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钦定周官义疏三

卷四十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0–49 段

卷。乾隆十三年。

钦定《周官》扵汉时最为晚出,又经刘歆、王安石辈用之而悮致汉儒若何休、宋儒若苏辙、胡宏皆有异议。然三代以上大经大法,非是书莫由考见。康成之注,公彦之疏,迭有阐□。宋时说者益众,而王昭禹之详解,王与之之订义,尤为详博。眀儒若王应电之集传,王志长之删翼,亦足羽翼前儒。我

译卷。乾隆十三年。

钦定《周官》在汉代最为晚出,又经过刘歆、王安石等人运用它而产生谬误,导致汉儒如何休、宋儒如苏辙、胡宏都持有异议。然而三代以上的大经大法,不通过这本书就无法考察得知。郑玄的注解,贾公彦的疏证,相继有所阐发。宋代讨论的人更多,而王昭禹的详解,王与之的订义,尤其详细广博。明代儒者如王应电的集传,王志长的删翼,也足以辅助前代儒者。我

皇上特命儒臣搜讨自汉以来诸家之说,详加甄

  録而

案语推阐精微,凡汉儒所假托者,悉为抉摘,使不为全经之蠧,盖程朱所疑而末决者,至

今日乃昭然掲日月。云乾隆四十年九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首

  圣制

大▯统百官,其専司也。而以九职任万民,则司徒之事,而仍为大▯所统也。大▯之均四海扵凡九职之事,九职之民,莫不使之安其闾里,足其衣食,无防手以失职者,无饥寒以失业者,无背礼而弃义者,无竒巧以惑众者。夫如是,则敷天之下,罔不率俾。五谷以时,庶物遂生,所谓因民之利而利之,而民之防利已无穷矣。防谓《周礼》为理财之书,虽大▯亦掌其事。不知先王言利,利在民;后世言利,利在官。安可以后世附防之説谤先王之良法美政?防《周礼》天府掌祖庙之守蔵,与其禁令,凡国之玉镇大寳器蔵焉。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蔵之。先儒以为重民谷之事与玉镇大寳同,而余则以为有过之无不及也。何则?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民食足而后教化兴,教化兴而后国治安,国治安而后祖宗之器得以常守而弗坠。是民谷之数重扵守器也。且欲周知民情,莫若周知民数;欲周知民数,又莫若周知谷数。盖能周知谷数,则嵗之丰歉可稽,民之生齿可考。由是均其土壤,定其邑里,秩其多寡,平其政令,举天下之大而烛照数计,兼并者无所容其巧也。先王扵其登献之时,必拜受而蔵扵天府,不以是哉?

周礼寓兵扵农,时无养兵之费。然以战阵之事教畊凿之民,日敎之则劳,月敎之则踈。而当时不见其害者,以处之得其当也。大司马掌四时之田,仲冬大阅,前期羣吏戒众,脩战法则。春搜、夏苖、秋狝,视此矣。数月之中而以数日脩战法,则民不劳。前期试之,则民有余暇,必朝夕自试扵坐作进退刺撃之法,可知。

周礼遂人治野以下剂致甿。盖甿防自六乡徙而出,或自侯国徙而来。无田之可耕而轻去其乡,必皆逐利以居者也。是必有以还定安集之,使有恒产而后有恒心。且六遂在乡之外,其去王都也逺,其为土地也博。故其致甿虽受田有上中下之殊,而及其防之惟以下剂为率而可任也。者家仅二人,则所以优之者至厚。此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甿也。然田有上中下之▯,而任之一凖以下剂,人又孰▯受其田之下者?是徒以利起民之争,而政亦不平。故其后又继之以辨野之土田,均百畆而莱则有五十畆,百畆二百畆以上中下为差焉。夫遂人安甿以田,里扰甿以乐,昏教甿以稼穑,利甿以兴锄,劝甿以时器,任甿以疆予,而终之以土均平政。致之之后,所以安定教导之者,又如此其备。扵是无恒心之甿▯化而为有恒心之民也。岂仅一招致之术哉?小行人之职,命之以五物,巡行诸国而辨异之,以反命扵王,俾周知天下之故。至五物之终,有曰以康乐和亲安平为一书。非夸政治之美而张大其辞也。盖以民莫不欲康乐其室家,和亲其宗族,安平其乡里,而好为背礼弃义以干犯法纪者,凶荒之苦,政治之乖,有以驱之,而遂以法绳之。此小民无知而干宪典者,所当哀矜而拯救之也。周公以为利害之兴除,已当政教之养恬,靡遗人事无悖逆之失,天道无凶荒之厉,然后可收康乐和亲安平之效,而大同之风以成其尚有未周,则必精察其故防竞絿张弛之有悖,以致天谴而酿民患,兢兢靡宁,干干惕若,俯仰局蹐而不敢少康。盖导王敬天勤民之本,均在扵此矣。

周礼·籥章》凡国祈年扵田祖,则龡豳雅,撃土鼔以乐田畯。按《豳雅》之什曰:「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所谓辅相天地之宜也。茀厥丰草,种之黄茂,即其事也。必人事尽扵下,然后有以辅成帝命率育之心,而黍稷实颖实栗,故能为酒醴以祭先祖,而洽百礼。其诗曰:「夀考维祺,以介景福,乐嘉报之无已也。」而籥章龡此以乐田畯,即所以乐田祖也。田畯者

译皇上特别命令儒臣搜求考证自汉代以来各家的学说,详细加以甄别收录,并在案语中推究阐发精微深奥之处,凡是汉代儒者所假托的内容,都一一揭发摘取,使其不能成为整部经典的蛀虫,大概程颐、朱熹所怀疑而未决断的问题,到了今天才像日月一样昭然显现。乾隆四十年九月恭敬校订呈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首

圣制

大司徒掌管百官,这是他的专职。而用九职来任用万民,则是司徒的职责,但仍然由大司徒所统领。大司徒在九职之事上均衡四海,九职的民众,没有不让他们安居于邻里,衣食充足,没有因手脚不勤而失去职事的,没有因饥寒交迫而失去生计的,没有违背礼法而抛弃道义的,没有用奇巧手段迷惑众人的。像这样,那么普天之下,没有不听从教化的。五谷按时节生长,万物顺利滋生,这就是所说的顺着民众的利益而使他们得利,而民众得到的利益已经无穷无尽了。有人说《周礼》是理财之书,即使大司徒也掌管此事。不知道先王谈论利益,利益在于民众;后世谈论利益,利益在于官府。怎么可以用后世附会的说法来诽谤先王良好的法度和美好的政治呢?有人说《周礼》中天府掌管祖庙的守卫储藏,以及相关的禁令,凡是国家的玉制镇物和重大宝物都储藏在那里。进献民众数量和谷物数量时就接收并储藏起来。先儒认为重视民众和谷物的事情与玉制镇物和重大宝物相同,而我则认为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呢?国家以民众为根本,民众以粮食为天。民众粮食充足然后教化才能兴起,教化兴起然后国家才能治安,国家治安然后祖宗的器物才能经常守护而不坠落。所以民众和谷物的数量比守护器物更重要。而且想要全面了解民情,不如全面了解民众数量;想要全面了解民众数量,又不如全面了解谷物数量。大概能够全面了解谷物数量,那么年成的丰歉就可以查考,民众的人口就可以统计。由此均衡土地,划定城邑邻里,排列多寡次序,平定政令,举天下之大都能像烛光照亮、数字计算那样清晰明了,兼并土地的人就没有地方施展他们的巧诈了。先王在进献的时候,一定拜受并储藏于天府,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周礼》寓兵于农,当时没有供养军队的费用。然而用战阵之事来教导耕种的民众,每天教导他们就劳累,每月教导他们就疏漏。而当时没有看到危害的原因,是因为处理得当。大司马掌管四季的田猎,仲冬举行大阅兵,前期群吏告诫众人,修习战阵法则。春搜、夏苗、秋狝,都参照这个做法。在几个月之中只用几天修习战阵法则,那么民众就不劳累。前期进行试演,那么民众就有充裕的时间,必定早晚自己在坐作进退刺击的法度上练习,这是可以知道的。

《周礼》遂人治理郊野,用下剂等差来招致民众。大概民众是从六乡迁徙出来,或者从诸侯国迁徙而来。没有田地可以耕种而轻易离开家乡,必定都是追逐利益而居住的人。这必须有办法使他们安定聚集,使他们有恒产然后有恒心。况且六遂在六乡之外,距离王都遥远,土地广阔。所以招致民众虽然受田有上中下等级的区别,但等到统计他们时只以下剂等差为标准就可以任用了。一家只有两人,那么优待他们的程度就非常丰厚。这是天下的民众都喜悦并愿意成为遂人的民众。然而田地有上中下等级的差别,而任用却一律以下剂等差为标准,谁又愿意接受下等的田地呢?这只会用利益激起民众的争夺,而政治也不公平。所以后来又接着辨别郊野的土地,均分百亩而莱田则有五十亩,百亩二百亩以上按照上中下等级有所差别。遂人用田地安顿民众,里宰用音乐安抚民众,昏师教导民众耕种,用兴锄的利益惠及民众,用按时提供农具勉励民众,用疆予任用民众,最后用土均平定政治。招致他们之后,用来安定教导他们的措施,又如此完备。于是没有恒心的民众就教化成为有恒心的民众了。难道仅仅是一种招致的技巧吗?小行人的职责,命令他用五物,巡行各国而辨别差异,向王回报,使王全面了解天下的情况。到了五物的最后,有说以康乐、和亲、安平为一书。这不是夸耀政治的美好而夸大其词。大概因为民众没有不想使家庭康乐,使宗族和睦亲近,使乡里安平的,而喜欢做违背礼法抛弃道义来触犯法纪的事情,是因为凶荒的痛苦,政治的乖谬,有东西驱使他们,于是就用法律制裁他们。这些无知的小民触犯宪典,应当哀怜并拯救他们。周公认为利害的兴除,已经应当通过政教来培养恬淡,不遗漏人事没有悖逆的过失,天道没有凶荒的灾害,然后才能收到康乐、和亲、安平的成效,而大同的风气得以成就。如果还有不周全的地方,那么必定精细考察其缘故,竞争张弛的悖乱,以致天谴而酿成民患,兢兢业业不得安宁,乾乾惕若,俯仰局促而不敢稍微安逸。大概引导君王敬天勤民的根本,都在这里了。

《周礼·籥章》凡是国家在田祖那里祈求丰收,就吹奏豳雅,敲击土鼓来使田畯快乐。按照《豳雅》的诗篇说:“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这就是所说的辅助天地适宜的道理。清除茂盛的杂草,种植优良的谷物,就是这些事。必定人事在下尽力,然后才能辅助成就帝命养育的心意,而黍稷结实饱满,所以能酿造酒醴来祭祀先祖,而协调各种礼仪。它的诗说:“夀考维祺,以介景福,乐嘉报之无已也。”而籥章吹奏这个来使田畯快乐,也就是使田祖快乐。田畯者

,古之劳农劝相,司啬教稼,尝有功扵农事,为田祖所佑者也。祈年扵田祖,而龡豳雅,撃土鼓以乐田畯,盖云田畯是享,庶乎有以佐神农氏之治,而兴我稼穑云耳。且龡豳以祭,举国之民皆与焉。扵是乎得闻先王重本勤民,康功田功之事。先民勤劳稼穑,以祗率懿训之休,而东作西成,竞相劝勉,惟土物爱,罔敢怠弛,尽人事之勤,获天时之报。此又周公制礼之本意,所以为万世劝农之法也欤。

译古时候那些辛勤耕作、互相劝勉的人,以及掌管农事、教导耕种的官员,曾在农事上立下功劳,受到田祖的庇佑。向田祖祈求丰收,吟唱《豳雅》,敲击土鼓来取悦田畯,大概是说田畯享用了祭品,希望以此辅助神农氏的治理,从而兴旺我们的庄稼罢了。况且用《豳雅》来祭祀,全国的百姓都参与其中。于是人们得以听到先王重视根本、勤勉爱民,以及完成水利和农田建设的事迹。先民们辛勤从事耕种,以恭敬地遵循美好教化的善道,使得春作秋收,大家竞相劝勉,只爱惜土地上的物产,不敢懈怠放松,竭尽人事的勤勉,获得天时的回报。这又是周公制定礼制的本意,大概就是为了作为万世劝农的方法吧。

周礼》禁原蚕论者,谓蚕马同,以天驷、房星为祖,物莫能两大。再蚕则蚕盛而马耗,禁之所以蕃马也。蚕既与马同气,恐蚕盛伤马,独不恐马盛伤蚕乎?意者校人祭天驷而马质,掌马政使竝掌蚕禁,所以禁原蚕者,恐其气竭,则来年之蚕不能蕃滋,所以节盈虚消长,以为阜物育材之本耳。究而言之,蚕之为用,在民而上供丝枲,则仍入乎官;马之为用,在官而成羣阡陌,则仍利乎民。圣人之政,亦惟斟酌损益,与时偕行,期扵政脩物阜而已,又何容心扵蚕马之分防?

周礼夏官司勲掌有功者扵其生也铭书于王之太常。君牙所谓厥有成绩纪于太常是也。扵其没也祭扵大烝▯庚。所谓兹予大享扵先王尔祖其従与享之是也。然考司勲之职,国功民功皆在所防,而官独列扵司马者,尤见先王敬军事、慎战功之意。易师之上六曰:「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师之终赏之慎也,以为非是不足以为劝也。周礼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之官,其所职掌不具载此,如冬官之文缺耳。防以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是在临时应变,非可勒为成书依而行之者,故秘而不宣,非也。周官所载政事之显然者耳,临阵之防非书所能载,亦非体所宜载。虽诸职具存,亦不宜有此也。若有此,则宜见扵主军之大司马,不宜散列羣职。以是知其为缺也。圣人之政岂有隠防。

周礼膳夫酒正,王及后世子不防之文。后世有必不可行之势而行之,且必有害者。盖太▯以九式佐王,均节财用。四曰羞服之式,所以量入为出,定为法式,使无竒服异味酣饮之失,则不防而犹防也。苐不令膳夫酒正以羣有司而准法,以沮王及后世子耳。唐太宗,兴国之君,过信经义,诏令太子用库物,有司勿为限制,驯致承干骄奢过度,不终其徳。后虽悔之,不可及也。是犹公羊复讐之説,误用扵汉武之世,而征伐之祸兴。王安石据国服取扵民之説,神宗信之,而青苖之弊剧,皆不善法古之前鉴也。

周礼》大司乐奏黄钟,歌大吕,以祀天神;奏大蔟,歌应钟,以祭地示;奏姑洗,歌南吕,以祀四望;奏蕤賔歌林钟,以祭山川;奏夷则,歌中吕,以享先妣;奏无射,歌夹钟,以享先祖。礼従其宜,《周礼》固不可强同扵今,但六乐相配,亦非无其义。因思黄钟,子也;大吕,丑也。子与丑合,故奏黄钟则歌大吕。大蔟,寅也;应钟,亥也。寅与亥合,故奏大蔟则歌应钟。推而至扵无射、夹钟,莫不皆然。盖月之斗建与日之躔度相配合之位也。贾公彦疏云:「奏据出声而言,歌据合曲而言。其实歌奏通也。」此语则似有讹。夫清浊同均者,尚不可合用,岂有清浊不同均而可合用之理?盖既云奏,则但奏其乐而不歌;既云歌,则始作乐以合人声耳。奏与歌自必各为一事。惟奏以黄钟为宫者,歌时则以大吕为宫之乐配之;奏以大簇为宫者,歌时则以应钟为宫之乐配之。如此则无所谓碍难施行者矣。

  纲领上

尚书·周官》曰: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冡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冦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孟子曰:「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程子曰:「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朱子曰:「周官徧布精密,乃周公运用天理烂熟之书。古人学校教养,徳行道艺,选举爵禄,宿卫征伐,师旅田役,只是一项事。周公所以立下许多条贯,皆是従广大心中流出。比闾族党之法,正周公建大平之基本。周礼一书,广大精密,周家法度在焉。」

张氏栻曰:「凡井田、封建、取士、建官、礼乐、政刑,虽起扵上世,莫备扵周。是

译《周礼》中禁止养原蚕的论述,认为蚕和马同类,以天驷星、房星为祖先,万物不能同时兴盛。如果养两次蚕,就会蚕盛而马衰,禁止原蚕是为了使马匹繁殖。既然蚕与马同气,担心蚕盛伤害马,难道不担心马盛伤害蚕吗?想来校人祭祀天驷星而马匹优良,掌马政的官员兼管蚕禁,禁止原蚕的原因,是担心其元气枯竭,导致第二年的蚕不能繁殖,以此来调节盈虚消长,作为丰富物产、培育人才的基础罢了。究其根本,蚕的用途,在民间则供给丝麻,最终仍归于官府;马的用途,在官府则成群分布于田野,最终仍利于百姓。圣人的政治,也只是斟酌损益,与时俱进,期望政治修明、物产丰富罢了,又何必在意蚕马之间的界限防范呢?

《周礼》夏官的司勋,掌管有功之臣,在他们生前将功绩铭刻在王的大常旗上。君牙所说的“厥有成绩纪于太常”就是这个意思。在他们死后,在大烝祭时予以祭祀。所谓“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就是这个意思。然而考察司勋的职责,国家功绩和百姓功绩都在其管辖范围内,而官职却单独列在司马之下,尤其显示出先王敬重军事、慎重战功的意思。《易经》师卦上六说:“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这是师卦终结时赏赐的慎重,认为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足以起到劝勉的作用。《周礼》中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等官职,其所掌管的职责没有详细记载在这里,就像冬官的文字缺失一样。我认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于临时应变,不可以写成固定的书籍依照执行,所以秘而不宣,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周官》所载的是政事中显而易见的部分,临阵的防范不是书籍所能记载的,也不是体制所适宜记载的。即使各种职官都完备存在,也不应该有这种记载。如果有这种记载,那么应该见于主军的大司马,而不应该分散列在各职官中。由此可知这是文字缺失。圣人的政治哪里会有隐藏防范呢。

《周礼》膳夫、酒正,没有王及后世子不受限制的条文。后世有必不可行的趋势却强行实施,而且必定有害。大概太府以九式辅助王,均衡节制财用。第四项是羞服之式,用来量入为出,定为法式,使没有奇装异服、异味酣饮的过失,那么不限制也就如同限制了。只是不让膳夫、酒正以群有司的身份来准绳法度,来阻止王及后世子罢了。唐太宗是兴国之君,过分相信经义,下诏让太子使用库物,有司不要限制,导致承干骄奢过度,不能保持其德行。后来虽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就像公羊传复仇的说法,误用在汉武帝时代,而征伐的祸乱兴起。王安石依据国服取于民的说法,神宗相信他,而青苗法的弊端加剧,都是不善效法古人的前鉴。

《周礼》大司乐奏黄钟,歌大吕,用来祭祀天神;奏大簇,歌应钟,用来祭祀地祇;奏姑洗,歌南吕,用来祭祀四望;奏蕤宾,歌林钟,用来祭祀山川;奏夷则,歌中吕,用来享祭先妣;奏无射,歌夹钟,用来享祭先祖。礼仪遵循其适宜,《周礼》固然不能强行与今天相同,但六乐相配,也不是没有其道理。因而想到黄钟,是子位;大吕,是丑位。子与丑相合,所以奏黄钟则歌大吕。大簇,是寅位;应钟,是亥位。寅与亥相合,所以奏大簇则歌应钟。推演到无射、夹钟,没有不是这样的。大概是月的斗建与日的躔度相配合的位置。贾公彦疏说:“奏是根据出声而言,歌是根据合曲而言。其实歌奏是相通的。”这话似乎有错误。清浊同均的,尚且不可合用,哪有清浊不同均而可以合用的道理?大概既然说奏,就只奏其乐而不歌;既然说歌,就开始作乐以配合人声罢了。奏与歌自必各为一件事。只有奏以黄钟为宫的时候,歌的时候则以大吕为宫的音乐配合;奏以大簇为宫的时候,歌的时候则以应钟为宫的音乐配合。这样就没有所谓难以施行的问题了。

纲领上

《尚书·周官》说:设立太师、太傅、太保,这是三公,议论治国之道,调和阴阳。官职不必完备,只在于其人。少师、少傅、少保,称为三孤,辅助公教化,恭敬明亮天地,辅佐我一人。冡宰掌管国家治理,统领百官,均衡四海。司徒掌管国家教化,敷陈五典,安抚兆民。宗伯掌管国家礼仪,治理神人,和谐上下。司马掌管国家政事,统领六师,平定邦国。司寇掌管国家禁令,诘问奸恶,刑罚暴乱。司空掌管国家土地,安置四民,适时地利。六卿分职,各自率领其属官,以倡导九牧,丰富成就兆民。

孟子说:“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程子说:“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朱子说:“周官遍布精密,乃周公运用天理烂熟之书。古人学校教养,德行、道艺,选举、爵禄,宿卫、征伐,师旅、田役,只是一项事。周公所以立下许多条贯,皆是丛广大心中流出。比闾族党之法,正周公建大平之基本。周礼一书,广大精密,周家法度在焉。”

张氏栻说:“凡井田、封建、取士、建官、礼乐、政刑,虽起于上世,莫备于周。是

皆周公心思之所经纬,本诸三代而达之者也。周公之心,孟子发眀之至矣【以上经传大儒之语,义贯全经者】

译这都是周公用心思所规划、本源于夏商周三代而加以发扬光大的。周公的心志,孟子已经阐发得极为透彻了【以上是大儒在经传中的话语,其义理贯通整部经典】

李氏觏曰:「昔刘子骏、郑康成皆以《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而临孝存谓末世之书,作十难七论以排之。何休以为六国阴谋,窃观六典之文,其用心至▯,非古聪眀睿知孰能及此?其曰周公致太平者,信矣。」

朱子曰:「周礼,胡氏父子以为是王莽令刘歆撰,此恐不然。周礼是周公遗典也。周礼是周家盛时圣贤制作之书。周礼细碎处虽可疑,其大体直是非圣人做不得。制度之书,惟周礼仪礼可信,礼记便不可深信。周礼毕竟出扵一手。惟周礼是周道盛时圣贤制作之书,若国语、防类,皆衰周末流文字,其间有杂入一时僭窃之礼。」

孙氏之宏曰:「周礼晚出,孔孟既无明言,不幸刘歆用之而大壊,王安石用之而益壊,儒生学士遂以为无用扵后世。然究观其书,以道制欲,以义防利,以徳胜威,以礼措刑,蔼然唐虞三代之意,非春秋战国以后所能髣髴也。学者欲知先王经制之备,舎此书将焉取之【以上论周官为周公所作】

程子曰:「周礼不全是周公之书法,亦有汉儒撰入者。」张子曰:「周礼是的当之书,其间必有末世増入者,然不可以此病周礼。」

金氏瑶曰:「此书,周公治天下之大经大法,其有关扵治道甚大。汉人乱以伪句,遂使程朱二大儒不欲注,而国家因以不列扵学官。伪乱之贼经甚矣【以上论《周官》亦有后人窜入者】

汉书·艺文志》周官▯六篇,王莽时刘歆置博士【师古曰:即今之周官礼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记充之】周官传四篇【孔氏颖达曰: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马融为周官注,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后汉以来始就经为注】军礼司马法百五十篇。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得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河间献王传,河间献王徳修学好古,所得书皆古先秦旧书,周官、尚书之属。

后汉书·儒林·董钧传》中兴《郑众传》《周官》经后马融作《周官》传授郑康成,康成作《周官》注。《郑兴传》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建武六年征为大中大夫,兴好古学,尤眀《左氏》《周官》,长扵厯数,自杜林、桓谭、卫宏莫不斟酌焉。《贾逵传》逵父徽従刘歆受《左氏春秋》,兼习《国语》《周官》,章帝建初元年诏逵入讲北宫白虎观、南宫云台,诏令作《周官》解诂。《卢植传》灵帝熹平四年,植疏曰:“中兴以来,通儒达士,班固、贾逵、郑兴父子,《毛诗》《左氏》《周礼》各有传记,与《春秋》共相表里,宜置博士,为立学官,以励后来。”《郑康成传》康成従东郡张恭祖受《周官》《礼记》,所着有《答临孝存》《周礼》难。

荀氏悦曰:「刘歆以《周官》十六篇为《周礼》。王莽时,歆奏以为经,置博士。」

隋书·经籍志:汉时有李氏得《周官》,《周官》盖周公所制官政之法,上扵河间献王,独阙冬官一篇,献王购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记》合成六篇,奏之【案《隋书》以《考工记》献王所补,贾公彦谓刘歆足成之,二説不同】河南缑氏杜子春受业扵刘歆,因以教授,是后马融作《周官传》以授郑康成,康成作《周官注》,今《周官》六篇,郑注立扵国学。

晋书·干寳传》寳字令升,新蔡人。少勤学,博覧书记,为著作郎,注《周易》《周官》凡数十篇,行扵世。

晋书》韦逞母宋氏,幼丧母,其父授以《周官》音义,曰:“此周公所制,经记典诰,百官品物,皆备扵此。吾无男,汝可受之,勿令絶世。”石季龙时,宋氏与夫推鹿车,背负父所授书,徙冀州,昼樵采,夜则教逞。逞遂学成,仕苻坚为太常博士。卢壶请就宋氏家立讲堂,置生员百二十人,受业《周官》,学复行扵世。

北魏《刘芳传》:芳音义眀辨,撰郑康成所注《周官》音、干寳所注《周官》音各一卷,《周官》义证五卷。

齐书》太祖建元元年,襄阳盗发古冡相传是楚王冡获玉屐、王屏风及竹简书。盗以把火自照,后人有得十余简者,抚军王僧防见之,云是科斗《考工记》也。

贾氏

译李觏说:“过去刘向、郑玄都认为《周礼》是周公实现太平盛世的遗迹,而临孝存却说是末世的书籍,写了十难七论来排斥它。何休认为它是六国时期的阴谋之作。我仔细考察六典的文字,其用心极其精微,如果不是古代聪明睿智的人,谁能达到这种境界?所以说它是周公实现太平盛世的著作,确实是可信的。”

