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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析疑十一

礼记析疑卷十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78–83 段

人民,而公室转无兵也。歌《雍》诗,舞八佾,则所藏者岂独大夫之冕弁哉?陪臣执国命,则岂独与公士杂居齐齿哉?孔子惟泛举其未至已甚者,而隐痛愈深矣。然究其源,则由君用郊禘不能以礼示下,故末流至于此极耳。

译百姓众多,而公室反而没有兵力。歌唱《雍》诗,跳八佾舞,那么所藏匿的难道仅仅是大夫的礼帽和礼冠吗?家臣掌握国家命脉,那么难道仅仅是与公室的士人杂居、平起平坐吗?孔子只是泛泛列举那些尚未达到极端严重的情况,而内心的隐痛却更加深沉了。然而追究其根源,是由于国君在郊祭和禘祭时不能用礼制来昭示臣下,所以末流才发展到如此极端的程度罢了。

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

此畿内大夫有勲劳,赐世邑,如周、召分子,见于《春秋》者。《金縢》「王与大夫尽弁」,与此篇所举,皆该公卿。

故天子适诸侯,必舎其祖庙,而不以礼籍入,是谓天子壊法乱纪。

舎其祖庙而奉礼籍以入,则荒乐匪僻之事无因而至矣。

  刑肃而俗敝则法无常

刑以正俗,而肃刑之世俗未有不敝者,以徳敎无闻,民不能服,而藏恶于其心也。俗敝则民抏敝以巧法,而上不得不多方以御之,故法无常。

法无常,而礼无列;礼无列,则士不事也。

民避法不暇,何暇从事于礼?礼虽列,犹无列也。故曰:「礼无列,则士不事也。」

故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是故夫政必本于天,殽以降命。命降于社之谓殽地,降于祖庙之谓仁义,降于山川之谓兴作,降于五祀之谓制度。此圣人所以藏身之固也。

此周末诸儒目击乱政之君,而假圣言以警之也。盖乱国之君,以政乃身之所主,命惟心之所欲,而纵恣以自适,不知国乱位危,虽欲藏其身而无所也。圣人之政,皆所以达天心,故效以降命,必临之以天地鬼神,示非身之私也。舎此则命为乱命,而政必以之败矣。所谓命降于是者,非独因祭而出命也。如山川之禁令,岂必因祭而发哉?凡命之涉于社事者,皆法地以尽地利也;凡命之发于祖庙者,如爵命、征讨之类,皆所以昭仁而率义也;凡命之施于山川者,皆所以兴民财、作民事也。至一切制度,皆顺四时以分布,而首时必祀其方之帝,并中央之帝为五,所谓「降于五祀,谓之制度」也。五祀见于经传者不一,而知此为五行之帝者,祀门、行、戸、灶,无命之可降也。

故圣人参于天地,并于鬼神,以治政也。

圣人与天地合其徳,故所治之政,可参于天地以赞化育;与鬼神合其吉凶,故所治之政,可并于鬼神以效祲祥。下文处其所存、玩其所乐,即治政之根源,参于天地、并于鬼神之实事也。

  处其所存礼之序也

物必有则,其所存也,节之、文之,各就其本然之则,处其所存也,是乃礼之所以序也。

  玩其所乐民之治也

玩与易》六传「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之义畧同,谓思索而体騐之也。观《周官》于民治,凡利于民者,皆曲尽而无遗,乃知圣人玩其所乐之实。

  四者君以正用之

敬授人时,圣人以正用天时也;咸则三壤,圣人以正用地财也;蕃其生,安其性,以正成父之恩也;勅五典,崇四术,以正建师之极也。

  故君者所明也非明人者也

君能自昭明徳,则人皆观而喻焉,故曰「所明也」。若已昏而欲人之明,则有诸已而非诸人,无诸已而求诸人,已实有过,故曰「明人则有过也」。百姓则君以自治,正以君乃所赖以明者耳。陈氏澔谓宜改明为则,于文义可通,而按以事理则悖。盖君当为人所则,尤当则人。舜舎已从人,禹闻善言则拜,前世谊主皆以虚中受谏而寡过,未闻以则人致过也。

