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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周官义疏十三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84–303 段

义郑氏康成曰:封国建诸侯,立其国之封。贾氏公彦曰:案《禹贡》徐州贡五色土,孔注云:王者封五色土为社,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使立社,焘以黄土,苴以白茅。茅取其洁,黄取王者覆四方,是立社稷之灋也。都邑谓大都、小都、家邑等采地。

译郑玄说:分封诸侯建国,确立其国家的疆界。贾公彦说:查考《禹贡》记载徐州进贡五色土,孔颖达注解说:君王用五色土制作社坛,分封诸侯时,就分别割取与其方位相应的色土赐给他们,让他们建立社坛,上面覆盖黄土,下面垫着白茅。白茅取其洁净,黄土象征君王覆盖四方,这是建立社稷的法则。都邑是指大都、小都、家邑等采邑之地。

通论《郑氏锷》曰:大司徒制封沟之封,制其灋也;封人为聚土之封,为其事也。王氏应电曰:为畿封,以上佐大司徒也;凡封国,以下佐小司徒也。

  令社稷之职

正义郑氏康成曰:将祭之时,令诸有职事于社稷者也。《郊特牲》唯为社事,单出里【贾疏:单,尽也。尽往助祭于州长】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唯社丘乗,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案诸有职事于祭祀者,小宰令之,封人所令,其诸守社稷之坛壝,以及脩筑洒扫之职,与此社稷,盖通言之。疏云:助祭于州长,其一隅耳。

凡祭祀,饰其牛牲,设其楅衡,置其絼,共其水槀,歌舞牲及毛炮之豚【楅音福,絼本又作纼,特忍反,槀古老反,炮薄交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饰谓刷治洁清之也。楅设于角,衡设于鼻,如椵状也【贾疏:汉时有置于犬之上谓之椵,故举以况衡】水槀给杀时洗荐牲也【贾疏:水所以洗牲,槀所以荐牲】歌舞牲,谓君牵牲入时随歌舞之,言其肥香以歆神也。毛炮豚者,爓去其毛而炮之。郑氏众曰:絼,着牛鼻绳,所以牵牛者,今时谓之雉【贾疏:少仪牛则执纼,纼则絼之别名】封人主歌舞其牲云:“博硕肥腯【贾疏:桓六年左传随季梁辞】王氏应电曰:设社稷封四疆,其専守歌舞牲,饰牛牲,其兼职。

案诗毛炮胾羮,毛炮即所云载燔载烈者也。毛炮当属庖人之事,封人亦歌舞之耳。注谓以备八珍,夫八珍用以养老,不用以祭。炮豚、炮牂,需数日而后成,岂当日所能办乎?

凡丧、纪、宾客、军旅、大盟,则饰其牛牲。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盟防同之盟【贾疏:天子亲往临盟】贾氏公彦曰:丧纪大小敛、朔月、月半荐新奠、祖奠、大遣奠、宾客飧饔飨食,皆有牲牢;军旅则杀牲以飨献军吏【案:军旅饰牲亦容有类祃之祭】易氏祓曰:大盟有载书之牛。

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

正义郑氏康成曰:“音声五声合和者【贾疏:学记‘鼓无当于五声,五声不得不和’,故云五声合和者,单出曰声,杂比曰音。释五声则含得音,故不重云音】王氏应电曰:“民间学金鼓者,皆鼓人教之。军旅曰和者,听金鼓以从将命,无敢乖逆以干纪律也。田役曰正者,使其耳目服习,无不各止其所也。”贾氏公彦曰:“节声乐者,雷鼓、灵鼓、路鼓、晋鼓是也。和军旅者,以鼖鼓鼓军事是也。正田役者,以鼛鼓鼓役事是也。田猎以习战,则田鼓当与军事同。大司马职: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将军执晋鼓之等是也。”

案王朝祭祀宾客之乐器及舞器,皆大司乐之属教之。小师教鼓与鼗,镈师掌金奏之鼓。可见六鼓皆其所教。鼓人所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乃用于州党之祭祀及师田庶事者耳。

  教为鼓而辩其声用

正义:郑氏康成曰:「教为鼓,教击鼓者,大小之数,又别其声所用之事【贾疏:下六鼓及四金声之所用各不同,是也】

案:教为鼓者,教击鼓也。注云:“大小之数者,谓如建鼓则大,应鼙、朔鼙之等则小,是也。”大小相间击之,则其轻重缓急、多少之间,各有度数,以要诸音之节,防所谓辩其声也。随所事而鼓节有不同,所谓辩其用也。如投壶之鲁鼓、薛鼓,亦见其一端矣。郑氏锷乃谓教韗人为之,而王氏应电袭焉。夫工师之世守,岂待他人之教哉?

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鼖,扶云反;鼛,音羔】正义:郑氏康成曰:“神祀,祀天神也【贾疏案:下灵鼓鼓社祭,大司乐以灵鼓祭泽中之方丘、大地只与社同,鼓地只无问大小,皆用灵鼓,则知天神皆用雷鼓也】社祭,祭地示也【贾疏:社,五土之总神,地之次祀,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亦举社以表地只】鬼享,享宗庙也【贾疏:大宗伯宗庙有六享,禘、祫及四时皆是大祭,虽享先公为次祀,祭殇为小祀,皆用路鼔,以天神地祗大小同鼔故也。刘氏彛曰:按大司乐,雷鼓礼天神,灵鼔礼

译通论《郑氏锷》说:大司徒制定封沟的界限,是确立其法度;封人堆筑封土,是执行其事。王氏应电说:为畿内划定封界,是向上辅助大司徒;凡为诸侯国划定封界,是向下辅助小司徒。

命令社稷的职事

正义郑氏康成说:将要祭祀的时候,命令那些在社稷祭祀中有职事的人。《郊特牲》篇说:“只有为了社的祭祀,才尽出里民【贾疏:单,尽也。尽都前往协助州长祭祀】;只有为了社的田猎,国人都全力劳作。只有社祭时,才共同准备谷物,用来报答根本、回归本源。”考察那些在祭祀中有职事的人,由小宰命令;封人所命令的,大概是那些守卫社稷坛壝,以及修缮、筑墙、洒扫等职事的人,这与社稷祭祀,大概是统称而言。疏文说:协助州长祭祀,只是其中一方面罢了。

凡祭祀,装饰其牛牲,设置其楅衡,安放其絼,供给其水槀,歌唱舞蹈以赞美牲口以及毛炮之豚【楅音福,絼本又作纼,特忍反,槀古老反,炮薄交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饰,是说刷洗整治使之洁净。楅安装在角上,衡安装在鼻上,形状像椵【贾疏:汉时有放在犬身上的叫椵,所以举椵来比喻衡】。水槀供给杀牲时清洗和荐献牲口用【贾疏:水用来洗牲,槀用来荐牲】。歌舞牲,是说君主牵牲进入时,跟随歌唱舞蹈,称颂其肥美芳香以取悦神灵。毛炮豚,是说烫去其毛然后炮制。郑氏众说:絼,是系在牛鼻上的绳子,用来牵牛,现在叫雉【贾疏:《少仪》说牛则执纼,纼就是絼的别名】。封人主持歌唱舞蹈赞美牲口,说:“博硕肥腯【贾疏:《左传》桓公六年随国季梁辞】”。王氏应电说:设置社稷的四方疆界,其专职是歌唱舞蹈赞美牲口,装饰牛牲,这是其兼职。

考察《诗经》中的“毛炮胾羮”,毛炮就是所说的载燔载烈。毛炮应当属于庖人的职事,封人只是歌唱舞蹈赞美罢了。注解说为了准备八珍,然而八珍是用来养老的,不用于祭祀。炮豚、炮牂,需要几天才能做成,难道当天就能办到吗?

凡丧事、纪事、宾客、军旅、大盟,就装饰其牛牲。

正义郑氏康成说:大盟,是防同之盟【贾疏:天子亲自前往临盟】。贾氏公彦说:丧纪,包括大小敛、朔月、月半荐新奠、祖奠、大遣奠;宾客,包括飧饔飨食,都有牲牢;军旅,则杀牲以飨献军吏【案:军旅装饰牲口,大概也有类似祃祭的祭祀】。易氏祓说:大盟有载书的牛。

鼓人掌管教导六鼓四金的声音,以节制声乐,以调和军旅,以端正田役。

正义郑氏康成说:“音声,是五声合和者【贾疏:《学记》‘鼓无当于五声,五声不得不和’,所以说五声合和者,单独发出叫声,杂比叫音。解释五声就包含音,所以不再重复说音】”。王氏应电说:“民间学习金鼓的人,都是鼓人教导的。军旅说和,是说听从金鼓以服从将令,不敢违逆以触犯纪律。田役说正,是使其耳目服习,无不各安其位。”贾氏公彦说:“节制声乐的,是雷鼓、灵鼓、路鼓、晋鼓。调和军旅的,是以鼖鼓鼓动军事。端正田役的,是以鼛鼓鼓动役事。田猎用来习战,则田鼓应当与军事相同。《大司马》职: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将军执晋鼓等就是如此。”

考察王朝祭祀宾客的乐器及舞器,都是大司乐所属教导的。小师教导鼓与鼗,镈师掌管金奏的鼓。可见六鼓都是他们所教导的。鼓人所教导的六鼓四金的声音,是用于州党之祭祀及师田庶事的罢了。

教导击鼓并辨别其声音的用途

正义:郑氏康成说:“教导击鼓,是教导击鼓的人,大小之数,又分别其声音所用的事情【贾疏:下面六鼓及四金声音的用途各不相同,就是这样】”。

案:教导击鼓,就是教导击鼓。注解说:“大小之数,是说如建鼓则大,应鼙、朔鼙等则小,就是这样。”大小相间击之,则其轻重缓急、多少之间,各有度数,以符合各种声音的节拍,这就是所谓辨别其声音。随所从事的事情而鼓节有不同,这就是所谓辨别其用途。如投壶时的鲁鼓、薛鼓,也可见其一端。郑氏锷却说是教导韗人制作鼓,而王氏应电沿袭此说。工师世代守职,岂待他人教导呢?

用雷鼓鼓动神祀,用灵鼓鼓动社祭,用路鼓鼓动鬼享,用鼖鼓鼓动军事,用鼛鼓鼓动役事,用晋鼓鼓动金奏【鼖,扶云反;鼛,音羔】。正义:郑氏康成说:“神祀,是祭祀天神【贾疏案:下面灵鼓鼓动社祭,大司乐用灵鼓祭祀泽中之方丘、大地只与社相同,鼓地只不问大小,都用灵鼓,就知道天神都用雷鼓】。社祭,是祭祀地示【贾疏:社,是五土的总神,地的次祀,大宗伯用血祭祭祀社稷、五祀、五岳,也是举社来代表地只】。鬼享,是享宗庙【贾疏:大宗伯宗庙有六享,禘、祫及四时都是大祭,虽然享先公为次祀,祭殇为小祀,都用路鼓,因为天神地祗大小同鼓的缘故。刘氏彛说:按大司乐,雷鼓礼天神,灵鼔礼】

地示,路鼓礼人鬼。按州党之间有鬼享者,其百辟卿士有益于民与因国之无主后者与】大鼓谓之鼖鼖。

译地示,路鼓礼人鬼。按州党之间有鬼享者,其百辟卿士有益于民与因国之无主后者与】大鼓谓之鼖鼖。

地示,路鼓是用来礼敬人鬼的。按照制度,州、党之间设有祭祀鬼神的场所,那些对百姓有恩德的诸侯卿士,以及亡国后没有后嗣祭祀的君主,都应当受到祭祀。】大鼓叫做鼖鼖。

鼓长八尺【贾疏:长八尺韗人文,称大者不对,路鼓以上,以其长八尺,直对晋鼓六尺六寸者为大耳】鼛鼓长丈二尺,晋鼓长六尺六寸【贾疏:并韗人文】金奏,谓乐作击编钟【贾疏:凡作乐先击钟,故钟师以钟鼓奏九夏,郑云先击钟,次击鼓,则是击钟后即击鼓,故云以晋鼓鼓金奏编钟,磬师所击,又钟师击不编之钟,编与不编皆为金奏,晋鼓皆和之,注唯言编钟,但据磬师言之耳】刘氏彛曰:大司乐雷鼓,礼天神,是鼓神祀也;灵鼓,礼地示,是鼓社祭也;路鼓,礼人鬼,是鼓鬼享也郑氏锷曰:鼖鼓声大,故以鼓军事;鼛鼓声缓,故以鼓役事

案祭祀之乐,雷鼓、灵鼓、路鼓,随所祭之神示鬼而分别用之。金奏则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皆鼓之以晋鼓。社稷、山川、四方百物之神,皆州党之所有事也。州党饮射,宾出奏陔,亦是金奏,亦以晋鼓鼓之。通论贾氏公彦曰:「緜诗鼛鼓弗胜,郑云鼛鼓不能止之。此云鼓起役事,与彼不同者,起役、止役皆用鼛鼓,义得相兼耳。」易氏祓曰:「以六鼓声用攷之,惟雷鼓専用于天神,鼛鼓専用于役事。若灵鼓用于社祭,防氏又用之以▯猛兽;路鼓用于鬼享,大司马又用之以教战,太仆又用之以待达穷者与遽令矣。以至辟雍作乐,鼖鼓维镛。仲春搜田,军将晋鼓,则鼖鼓不止乎军事,晋鼓不止乎金奏矣。声用各有所主,不可不辨。」