朱熹说:“《周礼》,胡瑗父子认为是王莽命令刘歆编写的,这恐怕不对。《周礼》是周公留下的典籍。《周礼》是周朝兴盛时期圣贤制作的书籍。《周礼》中细碎的地方虽然值得怀疑,但其大体框架确实非圣人不能做成。关于制度的书籍,只有《周礼》和《仪礼》可信,《礼记》就不可以深信。《周礼》毕竟出自一人之手。只有《周礼》是周道兴盛时期圣贤制作的书籍,至于《国语》之类,都是衰世末流的文字,其中夹杂着当时僭越窃取的礼仪。”

孙之宏说:“《周礼》出现得晚,孔子、孟子都没有明确提及,不幸被刘歆利用而大坏,被王安石利用而更加败坏,儒生学士于是认为它对后世没有用处。然而仔细考察这本书,它以道义制约欲望,以正义防止私利,以德行胜过威势,以礼制替代刑罚,充满了唐尧虞舜及夏商周三代的精神,不是春秋战国以后所能比拟的。学者想要了解先王制度的完备,除了这本书还能从哪里获取呢?【以上论述《周官》为周公所作】

程颐说:“《周礼》不全是周公书法的原貌,也有汉代儒生编入的内容。”张载说:“《周礼》是恰当合理的书,其中必定有末世增入的内容,但不能因此就指责《周礼》的缺点。”

金瑶说:“这本书是周公治理天下的大经大法,对于治国之道关系重大。汉人用伪句扰乱它,致使程颐、朱熹两位大儒不愿意注解,而国家因此不把它列入学官教材。伪乱对经典的危害太严重了!【以上论述《周官》也有后人窜入者】

《汉书·艺文志》记载:《周官》六篇,王莽时期刘歆设立博士【颜师古说:就是现在的《周官礼》,缺失了冬官一篇,用《考工记》来补充】;《周官传》四篇【孔颖达说:汉初为经文作传训的,都与经文分开流传,马融为《周官》作注,想省去学者两次阅读的麻烦,所以完整记载了本文,东汉以来才开始就在经文上作注】;《军礼司马法》一百五十篇。六国的君主中,魏文侯最喜好古制,孝文帝时得到乐人窦公献上的书,于是得到了《周官》大宗伯中大司乐的乐章。《河间献王传》记载,河间献王刘德修学好古,所得到的书都是先秦旧书,如《周官》、《尚书》之类。

《后汉书·儒林·董钧传》、《中兴郑众传》、《周官经》后来马融作《周官传》传授给郑康成,康成作《周官注》。《郑兴传》记载,郑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建武六年被征召为大中大夫,郑兴喜好古学,尤其精通《左氏春秋》和《周官》,擅长历法计算,自从杜林、桓谭、卫宏以来,没有不斟酌他的学说的。《贾逵传》记载,贾逵的父亲贾徽跟随刘歆学习《左氏春秋》,兼习《国语》和《周官》,章帝建初元年诏令贾逵进入北宫白虎观、南宫云台讲学,诏令他作《周官》解诂。《卢植传》记载,灵帝熹平四年,卢植上疏说:“中兴以来,通儒达士,班固、贾逵、郑兴父子,对《毛诗》、《左氏春秋》、《周礼》各有传记,与《春秋》互相表里,应该设立博士,建立学官,以激励后来者。”《郑康成传》记载,郑康成跟随东郡张恭祖学习《周官》和《礼记》,著有《答临孝存周礼难》。

荀悦说:“刘歆将《周官》十六篇称为《周礼》。王莽时期,刘歆上奏将其定为经,设立博士。”

《隋书·经籍志》记载:汉时有李氏得到《周官》,《周官》大概是周公制定的官政之法,献给河间献王,唯独缺失冬官一篇,献王用千金悬赏,未能得到,于是取《考工记》合成六篇,上奏朝廷【按《隋书》认为《考工记》是献王所补,贾公彦认为是刘歆补足,两种说法不同】。河南缑氏人杜子春师从刘歆,于是以此教授学生,此后马融作《周官传》传授给郑康成,康成作《周官注》,现在《周官》六篇,郑注立于国学。

《晋书·干宝传》记载:干宝字令升,新蔡人。年少时勤奋好学,博览书籍,担任著作郎,注解《周易》和《周官》共数十篇,流行于世。

《晋书》记载:韦逞的母亲宋氏,幼年丧母,她的父亲教她《周官》的音义,说:“这是周公所制定的,经记典诰,百官品物,都具备在这里。我没有儿子,你可以学习它,不要让它断绝于世。”石季龙时期,宋氏与丈夫推着鹿车,背着父亲所传授的书,迁徙到冀州,白天砍柴,晚上就教韦逞。韦逞于是学成,在苻坚手下担任太常博士。卢壶请求在宋氏家设立讲堂,招收一百二十名学生,学习《周官》,学问再次流行于世。

北魏《刘芳传》记载:刘芳音义明辨,撰写郑康成所注《周官》音、干宝所注《周官》音各一卷,《周官》义证五卷。

《南齐书》记载:太祖建元元年,襄阳盗贼发掘古墓,相传是楚王的墓,获得玉屐、王屏风及竹简书。盗贼用火把照明,后来有人得到十余简,抚军将军王僧虔看到后,说是蝌蚪文《考工记》。

贾氏

公彦曰:周官,汉孝武之时始出,秘而不传。马融传云:秦自孝公以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絶灭之,搜求焚烧之,独悉是以隠蔵百年。孝武帝始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既出扵山岩石壁,复入扵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成帝时,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着扵録略。冬官一篇既亾,以考工记足之。众儒共排以为非是,惟歆独识,以为周公致太平之迹具在扵斯。遭天下兵革并起,弟子死丧,惟里人河南缑氏杜子春尚在。永平之初,年且九十,家扵南山,能通其读,颇识其説。郑众、贾逵往受业焉。众、逵洪雅博闻,又以经书记转相证眀为解。逵解行扵世,众解不行。然众所解説近得其实。按艺文志云:成帝时使谒者陈农求遗书扵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书经传诸子诗赋,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録而奏之。防向卒,哀帝复使向子歆卒父业。歆扵是总羣书,奏其七略。歆之録在哀帝时。马融乃云:成帝命刘向子歆攷理秘书,始得列序着扵录畧者,盖成帝之时,刘向父子并被帝命,故融所传误也。郑康成序云:世祖以来,大中大夫郑少赣名兴及子大司农仲师名众,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礼训诂。二三君子可谓雅达广揽者也。又谓二郑同宗,大儒觕识周官之义,存古字彂,疑正读亦信多善,徒寡且约,用不显传扵世。今赞而辨之,庶成此家世所训也。郑注周礼时有数本,刘向未校之前,防在山岩石室,有古文攷校后为今文,古今不同。

译公彦说:《周官》这部书,是在汉武帝时才出现的,被秘藏而不流传。马融的传述说:秦国自孝公以下,采用商鞅的法令,其政治严酷激烈,与《周官》相反,所以秦始皇禁止携带书籍,特别憎恶想要灭绝它,搜求并焚烧它,因此它独自被隐藏了百年。汉武帝才开始废除禁止携带书籍的律令,开辟献书的途径。《周官》既从山岩石壁中被取出,又进入秘府,五经之儒都没有见到它。到了汉成帝时,刘向的儿子刘歆校理秘书,才开始排列顺序并著录于《录略》。《冬官》一篇已经亡佚,就用《考工记》来补足它。众儒共同排斥认为不对,只有刘歆独自识得,认为周公达到太平的功绩都在这部书中。遭遇天下战乱并起,弟子死丧,只有同乡河南缑氏的杜子春还在。永平初年,杜子春年纪将近九十,住在南山,能够通晓其诵读,颇识其解说。郑众、贾逵前往拜师受业。郑众、贾逵学识渊博,又用经书记载互相证明来解说。贾逵的解说流传于世,郑众的解说没有流传。然而郑众所解说的大致符合实际。查《艺文志》说:成帝时派谒者陈农向天下寻求遗书,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书经传诸子诗赋,刘向就条列其篇目,撮取其旨意,记录并奏报。恰逢刘向去世,哀帝又派刘向的儿子刘歆完成父亲的事业。刘歆于是总括群书,奏上《七略》。刘歆的著录在哀帝时。马融却说:成帝命令刘向的儿子刘歆考理秘书,才开始排列顺序并著录于《录略》的,大概是因为成帝时,刘向父子都被皇帝任命,所以马融的传述有误。郑康成的序说:自光武帝以来,大中大夫郑少赣名兴及儿子大司农仲师名众,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都作《周礼》训诂。这几位君子可以说是雅正通达、广博揽收的人。又说二郑同宗,大儒粗略识得《周官》的意义,保存古字,启发疑义,校正读音,也确实有很多好的地方,只是门徒少且简约,所以没有显赫地流传于世。现在加以赞颂并辨析,希望成就这一家世代所训诂的学问。郑玄注《周礼》时有数本,刘向未校之前,藏在山岩石室,有古文,考校后为今文,古今不同。

郑氏樵曰:汉曰《周官》,江左曰《周官礼》,唐曰《周礼》。推本而言,则称《周官》者是【以上论《周官》兴废传授源流,今文古文并古今书名不同】纲领下

王氏通曰:「吾视千载而上,圣人在上者,未有若周公焉。其道则一,而经制大备,后之为政者有所持循矣。周礼,其敌扵天命乎?」

唐太宗问:“三代损益,何者为当?”徴对曰:“孔子曰:‘周监扵二代,郁郁乎文防,吾従周。’周礼,周公所裁遗规,余义可举而行。若择前代宪章,发眀王道,臣请以周典惟所施行。”太宗大悦。翼日又召徴入,曰:“朕昨夜读《周礼》,真圣作也。”良久谓徴曰:“朕思之,不井田,不封建,不肉刑,而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

张子曰:学得周礼,他日有为,却做得些实事。以某且求,必复田制,只得一邑用法。若许试其所学,则周礼中之田制皆可举行。使民相趋如骨肉,上之人保之如赤子,谋人如已,谋众如家,则民自信。

程子曰:「王者必奉天建官,故天地四时之职,厯二帝三王未之防改,所以百度修而万物理也。至唐犹存其略,其治时尚得纲纪。小正后世官秩殽乱,职业▯弛,太平之功所以未至也。」

范氏祖禹曰:「天地有四时,百官有六职,天下万事尽偹扵此。如网之在纲,裘之挈领,虽百世不可易也。人君如欲稽古以正名分,茍舍《周礼》,未见其可。」

王氏安石曰:道之在政事,贵贱有位,后先有序,多寡有数,迟速有时。制而用之,存乎徳;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乎成周之时,其法可施扵后世,其文有见扵载籍。莫具扵《周官》之书。

吕氏大临曰:「周礼直欲无一物不得其所,其书无一言而非仁。」

朱子曰:「古人立法,无所不有。天下有是事,他便立此一官,但只是要不失正耳。且如女巫之职,掌宫中巫祝之事,凡宫中所祝,皆在此人。如此则便无后世巫蛊之事矣。」五峯以《周礼》为非,周公致太平之书,谓如天官冡▯,却管甚宫阃之事,其意只是见后世▯相请托,宫闱交结近习以为不可,殊不知此正人君治国平天下之本,岂可以后世之弊,而并废圣人之良法美意防。

陈氏汲曰:周礼虽以设官三百六十为额,然职事贠数不止扵此。以天官考之,凡卿大夫命士三百五十余人。地官除乡遂、山虞、林衡、司关、司门,其数不可考者尚四百余人。春夏秋三官皆五百余人,则六官凡三千人。其间必有兼摄者。以三公六卿论之,如二卿则公一人,六卿各掌其职,宜若不可兼。而成王顾命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则是六卿中召公、毕公、毛公亦上兼三公矣。

吕氏祖谦曰:「周礼一书,不见三公之职,自冡▯以下,各领其职,所谓作而行之。三公朝夕纳诲,格人主之非心,论道▯邦,便是燮理阴阳处。大抵人主一心,万化之原,使人主识得本原,则上而日月星辰无不顺,下而山川草木莫不寜,便是三公之职。至三孤,则▯大三公之化,燮理寅亮,特有浅深显微之别耳。」

陈氏傅良曰:「周官之纲领三:养君徳,正朝纲,均国势。」又曰:「序官之义有二:一则以义类相従,如宫正、宫伯同主宫中事;膳夫、庖人、外饔同主造食是也。一则次叙一官之属,不以尊卑为先后,而以缓急为次第,故宫正等士官在前,内▯防大夫官在后。」

真氏徳秀曰:「有周公之心,然后能行周礼;无周公之心而行之,则悖矣。有周公之学,然后能言周礼;无周公之学而言之,则戾矣。公之心,禹汤文武之心而其学,则禹汤文武之学也。以此之心布而为政,以此之学着而为书,故能为成周致太平,而为万世开太平也。盖自古祸乱之原,略有数端:君心纵扵逸乐,而羣下不敢言也;贤才壅扵疏逖,而在位非其人也;元元愁痛,而上不闻;蔽扵耳目之近,而逺勿察也。宫闱近侍,凡能导人主以侈欲者,壹以冢▯统之。三公论道,师保诏諌,而君可立扵无过之地矣。使民兴贤,出使

译郑樵说:汉朝称《周官》,江东地区称《周官礼》,唐朝称《周礼》。推究其本源来说,称《周官》的是【以上论述《周官》的兴废、传授、源流,今文古文以及古今书名的不同】纲领之下。

王通说:“我看千年以前,圣人在上位者,没有比得上周公的。他的道统一,而典章制度完备,后来执政的人有所遵循了。《周礼》,大概符合天命吧?”

唐太宗问:“夏商周三代的制度增减,哪一种是恰当的?”魏徵回答说:“孔子说:‘周朝借鉴夏商两代,礼乐制度多么丰富,我遵从周朝。’《周礼》是周公裁定的遗规,其余的意义可以列举施行。如果选择前代的典章,发扬王道,臣请求只施行周朝的典制。”太宗非常高兴。第二天又召魏徵进宫,说:“我昨夜读《周礼》,真是圣人的著作。”过了很久对魏徵说:“我思考,如果不实行井田制,不实行分封制,不实行肉刑,却想实行周公之道,是做不到的。”

张载说:学到了《周礼》,将来有所作为,却能做一些实事。以我且且追求,必定恢复田制,只能在一个县里用法。如果允许试验所学,那么《周礼》中的田制都可以施行。使百姓相亲如骨肉,在上位的人保护他们如婴儿,谋划个人如谋划自己,谋划众人如谋划家庭,那么百姓就会信任。

程颐说:“君王必定奉行天命建立官职,所以天地四时的职事,经历二帝三王未曾更改,因此百事修治而万物治理。到了唐朝还保存其大概,其治理时尚能维持纲纪。小正后世官职等级混乱,职事松弛,太平之功所以未能达到。”

范祖禹说:“天地有四时,百官有六职,天下万事都具备于此。如同网有纲,皮衣有领,即使百代也不可改变。人君如果想要考察古制以端正名分,如果舍弃《周礼》,未见其可行。”

王安石说:道在政事中,贵贱有位,先后有序,多寡有数,快慢有时。制定并运用它,在于德;推行并实施它,在于人。那个人足以担任官职,那个官职足以施行法令。没有比成周时期更盛盛的,其法可以施行于后世,其文见于载籍。没有比《周官》一书更完备的。

吕大临说:“《周礼》只想让没有一物不得其所,其书没有一句话不是仁。”

朱熹说:“古人立法,无所不有。天下有这件事,他就设立这一个官,只是要不失正罢了。比如女巫的职事,掌管宫中巫祝之事,凡是宫中所祝,都在此人。这样就没有后世的巫蛊之事了。”五峰认为《周礼》不对,周公致太平之书,说如天官冢宰,却管甚宫闱之事,其意只是见后世宰相请托,宫闱交结近习以为不可,殊不知此正人君治国平天下之本,岂可以后世之弊,而并废圣人之良法美意。

陈汲说:《周礼》虽然以设官三百六十为定额,然而职事员数不止于此。以天官考察,凡卿大夫命士三百五十余人。地官除去乡遂、山虞、林衡、司关、司门,其数不可考的尚四百余人。春夏秋三官皆五百余人,那么六官凡三千人。其间必有兼摄者。以三公六卿论之,如二卿则公一人,六卿各掌其职,似乎不可兼。而成王顾命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那么是六卿中召公、毕公、毛公亦上兼三公了。

吕祖谦说:“《周礼》一书,不见三公之职,自冢宰以下,各领其职,所谓作而行之。三公朝夕纳诲,纠正人主的非心,论道经邦,便是燮理阴阳处。大抵人主一心,万化之原,使人主识得本原,那么上而日月星辰无不顺,下而山川草木莫不宁,便是三公之职。至于三孤,则辅佐三公之化,燮理寅亮,特有浅深显微之别耳。”

陈傅良说:“《周官》的纲领有三:养君德,正朝纲,均国势。”又说:“序官的意义有二:一是以义类相从,如宫正、宫伯同主宫中事;膳夫、庖人、外饔同主造食是也。一是次叙一官之属,不以尊卑为先后,而以缓急为次第,所以宫正等士官在前,内宰大夫官在后。”

真德秀说:“有周公之心,然后能行周礼;无周公之心而行之,则悖了。有周公之学,然后能言周礼;无周公之学而言之,则戾了。公之心,禹汤文武之心而其学,则禹汤文武之学也。以此之心布而为政,以此之学着而为书,故能为成周致太平,而为万世开太平也。盖自古祸乱之原,略有数端:君心纵于逸乐,而群下不敢言也;贤才壅于疏逖,而在位非其人也;元元愁痛,而上不闻;蔽于耳目之近,而远勿察也。宫闱近侍,凡能导人主以侈欲者,壹以冢宰统之。三公论道,师保诏谏,而君可立于无过之地矣。使民兴贤,出使”

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则下无遗贤,官无旷事矣。居民有法,养民有政,敛民有制,刑民有典。举天下疲癃惸独,无不乐其生者。自王畿之近,至扵六服之逺,地之相去防千万里,而情之相通如一家。凡此皆禹汤文武之政,公之所思而得者,毕萃扵书。非有公之心者,其能行;非有公之学者,其能言乎?」

译选拔贤才;让民众推举有才能的人,任用他们来治理政事,那么下层就不会遗漏贤才,官职就不会空缺荒废了。安置百姓有法规,养育百姓有政令,征收赋税有制度,刑罚百姓有法典。举凡天下那些老弱孤寡之人,没有不乐于生存的。从王畿的近处,到六服的远方,土地相距千万里,而情感相通却像一家人一样。所有这些,都是禹、汤、文、武的政教,是周公所思考并获得的,全都汇集在这本书中。没有周公那样公心的人,谁能实行它;没有周公那样学识的人,谁能阐述它呢?

李氏叔寳曰:「古人自抱关撃柝而上,皆以下士为之,无非乡举里选,徳行道艺之人,此成周建官之良法美意。」

马氏端临曰:周礼一书,先儒信者半,疑者半。其所以疑之者,特不过病其官冗事多,琐碎而烦扰耳。然愚常论之,经制至周而详,文物至周而备,有一事必有一官,无足怪者。有如阉阍、卜祝各设命官,衣膳、泉货俱有司属,自汉以来亦复如此,特官名不袭六典之旧耳,固未见其甚异扵周也。独与百姓交渉之事,则后世惟以简易濶略为便,而以周礼之法行之,必至扵厉民而阶乱,王莽之王田、市易,安石之青苗、均输是也。后之儒者见其效验如此,扵是疑其为歆、莽之伪书而不可行。愚以为未然,盖周礼者,三代之法也。三代之时,则非直周公之圣可行,虽中材亦能行之。三代而后,则非直王莽之矫诈、安石之执愎不可行,虽贤哲亦不能行。其故何也?盖三代之时,寰宇▯以封建,天子所治不过千里,公侯则自百里以至五十里,而卿大夫又各有世禄食邑,分土而治,家传世守。上之人所以治其民者,不啻如祖父之扵其子孙,家主之扵其臧获。田土则少而授,老而收,扵是乎有乡遂之官,又従而视其土壤之肥瘠,食指之众寡,而为之斟酌区画,俾之均平【如上地家七人之类】货财则盈而敛之,而散扵是乎有泉府之官,又従而补其不给,防赊防敛,而俾之足用,所以养之者如此。司徒之任,则自乡大夫、州长以至闾胥、比长,自遂大夫、县正以至里▯、邻长,嵗终正嵗,四时孟月,皆徴召其民,攷其徳艺,纠其过恶,而加以劝惩。司马之任,则军有将,师有帅,卒有长,四时仲月则有振旅、茇舎、治兵、大阅之法,以旗致民,行其禁令,而加以诛赏,所以教之者如此。上下盖勤勤焉,防无宁日矣。然其事虽似繁,而不见其为法之弊者,盖以私土子人,痛痒常相关,脉络常相属,虽其时所谓诸侯、卿大夫者未必皆贤,然既世守其地,世抚其民,则自不容不视为一体故奸弊无由生,而良法可世守矣。自封建变而郡县,为人君者,▯制六合,穹然扵其上,而所以治其民者,则委之百官有司。郡守县令为守令者,率三嵗而更,虽有龚黄之慈良,王赵之眀敏,其始至也,茫然如入异境,日积月累,方能谙其土俗而施以政令。期月之后,善政方可纪才,再期而递代之期已及矣。其有疲愞贪鄙之人,则视其官如逆旅传舎,视其民如飞鸿土梗,一切文书不过授成扵吏手,而欲以周官之法行之,可乎?是以后之言善政者,必曰事简,所以临乎其民者,未甞有以养之也。茍使之无自失其养,斯可矣。未甞有以教之也,茍使之无自失其教,斯可矣。盖封域既广,则志虑有所不能周,长吏数易,则设施有所不及,竟扵是法立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处以简静犹防庶防,稍渉繁苛则不胜其渎乱矣。昔子产聴郑国之政,其所施为者曰:“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此俱周官之法也。然一年而舆人谤之曰:“孰杀子产,吾其与之。”三年而后诵之曰:“子产而死,谁其嗣之?”郑国土地褊小,其在后世则一郡耳。以子产之贤智,而当一郡守之任,其精神必足以知情伪,究得失,决不至如后世庸臣俗吏之以茍且従事也。周制之在当时,亦未尽堕也,然稍欲更张,则未能遽当扵人心,必俟摩以日月,然后谤讟者转而为讴歌耳。况贤不及子产,所涖不止一郡,生乎千载之后,先王之制乆废,而遗书仅存,乃不察时宜,不恤人言,而必欲行之如王安石者乎?盖累世之私土子人者,与民情常亲,亲则利病可以周知,故法虽繁而亦足以利民。暂焉之承流宣化者,与民情常疏,踈则情伪不能洞究,故法虽简而犹惧其病民。也是知周礼所载,凡法制之琐碎烦密者,可行之扵封建之时,而不可行之扵郡县之后,必知时适变者,而后可以语。通经学古之説也。

朱氏升曰:「周公六典,本以纪官,而非以志礼。其间所载之礼,乃职掌之所及者尔。」

薛氏瑄曰:「周

译李氏叔寳说:“古人从抱关击柝的底层小吏往上,都是由下士来担任,没有不是通过乡举里选选拔出来的,都是具备德行、道义、学问、技艺的人,这是成周时期建立官制的良法美意。”

马氏端临说:《周礼》这本书,先儒相信的占一半,怀疑的也占一半。他们之所以怀疑,只不过是因为嫌它官员冗杂、事务繁多,琐碎而烦扰罢了。然而我常论述,经制到周代才详尽,文物到周代才完备,有一件事就有一个官职,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就像阉阍、卜祝各自设有命官,衣膳、泉货都有主管的属官,自汉代以来也是这样,只是官名没有沿袭六典的旧称罢了,本来没有见到它与周代有什么很大的不同。唯独与百姓交涉的事务,后世只以简易宽略为便利,如果用《周礼》的方法来施行,必定会伤害百姓而导致动乱,王莽的王田、市易,王安石的青苗、均输就是例子。后来的儒者看到这样的效果,于是怀疑它是刘歆、王莽伪造的书而不可施行。我认为并非如此,因为《周礼》是夏商周三代的法度。在三代的时候,不只是周公的圣明可以施行,即使是中等才能的人也能施行。三代以后,不只是王莽的矫诈、王安石的固执不可施行,即使是贤哲也不能施行。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三代的时候,天下以封建制度治理,天子所治理的不过千里,公侯则从百里到五十里,而卿大夫又各自有世袭的俸禄和食邑,分封土地而治理,家族世代传承守护。上面的人治理百姓,不像祖父对待子孙,家主对待奴婢那样亲近。田地少时授予,年老时收回,因此有乡遂之官,又从而观察土壤的肥沃贫瘠,人口的多少,并为之斟酌规划,使之均平(如上等地七口之家一类);财物盈余时征收,分散时发放,因此有泉府之官,又从而补充不足,防止赊欠和聚敛,使之足以使用,所以养育百姓就是这样。司徒的职责,从乡大夫、州长到闾胥、比长,从遂大夫、县正到里宰、邻长,年终和岁首,四季的孟月,都征召百姓,考核他们的德行技艺,纠正他们的过错恶行,并加以劝勉惩罚。司马的职责,军队有将,师有帅,卒有长,四季的仲月则有振旅、茇舍、治兵、大阅的法度,用旗帜召集百姓,执行禁令,并加以诛杀奖赏,所以教化百姓就是这样。上下都勤勉不懈,几乎没有安宁的日子。然而事务虽然看似繁杂,却不见其为法度的弊端,这是因为以私土养育百姓,痛痒常相关系,脉络常相连接,虽然当时所谓的诸侯、卿大夫未必都贤明,但既然世代守护其地,世代安抚其民,自然不容不视为一体,所以奸弊无从产生,而良法可以世代守护。自从封建变为郡县,作为君主的人,统制天下,高高在上,而治理百姓的,则委托给百官有司。郡守县令作为守令,大多三年就更换,即使有龚遂、黄霸那样的慈良,王尊、赵广汉那样的明敏,他们刚到时,茫然如同进入异境,日积月累,才能熟悉当地风俗而施行政令。满一个月后,善政才值得记载,再过一个月,调任的期限就到了。那些疲弱贪婪鄙陋的人,则把官职当作旅店驿站,把百姓当作飞鸿土梗,一切文书不过交给吏员处理,而想要用周官的法度来施行,可以吗?所以后来谈论善政的人,必定说事务要简单,所以面对百姓,不曾有养育他们的方法。只要使他们不失去自我养育,就可以了。不曾有教化他们的方法,只要使他们不失去自我教化,就可以了。因为封域既广,那么志虑有所不能周全,长吏频繁更换,那么设施有所不及,最终导致法度建立而奸弊产生,命令下达而欺诈兴起,处于简静尚且勉强维持,稍涉繁苛就受不了渎乱。从前子产听郑国之政,他所施行的说:“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这些都是周官的法度。然而一年后舆人诽谤他说:“谁杀子产,我愿意参与。”三年后才歌颂他说:“子产如果死了,谁能继承他?”郑国土地狭小,在后世不过是一个郡。以子产的贤智,担任一个郡守的职责,他的精神必定足以知晓情伪,究明得失,决不至于像后世庸臣俗吏那样苟且从事。周制在当时,也没有完全废弛,然而稍想更张,就不能立刻符合人心,必须等待日月磨砺,然后诽谤者转而变为讴歌。何况贤能不及子产,所治理的不止一个郡,生在千载之后,先王的制度久已废弛,而遗书仅存,却不考察时宜,不体恤人言,而一定要像王安石那样施行吗?因为世代以私土养育百姓的人,与民情常亲近,亲近则利病可以周知,所以法度虽然繁杂也足以利民。暂时承流宣化的人,与民情常疏远,疏远则情伪不能洞究,所以法度虽然简单还担心其害民。因此知道《周礼》所载,凡是法制琐碎烦密的,可以在封建之时施行,而不可在郡县之后施行,必定知道因时制宜的人,然后可以谈论通经学古的学说。

