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仪礼义疏卷二
正义郑氏康成曰:洗盥而洗爵【贾疏:凡洗爵者,先盥,此经不具,故注眀之】昏礼曰:房中之洗在北堂,直室东隅,篚在洗东北面盥【贾防:引昏礼证房中有洗,非在庭之洗也】侧酌,言无为之荐者【贾疏:下直言荐脯醢,不别言其人,是赞者自酌还自荐也】面前也,叶柶大端【贾疏:叶谓扱醴之面,柄细故以为柶大端】赞酌者,宾尊不入房。敖氏继公曰:洗,洗觯也,酌醴盖西面。云侧,眀无佐之酌者,凡赞者酌醴皆侧也,特于此见之。覆之面叶为冠者,祭时当覆手执枋也,叶乡外故云面。
案赞者之洗,为酌醴而洗觯也。觯实于篚,篚置房中,与醴同在服北。又赞者初位在房中,三加之后,仍入于房,则洗于房中,固其所便。或疑篇中无北堂别置洗之文,不知上云有篚实勺觯,此云洗于房中,盖互见也。少牢、特牲,主妇洗于房中,亦不言房中设洗,而但言馔篚于房中,与此同例。柶醴匕也,若今匙然。叶即匙头,用时仰之,赞者不自用,故覆之以授也。通论贾氏公彦曰:凡醴皆设柶,此与昏礼云“面叶”者,此以宾尊不入房,赞者面叶授宾,宾乃得面枋授冠者,冠者得之面叶以扱醴而祭。昏礼礼宾,亦主人尊不入房,赞者面叶授主人,主人面枋以授宾,宾得面叶以扱祭。赞者皆讶授故也。聘礼礼宾,宰夫面枋授公者,宰夫不讶授公,侧受醴则还面枋以授宾也。
宾揖冠者,就筵。筵西南面。宾受醴于户东,加柶,面枋。筵前北面【枋,彼命反。注:今文枋为柄】
正义郑氏康成曰:户东,室户东【贾疏:以冠者筵于室户西,賔自至房户取醴,赞者酌醴出西乡以授也】敖氏继公曰:赞者出房西面,宾由西序往,故受醴于室户东,言面枋,见其讶受也,非所与行礼者而讶受,辟君礼也,固加柶矣,复言之者,见其更为之也,筵前北面,欲其受于席也。
冠者筵西拜受觯宾东面答拜
正义郑氏康成曰:筵西拜,南面拜也。宾还答拜于西序之位,东面者,明成人与为礼异于答主人【贾疏案:乡饮酒、乡射,宾答主人拜于西阶北面,此西序东面,故云异于答主人】敖氏继公曰:受觯于筵前,乃复位。醴用觯,以其质也。东面答拜,别于答孤子。孤子之冠行主人礼,宾则北面答拜于西阶上。通论贾氏公彦曰:昏礼、聘礼礼宾皆云拜送,此但云答拜者,彼醴是主人物,此醴非宾物,故也。
荐脯醢
正义:郑氏康成曰:「赞冠者也,荐进也。」敖氏继公曰:「不言于席前,可知也。」脯在西。
冠者即筵坐,左执觯,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兴,筵末坐啐醴,防柶兴,降筵,坐奠觯,拜,执觯兴,宾答拜,冠者奠觯于荐东【啐七内反,防初洽反,又作锸,又作扱石经敖本竝作建,注古文啐为呼】
正义李氏如圭曰:祭谓取少许祭先世,造此食者不忘本也。贾氏公彦曰:祭、醴三者,如昏礼始扱一祭,又扱再祭也。此啐醴不拜,既爵者以其不卒爵也。郑氏康成曰:防柶,扱柶于醴中,啐尝也。其拜皆如初荐东,荐左【贾疏:荐左据南面为正】敖氏继公曰:祭脯醢,以脯祭,擩醢而祭之。古人饮食于其重者则有祭,既祭不言右执觯可知也。筵末席西端降筵,坐于筵西也。不卒爵,故既啐则拜,其意与拜既爵者同。冠者升筵,乃奠觯,不卒爵而奠觯者,此礼不主于饮也。于荐东者,堂上自奠其觯之节也。笾豆云荐者,上经云荐脯醢,故因其事而名之,后皆放此。郝氏敬曰:祭则坐于筵闲,饮则坐于筵末,防立也。未祭覆觯上待用,既祭揷于觯中,醴闲也。
通论李氏如圭曰:「凡醴不卒觯,啐之而礼成,奠觯之拜,拜成礼也。其卒觯者,则卒觯乃拜。」
右醴冠者
降筵,北面坐,取脯。降自西阶,适东壁,北面见于母【见贤遍反,下同】
正义敖氏继公曰:取脯,亦右取而左奉之。必取脯者,见其受赐也。执脯见于母,因有脯而为之,且明礼成也。云「适东壁而见之」,则是时母位在此与?
存疑:郑氏康成曰:“适东壁者,出闱门也【许
译郑玄说:洗手洗脸并清洗酒爵。贾公彦疏:凡是清洗酒爵,都要先洗手,经文没有详述,所以注文中加以说明。《昏礼》说:房中的洗盆在北堂,正对着房间的东南角,盛放酒器的竹筐在洗盆的东北方,面向北洗手。贾公彦疏:引用《昏礼》证明房中有洗盆,并非庭院中的洗盆。侧身斟酒,说明没有专门负责进献食物的人。贾公彦疏:下文只说进献肉干和肉酱,没有另外提及进献的人,说明赞者自己斟酒并自己进献。就在面前,叶柶的大端。贾公彦疏:叶指舀取甜酒的勺头,因为柄细,所以称为柶的大端。赞者斟酒,宾客的酒尊不进入房内。敖继公说:洗,是清洗角杯,斟甜酒大概面向西。说“侧”,说明没有辅助斟酒的人,凡是赞者斟甜酒都是侧身的,这里特别指出这一点。勺头朝上,是为了给冠者,祭祀时应当用手覆盖着握住勺柄,勺头朝外,所以说“面”。
按:赞者的洗盆,是为了斟甜酒而清洗角杯。角杯放在竹筐里,竹筐放置在房内,与甜酒同在衣服以北。而且赞者起初的位置在房内,三次加冠之后,仍然进入房内,那么在房内清洗,本来就是方便的。有人怀疑篇中没有在北堂另外设置洗盆的文字,不知道上文说有竹筐装着勺子和角杯,这里说在房内清洗,大概是互相补充说明。《少牢馈食礼》、《特牲馈食礼》中,主妇在房内清洗,也不说在房内设置洗盆,只说在房内陈设竹筐,与此相同。柶是舀甜酒的勺子,像现在的汤匙。叶就是勺头,使用时仰面朝上,赞者自己不直接使用,所以覆盖着递给他人。通论贾公彦说:凡是甜酒都设置柶,这里与《昏礼》所说的“面叶”一样,这是因为宾客的酒尊不进入房内,赞者将勺头朝向宾客递给宾客,宾客才能将勺柄朝向冠者递给冠者,冠者得到后勺头朝上用来舀取甜酒进行祭祀。《昏礼》中礼待宾客,也是主人的酒尊不进入房内,赞者将勺头朝向主人递给主人,主人将勺柄朝向宾客递给宾客,宾客得到后勺头朝上用来舀取祭祀。赞者都是侧身递给的缘故。《聘礼》中礼待宾客,宰夫将勺柄朝向国君递给国君,因为宰夫不侧身递给国君,侧身接受甜酒后就转身将勺柄朝向宾客递给宾客。
宾客作揖让冠者,靠近坐席。坐席在西南方,面向北。宾客在房门东边接受甜酒,加上柶,勺柄朝前。在坐席前面向北。
郑玄说:户东,是房门的东边。贾公彦疏:因为冠者的坐席在房门西边,宾客自己到房门取甜酒,赞者斟好甜酒出来面向西递给宾客。敖继公说:赞者走出房门面向西,宾客从西墙前往,所以在房门东边接受甜酒,说“面枋”,显示他是侧身接受的,不是与他行礼的人而侧身接受,是避开君主的礼仪,本来已经加了柶,再次提及,显示他是特意这样做的,在坐席前面向北,是想让他坐在席子上接受。
冠者在坐席西边拜谢接受角杯,宾客面向东答拜。
郑玄说:在坐席西边拜谢,是面向南拜谢。宾客回到西墙的位置答拜,面向东,表明成人与回答主人不同。贾公彦疏:《乡饮酒礼》、《乡射礼》中,宾客回答主人拜谢在西阶北面,这里在西墙面向东,所以说不同于回答主人。敖继公说:在坐席前接受角杯,然后回到原位。甜酒用角杯,是因为它质朴。面向东答拜,区别于回答孤子。孤子行冠礼时行主人之礼,宾客则面向北在西阶上答拜。通论贾公彦说:《昏礼》、《聘礼》礼待宾客都说拜送,这里只说答拜,是因为那里的甜酒是主人的物品,这里的甜酒不是宾客的物品,所以不同。
进献肉干和肉酱。
正义:郑玄说:“赞冠者的人,进献。”敖继公说:“不说在席前,也可以知道。”肉干在西边。
冠者就在坐席上坐下,左手拿着角杯,右手祭祀肉干和肉酱,用柶舀取甜酒祭祀三次,起身,在坐席末端坐下尝甜酒,将柶插入甜酒中,起身,走下坐席,坐下放下角杯,拜谢,拿着角杯起身,宾客答拜,冠者将角杯放在肉干和肉酱的东边。
李如圭说:祭祀是指取少许祭祀祖先,制作这些食物的人不忘根本。贾公彦说:祭祀肉干、肉酱和甜酒三次,像《昏礼》开始舀取一次祭祀,又舀取再祭祀一样。这里尝甜酒不拜谢,已经喝完角杯的人因为不喝完角杯。郑玄说:防柶,将柶插入甜酒中,尝味。其拜谢都像最初,在东边,进献的左边。贾公彦疏:进献的左边是根据面向南为正。敖继公说:祭祀肉干和肉酱,用肉干祭祀,蘸肉酱祭祀。古人饮食在重要的时候就有祭祀,已经祭祀不说右手拿着角杯也可以知道。在坐席末端席子西端走下坐席,坐在坐席西边。不喝完角杯,所以尝过就拜谢,其意思与拜谢喝完角杯的人相同。冠者登上坐席,然后放下角杯,不喝完角杯而放下角杯,是因为这个礼仪不主要在于饮酒。在进献的东边,堂上自己放下角杯的礼节。竹笾和豆称为进献,上文说进献肉干和肉酱,所以根据这件事命名,后面都仿照这个。郝敬说:祭祀时坐在坐席中间,饮酒时坐在坐席末端,防是站立。未祭祀时覆盖角杯等待使用,已祭祀时插入角杯中,甜酒中间。
通论李如圭说:“凡是甜酒不喝完角杯,尝一下礼仪就完成,放下角杯的拜谢,是拜谢礼仪完成。那些喝完角杯的,则喝完角杯才拜谢。”
右边甜酒给冠者。
走下坐席,面向北坐下,取肉干。从西阶走下,到东墙,面向北拜见母亲。
敖继公说:取肉干,也是右手取而左手捧着。一定要取肉干,显示他接受赏赐。拿着肉干拜见母亲,因为有肉干而这样做,并且表明礼仪完成。说“到东墙拜见”,那么这时母亲的位置在这里吗?
存疑:郑玄说:“到东墙,是出闱门。”
氏慎曰:“闱,宫中小门。”朱子曰:“如今东西掖门。”盖正门之外,又有闱门在旁壁也】时母在闱门之外【贾疏:“冠子母无事故,在门外。今子须见母,故出闱门也】妇人入庙由闱门【贾疏:“▯记夫人奔丧入自闱门。”郑云:“宫中之门曰闱门,为相通者也】
译氏慎说:“闱,是宫中的小门。”朱子说:“就像现在的东西掖门。”大概是在正门之外,旁边墙壁上还有闱门。当时母亲在闱门之外。贾逵注疏说:“如果冠礼之子母亲没有事故,就在门外。现在儿子需要拜见母亲,所以走出闱门。”妇人进入宗庙从闱门进入。贾逵注疏说:“《礼记》记载夫人奔丧从闱门进入。”郑玄说:“宫中的门叫做闱门,是供通行的。”
案东房者,妇人之位。若有礼事母,宜位于房中。冠礼房中陈服,赞者有事焉。母不可以位于房也。经但云「适东壁见于母」,不言出门则出闱门云者,臆说耳。且曰母在闱门之外,则闱门之外者又何所乎?盖庙之左右有墙周之,在西曰西壁,《特牲记》饎爨在西壁是也。在东曰东壁,《乡射记》俎由东壁及此经是也。但饎爨则近堂之南,取俎之处则近堂之北耳。母位当在北堂之东北,近东壁,南面而立,近于北堂,亦位之宜也。南面,房中之正位也。故放之子降自西阶,由西而东,又折而北,乃见之脯,非以奉母,眀见醴耳。《士昏记》宾右取脯,左奉之,归执以反命,可以见义类矣。
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
正义郑氏康成曰:妇人于丈夫,虽其子,犹侠拜。朱子曰:古人坐即是跪,低手只揖,便是肃拜,故礼注云:肃,俯手也。母拜其子,当如是。又曰:凡妇人见男子,每先一拜,男拜则答拜。子冠见母,亦如之,重成人也。古人无受拜礼,虽君亦然,但臣见君则两拜,答一拜耳。敖氏继公曰:子拜送亦再拜,此拜非主于受送也,亦因有脯而言之耳。凡妇人与丈夫为礼,礼重者则侠拜。
存异,孔氏颖达曰:「冠子以酒脯奠庙讫,子取脯以见于母,母拜其脯。重尊者处来,故拜之,非拜子也。」辨正,吕氏大临曰:「冠礼所荐脯醢为醴,子设非奠庙也。盖礼有斯须之敬,母虽尊,有従子之道,故当其冠也,以成人之礼礼之。若谓脯自庙来,拜而受之,则子拜送之后,其母又拜,义复何居?」
余论贾氏公彦曰:「不见父与宾者,盖冠毕则已见也。」敖氏继公曰:「不见父,以难为礼也。」盖此时冠者于
凡所见者,皆不先拜而答拜,乃其礼当然耳。父至尊,是礼有不可行,故阙之。不见宾者,賔既醴之,则交拜矣,是亦见也。若复行礼,则防于防。
右见于母
宾降,直西序,东面;主人降,复初位。
正义敖氏继公曰:「但云直西序,则当南于阶初位,阼阶东直东序之位。」郑氏康成曰:「初位,初至阶让升之位。」贾氏公彦曰:「宾直西序,则非初让升之位;主人直东序西面者,欲迎其事,闻字之言故也。」
冠者立于西阶,东南面,宾字之冠者对。
正义:郑氏康成曰:“对应也,其辞未闻。”敖氏继公曰:“宾当少进,乃字之。”
辨正贾氏公彦曰:「冠义,既冠而字之,见于母。母拜之,似字讫乃见母。此经先见母,乃字。其实未字,先见母。字讫乃见兄弟,急于母,缓于兄弟也。记人以下有兄弟之等,拜之,故退见母于下,使文近也。」
案冠者立于西阶东,乃西阶下之东也。是时冠主与宾俱降阶,尊者既降,则卑者岂得在上?经文「自冠者见母后无升降之仪」,可以见之。
右字
宾出主人送于庙门外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出外门,将醴之。”敖氏继公曰:“宾出而赞者不従,以当与冠者为礼也。”
案賔出冠,事毕也。冠者不送礼,不参。
请醴宾宾礼辞许賔就次
正义郑氏康成曰:醴宾者,谢其勤劳也。次门外更衣处【贾防:次者,舍之名。行礼衣服,或与常服不同。更衣之时,须入于次】以帷幕簟席为之【贾防:聘礼宗人授次,次以帷。又周官幕人掌帷幕幄帟绶之事,注云:帷幕皆以布为之。士卑或用簟席,是以▯记诸侯大夫丧皆用布,士用簟席,次亦当然】敖氏继公曰:请者,有白于人而恭孙之辞也。醴亦谓以醴饮之也。请醴之辞,士昏记有之。此礼虽与彼异辞,宜畧同。醴宾之礼,一献有俎有币,似飨矣。乃曰醴者,亦因用醴而名之。通论朱子曰:凡经内言醴者,皆指其物而言。此与醴冠者之醴,皆谓以醴礼之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此醴当作礼【贾防:《周官》天子礼诸侯用鬯,不云鬯賔,故郑破醴为礼也】
辨正李氏如圭曰:「士之醴,子醴,宾醴,妇经,皆作醴,不必改为礼。」
右宾出就次
冠者见于兄弟,兄弟再拜,冠者答拜。见赞者,西面拜,亦如之。
正义
译查考东房,是妇女所在的位置。如果有礼仪需要侍奉母亲,适宜在房中定位。冠礼在房中陈列礼服,赞者在此有职事。母亲不可以定位在房中。经文只说“走向东壁去见母亲”,没有说出门就是出内室之门,这是臆测罢了。况且说母亲在内室门外,那么内室门外又是哪里呢?大概宗庙左右有墙围绕,在西边的叫西壁,《特牲馈食礼记》中“煮饭烧火在西壁”就是如此。在东边的叫东壁,《乡射礼记》中“俎从东壁”以及此处的经文就是如此。只是煮饭烧火靠近堂屋的南边,取俎的地方靠近堂屋的北边罢了。母亲的位置应当在北堂的东北方,靠近东壁,面朝南站立,靠近北堂,也是位置适宜的。面朝南,是房中的正位。所以推想儿子从西阶下来,由西向东,又折向北,才去见母亲,拿着肉干,不是用来奉给母亲,明显是去见醴酒罢了。《士昏礼记》中宾客右手取肉干,左手捧着,回去拿着以回报使命,可以由此看出同类礼仪的意义了。
母亲拜受,儿子拜送,母亲又拜。
正义郑康成说:妇女对于男子,即使是自己的儿子,也采用侠拜(两拜)。朱熹说:古人坐着就是跪着,低手只是作揖,就是肃拜,所以礼注说:肃,是俯手。母亲拜她的儿子,应当是这样。又说:凡是妇女见男子,总是先拜一次,男子拜则回拜。儿子行冠礼见母亲,也是这样,重视成人之意。古人没有受拜的礼仪,即使是君主也是这样,只是臣子见君主则拜两次,回拜一次罢了。敖继公说:儿子拜送也是拜两次,这拜不是主要为了接受和送别,也是因为提到肉干而言罢了。凡是妇女与男子行礼,礼仪重的就采用侠拜。
存异,孔颖达说:“冠子用酒肉干在宗庙祭奠完毕,儿子取肉干去见母亲,母亲拜那肉干。重视从尊者处来的东西,所以拜它,不是拜儿子。”辨正,吕大临说:“冠礼所进献的肉干肉酱是为了醴酒,儿子摆设的不是为了在宗庙祭奠。大概礼仪有片刻的敬意,母亲虽然尊贵,有顺从儿子的道理,所以当儿子行冠礼时,用成人的礼仪对待他。如果说肉干从宗庙来,拜而接受它,那么儿子拜送之后,母亲又拜,意义又在哪里呢?”
