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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钦定周官义疏四

钦定周官义疏卷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50–78 段

繁。

总论:郑氏众曰,治典,冢宰之职;教典,司徒之职;礼典,宗伯之职;政典,司马之职;刑典,司冦之职;事典,司空之职也。司空之萹亡,小宰职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朱子曰:大宰职总五官,自大至小,自本至末,千条万绪,须着多少精神。若其心不大,如何包得许多事?吕氏祖谦曰:六卿者,万事之纲也。为天下始于立纲纪,故一曰邦治。纲纪既立,首教以人道之大,故二曰邦教。人道立,则必有莭文之者,故三曰邦礼。教立礼行,而犹有干纪乱常者,则讨伐行焉,故四曰邦政。大罪陈之原野,降此则有司之法在,故五曰邦刑。至体国经野,兴事造业,以基五官之职事,则六曰邦事,终焉。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上下相统,内外交应,天下虽广,无一处不相聨络。而五官之职,并统于冢宰,犹八卦并列六子,而实统扵乾坤也。

译繁。

总论:郑众说,治典是冢宰的职责;教典是司徒的职责;礼典是宗伯的职责;政典是司马的职责;刑典是司寇的职责;事典是司空的职责。司空的篇章已经亡佚,小宰的职掌第六条称为冬官,其下属有六十人,掌管国家的事务。朱熹说:大宰的职掌统领五官,从大到小,从根本到末节,千头万绪,需要耗费多少精神。如果心胸不宽广,怎么能够包容这么多事务呢?吕祖谦说:六卿是万事的纲领。治理天下始于建立纲纪,所以第一条称为邦治。纲纪既已建立,首先用人类道德的大道来教化,所以第二条称为邦教。人道确立,就必然有节制文饰的规范,所以第三条称为邦礼。教化确立、礼仪施行,却仍有触犯纲纪、扰乱常理的人,就进行讨伐,所以第四条称为邦政。大罪在郊野陈尸示众,比这轻的罪行则有主管部门的法度在,所以第五条称为邦刑。至于规划国家、治理田野,兴办事务、创建基业,以奠定五官的职事基础,那么第六条称为邦事,作为终结。六卿分任职务,各自率领其下属,以倡导九州,使亿万民众富足成功,上下相互统属,内外相互呼应,天下虽然广阔,没有一处不相联系。而五官的职掌,都统属于冢宰,就像八卦并列六个子卦,而实际上统属于乾坤一样。

以八灋治官府【灋古法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百官所居曰府。”贾氏公彦曰:“八灋,亦大宰所建,以治在朝廷之官府。”

  一曰官属以举邦治

正义郑氏众曰:官属谓六官之属,各六十。小宰职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贾氏公彦曰:长官有属官,官事得举,故曰以举邦治。邦据王国言之。

  二曰官职以辨邦治

正义:郑氏众曰,官职谓六官之职。小宰职,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王氏昭禹曰,列职而分之,故曰辨。

三曰官聨以防官治【联音连】

正义郑氏众曰:官聨,谓国有大事,一官不能独共,则六官共举之。聨事,通职相佐助也。小宰职,以官府之六聨合邦治。贾氏公彦曰:众官共举事,得防合,故云以防官治。

  四曰官常以听官治

正义郑氏众曰:官常,谓各自领其官之常职也【王氏详说曰:宰夫八职,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数】贾氏公彦曰:官聨,以防合众官,乃始得治官常。以官有常职,各自治其官,故二者不云邦而云官也。

  五曰官成以经邦治

正义:郑氏众曰,官成,谓官府之成事品式也。小宰职,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王氏昭禹曰,成者事有一定之体,故曰经。

  六曰官灋以正邦治

正义:郑氏众曰,官灋谓诸职所主之法度。小宰职,以灋掌祭祀、朝觐、防同、宾客之戒具。易氏祓曰:奉法则不至废弛,不入竒衺,故曰正。

通论王氏昭禹曰:「八灋,治官府之大灋也。官灋,百官各奉行之灋也。」

  七曰官刑以纠邦治

正义:郑氏康成曰:「司冦职所谓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也。」贾氏公彦曰:「言官刑非寻常五刑,谓官中之刑,以纠察邦治。」

案官刑兼轻重而言,司冦职四曰官刑,上能纠职。舜典鞭作官刑”,官府之常刑也。其有极恶大罪,则亦不免于刑杀。内史六曰:“杀,掌囚。凡有爵者奉而适,甸师氏以待刑杀,是也。”记曰:“刑不上大夫”,者乃贾谊所谓体貌大臣,闻命则北面再拜跽而自裁之类耳。

八曰官计,以弊邦治【弊,必艺反;郑,蒲计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弊,防也。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防羣吏之治。」郑司农云:「谓三年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之。」

案以分之所守言,则曰官职;以事之所服言,则曰官常。其实一也。上分职以授下,故曰辨;下服常以报上,故曰听。官府八成,有一定条格,故曰经;七事之法,有施舍治讼,故曰正。聨与常独曰官治,主于覈其人也;余皆曰邦治,主扵举其事也。

  以八则治都鄙

正义郑氏康成曰:“则亦灋也。典灋则所用异,异其名也。”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如周、召、毛、聃、毕、原之属,在畿内者【贾疏:“载师职,家邑任稍地,则大夫之采也;小都任县地,则六卿之采也;大都任畺地,则三公之采也。王亲子弟与公同处,次疏者与六卿同处,次疏者与大夫同处。”《礼运》:“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然则王子母弟食采地者,未必别有官;有官则依公卿大夫食邑,不假别言也】王氏安石曰:“书云:‘建邦设都,以有都邑焉。’故曰都,以其在国之鄙,故曰鄙。”

案《都鄙记》所谓内诸侯禄也,与郷遂都邑纯用王朝之制,出封纯用侯国之制者不同,故别以八则治之。治分于外,权操于内,所谓驭也。

通论《易氏祓》曰:「秋官有都则,而无家则。盖卿以六命为小都,公以八命为大都。大宗伯职,五命赐则,王之大夫四命,虽驭之以八则,而未与赐则之数,故采邑不谓之都,而谓之家。八则虽通用于三等采邑,而以都为主,故总之曰治都鄙。」

一曰祭祀,以驭其神【驭,鱼虑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祭祀其先君社稷五祀【贾疏案:孝经大夫章不云社稷,则诸侯卿大夫也。若王亲子弟及三公称诸侯者,五庙五祀,三社三稷】叶氏时曰:“都家祭祀,必致福于国。国有大故,则令祷祀,是其神皆王朝所驭也。”邓氏元锡曰:“驭,犹马有衔勒而操纵自由也。祭祀有废置,故

译用八法来治理官府【“灋”是“法”的古字】

正义:郑康成说:“百官办公的地方叫做府。”贾公彦说:“八法,也是大宰所建立的,用来治理在朝廷中的官府。”

一曰官属,用来推行国家的治理

正义郑众说:官属是指六官的属官,各有六十人。小宰的职掌,是用官府的六属来推行国家的治理。贾公彦说:长官有属官,官事得以推行,所以说用来推行国家的治理。邦,是就王国而言的。

二曰官职,用来区分国家的治理

正义:郑众说,官职是指六官的职掌。小宰的职掌,是用官府的六职来区分国家的治理。王昭禹说,分列职掌而加以区分,所以说“辨”(区分)。

三曰官联,用来防范官府的治理【“联”音同“连”】

正义郑众说:官联,是指国家有大事,一个官不能独自承担,就由六官共同举事。联事,是通职相佐助。小宰的职掌,是用官府的六联来会合国家的治理。贾公彦说:众官共同举事,得以防范会合,所以说用来防范官府的治理。

四曰官常,用来听取官府的治理

正义郑众说:官常,是指各自统领其官的常职【王详说曰:宰夫八职,第四曰旅,掌管官常以治理数目】贾公彦说:官联,用来防范会合众官,这才得以治理官常。因为官有常职,各自治理其官,所以这两条不说“邦”而说“官”。

五曰官成,用来经纶国家的治理

正义:郑众说,官成,是指官府的成事品式。小宰的职掌,是用官府的八成来经纶国家的治理。王昭禹说,成,是指事有一定之体,所以说“经”。

六曰官法,用来端正国家的治理

正义:郑众说,官法是指诸职所主之法度。小宰的职掌,是用法来掌管祭祀、朝觐、会同、宾客的戒具。易祓说:奉法则不至废弛,不陷入奇邪,所以说“正”。

通论王昭禹说:“八法,是治理官府的大法。官法,是百官各自奉行的法。”

七曰官刑,用来纠察国家的治理

正义:郑康成说:“司寇职所谓第四曰官刑,上级能纠察下级职事。”贾公彦说:“说官刑不是寻常的五刑,是指官中的刑,用来纠察国家的治理。”

按:官刑兼轻重而言,司寇职第四曰官刑,上级能纠察下级职事。《舜典》“鞭作官刑”,是官府的常刑。其有极恶大罪,也不免于刑杀。内史第六曰:“杀,掌囚。凡有爵者奉而适,甸师氏以待刑杀,是也。”《记》曰:“刑不上大夫”,那是贾谊所说的体貌大臣,闻命则北面再拜跽而自裁之类。

八曰官计,用来考核国家的治理【“弊”,音必艺;“郑”,音蒲计】

正义:郑康成说:“弊,是防的意思。官计,是指小宰的六计,用来防范群吏的治理。”郑司农说:“是指三年大计群吏的治理,而诛赏之。”

按:以分之所守言,则曰官职;以事之所服言,则曰官常。其实是一回事。上分职以授下,所以说“辨”;下服常以报上,所以说“听”。官府八成,有一定条格,所以说“经”;七事之法,有施舍治讼,所以说“正”。联与常独曰官治,主于核其人也;余皆曰邦治,主于举其事也。

用八则来治理都鄙

正义郑康成说:“则也是法。典、法、则所用不同,所以名称不同。”都、鄙,是公卿大夫的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如周、召、毛、聃、毕、原之类,在畿内的【贾疏:“载师职,家邑任稍地,则大夫之采也;小都任县地,则六卿之采也;大都任疆地,则三公之采也。王亲子弟与公同处,次疏者与六卿同处,次疏者与大夫同处。”《礼运》:“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那么王子母弟食采地者,未必别有官;有官则依公卿大夫食邑,不假别言也】王安石说:“书云:‘建邦设都,以有都邑焉。’所以说都,因为它在国之鄙,所以说鄙。”

按:《都鄙记》所谓内诸侯禄也,与乡遂都邑纯用王朝之制,出封纯用侯国之制者不同,故别以八则治之。治分于外,权操于内,所谓驭也。

通论易祓说:“秋官有都则,而无家则。盖卿以六命为小都,公以八命为大都。大宗伯职,五命赐则,王之大夫四命,虽驭之以八则,而未与赐则之数,故采邑不谓之都,而谓之家。八则虽通用于三等采邑,而以都为主,故总之曰治都鄙。”

一曰祭祀,用来驾驭其神【“驭”,音鱼虑】

正义郑康成说:“祭祀其先君社稷五祀【贾疏案:孝经大夫章不云社稷,则诸侯卿大夫也。若王亲子弟及三公称诸侯者,五庙五祀,三社三稷】叶时曰:“都家祭祀,必致福于国。国有大故,则令祷祀,是其神皆王朝所驭也。”邓元锡说:“驭,犹马有衔勒而操纵自由也。祭祀有废置,故

亦曰驭。”

案郑云:先君谓公卿大夫始仕者,若王子弟之为别子者是也。若诸侯,则卿大夫不得祖之。五祀,当如《月令》所载者。疏谓三社、三稷,未知所据。

译也称作驾驭。”

按郑玄说:“先君”指的是公卿大夫中刚开始做官的人,就像王室的子弟中作为别子的人一样。如果是诸侯,那么卿大夫就不能以他们为祖先。五祀,应当像《月令》中所记载的那样。孔颖达的疏解说三社、三稷,不知道依据的是什么。

辨正魏氏了翁曰:「康成以驱而纳之于善,为驭于祭祀,不可通。窃意驭者斟酌疾徐,以归于范之意,如都家祭祀,制之使不违其则,乃所以驭其神。」

  二曰灋则以驭其官

正义:郑氏康成曰:「灋,则其官之制度。」

  三曰废置以驭其吏

正义:郑氏康成曰:「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

案吏即服官者,若府史之属,则其长所自辟,除非王朝废置所及也。灋则者,示以职之所守,故曰官废置者,覈其人之所堪,故曰吏。

  四曰禄位以驭其士

正义:郑氏众曰:「士,谓学士。」郑氏康成曰:「位,爵次也。禄,若今月奉【贾疏:古者禄皆月别给之,汉制亦然】王氏志长曰:「择士之贤者诏之,禄位则不贤者争自奋励矣,故曰以驭其士。」

  五曰赋贡以驭其用

正义:郑氏康成曰:“贡,功也。九职之功,所税也。”王氏昭禹曰:“以政取下,谓之赋;以职供上,谓之贡。”易氏祓曰:“取于民者有制,供扵上者有常,然后制其用度丰杀之莭,故曰以驭其用。”

案私邑之用,王朝之供,各有防分。而又时其嵗之丰防,事之繁简,是都鄙之用,皆王朝所制也。故曰:以驭其用。

辨正魏氏了翁曰:「赋者,井地所出,如《禹贡》则壤成赋,及左氏『悉索敝赋』是也。贡兼土地所产,康成以汉制觧经,谓赋口率出泉,误矣。唐陆贽犹以民间出泉为不便,况成周乎?」

  六曰礼俗以驭其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俗昏姻丧纪,旧所行也【贾疏:曲礼君子行礼不求变俗,若冠礼不醴,醮用酒,其一也】杨氏时曰:「五方之民,风气异宜,其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有不可强同者。先王脩礼以莭其性,达其志,通其欲,而为之莭文,故礼与俗不可离而为二也。」王氏应电曰:「鄊俗之礼不同,茍无害于义者,因而节文之,故曰礼俗。」

  七曰刑赏以驭其威

正义:贾氏公彦曰:「谓有罪刑之,有功赏之,使人入善,畏威,故云以驭其威。」

案都鄙刑赏,其长自主之,然必遵用大宰之制,故曰以驭其威。

  八曰田役以驭其众

正义贾氏公彦曰:采地之中,得田猎及使役于民,皆当不夺民时,故曰以驭其众。据此,则卿大夫得田猎,而《左传》郑大夫丰卷请田,子产不许者,彼常田之外,临祭取鲜,唯人君耳,大夫不合也。记云:大夫不揜羣,是常田总论。王氏安石曰:典祀弗举,淫祠无禁,非所以驭其神也;上不知所制,下不知所守,非所以驭其官也;治不时,考政不歳防,非所以驭其吏也;禄不论功,位不议行,非所以驭其士也;征求无艺,费出无节,非所以驭其用也;人自为礼,家自为俗,非所以驭其民也;刑以幸免,赏以茍得,非所以驭其威也;施舎不均,征调无度,非所以驭其众也。

以八柄诏王驭羣臣【柄,臂映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柄,所秉执以起事者也。诏告也,助也。」贾氏公彦曰:「独此与八统言诏王者,余并羣臣职务常所依行,此乃王所操持,大宰赞之,故特言诏也。」案:爵禄废置、生杀予夺,圣人制法,皆天理之当然也。然以天下之大柄而操于一人,非上圣至仁,岂能一一各应其则?及其变也,则有不宜贵而贵、不宜富而富、不宜废而废、不宜置而置、不宜予而予、不宜夺而夺者矣。又其甚也,且有不宜生而生、不宜杀而杀者矣。自非公正无私,能好能恶之相臣,随事随时,竭诚尽虑以告其君,鲜不牵于私意,蔽于佥壬而▯行倒置者。汉、唐以下,非无励精求治,欲谨其操柄之贤君,而不能比隆于三代,以诏之者,无伊、傅、周、召之相臣耳。此振古治道升降之分界也。

  一曰爵以驭其贵

正义郑氏康成曰:爵谓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贾疏:不言孤者,卿中含之。《考工记》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卿谓三孤六卿,是卿中含孤也。周制爵及命士】诗》“诲尔序爵【贾疏:《大雅·桑柔》诗】言教王以贤否之次第。

  二曰禄以驭其富

正义:郑氏康成曰:「班

译辨正魏氏了翁说:“郑康成认为‘驱而纳之于善’是驾驭祭祀,这讲不通。我私下认为,‘驭’是斟酌快慢,使之归于规范的意思,比如在都邑的祭祀中,制定规则使其不违背准则,这才是驾驭神灵的方法。”

二曰用法规制度来驾驭官员

正义:郑氏康成说:“灋,就是官员的制度。”

三曰用罢免和任命来驾驭官吏

正义:郑氏康成说:“废就是退,退下那些无能的人,举荐贤能并任命他们。”

按:吏就是任职的人,像府史这类人,是由长官自行征辟的,除非涉及王朝的罢免和任命。灋则,是展示职守所在,所以称为官;废置,是考核人的能力是否胜任,所以称为吏。

四曰用俸禄和爵位来驾驭士人

正义:郑氏众说:“士,指学士。”郑氏康成说:“位,是爵位的次序。禄,就像现在的月俸【贾疏:古代俸禄都是按月发放,汉朝制度也是这样】。王氏志长说:“选拔贤能的士人并告诫他们,俸禄和爵位就会让不贤的人争相自我激励,所以说用俸禄爵位来驾驭士人。”

五曰用赋税和贡品来驾驭用度

正义:郑氏康成说:“贡,就是功。九职的功绩,就是所征收的税。”王氏昭禹说:“以政令向下征收,叫作赋;以职分向上供给,叫作贡。”易氏祓说:“向百姓征收有制度,向上供给有常例,然后才能制定用度丰俭的节制,所以说用赋贡来驾驭用度。”

按:私邑的用度,王朝的供给,各有界限。又根据年成的丰歉,事务的繁简,这样都鄙的用度,都由王朝来制定。所以说:用赋贡来驾驭用度。

辨正魏氏了翁说:“赋,是井田地产出的,如《禹贡》中根据土地定赋,以及《左传》中‘悉索敝赋’就是如此。贡兼指土地所产,郑康成用汉朝制度解释经典,说赋是按人口征收钱币,这是错误的。唐朝陆贽尚且认为民间出钱币不便,何况成周时期呢?”

