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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周官义疏三十一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659–682 段

,犹差也,以功大小爲差。

王功曰勲国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劳,治功曰力,战功曰多。

译“差”就是差别的意思,根据功劳的大小来区分等级。

王室的功劳称为“勋”,国家的功劳称为“功”,百姓的功劳称为“庸”,事务的功劳称为“劳”,治理的功劳称为“力”,战争的功劳称为“多”。

正义郑氏康成曰:王功,辅成王业;国功,保全国家;民功,灋施于民;事功,以劳定国;治功,制灋成治;战功,尅敌出奇。司马灋曰:「上多前虏【贾疏:上多战,以功多为上前虏,居于陈前虏获俘囚也。引之者证多为战功】贾氏公彦曰:六者皆对文爲义,散文则通。《左传》:「舍爵策勲,彼战还而饮至,是战功亦曰勲也。」《明堂位》:「周公有大勲劳于天下,是周公徳大有勲兼劳者也。」

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勲诏之。正义郑氏康成曰:「铭之言名也。生则书于王旌,以识其人与其功也。死则于烝。先王祭之。盘庚告其卿大夫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是也。今汉祭功臣于庙庭。」贾氏公彦曰:「烝者,众也。冬时物成者众,故祭功臣。诏谓诏司常书之,又以辞使春官告神。」

案大行人三等,侯国皆曰建。常疑诸侯在国,对其臣民亦得称大常,如路寝、象魏之类,故特标王之大常,以别于使有勲者自铭其常也。

  大功司勲藏其贰

  正义郑氏康成曰贰犹副也

案内史职,王有赏赐,赞为之,以方出之六等之勲,当赐地者,司勲议其功之所称,以上于王,王使内史为之辞,书于方,以下司勲惟大功铭于大常者,则以诏司常;祭于大烝者,则以诏典祀。王之命辞其正,则二官藏之,而司勲藏其贰。若功小,无祭与铭之命,而惟赐之田,则司勲藏其正矣。注:谓功书藏于天府,于经无据。

  掌赏地之政令

正义:郑氏康成曰:“政令,谓役赋。”贾氏公彦曰:“赏地在六乡之内,其民亦从乡之徭役灋。”

  凡赏无常轻重眂功

正义郑氏康成曰:无常者,功之大小不可豫【贾疏:待有功乃随功之大小给之,故云不可豫也】

凡颁赏,地参之一食,惟加田无国正【正音征】

正义:郑氏康成曰:「赏地之税,参分计税,王食其一也。二全入于臣。加田,既赏之,又加赐以田,所以厚恩也。」郑氏众曰:「正谓税也。禄田亦有给公家之赋贡若」

今时侯国,有司农、少府钱谷矣【贾疏:汉法,谷入司农,钱入少府】独加赏之田无正耳。

存疑。贾氏公彦曰:加田未知所在,或与赏田同处,在逺郊也。凡大夫、士赐地有四种:大夫已上有采、家邑、任、稍地之等是也。又有赏田及加田,又有士田。士田即圭田。《王制》: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少牢、特牲。礼是大夫、士有田者,是知士亦有田。

马质掌质马,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皆有物贾【质如字,量力阳反,贾音嫁】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三马买以给官府之使,无种也【贾疏:马有六种,此三者无种,买以给官府。齐马、道马亦无种,不买之者,其种马、上善似母;齐马、道马虽非上善似母者,亦国家所蕃育,不买之也】郑氏众曰:皆有物色及贾直。易氏祓曰:案辀人,国马、田马、驽马之辀,各有尺寸。

故皆以三物量之,辨其物则可定其贾,故谓之质。案校人辨马之六物,而马质所量惟三者,惟师田杂役官吏受马于有司,故量其贾有死而更,或止更其物之法,种马、齐马、道马,非羣下所得用,无所庸其量也。

  纲恶马

正义:郑氏康成曰:纲以縻索,维纲狎习之。王氏应电曰:马有覂驾破车,而其力可用者,则以索纲维之,使驯服也。

凡受马于有司者,书其齿毛,与其贾。马死,则旬之内更,旬之外入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更音庚】

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更谓偿也。”某谓旬之内死者,受之日浅,养之恶也【贾疏:旬之内虽任之过,其任若养之善,未必致死,以其日少故也。若养之恶,虽不重任,亦能致死】旬之外死,任之过其任也【贾疏:虽善养之,任载过多,可以致死】其外否者,旬之外逾二十日而死,不任用,非用者罪【贾疏:行使二十日以外,马力既竭,虽齐其任,养之善,容能致死】贾氏公彦曰:所受之马,谓给公家之役。李氏嘉防曰:受马于官,未及旬而死,安

译郑玄说:王功,是辅佐成就王业;国功,是保全国家;民功,是将法度施予民众;事功,是以辛劳安定国家;治功,是制定法度成就治理;战功,是战胜敌人出奇制胜。《司马法》说:“上等战功是前方俘获敌人。”贾公彦疏解:上等战功,是因为战功多而列为上等,在阵前俘获俘虏。引用此语是为了证明战功多即为战功。贾公彦说:这六种功绩在对比文中各有特定含义,在泛指文中则通用。《左传》说:“放下酒杯记录功勋,那是战胜归来后饮酒报捷,可见战功也称为勋。”《明堂位》说:“周公有伟大的功勋劳绩于天下,可见周公德行伟大,兼具勋与劳。”

凡是有功勋的人,将名字铭刻在君王的大旗上,在冬祭时祭祀。由司勋宣告。郑玄说:“铭就是名的意思。活着时书写在君王的旗帜上,用以标识其人与其功绩。死后则在冬祭时,由先王祭祀。盘庚告诫他的卿大夫说:‘现在我隆重祭祀先王,你们的祖先也跟随一起受享’,就是这种情况。如今汉朝在庙庭祭祀功臣。”贾公彦说:“烝,是众多的意思。冬天万物成熟众多,所以祭祀功臣。诏,是指诏令司常书写,又用辞令让春官告知神灵。”

考察《大行人》三等爵位,侯国都称为建。常怀疑诸侯在国内,对其臣民也能称大常,如同路寝、象魏之类,所以特别标明君王的大常,以区别于让有功者自行铭刻其旗帜。

大功,司勋收藏副本。

郑玄说:贰就是副本。

考察内史的职掌,君王有赏赐,内史赞导执行,用方版输出六等功勋。应当赐地的,司勋商议其功绩所对应的规格,上报君王,君王让内史起草辞令,书写在方版上,下达给司勋。只有大功铭刻在大旗上的,就诏令司常;在冬祭时祭祀的,就诏令典祀。君王的命辞正本,由两官收藏,而司勋收藏副本。如果功绩较小,没有祭祀与铭刻的命令,只赐予田地,那么司勋就收藏正本了。注:说功绩文书收藏于天府,在经文中没有依据。

掌管赏赐田地的政令。

郑玄说:“政令,是指徭役赋税。”贾公彦说:“赏赐的田地在六乡之内,那里的百姓也遵循乡的徭役法度。”

凡是赏赐没有固定的轻重,视功绩而定。

郑玄说:无常,是指功绩的大小不可预先确定。

凡是颁发赏赐,田地占三分之一,粮食占其余部分,只有加赐的田地没有国家赋税。

郑玄说:“赏赐田地的税收,三分取一,君王取其一。其余二分全部归臣子。加田,是在赏赐之后,又额外赐予田地,用来厚待恩德。”郑众说:“正,是指赋税。禄田也有供给公家的赋贡。”

如今诸侯国,有司农、少府掌管钱谷,只有加赏的田地没有赋税。

存疑。贾公彦说:加田不知在何处,或许与赏田在同一处,在远郊。凡大夫、士赐地有四种:大夫以上有采邑、家邑、任地、稍地等。又有赏田及加田,还有士田。士田就是圭田。《王制》说:大夫、士有田则祭祀,无田则进献少牢、特牲。礼制规定大夫、士有田者,可知士也有田。

马质掌管评定马匹,马匹的数量分三类:一是戎马,二是田马,三是驽马,都有物色和价格。

郑玄说:这三类马买来供给官府使用,没有种马。贾公彦疏解:马有六种,这三类没有种马,买来供给官府。齐马、道马也没有种马,不买的原因,是种马、上善似母;齐马、道马虽然不是上善似母,也是国家所繁育,不买。郑众说:都有物色及价格。易祓说:考察辀人,国马、田马、驽马的车辕,各有尺寸。

所以都用三类来衡量,辨别其物色就可以确定其价格,所以称为质。考察校人辨别马的六类,而马质所衡量的只有三类,只有师田杂役官吏从有司那里领取马匹,所以衡量其价格有死而更换,或只更换其物色的规定,种马、齐马、道马,不是群下所能使用的,没有用衡量价格的地方。

约束劣马。

郑玄说:纲是用绳索,约束使之驯服。王应电说:马有翻车破驾,但其力可用的,就用绳索约束,使之驯服。

凡是从有司那里领取马匹的人,记录其齿龄毛色,以及价格。马死了,在十天内更换,十天之外交入马耳。用其物色更换十天之外的,不更换。

郑玄说:郑司农说:“更,就是赔偿。”我认为十天内死的,领取的时间短,饲养不好。贾公彦疏解:十天内即使使用过度,如果使用得当,未必致死,因为时间短。如果饲养不好,即使不重用,也能致死。十天之外死,是使用超过了其承受能力。贾公彦疏解:即使饲养得好,负载过多,可以致死。其外否者,十天之外超过二十天而死,不是使用不当,不是使用者的罪过。贾公彦疏解:使用二十天以外,马力已经耗尽,即使负载均衡,饲养得好,也可能致死。贾公彦说:所领取的马,是指供给公家服役。李嘉防说:从官府领取马匹,未满十天而死,怎么

知非前所养者失其职乎?曰:前者失养,则后者不当受。既受而马死,必后者失职也。责其备偿,则受马之时,致养之际,必不苟矣。案马以齿毛爲别,更以良驽定其贾之高下。旬之内更者,责以生时之贾也。以其物更者,以既死之皮筋肉物爲价也。入马耳,乃旬内旬外之所同。以物更者,且入耳,以防抵僞,则以全贾更者,不待言矣。严其罚于受马之始,俾谨视其马之性质,而养之得其宜,则调驯而不至暴疾矣。

译难道不是先前负责饲养的人失职了吗?回答说:先前的人失职,那么后来的人就不应当接受这匹马。既然接受了而马却死了,那一定是后来的人失职。如果要求他全额赔偿,那么在接收马匹的时候,以及日常饲养的过程中,他就一定会谨慎不苟了。查验马匹,以牙齿和毛色来区分,再根据马的优劣来确定价格的高低。在十天之内更换马匹的,按照马活着时的价格来赔偿。用物品来抵偿的,就用死马的皮、筋、肉等物品来估价。马进入马耳(即被接收),这是十天之内和十天之外所相同的。用物品抵偿的,尚且要进入马耳(以证明马已接收),为了防止抵赖和欺诈,那么用全额价格赔偿的,更不必说了。在接收马匹之初就严格规定惩罚,使人们仔细审视马的体质,从而给予适宜的饲养,那么马就能调教驯服,而不会发生暴烈的疾病了。

马及行则以任齐其行

正义:郑氏康成曰:「识其所载轻重及道里,齐其劳逸,乃复用之。」王氏曰:「司马法:戎事齐力,尚强也;田事齐足,尚疾也。所谓以任齐其行也。」

案齐其行,亦谓服与服齐,骖与骖齐,则行歩匀停,而疾徐如意也。

  若有马讼则聼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讼,谓卖买之言,相负。」

案民间牛马之卖儥,质人掌之。此讼则师田行役卒▯有争,及官买不得其平,或稽其贾,与同受马于有司马死伤当偿,而以过失相推者。注尚未尽。

  禁原蚕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贾疏:辰则大火,房为天驷,故云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贾疏:月直大火,谓二月则浴其种,内宰职,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是也】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贾疏:庄二十二年《左传》周史语】禁再蚕者,为伤马与?

量人掌建国之灋,以分国为九州,营国城郭,营后宫,量市朝道巷门渠,造都邑,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建立也。立国,有旧法式。若匠人记所云:分国,定天下之国分也。后君也,言君容王与诸侯。贾氏公彦曰:分国,谓分诸侯之国为九州,州各有疆界,营国城郭,即匠人营国,方九里之类。量市朝道巷,谓若匠人市朝一夫,经涂九轨,门渠之尺度,若应门容二辙三个之等。造都邑,谓造三等采地,亦有城郭宫室市朝之等。

案以分国为九州者,周更定九州,析冀以为燕,并并徐于青,而豫州之境西至华山,则虞夏以来建国,必有旧属于此,而新属于彼者,故曰分也。凡建国,大司徒制其域,封人封其四疆而已。城郭、后宫、市朝、道巷、门渠之细,非王官所及也。其国自有匠人营之,而掌于量人、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以有出疆之职也。量人下士二人,兼共军旅、丧祭之役,岂能徧营六服之国邑哉?

营军之垒舍,量其市、朝、州、涂、军社之所里【涂,本又作涂】正义:郑氏康成曰:「军壁曰垒【贾疏:军行所拟停之处,皆为垒壁,以备非常】州,一州之众,师行亦二千五百人,聚一处,故名州市也。朝也,州也,皆有道以相之。军社,社主在军者,里居也【贾疏:所居皆有里数,故职在量人】

案军有朝者,凡相见之处皆曰朝。或王亲在行,或所命主帅,必有朝也。汉晋称郡朝、县朝。潘安《西征赋》曰:「励疲钝以临朝」,时为长安令也。里所以定分界,盖量市朝、州涂、军社之所届也。《诗》「瞻仰昊天,云如何」,里亦当训届。云州涂者,州为一乡之小成,犹辨号名者,乡以州名之意。每涂不必定二千五百人,即二千五百人不必定出一州也。

存疑王氏应电曰:「师众所居,非可苟也。八阵之法,中军倍于四正,以为提挈张弛;四正倍于四隅,以为辅翼;游军别有三之一,以为应援。营中大道纵横各二,所谓涂也;其地分为九,所谓州也。前有朝,为天子、诸侯、大将临众之地;后有市,以为众兵贸易之所。左祖以聼命而行赏,右社示有尊以行罚,略如国中之制。凡安营皆然,但军行多寡不同,则垒舍大小亦异耳。」

邦国之地,与天下之涂数,皆书而藏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书地谓方圜山川之广狭,书涂谓支凑之逺近【贾疏:支谓支分,凑谓臻凑,道涂有支分及相臻凑逺近也】王氏应电曰:「封国庆削,廵行征役,皆于是乎攷之。」

通论《郑氏锷》曰:大司马掌九畿之籍,而职方氏属焉。量人复书地数、涂数而藏之,其事相备。

凡祭祀飨宾,制其从献脯燔之数量。

正义郑氏康成曰:「燔从于献酒之肉炙也【贾疏:特牲馈食礼,主妇献尸,兄弟长以燔从】数多少也,量长短也【贾疏:案乡射记,脯五膱,祭半膱,膱长尺二寸,是多少长短,燔之数量未闻。敖氏继公曰:「曲礼以脯脩置者,左朐右末,是长尺二寸而中屈之,祭半膱则不屈】王氏昭禹曰:「物之所共,则有数;器之所容,则有量。」

通论《郑氏》锷曰:「

译马匹出行时,要根据其负载的轻重来协调其步伐。

正义:郑康成说:“要知晓所载货物的轻重以及道路远近,协调其劳逸程度,然后才再次使用它。”王肃说:“《司马法》说:军事行动要协调力量,崇尚强劲;田猎行动要协调脚步,崇尚快速。这就是所说的根据负载来协调步伐。”

考辨:协调步伐,也是指服马与服马步伐一致,骖马与骖马步伐一致,这样行走才能均匀平稳,快慢随心所欲。

如果有马匹的诉讼就审理它。

正义:郑康成说:“诉讼,指的是买卖马匹时,双方互相拖欠或争执。”

考辨:民间牛马的买卖,由质人掌管。这里的诉讼,是指师田行役卒卒之间发生争执,以及官府购买马匹不得公平,或者拖延支付价款,以及共同从有司那里接受马匹,马匹死伤应当赔偿,却因过失互相推诿的情况。郑康成的注解尚未尽善。

禁止养原蚕的人。

正义:郑康成说:“原,是再的意思。《天文志》说:辰星对应马【贾公彦疏:辰星即大火,房宿为天驷,所以说辰星对应马】。《蚕书》说:蚕是龙的精气,月亮正对大火星时就沐浴蚕种【贾公彦疏:月亮正对大火星,是指二月沐浴蚕种,内宰职掌中,仲春时节王后率领内外命妇在北郊开始养蚕就是如此】。这是说蚕与马同属一气,事物不能同时强盛【贾公彦疏:《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周史的话】。禁止养原蚕,是因为会伤害马匹吗?”

