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周官义疏卷十三
作之。其灋谓如应用众庶若干,马牛若干,车辇旗鼔兵器若干,而皆防其卒伍也。作者作稍县都采邑之诸吏也,以帅而至。至于司马也,既至于司马,其众庶则稍县都之吏仍自将之,而各属于其主帅。县师▯地官而受灋于司马者,盖地官与夏官之聨属繋乎此也。郷师之帅乡,遂人之帅遂,大约皆然。稍人以县师之灋帅以至而听于司马,则又以佐县师耳。又案小司徒大比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此职防车人之卒伍,使皆备旗鼔兵器以帅而至。族师合卒伍简兵器,里宰比六畜兵器,则兵器皆民间所自备也。然《左传》郑人授兵于大宫,椘人授师孑焉以伐随,又郑火授兵登陴,岂平时既皆自备,及有事则其自备者如故,而官又授之与?
译制定这些规定。其法度是说,应当征用多少百姓,多少马牛,多少车辇、旗帜、鼓和兵器,并且都要防备他们的卒伍编制。所谓“作”,是指制作稍县、都、采邑中的各级官吏,由他们率领百姓前来。等到抵达司马处,那些百姓则由稍县、都的官吏继续自行统领,并且各自隶属于他们的主帅。县师是地官,却从司马那里接受法度,这大概是因为地官与夏官之间的隶属关系就体现在这里。乡师率领乡民,遂人率领遂民,大致都是如此。稍人依照县师的法度率领百姓前来并听命于司马,这实际上又是辅助县师罢了。又查考小司徒在大比之年考核户口、房屋以及人口多少、六畜和兵器的情况,这一职责是防备车兵和步卒的编制,使他们都准备好旗帜、鼓和兵器,率领前来。族师集结卒伍并检验兵器,里宰清点六畜和兵器,那么兵器都是民间自行准备的。然而《左传》记载郑国人在大宫发放兵器,楚国人授予师孑兵器去讨伐随国,又记载郑国发生火灾时发放兵器让人登城守卫,难道平时百姓都自行准备兵器,等到有事时,他们自备的兵器依然保留,而官府又另外发放给他们吗?
存疑。贾氏公彦曰:「乡师以旗致万民,此云以帅而至,谓帅而至乡师也。」
案乡师,大军旅防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戮其犯命者,各治其乡所当治耳,非胥六军而治之也。乡师所帅,亦当至于司马,经不尽见之。县师所帅者,稍县都之众庶也,胡为而至于乡师哉?
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量,音良】
正义:贾氏公彦曰:「都,谓大都、小都;邑,谓家邑。量其地者,量其里数多寡;辨其物者,三等之地所有不同也。域,即疆域大小是也。」郑氏康成曰:「物,谓地所有也。名山大泽不以封。」
案辨其物,即大司徒职所谓以土均之灋辨五物九等也。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其间糓土多寡不均,又有不易、一易、再易之分。大司徒职:「凡造都鄙,以其室数制之。」故必辨其物,然后可以制其域也。职首通掌地域,谓与家稍、县都相连已定之地域,此则新制之地域也。其新者既经其事,而旧者必有所承,故周知之所制地域,独都邑者,六遂之域,遂人制之;六乡之域,小司徒制之也。
通论王氏应电曰:「量人,量其地;原师辨其名物;司空营其工,司徒主地,故县师与焉。」
以嵗时徴野之赋贡
正义:郑氏康成曰:「野谓稍县都也。所徴赋贡与闾师同。」
案《周官》称野有通乎郷郊以及县畺者【乡大夫,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以逹于畿】有兼遂及公邑者【遂人,大丧帅六遂之役;又曰凡事致野役,则野兼自甸及畺之公邑;大司马,既曰县鄙各以其名,又曰郷以州名,野以邑名,则野谓六遂,邑谓六遂中之公邑也】有専指四等公邑者【县士掌野】而此职徴野之赋贡,则専指家稍县都。盖六乡四郊之赋,闾师徴之;遂及公邑之赋,遂师徴之;都家之贡赋之徴,则县师徴之。县师徴都家之赋,犹载师徴畿内之赋,皆令徴而非本职自徴也。载师、闾师职皆曰「以时徴其赋」,九职之赋于民者,皆顺物成之候,而各以其时徴也。此曰「以嵗时徴其赋贡」,采地之赋贡以时徴于其长,每嵗而一致也。闾师第曰「赋者」,王官自徴之,则言赋而已,该诸职之贡物矣。都家则粟米贡物并入于其长,而后其长致贡焉,故必言赋贡,而后其义乃备也。遂师入野职,野赋有眀文,故第言徴财。征经文义各有当而不相混,盖如此。何以知县师所徴野之赋贡为小都、大都、家邑而不兼采地之公邑也?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师下大夫四人,所属上中下士及府史胥徒之数,与六官之长同。又遂大夫六人,爵列与六官之贰等,环列邦甸,使各徴其方公邑之赋,则威权足以统摄,官徒足以周给,地势便于征输。若县师则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以布徴令于都家,则有余;而兼掌三等公邑之财征,则不足。县师爵卑而数少,以都家各有长,其承事者各有邑宰,故耳。
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恵【遗欲季反,刘音遂;委乌伪反,积子赐反,下同;施式豉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少曰委,多曰积【贾疏:据下文“三十里”言“委”,“五十里”言“积”,对文也。若散文,则多亦曰委】贾氏公彦曰:此与下爲总目。案曰:待者,待乡师、司救、司稼之属,以王命施之。辨正。黄氏度曰:委积,郑注以为余灋用,非也。遗人施恵,皆有品式,如郊里之委积以待賔客,岂余灋用耶?又如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以余灋用之糓,不足以给而不出可乎?遗人所掌委积,当于徴敛时与仓人分受之,大略如今省司义仓米,各有所属耳。
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囏阸【囏,古艰字。注:故书囏作防,杜子春云当为囏】正义:郑氏康成曰:郷里,郷所居也。囏阸,犹困乏也。王氏应电曰:恤民之囏阸者,司救职,嵗时有天患民病,廵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恵;司稼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是也。
案民之囏阸,无地无之,郊里野鄙,宜同此灋,而无见焉。以嵗时廵国及郊野而赒万民之囏阸,乡师
译存疑。贾公彦说:“乡师用旗帜召集万民,这里说率领而至,是指率领民众来到乡师那里。”
按:乡师,在大军旅和防务方面与乡师相同,主要负责治理其徒役,以及车马运输,惩处违抗命令的人,各自治理其乡应当治理的事务罢了,并不是统辖六军来治理。乡师所率领的,也应当到达司马那里,经文没有完全显现出来。县师所率领的,是稍、县、都的民众,为什么还要到达乡师那里呢?
凡是建造都邑,测量其土地,辨别其物产,从而划定其疆域【量,音良】
正义:贾公彦说:“都,指大都、小都;邑,指家邑。量其地,指测量其里数的多少;辨其物,指三等土地所拥有的物产不同。域,就是疆域的大小。”郑康成说:“物,指土地所拥有的物产。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
按:辨别其物产,就是大司徒职掌中所说的用土均之法辨别五物九等。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其间谷物土地的多少不均,又有不易、一易、再易的区别。大司徒职掌:“凡是建造都鄙,根据其户数来制定。”所以必须辨别其物产,然后才能划定其疆域。职官开头通掌地域,是指与家、稍、县、都相连已经确定的地域,这里则是新划定的地域。新的地域既然已经处理,旧的地域必然有所继承,所以周知所划定的地域,只有都邑,六遂的地域,由遂人划定;六乡的地域,由小司徒划定。
通论王应电说:“量人,测量土地;原师辨别名物;司空营造工程,司徒主管土地,所以县师也参与其中。”
按时征收野地的赋税和贡品
正义:郑康成说:“野指稍、县、都。所征收的赋税和贡品与闾师相同。”
按:《周官》中称野,有通指乡郊以及县疆的【乡大夫,国中从七尺到六十岁,野地从六尺到六十五岁,都征收;遂人,凡是治理野地,夫之间有遂路通达于畿内】;有兼指遂及公邑的【遂人,大丧事率领六遂的役夫;又说凡是征发野地的役夫,那么野地兼指从甸到疆的公邑;大司马,既说县鄙各自以其名,又说乡以州名,野以邑名,那么野指六遂,邑指六遂中的公邑】;有专指四等公邑的【县士掌管野地】。而这个职官征收野地的赋税和贡品,则专指家、稍、县、都。大概六乡四郊的赋税,由闾师征收;遂及公邑的赋税,由遂师征收;都、家的贡赋征收,则由县师征收。县师征收都、家的赋税,犹如载师征收畿内的赋税,都是命令征收而不是本职亲自征收。载师、闾师的职掌都说“按时征收其赋税”,九职对民众征收的赋税,都顺应物产成熟的时节,而各自按时征收。这里说“按时征收其赋税和贡品”,采地的赋税和贡品按时征收于其长官,每年一次性进献。闾师只说“赋”,王官亲自征收,那么只说赋就可以了,概括了各职的贡物。都、家则粟米贡物都并入其长官,然后由长官进献,所以必须说赋贡,然后意义才完备。遂师入野职,野赋有明文,所以只说征收财物。征经文的义理各有恰当之处而不相混淆,大概就是这样。怎么知道县师所征收的野地赋税和贡品是小都、大都、家邑而不兼采地的公邑呢?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师下大夫四人,所属上中下士及府史胥徒的数量,与六官之长相同。又遂大夫六人,爵位与六官的副职相等,环绕邦甸,使各自征收其方公邑的赋税,那么威权足以统摄,官徒足以周给,地势便于征输。如果县师则上士二人,中士四人,用布告征收命令于都、家,则有余;而兼掌三等公邑的财赋征收,则不足。县师爵位低而人数少,因为都、家各有长官,其承事者各有邑宰,所以如此。
遗人掌管国家的委积,以等待施予恩惠【遗,音季,刘音遂;委,音伪,积,音赐,下同;施,音豉】
正义:郑康成说:少叫委,多叫积【贾疏:根据下文“三十里”说“委”,“五十里”说“积”,是对文。如果是散文,那么多也叫委】贾公彦说:这与下文为总目。按:待,指等待乡师、司救、司稼之类,以王命施予。辨正。黄度说:委积,郑注认为是余法用,不对。遗人施予恩惠,都有品式,如郊里的委积以接待宾客,难道是余法用吗?又如县都的委积,以应对凶荒,用余法用的粮食,不足以供给而不出可以吗?遗人所掌管的委积,应当在征收时与仓人分受,大致如现在省司义仓米,各有所属罢了。
乡里的委积,以救济民众的困苦【囏,古艰字。注:故书囏作防,杜子春说当为囏】正义:郑康成说:乡里,是乡所居住的地方。囏阸,犹困乏。王应电说:救济民众的困苦,司救职,岁时有天患民病,巡视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予恩惠;司稼职,均平万民的饮食,而救济其急难,就是这样。
按:民众的困苦,无地无之,郊里野鄙,应当同样有此法,而没有见到。以岁时巡视国中及郊野而救济万民的困苦,乡师
职已详也。郷师曰:「万民据所廵而见其无不徧也。」此职曰:「民据囏阸之当恤者,盖囏阸与凶荒异,或以丧疾事故而致,非众所公共,故第目其人。」
译职责已经详述了。乡师说:“百姓依据所巡视的范围,可见其没有不普遍覆盖的。”这一职责说:“百姓依据困苦艰难而应当抚恤的情况,大概困苦艰难与凶年荒年不同,有的因丧事、疾病、变故而导致,并非众人所共同遭遇,所以只列举那些具体的人。”
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
正义郑氏康成曰:门关以养老孤,人所出入,易于取饩廪也。贾氏公彦曰:门谓十二国门,关十二关门,出入皆有税,国用之外,留之以养老孤。司门职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
郊里之委积以待賔客
正义:贾氏公彦曰:「郊里即六郷之居郊者,其委积留之以待賔客。賔客至,郊即与之廪饩。」郑氏锷曰:「刍薪禾米,賔客道路之所湏,而劳礼行于郊,故积于郊里以待之。」
案賔客道路之委积,亦遗人颁之,而独言郊里者,賔客聚于王都,故委积必取于郊里,举其多者而言。
野鄙之委积,以待羇旅【羇,吉漪反。注:故书羇作寄,杜子春云当作羇】
