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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周官义疏三十

钦定周官义疏卷二十九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637–658 段

得已而用之。

案大宰建六典,司徒建土地之图,宗伯建三礼,司寇建三典,皆曰邦。独九灋之建曰邦国者,四官所建皆王邦之典,而侯国兼用之。九灋则专为侯国设也。

译不得已而使用它。查考大宰建立六典,司徒建立土地图籍,宗伯建立三礼,司寇建立三典,都称为“邦”。唯独九法的建立称为“邦国”,是因为四官所建立的制度都是王邦的法典,而侯国也兼用这些制度。九法则是专门为侯国设立的。

制畿封国,以正邦国【畿,音祈】

正义:郑氏康成曰:「封谓立封于疆为界。」

案邦国有违言多由边境邻接经界水道之争或中闲隙地彼此皆欲得之【如春秋传弥作等六邑宋郑盟而不有之类】故制畿封国时必使疆界分明,不相淆混,乃所以絶其争夺之源。司马之属特设形方氏,掌制邦国之地域,正其封疆,无有华离之地,盖为此也。八州之内皆有闲田,属于王官,诸侯之削地归于闲田,其加地进律,则以王命取于闲田以与之,皆所以息争端,定众志。故曰以正邦国。

  设仪辨位以等邦国

正义郑氏康成曰:仪,谓诸侯及诸臣之仪【贾疏:大行人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谓命者五:公、侯、伯、子、男也;爵者四:诸侯之孤、卿、大夫、士也。若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则兼有王臣与此异】辨别也,别尊卑之位。

案设仪辨位,本大宗伯主之,大行人辨之,小行人协之,司仪诏之。又列于九灋之中,而大司马并掌焉。合诸侯之六耦,则以属大司马。盖礼法者,兵刑之本也。

  进贤兴功以作邦国

正义:郑氏康成曰:「兴犹举也,作起也,起其劝善乐业之心,使不惰废。」王氏曰:「进贤兴功,若《王制》所谓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律。」郑氏锷曰:「见于德行之谓贤,见于事业之谓功。贤可尊也,受七命者进为八命之牧;受八命者进为九命之伯。功可録也,或加之以地,或进之以律。进其贤者,则不贤者自励;兴其功者,则无功者知奋。故曰:『以作邦国』。」

建牧立监以维邦国【监,古衔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维犹连结也。」贾氏公彦曰:「此即大宰职所谓建其牧,立其监,上下相维持,故云以维邦国。」林氏椅曰:「监乃属长,连帅之比。」

案此与大宰职建其牧,立其监,一也。凡始封国,大司马与大宰共定之。牧即所封之五等守土以牧民者,监谓方伯、连帅相监临者。方建牧而即立之监,见其于方伯、连帅必有所隶也。《左传》曰:「五侯九伯,汝实征之。」

制军诘禁以纠邦国【诘去吉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诘犹穷治也,纠犹正也。”贾氏公彦曰:“制军上文,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是也。”郑氏锷曰:“禁如葵丘五禁之类。”

  施贡分职以任邦国

正义:贾氏公彦曰:「施贡多少,据国地大小。大宰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小行人令春入贡,是也。」郑氏康成曰:「任,犹事也。事以其力之所堪。」王氏应电曰:「职方氏制其贡,各以其所有;制其职,各以其所能。」

案分职,谓王廵狩征伐,小大之国,各有所承之职事。《春秋》传所谓各脩旧职,如卫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是也。

简稽鄕民,以用邦国【鄕陆许亮反,今读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简谓比数之稽,犹计也【贾疏:谓比数计防鄕民而用之】王氏昭禹曰:大国三鄕,次国二鄕,小国一鄕。简其彊弱,稽其众寡,然后众可用。

案用谓用以征伐田役也。大宗伯之军礼五,此兼其三。大封则定于制畿封国之初,大均则寓于施贡分职之内。盖平常无事,恤其财力以厚其生,然后一旦用之,皆知戮力于王事也。独言鄕民者,六遂都鄙无不更番调▯,而要以鄕为准也。

  均守平则以安邦国

正义:郑氏康成曰:“则,法也。”王氏昭禹曰:“匡人逹法,则以匡邦国;平则者,平其八则也。”

案均守平则所以正邦国之都家也【八则以治都鄙,管仲曰:「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栾盈曰:「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三乡、二乡、一乡所守地邑多寡各有定分,是之谓均。爵有尊卑,而八则无同异,是之谓平。守均而则平,则上下和睦,而国无不安矣。

比小事大,以和邦国【比,毗至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比犹亲也。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相合和也【贾疏:如司仪五等诸侯相为宾,又诸侯之臣相为国客,皆是也】易·比》象曰: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案九法之中,大司马专之者,制军诘禁而已。司马

译划定王畿、分封诸侯,以端正邦国秩序。

【畿,音祈】

正义:郑康成说:“封,是指在边界设立标记作为界限。”

按:邦国之间产生违逆之言,大多是由于边境接壤、经界水道发生争执,或者中间的隙地彼此都想占有(如《春秋传》中弥作等六邑,宋郑两国结盟却不占有之类)。所以在划定王畿、分封诸侯时,务必使疆界分明,不相混淆,这样才能杜绝争夺的根源。司马的属官特设形方氏,掌管制定邦国的地域,端正其封疆,没有杂乱离析的土地,大概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八州之内都有闲田,隶属于王官,诸侯被削减的土地归于闲田,那些增加土地、提升等级的,则奉王命从闲田中取地给予他们,这都是为了平息争端,安定众人的心志。所以说“以端正邦国”。

设立仪制、辨别位次,以区分邦国的等级。

正义:郑康成说:“仪,是指诸侯及众臣的仪制。【贾疏:大行人用九仪来辨别诸侯的命数等级,众臣的爵位,所谓命数有五种:公、侯、伯、子、男;爵位有四种:诸侯的孤、卿、大夫、士。如果大宗伯用九仪的命数来端正邦国的位次,则兼有王臣,这与此处不同】辨别,是区别尊卑的位次。”

按:设立仪制、辨别位次,原本由大宗伯主管,大行人辨别,小行人协调,司仪宣告。又列于九法之中,而大司马一并掌管。会合诸侯的六耦,则隶属于大司马。因为礼法是兵刑的根本。

举荐贤才、表彰功绩,以振兴邦国。

正义:郑康成说:“兴,就是举荐;作,就是兴起。兴起他们劝善乐业的心,使他们不懒惰废弃。”王氏说:“进贤兴功,就像《王制》所说的对百姓有功德的人,增加土地、提升等级。”郑锷说:“表现在德行上的叫贤,表现在事业上的叫功。贤值得尊重,受七命的人晋升为八命的牧;受八命的人晋升为九命的伯。功值得记录,有的增加土地,有的提升等级。举荐贤者,不贤的人自然勉励;表彰有功者,无功的人知道奋发。所以说‘以振兴邦国’。”

建立方伯、设立连帅,以维系邦国。【监,古衔反】

正义:郑康成说:“维,就是连结。”贾公彦说:“这就是大宰职所说的建立方伯,设立连帅,上下相互维持,所以说‘以维系邦国’。”林椅说:“监是属长,相当于连帅。”

按:这与大宰职所说的建立方伯,设立连帅,是一样的。凡是开始分封诸侯时,大司马与大宰共同确定。牧就是所封的五等爵位中守土以治理百姓的人,监是指方伯、连帅相互监察的人。刚建立方伯就设立连帅,表明方伯、连帅必定有所隶属。《左传》说:“五侯九伯,你实际征伐他们。”

制定军队、查究禁令,以纠正邦国。【诘去吉反】

正义:郑康成说:“诘,就是穷究治理;纠,就是纠正。”贾公彦说:“制军,上文所说的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就是如此。”郑锷说:“禁令像葵丘五禁之类。”

施行贡赋、分派职事,以任用邦国。

正义:贾公彦说:“施行贡赋的多少,根据国土的大小。大宰用九贡来供给邦国的用度,小行人命令春天入贡,就是如此。”郑康成说:“任,就是事。事,根据其力量所能承担。”王应电说:“职方氏制定贡赋,各以其所有;制定职事,各以其所能。”

按:分派职事,是指王巡狩征伐时,大小邦国各自有所承担的职责。《春秋》传所说的各修旧职,如卫国从有阎之地取土,以供给王职,就是如此。

查核统计乡民,以供邦国使用。【鄕陆许亮反,今读如字】

正义:郑康成说:“简,就是比数;稽,就是计算。【贾疏:指比数计算防备乡民而使用他们】”王昭禹说:“大国三乡,次国二乡,小国一乡。查核其强弱,计算其众寡,然后众人可以使用。”

按:用,是指用于征伐田役。大宗伯的军礼五种,这里兼有三种。大封定在制畿封国之初,大均寓于施贡分职之内。大概平常无事时,体恤其财力以丰厚其生活,然后一旦使用他们,都知道为王事尽力。只说乡民,是因为六遂、都鄙无不轮班调遣,而要以乡为标准。

均衡守地、公平法则,以安定邦国。

正义:郑康成说:“则,就是法。”王昭禹说:“匡人达法,则匡正邦国;平则,就是平定其八则。”

按:均衡守地、公平法则,是为了端正邦国的都家【八则用来治理都鄙,管仲说:“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栾盈说:“陪臣盈得罪于王的守臣”】三乡、二乡、一乡所守地邑的多寡各有定分,这就叫均。爵位有尊卑,而八则没有同异,这就叫平。守地均衡而法则公平,则上下和睦,国家没有不安定的了。

亲近小国、事奉大国,以和谐邦国。【比,毗至反】

正义:郑康成说:“比,就是亲近。使大国亲近小国,小国事奉大国,相互和谐。【贾疏:如司仪五等诸侯互为宾客,又诸侯之臣互为国客,都是如此】《易·比》象曰:先王以此建立万国,亲近诸侯。”

按:九法之中,大司马专掌的,只有制军诘禁而已。司马

之属与诸官联事者三:制畿封国,地官冬官之事,而土方氏、形方氏与之联施;贡分职,地官之事,而职方氏与之联均;守平则,地官、天官之事,而司险、掌固、匡人与之联是也。大司马掌其事,而他官存其法;他官执其总,而大司马与焉者二:简稽鄕民,司马主之;而邦国之比要,则小司徒受之。设仪辨位,统于春官、秋官,而惟大射,大司马合诸侯之耦是也。至于建牧立监,大宰専职;比小事大,进贤兴功,则天子廵狩考职,所以劝惩羣侯,运动四海之操柄,而皆列职于司马,何也?盖不能四征不庭,则威命不能服众,而恩礼亦不足以感人。五官之典,皆废置于无用矣。周之东迁以后是也。周公作《立政》,则曰:「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周颂》之《般》,亦曰:「薄言振之,莫不震疉。」与此经之义更相表里,乃圣人仁育义正,运用天理之实心实事,与后世之耀威而黩武者异矣。

译与各类官员共同处理事务的有三种情况:划定王畿、分封诸侯,这是地官和冬官的职责,而土方氏、形方氏与他们协同实施;征收赋税、区分职事,这是地官的职责,而职方氏与他们共同均衡;守护平定法则,这是地官和天官的职责,而司险、掌固、匡人与他们共同确立。大司马掌管这些事务,而其他官员保存其法规;其他官员掌握总纲,而大司马参与其中的有两种情况:考核乡民,由司马主持;而各邦国的统计概要,则由小司徒接收。设立仪制、辨别位次,统归于春官和秋官,但只有在大射礼中,大司马才撮合诸侯的配对。至于建立牧官、设立监官,由大宰专管;小国侍奉大国,进用贤才、表彰功绩,则是天子巡狩考核职事,用以劝勉惩戒诸侯、调动四海权柄,而这些都列在司马的职掌中,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如果不能征讨不服从的邦国,那么威令就不能使众人信服,恩惠礼遇也不足以感动人心。五官的典章制度,都将被废弃而变得无用。周朝东迁以后的情况就是这样。周公作《立政》,就说:“能够整顿你们的军队,以登上大禹的足迹。”《周颂》中的《般》篇,也说:“稍微振作一下,没有不震慑顺从的。”这与本经的意义相互印证,乃是圣人以仁德养育、以正义匡正,运用天理的真心实事,与后世炫耀武力、滥用兵器的做法是不同的。

以九伐之灋正邦国

正义郑氏康成曰:诸侯有违王命,则出兵以征伐,之所以正之也。诸侯之于国,如树木之有根本,是以言伐云。贾氏公彦曰:案下文九者,唯贼贤害民称伐,此总言伐者,侵灭二者亦是伐之例,其余六者皆先以兵加其境,乃眚之、墠之、削之、正之、残之、杜之,故皆以伐言。

冯弱犯寡则眚之【冯皮冰反,眚史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冯犹乘陵也,言不字小而侵侮之。」案眚病之也,如贬其爵命,薄其恩礼,披其附庸之类,与削异。野荒民散,不能自治其国邑,故削之。冯弱犯寡,必雄桀骄蹇之侯也。病之使不能张,则自戢矣。辨正郑氏锷曰:「注以眚为犹人之眚瘦,引王霸记削地之説,与下削之无异,非也。」

  贼贤害民则伐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春秋传有钟鼓曰伐【贾疏庄二十九年左传】伐者,兵入其境,鸣钟鼓以徃,所以声其罪。

暴内陵外,则坛之【坛,郑读作墠,音善】

正义郑氏康成曰:内谓其国,外谓诸侯。坛读如同墠之墠【贾疏:除地曰墠,书金縢三坛同墠】王霸记:置之空墠之地,盖置之空墠以出其君,更立其次贤者【贾疏:以不灭其国,故知更立贤子弟】贾氏公彦曰:暴内即上贼贤害民是也,陵外即上。

冯弱、犯寡,是也。有一于此,故止于伐之。眚之不夺其位,此兼有其恶,故坛之。

  野荒民散则削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荒芜也。田不治,民不附,削其地,明其不能有。」贾氏公彦曰:「古者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无旷土,无游民。野荒民散,由政恶,民并适彼乐国,是其君不能有也,故削之。」

  负固不服则侵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负犹恃也。固险可依,以固者也。不服,不事大也。诗曰:『密人不共,敢距大邦。』」王氏应电曰:「无钟鼓,曰侵;掩其不备,既服即止。」

案王师自出,则宜曰讨、曰伐。侵者,邻敌相掩之辞也。深则冞入其阻,浅则掠其边疆。盖负固者,必险远之国。若会同讨伐,而据险逆命,必旷日而勦民。故委之方伯、连帅,使壤地邻接之国,俟闲而乘之,出其不意,以声王讨。即不能应时戡定,而四邻交侵,王无宥命,势穷力屈,自不得不悔祸而服义矣。不服,如朝觐愆期、职贡不入之类。注谓不事大国,盖亦谓不从大国之服王事者。

