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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析疑二十六

礼记析疑卷二十六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62–167 段

,何也?举天下,则似冕而总干,乃天子之礼,而非诸侯所得用;覆举而并出,则于文为赘矣。

译这是什么原因呢?如果将“举”字理解为“冕”和“总干”,这属于天子的礼制,诸侯是不能使用的;如果将“举”字理解为覆盖并举出,那么在文字上就显得多余了。

凡三道者,所以假于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

前云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谓先王制礼,非以强人,乃生于孝子之本心也。然无其心者,虽兴物不能强致其情;而有志之君子,则又可假于外以增之。盖祼鬯以求神,则先王先公如在其上,而可增继述纂承之志矣;升歌《清庙》,则愀然如见文王,而增其秉文之徳、丕显丕承之志矣;就《武》、《宿夜》之位,则知先王顺天应人、止戈为武,而增其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之志矣。若无其志,则外举重礼而内懐轻心,是谓薄于徳、于礼虚者也,而求外之重,岂可得哉!三重之礼,祭所必用,使君心不以为重,则人亦轻之,此鲁之灌后,孔子所以不欲观也。

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余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余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余也。

士大夫之祭,主人不与馂,而君则与卿同馂。盖君至尊,疑礼絶于人臣,而不可馂尸之余,故与卿同馂,以彰为子为臣之义,而比于嗣举奠也。大夫士之祭也,必特筮一宾,而国君所献惟卿大夫士,是不立宾也。盖立宾者,求贤徳以为亲荣也。在诸臣,则奉君之祀事,义不得为宾;在君,则以示所与共国者无非贤徳,而不専于一人,仁之至,义之尽也。大夫之嗣为上馂,以有承家之道,故上不敢同君,而下以别于士也。卿大夫之馂有数,而献无数,以退老者虽无所共之职事,必陪位也。七十不与宾客之事,至八十乃不与齐防之事。侯国三卿五大夫,而馂之数有加焉,则退老者必与祭眀矣。注谓「进」当作「馂」,以既各执其具陈于堂下,则无为复进彻,宜为馂之而彻其器也。据本文,则似士之馂者各执其具以出,而疏谓所司彻之,盖以《公食大夫礼》宾自执酱黍以降,因馔具皆为巳设也。祭之馔具为神与尸设,而君卿大夫馂之,士为末馂而巳,理宜有司彻之,此礼之各以义起者。

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恵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修于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

馂之道,每变以众,自卿大夫以至有司,莫不与焉。盖周人之祭,自朝至阍,凡执事者皆不免饥渴矣。先王制礼,馂以广神恵,亦以充其饥也;酬以洽人情,亦以解其渴也。故曰:「恵术也,可以观政矣。」盖礼修于庙中,无一人不饱其徳,即政行于竟内,无一人不被其泽之象。祭之末,有畀煇、胞、翟、阍者,以各守其局,未得与于馂与旅酬,而不敢遗也。

外则敎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

礼行于宗庙,则凡与于祭者,皆观感兴起,而外知尊君敬长之义,内笃事亲之恩。疏义未安。

  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

尽其道者,躬致爱慤诚信之道也;端其义者,正眀尊君孝亲之义也。

  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

此言国君之祀事,而忽及君子之事君,必身行之,何也?国中无在君之上而为君所尊事之人,惟在庙中,则全于臣、全于子,故事尸之礼,一同于事君,所谓身行之者,此也。所以然者,必能事人,然后能使人,故世子入学而与羣士齿,太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国君与卿并馂尸之余,皆使身行事上之事,以庶防无恶于下也。此篇义多肤浅,辞亦散漫,而就中推寻,时得奥义,盖七十子所传,已有浅深醇杂数传之后,汉初诸儒衍之,益失其真,而先王之典法、先圣之格言,犹有存焉,在学者慎思眀辨而巳。

