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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周礼注疏三十四

卷三十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918–944 段

管卑者,驭夫既中士,明仆夫上士可知。云“自乘至厩,其数三百一十六匹。《易》‘《乾》为马’,此应《乾》之▯也”者,按《易》,天一生水北方,地二生火南方,天三生木东方,地四生金西方,天五生土中央,是谓阳无匹,阴无耦。又地六成水北方,天七成火南方,地八成木东方,天九成金西方,地十成土中央,是谓阳有匹,阴有耦。龟取生数一、二、三、四、五,蓍取成数六、七、八、九、十。若然,东方、南方,生长之方,故七为少阳,八为少阴。西方、北方,成熟之方,故九为老阳,六为老阴。不取十者,中央配四方故也。是以《易》之六爻,卦画七八,爻称九六。七八九六既配四方,故九六皆以四乘之。《乾》之六爻,以四乘九,四九三十六,六爻故二百二十六,是为《乾》之▯也。云“校有左右,则良马一种者,四百三十二匹”者,经云“六厩成校”,据一厢言之,王马小备。下云校有左右,则十二厩为十二闲,若据一厢,一厩为二百一十六匹。据两厢,倍之,故四百三十二匹。种别四百三十二匹,五种计之,自然总合二千一百六十匹。又盖驽马三良马之数,三个四百三十二,则得千二百九十六匹。五良一驽,总计自然凡三千四百五十六匹。对前小备,故云然後王马大备也。《诗》云“▯来牝三千”,此卫文公灭而复兴,徙而能盛,计诸侯止合六闲马,其三千是王马之数。虽非礼制,国人美之,故郑云王马之大数。言大数者,不言四百五十六故也。言“与”者,约同王马之数,故言与以疑之也。云“驽马自圉至驭夫,凡马千二十四匹,与三良之数不相应”者,依经“八”计之,得此千二十四匹。其三良马有千二百九十六匹,故言不相当。若作六计,得千二百九十六匹,与三良马数合,故破从六也。按此经,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按《序官》云:“趣马下士,皂一人,徒四十人”,即此。以云皂一趣马,合自师至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并之六十,正充此良马之驭夫。又不见驽之驭夫者,或脱也。

译管卑者,驭夫既为中士,那么明仆夫为上士就可以推知了。

所谓“从乘马到厩马,其数量为三百一十六匹。《易》中‘《乾》卦代表马’,这正应合《乾》卦的〇(总数)”的说法,查考《易》理:天一生水于北方,地二生火于南方,天三生木于东方,地四生金于西方,天五生土于中央,这叫做阳无匹、阴无耦。又地六成水于北方,天七成火于南方,地八成木于东方,天九成金于西方,地十成土于中央,这叫做阳有匹、阴有耦。龟甲占卜取生数一、二、三、四、五,蓍草占卜取成数六、七、八、九、十。如果这样,东方、南方是生长的方位,所以七为少阳,八为少阴。西方、北方是成熟的方位,所以九为老阳,六为老阴。不取十,是因为中央配合四方。因此《易》的六爻,卦画用七八,爻辞称九六。七八九六既然配合四方,所以九六都以四相乘。《乾》卦的六爻,以四乘九,四九三十六,六爻相乘得二百一十六,这就是《乾》卦的〇(总数)。

所谓“马校有左右,那么良马一种就是四百三十二匹”的说法,经文说“六厩构成一校”,这是据一厢而言,王马小备。下文说校有左右,那么十二厩就是十二闲。如果据一厢而言,一厩为二百一十六匹。据两厢而言,加倍,所以是四百三十二匹。每种良马四百三十二匹,五种合计,自然总共二千一百六十匹。又大概驽马是良马的三倍,三个四百三十二,则得一千二百九十六匹。五匹良马配一匹驽马,总计自然共三千四百五十六匹。对应前面的小备,所以说然后王马大备。《诗》说“〇来牝三千”,这是卫文公灭亡后复兴,迁徙后能兴盛,计算诸侯只合有六闲马,那三千是王马的数量。虽然不符合礼制,但国人赞美它,所以郑玄说这是王马的大数。说大数,是不说四百五十六的缘故。说“与”,是约同王马的数量,所以说“与”来表示怀疑。

所谓“驽马从圉人到驭夫,凡马一千二十四匹,与三良马的数量不相称”的说法,依照经文“八”来计算,得到这一千二十四匹。那三良马有一千二百九十六匹,所以说不相称。如果按六计算,得到一千二百九十六匹,与三良马的数量相合,所以破除按八计算而从六计算。查考此经,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查考《序官》说:“趣马下士,皂一人,徒四十人”,就是这里。因为说皂一趣马,合计从师到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加起来六十人,正好充当这些良马的驭夫。又不见驽马的驭夫,或许是脱漏了。

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邦国六闲,马四种。家四闲,马二种。(降杀之差,每厩为一闲。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马则皆分为三焉。

  ○杀,所界反。)

  [疏]注“降杀”至“三焉”

  ○释曰:天子十二闲六种,义已在上。云“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马皆分为三焉”者,以驽马三良之数上下同,故为此解。赵商问:“《校人职》,天子有十二闲,六种,为三千四百五十六匹。邦国六闲,马四种,为二千五百九十二匹。家四闲,马二种,千七百二十八匹。商按:天子之卿,采地食小都,大夫食县,不审所由当能共此马数。故《礼记》家富不过百乘,谓其多也。《司马法》论之,甸方八里,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今大夫采地四甸,一甸税又给王,其馀三甸,才有马十二匹,今又就《校人》之职相校,甚异何?”答曰:“邦国六闲四种,其数▯当千二百九十六匹。家有四闲二种,又当八百六十四匹。今子以何术计之乎?此马皆君之所制为,非谓民赋。畿内百里之国者居四都,五十里之国居四县,二十五里之国居四甸,而引天子卿食小都,大夫食县,欲何以难?又《司马法》:‘甸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此为民出军赋,无与於天子国马之故。事条未理,而多纷纭。”赵商云“邦国二千五百九十二匹”者,谓三良,一良四百三十二匹,三良千二百九十六匹。驽三,其一种亦千二百九十六匹,故合为二千五百九十二匹。家四闲,马二种,为千七百二十八匹,谓良马一种四百三十二匹,驽马一种三良马,一种亦千二百九十六匹,并之千七百二十八匹,王合於数。郑不从者,天子十二闲,分为左右,一种马分为两厩,故一种马有四百三十二匹。诸侯及大夫直一厢,不分为左右,则良马惟有三厩,三良居三厩,其数六百四十八匹。驽马亦三,其一种其数亦六百四十八匹,并之千二百九十六匹。家有二种,一良一驽,良居一厩,二百一十六匹,驽马三之,为六百四十八匹,并之为八百六十四匹。故郑氏云子以何术计之。

  凡马,特居四之一。(欲其乘之性相似也。物同气则心一。郑司农云:“四之一者,三牝一牡。”)

  [疏]注“欲其”至“一牡”

  ○释曰:云“欲其乘之性相似也”者,是使三牝各产其一,通牡为四,共驾一车,取同气一心之义。

  春祭马祖,执驹。(马祖,天驷也。《孝经》说曰:“房为龙马。”郑司农云:“执驹无令近母,犹攻驹也。二岁曰驹,三岁曰▯兆。”玄谓执犹拘也。春通淫之时,驹弱,血气未定,为其乘匹伤之。

  ○令,力呈反,下“令皆”同。近,附近之近。▯兆,徐音肇,刘音道,李汤尧反,沈徒刀反。为,于伪反,下“为蹄▯”同。)

  [疏]注“马祖”至“伤之”

  ○释曰:马与人异,无先祖可寻,而言祭祖者,则天驷也,故取《孝经说》“房为龙马”,是马之祖。春时通淫,求马蕃息,故祭马祖。先郑云“二岁曰驹,三岁曰▯兆”,《尔雅》文。云“玄谓春通淫之时,驹弱,血气未定,为其乘匹伤之”者,《论语》孔子云“血气未定,戒之在色”。马亦如此,故引之而言也。按《月令》,仲夏“絷腾驹”,注云:“为其牝气有馀,相蹄▯。”彼壮气有馀,相蹄▯,絷之。不为驹弱者,絷有二种,此谓二岁者,彼据马之大者,故不同也。

  夏祭先牧,颁马,攻特。(先牧,始养马者,其人未闻。夏通淫之後,攻其特,为其蹄▯,不可乘用。郑司农云:“攻特谓▯乘之。”

  ○蹄,大计反,又音啼,後同。▯乘,音缯,又音绳。)

  [疏]注“先牧”至“▯乘之”

  ○释曰:知“先牧”是养马者,以其言先牧,是放牧者之先,知是始养马者。祭之者,夏草茂,求肥充。云“攻特”者,夏通淫後,攻其特,为其相蹄▯,不可乘用故也。

  秋祭马社,臧仆。(马社,始乘马者。《世

译天子有十二个马厩,马分为六种。诸侯国有六个马厩,马分为四种。大夫家有四个马厩,马分为两种。(这是等级递减的差别,每个马厩称为一闲。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每种各占一个马厩,那些劣马则都分为三类。

○杀,音界。)

[疏]注“降杀”至“三焉”

○解释曰:天子十二个马厩六种马,其义理已在前文说明。说“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占一个马厩,那些劣马都分为三类”的原因,是因为良马三类与劣马三类的数量上下相同,所以这样解释。赵商问:“《校人职》记载,天子有十二个马厩,六种马,共三千四百五十六匹。诸侯国有六个马厩,四种马,共二千五百九十二匹。大夫家有四个马厩,两种马,共一千七百二十八匹。我查考:天子的卿,采邑相当于小都,大夫的采邑相当于县,不知道他们凭什么能够供给这么多马匹。所以《礼记》说大夫家富有不超过一百辆战车,这是说多的情况。《司马法》论述,每甸方圆八里,有战马四匹,长毂战车一乘。现在大夫的采邑是四个甸,其中一个甸的赋税又要供给周王,其余三个甸,才只有马十二匹,现在又拿《校人》的职掌来核对,差异很大,为什么呢?”回答说:“诸侯国六个马厩四种马,其数量应当是一千二百九十六匹。大夫家四个马厩两种马,又应当是八百六十四匹。现在你是用什么方法计算的呢?这些马都是君主所掌控的,不是说由百姓赋税供给的。畿内百里见方的诸侯国占据四个都,五十里见方的诸侯国占据四个县,二十五里见方的诸侯国占据四个甸,而你引用天子卿食小都、大夫食县,想以此诘难什么呢?又《司马法》说:‘每甸有战马四匹,长毂战车一乘。’这是百姓出军赋,与天子国马的缘故无关。事情条理未明,却多有纷乱。”赵商说“诸侯国二千五百九十二匹”,是指良马三类,一类四百三十二匹,三类共一千二百九十六匹。劣马三类,其中一类也是一千二百九十六匹,所以合计为二千五百九十二匹。大夫家四个马厩,两种马,为一千七百二十八匹,是指良马一类四百三十二匹,劣马一类是良马的三倍,一类也是一千二百九十六匹,合计为一千七百二十八匹,符合王制之数。郑玄不采纳赵商说法的原因是,天子十二个马厩,分为左右,一种马分为两个马厩,所以一种马有四百三十二匹。诸侯及大夫只有一侧,不分为左右,那么良马只有三个马厩,三类良马居三个马厩,其数量是六百四十八匹。劣马也是三类,其中一类数量也是六百四十八匹,合计为一千二百九十六匹。大夫家有两种马,一良一劣,良马居一个马厩,二百一十六匹,劣马是良马的三倍,为六百四十八匹,合计为八百六十四匹。所以郑玄说你是用什么方法计算的。

凡马,公马占四分之一。(为了使驾车时马的性情相似。同类气息相通则心意专一。郑司农说:“四分之一,是指三匹母马一匹公马。”)

[疏]注“欲其”至“一牡”

○解释曰:说“为了使驾车时马的性情相似”,是让三匹母马各产一匹,连同公马共四匹,共同驾一辆车,取同类气息相通、心意专一的意义。

春季祭祀马祖,拘系幼马。(马祖,是天驷星。《孝经说》说:“房宿为龙马。”郑司农说:“拘系幼马不让它靠近母马,就像攻驹一样。两岁叫驹,三岁叫马。”玄认为拘系就是拘束。春季是交配繁衍的时候,幼马体弱,血气未定,怕它被配对的母马伤害。

○令,音呈,下“令皆”同。近,附近之近。马,音肇,刘音道,李汤尧反,沈徒刀反。为,音伪,下“为蹄”同。)

[疏]注“马祖”至“伤之”

○解释曰:马与人不同,没有先祖可寻,而说祭祀祖先,那就是天驷星,所以取《孝经说》“房宿为龙马”,作为马的祖先。春季是交配繁衍的时候,求马匹繁殖,所以祭祀马祖。先郑说“两岁叫驹,三岁叫马”,是《尔雅》的文句。说“玄认为春季是交配繁衍的时候,幼马体弱,血气未定,怕它被配对的母马伤害”,《论语》孔子说“血气未定,戒之在色”。马也是如此,所以引用此语而言。按《月令》,仲夏“拴系腾跃的幼马”,注说:“因为母马淫气有余,互相踢咬。”那是壮气有余,互相踢咬,所以拴系。不是因为幼马体弱而拴系,拴系有两种,这里指两岁的幼马,那里指大的马,所以不同。

夏季祭祀先牧,分配马匹,攻治公马。(先牧,是最初养马的人,其名未闻。夏季交配繁衍之后,攻治公马,防止它们互相踢咬,不可乘用。郑司农说:“攻治公马是指配乘之。”

○蹄,音计,又音啼,后同。配,音缯,又音绳。)

[疏]注“先牧”至“配乘之”

○解释曰:知道“先牧”是养马的人,因为说先牧,是放牧者的祖先,知道是最初养马的人。祭祀他,是因为夏季草茂盛,求马肥壮。说“攻治公马”,是因为夏季交配繁衍后,攻治公马,防止它们互相踢咬,不可乘用。

秋季祭祀马社,收藏仆役。(马社,是最初乘马的人。《世

本 作》曰:“相上作乘马。”郑司农云:“臧仆,谓简练驭者,令皆善也。”玄谓仆,驭五路之仆。

译《周礼·夏官·校人》说:“相上作乘马。”郑司农说:“臧仆,是指挑选训练驾驭马匹的人,使他们全都擅长。”郑玄说:仆,是驾驭五种车马的仆夫。

○臧,子郎反。相,息亮反。)

  [疏]注“马社”至“之仆”

  ○释曰:“秋祭马社”者,秋时马肥盛,可乘用,故祭始乘马者。秋而臧仆者,亦秋时万物成,教之使善。

  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马步,神为灾害马者。献马,见成马於王也。驭夫,驭贰车、从车、使车者。讲犹简习。

  ○见,贤遍反,下同。从,才用反。)

  [疏]注“马步”至“简习”

  ○释曰:马神称步,谓若玄宾之步、人鬼之步之类。“步”与“▯”字异,音义同。云“献马,见成马於王也”者,以秋时万物成,亦献成马於王也。云“驭夫,驭贰车、从车、使车”者,《驭夫》文也。云“讲犹简习”者,亦谓秋时物成,讲之使成也。

  凡大祭祀、朝觐、会同,毛马而颁之,(毛马,齐其色也。颁,授当乘之。

  ○毛,如字,刘莫报反。)

  [疏]注“毛马”至“乘之”

  ○释曰:此三者,皆须马从王。故知毛马而颁之为齐其色者。按《毛诗传》云:“宗庙齐豪,尚纯也。戎事齐力,尚强也。田猎齐足,尚疾也。”《尔雅》亦云。虽据宗庙,至於田猎、军旅,既尚疾尚力,亦尚色也。故下云“凡军事,物马而颁之”,是尚力也。《诗》云“四▯原彭彭,武王所乘”,又云“四铁孔阜”,秦襄公以田,是齐色不专据宗庙。

  饰币马,执扑而从之。(郑司农云:“校人主饰之也。币马,以马遗人,当币处者也。《聘礼》曰:‘马则北面,奠币于其前。’《士丧礼下篇》曰:‘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六辔,圉人夹牵之,驭者执策立于马後。’”

  ○扑,普卜反,刘方沟反。遗,惟季反。)

  [疏]注“郑司”至“马後”

  ○释曰:先郑云以马当币处者,见经云“饰币马”,马可饰,币非可饰之物。又见下文“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注云“使者所用私觌”,则知此直以马遗人,无币。且王家遗人无廷实,故《觐礼》劳侯氏用璧,无庭实也。引《聘礼》者,按《聘礼》,此谓宾入境展币时,布幕讫,皮则陈於幕上,马则於幕南,北面,奠币於其前,引之者,证彼则有币有马。引《士丧礼下篇》者,据将葬朝庙时陈设之事,马为拟乘车所驾,故荐之。“缨三就”者,谓马鞅三成舒之。“入门北面”者,陈之於庙庭也。言“交辔”者,士两马,二人牵之。引之者,证马有饰之事也。

  凡宾客,受其币马。(宾客之币马,来朝聘而享王者。)

  [疏]注“宾客”至“王者”

  ○释曰:言宾客来朝享王者,《大行人》云“庙中将币三享”者是也。使客来聘享王者,《玉人职》▯彖、圭、璋、璧、琮以┹聘者也。

  大丧,饰遣车之马。及葬,埋之。(言埋之,则是马涂车之刍灵。

  ○埋,亡皆反,本又作▯。)

  [疏]注“言埋”至“刍灵”