量人掌管建立国家的法度,将天下划分为九州,营造国都的城墙,营造后宫,测量市场、朝廷、道路、街巷、城门、沟渠,建造都邑,也是如此。

正义:郑康成说:“建立,就是设立。建立国家,有旧的法式。就像《匠人》篇所记载的:划分国家,是确定天下的国界。后君,指君主,言君主包括王与诸侯。贾公彦说:划分国家,是指将诸侯国划分为九州,每州各有疆界;营造国都城墙,就是《匠人》篇所说的营造国都,方圆九里之类。测量市场、朝廷、道路、街巷,是指像《匠人》篇所说的市场朝廷占地一夫,道路宽九轨,城门、沟渠的尺度,像应门能容纳两辆车并行等。建造都邑,是指建造三等采邑,也有城墙、宫室、市场、朝廷等。”

考辨:将天下划分为九州,是指周朝重新划定九州,将冀州析出为燕州,合并徐州于青州,而豫州的境界西至华山,那么虞夏以来建立的国家,必然有旧属此地而新属彼地的情况,所以说划分。凡是建立国家,大司徒划定其区域,封人划定其四方疆界而已。城墙、后宫、市场、朝廷、道路、街巷、城门、沟渠这些细节,不是王官所能顾及的。各国自有匠人营造,而由量人、封人中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管,因为他们有出疆的职事。量人的下士只有二人,还要兼管军旅、丧祭的差役,怎么能遍营六服之地的国邑呢?

营造军队的营垒和住所,测量市场、朝廷、州、道路、军社所在里的范围【涂,原本也作涂】。

正义:郑康成说:“军营的壁垒叫垒【贾公彦疏:军队行进所拟停留的地方,都修筑壁垒,以防备意外】。州,是一州的民众,军队出行也是二千五百人,聚集在一处,所以叫州。市,是市场。朝,是朝廷。州、市、朝,都有道路连接它们。军社,是军中设立的社神,里,是居住的地方【贾公彦疏:所居之处都有里数,所以职事在量人】。

考辨:军队中有朝廷,凡是相见之处都叫朝。或者君王亲自随行,或者所任命的主帅,必有朝廷。汉晋时期称郡朝、县朝。潘岳《西征赋》说:“激励疲惫迟钝的人来上朝”,当时他是长安令。里是用来确定分界的,大概是测量市场、朝廷、州、道路、军社所在的范围。《诗经》说:“瞻仰昊天,云如何”,里也应当训释为届。所谓州道路,州是一乡的小单位,就像辨别号名那样,乡以州命名。每条道路不必一定二千五百人,即使二千五百人也不必一定出自一个州。

存疑:王应电说:“军队驻扎的地方,不可苟且。八阵的法度,中军兵力是四正军的两倍,用来提挈张弛;四正军兵力是四隅军的两倍,用来辅助翼护;游军另外有三分之一的兵力,用来应援。营中大道纵横各二,这就是所谓的道路;其地分为九部分,这就是所谓的州。前面有朝廷,作为天子、诸侯、大将临视众人的地方;后面有市场,作为众兵贸易的场所。左边有祖庙以听命而行赏,右边有社坛以示尊而行罚,大致如同国都中的制度。凡是安营都是如此,只是军队行进时人数多少不同,那么营垒住所的大小也就不同罢了。”

各国的土地,以及天下的道路数量,都书写下来并收藏起来。

正义:郑康成说:“书写土地,是指方圆山川的广狭;书写道路,是指分支汇聚的远近【贾公彦疏:支,指分支;凑,指汇聚,道路有分支及相汇聚的远近】。王应电说:“封国的庆贺与削夺,巡行与征役,都据此考察。”

通论:郑锷说:“大司马掌管九畿的户籍,职方氏隶属于他。量人又书写土地数量、道路数量并收藏起来,其事相互完备。”

凡是祭祀、宴请宾客,制定随酒进献的脯、燔的数量和尺寸。

正义:郑康成说:“燔,是随酒进献的烤肉【贾公彦疏:《特牲馈食礼》,主妇向尸进献,兄弟长者以燔跟随】。数,指多少;量,指长短【贾公彦疏:按《乡射记》,脯五膱,祭半膱,膱长尺二寸,这是多少长短,燔的数量尺寸未曾听闻。敖继公说:“《曲礼》说放置脯脩的,左朐右末,是长尺二寸而中间弯曲,祭半膱则不弯曲”】。王昭禹说:“物品所共有的,就有数量;器物所容纳的,就有尺寸。”

通论:郑锷说:

从献脯燔之数量,使量人制之。义与巾车掌路有鸾声,因使鸣铃以应。鸡人车仆掌革车,因使大射共三乏,同义。」

译根据献祭时脯肉和燔肉的数量,让量人制定相应的标准。这与巾车掌管道路时要有鸾铃声,因此让鸣铃来相呼应是一个道理。鸡人和车仆掌管革车,因此让大射之礼提供三个乏(供射者倚靠的器具),也是同样的道理。

掌丧祭奠竁之俎实【竁,昌绢反;又,昌鋭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竁亦有俎,实谓所包遣奠【贾疏:丧祭多据虞祭言,此丧祭连奠竁,竁是圹内,故以为大遣奠】士丧礼下篇曰:藏包筲于旁【贾疏:士丧礼下篇即既夕礼,包谓包牲,取下体,苇包二者也。藏筲者,即既夕礼云:菅筲三,黍稷麦竝藏之于棺旁】

凡宰祭与郁人受斝歴而皆饮之【斝,古雅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宰祭者,▯宰亦容摄祭斝,读如嘏尸之嘏。」郑氏锷曰:「歴沥同,谓受举斝之余沥,而皆饮之,受神福也。」

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引《明堂位》证斝是器名,但周献用玉爵,不用斝,故后郑读如嘏,尸之嘏,从《少牢》尸嘏主人【案:鬱人职,大祭祀与量人受举斝之卒爵而皆饮之,下既言爵,则斝自不得从《明堂位》为器名】

案王宅忧丧三年不祭而有事于宗庙则▯宰摄之。《商书》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是也。王平时有丧疾则宗伯摄事,此与郁人聨事,彼不言宰,此言宰。盖王亲祭与宰摄祭皆同,两职互相备也。

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肆注读作鬄他歴反今读如字】

正义郑氏众曰:羞进也,羊殽体解节折也,肉豆者切肉也。郑氏康成曰:肆读为鬄,所谓豚解也【贾疏:士虞礼记主人不视豚解,士丧礼特牲四鬄去蹄,谓四叚解之,殊肩髀如解豚,故名豚解。大夫士祭自馈孰始,故正祭即体解为二十一体。丧事略则有豚解,其天子诸侯之祭有腥有爓有孰,故初朝践有豚解而腥之馈献,则有体解而爓之酳尸,乃有孰与大夫士不同】

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以羊肆为体荐全烝,后郑不从者,以此经用羊,是宗庙之祭,非祭天。案外传『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俎。《礼运》『腥其俎,孰其殽』,注:『腥其俎,豚解而腥之;孰其殽体解而爓之』。又云:『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是祭宗庙不得有全烝也。」

案或以我将诗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疑祀天亦用羊非也郊用特牲见于书传者甚多我将诗乃祀帝于明堂以文王配故有羊耳此经明曰羊肆羊殽肉豆则非所用以祀天者其为宗庙之祭何疑「醢人豆实无羊肉」然戴记觞酒豆肉则肉固可为豆实礼文残缺不得专据醢人而谓古无是也

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珥,而志反,一音仍。祈读作刏,音机。注故书祀作禩。郑司农云:禩读为祀。书亦或为祀】

正义郑氏康成曰:「珥读为衈,祈或为刏。刏衈者,衅礼之事也。用毛牲曰刏,羽牲曰衈。衈刏社稷五祀,谓始成其宫兆时也【贾疏:杂记庙成则衅之】春官肆师职:「祈或作畿。」秋官士师职:「凡刏衈则奉犬牲。」此刏衈正字与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以珥为以牲头祭,后郑不从者。案杂记衅庙之礼云:『门夹室用鸡,其衈皆于屋下。』衈既为衅礼,此刏与珥连文,则刏亦是衅礼。非祭祀之法,何得为牲头祭乎?后郑谓珥读为衈,祈或为刏者,以衅法无取于玉珥及祈祷之义,故依士师刏衈为正也。毛牲曰刏,羽牲曰衈,此相对而言。杂记庙用羊,门用鸡,皆云衈,散文通也。」

存异王氏与之曰:「珥当为弭,如小祝所谓弭灾兵,祈如小祝所谓祈福祥,非衅事也。」

凡沈辜侯禳饰其牲【禳,如羊反】

正义郑氏众曰:「沈谓祭川。《尔雅》祭川曰浮沈。辜谓磔牲以祭也。《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王氏昭禹曰:「沈谓貍沈,辜谓疈辜,侯谓侯福,禳谓却祸。」易氏祓曰:「饰其牲,谓羊牲被以文绣。」

辨正刘氏迎曰:「小祝掌侯禳、祷祠之祝号。注:以侯为候,嘉庆禳为却凶咎,是以侯禳为二祭。何此?侯禳又以为候恶气而禳之。羊人职:沈、辜、衅、禳,四者各为一事,则侯禳二祭也。」

  衅邦器及军器

正义郑氏康成曰:邦器,谓礼乐之器及祭器之属【贾疏:礼器,即射器之属;乐器,即钟鼓之属;祭器,即笾豆俎簋尊彝之属】杂记: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郑氏锷曰:小子掌用羊血以衅。注:引

译主管丧礼、祭祀和瘗埋所用的俎实【“竁”,音昌绢;又音昌鋭】

郑玄解释说:“瘗埋也有俎,‘实’指的是包裹在遣奠中的物品。”贾公彦疏解:“丧祭大多依据虞祭来说,这里丧祭连着提到奠和瘗埋,瘗埋是在墓穴之内,所以认为这是大遣奠。”《士丧礼》下篇说:“把包裹好的筲放在旁边。”贾公彦疏解:“《士丧礼》下篇就是《既夕礼》,‘包’指的是包裹牲体,取下体,用芦苇包裹这两部分。‘藏筲’,就是《既夕礼》所说的:用菅草编的筲三个,黍、稷、麦一起藏在棺旁。”

凡是宰主持祭祀时,与郁人一起接受斝中的余沥,并且都喝掉它【“斝”,音古雅】

郑玄解释说:“‘宰祭’,‘宰’也包含摄行祭祀之意,‘斝’读作‘嘏’,即尸嘏之嘏。”郑锷说:“‘歴’与‘沥’同义,意思是接受举起斝后剩下的酒液,并且都喝掉,这是接受神的福佑。”

贾公彦辩正说:“郑玄引用《明堂位》证明斝是器物的名称,但周代献祭使用玉爵,不使用斝,所以后郑读作‘嘏’,即尸嘏之嘏,遵循《少牢馈食礼》中尸嘏主人的做法。”【按:《郁人职》中说,大祭祀时与量人一起接受举起斝后的卒爵,并且都喝掉,下面既然说了爵,那么斝自然不能依据《明堂位》作为器物名称】

按:君王居丧守孝三年期间不举行祭祀,但若有宗庙事务,则由宰摄行。《尚书·商书》记载:“元年十二月乙丑,伊尹在宗庙祭祀先王”,就是这种情况。君王平时若有丧事或疾病,则由宗伯摄行事务,这里与郁人共同行事,那边不说宰,这里说宰。大概君王亲自主持祭祀与宰摄行祭祀都是相同的,这两个职位互相备用。

小子掌管祭祀时进献羊肆、羊殽和肉豆【“肆”,注解说读作“鬄”,音他歴,现在读如本字】

郑众解释说:“‘羞’是进献的意思,‘羊殽’是将羊体分解成节段,‘肉豆’是切好的肉。”郑玄说:“‘肆’读作‘鬄’,也就是所谓的豚解。”贾公彦疏解:“《士虞礼记》说主人不观看豚解,《士丧礼》特牲四鬄去蹄,意思是分成四段解开,肩膀和大腿像解豚一样,所以叫豚解。大夫和士的祭祀从进献熟食开始,所以正式祭祀就是体解为二十一体。丧事简略则有豚解,而天子诸侯的祭祀有腥、有爓、有熟,所以初朝践时有豚解而腥之,馈献时有体解而爓之,酳尸时才有熟,这与大夫士不同。”

贾公彦辩正说:“郑玄认为羊肆是体荐全烝,后郑不采纳,因为这里经文用羊,是宗庙祭祀,不是祭天。按《左传》外传说‘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设宴则有房俎。《礼运》说‘腥其俎,孰其殽’,注解说:‘腥其俎,是豚解而腥之;孰其殽,是体解而爓之’。又说:‘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这说明祭宗庙不能有全烝。”

按:有人依据《诗经·我将》中“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怀疑祭天也用羊,这是不对的。郊祭用特牲,在书传中记载很多,《我将》这首诗是祀帝于明堂以文王配享,所以有羊罢了。这里经文明确说是羊肆、羊殽、肉豆,那就不是用来祭天的,它是宗庙祭祀还有什么可疑的呢?【“醢人”职中说豆实没有羊肉】然而《戴记》中说“觞酒豆肉”,那么肉本来就可以作为豆实,礼文残缺,不能专门依据《醢人》而说古代没有这种情况。

并且掌管在社稷坛衅祭,在五祀处祈祭【“珥”,音而志,另一音仍。“祈”读作“刏”,音机。注:故书“祀”写作“禩”。郑司农说:“禩”读作“祀”。书中有时也写作“祀”】

郑玄解释说:“‘珥’读作‘衈’,‘祈’或作‘刏’。‘刏衈’是衅礼的事情。用毛牲叫‘刏’,用羽牲叫‘衈’。衈刏社稷五祀,是指刚开始建成宫室和坛兆的时候。”贾公彦疏解:“《杂记》说庙成则衅之。”《春官·肆师职》:“‘祈’或作‘畿’。”《秋官·士师职》:“凡刏衈则奉犬牲。”这是‘刏衈’的正字与辩正。贾公彦说:“郑玄认为‘珥’是用牲头祭祀,后郑不采纳。按《杂记》衅庙之礼说:‘门夹室用鸡,其衈皆于屋下。’衈既然是衅礼,这里‘刏’与‘珥’连用,那么‘刏’也是衅礼。如果不是祭祀的方法,怎么能说是牲头祭祀呢?后郑认为‘珥’读作‘衈’,‘祈’或作‘刏’,因为衅法没有取玉珥及祈祷的意义,所以依据《士师》的‘刏衈’为准。毛牲叫‘刏’,羽牲叫‘衈’,这是相对而言。《杂记》说庙用羊,门用鸡,都说‘衈’,这是散文通称。”

王氏与之存异说:“‘珥’应当是‘弭’,像《小祝》所说的弭灾兵,‘祈’像《小祝》所说的祈福祥,不是衅礼的事情。”