  铺筵设同几

陈氏《集说》「生则形体异,死则精气无间,故不设女尸而同几。」陈氏谓「人道贵别,神道贵亲」,皆非也。虞有女尸,以在寝且独设之也,于庙则非仪。况为女尸,必为男尸者之妇而后可。后夫人一身承祭,尚或以故不得亲四时之祭。设尸甚多,尸必以孙,孙必与妇偕,何可备也?况大祫乎?先王制礼,乃缘人情,究事理,不得不然

译凡这三种道,是用来借助外在事物来增强君子志向的,所以随着志向的进退而变化,志向轻浅则外在事物也显得轻浅,志向厚重则外在事物也显得厚重,如果内心志向轻浅却想求得外在事物的厚重,即使是圣人也不能做到。

前面说祭祀,并不是事物从外面到来的,是说先王制定礼仪,不是为了强迫别人,而是产生于孝子本心的。然而没有这种心意的人,即使兴起各种事物也不能勉强使他产生真情;而有志向的君子,又可以借助外在事物来增强它。大概用裸祭和香酒来求神,那么先王先公就像在上方一样,从而可以增强继承祖业、延续事业的志向;升堂歌唱《清庙》,那么肃然就像见到文王,从而增强秉承文王之德、光大显赫继承的志向;处于《武》舞和《宿夜》舞的位置,那么就知道先王顺从天意、顺应人心、以停止干戈为武,从而增强禁止暴乱、收敛兵器、保全大业、安定功业、安抚百姓、和睦众人、丰富财物的志向。如果没有这种志向,那么外在举行隆重的礼仪而内心怀着轻慢的心思,这就叫做德行浅薄、礼仪空虚,而想求得外在的厚重,哪里能够得到呢!三重之礼,是祭祀必定使用的,如果君主的心不认为它重要,那么别人也会轻视它,这就是鲁国灌酒之后,孔子不愿意观看的原因。

因此,尸起身,君主和四位卿一起吃剩下的祭肉,君主起身,六位大夫吃剩下的祭肉,这是臣吃君主剩下的祭肉。大夫起身,八位士吃剩下的祭肉,这是卑贱的人吃尊贵的人剩下的祭肉。士起身,各自拿着器具出去,陈列在堂下,百官进去撤去祭品,这是下级吃上级剩下的祭肉。

士大夫的祭祀,主人不参与吃剩下的祭肉,而君主却和卿一起吃剩下的祭肉。大概君主最尊贵,礼仪上似乎与臣子隔绝,而不能吃尸剩下的祭肉,所以和卿一起吃剩下的祭肉,以彰显作为儿子和臣子的道义,从而等同于嗣子举奠。大夫和士的祭祀,必定单独占卜一位宾客,而国君所献的只有卿大夫士,这是不设立宾客。大概设立宾客,是寻求贤德之人来作为亲属的荣耀。对于各位臣子,他们奉行君主的祭祀事务,道义上不能成为宾客;对于君主,以此来显示与他共同治理国家的人无非都是贤德之人,而不专属于一个人,这是仁德的极致,道义的完备。大夫的嗣子为上级吃剩下的祭肉,因为有继承家业之道,所以上不敢与君主相同,而下与士区别开来。卿大夫吃剩下的祭肉有定数,而献酒没有定数,因为退居老年的虽然没有什么共同职事,必定陪位。七十岁不参与宾客之事,到了八十岁才不参与斋戒之事。侯国三位卿五位大夫,而吃剩下的祭肉的人数有所增加,那么退居老年的必定参与祭祀就明白了。注解说“进”应当作“馂”,因为既然各自拿着器具陈列在堂下,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进去撤去,适宜是吃剩下的祭肉然后撤去器具。根据本文,似乎士吃剩下的祭肉的人各自拿着器具出去,而疏解说由主管的人撤去,大概是因为《公食大夫礼》中宾客自己拿着酱和黍下来,因为饮食器具都是为自己设置的。祭祀的饮食器具是为神和尸设置的,而君主、卿、大夫吃剩下的祭肉,士是最后吃剩下的祭肉,按理应当由主管的人撤去,这是礼仪各自根据道义产生的。