  贼杀其亲则正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正之者,执而治其罪。春秋僖二十八年冬,晋人执衞侯,归之于京师,坐杀其弟叔武。存疑,郑氏康成曰:王霸记正杀之也【贾疏:正未必即是杀,但贼杀其亲,罪尤重,故王霸记以正为杀也】

放弑其君,则残之【弑,本又作杀,同音。试石经作杀】

正义郑氏康成曰:放逐也【贾疏:放若鲁季氏逐昭公之类;弑若鲁庆父弑二君,齐崔杼弑君之类】王氏应电曰:残,若秋官掌戮辜之焚之,罪不容于死也。

案贼杀其亲,罪有轻重,用罚非一,故统之曰:正放弑其君,则非徒杀之,必裂其支体,如齐人轘髙渠弥之类,故曰残。

  犯令陵政则杜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令犹命也。王霸记:犯令者,违命也;陵政者,轻政法不循也。」

案杜与坛相近而有轻重,坛犹放也。周公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虽禁其出入,而尚得以私属自随,与邻里徃来。杜则限隔内外,不得复与人通,与狱城类矣。所以杜其犯上作乱之萌也。

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行,下孟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王霸记悖人伦,外内乱,无以异于禽兽,不可亲百姓,则诛灭去之也。」《曲礼》:「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贾氏公彦曰:「外乱若齐襄公淫于鲁桓公夫人、文姜;内乱若衞宣公上烝父妾,下纳子妻是也。」

案《春秋》于世子,亦书“弑其君”,则贼杀其亲,乃谓戕其戚属者,虽正其罪,诛止于身,其子姓果贤,犹可继世也。灭则舍乱人之类,殄其世嗣,或先世有元德显功,则存其宗社而建置族姓,可也。恶莫大于放弑其君,残其身,

译用九种征伐的法度来匡正诸侯国。

郑康成解释说:诸侯如果有违背王命的行为,就出兵去征伐他,以此来匡正他们。诸侯对于国家,就像树木有根本一样,所以说“伐”。贾公彦解释说:查看下文,九种情况中,只有“贼贤害民”称为“伐”,这里总说“伐”,是因为“侵”和“灭”这两种也是“伐”的范畴,其余六种都是先派军队进入其边境,然后分别采取“眚之”、“墠之”、“削之”、“正之”、“残之”、“杜之”的措施,所以都统称为“伐”。

欺凌弱小、侵犯孤寡,就对他进行贬责【冯,音皮冰;眚,音史梗】。

郑康成解释说:“冯”就是乘陵、欺压的意思,说的是不尊重小国而侵侮他们。查看“眚”是使之生病、削弱的意思,比如贬低他的爵位和任命,减少对他的恩惠和礼遇,剥夺他的附庸之类,这与“削”不同。“野荒民散”,是因为不能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城邑,所以要削减他的土地。“冯弱犯寡”,一定是那些雄强骄横的诸侯。削弱他使他不能张狂,他自己就会收敛了。郑锷辨析说:“郑注把‘眚’解释为像人患病消瘦,引用《王霸记》中削减土地的說法,这与下文的‘削之’没有区别,这是不对的。”

残害贤人、祸害百姓,就出兵征伐他。

郑康成解释说:“《春秋传》中说,有钟鼓之声的军事行动叫‘伐’【贾疏引《左传》庄公二十九年】。‘伐’,是指军队进入其国境,鸣响钟鼓前往,以此来声讨他的罪行。

对内残暴、对外欺凌,就对他进行废黜【坛,郑读作墠,音善】。

郑康成解释说:“内”指其本国,“外”指其他诸侯。“坛”读作“墠”【贾疏:清除地面叫墠,《尚书·金縢》中的“三坛”同“墠”】。《王霸记》说:把他放在空旷的墠地上,大概是指把他放在空旷的墠地上以废黜他的君主,改立其次贤能的人【贾疏:因为不灭其国,所以知道是改立贤能的子弟】。贾公彦解释说:“暴内”就是上面说的“贼贤害民”,“陵外”就是上面说的“冯弱犯寡”。有其中一种情况,就只到“伐之”的程度。“眚之”不剥夺他的君位,这里兼有这两种恶行,所以要“坛之”。

田野荒芜、百姓离散,就削减他的土地。

郑康成解释说:“荒芜”就是荒废的意思。田地不耕种,百姓不依附,削减他的土地,表明他不能保有这些土地。贾公彦解释说:“古代根据土地多少来制定城邑规模,根据土地面积来安置居民,土地、城邑、居民必须三者相配,没有闲置的土地,没有流离的百姓。田野荒芜、百姓离散,是因为政治恶劣,百姓都投奔到安乐的国家,这说明他的君主不能保有国家,所以要削减他的土地。”

倚仗险固、不服从命令,就侵犯他。

郑康成解释说:“负”就是倚仗的意思。“固”是可以依靠的险要地势,指倚仗险固。“不服”,是不侍奉大国。《诗经》说:“密国人不恭敬,敢抗拒大国。”王应电解释说:“没有钟鼓之声,叫‘侵’;趁其不备,使其屈服就停止。”

按:如果是王师亲自出征,应该叫“讨”、叫“伐”。“侵”是邻国互相掩袭的用语。深入就深入其险阻之地,浅出就掠夺其边疆。大概倚仗险固的,一定是偏远险要的国家。如果会合诸侯讨伐,而对方据险抗命,必然旷日持久且劳民伤财。所以委托给方伯、连帅,让与该国接壤的国家,等待时机乘虚而入,出其不意,以声讨王命。即使不能及时平定,但四邻交相侵犯,君王没有宽恕的命令,对方势穷力尽,自然不得不悔祸而服从道义了。“不服”,比如朝觐迟到、职贡不纳之类。郑注说是不侍奉大国,大概也是指不服从大国所代表的王命。

杀害自己的亲人,就逮捕他并治罪。

郑康成解释说:“正之”,就是逮捕并惩治他的罪行。《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冬,晋国人逮捕了卫国国君,把他押送到京师,罪名是杀害了他的弟弟叔武。郑康成存疑说:《王霸记》说“正”就是杀了他【贾疏:“正”未必就是杀,但杀害亲人,罪行特别重,所以《王霸记》把“正”解释为杀】。

放逐或弑杀君主,就对他施以残刑【弑,本又作杀,同音。石经作杀】。

郑康成解释说:“放”是放逐【贾疏:放逐就像鲁国季氏驱逐昭公之类;弑杀就像鲁国庆父弑杀两位君主,齐国崔杼弑杀君主之类】。王应电解释说:“残”,就像秋官掌戮官对罪大恶极者施以焚烧等酷刑,罪行连死刑都不足以抵偿。

按:杀害亲人,罪行有轻有重,处罚方式不一,所以统称为“正”。放逐或弑杀君主,就不只是杀他,一定要肢解他的身体,就像齐国人车裂高渠弥之类,所以叫“残”。

违犯命令、凌驾政令,就对他进行禁闭。

郑康成解释说:“令”就是命令。《王霸记》说:违犯命令,就是违背王命;凌驾政令,就是轻视政令而不遵循。

按:“杜”与“坛”相近但有轻重之分,“坛”类似于放逐。周公把蔡叔囚禁在郭邻,给他七辆车,虽然限制他的出入,但还能带着私人随从,与邻里往来。“杜”则是隔绝内外,不再允许他与人交往,类似于监狱。这是为了杜绝他犯上作乱的萌芽。

内外淫乱、行为像鸟兽一样,就灭掉他的国家【行,音下孟】。

郑康成解释说:“《王霸记》说违背人伦,内外淫乱,与禽兽没有区别,不能亲近百姓,就诛灭去除他。”《曲礼》说:“只有禽兽没有礼义,所以父子共妻。”贾公彦解释说:“外乱就像齐襄公与鲁桓公夫人、文姜淫乱;内乱就像卫国宣公上淫父妾,下纳子妻之类。”

按:《春秋》对于世子,也记载“弑其君”,那么“贼杀其亲”,是指杀害他的亲属,虽然治他的罪,诛杀只限于本人,如果他的子孙确实贤能,还可以继承爵位。灭国则是舍弃乱人这一类,断绝他的世系,或者如果祖先有伟大的德行和显赫的功劳,可以保留他的宗庙社稷并安置他的族姓,这也是可以的。罪恶没有比放逐或弑杀君主更大的了,残害他的身体,

且潴其宫,则灭不待言矣。

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乃县政象之灋于象魏,使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敛之【县音悬,挟子协反】

译况且如果他的宫室被水淹没,那么灭亡就不必再说了。

正月吉日,开始调和并颁布政令于邦国和都鄙,于是将政令的法度悬挂在象魏,让万民观览政令。象魏在日出时悬挂,日入时收起。

正义:贾氏公彦曰:「政谓上九灋九伐,并下凡令赋以下。」

  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

正义:郑氏康成曰:“畿犹限也。籍其礼差之书。”王氏昭禹曰:“九畿又谓九服者,畿言其有界,画服言其服王事。”黄氏度曰:“政职,司马政典所当奉行者。案政职主军旅、防同、田役,所赋车徒之数,而职方氏所谓‘制其职各以其所能,制其贡各以其所有’者,亦存焉。”

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鎭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正义郑氏众曰:《春秋》传:「天子一畿,列国一同【贾疏:襄公二十五年《左传》郑子产对晋辞】诗》:「殷颂,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贾氏公彦曰:「侯者,▯也,为天子伺▯非常也。甸者,为天子治田以出贡赋。男者,任也,任天子之职事。采者,采取美物以共天子。衞者,为天子衞守。蛮者,縻也,以近夷狄,縻系之以政教。自此以上六服,是中国之九州。自此以外,是夷狄之诸侯。此蛮服与大行人要服一也。蛮服又云要服,见要束以文教也。夷者,以夷狄而得称也。鎭者,去中国稍远,理须鎭守。蕃者,以其最远,故得蕃屛之称。此三服总号蕃国。大行人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是也。」郑氏康成曰:「自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界,有分限者九。」

通论王氏安石曰:方千里曰:畿则《禹贡》所谓甸服也。甸服面五百里则为方千里矣。其外侯畿甸畿,《禹贡》所谓侯服也。又其外男畿采畿,《禹贡》所谓绥服也。又其外衞畿蛮畿,《禹贡》所谓要服也。又其外夷畿鎭畿,《禹贡》所谓荒服也。又其外蕃服,在《禹贡》五服之外,存疑。王氏昭禹曰:自侯畿至衞畿,谓之中国,所谓疆以周索也。自蛮畿至蕃畿,谓之四夷,所谓疆以戎索也【案:《左传》疆以戎索,谓晋也】

凡令赋以地与民制之上地食者参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参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

正义朱子曰:赋,兵也。古者以田赋出兵,故谓兵爲赋。郑氏众曰:上地,谓肥美田也。食者参之二,假令一家有三顷,歳种二顷,休其一顷;下地食者参之一,田薄恶者所休多。刘氏敞曰:小司徒均土地,稽人民,周知其可任之数。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惟田与追胥竭作。此言可用者家三人至二人,正竭作其羡于四时之田,而以敎之战也。伍两卒旅师军,家一人为正兵。六乡六遂通十有五万人,为十二军,而羡卒在外。都鄙之兵又在外。大司马则总其军律,既习之以田猎,又试之以追胥,驰骤之而队伍罔差,操纵之而进退用命。为其可以起六军而行九伐也,则家选一人而精彊可获矣。由敎之者众而用之者寡也,圣人之精密盖如此。

案上地以下,已见小司徒及遂人,而覆举之。盖畜众者司徒,而徴兵者司马,或略焉,则可任与施舍之数不分明矣。曰:凡令赋,见此职所言,乃敝赋赋舆之赋与九赋异也。所令盖兼六服羣侯之军赋,其畿内军赋,大小司徒令之【大司徒职:凡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小司徒职:防万民之卒伍,以起军旅,以井牧之法起军赋】大司马亦必聨事焉。曰:凡则畿内鄕遂、公邑、家稍、县都,以及侯国,无异法可知矣。侯国制畿,施职制地,令赋已具于司徒,而复列于司马者,必司马董正之,然后疆埸不犯,而政令无壅也。其后召虎南征疆土,是彻乃率由周公之典法耳。周官之法,车辇、马牛、兵器、旗物,民自具之,有事征。

伐则遗人、委人共其道路之资粮,别无所谓军用。自康成以赋为给军用者,胡氏安国遂谓田以出粟,取之农夫;赋以出兵,取之商贾。杂税遂为乱国,邪臣兴利者所假托,皆説经者之误也。

中春敎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

译正义:贾公彦说:“政,指的是上文的九法、九伐,以及下文凡令赋以下的各项内容。”

于是依据九畿的户籍来施行邦国的政令与职事。

正义:郑康成说:“畿,就是界限的意思。籍,是记录礼制差等的文书。”王昭禹说:“九畿又称为九服,畿强调其有边界,服强调其服从王事。”黄度说:“政职,是司马政典所应当奉行的。考察政职主要掌管军旅、防同、田役,所征赋的车马兵卒数量,而职方氏所说的‘制定职事各依其能力,制定贡赋各依其所有’,也包含在其中。”

方圆千里称为国畿,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侯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甸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男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采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卫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蛮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夷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镇畿,再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蕃畿。

正义:郑众说:《春秋》传记载:“天子一畿,列国一同【贾疏:襄公二十五年《左传》郑子产对晋辞】。”《诗经》说:“殷颂,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贾公彦说:“侯,就是候,为天子候望非常之事。甸,是为天子治理田地以出贡赋。男,是任,担任天子的职事。采,是采取美物以供给天子。卫,是为天子守卫。蛮,是縻,因为靠近夷狄,用政教縻系他们。自此以上六服,是中国的九州。自此以外,是夷狄的诸侯。这蛮服与大行人所说的要服是一样的。蛮服又称为要服,见于用文教约束他们。夷,是以夷狄而得称。镇,是距离中国稍远,理须镇守。蕃,是因为最远,所以得到藩屏的称号。这三服总称为蕃国。大行人称九州之外为蕃国,世一见就是如此。”郑康成说:“从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界限,有分限的共有九等。”

通论:王安石说:方圆千里称为畿,就是《禹贡》所说的甸服。甸服面五百里就是方圆千里了。其外侯畿、甸畿,是《禹贡》所说的侯服。再其外男畿、采畿,是《禹贡》所说的绥服。再其外卫畿、蛮畿,是《禹贡》所说的要服。再其外夷畿、镇畿,是《禹贡》所说的荒服。再其外蕃服,在《禹贡》五服之外,存疑。王昭禹说:从侯畿到卫畿,称为中国,所谓用周人的法度划定疆界。从蛮畿到蕃畿,称为四夷,所谓用戎人的法度划定疆界【案:《左传》疆以戎索,是指晋国】。

