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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淳熙三山志五十

卷第五 地理类五

史藏 · 地理 · 部分对照 · 第 740–840 段

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卷第五 地理类五

驿铺城中西路南路北西 取建宁后路北 取温州路渡○驿铺驿铺,古亭邮也。

译驿铺,就是古代的亭邮。本州南面通到莆田,北面抵达永嘉,西面通往延平。车马仪仗停宿会合,公文檄书往来传递,都要求安全、便利、迅速通行,不要有阻断和迟滞的忧患。因此驿铺屡有更改和废置,直到现在才确定下来。向南行,共有五处驿、十处铺。旧时取道方山渡。宣和六年,才改从西峡出行。向北行,共经过十一处驿。绍兴元年,因为建寇之事,道路阻塞断绝,也曾下令设置铺。向西行,有驿四处、铺十三处。崇宁初年,因为山岭险峻狭窄,废除西门路,改从北门铺出发,经过雪峰,直达富沙;又从古田谷口穿出,通到南剑。崇宁五年,恢复西门路。【西路旧时没有车道通到中国内地。沿江乘船,摇荡逆流而上,走四百六十二里,才接上驿道。唐元和年间,年成歉收,宪宗采纳李播的建议,派使者赈济。观察使陆庶任州官两年时,江上官吏登记溺死者有数百人。于是铲平山峰、填塞深谷,使船停靠后接续水路,架木桥、牵绳索,通到延平、富沙,以便连接京师。有洪文馆秘书李叔夏写《记》,大概说的就是这条路。古田路也是从开元二十八年洞豪刘彊等归附以后,才逐渐形成的。】如今车马使者往来不绝,肩挑背负的道路四通八达,三面各有驿馆,任人投宿。唯独传递文书、按期会合的事务,取西南方向二十三处,设置铺兵。国初仍然使用役递,没有轮番任命各铺士卒。【底本作“未寻迭命诸卒”,库本作“未曾迭命诸卒”,崇抄作“木寻迭命诸卒”。揣度文意,据库本改。】后来才允许就地设置营房,但仍未确定员额。元丰六年,郑居简开始增定人数,并设置急递。【郑居简当时催办本路军器,上奏说:“福州、建州的递铺,尚未设置急脚兵士,公文因此延误。请每铺定额十五人,其中二人充任急脚。”转运司申报:“本路除偏僻的四十三处递铺不必增置外,还有一百六十二处,请每处增设急递一人。”兵部审议后说:“各增急递二人。”元祐元年,裁减急脚兵士,改作马铺,剩余名额拨补厢军。崇宁二年十二月,又依照《元丰法》施行。】崇宁三年,因实行北门十四铺,各增厢军二人。撤销横山铺,只剩二十二铺。北路每铺三人,南路每铺五人,设置将校一人。起初发给印制的历书,以考核迟延怠慢的情况。【当时有诏令说:“近来递铺扣留、盗匿公文,遇到紧急情况也延缓报送,已经误失事机。”本路下令各州,派司户窦参祖前往考察筹划。不久便施行。】崇宁五年,实行西门路,恢复横山铺,撤销土塸铺。大观元年,重新设置土塸铺,从横山到营顶共十四铺。又增设急递二人。【底本、库本及崇抄均作“复塘急递二人”,疑“塘”是“增”字之误。】设置曹司,允许置办办公机构。政和元年重新议定保留、裁减的数额。【当时有诏令,认为大观年间增置兵马不便,再次考察。州里委派签判杜思、巡铺曹晐办理保留和裁减事务。除横山急递不减外,其余全部减去一半。】战事兴起以后,警报更加紧急,员额逐渐增多,一直到了现在。旧时设有铺马,【崇抄作“驿马”。】至和二年,章柬之上奏裁撤。【章柬之当时任漳州知州,认为山路险僻,递送反而更加迟缓,请求收回官马,改派急脚兵士。当时本州有马四十五匹,也一并裁撤。】嘉祐二年,薛纶请求恢复。【薛纶当时任建州知州,上奏说:“急脚兵士只负责传送递角。使者经过州县时,临时向民户借马,不免造成骚扰。请每铺酌量设置马两匹。”于是又裁撤急脚。】隆兴三年,才全部裁撤。详细情况见后文。使者经过州县时,临时向民户借马,不免造成骚扰。请每铺酌量设置马两匹。”于是又裁撤急脚。隆兴三年,才全部裁撤。详细情况见后文。城中 使星馆 在海晏门内街道北面。旧称“使星驿”。由州里派衙前支给官员的驿料。(底本作“州差衙前官员驿料”,库本作“州著衙前主官员驿料”,多一个“主”字,可以通读;崇抄作“州差衙前支官员驿料”,似乎更清楚,据改。)绍兴年间发生火灾,于是改作宅子店,不久又恢复为馆。由闽县、侯官县的典押轮流主管。如今发给驿券,仍以“驿”字命名。迎仙馆 在南禅寺东面。景祐年间,范都官亢所建,《治平图》中有记载。后来成为转运司的办公衙门。崇轺驿 在南门内西面,旧时设置。翁承赞奉册命出使闽王时,住在登庸门内。当时已经有驿站。《治平图》中标作路分厅。元丰年间,改为东南第十将的公廨。如归馆 在威武军门外西面。《治平图》记为修造务;自迎仙馆废弃后,才改建为如归馆。后来曾作醋库,如今是司户厅。皇华馆 在还珠门外,旧址是春风楼。淳熙十四年,安抚贾逵创建。(底本作“贾□”,缺一字;库本、崇抄均作“贾选”。查本志《秩官》,淳熙十三年知州各本均作“贾逵”,据此改定。按:皇华馆建于梁克家离职五年以后,本条应是后人补入。)侯官县丞欧阳光祖为它写了《记》。西路

州,南出莆田,北抵永嘉,西达延平。车旌之所宿会,文檄之所往来,求其安便迅驶,而无阻绝沉滞之忧。故更易废置,迄今始定。

由南以往,凡五驿、十铺。旧由方山渡。宣和六年,乃出西峡。

由北以往,经十一驿。绍兴元年,以建寇故,道路梗绝,亦尝命置铺。

由西以往,驿四、铺十三。崇宁初,以岭峻狭,废西门路,从北门铺,历雪峰,直抵富沙;又从古田谷口,剌出南剑。五年,复西门路。【西路,旧无车道抵中国。缘江乘舟,奡荡而溯,凡四百六十二里,始接邮道。唐元和中,岁歉,宪宗纳李播言,发使赈济。观察使陆庶为州二年,而江吏籍沦溺者百数。乃铲峰湮谷,停舟续流,跨木引绳,抵延平、富沙,以通京师。有洪文馆秘书李叔夏为《记》,盖谓此路也。其古田路,亦自开元二十八年,洞豪刘彊等纳土,始渐有之。】