故用人之知,去其诈;用人之勇,去其怒;用人之仁,去其贪。

知仁勇之成徳者,自无诈、怒、贪之病,而中人之性,则不能无累于气质。惟礼可释回増美质,故知者知有礼,则知诈之累于知,而明可进于诚;勇者知有礼,则知怒之累乎勇,而气可配乎道;仁者知有礼,则知贪之累乎仁,而仁且兼乎义。郑注无悖于理,而于三「其」字不可通。陈氏澔诂「去」为「弃」,谓但用其长,不责其短,则恐诈、怒、贪之祸深,而知、仁、勇之效浅,久且尽失其故行也。

  大夫死宗庙谓之变

大夫死国事,常也;若死已之宗庙,则必族。有乱人为君所讨,如晋八郤;或同列相戕,如晋灭祁氏、羊舌氏,皆事之变也。

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

春秋传齐晏婴对景公曰:「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敎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义更周密,晏子所陈,増姑慈而和,妇顺而婉」,以景公溺

译大夫拥有封地来安顿他们的子孙。

这是指王畿内的大夫因有功劳,被赐予世代相传的邑地,如同周、召二公分封子弟那样,在《春秋》中有记载。《金縢》篇中“王与大夫尽弁”,与此篇所列举的,都包括公卿在内。

所以天子前往诸侯国,如果住在诸侯的祖庙里,而不按照礼制携带礼籍进入,这就叫做天子破坏法度、扰乱纲纪。

如果住在祖庙里并且奉持礼籍进入,那么荒淫享乐、邪僻不正的事情就没有机会产生了。

刑罚严酷而风俗败坏,那么法律就没有定准。

刑罚用来匡正风俗,但严酷刑罚下的世俗,没有不败坏的,因为道德教化没有听闻,百姓不能信服,而在心中隐藏恶念。风俗败坏,百姓就会疲惫不堪并巧钻法律空子,而上级不得不多方应对,所以法律没有定准。

法律没有定准,那么礼制就没有条理;礼制没有条理,那么士人就不会从事礼治。

百姓躲避刑罚尚且来不及,哪有空闲去从事礼治?即使礼制有条理,也如同没有条理一样。所以说:“礼制没有条理,那么士人就不会从事礼治。”

所以政令,是君主用来保全自身的。因此政令必须以天为本,通过天地来降下命令。命令降于社稷叫做效法大地,降于祖庙叫做仁义,降于山川叫做兴作,降于五祀叫做制度。这是圣人用来稳固保全自身的方法。

这是周末的儒者目睹乱政的君主,而假借圣人的言语来警示他们。大概乱国的君主,认为政令是自己所主宰的,命令只是心中所欲,从而放纵恣意以自我满足,不知道国家混乱、地位危险,即使想保全自身也没有地方可藏。圣人的政令,都是为了通达天心,所以效法天地来降下命令,必定以天地鬼神来临视,显示这不是个人的私意。舍弃这一点,命令就会成为乱命,而政事必定因此败坏。所谓命令降于这些地方,不仅仅是因为祭祀才发出命令。比如山川的禁令,难道一定要因为祭祀才发布吗?凡是涉及社稷事务的命令,都是效法大地以尽地利;凡是发自祖庙的命令,如爵位任命、征讨之类,都是为了彰显仁爱而率领道义;凡是施于山川的命令,都是为了兴办民财、从事民事。至于一切制度,都顺应四时来分布,而首要的是按时祭祀方位的五帝,加上中央之帝共为五帝,这就是所谓“降于五祀,叫做制度”。五祀在经传中记载不一,而知道这里指的是五行之帝,因为祭祀门、行、户、灶,没有可以降下的命令。

