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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尚书全解四

尚书全解卷三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41–54 段

之仕者皆愿立于朝矣。明四目,逹四聦,不言四明而言四目者,皆史官错综其文以成义也。

译那些做官的人都愿意在朝廷任职了。使四方之目明察,使四方之耳聪听,不说“四明”而说“四目”的,都是史官交错组织文辞以成就其义理。

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时,柔逺能迩,惇徳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

此则咨在外之十有二牧也。周官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则是十二牧者,在外主诸侯者也。惟其在外,故其咨之之辞曰:「食哉惟时,柔逺能迩,惇徳允元而难任人。」此皆在外之辞也。「食哉惟时」者,民之粒食,当使之各得其时也。李校书曰:「称惟时,亮天功;惟时有苖,弗率,皆以时训。」是此「食哉惟时」亦应训「是」,而先儒乃谓当如「敬授民时」之时者,句自此絶,则训字当异。此葢与「直哉惟清」同句体也。此说甚善。「柔逺能迩」者,孔氏曰:「言当安逺乃能安近。」非也。中庸曰:「君子之道,譬如行逺,必自迩。」臯陶曰:「迩可逺在兹。」是先迩而后逺也。而孔氏谓当安逺乃能安近,非也。李校书曰:「能者耐也,古者能耐同字。能迩者,居上以寛之谓也。」其意葢以能迩为耐迩者,若俗所谓忍耐得事,恐亦不然。耐能二字字通而义分,以能之字为耐之字,则可以;能之义为耐之义,则不可。谓能迩为居上以寛者,亦非也。某窃谓下文言蛮夷率服,而上文曰「柔逺能迩」,则是逺迩虽皆当治,苐欲柔逺者,当先能治近也。「惇徳允元而难任人」,此能迩之道也。「惇徳允元」者,如武城之惇信明义,葢进徳而用之也。徳者有徳也,元者善人也。曰惇曰允,厚之信之之谓也。而难任人者,退不肖而逺任人也。任人佞人也。佞人而谓任人者,葢其所包藏不可测知故也。谓之难者,遏絶之使不得进也。进贤而用之,退不肖而逺之,则内治举矣。此蛮夷所以相率而来服也。葢自古蛮夷所以敢凭陵中国者,皆由守土之臣不能用寛厚长者之道,行优游寛大之政,以忠信镇服蛮夷,邀功生事,开邉鄙之隙者众也。兹舜命十有二牧,其一言曰:「食哉惟时」,又其一言曰:「柔逺能迩」,又从而申之曰:「惇徳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知所先务矣。

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称舜曰者,所以别尧也。葢自此而上称帝曰者,皆尧也;自此而下称帝曰者,皆舜也。舜既终尧三年之丧,格于文祖,然后即天子之位,称帝也。书之所载,其于名分之际,最为谨严。葢惧其渉于疑似,有以起后世异同之论也。如舜之居摄,疑其遂称帝矣,故于命禹作司空,则称舜者,以见前此未尝称帝也。如成王防冲,周公摄政,则疑于遂称王以令天下之人,故作书者于《多士》则曰:「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王若曰。」于《多方》则曰:「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周公曰:王若曰。」以见周公虽居摄,凡有号令,皆称成王之命也。其于命名定分之际,谨严如此,而后世犹谓舜南面而立,尧率诸侯北面而朝之;又谓周公负黼扆,南面而朝诸侯于明堂之上。此葢未尝深考《书》之所载,而妄为之说也。「有能奋庸熙帝之载者」,谓有能奋起其功,以广尧之事,见于己试之效者,将使之宅百揆也。葢舜未即位,凡在位者所以言事,无非尧之事也。薛云:「帝载犹云王事也。」此说未通。谓帝载为王事则可,舜自称其事为帝载则不可。既求其见于己试之效者,故以熙尧之载言之。使宅百揆者,将使之居度百官之任,犹后世之为宰相也。唐孔氏云:「舜本以百揆摄位,今既即政,故求置其官。」此说是也。葢舜虽受尧之禅,而其实尚居百揆之官,但摄行天子之政,代尧总领万机之务耳,而帝尧之在位,葢自若也。尧崩三年之丧毕,然后舜告于尧文祖之庙,而即帝位。舜即帝位,方询于四岳,求其可为百揆者,以代已之位,则是舜居百揆之位,凡三十余年,而后禹代之。葢名分之际,不统于一则,虽尧之圣,不能一朝居也。亮采惠畴。孔氏云:「信立其功,顺其事者,谁乎?」此说未通。谓畴咨为嗟谁,则可谓惠畴为顺其事者谁?且与上亮采为一句,则文势不顺。据上文“有能”则是谁之义矣,而下言

译咨询十二州的州牧说:“让百姓有饭吃吧!要顺应天时,安抚远方的人,就能安顿近处的人;敦厚德行,诚信任用善人,而斥退奸佞之人,这样蛮夷就会全都顺服。”

这是咨询在外任职的十二州州牧。《周官》说:“唐尧虞舜考察古制,设立百官,内部有百揆和四岳,外部有州牧和侯伯。”那么这十二牧,就是在外主管诸侯的人。正因为他们在外任职,所以咨询他们的辞令说:“让百姓有饭吃吧,要顺应天时;安抚远方,就能安顿近处;敦厚德行,诚信任用善人,而斥退奸佞之人。”这些都是针对在外任职者的言辞。“让百姓有饭吃吧,要顺应天时”,意思是百姓的粮食,应当让他们各自得到适宜的时节。李校书说:“称‘惟时’,是‘亮天功’;‘惟时有苗’,‘弗率’,都是以‘时’来训释。”那么这里的“食哉惟时”也应当训为“是”,而先儒却认为应当像“敬授民时”中的“时”那样,句子在这里断开,那么训释的字就应当不同。这大概与“直哉惟清”是同一种句体。这种说法很好。“安抚远方,就能安顿近处”,孔氏说:“是说应当先安顿远方,然后才能安顿近处。”这是不对的。《中庸》说:“君子的道,譬如走远路,必定从近处开始。”皋陶说:“近处可以推及远方,就在于此。”这是先近后远。而孔氏说应当先安顿远方才能安顿近处,这是不对的。李校书说:“‘能’就是‘耐’,古时候‘能’和‘耐’是同一个字。‘能迩’,是指居上位者以宽厚对待近处的人。”他的意思大概是将“能迩”理解为“耐迩”,就像俗话所说的忍耐得住,恐怕也不对。“耐”和“能”二字虽然相通但意义不同,将“能”字当作“耐”字来用是可以的;将“能”的意义当作“耐”的意义,则不可以。说“能迩”是居上位者以宽厚对待近处的人,也是不对的。我私下认为,下文说蛮夷全都顺服,而上文说“安抚远方,就能安顿近处”,那么虽然远方和近处都应当治理,但想要安抚远方的人,应当先能治理好近处的人。“敦厚德行,诚信任用善人,而斥退奸佞之人”,这是安顿近处的方法。“敦厚德行,诚信任用善人”,就像武城那样敦厚信实、彰明道义,大概是增进德行并加以任用。德,是有德行的人;元,是善良的人。说“敦”说“允”,是厚待他们、信任他们的意思。而斥退奸佞之人,是罢退不贤之人并疏远奸佞之人。任人,就是奸佞之人。奸佞之人被称为任人,大概是因为他们内心包藏祸心、不可测知。称为“难”,是遏制断绝他们,使他们不能进用。进用贤人并任用他们,罢退不贤之人并疏远他们,那么内部的治理就完备了。这就是蛮夷之所以相继前来顺服的原因。大概自古以来,蛮夷之所以敢于侵凌中原,都是因为守土的臣子不能运用宽厚长者的道理,施行从容宽大的政治,用忠信来镇服蛮夷,反而邀功生事,开启边疆祸患的人太多了。现在舜命令十二州的州牧,其中一句话说:“让百姓有饭吃吧,要顺应天时”,又有一句话说:“安抚远方,就能安顿近处”,又接着申说:“敦厚德行,诚信任用善人,而斥退奸佞之人”,蛮夷全都顺服,就知道什么是首要的任务了。

舜说:“咨询!四岳!有谁能奋起功业,光大帝尧的事业,让他担任百揆,辅佐政务,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称“舜曰”,是为了区别于尧。大概自此以上称“帝曰”的,都是尧;自此以下称“帝曰”的,都是舜。舜在服完尧三年的丧期后,告祭于文祖,然后即天子之位,称帝。《尚书》所记载的,在名分界限上最为严谨。大概是担心涉及疑似之处,从而引起后世的异同争论。比如舜居摄政之位,人们怀疑他随即称帝了,所以在任命禹作司空时,称“舜”,以表明此前未曾称帝。比如成王年幼,周公摄政,人们怀疑他随即称王以号令天下之人,所以作书的人在《多士》篇中说:“周公初到新邑洛,用来告诫商王的士人。王这样说。”在《多方》篇中说:“王从奄地回来,到达宗周。周公说:王这样说。”以表明周公虽然居摄政之位,凡是有号令,都称成王的命令。他在命名定分之际,如此严谨,而后世还说舜南面而立,尧率领诸侯北面朝见他;又说周公背靠屏风,南面在明堂之上朝见诸侯。这大概是没有深入考察《尚书》的记载,而妄加议论罢了。“有谁能奋起功业,光大帝尧的事业”,是说有谁能奋起他的功业,以扩大尧的事业,在自己已经试用的成效中显现出来,将要让他担任百揆。大概舜未即位时,凡在位者所说的事情,无非都是尧的事情。薛云:“帝载就像说王事。”这种说法不通。说帝载是王事可以,舜自称自己的事为帝载则不可以。既然寻求在自己已经试用的成效中显现出来的人,所以用光大尧的事业来说。让他担任百揆,是让他居度百官的职位,就像后世的宰相。唐孔氏说:“舜本来以百揆的身份摄政,现在既然即政,所以寻求设置他的官职。”这种说法是对的。大概舜虽然接受尧的禅让,但实际上还居百揆之官,只是摄行天子的政令,代替尧总领万机的事务罢了,而帝尧在位,大概依然如故。尧去世,三年丧期完毕,然后舜告祭于尧的文祖之庙,而即帝位。舜即帝位,才咨询四岳,寻求可以担任百揆的人,以代替自己的职位,那么舜居百揆之位,大概三十多年,然后由禹代替。大概名分界限,不统一于一个标准,即使是尧那样的圣人,也不能一天之内就做到。辅佐政务,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孔氏说:“诚信建立功业,顺从事情的人,是谁呢?”这种说法不通。说“畴咨”是“嗟谁”,那么可以说“惠畴”是“顺从事情的人是谁”吗?而且与上文“亮采”为一句,那么文势不顺。根据上文“有能”,就是“谁”的意思,而下文说

