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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尚书全解八

尚书全解卷七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105–116 段

盖《书》之文尚简严,文不欲繁,故上既言作,而下不复言作,亦犹《仲虺》既言“仲虺作诰”,下文故不言作《仲虺之诰》;《微子》既言“微子作诰”,下文亦不言作《微子》与此同也。禹敷土者,《礼记》曰:“鲧鄣洪水而殛死。”《洪范》曰:“鲧湮洪水。”夫五行相胜之序,土能治水,故鲧执此以为治水之法,故其施功也,惟务以土而湮之、障之。夫洪水之势,浩浩滔天,奔突漂悍,乃欲以土而鄣之,以与水争势于隄防之间,适以激其怒而増其势,而至扵奔突漂悍也,故至九载绩用弗成。若夫禹治水则不然,以谓水性润下,惟使行其所无事,则水得其性矣。故其治水也,惟务敷土而散之,顺其自然,不与水争势于隄防之间,而水得其性矣,此所以有成功也。史官言禹之治水,而其初之一言曰“禹敷土”,可得发明禹之意也。“随山刋木”者,以除其障蔽,驱其禽兽,使避水者各安其居也。

译大概《尚书》的文辞崇尚简练严谨,文字不追求繁复,所以上文既然已经说了“作”,下文就不再重复说“作”。这就像《仲虺之诰》中既然说了“仲虺作诰”,下文就不再说“作《仲虺之诰》”;《微子》中既然说了“微子作诰”,下文也不再说“作《微子》”,道理与此相同。

“禹敷土”这句话,《礼记》说:“鲧堵塞洪水而被处死。”《洪范》说:“鲧用泥土淹没洪水。”按照五行相克的顺序,土能克制水,所以鲧秉持这个原则作为治水的方法,因此他在施工时,只致力于用泥土去淹没、堵塞洪水。然而洪水的势头浩大滔天,奔腾冲击、漂荡强悍,竟然想用泥土去阻挡它,在堤防之间与水争势,这恰好激怒了洪水而增加了它的势头,以至于造成奔腾冲击、漂荡强悍的后果,所以经过九年也没有取得成效。

至于禹治水就不是这样,他认为水的本性是滋润向下,只要让水顺着它本来的样子流动,水就能得到它的本性。所以禹在治水时,只致力于铺展土地来分散水流,顺应自然,不在堤防之间与水争势,水也就得到了它的本性,这就是禹能够成功的原因。史官记载禹治水的事迹,开头第一句话就说“禹敷土”,由此可以阐发禹的本意。“随山刋木”的意思是,清除遮挡视线的障碍,驱赶野兽,让躲避洪水的人们各自安居。

奠髙山大川

奠定也。言九州之界未有所定。禹既随山刋木,除其蔽障之后,于是以其每州山之髙者,川之大者,画为界甸,以定九州之分域也。《王制》曰:「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夫九州风俗之所以异者,盖本广谷大川异制也。故禹之所定九州之经界,以髙山大川为之准,所以然者,本其风俗之异也。故「济河惟兖州,専以大川为之界;荆及衡阳惟荆州,则专以髙山为之界;荆河惟豫州,华阳黒水惟梁州,则兼以髙山大川矣。」于是自九州而下,各别其九州之经界而言,及治水之曲折,与其田赋之髙下,贡篚之多寡,盖前目而后凡也。孔氏曰:「髙山五岳,大川四渎,定其差秩,祀礼所视。」此説不然。夫定其差秩,祀礼所视,此有司之常事耳,而乃言于刋木之下,冀州之上,非序也。则知孔氏之説为不然。

  冀州

冀州,唐孔氏曰:九州之次,以地为先后,以水性下流,当从下而泄,故治水皆从下为始。冀州帝都,于九州近北,故首从冀起,而东南次兖,而东南次青,而南次徐,而南次扬,从扬而西次荆,从荆而北次豫,从豫而西次梁,从梁而北次雍。雍地最髙,故在后也。自兖而下,皆准地之形势,从下向髙,从东向西。青、徐、▯三州并为东偏,雍州髙于豫州,豫州髙于青徐,雍、豫之水从青徐而人海。梁髙于荆,荆髙于扬,梁、荆之水从扬而入海也。兖州在冀州东南,冀、兖二州水各自东北入海也。苏氏之説曰:尧之河水为患最甚,江次之,淮又次之。河水冀、兖为多,而徐其下流被害亦甚。禹都于冀,故禹行自冀始。此説皆未尽。盖禹之治水,其始也,必决其怀襄之水,然后导川泽之流,而其所为先后之序,具载于九州之后,“导岍及岐”以下是也。此之所载,但记夫九州之经界,与其田赋贡篚之详。若夫治水之先后,不在于此也。夫洪水之为害,泛滥于天下,其治之也,必相视其水之大势,顺其地之髙下,渐而导之,不可拘于经界之限也。故自“导岍及岐”以至“又东北入于河”,其首尾本末各有条理。盖治水之势,未尝不自上而导下,自下而决之于海。史官条列,备言于经界之后。论九州者,但当观其分疆定界,与夫制田赋之多寡,不必论其先后之序。“禹贡”自兖州而下八州皆言经界,而特冀州不言经界者,别帝都也。虽不言经界,以余州而准之,则冀州经界实存于其间。兖州言“济河自东河以东也”,豫州言“荆河自南河以南也”,雍州言“西河自西河以西也”。冀州之域,三面距河,自积石东北流入于中国,则折而南流。雍州在其西,故曰“西河”;至华隂则折而东流,豫州在其南,故曰“南河”;至于大伾,则又折西北流。兖州在其东,故曰“东河”。以三州考之,则冀州在东河之西南河之北西河之东,王制曰:「自东河至于西河,千里而近;自常山至于南河,千里而近。」此则冀州之境界也。此篇虽不言冀州之经界,而冀州境界亦可以互见余州之间。故《禹贡》之书,所以独出于千载之上,非后世地理家之所能及也。《周官·职方氏》「奠九州之经界」,正东曰青州,正南曰荆州,正西曰雍州,正北曰并州,皆是指周之王都所向之方而言之。况以王都混同扵其间,无所异曰河南曰豫州,非特不能别王都之所在,乃并与九州所止之方无所辨别也。此则职方之差也。

  既载壶口治梁及岐

先儒皆以冀州既载为一句,而汉孔氏以谓尧所都,先施贡赋役,载扵书。至唐孔氏又谓计人多少赋功配役,载于书籍,然后徴而用之,以治水也。据经但有既载二字,而诸儒遂加赋役载扵书之意。案兖以下九州之名之下皆为絶句,惟冀州之下有此既载二字,而下文壶口二字又无所属。唐孔氏云于壶口之下言治者,欲见上下皆治也。其説亦陋,此当从苏氏之说,以既载壶口为一句。诗曰:俶载南▯,谓始有事于南▯也。此亦始有事于壶口,然后治

译奠定高山大川。

奠定,就是划定疆界的意思。是说九州的边界还没有确定。大禹在沿着山脉砍伐树木、清除遮蔽障碍之后,于是以每个州最高的山、最大的河,来划定疆界,以此确定九州的区域。《王制》说:“宽阔的山谷和巨大的河流,制度不同;生活在那里的人,风俗不同,刚强与柔弱、轻缓与沉重、迟缓与迅速,整齐程度不同,五种味道的调和方式不同,器具的制作规格不同,衣服的适宜样式也不同。”九州风俗之所以不同,大概根本原因在于广阔的山谷和巨大的河流制度不同。所以大禹所划定的九州疆界,以高山大川作为标准,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考虑到风俗的差异。所以“济水、黄河之间是兖州,专门以大川作为边界;荆山和衡山以南是荆州,则专门以高山作为边界;荆山、黄河之间是豫州,华山以南、黑水之间是梁州,则是高山大川兼作边界。”于是从九州开始,分别叙述各州的疆界,以及治水的曲折情况,还有田赋的高低、贡品多寡,这是先列举具体项目而后总括大意。孔氏说:“高山指五岳,大川指四渎,确定它们的等级次序,祭祀礼仪所依据。”这种说法不对。确定等级次序,祭祀礼仪所依据,这是官吏的常规事务,却把它放在“刊木”之下、“冀州”之上,不符合顺序。由此可知孔氏的说法是不对的。

冀州

冀州,唐代的孔氏说:九州的次序,以地势的先后排列,因为水性向下流,应当从下游排泄,所以治水都从下游开始。冀州是帝都所在,在九州中靠近北方,所以首先从冀州开始,然后向东南依次是兖州,再向东南依次是青州,向南依次是徐州,向南依次是扬州,从扬州向西依次是荆州,从荆州向北依次是豫州,从豫州向西依次是梁州,从梁州向北依次是雍州。雍州地势最高,所以在最后。从兖州以下,都依据地势形势,从低向高,从东向西。青州、徐州、扬州三州合为东部偏侧,雍州高于豫州,豫州高于青州、徐州,雍州、豫州的水从青州、徐州流入大海。梁州高于荆州,荆州高于扬州,梁州、荆州的水从扬州流入大海。兖州在冀州东南,冀州、兖州的水各自向东北流入大海。苏氏的说法说:尧时黄河为患最严重,长江次之,淮河又次之。黄河在冀州、兖州泛滥最多,而徐州作为下游受害也很严重。大禹建都于冀州,所以大禹行事从冀州开始。这些说法都不全面。大概大禹治水,开始时,必定先决开泛滥的水势,然后疏导河流湖泊的流向,而其所做的先后次序,详细记载在九州之后,“导岍及岐”以下就是。这里所记载的,只是记录九州的疆界,以及田赋贡品的详情。至于治水的先后次序,并不在这里。洪水为害,泛滥天下,治理它,必须观察水的大势,顺应地势的高低,逐渐疏导,不能拘泥于疆界的限制。所以从“导岍及岐”直到“又东北入于河”,其首尾本末各有条理。大概治水的形势,没有不是从上向下疏导,从下决口入海的。史官条列,在疆界之后详细叙述。论述九州的人,只应当观察其划分疆域确定边界,以及制定田赋的多寡,不必论述其先后次序。《禹贡》从兖州以下八州都讲疆界,而唯独冀州不讲疆界,是因为区别帝都。虽然不讲疆界,以其他州来推究,那么冀州的疆界实际上存在于其中。兖州说“济河”,是自东河以东;豫州说“荆河”,是自南河以南;雍州说“西河”,是自西河以西。冀州的区域,三面靠着黄河,黄河从积石山向东北流入中原,然后折向南流。雍州在其西,所以叫“西河”;到华阴则折向东流,豫州在其南,所以叫“南河”;到了大伾,则又折向西北流。兖州在其东,所以叫“东河”。以这三个州来考证,那么冀州在东河的西南、南河的北、西河的东,《王制》说:“从东河到西河,千里相近;从常山到南河,千里相近。”这就是冀州的境界。这一篇虽然不讲冀州的疆界,但冀州的境界也可以从其他州之间互相看出。所以《禹贡》这本书,之所以独出千载之上,不是后世地理学家所能企及的。《周官·职方氏》“奠定九州的疆界”,正东叫青州,正南叫荆州,正西叫雍州,正北叫并州,都是指周朝王都所朝向的方向而言。何况把王都混同在其中,没有区别,说河南叫豫州,不仅不能区别王都所在,而且连九州所止的方向也无法辨别。这就是职方氏的差错。

