宗妇为之。主人视虞牲,则主妇亦视饎爨与?

设洗于西阶西南,水在洗西,篚在东。

正义郑氏康成曰:反吉也,亦当西荣,南北以堂深【贾疏:吉时设洗,皆当东荣】敖氏继公曰:此设洗在西,亦以主人位于西阶上故也。凡设洗,水在外,篚在内,不别于东西也。此篚亦南顺,而实爵焉。

尊于室中,北墉下,当户,两甒醴酒,酒在东,无禁,幂用絺布,加勺,南枋【幂,迷绎反;枋,柄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酒在东上,醴也,絺布葛属【贾疏:吉礼▯酒在酒上,今以丧祭礼无

译士虞礼

查考《檀弓》记载:“下葬当天举行虞祭,是因为不忍心让逝者离开一天。这一天,用虞祭的礼仪取代奠祭。大概是因为在未下葬时,设立奠祭是为了依附逝者的体魄,此时不设立尸位。如果不是每月初一献上新鲜食物,就不使用黍稷。这是因为逝者的体魄还在殡宫,不能立刻用对待神灵的方式去侍奉。下葬后返回,那么安抚其神灵就成为最紧迫的事。此后春秋两季的祭祀,便从此开始了。所以祭祀属于吉礼。而虞祭则是祭祀中尚未完全转为吉礼的,因为它前承丧礼,后逐渐趋向吉礼。”

特豕馈食【馈,音巨位;食,音嗣】

正义:郑康成说:“馈就是归的意思。”敖继公说:“祭祀中使用黍稷,称为馈食,意思是把食物进献给神灵。”

通论贾公彦说:“把物品给予神灵或人都称为馈,因此士虞祭以及特牲、少牢祭都称为馈。”《坊记》说:“父母在世时,进献的物品不超过车马。”这说明无论生死都称为馈。又古代把物品给予别人,表示尊敬称为献,通用称为馈。由此来看,献虽然主要用于表示尊敬,但称为馈的,是上下通用的称呼,所以祭祀神灵也称为馈。李如圭说:“虞祭是丧礼中的祭祀。大夫、士的祭祀称为馈食。”《杂记》说:“上大夫的虞祭,用少牢;卒哭、成事、祔祭都用大牢;下大夫的虞祭,用特牲;卒哭、成事、祔祭都用少牢。”那么下大夫与士所用的牺牲相同。

查考馈食是大夫、士吉祭的名称,如下文的特牲、少牢两篇所示。因为虞祭是用虞礼取代奠祭,是从凶礼转向吉礼的开始,所以依照馈食礼来举行。未下葬时,殷奠使用特豚,只是豚解而已;遣奠使用羊和猪,也只是豚解而已。这里说特豕,表明这只猪是体解的,与奠祭不同。不说特牲,是因为吉祭称为特牲,应当避讳。已经反哭后,主人与有司视察虞祭的牺牲,可见是紧接着时间进行的。《周官》大宗伯“用肆献祼来享祭先王,用馈食来享祭先王”,指的是吉祭。鬯人“庿用脩”,郑氏认为是三年丧期结束后的吉祭,自从馈食开始不再使用祼鬯,那么天子诸侯的虞祭也使用馈食礼就可以知道了。

存疑。贾公彦说:“《左传》占卜日期,说牲虞没有占卜日期的礼仪,所以指着猪的躯体来说,不称牲。大夫以上也应该如此。”

侧亨于庙门外之右,东面【亨音烹】

正义郑康成说:侧亨,是亨煮一胖【贾疏:吉礼全体的左右两胖都亨煮,不称侧,这里称侧亨,明确是只亨煮一胖。因为虞祭不致爵,自献宾以后没有主人、主妇以及宾客以下的俎,所以只亨煮一胖】亨煮在灶上,用镬,不在门东,因为还不能算是吉礼【贾疏:吉礼鼎镬都在门东,这里门外之右是门西】这一天,用虞祭取代奠祭和祔祭,用吉祭取代丧祭【贾疏:《檀弓》文】鬼神所在的地方,就称为庙,这是尊重的说法【贾疏:庙与寝有别,下葬后迎魂返回,神灵还在寝,所以把寝当作庙,在其中举行虞祭】敖继公说:东面,是指亨煮的人。灶也在那里,这是在门外西侧亨煮,与吉祭不同,也与奠祭区别开来。

鱼腊爨亚之北上【爨,音措玩,下同】

正义:郑康成说:“爨是灶。”贾公彦说:“上面豕爨在门右,东面。这里鱼和腊各有单独的镬,说北上,那么次序在豕爨的南边。”敖继公说:“对于特豕说亨,说东面;对于鱼腊说爨,说北上,这是文字互相补充。”

查考门外之右,是右塾的西南。北上,是指豕爨在北,鱼爨、腊爨依次向南。负责爨的人,是雍人,雍人也是士的私臣吗?

饎爨在东壁西面【饎,音昌志】

正义郑康成说:炊煮黍稷称为饎。饎爨北上,上面与屋檐齐平。虞祭中有亨煮和饎的爨,更加吉利【贾疏:《周官》饎人掌管各种祭祀,供给盛齐。盛就是黍稷。《特牲记》饎爨在西壁,注说:西壁是堂的西墙下,南北与屋檐垂直。稷在南边,那里说屋檐,这里说屋宇,是一样的。小敛大敛时还没有黍稷,每月初一献新才开始有黍稷,那时还没有爨,到这里才有亨煮和饎的爨,所以说更加吉利】敖继公说:做饭称为饎。饎爨在东壁,与吉祭不同。它的爨也是北上。爨在堂下,却说东壁,是为了显示它靠近墙壁。墙壁和爨之间应当能容纳人,这里南北的界限也应当与坫南边齐平。《特牲》说:主妇在西堂下视察饎爨。李如圭说:黍爨为上,上爨与堂檐齐平。

查考饎,应当也是由宗妇来做的。主人视察虞祭的牺牲,那么主妇也视察饎爨吗?

设洗于西阶西南,水在洗西,篚在东。

正义郑康成说:这是反吉礼,也应当在西荣,南北方向以堂的深浅为准【贾疏:吉礼时设洗,都在东荣】敖继公说:这里设洗在西,也是因为主人位于西阶上。凡是设洗,水在外面,篚在里面,不区分东西。这里的篚也是南顺,里面放着爵。

尊于室中,北墉下,当户,两甒醴酒,酒在东,无禁,幂用絺布,加勺,南枋【幂,音迷绎;枋,同柄】

正义郑康成说:“酒在东边为上,是醴酒,絺布属于葛类【贾疏:吉礼〇酒在酒上,现在因为丧祭礼无

▯酒,则醴代▯酒在上,故云上醴也】敖氏继公曰:「祭而尊于室中,且用一醴一酒,皆异于吉也。醴酒并用者,醴以飨神,酒以饮尸,亦见其未甚变于奠也。两甒西上,亦以神席在西也。尊之所上,吉凶同。士吉祭幂用绤,此丧祭乃用絺,其义未闻。」

译〇酒,则醴代〇酒在上,所以说“上醴”】敖氏继公说:“祭祀时,在室中尊设酒器,并且同时使用一醴一酒,这都与吉礼不同。醴和酒并用,是因为醴用来飨神,酒用来给尸饮用,这也显示出它尚未完全改变于奠礼的旧制。两个甒以西侧为上,也是因为神席在西边。尊所以上的位置,吉礼和凶礼是相同的。士的吉祭,覆盖尊的幂用绤布,而丧祭却用絺布,其中的道理我未曾听闻。”

素几苇席在西序下

正义:贾氏公彦曰:「大敛奠时已有席,至虞乃有几。若天子、诸侯始死,即几筵具。」敖氏继公曰:「虞乃用几,辟尊者之礼也。」《周官司几筵职》:「凡丧事设苇席,右素几,谓奠时也。」是天子之礼,未虞以前已用几矣,存疑。郑氏康成曰:「有几,始鬼神也。」

案士礼卑约,故奠不设几;至祭则几筵不可不具。非以有几为鬼神之始也。

苴刌茅长五寸,束之,实于篚,馔于西坫上【苴,子于反;后同。刌,七本反;长,直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苴犹借也【贾疏:易曰借用白茅】所以借祭也。敖氏继公曰:「云苴者,亦以其用名之。」

馔两豆菹醢于西楹之东,醢在西,一铏亚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醢在西南面取之,得左取菹,右取醢,便其设之【贾疏:尸在奥,东面设者西面设于尸前,菹在南,醢在北。今于西楹东馔之菹在东,醢在西,是南面取之,得左取菹,右取醢;至尸前西面,又左菹右醢,便也】铏,菜羮也【贾疏:此对泰,是湇羮】亚,次也。贾氏公彦曰:“此馔继西楹言之,则以西楹为主,向东陈之,一铏亚之者,菹以东也。”敖氏继公曰:“铏不言豕,可知也。”

存疑,敖氏继公曰:「醢在西,东上也。东上者,变于堂下之敦位也。铏亚于醢,又在其西。」

案陈豆之法,菹在醢上,故敖云东上,而以亚之者,为亚于醢。然经取节于西楹,则如注疏所云,东陈者似得其正也。下节放此,菹右醢,左陈于神前,则然耳。初馔时或不拘。

  从献豆两亚之四笾亚之北上

正义郑氏康成曰:「豆从主人献祝,笾从主妇献尸祝【贾疏:尸前正豆不名为从,此二豆主人先献祝,后乃荐豆,故言从。其四笾则二笾从主妇献尸,二笾从主妇献祝,亦是从也】北上菹与枣【贾疏:此从献豆笾,虽文承一铏亚之下,而别云北上,是不从铏东为次,宜于铏东北以北为上,乡南陈之,此其次在铏以东,去楹渐远,故云亚,不谓亚铏以东也。据此陈之次,则东北菹为首次,南醢,醢东栗,栗北枣,枣东枣,枣南栗,故云北上菹与枣也】不东陈,别于正【贾疏:二豆与铏在献尸前为正,此皆在献后为非正,故东北别也】敖氏继公曰:「此豆笾云从献者,以其先献而后荐也。两豆亚之,菹在铏西,醢在菹南也。四笾亚之于醢之南,一一为列也。北上者,南陈不东上,西陈者别于正。」

案注云:「东陈者,谓两豆菹醢自西而东。敖则以为西陈而东上也。」亚者,各继所陈。二说东西,从此判矣。以楹为主,注説可从。

馔黍稷二敦于阶闲西上,借用苇席【敦音对,借集夜反。注:古文借为席】正义:郑氏康成曰:“借犹荐也。”敖氏继公曰:“借敦未必有席,席字盖因上文而衍也。”《特牲礼》借用▯,案敦设于堂下,亦丧祭异也。《特牲》敦设于西堂,以主妇设之故也。吉祭借不以席,则虞不用席可知。尸用苇席,而顾以之借敦乎?且堂下无设席之法也。用▯,用苇,吉凶之等也。敖説得之。

存疑。贾氏公彦曰:「先陈席,乃陈黍稷于上,是所陈席借荐黍稷也。」

匜水错于槃中,南流在西阶之南,箪巾在其东【匜音移,错七故反,下并同;箪音丹】

正义:郑氏康成曰:“流匜吐水口也。”敖氏继公曰:“匜水,匜中有水也。所以沃盥,自设洗至此,其陈设之位与特牲异者,皆为变于吉。”李氏如圭曰:“为尸设盥也。”

陈三鼎于门外之右,北面,北上,设扃鼏【扃,居萤反;鼏,迷翼反。注:今文扃为▯】

正义郑氏康成曰:门外之右,门西也。敖氏继公曰:门外之右,西方当塾少南也。记曰:皆设扃鼏,陈之。此亦先设鼏,乃设扃,而云扃鼏文顺耳。陈鼎于西,与亨于西之意同。贾氏公彦曰:扃虽先云设,其设在后。案《士丧礼》:小敛,右人左执匕,抽扃予左手,兼执之,取鼏委于鼎北,加扃,则扃在鼏上,故先抽扃,后去鼏,则鼏先设可知。扃鼏虽在三鼎之下,总言其实,陈一鼎讫即设

译素色的几案和苇席陈设在西序之下。

正义:贾公彦说:“大敛时的奠祭已有席,到了虞祭才有几。如果是天子、诸侯刚死时,立即就具备几和席。”敖继公说:“虞祭才用几,是避开尊者的礼制。”《周礼·司几筵职》说:“凡是丧事设置苇席,右边放置素几,这是指奠祭的时候。”这是天子的礼制,在虞祭之前就已经使用几了,对此存疑。郑康成说:“有了几,才开始当作鬼神对待。”

按:士的礼制卑微简约,所以奠祭时不设几;到了祭祀时,几和席就不能不备齐。并不是因为有了几,才算是鬼神的开始。

苴茅长五寸,将其切碎,捆束起来,放入篚中,陈放在西坫上【苴,音子于;后同。刌,音七本;长,音直亮】。

正义:郑康成说:“苴就是借的意思【贾疏:《易经》说借用白茅】,用来借以祭祀。”敖继公说:“称为苴,也是以其用途来命名。”

在西楹的东边陈放两豆菹和醢,醢在西边,一铏菜羹依次陈放。

正义:郑康成说:“醢在西边,面向南取用,就能左手取菹,右手取醢,便于陈设【贾疏:尸在奥位,面向东陈设的在西边,面向尸陈设的,菹在南,醢在北。现在在西楹东边陈放,菹在东,醢在西,是面向南取用,得以左手取菹,右手取醢;到了尸前面向西,又是左菹右醢,很方便】。铏,是菜羹【贾疏:这里相对于泰,是湇羹】。亚,是依次的意思。贾公彦说:“这里陈放接着西楹来说,是以西楹为主,向东陈放,一铏依次陈放,是菹在东边。”敖继公说:“铏不说猪肉,是可以知道的。”