凡吃剩下祭肉的道理,每次变化都人数众多,用来区别贵贱的等级,而兴起施予恩惠的象征。因此用四簋黍米显示其在庙中修治。庙中,是国境之内的象征。

吃剩下祭肉的道理,每次变化都人数众多,从卿大夫一直到有司,没有不参与的。大概周人的祭祀,从早晨到黄昏,凡是执事的人都不免饥渴。先王制定礼仪,吃剩下的祭肉以广布神的恩惠,也用来充饥;酬酒以融洽人情,也用来解渴。所以说:“这是恩惠的方法,可以观察政治了。”大概礼仪修治在庙中,没有一个人不饱食其德,就是政治施行在国境之内,没有一个人不蒙受其恩泽的象征。祭祀的末尾,有给予煇、胞、翟、阍的人,因为各自守着自己的岗位,未能参与吃剩下的祭肉和旅酬,而不敢遗漏他们。

在外面就教导他们尊重君主和长辈,在里面就教导他们孝顺自己的亲人。

礼仪施行在宗庙,那么凡是参与祭祀的人,都观感兴起,而在外面知道尊重君主、敬重长辈的道义,在里面笃实行事亲人的恩情。疏义不安。

穷尽其道,端正其义,而教化就产生了。

穷尽其道,是亲身实践爱慤诚信之道;端正其义,是正明尊重君主、孝顺亲人的道义。

因此君子侍奉君主必定亲身实行。

这是说国君的祭祀事务,而忽然提到君子侍奉君主,必定亲身实行,为什么呢?国中没有在君主之上而为君主所尊事的人,只有在庙中,则完全作为臣子、完全作为儿子,所以侍奉尸的礼仪,完全等同于侍奉君主,所谓亲身实行的,就是这个。之所以这样,必定能侍奉别人,然后能使人,所以世子入学而与群士同列,太学的礼仪,虽然诏令天子,也不北面称臣,国君与卿一起吃尸剩下的祭肉,都是使亲身实行侍奉上级的事,以期望下面没有厌恶。这一篇义理多肤浅,言辞也散漫,而从中推寻,时常得到奥义,大概七十子所传的,已经有浅深醇杂几种传本之后,汉初诸儒演绎,更加失去其真,而先王的典法、先圣的格言,还有存在的,在于学者慎思明辨罢了。

铺筵设同几

陈氏《集说》说“活着则形体不同,死了则精气无间,所以不设女尸而同几。”陈氏说“人道贵别,神道贵亲”,都不对。虞祭有女尸,因为在寝宫且单独设置,在庙中则不合礼仪。况且作为女尸,必定是男尸的妇人才可以。后夫人一身承祭,尚且有时因为缘故不能亲自进行四时之祭。设置尸很多,尸必定用孙,孙必定与妇偕行,哪里能完备呢?况且大祫祭呢?先王制定礼仪,是顺应人情,究明事理,不得不这样。

。过而求之,斯失之矣。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羣有司,皆以齿,眀尊卑之等也。

译如果错过了恰当的时机再去追求,那就失去了它。

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尸)饮了五次酒,君主用玉爵洗过酒器后向卿献酒;尸饮了七次酒,君主用瑶爵向大夫献酒;尸饮了九次酒,君主用散爵向士以及众官员献酒。这些献酒次序都依据年龄长幼,以此来彰显尊卑的等级。

至祭之末,虽强有力者,亦以终事不怠为难,故饮与食必上下同之,馂则徧于百官,献则下逮于羣有司,是也。又必分时异地,节文乃得终遂,故诸臣之献,则于昼于堂阶;宗人之燕,则于夕于寝也。

古者眀君爵有徳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太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防命之。

