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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周官义疏三十三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703–730 段

康成曰:缫,杂文之名也【贾疏:若水草之藻,有五采,故云杂文之名】合五采丝为之绳,垂于延之前后各十二,所谓邃延也【贾疏:玉藻文】就,成也。绳之每一帀而贯五采玉十二斿,则十二玉也。每就闲盖一寸,朱纮以朱组为纮也。纮一条属两端于武【贾疏:谓以一条绳先属一头于左旁筓上,以一头绕于颐下向上于右相筓上结之。士冠礼注:有筓者屈组以为纮,垂为饰;无筓者缨而结其绦。彼有筓据皮弁、爵弁,此五冕皆有筓,与彼同。此言属于武者,据筓贯武,故以武言之,其实在筓】缫不言皆有不皆者【贾疏:王之五冕缫则有十二、有九、有七、有五、有三,其玉皆十二,故缫不言皆有不皆者,则九旒以下是也。玉言皆则五冕旒皆十二玉也】此为衮衣之冕十二斿,则用玉二百八十八;鷩衣之冕缫九斿,用玉二百一十六;毳衣之冕七斿,用玉百六十八;希衣之冕五斿,用玉百二十;▯衣之冕三斿,用玉七十二【贾疏:以其十二旒,旒各十二玉,前后二十四旒,故用二百八十八,已下计可知】贾氏公彦曰:五采藻十有二,谓合五采丝为藻绳十二道为十二旒也。就,皆五采玉十有二,各据一旒而言。五色玉贯于藻绳之上,每玉闲相去一寸,十二玉则十二寸,以一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幷也。玉筓朱纮者,以玉筓贯之,又以朱纽为纮,仰属结之也。朱子曰:天子鷩冕与上公衮冕虽同是九斿,但天子九斿亦十二玉,诸侯则九斿九玉耳,以下放此。

译郑玄说:“缫”,是杂色花纹的名称。【贾公彦疏:就像水草中的藻类,有五种色彩,所以说它是杂色花纹的名称】将五种颜色的丝线合在一起做成绳子,悬挂在冕板的前后,各十二条,这就是所谓的邃延。【贾公彦疏:出自《玉藻》篇的记载】“就”,是成的意思。绳子每绕一圈就贯穿十二块五色玉,形成十二条旒,这就是十二玉。每块玉之间的间隔大约一寸,朱纮是用红色的丝带做的纮。一条纮的两端系在武上。【贾公彦疏:意思是先用一条绳子的一端系在左边的笄上,另一端绕过下巴向上系在右边的笄上打结。《士冠礼》注说:有笄的,弯曲丝带做成纮,垂下作为装饰;没有笄的,用缨带打结。那里说有笄的是依据皮弁、爵弁,这五种冕都有笄,与那里相同。这里说系在武上的,是依据笄贯穿武,所以用武来指代,其实是在笄上】缫不说“皆”,是因为有不都一样的情况。【贾公彦疏:天子的五种冕,缫有十二条、九条、七条、五条、三条,它们的玉都是十二块,所以缫不说“皆”,是因为有九旒以下的情况。玉说“皆”,则是五种冕的旒都是十二块玉】这是衮衣的冕有十二条旒,就用玉二百八十八块;鷩衣的冕缫有九条旒,用玉二百一十六块;毳衣的冕有七条旒,用玉一百六十八块;希衣的冕有五条旒,用玉一百二十块;𫄳衣的冕有三条旒,用玉七十二块。【贾公彦疏:因为十二条旒,每条旒各十二块玉,前后共二十四条旒,所以用二百八十八块玉,以下的计算可以类推】贾公彦说:“五采藻十有二”,是说将五种颜色的丝线合起来做成藻绳十二条,作为十二条旒。“就”,都是十二块五色玉,是分别依据每一条旒来说的。五色玉贯穿在藻绳上,每块玉之间相距一寸,十二块玉就是十二寸,以一块玉为一个单位,打结使它们不并在一起。玉笄朱纮,是用玉笄贯穿,又用红色的纽带做纮,向上系结。朱熹说:天子的鷩冕与上公的衮冕虽然都是九条旒,但天子的九条旒也是十二块玉,诸侯则是九条旒九块玉,以下类推。

通论陈氏祥道曰:「礼记·祭义」天子冕而朱纮,诸侯冕而青纮。士冠礼,缁布冠,青组缨;皮弁筓,爵弁筓,缁组纮纁边。盖朱者正阳之色,天子以为纮;青者少阳之色,诸侯以为纮;缁者阴之色,士以为纮。卿大夫弁冕之纮,无所经见。「礼器」管仲镂簋朱纮,君子以为滥。郑氏谓大夫、士当缁组纮纁边,理或然也。

诸侯之缫斿九就,瑉玉三采,其余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玉防【侯依注作公斿同旒,离尤反,一音游。瑉本又作珉,密寅反。瑱,替宴反。注故书瑉作璑】正义:郑氏康成曰:「侯当为公字之误也【贾疏:知者,以下文别见诸侯,又上公以九为节也】三采,朱、白、苍也【贾疏:聘礼记,公侯伯缫借三采朱白苍】其余谓延纽皆▯覆朱里,与王同也。出此则异【贾疏:谓天子朱纮,诸侯当青组纮之等,不得与王同也】缫斿皆就,皆三采也。每缫九成,则九斿也。公之冕用玉百六十二,玉瑱塞耳者。贾氏公彦曰:「王不言玉瑱于此言之者,互见为义。王言▯冕朱里延纽及朱纮,明诸侯亦有之。诸公言玉瑱,明王亦有之也。」易氏祓曰:「言缫斿皆就,又以见总言侯伯子男之冕之例。侯伯七命,则七就也;子男五命,则五就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诸公云缫斿九就,又云缫斿皆就者,上王冕言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缫玉别文,则缫有差降,玉无差降也。此诸公缫玉同文,则惟有一冕而已。故注计一冕为九斿,斿各九玉。据冕九旒不别计鷩冕已下,以其一冕而已,冠五服故也。已下侯、伯、子、男亦皆一冕,冠数服也。

案司服,公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则尊可兼卑,卑不得僭尊耳。一冕冠数,服未必然。上经第曰缫,此曰缫斿。上经玉有数,此无数,则所谓缫斿九就者,缫以行列言,斿以所缀玉数言也。既曰缫斿九就,又曰缫斿皆就者,见斿所缀玉皆如其缫之就,以为下经诸侯及其孤卿之通例,而王官亦各如其命数也。故上经缫十有二,不言皆,而玉十有二言皆,以示惟王之诸冕缫有杀,而玉无杀耳。

王之皮弁,防五采玉璂,象邸玉筓【防,《仪礼》作鬠。刘古外反,一音戸外反。璂,音其。邸,丁礼反。注:故书会作防】

正义郑氏康成曰:防缝中也。璂,结也。皮弁之缝中,每贯结五采玉十二,以为饰,谓之綦【贾疏:天子以十二为节约,同冕旒也】诗云:会弁如星【贾疏:诗衞风淇澳篇】又云:其弁伊綦,是也【贾疏:曹风鸤鸠篇。綦既为玉,又为结,义得两合】邸下,柢也,以象骨为之【贾疏:谓于弁内顶上,以象骨为柢。王氏应电曰:以象齿置于弁顶辏处,故曰象邸】

通论《易》氏祓曰:「王之吉服,其弁三:皮弁用于眂朝,韦弁用于兵事,冦弁用于田猎。兵与田之弁,有时而用之;皮弁则以日眂朝,其用数。此弁师所以特言皮弁之制也。」

  王之弁绖弁而加环绖

正义郑氏康成曰:「弁绖,王吊所服也。其弁如爵弁而素,所谓素冠也【贾疏案:曾子问麻弁绖,郑注:布弁而加环绖也。此不言麻者,皆素为之。《诗》素冠,谓祥冠,与此虽异,亦同以素为之】而加环绖。环绖者,大如缌之麻绖,缠而不纠【贾疏:吊服乃五服之外,故约同缌绖。但缌绖两股,此环绖以一股缠之,不纠麤细同耳】司服职:凡吊事,弁绖服。

案弁绖之弁,疑即皮弁。说见《春官司服》及《仪礼·丧服记》。若素冠,则迥别矣。

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为之,而掌其禁令。

正义郑氏康成曰:各以其等缫斿玉璂,如其命数也。冕则侯伯缫七就,用玉九十八;子男缫五就,用玉五十。缫玉皆三采【贾疏约聘礼记缫三采朱白苍而言】孤缫四就,用玉三十二;三命之卿缫三就,用玉十八;再命之大夫缫再就,用玉八。缫玉皆朱緑【贾疏亦约聘礼记聘臣缫皆二采朱緑而言】韦弁、皮弁则侯伯璂饰七,子男璂饰五,玉亦三采;孤则璂饰四,三命之卿璂饰三,再命之大夫璂饰二,玉亦二采

译陈祥道在《通论》中说:“《礼记·祭义》记载,天子戴冕冠系红色纮带,诸侯戴冕冠系青色纮带。《士冠礼》中,缁布冠系青色组缨;皮弁和爵弁的笄,系黑色组纮,边缘饰以浅红色。大概红色是正阳之色,天子用作纮带;青色是少阳之色,诸侯用作纮带;黑色是阴之色,士用作纮带。卿大夫弁冕的纮带,经传中没有明确记载。《礼器》篇提到管仲使用雕镂的簋和红色的纮带,君子认为这是僭越滥用的行为。郑玄认为大夫、士应当使用黑色组纮并饰以浅红边缘,道理或许如此。”

诸侯的冕冠,缫和旒都是九就,瑉玉用三种颜色,其余制度与天子相同。缫和旒都依就数而定,玉瑱、玉防【侯依注作公斿同旒,离尤反,一音游。瑉本又作珉,密寅反。瑱,替宴反。注故书瑉作璑】正义:郑康成说:“侯应当是公字的误写【贾公彦疏: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下文另外提到了诸侯,又因为上公以九为节度】三采,指朱、白、苍三色【贾公彦疏:《聘礼记》说,公侯伯的缫借三采朱白苍】其余指延纽都〇覆朱里,与天子相同。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同了【贾公彦疏:指天子用朱纮,诸侯应当用青组纮等,不能与天子相同】缫和旒都依就数而定,都是三采。每缫九成,就有九旒。公爵的冕冠用玉一百六十二颗,玉瑱是塞耳用的。贾公彦说:“天子不言玉瑱而这里说了,是互相补充以显义理。天子说了〇冕朱里延纽及朱纮,表明诸侯也有这些。诸公说了玉瑱,表明天子也有玉瑱。”易祓说:“说缫旒皆就,又可以看出总说侯伯子男冕冠的体例。侯伯七命,就是七就;子男五命,就是五就。”

存疑。贾公彦说:诸公说缫旒九就,又说缫旒皆就,上面天子冕冠说缫十二就,都是五采玉十二缫玉,这是不同的文辞,那么缫有等级差别,玉没有等级差别。这里诸公缫玉同文,那么只有一种冕冠而已。所以注解说计算一冕为九旒,每旒各九玉。依据冕九旒不分别计算鷩冕以下,因为只有一种冕冠,所以冠戴多种服制。以下的侯、伯、子、男也都只有一种冕冠,冠戴多种服制。

查考《司服》,公从衮冕以下,侯伯从鷩冕以下,那么尊位可以兼用卑位的服饰,卑位不得僭用尊位的服饰。一冕冠戴多种服制,未必确实如此。上文经文只说缫,这里说缫旒。上文玉有数量,这里没有数量,那么所谓缫旒九就,缫是按行列说的,旒是按所缀玉的数量说的。既然说缫旒九就,又说缫旒皆就,表明旒所缀的玉都与其缫的就数相同,作为下文诸侯及其孤卿的通例,而王官也各自按照其命数。所以上文缫十二,不说皆,而玉十二说皆,以示只有天子的各种冕冠缫有递减,而玉没有递减。

天子的皮弁,防用五彩玉璂装饰,象骨为邸,玉为笄【防,《仪礼》作鬠。刘古外反,一音戸外反。璂,音其。邸,丁礼反。注:故书会作防】

正义郑康成说:防是缝中。璂,是结。皮弁的缝中,每贯结十二颗五彩玉,作为装饰,叫做綦【贾公彦疏:天子以十二为节约,同冕旒一样】《诗经》说:会弁如星【贾公彦疏:《诗经·卫风·淇澳》篇】又说:其弁伊綦,就是这个意思【贾公彦疏:《诗经·曹风·鸤鸠》篇。綦既是玉,又是结,意义两相符合】邸下,即柢,用象骨制作【贾公彦疏:指在弁内顶上,用象骨做柢。王应电说:把象齿置于弁顶辏处,所以叫象邸】

《通论》易祓说:“天子的吉服,其弁有三种:皮弁用于视朝,韦弁用于兵事,冦弁用于田猎。兵事和田猎的弁,有时才用;皮弁则每天视朝,使用次数多。这就是弁师特别详述皮弁制度的原因。”

天子的弁绖,是弁冠加上环绖

正义郑康成说:“弁绖,是天子吊丧所穿的服饰。其弁像爵弁但为素色,所谓素冠【贾公彦疏案:《曾子问》麻弁绖,郑注:布弁而加环绖也。这里不说麻,都是素色制作。《诗经》素冠,指祥冠,与此虽然不同,也同以素色制作】而加上环绖。环绖,大小像缌麻的绖带,缠绕而不绞结【贾公彦疏:吊服在五服之外,所以约同缌绖。但缌绖两股,此环绖以一股缠绕之,不绞结,粗细相同而已】《司服》职掌:凡吊丧之事,穿弁绖服。

查考弁绖的弁,怀疑就是皮弁。说法见于《春官司服》及《仪礼·丧服记》。如果是素冠,那就完全不同了。

诸侯及孤卿大夫的冕、韦弁、皮弁、弁绖,各自按照其等级制作,并掌管其禁令。

正义郑康成说:各自按照其等级确定缫旒玉璂,如其命数。冕则侯伯缫七就,用玉九十八颗;子男缫五就,用玉五十颗。缫玉都是三采【贾公彦疏约《聘礼记》缫三采朱白苍而言】孤缫四就,用玉三十二颗;三命之卿缫三就,用玉十八颗;再命之大夫缫再就,用玉八颗。缫玉都是朱緑【贾公彦疏亦约《聘礼记》聘臣缫皆二采朱緑而言】韦弁、皮弁则侯伯璂饰七,子男璂饰五,玉也是三采;孤则璂饰四,三命之卿璂饰三,再命之大夫璂饰二,玉也是二采

。弁绖之弁,其辟积如冕缫之就然【贾疏以吊服无饰故辟积有数也】庶人吊者素,委貌士变冕为爵弁,其韦弁、皮弁之会无结饰,弁绖之弁不辟积,禁令者不得相僭逾也。玉藻,君未有命不敢即乗服【贾疏玉藻谓诸侯之卿大夫聘于天子赐之冕服归国告君得君命乃服之未得君命则为僭逾也】不言冠弁,冠弁兼于韦弁、皮弁矣【贾疏▯冠缁布衣缁带素韠天子以为田服即诸侯及臣之朝服亦皮弁之类】不言服弁,服弁自天子以下无饰无等【贾疏服弁即衰绖丧服丧服自天子达于士一也】贾氏公彦曰:上已言公,则此诸侯谓侯伯子男也。孤、卿、大夫承诸侯之下,则诸侯之孤、卿、大夫也。既不别见天子之臣,则文中可以兼之上。天子与公不言韦弁,此言之亦以互见为义。易氏祓曰:不言士者,司服职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则皮弁亦士服也。

译弁绖所用的弁,其辟积的形制如同冕缫制成时的样子【贾公彦疏:因为吊丧之服没有装饰,所以辟积有固定的数目】。庶人吊丧时穿素服,委貌冠;士则将冕改为爵弁,其韦弁、皮弁的缝会处没有结饰,弁绖所用的弁也不做辟积,这是禁令,不得互相僭越。《玉藻》篇说,国君没有命令,不敢立即穿上赐给的服饰【贾公彦疏:《玉藻》是说诸侯的卿大夫出使天子,天子赐给他们冕服,他们回国后禀报国君,得到国君命令后才敢穿戴,未得到国君命令就穿戴则是僭越】。文中没有提到冠弁,是因为冠弁已包含在韦弁、皮弁之中了【贾公彦疏:〇冠指缁布冠,衣指缁布衣,带指缁带,韠指素韠,天子将其作为田猎之服,也就是诸侯及臣下的朝服,也属于皮弁一类】。文中没有提到服弁,是因为服弁从天子到士人,都没有装饰和等级差别【贾公彦疏:服弁即衰绖丧服,丧服从天子到士人是一样的】。贾氏公彦说:上文已经说了公,那么这里的诸侯就是指侯、伯、子、男。孤、卿、大夫承接在诸侯之下,那么就是诸侯的孤、卿、大夫。既然没有另外提及天子的臣子,那么文中可以兼指天子之臣。天子与公的条目中不言韦弁,这里言及韦弁,也是以互见为义。易氏祓说:不言士,是因为《司服》职掌中士的服饰从皮弁以下,那么皮弁也是士的服饰。

存疑:郑氏康成曰:“一命之大夫冕而无旒【贾疏:一命若有旒,则止一旒一玉而已,非所以为文饰。又见一命大夫衣无章,士又避之,变冕为爵弁。若一命大夫有旒,士则不须变冕为爵弁,直服无旒之冕矣】贾氏公彦曰:“不言爵而言等,则依命数矣。天子三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士三命以下,冕弁之属亦各以其等为之,可知。”李氏嘉会曰:“诸侯卿大夫之制既以命数,则天子之卿大夫士可以命数推之,故不别言。”

案等即谓孤卿大夫之等,卿缫三就,则自六命之卿以至再命之卿一也;大夫缫再就,则自四命之大夫以至一命之大夫一也。若更以命差之,则错杂而不可以为等。王卿六命,直在子男之上矣,而可乎?然则冕固无无斿者,而章服至一章而止也。士无冕,而衣无章,故助祭以爵弁为上服。天子之上士与子男不命之士亦同。

  司甲【阙】

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盾常准反】正义:郑氏众曰:五兵者,戈、殳、防、酋矛、夷矛;郑氏康成曰:五盾,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贾疏:祭统「朱干玉戚以舞大武」,秦诗「蒙伐有苑」注云:「伐中干防。」十年左传「建大车之轮以为橹,而当一队,则有朱干中干及橹,其二者未闻】等,谓功沽上下【贾疏:功谓善者为上等,沽谓麤恶者为下等。槀人职书其等,以飨工乘其事,试其弓弩以下上其食,明兵盾亦然】贾氏公彦曰:下经有舞者兵及廞五兵,此直云以待军事者,五兵五盾本为军事而设。

案盾亦有五者,车步异便,险易异形,攻守异势,所用兵有长短,则盾亦异焉。故兼掌而辨所用,然后司戈盾可颁授。建设也,物谓良苦等,谓长短轻重,上士、中士、下士所服之等也。如王之旅贲,故士所受虎,士所执贰,车乘车所建,必其物之尤良者,故辨以待之。而司戈盾亦曰掌戈盾之物也。

  及授兵从司马之灋以颁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司马之灋,师旅卒两人数所用多少也。」

存疑。陈氏汲曰:「周制,甸出革车一乘,凡兵甲戈盾旗物鼓铎,悉备焉。调发则各以其具,行司兵所颁,卿大夫士从军旅会同者也。故下经曰:『及其受兵输,亦如之。』盖事毕则归之,若民兵则自藏之民闲耳。」

案此即军事也,故从司马之灋,颁之兵器。虽民闲自有之,及其行师,要又有颁之者。非专恃民闲也。陈氏固矣,岂民闲能备而卿大夫士不能备乎?

