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兵防类一
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卷第十八 兵防类一
诸厢、禁军○诸厢、禁军【(底本作“诸□禁军”缺一字,库本作“诸禁军”,据崇抄及本志“目录”补“厢”字。)】
闽自无诸以兵从番君灭秦及助汉伐楚,非无兵矣。中更废徙。建安八年,孙策始立南部都尉于建安。吴景帝时有都尉营,在今开元寺东直巷,盖已分兵于此。晋因吴旧,既有典船校尉,又有温麻船屯,舟兵往往有之,【(底本、库本皆作“舟兵”,崇抄作“州兵”。)】然法制未立。唐兴,宇内为一。高祖尝以其子寿王为越、福十二州招讨海贼使,虽升督府,【(底本作“虽升”,库本作“虽进”,崇抄作“遂升”。)】开元十九年,始置泉山府兵。左衙营在州东百步,今东球场是也;【球场旧在州西北隅,元和八年裴次元始移于此。见《球场记》,今广节营。】而右衙,莫记其地。二十一年,置经略使。史言:“有兵千五百人,刺史领之。”岂其数耶?至德二年,复置经略、宁海二军,刺史为防御宁海军使。寇盗既平,易以观察。至元和,二军亦罢。乾符俶扰,陈岩置九龙军。王氏继之,窃立龙虎、天霸等六军及拱宸、控鹤、宸卫三都以自卫,迄于五季,有曰全胜、百胜、横冲、海路、捉生、护闽,营垒故号,斑斑犹在。【全胜营,今坊名;百胜营,今棣锦坊;横冲营,今润泽坊;海路营,今罾浦坊;捉生营,今仁庆坊;护闽营,今道山坊;而井楼门外百余步又有营墌,不知何营基也。】
译闽地自无诸率兵跟随番君灭秦、又帮助汉王讨伐项楚以来,并不是没有军队。后来中途曾废置、迁徙。建安八年,孙策开始在建安设置南部都尉。吴景帝时设有都尉营,在今开元寺东面的直巷,看来当时已经在这里分置军队。晋朝沿用吴朝旧制,既有典船校尉,又有温麻船屯,往往有水军存在,(底本、库本都作“舟兵”,崇抄作“州兵”。)但法制还没有建立。唐朝兴起后,天下统一。唐高祖曾任命他的儿子寿王为越、福十二州招讨海贼使,后来虽然升为都督府,(底本作“虽升”,库本作“虽进”,崇抄作“遂升”。)到开元十九年,才开始设置泉山府兵。左衙营在州城东面一百步处,就是今天的东球场;(球场旧在州城西北角,元和八年裴次元才迁到这里。见《球场记》,今为广节营。)右衙营则没有记载所在地。开元二十一年,设置经略使。史书说:“有兵一千五百人,由刺史统领。”难道说的就是这个数目吗?至德二年,又设置经略、宁海二军,任命刺史为防御宁海军使。盗贼平定后,改为观察使。到了元和年间,经略、宁海二军也撤销了。乾符年间局势开始动荡,陈岩设置九龙军。王氏继承之后,擅自设置龙虎、天霸等六军,以及拱宸、控鹤、宸卫三都来保卫自己,直到五代时期,先后有全胜、百胜、横冲、海路、捉生、护闽等营垒,这些旧营的名称,至今还清楚地留存着。(全胜营,今为坊名;百胜营,今为棣锦坊;横冲营,今为润泽坊;海路营,今为罾浦坊;捉生营,今为仁庆坊;护闽营,今为道山坊;井楼门外一百多步处又有营垒遗址,但不知道是哪一营的营址。) 本朝初年的兵制,大体上重视西北而简略记载东南。州城有本城兵,称为崇节,(设三营:保一、保二、保三。)有水军(设三营:第一营,今为保四;第二营,今为雄略;第三营,今为全捷。)以及牢城,(今为营址。)总共只有三千零一人。外地军队则由京城或其他路轮番派来屯驻、驻泊。(旧有屯驻建州营,今在朱紫坊南面;街东驻泊杭、越、苏营,今为闽县丞廨;屯驻西京营,今为嘉荣坊,称为南营;又有带有特定番号的戍兵:如骁骑营,今为坊名;骁勇营,今在太平坊西面;驻泊广勇营,今为利涉坊。)庆历年间,增置澄海、宣毅指挥,(宣毅营,今为广节营。)嘉祐四年,合并为威果。熙宁年间,把本城兵改为教阅广节、 不教阅保节指挥;牢城兵仍旧。元丰年间,设置壮城、作院指挥以及巡检各寨的土兵。又在东南分置第十将。绍圣五年,停止派遣戍兵,设置有马雄略。(本朝初年,从未增加兵额,只是每年按时分派出去戍守。因此熟悉险要地形,不顾恋家乡,遇到紧急情况出征时,人人都可以使用。)〔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千一人〕 本州的军队大多戍守二广。咸平五年,派借职厖翰到福州本城内抽调一百五十人,前往潮州屯驻;至和元年,四十人前往浔州,五十人前往桂州、宜州;至和二年,四十五人前往藤州,七十三人前往宾州,四十八人前往融州。嘉祐六年,枢密院札子说:“福建路抽调本城兵士前往广西屯驻,并且每两年轮换一次。”熙宁六年,厢军隶属于转运司,派往本路各州、军屯驻,登记入册加以拘管,在轮换期限前一季,查核并举发,完成替换后奏报。熙宁八年指挥说:“广西钤辖司以及宜州驻泊军,已经属于就粮禁军、教阅厢军。各指挥仍全部依照旧例轮换。其中福州为威果二十五指挥,共四百八十五人,驻泊于邕州。”福建等路零散厢军共一千人。熙宁十年,收复广源、思浪等州,需要军队驻扎,于是从福州抽调广节第一指挥一百一十人。这类情况就是如此。又有外地军队来本州戍守:皇祐三年,派在京奉节第二指挥三百零二人到本州暂时驻泊。(底本作“奉节二指挥”,库本、崇抄作“奉节第二指挥”,据此改。)〔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百二人〕 皇祐五年,本州驻泊雍丘怀勇第一指挥六十一人、忠节第十六指挥一百一十二人,可以前往亳州抽押平塞弩手指挥一百七十三人,替换后返回营中。皇祐六年,福州屯驻抚州骑射等指挥一百人,仍然在抚州派人替换回来。嘉祐二年,福州屯驻抚州崇节、苏州牢城、润州水军等指挥各八十人,派人在各州抽调本城兵士前来替换。嘉祐七年,在滑州抽调广勇第二十三副指挥三百七十三人,前往本州替换。驻泊陈留赓勇第十六指挥一百七十三人返回营中。熙宁八年,派亳州雄胜第三指挥四百五十人、寿州勇捷第三指挥二百五十人、永城威武第一指挥二百五十人,前往福建路钤辖司驻泊。这类情况就是如此。自熙宁元年指挥规定:“福建路将各州厢军选拔教阅,今后不得上奏请求派禁军到州中防守。”熙宁八年,福建厢军驻泊邕州一千人。其中五百人,等邕州招募补充澄海士兵后再替换;五百人,命转运司就地整编派遣替换。〔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百十二人〕
国初兵制,尚详西北而略东南。州有本城兵,曰崇节、【营三:保一、保二、保三。】曰水军【营三:第一,今保四;第二,今雄略;第三,今全捷。】及牢城,【今营。】凡三千一人而已。外则自京或他路更番遣至屯驻、驻泊军兵。【旧有屯驻建州营,今朱紫坊之南;街东驻泊杭、越、苏营,今闽县丞廨;屯驻西京营,今嘉荣坊,号南营;又有带号戍兵:若骁骑,今坊名;骁勇,今太平坊西;驻泊广勇,今利涉坊。】庆历中,添置澄海、宣毅指挥,【宣毅营,今广节。】嘉祐四年,併为威果。熙宁中,改本城兵为教阅广节、不教阅保节指挥;牢城兵如故。元丰中,置壮城、作院指挥及巡检诸寨土兵。仍分东南置第十将。绍圣五年,罢遣戍兵,置有马雄略。【国初,未尝增置兵额,惟岁时分遣出戍。故习险阻,忘顾恋,缓急征行,人皆可用。本州兵多戍二广。咸平五年,差借职厖翰往福州本城内抽差百五十人赴潮州屯驻;至和元年,四十人赴浔州,五十人赴桂、宜州;二年,四十五人赴藤州,七十三人赴宾州,四十八人赴融州。嘉祐六年,密院札子:“福建路差本城兵士赴广西屯驻,并二年一替。”熙宁六年,厢军系转运司,差往本路州、军屯驻,置籍拘管,于合替前一季,检举差替讫奏。八年指挥:“广西钤辖司并宜州驻泊,已系就粮禁军、教阅厢军。全指挥并依旧替换。内福州系威果二十五指挥四百八十五人,其邕州驻泊。”福建等路畸零厢军一千人。