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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尚书全解二十二

尚书全解卷二十一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299–308 段

永者,其不永者,非天之意,固欲天民而絶之也。盖民之不义,其中有以自絶其命于天,故天将絶其所降之年有不永也。民有不顺其徳以行其义,不服其罪以改其不义,天将欲絶,则必孚信其命,降之灾异,以正其徳,将使之恐惧修省,反其不义而归于义也。彼民之不知义者,则将曰:『彼天命其如我何?』则天之絶之也必矣。」

译所谓“永”,那些不能长久的,并非上天的本意,而是上天确实想要断绝那些百姓的命数。大概是因为百姓不义,其中有人自己断绝了上天所赋予的命数,所以上天将要断绝他们所降下的寿命,使其不能长久。百姓如果不顺从上天的德行来践行道义,不认罪服法来改正自己的不义,上天想要断绝他们,就一定会昭示其天命,降下灾异,以匡正他们的德行,使他们恐惧并修身反省,从而背离不义而回归于道义。那些不懂道义的百姓,将会说:“上天的命数又能把我怎么样呢?”那么上天断绝他们的命数就是必然的了。

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典祀,无丰于昵。

夫祖己之所以谏于高宗者,盖以其典祀丰于昵,而杀其祖,遂致雊雉之变。而其进训于王,则先以天之于民,降年有永有不永,而以义为常。而其所行之不义,而获罪于天,天以变异警惧之,而不知自省,然后及于祸。其説既如是之详矣,于是终其义曰:“王司敬民,罔非天▯典祀,无丰于昵。”以此度之,高宗之丰于昵祭,意者必有祈年请命之意,如汉武帝之于五畤八神欤?故祖己先论其夀天之理,然后及于“典祀无丰于昵”,盖自惟天监下民以下,所谓格王之心也。而“王司敬民”以下,则所谓正厥事也。呜呼,叹辞也。夫夀夭之理,惟以义而为常,眉夀之年,不可以祷祠而得,夭折之命,不可以禳禬而延也。惟能常厥事,虽不祈年之永,而自永矣。故王之所主者,惟在于敬民而已。敬民若禹训所谓“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是也。王能敬民,则得人主之义矣。得乎人主之义,则命之有永,将至于亿万斯年而无斁,岂区区祷祠可以益其有永之年哉?年之永不永,既不在于祭祀之丰杀,则其于祖祢之庙,岂可致厚薄于其间?▯嗣也,自为祖祢者,自成汤以下,继世以有天下者,无非天之▯嗣也。既无非天之▯嗣,则其所以祭之者,国有常典,非私意所得而丰杀也。盖古者慎终追逺之礼,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一也。故其所以制为祭祀之礼,莫不有常而不可易。若以祢为重従而丰之,以祖为轻従而杀之,则是知有祢而不知有祖,犹知其本而不知其根也。其为不义,孰甚焉?国之祭祀既有如是之不义,则天之降灾异而雊雉之变,盖将以正王之徳也。王能正厥事而常厥义,无丰于昵,则足以荅天命而膺有永之年矣。苟以为天命其如台,徒私意制其丰杀,则将为天之所断弃此。实商家社稷存亡祸福之本,此祖己所以谆谆,不得不恳切为高宗言之也。夫《洪范》之庶征,五事之得失,而验之于隂阳二气之休咎,肃乂哲谋圣则,时雨时旸,时燠时寒,时风顺之;狂僣豫急蒙,则常雨常旸,常燠常寒,常风顺之。盖天地之与人,一气也,形于此必动于彼,未有不以类而应之者。古之言灾异,未尝不然。及汉儒董仲舒、刘向父子之徒,求之太深,泥之太过,于是有识之士,往往厌其説之苛细穿凿而无大体,遂欲举其説而尽废之,谓灾异不可以类求。然亦不可尽废也。譬如人之一身,五脏之气有所偏胜于中,则疾病之徴必发见于外。如脾受邪,其徴见于皮毛;如肾受邪气,其徴见于齿牙。若此之类,皆未尝不以类而应也。庸医不知其所本,则妄推求之于外,则有臆度而不能中。以庸医臆度而不中,遂谓五脏之气不可以类求,可乎?汉儒之言灾异,其説之流于凿则非也,而其所以然之説则不可废也。故苏氏谓因高宗雊雉之事,而知《五行传》之未易尽废,此实至公之论。盖以《五行传》为可废者,徒恶夫俗儒之至于凿也。或者徒知其为可恶,而不知不可以象类而求灾异,则亦将使人君不畏而无所戒惧。如大火则为阳气盛,如大水则为隂气盛。今曰不可以象类而求,则是大火而非阳气盛矣,大水而非隂气盛矣。又如月食则修外治,日食则修内治。今曰不可以象类而求,则是月食不必修外治,日食不必修内治矣。大抵枉不可不矫也,矫枉而至于过直则为甚矣。学者既无泥于汉儒灾异之説,而以此篇为信,不失乎象类而求灾异,则两得之矣。逸书与见存之书同序者,若《肆命》《徂后》与《伊训》同序,高宗之训与此篇同序,而孔氏引序以冠篇首于《伊训》篇末,加《肆命》《徂后》四字,以见其篇次当在于是,而遭秦火之逸也。若以此为例,则此篇之末,当更有高宗之训四字,盖世久矣而失之也。苟以此篇之末不复重出为得体,则《伊训》之末不当衍四字。此虽章句之小失,亦不可以不论也。

  西伯戡黎      商书

殷始咎周,

译唉!君王所当持守的,在于敬重百姓,没有哪件事不是上天的常道;祭祀祖先,不要对近亲过于丰厚。

祖己之所以劝谏高宗,大概是因为高宗在常例祭祀中,对近亲祖先过于丰厚,而削减了对远祖的祭祀,于是导致了野鸡鸣叫的灾异。而祖己向君王进献训诫,首先指出上天对于百姓,赐予寿命有长有短,而以道义为常理。如果行为不义,从而获罪于天,上天就用灾异来警示恐惧他,而他却不自我反省,然后灾祸就降临了。他的论述既然如此详尽,于是最后归结其义说:“君王所当持守的,在于敬重百姓,没有哪件事不是上天的常道;祭祀祖先,不要对近亲过于丰厚。”以此来推度,高宗在祭祀近亲祖先时过于丰厚,想必一定有祈求长寿、请求延命的意图,就像汉武帝祭祀五畤八神那样吧?所以祖己先论述寿命长短的道理,然后才谈到“常例祭祀不要对近亲过于丰厚”,这大概是从“上天监察下民”以下,所谓端正君王心意的部分。而“君王所当持守的,在于敬重百姓”以下,则是所谓纠正其事务的部分。唉,这是感叹之辞。寿命长短的道理,只以道义为常理,长寿的年份,不能通过祈祷祭祀而得到;夭折的命运,不能通过禳解祈祷而延长。只有能经常持守正道,即使不祈求长寿,自然也就长寿了。所以君王所主要关注的,只在于敬重百姓罢了。敬重百姓,就像《大禹谟》中所说的“我面对亿万百姓,战战兢兢,如同用腐烂的缰绳驾驭六匹马”那样。君王能敬重百姓,就得到了作为人主的道义。得到了人主的道义,那么天命就会长久,将达到亿万年的岁月而不厌倦,哪里是区区祈祷祭祀所能增加其长寿的呢?寿命的长久与否,既然不在于祭祀的丰厚或简薄,那么对于祖先的宗庙,怎么可以在其中施加厚薄之分呢?〇,是继承的意思。作为祖先的人,自成汤以下,继承世代拥有天下的,无不是上天的继承者。既然无不是上天的继承者,那么祭祀他们的方法,国家有常例,不是私意所能决定丰厚或简薄的。大概古代慎重办理丧事、追念远祖的礼制,从仁爱出发亲近亲人,等而上推至于祖,称为轻;从道义出发尊崇祖先,顺而下推至于父,称为重。一轻一重,其义理是一致的。所以制定祭祀的礼制,无不有常例而不可改变。如果因为父为重而随之丰厚,因为祖为轻而随之简薄,那就是只知道有父而不知道有祖,如同知道其主干而不知道其根本。这种行为的不义,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国家的祭祀既然有如此的不义,那么上天降下灾异而野鸡鸣叫的变故,大概是为了端正君王的德行。君王能纠正其事务而持守其道义,不对近亲过于丰厚,就足以回应天命而承受长寿的年份了。如果认为天命如何呢,只是凭私意决定祭祀的丰厚或简薄,那么将成为上天所断然抛弃的。这实在是商朝社稷存亡祸福的根本,所以祖己谆谆告诫,不得不恳切地向高宗陈述。