“谁其”文亦不无重复。王氏云:“亮采者,明其事也;惠畴者,惠其畴也。”此说虽胜,然以“畴”为“惠其畴”,而引《周易》“畴离祉”为证,以为“百工者,百揆之畴也”,百揆得人,则百工皆畴离祉矣。以“畴离祉”证“畴”之义,而又以“离祉”为说,迂回甚矣。予窃谓“亮采”者,辅相之义,与“寅亮天工”“弼亮四世”之“亮”同。《尔雅》曰:“亮,左右也。”以是知“亮”有辅相之义。“亮采”者,辅相朝廷之事。“畴”如九畴之“畴”,谓天下之事,各以其类,无不顺也。“惠畴”此葢宰相之职也。载事也,“采”亦事也。既曰“熙载”,又曰“亮采”者,葢前之所言“熙尧之事”,见于己试之效也;后之所言者,则将责之以将来之效,以“亮舜之事”也。

译“谁其”一词在文中也并非没有重复。王氏说:“‘亮采’的意思是阐明政事;‘惠畴’的意思是恩惠于各类人。”这种说法虽然高明,但将“畴”解释为“恩惠于各类人”,并引用《周易》中的“畴离祉”作为证据,认为“百工是百揆的同类”,百揆得到了合适的人选,那么百工就都能享受到恩惠了。用“畴离祉”来证明“畴”的含义,又用“离祉”来解释,显得过于迂回曲折。我私下认为,“亮采”是辅佐的意思,与“寅亮天工”“弼亮四世”中的“亮”字相同。《尔雅》说:“亮,即左右辅佐。”由此可知“亮”有辅佐的含义。“亮采”就是辅佐朝廷的事务。“畴”如同“九畴”中的“畴”,指天下的事务,各自按照类别,没有不顺的。“惠畴”这大概是宰相的职责。承载事务,“采”也是事务的意思。既然说了“熙载”,又说“亮采”,大概前面所说的“熙尧之事”,是体现在已经试验过的成效上;后面所说的,则是将要求其在未来取得成效,以辅佐舜帝的事务。

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臯陶。帝曰:『俞,汝往哉。』」

舜既求其熙帝之载,见于己试之效者,于是四岳同辞荐禹曰:「伯禹作司空。」葢禹于是时以司空居平水土之任,已有成绩矣,故四岳举之,将使舜自司空擢升百揆之任也。薛氏以百揆为司空之职,其说失之矣。俞者然,其所举也,既然其所举,于是称美其平水土之功而勉之曰:「惟时懋哉!」懋,勉也。「惟时懋哉」,谓惟勉行居是百揆,葢于是从四岳之请而使之宅百揆也。《郊特牲》曰:「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禹拜稽首,尽敬于君也,让于稷、契暨臯陶。所谓推贤逊能也。稷,官名也。契、臯陶皆称其名,而稷独称其官者,唐孔氏曰:「出自禹意,不必着义,其说是也。」俞然其所推之贤也,「汝徃哉」,不许其让也。圣人以公天下为心,一有所废置,必与众共之,未尝徇一已之私见。舜之元徳修于畎畆之中,尧已闻之矣,然必至于四岳举之,然后妻以二女,摄之以位,协之以天人之望,而后禅之,则是其事若出于四岳而非出于尧也。舜既即位,当时之人有大功者,无出于禹之右,则百揆之任,非禹其孰宜之?犹必询于四岳,至于四岳举之,然后称其前功而命焉,则其事亦若出于四岳而非出于舜也。非天下之至公,其孰能与此!

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

孟子曰:「禹既防为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人民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观孟子之言,则是稷之播百谷,契之敷五教,皆在禹平水土之后,未即位之前。而舜乃列于九官之次者,舜特使禹宅百揆。禹譲于稷、契暨臯陶,将使舜以百揆之任授之也。舜既不许其譲,而以百揆授禹矣。而稷、契、臯陶之位,皆已至无可迁者,但称美其前功,申儆之而已。曰:「稷者,时居稷官也。弃稷也,时居稷官,故禹称其官,弃其名也。故舜称其名。」曽氏云:「弃者,以诞寘之隘巷、寒冰、平林为名也。」黎民阻饥者,众人之艰在于饥。此葢指洪水未平民方艰食之时言之也。播时百谷,以济此烝民者,汝后稷之功也。谓之后稷者,葢虽在朝为公卿,而分土胙民为诸侯,尊而君之,故称后稷。葢当是时称后,非独后稷一人,如《吕刑》所称伯夷降典,禹平水土,皆可谓之后。而后世亦称夔为后夔,又皆尊而君之之称也。百谷者,所播非一种,故曰「百谷」。《生民》之诗曰:「艺之荏菽,荏菽斾斾;禾役穟穟;麻麦幪幪;▯瓞唪唪。」又曰:「诞降嘉种,维秬维秠,维穈维芑。惟后稷之粒,食烝民所播非一种,故谓之百谷。葢举其多而言之也。」

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寛。」此亦谓洪水未平,民未知敎之时言之也。意以为百姓所以不亲于下者,由五品之不顺于上故也。人伦明于上,则小民亲于下矣。五品、五典之敎,皆言人伦也。自其可以为万世常行之法而言之,谓之五品;自其设而为敎言之,则谓之五敎。其实一也,但史官异其文耳。《左氏传》与《孟子》论五典,皆本于《舜典》,而其文不同。《左氏传》云:「舜举八元,使布五敎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而《孟子》曰:「使契为司徒,敎以人伦,使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防有序,朋友有信。」此二说皆本于《舜典》,而其文则大同小异。窃谓《左传》之言,不如《孟子》之说为尽。中庸论天下之逹道五曰:君臣也,父子也,昆弟也,夫妇也,朋友之交也。葢人伦之道,尽于此五者。契为司徒,敎天下以人伦,而君臣之义,夫妇之别,朋友之信,岂有忽而不敎者哉?当以《孟子》之言为证。「汝作司徒」者,言汝为司徒之职,谨布五敎于民,其有不率敎者,又当寛以待之也

译四岳一致说:“伯禹担任司空,”帝说:“好。咨禹,你治理水土,应当勤勉努力啊。”禹叩头拜谢,向稷、契和臯陶推让。帝说:“好,你前往任职吧。”

舜既然寻求能够光大帝业的人,看到已经经过试用并显现成效的人,于是四岳异口同声推荐禹说:“伯禹担任司空。”大概禹在这个时候以司空的身份承担平治水土的职责,已经有了成绩,所以四岳举荐他,是想让舜从司空提拔他担任百揆的职务。薛氏把百揆当作司空的职掌,他的说法是错误的。俞,是肯定他所举荐的人;既然肯定他所举荐的人,于是称赞他平治水土的功劳并勉励他说:“应当勤勉努力啊!”懋,是勉励的意思。“惟时懋哉”,是说只勉励他担任这百揆的职务,大概这是顺从四岳的请求而让他居任百揆。《郊特牲》说:“拜是顺服,稽首是顺服到了极点。”禹拜稽首,是对君主极尽恭敬,向稷、契和臯陶推让。这就是所谓的推举贤人、谦逊让能。稷,是官名。契、臯陶都称他们的名字,而稷只称他的官名,唐孔氏说:“这是出于禹的意思,不必深究其义理,他的说法是对的。”俞,是肯定他所推举的贤人;“你前往吧”,是不允许他推让。圣人以天下为公,一旦有废黜或安置,必定与众人共同决定,不曾顺从一己的私见。舜的崇高德行修养于田间之中,尧已经听说了,但一定要等到四岳举荐他,然后才把两个女儿嫁给他,让他摄政,协调天人的期望,然后禅让给他,那么这件事就好像出自四岳而不是出自尧。舜既然即位,当时的人有大功的,没有超过禹的,那么百揆的职务,不是禹谁适合呢?仍然一定要询问四岳,等到四岳举荐他,然后称赞他以前的功劳而任命他,那么这件事也好像出自四岳而不是出自舜。如果不是天下最公正的人,谁能做到这样!

帝说:“弃!百姓遭受饥荒,你担任后稷,播种这些百谷。”

孟子说:“禹已经疏导九河,疏通济水、漯水而注入大海;决开汝水、汉水,排除淮水、泗水而注入长江。然后中国才可以得到粮食而食用。”后稷教导百姓种植庄稼,培育五谷。五谷成熟而人民得以繁衍。人是有道义的,吃饱穿暖,安逸居住而没有教化,就接近于禽兽了。圣人对此感到忧虑,让契担任司徒。看孟子的话,那么稷的播种百谷,契的推行五教,都在禹平治水土之后,尚未即位之前。而舜却把他们列在九官的次序中,是因为舜特意让禹担任百揆。禹向稷、契和臯陶推让,是想让舜把百揆的职务授给他们。舜既然不允许他推让,而把百揆授予禹了。而稷、契、臯陶的职位,都已经到了无可迁升的地步,只是称赞他们以前的功劳,告诫他们罢了。说:“稷,是当时担任稷官的人。弃是稷,当时担任稷官,所以禹称他的官职,弃是他的名字。所以舜称他的名字。”曾氏说:“弃,是因为出生时被放在狭窄的小巷、寒冰、平坦的树林中而得名。”黎民阻饥,是说众人艰难在于饥饿。这大概是指洪水未平、百姓正艰难缺粮的时候说的。播种这些百谷,来救济这些众民,是你后稷的功劳。称为后稷,大概是因为虽然在朝廷上是公卿,但分封土地、治理百姓为诸侯,尊贵而像君主一样对待他,所以称后稷。大概在这个时候称后,不只是后稷一人,如《吕刑》所称伯夷降下法典,禹平治水土,都可以称为后。而后世也称夔为后夔,也都是尊贵而像君主一样的称呼。百谷,是因为所播种的不是单一品种,所以叫“百谷”。《生民》的诗说:“种植大豆,大豆茂盛;禾苗穗大;麻麦覆盖;瓜瓞累累。”又说:“上天降下良种,有黑黍、有赤黍,有黄黍、有白黍。只有后稷的粮食,供众民食用,所播种的不是单一品种,所以称为百谷。大概是用其多来概括而言。”

帝说:“契,百姓不亲近,五伦不顺,你担任司徒,恭敬地推行五教,在于宽厚。”这也是指洪水未平,百姓不知道教化的时候说的。意思是百姓之所以在下面不亲近,是由于五伦在上面不顺的缘故。人伦在上面明确了,那么小民在下面就会亲近了。五品、五典的教化,都是讲人伦。从它可以作为万世常行的法则来说,称为五品;从它设立为教化来说,则称为五教。其实是一样的,只是史官的文字不同罢了。《左传》和《孟子》论述五典,都本于《舜典》,而它们的文字不同。《左传》说:“舜举用八元,让他们在四方推行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而《孟子》说:“让契担任司徒,用伦常教化百姓,使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两种说法都本于《舜典》,而它们的文字大同小异。我认为《左传》的话,不如《孟子》的说法详尽。《中庸》论述天下的达道五条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交。大概人伦之道,尽在这五者之中。契担任司徒,用伦常教化天下,而君臣之义,夫妇之别,朋友之信,难道有忽视而不教化的吗?应当以《孟子》的话为证据。“你担任司徒”,是说你要担任司徒的职务,谨慎地向百姓推行五教,如果有不遵从教化的,又应当宽厚地对待他们。

