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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析疑十九

礼记析疑卷十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18–119 段

师中者,用以为礼辞。

  不旁狎

君子不身为狎,即人有相狎者,亦不可近其旁也。

  有亡而无疾

译“师中”这一卦辞,是用来作为礼仪上的辞令的。

不旁狎

君子不亲自做出轻慢狎昵的行为,即使有人来轻慢狎昵,也不可以靠近他。

有亡而无疾

亡者以礼去国,所谓有故而去,非逃也。

车马之美,匪匪翼翼;鸾和之美,肃肃雍雍。

仆者御得其道,则车马匪匪翼翼。君子在车,闻鸾和之声,则其容肃肃雍雍。

问国君之子长防?长,则曰:「能从社稷之事矣。」防,则曰:「能御,未能御。」问大夫之子长防?长,则曰:「能从乐人之事矣。」防,则曰:「能正于乐人,未能正于乐人。」问士之子长防?长,则曰:「能耕矣。」防,则曰:「能负薪,未能负薪。」

大夫之子皆入成均,大乐正、小乐正教之,故以正于乐人为言。士之子非秀者不得入乡学,故以耕与负薪为言。若国君之子,虽六艺在所必学,而不应以仆御为言。古者臣子之侍君父并曰御。《射义》「小大莫处,御于君所」,《内则》「父殁母存,冢子御食」是也。祭祀之终有嗣举奠之礼,故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将冠则能问寝视膳、侍御于君,孺子则不能,故防则曰「能御未能御也」。《曲礼》以言大夫之子,则义当为射御之御,葢国子学六艺,御其最下者,国君之子礼辞不当与大夫之子同。

  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

祭礼主妇献尸,受尸酢,及献祝、侑、佐食,致爵于主人,受主人致爵,自不得用肃拜。所谓吉事,乃平常嘉礼。庆事与族姻为礼,止于肃拜,而有君赐亦然。《玊藻》有「庆非君赐不贺」,盖此类也。

  亦曰乘壶酒束脩一犬

  或下有阙文或此句亦衍也

剑则啓椟盖,袭之,加夫襓与剑焉。

袭,因也;重也,反椟盖以承椟底,是因而重之也。

  小饭而亟之

亟之,非速咽,恐有问也。葢虽后君子,而已常恐君子早已,则已当随之,故不敢任意需缓。

  酌尸之仆如君之仆

旧説犯軷时饮仆非也。周官《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遂驱之。」则犯軷时仆无受饮之事,明矣。下云:「及祭,酌仆。」则正祭之后始酌仆,明矣。祭之末有畀煇、胞、翟、阍,况君之御仆乎?其酌以献仆,宜使膳宰或礼官之属,与《大射礼》司马正献获者、司射献释获者、司马师献▯仆与巾车获者之礼同,曰:「其在车,则有受饮;而不在车者,葢王朝大驭为中大夫,爵列畴六官之贰,亲且贵,王入郊宫祖庙,宜从王以入【祭毕然后先出升车以待王之出】则宜与诸公卿同受爵于坛庙。若王时巡、搜狩、省耕、省敛,偶有燕饮,及稍事而赐仆以饮,则宜在车耳。」诸侯之仆亦然。惟尸之仆宜常在车,故总见其受饮之仪。

  饮酒者禨者醮者有折俎不坐

燕礼》《大射礼》必彻俎,然后脱屦升堂坐,此饮酒之正礼也。禨与醮宜用脯醢,有折俎时少【冠醮有干肉折俎,但酌而无酬酢曰醮,则亲宾偶聚而有稍事,皆宜用醮,不独冠礼为然】故记者因举正礼而并着之。疏谓「饮酒者」即谓禨,冠则三字为赘设矣。

  其有折俎者取祭反之不坐

上言:「有折俎不坐。」此明取祭反之之后乃得坐也。

  道瞽亦然

道瞽亦然,为句。言「道瞽」者,亦当以在者告也。

  执烛不让不辞不歌

主人欢心未尽,而以火继之,所谓「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也。故此时众宾传饮,不让、不辞,并不得相和而歌,惟务尽主人之欢,成礼以退也。金华应氏谓:「执烛之人不暇为此。」非也。凡燕食之礼,执事之有司并无相让、相辞及歌诗之礼,安得执烛者独有此戒禁?

  礼记析疑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十九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学记

  就贤体逺

  体逺体恤幽逺小民之疾苦也

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

教学之法,莫备于周。凡有地治者,皆兼教事,不独师儒也;虽农工商贾,少时皆受小学于里塾,不独秀民也。是以无人不明于伦理,而仁让之心易生;无事不为之制防,而邪恶之涂自闭。故化民成俗,其本由于圣人之徳化,而谓专由于学者,文武周公之徳化,至昭穆而不能承矣,而赖其礼教以相维持者且数百年。东汉及前明之衰

译死者依照礼制离开国家,这就是所说的有缘故而离开,并不是逃跑。

车马的华美,整齐有序;鸾铃和鸣的美妙,庄重和谐。

仆役驾车合乎法度,那么车马就整齐有序。君子在车上,听到鸾铃和鸣的声音,那么他的仪容就庄重和谐。

询问国君的儿子长大还是年幼?如果长大,就说:“能够参与国家大事了。”如果年幼,就说:“能够驾车,还不能够驾车。”询问大夫的儿子长大还是年幼?如果长大,就说:“能够参与乐官的事务了。”如果年幼,就说:“能够端正于乐官,还不能够端正于乐官。”询问士的儿子长大还是年幼?如果长大,就说:“能够耕种了。”如果年幼,就说:“能够背柴,还不能够背柴。”

