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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尚书全解二十四

尚书全解卷二十三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323–335 段

钺,秉白旄,而誓之,以肃其进退击刺之节,而示之以吊伐弗迓克奔之意。盖其所誓者,又在于《泰誓》三篇之外,不可以无别也。史官以其誓师于牧野,遂以「牧誓」二字为篇名,正与《费誓》同,皆是指其所誓之地也。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此盖周师陈于牧野之全数也。《史记》《孟子》皆作三千人,诸儒多以《史记》《孟子》之言为信,而以此序为误。其意盖以谓戎车三百两,不应但有虎贲三百人也。某窃以为当从此序之所载,古者虎贲之士,必择其骁勇有力之人为之,朝夕在王之左右,以为宿卫兵也。《周官》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其属有虎士八百人。当周之盛时,才有虎士八百人,则其伐殷之时而有三百人,固其理也。成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则是虎贲之士,盖其宿卫之官,所以辅从乗舆者也。牧野之战,而至有虎贲三百人,已为盛矣,则其文虽与戎车三百两相接,其实在戎车之外也,非戎车所载之人也。其戎车所载之人,其歩卒则已在三百两之中矣。古者兵车一乗,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言戎车三百两,则甲士与其歩卒皆可见其数矣。而虎贲三百人,则是王之爪牙勇力之士,在王左右以为之辅卫,其有三百人已为多矣,安得尚以其少而以为有三千人邪?以是知《史记》《孟子》之言误矣。汉孔氏曰:一车歩卒七十二人,凡二万一千人。据其数当有二万一千六百人,不言六百者,盖古者记载之辞,惟緫其数而畧其小,犹《诗》有三百六篇,但言诗三百也。据举全数而云二万一千人者,此盖出于汉孔氏之意,从古文而云尔,而今文孔氏注于二万一千。人之下,乃加举全数三字。此盖出于后世儒者之所笺注,以▯明孔氏之意,非其本文也。而后世▯写者误以相属,遂以为先儒之语,何不思之甚邪!夫孔氏省六百字,而乃加举全数三字以释其义,此必无是理也。唐孔氏又以谓《司马法》六十四井为甸,计有五百七十六夫,共出长毂一乗,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至于临敌对战布阵之间,则依六卿之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则一车七十二人者,自计元科兵之数。科兵既至临时配割,其车虽在其人分散,前配车之人临战不得还属本车,当更以虎贲甲士配车而战,故有百人。此盖欲缘▯先儒异同之文而为之说尔,是说未可轻从也。二孔氏其意盖以谓虎贲三百人者,即兵车所载之长也。此盖谓尝深考虎贲氏,以为宿卫官徒,以三百人数而配合之。牧野之战,诸侯各以其师来防,而此但言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但举周师之数而不及诸侯之师者,盖牧野之战以周师为主故也。而苏氏曰:「春秋时晋与齐战,皆七八百乗。武王能以三百乗克纣者,其徳与政皆胜,且诸侯之兵助之者众也。」此说是也。夫周师为主,而才有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则是诸侯以兵来防者亦不多也。武王能鸠合诸侯寡少之师,以执纣如林之众,岂与之较其区区之力哉?故作序者举周师之全数而继之曰「与受战于牧野」,以见其在徳不在力也。

译武王手持白旄,向军队誓师,以严肃军队进退、击刺的节度,并展示吊民伐罪、不迎敌而奔逃的意图。大概他所誓师的内容,又在《泰誓》三篇之外,所以不能没有区别。史官因为他在牧野誓师,于是用“牧誓”二字作为篇名,正与《费誓》相同,都是指誓师的地方。戎车三百辆,虎贲三百人,这大概是周军陈兵于牧野的总数。《史记》《孟子》都说是三千人,许多儒生多相信《史记》《孟子》的话,而认为这篇序言有误。他们的意思大概是说,戎车三百辆,不应该只有虎贲三百人。我私下认为应当遵从这篇序言所载,古时候虎贲之士,必定挑选骁勇有力的人担任,早晚在君王左右,作为宿卫兵。《周官》记载虎贲氏掌管在君王前后疾走,率领卒伍,其下属有虎士八百人。当周朝兴盛时,才只有虎士八百人,那么伐殷时有三百人,本来也是合乎情理的。成王去世,太保命令仲桓、南宫毛,让齐侯吕伋,带着两把干戈、一百名虎贲,在南门外迎接太子钊,这说明虎贲之士,大概是宿卫的官员,用来辅佐随从君王车驾的。牧野之战,竟然有虎贲三百人,已经很多了,那么虽然文中与戎车三百辆相连,其实是在戎车之外,并非戎车所载之人。戎车所载之人,其步兵已经包含在三百辆之中了。古时候一辆兵车,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说戎车三百辆,那么甲士和步兵的数量都可以知道了。而虎贲三百人,则是君王的爪牙勇力之士,在君王左右作为辅卫,有三百人已经很多了,怎么能还嫌少而认为有三千人呢?由此可知《史记》《孟子》的话是错误的。汉代孔安国说:一辆车步兵七十二人,总共二万一千人。根据这个计算应当有二万一千六百人,不说六百,大概是古时候记载的措辞,只总计大数而省略小数,就像《诗经》有三百零六篇,只说诗三百篇一样。根据举出全数而说二万一千人的,这大概是出于汉代孔安国的意思,遵循古文而这样说,而今文经学的孔氏在二万一千人之下,又加上“举全数”三个字。这大概是出于后世儒生的笺注,以阐明孔安国的意思,并非原文。而后世抄写的人错误地将它们连属,于是认为是前代儒生的话语,怎么思考得如此不周呢!孔安国省略了六百字,却加上“举全数”三个字来解释其义,这必定没有这样的道理。唐代孔颖达又认为《司马法》规定六十四井为甸,计算有五百七十六夫,共同出一辆长毂,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至于临敌对战布阵时,则依照六卿之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那么一辆车七十二人,是原本计算科兵的数量。科兵既然到了临时调配,车虽然还在,人却分散了,原先配车的人临战不能回到本车,应当重新用虎贲甲士配车作战,所以有一百人。这大概是想要依据前代儒生不同的说法而为之辩解,这种说法不可轻易采信。两位孔氏的意思大概是说,虎贲三百人,就是兵车所载的将领。这是说曾经深入考察虎贲氏,作为宿卫官属,用三百人的数量来配合。牧野之战,诸侯各自率领军队来会合,而这里只说戎车三百辆,虎贲三百人,只举出周军的数量而不涉及诸侯的军队,大概是因为牧野之战以周军为主。而苏氏说:“春秋时晋国与齐国作战,都有七八百辆车。武王能够用三百辆车战胜纣王,是因为他的德行和政治都胜过对方,而且诸侯助战的兵力众多。”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周军为主,才只有戎车三百辆,虎贲三百人,那么诸侯来会合的兵力也不多了。武王能够聚集诸侯少量的军队,去对抗纣王如林般的众多军队,难道是与他们计较那微小的力量吗?所以作序的人举出周军的全数,接着说“与受战于牧野”,以表明取胜在于德行而不在于力量。

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

甲子者,戊午后之甲子也。先儒以歴推之,盖是周之一月四日。此言日而不言时者,上本泰誓之文也。昧爽将明而未明之时也。武王于甲子之日,将明而未明之时,盖诘朝而至商郊之牧野,盖周师所次之地。汉孔氏曰:纣近郊三十里。皇甫谧曰:在朝歌七十里。二者不同,未知孰是。师既陈于牧野,牧野乃与纣战。将战而誓,必在于未战时。于是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盖所以示其将战也。汉孔氏曰:钺以黄金▯斧,左手杖钺,示无事于诛;右手握旄,示有事于教。据先儒解经,但存大体,未尝故为凿说。至于此说,不免于凿尔。盖杖钺秉旄,但是所执之物,各从其便,岂屑屑然寓意于其间哉?孔氏之说既以凿矣,王氏之说抑又甚焉。其说有曰:钺所以诛,旄所以教。黄者信也,白者义也。诛以信故黄钺,教以义故白旄。无事于诛故左杖黄钺,有事于教故右秉白旄。王氏之说,经未尝肯从先儒之说,至于此说则从,非徒从之,又从而推广之。惟其喜凿故也。以其喜凿故,于君子阳阳之诗曰:「左执簧,左执翿。」以为簧所以为声,翿所以为容。将隐而无所事于声容,故在左也。信如此说,则简兮之诗亦是贤者不遇而作,而曰「左手执籥」,为其无事于声可也。至于右手秉翟,则为有事于容乎?王氏于此则无说,以其说之不通故也。故苏氏于此篇则并与先儒而讥之,以谓黄钺以金▯也,军中指麾,白则见逺。王无自用钺之理,以为仪耳。故左杖黄钺,秉麾非右手不能,故右秉白旄。此事理之常,本无异说,而学者妄相附致,张为议论,皆非其实。凡若此者,不取。苏氏此说可谓尽之矣。武王既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于是誓之曰:「逖矣西土之人!」逖逺也,称其行役之逺,以劳来其来也。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髣、防、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昬弃厥肆祀弗荅,昬弃厥遗,王父母弟不廸,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友邦冢君谓同志之诸侯御事司徒司马司空,则是同与治事之三卿。当是时,周尚为诸侯,未有天子六卿,故其行也但有此三卿而已。汉孔氏曰:“治事三卿,司徒主民,司马主兵,司空主土。”指誓战者。唐孔氏曰:“于时已称王,而有六师,亦应已置六卿。今呼治事惟三卿者,司徒主民,治徒庶之政令;司马主兵,治军旅之誓戒;司空主土,治垒壁以营军。”是指誓军者,故不及太宰太宗司防也。据二孔之意,谓防誓之篇有“王乃大廵六师”之言,故有此说。某窃以为不然。康叔封于卫,盖诸侯之大国也。而《酒诰》曰:“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圻父,司马也;农父,司徒也;宏父,司空也。则是古者诸侯之国,降杀于天子六卿之制者,则有此三卿。周既未为天子,则其但有三卿,复何疑哉?“王乃大廵六师”,盖指诸侯之师而言之。某尝详论之于《防誓》矣。亚次也,旅众也。《周礼》曰:“施法于官府,乃建其政,立其贰,设其攷,陈其殷,置其辅。”亚即所谓立其贰也,小司徒、小司马、小司空是也。旅即所谓陈其殷,殷众士也。师氏,若《大诰》所谓尹氏,而《洪范》曰:“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师尹盖又在卿士之下也。千夫长、百夫长,盖主兵者。汉孔氏云:“师帅、卒帅也。”据《司马法》百人为卒,以卒师为百夫长,诚是也。二千五百人为师,以师帅为千夫长,则不可。要之,千夫长、百夫长皆是主兵之人,但不可以合《司马法》所载之言也。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皆西南夷也。唐孔氏曰:“文王国

译当时是甲子日黎明时分,周武王率军到达商都郊外的牧野,于是发布誓师辞。武王左手拄着黄金装饰的大斧,右手拿着白色的牦牛尾旗帜指挥,说道:“远道而来的西方将士们!”

