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读书记卷三十四下
朱子曰:「毋禁止辞言,常禄不当辞,有余自可推之以周贫乏。盖邻里乡党有相周之义。」○程子曰:「夫子之使子华,子华之为夫子使,义也。而冉子乃为之请,圣人寛容,不欲直拒人,故与之少,所以示不当与也。请益而与之亦少,所以示不当益也。求未逹而自与之多,则已过矣,故夫子非之。盖赤茍至乏,则夫子必自周之,不待请矣。原思为宰,则有常禄,思辞其多,故又教以分诸邻里之贫者,盖亦莫非义也。」张子曰:「于斯二者可见圣人之用财矣。」○南轩曰:「圣人于子华,谓周急不继富;于原思,谓毋以与尔邻里乡党。盖取予辞受,莫不有其则焉,天之理也。圣人从容而不过,贤者审处而不违。若以私意加焉,则失其权度。或与其所不当与,虽贤于吝,然未免为伤惠;或辞其所不当辞,虽贤于贪,亦未免为有害于廉矣。」○黄氏曰:「冉子之与粟,不害其为惠;原思之辞粟,不害其为亷。自常人观之,皆善行也。圣人处事如化工生物,洪纎髙下,各适其宜,又岂但可见其用财而已哉!」
孟子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餽七十镒而受,于薛餽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逺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餽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餽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餽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尹氏曰:「言君子之辞受取予,惟当于理而已。」○南轩曰:「凡人所以迟回于辞受之际者,以为外物所动故也。盖于其所不当受而受,其动于物固也;若于所当受而不受,是亦为物所动而已矣。何则?以其蔽于理而见物之大也。若夫圣贤从容不廹,惟义之安,而外物何有乎?故以舜受尭之天下而不为防,亦曰义当然尔。若于义也无居,则虽箪食豆羮不可取也。箪食豆羮之与天下,其大小固有间矣,物则有大小,而义之所在则一也。」
孟子致为臣而归,王就见孟子,曰:「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今又弃寡人而归,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对曰:「不敢请耳,固所愿也。」他日,王谓时子曰:「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子盍为我言之?」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孟子曰:「然,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季孙曰:「异哉,子叔疑!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又使其子弟为卿。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焉。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防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程子曰:「齐王所以处孟子者,未为不可。孟子亦非不肯为国人矜式者,但齐王实非欲尊孟子,乃欲以利诱之,故孟子拒而不受。」○南轩曰:「孟子之意,以为不用己则已矣,而又欲养弟子以卿之禄,则是王之处已也,以利而非为道之故,吾之受之亦利之而已。茍以利,则何异于龙断之夫乎?人孰不欲富贵,此言人情之常也。谓贤者独不欲,则岂人情哉?圣贤固欲道之行也,而动必以义。义所不安,则处贫贱而终身可也,其可以利诱乎?嗟乎!义利之几,君子之所深谨而去就之所由分也。后世为人臣者,不明斯义,故为之君者谓利禄之果可以得士,而士之所以求于我者,亦不过乎此,于是而有轻下自骄之心。正犹征商之法,因龙断之夫而立耳。夫惟君子守义而不茍就,所以明为人臣之义也。」
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尭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曰:「否。」「士无事而食,不可也。」曰:「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
译朱子说:“不要禁止推辞言辞,常规的俸禄不应当推辞,有多余的自可以推让出来以周济贫困的人。因为邻里乡党之间有互相周济的道义。”○程子说:“夫子派子华出使,子华作为夫子的使者,这是合乎道义的。而冉有却替他请求赏赐,圣人宽容,不想直接拒绝人,所以给他少量,以此来表示不应当给。冉有请求增加而给他也少,以此来表示不应当增加。冉求没有达到那个程度却自己给他很多,这就过分了,所以夫子批评他。大概赤如果到了极度贫困的地步,那么夫子必定自己周济他,不需要请求了。原思做宰,就有常规的俸禄,原思推辞那多余的,所以又教导他分给邻里中的贫困者,大概这也是没有不合乎道义的地方。”张子说:“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圣人使用财物的原则了。”○南轩说:“圣人对于子华,是说周济急难而不资助富人;对于原思,是说不要把它给你邻里乡党。大概获取、给予、推辞、接受,没有不有其准则的,这是天理。圣人从容而不越过,贤者审慎处理而不违背。如果加上私意,就失去了权衡尺度。或者给予不应当给予的,虽然比吝啬好,但难免伤害恩惠;或者推辞不应当推辞的,虽然比贪婪好,也难免损害廉洁。”○黄氏说:“冉有给粟,不损害他的恩惠;原思推辞粟,不损害他的廉洁。从常人看来,都是善行。圣人处理事情如同自然化育万物,宏大细微高低,各得其宜,又岂止是可见其使用财物而已呢!”
孟子陈臻问说:“前几天在齐国,齐王赠送一百镒兼金而不接受,在宋国赠送七十镒而接受,在薛国赠送五十镒而接受。前几天不接受是对的,那么今天接受就是错的;今天接受是对的,那么前几天不接受就是错的。夫子必定居于一端了。”孟子说:“都是对的。当在宋国时,我将要远行,远行的人必定要有赠礼,说:‘赠送赠礼’,我为什么不接受?当在薛国时,我有戒备之心,说:‘听说有戒备’,所以为了兵器而赠送,我为什么不接受?如果在齐国就没有理由了,没有理由而赠送,这是贿赂,哪有君子可以用贿赂取得的呢?”尹氏说:“说君子的推辞接受获取给予,只应当合乎理罢了。”○南轩说:“凡人之所以在推辞接受之间犹豫不决,是因为被外物所动。大概在不应当接受而接受,被外物所动固然如此;如果在应当接受而不接受,这也是被外物所动罢了。为什么呢?因为他被理遮蔽而看到物的大。至于圣贤从容不迫,只以义为安,外物有什么呢?所以舜接受尧的天下而不认为是防备,也只是说义应当如此。如果在义上没有立足之地,那么即使一筐饭一碗汤也不可以取。一筐饭一碗汤与天下,它们的大小固然有差别,物有大小,而义所在的地方则是一样的。”
孟子辞去官职回国,齐王去见孟子,说:“前几天希望见面而不可得,得以侍奉同朝,非常高兴。现在又抛弃我而回去,不知道可以接着这次而再见到吗?”回答说:“不敢请求罢了,本来是所希望的。”另一天,齐王对时子说:“我想在国都中给孟子安排住宅,用万钟的俸禄供养他的弟子,使各位大夫、国人都有所敬仰效法。你何不替我告诉他?”时子通过陈子而告诉孟子,陈子把时子的话告诉孟子。孟子说:“是啊,那时子怎么知道不可以呢?如果让我想要富有,推辞十万而接受一万,这是想要富有吗?”季孙说:“奇怪啊,子叔疑!让自己执政,不被任用也就罢了,又让自己的子弟做卿。人谁不想要富贵,而唯独在富贵之中有私占垄断的行为。古代做市场的,用他们所有的交换他们所没有的,有官吏治理罢了。有一个卑贱的男人,一定寻求高台而登上它,向左右观望而网罗市场利益。人们都认为他卑贱,所以跟随他征收。征收商税从这个卑贱的男人开始了。”
程子说:“齐王安置孟子的方式,未尝不可。孟子也不是不肯做国人敬仰效法的人,只是齐王实在不是想要尊崇孟子,而是想要用利益诱惑他,所以孟子拒绝而不接受。”○南轩说:“孟子的意思,认为不任用我就罢了,而又想要用卿的俸禄供养弟子,这是齐王安置我,是因为利而不是因为道的缘故,我接受它也只是因为利罢了。如果因为利,那么与垄断的男人有什么不同呢?人谁不想要富贵,这是说人情的常理。说贤者唯独不想要,那么岂是人情呢?圣贤固然希望道得以施行,但行动必定以义。义所不安的,那么处于贫贱而终身也可以,怎么可以用利诱惑呢?唉!义利的细微差别,君子所深深谨慎而离去就任所由分别的。后世做臣子的人,不明白这个义,所以做君主的人认为利禄果然可以得到士人,而士人向我所求的,也不过如此,于是就有轻视下属自我骄傲的心。正如同征收商税的法令,因为垄断的男人而设立罢了。只有君子坚守义而不随便就任,所以明明白白地表明做臣子的义。”
彭更问说:“后面跟着几十辆车,随从几百人,在诸侯间辗转接受供养,不也太过分了吗?”孟子说:“不合乎道,那么一筐饭也不可以接受于人;如果合乎道,那么舜接受尧的天下,不认为过分。你认为过分吗?”说:“不。”“士人没有事情而吃饭,不可以。”说:“你不通晓功劳交换事务,用多余补不足,那么农夫
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译如果有剩余的粮食,妇女有剩余的布匹。您如果让这些东西流通起来,那么木匠、工匠、车工和造车的人都能从您这里得到食物。在这里有一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在外尊敬兄长,坚守先王的道统,以等待后来的学者,却得不到您的供养,您为什么尊重木匠、工匠、车工和造车的人,而轻视实行仁义的人呢?」(对方)说:「木匠、工匠、车工和造车的人,他们的志向是为了求得食物。君子追求道义,他们的志向也是为了求得食物吗?」(孟子)说:「您为什么根据他们的志向呢?只要他们对您有功,可以供养就供养他们。况且您是供养人的志向呢?还是供养人的功劳呢?」(对方)说:「供养人的志向。」(孟子)说:「如果有一个人,在这里打碎瓦片,涂抹墙壁,他的志向是为了求得食物,那么您会供养他吗?」(对方)说:「不会。」(孟子)说:「那么您就不是供养人的志向,而是供养人的功劳。」
南轩曰:「孟子当战国之时,以身任道。其歴聘诸国,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夫岂尊已而自大乎哉?亦时义所当然,有不得而避也。彭更之徒,疑传食以为泰,是以世俗利害贵贱之见观圣贤也。孟子之所以告之者,盖常道耳。夫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尭之天下而不以为泰。所谓其道者,天理之所安也。故伯夷、叔齐不食周粟之心,即舜、禹受天下之心也。而孟子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之心,即顔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之心也。皆以其道故也。以为士无事而食,不可观更之意,亦许行之类与孟子又从而晓之。以为使子而不通功易事,则农之余粟、女之余布,无所用之,而人之饥寒者亦多矣。此固不可也。子而通功易事,则梓匠轮舆固得以其技而食于子矣。今有贤者而反不得食于子,是子以梓匠轮舆为有用而尊之,以仁义者为无用而轻之也。」
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亷士哉?居于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徃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匡章、陈仲子皆齐人,廉有分辨,不茍取也。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
巨擘,大指也。言齐人中有仲子,如众小指中有大指也。充,推而满之也。操,所守也。蚓,丘蚓也。言仲子未得为亷也。必若满其所守之志,则惟丘蚓之无求于世,然后可以为廉耳。
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槁壤,干土也。黄泉,浊水也。抑,发语辞也。言蚓无求于人,而自足,而仲子未免居室食粟,若所从来,或有非义,则是未能如蚓之亷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
