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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尚书全解三

尚书全解卷二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25–40 段

其官也。「慎徽五典」,司徒之事也。为司徒而慎徽五典,则五典克从,宅百揆,奋庸熙载之任也。使揆度百事,而百事莫不时序。「賔于四门」,使典领方岳,诸侯之事。四岳之职也。「賔诸侯于四方之门」,而四方诸侯来朝者,莫不和睦,如《诗》所谓「有来雍雍,至止肃肃」是也。凡此所谓使之主事而事治也。「纳于大麓」,所谓荐之于天是也。「烈风雷雨弗迷」,所谓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也。孔氏曰:「麓録也,纳舜使大録万机之政。」此说不然。《周官》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则是当尧之时,官无尊于百揆者。「大録万机之政」,非百揆而何?既已纳于百揆矣,又纳于大麓,必无此理。说者以谓麓地名也,即《禹贡》所谓大陆既作也。又说者以谓麓泰山之足,若梁父之类然,经无明文,不可得而见。据上文「慎徽五典」而下,既是主事而事治,此必是主祭之事,但不知大麓之祭果何祭也。王氏云:「古者易姓告代,必无是理。」要之世代緜逺,大麓之地与夫祭于大麓皆不可考,惟孟子「使之主祭」之言为可凭尔。「烈风雷雨弗迷」有二说,孔氏谓隂阳和风雨时,各以其节,无有迷错愆伏。王氏因之,遂以谓风之烈而雷雨弗迷者,则隂阳不失序可知矣。太史公以谓山林川泽,烈风雷雨,舜行不迷,而苏氏因之,遂以为洪水为患,使舜入山林相视原隰,雷雨大至,众惧失常,而舜不迷其度量,有絶人者,天地鬼神亦或有以相之,与此二说不同。太史公之言渉于神怪,然而以理揆之,亦有未安夫自慎,徽五典而下,皆试舜之事。则纳于大麓者,是亦将试之。试之时,使入山林川泽,安知天之必有烈风雷雨,而视其迷与不迷乎?孔氏谓隂阳和,风雨时,则合乎百神之说。但既曰隂阳和,风雨时,则不应又有烈风雷雨也。程氏曰:无烈风雷雨之迷,错其辞亦不顺。惟孙博士推广王氏之说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所可推者隂阳之气矣。隂阳以散而生风,至于烈风,则隂阳之极也。隂阳薄而成雷,隂阳亨而成雨。雷雨则隂阳相成之极也。隂阳之极,多迷而不复常,则为物之害。圣人在上,徳足以当天心,虽风之烈,而雷雨不至于迷而害物,则隂阳之不失其序。此说粗通矣。

译这是关于官职的论述。“慎徽五典”,是司徒的职责。担任司徒而谨慎地彰显五种伦理规范,那么五种伦理规范就能得到遵循,这是居于百揆之位、奋发功业以光大事业的职责。让他度理百事,而百事没有不按时序进行的。“宾于四门”,是让他掌管方岳诸侯的事务,这是四岳的职责。“在四方之门接待诸侯”,而四方前来朝见的诸侯,没有不和睦的,就像《诗经》所说的“有来雍雍,至止肃肃”那样。所有这些所说的,就是让他主持事务而事务得以治理。“纳于大麓”,就是所说的荐举他于上天。“烈风雷雨弗迷”,就是所说的让他主持祭祀而百神享用祭品。孔氏说:“麓就是录,尧将舜纳入其中,让他总录万机政务。”这种说法不对。《周官》说:“唐尧虞舜考察古制,设立官职只有百个,内部有百揆和四岳。”那么在尧的时候,没有比百揆更尊贵的官职了。“总录万机政务”,不是百揆又是谁呢?既然已经纳入百揆了,又纳入大麓,必定没有这种道理。解说的人认为麓是地名,就是《禹贡》所说的“大陆既作”的地方。又说的人认为麓是泰山的山脚,像梁父之类,但经文中没有明文记载,无法得知。根据上文“慎徽五典”以下,既是主持事务而事务得以治理,这必定是主持祭祀的事务,只是不知道大麓的祭祀究竟是什么祭祀。王氏说:“古代改朝换代,必定没有这种道理。”总之,年代久远,大麓的地方以及在大麓的祭祀都不可考证,只有孟子“让他主持祭祀”的话可以凭信。“烈风雷雨弗迷”有两种说法,孔氏认为阴阳调和,风雨应时,各自按照节令,没有迷乱错乱和违背常理。王氏沿袭此说,于是认为风猛烈而雷雨不迷乱,那么阴阳不失序就可以知道了。太史公认为在山林川泽中,遇到烈风雷雨,舜行走不迷乱,而苏氏沿袭此说,于是认为洪水为患,让舜进入山林察看原野,雷雨大至,众人恐惧失常,而舜不迷乱他的度量,有超越常人的地方,天地鬼神或许也有相助他的,这与前两种说法不同。太史公的话涉及神怪,然而以常理揣度,也有不安妥的地方。从“慎徽五典”以下,都是考验舜的事情。那么纳入大麓,也是将要考验他。考验的时候,让他进入山林川泽,怎么知道上天必定会有烈风雷雨,而观察他迷乱还是不迷乱呢?孔氏认为阴阳调和,风雨应时,那么符合百神享用的说法。但既然说阴阳调和,风雨应时,那么不应该又有烈风雷雨。程氏说:没有烈风雷雨的迷乱,措辞也不通顺。只有孙博士推广王氏的说法说:上天的运行,无声无臭,所能推知的只有阴阳之气了。阴阳发散而产生风,到了烈风,就是阴阳的极致。阴阳相迫而产生雷,阴阳通达而产生雨。雷雨就是阴阳相成的极致。阴阳的极致,多迷乱而不恢复常态,就成为万物的祸害。圣人在上位,德行足以契合天心,虽然风猛烈,而雷雨不至于迷乱而危害万物,那么阴阳就不失其序。这种说法大致通顺了。

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徳,弗嗣。

既以歴试诸难,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矣。于是摄行天子之事,而陟帝位者焉。故且曰:「格汝舜,格来也。」犹云「来汝说也。」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孔氏云:「汝言致可以立功三年矣。」薛氏言:「舜之始见尧也,必有以论天下之事,其措置当尔,而其成当如何者三年,而其言验乃致其功。」葢唐虞官人之法,必先察其言,然后考其成功之称否,而加黜陟焉。此所谓「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曽氏谓:「以事考言之道,以理言之,则厎可以效;言之则考不害绩,绩不害考。」此说虽然,非书之意也。询事考言,底可绩,犹行之必可言,言之必可行,岂有考与绩之异哉?王氏云:「譲于徳者,有徳之人也。弗嗣,弗肯陟帝位以嗣尧也。」葢以舜之命禹宅百揆,而禹譲于稷契臯陶;命垂作共工,而垂譲殳斨伯与;命益作朕虞,而益让朱虎熊罴;命伯夷典礼,而伯夷譲于夔龙。葢济济相譲者,唐虞之风也。

  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

舜既不获让矣,故于是以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摄行天子之事也。上日,孔氏以谓朔日,王氏谓上旬之日,曽氏云所谓上辛、上丁、上戊之类,此二说不同。据下文「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大禹谟》言「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则此上日宜为朔旦,特史官变其辞而云尔。犹正月朝防谓之元防,元防亦朔日也。岂有受命于神宗独用朔日,而受终于文祖独不用朔日乎?然《月令》「仲春之月,择元日命民社」,则元日亦不必为朔日也。元日既不必为朔日,则上日亦不必为上旬之日也。曽氏以谓舜之受终,其日不可以不卜,卜之而朔日不吉,则用上旬之日。下言用朔日,葢朔既吉,不须用他日,此说虽长,然而世代久逺,时日之详不可得而考,曽氏之说亦不敢以为必然之论。「受终于文祖」者,舜受尧之禅,终于文祖之庙也。受终而不言舜者,蒙上之文也。王氏徒见此文不加舜字,遂以谓尧受终于文祖。李校书云:信如王氏之说,则下文「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亦当属之尧矣。《孟子》曰:「尧老而舜摄也。」又曰:「舜相尧二十有八载,始尧命舜云:『汝陟帝位』。」而又言「受终于文祖」,则是自此以后,尧不复有庶政矣,此论是也。「文祖」者,尧之太祖也。薛氏云:「受天下于人,必告于其人之所从受者。」此论当矣,然而所祖之人不可得而知也。《祭法》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舜典》《大禹谟》皆虞书也,既是虞书,则所称祖宗必自虞世言之。神宗即尧也。神宗为尧,则文祖亦可指为颛顼,然而去古逺矣,不可以为必然之论。唐孔氏云:「尧之文祖不可强言。」此亦慎言阙疑之义,先儒忠厚,葢见于此。

  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

在者,察也。葢与平在朔易之在同。璿玑玉衡,汉孔氏传云:王者正天文之器,可运转者,正后世之浑仪也。璿玑者,以璿为玑也。玉衡者,以玉为衡也。玑径八尺,圆周二大五尺,象天,可以运转也。玉衡横箫也,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望之,以视星辰。葢悬玑以象天,而衡望之,转玑窥衡,以知星宿。曽氏云:歩七政之轨度时数,而以转玑窥衡,两不差焉,故曰齐其不齐者,为陵歴鬬食盈缩犯守者也。葢玑衡之所见者,皆其轨度时数之当然,不如玑衡则为变异,此说是也。浑仪自汉以来相承用之,以至于今,实唐虞之遗法也。沈存中云:天文象有浑仪测天之器,置于崇徳,以候垂象,葢古之玑衡也。熙宁中,予受诏典歴官,考察星歴,以玑衡求极星,初夜在窥管中,少时复出窥管,候之,凡歴三月,极星方常循窥管之中,夜夜不差。窥管即玉衡也。璿,孔氏云:美玉也。王氏云:美珠谓之璿。唐孔氏从先儒之说,以璿为美玉,则从左传「琼弁玉缨」为证。孙氏从王氏之说,以璿为宝珠,引列子有「玉者方流,有

译帝说:“来吧,你舜!考察你的行事,检验你的言论,你的言论能达到可以建立功业的地步吗?三年之后,你就登上帝位。”舜因有德而推让,不肯继承帝位。

既然已经历尽各种艰难来考验他,并向天推荐,天也接受了;又向民众昭示,民众也接受了。于是代理行使天子的职权,登上帝位。所以暂且说:“来吧,你舜”,“来”是招致来的意思。如同说“来,你陈述吧”。考察行事,检验言论,你的言论能达到可以建立功业的地步。三年,孔氏说:“你的言论达到可以建立功业的地步已经三年了。”薛氏说:“舜初次见到尧时,必定有论述天下大事的言论,其处置应当如此,而其成效应当如何,经过三年,他的言论得到验证,才达到建立功业的地步。”大概唐虞时代任用官员的方法,必定先考察他的言论,然后检验他的成功是否与言论相符,从而施加升降赏罚。这就是所谓的“陈述奏对以言论,公开试验以功绩,赐予车服以酬庸”的道理。曾氏说:“用行事来检验言论的方法,从道理上讲,那么达到可以效验的地步;从言论上讲,检验不损害功绩,功绩不损害检验。”这种说法虽然如此,却不是《尚书》的本意。考察行事,检验言论,达到可以建立功业的地步,就像行事必定可以言说,言说必定可以实行,哪里有检验与功绩的区别呢?王氏说:“因有德而推让,是指有德之人。不肯继承,是不肯登上帝位来继承尧。”大概因为舜任命禹主管百官,而禹推让给稷、契、皋陶;任命垂担任共工,而垂推让给殳斨、伯与;任命益担任朕虞,而益推让给朱虎、熊罴;任命伯夷掌管礼仪,而伯夷推让给夔、龙。大概这种相互推让的风气,是唐虞时代的作风。