《洪范》中的各种征兆,五事(貌、言、视、听、思)的得失,验证于阴阳二气的吉凶,肃、乂、哲、谋、圣,就会及时下雨、及时晴天、及时温暖、及时寒冷、及时风调雨顺;狂、僭、豫、急、蒙,就会经常下雨、经常晴天、经常温暖、经常寒冷、经常风调雨顺。大概天地与人,是一气的,形体在这里,必然在彼处有所感应,没有不按类别而响应的。古代谈论灾异,未曾不是这样。等到汉儒董仲舒、刘向父子等人,探求得太深,拘泥得太厉害,于是有见识的人士,往往厌恶他们的学说苛细穿凿而没有大体,就想把他们的学说全部废除,说灾异不能按类别来探求。然而也不能全部废除。譬如人的身体,五脏之气在内部有所偏胜,那么疾病的征兆必然在外部显现。比如脾受到邪气,其征兆显现在皮毛;比如肾受到邪气,其征兆显现在牙齿。像这类情况,都未曾不按类别而响应。庸医不知道其根本,就妄自在外部推求,就有主观臆测而不能中肯。因为庸医主观臆测而不能中肯,就说五脏之气不能按类别来探求,可以吗?汉儒谈论灾异,其学说流于穿凿是错误的,但其所以然的道理是不可废除的。所以苏氏说因为高宗野鸡鸣叫的事情,而知道《五行传》不容易全部废除,这实在是公正的言论。大概认为《五行传》可以废除的人,只是厌恶俗儒以至于穿凿。有的人只知道其可恶,而不知道不能按象类来探求灾异,那么也将使君主不畏惧而没有警戒恐惧。比如大火就是阳气盛,大水就是阴气盛。现在说不能按象类来探求,那就是大火并非阳气盛,大水并非阴气盛了。又如月食就修治外政,日食就修治内政。现在说不能按象类来探求,那就是月食不必修治外政,日食不必修治内政了。大体上,弯曲不可不矫正,矫正弯曲而至于过直就太过分了。学者既不拘泥于汉儒灾异的学说,又以此篇为可信,不失去按象类来探求灾异,就两全其美了。逸书与现存的书同序的,比如《肆命》《徂后》与《伊训》同序,高宗的训诫与此篇同序,而孔氏引用序文冠于篇首,在《伊训》篇末,加上《肆命》《徂后》四字,以显示其篇次应当在这里,而遭遇秦火而遗失了。如果以此为例,那么此篇的末尾,应当还有高宗的训诫四字,大概是年代久远而遗失了。如果认为此篇的末尾不再重复出现是得体,那么《伊训》的末尾就不应当多出四字。这虽然是章句的小失误,也不可不论述。

西伯戡黎 商书

殷商开始责难周朝,

周人乗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西伯戡黎》。据《史记》,文王脱于羑里之囚,而献洛西之地,然后纣赐之弓矢鈇钺,使得专征伐,为西伯。文王之为西伯,得专征伐之权,出于纣之命也。既受命于纣,以专征伐,于是诸侯有为不道者,文王为民除害,称兵而往伐之。▯乃诸侯之国,《史记》以为耆,大传为肌,其音相近,盖在上党壶闗之地,与朝歌接而宻迩于王畿,其君党恶于纣,与之为不义,而虐用其民。文王既专征伐,于是率师戡▯而胜之。既胜▯矣,殷之贤臣祖伊知▯不道,为周所戡,其势必及于殷。盖当时诸侯助纣为虐者多矣,斯民之困于虐政,望乎仁政之拯己于水火之中,不啻饥渇之于饮食也。周人之徳既及于黎国,则天下之困于虐政者,皆相率而归之,纣虽欲不亡,不可得也。且如汤之于桀,本未至于称兵而伐之,惟其葛伯仇饷得罪于斯民,故不得己率兵以伐葛。既伐葛矣,于是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曰:「奚独后予攸徂之民?」室家相庆曰:「徯我后,后来其苏。」民之情所望其拯己之命者,既如此其切,汤迫于事势之不得已,故遂伐桀而革夏命。盖汤之伐葛本无伐桀之心,而伐桀之徴实兆于此。文王之于黎,亦犹汤之于葛也。文王之戡黎虽无心于伐纣,而当时之人以胜殷之任归之,则虽欲顾君臣之大分而不忍为,然天命人心之所迫,必有不能已者,此祖伊所以咎周也。咎,恶也,恶其将不利于商也。曰「殷始咎周」者,非是举殷国之人皆知咎周也,但指祖伊而言之耳。《史记》曰:「祖伊闻之而始咎周」,此言为得其实。祖伊之所以始咎周也,盖以周人乗黎而胜之故也。周人既乗黎而胜之,祖伊恐其将不利于殷,为是震恐而奔告于纣,史官録其言而为此篇也。

译周人攻克黎国,祖伊感到恐惧,奔跑着向纣王报告。于是作了《西伯戡黎》这篇史论。根据《史记》记载,周文王从羑里的囚禁中脱身后,献上了洛水以西的土地,随后纣王赐给他弓矢和斧钺,允许他专断征伐,尊他为西伯。文王担任西伯并获得专断征伐的权力,是出自纣王的命令。既然接受了纣王的命令去专断征伐,于是对于那些行为不道的诸侯,文王为了替百姓除害,便兴兵前往讨伐。〇这个诸侯国,《史记》认为是耆国,《大传》认为是肌国,它们的读音相近,大概位于上党壶关一带,与朝歌接壤且靠近王畿,其国君与纣王同流合污,参与不义之事,并且残暴地役使百姓。文王既然拥有专断征伐的权力,于是率领军队攻克〇国并取得了胜利。既然战胜了〇国,殷朝的贤臣祖伊知道〇国行为不道,被周人所攻克,这种势头必然波及到殷朝。因为当时帮助纣王作恶的诸侯很多,百姓深受暴政之苦,渴望仁政将自己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其迫切程度不亚于饥渴之人对饮食的渴望。周人的德行既然已经惠及黎国,那么天下受困于暴政的人,都会相继归附周人,纣王即使想不灭亡,也是不可能的。况且就像商汤对待夏桀,原本并没有打算兴兵讨伐他,只是因为葛伯仇视送饭的人,得罪了百姓,所以商汤不得已率兵讨伐葛国。既然讨伐了葛国,于是向东征讨时西夷抱怨,向南征讨时北狄抱怨,说:“为什么唯独把我们放在后面?”百姓家中互相庆贺说:“等待我们的君主,君主来了我们就能得到休养生息。”百姓希望君主拯救自己性命的愿望,既然如此迫切,商汤迫于事势的不得已,于是便讨伐夏桀而革除了夏朝的命数。大概商汤讨伐葛国本没有讨伐夏桀的心思,但讨伐夏桀的征兆实际上就在此时萌芽。文王对待黎国,也就像商汤对待葛国一样。文王攻克黎国虽然无心于讨伐纣王,但当时的人将战胜殷朝的责任归之于他,那么他即使想顾全君臣的大义而不忍心造反,然而天命和人心所迫,必然有不能停止的时候,这就是祖伊责怪周人的原因。咎,是厌恶的意思,厌恶周人将对商朝不利。说“殷朝开始责怪周人”,并不是说整个殷朝的人都责怪周人,只是指祖伊而言罢了。《史记》说:“祖伊听说这件事后开始责怪周人”,这话符合事实。祖伊之所以开始责怪周人,是因为周人攻克黎国并取胜的缘故。周人既然攻克黎国并取胜,祖伊担心这将对殷朝不利,因此震惊恐惧而奔跑着报告给纣王,史官记录了他的言论而写成这篇文献。

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絶,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今我民罔弗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摰!』今王其如台?」