凡是沉祭、辜祭、侯祭、禳祭,都要装饰其牲【“禳”,音如羊】

郑众解释说:“‘沈’是说祭川。《尔雅》说祭川叫浮沈。‘辜’是说磔牲以祭。《月令》说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王昭禹说:“‘沈’是说貍沈,‘辜’是说疈辜,‘侯’是说侯福,‘禳’是说却祸。”易祓说:“‘饰其牲’,是说羊牲披上文绣。”

刘迎辩正说:“《小祝》掌管侯禳、祷祠的祝号。注解说:把‘侯’当作‘候’,嘉庆把‘禳’当作却凶咎,所以把侯禳当作两种祭祀。为什么这里又把侯禳当作候恶气而禳之呢?《羊人职》:沈、辜、衅、禳,这四者各为一事,那么侯禳是两种祭祀。”

衅邦器及军器

郑玄解释说:“邦器,是指礼乐之器及祭器之类。”贾公彦疏解:“礼器,就是射器之类;乐器,就是钟鼓之类;祭器,就是笾豆俎簋尊彝之类。”《杂记》:凡是宗庙的器物,有名号的,制成后就用豭豚衅之【郑锷说:小子掌管用羊血来衅。注:引

此以证器始成则衅,非谓小子职衅用豭豚也】

译这是用来证明器物刚制成时就要举行衅礼,并不是说小臣的职司是用公猪或小猪来衅礼。

凡师田斩牲以左右徇陈

正义:郑氏康成曰:「示犯誓必杀之。」贾氏公彦曰:「大司马职,羣吏聼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是此职也。」王氏曰:「斩牲徇陈,以小子掌衅社,不用命者戮于社,故也。」

  祭祀赞羞受彻焉

正义:贾氏公彦曰:「赞羞,谓大司马祭祀羞牲鱼之类,则赞之;受彻,谓祭毕诸宰、君妇废彻之时,则受之。」

  羊人掌羊牲凡祭祀饰羔

正义郑氏康成曰:羔,小羊也。诗曰:「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贾疏:凡正祭皆用成牲,今言饰羔,则非正祭,故引诗为证】王氏安石曰:礼记「饰羔鴈者以缋」。

案祭祀无用羔者,即如豳诗之献羔,又焉用饰之?饰以缋者,唯卿所执摰之羔耳。此二句文不相属,中闲盖有阙文焉。

  祭祀割羊牲登其首

正义郑氏康成曰:登,升也。升首,报阳也【案《郊特牲》膟膋燔燎,升首报阳也】升首于室【贾疏《郊特牲》用牲于庭,升首于室。注:制祭之后,升牲首于北墉下也】贾氏公彦曰:三牲之首俱升,此特言羊者,以羊人止掌羊牲,不升余牲故也。

案三牲皆升首,独于羊人言之,何也?牛人共牛牲之互与其盆簝,则割而升其首,自属牛人之职,故举共互与盆簝以相备也。于牛言升首,或疑羊之不必然,于羊言之,则豕可知矣。牛人、羊人等既主割牲,而内外饔又掌祭祀之割烹,何也?掌牲者升首,饔人则体解以纳烹也。大祭祀,司士又率其属而割牲,何也?其文上承赐爵而呼昭穆,继以羞俎豆,则所割乃祝、众宾、众兄弟之脀俎耳,详见本职。

凡祈珥,共其羊牲【祈珥读作刏衈】

正义:郑氏康成曰:“共犹给也。”贾氏公彦曰:“犬人职防珥,共犬牲,用駹。此职云共羊牲,羊犬俱得为衅,故两职各共之。”

案羣儒以祈珥为祭祀,破郑注不过以下文别言衅耳。不知刏衈乃社稷、宫庙始成之衅,不害下文为衅器物也。小子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之后,亦别举衅邦器及军器,义与此同。此职于祭祀外别举祈珥,正明共羊牲以衅,而无事于割焉耳。

  宾客共其灋羊

正义:郑氏康成曰:「灋,羊飧饔积膳之羊。」贾氏公彦曰:「言灋,即是依灋度多少送于宾馆及道路,掌客所列是也。」

案牛人备举牢礼,积膳飨食,宾射之牛,其灋具列于掌客,故言灋羊以该之,而军事、丧事之列于牛人职者,此职亦以灋共,可知矣。

凡沈辜侯禳衅积共其羊牲【积音渍,从智反,又精智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积,故书为眦。郑司农云:‘眦读为渍,谓衅国宝渍军器也。’某谓积,积柴禋祀,槱燎实柴。案牛人不言刏衈及衅事,而小子掌衅社稷、五祀、邦器、军器,皆以羊。则古者凡衅皆不用牛与?衅之外,别有积,疑即小子职所谓师田斩牲,徇陈使血渍于地也。若积柴之祀,则不宜列诸毁事之后。”

若牧人无牲,则受布于司马,使其贾买牲而共之【贾,音价】正义:郑氏康成曰,布,泉;王氏应电曰,牧人无牲,或耗败也。

案此云受布于司马,而巫马入其布于校人,则凡官长皆有存贮之布以备用,明矣。掌牲之官,惟马质、羊人有贾,盖小祭祀、小宾客所用羊牲为多,时须买共,而马质有贾,则以马死或宜更其价,或以其物更耳。

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正义郑氏康成曰:行犹用也,变犹易也。郑氏众曰:鄹子云:春取榆栁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王氏昭禹曰:以火烹饪,则纳其气于内;逆用之,则强弱相胜而气不均;顺变之,则休废相沿而疾可救。故四时各取其所宜之木,以变国火,使民常得隂阳之正气,而不溺于一偏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春取榆栁等,旧师皆以为取五方之色,同今案枣杏虽赤,榆栁不青,槐檀不黑,其义未闻。”王氏应电曰:“以四时之木所生者言之,榆栁先百木而青,得东方之色;枣杏心赤,得南方之色;柞楢文理白,得西方之色;槐檀心黑,得北方

译凡是军队田猎,斩杀牲畜,在阵地的左右巡行示众。

郑康成说:“表示违背誓言必定被杀。”贾公彦说:“《大司马》职掌中,众吏在阵前听誓,斩杀牲畜在阵地左右巡行示众,就是此职。”王安石说:“斩杀牲畜巡行阵地,因为小子掌管衅社,不听从命令的人在社被杀,所以如此。”

祭祀时辅助进献祭品,接受撤下的祭品。

贾公彦说:“辅助进献,是指大司马祭祀时进献牲肉、鱼类等,则辅助他;接受撤下,是指祭毕众宰、君妇撤去祭品之时,则接受它。”

羊人掌管羊牲。凡是祭祀,装饰羔羊。

郑康成说:“羔,是小羊。《诗经》说:‘四月的日子还早,进献羔羊祭祀韭菜。’”贾疏:“凡是正祭都用成年的牲畜,现在说装饰羔羊,就不是正祭,所以引用《诗经》作为证据。”王安石说:“《礼记》说‘装饰羔羊、大雁用彩绘’。”

按:祭祀没有用羔羊的,就像《豳风》诗中的进献羔羊,又哪里用得着装饰呢?用彩绘装饰的,只有卿所持的羔羊作为见面礼罢了。这两句文意不相连接,中间大概有缺漏的文字。

祭祀时割杀羊牲,升献其头。

郑康成说:“登,就是升。升献羊头,是报答阳气。”按《郊特牲》篇:“膟膋燔燎,升献羊头报答阳气。”升献羊头于室内。贾疏:“《郊特牲》篇说‘在庭院用牲,升献羊头于室内。’注解说:制定祭祀之后,将牲首升献到北墙下。”贾公彦说:“三牲的头都升献,这里特别提到羊,是因为羊人只掌管羊牲,不升献其他牲首的缘故。”

按:三牲都升献头,唯独在羊人这里提到,为什么呢?牛人供给牛牲的架子和盆簝,那么割杀并升献其头,自然属于牛人的职掌,所以列举供给架子和盆簝来互相完备。在牛人这里说升献头,或许怀疑羊不一定如此,在羊人这里说了,那么猪也就可知了。牛人、羊人等既然主管割杀牲体,而内外饔又掌管祭祀的割烹,为什么呢?掌管牲体的升献头,饔人则分解肢体以纳入烹煮。大祭祀时,司士又率领他的属员割杀牲体,为什么呢?其上文承接赐爵并呼召昭穆,接着进献俎豆,那么所割杀的乃是祝、众宾客、众兄弟的脀俎,详见本职。

凡是祈珥,供给羊牲。【祈珥读作刏衈】

郑康成说:“共,就是供给。”贾公彦说:“犬人职掌防珥,供给犬牲,用駹狗。此职说供给羊牲,羊犬都能用于衅礼,所以两职各自供给。”

按:众儒认为祈珥是祭祀,驳斥郑注不过是因为下文另外提到衅礼罢了。不知道刏衈乃是社稷、宫庙刚建成时的衅礼,不妨碍下文是衅器物。小子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之后,也另外列举衅邦器及军器,意义与此相同。此职在祭祀之外另外列举祈珥,正说明供给羊牲用于衅礼,而没有割杀之事罢了。

宾客供给灋羊。

郑康成说:“灋,是羊飧饔积膳的羊。”贾公彦说:“说灋,就是依照灋度多少送到宾馆及道路上,掌客所列的就是。”

按:牛人备举牢礼,积膳飨食,宾射的牛,其灋度详细列于掌客,所以说灋羊来概括它,而军事、丧事列于牛人职掌的,此职也以灋度供给,可以知道了。

凡是沈、辜、侯、禳、衅、积,供给羊牲。【积音渍,从智反,又精智反】

郑康成说:“积,故书为眦。郑司农说:‘眦读为渍,是说衅国宝渍军器。’我认为积,是积柴禋祀,槱燎实柴。”按牛人不说刏衈及衅事,而小子掌管衅社稷、五祀、邦器、军器,都用羊。那么古代凡是衅礼都不用牛吗?衅之外,另有积,怀疑就是小子职所说的师田斩牲,巡行阵地使血渍于地。如果是积柴的祭祀,则不应列于毁事之后。

如果牧人没有牲,就从司马那里接受布帛,让他的贾人买牲来供给。【贾,音价】

郑康成说:“布,就是泉。”王应电说:“牧人没有牲,或者是因为耗损败坏。”

按:这里说从司马那里接受布帛,而巫马将其布帛收入校人,那么凡是官长都有存贮的布帛以备使用,就很明白了。掌管牲的官员,只有马质、羊人有贾人,大概是因为小祭祀、小宾客所用的羊牲较多,时常需要购买供给,而马质有贾人,则是因为马死或者适宜更换其价,或者以其物更换罢了。

司爟掌管行火的政令,四时变更国火,以救治时疾。

郑康成说:“行,就是用;变,就是易。”郑众说:“鄹子说:春天取榆柳的火,夏天取枣杏的火,季夏取桑柘的火,秋天取柞楢的火,冬天取槐檀的火。”王昭禹说:“用火烹饪,则将其气纳入体内;逆用之,则强弱相胜而气不均;顺变之,则休废相沿而疾可救。所以四时各取其所宜的木,以变更国火,使民常得阴阳的正气,而不溺于一偏。”

存疑:贾公彦说:“春天取榆柳等,旧师都认为取五方之色,同。现在按枣杏虽赤,榆柳不青,槐檀不黑,其义未闻。”王应电说:“以四时之木所生者言之,榆柳先百木而青,得东方之色;枣杏心赤,得南方之色;柞楢文理白,得西方之色;槐檀心黑,得北方

之色;桑柘皮里皆黄,得中央之色。”

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内音纳】

译(呈现)中央土的颜色;桑树和柘树的树皮里面都是黄色的,正符合中央土的颜色。”

季春时节放出火种,百姓都顺从这一时令;季秋时节收敛火种,百姓也顺应这一时令【“内”读作“纳”】

存疑:郑氏康成曰:“火所以用陶冶,民随国而为之。郑人铸刑书,火星未出而作火,后有烖【贾疏见昭六年左传】郑司农云:“以三月本时,昏心星见于辰上,使民出火【贾疏:三月诸星复在本位,故云本时】九月本黄昏,心星伏在戍上,使民内火。故《春秋》传曰:“以出内火【贾疏襄九年左传】

案陶冶无四时之异,注说未知何据。或曰:季春始燠,则出火于外;季秋始肃,然后内而用之。出内者,谓室居所用之火与?

  时则施火令

正义:易氏祓曰:「谓施四时,变国火之令。」

案四时变,国火,火政也。出内火,火令也。施火令,即承出内火而言。

  凡祭祀则祭爟【爟固玩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报其为明之功,礼如祭爨【贾疏:祭爨,祭老妇也】贾氏公彦曰:「祭爟,祭先出火之人。」王氏安石曰:「举火曰爟,祭祀用爟,故祭焉。」

  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

正义郑氏康成曰:「野焚莱,民擅放火。」贾氏公彦曰:「国失火,谓国中之民失火有罚。若今民失火有杖罚,大司马仲春田猎主用火因除陈生新若,二月后擅放火焚莱则有罚也。」

  掌固掌脩城郭沟池树渠之固

正义贾氏公彦曰:「云城郭沟池者,谓环城及郭皆有沟池也。树渠者,非直沟池有树,兼其余渠上亦有树也。」郑氏康成曰:「树谓枳棘之属有刺者也。」郑司农云:「国语城守之木,于是乎用之【贾疏案:楚语灵王为章华之台,伍举諌曰:「瘠硗之地,于是乎为之,城守之木,于是乎用之。」引之者证城有守法】刘氏彝曰:「浚沟之土以为城,凿池之土以为郭。沟池深于外,则城郭固于内,用其深以増高也。渠又在其外,所以出水,因之植木,其上守固之材出焉。」王氏安石曰:「司险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林以为阻固,盖司险树之,掌固脩之。」

案注:树谓枳棘之属,有刺者树之。有刺者,以樊垣墙为便耳。土各有宜,城郭沟渠,凡树之成林者,皆可以为阻固。盖内有蔽,则敌恫疑,依以设守,攻者难入。故《春秋传》伐国而胜,乃得焚刋其竹木。秦汉以后,塞上树榆栁,盖古法之遗。

  颁其士庶子及其众庶之守

正义:贾氏公彦曰:“宫伯,注士,谓卿大夫士之适子、庶子其支庶。”郑氏康成曰:“众庶民递守固者也。”王氏安石曰:“颁其守则,逺近均,劳逸更,公卿大夫涖职于内,而子弟守固于外,休戚一体之道也。”

余论黄氏度曰:「霍光谓函谷,京师之固,武库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为关都尉,子为武库令,犹识古以士庶子宿衞王宫及守固之意。」

设其饰器,分其财用,均其稍食,任其万民,用其材器。正义:郑氏康成曰:「饰器,兵甲之属,今城郭门之器亦然。财用,国以财所给守吏之用也。稍食禄禀,任谓以其任使之也。民之材器,其所用堑筑及为藩落。」郑氏锷曰:「万民,近地之民。材器所用,桢干木材及畚筑之具。」

案公卿大夫之子,家有田禄,万民计口授田,俾各守其地之阻固以自衞,而财用稍食,国犹颁焉,所以厚下安宅,而其效至于民忘其劳,民忘其死也。财用曰分,视地守之剧易而有多寡也;稍食曰均,计功力之多少以为差等也。古者民之衣食烖患,纎悉皆君为计处,而民以材器给国事,如于其家,此国维所以固,仁义之利所以长也。

凡守者,受灋焉,以通守政。有移甲与其役财用,唯是得通。与国有司帅之,以赞其不足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凡守者,士庶子及他要害之守吏【贾疏:城郭所守是其常处,他要害若殽臯、河汉要路之所】通守政者,兵甲役财难易多少转移相给也,非是不得妄离部署赞佐也。王氏应电曰:有地守者各致其守,则呼吸不通,故必受法于掌固以通守政,庶防缓急应援,声势相辅。案通守政,即均人所谓均地守,使剧易相通而得其平,此平时之守法也。至移甲役财用,则其地猝有警,掌固必以达于司马,使国中有司持符节以徴之他境,故与帅而赞之。旧说国

译存疑:郑康成说:“火是用来陶冶器物的,百姓跟随国家的政令来使用它。郑国人铸造刑书,火星尚未出现就动用火,后来发生了灾祸【贾公彦疏引《左传·昭公六年》】。郑司农说:‘在三月本位之时,黄昏时心星出现在辰位上方,让百姓取出火种【贾公彦疏:三月各星回到本位,所以说本时】;九月本位黄昏,心星隐没在戌位上方,让百姓收回火种。所以《春秋》传文说:‘用以取出和收回火种【贾公彦疏引《左传·襄公九年》’。

按:陶冶器物没有四季的区别,注疏的说法不知依据什么。有人说:季春开始温暖,就把火种移到室外;季秋开始肃杀,然后收回火种在室内使用。取出和收回火种,是指居室所用之火吗?