注:一献一酳尸也。疏谓其节当在尸饮五、献卿时,又引《周官·大宗伯》「王命诸侯则傧」,以为天子命羣臣,则不因常祭,特假于庙,皆非也。祭礼献酬交错,所以和通神人之际,其事相因,其意相续,不宜献饮未终而爵命羣臣以间之。惟特假于庙,故简其礼而用一献,天子诸侯之所同也。下文于禘发爵赐服,亦谓举行于禘祭之后耳。

  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

上记宗妇执盎以从,夫人则执醴者亦宗妇也。《周礼》惟大宗伯可摄王后之祼献,而笾豆敦铏以授后者皆妇官【记云:「非防非祭,不相授器。」祭之相授器,惟外宗之彻,当传致于有司耳】此记盖言妇人以器相授,亦不相袭处;继言夫人与尸献酢亦然;末言虽夫妇致爵亦然。以渐而深,示男女之别如此其严耳。观此又可徴夫人所献惟尸与主妇,异盖大夫以下之宾侑朋友也,即祝与佐食,非族姻必公士也,故主妇亲献之。国礼则自卿以下与事者皆羣臣也,君亲献之而下逮于有司,礼意已厚矣。夫人则不宜与臣下相献酢,又五庙之主各毕应献之数,而四尸又相与举酬,宗人又于是夕也燕,则亦无暇与宾侑、祝、佐食为礼矣。

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

按《特牲馈食礼》,主妇致爵于主人,席于戸内。礼毕,主妇出,反于房。主人致爵于主妇,席于房中南面。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谓此盖授爵、受爵易地,不相袭耳。

恵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

庄周曰:「严乎!若国之有君,其无私徳。若优贵而简贱,昵近而忘逺,于同等之中,恵有逮有遗,则羣下必私憾其不均,而政之行,无实心以应之【传所载羊斟、子公之事,尤可惧也】则事何由成?功何由立哉?故人君不可不知也。然恵不可以不均,而事则不可以不辨。故周官之法,必以事之繁简剧易、共事者之敏钝勤惰,月稽嵗考,以上下其爵禄,増损其稍食。盖均其恵于庙中,以象仁之公;核其事于官中,以示义之正。故曰: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羣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

昭与昭齿,穆与穆齿,谓诸父兄弟之燕也。羣有司皆以齿,谓继士之后而得献者,故统曰「赐爵」以包之。疏谓献时不以昭穆为次,故注云「酬」,盖未达于诸侯之礼。祭之日,众兄弟与宾无旅法。凡宾、侑、祝、佐食、众宾、众兄弟旅酬,皆在绎而傧尸时。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

周官墨者守门,以义度之,不过仓、府、廏、库、苑囿之守,未可以概朝庙也。

  禘者阳之盛也尝者隂之盛也

阳主于进,其盛在终。以天地嵗功言之,至辰巳月,然后相见于离,百物皆昌,故夏为阳之盛也。隂主于退,其盛在始。助阳成嵗功,皆在申酉之月,过此则积于空虚不用之地,故秋为隂之盛也。

  眀其义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

能其事,即祭事也。百官各承其事,然后主祭者得致其恍惚,以与神眀交。

不眀其义,君人不全;不能其事,为臣不全。

不眀于祭之义,则凡政教皆眀,不能周,诚不能达,故君人之道不全;不能于祭之事,则凡职业皆昏,而不能辨,怠而不能守,故为臣之道不全。

其徳薄者,其志轻,疑于其义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

此承上文而言,君之徳厚则祭之义章,虽或有故不能亲涖而使人摄,其人必震动恪恭而不敢慢。若君之徳薄,其志本以祭为轻,则羣下懐疑,不知其义之重,如是而求所使摄祭承事之人必敬,岂可得哉?《周官》祭仆职掌受

译到了祭祀的末尾,即使是强壮有力的人,也觉得坚持到最后而不懈怠很难,所以饮酒和进食必定上下相同,剩下的食物则普遍分给百官,进献则下及群有司,就是这样。又必须分时节、换地点,礼仪的节文才能最终完成,所以众臣的进献,在白天于堂阶进行;宗人的宴饮,在晚上于寝宫进行。