六曰用礼仪风俗来驾驭百姓

正义:郑氏康成说:“礼俗,指婚姻丧纪,是旧时沿行的【贾疏:《曲礼》说君子行礼不要求改变风俗,比如冠礼不用醴,而用酒,就是其一】。杨氏时说:“五方的百姓,风气不同,他们安居和饮食,适宜的衣服和器物,有不可强求相同的。先王修明礼仪来节制他们的性情,通达他们的志向,满足他们的欲望,并为之制定节文,所以礼与俗不可分离为二。”王氏应电说:“乡俗的礼仪不同,如果不损害道义,就顺势加以节文,所以说礼俗。”

七曰用刑罚和奖赏来驾驭威权

正义:贾氏公彦说:“有罪就刑罚,有功就奖赏,使人向善,畏惧威权,所以说用刑罚奖赏来驾驭威权。”

按:都鄙的刑罚奖赏,由长官自主决定,但必须遵循大宰的制度,所以说用刑罚奖赏来驾驭威权。

八曰用田猎和役使来驾驭民众

正义:贾氏公彦说:在采地之中,进行田猎和役使百姓,都应当不耽误农时,所以说用田猎役使来驾驭民众。据此,那么卿大夫可以进行田猎,而《左传》中郑国大夫丰卷请求田猎,子产不允许,那是常田之外,临近祭祀取新鲜猎物,只有国君可以,大夫不可以。《礼记》说:大夫不掩捕群兽,这是常田的总论。王氏安石说:祭祀典章不举行,淫祀不禁止,不是驾驭神灵的方法;上级不知道制约,下级不知道遵守,不是驾驭官员的方法;治理不及时,考核政绩不每年进行,不是驾驭官吏的方法;俸禄不根据功劳,爵位不议论品行,不是驾驭士人的方法;征收没有节制,费用支出没有限度,不是驾驭用度的方法;人人自定礼仪,家家自定风俗,不是驾驭百姓的方法;刑罚用来侥幸免罪,奖赏用来苟且获取,不是驾驭威权的方法;施舍不均,征调无度,不是驾驭民众的方法。

用八柄告诫君王驾驭群臣【柄,音臂映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柄,是手持用来发起事务的东西。诏,是告,也是助。”贾氏公彦说:“唯独这里和八统说告诫君王,其余都是群臣职务常所依行的,这是君王所操持的,大宰辅助他,所以特别说告诫。”按:爵禄废置、生杀予夺,圣人制定法度,都是天理应当如此。然而将天下的大权操持于一人,如果不是上圣至仁,怎么能一一各符合准则?等到变化时,就有不该尊贵而尊贵、不该富有而富有、不该罢免而罢免、不该任命而任命、不该给予而给予、不该剥夺而剥夺的情况。更严重的,还有不该生而生、不该杀而杀的情况。如果不是公正无私,能好能恶的辅臣,随事随时,竭诚尽虑地告诫君王,很少有不被私意牵制,被奸佞蒙蔽而颠倒错行的。汉、唐以后,并非没有励精图治,想要谨慎操持权柄的贤君,但不能与三代相比,是因为告诫他们的,没有伊尹、傅说、周公、召公那样的辅臣。这是自古治道升降的分界。

一曰用爵位来驾驭尊贵

正义:郑氏康成说:爵位指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贾疏:不说孤,是因为卿中包含孤。《考工记》外有九室九卿朝见,九卿指三孤六卿,是卿中包含孤。周制爵位及命士】。《诗经》“诲尔序爵【贾疏:《大雅·桑柔》诗】,是说教君王以贤否的次第。

二曰用俸禄来驾驭富有

正义:郑氏康成说:“班

禄所以富臣下。书曰:『凡厥正人,既富方谷。』」贾氏公彦曰:「司士职,以徳诏爵,以功诏禄。贤乃受爵,所以驭其贵;禄与功称,所以驭其富。」

译俸禄是用来使臣下富足的。《尚书》说:“凡是那些正直的人,先使他们富足,然后才给予他们俸禄。”贾公彦说:“司士的职责,是根据德行来授予爵位,根据功劳来授予俸禄。有贤德才接受爵位,这是用来驾驭他们的尊贵;俸禄与功劳相称,这是用来驾驭他们的富有。”

三曰予以驭其幸

正义郑氏康成曰:「幸谓言行合于善则有以赐予之,以劝后也。」杨氏时曰:「职币诏上之小用赐予,嵗终则防其出,以式灋赞之。小用有式灋,则上所赐予无过制也,故曰以驭其幸。」

存异。刘氏恕曰:「幸者,王所亲幸也,可赐予之,不可爵之者也。」

案大府职,币余之赋以待赐予。玉府职,王之好赐,共其货贿。内府职,王及冢宰之好赐予,则共之。外府职,共赐予之财用。职嵗,凡上之赐予以叙,与职币授之。职币振余财,以诏上之小用赐予。凡此皆所谓予也。幸,犹庆也。赐予及之,则受者以为庆幸矣。此于卿大夫士五等诸侯及聘使皆有之,非仅可赐予而不可爵之之谓也。侍御仆从罔非正人,安得有佞幸之臣如后世者,而又设赐予之柄以驭之哉。

四曰:置以驭其行【行,下孟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有贤行,则置之于位,故曰以驭其行。」

案人之性,资刚柔,敏钝,各有所禀;官之职业,文武剧易,各有所宜。故必知其行,然后置之,各当其任。自始仕者论定,而后官以至三宅三俊,克由绎之,而后俾乂,皆率是道也。如用违其才,则虽贤而官或不治。故克知三有宅心,灼见三有俊心,乃文武立政之根源。周公本之以建六典者也。

  五曰生以驭其福

正义刘氏恕曰:其人本坐死,以八议免,是其福矣。楚诛闘氏而免,箴尹克黄,改名曰生。

案:箴尹是本无罪,而为人坐累者,先王时未必有此法,姑引以为证耳。

  六曰夺以驭其贫

正义:郑氏锷曰:「夺,如夺伯氏骈邑三百之夺。」

辨正魏氏了翁曰:「康成以汉制没入家财为夺,以驭贫,甚误。古者有故而去,三年然后收其田里。若癈其事而夺之禄,在国亦必使不至于甚困也。」

  七曰废以驭其罪

正义:易氏祓曰:“废言弃也。”刘氏敞曰:“废者,除其名籍。”

  八曰诛以驭其过

正义郑氏康成曰:诛,责譲也。《曲礼》齿路马有诛。」贾氏公彦曰:臣有过失,非故为之者,则以言语责譲之。内史变诛,言杀,见为恶不止,则亦杀之。

案诛字所该者广,自责譲以至刑杀,皆是也。内史八柄与此同,而云五曰杀,足以见之矣。官刑以纠邦治者,豫备其法扵平时;诛以驭其过,则指临时受诛者而言也。过犹恶也。刘氏敞曰:「过盖祸字之讹。」

总论王氏应电曰:「爵禄乃八柄之大者,予夺诏禄之权衡也,废置诏爵之操纵也。」

案爵与禄,予与夺,置与废,生与诛,皆相对,以此区之,则八者之义可知。爵禄为要,故先焉。其六者则先吉而后防,故不以相对为次也。

  以八统诏王驭万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统所以合率以等物也【贾疏:上行下效,是率民以合于上也】礼库曰:八者通扵上下,故曰统。然原本君身易氏祓曰:统者,合于上而系属于下也。八者皆上作下效,犹丝之牵物,约其涣散而归于一。

案驭羣臣,犹有庆赏刑威之灋;而所以驭万民者,不过以忠厚礼譲为先。且一一实体扵王躬,而不専以布教敷言,求喻于众志。盖民弱而不可胜,愚而不可欺,苟非至诚动物,以善养人,而别求所以驭之之道,鲜有能喻诸民而服从其教令者。《夏书》曰:「予临兆民,凛乎若朽索之驭六马。」故先王顾畏于民碞,惟务正其本统,以渐摩而隂化之。然是八者,亦非上圣至仁,未能自然而各尽其道,故并使冢宰随时随事而诏王焉。

通论王氏安石曰:柄,言操此而用诸彼;统,言举此而彼从焉。梁氏寅曰:驭羣臣者,操其权,故曰柄;驭万民者,举其纲,故曰统。

  一曰亲亲

正义:郑氏康成曰:「亲亲,若尧亲九族也。」

  二曰敬故

正义:郑氏康成曰:「敬,故不慢旧也。」

  三曰进贤

  正义郑氏康成曰贤有善行者

  四曰使能

正义郑氏康成曰:「能多才艺者,」礼库曰:「古者长民之官,多民间自推择,如五家为比,二十五家为闾,皆于其中自推一人,朝廷因命为比长、闾胥,而爵以下士、

译第三项是“予”,用来驾驭臣下的侥幸之心。

郑康成解释说:“幸,是指言行符合善道,就给予赏赐,以此来勉励后人。”杨时解释说:“职币负责向君主报告小额用度和赏赐,年终时统计其支出,按照法度来辅助管理。小额用度有法度规范,那么君主给予的赏赐就不会超过制度,所以说用‘予’来驾驭侥幸。”

保留不同意见。刘恕说:“幸,是指君王所亲近宠幸的人,可以给予赏赐,但不可以授予爵位。”

按《大府》的职责,将币帛的盈余用于赏赐。《玉府》的职责,君王喜好赏赐时,供给其财物。《内府》的职责,君王及冢宰喜好赏赐时,则供给物品。《外府》的职责,供给赏赐所需的财物。《职岁》的职责,凡是君主的赏赐,按次序登记,交给职币。职币整理剩余的财物,用来报告君主的小额用度和赏赐。凡此种种都是所谓的“予”。幸,就是庆贺的意思。赏赐加身,接受者便以为庆幸了。这在卿、大夫、士五等诸侯以及聘问的使臣中都有体现,并非仅仅指可以赏赐而不能授爵的人。侍从近臣没有不是正直之人的,哪里会有像后世那样的奸佞幸臣,还要设立赏赐的权柄来驾驭他们呢。

第四项是“置”,用来驾驭臣下的品行。【行,音孟】

贾公彦解释说:“有贤良的品行,就安置在职位上,所以说用‘置’来驾驭品行。”

按人的本性,资质有刚柔、敏钝之分,各自有所禀赋;官职的事务,有文武、难易之别,各自有所适宜。所以必须了解其品行,然后安置他,使各当其任。从初入仕途者评定品行开始,直到官至三宅三俊,能够推演明察,然后使之治理好政务,都遵循这个道理。如果用人违背其才能,那么即使贤能,官府也可能治理不好。所以能够知晓三宅之心,明察三俊之心,是文武建立政事的根本。周公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六典。

第五项是“生”,用来驾驭臣下的福分。

刘恕解释说:“那人原本判处死刑,因八议而免死,这就是他的福分了。楚国诛杀斗氏而免死,箴尹克黄,改名为生。”

按:箴尹本来无罪,是因他人连累而受罚,先王时代未必有此法,暂且引用作为证据罢了。

第六项是“夺”,用来驾驭臣下的贫困。

郑锷解释说:“夺,就像夺取伯氏骈邑三百那样的夺。”

辨正:魏了翁说:“郑康成以汉代没收家财为夺,用以驾驭贫困,大错特错。古时官员因故离职,三年后才收回其田产和居所。如果废黜其职务而剥夺其俸禄,在国家也必定使其不至于陷入极度困顿。”

第七项是“废”,用来驾驭臣下的罪过。

易祓说:“废,就是弃置不用。”刘敞说:“废,就是除其名籍。”

第八项是“诛”,用来驾驭臣下的过错。

郑康成解释说:“诛,是责备谴责。《曲礼》说‘齿路马有诛’。”贾公彦解释说:“臣下有失误,并非故意犯错的,就用言语责备谴责他。内史所说的‘诛’,指杀戮,如果见其作恶不止,也就杀了他。”

按“诛”字涵盖的范围很广,从责备谴责到刑罚杀戮,都包括在内。内史八柄与此相同,而其中第五项说“杀”,足以证明这一点。官刑是用来纠正国家治理的,平时预备好法律;诛用来驾驭过错,则是指临时受到诛罚的人而言。过,就是恶的意思。刘敞说:“过大概是祸字的讹误。”

总论:王应电说:“爵禄是八柄中最重要的,予夺是诏令俸禄的权衡,废置是诏令爵位的操纵。”

按爵与禄,予与夺,置与废,生与诛,都是相对的,以此区分,那么八者的意义就可知了。爵禄最为重要,所以排在前面。其余六项则是先吉后凶,所以不以相对为次序。

用八统来诏告君王驾驭万民。

郑康成解释说:“统,是用来统合率领以等列事物的。【贾疏:上行下效,是率领民众以合于上位者】《礼库》说:八者贯通上下,所以称为统。然而根本在于君主自身。易祓说:统,是合于上位而系属于下位。八者都是上位者作为,下位者效仿,就像丝线牵引物体,约束其涣散而归于一。”

按驾驭群臣,还有庆赏刑威的法度;而用来驾驭万民的,不过是以忠厚礼让为先。并且一一在君王自身切实体现,而不专门依靠发布教令、陈述言辞,来使众人心领神会。因为民众柔弱而不可战胜,愚昧而不可欺骗,如果不是以至诚感动万物,以善道养育人民,而另外寻求驾驭他们的办法,很少有能让民众心服并服从教令的。《夏书》说:“我面对亿万民众,战战兢兢如同用腐朽的缰绳驾驭六匹马。”所以先王畏惧民众的险恶,只致力于端正根本的统率,以逐渐磨砺而暗中教化他们。但是这八项,如果不是上圣至仁之人,也不能自然而各尽其道,所以让冢宰随时随事向君王诏告。

通论:王安石说:“柄,是说掌握这个而作用于那个;统,是说举起这个而那个跟随。梁寅说:驾驭群臣,是掌握其权柄,所以叫柄;驾驭万民,是举起其纲纪,所以叫统。”

第一项是亲亲。

郑康成解释说:“亲亲,就像尧亲近九族一样。”

第二项是敬故。

郑康成解释说:“敬故,就是不怠慢旧臣。”

第三项是进贤。

郑康成解释说:“贤,是有善行的人。”

第四项是使能。

郑康成解释说:“能,是多才艺的人。”《礼库》说:“古时治理民众的官员,多由民间自行推举选择,比如五家为比,二十五家为闾,都在其中自行推举一人,朝廷因此任命为比长、闾胥,而爵位以下士、

中士,故天下皆知贤能之可贵,而自勉扵善。」

  五曰保庸

正义:郑氏康成曰:「保庸安有功者。」

译中士,因此天下人都知道贤能之人的可贵,从而自我勉励向善。」

第五项是保庸。

正义:郑康成说:“保庸,就是安抚有功之人。”

六曰尊贵

正义郑氏康成曰:天下之逹尊三:曰爵也,徳也,齿也。《祭义》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有徳,贵贵,贵老,敬长,慈幼【贾疏:徳齿贵有徳贵老敬长慈幼于义无所当连引之耳】贾氏公彦曰:谓有贵皆尊之。

  七曰达吏

正义:郑氏康成曰:「逹吏,察举勤劳之小吏也。」王氏昭禹曰:「以贱事贵,其志能常患于不逹,有以达之,则无叹于莫知我勚者。」

案府史胥徒,有才行特出于众者,则众共逹之,使闻于上也。

  八曰礼宾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宾,宾礼,诸侯所以示民亲仁善邻。」

案驭以亲亲,则民兴仁;驭以敬故,则民存厚;驭以进贤,则民兴行;驭以使能,则民劝功;驭以保庸,则民知徳不可背;驭以尊贵,则民知防不可逾;驭以逹吏,则民知见善必▯;驭以礼宾,则民知耦居相敬。大司徒以保息养万民,与八统莭目相类。八统诏王尤重君身,故属之大宰耳。

  以九职任万民

正义郝氏敬曰:“职业也。”贾氏公彦曰:“任训倳,谓立也。使民之业得立。”叶氏时曰:“九职谓之任者,因其地而授之,随其力而使之,不废其所能,不强其所不能也。”陈氏傅良曰:“天之生民,未有无事而食者。无事而食,众之殃也。故圣人制天下之民,各因其能以服于事。大宰既授之职,闾师又责其功,所以奠民生而作其业也。”

案天之生人,无少壮男女,有是身,则有所居之分位;有是分位,则有所治之事业。故名曰职。盈天地之间,有一无职之人,有一不守其职之人,则有家有国者,必隂受其病。故王公身任天职,必使万民舎九职,无以托其身;而君臣相与尽志于治教政刑礼事,以董正之,而使无废职焉。

  一曰三农生九谷

正义郑氏众曰:三农,平地、山泽也。九谷: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麦。郑氏康成曰:三农,原隰及平地。九谷无秫,大麦有梁苽【贾疏:月令,麦属东方,菽属南方,麻属西方,黍属北方,稷属中央。故知有黍、稷、麻、豆、麦、稲与小豆。所用处多,知有大豆者,《生民》诗“艺之戎菽”,戎菽,大豆也。秫亦粟与稷黏踈为异。大麦用处少,故去之。《食医职》凡膳食之宜,犬宜粱,鱼宜苽。”故知有粱、苽也】

案《三农》先郑之说,得之。即掌莭职,土、国山、国泽、国是也。髙下平地,凡可农者,皆统之矣。后郑易以原隰,原髙隰下,犹山泽之意也。王氏与之疑,山泽农少,而以上中下三防为言。今之环薮泽,傍江河者,皆泽农也。陕虢以西,居其下而耕其上者,皆山农也。惟其然,故山泽可以立国也。若上中下之防,则园圃、薮牧俱有之,何独农乎?九谷当以后郑之说为正。