辟绩也纑练麻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于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已频顣曰:‘恶用是鶃鶃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之。”
世家世卿之家,兄名戴,食采于盖,其入万钟也,归自于陵,归也已,仲子也,鶃鶃,鹅声也,频顣而言,以其兄受馈为不义也,哇吐之也。
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于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言仲子以母之食兄之室为不义而不食不居,其操守如此。至于妻所易之粟,于陵所居之室,既未必伯夷之所为,则亦不义之类耳。今仲子于此则不食不居,于彼则食之居之,岂为能充满其操守之类者乎?必其无求自足,如丘蚓然,乃为能满其志而得为亷耳。然岂人之所可为哉?○范氏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人。之所以为大者,以其有人伦也。仲子辟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亷哉?○南轩曰:于陵仲子,于其所当享有所不安,引而避之,而其穷至于无以食,而食井上之螬李。在当时或称其亷,虽其能不以一介取诸人也,曽不知伊尹之不以一介与人,不以一介取诸人,以非其义非其道之故耳。若于其所当居而不居,则反害于道义矣。仲子齐之世家,兄戴盖禄万钟,仲子茍以为不当虗享其禄食,则当与其兄共思社稷之计,光辅其主,治其国家,保其民人,则齐国有无穷之业,而仲子之家亦有无穷之闻斯为称焉耳。今乃昧正大之见,为狭陋之思,以食粟受鹅为不义,而不知避兄离母之为非,徒欲洁身以为清,而不知废人伦之为恶。小亷妨大徳,私意害公义。原仲子本心,亦岂不知母子之性重于其妻兄之居为愈于于陵乎?惟其私意所萌,乱夫伦类至此极也。众人惑于其迹,以其清居髙介而取之,而不知原其所萌若是其差殊也。嗟乎!世之贪冒
译南轩说:“孟子处在战国时代,以自身承担道义。他先后游历各国,随从的车辆有几十辆,跟随的人有几百人。这难道是尊崇自己、自高自大吗?这也是时势和义理所应当如此,无法避免的。彭更这类人,怀疑孟子接受诸侯供养过于奢侈,是用世俗关于利害、贵贱的眼光来审视圣贤。孟子用来回答他的,不过是常理罢了。如果不符合道义,那么一筐饭也不能接受别人;如果符合道义,那么舜接受尧的天下也不认为奢侈。所谓符合道义,就是天理所安顿的。所以,伯夷、叔齐不吃周朝粮食的心,就是舜、禹接受天下的心。而孟子拥有几十辆随从车辆、几百名随从,在诸侯间接受供养的心,就是颜回一筐饭、一瓢水,住在陋巷的心。这都是因为符合道义。认为士人无所事事却吃饭,这是彭更的意思,也是许行这类人的观点。孟子进而开导他,说:‘假如你不互通功劳、交换事务,那么农民多余的粮食、妇女多余的布匹,就没有用处,而受饥寒的人也就多了。这本来是不行的。你如果互通功劳、交换事务,那么木匠、车工当然可以凭借他们的技艺而从你这里获得食物。现在有贤者反而不能从你这里获得食物,这是你把木匠、车工当作有用而尊重他们,把仁义当作无用而轻视他们。’”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真正的廉洁之士吗?他住在於陵,三天不吃东西,耳朵听不见,眼睛看不见。井上有李子,被蛀虫吃了一半,他爬过去将要吃它,咽了三口,然后耳朵能听见,眼睛能看见。”
匡章、陈仲子都是齐国人,廉有分辨,不随便获取。
孟子说:“在齐国的士人中,我必定认为仲子是最突出的。虽然如此,仲子怎么能算廉洁呢?推究仲子的操守,那么只有像蚯蚓那样才可以。”
巨擘,是大拇指。意思是齐国人中有仲子,就像众多小指中有大拇指一样。充,是推而满之。操,是所坚守的。蚓,是蚯蚓。意思是仲子不能算廉洁。一定要像满足他所坚守的志向那样,只有蚯蚓那样对世间无所求,然后才可以算廉洁。
蚯蚓,向上吃干土,向下喝浊水。仲子所住的房子,是伯夷建造的吗?还是盗跖建造的呢?所吃的粮食,是伯夷种植的吗?还是盗跖种植的呢?这是无法知道的。
槁壤,是干土。黄泉,是浊水。抑,是发语词。意思是蚯蚓对人无所求,而自给自足,而仲子难免要住房子、吃粮食,如果这些来源,或许有不合道义的,那就是未能像蚯蚓那样廉洁。
匡章说:“这有什么妨害呢?他亲自编织草鞋,妻子绩麻,用来交换粮食。”
辟,是绩麻。纑,是练麻。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世家大族。哥哥陈戴,在盖邑享有万钟的俸禄。仲子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禄而不吃,认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之室而不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有一天回家,有人送给哥哥一只活鹅。仲子皱着眉头说:‘哪里用得着这种嘎嘎叫的东西呢?’另一天,他母亲杀了这只鹅,给他吃。他哥哥从外面回来,说:‘这是嘎嘎叫的鹅肉。’仲子跑出去把它吐了出来。”
世家,是世卿之家。兄名戴,食采于盖,其收入万钟。归自於陵,是回家。已,是仲子。鶃鶃,是鹅叫声。皱着眉头说话,是因为他认为哥哥接受馈赠是不义的。哇,是吐出来。
因为母亲做的饭就不吃,因为妻子交换来的粮食就吃;因为哥哥的房子就不住,因为於陵的房子就住。这还能算是能贯彻他的原则吗?像仲子这样的人,只有像蚯蚓那样才能贯彻他的操守。
意思是仲子认为母亲做的饭、哥哥的房子是不义的,所以不吃不住,他的操守就是这样。至于妻子交换来的粮食、於陵所住的房子,既然未必是伯夷所为,那么也是不义之类。现在仲子对前者不吃不住,对后者却吃却住,难道能算是充满他的操守的原则吗?一定要他无所求而自足,像蚯蚓那样,才能算满足他的志向而得到廉洁。但这难道是人能做到的吗?○范氏说:天所生,地所养,只有人是万物之灵。人之所以为大,是因为有人伦。仲子避开哥哥,离开母亲,没有亲戚、君臣、上下,这是没有人伦。难道没有人伦而可以算廉洁吗?○南轩说:於陵陈仲子,对于他应当享有的东西有所不安,引而避之,而他的穷困到了没有食物可吃,而吃井上被蛀虫吃过的李子。在当时或许称赞他廉洁,虽然他能不以一丝一毫从别人那里获取,却不知伊尹不以一丝一毫给别人,不以一丝一毫从别人那里获取,是因为不符合道义、不符合道的原因。如果对于他应当居住的地方而不居住,那就反而有害于道义了。仲子是齐国的世家大族,哥哥陈戴在盖邑享有万钟俸禄,仲子如果认为不应当虚享俸禄粮食,就应当与哥哥共同思考国家大计,辅佐君主,治理国家,保护百姓,那么齐国就有无穷的基业,而仲子的家也有无穷的声誉,这才算是称职。现在却蒙蔽正大的见解,产生狭陋的想法,认为吃粮食、接受鹅是不义的,而不知道避开哥哥、离开母亲是错误的,只想洁身自好以求清高,而不知道废弃人伦是罪恶。小廉妨碍大德,私意损害公义。推究仲子的本心,难道不知道母子之性重于妻子,哥哥的房子优于於陵吗?只是私意萌发,扰乱伦理到了极点。众人被他的行为迷惑,因为他清高孤介而推崇他,却不知推究其萌发之处是如此不同。唉!世上贪婪
茍得,肆而为恶者多矣,而孟子于仲子之徒独辟之之深者,盖世之为恶者其失易见,而仲子之徒其过为难知也。惟其难知,故可以惑世俗而祸仁义。孟子反覆辟之,盖有以也。
译如果只要满足私欲,肆意作恶的人确实很多,但孟子唯独对陈仲子这类人批驳得特别深刻,大概是因为世上作恶的人,其过失容易被人察觉,而陈仲子这类人的过错却难以被人识破。正因为这种过错难以察觉,所以能够迷惑世俗之人,从而祸害仁义之道。孟子反复地批驳他们,是有其深刻原因的。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亷;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林氏曰:公西华受五秉之粟,是伤亷也;冉子与之,是伤惠也;子路之死于卫,是伤勇也。○朱子曰:先言可以者,畧见而自许之辞;后言可以无者,深察而自疑之辞。○南轩曰:取与死生之义,有灼然易判者,亦有在可否之间者。在可否之间,非精义者菒之能择也。盖其几间不容息,一或有偏,则失之矣。是以君子贵乎存养,存之有素,则其理不昧;养之有素,则物莫能夺。夫然故当事几之来,有以处之而得其当也。孟子于齐餽兼金而受,其于宋疑可受而不受,盖以其无取而餽之,则为伤亷故耳。孔子于公西华之使冉子为之请粟,疑可与也而不与,盖以周急不继富,而与之则伤惠故耳。至于比干谏而死,箕子疑亦可死也而佯狂以避,盖以父师之义死之,则为伤勇故也。然在贤者则于可不可之间能择而处之,在圣人则动无非义,更不言择矣。虽然,取之为伤亷固也,然与为伤惠,死为伤勇,何哉?盖所谓惠与勇者,以其义之所在故耳。若义所不存,虽似惠似勇,而反害于惠勇之实,且于所不当然而然,则于其所当然者废矣,岂不为有害乎?
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朱子曰:「万章以为彼既得之不义,则其餽不可受。但无以言语间而却之,直以心度其不义而托于他辞以却之,如此可否耶?」交以道,如餽赆、闻戒、周其饥饿之类;接以礼,谓辞命恭敬之节。孔子受之,如受阳货蒸豚之类也。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餽也以礼,斯可受御与?”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茍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言今诸侯之取于民,固多不义。然有王者起,必不连合而尽诛之,必教之不悛而后诛之。则其与御人之盗不待教而诛者,不同矣。夫御人于国门之外,与非其有而取之二者,固皆不义之类。然必御人乃为真盗,其谓非有而取为盗者,乃推其类至于义之至精至宻之处而极言之耳,非便以为真盗也。然则今之诸侯,虽曰取非其有,而岂可遽以同于御人之盗也哉?又引孔子之事,以明世俗所尚,犹或可从,况受其赐,何为不可乎?猎较未详,赵氏以为田猎相较,夺禽兽以祭,孔子不违,所以小同于俗也。张氏以为猎而较所获之多少也,二説未知孰是。
曰:然则孔子之仕也,非事道与?曰:事道也。事道奚猎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
兆,犹卜之兆,盖事之端也。孔子所以不去者,亦欲小试行道之端,以示于人,使知吾道之果可行也。若其端既可行,而人不能遂行之,然后不得已而必去之。盖其去虽不轻,而亦未尝不决,是以未尝终三年留于一国也。
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
见行可见其道之可行也,际可接遇以礼也,公养国君养贤之礼也。季桓子,鲁卿季孙斯也;卫灵公,卫侯元也。孝公,《春秋》史记皆无之,疑出公輙也。因孔子仕鲁
译孟子说:“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接受就会损害廉洁;可以给予,也可以不给予,如果给予就会损害恩惠;可以死,也可以不死,如果去死就会损害勇敢。”
林氏说:“公西华接受五秉的粟米,这是损害廉洁;冉有给予他,这是损害恩惠;子路在卫国战死,这是损害勇敢。”
朱子说:“先说‘可以’,是略微看见道理而自我肯定的语气;后说‘可以不’,是深入考察而自我怀疑的语气。”
南轩说:“取与、死生的道义,有显而易见的,也有处于可做可不做的中间状态的。处于可做可不做的中间状态,不是精通义理的人不能抉择的。因为那细微的差别容不得片刻迟疑,一旦有所偏颇,就会失当。所以君子贵在存养,平时存有修养,那么道理就不会昏昧;平时养有根基,那么外物就不能改变它。这样,当事物的关键时机到来时,就能妥善处理而得其恰当。孟子在齐国接受兼金的馈赠,而在宋国怀疑可以接受却没有接受,大概是因为没有理由而馈赠,接受就会损害廉洁。孔子对于公西华出使,冉有为他请求粟米,怀疑可以给予却没有给予,大概是因为救济急难而不资助富足,给予就会损害恩惠。至于比干因进谏而死,箕子怀疑也可以死却假装疯狂来躲避,大概是因为作为父师的道义而死,就会损害勇敢。然而,贤者在可做可不做的中间状态能够抉择并妥善处理,圣人的举动没有不符合道义的,更不用说抉择了。虽然如此,接受会损害廉洁固然不错,但给予会损害恩惠,去死会损害勇敢,为什么呢?大概所谓的恩惠与勇敢,是因为道义所在才成立的。如果道义不存在,即使看似恩惠、看似勇敢,反而损害了恩惠和勇敢的真实内涵,并且在不应该这样做的时候却做了,那么在该做的时候就会废弃,这难道不是有害吗?”