。《诗》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彞,好是懿徳。」秉彞之性,人之所同有也。其有至于丧其秉彞而乱人伦之性者,未必其中心之诚然也。良由敎化有所未明,习俗有所未成,则其固有之性逐物而丧矣。惟敎化已明,习俗已成,将见复其固有之性矣。故舜命契为司徒,敎之以五典,其有不率敎者,不与贼冦奸宄之人同陷臯陶之刑,又命寛以待之,开其迁善逺罪之路,而纳之于君子长者之域也。在寛者,孟子所谓「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徳之」者也。汉韩延寿为冯翊,民有昆弟相与讼田,延寿大伤之曰:「幸得备位为民表率,不能宣明敎化,至令有骨肉争讼,此咎在冯翊。」因闭閤思过,于是两兄弟深自悔,皆自髠肉袒谢,愿以田相移,不敢复争仇。览为蒲亭吏,人有陈允,独与母居,而母诣览,告允不孝。览曰:“前过舍,见庐落顿整,耕耘以时,此非恶人,当是敎化有所未至。”览因至允家,与其母子饮,因为陈人伦孝行,譬以祸福。允卒成孝子。惟其待之以寛,则五敎可得而敷之。夫契为司徒,在禹平水土之后,至舜之即帝位,凡三十余年矣,而舜申命之,言犹有“在寛”之语,则其待之之厚也至矣。尧舜之敎民,其优游不廹如此,宜其垂拱坐视夫民之阜也。

译《诗经》说:“上天生育万民,万物各有法则,民众秉承常性,喜爱美好德行。”秉承常性的本性,是人人共同具有的。那些以至于丧失本性、扰乱人伦天性的人,未必是他们内心真诚如此。实在是因为教化有所不明,习俗有所未成,那么他们固有的本性就会随着外物而丧失。只有当教化已经明晰,习俗已经形成,才会看到他们恢复固有的本性。所以舜任命契担任司徒,用五典来教化百姓,那些不听从教化的人,不与盗贼奸邪之人一同陷入皋陶的刑罚,又命令以宽厚对待他们,开辟他们迁善远罪的道路,从而将他们纳入君子长者的行列。所谓宽厚,就是孟子所说的“慰劳他们、安抚他们,纠正他们、端正他们,辅助他们、扶持他们,让他们自己领悟,然后再用恩德激励他们”。汉代韩延寿担任冯翊太守,百姓中有兄弟互相诉讼争田,韩延寿非常痛心地说:“我有幸担任为民表率的位置,却不能宣扬阐明教化,以至于让骨肉亲人争讼,这罪责在于冯翊太守。”于是关闭府门反思过错,于是两兄弟深深自责悔恨,都自行剃发、露出上身谢罪,愿意将田地互相转移,不敢再争仇。览担任蒲亭吏时,有个叫陈允的人,独自与母亲居住,而母亲到览那里,控告陈允不孝。览说:“我之前经过他家,看见房屋院落整齐,耕种按时,这不是恶人,应当是教化有所未达。”览于是到陈允家,与他的母子饮酒,趁机陈述人伦孝道,用祸福来比喻。陈允最终成为孝子。正因为以宽厚对待他们,那么五教就可以得以推行。契担任司徒,是在大禹平定水土之后,到舜即位,总共三十多年了,而舜再次任命他,言语中还有“宽厚”的话,那么对他待遇的深厚到了极点。尧舜教化百姓,如此从容不迫,难怪他们垂衣拱手坐着就能看见百姓富足。

帝曰臯陶蛮夷猾夏

臯陶作士,亦在舜未即位之前,此亦申儆之而已矣。蛮夷猾夏,王氏云:「在周大司马之职,当舜之时,以士官兼之。」其意以谓舜之时不立大司马之官,其有蛮夷猾夏,则使臯陶治之。此说不然。夫蛮夷侵乱邉境,将用兵以御之邪?不用兵以御之邪?不用兵以执之,则何以▯臯陶之刑?如其用兵,以士官为将帅,古无是理。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典之所载,惟有九官,姑以见其得贤才而用之,以共致无为之治尔,非谓所命之官只此九人也。甘誓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在啓时有六卿,则当舜之时,安知其无司马之职,而必以为兼于士官乎?然而舜告臯陶则曰:「蛮夷猾夏,何也?」此非境外之蛮夷,舜之世九州之内,葢有蛮夷与吾民错居境内,冀州、扬州之岛夷,青州之莱夷,徐州之淮夷,梁州之和夷是也。惟其与吾民杂居于境内,而能肆为侵叛,以为吾民之害,于是使臯陶辨华夷内外之分,以法绳治,而时取其尤桀黠者而诛之尔。汉光武受南单于降,处之内地,其后华夷无辨,风俗杂揉,骎骎以成东晋五胡之乱,良由不能辨之于猾夏之初故也。

宼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宼贼奸宄,乃吾民之犯法者也。羣行攻刧曰宼;杀人,曰贼;奸宄,说者不同。《左氏传》以谓乱在外,曰奸;在内,曰宄。此说未知孰是。要之,奸宄亦是宼贼矣。夫蛮夷猾夏,冦贼奸宄,此孟子所谓不待敎而诛也。故▯于臯陶之刑。汝作士,士理官也。五刑:墨、劓、剕、宫、大辟。有服者,服其罪也。孟子所谓“善战者服上刑”也。五流,谓五刑不忍加诛,则制为五等以宥之。有宅者,安其居也。葢刑而当其罪,则刑者服其罪;流而当其罪,则流者安其居也。五服三就。孔氏曰:“行刑当就三处:大罪于原野,大夫于朝,士于市。”其说出于《国语》。然经言五刑,是五刑皆然也。若以谓“大罪于原野,大夫于朝,士于市”,则是皆于大辟之一刑矣。墨、劓、剕、宫,必不然也。孔氏以三就为朝、市、原野,又以三居为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此说尤为无据。夫四凶流于四裔,葢在九州之内。今谓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无是理也。王氏云:“行刑者或就重,或就轻,或就轻重之中,此之谓三就;流者或居逺,或居近,或居逺近之中,此之谓三居。”此说为善,葢敎臯陶原情而定罪耳。夫欲刑者之服其罪,流者之安其居,则必权人情之有宜轻者、有宜重者、有宜轻重之中者;其流罪有宜居近者、有宜居逺者、有宜居逺近之中者,皆酌之以人情而不背戾于法,此所贵于惟明克允也。

  惟明克允

理官惟明,故能允也。允信于人也。葢欲刑者之服其罪,流者之安其居,非信于人不可。欲信于人,则在乎明足以察人情之是非,而善权其轻重也。孔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葢惟信于人者,为可以折狱。非其明足以有察,则安能片言而折之哉?故片言折狱,非惟明且允者有所不能也。舜命契为司徒,敎以在寛;命臯陶作士,敎之以一言曰:「明。」契与臯陶以是能其官,未有出于一言之外。其言可谓简而当矣。

帝曰:「畴若予工?」佥曰:「垂哉。」帝曰:「俞。咨垂,汝共工。」垂拜稽首,让于殳斨暨伯与。帝曰:「俞。徃哉,汝谐。」

谓谁能顺我百工之事也?马氏云:司空兼理百工之事。葢禹既由司空以宅百揆,于是又求其可为司空以代禹者也。《周礼·考工记》曰:国有六职,百工居其一焉。郑氏云:百工,司空事官之属。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旗器械。百工者,唐虞以上谓之共工。郑氏此说亦未尽。唐虞之世,虽谓之共工,然亦谓之司空。伯禹作司空是也。佥曰:「垂哉!」四岳见垂能任百工之事也。据上文言「畴若予工」,下文「佥曰:『垂哉』」,则是所询者亦询四岳,而「佥曰」者亦四岳荐之也。而不言「咨四岳」者,葢史官经纬

译帝说:“皋陶,蛮夷扰乱华夏。”

皋陶担任士官,也是在舜尚未即位之前,这不过是重申警戒罢了。关于“蛮夷扰乱华夏”,王氏说:“在周代是大司马的职责,在舜的时代,由士官兼任。”他的意思是说,舜的时代不设大司马之官,若有蛮夷扰乱华夏,就让皋陶去治理。这种说法不对。蛮夷侵扰边境,是要用兵去抵御呢?还是不用兵去抵御呢?如果不使用武力去制服他们,那么皋陶的刑罚又有什么用呢?如果要用兵,让士官担任将帅,古代没有这样的道理。唐尧虞舜考察古制,设立百官,典籍所载只有九官,这只是表明他们得到贤才而任用他们,以共同实现无为而治罢了,并不是说所任命的官员只有这九个人。《甘誓》记载在甘地大战,于是召集六卿。在启的时候有六卿,那么在舜的时代,怎么知道就没有司马之职,而一定要认为是由士官兼任呢?然而舜告诫皋陶却说:“蛮夷扰乱华夏,为什么呢?”这并非境外的蛮夷,舜的时代九州之内,大概有蛮夷与我们的百姓杂居在境内,冀州、扬州的岛夷,青州的莱夷,徐州的淮夷,梁州的和夷就是如此。正因为它们与我们的百姓杂居在境内,却肆意侵犯叛乱,成为我们百姓的祸害,于是让皋陶辨别华夏与夷狄内外的界限,用法律绳治,并且时常逮捕那些特别凶恶狡诈的人加以诛杀罢了。汉光武帝接受南单于投降,安置他们在内地,后来华夏与夷狄没有区别,风俗混杂,渐渐酿成了东晋五胡乱华的祸患,实在是因为不能在蛮夷初犯华夏时就加以辨别的缘故。

“强盗、窃贼、奸邪、逃犯,你担任士官,五种刑罚各有其适用的罪行,五种刑罚分为三种执行地点,五种流放各有其安置之处,五种安置分为三种居住地。”

