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析疑卷十四
犹朝于庙】听朔以颁政令,宜于朝飨之后也。注谓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尤非也。庙无二主,当季秋飨帝,然后迎主于文王之庙以配焉。今既告朔于文王之庙,而又以牲空告于明堂,何义乎?大飨之礼与圜丘并重,惟祀上帝而配以文王,今乃毎月以特牲告五帝及其神,不亦凟慢矣乎【五人帝及五臣之主当在四郊,不闻又设主于明堂也。且既告朔朝飨于太庙,而又迎文武之主于明堂,不可也。告朔于明堂,先飨文武而后告于太庙及羣庙而设朝飨,更不可也。未告于先王先公,未朝飨于庙,而先听朔,事有是理乎】葢明堂颁政之堂,惟大飨一有事焉,听朔则不宜有祭告也。朝飨之礼当终朝而毕【记曰:「饮酒之礼,朝不废朝,暮不废夕。」葢朝本朝事也】然后可出国而听朔于明堂。曰飨,则非币告也。其用牲,则天子必以太牢,诸侯必以少牢【鲁告朔有饩羊,则飨用少牢明矣】无用特牲之理。葢月朔大食,王后膳以太牢,君夫人膳以少牢,而庙飨乃杀焉,可乎?其礼节宜简,无灌鬯、告血、荐腥之节【周官》以馈食飨先王,説者谓即朔月朝飨,自馈熟始】又无后夫人之献尸、宾祝侑羣下之酬酢,则亦可以终朝而毕事矣【如聘使归释奠于祢,三献行酬,须防而……】毕事,其仪简故也】
译犹如在宗庙朝见】在初一听取政令以颁布政令,适宜在朝飨之后进行。注释认为凡是听取政令必定要用特牲来告祭五帝及其神灵,并配以文王、武王,尤其是不对的。宗庙没有两个主位,应当在季秋飨祭五帝,然后从文王的宗庙迎请神主来配享。现在既在文王的宗庙告祭初一,又用牲礼空祭于明堂,这是什么道理呢?大飨之礼与圜丘祭同等重要,只祭祀上帝而配以文王,现在却每月用特牲告祭五帝及其神灵,不也太亵渎轻慢了吗【五位帝君及五位臣子的神主应当在四郊,没听说又在明堂设立神主的。况且既在太庙告祭初一并进行朝飨,又迎请文王、武王的神主到明堂,是不可以的。在明堂告祭初一,先飨祭文王、武王而后在太庙及群庙进行朝飨,更是不可以的。未告祭先王先公,未在宗庙进行朝飨,却先听取政令,事情有这种道理吗】大概明堂是颁布政令的地方,只有在大飨时才有事举行,听取政令则不适宜有祭告。朝飨之礼应当在一个早晨结束【《礼记》说:“饮酒之礼,早晨不废朝事,傍晚不废夕事。”大概朝飨本来就是早晨的事】然后才可以出宫到明堂听取政令。称为飨,就不是用币帛告祭。如果使用牲礼,那么天子必定用太牢,诸侯必定用少牢【鲁国告祭初一有活羊,那么飨祭用少牢就很明显了】没有用特牲的道理。大概初一是大食,王后的膳食用太牢,君夫人的膳食用少牢,而宗庙飨祭反而减少,可以吗?其礼节应当简略,没有灌鬯、告血、荐腥的环节【《周官》用馈食飨祭先王,解说者认为就是初一的朝飨,从进献熟食开始】也没有后夫人献尸、宾祝劝谏群臣酬酢的环节,那么也可以在一个早晨结束事情【如聘使归来在祢庙释奠,三献行酬,须臾而……】结束事情,是因为其仪节简略的缘故】
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
郑氏谓反宿路寝,又谓听于明堂门中,还处路寝终月,非也。诸侯视朝,退适路寝听政,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后适小寝释服。天子礼宜同,其处路寝门中,特听政时耳,居食与宿仍在燕寝也。春秋讥薨于小寝,以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疾革则当迁于路寝以正其终,非谓平时皆当宿于路寝也。虽礼文残阙,以义测之,必齐丧之期始宿于路寝,以人君听政之所,而日与嫔御燕休焉,非所安也。《周礼》:「宫人掌王之六寝。」注:「路寝一以治事,小寝五以休息。」《文王世子》篇:「公族以刑死,君为之变,素服居外。」疑即宿路寝也。疏:「终竟一月所听之事,于一月中耳,当是于门中。」衍误。
御瞽几声之上下
声音与政通,吉凶先见,理固有之。而朝夕恒食之乐,必使御瞽几声之上下,所以警人君,俾时惕然于天心人事之不可常也。箴诵则责之师、蒙,诔、諡则作于众瞽。盖以废疾之人,于世无求,使陈法戒于君侧,告行迹于皇天,可以正言不讳,而聴者无猜也。
年不顺成,则天子素服、乘素车,食无乐。
顺者,庶徴时叙;成者,百谷丰登。惟顺故成,惟不顺故不成也。而雨、旸、燠、寒、风之不时,实由肃、乂、哲、谋、圣之防念,故年不顺成,以丧礼处之,使人君念用庶徴也。
皮弁以聴朔于太庙,朝服以日视朝于内朝。
天子聴朔于明堂,颁是月之政令于畿内也。诸侯聴朔于太庙,聴王朝所颁之月令而宣布于国中也。聴朔于明堂,则兼聴是日之政,以六官庶司既从王告朔、朝飨于太庙,又从聴朔于明堂,无暇更复逆于路寝也。诸侯聴朔、朝飨既毕,则易服以反路寝而聴政焉。孔子曰:「朝服而朝,卒朔然后服之。」是也,所省者惟视朝之节耳。
朝辨色始入,君日出而视之,退适路寝,聴政。
不于视朝时聴政,而退适路寝者,不敢以仓猝决事,且使羣臣各以次效其功状,毕其计虑,而详察其得失也。
又朝服以食,特牲三俎,祭肺;夕深衣,祭牢肉。
曰:「特牲,明择用羊、豕而不得兼也。于夕曰『祭牢肉』者,明用牲余体,而非以朝食之余进也。日中则馂朝食之余而不祭。」诸侯之礼然,则天子日中及夕食亦用牢之余体可知,足证王安石説周官》「膳夫奉膳赞祭」之误。
子卯稷食菜▯
非以为忌也,夏正虽革,而服事殷者仍夏之诸侯;殷命遐终,而服事周者仍殷之诸侯。故于庙社不祀之日,而稷食菜羹,以示其不敢安焉。此必汤、武躬行,而因着为令典也。于此见圣人遭变,虽君臣易位,而忠敬之心仍不失其常。
凡有血气之类弗身践也
山隂陆氏谓:「践读如字,血气之类,葢若蝼蚁,得之而未尽也。若蝼蚁之类,则曰弗践可矣。弗身践者,如遇毒螫害人之物,则使人驱除刈杀,特不躬自蹴蹋之耳。」
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
朱轼曰:「此言周正也。八月乃夏之六月,虽不雨,犹有待;至灾成,则不止于不举。」
君衣布搢本
年不顺成,天子以丧礼处之,示天降丧乱,亡无日也;诸侯则贬从臣下之服物,示不能康济国民,则无以保其爵命也。此义明,尚安有视民如草芥者乎?