余论贾公彦说:“不见父亲和宾客的,大概冠礼完毕就已经见过了。”敖继公说:“不见父亲,是因为难以行礼。”大概此时冠者对于
凡所见的,都不先拜而回拜,这是礼仪当然如此。父亲是最尊贵的,这是礼仪有不可行的,所以省略了。不见宾客的,宾客已经用醴酒招待他,就互相拜了,这也是见了。如果再次行礼,就防止重复。
右见于母
宾客下阶,正对西序,面向东;主人下阶,回到初始的位置。
正义敖继公说:“只说正对西序,那么应当在阶下初始位置的南边,即阼阶东正对东序的位置。”郑康成说:“初始位置,是初始到阶下谦让升阶的位置。”贾公彦说:“宾客正对西序,就不是初始谦让升阶的位置;主人正对东序面向西,是想迎接他的职事,听到取字的言语的缘故。”
冠者站在西阶,东南面,宾客给他取字,冠者回答。
正义:郑康成说:“对应回答,他的话没有听到。”敖继公说:“宾客应当稍微前进,才给他取字。”
辨正贾公彦说:“《冠义》,既行冠礼才给他取字,去见母亲。母亲拜他,似乎是取字完毕才见母亲。此经文先见母亲,才取字。其实没有取字,先见母亲。取字完毕才见兄弟,对母亲急切,对兄弟迟缓。记文以下有兄弟等辈,拜他们,所以退后见母亲在下面,使文辞相近。”
查考冠者站在西阶东,就是西阶下的东边。这时冠主与宾客都下阶,尊者已经下阶,那么卑者岂能在上面?经文“从冠者见母亲后没有升降的礼仪”,可以由此看出。
右字
宾客出去,主人送到宗庙门外。
正义:郑康成说:“不出外门,将要醴酒招待他。”敖继公说:“宾客出去而赞者不跟随,因为应当与冠者行礼。”
查考宾客出去,冠礼的事完毕了。冠者不送宾客,不参与。
请醴宾客,宾客谦辞,允许,宾客到更衣处。
正义郑康成说:醴宾客,是感谢他的辛劳。次是门外的更衣处【贾公彦注:次,是舍的名称。行礼的衣服,可能与常服不同。更衣的时候,必须进入次】用帷幕竹席做成【贾公彦注:《聘礼》中宗人授予次,次用帷。又《周官》幕人掌管帷幕幄帟绶的事,注说:帷幕都用布做成。士地位低或用竹席,所以《记》中诸侯大夫丧礼都用布,士用竹席,次也应当如此】敖继公说:请,是有禀告于人而恭敬谦逊的言辞。醴也说用醴酒招待他。请醴的言辞,《士昏礼记》中有。此礼虽然与那里言辞不同,应当大致相同。醴宾客的礼仪,一献有俎有币,像飨礼了。却说醴,也是因为用醴酒而命名。通论朱熹说:凡经文中说醴的,都指那物品而言。这与醴冠者的醴,都说用醴酒礼待他。
存疑,郑康成说:“此醴应当作礼【贾公彦注:《周官》天子礼诸侯用鬯,不说鬯宾客,所以郑破醴为礼】
辨正李如圭说:“士的醴,子醴,宾醴,妇经,都作醴,不必改为礼。”
右宾客出去到更衣处
冠者去见兄弟,兄弟拜两次,冠者回拜。见赞者,面向西拜,也像这样。
正义
郑氏康成曰:「见赞者,西面拜,则见兄弟,东面拜。赞者后,宾出【贾防:赞者后出,亦当就次待礼也】贾氏公彦曰:「兄弟位在东方,赞者宾之类,故东面亦如之者,赞者先拜,冠者答之也。」敖氏继公曰:「兄弟与赞者皆先拜之,亦重冠礼也。兄弟位在洗东,赞者位在西方,亦当西序。」
译郑康成说:“见到赞者,面向西拜,那么见到兄弟,就面向东拜。赞者随后,宾客退出【贾防说:赞者随后退出,也应当到侧室等待礼仪结束】。”贾公彦说:“兄弟的位置在东方,赞者属于宾客一类,所以面向东拜也像那样,是因为赞者先拜,冠者回答他。”敖继公说:“兄弟和赞者都先拜他,这也是重视冠礼。兄弟的位置在洗的东边,赞者的位置在西边,也应当在西边的墙下。”
案不言见众宾者,于赞者中该之,皆见可知也。下经“醴宾”曰:“赞者皆与。”
入见姑姊,如见母【姊将此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入,入寝门也。庙在寝门外,如见母者,亦北面。姑与姊亦侠拜,也不见妹妹卑。敖氏继公曰:不见妹者,未成人,则不与为礼也。
案注云:不见妹妹,卑敖云,未成人,固是然。弟亦卑未成人,见之何也?弟在庙与诸人同见,则见之;妹在内,则不必见也。如筓而字者,亦见之。
右见兄弟姑姊
乃易服,服▯冠,▯端,爵韠,奠贽,见于君,遂以贽见于郷大夫、郷先生【冠如字,贽亦作挚,音至】
正义郑氏康成曰:「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贾防:朝服与▯端同,▯端则▯裳、黄裳、▯裳、黒屦;朝服则裳以素,而屦色白也。以俱正幅,故朝服亦得端名】贽雉也【贾防:士执雉】郷先生,郷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贾防:即郷饮酒、郷射所谓先生也。先生亦有士,不言者畧之】贾氏公彦曰:「易服者,爵弁助祭之服,不可服见君及大夫防也。初冠时服▯端,为缁布冠服,以缁布冠冠而▯之,故易▯冠配▯端也。」敖氏继公曰:「奠贽见于君,谓执贽至下奠贽,再拜稽首也。不朝服,以其未仕也。所见者亦▯端。见之郷大夫,郷之异爵者,或曰即主治一郷者,未知孰是。先生徳齿俱尊者也。士相见礼曰:『士见于大夫,终辞其贽于其入也,一拜。』其辱见于先生之礼,亦宜如之。」
案见君与乡大夫、乡先生终言之耳,不必冠日,亦不必同日也。见君当于其早朝时,乡大夫、乡先生则皆有辞让,反见诸礼,其不能一日而毕事,可见矣。《国语》晋赵文子冠,见栾、范诸卿,则冠者之见大夫、先生,必加以训辞,是古义也。
右见君见乡大夫乡先生
乃醴宾以壹献之礼
正义郑氏康成曰:壹献者,主人献宾而已,无亚献者【贾防案:特牲、少牢主人献尸,主妇亚献,此则主人献賔而已,无亚献】献酢酬宾,主人各两爵而礼成【贾防:主人献賔,賔酢主人,主人将酬賔,先自饮讫,乃酬賔,賔奠而不举,是賔主人各两爵而礼成也。又昏礼舅姑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记曰:妇酢舅,更爵自荐,是备有酬酢;乡饮酒亦备献酢酬,是其义也】特牲、少牢馈食之礼献尸,此其类也【贾防:特牲、少牢主人、主妇各一爵,有亚献,此賔主各两爵,无亚献,虽少不同,义类同也】士礼一献【贾防:士冠及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皆是一献】卿大夫三献【贾防:左传季孙宿云:得贶不过三献;郊特牲云:三献之介;周官大行人:上公飨礼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是以大夫三献,士一献,此其差也】宾醴不用柶者,泲其醴【贾防:此賔醴饮之泲者,故不用柶;醴子则不泲,故用柶也】内则曰:饮重醴,清糟【贾防:内则注云:饮目诸饮也,重陪也,糟醇也,清泲也,致饮有醇者有泲者,重设之】凡醴事,质者用糟,文者用清【贾防:质谓若冠礼醴子之类是也,故设尊在房中;文者此醴賔是也,故于房户之间显处设尊也】敖氏继公曰:此礼用醴,盖因醴子用醴而为之,若不醴而醮,则此礼亦因之而用酒与用酒,则为飨;醴賔之时,赞者皆与赞冠者为介,与乡饮酒相类,则是一献之礼,賔介而下皆然也。其献及酢酬,疑亦畧如乡饮之仪。案郑知醴用清者,以下经言酬賔,酬必先酢,酬酢必卒爵,糟醴不卒,故知用清也。然则宾介皆拜既爵矣,洗亦设于庭,一献之礼简注防谓献后有燕,未必然。
主人酬賔,束帛,俪皮【俪,音丽。力移反。注:古文俪为离】
正义郑氏康成曰:饮宾客而従之以财货曰酬,所以申畅厚意也【贾防:当奠酬之节,行之以货财】束帛十端也,俪皮两鹿皮也【贾防:此无正文,郑注聘礼云:凡君于臣,臣于君,麋鹿皮可也】敖氏继公曰:醴之而有俎,又酬以皮帛,重谢之也。酬賔之礼,当行于宾受献之后,未卒爵之前,犹食礼既受侑币,乃卒食也。
案献酢用爵,酬用觯。賔取觯
译经文之所以不直接说“拜见众位宾客”,是因为在赞者的职责中已经包含了这一项,由此可知都要拜见。下文经文中“醴宾”一节说:“赞者都参与。”
进入内室拜见姑母和姐姐,礼仪如同拜见母亲一样【“姊”字读作“姊”】。
郑玄解释说:“入”,是进入寝门。宗庙位于寝门外,如同拜见母亲一样,也是面朝北站立。姑母和姐姐也都要行拜礼,但不拜见妹妹,因为妹妹地位卑微。敖继公解释说:不拜见妹妹,是因为她尚未成年,所以不与之行礼。
按:郑玄注说“不拜见妹妹,因为地位卑微”,敖继公说“因为尚未成年”,这固然没错。但是弟弟同样地位卑微且尚未成年,为何要拜见呢?如果弟弟在宗庙中与众人一同拜见,那么就要拜见;如果妹妹在内室,则不必拜见。如果妹妹已经加笄取字,也要拜见。
以上讲的是拜见兄弟、姑母和姐姐。
于是更换礼服,戴上爵弁,穿上玄端,系上爵韦蔽膝,放下贽礼,拜见国君,随后带着贽礼拜见乡大夫、乡先生【“冠”字读本音,“贽”也写作“挚”,音“至”】。
郑玄解释说:“更换礼服而不穿朝服,是因为这不是朝见之事。”【贾公彦疏:朝服与玄端相同,玄端则配玄裳、黄裳、缁裳、黑屦;朝服则裳用素色,而屦色为白。因为都使用整幅布料,所以朝服也可以称为“端”】。“贽礼”是野鸡。【贾公彦疏:士人手持野鸡】。“乡先生”,是乡中的老人,指退休的卿大夫。【贾公彦疏:即《乡饮酒礼》、《乡射礼》中所说的先生。先生中也有士人,此处未提及是省略了】。贾公彦说:“更换礼服,是因为爵弁是助祭的礼服,不可以穿着它去拜见国君和大夫。初次行冠礼时穿玄端,是配缁布冠的礼服,因为用缁布冠加冠后穿玄端,所以这里更换为爵弁来搭配玄端。”敖继公说:“放下贽礼拜见国君,是指手持贽礼走到阶下,放下贽礼,再拜稽首。不穿朝服,是因为他尚未出仕。所拜见的人也穿玄端。拜见乡大夫,是指乡中爵位不同的大夫,有人说就是主管一乡的人,不知哪种说法正确。先生是德行和年龄都尊贵的人。《士相见礼》说:‘士拜见大夫,在进入时最终推辞贽礼,行一拜之礼。’拜见先生的礼仪,也应当如此。”
按:拜见国君与乡大夫、乡先生,只是统而言之,不一定在冠礼当天,也不一定在同一天。拜见国君应当在其早朝之时,拜见乡大夫、乡先生则都有辞让之礼,反推其他礼仪,其不可能在一天内完成所有事务,是可以想见的。《国语》记载晋国赵文子行冠礼,拜见栾、范等诸位卿大夫,那么冠者拜见大夫、先生,必定加上训诫之辞,这是古义。
以上讲的是拜见国君、乡大夫和乡先生。
于是用醴酒款待宾客,行一献之礼。
郑玄解释说:“一献”,是指主人向宾客献酒而已,没有亚献。【贾公彦疏:《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中主人向尸献酒,主妇亚献,这里则是主人向宾客献酒而已,没有亚献】。献、酢、酬宾客,主人和宾客各饮两爵,礼仪即成。【贾公彦疏:主人向宾客献酒,宾客回敬主人,主人将要酬答宾客,先自己饮完,然后酬答宾客,宾客放下酒杯而不饮,这样宾客和主人各饮两爵,礼仪完成。又如婚礼中舅姑款待新妇用一献之礼,《奠酬》篇记载:新妇回敬舅父,更换酒杯自行斟酒,这是具备酬酢之礼;《乡饮酒礼》也具备献、酢、酬,这是其义理所在】。《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中向尸献酒,与此类似。【贾公彦疏:《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中主人、主妇各饮一爵,有亚献,这里宾客和主人各饮两爵,没有亚献,虽然稍有不同,但义理类别相同】。士的礼仪为一献。【贾公彦疏:士的冠礼及婚礼、乡饮酒礼、乡射礼都是一献】。卿大夫的礼仪为三献。【贾公彦疏:《左传》季孙宿说:得到的赏赐不超过三献;《郊特牲》说:三献的介;《周官·大行人》:上公款待之礼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因此大夫三献,士一献,这是其等级差别】。醴宾客不用匕匙,是因为滤去了醴酒的糟。【贾公彦疏:这里醴宾客饮用的是滤过的酒,所以不用匕匙;醴冠者则不滤,所以用匕匙】。《内则》说:饮用重醴,清酒去糟。【贾公彦疏:《内则》注说:饮,指各种饮品;重,指陪衬;糟,指醇酒;清,指滤过的酒;备办饮品有醇的有滤过的,重设之】。凡是醴酒之事,质朴的用带糟的,文饰的用滤清的。【贾公彦疏:质朴的如冠礼醴冠者之类,所以酒尊设在房中;文饰的如这里醴宾客,所以在房户之间显眼的地方设酒尊】。敖继公说:此礼用醴酒,大概是因醴冠者用醴酒而沿用的,如果不醴而醮,那么此礼也沿袭而用酒;如果用酒,那就是飨礼;醴宾客之时,赞者都参与,赞冠者作为介,与乡饮酒礼类似,那么是一献之礼,宾客、介以及以下的人都如此。其献及酢酬,大概也略同于乡饮酒的仪节。按:郑玄知道醴酒用滤清的,是因为下文经文中说酬宾客,酬必先酢,酬酢必须饮尽酒杯,带糟的醴酒不能饮尽,所以知道用滤清的。那么宾客、介都拜受酒杯了,洗也设在庭院中,一献之礼简注说献后有燕饮,未必如此。
主人酬答宾客,赠送束帛和成对的鹿皮【“俪”音“丽”,力移反。注:古文“俪”写作“离”】。
郑玄解释说:款待宾客并随之赠送财物叫做酬,用来表达深厚的情意。【贾公彦疏:在奠酬的环节,用财物来施行】。束帛是十端,俪皮是两张鹿皮。【贾公彦疏:此处没有正文,郑玄注《聘礼》说:凡是君对臣,臣对君,麋鹿皮都可以】。敖继公说:用醴酒款待且有俎,又用皮帛酬答,是重重地感谢。酬答宾客的礼仪,应当在宾客接受献酒之后,饮尽酒杯之前进行,就像食礼中既接受了侑币,然后才吃完食物一样。
按:献、酢用爵,酬用觯。宾客取觯。
,奠于荐东。主人乃更洗爵,以献介。介酢主人,主人不酬。介献之礼,成于酬主于尊者而已。
译将祭品陈设在荐席的东侧。主人于是再次清洗酒爵,用来向介宾敬酒。介宾向主人回敬,主人不再回敬。介宾献酒的礼仪,在主人向尊长回敬时便已告成。
通论贾氏公彦曰:「此醴宾与飨礼同。飨礼有酬币,聘礼云:『若不亲食,致飨以酬币。』《大戴礼》礼币采饰而四马,是大夫礼与士异也。《礼器》琥璜爵,郑注云:『天子酬诸侯,诸侯相酬以此玉将币也。』凡尊卑献数多少不同,及其酬币,唯于奠酬之节一行而已。凡言束者,无问脯与锦,皆以十为数。」
赞者皆与赞冠者为介【与音预】
正义郑氏康成曰:介宾之辅,以赞为之,尊之饮酒之礼,贤者为宾,其次为介【贾防郷饮酒礼,又其次为众賔,此亦当同】敖氏继公曰:言此于酬宾之后者,眀酬币唯用于正宾也。介,副也。以副于正賔名之。饮酒之礼,有賔,有介,有众宾。此赞冠者为介,余为众賔。众賔之位,亦在堂。乡饮酒礼,賔席于户牖间,介席于西序,众賔之席继賔而西。
存疑:郑氏康成曰:“赞者,众賔也,皆与亦饮酒,为众宾辨正。”朱子曰:“详赞者,谓主人之赞者也,恐字误作众宾耳。”
案,皆者,皆众賔与主人之赞者也。赞冠者亦存焉。下句又别言之耳。主人之赞者,位于堂下。及献之,则升受,降饮与。
宾出,主人送于外门。外再拜归宾,俎。