按时令颁布用火政令。

正义:易祓说:‘是说颁布四季变换国家火种的政令。’

按:四季变换,国家火种,这是火政。取出和收回火种,这是火令。颁布火令,就是承接取出和收回火种而言的。

凡是祭祀,就祭祀火神【爟音玩】。

正义:郑康成说:‘报答它带来光明的功绩,礼仪如同祭祀灶神【贾公彦疏:祭祀灶神,是祭祀老妇】。贾公彦说:‘祭祀火神,是祭祀最先取火的人。’王安石说:‘举火叫爟,祭祀使用爟,所以祭祀它。’

凡是国家发生火灾,野外焚烧草木,就有刑罚。

正义:郑康成说:‘野外焚烧草木,是百姓擅自放火。’贾公彦说:‘国家发生火灾,是说国都中的百姓失火有惩罚。就像现在百姓失火有杖责的惩罚,大司马在仲春田猎时主管用火,以去除陈旧的、生长新的,如果在二月之后擅自放火焚烧草木就有惩罚。’

掌固掌管修缮城郭、沟池、树木、渠道等防御工事。

正义:贾公彦说:‘说城郭沟池,是指环绕内城和外郭都有沟池。树渠,不只是沟池边有树,其他渠道上也有树。’郑康成说:‘树是指枳棘之类有刺的植物。’郑司农说:‘《国语》说城守用的树木,就在这里使用【贾公彦疏按:《楚语》灵王建造章华台,伍举劝谏说:‘贫瘠的土地,在这里建造,城守用的树木,在这里使用。’引用这是为了证明城有守卫的法度】。刘彝说:‘疏通沟渠的土用来筑城,挖掘池沼的土用来筑郭。沟池在外边深,那么城郭在内边就坚固,利用它的深度来增加高度。渠道又在更外边,用来排水,借此种植树木,上面守卫坚固的材料就出自这里。’王安石说:‘司险设置国家的五沟五涂,并种植树林作为险阻坚固,大概是司险种植,掌固修缮。’

按注:树是指枳棘之类,种植有刺的植物。有刺的植物,是因为作为篱笆围墙更方便罢了。土壤各有适宜之处,城郭沟渠,凡是种植成林的,都可以作为险阻坚固。大概内部有遮蔽,敌人就会恐惧疑惑,依靠它来设置守卫,进攻者难以进入。所以《春秋传》说攻打国家并战胜,才去焚烧砍伐它的竹木。秦汉以后,在边塞种植榆柳,大概是古代方法的遗留。

分配士庶子以及众庶的守卫任务。

正义:贾公彦说:‘宫伯,注疏说士,是指卿大夫士的嫡子、庶子及其支庶。’郑康成说:‘众庶是轮流守卫坚固工事的人。’王安石说:‘分配守卫任务,远近均衡,劳逸交替,公卿大夫在内部任职,而子弟在外部守卫坚固工事,这是休戚与共的道理。’

余论:黄度说:‘霍光说函谷关是京师的坚固屏障,武库是精兵聚集的地方,所以让丞相的弟弟担任关都尉,儿子担任武库令,还懂得古代让士庶子宿卫王宫及守卫坚固工事的意思。’

设置装饰用的器物,分配财物用度,均衡口粮俸禄,任用万民,使用他们的材器。

正义:郑康成说:‘饰器,是兵甲之类,现在城郭门上的器物也是这样。财用,是国家供给守卫官吏的财物。稍食是禄禀,任是说根据他们的职责来使用他们。百姓的材器,是他们用来挖掘壕沟筑墙以及制作藩篱的。’郑锷说:‘万民,是近地的百姓。材器所用,是桢干木材以及畚箕筑墙的工具。’

按:公卿大夫的儿子,家中有田禄,万民按人口授田,使他们各自守卫自己土地的险阻坚固以自卫,而财物用度、口粮俸禄,国家仍然颁给,这是为了厚待下层、安定居所,而其效果达到百姓忘记劳累,百姓忘记死亡。财物用度说‘分’,是看守卫土地的难易而有多寡;口粮俸禄说‘均’,是计算功力的多少来定差等。古代百姓的衣食灾患,细微之处君主都为他们筹划,而百姓用材器供给国家事务,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这就是国家纲纪所以坚固,仁义的利益所以长久的原因。

凡是守卫的人,接受法令,以通达守卫政令。如果有转移甲兵及其役使的财物用度,只有这样才能通达。与国家有关官员率领他们,以补助他们的不足。

正义:郑康成说:凡是守卫的人,士庶子及其他要害处的守卫官吏【贾公彦疏:城郭所守是他们的常处,其他要害如殽谷、河汉要路之所】,通达守卫政令,是指兵甲役使财物难易多少转移相互供给,如果不是这样不得妄自离开部署辅助。王应电说:有土地守卫的人各自尽守自己的职责,那么呼吸都不相通,所以必须从掌固那里接受法令以通达守卫政令,希望防备缓急应援,声势相辅。按:通达守卫政令,就是均人所说的均衡土地守卫,使难易相通而得到公平,这是平时的守法。至于转移甲兵役使财物用度,则是那地方突然有警报,掌固必须上报司马,让国家中的有关官员持符节去征调其他边境,所以与率领而补助他们。旧说国

有司即掌固,或谓司甲役财用者皆非也。周官移用其民者二,遂人移用其民以救其时事,所以御天烖而食无不足也。掌固移甲役财用,所以捍人患而兵无不足也。然非敎化有素而信孚于民,亦徒法耳。后世习于防惰,则子弟而怠耕;溺于功利,则将吏而外市。安能使救人之事而尽其力,固人之守而致其死哉?

译有司就是掌固,有人说掌固是掌管甲士役使和财物用度的,这都是不对的。《周官》中调动役使百姓的有两个官职,遂人调动役使百姓来应对当时的紧急事务,这是为了抵御天灾而保证粮食充足。掌固调动甲士役使和财物用度,这是为了抵御人祸而保证兵力充足。然而,如果不是教化早有根基且诚信深入人心,也不过是徒有法令罢了。后世习惯于防范懈怠,于是子弟便荒废耕作;沉溺于功利,于是将吏便在外经商。怎么能让他们在救济他人的事务中竭尽全力,在巩固守御时拼死效命呢?

昼三廵,之夜亦如之。夜三鼜以号戒【鼜音戚,杜七报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廵行也。行守者为众庶之解惰。鼜谓击鼜警夜守也。三廵之间,又三击鼜。贾氏公彦曰:此掌固立法,与有地守者,非自廵行之也。王氏应电曰:夜更三鼜者,一以为三廵之表号,一以为凡守者之警戒。易氏祓曰:号则呼守者之名,戒则警守者之事。

  若造都邑则治其固与其守灋

正义:郑氏康成曰,都邑亦为城郭。

凡国都之竟,有沟树之固,郊亦如之。民皆有职焉。正义:郑氏康成曰:「竟,界也。职,谓守与任。」贾氏公彦曰:「国都竝言,谓王国及三等都邑也。民职,谓国都民当守之处,均其劳逸而递守也。」

案:自国至逺郊,百里之外,沟树凡三重。地愈近,则阻固之设愈数也。凡郭外曰郊,都之郭外亦宜有沟树。凡此类,皆所谓地职也。

  若有山川则因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山川若殽、臯、河、汉【贾疏:殽谓若殽有二陵,臯谓若东成臯,汉若楚汉水以为池,河为四渎之险,皆因之为固,不须别造】王氏昭禹曰:因其自然之势以为阻固,则用力不劳而为备也。《易余论》王氏曰:先王之世,道徳明,仁义脩,然后掌固之守可赖。若徒恃形势,而不知其本,委而去之,虽有高城深池,何足恃哉?

司险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逹其道路。

正义郑氏康成曰:周犹徧也。逹道路者,山林之阻则开凿之,川泽之阻则桥梁之【贾疏:开凿若禹凿龙门之类,桥梁若十月舆梁成之类】贾氏公彦曰:序官注“国曰固野,曰险”,是掌固掌在国城郭,司险掌城外阻固。王氏应电曰:周知山林川泽之阻,则可以控御侯国也。有事则守之以为固,所以待暴客;无事则逹之以为路,所以便行路。余论杜氏佑曰:管子云:“凡兵主者,必先审知地图,轘辕之险,滥车之水,名山通谷,经川陵陆,丘阜之所在,茸草林木,蒲苇之所茂,道理之逺近,城郭之大小,名邑废邑,困殖之地,地形之出入相错者,必尽知之,然后可以行军举错,知先后,不失地利。”

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林,以为阻固,皆有守禁,而逹其道路。

正义郑氏康成曰:五沟遂,沟洫浍川也。五涂径畛,涂道路也【贾疏:遂人职,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树之林,作藩落也。

案五沟、五涂,遂人所治也。而于司险复曰「设者」,凡井田沟涂之设,一以尽地利,一以为阻固,故必使遂人与司险共议其形势之错连、水流之输委、道路之支凑,犹邦之六典,大宰建之,而大史亦与共建。疏谓非遂人田间之沟涂误矣。不言都邑者,曰「国之五沟、五涂」则通乎畿内矣。于掌固言都邑者,守法之详,皆具于掌固也。

通论王氏应电曰:「井田中有无形之险固,遂沟洫浍川以通水道,即以限戎马径畛道路,唯便农民而不利于驱车。此尽东其亩,齐人所以责晋也。」

案《易》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山川丘陵之险,天作地成,非人力所能设也。周公设司险、掌固之官,所恃唯沟树耳。每见山泽豪民,居阻沟树,盗贼即不敢犯。茍城邑要塞多设沟树,则居者有以自固,而戎马失其利。此为民长虑者所宜先务也。

国有故则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属守之;唯有节者逹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有故丧烖及兵也,闭絶要害之道,备奸寇也。」贾氏公彦曰:「节谓道路用旌节。」

案掌固所掌,城郭、沟池、树渠之阻固,所在皆有之,非其属所能徧守也。故唯颁其守于士庶子众庶。司险所掌,乃要害之道。故国有故,则以其属守之。盖以其属下士监临士庶子众庶,而严其守法耳。

  掌疆【阙】

▯人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道治,治道也。《国语》云:「▯不在竟【贾疏:周语文】讥不居其方也。禁令备奸寇也。以设▯人者,选士卒为之【贾疏:即徒百二十人是也

译白天巡行三次,夜晚也如此。夜晚击鼓三次以号令警戒【鼜音戚,杜七报反】

正义:郑康成说:巡,是巡行。巡行守卫是为了防止众人懈怠。鼜,是指击鼓以警戒夜间守卫。在三次巡行之间,又击鼓三次。贾公彦说:这是掌固制定的法规,给那些有土地守卫职责的人,并不是掌固亲自去巡行。王应电说:夜晚三次击鼓,一是作为三次巡行的标志,二是作为对所有守卫者的警戒。易祓说:号令就是呼喊守卫者的名字,警戒就是提醒守卫者注意事务。

如果建造都城,就治理它的防御工事和守卫法规

正义:郑康成说:都城也是指城墙。

凡是国都的边界,都有沟渠和树木作为防御,郊外也是如此。百姓都有各自的职责。正义:郑康成说:“竟,是边界。职,是指守卫和任务。”贾公彦说:“国都并提,是指王都以及三等都城。民职,是指国都百姓应当守卫的地方,平均他们的劳逸并轮流守卫。”

按:从国都到远郊,百里之外,沟渠和树木共有三重。地方越靠近都城,防御设施的设置就越密集。凡是城墙之外称为郊,都城的城墙之外也应该有沟渠和树木。凡是这类,都叫做地职。

如果有山川就利用它们

正义:郑康成说:山川如殽山、皋山、黄河、汉水【贾疏:殽指像殽山那样有两座山陵,皋指像东成皋那样,汉指像楚汉水那样作为护城河,黄河是四渎中的险要,都利用它们作为防御,不需要另外建造】王昭禹说:利用自然的形势作为防御,那么用力不劳而防备周全。《易余论》王说:先王时代,道德彰明,仁义修治,然后掌固的守卫才可以依赖。如果只依靠形势,而不知道根本,抛弃它,即使有高城深池,有什么值得依赖的呢?

司险掌管九州的地图,以普遍了解山林川泽的险阻,而开通道路。

正义:郑康成说:周,是遍的意思。开通道路,山林的险阻就开凿它,川泽的险阻就架设桥梁【贾疏:开凿像大禹开凿龙门那样,桥梁像十月建成浮桥那样】贾公彦说:序官注“国曰固野,曰险”,是说掌固掌管国都城墙的防御,司险掌管城外的险阻。王应电说:普遍了解山林川泽的险阻,就可以控制诸侯国。有事时就守卫它作为防御,用来防备暴客;无事时就开通它作为道路,用来便利行人。余论杜佑说:管子说:“凡是统兵的主帅,必须先详细知道地图,轘辕的险要,滥车的水域,名山通谷,经川陵陆,丘阜的所在,茸草林木,蒲苇茂盛的地方,道路的远近,城郭的大小,名邑废邑,困殖之地,地形出入交错的地方,必须全部了解,然后可以行军举措,知道先后,不失去地利。”

设置国家的五沟、五涂并种植树林,作为防御,都有守卫禁令,而开通道路。

正义:郑康成说:五沟是遂、沟、洫、浍、川。五涂是径、畛、涂、道、路【贾疏:遂人职,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种植树林,是制作藩篱。

按五沟、五涂,是遂人治理的。而在司险又说“设置”,凡是井田沟涂的设置,一是为了充分利用地利,一是为了作为防御,所以必须让遂人和司险共同商议形势的交错连接、水流的输送汇聚、道路的分支聚集,就像国家的六典,大宰建立它,而大史也参与共同建立。疏说不是遂人田间的沟涂是错误的。不说都邑,说“国家的五沟、五涂”就通用于畿内了。在掌固说都邑,是因为守卫法规的详细情况,都具备在掌固那里。

通论王应电说:“井田中有无形的险固,遂沟洫浍川用来疏通水道,也就限制了戎马,径畛道路,只便利农民而不利于驱车。这是尽东其亩,齐人所以责备晋国的原因。”

按《易经》说:王公设置险阻来守卫国家,山川丘陵的险阻,是天造地成的,不是人力所能设置的。周公设置司险、掌固的官职,所依赖的只有沟渠和树木罢了。每次看到山泽豪民,居住在险阻的沟渠树木旁,盗贼就不敢侵犯。如果城邑要塞多设置沟渠树木,那么居住的人有办法自我巩固,而戎马就失去它的便利。这是为百姓长远考虑的人应当首先做的事。

国家有变故就封锁险阻道路而阻止行人,只有持有符节的人才能通行。

正义:郑康成说:“有变故指丧灾和战争,封闭要害的道路,防备奸寇。”贾公彦说:“节指道路用的旌节。”

