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七 财赋类(2/2)
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醋课钱:
闽县 五千九百一十六贯五十二文。
连江 二千五百三十一贯九百二十一文。
侯官 八千七百五十一贯二百九十六文。
长溪 二千八十五贯三百文。
长乐 一千四百六十八贯六百六十文。
福清 四千五百三十九贯一百六十四文。
古田 二千八百七十四贯一百三十二文。
永福 二千二百三十三贯三百九十二文。
闽清 一千七百五贯二百六十文。
宁德 一千四百二十贯七百四十四文。
罗源 一千六百二十一贯五百七十八文。
怀安 七千一十贯四百八十四文。
计四万二千一百五十七贯九百七十六文。
助军钱:
闽县 五千六百五十七贯六百六十文。
连江 二千四百七十九贯五百四十文。
侯官 七千五百八十五贯八百八十八文。
长溪 二千五百贯四百二十文。
长乐 一千六百二十六贯五百八十文。
福清 四千六百九十七贯三百八文。
古田 三千一百三十六贯二百六十文。
永福 二千九十八贯二百五十二文。
闽清 一千八百九十七贯九百七十二文。
宁德 一千三百一贯四百七十二文。
罗源 一千六百四十九贯七百五十二文。
怀安 五千八百五十六贯一十二文。
计四万四百八十七贯一百四十二文。
外郊祀之岁,别科大礼银钱八万一千三十七贯六十四文省。
闽县 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八贯六百七十八文。
连江 四千八百六十八贯七百八十文。
侯官 一万六千八百二十二贯三百八文。
长溪 四千一百一十四贯四百六十文。
长乐 二千八百二十七贯三百三十八文。
福清 八千八百八十五贯七百一十八文。
古田 五千五百四十六贯五百九十四文。
永福 四千三百贯三百八十四文。
闽清 三千二百七十六贯八百九十文。
宁德 二千七百三十二贯一百二十八文。
罗源 三千一百一十八贯二百六十八文。
怀安 一万三千一十五贯五百□十八文。【(底本作“五百□十八文”,缺一字,崇抄、库本皆作“五百十八文”。)】
○他司应副钱物本路转运司:
上供银 本钱一万四千一百七十一贯五百七文外,郊祀岁别应副大礼银,本钱一万贯文省。
军粮 钱二万贯文省。
米二万石。
西外宗子请受 钱一万六千九百六十四贯七百三文省。
米七千四百七十一石八斗。
萩芦寨水军粮米三千三百七十五石。
两浙、江东路转运司 取拨:
温州,岁绢一万七百匹,紬二千二百匹,绵三万一千五百两。【今递年只应副绢五百匹,绵一千两。】
饶州,岁绢四千五百六十八匹。【今递年只应副绢五百九十匹。】
○岁贡上供银 六万八千七百四十一两四钱。
译上供银:六万八千七百四十一两四钱。每年定额银四万五千两。折博香药银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四钱。大礼助赏银七千四百八两。圣节进奉银三千两。大礼银:每逢郊祀年份,另行进奉九千两。上供钱:六千贯。停征茶税:价钱二千五百贯。停征乾姜、荔枝、龙眼:价钱一千七百贯。铸造不足额的上供钱:一千八百贯。上供军器物料:每年定额:甲叶六万八千九百一十五片。黄牛皮九百四段六十尺。羊皮一千八百一十二张一十尺。认定发往建宁府:黄牛皮四十八段,羊皮八十九张。泛抛每年征收两次:甲叶三万五千片,黄牛皮八百段,羊皮七百张。无额上供钱:每年以一万五千五百一十八贯七百五十文省陌钱为定额。【以下各项都由通判收纳、起运:】赡学籴米钱【底本、库本和崇抄本都作“籴本钱”,疑为错误;抱山堂本作“籴米钱”,据此改正。】:每年以八千一百三十六贯七百八十四文省陌钱为定额。经制钱:每年以一十一万五千五百九十二贯一百四十四文省陌钱为定额。总制钱:每年以二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四贯一百六十三文省作为定额。此外,还加收头子钱、增收勘合钱、新拨本州一半牙契钱,并按照实际收到的数额起征钱款。统制官供给钱:以一千二百贯文省作为定额。官户不减半役钱:每年以五千七百四十一贯八百四十文省作为定额。僧道免丁钱:每年定额为二万一千一百三十三贯文省。(如今只按照实际收到的钱起发。) 《三山志》第十七卷完。●第十八卷 兵防类一 各厢军、禁军 ○各厢军、禁军 (底本作“诸□禁军”,缺一字;库本作“诸禁军”,据崇抄及本志《目录》补入“厢”字。)
年额银四万五千两。
折博香药银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四钱。
大礼助赏银七千四百八两。
圣节进奉银三千两。
大礼银 每遇郊祀年,别进奉九千两。
上供钱 六千贯。
罢科茶 价钱二千五百贯。
罢科乾姜、荔枝、龙眼 价钱一千七百贯。
铸不足上供钱 一千八百贯。
上供军器物料 岁额:
甲叶六万八千九百一十五片。
黄牛皮九百四段六十尺。
羊皮一千八百一十二张一十尺。
认发建宁府:黄牛皮四十八段。羊皮八十九张。
泛抛每岁两科:甲叶三万五千片。黄牛皮八百段。羊皮七百张。
无额上供钱 岁以一万五千五百一十八贯七百五十文省为额。
【以下并系通判所收纳、起发:】
赡学籴米钱【(底本、库本及崇抄皆作“籴本钱”,疑误;抱山堂本作“籴米钱”,据改。) 】岁以八千一百三十六贯七百八十四文省为额。
经制钱 岁以一十一万五千五百九十二贯一百四十四文省为额。
总制钱 岁以二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四贯一百六十三文省为额。
外:添收头子钱、增收勘合钱、【(底本作“增收□合钱”,缺一字,库本作“增收合钱”,据崇抄补。)】新拨本州一半牙契钱,并据收到数起钱。
统制官供给钱 一千二百贯文省为额。
官户不减半役钱 岁以五千七百四十一贯八百四十文省为额。
僧道免丁钱 岁额:二万一千一百三十三贯文省。【今只据收到钱起发。】
《三山志》卷第十七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