存疑,敖继公说:“醢在西边,东边为上。东边为上,是不同于堂下敦的位置。铏依次陈放在醢之后,又在它的西边。”

按:陈放豆的法则,菹在醢之上,所以敖说东边为上,而所谓依次陈放,是指次于醢。然而经文取法于西楹,那么如注疏所说,向东陈放似乎才是正确的。下文仿照此例,菹在右醢在左,陈放在神前,就是这样。初次陈放时或许不拘泥于此。

接着陈放两豆,四次陈放笾,以北边为上。

正义:郑康成说:“豆跟随主人献祝,笾跟随主妇献尸和祝【贾疏:尸前的正豆不称为跟随,这两豆主人先献祝,然后才进献豆,所以说跟随。那四笾则是两笾跟随主妇献尸,两笾跟随主妇献祝,也是跟随的意思】。北边为上,是菹和枣【贾疏:这跟随献的豆和笾,虽然文字承接在一铏依次陈放之下,但另外说北边为上,是不跟随铏向东为次序,适宜在铏的东北以北为上,面向南陈放,这次序在铏的东边,离楹逐渐远,所以说依次,不是说次于铏的东边。根据这陈放的次序,那么东北的菹为首次,南边是醢,醢东边是栗,栗北边是枣,枣东边是枣,枣南边是栗,所以说北边为上的是菹和枣】。不向东陈放,是与正豆区别【贾疏:两豆和铏在献尸之前为正,这些都在献之后为非正,所以东北区别开来】。敖继公说:“这豆和笾说跟随献,是因为先献然后进献。两豆依次陈放,菹在铏西,醢在菹南。四笾依次陈放在醢的南边,一一列为行列。北边为上,是向南陈放不以东为上,向西陈放是与正豆区别。”

按:注说:“向东陈放,是说两豆菹醢自西而东。敖则认为向西陈放而以东为上。”依次陈放,是各自接着所陈放的。两种说法东西方向,从此判然不同。以西楹为主,注的说法可以采纳。

在西阶之间陈放黍稷两敦,西边为上,借用苇席【敦音对,借音集夜。注:古文借为席】。

正义:郑康成说:“借就是荐的意思。”敖继公说:“借敦未必有席,席字大概是因上文而衍生的。”《特牲礼》借用〇,按:敦陈设在堂下,也是丧祭与吉祭不同的地方。《特牲礼》敦陈设在西堂,是因为主妇陈设的缘故。吉祭借不用席,那么虞祭不用席就可以知道了。尸用苇席,却用它来借敦吗?况且堂下没有陈设席的法则。用〇,用苇,是吉凶等级的区别。敖的说法是对的。

存疑。贾公彦说:“先陈设席,然后陈设黍稷在上面,是所陈设的席用来荐黍稷。”

匜水错放在槃中,南流在西阶的南边,箪巾在东边【匜音移,错音七故,下并同;箪音丹】。

正义:郑康成说:“流是匜吐水的口。”敖继公说:“匜水,是匜中有水。用来沃盥,从陈设洗到这里,其陈设的位置与特牲不同的,都是为了区别于吉礼。”李如圭说:“是为尸陈设盥洗。”

在门外右边陈放三鼎,面向北,北边为上,设置扃和鼏【扃音居萤;鼏音迷翼。注:今文扃为〇】。

正义:郑康成说:门外右边,是门西。敖继公说:门外右边,是西方当塾稍南的地方。记说:都设置扃和鼏,陈放它们。这也是先设置鼏,然后设置扃,而说扃鼏是文辞顺畅罢了。陈鼎在西边,与亨在西边的意思相同。贾公彦说:扃虽然先说设置,其设置在后。按《士丧礼》:小敛,右边的人左手执匕,抽出扃交给左手,兼执之,取鼏委于鼎北,加上扃,那么扃在鼏上,所以先抽扃,后去鼏,那么鼏先设置就可以知道。扃鼏虽然在三鼎之下,总说其实,陈放一鼎完毕就设置

之。案下记“皆设扃鼏”,注云“嫌既陈乃设扃鼏”是也。

译这样。查考下文记载“都设置扃和鼏”,郑玄注说“担心人们误以为陈列完毕后才设置扃和鼏”,正是这个意思。

通论李氏如圭曰:「鼎门外,北面,北上,与士昏及特牲礼同,惟陈于门外之右异耳。」

案陈鼎,盖各当其镬之东,以少牢陈鼎,在镬之西,反观之可知也。云设扃鼏,则牲物已孰而升于鼎矣。

  匕俎在西塾之西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馔于塾,上统于鼎也。塾有西者,是室南乡。」敖氏继公曰:「匕亦在俎上。」

  案西塾之西盖当爨北与

  羞燔俎在内西塾上南顺

正义敖氏继公曰:燔炙肉也。言羞见其非正俎也。南顺以羞之者,当北面缩执之也。少牢下篇言缩执匕湇俎之法,乃当其下端。然则缩执俎者,其法同耳。此俎在塾上,执时则升取之,如取物于堂然。不言肝俎,肝先进,此时亦设之,可知设肝俎当在燔西,便其先取之也。

案俎有上下端,曰南顺,则自北而南,上端在北,羞者北面执之,以上端乡外,而下端自乡也。若南面,则疑于背神矣。敖说与郑相左,敖得之。

存疑。郑氏康成曰:「南顺于南面,取缩执之便也。」肝俎在燔东。

存异。敖氏继公曰:「西塾之阶,在塾西。」

案门与塾虽视庭差高,然不甚远,大抵一举足可陟耳。凡出入于门及由塾者,皆无升降之文。士丧下篇,柩车出入经,亦无异则,塾无阶明矣。若左右有阶,是门与塾多至六阶也,殆不然。

  右陈馔具

主人及兄弟如葬服,宾执事者如吊服,皆即位于门外如朝夕临位。妇人及内兄弟服,即位于堂,亦如之。正义:郑氏康成曰:“葬服者,士丧下篇云丈夫髽,散带垂也【贾疏:自葬日至三虞皆同,及卒哭之后乃变麻服葛也】宾执事者,宾客来执事也【贾疏:以虞为丧祭,主人未执事,故宾客来执事也。案:曽子问,士则朋友奠不足则取于大功以下,又云士祭不足则取于兄弟大功以下】敖氏继公曰:“葬服,主人髻发,众主人及兄弟免,而大功以上者皆散带垂也。吊服,疑衰素冠,麻绖带也。如朝夕临位,主人及兄弟在东方,宾执事者在西方也。妇人及内兄弟,其服亦如葬服,其位亦如临位。妇人葬服,经无所见,盖与既殡之服同。

案朝夕哭之位,丈夫即位于门外,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宾继之,北上,则宾亦在东方矣。此位如之而敖,云宾执事在西方者,彼宾乃卿大夫,与此宾异。此宾执事者,则朝夕哭门外之位在西方,东面北上者是也。朝夕哭有诸公卿大夫及他国之异爵者,虞皆无之。经言如不尽如,如其见在者耳。妇人位在阼阶上,南上。

祝免澡葛绖带布席于室中,东面,右几,降出。及宗人即位于门西,东面,南上【免音问,澡音早】

正义郑氏康成曰:祝亦执事,免者祭祀之礼,祝所亲也【贾疏:丧服小记缌麻小功虞卒哭则免,祝是执事无免法,而与缌麻以上同免,嫌其太重,故云祭祀之礼祝所亲可以免也】澡治也,治葛以为首绖及带,接神宜变也。右几于席,近南也。敖氏继公曰:祝,公有司之助丧祭者也,其服但当吊服加麻,以其接神也,则宜少异,故免而葛绖带焉。其免也若过于重,其葛也若过于轻,轻重相准则,与其本服亦不甚相远也。此服亦当事则然,既事则已。宗人亦公有司也,南上明其与宾不相统。葛绖带云澡,则有不澡者矣。右几神席南上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然则士之属官,为其长吊,服加麻矣。至于既卒哭,主人变服,则除。」

案郑氏谓士无臣,故以其所自辟除者为属官,而云为其长吊服加麻也。然据《丧服》及《特牲》,则士有臣,臣则不当为此服,详见《丧服》。

  右门外位

宗人告,有司具,遂请拜宾,如临,入门哭,妇人哭。

正义郑氏康成曰:临朝夕哭【贾疏:朝夕哭时,门外拜宾讫,入门男子妇人共哭也】敖氏继公曰:告主人以有司已具,遂请行祭事也。拜宾如临,谓旁三拜也。

主人即位于堂,众主人及兄弟宾即位于西方,如反哭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士丧下篇,乃反哭入门,升自西阶,东面。众主人堂下,东面,北上。异于朝夕。」敖氏继公曰:「

译通论李氏如圭说:“鼎门之外,面朝北方,以北为上,这与士娶妻及特牲礼相同,只是陈设在门外右侧有所不同罢了。”

按:陈设鼎的位置,大概各自对应镬的东面,因为少牢礼陈设鼎在镬的西面,反过来看就可以知道了。文中说设置扃和鼏,那么牲肉已经煮熟并升鼎了。

匕和俎在西塾的西面。

正义:郑氏康成说:“不在塾内进食,是因为统属于鼎。塾有西塾,说明室是朝南的。”敖氏继公说:“匕也在俎上。”

按:西塾的西面大概正对着灶的北面。

盛放燔肉的俎在内室西塾上,朝南顺放。

正义:敖氏继公说:“燔是烤熟的肉。说‘羞’,表明它不是正俎。朝南顺放,是因为献祭的人应当面朝北缩手拿着它。少牢下篇讲到缩手拿着匕和俎的方法,是拿着它的下端。那么缩手拿着俎,方法是一样的。这个俎在塾上,拿着的时候就上去取它,就像从堂上取东西一样。文中没有提到肝俎,因为肝先进献,此时也设置它,可以推知设置肝俎应当在燔肉的西边,以便于先取用。”

按:俎有上下两端,说“南顺”,那么从北向南,上端在北,献祭的人面朝北拿着它,以上端朝向外面,而下端朝向自己。如果朝南,那就疑似背对神灵了。敖氏的说法与郑氏相左,敖氏说得对。

存疑。郑氏康成说:“朝南顺放,是为了面朝南取缩手拿着的方便。”肝俎在燔肉的东面。

存异。敖氏继公说:“西塾的台阶,在塾的西面。”

按:门和塾虽然比庭院略高,但并不遥远,大概抬脚就可以上去。凡是出入门以及从塾经过的,都没有升降的记载。士丧下篇,柩车出入的经文,也没有不同的规则,塾没有台阶是明显的。如果左右有台阶,那么门和塾多达六个台阶,这大概不是事实。

右陈馔具

主人及兄弟穿葬服,宾客和执事的人穿吊服,都在门外就位,如同朝夕哭临时的位置。妇女及内兄弟穿相应的丧服,在堂上就位,也是如此。正义:郑氏康成说:“葬服,士丧下篇说丈夫结发,散开的带子垂下【贾疏:从葬日到三虞都相同,等到卒哭之后才变麻服为葛服】。宾执事者,是宾客来执事【贾疏:因为虞祭是丧祭,主人不执事,所以宾客来执事。按:曾子问,士的朋友奠礼不足,则从大功以下亲属中选取,又说士祭不足,则从兄弟大功以下选取】。敖氏继公说:“葬服,主人结发,众主人及兄弟免冠,而大功以上亲属都散带垂下。吊服,大概是疑衰素冠,麻绖带。如朝夕临位,主人及兄弟在东方,宾执事者在西方。妇女及内兄弟,她们的服饰也像葬服,她们的位次也像临位。妇女的葬服,经文中没有见到,大概与既殡时的服饰相同。”

按:朝夕哭的位次,丈夫在门外就位,面朝西以北为上,外兄弟在他们的南面,以南为上,宾客随后,以北为上,那么宾客也在东方了。这个位次像这样,而敖氏说宾执事在西方,那里的宾客是卿大夫,与这里的宾客不同。这里的宾执事者,就是朝夕哭门外位在西方、面朝东以北为上的人。朝夕哭有各国公卿大夫及其他异爵者,虞祭都没有。经文说“如”,不是完全一样,只是像现在在场的人那样。妇女的位次在阼阶上,以南为上。

祝免冠,整理葛绖带,在室中铺设布席,面朝东,右边放几,走下台阶出来。等到宗人在门西就位,面朝东,以南为上【免音问,澡音早】

正义:郑氏康成说:祝也是执事的人,免冠是祭祀的礼仪,祝所亲近的【贾疏:丧服小记缌麻小功虞卒哭则免冠,祝是执事没有免冠的法度,而与缌麻以上同样免冠,嫌其太重,所以说祭祀的礼仪祝所亲近可以免冠】。澡是整治,整治葛布作为首绖和带,接神应当有所变化。右边放几于席,靠近南面。敖氏继公说:祝,是公家协助丧祭的官员,他的服饰应当只是吊服加麻,因为他接神,所以应当稍有不同的地方,因此免冠而用葛绖带。他的免冠如果过于重,他的葛布如果过于轻,轻重相抵,与他本来的服饰也不相远。这种服饰也是当事时如此,事毕就停止。宗人也是公家官员,以南为上,说明他与宾客不相统属。葛绖带说“澡”,那么就有不澡的了。右边放几,神席以南为上。

存疑。郑氏康成说:“那么士的属官,为他们的长官吊丧,服饰加麻了。等到既卒哭,主人变服,就除去。”

按:郑氏认为士没有臣,所以把他自己辟除的人当作属官,而说为长官吊丧加麻。然而根据《丧服》及《特牲》,士有臣,臣就不应当穿这种服饰,详见《丧服》。

右门外位

宗人禀告,有司备办完毕,于是请拜宾客,如同临哭时一样,入门哭,妇女哭。

正义:郑氏康成说:临朝夕哭【贾疏:朝夕哭时,门外拜宾完毕,入门男子妇女一起哭】。敖氏继公说:禀告主人有司已经备办,于是请进行祭事。拜宾如临,是指旁边三拜。

主人在堂上就位,众主人及兄弟、宾客在西方就位,如同反哭时的位次。

正义:郑氏康成说:“士丧下篇,反哭入门,从西阶上,面朝东。众主人在堂下,面朝东,以北为上。不同于朝夕哭。”敖氏继公说:“

反哭之位,乃顺孝子一时之心而为之,本非正位。自始虞至卒哭,其位皆如之者,盖因此以别于既祔以后吉祭之位也。此正与妇人于既小敛有阼阶上之位者,其意相类。宾即位于西方,朝夕反哭同也。是时宾皆为执事而来,无异爵者焉,惟士而已。」

译反哭的位次,是顺应孝子当时的心情而设定的,本来就不是正式的位次。从最初的虞祭到卒哭祭,其位次都如此,大概是因为借此来区别于附祭之后吉祭的位次。这正与妇人在小敛之后有阼阶上位次的用意相类似。宾客就位在西边,朝夕反哭时也是这样。此时宾客都是作为执事人员而来,没有爵位高于主人的人,只有士而已。

案宾长三献者也,次宾则亚献,三献时羞燔者也,其余众宾则举鼎设荐俎诸事,各分执之,不足则轻服,兄弟与焉。《杂记》云:「朋友虞祔而退。」

  祝入门左北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与执事同位接神尊也【贾疏:执事即上兄弟宾,即位于西方者】敖氏继公曰:门内之西,祝之位也。《特牲记》:公有司门西北面,东上是也。

案虞不见私臣之位,则亦当序于宾之下矣。不在门内之东北面者,以阼阶上无丈夫,故空其东与?