正义郑氏康成曰:一献之礼,有荐有俎,其牲未闻【贾疏:昏礼,舅姑共飨妇以一献,有姑荐,则此亦有荐脯醢可知】归宾俎,使人归诸宾家也。古者与人饮食,必归其盛者,所以厚礼之。
案出不言赞者,文畧也。有俎必有牲,其用豕与?知不用豚者,以宾介主人俱当有俎,不可以豚觧之法施之也。俎实当与乡饮酒同。
右醴宾
总论:朱子曰,「此章以上,正礼已具;此下,皆礼之变。」
若不醴,则醮用酒【醮,子召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若不醴,谓国有旧俗可行,圣人用焉不改者也。」曲礼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修其法而审行之。」是也。酌而无酬酢曰醮【贾防郑觧:无酬酢曰醮。惟据此文而言,醴亦无酬酢,不名醮者,醴太古之物,自然质,无酬酢。酒本有酬酢,故以无酬酢而名醮也】敖氏继公曰:「此醮与醴大意畧同,惟用酒而仪物繁为异。冠礼之始,惟醴而已,然少近于质,故后世圣人又为此醮礼与之竝行。言『若』者,文质在人,用之惟所欲耳。」案:醴有无酬酢者,冠礼醴子,昏礼醴賔,醴女,醴妇,聘礼醴賔,皆是也。亦有有酬酢者,冠礼醴賔,郑氏以为清醴是也。若醮则皆无酬酢,此经及昏礼父醮子而命之,迎使人醮庶妇是也。醮盖尊所施于卑者,尽爵曰醮,有不敢不尽之意。自敌以上则不用此礼。于冠者用酒,则于賔亦用酒,但不曰醮而曰飨矣。昏礼舅飨送者以一献之礼是其类,盖与醴賔一献之礼同,唯用醴用酒异耳。
存疑。贾氏公彦曰:「上文适子冠于阼,醴于客位者,周法也。此不醴而醮,用酒者,夏殷法也。」
辨正:朱子曰:“不醴而醮,乃当时国俗不同。如鲁卫之幂,有縿布祔,有离合,皆周礼自异。贾氏以为夏殷法,未必然也。”
案醴浊而酒清,醴质而酒文。据行礼之本意,则质为重,故冠施于适子,用醴;于庶子,用酒。与昏施于适妇,用醴;于庶妇,用酒,义一也。据行礼之従宜,则文为贵,故冠庶子固醮用酒,而冠适子亦有时不醴而醮用酒者,记云:「适子冠于阼,醮于客位」是也。庶子醮于房外,成而不尊。此与醴适妇于户牖间,庶妇惟使人醮之,义亦同。然则适本宜用醴,而时或用酒;庶则但宜用酒,而不得用醴,亦重适之义也。
尊于房户之闲,两甒有禁。▯酒在西,加勺南枋。
正义郑氏康成曰:「房戸闲者,房西室户东也。禁承尊之器,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酒,新水也。虽今不用,犹设之,不忘古也。」贾氏公彦曰:「上文醴不言禁者,醴非饮醉之物,故不设戒。此用酒,恐醉,因而禁之。▯酒非饮,亦为禁者,以▯酒对正酒,不可一有一无也。」李氏如圭曰:「醴在房,酒在堂,酒事文也。凡醴无幂,醮亦不用幂者,従醴
译贾公彦通论说:“这里的醴宾之礼与飨礼相同。飨礼中有酬币,《聘礼》说:‘如果不亲自进食,就致送飨礼并附上酬币。’《大戴礼》中礼币有采饰且配四匹马,这是大夫之礼与士之礼不同的地方。《礼器》中提到琥璜爵,郑玄注解说:‘天子酬谢诸侯,诸侯互相酬谢,就是用这种玉来携带币帛。’凡是尊卑地位不同,献酒的次数多少也不同,但到了酬币这一环节,只在奠酬的时候进行一次而已。凡是说到‘束’的,无论是指肉干还是锦帛,都以十作为数量单位。”
赞者都参与,如同在冠礼中担任介的人【“与”读作“预”】。
郑康成正义说:“介是宾的辅佐,由赞者担任,在尊者的饮酒之礼中,贤德的人担任宾,其次的人担任介【贾公彦疏说:乡饮酒礼中,再其次的是众宾,这里也应当相同】。”敖继公说:“这句话放在酬宾之后,是为了表明酬币只用于正宾。介,就是副手的意思。因为辅助正宾,所以称为介。饮酒之礼中,有宾、有介、有众宾。这里赞冠的人担任介,其余的人担任众宾。众宾的位置,也在堂上。乡饮酒礼中,宾的席位在门和窗之间,介的席位在西墙边,众宾的席位紧挨着宾向西排列。”
存疑:郑康成说:“赞者,就是众宾,都参与饮酒,是为众宾辨正。”朱熹说:“仔细推敲‘赞者’,是指主人的赞者,恐怕‘众宾’二字是误写。”
按:这里的“皆”,是指众宾和主人的赞者都参与。赞冠的人也包含在内。下句又另外说明罢了。主人的赞者,位置在堂下。等到献酒时,就升堂接受,然后降堂饮酒。
宾退出,主人送到外门。外门再拜,归还宾的俎。
郑康成正义说:“一献之礼,有荐品有俎,至于用什么牲体则没有听说【贾公彦疏说:婚礼中,公婆用一献之礼款待新妇,有公婆的荐品,那么这里也应有荐脯醢可知】。归还宾的俎,是派人送回宾的家。古人给人饮食,一定要把盛器里的食物送回去,这是为了厚待宾客。”
按:文中不说赞者退出,是文字简略。有俎就一定有牲体,大概用的是猪吧?知道不用小猪,是因为宾、介、主人都应该有俎,不能按照分解小猪的方法来分配。俎里的食物应当与乡饮酒礼相同。
以上是醴宾之礼。
总论:朱熹说,“这一章以上,正式的礼仪已经具备;以下,都是礼仪的变通。”
如果不行醴礼,就举行醮礼,使用酒【“醮”读作“子召”】。
郑康成正义说:“如果不行醴礼,是指国家有旧俗可以实行,圣人采用它而不改变。《曲礼》说:‘君子行礼,不要求改变风俗,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都依照该国的旧俗,谨慎地修习其法度并审慎地实行。’就是这个意思。斟酒而没有酬酢称为醮【贾公彦疏说:没有酬酢称为醮。仅根据这段文字而言,醴也没有酬酢,不称为醮,是因为醴是太古之物,自然质朴,没有酬酢。酒本来有酬酢,所以用没有酬酢来命名醮】。”敖继公说:“这里的醮与醴大意大致相同,只是用酒且仪物繁复有所不同。冠礼开始时,只用醴,然而稍微接近质朴,所以后世圣人又制定这种醮礼与它并行。说‘若’,是因为文质在于人,使用哪种礼仪随个人意愿罢了。”按:醴有无酬酢的情况,冠礼中醴子、婚礼中醴宾、醴女、醴妇、聘礼中醴宾,都是如此。也有有酬酢的情况,冠礼中醴宾,郑玄认为是清醴。至于醮则都没有酬酢,此经文及婚礼中父亲醮子并命令他、迎亲使者醮庶妇都是如此。醮大概是尊者施于卑者的礼仪,饮尽爵中的酒称为醮,有不敢不尽的意思。对于地位相等或以上的人则不使用这种礼仪。对于冠者用酒,那么对于宾也用酒,只是不叫醮而叫飨了。婚礼中公公用一献之礼款待送亲者就是这类,大概与醴宾的一献之礼相同,只是用醴还是用酒不同罢了。
存疑。贾公彦说:“上文说嫡子在阼阶行冠礼,在客位行醴礼,这是周代的制度。这里不行醴礼而举行醮礼,使用酒,这是夏、殷的制度。”
辨正:朱熹说:“不行醴礼而举行醮礼,是当时各国风俗不同。比如鲁、卫的幂,有縿布祔,有离合,都是周礼自身就有差异。贾公彦认为是夏、殷的制度,未必如此。”
按:醴浑浊而酒清澈,醴质朴而酒文饰。根据行礼的本意,质朴为重,所以冠礼中嫡子用醴;庶子用酒。这与婚礼中嫡妇用醴;庶妇用酒,道理是一样的。根据行礼的适宜情况,文饰为贵,所以冠庶子固然用酒举行醮礼,而冠嫡子有时也不行醴礼而用酒举行醮礼,记载说:“嫡子在阼阶行冠礼,在客位行醮礼”就是如此。庶子在房外行醮礼,成人但不尊贵。这与在户牖间醴嫡妇,庶妇只派人醮之,道理也相同。那么嫡子本应用醴,而有时用酒;庶子则只应用酒,而不能用醴,这也是重视嫡子的意义。
酒尊设在房和户之间,两个酒坛有禁。〇酒在西边,加上勺子,勺柄朝南。
郑康成正义说:“房户之间,是指房的西边、室户的东边。禁是承托酒尊的器具,称为禁,是因为对酒有警戒之意。〇酒,是新水。虽然现在不使用,但还是设置它,不忘古制。”贾公彦说:“上文醴礼没有提到禁,是因为醴不是让人喝醉的东西,所以不设警戒。这里用酒,恐怕喝醉,因而设禁。〇酒不饮用,也设禁,是因为〇酒与正酒相对,不能一个有禁一个没有。”李如圭说:“醴在房,酒在堂,酒的事属于文饰。凡是醴没有幂,醮也不用幂,是跟随醴礼。”
质。」敖氏继公曰:「醮设酒甒,与醴设醴甒,其节同,亦于陈服后为之。两甒,一酒尊,一▯酒尊也。▯酒在西,尊西上也。以冠者之位在其西,故顺之。加勺加于二尊之上而覆之也。▯酒亦加勺者,不以无用待之也。南枋为酌者,北面覆手执之便也。」少牢馈食礼曰:「主人北面酌酒。」
译质。」敖氏继公说:「醮礼设置酒甒,与醴礼设置醴甒,其仪节相同,也是在陈列礼服之后进行。两个甒,一个是酒尊,一个是〇酒尊。〇酒在西边,因为西边是尊位。这是因为冠者的位置在西边,所以顺应它。将勺子加在两个尊上并覆盖在上面。〇酒也加勺,是不以无用的态度对待它。南枋作为酌酒之处,是因为北面覆手执勺方便。」《少牢馈食礼》说:「主人面朝北酌酒。」
洗有篚在西南顺
正义郑氏康成曰:洗庭洗【贾防用醴之时,醴尊在房,故洗亦在房;今醮用酒,与常饮酒同,故洗亦当在庭】当东荣南北,以堂深,篚陈于洗西南,顺北为上也【贾防据席制以识之,先后为首尾;此篚云北上者,应亦有记识为上下也】贾氏公彦曰:设洗法在设尊前,此于设尊后言者,以上云醮用酒,即连云尊文势如此,故直言洗有篚,不言设也。敖氏继公曰:醮而设洗之节,亦与醴同,惟有篚为异,此见其异者耳。篚所以盛爵也,下篚之爵三。正义郑氏康成曰:篚亦以盛勺觯。
案醴之篚在房中,服北醮之篚在庭中,洗西。醴用觯而醮用爵,则此篚不宜有觯。醴不加勺于尊,故并在篚。此勺加尊上,则篚中不宜更有勺矣。注误。
始加醮用脯醢,宾降取爵于篚,辞降如初,卒洗升酌。正义郑氏康成曰:「始加者,言一加一醮也。加冠于东序,醮之于户西,同耳。始醮亦荐脯醢。賔降者,爵在庭,酒在堂,将自酌也。一升曰爵。辞降如初,如将冠时降盥辞主人降也。」赞者筵于户西,宾升揖,冠者就筵,乃酌。朱子曰:「始加二字,乃叠见前『始加缁布冠』一章之礼。醮用脯醢,乃题下事。其实宾答拜后乃荐之也。宾升酌时,冠者犹在出房南面之位。」贾氏公彦曰:「前三加讫,乃一醴于客位,用脯醢。此始加讫,即醮于客位,用脯醢。前用醴时,醴在房,赞者酌授賔,賔不亲酌。此则賔亲洗爵酌酒,故有升降也。」敖氏继公曰:「赞者筵于户西,賔乃降也。用爵醮礼文也。卒洗亦当壹揖壹让乃升。」
冠者拜受宾答拜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冠者南面拜受宾授爵,东面答拜如醴,礼也。于賔答拜,赞者则亦荐之【贾防:经不言荐之时节,故郑别言之,亦当如醴子时荐也】凡荐出自东房【贾防:用醴时尊在房,脯醢出自东房;醮用酒尊在堂,脯醢亦出自东房。鄊饮酒、鄊射、特牲、少牢荐者皆出东房,故云凡以该之】敖氏继公曰:「如初,谓初醴时之仪也。」
案:冠者南面拜受,正当宾筵前北面致醮,辞讫时也。
冠者升筵,坐左执爵,右祭脯醢,祭酒,兴,筵末坐,啐酒,降筵,拜宾,答拜,冠者奠爵于荐,东立于筵西。
正义郑氏康成曰:冠者立俟宾命,宾揖之则就东序之筵【贾防谓当更加皮弁也】贾氏公彦曰:此虽用酒,其行事与醴同,惟彼出房立待宾命,此醮讫立于席西待宾命为异。李氏如圭曰:不卒爵者従醴礼。
案降筵奠爵,而后拜。执爵兴,宾乃答拜。拜讫,冠者乃奠爵于荐东。其节亦当与醴同。
总论:朱子曰:「此正醮礼也。」下两醮及后章三醮,凡言如初者,皆谓如此礼。
彻荐爵筵尊不彻
正义郑氏康成曰:「彻荐与爵者,辟后加也【贾防:后加荐爵,更设故云辟】不彻筵,尊三加可相因由便也。敖氏继公曰:「亦赞冠者彻之,必彻者所以新后醮之礼,若不相因,然彻荐爵盖入于房。」
加皮弁如初仪,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摄书折反,注今文摄为聂】正义郑氏康成曰:「摄犹整也,整酒谓挠之【贾防:挠谓更益整顿之,示新也。有司彻,司宫摄酒】朱子曰:「如初仪者,如前再加一章之仪也,下条放此。其他皆如初,言惟摄酒异于始醮,其他皆如之也。」贾氏公彦曰:「始醮彻脯醢,至再醮不言者,以三醮惟加俎,不加笾豆,故不彻荐,止彻爵而已。祝辞三醮不言嘉荐,直言笾豆,是眀文也。」
加爵弁如初仪,三醮有干肉折俎,哜之,其他如初【折之设反,哜才计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前二醮有脯醢,此更加干肉折俎。哜,谓至齿尝之。郑氏康成曰:干肉,牲体之脯也。折其体以为爼。敖氏继公曰:干肉折俎,犹言干肉俎也。俎盛牲体之折者,故名折俎。设之于脯醢之南。士虞礼有干肉折俎,二尹缩祭半尹,此干肉亦缩俎而左朐右末。其所哜,即祭半尹者也。亦振祭乃哜之,唯言哜,省文耳。物至齿谓之哜,知其味谓之尝。贾氏公彦曰:下若杀再醮,不言摄酒。三醮言摄,
译洗的篚在西南,以北为上。
郑康成解释说:洗是庭中的洗。贾逵认为,用醴时,醴尊在房中,所以洗也在房中;现在醮用酒,与平常饮酒相同,所以洗也应当在庭中。洗应当对着东荣,南北向排列,因为堂很深,篚陈列在洗的西南,以北为上。贾逵根据席的形制来识别,先后为首尾;这里说篚以北为上,应当也有标记来区分上下。贾公彦说:设置洗的礼仪在设置尊之前,这里在设置尊之后才说,是因为上文说“醮用酒”,紧接着就说尊,文势如此,所以直接说“洗有篚”,而不说“设”。敖继公说:醮时设置洗的礼节,也与醴时相同,只有篚不同,这里只是指出其不同之处。篚是用来盛放爵的,下面的篚中有三个爵。郑康成解释说:篚也用来盛放勺和觯。
按:醴的篚在房中,靠近北边;醮的篚在庭中,洗的西边。醴用觯而醮用爵,那么这篚中不适宜有觯。醴不在尊上加勺,所以都放在篚中。这里勺加在尊上,那么篚中不适宜再有勺了。注解说错了。
始加冠后行醮礼,用脯醢,宾客走下台阶,从篚中取爵,辞让走下台阶如同当初一样,洗完爵后走上去斟酒。郑康成解释说:“始加”,是说一加冠就一醮。在东序加冠,在户西行醮礼,是一样的。始醮也进献脯醢。宾客走下台阶,是因为爵在庭中,酒在堂上,将要亲自斟酒。一升叫爵。辞让走下台阶如同当初,就像将要加冠时走下台阶洗手,辞让主人走下台阶那样。”赞者在户西铺设席子,宾客走上去作揖,冠者走到席前,然后斟酒。朱熹说:“始加”二字,是重复前面“始加缁布冠”一章的礼仪。醮用脯醢,是标题下的事情。实际上宾客答拜后才进献它。宾客走上去斟酒时,冠者还在出房后南面的位置。”贾公彦说:“前三次加冠完毕,然后在客位行醴礼,用脯醢。这里始加冠完毕,就在客位行醮礼,用脯醢。前次用醴时,醴在房中,赞者斟酒授予宾客,宾客不亲自斟酒。这里则是宾客亲自洗爵斟酒,所以有上下台阶的动作。”敖继公说:“赞者在户西铺席,宾客才走下台阶。用爵行醮礼是文辞。洗完爵也应当作一次揖、让一次才走上去。”
冠者拜谢接受,宾客答拜如同当初。
郑康成解释说:“冠者面向南拜谢接受宾客授予的爵,面向东答拜,如同行醴礼时的礼仪。在宾客答拜时,赞者也就进献食物。贾逵说:经文没有说进献的时间,所以郑玄另外说明,也应当如同行醴礼时进献那样。凡是进献都出自东房。贾逵说:用醴时尊在房中,脯醢出自东房;醮用酒,尊在堂上,脯醢也出自东房。乡饮酒、乡射、特牲、少牢进献者都出自东房,所以说‘凡’来概括。”敖继公说:“如初,是说初次行醴礼时的仪节。”