闗梁不租
周官之法,闗聨门市以讥不物,商贾贡其货贿而无所为租;山泽之农贡其物以当邦赋而无所为税。此春秋战国苟且之政,记者妄述以为先王之制耳。后儒傅防乃谓周官有租有税,所谓道聴而涂説也。
山泽列而不赋
列谓分别其孰为可取,孰为宜禁,而颁布之【或以地之广狭,或以材之大小疎密】恐民愚以岁凶恣取而后不继也。《周官》角人、羽人、掌葛,皆征其材物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山农、泽农,授以山泽可耕之地,而使守其材物者】材物之外,别无所谓赋,不赋即谓免其材物之征耳。
土功不兴
后世兴功筑以救荒,上佣之也。古者力役征于民,故土功不兴。
大夫不得造车马
大夫体国,有资聚,则当尽出以佐民之急,无暇及自奉之服物
译闰月时,关闭宫门左扇,君主站立其中。
郑玄认为君主反宿于路寝,又说在明堂门中听政,然后回到路寝住满整个月,这是不对的。诸侯上朝,退朝后到路寝听政,派人去查看大夫,大夫退下后,君主才去小寝脱去朝服。天子的礼制应当相同,君主处在路寝门中,只是听政的时候,日常起居饮食和住宿仍在燕寝。《春秋》讥讽君主死在小寝,是因为男子不应死在妇人手中,病情危急时就应当迁到路寝以端正终礼,并不是说平时都应当宿在路寝。虽然礼制文献残缺,根据义理推测,必定是在斋戒丧期才开始宿在路寝,因为路寝是人君听政的地方,如果每天与妃嫔在那里宴乐休息,是不安心的。《周礼》说:“宫人掌管天子的六寝。”注解说:“路寝一处用来处理政务,小寝五处用来休息。”《文王世子》篇说:“公族的人因犯罪被处死,君主为他改变常礼,穿素服住在外面。”怀疑这就是宿在路寝。疏解说:“整一个月所听政的事,都在一个月中,应当是在门中。”这是衍文错误。
御用乐官几次调整声音的高低。
声音与政事相通,吉凶先兆显现,道理本来如此。而早晚日常饮食时的音乐,必定让御用乐官几次调整声音的高低,以此来警示君主,使君主时刻警惕天意人事不会恒常不变。规劝诵读则责成师、蒙,诔文、谥号则由众乐官制作。大概是因为这些废疾之人,在世上无所求,让他们在君主身边陈述法度警戒,向皇天报告行为事迹,可以直言不讳,而听者没有猜忌。
年成不顺遂,天子就穿素服、乘素车,吃饭没有音乐。
顺,指各种征兆按时序出现;成,指百谷丰收。因为顺所以成,因为不顺所以不成。而雨、晴、暖、寒、风的不按时令,实际上是由于肃、乂、哲、谋、圣五种德行的思虑有所缺失,所以年成不顺遂,用丧礼来对待,使君主念及运用各种征兆。
穿皮弁服在太庙听朔,穿朝服在内朝每日视朝。
天子在明堂听朔,向京畿地区颁布当月的政令。诸侯在太庙听朔,听取王朝颁布的月令并向国内宣布。在明堂听朔,就兼听当天的政务,因为六官众臣既跟随君王在太庙告朔、朝享,又跟随听朔于明堂,没有空闲再逆着去路寝。诸侯听朔、朝享完毕后,就换衣服返回路寝听政。孔子说:“穿着朝服上朝,结束朔日礼仪后才穿它。”就是这样,所省略的只是视朝的礼节罢了。
早晨辨别天色开始入朝,君主日出时视朝,退朝后去路寝听政。
不在视朝时听政,而退朝后去路寝,是不敢仓促决断事情,并且让群臣依次汇报他们的功绩状况,完成他们的计虑,从而详细考察得失。
又穿朝服吃饭,用特牲三俎,祭肺;晚上穿深衣,祭牢肉。
说:“特牲,说明选择用羊、猪而不能兼用。晚上说‘祭牢肉’,说明用牲口的剩余部分,而不是用早饭的剩余进献。中午则吃早饭的剩余而不祭祀。”这是诸侯的礼制,那么天子中午和晚上吃饭也用牢牲的剩余部分就可以知道了,足以证明王安石说《周官》‘膳夫奉膳赞祭’是错误的。
子卯日稷吃菜羹。
不是因为这日子忌讳,夏历虽然变革,但服事殷商的仍是夏朝的诸侯;殷商命数终结,但服事周朝的仍是殷商的诸侯。所以在庙社不祭祀的日子,稷吃菜羹,以示不敢安逸。这必定是汤、武亲身实行,因而著为常典。由此可以看出圣人遭遇变故,虽然君臣易位,但忠敬之心仍然不失常态。
凡是有血气的动物,君主不亲自践踏。
山阴陆氏说:“践读如字,血气的动物,大概像蝼蚁,得到它们而没有杀尽。如果是蝼蚁之类,说‘不践踏’就可以了。‘不亲自践踏’的意思是,如果遇到毒螫害人的东西,就让人驱除刈杀,只是不亲自踩踏罢了。”
到了八月不下雨,君主不举乐。
朱轼说:“这是说周历。八月是夏历的六月,虽然不下雨,还值得等待;等到灾害形成,就不止于不举乐了。”
君主穿布衣,插笏板。
年成不顺遂,天子用丧礼对待,显示天降丧乱,灭亡没有日子了;诸侯则降低使用臣下的服饰器物,显示不能安抚救济国民,就无法保住爵位任命。这个意义明确了,哪里还有视民如草芥的人呢?