正月上旬吉日,在文祖庙接受尧的禅让。

舜既然无法推让,所以在这正月上旬吉日,在文祖庙接受尧的禅让,代理行使天子的职权。上日,孔氏认为是初一,王氏认为是上旬的日子,曾氏说是所谓的上辛、上丁、上戊之类,这两种说法不同。根据下文“正月初一,舜来到文祖庙”,《大禹谟》说“正月初一接受天命于神宗”,那么这里的上日应该是初一,只是史官变换了说法罢了。就像正月朝会称为元会,元会也是初一。难道接受天命于神宗只用初一,而接受禅让于文祖就不只用初一吗?然而《月令》说“仲春之月,选择吉日任命民众祭祀社神”,那么吉日也不一定就是初一。吉日既然不一定就是初一,那么上日也不一定就是上旬的日子。曾氏认为舜接受禅让,那日子不能不占卜,占卜如果初一不吉利,就用上旬的日子。下文说用初一,大概是因为初一吉利,不需要用其他日子,这种说法虽然详尽,然而年代久远,时日细节无法考证,曾氏的说法也不敢认为是必然的论断。“在文祖庙接受禅让”,是舜接受尧的禅让,在文祖庙完成交接。接受禅让而不提舜,是承袭上文。王氏只看到此文没有加舜字,就认为尧在文祖庙接受禅让。李校书说:如果真像王氏所说,那么下文“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也应当属于尧了。《孟子》说:“尧年老而舜代理。”又说:“舜辅佐尧二十八年,起初尧命令舜说:‘你登上帝位。’”又说“在文祖庙接受禅让”,那么从此以后,尧就不再处理政务了,这种论断是正确的。“文祖”,是尧的太祖。薛氏说:“从别人那里接受天下,必定要禀告于那人所从受的人。”这种论断恰当,然而所祖之人无法得知。《祭法》说:“有虞氏禘祭黄帝而郊祭喾,祖祭颛顼而宗祭尧。”《舜典》《大禹谟》都是虞书,既然是虞书,那么所称的祖宗必定是从虞代的角度来说的。神宗就是尧。神宗是尧,那么文祖也可以指为颛顼,然而距离古代太远了,不可以作为必然的论断。唐孔氏说:“尧的文祖不可以强加解说。”这也是谨慎言辞、存疑阙如的道理,先儒的忠厚,大概就体现在这里。

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

在,是考察的意思。大概与“平在朔易”的“在”相同。璇玑玉衡,汉孔氏传云:王者校正天文的仪器,可以运转的,就是后世的浑仪。璇玑,是用美玉做的玑。玉衡,是用玉做的衡。玑直径八尺,圆周二丈五尺,象征天,可以运转。玉衡是横箫,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望之,以观察星辰。大概悬挂玑来象征天,用衡来观察,转动玑窥视衡,以知道星宿。曾氏说:推步七政的轨道度数时数,用转动玑窥视衡,两者不差,所以说齐其不齐者,是陵历、斗食、盈缩、犯守等。大概玑衡所见的,都是其轨道度数时数的当然,不如玑衡则为变异,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浑仪自汉以来相承使用,以至于今天,实在是唐虞的遗法。沈存中说:天文象有浑仪测天之器,置于崇德,以候垂象,大概是古代的玑衡。熙宁年间,我受诏典历官,考察星历,用玑衡求极星,初夜在窥管中,少时复出窥管,观察之,凡历三月,极星方常循窥管之中,夜夜不差。窥管就是玉衡。璇,孔氏说:美玉。王氏说:美珠称为璇。唐孔氏从先儒之说,以璇为美玉,则从左传“琼弁玉缨”为证。孙氏从王氏之说,以璇为宝珠,引列子有“玉者方流,有

珠者圜折」之言。古诗云:「玉水记方流,璿源载圜折。」《穆天子传》云:「天子之寳璿珠。」以是璿为美珠,此说不同。然后世之浑仪既不用珠玉,而用铜为之,则古之璿玑或以玉为之,或缀珠于其上,皆不可得而知。孔氏云:舜察天文,齐七政,以审已当天心与否,此说不然。夫舜既受尧之终于文祖之庙矣,乃始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以审已之当天心与否,使其七政有失度,则将奈何?古之人授受之义,自不然也。使其不当天心,不符人望,则不授之而已。既已授之,而方且察天心之当否,进退无所据矣。孔氏于「烈风雷雨弗迷」下注云:明舜徳之合于天心,则是舜未受终以前已当天心矣。至此又曰「审已当天心与否」,其说亦自相违戾。舜之受终,则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者。葢既摄帝位,则将廵狩于方岳,以考制度,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也。七政者,日月五星也。尧之歴象日月星辰,命羲和之四子,方且考四方之中星而已。至舜,考察日月之行,加之以五纬之躔度,然后其法加宻也。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嵗星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荧惑星日行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二百五十五,太白辰星日各行一度,镇星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惟其七政之躔度,其多寡长短之不同如此,故必以璿玑玉衡,然后立法无差忒矣。而王氏云:「尧典言歴象,舜典言玑衡。玑衡者,器也。尧典言日月星辰,此言七政。七政者,事也。尧典所言者皆道也,于此所言皆器也,事也。」此说殊不然。夫尧典所谓歴象,即舜典之所谓玑衡也。舜典所谓七政,即尧典所谓日月星辰,皆在其中矣。岂有道与器与事之异哉?

译“珠”是“圜折”的代称。古诗说:“玉水记方流,璿源载圜折。”《穆天子传》说:“天子的宝物璿珠。”据此认为璿是美珠,这种说法与前述不同。然而后世的浑仪既不使用珠玉,而是用铜制作,那么古代的璿玑是用玉制作,还是在上面缀以珍珠,都无从得知。孔氏说:舜观察天文,协调七政,来审察自己是否合乎天心,这种说法不对。舜既然已经在文祖之庙接受了尧的禅让,才开始使用璿玑玉衡来协调七政,以审察自己是否合乎天心,如果七政有失度,那该怎么办?古人禅让的道理,自然不是这样的。如果舜不合乎天心,不符合人望,就不禅让给他罢了。既然已经禅让给他,却又去审察天心是否应当,这就进退没有依据了。孔氏在“烈风雷雨弗迷”下面注释说:表明舜的德行合乎天心,那么舜在未接受禅让之前就已经合乎天心了。到这里又说“审察自己是否合乎天心”,他的说法也自相矛盾。舜接受禅让,使用璿玑玉衡来协调七政。大概是因为他既然代理帝位,就要巡狩四方岳山,来考核制度,协调时令月份,校正日期,统一律度量衡。七政,是指日月和五星。尧观测日月星辰,命令羲和的四个儿子,只是考察四方中星罢了。到了舜,考察日月的运行,加上五星的轨道度数,然后他的方法更加精密。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月亮每天运行十三度又十九分之七度,岁星每天运行千七百二十八分之百四十五度,荧惑星每天运行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之七千二百五十五度,太白星和辰星每天各运行一度,镇星每天运行四千三百二十分之百四十五度。正因为七政的轨道度数,其多寡长短如此不同,所以必须使用璿玑玉衡,然后立法才没有差错。而王氏说:“《尧典》说‘历象’,《舜典》说‘玑衡’。玑衡,是器物。《尧典》说日月星辰,这里说七政。七政,是事务。《尧典》所说的都是道,这里所说的都是器,是事。”这种说法非常不对。《尧典》所说的历象,就是《舜典》所说的玑衡。《舜典》所说的七政,就是《尧典》所说的日月星辰,都包含在其中了。哪里有道、器、事的区别呢?

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羣神。

肆遂也。程氏云:犹后世作文者言于是也。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羣神,皆以摄位告也。类者,孔氏云:摄位事类。其说不然。《周礼》肆师类造上帝,注云:类祈,因郊祀而为之。葢郊祀者,祭昊天之常祭,也非常祭,而祭告于天,则其礼依郊祀而为之,故谓之类。武王伐商,类于上帝。《王制》曰:天子将出,类于上帝,皆非常祭是也。谓之类上帝者,孔氏云:以摄位告天及五帝。葢五天之说起于汉,而出于纬书,详于郑康成。康成之说曰:昊天上帝,天皇大帝,北辰之星也。五帝,五行精气之神也。东方青帝灵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黄帝含枢纽,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黒帝叶光纪。孔氏谓告天及五帝,皆本于此,而王肃诸儒皆以为不然。王肃之言是也。士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天即帝也,帝即天也。二犹不可,况于五乎?天苍苍而在上,不可得而名言也。自其形体而言之,则谓之天;自其主宰而言之,则谓之帝。其实一也。必欲指其孰为天,孰为帝,抑何不思之甚也?然而有曰昊天上帝,又有曰五帝。五帝者,赵伯循曰:凡帝必及于五帝者,五帝之功多,遂为五方之主,即《月令》其帝太皡等是也。以其功高,故歴代肈于四郊而祀之,次于天帝。此说甚是。类于上帝,但谓摄位告天矣,而曰告天及五帝,此皆汉儒之失。禋于六宗,禋者,精意以享之之谓也。六宗,先儒有九说。孔氏曰:四时也,寒暑也,日月也,星辰也,水旱也。而欧阳大小夏侯皆云:上不谓天,下不谓地,旁不谓四方,在六者之间,助隂阳变化,实一而名六宗。孔光、刘歆谓乾坤六子,水火雷风山泽也。贾逵以谓:天宗日月星辰,地宗河海岱。马融曰:天地四时。郑▯以谓: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司马彪谓:天宗日月星辰、寒暑之属也;地宗社稷、五祀之属也;四方之宗,四时、五帝之属。其说近于马。融而孟康谓天地闲游神也,纷纷异同,几于聚讼。惟张髦谓三昭三穆,学者多从其说,王氏、程氏亦皆从之,而二苏独取于孔氏而为之说曰:「谓古者郊祭天地,必及于天地间所谓尊神者,此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羣神,葢与类于上帝为一礼耳。」祭法曰:「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则此所谓类于上帝者也。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则此所谓禋于六宗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邱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此所谓望于山川徧于羣神也。祭法所叙郊祀天地从祀诸神之坛位者,舜典之章句义防也,此说为得之。而谓从祀天地诸神之坛位则不然,夫舜之以摄位告,是亦即其常事而告耳。若以谓从祀天地,则泰坛、坎坛之类皆当合为一处,恐无是理也。三昭三穆,然愚亦知其不然者,葢七世之庙自太祖而下谓之六宗,则不可。古者祖有功,宗有徳,必有徳者而宗之,如云周之六宗是也。若以三昭三穆为六宗,则七世之庙皆宗,古无是理也。而苏氏谓受终之初既有事于文祖,其势必及余庙,岂有独祭文祖于齐七政之前,而祭余庙于类上帝之后者乎?以此观之,则张髦之说虽近似,不可从也。望于山川徧于羣神,孔氏云:「九州名山大川五岳四渎之属,皆一时望祭之羣神,谓邱陵坟衍古之圣贤皆祭之。」此亦本于祭法而为之说也。