所以圣人参合于天地,并合于鬼神,来治理政事。

圣人与天地合其德行,所以所治理的政事,可以参合于天地以赞助化育;与鬼神合其吉凶,所以所治理的政事,可以并合于鬼神以效法吉凶征兆。下文所说的“处其所存、玩其所乐”,就是治理政事的根源,参合于天地、并合于鬼神的实际内容。

安处于事物本然的状态,是礼制的条理。

事物必定有法则,这就是它本然的状态,节制它、文饰它,各自顺应其本然的法则,安处于它本然的状态,这就是礼制之所以有条理的原因。

体察其所乐,是百姓得以治理的原因。

“玩”与《易经》六传中“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的意义大致相同,意思是思索并体悟它。观察《周官》中关于百姓治理的内容,凡是对百姓有利的,都详尽无遗,由此可知圣人“玩其所乐”的实际内涵。

这四个方面,君主用来正确地运用。

敬授人时,是圣人正确地运用天时;咸则三壤,是圣人正确地运用地财;蕃其生,安其性,是正确地成全父恩;勅五典,崇四术,是正确地建立师道的极致。

所以君主是用来昭明德行的,而不是用来昭明他人的。

君主能够自己昭明德行,那么人们都会观看而明白,所以说“是用来昭明的”。如果自己昏庸却想要别人昭明,那就是自己有却要求别人没有,自己没有却要求别人有,自己确实有过错,所以说“昭明他人就有过错”。百姓效法君主来自治,正因为君主是他们所依赖来昭明德行的人。陈澔认为应当将“明”改为“则”,在文义上可以通顺,但按照事理则违背。大概君主应当被人效法,尤其应当效法他人。舜舍弃己见而顺从他人,禹听到善言就拜谢,前代的贤明君主都以虚心接受谏言而少有过错,没听说过因为效法他人而导致过错的。

所以运用人的智慧,去除他的欺诈;运用人的勇敢,去除他的愤怒;运用人的仁爱,去除他的贪婪。

具备知、仁、勇这些完美德行的人,自然没有欺诈、愤怒、贪婪的弊病,而中等资质的人,就不能不受到气质的拖累。只有礼可以消除邪僻、增加美好的资质,所以智者知道有礼,就知道欺诈拖累智慧,而明智可以进于真诚;勇者知道有礼,就知道愤怒拖累勇敢,而勇气可以配合道义;仁者知道有礼,就知道贪婪拖累仁爱,而仁爱并且兼有义。郑玄的注解不违背情理,但对于三个“其”字无法通顺。陈澔将“去”解释为“弃”,认为只运用他们的长处,不责备他们的短处,那么恐怕欺诈、愤怒、贪婪的祸患深重,而知、仁、勇的功效浅薄,久而久之就会完全失去他们原有的品行。

大夫死于宗庙叫做变故。

大夫为国事而死,是常事;如果死于自己的宗庙,那么必定是家族有乱。有乱臣贼子被君主讨伐,如晋国的八郤;或者同僚互相残杀,如晋国灭祁氏、羊舌氏,这些都是变故。

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长善良、弟弟恭顺、丈夫道义、妻子顺从、长辈恩惠、晚辈顺从、君主仁爱、臣子忠诚,这十种称为人义。

《春秋》传中齐国晏婴回答景公说:“君主发令而不违背,臣子恭敬而不二心,父亲慈爱而教导,儿子孝顺而规劝,兄长友爱而友善,弟弟恭敬而顺从,丈夫和顺而道义,妻子柔和而端正。”晏子所陈述的更加周密,增加了“姑母慈爱而和顺,妇人顺从而温婉”,因为景公溺

于私爱,不能正家,酿兄弟相戕之祸,则妇姑间必尽失其道矣。此记増长惠、幼顺」,以君人者脩十义以明民,则兄弟而外,族婣乡党中长幼之教不可阙也。晏子欲其君正家以正国,故自君臣父子始;此记言人君以礼正天下国家,欲民之率义,必自君臣之行义始,故以父子兄弟始,而以君仁臣忠终,皆古人立言之义法也。