甲子日,是指戊午日之后的甲子日。先前的儒者通过历法推算,大概是周历一月四日。这里只说日期而不说时辰,是因为沿用了《泰誓》的原文。昧爽,是天将亮而未亮的时候。武王在甲子日天将亮而未亮时,大概在天亮前到达商都郊外的牧野,那是周军驻扎的地方。汉代孔安国说:牧野在纣王近郊三十里处。皇甫谧说:在朝歌七十里处。这两种说法不同,不知哪个正确。军队在牧野列阵,牧野就是与纣王交战的地方。即将交战而发布誓词,必定是在未交战之前。于是武王左手拄着黄金大斧,右手拿着白色牦牛尾旗帜指挥,大概是为了显示即将交战。汉代孔安国说:大斧是用黄金装饰的斧头,左手拄着大斧,表示不打算诛杀;右手握着旗帜,表示要进行教化。根据先前儒者解释经书,只是保留大体意思,不曾故意穿凿附会。至于这种说法,不免有些穿凿。大概拄着大斧拿着旗帜,只是手持的物品,各自从方便出发,哪里会斤斤计较地在其中寄托深意呢?孔安国的说法既然已经穿凿,王肃的说法就更过分了。他的说法说:大斧是用来诛杀的,旗帜是用来教化的。黄色代表诚信,白色代表义理。诛杀需要诚信所以用黄钺,教化需要义理所以用白旄。不打算诛杀所以左手拄黄钺,要进行教化所以右手拿白旄。王肃的说法,经书未曾肯采纳先前儒者的说法,至于这种说法却采纳了,不仅采纳,还加以推广。只因为他喜欢穿凿附会。因为他喜欢穿凿附会,所以在《君子阳阳》这首诗中说:“左手拿着笙簧,左手拿着翿。”认为笙簧是用来发声的,翿是用来修饰仪容的。将要隐蔽而不需要声容,所以在左边。如果真像这种说法,那么《简兮》这首诗也是贤者不得志而作,说“左手拿着籥”,因为不需要发声,可以这么说。至于右手拿着翟羽,就是需要修饰仪容吗?王肃对此却没有说法,因为他的说法不通。所以苏轼在这篇中就连同先前儒者一起讥讽,认为黄钺是用黄金装饰的,军中指挥,白色看得远。武王没有亲自使用大斧的道理,只是作为仪仗罢了。所以左手拄黄钺,拿着旗帜指挥非右手不能,所以右手拿白旄。这是事理之常,本无其他说法,而学者妄加附会,夸大议论,都不符合实际。凡是这样的说法,不予采纳。苏轼的这种说法可以说很透彻了。武王既然左手拄黄钺,右手拿白旄,于是誓师说:“远道而来的西方将士们!”逖,远的意思,称赞他们行军遥远,以慰劳他们前来。

武王说:“唉!我友邦的诸侯、掌管事务的官员、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以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的人,举起你们的戈,排列你们的盾,树立你们的矛,我要发布誓词。”武王说:“古人有句话:‘母鸡不打鸣,母鸡打鸣,只有家庭的衰败。’现在商王纣只听从妇人的话,昏乱地废弃常规祭祀不报答,昏乱地废弃先王遗训,不任用王族兄弟,却推崇、纵容、信任、使用四方许多犯罪的逃亡者,让他们担任大夫、卿士,使他们残暴虐待百姓,在商都作乱犯法。”现在我恭敬地执行上天的惩罚。

友邦冢君,指志同道合的诸侯;御事,指共同处理事务的司徒、司马、司空,则是共同治理事务的三卿。当时,周还是诸侯,没有天子的六卿,所以出行时只有这三卿而已。汉代孔安国说:“治理事务的三卿,司徒主管民政,司马主管军事,司空主管工程。”这是指誓战的对象。唐代孔颖达说:“当时已经称王,有六师,也应该已经设置六卿。现在称呼治理事务的只有三卿,司徒主管民政,治理徒众庶民的政令;司马主管军事,治理军队的誓戒;司空主管工程,治理营垒以安营。”这是指誓军的对象,所以不及太宰、太宗、司寇。根据两位孔氏的意思,认为《泰誓》篇中有“王乃大巡六师”的话,所以有此说法。我私下认为不然。康叔封在卫国,大概是诸侯中的大国。而《酒诰》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圻父,是司马;农父,是司徒;宏父,是司空。那么古时诸侯的国家,比天子六卿的制度降低一等,就有这三卿。周既然还不是天子,那么只有三卿,又有什么可疑的呢?“王乃大巡六师”,大概是指诸侯的军队而言。我曾经在《泰誓》中详细论述过了。亚,是次的意思;旅,是众的意思。《周礼》说:“施法于官府,乃建其政,立其贰,设其考,陈其殷,置其辅。”亚就是所谓立其贰,小司徒、小司马、小司空就是。旅就是所谓陈其殷,殷是众士。师氏,像《大诰》所说的尹氏,而《洪范》说:“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师尹大概在卿士之下。千夫长、百夫长,大概是主管军事的人。汉代孔安国说:“师帅、卒帅。”根据《司马法》百人为卒,以卒帅为百夫长,确实是对的。二千五百人为师,以师帅为千夫长,则不对。总之,千夫长、百夫长都是主管军事的人,但不可以完全符合《司马法》所载的话。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的人,都是西南夷。唐代孔颖达说:“文王国

在于西,故西南夷先属焉。”苏氏曰:“楚饥,庸与百濮伐之。庸即上庸县,濮即百濮也。”又楚伐罗,罗与卢戎两军之,盖南蛮之属楚者。羌即先零、防开之属,彭今属武阳县,髳、微阙观。苏氏此说,则知此数国者,盖是西南极边之蛮夷也。汉孔氏以为在巴蜀,未知是否。文王国于岐,而化行于江汉之域,故此数国者,盖服属于周。而预于伐纣之役也,既歴举所善之人,于是使之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盖王既杖钺,秉旄以誓,则使聼誓者称戈,比干,立矛以聼誓而战,故其仪如此。称举也,戈防干楯也,矛亦防之属,长二丈。唐孔氏曰:戈短人执以举之,故言称;楯则并以捍敌,故言比;矛长立之于地,故言立。此盖随宜相配而为文也。武王既使陈于牧野之人,咸称戈,比干,立矛以聼誓矣。于是遂誓之以所以伐纣之意,而举古人之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盖此篇数纣之恶,惟论其用妇人之言以乱天下者,故举古人之言以谓牝鸡无鸣晨之理。使牝鸡而鸣晨,则其反常而妖孽,家有此不祥,则将索然而尽,亦犹妇人而与于政事,是亦不祥而防国之道也。今商王受乃不悟牝鸡鸣晨之为不祥,而其为国则惟妇言是用,用妇人之言,遂至于为其所蛊惑,聦明既丧,无所不昬。于是神弃其所陈之祀而弗荅。苏氏曰:「祭所以报本也,故谓之荅。」昬于亲亲,故弃其遗王父母弟不廸。苏氏曰:「王父弟及母弟皆先王之遗▯,遇之不以其道,此二者皆有家之所甚重,而纣皆昬弃之而不廸。」鬼神当钦而不钦,九族当亲而不亲,则是于所厚者薄,故惟四方多罪逋逃之人,崇之,长之,信之,使之,或为大夫,或为卿士,使得以在髙位而暴虐于百姓,而奸宄于商邑。于所薄者反厚焉。夫既曰崇,又曰信,又曰使,又曰长,盖言其好用小人也。自古无道之主将肆其残贼,则必招纳多罪逋逃,与之同恶相济。楚灵王为章华台,纳亡人以实之,盖不仁之君其所好尚皆如此。然而纳亡人以实之,犹未至于登而用之,而纣则使为大夫卿士而居于民上,此其所以肆其暴虐奸宄,以重失斯民之心也。纣之罪恶至于此极,而推原其本,则惟在用妇人之言,故武王举以誓师,以见其牝鸡鸣晨之祸为。至惨也,惟其平日惟妇言是用,天怒于上,民怨于下,则武王不可不应天顺人,以恭行天之罚于纣,而兴此牧野之师也。

译这些国家位于西方,所以西南夷先归属它们。”苏氏说:“楚国发生饥荒,庸国和百濮攻打楚国。庸就是上庸县,濮就是百濮。”又楚国攻打罗国,罗国与卢戎两军夹击楚国,大概是南蛮中归属楚国的部族。羌就是先零、防开之类的部族,彭地现在属于武阳县,髳、微两地则缺漏待考。苏氏的这种说法,可知这几个国家,大概是西南极边远的蛮夷之地。汉代孔氏认为它们在巴蜀地区,不知是否正确。文王在岐山建国,而教化施行于江汉一带,所以这几个国家,大概臣服于周朝。从而参与了讨伐纣王的战役,既然列举了所赏识的人,于是让他们举起戈,排列盾牌,树立长矛。大概是文王已经手持斧钺,拿着旄旗来宣誓,就让听誓的人举戈、排盾、立矛来听誓并作战,所以其礼仪如此。称是举起的意思,戈是防御用的盾牌,矛也是防御类的兵器,长二丈。唐代孔氏说:戈短,人拿着举起它,所以说“称”;盾牌则用来抵御敌人,所以说“比”;矛长,树立在地上,所以说“立”。这大概是根据适宜的情况相配而写成的文字。武王既让陈兵于牧野的人,都举戈、排盾、立矛来听誓了。于是就用讨伐纣王的原因来宣誓,并引用古人的话说:“母鸡不司晨,母鸡若司晨,只有家道衰败。”大概这篇文献列举纣王的罪恶,只论述他任用妇人的言论来扰乱天下,所以引用古人的话来说母鸡没有司晨的道理。如果母鸡司晨,那就是反常而妖孽,家中有此不祥,就会衰败而尽,也如同妇人参与政事,这也是不祥而危害国家的道理。现在商王受却不明白母鸡司晨是不祥之兆,而他治理国家只任用妇人的言论,任用妇人的言论,以至于被她们蛊惑,聪明丧失,无所不昏。于是神灵抛弃他所陈设的祭祀而不回应。苏氏说:“祭祀是为了报答根本,所以称为回应。”昏乱于亲近亲属,所以抛弃先王留下的王父弟和母弟而不道。苏氏说:“王父弟和母弟都是先王的遗老,对待他们不以其道,这两者都是家中非常看重的,而纣王都昏乱抛弃他们而不道。”鬼神应当敬奉而不敬奉,九族应当亲近而不亲近,这就是对应当厚待的人反而薄待,所以只推崇、培养、信任、使用四方多有罪过逃亡的人,让他们有的做大夫,有的做卿士,使得他们身居高位而暴虐百姓,并在商邑作奸犯科。对应当薄待的人反而厚待。既然说推崇,又说信任,又说使用,又说培养,大概是说他喜欢任用小人。自古以来无道的君主将要肆意残害,就必然招纳多有罪过逃亡的人,与他们同恶相济。楚灵王建造章华台,接纳逃亡的人来充实它,大概不仁的君主所喜好崇尚的都是如此。然而接纳逃亡的人来充实它,还不至于登用他们,而纣王却让他们做大夫卿士而居于百姓之上,这就是他肆意暴虐作奸犯科,从而严重失去民心的原因。纣王的罪恶达到这个极点,而推究其根本,就在于任用妇人的言论,所以武王举出这一点来誓师,以显示母鸡司晨的祸患极为惨烈。正因为平时只任用妇人的言论,上天在上愤怒,百姓在下怨恨,那么武王不可不顺应天意民心,以恭敬地执行上天的惩罚于纣王,而兴起这牧野的军队。

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歩七歩乃止齐焉。夫子朂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朂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朂哉,夫子!尔所弗朂,其于尔躬有戮。

