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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滹南遗老集引三

滹南遗老集卷之一 五经辨惑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6–9 段

之名,遂以有名者为称臣,而无者为称君,亦妄意耳。杜注求合其例,而有不得者皆迁就而为之说。至薛侯无传,则亦漫曰无道而已。近代胡安国既不废此例,而随事揣量,卒无定论,是皆不足据焉。或曰如子之说,则暴君无道,终不当惩乎?曰:此圣人不得已之变,而非所以为训也。以汤、武之徳,对桀、纣之罪,然后可耳。易所以有革命之文,而孟子所以有天吏之论也,春秋之君罪不至于桀、纣,而为逆者皆乱臣贼子也。圣人顾肯于此为训哉。书之称汤、武,盖曰放桀伐纣,而孟子则以为闻诛一夫,而不闻弑君。使春秋果有意焉。其文自当有别。夫既均称为君而加之以弑,岂得以一失臣名而生此义例哉。然则何为有时而不称臣,曰:吾不敢必也。意者文之脱误耳,不然则实出于众意,而不可以一人当之也。要之,既曰弑君则罪有所归矣。一人弑之,罪在一人;众弑之,则罪在众,不容有轻重于其间也。王通曰:三传作而春秋散。欧阳子亦讥学者不从圣人,而从三子。君子之学,亦求夫义理之安而巳。圣人之所必无也,传为经作,而经不为传作,信传而诬经,其陋儒巳矣。

译这种说法,于是把有名号的称为臣,没有名号的称为君,这不过是随意的揣测罢了。杜预的注解为了迎合这种体例,对于无法符合的情况都牵强附会地加以解释。到了薛侯没有传记记载,也就含糊地说他无道罢了。近代的胡安国既然不废弃这种体例,却又根据具体事情去揣度衡量,最终没有确定的结论,这些都是不足以作为依据的。有人问:按照您的说法,那么暴君无道,终究不应当惩罚吗?回答说:这是圣人迫不得已的变通,而不是用来作为常法的。只有凭借商汤、周武王的德行,去对抗夏桀、商纣王的罪行,才可以这样做。《易经》之所以有改朝换代的记载,孟子之所以有“天吏”的论述,都是基于这种情况。《春秋》中的君主罪行达不到桀、纣的程度,而犯上作乱的都是乱臣贼子。圣人难道肯在这里树立这样的榜样吗?《尚书》中称颂商汤、周武王,大概说的是流放夏桀、讨伐商纣,而孟子则认为只听说诛杀独夫民贼,没听说过弑君。如果《春秋》果真有意如此,它的文辞自然会有所区别。既然都称为君主,并且加上了“弑”字,难道能因为一个失去了臣子的名分就产生这种义例吗?那么为什么有时不称臣呢?回答说:我不敢肯定。大概是文字的脱漏错误吧,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实际上出于众人的意愿,不能由一个人来承担罪责。总之,既然说了弑君,罪责就有归属了。一个人弑君,罪责在一个人;众人弑君,罪责在众人,其中不容许有轻重的差别。王通说:《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出现后,《春秋》的义理就散失了。欧阳修也讥讽学者不跟随圣人,却跟随这三位传注者。君子的学问,也只是寻求义理的安适罢了。圣人必定不会有的做法,传注是为经文而作,而经文不是为传注而作,相信传注而歪曲经文,那是浅陋的儒生罢了。

左氏称颕考叔纯孝,爱其母施及荘公,得诗人锡类之义。予谓舍肉遗母,特以发荘公之问而为入言之机耳。而遽谓之纯孝,何也。岂考叔素行别有可见者耶。抑观其为人谋者如此,足以知其孝于亲也耶。不然誉之太过矣。

  晋栾盈之诛羊舌虎与冯。虎,叔向弟也。左氏曰:初叔向之母妬叔虎之母羙而不使,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羙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女敝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羙而有勇力。栾懐子嬖之,故羊舌之族及于难。窃谓此母之言无谓也。深山大泽则固生龙蛇矣,而羙妇必生恶子,岂决定之理耶?殆偶中耳。使其言果当而知虑果及于此,则可谓之贤,而不可谓之妬。寔出于妬,则言虽有验,亦非其情而不足称矣。左氏既以为妬,而又若着其贤者,何也?