译如果因私情偏爱而不能端正家风,酿成兄弟互相残杀的祸患,那么婆媳之间必定完全失去了应有的伦理规范。这篇记载增补了“惠”与“顺”的内容,指出统治者修养十种伦理关系以教化百姓,那么在兄弟之外,宗族、姻亲以及乡里中的长幼教化也是不可缺少的。晏子希望他的君主通过端正家风来端正国家,所以从君臣、父子的关系开始论述;这篇记载说人君用礼制来端正天下和国家,希望百姓遵循道义,必定从君臣践行道义开始,所以从父子、兄弟的关系开始论述,而以君仁臣忠作为终结,这都是古人著书立说的义理法则。

故人者,其天地之徳隂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健顺之性,秉于继善之初,所谓天地之徳也。然必隂阳交感而后万物化生。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是谓鬼神之会。具五性之全而能通,故知为五行秀气之所凝,而超然异于羣生也。

故天秉阳,垂日星;地秉隂,窍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阙。

山下出泉,风云皆出于山,故曰窍于山川。李光地曰:「日星从天而属阳,四时日星之所经也;山川从地而属隂,五行山川之所主也。然五行之气,实上播于四时之间,如雷电风霆、云雨霜露之感遇聚散,无非山川所郁五行之精,地所载之神气,皆应天之时,与之同流。故天虽有春夏秋冬之四时,而所以化生万物者,亦不离乎风雨霜露而已。夫五行播于四时,是天地隂阳之和合也,和合故月生焉,隂精阳气会于太虚而成象,生之谓也。」朱轼曰:「非五行播于四时之中,隂阳协而五行调,何以十二辰各顺其序,而划然为三旬之十、二月故?曰和而后月生也。月生者,至每月之三日而生明也。惟以月生騐和者,以有生有盈有阙,可计日而知是月之始终,且以定闰而成嵗也。此天垂象,圣人效天奉时之最大者。若日之出入终古有常,非以月为徴,何以分每月之大小而定闰哉?」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

天地生人,畀以形气,而不能使长育,致其相生相养之道者,圣人也;赋以性命,而不能使顺达,牖以可知可行之道者,圣人也。人能致中,则天地位,犹心安而体舒也;人作慝乱常,则三辰为之失次,川岳为之不宁,犹心病而形变也。揆诸裁成辅相之实事,验以感应流通之实理,则人为天地之心,昭昭然矣。

  五行之端也

人有五常,可以见五行之理;有五脏,可以验五行之气,故曰五行之端。

  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

言此以见人当明于天性,而知自贵于物也。

  以天地为本故物可举也

朱轼曰:「物可举,谓万物之理皆备也。」

  月以为量故功有艺也

贪欲无艺,无限极也;功有限极,则人乐趋而事不匮矣。

  鬼神以为徒故事可守也

冠、婚、丧、祭、朝、聘、防、盟、师、田、学校,无事不以鬼神临之,所以使人敬慎郑重,守之而不敢过越也。

  五行以为质故事可复也

注义与四时为柄同,非也。盖四时之政令,皆以五行之理为质榦而依之以生,故百物息耗之应,天时顺逆之徴,其事一一可复也。

  礼义以为器故事行有考也

周于礼义而后为成人,一行亏则如器之败阙而不可掩矣,故曰事行有考也。

  人情以为田故人以为奥也

生民之初,人情防塞,所知者情欲利害而已。圣人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然后天地万物之理、五常百行之义,莫不函蕴于方寸中,犹奥区之毓百物也。人以为奥者,有圣人之教,然后知其为奥而自垦治也。