十年,克复广源、思浪等州,要兵马驻札,内抽差福州广节第一指挥一百一十人。此类是也。又有外来戍本州者,皇祐三年,差在京奉节第二指挥三百二人赴本州权驻泊。(底本作“奉节二指挥”,库本、崇抄作“奉节第二指挥”,据改。)五年,本州驻泊雍丘怀勇第一指挥六十一人、忠节第十六指挥一百十二人,可往亳州抽押平塞弩手指挥一百七十三人充替归营。六年,福州屯驻抚州骑射等指挥一百人,仍于抚州差人替归。嘉祐二年,福州屯驻抚州崇节、苏州牢城、润州水军等指挥各八十人,差人于逐州抽本城兵士前来抵替。七年,于滑州抽广勇第二十三副指挥三百七十三人赴本州充替。驻泊陈留赓勇第十六指挥一百七十三人归营。熙宁八年,差亳州雄胜第三指挥四百五十人、寿州勇捷第三指挥二百五十人、永城威武第一指挥二百五十人,赴福建路钤辖司驻泊。此类是也。自熙宁元年指挥:“福建路将逐州厢军拣选教阅,今后不得申奏、乞差禁军至州防托。”八年,福建厢军驻泊邕州一千人。内五百人,候邕州招填澄海士兵替换;五百人,令运司就整差拨替换。今后,福建承例,差赴广西屯戍,更不差拨。至此,又以抽回虎翼军归营,遂置雄略。盖兵额既增,自熙宁及今,始免出戍,然兵渐骄惰。大观元年御笔:“帅府、望郡各别屯兵,每二年更互出戍。”(底本作“更及出戍”,库本同,据崇抄改。)终亦不能行。】大观元年,升帅府,置全捷。绍兴初,乃置萩芦、延祥二寨水军,兵籍甚众矣。铺兵、弓手犹不在是云。【铺兵,见《地理类》;弓手,见《版籍类》。嘉祐七年,知泉州关咏请籍福建枪杖手,云:“每有盗贼,胆勇可用,然无事之时,亦能教诱乡民为盗,是未有制御之法。宜各簿籍姓名,若有功,与量免户丁差役;敢结集作过,除死罪外,并加一等。”熙宁九年,本路提刑申明行之。如每年遇提举司考阅弓手之际,(底本作“考阅乃平”,据库本、崇抄改。)暂行勾唤,较试酬奖。十年,诏枪杖手有浮浪、凶顽、无家业。令逐州募充厢、禁军。元丰元年,以旧管人数,于逐州、县就整裁定,以为永额,隶提刑司;于农隙牒运司提举,(底本作“牒”,崇抄作“隶”;底本作“捷举”,据库本、崇抄改“提举”。)分往教阅:】
译今后,福建按照旧例派兵前往广西屯戍,不再另行差拨。到这时,又把抽调回营的虎翼军编回营中,于是设置雄略。大概是兵额增加以后,从熙宁年间直到现在,才免于出外戍守,但军队也渐渐骄横懒惰。大观元年御笔说:“帅府、望郡各自另行屯兵,每两年轮流出外戍守。”(底本作“更及出戍”,库本同,据崇抄改。)最终也没能实行。)大观元年,升福州为帅府,设置全捷。绍兴初年,才设置萩芦、延祥二寨水军,军籍已经很多了。铺兵、弓手还不包括在这些数字中。(铺兵见《地理类》;弓手见《版籍类》。嘉祐七年,知泉州关咏请求登记福建枪杖手,说:“每当有盗贼时,他们胆大勇猛,可以任用;但太平无事时,也能教唆乡民成为盗贼,这是因为还没有制定控制他们的办法。应当分别登记姓名;如果有功,酌情免除户丁差役;如果敢于结党聚集作乱,除死罪以外,都加重一等处罚。”熙宁九年,本路提刑申明此法并实行。比如每年遇到提举司考核弓手时,(底本作“考阅乃平”,据库本、崇抄改。) 暂时实行召集考核,比较技艺后给予酬劳和奖赏。熙宁十年,下诏规定:枪杖手中有浮浪、凶顽、没有家业的人,命各州招募补充厢军、禁军。元丰元年,按照旧有登记人数,在各州、县就地整顿裁定,作为永久定额,隶属于提刑司;农闲时发文给转运司提举,(底本作“牒”,崇抄作“隶”;底本作“捷举”,据库本、崇抄改为“提举”。)分派前往教阅:长溪:三都零六大保,定额九百人。古田:二都零五大保,定额六百二十五人。闽清:七大保,定额二百七十五人。宁德、连江:各六大保,各定额一百五十人。永泰:五大保,定额一百二十五人。长乐:四大保,定额一百人。福清、罗源:各三大保,各定额七十五人。闽、侯官、怀安:各两大保,各定额五十人。元祐元年,免除召集、集合和教阅。绍圣二年,下诏恢复旧制。政和六年,朝请大夫许縠札子说:“本朝在西北推行联保甲,在东南登记枪杖手,深得寓兵于农的意义。然而经过多年,逐渐失去稽查考核,恳请严格督责,考订校正名册。”宣和年间,方腊反叛,于是招募他们前往衢州、信州策应。绍兴三年,臣僚认为聚集了许多不守法的人,进行抢掠,如范汝为一类人,请求予以禁止。到绍兴五年,有旨:福建枪杖手一并予以蠲免。现在姑且记载于此。(底本作“今始记”,库本、崇抄作“今姑记之”,据此改。) 威果指挥 禁军,隶属于侍卫步军司。第二十四指挥在永安桥北面,第二十五指挥在乾元寺西面。嘉祐四年下诏:“设置就粮禁军两指挥,每指挥四百人,以威果为名;除捕盗外,不许承担其他差役。”嘉祐五年,按照编排次序,从荆南到本州的指挥列为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此前,庆历二年下诏各州设置澄海兵士,大郡设两指挥,每指挥五百人。庆历四年,又下诏上州增置土军二千人,编为宣毅指挥。当时知谏院蔡襄建议说:“福州、建州等郡邻近广南,设置澄海兵士,不久又设置宣毅,二者都属于禁军。前些时候创建、选拔宣毅时,多从澄海兵士中抽调,如今剩下的人已经不多,如果两者并存,就会造成兵员冗多,白白耗费粮饷。”于是撤销澄海,合并归入宣毅。嘉祐五年,规定宣毅额数为三百人。六年,又续招三百人。八年,把选入京城补充近禁军、上禁军后剩余的三百八十六名兵士合并为一个指挥而已,其军员十一人一并发往京城。嘉祐二年,原知福州曹颖叔上奏:“宣毅一军,多次被抽调以及戍守广南,已经死亡过半,无法防备缓急。”于是下诏招募补充。到这时,既已设置威果;熙宁四年,便把本州就粮步军拨入其中,宣毅也随之撤销。元丰四年,下诏增招五百一十人,隶属于东南第十将,分为五都,每都一百人;每都设将、校二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现在:第二十四指挥,三百七十一人。指挥使、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共一百四十四人。长行二百二十七人,缺一百三十九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任延祥寨水军并领取名粮外,还有十四人没有招到。) 第二十五指挥,三百四十八人。指挥使以下三十七人。长行三百一十一人。缺一百六十二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任延祥水军并领取名粮外,还有三十七人没有招到。)〔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百十一人〕 全捷指挥 禁军,隶属于殿前司,在井楼门内东面。
长溪 三都零六大保,定九百人。
古田 二都零五大保,定六百二十五人。
闽清 七大保,定二百七十五人。
宁德、连江 各六大保,各定一百五十人。
永泰 五大保,定一百二十五人。
长乐 四大保,定一百人。
福清、罗源 各三大保,各定七十五人。
闽、侯官、怀安 各两大保,各定五十人。元祐元年,与免勾、集、教阅。绍圣二年,诏仍旧。政和六年,朝请大夫许縠札子:“本朝联保甲于西北,籍枪杖手于东南,深得寓兵于农之意。然经历年深,浸失稽考,乞严括责,考正名籍。”宣和中,方腊反,乃募往衢、信州策应。绍兴三年,臣僚以多聚群不逞剽掠,如范汝为之徒,乞行禁止。至五年,有旨:福建枪杖手并与蠲放。今姑记之。【(底本作“今始记”,库本、崇抄作“今姑记之”,据改。)】
威果指挥禁军。隶侍卫步军司。二十四指挥在永安桥北,二十五指挥在乾元寺西。