正义郑氏康成曰:羁旅过行寄止者。贾氏公彦曰:野鄙据六遂,在郊外曰野,其中有五百家鄙,故以鄙表六遂。野鄙中包公邑,在甸地者,羇旅是处皆有,独于此待之者,甸地在二百里中,内外羇旅皆得取于此也。
案羇旅,谓载贽出疆之士,及有故去国之臣之类,非奉君命,故不以賔客待之,而下之,不列于齐民,谓之羇旅。陈敬仲自云羇旅之臣是也。如晋文公为公子,徧歴诸国;孔孟周流四方,皆是羇旅。春秋战国时,列国尚有以待之。郑氏锷谓即旅师职之新甿,非也。
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
正义:贾氏公彦曰:「县四百里,都五百里,不见稍三百里,则县都中可以兼之。凶荒,畿内、畿外皆有。若畿外凶荒,则入向畿内取之;畿内凶荒,则向畿外取之。故于此待凶荒也。」
案待賔客羇旅,既列遗人职,复列委人职者,遗人颁委积,委人共薪刍也。大府邦中四郊甸稍县都之赋,所待者计其数之相当也。此职郊野县都之委积,委人职甸稍之聚,所待者指其所用之实也。嵗赋不尽输于王朝,其存者各贮其地以为委积。
凡賔客防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正义贾氏公彦曰:「上经委积,随其所湏而豫为之待此,则据防同师役行道所湏,故分布于道路。逺地湏多,故有积;近地可少,故止有饮食及委也。」李氏如玉曰:「上賔客以至郊者,言此賔客以在道者言。国野谓自国以逹于畿也。」郑氏康成曰:「庐,若今野候徙有庌也【贾疏:汉时野路候迎賔客之处有庌舎】宿可止宿,若今亭有室矣【贾疏:汉法,十里有亭,亭有三老人,皆有宫室】候馆楼可以观望者也。一市之间有三庐一宿。」王氏应电曰:「十里有庐,置邮传命者所憇息也。有饮食者,为行役劳苦饥渇也。三十里则可止宿,有委者以饲牛马。五十里有市,以便货买。有积者以共饔饩。」
案虽主賔客防同师役,而十里有庐,三十里有宿,五十里有市。本为逺方行旅路室候馆,则専为賔客及防同师役之贵者而设耳。
通论王氏应电曰:「廪人凡有防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仓人凡国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与此职防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互相整备。平日随道里之便,收贮其地,卒然有用,所以无馈饷刍挽之劳。畿外邦国之灋,亦当如此。是以虽千里征伐,若袵席上过师也。」
凡委积之事,廵而比之,以时颁之【比,必里反】
正义王氏应电曰:「委积之事,谓贮峙之数,待用之式,勾稽之灋。典守之人,廵而比之者,察其侵牟,攷其足否。以时颁之者,不足则补之,有用则给发也。」
案廵者所掌非一地也。自郊里至县都,皆有委积。凡式灋所应用,各存贮于其地,有司守之,以待遗人时颁。故先期必廵而比之。道路之谷积,共之者仓人,治之者廪人。则凡委积可知矣。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政,音征,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政读为征,力征人民则治,城郭、涂巷、沟渠、牛马车辇则转,委积之属。」贾氏公彦曰:「均人总均畿内、乡遂及公邑。」
案均地征者,均所征财赋也。均地守者,司险掌固所颁守灋
译门关的储备物资,用来供养老人和孤儿。
郑康成解释说:在门关储备物资以供养老人和孤儿,因为这里是人们出入的地方,便于领取粮食和饲料。贾公彦解释说:门指的是十二座国门,关指的是十二座关门,出入都要征税,国家用度之外,留下这些税款来供养老人和孤儿。司门的职责就是用这些财物供养因公殉职者的老人及其孤儿。
郊外的储备物资,用来招待宾客。
贾公彦解释说:“郊里就是六乡中居住在郊外的人,那里的储备物资留作招待宾客之用。宾客到来,就在郊外供给他们粮食和饲料。”郑锷解释说:“草料、木柴、谷物和米,是宾客在路上所需要的,而慰劳的礼仪在郊外举行,所以在郊里储备物资以等待他们。”
按:宾客在路途中的储备物资,也是由遗人分发的,但这里只说郊里,是因为宾客聚集在王都,所以储备物资必然取自郊里,这是举其多数而言。
野外鄙地的储备物资,用来接待寄居旅人。【羁,音吉漪。注:古本“羁”字写作“寄”,杜子春说应当写作“羁”。】
郑康成解释说:羁旅是指路过并暂时寄居的人。贾公彦解释说:野鄙指的是六遂,在郊外称为野,其中有五百户的鄙,所以用鄙来代表六遂。野鄙中包含公邑,位于甸地的,羁旅到处都有,但唯独在这里接待他们,是因为甸地在二百里范围内,内外羁旅都可以从这里获取物资。
按:羁旅,是指带着礼物出国境的士人,以及有缘故离开本国的臣子之类,他们不是奉君主之命,所以不以宾客之礼相待,而是降低规格,不列入齐民之中,称为羁旅。陈敬仲自称是羁旅之臣就是例子。如晋文公做公子时,遍访各国;孔子、孟子周游四方,都是羁旅。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还有接待他们的制度。郑锷认为羁旅就是旅师职中的新移民,这是不对的。
县都的储备物资,用来应对凶荒灾年。
贾公彦解释说:“县在四百里处,都在五百里处,没有提到稍在三百里处,那么县都之中可以兼管稍地。凶荒,畿内、畿外都有。如果畿外发生凶荒,就进入畿内取用;如果畿内发生凶荒,就向畿外取用。所以在县都储备物资以应对凶荒。”
按:接待宾客和羁旅,既列在遗人的职掌中,又列在委人的职掌中,是因为遗人分发储备物资,委人供给柴草。大府在邦中、四郊、甸、稍、县、都征收赋税,所储备的物资数量相当。这个职掌中郊野县都的储备物资,以及委人职掌中甸稍的积聚,所指的储备物资是实际使用的实物。每年的赋税并不全部上缴王朝,留存的部分各自储存在当地作为储备物资。
凡是宾客、会盟、军事行动,掌管道路上的储备物资。凡是国都和郊野的道路,十里设有庐舍,庐舍中有饮食。三十里设有宿处,宿处有路室,路室中有储备物资。五十里设有市场,市场中有候馆,候馆中有积聚。
贾公彦解释说:“上文提到的储备物资,是随着所需预先储备的;这里则是根据会盟、军事行动在道路上所需,所以分布在道路上。远方需求多,所以有积聚;近处需求少,所以只有饮食和储备物资。”李如玉解释说:“上文宾客直到郊外,这里说的宾客是指在道路上的人。国野是指从国都到达畿内的地方。”郑康成解释说:“庐,就像现在野外候迎宾客的地方有遮蔽的屋舍。【贾疏:汉代野外道路候迎宾客的地方有亭舍】宿可以住宿,就像现在的亭有房屋。【贾疏:汉代法律,十里设一亭,亭有三老,都有宫室】候馆是高楼,可以观望。一个市场之间有三座庐舍、一个宿处。”王应电解释说:“十里设庐,是传递命令的人休息的地方。有饮食,是为行役劳苦饥渴的人准备的。三十里可以住宿,有储备物资是为了喂养牛马。五十里有市场,以便买卖货物。有积聚是为了供给熟食和生肉。”
按:虽然主要是为了宾客、会盟、军事行动,但十里设庐,三十里设宿,五十里设市。原本是为了远方行旅的路室和候馆,那么专门是为宾客及会盟军事行动中的尊贵者而设的。
通论:王应电说:“廪人凡有会盟、军事行动之事,就治理其粮食和饮食;仓人凡国家大事,供给道路上的谷物积聚、饮食器具。与此职掌会盟、军事行动,掌管道路上的储备物资,互相整备。平时随着道路里程的便利,在当地收贮,突然有用时,所以没有馈送粮草和牵挽的劳苦。畿外邦国的法制,也应当如此。因此即使千里征伐,也像在席子上行军一样轻松。”
凡是储备物资的事务,巡视并核查,按时分发。【比,音必里】
王应电解释说:“储备物资的事务,指储存的数量,待用的方式,稽查的方法。典守的人,巡视并核查,是察看是否有侵吞,考核是否充足。按时分发,是指不足则补充,有用则发放。”
按:巡视是因为所掌管的不是单一地点。从郊里到县都,都有储备物资。凡是法式所应使用的,各自储存在当地,由官吏看守,等待遗人按时分发。所以事先必须巡视并核查。道路上的谷物积聚,供给者是仓人,治理者是廪人。那么凡是储备物资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
均人掌管均衡地政,均衡地守,均衡地职,均衡人民、牛、马、车、辇的力征。【政,音征,下同】
郑康成解释说:“政读为征,力征人民则治理城郭、街道、沟渠,牛马车辇则转运储备物资之类。”贾公彦解释说:“均人总括均衡畿内、乡遂及公邑。”
按:均地征,是均衡所征收的财赋。均地守,是司险、掌固所颁布的守备法式。
,凡民皆有任焉,而其事有剧易,守者有众寡,故必通计一国一都应守之人,或私助财役,或轻重其力政赋贡以相准,而后得其平。掌固职所谓移甲役财用,亦其一端也。均地职者,所承职事虽有常,而亦时有剧易也。下有力政,则地政为财赋眀矣。如地守为山泽虞候之守,则已包九职中,而地政即九职之财赋也。乃分而为三,圣人作经,岂如是防杂而无纪乎?惟地守为司险掌固之守,则此疆彼界,剧易各殊,安平与有事,劳费逈异,必均之而后有所循。惟地职为乡遂公邑都鄙所承之职事,则功役之繁简,以事故而迁移,财用之盈亏,以嵗收为髙下,必均之而后有所准。若以守为山泽所颁,则广狭各随其地;职为民职所授,则农工商贾圃牧虞衡嫔妇各有所承,不惟无所用其均,亦絶无均之之法。郑氏、锷、黄氏、度之说,皆似是而非。大司徒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小司徒辨其守,施其职,平其政,而均人,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土均,均邦国都鄙之地守、地事、地贡,详要有宜,▯互相考,所以曲得其次序,而政必宜民也。疏谓均人总均畿内乡遂公邑,以土均所掌惟邦
译凡是百姓都有职事在身,但事务有繁重与简易之分,守卫的人数有多有少,所以必须通盘计算一国或一都应当守卫的人数,有的私人资助财物和劳役,有的通过加重或减轻力役、赋税和贡品来相互抵补,这样才能达到公平。《掌固》职文中所说的调动甲士、役使财物,也只是其中一方面。《均地职》所承接的职事虽然有其常规,但也时常有繁重与简易的变化。下层的力役,其地政即为财赋,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地守是指山泽虞候的守卫,那么它已经包含在九职之中,而地政就是九职中的财赋。现在却将它们分为三类,圣人制定经典,难道会这样杂乱无章、没有条理吗?只有当地守是指司险、掌固的守卫时,这边疆那边界,繁重与简易各不相同,太平时与战时,劳顿耗费截然不同,必须加以均衡,然后才有遵循的准则。只有当地职是指乡遂、公邑、都鄙所承担的职事时,功役的繁简,因事务而迁移变化,财用的盈亏,因年成收成而有高低,必须加以均衡,然后才有衡量的标准。如果认为地守是山泽所分派的,那么广阔与狭小各自随其土地而定;如果认为地职是百姓职事所授予的,那么农、工、商、贾、圃、牧、虞、衡、嫔、妇各自有所承担,不仅没有需要均衡的地方,也完全没有均衡的方法。郑氏、锷、黄氏、度的说法,都是似是而非。大司徒分派地职,确立地守,制定地贡;小司徒辨别地守,施行地职,平衡地政,而均人均衡地政、地守、地职,土均均衡邦国都鄙的地守、地事、地贡,详略得当,互相参证,因此能细致地把握其条理,使政令必然适宜于百姓。《疏》认为均人总体均衡畿内乡遂公邑,因为土均所掌管的只有邦国
国都、鄙而序列遂吏之后也。此亦四等公邑,兼掌于遂师、遂大夫之徴。
凡均力政,以嵗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
正义:贾氏公彦曰:所均力政,即上人民之力政。此无牛马车辇,但据人而言也。郑氏康成曰:丰年人食四鬴之嵗也,人食三鬴为中嵗,人食二鬴为无嵗,嵗无赢储也。旬当作均,易坤为均,今书亦有作旬者。叶氏时曰:此特一时之役,如城郭沟渠涂巷之类。案《王制》用民之力,嵗不过三日,即此丰年之三日也。公旬盖古者役灋有此名,犹曰公家当直之日云尔。十日曰旬,三日、二日、一日而称旬者,大言之以表斯民急公趋事之谊也。无年,所收薄也。若凶札,则全无力征。
通论章氏俊卿曰:「周官役法,司徒因地善恶而制役;族师校民众寡以起役;乡大夫辨贵贱老少以弛役;均人论嵗丰凶以均役。」
余论陈氏汲曰:林勋《本政书》云:“凡调役之法,宜使丁夫皆十人为聨,嵗轮一人祗役一月,其九人各于其家偿其三日之役,则民无道路之苦,官无交番之冗。《周官》所谓五人为伍,十人为聨者,大槩如此。若每人用之三日,烦扰已甚。”
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不收地,守地职不均,地政正。义,郑氏康成曰:「无力政,恤其劳也;无财赋,恤其乏困也。地政非凶札之嵗,当收税乃均之。」黄氏度曰:「特言无财赋者,九职中有不授地而出征赋者,如百工商贾闲民夫布是也。」