  宗人西阶前北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当诏主人及宾之事【贾疏:宗人在堂下,是主人在堂时,若主人在室,宗人即升堂户外北面】敖氏继公曰:宗人即立于此者,以主人已在阶上故也。

案:宗人亦公有司,不与祝同位于门西北面者,以主人在堂,欲近之,而诏其礼也。

  右门内位

祝盥升,取苴,降洗之,升入,设于几东席上,东缩,降洗觯,升止哭【注:古文“缩”为“蹙】

正义:郑氏康成曰:「缩,从也。」李氏如圭曰:「苴,东缩,顺神,东面也。止哭,为将祭也。」敖氏继公曰:「东缩,上西也。止哭,为祭事至。祝洗觯,升则执之以入,俟时而酌,亦异于吉也。」

案苴曰:「东缩,则苴亦有首尾。以首近神,而尾乡东。凡陈设及羞者,盖皆放此意。」

  主人倚杖入祝从在左西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人北旋,倚杖西序,乃入。」《丧服小记》曰:「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然则练杖不入于门,明矣。

通论敖氏继公曰:「凡丧祭之始,及无尸者之祭,主人皆先祝而入室,祝从故入,即西面,亦皆异于吉祝在左之义。」见《聘礼》。

  赞荐菹醢醢在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妇不荐齐斩之服,不执事也【贾疏:特牲主妇盥于房中,荐两豆,此主妇不荐,故决之】曾子问曰:「士祭不足,则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贾疏:曾子问文承朋友奠下,故引之,既取大功以下,则齐斩不执事可知】贾氏公彦曰:「齐斩不执事,惟为此时,至于尸入之后,亦执事。两笾枣栗设于会南,至于祔祭,虽隂厌,亦主妇荐,主人自执事也。知者,下记云:『其他如馈食案,特牲云主人在右及佐食举牲鼎』是也。」敖氏继公曰:「醢在北,豆南上也。席南上而豆如之,神馔之异者也。主妇不设豆与敦,未敢同于吉也。」

案主妇不设豆与敦,固是变于吉,亦以主妇容是主人之母,则是以母而助子祭,嫌焉,故辟之也。洎主妇亚献,而两笾仍自荐之,足以见之矣。贾疏虽隂厌,亦主妇荐,盖言主妇于祔祭时乃荐耳,或亦未必然。曾子问宗子之殇祭于室之奥,谓之阴厌。祔祭者不必皆宗子之殇,则不得因此疏疑本经。虞祭有阴厌也,阴阳厌之説,详见后。

通论李氏如圭曰:曾子问曰:「天子诸侯之丧祭也,不斩衰者不与祭,大夫齐衰者与祭,士祭不足,则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与祭,谓执事也。」天子诸侯之执祭事者,其臣也;大夫辟正君,其臣不执事。兄弟齐衰者执事,士卑不嫌与君同,故使其属执事。不足,则取于兄弟大功以下,不取齐衰者,又辟大夫也。

佐食及执事盥出,举长在左【长知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举,举鼎也;长在左,西方位也【敖氏继公曰:谓鼎设于西方者之位如此,明其与设于东方者相反也】凡事,宗人诏之。敖氏继公曰:此云长在左,下云佐食及右人载,是佐食非长也,乃先言之者,以其有常职故耳。鼎在门外,北面,则举时长者在西。

鼎入设于西阶前,东面,北上,匕俎从设。左人抽扃,鼏匕佐食及右人载【注:今文扃为▯,古文鼏为密】

正义:郑氏康成曰:「载载于俎,佐食载则亦在右矣。」敖氏继公曰:「设鼎南北,节当南于洗东,东面亦顺主人之面位也。此执匕俎者亦三人,各兼执匕俎也。从设从鼎入,而各设于其鼎之东,其设之法,俎东顺而匕西枋也。左人亦抽扃予左手,取鼏委于鼎北,加扃乃执匕。而匕惟言抽扃鼏匕,省文耳。」

案特牲鼎

译宾长是主献的人,次宾则是亚献,三献时进献燔肉,其余众宾则分别承担举鼎、设置荐俎等事务,人手不足时便穿轻服,兄弟也参与其中。《杂记》说:“朋友在虞祭和祔祭后便退下。”

祝从门内左侧进入,面朝北。

郑玄注曰:不与执事者同位,是为了不直接面对神灵而表示尊敬【贾公彦疏:执事者即上文提到的兄弟和宾,他们位于西方】。敖继公曰:门内西侧,是祝的位置。《特牲记》中说:公有司在门内西侧面朝北,以东方为上,正是此意。

按:虞祭中未见私臣的位置,那么他们应当排在宾的后面。不在门内东北方朝北,是因为阼阶上没有男子,所以空出东侧吗?

宗人在西阶前面朝北。

郑玄注曰:应当告知主人及宾的事宜【贾公彦疏:宗人在堂下,是主人在堂时;若主人在室,宗人便升堂在户外面朝北】。敖继公曰:宗人站在这里,是因为主人已在阶上。

按:宗人也是公有司,不与祝同在门内西侧朝北,是因为主人在堂,想要靠近他,以便告知礼仪。

以上是门内的位次。

祝洗手升堂,取苴草,降堂洗涤,再升堂进入,将苴草放在几案东侧的席子上,苴草纵向放置,降堂洗涤觯,升堂时停止哭泣【注:古文“缩”作“蹙”】。

郑玄注曰:“缩,是从的意思。”李如圭曰:“苴草纵向放置,顺应神灵,面向东。停止哭泣,是因为将要祭祀。”敖继公曰:“纵向放置,是以西为上。停止哭泣,是因为祭事将至。祝洗涤觯,升堂时拿着它进入,等待时机斟酒,这也与吉礼不同。”

按:苴草说“纵向放置”,那么苴草也有首尾。以首靠近神灵,而尾朝向东。凡陈设及进献者,大概都遵循这个意思。

主人倚着拐杖进入,祝跟随在左边,面朝西。

郑玄注曰:“主人向北转身,倚杖于西序,然后进入。”《丧服小记》说:“虞祭的拐杖不进入室内,祔祭的拐杖不登上厅堂。”那么练祭的拐杖不进入门内,也就明白了。

通论:敖继公曰:“凡是丧祭开始,以及没有尸的祭祀,主人都先于祝进入室内,祝跟随进入,随即面朝西,也都不同于吉礼中祝在左边的含义。”见《聘礼》。

赞者进献菹和醢,醢在北边。

郑玄注曰:“主妇不进献,因为齐衰、斩衰的服制,不执事【贾公彦疏:《特牲》中主妇在房中洗手,进献两豆,这里主妇不进献,所以断定如此】。《曾子问》说:‘士的祭祀人手不足,就从兄弟中取大功以下的人【贾公彦疏:《曾子问》的文字承接朋友奠之后,所以引用它,既然取大功以下,那么齐衰不执事可知】。贾公彦曰:‘齐衰不执事,只是在这个时候,至于尸进入之后,也执事。两笾枣栗设在会南,至于祔祭,虽然是阴厌,也是主妇进献,主人亲自执事。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下文记载说:‘其他如馈食案,特牲说主人在右边及佐食举牲鼎’。’敖继公曰:‘醢在北边,豆以南为上。席以南为上,豆也如此,这是神馔的不同之处。主妇不设豆和敦,是不敢与吉礼相同。’

按:主妇不设豆和敦,固然与吉礼不同,也因为主妇通常是主人的母亲,这是母亲辅助儿子祭祀,有嫌疑,所以避开。等到主妇亚献,而两笾仍然由她自己进献,足以证明这一点。贾疏说虽然是阴厌,也是主妇进献,大概是说主妇在祔祭时才进献,或许也不一定。《曾子问》说宗子的殇祭在室之奥,称为阴厌。祔祭者不一定都是宗子的殇,那么不能因此疏文怀疑本经。虞祭有阴厌,阴阳厌的说法,详见后文。

通论:李如圭曰:《曾子问》说:‘天子诸侯的丧祭,不穿斩衰的人不参与祭祀,大夫穿齐衰的人参与祭祀,士的祭祀人手不足,就从兄弟中取,大功以下的人参与祭祀,这是指执事的人。’天子诸侯的执祭事者,是他们的臣子;大夫避开正君,其臣子不执事。兄弟穿齐衰的人执事,士地位低微不嫌与君相同,所以让他的属员执事。人手不足,就从兄弟中取大功以下的人,不取齐衰的人,又是避开大夫。

佐食及执事洗手出来,举鼎,长者在左【长读作丈】。

郑玄注曰:举,是举鼎;长者在左,是西方的方位【敖继公曰:是说鼎设在西方者的位次如此,明显与设在东方者相反】。凡事务,由宗人告知。敖继公曰:这里说长者在左,下文说佐食及右人载,说明佐食不是长者,却先提到他,是因为他有常职的缘故。鼎在门外,面朝北,那么举鼎时长者在西。

鼎进入设在西阶前,面朝东,以北为上,匕和俎跟随设置。左人抽出扃,鼏和匕由佐食及右人装载【注:今文扃作〇,古文鼏作密】。

郑玄注曰:“载是装载于俎,佐食装载那么也在右边了。”敖继公曰:“鼎南北设置,位置应当在洗的东边稍南,面朝东也顺应主人的面位。这执匕俎的也是三人,各自兼执匕俎。跟随设置是跟随鼎进入,而各自设在鼎的东边,其设置的方法,俎向东顺放而匕向西枋。左人也抽出扃给左手,取下鼏放在鼎北,加上扃才执匕。而匕只说抽扃鼏匕,是省文罢了。”

按:特牲鼎

设于阼阶南,则西面。此设于西阶前,则东面。盖在东则西面,在西则东面,乡背之法宜然也。其在门外之爨,亦同。

译如果设置在阼阶的南面,就面向西。这里设置在西阶的前面,就面向东。大概是在东边就面向西,在西边就面向东,这是符合朝向与背向的法则的。那在门外烧火的灶,也是这样。

卒朼者逆退复位【朼匕通】

  正义郑氏康成曰复宾位也

俎入,设于豆东。鱼亚之,腊特赞。设二敦于俎南,黍其东,稷【注:今文无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簋实尊黍也【贾疏:西黍东稷,西上故云尊黍】敖氏继公曰:「俎南豕鱼二,俎之南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经言敦,注言簋者,敦有虞氏之器,周制士用之,同姓之士容得从周制用簋。」

案敦簋之别,疏据《明堂位》而云然。其实二名相通,可以互称,不必同姓之士乃用簋也。

  设一铏于豆南

正义:敖氏继公曰:「设一铏,贬于吉。」

佐食出立于戸西【注:今文无于戸西】

正义:郑氏康成曰:“馔已也。”贾氏公彦曰:“佐食出者,无事不可以空立。”敖氏继公曰:“既设俎,则出而立于此矣。后言之,亦终上事,乃及之也。”

案佐食之立,南面户西,堂上尊者之位,佐食乃立于此者,有事于室,则此为闲处,不嫌也。

  赞者彻鼎

正义:郑氏康成曰:反于门外。敖氏继公曰:以公食礼、士丧礼参攷之,则此彻鼎亦当与设俎相属。为之言于此者,与上文之意同。赞者,宾执事者也。

祝酌醴,命佐食启会。佐食许诺,启会郤于敦南,复位【会如字,注:今文“启”为“开】

正义郑氏康成曰:会合也,谓敦盖也。复位,出立于户西。贾氏公彦曰:特牲、少牢直言酌奠,不言所酌者,以彼直有酒,故不言酒,是酒可知。此酒醴两有所奠者,醴故须言醴也。彼单酒,此两有者,以小敛、大敛、朔月迁祖、祖奠、大遣奠等,皆酒醴并有,故虞亦两有,异于吉祭也。敖氏继公曰:祝既酌醴,南面命佐食,遂于此俟之。

