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八
右设燎
厥明灭燎,陈衣于房南,领西上。綪绞紟衾,二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称。紟不在算,不必尽用【綪,侧耕反;绞,尸交反;紟,其防反;刘,居鸩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紟,单被也。衾,二者始死敛衾,今又复制也。小敛衣数自天子逹,大敛则异矣【贾疏:丧大记:小敛君、大夫、士同十九称,大敛士三十称,大夫五十称,君百称】贾氏公彦曰:庶襚者,兄弟朋友之等来襚者也。紟不成称,故不在数内。敖氏继公曰:祭服、散衣,皆主人之衣也。后言庶襚,则是庶襚之中虽有上服,犹在主人散衣之后也。云紟不在算,则衾在算矣。绞狭小于紟,不在算可知,不必尽用,亦谓庶襚继陈,或出于三十称者也。丧大记云: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又云:绞一幅为三,不辟紟五幅,无紞。
右陈大敛衣
东方之馔,两瓦甒,其实醴酒。角觯,木柶,毼豆两,其实葵菹芋蠃醢两。笾无縢,布巾,其实栗不择脯四脡【毼可遏反,音渴。蠃力禾反。縢大登反。脡弟郢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馔但言东方,则亦在东堂下也【贾疏:小敛之奠馔于东堂下,此言东方,明亦东堂下,亦者,亦上小敛也】毼,白也。齐人或名全菹为芋【贾疏:菹法,短四寸者全之,长于四寸者切之。丧奠之菹虽长不切也】縢,縁也。诗云:竹柲绲縢【诗·秦风·小戎篇】巾笾,巾也。笾豆具而有巾盛之也【贾疏:小敛奠一豆一笾,不为具】特牲馈食礼有笾巾【贾疏:豆盛湿物,不嫌无巾,故不言其实,豆亦巾之】敖氏继公曰:记言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馔于其上者,正指此东方之馔也。始死之奠用吉器,小敛用素爼,至是乃用毼豆与无縢之笾,皆以渐变之也。记云:凡笾豆实具设,皆巾之,亦指此时也。独于笾见之者,嫌干物或可不必巾也。菹云芋栗,不择脯四脡,亦皆变于吉也。
奠席在馔北敛席在其东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敛奠而有席,弥神之。「敖氏继公曰:奠席,苇席也。周官司几筵职:凡丧事设苇席,敛席亦莞与簟也。其谓奠席也?此二席皆不在棜。大敛之奠在室,逺于尸柩,故始用席以存神也。」
案奠时,席先升,故席在馔北,宜近于馔也。敛席在其东,席与席为类,又宜相次也。大敛于阼,故敛席在奠席之东,顺之也。东堂下既有棜,又有二席,故不设盆盥与。
右馔殡奠
掘肂见衽【掘(其月反),肂(逸利反),刘(音四),见(贤遍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肂,埋棺之坎也。掘之于西阶上【贾疏:檀弓「周人殡于西阶之上」,故知士亦西阶之上,此虽不言南首,南首可知】衽,小要也【孔氏颖逹曰:「衽谓燕尾,合棺缝际者】敖氏继公曰:「言掘肂之深浅,以见衽为度也。肂在西序下,其南盖近于序端。」
案尸柩,所不忍见也。见之,则以为大戚。故未殡以前,孝子水浆不入口。啓殡以后,括发免之节,代哭之法,犹与未殡时同,足以明其哀惨矣。治葬须时,而柩不可久露。露则凡有服者,不得一息休也。故掘肂而殡之。殡如小葬,使尸柩于是暂藏焉。死者既若少安,而啓闭有时,哭踊有节,生人亦可无伤生灭性之虞矣。古人之制,此夫岂苟哉?注:以衽为小要者,深衣之衽,以掩裳际在要间,故棺衽亦曰小要。棺以木为衽,刻棺之缝际,乃入此以聨属而固之。两端广而中狭,形如燕尾然,故亦以裳之衽名之。
通论郑氏康成曰:「丧大记曰:君殡用輴,欑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帱,欑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欑犹丛也。屋殡上覆如屋者也。帱覆也。暨,及也。天子之殡居棺以龙輴,欑木题凑象椁,上四注如屋以覆之,尽涂之。诸侯輴不画龙,欑不题凑象椁,其他亦如之。大夫之殡废輴,置棺西墙下,就墙欑其三面,涂之不及棺者,言欑中狭小,裁取容棺。然则天子诸侯差寛大矣。士不欑,掘地下棺见小要耳。帷之,鬼神尚幽闇也。士逹于天子皆然【贾疏:人君于西阶上离序而
译右边设置燎祭。
第二天清晨熄灭燎火,在房舍南面陈列衣物,衣领朝西且以上方为尊。绞布、紟被、衾被,两位君主的祭服,以及散衣和庶人的赠衣,总共三十套。紟被不计入套数,不必全部使用。
郑玄注:紟,是单层的被子。衾,是指刚死时小敛用的衾被,现在又再次准备。小敛的衣数从天子到士都是一样的,大敛则不同。贾公彦疏:《丧大记》说:小敛时,君、大夫、士都是十九套,大敛时士三十套,大夫五十套,君一百套。贾公彦说:庶襚,是指兄弟朋友等人来赠送的衣物。紟不成套,所以不在计数之内。敖继公说:祭服、散衣,都是主人的衣物。后面提到庶襚,那么庶襚之中即使有上等衣服,也排在主人散衣之后。说紟不计入套数,那么衾就计入套数了。绞布比紟窄小,不计入套数可想而知。“不必尽用”,也是说庶襚接着陈列,可能超过三十套。《丧大记》说:大敛时,布绞纵向三条,横向五条。又说:绞布一幅分为三,不分开;紟五幅,没有边缘。
右边陈列大敛的衣物。
东方的祭品,有两个瓦制甒,里面盛着醴酒。角制觯杯,木制柶匙,白漆豆两个,里面盛着葵菹、芋蠃醢各两份。笾没有边缘,用布巾覆盖,里面盛着不挑选的栗子、脯肉四条。
郑玄注:这祭品只说在东方,那么也在东堂下。贾公彦疏:小敛的祭品在东堂下,这里说东方,显然也在东堂下,“亦”字,也是指上面说的小敛。毼,是白色。齐地的人称全菹为芋。贾公彦疏:菹的做法,短四寸的保持完整,长于四寸的切碎。丧祭的菹即使长也不切碎。縢,是边缘。《诗经》说:竹柲绲縢。巾笾,是覆盖笾的巾。笾豆都准备了,用巾覆盖它们。贾公彦疏:小敛的祭品一豆一笾,不准备齐全。《特牲馈食礼》有笾巾。贾公彦疏:豆盛湿物,不嫌没有巾,所以不说其实,豆也用巾覆盖。敖继公说:经文说在东堂下设棜,南边对齐坫,祭品放在上面,正是指这东方的祭品。始死时的祭品用吉器,小敛用素爼,到这里才用白漆豆和没有边缘的笾,都是逐渐变化。经文说:凡是笾豆的实物都陈列,都用巾覆盖,也是指这个时候。只在笾上体现,是因为担心干物或许不必用巾覆盖。菹说是芋、栗,不挑选的脯四条,也都是相对于吉礼的变化。
奠席在祭品的北边,敛席在它的东边。
郑玄注:大敛的祭品而有席,更加敬神。敖继公说:奠席,是苇席。《周礼》司几筵职:凡是丧事设苇席,敛席也是莞席和簟席。为什么说奠席?这两张席子都不在棜上。大敛的祭品在室内,远离尸柩,所以开始用席子以存留神灵。
按:祭奠时,席子先摆上,所以席子在祭品北边,适宜靠近祭品。敛席在东边,席子和席子同类,又适宜依次排列。大敛在阼阶,所以敛席在奠席的东边,顺应方位。东堂下既有棜,又有两张席子,所以不设盆盥吧。
右边陈列殡奠。
挖掘墓穴直到看见棺衽。
郑玄注:肂,是埋葬棺材的坑。在西阶上挖掘。贾公彦疏:《檀弓》“周人殡于西阶之上”,所以知道士也在西阶之上,这里虽然没说南首,南首可想而知。衽,是小腰。孔颖达说:衽是指燕尾,合拢棺材缝隙的地方。敖继公说:说挖掘肂的深浅,以看见衽为标准。肂在西墙下,它的南边大概靠近墙端。
按:尸柩,是不忍心看的。看见了,就会以为是大悲痛。所以在未殡以前,孝子水米不进。启殡以后,括发免冠的礼节,代哭的方法,还和未殡时一样,足以说明其哀痛惨切。办理葬礼需要时间,而尸柩不能长久暴露。暴露的话,所有有丧服的人,就不能有一刻休息。所以挖掘肂而殡葬。殡如同小葬,让尸柩在这里暂时安葬。死者既然稍微安定,而启闭有时,哭踊有节,生人也可以没有伤害生命、灭绝性情的担忧了。古人的制度,这难道是随便的吗?注:把衽称为小腰,是因为深衣的衽,用来遮盖裳的边际,在腰部之间,所以棺衽也叫小腰。棺材用木头做衽,刻棺材的缝隙,然后插入这个来连接并固定。两端宽而中间窄,形状像燕尾,所以也用裳的衽来命名。
通论郑玄说:《丧大记》说:君殡用輴,欑木直到上面,涂泥覆盖屋顶。大夫殡用帱,欑木放在西墙,涂泥不及棺材。士殡看见棺衽,涂泥覆盖帷帐。欑,是丛聚。屋,是殡上覆盖像屋顶一样。帱,是覆盖。暨,是到。天子的殡居棺用龙輴,欑木题凑像椁,上面四注像屋顶一样覆盖,全部涂泥。诸侯輴不画龙,欑不题凑像椁,其他也一样。大夫的殡不用輴,把棺材放在西墙下,靠着墙欑其三面,涂泥不及棺材,是说欑中间狭小,只取容纳棺材。那么天子诸侯比较宽大。士不欑,挖掘地下棺材看见小腰罢了。覆盖帷帐,鬼神崇尚幽暗。士通达于天子都是这样。贾公彦疏:人君在西阶上离开墙
四面欑之,大夫不得如人君,但逼西序以木帱覆棺,欑置于西序,以一面倚西壁而三面欑之。孔氏颖逹曰:欑谓丛聚其木,周于外也。题,头也。凑,乡也。谓以木头相凑向内也。士殡见衽涂上者,士掘肂见衽,其衽上所出之处亦以木覆上而涂之】又曰:「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用漆者涂合牝牡之中也【贾疏:古者棺不钉,君棺盖每一缝为三道小要,每道以一条皮束之。大夫士降于君,故二衽二束。士又无漆也】
译四周用木条捆束,大夫不能像国君那样,只是在西墙边用木帱覆盖棺木,将木条捆束放置在西墙边,一面靠着西壁,三面进行捆束。孔颖达说:欑,是指将木条丛聚起来,环绕在棺木外部。题,是头部。凑,是朝向。意思是让木条的头部相互靠拢,朝向内部。士的殡殓中,衽板露出在涂泥之上的情况,是指士挖掘墓穴时衽板露出,衽板上面露出的地方也用木条覆盖在上面并涂上泥。又说:“国君的棺盖用漆,三道衽板,三道皮束;大夫的棺盖用漆,两道衽板,两道皮束;士的棺盖不用漆,两道衽板,两道皮束。用漆是为了涂抹粘合棺盖与棺身榫卯的缝隙。”【贾公彦疏:古代棺木不用钉子,国君的棺盖每一道缝隙做成三道小凹槽,每道凹槽用一条皮条捆束。大夫和士比国君降等,所以是两道衽板、两道皮束。士又没有用漆。】
棺入,主人不哭。升棺,用轴,盖在下【轴,直育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轴輁,轴也。轴状如转辚,刻两头为轵。輁状如长牀,穿桯,前后着金而闗轴焉,挽而行【贾疏:辚,轮也。轴头为轵,刻轴之两头,使细穿入輁之两髀。輁两畔之木,状如牀髀,厚大为之,故名为桯。两畔为孔,着金钏于中,前后皆然,然后闗轴焉。敖氏继公曰:此盖四轮,前后各二,各有一轴,以横贯其桯与轮也】朱子曰:动尸,举棺哭擗,无算。然殡敛之际,亦当辍哭,临事务令安固,不可但哭而巳敖氏继公曰:盖在下者,却于棺之下也。棺既升,则入于肂中,而盖则置于序端与。
案棺入而不哭者,以置棺肂中,须得审视周整,不可以哭乱之也。主人不哭,则余人皆不哭,可知。
通论郑氏康成曰:“大夫诸侯以上有四周谓之輴,天子画之以龙。”贾氏公彦曰:“天子画辕为龙,谓之龙輴。《檀弓》‘天子菆涂龙輴’是也。天子、诸侯殡葬、朝庙皆用輴,大夫殡葬虽不用輴,士朝庙用輁轴,则大夫朝庙当用輴。”
案:天子、诸侯用輴以升棺。輴亦入殡。中士用輁轴,升讫则去之,不入殡。
熬黍稷,各二筐,有鱼腊馔于西坫南。
正义敖氏继公曰:「有鱼腊,谓每筐皆有之也。」此四物者,拟用于肂中,故馔于此。孝子以尸柩既殡,不得复奠于其侧,虽有奠在室,而不知神之所在,故置此于棺旁,亦以致其爱敬也。然不以食而用熬谷,不以牲而用鱼腊,亦所以异于奠也。与
通论贾氏公彦曰:「丧大记云:熬君四种八筐,大夫三种六筐,士二种四筐。注云:熬者煎谷也。设熬士二种,黍稷旁各一筐;大夫三种加以粱,君四种加以稻四筐,则首足皆一,其余设于左右。」
存异,杜氏子春曰:熬谓重也。郑氏康成曰:熬所以惑蚍蜉,令不至棺旁也。
案如注,说是将引蚍蜉使侵棺也,而可乎?敖氏所推,庶几近之。
余论朱子曰:「今古不同,如殡礼,今已自不可行。」右为殡具。
陈三鼎于门外,北上豚,合升鱼,鱄鲋九腊,左胖髀不升,其他皆如初【鱄,朱渊反,音专,又主舛反;鲋,音附;胖,音判】
正义郑氏康成曰:合升,合左右体升于鼎,合升四鬄,相互耳【贾疏:小敛四鬄为七体,亦合升,此合升亦四鬄,故云相互也】其他皆如初,谓豚体及鼎之面位与匕爼之陈,如小敛时。敖氏继公曰:腊用左胖,别于吉也。此腊唯豚解其髀,不升,亦前肩后防胉脊而已。凡腊必去髀,不以豚解体解,合升胖升而异。
案陈鼎,亦当东塾少南,西面不言者,因于小敛可知也。
烛俟于馔东
正义:郑氏康成曰:「烛,燋也。在地曰燎,执之曰烛。」馔,东方之馔,有烛者,堂虽明,室犹闇。
案此烛在堂下,为室中而豫设之。然则小敛亦当有烛明矣。以敛时早,室中闇也。疏谓近戸得明,故无烛。无亦以经文不具,而强为之说与?
右陈鼎
祝彻盥于门外,入,升自阼阶,丈夫踊。
正义敖氏继公曰:祝彻者,题下事也。此彻者多矣,唯言祝见其尊者耳。是时无东堂下之盆盥,故盥于门外。郑氏康成曰:小敛设盥于馔东,大敛设盥于门外【贾疏:不知何时设此。小敛陈馔讫即设盥,则陈大敛馔讫亦设盥于门外也】
案此祝夏祝也
祝彻巾授执事者以待
正义郑氏康成曰:“授执巾者,使先待于阼阶下,为大敛奠,又将巾之也【贾疏:此巾前为小敛奠巾之,今彻以授执事者,使待于阼阶下,将为大敛奠巾之】祝还彻醴。敖氏继公曰:“设小敛奠之时,执巾者待于阼阶下,祝就而受之。然则祝于此时亦唯以巾授之于阼阶下,盖授受之节宜同也。以待者,谓执事以巾置于馔,所以待奠事之至也。”
彻馔,先取醴酒,北面【馔,当依敖氏作奠】
正义郑氏康成曰:北面立,相待俱降【敖氏继公曰:谓待取爼豆者】敖氏继公曰:醴酒尊,先取之后设,先取礼相变也。
馔字误当作奠
案记云: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则奠亦可云馔。敖恐
译棺木抬入,主人不哭。将棺木升上,使用轴和輁,盖放在下面【轴,音直育】。
郑康成正义说:轴和輁,就是轴。轴的形状像车轮,两头刻成轵状。輁的形状像长床,中间穿有桯木,前后装有金属环来连接轴,牵引着行走【贾公彦疏:辚,就是轮。轴的头叫轵,刻削轴的两头,使其变细穿入輁的两股。輁两侧的木头,形状像床腿,做得厚实宽大,所以叫桯。两侧开孔,中间装上金属环,前后都是这样,然后连接轴。敖继公说:这大概是四轮,前后各两个,各有一根轴,横向贯穿桯和轮】。朱熹说:移动尸体,举棺痛哭,没有定数。但在殡敛的时候,也应当停止哭泣,面对事务要让它安稳牢固,不能只是哭泣而已。敖继公说:盖放在下面,是退到棺木的下面。棺木既已升上,就进入肂中,而盖则放在序端吧。
按:棺木抬入而不哭,是因为将棺木放入肂中,必须仔细审视周全整齐,不可以哭泣扰乱它。主人不哭,那么其他人都不哭,可以推知。
通论郑康成说:“大夫、诸侯以上有四周的叫做輴,天子在上面画龙。”贾公彦说:“天子在辕上画龙,叫做龙輴。《檀弓》‘天子菆涂龙輴’就是说的这个。天子、诸侯殡葬、朝庙都用輴,大夫殡葬虽然不用輴,士朝庙用輁轴,那么大夫朝庙应当用輴。”
按:天子、诸侯用輴来升棺。輴也进入殡所。中士用輁轴,升完后就撤去,不进入殡所。
熬煮黍稷,各两筐,有鱼和干肉陈设在西坫南边。
郑康成正义敖继公说:“有鱼和干肉,是说每筐都有。”这四样东西,打算用在肂中,所以陈设在这里。孝子因为尸体已经殡敛,不能再在旁祭奠,虽然室内有祭品,但不知道神灵所在,所以把这些放在棺旁,也是用来表达爱敬之情。但不用熟食而用熬谷,不用牲肉而用鱼腊,也是用来区别于祭奠。
通论贾公彦说:“《丧大记》说:熬煮国君用四种八筐,大夫用三种六筐,士用二种四筐。注说:熬就是煎谷。设熬士用二种,黍稷旁边各一筐;大夫三种加上粱,国君四种加上稻四筐,那么首足各一,其余设在左右。”
存异,杜子春说:熬就是重。郑康成说:熬是用来迷惑蚂蚁,让它们不到棺木旁边的。
按:如果像注解说的那样,说是为了引诱蚂蚁侵犯棺木,可以吗?敖继公的推论,大概比较接近。
余论朱熹说:“今古不同,比如殡礼,现在自己已经不可行了。”右为殡具。
在门外陈列三个鼎,北边的是豚肉,合升鱼,鱄鲋九腊,左边的大腿骨不升,其他都像初时一样【鱄,音专,又音主舛;鲋,音附;胖,音判】。
郑康成正义说:合升,是合并左右肢体升于鼎,合升四鬄,相互对应【贾公彦疏:小敛四鬄为七体,也合升,这里合升也是四鬄,所以说相互】。其他都像初时,是说豚肉的形体以及鼎的方位和匕、俎的陈设,像小敛时一样。敖继公说:腊用左胖,与吉礼不同。这腊只有豚解去其髀,不升,也只有前肩后防胉脊而已。凡是腊必去髀,不因豚解、体解,合升、胖升而有差异。
按:陈列鼎,也应当在东塾稍南,西面,不说,是因为从小敛可以推知。
烛火在馔的东边等候。
正义:郑康成说:“烛,就是燋。在地上叫燎,拿着叫烛。”馔,是东方的馔,有烛火,是因为堂上虽然明亮,室内还是昏暗。
按:这烛火在堂下,是为室内预先设置的。那么小敛也应当有烛火明了。因为敛的时候早,室内昏暗。疏说靠近门户得到光明,所以没有烛火。没有也是因为经文不完整,而强行解释吧?