凡征发赋役,根据土地和人口来制定:上等土地,耕种者占三分之二,其民可征用者每家三人;中等土地,耕种者占一半,其民可征用者每两户五人;下等土地,耕种者占三分之一,其民可征用者每家二人。

正义:朱熹说:赋,就是兵。古代以田赋出兵,所以称兵为赋。郑众说:上地,是指肥沃的田地。食者参之二,假使一家有三顷,每年种二顷,休耕一顷;下地食者参之一,田地贫瘠者休耕的多。刘敞说:小司徒均平土地,稽查人口,周知可任用的数量。凡起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以其余为羡余。只有田猎和追捕逃犯时竭尽人力。这里说可用者家三人至二人,正是竭尽羡余之力于四时的田猎,并以此教战。伍、两、卒、旅、师、军,每家出一人为正兵。六乡六遂通共十五万人,编为十二军,而羡卒在外。都鄙的兵又在外。大司马则总领军律,既用田猎来训练,又用追捕逃犯来试验,驰骋奔跑而队伍不差,进退听命。因为可以起六军而行九伐,所以每家选一人而精壮可得。这是因为教习的人多而使用的人少,圣人的精密大概就是这样。

考察上地以下的内容,已在小司徒及遂人篇中出现,这里再次列举。大概畜养民众的是司徒,而征发兵役的是司马,如果略去,则可任用的数量与施舍的情况就不分明了。说:凡令赋,可见此职所说的,乃是敝赋、赋舆之赋,与九赋不同。所令大概兼及六服群侯的军赋,其畿内军赋,大小司徒命令【大司徒职:凡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小司徒职:防万民之卒伍,以起军旅,以井牧之法起军赋】,大司马也必定参与其事。说:凡,则畿内乡遂、公邑、家稍、县都,以及侯国,没有不同的方法可知了。侯国制定畿服,施行职事,制定土地,命令赋役,已在司徒篇具备,而又列于司马篇,必定是司马督正,然后疆场不被侵犯,而政令没有壅塞。其后召虎南征疆土,是彻底遵循周公的典法罢了。周官之法,车辇、马牛、兵器、旗物,民自备之,有事征伐。

征伐时,遗人、委人供给道路之资粮,别无所谓军用。自从康成以赋为给军用者,胡安国遂谓田以出粟,取之农夫;赋以出兵,取之商贾。杂税遂为乱国,邪臣兴利者所假托,皆説经者之误也。

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

战之陈【中音仲,下同;陈,直顺反,下同】

译作战的阵势【“中”音仲,以下同;“陈”音直顺,以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旗者,立旗期民于其下也。兵者,守国之备。孔子曰:‘以不敎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搜狩而习之。凡师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习战也。四时各教民以其一焉。春习振旅,兵入收众,专于农【案:春耕时也,故云兵入收众专于农,此释振字之义】平,犹正也。贾氏公彦曰:“旗,熊虎之旗。《尔雅》:出为治兵,尚威武也;入为振旅,反尊卑也。反尊卑者,出则壮者在前,老弱在后;入则壮者在后,老弱在前。”王氏应电曰:“以旗致民,即大阅司马建旗、旗▯诛后至等事;平列陈者,即大阅陈车徒、斩牲、听誓等事也。”

案春时方寒,以敎茇舍,则难露宿;治兵大阅,更非其时。惟教振旅为宜。平列陈,谓在所立表之北;中军未鼓之前,先平列之也。平者,画一整齐之意。

辨鼓、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镯,直角反;铙,乃交反;贲,扶云反;提,徒兮反;鼙,竝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鼓人职,以路鼓鼓鬼享,以贲鼓鼓军事,以晋鼓鼓金奏,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以金镯节鼓。杜子春云:公司马,谓五人为伍之司马也。某谓王不执贲鼓者,尚之于诸侯也。伍长谓之公司马者,虽卑同其号【贾疏:以军事主严】贾氏公彦曰:三时各教其一,必春辨鼓铎者,鼓雷之类,象仲春雷发声也。鼓人六鼓四金,各依所用。今贲鼓鼓军事外,王执路鼓,军将执晋鼓等,并不依本用,在军兼用也。王氏昭禹曰:军法自旅而上,然后有旗,以非旗不足以指麾也。自旅而上,然后有鼓,以非鼓不足以令众也。案军事用贲鼓而不使军帅执之者,天子九伐多用方伯连帅之师,故以贲鼓属诸侯,敎以敌王所忾也。贲鼓既属诸侯,王当上一等,则路鼓矣。晋者,进也,闻鼓声而进,闻金声而退,出师之律也。以金奏之鼓属主将,所以云师行之节制也。自鼙以上皆鼓也,鼓皆有跗,以植于车。《左传》:“汏辀及鼓跗着于丁宁”,则鼓下有跗明矣。路鼓、鼖鼓,疑未必如考工所言者之长且大,但取其名,制同耳。以其过大则掩目,过长则植之不固,又帆风也。铙、铎、镯则歩者可手执而车亦有之,此鼓、铎、镯、铙之用,四时皆同,与三时互见耳。唯行师而为无钟鼓曰侵者,则不用之,然亦备而不用,非竟无也。诸侯乃朝觐而适,遇时田或廵守而从王防猎者,故与于搜狝。近畿之国亦或因王田来防。《春秋传》:“卫取相之东土,以防王之东搜”是也。

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以提为马上鼓,有曲木提,盖据当时已有单骑,故举以为况。其实周时乗车,无轻骑法。」

案提亦建于车上,岂以其鼓较小,偏植之故,名提与铙,以止进,使卒长执之,何也?其声可达于四两也。若旅帅以上执之,则所辖广而不可以逺闻矣。铎以通鼓,使两司马执之,何也?四表仅二百五十歩,六军分左右而陈,去中军有甚远者矣。惟二十五人之长,排列甚近,鼓声止而传铎,则同时可以立逹矣。镯以节鼓,使公司马执之,何也?以为车行徒歩之节,必伍长执之乃便也。以节车徒而鼓人职曰节鼓,何也?车徒既行,鼓声不絶,其行之疾徐异,则鸣镯之节亦异。如车徒皆行时,鼔声三而一镯;则车骤徒趋时,鼓声再而一镯鸣。镯以为鼓声疏数之节,故又以为节鼓也。四金独无錞,康成以为用于乐而不用于军也。马氏贵与防《国语》“鸣錞于”,以为军行则用之,或后世有异与?

以敎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数疏屋反,又所学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习战法。」贾氏公彦曰:「下大阅礼,虞人莱所田之野,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已下,有此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彼大阅具言于此,略说亦有此坐作之灋也。」

案王氏应电谓旗居卒闲以分地逺则疏近则数非也,既曰居卒闲,则远近合一,疏则均疏,数则均数矣。且分地在出和门之后,

译郑康成在《正义》中说:“用旗帜,是树立旗帜,约定百姓在旗下集合。兵器,是保卫国家的装备。孔子说:‘不教导百姓作战,这就叫抛弃他们。’战争是凶险之事,不能凭空设立,要借着搜狩的时机来操练。凡是军队出征叫治兵,回师叫振旅,都是操练战阵。四季各自教导百姓其中一项。春季操练振旅,军队撤回,收拢民众,专心于农事【案:因为是春耕时节,所以说军队撤回收拢民众专心于农事,这是解释‘振’字的含义】。‘平’,就是整齐的意思。贾公彦说:‘旗,是熊虎图案的旗帜。《尔雅》说:出征叫治兵,崇尚威武;回师叫振旅,恢复尊卑秩序。恢复尊卑秩序,是指出征时强壮者在前面,老弱者在后面;回师时强壮者在后面,老弱者在前面。’王应电说:‘用旗帜召集民众,就是大阅时司马树立旗帜、斩杀迟到者等事;排列战阵,就是大阅时排列车马步兵、杀牲、听誓等事。’

案:春季天气尚寒,用来教导野外露宿,难以忍受露宿;治兵大阅,更不是时候。只有教导振旅是适宜的。平列战阵,是指在所立标志的北面;中军击鼓之前,先排列整齐。‘平’,是画一整齐的意思。

辨别鼓、铎、镯、铙的用途。天子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镯,音直角;铙,音乃交;贲,音扶云;提,音徒兮;鼙,音竝兮】

郑康成在《正义》中说:鼓人的职掌,是用路鼓为祭祀鬼神伴奏,用贲鼓为军事伴奏,用晋鼓为金奏伴奏,用金铙停止鼓声,用金铎传达鼓声,用金镯节制鼓声。杜子春说:公司马,是指五人一伍的司马。我认为天子不执贲鼓,是因为贲鼓崇尚于诸侯。伍长称为公司马,虽然地位低微但名称相同【贾疏:因为军事主严】。贾公彦说:三季各自教导其中一项,必定在春季辨别鼓铎,因为鼓声像雷声,象征仲春雷发声。鼓人的六鼓四金,各自依照用途。现在除了贲鼓用于军事外,天子执路鼓,军将执晋鼓等,都不依照原本用途,在军中兼用。王昭禹说:军法中,从旅一级以上,然后才有旗帜,因为不用旗帜不足以指挥。从旅一级以上,然后才有鼓,因为不用鼓不足以号令众人。案:军事使用贲鼓而不让军帅执持,是因为天子九伐多用方伯连帅的军队,所以把贲鼓归属诸侯,教导他们对抗天子所愤怒的敌人。贲鼓既归属诸侯,天子应当高出一等,就是路鼓了。晋,就是前进,听到鼓声就前进,听到金声就后退,这是出师的规律。把用于金奏的鼓归属主将,所以说这是行军的节制。从鼙以上都是鼓,鼓都有鼓座,用来安装在车上。《左传》说:‘汏辀及鼓跗着于丁宁’,那么鼓下有鼓座就明白了。路鼓、鼖鼓,怀疑未必像《考工记》所说的那么长且大,只是取用其名,形制相同罢了。因为如果过大就会遮挡视线,过长则安装不牢固,又会受风。铙、铎、镯则是步兵可以手持,车上也有,这是鼓、铎、镯、铙的用途,四季都相同,与三季互相参看。只有行师而没有钟鼓叫侵,则不使用这些,但也是备而不用,并非完全没有。诸侯来朝觐而恰好遇到,或者因田猎或巡守而跟随天子防猎的,所以参与搜狝。近畿的国家也有的因天子田猎而来防。《春秋传》说:‘卫取相之东土,以防王之东搜’就是如此。

辨析正误:贾公彦说:‘先郑认为提是马上鼓,有弯曲的木柄提着,大概是依据当时已有单骑,所以举以为例。其实周代乘车,没有轻骑之法。’

案:提也安装在车上,难道因为鼓较小,偏斜安装,所以叫提吗?让卒长执持铙,用来停止前进,为什么呢?因为它的声音可以传达到四周的两队。如果旅帅以上执持,那么管辖范围广阔,声音不能传远。铎用来传达鼓声,让两司马执持,为什么呢?四表仅二百五十步,六军分左右排列,距离中军有很远的。只有二十五人的长官,排列很近,鼓声停止而传铎,那么同时可以立刻到达。镯用来节制鼓声,让公司马执持,为什么呢?因为作为车行步走的节制,必定由伍长执持才方便。用来节制车徒,而鼓人职掌说节制鼓声,为什么呢?车徒既已行进,鼓声不绝,行进的快慢不同,那么鸣镯的节制也不同。比如车徒都行进时,鼓声三次而一镯;那么车骤徒趋时,鼓声两次而一镯鸣。镯作为鼓声疏密的节制,所以又说节制鼓声。四金唯独没有錞,康成认为用于乐而不用于军。马贵与《国语》‘鸣錞于’,认为军行则用之,或许后世有不同?

用来教导坐、作、进、退、疾、徐、疏、数的节制【数,音疏屋,又音所学】

正义:郑康成说:‘习战法。’贾公彦说:‘下文大阅礼,虞人清理所田之野,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以下,有这些坐、作、进、退、疾、徐、疏、数的节制。那大阅详细说,这里略说也有这些坐作的法则。’

案:王应电认为旗居卒间以分地,远则疏近则数,这是不对的。既然说居卒间,那么远近合一,疏则均疏,数则均数了。而且分地在出和门之后,

此教战时尚未也,岂前三表百歩为疏,后表五十歩为数与?

译这教导作战的方法还尚未完备,难道前面的三表以一百步为稀疏,后面的表以五十步为稠密吗?

余论李氏嘉会曰:「兵事以进退疾徐、疏数之节为本。武王誓师,不愆于六歩、七歩乃止,齐焉。武侯八陈,进皆进,止皆止,所以不可破也。」荀子云:「齐之技击,魏之武卒,秦之鋭士,终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者,以此。」

遂以搜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围禁火弊,献禽以祭社【搜师优反,貉莫驾反,▯平世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春田为搜,表貉立表而貉祭也。誓民,誓以犯田法之罚也。誓曰:无干车,无自后射。立旌遂围,禁旌▯争禽而不审者,罚以假马【贾疏:此据汉田律而言,无干车谓无干犯他车,无自后射,象战陈不逐奔走。假马谓获禽所算之筹】禁者,虞衡守禽之厉禁也。旣誓,令鼓而围之,遂搜田。火弊,火止也。春田主用火,因焚莱除陈草,皆杀而火止。献犹致也,属也。田止,虞人植旌,众皆献其所获禽焉。诗云:「言私其豵,献豣于公。」春田主祭社者,土方施生也。贾氏公彦曰:搜,搜也。春时鸟兽字乳,搜取不孕者,故以搜为名。此亦当如大阅礼,以旌为左右和之门,羣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陈车徒,有司平之。既陈设驱逆之车,而后有司表貉,不言文略也。郑氏众曰:貉读为祃,祃师祭也。书亦或为祃。

案誓当有二,前誓在列陈之后,戒其坐作进退之不用命,中冬所云是也;后誓在表貉之后,戒其从禽之不如法,此云誓民是也。经文盖互见尔。疏引「大阅羣吏听誓」以当此,似未明析。

辨正郑氏锷曰:「肆师大田猎祭,表貉则为位。甸祝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则有司谓肆师与甸祝也。」注:「以大司徒为有司,非也。」

存疑。郑氏锷曰:「月令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司马乃用火田。盖春所焚,止禁围以内为地,无多耳。」

  案春搜火弊盖尚在未啓蛰时

中夏敎茇舍,如振旅之陈【茇,蒲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茇读如莱沛之沛【贾疏:俗以水草为莱沛】茇,舍草止也。军有草止之法【贾疏:以草释茇,以止释舍】王氏志长曰:茇舍谓草宿也。营垒于野,所戒在夜,故教之。