及其受兵,输亦如之;及其用兵,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兵输谓师还有司还兵也,用兵谓出给衞守。」郑氏锷曰:「康成以用兵为出给卫守,上言颁兵从司马法,此又言用兵,则非军旅明矣。」

  祭祀授舞者兵

正义郑氏康成曰:授以朱干玉戚之属【贾疏:祭统「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又下「司戈盾,职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司兵,尊于司戈盾」,明所授兵是朱干玉戚也。司干所授者,又是羽籥之等,非干戚可知】

大丧廞五兵【廞,虚金反。注:故书廞为淫,郑司农读为廞】

正义:郑氏康成曰:廞,兴也。兴作明器之役器,五兵也。士丧礼下篇有甲胄干笮【贾疏:既夕礼明器之用器有弓矢,役器之内甲胄干笮。彼虽不具五兵,此既云五兵,明五者皆有也。士丧礼下篇即既夕礼。彼注:笮谓矢服也】

  军事建车之五兵会同亦如之

正义贾氏公彦曰:「建车之五兵者,凡器在车,皆有铁器,屈之在车较及舆,以兵揷而建之,故有出先刃、入后刃之事。」郑氏康成曰:「车之五兵,郑司农所云者是也【贾疏《考工记》庐人云:「戈、殳、防、酋矛、夷矛,乃云六建既备,车不反覆。」注:「六建五兵与人也】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

  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分与受用

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殳当作及】正义:郑氏康成曰:“亦颁之也,故士,王族故士也,与旅贲当事则衞王【贾疏:旅贲氏掌执戈盾而趋,此执殳者以

译存疑:郑康成说:“一命的大夫戴冕而没有旒。【贾公彦疏:如果一命的大夫有旒,那就只有一旒一玉罢了,不足以作为文饰。又见一命大夫的衣服没有章纹,士又要避讳,所以把冕改为爵弁。如果一命大夫有旒,士就不需要把冕改为爵弁,直接穿没有旒的冕就可以了。】贾公彦说:“不说爵位而说等级,那就是依照命数了。天子三公为八命,卿为六命,大夫为四命,士为三命以下,冕和弁这类头饰也各自按照等级制作,由此可知。”李嘉会说:“诸侯卿大夫的制度既然依据命数,那么天子的卿大夫士也可以根据命数推断,所以不再另外说明。”

按:等就是指孤、卿、大夫的等级。卿的冕饰三就,那么从六命的卿到再命的卿都是一样的;大夫的冕饰再就,那么从四命的大夫到一命的大夫都是一样的。如果再用命数来区分,就会错杂而不能形成等级。王的卿是六命,直接排在子男之上,这可以吗?那么冕本来就没有没有旒的,而章服最多只有一章。士没有冕,衣服没有章纹,所以助祭时以爵弁作为上服。天子的上士与子男不命之士相同。

司甲【阙】

司兵掌管五兵、五盾,分别辨别它们的种类和等级,以等待军事行动。【盾常准反】正义:郑众说:五兵是指戈、殳、防、酋矛、夷矛;郑康成说:五盾,是干橹之类,它们的名字没有完全听闻。【贾公彦疏:《祭统》说‘朱干玉戚以舞大武’,《秦诗》‘蒙伐有苑’注说:‘伐中干防。’《左传》十年说‘建大车之轮以为橹,而当一队,则有朱干中干及橹,其二者未闻’】等,是指功绩的好坏上下。【贾公彦疏:功指好的为上等,沽指粗劣的为下等。槀人职书中记录等级,用来飨宴工匠,考察他们的工作,测试他们的弓弩以决定饮食的等级,兵器盾牌也是如此】贾公彦说:下文有舞者的兵器和廞五兵,这里只说等待军事行动,是因为五兵五盾本是为军事而设。

按:盾也有五种,是因为车战和步战便利不同,地形险易形状不同,攻守态势不同,所用的兵器有长短,那么盾牌也就不同。所以兼管并辨别所用,然后司戈盾才能颁授。建是树立,物指良劣,等指长短轻重,是上士、中士、下士所穿戴的等级。比如王的旅贲,故士所受的虎贲,士所执的贰车,车乘车所树立的,必定是物品中尤其优良的,所以辨别好等待颁授。而司戈盾也说掌管戈盾的物品。

等到颁授兵器,依照司马的法令来颁授。

正义:郑康成说:“司马的法令,是指师、旅、卒、两的人数以及所用兵器的多少。”

存疑。陈汲说:“周朝制度,甸出革车一乘,所有的兵甲、戈盾、旗物、鼓铎,都完备。调发时各自带着他们的装备,执行司兵所颁授的,卿大夫士跟随军旅会合。所以下文说:‘等到他们接受兵器归还,也这样。’大概事情结束后就归还,如果是民兵就自己收藏在民间。”

按:这就是军事,所以依照司马的法令,颁授兵器。虽然民间自有兵器,等到出兵时,又有颁授的。不是专门依赖民间。陈汲的说法太固执了,难道民间能完备而卿大夫士不能完备吗?

等到他们接受兵器,归还也这样;等到他们使用兵器,也这样。

正义:郑康成说:“兵输是指军队回来时有司归还兵器,用兵是指出兵供给卫守。”郑锷说:“康成认为用兵是出兵供给卫守,上文说颁兵依照司马法,这里又说用兵,那么显然不是军旅了。”

祭祀时颁授舞者的兵器。

正义:郑康成说:颁授朱干玉戚之类。【贾公彦疏:《祭统》‘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又下文‘司戈盾,职祭祀,授旅贲殳’,所以‘士戈盾司兵,尊于司戈盾’,说明所授兵器是朱干玉戚。司干所授的,又是羽籥之类,不是干戚可以知道】

大丧时廞五兵。【廞,虚金反。注:故书廞为淫,郑司农读为廞】

正义:郑康成说:廞,是兴起。兴起制作明器的役器,就是五兵。《士丧礼》下篇有甲胄干笮。【贾公彦疏:《既夕礼》明器的用器有弓矢,役器之内有甲胄干笮。那里虽然不具备五兵,这里既然说五兵,说明五者都有。《士丧礼》下篇就是《既夕礼》。那里的注说:笮指矢服】

军事时树立车上的五兵,会同时也这样。

正义:贾公彦说:“树立车上的五兵,凡是器物在车上,都有铁器,弯曲放在车的较及舆上,用兵器插住并树立,所以有出先刃、入后刃的事情。”郑康成说:“车上的五兵,是郑司农所说的那样。【贾公彦疏:《考工记》庐人说:‘戈、殳、防、酋矛、夷矛,乃云六建既备,车不反覆。’注说:‘六建五兵与人’】步卒的五兵,则没有夷矛,而有弓矢。

司戈盾掌管戈盾的物品并颁授。

正义:郑康成说:分给受用。

祭祀时颁授旅贲殳,故士戈盾,颁授舞者的兵器,也这样。【殳当作及】正义:郑康成说:“也是颁授,故士,是王族的故士,与旅贲当事时护卫王。【贾公彦疏:旅贲氏掌管执戈盾而趋,这里执殳者以

其与故士同衞王持以为仪衞,故不执戈盾也】殳如杖【贾疏:庐人为殳,不见有刃,故知如杖】长寻有四尺。郑氏锷曰:“诗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又曰:‘彼候人兮,荷戈与祋。’祋即殳也。盾,干也,用以自衞。人持其一,书云‘比尔干’,则夫人有之,可知。”

译那些与老卒一同保卫君王、将其作为仪仗护卫的人,因此不手持戈和盾。殳的形状像手杖,【贾公彦疏:《考工记·庐人》中记载制作殳,没有提到它有刃,所以知道它像手杖一样】,长度为一寻加四尺。郑氏锷说:“《诗经》中说‘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又说:‘彼候人兮,荷戈与祋。’祋就是殳。盾,就是干,用来保护自己。每人手持其中一种,《尚书》说‘比尔干’,由此可知每人都有配备。”

案旅贲氏但执戈盾,不言执殳。此殳字当是及字,以文与殳相近而误。以下节例之可知。司兵授舞者兵,此职于其时亦授戈盾也。

军旅会同,授贰车戈盾;建乘车之戈盾,授旅贲及虎士戈盾。

正义郑氏康成曰:「乗车,王所乗车也。军旅则革路,会同则金路。」贾氏公彦曰:「军旅会同贰车,皆有车右,故授以戈盾。」

案兵车及旅贲虎士之戈,皆以为衞也。故司戈盾掌之。古书每以干戈并称。《春秋传》:“狄卒皆抽戈盾,冒之以入于衞师。”岂非一衞一刺,相备而不相离者与?

  及舍设藩盾行则敛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舍,止也。藩盾,盾可以藩衞者,如今之扶苏与。」王氏应电曰:「王会同之舍,有车宫、坛壝宫、帷宫。所谓藩盾者,其用以补车之阙者与?藩者,藩墙之义。其制当髙广于人所持者,行则敛之以待用,所以事给而费省也。」

案此职独无大丧廞藏之文,以戈则司兵廞之,盾则司干廞之也。

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灋,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与其出入【藏,才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灋,曲直长短之数【贾疏:曲直者,若王弓、弧弓,合九成规已下,或合七、合五、合三,曲者合少,直者合多;长短者,弓人弓之上制六尺六寸,中制六尺三寸,下制六尺是也】郑氏锷曰:曰王,曰弧,曰夹,曰庾,曰唐,曰大辨,其名也;彤弓、赤玈弓,黑,天子之弓,彤与玈辨其物也。王氏应电曰:弓矢畏湿,喜燥,贵正,贱欹,守藏不可。

不慎也,自弓人、矢人入于司弓矢,则有选择之法;自司弓矢颁于有司,则有颁受之仪;事毕,复自有司入于司弓矢,则又有用否之数,及会计之责也。

中春献弓弩,中秋献矢箙【中音仲,箙音服】

正义郑氏康成曰:弓弩成于和【王氏应电曰:弓弩亦贵坚,注据一端而言】矢箙成于坚。箙,盛矢器也,以兽皮为之【贾疏案:诗云“象弭鱼服”,虽不言用兽,盖鱼之似兽者为之】

案:槀人弓弩矢箙,皆春献素,秋献成。此中春始献弓弩,何也?槀人所掌干材也。秋合三材,则弓弩之形制成矣。故书其等而入功于司弓矢。矢箙既成,则工事无所加,故遂献之。弓之形制虽成,而寒奠体氷析灂,春被▯,功乃讫,故至中春始献之也。槀人职所谓献者,工献于槀人也。此所谓献者,献于王也。

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豻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射食亦反椹,张林反;夹,古洽反;庾,师儒相传读庚,本或作庚;豻,音岸;使,所吏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王弧夹庾唐大六者,弓异体之名也。往体寡,来体多,曰王弧;往体多,来体寡,曰夹庾;往体来体若一,曰唐大【贾疏:弓人职文】甲革,革甲也。《春秋传》:蹲甲而射之【贾疏:见成十六年左传】质正也,树椹以为射正,射甲与椹试弓,习武也。豻侯五十步及射鸟兽,皆近射也。近射用弱弓,则射大侯者用王弧,射参侯者用唐大矣【贾疏:此据诸侯言之,若据天子,则用王弧射虎侯,用唐大射熊侯,用夹庾射豹侯也】学射者弓用中后,习强弱则易也【贾疏:唐大往来体如一是中也】使者劳者弓,亦用中,逺近可也。劳者,勤劳王事,若晋文侯、文公受王弓矢之赐【贾疏:谓《尚书·文侯之命》赐之彤弓、玈弓,僖二十八年左传防王赐晋文公彤弓、玈弓是也】故书椹为鞎。郑司农云:椹字或为鞎,非也。圉师职射则充椹质,又此职曰:泽共射椹质之弓矢,以此观之,言鞎质者非。敖氏继公曰:甲革之革与皮侯之皮及鹄所栖之皮不同,盖以中甲之革为的也。中甲之革,犀兕若牛之皮,其为物坚厚,惟强有力者乃能贯之。《乐记》贯革之射,指此。若张皮侯与侯中之鹄,则仍是礼射矣。

  其矢箙皆从其弓

正义郑氏康成曰:从弓数也,每弓一箙,百矢【贾疏:文侯之命及左传皆云彤弓一,彤矢百,此射之弓矢约同之。《诗》鲁颂“束矢其搜”,毛注五十矢为束,与

译查考旅贲氏只手持戈和盾,并没有说手持殳。这个“殳”字应当是“及”字,因为字形与“殳”相近而误写。用下面的条例来推究就可以知道。司兵授予舞者兵器,这个职官在当时也授予戈和盾。

在军队出征或诸侯会盟时,授予副车戈和盾;树立在乘车上使用的戈和盾,授予旅贲和虎士戈和盾。

《正义》引郑康成说:“乘车,是君王所乘坐的车。军队出征时乘坐革路,诸侯会盟时乘坐金路。”贾公彦说:“军队出征或诸侯会盟时的副车,都有车右,所以授予他们戈和盾。”

查考兵车以及旅贲、虎士所用的戈,都是为了防卫。所以由司戈盾掌管。古书中常常将干和戈并提。《春秋传》说:“狄人的士兵都抽出戈和盾,蒙在头上冲入卫国军队。”这难道不是一面防卫一面刺杀,相互配合而不分离的吗?

以及驻扎时设置藩盾,行军时则收起它们。

《正义》引郑康成说:“舍,是停止。藩盾,是可以用来像藩篱一样防卫的盾,就像现在的扶苏一样。”王应电说:“君王会盟时驻扎的地方,有车宫、坛壝宫、帷宫。所谓的藩盾,大概是用来弥补车宫缺口的吧?藩,是藩墙的意思。它的形制应当比人手拿的盾更高大宽广,行军时收起它以备用,这样做事方便而且节省费用。”

查考这个职官唯独没有大丧时收藏兵器的记载,因为戈由司兵收藏,盾由司干收藏。

司弓矢掌管六种弓、四种弩、八种箭的法度,辨别它们的名称和类别,并掌管它们的看守收藏以及出入【藏,音才浪】。

《正义》引郑康成说:法度,是弯曲、笔直、长短的度数【贾疏:弯曲笔直的,比如王弓、弧弓,合乎九成规以下,或者合乎七成、五成、三成,弯曲的合乎少,笔直的合乎多;长短的,弓人职中弓的上制六尺六寸,中制六尺三寸,下制六尺就是这样】。郑锷说:叫王,叫弧,叫夹,叫庾,叫唐,叫大,这是它们的名称;彤弓、赤玈弓,黑色,是天子的弓,彤和玈辨别它们的类别。王应电说:弓和箭怕潮湿,喜欢干燥,以端正为贵,以歪斜为贱,看守收藏不可不慎。从弓人、矢人那里进入司弓矢,就有选择的方法;从司弓矢颁发给有关部门,就有颁发接受的礼仪;事情完毕,又从有关部门进入司弓矢,又有使用与否的统计,以及会计的责任。

仲春时节进献弓和弩,仲秋时节进献箭和箭袋【中音仲,箙音服】。

《正义》引郑康成说:弓和弩在温和时制成【王应电说:弓和弩也贵在坚固,注疏只根据一端而言】,箭和箭袋在坚硬时制成。箙,是盛放箭的器具,用兽皮制作【贾疏查考:《诗经》说“象弭鱼服”,虽然没说用兽皮,大概是用像兽皮一样的鱼皮制作】。

查考:槀人对于弓、弩、箭、箭袋,都是春天进献原料,秋天进献成品。这里仲春才开始进献弓和弩,为什么呢?槀人掌管的是弓的干材。秋天将三种材料合在一起,弓和弩的形制就制成了。所以记录它们的等级并录入工功于司弓矢。箭和箭袋既然制成,工匠就不再加工,所以随即进献。弓的形制虽然制成,但冬天放置时身体冰冷开裂,春天经过〇(此处疑为“胶”或类似工艺,指重新胶合或处理),工程才完成,所以到仲春才开始进献。槀人职中所谓的进献,是工匠进献给槀人。这里所谓的进献,是进献给君王。

等到颁发时,王弓、弧弓用来授予射击皮革甲胄、椹质的人,夹弓、庾弓用来授予射击豻侯、鸟兽的人,唐弓、大弓用来授予学习射箭的人、使者、慰劳的人【射音食亦,椹音张林;夹音古洽;庾,师儒相传读庚,有的本子作庚;豻音岸;使音所吏】。

《正义》引郑康成说:王、弧、夹、庾、唐、大这六种,是弓不同形体的名称。往体少,来体多,叫王、弧;往体多,来体少,叫夹、庾;往体和来体一样,叫唐、大【贾疏:弓人职文中的内容】。甲革,是皮革甲胄。《春秋传》:蹲下甲胄来射击它【贾疏:见成公十六年《左传》】。质,是正,树立椹作为射击的目标,射击甲胄和椹是测试弓,练习武艺。豻侯五十步以及射击鸟兽,都是近距离射击。近距离射击用弱弓,那么射击大侯的用王、弧,射击参侯的用唐、大了【贾疏:这是根据诸侯来说的,如果根据天子,则用王、弧射击虎侯,用唐、大射击熊侯,用夹、庾射击豹侯】。学习射箭的人用中等强度的弓,练习强弱就容易【贾疏:唐、大往来体如一是中等】。使者、慰劳的人用弓,也用中等,远近都可以。慰劳的人,是勤劳王事的人,比如晋文侯、文公接受君王弓矢的赏赐【贾疏:指《尚书·文侯之命》赏赐彤弓、玈弓,《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周襄王赏赐晋文公彤弓、玈弓就是这样】。故书将椹写作鞎。郑司农说:椹字有的写作鞎,不对。圉师职中说射击时充实椹质,又这个职官说:泽地供给射击椹质的弓矢,由此看来,说鞎质是不对的。敖继公说:甲革中的革与皮侯中的皮以及鹄所栖息的皮不同,大概是用命中甲胄的革作为靶子。命中甲胄的革,是犀兕或牛的皮,这种物体坚硬厚实,只有强壮有力的人才能穿透。《乐记》中贯穿皮革的射击,指的就是这个。如果张开皮侯和侯中的鹄,那就是礼仪射箭了。

它们的箭和箭袋都跟随它们的弓。

《正义》引郑康成说:跟随弓的数量,每把弓一个箭袋,一百支箭【贾疏:《文侯之命》和《左传》都说彤弓一把,彤箭一百支,这里射击的弓和箭大约相同。《诗经》鲁颂“束矢其搜”,毛注五十支箭为一束,与……】

此注异】

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战。

译此注异】

凡是弩机夹着庾(一种发射装置),利于进攻和防守;唐大利(一种战车或战术),利于车战和野战。

正义郑氏康成曰:攻城垒者,与其自守者相廹近,弱弩发疾也。车战、野战,进退非强则不及。弩无王弧,王弧往体少,恒服▯则使矢不疾【贾疏:弓用则服▯,不用则弛。惟弩则用与不用,一张之后竟不弛,故云恒服▯也。用弱者,以强弓久不弛则就▯弱,则随体不就▯也。又王弧徃体少,使之恒服▯则矢不疾,故不用也】

凡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诸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诸弋射;恒矢、痹矢,用诸散射【絜音结,又戸结反;鍭音侯;矰音增;茀音弗;痹必二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枉矢者,取名变星,飞行有光【贾疏:考工辀人弧旌枉矢以象弧也,天文志枉矢状如流星,是行时有光】今之飞矛是也,或谓之兵矢【贾疏:见考工记矢人】絜矢象焉【贾疏:谓轻重象枉矢也】二者皆可结火以射敌,用诸守城车战,前于重,后微轻,行疾也【贾疏:杀矢三分一在前二在后,是最重者也,枉絜二矢则五分二在前三在后,云前于重后微轻微轻,对已下矰矢、恒矢等为最轻也】杀矢言中则死,鍭矢象焉【贾疏:亦尤重者也】鍭之言候也,二者皆可以伺候射敌之近者及禽兽,前尤重中深而不可逺也【贾疏:中深故名杀,不可逺故用之近射也】结缴于矢谓之矰,矰高也【贾疏:缴则绳也,谓结绳于矢以弋射鸟兽者,言矰高者,取向上射飞鸟之义】茀矢象焉【贾疏:亦结缴为射也】茀之言刜也,二者皆可以弋飞鸟、刜罗之也,前于重,后微轻【贾疏:此又对枉矢、絜矢五分者是重,此于五分之重又微轻于彼,以此矢七分故也】行不低也,诗云:弋鳬与鴈,恒矢安居之矢也【贾疏:考工弓人其人安其弓,安其矢,安】痹矢象焉,二者皆可以散射,谓礼射及习射也,前后订其行平也【贾疏:以矰矢七分三在前四在后,则知此八分四在前四在后,即行平也】凡矢之制,枉矢之属五分二在前,三在后;杀矢之属三分一在前,二在后;矰矢之属七分三在前,四在后【贾疏:见考工记矢人】痹读如痹病之痹,痹之言伦比【贾疏:伦比与安居之义略同】王氏详说曰:上经四弩用于攻守与战,此枉矢、絜矢用诸守城车战,则二矢用之,四弩明矣。其余六矢当六弓之用。上经曰:王弧以射甲革、椹质,甲革、椹质军射也;此曰杀矢、鍭矢用于近射田猎、军射、田射一事也,故考工记兵矢、田矢制亦同则。此二矢以当王弧,明矣。上经曰:「夹庾以授射豻侯鸟兽」,此曰矰矢、茀矢,用诸弋射,则以当夹庾,明矣。上经曰:「唐大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即散射也」,此曰恒矢、痹矢,用诸散射,则以当唐大,明矣。李氏嘉会曰:「矢镞重则中深而不可以及逺,矢镞轻则行低而中浅。弓弩强用重矢,弱用轻矢,近用重矢,逺用轻矢。此特言其大体耳。」

案注谓恒矢、痹矢前后订其行平非是。士丧记:「志矢一乗轩輖中,以其无镞,通体皆笴,故然耳。」此恒矢、痹矢,生人所用,非明器之比。前有鐡镞,安得无轻重?或其镞视矰矢、茀矢又稍轻与?