按掌固所掌管的,城郭、沟池、树渠的防御,到处都有,不是他的属官所能普遍守卫的。所以只把守卫任务颁给士庶子和众庶。司险所掌管的,是要害的道路。所以国家有变故,就让他的属官守卫它。大概是用他的属官下士监临士庶子和众庶,而严格他们的守卫法规罢了。

掌疆【阙】

〇人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〇人。

正义:郑康成说:道治,是治理道路。《国语》说:“〇不在竟【贾疏:周语文】讥不居其方也。禁令防备奸寇。以设〇人,是选拔士卒担任【贾疏:就是徒百二十人是也】

】诗》云:「彼▯人兮,何戈与祋。」案:▯人,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必每方各以三人掌之。其六人则掌逹于朝,或军行则从也。

译《诗经》说:“那些武夫啊,拿着戈和祋。”考释:〇人,上士六人,下士十二人。必定是每个方位各由三人掌管。那六人则负责在朝廷传达,或者军队行进时跟随。

若有方治,则帅而致于朝,及归送之于竟。

正义郑氏康成曰:方治其方来治国事者也。《春秋传》晋栾盈过周,王使▯人出诸轘辕【贾疏襄二十一年《左传】是其送之。贾氏公彦曰:方治谓国有事不能自决,当决于王国,或有国事须报在上,皆是也。

  环人掌致师察军慝

正义郑氏康成曰: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左传》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贾疏《左传》注:菆,矢之善者】代御,执辔,御下掚马,掉鞅而还【贾疏《左传》注:掚,饰也;掉,正也】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贾疏《宣十二年左传】慝,隂奸也。视军中有为慝者,则执之。

环四方之故,廵邦国,搏谍贼,讼敌国,▯军旅,降围邑【降戸江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谍贼反间为国贼【贾疏:谓间伺此国之善恶,反于彼言之也】敌国兵来,则往与讼曲直。若齐国佐、如师扬者,为之威武以观敌。诗云:「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围邑欲降者,受而降之。春秋齐人降鄣【贾疏:庄三十年秋七月文】

案环谓环伺四面,或有掩袭冲突之变故也。察军慝,察已国之奸人为敌间者,搏谍贼,执敌之为谍者。凡外谍必有内奸与表里,故兼察之。廵邦国,谓从王敌忾之邦国也。此职所列皆临敌时事,前五者先为不可胜,后三者盖欲不战而屈人之师。

挈壶氏掌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舍,挈畚以令粮【挈,苦结反;畚,音本】

正义郑氏众曰:挈壶以令军井,谓为军穿井,井成,挈壶县其上【贾疏:谓结之于竿首】令军中士众皆望见,知此下有井。壶所以盛饮,故以壶表井。挈辔以令舍,亦县辔于所当舍止之处,使军望见,知当舍止于此。辔所以驾舍,故以辔表舍。挈畚以令粮,亦县畚于所当禀假之处,令军望见,知当禀假于此下也。畚所以盛粮,故以表禀。军中人多,车骑杂防,讙嚣号令不能相闻,故各以其物为表,省烦趋疾于事便也。郑氏锷曰:辔、畚二者,非挈壶之职,在军无别事,故使兼掌之。

凡军事,县壶以序聚。▯凡丧,县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

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县壶以为漏【贾疏:县壶于上,以水沃之,水漏下入噐中,以没刻为准法也】以序聚▯,以次更聚击▯,备守也。某谓击▯,两木相敲,行夜时也,代亦更也。礼未大敛,代哭以水,守壶者为沃漏也。以火守壶者,夜则火视刻数也。分以日夜者,异昼夜漏也。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焉。大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贾疏:此据汉法而言,以噐盛四十八箭,箭各百刻,以壶盛水,悬于箭上,节而下之,水水淹一刻则为一刻,四十八箭者,取倍二十四气也易氏祓曰:挈壶之制不可攷,以唐制推之,水海浮箭四匮,注水始自夜天池入于日天池,自日天池入于平壶,以次相注入于水海,浮箭而上,以浮箭为刻分昼夜,计十二时,每时八刻二十分,每刻六十分,箭四十八,二箭当一气,铜乌引水而下,注浮箭而上,登则昼夜之刻分至之▯,冬夏长短,昏晓隐见,与周官晷景无差】易氏祓曰:守之以水,则均其晷刻之多少;守之以火,则知其漏箭之迁易。

及冬,则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

正义郑氏众曰:冬水冻,漏不下,故以火炊水,沸以沃之,谓沃漏也。贾氏公彦曰:沃,谓沸水热浇,沃壶中使下也。

射人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东面,卿大夫西面。其摰:三公执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鴈。正义:黄氏度曰:「此即司士朝仪之位。公卿大夫初命见于王,则其位如朝仪之位而有摰。此射人掌其事也。」注:「谓将射始入见君之位,非也。若将射而非初命,何用摰哉?」大抵射人本掌孤、卿、大夫之总,故在朝则使掌其位等其摰。防同朝觐,则作大夫介及凡有爵者。大宾

译如果有方国前来治理国事,就率领他们来到朝廷,等到他们回去时,送到边境。

郑康成解释说:方治,是指方国前来处理国事的人。《春秋传》记载,晋国的栾盈经过周地,周王派环人将他从轘辕送出,这就是送行的例子。贾公彦解释说:方治,是指方国有事务不能自行决断,应当由周王决定,或者有国事需要上报给上级,都属于这种情况。

环人负责向敌人挑战,并侦察军队中的奸邪之人。

郑康成解释说:致师,是表达必定作战的意志。古代将要交战时,先派遣勇力之士去挑衅敌人。《左传》记载,楚国的许伯驾驭乐伯,摄叔担任车右,去挑战晋军。许伯说:我听说挑战的人,要挥舞旗帜,靠近敌营然后返回。乐伯说:我听说挑战的人,左边射箭,用良箭代替驾车,手持缰绳,驾车者下车整理马具,调整马轭然后返回。摄叔说:我听说挑战的人,车右进入敌营,割下敌人耳朵,俘虏敌人然后返回。他们都按照自己所听到的方式行事后返回。慝,是指阴险奸诈的行为。侦察军队中有奸邪行为的人,就逮捕他们。

环人负责侦察四方的变故,巡视邦国,抓捕间谍和盗贼,与敌国争辩曲直,威慑敌军,接受被围困城邑的投降。

郑康成解释说:谍贼,是指反间,是为国家制造祸害的人。敌国军队到来,就前往与他们争辩是非曲直。像齐国的国佐、如师扬那样,展示威武以观察敌人。《诗经》说:“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对于想要投降的被围城邑,接受他们的投降。《春秋》记载,齐人使鄣邑投降。

按:环,是指环伺四面,防备可能有掩袭冲突的变故。察军慝,是侦察本国奸人充当敌人间谍的情况;搏谍贼,是逮捕敌方的间谍。凡是外部的间谍必定有内部的奸人内外勾结,所以一并侦察。廵邦国,是指巡视与周王共同抵御敌人的邦国。这个职官所列的都是临敌时的事务,前五项是为了先立于不败之地,后三项大概是为了不战而使敌人的军队屈服。

挈壶氏负责提着壶来命令军队挖井,提着缰绳来命令军队宿营,提着畚箕来命令军队领取粮食。

郑众解释说:挈壶以令军井,是指为军队挖井,井挖好后,提着壶悬挂在上面,让军中士兵都能看见,知道这里下面有井。壶是用来盛饮的,所以用壶作为井的标志。挈辔以令舍,也是将缰绳悬挂在应当宿营的地方,让军队看见,知道应当在此宿营。缰绳是用来驾车宿营的,所以用缰绳作为宿营的标志。挈畚以令粮,也是将畚箕悬挂在应当领取粮食的地方,让军队看见,知道应当在此领取粮食。畚箕是用来盛粮的,所以用它作为领取粮食的标志。军中人数众多,车马混杂,喧哗嘈杂,号令不能互相听见,所以各自用这些物品作为标志,减少烦扰,加快办事效率。郑锷说:辔、畚这两样东西,本来不是挈壶氏的职责,因为在军中无事可做,所以让他兼管。

凡是军事行动,悬挂壶来依次聚集军队。凡是丧事,悬挂壶来代替哭泣的人,都用火和水来守护,分别用于白天和夜晚。

郑康成解释说:郑司农说:悬挂壶作为漏刻。依次聚集,是依次轮流聚集敲击,以防备守夜。我认为敲击,是两木相敲,报夜间时辰,代也是轮流的意思。礼制规定,在大殓之前,轮流哭泣用水,守护壶的人负责浇水。用火守护壶,是因为夜晚用火来查看刻数。分以日夜,是指区分昼夜的漏刻。漏刻的箭,昼夜共一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不同。太史制定成法,有四十八支箭。易祓说:守之以水,是为了均衡晷刻的多少;守之以火,是为了知道漏箭的变化。

到了冬天,就用火煮鼎,把水煮沸,然后浇入漏壶中。

郑众解释说:冬天水结冰,漏刻不滴下,所以用火烧水,煮沸后浇入,这就是浇漏。贾公彦解释说:沃,是指用沸水热浇,浇入壶中使其滴下。

射人负责掌管国家三公、孤、卿、大夫的位置。三公面向北,孤面向东,卿大夫面向西。他们的礼物:三公拿着璧,孤拿着皮帛,卿拿着羔羊,大夫拿着大雁。

黄度说:这就是司士朝仪的位置。公卿大夫初次受命觐见周王,他们的位次就像朝仪的位置一样,并且有礼物。这是射人掌管的事务。注解说:是指将要射箭时初次入见君主的位置,不对。如果将要射箭而不是初次受命,为什么要用礼物呢?大体上,射人本来掌管孤、卿、大夫的总务,所以在朝堂上就让他掌管他们的位次和礼物。在防同朝觐时,就担任大夫的副手以及所有有爵位的人。大宾

客,则作卿大夫从。凡此皆非射事,而射事彼兼掌之,故以射人名官耳。

译宾客到来,就担任卿大夫的随从。所有这些都不是射礼的事务,但射礼的事务也由他兼管,所以用“射人”来命名这个官职罢了。

案射人掌公、孤、卿、大夫、司士、掌士、诸子、掌庶子,三职相次,则射人之官非专为射设也。自首至掌,其治逹皆非射事。黄氏所见可谓伟然。此朝位与司士朝位同,则路门外之治朝也。日日常朝,固如司士职所云矣。其有初命为大夫、若卿、若孤、若公者,则执摰以见于王,而其位如此。初命者执挚余人各依位次立焉。经但着所执之摰不同,非谓在朝者人人执摰也。王出负宁,南面,初命者执摰以前,奠摰,再拜稽首。王答壹拜,宰受币以东。此已臣之摰,故受之。与五等诸侯朝觐之玉异,见之于治朝,亦与觐礼在庙者异也。《士相见礼》曰:「始见于君,执摰,至下容弥蹙。」士大夫则奠摰,再拜稽首,君答壹拜。此诸侯之臣之礼也,王朝可以类推。

存疑。郑氏康成曰:位将射,始入见君之位,不言士者,此与诸侯之宾射,士不与也。燕礼,公升即位于席西,乡小臣纳卿大夫,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士立于西方,东面,北上。大射亦云,则凡朝、燕及射,臣见于君之礼同【贾疏:《仪礼》诸侯有燕、朝及射朝,不见正朝;《周官》天子有射朝与正朝,不见燕朝。诸侯射朝与燕朝位同,则天子燕朝亦与射朝位同,则诸侯正朝亦与射朝位同。故引《仪礼》见天子、诸侯互见为义耳】贾氏公彦曰:君南面答阳,臣北面答君。三公臣中最尊,故屈之,使北面答君之义也。西方者,宾位,以孤无职尊而宾客之,故在西也。卿大夫皆有职,故在东近君,居主位也。士无臣,祭无所择,不得自大射,得与君大射,故《司裘》职「大射不言士也」。按下文「士豻侯二正」,则士得自行宾射,不得与君宾射矣。

案射无执摰之灋,因官名射人而强属之射耳,以为宾射尤非也。燕礼内朝之位与此迥不同,而云三朝位同,殊不可解。此朝位以北面者为尊,东面者次之,西面者又次之。东面者宾方也。聘礼私觌,宾先入门右,摈者辞之,宾出乃入门左。《玉藻》云:“公事自闑西,私事自闑东”,则西方之尊于东方也,足以见之矣。不言士者,士卑,且非射人所掌也。于射人与司士见治朝之位,于小司寇与朝士见外朝之位,于燕礼、大射仪见内朝之位,朝位之不同具矣。

通论王氏详说曰:「朝士外朝之法,孤卿大夫同。西面射人司士二职,则孤东面,卿大夫西面者,三孤无常职,时乎与卿大夫同,又时乎与卿大夫异。乗夏篆服希冕,所以与之异也。位九卿,爵六命,所以与之同也。」

诸侯在朝,则皆北面,诏相其灋【相,息亮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北面从三公位,法其礼仪【贾疏:谓在朝进退、周旋、拱揖之仪】

存疑:郑氏康成曰:“谓诸侯来朝而未归,王与之射于朝。”贾氏公彦曰:“司几筵职:大飨射,王立扆前,南乡;司服职:飨射则鷩冕。此云王与诸侯射在朝,当皮弁,又何得有扆?所以然者,彼二者据大射在学,故在扆着冕;此宾射在路门之外朝,与彼异也。”

案诸侯在朝,或有或无,不定。若有,则皆北面,故云“则”也。诸侯来朝者,不必日日在朝,亦以公孤卿大夫中有初命者,故来与斯礼耳。与三公偕北面,三公稍东而东上,诸侯稍西,当少进而西上,不与三公相统也。诸侯不执摰,以其朝觐时已执矣,礼之盛者不可亵也。诸侯非常朝者,故射人诏相之;公孤卿大夫则无庸诏相也。注:因有诸侯,遂以为宾射,而疏直以为宾射在路门之外。朝凡射,必先行燕礼,有堂有阶,乃可分别宾主,而有升降之节。路门外直有庭耳,无堂无阶,侯乏及其他射器如何位置,而可以射乎?经明言诸侯北面,岂有射位而北面者乎?其不然审矣。通论黄氏度曰:外朝诸侯东面,宾之也;治朝诸侯北面,臣之也。

若有国事,则掌其戒令,诏相其事,掌其治逹。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王有祭祀之事,诸侯当助其荐献者也。戒令告以齐与期,治逹谓诸侯有所治,则受而逹之于王,王有治,又受而下之。」

案此,因上文而遂终

译考察射人掌管公、孤、卿、大夫、司士、掌士、诸子、掌庶子,这三项职责依次相连,那么射人的官职并非专为射箭而设。从“射人”到“掌士”,其治理通达的范围都不涉及射箭事务。黄氏的见解可谓宏大卓越。这里的朝位与司士所掌的朝位相同,那么这是路门外治朝的朝位。每日日常朝见,确实如司士职中所说的那样。其中有初次被任命为大夫、卿、孤、公的人,就拿着信物去拜见天子,他们的站位就是这样。初次受命的人拿着信物,其余的人各自依照位次站立。经文只记载所执信物的不同,并非说在朝的人人都拿着信物。天子走出负宁门,面向南,初次受命的人拿着信物上前,放下信物,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天子回拜一次,宰官接受币帛向东走。这已经是臣下的信物,所以接受它。这与五等诸侯朝觐时所用的玉不同,在治朝拜见,也与觐礼在宗庙中的情况不同。《士相见礼》说:“初次拜见君主,拿着信物,走到堂下时仪容更加恭敬。”士大夫则放下信物,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君主回拜一次。这是诸侯臣下的礼节,天子的朝见可以类推。