关卡桥梁不征收租税。
《周官》的法令,关卡连接市场来稽查不合规的东西,商贾进贡货物而没有租税;山泽的农夫进贡物品来充当国家赋税而没有税收。这是春秋战国苟且的政治,记录者妄加叙述以为是先王的制度。后儒附会才说《周官》有租有税,所谓道听途说罢了。
山泽物产分别而不征税。
列,指分别哪些可以取用,哪些适宜禁止,并颁布规定【有的根据土地的广狭,有的根据材木的大小疏密】,恐怕百姓愚昧,在年成凶歉时肆意取用而后继无力。《周官》角人、羽人、掌葛,都向山泽的农夫征收材物来充当国家赋税【山农、泽农,授予山泽可耕之地,让他们守护材物】,材物之外,没有别的赋税,不赋就是免除材物的征收。
土木工程不兴起。
后世兴起工程筑堤来救荒,是上面雇佣工人。古代力役征发于民,所以土木工程不兴起。
大夫不得造车马。
大夫体恤国家,有积蓄,就应当全部拿出以救助百姓的急难,没有空闲顾及自己享用的服饰器物。
君羔幦虎犆,大夫齐车鹿幦豹犆,朝车、士齐车鹿幦豹犆。
士齐车虽与大夫朝车同,其皮物之精粗、攻治之良苦,必有与大夫之齐车异者矣。或曰:「末鹿幦豹犆字必有误也。果与上同,则其文当曰『大夫士齐车朝车鹿幦豹犆』,无为别举而覆出。」陈氏、马氏谓式有衡以横于上,有犆以直于下而异饰,非也。式之衡者,以人凭之,故设幦;其直者,无事于饰。
出杅履蒯席连用汤履蒲席
浴用二巾,以上下洁汚,不可比而同之也。入杅,坐而浴,水之沈澜,不能分上下洁汚,故出杅,履蒯席,别用汤,立而濯上体,以絺巾拭之,然后防汤于异器,以濯下体,而履蒲席焉。旧説「汤专濯足」,则无为易汤矣。《攷工记》「湅丝」、「湅帛」,易水以淘练之义。
将适公所宿齐戒居外寝
古礼:君日出而视朝,自命士以上,皆曰与君相见而有复逆。此乃乡遂之吏、公邑都家之长,以时以事入国见君之礼也。
书思对命
君所问及对答之辞,岂可豫料夙设?君命当奉行者,亦不应得豫书也。盖思者,己所欲陈于君;对命者,君夙昔所命当复对之事。二者皆豫书于笏以备遗忘,不得为三则。
揖私朝煇如也登车则有光矣
其事非竒,然非职业具脩、操行髙洁、俯仰无惭,无由得此气象,与《召南》之《羔裘》言「退食委蛇」同义,非美其其仪观,乃古人之善言徳行也。
徒坐不尽席尺,读书、食,则齐豆,去席尺。
以豆去席尺,故坐与席齐,则书几之去席尺不必言矣。
饭饮而俟
朱轼曰:「饭毕,亦饮而俟君之飱也。」
君既食又饭飱
又疑乃字误
君既彻执饭与酱乃出授从者
饭与酱皆已之余,不敢虚君惠,又不敢使公士食已之余,故出授从者,使馂之,犹《周官》之法,王在丧,宰摄祭,不敢饮福,则使郁人与量人受举斚之卒爵而饮之也。疏谓此食合已之所得,故授从者,似将以饭酱归,恐非礼意。饭酱非牲俎之比,偶然侍食,无为侍食者特设之俎,则无可归,故饭酱宜使从者馂。若君与臣礼食,则亲彻奠于阶西,而不授从者,以有司将归宾俎,必与黍酱同归。大夫相食,亦亲彻奠于阶西,以归俎之礼与公食同也。
凡侑食不尽食
饭之数,尊卑有等,故不尽食,然后可量其多寡,而不虚后侑也。
退则坐取屦隠辟而后屦
不敢郷君,而屦,故就隠辟之处,非逡廵而退之谓。
惟飨野人皆酒
蜡者,聴民自为一日之乐,而非上飨之也。惟飨耆老、孤子,则有爵者不与,故曰野人。
冠而敝之可也
非时王之服,私居亦不敢常着;而始加之元服,又不宜毁裂以充他用。故敝之,置而不用,久将自敝。
缟冠▯武子姓之冠也
父小祥以前,子尚服受服之冠;父小祥,则子之服释矣,故反常服,惟冠犹缟。其上以祖父母乃正綂之期,又恐父见子服之全吉而不安于心也,知非父大祥以后所服者,未有小祥已全吉,而大祥后转用缟之义也。其义与「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同,圣人教孝之仿偟周浃如此。
垂緌五寸,惰游之士也;▯冠缟武,不齿之服也。
惰游之士,王制所谓不帅教者,不齿;周官所谓罢民。
五十不散送
此谓旁亲。君子之居丧也,顔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五十始衰,于父母之丧,亦不能致毁矣,况等而下之乎?故不散送也。若主人则不宜有异,一麻之散与绞,而不敢苟同者,所以责其哀情之实也。若居处饮食百事无变焉,而苴绖苞屦,是作伪于亲,非人道也。
缝齐倍要
郑注「缝」或为「丰」,或为「逢」,义当从「逢」。《儒行》「逢掖之衣」、《楚辞》「后嗣逢长」,皆大也。若以「缝」为义,则曰「齐倍要」足矣,于文为赘。
衽当旁
谓裳衽也。衣衽无不当旁者,裳则前三幅,后四幅,衽之相交,或不当旁。惟深衣与裳连,则裳衽亦当旁也。
长中继揜尺
中人臂长三尺,自背之中至指,则近四尺。深衣反诎之及肘,必五尺余乃可揜
译君用羊羔皮做车轼的覆巾,虎皮做车前的横木;大夫的齐车用鹿皮做车轼的覆巾,豹皮做车前的横木;朝车和士的齐车也用鹿皮做车轼的覆巾,豹皮做车前的横木。