  五祀所以本事也

尧命羲和曰:「敬授人时。」又曰:「允厘百工,庶绩咸熈。」盖四民之术业、百官之职事,皆顺四时以兴作,故凡有法度,必降命于四郊五帝之祀,以凡事皆本于天时也。

  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

惟祀五行之帝而布时政,故法则可正。若门、行、户、灶,其祀甚卑,不应于此正法则也。

  其降曰命其官于天也

朱轼曰:「其降于人曰命,中庸所谓天命之性也。通节皆言太极、隂阳之理,至下节始言先王本此为礼以教人。」天以健顺之理降于人而为命,人秉之而为性,以为形气之主宰,是即其受于天之职分,故曰官于天。凡人纪之不能修,五事之失其则,皆自淆于物而旷其官、获罪于天者也。

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

天命浑然,万理皆备,而不见其形。圣人本天以治政,使民震动恪恭以从事者,莫大于通山泽之气,辨种植之宜,即上文所称列地利也。故曰「动而之地」。由是四民之术业以次而布,百官之职事以次而颁,上

译所以人,是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所凝聚而成的。

刚健与柔顺的本性,秉承于继善之初,这就是所谓的天地之德。然而必须阴阳交感,然后万物才能化生。人初生时称为魄,魄既生后,阳气称为魂,这就是所谓的鬼神之会。具备五性的全体而能通达,所以知道是五行秀气所凝聚,从而超然不同于众生物。

所以天秉承阳气,垂示日星;地秉承阴气,在山川中开窍。将五行之气播散于四时,阴阳和合而后月亮生成。因此月亮每十五天盈满,每十五天亏缺。

山下涌出泉水,风云都从山中产生,所以说在地开窍于山川。李光地说:“日星从天而属于阳,四时是日星所运行的轨迹;山川从地而属于阴,五行是山川所主管的。然而五行之气,实际上向上播散在四时之间,如雷电风霆、云雨霜露的感应聚散,无非是山川所郁积的五行精华,大地所承载的神气,都顺应天时,与之同流。所以天虽然有春夏秋冬四时,但用来化生万物的,也不离开风雨霜露。五行播散于四时,这是天地阴阳的和合,和合所以月亮生成,阴精阳气在太虚中会合而成象,这就是生成的意思。”朱轼说:“如果不是五行播散于四时之中,阴阳协调而五行调和,凭什么十二时辰各自顺其顺序,而截然分为三十天的月份呢?所以说和合而后月亮生成。月亮生成,指每月初三开始生明。之所以用月亮来验证和合,是因为月亮有生成、有盈满、有亏缺,可以计算日期来知道这个月的始终,并且用来定闰月而成岁。这是上天垂示的象,圣人效法上天、奉行时节的最大的依据。如果日出的日落自古有常,不以月亮为征兆,凭什么区分每月的大小并定闰月呢?”

所以人是天地的心。

天地生人,赋予形体和气,却不能使人成长养育,实现相生相养之道的,是圣人;赋予性命,却不能使人顺达,开导可知可行的道理的,是圣人。人能达到中和,则天地各安其位,就像心安而身体舒展;人作恶扰乱常道,则日月星辰为之失序,山川为之不安,就像心病而形体变化。衡量裁成辅相的实际事务,验证感应流通的实际道理,那么人是天地的心,就昭昭然明显了。

五行之端

人有五常,可以看见五行的理;有五脏,可以验证五行的气,所以说人是五行的端绪。

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

说这个是为了让人明白天性,而知道自己在万物中尊贵。

以天地为本故物可举也

朱轼说:“物可举,是说万物之理都具备。”

月以为量故功有艺也

贪欲无艺,是没有极限;功有限极,那么人们乐于趋向而事务就不会匮乏了。

鬼神以为徒故事可守也

冠礼、婚礼、丧礼、祭礼、朝见、聘问、防务、盟誓、军事、田猎、学校,没有一件事不是以鬼神临在的,所以使人敬慎郑重,遵守而不敢逾越。

五行以为质故事可复也

注义与四时为柄相同,这是不对的。因为四时的政令,都以五行的理为质干而依之而生,所以百物息耗的应验,天时顺逆的征兆,其事一一可以复验。

礼义以为器故事行有考也

完备于礼义而后成为成人,一行亏缺就像器物败坏残缺而不可掩盖,所以说事行有考。

人情以为田故人以为奥也

生民之初,人情闭塞,所知道的只是情欲利害而已。圣人修礼来耕种,陈义来播种,讲学来除草,本仁来聚集,播乐来安定,然后天地万物之理、五常百行之义,无不蕴含在方寸心中,就像奥区孕育百物一样。人以为奥,是说有了圣人的教化,然后知道其为奥而自我垦治。

