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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滹南遗老集引二

二卷五经辨惑下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4–5 段

人生朝

  贫士叹

  白髪叹

  题渊明归去来图

  题赵内翰城南访道图

  答郑州辨禅师见戏代髙防御

  再到故园述懐

  评东坡山谷四絶

译人生朝

贫士叹

白发叹

题陶渊明《归去来》图

题赵内翰《城南访道》图

答郑州辨禅师见戏代高防御

再到故园述怀

评东坡、山谷四绝

评王子端四絶

  题宫人围碁图

  续附一卷

  滹南遗老集卷之一 五经辨惑

  既明且哲,以保其身,诗所以羙仲山甫也。疏云:既能明晓善恶,又能辨知是非,以此明哲,择安去危,而保全其身无有祸败。其说甚为明白,盖人之所以陷于祸败以至失身者,由其愚暗妄行不知理义故耳。然世之学者皆认为逺害自全之意,凡以刚直谏诤不容于时者,辄持此说以律之。呜呼,山甫以忠臣遇明主,一篇所颂无非建功立事以自効于公家者,且此语之下,以夙夜匪?以事一人继之,何尝有逺害自全之意哉。予尝深推之,盖中庸有云: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黙足以容。而引此诗为证,学者因之错会耳,殊不知中庸所以引之者,总结上文而非专举一句之义也。

  书?无逸言:祖甲知小人之依,享国长久。孔氏以为太甲 ,郑氏以为帝甲,而疏从孔义。盖以因国语说殷事云:帝甲乱之,七代而殒。史记云:帝甲?(淫)乱,殷道复衰也。且曰:太甲称祖者,殷家亦祖其功,故尔子谓。此说未安也。按史记,祖甲,武丁之子,与太甲分明是两人。周公所引自中宗、髙宗以及祖甲,而继之曰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其次第,不应为太甲。然国语、史记皆言其淫乱而致衰陨,周公奚取焉,是不然。书,圣经也。史传出于雑说者也。周公去殷为近,知其事为详;左氏、司马迁为逺。其传闻容有妄焉,与其变易姓名以迁就其事,寕舍史传而从经可也。

  左氏立弑君之例,曰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杜注曰:称君者唯书君名而称国以弒言众所共絶也;称臣者谓书弑者之名以示来世终为不义。斯圣人之意乎?曰:非也。以臣弑君,岂复有例?称臣为臣之罪,则称君者非臣之罪乎;称臣为不义,则称君者果臣之罪乎?君非上圣,谁无失徳?使此说果行,皆可指为无道而杀之矣。长奸?之志,生簒逆之阶。禁其一而开其一,圣人之立教不如是也。论天下之事者,亦权其轻重而巳,人之无道,孰有大于弑君者?释乎此而惩乎彼,是何轻重不伦,所得之不偿所失也。孟子曰: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所贵乎春秋者,正名分,别嫌疑,为乱臣贼子设耳。今乃妄生义例,以为之资不亦垂乎。许悼公之卒也,经言世子止杀之,而三传皆以为进药不尝而已。信斯言也,其防于疑似者一何严耶。至于推刄之贼例,以一已之私而敢为大逆。天地之所不容,禽兽之所不忍者,乃或得以幸免而没其名。春秋人情之书也,若是之类可谓近于人情乎。自传考之称国者,未必无道;称臣者岂皆有道?参差不齐,自相为戾者多矣。姑以一二明之。晋灵之不君,淫刑而厚敛,愎谏而贼贤,传所载也兹不为无道乎,而经书赵盾之名何耶?楚灵之无厌,民怒而叛,从乱如归,兹不为众所絶乎。而经书公子比之名何耶?陈恒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请讨者且曰民之不与者半,陈氏务施而结民心久矣。然而不与者半,则齐侯之恶未为众所絶也,而称国以杀又何耶?经书薛侯弑其君比,而左氏无传。夫既称国以弒薛侯之罪,安得畧而不载。使其无事可载,则孔子之例何为而发哉。宋昭之殒,传言其无道矣。然荀林父伐宋而立文公,则曰以失所称人。晋侯平宋而不讨贼,则曰以无功不叙。杜注曰:昭公虽以无道见弑,而文公犹宜以弑君受讨。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所以督大教,盖其意亦有所不安者,故反复自救如此。莒弑纪公,左氏谓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故仆因国人以弑之。公、谷于此意亦同左氏之例,而皆不着其事。啖助曰:弑君例惩暴君也。施于君臣犹恐害教,但虑暴君无所忌惮,不得已而立此义。岂有父为不道,子可致逆?圣人训典,故当不然。遂削左氏之说,然终不以其例为非也。夫经于被弑之君皆书其名,初无不称君之辨,葢称字不可也,称谥不可也,书其人而不以名繋之,则所称者为谁耶。左氏徒见有时而不着臣

译评王子端四绝

题宫人围棋图

续附一卷

滹南遗老集卷之一 五经辨惑

“既明且哲,以保其身”,这是《诗经》用来赞美仲山甫的话。《疏》解释说:既能明晓善恶,又能辨知是非,凭借这种明智与睿哲,选择安宁而避开危险,从而保全自身,没有祸患败亡。这种说法非常明白,大概人之所以陷入祸败以至于丧失性命,是因为愚昧昏暗、妄为行事,不懂道理和义理罢了。然而世间的学者都将其理解为远离祸害、保全自己的意思,凡是那些因刚直进谏而不被当时所容的人,就常常拿这个说法来约束他们。唉,山甫作为忠臣遇到明君,诗篇中所颂扬的无非是建功立业以效忠国家的事迹,况且在这句话之后,紧接着说“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哪里曾有远离祸害、保全自己的意思呢?我曾经深入推究,大概《中庸》中有言:“国家有道,其言足以兴国;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身。”并引用此诗作为证据,学者们因此误解了,殊不知《中庸》引用此诗,是为了总结上文,而不是专门列举这一句的意思。