按:冠者面向南拜谢接受,正当宾客在席前面向北致醮,辞让完毕的时候。
冠者走上去坐在席上,左手拿着爵,右手祭脯醢,祭酒,站起来,在席末坐下,尝酒,走下席,拜谢宾客,宾客答拜,冠者把爵放在荐上,向东站在席的西边。
郑康成解释说:冠者站着等待宾客的命令,宾客作揖他才走到东序的席上。贾逵认为应当再加皮弁。贾公彦说:这里虽然用酒,其行事与醴相同,只有那里出房站立等待宾客命令,这里醮礼完毕站在席西等待宾客命令不同。李如圭说:不喝完爵中的酒是遵循醴礼。
按:走下席放下爵,然后拜谢。拿着爵站起来,宾客才答拜。拜谢完毕,冠者才把爵放在荐的东边。其节次也应当与醴相同。
总论:朱熹说:“这正是醮礼。”下面两次醮以及后章的三次醮,凡是说“如初”的,都是指像这个礼仪。
撤去荐和爵,席和尊不撤去。
郑康成解释说:“撤去荐和爵,是为了避开后加冠时的使用。贾逵说:后加冠时荐和爵要重新设置,所以说避开。不撤去席,尊三次加冠可以相因袭,因为方便。”敖继公说:“也是赞冠者撤去,必须撤去是为了使后醮的礼仪更新,如果不相因袭,那么撤去的荐和爵大概放入房中。”
加皮弁如同当初的仪节,再次醮时整理酒,其他都如同当初。
郑康成解释说:“摄,就是整理。整理酒就是搅动它。贾逵说:搅动就是重新增添整顿,表示更新。有司撤去,司宫整理酒。”朱熹说:“如初仪,是说如同前面再加冠一章的仪节,下面一条仿照这个。其他都如同当初,是说只有整理酒与始醮不同,其他都相同。”贾公彦说:“始醮撤去脯醢,到再醮时不说,是因为三醮只加俎,不加笾豆,所以不撤去荐,只撤去爵而已。祝辞三醮不说嘉荐,只说笾豆,这是明显的文辞。”
加爵弁如同当初的仪节,三次醮有干肉折俎,尝它,其他如同当初。
贾公彦解释说:前两次醮有脯醢,这里又加干肉折俎。哜,是说吃到牙齿尝它。郑康成解释说:干肉,是牲体的脯。折断它的体作为俎。敖继公说:干肉折俎,就是说干肉俎。俎盛放牲体折断的部分,所以叫折俎。设在脯醢的南边。士虞礼有干肉折俎,二尹缩祭半尹,这干肉也是缩俎而左朐右末。所尝的,就是祭半尹的部分。也是振祭后才尝它,只说哜,是省略文辞罢了。食物到牙齿叫哜,知道它的味道叫尝。贾公彦说:下面如果杀再醮,不说整理酒。三醮说整理,
此再醮言摄酒,三醮不言摄,是再醮后皆有摄,互文以见义也。通论贾氏公彦曰:周官腊人掌干肉,凡田兽之脯腊。注云:大物觧肆干之谓之干肉,若今梁州乌翅矣。薄析曰:脯,捶之而施姜桂曰腶脩。干肉与脯脩别,言者或为豚觧而七体以干之谓之干肉。及将升于俎,则节折为二十一体。
译这里说第二次献酒时提到“摄酒”,第三次献酒时没有提到“摄”,这是因为第二次献酒之后都包含“摄”的礼仪,通过互文见义的方式来表达。贾公彦在《通论》中说:《周礼》中的腊人掌管干肉,凡是田猎所得野兽制成的脯和腊。注解说:大型猎物分解后晾干叫做干肉,就像现在梁州的乌翅一样。薄切叫做脯,捶打后加上姜桂叫做腶脩。干肉与脯脩是不同的,有人说是将小猪分解成七部分晾干叫做干肉。等到要放到俎上时,就分割成二十一个部分。
案干肉用豚觧之法觧之,盖用四体而已,脊脇未必用也。及将用之,则以一体折而用其二,故云二尹股则肫若,胳肱则肩若臂。又以半尹为之祭焉,非谓尽取七体折而为二十一也。此于新杀为杀礼,故然云干肉折者,眀其有骨也。豚觧之法详见士丧下篇,▯奠体觧之法牲体之数详见少牢礼陈▯载俎。
北面取脯见于母
正义:贾氏公彦曰:下文「若杀卒醮,取笾脯以降」,此亦取笾脯,见母亦适东壁,母侠拜同。敖氏继公曰:着此者,见其与醴同也,下放此。
右醮
若杀则特豚载合升离肺实于▯设扃鼏【杀如字,扃居萤反,鼏迷翼反。注:今文扃为铉,古文鼏为密】
正义郑氏康成曰:特豚一豚也。煑于镬曰亨【贾防:特牲亨于门外东方。注云:亨者煑也。亨豕鱼腊以镬各一爨。诗云:谁能亨鱼,溉之釡鬵。是镬为亨也】在▯曰升,在俎曰载【贾防:昏礼特豚合升,又云侧载。特牲卒载,加匕于▯。少牢司马升羊实于一▯,皆是在▯曰升,在俎曰载之文。但在▯直有升名,在俎则升载两称也。少牢礼升羊载右胖,有司彻亦云乃升】载合升者,明升与载皆合左右胖,离割也。割肺者,使可祭也,可哜也。离肺小而长,午割之不提心。扃鼎,扛鼏鼎覆也。许氏慎曰:豚小豕。贾氏公彦曰:上醮子用干肉,不杀牲。此下言杀牲,故俱云若也。升载之法,载在后,升在前。今先言载,后言升,又合在载升之闲者,通言之,欲见在俎在▯俱合也。鼏者,以茅覆鼎,长则束其本,短则编其中。扃所以举▯。冬官匠人:庙门容大扃七个,闱门容小扃三个。注云:牛▯大扃长三尺,膷▯小扃长二尺。今此豚▯当用小扃也。敖氏继公曰:士丧礼特豚四鬄去蹄,两胉脊,此其合升之体数也。肺离之者,使絶之而为祭也。既祭则哜之,故又名哜肺。其与脊同举者,则谓之举肺。▯设扃,是亦举之也。孤子则举▯陈于门外,此不陈,惟俟时而入,错于阼阶前。鼏见公食礼。
通论陈氏祥道曰:豚则吉凶皆合升用,成牲则升其胖而去髀。吉升右而凶升左,脊脇六而肱股五,为十一体也。贾氏公彦曰:凡肺有二种,一者举肺,一者祭肺。就举肺中复有三称,一名举肺,为食而举;二名离肺,《少仪》云:「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也。」三名哜肺,以齿哜之。三者皆据生人为食而有也。祭肺亦有三称,一名祭肺,为祭先而有之;二名忖肺,切之使断;三名切肺。名虽与刌肺异,实则同【朱子曰:忖亦刌,疑即切字写误为二耳】三者皆为祭而有,切肺、离肺指其形,余皆举其义也。存疑郑氏康成曰:凡牲皆用左胖。
辨正:贾氏公彦曰:“案特牲、少牢皆用右胖;乡饮酒、鄊射亦用右。惟虞礼、丧祭反吉用左。此云左胖,或据夏殷之法与周异也。”
案:注左胖,盖右胖之讹;防疑为夏殷之法,亦非也。
始醮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亦荐脯醢,彻荐爵筵尊不彻矣。”贾氏公彦曰:“此一醮与不杀同,未有所加。”朱子曰:“初谓前章之始醮也。”
再醮,两豆,葵菹,蠃醢,两笾,栗脯【蠃,力禾反。注:今文蠃为蜗】
正义:贾氏公彦曰:加一豆一笾者,为有杀牲,故盛其馔也。郑注《周官》醢人云:细切为▯,全物若防为菹。作醢及臡者,先▯干其肉,乃后剉之,襍以粱麴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甀中,百日则成矣。是作醢及菹之法也。郑氏康成曰:蠃醢,螔蝓醢【贾防蚹蠃螔蝓,尔雅文】朱子曰:
再醮惟摄酒加豆笾为异,不言如初者可知也。敖氏继公曰:「此见其异于上者尔,是礼愈文,故于此即加其豆笾,以起三醮之礼,且示礼隆有渐也。」两豆两笾之位,若以有俎之礼言,则醢在菹东,栗在菹西,脯在栗南也。此荐虽不与三醮有俎者相因,而位则宜放之。
三醮,摄酒如再醮,加俎哜之,皆如初哜肺。
正义郑氏康成曰:摄酒如再醮,则再醮亦摄之矣。祭俎如初,如祭脯醢【贾防:如祭脯醢者,以三醮惟祭俎之肺,不复祭脯醢也】敖氏继公曰:
译查考干肉采用豚解的方法分解,大概只使用四肢,脊背和胁肋未必使用。等到要使用时,则取一个肢体折断而用其中两部分,所以说“二尹股则肫若,胳肱则肩若臂”。又用半个肢体来祭祀,并不是说全部取七体折断而成二十一块。这在新杀的牲畜中属于杀礼,所以说干肉折断,是为了表明它有骨头。豚解的方法详见《士丧礼》下篇,〇奠体解的方法、牲体的数量详见《少牢馈食礼》陈〇载俎。
面向北取干肉,拜见母亲。
正义:贾公彦说:下文“如果杀牲完成醮礼,取笾中的干肉下来”,这里也是取笾中的干肉,拜见母亲也走到东壁,母亲夹拜相同。敖继公说:记载这些,是为了表明它与醴礼相同,下面以此类推。
右醮
如果杀牲,就用一只豚,合升左右胖,离肺盛在〇中,设置扃和鼏【杀读如字,扃音居萤反,鼏音迷翼反。注:今文扃作铉,古文鼏作密】
正义:郑康成说:特豚就是一只豚。在镬中煮叫亨【贾公彦:特牲在门外东方亨。注说:亨就是煮。亨猪、鱼、腊,各用一个镬。《诗经》说:谁能亨鱼,用釜鬵来煮。可知镬就是亨】,在〇中叫升,在俎上叫载【贾公彦:昏礼特豚合升,又说侧载。特牲卒载,加匕于〇。少牢司马升羊盛在一个〇中,都是在〇中叫升,在俎上叫载的文字。但在〇中只有升的名称,在俎上则升载两称。少牢礼升羊载右胖,有司彻也说乃升】。载合升,说明升与载都合并左右胖,离割。割肺,是为了可以祭祀,可以尝食。离肺小而长,十字割开但不提心。扃是鼎的杠,鼏是覆盖鼎的。许慎说:豚是小猪。贾公彦说:上面醮子用干肉,不杀牲。这里说杀牲,所以都说“若”。升载的方法,载在后,升在前。现在先说载,后说升,又合在载升之间的,是通说,想要表明在俎和在〇中都合并。鼏,是用茅草覆盖鼎,长的就捆住它的根部,短的就编在中间。扃是用来举〇的。《冬官·匠人》:庙门容纳大扃七个,闱门容纳小扃三个。注说:牛〇大扃长三尺,膷〇小扃长二尺。现在这个豚〇应当用小扃。敖继公说:《士丧礼》特豚四鬄去蹄,两胉脊,这是它合升的体数。肺离割,是为了切断它来祭祀。祭祀后就尝食,所以又名哜肺。它与脊一起举起的,就叫做举肺。〇设置扃,也是举它。孤子则举〇陈于门外,这里不陈设,只等待时机进入,放在阼阶前。鼏见于《公食礼》。
通论:陈祥道说:豚则吉凶都合升使用,成牲则升其胖而去髀。吉升右而凶升左,脊胁六而肱股五,为十一体。贾公彦说:凡肺有两种,一是举肺,一是祭肺。在举肺中又有三种称呼,一名举肺,为食用而举;二名离肺,《少仪》说:“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三名哜肺,用牙齿尝食。三者都是针对生人食用而言。祭肺也有三种称呼,一名祭肺,为祭祀祖先而有;二名忖肺,切之使断;三名切肺。名称虽然与刌肺不同,实则相同【朱熹说:忖也是刌,怀疑是切字写误成了两个】。三者都是为了祭祀而有,切肺、离肺指其形状,其余都举其意义。存疑:郑康成说:凡牲都用左胖。
辨正:贾公彦说:“查考特牲、少牢都用右胖;乡饮酒、乡射也用右。只有虞礼、丧祭反吉用左。这里说左胖,或许是依据夏殷之法与周代不同。”
案:注左胖,大概是右胖的讹误;贾氏怀疑是夏殷之法,也不对。
始醮如初
正义:郑康成说:“也荐脯醢,撤荐爵筵尊不撤了。”贾公彦说:“这一醮与不杀相同,没有所加。”朱熹说:“初指前章的始醮。”
再醮,两豆,葵菹,蠃醢,两笾,栗脯【蠃,力禾反。注:今文蠃作蜗】
正义:贾公彦说:加一豆一笾,是因为有杀牲,所以丰盛其馔。郑注《周官》醢人说:细切为〇,全物若防为菹。作醢及臡,先〇干其肉,然后剉之,杂以粱麴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甀中,百日则成。这是作醢及菹的方法。郑康成说:蠃醢,螔蝓醢【贾公彦:蚹蠃螔蝓,尔雅文】朱熹说:
再醮只有摄酒加豆笾不同,不说如初是可以知道的。敖继公说:“这是表明它与上面不同的地方,礼越来越文饰,所以在这里就加其豆笾,以兴起三醮之礼,并且显示礼的隆重有渐进。”两豆两笾的位置,如果以有俎之礼来说,则醢在菹东,栗在菹西,脯在栗南。这荐虽然不与三醮有俎者相因,而位置则适宜仿效。
三醮,摄酒如再醮,加俎哜之,皆如初哜肺。
正义:郑康成说:摄酒如再醮,则再醮也摄之了。祭俎如初,如祭脯醢【贾公彦:如祭脯醢者,因为三醮只祭俎之肺,不再祭脯醢】敖继公说:
加俎,谓于笾豆之外,又加豚俎也。设之当菹醢之南。三加后者弥尊,故三醮而后者愈盛,礼宜相称也。哜之谓絶祭,不言祭文,省肺之哜者必祭,祭者不必哜也。皆如初,谓此再醮、三醮之所不见者,皆如不杀始醮之礼也。云哜肺者,又明其所哜之异于不杀者也。不杀则祭用干肉而哜之。
译加俎,是指在笾豆之外,又增加盛有豚肉的俎。设置的位置应当在菹醢的南面。三次加笾豆中,后加的更为尊贵,所以三次醮礼中,后次的仪式更加盛大,礼仪应当与之相称。哜,指的是绝祭,经文没有直接说“祭”字,是因为省去肺的哜祭者必定行祭礼,而行祭礼者不一定哜肺。皆如初,是说这次再醮、三醮中未详细提及的仪节,都如同不杀牲的始醮之礼一样。文中说哜肺,是为了进一步说明此处哜祭与不杀牲之礼的不同之处。不杀牲时,祭礼使用干肉,然后哜之。
存异,郑氏康成曰:加俎哜之,哜当为祭字之误也【贾疏:祭先之法,祭乃哜之,又不宜有二哜,故破加俎之哜为祭】
辨正:朱子曰:“初谓上章之三醮也。上章三醮,及此节皆摄酒哜俎为异,他皆如初,则祭已在其中矣。注误改哜为祭,疏又妄为之说,非也。上章之俎无肺,而此有肺,故特言所哜者肺,而不嫌于复出。则此哜字当从本文。陆氏亦云:哜读如字,哜肺者,释上哜之为哜肺也。凡言之法,多此类。”
卒醮取笾脯以降如初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取脯见母,与前不异。既杀有俎肉,而但取脯者,见其得礼而已。」敖氏继公曰:「笾脯,谓其在笾者也。言此以别于所祭者耳。三醮,亦两豆两笾,而又加俎焉。一俎而两豆两笾,变于常礼,亦盛之。」
案脯不取,所祭者不敢亵神,余也。
右杀
总论:敖氏继公曰:「是篇始言醴,次言醮,后言杀。圣人制礼,愈变则愈盛,亦可见尚文之意。」
若孤子则父兄戒宿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论士无父者加冠之法,亦别言其与上异者。敖氏继公曰:父、伯父、叔父也;兄、亲兄也。无则防者,亦可孤子。虽尊于家,然未冠,不可与成人为礼于外。故戒賔、宿賔皆父兄为之。惟言父兄戒宿,则筮日、筮賔为期之事,皆将冠者自主之,可知。
冠之日,主人紒而迎宾,拜,揖,让,立于序端,皆如冠主礼于阼【紒音髻,又音界。注:古文紒为结,今文礼为醴】
正义郑氏康成曰:「冠主冠者,亲父也。」贾氏公彦曰:「紒即上采衣紒,礼于阼,别言其异者也。」敖氏继公曰:「必云紒者,嫌与父在者异也。孤子未冠而于此行成人之礼者,无父则得伸其尊也。诸父兄不主其事者,家无二主也。立于序端,因冠主之位也。礼谓宾与冠者行礼,盖指三加与醴之类。行礼皆于阼,亦见其异于父在者,以其为主人故也。然则若醴若醮,皆因冠席为之与?」
案冠主注以宗兄兼言之,盖据士昏记支子,则称其宗弟,称其兄,以例此。然上言父兄戒宿,此云主人紒而迎宾,则戒宿者不为冠主,可见矣。虽有伯父、亲兄不为冠主,又何宗兄之有?盖昏礼之命使与此之戒宾、宿宾相类,故称之。而正行冠礼,则父既不在,冠者自为主也。主人紒者,曲礼云:“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然则不采衣、不锦束髪,亦异于不孤者矣。不当室者,则仍采与?