  ○释曰:言“遣车”,则《杂记》注“天子九乘苞,大遣奠,牲体乘别,大牢,苞九个,入圹,藏之於椁内▯间外”者。云“涂车之刍灵”者,按《檀弓》,孔子云“涂车刍灵,自古有之”,谓“为俑者不仁”,俑,谓偶人所作,孔子善古而非周,则古者以泥涂为车,刍灵谓以刍草为人马神灵,至周涂车仍存,但刻木为人马,替古者刍灵。今郑云涂车之刍灵,则是仍用刍灵,与《檀弓》违者,至周实用俑者,但郑举古之刍灵况周耳,非谓周家仍用刍灵也。

  田猎,则帅驱逆之车。(帅犹将也。)

  [疏]“田猎”至“之车”

  ○释曰:驱逆之车,田仆设之,但校人主车马,帅领田仆而已。

  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四海,犹四方也。王巡守,过大山川,则有杀驹以祈沈礼与?《玉人职》有宗祝以黄金勺前马之礼。

  ○沈,直金反,刘直荫反。)

  [疏]“凡将”至“黄驹”

  ○释曰:谓王行所过山川,设祭礼之然後去,则杀黄驹以祭之,山川地神,土色黄,故用黄驹也。

  ○注“四海”至“

译臧,音子郎。相,音息亮。

[疏]注“马社”至“之仆”

○解释曰:“秋祭马社”的意思是,秋天时马匹肥壮,可以骑乘使用,所以祭祀最初骑乘马匹的人。秋天祭祀臧仆,也是因为秋天万物成熟,教导他们使之向善。

冬天祭祀马步,进献马匹,讲习驭夫。(马步,是危害马匹的神灵。献马,是将成年的马进献给君王。驭夫,是驾驭副车、随从车、使者车的人。讲,如同简习。

○见,音贤遍,下文相同。从,音才用。)

[疏]注“马步”至“简习”

○解释曰:马神称为步,就像玄宾之步、人鬼之步之类。“步”与“〇”字不同,但音义相同。说“献马,是将成年的马进献给君王”,是因为秋天万物成熟,也将成年的马进献给君王。说“驭夫,是驾驭副车、随从车、使者车”,这是《驭夫》篇的原文。说“讲犹简习”,也是说秋天万物成熟,讲习使之成熟。

凡是大祭祀、朝见、会盟,整理马匹毛色并分派它们,(毛马,是使马匹毛色整齐。颁,是授予应当骑乘的人。

○毛,读如字,刘读莫报。)

[疏]注“毛马”至“乘之”

○解释曰:这三件事,都需要马匹跟随君王。所以知道毛马而分派它们,是为了使毛色整齐。按照《毛诗传》说:“宗庙祭祀要毛色整齐,崇尚纯色。军事行动要力量整齐,崇尚强壮。田猎要脚步整齐,崇尚快速。”《尔雅》也这样说。虽然依据宗庙,至于田猎、军旅,既然崇尚快速和力量,也崇尚毛色。所以下文说“凡是军事,物马而分派它们”,这是崇尚力量。《诗经》说“四匹原马彭彭,是武王所骑乘”,又说“四匹铁色马孔阜”,秦襄公用来田猎,这是毛色整齐不专门依据宗庙。

装饰币马,手持马鞭跟随。(郑司农说:“校人主管装饰它们。币马,是用马赠送给人,处于币的位置。《聘礼》说:‘马则面向北,将币放在它前面。’《士丧礼下篇》说:‘进献马匹,马缨三层,入门面向北,六条缰绳,圉人夹着牵马,驭者拿着马鞭站在马后。’”

○扑,音普卜,刘音方沟。遗,音惟季。)

[疏]注“郑司”至“马後”

○解释曰:先郑说以马处于币的位置,是因为经文说“饰币马”,马可以装饰,币不是可以装饰的东西。又看到下文“凡国家的使者,供给他们的币马”,注解说“使者所用的私觌”,就知道这里只是用马赠送给人,没有币。况且王家赠送给人没有庭实,所以《觐礼》劳侯氏用璧,没有庭实。引用《聘礼》,按照《聘礼》,这是指宾客入境展币时,布幕完毕,皮则陈列在幕上,马则在幕南,面向北,将币放在它前面,引用它,证明那里既有币又有马。引用《士丧礼下篇》,依据将葬朝庙时陈设的事情,马是拟乘车所驾,所以进献它。“缨三就”,是说马鞅三层舒展开。“入门北面”,是陈列在庙庭。说“交辔”,是士两匹马,两人牵着。引用它,证明马有装饰的事情。

凡是宾客,接受他们的币马。(宾客的币马,是来朝聘而享献君王的。)

[疏]注“宾客”至“王者”

○解释曰:说宾客来朝享君王,《大行人》说“庙中将币三享”就是如此。使客来聘享君王,《玉人职》〇彖、圭、璋、璧、琮以┹聘的。

大丧,装饰遣车的马。等到下葬,埋掉它们。(说埋掉它们,那就是马涂车的刍灵。

○埋,音亡皆,本又作〇。)

[疏]注“言埋”至“刍灵”

○解释曰:说“遣车”,那么《杂记》注“天子九乘苞,大遣奠,牲体乘别,大牢,苞九个,入圹,藏之於椁内〇间外”就是如此。说“涂车之刍灵”,按照《檀弓》,孔子说“涂车刍灵,自古有之”,说“做俑的人不仁”,俑,是说偶人所作,孔子赞许古代而非议周朝,那么古代用泥涂做车,刍灵是说用刍草做人马神灵,到周朝涂车仍然存在,只是刻木做人马,代替古代的刍灵。现在郑玄说涂车之刍灵,那就是仍然使用刍灵,与《檀弓》相违背,到周朝实用俑,只是郑玄举古代的刍灵来比喻周朝罢了,不是说周朝仍然使用刍灵。

田猎,就率领驱逆的车。(帅,如同将。)

[疏]“田猎”至“之车”

○解释曰:驱逆的车,由田仆设置,但校人主管车马,率领田仆而已。

凡是将要在四海、山川行事,就装饰黄驹。(四海,如同四方。君王巡守,经过大的山川,就有杀驹以祈沈礼吗?《玉人职》有宗祝以黄金勺前马的礼仪。

○沈,音直金,刘音直荫。)

[疏]“凡将”至“黄驹”

○解释曰:说君王出行所过山川,设立祭礼之后离开,就杀黄驹来祭祀,山川地神,土色黄,所以用黄驹。

○注“四海”至“

之礼”

  ○释曰:云“四海,犹四方也”者,王巡狩,惟至方岳,不至四海夷狄,故以四海为四方。云“有杀驹以祈沈礼与”者,《尔雅》云:“祭山曰▯县,祭川曰浮沈。”今郑云“以祈沈”者,总解过山川二事。言“与”者,《尔雅》据正祭,此则行过之,约与彼同,故云与以疑之也。引《玉人职》者,按彼有大璋、中璋、边璋,过大山川用大璋,过中山川用中璋,过小山川用边璋。下云黄金勺,青金外朱中,此三璋之勺也。云“黄金勺”者,即彼三璋之勺也。云“前马之礼”者,以黄金勺酌酒礼山川,在马牲前之礼,引之者,证过山川设礼用马牲之事也。

译“之礼”

○解释说:所谓“四海,就是四方”的意思,是因为天子巡狩,只到达四方的山岳,并不到达四海之外的夷狄之地,所以用四海来指代四方。所谓“有杀驹以祈求沉祭的礼仪吗”这一说法,《尔雅》说:“祭祀山岳叫悬,祭祀河川叫浮沈。”现在郑玄说“以祈求沉祭”,是总括解释经过山岳和河川这两件事。说“吗”(与)字,是因为《尔雅》依据的是正式的祭祀,而这里则是经过时的祭祀,大致与那正式祭祀相同,所以用“与”字表示推测疑问。引用《玉人职》的内容,是因为那里有大璋、中璋、边璋,经过大的山川使用大璋,经过中的山川使用中璋,经过小的山川使用边璋。下文说的黄金勺,外青内朱,就是这三种璋所用的勺。所谓“黄金勺”,就是那三种璋所用的勺。所谓“前马之礼”,是用黄金勺酌酒来祭祀山川,在马牲之前的礼仪,引用它,是为了证明经过山川时设立礼仪使用马牲这件事。

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使者所用私觌。

  ○使,所吏反,注同。)

  [疏]注“使者所用私觌”

  ○释曰:言“国之”,谓王使之。下聘问诸侯王行礼後,乃更以此币马私与主君相见,谓之私觌。诸侯之臣与君同行,不得私觌。若特聘则有之,则聘礼私觌是也。若然,上文饰币马,是以马遗人法,非聘,故无私觌。前宾客来朝聘不言私觌者,诸侯之臣於天子不敢行私觌故也。

  凡军事,物马而颁之。(物马,齐其力。)

  [疏]注“物马齐其力”

  ○释曰:上朝会言“毛马”,郑云“齐其色”。此军事言“物马”,郑云“齐其力”。物即是色,而云齐力,当与上文互以见义,欲见皆有力有色也。

  等驭夫之禄,(驭夫,於趣马、仆夫为中举,中见上下。)

  [疏]“等驭夫之禄”

  ○释曰:掌养马者,有趣马、驭夫、仆夫三者,皆须等其禄,独云驭夫,故郑云举中见上下。

  宫中之稍食。(师圉府史以下也。郑司农云:“稍食曰廪。”)

  [疏]注“师圉府史以下”

  ○释曰:上云驭夫之等,言士已上讫,故知此是师圉府史以下,中仍有胥徒之等也。

  趣马掌赞正良马,而齐其饮食,简其六节。(赞,佐也。佐正者,谓校人臧仆讲驭夫之时。简,差也。节犹量也。差择王马以为六等。)

  [疏]注“赞佐”至“六等”

  ○释曰:郑云“佐正者,校人臧仆讲驭夫之时”者,以其校人是养马官之长,校人既有此诸事,而云佐正,明佐此二者可知。云差择王马六等,即上种、戎、齐、道、田、驽是也。

  掌驾说之颁,(用马之第次。

  ○说,始锐反。)

  [疏]注“用马之第次”

  ○释曰:凡用马当均劳逸,故驾说须依次第,即颁是第次之序,故知是用马之第次也。

  辨四时之居治,以听驭夫。(居谓牧<广牙>所处。治谓执驹攻特之属。

  ○治,直吏反,注同。<广牙>,音雅,後同。)

  [疏]注“居谓”至“之属”

  ○释曰:云“辨四时之居治”者,谓二月已前,八月已後在厩,二月已後,八月已前在牧,故云四时也。云“牧<广牙>”者,放牧之处皆有<广牙>厂以荫马也。以趣马下士,属驭夫中士,故云听驭夫。知治是“执驹攻特”者,以是校人之事,趣马当佐之,明是此二事也。

  巫马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于校人。(乘谓驱步以发其疾,知所疾处乃治之。相,助也。

  ○相,息亮反,注同。)

  [疏]“巫马”至“校人”

  ○释曰:巫知马祟,医知马疾,疾则以药治之,祟则辨而祈之,二者相须,故巫助医也。云“受财”者,谓共祈具及药直。

  马死,则使其贾粥之,入其布于校人。(布泉也。郑司农云:“贾谓其众官小吏贾二人。粥,卖也。”

  ○贾,音嫁,注同,又音古。粥,音育。)

  牧师掌牧地,皆有厉禁而颁之。(颁马授圉者所牧处。)

  [疏]注“颁马”至“牧处”

  ○释曰:圉人,掌养马者,故《圉人职》云“掌养马刍牧之事”。言“厉禁”者,谓可牧马之处,亦使其地之民遮护禁止,不得使人辄牧牛马也。

  孟春焚牧,(焚牧地以除陈,生新草也。)

  [疏]注“焚牧”至“草也”

  ○释曰:孟春,谓夏之孟春,建寅之月,草物将出之时,牧烧焚地,除陈草生新草也。

  中春通淫,(中春,阴阳交、万物生之时,可以合马之牝牡也。《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秦时书也。秦地寒凉,万物後动。

  ○中,音仲,注同。累,力追反,刘音类。)

  [疏]注“中春”至“後动”

  ○释曰:按《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於牧”,彼注云:“此月可以合牛马,系在厩者。其牝欲游,则就牧而合之。”若然,彼不系在厩,亦二月通淫,则与此经合矣。今此注以为“《月令》秦时书,秦地寒凉,万

译凡是国家的使者,供给他们用于私觌的币帛和马匹。(使者所用私觌。○使,所吏反,注同。)

[疏]注“使者所用私觌”

○释曰:说“国之”,是指王室的使者。在下聘问诸侯、君王行礼之后,才再用这些币帛和马匹私下与主君相见,这叫做私觌。诸侯的臣子与君主同行,不得进行私觌。如果是特派的聘问,则有私觌,就是《聘礼》中的私觌。如果是这样,上文说装饰币帛和马匹,是用马赠送人的方法,并非聘问,所以没有私觌。前面宾客来朝聘不说私觌,是因为诸侯的臣子对天子不敢进行私觌的缘故。

凡是军事,根据马的品类分配它们。(物马,齐其力。)

[疏]注“物马齐其力”

○释曰:上面朝会说“毛马”,郑玄说“整齐它们的毛色”。这里军事说“物马”,郑玄说“整齐它们的力气”。物就是毛色,却说整齐力气,应当与上文互相补充以见其义,想要表明马既有力气又有毛色。

评定驭夫的俸禄,(驭夫,在趣马、仆夫中居中等,举中等可见上下。)

[疏]“等驭夫之禄”

○释曰:掌管养马的人,有趋马、驭夫、仆夫三种,都需要评定他们的俸禄,只说驭夫,所以郑玄说举中等可见上下。

宫中的稍食。(师圉府史以下的人。郑司农说:“稍食叫做廪。”)

[疏]注“师圉府史以下”

○释曰:上面说驭夫等的俸禄,说的是士以上的人,所以知道这里是师圉府史以下的人,其中还有胥徒等等级。

趣马掌管辅助校正良马,并整齐它们的饮食,区别它们的六个等级。(赞,佐也。佐正者,是指校人臧仆讲习驭夫的时候。简,差也。节犹量也。差择王马分为六等。)

[疏]注“赞佐”至“六等”

○释曰:郑玄说“佐正者,校人臧仆讲习驭夫的时候”,因为校人是养马官的长官,校人既然有这些事务,却说辅助校正,显然辅助这两者可知。说差择王马六等,就是上面说的种、戎、齐、道、田、驽。

掌管驾车和卸马的次序,(用马的等级次序。○说,始锐反。)

[疏]注“用马之第次”

○释曰:凡是用马应当均衡劳逸,所以驾车和卸马必须依次第,颁就是次序的序列,所以知道是用马的等级次序。

辨别四季的居住和治理,以听从驭夫。(居谓牧厩所处。治谓执驹攻特之类。○治,直吏反,注同。厩,音雅,后同。)

[疏]注“居谓”至“之属”

○释曰:说“辨别四季的居住和治理”,是指二月以前,八月以后在厩,二月以后,八月以前在牧,所以说四季。说“牧厩”,放牧的地方都有厩厂来遮蔽马匹。因为趣马是下士,属于驭夫中士,所以说听从驭夫。知道治是“执驹攻特”,因为这是校人的事务,趣马应当辅助他,显然是这两件事。

巫马掌管饲养病马并驱步治疗它,辅助医生用药治疗马病,向校人领取财物。(乘谓驱步以发其疾,知所疾处乃治之。相,助也。○相,息亮反,注同。)

[疏]“巫马”至“校人”

○释曰:巫知道马的祟气,医知道马的疾病,疾病就用药物治疗,祟气就辨别并祈祷,两者互相需要,所以巫辅助医。说“领取财物”,是指供给祈祷器具及药费。

马死了,就让他的贾人卖掉它,把所得的布交给校人。(布泉也。郑司农说:“贾谓其众官小吏贾二人。粥,卖也。”○贾,音嫁,注同,又音古。粥,音育。)

牧师掌管牧地,都有严厉的禁令并颁布它。(颁马授圉者所牧处。)

[疏]注“颁马”至“牧处”

○释曰:圉人,掌管养马的人,所以《圉人职》说“掌管养马刍牧之事”。说“严厉禁令”,是指可以牧马的地方,也让当地百姓遮护禁止,不得让人随意牧牛马。

孟春焚烧牧地,(焚牧地以除陈,生新草也。)

[疏]注“焚牧”至“草也”

○释曰:孟春,是指夏历的孟春,建寅之月,草物将出之时,牧地焚烧,除去陈草生长新草。

中春通淫,(中春,阴阳交、万物生之时,可以合马之牝牡也。《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秦时书也。秦地寒凉,万物后动。○中,音仲,注同。累,力追反,刘音类。)

[疏]注“中春”至“后动”

○释曰:按《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那里的注说:“这个月可以合牛马,系在厩者。其牝欲游,则就牧而合之。”如果是这样,那里不系在厩,也是二月通淫,就与这里经文相合了。现在这里注认为“《月令》秦时书,秦地寒凉,万

物後动”,与彼注不同者,郑君两解,故彼此不同也。

  掌其政令。凡田事,赞焚莱。(焚莱者,山泽之虞。)

译“物后动”,与彼处注解不同的原因,是因为郑玄给出了两种解释,所以彼此不同。

掌管相关的政令。凡是农田事务,辅助焚烧杂草。(焚烧杂草,是山泽虞官的职责。)

[疏]“凡田事赞焚莱”

  ○释曰:焚莱自是山泽之虞,当二月焚莱除陈生新之时,则此官赞山泽之虞也。

  ▯人掌十有二闲之政教,以阜马、佚特、教▯兆、攻驹及祭马祖、祭闲之先牧及执驹、散马耳、圉马。(九者皆有政教焉。阜,盛壮也。《诗》云“四牡孔阜”。杜子春云:“佚当为逸。”郑司农云:“马三岁曰▯兆,二岁曰驹。散读为中散大夫之散,谓聒马耳,毋令善惊也。”玄谓逸者,用之不使甚劳,安其血气也。教▯兆,始乘习之也。攻驹,制其蹄▯者。闲之先牧,先牧制闲者。散马耳,以竹括押其耳,头动摇则括中物,後遂串习,不复惊。