既载壶口治梁及岐

以前的儒者都把“冀州既载”作为一句,而汉代的孔氏认为尧所建都,先施行贡赋徭役,记载在书上。到唐代的孔氏又说计算人口多少分配徭役,记载在书籍上,然后征召使用他们来治水。根据经文只有“既载”二字,而各位儒者就添加了赋役记载在书上的意思。考察兖州以下九州的名字下面都是断句,只有冀州下面有这“既载”二字,而下文“壶口”二字又没有归属。唐代孔氏说在“壶口”之下说“治”,是想表明上下都治理了。这种说法也很浅陋,这里应当采纳苏氏的说法,把“既载壶口”作为一句。《诗经》说:“俶载南亩”,是说开始在南亩从事农事。这里也是开始在壶口从事工作,然后治理

梁及岐也。故曰:既载壶口,治梁及岐。《禹贡》山川地理,歴三代春秋,至于今且数千年,其间地名既世代变易,各有不同,又其川渎下流多所圮坏,无复考据。唐孔氏据汉先儒所载山川地理而附益之,以班孟坚《地理志》所载,其意盖以谓孔氏去汉初七八十年耳,身为武帝博士,必当具见图籍,其山川所在必是验实而知。班孟坚据汉山川,必当得其大槩,故正义则引以为据。今姑依正文所载,而旁采诸儒之説,以正其义,是非取舎尚在诸友博学多识而自择焉。某亦不敢自必也。孔氏曰:壶口在冀州,梁岐在雍州。《汉地理志》曰:壶口在河东北屈县东南,梁山在左冯翊夏阳县西北,岐山在右扶风美阳县西北。盖壶口在河之内,乃属于冀州,梁在河之外,故属扵雍州。言冀州之水而及扵雍梁岐者,曽氏曰:吕不韦曰:龙门未辟,吕梁未凿,河出孟门之上,大溢逆流,名曰洪水,大禹防通,谓之孟门。案《地理志》谓壶口在北屈之东南,而郦道元谓孟门在北屈之西南,则壶口孟门之东山也。龙门在梁山北,则梁山龙门之南山也。以是言之,其先河出孟门之上,横流别出,则知其东之壶口,其南之梁山,其西之岐山,皆垫于水矣。禹于壶口之西辟孟门,而始事扵壶口;于梁山之北辟龙门,而终事扵梁山。而其余功又及岐山焉。盖壶口、梁、岐一役也。其施功皆同时,不可分言于二州。所以独言于冀州者,以雍州之山也。

译这是梁山和岐山。所以说:“既已疏治壶口,又治理了梁山和岐山。”《禹贡》中的山川地理,历经夏、商、周三代及春秋时期,直到如今已有数千年,其间地名随着世代变迁而改变,各不相同,加之河流下游多有毁坏,已无法考证。唐代孔颖达依据汉代先儒所记载的山川地理加以补充,以班固《汉书·地理志》所载为依据,其用意大概是认为孔颖达距离汉初不过七八十年,身为武帝时的博士,必定能够见到完整的图籍,对于山川所在必定是验证属实而知晓的。班固依据汉代的山川形势,必定能掌握其大概,所以《正义》便引为根据。现在暂且依照正文所载,并旁采诸儒的说法,来纠正其义理,是非取舍尚需各位博学多识的朋友自行选择。我也不敢自以为是。孔颖达说:“壶口在冀州,梁山和岐山在雍州。”《汉书·地理志》说:“壶口在河东北屈县东南,梁山在左冯翊夏阳县西北,岐山在右扶风美阳县西北。”大概壶口在黄河之内,所以属于冀州;梁山在黄河之外,所以属于雍州。说到冀州的水系却涉及雍州的梁山和岐山,曾氏说:吕不韦说:“龙门尚未开辟,吕梁尚未凿通,黄河从孟门之上涌出,大水泛滥逆流,称为洪水,大禹疏导疏通,称之为孟门。”查《地理志》说壶口在北屈县的东南,而郦道元说孟门在北屈县的西南,那么壶口和孟门就是东边的山。龙门在梁山的北边,那么梁山就是龙门南边的山。由此说来,起初黄河从孟门之上涌出,横流别出,那么就知道东边的壶口、南边的梁山、西边的岐山,都淹没在水中。大禹在壶口西边开辟孟门,从而开始在壶口施工;在梁山北边开辟龙门,从而在梁山完成工程。而其余的功绩又波及岐山。大概壶口、梁山、岐山是同一项工程。其施工都是同时进行的,不能分开来说属于两个州。之所以单独在冀州提及,是因为梁山和岐山属于雍州的缘故。

既修太原至于岳阳

孔氏曰:髙平曰原,今以为郡名,故汉有太原郡。岳阳者,孔氏曰:岳,太岳在太原西南,山南曰阳。地理志岳阳者,即太山之南也。曽氏曰:太原,汾水之所自出,岳者,经之下文所谓太岳是也。山南曰阳,太岳之南,汾水之所经也。既修太原,至于岳阳,道汾水故也。夫河过孟门、龙门,而汾水自东入焉。汾不以道,则河亦失所经也。故既载壶口而修太原,继之。夫壶口曰「既载」,而太原曰「既修」者,曽氏曰:经始而治之之谓「载」,因其旧而治之之谓「修」。《礼记》曰:「禹能修鲧之功」,则「修」之为言,因其旧而治之,可知矣。壶口昔未甞治也,禹经始而治之,故曰「既载壶口」;太原则因鲧之功而治之,故曰「既修太原」。此説是也。

  覃怀底绩至于衡漳

孔氏曰:覃怀,近河地名。漳水横流入河,覃怀致功至于衡漳。《地理志》云:河内郡有怀县,盖覃怀二字共为一地。王肃云:衡漳二水名,而孔、郑诸儒亦谓漳水横流入河,当从孔氏之説。清漳水出上党沾县大□谷,东北至渤海阜城县入河;浊漳水出长子县,东至邺县入清漳。盖此二水相合,横流而入河也。曽氏曰:河自大伾折而北流,漳水东流而注之地之形,南北为纵,东西为横。河北流而漳东流,则河纵而漳横矣。禹自覃怀致功,遂逾太行而北。既得漳源而导之入河,漳水合河下流,如不以道,则亦害于河流故也。曽氏论《禹贡》山川地理,援引书传,考究源流,其説皆有依据,比诸儒之説为最详。学者能取信于先儒之说则思过半矣。禹治水先后之序,既见于下文「导山」「导水」之次矣,而扵逐州之下,又各言其治水之曲折者,盖下之所緫载者,惟着其首尾本末之大槩,欲其脉络相应,则其文不可以不详。故其文之所不备者,则又于逐州之下言之,欲使后世因逐州之所言,究其水之所归,则亦防同于后之所緫载。盖致详于九州之间,而持其大纲于后,则众流各有所归矣。故逐州言治水之曲折,盖是欲聚一州之水于逐州之下,使后世有所考据,非谓先治一州之水使有所归,而后治一州也。冀州在东河之西,西河之东南河之北,故其所治自壶口至于衡漳,皆所以治河流之害,与夫别流之入于河者,为之决导使之顺序。盖于下文「导河积石」以下载河流之大槩,而其委曲则见于冀、兖等州,彼此相发而治水之功可以尽见。

  厥土惟白壤厥赋惟上上错

什一之法,天下之中正也。而其为法,盖本于尧舜之时。孟子曰:「欲轻于尧舜之道者,大貊小貊也;欲重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以是知尧舜之道,得乎轻重之中,过乎此不可也,不及乎此不可也。是以为法,皆得天下之中正,而其定土田之肥硗与贡赋之髙下,其逺近多寡强弱之差,具存乎《禹贡》之书。啇周取民之制,皆损益此而已。是知此篇所载田赋贡篚之制,正孟子所谓尧舜之道,重则为桀,轻则为貊,其为法得天下之中正,可以为后世之所取则,学者不可不尽心也。《周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盖将欲敎民树艺,与夫令地贡敛财赋,必辨九州土壤之所宜。土惟不同,则所宜之谷亦不同,如《周官》职方氏:荆扬州宜稻,冀雍则宜黍稷之类。因其土地所宜而教之播种,则其所収者必多也。故禹于洪水既平之后,将欲敎民粒食,因而制田赋之差,必先辨九州土壤所宜,以利民也。然欲辨土壤之所宜,有二:曰白曰黒之▯,辨其色也;曰坟曰壤之▯,辨其性也。先辨其色性之不同,然后知其播种之所宜。如《周礼》草人:粪种骍刚用牛,赤缇用羊,坟壤用麋,渇泽用鹿。以是知土地之不同,其播种之宜,必先辨其土之色与性为如何,不可以一槩观也。冀州者,色别其土则白,性别其土则壤。所谓壤者,汉孔氏云:「无块曰壤。」顔师古注《汉书》曰:「