存疑。郑氏康成曰:「此八矢者,弓弩各有四焉。枉矢、杀矢、矰矢、恒矢,弓所用也。絜矢、鍭矢、茀矢、痹矢,弩所用也【贾疏:以上文六弓四弩俱陈,下总列八矢,则知八矢为弓弩所设。八矢两两相附,知在上者属弓,在下者属弩。上经六弓在上,四弩在下,故也】贾氏公彦曰:「此八矢,六弓四弩不相配者,以四矢配四弩,于义为可。以四矢配六弓,其数参差不可相当,故不得相配。但依六弓四弩与矢随义相当而用之。」

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句者,谓之弊弓【句音钩】

正义郑氏康成曰:体往来之衰也【贾疏:此皆据角弓反张不被▯而合之,从合九,合七,合五,合三,降杀以两,故言衰也】往体寡,来体多,则合多;往体多,来体寡,则合少。而圜弊犹恶也。句者恶,则直者善矣【王氏昭禹曰:句者曲之甚也,弓以弱

译郑玄解释说:攻城垒的军队,与守城者相互逼近,弱弩发射迅速。车战、野战,进退之间若非强弩则达不到要求。弩不使用王弧弓,因为王弧弓前段短,如果长期保持张弦状态,就会使箭矢射得不快【贾公彦疏:弓在使用时保持张弦,不用时则放松。只有弩在使用与不使用时,一旦张弦后始终不放松,所以说它长期保持张弦。使用弱弩,是因为强弓长期不放松就会变得松弛无力,那么弓身就无法保持应有的弧度。又因为王弧弓前段短,如果让它长期保持张弦,箭矢就不快,所以不使用】。

各种箭矢中,枉矢、絜矢、利火射,用于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于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于弋射;恒矢、痹矢,用于散射【絜音结,又读户结;鍭音侯;矰音增;茀音弗;痹音必二】。

郑玄解释说:枉矢,取名于变星,飞行时有光芒【贾公彦疏:《考工记·辀人》篇说弧旌枉矢以象征弧星,《天文志》说枉矢形状像流星,是飞行时有光】,就是现在的飞矛,或者叫兵矢【贾公彦疏:见《考工记·矢人》篇】。絜矢与它相似【贾公彦疏:指轻重与枉矢相似】。这两种箭都可以绑上火把射向敌人,用于守城车战,前段比杀矢稍轻,后段微轻,所以飞行迅速【贾公彦疏:杀矢前段占三分之一,后段占三分之二,是最重的。枉矢、絜矢前段占五分之二,后段占五分之三,说前段比杀矢轻,后段微轻,是相对于下面的矰矢、恒矢等最轻的箭而言】。杀矢,意思是射中即死,鍭矢与它相似【贾公彦疏:也是特别重的】。鍭的意思是候,这两种箭都可以用来守候射杀靠近的敌人及禽兽,前段特别重,射入深而不可射远【贾公彦疏:射入深所以叫杀,不可射远所以用于近射】。在箭上绑上丝绳叫矰,矰是高【贾公彦疏:缴就是绳,指在箭上绑绳用来弋射鸟兽,说矰高,是取向上射飞鸟的意思】。茀矢与它相似【贾公彦疏:也是绑绳用来射】。茀的意思是刜,这两种箭都可以用来弋射飞鸟、击落网中之鸟,前段比杀矢轻,后段微轻【贾公彦疏:这又是相对于枉矢、絜矢五分之二在前的是重而言,这比五分之重的又微轻一些,因为这种箭是七分制】。飞行不低,《诗经》说:弋射野鸭和大雁。恒矢是安居之箭【贾公彦疏:《考工记·弓人》篇说其人安其弓,安其矢,安】。痹矢与它相似,这两种箭都可以用于散射,指礼射及习射,前后均衡使箭飞行平稳【贾公彦疏:因为矰矢七分制,三在前四在后,可知这是八分制,四在前四在后,即飞行平稳】。各种箭矢的制作,枉矢一类前段占五分之二,后段占五分之三;杀矢一类前段占三分之一,后段占三分之二;矰矢一类前段占七分之三,后段占七分之四【贾公彦疏:见《考工记·矢人》篇】。痹读如痹病的痹,痹的意思是伦比【贾公彦疏:伦比与安居的意思大致相同】。王昭禹详细解释说:上文四种弩用于攻守与战,这里枉矢、絜矢用于守城车战,那么这两种箭对应四种弩是明确的。其余六种箭对应六种弓的用途。上文说:王弧用来射甲革、椹质,甲革、椹质是军射;这里说杀矢、鍭矢用于近射田猎,军射、田射是一回事,所以《考工记》中兵矢、田矢的制作也相同。这两种箭对应王弧,是明确的。上文说:“夹庾用来射豻侯鸟兽”,这里说矰矢、茀矢,用于弋射,那么对应夹庾,是明确的。上文说:“唐大用来教习射者,使者劳者即散射”,这里说恒矢、痹矢,用于散射,那么对应唐大,是明确的。李嘉会说:“箭镞重则射入深而不可射远,箭镞轻则飞行低而射入浅。弓弩强用重箭,弱用轻箭,近用重箭,远用轻箭。这里只是说大体情况罢了。”

按注解说恒矢、痹矢前后均衡使箭飞行平稳是不对的。《士丧记》:“志矢一乘轩輖中,因为它没有箭镞,通体都是箭杆,所以如此。”这里的恒矢、痹矢,是活人使用的,不是明器可比。前面有铁镞,怎么能没有轻重?或许它的箭镞比矰矢、茀矢又稍轻一些?

存疑。郑玄说:“这八种箭,弓弩各有四种。枉矢、杀矢、矰矢、恒矢,是弓使用的。絜矢、鍭矢、茀矢、痹矢,是弩使用的【贾公彦疏:以上文六弓四弩都陈列,下面总列八种箭,可知八种箭是为弓弩设置的。八种箭两两相附,知道上面的属弓,下面的属弩。上文六弓在上,四弩在下,所以如此】。”贾公彦说:“这八种箭,六弓四弩不相配,因为四种箭配四种弩,在义理上是可行的。四种箭配六弓,数量参差不能相当,所以不能相配。但依照六弓四弩与箭随义相当而使用。”

天子的弓,合九而成圆;诸侯合七而成圆;大夫合五而成圆;士合三而成圆。弯曲的,叫做弊弓【句音钩】。

郑玄解释说:这是弓体往来之衰【贾公彦疏:这都是根据角弓反张不被张弦而合之,从合九,合七,合五,合三,降杀以两,所以说衰】。往体少,来体多,则合多;往体多,来体少,则合少。而圆弊还是不好。弯曲的不好,那么直的就好【王昭禹说:句是曲之甚,弓以弱

为上,强为下,则直者善而句者恶矣】贾氏公彦曰:天子之弓,王弧也,以其往体寡,故合九成规;诸侯之弓,则唐大,以其往来体若一,故合七成规;大夫之弓,则夹庾,以其往体多,故合五成规;士之弓,则六弓之外,句曲合三成规,谓之弊弓者,句之至极,无过合三也。案:天子诸侯三侯,士与大夫同射近侯,今士合三与大夫弓别者,以合三者托之于士,其实无合三之弓也【郑氏锷曰:合三而圜之弓不可以射】

译在上位者,若强行压制在下位者,那么正直的人就会被认为好,而弯曲的人就会被认为坏了。贾公彦说:天子的弓,叫做王弧,因为它前段较短,所以弯曲程度达到九成圆;诸侯的弓,叫做唐弓,因为它前后段长度相当,所以弯曲程度达到七成圆;大夫的弓,叫做夹弓和庾弓,因为它前段较长,所以弯曲程度达到五成圆;士的弓,则是六弓之外的弓,弯曲程度达到三成圆,所谓弊弓,就是弯曲到了极点,没有超过三成圆的。按:天子、诸侯射三种侯靶,士与大夫同射近处的侯靶,如今士的弓弯曲三成,与大夫的弓不同,这是因为将弯曲三成的弓假托给士,实际上并没有弯曲三成的弓。郑锷说:弯曲三成成圆形的弓,是不能用来射箭的。

存疑。黄氏度曰:康成以为弓体往来之衰,若然,天子之弓皆王弧,诸侯之弓皆唐大,大夫之弓皆夹庾,恐不如此。王弧以授射甲革椹质者,是,凡射甲革椹质者,皆得用天子之弓;唐大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是,凡学射者、使者、劳者,皆得用诸侯之弓;夹庾以授射豻侯、鸟兽者,是,凡射鸟兽者,皆得射大夫之弓。恐亦不如此。大抵弓六物,三等,强弱中之异制也;合九、合七、合五、合三,长短曲直之异形也。强弱不同,优尊者也。贾氏合而言之,故抵牾耳。

案成规者圜也,以合几成规而计其等差,此制弧曲之器之大灋也。故弓人为弓,与筑氏为削,皆然。合九成规者,句最少者也。合七、合五,则句渐多矣。句少者似弱,句多者似强。贵者射逺侯而弓弱,贱者射近侯而弓强,是弓以弱而能射逺者为良也。古称夏后氏之繁弱,良弓而以弱名,弓之不以强为良也,足以征之矣。合九成规者,材极媺,工极巧,以射则心手相应,巧力易施,挽之不觉其难,而矢又贯坚及逺,是以天子用之所以优至尊。弱者柔和之称,非力不足之弱也。疏谓天子之弓王弧,诸侯之弓唐大,大夫之弓夹庾,案等而递属之,良是然。射甲革椹质者,岂必皆用天子之王弧,而要必以天子之王弧为善。至其所颁同为王弧,而不必合九成规也。诸侯大夫而射甲革椹质,即以合七、合五之王弧可矣。天子学射则唐大,亦以合九成规者,大夫用唐大,亦合五成规。惟诸侯适得中制,使者劳者彤弓、玈弓,合七成规,亦分之宜耳。天子诸侯以弋,则夹庾亦用合九、合七者,上不妨兼下也。如此则王弧也,唐大也,夹庾也,皆有强有中,有弱。强弱犹言良苦、优劣。贵者用其良者、优者,贱者用其苦者、劣者,既有一定之制量,又有互通之活法,斯得经意矣。

  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

正义郑氏康成曰:射牲示亲杀也。杀牲非尊者所亲,惟射为可【贾疏案:礼记君亲制祭诗云:执其鸾刀以啓其毛,则不惟射也。而注云惟射为可者,彼亦示行之,非正制之耳】国语》禘郊之事,天子必自射其牲。贾氏公彦曰:祭祀言凡,则兼天地宗庙。

  泽共射椹质之弓矢

正义:贾氏公彦曰:“上经王弓,弧弓以射甲革椹质是也。”

存疑:郑氏众曰,泽,泽宫也,所以习射选士之处也。《射义》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泽者,所以择士也。”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射中者,得与于祭。

案:泽射未详,姑存先郑之说。椹质则不以栖皮、画布者为侯,而别用他物以为的。盖挽强习武之事,非礼射也。

  大射燕射共弓矢如数幷夹

正义郑氏康成曰:如数,如当射者之数也。每人一弓,乘矢幷夹矢籋也【贾疏:大射、乡射礼皆人各乘矢,矢籋之言出于汉时。王氏昭禹曰:射鸟氏矢在侯髙,则以幷夹取之是也】

案言大射、燕射,则賔射亦共可知。

  大丧共明弓矢

正义:郑氏康成曰:「弓矢,明器之用器也。士丧礼下篇,用器弓矢。」

凡师役,会同颁弓弩,各以其物从,授兵甲之仪。

正义:郑氏康成曰:「物,弓弩矢箙之属。」

案弓矢有利,攻守者有利,车战野战者有利,射豻侯鸟兽者有利,射甲革椹质者。师则或攻或守,或车战,或野战;役则田猎会同,则射三侯。故各以其物颁之。司兵授兵,从司马之法,故颁弓矢从授兵甲之仪也。

  田弋充笼箙矢共矰矢

正义郑氏康成曰:“笼竹箙也。矰矢不在箙者【贾疏:以其于共笼箙矢之下,别言共矰矢也】为其相绕乱,将用乃共之。”贾氏公彦曰:“笼箙皆盛矢物。矰矢谓矢之有缴者。”郑氏锷曰:“矰矢有绳缴,非笼箙之物,故别言之。”

案平居无礼射之事,所佩矢有数,不必满箙;军旅则笼箙之外,多备以防匮乏。《诗》交韔二弓,束矢其搜。”是也。惟王之乘车及田弋,则充其笼箙而止。

  凡亡矢者弗用则更

正义:郑氏康成曰:“更,偿也。用而弃之则不偿。”郑氏锷曰:“惟不用于射而亡,则使

译存疑。黄度说:郑玄认为这是弓体往来的衰减,如果这样,天子的弓都是王弧,诸侯的弓都是唐大,大夫的弓都是夹庾,恐怕不是这样。王弧授予射甲革椹质的人,是的,凡是射甲革椹质的人,都能使用天子的弓;唐大授予学射的人、使者、慰劳的人,是的,凡学射的人、使者、慰劳的人,都能使用诸侯的弓;夹庾授予射豻侯、鸟兽的人,是的,凡射鸟兽的人,都能使用大夫的弓。恐怕也不是这样。大致弓有六种,分三等,是强弱适中不同的制度;合九、合七、合五、合三,是长短曲直不同的形状。强弱不同,优等尊贵。贾公彦合并来说,所以抵牾。

考察成规就是圆,用合几成规来计算其等差,这是制作弓弧弯曲器具的大法。所以弓人制作弓,与筑氏制作削,都是这样。合九成规的,句最少。合七、合五,则句逐渐增多。句少的似乎弱,句多的似乎强。尊贵的人射远侯而弓弱,卑贱的人射近侯而弓强,这是弓以弱而能射远为良。古称夏后氏的繁弱,良弓而以弱命名,弓不以强为良,足以证明了。合九成规的,材料极好,工艺极巧,用来射则心手相应,巧力容易施展,拉弓不觉其难,而箭又穿透坚硬及射得远,因此天子用它来优待至尊。弱是柔和的称呼,不是力量不足的弱。疏说天子的弓王弧,诸侯的弓唐大,大夫的弓夹庾,按等级依次归属,确实是这样。射甲革椹质的人,难道一定都用天子的王弧,但一定要以天子的王弧为善。至于所颁赐同为王弧,但不一定合九成规。诸侯大夫射甲革椹质,用合七、合五的王弧就可以了。天子学射则用唐大,也用合九成规的,大夫用唐大,也合五成规。只有诸侯恰好符合中制,使者慰劳者彤弓、玈弓,合七成规,也是分别的适宜。天子诸侯弋射,则夹庾也用合九、合七的,上位不妨兼用下位。这样则王弧、唐大、夹庾,都有强有中,有弱。强弱犹言良苦、优劣。尊贵的人用其良者、优者,卑贱的人用其苦者、劣者,既有一定的制度,又有互通的活法,这才符合经文的意思。

凡是祭祀,供给射牲的弓矢。

正义郑玄说:射牲表示亲自杀牲。杀牲不是尊者所亲自做的,只有射是可以的【贾疏案:《礼记》君亲制祭诗说: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则不只是射。而注说只有射是可以的,那也是表示施行,不是正式制度】《国语》禘郊之事,天子必定亲自射其牲。贾公彦说:祭祀说凡,则兼指天地宗庙。

泽宫供给射椹质的弓矢。

正义:贾公彦说:“上文王弓,弧弓以射甲革椹质就是。”

存疑:郑众说,泽,泽宫,是用来习射选士的地方。《射义》天子将祭,必定先在泽宫习射。泽,是用来择士的。”已经在泽宫射过,而后在射宫射。射中者,能参与祭祀。

考察:泽射未详,姑且存留先郑的说法。椹质则不用栖皮、画布作为侯,而另用他物作为靶。大概是挽强习武之事,不是礼射。

大射燕射供给弓矢如数并夹。

正义郑玄说:如数,如当射者的数量。每人一弓,乘矢并夹矢籋【贾疏:大射、乡射礼都是人各乘矢,矢籋的说法出于汉时。王昭禹说:射鸟氏矢在侯高,则用并夹取之就是】

考察说大射、燕射,则宾射也供给可知。

大丧供给明弓矢。

正义:郑玄说:“弓矢,明器之用器。《士丧礼》下篇,用器弓矢。”

凡是师役,会同颁赐弓弩,各以其物随从,授予兵甲的仪节。

正义:郑玄说:“物,弓弩矢箙之类。”

考察弓矢有利,攻守者有利,车战野战者有利,射豻侯鸟兽者有利,射甲革椹质者。师则或攻或守,或车战,或野战;役则田猎会同,则射三侯。所以各以其物颁赐。司兵授予兵,随从司马的法,所以颁赐弓矢随从授予兵甲的仪节。