古代圣明的君主,授予爵位给有德的人,给予俸禄给有功的人,必定在太庙赐予爵禄,表示不敢独断专行。所以在祭祀那天,第一次进献时,君主走下台阶站在东阶的南面,面向南方,被任命的人面向北方,史官站在君主的右边,拿着符节传达命令。

注:一献是指给尸漱口。疏认为这个环节应当在尸饮五次、进献卿的时候,又引用《周官·大宗伯》“王命诸侯则傧”,认为天子任命群臣,不依常祭,特意借在庙中,这都是不对的。祭礼中进献和回敬交错进行,用来调和沟通神人之间的关系,事情相互承接,心意相互延续,不应该在进献饮酒未结束时,用爵位任命群臣来打断它。只有特意借在庙中,所以简化礼仪而只用一献,这是天子和诸侯所共有的。下文在禘祭中发放爵位和赐服,也是指在禘祭之后举行罢了。

夫人进献豆时,拿着豆的柄,拿着醴酒授予时,拿着豆的足。

上文记载宗妇拿着盎跟随,夫人拿着醴酒的也是宗妇。《周礼》中只有大宗伯可以代理王后的祼献,而授予后者的笾、豆、敦、铏都是妇官【《礼记》说:“非防非祭,不相授器。”祭祀中相互授予器物,只有外宗撤除时,应当传递给有司罢了】。这篇记载大概说的是妇人之间相互授予器物,也不互相重叠位置;接着说夫人与尸进献回敬也是这样;最后说即使是夫妇致爵也是这样。由浅入深,显示男女的区别如此严格。观察这些又可以证明夫人所进献的只有尸和主妇,不同的大夫以下的宾客、侑者、朋友,即使是祝和佐食,如果不是族姻必定是公士,所以主妇亲自进献。国礼中自卿以下参与祭祀的都是群臣,君主亲自进献而下及有司,礼意已经很深厚了。夫人则不应该与臣下相互进献回敬,又五庙的祖先各自都完成了应进献的次数,而四个尸又相互举杯回敬,宗人又在这天晚上宴饮,那么也没有空闲与宾客、侑者、祝、佐食行礼了。

夫妇相互授予接受,不互相重叠位置,回敬必定更换爵杯。

根据《特牲馈食礼》,主妇致爵给主人,席设在户内。礼毕,主妇出去,回到房中。主人致爵给主妇,席设在房中南面。夫妇相互授予接受,不互相重叠位置,说的就是这个,大概是指授予爵杯、接受爵杯更换地点,不互相重叠罢了。

恩惠平均则政令通行,政令通行则事情成功,事情成功则功业建立。功业之所以建立,不可不知道。

庄周说:“严肃啊!像国家有君主,他没有私人的恩德。如果优待尊贵而简慢卑贱,亲近近臣而遗忘远臣,在同等的人中,恩惠有遗漏有遗漏,那么群下必定私下怨恨他的不平均,而政令的通行,没有实心来应对【传记所载羊斟、子公的事,尤其令人恐惧】那么事情怎么成功?功业怎么建立呢?所以人君不可不知道。然而恩惠不可以不平均,而事情则不可以不分辨。所以周官的法度,必定根据事情的繁简难易、共事者的敏钝勤惰,按月稽查按年考核,来升降他们的爵禄,增减他们的俸禄。大概是在庙中平均恩惠,以象征仁的公正;在官府中考核事情,以显示义的正直。所以说:礼乐刑政,它们的极致是一样的,用来统一民心而导出治道。”