  ○佚,音逸。散,素但反,注同。聒,古活反。毋,音无。令,力呈反,下“使令”同。押,音甲。中物,丁仲反。复,扶又反。)

  [疏]注“九者”至“复惊”

  ○释曰:云“掌十有二闲之政”者,此文与下九者为目,故郑云“九者皆有政教焉”。引《诗》者,证阜为盛义也。子春以“佚”为“逸”,後郑从之,增成其义。先郑“散”读为“中散大夫”之散,取音同也。谓“聒马无令善惊”,後郑亦增成其义,後郑云“闲之先牧,先牧制闲者”,以其通闲言之也。若然,上云夏祭先牧者,直是先养马者,非制闲之人。

  正校人员选。(校人谓师圉也。正员选者,选择可备员者平之。)

  [疏]注“校人”至“平之”

  ○释曰:知校人是师圉者,凡言“正”者,以尊正卑。自趣马已上并上官,非▯人所正,故知所正者师圉。

  马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上为▯来,六尺以上为马。(大小异名。《尔雅》曰:“▯来,牡骊牡玄,驹▯骖。”郑司农说以《月令》曰“驾苍龙”。

  ○上,时掌反,下同。牡,茂後反。骊,力知反。牡骊,绝句。牝,频忍反,绝句。▯,奴了反,刘音绕,郭璞音同,刘义异郑。)

  [疏]注“大小”至“苍龙”

  ○释曰:引《尔雅》所释,作《诗》“▯来牝三千”,但诗直音牝不言牡,《尔雅》之意,以诗人美卫文公直牝有三千,其实兼有牡,故云▯来中所有牝则骊色,牡则玄色,兼有驹▯骖。引之者,证▯来是马色。先郑引《月令》者,谓春之三月,天子听朔及祀帝,皆驾苍龙,顺时色。引之,以证龙是马也。

  圉师掌教圉人养马,春除蓐、衅厩、始牧、夏<广牙>马,冬献马。射则充椹质,茨墙则翦阖。(蓐,马兹也。马既出而除之。新衅焉,神之也。《春秋传》曰:“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故字“<广牙>”为“讶”,郑司农云:“当为<广牙>。”玄谓<广牙>,庑也。庑所以庇马者也。充犹居也。茨,盖也。阖,苫也。椹质、剪阖,圉人所习也。杜子春读椹为齐人言▯椹之椹。椹质,所射者习射处。

  ○蓐,音辱。茨,在私反。阖,户腊反。讶,五嫁反。庑,亡甫反。庇,必二反又音礻必。苫,伤占反。▯,方符反。射,食亦反。)

  [疏]注“蓐马”至“射处”

  ○释曰:圉师,即《校人》云“良马乘一师四圉”者也。云“夏<广牙>马”者,即《趣马》“辨四时之居”是也。云“冬献马”者,即《校人》冬献马,尊卑连事相成者也。《春秋传》者,左氏庄二十九年“新延厩,书不时”。延厩当於马时,故云“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谓春分秋分时。今之孟春新延厩,故云不时也。云“圉人所习也”者,▯,取椹斩▯,则苫盖之类也,皆圉人所习之事。子春云“椹质所射者习射处”者,按《司弓矢》云:“泽则共椹质之弓矢。”此云射则充椹质,皆谓释宫中试弓习武时所充也。

  圉人掌养马刍牧之事,以役圉师。(役者,圉师使令焉。)

  [疏]注“役者”至“令焉”

  ○释曰:乘马一师四圉,四圉人受圉师之所使令焉。

  凡宾客、丧纪,牵马而入陈。(宾客之马,王所以赐之者。《诗》云:“虽无予之,路车乘马。”丧纪之马,启後所荐马

译[疏]“凡田事赞焚莱”

○解释说:焚烧杂草本是山泽虞官的职责,应当在二月焚烧杂草、清除旧草以生新草的时候,这位官员就辅助山泽虞官工作。

〇人掌管十二个马厩的政令教化,用来使马匹强壮、使种马安逸、训练三岁马、整治小马以及祭祀马祖、祭祀马厩的先牧,还有执驹、散马耳、圉马。(这九项都有政令教化。阜,是强壮的意思。《诗经》说“四匹公马非常强壮”。杜子春说:“佚应当是逸。”郑司农说:“马三岁叫〇兆,二岁叫驹。散读作中散大夫的散,意思是聒噪马耳,不让它容易受惊。”玄认为逸,是使用它但不让它过度劳累,安定它的血气。教〇兆,是开始让它习惯乘坐。攻驹,是整治它的蹄〇。闲之先牧,是先牧中掌管马厩的人。散马耳,是用竹括夹住它的耳朵,头摇动时括中的东西作响,后来就习惯了,不再受惊。

○佚,音逸。散,素但反,注同。聒,古活反。毋,音无。令,力呈反,下“使令”同。押,音甲。中物,丁仲反。复,扶又反。)

[疏]注“九者”至“复惊”

○解释说:说“掌管十二个马厩的政令”,这是本文与下面九项作为条目,所以郑玄说“九项都有政令教化”。引用《诗经》,是证明阜有强壮的意思。子春把“佚”当作“逸”,后郑采纳了他的说法,增补完善了其含义。先郑把“散”读作“中散大夫”的散,是取读音相同。说“聒噪马耳不让它容易受惊”,后郑也增补完善了其含义,后郑说“闲之先牧,是先牧中掌管马厩的人”,这是从通晓马厩的角度来说的。如果这样,上面说夏天祭祀先牧,只是指先养马的人,不是掌管马厩的人。

正校人员的选拔。(校人指的是师圉。正员选,是选择可以充任人员的人来评定。)

[疏]注“校人”至“平之”

○解释说:知道校人是师圉,凡是说“正”的,是用尊位来正卑位。从趣马以上都是上级官员,不是〇人所正的,所以知道所正的是师圉。

马八尺以上叫龙,七尺以上叫〇来,六尺以上叫马。(大小名称不同。《尔雅》说:“〇来,公马是黑色,母马是玄色,小马是骖。”郑司农根据《月令》解释说“驾苍龙”。

○上,时掌反,下同。牡,茂後反。骊,力知反。牡骊,绝句。牝,频忍反,绝句。〇,奴了反,刘音绕,郭璞音同,刘义异郑。)

[疏]注“大小”至“苍龙”

○解释说:引用《尔雅》的解释,作《诗经》“〇来母马三千”,但诗中只音牝不说牡,《尔雅》的意思,是诗人赞美卫文公只有母马三千,其实兼有公马,所以说〇来中所有的母马是骊色,公马是玄色,兼有小马骖。引用它,是证明〇来是马的颜色。先郑引用《月令》,是说春天三月,天子听朔和祭祀天帝,都驾苍龙,顺应时色。引用它,是证明龙是马。

圉师掌管教导圉人养马,春天清除垫草、衅厩、开始放牧,夏天<广牙>马,冬天献马。射箭时充任椹质,盖墙时剪阖。(蓐,是马的垫草。马已经出去就清除它。新衅,是敬神。《春秋传》说:“凡是马,日中出去,日中回来。”所以字“<广牙>”作“讶”,郑司农说:“应当是<广牙>。”玄认为<广牙>,是庑。庑是用来庇护马的。充,是居。茨,是盖。阖,是苫。椹质、剪阖,是圉人所习的。杜子春读椹为齐人说的〇椹的椹。椹质,是所射的习射处。

○蓐,音辱。茨,在私反。阖,户腊反。讶,五嫁反。庑,亡甫反。庇,必二反又音礻必。苫,伤占反。〇,方符反。射,食亦反。)

[疏]注“蓐马”至“射处”

○解释说:圉师,就是《校人》说的“良马乘一师四圉”的。说“夏天<广牙>马”,就是《趣马》“辨别四时的居所”的意思。说“冬天献马”,就是《校人》冬天献马,尊卑连事相成。《春秋传》,是左氏庄二十九年“新延厩,书不时”。延厩应当在马时,所以说“凡是马,日中出去,日中回来”,是说春分秋分时。现在孟春新延厩,所以说不时。说“圉人所习的”,〇,取椹斩〇,就是苫盖之类,都是圉人所习的事。子春说“椹质所射的习射处”,按《司弓矢》说:“泽则共椹质的弓矢。”这里说射箭时充任椹质,都是指释宫中试弓习武时所充的。

圉人掌管养马刍牧的事,来役使圉师。(役,是圉师使令。)

[疏]注“役者”至“令焉”

○解释说:乘马一师四圉,四个圉人受圉师的使令。

凡是宾客、丧纪,牵马进入陈设。(宾客的马,是王用来赏赐的。《诗经》说:“虽然没有给我,路车乘马。”丧纪的马,是启后所荐的马

。)

  [疏]注“宾客”至“荐马”

  ○释曰:虽同牵马入陈,宾客与丧纪所陈有异。何者?若据宾客,则在馆,天子使人就馆而陈之。若丧纪,则谓将葬朝庙时,《既夕礼》荐马缨三就者是也。天子朝庙,亦当在祖庙中,陈设明器之时,亦遣人荐马及缨,入庙陈之。此马谓拟驾乘车,吉器最先者也。

译[疏]注“宾客”至“荐马”

○解释说:虽然都是牵着马进入陈列场所,但宾客之礼与丧礼中的陈列有所不同。为什么呢?如果是宾客之礼,马就在馆舍中,天子派人到馆舍去陈列马匹。如果是丧礼,则是指将要安葬、朝拜宗庙的时候,也就是《既夕礼》中提到的“荐马缨三就”这种情况。天子朝拜宗庙,也应当在祖庙之中,在陈列明器的时候,也派人进献马匹和缰绳,进入宗庙陈列。这里的马是指准备用来驾车的马,是吉器中最先陈列的。

▯马亦如之。(▯马,遣车之马。人捧之,亦牵而入陈。

  ○捧,众家并扶恭反。)

  [疏]注“▯马”至“入陈”

  ○释曰:此遣车则天子九乘战所苞遣奠以入圹,皆人捧之。云“亦牵而入陈”者,亦於祖庙陈此明器也。但遣车及马,各使人别捧,故上注云“行则解脱之”是也。

  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天下之图,如今司空舆地图也。郑司农云:“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貉狄。”玄谓闽,蛮之别也。《国语》曰:“闽,芈蛮矣。”四、八、七、九、五、六,周之所服国数也。财用,泉▯货贿也。利,金锡竹箭之属。害,神奸,铸鼎所象百物也。《尔雅》曰:“九夷、八蛮、六戎、五狄,谓之四海。”

  ○闽,亡巾反,又音文,又亡千反,《汉书音义》服虔音近蛮,应劭音近文,郑氏音▯。貉,孟白反。畜,许六反,下同。芈蛮,亡氏反,刘音如羊鸣近米,李云:“今《周礼》本或无此字,《国语》则有。”)

  [疏]“职方”至“利害”

  ○释曰:此文与下为目。云“辨其邦国”,据畿外诸侯。“都鄙”,据畿内采地。先邦国,尊诸侯也。云“四夷”者,据四方之夷总目诸方,以九貉当东夷之处。

  ○注“天下”至“四海”

  ○释曰:《大司徒》云“掌建邦之土地之图”,注云:“地之图若今司空郡国舆地图。”此注不言郡国者,彼直掌九州。不言夷狄,九州之内有邦国,故以郡国言之。此职方兼主夷狄,夷狄中,汉时不置郡国,惟置校尉掌之,故此注亦不言郡国也。先郑云“东方曰夷”者,以经云四夷,即为东夷也。然夷之数皆言九,於此独言四,不得即以为始此。不先言九夷者,以其已有四夷之名为目,不可重言九夷,故先从南数之也。又云“北方曰貉狄”者,先郑既以四夷为东方夷,即以貉狄总属北方也。“玄谓闽,蛮之别也,《国语》曰‘闽,芊蛮矣’”者,按《郑语》史伯曰“蛮,芊蛮矣”,注云:“谓上言叔熊避难於濮蛮,随其俗如蛮人也,故曰蛮。”彼不作闽者,彼盖後人转写者误。郑玄以闽为正。叔熊居濮如蛮,後子从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也。按经,闽虽与蛮七八别数,本其是一,俱属南方也。云“四、八、七、九、五、六,周之所服国数也”者,《郑志》赵商问:“《职方氏》‘掌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数’,注云:‘周之所服国数。’《礼记 明堂位》曰:‘周公六年制礼作乐,朝诸侯於明堂,有朝位服事之国数,夷九、蛮八、戎六、狄五。’礼之事异,未达其数。”郑答:“《职方氏》四夷,四方夷狄也。九貉即九夷,在东方。八蛮在南方,闽其别也。戎狄之数,或六或五,两文异。《尔雅》惟有其数耳,皆无别国之名。校不甚明,故不定。”若然,《尔雅》之数与《明堂》同,皆数耳,无别国之名。校其错可知。今五六者,正是数耳,其事郑不甚明之,未知何者是,故不定。一礼两礼俱从者,是以不著其错误。按《诗序》云“蓼萧泽及四海”,注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复与《尔雅》及《礼》皆不同者,蓼萧,或後人转写者误,当以《尔雅》与《礼》为正也。云“财用,泉▯货贿也”者,财用为泉▯货财,疏已备九赋者也。云“利,金锡竹箭之属”者,按下经其利有金锡竹箭之属是也。云“害,神奸,铸鼎所象百物也”者,宣三年,楚子问鼎之轻重,王孙满对云“夏之方有德,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是也。引《尔雅》者,见数与此不同之意也。

  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贯,事也。)

  [疏]“乃辨”至“贯利”

  ○释曰:职方主九州之事,故须分别九州之国。贯,事也,使同其事利,不失其所也。

  东南曰扬州,其山镇

译〇马也如此。(〇马,是遣车的马。人捧着它,也牵着它进入陈列。

○捧,众家都读恭反。)

[疏]注“〇马”至“入陈”

○解释说:这遣车则是天子九乘,战所包裹的遣奠进入墓穴,都由人捧着。说“也牵着进入陈列”的,也是在祖庙陈列这些明器。只是遣车及马,各自派人分别捧着,所以上注说“行进时就解脱它们”是对的。

职方氏掌管天下的地图,以掌管天下的土地,辨别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的人民及其财用、九〇、六畜的数量纲要,周全地知道它们的利害。(天下的地图,如同现在司空舆地图一样。郑司农说:“东方叫夷,南方叫蛮,西方叫戎,北方叫貉狄。”玄认为闽,是蛮的别称。《国语》说:“闽,芈蛮罢了。”四、八、七、九、五、六,是周所征服的国家数目。财用,是泉〇货贿。利,是金锡竹箭之类。害,是神奸,是铸鼎所象征的百物。《尔雅》说:“九夷、八蛮、六戎、五狄,称为四海。”

○闽,亡巾反,又音文,又亡千反,《汉书音义》服虔音近蛮,应劭音近文,郑氏音〇。貉,孟白反。畜,许六反,下同。芈蛮,亡氏反,刘音如羊鸣近米,李云:“现在《周礼》本有的没有这个字,《国语》则有。”)

[疏]“职方”至“利害”

○解释说:此文与下文为目。说“辨别其邦国”,是依据畿外诸侯。“都鄙”,是依据畿内采地。先说邦国,是尊重诸侯。说“四夷”的,是依据四方之夷总目诸方,以九貉当东夷之处。

○注“天下”至“四海”

○解释说:《大司徒》说“掌管建立邦国的土地之图”,注说:“地之图如同现在司空郡国舆地图。”此注不说郡国的,是那里只掌管九州。不说夷狄,九州之内有邦国,所以以郡国言之。这职方兼主夷狄,夷狄中,汉时不置郡国,只置校尉掌管,故此注也不说郡国。先郑说“东方曰夷”的,是因为经文说四夷,即为东夷。然而夷的数目都说九,在这里独说四,不能立即认为开始于此。不先说九夷的,是因为已有四夷之名为目,不可重言九夷,所以先从南数起。又说“北方曰貉狄”的,先郑既以四夷为东方夷,即以貉狄总属北方。“玄谓闽,蛮之别也,《国语》曰‘闽,芊蛮矣’”的,按《郑语》史伯说“蛮,芊蛮矣”,注说:“是说上文说叔熊避难于濮蛮,随其俗如蛮人,所以说蛮。”那里不作闽的,那里大概是后人转写错误。郑玄以闽为正。叔熊居濮如蛮,后子从分为七种,所以称为七闽。按经文,闽虽与蛮七八别数,本其是一,都属南方。说“四、八、七、九、五、六,周之所服国数也”的,《郑志》赵商问:“《职方氏》‘掌管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的数目’,注说:‘周之所服国数。’《礼记 明堂位》说:‘周公六年制礼作乐,朝诸侯于明堂,有朝位服事之国数,夷九、蛮八、戎六、狄五。’礼之事异,未达其数。”郑答:“《职方氏》四夷,是四方夷狄。九貉即九夷,在东方。八蛮在南方,闽其别也。戎狄的数目,或六或五,两文异。《尔雅》只有其数耳,皆无别国之名。校不甚明,故不定。”若然,《尔雅》之数与《明堂》同,皆数耳,无别国之名。校其错可知。今五六者,正是数耳,其事郑不甚明之,未知何者是,故不定。一礼两礼俱从者,是以不著其错误。按《诗序》说“蓼萧泽及四海”,注说:“九夷、八狄、七戎、六蛮,称为四海。”复与《尔雅》及《礼》皆不同者,蓼萧,或后人转写者误,当以《尔雅》与《礼》为正。说“财用,泉〇货贿也”的,财用为泉〇货财,疏已备九赋者也。说“利,金锡竹箭之属”的,按下经其利有金锡竹箭之属是也。说“害,神奸,铸鼎所象百物也”的,宣三年,楚子问鼎之轻重,王孙满对云“夏之方有德,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是也。引《尔雅》者,见数与此不同之意也。