案观此经,则地职不得为九职,益眀矣。财赋皆九职所出也。既无财赋,而又曰不收地守、地职者,盖尽免九职之额征,而其他守政中应出之材器,地职中应共之材物,亦不收耳【地守中用其材器及移甲役财用,经有眀文。地职中材物,如遂师职祭祀共野牲,《戴记》郊之日,乡为田烛之类】若地守爲山泽虞候之守,地职为九职贡物,则不惟地守本在地职中,不宜分爲二,而于地守、地职外别言财赋,絶不可通矣。
三年大比,则大均【比,必里反】
正义李氏如玉曰:地征、力征,二者每年小均,逮至三年大比,则大均。将使无地、无人不得其平也。刘氏彜曰:谓此方之役事寡,而民之力政尚多,三年用民而犹有未役者,则大比之三年之外,取其未役者通用,之所以能尽公旬三日之法。
师氏掌以媺诏王【媺与羙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告王以善道也。」文王世子: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徳者也。
案天子师保有公、孤、师氏、中大夫、保氏、下大夫,盖専爲教太子设者【春秋传】晋侯问椘子钟仪,对曰:“其为太子也,师保奉之,以朝于婴齐而夕于侧也。”则职専于教太子可知】而其职首曰:“以媺诏王,谏王恶。”何也?使太子益严于师保也。王且以媺诏王之恶,且谏,则所以诏太子、谏太子者不可玩忽眀矣。
通论吕氏祖谦曰:「伊川谓后世知求治而不知正君,知规过而不知养徳盖后世未尝不设谏诤之官,以纠主慝,而从容养徳者则阙如焉。师氏诏媺,保氏谏恶,陈善闭邪,职虽分而道实相济也。」叶氏时曰:「周官谏诤之职,惟师氏、保氏然。平时之诏王为治者,非一人也。冢宰则诏以八柄、八统,大府则诏王察羣吏之治,司士诏王治,内史诏王听治,小臣诏王法仪。凡长幼卑尊,无非诏王之职;出入起居,无非听诏之时。至瞽诵诗,士传言,商旅市议,是谏王恶者,又不独一保氏也。古人不以谏名官,而人人得以谏。至春秋时,此意未泯。自汉武置谏大夫,非谏官言事,则爲越职,而谏诤之路狭矣。」
以三徳教国子
正义郑氏康成曰: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贾疏:王制:“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太子、王子、羣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故知国子中有卿大夫之子也。注不言王太子及元士之适子者,略也。王制惟言太子适子,不言弟,此兼言弟者,大司乐及此下文皆云教国子弟也】师氏教之,而世子亦齿焉,学君臣父子长幼之道【贾疏
译国都、边邑的序列,排在遂吏之后。这也是四等公邑,由遂师、遂大夫共同掌管。
凡是平均力役政令,根据年成的好坏而定。丰年,公家每十日役使三日;中年,公家每十日役使二日;荒年,公家每十日役使一日。
正义:贾公彦说:所平均的力役政令,就是上述人民的力役。这里没有牛马车辇,只是就人力而言。郑康成说:丰年是人吃四鬴粮食的年成,人吃三鬴为中年,人吃二鬴为荒年,年成没有盈余储备。“旬”应当作“均”,《易经》坤卦为均,现在的书也有写作“旬”的。叶时说:这只是一时的劳役,如修筑城郭、沟渠、道路之类。按《王制》用民力,每年不超过三日,就是这里丰年的三日。公旬大概是古代役法有此名称,犹如说公家当值的日子罢了。十日叫旬,三日、二日、一日而称旬,是大而言之,以表明百姓急公好义、趋向事功的情谊。无年,是收成微薄。如果是凶荒疫病,就完全不再征发力役。
通论:章俊卿说:“《周官》的役法,司徒根据土地的优劣来制定役法;族师核算民众的多少来征发役法;乡大夫辨别贵贱老少来减免役法;均人论定年成的丰歉来平均役法。”
余论:陈汲说:林勋《本政书》说:“凡是调发劳役的方法,应当让成年男子每十人为一联,每年轮流一人服役一个月,其余九人各自在家中偿还三日的劳役,这样百姓没有奔波道路之苦,官府没有交接更替的冗杂。《周官》所说的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大概就是这样。如果每人役使三日,烦扰已经太甚了。”
凶荒疫病,就不征发力役,不收财物赋税,不征收地守、地职的赋税,地政的征收也不平均。正义:郑康成说:“不征发力役,是体恤他们的辛劳;不收财物赋税,是体恤他们的匮乏困顿。地政如果不是凶荒疫病的年成,应当征收赋税才平均。”黄度说:“特别提到不收财物赋税,是因为九职中有不授地而出征赋税的,如百工、商贾、闲民、夫布等。”
按:观察这段经文,那么地职不得属于九职,更加明白了。财物赋税都是九职所出的。既然没有财物赋税,又说没收地守、地职的赋税,大概是完全免除九职的定额征收,而其他守政中应当出的材器,地职中应当共出的材物,也不征收了【地守中用的材器及转移甲役的财用,经文有明文。地职中的材物,如遂师职祭祀供野外牺牲,《礼记》郊祭之日,乡里提供田烛之类】如果地守是山泽虞候的守卫,地职是九职的贡物,那么不仅地守本在地职中,不宜分为二,而且在地守、地职之外另说财物赋税,绝对讲不通了。
三年大比,就进行大均【比,音必里】
正义:李如玉说:地征、力征,二者每年小均,等到三年大比,就大均。要使无地、无人都不失公平。刘彝说:是说这地方的役事少,而民力政令尚多,三年用民还有未服役的,就在大比的三年之外,取那些未服役的通用,所以能尽公旬三日之法。
师氏掌管以美德教导王【媺与美同】
正义:郑康成说:“以善道告诉王。”《文王世子》:师者,教之以事而晓谕其德行的。
按:天子的师保有公、孤、师氏、中大夫、保氏、下大夫,大概是专为教导太子设置的【《春秋传》:晋侯问楚子钟仪,回答说:“他作为太子时,师保奉侍他,早晨在婴齐处朝见,晚上在侧处休息。”那么职责专于教导太子可知】而其职责首先说:“以美德教导王,规谏王的恶行。”为什么呢?使太子对师保更加敬畏。王尚且以美德教导王的恶行,并加以规谏,那么用来教导太子、规谏太子的人不可玩忽是显而易见的。
通论:吕祖谦说:“伊川说后世知道求治而不知道正君,知道规过而不知道养德。大概后世未尝不设谏诤之官,以纠正君主的邪恶,而从容养德的却缺如。师氏教导美德,保氏规谏恶行,陈善闭邪,职责虽分而道理实则相辅相成。”叶时说:“《周官》谏诤的职责,只有师氏、保氏如此。平时教导王为治的,不是一个人。冢宰用八柄、八统教导,大府教导王考察群吏的治绩,司士教导王治事,内史教导王听政,小臣教导王法仪。凡是长幼卑尊,无非是教导王的职责;出入起居,无非是听诏的时候。至于瞽诵诗,士传言,商旅市议,是规谏王恶的,又不独是保氏。古人不以谏命名官职,而人人得以谏。到春秋时,此意未泯。自汉武帝设置谏大夫,非谏官言事,就是越职,而谏诤之路狭窄了。”
以三德教导国子
正义:郑康成说:国子,是公卿大夫的子弟【贾疏:《王制》:“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都去那里。”所以知道国子中有卿大夫之子。注不言王太子及元士之适子,是省略。《王制》只言太子适子,不言弟,这里兼言弟,是因为大司乐及此下文都说教国子弟】师氏教导他们,而世子也按年龄次序参与,学习君臣父子长幼之道【贾疏
:此约《文王世子》文】
通论王氏详说曰:「师氏、保氏、大司乐、乐师所谓国子者,并言王太子也。大胥、小胥所谓学士者,不及王太子也。大胥言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王太子不预,可知矣。小胥言廵舞列而挞其怠慢者,以王太子之贵,非小胥所得而责之也,又可知矣。」柯氏尚迁曰:「师氏,徳行大学之教也;保氏,艺仪小学之教也。由是观之,则公宫之左必有大小二学,可知矣。《尚书·大传》言国子必十三入小学,十八入太学。」盖与王子共学,必稍长乃知贵贱之礼、上下之分,且使王子有辅仁之益也。大司乐所教成均,则乡遂都鄙所賔兴、侯国嵗贡之俊士、国子及诸子帅教而成材者,皆聚于此,王太子以时入焉。
译【这段文字约略出自《文王世子》】
通论王氏详细解说道:“师氏、保氏、大司乐、乐师所说的‘国子’,一并指王太子而言。大胥、小胥所说的‘学士’,则不包括王太子。大胥掌管学士的名册,以等待召集诸子,王太子不参与其中,由此可知。小胥巡视舞列并鞭打怠慢者,因王太子尊贵,不是小胥所能责备的,又由此可知。”
柯氏尚迁说:“师氏负责德行方面的大学教育;保氏负责技艺礼仪方面的小学教育。由此看来,公宫左侧必定有大小两所学府,可以推知。《尚书·大传》说国子必定十三岁进入小学,十八岁进入太学。”
大概是因为与王子共同学习,必须稍长一些才能懂得贵贱的礼节、上下的分别,并且使王子获得辅助仁德的益处。大司乐所教导的成均学府,则是乡遂都鄙所举荐、侯国每年贡送的俊才之士,以及国子和诸子中遵从教导而成才的人,都聚集在这里,王太子按时进入其中学习。
案大司乐掌合国之子弟,王制:王太子、王子、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此自古不易之制,经传画一之文也。柯氏乃谓国子皆聚于虎门,师保教之,非也。世子学于虎门,不过取国子中秀异者数人共学,师保専教太子,兼司王朝,王举必从,亦不能徧教国子。
一曰至徳以为道本
正义朱子曰:「至徳云者,诚意正心,端本澄源之事;道则天人性命之理,事物当然之则,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术也。」李氏如玉曰:「至徳以爲道本,即子思子所谓『苟不至徳,至道不凝焉』是也。」
二曰敏徳,以爲行本【行,下孟反(下同】
正义:朱子曰:「敏徳者,强志力行,畜徳广业之事。行则理之所当为者,日可见之迹也。」王氏昭禹曰:「徳不敏,则或暂为而中辍,或勤始而怠终,行无由而成也。」《书·康诰》:「丕则敏徳。」
三曰孝徳以知逆恶
正义:郑氏康成曰:「孝徳,尊祖爱亲,守其所以生者也。」朱子曰:「孝徳者,尊祖爱亲,不忘其所由生之事,知。」
逆恶则以得于己者笃实深固,有以真知彼之逆恶而自不忍为也。吕氏祖谦曰:「非实有孝徳于己,犯上陵节之事,必有习而不察者,故云以知逆恶。」总论朱子曰:「此三徳者,虽各以才品之髙下、资质之所宜而教之,然亦未有専务其一可以为成人者,是以别而言之,以见其相湏为用而不可偏废。盖不知至徳,则所谓敏徳者散漫无统,固不免乎笃学力行而不知道之讥;然不务敏徳,又无以广业而有空虚之弊。不务敏徳,则所谓孝徳者或不能力行以尽其分;不务孝徳,则所谓敏行者或无以立本而失其次序。此先王之教所以本末相资,精粗两尽而不倚于一偏也。」
教三行
正义:郑氏康成曰:“在心为徳,施之为行。”朱子曰:“徳也者,得于心也;行则行之法而已。不本之以徳,则无所自得而行;不能以自修,不实之以行,则无所持循而徳不能以自进。是以既教之三徳,必以三行继之。虽其至末至粗,无所不尽,而徳之修也不觉矣。”
一曰孝行以亲父母
正义:郑氏康成曰:「孝列三徳之末,三行之始。徳有广于孝,而行莫尊焉。」
案孝行,以敬为大,而此独曰:“以亲父母,王公之子于父母多尊而不亲也。”
二曰友行以尊贤良
正义:王氏应电曰:“尊贤良曰友,行者如兄弟之无胥逺也。”
案贤良,即同学中徳行道艺秀出者。吕氏祖谦谓:“国中之先生长者,则无由与虎门外之国子相接。如谓大司乐所云有道者、有徳者,则当在师长之列。”王太子入太学时,虽得相接,而不当曰友行矣。尊贤良,列于事师长之前,何也?顺于师长,童稚所易知。尊贤良,则能兴于学行,而为眀道进徳之益者大矣【书传:“王子束髪而入太学,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十八而入太学,其年较长,正欲择其性行学业之优者】
三曰顺行以事师长
案师教以道艺者,师氏、保氏、大乐正、小乐正之类是也。长同学中行列,尊年齿长者。
总论:朱子曰:“合观三者,似皆孝徳之行而已,于至徳、敏徳无与焉。盖至徳、敏徳必独见而自得之,非教者所得而豫言也。惟孝徳则其事可指,故推其类而兼为友顺之目,以详教之,以示学者。虽未能遽得于心,而其事可勉,使能行之以不息,自当有得于心,而至徳、敏徳亦不觉其日进矣。”