羣吏撰车徒,读书契,辨号名之用,帅以门名,县鄙各以其名,家以号名,乡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军之夜事,其他皆如振旅【撰,息转反。注:读作算,又助转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撰读曰算,算车徒谓数择之也。读书契以簿书校録军实之凡要【贾疏:军实兵器也】号名者,徽识所以相别也。乡遂之属谓之名【贾疏:即经云县鄙是遂之属,州是鄕之属,野以邑名亦在焉】家之属谓之号【贾疏:谓都家之大夫至士】百官之属谓之事【贾疏:从王朝六卿以下至下士】在国以表朝位【贾疏:觐礼上介各奉其君之旂置于宫是也】在军象其制而为之以备死事【贾疏:缀之于膊上以别死者】帅谓军将,以门名者所被徽识如其在门所树者也。军将皆命卿,古者军将盖为营治于国门,鲁有东门襄仲,宋有桐门右师,皆上卿为军将者也【贾疏:非常之急要在于门,使卿为军▯居国门,故帅以门名】县鄙谓县正、鄙师至邻长也。家谓食采地者之臣也【贾疏:食采是公卿大夫身在朝,其臣在其采地,今随主在军,故以家号为名】乡以州名,亦谓州长至比长也。野谓公邑大夫【贾疏:谓四等公邑】百官以其职从王者,此六者皆书其官与名氏焉【贾疏:假令官则云大司徒下某官姓名某】夜事,戒夜守之事;草止者,慎于夜,于是主别其部职【贾疏:分别其当部当职,不交杂】郑氏锷曰:「乡之军法至州而成,故以其州名之。」言

  某州之师也

案行军,有昼事,必有夜事,皆所当习。夏月暑热薰蒸,从禽之役不可以终日,故茇舍则专以辨军之夜事,于以顺时令而适人情,斯为宜矣。然则茇舍,盖晚集而晓散者也。自撰车徒至车▯盖,终夜及晨而毕之。撰车徒,读书契,案籍而数之,即各以所建所执之器为验也。他时亦然,特于此见之耳。羣吏分为之,则不疾而速矣。辨号名之用,夜事之所尤重也,故下文详言

译我评论李氏的《嘉会》说:“军事以进退的快慢、阵型的疏密节奏为根本。周武王誓师,不超过六步、七步就停止,以此整齐队伍。诸葛亮的八阵图,前进时一起前进,停止时一起停止,所以不可被攻破。”荀子说:“齐国的技击之士,魏国的武卒,秦国的锐士,终究不能抵挡齐桓公、晋文公那种有节制的军队,原因就在于此。”

于是进行搜田(春季狩猎),有司设立标志并举行貉祭,向民众宣告禁令并击鼓开始,划定包围圈,以火攻结束,献祭猎获的禽兽以祭祀社神。【“搜”音师优反,“貉”音莫驾反,〇平世反】

《正义》引郑康成说:春季狩猎称为搜,表貉是立起标志并举行貉祭。誓民,是宣告触犯田猎法规的惩罚。誓词说:不要冲撞车辆,不要从背后射箭。树立旌旗划定包围圈,禁止旌旗〇争夺禽兽而不审慎的人,处罚是没收马匹【贾疏:这是依据汉代的田猎律令而言,无干车是指不要冲犯他人的车辆,无自后射,是模拟作战阵型不追逐逃跑的人。假马是指猎获禽兽所计算的筹码】禁者,是虞衡官守护禽兽的严厉禁令。既然已经宣告,就命令击鼓包围,于是进行搜田。火弊,是火攻停止。春季田猎主要用火,因为焚烧莱草清除陈旧的杂草,都杀死了禽兽然后火才停止。献就是致送,归属。田猎停止,虞人树立旌旗,众人全都献出他们猎获的禽兽。《诗经》说:“小的豵猪归自己,大的豣猪献给公。”春季田猎主要祭祀社神,是因为土地方施生养万物。贾公彦说:搜,就是搜索。春季鸟兽生育哺乳,搜索获取那些不怀孕的,所以以搜为名。这也应当像大阅礼那样,以旌旗作为左右和之门,群吏各自率领他们的车马步兵依次从和门出来,左右排列车马步兵,有司使之整齐。既然陈设了驱赶和迎击的车队,然后有司进行表貉,经文省略了文字没有详述。郑众说:貉读作祃,祃师祭是祭祀军队。《尚书》中也有的写作祃。

按:誓应当有两种,前誓在列阵之后,警告他们坐作进退不服从命令,中冬所说的是这种情况;后誓在表貉之后,警告他们追逐禽兽不合法规,这里说的誓民是这种情况。经文大概是互相补充说明罢了。疏文引用“大阅群吏听誓”来对应这里,似乎不够明确分析。

辨正郑锷说:“肆师在大田猎祭祀时,表貉就确定位置。甸祝掌管四季的田猎,表貉的祝号,那么有司就是指肆师和甸祝。”注:“以大司徒为有司,是不对的。”

存疑。郑锷说:“《月令》仲春之月,不要焚烧山林。司马于是用火田。大概春季所焚烧的,只限于禁围以内的地方,面积不多罢了。”

按:春季搜田火弊大概还在未启蛰的时候。

中夏教习茇舍,像振旅那样布阵【茇,音蒲未反】

《正义》引郑康成说:茇读如莱沛的沛【贾疏:俗以水草为莱沛】茇,是舍草止也。军队有草止的方法【贾疏:以草解释茇,以止解释舍】王志长说:茇舍是说草宿。在野外营垒,所警戒的是夜晚,所以教习它。

群吏统计车马步兵,阅读书契,辨别号名的用途,军将以门名,县鄙各自以其名,家以号名,乡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自象征其事,以辨别军队夜晚的事务,其他都像振旅【撰,音息转反。注:读作算,又音助转反】

《正义》引郑康成说:“撰读曰算,算车徒是说数择他们。读书契是用簿书校录军实的凡要【贾疏:军实是兵器】号名者,是徽识用来互相区别。乡遂的属官称为名【贾疏:即经文所说县鄙是遂的属官,州是乡的属官,野以邑名也在其中】家的属官称为号【贾疏:说是都家的大夫到士】百官的属官称为事【贾疏:从王朝六卿以下到下士】在国都以标志朝位【贾疏:觐礼上介各奉其君的旗帜置于宫就是这种情况】在军中象征其制度而制作它来防备死事【贾疏:缀在膊上以区别死者】帅是说军将,以门名是说所披挂的徽识像其在门所树立的那样。军将都是命卿,古代军将大概在国门营治,鲁国有东门襄仲,宋国有桐门右师,都是上卿做军将的【贾疏:非常紧急的要害在于门,让卿为军〇居国门,所以帅以门名】县鄙是说县正、鄙师到邻长。家是说食采地者的臣【贾疏:食采是公卿大夫身在朝,其臣在其采地,现在随主在军,所以以家号为名】乡以州名,也是说州长到比长。野是说公邑大夫【贾疏:说是四等公邑】百官以其职从王者,这六种都书写其官与名氏【贾疏:假令官则说大司徒下某官姓名某】夜事,是警戒夜守的事务;草止者,慎于夜,于是主别其部职【贾疏:分别其当部当职,不交杂】郑锷说:“乡的军法到州而成,所以以其州名之。”说

某州的军队

按:行军,有白天的事务,必有夜晚的事务,都是应当习练的。夏月暑热薰蒸,追逐禽兽的役事不可以终日,所以茇舍就专门用来辨别军队夜晚的事务,以此来顺应时令而适合人情,这是适宜的。那么茇舍,大概是晚集而晓散的。从撰车徒到车〇盖,终夜及晨而完毕。撰车徒,读书契,案籍而数之,即各以所建所执之器为验也。其他时候也是这样,特别在这里显现出来罢了。群吏分为之,则不疾而速矣。辨别号名的用途,是夜事所尤其重要的,所以下文详言

之。帅以门名者,孤卿为主帅者也。一帅所统之军,或由乡,或由遂,或由采地,或由公邑。郷师、遂人、县师、稍人诸官,以灋作民徒帅,而至于司马,以分▯于六军之帅。既更番而递役之,以均其劳逸,又随所部而分辖之,使亲其长上。故一帅之下,有此数色也。县鄙由六遂来者,家由采地来者,即师都也。乡由六乡来者,即州里也。野由公邑来者也。官府者,孤卿、大夫、士之总称。孤卿旣为主帅,则此百官者,大夫、士也。县鄙各以其名,如云某遂、某县、某鄙也。乡以州名,如云某乡、某州、某党也。野以邑名,若鲁则武城、汶上之等是也。此三者,注云:乡遂之属谓之名,即司常职;州里各象其名者也。家以号名,如孟孙氏、叔孙氏、臧氏、郈氏之等皆号也。注云:家之属谓之号,即司常职;家各象其号者也。百官各象其事,如天官之幕人掌次,地官之鼓人、牛人,山虞、泽虞,春官之甸祝,夏官之量人、小子、司弓矢之属,其从王者,则师氏、保氏、虎贲、大仆之等,皆于伍、两、卒、旅之外各有所司。其爵则大夫、士,故目之曰百官。书其官则事具矣。注云:百官之属谓之事,即司常职;官府各象其事者也。夏茇舍,冬大阅,如此他时号名亦同,可知。夜战声相闻,为其素所稔也。号名定,则一呼立应,运掉自灵,即有死绥者,而亦不虞其无所识别矣。此不言王与诸侯者,号名之所不及也。

译帅以门名者,是指由孤卿担任主帅的情况。一位主帅所统领的军队,有的来自乡,有的来自遂,有的来自采地,有的来自公邑。乡师、遂人、县师、稍人等官员,依照法规征发民夫担任帅职,直到司马,将部队分别划归六军的主帅统领。既实行轮换服役,以均衡劳逸,又随所属部队分别管辖,使士兵亲近自己的上级。所以一位主帅之下,有这几种不同来源的部队。县鄙中来自六遂的,家兵中来自采地的,就是师都。乡兵中来自六乡的,就是州里。野兵来自公邑。官府,是孤卿、大夫、士的总称。孤卿既已担任主帅,那么这百官指的就是大夫和士。县鄙各自以其名称命名,比如某遂、某县、某鄙。乡以州名命名,比如某乡、某州、某党。野以邑名命名,像鲁国的武城、汶上等就是如此。这三者,注释说:乡遂的下属称为名,即司常的职责;州里各自象征其名。家兵以号命名,像孟孙氏、叔孙氏、臧氏、郈氏等都是号。注释说:家兵的下属称为号,即司常的职责;家兵各自象征其号。百官各自象征其职务,像天官中的幕人掌管帷帐,地官中的鼓人、牛人,山虞、泽虞,春官中的甸祝,夏官中的量人、小子、司弓矢等,那些跟随天子的,则像师氏、保氏、虎贲、大仆等,都在伍、两、卒、旅之外各有专职。他们的爵位是大夫、士,所以称他们为百官。写下他们的官职,事情就完备了。注释说:百官的下属称为事,即司常的职责;官府各自象征其事。夏季在草舍驻扎,冬季进行大阅兵,其他时候的号名也是如此,可以推知。夜间作战声音能互相听见,是因为平时已经熟悉。号名确定后,一呼即应,指挥自如,即使有临阵退缩的人,也不担心无法识别。这里不提及王与诸侯,是因为号名所不及。

遂以苖田如搜之灋,车▯献禽,以享礿【礿,余若反】

正义王氏昭禹曰:夏田为苖,除禽兽之害,故曰苖。郑氏康成曰:车▯驱兽之车止也。夏田主用车,示所取物希,皆杀而车止【贾疏:隠九年《左传》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是车行遅,取兽少。案冬狩徒弊,非不用车,则夏苖车弊,亦非不用徒,各有所主。车弊而徒亦止杀耳】王制》天子

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礿,宗庙之夏祭也。

案号名既辨,则表貉围禁,即于其夜及晨毕之,亦所以习宵战也。盖仲夏日炎,使将士被甲荷戈,驰骤竆日,则人怠马烦,而军容为之不肃矣。故教以茇舍,而苖以车弊,取物甚希,礼成而人不劳,事举而时不费。凡此皆圣人以仁体事,所以曲成乎万物也。旧説禴祠烝尝皆以孟月,然中夏苖田献禽以享礿,中冬狩田献禽以享烝,据此则当以中月。盖古者祭必卜日,吉事先近,如孟月不吉,则至中月矣。中月可祭,则孟月亦可田。中春、中夏,经特言其概耳,非胶执者也。惟君用鲜,故时田为致享而设礼,七鼎七爼者用。

干腊九鼎九爼者,则有鲜腊是也。鲜兽而以腊用之者,田后尚有散齐、致齐之期,非腊不可耳。九鼎有鲜鱼,先期▯人亦取鱼,可知。

  中秋敎治兵如振旅之陈

正义:贾氏公彦曰:“出曰治兵,入曰振旅。春以入兵为名,尚农事;秋以出兵为名,秋严尚威,故也。”

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旂,军吏载旗,师都载旜,乡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各书其事与其号焉。其他皆如振旅【书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军吏,军帅也。野,谓公邑大夫。贾氏公彦曰:各书其事与其号,即仲夏百官各象其事及号名之等。秋虽不主辨号名,亦略举之。见四时皆有此物也。

案司常职云:大阅颁旗物。此云治兵辨旗物。则是大阅与治兵之旗物固自不同。两经各言其一。而中冬大阅之旗物即于司常见之矣。唯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彼此无异。彼云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旟,县鄙建旐。孤卿即此军吏也。以其爵则曰孤卿,为主帅则曰军吏。大夫士即此百官也。以其爵曰大夫士,以其从王有事而不与乎围禁,如师氏、保氏、甸祝、量人之属,故曰百官也。师都即此师都,谓车徒自公、孤卿、大夫之采地来者也。州里则此之乡也,县鄙则此之遂也。彼不见公邑,盖于县鄙内包之。此云郊野则公邑也。遂人掌邦之野,野以六遂兼公邑,足以明之。郊外曰野,故连言郊也。乡遂郊野谓车徒之从郷遂、公邑来者。凡此皆分隶于六军之军吏,故载旜、载物、载旐也。此所载与大阅异者,军灋之变也。盖行军有正灋,有变灋。大阅之旗物,正灋也。治兵之旗物,变灋也。正灋以齐军心,变灋以新师目。故孤卿之建旜者,改而载旗。师都之建旗者,改而载旜。采地本属孤卿,不妨于互易也。州里建旟,县鄙建旐,并改而载物。而郊野则别载旐。彼以乡遂区内外,此则以乡遂与郊野别公私也。百官虽不与围禁,必有所载以为别。百官载旟,则乡遂不得不合而载物矣。乡遂自州长、县正以下亦大夫士也,载物、载旐、载旟,爵列相等,故可易也。治兵旗物可变,则振旅、茇舍及行军时皆有变灋可推。春秋时有不去其旗而败者,有望其旗而指目其仇者,有纳旌于弢中,不令敌人见者。此旗物所以有变易之灋与。