乃辨别九州的国家,使同贯利。(贯,事也。)

[疏]“乃辨”至“贯利”

○解释说:职方主九州之事,故须分别九州之国。贯,事也,使同其事利,不失其所也。

东南曰扬州,其山镇

曰会稽,其泽薮曰具区,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其利金锡竹箭,其民二男五女,其畜宜鸟兽,其▯宜稻。(镇,名山安地德者也。会稽在山阴。大泽曰薮。具区、五湖在吴南,浸,可以为陂灌溉者。锡,▯也。箭,┠也。鸟兽,孔雀、鸾、▯▯、犀、象之属。故书“箭”为“晋”,杜子春曰:“晋当为箭,书亦或为箭。”

译这里说的是会稽地区,它的沼泽名叫具区,它的河流是三江,它的湖泊是五湖,它的物产有利用的金、锡、竹和箭竹,它的人口比例是二男五女,它的牲畜适宜饲养鸟兽,它的农作物适宜种植水稻。

○会,古外反。薮,素口反。区,起俱反。浸,子鸩反,本又作{穴浸}。陂,彼宜反。溉,古爱反。▯,音腊。┠,素了反。▯,音交。▯,音精。)

  [疏]“东南”至“宜稻”

  ○释曰:自此已下陈九州之事,总为三道陈之。先从南方起,盖取尊其阳方。周改《禹贡》,以徐、梁二州合之於雍、青,分冀州地以为幽、并,东南曰扬州,次正南曰荆州,周之西南不置州,统属雍州,即次河南曰豫州,为一道也。次正东曰青州,次河东曰兖州,次正西曰雍州,为二道。又次东北曰幽州,次河内曰冀州,次正北曰并州,为三道。若《禹贡》治水则为二道。又先从下起,与此异也。然既以徐、梁二州合之於雍、青,其二道,则以冀、兖、青、徐为一道,扬、荆、豫、梁、雍为二道。云“其山镇曰会稽”者,九州皆有镇,所以安地德。一州之内,其山川泽薮至多,选取最大者而言,故郑云曰其大者也。

  ○注“镇名”至“为箭”

  ○释曰:云“会稽在山阴”,自此以下所说山川之等,一则目验而知,二则依《地理志》而说,又所晓处所,皆举郡县而言。云“会稽在山阴”,山阴,郡名。按《夏本纪》,太史公或言禹会诸侯於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皇览》曰:“禹冢在山阴会稽山,本苗山县南七里。越传曰,禹到越,望苗山,会诸侯,爵有德,封有功者,更名苗山曰会稽山,因疾死,葬棺,冢圹深七尺,高三尺,土阶三寸三,周方亩。《吕氏春秋》云:“禹葬会稽,不烦徒。”《墨子》曰:“禹葬会稽,衣裘三领,桐棺三寸。”《地理志》云:“山上有禹井。”《禹传》云:“一有群鸟游田焉。”是说会稽之事也。云“大泽曰薮”者,按《泽虞职》“大泽大薮”,注“水锺曰泽,水希曰薮”,则泽薮别矣。今此云大泽曰薮为一物解之者,但泽薮相因,亦为一物,故云大泽曰薮也。云“具区、五湖在吴南”者,吴者会稽郡属县名,依《地理志》,南江自吴南,震泽在西。通而言之,亦得在吴南,具区即震泽,一也。云“浸可以为陂灌溉”者,谓灌溉稻田者也。云箭筱也,箭一名筱,故《禹贡》云筱▯,是一物二名也。云“鸟兽,孔雀、鸾、▯▯”者,解鸟也。云“犀象”者,解兽也。验时见有此鸟兽,故据言焉。按《禹贡》云九江,今在庐江、寻阳南,皆东合为大江。扬州所以得有三江者,江至寻阳南合为一,东行至扬州入彭蠡,复分为三道而入海,故得有三江也。

  正南曰荆州,其山镇曰衡山,其泽薮曰云瞢,其川江汉,其浸颍湛,其利丹银齿革,其民一男二女,其畜宜鸟兽,其▯宜稻。(衡山在湘南。云瞢在华容。颖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湛,未闻。齿,象齿也。革,犀兕革也。杜子春云:“湛读当为人名湛之湛,湛或为淮。”

  ○瞢,亡贡反,刘亡凤反,李一音亡雄反。湛,直减反,刘又音沈,李唐感反。)

  [疏]“正南”至“宜稻”

  ○释曰:“其川江汉”者,扬州云三江,不言汉,此荆州直言江,不言三,兼云汉者,此州江未分为三,故直云江,此州有汉水过焉,故江汉并言也。上文扬州云“其利金锡竹箭”,不云丹银齿革,按《禹贡》荆扬二州俱云贡金三品,则二州通有金锡也。其民一男二女,多於扬州,其畜▯与扬州同。

  ○注“衡山”至“为淮”

  ○释曰:云“云瞢在华容”者,按《禹贡》荆州“云士梦作▯”,得为泽者,按彼注云:“其中有平土丘,水去可为作畎亩之治。”则此据有水之处亦得为泽也。云“颍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者,郑据《地理志》,故知合在豫州。又昭元年,王使刘定公劳赵孟于颍,亦在豫州,故破之。云“湛,未闻地理志者,据《地理志》无文,未知何处也。云“齿,象齿也”者,对则齿牙别,通而言之,牙亦得为齿,故《诗 颂》云“元龟象齿地理志,是牙齿通也。云“革,犀兕革也”者,以其利

译○“会”字,古音外反。“薮”字,素口反。“区”字,起俱反。“浸”字,子鸩反,原本又写作“{穴浸}”。“陂”字,彼宜反。“溉”字,古爱反。“〇”字,音腊。“┠”字,素了反。“〇”字,音交。“〇”字,音精。)

[疏]“东南”至“宜稻”

○解释说:从这以下陈述九州的情况,总共分为三道来陈述。先从南方开始,大概是取尊重阳方的意思。周代修改《禹贡》,将徐州、梁州合并到雍州、青州,划分冀州的地域作为幽州、并州,东南方称为扬州,正南方称为荆州,周代的西南方不设州,统属于雍州,接着河南方称为豫州,这是一道。接着正东方称为青州,河东方称为兖州,正西方称为雍州,这是二道。又接着东北方称为幽州,河内方称为冀州,正北方称为并州,这是三道。如果按照《禹贡》治水则是二道。又先从下方开始,这与这里不同。既然将徐州、梁州合并到雍州、青州,那么二道中,就以冀州、兖州、青州、徐州为一道,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为二道。说“它的山镇叫会稽”,是因为九州都有镇山,用来安定地德。一州之内,山川泽薮非常多,选取最大的来说,所以郑玄说“其大者也”。

○注“镇名”至“为箭”

○解释说:说“会稽在山阴”,从这以下所说的山川等,一是亲眼验证而知,二是依据《地理志》来说,又所知晓的地方,都举郡县来说。说“会稽在山阴”,山阴是郡名。按照《夏本纪》,太史公有的说法是禹在江南会合诸侯,计算功绩而死,因此葬在那里,命名为会稽。会稽,就是会计的意思。《皇览》说:“禹的坟墓在山阴会稽山,原本在苗山县南七里。《越传》说,禹到越地,望见苗山,会合诸侯,爵赏有德的人,封赏有功的人,改苗山名为会稽山,因病而死,下葬棺木,墓穴深七尺,高三尺,土台阶三寸三,周围方圆一亩。《吕氏春秋》说:“禹葬在会稽,不烦劳徒众。”《墨子》说:“禹葬在会稽,衣服三领,桐棺三寸。”《地理志》说:“山上有禹井。”《禹传》说:“一有群鸟在田间游荡。”这是说会稽的事情。说“大泽叫薮”,按照《泽虞职》“大泽大薮”,注解说“水聚集叫泽,水稀少叫薮”,那么泽和薮是不同的。现在这里说大泽叫薮,把它们当作一物来解释,只是泽和薮相互依存,也作为一物,所以说大泽叫薮。说“具区、五湖在吴南”,吴是会稽郡属县名,依据《地理志》,南江从吴南流过,震泽在西边。通着来说,也可以在吴南,具区就是震泽,是一回事。说“浸可以作为陂来灌溉”,是说灌溉稻田。说箭就是筱,箭又名筱,所以《禹贡》说筱〇,是一物二名。说“鸟兽,孔雀、鸾、〇〇”,是解释鸟。说“犀象”,是解释兽。验证当时见到有这些鸟兽,所以据实而言。按照《禹贡》说九江,现在在庐江、寻阳南,都向东合为大江。扬州之所以有三江,是因为江到寻阳南合为一,向东流到扬州进入彭蠡,又分为三道流入海,所以有三江。

正南方叫荆州,它的山镇叫衡山,它的泽薮叫云瞢,它的河流是长江和汉水,它的浸水可以灌溉的是颍水和湛水,它的物产有利的是丹砂、银、象牙、皮革,它的百姓是一男二女,它的牲畜适宜养鸟兽,它的粮食适宜种稻。(衡山在湘南。云瞢在华容。颍水出阳城,应该属于豫州,在这里不对。湛水,没听说过。齿,是象牙。革,是犀兕皮。杜子春说:“湛读当为人名湛的湛,湛或者是淮。”

○“瞢”字,亡贡反,刘亡凤反,李一音亡雄反。“湛”字,直减反,刘又音沈,李唐感反。)

[疏]“正南”至“宜稻”

○解释说:“其川江汉”,扬州说三江,不说汉水,这里荆州只说江,不说三,兼说汉水,是因为这州江还没有分为三,所以只说江,这州有汉水经过,所以江汉并说。上文扬州说“其利金锡竹箭”,不说丹银齿革,按照《禹贡》荆扬二州都说贡金三品,那么二州通有金锡。它的百姓一男二女,多于扬州,它的牲畜〇与扬州相同。

○注“衡山”至“为淮”

○解释说:说“云瞢在华容”,按照《禹贡》荆州“云土梦作乂”,能成为泽的,按照那里的注解说:“其中有平土丘,水退去可以作畎亩之治。”那么这里据有水之处也能成为泽。说“颍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郑玄依据《地理志》,所以知道应该在豫州。又昭元年,王派刘定公慰劳赵孟于颍,也在豫州,所以驳斥它。说“湛,未闻地理志者”,依据《地理志》没有文字,不知道在哪里。说“齿,象齿也”,相对而言齿牙有别,通着来说,牙也能叫齿,所以《诗·颂》说“元龟象齿”,这是牙齿相通。说“革,犀兕革也”,因为利

则可贡,所贡之革,惟用为甲,故函人有犀兕。《春秋》云“犀兕尚多”。子春云“湛读当为人名湛之湛”,俗读也;“湛或为淮”不从也。

译这样就可以进贡了,所进贡的皮革,只用来制作铠甲,所以制甲的工匠有犀牛皮和兕皮。《春秋》说“犀牛皮和兕皮还很多”。子春说“湛”应当读作人名“湛”的“湛”,这是俗读;“湛”或作“淮”的说法不被采纳。

河南曰豫州,其山镇曰华山,其泽薮曰圃田,其川荧雒,其浸波氵差,其利林漆丝▯,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扰,其▯宜五种。(华山,在华阴。圃田,在中牟。荥,兖水也,出东垣,入于河,▯为荥,荥在荥阳。波读为播,《禹贡》曰“荥播既都”。《春秋传》曰:“楚子除道梁氵差,营军临随”,则氵差宜属荆州,在此非也。林,竹木也。六扰,马、牛、羊、豕、犬、鸡。五种,黍、稷、菽、麦、稻。

  ○华,如字,刘胡化反。圃,布古反。荧,户扃反。氵差,音诈,《左传》音同,李庄加反,《字林》同,刘昨虽反,云与音大不同,故今从高贵公。▯,思似反。扰,而小反,徐刘音饶。中牟,上如字,下莫侯反,李中音仲,牟又无不反。▯,音逸。播,音波,下同。都,张鱼反,本或作猪。)

  [疏]注“华山”至“麦稻”

  ○释曰:云“荥,兖水也”者,按《禹贡》“济出王屋,始出兖,东流为济,南渡河,▯为荧”,《春秋》“战於荧浴斌是也。云“出东垣”者,《地理志》文也。云“波读为播”者,按《禹贡》有播水,无波,故引《禹贡》为证也。《春秋》者,《左氏》庄四年传文。云“林,竹木也”者,《地官》山林别官,故郑注云:“竹木生平地曰林。”今许州见平地多林木,故云林竹木也。云“六扰,马、牛、羊、豕、犬、鸡”者,此与《尔雅》六畜及《周礼》六牲一也。必知五种是黍、稷、菽、麦、稻者,此州东与青州相接,青州有稻麦,西与雍州接,雍州有黍稷,故知有此四种。但此九州不言麻与菽及菰,郑必知取菽者,盖以当时目验而知,故添为五种也。

  正东曰青州,其山镇曰沂山,其泽薮曰望诸,其川淮泗,其浸沂沭,其利蒲鱼,其民二男二女,其畜宜鸡狗,其▯宜稻麦。(沂山,沂水所出也,在盖。望诸,明都也,在雎阳。沭,出东莞。二男二女,数等,似误也,盖当与兖州同二男三女。郑司农云:“淮或为雎,沭或为洙。”

  ○沂,鱼祈反。泗,音四。沭,音述,李一音馀戍反。明都,《禹贡》作孟猪,今依《书》读。雎,音绥。莞,音管,刘音灌。洙,音殊。)

  [疏]注“沂山”至“为洙”

  ○释曰:郑知“沂山沂水所出”者,沂水出沂山,水乃取名於山,故知沂水出焉。云“在盖”者,盖亦县名,按《禹贡》云“海、岱及淮惟徐州”,又云“淮沂其▯”,注云:“淮、沂,二水名。《地里志》沂水出今大山盖县。”不在青州者,周公以《禹贡》徐州地为青故也。云“望诸,明都也”者,按《禹贡》云:“道柯泽,被明都。”彼《禹贡》无望诸,故从明都。按《春秋》,宋薮泽有孟诸,明都即宋之孟诸者也。经有淮泗,不言者,以上来有江及此淮并下文河,郑皆不言所在者,以四渎之名人皆知之,故略而不言也。按《禹贡》,淮出桐柏,泗水在鲁国,出济阴乘氏东,又至零陵入淮,行千二百一十里。沭出东莞,属琅琊,南至下邳入泗。云“二男二女数等,似误也”者,若本有此数等,当言一男一女,明不作二男二女,青州西北与兖州相接,宜与兖州同二男三女也。

  河东曰兖州,其山镇曰岱山,其泽薮曰大野,其川河、▯,其浸庐、维,其利蒲、鱼,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扰,其▯宜四种。(岱山在博,大野在巨野。“庐维”当为“雷雍”,字之误也。《禹贡》曰:“雷夏既泽,雍沮会同。”雷夏在城阳。四种,黍、稷、稻、麦。

  ○野,如字,刘音与。▯,子礼反。庐维,上音雷,下於恭反。钜,音巨。沮,七馀反。)

  [疏]注“岱山”至“稻麦”

  ○释曰:博与钜野皆郡县之名,破卢维为雷雍,《地理志》、《禹贡》无卢维,又字类雷雍,故破从之,引《禹贡》为证也。知“四种黍、稷、稻、麦”者,以其东与青州相接,青州有稻麦,西与冀州相接,冀州有黍稷,故知也。

  正西曰雍州,其山镇曰岳山,其泽薮曰弦蒲,其川泾▯,

译河南地区称为豫州,那里的镇山是华山,那里的沼泽是圃田,那里的河流是荥水和洛水,那里的浸水(支流)是波水和差水,那里的物产是林、漆、丝,那里的人口比例是二男三女,那里的牲畜适宜饲养六畜,那里的谷物适宜种植五种。(华山,在华阴。圃田,在中牟。荥,是兖水,发源于东垣,流入黄河,汇聚成荥泽,荥泽在荥阳。波应读作播,《禹贡》说“荥播既都”。《春秋左传》说:“楚子修路架桥于差水,驻扎军队逼近随国”,那么差水应该属于荆州,在这里出现是不对的。林,指竹木。六扰,指马、牛、羊、猪、狗、鸡。五种,指黍、稷、豆、麦、稻。

○华,按本字读音,刘音胡化反。圃,布古反。荧,户扃反。差,音诈,《左传》音同,李音庄加反,《字林》同,刘音昨虽反,说与音大不同,所以现在从高贵公的读音。〇,思似反。扰,而小反,徐、刘音饶。中牟,上字如字,下字莫侯反,李音中音仲,牟又无不反。〇,音逸。播,音波,下文同。都,张鱼反,有的版本作猪。)

[疏]注“华山”至“麦稻”

○解释说:注说“荥,是兖水”的,按照《禹贡》“济水发源于王屋山,开始流出时叫兖,向东流叫济,向南渡过黄河,汇聚成荥”,《春秋》中“战于荥泽”就是指的这个。注说“发源于东垣”的,是《地理志》的文字。注说“波读为播”的,按照《禹贡》有播水,没有波水,所以引用《禹贡》作为证据。《春秋》指的是《左氏春秋》庄公四年的传文。注说“林,是竹木”的,《地官》中山林是分开的官职,所以郑注说:“竹木生长在平地上叫林。”现在许州看见平地上多林木,所以说林是竹木。注说“六扰,是马、牛、羊、猪、狗、鸡”的,这与《尔雅》的六畜及《周礼》的六牲是一样的。必定知道五种是黍、稷、豆、麦、稻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州东边与青州相接,青州有稻麦,西边与雍州相接,雍州有黍稷,所以知道有这四种。只是这九州不提及麻与豆及菰,郑必定知道选取豆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当时亲眼验证而知,所以增添为五种。