嘉祐四年诏:“置就粮禁军两指挥,各四百人,以威果为名,除捕盗,不许他役。”五年,排次自荆南至州指挥,为第二十四、二十五。先是,庆历二年,诏诸州置澄海兵士,大郡两指挥各五百人。四年,又诏上州添置土军二千人,为宣毅指挥。时知谏院蔡襄建言:“福、建诸郡近依广南,置澄海兵士,寻又置宣毅,各系禁军。昨因创选宣毅之时,多于澄海拣拨,今所余人无几,并存,则兵冗,徒费廪食。”乃废澄海,併归宣毅。五年,立三百人为宣毅额。六年,续招三百人。八年,以选入京填补近、上禁军,余兵士三百八十六人併为一指挥而已,其军员十一人并发赴阙。嘉祐二年,前知福州曹颖叔奏:“宣毅一军,累经抽拨及戍广南,物故太半,无以备缓急。”于是,有诏招填。至是,既置威果;熙宁四年,遂以本州就粮步军拨入,宣毅亦废。元丰四年,诏增招五百一十人,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今:
二十四指挥,三百七十一人。
指挥使、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共一百四十四人。长行,二百二十七人,缺一百三十九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寨)水军名粮外,十四名未招。】
二十五指挥,三百四十八人。指挥使以下,三十七人。长行,三百十一人。缺一百六十二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水军名粮外,三十七人未招。】
全捷指挥禁军,隶殿前司,在井楼门内之东。
大观元年十二月,御笔:“祖宗以来,人未繁盛。旧来兵数虽少,可以支梧。今承平百五十年之久,地大人众,兵寡势弱,非持久之道。可除现今兵额外,帅府别屯兵二千人,望郡一千人,常管在营,比诸军加数教阅。每二年,令更互出戍。帅府五百料钱,以威捷为名;望郡四百料钱,以威胜为名;帅府望郡三百料钱,以全捷为名;并充步军,隶殿前司管辖。”【时,本州升帅府。殿司续勘会:“近准宣命排置:淮、浙、荆、湖、福建等路威捷十指挥,威胜十一指挥,全捷四十一指挥。其逐指挥、部辖将校,依马军司现行条格与步军司分擘,在京取拣一次十将、将虞候。内威捷、威胜下京东、西路一般料钱;军额,禁军取补。内全捷,令逐路于一般料钱取拣。其承局、押官,于招拣到营及半年无过犯人内排连。”】三年,有旨:将已隶将全捷十七指挥,别排军分资次。帅府,福州全捷第三十改为第九,依旧存留外,其不隶将全捷及威捷、威胜四指挥并罢。【已招到人,拨填别指挥。】自此,全捷遂隶东南第十将,分为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共五百一十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
译大观元年十二月,御笔说:“自祖宗以来,人口还没有这样繁盛。过去兵数虽然少,还可以支撑应付。如今太平已经一百五十年,土地广大、人口众多,兵少势弱,不是长久之计。除现有兵额外,帅府另行屯兵二千人,望郡一千人,常年留在营中,和各军相比增加教阅人数。每两年命令轮流出外戍守。帅府配给五百料钱,名为威捷;望郡配给四百料钱,名为威胜;帅府、望郡都配给三百料钱,名为全捷;一并充作步军,隶属于殿前司管辖。”(当时本州升为帅府。殿前司后来核查会奏:“近来奉到宣命,编排设置如下:淮、浙、荆、湖、福建等路设威捷十指挥、威胜十一指挥、全捷四十一指挥。各指挥及统辖的将校,依照马军司现行条格,与步军司分别编制;在京城选拔十将、将虞候各一次。其中威捷、威胜所属,京东、京西路使用同等料钱;军额方面,禁军负责选补。全捷则命各路按照同等料钱选拔。承局、押官,则从招募选入营中且半年内没有过犯的人中编排。)大观三年,有旨:把已经隶属于将的全捷十七指挥另行编排军队分级次序。帅府中,福州全捷第三十指挥改为第九指挥,仍旧保留;除此以外,不隶属于将的全捷以及威捷、威胜四个指挥一并撤销。(已经招到的人,拨入其他指挥补充。)从此,全捷便隶属于东南第十将,分为五都,每都一百人;每都将校二人,共五百一十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现在有三百四十二人。指挥使以下一百二十二人,长行二百二十人,缺一百六十八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任延祥水军并领取名粮外,还有四十三人没有招到。) 广节指挥 厢军,后来升为下禁军,隶属于侍卫步军司。在康泰门外北面。熙宁六年,把教阅保节指挥改为广节指挥。此前,熙宁二年六月下诏:“州郡厢军,就是前代本地镇守的军队,应当选取强壮者,编组训练,常年留在城中,以防备盗贼。今后不得上奏请求派禁军防守。”当时本州编组二百人,设置副都头三人,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七人,以教阅保节指挥为名,依照《威边则例》领取供给。仍分为两班,派往本州境内以及本路各州、军巡检所属地区披带执勤,一年轮换一次。熙宁五年八月,增至五百人为额,仍编为第一指挥,命令训练弩、枪、刀、标牌、杆棒。(杆棒用于捕盗时单独作战。当时福建一路以二万人为额,其中教阅保节一千四百五十人。如今规定为四千人,编为十指挥。兴化为末位,即第十;福州为首位,属于第一。)到这时,由于各路教阅厢军的名额不一致,删去“教阅”二字,改为广节指挥。(不教阅保节仍旧。)元丰三年闰九月,升为下禁军。(考察《军防令》:各军属于教阅军的,人料钱满一贯为上军,五百以上为中军,不满五百为下军。) 元丰四年八月,以三百五十人为额。元祐三年八月,增补一百五十人,恢复原来五百人的数额。(福建路厢军原来管辖二万人。如今裁减三千人,以一万七千人为额。其中教阅广节五千零五十人,除去二千二百五十人充任巡检所属土兵外,定额为二千八百人。)大观三年,拨归东南第十将统辖。分为五都,每都一百人,将校二人,共五百一十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五千五十人〕 现在有三百八十四人。指挥使以下一百零一人,长行二百八十三人,缺一百二十六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任延祥水军并领取名粮外,还有一人没有招到。)〔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百一人〕 不教阅保节指挥 厢军。第一指挥在金墉桥北面;第二指挥在丰乐门外南面;第三指挥在丰乐门外北面、牢城营西面;第四指挥在广节东面。
今三百四十二人。指挥使以下一百二十二人,长行二百二十人,缺一百六十八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水军名粮,四十三人未招。】
广节指挥厢军,后升下禁军,隶侍卫步军司。在康泰门外之北。
熙宁六年,改教阅保节指挥为广节指挥。先是,二年六月诏:“州郡厢军,即前代本处镇守之兵,宜料拣强壮,团结教阅,常留在城,以备盗贼。今后不得申奏乞差禁军防托。”时本州团结二百人,置副都头三人,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七人,以教阅保节指挥为名,依《威边则例》请给。仍分为二番,差往本州界及本路州、军巡检下披带,一年一替。五年八月,增以五百人为额,仍排为第一指挥,令教习弩、枪、刀、标牌、杆棒。【杆棒以备捕盗单斗。时福建一路以二万人为额,内教阅保节一千四百五十人。今定:四千人,为十指挥。兴化为尾,第十;福州为头,系第一。】至是,以诸路教阅厢军名额不一,除“教阅”二字,改为广节指挥。【其不教阅保节依旧。】元丰三年闰九月,升为下禁军。【考《军防令》:诸军系教阅:人料钱满一贯为上军,五百以上为中军,不满五百为下军。】四年八月,以三百五十人为额。元祐三年八月,添补一百五十人,复原来五百人之数。【福建路厢军,原管二万人。今裁减三千人,以一万七千人为额。内教阅广节五千五十人,除二千二百五十人充巡检下土兵外,定立二千八百人。】大观三年,拨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计五百一十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