右陈鼎
祝在门外撤去盥洗用具,进入,从阼阶上升,丈夫踊。
正义敖继公说:祝撤去,是题下的事。这里撤去的东西很多,只说祝,是见其尊者。这时没有东堂下的盆盥,所以在门外盥洗。郑康成说:小敛设盥在馔东,大敛设盥在门外【贾公彦疏:不知道什么时候设的。小敛陈馔完毕就设盥,那么陈大敛馔完毕也设盥在门外】。
按:这祝是夏祝。
祝撤去巾交给执事者等待。
郑康成正义说:“交给执巾者,让他先在阼阶下等待,为大敛奠,又将巾覆盖【贾公彦疏:这巾前为小敛奠覆盖,现在撤去交给执事者,让他等在阼阶下,将为大敛奠覆盖】。祝回去撤去醴。敖继公说:“设小敛奠的时候,执巾者等在阼阶下,祝就接受。那么祝在这个时候也只把巾交给阼阶下,大概授受的礼节应当相同。等待,是说执事把巾放在馔上,用来等待奠事的到来。”
撤去馔,先取醴酒,北面【馔,应当依敖氏作奠】。
郑康成正义说:北面站立,等待一起下降【敖继公说:是说等待取俎豆的人】。敖继公说:醴酒尊,先取之后设,先取礼相变。
馔字误当作奠
按:记说: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那么奠也可以说馔。敖恐
与馔于东方之馔相混,故改作奠,以别之耳。
其余取先设者,出于足,降自西阶,妇人踊设于序西南,当西荣,如设于堂。
译与东边所设的祭品相混杂,所以改称为“奠”,以作区别罢了。
其余选取先摆放的物品,从脚下取出,从西阶走下,妇人跳跃着将其设置在堂屋西南角,正对着西边的屋檐,如同设置在堂上一样。
正义敖氏继公曰:其余谓取笾豆俎者也。先设者先取之,后设者后取之。经唯言取先设者,见其初者耳。既取则南面西上,俟执醴酒者行而从之降矣。设于序西南,改设之也。凡彻尊者之盛馔,必改设之而后去之。序西南,南北节也。当西荣,东西节也。不设于东,异于生也。《特牲馈食礼》云:「祝命彻阼爼豆笾设于东序下」,此生者之礼也。此新奠设于既殡之后,而旧奠乃彻于未敛之前者,为辟敛故尔。凡改设者,宾出则彻之。贾氏公彦曰:「设于序西南,不巾以不久设故也。」郑氏康成曰:「堂谓尸东也【贾疏谓如尸东堂上陈设之次第】凡奠设于序西南者,毕事而去之【贾疏:将设后奠,则彻先奠于序西南,待设后奠事毕乃去之】
案小敛以后诸奠,其初之馔也,于东方;卒之彻也,于西方。盖顺其隂阳而无所苟焉。升自阼阶,降自西阶,亦此意也。
醴酒,位如初。执事,豆北,南面,东上。
正义郑氏康成曰:“如初者,如其北面西上也。执醴尊不为便事变位【贾疏:“设小敛奠时,醴酒先升北面西上,执豆爼者立于俎北西上。至此执豆爼者,豆北东上,变于前者,以事讫向东适馔便也。执醴酒者尊仍西上,是不为便事变位】存异敖氏继公曰:“醴酒亦后设,故其位如初。执豆爼者既设而东上,俟设醴酒者毕而从之。降亦由便也。此奠于西堂,其俟降之位东上,是由馔东而南乃降自侧阶也。然则侧阶南于序端矣。凡升降自侧阶者,此经皆不见之。”
案上文云:「降自西阶,则诸彻者俱相从以降矣。」又云:「如设于堂,则设之堂下,而不在堂。」又明矣。敖氏乃有奠于西堂,降自侧阶之说,殊不可晓。
乃适馔
正义郑氏康成曰:东方之新馔。敖氏继公曰:适东方之馔处,以待亊至也。后放此,适馔亦由主人之北案上疏。谓奠者位在盆盥之东,其指此适馔时,与此暂俟于此,非常位也。若奠毕由重南东而复位,则当南近于门。此适者由主人之北馔奠之南,当东荣之东而西面,执巾者亦存焉。
右彻小敛奠
帷堂
正义敖氏继公曰又将设餙也
案此为大敛事至也。凡小敛、大敛有事于尸,皆帷堂。卒敛而彻帷。《丧大记》云:「士堂上一烛,下一烛。堂上之烛,其照敛者与?」帷堂,则堂亦闇,而敛事繁重,不可无烛照之也。
妇人尸西,东面。主人及亲者升自西阶,出于足。西面,袒。正义:郑氏康成曰:「袒为大敛变也。不言髽、免、髺发,小敛以来自若矣【贾疏:男子髺发免,妇人髽,自小敛以来有此,此时自若,故不言也】敖氏继公曰:「妇人尸西,东面,以男子将升故也。取节于尸,明近于牀。男子但言西面袒,是逺于尸矣。然则此时主人堂上之位,其在阼阶上所布席之东与案?妇人近于尸者无所隔也。男子逺于尸者,敛席在尸东,男子又当位于敛席之东也。至迁尸于敛席,则又男子近而妇人逺矣。」
存疑,敖氏继公曰:「此亲者,谓众主人也。」
案亲者,谓大功以上,经例无异。若专指众主人,则齐衰、大功者皆不升堂视敛也,而可乎?敖盖泥于下经「众主人复位」之文耳。
士盥位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亦既盥,竝立西阶下【贾疏:亦如小敛时士盥二人以竝立西阶下,以待迁尸也】敖氏继公曰:此时不设东堂下之盥,而彻者乃盥于门外,似亦未必有西方之盥,若然则此士亦盥于门外与?《丧大记》言君大敛之礼云:士盥于盘上,北面。
案大敛讫,而举尸以殡。度非两人所能胜,则所云二人以竝者,必不止于二人明矣。
布席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亦下莞上簟。”敖氏继公曰:“布席之处,其于阶上为少西,于楹为少北。盖小敛之牀,大敛之席,与殡肂之节宜同也。”
案席在东堂下,奠席之东,执事者以升而布之。盖由阼阶,以尸在中堂,无嫌而尸西有妇人也。
啇祝布绞紟衾衣,美者在外,君襚不倒。
正义郑氏康成曰:至此乃用君襚,主人先自尽【贾疏:君襚,小敛
译正义敖氏继公说:“其余”指的是取用笾、豆、俎的人。先摆设的先取用,后摆设的后取用。经文只说取用先摆设的,是为了显示其初始状态罢了。取用之后,面向南,以西边为上,等待执持醴酒的人前行,跟随他们走下台阶。在堂屋东西墙的西南角摆设,这是更改摆设的位置。凡是撤去尊者的丰盛祭品,必定要更改摆设之后才撤去。在东西墙的西南角,是南北方向的界限。正对西边的屋檐,是东西方向的界限。不设在东边,是与生者的礼仪不同。《特牲馈食礼》说:“祝命人撤去阼阶的俎、豆、笾,设在东序下面”,这是生者的礼仪。这里新设的奠礼是在入殓之后,而旧的奠礼是在未收敛之前撤去的,是为了避开收敛的缘故。凡是更改摆设的,宾客退出后就撤去。贾氏公彦说:“设在东西墙的西南角,不用巾覆盖,是因为不久就要撤去。”郑氏康成说:“堂指的是尸的东边【贾疏说:就像尸东堂上陈设的次序】凡是奠礼设在东西墙西南角的,事情完毕后就撤去【贾疏说:将要设置后奠时,就把先奠撤到东西墙西南角,等到设置后奠的事情完毕才撤去】。
按:小敛之后的各种奠礼,起初的祭品设在东方;最后撤去时,设在西方。大概是顺应阴阳之道而不随便行事。从阼阶上去,从西阶下来,也是这个意思。
醴酒的位置像最初一样。执事的人,在豆的北边,面向南,以东边为上。
正义郑氏康成说:“像最初一样,是像他们面向北、以西边为上一样。执持醴酒尊的人不因为方便事务而改变位置【贾疏说:“设置小敛奠时,醴酒先升堂,面向北,以西边为上,执豆俎的人站在俎北,以西边为上。到这里执豆俎的人,在豆北,以东边为上,与先前不同,是因为事情完毕向东去祭品处方便。执醴酒的人尊位仍然以西边为上,是不因为方便事务而改变位置】”。存异敖氏继公说:“醴酒也是后摆设的,所以它的位置像最初一样。执豆俎的人摆设完毕后以东边为上,等待设置醴酒的人完毕而跟随他们。走下台阶也是为了方便。这个奠礼在西堂,他们等待走下台阶的位置以东边为上,是因为祭品在东边,向南然后从侧阶走下。那么侧阶就在东西墙的南端了。凡是升降从侧阶的,这部经文都没有记载。”
按:上文说:“从西阶走下,那么各种撤去的人就都跟随走下了。”又说:“像设在堂上,那么设在堂下,而不在堂上。”这就更明白了。敖氏竟然有奠礼在西堂,从侧阶走下的说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于是前往祭品处。
正义郑氏康成说:东方新设的祭品。敖氏继公说:前往东方的祭品处,以等待事情到来。后面仿照此例,前往祭品处也是从主人的北边。按上文疏说:奠礼的位置在盆盥的东边,这里指前往祭品时,暂时停留在这里,不是常位。如果奠礼完毕从重南边向东回到原位,那么应该靠近门南边。这里前往的人从主人北边、祭品奠礼的南边,正对东边屋檐的东边而面向西,执巾的人也在这里。
右彻小敛奠
帷堂
正义敖氏继公说:又将设置装饰。
按:这是大敛的事情到了。凡小敛、大敛有对尸体的事情,都帷堂。完毕收敛就撤去帷帐。《丧大记》说:“士在堂上一支蜡烛,堂下一支蜡烛。堂上的蜡烛,是用来照亮收敛的吗?”帷堂,那么堂上也昏暗,而收敛的事情繁重,不能没有蜡烛照亮。
妇人在尸的西边,面向东。主人和亲近的人从西阶上去,从尸的脚部出来。面向西,袒露左臂。正义:郑氏康成说:“袒露左臂是大敛的变化。不说髽、免、髺发,因为从小敛以来就是这样【贾疏说:男子髺发免,妇人髽,从小敛以来就有这些,此时还是这样,所以不说】”。敖氏继公说:“妇人在尸的西边,面向东,是因为男子将上去的缘故。取法于尸,说明靠近床。男子只说面向西袒露左臂,是远离尸了。那么此时主人堂上的位置,大概是在阼阶上所铺席子的东边吧?妇人靠近尸的地方没有阻隔。男子远离尸的地方,敛席在尸的东边,男子又应该在敛席的东边。等到迁移尸到敛席,那么又是男子靠近而妇人远离了。”
存疑,敖氏继公说:“这里的亲近的人,指的是众主人。”
按:亲近的人,指的是大功以上,经文例子没有不同。如果专指众主人,那么齐衰、大功的人都不上堂观看收敛,这可以吗?敖氏大概是拘泥于下文“众主人复位”的文字罢了。
士盥洗的位置像最初一样。
正义郑氏康成说:也是已经盥洗,并排站在西阶下【贾疏说:也像小敛时士盥洗两人并排站在西阶下,以等待迁移尸】。敖氏继公说:此时不设东堂下的盥洗,而撤去的人却在门外盥洗,似乎也未必有西边的盥洗,如果是这样,那么这里的士也在门外盥洗吗?《丧大记》说君主大敛的礼仪说:士在盘上盥洗,面向北。
按:大敛完毕,而抬尸去殡。估计不是两个人能胜任的,那么所说的两人并排的,一定不止两个人是明显的。
铺席像最初一样。
正义:郑氏康成说:“也是下莞上簟。”敖氏继公说:“铺席的地方,在阶上稍微偏西,在楹柱稍微偏北。大概小敛的床,大敛的席,与殡肂的节制应该相同。”
按:席在东堂下,奠席的东边,执事的人上去铺它。大概从阼阶,因为尸在中堂,没有嫌疑,而尸的西边有妇人。
商祝铺绞紟衾衣,好的在外面,君襚不倒。
正义郑氏康成说:到这里才用君襚,主人先自己尽力【贾疏说:君襚,小敛
不陈,不以敛;至大敛乃用,是主人先自尽也】敖氏继公曰:美者在外,谓衣也。君襚先祭服,祭服先散衣,而祭服之中又各有所先后,皆所谓美者在外也。在外亦指敛时言之,若于此时则但为在下耳。君襚不倒尊也,以祭服视散衣,则祭服为尊;以君襚视祭服,则君襚为尊。唯君襚不倒,则祭服亦有倒者矣。至是乃用君襚者,大敛之礼重,故以服之尤尊者为之袭,而美者在外;小敛而美者在中,大敛又反之,礼贵相变也。
译不陈列,不用于小敛;直到大敛时才使用,这是主人先尽哀敬之心的表现。敖氏继公说:“美者在外”,指的是衣服。国君赠送的殓衣,其地位高于祭服,祭服又高于日常便服,而在祭服之中,各类祭服之间也有先后次序,这都是所谓“美者在外”的体现。“在外”也是针对大敛时而言的,如果是在小敛时,那么美好的衣服只是在里面罢了。国君赠送的殓衣不颠倒尊卑次序,因为祭服相对于日常便服来说,祭服更尊贵;而国君赠送的殓衣相对于祭服来说,国君赠送的殓衣更尊贵。只有国君赠送的殓衣不颠倒次序,那么祭服中就有颠倒次序的情况了。到了大敛时才使用国君赠送的殓衣,是因为大敛的礼仪更为隆重,所以用最为尊贵的衣服作为覆盖之衣,使美好的部分显露在外;小敛时美好的部分在里面,大敛时又反过来,这是因为礼仪贵在有所变化。
案下篇将啓,商祝袒免,以其有事于柩也。此有事于尸,亦当袒免,为之经文不具耳。其绖带,则三祝于小敛后竝加之矣。虞祭祝犹免,则夏祝、周祝有事时亦免与?若成服后,则不免,以其亲者皆不免也。
有大夫则告
正义郑氏康成曰:“后来者则告以方敛【贾疏《檀弓》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注云:‘辞犹告也,摈者以主人有事告也】非敛时则当降拜之。”敖氏继公曰:“告谓告以主人方有事,未及拜宾也;非敛时则位在下来,即拜之。”
案记云:「大夫升自西阶,阶东北面,东上。既冯尸,大夫逆降复位。」此谓大夫之先至者也。而后来者亦存焉,皆升堂视敛,冯尸讫,乃复东方西面位也。但先至者则未敛时已拜之,后来者则既敛乃拜之,为异耳。
士举迁尸,复位;主人踊,无算。卒敛,彻帷。主人冯如初,主妇亦如之。
正义:贾氏公彦曰:“迁尸,谓从楹间牀笫上迁于阼阶上之敛席。”敖氏继公曰:“复位,反阶下位以俟也。于主人、主妇既冯尸,乃复升而举尸以敛于棺也。”通论:孔氏颖逹曰:“丧大记:君将大敛,子弁绖即位于序端。子弁绖,虽以大敛为文,其小敛时子亦弁绖,大夫之子亦然,士则素冠。”
右大敛
主人奉尸敛于棺踊如初乃盖
正义郑氏康成曰:「棺在肂中,敛尸焉,所谓殡也。」檀弓曰:「殡于客位。」贾氏公彦曰:「先以棺入肂中,乃从阼阶敛席上,迁尸郷西阶,敛于棺中,乃加盖于棺上也。」敖氏继公曰:「纳尸于棺,则尸藏不见矣,故亦以敛。」
言之,小敛男女奉尸。此惟云主人者,其殡礼之异者与?