凡拜,北面于阼阶上。賔亦北面于西阶上,答拜。
正义敖氏继公曰:此賔主相拜之正位也。凡拜,谓醴若醮时拜受之类。贾氏公彦曰:父在则拜于筵西南面,賔答拜于西序东面。此则与賔各専阶北面为异也。
若杀,则举▯陈于门外,直东塾,北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孤子得伸礼盛之【贾疏:凡陈▯在外者,賔客之礼;在内者,私家之礼。是在外者为盛也】父在有▯,不陈于门外。贾氏公彦曰:举▯者,谓于庙门外之东壁镬所举,至庙门外之东直东塾,豚鱼腊三▯,皆北鄊相重而列之。敖氏继公曰:杀谓醮而杀牲也。直东塾,当其南也。▯陈于此,亦俟时而入错之。
通论敖氏继公曰:「凡▯既升,乃举而别陈之者,正礼也。是礼为主人而设,故得如礼。大夫、士陈▯于门外,皆北面;惟丧奠西面。国君陈▯南面,天子未闻。」右孤子冠。
案曾子问:「父没则已冠,埽地而祭于祢。已祭而见伯叔父,而后飨冠者。祭祢者,以父不在阼故也。已祭而见伯叔父,则知伯叔父固不得为冠主矣。」
若庶子,则冠于房外,南面,遂醮焉。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论庶子加冠法。郑氏康成曰:房外谓尊东也【贾疏:上陈尊在房户之闲,房外则尊东也】不于阼阶,非代也【贾防:下记云:适子冠于阼,以着代也。此不于阼,非代故也】不醮于客位,成而不尊【贾防:下记云:适子醮于客位,加有成也,是成而尊之。此则成而不尊,故因冠之处遂醮焉】敖氏继公曰:言遂者,见其因冠席也。冠醮同处,可以不必别布席。若不醮而醴,其位亦如之。经不言醴
译存异,郑氏康成说:在俎上添加祭肉并咀嚼,这里的“哜”应当是“祭”字的误写【贾公彦疏:祭祀祖先的方法,是先祭后咀嚼,又不适宜有两个咀嚼的动作,所以将“加俎之哜”破读为“祭”】。
辨正:朱熹说:“起初认为是上一章的三次醮礼。上一章的三次醮礼,以及这一节,都将持酒咀嚼俎上的肉视为不同之处,其他都如同初始,那么祭礼已经包含在其中了。注疏错误地将‘哜’改为‘祭’,疏文又随意为之解说,这是不对的。上一章的俎上没有肺,而这一节有肺,所以特别指出所咀嚼的是肺,并不嫌重复出现。那么这里的‘哜’字应当遵从原文。陆氏也说:‘哜’按本字读音,‘哜肺’的意思是解释上文所说的‘哜’是指咀嚼肺。凡是言语的方法,大多属于这类情况。”
卒醮取笾脯以降如初
正义:贾氏公彦说:“这里取脯肉拜见母亲,与之前没有不同。既然宰杀了牲畜有俎肉,却只取脯肉,是为了显示其合乎礼节而已。”敖氏继公说:“笾脯,是指放在笾中的脯肉。这样说只是为了区别于所祭祀的物品罢了。三次醮礼,也是两豆两笾,又加上俎。一俎配两豆两笾,改变了常规礼仪,也是盛大的表现。”
按:脯肉不取,是因为所祭祀的物品不敢亵渎神灵,其余的则取用。
右杀
总论:敖氏继公说:“这一篇先说醴礼,次说醮礼,后说杀牲。圣人制定礼仪,变化越多就越盛大,也可以看出崇尚文饰的意思。”
若孤子则父兄戒宿
正义:贾氏公彦说:“这是论述士人中没有父亲者加冠的方法,也特别指出其与上文不同的地方。”敖氏继公说:“父,指伯父、叔父;兄,指亲兄。如果没有父亲,也可以称为孤子。虽然在家中尊贵,但尚未行冠礼,不可以与成人在外行礼。所以戒宾、宿宾都由父兄代为进行。只说父兄戒宿,那么筮日、筮宾等为期之事,都将由行冠礼者自主进行,由此可知。”
冠之日,主人紒而迎宾,拜,揖,让,立于序端,皆如冠主礼于阼【紒音髻,又音界。注:古文‘紒’作‘结’,今文‘礼’作‘醴’】
正义:郑氏康成说:“冠主,即行冠礼者的亲生父亲。”贾氏公彦说:“紒即上文采衣紒,‘礼于阼’,特别指出其不同之处。”敖氏继公说:“必定说‘紒’,是担心与父亲在世的情况不同。孤子未冠而在此行成人之礼,是因为没有父亲得以伸展其尊贵。诸父兄不主持此事,是因为家中没有两个主人。立于序端,是沿用冠主的位置。‘礼’指宾客与行冠礼者行礼,大概指三加与醴礼之类。行礼都在阼阶,也显示其与父亲在世者不同,因为他是主人。那么如果是醴礼或醮礼,都是沿用冠席进行的吗?”
按:冠主的注疏以宗兄兼而言之,大概是依据《士昏记》中支子称其宗弟、称其兄,以此类推。然而上文说父兄戒宿,这里说主人紒而迎宾,那么戒宿者并非冠主,由此可见。虽然有伯父、亲兄不担任冠主,又哪里会有宗兄呢?大概昏礼中的命使与此处的戒宾、宿宾相类似,所以这样称呼。而在正式行冠礼时,既然父亲不在,行冠礼者自然成为主人。主人紒,是因为《曲礼》说:“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那么不穿采衣、不用锦束发,也与非孤子不同。不当室者,仍然用采衣吗?
凡拜,北面于阼阶上。賔亦北面于西阶上,答拜。
正义:敖氏继公说:“这是宾客与主人相拜的正位。凡拜,指醴礼或醮礼时拜受之类。”贾氏公彦说:“父亲在世时,拜于筵席西南面,宾客答拜于西序东面。这里则与宾客各自专阶北面,这是不同的。”
若杀,则举〇陈于门外,直东塾,北面。
正义:郑氏康成说:“孤子得以伸展礼仪,使之盛大【贾疏:凡是陈设〇在外的,是宾客之礼;在内的,是私家之礼。在外者为盛大】。父亲在世时有〇,不陈设于门外。”贾氏公彦说:“举〇,是指在庙门外东壁镬所举起,至庙门外东直东塾,豚、鱼、腊三〇,都向北相重而排列。”敖氏继公说:“杀,指醮礼而杀牲。直东塾,当其南面。〇陈设于此,也是等待时机而入放置。”
通论:敖氏继公说:“凡是〇既已升,才举起而别陈的,是正礼。此礼是为设为主人的,所以得以如礼。大夫、士陈〇于门外,都北面;只有丧奠西面。国君陈〇南面,天子未曾听闻。”右孤子冠。
按:《曾子问》:“父亲去世则已行冠礼,扫地而祭于祢庙。已祭而见伯叔父,然后飨冠者。祭祢者,是因为父亲不在阼阶的缘故。已祭而见伯叔父,则知道伯叔父固然不能担任冠主了。”
若庶子,则冠于房外,南面,遂醮焉。
正义:贾氏公彦说:“这是论述庶子加冠的方法。”郑氏康成说:“房外,指尊东【贾疏:上文陈尊在房户之间,房外则尊东】。不在阼阶,是因为不是继承人【贾疏:下文记云:嫡子冠于阼,以显示继承。这里不在阼,是因为不是继承人的缘故】。不在客位行醮礼,是因为成就而不尊贵【贾疏:下文记云:嫡子醮于客位,加有成也,是成就而尊贵。这里则是成就而不尊贵,所以因冠之处遂醮焉】。”敖氏继公说:“说‘遂’,是显示其因冠席。冠醮同处,可以不必另布席。如果不醮而醴,其位置也如此。经文不言醴。”
,盖着其文者耳。
存疑:贾氏公彦曰:“适子周,一醴;夏殷三醮。庶子无文,周当一醮,夏殷当三醮。”朱子曰:“一醮以酒者,正也;其用醴与三醮为适而加耳。庶子则皆一醮以酒足矣。”疏恐非。
译这大概只是依据文献记载罢了。
存疑:贾公彦说:“嫡子行周礼,用一醴;夏、殷两代用三醮。庶子没有文献记载,周礼应当用一醮,夏、殷两代应当用三醮。”朱熹说:“用一醮且以酒行礼,这是正礼;那些用醴和三醮的,是为了嫡子而增加的礼数。庶子全都只用一醮以酒行礼就足够了。”我认为疏证恐怕不对。
辨正敖氏继公曰:经惟言冠,而遂醮,畧无异文,则是三加三醮,皆与上文适子之礼同,惟以冠醮在房外为异。此庶子指父在者也,父在而冠,宜别于适;父没,则其礼同矣。凡冠者于庙。
右庶子冠
冠者毋不在,则使人受脯于西阶下。
正义:贾氏公彦曰:“言不在者,或归宁,或疾病也。”朱子曰:“不在,兼存没而言。若被出而嫁,亦是也。盖主人若非宗子,则固有无主妇者。此云使人,未必母使之。”敖氏继公曰:“言于此者,见以上冠者之礼同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使人受脯,为母生在于后见之。」案:母在而或出或嫁,固不必有冠讫见之之礼。其归宁或疾病者,他日见之,亦不须执脯。取脯以眀礼,成原不为送母也。使人,盖主人若冠者使之,既受脯,亦更无他礼节矣。昏礼,宾有反命,此则无。
右母不在
戒宾曰:「某有子,某将加布于其首,愿吾子之教之也【注:古文「某」为「谋】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下总见戒宿祝醮醴字之辞。上某主人名,下某子之名,加布初加缁布冠也。教之者即以此加冠行礼为教之也。敖氏继公曰:冠礼三加,惟云布者,取其始加而质者言之,谦也。郑氏康成曰:吾子相亲之辞也。子,男子之美称【贾疏:古者称师曰子,又《公羊传》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是子为美称也】
宾对曰:「某不敏,恐不能共事,以病吾子,敢辞【共音恭,注:古文病为秉】
正义:郑氏康成曰:“病犹辱也。”敖氏继公曰:“不能共事,则冠礼不成,故云病吾子。”
主人曰:「某犹愿吾子之终教之也。」宾对曰:「吾子重有命,某敢不从【重直用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敢不从许之辞。」
右戒宾辞
宿曰:「某将加布于某之首,吾子将涖之,敢宿。」宾对曰:「某敢不夙兴【涖音戾,注:今文无对】
正义敖氏继公曰:正宾而下宿之之辞皆同,惟以主人之亲宿与否别之耳。郑氏康成曰:涖,临也。右宿宾辞。
始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徳夀考维祺,介尔景福【朱子曰:顺,古与慎通用】
正义郑氏康成曰:令吉,皆善也。元首也【贾疏:左传先轸入狄师死之,狄人归先轸之元,是元为首。又尚书亦曰元首】尔,女也。既冠,为成徳【贾疏:冠义旣冠责以父子君臣长幼之礼,皆成人之徳】祺祥也。介、景皆大也。因冠而戒且劝之。女如是则有夀考之祥,大女之大福也。敖氏继公曰:弃尔幼志,戒之也。顺尔成徳,勉之也。言先去幼志,而后能顺成徳也。幼志即▯所谓童心,成徳,成人之徳。
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徳,眉夀万年,永受胡福【注:古文“眉”作“麋】
正义郑氏康成曰:「辰子丑也。申,重也。胡,犹遐也,逺也。逺无穷。」贾氏公彦曰:「十榦配十二辰,直云辰明有榦可知,即甲子、乙丑之类。」敖氏继公曰:「徳者内也,威仪者外也。学者固当以徳为先,威仪为后。然不重其外,亦未必能保其中之所有也。故先言敬威仪,后言慎徳淑善也。」眉夀豪眉也,人年老必有豪眉秀出者。
三加曰:「以▯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徳。黄耇无疆,受天之庆【耇音苟】
正义郑氏康成曰:正犹善也,咸皆也,皆加女之三服,谓缁布冠、皮弁、爵弁也。黄黄髪耇冻棃【贾防:黄髪,髪白而复黄也。尔雅:耇,老夀。此云冻棃者,以其面似冻梨之色也】皆夀徴也。疆竟也。敖氏继公曰:▯之正,谓当冠之年也。▯言正,而月言令、言吉,则冠无常月,又可见矣。厥指兄弟能成兄弟之徳,则正身齐家之事也。以此勉之,其所以责成人之道深矣。
案敖氏谓成兄弟之徳固于大学宜兄宜弟之义有合焉,但上文两言慎徳皆指冠者,不应此句独异,则谓兄弟具在,观瞻所系,凡以成尔之徳云尔,此觧似长。
右加冠祝辞
总论陈氏祥道曰:「始曰顺徳,再曰慎徳,三曰成徳。能顺徳,然后能慎徳;能
译辨正敖氏继公说:经文只说加冠,接着就举行醮礼,略无不同的文字,那么三次加冠、三次醮礼,都与上文嫡子的礼仪相同,只有加冠和醮礼在房外举行这一点不同。这里所说的庶子,是指父亲还在世的情况;父亲在世而加冠,应当有别于嫡子;父亲去世,那么礼仪就相同了。凡是加冠礼都在宗庙举行。
以上是关于庶子加冠的记载。
如果加冠的人不在场,就派人到西阶下接受干肉。
正义:贾氏公彦说:“说不在场,可能是回娘家省亲,或者生病。”朱熹说:“不在场,兼指活着和去世两种情况。如果被休弃而改嫁,也是这种情况。大概主人如果不是宗子,本来就没有主妇。这里说派人,未必是母亲派遣的。”敖氏继公说:“在这里提到,是为了表明以上加冠者的礼仪是相同的。”
存疑。贾氏公彦说:“派人接受干肉,是为了母亲还活着,以便后来见面。”按:母亲在世但被休弃或改嫁,本来就不一定有加冠后见面的礼仪。那些回娘家省亲或生病的,改天见面,也不需要拿着干肉。取干肉是为了表明礼仪,原本不是为了送给母亲。派人,大概是主人或加冠者派遣的,既然接受了干肉,也就没有其他礼节了。婚礼中,宾客有回报使命的环节,这里却没有。
以上是关于母亲不在场的记载。
告诫宾客说:“我有儿子,我将把布加在他的头上,希望先生您能教导他。”【注:古文中“某”字写作“谋”】
正义:贾氏公彦说:这下面总括了告诫、留宿、祝祷、醮礼、醴礼等言辞。上面的“某”是主人的名字,下面的“某”是儿子的名字,加布是指初次加缁布冠。教导他,就是以此加冠行礼来教导他。敖氏继公说:冠礼有三次加冠,只说“布”,是取初次加冠且质朴的意思,表示谦逊。郑氏康成说:“吾子”是亲近的称呼。子,是对男子的美称【贾疏:古代称老师为子,又《公羊传》中说名字不如字,字不如子,所以子是美称】。
宾客回答说:“我不聪敏,恐怕不能胜任这件事,从而使您受辱,冒昧地推辞。”【“共”音同“恭”,注:古文中“病”字写作“秉”】
正义:郑氏康成说:“病”就是“辱”的意思。敖氏继公说:“不能胜任这件事,那么冠礼就不能完成,所以说使您受辱。”
主人说:“我还是希望先生您能最终教导他。”宾客回答说:“您一再命令,我怎敢不听从。”【“重”音同“用”,以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说:“敢不从”是答应的言辞。
以上是告诫宾客的辞令。
留宿时说:“我将把布加在某人的头上,先生您将亲临现场,冒昧地预先告知。”宾客回答说:“我怎敢不早起。”【“涖”音同“戾”,注:今文没有回答】
正义:敖氏继公说:正宾以下留宿的辞令都相同,只是根据主人是否亲自留宿来区别。郑氏康成说:“涖”就是“临”的意思。以上是留宿宾客的辞令。
初次加冠时祝祷说:“美好的月份,吉祥的日子,初次加戴成人的首服。抛弃你幼年的志趣,顺从你成人的德行。长寿吉祥,赐给你大福。”【朱熹说:“顺”,古与“慎”通用】
正义:郑氏康成说:令、吉,都是美好的意思。元,就是首【贾疏:《左传》中先轸进入狄人军队战死,狄人归还先轸的头颅,所以元指头。又《尚书》也说元首】。尔,就是女(你)。已经加冠,就是成人的德行【贾疏:《冠义》中说,加冠后就要责备他履行父子、君臣、长幼的礼仪,这些都是成人的德行】。祺,就是祥。介、景,都是大的意思。趁着加冠而告诫并劝勉他。你这样就有长寿的吉祥,赐给你大的福分。敖氏继公说:“抛弃你幼年的志趣”,是告诫他。“顺从你成人的德行”,是勉励他。说先去掉幼年的志趣,然后才能顺从成人的德行。幼年的志趣就是〇所说的童心,成人的德行,就是成人的德行。
第二次加冠时说:“吉祥的月份,美好的时辰,再次加重你的服饰,恭敬你的威仪,善良谨慎你的德行,长寿万年,永远享受远大的福分。”【注:古文中“眉”字写作“麋”】
正义:郑氏康成说:“辰”指子、丑。申,就是重。胡,就是遐,远。远,无穷尽。贾氏公彦说:“十天干配十二地支,只说辰,明显知道有干,就是甲子、乙丑之类。”敖氏继公说:“德行是内在的,威仪是外在的。求学的人固然应当以德行为先,威仪为后。然而不重视外在,也未必能保持内在的所有东西。所以先说恭敬威仪,后说谨慎德行善良。”眉寿,就是豪眉,人年老一定有豪眉突出的。
第三次加冠时说:“以〇的正,以月的令,全都加戴你的服饰。兄弟都在场,来成就你的德行。黄发老寿没有穷尽,接受上天的庆贺。”【“耇”音同“苟”】
正义:郑氏康成说:正,就是善。咸,就是皆。都加戴你的三种服饰,指缁布冠、皮弁、爵弁。黄,就是黄发;耇,就是冻梨【贾疏:黄发,头发白了又变黄。《尔雅》:耇,老寿。这里说冻梨,是因为脸色像冻梨的颜色】,都是长寿的征兆。疆,就是竟。敖氏继公说:〇之正,指正当加冠的年龄。〇说正,而月说令、说吉,那么加冠没有固定的月份,也可以看到了。厥,指兄弟能成就兄弟的德行,就是正身齐家的事。以此勉励他,他所责备的成人之道很深了。
按:敖氏说成就兄弟的德行,固然与《大学》中宜兄宜弟的意义相合,但上文两次说“慎德”都指加冠者,不应这句独自不同,那么说兄弟都在场,是观瞻所系,都是为了成就你的德行,这样的解释似乎更好。
以上是加冠的祝辞。
总论陈氏祥道说:“初次说顺德,再次说慎德,第三次说成德。能顺德,然后能慎德;能
慎徳,然后能成徳。」
醴辞曰:「甘醴惟厚,嘉荐令芳。拜受祭之,以定尔祥。承天之休,夀考不忘。」
译谨慎修持德行,然后才能成就德行。」
醴酒的祝辞说:「甜美的醴酒醇厚,美好的祭品芬芳。恭敬地接受并祭祀它,以此安定你的吉祥。承受上天的福佑,长寿安康而不忘本。」
正义郑氏康成曰:嘉,善也。善荐,谓脯醢芳香也。休,羙也。不忘,长有令名。敖氏继公曰:醴,谓以醴饮冠者也。言厚,见其未泲拜受祭之,亦教之也。然则宾释此辞,其在筵前北面?冠者未拜之时与?夀考不忘,谓至于夀考而人不能忘之也。此盖古人祝颂之常语,诗亦多用之。
右醴辞
醮辞曰:旨酒既清,嘉荐亶时。始加元服,兄弟具来。孝友时格,永乃保之【亶(丁但反),注:古文亶为瘅,今文格为嘏】
正义郑氏康成曰:旨,羙也。亶,诚也。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贾疏:尔雅文】时,是也。格,至也。永,长也。保安也。行此乃能保之。敖氏继公曰:进醮辞,当与醴辞之节同。亶时,谓诚得成熟之时,保守而有之也。言女方加首服而兄弟皆来者,盖女孝友之徳有以感格之也。自今以后,当常保守此徳而勿失之。羙而复戒之也。存疑郑氏康成曰:凡醮者不祝【贾疏:言凡谓庶子也。不加冠于阼,不礼于客位,无着代之理,故畧之,亦不设祝辞】
辨正敖氏继公曰:「经于醮礼始加,无异文于再加、三加,皆云如初仪,则是醮者亦祝明矣。醮礼文故以多仪为贵。」
案经明言醮辞,而注云凡醮不祝。盖谓既有醮辞,则加冠时不用祝辞耳。此于经本无所据,而疏以为为庶子言之,抑似此醮辞只用于适子而不用于庶子者,又并非注意矣。醴者三加有祝,而醴又有辞,不嫌详复也。何独于醮而疑之?