五祀所以本事也

尧命令羲和说:“恭敬地授人以时。”又说:“诚然治理百官,众事都兴盛。”大概四民的技艺、百官的职事,都顺应四时而兴作,所以凡有法度,必定在四郊五帝的祭祀中降命,因为凡事都本于天时。

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

只有祭祀五行之帝而颁布时政,所以法则可以端正。如果门、行、户、灶,其祭祀很低微,不应在此端正法则。

其降曰命其官于天也

朱轼说:“其降于人称为命,是《中庸》所说的天命之性。通节都讲太极、阴阳之理,到下节才开始讲先王本此为礼以教人。”天以健顺之理降于人而为命,人秉承它而为性,作为形气的主宰,这就是其受于天的职分,所以说官于天。凡是人纪不能修,五事失其准则,都是自混淆于物而荒废其官、获罪于天的。

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

天命浑然,万理皆备,而不见其形。圣人本天以治政,使民震动恪恭以从事者,莫大于通山泽之气,辨种植之宜,即上文所称列地利也。故曰“动而之地”。由是四民之术业以次而布,百官之职事以次而颁,上

下内外之典礼以次而详,即上文所谓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故曰「列而之事」也。而因革损益,必随时以通其变,故其事既列之后,又必变而从时焉。随时而变,损益无常,注谓即四时以为柄,未安。

译将上下内外的礼仪典制依次详细阐述,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礼施行于五祀而法则端正,礼施行于郊祀而百神各司其职,礼施行于祖庙而孝慈之心顺服”。所以说这是“列举其事务”。然而礼仪的因循、变革、增补、减损,必须随着时势来通达其变化,所以在事务列举之后,又必须根据时势加以变通。随着时势而变化,增补减损没有固定常规,注疏认为这就是以四时为权柄,这种说法并不妥当。

协于分艺

艺事也,与下「义」者,艺之分同义。协于分者,五品之人伦皆安其位;协于艺者,万事之仪节各得其宜也。

  小人以薄

礼本于天性,附于人伦,虽小人不能尽去也,惟薄而已。若尽去之,则乱国败家亡身之人也。

  修礼以耕之

耕则有疆畔行列,礼立则物有所纪。以礼开人心之防塞,犹耕以垦土而发其膏脉也。

  陈义以种之

义者,节文之根柢。修礼而不陈其义,则失其本,而礼为之虚矣。

  本仁以聚之

礼义皆本于仁,讲学而辨之明,然后知所谓礼者,皆吾本心所不忍越;所谓义者,皆吾本心所不忍悖,则有以观礼义之防,通而心之徳日以凝固矣。

  故礼也者义之实也

义虚县而无所丽,着于事物而礼生焉,故曰:「礼也者,义之实也。」

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安之以乐而不达于顺,犹食而弗肥也。

以治教言之,文、武勤周,永清大定,而未遑制作,使天下斟酌饱满以饬厥性,犹获而弗食也;周公制礼作乐,师保万民,而未至于成、康刑措之时,犹未能万事顺叙,百嘉畅遂,犹食而弗肥也。以学修言之,则知正心诚意,而戒惧慎独以体认之,犹获而食;戒惧慎独,以至于心广体胖,犹食而肥。