强盗、窃贼、奸邪、逃犯,是我们百姓中犯法的人。结伙抢劫叫做强盗;杀人叫做窃贼;奸邪、逃犯,解释者说法不同。《左传》认为,作乱在外的叫做奸,在內的叫做逃犯。这种说法不知哪个正确。总之,奸邪、逃犯也是强盗、窃贼一类的人。蛮夷扰乱华夏,强盗、窃贼、奸邪、逃犯,这就是孟子所说的“不待教化就应诛杀”的人。所以归入皋陶的刑罚管辖。你担任士官,士是司法官。五种刑罚:墨刑、劓刑、剕刑、宫刑、死刑。有服,就是服其罪。孟子所说的“善于作战的人服受上等刑罚”就是这个意思。五流,是指五种刑罚不忍心诛杀,就制定五种等级来宽恕他们。有宅,就是安顿他们的居所。大概刑罚得当其罪,受刑者就服其罪;流放得当其罪,被流放者就安于其居所。五服三就。孔氏说:“执行刑罚应当在三个地方:大罪在原野,大夫在朝廷,士人在市场。”这种说法出自《国语》。然而经文说五刑,是指五种刑罚都如此。如果说“大罪在原野,大夫在朝廷,士人在市场”,那就都只适用于死刑这一种刑罚了。墨、劓、剕、宫四种刑罚,必然不是这样。孔氏把三就解释为朝廷、市场、原野,又把三居解释为大罪流放四裔、次等流放九州之外、再次等流放千里之外,这种说法尤其没有根据。四凶被流放到四裔,大概还在九州之内。现在说大罪流放四裔,次等流放九州之外,没有这样的道理。王氏说:“执行刑罚的人有的从重,有的从轻,有的从重轻之间,这就叫做三就;被流放的人有的住得远,有的住得近,有的住得远近之间,这就叫做三居。”这种说法很好,大概是教导皋陶根据情理来定罪。想要让受刑者服其罪,被流放者安于其居所,就必须权衡人情,有应当从轻的、有应当从重的、有应当从重轻之间的;流放之罪有应当住近的、有应当住远的、有应当住远近之间的,都要斟酌人情而不违背法律,这就是“惟明克允”所珍贵的地方。

“只有明智才能公允。”

司法官只有明智,所以才能公允。公允就是取信于人。大概想要让受刑者服其罪,被流放者安于其居所,不取信于人是不行的。想要取信于人,就在于明智足以察辨人情的是非,并且善于权衡轻重。孔子说:“只凭片面之词就能判决案件的人,大概是仲由吧?”大概只有取信于人的人,才能判决案件。如果不是明智足以察辨,怎么能凭片面之词就判决案件呢?所以凭片面之词判决案件,不是既明智又公允的人所不能做到的。舜任命契为司徒,教导他在于宽厚;任命皋陶为士官,教导他的话只有一句:“明。”契和皋陶凭借这一点胜任他们的官职,没有超出这一句话之外的。这话可以说简练而恰当了。

帝说:“谁能顺从我百工的事务?”大家说:“垂啊。”帝说:“好。咨垂,你担任共工。”垂拜谢叩头,推让给殳斨和伯与。帝说:“好。去吧,你会协调好的。”

意思是说谁能顺从我百工的事务呢?马氏说:司空兼理百工的事务。大概禹已经从司空升任百揆,于是又寻求可以担任司空来代替禹的人。《周礼·考工记》说:国家有六种职务,百工占据其中之一。郑氏说:百工,是司空事务官员的属员。司空掌管营造城郭,建立都邑,设立社稷宗庙,制造宫室车旗器械。百工,在唐尧虞舜以上叫做共工。郑氏的这种说法也不完全正确。唐尧虞舜的时代,虽然叫做共工,但也叫做司空。伯禹担任司空就是例证。大家说:“垂啊!”四岳看到垂能够胜任百工的事务。根据上文说“谁能顺从我百工的事务”,下文说“大家说:‘垂啊’”,那么所询问的也是询问四岳,而“大家说”也是四岳推荐的。而不说“咨四岳”的原因,大概是史官编排

其语以成文,以使文势上下互相发明也。垂有创物之巧,精于百工之技艺,故四岳荐之,使緫领百工之事。葢其所制器,歴代传之以为宝,故传所谓「垂之竹矢」是也。以一矢观之,有以见垂于百工技艺之事,无不精;以一垂观之,有以见舜之时,百工有司莫不称其职也。舜曰:「俞者」,然其所举也,「汝共工」,犹言「汝后稷播时百谷」,谓使居是官也。孔氏见文无「作」字,遂云「共谓共其职事」,审如此说,则与《尧典》所称者乃为异文,无是理也。据下文「汝作秩宗」,古文亦无「作」字,但云「汝秩宗」,与此同。垂拜稽首,让于殳斨暨伯与。孔氏以殳斨、伯与为二臣,非也。禹让稷、契、臯陶三人也,则曰「让于稷契暨臯陶」;伯夷让于夔、龙二人也,则曰「让于夔龙」。此之所让与禹正同,然中加「暨」字,则其为三人也无疑矣。殳一也,斨二也,伯与三也。帝曰:「俞者」,然其让也。虽然其所让,然殳斨、伯与又未若垂之善于其职,故使往谐其官也。

译这段话之所以写成文章,是为了让文势上下互相阐发。垂有创造器物的巧思,精通各种工匠的技艺,所以四岳推荐他,让他总领百工的事务。大概他所制造的器物,历代相传作为宝物,所以《尚书大传》所说的“垂的竹箭”就是指的这个。从一支箭来看,可以知道垂对于百工技艺之事,没有不精通的;从垂一个人来看,可以知道舜的时代,百官各司其职,没有不称职的。舜说:“俞”,是肯定他所举荐的人;“汝共工”,就像说“汝后稷播时百谷”一样,是说让他担任这个官职。孔安国看到文中没有“作”字,于是说“共”是“共其职事”的意思,如果真按这种说法,那就与《尧典》中的称呼成了不同的文字,这是没有道理的。根据下文“汝作秩宗”,古文也没有“作”字,只说“汝秩宗”,与此相同。垂拜手叩头,向殳斨和伯与推辞。孔安国认为殳斨、伯与是两位大臣,这是不对的。禹推辞稷、契、皋陶三个人,就说“让于稷契暨皋陶”;伯夷推辞夔、龙两个人,就说“让于夔龙”。这里推辞的人与禹的情况完全相同,然而中间加了“暨”字,那么他们是三个人就毫无疑问了。殳是一个,斨是第二个,伯与是第三个。帝说:“俞”,是肯定他的推辞。虽然他所推辞的人,但殳斨、伯与又不如垂擅长这个职务,所以让他去就任这个官职。

帝曰: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佥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让于朱虎熊罴。帝曰:俞。往哉,汝谐此。又求掌山泽之官。自上下以其地言之,自草木鸟兽以其物而言之。孟子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污池,鱼鼈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鼈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舜既命稷以播百谷,又求掌山泽之官。葢此二者诚足国用之本也。佥曰:益哉!四岳举益,谓可堪此职。当禹治水之初,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然后禹得而施其功。则是益之职,其掌上下草木鸟兽,亦已久矣。至此则复命之者,葢前此虽烈山泽,驱禽兽,是时禹居平水土之职,益但为之佐耳。至是方正其为虞之职也。曽氏云:案《周礼》云:大山泽虞中士四人,下士皆八人;中山泽虞下士皆六人;下山泽虞下士皆四人。益之为虞,岂一山一泽之虞?葢为众虞之长也。作朕虞,犹云若予工也。或以益为臯陶之子,是未必然。据伯益即伯翳也,其后为秦,在春秋之时浸以强盛。使伯益果臯陶之子,则秦乃臯陶之后也。而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臯陶庭坚不祀忽诸,徳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使臯陶犹有后于秦,则文仲之言不若是之甚也。案《史记》云:帝禹立而举臯陶,荐之且授政焉,卒封臯陶之后于六,或在许,而后举益任之政。以是观之,则益与臯陶不得为一族也,明矣。让于朱虎熊罴。孔氏亦以为二臣。据《左传》载高辛氏之子有仲虎仲熊,虎与熊既为二人,则朱与罴亦当为二人矣。朱博士云:殳斨伯与三人也,故言暨以别之。朱虎熊罴四人也,故不言暨。此说为善。禹让于稷契臯陶伯夷,让于夔龙,故舜或称其前功而申戒之,或使为典乐纳言之职,而垂益所举数人则无所迁擢者,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其所命者不但此九官也。然既然垂益之譲,则于此数子亦必命之位,但史文不备耳。太史公谓舜以朱虎、熊罴为益之佐理,或然也。然典之所不载,不知太史公何从而得之耳。

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

舜于是又求典礼之官,此即《周官》大宗伯之职也。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则此所谓三礼也。典礼之职,吉凶、军賔、嘉之事,虽无所不统,然实以郊庙祭祀为主,故但云典朕三礼。葢人君尽其孝敬以事天地祖宗,则民徳归厚,兹实礼之本也。伯夷,臣名,其氏族则不可知。先儒引《郑语》云「姜伯夷之后」,此说不可信。且《国语》既以姜姓为四岳之后矣,而又以为伯夷之后,其说自相戾。韦昭遂谓即四岳,且经云「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岂四岳以是自荐也?揆之人情,决不如此。则伯夷之为姜姓,虽先儒有所据而云,亦未可信。

  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

秩宗,当时礼官之名也。《国语》曰:「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宜,彞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祗,氏姓之所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以其名姓之臣,故谓之宗;以其率旧典,故谓之秩。」秩,常也。周以礼属宗伯,即此所谓宗也。汉以礼官为太常,即此所谓秩也。

夙夜惟寅,直哉惟清。伯拜稽首,让于夔龙。帝曰:「俞,往钦哉。」

寅也,直也,清也。此三者,所以事郊庙,交于鬼神之道也。寅者,敬而不慢;直者,正而不謟;清者,洁而不污。能夙夜尽此三者,则神之徳感矣。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斋沐者,夙夜惟寅,直哉,惟清之谓也。汝往哉,往哉,汝谐往,钦哉!是皆不许其让,而使之往践其职也。文虽少变,意皆不殊。必欲从而为之说,则凿矣。