  辑五瑞

敛五等诸侯之瑞也。案《周礼·玉人》云:“天子执瑁圭以朝诸侯。”郑康成云:“名玉曰冒者,言徳能覆葢天下也。”诸侯始受命,天子锡以命圭,圭头斜锐,其冒当下斜刻之。其刻长短广狭如圭头。诸侯来朝,以圭授天子,天子以圭冒之,刻处冒此圭头,其小大相当,则是本所赐;其有不同,则圭是伪作。以是知诸侯信与不信,犹今之合符也。又曰:“天子以瑁冒天下之圭,则与公侯伯之圭等也。”此瑁惟冒圭

译于是向天帝举行类祭,向六宗举行禋祭,向山川举行望祭,向群神普遍举行祭祀。

“肆”是“遂”的意思。程氏说:就像后世写文章时说的“于是”一样。向天帝举行类祭,向六宗举行禋祭,向山川举行望祭,向群神普遍祭祀,都是用来报告摄政即位这件事的。“类”这个字,孔氏说:是摄政即位的事类。这种说法不对。《周礼》中肆师“类造上帝”,注解说:类是祈祷,借着郊祀来举行。大概郊祀是祭祀昊天的常规祭祀,不是非常规祭祀,而向天报告,其礼仪依照郊祀来举行,所以称为“类”。武王讨伐商朝,向天帝举行类祭。《王制》说:天子将要出行,向天帝举行类祭,都是非常规祭祀。说“类上帝”,孔氏说:向天和五帝报告。大概五天之说起于汉代,出自纬书,在郑康成的论述中很详细。康成的说法是:昊天上帝,是天皇大帝,即北辰之星。五帝,是五行精气的神。东方青帝灵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黄帝含枢纽,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叶光纪。孔氏说向天和五帝报告,都基于此,而王肃等儒者都认为不对。王肃的话是对的。士不事二王,家不事二主,至尊没有两个上级,天就是帝,帝就是天。两个尚且不可以,何况五个呢?天苍苍地在上面,不能用言语明确界定。从它的形体来说,就称为天;从它的主宰作用来说,就称为帝。其实是一回事。一定要指出哪个是天,哪个是帝,岂不是太不思考了吗?然而有称昊天上帝,又有称五帝。五帝,赵伯循说:凡是称帝的必定涉及五帝,是因为五帝的功绩多,于是成为五方的主宰,即《月令》中其帝太皡等就是。因为他们的功绩高,所以历代在四郊祭祀他们,地位次于天帝。这种说法很对。类祭上帝,只是说报告摄政即位给天,却说报告给天和五帝,这都是汉儒的错误。禋祭六宗,“禋”是精诚之意以献享的意思。六宗,先儒有九种说法。孔氏说:是四时,寒暑,日月,星辰,水旱。而欧阳大小夏侯都说:上不说天,下不说地,旁不说四方,在这六者之间,辅助阴阳变化,实质是一个而名称为六宗。孔光、刘歆认为是乾坤六子,即水火雷风山泽。贾逵认为是:天宗日月星辰,地宗河海岱。马融说:天地四时。郑玄认为是: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司马彪认为:天宗日月星辰、寒暑之类;地宗社稷、五祀之类;四方之宗,四时、五帝之类。他的说法接近马融,而孟康认为是天地间的游神,众说纷纭,几乎到了聚讼的程度。只有张髦认为是三昭三穆,学者多采纳他的说法,王氏、程氏也都采纳,而二苏唯独采纳孔氏的说法并解释说:“是说古代郊祭天地,必定涉及天地间所谓尊神,这禋祭六宗,望祭山川,遍祭群神,大概与类祭上帝是同一种礼仪。”《祭法》说:“在泰坛烧柴,是祭天;在泰折埋藏,是祭地。”这就是所说的类祭上帝。在泰昭埋藏少牢,是祭四时;在坎坛相近处,是祭寒暑;王宫祭日;夜明祭月;幽宗祭星;雩宗祭水旱。这就是所说的禋祭六宗。四坎坛祭四方;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的都称为神,拥有天下的人祭百神,这就是所说的望祭山川遍祭群神。《祭法》所叙述的郊祀天地从祀诸神的坛位,是《舜典》的章句义理,这种说法是对的。而说从祀天地的诸神坛位则不对,舜以摄政即位报告,这也是就其常事来报告。如果说从祀天地,那么泰坛、坎坛之类都应当合为一处,恐怕没有这样的道理。三昭三穆,然而我也知道这种说法不对,因为七世之庙自太祖以下称为六宗,则不可以。古代祖有功,宗有德,必定有德者才宗之,如周之六宗就是。如果以三昭三穆为六宗,那么七世之庙都宗,古代没有这样的道理。而苏氏说受终之初既已在文祖行事,其势必涉及其余宗庙,哪有独祭文祖于齐七政之前,而祭其余宗庙于类祭上帝之后的呢?由此看来,张髦的说法虽然近似,不可采纳。望祭山川遍祭群神,孔氏说:“九州名山大川五岳四渎之类,都是一时望祭的群神,说丘陵坟衍古之圣贤都祭祀。”这也是基于《祭法》而做的解释。

辑五瑞

是收敛五等诸侯的瑞玉。查《周礼·玉人》说:“天子执瑁圭以朝诸侯。”郑康成说:“名玉曰冒者,是说德行能覆盖天下。”诸侯刚受命,天子赐以命圭,圭头斜锐,其冒当下斜刻之。其刻长短广狭如圭头。诸侯来朝,以圭授天子,天子以圭冒之,刻处冒此圭头,其小大相当,则是本所赐;其有不同,则圭是伪作。以此知诸侯信与不信,犹如今天的合符。又说:“天子以瑁冒天下之圭,则与公侯伯之圭等也。”此瑁惟冒圭

耳,不得冒璧。璧亦称瑞,不知所以齐信。此说为尽。舜既居摄,辑诸侯所执之瑞以冒之,验其信伪,为之更始也。

译耳,不能冒璧。璧也称为瑞,不知为何用来齐信。这种说法最为详尽。舜既然代理天子之位,收集诸侯所持的瑞玉来冒覆它,以检验其真伪,以此作为改元更始的标志。

既月乃日觐四岳羣牧

既月,尽二月也。程氏云:“既月,则四方诸侯至矣。逺近不同,来者有先后,故以既月而日日见之,非如常朝防期于一日也。”此论甚当。四岳则尽率方岳之诸侯,羣牧则各率其方之诸侯以从四岳。犹康王之诰云:“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葢于是始见四方之诸侯也。

  班瑞于羣后

言既已合符矣,于是颁而还之,使归其国也。唐孔氏谓此瑞本受于尧,敛而又还之,若言舜新付之,今为舜臣,与之正新君之始,此说固是,然谓与之正始则可,与之正新君之始则不可。咸邱蒙曰:舜南面而立,尧率诸侯北面而朝之。孟子曰: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尧老而舜摄也,《舜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勲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宻,八音。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率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葢舜虽受终于文祖,其实摄行天子之事,未尝正名以为新君。使舜正名以为新君,诸侯皆改为舜臣,则将何以处尧乎?孔氏此言,正齐东野人之语。

  嵗二月东巡守

孔氏云:既颁瑞之明月,乃东廵此说不然。据上文云: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羣神,辑五瑞,而后曰「既月乃日」,觐四岳羣牧,颁瑞于羣后。则是觐岳牧而颁瑞者,二月之事也。孔氏于觐岳牧颁瑞,以为尽正月内,故以此「既颁瑞之明月」。夫苟颁瑞果在正月中,则其文当与「辑五瑞」相接,何须更加「既月乃」三字?曽氏知其说不通,遂为之说曰:觐岳牧颁瑞,二月之事也。而此须言正月者,正朔三而改,尧正丑,舜正子。舜未改尧正,则载二月者,正之二月也。犹《周官》凌人言「正嵗十有二月」,同意。此说虽顺经文,然改正朔之事出于周时,唐虞夏之世,惟以建寅为正,非有嵗与年之异。若《周礼》之所言也,曾氏之说亦不可为据。窃谓「嵗二月」者,来嵗之二月故加「嵗」一字于其中。葢前一年羣后来朝,故至明年舜乃廵狩,考制度于四岳,非与觐岳牧颁瑞同在一年之中。「嵗二月」东廵狩,狩者,廵诸侯之所守也。必以嵗二月东廵者,朱博士曰:天子廵守,必顺隂阳之气以出入,春则之乎东,夏则之乎南,秋则之乎西,冬则之乎北。而又以地言之,自东祖南,自南徂西,自西徂北,然后自北而归京师,亦其理也。此说尽之。

  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

岱者,东岳泰山之别名也。以其为四岳之长,故谓之曰岱宗。柴者,燔柴祭天以告至也。既柴而望秩其序然也。《时迈》之诗曰:「廵狩告祭,柴望也。」葢廵狩之礼如此。望秩于山川者,望于山川而必秩之者,葢有当祭而不祭者,有不当祭而祭者,与其品位之高下,牲礼之厚薄,莫不各得其所也。

  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

肆与肆类于上帝之肆同,葢于是始见东方之诸侯也。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者,葢所以考制度也。汉孔氏曰:「合四时之气,节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齐一也。」此说为备,而唐孔氏所说甚略,曽氏之说尤详,可以补正义之未备者。曽氏曰:「治歴之法,协时月为最难。」又曰:「三百六十当期之日,然时之为九十日,常有余,故四时之周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则常期为有余。月之为三十日,常不足,故月一小一大,而十有二月或但三百五十四日而已,则常期为不足。四时常期为有余,十有二月常期为不足,故协之为难审也。」如此并时之有余,月之不足而协之,故十九年而七闰,谓之章。二十七章谓之防,三防谓之统,三统合为一元。时首月者也,月首朔者也。时月之朔,由章防至于统元,则至与朔合焉,此之谓协时月。时月既协,则日不可不正,葢日在天为度,在歴为日,则时月由此积焉,故正之。此说为尽。舜之廵狩也,必协时月正日者,《春秋左氏传》曰:「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眂日,礼

译过了一个月,便每日接见四岳和各地的长官。

“既月”,是指过了整个二月。程氏说:“既月,意味着四方诸侯都到齐了。因为远近不同,来者有先有后,所以用‘既月’来表示每日接见他们,不像平常朝会那样限定在一天。”这个论述很恰当。四岳是指统领各方岳的诸侯,群牧是指各自率领其方域的诸侯跟随四岳。就像《康王之诰》所说:“太保率领西方诸侯进入应门左侧,毕公率领东方诸侯进入应门右侧。”大概这时才开始接见四方的诸侯。

将瑞玉颁发给众诸侯。

意思是既然已经合符验证完毕,于是颁发瑞玉并归还给他们,让他们返回自己的国家。唐代孔颖达认为这些瑞玉原本是从尧那里受领的,收敛后又归还给他们,如果说这是舜新授予的,现在作为舜的臣子,与他们确立新君的开始,这个说法固然有道理,然而说与他们确立开始可以,说确立新君的开始则不可以。咸邱蒙说:舜面朝南站立,尧率领诸侯面朝北朝见他。孟子说:这不是君子的言论,而是齐国东部乡下人的荒诞之语。尧年老而舜摄政,《舜典》说:二十八年,尧去世,百姓像死了父母一样悲痛,三年间四海之内停止音乐。孔子说:天上没有两个太阳,百姓没有两个君王。舜既然已经是天子了,又率领天下诸侯为尧守孝三年,这就是有两个天子了。大概舜虽然在文祖那里接受了尧的禅让,但实际上是摄行天子之事,未曾正式确立为新君。如果舜正式确立为新君,诸侯都改为舜的臣子,那将如何安置尧呢?孔颖达的这番话,正是齐国东部乡下人的荒诞之语。