今冠盖旁午,负戴四达,三方驿馆,听所投足。独传致期会,取西南二十三所,设立铺兵。国初,犹役递,未曾迭命诸卒。【(底本作“未寻迭命诸卒”,库本作“未曾迭命诸卒”,崇抄作“木寻迭命诸卒”。揣文意,据库本改。)】已,乃许就置营房,然犹未立额。元丰六年,郑居简始添定人数,仍创急递。【居简时催刷本路军器,奏:“福、建递铺,未曾兴置急脚兵士,文字违滞。乞每铺以十五人为额,内二名充急脚。”转运司申:“本路除偏僻递铺四十三所不消添置外,有一百六十二所,乞添急递一名。”兵部看详:“各添急递二名”。元祐元年,减罢急脚兵士,改作马铺。剩数拨填厢军。崇宁二年十二月,复依《元丰法》施行。】崇宁三年,以行北门十四铺,各增厢军二人。罢横山,惟二十二铺。北铺率三,南铺五,置将校一名。初,给印历,考其稽慢者。【时有旨:“近来递铺稽留盗匿,缓急报应,有失事机。”本路下州,遣司户窦参祖相度。寻施行。】五年,行西门,复横山,罢土■〈土区〉。大观元年,土■〈土区〉复置,自横山至营顶十四铺。复塘急递二人。【(底本、库本及崇抄皆作“复塘急递二人”,疑“塘”为“增”字之误。)】门,许置曹司。政和元年更议存减。【时有旨,以大观添置兵马未便,再行相度。州委签判杜思、巡铺曹晐措置存减。除横山急递不减,余悉损其半。】军兴之后,警报益急,增额浸多,以至于今。旧有铺马,【(崇抄作“驿马”。)】至和二年,章柬之奏罢。【柬之时知漳州,以山径险僻,递送转见迟回,乞抽收官马,差急脚兵士。时本州有马四十五匹,并罢。】嘉祐二年,薛纶请复之。【纶时知建州,奏:“急脚兵士,止传送递角。使命经过州县,临时借马于人户,不无骚扰。乞每铺量置马两匹。”复罢急脚。】隆兴三年,乃尽罢。其详具见于后云。

城中使星馆 海晏门内街北。旧为“使星驿”。州差衙前支官员驿料。(底本作“州差衙前官员驿料”,库本作“州著衙前主官员驿料”,多一“主”字,可读。崇抄作“州差衙前支官员驿料”,似更明白,据改。)绍兴中火,因为宅子店,俄复为馆。闽、侯官典押更主之。今批给驿券,犹以“驿”名。

迎仙馆 南禅寺东。景祐中,范都官亢所造,“治平图”有之。其后为转运行衙。

崇轺驿 南门内西,旧置。翁承赞册闽王,馆于登庸门内。是时已有驿。“治平图”为路分厅。元丰中,为东南第十将公廨。

如归馆 威武军门外西。“治平图”修造务:自迎仙馆废,始为如归馆。后尝为醋库,今司户厅。

皇华馆 还珠门外,旧春风楼地。淳熙十四年,安抚贾逵创建。(底本作“贾□”,缺一字,库本、崇抄皆作“贾选”。查本志“秩官”,淳熙十三年知州,各本皆作“贾逵”,据改。按:皇华馆建于梁克家去职之后五年,此条当是后人所补。)侯官县丞欧阳光祖为《记》。

西路迎恩馆 旧迎仙门内,北有送客亭。淳熙元年,史丞相浩始置馆于门外之南,为迓御香及恩赐之所。

译迎恩馆 旧在迎仙门内,北面有送客亭。淳熙元年,史丞相浩才在城门外南面设置馆舍,作为迎接御香和恩赐物品的地方。西门铺 国初设置。东面通到州城,距离半里;西面通到土塸,距离十八里。旧时本州及南路传递的递角,都从西门送往剑州、建州;官员的驿料也经由水口嵩溪驿支给,长期以此为便利。崇宁元年,因本州申请,认为古田不在驿路上;又因从西门到水口之间的倒羊、猪猔岭、和尚盂一带道路不能通轿;小若、安仁两溪设置渡夫三人,古田设置解子三人,每年支付雇钱七十八贯,费用太多,于是废除西门路。遂改从北门铺、雪峰路前往,不经过南剑,直达建州。又从古田县西南面穿出谷口,通到南剑。崇宁五年,又因北门路费用极大,于是仍旧通行西门、葛崎、陈湖等地,直到芋洋十一铺,接通营顶,再到南剑。元丰年间,设马递四人、步递六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增马递三人、步递三人、急递二人、曹司一人。政和元年,裁减急递一人,后来额定管理人员二十四人。如今有供申一人、节级二人、铺兵三十人。土塸铺 向西到葛崎铺十八里。崇宁五年撤置,大观元年恢复。元丰年间,增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增急递二人、递马一匹。政和元年,减急递一人,保留递马,加上原有额数共两匹。因为监司巡行、将官巡教,不能缺少。如今额定管理人员十四人:供申一人、节级一人、铺兵十二人。葛崎驿 在怀安县北面。旧时设在芋源村,距州城六十里。后来迁到这里,虽然离使星馆较近,也按一程驿券批给驿料。元祐八年,转运司认为使星到大濑七十里,大濑到小若七十里,于是撤销葛崎驿,不再批给驿料。按路程计算,大濑到小若是五十五里,使星到大濑实际是九十里。(底本作“九千里”,崇抄、库本均作“九十里”,据改。) 葛崎铺 向西到陈湖二十里。陈湖铺 向西到丰田二十里。大目渡 熙宁九年设置,投充任职,不支给钱。丰田铺 向西到大濑二十里。以上三铺,元丰六年均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均增急递二人、递马一匹。只有葛崎铺因崇宁三年实行北门路,增厢军二人。政和元年均减急递一人,撤销增加的马匹。如今各额定管理人员十四人:供申一人、节级一人、铺兵十二人。大濑驿 在侯官县保安里。距城九十里,临江而建。下水口遇到风时,船只多暂时停泊在这里。大濑铺 向西到汤背三十里。汤背铺 向西到小若二十五里。安仁渡 熙宁八年设置。小若驿 在闽清县东北五里。祥符二年重建。小若铺 向西到嵩滩二十五里。渡口 熙宁八年设置。绍兴年间,把安仁、小若两处渡口归汤背管理。嵩滩铺 向北到常濑二十五里。常濑铺 向西到朱坑十五里。以上五铺,人数的更改以及递马的保留、裁减,都与丰田铺相同。(底本作“丰田司”,库本相同,据崇抄改。) 嵩溪驿 (底本、库本、崇抄题名均作“高溪驿”,但注文作“嵩溪驿”,前文“西门铺”的注文也作“嵩”,两名不应有异,因此统一作“嵩”。)在古田县南九十里的水口镇。以上三驿在熙宁六年合并裁省后,只有嵩溪驿仍批给驿料。朱坑铺 向西到芋洋三十里。芋洋铺 向西到使华亭二十里,再走十里到营顶。使华亭:地名叫黄日。宣和六年,创建为使者往来时车马停留休息的地方。(底本作“地名黄日”,库本相同;崇抄本作“黄田”。句末,底本作“食息之也”,库本作“食息之所”,据崇抄本改。) 营顶铺 向西到南剑界首五里,再走八里到武步;距金沙六十里。金沙到南剑五十里。以上三铺,只有营顶铺因崇宁三年实行北门路,增加厢军二人。其元丰、大观年间的人数和如今的额数,都与前面五铺相同。南路

西门铺 国初置。东取州城半里,西取土■〈土区〉十八里。旧本州及南路递角,并从西门至剑、建,及官员驿料经水口嵩溪驿支给,久以为便。崇宁元年,因本州申请:以古田不当驿路;及西门一去水口,中间有号倒羊、猪猔岭、和尚盂一带路,不通轿乘;及小若、安仁两溪,置渡子三人,古田置解子三人,岁支雇钱七十八贯;以为费多,乃废西门路。遂从北门铺、雪峰路以去,不由南剑,直抵建州。又从古田县西南,刺从谷口出南剑。五年,复以北门路支费不赀,仍旧行西门、葛崎、陈湖等,至芋洋十一铺,(底本作“芊洋”,库本为“芉洋”,崇抄作“芋洋”。参对下文有“芋洋铺”,此去恰十一铺,据崇抄改。)通接营顶,至南剑。元丰中,马递四人,步递六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添马递三人,步递三人,急递二人,曹司一人。政和元年,减急递一名,后额管二十四人。今供申一人,节级二人,铺兵三十人。