正东地区称为青州,那里的镇山是沂山,那里的沼泽是望诸,那里的河流是淮水和泗水,那里的浸水是沂水和沭水,那里的物产是蒲草和鱼,那里的人口比例是二男二女,那里的牲畜适宜饲养鸡狗,那里的谷物适宜种植稻麦。(沂山,是沂水发源的地方,在盖县。望诸,就是明都,在睢阳。沭水,发源于东莞。二男二女,数量相等,似乎有误,大概应当与兖州相同是二男三女。郑司农说:“淮有的版本作睢,沭有的版本作洙。”

○沂,鱼祈反。泗,音四。沭,音述,李一音馀戍反。明都,《禹贡》作孟猪,现在依照《尚书》读音。睢,音绥。莞,音管,刘音灌。洙,音殊。)

[疏]注“沂山”至“为洙”

○解释说:郑知道“沂山是沂水发源处”的原因,是沂水发源于沂山,水才从山取名,所以知道沂水发源于此。注说“在盖”的,盖也是县名,按照《禹贡》说“海、岱及淮惟徐州”,又说“淮沂其乂”,注说:“淮、沂,是两条水名。《地理志》沂水发源于今大山盖县。”不在青州的原因,是周公把《禹贡》徐州的地划归为青州。注说“望诸,是明都”的,按照《禹贡》说:“疏导柯泽,覆盖明都。”那《禹贡》中没有望诸,所以采用明都。按照《春秋》,宋国的沼泽有孟诸,明都就是宋国的孟诸。经文有淮泗,没有说明所在之处,因为上文有江以及此处的淮和下文河,郑都没有说明所在之处,是因为四渎的名号人们都知道,所以省略不说了。按照《禹贡》,淮河发源于桐柏,泗水在鲁国,发源于济阴乘氏东边,又流到零陵注入淮河,行程一千二百一十里。沭水发源于东莞,属于琅琊,向南流到下邳注入泗水。注说“二男二女数量相等,似乎有误”的,如果本来有这个数量相等,应当说一男一女,显然不说二男二女,青州西北与兖州相接,适宜与兖州相同是二男三女。

河东地区称为兖州,那里的镇山是岱山,那里的沼泽是大野,那里的河流是黄河和泲水,那里的浸水是庐水和维水,那里的物产是蒲草和鱼,那里的人口比例是二男三女,那里的牲畜适宜饲养六畜,那里的谷物适宜种植四种。(岱山在博县,大野在巨野。“庐维”应当是“雷雍”,是字的错误。《禹贡》说:“雷夏既泽,雍沮会同。”雷夏在城阳。四种,指黍、稷、稻、麦。

○野,如字,刘音与。〇,子礼反。庐维,上音雷,下於恭反。钜,音巨。沮,七馀反。)

[疏]注“岱山”至“稻麦”

○解释说:博与巨野都是郡县的名字,破除卢维改为雷雍,《地理志》、《禹贡》中没有卢维,又字形类似雷雍,所以破除而从之,引用《禹贡》作为证据。知道“四种是黍、稷、稻、麦”的原因,是因为它东边与青州相接,青州有稻麦,西边与冀州相接,冀州有黍稷,所以知道。

正西地区称为雍州,那里的镇山是岳山,那里的沼泽是弦蒲,那里的河流是泾水和渭水,

其浸渭洛,其利玉石,其民三男二女,其畜宜牛马,其▯宜黍稷。(岳,吴岳也,及弦蒲在▯。泾出泾阳,▯在豳地。《诗 大雅 公刘》曰“▯▯尻之即”。洛出怀德。郑司农云:“弦或为▯,蒲或为浦。”

译这里的水浸渍着渭水与洛水,这里的物产有利於玉石,这里的人口中男子与女子的比例是三比二,这里的牲畜适宜饲养牛和马,这里的土地适宜种植黍和稷。(岳,就是吴岳,弦蒲也在其中。泾水发源于泾阳,〇在豳地。《诗经·大雅·公刘》中说“〇〇尻之即”。洛水发源于怀德。郑司农说:“‘弦’有的版本作‘〇’,‘蒲’有的版本作‘浦’。”)

○雍,於用反,下注州名同。▯,如锐反,李又而类反。▯,徐口千反,刘苦见反,李一音空定反。豳,彼贫反。▯尻,弓六反,《诗》作鞫。)

  [疏]注“岳吴”至“为浦”

  ○释曰:雍州云“其利玉石”,蓝田见有玉山,出玉石以为利者也。“其▯宜黍稷”,见雍州宜麦,不言者,但黍、稷、麦并宜,以黍稷为主。云“岳,吴岳也,及弦蒲在▯”者,按《地理志》,吴山在▯西,有弦蒲之薮,▯水出焉,西北入渭,渭出鸟鼠山也。云“▯在豳地。《诗 大雅 公刘》曰‘▯▯尻之即’”,若然,▯为水名,按彼《毛传》云“芮,水▯也”,笺云“芮之言内也,水之内曰▯奥,水之外曰鞫”。就涧水之内外而居,与此义违者,按《诗》上云“夹其皇涧”,“溯其过涧”,故以芮鞫为外内。今为水名者,盖周公制礼之时,以▯为水名,▯即皇涧,名曰▯耳。犹《禹贡》大岳,至周为霍山也。云“洛出怀德”者,此洛,即《诗》云“瞻彼洛矣”,一也,与《禹贡》“导洛自熊耳”者别也,以其彼洛出上洛,经王城至虎牢入河。

  东北曰幽州,其山镇曰医无闾,其泽薮曰<豸奚>养,其川河▯,其浸▯时,其利鱼、盐,其民一男三女,其畜宜四扰,其▯宜三种。(医无闾在辽东,<豸奚>养在长广,▯出莱芜,时出般阳。四扰,马、牛、羊、豕。三种,黍、稷、稻。杜子春读<豸奚>为奚。

  ○<豸奚>,音兮。般,步干反。)

  [疏]注“医无”至“为奚”

  ○释曰:云“医无闾在辽东”者,目验知之。汉光武十三年,以辽东属青州,二十四年,还属幽州。云“<豸奚>养在长广”者,长广,县名。《地理志》长广属徐州琅琊,有莱山,周时幽州南侵徐州之地也。知“三种,黍稷稻”者,西与冀州相接,冀州皆黍稷,幽州见宜稻,故知三种黍稷稻也。

  河内曰冀州,其山镇曰霍山,其泽薮曰杨纡,其川漳,其浸汾潞,其利松柏,其民五男三女,其畜宜牛羊,其▯宜黍稷。(霍山在彘。阳纡所在未闻。漳出长子,汾出汾阳,潞出归德。

  ○纡,於于反。汾,扶文反。潞,音路。长子,丁丈反,长子,县名,属上党。)

  [疏]注“霍山”至“归德”

  ○释曰:其利松柏,霍山见有松柏出焉。云“霍山在彘”者,彘则厉王流于彘,後为县名,汉改为永安县。按《禹贡》“既▯大原,至于岳阳。覃怀底绩,至于衡漳”,注云“岳阳,大岳之南,漳水横流入河”。《地理志》:大原,今为郡名。大岳在河东县彘东,名霍大山。覃怀为县名,属河内。漳水出上党,沽大黾谷,东比至安平、阜城入河,行千六百八十里。始是长子,即上党也,汾阳、归德皆郡名。

  正北曰并州,其山镇曰恒山,其泽薮曰昭馀祁,其川▯池、呕夷,其浸氵来、易,其利布帛,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五扰,其▯宜五种。(恒山在上曲阳,昭馀祈在邬,▯池出卤城,呕夷,祁夷与?出平舒,氵来出广昌,易出故安。五扰,马、牛、羊、犬、豕。五种,黍、稷、菽、麦、稻也。凡九州及山镇泽薮言曰者,以其非一,曰其大者耳。此州界,扬、荆、豫、兖、雍、冀与《禹贡》略同,青州则徐州地也,幽、并则青、冀之北也,无徐、梁。

  ○▯,唤胡反,李呼哥反,又香刑反。池,徒多反,李如字。枢,乌侯反,一音驱。邬,徐於据反,县名,属太原,刘乌古反。卤,音鲁。)

  [疏]注“恒山”至“徐梁”

  ○释曰:上曲阳、邬、卤城、平舒、广昌、故安,皆按《地理志》知之。云“五扰,马、牛、羊、犬、豕”者,六扰中鸡为缓,故去之。云“五种,黍、稷、菽、麦、稻也”者,若馈用六▯,则兼有菰,若民之要用,则去菰,故知是此五者。周公设经,六扰之内,三扰已上则言扰,二扰则指兽名,若三四不满六者,从下次去之。六▯之内,三种已上即言种,二者则指▯名。云“凡九州及山镇泽薮言曰者,以其非一

译○雍,音“用”,下文注中州名同此音。〇,音“锐”,李音“类”。〇,徐音“千”,刘音“见”,李一音“定”。豳,音“贫”。〇尻,音“六”,《诗经》作“鞫”。)

[疏]注“岳吴”至“为浦”

○解释说:雍州说“其利玉石”,蓝田见有玉山,出产玉石作为利益。“其〇宜黍稷”,见雍州宜麦,不说麦,是因为黍、稷、麦都适宜,以黍稷为主。说“岳,吴岳也,及弦蒲在〇”者,按《地理志》,吴山在〇西,有弦蒲之薮,〇水从这里流出,向西北流入渭水,渭水发源于鸟鼠山。说“〇在豳地。《诗·大雅·公刘》曰‘〇〇尻之即’”,如果这样,〇为水名,按彼《毛传》说“芮,水〇也”,笺说“芮之言内也,水之内曰〇奥,水之外曰鞫”。就涧水之内外而居,与此义相违背,按《诗》上文说“夹其皇涧”,“溯其过涧”,所以以芮鞫为外内。现在作为水名,大概是周公制礼之时,以〇为水名,〇即皇涧,名叫〇罢了。犹如《禹贡》大岳,到周代称为霍山。说“洛出怀德”者,此洛,即《诗》所说“瞻彼洛矣”,是同一个,与《禹贡》“导洛自熊耳”者不同,因为那个洛水发源于上洛,经过王城到虎牢入黄河。

东北曰幽州,其山镇曰医无闾,其泽薮曰<豸奚>养,其川河〇,其浸〇时,其利鱼、盐,其民一男三女,其畜宜四扰,其〇宜三种。(医无闾在辽东,<豸奚>养在长广,〇出莱芜,时出般阳。四扰,马、牛、羊、豕。三种,黍、稷、稻。杜子春读<豸奚>为奚。

○<豸奚>,音“兮”。般,音“干”。)

[疏]注“医无”至“为奚”

○解释说:说“医无闾在辽东”者,亲眼验证而知。汉光武帝十三年,以辽东属青州,二十四年,还属幽州。说“<豸奚>养在长广”者,长广,县名。《地理志》长广属徐州琅琊,有莱山,周时幽州南侵徐州之地。知“三种,黍稷稻”者,西边与冀州相接,冀州皆产黍稷,幽州见宜稻,故知三种是黍稷稻。

河内曰冀州,其山镇曰霍山,其泽薮曰杨纡,其川漳,其浸汾潞,其利松柏,其民五男三女,其畜宜牛羊,其〇宜黍稷。(霍山在彘。阳纡所在未闻。漳出长子,汾出汾阳,潞出归德。

○纡,音“于”。汾,音“文”。潞,音“路”。长子,音“丈”,长子,县名,属上党。)

[疏]注“霍山”至“归德”

○解释说:其利松柏,霍山见有松柏出产。说“霍山在彘”者,彘则厉王流于彘,后为县名,汉改为永安县。按《禹贡》“既〇大原,至于岳阳。覃怀底绩,至于衡漳”,注说“岳阳,大岳之南,漳水横流入河”。《地理志》:大原,今为郡名。大岳在河东县彘东,名霍大山。覃怀为县名,属河内。漳水出上党,沽大黾谷,东比至安平、阜城入河,行千六百八十里。始是长子,即上党也,汾阳、归德皆郡名。

正北曰并州,其山镇曰恒山,其泽薮曰昭馀祁,其川〇池、呕夷,其浸氵来、易,其利布帛,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五扰,其〇宜五种。(恒山在上曲阳,昭馀祈在邬,〇池出卤城,呕夷,祁夷与?出平舒,氵来出广昌,易出故安。五扰,马、牛、羊、犬、豕。五种,黍、稷、菽、麦、稻也。凡九州及山镇泽薮言曰者,以其非一,曰其大者耳。此州界,扬、荆、豫、兖、雍、冀与《禹贡》略同,青州则徐州地也,幽、并则青、冀之北也,无徐、梁。

○〇,音“胡”,李音“哥”,又音“刑”。池,音“多”,李如字。枢,音“侯”,一音“驱”。邬,徐音“据”,县名,属太原,刘音“古”。卤,音“鲁”。)

[疏]注“恒山”至“徐梁”

○解释说:上曲阳、邬、卤城、平舒、广昌、故安,皆按《地理志》而知。说“五扰,马、牛、羊、犬、豕”者,六扰中鸡为缓,故去掉它。说“五种,黍、稷、菽、麦、稻也”者,若馈用六〇,则兼有菰,若民之要用,则去掉菰,故知是此五者。周公设经,六扰之内,三扰已上则言扰,二扰则指兽名,若三四不满六者,从下次去掉。六〇之内,三种已上即言种,二者则指〇名。说“凡九州及山镇泽薮言曰者,以其非一

,曰其大者耳”者,但一州之内,山川多少,各有其一而言曰,故云曰其大者。云“此州界,扬荆豫兖雍冀与《禹贡》略同”者,不失本处,虽得旧处,犹有相侵入,不得正,故云“略同”。若周之兖州,於《禹贡》侵青、徐之地。周之青州,於《禹贡》侵豫州之地。周之雍、豫,於《禹贡》兼梁州之地。周之冀州,於《禹贡》小於《禹贡》时冀州,以其北有幽州、并州故知也。周之九州无徐、梁,《禹贡》有徐、梁,无幽、并。《尔雅》云:“两河间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济东曰徐州,河西曰雍州,汉南曰荆州,江南曰扬州,燕曰幽州,济河间曰兖州,齐曰营州。”《诗谱》曰:“雍、梁、荆、豫、徐、扬之民,咸被其化。”数不同者,《禹贡》所云尧舜法,《尔雅》所云似夏法,《诗谱》所云似殷法,亦与《禹贡》三代不同,是以州名有异。自古已来,皆有九州,惟舜时暂置十二州,至夏还为九州,故《春秋》云“夏之方有德也,贡金九牧”是也。但自神农已上有大九州,桂州、迎州、神州之等,至黄帝以来,德不及远,惟於神州之内分为九州,故《括地象》云“昆仑东南万五千里名曰神州”是也。九州之内,所有山川,或有解出其处者,至江、河、淮、泗、汉、洛等,不释所出者,此等皆《禹贡》有成文。如彼导洛自熊耳、导渭自鸟鼠、导河自积石、导江自岷山、导淮自桐柏、导汉自れ冢,为此,故不言也。至於《禹贡》虽言,义理不明者,此亦辨之。若《禹贡》“泾属渭▯”,彼直言泾水入渭,不言道之所从,如此之类,皆须释其所出也。

译“说‘只提那些大的’”,意思是,在一个州的范围之内,山川的数量多少不一,各自有其特点,所以说“只提那些大的”。说“这个州的边界,与扬、荆、豫、兖、雍、冀等州在《禹贡》中的记载大致相同”,是因为没有偏离原来的位置,虽然大体符合旧时的区划,但仍有相互侵夺、不够准确的地方,所以说“大致相同”。比如周代的兖州,在《禹贡》中侵入了青州、徐州的地界;周代的青州,在《禹贡》中侵入了豫州的地界;周代的雍州、豫州,在《禹贡》中兼有梁州的地界;周代的冀州,在《禹贡》中比《禹贡》时期的冀州要小,这是因为其北边有幽州、并州,由此可知。周代的九州中没有徐州、梁州,《禹贡》中有徐州、梁州,没有幽州、并州。《尔雅》说:“两河之间称为冀州,黄河以南称为豫州,济水以东称为徐州,黄河以西称为雍州,汉水以南称为荆州,长江以南称为扬州,燕地称为幽州,济水与黄河之间称为兖州,齐地称为营州。”《诗谱》说:“雍、梁、荆、豫、徐、扬等地的百姓,都受到教化的影响。”九州数量不同的原因是,《禹贡》所记载的是尧舜时期的制度,《尔雅》所记载的似乎是夏代的制度,《诗谱》所记载的似乎是殷代的制度,这也与《禹贡》中记载的夏、商、周三代制度不同,因此州名有差异。自古以来,都有九州,只有舜帝时期暂时设立了十二州,到了夏代又恢复为九州,所以《春秋》说“夏朝正当拥有德政的时候,九牧进贡金属”就是这个意思。只是从神农氏以上有大九州,如桂州、迎州、神州等,到了黄帝以来,德行未能远及,只在神州之内划分为九州,所以《括地象》说“昆仑山东南一万五千里名叫神州”就是这个意思。九州之内所有的山川,有的解释了它们的出处,至于江、河、淮、泗、汉、洛等,没有解释出处的,是因为这些在《禹贡》中都有现成的文字记载。例如《禹贡》中记载洛水发源于熊耳山、渭水发源于鸟鼠山、黄河发源于积石山、长江发源于岷山、淮河发源于桐柏山、汉水发源于嶓冢山,因为已有这些记载,所以这里不再赘述。至于《禹贡》虽然提到了,但义理不明确的,这里也加以辨析。比如《禹贡》中“泾水流入渭水”,那里只直接说泾水汇入渭水,没有说明泾水所经过的道路,像这类情况,都需要解释它们的出处。

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服,服事天子也。《诗》云“侯服于周”。)

  [疏]注“乃辨”至“藩服”