第二年二月向东巡守。

孔颖达说:在颁发瑞玉的次月,便向东巡守。这个说法不对。根据上文说:正月吉日,在文祖那里接受禅让,通过璇玑玉衡来调和七政,向天帝举行类祭,向六宗举行禋祭,遥祭山川,遍祭群神,收集五瑞,然后说“既月乃日”,接见四岳群牧,颁发瑞玉给众诸侯。那么接见岳牧并颁发瑞玉,是二月的事情。孔颖达把接见岳牧颁发瑞玉,认为是正月内的事,所以认为这是“既颁瑞之明月”。如果颁发瑞玉确实在正月中,那么文句应当与“辑五瑞”相连,何必再加“既月乃”三个字?曾氏知道这个说法不通,于是解释说:接见岳牧颁发瑞玉,是二月的事。而这里必须说正月,是因为正朔三次更改,尧以丑月为正,舜以子月为正。舜没有更改尧的正朔,那么记载二月,就是正朔的二月。就像《周官》凌人所说“正岁十二月”,意思相同。这个说法虽然顺应经文,然而更改正朔的事出于周代,唐虞夏的时代,只以建寅为正,没有岁与年的区别。如果是《周礼》所说的,曾氏的说法也不能作为依据。我私下认为“岁二月”,是指第二年的二月,所以在其中加了“岁”字。大概前一年众诸侯来朝见,所以到第二年舜才巡守,在四岳考察制度,不是与接见岳牧颁发瑞玉同一年。“岁二月”向东巡守,狩,是巡行诸侯所守的地方。必定在二月向东巡守,朱博士说:天子巡守,必定顺应阴阳之气出入,春天就去东方,夏天就去南方,秋天就去西方,冬天就去北方。再从地理上说,从东方到南方,从南方到西方,从西方到北方,然后从北方回到京师,也是合乎道理的。这个说法很完备。

到达岱宗,举行柴祭,遥祭山川。

岱,是东岳泰山的别名。因为它为四岳之长,所以称之为岱宗。柴,是焚烧柴火祭天以报告到达。举行柴祭后,接着遥祭山川,这是次序如此。《时迈》这首诗说:“巡守告祭,就是柴望。”大概巡守的礼仪就是这样。望秩于山川,是遥祭山川并且必定按等级祭祀,大概有应当祭祀而不祭祀的,有不应当祭祀而祭祀的,以及品位的尊卑,牺牲礼物的厚薄,无不各得其所。

于是接见东方的诸侯,调和时令月份,校正日期。

“肆”与“肆类于上帝”的“肆”相同,大概这时才开始接见东方的诸侯。调和时令月份,校正日期,统一律度量衡,大概是为了考察制度。汉代孔安国说:“调和四时之气,节制月份的大小,日期的甲乙,使它们齐一。”这个说法很完备,而唐代孔颖达所说很简略,曾氏的说法尤其详细,可以补充正义的不足。曾氏说:“治理历法的方法,调和时令月份是最难的。”又说:“三百六十天是周期的日子,然而季节作为九十天,常常有余,所以四时一周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那么周期常常有余。月份作为三十天,常常不足,所以月份有小月大月,而十二个月有时只有三百五十四天,那么周期常常不足。四时周期常常有余,十二个月周期常常不足,所以调和很难审察。”像这样把季节的有余、月份的不足调和起来,所以十九年设置七个闰月,称为章。二十七章称为蔀,三个蔀称为统,三个统合为一个元。季节以月份为首,月份以朔日为首。季节月份的朔日,从章蔀到统元,那么至日与朔日就相合了,这就叫调和时令月份。时令月份既已调和,那么日期就不能不校正,大概日期在天上为度数,在历法中为日期,那么季节月份由此累积,所以校正它。这个说法很完备。舜的巡守,必定要调和时令月份校正日期,《春秋左氏传》说:“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位居卿以观察太阳,礼

也。日御不失日,以受百官于朝。」葢古者天子诸侯国皆有掌歴之官,天子歴官主颁朔于诸侯,若尧之命羲和四子是也。诸侯之歴则不得自为歴,必受歴于天子之国,以其歴颁授于万民。尧既命羲和四子定闰余而四时成嵗矣,故舜之居摄则廵狩而考制度于四岳。考制度而先言协时月正日者,惧时月之有差也。周室衰,廵狩之礼不讲,天子不颁歴于诸侯,诸侯亦自为歴。哀公十二年十一月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司歴过也,再失闰矣。明年春无氷,杜元凯曰:「欲置两闰以应天正,故正月建子,无氷为灾。」夫周不颁歴而鲁自为歴,当其无也,则至再失闰,及其有也,则欲置両闰以求合。舜之考制度而先协时月正日者,葢虑此也。

译也。掌管日期的官员不失误日期,以便在朝廷上接受百官的朝见。」大概古代天子、诸侯各国都有掌管历法的官员,天子的历官负责向诸侯颁布朔日,就像尧任命羲和四子那样。诸侯的历法则不能自行制定,必须从天子那里接受历法,再将其颁布授予万民。尧既然已经命令羲和四子确定闰余从而使四季成为一年,所以舜在摄政时便巡狩四方,向四岳考察制度。考察制度时首先提到协调时月、校正日期,是担心时月出现差错。周王室衰微,巡狩的礼制不再施行,天子不再向诸侯颁布历法,诸侯也自行制定历法。鲁哀公十二年十一月朔日,发生日食,当时日辰在申位,这是掌管历法的官员失误,已经两次漏置闰月了。第二年春天没有结冰,杜预说:“想要设置两个闰月来顺应天正,所以正月建子,没有结冰被视为灾异。”周天子不颁布历法而鲁国自行制定历法,当它缺失时,就导致两次漏置闰月;当它多余时,又想设置两个闰月以求符合。舜考察制度时首先协调时月、校正日期,大概就是考虑到这种情况。

同律度量衡

律者,十二律也。六律,黄钟、太蔟、姑洗为阳;▯賔、夷则、无射为隂。六吕,大吕、夹钟、中吕为阳;林钟、南吕、应钟为隂。十二月之气,同类娶妻,隔八生子。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賔,▯賔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中吕。十二律既备,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而乐成焉。度者,所以度长短也。千二百黍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谓之五度。量者,所以量多寡也。千二百黍为龠,十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谓之五量。衡者,所以知轻重也。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谓之五权。同律度量衡者,所以齐民信也。老苏权衡论云:「先王欲杜天下之欺也,为之度以一天下之长短,为之量以齐天下之多寡,为之权衡以信天下之轻重。故度量权衡法,必资之官而后天下同。」今也,庶民之家,刻木比竹,绳丝槌石,以为之。富商大贾,内以大,出以小。齐人适楚,不知其孰为斗,孰为斛,持东家之尺而较之西邻,则若十指然。以此观之,则舜之同律度量衡,其急务也。夫命羲和四子,歴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至舜廵守,考制度于四岳,而又加之以同律度量衡者。班孟坚《律歴志》云:「推歴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隠,钩深致逺,莫不用焉。」葢律歴之法,同起于数。洛下闳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以是知律歴皆自数而起。既自数而起,故度起于黄钟之长,量起于黄钟之龠,衡起于黄钟之重。由衡生规,由规生矩,由矩生绳,由绳生准,而天下制度举不出于此矣。尧歴象之时,制度已备。舜之时,不过同之、协之而已。以此观之,则四岳为羲和之四子信矣。

  修五礼

五礼者,吉、凶、军、賔、嘉也。唐孔氏谓歴验此经,亦有五事,类于上帝者,吉也;百姓如丧考妣,凶也;羣后四朝,賔也;《大禹谟》云“禹徂征”,军也;《尧典》云“女于时”,嘉也。其意葢谓当尧之时,此五礼已备,亦不必如此分别也。要之人之交接,不出于五者而已。上言同律度量衡,此言修五礼者,葢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故也。伊川云:“正五等诸侯之秩序制度之等差,是修五礼也。”五等之制,古有之矣,防其差乱,故廵守所至,必修明也。正其五等制度,并其君臣所执圭币,皆使合礼也。

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

五玉,五等诸侯所执之圭璧也。孔氏以五玉连上“修五礼”之文,故唐孔氏谓“不言修”者,蒙上之“修”字也。此说不然。夫礼固有因革损益,谓之“修”可也。五等诸侯执圭璧来朝,方岳之下,不过正品秩而已,何“修”之有?张横渠以“修五礼”为一句,“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为一句,葢得之矣。案《周礼》: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其短长之数皆如其命。桓圭长九寸,信圭、躬圭长七寸,谷璧、蒲璧皆径五寸,此之谓“五玉三帛”。孔氏谓诸侯世子执纁,公之孤执▯,附庸之君执黄。案《周礼·典命》:诸侯适子未誓于天子,则以皮帛继子男之下。公之孤四命,以皮帛眂小国之君。据此文,但有诸侯世子、公之孤执帛之文,而不言其色。至于附庸之君所执,则全不见于经,而孔氏云尔者,孔氏采摭羣言,古人忠厚,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彼其于“三帛”断然明言所执之人与其色,其与卿执羔、大夫执鴈、士执雉同称,略不致疑于其间,必有所据而云耳。郑氏谓“三帛者,荐玉也”,必致三者之帛:高阳氏之后用赤缯,高辛氏之后用黒缯,其余诸侯用白缯,此臆说也。夫既已言五等诸侯所执圭璧于其上,而又言荐玉帛于其下文,岂不重▯也?曽氏以为皮帛、羔帛、鴈帛,其说皆不通。“二生”者,卿执羔,大夫执鴈是也。“一死者”

译统一音律、度量衡。

所谓律,就是十二律。六律中,黄钟、太蔟、姑洗属于阳;蕤宾、夷则、无射属于阴。六吕中,大吕、夹钟、中吕属于阳;林钟、南吕、应钟属于阴。十二个月的气运,同类相配为妻,隔八相生为子。黄钟生出林钟,林钟生出太蔟,太蔟生出南吕,南吕生出姑洗,姑洗生出应钟,应钟生出蕤宾,蕤宾生出大吕,大吕生出夷则,夷则生出夹钟,夹钟生出无射,无射生出中吕。十二律完备之后,用五声加以文饰,用八音加以演奏,音乐就形成了。

所谓度,是用来测量长短的。一千二百颗黍子排成一行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这叫做五度。

所谓量,是用来测量多寡的。一千二百颗黍子装满一龠,十龠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这叫做五量。

所谓衡,是用来称量轻重的。一千二百颗黍子重十二铢,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这叫做五权。

统一音律、度量衡,是用来使民众守信的。老苏在《权衡论》中说:“先王想要杜绝天下的欺诈,制定度来统一天下的长短,制定量来齐一天下的多寡,制定权衡来取信天下的轻重。所以度量权衡的法度,必须依靠官府制定,然后天下才能统一。”

