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子藏仕学规范二十九

仕学规范卷二十七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08–111 段

至谨,不可不详知也。

前辈尝言:「吏人不怕严,只怕读。盖当官者详读公案,则情伪自见,不待严明也。」

译至于谨慎,不可不详细知晓。前辈曾说:“胥吏不怕严厉,只怕(官员)研读案卷。因为当官的人如果详细研读公案,那么真情与虚假自然显现,不需要依靠严厉明察。”

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冝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冝疎絶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举动。大抵作官嗜利,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以此被重谴,良可惜也。

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事有不可,当详处之,必无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岂能害人?前辈尝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详处之谓也。盖详处之,则思虑自出,人不能中伤也。

尝见前辈作州县,或狱官,每一公事难决者,必沉思静虑累日,忽然若有得者,则是非判矣。是道也,惟不茍者能之。

处事者,不以聦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

当官处事务合人情,忠恕违道不逺。观于己而得之,未有舍此二字而能有济者也。尝有人作郡守,延一术士同处书室。后术士以公事干之,大怒叱下,竟致之理杖脊编重。招延此人,已是犯义。既与之稔熟,而干以公事,亦人常情也。不従之足矣,而治之如此之峻,殆似絶灭人理。

当官大要,直不犯祸,和不害义,在人消详斟酌之尔。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専为己也。

当官处事,但务着实。如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万一败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养诚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复变诈,不如谨始;防人疑众,不如自谨;智数周密,不如省事不易之道也。事有当死不死,其诟有甚于死者,后亦未必免死;当去不去,其祸有甚于去者,后亦未必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乱失常,皆不知轻重义命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讲,临事必不能自立,不可不预思。古之欲委质事人,其父兄日夜先以此敎之矣。中材以下,岂临事一朝一夕所能至哉?敎之有素,其心安焉,所谓有所养也。

忍之一事,众妙之门。当官处事,尤是先务。若能清谨勤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办?《书》曰:“必有忍,其乃有济。”此处事之本也。谚有之曰:“忍事敌灾星。”少陵诗云:“忍过事堪喜。”此皆切于事理,为世大法,非空言也。王沂公常说:“吃得三斗酽醋,方做得宰相。”盖言忍受得事也。

范侍郎育作库务官,随行箱笼只置厅事上,以防疑谤。凡若此类,皆守官所冝详知也。

当官取庸钱、般家钱之类,多为之程,而过受其直,所得至微,所丧多矣。亦殊不知,此数亦吾分外物也【已上出《吕氏童蒙训】

唐肃待制为秦州司理参军,时有商人夜宿逆旅,而同宿者杀人亡去。旦起视之,血污其衣,为吏所执,不能辨明,遂自诬服。肃为白其寃,而知州马知节趣令具狱,肃固持不可。后数日,得真杀人者,就辟本州岛观察推官。

杜衍丞相作河东提刑时,上党民有继母为人所杀,或告民杀之,不胜楚掠,遂自诬服,狱既具,衍疑非实,未论决,间果得真杀人者。

孙沔副枢为赵州司理参军时,盗发属县,为捕者所迫,乃弃其刀兵并所盗赃于民家。后即其家得会饮者十六人,适如其数,捕系县狱,掠使服罪,法皆当死。以具狱上,沔疑其枉,而留讯之。州将怒,然终不敢决。未几得真盗,州将反喜,谓沔曰:「微子,吾得自脱耶?」

范正辞郎中为江南转运副使时,饶州有群盗劫冨民家财,捕得十四人,狱具当死。正辞按部至饶,引问,察其非实,命徙他所讯鞫。既而民有告群盗所在者,令监军王愿掩捕,愿未行而盗遁去。正辞亲出郭追获之,皆伏法,而十四人得释。

赵稹少师为益州路转运使时,卭州蒲江县捕劫盗不得,而官司反系平民数十人,楚掠强服,且合其辞若无可疑者。稹适行部,意其有寃,乃驰入县狱,尽得其寃状,释出之。

薛向枢密提点河北刑狱时,深州武强县有强杀人而夺其财,尉以失盗为负,捕平人掠服之,置赃于外以符其语,向得而疑之,亲引问,直其寃,免死者六人,正其尉故入之罪。

宣歙间有强盗,夜杀一行旅,弃尸道上,携其首去。将晓,一人继至,而践其血,亟走避之,寻被追捕,系狱半年不决

译做官的人,凡是肤色不同的人,都不适宜与他们交往。巫师、尼姑之类的人,尤其应当疏远断绝,要以保持内心清净、减少事务为根本。

年轻后生刚刚到任做官,大多被狡猾的吏员所诱惑,不能自我反省觉察,得到的利益极少,而在一任期间却再也无法有所作为。大体上做官贪图利益,得到的很少,而吏员百姓所偷盗的却不可估量。因此遭受严厉的谴责,实在可惜。