案大司徒以六徳六行六艺教万民,而师氏保氏分爲二职者,师氏所教十五及二十入太学者也,保氏所教八嵗及十三入小学者也。或以六徳六行,或以三徳三行而变其名义者,司徒以郷三物教万民而賔兴之,要其终而言之也。自十五入学,至九年而大成,则成人之事备矣,故知仁圣义忠和之徳无不详也,孝友睦婣任恤之行无不着也。师氏所教乃国子始入学者,六徳未可遽求,必使知人之所得于天而粹然至善者为道之本,而后六徳可驯致也【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孟子曰:性善,人皆可以为尧舜;春秋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
译考察大司乐掌管聚合国中子弟,据《王制》记载:王太子、王子、公卿大夫及元士的嫡长子,以及国中选拔出的俊秀人才,都前往那里学习。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法度,也是经传中统一一致的记载。柯氏却认为国子都聚集在虎门,由师保教导他们,这是错误的。世子在虎门学习,不过是选取国子中优秀出众的几个人共同学习,师保专门教导太子,同时负责王朝的事务,君王举事必定跟随,也无法普遍教导所有的国子。
一曰至德,作为道的根本。
正义:朱子说:“至德,是指诚意正心、端正根本、澄清源流的事情;道则是天人性命的道理,事物应当遵循的准则,以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方法。”李如玉说:“至德作为道的根本,就是子思所说的‘如果没有至德,至道就不会凝聚’的意思。”
二曰敏德,作为行的根本【行,音孟(下同)】
正义:朱子说:“敏德,是指意志坚强、努力践行,积蓄德行、扩大事业的事情。行则是理应当做的,是日常可见的踪迹。”王昭禹说:“德行如果不敏捷,就会有时暂时做做中途停止,有时开始勤勉后来懈怠,德行就无法成就。”《尚书·康诰》说:“大大地遵循敏德。”
三曰孝德,用以知晓逆恶。
正义:郑康成说:“孝德,是尊崇祖先、爱护亲人,坚守自己赖以生存的根本。”朱子说:“孝德,是尊崇祖先、爱护亲人,不忘记自己由何而来的事情,知晓。”
逆恶则是凭借自己内心笃实深厚的修养,从而真正知晓那些逆恶之事而自然不忍去做。吕祖谦说:“如果自己没有切实的孝德,犯上作乱、逾越节度的事情,必定有习以为常而不察觉的,所以说用以知晓逆恶。”总论:朱子说:“这三种德行,虽然各自根据才能品性的高低、资质的适宜来教导,但也没有专门致力于其中一种就能成为完人的,所以分别论述,以显示它们相互需要、不可偏废。大概不知道至德,那么所谓的敏德就会散漫没有统领,固然不免遭受笃力学行却不知道大道的讥讽;然而不致力于敏德,又无法扩大事业而有空虚的弊病。不致力于敏德,那么所谓的孝德或许就不能努力践行以尽本分;不致力于孝德,那么所谓的敏行或许就无法确立根本而失去次序。这就是先王的教化所以本末相互资助,精粗两方面都穷尽而不偏向一边的原因。”
教导三种行为。
正义:郑康成说:“在心中称为德,施行出来称为行。”朱子说:“德,是心得到的;行则是行的法则罢了。不以德为根本,就没有所得而行动;不能自我修养,不以行充实,就没有所持守遵循的而德不能自我增进。所以既然教导了三种德行,必定以三种行为接续其后。虽然它们是最末最粗的,无所不包,而德的修养也不觉中完成了。”
一曰孝行,用以亲近父母。
正义:郑康成说:“孝列在三种德行的末尾,三种行为的开始。德行有比孝更广的,而行为没有比孝更尊贵的。”
考察孝行,以敬为大,而这里却说:“用以亲近父母,因为王公的子女对父母大多尊敬而不亲近。”
二曰友行,用以尊崇贤良。
正义:王应电说:“尊崇贤良称为友,行为就像兄弟之间没有疏远一样。”
考察贤良,就是同学中德行、道义、才艺突出的人。吕祖谦认为:“国中的先生长者,就没有机会与虎门外的国子相接。如果说大司乐所说的有道者、有德者,那么应当在师长之列。”王太子进入太学时,虽然得以相接,但不应当称为友行了。尊崇贤良,列在侍奉师长之前,为什么呢?顺从师长,孩童容易知道。尊崇贤良,则能兴起于学业,而为明道进德带来大的益处【《书传》:“王子束发进入太学,公卿大夫元士的嫡长子十八岁进入太学,他们年龄较长,正是想要选择他们中品行学业优秀的人”】
三曰顺行,用以侍奉师长。
考察师,教导道艺的,是师氏、保氏、大乐正、小乐正之类的人。长,是同学中行列年长的人。
总论:朱子说:“合看这三种行为,似乎都只是孝德的行为罢了,与至德、敏德没有关系。大概至德、敏德必定独自显现而自得,不是教导者所能预先说出的。只有孝德,其事可以指明,所以推及其类而兼作友顺的名目,以详细教导,以指示学者。虽然未能立即在心中得到,但其事可以勉力,使能行之不息,自然会在心中有所得,而至德、敏德也不觉中日日进益了。”
考察大司徒以六德六行六艺教导万民,而师氏、保氏分为两个职务,师氏所教导的是十五岁及二十岁进入太学的人,保氏所教导的是八岁及十三岁进入小学的人。有的以六德六行,有的以三德三行而改变其名义,司徒以乡三物教导万民而举荐他们,这是就其最终而言的。从十五岁入学,到九年而大成,那么成人的事情就完备了,所以知、仁、圣、义、忠、和之德无不详细,孝、友、睦、姻、任、恤之行无不显著。师氏所教导的是国子刚开始入学的,六德不可立即求得,必定使他们知道人所得于天而纯粹至善的是道的根本,然后六德才可以逐渐达到【孔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孟子说:性善,人皆可以为尧舜;《春秋传》说:民受天地之中以】
生,又曰: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董子曰: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羣生,皆至徳以为道本之义。圣贤所以▯人心之防而兴起其善端者,莫切于此】崇髙富贵易于浮惰,必使知勤敏为行之本,而后六行可渐推也。有父兄在,睦婣任防之行不可得而见也,第使知亲父母,尊贤良,事师长,而百行有基矣。若六艺则小学所必亲,故无异教也。于孝行之外别教孝徳而曰以知逆恶者,非知人之逆恶,自知其逆恶也。师氏主教太子,太子之事父母也,师保奉之,动必以礼,于孝行无由显悖,故特教以孝之实有得于心者,使知于父母之教阳奉而隂违,则为逆,偷为不义,则为恶,而太子之逆恶不可纠诘也,故伸其教于国子。先儒谓犹周公抗世子之法于伯禽也。师氏无教太子之文者,古者太子入学与胄子齿,故以国子该之。国子本宜学于太学,以太子故教于虎门之左,则教太子在其中矣。
译生又说:人对于天,是凭借道来接受天命;董仲舒说:人从天那里接受天命,本来超然不同于众生物,都以最高的德性作为道的根本,这就是其义理所在。圣贤用来防止人心堕落而激发其善端的举措,没有比这更切要的。崇高富贵容易使人轻浮懈怠,一定要让人知道勤勉敏捷是行为的根本,然后六行才能逐渐推行。如果有父兄在,和睦亲族、信任朋友的行为就难以显现,只要让人知道亲近父母、尊重贤良、侍奉师长,那么百行就有了基础。至于六艺,则是小学阶段必须亲近学习的,所以没有不同的教法。在孝行之外另外教导孝德,并说通过它来知晓逆恶,并非知晓他人的逆恶,而是知晓自己的逆恶。师氏主要教导太子,太子侍奉父母时,由师保辅佐,行动必定合乎礼制,在孝行上没有明显违背的理由,所以特别教导那些内心真正有所得的孝之实质,让他知道对父母的教导表面顺从而内心违背,就是逆;苟且怠慢就是不义,就是恶,从而太子的逆恶就无法被纠正责问,所以将这种教化延伸到国子身上。先儒说这就像周公将世子的法度告知伯禽一样。师氏没有教导太子的文字记载,是因为古代太子入学时与胄子同列,所以用国子来概括。国子本来应该在太学学习,因为太子的缘故而在虎门左侧教导,那么教导太子就在其中了。
居虎门之左司王朝
正义郑氏康成曰:虎门,路寝门也。王日视朝于路寝门外,画虎焉,以明勇猛于守,宜也。司,犹察也。察王之视朝,若有善道可行者,则当前以诏王。李氏如玉曰:司,犹主也。主王治朝之事。
案宰夫职掌治朝之灋,司士职路寝门外之朝,正朝仪之位,则賔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皆在焉。王揖而入,则玉藻所谓退适路寝听政也。此曰「司王朝」,谓王出路门外,摈者司士而威仪言动,师氏亦察之也。王还入路寝听政,賛治者冢宰,而是非得失,师氏亦察之,所以交修而惟惧其有愆也。
存疑:李氏叔寳曰:“路寝门画虎,以示威武;犹中门为雉门,画雉以象文眀。”王氏应电曰:“师氏居左,保氏其居右与?”
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中,张仲反。注:故书中为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中中礼失,失礼教之使识旧事。」陈氏傅良曰:「教以三徳三行,以立其根本。又以国政之中,失教之使知所法,知所戒,斯通逹治体,他日皆良公卿也。」
案不曰「凡中失之事」,而曰「国中失之事」者,以先世王太子王子弟善败之迹告之,使知鉴戒也。
凡国之贵逰子弟学焉
正义郑氏康成曰:「贵逰子弟,王公之子弟,逰无官司者。」贾氏公彦曰:「游者,以其未仕而在学,逰暇习业。案师氏、保氏所教,皆未冠,与太子齿相次以共学者,故国之俊选不与。若太子既冠成人,则必博选天下孝弟、博闻、有道术者,使与居处出入,而不専于贵逰子弟矣。」
通论柯氏尚迁曰:「周人于国子,其教之也详,其责之也深,其养之也豫。盖其教太子也,将以宗庙社禝属之,为天下得人也;其教王子也,以其将有国、有家而为民神之主也;其教贵逰子弟,以其将为公卿大夫之选,恐其席宠处优,鲜克由礼。非师严道尊,则无以变化其气质,而涵养其徳性也。」
余论陈氏彦羣曰:「古者国子之教,极严。后世不知教国子,而率以父兄保任为郎,其后遂欲除任子之令。不知任子之不得人,由教养之未至耳。先王赏延于世,未甞以官授不才之子弟。今之国子监,正为教国子设,故太学补选先于他人。其为法则优,而教养异于古矣。」
凡祭祀賔客防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从如字注故书举为与】正义郑氏康成曰:「举犹行也。」
听治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听治谓举于野外以听治【贾疏:即上数事,王所在皆有朝以听治,下经“朝在野外”即此听治是也】
案太宰职,王眡治朝,则賛听治。眂四方之听朝,亦如之。此听治,即所谓四方之听朝也。师保必从,其职之要防,与宰臣埓矣。
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列【跸音毕。注:故书「隶」或作「肆」。郑司农云:当为「隶】
正义贾氏公彦曰:属即序官,上士二人,并府史胥徒之等。朝在野外,即上文听治是也。郑氏康成曰:兵服旃,布弓劔不同也【贾疏:东方、南方其服布,其兵劔;西方、北方其服旃,其兵弓矢】门外中门之外,跸止行人,不得廹王宫也。内列蕃营之在内者也【贾疏:司戈盾职及舎设藩盾,司隶职守野舎之厉禁】其属亦帅四夷之隶,守之如守王宫。王氏详说曰:司隶所帅师氏之属,又从而帅之。金氏瑶曰:野外,王廵守亲征道上所宿处也。内列,掌舎所设梐枑再重之内重也。案:王门以夷隶守之者,使裔荒之人知朝廷礼义之盛,以为声教也。观此则知守王宫罪隶不与矣【罪隶职其守王宫二语,旧说谓系闽隶下错简,可徴信于此】
通论王氏应电曰:「师保二官,以近臣而兼守御之事,盖以爪牙之士而领之,以腹心道义之臣。此所以武人皆知忠义,而同徳同心也。」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
正义郑氏康成曰:「谏者,以礼义正之。文王世子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养国子以道者,以师氏之徳行审谕之,而教之以艺仪也。」王氏安石曰:「师氏未有媺而诏之,故曰掌
译居住于虎门左侧,负责监察君王上朝。
郑康成解释说:虎门,是路寝的门。君王每天在路寝门外上朝,门上画着虎,以表明守卫者勇猛,是适宜的。司,就是察的意思。监察君王上朝,如果有好的治国之道可行,就应当向前禀告君王。李如玉说:司,就是主的意思。主持君王治理朝政的事务。
按:宰夫的职责掌管治理朝政的法度,司士的职责掌管路寝门外的朝会,端正朝仪的位置,那么宾客的命令、众臣的回复、万民的进见,都在这里。君王作揖进入,就是《玉藻》所说的退到路寝听政。这里说“司王朝”,是指君王走出路寝门外,由摈者和司士掌管威仪言动,师氏也加以监察。君王返回路寝听政,辅助治理的是冢宰,而其中的是非得失,师氏也加以监察,这是为了互相修治而惟恐有差错。
存疑:李叔宝说:“路寝门画虎,以示威武;就像中门是雉门,画雉以象征文明。”王应电说:“师氏居左,保氏大概居右吧?”