朱氏升说:“周公六典,本来是用来记载官职,而不是用来记载礼制。其中所载的礼,只是职掌所涉及的罢了。”

薛氏瑄说:“周

礼,后世用其制者,犹不可易,可见为圣人之书。」

译礼,后世沿用其制度的人,尚且不可更改,可见它是圣人所著的书。

王氏应电曰:「周官有必不可复者,如后妃夫人与尸賔献酢,天子与羣侯迎送揖让之类。至宫府为一体,后世子动有式法,寓兵扵农,賔贤能扵乡,制驭宦寺,选用府史胥徒,镇抚诸侯四夷。后世舎此无以为法【以上论周官大体及行周官得失】

问周礼之书,有讹缺否?程子曰:「有之。周公致治之大法,亦在其中。湏知道者观之,可决是非也。」

张子曰:周礼惟太▯职难看,盖无许大心胸包罗,记得此复忘彼,当如捕龙蛇、捉虎豹,用心力看,方可。天官之职湏▯懐洪大,方能包罗统贯,规模至大,若不得其心,欲事事上穷究凑合,使如是之大,必不能也。

朱子曰:为学有先后,先须理防自家身心合做的学问。周礼自是后一截事。子升问周礼如何看?曰:且循注疏看去,第一要见得圣人公平厎意思。陈君举説天官之职,膳羞衣服皆属之,此是治人主之身。此説自是到得,中间有官属相错综防,皆谓圣人相防察之意。这便不是,天官是正人主之身,兼统百官。地官主教民之事,大纲已具矣。春夏秋冬之官各有所掌,如太史防官属之宗伯,盖祝史之事用之祭祀。职方氏防属之司马,盖司马掌封疆之政。最是大行人等官属之司冦难晓,盖仪礼觐礼诸侯行礼既毕,出乃右肉袒扵庙门之东,王曰:「伯父无事归宁乃邦。」此所谓懐诸侯则天下畏之,所以属之司冦。如此等处皆是合着如此,初非圣人私意。大纲要得如此看,其间节目有不可晓处,如官职之多与子由所疑三处之类【案蘓氏辙论周之西都关中东都洛阳皆东西长南北短,甸稍县都如画棋局无所容之,不可信者一。书称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子产孟子説皆同。孔子亦曰:「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若诸公方五百里,诸侯方四百里,其势必有所并,必有所徙。一公之封而子男之国徙者十有六封,数大国而天下尽扰,不可信者二。一夫受田百畮,税之什一,公邑乡遂无异楚蔿掩町原防井衍沃,盖平川广泽可井者井之,原□隄防之间狭不可井者町之,皆因地以制广狭多少之异。井田沟洫盖亦然耳,非公邑必为井田而乡遂必为沟洫不可信者三】只得且阙之,防谓周公作此书有未及尽行之者,恐亦有此理。只如今时法令,其间颇有不曾行者。或问:周都丰镐,则王畿之内当有西北之戎,如此则稍甸县都如何其可为也?曰:周礼一书,圣人作为一代之法尔,到不可用法处湏别有权变之道。周礼中多有説事之纲目者,如属民读法,其法不可知。司马之职,乃陈车徒如战之陈,其陈法亦不可见矣。郑康成考礼名数,大有功,事事都理,防得如汉律令,亦皆有注,尽有许多精力。东汉诸儒煞好,卢植也好。康成也可谓大儒。五经中《周礼》疏最好,《诗》与《礼记》次之。摆落传注,湏是二程先生方始开得口。若后学未到此地位,便承虚接响,容易呵叱,恐属僭越气象,不可以不戒。陈徐《周礼》制度讲三公▯相防甚详,然皆是自秦汉以下説起,盖他不知秦汉诸儒未见孔壁《尚书》有《周官》一篇説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尔。郑康成等皆谓刘向所称经礼即《周礼》,三百六十官,曲礼即今《仪礼》,冠昏吉凶其中事仪三千。傅瓒曰:《周礼》三百特官名耳,经礼谓冠昏吉凶,盖以《仪礼》为经礼也。近世括苍叶梦得曰:经礼制之凡也,曲礼文之目也。诸儒之説,瓒与叶氏为长。盖《周礼》乃制兵立法,设官分职之书,扵天下事无不该摄,礼典固在其中,而非専为礼设也。故班志列其经传之目,但曰《周官》而不曰《周礼》。又况其中或以一官兼掌众礼,防以数官通行一事,自不应指其官目以当礼篇之目。

陈氏傅良曰:防稽进士夏休着《井田谱》,绍兴时表上之。虽泥扵数度,未必皆协,然其意要与时务合,不为空言。去圣人逺,《周礼》一经,尚多三代经理遗迹,顾以解説者缪,甞试者复大缪,遂以为终不可用。茍得如《井田谱》与近时林勋所着数十家,各致其説,取其可通者,则周制可得

译王氏应电说:“《周官》中有必然不能恢复的,比如后妃、夫人与尸宾献酢,天子与群侯迎送揖让之类。至于宫府为一体,后世子孙行动都有法式,寓兵于农,在乡间举荐贤能,控制宦官,选用府史胥徒,镇抚诸侯和四方夷狄。后世舍弃这些就没有可以效法的了【以上论述《周官》的大体及施行《周官》的得失】

问:《周礼》这本书,有错误或缺失吗?程子说:“有。周公治理天下的大法,也包含在其中。需要懂得的人观看,可以判断是非。”

张子说:《周礼》只有太宰的职掌最难看,大概是因为没有那样大的心胸去包罗万象,记得这个又忘了那个,应当像捕捉龙蛇、捉拿虎豹一样,用心力去看,才可以。天官的职掌需要胸怀洪大,才能包罗统贯,规模极大,如果不得其要领,想要事事向上穷究凑合,使这样大的体系成立,必定不能做到。

朱子说:做学问有先后次序,先须理清自家身心应当做的学问。《周礼》自然是后一截的事。子升问《周礼》应当如何看?朱子说:暂且顺着注疏去看,第一要看出圣人公平的本意。陈君举说天官的职掌,膳食衣服都归属它,这是治理君主的身。这种说法自然是有道理的,中间有官属相互错综防备,都说是圣人相互监察的意思。这就不对了,天官是端正君主的身,兼统百官。地官主管教化百姓的事,大纲已经具备了。春夏秋冬之官各有所掌,比如太史等官属归于宗伯,大概是因为祝史之事用于祭祀。职方氏等属归于司马,大概是因为司马掌管封疆的政事。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大行人等官属归于司寇,大概是因为《仪礼·觐礼》中诸侯行礼完毕,出来就在庙门之东右袒,王说:‘伯父无事,回去安顿你的国家。’这就是所谓安抚诸侯则天下畏惧他,所以归属于司寇。像这些地方都是应当如此的,起初并非圣人的私意。大纲要这样看,其中细节有不可理解的地方,比如官职之多与苏辙所怀疑的三处之类【按:苏氏辙论述周的西都关中、东都洛阳都是东西长南北短,甸稍县都如画棋局无处容纳,不可信者一。《尚书》称列爵只有五等,分土只有三等,子产、孟子的说法都相同。孔子也说:‘怎见得方圆六七十里或五六十里的地方就不是国家呢?’如果诸公方圆五百里,诸侯方圆四百里,其势必有所兼并,必有所迁徙。一个公的封地而子男之国迁徙的有十六个封地,数个大国的变动而天下尽受扰乱,不可信者二。一夫受田百亩,税率为十分之一,公邑乡遂没有区别,楚国的蔿掩丈量原野沼泽,大概平川广泽可以井田的就井田,原隰堤防之间狭窄不可井田的就町田,都是根据地形来制定广狭多少的不同。井田沟洫大概也是这样,并非公邑必定是井田而乡遂必定是沟洫,不可信者三】只得暂且空缺不论,大概周公作此书有未能完全实行的地方,恐怕也有这种道理。只如现在的法令,其中颇有不曾实行的。有人问:周都丰镐,那么王畿之内应当有西北的戎狄,这样的话稍甸县都怎么能够实行呢?回答说:《周礼》一书,是圣人作为一代之法罢了,到了不可用法的地方必须另有变通之道。《周礼》中多有说明事理纲目的,比如属民读法,那法律不可得知。司马的职掌,乃是陈列车徒如战阵之陈,那阵法也看不见了。郑康成考订礼的名数,大有功劳,事事都梳理,防备得像汉律令一样,也都有注释,耗费了许多精力。东汉诸儒很好,卢植也好。康成也可称为大儒。五经中《周礼》的疏最好,《诗》与《礼记》次之。摆脱传注,必须是二程先生方才开口。如果后学未达到这个地位,便承虚接响,容易呵斥,恐怕属于僭越的气象,不可以不警惕。陈徐《周礼》制度讲三公九相辅佐得很详细,然而都是从秦汉以下说起,大概他们不知道秦汉诸儒未见孔壁《尚书》有《周官》一篇说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罢了。郑康成等都认为刘向所称的经礼即《周礼》,三百六十官,曲礼即今《仪礼》,冠昏吉凶其中事仪三千。傅瓒说:《周礼》三百特指官名罢了,经礼指冠昏吉凶,大概以《仪礼》为经礼。近世括苍叶梦得说:经礼是制度的总纲,曲礼是文辞的条目。诸儒的说法,傅瓒与叶氏为长。大概《周礼》是制兵立法,设官分职的书,对于天下事无不包罗,礼典固然在其中,而非专为礼而设。所以班固《汉书·艺文志》列其经传之目,只说《周官》而不说《周礼》。又何况其中有时以一官兼掌众礼,有时以数官通行一事,自不应指其官目以当礼篇之目。

陈氏傅良说:会稽进士夏休著《井田谱》,绍兴时表奏上去。虽然拘泥于度数,未必都协调,然而其意要与时务相合,不为空言。离圣人远了,《周礼》一经,尚多三代经营的遗迹,顾念解说者谬误,尝试者又大谬,于是认为终究不可用。如果得到如《井田谱》与近时林勋所著数十家,各致其说,取其可通的,那么周制就可以得到了。

而考,三代之治亦庶防可复矣。

译如果加以考察,那么夏、商、周三代的治世也差不多可以恢复了。

王氏炎曰:康成之训释,可谓有功扵周礼。然六官制度,以康成而传,亦以康成而晦。一则以纬书汨之,一则以臆説▯之,是以学者不得不疑。

魏氏了翁曰:「康成以汉制解经,以赋为口率出泉,三代安有口赋?王介甫用之以误熙宁,皆郑注唘之。」

真氏徳秀曰:「郑、贾诸儒析名物,辨制度,不为无功;而圣人微防,终莫之覩。程子、张子论説不过数条,独得圣经精微之蕴。盖程、张之学,周公之学也。故能得周公之心。在上者果能以周公之心行三王之事,则太平之路开,祸乱之源窒。岂小补防?」

晁氏公武曰:「唐贾公彦撰《周礼》疏,史称其彂挥郑学,最为详眀。」王安石撰《新经周礼义》二十二卷,所释经义,多以其所创新法傅着之,务塞异议者之口耳。杨时中立攻安石之书,撰《周礼辨疑》一卷。

王氏应电曰:「非周礼者,自临孝存、何休以来,不下数十家,指摘瑕衅,无如胡仁仲之详。着撰数十万言,穷极辨论,无如季徳眀之苦。移易周礼者,亦不下数十家,▯互演绎集成,后出莫如舒国裳之备。以愚观之,説皆浅陋,虽欲自絶扵经,何损防【以上论读周官法并诸家注解得失】拟周官总辨八条。

周官晚出,东汉以后儒者多排撃,谓刘歆附益以佐莽。至宋胡氏安国父子,则直以为歆所伪为。自程朱二子断为非圣人不能作,其论始定。而其间决不可信者,实有数事焉。十一者,三代之中正也。周官九职贡物之外,别无所取扵民。而载师职则曰:近郊十一,逺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征之出扵市者,惟防布罚布耳。其总布则民间赊买之所入也。而防人职絘布质布,别増其二。司市职曰:以泉府同货而敛赊。则周官之法,惟有敛有赊眀矣。所敛不售之货,惟民有祭祀防纪然后得赊。冠昏賔燕虽赊不听也。而泉府职则曰:凡民之贷者,以国服为之息。夏秋二官敺疫禬虫,攻貍蠧去妖鸟敺水蛊,所以除民害,安物生,肃礼事也。而以戈撃圹,以矢射神,以牡橭象齿杀神,则荒诞而不经。至扵媒氏仲春之月大防,男女奔者不禁,则虽乱国汚吏不能布此为宪令也。军刑之誓,大史曰:杀小史曰墨。三军之胜败,岂系扵交兵之时日滛刑以逞,亦不至若是其不情也。窃考汉史,见歆与其党颂莽之功曰:彂得周礼以眀因监,而公孙禄数歆之罪则曰:颠倒五经使学士疑惑。乃以是数者按之莽之乱政,则一一相符,皆若为之前兆。必歆承莽意而增窜之,非其旧也。因覆按诸职之文,削其为与莽事相类者,则皆理备而义完,其辞气亦前后相承无间。五官之文明白纯粹,其事皆圣人运用天理,尽精微道中庸,俟诸百世而不惑者矣。其説具详本职,俾寻览者便焉。

司空之篇,亾自汉以后无异议。晚宋元眀诸儒乃分割五官以为事典。自朱子已辩陈氏傅良之误,谓行人宜属秋官,职方宜属夏官。而俞廷椿、呉澄乃益鼓其无稽之臆説独不思是经所谓“辨方正位,体国经野,正司空之职事也”。五官之中,惟司徒、司马与司空聮事,而各有专司,不可以相代。凡大役,鄊师帅民徒而至,而兴事任力,则有司空之辟焉。乡师不得而与也。古者大役即用卒伍以军法部勒,故大司马与虑事而属其植,受其要。然曰“与虑事”,则主其事者惟司空,眀矣。而今所谓司空之辟与事安在?防川、浍、沟、洫之数,遂人、量人、司险虽与议焉,而司空之法所以因山导川,筑防规堰,要绾道路以设闗梁,时式险易以傅众力者,诸官无有也。王畿、侯国之封疆,都鄙之室数,司徒、司马及其属虽与议焉,而司空之法所以别郊闗之逺近,定四民之逰居,相城邑之面势,立兴作之程期者,诸官无有也。至扵郊庙坛壝、宫廷、朝市、官府、次舎仓府、廐库,司空之功作既成,而后百官有事焉。礼乐賔祭之器,军旅农桑之具,车旗服物之防,司空之程式既定,而后诸职禀承焉。诸儒乃妄割五官以为事典,徒使五官之职事废缺不完,而扵事典之实用,概乎其未有当也。且散见

译王氏炎说:郑玄对《周礼》的训释,可以说对《周礼》有功。然而六官的制度,因郑玄而得以流传,也因郑玄而变得晦涩。一方面是因为纬书混淆了它,另一方面是因为主观臆说歪曲了它,因此学者不得不产生怀疑。

魏氏了翁说:“郑玄用汉代的制度来解释经典,把赋税当作口率出泉,三代怎么会有口赋呢?王安石用它来误导熙宁变法,都是郑玄注疏导致的。”

真氏德秀说:“郑玄、贾公彦等儒者分析名物,辨别制度,不能说没有功劳;但是圣人微妙的防范,终究没有人看到。程子、张子论述不过几条,却独得圣经精微的意蕴。大概程、张的学问,就是周公的学问。所以能懂得周公的心。在上位的人如果真能用周公的心去施行三王的事业,那么太平的道路就开通了,祸乱的根源就堵塞了。这难道是小小的补益吗?”

晁氏公武说:“唐代贾公彦撰写《周礼》疏,史书称他发挥郑学,最为详明。”王安石撰写《新经周礼义》二十二卷,所解释的经典义理,大多把他所创新法附会上去,务求堵住异议者的口罢了。杨时中立攻击王安石的书,撰写《周礼辨疑》一卷。

王氏应电说:“非议《周礼》的,自从临孝存、何休以来,不下数十家,指摘瑕疵,没有比胡仁仲更详细的。著述数十万言,穷尽辩论,没有比季德明更刻苦的。移易《周礼》的,也不下数十家,互相演绎集成,后出的没有比舒国裳更完备的。以我看来,这些说法都浅陋,即使想让自己断绝于经典,有什么损害呢?【以上论述阅读《周官》的方法以及各家注解的得失】拟定《周官》总辨八条。

《周官》晚出,东汉以后的儒者多排斥攻击,说刘歆增加内容以辅助王莽。到了宋代胡氏安国父子,则直接认为是刘歆伪造的。自从程、朱二位先生断定非圣人不能作,其论断才确定。而其中决不可信的,确实有几件事。第一,三代的正理。《周官》九职贡物之外,没有从百姓那里另外索取的。而《载师》职却说: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都不超过十二。征收出自市场的,只有罚布、赇布罢了。那总布则是民间赊买所得的收入。而《泉府》职的絘布、质布,另外增加了两项。《司市》职说:用泉府同货而敛赊。那么《周官》的法度,只有敛和赊是明确的。所敛不售的货物,只有百姓有祭祀、丧纪然后才能赊借。冠婚、宾客、宴饮虽然赊借也不允许。而《泉府》职却说:凡是百姓借贷的,以国服作为利息。夏官、秋官驱疫、禬虫,攻狸蠧、去妖鸟、驱水蛊,是为了除去民害,安定物生,严肃礼事。而用戈击打坟墓,用箭射神,用牡橭、象牙杀神,则是荒诞而不合常理。至于媒氏在仲春之月大合,男女私奔不禁,那么即使是乱国污吏也不能把这作为宪令颁布。军刑的誓约,大史说:杀;小史说:墨。三军的胜败,难道取决于交兵时的时日?淫刑以逞,也不至于如此不合情理。我私下考察汉史,看到刘歆和他的党徒颂扬王莽的功绩说:发掘得到《周礼》以阐明因循借鉴,而公孙禄列举刘歆的罪状则说:颠倒五经使学士疑惑。于是用这几件事来对照王莽的乱政,则一一相符,都像是之前的征兆。一定是刘歆秉承王莽的意思而增删窜改,不是原来的旧貌。因此复查各职的文字,削去那些与王莽事情相类似的,则都道理完备而义理完整,其辞气也前后相承没有间隙。五官的文字明白纯粹,其事都是圣人运用天理,尽精微、道中庸,等待百世而不惑的。其说法详细记载在本职,使寻览的人方便。

《司空》篇,自汉代以后没有异议。晚宋、元、明诸儒才分割五官以为事典。自从朱子已经辩驳陈氏傅良的错误,说行人宜属于秋官,职方宜属于夏官。而俞廷椿、吴澄却更加鼓吹那些无稽的臆说,独不思经典所说的“辨方正位,体国经野,正是司空的职事”。五官之中,只有司徒、司马与司空联事,而各有专司,不可以互相替代。凡是大役,乡师率领民夫而至,而兴事任力,则有司空的开辟。乡师不得参与。古代大役即用卒伍以军法部勒,所以大司马参与考虑事情而属其植,受其要。然而说“与虑事”,则主持其事者只有司空,明确了。而现在所说的司空之辟与事在哪里?防川、浍、沟、洫的数量,遂人、量人、司险虽然参与议论,而司空的法度所以因山导川,筑堤规堰,要绾道路以设关梁,时式险易以傅众力的,诸官没有。王畿、侯国的封疆,都鄙的室数,司徒、司马及其属虽然参与议论,而司空的法度所以别郊关之远近,定四民之游居,相城邑之面势,立兴作之程期的,诸官没有。至于郊庙坛壝、宫廷、朝市、官府、次舍仓府、厩库,司空之功作既成,而后百官有事焉。礼乐宾祭之器,军旅农桑之具,车旗服物之制,司空之程式既定,而后诸职禀承焉。诸儒却妄割五官以为事典,徒使五官之职事废缺不完,而对于事典之实用,概乎其未有当也。而且散见

扵经者,若乡师所涖之匠师,《仪礼》大射之工、人士、梓人、觐礼之啬夫,五官无列也,则别有司空之职而今亾也,决矣。昔朱子扵谓《诗序》宜遵者终不答,盖恶之深,屏之力也。故扵诸説之谬悠,概置而不论云。

译对于经书,就像乡师所管辖的匠师,《仪礼》中大射礼的工、人士、梓人,觐礼中的啬夫,这五种官职没有位列,那么必定另有司空的职位而现在已经亡佚了,这是确定的。从前朱熹对于应当遵循《诗序》的说法始终不予回答,大概是厌恶它极深,极力排斥它。所以对于各种荒诞不经的学说,一概搁置而不加讨论。

注释《三礼》康成、郑氏之功甚钜,而其过亦不细。盖王安石所以袭迹扵新莽,而祸宋者,多依扵郑氏之説也。康成注《九赋》,以为「口率出泉」;注「门关市政」,以「举为官没其货」;注「国服为之息曰贷以泉息以泉」,而安石剥民之政,皆托是而为之。自康成之注「王日一举」也,辞不别白,疏者以为「日举太牢,共百二十罋之醯醢」,安石因之有「备物」之説。自康成以「王后世子不防」为优,尊者安石倡之,而蔡京、童贯、王黼恣焉,以速北宋之亾经义之不眀,其祸遂至扵斯极,可不惧防?夫「口率出泉」,汉法也;《周官》无是也。闾师掌国中四郊之赋,而其职曰:「任农以耕事,贡九谷;圃牧、工商、虞衡、嫔妇,各贡其所有之物。」则农自九谷以外,余七职自所贡之物外,别无所谓赋,明矣。「没民之货而入扵官」,汉之乱政也;《周官》无是也。《春秋》传曰:「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管子》曰:「以时稽师马牛之肥瘠,其老而死者皆举之。」则「举」乃登诸册籍之谓尔。况质人所稽者书籍,所考者度量淳制,而曰「犯禁者举而罚之」,则「举」为登诸册籍而不可谓「没其货」,决矣。「贷民以财,使治产业,而计其嬴余以收息者」,莽之乱政也;《周官》夲有赊而无贷。康成不能辨,而谓「贷泉出息,一以园防郊野受田之地为差」,是为「国服」以诬圣法,傅莽事而唘安石之愚迷,不亦悖乎?至扵王日一举」,举少牢耳,醯醢六十罋,朔月月半共之,以为旬有五日之用者耳。大司乐职曰:「王大食三侑,则日一举之为恒食眀矣。」若恒食日举太牢,则朔月月半之大食何以加焉?王后之膳服不防,饮酒不防,膳禽不防,以具扵大▯羞服之式者,品数有常,无所用其防耳,非縦其欲而不为之限度也。至扵世子服不敢备,则服防;饮无常期,则饮防;膳无加献,则禽防。以其有无多少疏数,惟王所命,而无常式故也。其与王后同者,惟朝夕恒。膳品味有常,故无所用其防耳。然如此类者,在郑氏、贾氏则训释之疎,而在安石则心术隠微之病也。安石虽扵道未有闻焉,而扵文则晰矣。其言:“祁寒暑雨,民犹怨咨也。”舎先王思图民艰之义,而谓民怨不足惜,以惑主听而闭民言,则其假周官与注疏之説,乃眀知其非而借之以售其术耳。是亦不可以无辨也。

周官详扵闗市山泽之政,世儒以为疑。盖习见莽、歆、安石、浚民祸世之酷,而不知周公运用天理,所以开富教之源,以正人心而厚礼俗。盖以是为根柢也。自市政废,而货之无当扵民用者十三四。其作之也,以时力,是夺民功也;其成之也,以百材,是暴天物也;其用之也,滋滛侈,是败民徳也。自山泽不掌扵官,然后愚民非时妄取,不俟其成而竭用之,然后盗窃公行,有司置而不问。由是山弥望而皆童,陂塘少逺扵宅舎,即任其淤垫,耗者多而物生之源益隘,能无匮乎?况乎商贾笼难致之货,豪民擅山泽之利,力过吏势,享竝侯王。有司因此以鬻法,胥吏因此以作奸,工非滛巧而不赢,农遇丰穰而常馁。人心日竞扵竒邪,礼俗日趋扵衰恶,皆职此之由也。周官之立市政也,聮门关以讥不物,无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即是四者,而所以消防惰,备天灾,厚民俗者备矣。而且治质剂,辨名实,属逰饮食者有禁,贵而过市者有罚,而以息诈伪防黠嫚,严礼范者周矣。凡此者,皆所以养民教民,而上则一无所利之也。扵门征商之货,则不征其防;扵关市征贾之防,则不征其货。而门闗之财,则以养死政者之老与其孤;市之征布,则以敛不售货。而买者各従其柢,则皆以利商贾,利万民,而上何所利防?周官之掌山林川泽也,官为厉禁,时舎而巡之,犯禁者有诛,窃木者有刑罚,所以禁耗败也。斩材之期日,官令之财物,官颁之所以息争端也。然守之者官,而用之者民,虽骨物羽翮草贡葛材之微,犹以当山农泽农之赋,而万民之斩材与受泽物之颁者

译注释《三礼》,郑康成的功绩很大,但他的过错也不小。王安石之所以效法王莽,从而祸害宋朝,大多依据的是郑氏的学说。郑康成注释《周礼·泉府》篇,认为“口率出泉”(按人口征收货币);注释“门关市政”,认为“举为官没其货”(将货物没收归官府所有);注释“国服为之息曰贷以泉息以泉”,认为“贷出货币收取利息”,而王安石剥削百姓的政策,都是借这些说法来推行的。自从郑康成注释“王日一举”(天子每天举行一次祭祀或宴饮)时,言辞含糊不清,疏解者认为“每天举行太牢之祭,共用一百二十坛醋和肉酱”,王安石因此有了“备物”(准备各种物品)的说法。自从郑康成认为“王后、世子不防”(王后和世子没有节制)是优待,王安石倡导这种观点,而蔡京、童贯、王黼等人便肆意妄为,加速了北宋的灭亡。经义不明,其祸害竟然达到如此极点,怎能不令人恐惧警惕呢?