帝曰:「夔,命汝典乐,敎胄子,直而温,寛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

此则因伯夷之让,夔而使之典乐敎胄子也。胄子

译帝说:谁能管理我上下草木鸟兽?众人说:益可以!帝说:好。咨益!你担任我的虞官。益拜谢叩头,推让给朱虎、熊罴。帝说:好。去吧,你要协调好这件事。又寻求掌管山泽的官员。从上下来说,是根据地域;从草木鸟兽来说,是根据物类。孟子说:不违农时,粮食就吃不完;细密的渔网不入池塘,鱼鳖就吃不完;斧斤按时进入山林,材木就用不完。粮食和鱼鳖吃不完,材木用不完,这就使百姓养生送死没有遗憾,这是王道的开端。舜已经任命稷播种百谷,又寻求掌管山泽的官员。大概这两者确实是充实国家用度的根本。众人说:益可以!四岳举荐益,认为他能胜任此职。当禹治水之初,舜让益掌管火,益烧山泽,禽兽逃匿,然后禹才能施展他的功绩。那么益的职务,掌管上下草木鸟兽,也已经很久了。到这里再次任命他,大概此前虽然烧山泽、驱禽兽,那时禹担任平治水土的职务,益只是做他的辅佐罢了。到这时才正式确立他为虞官的职务。曾氏说:查《周礼》说:大山泽虞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山泽虞下士六人;下山泽虞下士四人。益担任虞官,难道只是一个山一个泽的虞官吗?大概是众虞之长。作朕虞,就像说若予工一样。有人认为益是皋陶的儿子,这不一定。根据伯益就是伯翳,他的后代是秦国,在春秋时逐渐强盛。如果伯益果然是皋陶的儿子,那么秦就是皋陶的后代。而臧文仲听说六国和蓼国灭亡,说:“皋陶、庭坚不祭祀了,德行不建立,百姓没有援助,悲哀啊!”如果皋陶在秦还有后代,那么文仲的话就不会说得这么严重。查《史记》说:帝禹即位而举荐皋陶,推荐他并且把政事交给他,最终封皋陶的后代在六国,或者在许国,然后举荐益担任政事。由此看来,那么益与皋陶不能属于同一族,是明显的。推让给朱虎、熊罴。孔氏也认为是两个大臣。根据《左传》记载高辛氏的儿子有仲虎、仲熊,虎与熊既然是两个人,那么朱与罴也应当是两个人了。朱博士说:殳、斨、伯与是三个人,所以说“暨”来区别。朱虎、熊罴是四个人,所以不说“暨”。这个说法很好。禹推让给稷、契、皋陶、伯夷,推让给夔、龙,所以舜有时称颂他们之前的功劳而告诫他们,有时让他们担任典乐、纳言的职务,而垂、益所举荐的几个人则没有升迁的,唐虞稽古建官只有百人,所任命的不仅仅这九官。然而既然垂、益推让,那么对这几个人也一定任命了职位,只是史文不完整罢了。太史公说舜让朱虎、熊罴做益的辅佐,或许是这样。然而经典没有记载,不知道太史公从哪里得到的。

帝说:“咨!四岳?有谁能掌管我的三礼?众人说:伯夷。”

舜于是又寻求典礼的官员,这就是《周官》大宗伯的职务。大宗伯掌管建立邦国的天神、人鬼、地祇的礼仪,这就是所说的三礼。典礼的职务,吉凶、军宾、嘉之事,虽然无所不统,但实际上以郊庙祭祀为主,所以只说掌管我的三礼。大概人君尽孝敬来侍奉天地祖宗,那么百姓道德归于淳厚,这确实是礼的根本。伯夷,臣名,他的氏族则不可知。先儒引用《郑语》说“姜伯夷之后”,这个说法不可信。况且《国语》既然以姜姓为四岳之后了,而又说是伯夷之后,其说法自相矛盾。韦昭于是说就是四岳,而且经文说“咨四岳,有谁能掌管我的三礼”,众人说“伯夷”,难道四岳以此自荐吗?揣度人情,绝不会这样。那么伯夷是姜姓,虽然先儒有所依据而说,也不可相信。

帝说:好。咨伯!你担任秩宗。

秩宗,当时礼官的名称。《国语》说:“让有名姓之后,能知道四时的生长,牺牲的物品,玉帛的种类,采服的适宜,彝器的度量,次主的尺度,屏摄的位置,坛场的所在,上下之神祇,氏姓的出处,而心遵循旧典的人担任宗。因为他是名姓之臣,所以称为宗;因为他遵循旧典,所以称为秩。”秩,常也。周朝以礼属宗伯,就是这里所说的宗。汉朝以礼官为太常,就是这里所说的秩。

早晚恭敬,正直清明。伯拜谢叩头,推让给夔、龙。帝说:“好,去吧,要恭敬啊。”

恭敬、正直、清明。这三者,是侍奉郊庙,与鬼神交往的道理。恭敬,是敬而不慢;正直,是正而不谄;清明,是洁而不污。能早晚尽这三者,那么神的德行就感应了。孟子说:“西子蒙上不洁,那么人们都掩鼻而过。虽然有恶人,斋戒沐浴,就可以侍奉上帝。”斋沐,就是早晚恭敬,正直,清明的意思。你去吧,去吧,你要协调好,要恭敬啊!这都是不允许他推让,而让他去就任他的职务。文字虽然稍有变化,意思都不相同。一定要顺着它来解说,就穿凿了。

帝说:“夔,任命你掌管音乐,教导贵族子弟,正直而温和,宽厚而严肃,刚强而不暴虐,简约而不傲慢。诗表达志向,歌延长言语。”

这是因为伯夷推让,夔而让他掌管音乐教导贵族子弟。贵族子弟

,谓元子以下公卿大夫之子孙。周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则治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即此职也。古之仕者世禄,不可以无敎之人而袭父兄之位,故必合胄子而敎之。唐虞三代之际,仕于朝者,非天子之族类,则世臣巨室之家,其超于耕稼侧防者,率不过数人耳。岂其时世家之子弟皆贤,而后世为不可及邪?惟古之所以敎胄子者,有其具也。然其敎之,必典乐之官,何也?古之敎者,非敎以辞令文章也,惟长善救失,以成就其徳耳。惟将以成就其徳,故优而游之,使自求之;厌而饫之,使自趋之。自兴于诗,至成于乐,此敎之序也。先王之作乐,必本之情性,稽之度数。本之情性,乐之所以生也;稽之度数,乐之所以成也。葢乐之设,非听于铿锵而已,将使人导性情之中和而反之于正,故必本之情性。自直而温,至诗言志,歌永言,所谓本之情性也。虽本于情性,而形之于乐,洪纎小大,不可以无法,故必稽之度数。声依永,律和声,所谓稽之度数也。学记曰:「学者必有失,敎者必知之,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敎也者,长善救失者也。自直而温以下,皆长善而救失之道也。直者易失于不温,和寛者易失于不庄,栗刚者易失于虐,简者易失于傲,此敎者之所当知也。彼之能直、能寛、能刚、能简,敎者则长其善;不温者、不栗者、虐者、傲者,则救其失。大司乐曰:「以乐徳敎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与此意同。葢其直能温,寛能栗,刚能无虐,简能无傲,则中和祗庸孝友矣。直、寛、刚、简与臯陶言九徳,洪范言三徳,其大意则同,其先后多寡之殊,本无他义,必欲为之说,则凿矣。

译(这)指的是元子以下公卿大夫的子孙。《周官》中记载大司乐掌管成均的教育法则,治理国家的教育行政,并集合全国子弟进行教育,就是这一职责。古代做官的人世代享有俸禄,不能让没有受过教育的人继承父兄的职位,所以必须集合贵族子弟来教育他们。在唐尧、虞舜和夏商周三代的时候,在朝廷做官的人,如果不是天子的宗族,就是世代为臣的世家大族,那些从农耕和边防中选拔出来的人,大概不过几个人罢了。难道是因为那时世家子弟都贤能,而后世的人就赶不上吗?只是因为古代教育贵族子弟的方法,有其完备的设施。然而教育他们,一定要由掌管音乐的官员来进行,为什么呢?古代的教育,不是教人辞令文章,只是发扬优点、补救过失,以成就他们的德行罢了。正因为要成就他们的德行,所以让他们从容自得地学习,使他们自己去探求;让他们饱食终日地沉浸其中,使他们自己去追求。从兴起于《诗》,到完成于乐,这是教育的次序。先王制作音乐,一定要以人的性情为根本,以音律度数为准绳。以性情为根本,是音乐产生的原因;以度数为准绳,是音乐得以完善的原因。大概设立音乐,不仅仅是让人听那铿锵的声响,而是要让人引导性情的中和,使之回归正道,所以一定要以性情为根本。从“直而温”到“诗言志,歌永言”,所说的就是以性情为根本。虽然以性情为根本,但将其表现于音乐之中,宏大细微、大小长短,不能没有法度,所以一定要以度数为准绳。“声依永,律和声”,所说的就是以度数为准绳。《学记》说:“学习者一定有偏差,教育者一定要知道,了解他的内心,然后才能补救他的偏差。”教育,就是发扬优点、补救过失。从“直而温”以下,都是发扬优点、补救过失的方法。正直的人容易失之于不够温和,宽厚的人容易失之于不够庄重,刚毅的人容易失之于残酷,简捷的人容易失之于傲慢,这是教育者所应当知道的。他们能够正直、宽厚、刚毅、简捷,教育者就发扬他们的优点;不够温和、不够庄重、残酷、傲慢,就补救他们的过失。《大司乐》说:“用乐的德行教育国子,即中和、恭敬、平常、孝顺、友爱。”这与上述意思相同。大概正直而能温和,宽厚而能庄重,刚毅而能无残酷,简捷而能无傲慢,就是中和、恭敬、平常、孝顺、友爱的德行了。直、宽、刚、简与皋陶所说的九德、《洪范》所说的三德,其大意是相同的,先后多寡的不同,本来没有其他的含义,如果一定要为之解说,那就穿凿附会了。

声依永律和声

此言歌律之序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故曰诗言志。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长也;永言,长言也。歌者,人声也。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稾木,倨中矩,勾中钩,累累然,端如贯珠。此皆人声之发也。人声之发,有洪纎小大,则有宫商角徴羽之五声焉。声之洪而浊者曰宫,其次曰商;声之纎而清者曰羽,其次曰徴;其声在洪纎清浊之中者曰角。人之声有此洪纎小大,则乐器依之而作焉。古者作乐,升歌于堂,然后乐奏,是所谓声依永也。声有洪纎小大,苟无以为之准则,大过于宫者,或至于摦而不宫;小过于羽者,或至于窕而不成。如此则乐不和矣。故必以十二律而和之。十二律以黄钟为本,黄钟律长九寸,三分损一,下生林钟;林钟长六寸,三分益一,上生太蔟;太蔟长八寸,此三律皆全寸而无余分。自太蔟生南吕,以至无射生中吕,其间九律皆有空积忽防。葢古人之作律也。其意以为声无形而乐有器,器必有▯,而声不可以言传,惧夫器失而声遂亡也,乃多为之法以着之。故始于声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广积而为分寸,一黍之多积而为龠,合一黍之重积而为铢两,此造律之本也。故为之长短之法而着之于度,为之多寡之法而着之于量,为之轻重之法而着之于权衡。是三物者,亦必有时而弊,则又緫其法而着之于数,使其分寸龠合铢两皆起于黄钟,然后律度量衡相为表里,使得律者可以制度量,衡可以制律。四者既同,而元声必至,则乐和矣。葢律有常数,数有常度,而声有洪纎,咸取则于此,此之谓律和声。

  八音克谐无相夺伦

惟其以律和声音,兹所以八音克谐也。八音:金,钟镈也;石,磬也;丝,琴瑟也;竹,管箫也;匏,笙也;土,埙也;革,鼓鼗也;木,柷敔也。此八音者,其声名不同,必以律和其声,然后洪纎小大,各得其当。苟有一音之不和于其间,则乐之合奏,必杂而不得谐和。故曰:无相夺伦。葢乐之合奏,听者不知其孰为金石,孰为丝竹,犹善和羮焉,使食之者徒见其和之美,不知其孰为盐,孰为梅。