做官的人,首先要以暴怒为戒。事情有不可行的,应当详细地处理,必定没有不恰当的。如果先暴怒,只能害了自己,怎么能害别人?前辈曾经说:凡事只怕等待,等待就是详细处理的意思。因为详细处理,那么思虑自然产生,别人就不能中伤陷害。

曾经看见前辈做州县官,或者做狱官,每当有公事难以决断时,必定沉思静虑好几天,忽然好像有所领悟,于是是非就判明了。这种方法,只有不草率的人才能做到。

处理事情的人,不把聪明作为首要,而把尽心作为急务;不把集合成事作为急务,而把方便作为上策。

做官处理事务要合乎人情,忠恕之道离正道不远。从自己身上观察就能得到,没有舍弃这两个字而能有所成就的。曾经有人做郡守,招来一个术士同住书房。后来术士用公事求他,大怒呵斥把他赶下,竟然导致他遭受杖脊编管的刑罚。招揽这个人,已经是违背道义。既然与他熟识,而用公事求他,也是人之常情。不听从他就足够了,而这样严厉地惩治他,几乎像是灭绝了人理。

做官的大要,正直而不触犯祸患,和顺而不损害道义,在于人仔细斟酌罢了。然而追求合乎道理,本来不是私心专为自己。

做官处理事务,只务求踏实。比如涂改文书,追改日期,重新更换押字,万一败露,获罪反而更重,也不是培养诚心、侍奉君主不欺骗的道理。百种奸诈虚伪,不如一个真实;反复变诈,不如谨慎开始;防备众人怀疑,不如自我谨慎;智谋周密,不如省事不易的道理。事情有应当死而不死的,其耻辱比死更严重,后来也未必能免死;应当离去而不离去的,其祸患比离去更严重,后来也未必能安宁。世人到了这种地步,大多迷惑混乱失去常态,都是不知道轻重义命的区别。这个道理如果不平时熟读讲解,临事必定不能自立,不能不预先思考。古代想要委身侍奉别人的人,他的父兄日夜先拿这个教导他。中等才能以下的人,难道临事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吗?教导有素,内心就安定了,这就是所谓的有所涵养。

忍耐这一件事,是众妙之门。做官处理事务,尤其是最先要务。如果能在清廉谨慎勤勉之外,再实行一个忍字,什么事办不成?《尚书》说:“必须有忍耐,才能有所成就。”这是处理事务的根本。谚语说:“忍耐事情能抵挡灾星。”杜甫诗云:“忍耐过后事情可喜。”这些都很切合事理,是世间的法则,不是空话。王沂公常说:“吃得三斗浓醋,才做得宰相。”大概是说能忍受事情。

范侍郎范育做库务官时,随行的箱笼只放在厅堂上,以防备嫌疑诽谤。凡是这类事情,都是做官应当详细知道的。

做官收取庸钱、搬家钱之类,大多制定定额,而超过定额收取,得到的极少,损失的却很多。也完全不知道,这些也是自己分外的东西。【以上出自《吕氏童蒙训》】

唐肃做待制任秦州司理参军时,当时有商人夜宿旅店,而同宿的人杀人逃跑。早上起来查看,血污了他的衣服,被吏员抓获,不能辩白,于是自己诬服。唐肃为他辩白冤屈,而知州马知节催促让他定案,唐肃坚决坚持不可。几天后,抓获了真正的杀人犯,唐肃被任命为本州观察推官。

杜衍丞相做河东提刑时,上党有个百姓,继母被人杀死,有人告发这个百姓杀了她,百姓受不了拷打,于是自己诬服,案件已经定论,杜衍怀疑不是实情,没有判决,不久果然抓获了真正的杀人犯。

孙沔做副枢任赵州司理参军时,盗贼在属县作案,被追捕的人逼迫,就把刀兵和所盗赃物丢弃在百姓家。后来就在他家抓获了十六个聚会饮酒的人,正好符合盗贼人数,被捕关进县狱,拷打使他们服罪,按法律都应当处死。把定案的文书上报,孙沔怀疑冤枉,就留置审问。州将发怒,但最终不敢判决。不久抓获了真正的盗贼,州将反而高兴,对孙沔说:“没有你,我能自己脱罪吗?”