存疑:郑氏康成曰:“雷鼓八面,鼓也;灵鼓六面,鼓也;路鼓四面,鼓也【贾疏:雷鼓八面等,虽无正文,案《韗人》为臯陶有晋鼓、鼖鼓、臯鼓三者,非祭祀之鼓,皆两面。则路鼓祭宗庙,宜四面;灵鼓祭地示,尊于宗庙,宜六面;雷鼓祀天神,又尊于地示,宜八面。故注云然】王氏应电曰:“雷、灵二鼓,如注说,颇难解释,且制造攻击,并难施工。愚谓古人制器,必有法象。雷鼓取法于天,灵鼓取法于地,或择其时日,如《韗人》所谓冒鼓以啓蛰之日;或用其数,如广长防尺,今无所考,不可强为之説也。晋鼓长六尺六寸,凡鼓短则声疾而逺闻,战事贵武猛,故以晋鼓鼓其进。”

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錞音淳,镯直角反,铙女交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錞,錞于也。圜如碓头,大上小下【贾疏:出于汉之大予乐官。马氏端临曰:《国语》战以錞于儆其民也。又黄池之防,吴王亲鸣钟鼓錞于振铎】于乐作鸣之与鼓相和【贾疏:下三金皆大司马在军所用,此金錞不见,故知作乐之时与鼔相和】镯,钲也,形如小钟【马氏端临曰:《诗》“钲人伐鼓”,《国语》“鼓丁宁”。《説文》“镯,钲也”。盖自其声浊言之谓之镯,自其儆人言之谓之丁宁,自其正人言之谓之钲,其实一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司马职:“军行鸣镯【贾疏:彼是公司马所执】铙,如铃,无舌,有秉,执而鸣之,以止击鼓。司马职:“鸣铙且郤【贾疏:进军之时击鼓,退军之时鸣铙】铎,大铃也,振之以通鼓。司马职:“司马振铎【贾疏:此金铃金舌,故曰金铎,在军所振。金铃木舌者为木铎,施令时所振。两司马振铎,军将以下即击鼓,故云通鼓也】

案四金皆师田所用也。军事先鼓而后金。大司马职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荀子曰:「闻鼓声而进,闻金声而退。」军事主进,故以鼓人掌四金与大阅。自王以下至旅帅,皆执鼓,同义。盖必能进而后能退,故以鼓始,而后以金终焉。金鼓之节,大司马于四仲月之搜狩教之矣。此鼓人掌之,而属于司徒者,不肄之于平时,则临事仓卒失措而不可用。故豫使田野之民皆习闻其声,而知进退止齐之节也。

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帗音弗】

正义:郑氏康成曰:“兵谓干戚也。帗,列五采缯为之。有秉,皆舞者所执。”黄氏度曰:“祭祀百物之神,所谓国索鬼神而祭祀者。”

案以上辨鼓之声,用以教人,使并肄之。此下言鼓之所用,而鼓人所亲鼓者亦存焉。独举祭祀百物之神,鼓兵

译雷鼓长八尺【贾公彦疏:长八尺是《周礼·冬官·韗人》篇中的文字,称为大鼓并不对应,路鼓以上,因为长八尺,只是相对于晋鼓六尺六寸而言为大罢了】鼛鼓长一丈二尺,晋鼓长六尺六寸【贾公彦疏:也都是《韗人》篇中的文字】金奏,是指音乐开始时敲击编钟【贾公彦疏:凡是演奏音乐先敲击钟,所以钟师用钟鼓演奏九夏,郑玄说先击钟,接着击鼓,那就是击钟之后接着击鼓,所以说用晋鼓配合金奏编钟,磬师所击的,还有钟师击的不编列的钟,编列与不编列的都算作金奏,晋鼓都与之相和,注中只说编钟,只是依据磬师的情况而言罢了】刘氏彛说:大司乐用雷鼓,祭祀天神,这是鼓动神祀;用灵鼓,祭祀地祇,这是鼓动社祭;用路鼓,祭祀人鬼,这是鼓动鬼享。郑氏锷说:鼖鼓声音宏大,所以用来鼓动军事;鼛鼓声音舒缓,所以用来鼓动役事。

考察祭祀的音乐,雷鼓、灵鼓、路鼓,随着所祭祀的神、祇、鬼而分别使用。金奏时,尸出入,演奏《肆夏》;牺牲出入,演奏《昭夏》,都用晋鼓来配合鼓动。社稷、山川、四方百物之神,都是州党所掌管的事务。州党饮酒射箭,宾客出来时演奏《陔》,这也是金奏,也用晋鼓来配合鼓动。通论贾氏公彦说:“《诗经·大雅·绵》中说‘鼛鼓弗胜’,郑玄说鼛鼓不能制止他们。这里说鼛鼓用来鼓动役事,与那里不同,是因为起役、止役都用鼛鼓,意义可以相互兼括。”易氏祓说:“用六种鼓的声音用途来考察,只有雷鼓专门用于天神,鼛鼓专门用于役事。至于灵鼓用于社祭,防氏又用它来驱赶猛兽;路鼓用于鬼享,大司马又用它来教战,太仆又用它来接待穷困者和传达紧急命令。以至于辟雍演奏音乐,鼖鼓和镛钟相配。仲春狩猎,军将用晋鼓,那么鼖鼓就不只用于军事,晋鼓也不只用于金奏了。声音的用途各有主要方面,不可不加以辨别。”

存疑:郑氏康成说:“雷鼓八面,是鼓;灵鼓六面,是鼓;路鼓四面,是鼓【贾公彦疏:雷鼓八面等,虽然没有正文依据,但考察《韗人》篇有晋鼓、鼖鼓、臯鼓三种,不是祭祀用的鼓,都是两面。那么路鼓祭祀宗庙,适宜四面;灵鼓祭祀地祇,比宗庙尊贵,适宜六面;雷鼓祭祀天神,又比地祇尊贵,适宜八面。所以注中说这样】”王氏应电说:“雷、灵二鼓,如注中所说,颇难解释,而且制造攻击,施工都很难。我认为古人制造器物,必有法象。雷鼓取法于天,灵鼓取法于地,或者选择时日,如《韗人》所说在启蛰之日蒙鼓皮;或者使用数字,如宽长尺寸,现在无从考证,不可强行解释。晋鼓长六尺六寸,凡是鼓短则声音急促而传得远,战事贵在武猛,所以用晋鼓来鼓动进军。”

用金錞来配合鼓,用金镯来节制鼓,用金铙来停止鼓,用金铎来传达鼓令【錞音淳,镯音角,铙音女交】

正义郑氏康成说:錞,就是錞于。圆如碓头,上大下小【贾公彦疏:出自汉代的大予乐官。马氏端临说:《国语》中说战时用錞于警戒民众。又在黄池之会,吴王亲自鸣钟鼓錞于振铎】在音乐开始时鸣响,与鼓相和【贾公彦疏:下面三种金器都是大司马在军中使用的,此金錞未见,所以知道是在作乐之时与鼓相和】镯,就是钲,形状像小钟【马氏端临说:《诗经》中“钲人伐鼓”,《国语》中“鼓丁宁”。《说文》中“镯,钲也”。大概从声音浊的角度称之为镯,从警戒人的角度称之为丁宁,从端正人的角度称之为钲,其实是一样的】军队行进时鸣响,作为鼓的节拍。司马的职责:“军队行进时鸣镯【贾公彦疏:那是公司马所执掌的】铙,像铃,没有舌,有柄,拿着鸣响,用来停止击鼓。司马的职责:“鸣铙且退【贾公彦疏:进军时击鼓,退军时鸣铙】铎,大铃,振动它来传达鼓令。司马的职责:“司马振铎【贾公彦疏:这是金铃金舌,所以叫金铎,在军中振动。金铃木舌的叫木铎,发布命令时振动。两司马振铎,军将以下就击鼓,所以说传达鼓令】

考察四种金器都是师田所用的。军事先鼓后金。大司马在中军,用鼙鼓命令击鼓。鼓人都击三鼓。荀子说:“听到鼓声就前进,听到金声就后退。”军事以进为主,所以由鼓人掌管四金与大阅。从王以下到旅帅,都执鼓,意义相同。大概必须能进然后才能退,所以以鼓开始,而以金结束。金鼓的节制,大司马在四仲月的搜狩中教导。这由鼓人掌管,而属于司徒,如果不平时练习,那么临事仓促就会失措而不可用。所以预先让田野之民都熟悉听到这些声音,而知道进退止齐的节制。

凡是祭祀,百物之神,鼓动兵舞、帗舞的人【帗音弗】

正义:郑氏康成说:“兵指干戚。帗,用五种颜色的缯制成。有柄,都是舞者所执。”黄氏度说:“祭祀百物之神,就是所谓国家索求鬼神而祭祀的。”

考察以上辨别鼓的声音,用来教导人,使人一起练习。这里下面说鼓的用途,而鼓人所亲自鼓动的也包含在内。单独举出祭祀百物之神,鼓动兵

舞、帗舞者,眀王朝之神祀。社祭鬼享,非鼓人职也。盖惟六乡之中春祈、秋报【举蜡祭则祈报不待言】及嵗终蜡祭百物而兴舞,则鼓人鼓之。其余州党社禜酺赛,或不兴舞,即有鼓事,执事者自能鼓之,鼓人不与也。中士六人,岂能给二十五州百党之鼓事哉?

译舞、帗舞,是周代祭祀神灵的乐舞。社祭和鬼享,并不是鼓人的职责。大概只有在六乡之中春祈、秋报【举行蜡祭的话,祈报之事就不必再说了】以及年终蜡祭百物而兴起舞蹈时,才由鼓人击鼓。其余州、党、社、禜、酺、赛等祭祀,或者不兴起舞蹈,即使有击鼓之事,执事的人自然能够击鼓,鼓人并不参与。中士只有六人,难道能供给二十五州、百党的击鼓事务吗?

存疑。贾氏公彦曰:「案下,舞师山川用兵舞,社稷用帗舞,小神若义近山川,则用兵舞;义近社稷,则用帗舞。故六舞之中,惟言此二舞而已。」

凡军旅夜鼓鼜,军动则鼓其众,田役亦如之【鼜,七到反;杜子春,千歴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鼜,夜戒守鼓也。司马法:昏鼓四通为大鼜,夜半三通为晨戒【贾疏:警众预使严备】旦眀五通为发昫【贾疏:晨昫之时当发,故云发昫】动且行也【贾疏:谓行前向陈时】贾氏公彦曰:鼜者声同忧戚,取军中忧惧之意。寻常在道欲行之时击鼓亦五通与发昫同,军动则据临陈之时。《春秋传》一鼓作气,田猎之时必击鼓象对敌也。大司马职:鼓遂围禁是也。

  救日月则诏王鼓

正义郑氏康成曰:救日月食,王必亲击鼓者,声大异【贾疏:王击鼓是声,其大异,所以救之】春秋传》非日月之眚不鼓【贾疏:荘二十五年左传辞】贾氏公彦曰:祭日月与天神同,用雷鼓,则此救日月亦宜用雷鼓。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退自攻责;若天子,则伐鼓于社。项氏安世曰:日食鼓以救之,助阳气也。

大丧则诏大仆鼓【大仆音泰】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丧始崩及窆时也【贾疏:郑据大仆职文】通论王氏应电曰:大司乐掌乐舞而鼓舞,又属之地官者,大司乐所教乃国之子弟,大司徒掌国中乡遂之民,于军旅、田役、祭祀之用,乐者其事尤多,故复有鼓人、舞师以教之,与春官事同而职异也。

总论:王氏昭禹曰:「自雷鼓至通鼓,鼓人之所辨;自凡祭祀至亦如之,鼓人之所鼓;自救日月至大仆鼓,鼓人之所诏。」

舞师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暵,呼侃反,又可旰反。注:皇书或为防,或为义】

正义:贾氏公彦曰:掌教兵舞,谓教野人使知之。国祭山川,则舞师还帅领往。舞已下皆然。郑氏康成曰:羽,析白羽为之,形如帗也。暵热,气旱暵之事,谓雩也。皇析五采羽为之,亦如帗。郑氏锷曰:旱暵出于非常,故不言祭祀,而言事,偶有是事耳。

案司徒辨山川,设社稷,正四方,兴禜雩,故四者有事,则舞师帅其徒而舞。

辨正黄氏度曰:「四方,郑氏以为四望。四望非州党所得祭。记曰:『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诗曰:『以社以方。』是则四郊之民各祭其方也。」

通论贾氏公彦曰:「案乐师教国子,有六舞,并有旄舞,施于辟雍;人舞,施于宗庙。舞师无此二者,以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祭祀之舞亦不得用卑者之子也。」王氏详説曰:「兵舞用之山川矣,司干掌舞器,而及于祭祀、宾飨,是不止于山川也。羽舞用之四方矣,籥师掌羽舞,而及于宾客、飨食,是不止于四方也。但此见于地官,以地事与民事为主,山川、社稷、四方,地事也;旱暵,民事也。」

  凡野舞则皆教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野舞,谓野人欲学舞者【贾疏:舞徒四十人外,有野人学舞者,皆教之,以待其阙】

  凡小祭祀则不兴舞

正义郑氏康成曰:兴犹作也。易氏祓曰:鼓人于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此言不兴舞,谓虽在祀典而其功不足形容者,则不舞。

辨正黄氏度曰:「凡小祭祀不兴舞。」注:「王▯冕所祭非也。王祭不使舞,徒舞。」

案王所祭,固不使舞徒舞。然以此推之,则王小祭之不兴舞,亦可见矣。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牷音全】正义:郑氏康成曰:六牲,谓牛、马、羊、豕、犬、鸡。牷,体完具。贾氏公彦曰:阜,盛也;蕃,息也。物,谓毛物,皆使肥盛。