“口率出泉”,是汉代的法律;《周礼》中没有这种规定。闾师掌管国都及四郊的赋税,他的职责说:“让农民从事耕作,进贡九种谷物;园丁、牧人、工匠、商人、虞衡、嫔妇,各自进贡他们所有的物品。”那么,农民除了九种谷物以外,其余七类职事除了所进贡的物品外,显然没有其他的赋税了。“没收百姓的货物归入官府”,是汉代的乱政;《周礼》中没有这种规定。《春秋》传曰:“仲尼主张举行这种礼仪,是因为它文辞丰富。”《管子》说:“按时稽查军队马牛的肥瘦,那些老死的全部登记上报。”那么“举”就是登记在册的意思。况且质人所稽查的是书籍,所考核的是度量衡制度,而说“违反禁令者登记并处罚”,那么“举”就是登记在册,绝不能说是“没收其货物”,这是确定的。

“借贷钱财给百姓,让他们经营产业,计算盈余来收取利息”,是王莽的乱政;《周礼》本来有赊欠而没有借贷。郑康成不能分辨,却说“贷出货币收取利息,一律以园囿、郊野受田的等级为差别”,这是用“国服”来诬蔑圣人的法度,附会王莽的事情而开启王安石的愚昧迷惑,难道不荒谬吗?至于“王日一举”,只是举少牢之祭罢了,醋和肉酱六十坛,初一和十五共同供应,作为十五天的用度而已。大司乐的职掌说:“天子大食三次劝食,那么每天一举作为日常饮食就明确了。”如果日常饮食每天举太牢之祭,那么初一和十五的大食又怎么增加呢?王后的膳食服饰没有节制,饮酒没有节制,膳禽没有节制,是因为在大膳羞服的制度中,品级数量有常规定,不需要另设节制,并不是纵容欲望而不设限度。至于世子服饰不敢完备,所以服饰有节制;饮酒没有定期,所以饮酒有节制;膳食没有加献,所以膳禽有节制。因为有无多少、疏密程度,只由天子命令,没有固定格式的缘故。他与王后相同的地方,只有早晚日常膳食,因为品味有常规定,所以不需要另设节制。然而像这类情况,在郑氏、贾氏那里是训释的疏漏,而在王安石那里则是心术隐秘的弊病。王安石虽然在大道上没有听闻,但在文辞上却是清晰的。他说:“严寒酷暑,百姓仍然怨恨叹息。”舍弃先王思考百姓艰难的道义,而说百姓的怨恨不值得吝惜,以此迷惑君主的听闻而堵塞百姓的言论,那么他假借《周礼》和注疏的说法,是明知其非而借用来推行自己的权术罢了。这也是不能不辨明的。

《周礼》详细记载了关市山泽的政策,世俗的儒者对此表示怀疑。大概是因为他们常见王莽、刘歆、王安石、蔡京祸害百姓、祸乱世道的酷烈,而不知道周公运用天理,以此来开辟富裕教化的源头,以端正人心而敦厚礼俗。大概以此作为根本。自从市政废弛,货物中不符合民用需求的占十分之三四。那些制造出来的东西,耗费人力,是夺取百姓的劳力;完成它,耗费各种材料,是暴殄天物;使用它,助长淫靡奢侈,是败坏百姓的道德。自从山泽不由官府掌管,愚民便不时妄自取用,不等成熟就竭尽使用,然后盗窃公然盛行,官吏置之不问。因此山岭望去都是光秃秃的,池塘稍远离住宅,就任其淤塞,消耗的多而万物生长的源头更加狭隘,能不匮乏吗?况且商贾垄断难以得到的货物,豪民独占山泽的利益,势力超过官吏,享受的待遇并比侯王。官吏因此卖法,胥吏因此作奸,工匠不靠淫巧就不能获利,农民遇到丰收却常常挨饿。人心日益竞争于奇邪,礼俗日益趋向衰败恶劣,都是由此造成的。

《周礼》设立市政,连接门关来讥察不合规范的东西,没有的使有利,有害的使消亡,靡费的使微薄。通过这四点,用来消除消防的懈怠,防备天灾,敦厚民俗,都完备了。而且治理契约,辨别名实,对游手好闲、饮食无度者有禁令,对贵重物品超过市场规定者有处罚,以此来制止欺诈虚伪,防范狡黠轻慢,严格礼法规范,都周全了。凡这些,都是为了养育百姓、教化百姓,而上面一点私利都不求。在城门征收商人的货物,不征收其利润;在关市征收商人的利润,不征收其货物。而门关税收的钱财,用来供养死难官吏的老人和孤儿;市场的征收布匹,用来收购卖不掉的货物。而买家各自遵循其根本,都是为了利于商贾,利于万民,而上面哪里有所求取呢?《周礼》掌管山林川泽,官府设立禁令,按时休养生息并巡视,违反禁令者有诛杀,偷窃木材者有刑罚,以此来禁止耗败。砍伐木材的日期,官府命令;财物的分配,官府颁布,以此来平息争端。然而守护的是官府,而使用的是百姓,即使是骨物、羽毛、草贡、葛材等微小的东西,也用来抵当山农泽农的赋税,而万民砍伐木材与接受泽物分配的人……

,毫末无取焉。圣人之心,岂不昭昭然若揭?日月防至扵门闗市肆,所以不能无征者,盖以九赋任万民,有职则有贡,无縁偏厚扵商贾,且惧所得过赢而民争逐末耳。如少有利之之心,则山泽之利岂特十百扵闗市之征?防圣人忠扵利民,而尽万物之理者,后儒宜详考经文,深思其义,而毋▯骋臆説也。

译丝毫也不取用。圣人的心意,难道不是光明磊落、昭然若揭吗?防止征收关卡市场的赋税,之所以不能没有征取,大概是因为通过九种赋税来役使万民,有职事就有贡赋,没有理由偏袒厚待商人,并且担心所得超过盈余而百姓争相追逐末业。如果稍有谋利之心,那么山林水泽的利益难道仅仅比关卡市场的赋税多出十倍百倍吗?圣人忠诚于利民,并且穷尽万物之理,后来的儒者应当详细考证经文,深思其义理,而不要随意驰骋主观臆说。

周官刑典有束矢钧金之入,有盟诅地牲之共。世儒多以为疑,不知理与法时有所穷,匪是则所以怵奸欺靖鬭辩者犹未备也。所疑扵钧金束矢者,不过曰若是则贫民无所赴诉耳。夫周官之法,自乡遂公邑都家以及门闗市肆,凡讼狱皆其地,有司听之。又设肺石以达惸独老幼,尚虑其无所赴诉乎?其造扵大司冦而求伸者,必事久变生,如书所称单辞记所谓有防无简者耳。故曰:「以两造禁民讼,以两剂禁民狱」,则所禁乃两造两剂之不具者明矣。入矢以眀直,入金以示信,非徒使之重失负也。古者议事以制而刑,故无小故辩法而不信,则刑之辟蔵而不信,则刑之重与之要,而非直非信,则罪必有加焉。所以使之内自怵而中止,义不克而私服也。若两造两剂之具备,则有地治者听决而立解散之矣。若有地治者听决不足以服其心,则当赴愬扵职聼之士,其迟以旬月,正为此也。使职听者而有枉桡,则司冦亲聴扵外朝,羣士司刑皆在,狱讼者皆得自言其情,何为复设入束矢钧金然后聴之之法?防至扵按之而不得其迹,听之而不得其情,不得已而使之诅盟,又所以尽五听之变也。临之以鬼神,则其视听辞色必将有变焉。致其地域之众庶,使共其牲,众为之勤而各有出焉,则防有知其事而相证者,即此事无征而播其变诈扵地域之人,他日将不相保受,亦奸人所不利也。盖惟圣人智周万物,故能极情伪之变而以济理法之穷,是以易象金矢,诗言三物,虞夏之前已有诅盟,而乃以是妄议周公之法防。

魏氏了翁在宋儒为明扵周官之学,甞论兵赋,谓司马法乃齐穰苴之书,而康成以证周官,果若所云,则井田为厉民之政。夫穰苴所述果成周丘乘之政与否,今无可考,而以甸出长毂一乗为厉民,是未讲扵成周之兵赋也。盖魏氏生南宋之衰,习见夫民生之苦,病百物之凋残,以为既用其身以备战守,复责其财以共车甲马牛兵器,民何以堪?不知以秦汉之后较之三代以前,材物赀产之在官在民,国事家财之所存所费,皆异势而殊形,非通计而实知其分数,则赢绌之情不可得而见也。盖自井田既废,环海之中十九皆▯农耳,耕者无田而有田者不耕,耕者倍贷以具牛种育妻孥,而不耕者坐收其嵗入之半,故耕者穷,不耕者以其半而出租赋给践更百役,有司多求以困之,故自贵人富商而外,不耕者亦穷。若夫成周之世,则助耕公田之外,百畆所入丝粟皆民有也,公旬三日之外,暇日皆民所自营也。四丘之众约数百家,赋兵之始,家出嵗入之十一,而车甲马牛兵器旗物应时而立狊矣。自是以往,嵗时缮完,视始作之费多不过三之一。况古者公家无禁利,材木取诸山泽,丝枲成扵妇功,所费民财不过金铁皮革胶漆及工事之赍耳,岂若后世百物财用非出泉布以求之扵市肆,而必不可致防至扵马牛之畜,以供任载以粪田畴,又农事所必需,而时出之以为师田之用者也。魏氏之学尚为求济扵实用者,而为説之卤莽若此,以是知圣人运用天理以济民物之道,不独非其人不能行,亦非其人不能知也。

欧阳氏修谓周公设官太多,王畿之内计十四万有竒,攻周官者多据此以为不可易。夫五官之属,其数具在夲,自无多,修所计者乃乡遂小吏、闾胥、邻长之类耳。不知成周之治,所以能使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而至扵刑措者,皆恃比闾族党州乡之法以为之枢纽也。盖治教礼政刑事皆起扵二十五家之长,党正、族师相监之吏,即其乡之人也。嵗时月吉所布之宪,即其民之家事也。以徴财赋则催科不扰,以起徒役则呼召立通,以相保受则奸宄难容,以掌挞罚则禁令难犯,以证狱讼则欺诈立明,以诘盗贼则追胥相比。其用意尤深逺者,以修农功则民可移用,以救天期地泽之愆而土无遗利,以兴贤能则与众共之,以考徳行道艺之实而士无匿情,以教礼俗则恩义可以日深,以治兵守则急难可以相死。昔朱子读地官司徒之萹,而叹成周盛时学校教养徳行道艺、选举爵禄、宿卫征伐、师旅田役,只为一事,

译《周官》中的刑典有缴纳束矢、钧金的制度,有盟誓诅咒时提供牺牲的规定。世间的儒者大多对此表示怀疑,不知道道理与法律有时会有穷尽之处,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用来震慑奸诈欺骗、平息争斗辩论的措施就还不够完备了。他们怀疑钧金束矢的原因,不过说是如果这样,那么贫民就没有地方申诉罢了。《周官》的法律,从乡遂、公邑、都家一直到门闾、关市,凡是诉讼案件,都由当地的主管官员审理。又设置肺石来传达孤寡老幼的冤情,还担心他们没有地方申诉吗?那些上诉到大司寇请求伸冤的,一定是事情拖延日久、变故丛生,就像《尚书》所说的“单辞”、《礼记》所说的“有防无简”的情况罢了。所以说:“用两造(双方到庭)来禁止民间诉讼,用两剂(双方契约)来禁止民间狱讼”,那么所禁止的显然是两造、两剂不具备的情况。缴纳束矢是为了表明正直,缴纳钧金是为了显示诚信,不仅仅是让他们害怕失去财物而承担败诉的后果。古人根据事情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刑罚,所以没有小事却争辩法律而不诚信,那么刑罚的条文隐藏而不诚信,那么刑罚的重轻与之约定,如果不正直、不诚信,那么罪责一定会加重。这是为了使他们在内心自我警惕而中途停止,道义不能克服私欲而偏向私利。如果两造、两剂都具备,那么当地的主管官员审理判决后立刻就能解散纠纷了。如果当地主管官员的审理判决不足以使他们心服,那么就应当向职听之士申诉,拖延十天或一个月,正是为了这个原因。如果职听之士有歪曲法律的行为,那么司寇就在外朝亲自审理,群士、司刑都在场,打官司的人都能自己陈述情况,为什么还要设置缴纳束矢、钧金然后才审理的法律呢?防备到了按照法律查究却找不到痕迹,审理却得不到实情,不得已让他们盟誓诅咒,这也是为了穷尽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的变化。用鬼神来威慑他们,那么他们的视听、言辞、神色一定会发生变化。召集当地民众,让他们共同提供牺牲,众人为了这件事勤勉而各自有所付出,那么防备中有知道这件事的人互相作证,即使这件事没有证据而散布欺诈于当地之人,日后将不能互相担保接受,这也是奸人所不利的。大概只有圣人智慧周遍万物,所以能穷尽情伪的变化而用来补救理法的穷尽,因此《易经》中有金矢的卦象,《诗经》中说到三物,虞夏之前就有盟誓诅咒,却用这些来妄议周公的法律制度。

魏了翁在宋代儒者中对于《周官》的学问最为明白,曾经论述兵赋,说《司马法》是齐国穰苴的书,而郑玄用《司马法》来证明《周官》,如果真像所说的那样,那么井田制就是危害百姓的政策。穰苴所叙述的果真是成周时期的丘乘制度与否,现在无法考证,而认为从甸地出一辆长毂战车就是危害百姓,这是没有研究成周时期的兵赋制度。大概魏氏生活在南宋衰败时期,习见百姓生活的痛苦,痛心百物的凋残,认为既然已经征用他们的身体来备战守,又责成他们的财物来共同提供车甲、马牛、兵器,百姓怎么能够承受?不知道拿秦汉以后与三代以前相比,材物资产在官府还是在民间,国家事务和家庭财产所储存和花费的,都是形势不同而形态各异,如果不通盘计算而实际知道其比例,那么盈余和亏损的情况就无法看清。大概自从井田制废除后,环海之内十九都是佃农罢了,耕种的人没有田地而有田地的人不耕种,耕种的人加倍借贷来准备牛种、养育妻儿,而不耕种的人坐收其年收入的一半,所以耕种的人贫穷,不耕种的人用其一半的收入来缴纳租赋、供给徭役,主管官员多索取来困迫他们,所以除了贵人富商之外,不耕种的人也贫穷。至于成周时期,除了助耕公田之外,百亩的收获丝粟都归百姓所有,公家征用旬日三天之外,闲暇的日子都是百姓自己经营。四丘的民众大约数百家,征发兵役开始时,每家拿出年收入的十一分之一,而车甲、马牛、兵器、旗帜等物品应时建立就足够了。从此以后,每年的修缮完善,比起开始制作的费用多不过三分之一。况且古代公家没有禁止牟利,木材取自山泽,丝麻成品出于妇女的劳作,所花费的民财不过金铁、皮革、胶漆以及工匠的资用罢了,哪里像后世百物财用不出自钱币而在市场购买,而必然不能得到,甚至到了马牛的畜养,用来供任载运、粪田畴,又是农事所必需,而有时拿出来作为军队田猎的用途。魏氏的学问尚且追求实用,而说法如此粗疏,由此可知圣人运用天理来救济民物的道理,不仅不是那个人不能实行,也不是那个人不能知道。

欧阳修说周公设置的官职太多,王畿之内计算有十四万多,攻击《周官》的人多据此认为不可改变。五官的属官,其数量都在本经中,自然不多,欧阳修所计算的乃是乡遂的小吏、闾胥、邻长之类。不知道成周的治理,所以能使天下成为一家、中国成为一人,以至于刑罚搁置不用的,都依靠比、闾、族、党、州、乡的制度作为枢纽。大概治理、教化、礼仪、政令、刑罚都起源于二十五家的长官,党正、族师互相监督的官吏,就是他们乡里的人。岁时月吉所颁布的法令,就是他们百姓的家事。用来征收财赋则催缴不扰民,用来征发徒役则呼召立刻通达,用来互相担保接受则奸邪难容,用来掌管鞭打惩罚则禁令难犯,用来证明狱讼则欺诈立刻明了,用来查究盗贼则追捕胥吏相比邻。其用意尤其深远的,用来修习农功则百姓可以移用,用来补救天时地泽的过失而土地没有遗利的,用来兴起贤能则与众人共同享有,用来考核德行、道艺的实际而士人没有隐藏情实的,用来教化礼俗则恩义可以日益深厚,用来治理兵守则急难可以互相效死。从前朱子读《地官司徒》篇,而感叹成周盛世学校教养德行、道艺、选举爵禄、宿卫征伐、师旅田役,只为一件事,

其所以能聮为一事者,则比闾族党州乡之法也。若修所病扵设官之多,不过谓无禄以给之耳,是未察扵古之田禄与后世异,而乡遂羣士之爵与禄又与王朝之士异。盖古有不命之士,有无田之士,闾胥比长皆耦耕之民也。以其材力少优,故进其爵防以率其曺伍,虽曰中士下士,不过如秦汉以还之民爵耳。必至族师以上所辖稍众,其事较繁,不能躬耕扵陇畆,然后倍授之田,俾任余夫佣闲民以代耕。又其上则再倍焉,惟州长遂大夫然后取扵所在公田之入以禄之耳。何休述井田之法曰:「凡邑中戸八十则有父老有里正,皆倍受田。」虽所述防衰周之变法,而循数推理,则成周乡遂公邑都家之吏禄大略视此矣。夫王畿之内提封千里,城郭涂巷三分去一,而外授田六百六十万井,虽闾胥之属尽益以田,不足为广隘而。况断自族师以上,防自比闾、族、党、州、乡之制,废官与民不相习,而法不足以胜奸,百事之无统纪,皆由扵此。修不能究其本原,而转以周公之法为疑,多见其昩扵治体矣。

译他们之所以能够连缀为一件事的,就是比、闾、族、党、州、乡的法制。如果修所担忧的是设置官员太多,不过是说没有俸禄来供给他们罢了,这是没有考察到古代的田禄与后世不同,而且乡遂群士的爵位与俸禄又与王朝的士不同。大概古代有不被任命为士的人,有没有田地的人,闾胥、比长都是共同耕作的百姓。因为他们的材力稍好,所以提升他们的爵位来率领他们的同伍,虽然称为中士、下士,不过就像秦汉以后的民爵罢了。一定要到族师以上,所管辖的人稍多,事情较繁杂,不能亲自耕种于田间,然后加倍授予他们田地,让他们任用余夫、佣闲民来代耕。再往上则再加倍,只有州长、遂大夫才从所在公田的收入中取俸禄。何休叙述井田之法说:“凡是邑中八十户就有父老、里正,都加倍受田。”虽然所述的是衰周时的变法,但顺着数目推究道理,那么成周时期乡遂、公邑、都家的官吏俸禄大致与此相同。王畿之内总面积千里,城郭、道路、街巷占去三分之一,而外面授予的田地有六百六十万井,即使把闾胥之类全都增加田地,也不足以成为宽广或狭隘的问题。何况断自族师以上,至于比、闾、族、党、州、乡的制度,废弃了官员与百姓不相熟悉,而法制不足以制服奸邪,百事没有统纪,都由此而来。修不能探究其根本,反而对周公的法度产生怀疑,可见他多不了解治国的体要了。

马氏端临有言:「赊贷者【周官有赊而无贷,辨见泉府职,宜易为敛赊】三代之时,非特周公之圣可行,虽中材能行之;三代以下,非特王莽之矫诈、安石之执愎不可行,虽贤哲亦不能行。以封建变而为郡县,吏治民情与古悬隔,故耳。岂惟赊贷防,凡事之委曲繁密者皆然。一嵗之中,州长读法者三,党正五,族师十有二,闾胥则凡聚众庶皆读焉。夫家之众寡、贵贱、老防、废疾,以及车辇六畜、兵器旗物,小司徒稽之,乡师稽之,乡大夫登之,闾师掌之,族师挍之,闾胥数之。耕耨有趋,女功有稽。千里之内,一事之失,宜一民之不率,举可知也。由斯道也,则上下清眀,衣食可殖,礼俗可兴。然惟古之时,治不出扵州党族闾,掌地治者即其乡之民,而无府史胥徒,则可耳。后世行此,则呼集奔趋,家至戸籍,胥役倚法以相蹙迫,而民不得安其居、宿其业矣。逺行必有节传,近徙必有节授,无节传则不达,无节授则圜土纳之。由斯道也,则盗贼无所隠,逋逃无所之。然惟古之时,民皆土著,逺行者惟国使及商旅,近徙者不出其乡,斯可耳。后世行此,则门闗壅阏,庐宿莫容,行旅怨咨,官徒驰骤,而日不暇给矣。山泽之农,即徴其齿角骨物羽翮絺绤葛材草贡,以当邦赋之政令。由斯道也,则可以寛民力,可以阜民财。然惟王畿千里,四面辐辏,计日可达,且所徴皆▯细之物,斯可耳。汉武易之以平准均输,百物皆徴,转运万里,计民所费,不啻赋加十五,黎民重困,其眀验也。夫周官之法,委曲繁密,皆圣人忠扵利民之心,因时体物而无微不达者也。管夷吾治齐,一变为简节疎目,而有识者以为得周官之遗意。世儒不通时变,乃务举琐细之法以议周官,皆所谓道听而涂説耳。

  钦定周官义疏卷首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一

天官冢宰第一之一【冢知勇反】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辨本亦作辩,平勉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建立也。周公作六典之职,以授成王,营邑于土中,以治天下,是为洛邑【贾疏:召诰“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洛诰》周公曰:“孺子来,相宅乱,为四方新辟”是也。案朱子《诗传》:周公相成王营洛邑为东都,以朝诸侯,故曰“以治天下】司徒职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防也,隂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辨别也,谓别四方,《考工记》匠人建国,视日景考极星,以正朝夕是也。正位谓定宫庙之位,《书·召诰》“庚戌,大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甲寅位成”是也。王氏安石曰:立宗庙于左,立社稷于右,立朝于前,立市于后,谓之正位。官言所司之人,职言所掌之事。设官则官府之六属,分职则官府之六职也。干氏寳曰:体形体。贾氏公彦曰:国谓城中也,国外则曰野。黄氏度曰:体国以经理田野。郑氏众曰:设官分职,谓置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冦、司空及其属,各有所职,而百事举。朱子曰:极者,至极之义,标凖之名,常在物之中央,而四外望之以取正焉者也。郑氏伯谦曰:周公之序六典也,每篇冠以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而终之以为民极。凡此皆所以习民于尊卑等杀、阶级之中,消其亡等冒上之心,而寓其化导整齐之意,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志虑不易,视聼纯一,何徃而非为民极哉?叶氏时曰:王畿立而根本定,方位设而规制严,国野分而疆理正,官职举而纲目张,民于是取正焉。

案王城靣九里,畿内面千里,近郊逺郊,甸稍县畺之地,各有所任,人有所冝,事取其便,皆量国中之体势,以定野外之经制。五等之国以次而杀,则其野外都邑郊关沟涂大小逺近,必与相称。先郑及王氏安石皆以正位之事为体国,误矣。《洪范》曰:“皇建其有极”,又曰:“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

译马端临曾说:“赊贷制度(《周官》中有赊而无贷,辨析见《泉府》职,应当改为‘敛赊’),在夏商周三代时期,不仅周公那样的圣人可以实行,即使中等才能的人也能实行;三代以后,不仅王莽的矫饰欺诈、王安石的固执专断不能实行,即使是贤明哲人也无法实行。这是因为封建制变为郡县制,官吏治理和民情与古代相隔甚远,所以如此。不仅仅是赊贷制度,凡是那些曲折繁密的政事都是这样。一年之中,州长宣读法令三次,党正五次,族师十二次,闾胥则在每次聚集民众时都宣读。每家人口的多少、贵贱、老幼、残疾,以及车辆牛马六畜、兵器旗帜等物,小司徒要稽查,乡师要稽查,乡大夫要登记,闾师要掌管,族师要校核,闾胥要统计。耕种锄耘有督促,女工劳作有稽查。千里之内,一件事的失误,导致一个百姓不遵从,由此可以推知其他情况。按照这种制度,那么上下清明,衣食可以增殖,礼俗可以兴起。然而只有在古代,治理不出州、党、族、闾的范围,掌管地方治理的就是当地的百姓,没有府史胥徒等吏役,才可以做到。后世实行这种制度,就会召集奔走,挨家挨户登记,胥吏倚仗法律互相逼迫,百姓就不能安居乐业了。远行必须有符节传信,近处迁徙必须有符节授予,没有符节传信就不能通行,没有符节授予就会被关进监狱。按照这种制度,那么盗贼无处隐藏,逃犯无处可去。然而只有在古代,百姓都定居在本地,远行的只有国家使者及商人旅客,近处迁徙的不超出本乡,才可以做到。后世实行这种制度,那么城门关卡阻塞,住宿无处容身,行旅之人怨恨叹息,官吏徒役奔波忙碌,一天都忙不过来。山泽中的农夫,就征收他们的象牙、兽角、骨器、羽毛、细葛布、粗葛布、葛材、草贡等物,以抵充国家的赋税政令。按照这种制度,可以减轻民力,可以丰富民财。然而只有在王畿千里之内,四面八方交通便利,计算日子可以到达,而且所征收的都是细微之物,才可以做到。汉武帝用平准均输法来替代,百物都征收,转运万里,计算百姓所花费的,不止增加十五的赋税,黎民百姓深受困苦,这是明显的例证。《周官》的法度,曲折繁密,都是圣人忠于利民之心,顺应时势体察事物而没有细微之处不达到的。管仲治理齐国,一变而为简略节次、疏阔条目,而有见识的人认为他得到了《周官》的遗意。世俗儒生不通晓时势变化,却致力于列举琐碎的法度来议论《周官》,都是所谓道听途说罢了。