  大臣法小臣廉

小臣以廉自守足矣,大臣为上为徳为下为民,廉不足以尽之。

  天子以徳为车以乐为御

徳裕于身,乃可载物,故以为车;有声教,而徳之流行以逺故以为御。

故事大积焉而不苑,并行而不谬,细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间,连而不相及也,动而不相害也,此顺之至也。并行而不谬与动而不相害,语近而异义。并行而不谬者,如曾子问君与父母同时而丧,未殡、既殡、既启,归于家与反君所,各有其节而不相戾也。动而不相害者,如庶子压于父,为母无服,然居处饮食犹三年,则无害于仁;违诸侯适大夫不反服,违大夫适诸侯不反服,而无害于义。于礼之常经,虽有变动而不相害也。茂而有间与连而不相及,语近而异义。茂而有间,如祭礼献酬交错,可谓密矣,然事以逓代而成,各有间可暂息。连而不相及,如前丧遇后丧,其服之变除包特,祭之前后事虽连而不相及也。

故礼之不同也,不丰也,不杀也,所以持情而合危也。礼有丰有杀,是礼之不同也。然非丰也,非杀也,惟其称尔。礼达而分定,则当其常,可以持情而不至于骄盈;当其变,可以合危而自固。以分义上记,人皆爱其死而患其生,正合危之事。

  礼记析疑卷十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析疑》>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十一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礼器

  措则正施则行

措则正,礼之体也;施则行,礼之用也。正如《易大传》「静而正之」,正言不用时,其礼自具于事物之中。

  如竹箭之有筠也

以「竹」与「均」成字,似当为竹节,谓其长短畧均也。竹有节,所以约束而能固;礼,亦君子之所以自约束也。郑注:「竹之青皮。」故先儒相承以为致饰于外,与下「贯四时而不改柯易叶」义不相应。

  人官有能也

人之五官,各有所能,如目能视、耳能聴之类。

故必举其定国之数,以为礼之大经;礼之大伦,以地广狭;礼之厚薄,与年之上下。

旧说数为地物所出多少,似与以地广狭义复葢隆杀之礼数也。如公九、侯伯七、子男五之类,其数之所以有此伦次者,不独尊卑之等,亦以地有广狭,而定数之中用财复有厚薄,则与年上下。「与年之上下」之字疑衍。

天地之祭、宗庙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伦也;社稷山川之事、鬼神之祭,体也。

天地之祭,报本反始,不忘其所自生,故曰伦。社稷山川之事,因其体之轻重而隆杀焉,故曰体。于宗庙之外,别言鬼神,葢谓五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九皇、六十四氏之属。

  羔豚而祭百官皆足

疏谓士特牲、大夫少牢,此用羔豚,乃《王制》所云「大夫、士无田则荐」者。又曰「无

译协调于职分与技艺。

技艺之事,与下文“义”字,职分之分类与义理相同。协调于职分,是指五品人伦都安守其位;协调于技艺,是指万事的仪节都各得其宜。

小人对待礼义淡薄。

礼本源于天性,依附于人伦,即使是小人也不能完全摒弃,只是淡薄罢了。如果完全摒弃,那就是使国家混乱、家庭败坏、自身灭亡的人了。

修养礼义来耕耘心田。

耕耘则有田界行列,礼制确立则万物有所纲纪。用礼来开通人心中的闭塞,就像用耕耘来开垦土地而激发其肥沃的脉络一样。

阐明义理来播种。

义,是节度文饰的根本。修养礼义却不阐明其义理,就会失去根本,从而使礼变得空虚。

以仁为本来凝聚人心。

礼和义都本源于仁,通过讲学辨析而明白,然后才知道所谓的礼,都是我们本心所不忍逾越的;所谓的义,都是我们本心所不忍违背的,这样就能观察礼义的防范作用,通达而心中的德行日益坚固。

所以礼是义的实际体现。

义是悬空抽象而无附着点的,附着于具体事物上礼就产生了,所以说:“礼是义的实际体现。”