  ○释曰:此言“九服”,仍除王几为数,故从其外已下为九也。此九服之名言“侯”者,侯之言候,为王斥候。言“甸”者,甸之言田,为王治田出税。言“男”者,男之言任也,为王任其职理。“采”者,事也,为王事民以供上。言“卫”者,为王卫御。言“蛮”者,近夷狄,蛮之言縻,以政教縻来之,自北已下皆夷狄。诸言“夷”者,以其在夷狄中,故以夷言之。言“镇”者,以其入夷狄深,故须镇守之。言“藩”者,以其最在外为藩蓠,故以藩为称。蛮服,《大行人》谓之要服,言“要”,亦是要束为义。自侯服已下,各举一边为号,皆互而通也,其夷狄三服亦自互而相通,是以《大行人》总谓之藩国,世一见也。

  ○注“服服”至“于周”

  ○释曰:此总解“服”之意。引《诗》云“侯服于周”者,见诸侯皆服事于周之义,故称服也。

  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另则百男,以周知天下。(以此率遍知四海九州邦国多少之数也。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以方三百里之积,以九约之,得十一有奇。云“七伯”者,字之误也。周九州之界,方七千里,七七四十九,方千里者四十九,其一为畿内,馀四十八。八州各有方千里者六。周公变殷汤之制,虽小国,地皆方百里。是每事言“则”者,设法也。设法者以待有功,而大其封。一州之中,以其千里封公,则可四。又以其千里封侯,则可六。又以其千里封伯,则可十一。又以其千里封子,则可二十五。又以其千里封男,则可百。公侯伯子男,亦不是过也。州二百一十国,以男备其数焉。其馀以为附庸。四海之封,黜陟之功,亦如之。虽有大国,爵称子而已。郑司农云:“此制亦见《大司徒职》曰‘诸公之地方五百里,诸侯之地方四百里,诸伯之地方三百里,诸子之地方二百里,诸男之地方百里’。”

  ○率,音律,又音类。彳扁,音遍。奇,纪宜反。见,贤遍反。)

  [疏]“凡邦”至“天下”

  ○释曰:言“凡邦国”者,畿外要服已内有八州,州别置二百一十国,总有千六百八十国,故云凡也。云“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者,八州,州别有千里之方六,取一千里以封公,又取一千里以封侯,又取一千里以封伯,又取一千里以封子,又取一千里以封男。一州总取千里之方,充五等诸侯,其不满二百一十国者,更取馀一千里方作男国者,备之使满,馀剩地作附庸间田,八州皆然,总结之以周知天下。

  ○注“以此”至“百里”

  ○释曰:云“以此率”者,八州皆为此法,故云以此率也。云“遍知四海九州邦国多少之数也”者,释经“周知天下”也。云“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以方三百里之积,以九约之,得十一有奇”者,云方千里开方之,百里一截,纵横皆为十截,十十而百,则得为方百里者百。云“以方三百里之积以九约之”者,方三百里,三三而九,用为方百里者九十九,为十一伯,馀有方百里者一,不尽,故云十一有奇也。今经云“方三百里则七伯”,故言云“七伯者字之误也”。以“十一”似七字,故云字之误也。云“周九州之界方七千里”者,以先王之作土有三焉,若太平之时,土广万里,中国七千。中平之世,土广七千,中国五千。衰末之世,土广五千,中国三千。《王制》云“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此是夏制,五等爵,三等受地,殷汤承之,合伯子男为一,惟有公侯伯三等爵,三等受

译于是区分九服的邦国,方圆千里称为王畿,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侯服,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甸服,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男服,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采服,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卫服,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蛮服,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夷服,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镇服,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藩服。(服,意为服事天子。《诗经》说“侯服于周”。)

[疏]注“乃辨”至“藩服”

○解释说:这里所说的“九服”,仍然排除了王畿的数目,所以从王畿以外往下算作九服。这九服的名称中,称“侯”的,侯的意思是斥候,为天子担任侦察警戒。称“甸”的,甸的意思是田地,为天子治理田地并缴纳赋税。称“男”的,男的意思是承担,为天子承担职事。称“采”的,采的意思是事奉,为天子事奉民众以供给上级。称“卫”的,为天子保卫防御。称“蛮”的,靠近夷狄,蛮的意思是羁縻,用政教来羁縻招抚他们,从北方以下都是夷狄。各种称“夷”的,因为它们在夷狄之中,所以用夷来称呼。称“镇”的,因为深入夷狄地区,所以需要镇守。称“藩”的,因为最在外围作为藩篱,所以用藩来称呼。蛮服,《大行人》篇称为要服,说“要”,也是约束的意思。从侯服以下,各自举出一边作为称号,都是互相通用的,那夷狄的三服也各自互相通用,所以《大行人》总称为藩国,每世朝见一次。

○注“服服”至“于周”

○解释说:这是总解“服”的意思。引用《诗经》说“侯服于周”,是为了显示诸侯都服事于周的道理,所以称为服。

凡是邦国,方圆千里分封给公爵,以方圆五百里计算则可有四位公爵,方圆四百里则可有六位侯爵,方圆三百里则可有十一位伯爵,方圆二百里则可有二十五位子爵,方圆百里则可有百位男爵,以此来周知天下。(用这个比率来遍知四海九州邦国的多少数目。方圆千里,等于方圆百里的百个。用方圆三百里的面积,除以九,得到十一有余。说“七伯”是文字的错误。周代九州的疆界,方圆七千里,七七四十九,方圆千里的有四十九个,其中一个为王畿内,其余四十八个。八州各有方圆千里的六个。周公改变殷汤的制度,即使是小国,土地也都方圆百里。所以每件事说“则”的,是设定法度。设定法度是为了等待有功之人,而扩大他们的封地。一州之中,用方圆千里分封公爵,可以封四位。又用方圆千里分封侯爵,可以封六位。又用方圆千里分封伯爵,可以封十一位。又用方圆千里分封子爵,可以封二十五位。又用方圆千里分封男爵,可以封百位。公侯伯子男,也不会超过这个数目。一州二百一十个国家,用男爵来补足数目。其余的土地作为附庸。四海的封地,升降的功劳,也是如此。即使有大国,爵位也称子爵而已。郑司农说:“这个制度也见于《大司徒职》说‘诸公的地方方圆五百里,诸侯的地方方圆四百里,诸伯的地方方圆三百里,诸子的地方方圆二百里,诸男的地方方圆百里’。”

○率,音律,又音类。彳扁,音遍。奇,纪宜反。见,贤遍反。)

[疏]“凡邦”至“天下”

○解释说:说“凡邦国”,王畿以外要服以内有八州,每州设置二百一十个国家,总共有千六百八十个国家,所以说凡。说“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八州,每州有方圆千里的六个,取一个方圆千里来封公爵,又取一个方圆千里来封侯爵,又取一个方圆千里来封伯爵,又取一个方圆千里来封子爵,又取一个方圆千里来封男爵。一州总共取方圆千里的土地,充实五等诸侯,那不满二百一十个国家的,再取剩余的一个方圆千里作为男爵国家,来补足数目,剩余的土地作为附庸间的田地,八州都是这样,总结起来以周知天下。

○注“以此”至“百里”

○解释说:说“以此率”,八州都采用这个方法,所以说以此率。说“遍知四海九州邦国多少数目”,是解释经文“周知天下”。说“方圆千里,等于方圆百里的百个,用方圆三百里的面积,除以九,得到十一有余”,说方圆千里开方,百里为一截,纵横都是十截,十十而百,就得到方圆百里的百个。说“用方圆三百里的面积除以九”,方圆三百里,三三而九,用作方圆百里的九十九个,为十一位伯爵,剩余有方圆百里的一个,除不尽,所以说十一有余。现在经文说“方圆三百里则七伯”,所以说“七伯是文字的错误”。因为“十一”像“七”字,所以说文字错误。说“周九州疆界方圆七千里”,因为先王制作土地制度有三种,如果太平之时,土地广阔万里,中国七千。中平之世,土地广阔七千,中国五千。衰末之世,土地广阔五千,中国三千。《王制》说“公、侯方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这是夏代的制度,五等爵位,三等受地,殷汤继承它,将伯子男合为一等,只有公侯伯三等爵位,三等受

地,与夏同。武王伐纣,增以子男,爵地与夏同,以九州之界尚狭故也。至武王崩,成王幼,不能践阼,周公摄政,六年致太平,制礼,成武王之意,斥大九州,九州方七千里,五等之爵,五等受地,则此经所云者是也。故云周九州之界方七千里。云“七七四十九,方千里者四十九,其一为畿内,其馀四十八。八州各有方千里者六。周公变殷汤之制,虽小国,地皆方百里”者,若然,殷三等爵,三等受地,地有百里、七十里、五十里。至周公无问有功、无功,皆益满百里,以有不满百里不成国故也。既皆满百里,其馀待有功,乃益之地。公有功,益满五百里。侯有功,益满四百里。伯有功,益满三百里。子有功,益满二百里。男有功,只得百里,更有功,乃更进之与子爵。云“是每事言‘则’者,设法也。设法者以待有功,而大其封”者,必知不即封而言设法以待有功者,以其称公者,惟有二王後乃东西大伯,今八州皆言方千里封公则四公,八州岂有三十二公乎?明知五者皆是设法以待有功,乃大其封也。若无功,纵本是公爵,惟守百里地,谓若虞公,虢公,旧是殷之公,至周仍守百里国,以无功故也。故注《王制》云“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国小,爵卑而国大”。云“一州之中,以其千里封公,则可四。又以其千里封侯,则可六。又以其千里封伯,则可十一。又以其千里封子,则可二十五。又以其千里封男,则可百”,郑云此者,欲计一州须满二百一十国之意。云“公侯伯子男亦不是过也”者,五百里已下,若过五百里,则是特赐法,若鲁卫之等是也。云“州二百一十国”者,此据《王制》文。彼下又云“天下县内九十三国,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是通畿内外为数,并是殷周国数也。既以州有千里之方六,已用五个千里方为前五等国数,以前公国已得四,侯六,伯十一,子二十五,男百,总得一百四十六,於二百一十国仍少六十四。郑云“以男备其数”,必知以男备其数者,若不以男备数,则馀千里者一,充数不足,何得更馀为附庸。若然,则更取馀方一千里开方之,得百里,之方百於前侯国六用千里方,仍有二百里方一,开方之,得四个男国。於前伯国十一,用千里方一,又得一个男国。得此五国,添前一百四十六,为一百五十一,仍少五十九。更取馀千里方一开方之,得百里之方百,取五十九为五十九国,前添百五十一,得二百一十国,馀仍残百里之方四十一。郑云“其馀以为附庸”者,以附庸不满百里故也。《王制》兼闲田而言,此直云为附庸,文略不具。其实人作附庸即受之,无附庸则为闲田,使大夫治之,以利民税,若周之畿内四等公邑者也。云“四海之封黜陟之功亦如之”者,郑以上经九服总言,此经惟言要服已内九州,不言四海夷狄诸侯,故郑兼见四海夷、镇、藩。言黜陟之功亦如之者,亦皆有百里、二百里地,有功者进地,得与侯伯三百四百同,但不进爵耳。无功有过则退之。云“虽有大国,爵称子而已”者,《曲礼》云:“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郑注云“虽有侯伯之地,爵亦无过子,是以同名曰子”是也。

译地,与夏相同。武王讨伐纣王,增加了子爵和男爵,爵位和封地与夏朝相同,这是因为九州的疆界还比较狭小。等到武王去世,成王年幼,不能登临帝位,周公摄政,六年之后实现了太平,制定礼制,完成了武王的意愿,开拓扩大了九州,九州方圆七千里,五等爵位,五等受地,就是这部经文中所说的情况。所以说周朝九州的疆界方圆七千里。说“七七四十九,方圆千里的有四十九个,其中一个为畿内,其余四十八个。八州各有方圆千里的六个。周公改变了殷汤的制度,即使是小国,土地也都方圆百里”的原因,如果这样,殷朝有三等爵位,三等受地,土地有百里、七十里、五十里。到了周公时期,不论有功无功,都增加土地直到满百里,因为不满百里就不能称为国家。既然都满了百里,其余的土地等待有功者,才增加封地。公若有功,增加土地直到满五百里。侯若有功,增加土地直到满四百里。伯若有功,增加土地直到满三百里。子若有功,增加土地直到满二百里。男若有功,只能得到百里,如果还有功劳,才再晋升爵位为子爵。说“每件事都说‘则’,这是设立法度。设立法度是为了等待有功者,从而扩大他们的封地”的原因,必定知道不是立即封赏而说设立法度等待有功者,是因为称为公的,只有二王之后以及东伯、西伯,现在八州都说方圆千里封公,那就是四个公,八州难道有三十二个公吗?明确知道这五等爵位都是设立法度等待有功者,才扩大他们的封地。如果没有功劳,即使是原本的公爵,也只守着百里的土地,比如虞公、虢公,本来是殷朝的公,到了周朝仍然守着百里的国家,是因为没有功劳的缘故。所以《王制》的注解说“因此周朝有爵位尊贵而国家小的,爵位低微而国家大的”。说“一个州之中,用方圆千里封公,就可以有四个。再用方圆千里封侯,就可以有六个。再用方圆千里封伯,就可以有十一个。再用方圆千里封子,就可以有二十五个。再用方圆千里封男,就可以有一百个”,郑玄说这是想要计算一个州必须满二百一十国的意思。说“公侯伯子男也不会超过这个数目”的原因,五百里以下,如果超过五百里,那就是特别赐予的法度,像鲁国、卫国等就是如此。说“一州二百一十国”的原因,这是依据《王制》的文字。下面又说“天下畿内九十三国,总共九州,一千七百七十三国”。这是连同畿内外的数目,都是殷周时期的国家数目。既然一州有方圆千里的六个,已经用了五个方圆千里的作为前五等爵位的国家数目,以前公国已经得到四个,侯六个,伯十一个,子二十五个,男一百个,总共得到一百四十六个,在二百一十国中还少六十四个。郑玄说“用男爵补足其数”,必定知道用男爵补足其数的原因,如果不以男爵补足数目,那么剩下的方圆千里者一个,充数不足,怎么能再剩下作为附庸。如果这样,就再取剩下的方圆一千里开方,得到百里的方圆一百个,在以前的侯国六个用方圆千里,仍然有两个百里方圆一个,开方,得到四个男国。在以前的伯国十一个,用方圆千里一个,又得到一个男国。得到这五个国家,加上以前的一百四十六个,为一百五十一,仍然少五十九个。再取剩下的方圆千里一个开方,得到百里方圆一百个,取五十九个作为五十九个国家,加上以前的一百五十一,得到二百一十国,剩下的仍然残存百里方圆四十一。郑玄说“其余的作为附庸”的原因,是因为附庸不满百里。《王制》兼及闲田而言,这里只说作为附庸,文字简略不详细。其实有人作为附庸就接受他们,没有附庸就是闲田,让大夫治理,以利于民税,像周朝畿内的四等公邑那样。说“四海之封黜陟之功亦如之”的原因,郑玄认为上文九服是总说,这里经文只说要服以内的九州,不说四海夷狄诸侯,所以郑玄兼见四海夷、镇、藩。说黜陟之功亦如之的原因,也都有百里、二百里土地,有功者进地,得以与侯伯三百、四百相同,只是不晋升爵位罢了。无功有过则退之。说“虽有大国,爵称子而已”的原因,《曲礼》说:“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郑玄注说“虽有侯伯之地,爵位也不过子,所以同名曰子”就是这样。

凡邦国,小大相维。(大国比小国,小国事大国,各有属,相维联也。

  ○比,毗志反,下文“比小国”并注同。)

  [疏]注“大国”至“联也”

  ○释曰:春秋之世,小国朝大国,大国聘小国,又有敌国自相聘,是以《司仪》公侯伯子男相为宾,又相为国客。故《易 比 象》云“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又《王制》云:“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彼虽是殷之诸侯,亦是各有属相维联之事也,故郑据而言也。

  王设其牧,(选诸侯之贤者,为牧,使牧理之。)

  [疏]注“选诸”至“理之”

  ○释曰:此即《大宰》云“建其牧”是也。按《大宗伯》注并《曲礼》注,皆兼伯而言,此直言诸侯者,以侯为主,无贤侯乃兼伯可也。

  制其职,各以其所能,(牧监参伍之属。用能,所任秩次。)

  [疏]注“牧监”至“秩次”

  ○释曰:此即《大宰》云“设官分职”。彼下文又云“施典於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设其参,传其伍,陈其殷,置其辅”也。云“用能,所任秩次”者,称其所任,则以次禄秩之。

  制其贡,各以其所有。(国之地物所有。)

  [疏]注“国之地物所有”

  ○释曰:诸侯国无贡於王法,民间得税,大国半,次国三之一,小国四之一,皆市取当国所有以贡於王。即《大宰》“九贡”,《小行人》云“春入贡”及《禹贡》“厥篚厥贡”之类是也。故郑云“国之地物所有”也。

  王将巡守,则戒于四方,曰:“各▯平乃守,考乃职事,无敢不敬戒,国有大刑。”(乃犹女也。守,谓国竟之内。职事,所当共具。

  ○女,音汝。竟,音境。共,音恭,又九用反。)

  [疏]注“乃犹”至“共具”

  ○释曰:《职方氏》既主四方诸侯,故至十二年王将巡守之时,先以文书戒敕于四方曰,各▯汝当国所守境内,待王之务,无得失所。又当考校汝所拟供王职事,若不敬戒,国有大刑。大刑,谓杀之也。

  及王之所行,先道,帅其属而巡戒令。(先道,先由王所从道,居前,行其前日所戒之令。)

  [疏]注“先道”至“之令”

  ○释曰:此谓王将发行之时,即在王前巡行前日所施戒令豫备之等,如前所施以不。

  王殷国亦如之。(殷犹众也。十二岁王若不巡守,则六服尽朝,谓之殷国。其戒四方诸侯,与巡守同。

  ○朝,直遥反。)