万章问道:“请问交往应酬时怀着什么样的心意呢?”孟子说:“恭敬。”万章说:“如果拒绝,拒绝,被认为是不恭敬,为什么呢?”孟子说:“尊者赐予东西,如果问:‘他获取这些东西,合乎道义吗?不合乎道义吗?’然后才接受,因为这样做被认为是不恭敬,所以不拒绝。”万章说:“请不用言语来拒绝,而是用心意来拒绝。”孟子说:“他获取百姓的东西不合乎道义,而用其他借口不接受,不可以吗?”孟子说:“他的交往合乎道义,他的接待合乎礼仪,这样孔子就接受了。”
朱子说:“万章认为对方既然获取得不义,那么他的馈赠就不可以接受。只是不用言语来拒绝,直接用心意揣度其不义而托辞其他理由来拒绝,这样行不行呢?”交往合乎道义,如馈赠赆礼、听到戒令、救济饥饿之类;接待合乎礼仪,指辞命恭敬的节度。孔子接受馈赠,如接受阳货蒸熟的豚肉之类。
万章说:“现在有人在国都门外拦路抢劫,他的交往合乎道义,他的馈赠合乎礼仪,这样可以接受他的馈赠吗?”孟子说:“不可以。《康诰》说:‘杀人越货,不怕死,凡是百姓没有不痛恨的。’这是不需要教化就应当诛杀的人。殷朝继承夏朝,周朝继承殷朝,对此都不推辞。现在这种情况更加严重,怎么能接受他的馈赠呢?”万章说:“现在的诸侯从百姓那里获取财物,就像拦路抢劫一样。如果他们完善了礼仪交往,君子就接受他们的馈赠。请问这是什么说法呢?”孟子说:“你认为如果有王者兴起,会把现在的诸侯一起诛杀吗?还是教化他们不改而后诛杀呢?说不是自己的东西却去获取的人是盗贼,这是推究同类事物到道义的极致。孔子在鲁国做官时,鲁国人进行猎较,孔子也进行猎较。猎较尚且可以,何况接受他们的馈赠呢?”
意思是说,现在诸侯从百姓那里获取财物,固然大多不合道义。然而如果有王者兴起,一定不会联合起来全部诛杀他们,一定会教化他们不悔改而后诛杀。那么他们与拦路抢劫的盗贼不需要教化就诛杀的情况,是不同的。拦路抢劫和不是自己的东西却去获取这两者,固然都是不义的类别。但必定是拦路抢劫才是真盗贼,说不是自己的东西却去获取的人是盗贼,是推究同类事物到道义最精微最严密的地方而极力陈述罢了,并不是立即认为他们是真盗贼。那么现在的诸侯,虽然说获取不是自己的东西,但怎么能立即等同于拦路抢劫的盗贼呢?又引用孔子的事例,来说明世俗所崇尚的,尚且可以顺从,何况接受他们的馈赠,为什么不可以呢?猎较不详,赵氏认为是田猎时比较胜负,夺取禽兽来祭祀,孔子不违背,是为了稍微顺从世俗。张氏认为是猎取后比较所获的多少,两种说法不知哪个正确。
万章说:“那么孔子做官,不是为了行道吗?”孟子说:“是为了行道。”万章说:“为了行道为什么还要猎较呢?”孟子说:“孔子先整顿簿籍,祭祀的器物不用四方的食物来供给簿籍。”万章说:“为什么不离开呢?”孟子说:“是为了做征兆。征兆足以实行了,而不实行而后离开,所以不曾有终老于某国,停留超过三年的情况。”
征兆,就像占卜的征兆,是事情的开端。孔子之所以不离开,也是想小范围试行道的开端,来展示给世人,让世人知道我的道确实可行。如果那开端确实可行,而人不能最终实行,然后不得已而必须离开。大概他的离开虽然不轻率,但也未曾不果断,所以不曾终老于某国,停留超过三年。
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对于季桓子,是见行可之仕;对于卫灵公,是际可之仕;对于卫孝公,是公养之仕。
见行可,是看见其道可以实行;际可,是接待合乎礼仪;公养,是国君供养贤人的礼仪。季桓子,是鲁国卿大夫季孙斯;卫灵公,是卫侯元。孝公,《春秋》和《史记》都没有记载,怀疑是出公辄。因为孔子在鲁国做官
而言其仕有此三者,故于鲁则兆足以行矣而不行,然后去;而于卫之事,则又受其交际问馈而不郤之一验也。尹氏曰:不闻孟子之义,则自好者为于陵仲子而已。圣贤辞受进退,惟义所在。○南轩曰:读《孟子》此章,所以答万章者,反覆曲折,可谓义之精矣。问交际何心?则曰:恭。盖交际之道,主乎恭也。问却之何以为不恭?则以谓尊者有赐,若念其取之义与不义而后受,则非所以敬事其尊者也。吾知不虗其赐我之意而已,岂暇问其所自哉?若夫万章之说,以心却之而以他辞无受,则是乃不恭之心而辞何为乎?然而其受也,必交以道而接以礼。使交之不以道而接之不以礼,则固有所不受矣。于齐餽兼金百镒而不受,是亦尊者之赐也。然未有辞,则是货我而已。其交也固非道,其接也固非礼,然所为不受也,盖亦非为其取之不义之故,初亦无害乎交际之恭也。万章于此有疑焉,谓有人于此御人以兵而得货,然交以道餽以礼,则君子固亦受与?孟子谓御人而夺货者,此所谓大憝,有国者之所必禁,不待教令而诛者,三代之法同,不必设辞而可知者,居今之世其法为甚着,柰何而可受其餽乎?万章谓既以为不可,则今之诸侯以非道取民与此何异,而君子以善其礼际而受之可乎?孟子谓事固有轻重,若以为有王者作,将不待教而尽诛今之诸侯乎?抑亦教而不改而后诛之也?以理论之,则必待教而不改然后诛之,明矣。然则其可与不待教而诛者同日而语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为盗者,盖充夫非其有而取之之类,以极义之所在而比之为盗则可,若使以为与御人夺货。之盗同罪,则岂可哉?大扺圣贤因污隆而起,变化辞受取予,皆天下正理。过与不及,为失其正理,则均也。鲁之习俗,必猎较而后以祭。孔子仕于鲁,亦不违也,而况于受其赐乎?万章闻是言,则又疑孔子之仕,所事者道,而何猎较为也?孟子以为孔子于宗庙之祭,先簿正其祭器,立之彛典,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盖四方之食,非簿正之常典故也。然于猎较而供祭之事,犹有所未废,盖由簿正之事而正之,其施设则有次第矣。而万章以为既不能遂尽正之,则曷为不遂去?孟子谓为之兆也。为之兆者,正本开端而为可继者也。圣人之为,如天地之化,不疾不徐,虽曰为之兆,而化育之大体已具矣。在他人,缓则失时,速则反害,盖非溥博渊泉而时出之,是以无序而不和也。兆足以行而不行者,盖以其兆固可继,此以行而有所不得行焉,则命也夫,然后去之。故亦未尝有三年之淹焉,其先后迟速皆天理也。此所谓圣之时者欤?于是遂论孔子之仕有三焉:见行可之仕,谓其兆可以行者也;际可之仕,谓遇圣人以礼者也;公养之仕,谓养圣人以道者也。遇以礼而养以道者,圣人亦岂得而絶之乎?读是书者,涵咏而精思之,亦可以窥圣贤之用,而知辞受取予之方也。
译而说他在做官时有这三种情况,所以在鲁国,只要征兆足以推行道义,他就去实行;如果道义不能推行,然后才离开;而在卫国的事上,他又接受那些交际馈赠而不推辞,这也是一次验证。尹氏说:如果不听闻孟子的义理,那么自爱洁身的人也就只是像于陵仲子那样罢了。圣贤在辞让、接受、出仕、隐退时,只以义理为准则。○南轩说:读《孟子》这一章,用来回答万章的话,反复曲折,可以说精微地阐明了义理。问交际时怀着什么心?回答说:恭敬。大概交际之道,以恭敬为主。问推辞为什么是不恭敬?因为认为尊者有赏赐,如果想着他获取财物是义还是不义然后才接受,这就不是用来恭敬侍奉尊者的态度。我只知道不辜负他赏赐我的心意罢了,哪里有空去追问财物的来源呢?至于万章的说法,心里推辞却用别的言辞不接受,这其实是不恭敬的心,那言辞又有什么用呢?然而他接受馈赠,必定是交往符合道义、接待符合礼节。如果交往不符合道义、接待不符合礼节,那本来就不会接受了。在齐国,有人赠送百镒黄金而不接受,这也是尊者的赏赐。然而没有推辞,这是因为对方只是用钱财收买我罢了。他的交往本来就不符合道义,接待本来就不符合礼节,然而之所以不接受,大概也不是因为对方获取财物不义,起初也无害于交际中的恭敬。万章对此有疑问,说:如果有个人用兵器抢劫别人得到财物,但是交往符合道义、馈赠符合礼节,那么君子也一定接受吗?孟子说:用兵器抢劫财物的人,这就是所谓的大恶之人,是有国家的人必须禁止的,不需要等待教令就应当诛杀的人,三代法律相同,不必设辞就可以知道,在当今世道,这种法律更为显著,怎么能接受他的馈赠呢?万章说:既然认为不可接受,那么现在的诸侯用不合道义的手段获取百姓财物,这与抢劫有什么不同,而君子因为他们的礼节合乎规范就接受馈赠,可以吗?孟子说:事情本来就有轻重之分,如果认为有王者兴起,会不等待教化就全部诛杀现在的诸侯吗?还是教化后不改然后才诛杀呢?从道理上讲,必定是等待教化而不改然后才诛杀,这是明显的。那么,这可以与不等待教化就诛杀的人相提并论吗?说不是自己的东西却拿取就是盗贼,这是推究“不是自己的东西却拿取”这一类行为,以达到义理的极致,从而将其比作盗贼是可以的;但如果认为这与用兵器抢劫财物的盗贼同罪,那怎么可以呢?大致上,圣贤根据世道的污浊或清明而兴起,变化于辞让、接受、索取、给予之间,都符合天下的正理。过分与不及,都失去了正理,这是相同的。鲁国的习俗,必定要通过狩猎较射然后才能祭祀。孔子在鲁国做官,也不违背这一点,何况接受他们的赏赐呢?万章听到这些话,又怀疑孔子做官,所侍奉的是道,那为什么还要进行狩猎较射呢?孟子认为,孔子在宗庙祭祀时,先整顿好祭器,确立常法,不用四方进贡的食物来充数。大概四方进贡的食物,不是整顿常法的常规旧典。然而在狩猎较射以供祭祀这件事上,还没有完全废除,这是通过整顿常法来逐步匡正,其措施是有先后次序的。而万章认为既然不能全部匡正,那为什么不干脆离开呢?孟子说:这是为了留下推行道义的征兆。留下征兆,就是正本清源、开创可继承的局面。圣人的作为,如同天地的化育,不疾不徐,虽然说是留下征兆,但化育的大体已经具备了。对于其他人,迟缓就会错过时机,迅速反而有害,大概是因为没有渊博深厚且适时而出的德行,所以无序而不和谐。征兆足以推行道义却没能推行的,是因为那征兆本来可以继承,这本来可以推行却有所不能推行,那是命运啊,然后才离开。所以也没有曾在鲁国滞留三年,其先后的迟速都是天理。这就是所谓的“圣之时”吧?于是进而论述孔子做官有三种情况:见行可之仕,是指征兆可以推行道义;际可之仕,是指遇到圣人以礼相待;公养之仕,是指以道供养圣人。以礼相待而以道供养的,圣人又怎么能断绝呢?读这本书的人,涵泳体味并精心思考,也可以窥见圣贤的用意,而知道辞让、接受、索取、给予的方法。
孟子曰:「仕非为贫也,而有时乎为贫;娶妻非为养也,而有时乎为养。为贫者,辞尊居卑,辞富居贫。」
朱子曰:「贫富,谓禄之厚薄。盖仕不为道,已非出处之正,故其所处但当如此。」
辞尊居卑,辞富居贫,恶乎宜乎?抱关击柝。