土塸铺 西取葛崎铺十八里。崇宁五年罢,大观元年复置。元丰中,添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添急递二人,递马一匹。政和元年,减急递一人,留递马并元额共二匹。以监司巡历,将官巡教,不可阙也。今额管十四人,供申一,节级一,铺兵十二。

葛崎驿 怀安县北。旧在芋源村置驿,取州六十里。后移此,于使星虽近,亦作一程驿券批支。元祐八年,转运司以使星至大濑七十里。大濑至小若七十里,遂罢葛崎驿,不批支。按程,大濑至小若五十五里,使星至大濑实九十里。(底本作“九千里”,崇抄、库本皆作“九十里”,据改。)

葛崎铺 西取陈湖二十里。

陈湖铺 西取丰田二十里。大目渡 熙宁九年置,投充不支钱。

丰田铺 西取大濑二十里。

已上三铺,元丰六年,并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并添急递二人,递马一匹。惟葛崎,崇宁三年行北门路,添厢军二人。政和元年,并减急递一人,罢添马。今并额管十四人,供申一,节级一,铺兵十二。

大濑驿 侯官保安里。距城九十里,临江。下水口值风,多暂憩于此。

大濑铺 西取汤背三十里。

汤背铺 西取小若二十五里。安仁渡 熙宁八年置。

小若驿 闽清县东北五里。祥符二年重建。

小若铺 西取嵩滩二十五里。渡 熙宁八年置。绍兴中,以安仁、小若二渡归汤背。

嵩滩铺 北取常濑二十五里。

常濑铺 西取朱坑十五里。

已上五铺人数更改及递马存减,并与丰田同。(底本作“丰田司”,库本同,据崇抄改。)

嵩溪驿 (底本、库本及崇抄皆题名为“高溪驿”,下注文则作“嵩溪驿”,前“西门铺”注文亦“嵩”字,不应两名歧异,因统一为“嵩”字。)古田县南九十里水口镇。已上三驿,熙宁六年并省併后,独嵩溪驿批支。

朱坑铺 西取芋洋三十里。

芋洋铺 西取使华亭二十里,又十里至营顶。

使华亭 地名黄日。宣和六年,创为星轺食息之地。(底本作“地名黄日”,库本同,崇抄作“黄田”。文末:底本作“食息之也”,库本作“食息之所”,据崇抄改。)

营顶铺 西取南剑界首五里,又八里至武步,去金沙六十里。金沙至南剑五十里。

已上三铺,惟营顶崇宁三年行北门路,增厢军二人。其元丰、大观人数及今额,并同前五铺。

南路横山铺 州南九里,取江南铺十五里,旧有马递兵士三人。元丰六年,独不置急脚。(底本于“急脚”以下错简达四页,正之。)大观元年,增步递三人,急递二人。政和元年,罢步递三人后,额管二十四人。今除供申、节级外,铺兵二十五人。

译横山铺 在州城南九里,向南到江南铺十五里,旧有马递兵士三人。元丰六年,唯独不设置急脚。大观元年,增加步递三人、急递二人。政和元年裁去步递三人后,额定管理人员二十四人。如今除供申、节级外,有铺兵二十五人。临津馆 唐代称南台。梁开平年间,翁承赞奉册命册立王审知为闽王,写有《南台路书事诗》。如今的馆舍是天圣五年章频所建。馆舍西南角题有“合沙亭”三字。当时根据“四方望沙合”的谶语命名。皇祐年间,江东、江西开始形成沙洲。元祐四年,沙洲仍然中断为两块。林中散又在馆舍东南的柱子处,面向合沙水面开窗,仍沿用旧亭名。(底本作“望合沙□水开轩”,库本作“望合沙临水开轩”,据崇抄补。)这一年,许公将要担任尚书右丞。浮桥 从郡城一直向上到南台,江面宽三里,水势翻涌、浩荡无边,渡江的人以此为苦。元祐以来,江中泥沙逐渐合拢,港道疏分为两条,中间形成楞严洲。元祐八年癸酉七月,郡人王秘监祖道任郡守,考察南北两岸,造船作为桥梁。北港长五百尺,用船二十只,称为合沙北桥;南港长二千五百尺,用船一百只,称为南桥。横置船只,在船上纵向铺设梁板,两侧设置扶栏,桥宽一丈二尺有余,中间拱起,开设两道门,以便船只通行。桥的左右用大藤缆固定,以拉直桥路;又在南岸、北岸和中间的岸边竖立石柱十八根,把藤缆系在上面,以防狂风涨水。耗费金钱千万,全都出自捐施。第二年绍圣元年甲戌十月建成。把剩余的钱三千九百缗分给靠近城郭的三县僧寺,作为本金,让每年收取利息,用来应付损坏和修造。十一月落成,王祖道亲自写文章记述。不久又建屋覆盖缆柱,在旁边架亭供行人休息。中亭北面又有泗洲堂一所,命僧人看守;桥下亭设有施茶亭,守桥军人的房舍也在那里。南亭南面又依山建亭,取名济川。在亭西创建庵院。有齐礼、九功、驯翚、嘉祥四里。每年产钱二贯二百八十八文,苗米一十五石二斗七升。由轮值的大院三十所共同负责管理桥梁事务,每两年轮换一次。有水手二十一人隶属其下,早晚巡视,报告需要修造的地方,再通知各寺。崇宁二年,王祖道再次任此邦长官,于是在桥南建天宁寺,把庵院的田产一并归入天宁寺,命天宁寺住持僧任三十院都管。当时港道已经分成三条:北港船十六只,中港七十三只,南港十三只,共一百零二只。僧寺的产钱,起初凡五贯以上的,令一寺单独承担;不足五贯的,就合并一、二所或三、四所寺院共同资助。接受船板本金的共有二百一十三所;其中又有三十所接受设置大藤缆的本金。王祖道命人登记本金项目和有关约束条文,(各本均作“本钱之日”,“日”应是“目”字之误,予以订正。)一份藏在郡府档案中,一份交给桥司,使交接时有所依据。大意说:“桥船和桥板本金共三千三百九十贯。正桥门船四只、板六间,由四所寺院负责,每院各领本金六十贯。南港南岸马头,船一只、板二间,由一所寺院负责,本金也同前。桥门第二处,船四只、板四间,由四所寺院负责,每院各领本金五十贯。北港、中港两岸以及南港北岸的马头,船五只、板五间,由五所寺院负责,本金也同前。其余每船一只、板一间,各领本金三十贯。从北向南,船只用《千文》编号。(“千文”就是《千字文》,按字的次序编作号码。)以后如有废坏,就用永久积存的利息钱兴修,务必保持坚固。大藤缆本金五百一十贯。鼓山、雪峰、神光、西禅、芙蓉、法海、乾元、安国、寿山、开元、大中、精严、等觉、九峰、囷山、万岁、报恩、白鹿、天王、太平、贤沙、升山、灵峰、仁王、双峰、大沩、圣泉、衡山、兴福、广因,共三十寺,每寺各出十七贯,每年按一分收息,令桥庵经官府置簿登记收纳,分两院轮流管理。每次置办缆索以及遇到架设篷盖之类的物件,都要办理交割,(底本作“及逢架之属”,崇抄相同,库本作“及属架之蓬”,“逢”疑为“篷”字。) 交接后才能离任。凡桥门船,长四丈六尺,船面宽一丈五尺,两头各八尺;板二间,每间长四丈四尺、宽一丈;直梁八根,每根周长三尺六寸;轮木宽各一尺三寸,厚一尺;两头铁索各四条,每条四斤。其次,桥门第二船和三港马头船,长四丈四尺,船面宽一丈一尺,两头六尺。其余船只,长三丈九尺,宽一丈,两头五尺五寸。板每间长二丈三尺、宽一丈;直梁七根,每根周长二尺四寸;轮木宽一尺、厚八寸。铁索二条,每条四斤。勾栏每扇两根,柱高二尺五寸,方五寸;上下压枋宽五寸、厚三寸;短柱四根,高一尺七寸,宽五寸、厚三寸。所有大藤缆,在船左右通常各保存新旧两条,每条周长二尺五寸,五年更换一次。不许把退下的旧藤缆夹杂起来收用。至于三港西岸马头,【底本及各本均作“西岸马头”。江面只有南北两岸,没有东西岸,疑为“两岸马头”的讹误。又底本从“马”字以后缺失一页,今据崇抄、库本互校补足,相同者保留,异文另注。】