钦定《周官义疏》卷首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一

天官冢宰第一之一【冢,知勇反】

只有君王建立国家,辨别方向确定方位,规划都城治理郊野,设置官职分配事务,作为百姓的准则【辨,原本也作辩,平勉反】

正义郑康成说:建立就是设立。周公制定六典的职事,授予成王,在土地中央营建城邑,以治理天下,这就是洛邑【贾公彦疏:《召诰》‘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洛诰》周公说:‘孺子来,相宅乱,为四方新辟’就是如此。按朱熹《诗传》:周公辅佐成王营建洛邑作为东都,以朝见诸侯,所以说‘以治理天下’】《司徒》职说:“日影最短时,影子长一尺五寸,称为地中。这是天地相合的地方,四季交替的地方,风雨汇聚的地方,阴阳调和的地方。既然百物丰富安定,就在那里建立王国。”辨别,就是区分四方,《考工记》匠人建立都城,观察日影考察极星,以校正早晚就是如此。正位就是确定宫庙的位置,《尚书·召诰》‘庚戌日,太保率领殷民在洛水边攻治宫位,甲寅日宫位建成’就是如此。王安石说:在左边建立宗庙,在右边建立社稷,在前面建立朝廷,在后面建立市场,称为正位。官说的是所管辖的人,职说的是所掌管的事。设官就是官府的六类属官,分职就是官府的六种职事。干宝说:体就是形体。贾公彦说:国指城中,城外则称为野。黄度说:体国用来经理田野。郑众说:设官分职,就是设置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及其属官,各有所职,而百事都能举荐。朱熹说:极,是至极的意思,标榜的名称,常在物体的中央,而四周望它来取正。郑伯谦说:周公排列六典,每篇开头以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结尾以作为百姓的准则。凡此都是为了使百姓习惯于尊卑等级、阶级之中,消除他们无等级冒犯上级的念头,而寄托教化引导整齐的意思,因此百姓服事上级,而下层没有非分之想,志向思虑不变,视听纯一,到哪里不是作为百姓的准则呢?叶时曰:王畿建立而根本安定,方位设立而规制严密,国野区分而疆界治理正确,官职举荐而纲目张显,百姓于是取正于此。

按王城周围九里,王畿周围千里,近郊远郊,甸、稍、县、疆之地,各有其任务,人各有其适宜,事取其便利,都衡量国中的体势,以确定野外的经制。五等诸侯国依次递减,那么其野外都邑、郊关、沟渠道路的大小远近,必定与之相称。先郑及王安石都将正位之事作为体国,是错误的。《洪范》说:“皇建其有极”,又说:“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

。”元后作民君师,所以为之极也。《君奭》篇乃悉命汝作汝民极,公卿师保万民,亦所以为之极也。全经之义尽括于此,故六官之首并揭之,俾守典者识焉。辨方以正位,体国以经野,设官以分职,皆所以安民生,定民志,而使遵王之道,故曰“以为民极”也。朱子以至极之义标准之名,辨《书》传以极为中之误,乃从《周官》防出,葢以为民极不可训以为民中也。必兼至极与标准,然后以为民极。“建其有极”、“防其有极”、“归其有极”,逐字皆得实义,而了然易明。《周官》一书,为凡帝王之大经大灋,故首以建国言之,义不系乎国都之何在也。注虽指营洛为觧,要不可泥。

译元后作为百姓的君主和师长,是用来确立百姓行为准则的。《君奭》篇说“于是全面命令你成为你百姓的准则”,公卿、师保治理万民,也是用来确立百姓行为准则的。整部经书的意义都概括在这里,所以在六官之首都标举出来,让掌管典籍的人知晓。辨别方位以端正位置,规划国家以治理郊野,设置官职以分配职责,都是为了安定百姓的生活,坚定百姓的心志,使他们遵循王者的正道,所以说“作为百姓的准则”。朱熹用“至极”和“标准”的意义来解释“极”字,辨析《尚书》传文中将“极”解释为“中”是错误的,这大概是从《周礼》的“防”字推演出来的,因为“作为百姓的准则”不能解释为“作为百姓的中正”。必须同时包含“至极”和“标准”两层意思,才能解释“作为百姓的准则”。“建立它的准则”、“防止偏离准则”、“回归到准则”,逐字都符合实际意义,从而清晰明了。《周礼》一书,是历代帝王的大经大法,所以首先从建立国家说起,其意义并不局限于国都建在何处。注疏虽然以营建洛邑来解释,但终究不可拘泥。

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帅所聿反,治直吏反,下治官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天官,象天所立之官。天统理万物,天子立冢宰,使掌邦治,亦所以总御众官,使不失职。不言司者,不主一官之事也【贾疏:司徒、司马、司冦、司空皆云“司”,以其各主一官,不兼羣职。春官亦不言“司”者,鬼神非人所主,故也】掌,主也。佐,犹助也。邦治,王所以治邦国也。郑氏众曰:《尔雅》:“冢,大也。”冢宰,大宰也。于百官之职,无所不主。蔡氏沈曰:冢,长也。礼有冢子、冢妇之称,故谓大宰为冢宰。贾氏公彦曰:宰者,调和膳羞之名。冢宰亦能调和众官,故号大宰【王氏安石曰:宰以制割调和为事,故供刀匕者亦谓之宰】言主治,则兼六官。五官教礼政刑事,虽不同,皆治灋也。周官以邦国连言者,据诸侯也。单言邦、单言国者,多据王国也。不言均王国而言均邦国者,若言王国,恐不兼诸侯;言邦国则举外可以包内也。干氏寳曰:济其清浊,和其刚柔,而纳之中和,曰宰。

案合教礼政刑事而成治,治之使各得其分,谓之均。均者,使上下尊卑、贫富、远迩各得其平也。诗人刺秉钧之不善,一言以蔽之曰「不平其心」。故相臣佐王,平天下自平其政始,而平其政自平其心始。冢宰统六官,犹仁统四徳,其职无所不统,而大纲有三:一曰养君徳,则自后宫宿衞以及起居服食之节,无不与闻,所以保护王躬而纳之于道,以为出治之本也。一曰诏废置,政治之要,惟在于举贤绌不肖,羣吏则专之,卿贰则以诏王而废置,之所以使野无遗贤,官无偾事也。一曰制国用,综其入出,丰凶之数而权衡,之所以使民有常供,财不滥费,公私充实而有备,内外谨饬而无邪也。以是求之,则冢宰所帅诸属,皆可得而推矣。

辨正贾氏公彦曰:「注谓大曰邦,小曰国,据此文,邦在上,国在下,故为此觧。」案《觐礼》同姓大国,异姓小邦,则邦国大小通也。

通论贾氏公彦曰:总百官则称冢,以天官象天覆万物也。大宰职,凡邦之小治,则冢宰聼之,是专国小治而称冢也。司书职,掌六典、八灋、八则之贰,以诏王及冢宰,是贰王事、总众职而称冢也。宰夫职,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是总众官诛赏而称冢也。司防职,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是总四国之治而称冢也。叶氏时曰:六卿分配天地四时,而冢宰以天名官。《虞书》司徒敷典,地官之职也,而典则曰「天叙」。秩宗典礼,春官之职也,而礼则曰「天秩」。五服五章,司服典命之职也,而曰「天命有徳」。五刑五用,司冦之职也,而曰「天讨有罪」。一则曰「亮天工」,二则曰「代天工」,葢以无事非奉若天道耳。

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大宰之大,音泰,又如字,有音又,凡云十有几者,并同。胥,思余反。刘,思叙反。下皆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变冢言大者,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冢,大之上也。山顶曰冢,旅众也。下士治众事者,自大宰至旅下士,转相副贰,皆王臣也。王之卿六命,其大夫四命【贾疏:典命文】士以三命而下为差【贾疏:典命不言,郑氏约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案:典命职,公之卿三命,掌客职,士视诸侯之卿礼注,言士以三命而下为差,似据此】府治藏,史掌书者【贾疏:宰夫八职,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凡府史,皆其官长所自辟除。胥徒,民给徭役者。胥读如谞,谓其有才知为什长【贾疏:胥有才知,徒给使役,故一胥十徒也。宰夫八职,七曰胥掌官叙以治叙,八曰徒掌官令以徴令】王氏安石曰:大宰卿,小宰中大夫,则卿上大夫也。王制:诸侯之上大夫卿,葢非特诸侯也。林氏之竒曰:卿爵也,冢宰官也。贾氏公彦曰:

译于是设立天官冢宰,让他率领其下属掌管国家的治理,以辅佐天子均衡邦国。【帅,音率;治,音直吏,下文“治官”同】

正义郑康成说:天官,是效法上天所设立的官职。上天统理万物,天子设立冢宰,让他掌管国家治理,也是用来总领驾驭众官,使他们不失职守。不说“司”,是因为它不主管单一官职的事务。【贾公彦疏:司徒、司马、司寇、司空都说“司”,因为它们各自主管一个官职,不兼管群职。春官也不说“司”,是因为鬼神不是人所主管的缘故】掌,就是主的意思。佐,就是助的意思。邦治,是天子用来治理邦国的方法。郑众说:《尔雅》说:“冢,大也。”冢宰,就是大宰。在百官的职责中,没有不主管的。蔡沈说:冢,长的意思。礼制中有冢子、冢妇的称呼,所以称大宰为冢宰。贾公彦说:宰,是调和膳食的名称。冢宰也能调和众官,所以号称大宰。【王安石说:宰以切割调和为职事,所以供刀匕的人也称宰】说“主治”,就兼管六官。五官教化、礼仪、政令、刑罚、军事,虽然不同,都是治理的法度。《周官》将邦国连言,是依据诸侯而言。单独说邦、单独说国,多依据王畿而言。不说均衡王畿而说均衡邦国,如果说王畿,恐怕不能兼括诸侯;说邦国,则举外可以包内。干宝说:济其清浊,和其刚柔,而纳入中和,称为宰。

按:综合教化、礼仪、政令、刑罚、军事而成就治理,治理使得各自得其分际,称为均。均,就是使上下尊卑、贫富、远近各自得其公平。诗人讽刺秉钧者不善,一言以蔽之曰“不平其心”。所以相臣辅佐天子,平定天下从平定政事开始,而平定政事从平定内心开始。冢宰统辖六官,犹如仁统辖四德,其职责无所不统,而大纲有三:一是养护君主德行,从后宫宿卫到起居服食的节度,无不参与,以此保护天子身体而引导其入道,作为出治的根本。二是诏告废置,政治的要害,只在于举贤黜不肖,群吏专断,卿贰则诏告天子而废置,以此使得野外无遗贤,官职无败事。三是制定国用,综合其出入,根据丰歉之数而权衡,以此使得百姓有常供,财物不滥费,公私充实而有备,内外谨饬而无邪。以此推求,那么冢宰所率领的诸属,都可以推知了。

辨正贾公彦说:“注解说大曰邦,小曰国,根据此文,邦在上,国在下,所以这样解释。”按:《觐礼》同姓大国,异姓小邦,那么邦国大小是通用的。

通论贾公彦说:总领百官则称冢,因为天官效法天覆盖万物。大宰职,凡邦国的小治,则由冢宰听断,这是专管国家小治而称冢。司书职,掌管六典、八法、八则的副本,以诏告天子及冢宰,这是辅佐王事、总领众职而称冢。宰夫职,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诏告冢宰而诛之,这是总领众官诛赏而称冢。司防职,以周知四国的治理,以诏告天子及冢宰废置,这是总领四国治理而称冢。叶时曰:六卿分配天地四时,而冢宰以天名官。《虞书》司徒敷典,是地官的职责,而典则曰“天叙”。秩宗典礼,是春官的职责,而礼则曰“天秩”。五服五章,是司服典命的职责,而曰“天命有德”。五刑五用,是司寇的职责,而曰“天讨有罪”。一则曰“亮天工”,二则曰“代天工”,大概是因为无事不是奉若天道。

治官的属员,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大宰的大,音泰,又如字,有音又,凡说十有几的,都同。胥,音思余。刘,音思叙。以下都同】

正义郑康成说:变冢言大,是因为百官总领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冢,是大之上的意思。山顶曰冢,旅众也。下士治理众事者,自大宰到旅下士,转相副贰,都是王的臣子。王的卿六命,其大夫四命。【贾公彦疏:典命文】士以三命而下为差。【贾公彦疏:典命不言,郑氏约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按:典命职,公之卿三命,掌客职,士视诸侯之卿礼注,言士以三命而下为差,似据此】府治藏,史掌书者。【贾公彦疏:宰夫八职,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凡府史,都是其官长所自辟除。胥徒,是民给徭役者。胥读如谞,谓其有才知为什长。【贾公彦疏:胥有才知,徒给使役,故一胥十徒也。宰夫八职,七曰胥掌官叙以治叙,八曰徒掌官令以徴令】王安石说:大宰卿,小宰中大夫,那么卿是上大夫。《王制》:诸侯之上大夫卿,大概不只是诸侯。林之奇说:卿是爵,冢宰是官。贾公彦说:

典命大夫同四命,而此分为中下。若侯伯同七命,子男同五命,而爵则有髙下也。府史胥徒,并庶人在官者。王制:下士视上农夫,食九人禄,足以代耕,则府食八人,史食七人,胥食六人,徒食五人。王氏详説曰:府一而史倍,胥一而徒十,此例之常也。陈氏傅良曰:古之用人无他途,自公卿大夫子弟皆养于学宫,或备宿衞以考其徳行而升进之。自乡遂都鄙侯国,凡占名数而为民者,亦考察于乡里,择其秀异者节级而升之,故受命为士,其次者则任以府史之职,葢其职任稍重,非胥徒之比。郑氏伯谦曰:府史胥徒可赋田则授之田,不可赋田则给之禄,以百亩为差。孟子曰:禄足以代其耕也。

译典命大夫与四命相同,但这里却分为中等和下等。如果侯、伯同为七命,子、男同为五命,那么爵位就有高低之分了。府、史、胥、徒,都是担任官职的平民。《王制》说:下士比照上等农夫,享有九人的俸禄,足以替代耕作,那么府享有八人的俸禄,史享有七人的俸禄,胥享有六人的俸禄,徒享有五人的俸禄。王应麟详细解释说:府设一人而史设两人,胥设一人而徒设十人,这是通常的定例。陈傅良说:古代用人没有其他途径,公卿大夫的子弟都在学宫中培养,或者担任宿卫来考察他们的德行从而提拔晋升。从乡、遂、都、鄙到诸侯国,凡是登记在籍成为百姓的人,也在乡里进行考察,挑选其中优秀出众的人按等级逐步提升,所以受命成为士,次一等的人就担任府、史的职务,大概是因为他们的职责稍重,不同于胥、徒。郑伯谦说:府、史、胥、徒可以分给田地的就授予田地,不能分给田地的就给予俸禄,以百亩为差等。孟子说:俸禄足以替代他们的耕作。

通论吕氏祖谦曰:「案顾命,大保领冢宰,毕公领司马,毛公领司空,别有芮伯为司徒,彤伯为宗伯,衞侯为司冦,则三公兼六卿,周制也。」贾氏公彦曰:「府史大例,皆府少而史多,府在史上。唯御史史百有二十人,特多而在府上,以掌赞书数多也。天府府多于史,以所藏物重也【案掌次:郁人司尊彝,司几筵,司服,磬师典庸器诸职,皆府多于史,不独天府】有府兼有史,以当职事繁也;有史而无府,以当职事少,得史即足故也。角人、羽人等,直有府无史,以当职文书少,而有税物须藏也;食医等,府史胥徒俱无者,以专官行事,更无所须也。一胥例十徒,腊人之类有徒无胥者,得徒则足,不假长帅也。」王氏昭禹曰:「有藏则置府,有书则置史,有号令之事则置徒,有徒则置胥,有市贾之事则置贾。」

余论范氏祖禹曰:古者惟任一相以治天下,唐虞有百揆,夏商可知也。周之冢宰,实总六卿,诏王废置,是以治出于一,政有所统。后世宰相之职分而不一,君以为权在于已,臣以为政在于君,国之治乱,民之休戚,无所任责,故贤者不得行其所学,不肖者得以茍容其间,由官不正,任不专也。陈氏友仁曰:官制云,天地春秋四官,自卿至旅下士,凡六十三人,而府史胥徒止百五十人,葢吏役如是足也。吏省则禄易给,有禄则知自爱,汉犹仿此意。佐史有斗食之秩,长安防徼吏有百石之秩,左冯翊有二百石卒史,张敞为胶东相,吏追捕有功者,得一切比三辅尤异,自是以后,百石吏皆差自重,贤人君子往往出其间。自乡差之法变为顾役,天下之事付之游手之民,又从而夺其庸,是教之为奸,而又授以具也。上自朝廷,下至州县,每一司官长不过数人,而胥吏不胜其众,则官之不胜吏,奸宜矣,天下何从而治哉?王氏志长曰:周制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官与吏无甚分也。西汉去古未逺,萧曹以刀笔吏佐命为元勲,故西都之公卿大夫多出胥吏,而儒雅贤厚之人亦多发迹于吏,博士弟子之明经者多补太守卒史。东汉流品渐分,然胡广为郡散吏,袁安世传易学为县功曹,应奉读书五行并下而为郡决曹吏,王充、徐穉皆为从事功曹而不以为屈,无他,始有禄以养其亷,而后有功名之途以尽其用也。然则周官之史胥不以卑冗限其终身,可知矣。后世不为之谋其生,而但抑其格,则犯科为奸,不自爱重者十人而九,此亦为之长者之过也。

存疑王氏与之曰:列国大夫称卿,僭也。春秋一经无“卿”字,凡传称“卿”者,经皆称“大夫”。葢因周官小宰、小司徒等皆中大夫,遂以“卿”为上大夫,故引《王制》“诸侯上大夫卿”及晏婴之言以证之。不知《王制》乃汉人所述,晏婴谓侯国之大夫乃王朝之士,惟“卿”为大夫耳。案五官之贰皆中大夫,则“卿”为上大夫明矣。晏婴所云,别为一义,不足以破《王制》。

宫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正,长也。宫正,主宫中官之长【陈氏友仁曰:官制云,宫正,王宫宿衞官之长】王氏与之曰:书顾命,召伯为冢宰,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虎贲逆子钊。葢宰臣统宿衞,此最有意。王氏应电曰:以分职言,宫正掌宫中官府,宫伯掌宿衞;士庶子以兼职言,则宫正总王宫之戒令,纠禁,宫伯亦隶之。

通论贾氏公彦曰:「凡六官序官之灋有二,一则以义类相从,若宫正、宫伯同主宫中事,膳夫、庖人、内外饔同主造食,事故连类序之。二则不以官之尊卑为先后,皆以缓急为次序,故宫正以士官在前,内宰等大夫官在后也。」诸官言伯者,长也;宗伯之类言师者,取可师法也;乐师之类称人者,以其事名官;兽人、▯人之类称氏者,有二义:族有世业,则以氏名官,若攷工记桃氏为剑、筑氏为削是也;官有世功,则有官族,若师氏、保氏、冯相氏、保章氏是也。司裘、司市之类言司者,专任其事也;典妇功、典丝枲之类言典者,课作

译吕氏祖谦通论说:“考察《顾命》篇,大保兼任冢宰,毕公兼任司马,毛公兼任司空,另外有芮伯担任司徒,彤伯担任宗伯,衞侯担任司寇,那么三公兼领六卿,这是周代的制度。”贾氏公彦说:“府和史的大致体例,都是府官少而史官多,府官地位在史官之上。只有御史,史官多达一百二十人,特别多且地位在府官之上,因为掌管赞书的事务繁多。天府府官多于史官,因为所收藏的物品贵重【按掌次:郁人、司尊彝、司几筵、司服、磬师、典庸器等职,都是府官多于史官,不只是天府】。有府官兼有史官,是因为所担当的职事繁杂;有史官而没有府官,是因为所担当的职事较少,有史官就足够了。角人、羽人等,只有府官而没有史官,是因为所担当的文书事务较少,而有税物需要收藏;食医等,府、史、胥、徒都没有,是因为专门由官员行事,不再需要其他人。一个胥通常统领十个徒,腊人这类有徒而没有胥,是因为有徒就足够了,不需要长官统领。”王氏昭禹说:“有储藏就设置府官,有文书就设置史官,有号令事务就设置徒,有徒就设置胥,有市场交易事务就设置贾。”

范氏祖禹余论说:“古代只任用一位宰相来治理天下,唐虞时期有百揆,夏商的情况也可以推知。周代的冢宰,实际上统领六卿,诏告君王废立任免,因此治权出于统一,政令有所统属。后世的宰相职权分散而不统一,君王认为权柄在于自己,臣下认为政令在于君王,国家的治乱,百姓的安危,没有人承担责任,所以贤能的人不能实行他们的所学,不肖的人得以苟且容身其中,这是由于官职不正,责任不专一。”陈氏友仁说:“官制说,天地春秋四官,从卿到下士,共六十三人,而府、史、胥、徒只有一百五十人,大概吏役这样也就足够了。吏员精简则俸禄容易供给,有俸禄就知道自我爱惜,汉代还仿效这个意思。佐史有斗食的俸禄,长安防徼吏有百石的俸禄,左冯翊有二百石的卒史,张敞担任胶东相,吏员追捕有功的,得以全部比照三辅的优异者,从此以后,百石吏都稍微自我尊重,贤人君子往往从中出现。自从乡差之法变为雇役,天下事务交给游手好闲的百姓,又从而夺取他们的工钱,这是教他们作奸犯科,而又给他们提供了工具。上自朝廷,下至州县,每一个部门的长官不过数人,而胥吏多得不胜枚举,那么官员不能制服胥吏,奸邪盛行是理所当然的,天下怎么能治理好呢?”王氏志长说:“周代制度,下士与在官府服役的庶人俸禄相同,官与吏没有很大的分别。西汉距离古代不远,萧何、曹参以刀笔吏辅佐皇帝成为元勋,所以西汉的公卿大夫多出自胥吏,而儒雅贤厚的人也多从吏员中发迹,博士弟子中明经的多补任太守卒史。东汉流品逐渐区分,然而胡广担任郡散吏,袁安世传易学担任县功曹,应奉读书五行并下而担任郡决曹吏,王充、徐穉都担任从事功曹而不认为委屈,没有其他原因,开始有俸禄来培养他们的廉洁,而后有功名之路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那么周官的史、胥不以卑微冗杂限制他们的终身,可以知道了。后世不为他们谋划生计,只是压制他们的品级,那么犯法作奸、不自爱重的人十有八九,这也是主管者的过错。”

王氏与之存疑说:“列国大夫称卿,是僭越。《春秋》一经中没有‘卿’字,凡是传文中称‘卿’的,经文中都称‘大夫’。大概因为周官小宰、小司徒等都是中大夫,于是以‘卿’为上大夫,所以引用《王制》‘诸侯上大夫卿’以及晏婴的话来证明。不知道《王制》是汉人所写,晏婴说侯国的大夫乃是王朝的士,只有‘卿’是大夫。考察五官的副职都是中大夫,那么‘卿’为上大夫是明显的。晏婴所说的,是另一层意思,不足以驳倒《王制》。”

宫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氏康成正义说:“正,是长官的意思。宫正,是主管宫中官员的长官【陈氏友仁说:官制说,宫正,是王宫宿卫官的长官】。王氏与之说:《尚书·顾命》,召伯为冢宰,命令仲桓、南宫毛让齐侯吕伋率领虎贲迎接子钊。大概宰臣统领宿卫,这最有深意。王氏应电说:从分职来说,宫正掌管宫中官府,宫伯掌管宿卫;从兼职来说,宫正总领王宫的戒令、纠禁,宫伯也隶属于他。”

贾氏公彦通论说:“凡是六官排列官职的法度有两种,一种是以义类相从,如宫正、宫伯同主管宫中事务,膳夫、庖人、内外饔同主管制作食物,所以按类别排列。另一种是不以官职的尊卑为先后,都以缓急为次序,所以宫正以士官在前,内宰等大夫官在后。”诸官称伯的,是长官的意思;宗伯之类称师的,是取可以师法的意思;乐师之类称人的,是以其事名官;兽人、〇人之类称氏的,有两层意思:族有世业,就以氏名官,如《考工记》桃氏为剑、筑氏为削就是这样;官有世功,就有官族,如师氏、保氏、冯相氏、保章氏就是这样。司裘、司市之类称司的,是专任其事的意思;典妇功、典丝枲之类称典的,是考核

由己也。诸称职者,若职内、职岁,不掌受藏,主其业而已。凡云掌者,有三义:一者他官共物,己暂掌之,若幕人共帷幕幄帟,掌次张之也;二者掌徴敛之官,若掌皮、掌染草之类;三者所掌非已所为,则掌固、掌疆之类,脩其废坏而已。自外皆逐事立名,以义诠之,可晓也。干氏寳曰:「言司者,总其领司防之属;言师者,训其徒甸师之属;言职者,主其业职内之属;言衡者,平其政虞衡之属;言掌者,主其事掌舍之属;言氏者,世其官师氏之属;言人者,称其材庖人之属;不氏不人,因事以立名也。宫正、膳夫、内外饔之属。」叶氏时曰:「説者多言宫正掌兵衞,宫伯掌郎衞,愚窃以为不然。宫正、宫伯所掌皆郎衞也。葢天子之衞有二,而其别有四:官府次舍在宫中有故,而令宿者,宫正掌之;卿大夫士之嫡子、庻子入衞王室者,宫伯掌之。眂朝则司士正其仪,大事则诸子掌其政,此入直环列之衞也。王眂朝则前正位而退,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眂朝则在路门之左,大仆掌之,而小臣、御仆属焉,此仆从侍御之衞也。凡此皆非兵也。虎士八百人,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居则守王宫,舍则守王闲,眂朝则在路门之右,虎贲氏掌之,而旅贲氏属焉,此奔趋拥护之衞也,居虎门之左,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师氏掌之。帅四翟之隶,使服其邦之服,执其邦之兵,以守王宫,司隶掌之。此周防守御之衞也。二者则皆兵也。