士的齐车虽然与大夫的朝车相同,但其皮革的精细粗糙、加工的好坏,必定与大夫的齐车有区别。有人说:“‘鹿幦豹犆’这几个字一定有错误。如果与上文相同,那么文字应当说‘大夫士齐车朝车鹿幦豹犆’,没有必要分别列举又重复出现。”陈氏、马氏认为车轼上有横木横在上面,有直木竖在下面,装饰不同,这是不对的。车轼上的横木,因为人凭靠它,所以设置覆巾;那直木,不需要装饰。
出浴盆,踩着蒯席,接着用热水,踩着蒲席
沐浴用两条毛巾,一条用于上部,一条用于下部,区分洁净与污秽,不能混为一谈。进入浴盆,坐着沐浴,水的沉淀和波澜,不能区分上下的洁净与污秽,所以出浴盆,踩着蒯席,另外用热水,站着洗涤上半身,用细葛布毛巾擦拭,然后把热水放到别的容器中,用来洗涤下半身,这时踩着蒲席。旧说认为“热水专门用来洗脚”,那么就没有必要换热水了。《考工记》中“湅丝”、“湅帛”,是换水来淘洗练制的含义。
将要前往公所,住宿斋戒,住在外寝
古礼:国君日出时视朝,从命士以上,都称为与国君相见而有复逆之礼。这是乡遂的官吏、公邑都家的长官,按时按事进入国都见国君的礼仪。
书写思考,应对命令
国君所问和应对回答的言辞,岂能预先料想并提前准备?国君命令应当奉行的,也不应该预先书写。大概“思”是,自己想要向国君陈述的内容;“对命”是,国君从前所命令应当再次应对的事情。这两者都预先写在笏板上以防遗忘,不能算作三条。
在私朝作揖,光彩照人;登上车,就有光辉了
这件事并不奇特,然而如果不是职业修养完备、操行高洁、举止无愧,无法得到这种气象,与《召南》的《羔裘》说“退食委蛇”同义,不是赞美其仪容,而是古人善于言说德行。
徒坐时不坐满席子的一尺,读书、吃饭,则与豆器齐平,离开席子一尺。
因为豆器离开席子一尺,所以坐着与席子齐平,那么书几离开席子一尺就不必说了。
吃饭喝水然后等待
朱轼说:“吃完饭,也喝水然后等待国君用餐。”
国君已经吃完饭,又吃饭喝水
又怀疑“乃”字有误
国君已经撤去餐具,拿着饭和酱,然后出来交给随从
饭和酱都是剩下的,不敢辜负国君的恩惠,又不敢让公士吃自己剩下的,所以出来交给随从,让他们吃剩饭,就像《周官》的法规,王在丧期,宰代替祭祀,不敢饮福,就让郁人和量人接受举斚剩下的酒而喝掉。疏说这食物合于自己所得,所以交给随从,似乎要把饭酱拿回去,恐怕不符合礼意。饭酱不像牲俎那样,偶然侍奉饮食,没有必要为侍奉饮食的人特设俎,那么就没有可拿回去的,所以饭酱应当让随从吃剩饭。如果国君与臣子礼仪饮食,就亲自撤去放在阶西,而不交给随从,因为有司将归还宾客的俎,必定与黍酱一同归还。大夫相互饮食,也亲自撤去放在阶西,因为归还俎的礼仪与公食相同。
凡是劝食不吃完
饭的数量,尊卑有等级,所以不吃完,然后可以衡量多少,而不辜负后面的劝食者。
退下就坐着取鞋,隐蔽避开然后穿鞋
不敢面向国君穿鞋,所以到隐蔽避开的地方,不是退让的意思。
只有宴请野人都用酒
蜡祭,是让百姓自己享受一天的快乐,而不是上级宴请他们。只有宴请耆老、孤子,才有爵位的人不参与,所以说野人。
戴上然后破旧也可以
不是当朝王者的服饰,私下居住也不敢常穿;而刚开始加上的元服,又不宜毁裂以充其他用途。所以破旧,放置不用,久了自然会破旧。
缟冠〇武子姓的冠
父亲小祥以前,儿子还穿着受服的冠;父亲小祥,那么儿子的丧服就解除了,所以恢复常服,只有冠还是缟。其上是祖父母乃正统的期年,又恐怕父亲看见儿子穿着全吉的服饰而不安心,知道不是父亲大祥以后所穿的,没有小祥已经全吉,而大祥后转用缟的道理。其意义与“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相同,圣人教孝的周详如此。
垂緌五寸,是懒惰游荡的士人;〇冠缟武,是不齿的服饰。
懒惰游荡的士人,是王制所说的不听从教化的人,不齿;周官所说的罢民。
五十岁不散送
这是指旁亲。君子居丧,脸色符合其情感,戚容符合其服饰。五十岁开始衰老,对于父母的丧,也不能极度毁伤,何况等级更低的人呢?所以不散送。如果是主人则不应该有异,一麻的散与绞,而不敢苟同,是为了责备其哀情的真实。如果居处饮食百事没有变化,而苴绖苞屦,这是对亲人作伪,不是人道。
缝齐倍要
郑注“缝”或为“丰”,或为“逢”,意义应当从“逢”。《儒行》“逢掖之衣”、《楚辞》“后嗣逢长”,都是大的意思。如果以“缝”为义,那么说“齐倍要”就够了,在文中是多余的。
衽当旁
说的是裳的衽。衣的衽没有不当旁的,裳则前三幅,后四幅,衽的相交,或不当旁。只有深衣与裳连,那么裳的衽也当旁。
长中继揜尺
中人臂长三尺,从背的中部到手指,则接近四尺。深衣反折到肘,必定五尺余才可以覆盖
。疏言幅广二尺二寸,以半幅继续袖口,仅三尺六寸,安能反诎而揜尺?岂除衣身正幅,而惟计两袖之度耶?古尺短,其度正合。