临津馆 唐名南台。梁开平中,(底本作“梁闽平”,库本作“梁开平”,据改。)翁承赞册王审知为闽王,有《南台路书事诗》。今馆,天圣五年章频作。馆之西南隅,榜“合沙亭”。是时,以谶“四方望沙合”。皇祐间,江东、西始有洲。元祐四年,洲犹中断而为二。林中散积又即馆之东南楹,望合沙之水开轩,(底本作“望合沙□水开轩”,库本作“望合沙临水开轩”,据崇抄补。)仍旧名亭。是岁,许公将为尚书右丞。

浮桥 由郡直上南台,有江广三里,扬澜浩渺,涉者病之。元祐以来江沙颇合,港疏为二,中成楞严洲。八年癸酉七月,郡人王秘监祖道为守,相其南北,造舟为梁。北港五百尺,用舟二十,号合沙北桥;南港二千五百尺,用舟百。号南桥。衡舟,纵梁板其上,翼以扶栏,广丈有二尺,中穹为二门,以便行舟。左右维以大藤缆,以挽直桥路;于南、北、中岸植石柱十有八而系之,以备痴风涨水之患。縻金钱千万,一出于施者。明年,绍圣元年甲戌十月成。以其余钱三千九百缗分给负郭三县僧寺,以为本钱。俾岁取息,以待缺弊修造。十一月落成,自为文记之。寻又为屋以覆缆柱,架亭于其侧,以憩行者。中亭之北,又有泗洲堂一所,命僧守之,施熟水亭下,而守桥军房亦在焉。南亭之南,复即山为亭,以济川名之。创庵其西。有齐礼、九功、驯翚、嘉祥四里。产钱二贯二百八十八,苗米一十五石二斗七升。轮大院三十主之,以管干桥事,再岁一替。有水手二十一人隶焉,朝夕巡视,白所当修造者,以报逐寺。崇宁二年,公复守是邦,乃于桥南建天宁寺,以庵之田产并归之,命天宁主僧为三十院都管。是时,港已分为三矣。北港,舟十有六;中港,七十有三;南港,十有三。凡一百二只。僧寺产钱,初自五贯以上,令独任其一;不及,则合一二或三四院以为助。盖受船板本钱者,二百一十三所;而受置大藤缆本钱者,又其内三十所。公命籍本钱之目及其要束,(各本皆作“本钱之日”,“日”当是“目”字之误,正之。)一藏之郡案,一付之桥司,使相授受。其略曰:“桥船及板本钱三千三百九十贯。正桥,门船四只、板六间,四院主之,各受本钱六十贯。南港、南岸马头,船一只,板二间,一院管认,本钱亦如之。桥门第二,船四只,板四间,四院主之,各受本钱五十贯。北港、中港两岸,南港北岸马头,船五只,板五间,五院管认,本钱亦如之。其余,每船一只,板一间,各受本钱三十贯。自北而南,船以《千文》为号。(“千文”,即《千字文》。按字以次编为号。)后有废坏,永历息钱兴修,常取坚固。大藤缆本钱,五百一十贯。鼓山、雪峰、神光、西禅、芙蓉、法海、乾元、安国、寿山、开元、大中、精严、等觉、九峰、囷山、万岁、报恩、白鹿、天王、太平、贤沙、升山、灵峰、仁王、双峰、大沩、圣泉、衡山、兴福、广因,凡三十寺,各十七贯,岁出息一分,令桥庵经官置簿拘纳,分轮两院管。置缆一次及逢架之属悉交割,(底本作“及逢架之属”,崇抄同,库本作“及属架之蓬”,“逢”疑为“篷”字。)乃得替。

凡桥门船,长四丈六尺,面一丈五尺,头各八尺;板二间,长各四丈四尺,阔一丈;直梁八,围各三尺六寸;轮木阔各一尺三寸,厚一尺;两头铁索各四,并四斤。其次,桥门第二船、三港马头船,长四丈四尺,面一丈一尺,头六尺。其余船,长三丈九尺,阔一丈,头五尺五寸。板,每间长二丈三尺,阔一丈;直梁七,围各二尺四寸;轮木阔一尺,厚八寸。铁索二,各四斤。勾栏,每扇各二,柱高二尺五寸,方五寸;上下压枋,阔五寸,厚三寸;短柱四,高一尺七寸,阔五寸,厚三寸。凡大藤缆,于船左右,常各存新旧二条,围各二尺五寸,五岁一易。不许以退缆旧藤间杂收使。如三港西岸马头,(底本及各本皆作“西岸马头”。 江面只有南北岸,无东西岸,疑为“两岸马头”之讹。又底本自“马”字以后脱失一页,今以崇抄、库本互校补足,同者存之,异者注之。)时有流刷倾侧,或泥地淤长,可堪增筑。及桥亭、军房、屋宇、井篷缆:盖架等损弊,(崇抄作“井盖缆蓬架等”,库本作“井蓬缆盖架等”,“井”字疑为“并”字。)悉仰管干桥院划时修葺。其铁索常备六十具,以待去失急用,于守桥兵士名下勒填。余船板、碇石,有一不备,刷染更换;有一灭裂,以时巡察;报逐院增修。不得别有率敛。”其措置,纤悉尽,盖如此。寻复岁以三院轮入管干。其后,间以故获免受役者至十八院。先是,水手各认管船五只,月米一石,钱二千四百,从逐院向桥司输送,然后给之。后浸为弊,乃悉罢去;轮诸院行者代其役。给官舟与来往护视,遇夜则守桥。(崇抄作“巡桥”,库本作“守桥”。按:前句云“给官舟与来往护视”,即是巡桥,遇夜当以“守桥”为是,据改。)绍兴十一年都管主僧僧珵立《规式》庵中,课督群行者甚力,辍前所给水手钱米入长生局为度牒之本,(崇抄作“度牒本□”,缺一字,库本作“度牒之本”,据改。)以劝勉之。是时北港已为石墩桥道十五座矣,船惟中港七十四,南港十三。拘纳二分息钱,复散寄逐寺,收息愈广。其后,藤缆乃不以时治。二十三年,僧圆觉住天宁寺,募作铁缆,每节为钱三百,越一月遂办,(崇抄作“每节焉为钱三百不一月遂办”,今据库本改作“每节为钱三百越一月遂办”。)藤缆始废。二十四年,提点刑狱赵公令▯摄郡事,睹桥道浸坏。命闽县丞黄昭祖因旧制度,复一新之。会圆觉以事罢,估籍衣物金银等,钱一千二百八贯有奇,及桥司所桩置缆息钱二百三贯有奇。用旧例,复命以其钱分为九十二份半,均给诸寺。其桥门船及南港南岸马头船,凡三只,各给二份;桥门第二船及中港两岸、南港北岸马头船,凡五只,各给一份半;余各一份;增为本钱。