案祝由主人之后,至北墉下,直醴甒,北乡取勺,去幂,酌醴于觯,仍幂之,加勺,乃右旋,南面,右执觯,立于尸左,命佐食。俟佐食啓会,讫乃奠之。特牲少牢,酌奠毕,乃命佐食。亦吉凶异也。

祝奠觯于铏南,复位。主人再拜稽首。

正义郑氏康成曰:复位,复主人之左【贾疏:上主人倚杖入,祝从在左】敖氏继公曰:此酌醴用觯,别于酳献也。先啓会乃

奠亦异于吉,主人此拜为食具也。

案:自食具而后,主人再拜稽首者三,祭于神,当以吉拜将之也。至宾出,而主人拜送,则稽颡,祭毕,仍以丧拜拜宾也。

  右设馔

  祝飨

正义:郑氏康成曰:“飨,告神飨也。”敖氏继公曰:“飨辞,即记所云‘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者也。”

案,此飨特牲、少牢皆无之,故或以为无辞。然记明言飨辞不可易也。注疏以祝辞当之,似非。

命佐食祭,佐食许诺。钩袒,取黍稷祭于苴。三取肤祭,祭如初。祝取,奠觯祭,亦如之。不尽益,反奠之。主人再拜稽首。

正义郑氏康成曰:钩袒如今擐衣也【贾疏:若汉时人擐衣以露臂】敖氏继公曰:祭为神祭食也。钩袒盖外卷其袂以

出臂也,为神祭,当与尸异处,故祭于席。为其汚席,故以苴借之。三者三祭之也。每一祭毕,则反取之。祭肤祭如初,亦于苴三也。记曰:「肤祭三,取诸左膉上。」神祭用肤,亦别于尸也。祝取奠觯,祭于苴亦三。注之不尽者,三祭而不尽其醴也。既祭,更酌而益之,乃反奠于故处。主人拜为飨也。既祭乃拜者,以此飨礼成于祭也。于此而飨,且为之祭,皆异于吉。

存疑:郑氏康成曰:“孝子始将纳尸,以事其亲为神,疑于其位,设苴以奠之耳【贾疏:上文祝取苴,降洗,设于几东,至此祭于苴,乃延尸,是孝子于迎尸之前用苴,明是将纳尸以事其亲为神,疑于其位,以此定之也】或曰:“苴主道也?则特牲、少牢当有主象,而无可乎【贾疏:旧解有云:“苴似重为主道。”若然,则特牲、少牢吉祭亦当有主象,亦宜设苴,而无之,是苴为借祭,非主道可知】

案谓苴为主道者,固非然。以为神疑于其位,设苴以奠之,仍未见其异于主道之説也。吉祭无苴,虞有苴。以吉祭不为神祭,而虞则为神祭也。敖氏之论析矣。春官司巫,祭祀共蒩馆,岂彼为

译卒朼者退下,回到原来的位置【朼与匕通用】

郑康成解释说:回到宾客的位置。

俎被抬入,放置在豆的东边。鱼紧随其后,腊单独由赞者协助。在俎的南边设置两个敦,黍放在东边,稷【注:今文没有“稷”字】

郑康成解释说:“簋里盛放的是尊贵的黍米【贾公彦疏:西边是黍,东边是稷,西边为上,所以说黍尊贵】”敖继公说:“俎南边有豕肉和鱼两种,是在俎的南边。”

存疑。贾公彦说:“经文说敦,注解说簋,是因为敦是虞氏的器物,周代制度中士使用它,同姓的士或许可以遵循周制使用簋。”

按:敦和簋的区别,疏文根据《明堂位》这样说。其实这两个名称相通,可以互相称呼,不必只有同姓的士才使用簋。

在豆的南边设置一个铏

郑康成解释说:“设置一个铏,比吉礼要降等。”

佐食走出,站在门西【注:今文没有“于门西”】

郑康成解释说:“食物已经摆设完毕。”贾公彦说:“佐食走出,是因为没有事不可以空站着。”敖继公说:“既然已经摆设好俎,就走出站在这里。后来说这句话,也是结束上面的事,才涉及它。”

按:佐食站立的位置,是面南在门西,这是堂上尊者的位置,佐食站在这里,是因为有事在室内,这里算是空闲处,不嫌忌。

赞者撤去鼎

郑康成解释说:返回到门外。敖继公说:参照公食礼、士丧礼,那么这里撤鼎也应当与设俎相关联。在这里说它,与上文的意思相同。赞者,是宾客的执事者。

祝斟满醴酒,命令佐食打开敦盖。佐食答应,打开敦盖,退到敦的南边,回到原来的位置【会按本字读,注:今文“启”作“开”】

郑康成解释说:会是合拢,指敦的盖子。复位,是走出站在门西。贾公彦说:特牲、少牢礼直接说酌奠,不说所酌的是什么,因为那里只有酒,所以不说酒,酒是显而易见的。这里酒和醴都有的,因为醴所以需要特别说明醴。那里只有酒,这里两者都有,是因为小敛、大敛、朔月迁祖、祖奠、大遣奠等,都是酒和醴都有,所以虞祭也两者都有,不同于吉祭。敖继公说:祝既然斟了醴,面南命令佐食,于是在这里等待他。

按:祝从主人身后,走到北墙下,正对着醴甒,向北取勺,去掉覆盖物,在觯中斟满醴酒,再盖上覆盖物,加上勺子,然后向右转身,面南,右手拿着觯,站在尸的左边,命令佐食。等待佐食打开敦盖,完毕后才放下觯。特牲、少牢礼,是酌奠完毕后,才命令佐食。这也是吉礼和凶礼的不同。

祝把觯放在铏的南边,回到原来的位置。主人两次拜并稽首。

郑康成解释说:复位,是回到主人的左边【贾公彦疏:上面主人倚着拐杖进入,祝跟随在左边】敖继公说:这里酌醴用觯,区别于酳献。先打开敦盖再放下觯,也不同于吉礼,主人这次拜是因为食物已经备齐。

按:自从食物备齐后,主人两次拜并稽首共三次,祭祀神灵,应当用吉拜来迎接。等到宾客退出,主人拜送,则稽颡,祭祀完毕,仍然用丧拜拜送宾客。

右边是摆设食物

祝飨

郑康成解释说:“飨,是告诉神灵享用。”敖继公说:“飨辞,就是记载中所说的‘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的飨辞。”

按,这个飨在特牲、少牢礼中都没有,所以有人认为没有辞。然而记载明确说飨辞不可更改。注疏认为祝辞就是飨辞,似乎不对。

命令佐食祭祀,佐食答应。钩袒,取黍稷在苴上祭祀。三次取肉皮祭祀,祭祀像开始时一样。祝取,放下觯祭祀,也像开始时一样。如果没有喝完就添加,再放下。主人两次拜并稽首。

郑康成解释说:钩袒就像现在穿衣露臂【贾公彦疏:像汉代人穿衣露臂】敖继公说:祭祀是为神灵祭祀食物。钩袒大概是外卷袖子露出胳膊,为神灵祭祀,应当与尸不同处,所以在席上祭祀。为了不弄脏席子,所以用苴垫着。三次是三次祭祀。每次祭祀完毕,就再取。祭祀肉皮像开始时一样,也在苴上三次。记载说:“肉皮祭祀三次,取自左膉上。”神灵祭祀用肉皮,也区别于尸。祝取放下的觯,在苴上祭祀也三次。注说不尽,是三次祭祀而没有喝完醴酒。祭祀后,再斟满添加,然后放回原来的地方。主人拜是因为飨。祭祀后才拜,是因为这飨礼在祭祀时完成。在这里飨,并且为之祭祀,都不同于吉礼。

存疑:郑康成解释说:“孝子刚开始要接纳尸,以事奉其亲为神,怀疑其位置,设置苴来祭奠【贾公彦疏:上文祝取苴,降下洗手,设置在几的东边,到这里在苴上祭祀,才延请尸,是孝子在迎尸之前用苴,明显是将接纳尸以事奉其亲为神,怀疑其位置,以此确定】有人说:“苴是主道吗?那么特牲、少牢应当有主象,而不可没有【贾公彦疏:旧解有说:“苴似重为主道。”如果这样,那么特牲、少牢吉祭也应当有主象,也应当设置苴,而没有,是苴为借祭,不是主道可知】

按:说苴是主道的,固然不对。认为神灵怀疑其位置,设置苴来祭奠,仍未见其不同于主道的说法。吉祭没有苴,虞祭有苴。因为吉祭不为神灵祭祀,而虞祭则为神灵祭祀。敖氏的论述分析得透彻。春官司巫,祭祀供给蒩馆,难道那里是

烖而祭,故亦同于丧祭与?

存异。张子曰:「重主道也。大夫、士有重,当有主。既埋重,不可一日无主。故设苴,已作主,则否。」

译发生灾祸而举行祭祀,所以这也和丧祭相同吗?

保留不同的说法。张子说:“这是重视主道的缘故。大夫、士有重,应当有主。既然已经埋了重,不可一天没有主。所以设置苴,已经制作了主,就不用了。”

祝祝卒,主人拜如初,哭出,复位【下祝刘之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祝,祝者,释孝子祭辞。敖氏继公曰:祝,祝之辞,则记所谓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宁,下至适尔皇祖某甫者也。如初,亦再拜稽首也。祝飨与祝,皆在其位。

案注言释孝子祭辞而不言何辞,敖氏据记文以实之,是也。先飨后祝,则先略后详,礼亦宜之。复位,谓主人复西序东面之位,以事神。礼毕,迎尸未至,故也。右飨神。

祝迎尸一人衰绖奉篚哭从尸【衰七回反奉芳勇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一人主人兄弟【贾疏:主人哭出复位,无从尸之礼,又衰绖非疏远,故知是主人兄弟也】檀弓》曰:「既封而祝宿虞尸【贾疏:引此以证虞祭有尸之事】程子曰:「古人祭祀用尸,极有深意。盖人之魂魄旣散,孝子求神而祭,无主则不依,无尸则不飨。魂气必求其类而依之。人与人既为类,骨肉又为一家之类,已与尸各已洁齐至诚相通,以此求神,宜其飨。之后世不知此,直以尊卑之势,遂不肯行耳。」敖氏继公曰:「云衰绖,眀其为主人兄弟,且不易服也。祝出迎尸,而主人不降,亦变于吉。」

案吉祭有肵俎,主人之所亲设也。虞未可以吉,故不用肵俎,以篚代之。而次于主人者奉以从尸,亦放吉祭为之,而又以别于吉也。如主人无亲昆弟,则以子若昆弟之子为之,又无则大功以下。

  尸入门丈夫踊妇人踊

正义郑氏康成曰:「踊不同文者,有先后也【贾疏:主人在西序,东面;众足弟西阶下,亦东面;妇人堂上,当东序,西面。见尸有先后,故踊有先后】尸入,主人不降者,丧事主哀,不主敬【贾疏:特牲、少牢尸入,主人皆降,立于阼阶东,敬尸也,故此不降,为主哀】敖氏继公曰:「此妇人踊,惟继丈夫之后,不以尸行为节。」

淳尸盥,宗人授巾【淳,章伦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淳沃也。沃,尸盥者,宾执事者也【贾疏:上文宾与宗人皆在执事中,既宗人授巾,明沃盥者宾执事也】敖氏继公曰:亦于入门左之位为之。

案上云匜,水错于槃中,在西阶之南。尸入门,先西行,折而北行,当西阶,北面盥。宗人取巾于执巾者而授之,既则宗人受之。面位见记。

  尸及阶祝延尸

正义郑氏康成曰:延,进也。告之以升【贾疏:特牲注云:“在后诏侑曰延”,又少牢注云:“由后诏相之曰延”,然则延者皆在后也。记云:“尸谡,祝前乡尸”,又曰:“降阶还及门,如出戸”,以此言之,降则在尸前也。故礼器云:“诏侑无方】敖氏继公曰:觐礼云:“摈者延之曰升。”

  案宗祝辨乎宗庙之礼故后尸

  尸升宗人诏踊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诏踊如初,则凡踊宗人诏之【贾疏:上无宗人诏踊之事,以此云如初,明前踊幷明下文踊皆宗人诏之,故注云凡也】敖氏继公曰:如初,如其丈夫先妇人后也,下文放此。

存疑。敖氏继公曰:「至是乃云宗人诏踊,明尸入门而踊者,非宗人诏之也。」

案宗人非一,俱在西阶前,北面尸。入门时,一宗人诏踊,又一宗人授巾。其诏踊者立如故也。踊三者,三宗人自皆诏之。经文前后互见者多,有敖説似泥。

  尸入户踊如初哭止

正义:郑氏康成曰:“哭止,尊尸也。”敖氏继公曰:“将有事也。”

  妇人入于房

正义敖氏继公曰:祭礼,妇人当在房中。前此在堂者,以其有尸入之哭也。哭止,入于房。及尸谡,则又复位而哭也。

  右尸入

主人及祝拜妥尸,尸拜,遂坐【妥,吐火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妥,安坐也【贾疏:尔雅云:妥,安坐也。尸即至尊之坐,或不自安,则以拜安之】敖氏继公曰:此皆变于其吉祭也。士之吉祭,尸既坐,主人乃拜妥尸,祝不拜。

