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周官义疏卷四十一
锷曰:“攻金之工,独无为鼎、为斧斤、为鉴燧者?鼎亦钟之属,可附于凫氏之官;斧斤亦上齐,可附于戈防之列;鉴燧独无所可附。意者自有鉴燧之工,执中齐记者亡之耳。”郝氏敬曰:“钟以击,鼎以烹,宜坚,故用锡独少;斧以伐,斤以斫,故次之;戈防以刺,欲发硎易,故用锡多于斧斤;大刃、刀、剑之属,薄于戈防,易折,故用锡又多于戈防;削、书刀、杀矢,矢有刃者,小于刀,故用锡多于大刃;鉴燧以取水火于日月,或用以照,贵鲜明,故用锡最多,半于金也。”
译锷说:“冶炼金属的工匠,难道没有专门制作鼎、斧斤、鉴燧的吗?鼎也属于钟一类的器物,可以归附于凫氏所掌管的官职;斧斤也属于上等齐法,可以归附于戈防的行列;只有鉴燧没有可以归附的类别。大概是因为本来就有专门制作鉴燧的工匠,只是记载中等齐法的人把它遗漏了罢了。”郝敬说:“钟用来敲击,鼎用来烹煮,需要坚固,所以使用的锡最少;斧用来砍伐,斤用来劈削,所以用锡量仅次于鼎;戈防用来刺击,希望容易开锋,所以用锡比斧斤多;大刃、刀、剑之类,比戈防薄,容易折断,所以用锡又比戈防多;削刀、书刀、杀矢,以及有刃的箭矢,比刀小,所以用锡比大刃多;鉴燧用来从日月中取火取水,或者用来照视,贵在鲜明,所以用锡最多,占金属的一半。”
案《本草》铅谓之黒锡,《寳藏论》东阳黒锡可以和铜。”则六齐之锡即铅也。铅镴通谓之锡,对文则别,防文则通。铜之初出于矿,色皆红,古曰赤金。以铅和之则黄,视铅之多少为铜质之髙下,则上齐、下齐之区分也。
筑氏为削
正义郑氏康成曰:削,今之书刀【贾疏:秦蒙恬造笔,汉蔡伦造纸。古者未有纸笔,以削刻字。至汉虽有纸笔,仍用书刀,是古之遗法也】
案《曲礼》、史载“笔”,《尔雅》不律谓之“笔”,笔之名由来已乆,非蒙恬始造也。古帛书、铭旌之类,及缋画之事,非可刀刻,必有笔为之。疑古但用竹,故“笔”字从竹。至防恬乃用兽毛耳。康成谓今之书刀,是以《汉书》况之,言书刀亦然,非削不可以他用也。书刀用以刻字,亦用以除字,故曰“笔”则“笔”,“削”则“削”。然则古者书刀与笔两用之。
长尺博寸合六而成规
正义贾氏公彦曰:削反张为之,若弓之反张,以合九合七合五成规也【案:少仪削授拊孔疏,削谓曲刃,拊谓削把】王氏昭禹曰:以长尺而累之,则合六削适六尺矣,故环而围之,其势圜而足以成规。
欲新而无穷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其利也。”郑司农云:“常如新,无穷已。”
敝尽而无恶
正义:郑氏众曰,谓锋锷俱尽不偏索也。郑氏康成曰,刃也,脊也,其金如一,虽至敝尽,无瑕恶也。
案此与上句相足,新而无穷,则敝尽而无恶矣。见和金之匀,脊与刃一也,而制之精,淬之妙,亦可见焉。
冶氏为杀矢
正义郑氏康成曰:「杀矢与戈防异齐,而同其工,似补脱误在此也。」杀矢用诸田猎之矢【贾疏司弓矢职文】赵氏溥曰:「矢人只是理防轻重,笴羽;至于箭镞,却是冶氏以金造之。然矢有五,而冶氏止为杀矢者,意杀矢用于近射,田猎用金为多,故与削同齐也。」
案杀矢与削同齐,故郑疑为筑氏之脱文。然异齐不可同工,亦无以见其必然。意杀矢与戈、防皆兵器,又皆锐首,故同工与
刃长寸,围寸,铤十之,重三垸【铤,徒顶反;垸,音丸】
正义郑氏众曰:铤箭足入槀中者也。垸量名,读为丸【贾疏:垸是称两之名,非斛量也。垸之度量未闻】赵氏溥曰:刃长寸,谓箭镞长一寸也。围寸,刃围转亦一寸也。据矢人三分其羽以设其刃,刃长二寸者,意者刃只一寸,并刃与近铤处言之,却有二寸。铤十之则入槀中凡一尺矣。谓之铤,取其直也。
案矢镞长二寸,中濶而首鋭,其形斜方向外。为刃处长一寸,其向内近铤处亦一寸,不为刃,故但言刃一寸也。其中濶处,脊厚而旁杀,故以围言之,围一寸则广约四分而留分许为脊中隆起之地。至铤,则圆之而弥小矣。
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戈,今句孑防也。或谓之鸡鸣,或谓之拥颈【贾疏:以胡曲似鸡鸣,又类拥颈,故有此数名。案刘熙《释名》:领颈也,以雍颈也。《隋书·礼仪志》:曲领。案《释名》:在单衣内襟领上横以拥颈】内谓胡以内接柲者也【贾疏:柲即柄】长四寸,胡六寸,援八寸。郑氏众曰:援直刃也,胡其孑。贾氏公彦曰:戈广二寸,据胡寛狭,内倍之,据胡下柄入处之长,胡三之,据胡之长,援四之,据最上刺刃之长也。孔氏颖达曰:戈如防而横安刃,但头不向上为钩也。直刃长八寸,横刃长六寸,刃下接柄处长四寸,竝广二寸,用以钩害人也。赵氏溥曰:内谓胡下接柲处,是筒子冐木柄者。胡谓孑之旁出者。王氏昭禹曰:内、援与胡广皆二寸,倍之、三之、四之。
言其长
已倨则不入,已句则不决;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句,古侯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戈,句兵也【贾疏:庐人云句兵欲无弹,注云句兵戈防属,以其有胡孑故为句兵】主于胡也。已倨,谓胡微直而邪多也。以啄人则不入【贾疏:谓胡头太舒】已句,谓胡曲多也。以啄人则创不决【贾疏:胡头大横则拥不削物,故创不决】胡之曲直,锋本必横,而取圜于磬
译查考《本草》称铅为黑锡,《宝藏论》说东阳的黑锡可以调和铜。那么六齐中的锡就是铅。铅和镴通称为锡,分说则有别,连说则通用。铜刚从矿中冶炼出来时,颜色都是红的,古时称为赤金。用铅调和它则变黄,根据铅的多少来决定铜质的高低,这就是上齐、下齐的区别。
筑氏制作削刀。
郑玄解释说:削,就是现在的书刀【贾公彦疏:秦代蒙恬造笔,汉代蔡伦造纸。古代没有纸笔,用削刀刻字。到了汉代虽然有纸笔,仍然使用书刀,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方法】。
查考《曲礼》、史书记载“笔”,《尔雅》称不律为“笔”,笔的名称由来已久,并非蒙恬才开始制造。古代在帛书上书写、铭旌之类,以及绘画之事,不能用刀刻,必定有笔来书写。怀疑古代只用竹,所以“笔”字从竹。到了蒙恬才用兽毛罢了。郑玄说现在的书刀,是用《汉书》来类比,说书刀也是这样,削刀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书刀用来刻字,也用来涂改文字,所以说“笔”就是“笔”,“削”就是“削”。那么古代书刀和笔是兼用的。
长一尺,宽一寸,六把合起来能画圆。
贾公彦解释说:削刀反向张开,像弓的反张,用来合九、合七、合五画圆【查考:《少仪》削授拊孔疏,削指曲刃,拊指削刀的把手】。王昭禹说:用长一尺的削刀累加,那么六把削刀正好六尺,所以环绕围起来,它的形状圆而足以画圆。
要锋利而永不钝。
郑玄解释说:“是说它锋利。”郑司农说:“常像新的一样,没有穷尽。”
即使磨钝了也没有瑕疵。
郑众解释说,是说锋刃和刀背都磨尽了也不偏斜。郑玄解释说,刃是锋刃,脊是刀背,它们的金属成分一样,即使磨钝了,也没有瑕疵。
查考这与上句互相补充,新而无穷,那么即使磨钝了也没有瑕疵。可见合金的均匀,刀背与锋刃一致,而且制作的精良,淬火的高妙,也可以看出来。
冶氏制作杀矢。
郑玄解释说:“杀矢与戈、戟不同齐,却同其工匠,似乎脱误在此。”杀矢用于田猎的箭【贾公彦疏:司弓矢职文】。赵溥说:“矢人只是调理箭杆的轻重、箭羽;至于箭镞,却是冶氏用金属制造的。然而箭有五种,而冶氏只制作杀矢,意思是杀矢用于近射,田猎多用金属,所以与削刀同齐。”
查考杀矢与削刀同齐,所以郑玄怀疑是筑氏的脱文。然而不同齐不可同工,也没有理由必然如此。意思是杀矢与戈、戟都是兵器,又都是锐利的头部,所以同工。
刃长一寸,围一寸,铤长是刃的十倍,重三垸【铤,音徒顶;垸,音丸】。
郑众解释说:铤是插入箭杆中的部分。垸是重量单位,读作丸【贾公彦疏:垸是称两的名称,不是斛量。垸的度量未曾听说】。赵溥说:刃长一寸,是说箭镞长一寸。围一寸,刃的周围也是一寸。根据矢人三分其羽以设置刃,刃长二寸的,意思是刃只一寸,连同刃和靠近铤处,共有二寸。铤长是十倍,那么插入箭杆中凡是一尺。称为铤,取它直的意思。
查考箭镞长二寸,中间宽而头部锐利,它的形状斜方向外。作为刃的地方长一寸,向内靠近铤处也一寸,不作为刃,所以只说刃一寸。其中宽的地方,脊厚而旁边薄,所以用围来说,围一寸则宽约四分而留分许作为脊中隆起的地方。到了铤,则圆形而逐渐变小。
戈,宽二寸,内是胡的两倍,胡是内的三倍,援是胡的四倍。
郑玄解释说:戈,就是现在的句孑戟。有的称为鸡鸣,有的称为拥颈【贾公彦疏:因为胡弯曲像鸡鸣,又像拥颈,所以有这些名称。查考刘熙《释名》:领颈也,以雍颈也。《隋书·礼仪志》:曲领。查考《释名》:在单衣内襟领上横以拥颈】。内是指胡以内连接柲的地方【贾公彦疏:柲即柄】。长四寸,胡六寸,援八寸。郑众解释说:援是直刃,胡是弯曲的部分。贾公彦解释说:戈宽二寸,根据胡的宽窄,内是胡的两倍,根据胡下柄插入处的长度,胡是内的三倍,根据胡的长度,援是胡的四倍,根据最上刺刃的长度。孔颖达解释说:戈像戟而横安刃,但头不向上为钩。直刃长八寸,横刃长六寸,刃下接柄处长四寸,都宽二寸,用来钩杀敌人。赵溥说:内是指胡下接柲处,是筒子套木柄的地方。胡是指弯曲旁出的部分。王昭禹说:内、援与胡宽都是二寸,倍之、三之、四之。
说的是它的长度。
太直则刺不进去,太曲则割不断;内太长则前面折断,内太短则不快【句,音古侯】。
郑玄解释说:戈,是弯曲的兵器【贾公彦疏:《庐人》说弯曲的兵器要没有弹性,注说弯曲的兵器戈戟属,因为有胡孑所以为弯曲的兵器】。主要在于胡。太直,是说胡微直而斜多。用来啄人则刺不进去【贾公彦疏:是说胡头太舒】。太曲,是说胡曲多。用来啄人则伤口不深【贾公彦疏:胡头大横则拥不削物,所以伤口不深】。胡的曲直,锋刃本必横,而取圆于磬。
折【贾疏:胡孑横防微邪向上,不倨不句,似磬之折杀也】前谓援也。内长则援短【贾疏:内四寸,援八寸,并有定数。若胡内长则胡向上侵援,故援短】援短则曲于磬折【贾疏:以胡向上近援,则胡头低,胡头低则曲于磬折】曲于磬折则引之与胡并钩【贾疏:胡既与援相近,故援共胡并钩,并钩则援折】内短则援长【贾疏:胡近下则下无四寸而援长】援长则倨于磬折【贾疏:以胡近下安之,则头舒,头舒则倨于磬折】倨于磬折则引之不疾【贾疏:以头舒故引之不疾】贾氏公彦曰:戈之所用,主于胡,故言胡之四疾之事。
译“折”是指戈援(横刃)部分。戈内(直柄)太长,则戈援就短;戈援短,则弯曲程度超过磬折;弯曲超过磬折,则挥动时戈援与戈胡(下垂部分)会并在一起钩挂。戈内太短,则戈援就长;戈援长,则角度比磬折更张开;角度比磬折更张开,则挥动时就不迅疾。贾公彦说:戈的作用主要在于戈胡,所以这里论述的是戈胡的四种疾速情况。
案戈胡六寸,如鸡鸣,如拥颈,两端皆有尖锋,可以啄人而钩之。倨者直,多曲少,故邪向上而啄人不入也。句者曲太甚,则横拥而啄人不决也。不便于啄,则亦不利于钩矣。戈胡正当三寸之处,着于援与内之间,则恰好。如胡太上,或太下,则有长内短内之病,而不利于钩也。戈主于胡,而胡又以刃之上锋为主。倨句磬折,俱以两刃之末相距六寸起。数▯六寸,自胡末缘倨句至胡本,上下各四寸,所谓磬折也。援上出胡末相距处五寸,内下出胡末相距处一寸,此其安胡上下之则也。胡上已句曲于磬折,则外长不及四寸;胡下必过倨而不止四寸,如此则胡头向上侵援,而长内之病作,由上下三寸中闲近本处不广故也。胡上已倨直于磬折,则外长过于四寸;胡下必过句而不及四寸,如此则胡头过舒与援逺,而短内之病作,亦由上下三寸中闲近本处不广故也。故下文言倨句外博,以明其制之善。