大夫的儿子都进入成均(最高学府),大乐正、小乐正教导他们,所以用“端正于乐官”来说。士的儿子如果不是优秀者不能进入乡学,所以用“耕种”与“背柴”来说。至于国君的儿子,虽然六艺都在必须学习的范围内,但不应当用“驾车”来说。古代臣子侍奉君父都称为“御”。《射义》说“无论大小职位,都在君主处侍奉”,《内则》说“父亲去世母亲健在,长子侍奉饮食”就是这样。祭祀结束有继承者举奠的礼仪,所以长大就说“能够参与宗庙社稷的事务”,将要行冠礼则能够问安侍膳、侍奉君主,年幼的孩子则不能,所以年幼就说“能够侍奉,还不能够侍奉”。《曲礼》中关于大夫儿子的说法,那么义理上应当是射箭驾车的“御”,大概国子学习六艺,驾车是最末一项,国君的儿子在礼辞上不应当与大夫的儿子相同。

妇人遇到吉事,即使有君主的赏赐,也只用肃拜。

祭祀礼仪中,主妇向尸献酒,接受尸的酬酒,以及向祝、侑、佐食献酒,将爵位致于主人,接受主人致来的爵位,自然不能使用肃拜。所说的吉事,乃是平常的嘉礼。庆贺之事与族姻行礼,只用到肃拜,有君主赏赐也是如此。《玉藻》有“庆贺若非君主赏赐就不祝贺”,大概属于这类情况。

也说乘壶酒、束脩、一犬。

或者下面有缺漏的文字,或者此句也是衍文。

剑则打开椟盖,包裹起来,加上夫襓和剑。

袭,是沿袭;也是重叠,反扣椟盖以承接椟底,这是沿袭并重叠的意思。

小口吃饭且急促。

急促,不是快速吞咽,是担心有人询问。大概虽然落后于君子,但自己常恐君子早已吃完,那么自己应当跟随,所以不敢任意拖延。

斟酒给尸的仆役如同君主的仆役。

旧说认为犯軷时给仆役饮酒是错误的。周官《大驭》:“掌管驾驭玉路以祭祀,以及犯軷时,王在左边驾驭,驭手下祝,登上车接受缰绳,于是驱策。”那么犯軷时仆役没有接受饮酒之事,是很明白的。下面说:“等到祭祀,斟酒给仆役。”那么正是祭祀之后才开始给仆役斟酒,是很明白的。祭祀末尾有给予煇、胞、翟、阍的礼仪,何况君主的御仆呢?其斟酒献给仆役,适宜让膳宰或礼官之类的人,与《大射礼》司马正献给获者、司射献给释获者、司马师献给仆役与巾车获者的礼仪相同,说:“如果在车上,就有接受饮酒;而不在车上的,大概王朝大驭是中大夫,爵位位列六官之副,亲近且尊贵,王进入郊宫祖庙,适宜跟随王进入【祭祀完毕然后先出升车以等待王的出来】,那么适宜与诸公卿同在坛庙接受爵位。如果王时巡、搜狩、省耕、省敛,偶尔有宴饮,以及稍事而赐仆役以饮酒,那么适宜在车上。”诸侯的仆役也是如此。只有尸的仆役适宜常在车上,所以总括展示其接受饮酒的礼仪。

饮酒者、禨者、醮者有折俎不坐。

《燕礼》《大射礼》必定撤去俎,然后脱鞋升堂坐下,这是饮酒的正礼。禨与醮适宜用脯醢,有折俎的时候少【冠醮有干肉折俎,但酌而无酬酢曰醮,那么亲宾偶聚而有稍事,都适宜用醮,不独冠礼如此】,所以记录者因举正礼而一并记载。疏说“饮酒者”即谓禨,那么冠则三字就是赘设了。

其有折俎者取祭反之不坐。

上面说:“有折俎不坐。”这里说明取祭反之之后才得坐下。

道瞽亦然。

道瞽亦然,为句。说“道瞽”者,也应当以在者告也。

执烛不让不辞不歌。

主人欢心未尽,而以火继之,所谓“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也。所以此时众宾传饮,不让、不辞,并不得相和而歌,惟务尽主人之欢,成礼以退也。金华应氏谓:“执烛之人不暇为此。”非也。凡燕食之礼,执事之有司并无相让、相辞及歌诗之礼,安得执烛者独有此戒禁?

礼记析疑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十九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学记

就贤体逺

体逺体恤幽逺小民之疾苦也

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

教学之法,莫备于周。凡有地治者,皆兼教事,不独师儒也;虽农工商贾,少时皆受小学于里塾,不独秀民也。是以无人不明于伦理,而仁让之心易生;无事不为之制防,而邪恶之涂自闭。故化民成俗,其本由于圣人之徳化,而谓专由于学者,文武周公之徳化,至昭穆而不能承矣,而赖其礼教以相维持者且数百年。东汉及前明之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