如果只结合仁而不以乐来安顿,就像收获了粮食却不食用;如果只以乐来安顿而不能通达于顺遂,就像食用了粮食却不能长胖。

从治国教化来说,周文王、周武王勤政于周朝,使天下永远清平安定,但来不及制作礼乐,让天下人斟酌饱满以整饬其性情,就像收获了粮食却不食用;周公制礼作乐,教导万民,但还未达到成王、康王刑罚搁置不用的时候,还不能万事顺叙、百业畅遂,就像食用了粮食却不能长胖。从学习修养来说,知道正心诚意,而通过戒惧慎独来体认,就像收获了粮食并食用;戒惧慎独,以至于心胸宽广、体态安泰,就像食用了粮食而长胖。

大臣守法,小臣廉洁。

小臣以廉洁自守就足够了,大臣对上为德,对下为民,廉洁不足以概括其职责。

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

德充盈于自身,才能承载万物,所以比作车;有声教,德的流行因此深远,所以比作驾驭。

所以事务大量积累而不郁结,并行而不混乱,细微的行为而不失误,深入而通达,繁茂而有间隙,相连而不相侵扰,行动而不相妨害,这是顺遂的极致。并行而不混乱与行动而不相妨害,语意相近但含义不同。并行而不混乱,比如曾子问君与父母同时去世,在未殡、已殡、已启时,归于家与返回君所,各有其节度而不相冲突。行动而不相妨害,比如庶子被父亲压制,为母亲不服丧,但居处饮食仍守三年之礼,则不损害仁;违背诸侯去侍奉大夫不反穿丧服,违背大夫去侍奉诸侯不反穿丧服,而不损害义。对于礼的常经,虽有变动而不相妨害。繁茂而有间隙与相连而不相侵扰,语意相近但含义不同。繁茂而有间隙,比如祭礼中献酬交错,可谓严密了,但事务依次替代完成,各有间隙可以暂时休息。相连而不相侵扰,比如前丧遇到后丧,其丧服的变除包裹,祭祀的前后事务虽相连而不相侵扰。

所以礼的不同,不在于丰盛,不在于简薄,是用来持守情感而契合危疑的。礼有丰盛有简薄,这是礼的不同之处。但并非一味丰盛,并非一味简薄,只是相称罢了。礼通达而职分确定,那么在常态下,可以持守情感而不至于骄纵盈满;在变故时,可以契合危疑而自我巩固。从职分义理上记录,人们都爱惜其死而忧虑其生,正契合危疑之事。

礼记析疑卷十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析疑》>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十一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礼器

放置则端正,施行则通行。

放置则端正,是礼的体;施行则通行,是礼的用。正如《易大传》所说“静而正之”,正言不用时,其礼自然具备于事物之中。

像竹箭有青皮一样。

以“竹”与“均”组成字,似乎应当是竹节,谓其长短大致均等。竹有节,所以能约束而坚固;礼,也是君子用来自我约束的。郑玄注:“竹的青皮。”所以先儒相承认为这是致饰于外,与下文“贯穿四季而不改变枝干和叶子”含义不相呼应。

人的五官各有其能。

人的五官,各有所能,如目能视、耳能听之类。

所以必须举出定国的数目,作为礼的大经;礼的大伦,根据地的广狭;礼的厚薄,与年岁的上下。

旧说认为数目是地物所出多少,似乎与以地广狭义重复,大概是指隆杀之礼的数目。如公九、侯伯七、子男五之类,其数目之所以有此伦次,不仅是因为尊卑之等,也是因为地有广狭,而在定数之中用财又有厚薄,则与年岁的上下。“与年之上下”的字疑为衍文。

天地之祭、宗庙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义,是伦;社稷山川之事、鬼神之祭,是体。

天地之祭,报本反始,不忘其所自生,所以叫伦。社稷山川之事,因其体的轻重而隆杀,所以叫体。在宗庙之外,另言鬼神,大概是指五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九皇、六十四氏之类。

用羔豚祭祀,百官都充足。

疏说士用特牲、大夫用少牢,此用羔豚,乃《王制》所云“大夫、士无田则荐”者。又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