如今,普通百姓家里,刻木、比竹、用绳丝、槌石,来制作度量衡器具。富商大贾,对内用大的,对外用小的。齐国人到楚国去,不知道哪个是斗,哪个是斛;拿着东家的尺子去和西邻比较,就像十个手指长短不一一样。由此看来,舜统一音律、度量衡,确实是当务之急。

当初任命羲和四子,观测日月星辰,恭敬地授予人们农时。到了舜巡视四方,在四岳考察制度,又加上统一音律、度量衡。班固在《律历志》中说:“推演历法产生音律,制造器物,画圆用规,画方用矩,称量用权,平衡用衡,水平用准,垂直用绳,嘉量用斛,探究深奥隐秘,钩深致远,没有不运用这些的。”

大概音律和历法的法则,都起源于数。洛下闳说:“一龠的容量,积八十一寸,就是一日的分数。”由此可知音律和历法都从数产生。既然从数产生,所以度起源于黄钟的长度,量起源于黄钟的龠,衡起源于黄钟的重量。由衡产生规,由规产生矩,由矩产生绳,由绳产生准,天下的制度全都不出于此了。

尧观测天象的时候,制度已经完备。舜的时候,不过是统一它们、协调它们罢了。由此看来,四岳就是羲和的四子,这是可信的。

修治五礼

五礼,就是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唐代的孔颖达认为,历验这部经典,也有五件事:祭祀上帝,属于吉礼;百姓像死了父母一样哀痛,属于凶礼;诸侯四次朝见,属于宾礼;《大禹谟》说“禹出征”,属于军礼;《尧典》说“嫁女于时”,属于嘉礼。他的意思大概是说,在尧的时候,这五礼已经完备,也不必这样分别。总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出这五种而已。

上文说统一音律、度量衡,这里说修治五礼,大概是因为礼乐征伐都由天子发出,所以如此。程颐说:“端正五等诸侯的秩序和制度的等级差别,就是修治五礼。”五等诸侯的制度,古代就有了,为了防止等级混乱,所以巡视所到之处,必须修明。端正五等诸侯的制度,连同君臣所执的圭璧币帛,都使它们符合礼制。

五玉、三帛、二生、一死,作为见面礼物如同五类器物,最后才返回。

五玉,是五等诸侯所执的圭璧。孔颖达将五玉与上文“修五礼”连读,所以唐代的孔颖达说“不言修”是承蒙上文的“修”字。这种说法不对。礼制本来就有因袭、变革、增减,称之为“修”是可以的。五等诸侯执圭璧来朝见,在方岳之下,不过是评定品级罢了,有什么“修”的呢?张载将“修五礼”作为一句,“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作为一句,大概是正确的。

查考《周礼》: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它们的长短数量都符合其爵命。桓圭长九寸,信圭、躬圭长七寸,谷璧、蒲璧直径都是五寸,这就是所谓的“五玉三帛”。孔颖达说诸侯世子执纁色帛,公的孤卿执素色帛,附庸之君执黄色帛。查考《周礼·典命》:诸侯的嫡子未向天子宣誓,就在子男之后以皮帛为礼。公的孤卿四命,以皮帛视同小国之君。根据这段文字,只有诸侯世子、公的孤卿执帛的记载,而没有说帛的颜色。至于附庸之君所执的,经文中完全没有记载,而孔颖达这样说,是孔颖达采撷众说,古人忠厚,可信的传可信,可疑的传可疑。他在“三帛”上断然明确说出所执的人及其颜色,与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同称,略不怀疑其中,必定有所依据才这样说。

郑玄说“三帛是用来荐玉的”,必定使用三种颜色的帛:高阳氏的后代用赤色缯,高辛氏的后代用黑色缯,其余诸侯用白色缯,这是臆测之说。既然上文已经说了五等诸侯所执的圭璧,下文又说荐玉帛,岂不是重复了吗?曾氏认为是皮帛、羔帛、雁帛,这种说法都不通。“二生”,是指卿执羔,大夫执雁。“一死”,

,士执雉也。自“五玉”至于“一死贽”,皆其所贽之物,量其贵贱轻重,以寓其等差而已,非有义理于其间。王氏曲生义训,皆从而为之辞,穿凿为甚。如此等说,皆无取焉。“三帛二生一死贽”则受之,“惟五玉”则礼毕而复还之者,《聘义》云:“以圭璋聘,重礼也。巳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五器卒乃复”,亦犹是也。而王氏谓诸侯有不能臣之义,复之所以賔之也,其说非也。有曰“五瑞”,有曰“五玉”,有曰“五器”,其实一也,葢史官之变文也。

译士人拿着野鸡作为见面礼。从“五玉”到“一死贽”,都是他们用来作为见面礼的物品,只是根据物品的贵贱轻重,来体现身份等级的差别罢了,其中并没有其他的义理蕴含。王氏强行附会义理进行训释,都顺着这种说法来辩解,穿凿附会得太过分了。像这样的说法,都不值得采纳。“三帛二生一死贽”是被接受下来的,“惟五玉”则是礼仪结束后又归还回去的,《聘义》中说:“用圭璋作为聘礼,是重视礼仪的表现。已经聘问之后又归还圭璋”,这是轻视财物而重视礼仪的道理。“五器卒乃复”,也是同样的道理。而王氏说诸侯有不能臣服的意思,归还圭璋是为了以宾客之礼相待,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有的称为“五瑞”,有的称为“五玉”,有的称为“五器”,其实是一样的,大概是史官为了避复而变换用词罢了。

五月,南廵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廵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归格于艺祖,用特。

岱宗礼毕,则南廵守。以五月至于南岳,其柴望秩于山川,以下皆如岱宗之礼。八月西廵,十有一月朔廵,礼亦皆然。曰岱礼,曰西礼,曰如初,皆史官之变文也。北岳礼毕,然后归于京师。葢一嵗而廵四岳也。胡舍人则疑之,以谓计其地理,考其日程,岂有万乗之尊,六军之卫,百官之富,一嵗而周万五千里哉?此说殊不然。叔恬问于文中子曰:「舜一嵗而廵守四岳,国不费而民不劳,何也?」文中子曰:「仪卫少而征求寡也。夫惟仪卫少而征求寡,故国不费而民不劳。」元朔六年冬十月,勤兵十余万,北廵朔方,东望缑山,登中岳少室,东廵海上,还封泰山,禅梁父,复之海上,并海北之碣石,歴西朔方九原,以五月至于甘泉,周万八千里。夫武帝仪卫可谓多矣,征求可谓众矣,尚能八月之间,周歴万八千里。而舜则仪卫少而征求寡,岂不能周歴万五千里乎?胡氏之说不可为据。既廵四岳而归,于是告祭于艺祖之庙。艺祖即文祖也。或曰艺祖,或曰文祖,特史官之变文也。《春秋》桓二年,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左氏曰:「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舎爵防勲礼也。」归格于艺祖,用特,则是礼也。用特者,用特牛以祭也。薛氏云:「格庙用特,其礼俭也。」庙礼从俭,制度可知矣。必俭其用度,而后可以廵守。此说为善。据此,云廵守四岳既毕,然后归格于艺祖用特,则是一年而周四岳,然后归也。郑氏以孟月礼毕而归,仲月复徃。夫一年而廵四岳,胡舍人尚计其地理,考其日程,而谓不能周歴万五千里?若廵一岳,归至于仲月复徃,则一嵗间周数万里,此必无之理也。

五载一廵守,羣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孔氏云:各防朝于方岳之下,凡四处,故曰四朝。此说不然。诸侯朝于方岳之下,于上文「肆觐东后,如岱礼,如初如西礼」已备言之矣,不应于此又言之也。郑氏云:廵守之年,诸侯来朝于方岳之下,其间四年则四方诸侯分来朝京师。此说乃得之。《周官》之「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廵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此则唐虞之礼也,但其年嵗久近之不同耳。胡氏既疑舜之时不能一载而廵四岳,遂以五载而廵守,谓一年而东,一年而南,一年而西,一年而北,此羣后所以四朝也。五载之中,一嵗息驾,行李往来之费皆可备也。信如此说,则是诸侯惟朝天子于方岳之下,而未尝朝于京师也,必无是理。五载一廵守,葢言廵守于方岳之下,以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以至于如五器卒乃复之事,而诸侯来朝京师,则有此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之三事也。葢诸侯来朝,则访问之使陈其言,既言之矣,则明试其言以考其功,功之既著者,则庸之以车服。此但不止一时之事,一人之身,于其来朝敷奏以言,使试其功,便庸以车服。葢待之以嵗月之久,则其未来朝也,敷奏以言;其既来朝也,则或考其功,功之有效者,则旌其车服。葢是緫众诸侯而言之,于朝有此三者之事也。庸与格则承之,庸之庸同,葢言通用之也。《采菽》之诗曰:「君子来朝,何以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乗马,又何予之?▯衮及黼。」此车服以庸之事也。而王氏必以《周官》六功之说于「放勲」,则引「王功曰勲」,于此则引「民功曰庸」。夫六功之说出于《周官》,以是而见于《尧典》《舜典》之言,非正义矣。至知其说不通,则迂濶而求合于「放勲」,则曰「功向于王」,于此则曰「六功」,皆曰上之所报,以民功为主。薛氏所谓「人本无病,病从药生」此。类是也。然唐虞之用刑赏,有黜陟,谓之明试以功,是有其效也。若其幽而宜黜者,鲜矣,罚不足道也。以舜之三考黜陟,而分北之止于三苖而已,则宜黜者少,于此可见,此说为美。传曰:「尧舜临民,有五

译五月,巡守到达南岳,礼仪如同泰山。八月,巡守到达西岳,礼仪如同初次。十一月朔日,巡守到达北岳,礼仪如同西岳。归来在文祖庙祭祀,用特牛。

泰山礼仪完毕,就向南巡守。五月到达南岳,其柴望祭山川,以下都如同泰山的礼仪。八月向西巡守,十一月朔日巡守,礼仪也都如此。说“岱礼”,说“西礼”,说“如初”,都是史官的变文。北岳礼仪完毕,然后回到京师。大概一年巡守四岳。胡舍人对此表示怀疑,认为计算地理,考察日程,哪有万乘之尊,六军护卫,百官众多,一年走遍一万五千里的道理?这种说法完全不对。叔恬问文中子说:“舜一年巡守四岳,国家不耗费,百姓不劳苦,为什么呢?”文中子说:“仪仗护卫少而征召索取少。正因为仪仗护卫少而征召索取少,所以国家不耗费而百姓不劳苦。”元朔六年冬十月,动用军队十余万,向北巡守朔方,向东望缑山,登中岳少室,向东巡守海上,回来封泰山,禅梁父,又去海上,沿着海边向北到碣石,经过西朔方九原,五月到达甘泉,周游一万八千里。武帝的仪仗护卫可以说很多了,征召索取可以说很多了,尚能在八个月之间,周游一万八千里。而舜仪仗护卫少而征召索取少,难道不能周游一万五千里吗?胡氏的说法不可作为依据。既巡守四岳归来,于是告祭于文祖之庙。艺祖就是文祖。有的说艺祖,有的说文祖,只是史官的变文。《春秋》桓公二年,公与戎在唐结盟。冬天,公从唐回来。左氏说:“告于宗庙。凡是公出行,告于宗庙;返回,饮至舍爵防勋礼。”归格于艺祖,用特,就是这种礼仪。用特,是用特牛祭祀。薛氏说:“格庙用特,其礼节俭。”庙礼从俭,制度可知。必须节俭用度,然后可以巡守。这种说法很好。据此,说巡守四岳完毕,然后归格于艺祖用特,则是一年周游四岳,然后归来。郑氏认为孟月礼仪完毕归来,仲月又去。一年巡守四岳,胡舍人尚且计算地理,考察日程,说不能周游一万五千里?如果巡守一岳,归来到了仲月又去,则一年间周游数万里,这必定没有这种道理。