蕃息各有毛物,五官有牛人、羊人、犬人、豕人诸职,择取纯毛物者以共牧人,牧人又共与充人刍之三月以祭祀。膳夫注云:「始养之曰畜,将用之曰牲,此亦据将用为言也。」

案曰:阜蕃其物者,物众多,然后牲可择也。如曰「牧六牲而阜蕃之」,则似量所共之牲数以牧,而无以见其广牧以待择矣。

辨正:

译存疑。贾公彦说:“考察下文,舞师在祭祀山川时使用兵舞,祭祀社稷时使用帗舞。如果小神的性质接近山川,就使用兵舞;如果接近社稷,就使用帗舞。所以在六舞之中,只提到这两种舞罢了。”

凡是军队在夜间击鼓警戒,军队行动时就击鼓召集众人,田猎役事也如此【鼜,音七到;杜子春,音千歴】

郑康成正义说:鼜,是夜间警戒守卫的鼓。《司马法》说:黄昏时击鼓四通称为大鼜,半夜击鼓三通称为晨戒【贾疏:警戒众人预先严备】天明时击鼓五通称为发昫【贾疏:晨昫之时应当出发,所以说发昫】行动且行进【贾疏:指行军前向战阵时】贾公彦说:鼜的声音与忧戚相同,取军中忧虑恐惧的意思。平常在道路上将要行进时击鼓也是五通,与发昫相同,军动则指临战布阵之时。《春秋传》说一鼓作气,田猎之时必定击鼓以模拟对敌。《大司马职》说:击鼓遂围禁,就是这个意思。

发生日食月食就告知君王击鼓

郑康成正义说:发生日食月食,君王必定亲自击鼓,是因为声音宏大异常【贾疏:君王击鼓的声音宏大异常,所以用来救日食月食】《春秋传》说:不是日食月食的灾变就不击鼓【贾疏:《左传》庄公二十五年之辞】贾公彦说:祭祀日月与祭祀天神相同,使用雷鼓,那么这里救日食月食也应当使用雷鼓。诸侯在社庙用币祭祀,在朝廷击鼓,退下后自我攻责;如果是天子,就在社庙击鼓。项安世说:日食时击鼓来补救,是帮助阳气。

发生大丧事就告知大仆击鼓【大仆,音泰】

郑康成正义说:大丧是指君王刚去世以及下葬的时候【贾疏:郑玄依据大仆的职文】通论王应电说:大司乐掌管乐舞,又隶属于地官,是因为大司乐所教导的是国家的子弟,大司徒掌管国中乡遂的百姓,在军旅、田役、祭祀的使用上,乐舞的事情尤其多,所以又有鼓人、舞师来教导他们,与春官的事情相同但职责不同。

总论:王昭禹说:“从雷鼓到通鼓,是鼓人所分辨的;从凡祭祀到亦如之,是鼓人所击打的;从自救日月至大仆鼓,是鼓人所告知的。”

舞师掌管教导兵舞,率领众人舞蹈以祭祀山川;教导帗舞,率领众人舞蹈以祭祀社稷;教导羽舞,率领众人舞蹈以祭祀四方;教导皇舞,率领众人舞蹈以应对旱暵之事【暵,音呼侃,又可旰。注:皇字有的版本作防,有的作义】

正义:贾公彦说:掌管教导兵舞,是说教导野人使他们懂得。国家祭祀山川,舞师就率领众人前往。以下各项都是如此。郑康成说:羽,是剖开白羽制成的,形状像帗。暵热,气旱暵之事,是指雩祭。皇舞是剖开五彩羽制成的,也像帗。郑锷说:旱暵属于非常之事,所以不说祭祀,而说事,是偶有这种事罢了。

考察司徒辨别山川,设立社稷,端正四方,兴起禜雩,所以这四者有事,舞师就率领他的徒众舞蹈。

辨正黄度说:“四方,郑氏认为是四望。四望不是州党所能祭祀的。《礼记》说:‘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诗经》说:‘以社以方。’这是说四郊的百姓各自祭祀他们的方神。”

通论贾公彦说:“考察乐师教导国子,有六舞,并且有旄舞,施行于辟雍;人舞,施行于宗庙。舞师没有这两种,是因为地位低微者的子弟不得舞蹈宗庙的酎祭,祭祀的舞蹈也不得使用地位低微者的子弟。”王详说:“兵舞用于山川了,司干掌管舞器,却涉及祭祀、宾飨,这不止用于山川。羽舞用于四方了,籥师掌管羽舞,却涉及宾客、飨食,这不止用于四方。但这见于地官,以地事与民事为主,山川、社稷、四方,是地事;旱暵,是民事。”

凡是野舞都教导他们

郑康成正义说:野舞,是指野人想学舞的人【贾疏:舞徒四十人之外的野人学舞者,都教导他们,以等待补缺】

凡是小祭祀就不兴舞

郑康成正义说:兴就是作。易祓说:鼓人在祭祀时,对于百物之神,击打兵舞、帗舞,这里说不兴舞,是说虽然在祀典中但其功德不足以形容的,就不舞蹈。

辨正黄度说:“凡小祭祀不兴舞。”注:“王〇冕所祭非也。王祭不使舞,徒舞。”

考察君王所祭祀的,固然不使舞徒舞蹈。然而由此推论,那么君王小祭祀的不兴舞,也可以看到了。

牧人掌管放牧六牲,使它们的物种繁盛,以供给祭祀用的纯色完整牲畜【牷,音全】正义:郑康成说:六牲,是指牛、马、羊、豕、犬、鸡。牷,是身体完整。贾公彦说:阜,是盛;蕃,是息。物,是指毛物,都使它们肥盛。

蕃息各有毛物,五官有牛人、羊人、犬人、豕人等职,选取纯毛物者供给牧人,牧人又供给充人饲养三个月以用于祭祀。《膳夫注》说:“开始饲养叫畜,将要使用叫牲,这也是根据将要使用来说的。”

考察说:阜蕃其物,物众多,然后牲才可以选择。如果说“牧六牲而阜蕃之”,则似乎只是按所供给的牲数来牧养,而无法体现广泛牧养以待选择的意思。

辨正:

贾氏公彦曰:“纯下文毛之者是也。”故司农説以牷为纯,后郑不从。

译贾氏公彦说:“‘纯’字下文‘毛’字所修饰的是正确的。”因此郑司农解释“牷”为“纯”,后郑(郑玄)不采纳这一说法。

凡阳祀用骍牲毛之,隂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黝,司农音幽衣樛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阳祀,祭天于南郊及宗庙,骍牲,赤色毛之取纯毛也;隂祀,祭地北郊及社稷也【贾疏案:郊特牲,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兆于南郊,就阳位也。牲用骍。檀弓:周尚赤,大事用日出,据此知祭天于南郊及宗庙用骍也。又《郊特牲》曰:社祭土而主隂气,知祭地于北郊及社稷为隂祀也】望祀,五岳、四镇、四渎也。郑氏众曰:黝,读为幽,幽黒也。

案色以毛别,曰骍,曰黝,而又云“毛之”者,既着其大概矣。而尤以纯一无杂者为上也。六牲盖以牛为主,若羊则未见有赤者,直取其纯而已。

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解‘阳祀’为春夏,后郑不从者,周祭宗庙四时同用骍,故不从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大宗伯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则天以苍不以骍,地以黄不以黝。盖阳祀以骍为主,不必皆骍;隂祀以黝为主,不必皆黝。牧人所言,亦大率而已。」《诗》曰:「来方禋祀,以其骍黒。」则四方有用骍黒者。孔子曰:「犂牛之子,骍且角,山川其舍诸?」则山川有用骍者。

存异。郑氏锷曰:祭祀用物,或以礼神,或以祀神。祀神之物,从其类,故阳骍而隂黝。礼神之物,象其功,故天苍而地黄。大宗伯言其礼神者,故以礼言;牧人言其祀神者,故以祀言。礼经之文,非有抵牾也。

案,一神也;而礼,之一牲;祀之,又一牲。无稽之谈,不可从。

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尨,模江反。注:故书毁为甈,尨作庬。杜子春云:甈当为毁,庬当为尨】

正义郑氏康成曰:时祀谓山川以下至四方百物四时所常祀【贾疏案:司服职山川羣小祀林泽四方百物在四望下,此时祀亦在四望下,故知是山川至百物。注唯据地之时祀,若天之时祀日月以下亦在此时祀中也】外祭谓表貉及王行所过山川用事者。杜氏子春曰:尨谓杂色不纯【贾疏案:大司马田猎之时立表而貉祭司几筵,貉用熊席。校人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大祝大防同过大山川则用事焉。此云尨校人用黄驹者,从地色,亦据尨中有黄色者,不必纯也】毁谓副辜侯禳毁除殃咎之属【贾疏:小祝职将事侯禳皆是祷祈除殃咎非常之祭】贾氏公彦曰:必用牷物,虽不必随方之色,要一牲。

须色纯体完而后用之也。郑氏锷曰:「时祀有常,则牷物可预备;外祭毁事非常,牷或难得,不得已而用尨,亦仅可而已。」

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凡牲不系者,共奉之。正义:郑氏康成曰:“牺牲,毛羽完具也【贾疏:牷未必纯牺,牺则兼牷,可知故以完具释牺】周景王时,宾起见防鸡自断其尾,曰:“鸡惮其为牺【贾疏:昭二十二年《左传》引之者,证牺是纯色】授充人者,当殊养之。牲不系,谓非时而祭祀者【贾疏:若上文“凡外祭毁事】王氏安石曰:“非特共牲,又奉其事。”

案奉,谓奉至祭所也。若系者,则充人当奉之。此与司徒之奉牛牲、司寇之奉犬牲者别。

牛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

正义:郑氏康成曰:“公犹官也。”王氏昭禹曰:“羊人、犬人、鸡人,止言共,以有牧人养之也。牛人则养之而又共之,未成牲谓之牛,故自享牛、求牛至膳羞犒奠之牛,皆以牛言之。”王氏应电曰:“政令者,凡用为牲牢,或以驾车,如下文所列。”

案曰:掌养公牛,以待国之政令,则似民共其牛,而官养之,以待公用。故曰:「国之公牛,以别白之。」

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职如字,注作樴】正义:郑氏康成曰:「享,献也。献神之牛,所以祭者也。」牛人择于公牛之中,而以授养之刍豢牲之刍。

辨正王氏应电曰:「职人,犹言有司,谓牧人、充人、司门也。肆师职亦云颁于职人。」

存疑:郑氏康成曰:“求终也,终事之牛,谓所以绎者也。宗庙有绎者,孝子求神非一处【郑氏锷曰:“求,索也。《戴记》‘

译凡祭祀天神,使用赤色的纯色牲畜;祭祀地祇,使用黑色的纯色牲畜;祭祀四方,各自使用对应方位颜色的纯色牲畜。【黝,郑司农读作“幽”,音同“衣樛”】

郑康成《正义》说:阳祀,指在南郊祭天以及在宗庙祭祖;骍牲,指赤色的纯色牲畜,取其毛色纯粹;阴祀,指在北郊祭地以及祭祀社稷。【贾公彦疏证:《郊特牲》说,郊祭是报答上天而尊奉太阳,在南郊立坛,顺应阳气之位,牲畜用赤色。《檀弓》说,周朝崇尚赤色,大事在日出时举行,据此可知祭天于南郊及宗庙用赤色牲畜。又《郊特牲》说,社祭是祭土而尊奉阴气,可知祭地于北郊及社稷属于阴祀】望祀,指五岳、四镇、四渎。郑众说:黝,读作幽,幽黑的意思。

按:颜色通过毛色来区分,称为骍,称为黝,而又说“毛之”,已经指明了大概。尤其以纯一无杂的为上等。六畜大概以牛为主,至于羊则未见有赤色的,只是取其纯粹罢了。

辨正:贾公彦说:“先郑解释‘阳祀’为春夏,后郑不采纳,是因为周朝祭祀宗庙四季都用赤色牲畜,所以不采纳。”

通论:陈祥道说:“《大宗伯》规定牲畜和币帛各自仿照其器物的颜色,那么天应用青色而非赤色,地应用黄色而非黑色。大概阳祀以赤色为主,不必全是赤色;阴祀以黑色为主,不必全是黑色。牧人所言,也是大致的原则罢了。”《诗经》说:“来方禋祀,以其骍黒。”那么四方有用赤黑牲畜的。孔子说:“犂牛之子,骍且角,山川其舍诸?”那么山川有用赤色牲畜的。

存异:郑锷说:祭祀用的物品,有的用来礼敬神灵,有的用来祭祀神灵。祭祀神灵的物品,顺从其类别,所以阳祀用赤色而阴祀用黑色。礼敬神灵的物品,象征其功德,所以天用青色而地用黄色。《大宗伯》讲的是礼敬神灵的,所以从礼的角度说;牧人讲的是祭祀神灵的,所以从祀的角度说。礼经的文字,并没有矛盾。

按:同一个神灵;礼敬它,用一种牲畜;祭祀它,又用另一种牲畜。这是没有根据的言论,不可采纳。

凡按时令进行的祭祀,必须使用完整无缺的牲畜。凡在外祭祀以及禳除灾祸的祭祀,使用杂色牲畜也可以。【尨,音模江。注:古本“毁”写作“甈”,“尨”写作“庬”。杜子春说:甈应当是毁,庬应当是尨】

郑康成《正义》说:时祀指山川以下直到四方百物在四季时常祭祀的。【贾公彦疏证:《司服》职掌中,山川、群小祀、林泽、四方百物在四望之下,此时祀也在四望之下,所以知道是山川到百物。注只依据地祇的时祀,如果天神的时祀,日月以下也在此时祀之中】外祭指表貉以及君王出行所过山川的祭祀。杜子春说:尨指杂色不纯。【贾公彦疏证:《大司马》田猎时立表而貉祭,司几筵,貉用熊席。《校人》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装饰黄驹,大祝、大防同过大山川则用事。这里说尨,《校人》用黄驹,是顺从地色,也是依据尨中有黄色者,不必纯粹】毁指副辜、侯禳、毁除殃咎之类。【贾公彦疏:《小祝》职掌中,将事侯禳都是祷祈除殃咎的非常之祭】贾公彦说:必须使用完整无缺的牲畜,虽然不必随方位的颜色,但要一牲。