案不言士举者,可知也。小敛讫,奉尸侇于堂牀,在楹间,故可两旁奉之。殡倚西壁,则惟主人奉其右也。奉尸时,妇人当乡北,行在房外,南郷暂立,以俟复位。
主人降拜,大夫之后至者北面,视肂。
正义敖氏继公曰:后至者,于主人既升堂而后来者也。唯云降拜大夫之后至者,则于士之后至者,既袭乃拜之矣。杂记云: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絶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正此意也。郑氏康成曰:北面于西阶东。
案云:拜大夫之后至者,则其先至者当即拜之,可知矣。拜时南面,不稽颡者,别于襚而致命时也。如无大夫之后至者,则既降不即复位,亦之西阶,东视肂,视肂,视涂也。
众主人复位妇人东复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阼阶上下之位。」敖氏继公曰:「阼阶上虽非妇人之正位,以其向者在此,今复之,故亦云复位也。」此复位皆当在主人拜大夫之时,无大夫后至者,则在主人视肂之时。
案:众主人复位,则齐衰、大功者皆复位,可知经特言“众主人”以该之耳。不云“降蒙主人”,可知也。大敛前,妇人以西方、东面之位为正,以主人在尸东也。殡后,主人不升,则阼阶空,而殡在西阶,不可背之,则阼阶上亦即妇人之正位矣。自此至迁祖,不改也。
设熬旁一筐乃涂踊无算
正义敖氏继公曰:「丧大记注」引此云「旁各一筐」,则是此经脱一「各」字也。各,各黍稷也。每旁二筐,黍当在南涂之象,葬时加土之意也。郑氏康成曰:「涂者,以木覆棺上而涂之,为火备。」
案以泥涂之盖,敛藏固宻之意。注谓为火备,敖氏谓象葬时加土,或竝有之,不必主于一也。
余论邱氏濬曰:「古者大敛而殡,累墼涂之。今或漆棺未干,又南方土卑湿,多蝼蚁,不可涂殡,姑从其便。」
卒涂祝取铭置于肂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铭设柎树之肂东。”敖氏继公曰:“置铭盖于肂南也。柩在肂中,而涂之。孝子虑神疑于其柩,故置铭于此,若使之知其处然。爱敬之心也。”《檀弓》云:“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爱之斯録之矣,敬之斯尽其道焉耳。”
主人复位踊袭
正义:敖氏继公曰:「位,阼阶下位也。袭于序东。」
案记云:「既殡,主人说髦。其当此,既成踊,袭于序东之时
译查考下篇将要开始大敛时,商祝要袒露左臂并除去冠饰,这是因为他要为棺木做事。这里(小敛时)祝官为尸体做事,也应当袒露左臂并除去冠饰,只是经文没有详细记载罢了。至于丧带,则是在小敛之后,由三位祝官一并加上的。虞祭时祝官仍除去冠饰,那么夏祝、周祝在做事时是否也除去冠饰呢?如果已经成服之后,就不除去冠饰,因为亲近的人都不除去冠饰。
如果有大夫在场,就要告知。
郑玄解释说:“后来的人,要告知他们主人正在收敛【贾公彦疏引《檀弓》:大夫吊唁,当事务繁忙时到达,就推辞,注解说:‘推辞就是告知,由傧者告知主人有事’】如果不是收敛的时候,就应当降阶拜谢。”敖继公说:“告知,是说告知主人正在做事,来不及拜谢宾客;如果不是收敛的时候,宾客地位较低,就立即拜谢。”
查考《礼记》说:“大夫从西阶登堂,在阶东北面站立,以东为上。已经抚尸后,大夫逆向降阶回到原位。”这是指先到达的大夫。而后来的人也在场,都登堂观看收敛,抚尸完毕,才回到东方西面的位置。只是先到达的人,在收敛前就已经拜谢过;后来的人,在收敛后才拜谢,这是不同的地方。
士抬移尸体,回到原位;主人跳跃哭泣,没有次数限制。收敛完毕,撤去帷帐。主人像最初那样抚尸,主妇也像主人那样。
贾公彦说:“迁尸,是指从楹柱之间的床席上,移到东阶上的敛席。”敖继公说:“复位,是返回阶下的位置等待。主人、主妇抚尸之后,才再次登堂抬尸,将尸体收敛入棺。”孔颖达说:“《丧大记》:国君将要大敛,儿子戴弁戴绖,站在序端。儿子戴弁戴绖,虽然是以大敛为文,但在小敛时儿子也戴弁戴绖,大夫的儿子也是如此,士则戴素冠。”
以上是大敛。
主人捧着尸体收敛入棺,跳跃哭泣像最初那样,然后盖上棺盖。
郑玄说:“棺木在肂中,将尸体收敛进去,这就是殡。”《檀弓》说:“殡在客位。”贾公彦说:“先将棺木放入肂中,然后从东阶的敛席上,将尸体移到西阶,收敛入棺,然后在棺上加盖。”敖继公说:“将尸体纳入棺中,尸体就隐藏看不见了,所以也称为敛。”
经文只说主人,没有说小敛时男女共同捧尸,这是殡礼的不同之处吗?
经文不说士抬移,是可以推知的。小敛完毕,捧尸靠在堂屋的床上,在楹柱之间,所以可以两旁捧持。殡时倚靠西壁,就只有主人捧持右侧。捧尸时,妇人应当面向北,行走在房外,暂时面向南站立,等待回到原位。
主人降阶拜谢,后到达的大夫面向北,观看肂。
敖继公说:“后到达的人,是在主人已经登堂之后才来的。只说降阶拜谢后到达的大夫,那么对于后到达的士,在袭衣后就拜谢了。《杂记》说:应当袒露时,大夫到达,即使正在跳跃哭泣,也要停止跳跃去拜谢,返回后改跳成踊,然后袭衣。对于士,在事情做完后跳跃哭泣,袭衣后才拜谢,不改跳成踊,正是这个意思。”郑玄说:“在西阶东面向北。”
查考说:拜谢后到达的大夫,那么先到达的大夫当时就拜谢过,是可以推知的。拜谢时面向南,不叩头至地,是为了区别于赠送衣物时传达命令的时候。如果没有后到达的大夫,那么降阶后不立即回到原位,也走到西阶,向东观看肂,观看肂,就是观看道路。
众主人回到原位,妇人向东回到原位。
郑玄说:“东阶上下之位。”敖继公说:“东阶上虽然不是妇人的正位,因为之前在这里,现在返回,所以也说复位。”这些复位都应当在主人拜谢大夫的时候,如果没有后到达的大夫,则在主人观看肂的时候。
查考:众主人回到原位,那么齐衰、大功服的人也都回到原位,可知经文特意说“众主人”来概括他们。不说“降阶蒙主人”,是可以推知的。大敛前,妇人以西方、东面的位置为正,因为主人在尸体的东面。殡后,主人不登堂,那么东阶空着,而殡在西阶,不能背对着它,那么东阶上也就是妇人的正位了。从此到迁祖,不再改变。
设置熬饭,旁边各一筐,然后涂泥,跳跃哭泣没有次数限制。
敖继公说:“《丧大记》注”引用这里说“旁边各一筐”,那么这里经文脱漏了一个“各”字。各,指各黍稷。每边两筐,黍在南边,象征涂泥,寓意埋葬时加土。郑玄说:“涂,是用木头覆盖棺上然后涂泥,以防备火灾。”
查考用泥涂盖,是收敛藏匿坚固严密的意思。郑玄说是防备火灾,敖继公说是象征埋葬时加土,或许两者都有,不必只取其一。
邱濬说:“古代大敛后殡,堆积砖块涂泥。现在有的漆棺未干,又南方土地卑湿,多蝼蚁,不能涂殡,姑且随其方便。”
涂泥完毕,祝官取铭旌放置在肂旁。
郑玄说:“为铭旌设置支柱,树立在肂东。”敖继公说:“放置铭旌大概是在肂南。棺木在肂中,而涂泥。孝子担心神灵疑惑于棺木所在,所以在此放置铭旌,好像让神灵知道它的位置一样。这是爱敬之心。”《檀弓》说:“认为死者不可再辨认,所以用旗帜标识。爱他就记录他,敬他就尽他的道。”
主人回到原位,跳跃哭泣,袭衣。
敖继公说:“位,是东阶下的位置。袭衣在序东。”
查考《礼记》说:“殡后,主人除去髦。这应当是在完成跳跃哭泣,在序东袭衣的时候。”
与?」
余论徐氏勉曰:「记云三日而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自顷以来,不遵斯制。送终之家,殡以期日;润屋豪家,乃或半晷。衣衾诸务,以速为荣。属纩才毕,灰钉已具。伤情蔑理,莫此为大。盍亦缓其敛殡之期,申其望生之冀,而致其附身者之诚信哉?」司马氏光曰:「礼,三日而敛,俟其复生,故以三日为之礼。今贫者丧具或未办,或漆棺未干,虽过三日,亦无伤也。世俗以隂阳拘忌择日而敛,盛暑之际,至有汁出虫流,岂不悖哉?」
译与?」
我评论徐勉说:“《礼记》上说三天后入殓,是为了等待死者复活。三天后如果还没有复活,那就真的不会复活了。从近来以来,人们不遵循这一制度。办理丧事的人家,在一天内就停灵入殓;富贵人家,甚至半天就入殓。穿衣盖被等事务,以快速为荣。刚盖上验气用的丝絮,棺材的钉子就已经准备好了。伤害亲情、违背情理,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何不推迟入殓的期限,延续希望死者复活的愿望,从而表达给死者随葬物品的真诚心意呢?”司马光说:“礼制规定三天后入殓,是等待死者复活,所以以三天为礼。现在贫穷人家丧事用品或许还没备齐,或者漆棺还没干,即使超过三天,也没有妨害。世俗受阴阳禁忌的束缚,选择吉日才入殓,在盛夏酷暑之时,甚至出现尸液流出、虫子爬行的情况,这难道不是荒谬的吗?”
右殡
乃奠烛,升自阼阶。祝执巾席,从设于奥,东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自是不复奠于尸【贾疏:始死奠、小敛奠皆在尸旁,今大敛奠不就殡所,于室内设之,此后朝夕奠、朔月奠、荐新奠皆不于尸所】室中西南隅谓之奥,执烛南面,巾委于席右。敖氏继公曰:周人敛用日出,故既敛而室犹闇,须用烛也。祝执巾与席从执烛者升而设之于奥,既委巾乃设席。士虞礼,祝布席于室中,东面。凡丧奠不启牖。
案殡在堂而奠在室者,神之以鬼神尚寂静,尚幽闇也。席设于奥,南上,奥为尊者之所主。若长子之丧,则奠未必于奥,以其生时不得主奥也。其奠于殡东,略如小敛奠。与《檀弓》孔子梦奠于两楹之间,似殡后之奠亦在堂者,岂礼俗不同耶?抑殷制别耶?此祝亦夏祝。
烛反降及执事执馔
正义:郑氏康成曰:“东方之馔。”敖氏继公曰:“执之以待爼,而俱升。”
案烛反,降,则祝亦从而降矣。降,仍自阼阶执事。中兼有祝,不言祝者,以下文见之。
士盥,举鼎入,西面,北上如初。载鱼,左首进。鬐三列,腊进柢【鬐,勤夷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如初,如小敛,举鼎,执匕爼,扃鼏,朼载之仪。鱼左首,设而在南鬐脊也。左首进鬐,亦未异于生也【贾疏:公食大夫礼,右首进鬐。此左首者,下注云“载者统于执”,“设者统于席”。彼右首据席而言,此左首据载者。若设于席,亦右首,故云未异于生也】凡未异于生者,不致死也。敖氏继公曰:左首,其首于载者为左也。左首进鬐,则寝右矣。鱼以鬐为上腴,为下进鬐,犹牲之进柢也。鱼九而三列,则三三为列也。凡爼实进上,乃食生之礼。丧之初奠,若此但取其未异于生耳。其后遂因而不变,又以别于吉祭云。
祝执醴,如初酒,豆笾爼从升,自阼阶。丈夫踊,甸人彻鼎。正义:郑氏康成曰:「如初,祝先升【贾疏:小敛奠,祝执醴先升】
案此时执烛者亦当前导入室,而祝从之。既入室,烛乃南乡以照奠。奠讫,乃出以蒙上省文,故不言也。
奠由楹内入于室醴酒北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亦如初【贾疏:小敛奠醴酒,先升,北面,西上】敖氏继公曰:“楹内,东楹北也。唯云醴酒北面,则其余之未设者亦西面矣。”
设豆,右菹菹,南栗栗,东脯豚,当豆鱼,次腊特于爼,北醴酒,在笾南,巾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右菹,菹在醢南也。此左右异于鱼者,载者统于执,设者统于席。此统于席也。醴当栗南,酒当脯南。」敖氏继公曰:「设豆右菹,豆南上也。豆南上,则席亦南上矣。凡设豆而与其席之所上相变者,于生人耳,鬼神则否。」
既错者出,立于户西,西上。祝后阖户,先由楹西,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
正义敖氏继公曰:立于户西南面,待祝出而偕行也。祝后阖户者,祝错醴最在后,故后出而因阖户也。唯云阖户,是初时牖未尝启矣。既阖户,祝西行而南,执事者从之,皆由楹西而降;奠者由重南而东,复其门东之位也。祝位在门西。
宾出,妇人踊。主人拜送于门外。入,及兄弟北面哭殡。正义:敖氏继公曰:「宾出而主人乃与兄弟哭殡,顺其亲亲之心也。亲者宜异于朋友。」下云:「殡前北面哭」,存疑。贾氏公彦曰:「丧大记云:大夫、士哭殡则杖,此不言杖,文略也。」
案:三日成服,乃杖;殡时未成服,焉得杖乎?《大记》盖指朝夕哭于殡宫者言之,而非此时之哭殡也。疏误。
兄弟出主人拜送于门外
正义郑氏康成曰:小功以下至此可以归异门,大功亦存焉【贾疏:丧服,小功以下为兄弟,大功则同门同财。然大功容有不同门者,至此亦可以归,故云亦存焉。虽归至朝夕奠,亦入哭】
案兄弟自初丧至殡,勤劳于此,日夕不休者数日矣。又哭殡乃归,故拜送之,以重谢其厚意也。
众主人出门哭止,皆西面于东方,阖门。主人揖就次。正义敖氏继公曰:“门外东方之位,亦北上。”郑氏康成曰:
译右边是殡礼。
于是放置蜡烛,从东阶登上。祝官拿着巾和席,跟随设置在室之奥,面朝东。
郑玄说:从此以后不再在尸身旁设奠【贾公彦疏:始死时的奠、小敛时的奠都在尸身旁,现在大敛时的奠不在殡所,而在室内设置,此后的朝夕奠、朔月奠、荐新奠都不在尸身旁】。室中西南角称为奥,拿着蜡烛面朝南,巾放在席的右边。敖继公说:周人收敛在日出时进行,所以收敛后室内仍然昏暗,必须用蜡烛。祝官拿着巾和席跟随拿蜡烛的人登上并设置在奥,放下巾后才铺设席。《士虞礼》说,祝官在室中铺设席,面朝东。凡是丧礼的奠祭都不开启窗户。
按:殡在堂上而奠在室内,是因为鬼神崇尚寂静,崇尚幽暗。席设在奥,以南为上,奥是尊者的主位。如果是长子的丧事,那么奠祭不一定在奥,因为他生前不能主宰奥位。如果在殡的东边设奠,大致像小敛时的奠。与《檀弓》中孔子梦见在两楹之间设奠,似乎殡后的奠也在堂上,难道是礼俗不同呢?还是殷代的制度不同呢?这里的祝官也是夏代的祝官。
蜡烛返回,降下,以及执事者拿着食物。
郑玄说:“东方的食物。”敖继公说:“拿着食物等待俎,然后一起登上。”
按:蜡烛返回,降下,那么祝官也跟随降下。降下,仍然从东阶执事。其中包含祝官,不说祝官,是因为下文可以见到。
士洗手,举起鼎进入,面朝西,以北为上,像最初一样。放置鱼,头在左边,脊骨向前。脊骨分三列,腊肉进献根部【鬐,音勤夷】。
郑玄说:像最初,像小敛时,举起鼎,拿着匕和俎,扃和鼏,用朼装载的仪式。鱼头在左边,设置在南边,脊骨也。头在左边,脊骨向前,这也与生前没有不同【贾公彦疏:《公食大夫礼》中,头在右边,脊骨向前。这里头在左边,下注说“装载的统属于执事”,“设置的统属于席”。那边头在右边是根据席来说的,这里头在左边是根据装载者来说的。如果设置在席上,也是头在右边,所以说与生前没有不同】。凡是与生前没有不同的,不表示死亡。敖继公说:头在左边,是指在装载者看来头在左边。头在左边,脊骨向前,那么就是卧在右边了。鱼以脊骨为上好的肉,向下进献脊骨,就像牲口进献根部一样。鱼九条而分三列,就是每列三条。凡是俎上的食物进献上部,是生人进食的礼仪。丧礼最初的奠祭,像这样只是取其与生前没有不同罢了。此后就沿袭不变,又用来区别于吉祭。
祝官拿着醴酒,像最初一样,酒、豆、笾、俎跟随登上,从东阶。男子跳跃,甸人撤去鼎。郑玄说:“像最初,祝官先登上【贾公彦疏:小敛时的奠,祝官拿着醴酒先登上】。
按:这时拿蜡烛的人也应当在前引导进入室内,而祝官跟随他。进入室内后,蜡烛就朝南以照亮奠祭。奠祭完毕,就出去以省略文字,所以不说。
奠祭从楹内进入室内,醴酒面朝北。
郑玄说:“也像最初【贾公彦疏:小敛时的奠,醴酒先登上,面朝北,以西为上】。敖继公说:“楹内,是东楹的北边。只说醴酒面朝北,那么其余未设置的也面朝西了。”
设置豆,右边是菹,菹在南边,栗在东边,脯和豚在豆的对面,鱼在腊肉的旁边,腊肉单独在俎上,北边是醴酒,在笾的南边,巾像最初一样。