田弋充笼箙矢供给矰矢。

正义郑玄说:“笼竹箙也。矰矢不在箙中【贾疏:因为其在供给笼箙矢之下,另说供给矰矢】怕其相绕乱,将用才供给。”贾公彦说:“笼箙都是盛矢物。矰矢谓矢之有缴者。”郑锷说:“矰矢有绳缴,非笼箙之物,所以另说。”

考察平时无礼射之事,所佩矢有数,不必满箙;军旅则笼箙之外,多备以防匮乏。《诗》交韔二弓,束矢其搜。”就是。只有王的乘车及田弋,则充其笼箙而止。

凡是亡矢者弗用则更。

正义:郑玄说:“更,偿也。用而弃之则不偿。”郑锷说:“只有不用于射而亡,则使

之偿。更与马质,以其物更之,更同。”

缮人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抉拾【抉,古穴反】

译用来抵偿。再与马匹进行交换,用那些物品来替换马匹,替换是相同的。”

缮人掌管供国王使用的弓、弩、箭、箭袋、射鸟的矰缴、弋射用的绳、抉和拾。

正义郑氏康成曰:郑司农云:“诗云抉拾既次,诗家说,或谓抉为引▯彄也,拾谓韝扞也。某谓抉挟矢时所以持▯饰也,着右手巨指。”士丧礼:“抉用正王棘若檡棘,则天子用象骨与韝扞着左臂里【王氏应电曰:“诗传抉着于右手大指以句▯开体,拾着于左臂以遂强】以韦为之【贾疏引士丧礼约吉礼同也】

  掌诏王射赞王弓矢之事

正义郑氏康成曰:告王当射之节,赞谓弓矢授受。贾氏公彦曰:诸侯大射礼,大射正授弓,小臣授矢;天子则缮人授之,受之大仆职已赞授受。此又赞者,大仆赞时,此官助赞也。

案:缮人掌弓矢,预择善者,付大仆,授王及大仆。受弓于王,缮人又受而藏之。

凡乘车,充其笼箙,载其弓弩。既射,则敛之无会计【会,古外反】正义:郑氏康成曰:“充笼箙以盛矢,敛藏之也。诗云:‘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无会计者,亡败多少不计。”贾氏公彦曰:“言凡乗车,则除革路之外,玉、金、象、木之车皆有右备制非常,皆充其笼箙及所载弓弩也。以王所费损,故不会计。”

槀人掌受财于职金,以赍其工【赍音咨】

正义郑氏康成曰:赍其工者,给市财用之直【贾疏:弓弩矢箙皆冬官百工造之,故给市财用之直】刘氏曰: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入其金锡于为兵器之府,掌士之金罚、货罚入于司兵,故槀人受财于职金。

  弓六物为三等弩四物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三等者,上中下人各有所宜。弓人职曰:「弓长六尺六寸,谓之上制,上士服之。弓长六尺三寸,谓之中制,中士服之。弓长六尺,谓之下制,下士服之【贾疏:上中下皆据人长短,非谓命数者也】弩及矢箙长短之制未闻【贾疏:弩之长短当与弓同,但无正文。案矢人造矢注:「矢长三尺」,乃约而言之,亦无正文。且弓之长短既不同,矢亦当有差等,故与箙竝曰未闻】

  矢八物皆三等箙亦如之

正义:贾氏公彦曰:「案司弓矢注:弓弩各有四矢,应作四等而言三等者,盖据长短为三等。法矢人注:矢长三尺者,大畧言之。」

通论王氏应电曰:「夏官掌兵,用弓矢为多,故特设下大夫二人,以掌其名物收藏出入之事。王之用弓弩矢箙,不可与常器等也,故别设缮人以领之。其赍财与工食,非司弓矢所能屑屑也,故又设槀人以掌之。司兵不过中士,司弓矢乃下大夫者,自天子至于庶人,莫不因射以习礼乐。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非若五兵专用以捍御杀戮而已,故其秩尊于司兵也。」

  春献素秋献成

正义郑氏康成曰:「矢箙春作秋成【贾疏案:士丧礼明器献素献成注形法定为素饰治毕为成】易氏祓曰:「献素献成,盖统指弓弩矢箙而言,注不及弓弩者,以考工记有明文也。」

书其等以飨工,乘其事试其弓弩,以下上其食而诛赏【注故书试为考】

正义郑氏众曰:谓书工功拙高下之等,乘计也。计其事之成功,郑氏康成曰:飨酒肴,劳之也。上工作上等,其飨厚;下工作下等,其飨薄【贾疏:举上下有中可知】考之而善,则上其食尤善,又赏之;否者,反此。

案书其等者,材有良苦,必使上工为其良,下工为其苦也。乘其事者,工有敏钝,敏者所作必多,钝者所作必少也。飨工但以其等之大凡,至试其弓弩,则良苦之中又各有巧拙,多少之中又各有坚瑕。或上工而偶有疎失,或下工而时得精坚,必辨之至晰而后食可上下耳。

  乃入功于司弓矢及缮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功成。”王氏昭禹曰:“入功于司弓矢,以待颁也;入功于缮人,则共王用也。”

凡赍财与其出入皆在槀人,以待会而攷之,亡者阙之【会,古外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在槀人者所赍工之财及弓弩矢箙,出入其簿书,槀人藏之。阙犹除也。弓弩矢箙弃亡者除之,计今见在者。」

戎右掌戎车之兵革,使【使所吏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使,谓王使以兵有所诛斩也。《春秋传》战于殽,

译郑玄解释说:郑众说:“《诗经》说‘抉拾既次’,诗家的解释,有的说抉是引弓的钩子,拾是护臂的甲。我认为抉是夹箭时用来持握和装饰的东西,戴在右手大拇指上。”《士丧礼》说:“抉用正王棘或檡棘制作,那么天子用象骨制作吗?护臂戴在左臂内侧。”王氏应电说:“《诗传》说抉戴在右手大拇指上用来勾开弓体,拾戴在左臂上用来增强力量。”用皮革制作护臂。【贾公彦疏引《士丧礼》说大约吉礼与此相同】

掌管禀告君王射箭,赞导君王弓矢的事务。

郑玄解释说:禀告君王应当射箭的节度,赞导是指弓矢的授予和接受。贾公彦说:诸侯大射礼,大射正授予弓,小臣授予箭;天子则由缮人授予,接受的大仆职已赞导授予和接受。这里又赞导,是大仆赞导时,此官辅助赞导。

按:缮人掌管弓矢,预先选择好的,交给大仆,授予君王及大仆。从君王那里接受弓,缮人又接受并收藏起来。

凡是乘车,装满箭袋,装载弓弩。射完后,就收藏起来,不计算损耗。【会,音古外反】郑玄解释说:“装满箭袋用来盛箭,收藏起来。《诗经》说:‘彤弓弨兮,受言藏之。’不计算损耗,是指丢失损坏多少不计。”贾公彦说:“说凡是乘车,除了革路车之外,玉、金、象、木之车都有右备制非常,都装满箭袋及所载弓弩。因为君王所费损,所以不计算。”

槀人掌管从职金那里接受财物,用来资助工匠。【赍音咨】

郑玄解释说:资助工匠,是供给市场财用的价值。【贾公彦疏:弓弩矢箙都是冬官百工制造的,所以供给市场财用的价值】刘氏说:职金掌管凡金、玉、锡、石、丹、青的禁令,接受其收入,征收金锡进入制造兵器的府库,掌管士人的金罚、货罚进入司兵,所以槀人从职金那里接受财物。

弓有六类分为三等,弩有四类也如此。

郑玄解释说:三等,是上中下人各有所适宜。《弓人职》说:“弓长六尺六寸,称为上制,上士使用。弓长六尺三寸,称为中制,中士使用。弓长六尺,称为下制,下士使用。”【贾公彦疏:上中下都是根据人的高矮,不是指命数】弩及矢箙长短的制度没有听说过。【贾公彦疏:弩的长短应当与弓相同,但没有正文。按《矢人造矢》注说:“矢长三尺”,是大约而言,也没有正文。况且弓的长短既然不同,矢也应当有差等,所以与箙一起说没有听说过】

矢有八类都分为三等,箙也如此。

贾公彦解释说:“按《司弓矢》注:弓弩各有四矢,应当说四等而说三等,大概是根据长短分为三等。按《矢人》注:矢长三尺,是大略而言。”

通论王氏应电说:“夏官掌管兵器,使用弓矢最多,所以特别设置下大夫二人,来掌管其名物收藏出入的事务。君王使用弓弩矢箙,不能与常器等同,所以另外设置缮人来统领。其资助财物与工匠食粮,不是司弓矢所能琐碎管理的,所以又设置槀人来掌管。司兵不过中士,司弓矢却是下大夫,从天子到庶人,没有不因为射箭来习礼乐的。天下无事,就用于礼义;天下有事,就用于战胜。不像五兵专门用于防御杀戮而已,所以其官秩尊于司兵。”

春天进献素材,秋天进献成品。

郑玄解释说:“矢箙春天制作秋天完成。”【贾公彦疏按:《士丧礼》明器献素献成注,形法定为素,饰治毕为成】易氏祓说:“献素献成,大概统指弓弩矢箙而言,注不及弓弩,是因为《考工记》有明文。”

记录其等级用来宴请工匠,计算其事务测试其弓弩,以此升降其食粮而进行惩罚奖赏。【注故书试为考】

郑众解释说:是说记录工匠功绩拙劣高下的等级,乘是计算。计算其事务的成功,郑玄解释说:用酒肴,慰劳他们。上等工作上等,其宴请丰厚;下等工作下等,其宴请微薄。【贾公彦疏:举上下可知中有中等】测试而好,就提升其食粮尤其好,又奖赏;否则,相反。

按:记录其等级,材料有良苦,必须让上工制作良材,下工制作苦材。计算其事务,工匠有敏钝,敏者所作必多,钝者所作必少。宴请工匠只根据其等级的大概,到了测试弓弩,则良苦之中又各有巧拙,多少之中又各有坚瑕。或者上工而偶有疏失,或者下工而时得精坚,必须分辨得非常清晰而后食粮可以升降。

于是将功绩录入司弓矢及缮人。

郑玄解释说:“功成。”王氏昭禹说:“录入司弓矢,等待颁发;录入缮人,则供给君王使用。”

凡是资助财物及其出入都在槀人,等待会稽而考核,丢失的除去。【会,音古外反】

郑玄解释说:“都在槀人,是指所资助工匠的财物及弓弩矢箙,出入其簿书,槀人收藏。阙犹除也。弓弩矢箙丢失的除去,计算现在存在的。”

戎右掌管戎车的兵革,执行命令。【使所吏反】

郑玄解释说:命令,是指君王命令用兵器有所诛斩。《春秋传》战于殽,

晋梁▯御戎,莱驹为右。战之明日,防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贾疏文二年《左传】贾氏公彦曰:戎右与君同车,执戈盾,备制非常,幷充兵革使役。

译晋国的梁〇驾驭战车,莱驹担任车右。战斗的第二天,防公绑来一名秦国俘虏,命令莱驹用戈将其斩首【贾公彦疏引文二年《左传》说:戎右与君主同乘一车,手持戈和盾,防备突发变故,并充当兵器甲胄方面的差役。

诏赞王鼓传王命于陈中【传直员反,陈直印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既告王,当鼓之节,又助击之。传王命,为王大言之也。”郑氏锷曰:“传达于陈中,非勇力之士,则有时而不通。”

案军旅田役,赞王鼓者,大仆。大仆驷乘者也。此戎右诏赞王鼓者,有时参乘,无大仆则戎右诏之,且赞之也。御者心一于马,又左御为难,故诏赞之事,惟右主之。

  会同充革车

正义郑氏康成曰:会同王虽乘金路,犹以革路从行也【贾疏:知会同乘金路者,巾车金路以宾是也,此言充革车,故知犹以革路从】充之者,谓居左也。曲礼: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贾疏:曲礼注:君在,恶空其位也】

盟则以玉敦辟盟,遂役之赞牛耳,桃茢【敦音对,辟音辟】

正义郑氏众曰:敦器名,赞牛耳。《春秋传》主盟者执牛耳【贾疏哀十七年《左传】郑氏康成曰:役之者,传敦血,授当防者也。赞牛耳,桃茢者,尸盟者,割牛耳取血,助为之。及血在敦中,以桃茢拂之,又助之也。耳盛以珠盘,尸盟者执之。桃,鬼所畏也。茢,苕帚,所以扫不祥。

辨正郑氏锷曰:「辟谓开辟,盟载之书,太史职辟,法亦谓开辟以观法也。」注义未▯。

齐右掌祭祀会同宾客。前齐车,王乘则持马,行则陪乘【齐侧皆反乘,刘绳证反,沈音绳】

正义郑氏康成曰:齐车金路,王自整齐之车也。前之者,已驾,王未乘之时【贾疏:曲礼仆执策立于马前,备惊奔,谓未乘时】陪乘、参乘,谓车右也。齐右与齐仆同车,而有祭祀之事,则兼玉路之右。然则戎右兼田右与【贾疏:王路有五,惟有戎右、齐右、道右,不见祀右及田右。以祭祀乃齐、田与兵事可以相通,故知齐右兼玉路,戎右兼田右也】王氏昭禹曰:荀子「马骇舆,君子不安舆,故乘则持马」。王氏安石曰:王未乘,则前车方;乘则持马;己乘而将行,则陪乘。

  凡有牲事则前马

正义:郑氏康成曰:王见牲则拱而式,齐右居马前,郤行备惊奔也。曲礼:国君下宗庙式,齐牛【贾疏:曲礼国君式宗庙下齐牛,宗庙尊宜下,记误故改之】

案不曰王式而曰凡牲事者,齐行不出朝庙宫庭,舍牲事无式也。于道右曰王式,则下前马,而此不言下者,王乘则持马,行则陪乘,齐右之职也。有牲事则王式而车不行,右己下持马,不必更言下矣。

道右掌前道车,王出入则持马,陪乘如齐车之仪。正义:郑氏康成曰:“道车,象路也。王行道徳之车。”贾氏公彦曰:“齐右职,王乘则持马,此职王出入则持马,文不同者互见为义也。”

自车,上谕命于从车【从,才用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自由也。”贾氏公彦曰:“案《驭夫》掌驭贰车、从车,注:‘贰车,象路之副;从车,戎路、田路之副。’此从车即彼贰车,与彼从车别,但同名耳。”

诏:「王之车仪,王式则下;前马王下,则以盖从。」

正义郑氏康成曰:“车仪顾式之属【贾疏:曲礼式视马尾顾不过毂】以盖从表尊【贾疏:盖有二种,一御雨,一表尊,此则表尊也】王氏昭禹曰:“记曰:‘不广欬口之仪,也不妄指手之仪,也立视五巂,式视马尾,目之仪也,顾不过毂,首之仪也。’以至升车必正立执绥,不疾言,不亲指,不内顾,无非车之仪。案车仪独道右诏者,朝夕燕出入之仪,既习则祭祀会同宾客加谨焉耳。惟戎车之仪异常【如玉藻戎容暨暨之类】故戎仆别掌之。

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犯軷遂驱之【軷,蒲末反。注:故书軷作罚。杜子春云:当为軷】

正义郑氏康成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为山象【贾疏:月令郑注:祀行之礼为軷坛,厚三寸,广五尺,轮四尺。此道祭亦宜然】以菩刍棘栢为神主【贾疏:谓于三者之中用其一以为神主也】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春秋传》:“跋涉山川【贾疏:《防二十八年,左传子太叔语】自由也,王由左驭,禁制马使不行也。杜子春云:《诗》云:“载谋载惟,

译王命赞王击鼓,将王命传达于军阵之中。【传,音专;陈,音阵】

正义:郑康成说:“已经禀告了王,应当随着鼓的节奏,又协助击鼓。传达王命,是为王大声宣告。”郑锷说:“在军阵中传达命令,如果不是勇力之士,有时就无法通达。”

按:在军旅田猎役事时,赞王击鼓的是大仆。大仆是驷马车的御者。这里戎右诏告并赞王击鼓,是因为有时戎右担任参乘,如果没有大仆,就由戎右来诏告并赞王击鼓。御者心思专一于马,而且左边驾驭困难,所以诏告赞王的事,只有右边的人负责。

在会同时,充任革车。

正义:郑康成说:“会同时,王虽然乘坐金路,仍然让革路跟随出行。【贾公彦疏:知道会同时乘坐金路,是因为《巾车》篇说金路用于宾客,这里说充任革车,所以知道是让革路跟随。】充任,是说居于左边。《曲礼》说:乘坐君主的乘车,不敢空出左位。【贾公彦疏:《曲礼》注:君主在时,厌恶空出那个位置。】”

盟誓时,就用玉敦开辟盟誓,随后役使赞牛耳,以及桃茢。【敦,音对;辟,音辟】

正义:郑众说:“敦是器物的名称,赞牛耳。《春秋传》说主盟的人执牛耳。【贾公彦疏:哀公十七年《左传》】郑康成说:“役使,是传递敦中的血,授予应当防备的人。赞牛耳,桃茢,是主持盟誓的人,割牛耳取血,协助他做。等到血在敦中,用桃茢拂拭,又协助他。牛耳盛在珠盘里,主持盟誓的人拿着它。桃,是鬼所畏惧的。茢,是笤帚,用来扫除不祥。”

辨正:郑锷说:“‘辟’是说开辟,盟誓记载的书,太史职掌开辟,法也说开辟以观法。”注义未〇。

齐右掌管祭祀、会同、宾客。在前齐车,王乘坐时就持马,行走时就陪乘。【齐,音济;乘,刘音绳,沈音绳】

正义:郑康成说:“齐车是金路,是王自己整齐仪容的车。在前,是说已经驾好,王还没有乘坐的时候。【贾公彦疏:《曲礼》说仆执鞭站在马前,防备惊奔,是说未乘坐时。】陪乘、参乘,是说车右。齐右与齐仆同车,如果有祭祀的事,就兼管玉路的右。那么戎右兼管田右吗?【贾公彦疏:王路有五种,只有戎右、齐右、道右,不见祀右及田右。因为祭祀乃齐、田与兵事可以相通,所以知道齐右兼玉路,戎右兼田右。】王昭禹说:《荀子》说‘马骇舆,君子不安舆,故乘则持马’。王安石说:王未乘坐,则前车方;乘坐了就持马;已经乘坐将要行走,就陪乘。”

凡是有牲事,就前马。

正义:郑康成说:“王看见牲就拱手俯伏车轼,齐右站在马前,倒退行走防备惊奔。《曲礼》:国君下宗庙俯伏车轼,齐牛。【贾公彦疏:《曲礼》国君俯伏车轼宗庙下齐牛,宗庙尊贵应当下车,记载有误所以改正。】”

按:不说王式而说凡牲事,是因为齐行不出朝庙宫庭,除了牲事没有俯伏车轼的。在道右说王式,就下车前马,而这里不说下车,是因为王乘坐就持马,行走就陪乘,是齐右的职责。有牲事就王式而车不行,右已经下车持马,不必再说下车了。

道右掌管前道车,王出入时就持马,陪乘如同齐车的仪礼。正义:郑康成说:“道车,是象路。是王行道徳的车。”贾公彦说:“齐右职,王乘坐就持马,此职王出入就持马,文字不同是互相见义。”

自车,上谕命于从车。【从,音才用】

正义:郑康成说:“自由也。”贾公彦说:“按《驭夫》掌驭贰车、从车,注:‘贰车,是象路的副车;从车,是戎路、田路的副车。’这里的从车就是那里的贰车,与那里的从车不同,只是同名罢了。”

诏告:“王的乘车仪礼,王俯伏车轼就下车;前马王下车,就用伞盖跟随。”