西伯盖指文王也。郑氏曰:时国于岐,封为雍州伯也。国在西,故曰西伯。王肃曰:王者中分天下为二公,縂治之,谓之二伯,得专征伐。文王为西伯,黎侯无道,文王伐而胜之。唐孔氏主于王肃之説,其言谓《论语》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谓文王终乃三分天下有其二,岂独一州牧乎?且言西伯对东为名,不得以国在西而称西伯也。案周之制,周之建诸侯,立二伯,分陜而治。康王即位,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盖太保、召公西伯也,毕公乃东伯也。商之二伯谅亦如此。文王既为西伯,主西方之诸侯,则西方诸侯之为不义者,文王所当征也。黎乃文王所縂之诸侯,其戡而胜之,盖方伯连帅之职然也。其于文王所以事殷之至徳,实未尝失,而祖伊之所以恐者,非谓文王将有伐商之心也。盖以黎之亡,逆知殷之必亡,民既弃殷而归周,则文王虽欲终守臣节而不可得,此其所以咎而奔告于受也。汉孔氏曰:文王率诸侯以事纣,内秉王心,纣不能制。此説大害理。夫文王之所以为至徳者,惟其未尝有欲王之心也。使其内秉王心,而阳率诸侯以事纣,则其与曹操、司马懿果何以异哉?此盖读是篇而不知详考祖伊之意,故为此説,是不可不辨也。受即纣也。此篇与《泰誓》《武成》皆呼为受,其余诸书则以为纣,盖受与纣音相乱耳。祖伊既于戡黎逆知殷之必亡,于是奔走以告于受,呼纣为天子,而谓之曰:天既讫尽我殷之命,而不能复以有天下而为天子矣。其所以知其讫尽我殷命者,以其稽于至人之言,考于元▯之占,皆无敢知我商家之有吉者,言其必凶也。盖以天时人事观之,知其有必亡之理。其所以必亡者,非我祖成汤而下不相助我后人,而絶之于天,盖王之淫、戏、豫、怠,有以自絶于天,故先王虽有相助之心。亦无救国家之亡也。惟王之所以自絶者如此,故天弃我国家,使天下之民不有安食,不能虞度其固有之天性,不能训迪其国家之常典。此盖言饥馑荐臻,国多凶荒,盗贼起于贫穷,而犯法者众也。夫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欲其富之,教之也。今乃至于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则君师之任两失之矣。斯民何赖焉?故今我民无不欲殷家之丧亡,谓纣之残虐如此,何不降威罚于纣?纣有如是之残虐,而威罚不及其身,则是天之命不猛摰,徒姑息以容之也。民之情怨愤于纣若此之甚,而纣方且偃然自肆,全无悛改之心,而谓彼恶我者其如我何?此盖殷之社稷既有必亡之势,而纣方且安其危,利其葘,乐其所以亡者,自以为必不亡也。

王曰:「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祖伊反曰:「呜呼!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殷之即丧,指乃功不与戮于尔邦。」祖伊之所以极其鲠直不讳之言已尽矣,而纣诲之谆谆,聴我藐藐而不之聴也。方且叹曰:「我之生其修短之命受之于天,彼民之所以恶我而欲我之亡者,其如我何?」即祖伊之所谓「其如台也」。祖伊反,孔氏以谓反而告纣,此説不然。据此,祖伊反当是出而告人也。纣谓既已有天命,不足与语矣。于是祖伊出而告人,而嗟叹之曰:「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言其必亡之理而不复可救也。苏氏曰:「天子固有天命以保己,今汝罪之闻于天者众矣,天将去汝,岂可复责天以保己之命邪?」又曰:「功事也,视汝所行之事,虽邦人犹当戮汝,而况于天乎?」此説皆是「殷之即丧」者,言其不旋踵而亡也。夫商民之恶纣至于有「天曷不降丧,天命不挚」之言,则其怨愤之情可谓极矣。而纣且谓「我生不有命在天」,则民之怨之也益深,而天之见絶益甚。虽诸侯未有叛

译西伯征伐黎国。西伯已经战胜黎国,祖伊感到恐惧,奔跑着向商王报告说:“天子,上天已经终结了我殷商的国运,通达事理的人和精通占卜的大臣,都不敢预知吉祥。并非先王不辅助我们的后人,只是君王沉溺于淫乐嬉戏,从而自我断绝了与上天的联系,所以上天抛弃了我们。百姓没有安定的食物,不能体察固有的天性,不能遵循国家的常法。如今我的百姓没有不想让殷商灭亡的,他们说:‘上天为什么不降下威罚?天命并不坚定!’现在君王打算怎么办呢?”

西伯大概是指周文王。郑玄说:当时文王建国于岐山,被封为雍州伯。因为国家在西方,所以称为西伯。王肃说:王者将天下分为两半,由两位公来总领治理,称为二伯,拥有专断征伐的权力。文王担任西伯,黎侯无道,文王征伐并战胜了他。唐代孔颖达推崇王肃的说法,他认为《论语》中说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是说文王最终三分天下有其二,难道仅仅是一州的长官吗?况且说西伯是相对于东伯而言的名称,不能因为国家在西方就称为西伯。考察周代的制度,周朝建立诸侯国时,设立二伯,以陕原为界分治。康王即位时,太保率领西方诸侯进入应门左侧,毕公率领东方诸侯进入应门右侧,大概太保、召公是西伯,毕公是东伯。商朝的二伯想必也是这样。文王既然身为西伯,统领西方的诸侯,那么西方诸侯中行为不义的,就是文王应当征伐的对象。黎国是文王所统领的诸侯,他征伐并战胜黎国,大概是方伯连帅的职责所在。这对于文王侍奉殷商的至德,实际上并没有丧失,而祖伊之所以恐惧,并不是说文王将有讨伐商朝的心思。而是因为黎国的灭亡,预先知道殷商必然灭亡,百姓已经背离殷商而归附周朝,那么文王即使想始终坚守臣子的节操也不可能了,这就是祖伊责怪并奔跑着报告给受的原因。汉代孔安国说:文王率领诸侯侍奉纣王,内心怀有称王之心,纣王不能制约他。这种说法严重违背情理。文王之所以具备至德,正是因为他从未有过称王的心思。如果他内心怀有称王之心,而表面上率领诸侯侍奉纣王,那么他与曹操、司马懿究竟有什么区别呢?这大概是因为阅读这篇文献而没有详细考察祖伊的意思,所以说出这种话,这是不能不辨明的。受就是纣王。这篇文献与《泰誓》《武成》都称他为受,其他书籍则称他为纣,大概是受与纣读音相近而混淆罢了。祖伊既然在黎国被灭时预先知道殷商必然灭亡,于是奔跑着报告给受,称呼纣为天子,并对他说:上天已经终结了我殷商的国运,不能再拥有天下而做天子了。他之所以知道上天终结了我殷商的国运,是因为考察至人的言论,研究元龟的占卜,都不敢预知我商家会有吉祥,意思是说必然凶险。大概从天时人事来看,知道有必然灭亡的道理。其必然灭亡的原因,不是我祖成汤以下不辅助我们的后人,从而被上天断绝,而是君王淫乐、嬉戏、安逸、懈怠,从而自我断绝了与上天的联系,所以先王即使有辅助之心,也无法挽救国家的灭亡。正因为君王自我断绝如此,所以上天抛弃我们的国家,使天下的百姓没有安定的食物,不能体察固有的天性,不能遵循国家的常法。这大概是说饥荒接连发生,国家多灾荒,盗贼因贫穷而起,犯法的人众多。上天保佑下民,设立君主,设立师长,只是想让百姓富裕,教化他们。现在竟然到了没有安定食物,不能体察天性,不能遵循常法的境地,那么君主和师长的责任都丧失了。百姓依靠什么呢?所以现在我的百姓没有不想让殷商灭亡的,认为纣王如此残暴,为什么不下降威罚给纣王?纣王如此残暴,而威罚不及其身,这就是天命不坚定,只是姑息纵容他罢了。百姓的情态对纣王怨恨愤怒如此严重,而纣王却安然自得,毫无悔改之心,而认为那些憎恶我的人能把我怎么样呢?这大概是殷商的社稷已经有必然灭亡的趋势,而纣王却安于危险,利于灾祸,乐于导致灭亡的原因,自以为必然不会灭亡。