郑玄说:“右边是菹,菹在醢的南边。这里左右与鱼不同的,是因为装载的统属于执事,设置的统属于席。这里统属于席。醴在栗的南边,酒在脯的南边。”敖继公说:“设置豆,右边是菹,豆以南为上。豆以南为上,那么席也以南为上。凡是设置豆而与其席的上位相变的,是对生人而言,鬼神则不然。”
已经放置好的人出去,站在门西,以西为上。祝官最后关闭门,先从楹西,从西阶降下。妇人跳跃,奠祭者从重南向东,男子跳跃。
敖继公说:站在门西面朝南,等待祝官出来然后一起走。祝官最后关闭门,是因为祝官放置醴酒最在后,所以最后出去并因此关闭门。只说关闭门,是起初窗户不曾开启。关闭门后,祝官向西走然后向南,执事者跟随他,都从楹西降下;奠祭者从重南向东,回到门东的位置。祝官的位置在门西。
宾客出去,妇人跳跃。主人在门外拜送。进入,与兄弟面朝北哭殡。敖继公说:“宾客出去后主人才与兄弟哭殡,是顺应其亲近亲人的心意。亲人应当与朋友不同。”下文说:“在殡前面面朝北哭”,存疑。贾公彦说:“《丧大记》说:大夫、士哭殡则用杖,这里不说用杖,是文字简略。”
按:三天后成服,才用杖;殡时还未成服,怎么能用杖呢?《大记》大概是指朝夕哭于殡宫的人而言,而不是此时的哭殡。疏解有误。
兄弟出去,主人在门外拜送。
郑玄说:小功以下的兄弟到这里可以回到不同的门,大功的兄弟也包含在内【贾公彦疏:丧服中,小功以下称为兄弟,大功则同门同财。然而大功也可能有不同门的,到这里也可以回去,所以说也包含在内。虽然回去,到朝夕奠时,也进入哭】。
按:兄弟从初丧到殡,在这里勤劳,日夜不休已经好几天了。又哭殡后才回去,所以拜送他们,以感谢他们的厚意。
众主人出门,哭止,都面朝西在东方,关闭门。主人作揖就次。敖继公说:“门外东方的位置,也是以北为上。”郑玄说:
“次谓斩衰倚庐,齐衰垩室也。大功有帷帐,小功缌麻有牀笫可也【贾疏:“次者,庐、垩室以下总名。间传云:‘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绖带。齐衰之丧,居垩室,芐翦不纳。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牀可也。’注引此为证】
译次,是指斩衰所住的倚庐和齐衰所住的垩室。大功之丧可以设有帷帐,小功、缌麻之丧有床铺即可。【贾公彦疏:“次”是倚庐、垩室等居丧处所的总称。《间传》说:“父母之丧,住在倚庐,睡在草垫上,枕着土块,不解开绖带。齐衰之丧,住在垩室,门不插闩。大功之丧,睡觉有席子。小功、缌麻之丧,有床即可。”此处引用此段作为证据】
案主人出门,则妇人当由房降,自北阶出闱门,以入于内寝。
右殡奠
君若有赐焉,则视敛。既布衣,君至。
正义郑氏康成曰:“赐,恩惠也。敛,大敛【贾疏:丧大记:“君于士,既殡而往为之赐,大敛鸟】贾氏公彦曰:“杂记:‘公视大敛,公升,商祝铺席乃敛。’注引《丧大记》云:‘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衾,君至此,君升乃铺席。’则君至为之改始新之。此不言改新者,文不具也。”敖氏继公曰:“君欲视敛,则使人告丧家,故主人不敢升堂,而先布绞紟衾衣以待其来。《丧大记》云:‘吊者袭裘,加带绖。’则此时君之吊服,亦朝服袭裘而加绖与带矣。若主人成服之后而往,则弁绖疑衰。
案吊服,吊者固有尊卑,又因所吊之人而为降杀。但主人未成服,则吊者不易服,故朝服袭裘,加绖带,君、大夫、士一也。详见《丧服记》。
存疑。郑氏康成曰:「君视大敛,皮弁服袭裘。主人成服之后往,则锡衰。」
主人出迎于外门,外见马首,不哭,还入门右,北面,及众主人袒【还音旋】
正义:郑氏康成曰:“迎不拜。”敖氏继公曰:“丧礼,主人不迎;宾若有所迎,见之则不哭,盖礼然尔。上经云‘见宾不哭’,是也。此于君吊,既迎之于外门外,又见其马首,即不哭,敬之至也。言见马首,明未入巷门也。入门右,谓庙门也。”
案丧中唯君及君使至,主人乃迎之。虽迎,亦不拜,变于吉礼也。康成谓拜迎则为君之答,已非也。凡丧礼宾,皆不答主人拜,况君之于士乎?袒者为大敛事至,固当袒;且君至,又当袒也。主人深衣括髪,自若绖带,自若。
巫止于庙门外,祝代之。小臣二人执戈先,二人后。正义敖氏继公曰:「周官言丧祝男巫皆于王吊,则前国君不得竝用巫祝。其在庙门外,则巫前至;庙门则祝前,互用其一。所以下天子也,必用巫祝者,其亦以与神交之故与?巫至庙门外乃止,则君下之处差逺于庙门矣。小臣执戈前后,以备非常。」
通论郑氏康成曰:「周官男巫,王吊则与祝前;丧祝,王吊则与巫前。小臣君行则在前后,君升则侠阼阶北面。凡宫有鬼神曰庙。」《檀弓》云:「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以恶,之所以异于生也。」贾氏公彦曰:「《丧大记》云: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菜于门内,祝先升自阼阶负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后。文与此同,有详略耳。」
余论李氏如圭曰:「左传楚公子围设服离衞,郑子皮曰:『二执戈者前矣』,则小臣执戈,盖亦君之常衞。」
君释采入门,主人辟【采,音菜;辟,音避。下人辟哭,辟不辟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释采者,祝为君礼门神也。必礼门神者,明君无故不来也。《礼运》曰: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是谓君臣为谑,辟逡遁辟位也。敖氏继公曰:采读为菜,盖物之可以为豆实者,如葵、韭之类是也。释采,盖于闑西阈外。释谓奠之于地,盛之之器则用笲。主人辟于是,众主人、众宾亦皆辟位。案或云:君临臣丧,何必礼其门神而入?释采者,释去吉衣也。大敛时未成服,君未锡衰吉服而来,不可即以吉服入,故释而去之,以着其哀也。此说似新,实悖。《丧大记》两言释菜,与《月令》仲春上丁,乐正释菜同,足以互见之矣。主人未成服,则凡吊者朝服未变也。但小敛后则袭裘加绖为异耳。不经之谈,不可以说礼。
君升自阼阶,西乡。祝负墉,南面。主人中庭。
正义郑氏康成曰:祝南面,房中东郷君【贾疏:丧大记君称言,视祝而踊,祝相君之礼,故须郷君】主人中庭进益北【贾疏:前主人先入门右,中庭之南,今云中庭,明益北敖氏继公曰:此东方中庭也】
案《郊特牲》:君适其臣,升自阼阶,不敢有其室也。则升自阼阶,吉凶同之。君升,时主妇及众妇人,其暂辟入房中乎?注:言房中东者,房户外之东也。
君哭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出
正义郑氏康成
译查考:主人出门,那么妇人应当从房中走下,经由北阶走出内门,进入内室。
右殡奠
如果国君有恩赐,就视察大敛。已经铺好衣物,国君到来。
正义郑康成说:“赐,是恩惠。敛,是大敛【贾公彦疏:《丧大记》说:‘国君对于士,已经停殡而前往为之赐,大敛时鸟’贾公彦说:‘《杂记》说:公视察大敛,公升堂,商祝铺好席子才收敛。’注引《丧大记》说:‘大夫的丧事,将要大敛,已经铺好绞、衾,国君到达这里,国君升堂才铺席子。’那么国君到来就为之改换新的。这里不说改新的,是文字不完整。’”敖继公说:“国君想要视察收敛,就派人告诉丧家,所以主人不敢升堂,而先铺好绞、紟、衾、衣等待他到来。《丧大记》说:‘吊唁者穿皮衣,加上带子和绖。’那么此时国君的吊服,也是朝服穿皮衣而加上绖和带子吧。如果主人成服之后国君才去,那么就是弁绖疑衰。
查考吊服,吊唁者本来就有尊卑,又根据所吊唁的人而有所降等。但主人未成服,那么吊唁者不改变服饰,所以朝服穿皮衣,加上绖和带,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详见《丧服记》。
存疑。郑康成说:‘国君视察大敛,穿皮弁服穿皮衣。主人成服之后国君才去,那么穿锡衰。’
主人到外门外迎接,在外面看见马头,不哭,转身进入门右,面向北,与众主人袒露右臂【还音旋】
正义:郑康成说:“迎接不拜。”敖继公说:“丧礼,主人不迎接;宾客如果有迎接的,看见就不哭,大概是礼制如此。上文说‘见宾不哭’,就是这样。这里对于国君吊唁,既已在门外迎接,又看见他的马头,就不哭,是尊敬到了极点。说看见马头,说明还没有进入巷门。入门右,是指庙门。”
查考丧事中只有国君及国君使者到来,主人才迎接他。虽然迎接,也不拜,是不同于吉礼的变化。康成认为拜迎就是国君的答礼,已经错了。凡是丧礼宾客,都不答主人的拜礼,何况国君对于士呢?袒露右臂是因为大敛的事到来,本来应当袒露;况且国君到来,又应当袒露。主人穿深衣束发,如同平时一样系绖和带。
巫在庙门外止步,祝代替他。小臣两人拿着戈在前面,两人在后面。正义敖继公说:‘《周官》说丧祝、男巫都在王吊唁时,那么前代国君不能并用巫祝。在庙门外,那么巫先到;在庙门,那么祝先到,互相使用其一。所以下天子,必定用巫祝的,大概也是因为与神交接的缘故吧?巫到庙门外才止步,那么国君下车的地方比庙门稍远。小臣拿着戈前后,以防备非常之事。’
通论郑康成说:‘《周官》男巫,王吊唁时就与祝在前;丧祝,王吊唁时就与巫在前。小臣国君行走时就在前后,国君升堂时就夹着阼阶面向北。凡是宫中有鬼神的叫庙。’《檀弓》说:‘国君亲临臣下的丧事,用巫祝拿着桃枝和苕帚拿着戈来驱邪,这是用来区别于生人的。’贾公彦说:‘《丧大记》说:大夫、士已经停殡而国君前往,巫在门外止步,祝代替他。先国君在门内释菜,祝先升自阼阶背靠墙面向南,国君就在阼阶就位。小臣两人拿着戈站在前面,两人站在后面。文字与此相同,只是有详略罢了。’
余论李如圭说:‘《左传》楚公子围设置服饰离开卫队,郑子皮说:‘两个拿戈的人在前了’,那么小臣拿着戈,大概也是国君的常备卫队。’
国君释菜入门,主人回避【采,音菜;辟,音避。下人辟哭,辟不辟同】
正义郑康成说:释菜,是祝为国君礼敬门神。必定礼敬门神,是表明国君没有无故而来。《礼运》说:诸侯如果不是问疾、吊丧而进入臣下的家,这就是君臣戏谑,避开退让避开位置。敖继公说:采读为菜,大概是可以作为豆中实物的东西,如葵、韭之类。释菜,大概是在闑西阈外。释是说奠在地上,盛放的器具就用笲。主人这时回避,众主人、众宾客也都避开位置。查考有人说:国君亲临臣下的丧事,何必礼敬他的门神才进入?释菜,是释去吉服。大敛时未成服,国君未穿锡衰穿吉服而来,不可以就穿着吉服进入,所以释去它,以显示他的哀痛。这种说法似乎新颖,实际上违背常理。《丧大记》两次说释菜,与《月令》仲春上丁,乐正释菜相同,足以互相印证。主人未成服,那么凡是吊唁者朝服未变。只是小敛后就穿皮衣加绖以示不同罢了。不经之谈,不可以用来解释礼制。
国君升自阼阶,面向西。祝背靠墙,面向南。主人在中庭。
正义郑康成说:祝面向南,房中东面向国君【贾疏:《丧大记》国君称言,看着祝而踊,祝辅助国君的礼,所以必须面向国君】主人在中庭进得更北【贾疏:前主人先进入门右,中庭的南边,现在说中庭,说明更北敖继公说:这是东方中庭】
查考《郊特牲》:国君到臣下那里,升自阼阶,是不敢占有他的居室。那么升自阼阶,吉凶是一样的。国君升堂时,主妇及众妇人,大概暂时避开进入房中吧?注:说房中东,是房户外面的东边。
国君哭,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出
正义郑康成
曰:“出不敢必君之卒敛事【贾疏:主人出郷门外立】敖氏继公曰:“君已哭而主人出,为君既有事矣。自此以下六节,每节之毕,主人辄出,皆为不敢久留君也。”《丧大记》云:“出,俟于门外。”
译说:“主人不敢必定地等待国君的丧事结束才收敛【贾公彦疏:主人走出乡门外站立】。敖氏继公说:“国君已经哭过而主人就出来,是因为国君已经有事在身了。从这以下六节,每一节结束,主人就出来,都是出于不敢让国君久留的缘故。”《丧大记》说:“出来,在门外等候。”
案:君哭,则主人哭;公卿大夫于堂下,亦哭。
君命反行事主人复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事大敛事。”敖氏继公曰:“位入门右之位也。此时唯将拜君,乃进中庭;不然则否。”
君升主人主人西楹东北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命主人使之升。”敖氏继公曰:“升之使视敛也。”西楹东,明其在堂中西也。主人与君同在堂,宜逺之。
升公卿大夫继主人东上乃敛
正义:敖氏继公曰:「升之使视敛,以其尊也。」云:「继主人东上,则主人之位在楹东少南矣。」
案继主人则公卿大夫在主人之西而又当少南也。敛时皆不哭。东上以君在东也。君若不来公卿大夫亦升堂视敛。冯尸逆降复位。君在则君为主故升之。乃升使偕视敛也。大国有孤曰公。注已见《郷饮酒礼》。
卒,公卿大夫逆降,复位。主人降,出。
正义:贾氏公彦曰:“卒谓卒敛也。”郑氏康成曰:“逆降者,后升者先,降位如朝夕哭吊之位。”
案朝夕哭位,谓公门东北,面西上;卿大夫东方,西面北上也。复位者,盖亦由重南而东。
君反,主人主人中庭。君坐抚当心,主人拜稽颡,成踊出【注:今文无成】
正义敖氏继公曰:反谓命之反也。郑氏康成曰:抚以手按之也。凡冯尸兴必踊【贾疏:丧大记文引之,见抚亦冯之类,兴则踊,故君与主人拾踊也】
君反之,复初位。众主人辟于东壁,南面。
正义敖氏继公曰:初位,亦入门右位也。嫌在中庭,故以初明之。郑氏康成曰:众主人辟者,以君将降也。南面则当坫之东【贾疏:南面则西头为首者,当堂角之坫】
案:众主人位在阼阶下,西面。君升时,辟之。既复位,兹又辟之。
君降,西乡,命主人冯尸。主人升自西阶,由足西面,冯尸,不当君所踊。主妇东面冯,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君必降者,欲孝子尽其情,不当君所不敢与尊者所冯同处。」
案君降盖在阼阶下,暂立以俟复升,视奠祝亦随之,南面于阼阶下之西,公卿大夫亦降复位。君降矣,主人升由足而东之时,妇人乃出于房与。
奉尸敛于棺,乃盖。主人降出,君反之。入门左,视涂。正义敖氏继公曰:“君反主人,而主人即入视涂者,盖君反之之时,以是命之也。下云‘君命反奠’,亦见其一耳。”郑氏康成曰:“肂在西阶上,入门左,由便趋疾,不敢久留君也。”
君升即位,众主人复位。卒涂,主人出。君命之反奠,入门右。
正义敖氏继公曰:入门右即初位也。先言位次,言初位,此复着其所者,以明其非有事于中庭,则东方之位皆在是也。
案主人复门右北面之位下,云主人从踊,犹在此也。
乃奠升自西阶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君在阼【贾疏:凡奠皆升自阼阶,为君在阼,故辟之】
君要节而踊主人从踊
正义:敖氏继公曰:「要犹候也。节,当踊之节也。此节,谓执奠者始升阶时。」
卒奠主人出哭者止
正义敖氏继公曰:卒奠,谓奠者出户时也。主人于此即出矣,哭者止,为君将出节也。郑氏康成曰:以君将出,不敢聒尊者。
案此云「哭者止」,则前此哭自若也。卒奠而主人出,未及奠者之降阶,君亦降出矣。于是奠者降阶,君将出门,妇人踊。
君出门,庙中哭,主人不哭,辟君式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古者立乘式,谓小俛以礼主人也。」《曲礼》云:「立视五巂,式视马尾。」
贰车毕乘,主人哭拜送【乘,舌绳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贰车,副车也。其数各视其命之等【贾防周官大行人:贰车上公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君吊,盖乘象辂【贾防:此据上公及侯伯于王有亲者得乘象辂以吊其臣,若侯伯于王无亲者以下,各乘革辂、木辂之等。注:言此者,以贰车皆与正车同也】曲礼曰: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左必式【贾疏:乘君之乘车,则此贰车也。敖氏继公曰:此车唯有御与右而已】贾氏公彦曰:君入臣家,至庙门乃下车,则贰车本不入大门。此云贰车毕乘,主人