  [疏]注“殷犹”至“守同”

  ○释曰:王有故,不巡守於方岳之下,则春东方尽来,夏南方尽来,秋西方尽来,冬北方尽来。王待之,亦各於其时。在国外为坛,行朝觐盟载之法。若然,则王自在国外为之,而云“亦如之”者,亦如上文戒令四方诸侯者。王殷国所在无常,或在畿内国城外即为之,或向畿外诸侯之国行之,故有戒令之事也。

  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致日景者,夏至景尺有五寸,冬至景丈三尺,其间则日有长短。)

  [疏]注“致日”至“长短”

  ○释曰:按《玉人职》“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先郑注《大司徒》,以为於颍川阳城,夏日至昼漏半,立八尺之表,表北得尺五寸景,▯与土圭等,则为地中,以建王国也。冬至景丈三尺者,亦於颍川阳城昼漏半,立八尺表,表北得丈三尺景,亦为地中。云“其间则日有长短”者,谓冬至日极短,夏至日极长。其极长极短之间,冬至後日渐长,夏至後日渐短。假令冬至日南至之後,日渐北之时,日行大分六小分四。大分者,一寸为十分。小分者,十分寸之一分,又为十分。但日景一寸,则於地千里。大分一为百里,小分一则为十里。则冬至後,日向南行六百四十里。但冬至丈三尺景,除本尺五寸外,加丈一尺五寸。从冬至至春分,昼夜等之时,则减五尺七寸半景。从春分到夏至,又减五尺七寸半景,则减昼丈一尺五寸。惟有尺五寸在

译凡是邦国,无论大小都相互维系。(大国亲近小国,小国侍奉大国,各自有所归属,相互维系联结。

○“比”读作“毗”,下文“比小国”的注音相同。)

[疏]注“大国”至“联也”

○解释说:春秋时期,小国朝见大国,大国聘问小国,又有势均力敌的国家互相聘问,因此《司仪》篇说公、侯、伯、子、男互相作为宾客,又互相作为国宾。所以《易经·比卦·象传》说“先王以此建立万国,亲近诸侯”,又《王制》说:“五国组成一个属,属设有长官。十国组成一个连,连设有统帅。三十国组成一个卒,卒设有正官。二百一十国组成一个州,州设有伯长。”那虽然是殷代的诸侯,也是各有归属相互维系联结的事情,所以郑玄依据此来说明。

王设置州牧,(选拔诸侯中的贤者,担任州牧,让他们治理管理。)

[疏]注“选诸”至“理之”

○解释说:这就是《大宰》所说“建立州牧”的意思。按照《大宗伯》的注以及《曲礼》的注,都兼及伯长而言,这里只说诸侯,是因为以侯为主,如果没有贤能的侯才兼及伯长也可以。

规定他们的职责,各自根据他们的能力,(州牧、监、参、伍等属官。任用有才能的人,所担任的职位等级。)

[疏]注“牧监”至“秩次”

○解释说:这就是《大宰》所说“设置官职,分配职责”。那下文又说“在邦国施行典章,建立州牧,设立监官,设置参官,传任伍官,陈列殷官,安置辅官”等。说“任用有才能的人,所担任的职位等级”者,是根据他们所担任的职务,来依次确定俸禄等级。

规定他们的贡赋,各自根据他们所有的物产。(各国土地物产所拥有的一切。)

[疏]注“国之地物所有”

○解释说:诸侯国没有向王进贡的法度,民间可以征税,大国征一半,次国征三分之一,小国征四分之一,都在市场上购买本国所有的物产来进贡给王。即《大宰》所说的“九贡”,《小行人》说“春季进贡”以及《禹贡》“其篚其贡”之类就是这样。所以郑玄说“各国土地物产所拥有的一切”。

王将要巡视守土,就向四方告诫,说:“各自〇安顿好你们的守土,考核你们的职事,不敢不恭敬警戒,国有严刑。”(“乃”同“女”,即“你”。守,指国境之内。职事,应当共同具备的事务。

○“女”读作“汝”。“竟”读作“境”。“共”读作“恭”,又读作“九用反”。)

[疏]注“乃犹”至“共具”

○解释说:《职方氏》既主管四方诸侯,所以到十二年王将要巡视守土的时候,先用文书告诫四方说,各自〇安顿好你们当国所守的境内,等待王的差事,不要有得失所。又应当考核你们所拟供给王的职事,如果不恭敬警戒,国有严刑。严刑,指处死。

等到王所经过的地方,先行开路,率领他的属官巡视告诫命令。(先行开路,先由王所走的道路,走在前面,执行前一天所告诫的命令。)

[疏]注“先道”至“之令”

○解释说:这是指王将要出发的时候,就在王前面巡视前一天所施行的告诫命令预备情况等,如前所施行的那样。

王殷国也如此。(“殷”意为众。十二年王如果不巡视守土,那么六服诸侯全部来朝见,称为殷国。其告诫四方诸侯,与巡视守土相同。

○“朝”读作“直遥反”。)

[疏]注“殷犹”至“守同”

○解释说:王有缘故,不在方岳之下巡视守土,那么春季东方诸侯全部来,夏季南方诸侯全部来,秋季西方诸侯全部来,冬季北方诸侯全部来。王接待他们,也各自在其时。在国外筑坛,施行朝觐盟载的法度。如果这样,那么王自在国外为之,而说“也如此”者,也是如上所述告诫四方诸侯那样。王殷国的地点没有固定,有时在畿内国城外就为之,有时到畿外诸侯之国为之,所以有告诫命令的事情。

土方氏掌管土圭之法,以测定日影。(测定日影者,夏至日影一尺五寸,冬至日影一丈三尺,其间则日影有长有短。)

[疏]注“致日”至“长短”

○解释说:按照《玉人职》“土圭一尺五寸以测定日影”。先郑注《大司徒》,认为在颍川阳城,夏日至昼漏半,立八尺的表,表北得一尺五寸的影,〇与土圭相等,就是地中,以此建立王国。冬至日影一丈三尺者,也在颍川阳城昼漏半,立八尺表,表北得一丈三尺的影,也是地中。说“其间则日影有长有短”者,是说冬至日极短,夏至日极长。其极长极短之间,冬至后日渐长,夏至后日渐短。假设冬至日南至之后,日渐北之时,日行大分六小分四。大分者,一寸为十分。小分者,十分寸之一分,又为十分。但日影一寸,则在地千里。大分一为百里,小分一则十里。那么冬至后,日向南行六百四十里。但冬至一丈三尺影,除去本尺五寸外,加一丈一尺五寸。从冬至到春分,昼夜相等之时,则减五尺七寸半影。从春分到夏至,又减五尺七寸半影,则减昼一丈一尺五寸。只有一尺五寸在

,以为夏至之景。南戴日下万五千里,谓之地中。故云“其间则日有长短”也。

译把它当作夏至时的日影。南方戴着太阳直射的地方距离地中有一万五千里,称为地中。所以说“两地之间则日影有长有短”。

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土地犹度地。知东西南北之深,而相其可居者。宅,居也。

  ○相,息亮反,注同。度,待洛反。深,尺鸩反。)

  [疏]“以土”至“都鄙”

  ○释曰:上经据建王国度地法,此经据封畿外及畿内都鄙。

  ○注“土地”至“居也”

  ○释曰:景一寸差千里,一分则百里,但封邦国都鄙无过五百里已下,则取分,无取於寸。一分则百里,为男国,亦为大都。已上差之,二分则二百里子国,已外可知。若小都五十里,则为小分五分,若大夫二十五里,则为小分二分半。言“东西南北之深”者,景侵入为深,地之远近里数,侵入亦为深也。言相宅者,既欲度景,先相所居,乃後度之。

  以辨土宜土化之法,而授任地者。(土宜,谓九▯▯直所宜也。土化,地之轻重粪种所宜用也。任地者,载师之属。

  ○▯直,张力反。▯犀,直吏反。种,章勇反。)

  [疏]“以辨”至“地者”

  ○释曰:既为土方氏,非直度地相宅,亦当相地所宜,故须辨土宜并土化之法而授任地者,此谓以书作法授之。

  ○注“土宜”至“之属”

  ○释曰:九▯之文,出於九职。言土宜,明是土地所宜,故以此推之。云“土化,地之轻重粪种所宜用也”者,谓若《草人职》“掌粪种之法”。地有九种,轻重不同,其所用粪种,若用麋、用牛之等是也。云“任地者,载师之属”者,载师掌任地事,下文廛里已下,皆是任地之事也。

  王巡守,则树王舍。(为之藩罗。)

  [疏]注“为之藩罗,”

  ○释曰:谓若掌舍设┕▯互之时,则此官亦为王於外周▯树藩罗。

  怀方氏掌来远方之民,致方贡,致远物,而送逆之,达之以节。(远方之民,四夷之民也。谕德延誉以来之。远物,九州之外无贡法而至者。达民以旌节,达贡物以玺节。)

  [疏]“怀方”至“以节”

  ○释曰:既职名“怀方”,怀,来也,故来远方之民,及致方贡之等。

  ○注“远方”至“玺节”

  ○释曰:知“谕德延誉以来之”者,经直言“来远方”,不言别有馀事,故惟晓谕以王之德美,又延引以王之美誉以招来之。云“远物,九州之外无贡法而至”者,此经上云“致方贡”,谓六服诸侯,又云“致远物”,宜是藩国。是以《大行人》上云“侯服世一见,其贡祀物”之等,下文云“藩国世一见,各以贵宝为贽”,文与此相当,故知义然也。知“达民以旌节,达贡物以玺节”者,达民则行道路,贡物即是货贿,故《掌节》云“道路用旌节,货贿以玺节”是也。

  治其委积、馆舍、饮食。(续食其往来。

  ○续食,音嗣。)

  [疏]注“续食”至“往来”

  ○释曰:按《遗人》云:“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积。”《司仪》云:“遂行如入之积。”是续食其往来也。

  合方氏掌达天下之道路,(津梁相奏,不得陷绝。

  ○奏,采豆反,本或作凑。)

  [疏]“合方”至“道路”

  ○释曰:官名“合方氏”,当使天下和,合故通达天下道路。

  通其财利,(茂迁其有无。)

  [疏]注“茂迁其有无”

  ○释曰:按《尚书 益稷》云:“懋迁有无化居。”禹治水後,懋勉天下,徙有之无,易其居积,若材木徙川泽,鱼盐徙山林,是通其财利。

  同其数器,(权衡不得有轻重。)

  [疏]注“权衡”至“轻重”

  ○释曰:施教设治之方,先须均其度量权衡,是以天子巡守及王者新升皆为此事。故《尧曰》及《舜典》、《明堂位》皆陈数器之等。郑知此数器是权衡者,下别见度量,故知义然。

  壹其度量,(尺丈釜锺不得有大小。)

  [疏]“壹其度量”

  ○释曰:此云“壹”,即上“同”也。郑云“不得有大小”者,按《律历志》,以子▯▯黍中者九十黍,黄锺之长千二百黍,其实一▯

译根据土地测量来勘察住宅,从而建立邦国和都鄙。(土地,就是测量土地。知晓东西南北的深度,并勘察其中适宜居住的地方。宅,就是居住。

○相,音息亮,注同。度,音待洛。深,音尺鸩。)

[疏]“以土”至“都鄙”

○解释说:上文是根据建立王国的测量土地之法,此句是根据封畿之外以及畿内都鄙的情况。

○注“土地”至“居也”

○解释说:日影一寸之差相当于千里,一分之差相当于百里,但分封邦国都鄙不超过五百里以下,就取用分,不取用寸。一分相当于百里,作为男国,也作为大都。以上类推,二分相当于二百里为子国,其余可以类推。如果小都五十里,就是小分五分;如果大夫二十五里,就是小分二分半。说“东西南北之深”者,日影侵入称为深,土地的远近里数,侵入也称为深。说勘察住宅者,既然要测量日影,先勘察所居之处,然后才测量。

以辨别土地适宜种植和土壤改良的方法,而授予负责土地的人。(土宜,指九职所适宜种植的作物。土化,指土地轻重及施肥播种所适宜使用的东西。任地者,是载师一类的人。

○〇直,音张力。〇犀,音直吏。种,音章勇。)

[疏]“以辨”至“地者”

○解释说:既然担任土方氏,不只是测量土地勘察住宅,也应当勘察土地所适宜的情况,所以需要辨别土宜和土化的方法而授予负责土地的人,这就是用文书规定方法授予他们。

○注“土宜”至“之属”

○解释说:九职的文字,出自九职。说土宜,明确是土地所适宜种植的,所以以此类推。说“土化,指土地轻重及施肥播种所适宜使用的东西”者,是说如同《草人职》“掌管施肥播种的方法”。土地有九种,轻重不同,其所使用的施肥播种,如使用麋粪、使用牛粪等就是。说“任地者,是载师一类的人”者,载师掌管负责土地的事务,下文廛里以下,都是负责土地的事务。

君王巡视守土,就树立君王的住所。(为之设置藩篱罗网。)

[疏]注“为之藩罗,”

○解释说:是说如同掌舍设置帷帐的时候,则此官也为君王在外周围树立藩篱罗网。

怀方氏掌管招来远方的百姓,招致地方的贡品,招致远方的物品,而送迎他们,用符节通达他们。(远方的百姓,是四夷的百姓。晓谕德行、延引美誉来招致他们。远物,是九州之外没有贡法而进献的物品。通达百姓用旌节,通达贡物用玺节。)

[疏]“怀方”至“以节”

○解释说:既然官职名叫“怀方”,怀,就是招来的意思,所以招来远方的百姓,以及招致地方贡品等。

○注“远方”至“玺节”

○解释说:知道“晓谕德行、延引美誉来招致他们”者,经文只说“招来远方”,不说另有其他事情,所以只晓谕以君王的德美,又延引以君王的美誉来招致他们。说“远物,是九州之外没有贡法而进献的物品”者,此经上文说“招致地方贡品”,指六服诸侯,又说“招致远方物品”,应当是藩国。所以《大行人》上说“侯服世代见一次,其贡祀物”等,下文说“藩国世代见一次,各以贵宝为贽”,文字与此相当,所以知道意义如此。知道“通达百姓用旌节,通达贡物用玺节”者,通达百姓则行走道路,贡物即是货贿,所以《掌节》说“道路用旌节,货贿用玺节”就是。

治理他们的委积、馆舍、饮食。(继续供给他们往来的食物。

○续食,音嗣。)

[疏]注“续食”至“往来”

○解释说:按照《遗人》说:“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积。”《司仪》说:“遂行如入之积。”是继续供给他们往来的食物。

合方氏掌管通达天下的道路,(渡口桥梁相互连接,不得陷落断绝。

○奏,音采豆,本或作凑。)

[疏]“合方”至“道路”

○解释说:官名“合方氏”,应当使天下和合,所以通达天下道路。

沟通他们的财利,(努力迁移他们的有无。)

[疏]注“茂迁其有无”

○解释说:按照《尚书 益稷》说:“懋迁有无化居。”禹治水后,懋勉天下,徙有之无,易其居积,如材木徙川泽,鱼盐徙山林,是沟通他们的财利。

统一他们的数器,(权衡不得有轻重。)

[疏]注“权衡”至“轻重”

○解释说:施教设治的方法,先须均其度量权衡,所以天子巡守及王者新升皆为此事。所以《尧曰》及《舜典》、《明堂位》皆陈述数器等。郑知道此数器是权衡者,下别见度量,所以知道意义如此。

统一他们的度量,(尺丈釜锺不得有大小。)

[疏]“壹其度量”

○解释说:此说“壹”,即上“同”也。郑说“不得有大小”者,按照《律历志》,以子〇〇黍中者九十黍,黄锺之长千二百黍,其实一〇

,合▯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百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一黍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是五度五量皆有大小也。

译一合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一百粒黍的重量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一粒黍的长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这五种长度单位和五种容量单位都有大和小之分。

除其怨恶,(怨恶,邦国相侵虐。)

  [疏]注“怨恶”至“侵虐”

  ○释曰:合方氏欲使人和合,故除其邦国相怨恶,即相侵伐及相虐杀之等也。

  同其好善。(所好所善,谓风俗所高尚。

  ○好,呼报反,注及下同。高,如字,刘古到反。)

  [疏]注“所好”至“高尚”

  ○释曰:按《孝经》“乐以移风易俗”,既风俗既风俗别言,则风、俗异矣。风,谓政教所施,故曰上以风化下,又云“风以动之”,是也。俗,谓民所承袭,故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是也。风所高,解好;俗所尚,解善也。

  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道犹言也,为王说之。四方,诸侯也。上下,君臣也。

  ○为,于伪反,下同。)

  [疏]“训方”至“之志”

  ○释曰:训方氏训四方美恶而向王言之,以其政事及君臣上下皆有善恶。

  诵四方之传道。(传道,世世所传说往古之事也。为王诵之,若今论圣德尧舜之道矣。故书“传”为“傅”,杜子春云:“傅当作传,书亦或为传。”

  ○传,直专反。注同。)

  [疏]“诵四方之传道”

  ○释曰:上所云政事及上下之志,知则向王道,未必诵之。此文,古昔之善道,恒诵之在口,王问则为王诵之。以其善道可传,故须诵之。

  正岁,则布而训四方,(布告以教天下,使知世所善恶。)

  [疏]注“布告”至“善恶”

  ○释曰:正岁,谓夏之建寅正月,则布告前所道所诵之事,教天下,使知世所善恶也。

  而观新物。(四时於新物出则观之,以知民志所好恶。志淫行辟,则当以政教化正之。

  ○恶,乌路反。行辟,下孟反,下匹亦反。)

  [疏]注“四时”至“正之”