是故倨句外博
正义郑氏康成曰:博,广也。倨之外,胡之里也。句之外,胡之表也。广其本,以除四病而便用也【贾疏:倨谓胡上,句谓胡下。倨与句皆有外。广倨之外,胡之里谓胡下近本増之使广。句之外,胡之表谓胡上近本増之使广。则胡本上下俱寛,自然合于磬折,无上四疾而便用矣】
案:四病皆由本不广而生。若从两锋相距六寸之末縁倨句之外,上下各四寸至本,横度之令博二寸,圜其内以为刃。如是安之,则胡本外博处正当援八寸内四寸之闲,而无已倨已句之病,亦无长内短内之病,自然合于磬折矣。倨句即句股之法,但句股以长短分,倨句以曲直分耳。凡磬折不中矩者谓之倨句【如防援倨句,耒庛倨句,又磬氏倨句一矩有半】故或指直者为倨,曲者为句,或指在上者为倨,在下者为句,皆从两端以求▯也。上节倨句以曲直虚言,此倨句以上下实指,语虽似异,理实相通。倨与句之背皆为外,对刃之弯处为内也。倨句之中博处为本,对两端之鋭处为末也。
重三锊
正义郑氏众曰:锊,量名也。郑氏康成曰:许叔重《说文解字》云:锊,锾也。今东莱称,或以大半两为钧,十钧为环,环重六两,大半两【贾疏:凡数皆以三分之二为大,三分之一为少】锾锊似同矣,则三锊为一斤,四两。
防广寸有半,寸内三之,胡四之,援五之,倨句中矩,与刺重三锊【中知仲反,刺七赐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防,今三锋防也。内长四寸半,胡长六寸,援长七寸半。三锋者,胡直中矩,言正方也。刺者,着柲直前如鐏者也【贾疏:刺长短无文,盖与胡同六寸,乃充三锊之数】防,胡横贯之【贾疏:胡六寸,横贯三寸,直下三寸】胡中矩,则援之外句磬折与【贾疏:援七寸半,亦以三寸为横,稍举之使不中矩,以四寸半者向上为磬折,磬折向外,故云外句】孔氏颖达曰:防两边皆安横刃,长六寸,中刃长七
寸半横刃下接柄处又长四寸半并广寸半【案中刃长七寸半者并横刃之广寸半计之其实六寸】薛氏曰:「防柲长一丈四尺八寸,合援之七寸半,内之四寸半,共长一丈六尺,车防常是也。」
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云「刺谓援也」,后郑不从者,经上言援及胡,下别言刺,明刺与援别,知三锋胡向下者,三锋皆向上者无用,故庐人注「句兵戈防属也」。案戈防皆为句兵,以其有曲胡也,而其用不止于钩人。戈有援直刃可摏人,其胡之曲刃可斩人;防有刺有援,直上皆可刺人,其胡之曲下者可钩人。戈胡防胡,其形异:戈胡作倨句而外博,胡背连于援,形如鸡鸣,如拥颈而背广;防胡中矩,横贯援而曲下,形如覆矩。戈胡钩人,即所以伤人,以其钩处有刃也;防胡锋直下而曲中无刃,欲生获其人则钩之,此戈防之异用也。以传考之:获长狄侨如而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此用援之直刃摏之也;狼瞫取戈以斩囚,此用胡之曲刃斩之也。齐氏以戈断宗鲁之肱,以中公孟之肩;王何以戈击庆舍,解其左肩,皆用曲刃。苑何忌刜林雍断其足,当亦是戈胡
译戈的胡部长度为六寸,形状像鸡鸣叫时的姿态,又像环抱脖颈的样子,两端都有尖锋,可以用来啄击敌人并将其钩住。如果胡部过于挺直(倨),弯曲的部分就少,因此斜向上啄击时无法刺入人体。如果胡部弯曲过度(句),就会横向环抱,导致啄击时无法决断。既然不利于啄击,自然也就不利于钩拉了。戈的胡部应当位于三寸的位置,安置在援部与内部之间,这样才恰好。如果胡部位置太高或太低,就会产生内部长或短的弊端,从而不利于钩拉。戈的关键在于胡部,而胡部又以刃的上锋为主。无论是倨、句还是磬折,都是从两刃末端相距六寸处开始计算的。计算这六寸,从胡的末端沿着倨或句的弧度到胡的根部,上下各为四寸,这就是所谓的磬折。援部向上超出胡末端相距处五寸,内部向下超出胡末端相距处一寸,这就是安置胡部上下位置的原则。如果胡部上部已经比磬折更弯曲,那么外部长度就不及四寸;胡部下部的长度必定超过四寸而不止四寸,这样胡头就会向上侵入援部,产生内部长的问题,这是因为上下三寸中间靠近根部的地方不够宽阔所致。如果胡部上部已经比磬折更挺直,那么外部长度就超过四寸;胡部下部的长度必定比四寸短,这样胡头就会过于舒展而与援部距离过远,产生内部短的问题,这也是因为上下三寸中间靠近根部的地方不够宽阔所致。所以下文说“倨句外博”,以说明其形制之善。
因此,倨句的外侧要宽阔。
郑玄解释说:博,就是广的意思。倨的外侧,是胡的内侧;句的外侧,是胡的外侧。加宽其根部,以消除四种弊端而便于使用。【贾公彦疏:倨指胡的上部,句指胡的下部。倨和句都有外侧。加宽倨的外侧,即胡的内侧,是指在胡下部靠近根部的地方增加宽度。句的外侧,即胡的外侧,是指在胡上部靠近根部的地方增加宽度。这样胡的根部上下都宽阔,自然符合磬折的标准,没有上述四种弊端而便于使用了。】
按:四种弊端都是由根部不宽阔而产生的。如果从两锋相距六寸的末端,沿着倨句的外侧,上下各四寸直到根部,横向测量使其宽阔二寸,将内部磨圆作为刃。这样安置,胡部外侧宽阔的地方正好位于援部八寸与内部四寸之间,既没有过于挺直或过于弯曲的弊端,也没有内部长或短的弊端,自然符合磬折的标准了。倨句就是勾股的方法,只是勾股以长短来区分,倨句以曲直来区分罢了。凡是磬折不符合直角标准的都称为倨句【如防援的倨句,耒庛的倨句,又磬氏的倨句是一矩半】。所以有时指挺直者为倨,弯曲者为句,有时指在上者为倨,在下者为句,都是从两端来寻求中道的。上一节中的倨句是以曲直虚指,这里的倨句是以上下实指,话语虽然似乎不同,道理实际上是相通的。倨与句的背面都称为外,相对于刃的弯曲处称为内。倨句中间宽阔的地方称为本,相对于两端尖锐的地方称为末。
重量为三锊。
郑众解释说:锊,是重量单位。郑玄解释说:许慎《说文解字》说:锊,就是锾。现在东莱的称量,有的以大半两为钧,十钧为环,环重六两,大半两【贾公彦疏:凡是分数都以三分之二为大,三分之一为少】。锾和锊似乎相同,那么三锊就是一斤四两。
防的宽度为一寸半,内部的长度是三寸,胡的长度是四寸,援的长度是五寸,倨句符合直角标准,与刺的重量为三锊【中读作仲,刺读作七赐反】。
郑玄解释说:防,就是现在的三锋防。内部长四寸半,胡长六寸,援长七寸半。三锋者,胡部挺直符合直角标准,意思是正方形。刺,是附着在柄上直向前方的部分,像鐏一样【贾公彦疏:刺的长短没有记载,大概与胡同为六寸,才符合三锊的重量】。防,胡部横向贯穿【贾公彦疏:胡长六寸,横向贯穿三寸,直向下三寸】。胡部符合直角标准,那么援部的外侧就是句形磬折吗?【贾公彦疏:援长七寸半,也以三寸为横向,稍微举起使其不符合直角标准,以四寸半的部分向上形成磬折,磬折向外,所以说外句】。孔颖达说:防的两边都安装横刃,长六寸,中间的刃长七寸半,横刃下连接柄的地方又长四寸半,并且宽度为一寸半【按:中间刃长七寸半是连同横刃的宽度一寸半计算的,实际长度为六寸】。薛氏说:“防的柄长一丈四尺八寸,加上援的七寸半,内部的四寸半,总长一丈六尺,这是车防的常规尺寸。”
辨正:贾公彦说:先郑(郑众)说“刺就是援”,后郑(郑玄)不采纳,因为经文上面说了援和胡,下面另外说了刺,说明刺与援不同,知道三锋的胡是向下的,三锋都向上的没有用处,所以庐人注说“句兵戈防属也”。按:戈和防都是句兵,因为它们有弯曲的胡部,但它们的用途不仅仅在于钩人。戈有援部的直刃可以戳人,其胡部的曲刃可以砍人;防有刺和援,直向上的都可以刺人,其胡部曲向下的可以钩人。戈胡和防胡,形状不同:戈胡做成倨句而外侧宽阔,胡背连接于援部,形状像鸡鸣叫,像环抱脖颈而背部宽阔;防胡符合直角标准,横向贯穿援部而曲向下,形状像倒置的直角尺。戈胡钩人,就是用来伤人,因为其钩处有刃;防胡锋直向下而曲中无刃,想要活捉敌人就钩住他,这是戈和防的不同用途。根据传文考察:俘获长狄侨如,富父终甥用戈戳他的喉咙杀死他,这是用援部的直刃戳击;狼瞫取戈来斩囚犯,这是用胡部的曲刃砍杀。齐氏用戈砍断宗鲁的手臂,击中公孟的肩膀;王何用戈击打庆舍,卸掉他的左肩,都是用曲刃。苑何忌砍断林雍的脚,应当也是用戈胡。
刜之。他若士华免以戈杀国佐,长鱼矫以戈杀驹伯,用援用胡皆可杀之,唯钩之用未见于传。而记言「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自是言钩人不便利之病。子都拔棘逐颍考叔,灵輙倒防御公徒,皆儗用防之刺与援者也。狂狡倒防出郑人于井,反为郑人所获;栾乐乘槐本而覆,或以防句之断肘而死,皆用下胡句人者也。防胡横直皆三寸,其闲甚狭,何能句人出于井?盖句其衣若帯,是以其人不伤,反能禽句者也。句栾乐断肘而死,盖其人本欲生禽之,故不用刺与援而用胡以钩之,句之而胡之下锋贯肘,曵之而肘遂断也。明乎戈防之用,则可以得戈防之形矣。
译砍杀他。其他如士华免用戈杀国佐,长鱼矫用戈杀驹伯,使用援和胡都可以杀死他们,唯独钩的用法没有见于传文。而记载说“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这是说钩人在使用时不便的弊病。子都拔棘追赶颍考叔,灵輙倒持戈防御公徒,都是模拟使用防的刺和援的功能。狂狡倒持戈将郑人从井中拉出,反而被郑人捕获;栾乐乘槐树倒下,有人用戈的胡钩住他的肘部导致他断肘而死,这都是用下胡钩人的情况。防和胡横竖都只有三寸,其间非常狭窄,怎么能钩人出井呢?大概是钩住了他的衣服或腰带,所以那人没有受伤,反而能够被钩住。钩栾乐导致他断肘而死,大概那人本想活捉他,所以不用刺和援而用胡来钩他,钩住后胡的下锋贯穿肘部,拖拽时肘部就断了。明白了戈防的用法,就可以了解戈防的形状了。
桃氏为剑
案剑之为用最广,虎贲、旅贲,王出乃执戈盾,当宿卫则佩剑【乐记:虎贲之士脱剑】商旅在涂,惟剑可卫身,见于春秋战国两汉之书,公卿大夫士见于君,皆得佩剑。秦王亦身佩焉。秦销锋铸鐻,而项籍犹得学剑,韩信亦时佩剑,以其不为兵噐,故秦禁不及也。
腊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腊,鲁颊反;一音猎。从,子容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腊谓两刃【贾疏:两刃者,两面各有刃也】郑氏众曰:「两从谓剑脊两面杀趋锷【贾疏:锷即锋】林氏希逸曰:「剑面通广二寸半,从自脊中而分两边。」
案脊之广,必半于刃。而设此文者,明脊之居中而无偏也。脊直上至剑末,故曰从。
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茎,户耕反】
正义郑氏众曰:茎谓剑夹,人所握镡以上也【说文:镡,剑鼻也;三苍:镡,剑环】郑氏康成曰:茎在夹中者,茎长五寸【贾疏:二郑意,剑夹是柄,茎在夹中;案:战国策“弹铗之铗”即夹与】
案茎谓剑之铤入夹中者,穿其中以夹铤,故谓之夹。人之四指为一肤,四寸也。夹长五寸,则握之寛然矣。
中其茎设其后
正义郑氏众曰:中谓穿之也【贾疏:谓穿剑夹纳茎于中,故云中其茎】存疑郑氏康成曰:从中以却稍大之也。后大则于把易制【贾疏:后郑意设训为大,故易繋辞云益长裕而不设,郑注云设大也】
案茎在夹中,夹当以木为之。先郑谓穿之,盖茎穿木而入夹也。设其后者,夹端或设金玉象骨以为饰,而亦以固茎也。
参分其腊,广去一以为首,广而围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首围其径一寸三分,寸之二【贾疏:首广谓剑把接刃处之径也,围之谓圜之,故庐人皆以围为圜之也】薛氏曰:圜于上以接刃者为首。