为贫者,虽不主于行道,而亦不可以茍禄。故惟抱关击柝之吏,位卑禄薄,其职易称,为所宜居也。李氏曰:道不行矣,为贫而仕者,此其律令也。若不能然,则是贪位慕禄而已矣。
孔子尝为委吏矣,曰:「防计当而已矣。」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
此孔子之为贫而仕者也。茁肥貌,言以孔子大圣,而尝为贱官,不以为辱者,所谓为贫而仕。官卑禄薄,而职易称也。
位卑而言髙,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以出位为罪,则无行道之责;以废道为耻,则非窃禄之官。此为贫者之所以必辞尊富而宁处贫贱也。尹氏曰:「言为贫者不可以居尊,居尊者必欲以行道。」○南轩曰:「此章言为贫而仕之义。夫仕者,岂为贫乎哉?盖将以行道也。而亦有为贫而仕者焉,是犹娶妻本为继嗣,非为养也,而亦有为养而娶者焉。然则为贫而仕与为养而娶,是亦皆义也。虽然,既曰为贫矣,则不当处乎尊与富,居于卑与贱者可也。若处其尊与富,则是名为为贫而其实窃位也。处其尊与富,则当任其责,此岂为贫之地哉?是则非义矣。故抱关击柝亦以为宜者,本为贫故也。」孔子尝为委吏,与尝为乘田矣。圣人笃诚,虽居下位,必敬其事,曰:「防计当而已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以其职在乎是而不越也。盖位卑者言责不加焉,言髙则罪矣,故可以姑守其职,此为贫而仕之法也。若夫立人之本朝,则当以行道为任,道不行而窃其位,君子之所耻也。然则高位厚禄,非所以养贫也。后世不明此义,假为贫之名,安享宠利,而居然曽不以为愧,此可胜罪哉!必不得已为贫而仕,其抱关击柝之为宜则可矣。嗟夫!观夫子为委吏而曰:「防计当而已矣。」为乘田而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则夫子得政于天下,其所当为者如何哉?事有大小,而心则一也,亦曰止其所而已矣。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万章曰:「君餽之粟,则受之乎?」曰:「受之。受之,何义也?」曰:「君之于氓也,固周之。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曰:「不敢也。」敢问其不敢何也?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曰:「君餽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餽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盖自是台无餽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已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偹,以养舜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朱子曰:「能养能举,悦贤之至也。惟尧舜为能尽之,而后世之当法也。」○南轩曰:「万章所谓托于诸侯,盖以为士虽不得行其道,而托禄于诸侯以自养,宜若可也。而孟子以为非礼,以其无是理故也。然周之则可以受,周之与赐所以异者,盖居其国则为其民,君以其饥饿而餽焉,受斯可也。若欲以自托而虚享其禄赐,则于义何居乎?名不正则失其序而不和,故孔子论之。至于礼乐不兴,而民无所措手足,君子之于礼乐,不斯须去身者,其动未尝不名正而言顺故也。」曰:「不敢者,以其无常职而受赐,防于不恭,故不敢也。」虽然,此上之所以自处者,当然也。在国君之待士,则有养贤之礼焉,故举
译孟子说:“做官不是为了摆脱贫困,但有时确实是因为贫困才去做官;娶妻不是为了奉养,但有时确实是因为奉养才去娶妻。因为贫困而做官的人,应当推辞尊贵的职位而居于卑下的位置,推辞丰厚的俸禄而安于清贫的生活。”
朱熹说:“贫富,指的是俸禄的厚薄。大概做官如果不以行道为目的,就已经不符合出仕隐居的正道了,所以他的处境只应当如此。”
推辞尊贵而居于卑下,推辞富裕而安于清贫,什么样的职位适宜呢?那就是守门打更的小吏。
因为贫困而做官的人,虽然主要目的不在于推行道义,但也不可以苟且地领取俸禄。所以只有守门打更这类小吏,职位低微、俸禄微薄,职责容易胜任,是适宜居住的位置。李氏说:“道义不能施行时,因为贫困而做官的人,这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如果不能这样,那就是贪图职位、羡慕俸禄罢了。”
孔子曾经担任过管理仓库的小吏,说:“只要账目核算得当就行了。”又曾经担任过管理畜牧的小吏,说:“只要牛羊肥壮成长就行了。”
这就是孔子因为贫困而做官的情况。“茁”是肥壮的样子,意思是说,像孔子这样的大圣人,曾经担任低贱的官职,却不以此为辱,这就是所谓的因为贫困而做官。官职低微、俸禄微薄,而职责容易胜任。
职位低微却发表高论,是犯罪;站在朝廷之上而道义不能施行,是可耻的。把越位当作罪过,就没有推行道义的责任;把废弃道义当作耻辱,就不是窃取俸禄的官员。这就是因为贫困而做官的人一定要推辞尊贵和富裕,而宁愿处于贫贱的原因。尹氏说:“说因为贫困而做官的人不可以居于尊位,居于尊位的人必定想要推行道义。”○张栻说:“这一章讲的是因为贫困而做官的道理。做官的人,难道是为了贫困吗?大概是要用来推行道义。但也确实有因为贫困而做官的人,这就像娶妻本来是为了延续子嗣,不是为了奉养,但也确实有为了奉养而娶妻的人。那么因为贫困而做官与为了奉养而娶妻,也都是合乎义理的。虽然如此,既然说是因为贫困,就不应当处于尊贵和富裕的位置,居于卑下和贫贱的位置是可以的。如果处于尊贵和富裕的位置,那就是名义上说是因为贫困,实际上却是窃取高位。处于尊贵和富裕的位置,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哪里是因为贫困而做官的地方呢?这样就不合乎义理了。所以说守门打更也是适宜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贫困。孔子曾经担任管理仓库的小吏,又曾经担任管理畜牧的小吏。圣人真诚笃实,即使身处低位,也一定恭敬地对待事务,说:‘只要账目核算得当就行了。’说:‘只要牛羊肥壮成长就行了。’因为职责在于此而不越位。大概职位低微的人不承担言论的责任,发表高论就会获罪,所以可以暂时守住自己的职责,这就是因为贫困而做官的方法。至于站在别人的朝廷上,就应当以推行道义为己任,道义不能施行却窃取高位,是君子所耻的。那么高位厚禄,并不是用来供养贫困的。后世不明白这个道理,借着因为贫困的名义,安享恩宠利益,竟然毫不感到羞愧,这罪过岂能胜数!如果不得已因为贫困而做官,做守门打更之类的小吏是适宜的。唉!看孔子做管理仓库的小吏时说:‘只要账目核算得当就行了。’做管理畜牧的小吏时说:‘只要牛羊肥壮成长就行了。’那么孔子如果在天下执政,他所应当做的事会怎样呢?事情有大有小,但用心是一致的,也就是只做到该做的地步罢了。”
万章问:“士人不依附诸侯,是为什么呢?”孟子说:“是不敢。诸侯失去了国家,然后依附于其他诸侯,这是合乎礼的。士人依附于诸侯,是不合乎礼的。”万章问:“国君赠送粮食,就接受吗?”孟子说:“接受。接受,有什么道理呢?”孟子说:“国君对于百姓,本来就要周济他们。说是周济,就接受;说是赏赐,就不接受。为什么呢?”孟子说:“是不敢。”敢问不敢的原因是什么?孟子说:“守门打更的人,都有固定的职务,靠上级供给食物;没有固定职务却接受上级赏赐的,被认为是不恭敬。”万章说:“国君赠送粮食,就接受。不知道可以经常这样吗?”孟子说:“缪公对于子思,频繁地问候并赠送熟肉。子思不高兴,到最后把使者赶到大门外,面向北叩头,再次拜谢而不接受。说:‘现在才知道君主把我当作犬马一样畜养。’大概从此以后缪公就不再赠送了。喜欢贤人却不能举用,又不能供养,可以说喜欢贤人吗?”万章说:“敢问国君想要供养君子,怎样才可以算是供养呢?”孟子说:“用国君的命令去传达,再拜叩头而接受。此后粮仓的人接着供应粮食,厨师接着供应肉类,不再用国君的命令去传达。子思认为,因为熟肉而让自己频繁地奔波拜谢,不是供养君子的方法。”尧对于舜,让自己的九个儿子侍奉他,两个女儿嫁给他,百官、牛羊、粮仓都具备,在方丈之地供养舜,后来举用他并加封在上位,所以说:“这是王公尊重贤人的做法。”朱熹说:“能供养能举用,是喜欢贤人的极致。只有尧舜能做到尽善尽美,而后世应当效法。”○张栻说:“万章所说的依附于诸侯,大概是认为士人虽然不能推行自己的道义,但依附诸侯的俸禄来自养,似乎是可以的。而孟子认为不合乎礼,因为没有这样的道理。然而周济就可以接受,周济与赏赐之所以不同,大概是因为居住在那个国家就是那个国家的百姓,国君因为饥饿而赠送,接受是可以的。如果想借此自我依附而虚享俸禄赏赐,那么在义理上怎么安置呢?名分不正就失去秩序而不和谐,所以孔子论述它。至于礼乐不兴盛,百姓就无处安放手脚,君子对于礼乐,片刻也不离开自身,他的行动没有不是名正言顺的。”说:“不敢,是因为没有固定职务却接受赏赐,防止不恭敬,所以不敢。”虽然如此,这是上级自我处分的当然做法。在国君对待士人方面,则有供养贤人的礼节,所以举
子思之事以告之。夫子思受缪公之餽者,周之而受之,义也。至于餽之之久,而仆仆然亟拜,则是徒为餽而已。徒为餽,则与养犬马之道何异?乌有君子。而受其犬马之畜者乎?故及其久也,则再拜稽首而不受。盖缪公虽有悦贤之名,不能举而用,又不能以礼养之也。贤者其肯处乎?以礼养者,继肉是也。盖不敢以是而数厪之,故使继之而已。虽然,此及乎养之之礼而未及乎举之之道也。若尧之于舜,则尊贤之极而养道之尽也。事之以九男,女之以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偹,而养之于▯亩之中,惟恐不能当其意。一旦举而加诸上位,如是而后可以谓之王公之尊贤也。孟子每以尧舜之事为言者,语道者必稽诸圣人,所以示万世之凖的。盖圣人,人伦之至故也。嗟乎!为士者于辞受之际可不思夫名正而言顺者乎?为君者之待士,又何可不深思所以养之之道乎?