译已经整治了太原,一直到岳阳。

孔氏说:高平的地方叫原,现在把它作为郡名,所以汉朝有太原郡。岳阳,孔氏说:岳,太岳在太原的西南,山的南面叫阳。《地理志》说岳阳,就是泰山的南面。曾氏说:太原,是汾水发源的地方,岳,就是经文下文所说的太岳。山的南面叫阳,太岳的南面,是汾水流经的地方。已经整治了太原,一直到岳阳,是因为汾水的缘故。黄河经过孟门、龙门,而汾水从东面流入黄河。如果汾水不顺着河道,那么黄河也会失去它应有的流经路线。所以记载了壶口之后接着说整治太原,是承接上文。壶口说“既载”,而太原说“既修”,曾氏说:开始治理叫做“载”,顺着旧有的基础治理叫做“修”。《礼记》说:“禹能够继承鲧的功业”,那么“修”的意思,就是顺着旧有的基础治理,可以知道了。壶口过去不曾治理过,禹开始治理它,所以说“既载壶口”;太原则是顺着鲧的功业治理,所以说“既修太原”。这种说法是对的。

覃怀取得了成效,一直到衡漳。

孔氏说:覃怀,是靠近黄河的地名。漳水横着流入黄河,覃怀取得成效一直到衡漳。《地理志》说:河内郡有怀县,大概覃怀两个字合为一个地名。王肃说:衡、漳是两个水名,而孔安国、郑玄等儒者也说漳水横着流入黄河,应当采纳孔氏的说法。清漳水发源于上党沾县的大□谷,向东北流到渤海阜城县注入黄河;浊漳水发源于长子县,向东流到邺县注入清漳。大概这两条水汇合,横着流入黄河。曾氏说:黄河自大伾转折向北流,漳水向东流注入黄河,地的形状,南北为纵,东西为横。黄河向北流而漳水向东流,那么黄河是纵的而漳水是横的。禹从覃怀取得成效,于是越过太行山向北。已经找到漳水的源头并引导它流入黄河,漳水与黄河汇合后向下游流,如果不顺着河道,那么也会危害黄河的流动。曾氏论述《禹贡》的山川地理,引用书籍传注,考究源流,他的说法都有依据,比其他儒者的说法最为详细。学者如果能相信先儒的说法,那么思考就超过一半了。禹治水的先后顺序,已经在下文“导山”“导水”的次序中体现了,而在各个州之下,又各自讲述治水的曲折情况,大概下文所总载的,只记载首尾本末的大概,想要脉络相应,那么文章就不能不详细。所以文章中没有完备的地方,又在各个州之下讲述,想要让后世根据各个州所讲述的,探究水的归宿,那么也就等同于后文所总载的。大概在各州之间详细记载,而在后文持守大纲,那么众水各自有归宿了。所以各州讲述治水的曲折,大概是想要把一州的水聚集在各州之下,让后世有所考据,不是说先治理一州的水让它有归宿,然后再治理另一州。冀州在东河的西面,西河的东南,南河的北面,所以它所治理的从壶口一直到衡漳,都是为了治理黄河的灾害,以及支流流入黄河的,为之决口引导使它们顺序。大概在下文“导河积石”以下记载黄河的大概,而它的曲折则见于冀、兖等州,彼此相互阐发而治水的功绩可以完全显现。

那里的土壤是白色的壤土,那里的赋税是上上等交错。

什一之法,是天下中正的标准。而这种制度,大概本于尧舜之时。孟子说:“想要比尧舜之道轻的,是大貊小貊;想要比尧舜之道重的,是大桀小桀。”由此知道尧舜之道,处于轻重之中,超过这个不行,达不到这个也不行。所以作为制度,都得到天下的中正,而确定土地肥瘠与贡赋高低,以及远近多寡强弱的差别,都存在于《禹贡》这本书中。商周取民的法度,都是增减这个罢了。由此知道本篇所载的田赋贡篚制度,正是孟子所说的尧舜之道,重了就是桀,轻了就是貊,这种制度得到天下的中正,可以作为后世效法的准则,学者不可不尽心。《周官》大司徒辨别十二种土壤的物产,知道它们的种类,用来教导稼穑树艺,用土均之法,辨别五物九等,制定天下的地征,用来确立民职,用来命令地贡,用来征收财赋,用来均齐天下的政事。大概想要教导民众种植,以及命令地贡征收财赋,必须辨别九州土壤的适宜。土壤不同,那么适宜的谷物也不同,如《周官》职方氏:荆扬州适宜种稻,冀雍则适宜种黍稷之类。根据土地所适宜而教导播种,那么收获的必定多。所以禹在洪水平定之后,想要教导民众吃饭,因而制定田赋的差别,必须先辨别九州土壤的适宜,以利于民众。然而想要辨别土壤的适宜,有两方面:说白说黑,是辨别颜色;说坟说壤,是辨别性质。先辨别颜色性质的不同,然后知道播种的适宜。如《周礼》草人:粪种骍刚用牛,赤缇用羊,坟壤用麋,渇泽用鹿。由此知道土地的不同,播种的适宜,必须先辨别土的颜色与性质如何,不可以一概而论。冀州,颜色辨别它的土是白色,性质辨别它的土是壤。所谓壤,汉孔氏说:“没有块状叫壤。”颜师古注《汉书》说:

太柔曰壤。」郑氏注《周礼》曰:「壤和绥之貌。」其言虽不同,其防则一也。既物色其土宜,则农事于是乎兴,故载九等田赋之差于其下。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而彻,其实皆什一也。」盖三代之取于民,虽不出于什一之制,而其取之之法又不同。一夫受田五十▯,而以五▯为税就其五▯之中,校数嵗之中以为常,此夏后氏之贡法也。一夫受田七十▯,以七▯为公田,借民力而耕公田,随其多寡而取之,此啇之助法也。一夫受田百▯,畿内用夏之贡法,税民无公田;▯国用啇之助法,制公田不税,此周之彻法也。三代取于民之法虽不同,其数则不出于什一之数。既不出于什一,而乃有九等之差者,盖九州之赋税,计其所入之緫数而多寡比较,有此九等。冀州之赋比九州为最多,故为上上;兖州之所入比九州为最少,故为下下。其余七州率皆如此,非是取于民之时有此九等之轻重也。郑氏云:「田赋之差,一井上上出九夫税,下下出一夫税。通九州一井税五夫。」唐孔氏破其说曰:「郑氏笺云:井税一夫,其田百▯。若上上一井一夫,则下下九井乃出一夫税,太少;若下下井税一夫,则上上全入官矣,岂容轻重顿至是乎?」孔氏之说甚善。孔氏亦谓此九等所较无多,诸州相准为等级耳,此计大率所得,非上科定也。孔氏之说既得之矣,而又论上上错,则亦谓一升一降不可常同。冀州自出第二,与豫州同时,则无第一之赋;豫州与冀州第一同时,则无第二之赋。此则又与前说违戾矣。夫孔氏既谓诸州相准以为等级,则是冀州杂出第二之时,与豫州比较自有多寡,非出于贡赋之时可以悬定也。冀州之赋出于上上错者,盖冀州之赋较于九州为第一,而杂出于第二。唐孔氏曰:「多者为正,少者为错。」此州言「上上错」者,少在正下,故先言「上上」而后言「错」;豫州言「错上中」者,少在正上,故先言「错」而后言「上中」。扬州「下上上错」,不言「错下上上」者,以本设九等,分三品而为之上、中、下。下、上、本是异品,故变文言「下上上错」也。梁州之下中三错者,梁州之赋凡有三等,其出下中时多,故以下中为正,上有下上,下有下下三等杂出,故言。三错足明杂有下上下下可知也。孔氏之説是也。夫九州之赋,疆理其地者,牧其田以授农夫,校数嵗之中以为常矣。则是九州之赋自有常数,而九等之差亦不可易也。而又有错出于他等之时者,盖嵗有丰凶水旱之不同,不可必取于每嵗之常赋,必时有所蠲以利民,是以其所入之緫数自有増损多寡之不同。孟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校数嵗之中以为常。乐嵗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歳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乌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此言谓其有激而云,将以救战国暴虐之▯政则可,若谓禹贡之法为不善则不可。盖九州之赋既有每嵗之常数,而又有杂出于他等之时,则是其于凶年无取盈之理。观禹贡一篇,然后知禹之贡法未甞有不善也。禹之贡法既善矣,意者后世之子孙不善用之,惟取必于每嵗之常赋,又无杂出于他等之时,此夏法之所以为弊也。本朝太宗既平河东,制为和籴之法,是时斗米十余钱,草东八钱,民乐与官为市。其后物贵而和籴不改,遂为河东世世之患。夫谓河东和籴为弊政则可,若谓太宗和籴之法为不善则不可。亦犹禹之贡法,谓后世之子孙不善用之则可,若谓禹之贡法为不善则不可。此孟子之言不可不辨。