五年一次巡守,诸侯四次朝见,陈述奏事以言,明察试用以功,车服以酬庸。孔氏说:各自在方岳之下朝见,共四处,所以说四朝。这种说法不对。诸侯在方岳之下朝见,在上文“肆觐东后,如岱礼,如初如西礼”已经详细说过了,不应在这里又说。郑氏说:巡守之年,诸侯来朝于方岳之下,其间四年则四方诸侯分来朝京师。这种说法才正确。《周官》的“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这就是唐虞之礼,只是年岁久近不同而已。胡氏既然怀疑舜之时不能一年巡守四岳,于是以五年巡守,说一年向东,一年向南,一年向西,一年向北,这就是诸侯所以四次朝见。五年之中,一年停驾,行李往来之费皆可备。信如此说,则是诸侯只在方岳之下朝见天子,而未尝朝见京师,必定没有这种道理。五年一次巡守,大概说在方岳之下巡守,以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以至于如五器卒乃复之事,而诸侯来朝京师,则有此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之三事。大概诸侯来朝,则访问之使陈其言,既言之矣,则明试其言以考其功,功之既著者,则庸之以车服。这但不止一时之事,一人之身,于其来朝敷奏以言,使试其功,便庸以车服。大概待之以岁月之久,则其未来朝也,敷奏以言;其既来朝也,则或考其功,功之有效者,则旌其车服。大概是总众诸侯而言之,于朝有此三者之事。庸与格则承之,庸之庸同,大概说通用之也。《采菽》之诗曰:“君子来朝,何以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又何予之?衮及黼。”此车服以庸之事也。而王氏必以《周官》六功之说于“放勋”,则引“王功曰勋”,于此则引“民功曰庸”。夫六功之说出于《周官》,以是而见于《尧典》《舜典》之言,非正义矣。至知其说不通,则迂阔而求合于“放勋”,则曰“功向于王”,于此则曰“六功”,皆曰上之所报,以民功为主。薛氏所谓“人本无病,病从药生”此类是也。然唐虞之用刑赏,有黜陟,谓之明试以功,是有其效也。若其幽而宜黜者,鲜矣,罚不足道也。以舜之三考黜陟,而分北之止于三苗而已,则宜黜者少,于此可见,此说为美。传曰:“尧舜临民,有五

。」葢言唐虞之治,惟此五者为临民之政。所谓五者,五载一廵守,羣后四朝之谓也。葢苟以封建为国,则廵守朝觐之时,不可以不严。舜五载一周,四岳觐诸侯,考制度,定礼乐,以一四方之视听。其间四年,则使四方之诸侯分来朝于京师,考试其言行而黜陟之,于是诸侯皆奉天子之政令,莫敢有异议者,兹其所以为唐虞之治也。及成周之时,设官分职,虽号祖述唐虞,然而王乃时廵,考制度于四岳,则其法已不如唐虞之宻。东迁之后,此礼皆废,天子不廵守,诸侯不朝觐,于是强陵弱,众暴寡,大并小,而周道陵夷,不可复振。论者不探其本,如栁子厚,则以封建为不可行,此葢未尝深考唐虞致治之绩也。

译大概说唐尧虞舜的治理,只有这五项是统治百姓的政治。所谓的五项,是指五年一次巡守,诸侯四次朝见天子。大概如果以分封制立国,那么巡守朝觐的时候,不可以不严格。舜每五年完成一次周遍,四岳朝见诸侯,考察制度,确定礼乐,以统一四方的视听。在这期间的四年,就让四方的诸侯分别到京师朝见,考核他们的言行而决定升降,于是诸侯都奉行天子的政令,没有人敢有异议,这就是唐尧虞舜治理天下的原因。到了成周时期,设置官职,虽然号称继承唐尧虞舜,然而天子按时巡守,在四岳考察制度,那么其法度已经不如唐尧虞舜严密。东迁之后,这些礼制都被废弃,天子不巡守,诸侯不朝觐,于是强者欺凌弱者,人多者侵害人少者,大国兼并小国,而周朝的道统衰微,无法再振兴。评论的人不探究根本,像柳宗元,就认为分封制不可实行,这大概是没有深入考察唐尧虞舜治理天下的功绩。

肇十有二州

典之所载,虽纪舜事,而先后不以相属。此又言舜既使禹治水之后,更定疆界,分天下为十二州也。十二州者,于九州之地,择其疆理阔逺者,又増置三州。三州,先儒谓舜分冀州为幽州、并州,分青州为营州。葢《周礼·职方氏》载九州有并、幽而无徐、梁,《尔雅》载九州无梁、青而有幽、营。先儒于此三者参较《禹贡》,而于九州之外,又得三州焉,曰幽、曰并、曰营。故遂以此充为十二州。然而世代久逺,是非不可得而知。马融云:“舜以冀州之地广大,分置并州;燕、齐辽逺,分燕置幽州,分齐置营州。”此说虽善,亦是本《职方氏》《尔雅》而为之说,未必有据,然或近之矣。

  封十有二山濬川

孔氏云:每州之名山殊大者,以为其州之镇封大也。据左氏传云:封豕长蛇,则封固可以训大也。周礼职方氏,每州皆取其大者以为镇,若扬州山镇曰会稽,荆州山镇曰衡山之类耳。先儒之说未为无据,然封十有二山而言大十有二山,则其为文不顺。据左氏传曰:将善是封殖。易曰:不封不殖。则封之为言,封殖之谓也。葢洪水既平之后,封殖其山而加树艺焉。谓之封殖者,非必于每州封一山之最大者,凡十有二州之山皆封殖之。如九山刋旅者,谓凡九州之山皆得刋木而旅祭也。濬川者,洪水既平,不可以不时而防导之也。唐孔氏谓禹之治水,通鲧为十三载,则舜摄位元年,九州始毕,当是二年之后,始封为十二州也。窃谓去古已逺,时月之详不可得而考,然学者于圣人之经,但求其意而已,至于时月则不可设为一定之论。如禹之治水,其时月最难考信。洪范曰: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左传云: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又曰:鲧殛而禹兴。祭法曰:鲧鄣洪水而殛死。顾此数说,则是鲧既殛于羽山,已死,然后举禹而治水也。益稷曰:予创若时,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啓呱呱而泣,予弗子。则是鲧既死之后,禹终三年之丧,既娶而后治水也。则舜摄之元年,安得洪水之功毕乎?观此则治水功毕,当在舜居摄以后数年也。然舜之居摄次年,则廵守朝诸侯,考制度,使洪水未平,则此礼亦不可得而讲也。观此则知治水功毕,又当居摄之前。而孟子又谓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凡此数说,求之皆龃龉,学者当阙之。

  象以典刑

此又言舜明慎用刑之道也。王氏云:「象者,垂以示人之谓。若周官垂法象魏是也。」此说比先儒为长。葢王者之法如江河,必使易避而难犯,故必垂以示之,使知避之。苟不垂以示之,使知所避,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周官司宼:「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悬象刑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象挟日而敛之。」此则唐虞之象以典刑之意也。而说者多以象刑为画象刑,其说皆出于大传与汉帝之诏。此说虽近似,然以象刑为画象而解「象以典刑」之句,其辞为不顺。而象刑亦有难治者。荀子曰:「世俗之说曰:『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是不然。以为治邪,则人固莫触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也,乱莫大焉。」薛氏又论:「世俗以为画衣冠异章服为象刑,岂非读舜典而误?」与此说有理。

  流宥五刑

此葢象刑之目也。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也。流宥五刑者,王氏谓制五流之法,以宥五刑之轻者。葢人之罪有被之五刑,为已重;加之鞭扑,为已轻。故制为流法,以宥焉。

  鞭作官刑扑作教刑

鞭作官刑者,以鞭为治官之刑也。扑作教刑者,不勤道业则挞之。《唐刑法志》曰:「唐用刑有五,一曰笞,笞耻也,罪之小者则加鞭挞以耻之,此舜典所谓扑作教刑是也。二曰扙,扙持也,可持以击之,此舜典所谓鞭作官刑是也。要之,此二者皆鞭挞之刑,有轻有重之不同。其曰官刑、教刑者,此亦据大凡而言。葢教刑多用轻者,故以朴系之,其实二者

译肇始十二州

《尚书·尧典》所载,虽然记载的是舜的事迹,但前后并不连贯。这里又说舜在派遣禹治水之后,重新划定疆界,将天下分为十二州。这十二州,是在九州的基础上,选择疆域辽阔遥远的地区,又增设了三州。关于这三州,前代儒者认为舜将冀州分为幽州、并州,将青州分为营州。大概《周礼·职方氏》记载的九州中有并州、幽州而没有徐州、梁州,《尔雅》记载的九州中没有梁州、青州而有幽州、营州。前代儒者将这三者与《禹贡》参较,在九州之外又得到了三州,即幽州、并州、营州。于是就用这三州凑成十二州。然而年代久远,是非难以确知。马融说:“舜因为冀州地域广大,分出并州;燕地、齐地遥远,分出燕地设置幽州,分出齐地设置营州。”这种说法虽然好,也是依据《职方氏》《尔雅》来做的解释,未必有确凿依据,但或许接近事实了。

封植十二山,疏导河流

孔氏说:每州中特别高大的名山,作为该州的镇山,所以“封”字可以解释为大。根据《左传》说:“封豕长蛇”,那么“封”确实可以训释为大。《周礼·职方氏》中,每州都选取最大的山作为镇山,比如扬州的镇山是会稽山,荆州的镇山是衡山之类。前代儒者的说法并非没有依据,然而说“封十二山”而解释为“大十二山”,文意就不通顺了。根据《左传》说:“将善是封殖”,《易经》说:“不封不殖”,那么“封”的意思,就是封植的意思。大概洪水平定之后,封植这些山并加以种植树木。所谓封植,并非一定在每个州只封植一座最大的山,而是十二州的群山都加以封植。就像“九山刊旅”那样,是说九州的群山都砍伐树木并举行旅祭。疏导河流,是因为洪水平定后,不能不时常防范和疏导。唐代孔氏认为禹治水,连同鲧治水共十三年,那么舜摄政元年,九州才刚刚完成,应当是二年之后,才开始封植十二州。我私下认为,距离古代已经很久,时间的细节无法考证,然而学者对于圣人的经典,只求理解其大意即可,至于具体时间则不能设定固定的论断。比如禹治水的时间,最难考证可信。《洪范》说:“鲧被杀而死,禹才继承兴起。”《左传》说:“舜惩罚鲧,举用禹。”又说:“鲧被杀而禹兴起。”《祭法》说:“鲧阻挡洪水而被杀。”看这几说,那么鲧在羽山被杀已死后,才举用禹来治水。《益稷》说:“我开创此时,娶妻于涂山,辛壬癸甲四日,启呱呱啼哭,我不顾他。”那么鲧死后,禹守完三年丧期,娶妻后才治水。那么舜摄政元年,怎么会有洪水治理完毕的事呢?看这些,治水大功告成,应当在舜居摄之后数年。然而舜居摄的次年,就巡视四方、朝见诸侯、考察制度,如果洪水未平,这些礼仪也无法施行。看这些,知道治水大功告成,又应当在居摄之前。而孟子又说禹在外八年,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所有这些说法,寻求起来都互相矛盾,学者应当存疑不论。