  神人以和

乐既调矣,奏之于郊庙,则天地神只、祖考之所歆乐,而神莫不和矣。用之燕飨、乡射,而臣民之心无不和矣。幽而神明,而人无有不和,此韶乐所以为尽善尽美也。

  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薛氏、刘氏皆以为《益稷》脱简重出,葢方命夔典乐,而夔遽言其击石拊石,致百兽率舞之效,非事辞之序也。而《益稷》篇又有此文,故二公疑其差误。以理观之,义或然也。然笔削圣人之经,以就已意,此风亦不可长。孔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此实治经之法也。

帝曰:「龙!朕堲谗说殄行,震惊朕师。」

此亦因伯夷之让,而命龙以作纳言也。观顔渊问为邦,孔子曰:“行夏之时,乗商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逺佞人。”郑声滛,佞人殆。舜命九官,至于使伯夷典礼,后夔典乐,则治道于是乎成矣。而乃命龙以作纳言,其命之之辞则曰:“朕堲谗说殄行,震惊朕师。”此正孔子答顔渊问为邦之意。葢自古已安已治矣,而其所以至于危乱者,未有不由于小人变白为黒,以是为非者。故治定功成之后,尤宜以是为戒也。堲,疾也。史记曰:“朕畏忌谗说殄行,畏忌者,堲之谓也。”谗说,邪说也。殄行,殄絶君子之行也。震惊朕师,则其言伪辩瞽惑流俗也。谗说殄行之为害,其端甚防,究其所终,则必至于惑流俗之视听,至是而后堲之,则无及矣。如杨氏“为我”,墨氏“兼爱”,此其所谓邪说也。“为我”则至于无君,“兼爱”则至于无父,则所谓殄行也。杨墨之道不熄,孔子之道不着,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而食人,人将相食,此所谓震惊朕师也。

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

葢纳言之职,宣王之言而逹之于下,传下之言而逹之于上。诗所谓“出纳王命

译声音依据长言,律吕调和声音。

这是说歌唱与律吕的次序。在心为志,出口为诗,所以说诗是表达志向的。言语不足以表达,就发出叹息;叹息不足以表达,就拉长声音歌唱。永,就是长;永言,就是长言。歌,是人声。声音高亢如同向上托举,低缓如同向下坠落,曲折如同折断,停顿如同枯木,直处合乎矩尺,曲处合乎钩绳,连绵不断,端正如同串起的珍珠。这些都是人声发出的状态。人声发出,有宏大细微、大小之分,于是就有宫、商、角、徵、羽这五种声音。声音宏大而浑浊的称为宫,其次称为商;声音细微而清亮的称为羽,其次称为徵;声音在宏大细微、清浊之间的称为角。人声有这种宏大细微、大小之分,乐器就依据它来制作。古代制作音乐,先在堂上歌唱,然后乐器伴奏,这就是所说的“声依永”。声音有宏大细微、大小之分,如果没有准则,大过宫声的,可能会过于宏大而不像宫声;小过羽声的,可能会过于细微而成不了羽声。这样音乐就不和谐了。所以必须用十二律来调和它。十二律以黄钟为根本,黄钟律长九寸,三分减一,向下生出林钟;林钟长六寸,三分加一,向上生出太簇;太簇长八寸,这三律都是整寸而没有余分。从太簇生出南吕,一直到无射生出中吕,这中间的九律都有零散的忽、累等微小单位。大概古人制作律吕,意思是声音无形而音乐有乐器,乐器必有圆孔,而声音不能靠言语传达,担心乐器失传而声音也随之消亡,于是制定多种法则来记载它。所以从声音开始用律吕来制造,律吕用黍来定。从一黍的宽度积累成为分寸,一黍的数量积累成为龠,合一黍的重量积累成为铢两,这是制作律吕的根本。所以制定长短的法则记载于度量,制定多寡的法则记载于量器,制定轻重的法则记载于权衡。这三样东西,也必然有时而损坏,于是又总括它们的法则记载于数目,使分寸、龠合、铢两都起源于黄钟,然后律、度、量、衡互为表里,使得掌握律吕的人可以制定度量衡,掌握度量衡的人可以制定律吕。四者既相同,那么元声必然到来,音乐就和谐了。大概律吕有固定的数目,数目有固定的尺度,而声音有宏大细微,都取法于此,这就叫做“律和声”。

八种乐器能够和谐,不互相扰乱次序。

正因为用律吕调和声音,所以八种乐器能够和谐。八音:金,是钟和镈;石,是磬;丝,是琴和瑟;竹,是管和箫;匏,是笙;土,是埙;革,是鼓和鼗;木,是柷和敔。这八种乐器,它们的名称和声音不同,必须用律吕调和它们的声音,然后宏大细微、大小,各得其宜。如果有一种乐器不和谐,那么音乐合奏,必然杂乱而不能和谐。所以说:不互相扰乱次序。大概音乐合奏,听者不知道哪是金石,哪是丝竹,就像善于调和羹汤一样,让吃的人只看到调和的美味,不知道哪是盐,哪是梅。

神和人和谐。

音乐既已调和,在郊外和宗庙演奏,那么天地神灵、祖先所喜爱,而神灵没有不和谐的。用于宴饮、乡射,那么臣民的心没有不和谐的。幽深的神明,人没有不和谐的,这就是韶乐之所以为尽善尽美的原因。

夔说:“我敲击石磬,百兽都跟着起舞。”

薛氏、刘氏都认为《益稷》篇脱简重出,大概刚命令夔主管音乐,而夔就立刻说敲击石磬,导致百兽跟着起舞的效果,不符合事情和言辞的次序。而《益稷》篇又有这段文字,所以两位先生怀疑其有误。从道理上看,意义或许如此。然而删削圣人的经典,以迎合自己的意思,这种风气也不可助长。孔子说:“多闻,保留疑问,谨慎地谈论其余的,就少有过失。”这实在是治经的方法。

帝说:“龙!我厌恶谗言邪说和灭绝善行的行为,震惊我的军队。”

这也是因为伯夷的谦让,而命令龙担任纳言。看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说:“行用夏朝的历法,乘坐商朝的车子,穿戴周朝的礼帽,音乐则用韶舞,放逐郑国的淫声,远离奸佞之人。”郑声淫邪,奸佞之人危险。舜任命九官,至于让伯夷主管礼仪,后夔主管音乐,那么治道于是成就了。然而命令龙担任纳言,他命令的言辞就说:“我厌恶谗言邪说和灭绝善行的行为,震惊我的军队。”这正是孔子回答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的意思。大概自古已经安定治理了,而其之所以达到危乱的原因,没有不是由于小人变白为黑,以是为非的。所以治定功成之后,尤其应当以此为戒。堲,厌恶。《史记》说:“我畏惧忌讳谗言邪说和灭绝善行的行为,畏惧忌讳,就是堲的意思。”谗说,邪说。殄行,灭绝君子的善行。震惊我的军队,那么那些言论伪善巧辩,蒙蔽迷惑流俗。谗言邪说和灭绝善行的危害,其开端很微小,究其最终,必然导致迷惑流俗的视听,到这时才厌恶它,就来不及了。如杨氏的“为我”,墨氏的“兼爱”,这就是所谓的邪说。“为我”就导致无君,“兼爱”就导致无父,这就是所谓的灭绝善行。杨墨之道不熄灭,孔子的道不彰显,这是邪说欺骗百姓,充塞仁义。仁义充塞,就率领野兽吃人,人将互相残食,这就是所谓的震惊我的军队。

命令你担任纳言,早晚传达我的命令,务必诚信。

大概纳言的职责,宣扬王的言论而传达给下面,传递下面的言论而传达给上面。《诗经》所说的“出纳王命

,王之喉舌”也。夫谗说之可畏也,如此。舜不弃于臯陶之刑,而特以出纳喉舌之官待之,如此其寛者。葢谗说殄行之人,必其小人之有才者也。小人有才而疾之太甚,弃之于刑辟,絶其自新之路,则刻覈太至,而彼有不肖之心矣。故舜必以寛待之,开其迁善逺罪之路,而不至于小人之归矣。《益稷》曰:“庶顽谗说,若不在时,侯以明之,挞以记之,书用识哉,欲并生哉,工以纳言,时而飏之,格则承之,庸之,否则威之。”此正纳言之职也。宣上之言而逹之于下,所以教之也;采下之言而纳之于上,所以验其革与不革也。至于敎之不改,而后加诛焉。此舜待庻顽谗说之道也。惟允者,言出纳王命,必以信也。春秋时,秦与晋行成,叔向命召行人子贠、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叔向曰:“秦晋不和也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子贠道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所谓“道二国之言无私”者,允之谓也。谗说殄行之人类多变诈不实,将欲化之,无他道,惟在待之以诚而已。商俗靡靡,利口惟贤,余风未殄,而康王以毕公能正色率下,使之保厘东郊。此有因四岳之荐而用之者,有不因四岳之荐,因人之让而用之者;有迁其旧职者,有不迁其旧职者;有让而后受者,有不让而直受之者,各因其实而已矣。

译(这是)“王的喉舌”啊。谗言邪说的可怕,竟到了这种地步。舜不抛弃皋陶的刑法,却特意用出纳王命的喉舌之官来对待他,如此宽厚。大概那些进谗言、败坏德行的人,必定是那些有才能的小人。对于有才能的小人如果憎恶得太厉害,将其抛弃于刑法之中,断绝他们改过自新的道路,那么苛刻严酷就太过分了,他们就会产生反叛之心。所以舜一定要用宽厚来对待他们,开辟他们迁善远罪的道路,不至于使他们归于小人的行列。《尚书·益稷》说:“那些顽劣进谗言的人,如果不在职,就用刑罚来明示他们,用鞭打来使他们记住,用文书来记录他们,想要让他们并存吗?工官负责采纳言论,适时地宣扬它,如果改正了就接纳他,任用他,如果不改正就威慑他。”这正是纳言官的职责。传达上面的言论并使之到达下面,是用来教化他们的;采集下面的言论并呈报给上面,是用来检验他们是否革新的。至于教化后仍不改正,然后才施加诛罚。这就是舜对待那些顽劣进谗言之人的方法。“惟允”的意思是,传达和接受王的命令,一定要以诚信为本。春秋时期,秦国与晋国讲和,叔向命令召见行人子员、行人子朱说:“子朱应当驾车。”叔向说:“秦晋不和已经很久了,今天这件事,侥幸成功,晋国就依赖它;如果不成功,三军将士就会暴尸荒野。”子员传达两国的言论,没有私心。子常轻视他。所谓“传达两国的言论没有私心”,说的就是“允”啊。进谗言、败坏德行的人大多善变欺诈不诚实,想要感化他们,没有其他办法,只有用真诚来对待他们罢了。商朝的习俗奢靡,以能言善辩为贤能,余风尚未灭绝,而康王因为毕公能够正色率领下属,让他治理东郊。这里有因为四岳推荐而任用的,有不因为四岳推荐、因为别人的推让而任用的;有调动他原有职务的,有不调动他原有职务的;有推让后才接受的,有不推让就直接接受的,都是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罢了。