译太柔的土叫做壤。”郑玄在注释《周礼》时说:“壤是和顺安定的样子。”他们的说法虽然不同,但所防范的原则是一致的。既然已经考察了土地的适宜情况,那么农事就在此兴起,所以在下面记载了九等田赋的差别。孟子说:“夏朝实行五十亩地缴纳一份贡赋的制度,商朝实行七十亩地实行助法的制度,周朝实行百亩地实行彻法的制度,实际上都是十分取一的税率。”大概夏、商、周三代向百姓征收赋税,虽然不超出十分之一的制度,但征收的方法却不同。一个农夫受田五十亩,以五十亩作为税额,在五十亩之中,根据多年的平均产量来确定常额,这是夏朝的贡法。一个农夫受田七十亩,以七十亩作为公田,借民力耕种公田,根据收获的多寡来征收,这是商朝的助法。一个农夫受田百亩,王畿之内采用夏朝的贡法,向百姓征税而没有公田;诸侯国采用商朝的助法,设立公田而不向公田征税,这是周朝的彻法。三代向百姓征收赋税的方法虽然不同,但数额都不超出十分之一。既然不超出十分之一,却又有九等的差别,这是因为九州的赋税,计算其收入的总数进行比较,从而分出这九等。冀州的赋税比九州为最多,所以定为上上等;兖州的收入比九州为最少,所以定为下下等。其余七州大体都是如此,并不是在向百姓征收时有这九等轻重的区别。郑玄说:“田赋的差别,一井之地,上上等出九夫的税,下下等出一夫的税。通计九州,一井平均出五夫的税。”唐代的孔颖达驳斥他的说法说:“郑玄注解说:一井之地税一夫,其田百亩。如果上上等一井出一夫税,那么下下等九井才出一夫税,太少了;如果下下等一井税一夫,那么上上等就全部归官府了,哪里容许轻重差别竟然大到这种程度呢?”孔颖达的说法很正确。孔颖达也认为这九等的差别没有多少,各州相互比较确定等级罢了,这是计算大致的所得,并不是预先严格规定的。孔颖达的说法既然正确,但他又论述上上等交错的情况,则又说升降不能固定不变。冀州自降为第二等,与豫州同时,就没有第一等的赋税;豫州与冀州同为第一等时,就没有第二等的赋税。这又与前说相违背了。既然孔颖达认为各州相互比较确定等级,那么冀州杂出第二等的时候,与豫州比较自然有多寡之分,不是在征收赋税时可以预先确定的。冀州的赋税出现上上等交错的情况,是因为冀州的赋税在九州中排第一,而杂出第二等。唐代孔颖达说:“多的为正,少的为错。”冀州说“上上错”,是因为少的在正等之下,所以先说“上上”而后说“错”;豫州说“错上中”,是因为少的在正等之上,所以先说“错”而后说“上中”。扬州说“下上上错”,不说“错下上上”,是因为本来设立九等,分为上、中、下三品。下、上本是不同的品级,所以变文说“下上上错”。梁州说下中等三错,是因为梁州的赋税共有三等,其出下中等的时候多,所以以下中等为正,上面有下上等,下面有下下等杂出,所以说三错,足以明白杂有下上、下下可知。孔颖达的说法是正确的。九州的赋税,划分疆界治理土地,管理田地分给农夫,根据多年的平均产量来确定常额。那么九州的赋税自有常数,而九等的差别也不可改变。然而又有交错出现其他等级的情况,这是因为年成有丰歉水旱的不同,不能必定每年都征收常赋,必须适时减免以利于百姓,所以其收入的总数自然有增减多寡的不同。孟子说:“治理土地没有比助法更好的,没有比贡法更不好的。贡法是根据多年的平均产量来确定常额。丰年粮食多得无处堆放,多征收也不为虐,就少征收;凶年粪肥田地还不够,却一定要收满定额。作为百姓的父母,让百姓愁苦不堪,终年辛勤劳作,不能供养父母,还要借贷来增加赋税,使老人小孩转死沟壑,哪里还算是百姓的父母呢?”孟子这话是因为有所激愤而说的,用来挽救战国暴虐的苛政是可以的,如果说禹贡的法度不好则不可以。因为九州的赋税既有每年的常数,又有杂出其他等级的时候,那么在凶年就没有收满定额的道理。看了《禹贡》这一篇,然后知道禹的贡法未曾不好。禹的贡法既然好,大概是后世的子孙不善运用,只必定征收每年的常赋,又没有杂出其他等级的时候,这就是夏法成为弊端的原因。本朝太宗平定河东后,制定了和籴的法度,当时一斗米十多个钱,草料每束八钱,百姓乐意与官府交易。后来物价昂贵而和籴制度不改变,于是成为河东世代祸患。说河东和籴是弊政是可以的,如果说太宗和籴的法度不好则不可以。这也如同禹的贡法,说后世的子孙不善运用是可以的,如果说禹的贡法不好则不可以。孟子的话不可不加以辨析。

厥田惟中中

此又以九州之田别其髙下以为九等也。郑氏谓着其髙下为九等。王肃谓定其土地之肥瘠以为九等。而唐孔氏则亦谓:若从郑说,则髙处地瘠,出物既少,不得为上者;若从王氏説,则肥处地下水害所伤,出物既少,不得为上。则当以汉孔氏之说为正,谓髙下肥瘠共相参对以为九等矣。于九州之土,则以其色,以其性言之。至于其田分为九等之差者,盖自其发生万物而言之,则緫谓之土,故谓其色与性。至于加人工而播种焉,则谓之田,然后可以九等髙下言之也。夫田之髙下既分九等,则其田赋亦当称是,而乃有异同者,盖田有髙下,逐▯所収之多寡而比较之。然九州之间,地有广狭,民有多寡,则其赋税所入之緫数自有不同,不可以田之髙下而准之也。荆州之田下中,而赋则上,下田赋相较所差者亦五等。其田赋相较所以如是之辽絶者,盖洪水既平之后,民之荡析离居未复其业,必有偏聚之地,辟地有先后,人功有修否,不可得而均也。是以赋之所入与田之等级有如此之悬絶也。其在禹之时,则必有説也。自今而求之,则不可得而见也。而曽彦和、袁思正之徒,皆曲为之说,以臆度之,未必得古人所以轻重之意也。余州先田后赋,冀州赋之独先于田者,盖王畿千里之地,天子之所以自治,并与场圃园田漆林之▯而征之,如周官载师之所载,则非尽出于田赋也。故以其文属于厥土之下,而余州皆田之赋也,故先田后赋,此所以异于畿内也。贡篚之制,自兖州而下皆有之,而冀州独不言者。郑氏曰:此州入谷不贡,下云五百里甸服,传云为天子服治田,是田入谷故不献贡篚,差异于余州也。郑氏此说必不然,盖将谓此州为治田出谷,余州独非治田出谷乎?非治田出谷,则其所贡赋于上者果何物哉?是知此説为不可用。也尝考冀州之所以不言贡篚者,盖畿内之地,天子之封内,无所事于贡也。苏氏曰:「冀州,畿内也。田中中,而赋上上,理不应尔。意其当时事有相补除者,岂以其不贡而多赋邪?」此说是也。

  恒衞既从大陆既作

凡九州之载,治水之曲折,言于田赋之上者,未定田赋而先有事于此者也。言扵田赋之下者,盖田赋既定之后,而其功乃成也。恒衞既从,大陆既作者,其功之成在扵冀州之物土宜,定田赋之后,故其文势属扵田赋之下,不与覃怀厎绩至于衡漳文势相属也。恒水出恒山,上曲阳县东入滱水。衞水出恒山灵寿县东北入滹沱河。大陆在钜鹿县北,此其説皆出汉地理志也。既从者,从其故道也。既作者,水平而可耕作也。曽氏云:恒衞二水在帝都之北,而且逺,大陆地最卑,而河所经,故其成功在于《禹贡》田赋既定之后,此说得之。

  防夷皮服

汉孔氏云:「海曲谓之防,居防之夷,还服其皮,明水害除也。」此说不然。夫茹毛饮血而衣皮,夷狄之本性然也,不必水害既平而后乃得其皮。观《禹贡》九州,如冀州之防夷,青州之莱夷,徐州之淮夷,梁州之和夷,与雍州之织皮、昆崘、析支、渠搜,皆是逐州之间所近要荒之服也。洪水既平之后,任土作贡,自绥服之内,皆有每歳之常贡;至于要荒之服,则不责其必贡也,亦不责其重货也。间有效诚于上者,则使之惟输其所有之物,如蠙、蛛、织皮之▯是也。「防夷皮服者,言水害既除,海曲之夷献其皮服也。」苏氏扵扬州卉服云:「防夷所通。」至于此州之皮服,则云「水害既除得服皮服」,是以此二句分为两説,其自违戾如此。

  夹右碣石入于河

禹贡于逐州之末皆载其通于帝都之道。孔氏曰:禹治一州之水既毕,遂还帝都。白所治。孔氏此说未敢以为必然。案地理志,碣石在右北平骊城县西南,则碣石者是负海之山也。夹右碣石入于河,盖遵海而入于河也。冀州帝都所在,禹治水功毕而还帝所,岂须遵海入河然后能至哉?扬州不言入于河者,则是禹之欲至帝都,必先由江以入海,由海以入淮泗,由淮泗以入于河。窃意当时必不如是之迂回也

译那里的土地属于中等中的上等。

这是又根据九州土地的高下将其划分为九等。郑玄认为,是标明土地的高下而分为九等。王肃认为,是确定土地的肥沃与贫瘠而分为九等。而唐代的孔颖达则认为:如果依照郑玄的说法,那么高处的土地贫瘠,出产既少,不能算作上等;如果依照王肃的说法,那么肥沃的地方容易遭受地下水的危害,出产既少,也不能算作上等。那么就应当以汉代孔安国的说法为正确,即高下与肥瘠相互参酌对照来划分为九等。对于九州的土地,是从它的颜色和性质来说的。至于将田地划分为九等差别,大概是从它滋生万物的角度来说的,那么总称为土,所以说它的颜色和性质。至于施加人工进行播种,才称为田,然后才可以从九等高下来谈论了。既然田地的高下已经分为九等,那么田赋也应当与此相称,却存在差异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田地有高下,随着各地收获的多寡来比较。然而九州之间,土地有广狭,人口有多寡,那么赋税收入的总数自然不同,不能以田地的高下来作为标准。荆州的田地属于下等中的中等,而赋税却属于上等,田地与赋税相比相差了五个等级。田地与赋税相比之所以如此悬殊,大概是因为洪水平定之后,百姓流离失所尚未恢复生计,必定有偏聚的地方,开垦土地有先后,人力有勤惰,不可能完全均衡。因此赋税收入与田地等级有如此巨大的差距。这在禹的时代,必定有其中的道理。从今人看来,就无法得知了。而曾彦和、袁思正等人,都曲意解说,以主观臆测,未必能符合古人轻重权衡的本意。其他各州都是先说田地后说赋税,冀州的赋税唯独在田地之前,大概是因为王畿千里之地,是天子亲自治理的地方,并且连同场圃、园田、漆林等一起征收赋税,如同《周礼·载师》所载,那么并非全部出自田赋。所以将其文句归属于“厥土”之下,而其他各州都是田地的赋税,所以先说田地后说赋税,这就是与王畿内部不同的原因。贡篚的制度,从兖州往下都有,而冀州唯独没有提及。郑玄说:这个州只交纳谷物不献贡篚,下文说五百里甸服,传文说为天子服治田地,是因为田地交纳谷物所以不献贡篚,与其他各州不同。郑玄的这个说法一定不对,大概是要说这个州治理田地出产谷物,其他各州难道不是治理田地出产谷物吗?如果不治理田地出产谷物,那么他们进贡给上级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因此知道这个说法不可采用。我曾经考察冀州之所以不提及贡篚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王畿内部,是天子的封地,不需要进贡。苏氏说:“冀州是王畿内部。田地是中中,而赋税是上上,按理不应该这样。推测当时有相互抵补免除的情况,难道是因为不献贡篚而多征赋税吗?”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恒水和卫水已经顺从,大陆泽已经治理好。