须颜色纯粹、身体完整而后使用。郑锷说:“时祀有常例,那么完整无缺的牲畜可以预备;外祭毁事非常例,完整无缺的牲畜或许难得,不得已而用杂色牲畜,也只是勉强可以罢了。”

凡祭祀,供给牺牲,交给充人,拴系起来。凡牲畜不拴系的,供给并捧送它。郑康成《正义》说:“牺牲,指毛羽完整具备。【贾公彦疏:牷未必是纯色,牺则兼有牷,可知所以用完整具备解释牺】周景王时,宾起见防鸡自断其尾,说:‘鸡害怕成为牺牲。’【贾公彦疏:《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引用,证明牺是纯色】交给充人,应当特别饲养。牲不系,指非时令的祭祀。【贾公彦疏:如上文‘凡外祭毁事’】王安石说:‘不仅是供给牲畜,又捧送祭祀之事。’

按:奉,指捧送到祭所。如果拴系的,那么充人应当捧送。这与司徒捧送牛牲、司寇捧送犬牲不同。

牛人掌管饲养国家的公牛,以等待国家的政令。

郑康成《正义》说:“公就是官的意思。”王昭禹说:“羊人、犬人、鸡人,只说供给,因为有牧人饲养。牛人则饲养而又供给,未成为牺牲称为牛,所以从享牛、求牛到膳羞犒奠的牛,都以牛称呼。”王应电说:“政令,凡用作牲牢,或者用来驾车,如下文所列。”

按:说:掌管饲养公牛,以等待国家的政令,那么似乎百姓供给牛,而官府饲养,以等待公用。所以说:‘国家的公牛,以区别明白。’

凡祭祀,供给享牛、求牛,交给职人,而喂草。【职如字,注作樴】郑康成《正义》说:“享,献也。献给神灵的牛,是用来祭祀的。”牛人在公牛中挑选,而交给饲养喂草豢养牲畜的职人。

辨正:王应电说:“职人,犹言有司,指牧人、充人、司门。《肆师》职掌也说颁给职人。”

存疑:郑康成说:“求,终也,终事的牛,指用来绎祭的。宗庙有绎祭,孝子求神非一处。【郑锷说:“求,索也。《戴记》‘

索祭祝于祊’,亦谓绎祭,则求牛为索祭之牛,眀矣】职读为樴,“樴”谓之杙,可以系牛。“樴人”者,谓牧人、充人与【贾疏:“凡牲堪祭祀者,则牛人选入牧人,临祭之前,牧人乃授充人,充人系养之。眀先至牧人,乃至充人,故注兼言牧人、充人也】

译“索祭祝于祊”,也就是指绎祭,那么用来求取祭祀用的牛,就是为绎祭准备的牛,这就很明白了。“职”应读作“樴”,“樴”就是木桩,可以用来拴牛。“樴人”指的是牧人、充人。【贾公彦疏说:“凡是适合祭祀的牲畜,就由牛人选入牧人管理,临近祭祀之前,牧人再交给充人,由充人拴系饲养。既然先经过牧人,再经过充人,所以郑玄的注文中同时提到了牧人和充人。”】

存异,刘氏敞曰:求读如逑,配也。配神者之牛,以郊礼言之,享牛所谓帝牛,求牛所谓稷牛。《周书·召诰》:「用牲于郊,牛二」。

案《春秋》每有改卜牛之事,则求牛者共之,以备改卜与求索也。改用牛则索之也。经言凡祭祀不専指郊,刘説虽巧而实缪。注以“求”为“终”于义亦阔。如祫祭七庙之主,用牛多兼绎,则牛十有四,不能保其无损伤。虽不卜而亦多共数牛,以备临时之求,似有此理。

凡宾客之事,共其牢礼,积膳之牛,飨食宾射,共其膳羞之牛,军事,共其犒牛,丧事,共其奠牛【积子赐反,食音嗣,犒古报反】正义郑氏康成曰:「牢礼,飧饔也。积所以给宾客之用,若司仪职云主国五积者也。膳所以间礼宾客,若掌客职云殷膳太牢,羞进也,所进宾之膳,燕礼至献宾而膳宰设折俎,王之膳羞亦犹此【贾疏:凡射先行燕礼,燕礼牲用狗,天子诸侯之射得有牛者,左传云公当飨,故燕礼亦用牛,与飨同。若然膳羞据庶羞而言,其实兼正俎矣】奠牛,谓殷奠、遣奠也,丧所荐馈曰奠【贾疏:丧未▯以前无尸饮食,直停置于神前,故谓之奠,朝夕之奠无尊卑皆脯醢醴酒无牲体,殷大也,唯小敛、大敛、朔月、月半荐新、祖奠及遣奠时有牲体,大遣奠非直牛亦有马牲,故注云殷奠、遣奠也,丧所荐馈曰奠,以无尸故也】郑氏众曰:「犒牛,犒师之牛」。贾氏公彦曰:「飨者,亨大牢以饮宾,献依命数,食者亦亨大牢以食,食礼九举、七举、五举,亦依命数,无酒献酬耳,皆于庙以速宾,射谓大射及与宾客射于朝,天子诸侯射先行燕礼,皆有殽俎,故用牛」。

通论王氏应电曰:「六畜不言,王之膳羞,盖日共有素。所谓唯王不防者,与?」

凡防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徬以载公任器【徬,薄浪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防同军旅,兼言行役,谓王行巡狩,皆六军从也。兵车驾四马之外,别有两辕驾牛,以载任器者,亦谓之兵车,故云兵车之牛。」郑氏康成曰:「牵徬在辕外,挽牛也。人御之,居其前曰牵,居其旁曰徬。任犹用也。」王氏应电曰:「公任器,公家辎重,其士卒辎重,则出于《司马法》之大车。」

案牵徬亦牛也,重车非一牛所能胜,故自驾辕而外,又有居其前、居其旁者,数牛而共挽一车,故云“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徬也”。至人御之,而时居其前,时居其旁,则又经文言外之意,玩注可见。

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与其盆簝,以待事【互,刘音防,徐音牙;簝,音老,刘鲁讨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互若今屠家县肉格【贾疏:祭祀杀牲讫,即荐爓,荐熟,何得更以肉县于互?当是始杀解体未荐时,且县于互,待解讫乃荐之】郑氏众曰:盆、簝皆器名,盆所以盛血,簝受肉笼也。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

正义:易氏祓曰:「充人受牛人、牧人所授者,而系之也。」

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牢,闲也。必有闲者,防禽兽触齧。养牛羊曰刍【贾疏:若犬豕则曰豢,又不系】三月一,时节气成【贾疏:宣二年《公羊传》:『帝牲在于涤三月』,注:『取三月一,时足以充大牲】

凡散祭祀之牲,系于国门,使养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散祭祀,谓司中、司命、山川之属。国门,谓城门、司门之官。郑司农云:使守门者养之。”王氏昭禹曰:“非大祀、大祭、大享,则谓之散祭祀。犹非正舞,则谓之散舞也。”贾氏公彦曰:“不言三月,则或一旬之内而已。”案:楚昭王问于观射父曰:“诸侯祭祀养牲,防何?”对曰:“逺不过三月,近不过浃日。”

案别言,凡散祭祀之牲,则四望、四类、社稷与祀帝、享先王同,可知矣。司门职云:“祭祀之牛牲,系焉,监门养之。”与此经同。

余论王氏详説曰:「诗『尔牧来思,以薪以蒸』,是牧人兼樵苏也。周官司门养牲,是门者兼畜牧也。可见先王之世,无冗官,无废事。」

  展牲则告牷硕

译存异,刘氏敞说:“求”字读音同“逑”,意思是配偶。作为配享神灵的牛,从郊祀的礼仪来说,享牛被称为帝牛,求牛被称为稷牛。《周书·召诰》记载:“在郊外祭祀用牲,牛用两头。”

按《春秋》中常有改卜牛的事例,那么求牛是用来备用的,以防改卜或临时求索。如果改用牛,就需要去求索。经文说“凡祭祀”,并不专指郊祀,刘氏的说法虽然巧妙但实际上是错误的。注疏将“求”解释为“终”,在义理上也显得疏阔。比如祫祭七庙的神主,用牛多兼有绎祭,那么牛就有十四头,不能保证没有损伤。虽然不占卜,但也多备几头牛,以备临时求索,似乎有这个道理。

凡是宾客的事务,供给牢礼,以及积膳用的牛;飨礼、食礼、宾射,供给膳羞用的牛;军事,供给犒牛;丧事,供给奠牛【积,音赐;食,音嗣;犒,音报】。

正义:郑氏康成说:“牢礼,指熟食和生食。积是用来供给宾客使用的,就像《司仪》职掌中所说的主国五积那样。膳是用来在礼间隙款待宾客的,就像《掌客》职掌中所说的殷膳太牢,羞是进献,所进献的是宾客的膳食,燕礼到献宾时膳宰设置折俎,天子的膳羞也与此类似【贾疏:凡是射礼先举行燕礼,燕礼的牺牲用狗,天子诸侯的射礼得以用牛,是因为《左传》说公当飨,所以燕礼也用牛,与飨礼相同。如果这样,膳羞是就庶羞而言,实际上也兼指正俎了】。奠牛,指殷奠、遣奠,丧事中进献的祭品叫奠【贾疏:丧事在未立尸之前没有饮食,只是停放在神位前,所以叫奠,朝夕之奠无论尊卑都是脯醢醴酒没有牲体,殷是大,只有小敛、大敛、朔月、月半、荐新、祖奠及遣奠时有牲体,大遣奠不仅有牛也有马牲,所以注解说殷奠、遣奠,丧事中进献的祭品叫奠,因为没有尸的缘故】。郑氏众说:“犒牛,是犒劳军队的牛。”贾氏公彦说:“飨,是烹煮太牢来宴请宾客,献酒依命数,食也是烹煮太牢来进食,食礼九举、七举、五举,也依命数,只是没有酒献酬罢了,都在庙里邀请宾客,射指大射及与宾客在朝堂射礼,天子诸侯射礼先举行燕礼,都有殽俎,所以用牛。”

通论:王氏应电说:“六畜不言,天子的膳羞,大概每天供给的都是素菜。所谓‘唯王不防’,是这样吗?”

凡是会同、军旅行役,供给兵车用的牛,以及牵徬用来装载公家的任器【徬,音浪】。

正义:贾氏公彦说:“会同军旅,兼言行役,指天子巡狩,都有六军跟随。兵车驾四马之外,另外有两辕驾牛,用来装载任器的,也叫兵车,所以说兵车之牛。”郑氏康成说:“牵徬在车辕之外,是挽牛。人驾驭它,在前面叫牵,在旁边叫徬。任就是用的意思。”王氏应电说:“公任器,是公家的辎重,士兵的辎重,则出自《司马法》的大车。”

按:牵徬也是牛,重车不是一头牛所能胜任的,所以除了驾辕之外,还有在前面、在旁边的,几头牛共同挽拉一辆车,所以说“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徬”。至于人驾驭它,有时在前面,有时在旁边,这又是经文之外的意思,玩味注疏就可以明白。

凡是祭祀,供给牛牲的互,以及盆簝,以等待行事【互,刘音防,徐音牙;簝,音老,刘鲁讨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互就像现在屠户悬挂肉的架子【贾疏:祭祀杀牲完毕后,就进献爓、进献熟肉,怎么还能再把肉挂在互上?应当是刚开始杀牲解体尚未进献时,暂且挂在互上,等解体完毕才进献】。郑氏众说:盆、簝都是器物的名称,盆用来盛血,簝是受肉的笼子。

充人掌管系养祭祀用的纯色牲牛。

正义:易氏祓说:“充人接受牛人、牧人所交付的牛,而系养它们。”

祭祀五帝,就把牛系在牢里喂草三个月,享祭先王,也这样做。

正义:郑氏康成说:“牢,是栏圈。必须有栏圈,以防禽兽触咬。养牛羊叫刍【贾疏:如果是犬猪则叫豢,又不系】。三个月,是一个时节,节气已成【贾疏:宣二年《公羊传》:‘帝牲在于涤三月’,注:‘取三个月,时节足以使大牲充实】。

凡是散祭祀的牲牛,系在国门,让守门人饲养。

正义:郑氏康成说:“散祭祀,指司中、司命、山川之类。国门,指城门、司门的官员。郑司农说:让守门人饲养。”王氏昭禹说:“不是大祀、大祭、大享,就叫散祭祀。就像不是正舞,就叫散舞一样。”贾氏公彦说:“不说三个月,那么可能只是在十天之内罢了。”按:楚昭王问观射父说:“诸侯祭祀饲养牲牛,防备什么?”回答说:“远不超过三个月,近不超过十天。”

按:另外说,凡是散祭祀的牲牛,那么四望、四类、社稷与祀帝、享先王相同,可以知道了。《司门》职掌说:“祭祀的牛牲,系在这里,监门饲养。”与这篇经文相同。

余论:王氏详説说:“《诗经》‘尔牧来思,以薪以蒸’,是牧人兼管打柴。周官司门饲养牲牛,是守门人兼管畜牧。可见先王时代,没有冗官,没有废事。”