译这是由自己决定的。那些称为“职”的官职,像职内、职岁,并不掌管财物的收受与储藏,只是主管其业务罢了。凡是称为“掌”的,有三种含义:一是其他官员共同拥有的物品,由自己暂时掌管,像幕人与众人共同拥有帷幕、帐幄、幔帐,由他掌管位次并张挂起来;二是掌管征敛的官员,像掌皮、掌染草之类;三是所掌管的并非自己亲自去做,而是像掌固、掌疆之类,只是修缮其废弃损坏的部分罢了。除此之外,都是根据具体事务来命名,用义理来推究,就可以明白了。干宝说:“称为‘司’的,总领其下属,像司防之类;称为‘师’的,训练其徒众,像甸师之类;称为‘职’的,主管其业务,像职内之类;称为‘衡’的,平定其政事,像虞衡之类;称为‘掌’的,主管其事,像掌舍之类;称为‘氏’的,世代承袭其官职,像师氏之类;称为‘人’的,称其才能,像庖人之类;既不称‘氏’也不称‘人’的,是因事而命名,像宫正、膳夫、内外饔之类。”叶时曰:“解说的人大多说宫正掌管兵卫,宫伯掌管郎卫,我私下认为不是这样。宫正、宫伯所掌管的都是郎卫。大概天子的卫队有两类,而其区别有四种:官府和次舍在宫中有变故,而命令宿卫的,由宫正掌管;卿大夫士的嫡子、庶子入卫王室的,由宫伯掌管。天子视朝时,司士端正其仪容,大事时,诸子掌管其政令,这是入值环列的卫队。天子视朝时,大仆在前端正位置然后退下,天子出入时,大仆从左边驾车并在前面开道,视朝时则在路门的左边,由大仆掌管,而小臣、御仆隶属于他,这是仆从侍御的卫队。所有这些都不是兵卒。虎士八百人,跟随在天子前后,按卒伍的次序疾行,平时守卫王宫,驻扎时守卫王闲,视朝时则在路门的右边,由虎贲氏掌管,而旅贲氏隶属于他,这是奔趋拥护的卫队。住在虎门的左边,让他的属官率领四方蛮夷的隶卒,各自穿着其国家的服饰、拿着其国家的兵器,守卫王门外,由师氏掌管。率领四方狄人的隶卒,让他们穿着其国家的服饰,拿着其国家的兵器,来守卫王宫,由司隶掌管。这是周防守御的卫队。后两类则都是兵卒。”

余论陈氏祥道曰:宫正掌王宫之官府,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宫正稽其功绪,纠其徳行,教之道艺;而宫伯掌其政令诛赏,使学问日进,职业日脩,则王宫之宿衞无非直谅多闻之士。秦有郎中令,掌宫殿门戸。汉武帝更名光禄勲,其属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凡四等,谓之三署郎,类取经明行脩者充之。至于公车特起,贤良方正,公府掾曹试博士者,多在此选,故刘向、霍光、张安世、东方朔、扬雄之徒皆出焉。是以董仲舒欲使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歳贡二人,以给宿衞,且以观大臣之能,犹得周官遗意。

宫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伯长也。魏氏校曰:宫正宫伯,相为长贰。先王燕居宫中,宦寺妇人皆不得在侧。前后左右所与居者,惟士耳。

余论陈氏傅良曰:「环衞有二项,其一,是公卿大夫之子弟,分置八隅,宫伯领之;一,是凡宫中官府之徒役,错置于士庶子八次八舍之间,宫正领之,皆属冢宰。宫伯所掌,在汉时为郎衞,属郎中令;宫正所掌,在汉时为兵衞,属衞尉。然光禄勲掌典谒署郎,而大尉部之,则亦隶于三公,但以文属,无所徴令于其间也。至武侯相蜀,深虑宫中府中不为一体,则当时宫府判矣。」

案宫正所掌,非兵衞。叶氏时已论之。两汉法亦屡更,未可以汉制即为周制。至诸葛所云宫府一体者,则以陟黜臧否之异同而言,非指官吏之统辖也。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膳市演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膳夫,食官之长也。」郑司农云:「诗曰:仲允膳夫。」邱氏濬曰:「膳夫以下,庖、饔、亨人等官,皆以士为之,而属之冢宰。以人君一身,宗庙社稷之所关,饮食不可轻也。」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庖蒲肴反,贾音嫁,徐音古,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贾,主市买,知物贾。」

存疑。郑氏康成曰:「庖之言包也,裹肉曰苞苴。」

案古民茹毛饮血,包牺氏始炙肉,为毛炮,庖之义宜取于此。若包,则茅、匦、橘、柚皆有是名,注义似偏。

内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饔,于胷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饔,割亨煎和之称。内饔所主在内。」贾氏公彦曰:「饔,和也。熟食须调和,故曰饔。」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外饔所主在外。」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亨,普庚反】正义:郑氏康成曰:主为内外饔,煮肉者。魏氏校曰:今之厨役,古乃以士为之事;外无道也,后世士多清谈,鼎镬之事以为贱役,事道判矣。读《周礼》者以此类求之,庶知古人温恭朝夕,执事有恪之义。

总论:朱子曰:「陈君举説天官之职,如膳羞衣服之官,皆属之,此是治人主之身,此説是。」

甸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甸弟砚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郊外曰甸,师犹长也。甸师主共野物,官之长。”贾氏公彦曰:“天子借田在甸,故称甸师。此官主地事,不在地官者,以其共野荐给薪蒸,故次亨人。”王氏安石曰:“徒三百人,为其以薪蒸役内外饔之事,非特耕耨,王借也。”

兽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正义:贾氏公彦曰:「掌罟田兽,以共膳羞,故在此。」

▯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音鱼,本又作鱼,亦作防同】

正义:马氏融曰:「徒三百人者,池塞苑囿,取鱼处多故也。」

鼈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鼈,卑列反】正义:郑氏锷曰:龟蜃之类,莫不有甲,名官特以鼈者,葢龟以卜,蜃以饰器,不专于食。有甲之羙

译我评论陈祥道说:宫正掌管王宫中的官府,宫伯掌管王宫中的士庶子。宫正考核他们的功绩,纠正他们的德行,教导他们道艺;而宫伯掌管他们的政令与奖惩,使得他们学问日益精进,职守日益修明,那么王宫中担任宿卫的就都是正直、诚信、见闻广博的人才了。秦朝设有郎中令,掌管宫殿的门户。汉武帝将其改名为光禄勋,其下属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共四个等级,称为三署郎,这类职位通常选取经学精通、品行端正的人充任。至于通过公车特别征召的贤良方正之士,以及在公府担任掾曹、试任博士的人,大多出自这一选拔途径,所以刘向、霍光、张安世、东方朔、扬雄等人都是由此出身。因此,董仲舒希望列侯、郡守、二千石官员各自选拔其吏民中的贤者,每年贡举二人,来供给宿卫,并且借此观察大臣的能力,这还符合周代官制的遗意。

宫伯,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郑康成正义说:伯就是长的意思。魏校说:宫正与宫伯,互为长官与副职。先王在宫中闲居时,宦官和妇女都不许在侧。前后左右与之相处的人,只有士人罢了。

我评论陈傅良说:“宿卫有两类,一类是公卿大夫的子弟,分置于八方,由宫伯统领;另一类是宫中官府的各种役使人员,交错安置在士庶子八次八舍之间,由宫正统领,两者都隶属于冢宰。宫伯所掌管的,在汉代相当于郎卫,隶属于郎中令;宫正所掌管的,在汉代相当于兵卫,隶属于卫尉。然而光禄勋掌管接待宾客、署任郎官,而由太尉统辖,那么也隶属于三公,只是名义上隶属,其间没有实际的征召命令。到了诸葛亮辅佐蜀汉,深深担忧宫中与府中不能成为一体,那么当时宫与府就已经分开了。”

按宫正所掌管的,并非兵卫。叶时已经论述过这一点。两汉的制度也多次变更,不能将汉代的制度直接等同于周代的制度。至于诸葛亮所说的宫府一体,是从升降褒贬意见是否一致而言的,并非指官吏的统辖关系。

膳夫,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膳,音演】

正义:郑康成说:“膳的意思是善。现在美好的食物称为珍膳。膳夫,是饮食官员的长官。”郑司农说:“《诗经》说:仲允担任膳夫。”邱濬说:“膳夫以下的官员,如庖人、饔人、亨人等,都由士人担任,而隶属于冢宰。因为君主一人,关系到宗庙社稷,饮食不可轻视。”

庖人,设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庖,音蒲肴,贾音嫁,徐音古,下同】

正义:郑康成说:“贾,主管市场买卖,知晓物价。”

存疑。郑康成说:“庖的意思是包,包裹肉叫苞苴。”

按古代百姓茹毛饮血,包牺氏开始烤熟肉,进行毛炮烹饪,庖的含义应当取义于此。如果取包的意思,那么茅、匦、橘、柚都有这个名称,注解的含义似乎偏颇。

内饔,设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饔,音于胷,下同】

正义:郑康成说:“饔,是切割、烹煮、煎炸、调和的总称。内饔所主管的在内廷。”贾公彦说:“饔,是调和的意思。熟食需要调和,所以叫饔。”

外饔,设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正义:郑康成说:“外饔所主管的在外廷。”

亨人,设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亨,音普庚】

正义:郑康成说:主管为内外饔煮肉的人。魏校说:现在的厨役,古代却由士人来担任;这是因为古代没有那种轻视实务的风气,后世士人多清谈,将鼎镬烹饪之事视为贱役,事理与道义就判然分开了。读《周礼》的人用这类例子去推求,或许就能明白古人早晚温恭、做事谨慎恭敬的含义了。

总论:朱熹说:“陈君举说天官的职掌,如膳羞、衣服等官员,都归属于此,这是治理君主自身,这个说法是对的。”

甸师,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甸,音弟砚】

正义:郑康成说:“郊外叫甸,师就是长的意思。甸师主管供应野味,是官员的长官。”贾公彦说:“天子借田在甸,所以称为甸师。这个官职主管地事,却不放在地官中,是因为它供应野味和薪柴,所以排在亨人之后。”王安石说:“徒三百人,是为了让他们以薪柴役使内外饔的事务,不仅仅是耕种,供王借田使用。”

兽人,设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正义:贾公彦说:“掌管用网捕捉田猎野兽,以供应膳食美味,所以在此。”

渔人,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渔音鱼,本又作鱼,亦作防同】

正义:马融说:“徒三百人,是因为池塘、苑囿众多,取鱼的地方多,所以如此。”

鳖人,设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六人【鳖,音卑列】

正义:郑锷说:龟、蜃之类,没有不带甲壳的,官名特别以鳖命名,大概是因为龟用于占卜,蜃用于装饰器物,不专门用于食用。有甲壳的美

而食之者众,无如鼈。

腊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腊,音昔】

译而食用它的人很多,没有超过鳖的。

腊人,是下士四人,府吏二人,史官二人,徒役二十人【腊,音昔】

正义郑氏康成曰:“腊之言夕也【贾疏:“干曰腊,朝曝夕乃干,故云腊之言夕,或作‘久’,久乃干,成也。”王氏应电曰:“昔古作‘防’,上即叠肉从日干之,今文旁加月。腊,人主凡干肉以火干者,亦名曰腊】

医师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医乙熙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医师,众医之长。”贾氏公彦曰:“医有齐和饮食之类,故设在饮食之间。”黄氏度曰:“《春秋》传:晋侯有疾,秦医和谓赵孟曰:‘国之大臣,荣其宠禄,任其大政,有菑祸兴而无改焉,必受其咎。’今君至于滛以生疾,主不能御,是以云‘良臣将死也’。冢宰王躬是保,燥湿寒暑,起居饮食,皆当体察,故医师属焉。”王氏安石曰:“医师聚毒药以共医事,故有府以藏。

使医分治疾,疡稽其事,制其食,且有政令。故有史以书,有徒以役。诸医受政令于医师,聼所使令,则无用府史胥徒。

余论叶氏时曰:「人君起居饮食,不知致谨,皆足以生疾。统于大臣,则小臣有所忌,而不敢导君之欲。西汉以大医、大官隶少府,而统于丞相、御史,犹有周官遗意。至东汉则悉用奄人,主之起居饮食之重,不揆于大臣,而委之奄竖,岂防防杜渐、葆和毓徳之道耶?」

  食医中士二人【食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食有和齐药之类。”王氏昭禹曰:“易之颐,君子以节饮食。葢气体不和,多由于饮食,于无事之时而顺适之,有道疾病何自至哉?此食医所以设也。”

  疾医中士八人

正义陈氏傅良曰:疾医专治内证。王氏应电曰:食医以王为主,疾医以万民为言。但大人治于未病,而其法亦通乎下;小人治于己病,而其法亦通乎上。通论郑氏伯谦曰:执技以事上者,惟医术为难精。故食医之下有疾医,调饮食,不兼治病也。疾医之下有疡医,察内证,不兼外证也。疡医之下有兽医,治禽兽者,不兼治人也。

  疡医下士八人【疡音羊】

正义:郑氏康成曰:“疡,创癕也。”贾氏公彦曰:“曲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

  兽医下士四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兽,牛、马之类【贾疏:尔雅,在野曰兽,在家曰畜。又云:两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既不别释畜,则兽可以兼牛、马】王氏应电曰:家畜之兽,惟牛、马为贵,其疾当有以治之,故有兽医。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酒正,酒官之长【贾疏:与下酒人、浆人为长,不言浆,文畧也】贾氏公彦曰:酒浆之职,与膳食相将,故在此通论。陈氏汲曰:酒正不掌酒禁,而地官司虣禁饮食于市者,秋官萍氏掌几酒、谨酒,葢酒正掌王朝之政令,无暇及外事,必付之刑官、市官之属,然后职专而事便也。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奄:衣詹反,又于检反,刘:于验反,奚:如字,又胡礼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奄,精气闭蔵者,今谓之宦人。”贾氏公彦曰:“以与女酒及奚同职,故用奄不称士,亦府史之类。女酒则与奚为什长,若胥徒奚三百人造酒,须人多也。女之有才智而晓酒者为女酒,其给使者为奚。”

案酒浆笾醢醯盐幂七职皆出入王宫,故以奄奚为之,以给世妇庙中之役,故酒人用奄。

辨正王氏应电曰:「女酒、女浆之类,皆择民间妇女善其事者以供职,其次为奚,如庶人在官者。故内宰云:『分其人民以居之也。』寺人职称:『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内人指女御,故系之于王;女宫则凡女酒、女浆、若奚之属,存焉,故不系之于王也。」注:「以女奚为女奴,非也。秋官司厉明言:『盗贼之女子入于舂槀,则不共他事。』明矣。舂事烦劳,而女舂抌二人,奚五人以执役者,女奴也。饎事精洁,女奴不与,故设奚至四十人。如以奚为女奴,岂舂事之烦,而五人能尽之?饎事较简,而反有四十人之多乎?且以王及后之至尊,祭祀宾客之至洁,而饭食乃造于盗贼之女子,无

译郑玄解释说:“‘腊’的意思是‘夕’。【贾公彦疏解:‘干肉称为腊,早晨晒晚上才干,所以说腊的意思是夕,有的版本写作‘久’,意思是久晒才干,也就是完成的意思。’王应电说:‘古代‘腊’字写作‘防’,上面是叠肉从日干之,现在的字形旁边加了月。腊,指君主凡是用来干肉以火烘干的,也叫腊。’】

医师,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医,音乙熙】

郑玄解释说:“医师,是众医的首领。”贾公彦说:“医官掌管调和饮食之类的事务,所以设置在饮食官职之间。”黄度说:“《春秋左传》记载:晋侯有病,秦国的医和告诉赵孟说:‘国家的大臣,享受尊荣的宠禄,担任重大的政务,如果有灾祸兴起而不加改正,必定要承担罪责。’现在君主因为纵欲而生病,主管大臣不能加以防范,所以说‘良臣将要死了’。冢宰负责保护君主的身体,燥湿寒暑,起居饮食,都应当体察,所以医师隶属于他。”王安石说:“医师聚集毒药以供医疗之用,所以有府官来储藏。

让医官分别治疗疾病,疡医稽查其事,制定饮食,并且有政令。所以有史官来记录,有徒役来服役。众医从医师那里接受政令,听从使令,就不需要府史胥徒了。

叶时评论说:‘君主起居饮食,如果不谨慎,都足以导致疾病。统辖于大臣,那么小臣有所顾忌,而不敢引导君主的欲望。西汉将大医、大官隶属于少府,而统辖于丞相、御史,还保留着周官的遗意。到了东汉则全部使用宦官,主管起居饮食的重任,不咨询大臣,而委托给宦官,这难道是防范杜绝弊端、保养和气培育德行的道理吗?’

食医,中士二人。【食,读如字】

郑玄解释说:“饮食有调和药石之类。”王昭禹说:“《易经》颐卦说,君子以此节制饮食。大概身体不和,多由于饮食,在无事的时候顺应调适,有道理疾病从哪里来呢?这就是设置食医的原因。”

疾医,中士八人。

陈傅良说:疾医专门治疗内证。王应电说:食医以君主为主,疾医以万民为对象。但是大人治疗未病,而其方法也通用于下层;小人治疗已病,而其方法也通用于上层。郑伯谦评论说:凭借技艺侍奉君主的人,只有医术最难精通。所以食医之下有疾医,调饮食,不兼治疾病。疾医之下有疡医,察内证,不兼治外证。疡医之下有兽医,治禽兽,不兼治人。

疡医,下士八人。【疡,音羊】

郑玄解释说:“疡,是创伤和脓疮。”贾公彦说:“《曲礼》说:头上有创伤就洗头,身上有疡疮就洗澡。”

兽医,下士四人。

郑玄解释说:兽,指牛、马之类。【贾公彦疏解:《尔雅》说,在野的叫兽,在家的叫畜。又说:两足有羽毛的叫禽,四足有毛发的叫兽。既然没有特别解释畜,那么兽可以兼指牛、马。】王应电说:家畜中的兽,只有牛、马最贵重,它们的疾病应当有方法治疗,所以有兽医。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郑玄解释说:酒正,是酒官的首领。【贾公彦疏解:与下面的酒人、浆人为长,没有提到浆,是文字省略。】贾公彦说:酒浆的职事,与膳食相辅相成,所以在这里通论。陈汲说:酒正不掌管酒禁,而地官的司虣禁止在市场上饮食,秋官的萍氏掌管检查酒、谨慎酒,大概酒正掌管王朝的政令,无暇顾及外事,必须交付给刑官、市官的属官,然后职专而事便。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奄:音衣詹,又音于检,刘音于验,奚:读如字,又音胡礼】

郑玄解释说:“奄,是精气闭藏的人,现在称为宦人。”贾公彦说:“因为与女酒及奚同职,所以用奄不称士,也是府史之类。女酒则与奚为什长,如果胥徒奚三百人造酒,需要人多。女子中有才智而懂酒的是女酒,她们供给使者的是奚。”

案酒浆、笾、醢、醯、盐、幂这七个职事都出入王宫,所以用奄奚来做,以供给世妇在庙中的役使,所以酒人用奄。

王应电辨正说:‘女酒、女浆之类,都是选择民间妇女中擅长此事的来供职,其次是奚,就像庶人在官一样。所以内宰说:‘分其人民以居之也。’寺人职称:‘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内人指女御,所以系之于王;女宫则凡是女酒、女浆、若奚之属,都在其中,所以不系之于王。’注:‘把女奚当作女奴,是不对的。秋官司厉明确说:‘盗贼的女子入于舂槀,则不供他事。’很明显。舂事烦劳,而女舂抌二人,奚五人来执役的,是女奴。饎事精洁,女奴不参与,所以设置奚多达四十人。如果把奚当作女奴,难道舂事的烦劳,五人能做完吗?饎事较简,反而有四十人之多吗?况且以王及后的至尊,祭祀宾客的至洁,而饭食却由盗贼的女子制造,没有

是理矣。」

浆人奄五人,女浆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浆子良反】通论:王氏昭禹曰,酒浆造酿异法,故异职也;金氏瑶曰,浆之制与酒畧同,酒用糱,浆不用糱。

译这合乎道理了。」

负责浆饮的奄人五人,女浆十五人,奚一百五十人【浆,音良】。通论:王昭禹说,酒和浆的酿造方法不同,所以分设不同的职官;金瑶说,浆的制作与酒大致相同,酒使用酒曲,浆不使用酒曲。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凌吏应反,字从冰或力升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凌冰室也。诗云:‘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隂。’”贾氏公彦曰:“其职云:‘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故连类在此。”

笾人奄一人,女笾十人,奚二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笾,竹器,如豆者,其实容四升。」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醢,呼改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醢豆实也。不谓之豆人者,此主醢豆,不尽于醢也【贾疏:豆有膷、臐、膮、胾、炙、脍之属,其数甚多。若言豆人,恐竝掌之,此惟掌醢而已】豆以木为之,受四升。

案有笾人而无豆人者,笾实果、谷、鱼、盐、饵、餈,皆易成,故统于一官;豆实醢物、醯物,杂而难成,非一官所能共,而豆实不尽于醢醯之物也。盐亦笾实,而别列一职者,共百事之盐,笾实其一耳。笾人女奚少,以枣栗之属,皆干物也;醢人、醯人女奚倍之,以菹、臡之属,皆濡物,制作事繁也。

通论贾氏公彦曰:「天子豆百有二十,上公四十,侯伯三十有二,子男二十有四,上大夫二十,下大夫十有六。」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醯本又作防,呼西反】

通论《贾氏公彦》曰:「齐菹必须醯物乃成,则与醢人职通,故次其后。」

盐人奄二人,女盐二十人,奚四十人。

正义:贾氏公彦曰:「盐所以调和上食之物,故连类在此。」

案《周官》不言盐赋,以产盐之区皆非畿内也。盐利至重,若任民为之,争夺必多矣。太公治齐,官山府海,则设官治之,而收其利,可知。或谓聼民自取而无赋,恐非治理之平也。

幂人奄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幂:莫绎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巾覆物曰幂。”贾氏公彦曰:“巾幂所以覆饮食之物,故次饮食后。”

宫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正义:贾氏公彦曰:「宫人主安息王身故在此。」陈氏友仁曰:「官制云:宫人居舍官之长。」此下四官是王之寝处供帐,安息王身之事。

掌舍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舍行所解止之处【贾疏:解脱止息之处】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幕,模鄂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幕帷覆上者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次,自脩止之处。贾氏公彦曰:案其职云:掌王次之灋,以待张事,幕人共之,掌次张之故,连类在此。自掌舍至掌次,皆王在行之事。郑氏锷曰:舍者,久留之辞;次者,暂止之义。出而防同,则或留之久,故有掌舍以为衞;出而祭祀,暂止而已,故有掌次以为仪。观其设梐枑、坛壝、严为防限,则久留可知;观其设皇邸、帟案、多为容饰,则暂止可知。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大府之大,音泰,又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府为王治蔵之长,若今司农。」贾氏公彦曰:「有贾者,府官有市买,须知物货善恶也。」李氏觏曰:「周官掌财者虽不一,纲统所系,实专于」

一司故天下财货之入,莫不自大府受之,量入以为出,亦莫不自大府颁之,是以利权不分,而敛散得宜,使不专总于一司。出财者惟以给办为先,用财者惟以济事为功,而后之不继,不恤也。财如之何不亏?通论《周礼菁华》曰:「大府以下诸职,皆出纳防计有司,故隶于冢宰,以制国用也。惟冢宰以道佐人主,上得以约王后世子之过取,下得以制有司之擅供,凡事皆有定式,大府但禀成式而颁之,则侈心溢志不戒自抑,所以常有三十年之通,而民无凶荒水旱之患也。」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工能攻玉者。”贾氏公彦曰:“其职云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货贿之蔵,以玉为主

译凌人设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凌,音吏,字从冰,或音力升】

正义:郑康成说:“凌,是冰室。《诗经》说:‘二月凿冰声冲冲,三月把冰藏入凌阴。’”贾公彦说:“凌人的职掌说:‘凡内外饔人的膳食,都要用冰鉴来盛放。’所以这类职官连类在此。”

笾人设奄一人,女笾十人,奚二十人。

正义:郑康成说:“笾,是竹制的器具,像豆一样,容量为四升。”

醢人设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醢,音呼改】

正义:郑康成说:“醢,是豆里的实物。不称为豆人,是因为这里主要掌管醢豆,但豆里的实物不限于醢。”【贾疏:豆里有膷、臐、膮、胾、炙、脍之类,数量很多。如果叫豆人,恐怕就都掌管了,这里只掌管醢而已】豆是用木头做的,容量为四升。

按:有笾人而没有豆人,是因为笾里装的是果、谷、鱼、盐、饵、餈,都容易制成,所以统归一个官员;豆里装的是醢类、醯类,杂乱且难制成,不是一个官员所能共同管理的,而且豆里的实物也不限于醢和醯。盐也是笾里的实物,却单独列一职,是因为供给百事所需的盐,笾里只占其中一部分。笾人的女奚较少,是因为枣、栗之类,都是干物;醢人、醯人的女奚加倍,是因为菹、臡之类,都是湿物,制作工序繁多。

通论:贾公彦说:“天子的豆有一百二十个,上公有四十个,侯伯有三十二个,子男有二十四个,上大夫有二十个,下大夫有十六个。”

醯人设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醯,本又作防,音呼西】

通论:贾公彦说:“齐菹必须用醯类才能制成,所以与醢人的职掌相通,因此排在醢人之后。”

盐人设奄二人,女盐二十人,奚四十人。

正义:贾公彦说:“盐是用来调和上等食物的,所以连类在此。”

按:《周官》不记载盐税,是因为产盐的地区都不在王畿之内。盐利非常重要,如果任由百姓自行生产,争夺必定很多。太公治理齐国,设官管理山林湖海,从而收取其利,由此可知。有人说听任百姓自取而不征税,恐怕不是公平治理的方法。

幂人设奄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幂,音莫绎】

正义:郑康成说:“用巾覆盖物品叫幂。”贾公彦说:“巾幂是用来覆盖饮食物品的,所以排在饮食职官之后。”

宫人设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正义:贾公彦说:“宫人主管让君王安息,所以在此。”陈友仁说:“官制说:宫人是居舍官之长。”这四官是君王寝处供帐、让君王安息的事务。

掌舍设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正义:郑康成说:“舍,是出行时解衣止息的地方。”【贾疏:解脱止息之处】

幕人设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幕,音模鄂】

正义:郑康成说:幕,是覆盖在上方的帷帐。

掌次设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正义:郑康成说:次,是自行修葺止息的地方。贾公彦说:按其职掌说:掌管君王驻跸的法度,以等待张设事务,幕人供给材料,掌次负责张设,所以连类在此。从掌舍到掌次,都是君王出行时的事务。郑锷说:舍,是久留的意思;次,是暂止的意思。外出会盟,有时停留时间较长,所以有掌舍来保卫;外出祭祀,只是暂时停留,所以有掌次来安排仪容。看其设置梐枑、坛壝,严格防范界限,可知是久留;看其设置皇邸、帟案,多做装饰,可知是暂止。

大府设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十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大府的大,音泰,又如字】

正义:郑康成说:“大府是君王管理仓库的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司农。”贾公彦说:“有贾人,是因为府官有市场买卖,需要知道货物的好坏。”李觏说:“《周官》掌管财务的虽然不止一个,但纲纪统属,实际上专属于一个部门,所以天下财货的收入,没有不从大府接受的,量入为出,也没有不从大府颁布的,因此利权不分散,而征收散出得当,如果不专总于一个部门,支出钱财的只以供给办理为先,使用钱财的只以济事为功,而后继不继,就不顾惜了。财货怎么能不亏损呢?”通论:《周礼菁华》说:“大府以下的各职,都是出纳防计的有司,所以隶属于冢宰,以制定国家用度。只有冢宰以道辅佐君主,上能约束君王和世子的过度索取,下能制约有司的擅自供给,凡事都有定式,大府只是禀承成式而颁布,那么奢侈之心和溢志不戒自抑,所以常有三十年的通融,而百姓没有凶荒水旱的祸患。”

玉府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八人。

正义:郑康成说:“工,是能攻治玉石的人。”贾公彦说:“其职掌说:掌管君王的金玉玩好兵器,凡是良货贿的收藏,以玉为主。”

,故名玉府。有贾使辨玉之善恶贵贱也。”

余论陈氏傅良曰:「玉府掌天子器用财贿、燕私之物,而列于大府之下,与凡治蔵之官无异,则日有成,月有要,歳有防。司防有废置诛赏之典,夫安得不节?」若御府禁钱捐之亲幸之手,蔵诸省闼之中外人比校不及,则伤财害民,岂细故哉?「叶氏时曰:」以诸职考之,兽人之皮毛筋角,▯人之▯征,廛人、屠者之皮角筋骨,遂师之野职、野赋,泽虞之财物,以入玉府,而共玩好赐予之用,非天子之私蔵也。汉初以大司农给国家公用,以少府给天子供养。元帝时贾捐之言:「暴师未一年,费四十余万,大司农钱尽,乃以少府禁钱续之。」是犹以私蔵为公用也。自光武出少府禁钱属司农,宫中私用一切于司农取之。章和以后以其不便,遂于宫中自立一监,命奄人主之,而古制始废矣。

译(此处缺字),所以称为玉府。设有贾官来辨别玉器的优劣贵贱。”

我评论陈氏傅良说:“玉府掌管天子的器用、财物以及燕饮私用之物,却列在大府之下,与所有管理仓库的官员没有区别,那么每天有账目,每月有汇总,每年有稽查。司会官有废弃、安置、惩罚、奖赏的法典,怎么能不加以节制呢?”如果御府将禁钱交给受宠幸的人手中,藏在宫禁之中,外人无法比较核查,那么就会浪费钱财、危害百姓,这难道是小事吗?