存疑。郑氏康成曰:「师都,遂大夫也;郷遂,乡大夫也。或载旜,或载物,众属军吏,无所将也。郊,谓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百官,卿大夫也。载旟者,以其属卫王也。凡旌旗,有军旅者画异物,无者帛而已。书当为画,事也。号也,皆画以云气。」

案司常注,以师都为郷遂大夫,而此以为遂大夫。经明言乡遂,而以为乡大夫,匪唯违经,抑且自背。又以郊为州长、县正以下,亦属不伦。良由未得其条理,而随文立解。故此注既与司常互异,而亦与茇舍龃龉也。旜物则旜贵

译于是依照夏猎搜捕的方法,用车驱赶野兽,将所获禽兽进献,用于礿祭。【礿,音余若】

《正义》引王昭禹说:夏猎称为“苗”,是为了清除禽兽的危害,所以叫苗。郑康成说:“车弊”是指驱兽的车停止。夏猎主要用车,表示所取猎物稀少,全都杀死后车就停止。【贾公彦疏:《左传》隐公九年记载“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说明车行缓慢,获取的野兽少。查冬狩时徒众驱赶,并非不用车;那么夏苗时车驱赶,也并非不用徒众,只是各有侧重。车停止时,徒众也停止猎杀。】《王制》记载:天子猎杀则降下大绥旗,诸侯猎杀则降下小绥旗,大夫猎杀则停止佐车。佐车停止,百姓才开始田猎。礿,是宗庙的夏季祭祀。

查考名号既已辨明,那么表貉围禁,就在当夜及清晨完成,这也是为了练习夜间作战。大概因为仲夏天气炎热,如果让将士披甲持戈,奔驰一整天,就会使人疲倦马烦躁,军容因此不严肃。所以教习茇舍,而苗猎以车停止为结束,获取猎物很少,礼仪完成而人不劳累,事情办成而时节不浪费。所有这些,都是圣人以仁心行事,从而周全地成就万物。旧说禴、祠、烝、尝都在孟月举行,然而中夏苗田献禽用于礿祭,中冬狩田献禽用于烝祭,据此则应当在仲月。大概古代祭祀必须占卜日期,吉事先求近便,如果孟月不吉利,就等到仲月了。仲月可以祭祀,那么孟月也可以田猎。中春、中夏,经文只是大概而言,并非拘泥固执。只有君主用新鲜猎物,所以按时田猎是为了致享而设礼,使用七鼎七俎。

干肉和九鼎九俎的,则是既有新鲜也有干肉。用新鲜野兽而以干肉使用的,是因为田猎后还有散齐、致齐的期限,非用干肉不可。九鼎中有新鲜鱼,事先渔人也会取鱼,由此可知。

中秋教习治兵,如同振旅的阵势。

《正义》引贾公彦说:“出兵叫治兵,入兵叫振旅。春天以入兵为名,崇尚农事;秋天以出兵为名,秋天严整崇尚威势,所以如此。”

辨别旗物的用途,天子车上载大常,诸侯车上载旂,军吏车上载旗,师都车上载旜,乡遂车上载物,郊野车上载旐,百官车上载旟,各自书写其事与其号。其他都如同振旅。【书,按字面意思读】

《正义》引郑康成说:军吏,是军帅。野,指公邑大夫。贾公彦说:各自书写其事与其号,就是仲夏百官各自象征其事及号名的等级。秋天虽然不主要辨别号名,也略举一些。表明四季都有这些物品。

查考《司常》职掌说:大阅时颁赐旗物。这里说治兵时辨别旗物。那么大阅与治兵的旗物本来就不相同。两部经典各说其一。而中冬大阅的旗物在《司常》中可以看到。只有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彼此没有差异。《司常》说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旟,县鄙建旐。孤卿就是这里的军吏。以其爵位称孤卿,作为主帅称军吏。大夫士就是这里的百官。以其爵位称大夫士,以其随从君王办事而不参与围禁,如师氏、保氏、甸祝、量人等类,所以称百官。师都就是这里的师都,指车徒从公、孤卿、大夫的采地而来的人。州里就是这里的乡,县鄙就是这里的遂。《司常》不见公邑,大概包含在县鄙内。这里说郊野就是公邑。遂人掌管邦国的野,野以六遂兼公邑,足以说明。郊外叫野,所以连言郊。乡遂郊野指车徒从乡遂、公邑而来的人。所有这些都分隶于六军的军吏,所以载旜、载物、载旐。这里所载与大阅不同的,是军法的变通。大概行军有正法,有变法。大阅的旗物,是正法。治兵的旗物,是变法。正法用来整齐军心,变法用来刷新军队耳目。所以孤卿建旜的,改为载旗。师都建旗的,改为载旜。采地本属孤卿,不妨互相交换。州里建旟,县鄙建旐,都改为载物。而郊野则另外载旐。《司常》以乡遂区分内外,这里则以乡遂与郊野区别公私。百官虽然不参与围禁,必有所载以作区别。百官载旟,那么乡遂不得不合并而载物。乡遂从州长、县正以下也是大夫士,载物、载旐、载旟,爵位等级相等,所以可以交换。治兵旗物可以变通,那么振旅、茇舍及行军时都有变法可推。春秋时有不撤去旗帜而失败的,有望着旗帜而指目仇敌的,有将旌旗纳入弢中,不让敌人看见的。这就是旗物有变易之法的原因。

存疑。郑康成说:“师都,是遂大夫;乡遂,是乡大夫。有的载旜,有的载物,众人都隶属军吏,没有统帅。郊,指乡遂的州长、县正以下。百官,是卿大夫。载旟的,因为他们的属卫王。凡旌旗,有军旅的画异物,没有的只是帛。书应当是画,事、号,都画以云气。”

查考《司常》注,以师都为乡遂大夫,而这里认为是遂大夫。经文明言乡遂,而认为是乡大夫,不仅违背经文,而且自相矛盾。又以郊为州长、县正以下,也属不伦不类。实在是因为没有得其条理,而随文立解。所以此注既与《司常》互异,也与茇舍龃龉。旜物则旜贵

于物,旗旟旐则旗贵于旟与旐。故秋冬虽变易,而皆不失其伦。不画异物之旜物,师都、乡遂之临行陈者,亦载之。画鸟隼之旟,百官之不临行陈者,亦载之。如泥注义,则师都、乡遂一无所将,所司何事?而祭祀会同,王之载常、诸侯之载旗,自若也。岂必有所将而后画日月交龙乎?云气之画,尤属无稽。司常以画为书,此忽以书为画,胡反覆不定邪?

译对于器物而言,旗、旟、旐之中,旗的地位高于旟和旐。因此,即使在秋冬季节有所变更,也都不会失去它们的等级次序。那些没有绘制奇异图案的旜,师都、乡遂等军队在临战布阵时,也将其载于车上。绘制鸟隼图案的旟,百官中不参与临战布阵者,也将其载于车上。如果按照“泥注”那样的解释,那么师都、乡遂就毫无统领之责,他们负责什么事务呢?而在祭祀、会同等场合,天子所乘之车悬挂常旗,诸侯所乘之车悬挂旗帜,依然如故。难道一定要有所统领,才能绘制日月交龙的图案吗?至于云气图案的绘制,尤其缺乏依据。《司常》篇中以“画”为“书”,这里却以“书”为“画”,为何如此反复不定呢?

遂以狝田如搜田之灋,罗弊致禽以祀祊【狝,息浅反;祊,音方】正义:郑氏康成曰:“秋田为狝,狝,杀也【郑氏锷曰:“秋气肃杀,故田以杀为主】罗弊,罔止也。秋田主用罔中杀者多也,皆杀而罔止。祊,当为方声之误也。秋田主祭四方,报成万物。诗曰:“以社以方【贾疏:“祊乃是庙门内之祭,今因秋田而祭,当是祭四方之神。引诗证方是四方】案四方之神,盖祀所狝之方,而为道之所经者。变文曰:“致禽以物成而获多,故属而比之,然后取其上杀以献也。”于秋冬曰“致禽”,则春夏献禽之约可知矣。

中冬教大阅,前期羣吏戒众庶,脩战灋。

正义郑氏康成曰:春辨鼓铎,夏辨号名,秋辨旗物,至冬大阅简军实【贾疏:以冬时农隙,故大简阅军实之凡要,见春夏秋各教其一,至冬总教之】羣吏乡师以下【贾疏:乡师职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噐,脩其卒伍,是其事也。以下若州长师田行役帅而致之,掌其戒令;党正则以法治其政事;族师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噐,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是也】

案田法、战法之详,至仲冬始见者,必待筑塲、纳稼之后,乃可徧简车徒,稽人畜、旗物、军噐也。行于三时,则夺农功,而无地以陈车马矣。

虞人莱所田之野为表,百歩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歩为一表。田之日,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羣吏以旗物、鼓、铎、镯、铙,各帅其民而致。质明弊旗,诛后至者。

正义郑氏众曰:虞人莱所田之野,芟除其草莱,令车得驱驰。郑氏康成曰:莱,芟除可陈之处。后表之中五十歩,表之中央。表所以识正行列也【贾疏:于可陈之中央立此四表,军至表则闲一而坐,坐而更起,是表正行列也】四表积二百五十歩,左右之广,当容三军歩数,未闻致致之司马质正也。弊仆也。贾氏公彦曰:三表之立,始于南,以北为后表。王氏昭禹曰:军法后期者斩,而此言诛,则方致民也。以下文言不用命斩,则此言诛未遽以死处之也。

乃陈车徒如战之陈,皆坐羣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乃陈之陈,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坐当听誓羣吏诸军帅也【案:众军帅盖自师帅以下】陈前南面乡表也。月令季秋天子敎于田猎以习五戎,司徒搢扑北面以誓之【贾疏:军吏及士本是六乡之民,故使司徒誓之】此大阅礼实正嵗之中冬而言季秋之政,为周之中冬月令失之【贾疏:周虽建子,及其行事皆用夏之正歳,此经中春、中夏、中秋、中冬皆据夏正也。吕不韦作月令,以为周之中冬当夏之季秋,故言失之】斩牲者小子也【贾疏:小子职,凡师田斩牲以左右徇陈】凡誓之大略,甘誓、汤誓之属是也。贾氏公彦曰:士卒皆于后表北面坐,诸军帅皆在

士卒前,南面立以听誓。徇陈从表,左右向外以徇。陈案车徒当陈于后,表之北。记曰:「司徒搢扑,北面誓之。惟陈于后表之北,故誓必北面。」誓毕,然后司马南面令鼓,而车徒以次而前也。然则建旗于后表之中者,盖当后表之北而建之,以其与表相当,故云中也。而表北之地,必可以容六军,可见矣。士师五戒,首军旅之誓,则▯誓命时,士师宜涖焉。春搜之礼,有司表祃誓民。表祃者,肆师、士师掌田役之禁,则誓民者必士师矣。若斩牲以左右徇陈,乃师田之所同,则共其事者小子也。

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马振铎,羣吏作旗,车徒皆作。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铎,羣吏弊旗,车徒皆坐【摝音鹿,李蒲表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中军,中军之将也。天子六军,三三而居。一偏羣吏旣听誓,各复其部曲。中军之将令鼓,鼓以作士气也【贾疏:庄十年《左傅》曹刿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是也。成二年晋与齐战于鞌,郤克援枹而鼓之。哀二年鐡之战,赵简子云:吾伏弢呕血,鼔音不衰,皆将居鼓下】鼓人者,中军之将、师帅、旅帅也【贾疏:上经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皆鼓人

译于是按照秋季狩猎如同春季搜田的法度,用网罗驱赶禽兽使其困顿,从而捕获禽兽来祭祀四方之神。【“狝”音息浅反;“祊”音方】正义:郑康成说:“秋季的田猎叫作狝,狝就是杀的意思。【郑锷说:“秋气肃杀,所以田猎以杀为主。”】罗弊,就是网罗停止。秋季田猎主要使用网罗,其中被杀死的禽兽很多,都杀完了才停止网罗。祊,应当是“方”字的误写。秋季田猎主要祭祀四方,报答万物成熟。《诗经》说:“祭祀社神和四方之神。”【贾公彦疏:“祊本是庙门内的祭祀,现在因为秋季田猎而祭祀,应当是祭祀四方之神。引用《诗经》证明‘方’就是四方。”】查考四方之神,大概是祭祀所田猎方向的四方,以及道路所经过的地方。变换文辞说:“致禽”,是因为万物成熟而收获很多,所以聚集并比较它们,然后选取其中杀得最多的来进献。在秋冬说“致禽”,那么春夏进献禽兽的约定就可以知道了。

仲冬时节教习大阅兵,提前期群吏告诫民众,修习战阵之法。

正义郑康成说:春天辨别鼓铎,夏天辨别号令名称,秋天辨别旗帜器物,到了冬天大阅兵检阅军备。【贾公彦疏:因为冬天农闲,所以大规模检阅军备的纲要,可见春夏秋各教习一项,到了冬天总教习它们。】群吏指乡师以下。【贾公彦疏:乡师的职责,凡四时的田猎,提前期在州里公布田猎法度,检阅鼓铎旗帜器物兵器,修习卒伍,就是这些事。以下如州长、师田行役率领并召集他们,掌管他们的告诫命令;党正则用法治管理他们的政事;族师则集合他们的卒伍,检阅他们的兵器,用鼓铎旗帜器物率领他们到来,就是这样。】

查考田猎法、战阵法的详情,到仲冬才显现的,必定要等到修筑场院、收获庄稼之后,才可以普遍检阅车马步兵,核查人员牲畜、旗帜器物、军备兵器。如果在其他三时进行,就会耽误农事,而且没有地方陈列车马了。

虞人在将要田猎的野外清除草木作为标记,一百步设一个标记,设三个标记,又五十步设一个标记。田猎那天,司马在后表中间树立旗帜,群吏拿着旗帜器物、鼓、铎、镯、铙,各自率领他们的民众到来。天刚亮时放倒旗帜,诛杀迟到的人。

正义郑众说:虞人在将要田猎的野外清除草木,让车马能够驱驰。郑康成说:莱,就是清除可以陈列的地方。后表中间五十步,是标记的中央。标记是用来识别正行列的。【贾公彦疏:在可以陈列的中央立这四个标记,军队到了标记就间隔一步坐下,坐下后再起来,这就是标记正行列。】四个标记累计二百五十步,左右的宽度,应当容纳三军的步数,没听说过司马质正的事。弊,就是放倒。贾公彦说:三个标记的设立,从南开始,以北为后表。王昭禹说:军法中迟到的人斩首,而这里说诛,那么是正在召集民众的时候。下文说不用命斩首,那么这里说诛,还没有立即处以死刑。