  师旷对晋侯曰: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之祀,百姓絶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陆氏释音云夲或作之祀,误也。窃详文势恐未必误,而所谓困民之主者,乃复可疑。盖上言神之主,民之望,下言百姓絶望,社稷无主,字皆相应,不宜于此犹以主字属民,且主岂可言困,或者其生字也欤。

  汲冡书云伊尹放太甲而自立,太甲潜出杀之,而复立伊尹子伊渉、伊奋。杜元凯特附于左传之末而为之说,曰:左氏称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然则太甲虽见放,还杀伊尹,而犹以其子为相也。与尚书所记乖异。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将此古书亦当时雑记,未足以取审也。谓其初有益于左氏,故録之。呜呼,伊尹圣人,其大义贯乎天地,诗、书载之,孔、孟论之,昭如日星,有不可诬者。世之小人往往以私意量之,妄生訾毁,而此说为尤甚。然亦何能夺古今之正论哉。元凯姑欲发明左氏,因遂取之,而反疑圣人之经,亦巳陋矣。案左传之文,初无太甲杀伊尹立其子之意,而元凯云尔者,盖传文乃祁奚救叔向之辞,而叔向之囚,本为叔虎所累,且上文云鲧殛而禹兴,下云管蔡为戮周公右王,故为此附会,以求合亲属不相及之义。抑不思祁奚止取其不以嫌隙废公道而巳,谊湏比类之亲。然则元凯于此不独诬经,而其于左氏亦所谓欲益而反弊也。

  左氏春秋传但云左氏而不着其名,世皆以为邱明。初未有疑之者。刘歆谓其好恶与圣人同,而杜预亦称亲受经于仲尼。独唐啖助言别有左氏。其说曰:左氏觧义多谬,其书出于孔氏门人,且论语所引,率前世人若老彭、伯夷等类,非同时而言。左邱明耻之,邱亦耻之。邱明盖如史佚迟任者,后世便谓左氏为邱明,非也。张横渠、程伊川虽未能必左氏之为谁,然亦不主邱明以为莫考也。盖不以助说为过,而宋子京讥其凿,刘器之笑其怪,然则果孰是乎。曰:啖子之论无害也。然亦未免于畏其名。论事者顾是非何如耳,岂可以人而移之?圣贤之言,一是非也;刍荛之言,一是非也。盍亦独论左传之是非而已,其主名不必究也。自今观之,乖戾甚多,使其果出于邱明,可遂以为是乎。刘歆之徒惑于论语之所称,乃谓好恶与圣人同,既以为同时而亲见之,乃谓受经于仲尼,是皆妄意之言也。盖论语称之者,特所耻両端耳。安知余事之尽然,而所谓亲受者,又何所据也。孔子之于人取其一节而称之者,不知其几人而可皆以为圣人之徒耶。且邱明亲见,孰与其弟子门人,彼弟子门人,日承训诲,然往往得其言,而不得其所以言。邱明何人哉?使亲受其经,岂能尽得圣人之旨哉。然则刘歆之见,固无异于儿童。啖助析辨其失可矣,而必云别左氏,则其意亦以邱明之贤,不应至是耳。故曰未免于畏其名也。

  春秋?桓公十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氷。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上书春正月,下书秋八月,而中云夏五,其脱月字不论可知,而公羊云:夏五者何为闻焉尔。呜呼,髙之觧经类以私意穿凿,诡异百端,曽无忌惮。顾

译《左传》称赞颍考叔纯孝,爱他的母亲并推及到郑庄公,符合《诗经》中“孝道能推及他人”的含义。我认为,他留下肉给母亲,只是用来引发郑庄公的询问,作为进言的契机罢了。却立刻称他为纯孝,为什么呢?难道颍考叔平素的品行另有可取之处吗?还是说看他替别人谋划都这样,足以知道他对父母孝顺呢?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赞誉过度了。