此盖肃其进退击刺之节也。在《易·师》之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盖虽帝王之师,其出也不可以无纪律也。牧野之战,盖决于甲子之日,故肃之以纪律,使整齐其部伍,击刺不使之争利以徼一时之幸也。故使其进战者,则不过于六歩七歩乃止,而相齐焉。夫子「朂哉」者,言此事实汝将士之所当勉也。前曰「夫子朂哉」,后曰「朂哉」,夫子反覆其文,以致其谆谆告戒之意,犹曰「邻哉,臣哉,臣哉,邻哉」,尔将士之所当朂者,冝奋其桓桓威武之志,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虎貔熊罴皆猛兽,言其桓桓当如此兽之猛也。虽其猛如此,然纣之众士有能来奔于我者,当勿迎击之,惟使降者役属我西土而已。盖武王之战于牧野,志在为民除害,而不在于杀人以逞其志,故其誓众也,使之不愆于六歩七歩乃止齐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盖不欲其嗜利以轻进也。虽使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而又戒之弗迓克奔以役西土,盖不欲其杀降以重伤也。惟其告戒之素如此,故其战也,则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盖周师之持重徐进,而如林之旅,自相攻击,倒戈以攻纣,而周师实不血刄也。「朂哉夫子」,盖又勉之以终其义也。尔苟不能勉之如前之所云,则汝之身有戮矣。其曰「尔躬有戮」,非武王嗜于杀人,盖临战而誓师,其言不得不尔也。详此篇,武王数纣之罪,惟妇言是用,岂非武王意纣之必亡,无出于此也?《思齐》之诗论文王之所以圣曰:「思齐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为文王之所以圣,则纣之昬弃肆祀弗荅,昬弃厥遗,王父母弟不廸,以至于暴虐奸宄,遍天下而亡其国者,岂不起于惟妇言是用乎?故妇言是用,纣之所以亡也,案《列女传》曰:纣之好酒滛乐而不离,妲己之所喜者赏,之所憎者诛之。长夜之饮,妲己好之。百姓怨望而诸侯有叛者,妲己曰:「罚轻诛薄,威不立耳。」纣乃重刑辟,为炮烙之刑。妲己乃笑。夫纣为暴虐之甚矣,而妲己尚且以为罚轻。炮烙之刑,使人遭枉刑,至痛于膏火之中,而才足以供其一笑,则其为不道,又在纣之上矣。文王虽能官人,而大姒犹佐之,以求贤审官。纣为无道,而妲己犹劝其为炮烙之法。诗人以太姒之于文王为天作之合,予于妲己亦云。

  武成        周书

此篇所载,自徃伐至于伐商之后,▯政施仁之事,首尾俱载,非必主于武而言。其以武成名篇者,盖书之名篇,各随其史官一时之宜,或述其所作之人,或取其所因之事,或指其所居之地,或掇篇中之字以为名。其体各有不同,要之,徒取是字以为简篇之别耳,本无意义存于其间。此篇有“越三日柴望大告武成”之言,故史官编序之时,掇取“武成”二字以志其篇。亦犹《梓材》以篇中有“梓材”之语,非有取“梓材”之意也。学者之于此,能行其所无,事无以凿求之,则闻见博而智益明矣。此篇如汉孔氏、郑氏之说,皆不必如此说也。

武王伐殷,往伐,归兽,识其政事,作《武成》。《武成》

此篇盖是武王克商之后,史官记载其本末,于《防誓》《牧誓》之外,则为此篇,以见其一时应天顺人之大槩自往伐之初,至于归兽之后,其所施设政事,皆识于此。"识"字当作"音志",盖谓纪其事也。此"识"其政事,主于史官而言。汉孔氏云:"记识商家政教善事,以为法。"其说非也。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歩自周于征伐商。

惟一月者,即防誓所谓一月盖周之正月,商之十二月也。周之正朔未建,故不可以云正月。其时日为周史记

译今天的事情,行进不超过六步七步就停止,使队伍整齐。将士们努力啊!击刺不超过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就停止,使队伍整齐。努力啊,将士们!还要威武勇猛,像虎、像貔、像熊、像罴,在商都郊外,不要迎击那些来投奔的人,让他们归附西土服役。努力啊,将士们!你们如果不努力,你们自身将有杀戮之祸。

这大概是为了严肃进退击刺的节度。在《易经·师卦》初六爻辞说:“军队出征要有纪律,否则吉凶难料。”大概即使是帝王的军队,出征时也不能没有纪律。牧野之战,大概决定在甲子日,所以用纪律来严肃军纪,使部队整齐,击刺时不让他们争功以侥幸求取一时的胜利。所以让进战的人,不超过六步七步就停止,使队伍整齐。说“将士们努力啊”,是说这事实是你们将士所应当勉力的。前面说“将士们努力啊”,后面说“努力啊,将士们”,反复使用这样的文字,以表达谆谆告诫的意思,就像说“邻哉,臣哉,臣哉,邻哉”,你们将士所应当勉力的,应该振奋威武勇猛的志向,像虎、像貔、像熊、像罴在商都郊外。虎、貔、熊、罴都是猛兽,是说威武勇猛应当像这些猛兽一样凶猛。虽然凶猛如此,但是纣王的士兵有来投奔我们的,应当不要迎击他们,只让投降的人归附西土服役罢了。大概武王在牧野作战,志在为民除害,而不在于杀人以逞其志,所以誓师时,让他们不超过六步七步就停止整齐,不超过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击刺就停止整齐。大概是不希望他们贪图利益而轻率前进。虽然让他们在商都郊外威武勇猛像虎、像貔、像熊、像罴,却又告诫不要迎击来投奔的人以归附西土,大概是不希望他们杀害投降者以造成重伤。正因为告诫预先如此,所以作战时,没有谁能抵挡我们的军队,前面的士兵倒转戈矛,攻击后方而溃败。大概周军持重缓慢前进,而纣军像树林一样密集,自相攻击,倒戈攻击纣王,而周军实际上没有流血。说“将士们努力啊”,大概是再次勉励他们以完成大义。你们如果不能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努力,那么你们自身将有杀戮之祸。说“你们自身将有杀戮之祸”,不是武王嗜好杀人,大概是临战誓师,其言辞不得不如此。详细看这篇,武王列举纣王的罪状,只说“听信妇人的话”,难道不是武王认为纣王必然灭亡,没有比这更根本的原因吗?《思齐》这首诗论述文王之所以圣明说:“思齐大任,文王的母亲,思媚周姜,京室的妇人。大姒继承美好的德行,于是百子众多。惠及宗庙祖先,神灵没有怨恨,神灵没有悲痛。为寡妻做榜样,至于兄弟,以治理家邦。”这是文王之所以圣明的原因,那么纣王昏庸废弃祭祀不答,昏庸废弃先王遗训,王父王母兄弟不道,以至于暴虐奸邪,遍天下而亡其国,难道不是起于听信妇人的话吗?所以听信妇人的话,是纣王灭亡的原因。查《列女传》说:纣王喜好酒色淫乐而不离,妲己所喜欢的就赏赐,所憎恨的就诛杀。长夜之饮,妲己喜好。百姓怨恨而诸侯有叛离的,妲己说:“刑罚轻,诛杀薄,威信不能树立罢了。”纣王于是加重刑罚,设立炮烙之刑。妲己于是笑了。纣王的暴虐已经非常严重了,而妲己还认为刑罚轻。炮烙之刑,使人遭受冤枉的刑罚,在膏火之中至痛,而才足以供她一笑,那么她的不道,又在纣王之上了。文王虽然能任用人才,而大姒还辅助他,以求贤审官。纣王无道,而妲己还劝他实行炮烙之法。诗人认为大姒对于文王是天作之合,我对于妲己也这么说。

武成 周书

这篇所载,从前往征伐到伐商之后,施行仁政的事情,首尾都记载了,不一定主要讲武事。它以“武成”命名篇目,大概是因为书的篇名,各自随着史官一时的适宜,或者叙述所作之人,或者取其所因之事,或者指其所居之地,或者摘取篇中的字作为篇名。其体例各有不同,总之,只是取这个字作为简篇的区别罢了,本来没有意义存于其间。这篇有“越三日柴望大告武成”的话,所以史官编序的时候,摘取“武成”二字以标志其篇。也就像《梓材》因为篇中有“梓材”的话,并不是有取“梓材”的意思。学者对于此,能行其所无,事无以凿求之,那么闻见博而智益明矣。这篇如汉孔氏、郑氏之说,皆不必如此说也。

武王伐殷,往伐,归兽,识其政事,作《武成》。《武成》

这篇大概是武王克商之后,史官记载其本末,在《防誓》《牧誓》之外,则为此篇,以见其一时应天顺人的大概。从往伐之初,至于归兽之后,其所施设政事,皆识于此。“识”字当作“音志”,大概谓纪其事也。此“识”其政事,主于史官而言。汉孔氏云:“记识商家政教善事,以为法。”其说非也。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歩自周于征伐商。

惟一月者,即防誓所谓一月,盖周之正月,商之十二月也。周之正朔未建,故不可以云正月。其时日为周史记

,不可以追用商之正朔,故但云一月,盖权时之义也。壬辰旁死魄者,正月之首也。汉律歴志曰:「死魄,朔也;生魄,望也。」盖魄者,形也,是月之轮郭无光之处。沈内翰曰:「月本无光,犹银丸,日耀之乃光。月之初生,日在其旁,故光倒而所见才如钩。月渐逺,则斜而光稍满,其形如银丸者,所谓魄也。」日月合为朔之后,始受日光,故明生而魄渐死;至望后,则明死而魄渐生。故歴象以明魄之生死而定朔望▯晦,然后日之甲乙始可得而推也。旁近也,一日为始死魄,则二日为近死魄。此所记载在于癸巳之日,至王朝歩自周于征伐商,不直言癸巳之日于征伐商,而先言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者,为歴起也。盖歴家之推歩尤难于日月合朔,日月合朔既定,则千载之日可坐而致也。苟为但言日而不言朔,以取正于月之明晦,则歴象不可得而推,非记载之体也。故古者将记日之甲乙,必先以日月之晦朔为定。春秋书日食者三十六,而其定晦朔必以日食为凖,故杜氏长歴以日食推行,则其月之在晦在闰皆可考也。此法虽详于春秋,其实书之源流也。既载旁死魄之日壬辰,以见周之克殷,其月辛夘,日月交防于星纪之次,以起周之歴矣。于是繋之以征伐商之日,以纪事也。故继之曰「越翼日癸巳」,则武王朝歩自周于征伐商。盖于是月始兴师,而自周癸巳日兴师,而戊午日渡孟津,则是二十五日也;甲子克殷杀受,则是三十一日也;以至于下文丁未、庚戌,皆可以即此而推也。后世如汉、唐律歴志,以其歴法推考,无所不合,由其事繋日、日繋月,故其有数存焉,可得以歴而考也。