译如有水流冲刷导致倾斜,或泥地淤积增高,可以进行增筑;以及桥亭、军房、屋宇、井、篷缆、盖架等损坏,【崇抄作“井盖缆蓬架等”,库本作“井蓬缆盖架等”,“井”字疑为“并”字。】都应由管理桥梁的寺院及时划定时间修缮。铁索常备六十具,以备遗失时紧急使用,并责令守桥兵士补足数量。其余船板、碇石,有一件不齐备,就刷漆更换;有一件损坏断裂,就按时巡察,报告各院增修。不得另行摊派征敛。”这套安排细致周全,大致就是这样。不久又规定每年由三所寺院轮流负责管理。后来有些寺院因故免除服役,最多达到十八院。此前,水手各自负责管理五只船,每月给米一石、钱二千四百文,由各寺院送到桥司,再发给水手。后来逐渐成为弊端,于是全部停止;改由轮值各院派行者代替水手服役。给他们官船,用来往来巡护查看,夜间则守桥。(崇抄作“巡桥”,库本作“守桥”。按前句说“给官舟与来往护视”,即是巡桥;遇夜应以“守桥”为是,据改。)绍兴十一年,都管主僧僧珵在庵中制定《规式》,严格考核督促各院行者,把以前发给水手的钱米停下,收入长生局作为购买度牒的本金,以此勉励他们。当时北港已经建成石墩桥道十五座,船只只有中港七十四只、南港十三只。收取二分利息,又分散寄存于各寺院,收取利息的范围更加扩大。后来藤缆没有按时修治。绍兴二十三年,僧圆觉住持天宁寺,募资改造铁缆,每节用钱三百贯,不到一个月就办成了,(崇抄作“每节焉为钱三百不一月遂办”,今据库本改为“每节为钱三百越一月遂办”。)藤缆于是废弃。二十四年,提点刑狱赵公令▯代理郡事,看见桥道逐渐损坏,命闽县丞黄昭祖按照旧制度重新整修。适逢圆觉因事罢职,估价登记衣物、金银等,得钱一千二百零八贯有余;桥司原来桩置的缆索利息钱也有二百零三贯有余。按照旧例,又命令把这些钱分为九十二份半,平均发给各寺院。桥门船及南港南岸马头船共三只,各给二份;桥门第二船以及中港两岸、南港北岸马头船共五只,各给一份半;其余各给一份,增加为本金。再次严格申明旧制度:所有尺寸都以官省尺为标准;梁木必须选用坚硬挺直的;板材必须厚一寸六分。招募设置水手,重新恢复旧日的役使。只是船头抛下的碇和藤缆一定要牢固,每条长一十五丈,不许水手把旧缆打结拼接来制造。又置备簿籍两本:一本藏在郡府档案中,一本交给桥司。第二年,梁山等十七院又修建石墩桥道。这样一来,庵中既没有收纳利息钱的事务,都管的职务也逐渐松弛废弛。以前缴送给水手的钱米,便由各院自行取用。(底本缺页至“自取”为止,以上内容均据崇抄、库本互校补出。)上下懈怠,没有人统属管理,桥梁事务因此更加败坏。如今铁缆断裂,只剩下安置庵舍;藤缆的利息钱白白增加。各寺院船板的数量,虽然本金分散在三十所寺院,却没有再兴修恢复的。石墩桥道后来又增加设置。如今作为船使用的只剩六十二只。中亭因为项赁浍户隐匿税赋,乾道年间一并拆掉屋舍,驱逐了他们。泗洲堂在淳熙元年一夜之间全部毁掉。过去管理桥梁的僧人交接任期后,因为有功劳,按例可以得到寺院住持职位;近来却没有这种任用。水手过去隶属闽县尉,后来有县尉恰好不能尽职,于是改归县丞管理。江南铺 向南到方北十五里。元丰六年,增定马递三人、步递三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增加递马二匹。政和年间议定保留、裁减时,唯独没有裁撤。后来额定管理人员十四人。如今有供申一人、节级一人、铺兵十二人。西峡北驿 名为济川北馆。宣和六年建造。方北铺:向南到方南铺,隔江折行二十里。以前驿路从方山渡经过,江面水势弥漫;无风时二十里,有风时七十里,沿着两片沙洲,随着潮水涉水约两个时辰才到。既有船只倾覆的危险,又有等待潮汛的劳苦。风潮不规律,有时要等一两天。刚登上南岸,就攀登方山岭,接着还要经过佛岭、白蒲岭、热隔岭,然后到达太平驿。宣和六年,俞提刑认为西峡水面宽五里,是私商往来的地方,命本县修治道路:从玉泉院、浦尾、鼓山进入新路;经过弥陀庵、西方院,五里到真隐,再五里到峡江北岸的亭渡,五里到枕峰,十八里到白鹿寺,越过山岭十二里到达福清县界。行路的人都感到便利。于是栽种树木来遮蔽行人。不久,又从枕峰前经过良步角、梁山院,十里到麻溪桥,五里到濑溪桥,经过常思,五里接通旧路。(底本“二时乃□”缺一字,原文有缺字;其余引文中“由玉泉院□尾鼓楼入新路”及异本文字据校本补改。) 于是便不再登白鹿寺,道路更加平坦。因此把峡江的两座亭都命名为“济川”。合沙亭的右边有一篇《记》。此后,把方北铺迁到西峡路石铺桥头,把方南铺迁到枕峰院前,把大田铺迁到大义驿下,接连常思铺。绍兴六年申明此事,认为这样可以长久实行。绍兴九年,峡江路旁的各寺院贿赂州中官吏,请求恢复旧道。张丞相张浚召来驿兵当面质问他们,于是道路不再变更。各铺仍沿用旧名。如今在城门村渡过江,是为了避开峡流湍急之处,也便于约定里数。(“里数”一词各本有异,原文存在校勘疑异。) 方南铺:向南到大田铺二十里。西峡南驿:宣和六年设置。原来的方山驿迁到这里。大田铺:向南到常思铺二十三里。大义临津驿:位于河口渡的次序站点。常思铺:属福清。向南到太平铺七里。岭:高一里,历来相承称作“相思”。所以王文公王珪赠给元公绛的诗说:“颁春莫向相思岭。”

申严旧式:凡尺寸,悉以官省尺为度;梁木,须劲直者;板,必厚一寸六分。募置水手,复仍旧役。惟船头抛碇藤缆务要紧实,各长一十五丈,不许水手打揽以旧缆添造。亦置籍二本:一藏郡案,一付桥司。明年梁山等十七院,复为石墩桥道。于是,庵中既无所拘纳,都管之职亦渐衰弛。向所输送水手钱米,遂从逐院自取之。(底本脱页至“自取”止,以上皆取崇抄、库本互校得之。)上下懈怠,莫有统属。桥事以是愈坏。今铁缆断裂仅存置庵舍,藤缆息钱枉增。诸寺船板之数,本钱虽散在三十寺,未有兴复者。石墩桥道,寻又增置。今为船者,六十二耳。中亭项赁浍户以匿税故,乾道中并拆其屋逐之。泗洲堂,淳熙元年,一夕尽。往时,管干桥僧既交替,(底本作“营干”,依上文例,当是“管干”,并据崇抄改。)以有劳率得院住持,近乃无闻。水手,昔属闽尉;后有尉适不振职,因属县丞云。

江南铺 南取方北十五里。元丰六年,添定马递三人,步递三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添递马二匹。政和议存减,独不罢。后额管十四人。今供申一,节级一,铺兵十二。