译疏文中说布幅宽二尺二寸,用半幅布接续袖口,总共只有三尺六寸,怎么能弯折过来覆盖一尺呢?难道除去衣身的正幅,只计算两袖的尺寸吗?古代的尺较短,其尺寸正好相符。
朝服之以缟也自季康子始也
王制革制度、衣服,曰:「叛。」非有无君之心,轧上之势,未敢然也。季康子时政在大夫,天子、诸侯若缀旒久矣,故以意而更朝服也。
裘之裼也,见美也;吊则袭,不尽饰也。君在则裼,尽饰也。服之袭也,充美也。是故尸袭,执玉、龟袭,无事则裼,弗敢充也。
裼袭或言裘,或言服者,于见则举内之裘,于充则举外之服也。君在,丧所也。古者卿大夫之丧,君皆吊临。
既搢则盥,虽有执于朝,弗有盥矣。
入朝时,既搢笏必盥手,故执笏于朝弗再盥,盖登车不执笏,至朝而后执也。疏义甚明,方氏乃谓「在庙搢笏必盥,及有执事于朝不再盥」,恐未安。庙中之事,无中辍者,方执事于庙,无因忽又执事于朝。且庙中设罍水,今曰「盥于庙,则于朝弗再盥」,似平时朝中可盥,未知何据?
大夫大带四寸,杂带,君朱緑,大夫▯华,士缁辟,二寸,再缭四寸。
于大带四寸,下更举杂带,则自君及士皆二寸,盖四寸而复缝之也。杂带狭,取其便。旧説再绕要一帀,则于四寸义难通。于大带举大夫,于杂带二寸再缭举士,明自君以下皆同也。盖带之广加于四寸,则不便于束;既取简便而再缭,则君大夫不宜有异。如有异,则宜有明文以别白之。盖带之辨在縁而不在长短广狭也。
肆束及带
肄者,纽约之余;带者,下垂之绅;束者,组绶所束之玉佩也。盖惟佩玉不利于勤者之事及走趋,故收拥玉佩,则并事佩及绅约之垂者。此礼盖为士大夫设,若寻常男女,事佩不碍走趋及有事也。
韠:君朱,大夫素,士爵韦。圜杀直,天子直,公侯前后方,大夫前方后挫角,士前后正。
旧説圜、杀、直三者,韠之形制,非也。言尊卑之等,圜者杀于直耳。公侯前后方,则杀于天子之直矣;大夫后挫角,则又杀于公侯之前后方矣。注疏:「杀者,去上下各五寸,所去之处以物补饰之使方。」亦非也。直者,以全韦为之,而邉幅皆直也。前后方者,上下皆尺以取方,而旁以别韦合之,所杀者下广左右各五寸,而上广无变也。知然者,上广一尺,下广二尺,非下广左右各去五寸以达于上广,则不得云方矣。大夫亦上下皆尺以取方,但上角防挫耳,正即直也。
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
韠之有颈,所以缀于腰也。韠以韦为之,颈太广则不能顺贴,故止用五寸。又恐其左右偏侧,故于两肩各为革带以缀于腰,而革带之博则二寸也。朱轼曰:「颈与肩乃安于韠上者,取足以繋而已,故不言长。」
君命屈狄
疑惟子男之妻,五命然后得受命于王。自四命以下,其妻皆有司等其爵命,犹君之众子,使有司名之。注谓受王后之命,非也。《杂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
唯世妇命于奠茧,其他则皆从男子。
三夫人、九嫔必亲受命于王,世妇必累积功勤,乃因献茧就而命之。其他皆从男子,则自王之卿大夫、公之孤以下,妇从夫爵而有司命之,可知矣。外命妇然,则内官自世妇以下,亦有司等其班次以为服命,而王不亲,可知矣。侯国之夫人不得亲受命于王,明矣。而记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盖谓达其姓氏于王,而内史赐以册命耳。
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
朱轼曰:「一节、二节,谓一使方往,又一使随后也。不言三者,三亦不过走且见,不待三也。」
童子之节也,缁布衣,锦縁,锦绅并纽,锦束髪,皆朱锦也。童子多具,大父母饰以朱锦,盖用为亲欢,又发扬其志气,使知兴于道艺,而欲为秀民矣。
无缌服聴事不麻
知其哀情之不能称,而空加之服,是使习于欺也。观此,则知先王制丧服之义矣。
凡燕食妇人不彻
注谓妇人质不备礼,陈氏《集説》遂谓弱不胜事,非也。特牲馈食,宗妇彻祝豆笾,彻主妇荐俎;少牢馈食,告利成后,妇人彻室中之馔;周官内宗,荐加豆笾及以乐彻,则佐传笾豆;外室佐王后荐玉豆及以乐彻,亦如之。质不备
译朝服采用白色生绢,是从季康子开始的。
《王制》规定,擅自改变制度、服饰,称为“叛乱”。如果没有背叛君主的心思,没有凌驾于上位者的权势,是不敢这样做的。季康子当时政权掌握在大夫手中,天子、诸侯如同悬挂的旗帜一般长久地处于虚位,所以他凭自己的心意更改了朝服。
皮衣外面穿罩衣,是为了显露皮衣的美;吊丧时则不穿罩衣,是不把装饰做到极致。君主在场时穿罩衣,是把装饰做到极致。衣服不穿罩衣,是为了充实皮衣的美。因此,作为受祭者的尸不穿罩衣,手持玉器和龟甲时不穿罩衣,没有事时则穿罩衣,是不敢把装饰做到极致。