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庻绩咸熙,分北三苖。」

自询于四岳,至夙夜出纳朕命惟允,各随其职而戒之。至此又緫而申勑之也。正如《尧典》既已分命,申命羲和四子各主一方之政矣,而又緫而申勑之曰:“咨汝羲暨和”而下是也。二十二人,孔氏云:禹、垂、益、伯夷、夔、龙六人,新命有职,并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其意葢谓稷、契、臯陶皆申命,故不复勑戒之。此说不然,夫稷、契、臯陶是申命,四岳十二牧岂非申命者哉?而又勑戒之也。稷、契、臯陶是申命,此说不通。故或者欲以四岳为一人,并九官十二牧为二十二人。四岳之非一人,今论之详矣。朱氏谓二十二人,四岳、九官、十二牧也,而但有二十有二人者,其间或有兼官故耳。此说为通。《周官》有三公六卿,有侯伯,而《顾命》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以人言之则六人,而以职言之则不止于六人也。葢有以三公为六卿者,有以侯伯入居公卿之位者,故虽六人而实兼数职也。此四岳、九官、十二牧当有二十五人,但言二十二人者,葢或有兼居岳牧之任者,或有在州牧之中而又居九官之列者,世代辽絶,皆不得而知也。钦者,使四岳十二牧九官各敬其事也。所以必在于敬其事者,以其所亮者莫非天工也。亮有辅相之义,与“亮采惠畴”之“亮”同。臯陶曰:“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无旷庻官,天工人其代之。”葢所谓设官分职者,凡以代天工,而至四岳九官十二牧莫非所以代天工者,故以“亮天工”言之。《史记》作“惟是相天事”,尤为明白。既以申勑九官十二牧,遂以三载考其功,而观其职之称否也。至于三考黜退其幽,升进其明,而加赏罚焉。若《周官》大宰,嵗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防,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三嵗则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之,此即唐虞考绩之法也。然而其制已宻,不若唐虞之寛也。考绩之法既行,故众功于是皆兴也。夫以舜之明徳,端本于上,禹、皐陶、稷、契与其一时贤臣佐治于下,而其众功必待于考绩而后兴。况徳不如舜,臣不如禹、皐陶、稷、契,则考绩之法何可废也?而后世此法虽存,徒为文具而无实效,殊可惜也。考绩之法既行,众功皆兴,所未化者三苖而已。三苖之国,左洞庭,右彭蠡,葢负固不服之国也。前已窜其君于三危矣,然不灭其国,不更其嗣,至是犹未从风,舜未忍加诛也。于是而为之分别善恶,其恶之显然者则黜退之,其善者则留之。唐孔氏云:“恶去善留,使分背也。”是也。葢自古圣人所以化服强梗者,其政常优游而不廹,则虽甚强悍者亦将同心向化。如周之迁殷顽民,式化厥训,亦不过曰:“旌别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亦此分北三苖之意也。而郑氏以谓此即窜于西裔者复不从化,故分北之,此说不然。《禹贡》曰:“三危既宅,三苖丕叙。”则是所窜于三危者,当洪水既平之时,已丕叙矣。葢彼之所恃以负固而不服者,三苖洞庭之险耳。既已窜于三危矣,果何恃而为乱哉?

舜生三十,徴庸三十,在位五十载。

此只当作一句读。葢舜居于侧防者三十年,歴试二年,居摄二十八年,共为三十。尧崩,居三年之丧毕,而后即帝位。五十年而崩。《大禹谟》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孟子曰:"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以三十有三载并十有七年,是在位五十载,也是舜崩之年。葢年百有一十二嵗尔。《书》载舜之年数,葢如此。而太史公曰:"舜生三十,尧举之,五十摄行天子之事,五十九而尧崩。"其说特异于经,当以经之言为证。

  陟方乃死

孔氏云方道也。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廵狩,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檀弓曰:「舜葬苍梧之野,葢二妃未之从也。」于是汉儒遂有舜葬苍梧之说,至今苍梧之地有舜庙冡存焉,世以舜为真葬于苍梧也。孟子曰:「舜生于诸冯,

译帝说:“我咨询你们这二十二个人,要恭敬啊!你们要辅佐完成上天的功业,每三年考核一次政绩,经过三次考核后,罢免昏庸者,提拔贤明者,使各种功业都兴盛起来,从而分别善恶,分化三苗。”

从咨询四岳开始,到早晚传达我的命令务必公允,都是根据他们各自的职责而告诫他们。到这里又总括起来再次告诫他们。正如《尧典》中已经分别任命,又命令羲和四子各自主管一方的政务后,又总括起来再次告诫他们说:“我咨询你们羲和”,下面的内容就是如此。关于这二十二人,孔氏说:禹、垂、益、伯夷、夔、龙六人,是新任命有职务的,加上四岳十二牧,一共二十二人。他的意思大概是说稷、契、皋陶都是再次任命,所以不再告诫他们。这种说法不对,既然稷、契、皋陶是再次任命,那么四岳十二牧难道不是再次任命吗?却又告诫他们。说稷、契、皋陶是再次任命,这种说法不通。所以有人想把四岳算作一人,加上九官十二牧为二十二人。四岳并非一人,现在论述得很详细了。朱氏认为二十二人是四岳、九官、十二牧,之所以只有二十二人,是因为其中有人兼任官职的缘故。这种说法是通顺的。《周官》中有三公六卿,有侯伯,而《顾命》中却同时召见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按人算是六人,而按职务算则不止六人。大概有人以三公兼任六卿,有人以侯伯入居公卿之位,所以虽然只有六人,但实际上兼任了多个职务。这四岳、九官、十二牧应当有二十五人,但只说二十二人,大概是因为有人兼任岳牧之职,或者有人在州牧之中而又位列九官,年代久远,都无法知道了。钦,是使四岳、十二牧、九官各自敬慎其事。之所以必须敬慎其事,是因为他们所辅佐的都是上天的功业。亮有辅佐的意思,与“亮采惠畴”中的“亮”相同。皋陶说:“兢兢业业,一天两天都有无数细微的事务,不要荒废众官的职守,上天的功业由人来代理。”大概所谓设立官职、分配职责,都是为了代理上天的功业,而四岳、九官、十二牧都是为了代理上天的功业,所以用“亮天功”来说。《史记》作“惟是相天事”,尤其明白。既然已经告诫九官十二牧,于是每三年考核他们的功绩,来观察他们的职务是否称职。至于经过三次考核,罢免昏庸者,提拔贤明者,并加以赏罚。就像《周官》中大宰,年终就命令百官各自整顿政务,接受他们的报告,听取他们的述职,然后禀告君王决定废置。三年就全面考核群吏的政绩而诛罚奖赏,这就是唐虞考核政绩的方法。然而其制度已经严密,不如唐虞那样宽简。考核政绩的方法既已实行,所以众功于是都兴盛起来。凭借舜的明德,在上端正根本,禹、皋陶、稷、契与他们当时的贤臣在下辅助治理,而他们的众功必定要等到考核政绩后才兴盛。何况德行不如舜,臣子不如禹、皋陶、稷、契,那么考核政绩的方法怎么可以废除呢?而后世这种方法虽然存在,只是徒具形式而没有实效,实在可惜。考核政绩的方法既已实行,众功都兴盛,尚未教化的只有三苗而已。三苗的国家,左边是洞庭湖,右边是彭蠡湖,大概是凭借险固不服从的国家。以前已经流放了他们的君主到三危,然而没有灭掉他们的国家,没有更换他们的继承人,到现在还没有顺从教化,舜不忍心诛杀他们。于是为他们分别善恶,那些恶行明显的就罢免他们,那些善行的就保留他们。唐孔氏说:“恶人离去,善人留下,使他们分道扬镳。”这是对的。大概自古圣人用来教化服从天性强悍的人,其政令常常从容而不紧迫,那么即使非常强悍的人也将同心归向教化。如周朝迁徙殷商的顽民,用教化来改变他们的训导,也不过说:“表彰善行,憎恶恶行,树立风气,不遵循训典的,改变他们的疆界,使他们能够敬畏羡慕。”这也是分化三苗的意思。而郑氏认为这就是流放到西裔的人再次不服从教化,所以分化他们,这种说法不对。《禹贡》说:“三危已经安居,三苗也大为有序。”那么流放到三危的人,在洪水平定之时,已经大为有序了。大概他们所凭借以负固不服的,是三苗洞庭的险阻。既然已经流放到三危了,果真凭借什么作乱呢?

舜出生三十岁,被征用三十岁,在位五十年。

这应当只当作一句读。大概舜居于侧位三十年,经历试用二年,居摄二十八年,共为三十年。尧去世,服完三年丧期后,才即帝位。五十年后去世。《大禹谟》说:“我居住帝位三十三年。”孟子说:“舜向天推荐禹十七年。”将三十三年加上十七年,就是在位五十年,也是舜去世的年份。大概享年一百一十二岁。《尚书》记载舜的年龄,大概就是这样。而太史公说:“舜出生三十岁,尧举用他,五十岁摄行天子之事,五十九岁尧去世。”他的说法与经文特别不同,应当以经文的话为证据。

陟方乃死

孔氏说方是道路。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巡视狩猎,死在苍梧的荒野并埋葬在那里。《檀弓》说:“舜葬在苍梧的荒野,大概二妃没有跟随他。”于是汉儒就有舜葬在苍梧的说法,至今苍梧之地有舜庙墓存在,世人认为舜真的葬在苍梧。孟子说:“舜出生在诸冯,

迁于负夏,卒于鸣条。」孟子以谓卒于鸣条,汉儒以谓卒苍梧之野,其说已不可知矣。况揆之以理,有所甚不可者。夫尧老而舜摄,则不复以庻政自关,而舜实行廵狩之事。舜既耄期,倦于勤,而使禹摄矣,则廵狩之事,禹实行之。苍梧在舜之时,其地在要荒之外。舜已禅位而使禹摄矣,岂复廵狩于要荒之外而死,死而葬于苍梧之野?以是禹率天下诸侯以防舜之葬于要荒无人之境,此理之必不然者。司马温公诗曰:「虞舜在倦勤,荐禹为天子,岂有复南廵迢迢渡湘水。」此说为得之。陟方者,犹云升遐也。乃死,谓升遐而死,犹云帝乃殂落也。韩退之谓「乃死者」,以释陟方为言耳。夫作书者自释其义,无是理也。而苏东坡乃以谓为书传章句之言,此说亦未是。扬子曰:「黄帝、尧、舜殂落而死,与陟方乃死,文势正同。」岂亦《诗》《书》章句之言哉?