凡是九州记载中,治水曲折的情况,写在田赋之上的,是在未确定田赋之前先有这些事。写在田赋之下的,大概是在田赋确定之后,其功绩才完成。恒水、卫水已经顺从,大陆泽已经治理好,其功绩的完成在于冀州的物产适宜、田赋确定之后,所以其文势归属于田赋之下,不与“覃怀底绩至于衡漳”的文势相连接。恒水发源于恒山,在曲阳县东流入滱水。卫水发源于恒山,在灵寿县东北流入滹沱河。大陆泽在钜鹿县北,这些说法都出自《汉书·地理志》。既从,是指顺从其原来的河道。既作,是指水势平定可以耕作了。曾氏说:恒水、卫水二水在帝都的北面,而且遥远,大陆泽地势最低,又是黄河经过的地方,所以其成功在于《禹贡》田赋确定之后,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防地的夷人进献皮服。

汉代孔安国说:“海边弯曲的地方称为防,居住在防地的夷人,进献他们的皮服,表明水害已经消除。”这个说法不对。茹毛饮血而穿皮衣,是夷狄的本性如此,不必等到水害平定后才得到皮衣。看《禹贡》九州,如冀州的防夷,青州的莱夷,徐州的淮夷,梁州的和夷,以及雍州的织皮、昆崘、析支、渠搜,都是各州之间邻近的要荒之地的部族。洪水平定之后,根据土地情况制定贡赋,从绥服以内,都有每年的常规贡赋;至于要荒之地的部族,则不要求他们必须进贡,也不要求他们进献贵重物品。偶尔有向朝廷表示诚意的,就让他们只进献他们所有的物品,如蠙珠、蜘蛛、织皮等就是如此。“防夷皮服”,是说水害已经消除,海边弯曲地方的夷人进献他们的皮服。苏氏在解释扬州卉服时说:“防夷所通。”至于此州的皮服,却说“水害已经消除得以进献皮服”,因此将这两句分为两种说法,其自相矛盾如此。

夹着右边的碣石山进入黄河。

《禹贡》在各州的末尾都记载了通往帝都的道路。孔氏说:禹治理一州的水患完毕后,就返回帝都。从所治理的地方出发。孔氏的这个说法不敢认为是必然的。查考《地理志》,碣石山在右北平骊城县西南,那么碣石山是靠近大海的山。夹着右边的碣石山进入黄河,大概是沿着海岸进入黄河。冀州是帝都所在,禹治水功成返回帝所,难道需要沿着海岸进入黄河然后才能到达吗?扬州没有说进入黄河,那么就是禹想要到达帝都,必须先由长江进入大海,由大海进入淮河、泗水,由淮河、泗水进入黄河。我私下认为当时一定不会如此迂回。

。郑氏则谓治水既毕,更复行之,观地肥瘠,定贡赋上下。若如郑氏之说,则又不当叙于田赋贡篚之下也。王肃则以凡州之下说诸治水者,功主于治水,故详记其所治之州往还所乗渉之水名。据禹贡所载,乃是达于河之道,非有往来乗渉之事。以是知此诸説皆不通,而王氏又不以此句属于逐州之下,而乃以贯于次州之上,其説▯为乖戾。惟周希圣谓九州之末皆载其达于帝都之道,盖天子之都必求其舟楫之所可至,使夫诸侯之朝贡,商贾之贸易,虽其地甚逺而其输甚易。此説得之。冀州所都盖在东河之西南,河之北,西河之东,三面距河,是其建▯设都之意,实有取于转输之利,朝贡之便也。禹贡所载,上言田赋贡篚之事,而于下言其所以达于帝都之道,其始未曲折莫不尽备,而皆以达于河为至,盖达于河则达于帝都故也。然而青扬二州独不言达于河者,盖兖州之言浮于济漯达于河矣,故青州直云达于济,盖由济漯以入于河也。徐州言浮于淮泗达于河矣,故扬州直云达于淮泗以入于河也。既以九州之道达于河,则其利于舟楫通于转输者无足疑也。此云夹右碣石入于河者,盖在冀州之北者逺于帝都之地,或有舟楫转输,则必遵海道以入于河,然后至于帝都濒河之地,则径自河以达扵帝都矣。薛氏曰夹挟也,自海入河,逆流而西,右顾碣石,如在挟掖也。本朝祖宗都于大梁,盖所以取其转输之便:自江淮、闽蜀而来者,则达于汴河;自京西而来者,则达于蔡河;自山东而来者,则达于五丈河。凡欲至于京师者,皆以达于河为至。是亦得乎唐虞建邦设都之意也。

译郑氏则认为,大禹治水完毕后,又再次巡视各地,观察土地的肥沃与贫瘠,以此确定贡赋的高低等级。如果按照郑氏的说法,那么这句话就不应该排列在田赋和贡品之下。王肃则用“凡州之下”来解释那些治理水患的人,认为治水是主要功绩,所以详细记载了所治理的州以及往返所经过的水名。根据《禹贡》的记载,这不过是通往黄河的道路,并没有往来乘船渡水的事情。由此可知这些说法都不通顺,而且王氏又不把这句话归属于各州之下,反而把它贯穿到下一州的上面,他的说法极为悖谬。只有周希圣认为,九州的末尾都记载了通往帝都的道路,大概是因为天子的都城必须寻求船只可以到达的地方,使得诸侯朝贡、商贾贸易,即使地方非常遥远,运输也变得容易。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冀州的都城大概位于东河的西南、河北、西河的东边,三面被黄河环绕,这设立都城的意思,确实是利用了转运的便利和朝贡的方便。《禹贡》记载,上面说的是田赋和贡品的事情,下面说的是通往帝都的道路,起初没有曲折不详尽的,而且都以到达黄河为终点,大概是因为到达黄河就等于到达了帝都的缘故。然而青州和扬州两州唯独不说到达黄河,大概是因为兖州已经说了“浮于济水、漯水到达黄河”,所以青州直接说“到达济水”,意思是由济水、漯水进入黄河。徐州说了“浮于淮河、泗水到达黄河”,所以扬州直接说“到达淮河、泗水”,意思是由淮河、泗水进入黄河。既然九州的道路都通向黄河,那么利于船只运输、方便转运是毫无疑问的。这里说“夹着右边的碣石山进入黄河”,大概是指冀州北部那些远离帝都的地方,如果有船只转运,就必须沿着海路进入黄河,然后到达帝都靠近黄河的地方,就可以直接从黄河到达帝都了。薛氏说:“夹”就是“挟持”的意思,从海进入黄河,逆流向西,右边看着碣石山,就像在腋下挟持着一样。本朝祖宗定都大梁,大概是取其转运的便利:从江淮、闽蜀而来的人,就到达汴河;从京西而来的人,就到达蔡河;从山东而来的人,就到达五丈河。凡是想要到达京师的,都以到达黄河为终点。这也符合唐尧虞舜建立邦国、设置都城的意思。

济河惟兖州

自兖州而下八州皆以其髙山大川定逐州之疆界序,所谓别九州而篇首所谓奠髙山大川也。郑渔仲曰:“禹贡之书所以为万代地理家成宪者,以其地命州,不以州命地也。如兖州者,当时所命之名,后世安知其在南在北?故曰‘济河惟兖州’,以济水河水之间为兖州也。以荆山衡山之间为荆州,故曰‘荆及衡阳惟荆州’。济、衡者,万代不泯之山川也。使荆、兖之名得附此山川,虽后世更改移易,为不没矣。”观渔仲此言,所谓得《禹贡》之意,盖由万世而下,求《禹贡》九州之分域,皆可得而考者,由其以山川之髙大者定逐州之界故也。“济河惟兖州”者,孔氏谓东南据济,西北距河,此兖州之界也。孔氏于“济”言据,于“河”言距者,唐孔氏曰:“据谓跨也,距谓至也。”济河之间相去路近,兖州之境跨济而过,东南越西北至东河也。其意以谓“据”者,其地不止于是;“距”者则止于是而已。此说得之。“济”字今文书作从水从齐,而古文书《周礼·职方氏》、班孟坚《地理志》皆作从水从ꗋ。案《说文》从水从ꗋ字注云:“济沇也,东入海也。”而从水从齐字注云:“济水出常山房子县賛皇山东至瘿陶入泜。”由此二字音同,故后世遂以从水从齐字为兖州之“济”。其实字讹也。今当从古文书作从水从▯者为证。州名曰“兖”者,古者疆理天下以为九州,九州之疆理不可以无别也,故州为一名以别之。其命名之意,盖出于一时之偶然,其要欲辨九州之名耳,不可必求其义也。而李巡注《尔雅》皆从而为说,以谓两河间其气清,厥性相近,故曰“冀”,冀近也;“济河间其气专质,体性信让,故曰‘兖’,兖信也。”余州皆如此。其说之是非盖未可知。然而荆州之为“荆”,原其意惟在于荆山为界故耳。盖自荆山之外则豫州也,而《尔雅》亦谓“荆强也,其气燥刚,禀性强梁”,以是观之,其为曲说盖可见矣。要之学者之于经,其义理之是非真伪,有以惑世者,则虽豪厘锱铢之差,不可不辨。杨氏为我,防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氏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而孟子辨之,以为其极至于无父无君,此则儒者之所当言也。至于物之名数,古人假借以为别异,此则不必辨也。说者于十二律、五音、十千、十二支之名,从而为之说,凡此皆穿凿附防,无补于学者,不如不辨之为愈也。