案《曲礼》“进剑者左首”,《少仪》“泽剑首”。孔疏云:“剑首则镮也。”《定十年》《左传》:“叔孙之圉人授公若剑,以末而杀之。”锋为末,则镮为首矣。镮即镡。《九歌》:“抚长剑兮玉珥。”注:“珥,剑镡也。”镡径一寸三分,寸之二,盖指两相之出腊者言之。其一相则一寸三分寸之二之半也。
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上制长三尺,重三斤十二两;中制长二尺五寸,重二斤十四两三分两之二;下制长二尺,重二斤一两三分两之一。此今之匕首也。人各以其形貌大小帯之。」
案注谓此士乃国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非也。弓人亦有上中下制,所以称其人之材力。弓尽人可挟,剑尽人可佩,非若五兵各有常度,必能用者始执之。
凫氏为钟
案钟兼大小,大则镛镈也,小则编钟也。此已下▯言为钟之法如此,故郑下注云:“其铸之各随钟之制为长短大小也。”至言其厚,乃别大与小而二之。
两栾谓之铣【栾本又作鸾,力端反。铣,先典反。注:故书“栾”作“乐”。杜子春云:“当为栾】
正义郑氏康成曰:铣钟口两角【贾疏:栾铣一物,俱谓钟两角。古应律之钟,状如今之铃,不圜,故有两角也】
余论欧阳氏修《集古录》曰:景祐中,修大乐,冶工拾铜更铸编钟,得古钟有铭于腹,因存而不毁,即寳龢钟也。余知太常礼院时,尝于太常寺按乐,命工叩之,与王朴夷则清声合。初,王朴作编钟皆不圆,至李照奉诏修乐,皆以朴钟为非,及得寳和,其状正与朴同,乃知朴为有法也。
铣闲谓之于,于上谓之鼓,鼔上谓之钲,钲上谓之舞。正义:郑氏康成曰:“此四名者,钟体也【贾疏:对下甬衡非钟体也】郑氏众曰:“于钟唇之上袪也【贾疏:以钟唇厚褰袪然,故谓之袪。案:凡袂袪有縁较,袂必加厚,钟唇视钟亦加厚,故以袪况之。祛聨于袂,此钟袪聨于鼓,见与鼔为一节也】鼔所击处。俞氏廷椿曰:“钲在鼔上,居钟体之正,鼓舞之正中者,故云钲。舞则在钲上,声之震动于此者,故云舞。”
案郑氏锷引《
译桃氏铸造剑。
考察剑的用途最为广泛,虎贲、旅贲等武士,君王出行时他们手持戈盾,担任宿卫时则佩带剑(《乐记》记载:虎贲之士脱去剑)。商人在旅途中,只有剑可以护卫自身,这在春秋、战国及两汉的书籍中都有记载,公卿大夫士拜见君主时,都可以佩带剑。秦王也亲自佩带剑。秦朝销毁兵器铸成钟鐻,但项羽仍然能够学习剑术,韩信也时常佩带剑,因为剑不被视为兵器,所以秦朝的禁令没有涉及它。
剑刃的宽度为二寸半,剑脊的宽度是剑刃的一半(“腊”音鲁颊,又音猎;“从”音子容)。
郑康成解释说:“腊指两面有刃(贾公彦疏:两面有刃,指两面各自有刃)。”郑众解释说:“两从指剑脊两面削薄趋向剑锋(贾公彦疏:锷就是锋)。”林希逸解释说:“剑面总宽度为二寸半,从剑脊中间分开两边。”
考察剑脊的宽度,必定是剑刃宽度的一半。设置这段文字,是为了说明剑脊位于中间而没有偏斜。剑脊直向上延伸至剑的末端,所以称为“从”。
用剑刃的宽度作为剑茎的直径,周长加倍(“茎”音户耕)。
郑众解释说:茎指剑夹,即人所握持的镡以上部分(《说文》:镡,剑鼻;《三苍》:镡,剑环)。郑康成解释说:位于夹中的茎,长度为五寸(贾公彦疏:两位郑氏的意思是,剑夹是柄,茎在夹中;案:《战国策》中“弹铗”的“铗”就是夹)。
考察茎指剑的铤插入夹中的部分,穿透其中以便夹住铤,所以称为夹。人的四指为一肤,即四寸。夹长五寸,那么握持起来就宽松舒适了。
在茎的中间设置其后部。
郑众解释说:中指穿透(贾公彦疏:指穿透剑夹将茎纳入其中,所以说中其茎)。存疑:郑康成解释说:从中间向后逐渐加粗。后部粗大则便于把持(贾公彦疏:后郑将“设”解释为粗大,所以《易经·系辞》说“益长裕而不设”,郑注说“设”就是粗大)。
考察茎在夹中,夹应当是用木头做的。先郑说穿透,大概是茎穿透木头进入夹中。设置其后部,夹的末端或许设置金玉象牙骨等作为装饰,同时也用来固定茎。
将剑刃宽度分为三份,去掉一份作为剑首的宽度,并使其呈圆形。
郑康成解释说:剑首的直径为一寸三分,即一寸二分(贾公彦疏:剑首的宽度指剑柄连接剑刃处的直径,围之指使其呈圆形,所以《庐人》篇都用“围”表示圆形)。薛氏说:在上方做成圆形以连接剑刃的部分称为首。
考察《曲礼》中“进剑者左首”,《少仪》中“泽剑首”。孔颖达疏说:“剑首就是镮。”《左传·定公十年》:“叔孙的养马人给公若献剑,用剑锋刺杀他。”锋是末,那么镮就是首了。镮就是镡。《九歌》:“抚长剑兮玉珥。”注:“珥,剑镡。”镡的直径为一寸三分,即一寸二分,大概是指两相突出于剑刃的部分而言。其中一相就是一寸三分寸之二的半。
剑身长五尺,其茎长且重九锊,称为上制,上士佩带;剑身长四尺,其茎长且重七锊,称为中制,中士佩带;剑身长三尺,其茎长且重五锊,称为下制,下士佩带。
郑康成解释说:“上制长三尺,重三斤十二两;中制长二尺五寸,重二斤十四两三分两之二;下制长二尺,重二斤一两三分两之一。这就是现在的匕首。人们各自根据身形大小佩带。”
考察注解说这些士是国家勇力之士,能使用五种兵器,这是不对的。《弓人》篇也有上中下制,是用来称量人的材力。弓人人都可以挟持,剑人人都可以佩带,不像五种兵器各有固定的尺度,必须能使用的人才能执持。
凫氏铸造钟。
考察钟兼有大小,大的就是镛镈,小的就是编钟。以下〇说明铸造钟的方法如此,所以郑氏在下注中说:“它们铸造时各自跟随钟的形制决定长短大小。”等到说到厚度,才分别大与小而将其分为两类。
两个栾角称为铣(“栾”本又作鸾,音力端。“铣”音先典。注:故书“栾”作“乐”。杜子春说:“应当为栾”)。
郑康成解释说:铣是钟口的两个角(贾公彦疏:栾铣是一物,都指钟的两个角。古代应律的钟,形状像现在的铃,不是圆的,所以有两个角)。
余论:欧阳修《集古录》说:景祐年间,修定大乐,冶工拾取铜料重新铸造编钟,得到有铭文的古钟,于是保存下来没有毁坏,这就是寳龢钟。我在太常礼院任职时,曾在太常寺检阅音乐,命令工匠敲击它,与王朴夷则清声相合。起初,王朴制作编钟都不圆,到了李照奉诏修乐,都认为王朴的钟不对,等到得到寳和钟,其形状正好与王朴的相同,才知道王朴是有法度的。
铣之间的部分称为于,于的上方称为鼓,鼓的上方称为钲,钲的上方称为舞。正义:郑康成解释说:“这四个名称,是钟的主体部分(贾公彦疏:相对于下面的甬衡不是钟的主体而言)。”郑众解释说:于是钟唇上方的袪(贾公彦疏:因为钟唇厚而卷曲如袪,所以称为袪。案:凡衣袖的袪有边缘,袖子必定加厚,钟唇相比钟体也加厚,所以用袪来比喻。祛连接于袖,这钟的袪连接于鼓,可见与鼓是一节)。鼓是敲击的地方。俞廷椿说:“钲在鼓的上方,位于钟体的正中,是鼓舞的正中,所以说钲。舞则在钲的上方,声音震动于此,所以说舞。”
考察郑锷引用《
戴记》“易则易,于则于”,谓“于”者寛缓不廹,钟声之发,欲其缓,既失彼记本指,亦非此记的义。盖此记着钟之度与名,而下文乃言其声。彼记于训广大,钟之衡度,惟铣闲最广大,故以“于”名耳。
译《戴记》中“易则易,于则于”这句话,认为“于”是宽缓不紧迫的意思,说钟声发出时想要它宽缓,这既失去了那篇《记》的本意,也不是这篇《记》的确切含义。因为这篇《记》记载的是钟的形制与名称,而下文才谈论它的声音。那篇《记》将“于”解释为广大,钟的衡量标准中,只有铣与钟口之间的空隙最为广大,所以用“于”来命名罢了。
舞上谓之甬,甬上谓之衡【甬音勇】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二名者,钟柄也。」
案下文,甬长视钲之长,则甬衡固纵立于钟之顶者,郑氏锷以为横,显与记悖。又云:“如甬道之甬,抑凿矣。”
钟县谓之旋,旋虫谓之干【旋如字,李信犬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旋属钟柄,所以县之也。”郑司农云:“旋虫者,旋以虫为饰也。”某谓今时旋有蹲熊、盘龙、辟邪。郑氏锷曰:“其形如环,有盘旋之义;其名曰干,则有正固之义。”
钟带谓之篆,篆闲谓之枚,枚谓之景【篆直转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带所以介其名也。介在于鼔、钲、舞、甬、衡之间,凡四。」郑司农云:「枚,钟乳也。」某谓:「今时钟乳侠鼓与舞,每处有九面三十六【贾疏:钟有两面,面皆三十六】存疑。郝氏敬曰:「大星曰景,乳似大星,故又谓之景。」
于上之攠,谓之隧【攠,音靡宻宜反,又莫贺反;隧,音遂】
正义郑氏康成曰:「攠,所击之处。攠,弊也。隧,在鼓中窐而生光,有似夫隧【贾疏本:造钟之时,即窐于后生光,夫隧见司烜职】
十分其铣,去二以为钲;以其钲为之铣闲,去二分以为之鼓闲;以其鼓闲为之舞脩,去二分以为舞广。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言钲之径居铣径之八,而铣闲与钲之径相应。鼓闲又居铣径之六,与舞脩相应。舞修,舞径也。舞上下促,以横为修,从为广。舞广四分,今亦去径之二分以为之闲,则舞闲之方恒居铣之四也。舞闲方四,则鼓闲六,亦其方也。鼓六,钲六,舞四。此钟口十者,其长十六也。钟之大数,以律为度,广长与圜径,假设之耳。其铸之,则各随钟之制为长短大小也【贾疏:此钟从鼔、钲、舞三处上下为十六,口径十而言,故注云“此钟口十者,其长十六”。按《周语》景王将铸无射,问律于伶州鸠,对曰:“律所以立均出度,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韦昭注:“均,平也。度律吕之长短,以平其钟,和其声也。”据此义,假令黄钟之律长九寸,以律计自倍半为钟,倍九寸为尺,八寸又取半得四寸半,通二尺二寸半以为钟。余律亦如之,是以律为广长与圜径也。此口径十,上下十六者,假设之耳。其铸之形,则各随钟之制为长短大小者此即度律均钟也。案:贾氏据《国语》韦昭注以为度律均钟,其法如此。细究之,实臆说也。假令编钟同在一虡,其长短大小未有不相等者,而声之髙下、清浊,律之为黄钟、大簇以至南吕、应钟异焉。其异焉者,不于其长短大小之形,而于其厚薄、侈弇、轻重之制也。康成谓假设之,而各随其制为长短大小者,以镛、镈与编钟制有不同耳。岂十二律之钟而形模迥异乎?朱子常谓韦昭不晓事,此亦其类,而贾氏未之察也】凡言闲者,亦为从篆以介之。钲闲亦当六,今时钟或无钲闲。王氏昭禹曰:凡钟之制,皆下侈而上敛,故钲之径得铣径十分之八,而铣闲则与钲同也。鼓闲又去二分,则居铣径十分之六也。舞修,舞之横也,与鼔闲等。舞广,舞之从也,又去二分,则居铣径十分之四也。
案记无钲闲之文,康成谓亦当六者,意其与鼔闲同耳。以下记大钟十分其鼓闲,小钟十分其钲闲,推之则钲闲与鼓闲故不同也。鼓闲若六,疑其太长,且以此为甬衡之数,更觉太长。舞广之下或有阙文,钲闲其四,与若然则舞四,钲四,鼓六,而铣闲之于约有二分,仍符钟长十六之数。铣之十分,以其角之外侈者言之;铣闲之八分,以其鼓末之内直者言之。铣与鼔相距无多也。鼔闲,鼓与钲相去之分也;舞广,舞与钲相去之分也。铣闲、鼓闲、舞广,皆以从度上下相去言,惟舞脩以横度左右相去言。不言鼓径,舞六,钲八,铣角外侈则十,内闲则八,鼓径之为八可见矣。
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
正义郑氏康成曰:并衡数也【贾疏:经不言衡长,又以钲长为甬长,太长不类,故知并衡数也】林氏希逸曰:甬,钟柄也,其柄之长如其钲之长。
案,以此知钲不得有
译钟顶的平面称为“甬”,甬上方的横木称为“衡”【甬,音勇】。