展牲则告牷硕

牲则赞

正义郑氏康成曰:展牲,若今夕牲也。特牲馈食礼,宗人视牲,告充,举兽尾,告备,近之【贾疏:宗人视牲告充,亦谓祭前之夕,士用兎腊兽谓兎】赞助也。君牵牲入,将致之,助持之也【贾疏:充人养牲之官,故助持牛纼】春秋传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贾疏:桓六年左传】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以展牲为选牲,后郑不从者,选牲应属牧人,选讫始付充人。今既系养,乃言展牲,眀非初选牲也。

译“赞”字的含义是:郑玄解释说:“展牲,就像现在的夕牲一样。在《特牲馈食礼》中,宗人视察牺牲,报告牲体饱满,举起兽尾,报告准备完毕,靠近祭坛,这是赞助的意思。君主牵着牺牲进入,将要送达祭位,这是帮助扶持的意思。《春秋左传》中捧着牺牲禀告说:‘博大、肥硕、丰满。’”贾公彦疏解道:“宗人视察牺牲报告饱满,也是指祭祀前夜的夕牲,士人祭祀用兔腊,兽指兔子。”“充人”是饲养牺牲的官员,所以帮助扶持牛的牵绳。”贾公彦疏解道:“这是《左传》桓公六年的记载。”贾公彦辨析道:“先郑(郑众)认为‘展牲’是挑选牺牲,后郑(郑玄)不采纳这种说法,因为挑选牺牲应当属于牧人的职责,挑选完毕后才交付给充人。现在既然已经饲养,才说‘展牲’,明显不是最初挑选牺牲的意思。”

案《祭义》君皮弁素积,朔月月半,亲巡牲,展牲。”疑谓此【谷梁传》:“郊牛日展斛角而知伤,展道尽矣】告牷以体完而无伤告也。硕牲之硕,疑当作“射”,岂声相似而讹与?盖将射而丽于碑,充人当赞之,奉牲以告,时无所庸充人之赞。

通论王氏详説曰:「祭义,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养兽之官,择以为牲,则有纳而视之之礼;朔月月半则有巡牲之礼;将用之则有卜牲之礼。及夕则展牲,及期则牵牲,射牲,割牲,毛牲者,宗伯赞王牲事者,大宰奉牲者,五官之长;赞射牲者,射人;歌舞牲者,封人;告牲牷,赞硕牲者,充人。分职聫事,祭祀乃克举也。」

载师掌任土之灋,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正义:郑氏康成曰:「任土者,任其力势所能生育,且以制贡赋也。」物物色之,以知其所宜之事【贾疏:若黄白宜种禾,黒坟宜种麦之属】贾氏公彦曰:「任土即廛里任,国中之地以下是也。」政令谓因其职事使之赋贡,即园廛二十而一以下是也。黄氏度曰:「待政令,待税敛之政令也。」司书凡税敛掌事者受法焉,其他政令非载师之职。案:授地职,即司徒所分地职,谓其地所承于王朝之职事,乡遂、公邑、都家皆有之。知非九职之事者,授民以九职,闾师所掌也。且百工、商贾、嫔妇、臣妾、闲民之所任,不得谓地职。授者以授乡遂公邑之吏,家稍、县都之长也。注:谓授农牧、虞衡使职之非也。

通论王氏详説曰:「物地之法,见于载师,又见于草人。盖载师物地以任其田,草人物地以粪其种。」

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圃任园地【注:故书廛或作坛,郑司农云坛读为廛】

正义:郑氏众曰,廛,市中城中空地。郑氏康成曰,廛,民居之区域也,里居也。圃,树果蓏之属。季秋于中为▯,樊圃谓之园。

案民居之区域,宅旁亦有空地可种植。后郑与先郑之説,原可相通,唯有种植之所出,故可计分数而征其二十之一也。如仅居室而已,则何分数之可计乎?后人或以此廛为市廛,非也。市廛则公家所有,司市掌之,廛人征之,非可以任者也。且市廛为商贾居积之所,虽征之亦有限矣。二十而税一,假令赀本有万缗者,取其五百,则厉商也不已甚乎?又案大宰职邦中之赋,注:邦中在城郭,以此经次之,则园地附郭之地也。国中人聚,非郭外有园地,则果蔬无所取于郊野,致之则艰矣。王政即人之心如此。《诗》所谓「疆埸有瓜」,《春秋传》所谓「井灶葱薤取焉」者,宅畔之园,农民所以自给也。故秋获则筑以为▯。《周官》九职「园圃毓草木」,则土宜杂树及瓜瓠者,民受之而贡,草木私市之以给衣食,共国中官府士民之需。此职所谓▯圃,则九职之一,而非农夫所筑之▯,故与廛并有征,以在农田之外也。注谓季秋于中为▯,尚可通,盖果蓏中亦有宜干曝者。薛氏季宣以为室庐旁之▯圃,郑氏谓▯以登禾黍,则误矣。

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逺郊之地【贾音古,注故书郊或为髙,杜子春云髙读为郊】

正义敖氏继公曰:「宅者,未仕而家居者也。」士相见礼:「宅者,在邦则曰市井之臣,在野则曰草茅之臣。」郑氏康成曰:「贾田在市,贾人其家所受田也;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牛田、牧田,畜牧者之家所受田也。」朱子语类:「问商贾是官令民为之,抑民自为之?曰:民自为之,亦受田但少耳,贾田是也。」郑氏众曰:「士田者,士之子得而耕之田也【贾疏:礼记士之子不免农,大夫之子免农矣】赏田者,赏赐之田【贾疏:即夏官司勲赏地一也】杜氏子春曰:「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逺郊。」陈氏傅良曰:「廛里不独国中有也,宅田、士田、贾田分散在甸、稍、县、都,随其所在给之,不独近郊有也。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亦不独逺郊有也,举王城四郊以例其余耳。若泥定士田在近郊,官田在逺郊,彼官府遍王畿之内,倘在五百里之间,岂可受田于近郊逺郊乎

译查考《祭义》记载:国君穿着皮弁、素积,在每月初一和十五,亲自巡视牲畜,检查牲畜。”怀疑这里所说的“告牷”,是指通过身体完整而无损伤来报告牲畜的洁净。所谓“硕牲”的“硕”,怀疑应当是“射”字,难道是声音相近而产生的讹误吗?大概是因为将要射牲,而牲体附着于碑上,充人应当赞导,捧着牲体来报告,此时没有地方使用充人的赞导。

通论王氏详细解释说:“《祭义》说,古时候天子诸侯一定有饲养牲畜的官员,选择作为牺牲,就有接纳并视察的礼仪;每月初一和十五就有巡视牲畜的礼仪;将要使用牺牲时就有占卜牺牲的礼仪。到了傍晚就检查牺牲,到了期限就牵来牺牲,射杀牺牲,分割牺牲,处理牺牲毛皮的人,是宗伯赞导国君牺牲事务的人,大宰捧着牺牲的人,以及五官之长;赞导射杀牺牲的人,是射人;歌舞牺牲的人,是封人;报告牺牲洁净,赞导射牲的人,是充人。分工明确,联合作业,祭祀才能成功举行。”

载师掌管土地赋税的法度,根据土地适宜种植的事物授予土地职务,并等待政令。正义:郑氏康成说:“任土,是依据土地力量所能孕育的,并且用来制定贡赋。”物,是观察其颜色,以知道它适宜做什么【贾疏:比如黄白色的土地适宜种禾,黑而松软的土适宜种麦之类】贾氏公彦说:“任土就是廛里的任,国都之内的土地就是如此。”政令,是说根据其职务让他缴纳贡赋,就是园廛二十取一以下的规定。黄氏度说:“待政令,是等待征收赋税的政令。”司书凡是征收赋税掌管事务的人接受法度,其他政令不是载师的职责。查考:授予土地职务,就是司徒所分配的土地职务,说的是那块土地所承当于王朝的职事,乡遂、公邑、都家都有。知道不是九职的事情,是因为授予百姓九职,是闾师所掌管的。而且百工、商贾、嫔妇、臣妾、闲民所担任的,不能称为土地职务。授予,是授予乡遂公邑的官吏,家稍、县都的长官。注解说:授予农牧、虞衡使职是错误的。

通论王氏详细解释说:“观察土地的方法,见于载师,又见于草人。大概载师观察土地以任用其田地,草人观察土地以施肥其种子。”

用廛里的土地来任用国都之内的土地,用〇圃来任用园地【注:旧本“廛”有的写作“坛”,郑司农说“坛”读作“廛”】

正义:郑氏众说,廛,是市中城中的空地。郑氏康成说,廛,是民居的区域,里居。圃,是种植瓜果之类的地方。季秋在中间筑成〇,围起来种菜的地方叫做园。

查考民居的区域,住宅旁边也有空地可以种植。后郑与先郑的说法,原本可以相通,只有种植的地方,所以可以计算分数而征收其二十分之一。如果只是居室而已,那么有什么分数可以计算呢?后人有人把这廛当作市廛,这是不对的。市廛是公家所有的,由司市掌管,廛人征收,不可以任用的。而且市廛是商贾居住囤积的地方,即使征收也有限制。二十税一,假使资本有一万缗的人,取走五百,那么危害商人不是太厉害了吗?又查考大宰职掌邦中的赋税,注解说:邦中在城郭,根据这经文的次序,那么园地是依附城郭的土地。国都内人口聚集,如果不是郭外有园地,那么果蔬就无法从郊野获取,运送就会艰难。王政顺应人心就是这样。《诗经》所谓“疆埸有瓜”,《春秋传》所谓“井灶葱薤取焉”的,是住宅旁边的园子,是农民用来自给的。所以秋天收获后就筑成〇。《周官》九职中“园圃毓草木”,那么土地适宜杂树及瓜瓠的,百姓接受它并进贡,草木私下买卖以供给衣食,共同满足国都内官府士民的需要。这职所说的〇圃,就是九职之一,而不是农夫所筑的〇,所以与廛一起征收,因为在农田之外。注解说季秋在中间筑成〇,还可以讲通,大概瓜果中也有适宜晒干曝晒的。薛氏季宣认为是室庐旁边的〇圃,郑氏说〇用来登禾黍,那就错了。

用宅田、士田、贾田来任用近郊的土地,用官田、牛田、赏田、牧田来任用远郊的土地【贾音古,注旧本郊有的写作高,杜子春说高读作郊】

正义敖氏继公说:“宅,是未做官而居家的人。”《士相见礼》:“宅者,在国都则称为市井之臣,在野外则称为草茅之臣。”郑氏康成说:“贾田在市,是商人家里所受的田地;官田,是庶人在官者家里所受的田地;牛田、牧田,是畜牧者家里所受的田地。”朱子语类:“问商贾是官府命令百姓做的,还是百姓自己做的?回答说:是百姓自己做的,也受田但少,贾田就是这样。”郑氏众说:“士田,是士的儿子得以耕种的田地【贾疏:《礼记》说士的儿子不免从事农业,大夫的儿子免从事农业了】赏田,是赏赐的田地【贾疏:就是夏官司勋赏地一】杜氏子春说:“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远郊。”陈氏傅良说:“廛里不仅仅国都有,宅田、士田、贾田分散在甸、稍、县、都,随其所在给予,不仅仅近郊有。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也不仅仅远郊有,举王城四郊为例其余罢了。如果拘泥于士田在近郊,官田在远郊,那些官府遍布王畿之内,如果在五百里之间,难道可以受田于近郊远郊吗

?」

辨正贾氏公彦曰:「先郑以贾田为吏,为县官卖财与之田;后郑不从者,周官贾人皆在官府史之属,受禄于公家,何得更与之田?」

译?」辨正贾氏公彦说:“先郑认为贾田是官吏,为县官贩卖财物而授予田地;后郑不赞同这种说法,理由是周代官职中的贾人都属于官府史官的下属,从公家领取俸禄,怎么还能再授予他们田地呢?”