案尸入室,即坐而卒祭,周人之礼也。主人拜以妥之,若惟恐其不妥者然。非必尸有不安之意,待拜而后安也。记云:「尸坐不说屦,祭事严也。」

从者

译祝官读完祭辞,主人像先前那样拜谢,哭着走出堂下,回到原来的位置。

祝官迎接代表死者受祭的尸,一名身穿丧服、头戴丧带的孝子兄弟捧着篚筐,哭着跟随在尸的后面。

尸进入大门,男子跳跃哭泣,随后女子也跳跃哭泣。

宾官为尸浇水洗手,宗人递上手巾。

尸走到台阶前,祝官引导尸前进。

尸登上台阶,宗人像先前那样指挥众人跳跃哭泣。

尸进入室内,众人像先前那样跳跃哭泣,然后停止哭泣。

女子进入内室。

主人和祝官向尸行拜礼,使尸安坐,尸回拜,随即坐下。

随从的人

错篚于尸左席上,立于其北【从才用反,下从者并同】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篚象特牲肵俎,以拟盛尸之馔。」郑氏康成曰:「北席,北也。」敖氏继公曰:「立俟其祭。」

译将篚放置在尸位左侧的席子上,站在篚的北面【“从”字读作“才用反”,下文中的“从”字读音相同】。

正义:贾公彦说:“这个篚象征特牲礼中的肵俎,用来比拟盛放尸位饮食的器具。”郑康成说:“北席,就是北面。”敖继公说:“站立是为了等待祭祀。”

之毕也

尸取奠,左执之。取菹,擩于醢,祭于豆闲【擩,如员反,又如悦反,一作防】正义:敖氏继公曰:右手取奠,予左手执之,为右手将有事也。下祭之类,此者皆于豆闲,特于是见之耳。

  祝命佐食堕祭【堕呼规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官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贾疏:凡祭皆手举之,乡下祭之故云下祭曰堕,藏其堕,春官守祧职文】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贾疏:二字皆非堕下之义】齐鲁之闲谓祭为堕。

案敖氏以堕为绥,绥为授字之误,盖未必然。说见《特牲礼》。

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祭奠祝。祝主人拜,如初。尸尝醴,奠之【下祝之,又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迎尸后祝辞,即下记飨辞云:『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注云:『飨辞,劝强尸之辞也。』郑氏康成曰:「如初,亦祝。祝卒,乃再拜稽首。」敖氏继公曰:「此拜为祝祝也,故尸不答拜。凡祝祝之辞,皆告于神者。尝醴奠之复于故处,尝与啐之异同未闻。」案疏:「祝尸之辞,即飨神之辞也。经一飨、二祝,皆当有辞,而记惟有二意者,取飨神之辞而再释于尸与?」

佐食举肺脊授尸,尸受振祭,哜之。左手执之【哜,才计反】正义:郑氏康成曰:“右手将有事也【贾疏:下文祭铏、尝铏是也】敖氏继公曰:“于此举之,明其不在举数中也。下篇意亦类此。”

案礼成于三,故牲体三举。下文“干胳肩”是也。脊与肺同举,而在迩敦之前,故不在举数。此举肺,当两手絶之以祭尸。不尔者,佐食絶之以授尸,故也。

通论贾氏公彦曰:「案特牲祝命迩敦,佐食迩黍稷于席上,举肺脊授尸,尸受振祭,哜之。彼举肺脊在迩敦后,此举肺脊在迩敦前。者彼吉祭,吉凶相变故也。」存疑郑氏康成曰:「尸食之时,亦奠肺脊于豆【贾疏:特牲尸实举于菹豆】

祝命佐食迩敦,佐食举黍错于席上。

正义:郑氏康成曰:“迩,近也。”敖氏继公曰:“士之吉祭,并迩黍稷,此亦其异者。”

案黍稷并设之敦,必偶也;侧迩之丧食,略也。

  尸祭铏尝铏

正义郑氏康成曰:右手也。少牢曰:以柶祭羊,铏遂以祭豕,铏尝羊铏【贾疏引此者,证尝铏时亦用柶,下记云:铏芼用苦若薇,夏用葵,冬用荁有柶,是也】

案虞祭用特豕,则祭铏、尝铏有豕铏,无羊铏。

泰羹湇自门入设于铏南,胾四豆设于左【湇去及反,胾侧吏反】正义:郑氏康成曰:“博异味也,湇肉汁也,胾切肉也。”贾氏公彦曰:“前云祝奠觯于铏南,此又云设于铏南者,以泰羹湇未设,故觯继铏而言之。其实铏南觯北,留空处以待泰羹湇也。胾设于左,正豆之北也。”敖氏继公曰:“泰羹,豕肉之汁也。设于右,亦因食生之礼,又以别于吉祭也。左醢北也,庶羞惟用胾,亦变于吉案。菜羹铏之正,泰羹其加也。菹醢二豆,豆之正;胾四豆,其加也。有正有加,祭礼也。泰羹湇自门入,爨在门外,新自爨来,欲其热也。”内则云:“羹齐视夏时,设于左,不言所上四豆一物也。”

尸饭播余于篚【饭,父返反,下同。注:古文播为半】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反余也。古者饭用手,吉时播余于会【贾疏:曲礼云“毋搏饭”,又云“饭黍毋以箸”,故知古者饭用手也】敖氏继公曰:于尸之初饭,即言播余,是每饭皆然也。惟饭而已,不食举,未忍同于吉也。虽不食举,犹左执之。

案饭,谓食一口也。少牢注云:“小数曰饭。”《少仪》:“小饭而亟之,虽童子之礼,盖成人皆然。”每饭皆小,防噎也。取诸敦者,差多;入于口者,差少,则毎饭皆有余矣。不可反于敦,又不可弃于席,故播于篚。以篚本以盛余馔者也。

三饭,佐食举干尸,受振祭,哜之,实于篚。

正义:郑氏康成曰:“干长胁也。”敖氏继公曰:“尸既哜而佐食受之,实于篚,举干不云授尸,省文亦以尸受见之也。”

存异。郑氏康成曰:「饭闲啗肉,安

译祭祀结束。

尸取祭酒,左手拿着它。取肉酱,蘸上肉酱,在豆器之间行祭礼【擩,音如员,又音如悦,一作防】。正义:敖氏继公说:右手取祭酒,交给左手拿着,是为了右手将有动作。以下祭祀之类,这些都在豆器之间,只是在这里特别指出罢了。

祝命令佐食撤去祭品【堕,音呼规】。

正义郑氏康成说:撤下祭品叫堕,堕就是撤下的意思。《周官》说:祭祀完毕后就收藏撤下的祭品,说的就是这个【贾疏:凡是祭祀都用手举起,乡下撤下祭品所以说撤下祭品叫堕,收藏撤下的祭品,是《春官·守祧》职文中的话】。今文“堕”作“绥”,《特牲礼》、《少牢礼》有的作“羞”,都失去了古文的正确【贾疏:这两个字都没有撤下的意思】。齐鲁之间把祭品叫堕。

按:敖氏认为堕是绥,绥是授字的误写,大概不一定对。说法见《特牲礼》。

佐食取黍稷和肺祭,授予尸。尸行祭礼,放下祭酒,祝告主人。主人拜谢,像初时一样。尸品尝甜酒,放下酒杯【下,音祝,又音又】。

正义:贾氏公彦说:“迎接尸后的祝辞,就是下文《记》中飨辞所说的:‘哀子某,恭敬地为您哀痛地进献飨礼’。注说:‘飨辞,是劝勉尸的言辞。’”郑氏康成说:“像初时一样,也是祝告。祝告完毕,才再次拜谢叩头。”敖氏继公说:“这拜谢是因为祝告,所以尸不答拜。凡是祝告的言辞,都是向神禀告的。品尝甜酒放下酒杯,放回原处,品尝和啜饮的异同未曾听说。”按疏:“祝告尸的言辞,就是飨神的言辞。经文一飨、二祝,都应当有言辞,而《记》中只有两种意思,是取飨神的言辞再解释给尸听吗?”

佐食举起肺脊授予尸,尸接受,振动祭品,咬一口。左手拿着它【哜,音才计】。正义:郑氏康成说:“右手将有动作【贾疏:下文祭铏、尝铏就是】。”敖氏继公说:“在这里举起,说明它不在举数的范围内。下篇的意思也类似。”

按:礼仪以三次为成,所以牲体举三次。下文“干胳肩”就是。脊和肺同时举起,但在近敦之前,所以不在举数之内。这次举肺,应当两手切断来祭尸。不然的话,佐食切断授予尸,所以如此。

通论贾氏公彦说:“按《特牲礼》祝命令近敦,佐食在近敦席上举黍稷,举起肺脊授予尸,尸接受,振动祭品,咬一口。那举肺脊在近敦之后,这次举肺脊在近敦之前。这是因为那吉祭,吉凶相变所以如此。”存疑郑氏康成说:“尸进食的时候,也把肺脊放在豆里【贾疏:《特牲礼》尸实在菹豆里举起】。”

祝命令佐食移近敦,佐食举起黍放在席上。

正义:郑氏康成说:“迩,近的意思。”敖氏继公说:“士的吉祭,一起移近黍稷,这也是它的不同之处。”

按:黍稷一起放在敦里,一定是成对的;旁边移近的是丧食,简略了。

尸祭铏尝铏。

正义郑氏康成说:右手。《少牢礼》说:用匕祭羊,铏就用来祭豕,铏尝羊铏【贾疏引此,证明尝铏时也用匕,下文《记》说:铏里的菜用苦菜或薇菜,夏天用葵菜,冬天用荁菜,有匕,就是这样】。

按:虞祭用一头豕,那么祭铏、尝铏有豕铏,没有羊铏。

泰羹湇从门进入放在铏的南边,胾四豆放在左边【湇,音去及,胾,音侧吏】。正义:郑氏康成说:“博取不同的味道,湇是肉汁,胾是切肉。”贾氏公彦说:“前面说祝把觯放在铏的南边,这里又说放在铏的南边,是因为泰羹湇还没放,所以觯接着铏来说。其实铏的南边觯的北边,留空处等待泰羹湇。胾放在左边,正是豆的北边。”敖氏继公说:“泰羹,是豕肉的汁。放在右边,也是因食生的礼仪,又用来区别于吉祭。左边醢的北边,庶羞只用胾,也变于吉案。菜羹是铏的正,泰羹是它的加。菹醢两豆,是豆的正;胾四豆,是它的加。有正有加,是祭礼。泰羹湇从门进入,灶在门外,新从灶来,想要它热。”《内则》说:“羹的浓度看夏天,放在左边,不说所上的四豆一物。”

尸吃饭,把剩下的饭撒在篚里【饭,音父返,下同。注:古文播为半】。

正义郑氏康成说:不返回剩下的饭。古人用手吃饭,吉时把剩下的饭撒在会【贾疏:《曲礼》说“不要搓饭”,又说“吃黍不用筷子”,所以知道古人用手吃饭】。敖氏继公说:在尸刚开始吃饭时,就说撒剩下的饭,是每次吃饭都这样。只是吃饭,不吃举,不忍心同于吉祭。虽然不吃举,还是左手拿着。

按:饭,是说吃一口。《少牢礼》注说:“小数量叫饭。”《少仪》:“小口吃饭而且频繁,虽然是童子的礼仪,大概成人也都这样。”每次吃饭都小,防止噎住。从敦里取的,稍多;进入嘴里的,稍少,那么每次吃饭都有剩余。不能返回敦,又不能丢弃在席上,所以撒在篚里。因为篚本来是用来盛放剩余食物的。

吃三口饭,佐食举起干授予尸,尸接受,振动祭品,咬一口,放在篚里。

正义:郑氏康成说:“干是长胁。”敖氏继公说:“尸已经咬过而佐食接受,放在篚里,举干不说授予尸,省文也通过尸接受看出来。”

存异。郑氏康成说:“吃饭间隙吃肉,安

食气。」

案经无食举之文,凡佐食所举者,尸特哜之而已,未尝食之也。注:谓啗肉非也。曾是丧祭而尸啗肉乎?

译“食气。”

查考经文,并没有“尸进食”的记载,凡是佐食所举荐的食物,尸只是稍微尝一下而已,并没有真正吃下去。注解说“是吃肉”是不对的。难道在丧祭仪式中,尸还会大口吃肉吗?