西峡北驿 名济川北馆。宣和六年作。

方北铺 南取方南,隔江折二十里。异时,驿路出方山渡,江面弥漫,无风二十里,有风七十里,沿两沙洲,随潮涉二时乃至。(底本作“二时乃□”,缺一字,据崇抄补。)既有倾覆之患,又有候次之劳。风潮弗律,候或一二日。甫登南岸,即陟方山岭,又有佛岭、白蒲岭、热隔岭,而后达太平驿。宣和六年,俞提刑向以西峡水面五里,私商往来之地。命本邑治道:由玉泉院、浦尾、鼓山,入新路;(底本作“由玉泉院□尾鼓楼入新路”,库本作“由玉泉院之尾鼓楼入新路”,崇抄作“由玉泉院浦尾鼓山入新路”,据以补改。)经弥陀庵、西方院,五里真隐,又五里峡江北岸亭渡,五里枕峰,十八里白鹿寺,逾岭十二里抵福清县界。行者便之。乃植木以庇行人。寻自枕峰前良步角、梁山院十里通麻溪桥,五里濑溪桥,过常思,五里通旧路。遂不登白鹿,履道尤坦。因名峡江二亭俱曰济川。有《记》合沙亭之右。于是,以方北铺移于西峡路石铺桥头,方南铺移于枕峰院前,大田铺移于大义驿下,接常思铺。绍兴六年申明,以为经久可行。九年,峡江路旁诸寺赂州吏,请遵故道。张丞相浚召驿兵质之。遂不复易。铺仍旧名。今于城门村渡,以避峡流之迅,且约里数也。(底本作“里数”,崇抄作“数里”。)

方南铺 南取大田铺二十里。

西峡南驿 宣和六年作。旧方山驿移此。

大田铺 南取常思铺二十三里。

大义临津驿 河口渡次。

常思铺 福清。南取太平七里。

岭 高一里,相承为“相思”。故王文公珪赠元公绛诗:“颁春莫向相思岭”。

太平驿 福清县西四十里。熙宁六年,省并方山、太平、渔溪三驿不批支驿券。七年,犹雇衙前主持给马草。八年,除渔溪外,复罢。绍圣元年,转运、提刑司状:以方山至迎仙,只一百二十七里,輒作三程。乞减罢太平一驿,移渔溪驿于石堘马铺盖造。寻留渔溪驿为憩息亭馆。拆太平驿材料盖造于石堘。

译太平驿:在福清县西四十里。熙宁六年,裁并方山、太平、渔溪三驿,不再批给驿券。熙宁七年,仍然雇用衙前主持供应马草。熙宁八年,除渔溪驿外,又予以裁撤。绍圣元年,转运司、提刑司上奏说:从方山到迎仙只有一百二十七里,却擅自安排成三程。请求裁减太平一驿,把渔溪驿迁到石堘马铺修建。不久保留渔溪驿,作为休息的亭馆;拆取太平驿的材料,在石堘修建驿舍。太平铺:向南到假面铺十七里。假面铺:向南到渔溪铺十八里。渔溪驿:有蔡密学蔡襄题写的《梅》诗。渔溪铺:向南到蒜岭铺二十三里。蒜岭铺:向南到莆田县界三里,到迎仙二十八里,到兴化军五十里。有人说山形像蒜,也有人说那里蒜苗很多。从建、剑、汀、邵武一带走到这里,才看见涨海烟波万顷。岭头有照海亭,宣和年间有唐姓运使留下题字。隆兴初年废弃。如今办理送迎事务时,暂时寄居在百姓家中。以上八铺,元丰六年合计增添马递、步递、急递人员共八人。如今合计定额管辖十二人。常思铺现缺三人,假面铺缺二人,蒜岭铺缺一人,其中供申、节级各一人。北西:通往建宁的后路。从州城北门出去,经过沙溪、别仕、新蓝、鸡菜、雪峰,到古田县。(另一路从西门出去,经过石岊,到葛崎,与北门道路相通。)【鸡菜距县一百里,山势极其险峻恶劣:山嘴在旁边像啄衣,山牙在中间像咬脚,山体蹲在前面阻塞行路。嘉祐三年,怀安县知县樊纪改易并铲平了这条路,自己记载说。】鸣玉驿:在古田县东面。起初,溪中有洪濑滩。知县李堪认为这个名称不雅,改名为“鸣玉”。于是桥也用这个名字,驿站也用这个名字。驿站前有涵碧亭,绍兴七年迁到县城西北的旧学基址上。通建驿:在县北。镇安驿:在县北,地名孤镇村。向西到建宁府七十里。崇宁元年,废止西门道路,改走北门。经过土■〈土区〉、葛崎、别仕、鸡菜、雪岭、杉仓、北望、青田、船岭、中馆、龙爬、林换、营顶,共十四铺,到达建州。崇宁三年,因为山岭险要、里程相隔很远,每铺各增加厢军二人。崇宁五年,因为改道以后,雪峰一带山岭陡峻,道路旁人家很少,每铺往往相距近三十里,有的要走七八十里才到馆驿,实际很不方便。水口以下虽然有倒羊、猪猔等山岭,但官员都走水驿,只有铺兵往来而已。何况改走北门后,六驿、十四铺增加厢军二十八人,一年领取衣粮,约需一千五百余贯、匹、石。与西门增置渡夫、古田增置解子所费相比,完全不相等。如今将六驿、十四铺以及古田县西南从剌从谷口出去到南剑的一驿二铺,一并裁撤废止,仍旧走西门道路。(“土■〈土区〉”字形不可确释,原文有疑字。) 北路:通往温州的道路。

太平铺 南取假面十七里。

假面铺 南取渔溪十八里。

渔溪驿 有蔡密学襄《梅》诗。

渔溪铺 南取蒜岭二十三里。

蒜岭铺 南至莆田县界三里,至迎仙二十八里,至兴化军五十里。或曰山形如蒜,亦其间多蒜苗。由建、剑、汀、邵武至此,方见涨海烟波万顷。岭头有照海亭,宣和间有唐运使留题。隆兴初废。今送迎,时寓民家。

已上八铺,元丰六年,并添马、步、急递共八人。今并额管十二人。常思现缺三人,假面二人,蒜岭一人,内供申、节级各一人。

北西 取建宁后路出州北门,由沙溪、别仕、新蓝、鸡菜、【“距县百里,极嵲恶。觜于旁而啄衣,牙于中而啮足,蹲于前而梗步。”嘉祐三年,知怀安县樊纪易而夷之,自记云。】雪峰,至古田县。【一出西门,经石岊,至葛崎,与北门路通。】

鸣玉驿 古田县东。初,溪有洪濑滩。知县李堪以其非雅,改为“鸣玉”。遂以名桥,亦以名驿。前有“涵碧亭”,绍兴七年,移于县西北旧学基。

通建驿 县北。

镇安驿 县北,地名孤镇村。西至建宁府七十里。崇宁元年,废西门路,行北门。由土■〈土区〉、葛崎、别仕、鸡菜、雪岭、杉仓、北望、青田、船岭、(底本作“■〈舟谷〉岭”,库本同,据崇抄改。)中馆、龙爬、林换、营顶,凡十四铺,至建州。三年,以山岭危险,里数隔远,每铺各增厢军二人。五年,以改路后,雪峰一带,山岭既峻,道旁绝少人家,每铺几三十里,或七八十里,始至馆驿,实有未便。其水口下虽有倒羊、猪猔等岭,然官员并行水驿,独铺兵往来而已。况自行北门,六驿、十四铺添厢军二十八人,一岁请给衣、粮,约一千五百余贯、匹、石。比之西门添置渡子、古田添置解子费,绝不等。今将六驿、十四铺及古田县西南剌从谷口出至南剑一驿、二铺,并行废罢。仍旧行西门路。