译按:国君哭,则主人哭;公卿大夫在堂下,也哭。
国君命主人返回行事,主人回到原位。
正义:郑康成说:“事,指大敛之事。”敖继公说:“位,指入门右边的位置。此时只有将要拜见国君,才进到中庭;否则就不进。”
国君升堂,主人站在西楹东边,面向北。
正义:郑康成说:“命主人让他升堂。”敖继公说:“让他升堂是为了观看敛尸。”西楹东边,表明他在堂中西侧。主人与国君同在堂上,应当远离他。
公卿大夫升堂,跟随主人,以东为上,于是进行敛尸。
正义:敖继公说:“让他们升堂观看敛尸,是因为他们尊贵。”说:“跟随主人以东为上,那么主人的位置就在楹东稍南了。”
按:跟随主人,那么公卿大夫在主人的西边,而又应当稍南。敛尸时都不哭。以东为上,是因为国君在东边。国君如果不来,公卿大夫也升堂观看敛尸。抚尸后逆向降堂,回到原位。国君在,就以国君为主,所以让他们升堂。于是升堂让他们一同观看敛尸。大国有孤,称为公。注已在《乡饮酒礼》中见过。
敛尸完毕,公卿大夫逆向降堂,回到原位。主人降堂,出门。
正义:贾公彦说:“卒,指敛尸完毕。”郑康成说:“逆降,指后升的先降,位置如同朝夕哭吊时的位置。”
按:朝夕哭的位置,指公在门东北,面向西,以上为尊;卿大夫在东方,面向西,以北为上。回到原位,大概也是从重南向东。
国君返回,主人到中庭。国君坐下,抚摸心口,主人拜稽颡,完成踊礼后出门【注:今文没有“成”字】。
正义:敖继公说:“反,指命他返回。”郑康成说:“抚,用手按压。凡是抚尸起身必定踊【贾疏:《丧大记》引文,见抚摸也是抚尸的一类,起身就踊,所以国君与主人拾踊】。
国君返回,回到最初的位置。众主人避开到东壁,面向南。
正义:敖继公说:“初位,也是入门右边的位置。担心在中庭,所以用‘初’来明确。”郑康成说:“众主人避开,是因为国君将要降堂。面向南就在坫的东边【贾疏:面向南,那么西头为首的人,就在堂角的坫处】。
按:众主人的位置在阼阶下,面向西。国君升堂时,避开他。已经回到原位,这时又避开他。
国君降堂,面向西,命主人抚尸。主人从西阶升堂,从脚部面向西,抚尸,不在国君所在的地方踊。主妇面向东抚尸,也这样。
正义:郑康成说:“国君必定降堂,是想让孝子尽情表达,不在国君所在的地方,不敢与尊者抚尸的地方相同。”
按:国君降堂大概在阼阶下,暂时站立等待再次升堂,视奠祝也跟随他,面向南在阼阶下的西边,公卿大夫也降堂回到原位。国君降堂了,主人升堂从脚部向东的时候,妇人大概从房中出来。
捧着尸体敛入棺中,于是盖上棺盖。主人降堂出门,国君返回。进入门左,查看涂饰。正义:敖继公说:“国君返回主人,而主人就进入查看涂饰,大概国君返回的时候,以此命令他。下文说‘国君命返回奠’,也可见其一例。”郑康成说:“肂在西阶上,进入门左,因为方便快速,不敢久留国君。”
国君升堂就位,众主人回到原位。涂饰完毕,主人出门。国君命他返回奠,进入门右。
正义:敖继公说:进入门右就是最初的位置。先说位次,说初位,这里又指明所在,是为了说明不在中庭有事,那么东方的位置都在这里。
按:主人回到门右面向北的位置下,说主人跟随踊,还在这里。
于是奠,从西阶升堂。
正义:郑康成说:“因为国君在阼【贾疏:凡是奠都从阼阶升,因为国君在阼,所以避开】。
国君要节而踊,主人跟随踊。
正义:敖继公说:“要,如同候。节,当踊的节。这个节,指执奠者开始升阶时。”
奠礼完毕,主人出门,哭者停止。
正义:敖继公说:卒奠,指奠者出户时。主人在这里就出门了,哭者停止,因为国君将要出门节制。郑康成说:因为国君将要出门,不敢喧哗尊者。
按:这里说“哭者停止”,那么此前哭如常。奠礼完毕主人出门,还没等到奠者降阶,国君也降堂出门了。于是奠者降阶,国君将要出门,妇人踊。
国君出门,庙中哭,主人不哭,避开国君俯伏车轼的礼节。
正义:郑康成说:“古者站立乘车俯伏车轼,指小俯以礼敬主人。”《曲礼》说:“站立看五巂,俯伏车轼看马尾。”
副车全部乘坐,主人哭拜送【乘,读舌绳反】。
正义:郑康成说:副车,副车也。其数量各自视其命之等级【贾防《周官·大行人》:副车上公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国君吊唁,大概乘坐象辂【贾防:这是依据上公及侯伯与王有亲者得以乘坐象辂去吊唁其臣,如果侯伯与王无亲者以下,各自乘坐革辂、木辂等。注:说这个,是因为副车都与正车相同】。《曲礼》说:乘坐国君的乘车,不敢空左,左边必定俯伏车轼【贾疏:乘坐国君的乘车,就是这副车。敖继公说:这车只有御者与右而已】。贾公彦说:国君进入臣家,到庙门才下车,那么副车本来不进入大门。这里说副车全部乘坐,主人
哭拜送,明出大门矣。敖氏继公曰:丧大记云拜稽颡。
案上言:君出门,庙中哭。哭者以君之出门为节,则庙门也。主人先俟于庙门外。君升车,乃辟。君式之,则主人亟趋出外门外矣。贰车毕乘,明君车之已出外门也。主人于是送君,拜稽颡。送乃哭者,见向之不哭,以为君耳。与君出门而庙中哭之意同。又案:迎君送君,主人一人而已。其在列之公卿大夫皆不与。可见礼主于丧,不以他文乱之。而人臣于君,不务以趋承为敬也。
译哭拜送别,此时君主的车驾已经出了外门。敖氏继公说:《丧大记》中记载有拜稽颡的礼节。
考察上文所说:君主出门,在宗庙中哭泣。哭泣的人以君主出门为节度,这指的是庙门。主人先在庙门外等候。君主登上车,才让开道路。君主俯身扶轼致礼,主人就快步走出外门。副车全部乘上,表明君主的车驾已经出了外门。主人于是送别君主,行拜稽颡之礼。送别时才哭泣,是因为之前不哭,是为了表示对君主的尊重。这与君主出门而在宗庙中哭泣的意思相同。又考察:迎接君主和送别君主,只有主人一人而已。那些位列其中的公卿大夫都不参与。可见礼制以丧事为主,不被其他礼仪所扰乱。而臣子对于君主,不致力于以奔走迎合来表示恭敬。
存疑,敖氏继公曰:「主人拜送,不着其处,则是但于庙门外耳。盖是时君已升车,故也。」
案君使吊襚,主人尚送之于外门外,君亲临之,乃于庙门外而止乎?经虽无两出门之文,疏说善矣。
袭入,即位。众主人袭拜。大夫之后至者,成踊。
正义敖氏继公曰:既送君,即袭于外,明其袒之久者为君在故也。既即位,乃拜大夫之后至者,此已礼宜更始而为之,不可于送君之余由便拜之也。此后至,谓君既至而后来者。
案主人即阼阶下西面之位,众主人以其即位为袭节焉,于此成踊。明前此之踊,乃从君也。
宾出主人拜送
正义郑氏康成曰:「自宾出以下,如君不在之仪【贾疏:君在时,卿大夫士从君者不得与主人为礼;君出后,主人乃得与宾为礼也】
余论朱子曰:「看古人君臣之际,如君临臣丧,坐抚当心要节而踊。今日于死生之际,恝然不相闗,不啻如路人。所谓君臣之义,安在?我朝祖宗时,于旧执政亦尝亲临之。」
右君视大敛
总论《黄氏叔旸曰》:古者人君于其臣之丧,亲临之,即其阼阶上之位而视敛。敛毕,抚尸。其恩礼一何厚也?巫不入门,而祝先之,其恭敬一何至也?升主人冯之,又命主妇冯之,其教孝一何切也?臣于君之临也,虽当丧事倥偬之际,迎而先入,抚而先降,必俟君命而后冯。冯又不敢当君所,且于男女之别亦不紊焉。细微曲折,无不尽礼。如此,此所以家齐、国治而天下平也。
案或问:「士微者也,非卿大夫之比,而君临视其敛,如此不已,亵乎?抑无乃妨于为国之政治乎?」曰:「中庸言体羣臣,则士固君之肢体也。焉有肢体摧伤而元首不为之痛怛者?圣人制礼,称情以立文,何亵之有?且此即政治也。为国以礼,簿书期防云乎哉?」
三日成服杖
正义敖氏继公曰:「云成服者,向已绖带矣,今复以冠衰之属足而成之也。三日者,以加绖带之日数之也。」《丧大记》云:「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然则此盖于未朝哭为之也。
案成服,通五服之亲及外亲有服者而言。杖则专指当杖者,必三日者未三日,则服不能备,且其次第当在既殡之后也。于是凡有服者各服其冠衰屦。斩衰者不括发,齐衰以下者不免矣。虽不括发不免,而去纚则如故,但于发紒之上加冠也。大功以上要带之散垂者,至是绞之妇人髽者,去纚如故,要带之结本者亦绞之,其他与男子同。
余论郑氏康成曰:既殡之明日,全三日,始歠粥矣【贾防谓:三日不食,至成服日乃食粥】曲礼云:生与来日。
右成服
拜君命及众宾不拜棺中之赐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尊者加惠,明日必往拜谢之。敖氏继公曰:言于此者,明已成服,然后可为之也。君命及众宾,谓吊者也。拜之者,谢其吊已也。棺中之赐,谓襚也。不拜襚者,襚礼不为已也。此谓不吊而襚者,若吊襚竝行,则其拜亦唯主于吊。凡往拜之节,其于朝奠之后乎?拜之皆于其外门外。所拜者不见案,未成服,主人无他出理,君命当急拜,成服即往,余宾则次第拜之,不定在一日也。不拜棺中之赐,则所拜者唯其施于已者尔。然则世俗谓代亲拜者缪矣。唯其然,故吊宾与主人皆无拜及死者之法也。拜之亦一拜,不稽颡。又案:古之仕者不出本国,则所拜众宾近在一城之中。若其自异国而来者,则必不舎朝夕之哭奠,而奔走道涂以拜之,但拜于其所馆而已。后世或越数百里之逺,过都越邑而往叩吊者之门,礼意岂其然哉?
右拜吊者
朝夕哭不辟子卯
正义敖氏继公曰:朝夕哭,谓既殡之后,丈夫妇人于每日之朝夕皆哭于殡宫,其礼于下见之。郑氏康成曰:不代哭也。子卯,桀纣亡日,凶事不辟,吉事阙焉【贾疏:诗云「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左传云「乙卯昆吾稔之日,昆吾与夏桀同时诛」,则桀以乙卯亡。书牧誓云「时甲子昧爽,武王伐纣之日」,是纣以甲子日死。王者以为忌日。檀弓云「子卯不乐」,是吉事
译存疑,敖氏继公说:“主人拜送,经文没有写明地点,那么只是在大庙门外罢了。大概是因为这时国君已经登车,所以如此。”
按:国君派使者来吊唁并赠送助丧衣物,主人尚且送到外门外;国君亲自前来,难道只在庙门外就停止了吗?经文虽然没有两次出门的记载,但疏文的解说很好。
穿上丧服进入,就位。众主人穿上丧服拜谢。大夫中后到的,完成踊礼。
正义:敖氏继公说:“既已送别国君,就在外面穿上丧服,这表明袒露身体时间长久是因为国君在场。既已就位,才拜谢后到的大夫,这是礼仪应当重新开始,不可在送别国君的余便中随意拜谢。这‘后至’,是指国君到达之后才来的人。”
按:主人就位于阼阶下西面之位,众主人以他就位作为穿上丧服的节点,在这里完成踊礼。这表明之前的踊礼,是跟随国君而行的。
宾客退出,主人拜送。
正义:郑氏康成说:“从宾客退出以下,如同国君不在时的礼仪。”【贾公彦疏:国君在时,卿大夫士跟随国君的人不能与主人行礼;国君离开后,主人才得以与宾客行礼。】
余论:朱熹说:“看古人君臣之间,如国君亲临臣子丧礼,坐在抚心要节的地方而踊。如今在生死之际,冷漠不相干,简直像路人一样。所谓的君臣之义,在哪里呢?我朝祖宗时,对于旧日的执政大臣也曾亲自临丧。”
右:国君视察大敛
总论:黄氏叔旸说:“古代国君对于臣子的丧事,亲自前来,就位于阼阶之上视察敛尸。敛尸完毕,抚摸尸体。他的恩礼多么深厚啊!巫师不入门,而祝官先入,他的恭敬多么周到啊!让主人凭尸,又命令主妇凭尸,他的教导孝道多么恳切啊!臣子对于国君的亲临,虽然正值丧事繁忙之际,迎接而先入,抚摸而先降,必定等待国君命令后才凭尸。凭尸又不敢占据国君的位置,而且在男女之别上也不紊乱。细微曲折,无不尽礼。像这样,所以家齐、国治而天下平。”
按:有人问:“士是卑微的人,不能与卿大夫相比,而国君亲临视察他的敛尸,这样不是太轻慢了吗?恐怕妨碍治理国家的政治吧?”回答说:“《中庸》说体恤群臣,那么士本来就是国君的肢体。哪有肢体摧伤而元首不为之痛心的呢?圣人制定礼仪,根据实情来确立仪节,有什么轻慢的呢?况且这就是政治。治理国家依靠礼仪,难道只是簿书期防吗?”
右:成服
三日成服,持杖。
正义:敖氏继公说:“说成服,是因为先前已经系上绖带,现在再用冠、衰之类补足而成服。三日,是从加绖带那天算起的。”《丧大记》说:“士的丧事,两天后殡,第三天早晨,主人持杖,妇人都持杖。”那么这大概是在未朝哭时做的。
按:成服,是通指五服之亲及外亲有服者而言。持杖则专指应当持杖的人,必定在第三天,因为不到三天,则丧服不能完备,而且其次序应当在既殡之后。于是凡有服者各自穿上其冠、衰、屦。斩衰者不括发,齐衰以下者不免于括发。虽不括发不免,但去掉纚则如故,只是在发髻之上加冠。大功以上腰带的散垂者,至此绞结。妇人髽者,去掉纚如故,腰带的结本者亦绞结,其他与男子相同。
余论:郑氏康成说:“既殡的第二天,满三天,才开始喝粥。”【贾公彦注:三天不食,到成服日才吃粥。】《曲礼》说:生与来日。
右:成服
拜君命及众宾,不拜棺中之赐。
正义:郑氏康成说:“礼仪规定,尊者加惠,第二天必须前往拜谢。”敖氏继公说:“在此提及,是表明已成服,然后才可以这样做。君命及众宾,是指吊唁的人。拜他们,是感谢他们吊唁自己。棺中之赐,是指襚。不拜襚,是因为襚礼不是为了自己。这是指不吊而只襚的人,如果吊襚并行,那么拜谢也只以吊唁为主。凡是前往拜谢的礼节,大概是在朝奠之后吧?拜谢都在其外门外。所拜的人不见案,未成服,主人没有外出之理,君命应当急拜,成服即往,其余宾客则次第拜谢,不一定在一日。不拜棺中之赐,那么所拜的只是施于自己的。那么世俗所谓代亲拜谢是错误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吊宾与主人都没有拜及死者的法则。拜谢也是一拜,不稽颡。又按:古代做官的人不出本国,那么所拜的众宾近在一城之中。如果从异国而来的人,则必定不舍朝夕之哭奠,而奔走道路以拜谢,只在所馆之处拜谢而已。后世有的跨越数百里之远,过都越邑而前往叩吊者之门,礼意难道是这样吗?”
右:拜吊者
朝夕哭不避子卯。
正义:敖氏继公说:“朝夕哭,是指既殡之后,丈夫妇人在每日的朝夕都在殡宫哭,其礼仪在下文见到。”郑氏康成说:“不代哭。子卯,是桀纣灭亡的日子,凶事不避,吉事缺焉。”【贾公彦疏:《诗》云‘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左传》云‘乙卯昆吾稔之日,昆吾与夏桀同时诛’,那么桀以乙卯亡。《书·牧誓》云‘时甲子昧爽,武王伐纣之日’,是纣以甲子日死。王者以为忌日。《檀弓》云‘子卯不乐’,是吉事】
阙也。凶事不辟者,即此经是也】
案殡后哭,不必不絶声,而殡宫之朝夕有时,故无庸分班代哭。日必再奠,奠无不哭,故虽子卯不辟也。此云不辟,则吊人者容辟之。
译这是缺失的部分。凶事不回避的,就是指这部经典所说的】
查考殡礼之后哭泣,并非一定要哭声不绝,而是殡宫中的早晚哭祭有固定的时间,所以没有必要分班轮流代哭。每天必定有两次祭奠,祭奠时没有不哭泣的,所以即使是子日、卯日也不回避。这里说“不回避”,那么前来吊唁的人或许可以回避。
妇人即位于堂南上,哭;丈夫即位于门外,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宾继之,北上;门东北面,西上;门西北面,东上;西方,东面,北上;主人即位,辟门【辟音辟】
正义郑氏康成曰:“外兄弟,异姓有服者也【贾疏:谓若舅之子,姑姊妹,从母之子等】辟,开也。凡庙门有事则开,无事则闭【贾疏:有事,谓朝夕哭设奠时,非此则闭】崔氏凯曰:同僚宾客吊者,因主人朝夕哭而往。敖氏继公曰:即位于堂阼阶上也。丈夫,众主人,众兄弟也。同姓异姓之亲及宾客,虽以亲疏为序列于东方,而所上相变,明其不相统也。门东北面西上,与西面北上者相变也。门西北面东上,与东面北上者相变也。以下文考之,则此东方之宾,卿大夫也。门东诸公也,门西他国之异爵者也。然则西方者,其士与?门东、门西、外门内之左右也。列定而主人乃即位于东方之北。