今三百八十四人。指挥使以下一百一人,长行二百八十三人,缺一百二十六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水军名粮外,一名未招。】
不教阅保节指挥厢军。第一指挥,金墉桥北;第二指挥,丰乐门外之南;第三指挥,丰乐门外之北,牢城营之西;第四指挥,广节之东。
熙宁四年,改并崇节水军指挥为不教阅保节指挥。先是,咸平三年八月,敕本州崇节水军三千一人,节次逃亡四百七十六人,可依数招填。
译熙宁四年,把崇节水军指挥改并为不教阅保节指挥。此前,咸平三年八月,下令本州崇节水军三千零一人,先后逃亡四百七十六人,可以按照这个数目招募补充。〔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千一人〕 自本朝初年以来的兵籍,大致如此。(本州开始设置这些军队的年月不详。)熙宁元年宣命说:(各路州、军的兵帐中,有很多冗余、虚占的人数。与庆历以前的旧额相比,福建现有登记二万一千七百五十八人;景祐年间为一万九千五百五十人;如今确定保留二万人为额,福州包括在此数内。)“两军共二千九百零五人,减去一百二十九人,以二千七百七十六人为额。”(崇节第一指挥四百六十五人,如今减二十人;第二指挥四百八十人,如今减四十人;第三指挥三百一十人,如今以上述数额为定额;水军第一指挥四百三十九人,如今减九人;第二指挥四百二十三人,如今减三人;第三指挥四百九十三人,如今减四十人。)牢城指挥仍以二百四十三人为额。到这时,枢密院上奏说:“各路厢军的名额太多,从骑射军到牢城军,共有二百二十三种。其中有因事情需要招募人员、编组而新立的名额;有事情虽已结束但名额尚不能废除的;又有剩员、牢城、壮城等按惯例不能派出的军队,此外还另立为一军。〔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千九百五人〕 如今各路教阅厢军已经确定额数,想把各路不教阅厢军合并为一个定额,其余的全部裁省废除。同时命令各路根据州、军大小衡量,排定次序,每个指挥不得超过五百人。”朝廷同意了,于是下达到各路转运司。本路具文申报说:“此前合并军额时,各州只根据现有管辖人数平均确定,因此泉州、建州各得到四千人以上。福州一路,是都会所在地,内外有十二县承担差役,却只得到二千七百七十六人。希望从零散人数中调拨一部分,分别并入泉州、建州的额数。(底本作“量郍”,“郍”为异体字,崇抄同,库本作“量那”;“那”与“挪”通,据此改。)况且福州水军一向和崇节军一样承担差役,名义存在而实际已经消亡,也应按同一例合并裁省。”于是,把不教阅厢军重新编组合并,编为保节五个指挥,每指挥五百人;加上原有教阅保节一个指挥和牢城三百人,共确定三千三百人为额。(保节第一指挥改由崇节第一指挥充任,第二指挥改由崇节第二指挥充任,第三指挥改由崇节第三指挥充任,第四指挥改由水军第一指挥充任,第五指挥改由水军第二指挥充任,水军第三指挥全部拨并废除。) 到元丰年间,福州一路军额为一万七千人,(底本作“我伐一路军额……”,崇抄同,据库本改。)其中不教阅厢军占一万四千九百五十人。元丰四年,又裁减确定为一万三千人。于是,把本州保节第五指挥迁到泉州,只以三千人为额。现在:第一指挥:四百二十人。将校十四人,不管事将校八人,兵级三百九十八人,缺八十人。(另有鼓角将。祥符年间敕令、开宝六年至至道二年敕令规定:凡州府主户三万户,应在本城抽调鼓角将二十人。底本作“二千人”,库本同,据崇抄改。)熙宁四年省并军额,设为不教阅保节指挥,当时鼓角将二十六人不计入额数,仍旧保留。如今管辖兵级二十六人,列入保节第一指挥的名粮。) 第二指挥:三百三十九人。将校四人,不管事剩员一人,存恤一人,兵级三百三十三人,缺一百六十一人。第三指挥:三百零二人。将校四十八人,不管事半粮五人,长行二百四十九人,缺一百九十八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百二人〕 第四指挥:四百四十八人。将校三人,不管事剩员一人,兵级四百四十四人,缺五十二人。有马雄略指挥 禁军,不隶属于将,隶属于本州驻泊司。如今在丽景坊内东面。元符元年敕令说:“东南重要郡县应当增置马军;如果不适合增加,可以减少步兵名额,改用骑兵。”本路衡量后说:“福州是钤辖所在地,处在最重要的冲要位置。此前派在京虎翼、龙骑两个指挥,都是骑兵,前往本州驻扎;绍圣三年,直接抽调回京。直到现在,马军的差使仍有空缺,可以增置有马雄略一指挥,编排为第十二指挥,以四百人为额。所需马匹,听任在产马地区购买补充,但仍不得超过七成。(闽中全是山地,道路大多险峻而狭窄。遇到军事行动,有时舍弃马匹而使用步兵;水战则以船只为便利。历代镇守军队很多,却没有讲求马政。唐代柳冕任福建观察使时,回朝上奏说:‘闽中本是南朝的畜牧地,可以养羊、马。’于是把牧区设置在东越,名为万安监;又在泉州设置五个牧区,搜括境内马五千七百匹、驴骡八百头来饲养,使民情大为骚扰。不久,牲畜几乎全部死亡损耗。本朝曾在福州、泉州、兴化设置监牧,但马都低劣瘦弱,不能披甲作战,只用来供本州厢军以及江、浙各地的铺马。福州有四处牧场,叫作永靖(底本先写“崝”字,旁校改为“靖”字,其他版本都作“永崝”)、龙湖、沥崎、海坛。然而不久也都废止了。)此后沿袭旧制,没有其他废置。到建炎初年,马有二百九十匹,宣抚司选取其中可用的九十八匹送归军前,其余几乎全部损耗死亡。乾道六年,本军所管仅存二十三匹,于是隶属于省马院,使其就地饲养、喂料。本军现在有四百零八人。将校二十三人,兵级三百八十五人,缺四人。(最初创建马军时,设置驻泊一员,与州都监共同管理。绍兴八年,因为兵官与驻泊官发生争执,安抚张给事致远专门把马军拨归驻泊官管辖。后来有离军大使臣经过朝廷请求,增加设置驻泊官一次;遇到增设时,便与正官共同管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四百八人〕 萩芦寨水军:禁军名粮
国初以来兵籍,大略如此。【本州始置岁月未详。】熙宁元年宣命:【逐路诸州、军兵帐,甚有冗占人数,比庆历以前旧额,内福建现管二万一千七百五十八人;景祐中,一万九千五百五十人;今定存二万人为额,福州系在数内。】“两军二千九百五人,减一百二十九人,以二千七百七十六人为额。”【崇节第一指挥四百六十五人,今减二十人;第二指挥四百八十人,今减四十人;第三指挥三百一十人,今以上件为额;水军第一指挥四百三十九人,今减九人;第二指挥四百二十三人,今减三人;第三指挥四百九十三人,今减四十人。】牢城指挥二百四十三人为额如故。至是,枢密院奏:“诸路厢军名额猥多,自骑射至牢城,凡二百二十三。其间,因事募人,团立新额,有事存而名未可废,又有剩员及牢城、壮城例非差出者,又别为一军。今逐路教阅厢军已立定额外,欲将逐路不教阅厢军并为一额,其余并从省废。仍令逐路相度州、军大小,排定次第,每指挥不得过五百人。”从之,遂下逐路转运司。本路具申:“昨来拨并军额之时,逐州只据现管均定,如泉、建州各得四千人以上。福州一路,都会内外十二县差使,乃只得二千七百七十六人。愿于畸零人数并就泉、建两州额内量那。【(底本作“量郍”,“郍”为异体,崇抄同,库本作“量那”。“那”与“挪”通,据改。)】兼福州水军,自来与崇节一例差使,名存实亡,合一例并省。”于是,以不教阅厢军重行团并,充为保节五指挥,每指挥五百人,与先来教阅保节一指挥及牢城三百人,共定三千三百人为额。【保节第一指挥改崇节第一指挥充,第二指挥改崇节第二指挥充,第三指挥改崇节第三指挥充,第四指挥改水军第一指挥充,第五指挥改水军第二指挥充,所有水军第三指挥拨并废罢。】至元丰间,福州一路军额为一万七千人,【(底本作“我伐一路军额……”,崇抄同,据库本改。)】而不教阅厢军当一万四千九百五十人。四年,复裁减定为一万三千人。于是,移本州保节第五指挥于泉州,止以三千人为额。今:
第一指挥 四百二十人。将校十四人,不管事将校八人,兵级三百九十八人,缺八十人。【外有鼓角将。祥符敕、开宝六年至至道二年敕:应州府主户三万户,于本城抽差鼓角将二十人。(底本作“二千人”,库本同,据崇抄改。)熙宁四年省併军额,立为不教阅保节指挥,是时鼓角将二十六人不系入额数,依旧存留。今管兵级二十六人,系保节第一指挥名粮。】
第二指挥 三百三十九人。将校四人,不管事剩员一人,存恤一人,兵级三百三十三人,缺一百六十一人。
第三指挥 三百二人。将校四十八人,不管事半粮五人,长行二百四十九人,缺一百九十八人。
第四指挥 四百四十八人。将校三人,不管事剩员一人,兵级四百四十四人,缺五十二人。
有马雄略指挥禁军,不系将,隶本州驻泊司。今丽景坊内之东。
元符元年敕:“东南要郡宜添置马军,如不该增,许减步人额数,易以骑卒。”本路相度:“福州钤辖所在,最当冲要。前差在京虎翼、龙骑两指挥皆是骑兵,赴州驻札;绍圣三年,直抽归京;至今,马军差使,其缺可添置有马雄略一指挥,排次为第十二,以四百人为额。其合用马,听于有马地分收买支填,仍不得过七分。【闽中皆山,道路所出多险且狭。于戎事,或弃马用步;水战,则利舟楫。历代镇多,马政不讲。唐柳冕为福建观察使还奏:“闽中本南朝畜牧地,可息羊、马。”置牧区于东越,名万安监。又置五区于泉州,悉索部内马五千七百匹、驴骡八百头畜之,人情大扰。不经时,死耗略尽。本朝尝于福、泉、兴化置监牧,然马皆低弱,不堪披甲。惟以给本州厢军及江、浙诸处铺马。福州四牧,曰永靖(底本先书“崝”字,旁校改作“靖”字,他本皆作“永崝”。)、龙湖、沥崎、海坛。然不久亦废。】自此循袭,无他废置。至建炎之初,马二百九十匹,宣抚司选可用者九十八匹以归军前,余耗死殆尽。乾道六年,本军所管仅存二十三,遂以隶省马院,使就刍秣马。
本军今四百八人。将校二十三人,兵级三百八十五人。缺四人。【初创马军,置驻泊一员,与州都监通管。绍兴八年,缘兵官与驻泊忿争,安抚张给事致远专拨隶驻泊。后来有离军大使臣经朝廷陈乞添差驻泊一次,遇有添差,即与正官同管。】
萩芦寨水军 禁军名粮绍兴九年四月,迁都巡检寨于连江县管下,地名萩芦门。
译绍兴九年四月,把都巡检寨迁到连江县管辖之下,地点名为萩芦门。此前,庆历四年,各路保留都巡检二员,改称提举捉贼。其中漳、泉、福、兴都巡检、内殿崇班林克勤所管军员、兵级二百九十一人,在泉州惠安设置官署,后来分置于永泰县辜岭。熙宁五年就地整编,派巡检所属的厢军、禁军,而福州、兴化都巡检开始确定二百人为额,从福州派拨步军。元丰二年十月,提刑闾丘孝直请求在沿海州、军的控制要地迁置巡检。于是把辜岭都巡检寨迁到闽县方山渡北岸设置,仍以三百人为额,巡查警戒两州、军的盗贼。元丰三年闰九月,按巡检所属例招募土兵,只有都巡检因为辖区广大偏远,仍旧轮流派就粮禁军、教阅厢军。宣和令格又以一百七十五人为额。(宣和六年,京东安抚使董正封分条陈述捕捉盗贼的利弊:“凡都巡检所属土军,请依照一个指挥以上三百人的额数,这样即使是小股盗贼,也可以会同县尉共同捕杀。”朝廷同意。)绍兴六年七月,安抚司上奏设置水军三百人,分属福、兴、漳、泉都巡检的两个寨,每寨一百五十人,仍保留禁军五十人。(方山北岸,就是闽县的吴屿。当时海盗很多,(底本作“时□海寇”,库本作“时有海寇”,据崇抄补。)于是开始商议把寨迁近海边。) 到这时,便以“安抚使司水军统领兼福兴都巡检使”为名,仍把巡检寨迁到萩芦门设置。绍兴二十八年九月,安抚司上奏:“本路海路北接两浙,南达广南。从前盗贼多在偏远地方劫掠,等到人员、船只稍多,便突入本路。本司所管萩芦、延祥两寨水军人数不多,请求各以三百人为额。”朝廷同意。(其中,萩芦寨此前以一百五十人为额。到绍兴二十四年,捕获海盗苏安等人,按应判决配隶的规定将二十人刺字编入本军。二十七年,广南盗船作乱,于是紧急增募二十人;(底本作“城船作过逐急添募二十人”,崇抄作“贼船作过逐急添募二十人”,据库本改。)又捕获刘巨兴等人,选取强壮者二十七人,共管二百二十七人。如今再招七十三人,凑足三百人为额。)绍兴三十年七月,有旨命安抚司登记招募土豪、水手。漳、泉、福、兴四州累计招募船三百六十只、水手一万四千人,并从沿海巡检所属土兵中选取十分之七的熟悉水势者,每月一次,与土豪、水手乘船出近海港口教阅三至五月,然后返回原处。本州九寨共选取土兵六百三十一人,其中本寨选取一百五十四人。乾道七年三月,因为沿海州、军各寨巡检所属土军人数很少,采取措施增加招募。当时现有三百六十八人,增招一百八十二人,共五百五十人。现在有四百四十五人。延祥寨水军:禁军名粮 绍兴六年,安抚司招募到郑广、郑庆等人的船只,保留强壮者一百七十人,其中拨出五十人充任萩芦寨水军,一百二十人补充本州禁军缺额,在延祥寺设置营寨。(今为侯官县西南。)后来又把萩芦寨五十人调回,隶属本军。绍兴十五年,莫尚书将奏请招募五百人为额。(此后分批招募到一百七十人。又在绍兴二十四年,捕获海盗苏安等人,按应判决配隶的规定将十四人刺字编入本军。)绍兴二十六年四月,下诏把本军的一半拨给统制陈敏,驻守泉州。当时去掉老弱,只剩二百五十九人,命郑广率领其中一半前往。(绍兴年间,朝廷命刘宝分兵驻守闽中以防盗贼。到绍兴十八年,泉州士民上状请求朝廷,希望继续留下刘宝捕捉盗贼余党。于是下诏令本路帅司统领陈敏所属奇兵并驻扎汀州;底本及库本都作“统领陈敏卞奇兵”,疑“卞奇”为姓名,但下文未再提及其姓名。现据崇抄改为“统领陈敏下奇兵”,仍怀疑“奇兵”是“骑兵”或“官兵”的讹误。) 翟皋、温立驻扎漳州;周皓、卢真所属官兵改充殿前司左翼军,以陈敏为统制,驻扎漳州;卢真充任统领,驻扎汀州;一并暂听刘宝节制。翟皋、周皓、温立发往殿前司。刘宝再驻留半年,等到返回时,专门命陈敏等人镇压盗贼。当时陈敏所属管辖官兵四百人,加上交割给他的周皓、温立所属官兵一千零九十人、马六十八匹,以及汀州翟皋所属官兵一千二百八十五人、马七十匹。绍兴十九年,因为陈敏所部兵力少,命帅司在本路隶属于将和不隶属于将的军队中选取少壮者一千五百人,每一百人派将校一名统辖,交给陈敏使用,每两年轮换一次。绍兴二十五年,又命陈敏招募刺字编入吐浑一千五百人,替换各州将兵。绍兴二十六年,一并前往泉州驻扎,汀、漳、建三州各派将官一员、军兵三百人屯戍。这一年,延祥寨郑广所领水军也拨出一半前往泉州。)留下的有一百二十八人。本军兵数既少,不久又增募到二百零五人。(当时再次招募四十九人,又捕获刘巨兴等人,刺字编入强壮者二十八人充任本军,共二百零五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千九十人、二百五人〕 绍兴二十八年,又招募九十五人,充足三百人的额数。绍兴三十年六月,有旨:“广州、泉州、福州三大寨水军,各选取一半强壮者,调赴明州。”当时现有将佐、使臣、效用水军二百九十七人,除分调外,留在寨中的只有一百四十九人。绍兴三十一年,安抚司采取措施增招三百人,分拨给延祥、萩芦两寨,本寨共计四百五十人。乾道七年,按例增招土兵。现有四百八十七人,再招一百一十三人,共六百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百十三人〕 现在有五百五十二人。壮城指挥 厢军。旧址在威果第二十四指挥东面。乾道九年,改为忠顺官舍。如今厢军分散居住在各营。