二曰园圃毓草木【圃,邦古反,又音布;毓,古育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树果蓏曰圃,园其樊也【贾疏案:汉书·食货志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环庐树桑麻菜茹▯瓠果蓏。”应劭曰:“木曰果,草曰蓏。”张晏曰:“有核曰果,无核曰蓏。”载师职以▯圃任园地,则圃在园中,故曰“园其樊”。《诗》折栁樊圃”,亦谓与圃为樊蔽也】王氏昭禹曰:毓者,顺其性而养之也。王氏详说曰:园圃、薮牧,举地以目其人。

案此即载师职所谓以▯圃任园地,闾师职所谓任圃以树事贡草木者也。国邑郊闗之地,业此者尤多,以▯菜果蓏需之者广,且其利厚,则授之数亩而已,足当百亩之农矣。至于农夫亦自有园圃,如豳诗所云“九月筑▯圃”者,则即在所授田宅之中,不别有赋,闾师之征所不及,而此职之任民者,亦赅焉。

  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

正义:郑氏康成曰:“虞,衡山泽之官,主山泽之民者。”贾氏公彦曰:“掌山泽之官曰虞,掌川林之官曰衡,并举虞衡,示所作之材,兼川林也。山泽之民无名号,故借虞衡以表之。”王氏昭禹曰:“遂其生,适其用,是之谓作。”

案山泽之材,如林木、蒲苇、禽鱼之类,皆是其地。或亦分给于民,或不分给扵民,二者皆有之

译六曰尊贵

郑玄解释说:天下普遍尊崇的有三项:一是爵位,二是德行,三是年齿。《祭义》篇说,先王用来治理天下的有五项:尊重有德之人,尊重地位尊贵之人,尊重老人,敬重长辈,慈爱幼小。【贾公彦疏:德行、年齿、尊重有德之人、尊重老人、敬重长辈、慈爱幼小,在义理上并无必然联系,只是连类而及罢了。】贾公彦说:意思是凡是尊贵者都予以尊崇。

七曰达吏

郑玄解释说:“达吏,是指考察举荐那些勤勉辛劳的小吏。”王昭禹说:“以卑贱侍奉尊贵,其志向常常担忧不被通达,若有途径使其通达,就不会感叹没有人知道我劳苦了。”

考察府、史、胥、徒这些官吏中,有才能品行特别出众于众人的,众人就共同举荐他,使上级听闻。

八曰礼宾

郑玄解释说:“礼宾,即宾礼,是诸侯用来向民众展示亲近仁人、善待邻邦的方式。”

考察:以亲爱亲属来驾驭,民众就会兴起仁爱;以敬重旧故来驾驭,民众就会保持敦厚;以进用贤人来驾驭,民众就会兴起善行;以使用能人来驾驭,民众就会勉励功业;以保全功劳来驾驭,民众就知道恩德不可背离;以尊崇尊贵来驾驭,民众就知道法度不可逾越;以通达小吏来驾驭,民众就知道见到善行必定举荐;以礼待宾客来驾驭,民众就知道相处时相互尊敬。大司徒用“保息”来养育万民,这与八统的条目相类似。八统诏告君王,尤其重视君王自身,所以归属于大宰掌管。

以九职任万民

郝敬说:“职,就是职业。”贾公彦说:“任,训为‘事’,意思是确立。使民众的职业得以确立。”叶时曰:“九职之所以称为‘任’,是因为根据土地授予职业,随其能力使用他们,不废弃他们所能做的,不强迫他们做不能做的。”陈傅良说:“上天生育民众,没有不做事就吃饭的人。不做事就吃饭,是众人的祸殃。所以圣人制定天下的民众,各自根据其能力从事事务。大宰已经授予他们职业,闾师又考核他们的功绩,以此来安定民众的生计并建立他们的职业。”

考察:上天生育人类,无论老少男女,有了这个身体,就有其所处的分位;有了这个分位,就有其所治理的事业。所以称之为“职”。充满天地之间,如果有一个没有职业的人,有一个不坚守自己职业的人,那么拥有家庭和国家的统治者,必定暗中遭受其害。所以王公自身承担天职,必定使万民除了九职之外,没有可以寄托身心的地方;而君臣共同尽心于治理、教化、政令、刑罚、礼仪事务,以此来督促纠正,使没有人废弃职业。

一曰三农生九谷

郑众说:三农,指平地、山泽。九谷:黍、稷、秫、稻、麻、大豆、小豆、大麦、小麦。郑玄说:三农,指原野、低湿之地及平地。九谷中没有秫,大麦中有粱、苽。【贾公彦疏:《月令》中,麦属于东方,菽属于南方,麻属于西方,黍属于北方,稷属于中央。所以知道有黍、稷、麻、豆、麦、稻与小豆。因为使用处所多,知道有大豆,《生民》诗中“艺之戎菽”,戎菽就是大豆。秫也是粟,与稷的区别在于黏与不黏。大麦用处少,所以去掉。《食医职》说凡膳食的适宜搭配,犬宜吃粱,鱼宜吃苽。”所以知道有粱、苽。】

考察:《三农》先郑的说法,是正确的。即《掌节》职所说的,土、国山、国泽、国,就是这些。高低平地,凡是可从事农业的,都统括在内了。后郑改为原隰,原高隰低,还是山泽的意思。王与之怀疑,山泽中从事农业的人少,而以上中下三防来说明。现在环绕沼泽、靠近江河的,都是泽农。陕虢以西,居住在下面而在上面耕种的,都是山农。正因为如此,所以山泽可以立国。如果是上中下三防,那么园圃、薮牧都有,为什么唯独农业呢?九谷应当以后郑的说法为准。

二曰园圃毓草木【圃,音布;毓,古育字】

郑玄解释说:种植瓜果叫圃,园是它的篱笆。【贾公彦疏:《汉书·食货志》说田中不得有树,以免妨碍五谷;环绕房屋种植桑麻菜蔬、瓠瓜瓜果。”应劭说:“木本叫果,草本叫蓏。”张晏说:“有核的叫果,无核的叫蓏。”《载师职》以园圃任园地,那么圃在园中,所以说“园其樊”。《诗经》“折柳樊圃”,也是说与圃作为篱笆遮蔽。】王昭禹说:毓,是顺应其本性而养育。王详说:园圃、薮牧,是列举土地来指代其人。

考察:这就是《载师职》所说的以园圃任园地,《闾师职》所说的任圃以树事贡草木。国都、城邑、郊外、关隘之地,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尤其多,因为对蔬菜瓜果的需求广泛,而且利润丰厚,所以授予数亩土地,就足以抵当百亩农田了。至于农夫也自有园圃,如《豳风》诗中所说“九月筑场圃”的,就在所授予的田宅之中,不再另外赋税,不在闾师征收的范围,而此职所任命的民众,也包含在内。

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

郑玄解释说:“虞、衡,是山泽的官长,主管山泽的民众。”贾公彦说:“掌管山泽的官叫虞,掌管川林的官叫衡,并举虞衡,表示所制作的材用,兼及川林。山泽的民众没有名号,所以借虞衡来代表他们。”王昭禹说:“顺应其生长,适应其使用,这就叫作。”

考察:山泽的材用,如林木、蒲苇、禽鱼之类,都是其地所产。有的分给民众,有的不分给民众,两种情况都有。

。栽培长养,民之职也。虞衡为之厉禁,而使取之以时,所以作之也。

译种植和养育万物,是百姓的职责。虞衡官制定严厉的禁令,并规定人们按照时节去取用,以此来辅助百姓完成这一职责。

四曰薮牧,养蕃鸟兽【薮,速苟反;牧,徐音目,刘音茂;蕃,扶元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泽无水曰薮【贾疏:泽,虞职「大泽大薮」,则泽薮异也。《诗》「叔在薮,火烈具举」,若有水,不得田猎,故知泽无水曰薮】牧牧田,在逺郊,皆畜牧之地。

案载师职有牧田,而牧地不见于经,此与薮并列,盖牧地也。地或宜于田,或宜于牧,故小司徒井牧其田野,随地皆有之。而王朝之牧田,必以任逺郊之地,盖四郊宾客所防所用畜物为多,牧地在四郊,故就而授牧者以田也。又鸟兽不可以扰耕地,但择善水草之处,而使民养蕃之,此王政所以即人之心而尽物之理也。放饲得宜曰养,胎卵滋生曰蕃,鸟兽皆谓家畜也。

五曰:「百工饬化八材【饬,音勅】

正义郑氏众曰:八材,珠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木曰刻,金曰镂,革曰剥,羽曰析【贾疏:并《尔雅》文,惟骨曰切,司农作珠】王氏昭禹曰:致以力谓之饬,易其形谓之化。

存疑:毛氏应龙曰,八材,金、木、羽、革、骨、角、玉石。王氏应电曰,八材者,曰土,曰木,曰金,曰玉石,曰骨角,曰皮革,曰羽毛,曰采漆。

六曰商贾阜通货贿【贾音古】

正义郑氏康成曰:行曰商,处曰贾。阜盛也。金玉曰货,布帛曰贿【贾疏:诸官有贾人,无行法,是处曰贾也。《易·复》象曰:至日闭闗,商旅不行,是行曰商也。《食货志》:王莽更作金银▯贝钱布之器,名曰寳货,是自然之物曰货也。《聘礼》:贿用束纺,是人所为曰贿也】王氏昭禹曰:聚之使盈,谓之阜;迁此就彼,谓之通。

  七曰嫔妇化治丝枲

正义:郑氏康成曰,嫔,妇人之美称。王氏安石曰,嫔,有夫者也。王氏昭禹曰,丝茧之已缫者,枲麻之未缉者,化丝而治以为帛,化枲而治以为布。

案八材曰:饬引以防,墨式以模范也。丝枲曰:治沤椎煑练,以逹其性也。皆变其本质,而后利于民用。故同曰化。

八曰:臣妾聚敛疏材【敛,吏豓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臣妾男女,贫贱之称。晋恵公卜懐公之生,曰:『将生一男一女,男为人臣,女为人妾。』疏材,百草根实可食者。」

案质人职掌成市之人民。注云:人民奴婢是古者人民亦可买卖也。《易》曰:畜臣妾吉。盖士大夫而下,以及庶人商贾有力者,或买而畜之,或计年而酬其庸之直,皆臣妾也。妾即臣之妻,与妻妾之妾异。臣妾给役于主家,有暇使之聚敛疏材,亦仰有取俯有拾之道也。世儒或以《周官》理财过于详宻,疑非圣人之法,非也。财之盈绌系天下安危,故《易大传》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但后世所谓理财者,惟计民之供及国之用,与圣人所以理财者异耳。盖财之源在扵生之为之,而不可一聴于民也。财之流在于食之用之,而不可一委于吏也。观九职之任民,至于聚敛疏财,遂师之巡稼穑而救时事,至于移用其民,酂长之趋耕耨并稽女功,所以导民于生之为之者,视民之自谋而尤悉矣。失财用物,考于宰夫振掌事者之余财,归于职币,宫中之稍食,宫正均之,周庐之月秩,宫伯制之所以察吏而防食用之浮冐者,周矣。礼俗之则颁于冢宰,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辨于小司徒,所以防民幅财而谨食用之靡耗者,备矣。是乃生财之大道,所以天灾不能困,而民患无由兴也。

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闲音闲】

正义:郑氏众曰,闲民谓无事业者,转移为人执事,若今佣赁也。王氏昭禹曰,转移执事,非无职也,特无常职耳。陈氏俊卿曰,柂师、水手皆转移执事。朱子曰,诗侯以即所谓闲民转移执事者,若今时佣力之人,随主人所左右者也。

存异王氏与之曰:「成周计民受田,余夫亦如之,安有闲民?谓之闲民,必其单丁下戸,力既不能受百亩而耕,又不能从事于园圃、虞衡等职,故列于八职之后,转移以协佐其事。」

案转移执事,如今之担夫、骡夫、车戸、船戸,皆是也。自此输彼,以物之多寡、路之逺近,而受其庸直,此防亦

译第四类是薮牧,负责养育繁殖鸟兽。【薮,音速苟;牧,徐音目,刘音茂;蕃,音扶元】

郑康成解释:沼泽干涸无水的地方叫薮。【贾公彦疏:沼泽,根据《周礼·夏官·虞人》职掌中“大泽大薮”的区分,可知泽与薮不同。《诗经》中说“叔在薮,火烈具举”,如果薮中有水,就无法进行田猎,所以知道沼泽无水才叫薮】牧田,位于远郊,都是放牧牲畜的地方。

查考《载师》职掌中有牧田,但牧地未在经文中明确提及,这里与薮并列,大概就是指牧地。土地有的适宜耕种,有的适宜放牧,所以小司徒在田野中划分井田与牧地,随地都有分布。而王室的牧田,必定以远郊的土地来承担,因为四郊的宾客所使用的牲畜较多,牧地设在四郊,所以就近授予牧人田地。此外,鸟兽不能扰乱耕地,只选择水草丰美的地方,让百姓在那里养育繁殖,这是王政顺应人心、穷尽物性的道理。放养饲养得当叫养,胎卵滋生繁衍叫蕃,鸟兽都指家畜。

第五类是:百工整治转化八种材料。【饬,音勅】

郑众解释:八种材料,珍珠叫切,象牙叫磋,玉石叫琢,石头叫磨,木材叫刻,金属叫镂,皮革叫剥,羽毛叫析。【贾公彦疏:都出自《尔雅》,只有骨头叫切,郑司农作珍珠】王昭禹说:用力加工叫饬,改变形状叫化。

存疑:毛应龙说,八种材料是金、木、羽、革、骨、角、玉石。王应电说,八种材料是土、木、金、玉石、骨角、皮革、羽毛、采漆。

第六类是商贾充实流通货物。【贾,音古】

郑康成解释:流动贩卖的叫商,固定坐贾的叫贾。阜是充实的意思。金玉叫货,布帛叫贿。【贾公彦疏:各官府有贾人,没有流动贩卖的法度,所以固定坐贾叫贾。《易经·复卦》象辞说:冬至日关闭关隘,商旅不能通行,所以流动贩卖叫商。《食货志》记载:王莽改作金银、贝、钱、布等器物,名叫宝货,所以天然之物叫货。《聘礼》记载:贿用束纺,所以人为加工之物叫贿】王昭禹说:聚集使之充盈,叫阜;从此地运往彼地,叫通。

第七类是嫔妇教化治理丝麻。

郑康成解释:嫔,是对妇女的美称。王安石说:嫔,是有丈夫的女子。王昭禹说:丝是已经缫过的茧,枲是尚未缉合的麻,将丝转化治理成为帛,将枲转化治理成为布。

查考八种材料说:用饬来引导以防备,用墨线规矩来作为模范。丝麻说:用沤、椎、煮、练等方法,来通达它们的本性。都是改变它们的本质,然后利于民用。所以都称为化。

第八类是臣妾聚集收集粗劣材料。【敛,音吏豓】

郑康成解释:臣妾是男女贫贱者的称呼。晋惠公占卜怀公出生时,说:“将生一男一女,男为人臣,女为人妾。”疏材,是百草根实可食用的东西。

查考《质人》职掌管理成市中的人民。注解说:人民奴婢,古时候人民也可以买卖。《易经》说:畜养臣妾吉祥。大概士大夫以下,以及庶人商贾中有财力的人,有的买来畜养,有的按年支付他们的工钱,都是臣妾。妾是臣的妻子,与妻妾的妾不同。臣妾在主家服役,有空闲时让他们收集粗劣材料,这也是仰取俯拾的道理。世俗儒者认为《周官》理财过于详细严密,怀疑不是圣人的法度,这是不对的。财物的盈亏关系天下安危,所以《易经大传》说:理财正辞,禁止百姓做坏事叫义。但后世所谓的理财,只计算百姓的供给和国家的用度,与圣人理财的方法不同。大概财物的来源在于生产和制作,而不能完全听任百姓;财物的流通过程在于食用和消费,而不能完全委托官吏。看九职中任用百姓,直到收集粗劣材料;遂师巡视庄稼并救急时事,直到调动使用百姓;酂长督促耕种并考核女工,所以引导百姓生产和制作,比百姓自己谋划还要周详。财物使用不当,由宰夫振掌事者检查剩余财物,归入职币;宫中的日常饮食,由宫正平均分配;周庐的月俸,由宫伯制定,所以考察官吏并防止食用方面的浮滥,很周全。礼俗的准则颁布于冢宰,祭祀饮食丧纪的禁令辨别于小司徒,所以防止百姓浪费财物并谨慎食用方面的耗费,很完备。这才是生财的大道,所以天灾不能困窘百姓,而民患无从兴起。

第九类是闲民没有固定职业,转移从事各种事务。【闲,音闲】

郑众解释:闲民指没有事业的人,转移为人做事,就像现在的雇佣一样。王昭禹说:转移从事各种事务,不是没有职业,只是没有固定职业罢了。陈俊卿说:舵师、水手都是转移从事各种事务的人。朱熹说:《诗经》中的侯以,就是所谓的闲民转移从事各种事务的人,就像现在雇佣力气的人,跟随主人左右一样。

存异:王与之说:“成周时期计算百姓授予田地,余夫也这样,怎么会有闲民?称为闲民,一定是单身丁口和下等户,力量既不能承受百亩田地耕种,又不能从事园圃、虞衡等职,所以列在八职之后,转移协助处理事务。”

查考转移从事各种事务,就像现在的担夫、骡夫、车户、船户,都是这样。从此地运往彼地,根据物品的多少、路途的远近,来接受他们的工钱,这大概也是

势所必需。自当有不受田者为之,以其在前八者之外,故曰闲民。岂单丁下戸不能胜耕者之谓乎?总论程子曰:「古者四民各有常职,而农者居十八九,故衣食易足,而民无所困。后世防民多矣,观其辛苦垫隘,或至变诈巧伪以自求生,而常不足以生,日益嵗滋,久将何若?非圣人能变而通之,何以免患?岂可谓无可奈何而已防?」此冝酌古变今,均多恤寡,渐为之业,以救之耳。

