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皖政辑要七十五

一级目录:军政科·卷七十四·军装一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427–428 段

江督来文,自三十四年春季起,仍按季尽数解赴江南财政局收存,以备拨充该局经费。据三十三年司卷。

  沿革旧额支皖省工墨、报资各银,由藩库耗羡项下放银一千二百五十两、摊捐项下放银一千一百两、闲款内放银三百两,军兴停支。同治三、四、五等年,只酌给湘平银四百两,六年岁支工墨京平银八百两,七年又支报资照五成八折市平银五百八十两,均按两季领给。至光绪元年,改支工墨银京平一千两、报资银市平七百三十五两。至五年秋季起,以后每年报资加二成,共计七成,岁实支市平银一千二十九两,至今无异。据同治、光绪各年司卷。

  再查京塘向有底垫交代银七千两,近经裁撤,仍归苏皖赣三省司库摊放。据三十三年司卷。

  省 提 塘

  驻省提塘一人。江南驻省提塘经管往来各部院公文暨奏折、夹板一切等件。随时包封,分别转递皖塘。由浦口至徐州设二十二塘,自京至省,额设六十九塘。所需工食纸张等费,按两季由藩库请领,共领工墨银八十两,由耗羡项下扣平。扣京平四两八钱,实收库平七十五两二钱。放给报资银六百三十两,由漕折捐款项下扣平扣市平十二两六钱,实收库平六百一十七两四钱。放给。据光绪三十二年司卷。

  沿革旧额支工墨银一百两、今改八折。报资银九百两。今改七折。自咸丰中捻匪滋扰,塘务停办。至同治三年,照旧办理,四、五两年,只由藩库耗羡项下给工墨银京平五十两,六年加至京平八十两,八年正月详准立案。以后报资九百两,发给五成,仍照耗羡例八折放给,由漕折捐款项下筹给市平银三百六十两。至光绪十九年秋季起,报资加为七成,计岁支银六百三十两、工墨银八十两仍旧,至今无异。据同治及光绪元年至三十二年司卷。

  濠梁提塘

  委驻濠梁提塘一人。是塘向由皖抚于旗牌官内派驻临淮相近之濠梁驿,经管京塘递至京口驿交省塘递皖之文报。据光绪二十八年查复部卷。岁由藩库请领纸工书快等工食银九十八两四钱,折实库平银九十二两四钱九分六厘,分两季领。内于耗羡项下放库平五十八两六钱五分六厘、市湘平项下放库平三十三两八钱四分。据三十二年司卷。

  沿革旧额支工墨等银一百十四两,军兴停支。同治二年复领工食,自元年至五年每年只于耗羡项下放银二十三两。六年,援京塘例,将耗羡项下七十八两,每年照八折放银六十二两四钱。八年,又经批准,加给原支闲款项下应领工食银三十六两,各塘不得援例,节年照领,至今。据同治、光绪各年司卷。

  此外,原有江宁提塘一人,军兴后不复领给,不备载。据同治初年司卷。

译三两。六年,援引京塘先例,将耗羡项下七十八两,每年按八折发放银六十二两四钱。八年,又经批准,加发原属闲款项下应领的工食银三十六两,各塘不得援引此例,此后逐年照领至今。此依据同治、光绪各年司卷。

此外,原来还有江宁提塘一人,战事之后不再领给经费,故不再详细记载。此依据同治初年司卷。

一级目录:军政科·卷七十四·军装一

二级目录:

卷七十四 军装一

**军械局**:省城军械局是经理军装、器械的机构。设总办一员,各项管理军械的官员都归他节制。凡是研究武备、修整器械、稽查库存以及筹划调度等一切事务,责任都极为繁重。这是沿袭安徽省原先设立的军械所旧制,光绪三十三年定名为军械局。军火一项存储在城北汪家勘火药库。另外,皖北还设有一所军装局,另行详述于下。省局支领大宗军火存储,以备巡防各营就近支用领发。皖北绿营多数仍由省局支领军火,而省城巡防营、绿营、标营以及皖南巡防营、绿营的军火,都直接由省局支领。现将本局员额、薪俸经费以及现存的军火、衣物器械等项,列表如下。

**军械局职司员额表**:设总办,总理本局一切事务;提调,秉承总办管理庶务,凡是筹划各项事务以及收发军械、库存文卷,都归他管;副提调,秉承总办研究武备,凡是调查各项事务以及稽查药库、修理器械,都归他管;书记兼收支,专管卷宗移文等事,兼管银钱出入;分储处典守官,专管本局分储军装处所事项;火药司库官,专管本局另设储存火药库的事项;簿册庶务司事,专管簿册,料理庶务;防营收发司事,专管防军收发,有事仍与标军司事相互照料;标营收发司事,专管标军收发,有事仍与防军司事相互照料;此外还有司书生若干名,合计人数如上。

**军械局每月额支经费表**(单位:均银一厘):分列总办、提调、副提调、书记兼收支等职名、名额,每名每月额支的薪水辛工、每月杂支(房租、火食、油烛)及折银合计。

(续表)分储处典守官、火药司库官、簿册庶务司事、防营收发司事、标营收发司事、司书生、库丁、长夫、匠头、工匠、匠徒、门役、火夫、药库

  一级目录:军政科·卷七十四·军装一

  二级目录:

  卷七十四军装一

  军 械 局省城军械局为经理军装、器械之所。设总办一员,各项管理军械官均归节制。凡研究武备、修整器械、稽查库储及筹划调查一切责任,至为繁重。循皖省向设军械所之旧,光绪三十三年定名军械局。惟军火一项存储城北汪家勘火药库。又,皖北有军装局一所,另详下。由省局支领大宗军火存储,以备巡防各营就近支发。而皖北绿营仍多由省局支领,其省城巡防、绿营、标营及皖南巡、绿各营军火,径由省局支领。所有本局员薪经费及现存军火衣械等项,列表如左。

  军械局职司员额表

  职名员额职掌总办总理本局一切事务提调秉承总办管理庶务,凡筹划一切及收发军械、库储文卷,隶之副提调秉承总办研究武备,凡调查一切及稽查药库、修理器械,隶之书记兼收支专司卷宗移文等件,兼管银钱出入分储处典守官专管本局分储军装处所事项火药司库官专管本局另储火药库事项簿册庶务司事专管簿册,料理庶务防营收发司事专管防军收发,有事仍与标军司事互相照料标营收发司事专管标军收发,有事仍与防军司事互相照料司书生合计

  军械局每月额支经费表

  单位均银一厘

  职名员额

  名额每名每月额支薪水辛工每月杂支房租、火食、油烛津贴折银合计总办提调副提调3200032000书记兼收支2400024000

  续表

  分储处典守官1200012000火药司库官1600016000簿册庶务司事1000010000防营收发司事1000010000标营收发司事1000010000司书生500010000库丁40008000长夫230023000匠头12001200工匠400012000匠徒20002000门役12001200火夫12002400药库库丁29005800一二五库库丁每名钱3000,以6钱2分5厘折银18755625统计月需

  岁需

  又查活支一项,凡巡、绿、标营等,岁需擦枪物料如籽油、纱绳、大布、砂纸及应用更香火绳等物,约共岁需价银二千两有零,不备载。

  按,省城军械所,向设正副会办二员、看守药库一员、司事一员、匠头工匠匠徒共五名、库丁二名、长夫二名,司书生二名。光绪三十三年七月,遵照奏定陆军章程,改名军械局。查奏定陆军营制饷章,内军械局制项下列总办官一员、查械官二员、司库官三员、三等书记官一员、司事生一员、司书(司)[生]一名及护兵、匠目、修械匠、库兵、火夫等名目,每月开支约八百余两。

译库丁等各职额支银数,一律按一二五库平折算,库丁每名钱三千文,以六钱二分五厘折银,统计每月所需及每年所需之数。

另外查得活支一项,凡是巡防、绿营、标营等营,每年需要擦拭枪械的物料,如籽油、纱绳、大布、砂纸以及应用的更香、火绳等物,估计每年共需银二千两有零,不再详细记载。

按,省城军械所,原设正副会办二员、看守药库一员、司事一员、匠头工匠匠徒共五名、库丁二名、长夫二名、司书生二名。光绪三十三年七月,遵照奏定的陆军章程,改名为军械局。查奏定陆军营制饷章内,军械局编制项下列有总办官一员、查械官二员、司库官三员、三等书记官一员、司事生一员、司书生一名以及护兵、匠目、修械匠、库兵、火夫等名目,每月开支约需八百余两。现额设总办一员,将原设的正副会办改为正副提调;添设书记官一员;看守药库一员改为司库官;司事原为一名,增加为三名;匠役仍照旧;只是长夫原为二名,增加为十名,门役、火夫共三名。另外,军械所旧制中,除笔墨纸张外,别无局用经费,因为添设了伙食,责成各员经常驻局,以示慎重。此外,护兵一项,另由营务处派拨弁兵四十名,饷银都由营务处支发。这一年十一月,巡抚冯煦下令各局所裁并员差,以节省经费,该局当即详细回复:本局刚刚改用新章程,增设的各员司都各有专责,活支一项,也是按照现在实际支用的物料数额开列的,无法核减;至于运费、添置等项,无法预先估计,如果日后因公事动用数额达到一百两以上,会预先约计确定数目,详报候批核夺。此项回复奉批准。以上记载于光绪三十三年卷。

**军械局储存后膛枪炮数目表**:后膛枪类分列德国八米里五响枪、鄂造九米里九十五响枪、比国八米里五响枪、德国十一米里九响毛瑟枪、德国十一米里单响毛瑟枪、英国马梯尼枪、德国马梯尼枪、美国林明敦枪、德国十一米里毛瑟马枪、英国马梯尼马枪、宁造十九米里五抬枪等各项数目;

(续表)皖造二十八米里五抬枪、皖造二十一米里五抬枪、明治三十年式步兵铳等数目,合计为二千四百六十六杆。

后膛炮类分列鄂造五生七过山快炮、宁造六生一克虏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