  九河既道

此盖兖州治水之曲折也。河自大陆而北,分为九河,以入于海。九河之名,则《尔雅》所谓徒骇一,太史二,马颊三,覆鬴四,胡苏五,简六,絜七,钩盘八,鬲津九是也。曽氏曰:「自徒骇至于鬲津,皆是复名。先儒以简、絜为单名,固不论矣。《尔雅》所载但有八名,其一不名者,河之经流也。先儒不知河之经流不为异名,故分简、絜而为二。」汉许商曰:「徒骇是河本道,东出分为八支。」审如许商所言,则河自徒骇乃分为八;审如曽氏之言,则是九河其一为经流,而其八者皆其支派也。然据下文曰:「又北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海。」九者并列支派,则其势均也,安得以其一为经流,以其八为支派哉?九河之地在汉平原郡以北。汉许商曰:「徒骇、胡苏、鬲津今在成平、东光、鬲县界中。」唐孔氏云:「上言三河,下言三县,则徒骇在成平,胡苏在东光,鬲津在鬲县,其余不复知也。」《尔雅》九河之次,从北而南,既知三河之处,则其余六者:太史、马颊、覆鬴在东光之北,成平之南;以简、絜、钩盘在东光之南,鬲县之北也。理或然也。孟子曰:「禹防九河,瀹济漯而注之海,谓之防九河。」则是禹之前既有九河矣,遭洪水湮塞,禹但防而通之耳。惟其疏而通之,故谓之九河。既道,言九河皆已复其故道也。

  雷夏既泽

孔氏曰:「雷夏,泽名。《周礼·职方氏》兖州,其浸卢维。郑氏注云:『卢维当作雷雍』,引此雷夏既泽为证。《匏河经凛邱,经雷泽』。其泽薮在济隂城阳县西北,其陂东西二十

译济水与黄河之间是兖州。

从兖州往下数的八个州,都依据高山大河来确定各州的疆界次序,这就是所谓“区分九州”,以及篇首所说的“奠定高山大河”的意思。郑渔仲说:“《禹贡》这本书之所以成为万代地理学家遵循的成法,是因为它用地理特征来命名州,而不是用州名来命名地理。比如兖州,是当时所起的名字,后世怎么知道它在南还是在北呢?所以说‘济水黄河之间是兖州’,以济水和黄河之间的区域作为兖州。以荆山和衡山之间的区域作为荆州,所以说‘荆山到衡山以南是荆州’。济水、衡山,是万代不会消失的山川。让荆、兖这样的州名依附于这些山川,即使后世更改移易,也不会被淹没。”看郑渔仲这番话,可以说是领悟了《禹贡》的本意,大概是因为从万世以后,想要考证《禹贡》九州的划分区域,都能得以考察,正是因为它用高大的山川来划定各州的边界。“济水黄河之间是兖州”,孔氏认为东南面依托济水,西北面到达黄河,这是兖州的边界。孔氏对“济”用“据”字,对“河”用“距”字,唐代孔氏解释说:“据的意思是跨越,距的意思是到达。”济水和黄河之间相距路程较近,兖州的疆域跨越济水而过,东南越过,西北到达东边的黄河。他的意思是说,“据”表示那片土地不止于此;“距”则表示只到此为止。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济”字现在的文书写作从水从齐,而古代文书《周礼·职方氏》、班固《汉书·地理志》都写作从水从ꗋ。查考《说文解字》,从水从ꗋ的字注解说:“济沇水,向东流入大海。”而从水从齐的字注解说:“济水发源于常山房子县赞皇山,向东到瘿陶流入泜水。”因为这两个字读音相同,所以后世就用从水从齐的字作为兖州的“济”。这其实是字形讹误。现在应当依据古代文书写作从水从〇的字作为证据。州名叫做“兖”,古时候治理天下划分为九州,九州的疆域不能没有区别,所以给每个州起一个名字来加以区分。其命名的用意,大概出于一时的偶然,主要目的是要辨别九州的名字罢了,不必一定去探求其中的含义。而李巡注释《尔雅》都顺着这个思路去解说,认为两河之间气候清朗,本性相近,所以叫“冀”,冀就是近的意思;“济水黄河之间气候专一质朴,本性诚信谦让,所以叫‘兖’,兖就是信的意思。”其他各州都是这样。这种说法的对错大概难以知晓。然而荆州之所以叫“荆”,推究其用意只是在于以荆山为边界罢了。大概荆山之外就是豫州,而《尔雅》也说“荆强盛,气候干燥刚烈,禀性强悍”,由此看来,那种牵强附会的说法就显而易见了。总之,学者对于经典,其中义理的是非真伪,如果有迷惑世人的地方,那么即使毫厘锱铢的差别,也不可不予以辨析。杨朱为我,拔一根汗毛来有利于天下也不做;墨家兼爱,磨秃头顶、磨破脚跟,有利于天下就去做。而孟子辨析他们,认为他们的极端会导致无父无君,这是儒者应当言说的。至于事物的名称数目,古人假借用来区别差异,这就不必辨析了。解说者对于十二律、五音、十千、十二支的名称,顺着它们去解说,凡此种种都是穿凿附会,对学者没有益处,不如不辨析为好。

九条河道已经疏通。

这大概是兖州治水的曲折情况。黄河从大陆泽向北,分为九条河道,以流入大海。九条河道的名字,就是《尔雅》所说的徒骇一,太史二,马颊三,覆鬴四,胡苏五,简六,絜七,钩盘八,鬲津九。曾氏说:“从徒骇到鬲津,都是复名。先儒把简、絜当作单名,本来就不必讨论了。《尔雅》所载只有八个名字,那一个没有名字的,是黄河的主干流。先儒不知道黄河的主干流不另起异名,所以把简、絜分为两个名字。”汉代许商说:“徒骇是黄河的本道,向东流出分为八条支流。”如果确实像许商所说,那么黄河从徒骇才开始分为八条;如果确实像曾氏所说,那么九河中有一条是主干流,而其他八条都是它的支流。然而根据下文说:“又向北分散为九条河道,汇合成逆河流入大海。”九条并列支流,那么它们的态势是均等的,怎么能够把其中一条当作主干流,而把其他八条当作支流呢?九河的地域在汉代平原郡以北。汉代许商说:“徒骇、胡苏、鬲津现在在成平、东光、鬲县境内。”唐代孔氏说:“上面提到三条河,下面提到三个县,那么徒骇在成平,胡苏在东光,鬲津在鬲县,其余的就不知道了。”《尔雅》九河的次序,从北到南,既然知道了三条河的位置,那么其余六条:太史、马颊、覆鬴在东光以北,成平以南;简、絜、钩盘在东光以南,鬲县以北。道理或许是这样。孟子说:“禹堵塞九河,疏通济水、漯水而注入大海,叫做堵塞九河。”那么是禹之前已经有九河了,遭遇洪水淹没堵塞,禹只是堵塞并疏通它们罢了。正因为疏通并贯通它们,所以称为九河。既道,是说九河都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河道。

雷夏泽已经蓄满水。

孔氏说:“雷夏,是泽的名字。《周礼·职方氏》记载兖州,其浸水为卢维。郑氏注解说:‘卢维应当作雷雍’,引用这里雷夏既泽作为证据。《水经》记载‘漯水流经凛邱,流经雷泽’。那个泽薮在济阴城阳县西北,其堤坝东西长二十

里,南北十五里,即舜所渔也。既泽,陈博士云:『雷泽之水,昔常散漫,至是而聚也。』川欲其行,而不可使之湮;泽欲其聚,而不可使之散。或导之而行,或聚之而止,顺地势之自然而已,故无容私焉。宜导而不行,宜泽而不聚,其为害也无所相异。河既道,泽既陂,然后二者各得其宜,此说是也。」

译方圆十五里,就是舜曾经捕鱼的地方。既然称为泽,陈博士说:“雷泽的水,过去常常分散漫溢,到这里才汇聚起来。”河流希望它流动,就不能让它淤塞;沼泽希望它汇聚,就不能让它散开。有的疏导它使其流动,有的汇聚它使其停驻,只是顺应地势的自然规律罢了,所以没有掺杂私意。应当疏导却不流动,应当汇聚却不聚集,它们造成的危害没有什么不同。黄河已经疏通,沼泽已经筑堤,然后这两者各自得到适宜的状态,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灉沮防同

灉、沮二水,先儒并不着其水本末,故孔氏曰:“二水防合同此泽”,盖谓同注于雷泽也。案《尔雅》曰:“灉,反入。”注云:“河流别出复还者。”《说文》云:“河灉水,在宋。”据此二说,则灉水乃出于河而还入于河,非注于雷泽也。沮水不见所出,案《地理志》云:“沮水出常山元氏县,首受中邱西山穷泉谷,东至堂阳入黄河。”然而常山非兖州之地。曽氏云:“灉之下流与芒之雎水合,灉浊而沮清,合而为一。”经所谓“沮”即雎水也。然“沮”之字从水,其字音雎,既音雎,字不应与雎字相乱,曽氏误读以“沮”字音雎,故为此説。据《左氏传》哀六年:“楚庄王江汉雎、漳,楚之望也。”释云:“雎,七如反。”此可以与“沮”相乱,然而又非与灉合流之水也。以是知灉、沮二水皆未可指定其处,如先儒谓注于雷泽,亦未可以为定论。要之,防同皆异出而合流也,是无疑矣。周希圣云:“防同、朝宗,皆诸侯见天子之礼,故以为喻。”其论甚善。