《尚书·无逸》篇说:“祖甲了解小民的疾苦,所以享国长久。”孔氏认为祖甲是太甲,郑氏认为祖甲是帝甲,而《疏》采纳了孔氏的意见。大概是因为《国语》在讲述殷商往事时说:“帝甲扰乱政事,七代之后殷商灭亡。”《史记》也说:“帝甲淫乱,殷道再次衰微。”并且说:“太甲被称为祖,是因为殷人也尊崇他的功绩,所以称他为祖。”这种说法并不妥当。查考《史记》,祖甲是武丁的儿子,与太甲分明是两个人。周公所引用的,从中宗、高宗一直到祖甲,接着说“从这以后继位的君王,生下来就安逸”,按次序来说,不应该是太甲。然而《国语》、《史记》都说帝甲淫乱导致衰亡,周公为什么要选取他呢?事实并非如此。《尚书》是圣经,史传出自杂说。周公距离殷商较近,对事情了解得详细;左丘明、司马迁距离较远,他们的传闻或许含有虚妄。与其改变姓名来迁就史事,宁可舍弃史传而遵从经典。

《左传》确立了弑君的条例,说:“凡是弑君,称君名;如果君主无道,称臣名,这是臣的罪过。”杜预注解说:“称君名,只书写君的名号而称国号,表示众人共同绝弃他;称臣名,是书写弑君者的名字,以警示后世终究是不义的。”这是圣人的本意吗?我说:不是。臣子弑杀君主,难道还有别的条例吗?称臣名是臣的罪过,那么称君名就不是臣的罪过吗?称臣名是不义,那么称君名难道就真的是臣的罪过吗?君主如果不是上圣,谁没有失德之处?如果这种说法真的实行,都可以指责君主无道而杀他了。这助长了奸邪的志向,开辟了篡逆的途径。禁止了一方面却开启了另一方面,圣人设立教化不是这样的。议论天下大事的人,也只是权衡轻重罢了,人的无道,哪有比弑君更大的呢?宽恕了这边而惩罚了那边,这是轻重不分,所得抵不上所失。孟子说:“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就害怕了。”《春秋》的可贵之处,在于端正名分,辨别嫌疑,是为乱臣贼子设立的。现在却妄生条例,为他们提供借口,不也太荒谬了吗?许悼公去世时,经文中说世子止杀了他,而《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只是进药没有尝过而已。相信这种说法,那么对于疑似之罪的防范是多么严厉啊。至于推刃之贼,以一己之私敢犯大逆,天地所不容,禽兽所不忍,却得以侥幸免罪而隐去其名。《春秋》是合乎人情的书,像这类事情,可以说合乎人情吗?从传注来看,称国号的,未必君主无道;称臣名的,难道都有道吗?参差不齐,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暂且举一两个例子来说明。晋灵公不像君主,滥用刑罚且加重赋税,刚愎拒谏且杀害贤臣,这是传中所记载的,这难道不是无道吗?而经文却书写赵盾的名字,为什么呢?楚灵公贪得无厌,民愤而叛,跟随叛乱的人像回家一样,这难道不是被众人所绝弃吗?而经文却书写公子比的名字,为什么呢?陈恒弑杀简公,孔子沐浴上朝,请求讨伐,并且说“不赞同陈恒的人占一半”,陈氏致力于施恩而结民心已经很久了。然而不赞同的占一半,那么齐侯的罪恶并未被众人所绝弃,而称国号以杀又为什么呢?经文书写“薛侯弑其君比”,而《左传》没有传文。既然称国号以弑,薛侯的罪过,怎么能略而不载呢?如果无事可载,那么孔子的条例为何而发呢?宋昭公被杀,传中说他无道。然而荀林父伐宋而立文公,却说“因为失位所以称人”;晋侯平定宋国而不讨伐贼人,却说“因为无功所以不叙录”。杜预注解说:“昭公虽然因无道被弑,而文公仍应以弑君之罪受讨。君主虽然不像君主,臣子不可不像臣子。这是为了督促大教,大概他的意思也有所不安,所以反复自我辩解如此。”莒国弑杀纪公,《左传》说纪公生了太子仆,又生了季佗,宠爱季佗而废黜仆,并且在国中多有无礼的行为,所以仆凭借国人弑杀了他。《公羊传》、《谷梁传》在此意也与《左传》相同,而都不记载其事。啖助说:“弑君的条例是为了惩戒暴君。施行于君臣之间还担心危害教化,只是顾虑暴君无所忌惮,不得已而立此义。哪有父亲无道,儿子可以致逆的道理?圣人的训典,当然不是这样。”于是删削《左传》的说法,然而终究不认为他的条例是错误的。经文对于被弑的君主都书写其名,起初并没有称君与不称君的辨别,大概称字不可以,称谥号不可以,书写其人而不以名号连系,那么所称的是谁呢?《左传》只是看到有时不记载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