译这是形势所必需的。自然会有不接受田地的人来做这件事,因为他们在前八类人之外,所以称为闲民。难道是指单丁和下户不能胜任耕种的人吗?程颐总论说:“古代士农工商各有固定的职业,而农民占其中的十八九,所以衣食容易充足,百姓没有困乏的。后世防范百姓的措施很多,看他们辛苦艰难,有时甚至变得欺诈虚伪以求生存,却常常不足以维持生计,日益增多,长久下去会怎样呢?如果不是圣人能够变革并通达,怎么能免除祸患?怎么能说无可奈何只是防范呢?”这应当斟酌古代制度来变革当今,平均多者、体恤少者,逐渐为他们安排职业,以此来救济他们罢了。

案九职之事,専以人力成者,则目其人:三农、商贾、百工、嫔妇、臣妾、闲民,是也。主于土宜,而辅以人力,则举其地:园圃、薮牧,是也。惟山泽之财,生于天,成于地,而长而毓之,莭而用之,法禁操柄,一禀于有司,故独以官名。饬材之事,尽于饬与化;丝枲之事,尽于化与治。虞衡之职,主长养山泽之材,及时出而用之,曰「作」,则兼此二义,一言而尽万物之理,是谓圣人之文。九职任民生之为之之道,细大无遗。货恶其弃于地,力恶其不出于身,如是以任之,是以货有不匮之原,人无游惰之习也。

  以九赋敛财贿

正义郑氏康成曰:财,泉谷也【贾疏:外府掌布之出入,赐予之财用,是财中有泉也。丧大记:纳财,朝一溢米,是财中有谷也】李氏叔寳曰:以九赋继九职,任之而后可以敛之也。

存异。郑氏康成曰:赋,谓口率出泉也。今之算泉,民或谓之赋。郷大夫以嵗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遂师职亦云:以徴财征,皆谓此赋。

辨正王氏与之曰:康成以汉法口率出泉,释《周官》之九赋,不知《周官》制赋,不过因地之所有而敛之,即关市之赋,亦非口率出泉。若以赋为口率出泉,则是有田赋而又有丁税也。孟子曰:有粟米之征,有布缕之征,有力役之征。粟米即田赋也,布缕即嫔妇所贡也,山泽所贡亦以当邦赋。至力役之征,成周止以六尺、七尺之上下均其多寡,非如汉之有更钱、隋唐之有庸钱也。王氏应电曰:口率出泉,商贾取税,斥卖官物有息,皆汉以后事,用以觧九赋,谬甚。盖自邦中、四郊、甸、稍、县、都,皆田赋也。闗市、山泽亦征其物以为赋耳。

  一曰邦中之赋

正义:郑氏康成曰:“邦中在城郭者。”王氏昭禹曰:“载师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圃任园地。又曰:‘园廛二十而一则’,此所谓邦中之赋。”

  二曰四郊之赋

正义郑氏康成曰:四郊去国百里。王氏昭禹曰:肆师注近郊五十里,逺郊百里。易氏祓曰:载师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逺郊之地。盖六乡百里之内外,距六遂之地也。

  三曰邦甸之赋

正义:郑氏康成曰:“邦甸二百里。”贾氏公彦曰:“郊外曰甸。”易氏祓曰:“载师以公邑之田任甸地,盖六遂之余地,天子使吏治之者也。”

案不曰六乡而曰四郊者,六乡之外,宅田、士田、贾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皆在四郊也。不曰六遂而曰邦甸者,六遂之外,皆为公邑也。

四曰家削之赋【削本亦作稍,又作□,所教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家削三百里。王氏昭禹曰:载师职,以家邑之田任削地。贾氏公彦曰:大夫采地谓之家,三百里之内地名削,故名家削。采地赋税入大夫家,采地外其地为公邑,赋入王家,此举家削以表公邑也。

案疏谓举家稍县都以表公邑是也,而采地县都之赋亦在其中。司勲职,凡颁赏地参之一,食职内职以贰官府都鄙财入之数可见。食采者皆有赋入于王也,但其赋由私家而后入王,故疏言采地各入其主耳。读者善防之。

  五曰邦县之赋

正义:郑氏康成曰:“邦县四百里【贾疏:四百里有小都】易氏祓曰:“载师以小都之田任县地,盖卿及王子弟之疏者所食采邑也。”

  六曰邦都之赋

正义:郑氏康成曰:“邦都五百里【贾疏:五百里有大都】易氏祓曰:“载师以大都之田任畺地,盖公及王子弟之亲者所食采邑也。”

案都家各有贡,大司徒职制地贡而颁职事,是也。通论王氏昭禹曰:小都不谓之都,而谓之县;大都不谓之畺,而谓之都。盖畺对都言,则独得名都;分言之,则县为小都,畺为大都也。

余论王氏与之曰:「三防采地之余,尽为公邑。天子使吏治之外,诸侯封建,亦自有公邑。闲其中,」

  七曰闗市之赋

正义:易氏祓曰:「赋即司市之市征,司关门闗之征是也。」王氏详说曰:「周官重禁民末作,故有

译考察九职的事务,完全依靠人力完成的,就列举从事的人:农民、商人、工匠、妇女、臣妾、闲民,就是这类。主要依靠土地适宜性,辅以人力完成的,就列举其地域:园圃、薮牧,就是这类。只有山泽的物产,由天所生,由地所成,培育生长它们,节制使用它们,法令禁令的权柄,一概听从主管官员,所以唯独用官职名称来指代。整治材料的事务,尽在于整治与转化;丝麻的事务,尽在于转化与加工。虞衡的职掌,主管山泽材料的培育生长,按时令采出使用,称为“作”,这就兼有了上述两层含义,一句话便穷尽了万物的道理,这就是圣人的文章。九职涵盖了百姓生产作为的方法,无论细微宏大都没有遗漏。厌恶货物被抛弃在地上,厌恶力气不从身上付出,像这样来任用他们,因此货物有不枯竭的源头,百姓没有游手好闲的习气。

用九赋来征收财物。

正义郑康成说:财,指钱币和谷物【贾疏:外府掌管布币的收支,赐予的财用,说明财中包含钱币。《丧大记》:纳财,早晨一溢米,说明财中包含谷物】李叔宝说:九赋紧接在九职之后,先任用百姓生产,然后才可以征收赋税。

存异。郑康成说:赋,指按人口征收钱币。现在的算赋,百姓有时称为赋。乡大夫按时登记夫家的众寡,辨别可以服役的人。国都中从七尺到六十岁,野外从六尺到六十五岁,都征收赋税。遂师的职掌也说:用征财来征收,都指这种赋税。

辨正王与之说:康成用汉代按人口征收钱币的方法,解释《周官》的九赋,不知道《周官》制定赋税,不过是根据土地所产来征收,即使是关市的赋税,也不是按人口征收钱币。如果把赋理解为按人口征收钱币,那就是既有田赋又有丁税了。孟子说:有粟米的征敛,有布缕的征敛,有力役的征敛。粟米就是田赋,布缕就是嫔妇所贡的,山泽所贡的也用来充当邦赋。至于力役的征敛,成周时期只根据六尺、七尺的身高来平均多寡,不像汉代有代役钱、隋唐有庸钱那样。王应电说:按人口征收钱币,对商人征税,变卖官物取息,都是汉代以后的事情,用来解释九赋,错误很大。大概从邦中、四郊、甸、稍、县、都,都是田赋。关市、山泽也是征收其物产作为赋税罢了。

一曰邦中之赋

正义:郑康成说:“邦中在城郭之中。”王昭禹说:“载师用廛里来安排国中的土地,用园圃来安排园地。又说:‘园廛二十取一’,这就是所谓的邦中之赋。”

二曰四郊之赋

正义郑康成说:四郊距离国都百里。王昭禹说:肆师注近郊五十里,远郊百里。易祓说:载师用宅田、士田、贾田来安排近郊的土地,用官田、牛田、赏田、牧田来安排远郊的土地。大概六乡百里之内外的地方,距离六遂的土地。

三曰邦甸之赋

正义:郑康成说:“邦甸二百里。”贾公彦说:“郊外称为甸。”易祓说:“载师用公邑的田来安排甸地,大概是六遂之外的土地,天子派官吏治理的地方。”

考察不叫六乡而叫四郊的,是因为六乡之外,宅田、士田、贾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都在四郊。不叫六遂而叫邦甸的,是因为六遂之外,都是公邑。

四曰家削之赋【削本也作稍,又作□,所教反】

正义郑康成说:家削三百里。王昭禹说:载师职掌,用家邑的田来安排削地。贾公彦说:大夫的采地称为家,三百里之内的地名削,所以叫家削。采地的赋税进入大夫家,采地之外的土地为公邑,赋税进入王家,这里举家削来代表公邑。

考察疏文说举家稍县都来代表公邑是对的,而采地县都的赋税也在其中。司勋职掌,凡颁发赏地三分之一,食职内职以二分官府都鄙财入之数可见。食采的人都有赋税进入王室,只是其赋税由私家然后进入王室,所以疏文说采地各入其主。读者要细心体察。

五曰邦县之赋

正义:郑康成说:“邦县四百里【贾疏:四百里有小都】易祓说:“载师用小都的田来安排县地,大概是卿及王子弟中关系疏远者所食的采邑。”

六曰邦都之赋

正义:郑康成说:“邦都五百里【贾疏:五百里有大都】易祓说:“载师用大都的田来安排畺地,大概是公及王子弟中关系亲近者所食的采邑。”

考察都家各有贡赋,大司徒职掌制定地贡并颁任职事,就是如此。通论王昭禹说:小都不称为都,而称为县;大都不称为畺,而称为都。大概畺相对于都来说,才独得名都;分开来说,县是小都,畺是大都。

余论王与之说:“三防采地之余,尽为公邑。天子派官吏治理之外,诸侯封建,也自有公邑。闲其中,”

七曰闗市之赋

正义:易祓说:“赋就是司市的市征,司关门的关征就是如此。”王详说:“周官重视禁止百姓从事末业,所以有

赋。」

案闗市讥而不征,乃文王治岐之政。或以九赋及闗市证《周官》为伪,非也。孟子曰:「市防而不征,则市有赋矣。」《春秋传》:「偪介之关,暴征其私,则逺闗有常赋矣。」

译赋。」

查考关市只稽查而不征税,是周文王治理岐地时的政令。有人用九赋以及关市来证明《周官》是伪书,这是不对的。孟子说:“对市场只稽查而不征税,那么市场就有赋税了。”《春秋左传》说:“狭窄的关卡,对其私货横征暴敛,那么远方的关卡就有固定的赋税了。”

八曰山泽之赋

正义:王氏安石曰:「山泽之民,以其物当邦赋。」易氏祓曰:「如卝人所取金、锡、玉石,角人所取齿、角、骨物之类。」

九曰币余之赋【币,平艺反;干,必世反】

正义王氏安石曰:币余,即职币所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余财也。余财本邦物,而谓之赋者,既已给之,又振之以归于国,故亦云赋。存异。郑氏康成曰:币余,谓占卖国中之斥币,皆末作,当増赋者,若今贾人倍算矣。

案九赋,自邦中以至邦都,即载师掌任土之法,物地事授地职,而以时徴其赋者也。闗市山泽,则在田赋之外。币余虽非外至,亦必先入而后出。既敛之,乃可以均莭其用,故并列焉。郑氏口率出泉,固缪论者,或以闾师九职所贡与九赋合而为一,亦非也。详见大府及地官闾师职。

  以九式均节财用

正义郑氏康成曰:式谓用财之莭度。魏氏校曰:均莭也者,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总计嵗所入赋若干,所出费若干,四分为率,量用其三而存其一,三十年则有十年之积。国多故不至加赋以病民,民有水旱之灾,又得以蠲赋,所以养王仁心,助成恭俭之徳,而禁奢侈于未萌也。

案大府九赋,各有所待,用之多少,必与赋相称,所以莭之也。职内叙其财,以待邦之移用,所以均之也。用三余一,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尤均,莭之大者。九式无军旅,盖甲出丘甸,无养兵之费。有事则遗人▯道路之委积,出畿则侯国共其资粮,此古者所以薄取于民而财不匮也。古之师行,未有用馈饷者。齐桓东伐主鲁,西伐主卫。传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共其资粮,扉屦。」当时所过,虽以为苦,而齐师嵗出,力常沛乎有余,实由于此。若王师之出,则山泽闲田之所入,方伯连帅之所共其储防,必有素矣。

通论《周礼》菁华曰:「财用共于有司,而式法颁于大宰,是以人主不敢违式法而过取,有司亦不敢违式法而过共。宰夫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酒正以式法授酒材,掌皮以式法颁皮革,委人以式法共薪蒸木材,职币以式法敛余币,职嵗以式法赞逆防,大府以式法颁货贿。则人主虽有私心,以式法而克;虽有侈心,以式法而消。国用以裕,民力以纾。论道经邦,此其尤重大者。」陈氏傅良曰:「九式均莭财用,正大臣格心之事。九式无朝觐防同、军旅田役者,朝觐防同该于宾客也。廪人凡邦有师役之事,治其粮与其食;仓人凡国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遗人凡师役,掌道路之委积。则军旅亦皆有式法矣。盖虽不颁于大宰之九式,而未甞不具于小宰之七事也。」余论陈氏传良曰:「《周官》九赋、九式俱总于冢宰。秦汉以后,人主私意日生,创为条目,掌天下经赋有大司农,掌山泽之赋则有少府,掌没入民财则有水衡都尉。而大司农则供邦国之经费,少府则供天子之奉养,水衡则供天子之私用。名目既殊,各私其局。防榭陂池、土木崇侈、嬖幸私人、赏赉无度,以为无损于国家之经费,而大臣亦不敢论也。盖均莭之法亡矣。先王富藏天下,或有军旅之事,随所寓而发用;后世聚天下之财归之京师,至于用兵则有飞挽转输之劳,或以财不继而▯败,皆由三代政法扫地无遗耳。」

  一曰祭祀之式

正义:贾氏公彦曰:「若大祭、次祭用大牢,小祭用特牲之类。」王氏详说曰:「曲礼: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此牲式也。酒正: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一贰。此酒式也。」

  二曰賔客之式

正义:贾氏公彦曰:「若上公饔饩九牢,飱五牢,五积之类。」王氏昭禹曰:「国君曰賔,其臣曰客。」

  三曰丧荒之式

正义:郑氏康成曰:“荒防,年也。”贾氏公彦曰:“防,谓若诸侯之丧、诸臣之丧、含禭赙赗之类;荒,谓防年谷不熟有所施与也。”

  四曰羞服之式

正义:郑氏康成曰:“羞饮食之物也。”贾氏公彦曰:“羞如膳夫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之类。”王氏昭禹

译八、山泽之赋

正义:王安石说:“山泽的民众,用他们的物产来抵充国家的赋税。”易祓说:“比如金人开采的金、锡、玉石,角人采集的齿、角、骨物之类。”

九、币余之赋【币,音艺;干,音世】

正义:王安石说:“币余,就是职币所征收的,官府在都城和边邑以及凡是用国家财物的地方所剩余的货币,是振掌事者所结余的财物。这些结余的财物原本属于国家物资,却称之为赋,是因为已经发放出去了,又通过振掌事者收回归入国库,所以也称为赋。此说存异。郑康成说:“币余,是指估卖国都中滞销的货币,都属于末业,应当增加赋税,就像现在商人加倍征税一样。”

考论:九赋,从邦中到邦都,就是载师掌管土地法则,根据土地情况授予职事,并按时征收赋税。关市、山泽,则在田赋之外。币余虽然不是从外部征收,但也必须先收入再支出。既然已经征收,就可以均衡节制其使用,所以并列其中。郑康成认为按口率征收货币,这显然是错误的言论;有人把闾师九职所贡与九赋合而为一,也是不对的。详见大府及地官闾师职。

用九式来均衡节制财用

正义:郑康成说:“式,是指用财的节制法度。”魏校说:“均衡节制,是指以三十年为周期来制定国家用度,总计一年所入赋税多少,所出费用多少,以四分为率,量用其三而存其一,三十年就有十年的积蓄。国家多事不至于加赋来祸害百姓,百姓遭遇水旱灾害,又可以免除赋税,以此来培养君王的仁爱之心,辅助成就恭俭的德行,从而在奢侈未萌生时就加以禁止。

考论:大府九赋,各有其等待使用的对象,使用的多少,必须与赋税相称,这就是节制的原因。职内记录财物,以备国家调拨使用,这就是均衡的原因。用三余一,以三十年为周期来制定,国家用度尤其均衡,这是最大的节制。九式中没有军旅一项,大概是因为甲兵出自丘甸,没有养兵的费用。有事时,遗人提供道路上的储备物资,出京畿则由诸侯国共同供给资粮,这就是古人之所以薄取于民而财用不匮乏的原因。古代军队出行,从未有用馈饷的。齐桓公东伐主鲁,西伐主卫。传曰:“军队出征陈郑之间,共同供给资粮,扉屦。”当时所经过的地方,虽然以此为苦,但齐军每年出征,力量常常充沛有余,确实是因为这个原因。如果是王师出征,那么山泽闲田的收入,方伯连帅共同储备的防备物资,一定早有准备。

通论《周礼》菁华说:“财用供给由有司负责,而式法颁布由大宰负责,因此君主不敢违背式法而过度索取,有司也不敢违背式法而过度供给。宰夫用式法掌管祭祀的戒具,酒正用式法授予酒材,掌皮用式法颁给皮革,委人用式法供给薪蒸木材,职币用式法征收余币,职岁用式法赞逆防,大府用式法颁给货贿。那么君主即使有私心,也能被式法克制;即使有奢侈之心,也能被式法消除。国家用度充裕,民力得以舒缓。论道经邦,这是尤其重大的。”陈傅良说:“九式均衡节制财用,正是大臣匡正君主心意的事。九式中没有朝觐会同、军旅田役,是因为朝觐会同包含在宾客之中。廪人凡国家有师役之事,治理其粮食和饮食;仓人凡国家大事,供给道路上的谷积、饮食器具;遗人凡师役,掌管道路上的储备。那么军旅也都有式法了。大概虽然没有颁布在大宰的九式中,但未曾不具备在小宰的七事中。”我评论陈傅良说:“《周官》九赋、九式都总归于冢宰。秦汉以后,君主私意日生,创设条目,掌管天下经赋的有大司农,掌管山泽之赋的有少府,掌管没收民财的有水衡都尉。而大司农供给国家的经费,少府供给天子的奉养,水衡供给天子的私用。名目既不同,各自私守其局。宫室陂池、土木崇侈、嬖幸私人、赏赉无度,认为无损于国家的经费,而大臣也不敢议论。这是因为均衡节制之法灭亡了。先王富藏天下,如果有军旅之事,随所在而发用;后世聚天下之财归之京师,至于用兵则有飞挽转输之劳,有时因财力不继而失败,都是因为三代政法扫地无遗了。”