掌管国中合乎礼制与违背礼制的事情,用来教育国中的子弟。
郑康成解释说:“中,就是合乎礼制;失,就是违背礼制。违背礼制的,就教育他使他认识旧有的事例。”陈傅良说:“用三德三行来教育,以确立其根本。又用国政中合乎礼制与违背礼制的情况来教育,使他知道效法什么,知道警戒什么,这样就通晓治国的体统,日后都能成为优秀的公卿。”
按:不说“凡合乎礼制与违背礼制的事情”,而说“国中合乎礼制与违背礼制的事情”,是因为将先世君王、太子、王子、子弟善恶成败的事迹告诉他们,使他们知道鉴戒。
凡是国中贵族子弟在这里学习。
郑康成解释说:“贵族子弟,是王公的子弟,游历而没有官职的。”贾公彦说:“游,是因为他们尚未做官而在学,闲暇时学习学业。按:师氏、保氏所教育的,都是未行冠礼的,与太子年龄相次而共同学习的,所以国中的俊才选拔不在其中。如果太子已经行冠礼成人,就必定广泛选拔天下孝顺悌敬、博闻强识、有道术的人,让他们与太子居处出入,而不专门限于贵族子弟了。”
通论:柯尚迁说:“周人对国子,教育他们很详细,要求他们很严格,培养他们很预先。大概教育太子,是将要把宗庙社稷托付给他,为天下得到贤人;教育王子,是因为他们将要有国、有家而成为民众神灵的主宰;教育贵族子弟,是因为他们将作为公卿大夫的选拔对象,担心他们凭借宠幸处于优裕地位,很少能遵循礼制。如果不是师道尊严,就无法变化他们的气质,而涵养他们的德性。”
余论:陈彦群说:“古代对国子的教育,极其严格。后世不知道教育国子,而一概由父兄保任为郎官,其后就想要废除任子的法令。不知道任子不能得到贤才,是因为教养没有做到位罢了。先王赏赐延及后世,不曾把官职授予无才的子弟。现在的国子监,正是为了教育国子而设立的,所以太学的补选优先于他人。它的法则优厚,而教养与古代不同了。”
凡是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君王出行就跟随。
郑康成解释说:“举,就是行的意思。”
听政也这样。
郑康成解释说:听政是指在野外举行以听政。贾疏说:就是上面数件事,君王所在之处都有朝会以听政,下文“朝在野外”就是此听政。
按:太宰的职责,君王视治朝,就辅助听政。视察四方的听朝,也这样。此听政,就是所谓四方的听朝。师保必定跟随,其职责的要害,与宰臣相当了。
让他的属官率领四夷的隶卒,各自拿着兵器穿着服饰守卫在君王门外,并且清道戒严。朝会在野外,就守卫内列。
贾公彦解释说:属即序官,上士二人,以及府、史、胥、徒等。朝会在野外,就是上文听政。郑康成解释说:兵服,旃、布、弓、剑不同。贾疏说:东方、南方其服饰为布,其兵器为剑;西方、北方其服饰为旃,其兵器为弓矢。门外,是中门之外,清道止行人,不得逼近王宫。内列,是藩营之在内者。贾疏说:司戈盾的职责及设置藩盾,司隶的职责守卫野舍的厉禁。其属官也率领四夷的隶卒,守卫之如同守卫王宫。王详说:司隶所率领的师氏的属官,又从而率领之。金瑶说:野外,是君王巡守亲征道上所住宿的地方。内列,是掌舍所设梐枑再重之内重。按:王门用夷隶守卫,是让边远荒僻之人知道朝廷礼义的盛大,作为声教。由此可知守卫王宫罪隶不参与。
通论:王应电说:“师保二官,以近臣而兼守御之事,大概是以爪牙之士而统领之,以腹心道义之臣。这就是武人皆知忠义,而同德同心的原因。”
保氏掌管规谏君王的恶行,而用正道养育国子。
郑康成解释说:“规谏,是用礼义纠正他。《文王世子》说保,是谨慎自身以辅翼君王,而归于正道的人。用正道养育国子,是用师氏的德行审察晓谕他,而教以艺仪。”王安石说:“师氏未有美德而诏告之,所以说掌”
以媺诏。王保氏遇有恶而后谏,故曰掌谏王恶。」金氏瑶曰:「养者,优防以俟其至之谓。」朱子曰:「道者,知其理也。如礼乐之文,祝史所掌。至于礼乐之理,则知道者方知之。所谓『天髙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焉;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之谓。」王氏应电曰:「艺者,道之所寓,游于艺使之得于事而应于心;仪者,道之所形,习其容使之根于心而生于色。莫非养之以道也。」
译用美好的德行来教导。王保氏是在君王有过恶之后才进行劝谏,所以说他掌管着劝谏君王的过失。」金氏瑶说:「所谓‘养’,就是用优厚的待遇和防范来等待君王觉悟的意思。」朱子说:「所谓‘道’,就是知晓其中的道理。比如礼乐的外在形式,是由祝官和史官所掌管的。至于礼乐内在的道理,只有通晓大道的人才能知晓。这就是所说的‘天高地低,万物分散各异,于是礼制得以施行;水流不息,融合变化,于是音乐兴起’的意思。」王氏应电说:「所谓‘艺’,是道所寄托的地方,通过游习六艺使人做事得当且内心契合;所谓‘仪’,是道所呈现的样子,通过练习仪容使道根植于心并流露于神色。这没有一样不是用道来涵养的。」
案曰:「以▯诏王曰:『谏王恶,盖因事而陈善,纳规与公孤之职自别。』」
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正义郑氏康成曰:五礼,吉、凶、賔、军、嘉也【贾疏:此大宗伯文】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贾疏:此大司乐文】郑氏众曰: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贾疏:白矢者,矢贯侯而过,见其镞白也;参连者,前放一矢,后三矢连续而中也;剡注者,谓羽头髙,镞低而去,剡剡然也;襄尺者,臣与君射不与君并立,襄君一尺而退也;井仪者,四矢贯侯如井字也。按:襄即让字】五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也【贾疏:鸣和鸾者,和在式,鸾在衡,韩诗传「升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是也;逐水曲者,驭车随逐水势之屈曲而不坠水也;过君表者,若车攻诗毛传云「褐纒旃以为门,裘纒质以为槸,间容握驱而入轚,则不得入」;春秋昭八年糓梁传亦云「艾兰以为防,置旃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是也;舞交衢者,衢道也,谓御车在交道,车旋应于舞节也;逐禽左者,谓御驱逆之车逆驱禽兽,使当君之左,君自左射,故车攻诗毛传云「自左膘而射之,达于右隅为上杀」是也】六书,象形、防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贾疏:象形者,日、月之类;防意者,武、信之类,人、言为信,止、戈为武,防合人意也;转注,考、老之类,建类一首,同意相受,左右相注;处事者,上、下之类,人在一上为上,人在一下为下,各有其事,处得其宜;假借者,令、长之类,一字两用;谐声者,江、河之类,以水为形,以工可为声。案:贾疏谓转注考、老之类,本卫恒四体书势而云然,其实非也。老从匕,考从丂,各自成文,匕即化字,丂即考之本字,非由老转考也。转注者,一字数音,展转注释,如好、乐、厌恶等字是也;假借则借此义作彼义用,如能本兽名而借为才能之能,豪本豕属而借为豪杰之豪之类】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句股也【贾疏:方田以下皆依《九章算术》而言。汉法有重差、夕桀、句股,今《九章》以句股替旁要,则旁要、句股之类也。陆氏徳明曰:夕桀二字非郑注】。案《九章算术》一曰方田,以御田畴界域;二曰粟米,以御质剂变易;三曰差分,以御贵贱廪税;四曰少广,以御积幂方员;五曰商功,以御功程积实;六曰均输,以御逺近劳费;七曰方程,以御错糅正负;八曰赢不足,以驭隐杂互见;九曰句股,以御髙深广逺】朱子曰:古者六艺,就中乐之教尤切。夔教胄子,止用乐。《周官》掌教,亦用乐。盖教人朝夕从事于此,收束其心。乐有节奏,学之急,不得缓,不得久而不觉,移易其情性。程子曰:射中鹄,舞中节,御中度,皆诚也。古人教人以射、御、象、勺,所养之意如此。
总论「邓氏元锡曰:古之教者,合道与艺而为一,故下学人事,自然上达天理;今之教者,离道与艺而为二,故卑者溺于技,髙者荡于虚。此学之大辨也。」
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賔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祭祀之容,穆穆皇皇;賔客之容,严恪矜庄;朝廷之容,济济跄跄;丧纪之容,涕涕翔翔;军旅之容,阚阚仰仰;车马之容,颠颠堂堂。」某谓祭祀之容,齐齐皇皇;賔客之容,穆穆皇皇;朝廷之容,济济翔翔;丧纪之容,累累颠颠;军旅之容,暨暨詻詻;车马之容,匪匪翼翼【贾疏《礼记·少仪》及《玉藻》文】王氏安石曰:「先王本道以达为艺,縁道而制为仪。」郑氏锷曰:「单子视不登带,言不过歩,叔向以为无守气;晋侯视逺足髙,目不在体,足不歩,目单子以为不能久。古之人视威仪,省祸福,则教国子以容仪,诚不可缓
译案曰:“以〇诏王说:‘劝谏君王的恶行,大概是因为根据具体事情来陈述善道,这与公、孤等大臣的职分自不相同。’”
于是教导他们六艺:一是五礼,二是六乐,三是五射,四是五驭,五是六书,六是九数。
正义郑氏康成说:五礼,指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贾疏:这是《大宗伯》篇的文字】;六乐,指《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贾疏:这是《大司乐》篇的文字】。郑氏众说:五射,指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贾疏:白矢,是指箭射穿箭靶而过,露出白色的箭头;参连,是指先射出一箭,随后三箭连续射中;剡注,是指箭羽高而箭头低,斜斜地射去;襄尺,是指臣子与君主射箭时不与君主并立,退后一尺以示谦让;井仪,是指四支箭射中箭靶,排列成井字形。按:襄即让字】;五驭,指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贾疏:鸣和鸾,是指和铃装在轼上,鸾铃装在衡上,《韩诗传》说‘登上车马就动,马动则鸾铃响,鸾铃响则和铃应和’就是这个意思;逐水曲,是指驾车顺着水势的弯曲行驶而不坠入水中;过君表,是指如同《车攻》诗毛传所说‘用褐布缠绕毡子做成门,用皮衣缠绕箭靶做成门柱,中间只容手握缰绳驾车通过,若不能通过则不得进入’;《春秋》昭公八年《谷梁传》也说‘割除兰草作为屏障,设置毡子作为辕门,用葛布覆盖箭靶作为〇流,旁边只容手握缰绳驾车者通过,不能通过者不得进入’就是这个意思;舞交衢,是指四通八达的道路,谓驾车在交叉路口,车轮旋转应合舞蹈的节奏;逐禽左,是指驾车驱赶逆行的车辆去驱赶禽兽,使它们处在君主的左边,君主从左边射击,所以《车攻》诗毛传说‘从左边膘毛处射击,射到右边角落为上等击杀’就是这个意思】;六书,指象形、指事、转注、会意、假借、谐声【贾疏:象形,如日、月之类;指事,如武、信之类,人言为信,止戈为武,符合人的心意;转注,如考、老之类,建立同类字头,意义相同互相承受,左右互相注释;会意,如上、下之类,人在一之上为上,人在一之下为下,各有其事,处置得当;假借,如令、长之类,一字两用;谐声,如江、河之类,以水为形旁,以工、可为声旁。按:贾疏说转注是考、老之类,本于卫恒《四体书势》而这样说,其实是不对的。老从匕,考从丂,各自成文,匕即化字,丂即考的本字,并非由老转考而来。转注,是指一个字有多个读音,辗转注释,如好、乐、厌恶等字就是这样;假借则是借这个意义用作那个意义,如能本为兽名而借用作才能的能,豪本为豕属而借用作豪杰的豪之类】;九数,指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盈不足、旁要,如今有重差、夕桀、勾股【贾疏:方田以下都依据《九章算术》而言。汉代算法有重差、夕桀、勾股,如今《九章》以勾股替代旁要,则旁要、勾股之类。陆氏德明说:夕桀二字不是郑注】。按《九章算术》一曰方田,用来管理田地疆界;二曰粟米,用来管理交易交换;三曰差分,用来管理贵贱廪税;四曰少广,用来管理面积方圆;五曰商功,用来管理工程积实;六曰均输,用来管理远近劳费;七曰方程,用来管理错综正负;八曰盈不足,用来驾驭隐杂互见;九曰勾股,用来管理高深广远】。朱子说:古代的六艺,其中乐的教化尤为切要。夔教导贵族子弟,只使用乐。《周官》掌管教化,也使用乐。大概是因为让人朝夕从事于此,收束他们的心。乐有节奏,学习急切,不得迟缓,不得久而不觉,潜移默化地改变其性情。程子说:射箭射中靶心,舞蹈合乎节拍,驾车合乎法度,都是诚的表现。古人用射、御、象、勺来教育人,所培养的心意就是如此。
总论“邓氏元锡说:古代的教化,将道与艺合而为一,所以下学人事,自然上达天理;如今的教化,将道与艺分为二,所以卑下者沉溺于技艺,高尚者放荡于虚空。这是学问的大分别。”
于是教导他们六仪:一是祭祀的仪容,二是宾客的仪容,三是朝廷的仪容,四是丧纪的仪容,五是军旅的仪容,六是车马的仪容。正义:郑氏康成说:“郑司农说:祭祀的仪容,穆穆皇皇;宾客的仪容,严恪矜庄;朝廷的仪容,济济跄跄;丧纪的仪容,涕涕翔翔;军旅的仪容,阚阚仰仰;车马的仪容,颠颠堂堂。”我认为祭祀的仪容,齐齐皇皇;宾客的仪容,穆穆皇皇;朝廷的仪容,济济翔翔;丧纪的仪容,累累颠颠;军旅的仪容,暨暨詻詻;车马的仪容,匪匪翼翼【贾疏:这是《礼记·少仪》及《玉藻》篇的文字】。王氏安石说:“先王本着道来达成技艺,顺着道来制定仪容。”郑氏锷说:“单子视线不越过衣带,言语不超过脚步,叔向认为他缺乏守气;晋侯视线远而脚步高,目光不在身上,脚步不随,单子认为他不能持久。古人观察威仪,省察祸福,那么教导贵族子弟以仪容,确实不可迟缓。”
。」
通论曽氏巩曰:「古者学士之于六艺,射能弧矢之事矣,又当善其揖让之节;御能车马之事矣,又当谨其指咳之仪;书非特能肆笔而已,又当辨其体,而皆通其意;数非特能布防而已,又当知其用,而各尽其法。且视听言动有其容,衣冠饮食有其度;在舆有和鸾之声,行歩有佩玉之音。盖其出入进退俯仰左右,接于耳目,动于四体,达于其心者,养之如此其详且密也。其习之有素,闲之有具,求其放心而伐其邪气,于以成文武之材,而就道徳之实,不难矣。」