关于穿罩衣和不穿罩衣,有时说皮衣,有时说外衣,在显露时举出里面的皮衣,在充实时举出外面的外衣。君主在场,是因为处于丧礼的场所。古代卿大夫去世,君主都去吊唁临丧。
既已插好笏板就洗手,即使有在朝廷执掌的事务,也不再洗手了。
进入朝廷时,既已插好笏板必定洗手,所以在朝廷执笏时不再洗手,大概是因为登上车时不执笏,到了朝廷才执笏。疏义的说明很明白,方氏却说“在宗庙插笏必定洗手,等到在朝廷有执掌的事务就不再洗手”,恐怕不妥当。宗庙中的事务,没有中途停止的,正在宗庙执掌事务,没有因为忽然又在朝廷执掌事务的理由。况且宗庙中设有盛水的罍,现在说“在宗庙洗手,就在朝廷不再洗手”,似乎平时在朝廷可以洗手,不知道依据是什么?
大夫的大带宽四寸,杂带,君主的用朱红色和绿色,大夫的用黑色和白色,士的用黑色边缘,宽二寸,绕两圈后宽四寸。
在大带宽四寸之后,又举出杂带,那么从君主到士都是二寸,大概是四寸后再缝合的缘故。杂带狭窄,取其方便。旧说认为绕腰一圈,那么在四寸的意义上难以通顺。在大带中举出大夫,在杂带二寸绕两圈中举出士,明确说明从君主以下都是一样的。大概带的宽度超过四寸,就不便于束紧;既然取简便而绕两圈,那么君主和大夫就不应该有区别。如果有区别,就应当有明确的文字来区分。大概带的区别在于边缘装饰而不在于长短宽窄。
束紧以及带子
肄,是系结的剩余部分;带,是下垂的绅带;束,是组绶所束的玉佩。大概只有佩玉不利于勤劳的事务以及快步走,所以收拢玉佩,就一并处理佩玉以及绅带系结的下垂部分。这个礼仪大概是为士大夫设立的,如果是寻常男女,佩玉不妨碍快步走以及有事。
蔽膝:君主的用朱红色,大夫的用素色,士的用爵韦。圆形、削角、直形,天子的直形,公侯的前后方形,大夫的前方形后削角,士的前后正直。
旧说认为圆形、削角、直形三者,是蔽膝的形状制度,不对。说的是尊卑的等级,圆形的比直形的要低一等。公侯的前后方形,就比天子的直形低一等了;大夫的后削角,就比公侯的前后方形又低一等了。注疏说:“削角,是去掉上下各五寸,去掉的地方用东西补饰使之方形。”也不对。直形,是用完整的韦皮制作,而边缘都是直的。前后方形,是上下都是一尺以取方形,而旁边用别的韦皮缝合,所削去的是下面宽左右各五寸,而上面宽没有变化。知道这样的原因,是上面宽一尺,下面宽二尺,如果不是下面宽左右各去掉五寸以达到上面宽,就不能说是方形了。大夫也是上下都是一尺以取方形,只是上角稍微削去而已,正直就是直形。
它的颈部五寸,肩部的革带宽二寸
蔽膝有颈部,是用来系在腰上的。蔽膝用韦皮制作,颈部太宽就不能顺贴,所以只用五寸。又恐怕它左右偏斜,所以在两肩各做革带以系在腰上,而革带的宽是二寸。朱轼说:“颈部和肩部是安在蔽膝上的,取足以系住而已,所以不说长度。”
君主的命令是屈狄
怀疑只有子男的妻子,五命之后才能接受王的命令。从四命以下,他们的妻子都有官职评定他们的爵命,就像君主的众子,让官职命名他们。注说接受王后的命令,不对。《杂记》说:“夫人不接受天子的命令,是从鲁昭公开始的。”
只有世妇在奠茧时接受命令,其他都跟随男子。
三夫人、九嫔必定亲自接受王的命令,世妇必定累积功劳,才因为献茧而接受命令。其他都跟随男子,那么从王的卿大夫、公的孤以下,妇女跟随丈夫的爵位而有官职命令他们,可以知道了。外命妇如此,那么内官从世妇以下,也有官职评定他们的班次以制定服命,而王不亲自命令,可以知道了。侯国的夫人不能亲自接受王的命令,明确了。而记载说:“夫人不接受天子的命令,是从鲁昭公开始的。”大概是说把姓氏通达给王,而内史赐予册命而已。
凡是君主召唤用三种信物,两种信物用来跑,一种信物用来快走。
朱轼说:“一种信物、两种信物,是说一个使者刚去,又一个使者随后。不说三种,三种也不过是跑且见,不等到三种。”
童子的信物,是黑色布衣,锦边,锦绅并纽,锦束发,都是朱锦。童子多具备,祖父母用朱锦装饰,大概用来取悦亲人,又发扬他们的志气,使他们知道兴起于道艺,而想要成为优秀的人才。
没有缌麻服,听事不穿麻
知道他的哀情不能相称,而空加给他丧服,是使他习惯于欺骗。观察这个,就知道先王制定丧服的意义了。
凡是宴饮,妇女不撤去
注说妇女质朴不备礼,陈氏《集说》于是说柔弱不能胜任事务,不对。特牲馈食,宗妇撤去祝的豆笾,撤去主妇的荐俎;少牢馈食,告利成后,妇女撤去室中的食物;周官内宗,荐加豆笾以及用乐撤去,就辅助传递笾豆;外室辅助王后荐玉豆以及用乐撤去,也这样。质朴不备
礼、弱不胜事之説,不可通决矣。古无奴婢事舅姑者,即子妇也。朝夕盥馈,或夫妇居室,子女尚幼,非妇彻而谁哉?此所谓燕食,盖有庆事而女宾众至,或宗妇合食,既不可立一人为宾而独与之为礼,若主妇一一自馈,众宾一一自彻,则不胜其扰而义无所取,故使内御者、妇赞者中代彻,而不敢以烦宾也。