先是,庆历四年,逐路留都巡检两员,改为提举捉贼。内漳、泉、福、兴都巡检、内殿崇班林克勤管军员、兵级二百九十一人,置廨宇于泉州惠安,后分置永泰县辜岭。熙宁五年就整,差拨巡检下厢、禁军,而福州、兴化都巡检始定二百人为额,从福州差拨步军。元丰二年十月,提刑闾丘孝直有请沿海州、军控扼地分,移置巡检。于是辜岭都巡检寨移闽县方山渡北岸置,仍以三百人为额,巡警贼盗两州、军。三年闰九月,巡检下例招土兵,惟都巡检以地分阔远,仍旧轮差就粮禁军、教阅厢军。宣和令格,复以一百七十五人为额。【六年,京东安抚使董正封条具收捕盗贼利害:“应都巡检下土军,乞依一指挥以上三百人为额,庶几些小贼徒,会合县尉,可以同共捉杀。”从之。】绍兴六年七月,安抚司奏置水军三百人,分隶福、兴、漳、泉都巡检两寨,每寨一百五十人,仍存留禁军五十人。【方山北岸,即闽县吴屿也。时多海寇,(底本作“时□海寇”,库本作“时有海寇”,据崇抄补。)始议迁寨近海。】
至是,乃以安抚使司水军统领兼福兴都巡检使为名,仍移巡检寨于萩芦门置立。二十八年九月,安抚司奏:“本路海道,北连两浙,南抵广南。自前盗贼多寇掠僻远,及人船稍众,即突入本路。本司所管萩芦、延祥两寨水军人数不多。乞各以三百人为额。”从之。【内,萩芦寨昨以一百五十人为额。至绍兴二十四年,捕海贼苏安等,以合决配二十人,刺充本军。二十七年,广南贼船作过,遂急添募二十人,(底本作“城船作过逐急添募二十人”,崇抄作“贼船作过逐急添募二十人”,据库本改。)又捕得刘巨兴等,选强壮二十七人,共管二百二十七人。今更招七十三人,凑三百人为额。】三十年七月,有旨令安抚司籍募土豪、水手。漳、泉、福、兴积募到船三百六十只,水手一万四千人,仍于濒海巡检下土兵内取七分识水势人,每月一次,同土豪、水手船出近海港口教阅三五月,复归本处。本州九寨,共拣土兵六百三十一人,而本寨选取一百五十四人。乾道七年三月,以沿海州、军诸寨巡检下,土军人数甚少,措置增招。时现管三百六十八人,添招一百八十二人,计五百五十人。
今四百四十五人。
延祥寨水军 禁军名粮绍兴六年,安抚司招到郑广、郑庆等人船,存留强壮一百七十人,内拨五十人充萩芦寨水军,一百二十人充本州禁军缺额,于延祥寺置寨。【今侯官县西南。】继而萩芦五十人复取回隶之。十五年,莫尚书将奏招五百人为额。【自后节次募到一百七十人。又二十四年,捕获海贼苏安等,以合决配一十四人刺充本军。】二十六年四月,诏分本军之半隶统制陈敏于泉州。时去老弱,惟二百五十九人而已,命郑广领其半以往。【绍兴间,朝廷命刘宝分兵驻闽中以备盗贼。至十八年,泉州士民以状请于朝,乞更留刘宝收捕余党。于是诏本路帅司统领陈敏下奇兵并汀州驻札;(底本及库本皆作“……统领陈敏卞奇兵……”,疑卞奇为姓名,但下文不见提及其姓名。今据崇抄改“……统领陈敏下奇兵……”,仍疑“奇兵”为“骑兵”或“官兵”之误。)翟皋、温立漳州驻札;周皓、卢真下官兵改充殿前司左翼军,以陈敏为统制,漳州驻札;卢真充统领,汀州驻札;并权听刘宝节制。翟皋、周皓、温立发赴殿前司。刘宝更住半年,候回日,专令陈敏等弹压盗贼。时陈敏下管官兵四百人,及交割周皓、温立下官兵一千九十人、马六十八匹,汀州翟皋下官兵一千二百八十五人、马七十匹。十九年,以陈敏所部兵数少,令帅司于本路系将、不系将兵内拣选少壮一千五百人,每一百人差将校一名部辖,付陈敏下使唤,二年一替。二十五年,复令陈敏招刺吐浑一千五百人,替回诸州将兵。二十六年,并赴泉州驻札,汀、漳、建三州各差将官一员、军兵三百人屯戍。是年,延祥寨郑广水军亦分擘一半前去泉州。】存者一百二十八人。本军兵数既少,寻复增募为二百五人。 【时再募四十九人,及捕获刘巨兴等,剌强壮二十八人充本军,共二百五人。】二十八年,复募九十五人,充为三百人额。三十年六月,有旨:“广州、泉州、福州三大寨水军拣选强壮各一半起赴明州。”时,现管将佐、使臣、效用水军二百九十七人,除分往外,存留在寨惟一百四十九人。三十一年,安抚司措置增招三百人,分拨延祥、萩芦两寨,本寨计四百五十人。乾道七年,例增招土兵。现管四百八十七人,再招一百十三人,计六百人。
今五百五十二人。
壮城指挥厢军。旧在威果二十四指挥之东。乾道九年,改为忠顺官舍。今散居厢军营。
元丰三年五月敕:“诸路已置壮城兵士,其有城壁、楼橹去处,以城围大小分为两等:大城五十人,小城三十人,专充修城,不许招、拣填别军分用。”熙宁八年枢密院之请也。时本州差五十人。后崇宁五年,河东提举李公年以潞州城壁颓圮,申乞诸路州、军招置壮城兵士。工部检准元符“令”:“诸城池军器及应干军政或训练,有陈请者,申总管安抚钤辖司专行,唯以所用物料,责转运司应副。”下其说于诸路。至大观元年,复奉御笔:“东南城壁土恶,易于沦塌,往往作砖城、石城,或为木栅,或施瓦为屋以覆城身,非西北比。可令帅府置壮城兵士四百人,望郡三百人。依元丰法制,以土起筑,仍开壕。如土恶,乃以砖石,随宜施行。”继有旨罢。政和三年,因陈光弼【光弼时为编修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建请,于是,帅府、望郡及沿边州、军量数兴复。州原管五十人,复置三百三十人。今八十一人。将校一名,兵级八十人。缺二百五十人。
译元丰三年五月下敕:“各路已经设置壮城兵士的地方,凡有城墙、楼橹之处,根据城池大小分为两等:大城五十人,小城三十人,专门用于修筑城池,不许招募、选拔后补入其他军队使用。”这是熙宁八年枢密院的请求。其时本州派五十人。后来崇宁五年,河东提举李公年因为潞州城墙、敌楼破败,上奏请求各路州、军招置壮城兵士。工部检核批准元符年间的“令”:“各城池军器以及有关军政或训练,如有人陈述请求,应申报总管安抚钤辖司专门办理;所需物料,则责令转运司供应。”并把这一意见下达各路。到大观元年,又奉御笔:“东南城墙土质恶劣,容易坍塌,往往修筑砖城、石城,或者设置木栅,或者在城上盖瓦屋覆盖城身,这与西北不同。可以命帅府设置壮城兵士四百人,望郡三百人。依照元丰法制,用土筑城,并且开挖护城壕。若土质恶劣,便使用砖石,酌情施行。”后来又有旨撤销。政和三年,因为陈光弼(光弼当时任编修《国朝会要》所的检阅文字。)奏请,于是帅府、望郡以及沿边州、军按数量恢复设置。本州原来管辖五十人,又恢复设置三百三十人。现在有八十一人。将校一名,兵级八十人,缺二百五十人。牢城指挥 旧营在丰乐门外北面。牢城指挥,是用来安置被判有罪、配隶服役的人员。本路只有福州、漳州这样做,其余各郡混杂招募人员,并不符合本来制度。有时因厢卒选拔补入其他名额,例如本指挥中原先因杖刑罪名来到营中的人,以及两年没有过犯的人,也允许充任。熙宁元年裁定兵帐,于是以二百四十三人为额。熙宁六年,又裁省合并各军,根据现有管辖人数编为一个指挥,同时酌情保留缺额作为储备。其中暂代管军的军员一人,军头、将级二十九人,均属于招募补充。不久定额为三百人。元丰四年,把一路军额裁减为一万七千人,牢城指挥占一千五百五十人。本州又以二百人为额。现在管辖四百四十七人。副都头一人,十将十一人,将虞候、押官三十人,小分曹司四人,不管事剩员一人,朝廷配到而不应出差役的三人,长行四百人。剩员指挥 大中祥符四年,诏令各路转运使、副使巡行所属各郡;同知、通判、都监、监押负责拣选本城牢城的人员、节级和兵士。