译子思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子思接受鲁缪公的馈赠,是因为馈赠合乎周礼才接受的,这是符合道义的。至于馈赠时间长久,子思却奔波忙碌、频繁拜谢,这就仅仅是为了接受馈赠罢了。如果仅仅是为了接受馈赠,那么这与饲养犬马的方法有什么不同呢?哪有君子会接受像饲养犬马那样的待遇呢?所以等到时间长久之后,子思就再次行稽首大礼而不再接受馈赠。大概鲁缪公虽然有喜爱贤才的名声,却不能提拔任用他,也不能用礼制来供养他。贤者难道会安处在这种境地吗?用礼制供养,是指连续不断地供给肉食。大概是不敢因此频繁地打扰他,所以只是让他连续不断地得到供给罢了。虽然如此,这还只涉及供养的礼节,而没有涉及提拔任用的道理。像尧对待舜那样,才是尊崇贤才的极致和供养之道的完备。尧把自己的九个儿子侍奉舜,把两个女儿嫁给舜,百官、牛羊、粮仓都准备齐全,在方圆百里的地方供养他,只担心不能符合他的心意。一旦提拔他并让他居于高位,像这样之后才可以说是王公尊崇贤才。孟子常常以尧舜的事迹作为言论,是因为谈论大道必须考察圣人的行为,以此来为万世树立准则。大概因为圣人是人伦的极致,所以如此。唉!士人在辞让与接受的关键时刻,难道可以不思考什么是名正言顺吗?君主对待士人,又怎么能不深入思考供养他们的道理呢?
孟子曰:「仲子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箪食豆羮之义也。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
朱子曰:「言仲子设若非义而与之齐国,必不肯受。齐人皆信其贤,然此但小亷耳。其辟兄离母,不食君禄,无人道之大伦,罪莫大焉。岂可以小亷信其大节,而遂以为贤哉?」○南轩曰:「箪食豆羮,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则不受。谓斯人也,一旦而遇万钟之禄,茍惟不义,则必不受,也可乎?盖人之难知也。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固不可也。于陵仲子,以兄之禄为不义,辟兄离母,处于于陵。齐髙之以谓:若斯人者,不义而与之齐国,亦将必不受也。孟子以为是,舍箪食豆羮之义也。盖孟子以人伦之际察之,而知其不可信也。人之所以为人者,莫大于人伦,所谓亲戚、君臣、上下是也。今仲子废亲戚、君臣、上下,而欲以洁其身,饰小亷而妨大德,其不知义固已甚矣。又恶能不受不义之齐国乎?古之善观人者,必于人伦之际察之,而其人之得失浅深可概见矣。四岳之举舜,则曰「克谐以孝而已」。尧之降舜以二女,观其嫔于虞而已,此舜之所以圣也。冀缺与其妻相待如宾,而臼季知其能治民;茅容杀牲先奉其母,而郭林宗知其可以成德,是亦善观人者也。若仲子废大伦而徇私意,以其小亷信其大节,乌乎可哉?」
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弗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
朱子曰:「将犹奉也。」诗曰:「承筐是将。」程子曰:「恭敬虽因威仪、币帛而后发见,然币帛之未将时,已有此恭敬之心,非因币帛而后有也。」
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
此言当时之待贤者,特以币帛为恭敬,而无其实也,拘留也。○南轩曰:此章言交际之道,夫徒食之而爱心不加焉,徒爱之而敬心不加焉,则与豕交、兽畜,无以异。盖人道之相与以敬为主,夫必有是恭敬,而后币帛以将之。盖恭敬者,先存于币帛未行之前者也。若无是恭敬,则币帛何所施乎?虽然,币帛者,所以将其恭敬者也。恭敬存于中,而仪物实于外,此君子之道,又以为内外之宜,文质之中也。若恭敬之心虽存,而无以实之于外,君子亦恶夫虚拘也。昔夫子解骖以赙旧馆人之丧,曰:“吾恶夫哀之无从。”盖是意也。夫古人于交际之道,岂茍然哉?盖有燕享之礼焉,有挚献之礼焉,有问遗之礼焉,此皆其恭敬之所生也。恭敬为之主,而其节文品式,森然偹具,而又有贵贱贫富之不同,大小多寡之或异,是皆人之所为也。若昧乎此,不防于豕交、兽畜,则或失之虚拘,皆非君子之道也。○二先生释恭敬无实之语不同,正当参考。
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处于平陆,储子为相,以币交受之而不报。
赵氏曰:「季任,任君之弟。任君朝防于邻国,季任为之居守。其国也,储子,齐相也。不报者来见,则当报之;但以币交,则不必报也。」
他日,由邹之任,见季子,由平陆之齐,不见储子,屋庐子喜曰:「连得间矣。」
朱子曰:「屋庐子知孟子之处此,必有义理,故喜得其间隙而问之。」
问曰:「夫子之任,见季子之齐,不见储子,为其为相与言?储子但为齐相,非若季子摄守君位,故轻之耶?」
曰:非也。《书》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书》洛诰篇:「享,奉上也;仪,礼也;物,币也;役,用也。」言虽享而礼意不及其币,则是不享矣。以其不用志于言故也。
为其不成享也
孟子释书意如此
屋庐子悦,或问之。屋庐子曰:「季子不得之邹,储子得之平陆。」
徐氏曰:「季子为君处守,不得徃他国以见孟子,则以币交而礼意已偹。储子为齐相,可以至齐之境内而不来见,则虽以币交而礼意不及其物也。」
孟子曰:「好名之人,能让千乘之国。茍非其人,箪食豆羮,见于色。」
朱子曰:「好名之人,矫情干誉,是以能让千乘之
译孟子说:“陈仲子如果认为不义,即使把齐国给他,他也不会接受,人们都相信这一点,这不过是舍弃一筐饭一碗汤那样的小义罢了。人没有比抛弃亲戚、君臣、上下等级关系更大的罪过了,用他的小节来相信他的大节,怎么可以呢!”
朱熹说:“意思是说,陈仲子假如认为不义而给他齐国,他必定不肯接受。齐国人都相信他的贤德,然而这只是小廉洁罢了。他躲避兄长、离开母亲,不食君禄,违背了人伦的大道,罪过没有比这更大的了。难道可以用小廉洁来相信他的大节,从而认为他贤德吗?”
张栻说:“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会死。如果呼喝着给他,他也不会接受。说这个人,一旦遇到万钟的俸禄,只要是不义的,就必定不接受,可以吗?大概人的内心难以知晓。用他的小节来相信他的大节,本来就不可以。于陵陈仲子,认为兄长的俸禄是不义的,躲避兄长、离开母亲,居住在于陵。齐国人高看他,认为:像这样的人,即使不义地给他齐国,也必定不会接受。孟子认为这是舍弃了一筐饭一碗汤那样的小义。大概孟子是从人伦关系来考察他,从而知道不可相信他。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没有比人伦更大的了,所谓亲戚、君臣、上下就是如此。现在陈仲子废弃了亲戚、君臣、上下关系,而想要洁身自好,修饰小廉洁而妨碍大德行,他不知义已经非常严重了。又怎么能不受不义的齐国呢?古代善于观察人的人,必定在人伦关系上考察他,那么这个人的得失深浅就可以大致看出来了。四岳推举舜,就说‘能够和谐地尽孝罢了’。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观察他嫁到虞国罢了,这就是舜之所以成为圣人的原因。冀缺和他的妻子相待如同宾客,臼季知道他能够治理百姓;茅容杀牲先供奉他的母亲,郭林宗知道他能够成就德行,这也是善于观察人的人。如果像陈仲子那样废弃大伦而顺从私意,用他的小节来相信他的大节,哪里可以呢?”
孟子说:“只给人吃而不爱护他,这是像对待猪狗一样交往;爱护他而不尊敬他,这是像饲养禽兽一样对待他。恭敬之心,是在赠送礼物之前就已经存在的。”
朱熹说:“将,就是奉送的意思。”《诗经》说:“捧着竹筐来奉送。”程颐说:“恭敬虽然因为威仪、礼物而表现出来,然而在礼物尚未奉送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种恭敬之心,并不是因为礼物而后才有的。”
恭敬而没有实质,君子不可以虚礼拘束。
这是说当时对待贤者的人,只是用礼物来表示恭敬,而没有实质内容。拘,是拘留的意思。
张栻说:“这一章讲的是交际的道理。如果只是给人吃而爱心不增加,只是爱护而敬心不增加,那么与对待猪狗、饲养禽兽没有区别。大概人伦交往以敬为主,必定先有这种恭敬,而后用礼物来奉送。大概恭敬之心,是在礼物尚未施行之前就存在的。如果没有这种恭敬,那么礼物又施加在哪里呢?虽然如此,礼物是用来奉送恭敬之心的。恭敬存于内心,而仪节礼物充实于外在,这是君子的道理,又认为是内外适宜、文质相中的表现。如果恭敬之心虽然存在,而没有在外在充实它,君子也厌恶那种虚礼拘束。从前孔子解下骖马以资助旧馆主人的丧事,说:‘我厌恶悲哀没有依托。’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古人在交际之道上,难道随便吗?大概有宴享的礼节,有挚献的礼节,有问遗的礼节,这些都是恭敬之心所产生的。恭敬作为主导,而其节文品式,森然具备,又有贵贱贫富的不同,大小多寡的差异,这些都是人为的。如果不明白这些,不陷于像对待猪狗、饲养禽兽那样,就会失之于虚礼拘束,都不是君子的道理。两位先生解释‘恭敬无实’的话不同,正当参考。”
孟子住在邹国,季任担任任国的处守,用礼物交往,孟子接受了而不回报;孟子住在平陆,储子担任齐国相,用礼物交往,孟子接受了而不回报。
赵岐说:“季任,是任国国君的弟弟。任国国君到邻国朝见,季任为他留守。在任国时,储子,是齐国的相。不回报,是指如果来相见,就应当回报;如果只是用礼物交往,就不必回报。”
有一天,孟子从邹国到任国,见了季子;从平陆到齐国,不见储子。屋庐子高兴地说:“我找到间隙了。”
朱熹说:“屋庐子知道孟子这样做,必定有义理,所以高兴找到间隙而问他。”
屋庐子问:“先生到任国,见季子;到齐国,不见储子,是因为储子只是齐国相,而季子摄行国君之位,所以轻视储子吗?”