再醮曰:旨酒既湑,嘉荐伊脯。乃申尔服,礼仪有序。祭此嘉爵,承天之祜【湑,思吕反;祜,音戸】
正义郑氏康成曰:湑,清也。伊,惟也。祜,福也。贾氏公彦曰:湑,泲酒之称。《凫鹥》诗:“尔酒既湑”,注云:“湑,酒之泲者。”敖氏继公曰:独言脯者,欲协音耳,亦举其所上者言之也。凡一笾一豆,则先脯后醢。序谓始加、再加之次第。
三醮曰:旨酒,令芳笾豆有椘。咸加尔服,肴升折俎。承天之庆,受福无疆。
正义:郑氏康成曰:「椘,陈列之貌。肴,升折俎,亦谓豚。」贾氏公彦曰:「椘,茨诗亦云笾豆有椘,此用再醮之笾豆,不增改之,故云有椘。」敖氏继公曰:「肴,谓干肉若豚也。诗曰:『尔殽伊脯。』」
右醮辞
总论「敖氏继公曰:醮辞盖主为不杀者作,若杀则笾豆有加,乃因用之而不改者,以其亦有脯故也。一加则一醮,故毎醮之辞辄见加冠之序,明其各有所为也。」
字辞曰:「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假音嘏,注:甫或作父】
正义郑氏康成曰:昭眀也,爰于也,孔甚也,髦俊也,攸所也,于犹为也,伯仲叔季长幼之称【贾疏:若兄弟四人,则依次称之,逾其数者,夏殷则称仲,周则称叔,如管叔、蔡叔之类是也】甫,丈夫之羙称【贾疏:谷梁传隐元年文】孔子为尼甫【贾疏:见左传哀十六年】周大夫有嘉甫【贾疏:桓十五年,嘉甫来求车】宋大夫有孔甫【贾疏:见桓二年】是其类。朱子曰:假与嘏同,福也。敖氏继公曰:髦士,才徳过人之称,言髦士乃与嘉字相宜,若宜之则为福矣。唯所当谓其第,若当在仲,则云仲某甫也,叔季亦然。孔氏颖达曰:人年二十冠而加字曰伯仲某甫【李氏心传曰:如伯休甫、仲山甫之类】至五十耆艾转尊,则又舍其某字而直以伯仲别之【吴氏澄曰:如单伯、管仲之类。朱子曰:贾氏檀弓疏与此孔疏不同,疑孔说是】
存疑:贾氏公彦曰:「檀弓五十以伯仲,周道也。是称伯仲之时,兼字而言。若孔子称尼甫,至五十去甫,配仲而称之曰仲尼,是也。」郑氏康成曰:「假,大也。宜之,是为大矣。」
右字辞
总论:朱子曰,诸辞皆当以古音读之,其韵乃叶。敖氏继公曰,以士昏礼例之,戒宾以下诸辞皆当为记文,此乃在经后、记前,未详。
屦夏用葛,▯端黑屦,青絇繶纯。纯博寸【絇其于反,繶音亿,纯章允反,下竝同】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下言三
译郑玄解释说:“嘉”是美好的意思。“善荐”是指脯和醢散发出芳香。“休”是美好的意思。“不忘”是指长久地拥有美好的名声。敖继公说:“醴”,是指用醴酒给行冠礼的人饮用。说“厚”,表明他还没有跪拜接受祭品,这也是教导他。那么,赞者说完这些辞令,大概是在席前面向北的时候?也就是冠者还没有跪拜的时候吧?“寿考不忘”,是指到了长寿的时候,人们也不能忘记他。这大概是古人祝颂的常用语,《诗经》中也经常使用。
以上是醴辞。
醮辞说:“美酒已经清澈,美好的祭品确实适时。初次戴上成人的帽子,兄弟们全都来到。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德行得以显现,永远保持它。”【亶(音丁但),注:古文“亶”写作“瘅”,今文“格”写作“嘏”】
郑玄解释说:“旨”是美好的意思。“亶”是真诚的意思。对父母好叫孝,对兄弟好叫友【贾公彦疏:这是《尔雅》中的文义】。“时”是适时的意思。“格”是至、显现的意思。“永”是长久的意思。“保”是安守的意思。践行这些德行才能安守它。敖继公说:进献醮辞,应当与醴辞的节次相同。“亶时”,是说真诚地得到成熟之时,安守并拥有它。说女子刚戴上头饰而兄弟们全都到来,大概是女子孝顺友爱的德行有所感化并显现。从今以后,应当常常安守这种德行而不丧失。赞美之后又加以告诫。存疑:郑玄说:凡是醮礼都不祝告【贾公彦疏:说“凡”是指庶子。不在阼阶加冠,不在客位行礼,没有着代冠的道理,所以省略,也不设祝辞】。
辨正:敖继公说:“经文在醮礼的初加时,与再加、三加没有不同的文字,都说‘如初仪’,那么醮礼也有祝告就很明白了。醮礼的仪节本来就以多仪为贵。”
按:经文明确记载了醮辞,而注解说凡是醮礼都不祝告。大概意思是既然有了醮辞,那么在加冠时就不需要用祝辞了。这在经文中本无依据,而疏文认为这是为庶子说的,似乎暗示这种醮辞只用于嫡子而不用于庶子,这又并非注文的本意了。醴礼在三加时有祝告,而醴礼又有辞令,不嫌详细重复。为什么唯独对醮礼产生怀疑呢?
再醮说:“美酒已经滤清,美好的祭品只有脯。于是再次为你加冠,礼仪次序井然。祭祀这美好的酒爵,承受上天的福佑。”【湑,音思吕;祜,音户】
郑玄解释说:“湑”是清澈的意思。“伊”是惟、只的意思。“祜”是福的意思。贾公彦说:“湑”,是滤酒的称呼。《凫鹥》诗中说:“尔酒既湑”,注解说:“湑,是滤过的酒。”敖继公说:只说脯,是为了协韵,也是举出所进献的主要祭品来说。凡是笾和豆各一,就先脯后醢。“序”是指初加、再加之类的次序。
三醮说:“美酒,芳香宜人,笾豆陈列整齐。全都为你加冠,菜肴升上折俎。承受上天的喜庆,接受福气没有穷尽。”
郑玄解释说:“椘”,是陈列的样子。“肴,升折俎”,也是指豚肉。贾公彦说:“椘”,《茨》诗中也说“笾豆有椘”,这里沿用再醮的笾豆,没有增减改动,所以说“有椘”。敖继公说:“肴”,是指干肉或豚肉。《诗经》说:“尔殽伊脯。”
以上是醮辞。
总论:敖继公说:醮辞大概主要是为不杀牲者作的,如果杀牲,那么笾豆会有增加,就因袭使用而不改动,因为其中也有脯的缘故。一加冠就有一次醮礼,所以每次醮礼的辞令都提及加冠的次序,明确它们各自有所对应。
字辞说:“礼仪已经完备,美好的月份和吉祥的日子,昭示告知你的表字。这个表字非常美好,俊才之士所适宜。适宜于你作为福泽,永远安守它。”回答说:“伯某甫,仲叔季,根据他应当的排行。”【假音嘏,注:甫或写作父】
郑玄解释说:“昭”是明的意思,“爰”是于的意思,“孔”是甚、很的意思,“髦”是俊的意思,“攸”是所的意思,“于”犹为的意思,“伯仲叔季”是长幼的称呼【贾公彦疏:如果兄弟四人,就依次称呼,超过这个数目的,夏殷时期称仲,周代称叔,像管叔、蔡叔之类就是这样】。“甫”,是男子的美称【贾公彦疏:见于《谷梁传》隐元年】。孔子称为尼甫【贾公彦疏:见于《左传》哀公十六年】。周大夫有嘉甫【贾公彦疏:见于《桓公十五年》,嘉甫来求车】。宋大夫有孔甫【贾公彦疏:见于《桓公二年》】。都是这类。朱熹说:假与嘏相同,是福的意思。敖继公说:“髦士”,是才德过人的称呼,说髦士才与美好的表字相适宜,如果适宜那就是福了。“唯所当”是指他的排行,如果应当在仲,就说仲某甫,叔季也是如此。孔颖达说:人二十岁行冠礼加表字,称为伯仲某甫【李心传说:如伯休甫、仲山甫之类】。到了五十岁耆艾转尊,就又舍弃那个“某”字而直接用伯仲来区别【吴澄说:如单伯、管仲之类。朱熹说:贾公彦《檀弓》疏与此孔疏不同,怀疑孔说是正确的】。
存疑:贾公彦说:“《檀弓》说五十岁用伯仲称呼,这是周代的道。这是称呼伯仲的时候,兼带表字而言。如果孔子称为尼甫,到了五十岁去掉甫,配合仲而称呼为仲尼,就是这样。”郑玄说:“假”,是大、大的意思。“宜之”,就是大了。
以上是字辞。
总论:朱熹说,各种辞令都应当用古音来读,它们的韵脚才和谐。敖继公说,以士昏礼为例,戒宾以下的各种辞令都应当属于记文,这些却在经文之后、记文之前,详情不明。
夏天的鞋子用葛草编织,〇端冕所配的黑色鞋子,青色的鞋头装饰、鞋缝和边缘。边缘宽一寸【絇音其于,繶音亿,纯音章允,以下相同】
贾公彦解释说:以下说三
服之屦,不与服同陈于前者,屦在下,不宜与服同列,故别言之。郑氏康成曰:屦顺裳色【贾防礼之通例,衣与冠同,屦与裳同】▯端黒屦,以▯裳为正也【贾疏:▯端兼有黄裳、襍裳,屦独用黑,与▯裳同色,故云正也】絇之言拘也,以为行戒【贾疏:拘者,自拘持之意,故云以为戒】状如刀,衣鼻在屦头【贾疏:以汉法为况】繶缝中紃也【贾疏:缝中紃,谓牙底相接之缝中有绦紃也】纯縁也【贾疏:縁谓绕口縁边】三者皆青,博广也【贾疏:纯广一寸】敖氏继公曰:絇取屈中之义而名之,缀于屦头以为饰也。絇纯亦以绦为之。
译穿着的鞋,不与衣服一同陈列在面前的,是因为鞋地位低下,不宜与衣服并列,所以单独说明。郑康成说:鞋的颜色顺应下裳的颜色【贾公彦说:这是礼制的通例,上衣与冠同色,鞋与下裳同色】〇玄端礼服配黑色鞋,以〇下裳为正色【贾公彦疏:〇玄端礼服兼有黄色下裳、杂色下裳,鞋唯独用黑色,与〇下裳同色,所以说“正”】絇的意思就是拘束,用来作为行走时的警戒【贾公彦疏:拘,是自我约束的意思,所以说用来作为警戒】形状像刀,鞋鼻在鞋头【贾公彦疏:以汉代的制度为例】繶是缝中的丝带【贾公彦疏:缝中的丝带,是指鞋底相接的缝中有丝带】纯是边缘【贾公彦疏:缘,是指绕着口边的边缘】这三者都是青色,博指宽度【贾公彦疏:纯的宽度为一寸】敖继公说:絇取弯曲中间的意思来命名,缀在鞋头作为装饰。絇和纯也用丝带做成。
案此▯端黒屦初加时所用也
素积白屦以魁柎之缁絇繶纯纯博寸【魁苦囘反柎方乌反】正义:郑氏康成曰:“魁蜃蛤【贾疏:魁即蜃蛤一物也,周官掌蜃,掌共白盛之蜃。郑司农云:谓蜃炭】柎注也。贾氏公彦曰:“以魁柎之,谓以蛤灰涂注于上,使色白也。”
案:此皮弁服之屦,再加时所用也。
爵弁纁屦黑絇繶纯纯博寸
正义敖氏继公曰:「黑屦青饰,白屦缁饰,则此纁屦当饰以白,而白非所以为饰也,故越之而用黒焉。」案此三加所用之屦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爵弁屦,以黑为饰。爵弁尊其屦,饰以缋次【贾防案:冬官画缋之事,青与白相次,赤与黒相次,▯与黄相次。缋以为衣,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黒谓之黼,黒与青谓之黻。绣以为衣,是对方为缋次,比方为绣次。又郑注屦人云:复下曰舄,禅下曰屦。凡舄之饰如绘之次,凡屦之饰如绣之次。上黒屦青饰,白屦黒饰,皆绣之次。此纁屦不取比方白色,而以对方黒色为饰,是用缋次与舄同,故云爵弁尊也】
总论:贾氏公彦曰:「三服见屦不同,▯端有黄裳之等,不得举裳见屦,故举衣。皮弁以素积见屦,屦裳同色,是其正也。爵弁既不举裳,又不举衣者,嫌与六冕同,▯衣纁裳,故以首服见屦也。」朱子曰:「三屦经不言所陈处,疑亦在房中。服既北上,屦应各在其裳之南,故既加冠适房改服,即得并易屦而出也。」敖氏继公曰:「屦先卑而后尊,以三加之,次言之。」
冬皮屦可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冬时寒,许用皮,故云可也。春宜従,夏秋宜従,冬举冬夏者,以寒暑极时为言。敖氏继公曰:皮屦不见其色与饰,同于上可知。上言夏,此言冬,则是四时皆可冠矣。此及士丧礼皆云冬夏,若春秋则或先皮后葛,或先葛后皮与?
不屦繐屦【繐音▯】
正义郑氏康成曰:繐屦,丧屦也。缕不灰治曰繐【贾疏:丧服记繐衰四升有半。繐衰既丧服,则繐屦亦丧屦。又斩衰冠六升,传云鍜而勿灰,则繐衰四升半不灰可知】敖氏继公曰:不屦之屦,着屦之称也。繐乃布之疏。
者以为屦则轻凉,言此者嫌夏时冠防用之繐,非吉布而冠,则嘉礼之重者,是以不宜屦之也。
右屦
记冠义
正义:贾氏公彦曰:记者,记经不备,兼经外逺古之言。郑注《燕礼》云:后世衰微,幽厉尤甚,礼乐之书稍稍废弃。盖自尔之后,有记乎?又案《丧服记》:子夏作传,则记当在子夏之前。《冠义》者,记冠中之义也。
案此记中引孔子语,明孔子以后人所録冠义者。记中小目,又《戴记》亦有冠义。此记文又载《郊特牲》篇,盖后儒讲礼、行礼,各记其事与义而言之,有详略异同耳。
始冠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冠而敝之可也【之冠冠布并如字,大音泰,齐则皆反,緌如帷反】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古唐虞以上【贾防下陈三代之冠云牟追章甫委貌无齐冠,明大古是唐虞以上】緌缨饰未之闻,大古质无饰,重古始冠,冠其齐冠,白布冠今之丧冠是也【贾疏大古吉凶同服,白布冠未有丧冠,三代有牟追之等,则以白布冠为丧冠也】贾氏公彦曰:“经直言加缁布冠,此记更言不緌与不更着之事也。冠布谓着白布冠也,将祭而齐则为缁,孔子时有緌者,故非之,敝之明不复着。”敖氏继公曰:“大古冠布谓始知作冠之时,但以白布为之初无吉凶之异,齐则缁之变于无事之时也。緌者以缨之余长为饰也,古者之缨足以固冠而已,未知为饰,后世冠制既异,惟始冠犹用古冠,宜存古意,若緌之则失之矣。敝毁壊也,敝之犹可,则不复用可知,既不复用,又何必饰之矣。案始冠用古,既而敝之,何取焉?然而圣人用之者,时之不得不变者其势也,古之不可不存者其义也。”余论皇甫氏侃曰:“齐则缁之,谓祭前若祭时自着祭服,有虞氏皇而祭是也。”贾氏公彦曰:“冠讫士则敝之不复着,若庶人犹着之,故诗云‘彼都人士
译查考:这〇端黑屦是初加时所穿的。
素积白屦,用魁蛤灰涂注,黑絇、黑繶、黑纯,纯的宽度为一寸【魁,音苦囘;柎,音方乌】。正义:郑康成说:“魁是蜃蛤【贾疏:魁就是蜃蛤,是一种东西,《周官》中的掌蜃,掌管供给白盛用的蜃。郑司农说:是指蜃炭】,柎是涂注。贾公彦说:“用魁蛤灰涂注,是说用蛤灰涂在上面,使颜色变白。”
查考:这是皮弁服的屦,是再加时所穿的。
爵弁纁屦,黑絇、黑繶、黑纯,纯的宽度为一寸。
正义:敖继公说:“黑屦用青色装饰,白屦用黑色装饰,那么这纁屦应当用白色装饰,但白色不适合用来装饰,所以越过白色而用黑色。”查考:这是三加时所穿的屦。
存疑。郑康成说:爵弁屦,用黑色作为装饰。爵弁尊贵,它的屦,装饰采用绘的次序【贾防案:《冬官》中画缋的事,青色与白色相间,红色与黑色相间,〇色与黄色相间。用缋做衣服,青与红叫作文,红与白叫作章,白与黑叫作黼,黑与青叫作黻。用绣做衣服,是相对为绘次,相比为绣次。又郑注《屦人》说:底厚叫作舄,底薄叫作屦。凡是舄的装饰如绘的次序,凡是屦的装饰如绣的次序。上面黑屦青饰,白屦黑饰,都是绣的次序。这纁屦不取相比的白色,而取相对黑色作为装饰,是采用绘的次序与舄相同,所以说爵弁尊贵】
总论:贾公彦说:“三种礼服所见的屦不同,〇端有黄裳等,不能举裳来见屦,所以举衣。皮弁用素积来见屦,屦与裳同色,这是正常的。爵弁既不举裳,又不举衣,是嫌与六冕相同,〇衣纁裳,所以用首服来见屦。”朱子说:“三种屦经文不说陈列的地方,怀疑也在房中。衣服既已北上,屦应当各自在裳的南面,所以既加冠到房中改换衣服,就能一并换屦出来。”敖继公说:“屦先卑后尊,是按三加的次序来说的。”
冬天穿皮屦也可以。
正义:贾公彦说:冬天寒冷,允许用皮,所以说可以。春天适宜从简,夏秋适宜从简,冬天举出冬夏,是以寒暑极端的时节来说的。敖继公说:皮屦不见其颜色与装饰,与上面相同可知。上面说夏,这里说冬,那么四季都可以行冠礼了。这里和《士丧礼》都说冬夏,如果是春秋,那么是先皮后葛,还是先葛后皮呢?