存疑。郑氏康成曰:「宅田,致仕者之家所受田也。」士读为仕,仕者亦受田,所谓圭田也。

案任地皆谓分授其地予人耕之,而收其税,非谓食公田之入者也。大夫、士居官时本有田里,有故而去,三年内尚不收之,况致仕者禄且及其身后,则其生时田里如故,可知也。田里如故,何庸别授田乎?圭田无征,经有眀文,此税二十而一,则非圭田也。诸儒之説,参取其长者,刘氏敞云:“士田之士,盖‘工’字之讹,亦可备一説。”又案自国中以至近郊、逺郊,载师所任者在六乡之余,而闾师主于任民者不与焉。故属载师者,则为九赋,司防职九赋,令田野之财用,大府职九赋以待九式者也。属闾师者,则为九功,司防职九功,令民职之财用,大府职万民之贡以充府库者也。以为两征者,固非谓贡,即赋者,亦未核也。

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畺,居良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公邑,谓六遂余地,天子使吏治之【贾疏:四等公邑,非乡遂,又非采地,故知天子使吏治之】自此以外皆然【贾疏:甸、稍、县、都、采地所受无多,自外皆为公邑】二百里、三百里,其中大夫如州长;四百里、五百里,其下大夫如县正。是以或谓二百里为州,四百里为县云【贾疏:此据《司马法》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遂人亦监焉【贾疏:案遂人掌野,自百里外至五百里畿皆曰野】家邑大夫采地,小都卿采地,大都公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畺五百里,王畿界也。皆言任者,地之形实不平方,如图受田。邑者,逺近不得尽如制,其所生育赋贡取正于是尔。朱子曰:「乡地四同,六乡井田在内;甸地十二同,六遂公邑在内;稍地二十同,家邑公邑在内;县地二十八同,小都公邑在内;畺地三十六同,大都公邑在内。甸地皆谓之野,公邑、家邑、小都、大都皆谓之都鄙。」

案所任甸地,亦是六遂之余,乡遂区域早定,而乡大夫、遂大夫以下官长层累相承,故无俟载师之任之也。自甸以外至稍、县、畺,皆有公邑,以甸无采地,故经云「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举甸以见其余耳。大宰九赋,四曰家削,五曰邦县,六曰邦都。疏谓举家稍以表公邑,其县都亦然也。此载师所任地,盖亦皆指公邑而言,其三等采地,则于大司徒造都鄙详之矣。

通论郑氏康成曰:王畿内方千里,积百同九百万夫之地也【贾疏:方百里为一同,同九万夫,故百同为九百万夫之地】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余六百万夫。又以田不易、一易、再易上中下相通,定受田者三百万家也【贾疏:相通谓三家受六夫之地】远郊之内地,居四同三十六万夫之地也【贾疏:逺郊百里内置六乡,四面相距二百里,二二而四,故四同,每同九万夫为三十六万夫】三分去一,其余二十四万夫【贾疏:除山林等三之一,其余得此数】六乡之民七万五千家【贾疏:乡有万二千五百家】通不易、一易、再易,一家受二夫,则十五万夫之地【贾疏:以相通三家受六夫之灋计之】其余九万夫,廛里也,▯圃也,宅田也,士田也,贾田也,官田也,牛田也,赏田也,牧田也。九者亦通受一夫焉,则半农人也【贾疏:据二十四万夫,除乡民十五万夫,尚余九万夫之地,廛里以下九者各以万家计之,则九万家受九万夫之地矣,农人相通一家受二夫之地,此一家受一夫,故云半农人也,九者未必各整万家,郑特举成数言之耳】定受田十二万家也【贾疏:九者半农人,二家为一家,则九万为四万五千家,合六乡七万五千家为十二万家】食货志云:农民户一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贾疏:遂人职夫一廛田百畮,余夫亦如之,此余夫受田如正夫之比,与孟子余夫二十五畆不同者,彼余夫是未娶妻,此谓已壮夫妻具者也。师古曰:比例也】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贾疏:士与

译存疑。郑康成说:“宅田,是退休官员家中所受的田地。”“士”应读作“仕”,做官的人也都受田,这就是所谓的圭田。

按:任地都是指分授土地给人耕种,从而征收赋税,并不是指食用公田的产出。大夫、士在任职时本来就有田里,如果有事离职,三年内尚且不收回,何况退休官员的俸禄还延续到死后,那么他们生前田里照旧,是可以推知的。田里照旧,哪里需要另外授予田地呢?圭田不征税,经文有明文规定,这里说税率为二十分之一,那就不是圭田了。各位儒者的说法,选取其合理之处,刘敞说:“士田的‘士’字,大概是‘工’字的讹误,也可以作为一个说法。”又按:从国中到近郊、远郊,载师所负责的是六乡之外的土地,而闾师主要负责役使民众,不包括在内。所以属于载师管辖的,就是九赋,司会职掌九赋,调度田野的财物,大府职掌九赋以供给九式之用。属于闾师管辖的,就是九功,司会职掌九功,调度民众职役的财物,大府职掌万民的贡赋以充实府库。认为两者都征收的,固然不是说贡赋,即使是赋税,也不确切。

用公邑的田地来承担甸地的赋税,用家邑的田地来承担稍地的赋税,用小都的田地来承担县地的赋税,用大都的田地来承担畺地的赋税【畺,音居良】

正义郑康成说:“公邑,是指六遂之外的剩余土地,天子派遣官吏治理【贾疏:四等公邑,既不属于乡遂,也不属于采地,所以知道是天子的官吏治理】从此以外都是如此【贾疏:甸、稍、县、都、采地所占面积不多,自外皆为公邑】二百里、三百里,其中的大夫如同州长;四百里、五百里,其中的下大夫如同县正。因此有人说二百里为州,四百里为县【贾疏:这是依据《司马法》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遂人也监督【贾疏:按遂人掌管野外,自百里外至五百里王畿都称为野】家邑是大夫的采地,小都是卿的采地,大都是公的采地,是王子弟所食的封邑。畺是五百里,是王畿的边界。都说‘任’,是因为土地形状实际不平整,如同图示受田。邑的远近不能完全符合制度,其所产生的赋税贡品以此为准。朱熹说:“乡地有四同,六乡的井田在内;甸地有十二同,六遂的公邑在内;稍地有二十同,家邑的公邑在内;县地有二十八同,小都的公邑在内;畺地有三十六同,大都的公邑在内。甸地都称为野,公邑、家邑、小都、大都都称为都鄙。”

按:所承担的甸地,也是六遂的剩余土地,乡遂的区域早已确定,而乡大夫、遂大夫以下的官吏层层相承,所以不需要载师来分配。从甸地以外到稍、县、畺,都有公邑,因为甸地没有采地,所以经文说“用公邑的田地来承担甸地”,举甸地来表明其余情况。大宰九赋,第四项是家削,第五项是邦县,第六项是邦都。疏解说举家稍来代表公邑,县都也是如此。这里载师所承担的土地,大概也都指公邑而言,那三等采地,则在《大司徒》造都鄙中详细说明了。

通论郑康成说:王畿内方圆千里,累计一百同九百万夫的土地【贾疏:方圆百里为一同,一同九万夫,所以一百同为九百万夫的土地】其中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道路街巷,去掉三分之一,剩余六百万夫。又用不易之地、一易之地、再易之地上中下相通,确定受田者三百万家【贾疏:相通指三家受六夫之地】远郊之内的土地,占据四同三十六万夫的土地【贾疏:远郊百里内置六乡,四面相距二百里,二二得四,所以四同,每同九万夫为三十六万夫】去掉三分之一,其余二十四万夫【贾疏:除去山林等三分之一,其余得到这个数】六乡的民众七万五千家【贾疏:一乡有一万二千五百家】通计不易、一易、再易,一家受二夫,就是十五万夫的土地【贾疏:按相通三家受六夫的法度计算】其余九万夫,是廛里、园圃、宅田、士田、贾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这九种也通计受一夫,就是半农人【贾疏:据二十四万夫,除去乡民十五万夫,尚余九万夫的土地,廛里以下九种各以万家计算,那么九万家受九万夫的土地,农人相通一家受二夫的土地,这里一家受一夫,所以说半农人,九种未必各整万家,郑康成只是举成数而言】确定受田十二万家【贾疏:九种半农人,两家算一家,那么九万为四万五千家,合六乡七万五千家为十二万家】《食货志》说:农民户一人已受田,其家中众男为余夫,也按人口受田如同此例【贾疏:遂人职夫一廛田百亩,余夫也如此,这余夫受田如同正夫的比例,与孟子余夫二十五亩不同,那里的余夫是未娶妻,这里是指已壮夫妻具足的。师古说:比例也】士工商家受田五口才相当于农夫一人【贾疏:士与

工商之家丈夫成人受田各一夫,上云半农人者是也,其家内无丈夫余家口不得如成人,故五口乃当农夫一人】今余夫在遂地之中如此,则士工商以事入而在官,而余夫以力出耕。公邑【贾疏:六乡之民及廛里九者受田于乡,乡地则尽,至于余夫无田可受,则出耕于遂地之中。受田在百里之外,与六遂余夫皆在遂地内受田矣。案:上言六乡之民及廛里九者受田于乡,而余夫又受田于遂,疑其难行,郑特以六乡无地给之,强如此説耳】甸稍县都合居九十六同八百六十四万夫之地【贾疏:王畿百同九百万夫,除近郊逺郊四同三十六万夫,余为此数】城郭宫室差少,涂巷又狭,于三分所去六而存一焉,以十八分之十三率之,则其余六百二十四万夫之地【案:以三分去一计之,应余五百七十六万夫之地,今以十八分之十三为率,遂赢四十八万夫,故为六百二十四万夫之地。盖六乡不易一易再易相通,则三夫六百亩;六遂三等地莱田相通,则三夫六百五十亩。是遂以外之地较乡为多,适得三分所去六而存一之数,故郑以城郭宫室涂巷狭少为解耳。十八分之十三者,即三分所去六而存一之数也】通上中下六家而受十三夫,定受田二百八十八万家也【贾疏:甸稍县都之田,以六家受十三夫计之,则二百八十八万家受六百二十四万夫之地】其在甸七万五千家为六遂,余则公邑【贾疏:六遂与六乡家数相同,但六乡内余地有九等,所居六遂余地无九等,故以为公邑也。其三百里以外封三等采地多少不定,不可计。六遂与六乡相对,故以遂计之。然邦畿千里,山川杂有,非必截然成方九等之地,岂各万夫为定?郑聊以整数为算法耳】

译工商之家的成年男子,每人受田一夫,上文说“半农人”就是指这种情况;他们家中没有成年男子,其余人口不能像成年人那样受田,所以五口人才相当于一个农夫。如今余夫在遂地之中受田情况如此,那么士、工、商因从事职事而在官府任职,而余夫则出力外出耕种。公邑【贾公彦疏:六乡的百姓以及廛里九等的人,在乡地受田,乡地已经用尽,至于余夫没有田地可以受领,就外出在遂地之中耕种。受田在百里之外,与六遂的余夫都在遂地内受田。按:上文说六乡的百姓以及廛里九等的人在乡地受田,而余夫又在遂地受田,怀疑这难以实行,郑玄只是以六乡没有土地供给他们,勉强这样说罢了】甸、稍、县、都合计占据九十六同、八百六十四万夫的土地【贾公彦疏:王畿一百同、九百万夫,除去近郊、远郊四同、三十六万夫,剩余的就是这个数目】城郭宫室所占比例较少,道路街巷又很狭窄,在三分之中去掉六份而保留一份,以十八分之十三的比例计算,那么剩余六百二十四万夫的土地【按:以三分去掉一份计算,应当剩余五百七十六万夫的土地,现在以十八分之十三为比例,于是多出四十八万夫,所以是六百二十四万夫的土地。大概六乡的不易、一易、再易相通,则三夫六百亩;六遂的三等地莱田相通,则三夫六百五十亩。这是遂地以外的土地比乡地多,恰好符合三分去掉六份而保留一份的数目,所以郑玄以城郭宫室、道路街巷狭窄稀少来解释。十八分之十三,就是三分去掉六份而保留一份的数目】通上中下六家而受十三夫,确定受田为二百八十八万家【贾公彦疏:甸、稍、县、都的田地,以六家受十三夫计算,那么二百八十八万家受领六百二十四万夫的土地】其中在甸的七万五千家为六遂,其余则为公邑【贾公彦疏:六遂与六乡的家数相同,但六乡内的余地有九等,所居六遂的余地没有九等,所以认为是公邑。其三百里以外封赐的三等采地多少不定,无法计算。六遂与六乡相对,所以以遂来计算。然而邦畿千里,山川混杂,不一定截然成为方形的九等之地,难道各以一万夫为定数吗?郑玄只是暂且以整数作为算法罢了】

存疑。陆氏佃曰:康成以家邑为大夫采地,小都为卿采地,大都为公采地,此其大凡也。其地有余不足,盖有通灋焉。虽卿或在畺地,虽大夫或在县地,取足于封而已。陈氏傅良曰:后郑以为畿方千里,积百同,九百万夫之地是也。以为中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其余六百万夫。又以田不易、一易、再易,上中下相通,定受田者三百万家,则非矣。攷封建之灋,王畿方千里者,田方千里;公侯凡百里者,田方百里。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为田百万井,九百万夫之地,受田者八百万夫,百倍公侯之国夫,然后足以为天子都圻,镇抚天下矣。若受田止于三百万家,则是方百里者三十七,五十里者一耳,安在其为方千里?先王以田制禄,裁其用度之多寡而受之。为公侯者,田不百里不足以待天子,睦四邻,伯必七十里,子男必五十里,不可多,也不可寡也。若郑氏之言,是乃连山川,未审田之定数,茫然依约以为国者也。夫国之肥硗,四方不同,故大禹有九等之例,后世亦有土色之辨,因其地之肥硗以定田之广狭。百里之国,提封万井,是为定制,岂有先定四封,然后去山陵、林麓、川泽,又始以一易、再易定其夫家之数乎?

  案陈氏此论与经职方氏不合

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逺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惟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漆本又作桼,音七】

正义郑氏众曰:「任地,谓任土地以起税赋也。国宅,城中宅也;无征无税也。」郑氏康成曰:「征,税也。言征者以共国政也。」贾氏公彦曰:「园,即上▯圃;任园地,廛,即上廛里;任国中之地。漆林之税特重,以自然而生,非人力所作也。」

案国中之宅比连稠宻旁无空地可以种植,故无征园廛。虽可种植,地窄而施力劳,故薄之。又案十一者,三代之中正也。至鲁宣公初税亩,着于《春秋》,则前此无税私田之事,可知矣。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薤,取具焉。其耕地实八十亩,故《孟子》及《春秋传》通计公田八十亩,私田八百亩而言,入于公者乃十分之一耳。《周官》之三农九谷,不过嵗入公田之谷,安从所谓二十而三与十二者?什一之法通乎天下,又安有近郊、逺郊、甸、稍、县、都之别哉?反覆参攷,盖惟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惟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三句二十三字为经之本文,以是三者皆非谷土而别有地征,故特着之。近郊十一,逺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此三句一十九字则莽、歆所増窜也。盖莽诵六艺以文奸言,而浚民之政皆托于《周官》。其未簒也,既以公田口井布令,故既簒下书不能遽变十一之説,而谓汉法名为三十税一,实十税五,其欲多取于民之意显然可见。故歆増窜载师之文,以示《周官》之田赋本不止于十一耳。此诬圣贼经之尤大者,而自康成以来莫之辨正,故论之。朱子仍康成之説,谓并杂税而为十二。夫上之征于民者,粟米出于田,布缕出于宅,力役出于人,此外更无所为税也,何杂之有?唯闗市山泽之征或可称为杂税,然其有无多寡非有定限,而岂可以画地而计之哉?他如陈氏、傅良、薛氏、季宣、陆氏、佃论説纷纷,均属隔阂。盖二十而三及无过十二之説,求之经传百家,无一可通,羣儒皆迁就而为之解耳。园之征二十而一,即所毓草木二十而贡其一也。注以宅之树、疆之瓜当之。疏又谓即《春秋传》所谓取于公田以种葱韭者,先王之于民,岂若是其悉乎?