又三饭举胳祭如初【胳音格】

正义:敖氏继公曰:「不言佐食,又不言尸受文,又省初,谓振祭哜之下,放此。」

  佐食举鱼腊实于篚

正义郑氏康成曰:「尸不受鱼腊,以丧不备味【贾疏:佐食举鱼腊,不云尸受,明尸不受鱼腊也。特牲三举鱼腊,尸皆振祭哜之,此鱼腊实于篚,尸不哜,故云丧不备味也】敖氏继公曰:「鱼腊,一鱼及腊胳也。于前后二举不」

举鱼腊,此节举之,又不以授尸,以其不在三举之数,故略之,亦丧祭异也。必于此节举之者,所以见前后宜举而不举之意也。

  又三饭举肩祭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后举肩者,贵要成也【贾疏:祭统云周人贵肩】通论敖氏继公曰:“此三举牲之体骨,始于胁,终于肩,先贱而后贵也。于前后体,惟以肩骼者,后体则举其下,前体则举其上,亦宜尔。”

  举鱼腊俎俎释三个

正义郑氏康成曰:释犹遗也,个犹枚也。此腊亦七体,如其牲也【贾疏:下记牲有七体,此腊亦不过于牲体,故云如其牲。特牲十一体,腊如牲骨亦十一体,与此不同,吉礼异故也】贾氏公彦曰:俎释三个,不言牲体者,下记云:“羹饪升左肩、臂臑、肫、骼、脊、胁七体。”此佐食初举脊,次举干,又举骼,终举肩,▯举四体,惟有臂、肫、臑三者,佐食于豕俎即当释此三个,故直举鱼腊而已。又特牲释三个注云:“谓改馔于西北隅遗之。”此亦为改馔也。敖氏继公曰:佐食于鱼亦举其五腊,又举其三,每俎各释三个腊体之在俎者,亦臂臑肫也。必释之者,俎未即彻则不宜空之。此腊亦体五骨二,如其牲。

案此举者,举而实之于篚也。吉祭实于肵俎以归尸,此亦当以归尸也。腊如其牲,则所举亦脊胳肩与初举之干为四明矣。

尸卒食,佐食受肺脊,实于篚,反黍如初设。

正义郑氏康成曰:九饭而已,士礼也【贾疏:少牢十一饭,诸侯十三饭,天子十五饭,故九饭士礼也】篚犹吉祭之有肵俎【贾疏:特牲、少牢尸举牲体振祭哜之,皆加于肵俎,此尸举牲体振祭哜之,皆实于篚,故云篚犹吉祭之有肵俎也】贾氏公彦曰:上设黍稷在俎,南西黍,东稷,又佐食举黍错于席上,此尸卒食,故反黍于本处,如初设。敖氏继公曰:尸九饭乃卒食,虽与吉祭之数同,然其闲无告饱拜侑之事,亦丧质威仪少也。云受肺脊,则尸向者未尝奠于豆眀矣,是亦变于其吉祭者也。

案尸不告饱,丧食不饱也。主人与祝不侑,丧祭不敢以饱为劝也。尸九饭,案节饭之备数而已,故每食播余,亦见其下咽者少也。

  右尸食

主人洗废爵,酌酒酳尸。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尸祭酒,尝之【注:古文酳作酌】

正义郑氏康成曰:爵无足曰废爵【贾疏:下文主妇洗足爵注云:爵有足,轻者饰也,则主人丧重,爵无足可知。凡诸言废者,皆是无足,废敦之类是也】酳,安食也。主人北面以酳酢,变吉也【贾疏:特牲、少牢尸拜受,主人西面拜送,与此北面异,故云变吉也】凡异者皆变吉【贾疏:特牲主人拜送,此云主人答拜;特牲尸卒角,祝受尸角曰送爵,此不云送爵;特牲哜肝讫,加于菹豆,此哜肝讫,加于俎,皆是异于吉时,故云凡异者皆变吉】敖氏继公曰:北面,盖于户西,北面答拜。

案云:酌酒者,以初酌而奠者醴,故此须言酒,以别之也。废爵、足爵、繶爵,三献之差也。三者皆异于吉祭,而无饰与稍有饰,则有闲矣。云答拜者,明尸先拜也。酳亦有继续之义,谓先进食而继饮之以酒也。士昏礼详之。

宾长以肝从实于俎,缩右盐【长知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缩,从也。缩,实肝炙于俎也。丧祭进柢【贾疏:柢,本也。谓肝之本头,进之乡尸】右盐于俎,近北,便尸取之也【贾疏:据执俎之人西面乡尸,南为左畔有肝,北为右畔有盐。尸东面以右手取肝于俎之右畔,而擩盐于其左畔,故云便尸取之也】缩执俎,言右盐,则肝盐并也【贾疏:俎既缩执,则狭肝盐不容相远,右盐左肝,故云并也】敖氏

译又三次进食,举起胳骨祭祀,如同初次一样。【胳,音格】

正义:敖氏继公说:“这里不说佐食,也不说尸接受文辞,又省略了‘初’字,意思是振祭、哜祭之下,都仿照此例。”

佐食举起鱼和腊肉,放入篚中。

正义郑氏康成说:“尸不接受鱼和腊肉,因为丧礼不备五味。【贾疏:佐食举起鱼腊,不说尸接受,说明尸不接受鱼腊。特牲礼中三次举起鱼腊,尸都振祭哜之,这里鱼腊放入篚中,尸不哜,所以说丧礼不备五味。】”敖氏继公说:“鱼腊,是一条鱼和腊胳。在前后两次举荐时不举鱼腊,这一节举荐它,又不授予尸,因为它不在三次举荐的数目之内,所以略去,这也是丧祭与吉祭不同的地方。一定要在这一节举荐它,是为了显示前后适宜举荐而没有举荐的意思。”

又三次进食,举起肩骨祭祀,如同初次一样。

正义郑氏康成说:“后来举起肩骨,是因为重视要成。【贾疏:《祭统》说周人重视肩骨。】”通论敖氏继公说:“这三次举荐牲体的骨节,始于胁骨,终于肩骨,是先贱后贵。在前后体中,只以肩骨和胳骨为例,后体则举其下部,前体则举其上部,也是适宜的。”

举起鱼腊的俎,俎上释去三个部分。

正义郑氏康成说:“释,就是遗留;个,就是枚。这腊肉也是七体,如同牲体一样。【贾疏:下文记载牲有七体,这腊肉也不超过牲体,所以说如同牲体。特牲礼有十一体,腊肉如同牲骨也是十一体,与此不同,是因为吉礼不同的缘故。】”贾氏公彦说:“俎上释去三个部分,不说牲体,是因为下文记载说:‘羹饪升左肩、臂臑、肫、骼、脊、胁七体。’这佐食起初举起脊骨,其次举起干肉,又举起胳骨,最后举起肩骨,共举四体,只有臂、肫、臑三者,佐食在豕俎上就应当释去这三个部分,所以只举鱼腊而已。又特牲礼释去三个部分的注说:‘谓改馔于西北隅遗之。’这也是为了改馔。”敖氏继公说:“佐食在鱼上也举荐其五腊,又举荐其三,每俎各释去三个腊体中在俎上的部分,也是臂、臑、肫。一定要释去它们,是因为俎没有立即撤去,就不适宜空着。这腊肉也是体五骨二,如同牲体。

按:这里所说的举荐,是举荐并放入篚中。吉祭放入肵俎以归尸,这里也应当以归尸。腊肉如同牲体,那么所举荐的也是脊、胳、肩与起初举荐的干肉共四部分,这就明白了。

尸吃完,佐食接受肺和脊骨,放入篚中,把黍米放回原处,如同初设一样。

正义郑氏康成说:“九次进食而已,这是士的礼制。【贾疏:少牢礼十一饭,诸侯十三饭,天子十五饭,所以九饭是士礼。】”篚如同吉祭中的肵俎。【贾疏:特牲、少牢礼中尸举牲体振祭哜之,都加在肵俎上,这里尸举牲体振祭哜之,都放入篚中,所以说篚如同吉祭中的肵俎。】”贾氏公彦说:“上面设置黍稷在俎上,南西是黍,东是稷,又佐食举起黍米放在席上,这里尸吃完,所以把黍米放回原处,如同初设。”敖氏继公说:“尸九次进食才吃完,虽然与吉祭的数目相同,但其中没有告饱拜侑的事情,这也是丧礼质朴,威仪较少的缘故。说接受肺脊,那么尸先前不曾奠于豆中是明显的,这也是不同于吉祭的地方。”

按:尸不告饱,是因为丧食不饱。主人与祝不劝食,是因为丧祭不敢以饱为劝。尸九次进食,是按节次进食以凑足数目而已,所以每次进食都播散剩余,也显示出下咽者少。

右尸食

主人洗废爵,酌酒酳尸。尸拜,接受爵。主人北面答拜。尸祭酒,尝之。【注:古文酳作酌】

正义郑氏康成说:“爵无足叫废爵。【贾疏:下文主妇洗足爵注说:爵有足,轻者饰也,那么主人丧重,爵无足可知。凡诸言废者,都是无足,废敦之类是也。】”酳,是安食。主人北面以酳酢,是变吉礼。【贾疏:特牲、少牢礼中尸拜受,主人西面拜送,与此北面不同,所以说变吉礼。】”凡不同的都是变吉礼。【贾疏:特牲礼主人拜送,这里说主人答拜;特牲礼尸卒角,祝受尸角曰送爵,这里不说送爵;特牲礼哜肝讫,加于菹豆,这里哜肝讫,加于俎,都是异于吉时,所以说凡异者皆变吉。】”敖氏继公说:“北面,大概是在户西,北面答拜。”

按:说酌酒,是因为起初酌而奠的是醴,所以这里要说酒,以区别之。废爵、足爵、繶爵,是三献的差别。三者都异于吉祭,而无饰与稍有饰,则有区别了。说答拜,是明尸先拜。酳也有继续的意思,谓先进食而继饮之以酒也。士昏礼详之。

宾长以肝从实于俎,缩右盐。【长,知丈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缩,是从。缩,是实肝炙于俎也。丧祭进柢。【贾疏:柢,本也。谓肝之本头,进之乡尸。】”右盐于俎,近北,便尸取之也。【贾疏:据执俎之人西面乡尸,南为左畔有肝,北为右畔有盐。尸东面以右手取肝于俎之右畔,而擩盐于其左畔,所以说便尸取之也。】”缩执俎,言右盐,则肝盐并也。【贾疏:俎既缩执,则狭肝盐不容相远,右盐左肝,所以说并也。】”敖氏

继公曰:实于俎,缩右盐,言肝盐在俎之法尔,非谓此时方实之也。盐与俎于执者皆为右。

译继公说:“将肝放在俎上,肝的右侧放置盐,这是说明肝和盐在俎上的摆放规矩,并不是说此时才把肝放到俎上。对于捧着俎的人来说,盐和俎都在他的右侧。”

案此即羞俎在内西塾上者也。从者,从于献也。有正俎矣,又有从俎者,见其殷勤无己之意,亦祭礼如此也。宾长即三献之宾也。初献而宾长助执事者,主人尊也。

尸左执爵,右取肝,擩盐,振祭,哜之,加于俎。宾降,反俎于西塾,复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取肝,右手也,加于俎,从其牲体也【敖氏继公曰:谓特俎也】贾氏公彦曰:复位者,宾长也,谓复西阶前众兄弟之南,东面位。

尸卒爵,祝受不相爵。主人拜,尸答拜【相悉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相爵,丧祭于礼略相爵者,特牲曰“送爵”,皇尸卒爵。敖氏继公曰:不相爵,变于吉祝相爵者,命主人拜送爵也。此虽不相爵,而主人犹先拜,盖其节宜然也。

  右主人酳尸

祝酌授尸,尸以醋主人,主人拜受爵,尸答拜,主人坐祭,卒爵拜,尸答拜【醋才各反,本亦作酢】

正义:郑氏康成曰:醋报。敖氏继公曰:尸无降席之礼,故祝为酌之酢,不洗爵,尸礼也。孝子是时饮而卒爵,为尊者之赐也。

案居丧不饮酒,祭而酢则神赐,不可不饮。故卒爵,且不卒爵,则无虚爵以献祝也。献祝及佐食,皆承尸之废爵用之。亚献足爵,三献繶爵,并同。

  右尸酢主人

  筵祝南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祝接神尊也【贾疏:祝得先献尊也】筵用萑席【贾疏:上文尸用苇席,以尸在丧故,今祝宜与平常同,故知用萑李氏如圭曰:萑似苇而细】敖氏继公曰:筵祝盖赞者也,筵于北墉下尊之西也。室中之席,南面,以西方为上。既筵则祝升席与

案注云:「尊者,谓尊于佐食也。南面祝之,正位于主奥者,为配位也。赞者,届时升堂,取席于房中,入室设之。已乃降复位,其设荐也,亦然。」

主人献祝,祝拜,坐受爵。主人答拜。

正义郑氏康成曰:献祝,因反西面位。敖氏继公曰:祝与佐食皆事尸者也,故于酳尸、献尸之后,因而献焉。承已饮之后,乃不洗而献。祝者下尸也,坐受爵者,因尸礼也,以眀其由尸而得献。祝既受爵,主人乃反西面位,答拜。

  荐菹醢设俎

正义:敖氏继公曰:「亦赞荐而佐食,设俎。」

案,此菹醢所谓从献豆两者也。俎在阶闲,佐食降取,升入设之。

祝左执爵,祭荐,奠爵,兴,取肺,坐祭哜之,兴,加于俎,祭酒尝之,肝从祝取肝,擩盐,振祭哜之,加于俎,卒爵,拜,主人答拜,祝坐授主人【注:今文无擩盐】

正义敖氏继公曰:祭荐亦右手,以菹擩醢,祭于豆闲也。先奠爵,乃取肺以祭,离肺用二手也。祭不言絶,文省以肝从,亦宾长也。祝亦左执爵,乃取肝,不言之者,同于尸可知也。授主人下,宜脱一爵字。

案兴取肺者,变于尸。尸则佐食,絶而授之。祝则自取而絶之也。兴加于俎者,既兴取之,则不宜坐加之,故兴也。祭酒之上,似脱一「坐」字。祭无不坐,特牲坐祭酒啐酒是也。祝取肝不兴,皆因于尸也。

主人酌献佐食,佐食北面拜,坐受爵。主人答拜,佐食祭酒,卒爵,拜。主人答拜,受爵,出,实于篚,升堂复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篚在庭,不复入,事已也。亦因取杖,乃东面立【贾疏:主人升堂复位,不复入室,以其事毕,因得取杖,复东面位也】

案佐食不设席,荐俎设于阶闲而不在室,又无从佐食卑也。吉祭亦然。上经设洗于西阶西南,水在洗西,篚在东,篚以实爵,故郑云“篚在庭也”。疏乃曰无文,盖失检耳。

  右主人献祝佐食

主妇洗足爵于房中,酌亚献尸,如主人仪。

正义郑氏康成曰:爵有足轻者饰也【贾疏:主妇,主人之妇,为舅姑齐衰,是轻于主人,故爵有足为饰也】昏礼曰:内洗在北堂直室东隅【贾疏:引此证洗爵于房中,不言设洗处,宜与昏礼同也】贾氏公彦曰:如主人仪,如上文主人酳尸,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等仪也。案疏以主妇为主人之妇,盖谓舅没姑老,则死者之妻不与祭事也。然此为吉祭言之则可耳,若丧事则妻为夫斩衰稽颡,未有舍斩衰稽颡之妻而以齐衰不杖之妇