晋国栾盈被诛杀时,羊舌虎和冯也受牵连。羊舌虎是叔向的弟弟。《左传》说:起初,叔向的母亲嫉妒羊舌虎的母亲美貌,不让羊舌虎的母亲侍奉丈夫,她的儿子们都劝谏母亲。母亲说:深山大泽确实会生出龙蛇,那美貌我担心会生出龙蛇来祸害你们,你们家族就会衰败了。国家中拥有太多宠幸而不仁爱的人,人们议论他难道不难吗?我还有什么可吝惜的呢?于是让羊舌虎的母亲去侍寝,生下了羊舌虎,美貌而有勇力。栾怀子宠幸他,所以羊舌氏家族遭受了灾祸。我私下认为这位母亲的话没有道理。深山大泽固然会生出龙蛇,但美貌妇人必定生坏儿子,难道是确定的道理吗?大概是偶然说中罢了。如果她的话确实恰当,知虑确实能想到这一步,那可以称她贤德,而不能称她嫉妒。如果确实出于嫉妒,那么话虽然验证了,也不是她的本意,就不值得称赞了。《左传》既然认为她嫉妒,却又好像彰显她的贤德,为什么呢?

师旷对晋侯说:君主,是神灵的主宰和百姓的希望。如果使百姓的主宰陷入困境,使神灵的祭祀匮乏,百姓绝望,国家没有主宰,那还要君主做什么呢?陆德明《经典释文》说:“本”有的版本作“之祀”,是错误的。我仔细推敲文势,恐怕未必是错误,而所谓“困民之主”这一说法,反而值得怀疑。上面说“神之主,民之望”,下面说“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字字相应,不应当在这里还把“主”字归属于“民”,况且“主”怎么能说是“困”呢?或许“困”字是“生”字的误写吧。

汲冢出土的竹书说伊尹流放太甲并自立为王,太甲暗中逃出杀死伊尹,又立伊尹的儿子伊陟、伊奋为相。杜预特意附在《左传》末尾并为之解说,说:《左传》称伊尹流放太甲并辅佐他,最终没有怨恨的神色。那么太甲虽然被流放,回来杀死伊尹,却仍然让他的儿子做相。这与《尚书》所记载的不同。不知道老叟伏生或许导致昏忘,将这些古书也当作当时的杂记,不足以采信。认为它起初对《左传》有益,所以收录它。唉,伊尹是圣人,他的大义贯通天地,《诗》《书》记载他,孔子、孟子论述他,像日月星辰一样昭明,有不可诬蔑的。世上的小人往往用私意揣度他,妄加诋毁,而这种说法尤其严重。然而这又能改变古今的正论吗?杜预姑且想要阐发《左传》,因而采纳它,反而怀疑圣人的经典,也太浅陋了。考察《左传》的文字,本来没有太甲杀死伊尹并立他儿子的意思,而杜预这样说,大概是因为传文是祁奚救叔向的话,而叔向被囚禁,本是被羊舌虎连累,而且上文说“鲧被杀而禹兴起”,下文说“管叔、蔡叔被杀而周公辅佐周王”,所以这样附会,以求符合亲属不相及的道理。却不考虑祁奚只是取他不因嫌隙废弃公道罢了,道义需要类比亲近。那么杜预在这里不仅诬蔑经典,而且对于《左传》也是所谓想要增益反而造成弊端。