译通论曾巩说:“古代的读书人对于六艺,射箭能够掌握弓矢的技术了,还应当擅长揖让的礼节;驾车能够掌握车马的技术了,还应当谨慎手指和呼吸的仪态;书法不只是能够挥毫书写而已,还应当辨别其字体,并且都通晓其意涵;算术不只是能够布置阵法而已,还应当知道其用途,并且各自穷尽其法则。况且视听言动有其仪容,衣冠饮食有其法度;在车上有和鸾的铃声,行走时有佩玉的声响。大概他们出入进退、俯仰左右,接触于耳目,活动于四肢,通达于内心,修养得如此详尽周密。他们平时有素有的练习,具备闲习的器具,寻求放失的本心而铲除邪气,以此来成就文武兼备的人才,并达成道德的实质,就不难了。”
凡祭祀賔客防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案保氏居虎门司王朝,当与师氏同,不言者文略也。
使其属守王闱
正义:郑氏康成曰:“闱,宫中之巷门。”贾氏公彦曰:“师氏之属守中门外,保氏之属守王闱门。”
案师氏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倍于保氏。以王门外守者众多,用四夷之隶,故多其胥徒董之。保氏守宫中之闱,则第用其半足矣。
司谏掌纠万民之徳,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行,下孟反;下同。强,技养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朋友相切磋以善道者也。强,犹劝也。」学记:「强而弗抑则易。」王氏应电曰:「徳者,本心之良友,以辅仁;择友使相切磋,所以端其心术也。行者,日用之所行;道,乃事物之则;艺,为应务之方。眀道则行日进乎髙眀,防艺则应务有余。」
余论朱子曰:“五伦终于朋友。欲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交尽其道而无悖,非有朋友以责善、辅仁,孰能使之然哉?故朋友之于人伦,其责若轻而所系甚重,其分若疏而所关甚亲。此古之圣人修道立教,所以必重乎此而不敢忽,非强附乎四者之间也。”
廵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徳行道艺,辨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廵问行问民间,也可任于国事,任吏职【贾疏:谓使为族师、闾胥、比长之类】
案:自州长及族师,无时不读法以教民,而考其徳行道艺,复设司谏、司救之官,何也?敷教在寛,故郷官之职惟在教育化诱,以兴其贤能。州长之纠不过合聚而警戒之,而创惩之法无见焉,故设谏救二官,以主夫民之不帅教者。下经云:“以行赦宥,则不帅教者固有移左、移右、移郊、移遂之法矣。”于徳曰纠,于行曰正,矫其性质之乖异也;于道艺曰强,警其习业之偷惰也;于朋友曰劝,官长之督过难承,而同辈之晓切易入也。茍能改悔,仍时书其徳行道艺,辨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犹将因材而器使焉。司谏既顺以劝之,司救则又逆而惩之。司救之所不能救者,乃归于士。此二官者,盖教官、刑官之聨接处也。羣儒多谓先王惧州长以下所考徳行道艺未实,故设司谏以廵察之,而彼此参验,非也。羣士之徳行道艺自闾胥以上层累而察之,积月累嵗以逹于州长,郷大夫亲询于众庶,尚惧其不实,而惟司谏足信乎?魏氏校谓访求人材、察举逸遗,亦非也。古者郷举里选,即有秉徳抱道而不愿仕者,众必知之,郷射礼所谓君子是也。若农夫敬敏、吏胥防干,则有闾胥、鄼长等职以处之,无为特设一官以廵问观察。且于此经所谓“正其行、强之道艺”皆不合,故知専为不帅教者设耳。
以攷郷里之治,以诏废置,以行赦宥【行如字】
正义贾氏公彦曰:廵问观察万民,则知吏之治否。通论王氏昭禹曰:考六郷之治,以诏废置郷师之职也。司谏廵问观察,又以时而考之,故二职并诏废置郷师。言嵗终,此经不言以考而诏之,不必嵗终。案诏废置,以诏郷师,若遂师也。郷遂并近王都,司救廵国及郊野,则司谏职宜同。赦宥谓不帅教,移郊移遂而能变者,宥之,使各返其郷。若罢民,则州里之吏自任于司宼而宥之,与司谏无与。
司救掌万民之衺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衺,邪同,似嗟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衺恶,谓侮慢长老,语言无忌而未丽于罪者,过失亦由衺恶,酗醟好讼【贾疏:孔注《尚书》以酒为凶曰酗】若抽防兵器,误以行伤害人,丽于罪者诛,诛责也。古者重刑,且责怒之未即罪也。贾氏公彦曰:救之者,使困苦而改恶从善,是救之也。王氏应电曰:以礼防禁之,使率由于规矩,所以救之不至陷于刑戮。案:以礼防禁,谓使父兄督教,邻里纠察,有司诛诘,视平民加严,使不敢怙恶,所以救之也。故其文在诛让之后,加眀刑之前。
凡民之有衺恶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士,加眀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
正义郑氏康成曰:罚,谓挞击之也。加眀刑者,去其冠饰,而书其衺恶之状,着之背也。
译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以及君王亲自处理政务时,保氏都跟随君王听候治事,其他情况也是如此。按:保氏驻守虎门,掌管王朝之事,应当与师氏相同,此处未言明,是文辞简略的缘故。
让他的下属守卫王宫的宫门。
正义:郑康成说:“闱,是宫中的巷门。”贾公彦说:“师氏的下属守卫中门外,保氏的下属守卫王闱门。”
按:师氏有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是保氏的两倍。因为王门外守卫的人众多,使用四方蛮夷的隶役,所以多设胥徒来督管他们。保氏守卫宫中的宫门,只用一半人手就足够了。
司谏掌管纠正万民的德行,并劝勉他们结交朋友,端正他们的行为,强化他们的道艺【行,音孟;下同。强,音养】。
正义:郑康成说:“朋友是互相切磋以求善道的人。强,就是劝勉的意思。”《学记》说:“强勉而不压抑就会容易。”王应电说:“德,是本心的良友,用来辅助仁德;选择朋友互相切磋,是为了端正心术。行,是日常所行的事;道,是事物的法则;艺,是应对事务的方法。明晓道义,行为就会日益高明;精通技艺,应对事务就会游刃有余。”
余论:朱熹说:“五伦以朋友为终。想要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都能尽道而无违背,如果没有朋友来责善、辅仁,谁能做到这样呢?所以朋友在人伦中,责任看似轻微而关系却极重,名分看似疏远而关联却极亲近。这是古代圣人修道立教,之所以必定重视此道而不敢忽视的原因,并非强行附会在其他四伦之间。”
巡视询问并观察他们,按时记录他们的德行、道艺,辨别其才能而可以担任国家事务的人。
正义:郑康成说:“巡视询问,即在民间走访。可以担任国家事务,指担任吏职【贾疏:指让他们担任族师、闾胥、比长之类】。
按:从州长到族师,无时无刻不在宣读法令以教化百姓,并考核他们的德行、道艺,又设置司谏、司救之官,为什么呢?教化在于宽厚,所以乡官的职责只在于教育感化,以兴起贤能。州长的纠举不过是聚集众人进行警戒,并没有创立惩罚的法度,所以设置谏、救二官,来主管那些不遵从教化的人。下文说:“以施行赦宥,那么不遵从教化的人本来就有移左、移右、移郊、移遂的法度了。”对于德,称为纠举;对于行,称为端正,这是纠正其本性的乖张怪异;对于道艺,称为强化,这是警戒其学业的偷闲懒惰;对于朋友,称为劝勉,因为长官的督责难以承受,而同辈的晓谕切责容易使人接受。如果能够改悔,仍然按时记录其德行、道艺,辨别其才能而可以担任国家事务的人,还将根据才能而任用他们。司谏既然顺从地劝勉他们,司救就反过来惩罚他们。司救所不能挽救的,就交给士官。这两个官职,大概是教官与刑官的衔接之处。众儒大多认为先王担心州长以下所考核的德行、道艺不真实,所以设置司谏来巡视考察,彼此参验,这是不对的。众士的德行、道艺从闾胥以上层层考察,积月累年上报给州长,乡大夫亲自向众人询问,还担心不真实,难道只有司谏才可信吗?魏校说这是访求人才、察举遗逸,也是不对的。古代乡举里选,即使有秉持德行道义而不愿做官的人,众人也必定知道,乡射礼所说的君子就是如此。如果是农夫敬敏、吏胥干练,则有闾胥、鄼长等职位来安置他们,没有必要特意设置一个官职来巡视观察。而且这与经文所说的“端正其行为、强化其道艺”都不相符,所以知道这是专为不遵从教化的人设置的。
用来考核乡里的治理情况,用来宣告罢免或任用,用来施行赦宥【行,读如字】。
正义:贾公彦说:巡视观察万民,就知道官吏治理的好坏。通论:王昭禹说:考核六乡的治理情况,用来宣告罢免或任用,是乡师的职责。司谏巡视观察,又按时考核,所以两职都宣告罢免或任用乡师。经文说年终,此经不说年终考核而宣告,不一定在年终。按:宣告罢免或任用,是宣告乡师,如同遂师一样。乡、遂都靠近王都,司救巡视国都及郊野,那么司谏的职责应当相同。赦宥是指不遵从教化,移居郊外、遂地而能改变的人,宽恕他们,让他们各自返回故乡。如果是罢民,那么州里的官吏自行向司寇负责而宽恕他们,与司谏无关。
司救掌管万民的邪恶过失,用礼法责罚他们,防范禁止并挽救他们【衺,同邪,音嗟】。
正义:郑康成说:邪恶,指侮慢长老,言语无忌而尚未构成罪行的;过失也源于邪恶,酗酒好讼【贾疏:孔注《尚书》以酒为凶曰酗】。如果抽取兵器,误伤他人,构成罪行的就责罚,责罚就是谴责。古代重视刑罚,且谴责愤怒尚未立即定罪。贾公彦说:挽救他们,是让他们困苦而改恶从善,这就是挽救。王应电说:用礼法防范禁止,使他们遵循规矩,所以挽救他们不至于陷入刑戮。按:用礼法防范禁止,是指让父兄督教,邻里纠察,有司责问,比平民更加严格,使他们不敢怙恶不悛,这就是挽救。所以这段文字在责罚之后,加明刑之前。
凡民中有邪恶的,三次责让而处罚,三次处罚而交给士官,加上明刑,在嘉石上羞辱他们,在司空服役。
正义:郑康成说:处罚,指用鞭子抽打。加上明刑,是去掉他们的冠饰,而写下他们的邪恶状况,写在背上。
嘉石,朝士所掌,在外朝之门左,使坐焉,以耻辱之。既而役诸司空,使事官作之也。坐役之数,存于司宼
译嘉石是朝士负责管理的,放置在外朝大门的左侧,让犯人坐在那里,以此羞辱他们。随后将他们派往司空服役,让他们从事官府指派的劳役。坐嘉石和服劳役的期限,记录在司寇那里。
其有过失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归于圜土。
正义郑氏康成曰:过失近罪,昼日任之以事而收之,夜蔵于狱,亦加眀刑以耻之,不使坐嘉石,其罪已着也,未忍刑之【贾疏:比五刑之罪为轻,故未忍刑之也】
案三让而罚司救之事,止此矣。加眀刑,归圜土,皆司宼之职。所谓归于士者也,此特终言之耳。
凡嵗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廵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恵。
正义郑氏康成曰:天患,谓烖▯也;节,旌节也;施恵赒恤之。郑氏锷曰:郷师言以王命施恵而不持节,此则持节者,盖郷师嵗时廵国及野,赒民艰阸,乃嵗之常也;此则天患民病,遣行廵视,一时之恩,故执节以为信。
案郑氏锷谓郷师及此职皆以王命施恵,欲恩归于王,非圣人制法意也。盖列其职曰「以王命施恵」,则遇艰阸者立可振救,无奏请期报之难,而所在有司不得沮格耳。先王之于侯国,虽使方伯连帅递相监临,然必时迈其邦以震之,所以使之震动恪恭,而不忘其所守也。其于万民,虽使有地治者逓相督教,然必司谏、司救、廵问而观察,之所以使之畏惧惩艾,而职思其居也。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难乃旦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难相与为仇雠,谐犹调也。”王氏应电曰:“顺其怨雠之情,则王法为不行;治以报复之罪,则人情有未尽。故为辟雠之法,使两全而无▯,所以有和难之司也。”
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过非本意也,成,平也。」郑氏众曰:「以郷里之民共和解之。」《春秋传》恵伯成之【贾疏:文七年《左传】存疑:郑氏康成曰:「过失杀伤人之畜产者,调人亦令民成之。」
案鸟兽亦如之,当谓鸟兽杀伤人,如马之踶,牛之触,猘犬、鹰、鹞伤人之类,方可谓之雠难。注:谓杀伤人之畜产,则事至细微,岂得谓之雠难乎?
凡和难父之雠,辟诸海外;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从父兄弟之雠,不同国【辟音避,下同。从,才用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和之使辟不得就而仇之。九夷、八蛮、六戎、五狄,谓之四海【贾疏:雠近东夷之人,当辟之西戎,余皆放此。赵商问:“春秋之义,子不复雠,非子;臣不讨贼,非臣。”子夏曰:“居父母之雠如之何?”孔子曰:“寝苫枕干,不仕,不与共天下。遇诸市朝,不反兵而鬭。”天下尚不反兵,海内何为和之?康成答曰:“雠在九夷之东,八蛮之南,六戎之西,五狄之北,虽有至孝之心,能往讨之乎】贾氏公彦曰:“兄弟、从父兄弟及下师长主友,皆谓无子复无亲于己者,故据已亲疎为逺近。若有子及亲于己者,则自从亲为断【案檀弓:子夏问从父兄弟之雠,孔子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郑氏伯熊曰:“先王縁人情而立辟雠之法,得报而不报焉,非臣子也。在海外,在千里之外,在异国,虽不得报,亦足以少慰其志矣。案父兄之雠而可和者,以过而杀伤也。此即有虞流宥之法,虽以情宥,而国法亦少伸矣。”
存疑叶氏时曰:「汉唐以来,儒者多疑和难之说,五峯、三山惑之尤甚。不知难者,犹眚灾之谓也。过而杀伤人,乃秋官司刺过失之当宥者也。《虞书》有「宥过无大,眚灾肆赦」之文;《周书》则有「眚灾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之例。辟诸海外,犹投四裔;辟诸千里外,与不同国,犹屏诸逺方。先王非得已也。」
君之雠,眂父师长之雠,眂兄弟,主友之雠,眂从父兄弟,存疑。郑氏康成曰:「主,大夫君也。」《春秋传》晋荀偃卒,而视不可含,宣子盥而抚之,曰:「事吴,敢不如事主【贾疏襄十九年《左传】
案此因和难辟雠之灋而泛及复雠之义,如此主友,谓友之最亲宻而主其事者,朋友道泛,故言主以别之。若大夫君,则尊卑虽异,而君臣之谊一也,不应眂从父兄弟矣。且首言君之雠,正指君之为大夫士者耳,岂国君之雠而可使调人和之乎?