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

正义郑氏众曰:宅不毛,谓不树桑麻也【贾疏:草木为地毛】郑氏康成曰: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贾疏:夫三为屋】案经文「里」字之义有三:一为二十五家之里,一为三百歩之里【方里而井】一为里居之里。此「里布」当是里居之里,即谓其所居之宅也。宅而毛,则有丝枲之出;其不毛者,虽无丝枲,亦使

译存疑。陆佃说:郑玄认为家邑是大夫的采地,小都是卿的采地,大都是公的采地,这是大概的情况。那些土地有多有少,大概有通用的法则。即使是卿有时也在疆地,即使是大夫有时也在县地,只要从封地中取足所需罢了。陈傅良说:后郑认为王畿方圆千里,积累百同,是九百万夫的土地,这是对的。认为其中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道路街巷,去掉三分之一,其余六百万夫。又根据田地不易、一易、再易,上中下相通,确定受田者三百万家,这就错了。考察封建的法则,王畿方圆千里的,田地方圆千里;公侯方圆百里的,田地方圆百里。方圆千里的相当于方圆百里的百倍,是百万井的田地,九百万夫的土地,受田者八百万夫,是公侯之国的百倍,然后才足以作为天子的都城,镇抚天下。如果受田只限于三百万家,那就是方圆百里的三十七个,方圆五十里的一个罢了,哪里是方圆千里呢?先王根据田地制定俸禄,裁量用度的多少而授予。作为公侯的,田地不满百里不足以侍奉天子,和睦四邻,伯必定七十里,子男必定五十里,不可多,也不可少。如果像郑氏所说,那是连同山川,没有审察田地的定数,茫然依据大概来划定国界。国家的土地肥沃贫瘠,四方不同,所以大禹有九等的条例,后世也有土色的辨别,根据土地的肥沃贫瘠来确定田地的广狭。方圆百里的国家,提封万井,这是定制,哪有先划定四至,然后去掉山陵、林麓、川泽,又开始以一易、再易来确定夫家的数量呢?

  按陈氏此论与《职方氏》不合

凡是征收土地、国中住宅、无征、园廛的税率为二十取一,近郊为十分取一,远郊为二十取三,甸、稍、县、都都不超过十分取二,只有漆林的税率为二十取五【漆字原本又作桼,音七】

正义郑众说:“任地,是说根据土地来征收赋税。国宅,是城中的住宅;没有征税。”郑玄说:“征,就是税。说征是因为供给国家政事。”贾公彦说:“园,就是上面的圃;征收园地的税,廛,就是上面的廛里;征收国中之地的税。漆林的税特别重,因为它是自然生长,不是人力制作的。”

按国中之宅比邻稠密旁边没有空地可以种植,所以不征园廛。虽然可以种植,但地窄而费力,所以减轻。又按十分取一是三代的正道。到鲁宣公初税亩,记载于《春秋》,那么在此之前没有征收私田税的事,可以知道了。古代公田作为居所,井灶葱薤,从中取具。其耕地实际八十亩,所以《孟子》及《春秋传》通计公田八十亩,私田八百亩而言,入于公的才十分之一。《周官》的三农九谷,不过是岁入公田的谷物,哪里有所谓二十取三与十分取二的呢?什一之法通行天下,又哪里有近郊、远郊、甸、稍、县、都的区别呢?反复参究,大概只有“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惟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三句二十三字是经文的本文,因为这三种都不是谷物土地而另有地税,所以特别记载。近郊十分取一,远郊二十取三,甸、稍、县、都都不超过十分取二。这三句十九字则是王莽、刘歆所增窜的。大概王莽诵读六艺来文饰奸言,而剥削百姓的政策都托名于《周官》。他未篡位时,已经以公田口井布令,所以既篡位下书不能立刻改变十分取一的说法,而说汉法名为三十税一,实际十税五,他想要多取于民的意思显然可见。所以刘歆增窜载师的文字,以显示《周官》的田赋本不止于十分取一。这是诬蔑圣人、贼害经典的最大的,而从郑玄以来没有人辨正,所以论述它。朱子仍用郑玄的说法,谓并杂税而为十分取二。上面征收于民的,粟米出于田,布缕出于宅,力役出于人,此外更没有所谓的税,有什么杂税呢?只有关市山泽的征收或可称为杂税,然而其有无多寡没有定限,又怎么能划定地区来计算呢?其他如陈傅良、薛季宣、陆佃论说纷纷,都属于隔阂。大概二十取三及不超过十分取二的说法,求之于经传百家,无一可通,群儒都迁就而为它解释。园的征收二十取一,就是所养育草木二十贡其一。注以宅之树、疆之瓜当之。疏又说就是《春秋传》所谓取于公田以种葱韭的,先王对于百姓,难道如此详尽吗?

凡是住宅不种桑麻的,征收里布。凡是田地不耕种的,征收屋粟。凡是百姓没有职事的,征收夫家之征。

正义郑众说:宅不毛,是说没有种桑麻【贾疏:草木为地毛】郑玄说: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贾疏:夫三为屋】按经文“里”字的意义有三:一是二十五家的里,一是三百步的里【方里而井】一是里居的里。此“里布”当是里居的里,即谓其所居之宅也。宅而毛,则有丝枲之出;其不毛者,虽无丝枲,亦使

出一廛之布以罚之。布者,泉也。若罚以二十五家之布,则令有不能行矣。小司徒注云:「夫家」犹言男女,周灋夫妇具而后有征,眀无家之夫不征也。夫家之征,谓一夫力役之征耳。夫妇具而无所事事,故使出夫家之征,而以布当之。孟子谓之夫布。三者皆所以警游惰:言既受宅,虽不毛而布缕之征不免也;既受田,虽不耕而粟米之征不免也;既有家,虽无职事而力役之征不免也。无职事,盖九职所不任者。若闲民,则在九职之中,自与此别,存疑。郑氏康成曰:民闲无职事者,犹出夫税、家税也。夫税者,百畮之税;家税者,出士徒车辇给徭役。案注分夫家之征为二,盖未必然。虽云警游惰,令亦难行。且百畮之税,犹屋粟也。所云出士徒车辇给徭役者,近之。盖有事则侪于卒伍而并共其役,无事亦令出夫家之布,如无布则以粟当之,即为旅师之间粟。非既征其夫而又征其家也。

译拿出一廛的布来惩罚他。布,就是货币。如果按照二十五家的布来处罚,那么政令就无法推行了。《小司徒》的注解说:“夫家”就是男女的意思,周代的法律是夫妇齐全才征收赋税,说明没有家庭的单身男子是不征收的。所谓“夫家之征”,指的只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力役赋税罢了。因为夫妇齐全却无所事事,所以征收夫家之税,并用布来抵充。孟子称之为“夫布”。这三项都是为了警戒游手好闲之人:意思是说,既然已经分得了住宅,即使不种植草木,布匹丝缕的赋税也是免不了的;既然已经分得了田地,即使不耕种,粟米粮食的赋税也是免不了的;既然有了家庭,即使没有职事,力役的赋税也是免不了的。所谓没有职事,大概是指不能胜任九职工作的人。如果是闲民,则属于九职之中,自然与此不同,此处存疑。郑康成说:民间没有职事的人,也要缴纳夫税和家税。夫税,是百亩田地的赋税;家税,是出士兵、民夫、车辆供役使。按郑注将夫家之征分为两项,大概未必正确。虽然说是为了警戒游惰,但这样的政令也难以推行。况且百亩的赋税,就相当于屋粟。所说的出士兵、民夫、车辆供役使,比较接近实情。大概是有事时编入卒伍共同服役,无事时也令其缴纳夫家之布,如果没有布就用粟米抵充,这就成了旅师所征收的间粟。并不是既征收了夫税又征收家税。

以时征其赋

正义贾氏公彦曰:「征赋当顺其四时,故云以时。案以时征其赋,眀赋之出于任土者如是也。」载师掌其征之大灋而已。据遂人、遂师、里宰诸职,有令贡赋、征财、征待有司之政令而征敛其财赋之文,则六乡及公邑有地治之吏分掌征赋之事,可知其敛之则自近郊、逺郊以至甸、稍、县、畺之地,各有司存,盖督趣输将必于其附近也。司稼以年之上下出敛灋,则赋额虽有定,而临时又有变通焉。若井地用彻法,则直收其公田之入而已。

总论:魏氏校曰:「载师因土宜以任其事,取其税而教化在其中。」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畜,许六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国中及四郊,谓自廛里至逺郊六乡之地,是所主数【贾疏:闾师所主独其人数,其政教自有乡大夫以下施之】掌六畜数者,农事之本也。易氏祓曰:任民,则农圃之事,以至虞衡之事,皆其力之所及;耕植之贡,以至山泽之贡,皆其力之所出。叶氏时曰:谓之任者,随其力而使之,不废其所能,不强其所不能。郑氏锷曰:六畜为家之资,知其多寡之数,然后量其力之所能,而任之以事。贾氏公彦曰:政令谓赋役。

案不曰六乡而曰国中及四郊者,眀闾师所任之不周于六乡也。逺郊之内地,居四同三十六万夫之地,三分去一,余二十四万夫。六乡之民七万五千家,并其余以职共王家之贡物者,闾师任之。廛里▯圃宅田、士田以至牧田之等,以地计者,则载师掌之。曰“以时徴其赋”,眀赋之出于任民者,如下文所云也。闾师掌其徴之大灋而已。其敛之则九谷入于廪人,布帛入于典妇功,货物入于玉府、内府,鸟兽入于膳夫、庖人,材物当以入冬官,各有司存,非闾师所掌也。故大府职总之曰:“以充府库。”

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功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

正义:贾氏公彦曰:大宰以九职任万民,谓任使万民各有职事。有职事则有功,有功则有贡,故此论贡之法也。山泽所出物多,故云物。若《禹贡》云海物然也。山泽称虞,川林称衡。曰任衡以山事者,见山中可以兼川林也。九职有臣妾,此不及者,以其聚敛疏材,无可税故也。郑氏康成曰:贡草木,谓葵、韭、果、蓏之属。郑氏锷曰:山泽所出不同,其职可以兼言,其贡不得不分也。

案大宰以九职任万民,列其职也。闾师则按职而命以事,而定所徴。大宰之法通乎天下,闾师所任止于逺郊。此嫔妇,即典妇功职之嫔妇也。以丝枲授之,而以时贡其布帛焉。故云「任嫔以女事,贡布帛」。此非宅里之征,而其宅里亦不征之矣。农、圃、工、商八者皆然,故别为任民之灋,而不入载师之掌。其物以充府库,而不共九式之常也。

  凡无职者出夫布

正义:贾氏公彦曰:「无职,即大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者也。转移执事,即是有职而言。无职者,为有职者执事,当家廛地不事,即无职也。」

案闲民转移,执事是无职之职,故使出夫布,以当无物之贡。所出之布,其亦视一夫之征与?以其不受田故也。

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衰,七囘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掌罚其家事也。盛黍稷也。椁,周棺也。不帛,不得衣帛也。不衰丧,不得衣衰也。皆所以耻不勉。」

案:以此推之,可见六乡之民,丧祭之礼,服物之度,皆禀命于闾师,而家无殊俗,乡无异政矣。

通论王氏应电曰:凡民之事,有一定而不易者,九职是也;有兼为而不费者,树畜是也。故先王之世,虽士工商之家,靡不受田,务使人知稼穑之艰难。妇女各勤蚕绩,比户皆务树畜。不勤于树畜,则有五者之罚,使不得备礼。厚生正徳之意,皆具其中矣。载师以其不务本业,

译根据时节征收赋税。

贾公彦《正义》说:“征收赋税应当顺应四季,所以说‘以时’。考察‘以时征其赋’,表明赋税出自‘任土’(根据土地性质征税)的情况就是这样。”载师只掌管征收赋税的大法罢了。根据遂人、遂师、里宰等职官的记载,有命令缴纳贡赋、征收财物、征收供有司使用的物资等政令,从而征收其财物赋税的条文,那么可知六乡及公邑有治理土地的官吏分别掌管征收赋税的事务,其征收的范围从近郊、远郊一直到甸、稍、县、遂之地,各有主管官员,大概督催缴纳必须在其附近进行。司稼根据年成的好坏制定征收的法度,那么赋税额度虽然有定数,但临时又有变通。如果井田制采用“彻法”,那就只收取公田的产出罢了。

总论:魏氏校勘说:“载师根据土地适宜性来安排事务,征收其赋税,教化便蕴含其中。”

闾师掌管国都及四郊的人口和六畜的数量,以此任用他们的劳力,以应对政令,按时征收赋税【“畜”读作许六反,下文同】。

郑康成《正义》说:国都及四郊,是指从廛里到远郊的六乡之地,这是闾师所主管的数量【贾疏:闾师所主管的只是人口数量,其政教自有乡大夫以下施行】。掌管六畜数量,是农事根本。易祓说:任用百姓,那么农圃之事,以至虞衡之事,都是他们力所能及的;耕植的贡品,以至山泽的贡品,都是他们力所能及的产出。叶时说:所谓“任”,是随其能力而使用,不废弃其所能,不强迫其不能。郑锷说:六畜是家庭的资财,知道其多寡的数量,然后衡量其能力所能,而任用其从事事务。贾公彦说:政令指赋税徭役。