孟子说:“不是的。《尚书》说:‘进献重在礼仪,礼仪不及礼物,叫做不进献。’只是不用心于进献罢了。《尚书·洛诰》篇:‘享,是奉上;仪,是礼;物,是礼物;役,是用。’意思是说,虽然进献但礼意不及礼物,那就是不进献了。因为不用心于言辞的缘故。”
因为不成其为进献。
孟子解释《尚书》的意思如此。
屋庐子高兴,有人问他。屋庐子说:“季子不能到邹国,储子能到平陆。”
徐邈说:“季子为国君处守,不能前往他国以见孟子,就用礼物交往而礼意已经完备。储子为齐相,可以来到齐国境内而不来见,那么虽然用礼物交往而礼意不及礼物。”
孟子说:“好名的人,能让出千乘之国。如果不是那样的人,一筐饭一碗汤,就会表现在脸色上。”
朱熹说:“好名的人,矫情求誉,所以能让出千乘之国。”
国。然若本非能轻富贵之人,则于得失之小者反不觉其真情之发见矣。盖观人不于其所勉,而于其所忽,然后可以见其所安之实也。」○东坡所谓:「人能碎千金之璧,而不能不失声于破釡。」正此意。茍非其人,其人指真能让国者,非指好名之人也。○问:曽防得东坡之説否?曰:「如此,则能让千乘之国只是好名,至箪食豆羮见于色却是实情也。」曰:然。其尝把此一叚对「乡为身死而不受」一叚,盖此叚是好名之心胜,大处打得过,小处漏绽也。动于万钟者,是小处掩瞒得过,大处发露也。○南轩曰:「孟子此章言人之度量相越,有如是其逺者。夫均是人也,而有让千乘之国者,有与人箪食豆羮而徳见于色者,何其不侔也?盖其所存有厚薄,而所见有广狭之故耳。夫能让千乘之国,亦可谓髙矣,而孟子谓之好名之人者,何哉?盖未能循天理之实然者,则亦未免为徇其名而已,如季札之徒是也。季子之父兄所以眷眷于季子之立者,为其贤者,此公理而非私意也。而季子三辞焉,是未究夫当立之义,非为季子之大也。就隘俗论之,可谓超然独出矣;而揆之以道,盖亦好名而蔽其实故也。」好名之人虽能让国,未免限于名。若夫大贤以上,循乎天理,虽以舜禹受天下,受其所当受而不为泰;以泰伯之让,夷齐之让,让其所当让而不为好名。故孔子称舜禹则曰:「有天下而不与焉。」称泰伯则曰:「民无得而称焉。」称夷齐曰:「求仁而得仁。」圣人之意,盖可见矣。○愚按:泰伯、夷齐之让,与子臧、季札之让,其让则一,而所以让则不同,学者所当究见其义。夷齐之事已见前卷「求仁」章,今以泰伯、子臧、季札之事附见于此。○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朱子曰:「泰伯,周太王之长子也。至德,谓德之至极,无以复加者也。三让,谓固逊也。无得而称其逊,隠微无迹可见也。盖太王三子:长泰伯,次仲雍,次季歴。太王之时,商道浸衰,而周日强大。季歴又生子昌,有圣徳。太王因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从。太王遂欲传位季歴以及昌。泰伯知之,即与仲雍逃之荆蛮。于是太王乃立季歴,传国至昌,而三分天下有其二,是为文王。文王崩,子发立,遂克商而有天下,是为武王。夫以泰伯之德,当商周之际,固足以朝诸侯,有天下矣。乃弃不取,而又冺其迹焉,则其德之至极为何如哉?盖其心即夷齐叩马之心,而事之难处有甚焉者,宜夫子之叹息而賛美之也。泰伯不从事,见《春秋传》。按僖五年,宫之竒曰:「泰伯、虞仲,大王之昭也。泰伯不从,是以不嗣。」杜氏注曰:「泰伯、虞仲,皆太王之子,不从父命,俱让适吴。」○或问曰:「何以言三让之为固让也?」曰:「古人辞让以三为节,一辞为礼,辞再辞为固,辞三辞为终辞。故古注至是但言三让而不解其目也。今必求其事以实之,则亦无所据矣。」曰:「何以言其让于隠微之中也?」曰:「泰伯之让,无揖逊辞受之迹,人但见其逃去不返而已,不知其让也。知其让者,见其让国而已,而不知所以使文武有天下者,实由于此,则是以天下让也。」曰:「其为至德何也?」曰:「让之为德,既美矣,至于三则其让诚矣。以天下让,则其所让大矣,而又能隠晦其迹,使民无得而称焉,则其让也非有为名之累矣。此其德所以为至极而不可以有加也。」曰:「太王有废长立少之意,非礼也。泰伯又探其邪志而成之,至于父死不赴,伤毁发肤,皆非贤者之事。就使必于让国而为之,则亦过而不合于中庸之德矣。其为至德何耶?」曰:「太王之欲立贤子圣孙,为其道足以济天下,而非有爱憎之间、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以为狷,王季受之而不以为贪,父死不赴伤,毁发肤而不为不孝。盖处君臣父子之变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为至德也。与鲁隠公、吴季子之事盖不同矣。曰逃去可矣,何必断发文身哉?曰先儒论之多矣。苏氏以为让国盛德之事矣
译国家。然而如果本来不是能够轻视富贵的人,那么对于得失细微之处,反而察觉不到他真情的流露了。因为观察人不在他勉强去做的事情上,而在他疏忽的地方,然后才能看到他内心安定的实情。」○东坡所说的:「人能够摔碎价值千金的玉璧,却不能在破锅时不发出声音。」正是这个意思。如果不是那样的人,这里的人指的是真正能让国的人,而不是指喜好名声的人。○问:曾巩得到东坡的说法了吗?回答说:「如果是这样,那么能让千乘之国只是喜好名声,至于箪食豆羹表现在神色上却是实情。」回答说:是的。他曾经把这一段与「乡为身死而不受」这一段对照,大概这一段是喜好名声的心占上风,大处能够过得去,小处却露出破绽。被万钟俸禄所动的人,是小处能够掩饰过去,大处却暴露出来。○南轩说:「孟子这一章说人的度量相差,有如此之大。都是人,却有能让千乘之国的人,有与人箪食豆羹而恩德表现在神色上的人,为什么如此不同呢?大概是因为他们内心存养的厚薄不同,而见识的广狭不同罢了。能够让千乘之国,也可以说是很高尚了,而孟子说他是喜好名声的人,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没有遵循天理的真实情况,也就难免是为了追求名声而已,像季札这样的人就是如此。季子的父兄之所以眷眷于季子继位,是因为他贤能,这是公理而不是私意。而季子三次推辞,是没有探究应当继位的义理,并不是为了季子的伟大。按照狭隘世俗的观点来看,可以说超然独出了;而用道来衡量,大概也是喜好名声而遮蔽了实情。」喜好名声的人虽然能让国,难免局限于名声。至于大贤以上的人,遵循天理,即使像舜禹接受天下,接受他们应当接受的而不觉得过分;像泰伯的让位,伯夷、叔齐的让位,让出他们应当让出的而不算是喜好名声。所以孔子称赞舜禹就说:「拥有天下而不参与。」称赞泰伯就说:「百姓没有能够称道的。」称赞伯夷、叔齐说:「追求仁德而得到了仁德。」圣人的意思,大概可以看到了。○我按:泰伯、伯夷、叔齐的让位,与子臧、季札的让位,他们的让位是一样的,而让位的原因不同,学者应当探究明白其中的义理。伯夷、叔齐的事情已经在前卷「求仁」章中见过,现在将泰伯、子臧、季札的事情附记在这里。○孔子说:「泰伯,可以说是至德了!三次把天下让出去,百姓没有能够称道的。」○朱子说:「泰伯,是周太王的长子。至德,是说德行达到极致,无以复加了。三让,是说坚决推让。没有能够称道他的推让,是因为隐微没有痕迹可见。大概太王有三个儿子:长子泰伯,次子仲雍,三子季历。太王的时候,商朝的道义逐渐衰微,而周朝日益强大。季历又生了儿子昌,有圣德。太王因此有剪除商朝的志向,而泰伯不听从。太王于是想要传位给季历以及昌。泰伯知道了,就与仲雍逃到荆蛮。于是太王就立季历,传国到昌,而三分天下有其二,这就是文王。文王去世,儿子发继位,于是攻克商朝而拥有天下,这就是武王。凭借泰伯的德行,在商周之际,本来足以朝会诸侯,拥有天下了。却放弃不取,而又隐没他的痕迹,那么他的德行达到极致是怎样的呢?大概他的心就是伯夷、叔齐叩马的心,而事情难处更甚于此,适宜夫子叹息而赞美他。泰伯不从事,见于《春秋传》。查僖公五年,宫之奇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昭穆。泰伯不听从,所以不继位。」杜氏注说:「泰伯、虞仲,都是太王的儿子,不听从父命,都让位给吴。」○有人问说:「为什么说三让是坚决推让呢?」回答说:「古人辞让以三次为节制,一次推辞是礼节,推辞两次是坚决,推辞三次是最终推辞。所以古注到这里只说三让而不解释其目。现在一定要寻求事情来证实它,也就没有依据了。」问:「为什么说他的让位在隐微之中呢?」回答说:「泰伯的让位,没有揖让辞受的痕迹,人们只看到他逃去不返而已,不知道他的让位。知道他的让位的,只看到他让出国位而已,而不知道使文武拥有天下的,实际上是由于这个,这就是把天下让出去了。」问:「他的至德是什么呢?」回答说:「让位作为德行,已经很美了,至于三次那么他的让位是真诚的。把天下让出去,那么他所让的大了,而又能隐晦他的痕迹,使百姓没有能够称道的,那么他的让位不是为了名声的牵累了。这就是他的德行所以为至极而不可以再加了。」问:「太王有废长立少的意思,不合礼。泰伯又探知他的邪志而成就它,至于父死不赴,毁伤发肤,都不是贤者做的事。即使一定要让国而这样做,也是过而不合于中庸的德行了。他的至德是什么呢?」回答说:「太王想要立贤子圣孙,是因为他的道足以济天下,而不是有爱憎之间、利欲之私。所以泰伯离去而不以为狷介,王季接受而不以为贪婪,父死不赴、毁伤发肤而不以为不孝。大概处在君臣父子的变故中而不失乎中庸,这就是所以为至德了。与鲁隐公、吴季子的事大概不同了。说逃去可以了,何必断发文身呢?说先儒论述很多了。苏氏以为让国是盛德的事