纣王说:“唉!我活着不是有天命在上吗?”祖伊反驳说:“唉!你的罪过众多且显赫于上天,你还能向天求取天命吗?殷商即将灭亡,指向你的罪过,你将无法在你的国家中免于被诛杀。”祖伊之所以极其刚直不讳的话已经说尽了,而纣王教诲他谆谆,他却听而不闻,不听从。反而叹息说:“我生命的长短受之于天,那些百姓之所以憎恶我而想让我灭亡,能把我怎么样呢?”这就是祖伊所说的“其如台也”。祖伊反驳,孔安国认为“反”是反过来告诉纣王,这种说法不对。根据上下文,祖伊的“反”应当是出来告诉别人。纣王认为既然已经有天命,不值得与他说话了。于是祖伊出来告诉别人,并嗟叹说:“你的罪过众多且显赫于上天,你还能向天求取天命吗?殷商即将灭亡,指向你的罪过,你将无法在你的国家中免于被诛杀。”意思是说必然灭亡的道理而不再可以挽救。苏氏说:“天子固然有天命来保护自己,现在你的罪过被上天听闻的很多了,上天将离开你,怎么还能要求上天来保护你的性命呢?”又说:“功是事,看你所做的事,即使同国的人尚且应当诛杀你,何况上天呢?”这些说法都是对的。“殷商即将灭亡”,是说转眼之间就会灭亡。商朝百姓憎恶纣王以至于有“上天为什么不降下灾祸,天命不坚定”的话,那么他们的怨恨愤怒之情可以说到了极点。而纣王却说“我活着不是有天命在上吗”,那么百姓憎恶他更加深,而上天断绝他更加严重。虽然诸侯还没有背叛

之者,而殷民固将羣起而为乱矣。荀子曰:「武王厌旦于牧之野,鼔之而纣卒易乡,遂乘殷人而前诛纣。」盖杀之者非周人,固殷人也。牧野之战,虽武王兴义兵以为天下除害,而杀纣者则实自乎殷人,不胜怨愤之气,前徒倒戈,往攻纣而杀之,以快其平日之怨,非周师之杀纣也。祖伊之所谓「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其言实验于此。详考祖伊之所以奔告纣者,盖以周师既乗黎而胜之,其势必将不利于商。虽祖伊之意故知周之必将取殷之天下而有之矣,然而所以告纣者,则惟论其自絶于天,而殷民罔弗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挚。」至其谏之而不聴,出而告人也,则以但言「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始终之际曾无一言及于周将伐殷者,盖使纣不自絶于天,则周将终其臣节以事殷,岂敢伐之邪?纣既长恶不悛,而谓己有天命,殷相率而叛之,自絶于天矣,则又安能禁周之不应天顺人以伐商哉?是知商家之社稷,其存亡祸福,惟在于纣之能改过与不改过而已。至于周之戡黎,虽足以推夫殷之必亡,而殷之所以亡者,则不在是也。故祖伊惟厯陈天人之祸福,存亡之理,以冀纣之改过迁善,不及乎周之将伐殷也。若祖伊者,可谓知所本矣。昔高祖先入秦闗,项羽后至。范增知高祖之得民心也,于是説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财好色,今闻其入闗,珍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小。吾使人望其气,皆为龙成五色,此天子之气也。急击之,勿失。」故鸿门之防,高祖几不获免。增知高祖之得民心,则宜説羽以行仁政,使之无肆其残虐而多杀戮,以失秦民望。纵使不及高祖之寛仁,而犹可以后亡。增则不然,以其暴虐之政,则劝而行之,而独以杀高祖为足以取天下。盖其平生所以相项羽以为取天下之防者,惟有此一计耳。使高祖可得而害,其能救项氏之亡乎?不观于范增,无以见祖伊之知天命者也。

译如果这样下去,殷朝的百姓本来就会群起而作乱。荀子说:“武王在牧野之战中压制住周公旦,击鼓进军,商朝的士兵便调转矛头,于是周军乘势追击殷人,进而诛杀了纣王。”大概杀死纣王的并不是周人,而是殷人自己。牧野之战,虽然武王是兴起正义之师为天下除害,但真正杀死纣王的,实在是殷人自己。他们无法抑制怨恨愤怒之气,前排士兵倒戈,转而进攻纣王并将他杀死,以发泄平日里的怨恨,这并不是周军杀死了纣王。祖伊所说的“指着你的功业,难道在你的国家中没有杀戮吗”,他的话在这里得到了验证。详细考察祖伊之所以奔去告知纣王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周军已经乘胜攻克黎国,其势头必然对商朝不利。虽然祖伊原本就知道周朝必将夺取殷朝的天下并拥有它,然而他用来告知纣王的内容,只论述纣王自我断绝于上天,而殷朝百姓无不希望商朝灭亡,说:“上天为什么不降下威严,大的命运不再维系。”等到他劝谏而不被听从,出来告诉别人时,则只说“你的罪过重重地堆积在上天面前,你还能向天祈求命运吗?殷朝即将灭亡,指着你的功业,难道在你的国家中没有杀戮吗”,从头到尾没有一句话提到周将讨伐殷朝。这是因为,如果纣王不自我断绝于上天,那么周朝将始终尽臣子的礼节来侍奉殷朝,岂敢讨伐它呢?纣王既然长期作恶而不悔改,并认为自己拥有天命,殷朝臣民相继背叛他,这就等于自我断绝于上天了,那么又怎么能禁止周朝不顺应天命和人心来讨伐商朝呢?由此可知,商朝社稷的存亡祸福,只在于纣王能否改过自新罢了。至于周朝攻克黎国,虽然足以推断殷朝必然灭亡,但殷朝灭亡的原因,并不在于此。所以祖伊只是历数天人的祸福、存亡的道理,希望纣王改过迁善,而没有提及周将讨伐殷朝的事。像祖伊这样的人,可以说是知道根本了。从前高祖先进入秦关,项羽后到。范增知道高祖得到了民心,于是劝说项羽说:“沛公在山东时,贪财好色,现在听说他进入关中,珍宝什么都不取,妇女什么都不宠幸,这说明他的志向不小。我派人观察他的云气,都呈现龙形五色,这是天子的气象。赶快攻打他,不要错过时机。”所以鸿门宴上,高祖几乎没能逃脱。范增知道高祖得到民心,就应当劝说项羽施行仁政,让他不要肆意残虐而多杀戮,从而失去秦地百姓的期望。即使比不上高祖的宽厚仁爱,也还可以后于别人灭亡。范增却不是这样,凭借项羽暴虐的政治,就怂恿他实行,而唯独认为杀死高祖就足以夺取天下。大概他平生用来辅佐项羽以谋取天下的计策,只有这一条罢了。如果高祖可以被加害,他能够挽救项氏的灭亡吗?不观察范增的事例,就无法看出祖伊是懂得天命的。

微子        商书

案《吕氏春秋》曰:纣之母生微子及中衍,是时尚为妾,改而为妻,生纣。纣之父欲立微子啓,太史据法而争之,曰:有妻之子不可以立妾之子,乃立纣。《史纪·宋世家》曰:微子者,殷帝乙之首子,纣之庶兄。此説与《吕氏春秋》同,而孟子则以为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啓、王子比干。纣为兄之子,则是微子者纣之叔父也。此二説不同。案《泰誓》曰:「剥丧元良,微子之命。」云:「殷王元子使微子。」果是纣之叔父也,则不当以元良、元子言之也。故当从《吕氏春秋》、《史记·宋世家》之言:微子者,纣之母兄也。此篇盖是微子逆知殷之将亡,而谋于父师、少师,故以微子名篇。

殷既错天命,微子作诰,父师、少师,微子。

父师,箕子也。案《毕命》之篇,毕公为太师,而康王称之曰「父师」,此言父师,则是箕子为纣之三公也。少师比干,盖三孤也。商周师保之官,必择其亲戚贤徳者为之。周、召、毕公皆为成、康之师傅,比干,纣之诸父,箕子亦其亲戚,故当纣之时,居公孤之位。微子,纣之同母兄,虽不为师保,而亦仕于王朝。箕子、微子者,所封之地名,其为国之名与采地之名,皆未可知也。子爵也,微子、箕子皆有国邑,故以其爵为称。比干虽为三孤于王朝,而未有封爵,故不以爵称。微子、箕子、王子比干,此三人者,皆是纣之懿亲,位尊职近,与纣同其休戚者也。纣之暴虐不道,于人事颠倒错乱而无所统,故天命亦皆至于纷错。此篇所载,皆其错天命之事也。此三人者,既与纣同其休戚,当纣之错天命,知其灭亡不旋踵而至矣。于是情迫于中,不能自己,故微子谋于比干、箕子,而箕子遂言:「国势危迫如此,吾三人者所处不同,各当顺其势之所宜,因其心之所安,以处乎是,而不可以苟同。」殷史得之,以为此篇。