存疑。郑康成说:这是将要射箭时,初次入见君主的站位,不提及士,是因为这与诸侯的宾射相同,士不参与。《燕礼》中,国君升堂就位于席的西侧,面向小臣,小臣引入卿大夫,卿大夫都从门的右侧进入,面向北,以东为上;士站在西方,面向东,以北为上。《大射》也这样说,那么凡是朝见、宴饮及射箭,臣下拜见君主的礼节相同【贾公彦疏:《仪礼》中诸侯有燕礼、朝礼及射礼,不见正朝;《周官》中天子有射朝与正朝,不见燕朝。诸侯的射朝与燕朝站位相同,那么天子的燕朝也与射朝站位相同,那么诸侯的正朝也与射朝站位相同。所以引用《仪礼》来体现天子与诸侯互相参照的意义】。贾公彦说:君主面向南以回应阳气,臣下面向北以回应君主。三公是臣中最尊贵的,所以委屈他们,让他们面向北以回应君主的意义。西方是宾客的位置,因为孤没有固定职务,尊贵而被当作宾客对待,所以在西边。卿大夫都有职务,所以在东边靠近君主,居于主人的位置。士没有臣属,祭祀时没有选择,不能自大射开始,得以参与君主的大射,所以《司裘》职中“大射”不提士。根据下文“士豻侯二正”,那么士可以自行进行宾射,不能参与君主的宾射。

考察射箭没有拿着信物的法规,是因为官名叫射人而强行归属于射箭,认为这是宾射尤其不对。《燕礼》内朝的站位与此截然不同,却说三朝站位相同,实在无法理解。这个朝位以面向北的为最尊贵,面向东的次之,面向西的又次之。面向东的是宾客的方向。《聘礼》私觌时,宾客先进入门的右侧,摈者辞谢,宾客退出后才进入门的左侧。《玉藻》说:“公事从闑的西边,私事从闑的东边”,那么西方比东方尊贵,足以由此看出。不提士,是因为士地位卑下,且不是射人所掌管的。在射人与司士处见到治朝的站位,在小司寇与朝士处见到外朝的站位,在《燕礼》、《大射仪》处见到内朝的站位,朝位的不同就都具备了。

通论王氏详说曰:“朝士外朝的法规,孤、卿、大夫相同。面向西的射人、司士两职,那么孤面向东,卿大夫面向西,这是因为三孤没有固定职务,有时与卿大夫相同,有时又与卿大夫不同。乘坐夏篆车,穿着希冕,所以与他们不同。位列九卿,爵位六命,所以与他们相同。”

诸侯在朝,都面向北,射人告诫并辅助他们的法规【相,音xiàng,下同】

正义:郑康成说:“都面向北跟随三公的站位,效法他们的礼仪【贾公彦疏:指在朝进退、周旋、拱手作揖的仪节】

存疑:郑康成说:“指诸侯来朝而没有回去,天子在朝堂与他们射箭。”贾公彦说:“《司几筵》职:大飨射,天子站在扆前,面向南;《司服》职:飨射则穿鷩冕。这里说天子与诸侯在朝堂射箭,应当穿皮弁,怎么会有扆呢?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那两种情况依据的是在学宫的大射,所以在扆前穿着冕服;这里的宾射在路门外的外朝,与那不同。”

考察诸侯在朝,有时有有时没有,不固定。如果有,都面向北,所以说“则”。诸侯来朝的,不一定天天在朝,也是因为公、孤、卿、大夫中有初次受命的人,所以来参与这个礼节。与三公一起面向北,三公稍偏东以东为上,诸侯稍偏西,应当稍前进以西为上,不与三公相统属。诸侯不拿着信物,因为他们在朝觐时已经拿过了,盛大的礼节不可轻慢。诸侯不是常朝的人,所以射人告诫辅助他们;公、孤、卿、大夫则不需要告诫辅助。注:因为提到诸侯,就认为是宾射,而疏直接认为宾射在路门外。朝凡射箭,必定先举行燕礼,有堂有阶,才能区分宾主,而有升降的节次。路门外只有庭院,没有堂没有阶,侯乏及其他射器如何摆放,可以射箭吗?经文明说诸侯面向北,哪有射箭位置面向北的呢?这显然不对。通论黄度说:外朝诸侯面向东,是当作宾客;治朝诸侯面向北,是当作臣下。

如果有国家大事,就掌管告诫命令,告诫辅助其事,掌管治理通达。

正义郑康成说:“指天子有祭祀之事,诸侯应当协助进献祭品。告诫命令是告知斋戒与日期,治理通达是说诸侯有所治理,就接受并传达给天子,天子有所治理,又接受并下达。”

考察这,因上文而结束

言诏相诸侯之事。

  以射灋治射仪

译这是关于诏令诸侯事务的记载。

用射箭的法度来整治射箭的礼仪。

正义郑氏康成曰:射法,王射之礼【贾疏言王射以别诸侯已下之射也】治射仪,谓肄之也。贾氏公彦曰:此王射之仪,兼有诸侯诸臣各在家与宾客射法,各自有官掌之,射人但以灋与之耳。

案:自此以下乃言射也。灋者,上下有一定之制,如下文王以六耦之等,是法也。仪,则行事之曲折,如器物之陈,饮射之节,先后左右之序,升降出入之文,皆仪也。循法而执其事者,各有仪,故曰「以射法治射仪」。

王以六耦射三侯,三获三容,乐以驺虞九节五正;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获二容,乐以貍首七节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苹五节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蘩五节二正。

正义郑氏众曰:三侯虎、熊、豹也。容者,乏也。待获者所蔽也【贾疏:此言容,仪礼乡射、大射云乏,云容者,据唱获者容身于其中,云乏者,矢至此不过也】二侯,熊、豹也。豻侯,豻者,兽名也。郑氏康成曰:豻,大射仪作干,读如宜豻宜狱之豻,豻,胡犬也。士与士射,则以豻皮饰侯;下大夫也,九节、七节、五节者,奏乐以为射节之差。敖氏继公曰:乡射之歌五终而鼓五节,其三节先以聼,而二节之闲拾▯以将乗矢焉。此云五节二正,是也。王之大射九节五正,诸侯七节三正,卿大夫与士同。

案此谓大射,非宾射也。《考工记·梓人》云:「张皮侯而栖鹄」,则春以功,谓大射也;「张五采之侯」,则逺国属,谓宾射也;「张兽侯」,则王以息燕,谓燕射也。《大射仪》「干侯五十歩」,注云:「干读为豻,豻侯者,豻鹄豻饰也。」此云士以三耦射豻侯,豻侯固皮侯而栖鹄者,与《大射仪》无异也。则王之三侯,诸侯之二侯,孤卿大夫之一侯,亦是皮侯栖鹄,而其射为大射,明矣。且据此,则大射士亦有之。注疏谓士无大射,又云士亦有宾射,皆非也。《大司马职》「合诸侯之六耦」,谓正射之耦也。此云「以六耦射三侯」,当指初射之耦言之。以其孤、卿、大夫、士之三耦是初射,故知六耦、四耦者,亦初射也。六耦盖以士为之,大射如此,意宾射亦同。与此诸侯与《大射仪》之君一也。彼三耦三侯与此异者,敖继公曰:「作经有先后,故礼制有隆杀,是以异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此皆与宾射于朝之礼也。三侯者,五正、三正、二正之侯也。二侯者,三正、二正之侯也。一侯者,二正而已。」《考工·梓人职》曰:「张五采之侯,则逺国属。逺国,谓诸侯来朝者也。五采之侯,即五正之侯也。正之言正也。射者内志正,则能中焉。」画五正之侯,中朱,次白,次苍,次黄,▯居外。三正损▯、黄,二正去白、苍,而以朱、绿【贾疏:朱已下以相尅为次,向南为首,故故先朱也。三正、二正皆依《聘礼记》缫借而言,三采者朱、白、苍,二采者朱、绿也】其外之广,皆居侯中参分之一,中二尺【贾疏:梓人云「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彼谓大射之侯,若宾射之侯,亦当三分其广,正居一焉。九十歩者,侯中丈八尺;七十歩者,侯中丈四尺;五十歩者,侯中一丈也】大夫以上与宾射,饰侯以云气,用采各如其正。贾氏公彦曰:「上文不言士,天子与诸侯宾射,士不与也。而此云士豻侯二正,则士得自行宾射,不得与君宾射矣。」

案地官之牛人,春官之镈师,眡了典庸器,夏官之小臣于宾射,皆有所共之事。而梓人五采之侯,别于皮侯、兽侯,则大射、燕射之外,别有宾射,无疑。但宾射唯天子、诸侯有之,或因来朝,或因防同,特举此礼,故虽次于大射,而隆于燕射。侯用五采,尚文徳也。其燕之牲以牛,盛其礼也。若孤、卿、大夫以下,则燕射而已,恶覩所为逺国属者,而宾射云乎哉?九节、七节、五节,注以为乐节之差是已。五正、三正、二正,一句相聨,与上「三获、三容,二获、二容,一获、一容」之句无异。舍乐节而忽指射侯,错杂乖隔,岂复成文?

  若王大射则以貍歩张三侯

正义敖氏继

译郑玄解释说:射法,是君王射箭的礼仪【贾公彦疏解说:君王射箭,是为了区别于诸侯及以下的射箭礼仪】。治理射箭的仪节,是指练习射箭的仪节。贾公彦说:这君王射箭的仪节,同时也包含诸侯、众臣各自在家中与宾客射箭的方法,各自有官员掌管,射人只是将法则给予他们罢了。

按:从这以下才开始谈论射箭。法,是上下有一定不变的制度,如后文所说君王以六耦的等级,这就是法。仪,则是行事过程中的曲折细节,如器物的陈列,饮酒射箭的节度,先后左右的次序,升降出入的礼仪,都是仪。遵循法则而执行事务的人,各自有仪节,所以说“用射法来治理射仪”。

君王以六耦射三种侯,三种获,三种容,音乐以《驺虞》为九节五正;诸侯以四耦射两种侯,两种获,两种容,音乐以《貍首》为七节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种侯,一种获,一种容,音乐以《采苹》为五节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种获,一种容,音乐以《采蘩》为五节二正。

郑众解释说:三种侯,是虎侯、熊侯、豹侯。容,就是乏。是等待报获者遮蔽的地方【贾公彦疏解说:这里说容,《仪礼·乡射》、《大射》说乏,说容,是依据报获者容身于其中;说乏,是箭到这里就不再越过】。两种侯,是熊侯、豹侯。豻侯,豻,是兽名。郑玄说:豻,《大射仪》中写作干,读音如同“宜豻宜狱”的豻,豻,是胡犬。士与士射箭,就用豻皮装饰侯;下大夫等,九节、七节、五节,是奏乐作为射箭节度的差别。敖继公说:乡射的歌五终而鼓五节,其中三节先用来聆听,而在两节之间拾取十支箭以准备乘矢。这里说五节二正,是对的。君王的大射九节五正,诸侯七节三正,卿大夫与士相同。

按:这里说的是大射,不是宾射。《考工记·梓人》说:“张皮侯而栖鹄”,这是春以功,指大射;“张五采之侯”,这是远国属,指宾射;“张兽侯”,这是王以息燕,指燕射。《大射仪》中说“干侯五十步”,注解说:“干读为豻,豻侯者,豻鹄豻饰也。”这里说士以三耦射豻侯,豻侯本来就是皮侯而栖鹄,与《大射仪》没有不同。那么君王的三种侯,诸侯的两种侯,孤、卿、大夫的一种侯,也是皮侯栖鹄,而其射箭为大射,这就很明显了。而且据此,那么大射士也有。注疏说士没有大射,又说士也有宾射,都是不对的。《大司马职》中“合诸侯之六耦”,是指正射的耦。这里说“以六耦射三侯”,应当是指初射的耦而言。因为孤、卿、大夫、士的三耦是初射,所以知道六耦、四耦,也是初射。六耦大概是用士来担任,大射如此,推测宾射也相同。这与诸侯和《大射仪》中的君是一样的。那里三耦三侯与这里不同的原因,敖继公说:“作经有先后,所以礼制有隆杀,因此不同。”

存疑。郑玄说:“这都是与宾射于朝的礼仪。三种侯,是五正、三正、二正的侯。两种侯,是三正、二正的侯。一种侯,只是二正。”《考工·梓人职》说:“张五采之侯,则远国属。远国,是指诸侯来朝的人。五采之侯,就是五正之侯。正,是说正。射箭的人内心志意端正,就能射中。”画五正之侯,中间是朱色,其次是白色,其次是苍色,其次是黄色,黑色在最外。三正去掉黑色、黄色,二正去掉白色、苍色,而以朱色、绿色【贾公彦疏解说:朱色以下以相克为次序,向南为首,所以先朱色。三正、二正都依据《聘礼记》缫借而言,三采的是朱、白、苍,二采的是朱、绿】。其外部的宽度,都占侯中三分之一的部分,中间二尺【贾公彦疏解说:梓人说“三分其广而鹄居一焉”,那是指大射之侯,如果宾射之侯,也应当三分其广,正居一焉。九十步的,侯中丈八尺;七十步的,侯中丈四尺;五十步的,侯中一丈】。大夫以上与宾射,用云气装饰侯,用采色各自如同其正。贾公彦说:“上文不说士,天子与诸侯宾射,士不参与。而这里说士豻侯二正,那么士可以自己举行宾射,不能参与君王的宾射。”

按:地官的牛人,春官的镈师,眡了典庸器,夏官的小臣在宾射时,都有供给的事务。而梓人五采之侯,区别于皮侯、兽侯,那么大射、燕射之外,另有宾射,无疑。但是宾射只有天子、诸侯有,或者因为来朝,或者因为会盟,特别举行此礼,所以虽然次于大射,但隆于燕射。侯用五采,崇尚文德。其燕射的牲用牛,是隆重其礼。如果孤、卿、大夫以下,就只有燕射而已,哪里能看到所谓远国属的,而说是宾射呢?九节、七节、五节,注解说作为乐节的差别是对的。五正、三正、二正,一句相连,与上面“三获、三容,二获、二容,一获、一容”的句子没有不同。舍弃乐节而忽然指向射侯,错杂乖隔,哪里还能成文?