用象征性的刑罚作为常法

这又是说舜明察谨慎地运用刑罚的道理。王氏说:“象,是垂示给众人看的意思。就像《周官》垂示法度于象魏一样。”这种说法比前代儒者更为高明。大概王者的法律如同江河,必须让人容易避开而难以触犯,所以必须垂示出来,让人知道避开。如果不垂示出来,让人知道如何避开,等到陷入罪过,然后才施加刑罚,这是陷害百姓。《周官·司寇》:“正月吉日,开始和缓地颁布刑罚于邦国都鄙,于是将象征刑罚的法度悬挂在象魏,让万民观看象征,经过一天后收起。”这就是唐虞时期“象以典刑”的意思。而解说者多将象刑解释为画象刑,这种说法都出自《大传》和汉代皇帝的诏书。这种说法虽然近似,但将象刑解释为画象来解释“象以典刑”这句话,文辞不通顺。而且象刑也有难以处理的地方。荀子说:“世俗的说法说:‘治理良好的古代没有肉刑而有象刑’,这不是事实。如果认为是治理良好,那么人本来就不会触犯罪过,不仅不用肉刑,也不用象刑了。如果认为人会触犯罪过,只是减轻刑罚,那么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罪过极重而刑罚极轻,普通人不知道厌恶,混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薛氏又论述:“世俗认为画衣冠、异章服为象刑,难道不是读《舜典》而误解了吗?”这种说法有道理。

流放和宽恕五种刑罚

这大概是象刑的具体条目。五刑: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流宥五刑,王氏认为制定五种流放的法规,以宽恕五刑中较轻的罪行。大概人的罪过,施加五刑已经太重;施加鞭扑又太轻。所以制定流放之法,用来宽恕。

鞭刑作为官刑,扑刑作为教刑

鞭作官刑,是用鞭子作为惩治官吏的刑罚。扑作教刑,是不勤于道业就加以扑打。《唐刑法志》说:“唐朝用刑有五种,一是笞刑,笞是耻辱,罪过小的就加鞭挞以使其受辱,这就是《舜典》所说的扑作教刑。二是杖刑,杖是持握,可以持握击打,这就是《舜典》所说的鞭作官刑。总之,这两种都是鞭挞之刑,有轻重不同。所谓官刑、教刑,这也是就大略而言。大概教刑多用轻的,所以用朴(扑)来联系,其实两者

皆通用也。」

  金作赎刑

译都是通用的。”

用铜来抵偿刑罚

葢谓人有过误入罪,与事渉疑似者,使之以金赎其罪。孔氏以谓黄金,而唐孔氏谓古之赎罪皆用铜,汉始用黄金,但少其斤两,令其与铜相敌。后魏以金为难得,故大辟之罪,其罚千镮,赎铜三百七十五斤。然或用金,亦不可得而知之也。

  眚灾肆赦

自流宥五行至金作赎刑,此象刑之目也。自鞭作官刑至于眚灾肆赦,葢量人情之轻重也。昔者圣人虽设为常法,然必原人情之轻重,然后用其常刑,故能刑期于无刑,使过误者得罚金而故犯者必不赦。君子不防于无辜,小人不至于苟免,人将迁善逺罪,日趋于君子之域,此则刑期无刑之谓也。眚灾者,不幸而入于罪戾也。李校书曰:「周官甸师之职,丧事代王受眚灾,眚灾古语有是尔,犹言天作孽云耳。其罪非已作,或为人罣误而入于刑,犹论语所谓虽在缧絏之中,非其罪也。如此之人,其情在所可恕,故其逋逃而未获则肆纵之,已获而系囚则赦宥之也。」春秋言肆大眚,其实葢本诸此。

  怙终贼刑

孔氏谓怙奸自终当刑杀之,此说不然。夫以贼刑为刑杀之,则是圣人用刑所以贼人也。《左传》载叔向之言曰:「已恶而掠美,为昬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昬、墨、贼,杀,臯陶之刑也。」杜元凯云:「三者皆死刑。」昬、墨、贼,杀,与怗终贼刑,文势正同。葢怙恃其恶者,与终不能改者,与贼害人者,皆律家所谓情重,故刑之。

  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孙氏云:「史官既言舜用刑之目,于是又言其明徳慎罚、恤刑之意。曰:『舜之用刑也,钦哉钦哉,是刑之为忧恤哉』。言其哀矜忧恤之至,而或以为舜语非也。此说为是。」

流共工于幽洲,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苖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史官既言明慎用刑,于是又论诛四凶之罪,以见其用刑之当也。共工象恭滔天,足以惑世,故流之幽州。幽州者,先儒谓在州境之北邉也。驩兜党共工,其罪同,故放之于崇山。崇山者,先儒谓《禹贡》无崇山,未知其处,葢在衡山之阳。葢者,疑之之辞也。三苖,国名也,缙云氏之后,贪冒无厌,不恤其民,故窜之于三危。三危在雍州也。鲧九载绩用弗成,违戾圮族,益甚,故殛之于羽山。羽山即徐州所谓蒙羽其艺也。流放窜殛,皆是屏之逺方也。《左氏传》所谓「流四凶族,投诸四裔,以御魑魅」是也。而有放、流、窜、殛之异者,孔氏曰:「异其文,述作之体,其说是也。」凡典之所载,有一言而再言之者,则必变其文。如既曰「正月上日」,又曰「月正元日」,而又曰「正月朔旦」;既曰「五瑞」,又曰「五玉」,又曰「五器」;既曰「文祖」,又曰「艺祖」;南岳曰「如岱礼」,西岳曰「如初北岳曰「如西礼」;及此流放窜殛,皆是经纬其语,以成文体,非有异义也。殛鲧于羽山,说者多以为杀之,遂举《洪范》「鲧则殛死」之言为证,是不然。使鲧之罪果在所当杀,则直杀之矣,何必殛之羽山?《洪范》所谓「殛死」者,正如后世史传言「贬死」也。太祖皇帝读书叹曰:「尧舜之世,四凶之罪,止从投窜,何近代法网之宻也?」太祖之言,可谓得圣人之意矣。葢舜之制为流法,以宥五刑,四凶之罪可谓大矣,而止于从殛窜,则终舜之世死刑未尝用也。《史记》云:「以见舜之盛徳云耳。」四凶不诛于尧世而诛于舜之时,何也?程氏曰:「四凶在尧之朝,知其恶之不可行,则能隐其恶,立尧之朝以助尧之治,尧何因而诛之?及舜登庸于侧隐之中,而居其上,始有不平之心,而肆其恶,故舜诛之耳。」幽州、崇山、三危、羽山,皆是弃之逺恶之地。《左氏传》云:「投诸四裔」,谓之「四裔」,则亦是犹四处而言,非必有南北东西之异。太史公曰:「流共工于幽州,以变北狄;放驩兜于崇山以变,南蛮窜三苖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孔氏因此说,遂以幽州为北裔,崇山为南裔,三危为西裔,羽山为东裔。夫四凶之罪贯盈,而不可赦,故投于逺恶

译大抵是说人有过错误入罪,以及事情涉及疑似的情况,让他们用金钱来赎罪。孔氏认为赎罪用的是黄金,而唐代的孔氏说古代的赎罪都用铜,汉代才开始用黄金,只是减少了黄金的重量,使其价值与铜相当。后魏因为黄金难得,所以对于死刑,罚金一千镮,赎铜三百七十五斤。然而有时也用黄金,这也是无法确知的。

眚灾肆赦

从流放、宽宥五行之罪到用金赎刑,这些是象刑的名目。从鞭刑作为官刑到眚灾肆赦,大抵是衡量人情罪责的轻重。从前圣人虽然设立了常法,但必定推究人情的轻重,然后才施用常刑,所以能够期望刑罚最终归于不用刑罚,使有过失误犯的人得以罚金赎罪,而故意犯罪的人必定不予赦免。君子不会防备无辜之人,小人不至于苟且免罪,人们将迁善远罪,日益趋向君子的境界,这就是期望刑罚最终归于不用刑罚的意思。眚灾,是指不幸而陷入罪责。李校书说:“《周官》甸师的职责,在丧事中代替君王承受眚灾,眚灾是古语,犹如说天降灾祸一样。其罪并非自己造成,或者被人牵连误入刑网,就像《论语》所说的‘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这样的人,其情是可以宽恕的,所以如果逃亡而未抓获就放走他,已经抓获而囚禁就赦免他。”《春秋》说“肆大眚”,其实大概就源于此。

怙终贼刑

孔氏说怙恶不悛、坚持到底的人应当刑杀,这种说法不对。如果把贼刑理解为刑杀,那就是圣人用刑是为了残害人民。《左传》记载叔向的话说:“做了坏事却掠取美名,称为昏;因败坏官职而贪污,称为墨;杀人不忌,称为贼。昏、墨、贼,杀,是皋陶的刑罚。”杜元凯说:“这三种都是死刑。”昏、墨、贼,杀,与怙终贼刑,文势正相同。大抵是怙恃其恶的人,与始终不能改正的人,与贼害他人的人,都是律家所说的罪情严重,所以施以刑罚。

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孙氏说:“史官既然说了舜用刑的名目,于是又说其明德慎罚、恤刑的意思。说:‘舜之用刑也,钦哉钦哉,是刑之为忧恤哉’。言其哀矜忧恤之至,而有人认为这是舜的话是不对的。这种说法是对的。”

流放共工到幽州,放逐驩兜到崇山,放逐三苗到三危,殛鲧于羽山。惩处这四罪,天下都信服。

史官既然说了明慎用刑,于是又论述诛杀四凶的罪,以显示其用刑得当。共工象恭滔天,足以迷惑世人,所以流放他到幽州。幽州,先儒说在州境的北边。驩兜结党共工,其罪相同,所以放逐他到崇山。崇山,先儒说《禹贡》中没有崇山,不知道其所在,大抵在衡山之南。大抵,是表示怀疑的语气。三苗,国名,是缙云氏的后代,贪婪无厌,不体恤百姓,所以放逐他们到三危。三危在雍州。鲧治水九年功绩没有完成,违抗命令导致部族败坏,更加严重,所以殛他于羽山。羽山就是徐州所说的蒙羽其艺的地方。流放、放逐、放逐、殛,都是把他们屏弃到远方。《左传》所说的“流四凶族,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就是这个意思。而有放、流、窜、殛的不同,孔氏说:“变换其文辞,是叙述写作的体例,这种说法是对的。”凡是《尚书》所载,有一句话重复说的,就必定变换其文辞。比如既说“正月上日”,又说“月正元日”,又说“正月朔旦”;既说“五瑞”,又说“五玉”,又说“五器”;既说“文祖”,又说“艺祖”;南岳说“如岱礼”,西岳说“如初”,北岳说“如西礼”;以及这里的流放窜殛,都是经纬其语,以成文体,并非有异义。殛鲧于羽山,解说者多认为是杀了他,于是举出《洪范》“鲧则殛死”的话作为证据,这是不对的。如果鲧的罪确实应当杀,那就直接杀了他,何必殛他于羽山?《洪范》所说的“殛死”,正如同后世史传所说的“贬死”一样。太祖皇帝读书感叹说:“尧舜之世,四凶之罪,只从投窜,为什么近代法网如此严密?”太祖的话,可谓得圣人之意了。大抵舜制定流刑,以宽宥五刑,四凶之罪可谓重大,而只止于从殛窜,那么终舜之世死刑未曾使用。《史记》说:“以见舜之盛德云耳。”四凶不在尧世诛杀而在舜之时诛杀,为什么呢?程氏说:“四凶在尧之朝,知道其恶不可行,就能隐藏其恶,立于尧之朝以助尧之治,尧何因而诛之?等到舜登庸于侧隐之中,而居其上,始有不平之心,而肆其恶,所以舜诛之。”幽州、崇山、三危、羽山,都是弃之远恶之地。《左传》说:“投诸四裔”,称为“四裔”,那么也是犹四处而言,非必有南北东西之异。太史公说:“流共工于幽州,以变北狄;放驩兜于崇山以变南蛮,窜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孔氏因此说,遂以幽州为北裔,崇山为南裔,三危为西裔,羽山为东裔。夫四凶之罪贯盈,而不可赦,故投于远恶

