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召南正风】
刺康王,非咏文王之事,则不得为正风,圣人删诗,岂以刺诗为一经之首耶?由是言之,则四家之优劣可见矣。
译《刺康王》并非歌颂文王的事迹,就不能算作正风。圣人删定《诗经》,难道会把讽刺的诗篇作为整部经书的首篇吗?由此说来,四家诗说的优劣就可以看出来了。
葛覃【文王】卷耳【文王】樛木【文王】螽斯【文王】桃夭【文王】兔▯【文王】
芣苢【文王】
刘向列女传》曰:蔡人之妻者,宋人之女也。既嫁于蔡,而夫有恶疾,其母将改嫁之。女曰:「夫不幸,乃妾之不幸也,奈何去之?适人之道,一与之醮,终身不改。且采采芣苢之草,虽其臭恶,犹始于捋采之,终于懐撷之,况夫妇乎?」乃作《芣苢》之诗。向乃楚元王交之孙,元王本授《鲁诗》,向之说必出于鲁氏之学。今《芣苢》非有恶臭而宜于产子,则所谓「乐有子」者是矣。鲁诗果不足信也。
汉广【文王】
汝坟【文王】
韩氏以汝坟为思亲。刘向《列女传》曰:周南大夫受命平治水土,过时不来,其妻恐其懈于王事,言国家多难,惟勉强之,无有谴怒,遗父母忧,乃作诗曰:「鲂鱼頳尾,王室如燬。虽则如燬,父母孔迩。」今据诗,妇人则以夫为君子,未有以父母为君子者。是诗言「未见君子,惄如调饥。既见君子,不我遐弃」,真夫妇之言也。韩氏之徒以「父母孔迩」一言,遂谓由思亲而作,殊不知玩味一篇之旨,如卒章皆勉之以正之言,与今诗序及刘向之说合,益知毛氏可信矣。
麟之趾【文王】
周南诸诗皆王者之事,不列于天下之雅,特婉其名,谓之王者之风。岂以纣犹在上,不可以有二王故耶?名曰国风,其诸得文王避纣之意欤?
第二卷【召南正风】
鹊巢【文王】采蘩【文王】
草虫【文王】
草虫》序:「言大夫妻能以礼自防,其诗未必出妇人女子之口,盖诗人喜其知礼,为之歌咏其事。」下篇仿此。
采苹【文王】
甘棠【文王】
甘棠皆以为武王之诗,其意谓文王虽分岐为周、召二公采地,实未尝往莅其国。至武王克商,乃分周公左、召公右。而成王之时,又有分陜之说,则召伯听讼已非文王之世,而是诗又作于召伯既去之后,故以其诗系之武王。抑不知诗序谓召伯之教明于南国,非谓召伯施已之教,乃推明周家贞信之教耳。《召南》既系之召公,故谓召伯之教也。且南国染商之汚,旧矣。太王、王季虽有其徳,未能及人。至文王道化既行,始被于南国。而召伯听讼之日,又能推明其教。《行露》既系之文王,《甘棠》虽在召伯既去之后,亦未必作于武王之时,不若系于文王为宜。大序言“先王所以教”,亦不可谓专指太王、王季。盖大序作于后世,并与文王谓之先王可也。
行露【文王】 召南申女作
刘向列女传》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许嫁于酆,夫家礼不备,欲迎之。女与其人言曰:「夫妇者,人伦之始也,不可不正。夫家轻违礼制,不可以行。夫家讼之,守节持义,必死不往。」而作诗曰:「虽速我狱,室家不足。」又曰:「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其说虽疑出于《鲁诗》,然与今诗序相应,故取之。
羔羊【文王】殷其靁【文王】摽有梅【文王】小星【文王】江有汜【文王】野有死麕【文王】
何彼秾矣【文王】
何彼秾矣》之诗,先儒皆系之武王,其说盖以文王为平正之王,犹《书》以为宁王也。既以平王之孙为文王之孙,遂以齐侯之子为齐太公之子,殊不知武王娶太公望之女,谓之邑姜,则武王之女谓太公之子,乃甥舅也,必无婚姻之理。或者又谓齐侯乃齐一之侯,犹《易》言康侯,终不若据《春秋》所书,鲁庄公元年及十有一年冬,皆书「王姬归于齐」,实平王孙女嫁齐襄公,桓公也。嫁桓公者,传谓之恭姬,则肃雝可知矣。诗虽作于后世,而王姬之徳乃能不替文王「雝雝在宫,肃肃在庙」之余风。彼《行露》亦作于文王之后,以能兴文王贞信之教,尚可为文王之诗,则王姬实文王之孙子,能不替文王肃雝之徳,岂不可为文王之诗乎?况文王肃雝之徳霑溉于后人,不特王姬为然,在成王之时,助祭之多士号为秉文之徳者,亦曰「肃雝显相」。颂既系之文王,则《风》系之文王,何疑之有?