凡是赐爵,昭为一组,穆为一组。昭与昭按年龄排序,穆与穆按年龄排序。凡是群有司都按年龄排序,这就叫长幼有序。

昭与昭按年龄排序,穆与穆按年龄排序,说的是诸父兄弟的宴饮。群有司都按年龄排序,说的是继士之后而得到进献的人,所以统称为“赐爵”来包含他们。疏认为进献时不以昭穆为次序,所以注说“酬”,大概是不懂诸侯的礼仪。祭祀那天,众兄弟与宾客没有旅酬的法度。凡是宾客、侑者、祝、佐食、众宾客、众兄弟旅酬,都在绎祭而傧尸的时候。

古代不让受过刑罚的人守门

周官中受墨刑的人守门,以义理来衡量,不过是仓、府、廏、库、苑囿的守卫,不可以一概而论朝庙。

禘是阳的极盛,尝是阴的极盛

阳主于进,其极盛在终。以天地岁功来说,到了辰巳月,然后相见于离,百物都昌盛,所以夏是阳的极盛。阴主于退,其极盛在始。助阳成岁功,都在申酉之月,过了这个就积聚在空虚不用的地方,所以秋是阴的极盛。

明白其义的是君主,能其事的是臣子

能其事,就是祭事。百官各自承担其事,然后主祭者才能致其恍惚,与神明交流。

不明白其义,君主之道不全;不能其事,为臣之道不全。

不明白祭祀之义,那么凡政教都明白,不能周全,诚不能通达,所以君主之道不全;不能祭祀之事,那么凡职业都昏乱,而不能分辨,怠慢而不能坚守,所以为臣之道不全。

其德薄者,其志轻,怀疑其义而求祭,使之必敬,不可能做到。

这是承接上文而言,君主的德厚则祭祀之义彰明,即使有故不能亲自莅临而使人代理,其人必定震动恪恭而不敢怠慢。如果君主的德薄,其志本以祭为轻,那么群下怀疑,不知道其义之重,像这样而求所使代理祭祀承事之人必敬,怎么可能做到呢?《周官》祭仆职掌受

命于王以眡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紏百官之戒具。既祭,帅羣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劳之,诛其不敬者。盖王以防疾不得亲涖,故列此职也,可与此记之义相发。

译奉王命去视察祭祀,并告诫祭祀的官吏,纠察百官的警戒器具。祭祀结束后,率领众官吏回报王命,用王命慰劳他们,惩处那些不恭敬的人。大概是因为王因防止疾病而不能亲自临视,所以设立这个职位,这可以与《周礼》中记载的意义互相阐发。

六月丁亥公假于太庙

注至于太庙,以夏之孟夏禘祭,盖以此证一献一酳尸之说,其实非也。曰:「假于太庙,正以见特至而非常祭耳,若常祭则宜曰有事于太庙。」

  兴旧耆欲

耆,音防。义训致,兴起旧勲,而致其所欲效于国家也。春秋传「抚弱耆昧」,亦训致。

  作率庆士

庆士,谓善士,用之而国有庆者也,犹《尚书·立政》篇所谓吉士。

  礼记析疑卷二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二十七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经解

此记中间所述多荀卿语,疑出于汉之中叶,传荀氏之学者为之也。三代盛时,国不异政,家无殊俗,诗书礼乐布在庠序,以为四术。降至春秋,王道虽微,而周礼未改,孔子赞易、作春秋,其徒守之。陵夷至于战国,百家放纷,儒术大绌,焉有一国而専立一经以为教者哉?遭秦灭学,至汉景、武之间,诸老师各抱一经以授其徒,于是齐鲁燕赵邹梁之学兴。承其学者,复以教于乡邑,各自为方,不能相通,而其人之性质行能,亦渐摩于经说而别异焉。记者既列教之所由分,并其说之有所失,而又念一道徳而同风俗,非羣儒之私教所可冀也。所以养君徳、施政教、正俗化,莫急于礼,而礼非天子不能行。礼之兴,然后君徳可成,而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和仁信义得其质,宗庙朝廷得其秩,室家乡里得其情。礼之废,则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恩薄道苦,序失行恶,其乱百出而不可禁御。凡此皆荀氏之学,所谓原先王、本仁义、礼正其经纬蹊径,不道礼宪而求之于诗书,不可以得之之本指也。夫六经火于秦,并出于汉,而礼之废则自汉始。河间献王献古邦国礼五十六篇,武帝不用,而沿袭秦故以定宗庙百官之仪。其士礼之仅存者,亦未布颁以为民纪。自是以来,学者循诵易、诗、书、春秋之文,而虗言其义,有得有失,一如记所称,而礼则湮沉残阙,每至郊庙大议,众皆冥昧而莫知其原,闾阎士庶,防祭宾婚,荡然一无所守而竞于滛侈。记所云以旧礼为无用而去之者,意在斯乎!学者可习其读而弗察与?经本无▯,解者失其意,而愚诬贼乱之弊生,此篇。