正义:郑康成说:“车仪是顾视俯伏车轼之类。【贾公彦疏:《曲礼》俯伏车轼看马尾,顾视不超过车轮。】用伞盖跟随表示尊贵。【贾公彦疏:伞盖有两种,一种御雨,一种表示尊贵,这里是表示尊贵。】王昭禹说:“记载说:‘不广欬口之仪,也不妄指手之仪,也立视五巂,式视马尾,目之仪也,顾不过毂,首之仪也。’以至于升车必正立执绥,不疾言,不亲指,不内顾,无非车的仪礼。按车仪只有道右诏告,是因为朝夕燕出入的仪礼,已经习惯,祭祀会同宾客就加谨慎罢了。只有戎车的仪礼异常,【如《玉藻》戎容暨暨之类】所以戎仆别掌之。”

大驭掌驭玉路以祭祀及犯軷,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犯軷遂驱之。【軷,音蒲末。注:故书軷作罚。杜子春云:当为軷】

正义:郑康成说:“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为山象。【贾公彦疏:《月令》郑注:祀行之礼为軷坛,厚三寸,广五尺,轮四尺。此道祭也宜然。】以菩刍棘栢为神主。【贾公彦疏:谓于三者之中用其一以为神主也。】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春秋传》:‘跋涉山川。【贾公彦疏:《防二十八年,左传子太叔语】自由也,王由左驭,禁制马使不行也。杜子春云:《诗》云:“载谋载惟,

取萧祭脂,取羝以軷。”《诗》家说曰:将出祖道,犯軷之祭也。《聘礼》:“乃舍軷,饮酒于其侧。”礼家说亦谓道祭【贾疏:大夫道祭无牲牢酒脯而已,又于旁饮酒饯别,故云饮于其侧也】贾氏公彦曰:此据祭天,故有犯軷之事【易氏祓曰:南郊在国门之外】祭軷者,王在左,自驭,驭下祝登,受取王手之辔,犯軷,遂驱之而出也。

译取萧草与祭脂,取公羊以进行軷祭。”《诗经》的注解说:将要出行时举行祖道之祭,这是犯軷之祭。《聘礼》记载:“于是设立軷祭,在祭坛旁边饮酒。”礼学家的解释也说是道路之祭【贾公彦疏解:大夫的道路之祭没有牲牢、酒脯等祭品,只是在旁边饮酒饯别,所以说“饮于其侧”】贾公彦说:这是依据祭天的情况,所以有犯軷之事【易祓说:南郊祭天在国门之外】进行軷祭时,君王在左边,亲自驾车,驭手下车,祝官登车,接过君王手中的缰绳,用缰绳触碰軷土,于是驱车而出。

及祭酌仆仆,左执辔,右祭两轵,祭軓。乃饮【轵音止,軓音犯,从凡声】正义:郑氏康成曰:“故书轵为▯,軓为范。杜子春云:▯当作轵,谓两轊也【贾疏:轊即毂末】軓当为▯,▯谓车轼前也。”贾氏公彦曰:“及祭即上文将犯軷时,当祭左右毂。”

末及轼前,酌仆者,使人酌酒与仆。仆即大驭也。大驭左执辔,右手祭两轵,幷祭軓。讫乃饮,饮者若祭。末饮福,乃轹軷而去。

案《生民》诗取羝以軷,则以羊也。秋官犬人职伏瘗亦如之,则以犬也。《聘礼》记释軷祭酒脯,有脯必有醢,豆笾具而为偶也。然则有脯有醢,而牲则或羊或犬与?《月令》注云:“制肾及脾为俎,又设盛于俎东。”是亦有俎与敦也。王自左驭者以驭将下车行礼,故王虽在左而代之执辔,即以执辔为敬也。此时右亦下持马。驭下祝者,既释其祭物,则祝之驭即祝不以祝官者,礼小故便事也。既祝,仆乃登车,受辔于王手。其酌仆祭轵、祭軓之仪,当在受辔之下,犯軷之上。先言犯軷者,承登受而终言之耳。仆即大驭及祭祭车也。车之祭以轵与軓主之,祭车而酌仆,犹祭侯而献服不也?倂辔于左手,以右手将有事也。既受酌,乃祭右轵,次左轵,次軓。以获者先祭右个,次左个,次中知之。三祭皆注酒少许,不另酌也。祭讫,仆乃饮卒爵。酌之者,其车右与?若逺行祖道,则饮酒于其侧。此祭郊近则不必然,当遂犯軷而驱也。祭郊亦犯軷者,见贵者不轻出,虽近行必以无险难为祝也。

凡驭路,行以肆夏,趋以采荠。凡驭路仪,以鸾和为节【荠,才私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凡驭路,谓五路也【贾疏:经云“凡”,则余四路亦以玉路为法也】肆夏采荠,乐章也。行,谓大寝至路门;趋,谓路门至应门,节舒疾之法也。鸾在衡,和在轼【贾疏:韩诗传:“升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乗车先马动,次鸾鸣,乃和应。则鸾近马首,和更近后,故知鸾在衡,和在轼。案:《秦诗》“輶车鸾镳”,《毛传》“鸾在衡”;郑笺则云“鸾在镳者,以田车鸾在镳,乗车鸾在衡也。”此云“鸾在衡”,据乗车而言】皆以金为铃。

案工奏肆夏,则路行缓,而鸾和之鸣;疏工奏采荠,则路行疾,而鸾和之鸣。数驭者,使鸾和之声与乐声相应,则行趋各得矣。即无乐之处,而鸾和之声亦与有乐同。盖舒疾之节,随在有之,不独路门内为行,路门外为趋也。

通论贾氏公彦曰:「乐师亦有此法,彼据歩迎宾客【案:独行亦然】凡驭路行趋迟疾,亦以步迎宾客为法,故虽车亦曰行趋。」

  戎仆掌驭戎车

正义:郑氏康成曰:「戎车,革路也。师出,王乘以自将。」贾氏公彦曰:「巾车职,革路建大白以即戎,是也。」

掌王倅车之政,正其服【倅,七内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倅,副也。服,谓众乘戎车者之衣服【贾疏:副车十二乗,及广阙苹轻之萃,皆是】贾氏公彦曰:坊记注:仆右恒朝服,据不在军时;若在军,则服韦弁服也。

犯軷,如玉路之仪。凡巡守及兵车之会,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如在军【贾疏谓:如其犯軷、巡守及兵车之会,亦乗革路;若乗车之会,即乗金路也】

案郊坛至近,且犯軷,则以田以鄙,国外会同皆犯軷,可知。独言巡守及兵车之会,举逺也。

  掌凡戎车之仪

案注:谓众兵车,易氏祓遂以步伐止齐之仪,实之非也。其然,则上文所掌倅车之政具矣。仪与政不同,戎仆身在王车,安能徧察众车之仪?盖掌王凡在戎车之仪耳。行道、按垒、祷战、誓师、鼓进、受恺,各有仪法,故以凡该之道。右掌诏王车仪,在师中则戎右之任重且繁,故使仆掌之。

  齐仆掌驭金路以宾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待宾客

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其灋仪,各以其等为车送逆之节。

正义郑氏康成曰:节谓王乘车迎宾客及送相去逺近之数,上公九十步,侯伯七十步,子男五十步【贾疏:大行人职文】司仪职:车逆拜辱。又曰:及出车送。

译等到祭祀时,斟酒的人忙碌奔走,大驭左手拿着缰绳,右手祭祀两轵,又祭祀軓。然后饮酒。(注:轵音止,軓音犯,从凡声)郑玄解释说:“旧本中‘轵’写作‘〇’,‘軓’写作‘范’。杜子春说:‘〇’应当改为‘轵’,指的是两个毂末;‘軓’应当改为‘〇’,‘〇’指的是车轼前方。”贾公彦解释说:“‘及祭’就是上文将要触犯軷祭的时候,应当祭祀左右两边的车毂。还没到车轼前方时,斟酒的人,是让人斟酒给仆御。仆御就是大驭。大驭左手拿着缰绳,右手祭祀两轵,并祭祀軓。完毕后才饮酒,饮酒就像祭祀一样。最后饮福酒,然后压过軷土离开。

查《生民》诗用公羊来軷祭,那就是用羊。《秋官·犬人》职掌中伏祭埋祭也这样,那就是用犬。《聘礼》记中解释軷祭用酒和肉干,有肉干必定有肉酱,豆和笾具备而成对。那么有肉干有肉酱,而牺牲或许是用羊或许是用犬呢?《月令》注说:‘制作肾和脾作为俎,又在俎的东边设置盛器。’这也是有俎和敦。君王从左边驾驭,因为将要下车行礼,所以君王虽然在左边却代替他拿着缰绳,以拿着缰绳表示敬意。这时右边的人也下车牵马。驭手下祝官,既然放下祭品,就祝祷。祝官不是专职的祝官,因为礼仪较小所以方便行事。祝祷完毕,仆御才上车,从君王手中接过缰绳。斟酒给仆御祭祀轵、祭祀軓的仪式,应当在接过缰绳之后,触犯軷土之前。先说触犯軷土,是承接上车接缰绳而最终说完。仆御就是大驭,及祭就是祭祀车。车的祭祀以轵和軓为主,祭祀车而斟酒给仆御,就像祭祀射侯而献酒给服不吗?把缰绳并拢在左手,用右手将有事做。既然接受了酒,就先祭右轵,再祭左轵,再祭軓。以获者先祭右个,再祭左个,再祭中个可知。三次祭祀都只注少许酒,不另外斟酒。祭祀完毕,仆御才饮尽爵中的酒。斟酒的人,大概是车右吧?如果是远行祖道,就在旁边饮酒。这里祭祀郊社较近就不一定这样,应当随即触犯軷土而驱车。祭祀郊社也触犯軷土,表明尊贵的人不轻易出行,即使是近行也必定以没有险难来祝祷。

凡是驾驭玉路,行走时演奏《肆夏》,快步时演奏《采荠》。凡是驾驭玉路的礼仪,以鸾铃和和铃的声音为节拍。(注:荠,才私反)郑玄解释说:凡是驾驭玉路,指的是五种车路。(贾疏:经文说‘凡’,那么其余四种车路也以玉路为法度)《肆夏》《采荠》,是乐章。行走,指从大寝到路门;快步,指从路门到应门,是舒缓和急促的法度。鸾铃在衡上,和铃在轼上。(贾疏:《韩诗传》:‘上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乘车先马动,次鸾鸣,乃和应。那么鸾铃靠近马首,和铃更靠后,所以知道鸾铃在衡,和铃在轼。查:《秦诗》‘輶车鸾镳’,《毛传》‘鸾在衡’;郑笺则说‘鸾在镳者,以田车鸾在镳,乘车鸾在衡也。’这里说‘鸾在衡’,是依据乘车而言)都用金属做铃铛。

查工演奏《肆夏》,那么车路行走缓慢,而鸾和之声响起;工演奏《采荠》,那么车路行走急促,而鸾和之声响起。驾驭的人,使鸾和之声与乐声相应,那么行走和快步就各得其宜了。即使在没有音乐的地方,鸾和之声也与有音乐时相同。大概舒缓和急促的节拍,随时都有,不只是路门内为行走,路门外为快步。

贾公彦通论说:‘乐师也有此法,那是依据步行迎接宾客。(查:独行也这样)凡是驾驭车路行走快步的迟疾,也以步行迎接宾客为法度,所以即使是车也叫行走快步。’

戎仆掌管驾驭戎车。郑玄解释说:‘戎车,就是革路。军队出征,君王乘坐它亲自率领。’贾公彦解释说:‘《巾车》职掌,革路树立大白旗以用于战争,就是这样。’

掌管君王副车的政令,端正他们的服饰。(注:倅,七内反)郑玄解释说:倅,是副车。服,指众多乘坐戎车的人的衣服。(贾疏:副车十二乘,以及广阙、苹、轻之萃,都是)贾公彦解释说:《坊记》注:仆右常朝服,是不在军中时;如果在军中,就穿韦弁服。

触犯軷祭,像玉路的礼仪一样。凡是巡守以及兵车的会合,也这样。郑玄解释说:如在军中。(贾疏谓:如他触犯軷祭、巡守以及兵车的会合,也乘坐革路;如果是乘车的会合,就乘坐金路)

查郊坛很近,且触犯軷祭,那么以田以鄙,国外会合都触犯軷祭,可知。只说巡守以及兵车的会合,是举远而言。

掌管所有戎车的礼仪。查注:指众多兵车,易祓遂以步伐整齐的法度,充实它是不对的。如果这样,那么上文所掌管的副车政令就具备了。礼仪与政令不同,戎仆身在君王的车上,怎么能遍察众车的礼仪?大概是掌管君王凡在戎车上的礼仪罢了。行道、按垒、祷战、誓师、鼓进、受恺,各有礼仪法度,所以用‘凡’概括。车右掌管诏告君王车仪,在军中则戎右的任务重且繁,所以让仆掌管它。

齐仆掌管驾驭金路以接待宾客。郑玄解释说:以接待宾客。

朝觐、宗遇、飨食,都乘坐金路。它们的法度礼仪,各自按照等级作为车送迎的节拍。郑玄解释说:节拍指君王乘车迎接宾客及送别相去远近的数目,上公九十步,侯伯七十步,子男五十步。(贾疏:《大行人》职掌文)《司仪》职掌:车迎拜辱。又说:及出车送。

贾氏公彦曰:郊特牲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是秋冬受贽、受享皆于庙,竝无迎宾法。今言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者,谓因此朝觐、宗遇而与诸侯行飨食在庙,即有乘金路迎宾客之法也。

译贾氏公彦说:“《郊特牲》和《觐礼》中记载,天子不下殿堂而接见诸侯,因此秋冬两季接受诸侯的贽礼和享礼都在宗庙进行,并没有迎宾的礼仪。现在说朝觐、宗遇、飨食都乘坐金路,是指因为朝觐、宗遇而与诸侯在宗庙举行飨食之礼,于是就有乘坐金路迎接宾客的礼仪。”

案疏说甚明,然则不独秋觐也,即春朝亦然矣。经云:“朝觐宗遇飨食者”,非并列为文,盖言朝觐宗遇之飨食也。

道仆掌驭象路,以朝夕燕出入,其灋仪如齐车。

正义:郑氏康成曰:“朝夕,朝朝莫夕。”贾氏公彦曰:“宫中行事,皆称燕。”

案曰:朝夕燕出入者,谓朝夕视朝及或以燕游出入也。大驭、齐仆无掌副车之文,盖祭祀、飨食皆在庙,无所用副车也。朝夕视朝亦无庸有副车,此掌贰车之政令,岂谓燕出入与?郊祀宜有副车而不言者,王出宫则副车必从,不待言也。

余论郑氏锷曰:「左传百官承事,朝而不夕。」又曰:「右尹子革夕。」皆谓晚朝。

  掌贰车之政令

  正义郑氏康成曰贰亦副

  田仆掌驭田路以田以鄙

正义郑氏康成曰:田路,木路也。田,田猎也。鄙,循行县鄙。贾氏公彦曰:巾车职,木路建大麾以田是也。县鄙在六遂,王巡六遂县鄙,则六乡州党可知。王氏应电曰:木路以田,取其朴素浑坚,山川草野之地,便于驰逐也。循行县鄙,不尚文饰,故亦用之。

案:以鄙省耕敛也,盖以乡遂为限。

  掌佐车之政设驱逆之车

正义郑氏康成曰:佐亦副也。驱驱禽使前趋,获逆衙还之,使不出围。贾氏公彦曰:少仪注:朝祀之副曰贰,戎猎之副曰佐。王制: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彼佐车,则此驱逆之车也。

令获者植旌及献比禽【比,毗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植旌以告获也。植树也。田弊,获者各献其禽。比种物相从,次数之。」

案,比禽谓比次所献禽种物,各相从,且别其上杀、中杀、下杀也。

通论郑氏锷曰:「山虞植虞旗,泽虞植虞旌,为属禽而设。此则令获禽者自植以告获也。」

凡田,王提马而走诸侯,晋大夫驰。

正义:郑氏康成曰:「提,犹举也;晋,犹抑也。使人扣而举之,抑之,皆止奔也。驰,放不扣。」王氏安石曰:「提节之,晋进之,驰则亟进之。尊者安舒,卑者戚速。」

驭夫掌驭贰车,从车,使车【从才用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贰车,象路之副也【贾疏:以道仆职云掌贰车之政令也】从车,戎路、田路之副也【贾疏:见戎仆与田仆俱不言贰,田与戎职俱烦,故知兼此二者也。不掌玉路、金路之副者,二者事暇,盖车仆不共掌也】使车,驱逆之车,存疑。王氏安石曰:从车,谓属车也;使车,使者所乘之车。

  分公马而驾治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乘调六种之马【贾疏:趣马自主驾脱,故知此驾治者是调习之也】

校人掌王马之政【校戸敎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政谓差择养乗之数也【贾疏:下经辨六马是差择也,凡颁良而养乘是养乘也】月令班马政【贾疏:彼注谓齐其色,度其力,使同乘也】

辨六马之属:种马一物,戎马一物,齐马一物,道马一物,田马一物,驽马一物。

正义郑氏康成曰:「种谓上善似母者,以次差之。玉路驾种马,戎路驾戎马,金路驾齐马,象路驾道马,田路驾田马,驽马给官中之役【贾疏:种马最在上,驾玉路可知;其驽马最在下,五路之外给役可知】

存疑。王氏应电曰:「种马最良,可以为种,即所谓特居四之一者。」

案:种马,当兼特与牝三者,专以特言,似未备。

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皁。皁一趣马,三皁为系。系一驭夫,六系为廏。廏一仆夫,六廏成校。校有左右,驽马三良马之数。丽马一圉,八丽一师,八师一趣马,八趣马一驭夫【乘绳证反,趣仓走反,繋音计,本又作▯】

正义郑氏康成曰:良善也。善马五路之马。郑司农云:四匹为乘,养马为圉。《春秋》传“马有圉,牛有牧【贾疏:昭七年《左传》楚芋尹无宇语】某谓二耦为乘,师、趣马、驭夫、仆夫帅之名也。自乘至廏,共数二百一十六匹。《易》“干为马”,此应干之防也。至校变言成者,明六马各一廏,而王马小备也。校有左右,则良马一种者四百三十二匹,五种合二千一百六十匹。驽马三之,则为千二百

译查考疏文解说得很明白,那么不仅秋季的觐见如此,春季的朝见也是如此。经文中说:“朝觐、宗遇、飨食”,并非并列的句式,而是说朝觐、宗遇时的飨食。

道仆掌管驾驭象路,用于早晚燕游出入,其法度仪节如同齐车。

正义:郑康成说:“朝夕,即早朝晚夕。”贾公彦说:“宫中的行事,都称为燕。”

按语说:朝夕燕出入,是指早晚视朝以及有时燕游出入。大驭、齐仆没有掌管副车的记载,大概是因为祭祀、飨食都在宗庙,用不到副车。早晚视朝也没有必要有副车,这里掌管贰车的政令,难道是指燕游出入吗?郊祀应该有副车却不说,是因为君王出宫副车必定跟随,不必多说。

余论郑锷说:“《左传》说百官承事,只朝不夕。”又说:“右尹子革夕。”都是指晚朝。

掌管贰车的政令

正义郑康成说:贰也就是副。

田仆掌管驾驭田路,用于田猎和巡视县鄙。

正义郑康成说:田路,就是木路。田,指田猎。鄙,指巡视县鄙。贾公彦说:《巾车》职掌中说,木路建大麾用于田猎,就是这个。县鄙在六遂,君王巡视六遂的县鄙,那么六乡的州党也就可知了。王应电说:木路用于田猎,取其朴素浑厚坚固,山川草野之地,便于驰逐。巡视县鄙,不崇尚文饰,所以也使用它。