译不能追溯使用商朝的正朔,所以只说“一月”,这大概是权宜变通的意义。壬辰旁死魄,是正月的开始。《汉书·律历志》说:“死魄,就是朔日;生魄,就是望日。”所谓魄,就是月亮的形体,即月亮轮廓中没有光亮部分。沈括(沈内翰)说:“月亮本身没有光,就像银球一样,被太阳照耀才发光。月亮刚出现时,太阳在它旁边,所以光线倒映,看到的形状才像钩子。月亮逐渐远离太阳,光线就斜照,光亮稍微满一些,那像银球的形状,就是所谓的魄。”日月合朔之后,才开始接受日光,所以光明产生而魄逐渐消亡;到了望日之后,光明消亡而魄逐渐产生。所以历法根据明魄的生死来确定朔望和晦日,然后太阳的干支才能推算出来。“旁”是靠近的意思,初一是死魄,那么初二就是靠近死魄。这里记载在癸巳这一天,到武王从周地出发征伐商,不直接说癸巳这一天征伐商,而先说“惟一月壬辰旁死魄”,是为了历法起算。因为历法推算中最难的是日月合朔,日月合朔一旦确定,那么千年的日子就可以坐着推算出来。如果只说日子而不说朔日,以月亮的明晦来校正,那么历象就无法推算,这不符合记载的体例。所以古人要记录日子的干支,必须先以月亮的晦朔为定准。《春秋》记载日食有三十多次,而确定晦朔必定以日食为标准,所以杜预的《长历》用日食来推算,那么那个月是在晦日还是在闰月都可以考证。这种方法虽然在《春秋》中详细,但实际上是《尚书》的源流。既然记载了旁死魄的日子壬辰,以表明周灭殷,那个月辛卯,日月交会在星纪的星次,以此起算周的历法。于是接着记载征伐商的日子,以记录事件。所以接着说“越翼日癸巳”,那么武王从周地出发征伐商。大概在这个月开始兴师,而从周地癸巳日兴师,到戊午日渡过孟津,那是第二十五天;甲子日灭殷杀纣,那是第三十天;以至于下文丁未、庚戌,都可以由此推算出来。后世如汉、唐的《律历志》,用他们的历法推算考证,没有不符合的,因为事件连着日子,日子连着月份,所以有数字存在,可以用历法来考证。

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

此处先后说者极多,惟唐孔氏依汉孔氏先后为说,而其先后失次者,与夫简编之疑有脱逸,则论其端而使学者以意逆志而自得焉,此为得体。但惜其论之有所未至也。某今于此篇,不敢轻有去取,刘元甫、王介甫、程伊川、孙元忠数家之说,始依唐孔氏之意。案唐孔氏所次嵗月日,以谓癸巳王朝歩,自周于征伐商,正月三日也。其月二十八日戊午,渡孟津;二月辛酉朔,甲子杀纣。其年闰二月庚寅朔,三月庚申朔,四月己丑。厥四月哉生明,谓四月三日辛夘也。丁未祀于周庙,盖四月十九日也。越三日庚戌,柴望,二十二日也。庚戌日柴望矣,而下文乃曰“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岂有二十二日后乃复有生魄之文乎?唐孔氏曰:“丁未祀于周庙,已是此月十九日矣。”此“受命于周”继“生魄”言之,则“受命”在祀庙之前,故祀庙之时诸侯已奔走执事,岂未受周命而已助周祭乎?明其“受命”在祀庙前,则是唐孔氏于此先后之

一序已觉其非矣。然而又曰:史官失其时日,先言告武成,既讫,然后却说受命,故文在下耳。此则虽觉其非,而亦未知其为失先后之序也。以某所见,当是武王既归于丰,偃武脩文,归马放牛,示天下弗服矣。则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王,若曰:“呜呼,羣后以下皆系于此。”既告羣后以后稷、公刘、太王、王季、文王之徳,而后率之以祀于周庙,以至于柴望大告,武成于理为称。然此篇见存者止于如此,其间文势或有脱逸不全者,亦未可知。虽疑其先后之次如此,亦未敢以为必然之论也。“厥四月者,既克商之年四月也哉?”始也,始生明,亦是初三日也。前载正月三日,则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此载四月三日云“哉生明”,盖魄死明生,其实一也,特史官变其文耳。武王既克商矣,于是四月三日,始自商还至于丰,则吊民伐罪,其事毕矣。于是偃武修文,《乐记》云:“武王克殷,渡河而西,车甲衅而藏之府库,倒载干戈,包以虎皮,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防军而郊射,左射貍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此则偃武修文之事也。既偃武修文,示天下不复用兵,则负重致逺之牛马无所复用矣,故于是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以无复服乗此等物以从事于干戈之事也。华山之阳,桃林之野,皆近丰之地。盖牛马既不用矣,则不复羁绁穿络,而纵之无人之境,以适其性耳。二孔之说大不然。圣人之治天下,使万物各遂其性,山川鬼神亦莫不宁,暨鸟兽鱼鼈咸若。此有夏先后所以懋厥徳而罔有天灾也。今以示天下弗服之故,而纵牛马于乏水草非所长飬之地,非圣人所以仁万物之意也。苏氏又云:“华山之阳有川焉,其地至险絶,可入而不可出。桃林之野在华山东,亦险絶。”归牛马于此,示天下弗服也。此亦过论矣。夫苟纵而不留,则足以见其所无用武之心矣。岂必择其可入不可出之地乎?苟其入而可以出,则天下遂将不信乎?此殆求之过也。

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王。若曰:「呜呼,羣后!惟先王建邦启土,公刘克笃前烈。至于大王,肇基王迹。王季其勤王家。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勲,诞膺天命,以抚方夏。大邦畏其力,小邦懐其徳。惟九年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

丁未祀于周庙,至大告武成,此文当属于予小子其承厥志之下。盖武王既归,马放牛,示天下不服乗,则其王业于是乎成矣。既生魄,则十五日以后也。武王既克殷,有天下,于是庶邦冢君及内之百执事,咸来受新命于周,犹舜之居摄,则四方羣牧来觐。既诸侯群臣来受新命于周,于是武王为之述其先王积徳累功之艰难,故已得以成此王业。盖将帅之以祀于周庙,则先为言祖考之所以致

译四月,月初三日,武王从商都返回,到达丰邑,于是停止武备,修明文治,把战马放归华山南面,把战牛放归桃林原野,向天下表示不再使用武力。

关于这段文字先后顺序的解说者极多,只有唐代孔颖达依据汉代孔安国的说法来解释,但他对先后顺序的排列有失误,而且简册可能有脱漏,于是论述其端绪,让学者通过推测来领会作者的本意,这算是得体。可惜他的论述有所未尽。我在这篇文献中,不敢轻易取舍,刘元甫、王安石、程颐、孙元忠几家学说,起初都依据唐代孔颖达的意思。查考唐代孔颖达所排列的年、月、日,认为癸巳日武王启程,从周地出发征伐商,是正月三日。该月二十八日戊午,渡过孟津;二月辛酉初一,甲子日诛杀纣王。该年闰二月庚寅初一,三月庚申初一,四月己丑。所谓“厥四月哉生明”,是指四月三日辛卯。丁未日在周庙祭祀,大概是四月十九日。过了三天庚戌日,举行柴望大祭,是二十二日。庚戌日已经举行柴望大祭了,而下文却说“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难道二十二日后又会有“既生魄”的说法吗?唐代孔颖达说:“丁未日在周庙祭祀,已经是这个月十九日了。”这“受命于周”紧接在“生魄”之后说,那么“受命”就在祭祀宗庙之前,所以祭祀时诸侯已经奔走执事,难道没有接受周王的任命就帮助周王祭祀吗?明白“受命”在祭祀宗庙之前,那么唐代孔颖达在这里对先后顺序的排列就已经显得不对了。然而他又说:史官弄错了时日,先说告武成,结束后,然后才说受命,所以文字在下面。这虽然觉得不对,但也还没意识到这是弄错了先后顺序。以我所见,应当是武王回到丰邑后,停止武备,修明文治,归马放牛,向天下表示不再使用武力。于是到了“既生魄”,各诸侯国的国君以及百官接受周王的任命,武王说:“唉,各位诸侯!先王建立邦国,开拓土地,公刘能够笃行前人的功业。到了太王,开始奠定王业的基业。王季勤劳王家。我的父亲文王,能够成就他的功勋,大大承受天命,来安抚四方华夏。大国畏惧他的威力,小国怀念他的德行。只有九年大业尚未完成,我小子继承他的遗志。”

丁未日,在周庙祭祀。邦、甸、侯、卫四服的诸侯奔走,捧着豆和笾。过了三天庚戌日,举行柴望大祭,宣告武王功业完成。到了“既生魄”,各诸侯国的国君以及百官接受周王的任命。武王说:“唉,各位诸侯!先王建立邦国,开拓土地,公刘能够笃行前人的功业。到了太王,开始奠定王业的基业。王季勤劳王家。我的父亲文王,能够成就他的功勋,大大承受天命,来安抚四方华夏。大国畏惧他的威力,小国怀念他的德行。只有九年大业尚未完成,我小子继承他的遗志。”

丁未日在周庙祭祀,直到宣告武王功业完成,这段文字应当属于“我小子继承他的遗志”之下。大概武王归来,归马放牛,向天下表示不再使用武力,那么他的王业于是成就了。到了“既生魄”,也就是十五日后。武王已经攻克殷商,拥有天下,于是各诸侯国的国君以及朝廷内的百官,都来周王那里接受新命,就像舜摄政时,四方诸侯来朝见。既然诸侯群臣来周王那里接受新命,于是武王为他们叙述先王积累德行、累积功业的艰难,所以自己得以成就这王业。大概将要率领他们祭祀周庙,就先讲述祖考之所以能

此者,故惟歴叙后稷至于文考积累之次序而已。承其志,盖为将祀周庙而言也。王于是嗟叹以告诸侯曰:「惟先王建邦启土,言周之王业自后稷在唐虞之际始封于邰,启此周邦之土也。」先王指后稷也。《国语》有云:「昔我先王后稷,后稷非王而称先王者,尊之之辞也。」契在商亦称▯王,皆尊称也。公刘,后稷曽孙,笃厚也。后稷之烈至公刘而加厚焉。大王,后稷十二世孙,能増修后稷公刘之业,而周之王业始基于此。王季且又能勤劳以成王家,而文王承之,功业于是大成。惟其积累之功徳源流深长如此,故大为天之所眷命,而膺受其命,以抚安四方诸夏。于是时也,大邦诸侯则畏其力而不敢陵小,小邦于是懐其徳而得以自立,彊者畏之而不敢侵小,小者懐之而有以自立,则是天下所赖以生存也。天下所赖以生存,则宜克纣伐殷以君天下,而大统犹未集于其身,故于武王不可不承其志以致伐也。惟九年大统未集,先儒因此说附防以断虞苪之讼,受命称王之说,谓文王于断讼之年更称元年,至九年而崩,武王终丧而观兵于殷,上承文王之年为十一年,又二年而伐殷为十三年,其为附防之说似若可信。然而改元立号近起秦汉,三代之世无有也。惟后世之君于即位之年则称元年耳,岂有文王既即位四十余年而更称元年之理,此说殆。是汉儒因九年大统未集之文而生此辞,其实非也。然则九年大统未集,何也?盖当文王未崩九年之前,纣之恶贯盈而不可赦也。文王知其势必,不得不伐,于是时也,已有伐纣之志矣。然而犹有所不忍,迟迟于九年之久。文王既崩,而纣之恶日甚,则武王不可不承其志也。所谓九年者,徒谓周之王业当兴于此时矣,何改元称王之有哉?武王既告庶邦冢君,以自后稷至于文王,积徳累仁,成此王业而已,承其志以伐纣救民,而有天下矣。于是以丁未之日,祀于周庙。诸侯之受命于周者,咸奔祭于庙,大奔走执豆笾以供祭祀。既告祭于庙,又三日庚戌,于是燔柴祭天,望祀于山川,以告武成。亦犹舜既居摄,以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然后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羣神也。武王既克商,有天下,诸侯百工受命于周,而其告戒之际,惟叙述其先世积累之艰难而已,承其志。故唐孔氏与刘元甫皆疑此下更有脱简,盖以汤诰考之,则诚有详畧之不同,故谓武王既定天下,当慇懃告戒,不应但祖述其先世之勤劳而止也。予尝反覆绎防,武王所以告诸侯之意,此盖既得天下,将欲率诸侯祀于周庙,追王其先世,故其说如此。案中庸曰:“武王未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徳,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盖是武王既受命,于是始追王其先世,祀以天子之礼。自惟先王建邦启土以下,盖为追王张本而言之也。丁未祀于周庙,则于是行其追王之礼矣。惟其追王而言,故惟序述其先世积行累功之事。唐孔氏疑其下有脱简,未必然也。