范正辞郎中做江南转运副使时,饶州有群盗抢劫富民家财,抓获十四人,案件定论应当处死。范正辞巡视到饶州,提审询问,察觉不是实情,命令转移到别处审讯。不久百姓有告发群盗所在地的,命令监军王愿捕捉,王愿还没出发盗贼就逃跑了。范正辞亲自出城追赶抓获他们,都依法处决,而十四人得以释放。

赵稹少师做益州路转运使时,卭州蒲江县捕捉劫盗没抓到,而官府反而关押了几十个平民,拷打强迫他们服罪,并且使他们的口供一致好像无可怀疑。赵稹正好巡视,怀疑他们有冤屈,就骑马进入县狱,全部查清了他们的冤情,释放了他们。

薛向枢密提点河北刑狱时,深州武强县有强盗杀人并夺取财物,县尉因为丢失盗贼而受责罚,捕捉平民拷打强迫他们服罪,把赃物放在外面以符合他们的口供,薛向得到案件后怀疑,亲自提审询问,为他们辩白冤屈,免除了六个人的死罪,判定了县尉故意入罪的罪行。

宣歙之间有强盗,夜里杀死一个行旅,把尸体丢弃在路上,带着他的头离开。天快亮时,一个人接着来到,踩到了血迹,急忙跑开躲避,不久被追捕,关进监狱半年没有判决。

。者有司欲得首结案,乃严督里胥,遍行搜索。会一丐者病卧窑中,即斩以应命。囚亦久厌考掠,遂伏诛。后半年,强盗始败于仪真。狱成,验所斩首,乃瘗于歙县界。彼里胥之滥杀与平民之枉死,皆縁有司急于得首以结案也。然则追责赃证,可不审谨乎?

译有关部门想要得到首级以结案,于是严厉督促里胥,四处搜寻。恰逢一个乞丐生病躺在窑中,便斩杀他以应付命令。囚犯也早已厌倦了拷打,于是认罪伏法。半年后,强盗在仪真被抓获。案件审结,查验所斩的首级,原来是埋葬在歙县境内的。那些里胥的滥杀无辜和平民的枉死,都是因为有关部门急于得到首级来结案。既然如此,追查赃物证据,难道可以不审慎仔细吗?

王利郎中通判沧州时,阅具狱,有群盗当就死,利察其气貌非作恶者,密讯之,颇得其寃状,乃留不决,且索境内。后数日,尽获真盗,頼免者七人。

余良肱大卿,初为荆南司理参军,有捕得杀人者,既自诬服,良肱独以验其尸与所用刄疑之,曰:“岂有刄盈尺而伤不及寸?白,请详捕。”果获真杀人者。

张尧佐宣徽初,为筠州推官。时吉州有道士与商人偕行,夜宿邮舍,饮而商人暴卒。道士惶恐遁去,为逻者所获,捕系百余人。转运使命尧佐覆治,尽得其寃状而释之。

强至祠部为开封府仓曹参军时,禁中露积油幕,一夕火,主守者法皆应死。至预聴谳,疑火所起,召幕工讯之。工言:“制幕必杂他药,相因既久,得湿则燔。”府为上闻,仁宗悟曰:“顷真宗山陵火起油衣中,其事正尔。”主守者遂傅轻典【已上出《折狱龟鉴】

  仕学规范卷二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仕学规范卷二十八

  (宋)张镃 撰

  ○莅官

向敏中丞相判西京,有僧暮过村舍,求宿,主人不许,求寝于门外车箱中,许之。是夜有盗入其家,携一妇人并蘘衣踰墙出。僧不寐,适见之,自念不为主人所纳,而强求宿,明日必以此事疑我,执诣县矣,因亡去,夜走荒草中,忽坠眢井,而踰墙妇人已为人所杀,尸在井中,血污僧衣。主人踪迹捕获,送官,不堪掠治,遂自诬云与妇人奸,诱以俱亡,恐败露,因杀之,投尸井中,不觉失脚,亦坠于井。赃与刀在井旁,不知何人持去。狱成,皆以为然。敏中独以赃仗不获,疑之,诘问数四,僧但云前生负此人命,无可言者。固问之,乃以实对。于是密遣吏访其贼,食于村店,有妪闻其自府中来,不知其吏也,问曰:“僧某狱如何?”吏绐之曰:“昨日已笞死于市矣。”妪叹息曰:“今若获贼如何?”吏曰:“府已悞决,此狱虽获贼,不敢问也。”妪曰:“然则言之无害,彼妇人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杀也。”吏问其人安在,妪指示其舍,吏往捕,并获其赃,僧始得释。