一、祭祀之式

正义:贾公彦说:“如果大祭、次祭用大牢,小祭用特牲之类。”王详说:“《曲礼》: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这是牲的式。酒正: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一贰。这是酒的式。”

二、宾客之式

正义:贾公彦说:“如果上公饔饩九牢,飱五牢,五积之类。”王昭禹说:“国君称为宾,其臣称为客。”

三、丧荒之式

正义:郑康成说:“荒,指荒年。”贾公彦说:“丧,指如诸侯之丧、诸臣之丧、含禭赙赗之类;荒,指荒年谷不熟有所施与。”

四、羞服之式

正义:郑康成说:“羞,指饮食之物。”贾公彦说:“羞如膳夫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之类。”王昭禹

曰:“服如司服掌王之吉防衣服之类。”

译回答说:“‘服’如同司服掌管王在吉事和凶事中所穿的衣物之类。”

五曰工事之式

  正义郑氏康成曰工作器物者

  六曰币帛之式

正义:郑氏康成曰:「币帛,所以赠劳賔客者。」

案币帛亦于鬼神用之,但賔客之用尤多耳。

  七曰刍秣之式【刍楚纡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刍秣,养马牛禾谷也。”王氏昭禹曰:“草谓之刍,谷谓之秣。”王氏详说曰:“若委人、賔客共其刍薪,军旅共其委积,刍薪是也。”

八曰匪颁之式【颁郑音班徐音坟】

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匪分也。』班如,班布之班,谓班赐也。某谓王分赐羣臣。」

案匪颁如宫正、内宰、王宫、后宫之稍食也,廪人之匪颁稍食也,槀人、外内朝冗食者之食也。百官羣士无采邑者,其稍食当掌于司禄,而职阙矣。又如冢宰之赏羣吏及有劳绩,不得受田于司勲,而饶以泉布,颁以粟米者,与夫膳夫肉脩之颁赐,酒正之秩酒,宫伯司裘之颁衣裘,罗氏之行羽物,凌人之颁氷,皆匪颁之类也。王氏应电以匪颁为百官之正禄,然受田者不与焉。

  九曰好用之式【好呼报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好用,燕好所赐予。」王氏昭禹曰:「好用,如玉府。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内府。凡王及冢宰之好赐予,则共之。典丝辨其物,书其数,以待上之赐予。典枲赐予亦如之。盖出于上之加恩。」

总论:王氏安石曰:「祭祀宾客丧荒,治之大者也,故列于先。羞服之用,急于工事;工事所造,急于币帛;币帛之用,贵于刍秣。匪颁好用,则用财之余事也。而好用又缓于匪颁,故列于九式之终。」

案如典丝职先云待有司之政令,次云上之赐予。典枲职先云以待时颁,颁衣服授之;次云赐予亦如之。政令时颁,匪颁也;赐予好用也。匪颁庆赐徧于羣臣者,好用则王及冢宰加劳所偶及者。或谓臣民食用之式,亦冝大宰颁之。盖统于九式,非也。九式国用也,故大宰掌之。大司徒主教民,故以仪辨防,以度教莭;而小司徒掌饮食丧纪之禁令。州长以下嵗时月吉读法,以申警之。党正所教尤详,大宰无庸更颁其式。

  以九贡致邦国之用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侯国嵗之常贡,小行人令春入贡是也。大行人六服因朝而贡,与此别。」王氏应电曰:「致者,定为成法,使自至也。」毛氏应龙曰:「五防诸侯各守常职以贡其所有,其不在九贡之内者,上弗受也,下弗进也。」

  一曰祀贡

正义郑氏众曰:祀贡牺牲、包茅之属【贾疏:僖公四年《左传》楚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

案先郑以祀贡为牺牲,盖据月令命太史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而言,不知是乃不韦欲制为秦法者,古无是也。其诸庖人所共之好羞与?

  二曰嫔贡

正义:郑氏康成曰:「嫔贡丝枲也【贾疏:丝枲,青州所贡】

  三曰器贡

正义郑氏康成曰:器贡银、铁、石、磬、丹、漆也【贾疏:银、铁,梁州所贡;漆,兖州所贡;石,即砥砺,荆州所贡;磬,即泗濵浮磬,徐州所贡】王氏应电曰:器贡吉防,礼乐之所需,见《禹贡》、《考工记》所称秦、庐、燕、圅之类,亦是。

案银、铁、丹、漆不得为器。《春秋传》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又尊以鲁壶,所谓器贡也。

  四曰币贡

正义郑氏康成曰:「币,贡玉、马、皮、帛也【贾疏:禹贡无贡马,法觐礼云:「匹马卓上,九马随之。」玉即球琳,皮即熊罴、狐狸,并雍州所贡;帛即织贝之类,▯州所贡】王氏详说曰:「古人所谓币,非止币帛也,观小行人合六币可见。故后郑释以玉、马、皮、帛。」

案王氏应电谓币贡与服贡相类,故大行人无币贡,非也。朝觐聘頫皆有币,无为更列入贡物耳。

  五曰材贡

正义:郑氏康成曰:“材贡櫄干栝柏篠簜也【贾疏:并荆州所贡】

  六曰货贡

正义郑氏康成曰:「货贡金玉龟贝也【贾疏:龟出九江、荆州所贡,金即金三品,及贝并▯州所贡】

  七曰服贡

正义郑氏康成曰:服贡絺纻也【贾疏:豫州所贡。黄氏度曰:▯纁纎纩皆是】

案《岛夷皮服

译五曰工事之式

正义:郑康成说:“工事,是制作器物的法式。”

六曰币帛之式

正义:郑康成说:“币帛,是用来馈赠慰劳宾客的。”

按:币帛也用于祭祀鬼神,只是用于宾客的尤其多罢了。

七曰刍秣之式【刍,音楚纡】

正义:郑康成说:“刍秣,是饲养马牛的草料和谷物。”王昭禹说:“草料称为刍,谷物称为秣。”王详说:“比如委人、宾客共同提供刍薪,军队共同提供委积,指的就是刍薪。”

八曰匪颁之式【颁,郑音班,徐音坟】

正义:郑康成说:“郑司农说:‘匪,就是分。’班,如同‘班布’的班,意思是分赐。我认为这是君王分赐群臣。”

按:匪颁如同宫正、内宰、王宫、后宫的稍食,廪人的匪颁稍食,槀人、外内朝冗食者的食物。百官群士中没有采邑的,他们的稍食应当由司禄掌管,但这一职位空缺了。又如冢宰赏赐群吏及有劳绩的人,不能从司勋那里受田,就用钱币赏赐,用粟米分给,以及膳夫分赐肉干,酒正分赐常酒,宫伯、司裘分赐衣裘,罗氏分发羽毛制品,凌人分发冰块,都属于匪颁之类。王应电把匪颁当作百官的正禄,但受田的人不包括在内。

九曰好用之式【好,音呼报】

正义:郑康成说:“好用,是宴享好赐所赏赐的物品。”王昭禹说:“好用,如同玉府。凡是君王喜好赏赐的,由内府供给货贿。凡是君王及冢宰喜好赏赐的,就由它供给。典丝辨别物品,记录数量,等待君上的赏赐。典枲的赏赐也是如此。这都是出于君上的额外恩赐。”

总论:王安石说:“祭祀、宾客、丧荒,是治理国家的大事,所以列在前面。羞服的使用,比工事更紧急;工事所制造的,比币帛更紧急;币帛的使用,比刍秣更贵重。匪颁和好用,则是用财的余事。而好用又比匪颁更缓,所以列在九式的最后。”

按:比如典丝的职掌先说等待有司的政令,次说君上的赏赐。典枲的职掌先说等待按时分颁,分颁衣服授予;次说赏赐也是如此。政令按时分颁,是匪颁;赏赐是好用。匪颁是普遍赏赐群臣的,好用则是君王及冢宰额外慰劳所偶尔涉及的。有人说臣民食用的法式,也应当由大宰颁布。这是统属于九式的,不对。九式是国家用度,所以由大宰掌管。大司徒主要教化百姓,所以用仪制来辨别防范,用法度来教化节制;而小司徒掌管饮食丧纪的禁令。州长以下在岁时节令吉日宣读法令,以申明警戒。党正所教化的尤其详细,大宰无需再颁布其法式。

以九贡致邦国之用

正义:贾公彦说:“这是诸侯国每年的常规贡品,小行人命令春季入贡就是如此。大行人六服因朝见而进贡,与此不同。”王应电说:“致,是定为成法,使其自然到来。”毛应龙说:“五服诸侯各自坚守常职以进贡其所有,那些不在九贡之内的,上面不接受,下面也不进献。”

一曰祀贡

正义:郑众说:祀贡是牺牲、包茅之类【贾疏:僖公四年《左传》记载楚国不进贡包茅,导致王室祭祀不供给】

按:先郑认为祀贡是牺牲,大概是依据《月令》中命令太史依次排列诸侯进献牺牲的说法,不知道那是吕不韦想要制定为秦法的,古代没有这种做法。或许是庖人所供给的好羞吧?

二曰嫔贡

正义:郑康成说:“嫔贡是丝和麻【贾疏:丝麻,是青州所进贡的】

三曰器贡

正义:郑康成说:器贡是银、铁、石、磬、丹、漆【贾疏:银、铁,是梁州所进贡的;漆,是兖州所进贡的;石,就是砥砺,是荆州所进贡的;磬,就是泗水边的浮磬,是徐州所进贡的】王应电说:器贡是吉礼凶礼、礼乐所需要的,见于《禹贡》、《考工记》所称的秦、庐、燕、圅之类,也是。

按:银、铁、丹、漆不能称为器。《春秋传》说“桃弧棘矢以供给御王事”,又说“尊用鲁壶”,这才是所谓的器贡。

四曰币贡

正义:郑康成说:“币,是进贡玉、马、皮、帛【贾疏:《禹贡》没有进贡马,依照《觐礼》说:‘一匹马卓立在上,九匹马跟随其后。’玉就是球琳,皮就是熊罴、狐狸,都是雍州所进贡的;帛就是织贝之类,是雍州所进贡的】王详说:“古人所说的币,不只是币帛,看小行人合六币就可以知道。所以后郑解释为玉、马、皮、帛。”

按:王应电说币贡与服贡相类似,所以大行人没有币贡,这是不对的。朝觐聘问都有币,没有必要再列入贡物中。

五曰材贡

正义:郑康成说:“材贡是櫄干栝柏篠簜【贾疏:都是荆州所进贡的】

六曰货贡

正义:郑康成说:“货贡是金玉龟贝【贾疏:龟出自九江,是荆州所进贡的,金就是金三品,以及贝都是雍州所进贡的】

七曰服贡

正义:郑康成说:服贡是絺纻【贾疏:是豫州所进贡的。黄度说:纁纎纩都是】

按:《岛夷皮服

》《岛夷卉服》及《织文》《织贝》《织皮》之《防》,皆贡服也。

  八曰斿贡【斿音游】

译《岛夷卉服》以及《织文》《织贝》《织皮》的《防》,都是进贡的服饰。

第八项是斿贡【斿音游】

正义:郑氏众曰,斿,贡羽毛也【刘氏彛曰:谓羽毛可注旗旄者】

  九曰物贡

正义郑氏康成曰:物贡杂物,鱼、盐、橘、柚之属【贾疏:鱼,徐州所贡;盐,青州所贡;橘、柚,荆、扬所贡】

总论:陈氏傅良曰:「九贡所列,非用物不致,所谓不贵异物,贱用物也。」

案邦国独致贡以粟米,皆取于甸服,所以用利而民不劳也。大行人六服,因朝而贡,此则毎嵗常贡。诸侯当朝亲贡之嵗,不复遣大夫入贡,盖一嵗无二贡也。

以九两系邦国之民【系,音计】

正义:郑氏康成曰:「两,犹耦也。所以协耦万民,系聨缀也。」贾氏公彦曰:「邦国兼诸侯,立法于此,使万民相合耦而聨缀,不离散也。」

  一曰牧以地得民

正义魏氏校曰:诸侯各有分地,世养其民,故曰以地得民。

存疑。郑氏康成曰:「牧,州长也。九州各有封域,以居民也。」

案九两系民皆当指其与民相亲近者言之。注:以长为诸侯,故又于诸侯之上,以牧为州长。然于民太濶,且王畿之内不可通矣。魏氏分地养民之说近之,然亦不可以牧直当诸侯也。侯国以诸侯为牧,将王畿以天子为牧乎?牧盖即指地之可以养人而言,与下“薮”字为一例。有地可养,则民情恋焉,所谓系也。

  二曰长以贵得民

案长谓若乡之乡老公也,乡大夫卿也,遂之遂大夫中大夫也。先儒以为乡官,故无府史胥徒者,此其是与?以其为一乡一遂之长,故曰长而爵又最尊,民皆尊敬之,而因以系属焉。此为以贵得民也。诸侯统治一国,总九两之柄,未可以得民者目之。而凡所得者,何独非诸侯之所得乎?侯国如此,天子可知。

存疑。郑氏康成曰:「长诸侯也。一邦之贵,民所仰也。」

  三曰师以贤得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师有徳行以教民者。」

  四曰儒以道得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儒,通道艺以教民者。”王氏与之曰:“师则徳成行尊,足以表率斯民,故得民以贤;儒则道明艺习,足以教诏斯民,故得民以道。”

案师儒、大司乐所谓有道者、有徳者,乡射礼所谓乡先生、君子是也。

  五曰宗以族得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宗继别为大宗,收族者。贾氏公彦曰:大宗子与族食,族燕序以昭穆,所以收族。民即族人也。郑氏锷曰:大宗则收族,丧必服,冠取妻必告,虽无服之亲,亦系属而不散,故曰以族得民。案:继别之宗,谓公子及异姓起家为大夫者。然《诗》曰:“君之宗之”,此曰“以族得民”,则庻民之家亦有宗矣。意一姓聚居者,虽无仕宦朝廷,皆为立宗,以统摄之。通论张子曰:管摄天下之人心,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眀世族与宗法。宗法立,则人知统系所自来,而恩义立,国家之本,岂得不固?吕氏祖谦曰:古者建国立宗,其事相须。《诗》“君之宗之”,言公刘整率其民,上则皆属于君,下则各统于宗,其相维如此。春秋之末,晋执蛮子以畀楚,楚司马制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当典刑废壊之时,暂为诈伪之计,犹必立宗,则前此可知。

余论陈氏傅良曰:殷民七族,寔封康叔;懐姓九宗,实封唐叔。盖世家大族,礼法足以齐其家,恩义足以帅其族。正有国者所以为治也。汉髙帝都闗中,徙齐诸田;楚昭、屈、武帝,以六条诏察,首以强宗为言。陵夷至于五代之乱,元魏分析防戸,而先王以族得民之意,散而不可复收矣。

  六曰主以利得民

正义郑氏众曰:主谓公卿大夫世世食采不絶,民利之。郑氏康成曰:利如上思利,民之利谓以政教利之。郑氏锷曰:左氏载荀偃卒,宣子抚之曰:「事吴敢不如事主。」杜注:大夫称主,是也。

案此节姑从旧说。或曰:臣妾闲民,其以力作而佣食也。毎有常主,有所利之而不肯轻离,亦为系也。未知是否。

  七曰吏以治得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吏,小吏在乡邑者【贾疏:若比长、闾胥】案:吏如载师、闾师、旅师及都鄙之邑宰,凡有治于民者皆在焉,不但比长、闾胥而已。

译正义:郑众说:“斿,是进贡羽毛。”【刘彛说:指可以用来装饰旗旄的羽毛。】

九曰物贡

正义郑康成说:“物贡是杂类贡品,如鱼、盐、橘、柚之类。”【贾公彦疏:鱼是徐州所贡;盐是青州所贡;橘、柚是荆州、扬州所贡。】

总论:陈傅良说:“九贡所列,都是非用物不能致送的,这就是所谓不珍视异物,而重视实用之物。”

按:邦国唯独以粟米进贡,都取自甸服,所以既利于使用,百姓又不劳累。大行人六服,是因朝见而进贡,这是每年的常贡。诸侯应当朝见并亲自进贡的年份,不再派遣大夫入朝进贡,大概是一年没有两次进贡。

用九种纽带联系邦国的百姓【系,音计】

正义:郑康成说:“两,就是耦。用来协调耦合万民,系联缀结。”贾公彦说:“邦国兼指诸侯,在此立法,使万民相互耦合而联缀,不离散。”

一曰牧以地得民

正义魏校说:诸侯各有分封的土地,世代养育那里的百姓,所以说以土地获得民心。

存疑。郑康成说:“牧,是州长。九州各有封域,用来居住百姓。”

按:九两联系百姓,都应当指那些与百姓亲近的人而言。注解说:因为把诸侯称为长,所以在诸侯之上,又把牧作为州长。然而对于百姓来说太疏远了,而且王畿之内也不适用了。魏校分地养民的说法比较接近,但也不能直接把牧等同于诸侯。诸侯国以诸侯为牧,难道王畿要以天子为牧吗?牧大概就是指能够养育人的土地而言,与下面的“薮”字属于同一类。有土地可以养育,那么百姓就会眷恋,这就是所谓的系。