驺虞【文王】
或疑《
译葛覃【文王】卷耳【文王】樇木【文王】螽斯【文王】桃天【文王】兔罝【文王】
芣苢【文王】
刘向《列女传》说:蔡国人的妻子,是宋国人的女儿。嫁给蔡国人后,丈夫得了恶疾,她的母亲打算让她改嫁。女子说:“丈夫不幸,是我的不幸,怎么能离开他?出嫁的道理,一旦举行过婚礼,终身不再改变。况且采摘芣苢这种草,虽然气味难闻,尚且从开始采摘到最终怀抱着采摘,何况是夫妻呢?”于是作了《芣苢》这首诗。刘向是楚元王刘交的孙子,元王原本传授《鲁诗》,刘向的说法一定出自鲁氏的学说。如今《芣苢》并非有恶臭而适宜生子,而是所谓“乐于有子”的意思。可见鲁诗确实不足为信。
汉广【文王】
汝坟【文王】
韩氏认为《汝坟》是思念亲人之作。刘向《列女传》说:周南的大夫受命治理水土,过了期限还没有回来,他的妻子担心他懈怠王事,说国家多难,只有努力勉励,不要有谴怒,给父母留下忧愁,于是作诗说:“鲂鱼尾巴发红,王室如同火烧。虽然如同火烧,父母近在眼前。”如今根据《诗经》,妇人把丈夫称为君子,没有把父母称为君子的。这首诗说“没见到君子,心中焦虑如饥似渴。见到了君子,不把我远远抛弃”,这确实是夫妻之间的话语。韩氏的徒众因为“父母近在眼前”这一句话,就认为这首诗是由思念亲人而作的,却不知道玩味全篇的主旨,如最后一章都是勉励以正道的话语,与现在的《诗序》及刘向的说法相合,更加知道毛氏的说法可信了。
麟之趾【文王】
周南的各首诗都是王者之事,不列入天下的雅乐,特意委婉地命名,称之为王者之风。难道是因为纣王还在上位,不可以有两个王的原因吗?命名为国风,大概符合文王躲避纣王的意思吧?