钱冶屯田为潮州海阳令时,郡之大姓某氏火,迹其来自某家,吏捕讯之,某家号寃不服。太守刁湛曰:“狱非钱令不可。”冶问大姓得火所发床足,验之,疑里仇家物,因率吏入仇家取床足合之,是仇家即服曰:“火自我出,故遗其迹。某家者欲自免也。”某家乃获释。

蔡髙调福州长溪尉,县媪二子渔于海而亡。媪某氏为仇告县捕贼,吏皆难之曰:“海有风波,安知不水死乎?虽故为仇所杀,若不得尸,则于法不可理。”髙独谓媪色有寃,不可不为理也,乃阴察仇家得其迹,与媪约曰:“十日不得尸,则为媪受捕贼之责。”凡宿海上七日,潮浮二尸至,验之皆杀也,乃捕仇家伏法。髙端明殿学士襄之弟也。

钱惟济留后,知绛州。氏有条桑者,盗强夺之,不能得,乃自斫其右臂,诬以杀人。官司莫能辨,惟济引问,面给以食,而盗以左手举匕筯,因语之曰:“他人行刄,则上重下轻,今下重上轻,正用左手伤右臂也。”诬者引服。

苏涣郎中知衡州时,耒阳民为盗所杀,而盗不获。尉执一人指为盗,涣察而疑之,问所从得,曰:“弓手见血衣草中,呼其侪视之,得其人以献。”涣曰:“弓手见血衣,当自取之以为功,尚何呼他人?此必为奸。”讯之而服。他日果得真盗。

梁适丞相尝为审刑院详议官,梓州妖人白彦欢能依鬼神作法,诅咒人有死者,狱上请谳,皆以不见伤为疑。适曰:“杀人以刄,尚或可拒,今以诅也,其可免乎?”卒以重辟论。

马亮少保初以殿中丞通判常州,吏有亡失官物者,械系妻子干连十百人,亮一切縦去,许其自偿所负,不踰月而尽输之。

薛颜大卿知耀州,有豪姓李甲者,结客数十人,号“没命社”,或不如意,则推一人以死斗,数年为乡人患,莫敢发之。颜至,大索其党,会赦当免,特放甲流海上,余悉籍于军。

范纯仁丞相知河中府时,録事参军宋儋年会客罢,以疾告,是夜暴卒。盖其妾与小吏为奸也。纯

译王利郎中通判沧州时,审阅已定罪的案件,有一伙强盗应当处死,王利观察他们的气色和相貌不像作恶的人,秘密讯问他们,大致得知了他们冤屈的情况,于是暂不判决,并在境内搜捕。几天后,全部抓获了真正的强盗,依靠王利免于死刑的有七人。

余良肱大卿,起初担任荆南司理参军,有捕获的杀人犯,已经自己诬陷认罪,余良肱唯独因为检验尸体与所用的刀感到怀疑,说:“哪有刀长满一尺而伤口不到一寸的?”于是禀报上级,请求详细追捕。果然抓获了真正的杀人犯。

张尧佐宣徽初,担任筠州推官。当时吉州有个道士与商人同行,夜晚投宿在驿站,饮酒后商人突然死亡。道士惊恐逃跑,被巡逻的人抓获,逮捕拘禁了一百多人。转运使命令张尧佐复查审理,全部查清了他们的冤情并释放了他们。

强至祠部担任开封府仓曹参军时,宫中露天堆放油幕,一天晚上失火,看守的人按法律都应当处死。强至参与审理,怀疑火起的缘由,召来制作油幕的工匠讯问。工匠说:“制作油幕必定掺杂其他药物,相互依存久了,遇到湿气就会燃烧。”府衙向上级报告,仁宗醒悟说:“从前真宗山陵起火就是在油衣中,事情正是这样。”看守的人于是被从轻处罚。【以上出自《折狱龟鉴》】