译礼、弱不胜事的说法,已经无法通晓决断了。古代没有奴婢侍奉公婆的情况,所谓侍奉者就是儿媳。早晚洗漱进献饮食,或者夫妇在室内居住,子女尚且年幼,如果不是由儿媳来撤去食器,那又是谁呢?这所说的燕食,大概是有喜庆之事而女宾众多到来,或者宗族妇女共同进食,既然不能设立一人为宾客而单独与她行礼,如果主妇一一亲自进献,众宾客一一亲自撤去,就会不堪其扰且于礼义无所取,所以让内御者、妇赞者在中间代为撤去食器,而不敢以此烦扰宾客。
有庆非君赐不贺
君有赐,而已无庆,不贺也;已有庆,而君无赐,亦不贺也。违此,则贺者为谄,受者为骄矣。
孔子食于季氏,不辞,不食肉而飱。
季孙之用孔子,盖将以便其私图,而未知孔子之能从与否也,故食孔子而故违于礼以防试焉。孔子盖如见其肺肝矣,故亦以无礼答之,示虽一饮食之防,苟违于礼,虽令不行也。与取瑟而歌,使孺悲闻之,同义。
君与尸行接武
注疏指不分明,陈氏《集説》遂谓君、大夫、士与尸行之别,非也。《特牲》、《少牢》礼,尸入,主人待于阶间而不为礼。尸既入,祝继入,然后主人从之,从无与尸同行之礼。盖至献荐时,然后主人视尸犹祖考,若同行于庭中,则尸,子行也,孰先孰后,难让难辞,故惟拱立以待其入,此圣人运用天理也。士大夫且然,况君乎?此言君至尊,尸象先君亦至尊,故在庙之接武同;大夫、士则各有差等耳。记曰:「君迎牲而不迎尸」,正所以昭揭此义也。
徐趋皆用是
陈氏集说》或徐或趋,皆用此与尸行步之节,非也。趋有疾有徐,疾趋则岂可接武、继武哉?惟徐趋始可用,是爲节耳。《国防左师入而徐趋。」
立容德
朱轼曰:「必德成,然后诸美皆备。若手足头目间一事有失,则立不足观矣。」
视容瞿瞿梅梅
庄子·知北游》篇:「媒媒晦晦」,睡寐之貌也。想周时方言有此,而传冩或作「梅」,或作「媒」。
立容辨卑母讇
惟立容应有辨别,如对君父、接宾客、涖官临民,各有当然之则,不可混也。
盛气颠实扬休
盛气填实于中,则休美发扬于外也。
玉色
顔色如玉即休美之外扬者
礼记析疑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十五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明堂位
明堂位列戴记,先儒以为诬旧矣,而余尤疑是篇不知何为而作也。谓周人记之,则于明堂方位度数、朝防礼仪宜详;谓鲁人自侈大,则宜先周公勲劳法则,以及山川土田、附庸殷民、周索命诰典册,而无一具焉。至鲁君臣相弑,三传无异辞,初诵经书者皆识焉。记者能详四代之服器官,而独昧于此,岂不异哉!及读《前汉书》,然后知此莽之意,而为之者刘歆之徒耳。莽之簒,无事不托于周公。其居摄也,羣臣上奏称《明堂位》以定其仪,故记所称,莫不与莽事相应。其称「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朝诸侯于明堂」,以莽践阼、背斧依、南面朝羣臣也。贼臣受九锡以为簒徴,自莽始,故傋举鲁所受服器官,以为是犹行古之道耳。其称「鲁君臣未尝相弑」,又以示传闻不可尽信,若将为平帝之弑设疑也。其篇首曰:「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易周公以天子,与当日羣臣所奏「周公始摄,则居天子之位,非乃六年然后践阼」隐相证也。莽赞称假皇帝,则奏称《书》逸《嘉禾篇》「周公奉鬯立于阼阶,延登,赞曰:『假王涖政,勤和天下』」。《书》既逸矣,云云者谁实为之?又况漫无所稽之杂记哉!或疑周公践阼、倍依以朝诸侯,别见《史记》《鲁》《燕世家》,而《荀卿·儒效篇》亦曰「以枝代主」,疑《明堂记》或有所授。不知古用简册,秘府而外,藏书甚稀。《太史公书》,宣、成间始少出。自向校遗书,歆卒父业,以序《七畧》,东汉宗之,凡后世子史之传,皆歆所校録也。歆既伪作《明堂记》,独不能増窜《太史公》《荀子》之文哉?《诗》《书》而外,周人之书成体而不杂者,莫如《左氏春秋传》。史克之颂、祝鮀之言,于鲁先世事详矣,无一语及此,而悖乱之说,皆见于歆以后始显之书,则歆实伪乱増窜,以文莽之奸也,决矣。尝考《鲁世家》削去「成王少」至「摄行政当国」,《燕世家》削去「成王既防」至「召公乃説」前后文义脗合无间,而《周本纪》所谓「周公摄行政当国」,与《尚书》「位冢宰,正百工」义正相符。是则刘歆之徒所未及改更,而尚存其旧者。《儒效》
译有喜庆之事,若非君主的赏赐,便不祝贺。
君主有赏赐,而自己家中并无喜庆之事,不祝贺;自己家中已有喜庆之事,而君主没有赏赐,也不祝贺。违背这一原则,那么祝贺的人就是谄媚,接受祝贺的人就是骄横了。
孔子在季氏家中吃饭,没有推辞,不吃肉而只吃干饭。
季孙氏任用孔子,大概是为了便利自己的私图,而不知道孔子是否愿意顺从,所以给孔子食物却故意违背礼制来试探他。孔子大概像看透了他的肺腑一样,所以也用无礼来回应他,表示即使是一顿饭食的防范,如果违背了礼制,即使命令也不能实行。这与孔子取瑟而歌,让孺悲听到,是同样的道理。