之地而絶之,其何以变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哉?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见弃于中国,而可以变于蛮貊,无是理也。」四罪而天下咸服者,罚既当罪,而天下心服之也。据舜诛四凶,在于歴试之初,肈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濬川在命禹平水土之后而作。典者载先后之辞,如此者葢史官因言舜之明慎用刑,遂援其诛四凶之事以为证,非谓先肈十有二州而后诛四凶也。

译(如果)占据土地却断绝(与百姓的)联系,那凭借什么来教化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呢?孔子说:“言语忠诚守信,行为笃实恭敬,即使在蛮貊那样的地方也能行得通。如果被中原地区所抛弃,却能在蛮貊之地得到教化,这是没有的道理。”四凶被惩处而天下都信服,是因为刑罚与罪行相当,所以天下人心悦诚服。根据舜诛杀四凶的记载,是在他经历初步考验的时候;而划定十二州、封祭十二山、疏通河流,是在任命禹平定水土之后才进行的。《尚书·舜典》中记载前后不同的言辞,像这样的情形,大概是史官因为说到舜明察谨慎地使用刑罚,于是援引他诛杀四凶的事情作为证据,并不是说先划定十二州而后才诛杀四凶。

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宻,八音

言舜之居摄二十有八年而后尧死也。殂落,死也。葢人之死也,魂气归于天,故谓之殂;体魄降于地,故谓之落。百姓如丧考妣,言百姓之失尧如失父母也。孔氏云:“言百官感徳思慕”,非也。夫百姓有指百官而言之者,若《尧典》“平章百姓”是也;有指民而言之者,若《论语》“修已以安百姓”是也。此“百姓”葢指民而言之,言尧之徳及于民也,深且久。其崩也,百姓若失父母,无小大,无逺近,皆然,非独百官而已。三载,四海遏宻,八音。指其地而言之,则曰四海;指其人而言之,则曰百姓。其实不异也。而王氏云:“圣人之政,其施不能无厚薄,则其报施之义亦不能无厚薄也。”此葢曲生穿凿,无义理也。夫谓百姓如丧考妣者,非是处苫块,真如居父母之丧也,但谓忧愁不乐也。惟忧愁不乐,则于三年之问,遏密八音。此葢相因之辞,无有臣与民之异也。遏,絶也;宻,静也。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也。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人心欢乐,则八音之奏和恱,而无有厌斁;苟其心一有所不乐,则虽八音陈于前,而心不在焉,不知其为乐也。尧之崩也,百姓哀慕,如丧考妣,至于三载,四海遏宻八音。此葢至诚所感,自然而然,非有刑政以驱之也。窃惟尧舜之世,有后世所不可跂及者二事:驩兜、共工之徒,皆世之所谓大奸大恶,立于其朝,非惟不逞其奸,而反为世所用,此其所不可跂而及者一也。尧老而舜摄者二十八年,尧以天子之尊,不复以庻政自闻,而退处于上;舜以匹夫之贱,摄行天子之事,歴年如是之久,而谗间不生。及尧崩,舜率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之丧,然后即天子之位,内外大小,无有纎豪之隙者,此后世所不可跂而及者二也。且如唐明皇、肃宗,亲父子之间,及肃宗即位,明皇处西内,而程元振之徒一肆其谗,问则父子之间不啻如仇雠。尧与舜初非有天属之亲而舜能率天下以事尧,使斯民戴尧之心,无有厌斁。及其崩也,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宻,八音。此其为难,葢本试于谐顽嚚刑二女也。桞子厚智不足以知此,且谓尧不能使民忘之,不能以天下授舜;舜不能自系于民,不能以受尧之天下。且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宻,八音,乃是舜归徳于尧,史尊尧之辞。此葢以一已之私意测度圣人者也。子厚之心术,葢可见矣。

  尚书全解卷二

<经部,书类,尚书全解>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三

  宋 林之奇 撰

  舜典        虞书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聦。

月正即正月也。李校书曰:月朔或谓之朔月,诗所谓朔月辛卯是也。月吉或谓之吉月,传所谓吉月朝服而朝是也。以此观之,则月正之为正月也,必矣。夫学者之于经,惟本于求其意而已,不必区区于物色牝牡之间。如二典之所载,皆史官变其文以成经纬,苟得其大意足矣。如必较量轻重而为之说,则将不胜其凿。如舜典言舜受终,则曰正月,格于文祖则曰月正,必欲从而为之说,此王氏之所以有“即是月而后有政”之论也。元日,朔日也。朔日而谓之元日,犹人君即位之始年谓之元年也。舜既终三年之丧,于是始告庙。既告于庙,然后即于天子之位也。自此而下,皆纪舜询访羣臣之事也。询于四岳者,所谓谋于四岳也。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聦,此其所以谋四岳之事也。唐孔氏云:告庙既讫,乃谋政治于四岳之官,所谋开四方之门,大仕路,致众贤也。明四方之目,使为已逺视四方也。逹四方之聦,使为已逺听四方也。恐逺有所壅蔽,令为已悉闻之。此说甚善。葢四岳之职,主招延众贤,以待上之所求,为天子之耳目也。故天子求贤,必咨访询问之,如典所载者多矣。此言询于四岳,亦咨访询问而求贤也。辟四门者,葢所以广仕路也。孟子曰: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惟其辟四方之门,则天下

译过了二十八年,尧帝便去世了,百姓们如同失去了父母一般悲痛,在三年之内,四海之内都停止了音乐演奏。

这是说舜代理天子职务二十八年之后,尧才去世。“殂落”就是死亡。大概人死后,魂气归于天,所以称为“殂”;体魄降于地,所以称为“落”。“百姓如丧考妣”,是说百姓失去尧,就像失去父母一样。孔安国说:“这是说百官感念恩德、思念仰慕”,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所谓“百姓”,有时是指百官,比如《尧典》中的“平章百姓”;有时是指民众,比如《论语》中的“修己以安百姓”。这里的“百姓”大概是指民众,说明尧的恩德遍及民众,深厚且长久。尧去世时,百姓如同失去父母,无论老少,无论远近,都是如此,并非只有百官如此。“三载,四海遏密八音”,从地域来说称为“四海”,从人物来说称为“百姓”,其实并无不同。而王安石说:“圣人的政治,其施予不能没有厚薄,那么报答施予的道义也不能没有厚薄。”这大概是牵强附会、穿凿附会,没有道理。说百姓如丧考妣,并不是说他们真的像居父母之丧那样守孝,只是说他们忧愁不快乐罢了。正因为忧愁不快乐,所以在三年的丧期里,停止演奏八音。这是前后相承的说法,并没有臣子与民众的区别。“遏”是断绝,“密”是寂静。“八音”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凡是音乐的兴起,都是由人心产生的。人心欢乐,那么八音的演奏就和谐愉悦,而没有厌倦;如果心中有一点不快乐,那么即使八音陈列在面前,心也不在其中,不知道那是音乐。尧去世时,百姓哀痛仰慕,如同丧考妣,直到三年,四海之内都停止演奏八音。这是至诚所感动,自然而然的结果,并非有刑罚政令来驱使。

我私下认为,尧舜的时代,有两件事是后世无法企及的:欢兜、共工这些人,都是世上所谓的大奸大恶之徒,站在朝廷上,不仅没有施展他们的奸恶,反而被世人所用,这是第一件无法企及的事。尧年老而舜代理天子职务二十八年,尧以天子的尊贵,不再亲自处理日常政务,而退居上位;舜以平民的卑微,代理天子的事务,历时如此之久,却没有谗言离间产生。等到尧去世,舜率领天下诸侯为尧守三年丧,然后才即天子位,内外大小,没有丝毫嫌隙,这是第二件后世无法企及的事。况且像唐明皇、肃宗,是亲生父子,等到肃宗即位,明皇住在西内,而程元振等人肆意进谗言,导致父子之间不像仇敌那样疏远。尧与舜起初并没有血缘亲情,而舜能率领天下人侍奉尧,使民众拥戴尧的心,没有厌倦。等到尧去世,百姓如丧考妣,三年之内,四海之内停止演奏八音。这其中的艰难,大概本就在考察谐、顽、嚚、刑二女时体现出来了。柳宗元智慧不足以理解这些,并且说尧不能使民众忘记他,不能把天下授予舜;舜不能把自己系于民众,不能接受尧的天下。并且说如丧考妣,三年之内四海停止演奏八音,是舜把功德归于尧,史官尊崇尧的言辞。这大概是以一己之私意揣测圣人罢了。柳宗元的心术,大概可以看到了。

尚书全解卷二

<经部,书类,尚书全解>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三

宋 林之奇 撰

舜典 虞书

正月元日,舜到达文祖庙,咨询四岳,打开四门,彰明四方之目,通达四方之耳。

“月正”就是正月。李校书说:月朔有时称为朔月,《诗经》所说的“朔月辛卯”就是如此。月吉有时称为吉月,《左传》所说的“吉月朝服而朝”就是如此。由此看来,“月正”作为正月,是必然的。学者对于经典,只求其意旨罢了,不必在细节上斤斤计较。比如两篇《典》所载,都是史官变换文辞以形成经纬,只要得其大意就够了。如果一定要较量轻重而为之解说,那么穿凿附会就说不尽了。比如《舜典》说舜接受禅让,就说“正月”,说到达文祖庙就说“月正”,一定要跟着为之解说,这就是王安石之所以有“即是月而后有政”的议论的原因。“元日”,就是朔日。朔日称为元日,就像君主即位的始年称为元年一样。舜服完三年丧,于是开始告庙。既已告庙,然后即天子位。从此以下,都是记载舜咨询访求群臣的事情。咨询四岳,就是所谓谋议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这就是他谋议四岳事务的方法。唐孔颖达说:告庙完毕后,于是向四岳之官谋议政治,所谋议的是打开四方之门,扩大仕途,招致众贤。彰明四方之目,让他们为自己远视四方。通达四方之耳,让他们为自己远听四方。恐怕远方有所壅蔽,让他们为自己全部听闻。这种说法很好。大概四岳的职责,主要是招延众贤,以等待上级的需求,作为天子的耳目。所以天子求贤,必定咨访询问,如《典》所载者很多。这里说咨询四岳,也是咨访询问而求贤。“辟四门”,大概是用来扩大仕途。孟子说:义是路,礼是门,只有君子能由此路出入此门。因为打开四方之门,那么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