于是陈列车马步兵如同战阵的阵势,群吏都坐着在阵前听誓,杀牲口在左右巡行阵前说:“不服从命令的人斩首。”【乃陈的“陈”,读如字】

正义郑康成说:都坐着应当听誓的群吏是各军帅。【案:众军帅大概是从师帅以下。】阵前是南面朝向标记。《月令》季秋天子在田猎时教习五戎,司徒拿着扑刑北面来誓师。【贾公彦疏:军吏及士卒本是六乡的百姓,所以让司徒誓师。】这个大阅兵礼实际上是在正岁的中冬而言季秋的政令,是周的中冬,《月令》搞错了。【贾公彦疏:周虽然建子,但其行事都用夏的正岁,此经中春、中夏、中秋、中冬都依据夏正。吕不韦作《月令》,认为周的中冬应当是夏的季秋,所以说搞错了。】杀牲口的是小子。【贾公彦疏:小子的职责,凡师田杀牲口在左右巡行阵前。】凡誓师的大略,甘誓、汤誓之类就是。贾公彦说:士卒都在后表北面坐着,各军帅都在士卒前面,南面站着听誓。巡行阵前从标记,左右向外巡行。查考车马步兵应当陈列在后,标记的北边。《礼记》说:“司徒拿着扑刑,北面誓师。只有陈列在后表北边,所以誓师必定北面。”誓师完毕,然后司马南面命令击鼓,车马步兵依次前进。那么树立旗帜在后表中间的,大概是在后表北边树立它,因为它与标记相当,所以说中间。而标记北边的地方,必定可以容纳六军,可见了。士师五戒,首项是军旅的誓师,那么誓命时,士师适宜在场。春搜的礼仪,有司表祃誓民。表祃的,肆师、士师掌管田役的禁令,那么誓民的一定是士师了。如果杀牲口在左右巡行阵前,是师田所共有的,那么共同做这件事的是小子。

中军用鼙鼓命令击鼓,鼓人都三次击鼓。司马摇动铎,群吏举起旗帜,车马步兵都起来。击鼓行进鸣响镯,车马步兵都行进,到达标记就停止。三次击鼓停止摇铎,群吏放倒旗帜,车马步兵都坐下。【摝音鹿,李蒲表反】

正义郑康成说:中军,是中军的将领。天子六军,三三而居。一偏群吏既然听誓,各自回到他们的部曲。中军的将领命令击鼓,击鼓用来振奋士气。【贾公彦疏:庄十年《左传》曹刿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样。成二年晋与齐在鞌作战,郤克拿着鼓槌击鼓。哀二年铁之战,赵简子说:我伏在弓囊上呕血,鼓声不衰,都是将领在鼓下。】鼓人,是中军的将领、师帅、旅帅。【贾公彦疏:上文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都是鼓人】

】司马,两司马也。振铎以作众,作起也。旣起,鼓人击鼓以行之。伍长鸣镯以节之【贾疏:鼓人职以金镯节鼓】伍长一曰公司马及表,自后表前至第二表也。三鼓者,鼓人也。摝,读如涿鹿之鹿,掩上振之为摝【贾疏:以手在上向下掩而执之】摝者,止行息气也【贾疏:鼓人职以金铎通鼓,而云止行息气者,摝铎即▯旗,故知止行息气也】司马法》曰:鼓声不过阊,鼙声不过阘,铎声不过琅。贾氏公彦曰:此听誓讫,将向南第二表,象战陈初▯面敌也。

译司马,即两司马。振铎以发动众人,“作”就是发动。众人发动后,鼓人击鼓以指挥他们前进。伍长鸣镯以节制节奏【贾疏:鼓人的职责是用金镯来节制鼓声】。伍长,一说即公司马。及表,是指从后面的第一表到前面的第二表。三鼓,指的是鼓人。摝,读音如同涿鹿的“鹿”,用手从上向下掩住并握住称为摝【贾疏:用手在上方往下掩住并握住】。摝,是停止行进、平息气息的意思【贾疏:鼓人的职责是用金铎来传达鼓声,这里说停止行进、平息气息,是因为摝铎就是〇旗,所以知道是停止行进、平息气息】。《司马法》说:鼓声不超过阊,鼙声不超过阘,铎声不超过琅。贾氏公彦说:这是听完誓师之后,将要向南走到第二表,象征战阵初布、面对敌人的情形。

案六军三三而居,一偏则中军亦在矣。王亲田,则王自为中军,而孤卿将其五;王不与,则中军亦孤卿也。其六军之帅,宜各阅其属。毎军各立四表,如中军之式。师、都、乡、遂、公邑诸帅,各帅其属,分隶六军,分班鳞次而进。中军不徧阅也。盖右者兵车一乘,徒七十五人,而大阅之表相去仅百歩,必如墙而进,始能骤趋驰走,及表而止,归于截然齐一。六军车徒极多,虽各阅其属,犹恐不及,况以中军徧阅六军乎?以鼙令鼓令六军之鼓也,令之者中军之旅帅也。则六军之各自为表可见矣。大仆职,凡军旅田役,赞王鼓,则王与而自为一军,又可知矣。

又三鼓,振铎,作旗,车徒皆作,鼓进,鸣镯,车骤,徒趋,及表乃止,坐作如初。

正义郑氏康成曰:趋者,赴敌尚疾之渐也。《春秋传》先人有夺人之心【贾疏昭二十一年《左传】及表自第二前至第三。

  乃鼓车驰徒走及表乃止

正义:郑氏康成曰:“及表自第三前至前表。”王氏应电曰:“车骤,徒趋,象以渐赴敌也;车驰,徒走,对敌行益疾也。”

鼓戒三阕,车三▯,徒三刺【阕,苦穴反;刺,千赐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鼓戒,戒攻敌。鼓壹阕,车壹转,徒壹刺,三而止。象服敌【案注:以车转为▯,恐不然。车既及表乃止矣,又三转,胡为乎?盖车上主射者三▯矢,以象杀敌耳】王氏昭禹曰:「戒者,作气使战;阕者,不极其力。」

案羣吏致民于后表之中,陈而皆坐,尚未行也。故至第一表,曰车徒皆行。由第一表至第二表,象师之进,故曰鼓进。由第二表至第三表,则极矣,象伐国之附,其城对敌之薄其陈,故车▯徒刺而鼓退也。凡此坐作进退▯刺之节,四时所同,而独于大阅言之者,民事至冬而毕,然后车徒可详简也。

乃鼓退,鸣铙,且却;及表,乃止。坐作如初【郤起略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铙所以止鼓,军退卒长鸣铙以和众。鼓人为止之也【贾疏:鼓人职以金铙止鼓】退自前表至后表,鼓铎则同习战之礼,出入一也。异者废镯而鸣铙。贾氏公彦曰:乃鼓退者,谓至南表军吏及士卒回身向北,更从南为始也。鸣铙且郤者,据初至南表退军之时,象在军军退亦鸣铙。哀十一年《左传》艾陵之战陈书云:「吾闻鼓不闻金」,亦是鸣铙退军法。

案大阅事毕,则鸣铙而郤可矣。复鼓之而后退,何也?鼓以作气,兵事以严终,故复鼓以示气无衰竭耳。

遂以狩田,以旌为左右和之门。羣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

正义郑氏康成曰:冬田为狩,军门曰和,今谓之垒门。立两旌以为之【贾疏:昭八年秋搜于红,谷梁传:刈兰以为防,置旜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槷。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注云:质,椹也;槷,门中臬也。流旁握,谓车两轊头各去门邉容握,握四寸也。又《车攻》诗传云:大芟草以为防,或舍其中褐纒旃以为门,裘纒质以为▯门,容握驱而入,轚则不得入。左者之左,右者之右,然后焚而射焉】叙和出,用次第出和门也。左右或出而左,或出而右。郑氏锷曰:军中用辕为门,此乃用旌为和门,何也?军行偶有所止,以车为藩,则仰辕以为门。田而敎战,欲使众心和一也,故设为和门。案植旌为门,不以辕者,凡车皆行,不得止之以为门也。以叙和出,以次第出,左右两和门,既使车徒行列整齐,亦以试御者过君表之法也。

陈车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闲,以分地。前后有屯,百歩有司廵其前后。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易俞寄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有司平之,乡师居门,正其出入之行列也【贾疏:乡师职廵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故知此经有司皆是乡师】旗谓军吏所载,分地调其部曲疏数,前后有屯百歩,车徒异羣也【贾疏:出军之时,一车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车徒同羣;今在军行列之时,则车徒异羣也】车徒毕出和门,乡师又廵其行陈。贾氏公彦曰:旗居卒闲者,军吏各领已之士卒,执旗以表之。郑氏众曰:

译查考六军分为三三编制,一个偏师之中便包含中军。君王亲自田猎,则君王自领中军,而孤卿统领其余五军;君王不参与,则中军也由孤卿统领。六军的统帅,应当各自检阅自己的部属。每军各设立四面标志,如同中军的规制。师、都、乡、遂、公邑各级统帅,各自率领所属人员,分别隶属六军,分班依次鳞次前进。中军并不普遍检阅。因为右侧一乘兵车配属七十五名步兵,而大阅时标志之间相距仅一百步,必须像墙一样紧密地前进,才能迅速奔跑驰骋,到达标志处停止,归于整齐划一。六军的战车与步兵极多,即使各自检阅部属,尚恐来不及,何况用中军去普遍检阅六军呢?以鼙鼓和鼓声号令六军,发号施令的是中军的旅帅。由此可知六军各自设立标志。大仆的职掌,凡军旅田猎之事,协助君王击鼓,则君王参与并自成一军,这也更加明确了。

又击鼓三次,摇动铎,举起旗帜,战车与步兵都行动起来,击鼓前进,鸣响镯,战车疾驰,步兵快走,到达标志处便停止,坐下与起立都如初始状态。

正义郑氏康成说:快走,是奔赴敌人时逐渐加快的表现。《春秋传》说“先人有夺人之心”【贾公彦疏引昭二十一年《左传》】,到达标志是从第二标志前到第三标志。

于是击鼓,战车奔驰,步兵奔跑,到达标志处便停止。

正义:郑氏康成说:“到达标志是从第三标志前到前面的标志。”王氏应电说:“战车疾驰,步兵快走,是模拟逐渐奔赴敌人的情形;战车奔驰,步兵奔跑,是对敌时行动更加急速。”

击鼓警戒三次,战车三次旋转,步兵三次刺杀【阕,音苦穴;刺,音千赐】

正义郑氏康成说:“鼓戒,是警戒攻击敌人。击鼓一阕,战车一转,步兵一刺,三次后停止。模拟制服敌人【案注:以车转为〇,恐怕不对。战车既然到达标志就停止了,又转三次,做什么呢?大概是车上主射者三次旋转射箭,以模拟杀敌罢了】”王氏昭禹说:“戒,是振作士气以战;阕,是不竭尽力量。”

查考众官吏将民众集结在后标志之中,列阵而坐,尚未行动。所以到达第一标志,说战车与步兵都行动。从第一标志到第二标志,模拟军队前进,所以说击鼓前进。从第二标志到第三标志,就到了极限,模拟攻打国家的附属,其城池对敌阵逼近,所以战车旋转、步兵刺杀而击鼓后退。所有这些坐下、起立、进退、旋转、刺杀的节律,四季都相同,而唯独在大阅中提及,是因为民事到冬天才完毕,然后战车与步兵可以详细简阅。

于是击鼓后退,鸣响铙,并且后退;到达标志,便停止。坐下与起立都如初始状态【郤,音起略】

正义郑氏康成说:铙是用来停止鼓声的,军队撤退时卒长鸣铙以调和众人。鼓人负责停止鼓声【贾公彦疏:鼓人职掌以金铙停止鼓声】。从前面标志退到后面标志,鼓与铎都同于习战之礼,出入一致。不同的是废去镯而鸣铙。贾氏公彦说:乃鼓退者,是说到达南面标志时,军吏及士卒回身向北,再次从南面开始。鸣铙且郤者,是据初到南面标志退军之时,模拟在军中退军也鸣铙。哀公十一年《左传》艾陵之战陈书云:“吾闻鼓不闻金”,也是鸣铙退军的法则。

查考大阅之事完毕,鸣铙而后退就可以了。为何还要再次击鼓而后退呢?击鼓是为了振作士气,兵事以严肃终结,所以再次击鼓以显示士气没有衰竭。

于是进行狩猎,用旌旗作为左右和之门。众官吏各自率领战车与步兵按次序,和出左右。

正义郑氏康成说:冬田为狩,军门曰和,现在称为垒门。树立两面旌旗作为门【贾公彦疏:昭公八年秋搜于红,谷梁传:刈兰以为防,置旜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槷。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注云:质,椹也;槷,门中臬也。流旁握,谓车两轊头各去门邉容握,握四寸也。又《车攻》诗传云:大芟草以为防,或舍其中褐纒旃以为门,裘纒质以为〇门,容握驱而入,轚则不得入。左者之左,右者之右,然后焚而射焉】。叙和出,是按次序出和门。左右有的向左出,有的向右出。郑氏锷说:军中用车辕为门,这里用旌旗为和门,为什么呢?军队行进偶尔有所停止,以车为藩,则仰起车辕作为门。田猎而教战,想要使众人之心和合统一,所以设立和门。查考树立旌旗为门,不用车辕,是因为凡车都在行进,不能停止作为门。以叙和出,是按次序出,左右两和门,既使战车与步兵行列整齐,也用来测试御者经过君王标志的法则。

陈列战车与步兵,有司使之平整。旗帜位于卒队之间,以区分地域。前后有屯驻,每百步有司巡视其前后。险恶之地以人为主,平坦之地以车为主【易,音俞寄】

正义郑氏康成说:有司使之平整,乡师居于门,校正其出入的行列【贾公彦疏:乡师职掌巡视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故知此经有司皆是乡师】。旗帜指军吏所携带,区分地域以调节其部曲的疏密,前后有屯驻百步,战车与步兵分属不同群体【贾公彦疏:出军之时,一车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战车与步兵同属一群;现在在军队行列之时,则战车与步兵分属不同群体】。战车与步兵全部出和门,乡师又巡视其行列。贾氏公彦说:旗居卒闲者,军吏各领自己的士卒,执旗以标示。郑氏众说:

险野人为主,人居前;易野车为主,车居

译在险阻的野外,以步兵为主力,步兵走在前面;在平坦的野外,以战车为主力,战车走在前面。

前【陈氏祥道曰:《春秋左传》周伐郑,郑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偏则车也,伍二十五人,伍从其偏也。先其车足以当敌,后其人足以待变。古车战之法,畧可知也】