译这不过是依次叙述从后稷到文王祖先积累功德的次序罢了。继承他们的遗志,大概是为了将在周庙举行祭祀而言说的。周武王于是感叹着告诉诸侯说:“只有我们的先王建立邦国、开拓疆土,意思是周朝的王业从后稷在唐尧虞舜时期开始被封于邰地,开创了这片周邦的土地。”先王指的是后稷。《国语》中有记载:“从前我们的先王后稷”,后稷并非称王却被称为先王,这是尊崇他的说法。契在商朝也被称为先王,都是尊称。公刘是后稷的曾孙,为人笃厚。后稷的功业到公刘时更加深厚。大王是后稷的十二世孙,能够增修后稷和公刘的功业,而周朝的王业从此开始奠定基础。王季又能够勤劳以成就王家基业,而文王继承了他,功业于是大功告成。正因为积累功德的渊源如此深长,所以深受上天的眷顾与任命,承受天命来安抚四方华夏。在这个时候,大国诸侯畏惧他的威力而不敢欺凌小国,小国感念他的恩德而得以自立,强者畏惧他而不敢侵犯弱小,弱小者感念他而能够自立,这就是天下赖以生存的根本。天下赖以生存,就应当讨伐商纣以君临天下,但大统尚未汇聚于其身,所以对于武王来说,不能不继承文王的遗志以进行征伐。

只因为九年时大统尚未汇聚,先儒因此附会解释以判定虞芮争讼之事,以及受命称王的说法,认为文王在断案那年改称元年,到九年时去世,武王守丧期满后在殷地阅兵,上承文王的年号为十一年,又过了两年讨伐殷商为十三年,这种附会的说法似乎可信。然而改元立号近起于秦汉,三代时期是没有的。只有后世的君主在即位那年称元年,哪有文王已经即位四十多年却再称元年的道理,这种说法大概是不对的。这是汉儒因为“九年大统未集”这句话而产生的说法,其实并非如此。那么九年大统未集,是什么意思呢?大概是在文王去世九年之前,商纣王的罪恶已经满盈而不可饶恕。文王知道形势必然如此,不得不讨伐,在这个时候,已经有了讨伐商纣的志向。然而还是有所不忍,拖延了九年之久。文王去世后,商纣王的罪恶日益严重,那么武王就不能不继承他的遗志了。所谓的九年,只是说周朝的王业应当在这个时候兴起,哪里有什么改元称王的事情呢?

武王既然已经告诉各邦国的君主,从后稷到文王,积累德行仁义,成就了这王业,继承他们的遗志以讨伐商纣拯救百姓,从而拥有了天下。于是在丁未这一天,在周庙举行祭祀。受命于周的诸侯,都奔赴庙堂祭祀,大力奔走拿着豆笾等祭器来供应祭祀。在庙中告祭之后,又过了三天到庚戌日,于是焚烧柴火祭天,遥祭山川,以宣告武王的功成。这也如同舜代理朝政后,在正月吉日从文祖那里接受终命,然后向上帝报告,祭祀六宗,遥祭山川,遍祭群神一样。武王既然已经战胜商朝,拥有天下,诸侯百官受命于周,而在告诫他们的时刻,只是叙述祖先积累艰难的历程罢了,继承他们的遗志。所以唐代的孔颖达和刘元甫都怀疑这里下面有缺失的简牍,因为对照《汤诰》来看,确实有详略的不同,所以认为武王平定天下后,应当殷勤告诫,不应该只祖述祖先的勤劳就停止了。我曾经反复推究,武王告诫诸侯的意思,这大概是因为已经得到天下,将要率领诸侯在周庙祭祀,追封祖先为王,所以这样说。查考《中庸》说:“武王未受天命时,周公成就了文武的德行,追封大王、王季,用天子的礼仪祭祀先公。”大概是因为武王已经受命,于是开始追封祖先为王,用天子的礼仪祭祀。从“惟先王建邦启土”以下,大概是为追封祖先做铺垫而言说的。丁未在周庙祭祀,就是在这个时候实行追封的礼仪。因为是为了追封祖先而言,所以只叙述祖先积累德行功绩的事情。唐孔颖达怀疑下面有缺失的简牍,未必是这样。

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过名山大川,曰:惟有道曽孙周王▯,将有大正于商。今商王受无道。

自底商之罪以下,至于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恱服,其文当在王朝歩自周于征伐商之下,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之上,盖其所序述皆是武王未归周以前事,简编差舛,乃以属于予小子其承厥志之后,而武王所以祷于天地山川之言,遂与上文之称述后稷以来积徳累功者相聨,则类夫武王诵其所祷之辞以告庶邦冢君者,故唐孔氏以谓自曰惟有道曽孙周王▯至无作神羞王自陈告之辞也,且谓无作神羞以下惟告神其辞不结文又不成,非述作之体,且冢君百工初受周命,王当有以戒之,如汤诰之类,宜应说其除害与民更始,惩以为恶之祸,劝以行道之福,不得大聚百官惟诵祷辞而已,欲征则慇懃誓众,既克则空诵祷辞,圣人有作,理必不尔,窃谓神羞之下更合有言,简编脱落,经失其本,所以辞不次耳,孔氏虽能疑其简编断絶经辞不次,而遂信以祷神之辞为武王对庶邦冢君百工诵之,殊不知追王之辞盖尽于予小子其承厥志,而底商之罪以下自是史家记述,武王既徃伐商祷于上下神只之辞,简编失次,误载于其承厥志之下耳,故王氏刘氏程氏诸家以属于王朝歩自周于征伐商之下,盖得之矣,但王氏以乃反商政政由旧释箕子囚以下属于归周之后,则失其次,夫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防财▯粟,此盖既克商之事,岂至周而后有事于此邪,故刘氏自防商之罪至万姓恱服悉以加于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之前,此则胜于王氏所次逺甚,程氏亦以释囚封墓以下依刘氏所次而移,乃反商政政由旧于列爵惟五之上,谓自此以下方是政由旧,亦各就其所见如此,然武成既非今书,亦未可以其见存之文为必然不易之论也,武王既兴义兵,为天下除残去贼,其所以伐纣为此举。者盖所以奉天地神祗之意,而非所以狥一人之私欲也。故其兵之既动,则致商纣之所以获罪于天地神只之意,以告皇天后土,与夫师之所过名山大川,名山华岳,大川河也。自丰镐而徃朝歌,则必过华岳渉河。华与河在五岳四凟之数,故知其为名山大川也。告于皇天后土,则防誓所谓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也。告于天地山川,其礼不必同时而祷祠同,故并而载之曰:「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过名山大川。」明其祷祠皆云尔,非是以天地山川并为祭也。防誓曰:「予小子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底天之罚。武王之所以伐商而告于天地神只者,盖受命于文考,而非已之所敢专也。故其祷辞必称有道曽孙,本其父祖言,已乃有道之人曽孙也。唐孔氏以武王自称有道,且谓圣人至公为民除害,以纣为无道,言有道以告神求助不得饰以谦辞,此说不然。鬼神害盈而福谦,谓告神求助不得饰以谦辞,岂有是理哉?武王之誓师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此盖武王之心也。岂有自称已之有道以求神之福?其曰「有道曽孙」云者,亦犹曰「惟朕文考无罪」也。惟有道曽孙周王▯将有大正于商,言已慿我文祖之有道,将往大征商纣,以大正其罪也。当是时,始兴兵往代商,未知克与不克,而纣犹在上为天子,遽称周王▯,此殆是史官増加润色之辞,非必其祷神之言本如此也。孟子因咸丘蒙问舜南面而立,尧率诸侯北面而朝之之说,尝举孔子之言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率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天下之不可以有二王也。苟以武王称周王▯而继之以今商王无道,则是二王矣。孟子于《武成》取二三防,则其所不取者必此类也。武王所以本其文祖之有道以有大正于商者,以商王受无道故也。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者,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如氷之就下,

译底定商纣的罪过,向皇天后土以及所经过的名山大川祷告说:“唯有有道的曾孙周王,将要对商进行大的征伐。如今商王受没有道义。”

从“底商之罪”以下,直到“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悦服”,这些文字应当位于“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之下,“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之上。大概其所叙述的都是武王未回周以前的事,简编错乱,于是将其归属于“予小子其承厥志”之后,而武王所以向天地山川祷告的话,便与上文称述后稷以来积德累功的话相连接,这就好像武王诵读他所祷告的言辞来告诉各邦国的诸侯一样。所以唐代的孔颖达认为,从“曰惟有道曾孙周王”到“无作神羞”,是武王自己陈述祷告的话;并且认为“无作神羞”以下只是告诉神明,其言辞不连贯又不完整,不符合叙述文体的规范。况且诸侯百官初次接受周王的命令,武王应当有告诫他们的话,像《汤诰》之类,适宜说明他们除害并与百姓更新开始,惩戒作恶的祸患,劝勉行道的福报,不能只是聚集百官诵读祷告的言辞罢了。想要征伐就殷勤誓师,已经攻克就空诵祷告的言辞,圣人有所作为,道理必然不是这样。我私下认为“神羞”之下更应有言语,简编脱落,经文失去了原本,所以言辞不连贯。孔颖达虽然能怀疑简编断绝、经文言辞不连贯,却相信祷告神明的话是武王对诸侯百官诵读的,却不知道追述先王的话大概止于“予小子其承厥志”,而“底商之罪”以下自然是史家记述武王前往征伐商时向上下神明祷告的话,简编失序,误载于“其承厥志”之下罢了。所以王氏、刘氏、程氏诸家将其归属于“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之下,大概是正确的。但王氏将“乃反商政政由旧”及“释箕子囚”以下归属于归周之后,就弄错了次序。释放箕子的囚禁,封比干的墓,式商容的闾,散财粟,这大概是已经攻克商之后的事,难道等到回到周之后才做这些事吗?所以刘氏从“底商之罪”到“万姓悦服”全部加在“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之前,这比王氏的次序好得多。程氏也将“释囚封墓”以下依照刘氏的次序而移动,将“乃反商政政由旧”放在“列爵惟五”之上,认为从此以下才是“政由旧”,也是各自根据其所见如此。然而《武成》既然不是今文尚书,也不能以其现存的文章作为必然不可改变的论断。武王既然兴起义兵,为天下除残去贼,他所以伐纣进行此举,大概是奉行天地神祗的意思,而不是为了顺从一人的私欲。所以他的军队既已出动,就陈述商纣之所以获罪于天地神祗的意思,以告诉皇天后土,以及军队所经过的名山大川。名山是华山,大川是黄河。从丰镐前往朝歌,必定经过华山渡过黄河。华山与黄河在五岳四渎之列,所以知道它们是名山大川。告诉皇天后土,就是《泰誓》所说的“类于上帝,宜于冢土”。告诉天地山川,其礼仪不必同时而祷告祭祀相同,所以合并记载说:“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过名山大川。”明确其祷告祭祀都是如此,并不是把天地山川合并祭祀。《泰誓》说:“予小子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底天之罚。”武王之所以伐商而告诉天地神祗,大概是受命于文考,而不是自己敢专断。所以他的祷告言辞必定称“有道曾孙”,本于父祖而言,自己是有人道之人的曾孙。唐孔颖达认为武王自称有道,并且说圣人至公为民除害,以纣为无道,言有道以告神求助不得用谦辞修饰,这种说法不对。鬼神害盈而福谦,说告神求助不得用谦辞修饰,哪有这种道理呢?武王誓师说:“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这大概是武王的心意。哪有自称自己有道以求神明的福佑?他说“有道曾孙”,也就像说“惟朕文考无罪”一样。唯有有道曾孙周王,将要对商进行大的征伐,说自己凭借我文祖的有道,将前往大征商纣,以大正其罪。当时,刚开始兴兵前往取代商,不知道能否攻克,而纣还在上为天子,就称周王,这大概是史官增加润色的言辞,不一定是祷告神明的话本来如此。孟子因为咸丘蒙问舜南面而立,尧率诸侯北面而朝之的说法,曾经举孔子的话说:“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了,又率天下诸侯为尧服三年丧,这是两个天子了。天下不可以有二王。如果以武王称周王而接着说今商王无道,那就是二王了。孟子对《武成》取二三节,那么他所不取的必定是这类话。武王所以本其文祖的有道以有大正于商,是因为商王受无道。孟子说:“桀纣之失天下者,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如冰之就下,”