  桑土旣蚕是降丘宅土

桑土旣▯,盖谓宜桑之土,于是始有桑以养▯也。经曰:「饲▯勿用雨露湿桑,盖蚕性恶湿也。」惟其恶湿,故当洪水未平,宜皆不得享夫▯桑之利。及夫洪水既平矣,于是▯桑之利始获,故曰「桑土旣▯」。然而九州之民,皆頼▯桑以为衣被,而独于兖州言之者,盖兖州之贡丝与织尤宜扵此,故于此州言之,以见斯民之享其利也。是降丘宅土,丘山之小者,兖州之地界于跻河之间,平地多而山少。当夫洪水滔天之时,髙山则为水所包,民之避水于山者,其害为轻;陵则襄而上之,民之避水于陵者,其害为重。兖州既居下流,平地多而山少,则民之被水之害,比之九州为最甚。今则九河既道,雷夏旣泽,灉沮防同,桑土旣▯,于是丘陵之民乃始降而居平地。盖居山之民降而宅土,未足言也;至于下流卑湿之地,无所逃于汤汤之患者,今降而宅土,此▯可喜,故于兖州独言之。

  厥土黒坟

言此州之土,以色别之,则黒;以性别之,则坟。坟者,土膏脉起也。《左氏传》曰:“公祭之地,地坟。”是知坟者,起之称也。

  厥草惟繇厥木惟条

繇茂也,条长也。九州惟此与徐、扬二州言草木者,孔氏曰:“三州偏宜草木也。”此说不然。案九州之势,西北多山,东南多水。多山之地,则于草木为宜。《皇矣》诗曰:“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松栢斯兊以是知西北之地,最宜于草木也。至于东南之地,沮洳卑湿,则于树艺诚非所宜。窃谓此三州言草木者,盖此三州比九州之势,最居下流,其地卑湿沮洳,遭洪水之患,草木不得遂其性而生育,其已久矣。至是而或繇,或条,或夭,或乔,或渐包,故于三州遂言之,以见水土既平,草木得遂其性,非谓此三州偏宜草木也。

  厥田惟中下厥赋贞

厥田惟中下者,田第六也。厥赋贞,先儒云贞正也。州第九,赋正与九相当。苏氏曰:贞正也。赋当随田髙下,此其正也。其有不相当者,盖必有故,非其正也。此州田中下,赋亦中下,皆第六,故曰贞。此二者不同,当从先儒之说。九州之赋相较而为上下之等,雍州之赋出第六,而兖州之赋不应又出于第六也。先儒所以谓兖州第九赋正与九相当者,盖参考九州独无下下之赋,故此州治水最在后,毕州为第九,成功其赋亦为第九,此其説是。盖洪水之害,河为最甚,而兖州又河之下流,其被垫溺之患比于余州最为惨酷,故虽能获播种之功,而土旷人希,又卑湿沮洳之患未尽去,是以树艺之利尚非所宜,虽田在第六,而其赋比于九州为最少也。

  作十有三载乃同

此谓兖州虽出第九之赋,而犹至于十有三年,然后乃有赋法与他州同。説者多以十有三载为禹治水所歴之年,故唐孔氏云:“鲧治水九载,绩用弗成,然后尧命得舜,舜乃举禹治水三载功成。”盖其后于余州之赋,若此其久也。他州十二年,此州十三年,马融之说亦然。曽氏举髙堂隆之言

译灉水、沮水与雷泽汇合。

灉、沮两条河流,以前的经学家都没有明确记载它们的源头和归宿,所以孔安国说:“这两条河流在雷泽汇合”,大概是指它们都流入雷泽。查考《尔雅》说:“灉,是倒流的水。”注释说:“河水分流后又流回主河道的水。”《说文解字》说:“河灉水,在宋地。”根据这两种说法,那么灉水是从黄河分出又流回黄河,并不是流入雷泽。沮水没有记载它的源头,查考《汉书·地理志》说:“沮水发源于常山郡元氏县,源头承接中邱县西山的穷泉谷,向东流到堂阳县注入黄河。”然而常山并不属于兖州的地区。曾氏说:“灉水的下游与芒地的雎水汇合,灉水浑浊而沮水清澈,汇合后成为一条河。”经文所说的“沮”就是雎水。然而“沮”字从水,读音同“雎”,既然读音是“雎”,字形就不应该与“雎”字混淆,曾氏误读将“沮”字读作“雎”,所以有了这种说法。根据《左传》哀公六年记载:“楚庄王祭祀江汉、雎水、漳水,这是楚国祭祀的名山大川。”注释说:“雎,音七如反。”这可以与“沮”字混淆,然而这又不是与灉水汇合的河流。因此知道灉、沮两条河流都不能确定它们的具体位置,像以前经学家所说流入雷泽,也不能作为定论。总之,“防同”都是指不同源头的水流汇合在一起,这是毫无疑问的。周希圣说:“防同、朝宗,都是诸侯朝见天子的礼仪,所以用来作比喻。”他的论述很好。

适宜种桑的土地,蚕事得以进行,人们从山丘降下居住在平地上。

“桑土旣〇”,大概是指适宜种桑的土地,于是开始有桑树来养蚕。经文说:“喂蚕不要用被雨露打湿的桑叶,因为蚕的习性厌恶潮湿。”正因为蚕厌恶潮湿,所以在洪水未平定之前,人们都不能享受养蚕种桑的利益。等到洪水平定之后,于是养蚕种桑的利益才开始获得,所以说“桑土旣〇”。然而九州的人民,都依赖养蚕种桑来制作衣物,而唯独在兖州提到这一点,大概是因为兖州进贡的丝织品尤其适宜于此,所以在这个州提到,以显示这里人民享受这种利益。所谓“降丘宅土”,丘是指较小的山丘,兖州的地理介于济水与黄河之间,平地多而山少。当洪水滔天之时,高山被水包围,百姓躲避洪水到山上,受害较轻;丘陵被水淹没,百姓躲避洪水到丘陵上,受害较重。兖州既然处于下游,平地多而山少,那么百姓遭受水灾的危害,比起其他九州最为严重。现在九条河道已经疏通,雷泽已经形成,灉水、沮水与雷泽汇合,适宜种桑的土地得以养蚕,于是居住在丘陵上的百姓才开始降下来居住在平地。居住在山上的人降下来居住平地,还不足以称道;至于处于下游低洼潮湿之地,无处逃避滔滔洪水灾害的人,现在降下来居住平地,这非常可喜,所以唯独在兖州提到这一点。

那里的土壤是黑色且疏松的。

说这个州的土壤,从颜色区分,是黑色的;从性质区分,是疏松的。坟,是指土壤肥沃、土脉隆起。《左传》说:“公祭祀土地,土地隆起。”由此知道“坟”是隆起的称呼。

那里的草茂盛,树木高大。

繇是茂盛的意思,条是高大的意思。九州中只有兖州、徐州、扬州三州提到草木,孔安国说:“这三个州特别适宜草木生长。”这种说法不对。查考九州的形势,西北多山,东南多水。多山的地区,适宜草木生长。《诗经·皇矣》说:“天帝巡视他的山,柞树、棫树被拔除,松树、柏树被砍伐。”由此知道西北之地,最适宜草木生长。至于东南之地,低洼潮湿,对于种植树木确实不适宜。我私下认为这三个州提到草木,大概是因为这三个州在九州的形势中,最处于下游,地势低洼潮湿,遭受洪水灾害,草木不能顺遂本性而生长,这种情况已经很久了。到现在草木有的茂盛,有的高大,有的夭折,有的挺拔,有的逐渐覆盖,所以在三个州提到,以显示水土平定后,草木得以顺遂本性生长,并不是说这三个州特别适宜草木生长。

那里的田地属于中下等级,赋税正常。

“厥田惟中下”,是指田地等级为第六等。“厥赋贞”,以前的经学家说贞是正常的意思。兖州在九州中排第九,赋税正常与第九相当。苏氏说:贞是正常的意思。赋税应当随着田地等级的高低而定,这是正常的。如果有不相符合的情况,大概必有原因,不是正常的。这个州田地是中下等级,赋税也是中下等级,都是第六等,所以说贞。这两者不同,应当遵从以前经学家的说法。九州的赋税相互比较而分为上下等级,雍州的赋税是第六等,而兖州的赋税不应该又是第六等。以前经学家之所以说兖州第九,赋税正常与第九相当,大概是参考九州唯独没有下下等级的赋税,所以这个州治水最在后,完成治理为第九,成功后的赋税也为第九,这种说法是对的。大概洪水灾害,黄河最为严重,而兖州又是黄河的下游,遭受淹没溺亡的灾害比起其他州最为惨酷,所以虽然能够获得播种的成效,但土地空旷、人口稀少,又加上低洼潮湿的灾害未尽消除,因此种植的利益尚不适宜,虽然田地在第六等,但其赋税比起九州为最少。

经过十三年才与其他州相同。

这是说兖州虽然缴纳第九等的赋税,但直到十三年之后,赋税制度才与其他州相同。解释的人大多把十三年当作禹治水所经历的年份,所以唐代的孔颖达说:“鲧治水九年,功绩没有成功,然后尧禅让给舜,舜举荐禹治水三年成功。”大概之后其他州的赋税,像这样长久。其他州十二年,这个州十三年,马融的说法也是这样。曾氏引用高堂隆的话

曰:“禹治洪水,前后歴年二十二载,盖是以鲧之九载并此十三载而数之为二十二载也。”此说皆不然。据此文承于“厥赋贞”之下,而又曰“作十有三载乃同”,则是专为兖州之赋而言也。盖兖州之赋,必待十有三载,然后同于余州,非所谓此州治水至十有三载而后功成也。若果谓此州治水必至十三年而成功,则其文势不应在扵“桑土既▯是降丘宅土”之下也。