仕学规范卷二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仕学规范卷二十八

(宋)张镃 撰

莅官

向敏中丞相判西京时,有个僧人傍晚经过村舍,请求住宿,主人不允许,请求睡在门外的车箱里,主人答应了。这夜有盗贼进入他家,携带一个妇人以及囊衣翻墙出去。僧人没有睡着,恰好看见了,心想不被主人接纳,却强行求宿,明天必定会因此事怀疑我,把我抓去县衙,于是逃跑,夜里跑在荒草中,忽然掉进枯井,而翻墙出去的妇人已经被别人杀害,尸体在井中,血污了僧人的衣服。主人追踪捕获,送交官府,僧人经受不住拷打,于是自己诬陷说与妇人通奸,引诱她一起逃跑,恐怕败露,因此杀了她,把尸体投入井中,不觉失脚,也掉进井里。赃物和刀在井旁,不知被什么人拿走了。案件成定,大家都认为如此。向敏中唯独因为赃物和凶器没有查获,感到怀疑,反复诘问,僧人只说前世欠了此人命,无话可说。坚持追问,才如实回答。于是秘密派遣官吏访查那个盗贼,在村店吃饭,有个老妇听说他来自府衙,不知道他是官吏,问说:“僧人某的案件怎么样了?”官吏欺骗她说:“昨天已经在市集鞭打死了。”老妇叹息说:“现在如果抓获盗贼怎么样?”官吏说:“府衙已经误判,这案件即使抓获盗贼,也不敢审问了。”老妇说:“既然这样,说出来没有害处,那个妇人乃是这村少年某甲所杀的。”官吏问那人在哪里,老妇指示他的住处,官吏前往逮捕,并查获了赃物,僧人才得以释放。

钱冶屯田担任潮州海阳令时,郡中大姓某家失火,追踪痕迹来自某家,官吏逮捕讯问,某家喊冤不服。太守刁湛说:“这案件非钱令不可。”钱冶询问大姓得到火起的床脚,检验后,怀疑是邻里仇家的东西,于是率领官吏进入仇家取来床脚吻合,仇家就服罪说:“火从我这里起,所以留下痕迹。某家是想自己脱罪。”某家于是获得释放。

蔡高调任福州长溪尉,县里老妇的两个儿子在海中捕鱼而死亡。老妇被仇家控告县衙捕贼,官吏都难办说:“海中有风波,怎么知道不是淹死的?即使是仇家故意杀害,如果得不到尸体,按法律不能审理。”蔡高唯独认为老妇神色有冤,不能不审理,于是暗中察访仇家得到痕迹,与老妇约定说:“十天内得不到尸体,就替老妇承担捕贼的责任。”在海上住宿七天,潮水浮起两具尸体,检验都是被杀的,于是逮捕仇家伏法。蔡高是端明殿学士蔡襄的弟弟。

钱惟济留后,知绛州。当地有条桑的人,盗贼强行夺取,没能得到,于是自己砍断右臂,诬陷别人杀人。官司不能分辨,钱惟济提审,当面给他食物,而盗贼用左手举起刀叉,于是对他说:“别人用刀,都是上重下轻,现在下重上轻,正是用左手伤右臂。”诬陷者认罪。

苏涣郎中知衡州时,耒阳百姓被盗贼杀害,而盗贼没有抓获。县尉抓来一个人指认为盗贼,苏涣观察后怀疑,问从哪里得到的,回答说:“弓手看见血衣在草中,叫他的同伴来看,得到这个人来献。”苏涣说:“弓手看见血衣,应当自己取来作为功劳,还叫别人做什么?这一定是奸诈。”讯问后认罪。后来果然抓获了真正的盗贼。

梁适丞相曾经担任审刑院详议官,梓州妖人白彦欢能依鬼神作法,诅咒人有死亡的,案件上报请求审理,都以没有伤痕为疑点。梁适说:“用刀杀人,尚且可以抗拒,现在用诅咒,难道可以免除吗?”最终按重刑论处。

马亮少保起初以殿中丞通判常州,官吏有丢失官物的人,枷锁拘禁妻子儿女牵连一百多人,马亮全部释放,允许他们自己偿还所欠,不到一个月就全部输纳了。

薛颜大卿知耀州,有豪姓李甲的人,结交几十个客人,号称“没命社”,如果不如意,就推一个人以死相斗,几年成为乡人的祸患,没有人敢揭发。薛颜到任,大肆搜捕他的党羽,恰逢赦免应当免除,特别流放李甲到海上,其余全部编入军队。

范纯仁丞相知河中府时,录事参军宋儋年会客完毕,以生病告假,这夜突然死亡。大概他的妾与小吏通奸。范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