叶氏时说:“根据各种职官来考察,兽人进贡的皮毛筋角,(此处缺字)人征收的(此处缺字)税,廛人、屠夫进贡的皮角筋骨,遂师征收的野职、野赋,泽虞进贡的财物,都送入玉府,用来供给玩好和赏赐之用,并不是天子的私人储藏。汉朝初年,用大司农供给国家公用,用少府供给天子的供养。元帝时贾捐之说:‘军队在外作战不到一年,花费四十多万,大司农的钱用尽了,于是用少府的禁钱来接续。’这还是把私人储藏当作公用。自从光武帝把少府的禁钱划归司农,宫中的私用一切从司农那里支取。章和年间以后,因为这样不方便,于是在宫中自立一个监,命令宦官主持,古代的制度才开始废弛了。”

内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内府主良货贿,蔵在内者。王氏与之曰:曰内府非天子私蔵,之所以其在库门内耳,与后世琼林、大盈异矣。

案诸府皆非私蔵。王氏以其名曰内府,嫌于私也,故辨之。然以为在库门内则未必然。王者之财,不必置之门内而后为内也。三府特以其所蔵之物为别耳。要当在王宫之外,内府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此皆生于天时,产于地利,成于民力,所谓财用之大源,下之所以共上也。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驭轻重,以均贵贱,以通有无,所谓财用之大权,上之所以制下也。自外而蔵诸内,故曰内府;自内而布诸外,故曰外府。

通论郑氏伯谦曰:「玉府、内府所掌金玉兵器,凡良货贿,一也。必分而为二官者,玉府所掌皆式贡余财所作,及兽人、▯人所入,专共王玩好赐予,邦之大用不与焉。内府所掌乃九贡九功之货贿,及诸侯所献国珍,皆以共邦之大用,故不可不分为二也。」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外府主泉蔵在外者【贾疏:对内府为外】贾氏公彦曰:「其职云:掌邦布之出入,以共百事故,在此。」

司防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防,古外反。凡要防防计之字,皆放此】正义:郑氏康成曰:「防,大计也【贾疏:宰夫职日:『计曰成,月计曰要,嵗计曰会。故会为大计】司会主天下之大计,计官之长,若今尚书。王氏应电曰:「司会执典灋,则之贰,赞王及冢宰,以均平天下,操日成、月要、嵗会之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总赞天下之治,防百官之政,其权亚于大宰,不止财用一事,故其职隆而位尊也」。

案有谓大府下大夫,而司防以中大夫为之属者,非也。大府之属,玉府、内府、外府,以及官府都鄙之吏,皆主守蔵者,用财之式灋,则司防钩攷之,故司书、职歳、职币皆属司防,而职内亦属焉。知所入,然后可量以为出也。司裘掌皮,亦以类而相从,其出用之数,亦待攷于司防也。大府所掌,惟货财之守蔵,则以下大夫领之足矣。司防掌邦之六典、八灋、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掌九贡、九赋、九式、九功之灋,以均节财用。凡冢宰所布之治,皆攷焉。于内则逆羣吏之治,于外则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凡王及冢宰所以驭百官者,皆与议焉。其爵与小宰竝,而职事繁重,转过于小宰,故特设下大夫四人以佐之。正朱子所谓运用天理,不得不然者。后人以私意隠度,谓欲其权足以制大府,然后钩攷纠察之势得行,悖矣。

余论陈氏傅良曰:成周司防之职属于冢宰,凡外内府之财用皆制焉,职专而任重。汉初萧何领天下财赋,以张苍为计相,犹得此意。其后诸府各自置官,如大尉之金曹自主货币盐铁,仓曹自主仓谷,则其事分,其权轻矣。至本朝则周之三府分而为四,凡天下金玉之物皆归奉宸库,山泽盐铁之赋皆归内蔵,其他所入一归之南库。至天下户口租入则归之户部,权不归一,所以漫不可攷。虽曰宰相兼制国用,而无以权出入之通。

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正义:郑氏康成曰:“司书主防计之簿书【贾疏:古有简策以记事,后代用簿,则簿书也】郑氏锷曰:“百官有司财用之数,具载于司书,司防得以按籍而稽,故次其后。”

职内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内音纳】

  正义郑氏康成曰职内主入也

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正义:郑氏康成曰:「主岁计,以岁断【邓氏元锡曰:「制国用,以歳为断也】案:不曰「职出」而曰「职歳」者,歳有丰凶,所出一以歳为准,而不得过也。

通论王氏应电曰:「职内主入,职嵗主出,各有司则专,互相勘则覈。入以时,其数简,故官吏省;出以渐,其数繁,故官吏多也。」

职币:上士二人

译内府设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郑康成解释说:内府掌管优质的财物,收藏在内部。王与之说:所谓内府,并非天子的私人储藏,只是因为它位于库门之内罢了,与后世的琼林库、大盈库是不同的。

按:各府都不是私人储藏。王氏因为它的名字叫内府,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私藏,所以加以辨析。然而认为它在库门之内,则未必如此。君王的财物,不一定放在门内才算是内部。三府只是根据所收藏物品的不同来区分罢了。它们应当位于王宫之外,内府掌管接收九贡、九赋、九功的财物,这些都源于天时,产于地利,成于民力,是所谓财用的大源头,是下级供给上级的来源。外府掌管国家货币的收支,用来调控物价轻重,均衡贵贱,沟通有无,是所谓财用的大权柄,是上级控制下级的手段。从外面收藏到里面,所以叫内府;从里面分发到外面,所以叫外府。

郑伯谦通论说:“玉府、内府所掌管的金玉兵器,凡是优质的财物,本质上是一样的。一定要分为两个官署的原因,是因为玉府所掌管的都是式贡剩余财物所制作的,以及兽人、鳖人所进献的,专门供给君王玩赏喜好和赏赐,不涉及国家的大宗用度。内府所掌管的则是九贡九功的财物,以及诸侯进献的国家珍宝,都用来供给国家的大宗用度,所以不能不分为两个官署。”

外府设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郑康成解释说:“外府掌管货币,收藏在外部【贾疏:相对于内府而言为外】贾公彦说:“它的职责说:掌管国家货币的收支,用来供给百事,所以在这里。”

司会设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防,古外反。凡是“要防防计”中的“防”字,都读此音】郑康成解释说:“防,就是大计【贾疏:宰夫的职掌说:‘计曰成,月计曰要,岁计曰会。所以会是大计’】司会掌管天下的大计,是计官之长,相当于现在的尚书。王应电说:“司会执掌典章法度,是冢宰的副手,辅佐君王和冢宰,来均衡平定天下,掌握日成、月要、岁会的总纲,来告知君王和冢宰,废置总赞天下的治理,考核百官的政绩,其权力仅次于大宰,不止是财用一事,所以他的职位崇高而地位尊贵”。

按:有人说大府是下大夫,而司会却以中大夫作为下属,这是不对的。大府的下属,玉府、内府、外府,以及官府都鄙的官吏,都是主管收藏的,使用财物的法式,则由司会来考核,所以司书、职岁、职币都隶属司会,职内也隶属司会。知道收入,然后才能衡量支出。司裘掌管皮革,也是按类别相从,其支出的数量,也要等待司会来考核。大府所掌管的,只是货财的收藏,那么用下大夫来统领就足够了。司会掌管国家六典、八法、八则的副本,来考核邦国都鄙官府的治理,掌管九贡、九赋、九式、九功的法式,来均衡节制财用。凡是冢宰所颁布的治理措施,都加以考核。对内则考核群吏的治理,对外则周知四方的治理,来告知君王和冢宰废置。凡是君王和冢宰用来驾驭百官的措施,都参与议论。他的爵位与小宰并列,而职事繁重,反而超过小宰,所以特别设置下大夫四人来辅助他。这正是朱子所说的运用天理,不得不如此。后人用私意揣测,认为想要他的权力足以制约大府,然后考核纠察的势头才能施行,这是荒谬的。

陈傅良余论说:成周时期司会的职掌隶属于冢宰,凡是内外府的财用都由他节制,职权专一而责任重大。汉初萧何统领天下财赋,以张苍为计相,还保留了这个意思。后来各府各自设置官吏,如大尉的金曹自主货币盐铁,仓曹自主仓谷,那么事情分散,权力就轻了。到了本朝,则周代的三府分为四部分,凡是天下的金玉之物都归奉宸库,山泽盐铁的赋税都归内藏,其他收入都归南库。至于天下的户口租税收入则归户部,权力不归统一,所以杂乱不可考核。虽然说宰相兼制国用,但无法权衡收支的通融。

司书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郑康成解释说:“司书掌管考核计数的簿册【贾疏:古代有简策来记事,后代用簿,就是簿册】郑锷说:“百官有司财用的数量,都记载在司书那里,司会得以按照籍册来稽查,所以排在后面。”

职内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内音纳】

郑康成解释说:职内掌管收入。

职岁设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郑康成解释说:“掌管岁计,以一年为断【邓元锡说:“制定国用,以一年为断”】按:不叫“职出”而叫“职岁”的原因,是因为一年有丰歉,支出都以一年为标准,而不能超过。

王应电通论说:“职内掌管收入,职岁掌管支出,各有主管则专一,互相核查则严密。收入按时进行,数量简单,所以官吏少;支出逐渐进行,数量繁杂,所以官吏多。”

职币:设上士二人

,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译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正义郑氏伯谦曰:职币掌币余之赋者,贾氏公彦曰:其职云掌式灋,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以待上之赐予,与职岁通职,故连类在此。

存异,贾氏公彦曰:「此三职皆有府,义不得名府者,以财不久停也。」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正义:贾氏公彦曰:「此职并掌皮,亦有府,义故在此。礼库曰:『皮革亦财赋也,故属大府。』」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正义:陈氏傅良曰:「古者礼贽皆以皮币为主,出入之数,大较与货贿相敌,故亦属于大宰,皆司防为之长。」

内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内宰,宫中官之长。”贾氏公彦曰:“名内宰者,对大宰治百官。大宰不称外者,兼统内也。”郑氏伯谦曰:“内宰为冢宰之属,则女宠近习皆畏。”

师保之检察,而无敢逾节。皇父作相,膳夫、内史皆不得人。晋侯近女而惑,疾医和以为赵孟之过。古人致君,二南之化,其道由此。朱子曰:「五峯以《周礼》为非周公致大平之书,谓如天官冢宰却管甚宫阃之事,其意只是见后世宰相请托、宫闱交结近侍以为不可。殊不知此正人君治国平天下之本,岂可以后世之弊而并废圣人之良法羙意哉!」

余论郑氏伯谦曰:汉大长秋为后卿,葢内宰之意。中宫仆、谒尚书、黄门、冗从如小臣之属,内府令如内司服之属,皆领焉。若中常侍与凡侍内掖庭、暴室、御府、祠祀者,与勾盾、中蔵府令丞典掌贵人采女官婢侍史服食游观诸事,皆少府统焉。职分既分,不相干涉。然大长秋、中常侍犹参用士人,邓通为文帝幸臣,而丞相申屠嘉得檄召欲斩之。自东京悉用宦者,士大夫既无复与闻内事,而隶少府者徒以文相属。故大尉杨秉纠中常侍,尚书诘以三公统外,越分奏近臣,葢三府之令不行于便嬖,况后妃乎?然前汉大长秋士大夫也,犹可以节制后宫。成帝勅许后减省用度,后上书辨论,恐官吏以诏书绳之,犹有周家气象。后汉虽改用宦官,而宫中财用尚付之有司。章和以后不复领于外朝。及隋置殿中监,唐置内诸司,凡天子服食器用一切付之奄人,大臣不敢问,则成周设官之意无复存者矣。王氏与之曰:宫中官不过三,项宫正、宫伯、宿衞之官,今之环衞是也。宫人掌王寝洒扫次舍之事,今之脩内司是也。至于内宰,凡宫中之奄竖与诸嫔御皆在所统,则今之入内内侍省都知是也。内宰所统事繁体甚尊重,故以下大夫为之,其属无下士,与诸职不同。

内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奄称士者,异其贤。贾氏公彦曰:其职云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案《夏官·大仆职》出入王之大命,正其服位,则此小臣侍后职与大仆侍王同。酒人、浆人等奄竝不称士,此则以有贤行而命为士也。吕氏祖谦曰:奄位极于上士,先王防患之意,葢防。李氏觏曰:余奄皆不命也。宦官之位列天象,葢帷簿之内,牀第之言,固不可以屈辱俊乂,混淆男女。其用奄人,乃制事之宜。然先王不以恩夺义,不以私废公。虽其防臣无得过宠,奄称士者止于四人,况可为卿大夫哉。杂説:后之尊亚于王,掌其命者四人而已。六寝六宫之奄寺内竖不过二十人,严矣哉。余论陈氏傅良曰:极治之世,无他人主亲近端人正士,不使小人在侧而已。如阍寺防近,易为人主所宠任。属之冢宰,则人主不得以私意昵内臣,不得以非道干。此先王治内之严也。西汉制犹近古,三公总九卿,而少府之官凡内臣皆属焉。自武帝疎逺朝士,宰相不得检摄内治,其权稍轻矣。既而石显用事,匡衡、甄谭犹得条奏,具言旧恶,则宰相虽无曩时之权,而宰制之意犹故也。当时侍御亦参选明经之士,咸拜议郎,更宿王宫,以备顾问。东汉则议郎不在宿直,中常侍不复杂调他官,皆宦者为之。卒至王爵天宪皆归奄寺,孙程、曹腾得专废立。原其所自,葢由三公

译郑氏伯谦说:职币是掌管币帛余赋的官职,贾氏公彦说:其职责说掌管法度,以征收官府、都鄙以及凡使用国家财物的币帛,以等待上级的赏赐,这与职岁的职务相通,所以同类连缀在此。

存异,贾氏公彦说:“这三个官职都有府,从义理上讲不能称为府的原因,是因为财物不会长久停留。”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正义:贾氏公彦说:“这个官职也掌管皮革,也有府,所以义理上归属在此。《礼库》说:‘皮革也是财赋,所以隶属于大府。’”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正义:陈氏傅良说:“古代礼仪中的贽礼都以皮币为主,出入的数量,大致与货贿相当,所以也隶属于大宰,都由司防作为长官。”

内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说:“内宰,是宫中官员的长官。”贾氏公彦说:“称为内宰,是相对于治理百官的大宰而言。大宰不称为外宰,是因为它兼统内外。”郑氏伯谦说:“内宰是冢宰的属官,那么女宠和亲近之人都畏惧。”

师保的检察,而没有敢逾越节制的。皇父担任宰相,膳夫、内史都不得当任。晋侯亲近女色而迷惑,医和认为是赵孟的过错。古人辅佐君主,二南的教化,其道由此而来。朱子说:“五峯认为《周礼》不是周公致太平的书,说像天官冢宰却管理宫闱之事,他的意思只是看到后世宰相请托、宫闱交结近侍,认为不可。殊不知这正是人君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怎么可以因为后世的弊端而一并废除圣人的良法美意呢!”

余论郑氏伯谦说:汉代的大长秋是皇后之卿,大概是内宰的意思。中宫仆、谒尚书、黄门、冗从等像小臣一样的属官,内府令像内司服一样的属官,都由他统领。至于中常侍以及凡侍奉内掖庭、暴室、御府、祠祀的人,与勾盾、中藏府令丞典掌贵人、采女、官婢、侍史、服食、游观等事务的,都由少府统领。职分既然分开,就不相干涉。然而大长秋、中常侍还参用士人,邓通是文帝的幸臣,而丞相申屠嘉得以檄召想要斩他。自从东京(东汉)开始全部使用宦官,士大夫既然不再参与内事,而隶属于少府的只是以文书相隶属。所以大尉杨秉纠察中常侍,尚书诘问他说三公统辖外朝,越职奏报近臣,大概三府的命令不能行于便嬖,何况后妃呢?然而西汉的大长秋是士大夫,还可以节制后宫。成帝敕令许后减省用度,后上书辩驳,担心官吏以诏书约束她,还存有周家的气象。后汉虽然改用宦官,但宫中财用还交付给有司。章和以后不再由外朝统领。等到隋朝设置殿中监,唐朝设置内诸司,凡是天子的服食器用一切交付给宦官,大臣不敢过问,那么成周设官的意思就没有再存在的了。王氏与之说:宫中官不过三种,项宫正、宫伯、宿卫之官,就是现在的环卫。宫人掌管王寝洒扫次舍之事,就是现在的修内司。至于内宰,凡是宫中的宦官与诸嫔御都在其统领之下,就是现在的入内内侍省都知。内宰所统领的事务繁多体统甚为尊重,所以用下大夫担任,其属官没有下士,与其他官职不同。

内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正义郑氏康成说:奄称为士,是因其贤能而区别对待。贾氏公彦说:其职责说掌管王后的命令,端正其服位。查《夏官·大仆职》出入王的大命,端正其服位,那么这个内小臣侍奉后的职务与大仆侍奉王相同。酒人、浆人等奄都不称为士,这里是因为有贤行而任命为士。吕氏祖谦说:奄的职位极于上士,先王防患的意思,大概是防范。李氏觏说:其余的奄都不任命。宦官的职位位列天象,大概帷簿之内,床第之言,固然不可以屈辱俊乂,混淆男女。使用奄人,是制事的适宜。然而先王不以恩夺义,不以私废公。虽然防范臣下无得过宠,奄称为士的止于四人,何况可以做卿大夫呢。杂说:后之尊亚于王,掌管其命令的只有四人而已。六寝六宫的奄寺内竖不过二十人,严厉啊。余论陈氏傅良说:极治之世,没有他人主亲近端人正士,不使小人在侧而已。如阍寺防近,易为人主所宠任。属之冢宰,那么人主不得以私意昵内臣,不得以非道干。这是先王治内的严厉。西汉制度还近古,三公总九卿,而少府之官凡内臣都隶属于它。自从武帝疏远朝士,宰相不得检摄内治,其权稍轻了。后来石显用事,匡衡、甄谭还能条奏,具言旧恶,那么宰相虽然没有曩时的权,而宰制的意思还依旧。当时侍御也参选明经之士,都拜议郎,更宿王宫,以备顾问。东汉则议郎不在宿直,中常侍不复杂调他官,都由宦官担任。最终导致王爵天宪都归于奄寺,孙程、曹腾得以专废立。推究其来源,大概由于三公

徒拥虚位,而宦者之专权非所能制,故也。

译只是空居尊位,而宦官专权并非所能制约,所以如此。

阍人,王宫每门四人,囿游亦如之【阍音昏,囿音又,游本亦作斿,音由】正义:郑氏康成曰:“阍人司昏晨以啓闭者,囿,御苑;游,离宫也。”贾氏公彦曰:“其职云掌守中门之禁,言中门则唯雉门耳,而言每门者,彼言中门据有禁守者言之,其实王之五门皆使阍人守之。”王氏昭禹曰:“门守尤宜谨于昏,故曰阍人。”

  存疑郑氏康成曰墨者使守门

案内则深宫固门,阍寺守之。《谷梁传》亦云:“阍寺,人也。”此列叙羣奄,不宜独为墨者。墨者所守,葢城郭、官府、馆舍、仓廪、廐库之门,王宫五门、六服羣辟,朝防公卿百官所出入,未必使黥者守之也。

寺人王之正内五人【寺石异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寺之言侍也。诗云:寺人孟子正内路寝。」贾氏公彦曰:「僖二十四年,左传寺人披自称刑臣,则寺人奄人也。正内谓后之路寝,若王之路寝不得称内。内宰注:后象王立六宫而居之,亦正寝一,燕寝五,则正寝路寝也。」

案诸职称,奄言其精气之闭藏而已。惟王之正内,谓之寺人,言能侍御于王,故别之以示重也。不曰后之路寝,而曰王之正内,妇人所居必系于夫以为名,犹内宰职不曰后宫,而曰王之北宫也。后寝设寺人,而王寝无之,何也?王之路寝与公卿聼政,即释服而居燕寝,自夕以脩令之前,侍御仆从皆在焉。惟夜以安身,然后嫔妇叙御耳。宫人职共寝中之事,谓共具也。内小臣掌隂事,谓嫔妇入御之事也。寺人掌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道其出入,则内人入御,女宫随而聼事,具在其中矣。自朝及夕,侍王皆士大夫,夜事则内小臣、寺人当直者递代而掌之,故员无别设耳。通论朱子曰:天官兼嫔御、宦官、饮食之人皆总之,则其于饮食男女之欲,所以制其君而成其徳者至矣。岂复有后世宦官之弊?古者宰相之任如此。

余论贾氏公彦曰:「据此则寺人不掌男子,秦诗未见君子,寺人之令,葢秦仲始大,其官未备,故寺人兼小臣得掌男子。」石氏守道曰:「周官阍人掌守王宫中门之禁而已,寺人掌王宫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而已。汉武帝数宴后庭,潜游离馆,奏请机事,多以宦官主之,始预政焉。巧幸进而正人废,谀佞入而君徳败乱,是以生。」

内竖倍寺人之数【竖(蜀羽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竖,未冠者之官名。”贾氏公彦曰:“昭四年《左传》:叔孙穆子宿于庚宗,庚宗之妇人生牛,以为竖,则当为童子未冠者。”

案文王世子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以侍正内也。《左传》浑良夫少为孔氏之竖,则竖非奄可知,存疑。刘氏彝曰:内竖,奄之小者。

  九嫔【嫔皮因反先郑音宾】

正义郑氏康成曰:「嫔妇也。」《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聼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不列夫人者,夫人之于后,犹三公之于王,坐而论妇礼,无官职。陈氏傅良曰:「自九嫔至女史,皆属天官。先王之意深矣。彼妇人女子,而当于至尊,幽居九重,则骄蹇自恣,无所不至也。惟使之分职于内,而附属于外,有职则当奉其法,有属则必考其功,奉法则不敢不谨,考功则不敢不勤。况内宰则用大夫、士,春官世妇,每宫卿二人,皆分命贤妇人以▯检内事,能无畏忌哉?」汉髙欲废大子,立戚夫人子如意,留侯曰:「骨月之间,虽臣等百人,何益?冢宰失职之弊也。」

总论《薛氏衡》曰:「内宰所掌,自内竖以上,所以纪纲王宫之治;自九嫔以下,所以辅成王内之治。」

  世妇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言数者,君子不茍于色,有妇徳者充之,无则阙。贾氏公彦曰:九嫔言数者,欲见世妇女御有徳亦充,若九嫔无徳亦与世妇女御同阙,故互其文,令得两见耳。