译查考此即羞俎在内室西塾上的情况。所谓“从”,是随从于献祭之意。有了正俎,又有从俎,可见其殷勤无尽之意,祭祀礼仪原本就是如此。宾长即三献之宾。初献时宾长协助执事,是因为主人尊贵。

尸左手持爵,右手取肝,蘸盐,振祭,尝食,加于俎上。宾降下,将俎放回西塾,回到原位。

郑玄注曰:取肝,是用右手;加于俎,是随从牲体的位置【敖继公曰:指特牲之俎】贾公彦疏曰:复位,是指宾长,谓回到西阶前众兄弟之南,面朝东的位置。

尸饮尽爵中之酒,祝接过尸的爵,不再行相爵之礼。主人拜谢,尸答拜【相,音悉亮】

郑玄注曰:不相爵,是因为丧祭之礼略去相爵之仪。《特牲馈食礼》说“送爵”,皇尸饮尽爵中之酒。敖继公曰:不相爵,是变通于吉礼中祝相爵之礼,即命主人拜谢送爵。这里虽然不相爵,但主人仍先拜谢,大概是礼节适宜如此。

右主人酳尸

祝斟酒授予尸,尸以此酬谢主人,主人拜谢接受爵,尸答拜,主人坐下祭祀,饮尽爵中之酒拜谢,尸答拜【醋,音才各,本也作酢】

郑玄注曰:醋,酬谢。敖继公曰:尸没有降席之礼,所以祝代为斟酒酬谢,不洗爵,这是尸的礼仪。孝子此时饮尽爵中之酒,是因为尊者的赐予。

查考居丧不饮酒,祭祀时酬谢则是神赐,不可不饮。所以饮尽爵中之酒,如果不饮尽,就没有空爵来献给祝了。献给祝及佐食,都承接尸用过的废爵使用。亚献足爵,三献繶爵,也都相同。

右尸酢主人

筵席祝,面向南。

郑玄注曰:祝是接神尊的人【贾疏:祝得以先献尊】筵席用萑席【贾疏:上文尸用苇席,因为尸在丧中,现在祝应与平常相同,所以知道用萑席。李如圭曰:萑似苇而细】敖继公曰:筵席祝大概是赞者,筵席设在北墙下尊的西边。室中之席,面向南,以西方为上。既设筵席,祝升席与

查考注云:“尊者,谓尊于佐食也。面向南设祝之席,正位于主奥者,是为配位。赞者,届时升堂,取席于房中,入室设之。然后降下复位,其设荐也,也是如此。”

主人献祝,祝拜谢,坐下接受爵。主人答拜。

郑玄注曰:献祝,因而回到西面位。敖继公曰:祝与佐食都是侍奉尸的人,所以在酳尸、献尸之后,因而献给他们。承接已饮之后,就不洗爵而献。祝是低于尸的,坐下接受爵,是随从尸的礼仪,以表明其由尸而得献。祝既受爵,主人乃回到西面位,答拜。

荐菹醢设俎

敖继公曰:“也是赞荐而佐食,设俎。”

查考,此菹醢即所谓从献豆两者。俎在阶间,佐食降下取来,升上设置。

祝左手持爵,祭荐,奠爵,起身,取肺,坐下祭哜之,起身,加于俎,祭酒尝之,肝从祝取肝,蘸盐,振祭哜之,加于俎,饮尽爵中之酒,拜谢,主人答拜,祝坐下授予主人【注:今文无蘸盐】

敖继公曰:祭荐也是用右手,以菹蘸醢,祭于豆间。先奠爵,然后取肺以祭,离肺用两手。祭不言絶,是文省。以肝从,也是宾长。祝也是左手持爵,然后取肝,不言之者,同于尸可知。授予主人下,宜脱一爵字。

查考起身取肺,是变通于尸。尸则由佐食,絶而授之。祝则自取而絶之。起身加于俎,既然起身取之,则不宜坐下加之,所以起身。祭酒之上,似脱一“坐”字。祭无不坐,特牲坐祭酒啐酒是也。祝取肝不兴,皆因于尸也。

主人酌献佐食,佐食北面拜谢,坐下接受爵。主人答拜,佐食祭酒,饮尽爵中之酒,拜谢。主人答拜,接受爵,出,实于篚,升堂复位。

郑玄注曰:篚在庭,不再入内,事已毕。也因取杖,乃东面立【贾疏:主人升堂复位,不再入室,因为事毕,因而得以取杖,复东面位也】

查考佐食不设席,荐俎设于阶间而不在室,又无从佐食卑也。吉祭亦然。上经设洗于西阶西南,水在洗西,篚在东,篚以实爵,故郑云“篚在庭也”。疏乃曰无文,盖失检耳。

右主人献祝佐食

主妇在房中洗足爵,酌亚献尸,如主人仪。

郑玄注曰:爵有足轻者饰也【贾疏:主妇,主人之妇,为舅姑齐衰,是轻于主人,故爵有足为饰也】昏礼曰:内洗在北堂直室东隅【贾疏:引此证洗爵于房中,不言设洗处,宜与昏礼同也】贾公彦疏曰:如主人仪,如上文主人酳尸,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等仪也。查考疏以主妇为主人之妇,盖谓舅没姑老,则死者之妻不与祭事也。然此为吉祭言之则可耳,若丧事则妻为夫斩衰稽颡,未有舍斩衰稽颡之妻而以齐衰不杖之妇

为主妇之理。既▯而虞,何遽易之?且卒哭练祥变除之节,斩衰者为多,齐衰则既练而除矣。是卒哭练祥之祭,必死者之妻为主妇可知也。惟其妻不在者,乃以主人之妇为之耳。然则足爵虽云轻者饰,谓亚献次于初献为稍轻,非必以服之轻重也。曰:以母而助子祭可乎?曰:子初献,母亚献,礼以男子为主,故母不先子,亦夫死从子之道,宜然也。若执事则吉祭陈馈时,荐豆荐敦荐铏者皆主妇也。虞则一以赞者为之,惟于己献时自荐两笾而已。此正以辟母助子祭之嫌与?

译这是主持丧礼的主妇所应遵循的道理。既然已经完成了虞祭,为什么这么快就更换主妇呢?况且,在卒哭、练祭、祥祭这些逐步减轻丧服的环节中,斩衰服期较长,而齐衰服在练祭之后就已经除服了。由此可知,卒哭、练祭、祥祭这些祭祀,必定由死者的妻子担任主妇。只有当死者的妻子不在时,才由主持丧礼者的妻子来担任主妇。那么,足爵虽然被称为较轻的饰物,是指亚献次于初献,地位稍轻,并非一定依据丧服等级的轻重来定。问:由母亲来辅助儿子祭祀可以吗?答:儿子初献,母亲亚献,礼仪以男子为主,所以母亲不排在儿子之前,这也是丈夫死后妻子顺从儿子的道理,应当如此。至于执事方面,在吉祭陈列食物时,进献豆、敦、铏的都是主妇。而在虞祭时,一概由赞者代劳,只有在自己献祭时才亲自进献两笾。这难道正是为了避开母亲辅助儿子祭祀的嫌疑吗?

存疑,敖氏继公曰:「此不谓之酳,而云献者,食尸之礼,非闗于主妇,故此礼与彼不相▯,而惟以进酒者为称也。」

案酳尸,即初献,以其继卒食而言,故曰酳。亚献则上承初献,自不当言酳矣。食尸虽主人主之,而谓无闗于主妇,岂主人主妇判然不相属乎?敖説支矣。

自反两笾,枣栗设于会南,枣在西。

正义郑氏康成曰:尚枣枣美。贾氏公彦曰:特牲宗妇执两笾,主妇受设于敦南。此主妇自反,不使宗妇者,以丧尚纵纵反吉故也。上文主人献使赞荐菹醢,注云:齐斩之服不执事,彼为主人献故不使主妇荐,此已自献故自荐也。李氏如圭曰:自反者,自徃取之而反也。此两笾及下献祝笾,即上馔时亚于从献豆之四笾也。敖氏继公曰:自者,明其不用赞也。吉祭则宗妇赞之。

案主妇出堂,东面取笾,左手执枣,右手执栗,以入设下献,祝同。

尸祭笾祭酒如初,宾以燔从,如初。尸祭燔,卒爵如初。正义:郑氏康成曰:“初,谓主人仪【贾疏:尸祭笾以下至献祝、献佐食,并如主人仪,故皆云如初也】敖氏继公曰:“祭枣栗于豆闲也,亦祝取而授之。特牲祝赞笾祭,尸受祭之燔从之。宾谓次宾也。燔▯如初者,如肝从之仪也。”

案敖氏知燔从为次宾者,以宾长三献,亦燔从,明非宾长,则当次于宾长者一人羞之也。主人献,而宾长羞;主妇献,而次宾羞。亦差次,宜然也。尸不酢主妇,丧祭礼杀也。

  右主妇亚献

酌献,祝、笾、燔从献,佐食皆如初。以虚爵入于房。

正义:敖氏继公曰:「皆皆献祝以下四事也。笾位则在豆俎西。」

案敖氏云:四事,谓祭笾、祭酒、祭燔、卒爵也。云「皆此四事者」,眀佐食不皆也。

  右主妇献祝佐食

宾长洗繶,爵三献,燔从如初仪【繶,于力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繶,爵口足之闲有篆文弥饰【贾疏:繶是屦牙底之闲缝中之饰,则此爵云繶,亦是口足之闲有饰可知。主妇爵有足已是有饰,今口足之闲又加饰也】

案宾长亦献,祝献佐食。次宾燔,从尸祝亦备焉。佐食其祭酒而不卒爵乎?以三献毕,尸将起故也。

  右宾长三献

  妇人复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复堂上西面位【贾疏:上云妇人及内兄弟即位于堂明复位者,还复此位也】事已,尸将出,当哭踊。

案尸将出而哭踊,其节与尸入同也。故复堂上位以竢焉。吉祭无堂上位,丧祭有之,为哭踊也。主人不由阼,不位于东序,亦以辟妇人也。

  祝出户西面告利成主人哭

正义郑氏康成曰:西面告,告主人也【贾疏:主人东面,故祝西面对而告之】利犹养也,成毕也。言养礼毕也,不言养礼毕于尸闲嫌也【贾疏:若言养礼毕于尸中闲,即嫌讽去之也。或本闲作闲,音以养礼事毕而尸空闲,嫌讽去之】

通论敖氏继公曰:「上云主人升堂复位,而此云祝出户西面告利成,则主人虞祭与反哭之位,皆入堂深矣。」李氏如圭曰:「告利成,致尸意于主人也。」

案告利成,则尸将出矣。人子之心,见尸如见亲,事亡如存也。故事已而哀不已,所谓自致者也。

  皆哭

正义郑氏康成曰:丈夫妇人于主人哭,斯哭矣【贾疏:上言主人哭,则主人之外缌麻以上凡在位者皆哭矣,故注总言丈夫妇人】

案,皆哭,则无服者亦哭,可知不哭者惟尸与祝耳。尸不自哭,祝则接神也。疏言缌麻以上拘已。

  右祝告利成

祝入尸谡【谡,疏屋反。古文谡或为休】

正义:郑氏康成曰:「谡,起也。祝入而无事尸,则知起矣。不吿尸者,无遣尊者之道也。」敖氏继公曰:「祭既毕矣,尸必俟祝入乃起者,礼之节当然也。」

  从者奉篚哭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初哭从尸

  案从者即前衰绖从尸之一人

祝前尸出户,踊如初;降堂,踊如初;出门,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前道也,如初者,出如入,降如升,三者之节悲哀同【贾疏:上文尸入门,丈夫踊,妇人踊;尸升,宗人诏踊如初;尸入户,踊如初,是以三者皆如之】敖

译存疑,敖氏继公说:“这里不称为酳,而说献,是因为进食给尸的礼仪,与主妇无关,所以这个礼仪与那个礼仪不相混淆,只以进酒的人来称呼。”

按:酳尸,就是初献,因为它紧接着尸吃完食物而言,所以叫酳。亚献则承接初献,自然不应当说酳了。进食给尸虽然由主人主持,但说与主妇无关,难道主人和主妇截然不相隶属吗?敖氏的说法牵强附会。

主妇自己返回,两笾,枣和栗设置在会南,枣在西边。

正义郑氏康成说:崇尚枣,因为枣味美。贾氏公彦说:特牲祭中宗妇拿着两笾,主妇接受后设置在敦南。这里主妇自己返回,不派宗妇,是因为丧礼崇尚放纵,放纵反过来像吉礼的缘故。上文主人献酒时让赞者进献菹醢,注解说:穿齐衰斩衰服的人不执事,那是为主人献酒所以不让主妇进献,这里已经自己献酒所以自己进献。李氏如圭说:自反,是自己前往取来然后返回。这两笾以及下献祝时的笾,就是上面进献食物时次于从献豆的四笾。敖氏继公说:自,表明不使用赞者。吉祭则宗妇赞助。

按:主妇走出堂,向东面取笾,左手拿着枣,右手拿着栗,进入设置下献,祝也相同。

尸祭祀笾、祭祀酒像初献一样,次宾带着燔肉跟随,像初献一样。尸祭祀燔肉,喝完爵中的酒像初献一样。正义:郑氏康成说:“初,指主人的礼仪【贾疏:尸祭祀笾以下到献祝、献佐食,都如同主人的礼仪,所以都说如初】”敖氏继公说:“在豆之间祭祀枣栗,也是祝取来授予。特牲祭中祝赞助笾祭,尸接受祭祀,燔肉跟随。宾指次宾。燔肉跟随如初,是指像肝肉跟随的礼仪。”