考察不说“六乡”而说“国中及四郊”,表明闾师所任用的范围不遍及六乡。远郊以内的土地,居住着四同三十六万夫的土地,减去三分之一,剩余二十四万夫。六乡的百姓七万五千家,连同其余以职事共同供给王家贡物的人,由闾师任用。廛里、圃宅田、士田以至牧田等,按土地计算的,则由载师掌管。说“以时征其赋”,表明赋税出自“任民”(根据人口任用征税),如下文所说。闾师只掌管征收的大法罢了。其具体征收则是:九谷进入廪人,布帛进入典妇功,货物进入玉府、内府,鸟兽进入膳夫、庖人,材物应当进入冬官,各有主管官员,不是闾师所掌管的。所以大府职总括说:“以充实府库。”

凡是任用百姓,任用农夫从事耕种,贡纳九谷;任用园圃匠人从事种植,贡纳草木;任用工匠从事加工材木,贡纳器物;任用商人从事市场交易,贡纳货物;任用牧人从事畜牧,贡纳鸟兽;任用嫔妇从事女红,贡纳布帛;任用衡官从事山林事务,贡纳其物产;任用虞官从事湖泽事务,贡纳其物产。

贾公彦《正义》说:大宰以九职任用万民,是说任用万民各有职事。有职事就有功效,有功效就有贡品,所以这里论述贡纳的法度。山泽出产物多,所以说“物”。就像《禹贡》说海物一样。山泽称虞,川林称衡。说“任衡以山事”,是表明山中可以兼管川林。九职中有臣妾,这里没有提及,是因为他们聚敛粗材,没有可征税的故。郑康成说:贡纳草木,指葵、韭、果、瓜之类。郑锷说:山泽出产不同,其职事可以兼言,但其贡品不得不分开。

考察大宰以九职任用万民,是列举其职事。闾师则按职事命令从事,并确定所征收的。大宰的法度通行天下,闾师所任用的仅限于远郊。这里的嫔妇,就是典妇功职中的嫔妇。把丝麻授予她们,而按时贡纳其布帛。所以说“任嫔以女事,贡布帛”。这不是宅里的征收,而宅里也不征收了。农、圃、工、商八者都如此,所以单独列为任民的法度,而不纳入载师的掌管。其物产以充实府库,而不供给九式的常规用度。

凡是没有职事的人,缴纳夫布。

贾公彦《正义》说:“无职,就是大宰所说的闲民,没有固定职事,转移从事杂务的人。转移从事杂务,就是相对于有职事而言。无职者,是为有职者从事杂务,应当家宅田地不从事耕作,就是无职。”

考察闲民转移,从事杂务是无职之职,所以让他们缴纳夫布,以抵当没有实物贡品。所缴纳的布,大概也视同一个成年男子的征收标准吧?因为他们不受田的缘故。

凡是庶民不蓄养牲畜的,祭祀没有牺牲;不耕种的,祭祀没有盛黍稷的祭品;不种植树木的,没有外棺;不养蚕的,不得穿丝绸;不纺绩的,不得穿丧服【“衰”读作七回反,下文同】。

郑康成《正义》说:“这是掌管惩罚其家事。盛,指盛黍稷。椁,指外棺。不帛,指不得穿丝绸。不衰,指不得穿丧服。这都是为了羞辱不勤勉的人。”

考察:由此推知,可见六乡的百姓,丧葬祭祀的礼仪,服饰物品的制度,都听命于闾师,而家中没有特殊的习俗,乡里没有异样的政令。

通论:王应电说:百姓的事务,有一定不变者,九职是也;有兼做而不费力者,种植蓄养是也。所以先王时代,即使士工商之家,无不授田,务求使人知道稼穑的艰难。妇女各自勤于蚕桑纺绩,家家户户都务求种植蓄养。不勤于种植蓄养,就有五者的惩罚,使其不能完备礼仪。厚生正德的意思,都具备其中了。载师因其不务本业,

故徴其财;闾师以其不能兼职,故杀其礼。上之人,非利其财也,将驱之以务本耳;非靳于礼也,将愧之而使劝耳。

译所以征收他们的赋税;闾师因为他们不能胜任专职,所以削减他们的礼仪待遇。在上位的人,并不是贪图他们的财物,而是想驱使他们致力于根本的农业生产;并不是吝惜礼仪,而是想让他们感到羞愧从而受到勉励。

案此一经,见有田必耕,有宅必树,而蚕绩材木具焉。又时其鸡豚狗彘之畜,以共养老祭祀之需。孟子所言王政畧备于此。此言不畜者不任牧者也,不耕者不任农者也,不树者不任圃者也,不蚕不绩者不任嫔者也。不任其所当任,故抑之使不得齐于俦人之礼,以耻之养也,而教行焉矣。载师凡宅不毛者,有里布荒其园圃者也。此独不树,未尝不毛,故罚止于不椁。载师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受田而不耕者也。此不耕者本未受田,故罚止于无盛。其事异,故罚亦异。县师、遂师稽其六畜,而小司徒所颁比灋六畜必登,似乎琐细。及观不畜者之无牲,乃见圣人虑民周详缜密,无所不到。又案遂之治讼,遂师、遂大夫听于上,县正掌于下,而乡师以下别无掌狱讼之官,何也?盖乡之别设闾师,所掌即县正之职也。县正职之徴,即此职之时徴其赋也。县正职之比,即此职人民六畜之数也。县正职之政令,即此职所待之政令也。县正职之颁田里分职事,即此职所任诸职事也。二职所掌凡事皆同,独此职无掌治讼趋稼事而赏罚之文。盖无职不耕、不树、不畜、不蚕、不绩之罚皆掌焉,则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可见矣。故与县正职互文以相备也。且大司徒职云:「狱讼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则凡亲民之吏可以就近剖析,随时解释者,皆包于有地治者之中,而不必一一指言之矣。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二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三

  地官司徒第二之六

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

正义郑氏康成曰:郊,里郊所居也【贾疏案:遗人职云:乡里之委积,又云:郊里之委积。郷里居国中,郊里据四郊,郊与国中同为乡民】自邦国以及四郊之内,是所主数周天下也。莱休不耕者。

案县师以县爲名,所主者家稍、县都。然县都外连邦国,家稍内连郊里,其间又有公邑,犬牙相错。故通邦国、郊里与甸之地域言之,正所以别其为家稍、县都之地域,以为辨稽张本也。康成谓县师主数周天下,因经文大概言之,其实不掌邦国,亦不及郊里与公邑之人民土田。下言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与其六畜、车辇之稽,所谓「其」者,指县师所主者言之耳。下经作「其众庶」,亦然。王氏应电误认经文,谓县师调兵通乎天下,是以卑官而▯大司马之权,且兼冢宰徴师诸侯之令,缪矣。家稍、县都地广民众,县师惟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所以能辨稽者,都家亦仿郷遂,各有亲民之吏,以邦比之灋校登之县师,则按籍辨之、稽之耳。既曰夫家,又曰民人者,夫家言其成户也,民人兼及余口也。如唐人以二十一嵗为成丁,六十爲老,其下则十六为中,四嵗为小,始生为黄,后世户口册大概如此。

三年大比,则以攷羣吏,而以诏废置【比,毗志反。后仿此】

正义:王氏应电曰:「小司徒大比,则受比要;县师亦以土地之荒辟、户口之盈耗为吏治之殿最。」

案攷羣吏者,攷家稍县都之羣吏也。大比而诏废置,必以土地、人民、六畜、车辇之息耗为之柢焉。颁比灋而受比要者,小司徒也。县师图籍最详,故以攷而诏之曰:“废置者,终言之耳。”此县师之兼掌也。

若将有军旅,防同田役之戒,则受灋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辇。防其车人之卒伍,使皆备旗鼔兵器,以帅而至。

正义郑氏康成曰:「受灋于司马者,知所当徴众寡【贾疏:受出军多少及灋式】王氏应电曰:「作者号召之使至。」

案此节乃县师之职所専掌者,首言掌邦国都鄙稍旬郊里之地域,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盖为此耳。军旅防同田役,夏官之掌也。其众庶马牛车辇,则地官之掌也。将有事焉,则乡之乡师,遂之遂人,固有致民帅众之事。稍县都采邑之吏,亦自有当致之众,当防之期,徒庶备具,但涣散而不归于一,故特设县师一官,受灋于司马以

译查考这一篇经文,可见有田地就必须耕种,有住宅就必须种植树木,而养蚕、纺织、材木等事务也都具备。又按时饲养鸡、猪、狗等家畜,以供给养老和祭祀的需要。孟子所说的王政,在这里大致完备了。这里说,不饲养家畜的人,不能担任牧官;不耕种田地的人,不能担任农官;不种植树木的人,不能担任园圃官;不养蚕、不纺织的人,不能担任嫔妇官。不能胜任自己应当担任的职务,所以压制他们,使他们不能享有与普通人相同的礼仪,以此来羞辱他们,从而起到教化作用,教化也就实行了。《载师》说:“凡是住宅不种植草木的,要征收里布,这是荒废了园圃的缘故。”这里只说不种植树木,并非没有种植草木,所以处罚仅限于不给予棺椁。《载师》说:“凡是不耕种田地的,要征收屋粟,这是接受了田地却不耕种的人。”这里的不耕种者,本来就没有接受田地,所以处罚仅限于没有盛器。事情不同,所以处罚也不同。县师、遂师稽查六畜,而小司徒颁布的比法要求六畜必须登记,似乎琐碎。等到看到不饲养家畜的人没有牺牲,才见到圣人考虑百姓周全细密,无远弗届。又查考遂官审理诉讼,遂师、遂大夫在上面听断,县正在下面掌管,而乡师以下没有专门掌管狱讼的官员,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乡官另外设置了闾师,所掌管的正是县正的职务。县正职务中的征召,就是这里职务中按时征召赋税;县正职务中的比数,就是这里职务中人口和六畜的数量;县正职务中的政令,就是这里职务中所等待的政令;县正职务中颁布田里、分派职事,就是这里职务中所担任的各种职事。两个职务所掌管的事情都相同,唯独这个职务没有掌管审理诉讼、督促农事以及赏罚的条文。大概是因为没有不耕种、不种植、不饲养、不养蚕、不纺织的处罚都由这个职务掌管,那么它掌管审理诉讼、督促农事并进行赏罚,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与县正的职务互为补充,以完备其义。况且《大司徒》的职文说:“狱讼与有土地治理权的人听断裁决”,那么凡是亲近百姓的官吏,可以就近剖析、随时解释的,都包含在有土地治理权的人之中,不必一一指明说了。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二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钦定周官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三

地官司徒第二之六

县师掌管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的地域,并辨别其夫家、人民、田莱的数量,以及六畜、车辇的稽查。

正义郑康成说:郊,是里郊所居住的地方【贾公彦疏案:《遗人》职文说:乡里的委积,又说:郊里的委积。乡里居住在国都之中,郊里依据四郊,郊与国都之中同为乡民】从邦国一直到四郊之内,是所主管的数量遍及天下。莱,是休耕不种的土地。

查考县师以县为名,所主管的是家稍、县都。然而县都外面连接邦国,家稍里面连接郊里,其间又有公邑,犬牙交错。所以通说邦国、郊里与甸的地域,正是为了区别其为家稍、县都的地域,作为辨别稽查的依据。康成说县师主管数量遍及天下,是根据经文大概而言,其实不掌管邦国,也不涉及郊里与公邑的人民土地。下文说辨别夫家、人民、田莱的数量,以及六畜、车辇的稽查,所谓“其”,是指县师所主管的范围而言。下文说“其众庶”,也是如此。王应电误认经文,说县师调兵通乎天下,是以卑官而僭越大司马的权力,且兼有冢宰征召诸侯军队的命令,谬误了。家稍、县都地广民众,县师只有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之所以能辨别稽查,是因为都家也仿照乡遂,各有亲近百姓的官吏,以邦比的法规校核登记到县师,那么县师就按籍辨别、稽查罢了。既然说了夫家,又说民人,夫家说的是成户,民人兼及剩余的人口。如唐人以二十一岁为成丁,六十为老,其下则十六为中,四岁为小,刚出生为黄,后世户口册大概如此。

三年大比,就以此考核群吏,并以此诏告废置【比,音毗。后仿此】

正义:王应电说:“小司徒大比,就接受比要;县师也以土地的荒废或开垦、户口的增减作为吏治的优劣标准。”

查考考核群吏,是考核家稍县都的群吏。大比而诏告废置,必定以土地、人民、六畜、车辇的增减作为依据。颁布比法而接受比要的是小司徒。县师的图籍最详细,所以以考核而诏告说:“废置,是最终的说法。”这是县师兼掌的职务。

如果将有军旅、防同、田役的警戒,就接受司马的法令,以动员其众庶及马牛车辇。防备其车卒的卒伍,使他们都备齐旗帜、鼓乐、兵器,率领而至。

正义郑康成说:“接受司马的法令,知道应当征召的众寡【贾公彦疏:接受出军多少及法式】王应电说:“作,是号召他们到来。”

查考这一节是县师职务专门掌管的内容,开头说掌管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的地域,辨别其夫家人民田莱的数量,以及六畜车辇的稽查,大概就是为了这个。军旅防同田役,是夏官掌管的。其众庶马牛车辇,则是地官掌管的。将有事情,那么乡的乡师,遂的遂人,本来就有致民帅众的事情。稍县都采邑的官吏,也自有应当致集的民众,应当防备的期限,徒庶备具,但涣散而不归于一,所以特设县师一官,接受司马的法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