不穿繐屦【繐,音〇】
正义:郑康成说:繐屦,是丧屦。缕不经过灰水处理叫作繐【贾疏:《丧服记》繐衰四升有半。繐衰既是丧服,那么繐屦也是丧屦。又斩衰冠六升,传文说鍜而勿灰,那么繐衰四升半不灰可知】。敖继公说:不穿之屦,是穿屦的称呼。繐是布的稀疏。
用这种布做屦则轻凉,说这个是因为担心夏天冠防用之繐,不是吉布而冠,那么嘉礼中重要的,所以不宜穿它。
右屦
记冠义
正义:贾公彦说:记,是记录经文不备之处,兼及经文之外远古的言论。郑注《燕礼》说:后世衰微,幽厉尤其严重,礼乐之书渐渐废弃。大概从那以后,有记了吗?又查考《丧服记》:子夏作传,那么记应当在子夏之前。《冠义》,是记录冠礼中的意义。
查考:这记中引用孔子的话,说明是孔子以后人所记录的冠义。记中的小目,又《戴记》也有冠义。这记文又载于《郊特牲》篇,大概是后儒讲礼、行礼,各自记录其事与义而言,有详略异同罢了。
始冠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冠而敝之可也【之冠冠布并如字,大音泰,齐则皆反,緌如帷反】正义:郑康成说:“大古唐虞以上【贾防下陈三代之冠云牟追章甫委貌无齐冠,明大古是唐虞以上】緌缨饰未之闻,大古质无饰,重古始冠,冠其齐冠,白布冠今之丧冠是也【贾疏大古吉凶同服,白布冠未有丧冠,三代有牟追之等,则以白布冠为丧冠也】”。贾公彦说:“经文直说加缁布冠,这记更说不緌与不更着之事。冠布谓着白布冠,将祭而齐则为缁,孔子时有緌者,故非之,敝之明不复着。”敖继公说:“大古冠布谓始知作冠之时,但以白布为之初无吉凶之异,齐则缁之变于无事之时也。緌者以缨之余长为饰也,古者之缨足以固冠而已,未知为饰,后世冠制既异,惟始冠犹用古冠,宜存古意,若緌之则失之矣。敝毁壊也,敝之犹可,则不复用可知,既不复用,又何必饰之矣。查考始冠用古,既而敝之,何取焉?然而圣人用之者,时之不得不变者其势也,古之不可不存者其义也。”余论皇甫侃说:“齐则缁之,谓祭前若祭时自着祭服,有虞氏皇而祭是也。”贾公彦说:“冠讫士则敝之不复着,若庶人犹着之,故诗云‘彼都人士
右记用缁布冠之义
适子冠于阼,以着代也。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谕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适,低益反】
正义敖氏继公曰:着,明也。着代,明其将代已也。加,犹尚也。尊,也有成,谓有成人之道也。尊其有成,故以客礼待之。凡人之志,皆欲自卑而尊,故三加之礼,其最尊者在后,盖谕其志而然也。谕,谓深晓之。贾氏公彦曰:惟言醮举一以见二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称字,是敬其名。郑氏康成曰:名者,质所受于父母【贾疏:内则子生三月,父名之,夫妇一体受于父,即是受于母,故兼言也】冠成人,益文【贾防:字者受于宾,故为文】故敬之。
案此皆冠义之大者,故记者释之。三加弥尊,谕其志者,缁布冠朴,皮弁质,爵弁文。服弥尊,则志弥充。大服其服,则思文其容,而实以君子之徳。故祝辞曰:「顺徳」「曰慎徳」「曰成徳」。
右记重适子之义
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母追,夏后氏之道也【母追,音牟堆。注:甫,或为父。今文为斧】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觧经之易,服服▯冠也。三冠皆三代朝服之冠。」郑氏康成曰:「或谓委貌为▯冠,委犹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章明也。言所以表明丈夫也,毋发声也【贾防:在上谓之发声,在下谓之助句,义无取,则是发声也】追犹堆也。夏后氏质,以其形名之。三冠其制之异同未之闻。敖氏继公曰:「道犹制也。」
案记意,即以此当始加之冠也。盖始加本应以▯冠重古,故用缁布冠;而既则以此易之。然则三者皆▯冠之别名与?公西华言“端章甫”,则周人亦名章甫矣。
周弁,殷冔,夏收【冔,虚羽反;又况甫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陈此者,见三代士之三加之冠,皆有爵弁也。弁,古冠之大号。」郑氏康成曰:「弁名出于槃,槃大也,言所以自光大也。冔名出于幠,幠覆也,言所以自覆饰也。収,言所以收敛髪也。其制之异,未闻。」
三王共皮弁素积
正义郑氏康成曰:质不变【贾疏:以其质素,故三王同之,自天子下达,无所改易】贾氏公彦曰:言三代再加所用同也。
右记三代冠之同异
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
正义敖氏继公曰: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据礼经而言也。其下二句释所以无大夫冠礼之意。古者谓始有冠礼之时。郑氏康成曰:二十而冠,急成人也;五十乃爵,重官人也。大夫或时改娶,有昏礼是也【贾疏:三十而娶,五十乃命为大夫,则昏时犹为士,不宜有大夫昏礼。其有昏礼,容改娶也】贾氏公彦曰:或有未二十有贤才,亦得试为大夫者。丧服小功章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大夫十九以下为兄殇服。已为大夫,则早冠矣。虽早冠,亦行士礼而冠。朱子曰:疏引防服,见未二十已为大夫,不待二十而冠。然此亦为继世为大夫者言耳。
存疑。郑氏康成曰:「周之初礼,年未五十而有贤才者,试以大夫之事,犹服士服,行士礼。」
案:记意谓古无年未及冠而先为大夫者,故无大夫冠礼。若既为大夫,已冠之后,必不仍服士服,行士礼矣。即如大夫为兄殇,再降至小功,此亦服大夫服,行大夫礼之一徴也。疏谓大夫亦以士礼冠,则可通。
公侯之有冠礼也夏之末造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言此者,见夏初以上,虽诸侯之贵,冠犹依士礼,故记之于《士冠篇》之末。”郑氏康成曰:“造作也。”敖氏继公曰:“下文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则是公侯父死子继,其来久矣。或有防而嗣位者,爵已为诸侯,及其冠也,不容不与士礼异,所以至夏末始作公侯之冠礼也。”
余论家语冠颂孔子曰公冠以卿为賔公自为主迎賔揖升自阼立于席北【朱子曰公堂深异于士】其醴也则如士飨之以三献之礼无介【郑注飨賔也赞冠者退为众賔君礼于臣本无介】无乐【郑注亦飨时也冠者成人代父始宜尽孝子之感不可以欢乐取之左传云以金石之乐节之谓冠时为节也
译右记用缁布冠之义
嫡长子于阼阶行冠礼,以表明他将继承父位。在客位行醮礼,表示他已有成人的德行。三次加冠越来越尊贵,是晓谕他的志向。行冠礼后赐字,是表示对名的敬重【适,音低益】
正义敖氏继公说:着,是明的意思。着代,是表明他将继承父位。加,是尚的意思。尊,是尊贵的意思。有成,是指有成人之道。因为尊重他已有成人的德行,所以用待客的礼节对待他。人的志向,都希望由卑微而尊贵,所以三加之礼,最尊贵的放在最后,这是为了晓谕他的志向而这样的。谕,是使他深深知晓的意思。贾氏公彦说:只说醮礼,是举一隅以见其余。在君父面前称名,对他人称字,这是敬重其名。郑氏康成说:名,是质朴的,由父母所授【贾疏:《内则》说孩子生三个月,父亲为他命名,夫妇一体,受于父即是受于母,所以兼言父母】。行冠礼成为成人,更加重文饰【贾防:字是由宾客所授,所以称为文饰】,因此要敬重它。
按:这些都是冠礼大义,所以记述者加以解释。三加弥尊,晓谕其志,是因为缁布冠质朴,皮弁质实,爵弁文饰。服饰越尊贵,则志向越充实。穿着尊贵的服饰,就想着文饰自己的仪容,并以君子的德行来充实内心。所以祝辞说:“顺德”、“曰慎德”、“曰成德”。
右记重嫡长子之义
委貌,是周代的制度。章甫,是殷代的制度。毋追,是夏后氏的制度【毋追,音牟堆。注:甫,有的版本作父。今文作斧】
正义:贾氏公彦说:“这是解释经文容易理解的部分,服服〇冠也。这三种冠都是三代朝服之冠。”郑氏康成说:“有人说委貌是〇冠,委是安的意思。说是用来安正容貌,章明是表明丈夫的意思,毋是发声的意思【贾防:在上谓之发声,在下谓之助句,义无取,则是发声也】追是堆的意思。夏后氏质朴,以其形状命名。这三种冠制度的异同,未曾听说。敖氏继公说:“道是制度的意思。”
按:记述者的意思,就是以此作为始加之冠。大概始加本应以〇冠重古,所以用缁布冠;而后来就用这三种冠替代。那么这三种都是〇冠的别名吗?公西华说“端章甫”,那么周人也称章甫了。
周弁,殷冔,夏收【冔,音虚羽;又音况甫】
正义:贾氏公彦说:“陈述这些,是表明三代士的三加之冠,都有爵弁。弁,是古冠的大号。”郑氏康成说:“弁名出于槃,槃是大,说是用来光大自己的。冔名出于幠,幠是覆盖,说是用来覆盖装饰自己的。收,说是用来收敛头发的。其制度的差异,未曾听说。”
三王共用皮弁素积
正义郑氏康成说:质朴不变【贾疏:因为其质素,所以三王相同,从天子到下级,没有改易】贾氏公彦说:是说三代再加所用相同。
右记三代冠之同异
没有大夫的冠礼,而有大夫的婚礼。古时候五十岁才授爵,哪里有大夫的冠礼呢?
正义敖氏继公说:没有大夫冠礼而有其婚礼,是依据礼经而言的。下面两句解释为什么没有大夫冠礼的意思。古者是指刚开始有冠礼的时候。郑氏康成说:二十岁行冠礼,是急于成人;五十岁才授爵,是重视官员。大夫有时改娶,有婚礼是对的【贾疏:三十岁娶妻,五十岁才命为大夫,那么结婚时还是士,不应该有大夫婚礼。其有婚礼,可能是改娶】贾氏公彦说:或者有未满二十岁而有贤才,也能试任大夫的。《丧服小功章》说: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大夫十九岁以下为兄殇服。已为大夫,则早冠了。虽早冠,也行士礼而冠。朱子说:疏引防服,见未二十已为大夫,不待二十而冠。然此亦为继世为大夫者言耳。
存疑。郑氏康成说:“周初之礼,年未五十而有贤才者,试以大夫之事,犹服士服,行士礼。”
按:记述者之意谓古无年未及冠而先为大夫者,故无大夫冠礼。若既为大夫,已冠之后,必不仍服士服,行士礼矣。即如大夫为兄殇,再降至小功,此亦服大夫服,行大夫礼之一徴也。疏谓大夫亦以士礼冠,则可通。
公侯有冠礼,是夏朝末期才有的
正义:贾氏公彦说:“说这个,是表明夏初以上,虽诸侯之贵,冠犹依士礼,故记之于《士冠篇》之末。”郑氏康成说:“造是制作的意思。”敖氏继公说:“下文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则是公侯父死子继,其来久矣。或有防而嗣位者,爵已为诸侯,及其冠也,不容不与士礼异,所以至夏末始作公侯之冠礼也。”
余论家语冠颂孔子曰公冠以卿为賔公自为主迎賔揖升自阼立于席北【朱子曰公堂深异于士】其醴也则如士飨之以三献之礼无介【郑注飨賔也赞冠者退为众賔君礼于臣本无介】无乐【郑注亦飨时也冠者成人代父始宜尽孝子之感不可以欢乐取之左传云以金石之乐节之谓冠时为节也
】皆▯端【郑注君臣同服】既醴降自阼诸侯非公而自为主者其所以异皆降自西阶【朱子曰其余皆与公同为主而降自西阶未详其义】▯端与皮弁【朱子曰案大戴作公▯端与皮弁皆韠】异朝服素韠【王氏肃曰朝服素韠示不忘古大戴无异字 朱子曰异疑是皆字】公冠四加▯冕祭【王氏肃曰四加▯冕祭服郑注四当为三▯当为衮字之误 孔疏诸侯四加则天子当五加衮冕也 朱子曰案本文但言▯端皮弁▯冕而不言爵弁则郑説三加为是而诸侯▯冕以祭则当从本文惟天子三加其衮冕与】其酬币于賔则束帛乗马【朱子曰案大戴作朱锦采四马其庆也郑注其庆賔也如是】天子拟焉【王氏肃曰拟诸侯礼】
译(诸侯的礼服)都是玄端(郑玄注:君臣穿同样的服饰)。在举行醴礼后,从东阶走下,诸侯如果不是以国君身份而是以主人身份主持礼仪,其不同之处都在于从西阶走下(朱熹说:其余都与国君相同,但作为主人却从西阶走下,其含义尚不明确)。玄端与皮弁(朱熹说:查考《大戴礼记》记载,公玄端与皮弁都配蔽膝)是朝服,配素色蔽膝(王肃说:朝服配素色蔽膝,表示不忘古制,《大戴礼记》没有“异”字;朱熹说:“异”字恐怕是“皆”字之误)。国君加冠有四次,加上冕服用于祭祀(王肃说:四次加冕是祭祀礼服;郑玄注:“四”应为“三”,“〇”应为“衮”字之误;孔颖达疏:诸侯加冕四次,那么天子应当加冕五次,穿衮冕;朱熹说:查考本文只提到玄端、皮弁、冕服,而没有提到爵弁,那么郑玄说三次加冕是对的,而诸侯穿冕服用于祭祀,则应当遵从本文,只有天子三次加冕,其衮冕与……)。国君酬答宾客的礼物则是束帛和四匹马(朱熹说:查考《大戴礼记》记载为朱色锦缎、采帛、四匹马,其庆贺的是宾客;郑玄注:其庆贺的是宾客,如果是这样)。天子的礼仪与此相仿(王肃说:模仿诸侯的礼仪)。
存疑。郑氏康成曰:「自夏初以上,诸侯虽父死子继,年未满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也。至其衰末,上下相乱簒弑所由生,故作公侯冠礼,以正君臣也。」
案此节据诸侯言,明不独大夫无冠礼,虽公侯冠礼亦始自夏末,古未有也。末造犹言末世。
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元子,世子也。无生而贵,皆由下升。」敖氏继公曰:「元子,长子。其冠时犹士,而用士礼,以其未即位,则无爵故也。」举天子之元子,以见其余。余论《家语·冠颂》:「孔子曰:『太子与庶子,其冠皆自为主,其礼与士无变。』飨食賔也,皆同。」
案此节,明天子之元子,其冠犹士,不但公侯用士礼已也。《家语》孔子曰:“古者王世子,虽防,其即位则尊为人君。人君治成人之事者,何冠之有?”又攷天子冠者,武王崩,成王年十三嗣位,周公摄政,既葬,冠成王,朝于祖,以见诸侯,示有君也。然则古者天子防,既即位,不复冠。周则天子防即位者有冠矣。《玉藻》:“▯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是诸侯之异者,缋緌别于无緌,而天子则又▯,别于缁;朱别于缋,组缨别于緌耳。其余皆同士礼,可知。
总论归氏有光曰:自无大夫冠礼至此,明天子、诸侯、大夫之无冠礼也。冠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故冠必有主人。孤子则父兄戒宿,盖父兄以成人之礼责子弟也。天子为元子之时,以士礼冠,设不幸君终,世子未冠,则冕而践阼,已奉宗祧,君临天下,将又责以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之礼乎?《家语》孔子答孟懿子之问,吾取焉曰:「古者王世子虽防,其即位则尊为人君,人君治成人之事者,何冠之有?」曰:「诸侯之冠异天子与?」曰:「君薨而世子主防,是亦冠也。」己人君无所殊也,此孔氏之遗言也。益以祝雍、颂公符之篇,则诬矣。礼自上达,而曰「天子拟冠」,何也?此非孔氏之言也。周衰,先王之礼不具,传者既失其本,但知其略,而欲求之于详,不知礼之失在于略,而又患于求详之过。公符曰:「公冠四加,▯冕。」《左传》季武子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玉藻》曰:「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缨,诸侯之冠也。盖务为天子、诸侯、大夫、士之别,而不知先王制冠礼之义,所以同之于士者也。
案此论颇得制礼之本意。如鲁襄生四▯而即位,六▯而与于诸侯之防盟,岂其童子服乎?必当弁冕矣。既已弁冕,列于诸侯,届十二歳而重行冠礼,是亦可以已者也。但自夏末有之,则其来已久,周公亦因之而不革与?