案车徒既出门而趋,围地则左右陈之。有司平其行列,每百人为卒,则植旗其间,以分所占之地,必广狭如一。禁地之前后各有屯,百歩以待田毕,屯车徒而后各献其所获也。险野,人为主,谓列陈用徒,而以车承其阙也【险则高下偏仄,车不可行其闲,平地乃以车承其阙】易野,车为主,谓列陈用车,而以徒承其阙也。

既陈,乃设驱逆之车。有司表貉于陈前。

正义:郑氏康成曰:“驱驱,出禽兽使趋田者也。逆逆,要不得令走。设此车者,田仆也【贾疏:田仆职设驱逆之车。王氏昭禹曰:驱逆之车,校人帅之以至】

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羣司马振铎,车徒皆作。遂鼓行,徒衔枚而进。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正义:郑氏康成曰:「羣司马谓两司马也【贾疏:上文春辨鼔铎云两司马振铎】枚如箸衔之,有繣结项中【贾疏:繣即两头系也,既有两系,明于项后中央结之】军法止语,为相疑惑也。进行也,获得也,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郑氏众曰:「大兽公之输之于公,小禽私之以自畀也。」《诗》云:「言私其豵,献豣于公。」王氏应电曰:「获者取左耳,如军法之执馘。」

案上经曰:「司马振铎,此曰羣司马者,并六军而趋围禁,众铎齐鸣,非加羣字不足以显此义也。」

及所弊鼓皆駴,车徒皆噪。徒乃▯致禽馌兽于郊,入献禽以享烝【駴本亦作骇,胡楷反;噪,素报反;馌,移猎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及所弊至,所弊之处,某谓所弊之防田,所当止也。”天子诸侯搜狩有常,至其常防,吏士鼓噪,象攻敌尅胜而喜也。疾雷击鼓曰駴,噪讙也。书传曰:“前师乃鼓防噪,亦谓喜也。”徒乃弊,徒止也。冬田主用众,物多,众得取也。致禽馌兽于郊,聚所获禽,因以祭四方神于郊。月令:“季秋天子既田,命主祠祭禽四方是也。”入,又以禽祭宗庙。《易氏祓》曰:“春社、夏礿、秋祊,不言入献禽,而冬烝独言入者,以外行致禽馌郊之礼,然后入献于宗庙也。”郑氏锷曰:“郊言馌兽,烝言献禽,合而言之,兽亦曰禽也。”

案车徒皆行,独言徒弊者,车至所止之地,则排列不行,徒犹进而逐兽,终事而后徒弊也。战法田法,春举其纲,冬详其目。大阅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至不用命者斩之。即春搜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也。中军以鼙令鼓,至鸣铙且郤,坐作如初,即春搜所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也。以旌为左右和之门,至车徒皆噪,即春搜表貉誓民,鼓遂围禁也。前期脩战法,乃四时所同,而于冬乃出之,则三时专辨其一,而大阅备举其全,具见矣。先王寓兵于农,正羡之卒,必无一人不教,然后本强而精神可以折冲,事习而比户皆能守御。又必歳时从其有司先肄试焉,然后居常自厉而无怠心。公邑都家之民,分四时更番以从搜狩,数歳而徧,未见其烦扰也。经文号名旗鼔备列,县畺地官,又曰惟田与追胥竭作,而陈氏汲乃云司马所敎惟乡遂,余皆不与,谬矣。狩田徒弊,正与火弊车弊罗弊相对,而王氏应电乃云冬亦兼用火罗,皆昧事理悖经义,故略举一二以见义例焉。

余论胡氏安国曰:「戎祀,国之大事也。用民以训军旅,示之以武;取物以致祭享,示之以顺也。然不时则害农,不地则害物。春夏秋冬之仲,皆常时也。周甫田,郑原圃,秦具囿之属,皆常所也。若违害民物,则百姓将闻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而疾首蹙额,可不谨乎?」总论王氏应电曰:「昆▯未蛰,不以火田;春而火止,故以火言。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故以罗言。四时皆有宗庙之祭,夏禴以迎来,冬烝以送往,错举其盛者也。」李氏曰:「鸟兽鱼鼈,皆函血气,若无故而杀之,是暴。」

天物作,禽荒也。故因祭社,享礿祀

译前【陈氏祥道说:《春秋左传》记载周国讨伐郑国,郑国布下鱼丽阵,战车在前,步兵在后,步兵填补战车的空隙。偏指战车,伍指二十五人,伍跟随偏。先用车足以抵挡敌人,后用步兵足以应对变化。古代车战的方法,大概可以知道了】

按:车兵和步兵已经出城并快速行进,包围猎场时就在左右布阵。有司平整行列,每百人编为一卒,就在其中树立旗帜,以区分所占的地域,必定宽窄一致。禁地前后各有屯驻,相距百步,等待田猎完毕,屯驻车兵和步兵,然后各自献上所捕获的猎物。在险峻的野外,以步兵为主,意思是布阵使用步兵,而用车兵填补其空缺【因为险峻则高低不平,车兵无法在其中行进,平坦之地才用车兵填补空缺】在平坦的野外,以车兵为主,意思是布阵使用车兵,而用步兵填补其空缺。

布好阵势后,就设置驱赶和拦截的车辆。有司在阵前举行表貉仪式。

正义:郑氏康成说:“驱,是驱赶禽兽使其奔向猎场。逆,是拦截使其不能逃走。设置这些车的是田仆【贾疏:田仆的职责是设置驱逆之车。王氏昭禹说:驱逆之车,由校人率领到达】

中军用鼙鼓命令击鼓,鼓手都击鼓三次。众司马摇动铃铎,车兵和步兵都行动起来。于是击鼓行进,步兵口中衔枚前进。大型野兽归公,小型禽兽归私。捕获者取下左耳。正义:郑氏康成说:“众司马指的是两司马【贾疏:上文春辨鼓铎说两司马振铎】枚像筷子一样衔在口中,有绳索系在颈后【贾疏:繣即两头系绳,既然有两根系绳,显然是在颈后中央打结】军法禁止说话,是为了防止相互疑惑。进行,指行进;获得,指捕获。捕获禽兽者取下左耳,用来计算功劳。郑氏众说:“大兽归公,是输送给公家;小禽归私,是留给自己。”《诗经》说:“言私其豵,献豣于公。”王氏应电说:“获者取左耳,如同军法中的割取敌耳。”

按:上文经说“司马振铎”,这里说“众司马”,是因为六军都趋向围禁,众多铃铎齐鸣,不加“众”字不足以显明此义。

到达所规定的界限,鼓声都变得急促,车兵和步兵都喧哗。步兵于是停止,将禽兽聚集并送往郊外,进入都城献禽以举行烝祭【駴本也作骇,胡楷反;噪,素报反;馌,移猎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郑司农说:“及所弊至,所弊之处,某谓所弊之防田,所当止也。”天子诸侯搜狩有常例,到达其常例的界限,吏士鼓噪,象征攻敌克胜而欢喜。疾雷击鼓叫駴,噪是喧哗。《书传》说:“前师乃鼓防噪,也是说欢喜。”徒乃弊,是步兵停止。冬田主要使用众人,猎物多,众人得以获取。将禽兽聚集并送往郊外,聚集所获禽兽,借此在郊外祭祀四方神。《月令》:“季秋天子田猎后,命令主祠祭祀四方,就是这样。”进入都城,又用禽兽祭祀宗庙。《易氏祓》说:“春社、夏礿、秋祊,不说入献禽,而冬烝独说入,是因为在外进行致禽馌郊之礼,然后入献于宗庙。”郑氏锷说:“郊说馌兽,烝说献禽,合起来说,兽也叫禽。”

按:车兵和步兵都行进,只说步兵停止,是因为车兵到达停止之地,就排列不再行进,步兵还继续追逐野兽,直到事情结束步兵才停止。战法和田法,春季举其大纲,冬季详其条目。大阅司马,在后方表旗中间建旗,到不听从命令者斩首。即春季搜猎以旗召集民众,平列阵势如战阵。中军以鼙令鼓,到鸣钲且退,坐起如初,即春季搜猎所教的坐起进退疾徐疏密之节。以旌为左右和之门,到车兵步兵都喧哗,即春季搜猎表貉誓民,鼓遂围禁。前期修习战法,是四季所同,而在冬季才全部展现,则三季专辨其一,而大阅备举其全,就都显现了。先王寓兵于农,正羡之卒,必无一人不教,然后本强而精神可以折冲,事习而比户皆能守御。又必岁时从其有司先肄试焉,然后居常自厉而无怠心。公邑都家之民,分四时更番以从搜狩,数年而遍,未见其烦扰也。经文号名旗鼓备列,县疆地官,又说惟田与追胥竭作,而陈氏汲乃云司马所教惟乡遂,余皆不与,谬矣。狩田徒弊,正与火弊车弊罗弊相对,而王氏应电乃云冬亦兼用火罗,皆昧事理悖经义,故略举一二以见义例焉。

余论胡氏安国说:“戎祀,国之大事也。用民以训军旅,示之以武;取物以致祭享,示之以顺也。然不时则害农,不地则害物。春夏秋冬之仲,皆常时也。周甫田,郑原圃,秦具囿之属,皆常所也。若违害民物,则百姓将闻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而疾首蹙额,可不谨乎?”总论王氏应电说:“昆〇未蛰,不以火田;春而火止,故以火言。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故以罗言。四时皆有宗庙之祭,夏禴以迎来,冬烝以送往,错举其盛者也。”李氏说:“鸟兽鱼鼈,皆函血气,若无故而杀之,是暴。”

天物作,禽荒也。故因祭社,享礿祀

祊,享烝而行焉。

及师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

译祊祭、享祭和烝祭,都在行进途中举行。等到军队大规模集结时,用来施行禁令,用来拯救无辜的人,讨伐有罪的人。

正义:郑氏锷曰:“行禁令,所以申明九法也。”郑氏康成曰:“师,所谓王廵守,若防同;司马起师,合军以从,所以威天下,行其政也。”

案下特举大师,则此云师者,司马奉王命以征伐,亦存焉。行禁令,因伐有罪,而明王禁于羣侯也。

若大师则掌其戒令,涖大卜,帅执事,涖衅主及军噐。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师,王出征伐也。涖,临也。临大卜,卜出兵吉凶也【贾疏:大卜掌▯之八命,一日征】司马法曰:“上卜,下谋,是谓参之【贾疏:卜在庙,故云上卜;谋在下,故云下谋;君居其中,故云参也】主谓迁庙之主及社主也。军噐,鼓铎之属。凡师既受甲,迎主于庙及社主,祝奉以从,杀牲以血涂主及军器,皆神之。易氏祓曰:“天子亲征,方伯连帅各以师从军将师。”

帅莫不受戒令于大司马。贾氏公彦曰:「小子职衅邦器及军器,彼衅之,大司马主临之。」

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比必里反】

正义郑氏众曰:致谓聚众也。郑氏康成曰:比校次之也。贾氏公彦曰:大师王亲御六军,故司马用王之大常致众;若王不亲,则司马自用大旗致之。王氏安石曰:乡师致民以司徒之大旗,则司马致民宜以王之大常矣。凡此皆示其致民之命有所受之也。案:稍人帅众而致于大司马,王亲征则邦国亦以师从。凡帅众而至者,大司马皆以致于王,故建大常。注:谓致民者,鄕师非也。役则鄕师致之,军事则正治其徒役,戮其犯命者而不致也。

  及战廵陈眂事而赏罚

  正义郑氏康成曰事谓战功也

案:观此,则大司马不任军帅,而兼督六军吏士。《春秋传》晋军帅及佐之外,别立司马,盖其遗法。

若师有功,则左执律,右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钺音越,先悉荐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功胜也。先犹道也。律所以听军声【贾疏:律以听军声,大师职文初出军时,大师执听至此尅胜,司马执之】钺所以为将威也。兵乐曰恺,献于社,献功于社也。司马法:得意则恺乐,恺歌示喜也。郑司农曰:故城濮之战,《春秋》传振旅恺以入于晋【贾疏:僖二十八年《左传】

案:六军之帅,必各帅其属以振旅,而司马独先,亦不为军帅之徴。

若师不功,则厌而奉主车【厌,于业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厌谓厌冠防服也。军败则以防礼,故秦伯败于殽,素服郊次,鄕师而哭【贾疏僖三十三年左传】某谓厌伏冠也【贾疏曲礼厌冠不入公门,五服之冠皆厌】奉犹送也,送主归于庙与社。

王吊劳士庶子,则相【劳力报反,相息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师败,王亲吊士庻子之死者,劳其伤者,则相王之礼。庶子卿大夫之子从军者。”郑氏锷曰:“士庶子宿卫王宫者。”

案兵凶战危,故虽王师九伐,必具死败之礼。厌而奉主车,及相吊劳,皆使大司马亲之。俾无事则职思其忧,消患于未形;有事则谋出万全也。虽师有功,将士必有死伤,士庶子之吊劳,王犹亲之,则毎上者不必言矣。

大役与虑事,属其植,受其要,以待攷而赏诛【与,音预;属,音烛;植,除吏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役,筑城邑也。虑事者,封人也。于有役,司马与之【贾疏:宣十一年《左传》楚令尹蒍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案楚使封人,偶然之事,未可以为定职。王朝大役,虑事者其司空与鄕师职,以攷司空之辟】植筑城槇也【易氏祓曰:槇谓筑城板干制度之高博系焉。案槇盖与桢通,筑墙版木。孔氏安国曰:题曰桢,当墙端者也;旁曰干,在墙两边者也】属赋丈尺与其用人数。郑氏众曰:国有大役,大司马与谋虑其事。也要者,簿书也。攷谓攷校其功。

存疑,郑氏众曰:植谓部曲将吏,《春秋传》宋城华元为植廵功【贾疏宣二年《左传】属谓聚防之也。

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以植为部曲将,吏属为防聚;后郑不从者。」案昭三十二年,晋士弥牟营成周,令役于诸侯,属役赋丈,以此知属谓赋丈尺与人数也。王氏安石曰

译正义:郑锷说:“执行禁令,是用来申明九种法则的。”郑玄说:“师,指的是王巡守,如同防同;司马起兵,会合军队跟随,以此来威震天下,推行他的政令。”

按:下文特别提到大师,那么这里所说的师,司马奉王命去征伐,也包含在内。执行禁令,是因为讨伐有罪之人,从而向诸侯明确王的禁令。

如果是大师,就掌管警戒命令,临视大卜,率领执事人员,临视衅祭主牌和军器。正义:郑玄说:“大师,是王出征伐。临,是临视。临视大卜,是占卜出兵吉凶【贾公彦疏:大卜掌管八种占卜,第一种是征伐】《司马法》说:“上占卜,下谋划,这叫做参验【贾公彦疏:占卜在庙中,所以说上卜;谋划在下级,所以说下谋;君主居其中,所以说参也】主,指的是迁庙的主牌以及社主。军器,是鼓铎之类。凡是军队已经授甲,从庙和社迎取主牌,祝官捧着跟随,杀牲用血涂主牌和军器,都使之神圣。易祓说:“天子亲自征伐,方伯连帅各自率领军队跟随军将。”