按语:以鄙是指巡视县鄙以省察耕种和收获,大概是以乡遂为界限。

掌管佐车的政令,设置驱逆之车

正义郑康成说:佐也是副。驱,是驱赶禽兽使向前跑;获,是拦截围堵使之返回,不让它们跑出包围圈。贾公彦说:《少仪》注说:朝祀的副车叫贰,戎猎的副车叫佐。《王制》说:大夫射杀猎物就停止佐车,佐车停止百姓才能田猎。那里的佐车,就是这里的驱逆之车。

命令获者树立旌旗,以及献纳并统计禽兽【比,音毗志】

正义:郑康成说:“树立旌旗以报告捕获。植,是树立。田猎结束,获者各自献纳他们的禽兽。比,是种类物品相从,依次计数。”

按语,比禽是指统计所献禽兽的种类物品,各自相从,并且区分其上杀、中杀、下杀。

通论郑锷说:“山虞树立虞旗,泽虞树立虞旌,是为了归属禽兽而设。这里是命令获禽者自己树立以报告捕获。”

凡是田猎,君王提马缓行,诸侯晋马,大夫驰马。

正义:郑康成说:“提,就是举;晋,就是抑。让人叩击马鞭举起或压下,都是制止奔马。驰,是放开不叩击。”王安石说:“提是节制,晋是进止,驰则是快速前进。尊者安舒,卑者急促。”

驭夫掌管驾驭贰车、从车、使车【从,音才用】

正义郑康成说:贰车,是象路的副车【贾疏:因为道仆职掌中说掌管贰车的政令】从车,是戎路、田路的副车【贾疏:因为戎仆与田仆都不说贰,田与戎的职掌都繁杂,所以知道兼管这两种。不掌管玉路、金路的副车,是因为这两种车事务闲暇,大概车仆不共同掌管】使车,是驱逆之车,存疑。王安石说:从车,是指属车;使车,是使者所乘的车。

分配公马并驾驭整治它们

正义郑康成说:乘,是调习六种马【贾疏:趣马自主管驾脱,所以知道这里驾驭整治的是调习】

校人掌管君王马匹的政令【校,音户教】

正义郑康成说:政,是指差择养乘的数量【贾疏:下文辨别六马是差择,凡颁良而养乘是养乘】《月令》颁布马政【贾疏:那里的注说齐其色,度其力,使同乘】

辨别六马的类别:种马一类,戎马一类,齐马一类,道马一类,田马一类,驽马一类。

正义郑康成说:“种,指上善似母的,依次差等。玉路驾种马,戎路驾戎马,金路驾齐马,象路驾道马,田路驾田马,驽马供给宫中的役使【贾疏:种马最在上,驾玉路可知;驽马最在下,五路之外给役可知】

存疑。王应电说:“种马最良,可以作为种,就是所谓特居四之一者。”

按语:种马,应当兼指特与牝三者,只以特来说,似乎不全面。

凡是颁发良马并养乘它们,每乘马配一师四圉,三乘为一皁。一皁配一趣马,三皁为一系。一系配一驭夫,六系为一廏。一廏配一仆夫,六廏成一校。校有左右,驽马的数量是良马的三倍。丽马一圉,八丽一师,八师一趣马,八趣马一驭夫【乘,音绳证;趣,音仓走;系,音计,本又作〇】

正义郑康成说:良,是善。善马是五路的马。郑司农说:四匹为一乘,养马的人叫圉。《春秋》传“马有圉,牛有牧【贾疏:昭七年《左传》楚芋尹无宇语】我认为二耦为一乘,师、趣马、驭夫、仆夫是帅的名称。从乘到廏,共数二百一十六匹。《易》“干为马”,这应合干之防。到校变言成,是说明六马各一廏,而王马小备。校有左右,那么良马一种者四百三十二匹,五种合二千一百六十匹。驽马三倍之,则为千二百

九十六匹。五良一驽,凡三千四百五十六匹,然后王马大备。丽耦也。驽马自圉至驭夫,凡马千二十四匹,与三良马之数不相应。八皆宜为六字之误也【贾疏:依经八计之得千二十四匹,其三良马则当千二百九十六匹,故言不相当。若作六计得千二百九十六匹,与三良马数合】师十二匹,趣马七十二匹,则驭夫四百三十二匹,然后从而三之为千二百九十六。既三之无仆夫者,不驾五路,卑之也。贾氏公彦曰:养乘之者已下,皆四四为耦,是因养马而乘习之。案《序官》“趣马下士皁一人,徒四人”,与此所云“皁一趣马合”,自师至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幷之六十,正充此良马之驭夫,不见驽之驭夫,或脱也。

译九十六匹。五匹良马配一匹驽马,总共三千四百五十六匹,这样王室的马匹才齐备。这是指良马成对的情况。驽马从圉人到驭夫,总共一千二十四匹,这与三匹良马的数量不相符合。这里的“八”都应当是“六”字的误写【贾公彦疏:按照经文以八来计算得到一千二十四匹,其中三匹良马就应当是一千二百九十六匹,所以说数量不相符合。如果按六来计算得到一千二百九十六匹,就与三匹良马的数量相合】。师每员十二匹,趣马七十二匹,那么驭夫四百三十二匹,然后将其乘以三得到一千二百九十六匹。既然乘以三之后没有仆夫,是因为不驾驭五路车,表示地位卑微。贾公彦说:从“养乘之者”以下,都是每四匹为一耦,这是因为饲养马匹而进行乘驾练习。查考《序官》记载“趣马下士皂一人,徒四人”,这与此处所说的“皂一趣马合”相符合,从师到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合计六十人,正好充当这些良马的驭夫,没有见到驽马的驭夫,可能是脱漏了。

案养之事,如良马、师圉、校多刍秣异等之类;乘之事,如齐道、戎田、徳力、毛足各有所宜之类。注谓趣马下士、驭夫中士,则仆夫上士。疏以序官有驭夫、趣马、圉师,而无仆夫,因疑校人所属别有仆夫,而文阙。后儒又谓即五路之仆,似俱未安。大驭、戎仆各二人,皆中大夫,与小宰、小司马爵同。即齐仆下大夫二人,亦不宜下兼廏马。以事理推之,道仆、田仆上士皆十有二人,更番代御。无事之日多,故左右二校各以六人兼摄。与天官内司服、缝人职之女御,即取诸御叙于王之燕寝者畧同。经不特文以见其为道仆、田仆,何也?序官驭夫与二仆相次,而列于校人之前,则仆夫即道仆、田仆,亦可见矣。盖有事则道仆、田仆御王车,驭夫御贰车;无事则分掌廏系,其职同也。若趣马则专掌刍养之节,故列校人之后,而为官中之属。注谓校有左右,则良马每种四百三十六匹。不知此计两廏所容马数耳,非谓每种数必齐同也。盖物虽有五,而用之则止四事。若齐道、戎田各有定数,而分二廏,则种马一类安所用之哉?以事理推之,王之齐路、道路及副车、从车出入宫庭,更番驾脱,数不过百。至玉路惟共郊祀,则其用尤稀。三者必以种马之徳优者充之,其余皆以供戎田之用耳。田以习戎,自军帅及亲者、贵者之车,皆宜用种马,使更番调习。至于军旅、会同、巡狩,则四路皆从,加以戎车、广车、阙车、苹车、轻车之萃,其数当十倍于齐马、道马【春秋传楚之游阙从在师中者四十乘】由是观之,齐马、道马竝驾玉路者,合之尚不足以充二廏,其余种马各分散于戎马、田马诸廏之中,以领之,而六校十二廏皆良马也。注谓六马各一廏,则驽三倍,非二廏所能容,而于经文别言驽马而无仆夫,亦不可通矣。注以一种之数三之为千二百九十六匹,本无可疑,而羣。儒多谓驽马宜三倍于五种之数,非也。古者军旅之马,皆丘甸自具,卿大夫兵车各有定赋。良马五物,惟以驾王之乘车、贰车、从车耳。其任载则有牛车、有人辇,驽马所共不过畿内小吏单骑及役车之用耳。取于千二百九十六匹之中,绰有余裕矣。三倍于五种,何所用之哉?古今事实不同,不可不究也。

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邦国六闲马,四种;家四闲马,二种。

正义郑氏康成曰:降杀之差也。每廏为一闲,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马则皆分为三焉。贾氏公彦曰:天子十二闲,分为左右,一种马分为两廏,故一种有四百三十二匹。诸侯及大夫直一厢,不分为左右,则良马惟有三廏,其数六百四十八匹。驽马亦三其一种,其数亦六百四十八匹,幷之千二百九十六匹。家有二种,一良一驽。良居一廏二百一十六匹,驽马三之为六百四十八匹,幷之为八百六十四匹【案:君十卿禄,不应畜马之数仅多三之一】郑氏锷曰:闲犹防也,以防其出,故名。

案注:谓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马皆分为三。但诸侯不应竟无种马,戎马特所畜不多,故合种马、齐马为一种,戎马、田马为一种,家则良驽各一种耳。又案:初试为大夫者畜马止一乘,等而上之,虽十倍,止四十匹耳。百乘之家,据伊采所出言之,私家安得有马至八百六十四匹之多也?况大夫出聘、私觌之马,朝廷共之,经特言天子、邦国与家等杀之,大槩耳。

余论贾氏公彦曰:赵商问,以《司马法》论之,甸方八里,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今大夫采地四甸,一甸共王,其余三甸,才有马十二匹。就校人之职,相较甚异。答曰:《司马法》甸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此为民出军赋,无与于天子国马之数【案康成盖以邦国与家皆为国马】

  凡马特居四之一

正义郑氏众曰:四之一者,三牝一牡。郑氏康成曰:欲其乘之性相似也,物同气则心一。郑氏锷曰:特谓牡马也。诗曰:「实维我特」,又曰:「百夫之特」,则特者,雄而特立之义。

案陈氏注谓牝牡杂则不可以驾,此

译考察养马的事务,如同良马、师圉、校官以及刍秣等级不同之类;驾驭马匹的事务,如同齐道、戎田、德力、毛足各有适宜之处之类。注解说趣马下士、驭夫中士,那么仆夫就是上士。疏文认为《周礼·夏官》序官中有驭夫、趣马、圉师,却没有仆夫,因此怀疑校人所辖另有仆夫,只是经文缺漏。后世儒者又说仆夫就是五路之仆,似乎都不妥当。大驭、戎仆各二人,都是中大夫,与小宰、小司马的爵位相同。即使是齐仆下大夫二人,也不应该向下兼任廏马的管理。从事理推断,道仆、田仆上士都有十二人,轮流替代驾车。无事的日子多,所以左右两校各以六人兼任管理。这与天官内司服、缝人职中的女御,即选取那些在王之燕寝中侍奉的御者,大致相同。经文不特别用文字表明他们是道仆、田仆,为什么呢?序官中驭夫与二仆相次,而列在校人之前,那么仆夫就是道仆、田仆,也可以看出来了。大概有事时,道仆、田仆驾驭王车,驭夫驾驭贰车;无事时,分别掌管廏马的系养,他们的职责是相同的。至于趣马则专门掌管刍养的法度,所以列在校人之后,成为官中的属官。注解说校有左右,那么良马每种四百三十六匹。不知道这只是计算两廏所容纳的马数罢了,并非说每种马的数量必须整齐相同。大概马物虽然有五种,但使用的只有四件事。如果齐道、戎田各有定数,而分属两廏,那么种马这一类又用在哪里呢?从事理推断,王的齐路、道路以及副车、从车出入宫庭,轮流驾车休息,数量不超过百匹。至于玉路只用于郊祀,那么其使用更加稀少。这三者一定用种马中德行优秀的来充任,其余的都供戎田使用罢了。田猎用来练习军事,从军帅到亲近者、尊贵者的车,都适宜用种马,使它们轮流调习。至于军旅、会同、巡狩,那么四路都跟随,加上戎车、广车、阙车、苹车、轻车的聚集,其数量应当十倍于齐马、道马【《春秋传》说楚国的游阙从在军中者四十乘】由此看来,齐马、道马并驾玉路的,合起来尚不足以充满两廏,其余的种马各自分散在戎马、田马诸廏之中,以统领它们,而六校十二廏都是良马。注解说六马各一廏,那么驽马三倍,不是两廏所能容纳的,而且经文另外说驽马而无仆夫,也不通顺。注解说以一种马的数量三之为千二百九十六匹,本来无可怀疑,而群儒多认为驽马适宜三倍于五种马的数量,这是不对的。古代军旅的马,都是丘甸自备,卿大夫兵车各有定赋。良马五物,只用来驾驭王的乘车、贰车、从车罢了。其运载则有牛车、有人辇,驽马所供不过畿内小吏单骑及役车之用罢了。从千二百九十六匹中取用,绰绰有余了。三倍于五种马,又用在哪里呢?古今事实不同,不可不探究啊。

天子有十二闲马,六种;邦国有六闲马,四种;大夫有四闲马,二种。

正义郑氏康成说:这是降等减杀的区别。每廏为一闲,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马则都分为三。贾氏公彦说:天子十二闲,分为左右,一种马分为两廏,所以一种有四百三十二匹。诸侯及大夫只一厢,不分为左右,那么良马只有三廏,其数六百四十八匹。驽马也三其一种,其数也六百四十八匹,合起来一千二百九十六匹。家有二种,一良一驽。良居一廏二百一十六匹,驽马三之为六百四十八匹,合起来为八百六十四匹【案:君十卿禄,不应畜马之数仅多三之一】郑氏锷说:闲犹防也,以防其出,故名。

案注解说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马都分为三。但诸侯不应完全没有种马,戎马特别所畜不多,所以合种马、齐马为一种,戎马、田马为一种,家则良驽各一种罢了。又案:初任为大夫者畜马只一乘,等而上之,虽十倍,也只四十匹罢了。百乘之家,据伊采所出而言,私家怎么会有马多达八百六十四匹呢?况且大夫出聘、私觌的马,朝廷供给,经文只说天子、邦国与家降等减杀的大概罢了。

余论贾氏公彦说:赵商问,以《司马法》论之,甸方八里,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现在大夫采地四甸,一甸共王,其余三甸,才有马十二匹。就校人之职,相较甚异。回答说:《司马法》甸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这是为民出军赋,与天子国马之数无关【案康成盖以邦国与家皆为国马】

凡马特居四之一

正义郑氏众说:四之一者,三牝一牡。郑氏康成说:想要它们乘驾的性情相似,物同气则心一。郑氏锷说:特谓牡马也。《诗》说:“实维我特”,又说:“百夫之特”,那么特者,是雄而特立之义。

案陈氏注说牝牡杂则不可以驾,此

谓养马时不知马共槽栈,亦蹄齧不可养。惟注三牝一牡,欲其乘之,一性相似为近。然果尔,则经文当曰“凡马乘匹,牡居四之一”,其义乃着。以近代之法证之,凡牡驹扇九而存一以为特,以非扇虽人骑亦难控制也,况欲服之骖之而齐其任乎?先王爱物之政,则扇三而存一,对扇而言,故不曰牡而曰特也。所存之特既少,则通淫时以一特将三牝,义亦可该矣。见于诗者,戎车、田车、使车皆用四牡,则玉路、齐路、道路可知。汉时闾阎聚会不乘字牝,则国马虽驽亦无取牝之义。疑十二闲皆牡马也,其牧地所畜之马则宜数倍于此,取为牺牲则地官之牧人掌之【牺牲亦不用牝】用为宾客及国使之币马,则旋以庾人所敎之駣补之。若公马止于十二闲所畜,则每嵗币马必耗其半,或三之一矣。且游牝时三倍于特之牝,将于何取之哉?

译说养马时不知道马共用槽枥,也会因为踢咬而难以饲养。只有注明三匹母马配一匹公马,想要让它们被骑乘,性情相近才比较合适。然而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经文应当说“凡是供骑乘的马,公马占四分之一”,其含义才会明确。用近代的制度来验证,凡是公马驹阉割九匹而保留一匹作为种马,因为不阉割的话,即使是人骑乘也难以控制,何况想要让它们驾车并协调步伐呢?先王爱惜物命的政令,则是阉割三匹而保留一匹,这是相对于阉割而言的,所以不说公马而说种马。所保留的种马既然很少,那么在交配时以一匹种马带领三匹母马,含义也可以涵盖。在《诗经》中看到的,戎车、田车、使车都使用四匹公马,那么玉路、齐路、道路所用的马也就可想而知了。汉代民间聚会不骑乘未阉割的公马和母马,那么国家的马即使驽劣也没有取用母马的道理。怀疑十二闲里都是公马,其牧地所饲养的马应该比这多几倍,取用作牺牲则由地官的牧人掌管【牺牲也不用母马】,用作宾客及国使的礼赠马匹,则用庾人所教化的駣马来补充。如果公马仅限于十二闲所饲养的,那么每年的礼赠马匹必定消耗其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况且游牝时三倍于种马的母马,将从哪里获取呢?