余论贾氏公彦曰:经所未言,以服约之伯叔父母、姑姊妹
译如果有犯过失的人,经过三次劝诫仍不改正就加以处罚,经过三次处罚仍不改正,就将其关押到圜土中。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过失接近犯罪,白天让他从事劳役并加以拘禁,晚上关押在监狱里,也施加明刑来羞辱他,不让他坐在嘉石上,因为他的罪行已经明显,只是不忍心对他施加肉刑。【贾公彦疏:这比五刑的罪行要轻,所以不忍心施加肉刑。】
按:三次劝诫后处罚,这是司救的职责,到此为止。施加明刑、关押到圜土,都是司寇的职责。这就是所说的“归于士”,这里只是最终概括而言罢了。
每当岁时节令遇到天灾民患,就手持旌节巡视国都及郊野,并奉王命施行恩惠。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天患,指的是灾害;节,就是旌节;施行恩惠,就是赈济抚恤。郑锷说:乡师说奉王命施行恩惠而不持节,这里持节,大概是因为乡师在岁时节令巡视国都及郊野,赈济百姓的艰难困苦,是每年的常事;而这里是天灾民患,派遣人员巡视,是临时的恩惠,所以手持旌节作为凭证。
按:郑锷认为乡师和这个职位都奉王命施行恩惠,是想让恩惠归于君王,这并非圣人制定法度的本意。大概列出其职责说“奉王命施行恩惠”,那么遇到艰难困苦的人立刻可以得到救助,没有奏请等待批复的困难,而各地的官吏也不敢阻挠。先王对于诸侯国,虽然让方伯、连帅互相监督,但必定不时前往他们的邦国以震慑他们,以此来使他们震动、恭敬,而不忘记自己的职守。对于万民,虽然让地方长官互相督促教化,但必定由司谏、司救巡视询问并观察,以此来使他们畏惧、悔改,而认真思考自己的职责。
调人掌管调解万民的仇难,使之和谐。【“难”读作“乃旦反”,以下同】
《正义》:郑康成说:“难,指互相结为仇敌;谐,就是调和。”王应电说:“顺从仇敌的情感,那么王法就无法施行;用报复的罪名来治理,那么人情又有未尽之处。所以设立避仇的法令,使两方面都周全而没有遗憾,因此设有和难之职。”
凡是因过失而杀伤人的,由民众来调解平息,鸟兽造成的伤亡也如此。
《正义》:郑康成说:“过,不是本意;成,就是平息。”郑众说:“由乡里的民众共同调解平息。”《春秋传》中有惠伯调解平息的事例。【贾公彦疏:《左传》文公七年】存疑:郑康成说:“因过失杀伤人的牲畜财产,调人也让民众来调解平息。”
按:“鸟兽亦如之”,应当是指鸟兽杀伤人,如马踢人、牛顶人、疯狗、鹰、鹞伤人之类,这才可以称为仇难。注解说“杀伤人的牲畜财产”,那么事情太细微了,怎么能称为仇难呢?
凡是调解仇难,对于父亲的仇人,让他避居海外;对于兄弟的仇人,让他避居千里之外;对于堂兄弟的仇人,让他不在同一个国家。【“辟”读作“避”,以下同。“从”读作“才用反”,以下同】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调解使他们避开,不能接近而报仇。九夷、八蛮、六戎、五狄,称为四海。”【贾公彦疏:仇人在东夷,就让他避居西戎,其余都以此类推。赵商问:“春秋的道义,儿子不报仇,就不是儿子;臣子不讨贼,就不是臣子。”子夏问:“对待父母的仇人该怎么办?”孔子说:“睡草垫枕盾牌,不做官,不与仇人共天下。如果在市朝遇到,不放下兵器就搏斗。”天下尚且不放下兵器,海内为何要调解?康成回答说:“仇人在九夷之东、八蛮之南、六戎之西、五狄之北,即使有极孝之心,能去讨伐吗?”】贾公彦说:“兄弟、堂兄弟以及下文的师长、主友,都是指没有儿子也没有与自己亲近的人,所以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来决定避居的远近。如果有儿子或与自己亲近的人,那么就由亲近的人来决定。”【按《檀弓》:子夏问堂兄弟的仇人,孔子说:“不带头,主人能报仇就拿着兵器跟在后面。”】郑伯熊说:“先王根据人情而设立避仇的法令,能报仇而不报,就不是臣子。在海外、在千里之外、在异国,虽然不能报仇,也足以稍微安慰他的心意了。按:父亲兄弟的仇人可以调解,是因为过失杀伤。这就是有虞氏流放宽恕的法令,虽然因情宽恕,但国法也稍微伸张了。”
存疑:叶时曰:“汉唐以来,儒者多怀疑和难的说法,五峯、三山尤其迷惑。不知道‘难’,就是眚灾的意思。过失杀伤人,是秋官司刺过失应当宽恕的。《虞书》有‘宽恕过失没有大小,灾祸过失一律赦免’的文字;《周书》则有‘灾祸过失达到极点,他的罪过当时就不能杀’的例子。让他避居海外,就像投到四裔;让他避居千里之外,与不在同一国家,就像屏弃到远方。先王也是不得已啊。”
对于君主的仇人,视同父亲、师长的仇人;对于兄弟的仇人,视同主友;对于堂兄弟的仇人,存疑。郑康成说:“主,是大夫的君主。”《春秋传》晋荀偃去世,而视不可含,宣子洗手抚摸他,说:“侍奉吴国,怎敢不像侍奉君主一样。”【贾公彦疏:《左传》襄公十九年】
按:这是因调解仇难避仇的法令而泛论报仇的道义,像这样“主友”,是指朋友中最亲密而主持其事的人,朋友之道广泛,所以说“主”来区别。如果是大夫的君主,那么尊卑虽然不同,但君臣的情义是一样的,不应视同堂兄弟。况且开头说“君主的仇人”,正指身为大夫士的君主,难道国君的仇人可以让调人来调解吗?
余论:贾公彦说:经文没有提到的,根据丧服制度来约定,如伯叔父母、姑姊妹等。
、女子子在室及兄弟子、众子一与兄弟同其祖父母、曽祖父母、髙祖父母其孙承后皆斩衰,皆与父同;其不承后者,祖与伯叔同,曽祖、髙祖齐衰三月,皆与从父兄弟同,以其同防屦故也【案:髙曽祖不得比于从父兄弟】自外不见者,据服为断。
译女子在娘家,以及兄弟之子、众子,一律与兄弟相同,为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服丧;其中作为继承人承继宗祧的,都服斩衰,都与父亲相同;其中不承继宗祧的,为祖父母服丧与伯叔相同,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服丧齐衰三个月,都与堂兄弟相同,这是因为他们都穿同一种丧鞋的缘故【案:高祖、曾祖不能与堂兄弟相比】。至于从外面看不出来的,依据服丧等级来判定。
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和之而不肯辟者,是不从王命也。」存疑:郑氏康成曰:「瑞节、玉节之剡圭也,王以剡圭使调人执之,治其罪。」
案弗辟,必怙势而弱其敌者也。与之瑞节,以瑞节给所与雠者,谓被杀者之子弟也。有瑞莭以为信,则执之而人不可挠。且官或验其瑞节而使人助执之。既执,则以归于士也。瑞节不必剡圭,盖今印信文书之类。授瑞节者,调人也。如调人自执之,则无庸瑞节矣。
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雠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反复也。复杀之者,欲除▯弱敌也【贾疏:谓既杀一人,其人有子弟,复杀之,恐后与己为敌而▯己】邦国交雠之眀,诸侯得者即诛之。郑司农云:有反杀者,谓重杀也。
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雠之则死。
正义王氏应电曰:「杀人而义者,被杀者不义也。若为宼攘,诱臣妾之小人,身其▯而杀之者,为得其宜。被杀者之子孙不得为雠,雠则罪其不服义而加死刑也。」
案杀人而义者,如夫为寄豭、穿窬、夜入人室之类。详玩文意,“不同国”三字盖衍文。《左传》郑防眅夺人之妻,其夫攻杀之,而以其妻行。子产复之,令防氏弗怨。可见不必不同国也。
辨正郝氏敬曰:杀人而义,郑注谓其父母兄弟师长甞辱焉,则杀之为得其宜。如其言,则天下挟睚眦之怨皆得借口,父兄见辱而杀人矣。
通论或问:「君父之雠,亦有当报、不当报之别乎?」朱子曰:「《周官》杀人而义者,令勿雠;雠之则死,此不当报者也。《春秋传》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此当报者也。当报而报,不当报而止,是即所谓直也。」
余论王氏与之曰:「曲礼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记所言复雠之义,此经所言和难之法,义实相备。且其所和者由于过,其所不雠者在于义,非纵恶也。唐时殿中侍御史杨万顷杀张审素,素子手杀万顷,系表于斧,言父寃状。▯宗杀之,昧于周官之义矣。后韩愈作复雠状,以为据礼经则义不同,天考法令则杀人者死,杀之与赦不可一例,宜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是其所谓宜杀宜赦,犹得周公以义断雠之意。
凡有鬭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正义:郑氏康成曰:鬭讼,辩讼者也。不可成,不可平也,书之,记其姓名,辩本也。王氏应电曰:鬭怒乃仇杀之渐,亦和而平之。平之不服,则书其应和之端于册。首发难者,即为不直,而诛之,则莫敢先动矣。
媒氏掌万民之判
正义:郑氏康成曰:「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丧服传》:「夫妻判合。」郑司农云:「主万民之判合。」
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上市养反】
正义郑氏众曰:成名谓子生三月,父名之【贾疏内则文】贾氏公彦曰:父名之以后,皆书年月日及名,送与媒氏。郑氏康成曰: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数也。《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王氏肃曰:《家语》哀公问于孔子曰:「闻礼,男三十而有室,女二十而有夫,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亦不是过耳。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而筓,有适人之道。于此以往,则自昏矣。」王氏应电曰:度其才品之贤愚,知识之早暮,气体之强弱,则男自二十至三十皆可以娶,女自十有五至二十皆可以嫁。圣人断为中制,惟未成人者则不可以嫁娶,过期则怨旷矣。
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书之者,以别未成昏礼者。」
案判妻似谓出妇也,入子谓以他人之子为子者,书之者虑其后有违悔争讼。
中春之月,令防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防之【中音仲,防如字】案:自仲春下三十七字,盖莽、歆所増窜。莽法:私铸者伍坐没入奴婢,以十万数。至则易其夫妇,民人骇痛,故歆窜此以示周公之法。官防男女而聼其自奔
译如果不回避,就给他瑞节,让他拿着去执行。
正义:郑康成说:“调解了他却不肯回避的,这是不听从王命。”存疑:郑康成说:“瑞节,就是玉节中的剡圭,君王用剡圭命令调人拿着它,去惩治他的罪过。”
按:不肯回避,一定是依仗权势而削弱对方的人。给他瑞节,是把瑞节交给与对方结仇的人,即被杀者的子弟。有了瑞节作为凭证,那么去抓捕他,别人就不能阻挠。而且官府或许会查验他的瑞节,并派人协助抓捕。已经抓捕后,就交给士官。瑞节不一定是剡圭,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印信文书之类。授予瑞节的人,是调人。如果调人亲自去抓捕,就不需要瑞节了。
凡是杀人,有报复杀人的,让诸侯国互相仇视他。
正义:郑康成说:“反复,就是报复。报复杀人的人,是想除去潜在的弱敌。”【贾公彦疏:意思是已经杀了一个人,这个人有子弟,又去杀他们,是担心日后他们与自己为敌而削弱自己】诸侯国互相仇视他,很明显,诸侯得到他的人就诛杀他。郑司农说:有报复杀人的,意思是多重杀人。
凡是杀人而合乎道义的,不让他们同处一国,命令不得报仇。报仇的处死。
正义:王应电说:“杀人而合乎道义的,是被杀者不义。如果是做盗贼抢劫,引诱臣妾的小人,自身作恶而被杀,这是杀得适宜。被杀者的子孙不得报仇,如果报仇,就因为他不服从道义而判处死刑。”
按:杀人而合乎道义的,比如丈夫是寄豭(通奸者)、穿窬(盗贼)、夜间闯入别人家之类。仔细玩味文意,“不同国”三个字大概是衍文。《左传》记载郑国防眅夺人之妻,其夫攻杀了他,带着妻子离去。子产恢复了防眅的地位,命令防氏不要怨恨。可见不必不同国。
辨正:郝敬说:杀人而合乎道义,郑注说是因为父母兄弟师长曾经侮辱过他,那么杀他就是适宜的。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么天下挟持微小怨恨的人都可以借口杀人,父兄受辱就杀人了。
通论:有人问:“君父的仇敌,也有应当报仇、不应当报仇的区别吗?”朱熹说:“《周官》说杀人而合乎道义的,命令不得报仇;报仇的处死,这是不应当报仇的。《春秋传》说父亲没有罪过而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这是应当报仇的。应当报仇而报仇,不应当报仇而停止,这就是所谓的直。”