第二卷【召南正风】
鹊巢【文王】采蘩【文王】
草虫【文王】
《草虫》的序言说:“说的是大夫妻能用礼法自我防范,这首诗未必出自妇人女子之口,大概是诗人喜欢她懂礼,为她歌咏其事。”下篇仿照此例。
采苹【文王】
甘棠【文王】
《甘棠》都被认为是武王的诗,其意思是说文王虽然把岐地分给周、召二公作为采地,但实际上未曾前往治理其国。到了武王攻克商朝,才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而成王的时候,又有分陕而治的说法,那么召伯听讼已经不是文王的时代了,而这诗又作于召伯离开之后,所以把这首诗归属于武王。却不知道《诗序》说召伯的教化在南方各国彰显,不是说召伯施行自己的教化,而是推明周家贞信之教罢了。《召南》既然归属于召公,所以说召伯的教化。况且南方各国沾染商朝的污秽,已经很久了。太王、王季虽然有其德行,未能惠及他人。到了文王道化施行,才开始覆盖南方各国。而召伯听讼之时,又能推明其教化。《行露》既然归属于文王,《甘棠》虽然在召伯离开之后,也未必作于武王之时,不如归属于文王为宜。大序说“先王用来教化”,也不能说专指太王、王季。大概大序作于后世,把文王也称为先王是可以的。
行露【文王】 召南申女作
刘向《列女传》说:召南的申女,是申国人的女儿。已经许配给酆地的人,夫家礼制不完备,想要迎娶她。女子对那人说:“夫妻是人伦的开始,不可不正。夫家轻慢违背礼制,不可以成行。夫家诉讼她,她坚守节义,誓死不前往。”于是作诗说:“即使把我拘禁,夫家礼制不足。”又说:“即使把我诉讼,我也不顺从你。”其说法虽然疑似出自《鲁诗》,但与现在的《诗序》相应,所以采纳它。
羔羊【文王】殷其靁【文王摽有梅【文王】小星【文王江有汜【文王】野有死麇【文王】
何彼秾矣【文王】
《何彼秾矣》这首诗,先儒都归属于武王,其说法大概是因为文王是平正之王,如同《尚书》所说的宁王。既然把平王的孙子当作文王的孙子,就把齐侯的儿子当作齐太公的儿子,却不知道武王娶了太公望的女儿,称为邑姜,那么武王的女儿嫁给太公的儿子,乃是甥舅关系,必定没有婚姻的道理。有人又说齐侯是齐地的一位诸侯,如同《易经》所说的康侯,终究不如根据《春秋》所记载,鲁庄公元年和十一年冬天,都记载“王姬归于齐”,实际上是平王的孙女嫁给齐襄公、桓公。嫁给桓公的,传记称为恭姬,那么肃雍可知了。诗虽然作于后世,但王姬的德行能够不废弃文王“雍雍在宫,肃肃在庙”的余风。那《行露》也作于文王之后,因为能兴起文王贞信之教,尚且可以称为文王的诗,那么王姬确实是文王的孙子,能不废弃文王肃雍之德,难道不可以称为文王的诗吗?况且文王肃雍之德滋润后人,不仅王姬如此,在成王之时,助祭的多士号称秉持文王之德的人,也说“肃雍显相”。颂既归属于文王,那么《风》归属于文王,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驺虞【文王】
有人怀疑《
周南》无周公之诗,而《召南》有召公之诗,窃谓圣人删诗于古人之盛徳至善,何敢废而不录?周公之美已咏于《豳》,而召公无燕国之诗,故以二诗附之《召南》,此一说也。又《周南》乃王者之风,周公人臣也,岂得并列?亦一说也。由是言之,则武王既有天下,《二诗设若为武王之诗,亦不得列于《召南》诸侯之风矣。《甘棠》、《何彼秾矣》系之文王,亦有二义:一则明文王可以兼王者、诸侯之事;二则明《二南》专叙文王之风。化学者试以是思之,则圣人删诗之旨,断可识矣。
译《周南》中没有周公的诗,而《召南》中有召公的诗,我私下认为,圣人在删定《诗经》时,对于古人那些盛大至极的德行,怎敢废弃而不收录呢?周公的美德已经在《豳风》中被歌颂,而召公没有燕国的诗篇,所以将这两首诗附在《召南》之中,这是一种说法。另外,《周南》是王者的教化之风,周公是人臣,怎能与他并列呢?这也是一种说法。由此说来,周武王既然已经拥有天下,这两首诗如果是歌颂武王的诗,也不应该列在《召南》诸侯之风里。《甘棠》、《何彼秾矣》两首诗归于文王名下,也有两层含义:一是表明文王可以兼具王者和诸侯的事迹;二是表明《二南》专门记述文王的教化之风。治学的人试着用这个道理去思考,那么圣人删定《诗经》的宗旨,就完全可以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