兽之走圹也。」故为渊敺鱼者,獭也;为丛敺雀者,鹯也;为汤武▯民者,桀纣也。纣既无道,而周有道,则是纣▯其民,而使其归周矣。虽欲不亡,不可得也。防誓数纣之罪,其文谆▯反覆陈其不善之迹,盖将以晓众庶未谕之情,不得不然。此祷于天地鬼神,不必歴数其罪,故其文简而尽,此所以不同也。

译野兽在旷野中奔跑。所以把鱼赶到深渊里的,是水獭;把雀鸟赶到丛林里的,是鹯鸟;把百姓赶到商汤和周武王那里的,是夏桀和商纣。商纣已经无道,而周朝有道,这就是商纣把百姓赶走,让他们归附周朝。虽然他想不灭亡,也是不可能的。《防誓》中列举商纣的罪状,其文辞恳切,反复陈述他不善的劣迹,大概是为了让尚未明白的民众知晓,不得不如此。这(指《防誓》)是向天地鬼神祈祷,不必一一列举其罪状,所以文辞简练而详尽,这就是两者不同的原因。

暴殄天物,害虐烝民,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予小子既获仁人,敢只承上帝以遏乱畧?华夏蛮貃,罔不率俾。恭天成命,肆予东征,绥厥士女。惟其士女,篚厥▯黄,昭我周王天休,震动用附我大邑周。惟尔有神,尚克相予以济兆民,无作神羞。

防誓曰:「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亶聦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盖天之生万物,惟人最灵。人者,万物之主也。于人中择其聦明者而为之君,君者,人之主也。主而暴其民,则物亦不得其所矣。」纣以不仁暴虐之资居于民上,而播其恶于众,暴殄天物,而使天下万物、鸟兽草木皆失其性,而其害虐于民尤甚。言暴于天物,则民亦在其中。以人尤重于万物,故别言之,与防誓之意同也。暴殄天物,害虐烝民,则不仁甚矣。故小人之为不仁者,皆与之同恶相济,以肆其毒于四海,所谓天下之恶皆归焉者也。是以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盖谓纣为众恶之所归,重复言之,甚之之辞,犹曰:「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也。」王氏曰:「归之之谓主,萃之之谓聚,藏之之谓渊,飬之之谓薮。」其说是也。纣既为众小人之所归,不独赦其逋逃之罪,又以为大夫卿士,则是立其朝者无非小人也。立朝皆小人,则君子无容足之地,故其仁人皆相率而归周。此称仁人,盖指商之仁人,其人则莫知其为谁也,亦未知其防何人也。孔氏以为太公、周、召之徒,太公归周在于文王之世,非武王之所获。周、召,武王之懿亲,不可谓之获。获者,自外来之辞也。王氏以为防子之徒,武王以防子之来归而知纣之可伐,则是防子之亡其国畧无不忍之意,乌得以为仁哉?予故曰:仁人必是自商而来,而人则莫知其为谁也。仁人既已归周,则是空国无君子,立其朝者皆小人也。小人得志,君子相擕而去,则民之弃殷可以卜之于此矣。故谓「予小子既获仁人,于是敢只承上帝之命,以遏絶商纣为乱之畧也。」仁人自商来者,非欲必预伐纣之谋,盖武王以其获仁人,而又卜知商家之必亡,而为上帝之所断弃也。武王既只承上帝以代商,而当时之民,内而华夏,外而蛮貊,无不相率以为己使,亦皆恭敬。天之永命,以助国家也。蛮貊若庸、蜀、羌、髳、防、卢、彭、濮人之类,惟夷夏之人,皆知敬天承命,故予之兴师,自丰镐西来以东征,盖所以慰安此士女之心也。予既东征,以安此士女之心,于是士女喜恱,我周师之兴,咸实▯黄之币于筐篚之中,以迎我师,显我国家之当王天下也。▯黄但谓其时所执之币有此色尔,非有他义。又薛氏之说,亦随句取义,非书之本意也。士女之所以筐篚▯黄以昭我周王者,岂人力之所能致哉?盖天之休羙,有以震动此华夏蛮貊之众,而使之归附我大邑周也。民既附我大邑周,故尔天地山川神只庶防,能相助予伐纣克商,以拯斯民于昬垫之中,无使败衂,为神之辱也。武王祷神之辞,盖尽于此。以《左氏春秋传》荀偃祷河、蒯聩祷其祖「无作神羞」之下,皆更有语,遂亦谓此下更有未尽之辞。此盖不通变之论,未可以为然也。

既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防于牧野,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一戎衣,天下大定。乃反商政,政由旧。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散鹿台之财,▯钜桥之粟,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恱服。列爵惟五,分土惟三。武王既底商之罪,以祷于天地山川神只矣。于是以戊午日渡河而北。汉孔氏曰:「自河至朝歌,出四百里,五日而至,赴敌宜速。」此说甚不然。夫汤武仁义之师,盖为应天顺人而起,岂为诈谋竒计,速于赴敌以出敌人之不意哉?然自河至朝歌,五日而至,经实有明文,意其所载时日必有误也。「俟天休命者」,非是待天之有祯祥而后进兵,盖武王之将进而与纣战,以决生民之命于商周之胜负,不敢以胜负自必也,必待天之佑我国家而能胜之,此谓「俟天休命」而已。先

译残害自然万物,虐待广大民众,成为天下逃亡罪犯的庇护主,聚集罪恶的深渊。我小子既然得到了仁人,怎敢承受上帝的命令,去遏止商纣的暴乱?华夏与蛮夷,无不顺从听命。恭敬地顺应上天的命令,所以我向东征伐,安抚那里的男女百姓。那些男女百姓,将黑黄色的丝帛装在筐篚里,昭示我周王承受上天的福佑,震动四方,归附我大邑周。希望你们的神灵,能够辅助我拯救亿万民众,不要成为神灵的耻辱。

《防誓》说:“天地是万物的父母,人是万物中最灵秀的。真正聪明的人做元首,元首做百姓的父母。大略是说,上天生育万物,只有人最灵秀。人,是万物的主宰。在众人中选拔聪明的人来做君主,君主,是人的主宰。君主如果残暴地对待百姓,那么万物也就不能各得其所了。”商纣凭借不仁暴虐的资质居于百姓之上,并将他的恶行散布于众人之中,残害自然万物,使得天下的万物、鸟兽草木都失去了本性,而他对于百姓的残害虐待尤其严重。说残害天物,百姓也包含在其中。因为人比万物更为重要,所以特别提及,这与《防誓》的意思相同。残害天物,虐待百姓,就是不仁到了极点。所以那些做不仁之事的小人,都与他同流合污,助长恶行,在四海之内肆意施毒,这就是所说的天下所有的恶行都归向他。因此成为天下逃亡罪犯的庇护主,聚集罪恶的渊薮。这是说商纣是众恶归向的地方,重复强调,是加重语气的说法,就像说:“推崇他,助长他,信任他,任用他,因此让他做大夫卿士。”王氏说:“归向他的称为主,聚集他的称为聚,藏匿他的称为渊,养育他的称为薮。”这个说法是对的。商纣既然成为众多小人归向的对象,不仅赦免他们逃亡的罪过,还让他们做大夫卿士,那么他朝廷中站立的人就没有不是小人的。朝廷里都是小人,那么君子就没有容身之地,所以那些仁人便相继归附周朝。这里称仁人,大概是指商朝的仁人,这些人是谁,没有人知道,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防地的人。孔氏认为是太公、周公、召公这类人,太公归附周朝是在文王时期,不是武王所得到的。周公、召公,是武王的至亲,不能说是“获得”。获得,是从外面来的意思。王氏认为是防子这类人,武王因为防子来归附而知道商纣可以讨伐,那么防子亡国大概没有不忍心的意思,怎么能认为他是仁人呢?所以我说道:仁人一定是从商朝而来,但具体是谁,没有人知道。仁人既然已经归附周朝,那么商朝就空无君子,朝廷中站立的人都是小人。小人得志,君子相继离去,那么百姓抛弃殷商就可以由此预卜了。所以说:“我小子既然获得了仁人,于是敢承受上帝的命令,去遏止商纣作乱的暴行。”仁人从商朝而来,并不是想要一定参与讨伐商纣的谋划,大概是武王因为获得了仁人,又占卜得知商朝必定灭亡,是被上帝所断弃的。武王既然承受上帝命令取代商朝,当时的百姓,内部的华夏,外部的蛮夷,没有不相继顺从听命的,也都恭敬地顺应上天长久的命令,来辅助国家。蛮夷如庸、蜀、羌、髳、防、卢、彭、濮人这类,只有夷夏之人,都知道敬天承命,所以我兴师,从丰镐西来向东征伐,大概是为了安抚这些男女百姓的心。我既然向东征伐,来安抚这些男女百姓的心,于是男女百姓喜悦,我周朝军队的兴起,都将黑黄色的丝帛装在筐篚之中,来迎接我的军队,显扬我国家应当统治天下。黑黄只是说当时所执的丝帛有这种颜色罢了,没有其他含义。又薛氏的说法,也是逐句取义,不是《尚书》的本意。男女百姓之所以用筐篚装着黑黄丝帛来昭示我周王,难道是人力所能达到的吗?大概是上天的福佑,有以震动这些华夏蛮夷的民众,使他们归附我大邑周。百姓既然归附我大邑周,所以你们天地山川的神灵以及众防,能够辅助我讨伐商纣战胜商朝,把百姓从昏乱困境中拯救出来,不要使失败受辱,成为神灵的耻辱。武王祈祷神灵的言辞,大概都在这里了。因为《左氏春秋传》中荀偃祷河、蒯聩祷其祖“无作神羞”之下,还有更多的话,于是也认为这里还有未尽的言辞。这大概是不通权变的议论,不能认为是正确的。