庆历五年,才派内臣前往福建等路拣选。那些领取本地粮饷的禁军和本城兵士,如果患病但尚可医治,减等充任半额人员;其余人员,年久或已不堪任用的,发给停职公据放免;如果曾有战功,或是阵亡者的弟、侄、子、孙,则仍按旧例办理。此后,每年委派监司分别拣选,于是有了“剩员”这一指挥名目。《嘉祐编敕》说:“转运使、提点刑狱和巡历官员,会同主管官员,根据本处、本城牢城的节级、兵士,当面拣选。其中年老、有病、年久不堪服役者,立即拣充剩员;年满七十岁,或患病而不能医治者,立即发给公凭,停职放免,并上奏备案。按照天圣四年、嘉祐三年的敕令详细订定。”不过,除疾病或衰老而不能作战、御敌者外,还要按年龄实行减等、停职的明确规定:各厢军、禁军士卒,从十将到押官,六十五岁减等,七十岁停职;长行,六十岁减等,六十五岁停职;只有副都头以上人员免于减等,到了七十岁,只停职而已。熙宁二年,枢密院文书说:“拣选本城牢城的节级、兵士时,年老有病但还稍能服役的,立即减等充任剩员;年满六十五岁,以及患病日久不能医治的,不论年龄,都立即发给公凭停职,并上奏备案。”元丰年间的命令说:“拣选军队时,将校尚能稍微统领部属、军人尚能稍微服役,以及年满六十岁者,减等充任剩员;其中节级仍按原职例办理,只有军头改为十将。病假期满而不能医治,以及年满七十岁者,一律停职。厢军剩员年满六十五岁,也按此办理。”淳熙年间的命令说:“拣选军队时,将校尚能稍微统领部属;禁军报所属(底本作‘报所为’,据崇抄改);厢军减等破格领取给粮。兵级尚能稍微统领部属、服役的,一律减等充任剩员。长行虽能服役但年满六十岁,节级虽能统领部属但年满六十五岁,也同样办理。病假期满不能医治,或年满七十岁者,一律停职。厢军剩员中不是节级而年满六十五岁者,也按此办理。”凡是减等以及按年拣汰时,患病但还稍能服役的充任剩员;兵级中曾有战功而按规定应停职的,也减等充任只负责看守营寨、不管事务的剩员。他们的衣粮等供给,各为原来的一半,终身如此。(本句内容已并入上一条引文,原文在此处为引文起始残接。)〔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六十五岁〕 熙宁四年,将崇节水军改为保节五指挥。其中剩员共一百五十八人。熙宁十年,诏令各州领取本地粮饷的禁军、厢军,合计按十分计算,确定其中一分为剩员名额。允许他们居住在原营。遇到出军时,每个指挥留下二十五人守营。并把这些规定写入法令。元丰元年,本州申报:“厢军、禁军剩员,现有二百八十九人。”当时本州领取本地粮饷的禁军、厢军共九个指挥、四千三百人,按规定应以四百三十人为名额。当时应拣选四百三十人。本州申报:“应注销差使的剩员名额已经足够,请以现有管辖人数作为名额。” 现在禁军、各寨土军、厢军、壮城军、作院、铺兵、水军、牢城的剩员共六百七十一人。其中四百六十六人为减等剩员,二百零五人为不管事务的剩员。〔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百五人〕 都作院指挥 旧营在浦尾,现位于斗门以北。
牢城指挥旧营,丰乐门外之北。
牢城指挥,以待有罪配隶之人。本路唯福、漳二州为然,余郡杂以召募,非本法也。间因厢卒选补他额,如本指挥内原以杖罪到营,及二年无过犯者,亦许充焉。熙宁元年,裁定兵帐,遂以二百四十三人为额。六年,复省併诸军,据现管人为一指挥,仍量留缺额以为备。内,权管军军员一人,军头、将级二十九人,各系招补。寻定为三百人。元丰四年,裁减一路军额为一万七千人,而牢城指挥当一千五百五十。本州复以二百人为额。
今管四百四十七人。副都头一人,十将十一人,将虞候、押官三十人,小分曹司四人,不管事剩员一人,朝廷配到不应差使三人,长行四百人。
剩员指挥大中祥符四年,敕诸路转运使、副,巡行属郡,同知、通、都监、监押拣选本城牢城人员、节级、兵士。庆历五年,乃差内臣往福建等路拣选。其就粮禁军及本城兵士如病患可医者,减充半分;剩员,久或不堪,与给放停公据;若曾有战功及阵亡人弟侄子孙,令仍旧。自后,岁委监司分拣,于是有剩员指挥。【《嘉祐编敕》:“转运、提点刑狱、巡历与当职官,据本处、本城牢城节级、兵士,当面拣选。其老病久远不堪征役者,即拣充剩员;若年七十以上,或病患不任医治,即给公凭放停讫奏。以天圣四年、嘉祐三年敕详定。”】然非疾病或衰老不任战御,视岁数有减切法:诸厢、禁卒,自十将至押官,六十五减切,七十放停;长行,六十减切,六十五放停;惟副都头以上,独免减切,至七十,则放停而已。【熙宁二年,枢密院札:“本城牢城节级、兵士拣选,其老病稍堪征役者,即减充剩员。若年六十五以上,并病患久远不任医治者,不问年甲,即便给公凭放停讫奏。”元丰“令”:“诸拣军:将校稍堪部辖,军人稍堪征役,及年六十者,减充剩员,内节级仍依旧职例,惟军头改十将。其病假满,不堪医治,及年七十者,并放停。厢军剩员,年六十五,准此。 ”淳熙“令”:“诸拣军:将校稍堪部辖,禁军报所属,(底本作“报所为”,据崇抄改。)厢军减破请给。兵级稍堪部辖征役者,并减充剩员。长行虽堪征役而年六十,节级虽堪部辖而年六十五者,亦同。其病假满不堪医治或年七十者并放停。厢军剩员,非节级而年六十五岁者,准此。”】凡减切及岁时拣汰,疾病稍堪役者充剩员,兵级尝有战功应放停者,亦减充看营不管事剩员,其衣粮等,各得原来之半,终其身。
熙宁四年,改崇节水军为保节五指挥。其剩员凡一百五十八人。十年,敕逐州就粮禁军、厢军,通计十分,立一分为剩员额。听于旧营居住。遇出军,每指挥留守营,常二十五人。仍著为令。
元丰元年,本州申:“厢、禁军剩员,现管二百八十九人。”时州就粮禁军、厢军共九指挥,四千三百人,当以四百三十人为额。【时合拣四百三十人。本州申:“合销差使剩员已足,乞以现管人数为额。”】
今禁军、诸寨土军、厢军、壮城、作院、铺兵、水军、牢城,剩员共六百七十一人。【四百六十六人,减切剩员。二百五人,不管事剩员。】
都作院指挥旧营浦尾,今斗门之北。
国初,州有作院,以待朝廷抛造及州自制军器。本州工匠,旧四十人。熙宁六年,诏诸路置都作院,凡四十一所,【十七处系上供军器,二十四处系应副本路及缓急泛抛军器。】而本州居其一,以三百人为工匠额。【七年二月,福建路申不销置监门官。九年正月,枢密院札子:“诸都作院原额工匠三百人以上,置副、正指挥使各一人,都头五人,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二百人以上,置都头一人,副都头三人,十将以下各三人。一百人以上,置都头各一人,十将以下各二人。不满一百人,置副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一人。仍编入《军防令》。】时,本路福、建两郡并置。九年十月,军器监奏:“近以诸郡各有作院,役匠既少,复无监官拘辖,虽非出产材料之处,一例造作,般请劳费,遂就要便州、军团併差官。今闻一路乃数处并置,止以三五十人为额,旧弊仍初。其福建路,可止于一处存留。”于是,都作院独置于建州。而本州仍为小作院,兵匠七十人,习学十四人。【熙宁九年,差计置军器官秘书丞朱伯虎、左侍禁张敏往淮、浙、福建路计会制造军器。元丰六年,差入内殿直郑居简往两浙、福建路▯刷催促军器。】大观元年十一月,御笔:“东南州、军军器,以承平日久,全不修治,亦多缺数。仰帅府封桩三将军器,望州两将。非军须、盗贼,不得支用,仍三年一修讫,申提刑司。帅府、望州未有都作院,各许一处置立,工匠,帅府二百人,望州一百人。若帅府、望州人工、物料不足,许抛下出产诸州小作院分造。所造军器:东南土俗不同,春夏气暖,筋胶不可施用。可三分中计以一分置土俗所用器仗,如:偏架弩、纸皮甲之类。令本路官取索,讲求便利、轻捷可用。各件制造,【(库本、崇抄作“名件制造”。)】仍具图样名色闻奏。”时州升帅府,复置都作院,以二百人为额。原额七十人,习学十四人。遂招募一百十六人,共二百人,为一指挥。四年,都作院罢。依旧为小作院,存留八十四人,自余工匠一百十六人,权寄保节等指挥。政和二年十月,以户部侍郎张杲献议,复置都作院,仍依旧封桩三将军器,及刷原初拨退工匠,凑二百人额。宣和元年,臣寮有请:“福州都作院额管兵士二百人,旧以福州都监管辖,逐时制造朝廷降下外路军器,或修葺本州团结及将下教阅军器。本作工匠却与兵马司混同,差以防护、送迎。在院者,不过三、四十人。”于是下提刑司,申严违制之法。时额管二百人,习学四十人,分为三都,都八十人,正都头一人,副都头三人,将级二十四人,【左右十将六人,左右将虞候六人,左右承局六人,左右押官六人。】长行二百十二人。至靖康间,诸作院多物料不备,匠人移占他役,诸州、军遇有调发,军器皆从京支降,乃令提刑司专一管干,有作院州、军招集匠人,转运司别应副材料。绍兴以来,皆仍旧额。