按:敖氏知道燔肉跟随是次宾,是因为宾长三献,也是燔肉跟随,明显不是宾长,那么应当由次于宾长的一人进献。主人献酒,宾长进献;主妇献酒,次宾进献。也有次第,是适宜的。尸不向主妇回敬,因为丧祭礼仪简略。

右主妇亚献

斟酒进献,祝、笾、燔肉跟随进献,佐食都像初献一样。拿着空爵进入房中。

正义:敖氏继公说:“皆,指献祝以下四件事。笾的位置在豆俎西边。”

按:敖氏说四件事,指祭祀笾、祭祀酒、祭祀燔肉、喝完爵中的酒。说“这四件事”,表明佐食不全做。

右主妇献祝佐食

宾长清洗繶,爵三献,燔肉跟随像初献的礼仪【繶,音于力】

正义郑氏康成说:繶,爵口和足之间有篆文弥饰【贾疏:繶是屦牙底之间缝中的装饰,那么这里爵说繶,可知口足之间也有装饰。主妇的爵有足已经是有装饰,现在口足之间又加装饰】

按:宾长也进献,祝进献佐食。次宾燔肉跟随,尸祝也具备。佐食祭祀酒但不喝完爵中的酒吗?因为三献完毕,尸将要起身。

右宾长三献

妇人回到原位

正义郑氏康成说:回到堂上西面的位置【贾疏:上面说妇人及内兄弟即位于堂,明白复位,是回到这个位置】事情完毕,尸将要出去,应当哭踊。

按:尸将要出去而哭踊,其节奏与尸进入时相同。所以回到堂上位以等待。吉祭没有堂上位,丧祭有,是为了哭踊。主人不从阼阶,不位于东序,也是为了避开妇人。

祝走出户向西面报告利成,主人哭

正义郑氏康成说:向西面报告,是报告主人【贾疏:主人向东面,所以祝向西面对着他报告】利,犹养;成,毕。说养礼完毕,不说养礼在尸中间完毕,是嫌忌【贾疏:如果说养礼在尸中间完毕,就嫌忌讽劝离去。或本闲作闲,音以养礼事毕而尸空闲,嫌忌讽劝离去】

通论敖氏继公说:“上面说主人升堂复位,而这里说祝走出户向西面报告利成,那么主人虞祭与反哭的位置,都进入堂深处了。”李氏如圭说:“报告利成,是把尸的意思传达给主人。”

按:报告利成,那么尸将要出去了。人子的心,看见尸就像看见亲人,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所以事情完毕而悲哀不止,这就是所谓自我致哀。

都哭

正义郑氏康成说:丈夫妇人在主人哭,于是都哭了【贾疏:上面说主人哭,那么主人之外缌麻以上凡在位者都哭了,所以注总说丈夫妇人】

按:都哭,那么无服者也都哭,可知不哭的只有尸和祝。尸自己不哭,祝则接神。疏说缌麻以上拘泥了。

右祝告利成

祝进入,尸起身【谡,音疏屋。古文谡或为休】

正义:郑氏康成说:“谡,起。祝进入而没有事于尸,就知道起身了。不告诉尸,是没有遣送尊者的道理。”敖氏继公说:“祭祀已经完毕,尸一定等待祝进入才起身,是礼仪的节制当然如此。”

从者捧着篚哭像初献一样

正义郑氏康成说:初哭跟随尸

按:从者就是前面穿衰绖跟随尸的一人

祝在前面,尸走出户,哭踊像初献一样;下堂,哭踊像初献一样;出门,也像这样。

正义郑氏康成说:前,引导。如初,指出像入,降像升,三者节奏悲哀相同【贾疏:上文尸入门,丈夫哭踊,妇人哭踊;尸升,宗人诏哭踊如初;尸入户,哭踊如初,所以三者都像这样】敖

氏继公曰:祝前者道,尸也,踊如初者,丈夫先,妇人后也。云降堂者,明其方降于阶上而即踊也。

译氏继公说:“祝”在“尸”的前面,是引导“尸”的意思;“踊如初”,是指丈夫先跳,妇人后跳。说“降堂”,是为了表明他们正从堂上走下台阶,随即就跳跃哭踊。

右尸出

祝反入彻设于西北隅,如其设也。几在南厞,用席【厞附胃反刘音非】

正义郑氏康成曰:改设馔者,不知鬼神之节,改设之,庶防歆飨也。几在南,变右文,眀东面也【贾疏:上文飨神时设几席于室中东面,右几;今云几在南,明其同,皆东面也】厞隐也,于厞隐之处,从其幽闇【贾疏:谓以席为障使之隐也】贾氏公彦曰:祝反入,谓送尸出门而反入也。彻者,彻神前之馔,改设于西北隅也。如其设,谓设于西北隅,次第一如奥中,东面设也。敖氏继公曰:设于西北隅者,亦以尊者之盛馔未可遽彻去之,故改设于此也。盖微与彻丧奠而改设于序西南之类者同意。祝改设之,亦变于吉。

存疑:郑氏康成曰:“不南面,渐也【贾疏:特牲吉礼,东面右几。今虞为丧祭设几,与吉祭同,示乡吉有渐也】敖氏继公曰:“几在南,在馔之南也。厞用席者,以席之一端倚于几,一端倚于俎,则足以障蔽其馔矣。如是者,明其非为求神。”

案郑氏隂厌阳厌之説,陆佃、陈祥道俱不然之。敖继公亦为别解,详见《特牲》、《虞祭》。所举牲体,尸哜而不食,则无与于厌饫之义,明矣。

  右改设

祝荐席,彻入于房。祝自执其俎,出。

正义郑氏康成曰:彻荐席者,执事者也。祝荐席,初自房来【贾疏:祝之荐席设与彻,不言其人,知执事者凡主人之事,不言官者,皆其为之也。上文神席在西序,下此祝荐席经记俱不言,知自房来者,公食大夫记云:筵出自房,士昏礼、士冠礼席皆在于房,故此祝席亦自房来,今还于房也】

  赞阖牖户

正义郑氏康成曰:鬼神尚居幽闇,或者逺人乎【贾疏:或者远人乎,《礼记·郊特牲》文】赞佐食者【贾疏:室中行事惟有祝与佐食,上云祝自执其俎出,故知阖牖户者是佐食也】

  主人降宾出

正义:郑氏康成曰:「宗人诏主人降宾,则出庙门。」

  主人出门哭止皆复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门外未入位【敖氏继公曰:谓殡宫门外未入时之位也】

宗人吿,事毕,宾出,主人送,拜稽颡。

正义郑氏康成曰:送拜者,眀于大门外也【贾疏:上云复位是殡门外,未出大门;此云送拜是出大门,可知】宾、执事者皆去,则彻室中之馔者,兄弟也【贾疏:宾即执事,出则室中无执事之人,惟有兄弟,故知彻室中之馔者,兄弟也】敖氏继公曰:送此宾,亦稽颡者,为徒劳之故,重拜其辱也。吉祭之宾有俎,主人则但拜送之而已,盖仪物相为隆杀也。

通论李氏如圭曰:「荀子曰:几筵馈荐吿祝,如或飨之物,取而皆祭之,如或尝之,毋利举爵。主人有尊,如或觞之。宾出,主人拜,反易服,即位而哭,如或去之,谓丧祭也。毋利举爵,谓佐食不献尸。主人有尊,谓纳一尊于西北隅。易服,杨倞谓易祭服,反丧服,盖谓练祥之祭也。当攷。」

  右事毕

  钦定仪礼义疏卷三十二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三十三

  士虞礼第十四之二

记虞浴不栉【注:今文曰沐浴】

正义:郑氏康成曰:「浴者将祭,自洁清,不栉,未在于饰也。惟三年之丧不栉,期以下栉可也【敖氏继公曰:郑从古文,原无沐字,今夲记与注首皆云沐浴,盖传写者误衍之】

  陈牲于庙门外北首西上寝右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牲腊在其中,西上变于吉【贾疏:士虞惟一豕,而云西上,知兼腊也;少牢二牲东上,今西上是变吉也】寝右者,当升左胖也【贾疏:特牲牲在西尚右,今反吉,故寝右为升左胖也】檀弓曰:旣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敖氏继公曰:陈之亦在西方,而当陈鼎之南,略如特牲礼也。西上,腊在东也。腊与豕序,则不在棜矣。北首寝右,谓牲也。吉时腊东首,则此时西首与。

存疑。郑氏康成曰:「腊用棜【贾疏:特牲棜南顺,实兽于其上,东首】

案记不言棜,郑氏据特牲例之,未必然也。不用棜,亦别于吉也。

  日中而行事

正义郑

译尸从右侧出庙门。

祝官返回室内,撤去供品,改设在西北角,摆放次序与原先相同。几案放在南墙隐处,用席子遮蔽。

郑玄说:改设供品,是因为不知道鬼神何时享用,改设一下,或许能防止鬼神享用。几案在南,是改变“右”字的文辞,明确是东面放置。贾公彦疏:上文飨神时,几案和席子设在室中,面向东,几案在右侧;现在说几案在南,明确与上文相同,都是面向东。厞是隐蔽的意思,在隐蔽之处,顺应其幽暗。贾公彦疏:是说用席子作为屏障,使其隐蔽。贾公彦说:祝官返回室内,是指送尸出门后返回室内。彻,是撤去神前的供品,改设在西北角。如其设,是说设在西北角,次序与奥中相同,也是面向东设置。敖继公说:设在西北角,也是因为尊者的丰盛供品不可立即撤去,所以改设在这里。大概与撤去丧奠而改设在序西南之类用意相同。祝官改设,也是与吉礼不同。

存疑:郑玄说:“不面向南,是逐渐过渡。”贾公彦疏:特牲祭是吉礼,面向东,几案在右侧。现在虞祭是丧祭,设置几案,与吉祭相同,显示趋向吉礼是逐渐的。敖继公说:“几案在南,是在供品的南面。厞用席子,是将席子的一端靠在几案上,一端靠在俎上,这样就足以遮蔽供品了。这样做,表明不是为了求神。”

按郑玄关于阴厌、阳厌的说法,陆佃、陈祥道都不赞同。敖继公也有不同的解释,详见《特牲》、《虞祭》。所举的牲体,尸只尝不食,显然与厌饫之义无关。

右改设

祝官荐献席子,撤下的席子送入房中。祝官亲自拿着俎,走出。

郑玄说:撤去荐席的是执事者。祝官荐席,起初是从房中拿来的。贾公彦疏:祝官荐席的设与撤,不说明其人,知道是执事者。凡是主人的事,不说明官职的,都是他做的。上文神席在西序,下文祝官荐席,经文和记文都不说明,知道是从房中拿来的,因为《公食大夫记》说:筵席出自房中,《士昏礼》、《士冠礼》的席子都在房中,所以这祝官的席子也是从房中拿来的,现在又送回房中。

赞者关闭窗户和门。

郑玄说:鬼神尚且居住在幽暗之处,或许是因为远离人吧。贾公彦疏:或许是因为远离人吧,这是《礼记·郊特牲》中的话。赞是佐食者。贾公彦疏:室中行事只有祝官和佐食,上文说祝官亲自拿着俎出去,所以知道关闭窗户和门的是佐食。

主人走下台阶,宾客退出。

正义:郑玄说:“宗人告诉主人走下台阶,宾客就退出庙门。”

主人走出庙门,哭泣停止,大家都回到原位。

郑玄说:门外没有进入原位。敖继公说:是指殡宫门外没有进入时的位置。

宗人报告,事毕,宾客退出,主人送行,拜稽颡。

郑玄说:送拜,明确是在大门外。贾公彦疏:上文说复位是在殡门外,没有出大门;这里说送拜是出了大门,可知。宾客、执事者都离开,那么撤去室中供品的是兄弟。贾公彦疏:宾客就是执事,出去后室中没有执事之人,只有兄弟,所以知道撤去室中供品的是兄弟。敖继公说:送这位宾客,也稽颡,是因为徒劳的缘故,重拜其辱。吉祭的宾客有俎,主人只是拜送而已,大概是仪物相互有隆杀。

通论李如圭说:“荀子说:几案、席子、馈荐、告祝,好像有人享用的样子,取而都祭之,好像有人品尝的样子,不要急于举爵。主人有尊,好像有人劝酒。宾客退出,主人拜,反易服,就位而哭,好像有人离去,这是说丧祭。不要急于举爵,是说佐食不献尸。主人有尊,是说纳一尊于西北角。易服,杨倞说是换祭服,反丧服,大概是指练祥之祭。应当考证。”

右事毕

钦定仪礼义疏卷三十二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三十三

士虞礼第十四之二

记:虞祭时沐浴不梳头。【注:今文说沐浴】

正义:郑玄说:“沐浴是将要祭祀,自我清洁,不梳头,是不在于修饰。只有三年丧不梳头,期以下丧梳头也可以。”敖继公说:郑玄遵循古文,原本没有沐字,现在本记与注首都说沐浴,大概是传写者误衍。

陈放牲体在庙门外,头向北,以西为上,在寝的右侧。

郑玄说:说牲腊在其中,以西为上,是与吉礼不同。贾公彦疏:士虞只有一头猪,而说以西为上,知道兼有腊;少牢二牲以东为上,现在以西上是变吉。寝右,是说应当升左胖。贾公彦疏:特牲牲在西尚右,现在反吉,所以寝右为升左胖。《檀弓》说: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敖继公说:陈放也在西方,而当陈鼎之南,略如特牲礼。以西为上,腊在东。腊与豕序,则不在棜上。北首寝右,是说牲体。吉时腊东首,则此时西首。

存疑。郑玄说:“腊用棜。”贾公彦疏:特牲棜南顺,实兽于其上,东首。

按记文不说棜,郑玄依据特牲例之,未必正确。不用棜,也是与吉礼不同。

日中而行事

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