如果君王大射则以貍步张三种侯

郑玄敖氏继

公曰:歩者,量器,长六尺者之名,如丈、尺、寻、引之类,刻画貍形于其上,以为识,故云貍歩。郑氏康成曰:三侯者,司裘所共,虎侯、熊侯、豹侯也。侯道以弓为度,弓之下制,长六尺。大射仪曰:大侯九十,参七十,干五十,是也【敖氏继公曰:参如无往参之参,谓介于二者之闲也。大侯者,以其大于二侯名之;参侯者,以其参于二侯名之也。大侯谓熊侯也,则参侯其豹侯与?九十七十五十,其歩数也】王氏应电曰:大射礼,司马命量人量侯道,然后射。

译公说:“步,是量器,长六尺的步的名称,如同丈、尺、寻、引之类,在上面刻画狸的形状,作为标记,所以称为狸步。”郑康成说:“三侯,是司裘所供给的,即虎侯、熊侯、豹侯。侯道的距离以弓为度量标准,弓的下制,长六尺。《大射仪》说:大侯九十,参七十,干五十,就是这样。”【敖继公说:“参”如同“无往参”的“参”,意思是介于两者之间。大侯,是因为它比另外两侯大而命名;参侯,是因为它介于两侯之间而命名。大侯指的是熊侯,那么参侯大概就是豹侯吧?九十、七十、五十,是步数的数量。】王应电说:“在大射礼中,司马命令量人测量侯道的距离,然后才进行射箭。”

人等张之

王射,则令去侯,立于后,以矢行告卒,令取矢。

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射人主令人去侯所而立于后也【王氏应电曰:以避矢】以矢行告射人主,以矢行高下左右告于王也。大射礼,大射正立于公后,以矢行告于公,下曰“留”,上曰“▯”,左右曰“方”。卒令取矢,谓射卒射人令当取矢者取矢也。某谓令去侯者,命负侯者去侯也【贾疏:负侯者服不氏】乡射礼,司马命获者执旌以负侯。王氏昭禹曰:令取矢,令射鸟氏也。射鸟氏职射则取矢,矢在侯高则以并夹取之。

  祭侯则为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祭侯,献服不服,不以祭侯为位,为服不受献之位也。大射礼,服不侯西北三歩,北面拜受爵。贾氏公彦曰:大射礼,使服不氏负侯,将祭侯之时,先设位于侯西北,北面服不氏于位,受献讫,乃于侯所北面祭侯。

与大史数射中,佐司马治射正【数所主反,中张仲反正,音政】

正义郑氏康成曰:数射中,数射者,中侯之算也。大射礼,司射适阶西,释弓去扑,袭进由中东,立于中南【案中者,盛算之器】北面眂算【贾疏:大史数之,射人但眂之耳。大射诸侯礼谓之司射,天子谓之射人。司射恒执张弓,搢扑以将眂数算,故适阶西释弓去扑,倚于阶西,袭乃适中南,北面眂数算也】射正,射之灋仪也。贾氏公彦曰:射之威仪,乃礼之正,故名射仪为射正【王氏应电曰:正政通】司马所主射仪,若命去侯,命取矢,乘矢之类。

祭祀则赞射牲,相孤卿大夫之灋仪【相,息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国语禘郊之事,天子必自射其牲。今立秋有防刘云【贾疏:汉时苑中有防刘,尔雅防似貍,刘杀也。引之者证烝尝在秋有射牲顺时气之法】

案防刘似谓田取野兽以共祭,与此经临祭之日射牲不同,注疏微混。

存疑:郑氏康成曰:“烝尝之礼,有射豕者。”贾氏公彦曰:“宗庙之祭,秋冬射之,春夏否。祭天则四时常射,天尊故也。是以司弓矢共王射牲之弓矢,射人赞射牲也。诸侯已下则不射。”《楚语》:“刲羊击豕而已。”

案王所射者,牛耳,羊豕小牲,未必亲射。注所引烝尝礼,今无攷。尸以象神,祝以事神,故相尸者必祝。礼莫重于祭,王躬是饬,故诏相王礼者,必大小宗伯、司徒、大学所升之士竝司士论辨之,故掌其戒令。诏相其法事者,必司士。防同朝觐、宾客、军旅、孤卿大夫,无事不与,射人俱故使相祭祀之法仪。凡从王及掌事者,亦射人作之。设官分职之意,皆可以此类推。

  防同朝觐作大夫介凡有爵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作读如作止爵之作【贾疏:特牲礼三献作止爵,三献宾长也,宾长作起前尸所止之爵,使尸饮之,读从之者,取动作之义】诸侯来至,王使公卿有事焉,则作大夫使之介也。有爵者,命士以上不使贱者。贾氏公彦曰:“防同朝觐,王使公卿有事,则射人使大夫为上介,使凡有爵者,命士以上为众介也。”

案此下皆非射事,其职之不专乎?射可见矣。

大师令,有爵者乗王之倅车【倅,七内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倅车,戎车之副【贾疏:戎仆职掌王倅车之政】易氏祓曰:不敢虗位故也。贾氏公彦曰:王出征伐,王乗戎路,副车十二乗皆从,则使命士以上乗之。

有大宾客,则作卿大夫从,戒大史及大夫介。

正义郑氏康成曰:作者选使从王,见诸侯,戒戒其当行者,觐礼诸公奉箧服,加命书于其上,升自西阶,东面。大史氏右【贾疏引《觐礼》证王使诸公就馆赐侯氏之法也,右谓大史在公之右】王氏昭禹曰:大史与有事者,以大史主协礼事故也。

大丧与仆人迁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庐不敬者,苛罚之【比毗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仆人,大仆也。仆人与射人俱掌王之朝位也。王崩,小敛、大敛,迁尸于室堂【贾疏:始死于北墉下,迁尸于南牖下;小敛于戸内,是迁尸于室;小敛讫,迁尸于戸外;大敛于阼阶,大敛讫,又迁尸于西阶以入棺,是迁尸于堂也】朝之

译射人负责张设箭靶。

君王射箭时,射人便命令撤去箭靶,站在后面,用箭矢的排列情况向君王报告射中的位置,并命令取回箭矢。

郑康成解释说:郑司农说:“射人主要让人离开箭靶而站在后面【王应电说:是为了躲避箭矢】,用箭矢的排列情况向射人报告,将箭矢的高低左右情况报告给君王。在大射礼中,大射正站在公的后面,用箭矢的排列情况报告给公,射在下部说‘留’,射在上部说‘〇’,射在左右说‘方’。‘卒令取矢’,是说射箭完毕后,射人命令应当取箭的人取箭。我认为‘令去侯’,是命令负侯的人撤去箭靶【贾公彦疏:负侯的人是服不氏】。在乡射礼中,司马命令获者拿着旌旗来背负箭靶。王昭禹说:‘令取矢’,是命令射鸟氏。射鸟氏的职责是在射箭时取回箭矢,箭矢在箭靶高处,就用并排夹取的方式取回。”

祭祀箭靶时,射人负责确定站位。

郑康成解释说:祭祀箭靶,是为了使不服从的人归服,不因为祭祀箭靶而确定站位,而是为那些归服后不接受献礼的人确定站位。在大射礼中,服不氏站在箭靶西北三步处,面朝北拜受爵酒。贾公彦说:在大射礼中,让服不氏背负箭靶,将要祭祀箭靶的时候,先在箭靶西北设置站位,面朝北让服不氏站在该位置,接受献礼完毕后,才在箭靶处面朝北祭祀箭靶。

射人与大史一起统计射中箭靶的次数,协助司马治理射箭的礼仪规范【“数”读作“所主反”,“中”读作“张仲反”,“正”读作“政”】。

郑康成解释说:统计射中次数,就是统计射中箭靶的筹码。在大射礼中,司射走到西阶西侧,放下弓和扑,穿上外衣,从中间进入,站在中南【案:中是盛放筹码的器具】,面朝北观看筹码【贾公彦疏:大史负责计数,射人只是观看而已。在诸侯的大射礼中称为司射,在天子的大射礼中称为射人。司射通常手持张开的弓,插着扑来主持观看计数,所以走到西阶西侧放下弓和扑,倚靠在西阶西侧,穿上外衣才走到中南,面朝北观看计数】。射正,是射箭的礼仪规范。贾公彦说:射箭的威仪,是礼仪的正道,所以称射箭的礼仪为射正【王应电说:正与政相通】。司马所主管的射箭礼仪,如命令撤去箭靶、命令取回箭矢、使用四支箭等。

在祭祀时,射人辅助君王射杀牺牲,辅助孤卿大夫遵循礼仪规范【“相”读作“息亮反”】。

郑康成解释说:“《国语》说禘郊祭祀之事,天子一定要亲自射杀牺牲。现在立秋有防刘之说【贾公彦疏:汉代苑囿中有防刘,《尔雅》说防像狸,刘是杀的意思。引用这是为了证明秋冬祭祀有射杀牺牲以顺应时节气候的方法】。

案:防刘大概是指田猎获取野兽以供祭祀,这与经文所说临祭之日射杀牺牲不同,注疏略有混淆。

存疑:郑康成说:“烝尝之礼,有射杀猪的仪式。”贾公彦说:“宗庙祭祀,秋冬射杀牺牲,春夏不射。祭天则四季常射,因为天尊贵所以如此。因此司弓矢提供君王射杀牺牲的弓矢,射人辅助君王射杀牺牲。诸侯以下则不射。”《楚语》说:“只是杀羊击猪罢了。”

案:君王所射杀的,是牛耳,羊猪是小牲,未必亲自射杀。注中所引烝尝礼,现在没有考证。尸用来象征神灵,祝用来侍奉神灵,所以辅助尸的人一定是祝。礼仪没有比祭祀更重的,君王亲自整饬,所以诏告辅助君王礼仪的人,一定是大小宗伯、司徒、大学所选拔的士以及司士讨论辩明,所以掌管其戒令。诏告辅助其法事的人,一定是司士。防同朝觐、宾客、军旅、孤卿大夫,没有不参与的事,射人都参与,所以让射人辅助祭祀的礼仪规范。凡是跟随君王及掌管事务的人,也是射人安排的。设官分职的意思,都可以由此类推。

在防同朝觐时,射人安排大夫作为副使,安排所有有爵位的人。

郑康成解释说:“‘作’读如‘作止爵’的‘作’【贾公彦疏:《特牲礼》三献作止爵,三献宾长也,宾长作起前尸所止之爵,使尸饮之,读从之者,取动作之义】。诸侯来到,君王派公卿有事,就安排大夫作为副使。有爵位的人,指命士以上,不派地位低贱的人。贾公彦说:“防同朝觐,君王派公卿有事,射人就派大夫作为上介,派所有有爵位的人,即命士以上作为众介。”

案:这些以下都不是射箭之事,其职责不专一吗?射人的职责可见一斑。

在重大军事行动时,射人命令有爵位的人乘坐君王的副车【“倅”读作“七内反”】。

郑康成解释说:倅车,是戎车的副车【贾公彦疏:戎仆的职责掌管君王倅车的政令】。易祓说:是因为不敢空位。贾公彦说:君王出征讨伐,君王乘坐戎路,十二辆副车都跟随,就命令命士以上乘坐。

有重大宾客时,射人安排卿大夫跟随,告诫大史及大夫副使。

郑康成解释说:作是选派跟随君王,会见诸侯,戒是告诫那些应当出行的人。《觐礼》说诸公捧着箧服,把命书加在上面,从西阶上去,面朝东。大史在右边【贾公彦疏引《觐礼》证明君王派诸公到馆舍赐给侯氏的方法,右是说大史在公的右边】。王昭禹说:大史与参与事务的人在一起,因为大史主管协调礼仪事务。

在重大丧事中,射人与仆人一起迁移尸体,安排卿大夫掌管事务,检查那些在庐中不恭敬的人,严厉惩罚他们【“比”读作“毗志反”】。

郑康成解释说:仆人,是大仆。仆人与射人都掌管君王的朝位。君王去世,小敛、大敛,将尸体迁移到室内堂上【贾公彦疏:初死在北墙下,迁移尸体到南窗下;小敛在门内,是将尸体迁移到室内;小敛完毕,迁移尸体到门外;大敛在阼阶,大敛完毕,又迁移尸体到西阶以入棺,是将尸体迁移到堂上】。朝中的

象也。檀弓扶君,卜人师扶右【贾疏:檀弓注:卜当为仆,即仆人也】射人师扶左。君薨,以是举苛,谓诘问之。贾氏公彦曰:作卿大夫掌事者,谓王丧宜各有职掌,比其庐若宫正所云,亲者贵者居庐,当比其本服亲疏及贵贱。

译这是象形的意思。檀弓扶着国君,卜人师扶着右边【贾公彦疏:檀弓注:卜应当是仆,即仆人的意思】,射人师扶着左边。国君去世,用这种方式来举发苛责,意思是诘问追究。贾氏公彦说:担任卿大夫掌管事务的人,是说王室的丧事应当各自有职掌,这好比庐舍或宫正所说的,亲近尊贵的人住在庐舍中,应当比照他们原本的服制亲疏以及贵贱等级。

案射人作摈介,习察其徳器与容仪,丧事作卿大夫,知其材力所称也。防同朝觐,大宗伯为上相,故所作唯介。

服不氏掌养猛兽而敎扰之【扰,日杳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猛兽,虎豹熊罴之属,扰驯也。敎习使之驯服。」

案敎扰者,纳之圈槛时,其饥饱,逹其怒心之谓也。凡此类,亦圣人所以尽物之性。

  凡祭祀共猛兽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中膳羞者,兽人冬献狼,春秋传熊蹯不熟【贾疏:宣三年《左传】

宾客之事,则抗皮【抗苦浪反,刘古郎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谓宾客来朝聘布皮币者,服不氏主举藏之。”抗读为亢,其讐之亢【贾疏:僖二十八年《左传》城濮之战,子犯曰:“背惠食言,以亢其讐】某谓抗者,若聘礼有司二人举皮以东【贾疏:《聘礼》行享礼之时,皮币布于庭,使有司举皮以东,即服不氏也】

  射则赞张侯以旌居乏而待获

正义郑氏康成曰:「赞,佐也。」大射礼命量人巾车张三侯,待获,待射者中举旌以获。贾氏公彦曰:「待获者,大射礼唱获者居乏中,中则举旌以宫,偃旌以商,是也。」

通论王氏昭禹曰:「凡大射之侯,共于司裘,张于射人。服不氏赞射人张之。」

  射鸟氏掌射鸟【射常亦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鸟谓中膳羞者【贾疏:下文云祭祀敺乌鸢,乌鸢不中膳羞则▯之,此直云射鸟,明是中膳羞者也】鳬鴈鸨鸮之属【贾疏:内则舒鳬翠鴈肾鹄鸮胖,此等去翠肾胖竝可膳羞,云之属者兼有雉鹑鷃类】

通论陈氏汲曰:「射鸟氏掌射鸟,罗氏掌罗乌。鸟不特以备祭祀肴羞之用,庖人共丧纪之庶羞,宾客之禽献,膳夫羞用百二十品,多取于是。」

祭祀以弓矢,▯乌鸢【▯音区】

正义:郑氏康成曰:「乌鸢喜钞盗,便汚人。」

  凡宾客防同军旅亦如之

正义:贾氏公彦曰:「防同有盟诅之礼,杀牲之事。军旅亦有斩牲廵陈之事,故须▯乌鸢。」

射则取矢,矢在侯高,则以并夹取之【并卑盈反,夹音甲】

正义郑氏众曰:「矢着侯高,人手不能及,则以并夹取之。并夹,鍼箭具夹,读为甲。司弓矢职:大射、燕射,共弓矢并夹。」贾氏公彦曰:「射皆三番,第一番唯有六耦、三耦初射,虽中不释获;第二、第三皆众耦共射,则释获。皆有取矢之法,大射、宾射、燕射皆同。」

  罗氏掌罗乌鸟

正义郑氏康成曰:「乌谓卑居鹊之属【贾疏:小弁诗「弁彼鸒斯,归飞提提」注云:「鸒,卑居雅乌也。鹊即山鹊,卑居之类。」云之属兼有余鸟也】

  蜡则作罗襦

正义郑氏康成曰:「作犹用也。」郑司农云:「蜡,谓十二月大祭万物也。」《郊特牲》:「天子大蜡,谓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某谓蜡,建亥之月,此时火伏,蛰者毕矣【贾疏:十月之时,火星已伏在戍,将蛰者毕矣】豺既祭兽,可以罗网围取禽也。《王制》:「豺祭兽,然后田。」又曰:「昆虫未蛰,不以火田。」存疑薛氏季宣曰:「《戴记》罗氏致鹿与女,以戒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非真以鹿致也,盖作罗以示之;非真以女致也,作襦以示之。」郑氏锷曰:「罗以戒其好田,襦以戒其好女也。」

仲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行羽物。

正义郑氏康成曰:春鸟蛰而始出者,若今南郡黄雀之属是。时鹰化为鸠,鸠与春鸟变旧为新,宜以养老助生气,行谓颁赐。贾氏公彦曰:司裘职,仲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注云:仲秋鸠化为鹰,仲春鹰化为鸠,顺其始杀与其将止,而大颁羽物。若然,则一年二时行羽物。王氏应电曰:献鸠者以养国老,因以羽物颁羣臣,自此顺生气而不杀矣。

掌畜,掌养鸟而阜蕃敎扰之【畜,许六反;刘,许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阜,犹盛也。蕃,蕃息也。鸟之可养,使盛大蕃息者,谓鵞鹜之属。」

  祭祀共卵鸟

正义:郑氏康成曰,其卵可荐之鸟。

  岁时贡鸟物共膳献之鸟

存疑:郑氏康成曰:“鸟物,谓鸮鴈之属【贾疏:不言鵞

译考察射人担任傧相和介者,是因为他熟悉并察知宾客的德行、器量与仪容;在丧事中担任卿大夫,是因为他了解宾客的材力是否相称。在盟会朝觐时,大宗伯担任上相,所以射人只担任介者。