春祭马祖执驹

正义郑氏康成曰:「马祖天驷也。」《孝经》说曰:「房为龙马,执犹拘也。」春通淫之时,驹弱,血气未定,为其乘匹伤之。郑氏众曰:「执驹毋令近母,犹攻驹也。」二嵗曰驹,三嵗曰駣【贾疏《尔雅》文】

存疑王氏应电曰:天文阁道下,王良前四星,名曰天驷马,禀其气以生春气,▯故祭之以祈蕃息。旧说以房为天驷,非也。房主天子之后,寝于五月初昏,正当午位,而干为马,得午位盛阳之气,适当房之次,故傅会而为此说。

案房固主后宫,而一星不必止主一事。伶州鸠曰:「武王克殷,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此天驷,自是指房宿,未可以为非也。

  夏祭先牧颁马攻特

正义郑氏康成曰:先牧,始养马者,其人未闻。夏通淫之后,攻其特,为其蹄齧不可乘用。郑司农云:攻特,谓騬之【案:騬谓去势马曰騬,牛曰犗,羊曰羯,一也】贾氏公彦曰:祭先牧者,夏草茂,求肥充。

存疑。王氏安石曰:「攻特者,驹之不可习者,庾人攻之矣。及成焉而不可习,则校人攻之。」

案攻特之说,先郑得之。若絷维使不得乘匹,则春执驹是也。扇马必于为驹时,谓气血易长而不伤。既乘匹而后扇,则有不能全活者,而性不若驹之良。故庾人攻其为驹者,而校人于通淫后,幷攻其特。

  秋祭马社臧仆

正义:郑氏康成曰:「马社,始乘马者。」世本曰:「相土作乘马。」贾氏公彦曰:「秋时马肥盛可乘用,故祭始乘马者。」郑氏众曰:「臧仆,谓简练驭者,令皆善也。」

  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

正义郑氏康成曰:马步神为灾害,马者献马,见成马于王也。驭夫,驭贰车、从车、使车者【贾疏:驭夫职文】讲犹简习。贾氏公彦曰:马神称步,谓若▯冥之步,人鬼之步。

之类,步与酺字异,音义同。献成马于王,以冬时万物成也。

案臧仆谓即于驭夫内书其善者以补道仆田仆之阙。至齐仆必上士清直久着,乃升为下大夫。大驭戎右则才徳出众,然后任焉。

通论王氏志长曰:「三代用人,未有不先之以敎者也。驭夫之贱,每嵗冬必以驭法进而敎之,则进于驭夫者可知矣。古人所以能尽其才,而国家亦得士之用,盖自食其敎人之报也。」

存疑。王氏昭禹曰:「马步,为马祷行。冬则大阅之时,故祭马步。」

凡大祭祀,朝觐,会同,毛马而颁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毛、马齐其色也【贾疏:「诗毛传:『宗庙齐豪,尚纯也;戎事齐力,尚强也;田猎齐足,尚疾也。』又诗云:『驷騵彭彭,武王以即戎。』又云:『驷铁孔阜,秦防公以田。』则齐色不专据宗庙。」王氏昭禹曰:「戎事非不齐足,以齐力为主;田猎非不齐力,以齐足为主】颁授当乘者。

  饰币马执扑而从之

正义:郑氏众曰,校人主饰之也。币马,以马遗人,当币处者,聘礼马则北面奠币于其前。士丧礼下篇,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辔圉人夹牵之,驭者执策立于马后。

案诸侯来朝,王赐车服,必以马从。又或加赐,有马而以币将,皆校人饰之也。疏据《觐礼》“王劳侯氏以璧”,谓王家遗人无庭实,非也。《觐礼》最畧,未至王郊以前,礼皆缺,必已见于春朝、夏宗也。赐车服之后,继之曰“重赐无数”,安知重赐中无马与币?经云“币马”,乃据《觐礼》所未详,而断为有马而无币,固矣。又案王使大夫出聘,必有币马。

  凡宾客受其币马

正义:郑氏康成曰:「宾客之币,马来朝聘,而享王者。」

  大丧饰遣车之马及塟埋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埋之则马乃涂车之刍灵【贾疏檀弓: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刍灵谓以刍草为人马神灵也。周衰或刻木为俑】贾氏公彦曰:「遣车杂记注:天子九乘苞,大遣奠之牲体大牢九个,入圹藏于椁之内,见之外者。」

  田猎则帅驱逆之车

正义:郑氏康成曰:“帅犹将也。”贾氏公彦曰:“田仆设之,校人帅领田仆。”

  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

译春季祭祀马祖,拘系幼马。

郑玄解释说:“马祖是天驷星。”《孝经说》解释说:“房宿为龙马,‘执’就是拘系的意思。”春季是交配的季节,幼马体弱,血气尚未稳定,担心它们因交配而受伤。郑众解释说:“拘系幼马不让它们靠近母马,也就是阉割幼马。”两岁的马叫驹,三岁的马叫駣【贾公彦疏引《尔雅》文】。

存疑。王应电说:天文上,阁道星下方、王良星前方的四颗星,名叫天驷马,禀受其气而生春气,所以祭祀它来祈求马匹繁衍。旧说认为房宿是天驷,这是不对的。房宿主管天子的后宫,在五月初昏时位于正午方位,而乾卦代表马,得到正午方位盛阳之气,正好在房宿的次序上,所以附会出这种说法。

按:房宿固然主管后宫,但一颗星不一定只主管一件事。伶州鸠说:“武王攻克殷商时,月亮在天驷,太阳在析木之津,辰星在斗柄。”这天的天驷,自然是指房宿,不能说它不是。

夏季祭祀先牧,分发马匹,阉割公马。

郑玄解释说:先牧,是最早养马的人,其名已不可考。夏季是交配季节之后,阉割公马,担心它们踢咬,不能骑乘使用。郑司农说:攻特,就是阉割【按:阉割后的马叫騬,牛叫犗,羊叫羯,意思相同】。贾公彦说:祭祀先牧,是因为夏季草茂盛,求取马匹肥壮充实。

存疑。王安石说:“攻特,是指那些不能驯服的幼马,由庾人去阉割。等到长成后仍不能驯服,则由校人去阉割。”

按:关于攻特的说法,郑司农的解释是正确的。如果拴系不让它们交配,那就是春季的执驹。阉割马必须在幼马时期进行,因为那时气血容易生长而不伤身体。如果交配后才阉割,就有不能存活的情况,而且性情不如幼马时阉割的好。所以庾人阉割那些作为幼马的,而校人在交配季节后,一并阉割那些公马。

秋季祭祀马社,选拔仆役。

郑玄解释说:“马社,是最早骑乘马的人。”《世本》说:“相土发明了骑乘马。”贾公彦说:“秋季马匹肥壮,可以骑乘使用,所以祭祀最早骑乘马的人。”郑众解释说:“臧仆,是说挑选训练驾驭者,让他们都擅长驾驭。”

冬季祭祀马步,进献马匹,讲习驾驭者。

郑玄解释说:马步是带来灾害的神,献马,是进献成年的马给君王。驭夫,是驾驭贰车、从车、使车的人【贾公彦疏:驭夫的职文】。讲,就是简习。贾公彦说:马神称为步,是说像冥的步,人鬼的步之类,步与酺字不同,但音义相同。进献成年的马给君王,是因为冬季万物成熟。

按:臧仆是说在驭夫中记录那些擅长的人,来补充道仆、田仆的空缺。至于齐仆,必须是上士中清廉正直、名声久著的,才能升为下大夫。大驭、戎右则必须是才德出众的,然后才能担任。

通论。王志长说:“三代用人,没有不先进行教育的。驾驭者地位低贱,每年冬季一定用驾驭法来教育他们,那么晋升为驾驭者的人就可以知道了。古人之所以能尽其才,国家也能得到士人的效用,大概是因为得到了教育人的回报。”

存疑。王昭禹说:“马步,是为马祈祷出行。冬季是大阅兵的时候,所以祭祀马步。”

凡是大祭祀、朝觐、会盟,都要挑选毛色相同的马并分发。

郑玄解释说:“毛,是使马的毛色整齐【贾公彦疏:《诗经》毛传:‘宗庙祭祀要求毛色纯一,崇尚纯洁;军事行动要求力量一致,崇尚强壮;田猎要求步伐一致,崇尚快速。’又说:‘驷騵彭彭,武王用来出征。’又说:‘驷铁孔阜,秦襄公用来田猎。’那么整齐毛色并不专指宗庙祭祀。”王昭禹说:“军事行动并非不要求步伐一致,但以力量一致为主;田猎并非不要求力量一致,但以步伐一致为主】。分发给应当骑乘的人。

装饰币马,手持马鞭跟随。

郑众解释说,校人主管装饰。币马,是用马赠送给人,在应当放置币帛的地方,聘礼中的马则面朝北将币帛放在它前面。《士丧礼》下篇,进献马匹,马缨三就,入门面朝北,交辔,圉人夹着牵引,驾驭者手持马鞭站在马后。

按:诸侯来朝见,君王赐予车服,一定用马跟随。又有时加赐,有马而用币帛作为引礼,都由校人装饰。疏文根据《觐礼》“王用璧慰劳侯氏”,认为王家赠送人没有庭实,这是不对的。《觐礼》最为简略,未到王郊以前,礼仪都有缺失,一定已经在春朝、夏宗中见过了。赐予车服之后,接着说“重赐无数”,怎么知道重赐中没有马和币帛?经文说“币马”,是依据《觐礼》中没有详述的地方,而断定有马而无币,这就固执了。又按:君王派遣大夫出使聘问,一定有币马。

凡是宾客,接受他们的币马。

郑玄解释说:“宾客的币帛和马,是来朝聘,而进献君王的。”

大丧事,装饰遣车的马,以及下葬时埋掉它们。

郑玄解释说:“说埋掉它们,那么马就是涂车中的刍灵【贾公彦疏《檀弓》:孔子认为用刍灵的人好,认为用俑的人不仁。刍灵是说用刍草做成人马的神灵。周朝衰微时有人刻木做俑】。贾公彦说:《杂记》注:天子九乘苞,大遣奠的牲体大牢九个,放入墓穴藏在椁之内,外面能看见的。”

田猎时,率领驱逆的车。

郑玄解释说:“帅,就是率领。”贾公彦说:“田仆设置它,校人率领统领田仆。”

凡是到四海山川祭祀,就装饰黄色的马。

驹

正义郑氏康成曰:四海犹四方也【贾疏:王巡守惟至方岳,不至四海,故以四海为四方】王巡守过大山川,则有杀驹以祈沈礼,与玉人职有宗祝以黄金勺前马之礼。贾氏公彦曰:山川地神,土色黄,故用黄驹。

译驹

郑玄解释说:四海也就是四方【贾公彦疏解:天子巡守只到达四方的高山大岳,不到达四海,所以将四海解释为四方】。天子巡守经过大的山川时,就宰杀小公马进行沉祭的礼仪,这与玉人职掌中由宗祝用黄金勺子在前马前献酒的礼仪相同。贾公彦说:山川是地神,土的颜色是黄色,所以使用黄色的小公马。

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

正义郑氏康成曰:使者所用私觌【贾疏:王使聘问诸侯,行正礼后,乃更以此币马私与主君相见,谓之私觌。诸侯之臣与君同行,不得私觌。若使聘则有之,《聘礼》私觌是也。前宾客来朝聘,不言私觌者,诸侯之臣于天子不敢私觌故也】

  凡军事物马而颁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物马齐其力

案文不承毛马之后者,自饰币马至共币马,皆齐色也。诗曰:「路车乘黄。」书曰:「布乘黄朱。」是币马必齐色也。诗曰:「驷铁孔阜。」又曰:「四黄既驾。」是田马亦齐色也。《六月》之诗曰:「比物四骊。」谓物既比而色又齐,见马之盛也。牧野之师用驷騵,盖君所乘,其余则皆齐力。余论陈氏汲曰:「周制甸出革车一乘,马四匹,是马亦民自备者。」此经凡军事物马而颁之,亦谓颁于官府共军事者耳。计六廏,凡三千四百匹,亦断不能遍及万民。自井田既壊,凡征战则国家赋马与民。汉时大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西北边,养马三十万头。武帝时天下亭亭有马,自是以来未尝俾民自养马也。虽唐府兵之制有井田遗意,而当给马者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钱二十五千。刺史折冲果毅嵗阅不任战事者,鬻之以其钱更市,不足则一府共之。熙宁间王安石罢祖宗马监,令民自养马,每一都限马十五匹,十五年而足,谓之保马。郡县茍阿上意,不二三年而足,于是天下骚然病矣。

等驭夫之禄,宫中之稍食【宫当作官】

正义郑氏康成曰:驭夫于趣马,仆夫为中举中,见上下宫中师圉府史以下也。郑氏众曰:稍食曰廪,案宫当作官字误也。他职有府史,此更有师圉之属,故以官中该之,与秋官士师掌官中之政令同义。据注义亦当作官,盖汉时未误。

趣马掌赞,正良马而齐其饮食,简其六节。

正义:郑氏康成曰:「赞,佐也。简,差也。节,犹量也。」

案同曰:良马而其性质、血气于五路各有所宜,用非其宜则当正之。趣马朝夕拊驯,知之审矣。故校人辨六马,必使赞正焉。所以下无匿情,事无遗便也。辨正王氏应电曰:良马以驾五路也,趣马所掌止于三乘,知之为详,故掌赞校人而正其等,不使之闲杂不齐也。六节谓行止、进退、驰骤之节。注疏以为种、戎、道、齐、田、驽,此乃六物,不得为六节。且经云赞正良马,安得以驽马杂之。

存疑刘氏彝曰:「目以知其胆之不惊,口以知其性之不悖,耳以知其力之不殚,鬛以知其血之有余,毛以知其气之不暴,蹄以知其行之不跲。六者,简马之大节也。」

掌驾说之颁,辨四时之居治,以听驭夫【说,音脱,又始锐反】正义:郑氏康成曰:「驾说,用马之次第【贾疏:用马当均劳逸,故驾脱须依次第】居,谓牧庌所处【贾疏:放牧之处,皆有庌厂,以防马也】治,谓执驹、攻特之属。贾氏公彦曰:「辨四时之居治者,谓二月已前、八月已后,在廏;二月已后、八月已前,在牧也。」趣马下士,属驭夫中士,故听于驭夫。

巫马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于校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乘谓驱步以▯其疾,知所疾处乃治之【王氏昭禹曰:如兽医观其所▯而养之是也】相助也。贾氏公彦曰:巫知马祟,医知马疾,疾则以药治之,祟则辨而祈之,二者相须,故巫助医也。受财谓共祈具及药直。王氏曰:医其属,医四人也,然医马疾,大抵以兽医为主,巫马则相之。李氏嘉会曰:受财于校人,则地近而医治速。

马死则使其贾粥之,入其布于校人【贾,音价;粥,音育】

正义:郑氏众曰,贾谓其属贾二人粥卖也。郑氏康成曰,布泉也。

  牧师掌牧地皆有厉禁而颁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颁之授圉者所牧处。」刘氏曰:「牧地非一处,度其年嵗水草之宜,与其马之众寡而颁之。」贾氏公彦曰:「厉禁,谓使其地之民遮护禁止,不得使人辄牧牛马。」

孟春,焚牧;中春,通淫。掌其政令【中音仲】

正义郑氏康成曰:「焚牧地,以除陈生新草也。中春,隂

译凡是国家使者出访,都要供给他们用于私觌的币帛和马匹。

郑康成解释说:这是使者用来私下拜见主君的礼物。【贾公彦疏解:周王派遣使者聘问诸侯,在行完正式礼仪后,再用这些币帛和马匹私下与主君相见,这叫做私觌。诸侯的臣子如果与君主同行,是不允许私觌的。如果是单独出使聘问,则有私觌之礼,《聘礼》中关于私觌的记载就是如此。前面提到宾客来朝聘,没有说私觌,是因为诸侯的臣子对天子不敢私觌的缘故。】

凡是军事行动,要辨别马匹的强弱等级并加以分发。

郑康成解释说:物马,就是使马匹的力量齐等。

按:经文没有承接在“毛马”之后,是因为从装饰币马到供给币马,都是要求颜色整齐。《诗经》说:“大路车配四匹黄马。”《尚书》说:“布乘黄朱。”这说明币马必须颜色整齐。《诗经》说:“四匹铁色马非常健壮。”又说:“四匹黄马已经驾好。”这说明田猎用的马也是颜色整齐的。《六月》这首诗说:“比物四骊。”意思是马匹不仅力量相当,而且颜色也整齐,显示出马匹的盛况。牧野之战使用四匹騵马,大概是君主所乘坐的,其余的马则都是力量齐等的。陈汲评论说:“周代的制度,一个甸出革车一辆,马四匹,这说明马也是由百姓自备的。”但这篇经文说“凡军事物马而颁之”,也是指分发给官府供军事使用罢了。计算六廏的马匹,总共三千四百匹,也绝对不可能遍及所有百姓。自从井田制破坏后,凡是征战,国家就向百姓征赋马匹。汉代大仆牧师在西北边境设有三十六个马苑,养马三十万头。汉武帝时,天下的亭都有马,从此以后,不再让百姓自己养马。虽然唐代府兵制有井田制的遗意,但应当供给马匹时,是给予钱让他们去买,每匹马给钱二万五千。刺史、折冲、果毅每年检阅,发现不能作战的马,就卖掉用所得的钱再买,不够的话由一府共同承担。熙宁年间,王安石废除了祖宗的马监制度,命令百姓自己养马,每个都限养十五匹马,十五年养足,称为保马法。郡县为了迎合上级心意,不到两三年就养足了,于是天下骚动,百姓深受其苦。

评定驭夫的俸禄,以及官府中的日常口粮。【“宫”字应为“官”字之误】

郑康成解释说:驭夫在趣马之下,仆夫在中举之中,这里提到的上下,包括宫中、师、圉、府、史等下属人员。郑众解释说:日常口粮叫做廪。按:“宫”字应该是“官”字的误写。其他职官有府、史,这里还有师、圉之类,所以用“官中”来概括,与秋官士师掌管官中的政令意义相同。根据注义,也应该作“官”,大概汉代时还没有写错。

趣马掌管辅助校正良马,并整齐它们的饮食,简别它们的六种节度。

郑康成解释说:“赞,是辅助的意思。简,是差别的意恩。节,就是量的意思。”

按:同说:良马因其性质、血气不同,对于五种用途各有适宜之处,使用不当就应当纠正。趣马早晚抚摸驯养,了解得很清楚。所以校人辨别六马,一定要让趣马辅助校正。这样下面就没有隐瞒的情况,事情也没有遗漏的便利。王应电解释说:良马用来驾五种车,趣马所掌管的仅限于三乘,了解得详细,所以掌管辅助校人而校正它们的等级,不使它们混杂不齐。六节是指行走停止、进退、奔驰急骤的节度。注疏认为是种、戎、道、齐、田、驽,这是六种马物,不能称为六节。况且经文说赞正良马,怎么能把驽马混杂其中呢。

刘彝存疑说:“看眼睛以知道它胆子是否不惊,看嘴巴以知道它性情是否不悖,看耳朵以知道它力气是否不竭,看鬃毛以知道它血气是否有余,看皮毛以知道它气性是否不暴烈,看蹄子以知道它行走是否不绊倒。这六项,是简别马匹的大节。”

掌管驾车与卸车的次序,辨别四季马匹的居住与治理,以听从驭夫的指挥。【“说”音脱,又音始锐】

郑康成解释说:“驾说,是用马的次序。【贾公彦疏解:使用马匹应当均衡劳逸,所以驾车卸车必须依次第。】居,是指马厩所在的地方。【贾公彦疏解:放牧的地方,都有遮蔽的厂棚,以防备马匹。】治,是指执驹、攻特之类的工作。贾公彦说:‘辨别四季的居治,是指二月以前、八月以后,马在廏中;二月以后、八月以前,马在牧地。’趣马是下士,驭夫是中士,所以趣马听从驭夫。”

巫马掌管饲养病马,并驱步治疗它们,辅助兽医用药攻治马病,从校人那里领取财物。

郑康成解释说:乘,是指驱步以舒缓它的疾病,知道生病的部位才进行治疗。【王昭禹说:就像兽医观察马的病状来调养它一样。】相,是辅助的意思。贾公彦说:巫知道马的祟邪,医知道马的疾病,疾病就用药物治疗,祟邪就辨别并祈祷,两者互相需要,所以巫辅助医。受财,是指供给祈祷的器具和药费。王说:医是他的下属,医有四个人,然而治疗马病,大体以兽医为主,巫马只是辅助。李嘉会说:从校人那里领取财物,是因为地点相近而医治迅速。

马死了就派他的属员贾去卖掉,把所得的布钱交给校人。【“贾”音价;“粥”音育】

郑众解释说:贾,是指他的属员贾两个人去卖。郑康成解释说:布,就是钱币。

牧师掌管放牧之地,都有严厉的禁令并加以颁布。

郑康成解释说:“颁之,是授予圉人所放牧的地方。”刘说:“牧地不止一处,估量年岁水草的适宜情况,以及马匹的多少来颁布。”贾公彦说:“厉禁,是指让当地百姓遮护禁止,不得让人随意放牧牛马。”

孟春,焚烧牧地;中春,疏通马匹交配。掌管这些政令。【“中”音仲】

郑康成解释说:“焚烧牧地,以除去陈草生长新草。中春,阴

阳交,万物生之时,可以合马之牝牡。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秦时书也。秦地寒凉,万物后动。案太早则有妨于樵采,太迟则有损于萌芽。故焚牧以早春为断。焚之火气入土,且得灰以壅护其根,则土沃而新草肥茂也。」

译阳交,是万物生长的时节,可以配种马匹的雌雄。《月令》中说,季春时节才配种累牛和腾马,让母畜在牧场中交配。这是秦代的文献。秦地气候寒凉,万物萌动较晚。如果太早,会妨碍砍柴采集;如果太迟,则会损害草木的萌芽。所以焚烧牧场以早春为界限。焚烧的火气渗入土壤,并且得到草木灰来培护草根,那么土壤就会肥沃,新草也会茂盛。