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以官爵人,徳之杀也。死而諡,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諡【杀,所戒反;諡,神至反】
正义朱子曰:「自继世以下,于冠义无所当疑,错▯也。盖老子不尚贤,贵因任之意。言上古之时,各推其贤者奉以为君,没则复奉其子以继之。其后遂以为诸侯。然其子之立也,但象似其贤而已,非故择贤而立之也。至于中古,乃在上者择人任官而为之爵等。此则徳之衰杀,不及上古之时矣。又至于周,而有諡法。则生而有爵者,死又加諡。此则又其杀也。上古民自立君,故生无爵;中古未有諡法,故虽有爵而无諡。又以申言古今之变也。」郑氏康成曰:「象法也。为子孙能法先祖之贤,故使之继世也。杀,犹衰也。徳大者爵以大官,徳小者爵以小官。」敖氏继公曰:「古惟谓上古也。记之意,盖谓以官爵人,已不如古;死而有諡,则愈不如古矣。故云古者生无爵,死无諡。」
案此记依朱子作错▯为安,后人强以冠义解之,防属傅防。
存疑。郑氏康成曰:「今谓周衰记之时也。古谓殷,殷士生不为爵,死不为諡。周制以士为爵,死犹不为諡耳,下大夫也【贾疏:周官掌客职,羣介行人宰史,以其爵等
译存疑。郑康成说:“从夏初往上追溯,诸侯虽然实行父死子继,但年纪未满五十岁的,也穿士人的服装,行士人的礼仪,到五十岁才正式受命。到了夏朝衰微末期,上下等级混乱,篡位弑君的现象由此产生,所以制定了公侯的冠礼,用来端正君臣关系。”
按:这一节是根据诸侯的情况来说的,说明不仅大夫没有冠礼,即使是公侯的冠礼,也是从夏末才开始有的,古代本来是没有的。末造,就是末世的意思。
天子的嫡长子,还相当于士人的地位。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
正义:郑康成说:“元子,就是世子。没有生来就尊贵的,都是从下层升上来的。”敖继公说:“元子,就是长子。他行冠礼时还相当于士人,使用士人的礼仪,因为他还没有即位,所以没有爵位。”举出天子的嫡长子,是为了说明其他人(的情况)。另外,《家语·冠颂》中记载:孔子说:“太子和庶子,他们的冠礼都由自己主持,礼仪与士人没有区别。”宴请宾客,也都相同。
按:这一节,说明天子的嫡长子,行冠礼时还相当于士人,不仅仅是公侯使用士礼而已。《家语》中孔子说:“古代的王者世子,即使遭遇父丧,一旦即位就尊贵为人君。人君治理成年人的事务,哪里还需要行冠礼呢?”又考证天子行冠礼的情况,武王去世,成王十三岁继承王位,周公摄政,安葬武王后,为成王行冠礼,朝见祖先,接见诸侯,显示他有君主的身份。那么古代天子遭遇父丧,一旦即位,就不再行冠礼。周朝则是天子遭遇父丧即位的,有行冠礼的。《玉藻》说:“皮弁冠,朱色丝带系缨,是天子的冠;缁布冠,绘纹垂饰,是诸侯的冠。”这是诸侯与天子不同的地方,绘纹垂饰区别于没有垂饰,而天子则是皮弁,区别于缁布;朱色区别于绘纹,丝带区别于垂饰罢了。其余都同于士礼,可以知道。
总论:归有光说:从没有大夫冠礼到这里,说明天子、诸侯、大夫都没有冠礼。冠礼,是将要责成他履行作为人子、人弟、人臣、年少者的礼仪,所以冠礼必须有主人。孤子则由父兄告诫住宿,大概是父兄以成人的礼仪来责成子弟。天子作为嫡长子的时候,用士礼行冠礼,假如不幸君主去世,世子还未行冠礼,就戴着冕履践阼阶,已经奉祀宗庙,君临天下,难道又要责成他履行作为人子、人弟、人臣、年少者的礼仪吗?《家语》中孔子回答孟懿子的问话,我采纳其中说:“古代的王者世子即使遭遇父丧,一旦即位就尊贵为人君,人君治理成年人的事务,哪里还需要行冠礼呢?”问:“诸侯的冠礼与天子不同吗?”答:“君主去世世子主持丧事,这也算是冠礼了。”既然人君没有区别,这是孔子的遗言。如果加上祝雍、颂公符的文章,那就是诬妄了。礼仪是从上往下推行的,却说“天子拟冠”,为什么呢?这不是孔子的话。周朝衰微,先王的礼仪不完备,传授的人已经失去了根本,只知道大概,却想要寻求详细,不知道礼仪的缺失在于简略,又担心追求详细的过错。公符说:“公行冠礼四次加冠,皮弁冕。”《左传》季武子说:“君主行冠礼一定要用祼享的礼仪来施行,用金石音乐来节制,在先君的宗庙里举行。”《玉藻》说:“开始行冠礼戴缁布冠,从诸侯往下都这样。”皮弁冠朱色丝带系缨,是天子的冠;缁布冠绘纹垂饰,是诸侯的冠。大概是致力于区分天子、诸侯、大夫、士的不同,却不知道先王制定冠礼的意义,本来就是为了使他们同于士人。
按:这个论述很符合制定礼仪的本意。比如鲁襄公四十岁即位,六十岁参与诸侯的会盟,难道还穿童子服装吗?必定是戴弁冕了。既然已经戴弁冕,位列诸侯,等到十二岁又重行冠礼,这也可以停止了。但是自从夏末有了冠礼,那么由来已久,周公也沿袭而不改革吗?
世袭继承来确立诸侯,是效法贤德。用官职来授予爵位,是德行的衰减。死后给予谥号,是近世的做法。古代人生前没有爵位,死后没有谥号【杀,音戒;谥,音至】
正义:朱熹说:“从继世以下,对于冠义没有什么可怀疑的,是错简。大概是老子不崇尚贤能,贵在因任的意思。说上古的时候,各自推举贤能的人奉为君主,死后又奉他的儿子来继承。后来就以此作为诸侯。然而他儿子的确立,只是效法类似他的贤德而已,不是特意选择贤能来确立。到了中古,在上位的人选择人来担任官职并授予爵位等级。这是德行的衰减,不及上古的时候。又到了周朝,而有谥法。那么生前有爵位的人,死后又加上谥号。这又是德行的衰减。上古百姓自己推举君主,所以生前没有爵位;中古没有谥法,所以虽然有爵位而没有谥号。又以此来申述古今的变化。”郑康成说:“象,是效法。因为子孙能效法先祖的贤德,所以让他世袭继承。杀,就是衰减。德行大的授予大官,德行小的授予小官。”敖继公说:“古,只指上古。这篇记的意思,大概是说用官职授予爵位,已经不如古代;死后有谥号,就更不如古代了。所以说古代人生前没有爵位,死后没有谥号。”
按:这篇记依照朱熹的说法认为是错简比较妥当,后人强行用冠义来解释,恐怕是附会。
存疑。郑康成说:“今,指周朝衰微记录的时候。古,指殷朝,殷朝的士人生前不授予爵位,死后不给予谥号。周朝的制度以士作为爵位,死后还不给予谥号,这是下大夫【贾疏:周官掌客职,群介行人宰史,以其爵等
为之牢礼之陈数。羣介行人皆士,故知周士有爵,虽有爵死犹不諡。卿大夫以上则有諡也】今记之时,士死则諡之,非也。諡之由鲁庄公始也【贾疏:事见檀弓】贾氏公彦曰:「郑注郊特牲云:殷大夫以上死有諡。而檀弓云:防名冠字,五十伯仲死諡,周道也者,殷已前若尧舜禹汤之属,皆因生号以諡,故不得諡名。周礼死则别为諡,故云死諡,周道也。」
译制定祭祀的礼仪,陈列的数目。众位介者和行人都是士,因此知道周代的士有爵位,虽然拥有爵位,死后却不给予谥号。卿大夫以上才有谥号。如今记载说当时士死后给予谥号,这是错误的。给予谥号是从鲁庄公开始的。【贾疏:此事见于《檀弓》】贾公彦说:“郑玄在《郊特牲》的注中说:殷代大夫以上死后有谥号。而《檀弓》说:活着时命名、冠礼时取字,五十岁或伯仲辈死后给予谥号,这是周代的制度。在殷代以前,像尧、舜、禹、汤等人,都是依据生前的称号作为谥号,所以没有专门的谥名。周代死后则另外制定谥号,所以说死后给予谥号,是周代的制度。”
案上古质,虽尧舜亦称名,至汤乃有“武王”“烈祖”之称,亦子孙臣下推崇之而云然耳,未定为諡法也。至周文武以后,列国诸侯亦渐有諡,然西周王朝之大夫,如祭公谋父、芮良夫,尚称字,诸侯亦或别称,不尽有諡也。至春秋而列国之卿大夫有諡,鲁、卫、晋、宋、齐、陈▯然,若郑、蔡、秦、楚以及诸小国则无之。孔子曾为鲁大夫,其没也,哀公诔之而无諡,然则有諡者只世卿耳,士则终春秋未见有諡者,郑贾所云非的论也。右记大夫以上冠礼。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防卷三
士昏礼第二之一
正义郑氏康成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徃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贾防: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马氏云:日未出、日入后皆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今云三商者,据整数言,其实二刻半也】昏于五礼,属嘉礼,大小戴及《别录》皆第二。贾氏公彦曰:「昏礼据士身自昏。」敖氏继公曰:「此篇主言士之适子娶妻之礼,娶必以昏者,取其近夜也。」
案士或自昏,或士之孤子昏,皆得用此礼。但仪礼冠昏防祭诸篇,皆主适长立制,则此当以士之昏其适子者为主,如敖氏之説也。故醮子辞曰:承我宗事。若庶子昏,自可以此为准,权而降杀其礼。醮妇记云:庶妇则使人醮之,是也。
昏礼
正义匡氏衡曰:妃匹之际,生民之始,万福之原。昏姻之礼正,然后品物遂而天命全。吕氏大临曰:物不可以苟合,受之以贲。天下之情,不合则不成其合也。敬则克终,苟则易离。必受以致饰者,所以敬而不苟也。昏礼者,其受贲之义乎?自纳采至亲迎,皆男先扵女,所以别疑逺耻,成妇之顺正也。朱子曰:男女居室,人事之至近,而道行乎其间。幽暗之中,衽席之上,人或防而慢之,则天命有所不行矣。然非知几慎独之君子,其孰防体之?易首乾坤,而中扵咸恒。礼谨大昏,而诗以二南为正始之道,其以此与?敖氏继公曰:此不言士者,辟下逹之文。
通论家语:鲁哀公问扵孔子曰:「礼,男必三十而有室,女必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也,不是过也。男子二十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扵此以徃,则为昏矣。」《孔丛子》曰:子张云:「女子必渐乎二十而后嫁,何也?」孔子曰:「十五许嫁,而后从夫,是阳动而阴应,男倡而女随之,义也。以为纺绩组紃织纴者,女子之所有事也;黼黻文章之美,妇人之所有大功也。必十五以前渐乎二十,然后可以通乎此事。通乎此事,然后乃防:上以孝扵舅姑,下以事夫养子也。」杜氏佑曰:「康成谓男必三十娶,女必二十嫁;王肃以为男十六可娶,女十四可嫁。三十二十,言其极耳。今案三十二十而嫁娶者,《周官》掌万民之判,众庶之礼也;《服经》有为夫姊之长殇,士大夫之礼也;《左传》十五而生子,▯君之礼也。又郑氏嫁娶必以仲春,王肃以为秋冬嫁娶之时。孙卿云:霜降逆女,氷泮杀止。《家语》: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昏礼杀扵此。束晳曰:『春秋二百四十年,天王娶后,鲁女出嫁,夫人来归,大夫逆女,自正月至十二月,悉不以得时失时为褒贬,何限扵仲春季秋以相非哉?』夫冠昏筓嫁,男女之节:冠以二十,限无春秋之期;筓以嫁而设,不以日月为断。何独嫁娶当系扵时月乎?士昏礼请期辞云:「惟是三族之不虞,卜得吉日,便可配合。」先贤以时月为限,恐非至当。」罗氏愿曰:「圣人为男女之节,弱而后冠,非美其容也,责之成焉;壮而后昏,非足其欲也,责之代焉。」
存异,袁氏准曰:同姓不相娶,逺别也。中外之亲,近扵同姓,古人以为无疑,故不制也。今以古之不言,因谓之可昏,此不知礼者也。
辨正《朱子语类》:尧卿问:“姑舅之子为昏,曰据律中不许,然自仁宗之女嫁李璋家,
译考察上古质朴,即使是尧舜也直呼其名,到了商汤时期才有“武王”“烈祖”这样的称呼,这也是子孙臣下推崇他们而这样说的罢了,并没有确定为谥法。到了周文王、武王以后,各诸侯国也渐渐有了谥号,然而西周王朝的大夫,如祭公谋父、芮良夫,仍然称字,诸侯也有的另有称呼,并非都有谥号。到了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卿大夫有了谥号,鲁、卫、晋、宋、齐、陈等国都是这样,至于郑、蔡、秦、楚以及各个小国则没有。孔子曾经做过鲁国的大夫,他去世时,鲁哀公为他作诔文却没有给他谥号,那么有谥号的只是世袭的卿大夫罢了,士人直到春秋末期也没有见到有谥号的,郑玄所说的并非确切的论断。以上记载了大夫以上等级的冠礼。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三
士昏礼第二之一
正义郑康成说:“士娶妻的礼仪,以黄昏为期限,因此得名。之所以必须在黄昏,是因为阳气前往而阴气到来。日入三商称为黄昏【贾公彦注:商指商量,是漏刻的名称。马氏说:日出前、日入后都是二刻半,前后共五刻。现在说三商,是依据整数而言,实际上是指二刻半】。昏礼在五礼中,属于嘉礼,大小戴《礼记》及《别录》都排在第二位。贾公彦说:“昏礼依据士人自身在黄昏时成婚。”敖继公说:“这一篇主要讲述士的嫡长子娶妻的礼仪,娶妻必须在黄昏,是取其接近夜晚的意思。”
考察士人有的自己成婚,有的是士的孤子成婚,都可以使用这种礼仪。但是《仪礼》中冠礼、昏礼、丧礼、祭礼等篇章,都是以嫡长子确立制度,那么这里应当以士为其嫡长子成婚为主,就像敖氏的说法那样。所以醮子时的辞令说:继承我的宗族事务。如果是庶子成婚,自然可以以此为准,酌情降低礼仪规格。《醮妇记》中说:庶妇则由人代为醮礼,就是这样。
昏礼
正义匡衡说:“配偶结合之际,是百姓生命的开始,万福的源头。昏姻的礼仪端正,然后万物才能顺利生长而天命得以保全。吕大临说:“事物不可以苟且结合,所以用贲卦来承接。天下之情,不结合就不能成就其结合。恭敬就能善终,苟且就容易分离。必须用装饰来承接,是为了恭敬而不苟且。昏礼,大概就含有受贲的意义吧?从纳采到亲迎,都是男方先于女方,这是为了区别嫌疑、远离耻辱,成就妇人的顺从正道。朱熹说:“男女同居一室,是人事中最亲近的,而道义行于其中。在幽暗之中,床席之上,如果有人防备不严而怠慢,那么天命就无法实行了。然而如果不是知晓几微、慎独的君子,谁能防备并体察它呢?《易经》以乾坤为首,而以咸、恒居中。礼仪谨慎大婚,而《诗经》以二南作为正始之道,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敖继公说:“这里不说士,是为了避开下文通达的文辞。”
通论《家语》记载:鲁哀公问孔子说:“礼制规定,男子必须三十岁才有家室,女子必须二十岁才有丈夫,这难道不晚了吗?”孔子说:“礼制所说的,是言其极限,不是超过这个限度。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有了做父亲的端倪;女子十五岁许嫁,有了出嫁的道理。从此以后,就可以成婚了。”《孔丛子》记载:子张说:“女子必须接近二十岁才出嫁,为什么呢?”孔子说:“十五岁许嫁,然后跟随丈夫,这是阳动而阴应,男倡而女随,符合道义。认为纺纱织布是女子所从事的事情;精美的纹饰是妇人所能做出的大功绩。必须十五岁以后接近二十岁,然后才能通晓这些事情。通晓这些事情,然后才能做到:对上孝敬公婆,对下侍奉丈夫、抚养子女。”杜佑说:“郑康成认为男子必须三十岁娶妻,女子必须二十岁出嫁;王肃认为男子十六岁可以娶妻,女子十四岁可以出嫁。三十、二十,是言其极限罢了。现在考察三十岁、二十岁嫁娶的,是《周官》掌管万民婚配,是众庶的礼仪;《服经》中有为丈夫姐姐的长殇服丧,是士大夫的礼仪;《左传》中十五岁生子,是国君的礼仪。又郑氏认为嫁娶必须在仲春,王肃认为秋冬是嫁娶的时节。荀子说:霜降时迎娶女子,冰融化时停止杀牲。《家语》说:霜降时妇功完成,嫁娶的进行;冰融化时农桑开始,昏礼在此时减少。束晳说:‘春秋二百四十年,天王娶后,鲁女出嫁,夫人归宁,大夫迎娶女子,从正月到十二月,都不以得时失时作为褒贬,为什么局限于仲春、季秋来互相非议呢?’冠礼、昏礼、笄礼、嫁娶,是男女的节度:冠礼以二十岁为限,没有春秋季节的期限;笄礼因出嫁而设立,不以日月为断。为什么唯独嫁娶要系于时月呢?士昏礼请期辞说:‘只是考虑到三族的不测,占卜得到吉日,就可以配合。’先贤以时月为限,恐怕不是最恰当的。”罗愿说:“圣人为男女设立节度,年少而后行冠礼,不是美化容貌,而是要求他们成人;壮年而后成婚,不是满足欲望,而是要求他们替代长辈。”
存异,袁准说:“同姓不互相娶妻,是为了远别。中外亲属,比同姓更近,古人认为毫无疑问,所以不制定限制。现在因为古代没有说不可以,就认为可以成婚,这是不懂礼的人。”
辨正《朱子语类》:尧卿问:“姑舅之子成婚,说根据律法不允许,然而自从仁宗的女儿嫁给李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