二曰长以贵得民

按:长是指像乡的老公、乡大夫卿、遂的遂大夫中大夫这样的人。先儒认为他们是乡官,所以没有府史胥徒,这大概是对的?因为他们是一乡一遂的首领,所以称为长,而且爵位最尊贵,百姓都尊敬他们,因而以此系属。这就是以尊贵获得民心。诸侯统治一国,总揽九两的权柄,不可以用获得民心来称呼。而凡是获得的,何尝不是诸侯所获得的呢?诸侯国如此,天子就可以知道了。

存疑。郑康成说:“长是诸侯。一邦中最尊贵的人,百姓所仰赖的。”

三曰师以贤得民

正义:郑康成说:“师是有德行用来教化百姓的人。”

四曰儒以道得民

正义:郑康成说:“儒,是通晓道艺用来教化百姓的人。”王与之说:“师是德行成就、行为尊贵,足以作为百姓的表率,所以以贤获得民心;儒是道义明达、技艺熟练,足以教导百姓,所以以道获得民心。”

按:师儒,就是大司乐所说的有道者、有德者,乡射礼所说的乡先生、君子。

五曰宗以族得民

正义郑康成说:宗是继承别子的大宗,是收聚族人的人。贾公彦说:大宗子与族人一起吃饭,宴饮时按昭穆次序排列,以此来收聚族人。民就是族人。郑锷说:大宗则收聚族人,丧事必须服丧,冠礼娶妻必须告知,即使没有服丧关系的亲属,也系属而不离散,所以说以族获得民心。按:继承别子的宗,是指公子以及异姓起家为大夫的人。然而《诗经》说:“君之宗之”,这里说“以族得民”,那么庶民之家也有宗了。大概同姓聚居的人,即使没有在朝廷做官,也都设立宗,来统摄他们。通论张载说:管束天下的人心,敦厚风俗,使人不忘本,必须阐明世族与宗法。宗法确立,那么人们就知道统系来自哪里,恩义就确立了,国家的根本,难道能不稳固吗?吕祖谦说:古代建国立宗,这两件事是相互需要的。《诗经》“君之宗之”,是说公刘整率他的百姓,向上都归属于君,向下各自统属于宗,相互维系就是这样。春秋末年,晋国抓住蛮子交给楚国,楚国司马制邑立宗,来引诱他的遗民,而全部俘获带回。在典章制度废坏的时候,暂时采取欺诈的手段,尚且必须立宗,那么以前就可以知道了。

余论陈傅良说:殷民七族,确实封给了康叔;怀姓九宗,确实封给了唐叔。大概是世家大族,礼法足以整齐他们的家,恩义足以率领他们的族。这正是有国者用来治理的方法。汉高帝都关中,迁徙齐地的诸田;楚地的昭、屈、武三姓,以六条诏书考察,首先以强宗为言。衰落到了五代的混乱,元魏分析防户,而先王以族获得民心的意图,消散而不可再收回了。

六曰主以利得民

正义郑众说:主是指公卿大夫世代食邑不断,百姓利于他们。郑康成说:利如同上思利,民之利是指以政教利于他们。郑锷说:《左传》记载荀偃去世,宣子抚摸着他说:“事奉吴国怎敢不像事奉主人。”杜预注:大夫称为主,是对的。

按:这一节暂且遵从旧说。有人说:臣妾闲民,是靠力作而受雇吃饭的。每有固定的主人,有所利于他们而不肯轻易离开,也是系属。不知道是否如此。

七曰吏以治得民

正义郑康成说:吏,是在乡邑的小吏【贾疏:如比长、闾胥】按:吏如载师、闾师、旅师以及都鄙的邑宰,凡是对百姓有治理职责的都在其中,不仅仅是比长、闾胥而已。

八曰友以任得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友谓同井相合耦耡者。」孟子曰:「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王氏昭禹曰:「学校之友,相任以道,则以道而相得;乡井之友,相任以事,则以事而相得。」贾氏公彦曰:「言以任,则非同门之友;谓田里相佐助,以彼此任使而相得,即邻伍聚居者。」

译第八条是:通过任用朋友来赢得民心。

郑康成解释说:“‘友’指的是同井田中互相配合耕作的人。”孟子说:“乡间田地同属一井,人们出入结伴为友,守望互相协助,疾病互相扶持,这样百姓就会亲近和睦。”王昭禹说:“学校里的朋友,以道义互相推重,就因道义而彼此投合;乡井中的朋友,以事务互相推重,就因事务而彼此投合。”贾公彦说:“说‘以任’,就不是指同门师友;而是指田里互相佐助,因彼此任用驱使而彼此投合,也就是邻里聚居的人。”

九曰薮以富得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富谓薮中材物也。薮亦有虞【贾疏:地官泽虞职,毎大泽大薮中士二人】掌其政令,为之厉禁,使其地之民守之。贾氏公彦曰:举薮,则山泽防皆有材物民居,可知也。

案山林川泽皆有民,而独举薮者,财物众而聚民多也。

总论:王氏安石曰:“自牧至薮,民皆有所系属而不散,故多寡、死生、出入、徃来,举可知也。夫然后可得而治矣。”后世九两既废,人得自恣,莫相统一,故宣王料民于太原,而仲山甫非之。当是时,上欲知民数而不得,尚能得其情而制之乎?民既散,则放僻邪侈,无不为也。王氏与之曰:“民心无常,难合易睽。惟夫牧以地,长以贵,主以利,吏以治,薮以富,足以系民之身;师以贤,儒以道,足以系民之心。宗以族,使知亲不可离;友以任,使知交不可倍。然后相安、相养、相亲、相逊,虽有变故之死,靡他。”后世九両既废,人心亦离,匹夫匹妇不获所求,而有乐郊乐国之思。曽子所谓“上失其道而民散”也。

案九两系邦国之民,牧长以治之,师儒以教之,宗主以系之。此三者,尊尊、贤贤、亲亲,人心之所以聨属维系,而不可一废者也。吏非牧长,而有相承之责;友非师儒,而有相成之谊;薮非宗主,而有相济之权。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灋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县音悬,挟子协反,字又作浃,同干,本作帀子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正月,周之正月【贾疏:建子】吉,谓朔日。大宰以正月朔日布治于天下,又书而县于象魏,振木铎以徇之,使万民观焉。所以重治灋,新王事也。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尔。”贾氏公彦曰:“和,谓调和六典八灋以下之事。”郑氏众曰:“象魏,阙也【贾疏:雉门之外两观阙髙魏魏然,春秋雉门灾及两观是也】鲁灾,季桓子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忘。”从甲至甲谓之挟日,凡十日。王氏昭禹曰:“先王以道制灋,通变宜民,故于嵗终调制所当改易,即《尧典》所谓平在▯易也。挟日而后敛,俾逺者得徧观。”王氏详说曰:“典灋则之所施,言邦国都鄙官府而布治,不言官府者,布治即官府之事也。”王氏安石曰:“县灋示人,如天垂象,故谓之象。”王氏应电曰:“事变无穷,治道与之推移,故必随时调剂而后可守之无弊。后世不知此意,法久弊生,终不敢少有损益,曰恐变乱成宪也。小人隂壊▯移,则更不能问,必至势穷事极,然后思所以振救,亦已晚矣。”

案大宰职,不条列所以治邦国者以六典、八灋、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天,子所以治诸侯,与诸侯所以自治其臣民者,皆具于是矣。布治于邦国,即以典灋则柄统职式贡两颁之所损益者,盖无几也。曰:象者,非惟书其事,且揭其图,使观者易辨也。不曰「治灋之象」,而曰「治象之灋」者,曰「治灋之象」,则似専县其象;曰「治象之灋」,则知并书其灋。

辨正朱子曰:胡文防《春秋传》谓夫子以夏时冠周月,以周正纪事。据《周官》明有正月,有正嵗,则周实以十一月为正月。夫子所谓行夏之时,以其不顺,欲改从建寅耳【王氏志长曰:周以建子月为正,亦兼用夏时。豳诗凡言日,指周正;凡言月,指夏正】毛氏应龙曰:建子之月谓之正月,所以明一代时王之正;建寅之月谓之正嵗,所以明天运时序之正。乡大夫职:正月之吉,受教灋于司徒;嵗终则令六乡之吏防政致事。正嵗,令羣吏攷灋于司徒,以退各宪之于其所治。州长职: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灋;嵗终则防其州之政令。正嵗则读教灋如初。观此经文三莭极眀:正月即周以十一月为嵗首之月也;嵗终即豳诗以十二月为将改嵗之月也。嵗终下继以正嵗,则谓夏正建寅之月眀矣。不然,经既言正月,又言正嵗;既言受灋,又言攷灋;既云属民读灋,又云读灋如初,此岂同一时之事哉?

案毛氏以嵗终为

译九是用薮泽的物产来使民众富裕。

郑玄解释说:“富”是指薮泽中的材木和物产。薮泽也有虞官掌管其政令,设立禁令,让当地民众守护。贾公彦解释说:举出薮泽,那么山林、沼泽、堤防都有材木物产和民居,这是可以推知的。

按:山林川泽都有民众,而单独举出薮泽,是因为薮泽财物众多,聚集的民众也多。

总论:王安石说:“从牧到薮,民众都有归属而不离散,所以人口的多少、生死、出入、往来,都能知晓。这样之后才可以治理。”后世九两制度废除,人们得以放纵,没有统一,所以宣王在太原统计民数,仲山甫对此加以非议。当时,上级想要知道民数却得不到,还能了解民情并加以制约吗?民众既然离散,就会放纵邪僻,无所不为。王与之说:“民心没有常定,难以聚合容易离散。只有用牧官以土地、长官以尊贵、主官以利禄、吏员以治理、薮泽以财富,足以维系民众的身体;用师官以贤能、儒官以道义,足以维系民众的心志。用宗官以宗族,使人们知道亲人不可背离;用友官以责任,使人们知道朋友不可背叛。然后才能相互安定、相互供养、相互亲近、相互谦让,即使遇到变故死亡,也不会二心。”后世九两制度废除,人心也离散,普通男女得不到所求,因而产生向往快乐郊野和国家的念头。曾子所说的“上级失去正道而民众离散”就是这个意思。

按:九两用来维系邦国的民众,牧官和长官用来治理他们,师官和儒官用来教化他们,宗官和主官用来维系他们。这三者,体现尊尊、贤贤、亲亲的原则,是人心联系维系所不可废弃的。吏员不是牧官和长官,但有相互承接的责任;友官不是师官和儒官,但有相互成就的情谊;薮泽不是宗官和主官,但有相互救济的权力。

正月吉日,开始调和并颁布治理政令于邦国和都鄙,于是将治理的法则悬挂在象魏,让万民观看治理的法则,经过十天之后收起。

郑玄解释说:“正月,是周历的正月;吉,指朔日。大宰在正月朔日将治理政令颁布于天下,又书写并悬挂在象魏,摇动木铎巡行宣告,让万民观看。这是为了重视治理法则,更新王事。凡是治理有旧例,说‘始和’,就像改造一样。”贾公彦解释说:“和,指调和六典、八法以下的事务。”郑众解释说:“象魏,就是阙门。鲁国发生火灾,季桓子护卫国君站在象魏之外,命令收藏象魏,说:‘旧章不可忘记。’从甲日到甲日叫做挟日,共十天。”王昭禹说:“先王用道义制定法则,通权达变以适应民众,所以在年终调整应当改易的地方,即《尧典》所说的‘平在易’。经过十天之后收起,使远方的人也能普遍观看。”王详说:“典法则是所施行的,说邦国都鄙官府而颁布治理,不说官府,是因为颁布治理就是官府的事务。”王安石说:“悬挂法则示人,如同上天垂示星象,所以称为象。”王应电说:“事变无穷,治道随之推移,所以必须随时调剂才能长久遵守而无弊端。后世不知道这个意思,法律久了弊端产生,却终究不敢稍有增减,说是害怕变乱成法。小人暗中破坏转移,就更不能过问,必定等到势穷事极,然后才思考振救的办法,也已经晚了。”

按:大宰的职掌,不条列治理邦国的方法,而是用六典、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天子治理诸侯,以及诸侯治理其臣民的方法,都具备于此了。在邦国颁布治理,就是用典法、则、柄、统、职、式、贡、两所颁布的,所增减的几乎没有。说“象”,不仅是书写其事,而且揭示其图,使观看的人容易辨别。不说“治法之象”,而说“治象之法”,如果说“治法之象”,则似乎专门悬挂其象;说“治象之法”,则知道同时书写其法。

辨正:朱熹说:胡文定《春秋传》认为孔子用夏历冠于周月,用周正纪事。根据《周官》明确有正月,有正岁,那么周实际上以十一月为正月。孔子所说的行夏之时,因为不顺,想要改从建寅。毛应龙说:建子之月称为正月,用来表明一代时王的正统;建寅之月称为正岁,用来表明天运时序的正统。乡大夫职:正月吉日,接受教法于司徒;年终则命令六乡的官吏会聚政绩并汇报事务。正岁,命令群吏在司徒处考核法则,然后各自在其所治理的地方颁布。州长职:正月吉日,各自召集其州的民众而宣读法则;年终则会聚其州的政令。正岁则宣读教法如初。观察此经文三节极明显:正月即周以十一月为岁首之月;年终即豳诗以十二月为将改岁之月。年终之下接着正岁,那么指夏正建寅之月就明显了。不然,经文既言正月,又言正岁;既言受法,又言考法;既云属民读法,又云读法如初,这难道是同一时间的事情吗?

按:毛氏以年终为

豳诗,改嵗之月则丑月也,不如依郑注作亥月为妥。

译《豳诗》中“改岁之月”指的是丑月,不如依照郑玄的注解说成亥月更为妥当。

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设其参,傅其伍,陈其殷,置其辅【监,古衔反;参,七南反;傅,戚音附;徐,方慕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乃者,更申敕之。参谓三卿,伍谓五大夫【贾疏:《左传》杜泄云:「吾子为司徒,夫子为司马,孟氏为司空,则诸侯三卿,司徒、司马、司空也】殷众也,谓众士。《王制》:「诸侯上士二十七人,其中士、下士各居其上之三分。辅府史庻人在官者。」刘氏敞曰:「牧,谓牧民之君。九两,一曰牧,以地得民是也。」王氏昭禹曰:「施者,典灋则各有其籍,畀所治之人,使推而行之也。」郑氏锷曰:「傅者,附也。五大夫附于三卿之下也。」崔氏灵恩曰:「诸侯三卿:司徒兼冢宰,司马兼宗伯,司空兼司冦。五大夫者,司徒之下立二人,小宰、小司徒;司马之下立一人,为小司马,兼宗伯之职;司空之下立二人,小司防、小司空。《孔子世家》:定公九年,孔子由司空为大司防,盖由小司空为小司防也,而言大司防者,侯国惟一司防,故亦称大司防。」

案此言封建灋也。建牧、立监,以下皆始封之事。亦唯卿命于天子,大夫而下则其君自主之,非事事操之在上也。特言邦国之典如是耳。云乃者,其嵗有所封之国,则施焉。其继世者或典有损益,亦因和布而施之。故文承「和布」之后,「牧公侯伯子男」守土以牧民者,「监方伯连帅」相监临者,「五大夫贰三卿者」各一,其二则小宗人、小司防也。

存异王氏详说曰:「王制,天子使大夫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则是大夫谓之监也。梓材,王启监,则是诸侯谓之监也。」贾氏公彦曰:「傅者,谓大夫上有卿,下有士,受上政傅于下,受下政傅于上,故云傅。」

案五大夫指其副贰于三卿者,大射礼谓之小卿是也。小卿下又有大夫,则大夫不止于五明矣。或者泥王制之文,以为大夫止于五,非也。

乃施则于都鄙,而建其长,立其两,设其伍,陈其殷,置其辅【长知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长谓公卿大夫王子弟食采邑者,立两卿不足于诸侯【贾疏:典命职三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大宗伯职六命,赐官则大夫四命,不合立官。注并言大夫者,以大夫虽立官,不与公卿同,亦得称长。其实大夫当与诸侯之卿同官事兼摄也。王亲子弟食邑与三公同,其次疏者与六卿同,得立两卿五大夫。其次更疏者与大夫同,不得立两卿五大夫,亦职相兼也。此经无家邑之名,故都鄙中含公卿大夫。春官宗人都家并有,则公卿为都,大夫为家】王氏昭禹曰:两卿所以贰其长,不谓之贰者,以有臣道与六官之贰异也。家臣称其长则曰主。案此畿内授采灋也,稍与县都之地分为采者,略如后世郡县之灋,而或大或小,或世或不世,则受采者各不同。当其授之,并以此则施之也。又比年亦因和布而施之。都鄙有两卿者,如周公以蔡仲为卿士,盖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则其设官亦与外诸侯差似也。然都之大小不一,则小都不必备两卿。经盖据大都立灋耳。备两卿则设五大夫以佐之,如不备则大夫亦不必有五,故不言傅而言设傅者有定之辞,设者多寡随时之义。

乃施灋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设其攷,陈其殷,置其辅。

正义郑氏康成曰:正谓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防、司空也。贰谓小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马、小司防、小司空也。攷,成也。佐成事者,谓宰夫、乡师、肆师、军司马、士师也。司空亡,未闻其攷【贾疏案:乡师职及葬,执纛以与匠师御匶。注:匠师事官之属,其于司空,若鄊师之于司徒。乡师司徒之攷,则匠师亦司空之攷。此云未闻者,彼以义约之,无正文也】贾氏公彦曰:上经官府在都鄙上,此在都鄙下者。

欲见都鄙置臣与诸侯同,又见侯国亦有都鄙,故进都鄙在上,使文承邦国之下也。王氏昭禹曰:六卿其属所取正,故曰正贰,所以副贰其正而専逹其事之次者,攷所以攷殷辅之治,若宰夫攷百官府羣都县鄙之类。