微子若曰:「父师、少师,殷其弗或乱正四方?我祖厎遂陈于上,我用沈酗于酒,用乱败厥徳于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雠。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殷遂丧越,至于今。」

若曰:史官述其大指,而以己之意润色之,不必尽其当时之所言也。史官谓微子以纣之错天命,而逆知其势之必至灭亡,于是遂呼父师、箕子及少师比干与同忠者而告之。其言以谓商之社稷危亡之徴己成,不能复治正四方矣。其曰「弗」或者,盖其厎于灭亡也有必至之理,而不可以幸而获免也。我祖成汤劳苦艰难,自七十里而有天下,创业垂统,遂致其功于上世,陈其法度以遗我后世之子孙。今我之纣乃沈湎于酒,用败乱其徳于天下,不以成汤创业垂统为心,使汤之劳苦艰难以贻子孙者,一旦颠覆而不可复存。而殷之臣民方且染纣之恶,无小无大,皆好为攘窃盗贼之事,肆奸宄于内外。上而六卿,下而庶士,亦皆相师效为非法度之事。凡有辜罪,乃罔常获。谓犯法于有司者,则皆逋亡逃窜而不能常获。盖纣既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而卿士师师非度者,故有罪者得以容其奸。有罪者既得以容其奸,则草窃奸宄之人外得以肆其暴虐于小民。于是小民积其愤气而不得伸。微子以其意度之,诚恐小民方将兴起,视我商家之君臣如敌雠,然而将快其意于一决也。苟小民将起而视为敌雠,则殷之沦丧若涉大水,无津际涯,防其至于沈溺也,必矣。殷遂丧越至于今,言殷之丧亡,今其至矣,必不能久也。

曰:「父师,少师!我其发出狂。吾家耄逊于荒,今尔无指告予颠隮,若之何其?」

微子既知殷之丧越,必不能久,于是又呼箕子、比干而与之谋。言:“我忧殷家之亡,至于发疾生狂而出。其在家则耄乱不堪,遂将遯于荒野以写其忧。盖言其昬闷之极,置身无所也。”我之愁怨既如此之甚,今尔父师、少师乃无防意以告予,何也?既责其无防意告予,于是遂问其所以处此者,而曰:“殷之颠越陨坠,殆将及矣。其将若之

译微子 商书

查考《吕氏春秋》记载:纣王的母亲生了微子和中衍,当时她尚为妾室,后来改立为妻,才生了纣王。纣王的父亲想立微子启为继承人,太史依据法度争辩说:“有嫡妻所生的儿子,不可以立妾室所生的儿子”,于是立了纣王。《史记·宋世家》记载:微子是殷帝乙的长子,纣王的庶兄。这种说法与《吕氏春秋》相同,而孟子则认为纣王是兄长之子,且认为作为君主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如果纣王是兄长之子,那么微子就是纣王的叔父。这两种说法不同。查考《泰誓》说:“剥丧元良,微子之命。”又说:“殷王元子使微子。”如果微子真是纣王的叔父,就不应当称他为元良、元子了。所以应当遵从《吕氏春秋》和《史记·宋世家》的说法:微子是纣王的同母兄长。这篇文献大概是微子预知殷朝将要灭亡,于是向父师、少师谋划,所以用微子来命名篇目。

殷朝已经错乱了天命,微子作诰,告诫父师、少师,以及微子自己。

父师,就是箕子。查考《毕命》篇,毕公担任太师,而康王称他为“父师”,这里所说的父师,那么箕子就是纣王的三公之一。少师是比干,大概是三孤之一。商周时期师保的官职,必定选择亲戚中贤德的人担任。周公、召公、毕公都担任成王、康王的师傅,比干是纣王的诸父,箕子也是他的亲戚,所以在纣王时期,他们居于公孤的高位。微子是纣王的同母兄长,虽然不担任师保,但也仕于王朝。微子、箕子,是所封之地的名称,他们作为国名还是采地名,都不可确知。他们是子爵,微子、箕子都有封国邑,所以以爵位称呼。比干虽然在王朝担任三孤,但没有封爵,所以不以爵位称呼。微子、箕子、王子比干,这三个人,都是纣王的至亲,地位尊贵职务亲近,与纣王同甘共苦。纣王暴虐无道,在人事上颠倒错乱而没有统制,所以天命也全都变得纷乱错杂。这篇文献所记载的,都是他错乱天命的事情。这三个人,既然与纣王同甘共苦,当纣王错乱天命时,知道灭亡很快就会到来。于是内心情势紧迫,不能自制,所以微子向比干、箕子谋划,而箕子就说:“国家局势危迫如此,我们三人所处的地位不同,各自应当顺应形势之所宜,因循内心之所安,来处在这个位置,而不可以苟且雷同。”殷史官得到了这些言论,编成了这篇文献。

微子似乎说:“父师、少师,殷朝难道还能治理好四方吗?我们的祖先成汤底定天下,将功业陈列于上天,我纣王却沉湎酗酒,在下败坏他的德行。殷朝没有不论大小的人,都喜好偷窃和作奸犯科,卿士们互相效仿而不守法度,凡是有罪过的人,竟然不能常常被抓获。小民正在兴起,互相成为仇敌。如今殷朝将要沦丧,就像渡过大水,没有渡口和边际。殷朝于是灭亡,一直到了今天。”

若曰:史官叙述其大意,而用自己的意思润色它,不必完全尽述当时所说的话。史官认为微子因为纣王错乱天命,而预知他的局势必然走向灭亡,于是便呼唤父师、箕子以及少师比干和同样忠诚的人来告诉他们。他的话说商朝的社稷危亡的征兆已经形成,不能再治理好四方了。他说“弗”或者,大概是因为他走向灭亡有必然的道理,而不可以侥幸避免。我们的祖先成汤劳苦艰难,从七十里之地而拥有天下,创业垂统,于是将功业陈列于上世,陈述法度留给后世的子孙。如今我的纣王却沉湎于酒,用败乱他的德行于天下,不把成汤创业垂统放在心上,使成汤劳苦艰难留给子孙的东西,一旦颠覆而不可复存。而殷朝的臣民正且沾染纣王的恶习,无论大小,都喜好做偷窃盗贼之事,在内外肆意作奸犯科。上至六卿,下至众士,也都互相效仿做非法度的事情。凡是有罪过的人,竟然不能常常被抓获。意思是说犯法于官府的人,都逃亡躲藏而不能常常被抓获。大概纣王既成为天下逃亡者的首领,聚集渊薮,而卿士们互相效仿不守法度,所以有罪的人得以容留他们的奸恶。有罪的人既然得以容留奸恶,那么偷窃作奸犯科的人就在外肆意对百姓施加暴虐。于是小民积聚愤懑之气而不得伸张。微子以他的意思推测,实在担心小民将要兴起,视我们商家君臣如仇敌,然而将快意于一决。如果小民将起而视我们为仇敌,那么殷朝的沦丧就像渡过大水,没有渡口边际,防止它至于沉溺,必定不行。殷朝于是灭亡一直到了今天,是说殷朝的灭亡,现在已经到了,必定不能长久。

说:“父师,少师!我恐怕要发狂而出。我家年老昏乱,将逃往荒野,如今你们没有防备之意来告诉我,怎么办?”