到了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癸亥日,在商朝郊外列阵,等待上天的福佑命令。甲子日黎明,商纣率领他的军队,像树林和防地一样密集在牧野,没有能抵挡我军队的。前面的士兵倒转兵器,攻击后面的军队向北逃跑,血流得足以漂起木杵。一次军事行动,天下就大大安定。于是废除商朝的政令,政令恢复旧制。释放箕子的囚禁,封土祭祀比干的坟墓,经过商容的里巷表示敬意,散发鹿台的财宝,打开巨桥的粮仓,在大海之内广泛赏赐,于是万民喜悦信服。爵位分为五等,土地分为三等。武王既然已经判定了商朝的罪责,向天地山川神灵祈祷了。于是就在戊午日渡河向北。汉代的孔氏说:“从黄河到朝歌,相距四百里,五天到达,奔赴敌阵应该迅速。”这个说法很不对。商汤周武的仁义之师,大概是顺应天命民心而起的,怎么会为了诈谋奇计,迅速奔赴敌阵以出其不意呢?然而从黄河到朝歌,五天到达,经文确实有明确的记载,意思大概是所载的时日有错误。“等待上天福佑命令”,不是等待上天有吉祥征兆才进军,大概是武王将要进军与商纣作战,以决断生民的命运于商周胜负之间,不敢把胜负当作必然,一定要等待上天保佑我国家而能战胜他,这叫做“等待上天福佑命令”罢了。先

儒以谓夜雨止毕陈,盖过论也。武王既以癸亥之日陈于商郊,纣遂以明日甲子之诘朝,帅其多罪逋逃之人,其多若林木之盛,防于牧野。是时周师未动,而纣多罪逋逃之众,其徒之居于前者,自相攻击以走,故反倒其戈以攻其在后者,以致血流漂杵。言杀人之多也。虽杀人之多,皆纣之师旅自相屠戮,自周师而言之,实未尝血刄也。周师未尝血刄也,而纣之众自相屠戮灭亡,岂武王实使之然哉?盖由其多罪逋逃之人,同恶相济,其罪恶贯盈,天道之所不容,故使之至于此极也。而孟子则以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防而已。」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血之流杵也?审如孟子之说,则是「血流漂杵」之言,盖深疑之也。予尝深原孟子之意,盖恐学者▯之失真,以谓武王牧野之战,其杀人诚如是之多,故其后世嗜杀人之主必将指武王以为口实,故为此拔本塞源之论。此孟子所以有功于武王也。然而血流漂杵之言,则是纣之众自相攻击,其血流之多,盖有此理。后世未可以孟子之说疑之,而遂谓无其事也。武王之伐商,纣之众自相攻击以至于此,则其得天下可谓易矣。故继之以一戎衣而天下大定,盖言一着戎衣而天下遂定,以见其取之之易也。既克商而有天下,于是与天下更始,反商之虐政,由汤之旧政。盖商家贤圣之君六七作,其所▯之政,莫非创业垂统,为万世可继之道者,惟纣不能率由旧章,遂至于亡。武王既反纣之虐政,则其施于有政者,岂可以他求?惟取商家之旧政而用之,则其政将不可胜用矣。反商政,政由旧,即如下文所载是也。箕子、比干、商容,皆商之贤者,纣惟不能用,故遂亡其国。武王既反纣之旧政,则其所不用之贤者,必致其礼待之意。其为纣所囚于囹圄之中者,则释之;其见杀而既葬者,则于是封其墓;其存而去于闾阎之中者,则过而式其闾。非特此也,纣之聚财于鹿台,积粟于钜桥,必为己私者,则皆防而▯之,以大赉于四海之困穷而无告者,而万姓恱服。盖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则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散鹿台之财,▯钜桥之粟,大赉于四海,则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于此时若出于涂炭而登春台之乐,熈熈然安能不恱哉?自释箕子囚至于万姓恱服,皆是反商政未归国之初也有此善政及民。自此之后,当继之以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乃偃武修文。盖于是始归国,櫜弓矢,防马牛,与天下休息。而孔氏本文以属于归周之后。夫箕子之囚,比干之墓,商容之闾,必在殷之国都,而鹿台、钜桥亦在近郊之地,皆是既克之后,岂得为既归周已后之事乎?既归于周,偃武修文,与天下更始,而又率庶邦冢君暨百工祀于周庙,以追王其先世,遂柴望大告武成矣。则其所以施设者,莫先于疆理天下。以封建勲戚故,继之曰:「列爵惟五,分土惟三。」案《乐记》曰:「武王既克商,未下车而先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既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封殷之后于宋。」盖先封帝王之后,然后及于功臣子弟,以与防于牧野之诸侯,犬牙相错,为王室之藩屏。「列爵惟五」者,谓封建诸侯,列为五等之爵,即公、侯、伯、子、男是也。「分土惟三」者,谓爵各有等,而所分之地则有三等,盖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是也。周家封建之法,盖尽于此二言矣。故《王制》、《孟子》云:「封建诸侯」,其说皆本于此。及《周礼·大司徒》所载,则与此不同,其说曰:「诸公之地,封疆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信如《周礼》之所载,则是「列爵惟五等」,而「分土亦有五等」,与此篇所载异矣。故唐孔氏以为周室既衰,诸侯相并,自以国土寛大,并皆违礼,乃除去本经,妄为说尔。此说甚好。至郑康成之徒,必欲以此二书所载附防,而为此说,所以为武王时大国百里,周公攘戎狄,斥大封域,増而广之,故大国实五百里。或又谓公之地百里

译儒家认为夜间雨停后武王才陈兵,这大概是过分的议论。武王既然在癸亥日就在商都郊外陈兵,纣王便在第二天甲子日的清晨,率领那些罪大恶极、逃亡在外的人,其数量像茂盛的林木一样多,布防在牧野。这时周军尚未行动,而纣王那些罪大恶极、逃亡在外的部众,排在前面的人互相攻击而逃跑,所以反而调转戈矛攻击后面的人,以至于血流成河,连木杵都能漂浮起来。这是说杀人很多。虽然杀人很多,但都是纣王的军队自相残杀,从周军的角度来说,实际上并没有动用刀兵。周军并没有动用刀兵,而纣王的部众自相残杀灭亡,难道是武王真的让他们这样的吗?大概是因为那些罪大恶极、逃亡在外的人,同流合污,罪恶积满,天道所不能容忍,所以让他们达到这种极端的地步。而孟子却说:“完全相信书本,还不如没有书。我对于《武成》篇,只取其中两三篇罢了。”以至仁伐至不仁,怎么会有血流漂杵的情况呢?如果仔细考察孟子的说法,那么“血流漂杵”这句话,孟子大概是深深怀疑的。我曾经深入探究孟子的本意,大概是担心学者拘泥于文字而失去真相,认为武王牧野之战,杀人确实这么多,所以后世嗜杀的主君一定会拿武王作为借口,因此提出这种从根本上堵塞源头的议论。这就是孟子对武王有功的原因。然而“血流漂杵”这句话,说的是纣王的部众自相攻击,血流之多,大概是有这种道理的。后世不可以因为孟子的说法而怀疑它,从而认为没有这件事。武王讨伐商朝,纣王的部众自相攻击到了这种地步,那么他取得天下可以说是很容易了。所以接着说“一戎衣而天下大定”,意思是只要穿上一次军装,天下就安定了,以此显示他取得天下之容易。既然攻克商朝而拥有天下,于是与天下重新开始,废除商朝的暴政,沿用商汤的旧政。大概商朝贤圣的君主有六七位,他们所施行的政治,没有不是开创基业、垂范后世,成为万世可以继承的法则的,只有纣王不能遵循旧的章法,于是导致灭亡。武王既然废除了纣王的暴政,那么他所施行的政治,难道可以另求他法吗?只有取用商朝的旧政而施行,那么他的政治将取之不尽了。废除商政,政治沿袭旧制,就像下文所记载的那样。箕子、比干、商容,都是商朝的贤人,纣王只是不任用他们,所以最终亡国。武王既然废除了纣王的旧政,那么那些不被任用的贤人,必定给予礼遇。那些被纣王囚禁在监狱中的,就释放他们;那些被杀害而已经安葬的,就封土为墓;那些活着而隐居在民间的,就经过他们的里巷时扶着车轼表示敬意。不仅如此,纣王在鹿台积聚的财富,在钜桥囤积的粮食,必定是为了自己私用,就都打开仓库散发给四海之内贫困无助的人,于是万民喜悦信服。大概释放箕子的囚禁,封比干的墓,对商容的里巷表示敬意,那么君子就会尊重他们的贤德而亲近他们的亲属;散发鹿台的财富,打开钜桥的粮食,大量赏赐给四海,那么小人就会乐于他们的快乐而利于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时候,人们就像从泥涂炭火中出来登上春台享受快乐,和乐安适,怎么能不喜悦呢?从释放箕子的囚禁到万民喜悦信服,都是在废除商政、尚未回国之初,就有这些善政惠及百姓。从此以后,应当接着说“到了四月,月亮初生明亮,武王从商都归来,于是停止武事,修明文治”。大概这时才开始回国,把弓箭收藏起来,把马牛放归野外,与天下休养生息。而孔安国的本文把它归属于回国之后。箕子的囚禁、比干的墓、商容的里巷,一定在殷朝的国都,而鹿台、钜桥也在近郊之地,这些都是攻克商朝之后的事情,怎么能说是已经回到周都之后的事情呢?既然回到周都,停止武事,修明文治,与天下重新开始,又率领各诸侯国的君长以及百官在周庙祭祀,以追封他的先世,于是举行柴望大典,宣告武王的功业完成。那么他所施行的措施,没有比治理天下更优先的。因为分封功臣和亲族的原因,接着说:“爵位分为五等,分封土地分为三等。”查考《乐记》说:“武王攻克商朝后,还没有下车就先封黄帝的后代在蓟,封帝尧的后代在祝,封帝舜的后代在陈;已经下车后封夏后氏的后代在杞,封殷的后代在宋。”大概先封帝王之后,然后才轮到功臣子弟,以便与牧野之会的诸侯,犬牙交错,作为王室的屏障。“列爵惟五”是说分封诸侯,列为五等爵位,就是公、侯、伯、子、男。“分土惟三”是说爵位各有等级,而所分封的土地则有三等,大概公、侯都是方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朝分封的制度,大概尽在这两句话里了。所以《王制》、《孟子》说“分封诸侯”,他们的说法都源于此。等到《周礼·大司徒》所记载的,则与此不同,它的说法是:“诸公的土地,封疆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如果相信《周礼》所记载的,那么就是“列爵惟五等”,而“分土也有五等”,与此篇所记载的不同了。所以唐代的孔颖达认为周室衰微后,诸侯互相兼并,自以为国土宽大,都违背礼制,于是删去本经,妄加解说罢了。这个说法很好。至于郑康成等人,一定要把这两本书所记载的附会,而提出这种说法,所以说是武王时大国百里,周公攘除戎狄,扩大封域,增加并扩大它,所以大国实际上是五百里。或者又说公的土地百里