  别其教并着其失故以经解名

  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春秋属辞,必与其事相比,故义皆曲当,有得于春秋之教者亦然。

  诗之失愚

诗可以兴,但性情之感发,或乐之过而溺于所爱,哀之过而毁以灭性,忧惧之过而慑隘以伤生,则其失也愚。

  书之失诬

通达事理者,或强不知以为知,逺慕上古之事,或以后世为可复行,是之谓诬。

  乐之失奢

玩心于歌舞,则凡可以娱情志、悦耳目者,必备致而后慊,则渐流于侈肆而不自觉矣。

  礼之失烦

记者意主于礼,故言礼之失与诸经异。盖诸经义失,则人心或为所蔽陷;礼则人之仪则,所当服行,虽过于烦,无他害也。

  春秋之失乱

辞与事比,事同而辞异,则义必异矣。若妄起义例,而失圣人之本指,则大乱经常之道,如公羊氏祭仲知权,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之类是也。秦以《易》为卜筮之书而不焚,则自秦以前未有国立《易》教者眀矣。春秋絶笔于获麟,又二年而孔子殁,即七十子有传之其徒者,孔子不及见也,况与《诗》、《书》、《礼》、《乐》并立为教,而一国之人性质皆为之移易哉?为此记者,乃西汉武宣以后之老儒眀矣。

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徳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眀,眀照四海而不遗微小。其在朝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处,则聴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此之谓也。

荀子曰:「学至乎礼止矣。礼者,法之大分,羣类之纲纪也,是谓道徳之极。」此记上言诸经之失,惟礼无大疵,以下则极言礼为道徳之极,羣类之纲纪也。天子当立人极,与天地参,必徳配天地,利兼万物,明并日月,然后可

译六月丁亥,鲁公在太庙举行告祭。

注:至于太庙,是因为夏季孟夏举行禘祭,大概以此证明一献一酳尸的说法,其实是不对的。说:“在太庙告祭,正说明是特意前往而非常规祭祀,如果是常规祭祀,就应当说‘在太庙有事’。”

兴起旧有的贤老,满足他们的愿望。

耆,音防。义训为致,即兴起旧有功勋的人,并满足他们想要效忠国家的愿望。《春秋传》中“抚弱耆昧”,也是训为致。

选拔任用庆士。

庆士,指善士,任用他们国家会有喜庆之事,就像《尚书·立政》篇所说的吉士。

《礼记析疑》卷二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二十七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经解