微子既然知道殷朝灭亡,必定不能长久,于是又呼唤箕子、比干与他们谋划。说:“我担忧殷家灭亡,以至于发疾生狂而出。在家则年老昏乱不堪,于是将逃往荒野以抒发我的忧愁。大概说他的昏闷到了极点,置身无所。”我的愁怨既然如此严重,如今你们父师、少师却没有防备之意来告诉我,为什么呢?既然责备他们没有防备之意告诉我,于是便问他们所以处在此地的原因,而说:“殷朝的颠越陨坠,大概将要到了。其将若之

何也?”“若之何?”其郑氏曰:“其语助也。”齐声之间,声读如姬。《礼记》曰:“何居?”义与此同意。盖此其字当读曰姬,为助语之辞也。汉孔氏曰:“如之何其救之?”则是但作“其”字读,故当以郑氏之説为正。

译为什么呢?”“怎么办?”郑玄说:“‘其’是语气助词。”在齐地口音中,“其”的读音像“姬”。《礼记》说:“何居?”意义与此相同。大概这个“其”字应当读作“姬”,是表示语气的词。汉代孔颖达说:“如之何其救之?”这是只把“其”当作“其”字来读,所以应当以郑玄的说法为正确。

父师若曰:「王子,天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沈酗于酒,乃罔畏畏,咈其耉长旧有位人。」

微子既言所以忧商家之人顚隮者,以访于箕子、比干。于是箕子呼微子为王子而告之曰:「天降酷毒之灾,而生此暴虐之君,使荒乱我商家。方且并与起而沈湎于酒。夫纣之恶至于此极,而推原其所起,则惟在于酒。故微子、箕子皆以为言,而《酒诰》之书、《荡》之诗,其所以论纣之恶至于失天下者,亦惟以此而已。既沈酗于酒,于是肆然无所忌惮,不畏其畏,咈戾其耉长与夫旧有位之贤人,不聴从其言也。」

今殷民乃攘窃神只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降监殷民,用乂雠敛,召敌雠不怠,罪合于一,多瘠罔诏,商今其有灾,我兴受其败,商其沦丧,我罔为臣仆,诏王子出迪,我旧云刻子,王子弗出,我乃顚隮,自靖人自献于先王,我不顾行遯。

既不畏天,迨其甚也,则并与天地鬼神而莫之畏,以至殷民亦皆化纣而无所忌惮也。遂乃攘窃天地神只之牺牷牲用,色纯曰牺,体全曰牷,牛羊豕曰牲,器实曰用。攘窃神只牺牷牲用,言于祭祀所当用之物,无所不窃也。窃其牺牷牲用以相容隠将而食之,此乃无畏忌之甚也。降监殷民者,言我下视夫纣之所用以治斯民者,其视百姓皆如仇雠,而聚敛之,剥肤槌髓,竭民以取之而不顾后患。凡此皆召敌讐之道也,而殷之君臣方且相与力行而不怠,其上下之罪皆合于一,使斯民多有瘠病,罔有诏而救之者。周官师氏以媺诏王,则诏者谏而救之之谓也。惟纣之恶至于沈酗于酒,咈其耉长旧有位人,而在位之人又皆罪合于一,多瘠罔诏,则是自暴自弃,无间而可入矣。而微子所以谋于父师少师者,盖将与之共进而谏王以已其乱也。而箕子以谓纣之恶既不可谏矣,故继之曰:“商今有灾,我兴受其败。”言天降祸灾以示我商家将亡之徴,我若以其灾之故起而谏纣,纣必不聴,不足以救其亡之患,徒自取祸而已。纣既不可谏,而殷之沦丧殆将及矣。我既以纣之不从而不谏,则亦不宜居位而为臣仆,其或去或留,必皆宜有以处此也。微子、箕子、比干三人虽皆纣之懿亲,位尊地近,与纣同其休戚,然其所处之势则若各有不同者。微子,帝乙之首子,纣之同母兄也。当纣之未亡,箕子自处父师之位,欲立微子以继帝乙,卒不克立,则当时之封此二人者,盖处至危之势矣。纣虽有千百之恶,而此二人者身居嫌隙,势不可以强谏。既不可以强谏而徒死之无益也,故微子虽欲谋于箕子以救纣之顚隮,然箕子以谓“我兴受其败”,言不可以谏也。既不可以谏,又不可以居位而为臣仆,故微子遯逃以避祸而隠晦以自存,庶免于刑戮而冀纣之改过复出而辅之,故曰「诏王子出迪」。言我之所以教王子者,以为王子必出而遯逃,乃合于道也。王子之所以出而合于道,以我旧之所言,欲立子以继帝乙之后者,有以刻害子。子若留而不去,则并与我而顚隮,徒相与死,而无救于商家之亡,则我二人之所处者,必如此而后可也。若夫比干,则不处于嫌疑之地,虽度纣之不可谏,犹当追而强谏,以幸其万一聴而从之也。此亦其所处之势,不得不然耳。惟其所以处之之势不同,我三人之去留,不可拘于一定之迹,要当人自为谋,各行其志,以自造于先王。要之,欲无媿于神明而已。故微子宜自此而遯去于荒野,我则留居于此,隠忍以自存,而不必与之偕行也。故继之曰「我不顾行遯」,此其所以为自靖也。説者论「我不顾行遯」,往往谓其能遯而归周,以存其宗祀为孝,此殊非微子所以自靖也。案左氏,楚克许,许公面防衔璧,衰绖舆榇,以见楚子。楚子问诸逢伯,逢伯曰:「昔武王克商,微子啓如是。武王亲释其防受其璧而佩之,焚其榇,礼而舎之,使复其所。」则是微子之归周,盖武王克商之后,当其去商也,姑欲遯迹于荒野,以避祸自全,而待纣之改过,犹冀其宗庙社稷之复存,此其行遯之本心也。至于纣之恶不悛,为武王之所灭,而其

译父师说道:“王子,上天降下酷毒的灾祸,使殷商国家荒乱,纣王正兴起沉溺酗酒之风,于是毫无敬畏之心,违逆那些年老德高及旧日在位的贤人。”

微子既然陈述了担忧商家倾覆的原因,便去咨询箕子和比干。于是箕子称呼微子为王子并告诉他说:“上天降下酷毒的灾祸,生出这位暴虐的君主,使我们的商家荒乱。他正与众人一起沉湎于酒。纣王的恶行达到这种极点,追溯其根源,只在于酒。所以微子、箕子都以此进言,而《酒诰》这篇书、《荡》这首诗,它们论述纣王恶行导致失去天下的原因,也仅仅在于此罢了。既然沉溺酗酒,于是放肆而无所忌惮,不畏惧该畏惧的,违逆那些年老德高及旧日在位的贤人,不听从他们的劝谏。”

如今殷商百姓竟然抢夺祭祀神灵的纯色完整牺牲,用来掩饰自己并食用,上天没有降灾监察殷民,纣王却用来像对待仇敌一样聚敛剥削,招致仇敌毫不懈怠,罪恶合而为一,百姓多受饥病却无人劝谏救助,商朝如今将有灾祸,我若起来进谏将承受失败,商朝即将沦丧,我不愿做臣仆,劝告王子出走以遵循正道,我过去曾想立你为继承人,王子若不出去,我们就会一同倾覆,各自安定自己并向先王献祭,我不顾及与你一同出走。