案未殡之前,无外位,以主人未就次,不由外入也。此将即内位,先即外位。职丧于凡有爵者之丧,涖其禁令,序其事,此其一端矣。凡丧以属之亲踈、服之轻重为序,故主人及五服之亲在上,而外兄弟次之。其以爵则卑者宜近而在上,尊者宜逺而殊之,故诸公与他国之异爵者皆北面也。自外兄弟以上,皆主人之属也,在东方而另列于上宾以下,则皆宾也。东方、西面者与西方、东面者相对,门东者与门西者相对。在外位时,盖皆不哭,下云出门哭止,可见矣。又案外兄弟注言异姓有服者,则舅、外祖父、妻之父、壻、甥、外孙竝存焉。
妇人拊心不哭【拊敷武反】
正义:敖氏继公曰:「拊心不哭,见其悲哀而未敢哭也。所以然者,以男子未哭故也。」
案即位时,固已哭矣。丧事主哀,至丧所,无不哭也。既而不哭者,因辟门,若有所俟者然。
主人拜宾,旁三,右还,入门,哭,妇人踊【还,音旋】
正义敖氏继公曰:「旁三谓郷宾所立之方,而三拜之也。于内位之拜,别其尊卑,故于此略之,总旅拜而已。以序言之,先南面拜,乃东面拜,西面拜。既则右还而入门也。嫌其由便,故言右还以明之。妇人但言踊,以踊见哭也。哭有不踊,踊无不哭者。」
存疑。郑氏康成曰:「先西面拜,乃南面拜,东面拜也。」案依内位以推外位,北面者最尊,西面者次之,东面者又次之。则敖氏所云「旁三」之次,于义为长。「旁」为三拜,合之则九拜矣。拜毕,乃右还而入门。非以右还即为三拜之法也。主人入门,哭而妇人踊,节也。
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兄弟皆即位,如外位。卿大夫在主人之南。诸公门东,少进。他国之异爵者,门西,少进。敌则先拜。他国之宾,凡异爵者,拜诸其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宾皆即此位,乃哭尽哀止。主人乃拜之,如外位矣。兄弟齐衰、大功者,主人哭则哭;小功、缌麻亦即位,乃哭。上言宾,此言卿大夫,明其亦宾耳。少进前于列,异爵公卿大夫也。他国之公卿大夫亦前于列,尊之拜诸其位,就其位而拜。」贾氏公彦曰:「外位主人之南,有外兄弟,其南乃有宾。此内位主人之南,即言卿大夫者,外兄弟虽在主人之南,以少退故,卿大夫继主人而言也。诸公门东少进者,案大夫家臣位在门右,则士之属吏亦在门右,又在宾之后也。」敖氏继公曰:「此位与外位同,故上言其位,此着其人,以互见之。上言宾,继外兄弟;此言卿大夫在主人之南,明外兄弟以上皆少退于主人,亦互见之也。门东又有私臣之位,门西又有公有司之位,故诸公与他国异爵者皆少进,以别之。《特牲》礼记:「公有司门西,北面,东上;私臣门东,北面,西上。」此位亦当如之也。他国之异爵者,谓来聘若从君来朝者也。凡凡诸公卿大夫也。
案外位既定,辟门以次而入。其次则如上经之序,与防言属吏在门右,敖言私臣在门东,一也。但注疏谓士无臣,故云属吏耳。敖意谓执奠者由重南而东,则位于此,固也。但士虽有私臣,而不执奠,《曾子问》士
译妇女就位,在堂南,以北为上,哭泣;丈夫就位,在门外,面向西,以北为上;外兄弟在他们的南面,以南为上;宾客随后,以北为上;门东的人面向北,以西为上;门西的人面向北,以东为上;西方的人面向东,以北为上;主人就位,打开门。
郑玄解释说:“外兄弟,是指异姓但有服丧关系的人。贾公彦疏解说:比如舅父的儿子、姑母和姐妹、母亲的兄弟的儿子等。辟,就是开的意思。凡是宗庙的门,有事时就打开,无事时就关闭。贾公彦疏解说:有事,是指早晚哭祭、设奠的时候,不是这些时候就关闭。”崔凯说:“同僚宾客前来吊唁,是趁着主人早晚哭祭的时候去的。”敖继公说:“就位,是指在堂前东阶上的位置。丈夫,是指众主人、众兄弟。同姓和异姓的亲属以及宾客,虽然按照亲疏关系排列在东方,但尊位的方向相互变化,表明他们互不统属。门东面向北、以西为上,与面向西、以北为上的人相对变化;门西面向北、以东为上,与面向东、以北为上的人相对变化。根据下文考察,那么这东方的宾客,是卿大夫。门东的是诸公,门西的是他国爵位不同的人。那么西方的人,大概是士吧?门东、门西,以及外门内的左右两侧。行列确定后,主人才就位在东方的北面。
按:在未停灵之前,没有外部的位次,因为主人还没有退居次位,不经过外部进入。这里将要就内部位次,先就外部位次。职掌丧事,对于凡是有爵位者的丧事,监督禁令,安排事务次序,这是其中一个方面。凡是丧事,按照亲属关系的亲疏、服丧等级的轻重来排序,所以主人及五服内的亲属在上,外兄弟次之。如果按照爵位,卑者适宜靠近而在上,尊者适宜远离而区别对待,所以诸公与他国爵位不同的人都面向北。从外兄弟往上,都是主人的亲属,在东方而另列于上;宾客以下,则都是宾客。东方、面向西的人与西方、面向东的人相对,门东的人与门西的人相对。在外部位次时,大概都不哭泣,下文说‘出门哭泣停止’,就可以看出来了。又按:外兄弟的注解说异姓有服丧关系的人,那么舅父、外祖父、妻子的父亲、女婿、外甥、外孙等都包括在内。
妇女捶胸而不哭泣。
敖继公解释说:“捶胸而不哭泣,显示其悲哀但不敢哭泣。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男子还没有哭泣。”
按:就位时,本来已经哭泣了。丧事以哀痛为主,到了丧所,没有不哭泣的。后来不哭泣,是因为打开门,好像有所等待的样子。
主人向宾客拜谢,朝向宾客所站的三个方向各拜三次,向右转身,进入门内,哭泣,妇女跳跃。
敖继公解释说:“旁三,是指朝向宾客所站的方位,各拜三次。对于内部位次的拜谢,区分尊卑,所以在这里简略,只是总体拜谢而已。按照次序来说,先面向南拜,然后面向东拜,面向西拜。之后就向右转身进入门内。担心人们认为这是为了方便,所以说向右转身以明确这一点。妇女只说跳跃,因为跳跃就表示哭泣了。哭泣不一定跳跃,但跳跃一定伴随哭泣。”
存疑。郑玄解释说:“先面向西拜,然后面向南拜,面向东拜。”按:根据内部位次来推断外部位次,面向北的最尊贵,面向西的次之,面向东的又次之。那么敖继公所说的‘旁三’的次序,在义理上更为恰当。‘旁’指三次拜谢,合起来就是九拜了。拜谢完毕,然后向右转身进入门内。并不是说向右转身就是三次拜谢的方法。主人进入门内,哭泣而妇女跳跃,这是礼节。
主人在堂下,正对东序,面向西。兄弟都就位,如同外部位次。卿大夫在主人的南面。诸公在门东,稍微前进。他国爵位不同的人,在门西,稍微前进。地位相当的就先拜谢。他国的宾客,凡是爵位不同的人,就在他们的位次拜谢。
郑玄解释说:“宾客都到这个位次,然后哭泣尽哀为止。主人这才拜谢他们,如同外部位次一样。兄弟中齐衰、大功的,主人哭泣他们就哭泣;小功、缌麻的也就位,然后哭泣。上文说宾客,这里说卿大夫,说明他们也是宾客。稍微前进,是指在队列前,爵位不同的公卿大夫。他国的公卿大夫也在队列前,尊重他们,就在他们的位次拜谢,到他们的位次拜谢。”贾公彦解释说:“外部位次主人的南面,有外兄弟,他们的南面才有宾客。这里内部位次主人的南面,就说卿大夫,外兄弟虽然在主人的南面,因为稍微后退,所以卿大夫紧接主人而言。诸公在门东稍微前进,按大夫家臣的位次在门右,那么士的属吏也在门右,又在宾客之后。”敖继公解释说:“这个位次与外部位次相同,所以上文说位次,这里指出人,互相补充。上文说宾客,紧接外兄弟;这里说卿大夫在主人的南面,说明外兄弟以上都稍微后退于主人,也是互相补充。门东还有私臣的位次,门西还有公有司的位次,所以诸公与他国爵位不同的人都稍微前进,以区别开来。《特牲》礼记说:‘公有司在门西,面向北,以东为上;私臣在门东,面向北,以西为上。’这个位次也应该如此。他国爵位不同的人,是指来聘问或跟随国君来朝见的人。凡,是指诸公卿大夫。”
按:外部位次确定后,打开门依次进入。次序如上经所述,与贾公彦说属吏在门右,敖继公说私臣在门东,是一致的。但注疏说士没有臣,所以说属吏。敖继公的意思是执奠者由重南而东,所以位次在这里,固然正确。但士虽然有私臣,却不执奠,《曾子问》士
则朋友奠,不足取诸大功以下者是也。”私臣虽不执奠,其位则当与执奠者俱北面于门东。其门西之公有司,则祝、宗人皆在焉。经云“少进”,明有在后列者也。敌则先拜他国之宾,谓士也。士与士敌,皆西方东面而北上,则他国之士在北矣。虽旅拜,必先他国者,尊宾也。然则公卿大夫亦先拜他国者,可知矣。特拜者皆一拜,必兴而后拜。旅拜则三拜之,丧中主宾之位列,莫详于此。
译那么朋友奠祭,不足以取法于大功以下丧礼的说法,就是正确的。私臣虽然不执持奠器,但他的位置应当与执奠者一同面朝北站在门的东侧。而在门西侧的公有司,祝和宗人都在那里。经文说“稍向前进”,说明还有站在后列的人。地位对等时,就先拜他国的宾客,指的是士。士与士地位对等,都站在西侧面朝东,以北为上,那么他国的士就在北边了。虽然是集体拜,但必须先拜他国的人,这是尊重宾客。既然如此,公、卿、大夫也先拜他国的人,就可以知道了。单独拜的人都只拜一次,必定起身后再拜。集体拜则拜三次,丧礼中主人与宾客的位次排列,没有比这里更详细的了。
存疑。敖氏继公曰:「敌则先拜他国之宾,唯谓异爵者,若士则否。以其同国、异国者皆在西方位,又旅拜之,不宜异也。」
案如敖说,则上经就外位于西方,东面者不见之矣。盖不其然。
右朝哭
案《杂记》:「朝夕哭不帷。」注云:「既出则施其防。」是殡后设帷,但哭奠时不帷耳,奠毕帷之而出。
彻者盥于门外,烛先入,升自阼阶,丈夫踊。
正义郑氏康成曰:「彻者,彻既殡之宿奠。」敖氏继公曰:「言烛先入,则彻者继之,可知。然则此时烛亦俟于外矣。」《檀弓》云:「朝奠,日出故用烛。」
祝取醴,北面取酒,立于其东,取豆笾俎,南面,西上。祝先出,酒豆笾俎序从,降自西阶,妇人踊。
正义:贾氏公彦曰:祝执醴,在先;次酒,次豆,次笾,次俎。敖氏继公曰:祝已取醴,北面立;已取酒者,亦北面。
立于其东西上也,余人已取豆笾俎,南面西上,盖立于神席之前,不敢以由便而变位也。
设于序西南,直西荣,醴酒北面,西上,豆西面,错立于豆北,南面,笾俎既错,立于执豆之西,东上,酒错,复位,醴错于西,遂先由主人之北适馔。
正义郑氏康成曰:遂先者,明祝不复位也。适馔,适新馔,将复奠。敖氏继公曰:唯豆云西面错,盖其他不尽然也。祝与执事者自西阶下而径东,故出于主人之北。是时东方之馔醴酒在甒,既适馔,乃酌之。右彻殡奠。
乃奠醴酒脯醢,升丈夫踊,入如初设,不巾。
正义郑氏康成曰:入,入于室也。有俎,乃巾之【贾疏:檀弓“丧不剥奠也与?祭肉也与?”小敛奠、殡奠皆有俎,俎有祭肉,故巾之】敖氏继公曰:如初设者,醴酒错于脯南也,不巾,别于殷奠也。室中唯殷奠则巾,其余否。
错者出立于户西,西上,灭烛出,祝阖户,先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宾出,妇人踊,主人拜送。正义:敖氏继公曰:“灭烛出,谓执烛者灭烛而出也,亦先降自阼阶,由主人之北东。”
存疑。郑氏康成曰:「哭止乃奠,奠则礼毕矣。」
案:丈夫、妇人以奠者之升降为踊节,则奠时哭不止,明矣。下经云:「出门哭止。」
众主人出,妇人踊出门,哭止,皆复位,阖门。主人卒拜,送宾揖。众主人乃就次。
正义:敖氏继公曰:「众主人出,而妇人踊,乃朝夕哭之,踊节多于殡日者也。」
案:凡踊,妇人居闲至,宾出而妇人踊,众主人出而妇人又踊,则以丈夫之出门为节,不在居闲之数者,堂下者行,堂上者止,故止者视行者而踊也。主人拜送宾,则兄弟当出者随之出矣。曰「卒拜宾」,防上「拜宾」之文而终言之,非另有拜也。敖氏以此拜送宾为众兄弟之属,非也。夫众兄弟不可谓之宾,且家人一体,何庸朝夕拜之?
右朝奠
总论:敖氏继公曰:「自妇人即位至此,唯主言朝哭朝奠之礼,其夕哭夕奠之,与此异者,唯彻醴酒脯醢不设于序西南耳,其余竝同。」
案夕奠,逮日则不用烛矣。朝夕奠之外,主人兄弟皆不入殡宫。小记: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是也。吊者必于主人朝夕奠时,少仪:丧俟事不犆吊,是也。
朔月奠用特豚、鱼、腊,陈三鼎如初。东方之馔,亦如之。正义:郑氏康成曰:“朔月,月朔日也。初,谓大敛时。”敖氏继公曰:“朔月则殷奠,象生时之朔食也。”
无笾,有黍稷,用瓦敦,有盖,当笾位【敦都爱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黍稷并于甒北也,于是始有黍稷。」敖氏继公曰:「朔奠及荐新不用笾,所以别于殡奠。」
之类,此云用瓦敦则吉,时或不用瓦者矣。
案朔奠有黍稷,见节候之移而加之也。无笾隆于彼者,杀于此。丧奠不必备,且不当遣奠时,或虑奠者不足也。
主人拜宾如朝夕哭
正义:敖氏继公曰:「如其庙门内外之仪。」
卒彻
正义:郑氏康成曰:“彻,宿奠也。”敖氏继公曰:“朝夕奠,无俎,非盛馔;彻则去之,不复改设于序西南。唯言卒彻,为下事节也。”
举鼎入升
译存疑。敖氏继公说:“敌则先拜他国之宾,只指爵位不同者而言,如果是士则不这样。因为同国、异国的人都在西方位,又一起拜,不应该有差异。”
按:如果按照敖氏的说法,那么上文说在外位位于西方,面朝东的人就看不见了。大概不是这样。
右朝哭
按《杂记》说:“朝夕哭不设帷帐。”注说:“既出殡后则设置帷帐以防尘。”这是说殡后设帷,但哭奠时不设帷帐罢了,奠毕设帷而出。
撤奠的人在大门外洗手,蜡烛先入,从阼阶登堂,男子踊。
正义郑氏康成说:“彻者,是撤去殡后宿奠。”敖氏继公说:“说蜡烛先入,那么撤奠的人随后,可以知道。那么此时蜡烛也在外面等候了。”《檀弓》说:“朝奠,因为日出所以用烛。”
祝取醴,北面取酒,站在酒的东边,取豆、笾、俎,南面,以西为上。祝先出,酒、豆、笾、俎依次跟随,从西阶降下,妇人踊。
正义:贾氏公彦说:祝拿着醴,在最前面;其次是酒,其次是豆,其次是笾,其次是俎。敖氏继公说:祝已取醴,北面站立;已取酒的,也北面站立。
站在其东以西为上,其余人已取豆、笾、俎,南面以西为上,大概站在神席之前,不敢因为方便而改变位置。
设在序西南,正对西荣,醴酒北面,以西为上,豆西面,交错立于豆北,南面,笾、俎既交错,立于执豆者的西边,以东为上,酒交错,复位,醴交错于西边,于是先由主人之北前往馔所。
正义郑氏康成说:遂先者,表明祝不再复位。适馔,是前往新馔所,将再次设奠。敖氏继公说:只有豆说西面交错,大概其他不尽然。祝与执事者从西阶下而径直向东,所以出于主人之北。此时东方的馔醴酒在甒中,既到馔所,才酌之。右彻殡奠。
于是设奠醴酒、脯、醢,登堂男子踊,入如初设,不巾。
正义郑氏康成说:入,是入于室。有俎,才巾之【贾疏:檀弓“丧不剥奠也与?祭肉也与?”小敛奠、殡奠皆有俎,俎有祭肉,所以巾之】敖氏继公说:如初设者,醴酒交错于脯南,不巾,区别于殷奠。室中只有殷奠才巾,其余不巾。
交错者出立于户西,以西为上,灭烛出,祝阖户,先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男子踊,宾出,妇人踊,主人拜送。正义:敖氏继公说:“灭烛出,是说执烛者灭烛而出,也先降自阼阶,由主人之北向东。”
存疑。郑氏康成说:“哭止才设奠,设奠则礼毕了。”
按:男子、妇人以奠者的升降为踊节,那么设奠时哭不止,很明显。下文说:“出门哭止。”
众主人出,妇人踊出门,哭止,都复位,阖门。主人卒拜,送宾揖。众主人于是就次。
正义:敖氏继公说:“众主人出,而妇人踊,是朝夕哭的踊节,多于殡日。”
按:凡踊,妇人居闲至,宾出而妇人踊,众主人出而妇人又踊,则以男子出门为节,不在居闲的数目中,堂下者行,堂上者止,所以止者视行者而踊。主人拜送宾,则兄弟当出者随之出。说“卒拜宾”,是防止上文“拜宾”之文而终言之,并非另有拜。敖氏以此拜送宾为众兄弟之属,不对。夫众兄弟不可谓之宾,且家人一体,何须朝夕拜之?