《左氏春秋传》只说左氏而不著其名,世人都认为是左丘明。起初没有怀疑的人。刘歆说他的好恶与圣人相同,而杜预也称他亲受经于孔子。只有唐代啖助说另有左氏。他的说法是:左氏解释经义多有谬误,他的书出自孔子门人,而且《论语》所引用的,大多是前人如老彭、伯夷之类,不是同时代的人。左丘明以此为耻,孔子也以此为耻。左丘明大概是像史佚、迟任那样的人,后世便称左氏为左丘明,这是不对的。张载、程颐虽然不能确定左氏是谁,然而也不主张左丘明,认为不可考。大概不认为啖助的说法过分,而宋祁讥讽他穿凿,刘敞嘲笑他怪异,那么究竟谁对呢?我说:啖助的议论没有妨害。然而也难免畏惧他的名声。议论事情只看是非如何罢了,难道可以因人而改变吗?圣贤的话,有一个是非;草野之人的话,也有一个是非。何不单独讨论《左传》的是非罢了,其作者不必追究。从今看来,乖戾之处很多,如果它确实出自左丘明,可以就认为是正确的吗?刘歆等人被《论语》所称颂迷惑,于是说好恶与圣人相同,既然认为是同时代而亲见孔子,于是说亲受经于孔子,这都是妄意的言论。大概《论语》称颂他,只是他所耻的两端罢了。怎么知道其余事情都这样,而所谓亲受的,又有什么依据呢?孔子对于人取其一节而称颂的,不知有几人,都可以认为是圣人的门徒吗?况且左丘明亲见孔子,谁比得上他的弟子门人,那些弟子门人,每天承受训诲,然而往往得到他的话,而不能得到他说话的原因。左丘明是什么人呢?如果亲受他的经,难道能完全得到圣人的旨意吗?那么刘歆的看法,固然与儿童无异。啖助分析辩驳他的过失是可以的,而必定说另有左氏,那么他的意思也是认为左丘明的贤德,不应该到这种地步罢了。所以说难免畏惧他的名声。

《春秋》桓公十四年,春正月,鲁桓公与郑伯在曹地会盟,没有冰。夏五,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秋八月壬申,御廪发生火灾。上面写春正月,下面写秋八月,而中间说夏五,其脱漏“月”字不论可知,而《公羊传》说:夏五是什么意思?听到罢了。唉,高诱解释经书类似用私意穿凿,诡异百端,曾无忌惮。

乃于此着疑以示重慎,岂不可笑哉。榖梁云夏五,传疑也。此亦非是。孔子固尝以阙文语人,岂有特着一书以为大典,乃猥存此等而不辨者,况又非所可疑乎,只是后来脱之耳。

译于是在这里存疑以示慎重,难道不可笑吗?《谷梁传》说“夏五”是存疑,这也不对。孔子固然曾经以文字缺失告诉别人,难道特意写成一书作为大典,却随意保留这类内容而不加辨析吗?况且这又不是真正值得怀疑的地方,只是后来脱漏罢了。

春秋襄公二十九年,宋灾伯姬卒。公羊传曰:宋灾,伯姬存焉。有司复曰:火至矣,请出。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谷梁、左氏其说畧同。公、榖皆以为夫子贤之。予谓伯姬知礼,而不知礼似贤而近于愚,其志可哀,而其事不可法也。夫授受不亲,男女之正,而嫂溺者必援之以手。事有不幸,而莫能两全,亦权其轻重而处之耳。妇无傅母,宵不下堂者,所以别嫌疑,防淫慝,平居无事之时可也。火至而避,初非失莭之污,就使旁无一人,亦非不禁。况左右有司之重,足以自明,独不能权其轻重,而必守此区区之文乎。予是以哀伯姬之愚,而鄙公、榖之陋也。左氏讥伯姬女而不妇,以为女待人而妇义事。予谓当此之时,虽女亦得以从宜,岂独妇哉。呜呼,夫子中庸之教,朗如白日,坦于夷涂,而世每以矫拂难行,不近人情为竒节,不亦异乎。(此段当有意)

  曲礼云: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又云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夫妻者,所以对夫嫡配之总称也。妇人者所以对男子女子之总称也。初无贵贱尊卑之别。今乃以妻列于后、夫人等下而别为一号,专指妇人为士之配。然则天子之后,公侯夫人軰,不谓之妻乎。非士之配者不谓之妇人乎。郑注内则云妻之言,齐也;以礼见问得与夫敌,体也。孔氏引之以为彼是判合齐体者,此言齐者以进御于王时,暂有齐同之义,穿凿可笑如此。