率领军队的人没有不接受大司马的警戒命令的。贾公彦说:“小人的职掌是衅祭邦器及军器,他们进行衅祭,大司马主持临视。”

等到集结,树立大常旗,校阅军队众人,诛杀迟到的人【比,音必里】

正义:郑众说:“致,是聚集众人。郑玄说:“比,是校阅次序。”贾公彦说:“大师是王亲自统率六军,所以司马用王的大常旗来集结众人;如果王不亲自出征,那么司马就用大旗来集结众人。王安石说:“乡师用司徒的大旗来集结民众,那么司马集结民众应当用王的大常旗了。凡此都是显示集结民众的命令有所秉承。”按:稍官率领众人集结到大司马处,王亲自征伐则邦国也率领军队跟随。凡是率领众人到达的,大司马都集结到王那里,所以树立大常旗。注:说集结民众的是乡师,这是不对的。劳役则由乡师集结,军事则正治理其徒役,诛杀违抗命令的人而不集结。

等到作战,巡视阵势,视察战事而进行赏罚。

正义:郑玄说:“事,指的是战功。”

按:观察这一点,那么大司马不担任军帅,而是兼督六军吏士。《春秋传》中晋军帅及佐之外,另外设立司马,大概是这种遗法。

如果军队有功,就左手拿着律管,右手拿着钺,走在恺乐前面,向社庙献功【钺,音越;先,音悉荐】

正义:郑玄说:“功,是战胜。先,是引导。律是用来听军声的【贾公彦疏:律用来听军声,是大师职文中的内容,初出军时,大师执听,至此克胜,司马执之】钺是用来作为将帅威仪的。兵乐叫做恺,献于社,是向社庙献功。《司马法》:得意则奏恺乐,恺歌以示喜悦。郑司农说:“所以城濮之战,《春秋》传记载振旅恺以入于晋【贾公彦疏:僖二十八年《左传》】

按:六军的军帅,必定各自率领其部属振旅,而司马独自先行,也不作为军帅的标志。

如果军队无功,就压低帽子并奉送主车【厌,音于业】

正义:郑玄说:“郑司农说,厌是压低帽子以防备丧服。军队战败就用丧礼,所以秦伯在殽地战败,穿素服在郊外等候,面向军队而哭【贾公彦疏:僖三十三年《左传》】我认为厌是伏冠【贾公彦疏:《曲礼》说厌冠不入公门,五服之冠皆厌】奉,是送。送主牌归于庙与社。”

王吊唁慰劳士庶子,就辅佐【劳,音力报;相,音息亮】

正义:郑玄说:“军队战败,王亲自吊唁士庶子中的死者,慰劳伤者,就辅佐王的礼仪。庶子,是卿大夫之子从军的人。”郑锷说:“士庶子,是宿卫王宫的人。”

按:战争凶险,所以即使是王师九伐,也必须具备死败的礼仪。压低帽子奉送主车,以及辅佐吊唁慰劳,都让大司马亲自参与。使得无事时职思其忧,消除患难于未形;有事时谋划万全。即使军队有功,将士必有死伤,士庶子的吊唁慰劳,王尚且亲自参与,那么其他上级官员不必多说了。

重大劳役参与谋划事务,隶属其植,接受其要,等待考核而赏罚【与,音预;属,音烛;植,音除吏】

正义:郑玄说:“大役,是筑城邑。虑事者,是封人。在有劳役时,司马参与【贾公彦疏:宣十一年《左传》楚令尹蒍艾猎筑沂城,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按楚使封人,是偶然之事,不能定为常职。王朝大役,虑事者大概是司空与乡师职,以考核司空的辟】植,是筑城的槇【易祓说:槇指的是筑城板干的制度之高博系焉。按槇大概与桢通,筑墙版木。孔安国说:题曰桢,当墙端者也;旁曰干,在墙两边者也】隶属赋丈尺与其用人数。郑众说:“国有大役,大司马参与谋划其事。要,是簿书。考,是考核其功。”

存疑:郑众说:“植是部曲将吏,《春秋传》宋城华元为植巡功【贾公彦疏:宣二年《左传》】属是聚防之也。”

辨正:贾公彦说:“先郑以植为部曲将,吏属为防聚;后郑不从者。”按:昭三十二年,晋士弥牟营成周,令役于诸侯,属役赋丈,以此知属谓赋丈尺与人数也。王安石说

:「与虑事,欲知其故之可否;属其植,欲知其人之多寡;受其要,欲知其功之差等。」

译参与谋划事务,是想了解事情原本的可行性;委派他种植作物,是想了解所需人手的多少;接受他的汇报,是想了解功劳的等级差别。

通论王氏应电曰:「大役任众,属军礼,故主其事者司空也。大司马与其谋,赋之丈尺者量人也。大司马主其数,执其要簿而考之者,鄕师也。大司马行其诛赏。」

大防同则帅士庶子而掌其政令。

正义郑氏康成曰:帅,帅以从王【贾疏:诸子职,若防同宾客作羣子从是也】郑氏锷曰:士庶子掌于宫伯,其职曰:邦有大事,作。

宫众则令之,令者作而行之,必须有统率之人,以政令治之,故属于司马。

  若大射则合诸侯之六耦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射,王将祭,射于射宫,以选贤也【贾疏:射义:“古者诸侯歳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中,多者得与于祭。”大射礼亦射于郊学宫中,皆是为祭选士】王射三侯,以诸侯为六耦【贾疏:王射三侯者,司裘职:“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是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大射用诸侯为六耦,若宾射,射人亦用六耦,但不用诸侯,当以卿大夫为之。燕射三耦,自然用卿大夫以下。」

案大射未必如注疏所云,説见《天官司裘职》及《仪礼·大射仪》。大射以诸侯为六耦,当是正射之耦,非初射之耦也。疏以燕射三耦例之,是直以为初射之耦矣。诸侯大射以弟子为三耦,以初射故,使贱者也,岂诸侯而可使为初射之耦乎?但耦数以六为限,其故未详。《大射仪》公与宾为耦,卿大夫继之,无定数,与此异。又若诸侯不足,则当以大夫耦之,诸侯为下射,大夫为上射。以《大射仪》士与大夫为耦推之,可知。盖毎耦有一诸侯,卽为诸侯之耦,不必十二诸侯而始备也。王与射亦当与诸侯为耦。

  大祭祀飨食羞牲鱼授其祭

正义郑氏康成曰:牲鱼,鱼牲也。祭,谓尸宾所以祭也【贾疏:少牢傧尸礼,尸爼五鱼,侑主人、主妇各一鱼,加膴祭于其上。公食大夫礼,亦云授宾祭。若王祭,则膳夫授之】

案大司马羞牲鱼者,以羊肆,羊殽,小子羞之,故大司马无其文也。凡牲,牛为大,大司徒羞之;鱼腊,鱼为贵,大司马羞之。皆举其重者,而其余则从杀,不必正卿矣。经云「授其祭,唯鱼有之」,明他牲之不然也。又此与飨食并列,意绎祭、宾尸之所羞,故有此授与。

  大防平士大夫

正义:郑氏康成曰:「平者,正其职与其位。」

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以平为一,其服后郑不从者,小宗伯已县衰冠故也。」

  丧祭奉诏马牲

正义郑氏康成曰:王防之以马祭者,盖遣奠也【贾疏:丧奠及虞卒哭无奉送诏告,惟大遣奠入圹之时有奉送之事】奉,犹送也。送之至墓,告而藏之。

案遣奠入圹者,卽士丧礼所云苞牲,取下体者也。檀弓云:「国君五个,大夫七个,其牲体之数也。」常祭用牛止矣,此独有马牲者,盛葬奠也。

  小司马之职掌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下字脱,灭札烂,文阙。汉兴求之不得,遂无识其数者。」

案小司马职阙,以诸官例之所专掌,必论辨官材也。盖师之职,皆以贰其正,然必有专掌之事,为正之所不能兼者。如小宰之建宫刑,小司徒之建教法,小宗伯之建神位,小司宼之掌大讯,是也。国子选俊,并升于司马,司士治之;庶子之脩业于鄕学者,诸子治之。而大司马职不及论辨官材,则小司马专之,必矣。

凡小祭祀、会同、飨、射、师田、丧纪,掌其事,如大司马之灋。正义:贾氏公彦曰:「小祭祀已下至丧纪,皆蒙此『小』字,对大司马『大祭祀』之类。」

  军司马【阙】

  舆司马【阙】

  行司马【阙】

正义:贾氏公彦曰:「军司马当宰夫、肆师等职,皆下大夫四人;舆司马当上士八人;行司马当中士十六人;余官皆无异称,此独有之者,以军事重,故特生别名也。」

  钦定周官义疏卷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

  夏官司马第四之三

司勲掌六乡赏地之灋,以等其功。

正义郑氏康成曰:「赏地赏田,也在逺郊之内,属六乡焉【贾疏:「载师职,以牛田、赏田任逺郊之地,逺郊内置六乡】等

译通论王氏应电说:“重大劳役涉及众多人力,属于军礼范畴,所以主持此事的是司空。大司马参与谋划,规定丈尺标准的是衡量人力。大司马掌管人数,拿着总簿册进行考核的是乡师。大司马执行惩罚和奖赏。”

修筑大型堤防时,就率领士庶子掌管政令。

正义郑康成说:“帅,是率领士庶子跟随君王【贾公彦疏:诸子的职掌,如果是修筑堤防或接待宾客,就组织群子跟随,就是这个意思】。”郑锷说:“士庶子由宫伯掌管,其职掌说:国家有大事,就征发。宫众就命令他们,命令就是征发并执行,必须有统率的人,用政令治理他们,所以隶属于司马。”

如果是大射礼,就集合诸侯作为六对射者。

正义郑康成说:“大射,是君王将要祭祀,在射宫射箭,用来选拔贤能【贾公彦疏:《射义》说:‘古代诸侯每年向天子进献贡士,天子在射宫中测试他们,射中多的人能参与祭祀。’大射礼也在郊外的学宫中射箭,都是为了祭祀选拔士人】。君王射三种侯靶,以诸侯作为六对射者【贾公彦疏:君王射三种侯靶,是指《司裘职》说:‘君王大射时,提供虎侯、熊侯、豹侯’,就是这个意思】。”

存疑。贾公彦说:“大射用诸侯作为六对射者,如果是宾射,射人也用六对射者,但不使用诸侯,应当用卿大夫担任。燕射是三对射者,自然是用卿大夫以下的人。”

按:大射未必如注疏所说,说法见《天官司裘职》及《仪礼·大射仪》。大射以诸侯作为六对射者,应当是正射时的对射者,不是初射时的对射者。疏文用燕射三对射者来类比,是直接认为这是初射时的对射者了。诸侯大射以弟子作为三对射者,因为是初射,所以让地位低贱的人担任,难道诸侯可以让他们担任初射的对射者吗?只是对射者的数量以六为限,其原因不详。《大射仪》中公侯与宾客为对射者,卿大夫随后,没有固定数量,与此不同。又如果诸侯人数不足,就应当用大夫作为对射者,诸侯作为下射者,大夫作为上射者。根据《大射仪》中士与大夫为对射者来推断,可以知道。大概每对射者中有一位诸侯,就是诸侯的对射者,不必等到十二位诸侯齐备才开始。君王与射也应当与诸侯为对射者。

大型祭祀、飨食时,进献牲肉和鱼,授予他们祭品。

正义郑康成说:“牲鱼,是鱼和牲肉。祭,是指尸和宾客用来祭祀的东西【贾公彦疏:《少牢馈食礼》中,尸的俎上有五条鱼,劝主人、主妇各一条鱼,在上面加上肥肉作为祭品。《公食大夫礼》也说授予宾客祭品。如果是君王祭祀,则由膳夫授予】。”

按:大司马进献牲肉和鱼,是因为羊的整尸、羊的菜肴,由小子进献,所以大司马没有相关记载。凡是牲肉,牛是最大的,由大司徒进献;鱼和干肉,鱼是最珍贵的,由大司马进献。都是举出其中重要的,其余的就从简,不一定由正卿担任。经文说“授予他们祭品,只有鱼有”,说明其他牲肉不是这样。又这里与飨食并列,推测是绎祭、宾尸时所进献的,所以有这种授予。

大型堤防时,评定士大夫。

正义:郑康成说:“平,是端正他们的职事和位次。”

辨正贾公彦说:“先郑认为平是一个意思,他的服制后郑不采纳,是因为小宗伯已经悬挂衰冠的缘故。”

丧祭时,奉送诏告用的马和牲肉。

正义郑康成说:“君王用马祭祀来送葬的,大概是遣奠【贾公彦疏:丧奠及虞祭、卒哭没有奉送诏告,只有大遣奠入墓穴时有奉送的事】。奉,就是送。送到墓地,告知后埋葬。”

按:遣奠入墓穴的,就是《士丧礼》所说的苞牲,取的是下体。《檀弓》说:“国君五个,大夫七个,这是牲体的数量。”平常祭祀用牛就足够了,这里独有马牲,是因为盛大的葬礼奠祭。

小司马的职掌

正义:郑康成说:“这里下面有字脱落,竹简腐烂,文字缺失。汉朝兴起时寻找不到,于是没有人知道它的数量。”

按:小司马的职掌缺失,根据其他官职所专掌的情况推论,必定是论辨官材。大概师级的职掌,都是作为正职的副手,但必定有专掌的事务,是正职所不能兼顾的。比如小宰建立宫刑,小司徒建立教法,小宗伯建立神位,小司寇掌管大讯,就是如此。国子选拔俊才,都升任于司马,由司士治理;庶子在乡学修习学业的,由诸子治理。而大司马职掌不涉及论辨官材,那么小司马专掌此事,是必然的。

凡是小型祭祀、会同、飨、射、师田、丧纪,掌管其事,如同大司马的法度。正义:贾公彦说:“小祭祀以下到丧纪,都受这个‘小’字修饰,对应大司马的‘大祭祀’之类。”

军司马【缺失】

舆司马【缺失】

行司马【缺失】

正义:贾公彦说:“军司马相当于宰夫、肆师等职,都是下大夫四人;舆司马相当于上士八人;行司马相当于中士十六人;其余官职都没有不同称呼,这里独有这些称呼,是因为军事重要,所以特别产生别名。”

钦定周官义疏卷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

夏官司马第四之三

司勋掌管六乡赏赐田地的法度,用来区分功劳的等级。

正义郑康成说:“赏地赏田,也在远郊之内,属于六乡【贾公彦疏:《载师职》说,用牛田、赏田来任用远郊的土地,远郊内设置六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