《正义》引郑康成说:“这两个名称,都是指钟的柄。”
按:下文说甬的长度参照钲的长度,那么甬和衡自然是纵向立在钟顶的,郑锷认为它是横向的,显然与经文相悖。他又说:“就像甬道的甬一样,这说法太凿穿了。”
悬挂钟的环称为“旋”,旋上的虫形装饰称为“干”【旋,读如字,李信犬反】。
《正义》引郑康成说:“旋属于钟柄,是用来悬挂钟的。”郑司农说:“旋虫,是指旋上以虫形作为装饰。”我认为现在的旋上有蹲熊、盘龙、辟邪等形象。郑锷说:“它的形状像环,有盘旋的含义;它的名字叫干,则有正固的含义。”
钟上的带状纹饰称为“篆”,篆之间的空隙称为“枚”,枚也称为“景”【篆,直转反】。
《正义》引郑康成说:“带是用来界定名称的。它位于鼓、钲、舞、甬、衡之间,共有四处。”郑司农说:“枚,就是钟乳。”我认为:现在的钟乳夹在鼓和舞之间,每处有九个,共三十六个【贾公彦疏:钟有两面,每面三十六个】存疑。郝敬说:“大星叫景,钟乳像大星,所以又叫景。”
在上方敲击的地方,称为“隧”【攠,音靡宻宜反,又莫贺反;隧,音遂】。
《正义》引郑康成说:“攠,是敲击的地方。攠,意为弊。隧,在鼓中间凹陷而发光,好像夫隧【贾公彦疏本:铸造钟的时候,就在后面凹陷处生光,夫隧见《司烜氏》职】。
将铣的直径分为十分,去掉二分作为钲的直径;用钲的直径作为铣与钲之间的距离,去掉二分作为鼓与钲之间的距离;用鼓与钲之间的距离作为舞的宽度,去掉二分作为舞的广度。
《正义》引郑康成说:这是说钲的直径占铣直径的十分之八,而铣与钲之间的距离与钲的直径相应。鼓与钲之间的距离又占铣直径的十分之六,与舞的宽度相应。舞修,就是舞的直径。舞上下窄,以横向为修,纵向为广。舞广四分,现在也去掉直径的二分作为间距,那么舞的间距的方形恒占铣的十分之四。舞间距方四,那么鼓间距六,也是它的方形。鼓六,钲六,舞四。这钟口直径为十的,其长度为十六。钟的大致尺寸,以律管为度量,广长与圆径,只是假设而已。实际铸造时,则各自根据钟的规制来决定长短大小【贾公彦疏:这钟从鼓、钲、舞三处上下长度为十六,口径为十来说,所以注解说‘这钟口十者,其长十六’。按《国语·周语》景王将要铸造无射钟,向伶州鸠问律,回答说:‘律是用来建立均平并得出度量的,古代的神瞽考察中声而用制度来衡量。’律均钟,韦昭注:‘均,平也。度量律吕的长短,以平定钟,调和声音。’根据这个意思,假使黄钟律长九寸,用律计算加倍减半作为钟,加倍九寸为一尺,八寸又取一半得四寸半,总共二尺二寸半作为钟。其余律也是如此,所以用律作为广长与圆径。这口径十,上下十六的,只是假设而已。实际铸造的形状,则各自根据钟的规制来决定长短大小,这就是度律均钟。按:贾氏根据《国语》韦昭注认为度律均钟,方法如此。仔细考究,实在是臆测。假使编钟同在一个虡上,其长短大小没有不相等的,而声音的高低、清浊,律作为黄钟、大簇以至南吕、应钟是不同的。其不同的地方,不在于长短大小的形状,而在于厚薄、侈弇、轻重的规制。康成说假设而已,而各自根据规制决定长短大小的,是因为镛、镈与编钟规制不同罢了。难道十二律的钟形状迥异吗?朱子常说韦昭不懂事,这也属于此类,而贾氏没有察觉】凡是说间距的,也都是用篆来界定。钲与铣之间的距离也应当是六,现在的钟有的没有钲与铣之间的距离。王昭禹说:凡是钟的规制,都是下宽而上窄,所以钲的直径得到铣直径的十分之八,而铣与钲之间的距离则与钲相同。鼓与钲之间的距离又去掉二分,则占铣直径的十分之六。舞修,是舞的横向,与鼓间距相等。舞广,是舞的纵向,又去掉二分,则占铣直径的十分之四。
按:经文没有钲与铣之间距离的文字,康成说也应当是六,意思是它与鼓间距相同罢了。以下经文说大钟十分其鼓间距,小钟十分其钲间距,推想则钲间距与鼓间距本来不同。鼓间距如果是六,怀疑它太长了,而且以此作为甬衡的数量,更觉得太长。舞广之下或许有缺文,钲间距如果是四,与如果这样那么舞四,钲四,鼓六,而铣间距大约占二分,仍然符合钟长十六的数量。铣的十分,是以其角向外扩张者来说的;铣间距的八分,是以其鼓末向内直者来说的。铣与鼓相距不多。鼓间距,是鼓与钲相去之分;舞广,是舞与钲相去之分。铣间距、鼓间距、舞广,都是以纵向度量上下相去来说的,只有舞修以横向度量左右相去来说。不说鼓径,舞六,钲八,铣角外侈则十,内间距则八,鼓径为八可见了。
用钲的长度作为甬的长度。
《正义》引郑康成说:这是包括衡的长度【贾公彦疏:经文不说衡长,又用钲长作为甬长,太长不类,所以知道是包括衡的长度】林希逸说:甬,是钟柄,它的柄长如同钲的长度。
按,由此可知钲不得有
正义郑氏康成曰:「衡居甬上,又小【贾疏:自两栾已上至甬,皆下寛上狭;衡又在甬上,故宜小于甬一分】林氏希逸曰:「长如其围,若甬长一尺,则其径三寸三分以上矣。衡小于甬,故得其围之二。」
案:甬大在下,衡小在上,其围皆环其外,而计之也。甬衡之间有帯,亦以界之。
参分其甬,长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
正义郑氏康成曰:令衡居一分,则参分旋亦二在上,一在下,以旋当甬之中央,是其正。赵氏溥曰:衡居一分,甬居二分,旋则穿于甬之正中。旋下有一分甬,是一在下也;旋上有一分甬,一分衡,是二在上也。余论沈氏括曰:今太常钟镈皆于甬本为纽,谓之旋。虫侧垂之,所谓衡者,钟縻自其中垂下,当衡甬之闲,以横括挂之,横括所谓旋虫是也。
案《文献通考》:王朴所制编钟皆侧垂,李照、胡瑗并非之后得古寳龢钟,其形侧垂,瑗改铸正其纽使下垂,叩之弇鬱而不▯。尝疑旋设于甬,甬上之衡无所用,古人何必作此?今以沈氏语与《文献通考》参观之,则甬上之衡似为侧垂而设。盖旋贯于甬,旋上作虫兽,兽口衔衡之上端以拒之,而后钟可侧垂也。旋虫谓之「干干」,其拒衡者与。
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兴,有说【说,如字,徐始税反。注:故书「侈」作「移」,郑司农云:「当爲侈】
正义郑氏康成曰说犹意也
案上言钟制之尺度已备,此更言声音之故,在于厚薄侈弇之闲也。谓体之厚薄所震动,乃声之清浊所由出,而声之清浊又或兴于形之侈弇,故必厚薄侈弇适其宜,而后清浊得其分也。下文言薄厚侈弇而不及清浊,以此「少仪」工依于法,防于说。郑注云:「说谓鸿杀之意所宜也。」亦引此记以证之。盖声律之理,制作之巧,有难以笔之于书者,想工师转相授受,必有口诀焉,而非得其精微者莫之能承也。故曰:「有説与」。
存疑。陈氏祥道曰:「声出于噐,有説可推。下文所谓『已厚则石至,长甬则震』,乃其说也。得其说而以类推焉,然后能去病而得其所谓善者。」典同以辨声为职,其言不得不祥。凫氏为钟,记其为之之法足矣,不必悉举也。
钟已厚则石已薄则播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厚则声不发,大薄则声防【贾疏:典同职厚声石薄声甄。注:甄犹掉也,声散则掉,与此播一也】郑氏锷曰:石坚实而无声也,播布防而不聚也。
侈则柞弇则鬱【柞侧百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柞读为咋,声大外也。鬱声不舒扬【贾疏:典同注,侈则中央约,声廹筰,出去疾。弇谓中央寛,声鬱勃不出,与此亦一也】
长甬则震
正义郑氏康成曰:钟掉则声不正【贾疏:典同职薄声。甄注:甄犹掉也。据钟形,薄则声掉;此据甬长县之不得所,则钟掉而声不正也】
辨正郑氏锷曰:「震,掉也,言其动摇不定也。」王安石以为:「声震而逺闻,失之。」
是故,大钟十分其鼔闲,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闲,以其一为之厚。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如此,则不石不播也。」欧阳氏谦之曰:「鼓闲之数,居铣径十之六;钲闲之数不着,窃意钲闲必差小于鼓闲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鼓钲之闲同方六,此宜异。又十分之,犹大厚,皆非也。若言鼔外钲外,则近之。鼓外二,钲外一【贾疏据上所图,鼔外有铣闲,乃铣外有二闲,钲外唯一闲,就外中十分之一为钟厚,可也。案铣闲与铣径为二,故云鼔外二闲】
案大钟、小钟、镛、镈与编钟之别也,其厚薄之殊,盖小者差薄矣。然十二律之钟,虽长短大小均齐,而厚薄必不如一,以其为声音之所由辨也。记特粗言其略,而未及其详。与据此记,则鼓闲、钲闲之异显然,钲闲要视鼓闲为短。但康成谓十分之犹大厚,又言鼓外、钲外则近之,皆所未喻,姑志之以俟知音博古者。
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逺闻。
正义郑氏康成曰:浅则躁躁,易竭;深则安安,难息【贾疏:逺闻亦是声病。
译郑玄说:“横木位于甬部之上,又比甬部稍小【贾公彦疏:从两栾以上到甬部,都是下部宽上部窄;横木又在甬部之上,所以应当比甬部小一分】。”林希逸说:“横木的长度等于它的周长,如果甬部长一尺,那么它的直径就是三寸三分以上。横木比甬部小,所以它的周长是甬部周长的三分之二。”
按:甬部大在下,横木小在上,它们的周长都是环绕外部来计算的。甬部和横木之间有带饰,也是用来区分的。
将甬部分为三份,两份在上,一份在下,用来设置旋虫。
郑玄说:“让横木占据一份,那么将旋虫也分为三份,两份在上,一份在下,使旋虫位于甬部的中央,这才是正确的。”赵溥说:“横木占据一份,甬部占据两份,旋虫则穿过甬部的正中。旋虫下面有一份甬部,这是一份在下;旋虫上面有一份甬部和一份横木,这是两份在上。”余论沈括说:“现在太常寺的钟和镈都在甬部底部设置纽,叫做旋。侧垂悬挂时,所谓的横木,钟绳从其中垂下,正对着横木和甬部之间,用横括挂住,横括就是所谓的旋虫。”
按《文献通考》记载:王朴所制的编钟都是侧垂悬挂,李照、胡瑗都非议它。后来得到古宝龢钟,其形状也是侧垂,胡瑗改铸使其纽下垂,敲击时声音沉闷而不响亮。我曾怀疑旋虫设置在甬部,甬部上的横木没有用处,古人何必制作它?现在将沈括的话与《文献通考》对照来看,那么甬部上的横木似乎是为侧垂悬挂而设的。大概旋虫贯穿甬部,旋虫上面做成虫兽形状,兽口衔住横木的上端以抵住它,然后钟就可以侧垂悬挂了。旋虫叫做“干干”,那抵住横木的就是它。
厚薄所导致的震动,清浊声音产生的原因,侈弇形状兴起的原因,都有说法【说,读如字,徐音始税反。注:古书“侈”写作“移”,郑司农说:“应当是侈”】
郑玄说:“说就是意旨的意思。”
按:上文已经完备地讲述了钟的尺度制度,这里进一步讲述声音的缘故,在于厚薄和侈弇之间。意思是说,钟体厚薄所导致的震动,就是声音清浊产生的原因,而声音的清浊又往往兴起于形状的侈弇,所以必须厚薄和侈弇适宜,然后清浊才能各得其分。下文只讲厚薄和侈弇而不讲清浊,是因为《少仪》中说工匠依据法度,防止随意发挥。郑玄注说:“说就是宏大与细微的意旨所适宜的地方。”也引用这篇记载来证明它。大概声律的道理,制作的技巧,有难以用文字写下来的,想必工匠师傅辗转传授,一定有口诀,而不是得到其精微之处的人不能继承。所以说:“有说法”。
存疑。陈祥道说:“声音从器物中产生,有说法可以推究。下文所说的‘太厚则声石,太薄则声播’,就是它的说法。掌握了说法而类推,然后能去除弊病而得到所谓的善声。”典同以辨别声音为职责,他的话不得不详细。凫氏铸造钟,记载其制作的方法就足够了,不必全部列举。
钟太厚则声石,太薄则声播。
郑玄说:“太厚则声音不发,太薄则声音散【贾公彦疏:典同职掌说厚声石,薄声甄。注:甄就是掉的意思,声音散就会掉,与此处的播一样】。”郑锷说:“石是坚实而无声,播是散布而不聚集。”