  檀弓云: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世言孔氏三世出妻,此所谓先君子者,只是伯鱼,而疏义以为夫子。其说牵合,盖不定取。或问子思之处此何如曰非也。夫妇之义虽絶,而母子之恩不废,此圣人忠厚之教也。意者彼于其妇怒之至深,故为是忿激之词,而不顾耳。不然道之失得其责在谁,而自处其污以变世守之礼乎?此不可以为法也。

  檀弓云: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孔子问之。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予尝怪其文不顺,家语则云:行道之人皆弗忍,先王制礼,过之者俯而就之,不及者企而及之。文乃顺焉。檀弓又云:南宫敬叔反,必载寳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常病其事不详。家语则云:敬叔以富得罪于定公,奔卫,卫侯请复之,载其寳以朝。夫子闻之,曰:若是,其货也不如速贫之,愈富而不好礼,殃也,敬叔以富丧矣,而又弗改,吾惧其有后患也。事乃详焉。经传之间可以互相发明者多矣。是故闻见贵乎博也。

  滹南遗老集卷之二 五经辨惑

  孔子言:丧欲速贫,死欲速朽。曽子信之,有若疑之,子游证之,更相辨明而其理乃定。有若之贤似过于曾子,要皆以孔子为凖,而非其所自见也。使孟子处之,当不如此。盖君子之道人情而已。丧而遂欲速贫,死而遂欲速朽,非人情也。不近人情,便非君子之道。

  檀弓云:穆伯之丧,敬姜昼哭;文伯之丧,昼夜哭。孔子曰:知礼矣。郑氏曰:丧夫不夜哭,嫌思情性也。坊记亦有寡妇不夜哭之文,注又曰嫌思人道也。予谓哀戚之至,无暇避嫌。先王制礼亦必不委曲至此,特出于汉儒之私意耳。又云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曰吾有斯子也,吾以将为贤人也。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斯子也,必多旷于礼矣。夫予谓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是或文伯之无取;至于妻妾行哭,此则人情之常义所当然者,岂所以卜其贤否哉。母子天属也,一有所恨而遂忘其哀,亦太忍而不慈矣。又何足为贤而

译春秋襄公二十九年,宋国发生火灾,伯姬去世。《公羊传》说:宋国发生火灾,伯姬还在里面。主管官员回报说:火已经烧过来了,请出去。伯姬说:不行,我听说妇人夜里出去,如果没有傅母陪同,就不能下堂。傅到了,但母亲还没到,于是被火烧死。《谷梁传》和《左传》的说法大致相同。《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认为孔子认为伯姬贤德。我认为伯姬懂礼,却不懂礼的变通,看似贤德却近乎愚蠢,她的志向令人哀怜,但她的行为不值得效法。男女授受不亲,是男女交往的正道,但如果嫂子落水,必定要用手去拉她。事情遇到不幸,无法两全,也要权衡轻重来处理。妇人没有傅母陪同,夜里不下堂,是为了避嫌、防止淫乱,在平日无事的时候可以这样。火灾来了而躲避,起初并不是失节的污点,即使旁边没有一个人,也不是不被允许的。何况左右有主管官员作证,足以自明,难道不能权衡轻重,一定要遵守这微不足道的条文吗?我因此哀怜伯姬的愚蠢,而鄙夷《公羊传》和《谷梁传》的浅陋。《左传》讥讽伯姬只像个女儿而不像个妇人,认为女儿是等待别人安排,而妇人的道义是做事。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女儿也可以根据情况灵活处理,难道只有妇人不行吗?唉,孔子中庸的教导,像白日一样明朗,像平坦的大道一样坦荡,但世人常常把矫揉造作、难以实行、不近人情的行为当作奇特的节操,这不是很奇怪吗。(这段应当有深意)