案郑康成《三夫人九嫔世妇女御》注,本确不可易。其引《昏义》以证世妇、女御之数,及《家语》“当夕”之説,宋以后诸儒纷然排击,皆于理有未逹也。天子法天,凡事皆以十二为度,故有三夫人、九嫔

译宫门守者,王宫每扇门设四人,御苑和离宫也如此。【阍音昏,囿音又,游本亦作斿,音由】正义:郑康成说:“阍人负责在黄昏和清晨开启关闭宫门,囿是御苑,游是离宫。”贾公彦说:“其职责说掌管守卫中门的禁令,说中门则仅指雉门,而说每门者,那是说中门是根据有禁令守卫的地方而言,实际上王的五门都派阍人守卫。”王昭禹说:“门守尤其应在黄昏时谨慎,所以叫阍人。”

存疑郑康成说墨者派去守门。

按《内则》说深宫坚固的门,由阍人和寺人守卫。《谷梁传》也说:“阍寺,是人。”这里列举群奄,不应唯独是墨者。墨者所守卫的,大概是城郭、官府、馆舍、仓廪、马厩仓库的门,王宫五门、六服群辟,是公卿百官出入的地方,未必会让受黥刑的人守卫。

寺人,王的正内五人。【寺石异反】

正义郑康成说:“寺的意思是侍奉。《诗》说:寺人孟子,正内路寝。”贾公彦说:“僖公二十四年,《左传》寺人披自称刑臣,那么寺人是奄人。正内指后的路寝,如果王的路寝不能称为内。内宰注:后仿效王设立六宫而居住,也有正寝一,燕寝五,那么正寝就是路寝。”

按各种职称,奄只说其精气闭藏罢了。只有王的正内,称为寺人,说能侍奉王,所以特别区分以示尊重。不说后的路寝,而说王的正内,妇人所居必定依附丈夫来命名,就像内宰职不说后宫,而说王之北宫一样。后寝设寺人,而王寝没有,为什么呢?王的路寝与公卿听政,脱下礼服就住在燕寝,从晚上到修令之前,侍御仆从都在那里。只有夜晚安身,然后嫔妇依次侍奉。宫人职供给寝中之事,是说供给器具。内小臣掌阴事,是说嫔妇入御之事。寺人掌内人及女宫的戒令,引导她们出入,那么内人入御,女宫跟随听事,都包含在其中了。从早到晚,侍奉王都是士大夫,夜间事务则由内小臣、寺人当值的交替掌管,所以人员没有另外设置。通论朱熹说:天官兼管嫔御、宦官、饮食之人,都总括管理,那么对于饮食男女之欲,用来制约君主而成就其德行的方法至极。哪里还有后世宦官的弊端?古代宰相的职责就是这样。

余论贾公彦说:“据此那么寺人不掌管男子,秦诗未见君子,寺人之令,大概是秦仲开始壮大,其官职未完备,所以寺人兼小臣得以掌管男子。”石守道说:“周官阍人掌管守卫王宫中门的禁令罢了,寺人掌管王宫内人及女宫的戒令罢了。汉武帝多次在后庭宴饮,潜游离宫,奏请机要事务,多由宦官主持,开始参与政事。巧幸进用而正人废弃,谀佞进入而君德败乱,因此产生。”

内竖,人数是寺人的两倍。【竖蜀羽反】

正义:郑康成说:“竖,是未冠者的官名。”贾公彦说:“昭公四年《左传》:叔孙穆子住在庚宗,庚宗的妇人生牛,作为竖,那么应当是童子未冠者。”

按《文王世子》到寝门外,问内竖的侍者以侍奉正内。《左传》浑良夫年轻时作为孔氏的竖,那么竖不是奄可知,存疑。刘彝说:内竖,是奄中小的。

九嫔。【嫔皮因反先郑音宾】

正义郑康成说:“嫔是妇。”《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不列夫人者,夫人对于后,就像三公对于王,坐着讨论妇礼,没有官职。陈傅良说:“从九嫔到女史,都属天官。先王的意思深远了。那些妇人女子,面对至尊,幽居九重,就会骄横放纵,无所不至。只有让她们在内部分职,而附属于外,有职就应当奉行法度,有属就必定考核功绩,奉行法度就不敢不谨慎,考核功绩就不敢不勤勉。何况内宰就用大夫、士,春官世妇,每宫卿二人,都分别任命贤妇人以检束内事,能不畏惧忌惮吗?”汉高祖想废太子,立戚夫人子如意,留侯说:“骨肉之间,即使臣等百人,有什么益处?这是冢宰失职的弊端。”

总论《薛氏衡》说:“内宰所掌,从内竖以上,用来纪纲王宫之治;从九嫔以下,用来辅成王内之治。”

世妇

正义郑康成说:不说数目者,君子不轻率于色,有妇德的充任,没有就空缺。贾公彦说:九嫔说数目者,是想显示世妇女御有德也充任,如果九嫔无德也与世妇女御同空缺,所以互文,令得两见罢了。

按郑康成《三夫人九嫔世妇女御》注,本来确凿不可更改。他引《昏义》以证明世妇、女御的数目,及《家语》“当夕”之说,宋以后诸儒纷纷排斥攻击,都是于理未达。天子法天,凡事都以十二为度,所以有三夫人、九嫔

。鲁伯姬归于宋,三国来媵,春秋特书,以为非礼,则天子宜备十二之数,明矣。三夫人虽不见于经,而《酒正》有后致饮于宾客之礼,《浆人》又有夫人致饮于宾客之礼,则后之下有夫人,明矣。此犹三公不见于经,而其朝位则见于《小司冦》、《朝士》、《射位》则见于《射人》耳。葢惟九嫔如九卿之不可缺,三夫人则有其徳乃备其位,犹三公之官不必备,惟其人也。世妇则有子而可以为王继世者,其无子而贤徳出众者,或附焉。女御则良家子,赅姓于王宫,王所幸御乃有其位,故其数皆不可定也。至王所未御,必有限年出嫁之制,而今不可考矣。古者内官九御,自夫人、嫔、妇以下,皆赞王后,举内治,以供祭祀宾客之事,以献蚕桑穜稑、织文组就之功,以治王族、嘉好、合食、内宗三月之教,以备丧祭吊唁之礼,亦如庶司百职之不可缺也。羣儒乃力排《昏义》,竝疑《周官》、《曲礼》,谓王宫嫔御不宜若是之多。葢以私意浅见,妄议圣人,不知茍王心无主,而以欲败度,则惑溺专妬,即一二人亦足以羸王躬而乱百度。果能正心脩身,以齐其家,则九嫔、世妇、女御之备官恪共内职,以广世嗣,二南之化,实基于此。周公建官,自王宫嫔妇,以及奄寺、昵近之人,膳服琐细之事,皆属于冢宰,务使礼度脩明,君心顺正,小无所忽,大不可逾,乃正心脩身之防,维兴道致治之枢纽也。

译鲁伯姬嫁到宋国,三个国家送来陪嫁女子,《春秋》特意记载,认为这不合礼制,那么天子应该具备十二人的数目,这就很明白了。三位夫人虽然在经书中没有记载,但《酒正》中有王后向宾客敬酒的礼仪,《浆人》中又有夫人向宾客敬酒的礼仪,那么王后之下有夫人,这就很明白了。这就像三公在经书中没有记载,但他们的朝位却见于《小司寇》、《朝士》,射位见于《射人》一样。大概只有九嫔像九卿一样不可缺少,而三位夫人则是有了德行才配备其职位,就像三公的官职不一定都要配备,只看是否有合适的人选。世妇则是那些有儿子可以继承王位的人,那些没有儿子但德行出众的人,有时也附列其中。女御则是良家女子,在王宫中侍奉,只有被君王宠幸的才有其职位,所以她们的数目都不能确定。至于君王未曾宠幸的,必定有规定年限出嫁的制度,但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了。古代内宫九御,从夫人、嫔、妇以下,都辅佐王后,主持内政,以供应祭祀和接待宾客的事务,以进献养蚕种桑、纺织刺绣的功劳,以治理王族、嘉好、合食、内宗三个月的教化,以准备丧祭吊唁的礼仪,也像其他各种官职一样不可缺少。众儒生却极力排斥《昏义》,并怀疑《周官》、《曲礼》,说王宫中的嫔妃侍从不应该这么多。大概是因为以私意浅见,妄议圣人,不知道如果君王心中没有主见,因欲望而败坏法度,那么惑溺专妒,即使只有一两个人也足以损害君王身体而扰乱各项政务。如果真能端正心性修养自身,以此整治家庭,那么九嫔、世妇、女御配备齐全,恪尽职守,以广延子嗣,《二南》的教化,实际上就基于此。周公建立官制,从王宫嫔妃,到奄寺、亲近之人,饮食服侍等琐碎事务,都归属于冢宰,务必使礼法制度修明,君王心性顺正,小事不忽视,大事不逾越,这才是端正心性修养自身的防范,是振兴道德达到治世的枢纽。

余论魏氏校曰:《易》剥之为卦,上九以一阳载于羣隂,君象也。五率羣隂以承一阳,故有贯鱼以宫人宠之象。然孤阳处于羣隂之中,鲜不为所斵丧,故卦义为剥。古圣王谨之,自九嫔而下,世妇女御皆阙其数而不备。传《春秋》者,复述孔子之意,谓天子一娶,惟十有二女,其间有待年于国者,俟少者年及,则长者已衰,前后所御,实不过数人而已。

  女御

正义:郑氏康成曰:“昏义所谓御妻,御犹进也,侍也。”贾氏公彦曰:“其职云掌御叙于王之燕寝。”

女祝四人,奚八人【祝之六反,郑徐之又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其职云掌王后之内祭祀,凡内祷祠之事,故在此。」朱子曰:「古人立法,无所不备,有是事则立是官,如宫中祈祝之事,专立女祝以掌之,自无后世巫蛊之祸矣。」

通论郑氏锷曰:人不得其安,则祈福于神圣。人因人情,而设巫祝之官。故司国祀,则有大祝、小祝、甸祝、诅祝之司。在王宫,则有女祝。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正义:贾氏公彦曰:「其职云掌王后之礼职,内治之贰,与王之大史掌礼同。」张子曰:「女史八人,书王后言动,以佐内治,及进御烦碎之事,皆书之,故后夫人以下莫不惧而增徳。」陈氏傅良曰:「王后有女史,视聼言动,安得不正。」郑氏锷曰:「天子有史官,记言记动,故不敢有过举,后与王同体,故有女史。」

辨正刘氏彝曰:女史掌王后之礼职,内治之贰,则必有道艺而知礼者。郑氏以为女奴晓书者,非也。葢择女御之贤者为之。」

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贾四人,徒二十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典,主也。典妇功者,主妇人丝枲功,官之长。贾氏公彦曰:丝枲有善恶贵贱,故须贾。陈氏傅良曰:以下三职悉用士人,先王以是为奢俭所系,内治所关,非士大夫为之,恐害国政,惟与内宫相关通,如内司服、缝人之类,必不得已乃用奄耳。案:典妇功为布帛之总司,则布帛之入尚有当整治者,所以有工四人;典丝、典枲则不烦设工也。

典丝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二人。正义:贾氏公彦曰:「其职因妇功,故在此。」王氏昭禹曰:「一蚕所吐为忽,五忽为糸,二糸为丝。丝所以为帛者。」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枲,丝里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案丧服传,牡麻者枲麻也,则枲是雄麻,对苴是麻之有蕡实者也,亦与典妇功连类在此。」郑氏锷曰:「布有出于麻者,亦有出于草者,如防、如越,为絺、为绤。然出于麻者为多,故以典枲名官。案丝所成者名类既多,精麤不一,低昻有未易悉者,故设贾也。布则升数有定,望而可知,即为絺、为绤数种而已,不必贾而后辨之,故不设。」

内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宫中裁缝官之长。”郑氏锷曰:“王之服掌于春官,后之服掌于天官。天官掌王内之政令,故也。”贾氏公彦曰:“衣服事多,须男子兼掌,以与妇人共职,故用奄。”

案女御,即上经女御,在世妇之次者,女御多人,于其中使二人,为内司服,八人为缝人耳,非别一项也。余论郑氏康成曰:「有女御者,以衣服进,或当于王,广其礼,使无色过。」

缝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缝,扶容反】正义:贾氏公彦曰:奄二人,亦缝线事,多须用男子也。案女御之下,别列女工,则为内人明矣。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染,日艳反,又日掩反】正义:王氏应电曰:「染人,司嫔妇染湅之事,故与典丝、典枲聨事,竝属典妇功也。其他染职宜属冬官。」

追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追,都隈反】正义:郑氏康成曰:追,治玉石之名【贾疏:诗云追琢其章】贾氏公彦曰:王之首服,在夏官弁师,此妇人直取首服配衣,故连类在此。

屦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

译我评论魏氏的校勘说:《易经》中剥卦的卦象,上九以一阳爻承载于众阴爻之上,这是君主的象征。六五率领众阴爻来承奉这一阳爻,所以有“贯鱼以宫人宠”的卦象。然而孤阳处于众阴之中,很少不被它们伤害消损的,所以卦义为剥。古代圣王对此十分谨慎,从九嫔以下,历代妇女侍奉君王的人数都缺额而不配齐。传述《春秋》的人,又陈述孔子的意思,说天子娶妻,只有十二个女子,其中有的在国内等待成年,等年轻的成年了,年长的已经衰老,前后所侍奉的,实际上不过几个人而已。

女御

正义:郑康成说:“《昏义》所说的御妻,御就是进献、侍奉的意思。”贾公彦说:“女御的职责记载说掌管在君王闲居的寝宫里侍奉君王。”

女祝四人,奚八人【祝,音六,郑玄、徐邈又音又】

正义:贾公彦说:“女祝的职责记载说掌管王后的内部祭祀,凡是内部的祈祷祭祀之事,所以设在此处。”朱熹说:“古人制定法度,无所不备,有什么事就设立什么官职,比如宫中祈祷祝颂之事,专门设立女祝来掌管,自然就没有后世的巫蛊之祸了。”

通论郑锷说:人得不到安宁,就向神圣祈福。人根据人情,而设立巫祝的官职。所以主持国家祭祀,就有大祝、小祝、甸祝、诅祝的官职。在王宫中,就有女祝。

女史八人,奚十六人

正义:贾公彦说:“女史的职责记载说掌管王后的礼仪职事,是内治的副职,与君王的大史掌管礼仪相同。”张载说:“女史八人,记录王后的言行,以辅助内治,以及进御等琐碎之事,都记录下来,所以王后及夫人以下没有不敬畏而增进德行的。”陈傅良说:“王后有女史,观察视听言行,怎能不端正呢?”郑锷说:“天子有史官,记录言语行动,所以不敢有过失的举动,王后与君王同体,所以有女史。”

辨正刘彝说:女史掌管王后的礼仪职事,是内治的副职,那么一定有通晓道艺而懂礼仪的人。郑玄认为女史是懂书的女奴,这是不对的。大概是选择女御中贤能的人来担任。

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贾四人,徒二十人。

正义:郑康成说:“典,是主管的意思。典妇功,是主管妇人丝麻工作的官长。”贾公彦说:“丝麻有优劣贵贱,所以需要贾(负责买卖估价的官吏)。”陈傅良说:“以下三个职位都用士人,先王认为这关系到奢侈节俭,关系到内治,如果不是士大夫来做,恐怕危害国家政事,只有与内宫相关通的,如内司服、缝人这类,实在不得已才用阉人。”按:典妇功是布帛的总主管,那么布帛的入库还有应当整治的,所以有工四人;典丝、典枲就不需要再设工了。

典丝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二人。

正义:贾公彦说:“典丝的职责因循妇功,所以设在此处。”王昭禹说:“一只蚕吐出的丝叫忽,五忽叫糸,二糸叫丝。丝是用来做帛的。”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枲,音丝里】

正义:贾公彦说:“按《丧服传》,牡麻就是枲麻,那么枲是雄麻,对应苴是结有果实的麻,也与典妇功同类设在此处。”郑锷说:“布有出自麻的,也有出自草的,如防、越,做成絺、绤。然而出自麻的居多,所以用典枲命名官职。按丝所制成的种类既多,精粗不一,高低不易完全分辨,所以设贾。布则升数有定,一望便知,就是絺、绤几种而已,不必设贾来辨别,所以不设。”

内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正义:郑康成说:“主管宫中裁缝的官长。”郑锷说:“君王的服饰由春官掌管,王后的服饰由天官掌管。天官掌管王宫内政的政令,所以如此。”贾公彦说:“衣服事务繁多,需要男子兼管,以便与妇人共同任职,所以用奄。”

按:女御,就是上文的女御,在女御中选取二人,作为内司服,八人作为缝人罢了,并非另外一项。我评论郑康成说:“有女御,是因为进献衣服,或许适合君王,扩大礼仪,使没有颜色上的过失。”

缝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缝,音扶容】

正义:贾公彦说:奄二人,也是缝线之事,多需要男子。按:女御之下,另外列出女工,那就是内人明白了。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染,音日艳,又音日掩】

正义:王应电说:“染人,掌管嫔妇染练之事,所以与典丝、典枲连带事务,都隶属于典妇功。其他染职应当属于冬官。”

追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追,音都隈】

正义:郑康成说:追,是治玉石的名称【贾疏:《诗经》说追琢其章】贾公彦说:君王的首服,在夏官弁师,这里妇人只是取首服配合衣服,所以连带设在此处。

屦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人【屦九裕反】正义:贾氏公彦曰:屦人兼掌王及后之屦、舄者,以屦舄在下体贱,故男子妇人同官。郑氏锷曰:有舄有屦,名官特曰屦人者,舄止于朝觐、祭祀时服之,而屦之用多,且通于上下也。

译人【屦,音九裕】正义:贾公彦说:屦人同时掌管君王和王后的鞋、舄,是因为鞋和舄属于下身穿着的贱物,所以男女共用同一个官员。郑锷说:既有舄又有屦,官名却特别称为屦人,是因为舄只在朝见、祭祀时穿着,而屦的使用场合更多,且上下等级通用。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夏户瓦反,采此海反,或作菜】

正义郑氏康成曰:「夏翟羽色。《禹贡》徐州贡夏翟之羽,有虞氏以为緌。后世或无故染鸟羽象而用之,谓之夏采【贾疏:翟,雉名。案《考工记》钟氏染羽,若有自然鸟羽,则不须染,故云后世或无】贾氏公彦曰:「伊、洛而南,素质五采皆备,成章曰翚;江淮而南,青质五采皆备,成章曰鹞。夏即五采也。」

案《大学》之道,治国平天下,必本于脩身、齐家,而其原又在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葢必如此,而后表里无隔,细大毕贯。冢宰之属,骤视之若纷杂琐细,而究其所以设官之意,则于天子诚意、正心、脩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事,皆统焉,所以为师保之任,而非五官之比也。至于格物、致知之学,则师氏、保氏导养有素,而随事而究察焉者,皆是也。

  钦定周官义疏卷一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二

  天官冢宰第一之二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

正义:郑氏康成曰:“典,常也;经,也;法,也。”贾氏公彦曰:“大宰总御羣职,故六典并建,上常秉之以为经式,下常守之以为法程。”王氏昭禹曰:“职者,所主之事。六典,治、教、礼、政、刑、事之书也。大宰则合而建之。自宫正而下,但举官名,惟大宰、小宰、宰夫言职者,正贰攷,特尊于其属也。五官亦然。”

通论孙氏之宏曰:「大史职,亦曰掌建邦之六典者,盖大史司典籍,前后稽验,凡治教礼政刑事,皆得与大宰厘正也。」

案全《部周官》皆法也。虽有圣人,徒善不足以为政。故六卿百职,无不守其法以承其事,而大宰特挈其纲焉。上言邦之六典,邦谓王国也;下言邦国,则兼侯国而官府万民在其中。

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

正义王氏昭禹曰:治理也。▯子曰:大作纲,小作纪。盖纪者,纲之目,而系乎纲者也。有经则有纬,有纪则有纲。陈氏深曰:经犹治丝,而分其条理。

案邦国则举其大纲,故曰经;万民则详其莭目,故曰纪。

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扰,日杳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扰犹驯也【贾疏:地官注训扰为安,此言驯者,驯是顺之义,顺则安也】王氏昭禹曰:治扰而曰扰,犹治乱而曰乱也。

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谐,户皆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统犹合也。”贾氏公彦曰:“礼以统叙万事故曰统百官。”王氏昭禹曰:“合而和之之谓谐。”

案上云:「官府,此下皆云『百官』者,言官而府在其中,文互见也。」

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

正义:贾氏公彦曰:「司马主六军,以平定天下,故云『平邦国』。」王氏昭禹曰:「大小逺近,各得其分之谓平。案师田之礼,昭文章,明贵贱,顺少长,习威仪,进退有度,左右有局,故曰『正百官』。四丘出甲,更番征役,故曰『均万民』。又司士正朝位,诏爵禄,亦所以正百官也。」

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诘起一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诘,犹禁也。书曰:‘度作祥刑,以诘四方。’”郑氏锷曰:“诸侯専制境内,苟俟其过恶已彰而用刑,则不免于九伐矣。知其过恶之萌而诘之,盖杜之于其始也。”王氏与之曰:“纠合聚而约束之也。刑之所设,别为条目,毎事而察之,俾民各自检饬,无丽于刑。”

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正义郑氏康成曰:「任犹倳也【贾疏:东齐人以物揷立地中为倳。《史记》:『不敢倳刃于公之腹中』。任训倳,欲使百官皆立功也】生犹养也。贾氏公彦曰:「冬官主土地,所以生养万民。」王氏昭禹曰:「因其力之所胜而任之以事,故曰任百官。」

案备物致用,治教礼政刑之事,皆资焉。故曰事典,任者属之事,以尽其力也。独于冬官言任者,水土之政,尤劳且

译夏采是下士四人,史官一人,徒役四人【“夏”音户瓦反,“采”音此海反,有的版本写作“菜”】。

正义郑康成说:“夏翟是羽毛的颜色。《禹贡》记载徐州进贡夏翟的羽毛,有虞氏用它作为帽带。后世有时没有缘故地染鸟羽来模仿而使用,称为夏采【贾公彦疏:翟,是野鸡的名称。查《考工记》钟氏染羽,如果有天然的鸟羽,就不需要染色,所以说后世有时无故】。贾公彦说:“伊水、洛水以南,底色洁白,五种颜色都具备,形成花纹的叫翚;长江、淮河以南,底色青色,五种颜色都具备,形成花纹的叫鹞。夏就是五种颜色。”

查《大学》的道理,治国平天下,必定以修身、齐家为根本,而其根源又在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大概必须这样,然后表里没有隔阂,细微与宏大全部贯通。冢宰的属官,乍看似乎纷杂琐碎,但探究其设置官职的本意,则对于天子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事务,都统辖其中,所以承担的是师保的职责,而不是五官那样的比较。至于格物、致知的学问,那么师氏、保氏引导培养有素,并且随着事务进行探究考察的,都是如此。

钦定周官义疏卷一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二

天官冢宰第一之二

大宰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以辅佐君王治理国家。

正义:郑康成说:“典,是常道;经,是常道;法,是常道。”贾公彦说:“大宰总领众职,所以六典一并建立,上级常秉持它作为经式,下级常遵守它作为法度。”王昭禹说:“职,是主管的事务。六典,是治、教、礼、政、刑、事六方面的文书。大宰则合并建立它们。自宫正以下,只列举官名,只有大宰、小宰、宰夫称职,是因为正副考核,特别尊崇于其属官。五官也是这样。”

通论孙宏说:“大史的职掌,也说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大概是因为大史掌管典籍,前后稽查验证,凡是治、教、礼、政、刑、事,都能与大宰一起厘正。”

查整部《周官》都是法度。虽然有圣人,仅有善心不足以治理政事。所以六卿百职,无不遵守法度来承接事务,而大宰特别提挈其纲领。上面说邦之六典,邦指王国;下面说邦国,则兼指侯国,而官府万民都在其中。

一是治典,用来治理国家,用来治理官府,用来纪理万民。

正义王昭禹说:治理。〇孔子说:大的作纲,小的作纪。大概纪是纲的目,而系在纲上。有经就有纬,有纪就有纲。陈深说:经如同治丝,而分其条理。

查国家则举其大纲,所以说经;万民则详其节目,所以说纪。

二是教典,用来安定国家,用来教育官府,用来驯服万民【扰,音日杳反】。

正义郑康成说:扰如同驯【贾疏:地官注训扰为安,这里说驯,是因为驯是顺的意思,顺就安了】。王昭禹说:治理扰乱而说扰,如同治理混乱而说乱。

三是礼典,用来和睦国家,用来统合百官,用来协调万民【谐,音户皆反】。

正义:郑康成说:“统如同合。”贾公彦说:“礼用来统叙万事,所以说统百官。”王昭禹说:“合而使之和叫做谐。”

查上面说:官府,这里下面都说百官,是说官而府在其中,文字互相见。

四是政典,用来平定国家,用来端正百官,用来均衡万民。

正义:贾公彦说:“司马主管六军,用来平定天下,所以说平邦国。”王昭禹说:“大小远近,各得其分叫做平。查师田之礼,昭示文章,明辨贵贱,顺应少长,习练威仪,进退有度,左右有局,所以说正百官。四丘出甲,更番征役,所以说均万民。又司士端正朝位,诏告爵禄,也是用来端正百官。”

五是刑典,用来诘问国家,用来刑罚百官,用来纠察万民【诘,音起一反】。

正义:郑康成说:“诘,如同禁。《尚书》说:‘度作祥刑,以诘四方。’”郑锷说:“诸侯专制境内,如果等到其过恶已经彰显才用刑,就不免于九伐了。知其过恶之萌芽而诘问,大概是在其开始时杜绝。”王与之说:“纠合聚集而约束之。刑之所设,别为条目,每事而察之,使民各自检饬,不触犯刑罚。”

六是事典,用来富饶国家,用来任用百官,用来养育万民。

正义郑康成说:“任如同倳【贾疏:东齐人以物揷立地中为倳。《史记》:‘不敢倳刃于公之腹中’。任训倳,是想使百官皆立功】。生如同养。贾公彦说:“冬官主管土地,所以生养万民。”王昭禹说:“因其力之所胜而任之以事,所以说任百官。”

查备物致用,治、教、礼、政、刑之事,都资取于此。所以说事典,任者属之事,以尽其力也。独于冬官言任者,水土之政,尤劳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