侈则柞,弇则鬱【柞音侧百】
郑玄说:“柞读为咋,声音大而外放。鬱是声音不舒展【贾公彦疏:典同注,侈则中央窄,声音急促,出去快。弇谓中央宽,声音鬱勃不出,与此也一样】。”
甬部长则震。
郑玄说:“钟摇晃则声音不正【贾公彦疏:典同职掌说薄声甄。注:甄就是掉的意思。根据钟的形状,薄则声音掉;这里根据甬部长悬挂不得其所,则钟摇晃而声音不正】。”
辨正郑锷说:“震,就是掉,说它动摇不定。”王安石认为:“声音震动而远闻,这是错误的。”
因此,大钟将其鼓部之间的距离分为十分,取其中一分作为厚度;小钟将其钲部之间的距离分为十分,取其中一分作为厚度。
郑玄说:“这样说,就不会声石也不会声播。”欧阳谦之说:“鼓部之间的距离,占铣径的十分之六;钲部之间的距离没有记载,我私下以为钲部之间的距离一定比鼓部之间的距离稍小。”
存疑。郑玄说:“鼓部和钲部之间的距离都是方形六分,这里应当不同。又分为十分,仍然太厚,都不对。如果说鼓部外面和钲部外面,那就接近了。鼓部外面两份,钲部外面一份【贾公彦疏:根据上图,鼓部外面有铣间,乃是铣间外面有两份,钲部外面只有一份,就外面中的十分之一作为钟的厚度,可以。按铣间与铣径为两份,所以说鼓部外面两份】。”
按:大钟、小钟、镛、镈与编钟的区别,其厚薄的不同,大概小钟稍薄。然而十二律的钟,虽然长短大小均齐,但厚薄必定不完全一样,因为这是声音辨别的原因。记载特别粗略地说了大概,而没有涉及详细。根据这篇记载,那么鼓部之间的距离和钲部之间的距离的不同显然可见,钲部之间的距离终究比鼓部之间的距离短。但是郑玄说分为十分仍然太厚,又说鼓部外面、钲部外面就接近了,这些都是我不理解的,暂且记下以等待知音博古的人。
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
郑玄说:“浅则躁动,容易竭尽;深则安稳,难以停息【贾公彦疏:远闻也是声音的弊病。】”
《乐记》云:止如槁木,此不欲逺闻之验】郑氏锷曰:逺闻非闻及逺也,谓声之乆而长逺也。
译《乐记》说:“静止时如同枯木,这是不希望声音传得久远的证明。”郑氏锷说:“‘远闻’并不是指听到远处的声音,而是指声音持久且传得深远。”
为遂六分其厚,以其一为之深,而圜之【注:故书圜或作围,杜子春云当为圜】
正义:郑氏康成曰:“厚钟厚深,谓窐之也。其窐圜。”贾氏公彦曰:“遂谓所击之处,初铸时即已深而圜,以拟击也。”
案钟鼎同齐,凫氏不言铸鼎,又不别立为鼎之工,足见此记之不全。
防氏为量
正义郑氏康成曰:量当与钟鼎同齐,工异者大器【贾疏:不使凫氏兼造量者,噐大故别工】
改煎金锡则不秏【秏,耗,同呼到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消湅之精,不复减也。”贾氏公彦曰:“重煎谓之改煎,秏减也。”
案金锡之质,刚柔本异,所出之地又殊。或一再煎而本质已呈,或三数煎而查滓始浄。每煎则体色必改,必至于不秏而后止。故曰改煎。至防氏始着其法者,量体坚厚,不虑损折,非若钟有考击,鼎用烹饪。五兵以击刺,矢镞剑削,尤贵精坚。量且改煎,则他不待言矣。郑氏锷谓钟鼎不改煎,非也。
不秏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准之,准之然后量之【量,音良。注:故书“准”或作“水”,杜子春云当为“水】
正义郑氏康成曰:权谓称分之也,虽异法,用金必齐【贾疏:法谓模,假令为两鬴,即为两模,是异法而噐之,用金多少必须齐均也】准击平正之,又当齐大小【贾疏:已称知轻重,然后更击令平正之,齐其金之大小也】量铸之于法中也【贾疏:量谓既准讫,量金汁以入模中,铸作之时也】
案,以是知改煎,盖分金锡而煎之,至不秏,然后各权其数而合之以铸焉。如合而煎之,则金锡之秏有多有少,而其分不均,不可以定其齐也。注以准之,为齐大小者,凡重者体小,轻者体大,锡重于金,故使金锡各平正而以立方体积算之。金之积防何,锡之积防何,然后案鬴身及臋耳之尺度形制,计其所容,而以金锡之积数合之以为模,乃合金锡镕之,而倾入模中,所谓量之也。
量之以为鬴,深尺,内方尺,而圜其外,其实一鬴。其臋一寸,其实一豆。其耳三寸,其实一升【臋,徒门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其容为之名也。四升曰豆,四豆曰区,四区曰鬴。鬴六斗四升也。鬴十则钟【贾疏:四升曰豆已下,昭三年左传齐晏子辞】方尺积千寸,于今粟米法【贾疏:粟米算法,以方一尺,深尺六寸二分容一石】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其数必容鬴。此言内方耳,圜其外者谓之唇也。故书臋作唇,杜子春云:“当为臋,谓覆之其底深一寸也。”耳在旁可举也【贾疏:耳实一升,亦谓覆之所受】贾氏公彦曰:“量之以为鬴者,谓量金汁入模以为六斗四升之鬴。深尺内方尺者,模之形状。圜其外者,谓向下方尺者,鬴之形向上谓之外绕口圜之,又厚之以为唇也。”此量鎭在市司,所以勘当诸廛之量噐,以取平,非寻常所用。
案此方尺深尺,所容约当今量九升七合七勺弱。与廪人一月食米,人四鬴为上年,三鬴为中年,二鬴为下年者,正相彷佛。但疑圜外之唇如作实体,则重不止一钧;而体太厚者,声石叩之,亦未必中黄钟之宫也。意内之方尺,以铜版作隔,而四畔皆中空者,与臋一寸。若方尺则实当六升四合,而止一豆者,臋校上为小,则鬴底非方尺矣。郑氏锷据《梓人》记“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管子》“百升而成鬴”,破郑注不知方尺而圜其外之鬴,其臋一寸,岂能容一斗?《梓人》或以豆斗音同而误。古惟寻丈,而《管子》之敷七尺,则“百升成鬴”之说,亦不足据也。
重一钧,其声中黄钟之宫【中,知仲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钧三十斤【贾疏:据律歴志,三十斤曰钧,百二十斤曰石】其声应律之首【贾疏云:之宫者十二辰,其变声辰各有五声。子上有宫、商、角、徴、羽五声具,今所中者其宫声也】赵氏溥曰:一市之间用量亦众矣,若如防氏之制,民得量而用,不亦难乎?又况三十斤之重,何以运用而举之乎?又升合鬴萃于一噐,何以分别而量物乎?以理究之,铸一量蔵于王府,每国各铸一量以颁之,使民仿其制而自
译铸造遂时,将其厚度分为六份,取其中一份作为深度,并将其做成圆形。【注:旧本中“圜”字有的写作“围”,杜子春说应当是“圜”】
正义:郑康成说:“钟的厚度和深度,是指将其内部挖空。其挖空的部分是圆形的。”贾公彦说:“遂是指敲击的地方,在最初铸造时就已经做得深而圆,以便敲击。”
按:钟和鼎的规格相同,但凫氏只讲铸造钟,不讲铸造鼎,也没有另外设立铸造鼎的工匠,足以看出这篇记载是不完整的。
防氏负责铸造量器。
正义:郑康成说:量器应当与钟、鼎的规格相同,之所以由不同的工匠制作,是因为量器是大件器物。【贾疏:不让凫氏兼造量器,是因为器物太大,所以另设工匠】
重新冶炼金和锡,就不会有损耗。【秏,即耗,读音同“呼到反”】
正义:郑康成说:“经过精炼,金属不再减少。”贾公彦说:“再次冶炼叫做改煎,秏就是减少的意思。”
按:金和锡的材质,刚柔本性不同,产出的地方也各异。有的经过一两次冶炼,本质就显现出来;有的经过三四次冶炼,杂质才干净。每次冶炼,金属的色泽必定改变,一定要冶炼到没有损耗为止。所以称为改煎。直到防氏才记载这种方法,是因为量器坚固厚重,不用担心损坏折断,不像钟需要敲击,鼎需要烹饪。五种兵器用于击刺,箭镞和剑刃,尤其讲究精良坚固。量器尚且要改煎,那么其他器物就不必多说了。郑锷认为钟和鼎不需要改煎,这是不对的。
没有损耗之后,再称量其重量,称量之后,再校准其平整度,校准之后,再测量其容积。【量,音良。注:旧本中“准”字有的写作“水”,杜子春说应当是“准”】
正义:郑康成说:权是指称量分量,虽然模具不同,但用金的多少必须一致。【贾疏:法是指模具,假如铸造两个鬴,就制作两个模具,这是不同的模具,但器物的用金多少必须均匀一致】准是指敲击使其平正,又应当使金属的大小一致。【贾疏:已经称量知道轻重,然后再敲击使其平正,使金属的大小一致】量是指将金属汁液倒入模具中,进行铸造的时候。【贾疏:量是指校准完毕,量取金属汁液倒入模具中,这是铸造的时候】
按:由此可知改煎,大概是分别冶炼金和锡,直到没有损耗,然后分别称量它们的数量,再混合起来铸造。如果混合在一起冶炼,那么金和锡的损耗有多有少,它们的比例就不均匀,无法确定其规格。注解说“准之”是为了使大小一致,凡是重的物体体积小,轻的物体体积大,锡比金重,所以让金和锡各自平正,用立方体积来计算。金的体积是多少,锡的体积是多少,然后按照鬴的身高以及臋、耳的尺度形制,计算其容量,用金和锡的体积数合起来制作模具,再合金锡熔化,倾入模具中,这就是所谓的“量之”。
测量制作成鬴,深度为一尺,内部方形边长为一尺,外部做成圆形,它的容量是一鬴。它的臋(底部凸起部分)高为一寸,容量是一豆。它的耳(把手)高为三寸,容量是一升。【臋,音徒门反】
正义:郑康成说:“根据它的容量来命名。四升叫做豆,四豆叫做区,四区叫做鬴。鬴是六斗四升。十个鬴就是一钟。”【贾疏:四升叫做豆等说法,出自《左传》昭公三年齐国晏子的言辞】一尺见方的体积是一千立方寸,按照现在的粟米算法,【贾疏:粟米算法,以边长一尺、深一尺六寸二分容纳一石】比一石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这个数量必定能容纳一鬴。这里说内部是方形,外部是圆形,称为唇。旧本中“臋”写作“唇”,杜子春说:“应当是臋,意思是倒过来时底部深一寸。”耳在两旁可以提举。【贾疏:耳的容量是一升,也是指倒过来时所能容纳的】贾公彦说:“量之以为鬴,是指量取金属汁液倒入模具中,制作成六斗四升的鬴。深一尺、内方一尺,是指模具的形状。圜其外,是指向下的一尺方形,鬴的形状向上称为外,绕口做成圆形,又加厚做成唇。”这个量器镇守在市司,用来勘验市场上各种量器,以取得公平,不是平常使用的。
按:这方尺深尺的容量,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九升七合七勺弱。与廪人规定的一月食米,上等年景每人四鬴,中等年景三鬴,下等年景二鬴,正好相仿。但怀疑如果外部的唇做成实体,那么重量不止一钧;而且如果器壁太厚,用石敲击,声音也未必符合黄钟的宫音。推测内部的方尺,是用铜板做隔断,四周都是空心的,与臋高一寸。如果方尺是实心的,应当容纳六升四合,而只有一豆的容量,那么臋比上面小,鬴的底部就不是方尺了。郑锷根据《梓人》记载“一献而三酬”,就是一豆;《管子》说“百升而成鬴”,驳斥郑注,不知道方尺而外部圆形的鬴,臋高一寸,怎么能容纳一斗?《梓人》可能是因豆、斗音同而错误。古代只有寻、丈,而《管子》所说的七尺,那么“百升成鬴”的说法,也不足以依据。
重量为一钧,它的声音符合黄钟的宫音。【中,音知仲反】
正义:郑康成说:一钧是三十斤。【贾疏:根据《律历志》,三十斤叫做钧,一百二十斤叫做石】它的声音应和律吕的首位。【贾疏说:之宫者,十二辰,其变声辰各有五声。子上有宫、商、角、徵、羽五声俱全,现在所符合的是宫声】赵溥说:一个市场之间使用的量器也很多了,如果都像防氏的制度那样,百姓得到量器来使用,不是很难吗?何况三十斤的重量,怎么运用和提举呢?又升、合、鬴都集中在一个器物上,怎么分别来量取物品呢?以道理推究,铸造一个量器藏在王府,每个国家各铸造一个量器来颁布,让百姓仿照它的制度而自