。然存其实而取其名者,乱之所由起。故泰伯为此,所以使名实俱亡而乱不作也。此以利害言之,固不足以得圣贤之心。而其弟黄门又曰:「子贡言泰伯端委以治吴,则固未尝断发文身也。」且汉东海王以天下授显宗,唐宋王成器以天下授▯宗,皆兄弟终身无间言。何必断发文身哉?此引子贡之言,则其事固有不可考者。然以汉唐二事例之,则亦未足以尽圣贤之心也。盖使王季之心但如显宗、▯宗则可,若有叔齐之义,则亦不能以一朝居矣。使泰伯而不有以深自絶焉,则亦何能必致国于王季而安其位哉?然显宗、▯宗之心,其厚薄又自不同也。○南轩曰:「三让,程子曰:不立一也,逃之二也,文身三也。」夫泰伯之让诚难知也。以君之元子而弃宗国以逃身,本中夏而从夷狄之为,不亦冒先王之大禁与?而泰伯安然行之,非圣人孰能明其为至德也?至德谓德之至也。泰伯知文王有圣德,天之所命,当使天下被其泽,故致国于王季,为文王也。故曰「以天下让」,言其至公之心,为天下而让也。变而止乎中,非逹权乐天者,其孰能与于此乎?推其事情深逺,故民无得而称,而圣人独知其为至德也。或曰:「泰伯之心,知文王得国则周必有天下乎?」非是也。以是存心,则是利夫天下者也。泰伯知文王得国则天下必被其泽也。至于周之有天下,则泰伯岂加毫末于此哉?此又不可以不知也。○曹子臧者,曹成公之庶子也,名欣时。宣公之十七年,防诸侯伐秦而卒于师。曹人使公子负刍守,使欣时逆公之丧。负刍杀其世子而自立。诸侯来讨,执而归之京师,将以子臧见王而立之子臧辞曰:「志有之: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节乎?」遂逃奔宋。明年,曹人告于晋,请归负刍而反。欣时,晋侯谓子臧反,吾归而君子。臧反,曹伯归。子臧尽置其邑与卿而不出。○吴季札者,吴子寿梦之防子也。兄弟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季札。季札贤,父欲立之,季让不可,则立诸樊。诸樊既除丧,复欲立季札,季札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君义嗣也。』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才,愿自附于子臧之义,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舎之。诸樊十三年卒,有命立余祭,欲以次必致国于季子。余祭四年卒,夷昧立。夷昧十七年卒,吴人将以先君之命立季子,季子逃去呉人,乃立夷昧之子僚云云。○苏氏古史曰:「春秋之际,世不知义,而以权利为贵。虽齐桓、晋文皆以争国成名者也。如子臧之于曹,季子之于吴,皆有可取之义,弃而不顾,而况于争乎?予髙二子之义,欲考其行事,而子臧反国而致事,事不复见。季子事吴九十余年,观其挂劔于墓,不以死背其心;塟子嬴博,不以恩累其志;引兵避楚,不以名害其德。盖所以养心者至矣。虽禄之天下有所不受,而况于吴乎?彼其所养者诚重故也。」春秋,吴子使札来聘。胡氏曰:「札者,吴之公子,何以不称公子?贬也。辞国而生乱者,札为之也。故因其来聘而贬之,示法焉。」按吴子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札其季子也。寿梦贤季札,欲立以为国,札辞不可,然后立诸樊。既除丧,则致国于季子,季子又辞而去之。诸樊乃舍其子而立弟,约以次传,必及季子。故诸樊卒而余祭立,余祭卒而夷昧立,夷昧卒则季子宜受命以安社稷,成父兄之志矣。乃徇匹夫之介节,辞位以逃夷。昧之子僚既立,诸樊之子光曰:「先君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尔。将从先君之命欤?则季子宜有国也。如不从先君之命,则我宜立僚,乌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曰:「季子辞国以生乱,因其来聘而贬之,示法焉。」或谓子贡问于孔子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怨乎?」曰:「求仁
译然而保留实质却只取名义,是混乱产生的根源。所以泰伯这样做,是为了让名义和实质都消亡,从而使动乱不发生。这从利害关系来说,固然不足以探得圣贤的本心。而他的弟弟黄门又说:“子贡说泰伯穿着中原的礼服来治理吴国,那么他本来就没有断发文身。”况且汉代的东海王把天下让给显宗,唐代的宋王成器把天下让给玄宗,都是兄弟终身没有隔阂。何必一定要断发文身呢?这里引用子贡的话,那么这件事本来就有不可考证之处。然而用汉代和唐代的两个事例来类比,也还不足以完全探得圣贤的本心。大概说王季的心意如果像显宗、玄宗那样就可以了,但如果要有叔齐那样的道义,那么也不能在朝中停留一天了。如果泰伯没有深深地自我隔绝,那么又怎么能一定把国家让给王季并使他安心在位呢?然而显宗、玄宗的心意,其厚薄又自然不同。
南轩说:“三次让国,程子说:不立自己为君是第一次,出逃是第二次,文身是第三次。”泰伯的让国确实难以知晓。作为君主的长子却抛弃宗国以逃避自身,本来身处中原却顺从夷狄的习俗,这不也是冒犯先王的大禁令吗?而泰伯安然地这样做,如果不是圣人,谁能明白这是最高的德行呢?至德,是说德行达到了极致。泰伯知道文王有圣德,是上天所命定的,应当让天下受到他的恩泽,所以把国家让给王季,也就是让给文王。所以说“把天下让出去”,是说他极其公正的心意,是为了天下而让位的。变化而止于中道,如果不是通达权变、乐天知命的人,谁能做到这一点呢?推究他的事情深远,所以百姓无法称颂,而圣人独自知道这是最高的德行。有人说:“泰伯的心意,是知道文王得到国家那么周朝一定拥有天下吗?”不是这样的。如果怀着这样的心意,那就是贪图天下的利益了。泰伯知道文王得到国家那么天下一定会受到恩泽。至于周朝拥有天下,泰伯难道对此有所增益吗?这又是不可以不知道的。
曹子臧,是曹成公的庶子,名叫欣时。宣公十七年,会合诸侯讨伐秦国,宣公死在军中。曹国人派公子负刍留守,派欣时去迎接国君的灵柩。负刍杀死了世子而自立为君。诸侯来讨伐,抓住他并押回京城,打算立子臧为国君。子臧推辞说:“志书上有记载:圣人通达节义,其次坚守节义,下等的人丧失节义。做国君不是我的节义。虽然不能做到圣人,怎敢丧失节义呢?”于是逃奔到宋国。第二年,曹国人向晋国报告,请求让负刍回国并让欣时回去。晋侯对子臧说:“你回去,我就让曹伯回去。”子臧回去后,曹伯也回去了。子臧把自己所有的封邑和卿位都交出来,不出任官职。
吴季札,是吴子寿梦的幼子。兄弟四人,长子叫诸樊,次子叫余祭,三子叫夷昧,四子叫季札。季札贤能,父亲想立他为君,季札推辞不肯,于是立了诸樊。诸樊守丧期满后,又想立季札,季札推辞说:“曹宣公去世时,诸侯和曹国人认为曹君不义,将要立子臧,子臧离开曹国,以成全曹君。君子说:‘能坚守节义,是合乎道义的继承人。’谁敢冒犯国君?拥有国家不是我的节义。我虽然不才,愿意把自己附合在子臧的道义上,以不丧失节义。”坚决要立他,他抛弃家室去耕种,这才作罢。诸樊十三年去世,有遗命立余祭,打算按次序一定把国家传给季子。余祭四年去世,夷昧即位。夷昧十七年去世,吴国人想按照先君的遗命立季子,季子逃走了,吴国人于是立了夷昧的儿子僚,等等。
苏氏《古史》说:“春秋时期,世人不懂得道义,而以权势利益为贵。即使是齐桓公、晋文公,都是以争夺国家而成名的。像子臧在曹国,季子在吴国,都有可取的道义,抛弃而不顾,何况是争夺呢?我推崇这两人的道义,想要考察他们的行事,而子臧回国后交出权位,事迹不再被记载。季子在吴国九十多年,看他挂剑在墓上,不因死亡而违背初心;安葬子嬴博,不因恩情而拖累志向;引兵避开楚国,不因名声而损害德行。大概修养心性达到了极致。即使把天下的俸禄给他也不接受,何况是吴国呢?因为他所修养的东西确实重要。”
《春秋》记载,吴子派季札来聘问。胡氏说:“季札是吴国的公子,为什么不称公子?这是贬斥。辞让国家却导致动乱的人,是季札造成的。所以趁他前来聘问而贬斥他,以示惩戒。”按吴子寿梦有四个儿子,长子叫诸樊,次子叫余祭,次子叫夷昧,季札是幼子。寿梦认为季札贤能,想立他为国君,季札推辞不肯,然后才立了诸樊。守丧期满后,诸樊想把国家传给季子,季子又推辞并离开。诸樊于是舍弃自己的儿子而立弟弟,约定按次序相传,一定要传到季子。所以诸樊去世而余祭即位,余祭去世而夷昧即位,夷昧去世那么季子就应当接受命令以安定社稷,完成父兄的志向了。然而他遵循匹夫的狭隘节操,辞让职位而逃到夷地。夷昧的儿子僚已经即位,诸樊的儿子光说:“先君之所以不把国家给儿子而给弟弟,都是为了季子。如果遵循先君的遗命,那么季子应当拥有国家。如果不遵循先君的遗命,那么我应当立僚,他怎么能成为国君?”于是派专诸刺杀僚,把国家让给季子。季子不接受,离开到延陵,终身不进入吴国。所以说:“季子辞让国家而导致动乱,趁他前来聘问而贬斥他,以示惩戒。”
有人说子贡问孔子说:“伯夷、叔齐是什么样的人?”孔子说:“古代的贤人。”子贡问:“他们有怨恨吗?”孔子说:“追求仁德……
而得仁,又何怨?」子贡以先圣贤夷齐,知其恶卫輙之争而不为也。季子辞位,独不为贤而奚贬乎?曰:「叔齐之德不越伯夷,孤竹舍长而立防,私意也。诸樊兄弟父子无及季札之贤者,其父兄所为眷眷而欲立札,公心也。以其私意,故夷齐让国为得仁,而先圣之所贤;以其公心,故季子辞位为生乱,而春秋之所贬。茍比而同之,过矣。」或曰:「世衰道微,暴行交作,臣簒其君者有之,子簒其父者有之。季子于是焉而辞位,则将使闻其风者,贪夫亷,争夫让,而簒弑攘夺之祸损矣。其于名教,岂不有补?何贬之深也?」曰:「春秋达节而不守者也。昔泰伯奔吴而不反,季歴嗣位而不辞,武王继统受命作周,亦不以配天之业让伯邑考,官天下也。彼王僚无季歴之贤、武王之圣,而季子为泰伯之让,岂至德乎?使争弑祸兴,覆师丧国,其谁阶之也?若季子之辞位,守节立名,全身自牧,则可矣。概诸圣王之道,则过矣。」中庸曰:「道之不明不行也,我知之矣。」季子所谓贤且智,过而不得其中者也。使由于季歴、武王之义,其肯附子臧之节而不受乎?惜其择乎中庸,失时措之宜尔。此仲尼所以因其辞国生乱而贬之也。或曰:「吴子使札与楚子使椒、秦伯使术,一例尔。吴、楚蛮夷之国,秦介夷狄之间,其礼未同于中夏,故使人之来皆畧之,而札何以独为贬乎?」曰:「春秋多变例,圣笔有特书。荆楚无大夫而屈完书族,王朝下士以人通而子突书字诸。」侯公子以名著,而季友书子母弟之无例者,不登其姓名,而叔肸书氏,皆贤而特书者也。季札让国,天下贤之。若仲尼,亦贤,季札必依此例,或以字,或以氏,或以公子,特书之矣。今乃畧以名纪,比于楚椒、秦术之流,无异称焉。是知仲尼不以其让国为贤而贬之也。噫!世之君子,盛称季札之贤于让国之际,以为礼之大节不可乱也。公子喜时,《春秋》犹贤,其后世于季札则何独贬之深也?曰:仲尼于季子,望之深矣,责之偹矣。惟与天地同德,而达乎时中,然后能与于此,非圣人莫能修之,岂不信夫!