案,此朝廷置

译于是将典章制度颁布于诸侯国,设立其牧,建立其监,设置其参,配置其伍,陈列其殷,安置其辅。

郑康成解释说:“乃”字,表示再次申令告诫。参指的是三卿,伍指的是五大夫。殷是众的意思,指众士。《王制》记载:“诸侯的上士有二十七人,其中士、下士的人数各占上士的三分之一。辅、府、史、庶人等在官任职的。”刘敞说:“牧,指治理百姓的君主。九两中的第一就是牧,以土地来收服民心。”王昭禹说:“施,指典章法则各有其籍册,交付给所治理的人,让他们推行实施。”郑锷说:“傅,就是附的意思。五大夫依附在三卿之下。”崔灵恩说:“诸侯的三卿:司徒兼管冢宰,司马兼管宗伯,司空兼管司寇。五大夫中,司徒之下设立二人,即小宰、小司徒;司马之下设立一人,即小司马,兼管宗伯的职务;司空之下设立二人,即小司防、小司空。《孔子世家》记载:定公九年,孔子由司空升任大司防,大概是由小司空升任小司防,而称为大司防,是因为侯国只有一位司防,所以也称大司防。”

按:这里说的是封建的法度。建牧、立监,以下都是始封时的事。也只有卿由天子任命,大夫以下则由诸侯自行决定,并非事事都由上级掌控。只是说诸侯国的典章制度如此罢了。说“乃”,是指当年有所封的国家,就颁布这些制度。那些世袭的诸侯,如果典章有增减,也趁着和布之时颁布实施。所以文字承接在“和布”之后。“牧”指公、侯、伯、子、男,他们守土以治理百姓;“监”指方伯、连帅,相互监督;“五大夫”作为三卿的副手,各有一人,另外两人则是小宗人、小司防。

保留不同说法:王详说:“《王制》记载,天子派大夫监督方伯的国家,每国三人,那么大夫称为监。《梓材》说‘王启监’,那么诸侯称为监。”贾公彦说:“傅,指大夫上有卿,下有士,接受上级的政令传达给下级,接受下级的政令传达给上级,所以称为傅。”

按:五大夫指辅助三卿的人,《大射礼》中称为小卿。小卿之下还有大夫,那么大夫就不止五人,这是明显的。或许有人拘泥于《王制》的文字,认为大夫只有五人,这是不对的。

于是将法则颁布于都鄙,设立其长,建立其两,设置其伍,陈列其殷,安置其辅。

郑康成解释说:长指公、卿、大夫、王子弟中享有采邑的人,立两卿是因为诸侯的卿不足。王昭禹说:两卿用来辅助其长,不称为贰,是因为有臣道,与六官的贰不同。家臣称呼其长则称为主。按:这是畿内授予采邑的法度,稍微与县都之地分为采邑的,大致像后世的郡县法度,而有的大有的小,有的世袭有的不世袭,那么受采邑的人各不相同。在授予采邑时,都以此法则颁布实施。又每年也趁着和布之时颁布实施。都鄙有两卿的,如周公以蔡仲为卿士,大概天子的卿受地视同侯爵,那么其设官也与外诸侯差不多。然而都的大小不一,那么小都不一定具备两卿。经文大概是依据大都立法的。具备两卿就设置五大夫来辅助,如果不具备两卿,那么大夫也不必有五,所以不说傅而说设,傅有固定的意思,设有多寡随时的意思。

于是将法度颁布于官府,建立其正,设立其贰,设置其考,陈列其殷,安置其辅。

郑康成解释说:正指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贰指小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马、小司寇、小司空。考,成也。辅助完成事务的人,指宰夫、乡师、肆师、军司马、士师。司空亡佚,未听说其考。贾公彦说:上文官府在都鄙之上,此处在都鄙之下。

想要表明都鄙设置臣子与诸侯相同,又表明侯国也有都鄙,所以将都鄙放在上面,使文字承接在邦国之下。王昭禹说:六卿的属官所取正,所以称为正贰,用来副贰其正而专达其事之次的,考用来考核殷辅的治理,如宰夫考核百官府群都县鄙之类。

按,这是朝廷设置

官灋也。经序官首,云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下至府史胥徒而止,其余五官并同。即此已灋,即诸职所掌者是也。云建其正,则大宰亦在所建中。大宰总统六官,而所施之灋已,则先焉,可见天工人代之义。凡所施者,大宰诏王为之耳。

译这是官制之法。《周礼》序官篇开头说,治理官员的类别,大宰为卿一人,往下直到府、史、胥、徒为止,其余五官也都相同。这就是官制之法,也就是各个职位所掌管的内容。文中说“建立其长官”,那么大宰也在被建立的长官之中。大宰统辖六官,而所施行的官制之法已经确立,那么大宰就居于首位,由此可见“天工由人代治”的道理。凡是所施行的政令,都是大宰禀告君王去做的罢了。

凡治,以典待邦国之治,以则待都鄙之治,以灋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万民之治,以礼待宾客之治。

正义:邓氏元锡曰:「待,谓灋具于此,待事至而应之也。」郑氏康成曰:「成八成,礼宾礼也。」贾氏公彦曰:「上」

文官成,在八灋治官府中,今特出之者,八成本待万民,其在八灋者,欲见官府执行耳。礼宾本在八统,以国之礼宾,别有礼,若觐礼、聘礼之类,故特出之。通论王氏安石曰:「我之治彼也,以此施焉,故彼之治乎我也,以此待之。」

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脩。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

正义郑氏康成曰:祀五帝,谓四郊及明堂。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礼也。具所当共脩,扫除粪洒,前期前所诹之日也。十日散齐,七日致齐,三日执事,宗伯、大卜之属。既卜,遂戒百官以始齐【贾疏:祭日前夕为期,前期十日者,祭前十一日卜,卜之后日遂戒百官始齐。祭统: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大宗伯职: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帅执事而卜日。大卜职:大祭祀,眡髙命▯。故知执事宗伯、大卜之属】贾氏公彦曰:五帝者,东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黒帝,各于其郊,中央黄帝,亦于南郊也。郑云及明堂者,总飨五帝于明堂。

辨正陈氏祥道曰:「王肃以五帝为五人帝,非也。古者祀五帝,必配以五人帝,从以五人臣。若谓五帝即五人帝,则五人帝以前,岂无司四时者乎?」程子曰:「自司服言祀昊天上帝,又云祀五帝,亦如之。康成之徒,遂有六天之说,此学者大惑也。」朱子曰:「《周礼》上帝是总言帝,五帝是五方帝,昊天上帝是天。郑氏以昊天上帝为北极,非也。北极星只是言天之象。又汉时太乙便是帝,如今郊祀増成十帝,一国三公尚不可,况天而有十帝乎?」

通论程子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冬至祭天,而以祖配之,以冬至气之始也。万物成形于帝,而人成形于父。故季秋享帝,而以父配之,以季秋成物之时也。」

余论《家语》:“季康子问五帝,孔子曰:‘天有五行,水、火、木、金、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改号,取法五行,故其生为明王者,没而配五行。’是以太昊配木,炎帝配火,黄帝配土,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马氏端临曰:“王者祭天,而以祖配之,古今之通义也。秦襄公初祠少皥白帝,其后并祠青帝、黄帝、赤帝。汉髙复立黒帝祠。贾生亲承宣室之问,亦不能引经援古,定郊社、明堂祀天配祖之仪。昊天上帝反不得比大乙,五帝得享郊祀之祭。髙祖创业之主,亦终西汉之世,不得享配天之祀。至成帝时,匡衡请徙甘泉祠于长安,定南北郊祀礼,稍正,然终不能复三代典礼。而哀、平之间,怵于祸福,南北郊与甘泉五畤互为罢复,卒无定制。迨世祖中兴,建武郊天,始采用元始故事,而不复袭汉初之迹。

案经言五帝,谓天帝也。宗祀于明堂,而以文王配之,所谓自外至者,无主不止也。文王配之,则不复以大皥防五人帝配之,可知。然月令言五人帝,五神,家语亦言五人帝,则五人帝者,其诸四时迎气之配与?若五人帝之正祭,则其子孙受封者自奉之,王者所以重继絶世也。如无可继者,则国于其墟者祭之,非王者之正祭。

及执事眂涤濯【眂,音视,本又作视,后皆同。涤,亭歴反。濯,直觉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执事初为祭事,前祭日之夕涤濯,谓溉祭器及甑甗之属【贾疏:仪礼特牲云:「前祭日之夕视壶濯及豆笾,士卑得与人君同;少牢大夫礼当祭日摡祭器者,下人君也】贾氏公彦曰:「大宗伯、小宗伯皆亲眡涤濯,大宰亦徃涖之。」

通论王氏昭禹曰:「执事有二,凡与祭祀之人谓之执事,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是也。执事之节,亦谓之执事,及执事眂涤濯是也。」

及纳亨赞王牲事【亨,普庚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纳亨,纳牲将告杀,谓乡祭之晨【贾疏檀弓:周人大事以日出,故知纳

译大凡治理国家,用典章来应对邦国的治理,用准则来应对都邑和边邑的治理,用法律来应对官府的治理,用官府的成例来应对万民的治理,用礼仪来应对宾客的治理。

正义:邓元锡说:“待,是说法律条文具备于此,等待事情发生而应对它。”郑康成说:“成,是八成;礼,是宾礼。”贾公彦说:“上文‘官成’,在八法治理官府之中,现在特别提出来的原因,是八成本来用来治理万民,而在八法中提到的,是为了显示官府的执行情况。宾礼本来在八统之中,因为国家接待宾客,另有专门的礼仪,如觐礼、聘礼之类,所以特别提出。通论:王安石说:“我治理他们,用这些方法施行,所以他们治理我,也用这些方法来应对。”

祭祀五帝时,就掌管百官的誓戒,以及所需物品的准备。在祭祀前十天,率领负责祭祀事务的官员占卜日期,于是发布戒令。

正义:郑康成说:“祭祀五帝,是指在四郊和明堂祭祀。誓戒是用刑罚来约束,因为害怕失礼。具,是应当共同准备的事项,包括扫除、洒水等。前期,是指在选定日期之前。十天是散齐,七天是致齐,三天是执事,宗伯、大卜等属于执事。既已占卜,于是告诫百官开始斋戒【贾疏:以祭日前夕为期,前期十天,是指祭前第十一天占卜,占卜后的第二天就告诫百官开始斋戒。《祭统》说:散齐七天以安定心神,致齐三天以整齐身心。《大宗伯》职掌:凡是祭祀大神、享祭大鬼、祭祀大示,率领执事官员占卜日期。《大卜》职掌:大祭祀,观察龟兆以命令占卜。所以知道执事是宗伯、大卜之类】贾公彦说:“五帝,是指东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各自在相应的郊外祭祀,中央黄帝,也在南郊祭祀。郑康成说及明堂,是指在明堂总祭五帝。”

辨正:陈祥道说:“王肃认为五帝是五人帝,这是不对的。古代祭祀五帝,必定配以五人帝,随从以五人臣。如果说五帝就是五人帝,那么五人帝以前,难道没有主管四时的神吗?”程颐说:“从《司服》篇说祭祀昊天上帝,又说祭祀五帝,也是如此。郑康成之徒,于是有了六天的说法,这是学者的大迷惑。”朱熹说:“《周礼》中的上帝是总称帝,五帝是五方帝,昊天上帝是天。郑氏认为昊天上帝是北极星,这是不对的。北极星只是说天的象征。又汉代太一就是帝,如今郊祀增加到十帝,一国尚且不可有三公,何况天而有十帝呢?”

通论:程颐说:“万物本源于天,人本源于祖先。所以冬至祭天,而以祖先配享,因为冬至是气之始。万物成形于帝,而人成形于父亲。所以季秋享祭帝,而以父亲配享,因为季秋是万物成形的时节。”

余论:《孔子家语》:“季康子问五帝,孔子说:‘天有五行,水、火、木、金、土,分时化育,以成就万物,其神称为五帝。古代的王者,改朝换代更改称号,取法五行,所以他们在世时是明王,死后配享五行。’因此太昊配木,炎帝配火,黄帝配土,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马端临说:“王者祭天,而以祖先配享,这是古今通行的义理。秦襄公最初祭祀少皞白帝,后来一并祭祀青帝、黄帝、赤帝。汉高祖又立黑帝祠。贾谊亲自承受宣室之问,也不能引经据古,确定郊社、明堂祭祀天帝配享祖先的礼仪。昊天上帝反而不能比太乙,五帝却享受郊祀的祭祀。高祖是创业之主,也终西汉之世,不能享受配享天帝的祭祀。到成帝时,匡衡请求将甘泉祠迁到长安,确定南北郊祀礼,稍为正统,但终究不能恢复三代的典礼。而哀帝、平帝之间,因祸福而恐惧,南北郊与甘泉五畤互相废止恢复,最终没有定制。等到世祖中兴,建武年间郊祀天帝,才开始采用元始年间的旧例,而不沿袭汉初的遗迹。

按经文所说五帝,是指天帝。在明堂宗祀,而以文王配享,所谓从外面来的,没有主人就不停止。文王配享,就不再以太皞等五人帝配享,这是可以知道的。然而《月令》说五人帝、五神,《家语》也说五人帝,那么五人帝,大概是四时迎气的配享吧?如果五人帝的正祭,那么他们的子孙受封者自己奉祀,王者之所以重视延续断绝的世系。如果没有可继承的人,那么在其故地建国的就祭祀他们,这不是王者的正祭。

等到负责祭祀事务的官员观察洗涤【眂,音视,本又作视,后皆同。涤,亭歴反。濯,直觉反】

正义:郑康成说:“执事刚开始做祭祀事务,在祭日的前夕洗涤,是指清洗祭器及甑、甗之类【贾疏:《仪礼·特牲馈食礼》说:‘在祭日的前夕观察壶、濯及豆、笾,士地位低微,能与国君相同;少牢大夫礼在祭日清洗祭器,是低于国君】贾公彦说:“大宗伯、小宗伯都亲自观察洗涤,大宰也前往监督。”

通论:王昭禹说:“执事有两种,凡是参与祭祀的人称为执事,前期十天率领执事占卜日期就是如此。执事的节次,也称为执事,等到执事观察洗涤就是如此。”

等到纳亨时,赞助王进行牲事【亨,普庚反】

正义:郑康成说:“纳亨,是纳牲将告杀,是指在乡祭的早晨【贾疏:《檀弓》:周人大事以日出,所以知道纳

亨是乡祭之晨】既杀,以授亨人。凡大祭祀,君亲牵牲,大夫赞之。贾氏公彦曰:谓牵牲入时也。礼器:纳牲诏于庭,杀讫告毛血腥其爼,乃纳与亨人。爓祭,此言纳亨者,以牵牲也。祭天无祼,故先迎牲;若宗庙之祭,则祼而后迎牲。

译在乡祭的清晨,牲畜被宰杀后,交给烹煮官。凡是重大的祭祀,国君亲自牵引牺牲,大夫在一旁辅助。贾公彦说:这是指牵引牺牲进入祭场的时候。《礼器》记载:将牺牲牵入庭院并宣告,宰杀完毕后报告毛色和血腥气味,然后将其交给烹煮官。在爓祭中,这里说“纳亨”,是因为要牵引牺牲。祭天没有灌酒之礼,所以先迎接牺牲;如果是宗庙祭祀,则是先灌酒再迎接牺牲。

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示本又作只,音畿】正义郑氏康成曰:「日旦明也。玉币所以礼神,爵所以献齐酒,不用玉爵,尚质也。三者执以从王,至而授之大神示。」谓天地【贾疏:祀大神谓冬至祭天于圜丘,祀大示谓夏至祭地于方泽。从掌百官誓戒以下,赞玉币爵已上,皆如祀五帝之礼】

案神示曰:大非天地不足以当之。莫大于天地,而首举五帝者,帝亦天也。故举其一以例之也。以大宗伯司服二职差之,则自日月、四望、山川而下,皆中祀,不得为大祀。明堂之玉,其亦用四圭有邸者与?大宗伯六器,盖祀方明者。

享先王,亦如之。赞玉几、玉爵【享,善养反;刘音向】

正义郑氏康成曰:玉几所以依神,天子左右玉几【贾疏:先王鬼神之几与王平生同】宗庙献用玉爵【贾疏:明堂位献用玉琖,谓朝践馈献酳尸时,若祼则用圭瓒也】贾氏公彦曰:亦如之下,别言赞玉几、玉爵,则天地不用玉几、玉爵也。享先王不言大者,见宗庙六享同然,祀天地亦应有质几,不言者文不具。

大朝觐防,同赞玉币,玉献,玉几,玉爵。

正义郑氏康成曰:助王受此四者,时见曰防,殷见曰同。大防同,或于春朝,或于秋觐,举春秋则冬夏可知。玉币,诸侯享币,小行人所合六币是也。玉献,献国珍异,亦执玉以致之。玉几,王所依也。立而设几,优尊者。玉爵,王礼诸侯之酢爵。王朝诸侯立,依前南面【贾疏:此约司几筵言之,谓秋冬朝时】其礼之于阼阶上【贾疏:礼之谓祼诸侯也,案燕礼主君在阼,宾在牖戸之间,故知礼之王在阼阶上】贾氏公彦曰:诸侯四时常朝不称大,为大防同而来,故称大朝觐。大行人职:上公再祼而酢,侯伯一祼而酢,子男一祼不酢。此祼大宗伯摄,非冢宰所赞。但诸侯酢王用玉爵,则冢宰赞王受之。

案司仪职,将合诸侯,则令为坛三成,宫旁一门。诏王仪南乡见诸侯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四传摈,此所谓大朝觐防同也。盖诸侯众至,或方伯连帅在焉,特于国外为坛以见之,非常朝之礼,故曰大。王廵守至于方岳之下,诸侯来觐,亦然。又或因有大事发禁施政,所行者逺,则无论逺近,择一道里适均可,容次舎车乗之地,以为防同之所,而王亦徃就之。大祝职大防同,过名山大川用事焉,则其不専在近畿也,可见矣。玉币谓觐玉及初享也。玉献谓再享、三享也。注谓礼之于阼阶上,指在庙也。若坛则无阶,礼之各于其防。小宰职,凡宾客赞受爵之事,凡受币之事。大宰、小宰以宾客之大小而分职之,差亦经之例。通论王氏与之曰:朝觐防同,赞导威仪,其大者宗伯之事,其细者行人、司仪之职。冢宰与君同体,镇抚诸侯,故大朝觐防同则赞之。