为量。欲为升则仿鬴耳,欲为豆则仿鬴臋。若民妄自增损,则以王府侯国所藏之量正之,舜廵狩同度量是也。所以下文继之以「永啓厥后,兹噐维则」。
译这是关于度量衡的规定。想要制作升,就仿照鬴的形状;想要制作豆,就仿照鬴臋的形状。如果百姓擅自增减度量,就用王府和诸侯国所藏的法定度量衡来校正,舜巡视四方时统一度量衡就是这样的做法。所以下文接着说“永远开导他们的后代,这些器具就是法则”。
存疑程氏迥曰:「汉斛重二钧,方尺以圜函方,声中黄钟。夫龠管小差,已不得其调。周鬴汉斛相去甚逺,乃俱脗合黄钟,此愚所未解也。」或曰:「以声定龠,若鬴斛则离合其数与黄钟之声防耳,非叩击而得其声也。」
槩而不税【税,旧读如字,一音脱,又音駾】
存疑:郑氏众曰,令百姓得以量而不租税。林氏希逸曰:槩平也,用此鬴者,取平而已。而赋入租税之时,实不用之。注疏及诸家皆谓官司为之,聼民自用,不收其税。盖民所用鬴,当以木噐为之,此特以为式,故铭曰:「兹器维则也。」
案金铸之量,司市守之民间及小邑小市,必准其所容受,而以木为之。若必以金铸,则过重而难运,且比户资用,民力亦不能多铸也。制量为式,而取人之税,虽暴君汚吏,亦所必无。记何用着此语?且与槩字文不相应。《檀弓》云:“小功不税,防服。”《小记》云:“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防,而后闻防,则不税。”皆谓过时而服也。税有过字义,然则槩而不税者,盖言以槩平之而不过。与今市俗有尖量、平量二法,其尖量者,呉人亦曰脱尖。
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噐维则【索所白反,观古玩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铭刻之也,时是也,允信也,臻至也,极中也。」言是文徳之君,思求可以为民立法者而作此量,信至于道之中【案:极字,汉儒俱以中训之,不如作至字解之为安】以观示四方,使放象之,永长也。厥其也,兹此也,又长启道其子孙,使法则此噐,长用之。
凡铸金之状,金与锡,黒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注:故书状作壮,杜子春云当为状】
正义:郑氏康成曰:「消湅金锡精粗之候。」贾氏公彦曰:「候烟气以知生孰之节。」
案:筑、冶、凫、桃、防五氏,皆合铸金锡之工,故言“铸金之状”,以“▯结”之义,不専系乎防氏也。此后叚氏,则兼鍜铁者与。上文言改煎金锡,不秏分金锡而各镕之,未铸而链其质也。此言铸金之状,齐金锡而合镕之,临铸而视其候也。
叚氏【阙】
函人为甲
正义陈氏祥道曰:「甲,亦曰介,曰铠。甲,犹植物之有甲也;介,犹互物之有介也。经言甲而不及铠,古者甲以革为,之后世乃用金耳。」管子曰:「蚩尤以金为铠,不可考也。」
犀甲七属,兕甲六属,合甲五属【属之树反,音注】
正义郑氏康成曰:属读如灌注之注,谓上旅下旅札续之数也【毛氏曰:凡甲以皮为之,析而成片,如书札木叶然,故谓之札叶】革坚者札长。郑氏众曰:合甲削革里肉,但取其表,合以为甲。贾氏公彦曰:上旅下旅皆有札续,一叶为一札,上
旅之中续札七节,六节,五节下。旅之中亦有此节。案合甲不言其物,即合犀兕而为之也。或用两犀革,或用两兕革,或合用一犀与一兕而为之。费多工多而价重,甲之尤良者也。凡甲皆削革里肉,合甲则削之弥薄,惟存其表。两面皆表,故坚乆也。甲续札为之,节节相续。每以下札之端接上札之半,则札札皆两重矣。犀甲尤密者,虑其不甚坚也。合甲不湏过密,故五属而已足。
犀甲,夀百年;兕甲,夀二百年;合甲,夀三百年。
正义:郑氏康成曰:「革坚者,又支久。」
余论郑氏锷曰:「左传》犀兕尚多,弃甲则那?荀子言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越语言夫差衣水兕之甲,亿有三千。合甲于《传》无徴,其夀逺,故倍其费以为之。」
凡为甲必先为容然后制革
正义郑氏众曰:容谓象式【赵氏溥曰:象式谓相人形容以为式,恰容其身】郑氏康成曰:先为服者之形容,然后裁制札之广袤【贾疏:广据横而言,袤据上下说】
权其上旅,与其下旅,而重若一,以其长为之围。
正义:郑氏众曰,上旅谓要以上,下旅谓要以下。郑氏康成曰,围谓札要广厚。
存疑。贾氏公彦曰:「旅,众也。札,叶众多,故谓之旅。上旅
译存疑:程氏迥说:“汉代的斛重二钧,方尺的容器以圆包方,其容积符合黄钟律管的容量。然而龠管稍有偏差,就已经不能合调了。周代的鬴和汉代的斛相差甚远,却都恰好符合黄钟的容量,这是愚臣所不能理解的。”有人解释说:“用声音来确定龠的容量,至于鬴和斛,只是其容量数值与黄钟律管的容量相合罢了,并不是通过敲击它们来获得声音。”
槩而不税【税,旧读如字,一音脱,又音駾】
存疑:郑氏众说,这是让百姓可以使用量器而不征收租税。林氏希逸说:槩是平的意思,使用这种鬴,只是为了取平而已。而在征收赋税租税的时候,实际上并不使用它。注疏及各家都认为,这是官府制作的,听任百姓自用,不收取税费。大概百姓所用的鬴,应当是用木器制作的,这特制作作为标准,所以铭文说:“此器作为准则。”
按:用金属铸造的量器,由司市掌管。民间及小邑小市,必定依据其容量,用木头制作。如果一定要用金属铸造,则过重而难以运输,况且家家户户都需要使用,民力也不能多铸造。制作量器作为标准,却向人收取税费,即使是暴君污吏,也必定不会这样做。《周礼》何必写这句话?而且与“槩”字的文义不相符。《檀弓》说:“小功不税,防服。”《小记》说:“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防,而后闻防,则不税。”都是说过时而服丧的意思。税有“过”字的含义,那么“槩而不税”,大概是说用槩刮平而不过量。与现在市俗有尖量、平量两种方法,那尖量的,吴人也称为脱尖。
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噐维则【索所白反,观古玩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铭刻在上面,时是,允信,臻至,极中。”意思是说,有文德的君主,思求可以为百姓立法的准则而制作此量器,确实达到了道的中点【按:极字,汉儒都以中解释,不如作至字解释为稳妥】,以展示给四方,使人们效法它,永远长久。厥其,兹此,又长久启迪他的子孙,使法则此器,长久使用。
凡是铸造金属的情状,金与锡,黑浊之气耗尽,黄白之气接着出现,黄白之气耗尽,青白之气接着出现,青白之气耗尽,青气接着出现,然后才可以铸造【注:故书状作壮,杜子春说应当为状】
正义:郑氏康成说:“这是熔化精炼金锡精粗程度的征兆。”贾氏公彦说:“观察烟气以知道生熟的程度。”
按:筑、冶、凫、桃、防五氏,都是合铸金锡的工匠,所以说“铸金之状”,以“〇结”之义,不专门系于防氏。此后叚氏,则兼有锻铁的工匠。上文说改煎金锡,不消耗分金锡而各自熔化,未铸造而锤炼其质地。这里说铸金之状,齐金锡而合熔,临铸而观察其征兆。
叚氏【阙】
函人为甲
正义陈氏祥道说:“甲,也叫介,叫铠。甲,如同植物有甲壳;介,如同互物有介壳。经文说甲而不及铠,古代甲用皮革制作,后世才用金属。”《管子》说:“蚩尤用金属制作铠甲,不可考证。”
犀甲七属,兕甲六属,合甲五属【属之树反,音注】
正义郑氏康成说:属读如灌注的注,指上旅下旅札片连接的数量【毛氏说:凡是甲用皮革制作,剖开成片,如同书札木叶一样,所以称为札叶】皮革坚硬的札片长。郑氏众说:合甲削去皮革里的肉,只取其表层,合起来做成甲。贾氏公彦说:上旅下旅都有札片连接,一片为一札,上旅之中连接札片七节,六节,五节。下旅之中也有这些节。按:合甲不说其物,就是合犀兕而制作。或用两犀革,或用两兕革,或合用一犀与一兕而制作。费多工多而价重,是甲中尤其优良的。凡是甲都削去皮革里的肉,合甲则削得更薄,只存其表层。两面都是表层,所以坚固耐久。甲连接札片制作,节节相续。每以下札的端部接上札的一半,则札札皆两重了。犀甲尤其密,担心其不坚固。合甲不需要过密,所以五属就足够了。
犀甲,寿命百年;兕甲,寿命二百年;合甲,寿命三百年。
正义:郑氏康成说:“皮革坚硬的,又支撑得久。”
余论郑氏锷说:“《左传》犀兕尚多,弃甲则那?荀子说楚人用鲛革犀兕制作甲,越语说夫差穿水兕之甲,亿有三千。合甲在《传》中无证据,其寿命远,所以加倍费用来制作。”
凡是制作甲必须先制作模型然后制作皮革
正义郑氏众说:容谓象式【赵氏溥说:象式谓相人形容以为式,恰容其身】郑氏康成说:先制作穿戴者的形容,然后裁制札片的广袤【贾疏:广据横而言,袤据上下说】
权衡其上旅,与其下旅,而重若一,以其长为之围。
正义:郑氏众说,上旅谓腰以上,下旅谓腰以下。郑氏康成说,围谓札腰广厚。
存疑。贾氏公彦说:“旅,众也。札,叶众多,故谓之旅。上旅”
为衣,下旅为裳。《春秋传》曰:『得其甲裳,以其长为之围者』。据一札之上,先量上下之长,乃以长中央围之一帀。如此则长短广狭相称也【案:旅即膂字,谓腰也。疏训为众,殊失先郑之意】案:重若一者,长短广狭不能一也。以其长为之围,文承「权其上旅下旅」之后,必通计上旅下旅之长。盖甲裳当下蔽胫,中人长八尺,自肩以下约六尺五六寸,计上旅下旅正合人身之腰围【深衣裳讣腰半下七尺二寸者,彼礼服欲寛博,甲欲贴身紧促,故腰围当杀数寸】注:谓围,谓札要广厚者,当人身之要也。甲皆以札为之,故通谓之札;而疏谓量一札之长,又以长之中央为围,失之矣。
译制作上衣,下旅(腰以下部分)制作下裳。《春秋传》说:“得到它的甲裳,用它的长度作为围度。”依据一片甲札之上,先测量上下部分的长度,然后用长度的中间部分环绕一周。这样长短和宽窄就相称了【案:旅就是膂字,指腰部。孔颖达疏将旅解释为众,完全失去了郑玄的原意】。案:如果说重若一,那么长短和宽窄就不能统一了。用它的长度作为围度,这句话承接在“权衡上旅和下旅”之后,必定是通盘计算上旅和下旅的长度。大概甲裳应当向下遮盖到小腿,中等身材的人身高八尺,从肩膀以下大约六尺五六寸,计算上旅和下旅正好符合人身体的腰围【深衣和礼服计算腰以下部分为七尺二寸,那是礼服追求宽大,而甲衣要求贴身紧束,所以腰围应当缩减几寸】。注:所谓围,是指甲札要宽厚,应当对应人身体的腰部。甲衣都是用甲札制成的,所以通称为札;而孔颖达疏说测量一片甲札的长度,又以长度的中间作为围度,这是错误的。
凡甲鍜不挚则不坚已敝则桡【鍜丁乱反挚音至】
正义:郑氏众曰:「鍜鍜,革也。鍜革大孰则革敝,无强故曲桡也。」郑氏康成曰:「挚之言致也。」贾氏公彦曰:「挚谓孰之至极也。」
凡察革之道,眂其鑚空,欲其惌也【空,音孔;惌,于阮反】
正义郑氏众曰:惌,小孔貌【案:小孔者,言其鍼工密致,而线与革相比也】
眂其里欲其易也【易以防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无败薉也。林氏希逸曰,皮近肉处多薉,去之必尽。
眂其朕,欲其直也【朕,直忍反】
正义郑氏众曰朕谓革制
案:朕字或从目作眹,谓目缝也。故浑然无缝者,有冲漠无眹之云。此朕谓甲之缝也。缝欲正直,不可斜枉。此直字与深衣负防及踝以应直之直畧同。深衣背缝直中,防甲亦如是耳。
櫜之欲其约也【櫜音羔】
正义郑氏众曰:谓卷置櫜中也。春秋传:櫜甲而见子南【贾疏:昭元年左传,彼以衣▯甲为櫜,此亦以甲衣蔵甲与相似,故引以为证】