  ○释曰:此训方观新物,知民善恶之情,谓若《王制》云:“命市纳贾,以知民之所好恶。志淫好僻,则当以政教化正之。”与此为类,故郑云以释经也。

  形方氏掌制邦国之地域,而正其封疆,无有华离之地。(杜子春云:“离当为杂,书亦或为杂。”玄谓“华”读为“亻瓜哨”之亻瓜,正之使不亻瓜邪离绝。

  ○华,依注音亻瓜,苦蛙反。哨,刘羊售反,沈且笑反。邪,似嗟反。)

  [疏]“形方”至“之地”

  ○释曰:形方氏主知四方土地形势,故使掌作邦国之地域大小形势,又当正其封疆,勿使相侵。

  ○注“杜子”至“离绝”

  ○释曰:王者地有亻瓜邪离绝,递相侵入不正,故今正之。亻瓜者,两头宽,中狭。邪者,谓一头宽,一头狭。云“亻瓜哨之亻瓜”者,《投壶礼》主人云“枉矢哨壶”,哨是不正之义,故读从之。

  使小国事大国,大国比小国。(比犹亲也。《易 比 象》曰:“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疏]“使小”至“小国”

  ○释曰:此亦如上《职方氏》云“大小相维”,义同。注言“亲诸侯”,使诸使相亲,递相朝聘是也。

  山师掌山林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山林之名与物,若岱畎丝▯,峄阳孤桐矣。利,其中人用者。害,毒物及螫噬之虫兽。

  ○畎,古犬反,刘孤茗反,又孤善反。峄,音亦。螫,音释,刘呼洛反。噬,音逝。)

  [疏]“山师”至“之物”

  ○释曰:此山师及下川师、原师等,皆是遥掌畿外邦国之内山川原隰之等,使出税珍异,以供王家也。

  ○注“山林”至“虫兽”

  ○释曰:按《禹贡》“青州”云:“岱畎丝▯”,畎,谷也,岱山之谷有之。“徐州”云:“峄阳孤桐”,孤,特也。峄山之阳,特生之桐,中为琴瑟。云“害毒物及螫噬之虫”者,谓▯元蛇蝮蝎之属也。岱畎、峄阳是其名。丝▯、孤桐是其物也。

  川师掌川泽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川泽之民与物,若泗滨浮磬,淮夷▯珠暨鱼,泽之萑蒲。

  ○▯,薄田反,刘扶

译消除邦国间的怨恨与仇恶,(怨恨仇恶,指邦国之间互相侵凌虐待。)

[疏]注“怨恶”至“侵虐”

○解释说:合方氏旨在使人心和合,所以消除邦国间的怨恨仇恶,即互相侵伐以及互相虐杀之类的事情。

统一人们所喜好与崇尚的善行。(所喜好所崇尚的,指风俗所推崇的高尚品德。

○好,读作呼报反,注及下文同。高,读如字,刘读古到反。)

[疏]注“所好”至“高尚”

○解释说:按照《孝经》所说“音乐可以移风易俗”,既然风俗分别而言,那么风与俗是不同的。风,指政教所施加的影响,所以说“上位者以风化下位者”,又说“风以感动人心”,就是这样。俗,指百姓所承袭的习惯,所以说“君子行礼,不要求改变习俗”,就是这样。风所推崇的,解释“好”;俗所崇尚的,解释“善”。

训方氏负责陈述四方诸侯的政事以及君臣上下的志向,(道,犹言说,为君王陈述。四方,指诸侯。上下,指君臣。

○为,读于伪反,下文同。)

[疏]“训方”至“之志”

○解释说:训方氏将四方政事的美丑善恶向君王陈述,因为政事以及君臣上下都有善恶之分。

诵读四方流传的古代善道。(传道,指世代相传的往古之事。为君王诵读,就像现在论述圣德尧舜之道一样。故书“传”写作“傅”,杜子春说:“傅应当作传,书上也有的写作传。”

○传,读直专反。注同。)

[疏]“诵四方之传道”

○解释说:上面所说的政事以及上下之志,知道就向君王陈述,未必诵读。这里指古昔的善道,常挂在嘴边,君王询问就为君王诵读。因为善道可以流传,所以需要诵读。

在正岁,就颁布并训示四方,(布告以教化天下,使人们知道世间的善恶。)

[疏]注“布告”至“善恶”

○解释说:正岁,指夏历建寅的正月,就布告前面所陈述和诵读的事情,教化天下,使人们知道世间的善恶。

并观察新出的物产。(四时在新物产出时观察它,以了解百姓志向的喜好与厌恶。志向淫邪行为乖僻,就应当用政教加以化正。

○恶,读乌路反。行辟,读下孟反,下匹亦反。)

[疏]注“四时”至“正之”

○解释说:这里训方氏观察新物,了解百姓善恶的情状,就像《王制》所说:“命令市场缴纳物价,以了解百姓的喜好与厌恶。志向淫邪喜好乖僻,就应当用政教加以化正。”与此类似,所以郑玄用此来解释经文。

形方氏负责制定邦国的地域,并端正其封疆,没有歪斜离绝的土地。(杜子春说:“离应当为杂,书上也有的写作杂。”郑玄认为“华”读作“亻瓜哨”的亻瓜,端正它使之不亻瓜邪离绝。

○华,依注音亻瓜,读苦蛙反。哨,刘读羊售反,沈读且笑反。邪,读似嗟反。)

[疏]“形方”至“之地”

○解释说:形方氏主管了解四方土地的形势,所以让他掌管制作邦国地域的大小形势,又应当端正其封疆,不让互相侵凌。

○注“杜子”至“离绝”

○解释说:王者的土地有亻瓜邪离绝,互相侵入不正,所以现在端正它。亻瓜,指两头宽中间窄。邪,指一头宽一头窄。说“亻瓜哨之亻瓜”者,《投壶礼》主人说“枉矢哨壶”,哨是不正的意思,所以读从它。

让小国侍奉大国,大国亲近小国。(比,犹亲近。《易经·比卦·象传》说:“先王以此建立万国,亲近诸侯。”)

[疏]“使小”至“小国”

○解释说:这也如同上面《职方氏》所说“大小相维”,意义相同。注说“亲诸侯”,是让诸侯互相亲近,互相朝聘就是如此。

山师掌管山林的名称,辨别其中的物产及其利害,并颁布给邦国,使它们进贡珍异之物。(山林的名称与物产,就像岱畎的丝〇,峄阳的孤桐。利,指其中对人有用处的。害,指毒物以及螫噬的虫兽。

○畎,读古犬反,刘读孤茗反,又读孤善反。峄,音亦。螫,音释,刘读呼洛反。噬,音逝。)

[疏]“山师”至“之物”

○解释说:这山师以及下面的川师、原师等,都是遥掌畿外邦国之内山川原隰等,使它们出税珍异,以供给王家。

○注“山林”至“虫兽”

○解释说:按照《禹贡》“青州”说:“岱畎丝〇”,畎,是谷,岱山的谷中有之。“徐州”说:“峄阳孤桐”,孤,是特。峄山的南面,特生的桐树,适合做琴瑟。说“害毒物及螫噬之虫”者,指〇元蛇蝮蝎之类。岱畎、峄阳是它们的名称。丝〇、孤桐是它们的物产。

川师掌管川泽的名称,辨别其中的物产及其利害,并颁布给邦国,使它们进贡珍异之物。(川泽的物产与物品,就像泗滨的浮磬,淮夷的〇珠暨鱼,泽中的萑蒲。

○〇,读薄田反,刘读扶

忍反,沈音嫔。暨,沈其器反,又其气反。萑,音丸。)

  [疏]注“川泽”至“萑蒲”

译忍,反切;沈,音嫔。暨,沈其器反,又其气反。萑,音丸。)

[疏]注“川泽”至“萑蒲”

○释曰:“徐州”云“泗滨浮磬,淮夷▯珠暨鱼”,注云:“泗水涯水中见石,可以为磬。▯珠,珠名。淮夷二水出▯珠为与美鱼。”

  {备逯}师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坟衍、{备逯}隰之名。(地名,谓东原、大陆之属。

  ○坟,扶云反。)

  [疏]“{备逯}师”至“之名”

  ○释曰:《尔雅 释地》“高平曰原”,此虽以原为主,除山林川泽四者,馀丘陵坟衍原隰六者皆主之。故云“辨其丘陵”已下也。按郑注《大司徒》云:“土之高者曰丘,大阜曰陵,水涯曰坟,下平曰衍,高平曰原,平湿曰隰,皆有名。”

  ○注“地名”至“之属”

  ○释曰:《尚书 禹贡》有“东原底平”、“大陆既作”,是地名也。

  物之可以封邑者。(物之,谓相其土地可以居民立邑。

  ○相,息亮反。)

  [疏]注“物之”至“立邑”

  ○释曰:按《小司徒》云“四井为邑”,据田中。千室之邑,据城。二者皆须其物色善恶,然後封民。

  匡人掌达法则、匡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敢反侧,以听王命。(法则,八法八则也,邦国之官府都鄙亦用焉。慝,奸伪之恶也。反侧犹背违法度也。《书》曰:“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慝,他得反。犹背,音佩。)

  [疏]“匡人”至“王命”

  ○释曰:匡,正也。所以正人,故掌通达法则於天下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慝恶,使无敢反侧也。

  ○注“法则”至“正直”

  ○释曰:云“法则,八法八则”者,按《大宰》云:“八法治官府,八则治都鄙”,谓王朝官府及畿内都鄙。今云以法则匡正邦国而观其慝,即据诸侯下都鄙。外内虽殊,八法八则治官府都鄙即同,故治官府都鄙亦用焉。云“背违法度”者,则是违法则也。《书》者,《洪范》“皇极”之章。

  扌覃人掌诵王志,道国之政事,以巡天下之邦国而语之,(道犹言也。以王之志与政事谕说诸侯,使不迷惑。

  ○语,鱼据反。说,如字,刘尸锐反。)

  [疏]“扌覃人”至“语之”

  ○释曰:“诵王志”者,在心为志,欲得使天下顺从,若扌覃取王之此志,又道国之政事,用此二事以巡国而语之,使不迷惑而向主。

  使万民和说而正王面。(面犹乡也。使民之心晓而正乡王。

  ○说,音悦。乡,许亮反,下同。)

  [疏]“使万”至“王面”

  ○释曰:以上二事向诸侯说之,使诸侯化民,而万民正向于王。

  都司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庶子,卿大夫士之子。车马兵甲,备军发卒。)

  [疏]“都司”至“戒令”

  ○释曰:此王都司马,故《序官》注:“都,王子弟所封及三公采地也。司马主其军赋。”故此云“掌都之士庶子”者,《官伯》注云:“士,▯子。庶子,其支庶。”此都之士庶子亦然。云“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者,若王家有军事,徵兵于采地都鄙,则都司马以书致於士庶子,有此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士庶子受而依行之。

  以国法掌其政学,(政谓赋税也。学,▯德学道。

  ○政,音征,本亦作政,音下同。)

  [疏]注“政谓”至“学道”

  ○释曰:云“政谓赋税”者,正谓军之赋税,无田税、泉税之等。知学是▯德学道,此亦依国子而言,政知亦是修德学道也。

  以听国司马。(听者,受行其所徵为也。国司马,大司马之属皆是。)

  [疏]注“听者”至“皆是”

  ○释曰:都司马所掌者,受大司马之法而戒令,令使都之士庶子,所有徵为皆取国之大司马之法。云“大司马之属皆是”者,经国司马不云大,则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皆得禀其戒令。

  家司马亦如之。(大夫家臣为司马者。《春秋传》曰“叔孙氏之司马▯戾”。

  ○▯,子公反。戾,力计反。)

  [疏]注“大夫”至“▯戾”

  ○释曰:按《序官》云:

译○解释说:“徐州”条目中提到“泗水岸边有浮磬,淮夷有珠和鱼”,注解说:“泗水岸边水中可见石头,可制成磬。〇珠,是珠的名称。淮夷两水出产〇珠,以及美味的鱼。”

{备逯}师掌管四方地名的辨识,辨别丘陵、坟衍、{备逯}隰的名称。(地名,指东原、大陆之类。

○坟,音扶云。)

[疏]“{备逯}师”至“之名”

○解释说:《尔雅·释地》说“高而平坦的地方叫原”,这里虽然以原为主,但除了山林川泽这四种之外,其余的丘陵、坟衍、原、隰这六种都由它主管。所以说“辨别丘陵”等名称。根据郑玄对《大司徒》的注解:“土高的地方叫丘,大的土山叫陵,水边叫坟,低平的地方叫衍,高而平坦的地方叫原,平坦潮湿的地方叫隰,这些都有名称。”

○注“地名”至“之属”

○解释说:《尚书·禹贡》中有“东原已经平整”、“大陆已经治理”,这就是地名。

物之可以封邑者。(物之,指考察土地是否适宜居民建立城邑。

○相,音息亮。)

[疏]注“物之”至“立邑”

○解释说:根据《小司徒》所说“四井为邑”,这是指田地中的划分。千户人家的城邑,是指有城墙的聚落。这两者都需要考察土地的优劣,然后才能分封民众。

匡人掌管传达法则,匡正邦国并观察其奸邪,使人们不敢违背法度,以听从王命。(法则,指八法八则,邦国的官府和都鄙也使用这些法则。慝,指奸伪的恶行。反侧,指违背法度。《尚书》说:“没有违背,没有偏邪,王道正直。”

○慝,音他得。犹背,音佩。)

[疏]“匡人”至“王命”

○解释说:匡,意为正。用来匡正人,所以掌管向天下邦国传达法则,并观察其奸邪,消除邪恶,使人不敢违背法度。

○注“法则”至“正直”

○解释说:说“法则,是八法八则”,根据《大宰》所说:“八法治官府,八则治都鄙”,指的是王朝的官府以及王畿内的都鄙。现在说用法则匡正邦国并观察其奸邪,这是针对诸侯下的都鄙而言。内外虽然不同,但八法八则治理官府和都鄙的原则是相同的,所以治理官府和都鄙也使用这些法则。说“违背法度”,就是违反法则的意思。《书》指的是《洪范》中“皇极”的篇章。

扌覃人掌管诵读王的意志,宣说国家的政事,以此巡视天下的邦国并告知他们,(道,意为言。用王的意志和政事晓谕诸侯,使他们不迷惑。

○语,音鱼据。说,读如字,刘尸锐反。)

[疏]“扌覃人”至“语之”

○解释说:“诵读王的意志”,心中所存为志,想要使天下顺从,就像扌覃取王的这种意志,又宣说国家的政事,用这两件事来巡视各国并告知他们,使他们不迷惑而趋向君主。

使万民和悦而正面向王。(面,意为向。使民心明白而正面向王。

○说,音悦。乡,音许亮,下同。)

[疏]“使万”至“王面”

○解释说:将以上两件事向诸侯宣说,使诸侯教化民众,而万民正面向王。

都司马掌管都邑的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的戒令。(庶子,指卿大夫士的儿子。车马兵甲,用于备战发卒。)

[疏]“都司”至“戒令”

○解释说:这是王都的司马,所以《序官》注说:“都,是王子弟所封及三公的采地。司马主管其军赋。”所以这里说“掌管都邑的士庶子”,《官伯》注说:“士,指〇子。庶子,指其支庶。”都邑的士庶子也是如此。说“及其众庶、车马、兵甲的戒令”,如果王家有军事行动,在采地都鄙征发兵员,那么都司马将文书送达士庶子,下达有关众庶、车马、兵甲的戒令,士庶子接受后依令执行。

以国法掌管其政学,(政,指赋税。学,指〇德学道。

○政,音征,本也作政,音下同。)

[疏]注“政谓”至“学道”

○解释说:说“政指赋税”,正是指军队的赋税,不包括田税、泉税等。知道学是〇德学道,这也是依据国子而言,政知也是修德学道。

以听从国司马。(听,指接受并执行其所征发的任务。国司马,大司马的属官都是。)

[疏]注“听者”至“皆是”

○解释说:都司马所掌管的,是接受大司马的法令并下达戒令,命令都邑的士庶子,所有征发的事务都取法于国的大司马。说“大司马的属官都是”,经文中国司马不称大,那么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都可以禀受其戒令。

家司马也如此。(大夫家臣中担任司马的人。《春秋传》说“叔孙氏的司马〇戾”。

○〇,音子公。戾,音力计。)

[疏]注“大夫”至“〇戾”

○解释说:根据《序官》所说:

“家司马,各使其臣以正於公司马。”郑云:“家,卿大夫采地。正,犹听也。公司马,国司马也。卿大夫之采地,王不特置司马,各自使其家臣为司马,主其地之军赋,往听政於王之司马,其以王命来有事,则曰国司马。”若然,是卿之小都,大夫采地,皆家自置司马之明文。引《春秋》者,《左氏》昭二十五年,叔孙氏之司马▯戾言其众曰:“若之何?”莫对。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国。”彼是诸侯卿家自置司马。此王之卿大夫之家亦自置,引诸侯家法者,自置是同,故得引以况义也。

译卿大夫的采邑,各自派遣他们的家臣在公司马那里接受政令。郑玄说:“‘家’,指卿大夫的采邑。‘正’,意思是听从。‘公司马’,即国家的司马。卿大夫的采邑,周王并不专门设置司马,而是各自派遣自家的家臣担任司马,掌管该地的军赋,前往国家的司马那里接受政令;如果他们是奉王命前来处理事务,则称为‘国司马’。”如果这样,那么卿的小都、大夫的采邑,都有各自设置司马的明确记载。引用《春秋》的例子,是《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叔孙氏的家臣司马戾对他的部众说:“该怎么办?”没有人回答。他又说:“我是家臣,不敢过问国家大事。”那是诸侯卿大夫家族自行设置司马。这里周王的卿大夫家族也自行设置,引用诸侯家的做法,是因为自行设置这一点是相同的,所以可以引用它来类比说明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