右朝奠
总论:敖氏继公说:“自妇人即位至此,只说朝哭朝奠之礼,其夕哭夕奠,与此不同的,只有彻醴酒脯醢不设于序西南罢了,其余都相同。”
按夕奠,等到日暮则不用烛了。朝夕奠之外,主人兄弟都不入殡宫。小记: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是对的。吊者必于主人朝夕奠时,少仪:丧俟事不犆吊,是对的。
朔月奠用特豚、鱼、腊,陈三鼎如初。东方之馔,亦如之。正义:郑氏康成说:“朔月,月朔日也。初,谓大敛时。”敖氏继公说:“朔月则殷奠,象生时之朔食也。”
无笾,有黍稷,用瓦敦,有盖,当笾位【敦都爱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黍稷并于甒北也,于是始有黍稷。”敖氏继公说:“朔奠及荐新不用笾,所以别于殡奠。”
之类,此云用瓦敦则吉,时或不用瓦者矣。
按朔奠有黍稷,见节候之移而加之也。无笾隆于彼者,杀于此。丧奠不必备,且不当遣奠时,或虑奠者不足也。
主人拜宾如朝夕哭
正义:敖氏继公说:“如其庙门内外之仪。”
卒彻
正义:郑氏康成说:“彻,宿奠也。”敖氏继公说:“朝夕奠,无俎,非盛馔;彻则去之,不复改设于序西南。唯言卒彻,为下事节也。”
举鼎入升
卒朼,释匕于鼎俎。行朼者逆出,甸人彻鼎。其序醴、酒、菹、醢、黍、稷俎。
正义郑氏康成曰:「俎行者,俎后执。执俎者行,鼎可以出其序,升入之次。」敖氏继公曰:「俎行而匕者出,升阶而丈夫踊,甸人乃彻鼎。下文言主人要节而踊,故于此略之,而以彻鼎继匕者出而言,非谓其节如是也。此见六者之序,则是凡奠皆每人执一器明矣。俎不言豚、鱼、腊特执,无嫌。」
案执奠者,计九人,而执烛者先焉。
其设于室,豆错俎错,腊特,黍稷当笾位,敦啓防却诸其南,醴酒位如初【防如字,旧作古外反,非,下同。注:今文无敦】
正义:郑氏康成曰:“当笾位,俎南,黍黍东,稷防盖也。”敖氏继公曰:“黍稷后设,变于笾实也。醴酒位如初,亦醴在黍南,酒在稷南,其异者北,各有防耳。”
案有黍稷,则黍稷为食主,故设俎,后乃设之。既启防,而以醴酒要其成也。《月令》注云:「不以牲主谷」。
祝与执豆者巾乃出
正义:郑氏康成曰,共为之也。敖氏继公曰,中分其奠,祝巾在南者执豆者,巾在北者,各以近其位而为之。然则巾殡奠,亦当如之,经于此乃见之耳。
主人要节而踊
正义:敖氏继公曰:「丈夫妇人皆要节,而踊唯言主人文省耳。」
皆如朝夕哭之仪
正义:敖氏继公曰:「为凡不见者言也。」
月半不殷奠
正义:郑氏康成曰:「殷盛也。士月半不复如朔盛。奠下尊者,大夫以上月半有奠【敖氏继公曰:大夫月半殷奠,郑即以此士礼决之】
有荐新如朔奠
正义:郑氏康成曰:「荐五谷,若时果物新出者。」敖氏继公曰:「新,谓谷之新熟者也。」《春秋传》云:「不食新矣。」《少仪》云:「未尝不食新。」皆指五谷而言。
案荐新,当以五谷为主,而他物有新者,或附荐焉。
彻朔奠,先取醴酒,其余取先设者,敦啓防,面足序出如入。
正义郑氏康成曰:“启防彻时不复盖也,面足执之,令足乡前也。敦有足,则敦之形如今酒敦。”敖氏继公曰:“其余取先设者,则取敦亦后于俎矣。执敦面足,是以首自郷也。其执而设之之时,亦然。少牢馈食礼,敦皆南首,盖北面设之故也。敦有首足,如物之缩者然,背在上耳。”
案此彻朔奠为将设夕奠也,不▯荐新之文,而言若荐新,则所彻者昨日之夕奠,非朔奠也。经既荐新,乃复言此,以终上事耳。
其设于外如于室
正义郑氏康成曰外序西南
右朔奠
筮宅冢人营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宅,葬居也。冢人,有司掌墓地兆域者【贾疏:周官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此士亦有掌墓地兆域者】营,犹度也。《诗》云:经之营之。
案《杂记》言大夫卜宅与葬日,又云如筮,则大夫于宅与日。若卜若筮,俱可也。士亦当然。此宅以筮,日以卜者,盖科用其一,非宅不可卜,而日不可筮也。敖谓士筮宅不卜,辟尊者之礼,疑未必然。
掘四隅外其壤掘中南其壤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葬将北首故也【贾疏:檀弓云:“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逹礼也。”为北首故,使壤在足处】敖氏继公曰:“壤,土也,谓所掘而起者也。于将为圹之处,掘其四隅与中央,略以识之而已。以神之从违未可必也。外其壤,谓置其壤于四隅之外;南其壤,谓置其壤于中央之南隅之外。若东隅之东,西隅之西,是也。”
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绖【免,如字;下“免绖”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兆域也,所营之处。免绖者,不敢纯凶。」敖氏继公曰:「云皆往,明众主人亦行也。免绖亦左拥之绖,服之最重者,于此免之,以对越神明,宜与人异也。」《服问》曰:「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
命筮者在主人之右,筮者东面,抽上韇,兼执之,南面受命。
正义:敖氏继公曰,受命于命筮者。
命曰:哀子某,为其父某甫筮宅。度兹幽宅,兆基无有后艰【为,于伪反;度,道误反。注:古文无“兆基”,作“期
译卒朼,释匕于鼎俎。行朼者逆出,甸人彻鼎。其序醴、酒、菹、醢、黍、稷俎。
正义郑氏康成曰:“俎行者,俎后执。执俎者行,鼎可以出其序,升入之次。”敖氏继公曰:“俎行而匕者出,升阶而丈夫踊,甸人乃彻鼎。下文言主人要节而踊,故于此略之,而以彻鼎继匕者出而言,非谓其节如是也。此见六者之序,则是凡奠皆每人执一器明矣。俎不言豚、鱼、腊特执,无嫌。”
案执奠者,计九人,而执烛者先焉。
其设于室,豆错俎错,腊特,黍稷当笾位,敦啓防却诸其南,醴酒位如初【防如字,旧作古外反,非,下同。注:今文无敦】
正义:郑氏康成曰:“当笾位,俎南,黍黍东,稷防盖也。”敖氏继公曰:“黍稷后设,变于笾实也。醴酒位如初,亦醴在黍南,酒在稷南,其异者北,各有防耳。”
案有黍稷,则黍稷为食主,故设俎,后乃设之。既启防,而以醴酒要其成也。《月令》注云:“不以牲主谷”。
祝与执豆者巾乃出
正义:郑氏康成曰,共为之也。敖氏继公曰,中分其奠,祝巾在南者执豆者,巾在北者,各以近其位而为之。然则巾殡奠,亦当如之,经于此乃见之耳。
主人要节而踊
正义:敖氏继公曰:“丈夫妇人皆要节,而踊唯言主人文省耳。”
皆如朝夕哭之仪
正义:敖氏继公曰:“为凡不见者言也。”
月半不殷奠
正义:郑氏康成曰:“殷盛也。士月半不复如朔盛。奠下尊者,大夫以上月半有奠【敖氏继公曰:大夫月半殷奠,郑即以此士礼决之】
有荐新如朔奠
正义:郑氏康成曰:“荐五谷,若时果物新出者。”敖氏继公曰:“新,谓谷之新熟者也。”《春秋传》云:“不食新矣。”《少仪》云:“未尝不食新。”皆指五谷而言。
案荐新,当以五谷为主,而他物有新者,或附荐焉。
彻朔奠,先取醴酒,其余取先设者,敦啓防,面足序出如入。
正义郑氏康成曰:“启防彻时不复盖也,面足执之,令足乡前也。敦有足,则敦之形如今酒敦。”敖氏继公曰:“其余取先设者,则取敦亦后于俎矣。执敦面足,是以首自郷也。其执而设之之时,亦然。少牢馈食礼,敦皆南首,盖北面设之故也。敦有首足,如物之缩者然,背在上耳。”
案此彻朔奠为将设夕奠也,不〇荐新之文,而言若荐新,则所彻者昨日之夕奠,非朔奠也。经既荐新,乃复言此,以终上事耳。
其设于外如于室
正义郑氏康成曰外序西南
右朔奠
筮宅冢人营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宅,葬居也。冢人,有司掌墓地兆域者【贾疏:周官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此士亦有掌墓地兆域者】营,犹度也。《诗》云:经之营之。
案《杂记》言大夫卜宅与葬日,又云如筮,则大夫于宅与日。若卜若筮,俱可也。士亦当然。此宅以筮,日以卜者,盖科用其一,非宅不可卜,而日不可筮也。敖谓士筮宅不卜,辟尊者之礼,疑未必然。
掘四隅外其壤掘中南其壤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葬将北首故也【贾疏:檀弓云:“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逹礼也。”为北首故,使壤在足处】敖氏继公曰:“壤,土也,谓所掘而起者也。于将为圹之处,掘其四隅与中央,略以识之而已。以神之从违未可必也。外其壤,谓置其壤于四隅之外;南其壤,谓置其壤于中央之南隅之外。若东隅之东,西隅之西,是也。”
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绖【免,如字;下“免绖”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兆域也,所营之处。免绖者,不敢纯凶。”敖氏继公曰:“云皆往,明众主人亦行也。免绖亦左拥之绖,服之最重者,于此免之,以对越神明,宜与人异也。”《服问》曰:“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
命筮者在主人之右,筮者东面,抽上韇,兼执之,南面受命。
正义:敖氏继公曰,受命于命筮者。
命曰:哀子某,为其父某甫筮宅。度兹幽宅,兆基无有后艰【为,于伪反;度,道误反。注:古文无“兆基”,作“期
】
正义郑氏康成曰:“某甫,且字也。若言山甫、孔甫矣。宅,居也。度,谋也。基,始也。言为其父筮葬,居今谋此,以为幽防之居、兆域之始,得无后将有艰难乎?艰难,谓有非常若崩壊也。《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贾疏引《孝经》者,证宅为葬居】敖氏继公曰:“命曰命筮者,命之也。亦如吉时宰赞命之为幽宅、幽防之宅也。无有后艰,言其地若吉,则后日无有艰难之事。或曰当从古文无‘兆’字,而‘基’亦宜作‘其’属下句。”
译《正义》引郑康成说:“某甫,是表字的称呼。比如山甫、孔甫之类。宅,是居住的意思。度,是谋划的意思。基,是开始的意思。说的是为他父亲占卜安葬之地,居住在此地并谋划这件事,作为阴宅的居所、墓域的开始,难道日后会有艰难吗?艰难,指的是出现异常变故,如崩塌毁坏等。《孝经》说:‘占卜其住宅和墓穴而安葬他’【贾公彦疏引《孝经》,是为了证明‘宅’指安葬的居所】。敖继公说:‘命曰命筮者,是命令占卜的意思。也如同吉时由宰官赞命那样,是为阴宅、阴防之宅占卜。无有后艰,是说如果此地吉利,那么日后就没有艰难之事。有人说应当依据古文没有‘兆’字,而‘基’字也应当改为‘其’,归属于下句。”
筮人许诺,不述命,右还,北面指中封而筮,卦者在左【还音旋】
正义郑氏康成曰:既受命而申言之曰述,不述命者,士礼略【贾疏:对少牢述命,大夫以上礼详,知非为防礼略者,特牲亦不述命,故知士吉凶竝同也】中封,中央壤也。敖氏继公曰:指中封,若示神以其处然。述命之仪,见少牢礼。
卒筮,执卦以示,命筮者。命筮者受视,反之,东面旅占。卒进告于命筮者,与主人占之曰从。
正义敖氏继公曰:卦者,书卦于木,既卒筮,而筮者乃执以示命筮者,必示命筮者以其出命故尔。既占而先告命筮者,乃告主人,亦此意也。若吉时,则受命示卦皆于主人。占之曰:从所告之辞云尔。从谓从其所筮之地也。书云:「▯从,筮从。」
案下经卜日占者三人,此筮亦当有占者三人,故旅占也。一人卜筮而三人占者,或所传不同,或所见有异,宜从其长者也。旧说筮有连山、归藏、周易,卜有玉兆、瓦兆、原兆者,非也。《洪范》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蔡氏元定曰:“禹叙九畴时,未有周易与原兆也。”
主人绖哭不踊
正义:敖氏继公曰:「绖者,筮事毕也。」
案卜筮免绖,事竟而复绖,以接神,不敢纯凶也。观此,则康王以冕服受顾命,可不必疑于苏氏之説矣。
若不从筮择如初仪
正义:郑氏康成曰,更择地而筮之。
案更择亦不逺其故地,但另营圹所耳。以古者北方北首葬,有定处,无四逺买山之法也。
存疑。敖氏继公曰:「再筮,若又不吉,则更择地,而不复筮也。」
案更择地恐须更筮
归殡前北面哭不踊
正义敖氏继公曰:殡前西阶下也。郑氏康成曰:易位而哭,明非常【贾疏:朝夕哭在阼阶下,西面;今在殡前,北面,是易位也】
案筮宅而哭,殡以亲体之将逺而弥悲之也,亦若将以所筮吉之处告者然,下卜日哭同。
右筮宅
既井椁,主人西面拜工,左还椁,反位,哭不踊。妇人哭于堂【还音环,刘户串反。敖音患】
正义郑氏康成曰:匠人为椁,刋治其材,以井构于殡门外也【贾疏:以下文献明器材于殡门外,故知此亦在殡门外】反位,拜位也【贾疏:谓西面拜位】既哭之,则往施之竁中矣。主人还椁,亦以既朝哭【贾疏:言“亦”者,亦筮宅卜日二事也】敖氏继公曰:拜工,谢其劳也。主人西面拜工,则工东面矣。左还椁,由椁之东南行而绕之也。
案椁之长,自六尺而下,其方自五寸而上【防大记郑注文】从下垒至上,以端题凑【檀弓注并孔疏文】抗木之厚,盖与椁方齐。椁绕四旁,而抗木在上【丧大记注疏文】故椁可以预施于竁中。竁谓穿圹也。既窆,藏诸明器于旁,乃加抗木掩之也。盖古者椁木件列而叠积之,井构者以其材两横两纵,层层以上,若井字然,所以使其干腊也。又案《周官》冢人既有日,请度甫竁,遂为之尸,则竁当在卜日之后。然则既哭之,犹未必遂施于竁也。《檀弓》云:「既殡旬而布材与明器」,则井椁献器时,距葬期犹逺。
献材于殡门外,西面,北上綪。主人徧视之,如哭。椁献素,献成,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材,明器之材。视之,亦拜工。形法,定为素饰。治毕为成。」敖氏继公曰:「北上,西北上也。南北陈之,而前列在西。徧视之,亦自其所上者始。此又与还椁异矣。亦先拜工,乃视之。如哭椁者,如其反位哭,不踊也。」贾氏公彦曰:「明器之材,未斲治,先献之,验其堪否。明器须好,故又献素,又献成。有此三时献法。椁材直观之而已。」
案椁与器同在殡门外之西,不必同日也。若同日献,则椁北而器南,中稍离之。与敖氏疑井椁在外门外,未必然。
右视椁视器
卜日,既朝哭,皆复外位。卜人先奠▯于西塾,上南首,有席。楚焞置于燋,在▯东【焞,秃温反;又,徒温反。燋,即约反;又,即腰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楚荆也,荆焞所以钻▯者【陆氏徳明曰:钻一作灼贾疏:古法钻▯用荆,谓之荆焞】燋炬也,所以然
译筮人答应下来,不重复宣告命令,向右转身,面朝北方,指着中央的土堆进行占卜,记录卦象的人在左侧【还音旋】。
郑玄解释说:接受命令后复述一遍叫做“述”,不重复宣告命令,是因为士的礼仪简略【贾公彦疏:对比少牢礼中要复述命令,大夫以上的礼仪详细,知道不是因为防止礼仪简略,因为特牲礼也不复述命令,所以知道士的吉凶礼仪都相同】。中封,就是中央的土堆。敖继公说:指着中封,好像向神灵展示那个地方一样。复述命令的仪式,见于《少牢馈食礼》。
占卜完毕,拿着卦象给发布命令的人看,发布命令的人。发布命令的人接受并观看,然后交还,占卜者面朝东方依次进行占断。占断完毕,上前报告给发布命令的人,并与主人一起占断,说“从”。
敖继公说:卦者,是将卦象写在木片上,占卜结束后,占卜者才拿着它给发布命令的人看,必定给发布命令的人看,是因为他发布了命令的缘故。占断后先报告给发布命令的人,然后才报告给主人,也是这个意思。如果吉利,那么接受命令和展示卦象都在主人面前进行。占断时说:遵从所报告的言辞。从,是指遵从所占卜的地方。《尚书》说:“〇从,筮从。”
考察下文经文中卜日时有三位占者,这里筮也应当有三位占者,所以说是依次占断。一人进行卜筮而三人进行占断,或许是因为传承不同,或者所见有差异,应该遵从其中年长者的意见。旧说认为筮有《连山》、《归藏》、《周易》,卜有玉兆、瓦兆、原兆,这是不对的。《洪范》说三人占断就遵从两人的意见,蔡元定说:“禹叙述九畴时,还没有《周易》和原兆。”
主人系着丧带哭泣但不跳跃。
敖继公说:“系丧带,是因为占卜之事结束了。”
考察卜筮时解下丧带,事情结束后再系上丧带,是为了接引神灵,不敢完全处于凶丧状态。观察这一点,那么康王穿着冕服接受顾命,就不必怀疑苏氏的说法了。
如果不吉利,就重新选择地点,按照最初的仪式进行。
郑玄说,重新选择地点再次进行占卜。
考察重新选择地点也不会远离原来的地方,只是另外营造墓穴罢了。因为古代北方人死后头朝北埋葬,有固定的地方,没有四处购买山地的做法。
存疑。敖继公说:“再次占卜,如果又不吉利,就重新选择地点,而不再进行占卜了。”
考察重新选择地点恐怕需要再次占卜。
回到殡宫前,面朝北方哭泣但不跳跃。
敖继公说:殡前,就是西阶下面。郑玄说:改变位置哭泣,表明这不是常规【贾公彦疏:朝夕哭在阼阶下,面朝西方;现在在殡前,面朝北方,这是改变了位置】。
考察在占卜宅地时哭泣,是因为亲人的遗体将要远去而更加悲伤,也好像要把所占卜到的吉利地方告知众人一样,下面卜日时的哭泣也是如此。
以上是关于占卜宅地的内容。
已经用井字形结构搭建好外棺,主人面朝西方拜谢工匠,向左环绕外棺,回到原位,哭泣但不跳跃。妇人在堂上哭泣【还音环,刘户串反。敖音患】。
郑玄说:工匠制作外棺,砍削整治木材,在殡门外用井字形结构搭建【贾公彦疏:根据下文文献明确器材在殡门外,所以知道这里也在殡门外】。反位,就是拜谢的位置【贾公彦疏:指面朝西方的拜谢位置】。哭泣之后,就把它放入墓穴中了。主人环绕外棺,也是因为刚刚早晨哭过【贾公彦疏:说“亦”者,也是指筮宅和卜日这两件事】。敖继公说:拜谢工匠,是感谢他们的辛劳。主人面朝西方拜谢工匠,那么工匠就面朝东方了。向左环绕外棺,是从外棺的东南方向行走并绕一圈。
考察外棺的长度,从六尺往下,其宽度从五寸往上【《既夕礼》郑玄注文】。从下往上垒砌,用端木凑合【《檀弓》注并孔颖达疏文】。抗木的厚度,大概与外棺的宽度相等。外棺环绕四周,而抗木在上面【《丧大记》注疏文】。所以外棺可以预先放置在墓穴中。竁,就是挖掘墓穴。下葬后,把明器藏在旁边,然后加上抗木覆盖。大概古代的外棺是木料并列而叠积的,井构是指用木材两横两纵,层层向上,像井字一样,所以能使它干燥。又考察《周官》说冢人在确定了日期后,请求测量墓穴,于是为之设尸,那么墓穴应当在卜日之后。既然如此,哭泣之后,还未必立即放入墓穴中。《檀弓》说:“殡后十天布置材和明器”,那么井椁和献器时,距离葬期还远。
在殡门外进献木材,面朝西方,以北为上,排列整齐。主人遍视这些木材,如同哭泣一样。外棺进献素木,进献成品,也是如此。
郑玄说:“材,是明器的木材。遍视,也是拜谢工匠。形状确定,定为素饰。整治完毕为成。”敖继公说:“北上,是西北上。南北排列,而前列在西。遍视,也是从他所上的位置开始。这又与环绕外棺不同了。也是先拜谢工匠,然后遍视。如同哭外棺一样,如同他回到原位哭泣,不跳跃。”贾公彦说:“明器的木材,未经砍削整治,先进献,检验其是否合格。明器必须好,所以又进献素木,又进献成品。有这三种进献的方法。外棺木材只是观看而已。”
考察外棺和明器同在殡门外的西侧,不必是同一天。如果是同一天进献,那么外棺在北而明器在南,中间稍微分开。与敖氏怀疑井椁在外门外,未必如此。
以上是关于视椁视器的内容。
卜日,早晨哭过后,都回到外面的位置。卜人先在西塾安放〇,头朝南,有席子。楚焞放在燋上,在〇的东边【焞,秃温反;又,徒温反。燋,即约反;又,即腰反】。
郑玄说:楚,是荆条,荆焞是用来钻〇的【陆德明说:钻一作灼。贾公彦疏:古法钻〇用荆,叫做荆焞】。燋,是火炬,用来点燃
火者也。周官菙氏掌共燋契,以待卜事。凡卜,以明火爇燋,遂龡其焌契,以授卜师,遂以役之【贾疏:彼注云:焌读如戈鐏之鐏,谓以契柱燋火而吹之也。契既然以授卜师,用作▯也。役之,使助之。是楚焞与契为一,皆谓钻▯之焌。读如戈鐏之鐏者,取其锐头为之灼▯也】敖氏继公曰:席亦在▯后也,▯南首,燋在其左,皆变于卜时。
译这是火具。《周官》中的菙氏掌管提供燋和契,以等待占卜之事。凡是占卜,用明火点燃燋,于是吹其焌契,把它授予卜师,于是让卜师使用它。贾公彦疏说:那里的注解说:焌读如戈鐏的鐏,是说用契柱着燋火而吹它。契既然已经授予卜师,用来作为灼龟的器具。役之,是让(卜师)辅助(进行占卜)。这是楚地的焞与契是一回事,都指钻灼龟甲的焌。读如戈鐏的鐏,是取它的锐头来灼烧龟甲。敖继公说:席也在焌之后,焌头朝南,燋在它的左边,这都是与占卜时不同的变化。
余论《左氏传》:“卜葬先逺日,辟不懐也。”
族长涖卜,及宗人吉服立于门西,东面南上,占者三人在其南北上【长知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族长掌族人亲疏者,吉服,服▯端也【贾疏:士以祭服为吉服,士之祭服▯端而已】敖氏继公曰:族长,族人之尊者也。族长与主人有亲,乃位于门西,以将涖卜,变其位也。此占者亦吉服,不言者,文省耳。吉服者,亦以对越神明故也。占者,有司掌占事者也。必三人者,欲考其言异同之多寡而定是非也。《洪范》云: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
通论贾氏公彦曰:「杂记大夫卜宅与葬日,有司麻衣。又云:如筮,则史练冠长衣。此宗人吉服,宗人掌礼之官,非卜筮者。着▯端,则筮史亦服练冠长衣。」
案杂记:筮史谓大夫之私臣也。私臣本应重服,筮则易之,以练冠长衣,以示不纯凶。若士之筮史,则或私臣,或公有司,不定。以士臣少故也。私臣为之,自当练冠长衣。若公有司,则亦吉服,以其本无服也。族长应有服者尚吉服,则无服者可知矣。卜人杂记所谓有司也。私臣则麻衣布衰,布带因丧屦,缁布冠。公有司则亦吉服。经不着之者,以其不定也。
卜人及执燋席者在塾西
正义:郑氏康成曰:「在塾西者,南面,东上。」敖氏继公曰:「卜人掌共卜事者也,在塾西者,便其升也。」
阖东扉主妇立于其内
正义郑氏康成曰扉门扉也
案:卜葬,大事,主妇必与闻之。位于门内者,所以别内外也。不言面西,面可知也。在门内,故凶服无变。
席于闑西阈外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卜者设也。”敖氏继公曰:“席亦西面。”
案此与士冠礼、特牲礼竝同,唯少牢礼筮于庙门外,不设席为异。
宗人告,事具。主人北面,免绖,左拥之。涖卜,即位于门东西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涖卜,族长也。更西面,当代主人命卜。」敖氏继公曰:「告,告主人也。主人既免绖,复西面,案拥之,以手抱之也。虽暂免,犹不离之。族长在主人之北,诏辞当自右。」
卜人抱▯燋,先奠▯,西首,燋在北。
正义郑氏康成曰:既奠燋,又执▯以待之【贾疏:先奠▯,次奠燋。既奠燋,又取▯执之,以待授与宗人】敖氏继公曰:燋先,谓执燋者先于▯而行也。奠▯西首,象神位在西郷之奠。▯与燋皆东面,不言焞,与燋同处可知。
宗人受卜人▯示高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腹甲高起所当灼处示涖卜也,近足者其部高【贾疏:周官大卜注云:春灼后左,夏灼前左,秋灼前右,冬灼后右】敖氏继公曰:宗人就而北面,讶受之,下文授受亦讶也。
案卜人东面奠▯,既,则左还南面,以授宗人。宗人先东面,乃右还北面,受之。宗人既受▯,进东面,授涖卜。
涖卜,受视,反之,宗人还,少退受命【还,音旋,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受涖卜命,授▯宜近,受命宜却也。」
命曰:「哀子某来日某卜葬其父某甫。考降无有近悔。」正义:郑氏康成曰:「考,登也;降,下也。言卜此日葬,魂神上下得无近于咎悔者乎?」敖氏继公曰:「来日,将来之日也。某者,柔日之名,若乙丑、丁酉之类。无有近悔,谓其日若吉则不近于悔。如葬而遇雨及他有不虞,则非吉日矣。」或曰:「考,成也;降,下也。谓成其下棺之事,未知是否。」
案出命者涖卜也东面命之
许诺不述命,还即席,西面坐,命▯兴,授卜人▯,负东扉。正义:郑氏康成曰:“宗人不述命,亦士礼略【贾疏:少牢筮日述命】凡卜述命,命▯异,▯重,威仪多也【贾疏:此不述命,而有西面命▯,则大夫以上述命者与西面命▯异,可知】负东扉,俟▯之兆也。敖氏继公曰:“言不述命,则命▯之辞与涖卜所云者异矣。”案:宗人东面受命讫,右还西面坐,命▯兴,右还南面授卜人▯,卜人北面讶受之,宗人乃退,负东扉,不述命矣。而又有命▯之辞,则辞比所命者为约与?