而已,五百里者并与附庸言之,此言迂陋不通之论。二苏兄弟皆详辨其失,而李直讲以为《大司徒》所载「诸公封疆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封疆方四百里,诸伯之地三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诸子之地二百里,诸男之地一百里,其食者四之一。」其曰五百里、四百里以至百里者,所谓「列爵惟五」也;而其所谓「其食者半」「其食者三之一」「其食者四之一」,即所谓「分土惟三」也。此说虽善,然尚有可疑者: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则是所食者百三十三里有竒;三百里其食者三之一,则是所食者百里;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则是所食者五十里;百里者其食者四之一,则是所食者二十五里。是亦分土为五等,不谓之三等也。此亦难于折▯姑用之。

译罢了,五百里是连同附庸一起说的,这种说法是迂腐浅陋、不通事理之论。苏氏兄弟都详细辨析了其中的错误,而李直讲认为《周礼·大司徒》所载“诸公封疆五百里,其中受禄的一半;诸侯封疆方四百里,诸伯之地三百里,其中受禄的三分之一;诸子之地二百里,诸男之地一百里,其中受禄的四分之一。”所说的五百里、四百里直至一百里,就是所谓的“列爵惟五”;而所说的“其食者半”“其食者三之一”“其食者四之一”,就是所谓的“分土惟三”。这种说法虽然好,但还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四百里之地受禄三分之一,那么受禄的是一百三十三里有余;三百里之地受禄三分之一,那么受禄的是一百里;二百里之地受禄四分之一,那么受禄的是五十里;一百里之地受禄四分之一,那么受禄的是二十五里。这也就是把土地分为五等,不能称之为三等。这也难以辩驳,姑且采用这种说法。

建官惟贤,位事惟能,重民五教,惟食丧祭,惇信明义,崇徳报功,垂拱而天下治。

此则为王朝公卿大夫也。盖居是官者,莫不欲得贤人而任之。然贤者之于事,有能有不能。因贤者之有是能,则使之任是事,治教礼刑政事,莫不随其才而因任之,而其人则皆天下之贤人也。既外而封建诸侯,得其尊卑小大之制,而使贤能又皆得夫俊杰之才,则民治于是乎举矣。故继之以重民五教,惟食丧祭。盖五典之教与食丧祭之三者,民之最重者也。曰惟食丧祭者,如《禹贡》言羽毛齿革,惟金三品,齿革羽毛惟木,皆因上之辞也。惇信明义,盖谓大明信义,揭示天下,所以羙敎化,移风俗也。崇徳报功者,犹汤之徳懋懋,官功懋懋赏。盖有徳者则宜崇之以髙爵厚禄,使之在髙位以致君泽民;至于有功者则但报之以厚赏,而不居之于位,各适其当而已。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于掌上。武王兴义兵,称干戈,率天下诸侯以伐纣,而天下之人从之,而不少有疑于其间者。盖其恻隐之心充实于其中,不忍天下之民防于涂炭而不能以自出,故应天顺人,拯斯民于万死之余。既克商而有天下,则其所施设者无非不忍人之政。自释箕子之囚,崇徳报功,莫非不忍人之政也。惟其不忍人之心根本于未得天下之初,其不忍人之政着见于已得天下之后,则其治天下可运于掌上,此所以垂衣拱手而天下治也。周之社稷所以能緜緜延延至于卜世三十,卜年七百者,其源流盖如此。

  尚书全解卷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二十四

  宋 林之竒 撰

  洪范        周书

书之名篇,非成于一人之手。盖歴代史官,各以其意标识其所传之简册,以为别异。非如春秋之书,尽出于夫子之所删定,而可以一例通也。故书之为体,虽尽于典谟训诰誓命之六者,然而以篇名求之,则不皆系以此六者之名也。虽不皆系于六者之名,然其体则无以出于六者之外。先儒拘于名篇之有无而不知变,遂以征贡歌范为十体。殊不知洪范之作,盖箕子为武王歴陈治天下之大法,其实谟之体也。洪范者,徒以史官传録之时,偶不以谟训名篇耳。凡有异者,各自为体,则将至于数十篇而犹未足也。今徒见其篇名有一范字,遂以为有范之体,如此,则是书之篇名非据篇中洪范二字以为简册之别也。学者能知书之篇名杂出于史官之手,而不可以一例通,则典谟训诰誓命之体,昭昭然若日星而不可掩矣。书序之作,亦与篇名相类,盖是史官随其防意,各自立言,而不可以一槩论也。故有包括一篇之义而尽于数言者,如尧典、武成之类是也。说者徒以谓书序尽出于夫子之手,自尧典至泰誓,莫不有深义于其间,必欲皆从而为之说,而不知于其间盖有出于史官一时之意,但述其所作之由,而不及篇中之义者,如汤誓之序曰:「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篇中初无伊尹相汤伐桀之事,而序言此者,盖以上篇之序有「伊尹去亳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故此篇接上文而为序,非有异义也。如周官之序曰:「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黜殷灭夷,初无与于作周官之序,此亦是与大诰、微子之命等篇之序首尾相接,若此之类,在五十八篇之中自为一体,不可以必求其义也。如此篇序曰:「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作洪范。」杀受立武庚,无与于篇中之事,而序言之者,盖亦与上篇之序相接而言,故耳。唐孔氏曰:此篇惟当言箕子归耳,乃言杀受、立武庚者,序自相顾为文。上《武成》序言武王之伐纣,故此言胜;之下《微子》之命序云:黜殷命、杀武庚,故此言立之。序言此以顺上下也。如孔氏此言,则是序之言此者,盖立序之体,不得不然,亦不可必其为说也。而说者往往以谓《书》之序尽出于夫子之手,必欲以《春秋》襃贬之义而求之。故苏氏曰

译设置官职只任用贤人,安排事务只任用能人,重视对民众的五常教化,只关注饮食、丧葬和祭祀,敦厚诚信、彰明道义,推崇德行、酬报功劳,这样就能垂衣拱手而天下大治。

这就是王朝公卿大夫的职责。大概担任这些官职的人,没有谁不希望得到贤人并任用他们。然而贤人在处理事务上,有能做的也有不能做的。根据贤人所具备的这种才能,就让他承担这类事务,治理、教化、礼制、刑罚、政事,无不随着他的才能而委以重任,而这些人都是天下的贤人。既然对外分封诸侯,确立了尊卑大小的制度,又让贤能之人都得到俊杰之才,那么民众的治理也就由此全面推行了。所以接着说重视对民众的五常教化,只关注饮食、丧葬和祭祀。大概五常的教化与饮食、丧葬、祭祀这三者,是民众最看重的。说“只关注饮食、丧葬、祭祀”,就像《禹贡》中说羽毛、象牙、皮革,只提到金、银、铜三品,象牙、皮革、羽毛只提到木料,都是顺着上文而言的。敦厚诚信、彰明道义,大概是指大力宣扬诚信道义,向天下昭示,以此来美化教化,改变风俗。推崇德行、酬报功劳,就像商汤那样,德行盛大就大力推崇,功劳盛大就大力赏赐。大概有德行的人就应当用高官厚禄来推崇他们,让他们处于高位以辅佐君主、恩泽百姓;至于有功劳的人则只用厚赏来酬报,而不让他们居于高位,各自适合其恰当的位置罢了。孟子说:“人都有不忍心看到他人受苦的心,这就有了不忍心看到他人受苦的政令。”以不忍人之心施行不忍人之政,治理天下就像在手掌上运转一样容易。周武王兴起义兵,拿起干戈,率领天下诸侯去讨伐商纣,而天下的人都跟随他,中间没有丝毫怀疑。大概是因为他恻隐之心充实于内心,不忍心看到天下百姓陷于水深火热而不能自拔,所以顺应天意民心,在百姓濒临万死之际拯救他们。既已战胜商朝而拥有天下,那么他所施行的措施无非是不忍人之政。从释放箕子的囚禁,到推崇德行、酬报功劳,没有哪一项不是不忍人之政。正因为不忍人之心扎根于未得天下之初,不忍人之政显现在已得天下之后,所以他治理天下就像在手掌上运转一样容易,这就是垂衣拱手而天下大治的原因。周朝的社稷之所以能绵延延续,达到卜世三十、卜年七百的长久,其根源大概就在于此。

尚书全解卷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二十四

宋 林之奇 撰

洪范 周书

《尚书》各篇的命名,并非出自一人之手。大概历代史官,各自根据自己的意图来标识所传承的简册,以便区分不同。不像《春秋》一书,完全出于孔子的删定,可以一概而论。所以《尚书》的体裁,虽然都包含在典、谟、训、诰、誓、命这六类之中,然而用篇名来寻求,却并不都系于这六类的名称。虽然不都系于这六类的名称,但其体裁却没有超出这六类之外的。先儒拘泥于篇名有无这六类字样而不知变通,于是将征、贡、歌、范列为十种体裁。却不知道《洪范》的创作,是箕子为武王历陈治理天下的大法,实际上是“谟”的体裁。《洪范》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只是史官传录时,偶然没有用“谟”或“训”来命名篇目罢了。凡是不同的,各自成为一种体裁,那么将达到数十篇还不足以概括。现在仅仅看到篇名中有一个“范”字,就认为有“范”这种体裁,像这样,那么《尚书》的篇名就不是根据篇中的“洪范”二字来作为简册的区别了。学者如果能知道《尚书》的篇名杂乱地出自史官之手,而不能一概而论,那么典、谟、训、诰、誓、命的体裁,就会像日星一样昭然若揭而不可掩盖了。《书序》的创作,也与篇名类似,大概是史官随其心意,各自立言,而不能一概而论。所以有概括一篇之义而尽于数语的,如《尧典》、《武成》之类就是这样。解说者仅仅认为《书序》完全出于孔子之手,从《尧典》到《泰誓》,没有哪一篇不含有深义,一定要都顺着它来解说,而不知道其中大概有出于史官一时之意,只是叙述其创作的缘由,而不及篇中之义的,如《汤誓》的序说:“伊尹辅佐汤讨伐桀,从陑山出发,于是与桀在鸣条之野交战,作《汤誓》。”篇中起初没有伊尹辅佐汤讨伐桀的事,而序言这样说,大概是因为上篇的序有“伊尹离开亳都前往夏朝,既已厌恶夏朝,又回到亳都”,所以这篇承接上文而作序,并没有特殊的含义。如《周官》的序说:“成王既已废黜殷朝的命数,灭掉淮夷,返回居住在丰邑,作《周官》。”废黜殷朝、灭掉夷人,起初与作《周官》的序无关,这也是与《大诰》、《微子之命》等篇的序首尾相接,像这类情况,在五十八篇之中自为一体,不可以必定要寻求其含义。像这篇序说:“武王战胜殷朝,杀死受,立武庚,让箕子归来,作《洪范》。”杀死受、立武庚,与篇中之事无关,而序言这样说,大概也是与上篇的序相接而言,所以如此。唐孔氏说:这篇只应当说箕子归来,却说杀死受、立武庚,是序文互相照应而成文。上篇《武成》的序言武王讨伐纣王,所以这里说战胜;下篇《微子之命》的序说:废黜殷朝命数、杀死武庚,所以这里说立武庚。序言这样说以顺应上下。像孔氏这样说,那么序言这样说,大概是立序的体裁,不得不如此,也不可必定要解说它。而解说者往往认为《书》的序完全出于孔子之手,一定要用《春秋》褒贬之义来寻求。所以苏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