凡田事赞焚莱

正义郑氏康成曰:焚莱者,山泽之虞【贾疏:山虞二月焚莱除陈生新】案山虞、泽虞职无焚莱之文,而搜田有火弊,则焚莱者虞人可知矣。曰:凡田事者,王时田而外甸、稍、县都,宜搜兽之地,应不禁其焚莱。牧师通掌畿内之牧地,具知其宜焚之处,故凡田者皆受令于山泽之虞,而又使牧师赞焉。野人若无所禀而焚莱,则司爟有罚矣。

廋人掌十有二闲之政敎,以阜马佚特。敎駣,攻驹;及祭马祖,祭闲之先牧;及执驹,散马耳,圉马【駣徒刀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阜,盛壮也。诗云:四牡孔阜。杜子春云:佚当为逸。郑司农云:马三嵗曰駣,二嵗曰驹。散谓聒马耳,毋令善惊也。某谓逸者,用之不使甚劳,安其血气也。敎駣,始乘习之也。攻驹,騬其蹄齧者,闲之。先牧,先牧制闲者【贾疏:主制闲者言之也。上经夏祭先牧,直是先养马者】散马耳,以竹括押其耳,头动摇则括中物,后遂串习,不复惊。郑氏锷曰:一特三牝,所以阜之也。安其血气,以时。

通淫所以佚之也。駣可以任载,则乘以敎其进退之节。驹气盛而未调,则攻以治其蹄齧之性。散者以其疎散而不知畏,故聒其耳。圉犹禁圉之圉,盖禁而制之,使不得以近母。

辨正郑氏锷曰:「廋人职卑,不宜主马祖之祭。盖于校人祭马祖之时,则祭闲之先牧;于校人命执驹之时,则散马耳。圉马曰『及者』,及此时则举此事尔。」

  正校人员选

正义郑氏康成曰:校人,谓师圉也。正员选者,选择可备员者平之【贾疏:凡言正者,以尊正卑,自趣马已上并上官,非廋人所正,故知所正者师圉】存疑王氏应电曰:驭夫以下备员于校人,而中其选者,廋人差而正之。

案:注疏之说,不可易也。先王之法,以尊临卑,不以卑制尊。凡官皆然,不则舛矣。

马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上为騋,六尺以上为马【騋音来】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小异名。”《尔雅》:“騋牝骊牡,▯驹褭骖【贾疏:诗“騋牝三千”,直言牝不言牡,其实兼有牡。故《尔雅》言騋中所有牝则骊色,牡则▯色,兼有驹、褭、骖也。引之者证騋是马色】郑司农云:“月令驾苍龙【贾疏:引之者证龙是马】王氏安石曰:“使各从其类,以待乘颁及以为种。”郑氏锷曰:“校人掌辨六马之属,而龙騋之尺寸乃列职于廋人,何耶?盖十二闲之广,二千五百余匹之多,必主者表而出之,然后校人可辨。”

圉师掌敎圉人养马,春除蓐,衅廏,始牧;夏庌马,冬献马【蓐音辱,庌五嫁反。注:故书庌为讶,郑司农云当为庌】

正义郑氏康成曰:蓐,马兹也【案:尔雅,马兹曰蓐】马既出而除之,新衅焉,神之也。《春秋传》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贾疏:庄二十九年左传,春新延廏,书不时也。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日中谓春分、秋分。治廏当于是时,孟春新延廏,故云不时】庌,庑也。庑,所以庇马凉也。刘氏曰:冬寒以草借马曰蓐,春则除之,去其秽也。衅廏,辟去邪气也。贾氏公彦曰:圉师,即校人职,良马乘一师四圉者也。夏庌马,即趣马,辨四时之居是也。冬献马,即校人冬献马,尊卑连事相成也。

  射则充椹质茨墙则翦阖

正义郑氏康成曰:「充犹居也,茨盖也,阖苫也,椹质翦阖,圉人所习也。」杜子春读椹为齐人言鈇椹之椹,椹质习射者所用为的【贾疏:司弓矢职,泽则共椹质之弓矢】郑氏锷曰:「阖与《左传》戎子驹支所谓苫盖之盖同,茨墙之时,必使圉师翦阖,以其莝斩马草,熟于其事也。」

圉人掌养马刍牧之事,以役圉师。

正义:郑氏康成曰:「役者,圉师使令焉【贾疏:乘马,一师四圉】

  凡宾客丧纪牵马而入陈

正义郑氏康成曰:「宾客之马,王所以赐之者,诗云:『虽无予之路车乘马』,丧纪之马,啓后所荐。」贾氏公彦曰:「宾客则就其馆而陈之,丧纪则谓将葬、朝庙时,既夕礼荐马缨三就者是也。天子朝庙,亦当在祖庙中陈设明器之时,遣人

译凡是田猎之事,协助焚烧杂草。

郑康成解释说:焚烧杂草,是山虞、泽虞的职责。贾公彦疏解:山虞在二月焚烧杂草,清除陈旧的,促使新的生长。查考山虞、泽虞的职掌中没有焚烧杂草的条文,但搜田有火弊,那么焚烧杂草的应是虞人可知了。说:凡是田猎之事,指君王田猎时,外甸、稍、县都等地,适宜搜捕野兽的地方,应当不禁止焚烧杂草。牧师通掌王畿内的牧地,清楚地知道适宜焚烧的地方,所以凡是田猎的人都接受山虞、泽虞的命令,而又让牧师协助。野人如果没有禀告就焚烧杂草,那么司爟就要处罚他们。

廋人掌管十二个马厩的政令教化,以使马匹强壮,使种马安逸。训练三岁马,整治两岁马;以及祭祀马祖,祭祀马厩的先代牧人;以及执驹时,给马散耳,圈禁马匹。

郑康成解释说:阜,是强壮的意思。《诗经》说:四匹公马非常强壮。杜子春说:佚应当是逸。郑司农说:马三岁叫駣,两岁叫驹。散,是指聒马的耳朵,不让它善于惊跳。我认为逸,是使用它不让它过于劳累,安定它的血气。训练駣,是开始让它习惯乘坐。整治驹,是惩治那些踢咬的马,将它们隔离。先牧,是先代制定马厩制度的人。贾公彦疏解:是从主管制定马厩制度的人来说的。上文说夏祭先牧,只是指先代养马的人。散马耳,是用竹括压住它的耳朵,头动摇时括中的东西作响,后来就习惯了,不再惊跳。郑锷说:一匹公马配三匹母马,所以能使马强壮。安定它的血气,要按时。

通淫是为了使种马安逸。駣可以承担载重,就让它乘坐来训练它进退的节度。驹血气旺盛而尚未调教,就整治它来治理它踢咬的习性。散,是因为它疏散而不知道畏惧,所以聒它的耳朵。圉,如同禁圉的圉,大概是禁止并制约它,使它不能接近母马。

辨正郑锷说:“廋人职位低微,不适宜主持马祖的祭祀。大概在校人祭祀马祖的时候,就祭祀马厩的先代牧人;在校人命令执驹的时候,就给马散耳。圉马说‘及’,是到了这个时候就举行这件事罢了。”

校正校人员的选拔。

郑康成解释说:校人,是指师圉。正员选,是选择可以充任员额的人来评定。贾公彦疏解:凡是说正的,是以尊正卑,从趣马以上都是上官,不是廋人所正的,所以知道所正的是师圉。存疑王应电说:驭夫以下在校人那里充任员额,而符合选拔标准的,由廋人差遣并评定。

按:注疏的说法,不可改变。先王的法则,以尊临卑,不以卑制尊。凡是官职都是这样,不然就错乱了。

马八尺以上叫龙,七尺以上叫騋,六尺以上叫马。正义:郑康成说:“大小名称不同。”《尔雅》:“騋,母马是骊色,公马是〇色,兼有驹、褭、骖。”贾公彦疏解:《诗经》“騋牝三千”,只说母马不说公马,其实兼有公马。所以《尔雅》说騋中所包含的母马是骊色,公马是〇色,兼有驹、褭、骖。引用它来证明騋是马的颜色。郑司农说:“《月令》驾苍龙。”贾公彦疏解:引用它来证明龙是马。王安石说:“让它们各自跟随其类,以等待乘坐分发以及作为种马。”郑锷说:“校人掌管辨别六马的类别,而龙、騋的尺寸却列在廋人的职掌中,为什么呢?大概十二个马厩广大,二千五百多匹马众多,必须由主管者标示出来,然后校人才能辨别。”

圉师掌管教导圉人养马,春天清除马垫,衅祭马厩,开始放牧;夏天给马搭棚,冬天献马。

郑康成解释说:蓐,是马的垫草。马已经放出而清除它,重新衅祭,是敬神的意思。《春秋传》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贾公彦疏解:庄公二十九年《左传》,春天新修马厩,记载不及时。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日中是指春分、秋分。整治马厩应当在这个时候,孟春新修马厩,所以说及时。庌,是廊屋。廊屋,是用来庇护马匹乘凉的。刘氏说:冬天寒冷用草垫马叫蓐,春天就清除它,去除它的污秽。衅马厩,是辟去邪气。贾公彦说:圉师,就是校人职掌中,良马一师四圉的师。夏天给马搭棚,就是趣马,辨别四时的居所。冬天献马,就是校人冬天献马,尊卑连事相成。

射箭时充作靶子,用茅草盖墙时剪断草苫。

郑康成解释说:“充,是居的意思,茨,是盖的意思,阖,是苫的意思,椹质、翦阖,是圉人所熟悉的。”杜子春读椹为齐人说的斧椹的椹,椹质是习射者所用作为靶子的。贾公彦疏解:司弓矢职,在泽地就供给椹质的弓矢。郑锷说:“阖与《左传》戎子驹支所说的草苫的盖相同,用茅草盖墙的时候,一定让圉师剪断草苫,因为他们铡切马草,熟悉这件事。”

圉人掌管养马、刍牧之事,以服事圉师。

正义:郑康成解释说:“役,是圉师使令。”贾公彦疏解:乘马,一师四圉。

凡是宾客、丧纪,牵马进入陈列。

郑康成解释说:“宾客的马,是君王用来赏赐的,《诗经》说:‘虽无予之路车乘马’,丧纪的马,是启后所荐的。”贾公彦说:“宾客就在他们的馆舍陈列,丧纪是指将葬、朝庙时,《既夕礼》荐马缨三就就是。天子朝庙,也应当在祖庙中陈列明器的时候,派人”

荐马及缨入庙陈之,此马谓拟驾乘车,吉器最先者。」

译将马匹和缰绳送入宗庙陈列,这匹马是指准备用来驾车乘车的,是吉礼器物中最先陈列的。」

廞马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廞马遣车之马,人捧之,亦牵而入陈【贾疏:遣车则天子九乘,载所苞遣奠以入圹,皆人捧之。云亦牵而入陈者,亦于祖庙陈此明器也。案马而人捧之者,校人职涂车之刍灵是也】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二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三

  夏官司马第四之六

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闽,梅巾反;貉,孟曰反;畜,许六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天下之图,如今司空舆地图也。郑司农云: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貉狄。某谓闽蛮之别也。《国语》“闽芉蛮矣【贾疏案:郑《语》“史伯曰:蛮芊蛮矣”,不作“闽”,后人传写误也。郑氏以“闽”为正,后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四八七九五六,周之所服国数也。财用,泉谷货贿也。利,金锡竹箭之属。害,神奸。铸鼎所象百物也【贾疏:宣三年《左传》王孙满对楚子】尔雅》九夷、八蛮、六戎、五狄,谓之四海【贾疏:《尔雅》数与此不同】郑氏锷曰:辨其人民,则以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闲异俗,衣服饮食异宜,器械异制。辨其财用,则以布帛财货所资者不同。辨其九谷,则以土之所宜,或四种、五种,各不同。辨其六畜,则以物之所产,或四扰、三扰,各不同,故也。

案山师、川师所辨之利害,谓设险之要害也。土训、诵训所道地慝、方慝,谓恶物汚俗之害也。知其害,则利可兴:开道、通津,则疆圉之利也;除恶、革汚,则礼俗之利也。职方通掌九畿,必周知之,然后封守可定,政教可颁。

通论郑氏锷曰:「职方所掌地图,即大司徒土地之图也。然大司徒所掌,以知中国九州,可以建国分封之地,且辨土宜而施教也。职方所掌,则兼中国外蕃,而知其土之所有。司马施九畿之政,职必本是图,故属司马而不属司徒。」

存疑。贾氏公彦曰:「赵商问《明堂位》九夷、八蛮、六戎、五狄,数与此异。郑答:《职方氏》四夷,四方夷狄也。九貉即九夷,在东方。戎狄之数,或六或五。《尔雅》有其数文,不甚明,故不定。」

  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

正义:郑氏康成曰,贯,事也。王氏昭禹曰,事之有条谓之贯。

  东南曰扬州

正义贾氏公彦曰:自此已下,陈九州之事,总为三道。先从南方起,周改《禹贡》以徐、梁二州合于雍、青,分冀州地以为幽、幷。东南曰扬州,次正南曰荆州,西南不置州,统属雍州,故即次河南曰豫州,为一道。次正东曰青州,次河东曰兖州,次正西曰雍州,为二道。又次东北曰幽州,次河内曰冀州,次正北曰并州,为三道。若《禹贡》治水,则以冀、兖、青、徐为一道,扬、荆、豫、梁、雍为一道,先从下起,与此异。易氏祓曰:《禹贡》扬州之域,东距海,北据淮,故曰“淮海惟扬州”。殷人以淮入徐,故扬州止谓之江南。周人复以入扬,循《禹之旧【案:易氏说本《尔雅》九州,郭璞疑《尔雅》所列为殷制也】

  其山镇曰防稽【防古外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镇,名山安地徳者也。防稽在山隂【贾疏:山隂县名。案《夏本纪》:禹防诸侯于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防稽。防稽者,防计也】易氏祓曰:防稽,汉志属防稽之山隂县,唐为越州防稽县,山在东南二十里,今州为绍兴府。薛氏曰:兖之岱,荆之衡,雍之岳,并之恒,豫之华,五州五镇,各正其方,所谓五岳是也。青之沂山,幽之医无闾,冀之霍山,扬之防稽,不可以岳名也,则谓之镇而已。总言之,四镇五岳皆山镇也。

  其泽薮曰具区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泽曰薮【贾疏案:泽,虞职注水钟曰泽,水希曰薮。则泽薮别,此注大泽曰薮者,泽薮相因故也】具区在吴南。易氏祓曰:孔安国云震泽,吴南太湖名。孔颖逹云:吴县治居

译廞马也如此。

郑康成正义说:廞马是遣车的马,由人捧着,也牵着进入陈列。贾公彦疏说:遣车则是天子的九辆,装载所包裹的遣奠之物进入墓穴,都由人捧着。说也牵着进入陈列,是指在祖庙中陈列这些明器。查考马由人捧着,是校人职掌中涂车的刍灵。

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二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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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周官义疏卷三十三

夏官司马第四之六

职方氏掌管天下的地图,以掌管天下的土地,辨别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的人民,以及其财用、九谷、六畜的数量,全面周知它们的利害【闽,音梅巾;貉,音孟曰;畜,音许六】

郑康成正义说:天下的地图,就像如今司空所掌的舆地图。郑司农说:东方叫夷,南方叫蛮,西方叫戎,北方叫貉狄。我认为闽是蛮的区别。《国语》说“闽芉蛮矣”【贾公彦疏说:郑《语》中“史伯曰:蛮芊蛮矣”,不写作“闽”,是后人传写错误。郑氏以“闽”为正,后来分为七种,所以叫“七闽”】四八七九五六,是周朝所征服的国家数量。财用,是泉谷货贿。利,是金锡竹箭之类。害,是神奸。是铸鼎所象征的百物【贾公彦疏说:宣三年《左传》王孙满回答楚子】《尔雅》九夷、八蛮、六戎、五狄,称为四海【贾公彦疏说:《尔雅》的数目与此不同】郑锷说:辨别其人民,是因为广谷大川制度不同,民生其间习俗不同,衣服饮食适宜不同,器械制度不同。辨别其财用,是因为布帛财货所依赖的不同。辨别其九谷,是因为土地所适宜的不同,有的四种、五种,各不相同。辨别其六畜,是因为物产的不同,有的四扰、三扰,各不相同,所以如此。

查考山师、川师所辨别的利害,是指设置险阻的要害。土训、诵训所引导的地慝、方慝,是指恶物污俗的危害。知道其危害,那么利益就可以兴起:开辟道路、疏通渡口,是疆域的利益;清除邪恶、革除污秽,是礼俗的利益。职方通掌九畿,必须全面周知,然后封疆守卫可以确定,政教可以颁布。

通论郑锷说:“职方所掌管的地图,就是大司徒的土地之图。但是大司徒所掌管的,是为了知道中国九州,可以建国分封的土地,并且辨别土宜而施行教化。职方所掌管的,则兼及中国和外部藩属,而知道其土地所拥有的一切。司马施行九畿的政令,职事必定依据此图,所以归属司马而不归属司徒。”

存疑。贾公彦说:“赵商问《明堂位》九夷、八蛮、六戎、五狄,数目与此不同。郑答:《职方氏》四夷,是四方夷狄。九貉即九夷,在东方。戎狄的数目,有的六有的五。《尔雅》有其数文,不太明确,所以不固定。”

于是辨别九州的国家使它们事务贯通利益

正义:郑康成说,贯,是事。王昭禹说,事有条理叫做贯。

东南叫扬州

正义贾公彦说:从此以下,陈述九州的事务,总共分为三道。先从南方开始,周朝改变《禹贡》将徐、梁二州合并于雍、青,分出冀州之地作为幽、幷。东南叫扬州,其次正南叫荆州,西南不设州,统属于雍州,所以接着河南叫豫州,为一道。其次正东叫青州,其次河东叫兖州,其次正西叫雍州,为二道。又其次东北叫幽州,其次河内叫冀州,其次正北叫并州,为三道。如果《禹贡》治水,则以冀、兖、青、徐为一道,扬、荆、豫、梁、雍为一道,先从下开始,与此不同。易祓说:《禹贡》扬州的疆域,东边到海,北边据淮,所以叫“淮海惟扬州”。殷人将淮归入徐,所以扬州只称为江南。周人又将淮归入扬,遵循《禹》的旧制【查考:易氏的说法本于《尔雅》九州,郭璞怀疑《尔雅》所列的是殷制】

其山镇叫防稽【防古音外】

正义郑康成说:镇,是名山安定地德。防稽在山隂【贾公彦疏说:山隂县名。查考《夏本纪》:禹在江南防诸侯,计功而崩,因此葬在那里,命名为防稽。防稽者,防计也】易祓说:防稽,汉志属防稽的山隂县,唐为越州防稽县,山在东南二十里,今州为绍兴府。薛氏说:兖的岱,荆的衡,雍的岳,并的恒,豫的华,五州五镇,各正其方,所谓五岳是也。青的沂山,幽的医无闾,冀的霍山,扬的防稽,不可以岳命名,则称为镇而已。总说,四镇五岳都是山镇。

其泽薮叫具区

正义郑康成说:大泽叫薮【贾公彦疏说:查考:泽,虞职注水聚集叫泽,水稀少叫薮。则泽薮有别,此注大泽叫薮者,泽薮相因故也】具区在吴南。易祓说:孔安国说震泽,吴南太湖名。孔颖逹说:吴县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