译宋朝初年,本州设有作院,用来承办朝廷下达的制造任务以及本州自行制造军器。本州原有工匠四十人。熙宁六年,诏令各路设置都作院,共四十一处,其中十七处负责制造上供朝廷的军器,二十四处负责供应本路以及临时下达的军器;本州为其中之一,工匠定额三百人。熙宁七年二月,福建路申报不再裁减监门官。熙宁九年正月,枢密院文书说:“各都作院原定工匠三百人以上的,设置副、正指挥使各一人,都头五人,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二百人以上的,设置都头一人,副都头三人,十将以下各三人。一百人以上的,设置都头一人,十将以下各二人。不满一百人的,设置副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一人。并编入《军防令》。”当时本路福州、建州两郡都设置了都作院。熙宁九年十月,军器监上奏:“近来各郡都有作院,服役工匠既少,又没有监官约束管理;即使不是出产材料的地方,也一律制造,运输、领取造成劳费,于是就选择便利的州、军,合并设置并派官管理。” 现在听说一条路竟设置了好几处,每处只定三五十名工匠,旧有弊病仍和开始一样。福建路可以只保留一处。”于是,都作院单独设置在建州。本州仍为小作院,有兵匠七十人,学习工匠十四人。熙宁九年,派计置军器官、秘书丞朱伯虎和左侍禁张敏前往淮、浙、福建诸路,会同筹划制造军器。元丰六年,派入内殿直郑居简前往两浙、福建路巡查、催促军器制造。大观元年十一月,皇帝亲笔批示:“东南各州、军的军器,因为太平日久,完全没有修治,也有许多缺额。命令帅府封存三将军器,望州封存两将军器。除军务需要、盗贼事变外,不得支用;仍每三年修治一次,办竣后申报提刑司。帅府、望州没有都作院的,各允许设置一处;工匠人数,帅府二百人,望州一百人。如果帅府、望州的人力、物料不足,允许由下令出产军器的各州小作院分工制造。所造军器方面,东南各地风俗不同,春夏气候温暖,筋、胶不能使用;可以在三分之中拿出一分,制造当地风俗所用的器仗,如偏架弩、纸皮甲之类。” 命令本路官员取来样式,研究便利、轻便而且实用的器械。各件制造(库本、崇抄作“名件制造”),仍须具列图样、名称、颜色,上奏朝廷。当时本州升为帅府,又设置都作院,定额二百人。原有工匠七十人、学习工匠十四人,于是招募一百一十六人,共二百人,编为一个指挥。大观四年,都作院撤销,仍旧作为小作院,留存八十四人;其余一百一十六名工匠,暂时寄编在保节等指挥中。政和二年十月,因户部侍郎张杲提出建议,又恢复设置都作院,仍按旧例封存三将军器,并召回原先拨退的工匠,凑足二百人的名额。宣和元年,臣僚请求说:“福州都作院额定管辖兵士二百人,过去由福州都监管辖,随时制造朝廷下达给外路的军器,或修理本州团结军和将领所属、供教阅用的军器。但本作工匠却与兵马司混编,常被差遣去防卫、护送和迎接。在院工匠不过三四十人。”于是下令提刑司,申明违反制度的处罚。此时额定管辖二百人,学习工匠四十人,分为三都,每都八十人;正都头一人,副都头三人,将级二十四人,其中左、右十将六人,左、右将虞候六人,左、右承局六人,左、右押官六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百十六人〕 长行二百一十二人。到靖康年间,各作院大多物料不足,工匠又被调去承担其他差役;各州、军遇到征调时,军器都从京城拨发下来,于是命令提刑司专门管理此事,有作院的州、军负责招集工匠,转运司另行供应材料。绍兴以来,一直沿用旧定额。〔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百十二人〕 现在实际管辖一百九十四人,其中将校四人、将级二十四人、粮典一人、兵匠一百六十五人,分为十一作:箭作、弓弩作、甲作、皮作、铜作、漆作、旗作、绦作、木作、磨锃作、铁作。缺额四十六人。后来又在清远门内另设铁作,兵士也分别隶属。养老宁节指挥 绍兴十一年,从各军中拣选淘汰伤残、年老、有病的军员三百七十八人,送到本州养老,编入牢城指挥。乾道九年闰五月,枢密院上奏:“各州拣选淘汰后用于养老的将校,应当均匀拨补到外地厢军,其中有些补充到牢城指挥收养,名称不恰当。”于是改名为宁节指挥。淳熙五年,迁居到合沙门外的新寨。乾道年间,汪枢使汪澈创建新寨,驻屯上四州军兵;到这时改为宁节指挥。《三山志》第十八卷终。●第十九卷,兵防类二 各寨土军 ○各寨土军 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处在同一道路上,是控制山海的地区,往往凭借险要地势防守。本州四境:东、南濒临大海,连接上下数百里,盗寇、奸徒藏聚其中,稍有疏忽巡察,便相互勾结成为盗贼;西、北背靠山地,尽是险崖绝岭,一个人拿着棍棒,就没有人能制止他,于是也将无所不为。因此,在风帆、海船往来冲集的要害之处,以及距离城邑很远的地方,无不设置寨和巡检,彼此如牙齿、钩爪和大腿相互依附,形成犄角之势,一旦有紧急情况,便联合行动。这大概就是一郡的屏障。从前,正北四县争相运送盐课,贩卖盐货向西行走,盐商、盗贩聚集成患,所以警备尤其严密。天圣九年,曾把福州、剑州巡铺使迁到白沙渡巡查捕捉茶盐私贩,有兵士五十人。景祐二年废除。宝元二年,在连江北交头设置巡检一员,调本州屯驻兵级一百人驻守。庆历四年废除。旧时又有北岭巡盐寨等十人处巡检(底本作“十人处巡检”,崇抄相同,库本作“十以处巡检”,疑为“十处”或“十八处”之误),关隶寨之类就是其中的地方,调兵级一百二十六人分布巡防,景祐三年废除。此后,运输盐额专门由三仓负责,豪强狡黠之徒又多在东南突然作乱。设置寨的远近、驻兵的多少,只随当时情况和事情缓急而定。现在仍存的寨有十一个,沿革、废置的始末都记载在这里,读者也足以由此看出其中的缘故。
今,现管一百九十四人,将校四人,将级二十四人,粮典一人,兵匠一百六十五人,分十一作,【箭作、弓弩作、甲作、皮作、铜作、漆作、旗作、绦作、木作、磨锃作、铁作。缺四十六人。后别置铁作于清远门内,兵亦分隶。】
养老宁节指挥绍兴十一年,拣汰诸军中伤、老、病军员三百七十八人,下本州养老,充牢城指挥。乾道九年闰五月,枢密院奏:“诸州拣汰养老将校,合均拨补外处厢军,内有补充牢城指挥收养,名称未当。”遂改为宁节指挥。淳熙五年,移居合沙门外新寨。【乾道中,汪枢使澈创新寨,屯驻上四州军兵。至是为宁节指挥。】
《三山志》卷第十八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