既然不畏惧上天,等到事态严重,就连天地鬼神也不畏惧,以至于殷商百姓也都效法纣王而无所忌惮。于是竟然抢夺祭祀天地神灵所用的纯色完整牺牲和祭器,颜色纯一叫作牺,身体完整叫作牷,牛羊猪叫作牲,器物中的实物叫作用。抢夺神灵牺牲祭器,是说在祭祀所应当用的物品上,无所不抢。抢夺这些牺牲祭器用来互相包庇掩饰并食用,这是无所顾忌到了极点的表现。降监殷民,是说我们下看纣王用来治理百姓的方法,他把百姓都看作仇敌,进行聚敛,剥皮敲骨,竭尽民力来获取而不顾后患。凡此都是招致仇敌的做法,而殷商的君臣正相互努力实行而不懈怠,上下之罪合而为一,使百姓多有饥病,没有人劝谏救助。周官师氏以美德劝谏君王,那么诏就是劝谏救助的意思。只因纣王的恶行达到沉溺酗酒、违逆老臣贤人的地步,而在位之人又都罪恶合而为一,百姓多受饥病无人劝谏,这就是自暴自弃,没有间隙可以进入。而微子之所以与父师少师谋划,大概是想与他们一起进谏君王以制止混乱。而箕子认为纣王的恶行已经不可进谏了,所以接着说:“商朝如今有灾祸,我若起来进谏将承受失败。”意思是上天降下祸灾以示我们商家将亡的征兆,我若因为灾祸的缘故起来进谏纣王,纣王必定不听,不足以挽救灭亡的祸患,只是自取祸患罢了。纣王既然不可进谏,而殷商的沦丧几乎就要到了。我既然因为纣王不听而不进谏,那么也不宜居位做臣仆,无论是去是留,必定都要有适当的处理方式。微子、箕子、比干三人虽然都是纣王的至亲,地位尊贵地处接近,与纣王同休戚,然而他们所处的形势却好像各有不同。微子是帝乙的长子,纣王的同母兄。在纣王未亡时,箕子自处父师之位,想立微子继承帝乙,最终没能立成,那么当时封赏这两个人,大概处于极其危险的形势。纣王虽然有千百种恶行,而这两个人身居嫌疑之地,形势上不可以强行进谏。既然不可以强行进谏而白白送死也没有益处,所以微子虽然想与箕子谋划以挽救纣王的倾覆,然而箕子认为“我若起来进谏将承受失败”,意思是不可进谏。既然不可进谏,又不可居位做臣仆,所以微子出走逃避以避祸而隐居以自存,希望免于刑戮而期望纣王改过复出再辅佐他,所以说“劝告王子出走以遵循正道”。意思是我之所以教导王子,认为王子必定出走逃避,才符合正道。王子出走符合正道,是因为我过去所说的,想立你继承帝乙之后,有刻害你的地方。你若留下不走,那么将和我一起倾覆,白白一起死,对商家的灭亡没有挽救,那么我们二人所处的境地,必定这样才可以。至于比干,不处于嫌疑之地,虽然估计纣王不可进谏,仍应当追进而强行进谏,以侥幸万一听从。这也是他所处的形势,不得不如此。只因他们所处的形势不同,我们三人去留,不可拘泥于一定的轨迹,应当各自为自己谋划,各行其志,以自造于先王。总之,想要无愧于神明罢了。所以微子应当从此出走逃避到荒野,我则留居于此,隐忍以自存,而不必与他一同出走。所以接着说“我不顾及与你一同出走”,这就是自靖的原因。解说的人论及“我不顾及与你一同出走”,往往认为他能出走归周,以保存宗祀为孝,这完全不是微子自靖的本意。查《左传》,楚国攻克许国,许公面缚衔璧,穿丧服乘车载棺,去见楚子。楚子问逢伯,逢伯说:“从前武王攻克商朝,微子启就是这样。武王亲自解开他的束缚接受他的璧并佩戴,烧掉他的棺,以礼相待并释放他,让他回到自己的地方。”那么微子归周,大概是武王攻克商朝之后,当他离开商朝时,暂且想隐迹于荒野,以避祸自全,而等待纣王改过,还期望宗庙社稷能再次存在,这是出走逃避的本心。至于纣王恶行不悔改,被武王所灭,而他

国亡矣。于是不忍商祀之顚隮,出而抱先王之祭器,以归周而为商请后,此盖出于无可柰何之计尔,非其本心也。若如或者之论,以抱祭器而归周为微子之遯,则是其在纣之时,不忍其国之亡,而窃其祭器之他人之国,岂微子之所忍为者哉?故论微子之行遯者,未可以抱祭器而为言也。此篇之义,夫子尝论之矣:「曰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于谏而死,殷有三仁焉。」此三者所处之势不同,而孔子皆以为仁者。在《易》有之:「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盖言君子处于穷。困不必苟同,各顺其势之所宜,因其心之所安,以致命遂志而已。此三者,虽所处之势有不同,而皆有忧国爱民之诚心,各尽其心以致其恻怛不忍之义。或去或留,或谏而死,卒皆行其所无事,而无强勉于其间,莫非其心之所安也。惟其心之所安,故其迹不同,同归于仁。其为仁也,盖所谓处困而致命遂志之仁也。范蠡相越王句践,既平呉而反,则泛五湖而遯去,贻大夫种书曰:「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越王为人,长颈乌喙,可与同患难,不可与同安乐。子何不亡?」种得书,伪病不朝,越王赐劔,种遂自杀。夫越王虽长颈乌喙,亦未为大无道之主,蠡既舎之而去矣。彼种留而辅之,何所不可,而亦舎之而去?彼既非势之所宜,心之所安,徒迫于人言,强勉而为此,适足以杀其躯而已,岂所谓致命遂志哉?自靖人自献于先王,我不顾行遯。使种能以此自处,则句践将赖之以成霸业,不此之图,徒见蠡舎而去,亦欲效之,甚矣种之不达权变也。

译国家已经灭亡了。于是因为不忍心看到商朝祭祀的倾覆,出来抱着先王的祭器,回到周朝去为商朝请求保留后代,这大概是在无可奈何之下采取的计策罢了,并不是他的本心。如果像某些人的议论那样,把抱着祭器归顺周朝当作微子的隐遁,那么他在纣王的时候,不忍心国家灭亡,却把祭器偷带到别人的国家去,这难道是微子所忍心做的吗?所以论说微子隐遁的行为,不可以用抱着祭器这件事来说明。这篇文章的意义,孔子曾经论述过:“说微子离开了,箕子做了奴隶,比干因劝谏而死,殷商有三位仁人。”这三个人所处的形势不同,而孔子都把他们看作仁人。在《易经》中有这样的话:“泽中无水,是困卦,君子以此舍弃生命来成就志向。”大概是说君子处于穷困之中,不必苟且随同别人,各自顺应形势所适宜的方式,依照内心所安定的原则,来舍弃生命以成就志向罢了。这三个人,虽然所处的形势有不同,但都有忧国爱民的诚心,各自竭尽心力来体现他们哀痛不忍的道义。有的离开,有的留下,有的劝谏而死,最终都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中间没有勉强,没有不是内心所安定的。正因为内心安定,所以他们的行为不同,却同样归于仁。他们的仁,大概就是所说的处于困厄而舍弃生命以成就志向的仁。范蠡辅佐越王勾践,既然平定了吴国就返回,于是泛舟五湖而隐遁离去,给大夫文种留下书信说:“狡猾的兔子死了,奔跑的狗就被烹煮;飞鸟射尽了,好的弓就被收藏。越王这个人,长脖子黑嘴,可以和他共患难,不可以和他共享安乐。你为什么不逃亡?”文种收到信,假装生病不上朝,越王赐给他剑,文种于是自杀。越王虽然长脖子黑嘴,也不算太无道的主君,范蠡既然舍弃他而离开了。那文种留下辅佐他,有什么不可以的,却也要舍弃他而离开?那既然不是形势所适宜,内心所安定的,只是迫于别人的言论,勉强这样做,正好足以杀害他的身体罢了,哪里是所说的舍弃生命以成就志向呢?自己安定自己,向先王献祭,我不顾惜隐遁离去。假使文种能这样自处,那么勾践将依赖他成就霸业,不图谋这个,只是看到范蠡舍弃而离开,也想效仿他,文种不通权变也太严重了。