《曲礼》说: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又说天子的妃子叫后,诸侯的叫夫人,大夫的叫孺人,士的叫妇人,平民的叫妻。夫妻这个词,是相对于丈夫的正配的总体称呼。妇人这个词,是相对于男子和女子的总体称呼。起初并没有贵贱尊卑的区别。现在却把妻列在后、夫人等之下而另立一个名号,专门指士的正配。那么天子的后,公侯的夫人一类,不叫妻吗?不是士的正配的不叫妇人吗?郑玄注释《内则》说:妻的意思,是齐;以礼相见,能够与丈夫地位相当,身体平等。孔颖达引用这话认为那是判断合齐之体的,这里说齐是指进御君王时,暂时有齐同的意思,这种穿凿附会可笑至极。

《檀弓》说:子上母亲去世而不举行丧礼。门人问子思说:您的先父为被休弃的母亲举行丧礼吗?子思说:是的。您不让子上为母亲举行丧礼,为什么呢?子思说:我的先父没有失道,道义隆盛就随之隆盛,道义污浊就随之污浊。伋怎么能为了伋呢?伋的妻子是为了伋,母亲不是为了伋;伋的妻子不是为了伋,母亲也不是为了伋。孔氏不为被休弃的母亲举行丧礼,从子思开始。世人说孔氏三代休妻,这里所说的先君子,只是伯鱼,而《疏义》认为是孔子。这种说法牵强附会,大概不能采信。有人问子思处理这件事怎么样,回答说不对。夫妇的情义虽然断绝,但母子的恩情不废弃,这是圣人忠厚的教导。大概是因为他对那个妇人愤怒到了极点,所以说出这种愤激的话,而不顾其他。不然的话,道义的缺失责任在谁,而自己处于污浊的地位来改变世代遵守的礼制呢?这不可以作为效法的准则。

《檀弓》说:子路有姐姐的丧事,可以除服了却不除服。孔子问他。子路说:我兄弟少,不忍心。孔子说:先王制定礼制,路人都不忍心。我曾经奇怪它的文字不通顺,《家语》则说:路人都不忍心,先王制定礼制,超过期限的俯身去够它,不及期限的踮脚去够它。文字才通顺。《檀弓》又说:南宫敬叔回国,必定带着宝物去朝见。孔子说:像这样因为财货而丧失,不如迅速贫穷更好。我常嫌这件事记载不详。《家语》则说:敬叔因为富有得罪了定公,逃到卫国,卫国国君请求让他回国,他带着宝物去朝见。孔子听说后,说:像这样,他的财货不如迅速贫穷更好,富有而不喜好礼,是灾祸,敬叔因为富有而丧失了,又不改正,我担心他有后患。事情才详细。经典和传注之间可以互相阐明的很多。所以见闻贵在广博。

滹南遗老集卷之二 五经辨惑

孔子说:丧事想要迅速贫穷,死后想要迅速腐朽。曾子相信这话,有若怀疑这话,子游证明这话,互相辩明而道理才确定。有若的贤能似乎超过曾子,但都以孔子为标准,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见解。如果孟子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不会这样。因为君子之道就是人情而已。丧事就想要迅速贫穷,死后就想要迅速腐朽,不符合人情。不近人情,就不是君子之道。

《檀弓》说:穆伯的丧事,敬姜白天哭;文伯的丧事,昼夜哭。孔子说:懂礼了。郑玄说:丧夫不夜里哭,嫌思慕情性。《坊记》也有寡妇不夜里哭的文字,注释又说嫌思慕人道。我认为哀痛到了极点,无暇避嫌。先王制定礼制也必定不会曲折到这种程度,只是出于汉儒的私意罢了。又说文伯的丧事,敬姜靠着床而不哭,说我有这个儿子,我以为他会是贤人。现在他死了,朋友和臣子没有流泪的,而内室的人都哭着失声,这个儿子,必定在很多礼数上有所缺失。我认为朋友和臣子没有流泪的,这可能是文伯没有值得留恋的地方;至于妻妾哭着,这是人情常理所应当的,难道能以此推测他的贤与不贤吗?母子是天生的亲属,一旦有所怨恨就忘记悲哀,也太残忍而不慈爱了。又怎么足以称为贤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