大丧赞赠玉含玉【含本又作唅,戸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助王为之也【贾疏:助嗣王】赠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口实【贾疏:檀弓饭用米贝,不忍虚也,故云口实】天子以玉,杂记含者执璧,▯命曰:“寡君使某含”,则诸侯含以璧。郑司农云:含玉璧琮【贾疏:玉府典瑞皆止云玉无异形,其实亦为璧形也,故引杂记及先郑说以证之,大夫以下不用玉】贾氏公彦曰:既夕礼,既窆,主人赠用▯纁以入圹,王丧所赠亦既▯时也。含玉,案士丧礼记用贝三柱,右齻,左齻及中央。注云:象齿坚,王含用玉,义亦然也。典瑞并云饭玉,此不云者,文不具。

  作大事则戒于百官赞王命

正义郑氏康成曰:助王为教令。春秋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贾疏:成十三年刘康公语,上已云祀五帝及大神示,戒百官,则此大事惟戎事也】案不曰大军旅而曰作大事者,大封、大役、大寇、大烖,亦当戒于百官而赞王命也。命辞虽内史为之,而大宰始必佐王定谋,中必佐王斟酌及戒之时,又佐王申警也。

  王眂治朝则赞听治

正义郑氏康成曰:

译到了祭祀的日子,辅助掌管玉、帛、酒爵等事务,祭祀天神和地祇,也像这样。【“示”字原本又写作“只”,读音为“畿”】郑康成解释说:“‘日旦’意为天明。玉和帛是用来礼敬神灵的,酒爵是用来进献齐酒的,不使用玉制的酒爵,是崇尚质朴。这三样东西由执事者拿着跟随君王,到达祭坛后交给负责祭祀天神地祇的官员。”指的是天地。【贾公彦疏解:祭祀大神指冬至在圜丘祭天,祭祀大示指夏至在方泽祭地。从掌管百官誓戒以下,到辅助玉币酒爵以上,都如同祭祀五帝的礼仪】

按神示来说:没有比天地更大的,不足以称为“大”。没有比天地更大的,却首先列举五帝,是因为帝也是天。所以列举其一作为例子。根据大宗伯和司服两个职官的差别来看,从日月、四望、山川以下,都属于中祀,不能称为大祀。明堂祭祀所用的玉,大概也是用四圭有邸的吧?大宗伯的六种玉器,大概是用来祭祀方明的。

祭祀先王,也像这样。辅助掌管玉几、玉爵。【“享”字,善养反;刘音向】

郑康成解释说:玉几是用来倚靠神灵的,天子左右设有玉几。【贾公彦疏解:先王鬼神的几案与君王生前相同】宗庙进献使用玉爵。【贾公彦疏解:《明堂位》说进献使用玉琖,指的是朝践、馈献、酳尸的时候,如果是祼礼则使用圭瓒】贾公彦说:“亦如之”下面,另外提到辅助玉几、玉爵,那么祭祀天地就不使用玉几、玉爵。祭祀先王不说是“大”,表明宗庙六次祭祀都是如此,祭祀天地也应该有质朴的几案,不说是因为文字不完整。

大的朝觐、防同,同样辅助掌管玉币、玉献、玉几、玉爵。

郑康成解释说:辅助君王接受这四样东西,时常相见叫作“防”,大规模相见叫作“同”。大的防同,有时在春天朝见,有时在秋天觐见,列举春秋则冬夏可知。玉币,是诸侯进献的币帛,小行人所合的六币就是。玉献,是进献国家的珍奇异宝,也是拿着玉来送达。玉几,是君王所倚靠的。站立时设置几案,是为了优待尊贵的人。玉爵,是君王礼待诸侯的酬酢酒爵。君王朝见诸侯时站立,依靠前面朝南。【贾公彦疏解:这是约略根据司几筵的说法,指秋冬朝见时】他的礼仪在阼阶上进行。【贾公彦疏解:礼待指的是祼礼诸侯,根据燕礼,主君在阼阶,宾客在牖户之间,所以知道礼待的君王在阼阶上】贾公彦说:诸侯四时常朝不称为“大”,因为是为大的防同而来,所以称为大朝觐。《大行人》职掌:上公两次祼礼后酬酢,侯伯一次祼礼后酬酢,子男一次祼礼不酬酢。这祼礼由大宗伯代理,不是冢宰所辅助的。只是诸侯酬酢君王使用玉爵,那么冢宰辅助君王接受它。

按《司仪》职掌,将要会合诸侯,就命令修筑三层坛,宫旁开一门。宣告君王仪容,朝南会见诸侯觐礼。诸侯觐见天子,修筑方形三百步的宫,四门,坛高十二寻,深四尺,在上面加上方明。上介都捧着君主的旗帜,放在宫中。公、侯、伯、子、男都靠近各自的旗帜站立。四次传话引见,这就是所谓的大朝觐防同。大概是诸侯众多到来,或者方伯、连帅也在其中,特意在国外修筑坛来会见,不是平常朝见的礼仪,所以叫作“大”。君王巡守到达方岳之下,诸侯来觐见,也是这样。又或许因为有大事发布禁令、施行政令,所去的地方遥远,那么无论远近,选择一个路程适中、可以容纳车马住宿的地方,作为防同的场所,而君王也前往那里。《大祝》职掌大的防同,经过名山大川进行祭祀,那么它不专门在近畿,就可以知道了。玉币指的是觐玉和初次进献。玉献指的是再次进献、第三次进献。注解说在阼阶上礼待,是指在庙中。如果是坛就没有台阶,礼待各自在其防同之处。《小宰》职掌,凡是宾客辅助接受酒爵的事务,凡是接受币帛的事务。大宰、小宰根据宾客的大小来分工,差别也是经文的惯例。通论王与之说:朝觐防同,辅助引导威仪,大的方面是宗伯的事务,小的方面是行人、司仪的职责。冢宰与君王同体,镇抚诸侯,所以大的朝觐防同就辅助君王。

大的丧事辅助赠送玉、含玉。【“含”字原本又写作“唅”,戸暗反】

郑康成解释说:辅助君王做这些。【贾公彦疏解:辅助嗣王】赠送玉,下葬后,用来送别先王。含玉,死者口中的实物。【贾公彦疏解:《檀弓》说饭含用米贝,不忍心空虚,所以叫作口实】天子用玉,《杂记》说含玉的人拿着璧,〇命说:“寡君派某含玉”,那么诸侯含玉用璧。郑司农说:含玉用璧、琮。【贾公彦疏解:玉府、典瑞都只说玉没有不同形状,其实也是璧的形状,所以引用《杂记》和先郑的说法来证明,大夫以下不使用玉】贾公彦说:《既夕礼》,下葬后,主人赠送用〇纁进入墓穴,君王丧事所赠送的也是既〇的时候。含玉,根据《士丧礼记》用贝三颗,右齿、左齿及中间。注解说:象齿坚硬,君王含玉,道理也是这样。《典瑞》并说饭玉,这里不说,是因为文字不完整。

举行大事就在百官中告诫,辅助君王发布命令。

郑康成解释说:辅助君王发布教令。《春秋传》说国家的大事在于祭祀和战争。【贾公彦疏解:成公十三年刘康公的话,上面已经说了祭祀五帝及大神示,告诫百官,那么这里的大事只有军事了】按不说大军旅而说作大事,是因为大封、大役、大寇、大灾,也应当在百官中告诫并辅助君王发布命令。命令的辞令虽然由内史起草,但大宰开始必须辅助君王定谋,中间必须辅助君王斟酌,等到告诫的时候,又辅助君王申警。

君王视察治朝就辅助听取政事。

郑康成解释说:

治朝在路门外,羣臣治事之朝【贾疏:王有三朝,外朝防疑狱,路寝庭朝图宗人嘉事,二者并事简,非正朝,故知治朝在路门外,司士所掌者也】王视之,则佐王平断。

译治朝位于路门之外,是群臣处理政务的场所。【贾公彦疏:天子有三朝,外朝用于审理疑难案件,路寝庭朝用于谋划宗族中的喜庆事务,这两者事务较为简单,并非正式的朝会,因此可知治朝在路门外,由司士掌管】君王巡视治朝时,(司士)便辅佐君王公正地裁决政务。

眂四方之听朝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王廵守在外时【贾疏:征伐亦有聼朝,以非常法,故注不言】

凡邦之小治,则冢宰听之。待四方之宾客之小治,正义:郑氏康成曰:“大事决于王,小事冢宰専平。”王氏安石曰:“既曰以礼待宾客之治,又曰待四方宾客之小治者,宾客之治当诏王八统,所谓礼宾也。若其小治,则大宰専之。”

案指言,冢宰见不复决于王也。如曰:“凡邦之小治,听之。”虽谓仍复于王,可也。《春秋》传:“赵武欲一献,曰:‘武请于冢宰矣。’以得専宾客之小治也。”

嵗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防,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防,古外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嵗终,周季冬月也【贾疏: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是周之正月,则嵗终是周之嵗终,非建丑月也】正,正处也;防,大计也。聼其致事者,平其事来至者之功状而奏白王。贾氏公彦曰:正其治,谓各正其所治;文书大宰乃受其计防也。宰夫职嵗计曰防。

案正其治者,正其所当为之事也。听其致事者,聼其所已为之事也。废退不职者,置使居职;任事有废,则必有置矣。

三嵗则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之。

正义郑氏众曰三载考绩【贾疏书舜典文】郑氏康成曰大无功不徒废必罪之,大有功不徒置必赏之。王氏昭禹曰不言诏王,嵗终废置尚以诏王,则诛赏可知。案羣吏之不职者,毎嵗终已废之矣。至三嵗大计,若奸恶久而后着,则非惟废之,或不免于刑辟也。有功止于赏者,古者能其职则终守焉,非大材徳不得骤进而居公卿之位,故惟加爵命厚禄赐以为劝也。通论吕氏祖谦曰受嵗会听致事,大计羣吏之治者,冢宰也。而小司徒先自考其属,正其要防而致事;小司冦命其属入防而致事;下至宫正,则防其行事;医师微亦于嵗终稽其医事。又设司防以执其总,以钩考之,而诏王及冢宰废置。可见成周之法,各考于一职之长,而后考于一官之长;考于一官之长,始尽考于司防,而后逹于冢宰。盖各考其属于下,则详而难欺;提其纲于上,则简而易见;而又俱考于司防,则参互而徧察,无所容其抵冐矣。

总论王氏应电曰:羣吏之废置诛赏,皆各属长官逹于冢宰。观乡师嵗终攷六鄊之治,以诏废置。大比则考教祭辞稽器展事,以诏诛赏,乃各司之着例也。后世天下之官,皆考选于吏部,岂长官不能自察其属吏,而吏部独能周知?各属之吏,各部之长皆不可信,独吏部为可信邪?是所谓舛也。魏氏校曰:蘓洵有言:天下之官皆有所属之长,有功有罪,其长皆得以刺举。必人人而课于朝廷,则其长又将安用?惟其大吏无所属,而莫为之长也,则课之所宜加何者?其位尊,故课一人而其下皆可以整齐。其数少,故可以尽其能否而不缪。斯言可为知要矣。今诚能使天下之官层累而分,课于其所属之长,以覈于朝。在内六卿,亦各课其属,而覈于考功纠以台谏,则自上及下所课之人皆不多,而易得其实,用力寡而成功多矣。总论贾氏公彦曰:大宰职文分为二段,从首至以富得民一段,十条明经国之大纲治政之条目。自正月之吉至职末,明颁宣前法,依事而施。魏氏校曰:六典而下,建立治道纪纲也。正月之吉,帅百工兴事也。嵗终省其成也。有事诏王赞王顺,承天施之义也。案八灋八则八柄八统九职,皆驭臣治民之纲,而首言六典,则又纲之纲也。九赋九式九贡,制国用之事也。九两系民,则以君长官吏与民相系属者言之,亦设官分职之意也。八统以教民,九职以养民,皆司徒之职,而大宰掌之者,大宰无所不统也。既一一条举之矣。正月之吉以下,又叙次言之,与上为一经一纬,犹《禹贡》先分列九州,而又以导山导水纬之也。祀五帝以下,则八灋中之官聨,小宰职之六聨合邦治也。于聨事中举其所当共者,一一提挈之,使凡官皆知共其所当共,则虽大事无不举矣。地官以下,皆可以是推之。

  钦定周官义疏卷二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译视四方听朝的情况,也是如此。

正义郑康成说:“这是指天子巡守在外的时候。”【贾公彦疏:征伐时也有听朝,因为属于非常之法,所以注文中没有提及。】

凡是国家的小治理事务,就由冢宰来听断。对待四方宾客的小治理事务,正义郑康成说:“大事由天子决断,小事由冢宰专断平决。”王安石说:“既然说以礼对待宾客的治理,又说对待四方宾客的小治理,那么宾客的治理应当告知天子八统,这就是所谓的礼宾。如果是小治理,就由大宰专断。”

按:这里明确指出,冢宰不再决断于天子。如果说:“凡是国家的小治理,冢宰听断。”即使说仍然要复命于天子,也是可以的。《春秋》传记载:“赵武想要实行一献之礼,说:‘我已经向冢宰请示过了。’这就是因为他获得了专断宾客小治理的权力。”

年终时,就命令百官各自端正其政务,接受他们的计簿,听取他们汇报政绩,并告知天子进行罢免或任用。【“防”字,古音读作外。】

正义郑康成说:“年终,是指周历的季冬月。”【贾公彦疏:正月之吉,开始调和并颁布政令,这是周历的正月,那么年终就是周历的年终,而不是建丑之月。】“正”,是端正;“防”,是大的计簿。听取他们汇报政绩,是评定他们呈报上来的功绩状况并奏报给天子。贾公彦说:“端正其政务,是说各自端正其所治理的事务;文书方面,大宰才接受他们的计簿。宰夫的职掌中,年终的计簿称为‘防’。”

按:端正其政务,是端正他们应当做的事。听取他们汇报政绩,是听取他们已经做的事。罢免不称职的人,任用使居其位;任职有罢免,就必然有任用。

三年则对群吏的治理进行大的考核,并加以惩罚或奖赏。

正义郑众说:“三年考核政绩。”【贾公彦疏:这是《尚书·舜典》中的文句。】郑康成说:“有大过失不仅罢免,必定要治罪;有大功劳不仅任用,必定要奖赏。”王昭禹说:“这里没有说告知天子,年终罢免任用尚且要告知天子,那么惩罚奖赏可想而知。”按:群吏中不称职的人,每年年终已经罢免了。到了三年大考核,如果奸恶行为久而后显,那么不仅罢免,或许还难逃刑罚。有功劳只限于奖赏的,是因为古代能胜任其职就终身守之,不是有大材大德不能骤然晋升到公卿之位,所以只加爵位、厚禄赐以作为鼓励。

通论吕祖谦说:“接受年终汇总、听取政绩汇报、大考核群吏治理的,是冢宰。而小司徒先考核其下属,端正其计簿要点并汇报政绩;小司寇命令其下属入计簿并汇报政绩;下至宫正,则考核其行事;医师细微之处也在年终考核其医事。又设立司会来执掌总汇,以钩考核实,并告知天子及冢宰进行罢免任用。可见成周之法,各考核其下属于下级长官,然后考核于上级长官;考核于上级长官,才最终考核于司会,然后达于冢宰。大概各考核其下属于下,则详细而难以欺骗;提其纲领于上,则简略而易于看清;而又都考核于司会,则参互而普遍察验,没有地方可以容许抵赖冒犯。”

总论王应电说:“群吏的罢免任用、惩罚奖赏,都由各自所属长官达于冢宰。看乡师年终考核六乡的治理,以告知罢免任用。大比则考核教、祭、辞、稽、器、展事,以告知惩罚奖赏,这是各司的著例。后世天下的官员,都由吏部考核选拔,难道长官不能自行察验其属吏,而吏部却能周知?各属的官吏,各部之长都不可信,唯独吏部可信吗?这是所谓错谬的。魏校说:苏洵有言:天下的官员都有所属的长官,有功有罪,其长官都可以刺举。如果一定要人人考核于朝廷,那么其长官又将何用?只有那些大吏没有所属,而没有人为其长官,那么考核应当加在谁身上?其位尊,所以考核一人而其下都可以整齐。其数少,所以可以尽其能否而不谬误。这话可以说是知道要点了。现在如果真的能使天下的官员层层分级,考核于其所属的长官,以核实于朝廷。在内六卿,也各自考核其属,而核实于考功,纠察于台谏,那么从上到下所考核的人都不多,而容易得到实情,用力少而成功多。”

总论贾公彦说:“大宰职文分为两段,从开头到‘以富得民’一段,十条阐明经国的纲领、治政的条目。自‘正月之吉’到职末,阐明颁布宣示前法,依事而施行。魏校说:六典以下,是建立治道的纪纲。正月之吉,是率领百官兴事。年终是省察其成效。有事告知天子、赞佐天子,是顺应承奉天施之义。按: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都是驾驭臣下、治理百姓的纲领,而首先说六典,则是纲领中的纲领。九赋、九式、九贡,是制定国用的事务。九两系民,则是从君长官吏与百姓相系属的角度来说,也是设官分职的意思。八统以教化百姓,九职以养育百姓,都是司徒的职掌,而大宰掌管它们,是因为大宰无所不统。已经一一列举了。‘正月之吉’以下,又依次叙述,与上文构成一经一纬,犹如《禹贡》先分列九州,而又以导山导水经纬之。祀五帝以下,则是八法中的官联,小宰职中的六联合邦治。在联事中举出其所当共者,一一提挈,使凡官都知道共其所当共,那么即使大事也没有不举行的。地官以下,都可以由此推知。”

钦定周官义疏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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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

译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