服不氏掌管饲养猛兽并训练使之驯服【扰,音杳】

正义:郑康成说:“猛兽,指虎、豹、熊、罴之类,扰即驯服。训练使之驯服。”

考察所谓训练驯服,是指将它们关入圈栏时,了解它们的饥饱,通晓它们发怒的心理。这类事情,也是圣人用来穷尽万物本性的方法。

凡是祭祀时,供给猛兽

正义:郑康成说:“指那些可供膳食美味的,如兽人冬天进献狼,春秋时进献熊掌【贾疏:宣三年《左传》】

在宾客事务中,则高举皮币【抗,音苦浪,又音古郎】

正义:郑康成说:郑司农说:“指宾客来朝聘时铺设皮币的情况,由服不氏主持举起并收藏。”抗读作亢,意为对抗【贾疏:僖二十八年《左传》城濮之战,子犯说:“背弃恩惠,食言而肥,以此来对抗他的仇敌”】我认为抗,就像《聘礼》中有司二人举起皮币向东【贾疏:《聘礼》举行享礼时,皮币铺在庭院,让有司举起皮币向东,这就是服不氏】

射箭时,辅助张挂箭靶,树立旗帜,守在乏中等待射中

正义:郑康成说:“赞,即辅助。”大射礼中,命令量人、巾车张挂三个箭靶,等待射中,等待射者射中后举旗报获。贾公彦说:“等待报获,大射礼中唱获的人守在乏中,射中则举旗报获,偃旗报商,就是这样。”

通论:王昭禹说:“凡是大射的箭靶,由司裘供给,由射人张挂。服不氏辅助射人张挂。”

射鸟氏掌管射鸟【射,音常亦】

正义:郑康成说:鸟指可供膳食美味的【贾疏:下文说祭祀时驱赶乌鸦和鸢,乌鸦和鸢不能供膳食美味就驱赶它们,这里只说射鸟,明显是可供膳食美味的】如野鸭、雁、鸨、鸮之类【贾疏:《内则》有舒雁、翠雁、肾鹄、鸮胖,这些去掉翠、肾、胖都可以作为膳食美味,说之类,是兼有雉、鹌鹑、鷃等类】

通论:陈汲说:“射鸟氏掌管射鸟,罗氏掌管网捕乌鸦。鸟不仅用于祭祀的菜肴美味,庖人供给丧纪的杂菜,宾客的禽类献礼,膳夫进献一百二十种菜肴,大多取用这些。”

祭祀时用弓箭,驱赶乌鸦和鸢【〇,音区】

正义:郑康成说:“乌鸦和鸢喜欢偷窃,容易弄脏人。”

凡是宾客、盟会、军旅也如此

正义:贾公彦说:“盟会有盟誓的礼仪,有杀牲的事情。军旅也有斩牲巡视军阵的事情,所以需要驱赶乌鸦和鸢。”

射箭时取回箭矢,箭矢射在箭靶高处,就用并夹夹取【并,音卑盈,夹,音甲】

正义:郑众说:“箭矢射在箭靶高处,人手够不到,就用并夹夹取。并夹,即针箭具夹,读作甲。《司弓矢》职掌:大射、燕射,供给弓矢和并夹。”贾公彦说:“射箭都分三番,第一番只有六耦、三耦初射,即使射中也不报获;第二、第三番都是众耦共射,则报获。都有取箭的方法,大射、宾射、燕射都相同。”

罗氏掌管网捕乌鸦和鸟

正义:郑康成说:“乌指卑居、鹊之类【贾疏:《小弁》诗‘弁彼鸒斯,归飞提提’注说:‘鸒,即卑居雅乌。鹊即山鹊,是卑居之类。’说之类,是兼有其他鸟】

在蜡祭时,制作罗网和襦衣

正义:郑康成说:“作,即使用。”郑司农说:“蜡,指十二月大祭万物。”《郊特牲》:“天子大蜡,指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求享祭。”我认为蜡,是建亥之月,此时火星已伏,冬眠的动物都结束了【贾疏:十月之时,火星已伏在戌位,将冬眠的都结束了】豺已经祭兽,可以用罗网围捕禽鸟了。《王制》:“豺祭兽,然后田猎。”又说:“昆虫未冬眠,不用火田猎。”存疑:薛季宣说:“《戴记》中罗氏致鹿与女,用来告诫诸侯说:‘好田猎好女色者亡其国’,不是真的用鹿来致意,而是制作罗网来示意;不是真的用女来致意,而是制作襦衣来示意。”郑锷说:“罗用来告诫其好田猎,襦用来告诫其好女色。”

仲春,网捕春鸟,进献斑鸠以供养国老,颁赐羽毛物品。

正义:郑康成说:春鸟指冬眠后刚出来的,如现在南郡的黄雀之类。这时鹰化为鸠,鸠与春鸟变旧为新,适宜用来养老助长生气,行即颁赐。贾公彦说:《司裘》职掌,仲秋进献良裘,王于是颁赐羽毛物品。注说:仲秋鸠化为鹰,仲春鹰化为鸠,顺应其开始肃杀和将要停止,而大量颁赐羽毛物品。如果这样,则一年有两个时节颁赐羽毛物品。王应电说:进献斑鸠以供养国老,因而将羽毛物品颁给群臣,从此顺应生气而不杀生了。

掌畜,掌管饲养鸟并使其繁盛繁殖、训练驯服【畜,音许六;刘,音许又】

正义:郑康成说:“阜,即盛。蕃,即繁殖。鸟中可饲养,使其盛大繁殖的,指鹅、鸭之类。”

祭祀时供给卵和鸟

正义:郑康成说,其卵可供进献的鸟。

按时节进贡鸟物,供给膳食进献的鸟

存疑:郑康成说:“鸟物,指鸮、雁之类【贾疏:不说鹅

鹜者,所畜非贡物】以四时来膳献之鸟,雉及鹑鴽之属【贾疏:《内则》及《公食大夫礼》上大夫二十豆有雉、兔、鹑、鴽】

译鹜,是所饲养而非作为贡物的禽鸟,是随四季更替进献于膳食的鸟类,如雉、鹑、鴽之类【贾公彦疏:《内则》以及《公食大夫礼》中,上大夫的宴席设有二十豆,其中包含雉、兔、鹑、鴽】

案注以鸟物为鸮鴈之属,盖疑家禽不宜岁时致贡。不知掌畜所养无野鸟,贡以岁时以便膳献耳。盖王后、世子之膳,以及内宫外内朝冗食者之公膳,宾客之禽献,若每事每日而取于掌畜,不胜其扰,且无以辨其物之时与嘉,故分四时贡其既成而当于用者,膳羞秩赐则颁之于庖人,宾客禽献则掌之以有司,而属于掌客,然后物可先期以辨,事可应时而集。至于祭祀之卵鸟,则临祭然后共之,以鸟必时卵而后肤革充盈,此圣人察物之详也。王氏安石谓鸟物为翠肾羽翮,不知畜鸟之羽翮无可以饰车旗衣服者,况翠肾乎?

总论:郑氏锷曰:「服不氏以下四官,以共祭享膳羞及宾客之禽献。故事虽微,不可缺。」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一

  夏官司马第四之四

司士掌羣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歳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歳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以诏王治【注:故书「版」为「班」,郑司农云「班」书或为「版】

正义郑氏众曰版名籍,郑氏康成曰损益谓用功过黜陟者【黄氏度曰不独黜陟死者致仕者皆在此数】县鄙乡遂之属【贾疏县鄙属遂故云之属其中兼乡之州党故乡遂并言也】诏者告王所当进退,贾氏公彦曰羣臣之版谓畿内朝廷及乡遂都鄙羣臣名籍,辨年歳者知羣臣在任及年齿多少也。县鄙谓去王国百里六遂之中也,不言六乡者举逺以包近。

案羣臣谓士也,中庸先言体羣臣,而下即云“所以劝士”,足以见之。其大夫以上则为大臣矣,在朝之羣臣,其损益可歳登下。若邦国之卿大夫士,都家县鄙之小吏,则辟除废置各由其君长,数可周知,而损益登下则不徧记也,故别言之。不辨其年歳,则用之或非所任,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是也。爵列有经,而复辨其贵贱者,如小宰、司防、遂人、州长并中大夫,其表着之位必有辨矣。邦国都家县鄙之吏,防同军旅田役之等威,亦然。司士掌士,而必周知卿大夫之数者,士上陟则为大夫,故当并知之也。王氏应电谓“邦国句之数”二字衍文,非也。同曰都家,而卿大夫之有无则异,同曰县鄙,而公邑采邑必不能如六遂之县鄙地域夫家截然齐一,且都家县鄙或设或裁,或分或并,歳有损益,则官吏之多寡各殊,故必先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而后能详卿大夫士庶子之数也。专言用功过黜陟者,则曰歳登下,其数可矣。其曰损益之数,或事剧而益其员,或事少而损于其故也。每歳正月和而布之者,此类皆是通论。刘氏彝曰:“大宰歳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

其会听其治事而诏王废置,此又诏王治者,大宰诏于歳事之终,司士诏于论定之始也。《王制》司马论辨官材,故司士为之属。

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以久奠食。惟赐无常【奠音定,又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德谓贤者,食稍食也【贾疏:月给食不倂给,故云稍食。能者先试之以事,事久乃定,以稍食】王制: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赐多少由王,不如禄食有常品。贾氏公彦曰:六德六行为贤,六艺为能,奠定也。

易氏祓曰:「爵有髙下,皆以德诏;禄有丰杀,皆以功诏。以久奠食,未为禄也。如宫正月终则防其稍食,医师则歳终稽其医事而制其食,稾人则乘其事试其弓弩而下上其食,皆奠食于任事既久之后者。」王氏应电曰:「赐虽曰无常,然取于弊余之赋而节以好用之式,则亦不至于滥也。」

案敎士始于司徒,成于乐正,而爵与事皆诏于司士者,司马论辨官材,然后尊卑剧易,各当其任也。有德则宜授以爵,未有有德而不能其职者也。其能者必有功,乃授以正禄,有禄则有爵矣。上三句乃诏王治之目也,三者既定,则奠食自有常法,以授地官司禄颁之,而不复琐琐诏王矣。

余论吕氏祖谦曰:「案《王制》:『

译查考郑玄注,将“鸟物”解释为鸮、雁之类,大概是怀疑家禽不适合按季节进贡。殊不知掌管畜养的官员所饲养的没有野鸟,按季节进贡是为了方便膳食和献享罢了。因为王后、世子的膳食,以及内宫、外朝闲散人员的公膳,还有宾客的禽类献享,如果每件事、每天都向掌畜索取,会不胜其扰,而且无法辨别物品的时令与优劣,所以分四季进贡那些已经长成且适合使用的禽鸟。膳食和赏赐则分发给庖人,宾客的禽类献享则由有司掌管,并隶属于掌客,这样物品可以提前辨别,事务可以应时完成。至于祭祀用的卵和鸟,则临近祭祀时才供给,因为鸟必须按时产卵,然后皮肉才充盈,这是圣人观察事物详尽的表现。王安石认为“鸟物”是指翠鸟的肾脏和羽毛,不知道畜养的鸟的羽毛没有可以用来装饰车旗衣物的,何况是翠鸟的肾脏呢?

总论:郑锷说:“服不氏以下的四个官职,负责供给祭祀、膳食以及宾客的禽类献享。所以事情虽然细微,却不可缺漏。”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一

夏官司马第四之四

司士掌管群臣的名册,以此来治理他们的政令。每年登记增减的人数,辨别他们的年龄和贵贱。全面掌握邦国、都邑、家邑、县鄙的人数,以及卿、大夫、士、庶子的人数,以此向君王报告治理的方法。【注:古本“版”写作“班”,郑司农说“班”字有的版本写作“版”】

正义:郑众说:“版”就是名册;郑康成说:“损益”指的是因功过而升降黜陟的人。【黄度说:不只是黜陟,死者和致仕者都包括在内】;县鄙、乡遂等类。【贾公彦疏:县鄙属于遂,所以说“之属”,其中兼有乡的州党,所以乡遂一并提及】;“诏”是告诉君王应当进退的人选;贾公彦说:“群臣的名册”指的是王畿内朝廷以及乡遂、都鄙的群臣名籍;“辨别年龄”是指知道群臣在任的时间以及年纪大小。县鄙指的是距离王城百里之外的六遂之中,不提及六乡是因为举远以包近。

查考“群臣”指的是士,《中庸》先说“体群臣”,接着就说“所以劝士”,足以证明这一点。大夫以上就是大臣了,在朝的群臣,其增减可以每年登记。至于邦国的卿大夫士,以及都邑、家邑、县鄙的小吏,其任免各由其长官决定,人数可以全面掌握,但增减登记则不普遍记录,所以另外说明。如果不辨别年龄,那么任用可能不当,六十岁不服兵役,七十岁不参与宾客事务,就是这样。爵位等级有常制,又辨别贵贱,比如小宰、司防、遂人、州长都是中大夫,他们显赫的地位必然有区别。邦国、都邑、家邑、县鄙的官吏,在会同、军旅、田役等方面的等级威仪,也是如此。司士掌管士,却必须全面掌握卿大夫的人数,是因为士晋升就成为大夫,所以应当一并掌握。王应电认为“邦国”句中的“之数”二字是衍文,不对。同样叫都邑,但卿大夫的有无却不同;同样叫县鄙,但公邑、采邑的地域和户数必然不能像六遂的县鄙那样截然整齐划一,而且都邑、家邑、县鄙有时设置有时裁撤,有时分割有时合并,每年都有增减,那么官吏的多少各不相同,所以必须先全面掌握邦国、都邑、家邑、县鄙的数量,然后才能详细掌握卿、大夫、士、庶子的数量。专门说因功过而升降黜陟的,就说“每年登记”,其数量就够了。所说的“损益之数”,有时事务繁重而增加员额,有时事务减少而削减原有员额。每年正月调和并颁布的,这类都是通论。刘彝说:“大宰年终时命令百官各自整顿政务,接受他们的会计,听取他们的治事情况,以此向君王报告废置,这又是向君王报告治理的方法。大宰在年终向君王报告,司士在论定之初向君王报告。《王制》说司马辨别官材,所以司士是他的属官。”

以德行来报告爵位,以功绩来报告俸禄,以才能来报告事务,以资历来安定食禄。只有赏赐没有定规。【“奠”音定,又读如本字】

正义:郑康成说:“德”指贤者,“食”指稍食。【贾疏:每月供给食物而不一次性给足,所以叫稍食。有才能的人先试用事务,事务长久才安定,给予稍食】。《王制》说:司马辨别官材,论定进用士人的贤者,报告给君王,从而确定论定。论定之后才授予官职,任命官职之后才授予爵位,职位确定之后才给予俸禄。赏赐的多少由君王决定,不像俸禄和食禄有固定的品级。贾公彦说:六德六行是贤,六艺是能,“奠”是安定。

易祓说:“爵位有高下,都以德行来报告;俸禄有丰薄,都以功绩来报告。以资历安定食禄,还未成为俸禄。比如宫正每月终时核查稍食,医师年终核查医事而制定食禄,槁人根据事务试用弓弩而升降食禄,都是在任职长久之后安定食禄的。”王应电说:“赏赐虽然无常,但取自赋税的剩余并节制于好用之式,也就不会泛滥了。”

查考教育士人始于司徒,完成于乐正,而爵位和事务都由司士报告,是因为司马辨别官材,然后尊卑、事务的难易,各自担任适当的职位。有德行就适宜授予爵位,没有有德行而不能胜任职务的。有才能的人必然有功绩,才授予正俸,有俸禄就有爵位了。上面三句是向君王报告治理的条目。这三者确定之后,安定食禄自然有常法,由地官的司禄颁布,就不再琐碎地向君王报告了。

余论:吕祖谦说:“查考《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