译舜迁居到负夏,死在鸣条。孟子认为舜死在鸣条,汉代儒者认为舜死在苍梧之野,他们的说法已经无法确知了。何况用事理来衡量,有非常不合情理的地方。尧年老而舜代行天子职权,就不再亲自过问日常政务,而舜实际执行巡狩之事。舜到了高龄,厌倦了辛劳,让禹代行职权,那么巡狩之事,就是禹实际执行的。苍梧在舜的时代,其地在边远荒僻之外。舜已经禅让帝位而让禹代行职权,难道还会去边远荒僻之外巡狩而死,死后葬在苍梧之野?因此禹率领天下诸侯去防备舜葬在边远荒僻无人之境,这在事理上必定不会如此。司马光诗中说:“虞舜在厌倦辛劳时,推荐禹为天子,哪有再向南巡狩迢迢渡过湘水的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陟方,就是升遐的意思。乃死,是说升遐而死,如同说帝乃殂落一样。韩愈认为“乃死”是解释“陟方”的话罢了。写书的人自己解释自己的意思,没有这样的道理。而苏东坡却认为这是《尚书》传注章句里的话,这种说法也不对。扬雄说:“黄帝、尧、舜殂落而死,与陟方乃死,文势正同。”这难道也是《诗经》《尚书》章句里的话吗?

帝厘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作汨作。九共九篇,稾饫。自汨作至亳姑,凡四十有六篇,皆逸书也。其书既逸,则其序之义不可以强通。而孔氏曰:“帝厘下土,方设居方者,言舜理四方诸侯,各设其官,居其方于别生分类。云生姓也,别其族姓,分其类,使相从于汨作。云汨治作兴也,言治民之功始兴于槀饫。云稾劳饫赐也。”此皆是顺序文而为之说,未必得书之本意。正如序诗之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白华,孝子洁白也;华黍,时和嵗丰宜黍稷也。此亦但顺诗名而为之说,未必得诗之本意也。而孔氏云:“凡此三篇之序,亦既不见其经,暗射无以可中。”而孔氏为传,复顺其文为其传耳,是非不可得而知也。此说甚善。王氏解经,善为凿说,凡义理所不通者,必曲为凿说以通之。其间如占梦敎射者,常矣。而于逸书未尝措一辞,皆阙而不论。此又王氏之所长,而为近世法者也。二典皆虞书所作,其言简而尽,奥而明。而后世虽有作者,无得而及之矣。南丰曽舍人曰:“昔唐虞有神明之性,有防妙之徳,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为治天下之本,号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既约,其体至备,以为治天下之具,而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记者,岂独其迹哉,并与其精防之意而传之。小大精粗,无不尽也。本末先后,无不具也。使通其说者,如出乎其时;求其防者,如即乎其人。方是时,岂独任职者皆天下之选哉?其操简执笔而随之者,亦皆圣人之徒也。”若曽舍人此言,可谓善观二典矣。葢虞之治,非后世之所能及者,而其史亦非后世之所能及也。

  尚书全解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四

  宋 林之竒 撰

  大禹谟       虞书

虞史既述二典,而其所载义有所未备者,于是又叙其君臣之间嘉言善政,二典之所不载者,以为《大禹谟》《皐陶谟》《益稷》三篇。此盖备二典之所未备者,非如《舜典》之初上接《尧典》之末也。盖《舜典》之末已载舜死,而此三篇荅问之言,皆舜未死已前之言也。然文势虽不相接,而其意实相属。《尧典》载四岳荐舜于侧微之中,尧妻以二女,既为《舜典》张本矣,故《舜典》之初即载歴试受禅之事。《舜典》既载禹宅百揆之职,继舜之任,而其本末未有所属也,故《大禹谟》则载大禹居摄帝位,率百官若帝之初,然后舜之始末无所不备,此其所以谓之《虞书》也。然《左氏传》举皐陶、益、稷之言,若皐陶迈种徳,地平天成,敷纳以言等语,皆以为《夏书》,此盖孔子未定《书》已前传写之误也。以为《虞书》者,意其出孔子之所厘正矣。据此三篇皆是舜、禹、皡陶、夔、益之徒相与都俞赓歌之言,而其事则止于禹之居摄受命,徂征有苖,犹未及夫禹即帝位告庙之事,安得以为《夏书》邪?

皐陶矢厥谟,禹成厥功。帝舜申之。作《大禹皐陶谟》《益稷》《大禹谟》。

孟子曰:「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皐陶为己忧。盖舜之所为治者,禹皐陶之力居多。皐陶以谟显,故曰『皐陶矢厥谟』,矢,陈也。禹以功着,故曰『禹成厥功』。皐陶大禹之功,皆可以为万世法。以是事舜,舜犹以为未也。于是又从而申之,申,重也。皐陶之谟显矣,舜申之,使致其功,若所谓『时乃功懋哉』是也。禹之功着矣,舜申之,使陈其谟,若所谓『来禹,汝亦昌言』是也。皐陶有谟矣,而又有功;禹有功矣,而又有谟。实帝舜申之之效也。先言皐陶而后言禹者,此非有所轻重取与于其间,盖先言谟而后言功,事辞之序也。《大禹皐陶谟》《益稷》三篇,其序之所以緫言三篇之意也。然一序而必分为三篇者,盖古者编竹简以成书,竹简所载不能多也,故必析而分之。既已析而分之,则必取数字名其篇,以为简册之别。故此分为三篇者,徒欲以便于简册而已,非谓《大禹谟》尽在第一篇,《皐陶谟》尽在第二篇也。汉孔氏云:『《大禹谟》九功,《臯陶谟》九徳』,此

译帝舜治理天下,正设立官职,分别族姓,分类管理,于是作《汨作》。《九共》九篇,《稾饫》一篇。从《汨作》到《亳姑》,总共四十六篇,都是散佚的书。既然这些书已经散佚,那么《书序》中的含义就不能强行贯通。而孔安国说:“‘帝厘下土,方设居方’,是说舜治理四方诸侯,各自设立官职,居于其方位,分别族姓,分类管理。‘生’指姓,分别他们的族姓,划分他们的类别,使他们顺从于《汨作》。‘汨’指治,‘作’指兴起,是说治理百姓的功业开始兴起于《槀饫》。‘稾’指劳,‘饫’指赐。”这些都是顺着《书序》的文字来加以解说,未必符合原书的本来意义。就像《诗经》的序言说《南陔》是孝子互相告诫以奉养父母,《白华》是孝子洁白,《华黍》是时和岁丰适宜种植黍稷。这也只是顺着诗名来加以解说,未必符合诗的本来意义。而孔安国说:“这三篇的序言,既然已经看不到经文,暗中推测无法命中。”而孔安国作传,又顺着《书序》的文字来作传,是非对错无法得知。这种说法很恰当。王弼解释经典,善于穿凿附会,凡是义理不通的地方,必定曲意穿凿以使之通顺。其中像占梦、教射之类,是常有的事。而对于散佚的书,未曾置一词,都空缺而不加议论。这又是王弼的长处,而为近世所效法。《尧典》《舜典》都是虞书所作,其言辞简练而详尽,深奥而明白。而后世虽有作者,也无法企及。南丰曾巩说:“从前唐尧虞舜有神明之性,有精妙之德,使遵循的人不能知晓,知晓的人不能命名,以此作为治理天下的根本,号令所颁布,法度所设立,其言辞简约,其体制完备,以此作为治理天下的工具,而作《二典》的人,推演并阐明它。所记载的,难道只是其事迹吗,并且将其精微之意也传了下来。大小精粗,没有不详尽的。本末先后,没有不具备的。使通晓其学说的人,如同出自那个时代;探求其精微的人,如同面对那个人。在那个时候,难道只是任职者都是天下的选拔吗?那些拿着简册执笔跟随的人,也都是圣人的门徒。”如果曾巩这番话,可以说是善于观察《二典》了。大概虞朝的治理,不是后世所能企及的,而其史官也不是后世所能企及的。

尚书全解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四

宋 林之奇 撰

大禹谟 虞书

虞朝史官既然叙述了《二典》,而其所载义理有所未备,于是又叙述君臣之间嘉言善政,《二典》所没有记载的,作为《大禹谟》《皋陶谟》《益稷》三篇。这大概是补充《二典》所未备的内容,不像《舜典》之初上接《尧典》之末那样。因为《舜典》之末已经记载了舜的死,而这三篇问答之言,都是舜死之前的言论。然而文势虽然不相接,但其意实相属。《尧典》记载四岳在舜微贱时推荐他,尧把两个女儿嫁给他,这已经为《舜典》张本了,所以《舜典》之初就记载历试受禅之事。《舜典》既然记载了禹担任百揆之职,继承舜的任事,而其本末未有所属,所以《大禹谟》就记载大禹居摄帝位,率领百官如同帝之初,然后舜的始末无所不备,这就是它被称为《虞书》的原因。然而《左传》列举皋陶、益、稷之言,如“皋陶迈种德”、“地平天成”、“敷纳以言”等语,都认为是《夏书》,这大概是孔子未定《书》之前传写的错误。认为它是《虞书》的,大概是因为它出自孔子的厘正。据此三篇都是舜、禹、皋陶、夔、益等人互相都俞赓歌之言,而其事只到禹居摄受命,征伐有苗,还未到禹即帝位告庙之事,怎么能认为是《夏书》呢?

皋陶陈述他的谋略,禹成就他的功业。帝舜重申它。作《大禹皋陶谟》《益稷》《大禹谟》。

孟子说:“尧以得不到舜为自己的忧虑,舜以得不到禹、皋陶为自己的忧虑。大概舜之所以能治理天下,禹、皋陶的力量居多。皋陶以谋略显赫,所以说‘皋陶矢厥谟’,矢,陈述。禹以功业著称,所以说‘禹成厥功’。皋陶、大禹的功业,都可以作为万世的法则。以此事奉舜,舜还认为不够。于是又从而重申它,申,重。皋陶的谋略显赫了,舜重申它,使他成就功业,就像所谓‘时乃功懋哉’那样。禹的功业著称了,舜重申它,使他陈述谋略,就像所谓‘来禹,汝亦昌言’那样。皋陶有谋略了,又有功业;禹有功业了,又有谋略。这确实是帝舜重申的效果。先说皋陶而后说禹,这不是在中间有所轻重取舍,大概是因为先说谋略而后说功业,是事辞的顺序。《大禹皋陶谟》《益稷》三篇,其序之所以总说三篇的意思。然而一个序言而必定分为三篇,大概是因为古代编竹简以成书,竹简所载不能多,所以必定析而分之。既然已经析而分之,则必定取数字名其篇,作为简册的区别。故此分为三篇,只是为了便于简册而已,不是说《大禹谟》尽在第一篇,《皋陶谟》尽在第二篇。汉孔安国说:‘《大禹谟》九功,《皋陶谟》九德’,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