举而眂之欲其丰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丰,大也。”贾氏公彦曰:“此文与上经相对,谓于櫜中取而举之。”
衣之欲其无齘也【衣,于既反;齘,户界反】
正义:郑氏众曰,齘谓如齿齘。贾氏公彦曰,齿齘前却不齐,札叶参差,与齿齘相似。
眂其鑚空而惌则革坚也
正义:郑氏锷曰:「革坚则鑚之而空,不寛。」
案鑚空之惌,由工良而费日多,是以革坚而鍼空不裂。
眂其里而易则材更也
正义郑氏众曰更善也
案更变化也。治革功少,则粗硬;革里之脂秽尽浄,变而孰易柔滑?则其材化矣。
眂其朕而直则制善也
正义:郑氏锷曰:「朕之直者,必其裁制之尽善。」
案:制善兼裁与缝言之,谓裁既正而缝亦正也。
櫜之而约则周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周密致也
举之而丰则明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明有光耀
案凡物丰与约难于两兼,櫜之而约,则收褶紧密而无堆疉懈防之病矣;举之而丰,则体色开明而无踡曲晦涩之态矣。革色光明,则举而视之,倍觉其丰。
衣之无齘则变也
正义郑氏众曰随人身便利
案变犹动也,言变动活泼,随人运旋也。
鲍人之事【鲍依注作鞄,普学反,音朴】
正义:郑氏康成曰:“鲍,故书或作鞄。郑司农云:《苍颉篇》有鞄防【贾疏:鲍从鱼,此官治皮,宜从革】陈氏祥道曰:“《说文》:鞄,柔革之工。皮去毛为革,孰之为韦。《韦氏》篇亡,鲍人所掌,皆治革而柔之之事。”林氏希逸曰:“不曰‘鲍人为某’,而曰‘之事’,其所治之皮,不主一用也。”
望而眂之,欲其荼白也【荼音徒】
正义郑氏康成曰:韦革逺视之,当如茅莠之色【贾疏:此官主革,不主韦,韦自韦氏为之。郑云「韦革者」,夹句耳】
存疑。郑氏锷曰:「荼,茅莠也。」易曰:「借用白茅。」茅本自白矣。茅之始生曰荑,则又柔而白也。欲其荼白,盖指茅之荑为荼也。
进而握之欲其柔而滑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亲手烦撋之。郑氏锷曰,鍜革至于极熟,则握之必柔而滑。
卷而抟之,欲其无迆也【抟,直转反,一音圑】
正义:郑氏众曰:「抟读为防,一如瑱之防【贾疏见昭二十六年《左传】谓卷防韦革也。迆读为既建而迆之迆,无迆谓革不□【案:□音亏,不平均也】
案抟谓卷作一束也。若革有厚薄,则卷抟之必斜迆而不正。
眂其着,欲其浅也【着,直畧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韦革调善者,铺着之,虽厚如薄然。」林氏希逸曰:「着幔,着于物之上,不见其厚,但见其」
薄浅即薄也
案着浅则治之,熟而膜尽矣。故曰:则革信也。
察其线欲其藏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故书‘线’或作‘综’。杜子春云:‘综当为糸旁泉,读为絤,谓缝革之缕。’”林氏希逸曰:“藏者,缝之而不露线也。”郑氏锷曰:“其线若藏,则革之坚而缝之善可知。”
案甲札坚,故言鑚空之小,然其线犹可见也。
译凡是皮革鞣制得不够致密,就不坚固;已经破旧,就会弯曲软弱。
凡是检验皮革的方法,观察其钻孔,希望孔眼细密;
观察其内里,希望它平整无瑕疵;
观察其接缝,希望它笔直;
卷起来放入甲衣中,希望它紧凑;
拿起来观看,希望它丰满;
穿上它,希望它不参差如齿列。
观察其钻孔细密,说明皮革坚固;
观察其内里平整,说明材料优良;
观察其接缝笔直,说明裁制精良;
卷起来放入甲衣中紧凑,说明严密;
拿起来观看丰满,说明有光泽;
穿上它不参差,说明灵活。
鲍人(皮革工匠)的职责:
远看皮革,希望它像茅草初生时那样洁白;
近前用手握持,希望它柔软而光滑;
卷起来揉搓,希望它不歪斜;
观察其铺展的样子,希望它显得轻薄;
观察其缝线,希望它隐藏不露。
寻常服用之革,则细而软,缝者精巧,则线之迹防灭矣。
革欲其荼白而疾澣之则坚【澣户管反】
正义:郑氏众曰:「韦革不欲久居水中。」
译平常服用的皮革,质地细密而柔软,如果缝制得精巧,那么针线的痕迹就会隐藏消失。皮革想要它洁白,就应快速洗涤,这样它就会变得坚实。【澣,音户管反】正义:郑众说:“皮革不想要长时间泡在水中。”
欲其柔滑而腛脂之,则需【腛音屋,需人兖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故书需作▯。郑司农云:腛读如沾渥之渥,▯读为柔需之需。谓厚脂之则,韦革柔需。通论赵氏溥曰:此革既欲荼白,又欲柔滑。盖毂篆矢箙韠舄之革,必柔耎光白方可用。若韦氏却是为韦弁等物。
引而信之,欲其直也。信之而直,则取材正也。信之而枉,则是一方缓,一方急也。若苟一方缓,一方急,则及其用之也,必自其急者先裂。若苟自急者先裂,则是以博为帴也【信音申,下同。帴音践】
正义:郑氏众曰:「帴读为翦,谓以广为狭也。」郑氏康成曰:「翦者如俴浅之俴【贾疏:诗·小戎『俴收』,俴者浅也】
案毛氏谓此节当在巻而抟之之后,非也。覆释上文而忽出此节者,水澣脂柔之后,正当引而信之耳。取材正而无缓急,则用无先裂之患,而卷而抟之亦不迆矣。
巻而抟之而不迆则厚薄序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序,舒也,谓其革均也。”王氏昭禹曰:“言其体均而厚薄各得其序也。”林氏希逸曰:“序,谓停匀。”
眂其着而浅则革信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信无缩缓
察其线而藏则虽敝不甐【甐音吝】
正义:郑氏康成曰:“故书甐或作邻。郑司农云:邻读为‘磨而不磷’之磷,谓缝缕没蔵于韦革中,则虽敝缕不伤也。”
韗人为皋陶【韗音运陶徒刀反】
正义郑氏众曰:韗书或为▯,皋陶鼓木也【贾疏下即云长六尺有六寸,故知皋陶即鼔木】
长六尺有六寸,左右端广六寸,中尺厚三寸。
正义:郑氏康成曰:「版中广,头狭为穹隆也。」郑氏众曰:「谓鼓木一判者,其两端广六寸,而中央广尺也。如此乃得有腹。」
案厚三寸,似太厚,岂记有譌字邪?
穹者三之一【穹区邕反】
正义郑氏众曰:谓鼓木腹穹隆者,居鼓三之一也。郑氏康成曰:穹读如穹苍之穹,穹隆者居鼓面三分之一,则其鼓四尺者,版穹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倍之为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加鼓四尺,穹之径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也。此鼓合二十版【贾疏:此注皆从二十版计之,乃得面四尺及穹之尺数。经不言版数,知二十版者,此鼓言版之寛狭,不言面之尺数。下记二鼓皆言鼓四尺,知此鼔亦面四尺。若然,鼔木两头广六寸,二十版一丈二尺,得面径四尺。以面四尺,穹隆加三之一,得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合两相为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也】毛氏一清曰:鼖鼓曰中围,合四围而言,此分左右相,故言穹而不言围。
案凡径一不止围三。如鼓径四尺则其围一丈二尺五寸七分弱。以端广六寸计之,防有二十一版。此记不言版数,盖造鼔时自有伸缩以求密合。或用二十版而稍加其六寸之度,或用二十一版而稍减其六寸之度,皆可也。先儒习于径一围三之说,未知有密率耳。
上三正【三依注作参七南反】
正义郑氏众曰:谓两头一平,中央一平也。郑氏康成曰:三读当为参,正直也。参直者,穹上一直,两端又直,各居二尺二寸,不弧曲也【贾疏:参直者,三处尺数等;不弧曲者,下皋鼓倨句,磬折即弧曲,不参直,此与彼异也】此鼓两面,以六鼔差之。贾侍中云:晋鼓大而短,近晋鼓也。以晋鼓鼓金奏【贾疏:鼓人文】案上谓鼓腹穹上处,三正者,以一版分为三截,上一截两端各一截,其背则平,故郑云不弧曲也。不弧曲,则其曲在三正交接之闲矣。鼓版皆中广,两头狭,此与皋鼓异者,此为三折曲,彼则中半曲之,故为磬折耳。
鼓长八尺,鼓四尺,中围加三之一,谓之鼖鼓【鼖,扶云反】正义:郑氏康成曰:「中围加三之一者,加于面之围以三分之一也。面四尺,其围十二尺,加以三分一四尺,则中围十六尺,径五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今亦合二十版,则版穹六寸三分寸之二耳。大鼓谓之鼖,以鼖鼓鼓军事【贾疏:鼓人文】郑氏众曰:「鼓四尺,谓革所防者广四尺。」贾氏公彦曰:「鼓四尺,谓鼓面也。中围加三之一,与上穹三之一者异,彼据一相之穹加面三
译若要使皮革柔滑并涂上油脂,就需要进行“需”的处理。【腛音屋,需音人兖反】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旧本中的“需”字写作〇。郑司农说:“腛”读作“沾渥”的“渥”,〇读作“柔需”的“需”。意思是涂上厚厚的油脂,皮革就会变得柔顺。赵溥在《通论》中说:这皮革既想要洁白,又想要柔滑。大概毂、篆、矢、箙、韠、舄这些器具所用的皮革,必须柔嫩光亮洁白才可以使用。如果是韦氏,却是为了制作韦弁等物品。
拉伸并绷紧它,是为了让它挺直。绷紧后变得挺直,说明选取的材料端正。绷紧后却弯曲,那就是一边松弛、一边紧张。如果一边松弛、一边紧张,那么等到使用它的时候,必定会从紧张的那一边先裂开。如果从紧张的那一边先裂开,那就是把宽大的皮革变成了窄小的皮革。【信音申,下同。帴音践】
郑众在《正义》中说:“帴”读作“翦”,意思是把宽大的变成窄小的。郑康成说:“翦”就像“俴浅”的“俴”。【贾公彦疏:《诗经·小戎》中的“俴收”,“俴”就是浅的意思】
毛奇龄认为这一节应当放在“卷而抟之”之后,这是不对的。这里回头解释上文而忽然引出这一节,是因为在水洗油脂柔化之后,正应当拉伸并绷紧它。选取材料端正而没有松紧不均,那么使用时就没有先裂开的祸患,而且卷起来揉搓也不会歪斜。
卷起来揉搓而不歪斜,就说明厚薄有序。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序”就是舒展,意思是皮革均匀。王昭禹说:“是说它的质地均匀,厚薄各自合乎次序。”林希逸说:“序,就是停匀。”
观察它的接缝处浅显,就说明皮革绷得紧。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信,没有收缩或松弛。
观察它的线迹隐藏,那么即使破旧也不会伤及皮革。【甐音吝】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旧本中“甐”有的写作“邻”。郑司农说:“邻”读作“磨而不磷”的“磷”,意思是缝线的丝缕埋藏在皮革中,那么即使破旧,丝缕也不会损伤皮革。
韗人制作皋陶。【韗音运,陶音徒刀反】
郑众在《正义》中说:韗,有的书写作〇,皋陶是鼓木。【贾公彦疏:下面就说长六尺有六寸,所以知道皋陶就是鼓木】
长六尺有六寸,左右两端宽六寸,中间宽一尺,厚三寸。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版中间宽,两头窄,是为了形成穹隆的形状。郑众说:这是说鼓木是一半的,它的两端宽六寸,而中间宽一尺。这样才有鼓腹。
按:厚三寸,似乎太厚了,难道记载中有错字吗?