这篇记中所述多为荀卿的话,怀疑出自汉代中期,是传授荀氏学问的人所作。夏商周三代兴盛时,国家政令不异,家庭风俗无殊,《诗》《书》《礼》《乐》遍布于学校,作为四种学术。降到春秋时期,王道虽然衰微,但周礼并未改变,孔子赞《易》、作《春秋》,他的门徒坚守这些。衰败到战国时期,百家放纵纷乱,儒术大大受挫,哪有一国专门确立一种经学作为教化的呢?遭遇秦朝焚书灭学,到了汉景帝、武帝之间,各位老师各自怀抱一种经学传授给门徒,于是齐鲁燕赵邹梁的学术兴起。继承这些学术的人,又用来教育乡邑,各自形成一方,不能相通,而人的性情才能,也渐渐在经说中熏陶而变得不同。这篇记既然列举了教化分化的原因,以及其学说中的失误,又想到统一道德和风俗,不是众儒私人的教化所能期望的。所以培养君德、施行政教、端正风俗教化,没有比礼更紧迫的,而礼非天子不能推行。礼兴起了,然后君德可以成就,百官各得其宜,万事各得其序,和仁信义各得其本质,宗庙朝廷各得其秩序,家庭乡里各得其真情。礼废除了,那么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恩义淡薄,道义困苦,秩序丧失行为恶劣,各种混乱层出不穷且无法禁止抵御。凡此都是荀氏的学问,所谓追溯先王、以仁义为本、以礼作为经纬路径,不遵循礼的宪章而向《诗》《书》中寻求,是不可能得到的本旨。六经在秦朝被焚毁,又在汉代重新出现,而礼的废除却从汉代开始。河间献王献上古代邦国的礼五十六篇,武帝没有采用,而是沿袭秦朝的旧制来定宗庙百官的仪制。那些仅存的士礼,也没有颁布作为民众的准则。从此以来,学者循诵《易》《诗》《书》《春秋》的文字,而空谈其义理,有得有失,正如记中所称,而礼则湮没残缺,每当郊庙重大议论,众人都昏昧而不知其本源,民间士庶,祭祀宾客婚嫁,荡然无守而竞相淫侈。记中所说以旧礼为无用而抛弃的人,意在于此吧!学者可以习惯阅读而不考察吗?经本无〇,解释者失去其意,而愚妄诬陷贼乱的弊端产生,此篇。

分别其教化并指出其失误,所以用经解命名

属辞比事是《春秋》的教化

《春秋》属辞,必定与其事相比附,所以义理都曲折恰当,有得于《春秋》教化的人也如此。

《诗》的失误在于愚

《诗》可以兴起情志,但性情的感发,或者快乐过度而沉溺于所爱,悲哀过度而毁伤灭性,忧惧过度而恐惧狭隘以伤害生命,那么其失误就是愚。

《书》的失误在于诬

通达事理的人,或者强不知以为知,远慕上古之事,或者认为后世可以复行,这就叫诬。

《乐》的失误在于奢

玩心于歌舞,那么凡是能够娱情志、悦耳目的,都必须具备而后满足,那么渐渐流于奢侈放肆而不自知了。

《礼》的失误在于烦

记者的意旨主于礼,所以言礼的失误与诸经不同。大概诸经义理失误,那么人心或许被其遮蔽陷落;礼则是人的仪则,所应当服行,虽然过于烦琐,没有其他危害。

《春秋》的失误在于乱

辞与事相比附,事同而辞异,那么义理必定不同了。如果妄起义例,而失去圣人的本旨,那么大乱经常之道,如公羊氏说祭仲知权,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之类就是。秦朝以《易》为卜筮之书而不焚毁,那么自秦以前没有国立《易》教是明显的。《春秋》绝笔于获麟,又两年孔子去世,即使七十子有传授给门徒的,孔子也来不及见到,何况与《诗》《书》《礼》《乐》并立为教化,而一国人的性情都为之改变呢?写这篇记的,乃是西汉武帝宣帝以后的老儒,这是明显的。

天子,与天地相参,所以德行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漏微小。在朝廷,就遵循仁圣礼义的秩序;闲居,就听雅颂之音;行走,就有环佩之声;上车,就有鸾和之音。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各得其宜,万事各得其序。《诗》说:“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说的就是这个。

荀子说:“学习到了礼就停止了。礼是法的大纲,群类的纲纪,这叫道德的极致。”这篇记上面说诸经的失误,只有礼没有大疵,下面则极力说礼是道德的极致,群类的纲纪。天子应当立人极,与天地相参,必定德行配天地,利益兼万物,光明并日月,然后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