卜人坐作▯兴
正义
译我论述《左氏传》说:“占卜安葬日期,先选择较远的日子,是为了避开不吉利的情况。”
族长主持占卜,以及宗人穿着吉服站在门的西侧,面朝东,以南为上,占卜的三个人站在他的南北两侧,以南为上【“长”读作“丈”】
《正义》郑氏康成说:族长掌管族人的亲疏关系,吉服,就是端冕之服【贾公彦疏:士以祭服为吉服,士的祭服只有端冕罢了】敖氏继公说:族长,是族人中地位尊贵的人。族长与主人有亲属关系,因此位于门的西侧,将要主持占卜,改变了他的位置。这些占卜者也穿吉服,没有明说,是因为文字省略了。穿吉服,也是因为要面对神明。占卜者,是掌管占卜事务的有司。一定是三个人,是想考察他们说法异同的多寡,从而确定是非。《洪范》说:三个人占卜,就听从其中两个人的意见。
通论贾氏公彦说:“《杂记》记载大夫占卜住宅和安葬日期,有司穿麻衣。又说:如果是用筮,那么史官戴练冠穿长衣。这里宗人穿吉服,宗人是掌管礼仪的官员,不是占卜或筮的人。穿端冕,那么筮的史官也穿练冠长衣。”
按《杂记》:筮的史官是指大夫的私臣。私臣本来应该穿重丧服,筮时则改穿较轻的服饰,戴练冠穿长衣,以示不完全是凶事。如果是士的筮史,那么可能是私臣,也可能是公家的有司,不固定。因为士的臣子少。如果是私臣担任,自然应该戴练冠穿长衣。如果是公家的有司,那么也穿吉服,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丧服。族长本应有丧服却还穿吉服,那么没有丧服的人就更不用说了。卜人是《杂记》所说的有司。私臣则穿麻衣布衰,布带,穿丧鞋,戴缁布冠。公家的有司则也穿吉服。经文没有写明,是因为情况不固定。
卜人和拿着燋、席的人在塾的西侧
《正义》郑氏康成说:“在塾的西侧,是面朝南,以东为上。”敖氏继公说:“卜人是掌管供给卜事的人,在塾的西侧,是为了方便他登堂。”
关上东边的门扇,主妇站在门内
《正义》郑氏康成说:扉,就是门扇
按:占卜安葬,是大事,主妇必须参与。位于门内,是为了区分内外。不说面朝西,面朝西是可以推知的。在门内,所以凶服没有改变。
在闑的西侧、门槛的外面铺设席子
《正义》郑氏康成说:“是为占卜者铺设的。”敖氏继公说:“席也是面朝西。”
按:这与《士冠礼》、《特牲礼》相同,只有《少牢礼》在庙门外筮,不设席,有所不同。
宗人报告,事情准备好了。主人面朝北,解开丧带,把丧带抱在左边。主持占卜,就位在门的东侧,面朝西。
《正义》郑氏康成说:“主持占卜,是族长。改面朝西,是代替主人命令卜人。”敖氏继公说:“报告,是报告主人。主人已经解开丧带,又面朝西,按着抱在左边的丧带,用手抱着。虽然暂时解开,仍然不离开它。族长在主人的北侧,诏辞应当从右侧传达。”
卜人抱着龟甲和燋,先放下龟甲,头朝西,燋在北边。
《正义》郑氏康成说:放下龟甲后,又拿着燋等待【贾公彦疏:先放下龟甲,再放下燋。放下燋后,又拿起龟甲拿着,等待交给宗人】敖氏继公说:燋先,是说拿着燋的人走在龟甲前面。放下龟甲头朝西,是象征神位在西边而放置。龟甲和燋都面朝东,不说焞,与燋在同一处可以推知。
宗人接受卜人递来的龟甲,展示高处
《正义》郑氏康成说:把龟甲腹部高处应当灼烧的地方展示给主持占卜的人,靠近足部的部位较高【贾公彦疏:《周官》大卜注说:春天灼烧后左,夏天灼烧前左,秋天灼烧前右,冬天灼烧后右】敖氏继公说:宗人走近,面朝北,惊讶地接受,下文授受也是惊讶的样子。
按:卜人面朝东放下龟甲,之后,向左转身面朝南,把龟甲交给宗人。宗人先面朝东,然后向右转身面朝北,接受。宗人接受龟甲后,前进面朝东,交给主持占卜的人。
主持占卜的人,接受观看,把它还回去,宗人转身,稍微后退接受命令【“还”,读作“旋”,以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说:“接受主持占卜的人的命令,授予龟甲应该靠近,接受命令应该后退。”
命令说:“哀子某,在明天某日占卜安葬他的父亲某甫。希望魂神上下,没有近于咎悔的情况。”《正义》郑氏康成说:“考,是上升;降,是下降。说占卜这一天安葬,魂神上下得没有近于咎悔的情况吗?”敖氏继公说:“来日,是将来的日子。某,是柔日的名称,像乙丑、丁酉之类。没有近于悔,是说如果那天吉利,就不近于悔。如果安葬时遇到下雨或其他意外,那就不是吉日了。”有人说:“考,是完成;降,是下降。指完成下棺的事情,不知道是否正确。”
按:发出命令的是主持占卜的人,面朝东命令。
宗人答应,不重复命令,转身就席,面朝西坐下,命令龟甲兴起,把龟甲交给卜人,背靠着东边的门扇。《正义》郑氏康成说:“宗人不重复命令,也是士礼简略【贾公彦疏:《少牢》筮日重复命令】凡是占卜重复命令,命令龟甲不同,龟甲重要,威仪多【贾公彦疏:这里不重复命令,而有面朝西命令龟甲,那么大夫以上重复命令与面朝西命令龟甲不同,可以推知】背靠着东边的门扇,是等待龟甲的兆象。敖氏继公说:“说不重复命令,那么命令龟甲的话与主持占卜的人所说的不同。”按:宗人面朝东接受命令后,向右转身面朝西坐下,命令龟甲兴起,向右转身面朝南把龟甲交给卜人,卜人面朝北惊讶地接受,宗人才退下,背靠着东边的门扇,不重复命令。而又有关命令龟甲的话,那么话比所命令的要简略吗?
卜人坐下,使龟甲兴起
《正义》
:郑氏康成曰:「作▯以火灼之,以作其兆也。」《周官》卜师:「凡卜事,扬火以作▯,致其墨【敖氏继公曰:「作犹起也】
译郑玄说:“用火灼烧龟甲,以显现出兆纹。”《周礼》中卜师的职掌:“凡是进行占卜,扬起火焰来灼烧龟甲,使墨迹显现出来。”敖继公说:“‘作’就是‘起’的意思。”
宗人受▯,示涖卜。涖卜受视,反之。宗人退,东面乃旅占。卒不释▯,告于涖卜与主人占曰:「某日从」。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释▯,复执之也【贾疏:旅占时,宗人授人传占,占讫授宗人,宗人复执之】敖氏继公曰:如此文,则是宗人亦占之也。占谓占其兆之吉凶也。兆有体、色、墨、坼,旅占卒复受▯,遂执之以告涖卜。不哭者吉服也,主人不哭者未绖也。
授卜人▯告于主妇主妇哭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执▯者,下主人也。」
告于异爵者
正义:贾氏公彦曰:「上云既朝哭,皆复外位。外位中有异爵卿大夫等,宗人就位告之。」
案异爵者位于门东西而北面
使人告于众宾
正义敖氏继公曰:众宾谓士之在外位者也。宗人不亲告之下,异爵者。郑氏康成曰:众宾僚友不来者。案敖说正也。注说当兼之,不来者亦宜使知其期来防葬也。
卜人彻▯,宗人告事毕,主人绖入哭,如筮宅,宾出拜送。正义敖氏继公曰:「云彻▯,则是向者复奠于西塾上,以待事毕也。拜送宾,盖于外门外。」
若不从卜择如初仪
正义敖氏继公曰:若不从,则亦以告于主妇,而下其仪则同也。至次日,乃更择日而卜之。《曲礼》云:「丧事先逺日,曰择,则其相去不必旬有一日矣。」盖与吉礼筮日逺近之差异也。古者士三月而葬,日之先后当以此为节。
案《开元礼》有卜宅、卜日之仪,而《政和礼》无之。盖唐之世,相地择日之书虽已行于时,而儒臣议礼犹知依仿古人,而不显用时说,则古意尚存,君子不无饩羊之幸焉。至宋,则并此虗文而亡之,盖专用术者之说矣。尚论者于此,能无升降之感哉!
右卜葬日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八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九
士丧礼下第十三之一
正义:郑氏康成曰:「既夕,士丧礼之下篇也。」大戴第五,小戴第十四,别録名《士丧礼下篇》第十三。黄氏榦曰:「案此篇名《既夕礼》,郑目録云『别録名《士丧礼下篇》』,周官注所引亦皆称《士丧礼下》,今复《士丧礼下》以从旧名。」敖氏继公曰:「此礼承上篇爲之,乃别爲篇者,以其礼更端也。篇首云『既夕哭』,故以『既夕』名篇。」
案古者简册以竹爲之,而所编之简不可以多,故每于文多者厘而爲二,如此经《士丧》之有《既夕》,《少牢》之有《有司彻》是也。此篇黄氏榦依刘氏向别録目爲《士丧礼下》,今从之。记总二篇,目爲《士丧记》则可,目爲《既夕记》则偏举不该,若《少牢》之《有司彻》则无碍矣。《续通解》所以此用刘向,而彼仍二戴也。
旣夕哭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先葬二日,与葬闲一日,既夕哭,出门哭止,复外位时【贾疏:据经夕哭,请期之明日开殡迁祖,又明日柩行乃葬,故知是葬前二日与葬闲一日也。既殡后朝夕哭在殡宫,于此日夕哭讫,出寝门复外位,乃请期,如下文所云也。不于既朝哭而待既夕哭者,以明日朝始啓殡,不可隔夕哭也】
存异:郑氏康成曰,此诸侯之下士一庙,其上士二庙,则先葬前三日。贾氏公彦曰,一庙则一日朝,二庙则二日朝,故上士先葬前三日也。若然,大夫三庙,葬前四日;诸侯五庙,葬前六日;天子七庙,葬前八日,差次可知。
案下记朝祢讫,而适祖,无厥明之文,是二庙以一日而毕也。曾子问:“谓天子国君之丧,祝取羣庙之主,藏诸祖庙,卒哭而后主反其庙,则无庸越六日八日而徧歴之矣。”大夫亦有大祖庙,礼当同之。士无大祖,故二庙并朝。与郑贾以每日一庙爲计日之差,是必不然。其义互见下代哭章。
请啓期告于宾【注:今文啓爲开】
正义郑氏康成曰:将葬,当迁柩于祖,有司于是乃请啓肂之期于主人,以告宾,宾宜知其时也。贾氏公彦曰:复外位时,有吊宾来,亦在外位,故请期因告宾也。敖氏继公曰:向者既卜日,即告于异爵者及众宾,宾固知其
译宗人接过龟甲,展示给涖卜看。涖卜观看后,将龟甲交还。宗人退下,面朝东进行旅占。占卜完毕,宗人没有放下龟甲,向涖卜和主人报告占卜结果说:“某日吉利。”
郑康成解释说:不放下龟甲,是再次拿着它。贾公彦疏解:旅占时,宗人将龟甲交给他人传递占卜,占卜完毕交还给宗人,宗人再次拿着它。敖继公说:按照这段文字,那么宗人也参与占卜。占,是指占卜兆象的吉凶。兆象有形体、颜色、墨迹、裂纹,旅占完毕再次接过龟甲,于是拿着它向涖卜报告。不哭泣是因为穿着吉服,主人不哭泣是因为还没有戴丧服。
将龟甲交给卜人,向主妇报告,主妇哭泣。
郑康成解释说:“不拿着龟甲,是表示谦卑于主人。”
向异爵者报告。
贾公彦解释说:上文说早晨哭完后,都回到外位。外位中有异爵的卿大夫等人,宗人就到他们的位置报告。
异爵者的位置在门的东西两侧,面朝北。
派人向众宾报告。
敖继公解释说:众宾是指在户外位中的士。宗人不亲自向下报告,而是向异爵者报告。郑康成解释说:众宾是指僚友中没有来的人。考察敖继公的说法是正确的。郑康成的注释应当兼采,没有来的人也应当让他们知道日期,以便前来防备安葬。
卜人撤去龟甲,宗人报告事情完毕,主人戴上丧服进入哭泣,如同占卜宅地时一样,宾客出来拜谢送行。敖继公解释说:“说撤去龟甲,那么之前是再次在西塾上祭奠,以等待事情完毕。拜谢送宾客,大概是在外门外。”
如果占卜不吉利,选择日期如同最初的礼仪。
敖继公解释说:如果不吉利,那么也向主妇报告,而下面的礼仪则相同。到了第二天,才重新选择日期进行占卜。《曲礼》说:“丧事先选择远日,称为择,那么它们相隔不一定有十一天。”大概与吉礼筮日远近的差异不同。古时候士人三个月后安葬,日期的先后应当以此作为节制。
考察《开元礼》有卜宅、卜日的礼仪,而《政和礼》没有。大概唐代,相地择日的书籍虽然已经在当时流行,但儒臣讨论礼仪仍然知道模仿古人,而不明显使用当时的说法,那么古意尚存,君子不无保留祭祀用羊的幸运。到了宋代,连这种虚文都丧失了,大概专门使用术士的说法了。评论者对此,能不有升降之感吗!
右卜葬日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八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九
士丧礼下第十三之一
郑康成解释说:“既夕,是士丧礼的下篇。”大戴礼记第五,小戴礼记第十四,别录名为《士丧礼下篇》第十三。黄榦说:“考察此篇名为《既夕礼》,郑目录说‘别录名为《士丧礼下篇》’,周官注所引也都称《士丧礼下》,现在恢复《士丧礼下》以遵循旧名。”敖继公说:“此礼承接上篇,之所以另为一篇,是因为礼仪另起端绪。篇首说‘既夕哭’,所以用‘既夕’命名篇目。”
考察古时候简册用竹子制作,而所编的简不能太多,所以每当文字多的时候就分为二篇,如此经《士丧》有《既夕》,《少牢》有《有司彻》就是如此。此篇黄榦依据刘向别录目录为《士丧礼下》,现在遵循它。记总括两篇,目为《士丧记》则可以,目为《既夕记》则偏举不全面,像《少牢》的《有司彻》就没有妨碍了。《续通解》所以此处用刘向,而彼处仍用二戴。
既夕哭
郑康成解释说:指安葬前二日,与安葬间隔一日,既夕哭,出门哭止,回到外位时。贾公彦疏解:根据经文夕哭,请求日期的第二天开殡迁祖,又第二天灵柩出行才安葬,所以知道是安葬前二日与安葬间隔一日。安殡后朝夕哭在殡宫,在此日夕哭完毕,出寝门回到外位,于是请求日期,如下文所说。不在既朝哭而等待既夕哭,是因为第二天早晨才开始开殡,不能隔夕哭。
存异:郑康成解释说,这是诸侯的下士一庙,其上士二庙,那么安葬前三日。贾公彦解释说,一庙则一日朝,二庙则二日朝,所以上士安葬前三日。如果这样,大夫三庙,安葬前四日;诸侯五庙,安葬前六日;天子七庙,安葬前八日,差次可知。
考察下文记朝祢完毕,然后适祖,没有厥明的文字,是二庙以一日而完毕。曾子问:“说天子国君的丧事,祝取群庙的主,藏在祖庙,卒哭而后主返回其庙,那么无需越过六日八日而遍历之。”大夫也有大祖庙,礼应当相同。士没有大祖,所以二庙并朝。与郑贾以每日一庙为计日之差,是必然不对的。其义互见下代哭章。
请求开殡的日期,向宾客报告。注:今文开为开。
郑康成解释说:将要安葬,应当迁灵柩于祖,有司于是向主人请求开殡的日期,以告知宾客,宾客应当知道时间。贾公彦解释说:回到外位时,有吊唁的宾客来,也在外位,所以请求日期因而告知宾客。敖继公说:之前既然卜日,就向异爵者及众宾报告,宾客本来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