译从而获得了仁德,又怨恨什么呢?”子贡认为伯夷、叔齐是前代的圣贤,知道他们厌恶卫辄争夺君位的行为而不那样做。季札辞让君位,难道不是因为贤德吗?为何要贬斥他呢?回答说:“叔齐的德行不超过伯夷,孤竹国舍弃长子而立次子,是出于私意。诸樊兄弟父子中没有比得上季札贤能的,他的父亲兄长眷恋地想要立季札,是出于公心。因为出于私意,所以伯夷、叔齐让国被视为符合仁德,而被先圣所推崇;因为出于公心,所以季札辞位被视为导致动乱,而被《春秋》所贬斥。如果将他们相提并论,那就错了。”有人问:“世道衰微,正道不明,暴行接连发生,有臣子篡夺君位的情况,有儿子篡夺父亲地位的情况。季札在这种情况下辞让君位,就会使听到他风范的人,贪婪的人变得廉洁,争竞的人变得谦让,从而减少篡弑掠夺的祸患。这对于名教,难道没有补益吗?为何贬斥得如此深刻呢?”回答说:“《春秋》通达事理而不拘泥于小节。从前泰伯奔吴而不返回,季历继承君位而不推辞,武王继承统绪受命建立周朝,也不把配享天地的基业让给伯邑考,这是以天下为公。那王僚没有季历的贤能、武王的圣明,而季札却像泰伯那样让国,难道算是至高的德行吗?致使争弑的祸乱兴起,军队覆灭国家丧亡,是谁造成的呢?如果季札辞让君位,是为了坚守节操、树立名声、保全自身、修养自己,那倒是可以的。但用圣王的道理来衡量,那就错了。”《中庸》说:“道之所以不明,是因为不能实行,我知道了。”季札可以说是贤能且智慧,但过分而未能把握中道。如果遵循季历、武王的道义,他难道会依附子臧的节操而不接受君位吗?可惜他选择中庸之道,却失去了因时制宜的恰当。这就是孔子因为他辞让国家导致动乱而贬斥他的原因。有人问:“吴国派季札出使,与楚国派椒、秦国派术出使,是一样的例子。吴、楚是蛮夷国家,秦国介于夷狄之间,他们的礼节不同于中原,所以使者到来都简略记载,而季札为何独独被贬斥呢?”回答说:“《春秋》有很多变例,圣人的笔法有特别记载。荆楚没有大夫,而屈完记载了族氏;王朝下士以人通称,而子突记载了字;诸侯公子以名著称,而季友记载了‘子’;没有例子的母弟,不登载姓名,而叔肸记载了氏,这些都是贤能而特别记载的。季札让国,天下人都认为他贤能。如果孔子也认为季札贤能,一定会依据这个例子,或者用字,或者用氏,或者用公子,特别记载他。现在却简略地用名来记载,把他与楚椒、秦术之类的人相比,没有特别的称呼。由此可知孔子不认为他让国是贤能而贬斥他。唉!世间的君子,极力称赞季札在让国时的贤能,认为礼的大节不可扰乱。公子喜时,《春秋》尚且认为他贤能,而后世对于季札为何独独贬斥得如此深刻呢?回答说:孔子对于季札,期望很深,责备很严。只有与天地同德,而通达时中,然后才能做到这一点,不是圣人不能修成,难道不确实吗!”
问今人陈乞恩例于义当然否?程子曰:“只为今士大夫道得个乞字惯,动不动又是乞也。”因问陈乞封父祖如何?曰:“此事体又别。”再三请益,但云其说甚长,待别时説。有问先生夫人不叙封,因何?先生曰:“某当时起自草莱,三辞然后受命,岂有今日乃为妻求封之理?”○先生在讲筵尝质钱用诸公,因问必是俸给大叚不足,后乃知到任不曽请俸。诸公遂牒户部,戸部索前任厯子。先生云:“某起自草莱,无前任厯子。”旧例初入京官下状出给料钱厯,其意谓朝廷用人,便当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也。遂令戸部自为出劵厯云云。后来自涪陵归,复官半年不曽请俸粮。料院吏人忽来索请劵状子,先生云:“自来不防冩状子,受事人不去,只令子弟録与受官月日。”○先生初受命便在假,欲迤▯防医,既而供职。门人尹焞深难之,谓供职非是。先生曰:“新君即位首防大恩,自二千里放回亦无道理不受。某在先朝廷知某者也,当时执政大臣皆相知,故不当如此受。今则皆无相知,朝廷之意只是怜其贫,不使饥饿于我土地。某自领官,朝廷厚意与受一月料钱,然官则某必做不得。既已受它告,却不供职,是与不受同。且畧与供职数日承顺它朝廷善意了,然后惟所欲。
龟山杨氏曰:一介之与万钟,若论利则有多少,论义其理一也。伊尹惟能一介知所取与,故能禄之以天下弗顾,系马千驷弗视。自后世观之,则一介不以与人为太吝,一介不以取人为太洁。然君子之取与,适于义而已。与之啬,取之微,虽若不足道然,茍害于义,又何多寡之间乎?孔子于公西赤之富,不恤其请;于原宪之贫,不许其辞。此知所与者也。孟子言: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此知所取者也。
愚谓夫子不许原宪之辞者,以其为宰也,非以其贫也。
朱子曰:「朝廷设官,未贤故,在上者不当以请托而荐人。士人常有礼义亷耻,故在下者不当自衒鬻而求荐。平生守此愚见,故为小官时不敢求荐;后叨刺举,亦不敢举削应副人情。官吏亦不敢挟书求荐。其在闲官,非无亲旧,在官亦未尝敢为人作书求荐。惟老成淹滞,实有才德之人,众谓当与致力者,乃以公论告之耳。」
官卑禄薄,虽不快意,然比之一介寒士,以教学仰食于人者,则以为泰矣。若以为不足,妄有觊觎,恐所得无几,而终日之悔将有不可追者。
西山读书记卷三十四下
<子部,儒家类,西山读书记》>
钦定四库全书荟要
西山读书记卷三十五
宋 真徳秀 撰
吾道异端之辨【上】
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逺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
朱子曰:「小道如农圃、医卜之类,泥不通也。」○杨氏曰:「百家众技,犹耳目口鼻,皆有所明,而不能相通。非无可观也,致逺则泥矣。故君子不为也。」○或问:「何以言小道之为农圃之属也?」曰:「小者,对大之名。正心修身,以治人道之大者也。専一家之业,以治于人道之小者也。然皆用于世而不可无者,其始固皆圣人之作,而各有一物之理焉,是以必有可观也。然能于此者,或不能于彼,而皆不可以达于君子之大道,是以致逺恐泥,而君子不为也。」○黄氏曰:「小道之不可以致逺者,圣人之道自修身而齐家、治国而平天下,与夫参天地、赞化育,无适而不通也。农圃、医卜之属,施之目前浅近,不为无益。然求其为圣人之道无所不通,则不可也。许行欲以并耕而治天下,此孟子所以讥其相率而为伪也。」或曰:「安知所谓小道者,不指杨、墨、佛、老之类而言邪?」曰:「小道合圣人之道而小者也,异端者远圣人之道而异者也。小者犹可以施之近,异者则不可以顷刻而施也。杨、墨、老、佛之无父无君,又何待致逺而后不通哉?所谓正墙面而立,跬步而不可行者也。」
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自楚之滕,踵门而告文公曰:「逺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防而为氓。」文公
译问如今人陈乞恩例,从道义上讲是否应当?程子说:“只是因为如今士大夫说‘乞’这个字说惯了,动不动又是乞求。”于是问陈乞封赠父祖如何?程子说:“这件事体又不同。”再三请教,他只说其中的道理很长,等别的时候再说。有人问先生夫人没有叙封,是因为什么?先生说:“我当初起自草野,三次辞让后才接受任命,哪有今天为妻子求封的道理?”○先生在讲筵上曾质问钱用诸公,因而问一定是俸禄供给大大不足,后来才知道到任后不曾请领俸禄。诸公于是发公文给户部,户部索要前任的履历文书。先生说:“我起自草野,没有前任履历文书。”旧例初入京的官员下状领取料钱履历,其意是说朝廷用人,就应当由廪人接续供给粮食,庖人接续供给肉。于是命令户部自行出具券历等文书。后来从涪陵回来,复官半年不曾请领俸禄粮饷。料院的吏人忽然来索要请领券状的文书,先生说:“向来不防备写状子,受事人不去,只让子弟记录受官的月日。”○先生刚受命就在休假,想要渐渐请医,不久便供职。门人尹焞深以为难,说供职不对。先生说:“新君即位首施大恩,即使从二千里外放回也没有道理不接受。我在先朝是朝廷了解我的人,当时执政大臣都与我相知,所以不应当这样接受。现在都没有相知的人,朝廷的意思只是怜悯我贫穷,不让我在朝廷的土地上挨饿。我自领官职,朝廷厚意给予我一个月料钱,然而官职我必定做不了。既然已经接受了任命文书,却不供职,这与不接受是一样的。且略供职几天顺应朝廷的善意,然后随自己心意行事。
龟山杨氏说:一介之微与万钟之厚,如果论利益则有多少差别,论道义其理是一样的。伊尹正因为能在一介之微就知道所取所与,所以能用天下之禄而不顾,用千驷之马而不视。从后世看来,则一介之微不与人为太吝啬,一介之微不取人为太廉洁。然而君子之取与,只适宜于道义罢了。给予时吝啬,索取时微薄,虽然似乎不足道,但如果害于道义,又何必计较多少呢?孔子对于公西赤的富有,不忧虑他的请求;对于原宪的贫穷,不许他的推辞。这是知道所与的人。孟子说:如果不是正道,那么一箪食也不可接受于人;如果是正道,那么舜接受尧的天下也不以为过分。这是知道所取的人。
我认为夫子不许原宪推辞,是因为他担任宰职,不是因为他贫穷。
朱子说:“朝廷设官,因为未贤的缘故,在上位的人不应当以请托而荐人。士人常有礼义廉耻,所以在下位的人不应当自炫鬻而求荐。平生守此愚见,所以做小官时不敢求荐;后来叨刺举,也不敢举削应副人情。官吏也不敢挟书求荐。其在闲官,并非没有亲旧,在官也未尝敢为人作书求荐。只有老成淹滞,实有才德之人,众人认为应当致力者,才以公论告知罢了。”
官卑禄薄,虽然不快意,然而比起一介寒士,以教学仰食于人者,则认为太厚了。如果认为不足,妄有觊觎,恐怕所得无几,而终日的悔恨将有不可追者。
西山读书记卷三十四下
<子部,儒家类,西山读书记>
钦定四库全书荟要
西山读书记卷三十五
宋 真德秀 撰
吾道异端之辨【上】
子夏说:“即使是小道,也一定有可取之处。但追求远大恐怕会拘泥不通,所以君子不从事。”
朱子说:“小道如农圃、医卜之类,泥是不通的意思。”○杨氏说:“百家众技,如同耳目口鼻,都有一定的明察,但不能相通。并非无可观之处,但追求远大就会拘泥不通。所以君子不从事。”○有人问:“为什么说小道是农圃之类?”回答说:“小,是相对于大而言。正心修身,以治理人道是大者。专一家之业,以治理人道是小者。然而都用于世而不可无,其开始固然是圣人所作,而各有一物之理,所以一定有可取之处。然而能于此者,或不能于彼,而都不可以达于君子之大道,所以追求远大恐怕会拘泥不通,而君子不从事。”○黄氏说:“小道之所以不可以追求远大,是因为圣人之道自修身而齐家、治国而平天下,以及参天地、赞化育,无往而不通。农圃、医卜之类,施于目前浅近,并非无益。然而求其为圣人之道无所不通,则不可。许行想要以并耕而治天下,这是孟子讥讽他相率而为伪的原因。”有人说:“怎么知道所谓小道者,不指杨、墨、佛、老之类的异端而言呢?”回答说:“小道是合圣人之道而小者,异端是远圣人之道而异者。小者还可以施于近,异者则不可以顷刻而施。杨、墨、老、佛的无父无君,又何待追求远大而后不通呢?所谓正墙面而立,跬步而不可行的意思。”
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自楚之滕,叩门而告文公说:“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席之地而为氓。”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