君主与尸(代表祖先受祭的人)行走时步幅相接。
注疏指出的意义不明确,陈氏《集说》于是说君主、大夫、士与尸行走的区别,这是错误的。《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中,尸进入时,主人站在台阶之间而不行礼。尸已经进入,祝官随后进入,然后主人才跟随他,没有与尸同行的礼节。大概到了献祭进荐的时候,主人才把尸看作祖先,如果同在庭院中行走,那么尸是子辈行走,谁先谁后,难以谦让也难以推辞,所以只是拱手站立等待他进入,这是圣人运用天理的方式。士大夫尚且如此,何况君主呢?这里说君主最尊贵,尸象征先君也最尊贵,所以在庙中行走步幅相接相同;大夫、士则各有等级差别罢了。《礼记》说:“君主迎接牺牲而不迎接尸”,正是为了彰显这个意义。
徐行和快走都使用这种步法。
陈氏《集说》说或徐行或快走,都使用这种与尸行走的步法节奏,这是错误的。快走有快有慢,快走时怎么可以步幅相接、步幅相续呢?只有慢走时才能使用,这才是节奏。《战国策》中左师入宫而慢走。
站立的仪容体现德行。
朱轼说:“必定德行成就,然后各种美好都具备。如果手足头目之间有一件事失当,那么站立就不值得观看了。”
视物的仪容瞿瞿梅梅。
《庄子·知北游》篇:“媒媒晦晦”,是睡梦的样子。猜想周朝时的方言有此说法,而传写时有的作“梅”,有的作“媒”。
站立的仪容辨别卑贱与谄媚。
只有站立的仪容应当有辨别,比如面对君父、接待宾客、治理官员面对百姓,各有应当遵循的准则,不可混淆。
充沛的气充满于内,那么美好的光辉就发扬于外。
玉色。
脸色如玉就是美好光辉的外在发扬。
《礼记析疑》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十五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明堂位》
《明堂位》列在《戴记》中,先儒认为它是伪造旧典的,而我还怀疑这篇文章不知是为了什么而作。如果说它是周人记载的,那么对于明堂的方位度数、朝会防闲的礼仪应当详细;如果说它是鲁人自我夸耀,那么应当先记载周公的功勋法则,以及山川土田、附庸的殷民、周王的索命诰典册,却没有一样具备。至于鲁君臣互相杀害,三传没有不同的说法,刚开始诵读经书的人都知道。记载的人能详细记载四代的服器官,却唯独对此不明白,难道不奇怪吗!等到读了《前汉书》,才知道这是王莽的意思,而做这件事的是刘歆之流。王莽篡位,没有一件事不假托周公。他居摄时,群臣上奏称引《明堂位》来定下仪制,所以《明堂位》所称引的,没有不与王莽的事情相应的。它称“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朝诸侯于明堂”,是为了对应王莽践阼、背斧依、南面朝向群臣。贼臣受九锡作为篡位的征兆,从王莽开始,所以它列举鲁国所受赐的服器官,认为这还是实行古道的样子。它称“鲁君臣未尝相弑”,又是为了表示传闻不可尽信,好像要为平帝被杀设置疑点。它篇首说:“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用天子代替周公,与当时群臣所奏“周公开始摄政,就居天子之位,不是等到六年然后践阼”暗中相互印证。王莽赞称假皇帝,那么奏章称《书》逸《嘉禾篇》“周公奉鬯立于阼阶,延登,赞曰:‘假王涖政,勤和天下’”。《书》既然已经散佚,这些话是谁做的呢?又何况是漫无稽考的杂记呢!有人怀疑周公践阼、背斧依以朝诸侯,另外见于《史记》《鲁世家》《燕世家》,而《荀子·儒效篇》也说“以枝代主”,怀疑《明堂记》或许有所传授。不知道古代使用简册,秘府之外,藏书很少。《太史公书》,宣帝、成帝年间才稍微流传出来。自从刘向校勘遗书,刘歆完成父亲的事业,以序《七略》,东汉尊崇它,凡是后世子史的流传,都是刘歆所校录的。刘歆既然伪造《明堂记》,难道不能增删《太史公》《荀子》的文字吗?《诗》《书》之外,周人的书成体系而不杂乱的,没有比《左氏春秋传》更甚的。史克的颂、祝鮀的话,对于鲁国先世的事情很详细,没有一句话提到这个,而悖乱的说法,都见于刘歆以后才显赫的书,那么刘歆确实伪造扰乱增删,来文饰王莽的奸恶,是肯定的。我曾经考证《鲁世家》削去“成王少”至“摄行政当国”,《燕世家》削去“成王既防”至“召公乃説”,前后文义吻合无间,而《周本纪》所谓“周公摄行政当国”,与《尚书》“位冢宰,正百工”意义正相符合。这就是刘歆之流所未及改更,而尚存其旧貌的。《儒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