译有人说:“大禹治理洪水,前后历时二十二年,大概是将鲧治水九年的时间和这十三年合起来计算,所以说是二十二年。”这种说法都不对。根据这段文字承接在“厥赋贞”之下,而且又说“作了十三年才统一”,那么这是专门针对兖州的赋税而言的。大概兖州的赋税,必须等到十三年之后,才能与其他各州统一,并不是说这个州治水直到十三年之后才成功。如果果真认为这个州治水必须到十三年才能成功,那么文意就不应该出现在“桑土既〇是降丘宅土”的下面了。

厥贡漆丝,厥篚织文,浮于济漯,达于河。

兖州之地宜漆林,又宜桑▯,故贡此二物也。有贡,又有篚,乃入贡之物盛于篚,为贡也。古者币帛之属皆盛于篚,苏氏引「篚厥▯黄」为证,是也。织文者锦绣之属,曽氏曰:「织文因织而有文者锦绣之属不一,故言织文以包之。」谓之织则绘画组绣而有文者不与矣。八州之贡有多有寡之不同,扬州荆州之贡为最多,兖州雍州之贡为最寡者,各因其地之所有而不强之以所无也。虽有或多或寡,然皆得以其所入准其髙下,以充每嵗之常贡,是以有多寡而无轻重也。浮于济漯,达于河。顔师古曰:「以舟行水曰浮,言泛舟于济漯而后达于河也。」济即下文「导沇水东流为济」以下是也。《史记》曰:「禹以河所从来者髙水湍悍,难以行平地,故穿为二渠,引河水北载之髙地。」注曰:「其一出贝邱西南二折者也,其一则漯川。」然二渠之事不见于经,难以考证。案《汉书·地理志》曰:「漯水出东郡东武阳县,至乐安千乗县入海。」观此文,则是漯水千乗所流,然未必禹所穿之渠也。唐孔氏曰:「自漯入济,自济入河。」周希圣曰:「由济而入漯,由漯而入河。」然案经文不见济漯相通之道,此二说未敢以为然。要之此二水不必相通,苟济亦可以入河,则亦可以谓之「浮于济漯达于河」矣。达,唐孔氏曰:「从水入水曰达,达当谓从水入水,不须舎舟而陆行也。」

  尚书全解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八

  宋 林之竒 撰

  禹贡        夏书

  海岱惟青州

王制曰:「凡海内之地,九州,州方千里。」孟子曰:「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此亦据大数言之,未必九州之闲,每一州之地方千里无赢缩多寡于其闲也。如淮海惟扬州,入淮至海,盖不啻千里,以扬州而言之,则于千里为有余。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自济距河,自海距岱,皆不及千里,以兖青而言之,则于千里为不足。以是知凡谓九州之方千里者,未可以为定数也。夫九州之地,既方千里,而禹之分疆定界,则不使每州皆有千里之界,三三而九,以合于九州方三千里之数,而使多寡赢缩不同者,盖禹之别九州本以高山大川为准,既必取高山大川,则难以限于千里之地。然而以九州之长短广狭相辅而言之,则亦可以见九州州之方千里也。管仲曰:「千里之路不可扶以绳,万家之室不可定以矩。」万物之不齐,东北据海,西北据岱。唐孔氏曰:「海非可越而言,据者东莱东境之县,浮海入海曲之间,青州之境,非至海畔而已,故言据也。」汉末有公孙度者,窃据辽东,自号青州刺史,越海收东莱诸郡,尧时青州当越海而有辽东也。观禹以髙山大川定九州之经界,厯万世而下,虽有变更移易,而禹之所奠者皆可考也。如青州曰「海岱」,徐州曰「海岱及淮」,其封疆之地,既各有所系矣。至于《尔雅》不言青州者,是青并于徐也。《周官·职方氏》不言徐州者,是徐并于青也。或并于此,或并于彼,而《禹贡》青徐之地系夫海岱及淮者,盖不可得而知也。《职方氏》序青州则曰:「其山镇曰沂山,其泽薮曰望诸,其川淮泗,其浸沂沭。」虽以山泽川浸定此九州之所在,至于疆界之所至,则惟指其所向之方而曰「正东曰青州」。后世欲求职方氏青州之所在,亦无所考据矣。以是知地理之书,自《职方氏》而下,皆不如《禹贡》之善也。

  嵎夷既略潍淄其道

嵎夷即《尧典》所载羲仲所宅之地也。汉孔氏以谓用功少曰略。王氏曰:为之封畛也。曽氏推广王氏之意,以谓嵎夷既略者,言地接于夷,不为之封畛,则有猾夏之变。以既略为封域,其说比于先儒为优先。儒以谓用功少曰略,则必加用功二字于其下,然后方成文义也。《禹贡》之九州,如冀、扬之防夷,此州之嵎夷、莱夷,梁州之和夷,徐州之淮夷,皆是。此数州之境界于要荒之地,故有蛮獠之民杂处于其地,如后世蛮洞羁縻州郡是也。此《禹贡

译兖州进贡漆和丝,用竹筐盛装锦绣等织物,从济水、漯水泛舟,直达黄河。

兖州适宜种植漆树,又适宜种植桑树,所以进贡这两样物品。有进贡的物品,又有竹筐,是把进贡的物品装在竹筐里,作为贡品。古代币帛之类都装在竹筐里,苏氏引用“篚厥玄黄”作为证据,这是对的。织文是指锦绣之类,曾氏说:“织文是因为织造而有花纹,锦绣之类不一,所以说织文来概括它们。”称为织文,那么绘画、组绣而有花纹的就不包括在内了。八州的贡品有多有少,扬州、荆州的贡品最多,兖州、雍州的贡品最少,这都是根据各地所产而不强求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多有少,但都能根据所进贡的物品来评定等级,以充作每年的常规贡品,所以有多寡而没有轻重之分。从济水、漯水泛舟,直达黄河。颜师古说:“乘船在水上行驶叫浮,是说在济水、漯水上泛舟然后到达黄河。”济水就是下文“疏导沇水向东流成为济水”所说的。《史记》说:“大禹因为黄河源头地势高,水流湍急凶悍,难以在平地上航行,所以开凿两条渠道,引导河水向北流经高地。”注解说:“其中一条出自贝丘西南,两次转折;另一条就是漯川。”然而开凿两条渠道的事不见于经典,难以考证。查《汉书·地理志》说:“漯水发源于东郡东武阳县,到乐安千乘县入海。”看这段文字,那么漯水就是千乘所流经的,但未必是大禹所开凿的渠道。唐代孔颖达说:“从漯水进入济水,从济水进入黄河。”周希圣说:“由济水进入漯水,由漯水进入黄河。”然而查考经文没有看到济水、漯水相通的路径,这两种说法不敢认为是对的。总之这两条水不必相通,如果济水也可以进入黄河,那么也可以说“从济水、漯水泛舟直达黄河”了。达,唐代孔颖达说:“从一条水进入另一条水叫达,达应当是指从水入水,不需要弃船走陆路。”

尚书全解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八

宋 林之奇 撰

禹贡 夏书

海岱惟青州

《王制》说:“凡是海内的土地,分为九州,每州方圆千里。”孟子说:“海内的土地方圆千里的有九块。”这也是根据大概数目来说的,未必九州之间,每一州的土地都正好方圆千里,中间没有多余或不足。比如淮海惟扬州,从淮河入海,大概不止千里,以扬州来说,就超过千里。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从济水到黄河,从东海到泰山,都不到千里,以兖州、青州来说,就不足千里。由此可知凡是说九州方圆千里的,不能当作确切的数字。九州的土地,既然方圆千里,而大禹划分疆界,却不使每州都有千里的界限,三三得九,以符合九州方圆三千里的总数,而让多寡盈亏不同,大概是因为大禹区分九州本来是以高山大河为标准,既然必须取用高山大河,就难以限制在千里的土地上。然而以九州的长短广狭相互补充来说,也可以看出九州每州方圆千里。管仲说:“千里的道路不能用绳子去衡量,万家的房屋不能用矩尺去规定。”万物本就不齐整,东北濒临大海,西北依托泰山。唐代孔颖达说:“海不是可以跨越而言的,据者是指东莱东境的县,渡海进入海曲之间,是青州的境地,不只是到海边而已,所以说据。”汉末有公孙度,窃据辽东,自称青州刺史,渡海收取东莱各郡,尧时青州应当渡海而有辽东。看大禹以高山大河确定九州的疆界,经历万世之后,虽然有变更移易,而大禹所奠定的都可以考证。比如青州说“海岱”,徐州说“海岱及淮”,它们的封疆土地,既然各有归属。至于《尔雅》不提及青州,是青州并入徐州。《周官·职方氏》不提及徐州,是徐州并入青州。有的并入这里,有的并入那里,而《禹贡》青州、徐州的土地系于海岱及淮,大概无法知道了。《职方氏》叙述青州就说:“它的山岳叫沂山,它的沼泽叫望诸,它的河流是淮水、泗水,它的浸水(小水)是沂水、沭水。”虽然以山、泽、川、浸确定这九州的所在,至于疆界所至,就只指出方向说“正东叫青州”。后世想要考察《职方氏》青州的所在,也没有考证依据了。由此可知地理书籍,自《职方氏》以下,都不如《禹贡》好。

嵎夷既略潍淄其道

嵎夷就是《尧典》所载羲仲所居住的地方。汉代孔安国认为用功少叫略。王氏说:是划定封界。曾氏推广王氏的意思,认为嵎夷既略,是说地接夷人,不划定封界,就会有扰乱华夏的变故。以既略为封域,他的说法比起先儒更优。先儒认为用功少叫略,那么必须在下面加上用功二字,然后才成文义。《禹贡》的九州,如冀州、扬州的防夷,此州的嵎夷、莱夷,梁州的和夷,徐州的淮夷,都是这样。这几州的境界在要荒之地,所以有蛮獠之民杂居在那里,像后世的蛮洞羁縻州郡一样。此《禹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