北 取温州路出井楼门,经四明亭、盘石,陟北岭,【一路出井楼门,经安国寺、透马溪,抵北岭下。岭高一千八百步,十五里属连江界。顽石根互,沿崖而跻。嘉祐三年,知怀安县樊纪“僦工致治。乃奠高为夷,正曲为直,凹者培,陷者续。(底本作“回者培,陷者续”,库本作“陷者培,回者续”,据崇抄改。)迄今利之。”主簿王知微《记》。“又治路,自北门入岩溪,抵青山,又培土筑趋府道。积德、承平、移风三乡地庳泞,(底本作“庳宁”,据崇抄改。)悉砌石以便民。至溪涧或江浦之阻,梁石以渡者五十一。木为桥十有六。皆利民之著者。”周希孟《记》。】下汤岭。【谚云:“汤岭兜,(底本作“阳岭兜”,据崇抄改。)北岭头。”志险也。】

译从井楼门出去,经过四明亭、盘石,登上北岭;另一路从井楼门出去,经过安国寺、透马溪,到北岭下。岭高一千八百步,十五里属于连江县界。山石坚硬,石根交错,沿着山崖攀登。嘉祐三年,怀安县知县樊纪雇用工匠修治道路:“于是降低高处使它平坦,改弯曲为笔直,凹处填土,塌陷处接续修补。直到今天,人们仍从中受益。”这是主簿王知微的《记》。周希孟《记》又说:“还修治道路,从北门进入岩溪,到青山,又培土筑路通向府道。积德、承平、移风三乡地势低洼泥泞,全都铺砌石块以便利百姓。遇到溪涧或江浦阻隔,就架石梁渡过的有五十一处,用木材建桥十六座。这些都是便利百姓的显著措施。”随后下汤岭。谚语说:“汤岭兜,北岭头。”(“一路出井楼门……”一段为注文;其中“回者培、陷者续”据校本改正,“庳泞”据校本改正。) 这是说道路险要。温泉馆:距连江三十二里,旧名汤泉驿。淳熙元年重新修建,于是改名为温泉馆。潘渡桥:向东到连江二十三里。道路经过罗源,在此断渡向北。以前溪水涨发,需要渡水的人很以为苦。绍兴十四年,连江县知县阮珪开始创建此桥。不久,桥被水流冲刷而毁坏。(各本均作“水淙啮以坏”,“淙”字疑为“流”字之误。)乾道三年,晁子开重新修建。桥长六十五丈,共有桥墩十九座。命名为惠政桥。(“□趾十九”缺一字,原文有缺字。) 陀驿:北面到罗源四明驿七十五里。(底本作“陀驿”,崇抄作“陀市驿”,名称存在异文。) 四明驿:向南到飞泉驿四十里。此处是向北行进的驿路,原文“南取”疑为“北取”之误。建炎三年设置。淳熙三年重新修建。飞泉驿:有渡口。熙宁七年设置。经过官井洋一百八十里,到达长溪盐田。元祐八年迁到焦门颊设置。绍兴三十年,因为海上风势险恶,禁止渡行。驿站如今租给百姓居住。改走陆路,从宁德县出去。白鹤岭:岭头有白鹤亭,中途有憩亭,泉眼清澈可以饮用,亭中多有题字。下岭就是县城。宁川驿:在宁德驿南面。绍兴二十八年,以主簿廨作为驿舍。乾道八年重新修建。(“主簿□”缺一字,原文有缺字。) 深浦渡:元丰三年设置。渡头有康济亭。十里到双岩。双岩岭:五里到黄崎。黄崎镇滩头渡:元丰三年设置。陆路道路断绝,要经过环坞村秦家山,路形像马齿,旁边没有旅店。行路的人多半渡江到下杯。下杯驿:在长溪县以西七十里。这里有渡口,乘一潮水可到盐田,若走陆路则二十五里。盐田驿:在县西三十五里。有渡口。元祐八年迁到析棣设置。温麻驿:在县城海晏门内。如今已经废弃。倒流溪驿。饭溪驿:在县东五十里。有渡口。白林驿:在县东北一百里,距桐山五十里,如今已经废弃。只有天王院可供休息。(“县东北首里”据校本改为“县东北百里”。) 牌岭。桐山驿:距泗洲驿二十五里,如今已经废弃。只有栖林院可供休息。骆驼岭到平阳二十里,到泗洲院。经过分水岭。这条道路在国初设置驿站。从使星经过陀驿、罗源县、下杯驿、白林驿、饭溪驿,都发给驿券供应。熙宁六年,裁并陀驿、盐田驿、白林驿、饭溪驿,改由所经过的州县批给供应。绍兴六年,本路陈运使国瑞请求设置马递铺,招募土兵传递文书。不久便废止。渡口。

温泉馆 距连江三十二里,旧名汤泉驿。淳熙元年重作,因改名。

潘渡桥 东取连江二十三里。道罗源,即绝渡而北。异时溪涨,需渡者病之。绍兴十四年,知连江阮珪,始创桥焉。未几,水淙啮以坏。(各本皆作“水淙啮以坏”,“淙”字疑为“流”之误。)乾道三年,晁子开更新之。长六十五丈,累趾十九。(底本作“□趾十九”,缺一字,据崇抄补。)名惠政。

陀驿(底本作“陀驿”,库本同,崇抄为“陀市驿”。) 北取罗源四明驿七十五里。

四明驿 南取飞泉驿四十里。(各本皆作“南取飞泉驿”。按:此为北去之驿路,南取则逆行,疑为“北取”之误。)建炎三年置。淳熙三年重作。

飞泉驿 有渡。熙宁七年置。过官井洋百八十里,达长溪盐田。元祐八年,移置焦门颊。绍兴三十年,以风海险恶,禁渡。驿今佃为民居。陆行出宁德县。

白鹤岭【岭头有白鹤亭,半有憩亭,泉眼清澈可饮,亭多留题。(底本作“清澈可处多留题”,库本同,据崇抄改。)下,即县也。】

宁川驿 宁德驿南。绍兴二十八年,以主簿廨置。(底本作“主簿□”,缺一字,库本作“主簿王”。崇抄作“主簿廨”,据改。)乾道八年重作。

深浦渡 元丰三年置。渡头有康济亭。十里至双岩。

双岩岭 五里至黄崎。

黄崎镇滩头渡 元丰三年置。陆路径绝,经环坞村秦家山,路如马齿,旁无逆旅。行者多过渡至下杯。

下杯驿 长溪县西出七十里。有渡,一潮至盐田,准陆二十五里。

盐田驿 县西三十五里。有渡。元祐八年移于析棣置。

温麻驿 县海晏门内。今废。

倒流溪驿饭溪驿 县东五十里。有渡。

白林驿 县东北百里,(崇抄于“白林”下无“驿”字;底本作“县东北首里”,据崇抄改作“县东北百里”。)去桐山五十里,今废。只憩天王院。

牌岭。

桐山驿 去泗洲驿二十五里,今废。只憩栖林院。

骆驼岭、平阳,二十里,泗洲院。

过分水岭。

是路,国初置驿。自使星至陀驿、罗源县、下杯驿、白林驿、饭溪驿,支给驿券。熙宁六年,减并陀驿、盐田驿、白林驿、饭溪驿,併归所过州县批支。绍兴六年,本路陈运使国瑞请立马递铺,招置土兵承传文字。寻罢。