余论:王与之说:“《曲礼》说父亲的仇敌不与他共戴天,兄弟的仇敌不放下武器,朋友的仇敌不同处一国。《礼记》所说的报仇之义,与这经文所说的和解之法,意义实际上完备。而且它所和解的是由于过错,它所不报仇的是在于道义,并不是纵容恶行。唐代殿中侍御史杨万顷杀了张审素,审素的儿子亲手杀了万顷,在斧子上系上表文,陈述父亲冤屈的情况。唐宗杀了他,是昧于《周官》的道义。后来韩愈作《复仇状》,认为依据礼经则道义不同,依据国家法令则杀人者死,杀与赦不能一概而论,应该集合众人商议奏闻,斟酌适宜的办法处理。他所说的宜杀宜赦,还符合周公以道义断绝仇怨的意思。”
凡是有争斗愤怒的,能调解成功的,不能调解成功的,就记录下来。先动手的诛杀他。正义:郑康成说:“鬭讼,就是争辩诉讼。不可成,就是不能平息。书之,就是记下他们的姓名,辨别根本原因。”王应电说:“争斗愤怒是仇杀的开端,也调解平息。平息了不服,就记下应当调解的缘由在册子上。首先发动事端的人,就是不直,诛杀他,那么就没有人敢先动手了。
媒氏掌管万民的婚配。
正义:郑康成说:“判,半也。得到配偶为合,主持合其半,成就夫妇。”《丧服传》:“夫妻判合。”郑司农说:“主持万民的婚配。”
凡是男女从取名以上,都记下年月日和名字。命令男子三十岁娶妻,女子二十岁出嫁。
正义:郑众说:取名是指孩子生下来三个月,父亲给他取名。【贾公彦疏:《内则》文】贾公彦说:父亲取名以后,都记下年月日及名字,送给媒氏。郑康成说:二和三,是天地相承覆的数。《易》说:参天两地而倚数。王肃说:《家语》记载哀公问孔子说:“听说礼制,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难道不晚吗?”孔子说:“礼说的是极限,也不过如此。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有做父亲的端倪;女子十五岁行笄礼,有出嫁的道理。过了这个年龄,就自己昏乱了。”王应电说:衡量他的才品贤愚,知识早晚,体质强弱,那么男子从二十到三十都可以娶妻,女子从十五到二十都可以出嫁。圣人定为中制,只有未成年的不可以嫁娶,过期就会怨恨旷久了。
凡是娶被休弃的妻子和收养别人的儿子为子的,都记录下来。
正义:郑康成说:“记录,是为了区别没有完成婚礼的。”
按:判妻大概是指被休弃的妇女,入子是指把别人的儿子当作自己的儿子,记录是为了担心以后有违背悔悟争讼。
仲春之月,命令防范男女,在这个时候,私奔的不禁止。如果没有缘故而不听从命令的,处罚他。管理没有夫家的男女而防范他们。【中音仲,防如字】按:从仲春以下三十七个字,大概是王莽、刘歆所增窜。王莽的法令:私铸钱币的连坐没收为奴婢,以十万计。到了就更换他们的夫妇,百姓惊骇痛苦,所以刘歆窜入这段文字来显示周公的法令。官府防范男女而听任他们私自奔合。
,则以罪没而易其夫妇,犹未为已甚也。夫无夫家而听其自奔,虽乱国汚吏不能布此宪令。即以所防者为鳏寡,亦非一与之齐,终身不改之义。故知《周官》必无是法也。且以文义求之,于“奔者不禁”后承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则所谓“不用令者”,未知其何指。既曰“大防男女”,又曰“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防之”,重见赘设,亦无此文义。康成之说,▯义伤教,羣儒求其故而不得,强为之辞,皆不足辨也。
译那么,即使以罪没入官府并拆散他们的夫妇关系,也还不算太过分。让没有丈夫或家室的人听任他们自行私奔,即使是混乱的国家、污浊的官吏也不会颁布这样的法令。即便认为所防范的对象是鳏夫寡妇,这也不符合“一旦许配,终身不改”的道义。因此可知,《周官》中一定没有这样的法令。再从文义上推求,在“奔者不禁”之后接着说“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那么所谓“不用令者”,不知是指什么。既然已经说了“大防男女”,又说“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防之”,重复累赘,也没有这样的文义。郑玄的说法,〇义理伤害教化,众儒探究其原因却不得其解,勉强为之辩解,都不值得辩驳。
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纯,如字。注:作缁】
正义郑氏康成曰:纯实缁字也。古缁作防,以才为声。纳币用缁,妇人隂也。礼必用其类,五两十端也【贾疏:古者二端相向卷之,共为一两】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者,象五行十日相成也【贾疏:东方木甲乙,南方火丙丁,中央土戊己,西方金庚辛,北方水壬癸。木八为金,九妻火,七为水,六妻土,十为木,八妻金,九为火,七妻水,六为土,五妻所克者为妻,是五行十日相成之数】士大夫乃以▯纁束帛【贾疏:案士昏礼,▯纁束帛,大夫依士礼】天子加以谷圭,诸侯加以大璋【贾疏:玉人文】杂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然则每端二丈【贾疏:制币丈八尺,此昏礼每端二丈,以二丈整数为之】贾氏公彦曰:凡嫁子娶妻,含尊卑,但云缁帛,主庶人耳。叶氏时曰:古者庶人纳币之数止此,详于礼而俭于物,此男女所以正昏姻所以时。案士冠礼:陈服于房中,纯衣缁带。敖氏继公曰:纯衣,丝衣而缁色者也。周官云:纯帛。论语云:今也纯。此其徴矣。是则丝之缁色,其名为纯,不必改为缁防而后可通也。此云纯帛,士昏礼云:▯纁。记礼者有异同,或此举纯以该纁与姑与注疏说并存,以俟▯考。嫁子亦有入币,未详。或曰二字衍文。
禁迁葬者与嫁殇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迁▯,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乱人伦者也。」
案曹操幼子苍舒卒,伤惜之。邴原有女早亡,操欲求与苍舒合▯。原曰:「嫁殇非礼也。」乃止。据此,则嫁殇与迁▯俱是生非夫妇而死合之者。一云迁▯,或出母改适,无子而前子欲迁以祔父。
凡男女之隂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
正义郑氏康成曰:隂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胜,国亡国也。亡国之杜,奄其上而栈其下,使无所通【贾疏:亡国之社,《公羊传》文。奄其上,即《郊特牲》“屋之不受天阳”是也。栈其下,谓于下着柴以栈之,使不通隂】就之以听隂讼之情,眀不当,宣露其罪不在赦宥者,直归士而刑之,士司冦之属。贾氏公彦曰:赦宥者,媒氏听之。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三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四
地官司徒第二之七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
正义贾氏公彦曰:治者,下文聼大治小治是也。教,即陈肆辨物等,谓教之处置货物也。政者,以政令禁物靡等是也。刑者,以刑罚禁虣是也。量度,以量度成贾是也。禁令,以贾民禁伪等是也。刘氏敞曰:治,谓正万民交易之法。教,谓使三市信义不欺。政,谓平百物轻重之价。刑,谓制盗贼奸伪之民。量,谓执五量以定谷米之平。度,谓谨五度以定布帛之制。禁,谓壊法乱俗之物不儥于市。令,谓宣教立政之事,必宪于民。八事者,司市之大经。郑氏康成曰:量,豆区斗斛之属。度,丈尺也。王氏昭禹曰:止使勿为,则有禁。敕使为之,则有令。
案禁物靡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以及伪饰之禁,过市之罚,属游饮食之禁,皆所以教也。乡遂、公邑、稍县、都,莫不有市,而官司市政,独立于国中。国中之政立,则余皆视此矣。且联门关以讥不物,则境内奸货通不得行,而市政壹矣。
以次叙分地而经市
正义郑氏康成曰:次,谓吏所治舍。思次、介次也。叙,肆行列也。经界也【贾疏:▯界其地,使各有处所,不相杂乱】王氏应电曰:经画市地,司市之次居中。毎二十肆,则为胥师、贾师之次。内宰所谓设其次也。其余邸肆,各有行列。内宰所谓置其叙也。次叙既定,然后市中之事有统绪而不乱矣。
以陈肆辨物而平市
正义:郑氏康成曰:「陈犹列也。辨物,物异肆也。肆异则市平。」王氏应电曰:「肆长之职,名相近者相逺也,实相近者
译凡是嫁女儿、娶媳妇,所送的聘礼只用黑色丝织品,不超过五两。【“纯”,按原字。注:当作“缁”】
郑康成解释说:“纯”实际上是“缁”字。古时“缁”写作“防”,以“才”为声旁。纳币用黑色丝织品,因为妇人属阴。礼仪必须使用同类物品,五两即十端。【贾公彦疏:古时将两端相对卷起,合为一两】之所以说“两”,是为了体现配合的名目。十,象征五行与十日相互成就。【贾公彦疏:东方木甲乙,南方火丙丁,中央土戊己,西方金庚辛,北方水壬癸。木八为金,九妻火,七为水,六妻土,十为木,八妻金,九为火,七妻水,六为土,五妻所克者为妻,这是五行十日相成的数目】士大夫则用赤黄色丝织品和束帛。【贾公彦疏:据《士昏礼》,赤黄色丝织品和束帛,大夫依从士的礼仪】天子加上谷圭,诸侯加上大璋。【贾公彦疏:《玉人》篇所述】《杂记》说:纳币一束,一束五两,一两五寻。那么每端就是二丈。【贾公彦疏:制作币帛长一丈八尺,这里婚礼每端二丈,取二丈整数】贾公彦说:凡是嫁女儿娶媳妇,包含尊卑等级,只说黑色丝织品,主要是针对庶人而言。叶时说:古代庶人纳币的数量仅止于此,礼仪详尽而物品节俭,这就是男女关系端正、婚姻适时得以实现的原因。据《士冠礼》:在房中陈列服饰,穿纯衣系缁带。敖继公说:纯衣,是丝制而黑色的衣服。《周官》说:纯帛。《论语》说:现在用纯。这就是证据。由此可见,丝织品中黑色的称为纯,不必改为缁或防才能通顺。这里说纯帛,《士昏礼》说赤黄色丝织品。记载礼仪的文献有异同,或许这里举纯来涵盖赤黄色丝织品,姑且与注疏的说法并存,以待考证。嫁女儿也有送聘礼,详情不详。有人说“嫁子”二字是衍文。
禁止迁葬者和嫁殇者。
郑康成解释说:“迁葬,指生前不是夫妇,死后迁葬使他们合葬在一起。殇,指十九岁以下,未嫁而死的,生前不以礼相待,死后却合葬,这也是扰乱人伦的行为。”
据载曹操幼子苍舒去世,曹操很悲伤惋惜。邴原有个女儿早亡,曹操想让她与苍舒合葬。邴原说:“嫁殇不合礼。”于是作罢。据此,嫁殇与迁葬都是生前不是夫妇而死後合葬的行为。另一种说法认为迁葬,或许是出母改嫁,无子而前子想迁葬以附祭父亲。
凡是男女之间的阴私诉讼,在胜国之社审理。那些触犯刑律的,交给士官处理。
郑康成解释说:阴讼,指争夺内室之事,触犯法律者胜诉,胜国即亡国。亡国之社,上面覆盖使其不受天阳,下面铺垫柴草使其不通地阴。【贾公彦疏:亡国之社,见《公羊传》。上面覆盖,即《郊特牲》“屋之不受天阳”的意思。下面铺垫,指在下面放柴草铺垫,使其不通地阴】在那里审理阴私诉讼的情况,明确不当之处,宣告其罪行不在赦免宽宥之列,直接交给士官处罚,士官是司寇的属官。贾公彦说:赦免宽宥的,由媒氏审理。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三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四
地官司徒第二之七
司市掌管市场的治理、教化、政令、刑罚、度量衡以及禁令。
贾公彦解释说:治理,指下文所说的大治小治。教化,指陈列店铺、辨别货物等,即教导如何安置货物。政令,指用政令禁止物品奢靡等。刑罚,指用刑罚禁止暴乱。度量衡,指用度量衡确定价格。禁令,指用禁令禁止欺诈等。刘敞说:治理,指端正万民交易的法则。教化,指使三个市场守信义不欺诈。政令,指平衡百物价格的轻重。刑罚,指制裁盗贼奸伪之民。量,指执掌五量以定谷米之平价。度,指谨守五度以定布帛之制度。禁,指破坏法纪、扰乱风俗的物品不在市场上出售。令,指宣扬教化、建立政令之事,必须向民众公布。这八件事,是司市的大纲。郑康成解释说:量,指豆、区、斗、斛之类。度,指丈尺。王昭禹说:禁止不做,则有禁。命令去做,则有令。
据载禁止物品奢靡和亡故者,使有利的兴盛,有害的消亡,奢靡的微小,以及禁止伪饰、过市的惩罚、禁止游食饮食等,都是为了教化。乡遂、公邑、稍县、都,没有没有市场的,而管理市场的官署,独立于国都之中。国都中的政令确立了,其余地方都以此为参照。而且连接门关以稽查不合规范之物,那么境内奸邪货物就无法通行,市场管理就统一了。
按照次序划分土地并规划市场。
郑康成解释说:次,指官吏办公的房舍。思次、介次等。叙,指店铺行列。经,指界限。【贾公彦疏:划定土地界限,使各有处所,不相杂乱】王应电说:规划市场土地,司市的房舍居中。每二十个店铺,就设胥师、贾师的房舍。内宰所说的“设其次”就是这个意思。其余的邸肆,各有行列。内宰所说的“置其叙”就是这个意思。房舍行列确定后,市场中的事务就有头绪而不混乱了。
陈列店铺、辨别货物以平定市场。
郑康成解释说:“陈列就是排列。辨别货物,指不同货物设不同店铺。店铺不同则市场公平。”王应电说:“肆长的职责,名称相近的店铺相距较远,实物相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