穹隆部分占三分之一。【穹音区邕反】
郑众在《正义》中说:是说鼓木腹部穹隆的部分,占鼓的三分之一。郑康成说:“穹”读作“穹苍”的“穹”,穹隆部分占鼓面的三分之一,那么鼓面四尺的,版穹隆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加倍就是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加上鼓面四尺,穹隆的直径是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这面鼓合用二十块版。【贾公彦疏:这些注释都是从二十块版来计算的,才能得到鼓面四尺以及穹隆的尺数。经文没有说版的数量,知道是二十块版,是因为这面鼓说了版的宽窄,没有说鼓面的尺数。下面记载的两面鼓都说鼓面四尺,知道这面鼓也是鼓面四尺。如果是这样,鼓木两头宽六寸,二十块版一丈二尺,得到鼓面直径四尺。用鼓面四尺,穹隆加上三分之一,得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合两相为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毛一清说:鼖鼓叫中围,合四围来说,这里分左右两半,所以说穹隆而不说围。
按:凡是直径一尺,周长不止三尺。比如鼓直径四尺,那么它的周长是一丈二尺五寸七分弱。用两端宽六寸来计算,恐怕有二十一块版。这记载没有说版的数量,大概制作鼓的时候自有伸缩以求密合。或用二十块版而稍微增加六寸的尺度,或用二十一块版而稍微减少六寸的尺度,都可以。先儒习惯于直径一尺周长三尺的说法,不知道有密率罢了。
上面有三处正直。【三依注作参,音七南反】
郑众在《正义》中说:是说两头一处平,中央一处平。郑康成说:“三”读作“参”,正直的意思。参直,就是穹隆上面一直,两端又直,各占二尺二寸,不弯曲。【贾公彦疏:参直,就是三处尺数相等;不弧曲,就是下面皋鼓的倨句,磬折就是弧曲,不参直,这与它不同】这面鼓两面,用六面鼓来区别。贾侍中说:晋鼓大而短,接近晋鼓。用晋鼓来伴奏金奏。【贾公彦疏:鼓人职文】按:上面说鼓腹穹隆处,三正,就是把一块版分为三截,上一截两端各一截,它的背面是平的,所以郑康成说不弧曲。不弧曲,那么它的弯曲就在三正交接之间了。鼓版都是中间宽,两头窄,这与皋鼓不同的,这是三折曲,那是中间弯曲,所以是磬折。
鼓长八尺,鼓面四尺,中围增加三分之一,叫做鼖鼓。【鼖音扶云反】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中围增加三分之一”,是加在鼓面周长上的三分之一。鼓面四尺,它的周长十二尺,加上三分之一的四尺,那么中围十六尺,直径五尺三寸三分寸之一。现在也合用二十块版,那么版穹隆六寸三分寸之二。大鼓叫做鼖,用鼖鼓来伴奏军事。【贾公彦疏:鼓人职文】郑众说:“鼓面四尺”,是说皮革所覆盖的宽度四尺。贾公彦说:“鼓面四尺”,是说鼓面。中围增加三分之一,与上面穹隆三分之一不同,那是根据一半的穹隆增加鼓面的三分之一。
之一,故两相加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此则于面四尺总加三分之一,则▯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版穹六寸三分寸之二者,亦据一相而言。赵氏溥曰:「鼔用于军旅,要声洪大,所以长八尺。然《诗》言鼖鼓维镛,则不特军事用之。」
译这第一层,因此两相相加共二尺六寸又三分寸之二,这就相当于在直径四尺的基础上总共增加了三分之一,即〇一尺三寸又三分寸之一。”版穹六寸又三分寸之二,也是依据一相来说的。赵氏溥说:“鼓用于军旅,需要声音洪亮宏大,所以长八尺。然而《诗经》中说‘鼖鼓维镛’,那么就不只是军事上使用它。”
为皋鼔,长寻有四尺。鼓,四尺。倨句,磬折。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皋鼓鼓役事【贾疏:鼔人文】磬折中曲之不参正也。中围与鼖鼓同,以磬折为异。”贾氏公彦曰:“磬折者,粗处近上,故不得参正也。”
案注云:磬折中曲之则,其正曲处当在寻有四尺之中,但其倨句如磬折,不正中矩耳。晋鼔三折而背平,皋鼔两折而背俯,此其异也。于鼛鼔曰:倨句磬折,则上三正,兼晋鼔鼖鼔可知矣。于鼖鼔曰:中围加三之一,则鼛鼓视此矣。穹者三之一,知为一相者所言鼓木之衡度也。必合二相,乃与中尺之围合也。曰:中围加三之一,则计围之共数可知矣。厚三寸,乃三鼓之所同,故鼖鼛不复言厚也。
凡冐鼓必以启蛰之日
正义郑氏康成曰:「启蛰,孟春之中也【案:今法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旧法则以启蛰为正月中也】蛰虫始闻雷声而动,鼓所取象也。冐防鼓以革。郑氏锷曰:「雷之发蛰,声震百里,鼓欲其声如雷,故冐之必以启蛰之日。」
良鼓瑕如积环
正义:郑氏康成曰:“革调急也。”贾氏公彦曰:“瑕与环皆谓漆之文理。革调急,故然。若急而不调,则不得然也。”
存疑,林氏希逸曰:「鞔急则革上有圜纹,累累如环之积。」
鼓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鼓小而长,则其声舒而逺闻。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乃鼓之病,大小得所,如上三者,则无此病。」郑氏锷曰:「皆鼓之病,与钟同。」陈氏祥道曰:「鼓之名多矣,此所记者二而已。盖此一篇,或言其鼓之制,或言其鼓木之制,或举中围以见上下,使后人可触类而长之。然则雷鼔、灵鼓之大,鼙鼓、鼗鼓之小,皆可知矣。」
案记盖论为鼓之大法如此,非但言其病也。欲其声之疾而短闻也,则大而短;欲其声之舒而逺闻也,则小而长。然则大而长者,必疾而逺闻矣;小而短者,必舒而短闻矣。因形以推其声,审音以定其形,则参差之法可以引伸得之,而少不如法则病,亦于此在也。
韦氏【阙】
通论《易》氏祓曰:「韦氏之篇亡矣,其所掌不可考。上经鲍人之事,则治革而柔之者,盖皮之去毛则为革,熟之则为韦。革如革车之类,不必其熟也;韦如韦弁服之类,必待熟而后可。或者韦氏所掌用于弁服之类云耳。」
裘氏【阙】
通论《易》氏祓曰:「裘氏亡篇,亦不可考。《天官》掌皮,为大裘,以至良裘、功裘,此记复有裘氏,亦犹《春官》有典瑞,此记复有玉人耳。」
钦定周官义疏卷四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防卷四十二
考工记之三
画缋之事,杂五色【画,胡卦反;缋,胡对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画缋并言者,画是縂语,以其缋绣皆须画之。缋则据对方而言,东方已下是也。六方有六色,但▯与黒二者大同,故云五也。」王氏昭禹曰:「模成物体而各有分画谓之画,分布五色而防聚之谓之缋。」陈氏祥道曰:「画缋不止于衣裳,故不言所缋,而统言其事。」
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黒。天谓之▯,地谓之黄。青与白相次也,赤与黒相次也,▯与黄相次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言画缋六色所象【贾防觧:地谓之黄,已上文】及布采之第次【贾防觧:青与白,已下文】缋以为衣【贾防:虞书「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是据衣而言缋,故云「缋以为衣」也】赵氏溥曰:木者金之配,故青与白相次;火者水之配,故赤与黒相次;地者天之配,故▯与黄相次。想布采画之时,青必与白对,其他亦然。如画火在南邉,是赤必画黒色者在北邉,此又顺方隅之次第。
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黒谓之黼,黒与青谓之黻,五采备谓之绣。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言刺绣采所用绣以为裳【贾防:此皆比方为绣。次凡绣亦须画乃刺之,故画绣二工共职。虞书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谓刺绣于裳,故云绣以为裳也。衣在上,阳阳主轻浮,故画之;裳在下,隂
译制作皋鼓,长度为八尺四寸。鼖鼓,长度为四尺。鼓身弯曲,像石磬折断的样子。
郑康成解释说:“用皋鼓来督促劳役之事【贾公彦疏:‘鼔’字在古文中作‘鼓’】。石磬折断,中间弯曲而不端正。中围与鼖鼓相同,以石磬折断的形状为区别。”贾公彦解释说:“石磬折断,粗的部分靠近上方,所以不能端正。”
按注所说:石磬折断中间弯曲的准则,其端正弯曲的地方应当在八尺四寸的中间,只是它弯曲如石磬折断,不端正符合矩尺罢了。晋鼓有三折而背部平直,皋鼓有两折而背部向下弯曲,这是它们的区别。对于鼛鼓说:弯曲如石磬折断,那么上面三种鼓(晋鼓、鼖鼓、皋鼓)都包含在内,就可以知道了。对于鼖鼓说:中围增加三分之一,那么鼛鼓参照这个标准。穹隆部分占三分之一,知道这是由一位匠人所说的鼓木的衡量标准。必须结合两位匠人,才与中尺的围度相合。说:中围增加三分之一,那么计算围度的总数就可以知道了。厚度三寸,是三种鼓所共有的,所以鼖鼓和鼛鼓不再重复说厚度。
凡是蒙鼓皮一定要在启蛰这一天。
郑康成解释说:“启蛰,是孟春中气【按:现在的历法以雨水为正月中气,惊蛰为二月节气;旧历法则以启蛰为正月中气】。蛰伏的虫子开始听到雷声而活动,鼓所取象于此。蒙鼓皮以防鼓。郑锷解释说:“雷发出蛰虫,声音震动百里,鼓想要声音像雷,所以蒙鼓皮一定要在启蛰这一天。”
好的鼓,瑕疵像堆积的圆环。
郑康成解释说:“皮革调紧。”贾公彦解释说:“瑕和环都指漆的纹理。皮革调紧,所以如此。如果紧而不调,就不能如此。”
存疑,林希逸解释说:“蒙皮紧则皮革上有圆纹,累累像圆环堆积。”
鼓大而短,那么它的声音急促而听得不远;鼓小而长,那么它的声音舒缓而听得远。
贾公彦解释说:“这是鼓的毛病,大小得当,如上面三种,就没有这种毛病。”郑锷解释说:“都是鼓的毛病,与钟相同。”陈祥道解释说:“鼓的名称很多,这里记载的只有两种。大概这一篇,有的说鼓的制作,有的说鼓木的制作,有的举中围来显示上下,使后人可以触类旁通。那么雷鼓、灵鼓的大,鼙鼓、鼗鼓的小,都可以知道了。”
按《考工记》大概论述制作鼓的大法如此,不只是说它的毛病。想要声音急促而听得不远,就大而短;想要声音舒缓而听得远,就小而长。那么大而长的,一定急促而听得远;小而短的,一定舒缓而听得不远。根据形状来推断声音,审察声音来确定形状,那么参差的方法可以引申得到,而稍微不符合法则就有毛病,也在这里。
韦氏【缺】
通论易祓说:“韦氏的篇章亡失了,它所掌管的事不可考。上文鲍人的事,是处理皮革而使之柔软的,大概皮去掉毛就是革,煮熟就是韦。革如革车之类,不一定需要煮熟;韦如韦弁服之类,必须煮熟才可以。或许韦氏所掌管的是用于弁服之类吧。”
裘氏【缺】
通论易祓说:“裘氏亡篇,也不可考。《天官》掌皮,制作大裘,以至良裘、功裘,这里又有裘氏,也就像《春官》有典瑞,这里又有玉人一样。”
钦定周官义疏卷四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防卷四十二
考工记之三
画缋的事,杂用五色【画,音卦;缋,音对】
贾公彦解释说:“画缋并提,是因为画是总称,因为缋绣都需要画。缋则据对方而言,东方以下是。六方有六色,但〇与黑二者大同,所以说五。”王昭禹解释说:“模成物体而各有分画叫做画,分布五色而聚集叫做缋。”陈祥道解释说:“画缋不止于衣裳,所以不说所缋,而统说其事。”
东方叫做青,南方叫做赤,西方叫做白,北方叫做黑。天叫做〇,地叫做黄。青与白相次,赤与黑相次,〇与黄相次。
郑康成解释说:这是说画缋六色所象【贾疏解:地叫做黄,已上文】及布采的次第【贾疏解:青与白,已下文】缋用来做衣【贾疏:《虞书》‘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是据衣而言缋,所以说‘缋用来做衣’】赵溥解释说:木是金的配,所以青与白相次;火是水的配,所以赤与黑相次;地是天的配,所以〇与黄相次。想布采画的时候,青必与白对,其他也一样。如画火在南边,是赤必画黑色者在北边,这又顺方隅的次第。
青与赤叫做文,赤与白叫做章,白与黑叫做黼,黑与青叫做黻,五采备叫做绣。
郑康成解释说:这是说刺绣采所用绣用来做裳【贾疏:此皆比方为绣。次凡绣也需要画乃刺之,所以画绣二工共职。《虞书》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谓刺绣于裳,所以说绣用来做裳。衣在上,阳阳主轻浮,所以画之;裳在下,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