○渡州东南门,河口登舟。

译从州城东南门出去,在河口登船。大义渡:乘退潮向东经过古山尾,在程水港停船等待潮水,再向西进入峡门旁的港口,这就是大义渡。贞观年间,别驾卫总持看到这里商旅往来、宾主有序,所以给它命名为大义渡。(“西旅”据校本改为“商旅”。) 长乐航头渡:一百二十里。洋门渡:一百零五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五里〕 白田渡:一百一十五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五里〕 洋下渡:一百零八里。这些渡口都乘一次退潮即可到达。起初,临水、洋门、洋下、白田四个渡口,都是贫民用私船装载客货。(“私船□载”缺一字,原文有缺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八里〕 他们只想着追逐利益,安于弊端而不加修治。(“遂利”据校本改为“逐利”。) 中间经过鸡屿,风浪最为险恶,许多方面都使人感到困难;一定要获得丰厚报酬才肯渡江,船桨也没有固定的桨手,只向渡船上的人索取费用,操船配合失调,因此很容易漂流溺水。嘉祐年间,长乐开始在临水设置三个渡口,创置官船来渡人,招募善于水行的人担任桨夫。渡船的人每人交钱七文,登记收取的钱用于支付招募费用以外的船具和修补破损费用。后来因循废弛,没有实行。元祐六年,知县丁掌请求上奏恢复。第二年,诏令说,白田距临水十五里,洋下相距八里,洋门相距五里,而且在同一岸边;另外三个渡口的水路都是逃避征役的人所经过的地方。于是裁撤这些渡口,只在临水建造官船四艘。大船每艘只能载一百人,水手十五人;小船载五十人,水手八人。渡船的人每人交钱五文,平均分给他们。(“均给为”据校本改为“均给之”。)绍兴元年,流寓百姓姜子清请求征收江淮河港溪渡的钱,于是命令每日征收,年终按照定额考核优劣。命令渡船的人每人交钱十一文。(崇抄作“交钱三十文”,数量存在异文。) 洞江、营前、洋屿、筹崎、浮崎、翁崎,这些地方都乘一次退潮。王峬渡:从河口渡到翁崎。从翁崎渡行三十里才到,进入城中也是如此。出西门十五里渡桥:原来就有。年久失修,桥梁严重倾颓,遇到久雨积水便难以通行。绍兴七年,汪义和任怀安县知县,聘请一位讲经僧人重新修建,共六十五间。(“六批五间”疑为误字,据崇抄改为“六十五间”。) 灵光桥:旁边有灵光寺。通到怀安县。石岊亭:在县城右侧,建炎年间设置。亭子东面有一块石头,过去每年都发现它在增长,后来因火烧才停止。闽越亭:在县城前,是闽越王游玩休息的地方。旧时有记文,相传亭子被雷震飞,落入水中。石岊渡:驿路走一百六十里到水口;水路经过甘蔗衙、大小目、福院、小若、大若,也是一百六十里,到水口渡;遇到风,有时要跨越两天。曾有监司作诗说:“早晨辞别虎节门,晚上住宿牛头寺。江神也有世间情,一次送我三程路。”(“牛头寺”疑为“牛头渡”,“江神也世情”疑为“江神也有情”,原文存在疑误。) 又:出西门十五里,有洪塘、 高崎渡。石岊江在这里向东流,分成两支,从洪塘渡到水西高崎。江南:杨崎渡、大章渡。杨崎属怀安,大章属永福,两地相距三十里。从大章到永福县。越峰渡:在永福县下游。元丰元年建造桥梁。重光渡。五十口渡:都在县城下游。洪面渡:在县南七十里。向南到溪东渡七十里。熙宁十年设置。渡口宽十五丈,涨水时相当于十五里水程。溪东渡:在县北一百一十里。向北到洑口东渚渡二十里。渡口宽七丈,涨水时相当于三里水程。熙宁十年设置。〔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十一年、元年〕 洑口埕:注文缺十字;剑水宽十丈,注文又缺六至七字,绍兴二十六年废止。(“洑口埕”条的注文各本均有缺文,目前无法校补。) 《三山志》第五卷完。卷第六·地理类六。江潮。海道。江潮。

大义渡 乘退潮,东经古山尾,憩程水港候潮,西入峡门旁入港,即此渡。贞观中,别驾卫总持见其处商旅(底本作“西旅”,库本同,据崇抄改。)宾主有序,故名之。

长乐航头渡 百二十里。

洋门渡 百五里。

白田渡 百十五里。

洋下渡 百八里。皆退潮一。初,临水、洋门、洋下、白田四渡,皆贫民以私船装载,(底本作“私船□载”,缺一字,库本作“私船渡载”,据崇抄补。)志在逐利,(底本作“遂利”,库本同,据崇抄改。)安弊不修。中经鸡屿,风涛最险,多方难之,必厚获而后涉,桨无宿手,(底本作“必淳获而从涉奖无宿手”,不可解,崇抄作“必浮获而后涉桨无宿手”,暂据改。)惟取于所渡之人,操纵不调,以此易致漂溺。嘉祐中,长乐始置三渡于临水,创官船以渡之,募善水者为桨夫。渡者,人输钱七,籍给募之余,为船具及补败之资。后因循不举。元祐六年,知县丁掌乞奏举行。明年敕以白田距临水十五里,洋下相距八里,洋门相距五里,且同岸,又三渡水路皆避征者所由。遂罢之。止于临水造官船四。大船所载止百人,水手十五人;小者五十人,水手八人。渡者,人输钱五,均给之。(底本作“均给为”,崇抄同,“为”疑为“焉”字之误,据库本改。)绍兴元年,流寓民姜子清乞收江淮河港溪渡钱。遂令日收,岁终较额为殿最。令渡人输钱十一。(崇抄作“输钱三十”。)

洞江、营前、洋屿、筹崎、浮崎、翁崎。皆一退潮。

王峬渡 河口渡抵翁崎。由翁崎渡三十里乃至,入城亦然。

出西门十五里渡桥 旧有之。岁久颓甚,霖潦艰涉。绍兴七年,汪义和知怀安。举一讲僧更造之。六十五间。(底本作“六批五间”,库本同,疑误,据崇抄改。)

灵光桥 旁有灵光寺。至怀安县。

石岊亭 县之右,建炎间置。亭东有石,异时,岁觉增长,后因火乃止。

闽越亭 县前,闽越王游憩之地。旧有记,相传为雷震飞入水中。

石岊渡 驿路,百六十里至水口;水路,经甘蔗衙、大小目、福院、小若、大若,亦百六十里,至水口渡;风,或跨二日。尝有监司诗云:“朝辞虎节门,暮宿牛头寺。江神也世情,一送三程路。”(此诗文句各本皆同。但疑“牛头寺”为“牛头渡”,方与末句“三程路”合辙。“江神也世情”疑为“也有情”之误。)

又 西门十五里,洪塘、高崎渡 即石岊江东流分为二,自洪塘渡至水西高崎。

江南 杨崎渡、大章渡 杨崎属怀安,大章属永福,相去三十里。由大章至永福县。

越峰渡 永福县下。元丰元年造桥。

重光渡五十口渡 皆县下。

洪面渡 县南七十里。南取溪东渡七十里。熙宁十年置。渡阔十五丈,涨准十五里。

溪东渡 县北百一十里。北去洑口东渚渡二十里。渡阔七丈,涨准三里。熙宁十年置。(底本作“熙宁十一年置”,误。检《宋史·神宗纪》,熙宁只有十年,即元年至十年,据改。)

洑口埕 (缺十字)剑阔十丈(缺六至七字),绍兴二十六年罢。(“洑口埕”条注文,各本同虚缺,暂无从校。)

《三山志》卷第五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