尚书全解卷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二十二

  宋 林之竒 撰

  泰誓上       周书

泰誓三篇,盖是武王伐纣誓师之辞,史官随其先后而记之。篇名以泰誓者,汉孔氏曰:「大防以誓众。」顾氏曰:「此防中之最大者,故曰泰誓。」此二说,一则以爲大防以誓众,一则以爲防中之最大者,其意虽异,然而以泰爲大则同。此盖武王誓师之言,爲伐纣而作,犹汤誓之伐桀而作也。然而不谓之武誓而谓之泰誓者,盖出于史官一时之意,篇首有大防于孟津之言,遂以泰誓二字爲其简编之别,非有深意于其间,故先儒之所解,亦惟如是而已。而王氏好爲凿説,徒见今之书不用大字而用泰字,则爲之说曰:「受之时,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武王大防诸侯,誓师伐以倾否,故命之曰泰誓。」甚矣,王氏之喜凿也。夫否泰之泰,与太甚之太,与大学之大,此三字通用也。故泰坛、泰阶、泰伯,虽经传所载,或有用否泰之泰字,然其实与太甚之太、大学之大无以异。泰誓之爲言,亦犹是也。是以孟子、左氏传、国语举此篇名,或作泰否字,或作太甚之太字,或作大学之大字,明此三字音同义同,故得以通用也。王氏徒见作否泰字,遂以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武王大防诸侯,誓师往伐,以倾受之否爲说,其说则新矣,然而非书之意也。泰誓则爲誓师以倾受之否,使诰篇名偶用泰否字,则当倾否而作诰矣。盖王氏欲尽废先儒之诂训,悉断以已意,则其说必至于如此之陋也。晁错从伏生受书二十八篇,其时未有泰誓也。至于孔安国定壁中书,增多五十五篇,而泰誓始出,然其书遭巫蛊事而不出也,遂有张霸之徒僞书泰誓三篇,与伏生二十八篇并传,诸儒皆以爲信,故其篇内所载「观兵孟津」「白鱼跃入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爲乌」等语,汉儒多用之,而大史公《史记·周本纪》亦载其僞书,盖莫以爲疑也。至后汉马融始疑之,以爲泰誓后得,案其文似若浅露又吾见书传多矣,所引《泰誓》而不在《泰誓》者甚多。盖霸等虽知剽窃经传,所举《泰誓》之文以成此书,然诸儒所引,霸不能尽见也。故融得以疑之。虽实疑之,然而古文之书犹未出也。至于晋世,古文书始出,诸儒以《泰誓》正经,比较《国语》《礼记》《左传》荀孟诸书,皆合。由是僞《泰誓》废矣。晋之所出,尚用古字。至明皇天寳中,始改用今字。又篇名用「泰否」之「泰」,未必是古文。如此,或意其出于唐天寳中一时之所定也。

  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

先儒传此篇之序有二可疑者,而学者信之。其一说曰:自虞芮质厥成,诸侯并附,以爲受命之年,至九年而文王卒,武王三年服毕,始伐殷。学者信此言,遂有受命称王之说。其一说曰:武王伐纣,观兵孟津,以卜诸侯之心,诸侯佥同,乃退而示弱,至十有三年,更与诸侯期而共伐纣。学者信此言,遂有观兵示弱之说。据诸儒所以有文王受命而称王之说者,徒以《武成》之篇曰:「惟九年大统未集」,而此序云「十有一年」,遂谓居防三年然后足以成其数,以伐纣之年爲文王受命十有一年也。其所以有观兵孟津之说者,盖以此序言十有一年,而篇首言十有三年,遂以十有一年爲观兵之举。此二说虽依仿经文,疑若可行,然而揆之以理,诚有所不可通者。案《无逸》之书曰:「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先儒遂谓文王在位四十二年,适有虞芮质厥成之事,遂改元正始而更称元年。夫改元正始之说,一君而有两元年,或三或四,或至十余,此盖出于汉文帝之称后元,景帝之称中元,而武帝更年号耳。自此以前未尝有改元之事,惟始即位者则称其即位之年爲元年,自元年以后皆积累而数之,徒欲以见其在位之久近耳,非如后世以改元爲国家之大事也。岂有文王在位四十二年矣,更称元年,武王继文王之世,不以其即位之年爲元年,而上冒先君之年者哉?汉儒徒以其所见汉时有改元正始之事,遂

译尚书全解卷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全解卷二十二

宋 林之奇 撰

泰誓上 周书

《泰誓》三篇,大概是武王讨伐商纣王时誓师的话,史官按照先后顺序记录下来的。篇名叫做《泰誓》,汉代孔安国说:“‘泰’是‘大’的意思,用‘大’来誓众。”顾氏说:“这是‘大’之中最大的,所以叫《泰誓》。”这两种说法,一种认为用“大”来誓众,一种认为“大”之中最大的,它们的用意虽然不同,但把“泰”解释为“大”则是相同的。这大概是武王誓师的话,为了讨伐商纣王而作,就像《汤誓》是为了讨伐夏桀而作一样。然而不叫《武誓》而叫《泰誓》,大概是出于史官一时的想法,篇首有“大会于孟津”的话,于是就用“泰誓”两个字作为简册的别称,其中并没有深意,所以先儒的解释,也不过如此罢了。而王肃喜欢穿凿附会,只看到现在的书不用“大”字而用“泰”字,就解释说:“商纣王的时候,上下不沟通,天下没有邦国,武王大会诸侯,誓师讨伐以扭转否运,所以命名为《泰誓》。”王肃喜欢穿凿附会真是到了极点!“否泰”的“泰”,与“太甚”的“太”,与《大学》的“大”,这三个字是通用的。所以“泰坛”、“泰阶”、“泰伯”,虽然经传所载,有的用“否泰”的“泰”字,但其实与“太甚”的“太”、《大学》的“大”没有区别。《泰誓》的名称,也是这样。因此孟子、《左传》、《国语》提到这篇篇名,有的作“否泰”的“泰”字,有的作“太甚”的“太”字,有的作《大学》的“大”字,明显这三个字音同义同,所以可以通用。王肃只看到作“否泰”的“泰”字,就以上下不沟通,天下没有邦国,武王大会诸侯,誓师前往讨伐,以扭转商纣王的否运来解释,他的说法虽然新颖,但不是《尚书》的本意。如果《泰誓》是为了誓师以扭转商纣王的否运,那么《诰》篇名如果偶然用了“泰”字,难道也要为了扭转否运而作《诰》吗?大概王肃想要完全废弃先儒的训诂,全部用自己的意思来决断,那么他的说法必然至于如此浅陋。晁错跟随伏生学习《尚书》二十八篇,那时还没有《泰誓》。到了孔安国整理壁中书,增加了五十五篇,《泰誓》才出现,然而他的书遭遇巫蛊事件而没有流传出来,于是就有张霸之类的人伪造《泰誓》三篇,与伏生的二十八篇一起流传,诸儒都认为是真的,所以篇内所载“观兵孟津”、“白鱼跃入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等语,汉儒多引用,而太史公《史记·周本纪》也记载了这些伪书,大概没有人怀疑。到了后汉马融才开始怀疑,认为《泰誓》是后来得到的,考察它的文字似乎浅显露骨,而且我看到的书传很多,所引用的《泰誓》而不在《泰誓》中的很多。大概张霸等人虽然知道剽窃经传,所举《泰誓》的文句来写成此书,但诸儒所引用的,张霸不能全部见到。所以马融得以怀疑它。虽然确实怀疑它,然而古文书还没有出现。到了晋代,古文书才开始出现,诸儒以《泰誓》正经,比较《国语》、《礼记》、《左传》、荀子、孟子等书,都符合。于是伪《泰誓》被废弃了。晋代所出的,尚用古字。到了唐明皇天宝年间,才开始改用今字。又篇名用“否泰”的“泰”,未必是古文。这样,或许认为它出自唐天宝年间一时所定的。

“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

先儒传授这篇序言有两点可疑,而学者相信它们。一种说法说:自从虞国和芮国争讼而得到公正裁决,诸侯都归附,认为是受命的年份,到第九年文王去世,武王服丧三年完毕,才开始讨伐殷商。学者相信这话,于是有受命称王的说法。另一种说法说:武王讨伐商纣王,在孟津观兵,以占卜诸侯的心意,诸侯全都赞同,于是退兵示弱,到第十三年,再与诸侯约定共同讨伐商纣王。学者相信这话,于是有观兵示弱的说法。根据诸儒之所以有文王受命而称王的说法,只是因为《武成》篇说:“惟九年大统未集”,而这篇序言说“十有一年”,于是说居丧三年然后足以凑成这个数目,以讨伐商纣王的年份作为文王受命的第十一年。之所以有观兵孟津的说法,大概是因为这篇序言说十一年,而篇首说十三年,于是以十一年作为观兵的举动。这两种说法虽然模仿经文,似乎可行,然而用道理来衡量,确实有不通的地方。考察《无逸》篇说:“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先儒于是说文王在位四十二年,恰逢虞芮争讼得到裁决之事,于是改元正始而改称元年。改元正始的说法,一个君主有两个元年,或者三个四个,或者多达十几个,这大概出自汉文帝称后元,景帝称中元,而武帝更改年号。在此以前未曾有改元之事,只有刚开始即位的才称其即位之年为元年,自元年以后都积累计算,只是想要显示其在位时间的长短罢了,不像后世把改元作为国家的大事。难道有文王在位四十二年了,改称元年,武王继承文王的基业,不以其即位之年为元年,而上冒先君年份的吗?汉儒只因为他们所见汉时有改元正始之事,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