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说卷三十
系辞上传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二十字,韩康伯在《夫易何爲者也》之上。案班固《律厯志》,在“天数五,地数五”之上。伊川程子曰:“宜在此。”紫阳朱子遂移在此章之首。愚谓阳数竒,故以一、三、五、七、九爲天;隂数偶,故以二、四、六、八十爲地。天地者,隂阳对待之定体;一至十则隂阳流行之次序。以五行言之,不过一、二、三、四、五,盖正数也。六、七、八、九、十乃其配耳。一属水,其位居北;二属火,其位居南;三属木,其位居东;四属金,其位居西;五属土,其位居中央。以五加北方之一则爲六,加南方之二则爲七,加东方之三则爲八,加西方之四则爲九,复以四方之一、二、三、四会而归于中央则成十。或曰:“自一至十,天地之全数也。五、六居中,天地之中数也。”以五十有五去其五,余得五十,是爲大衍之数;以五十有五去其六,余得四十有九,是爲揲蓍之数。虚斋赵氏曰:“天一生水,位乎北;地六成之。地二生火,位乎南;天七成之。天三生木,位乎东;地八成之。地四生金,位乎西;天九成之。天五生土,位乎中央;地十成之。”旧说以此爲河图,或以爲洛书,皆无所据。其实天地五行生成之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者,此也。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天数五,至行鬼神也。四十四字,韩康伯本置在再扐而后挂之下,紫阳朱子移置在此。愚谓天数五,指一、三、五、七、九之五者,皆阳也。地数五,指二、四、六、八、十之五者,皆隂也。气有二,而行有五,二非五不能变化,故天数有一、三、五、七、九,地数有二、四、六、八、十。五非二不能自行,故一、三、五、七、九则爲天,二、四、六、八、十则爲地也。五位相得者,一、二也,三、四也,五、六也,七、八也,九、十也,犹甲阳得乙隂,丙阳得丁隂,戊阳得已隂,庚阳得辛隂,壬阳得癸隂。五者之隂阳皆相得也。各有合者,一、六也,二、七也,三、八也,四、九也,五、十也,犹甲阳合已隂,乙隂合庚阳,丙阳合辛隂,丁隂合壬阳,戊阳合癸隂。五者之隂阳各自相合也。天地二十有五,谓一、三、五、七、九积而爲二十五也。地数三十,谓二、四、六、八、十积爲三十也。总而计爲五十有五,是皆天地之数也。一、三、五、七、九乃天之五行,二、四、六、八、十乃地之五材。一生一成,一往一来,造化功用,皆不出乎此,故曰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伊川程子曰:「变化言功,鬼神言用。又曰:有理则有气,有气则有数。行鬼神者,数也,数气之用也。」紫阳朱子曰:「变化谓一变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变成之,三变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变成之,五变生土而十化成之。鬼神谓凡竒偶生成之屈伸往来者。」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爲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竒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宋咸易辨云:天地之数,是自然之数;大衍之数,是推衍之数。愚谓推衍者,自太极生两仪,则阳一,隂二,衍而爲三;两仪生四象,则太阳一,少隂二,少阳三,太阳四,衍而爲十四象生八卦,则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衍而爲三十六。通太极之一,两仪之三,四象之十,八卦之三十六,则其数五十。今日大衍之数五十,其殆是乎?崔憬曰:「舍一不用者,以象太极虚而不用也。」憬盖知太极爲数之体而不用矣,而未知两仪、四象、八卦爲数之用也。郑武子揲蓍古法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而大衍不尽天地之数,何也?」盖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所衍者不及五也。又云:「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言于五十中虚一不用也。盖蓍四十九,合成一围辟,犹浑沌未分,乃所虚之一,是其用之本也。
译《系辞上传》第三。天数一,地数二;天数三,地数四;天数五,地数六;天数七,地数八;天数九,地数十。这二十个字,韩康伯放在“夫易何为者也”之前。考察班固《律历志》,则放在“天数五,地数五”之前。伊川程子说:“应当放在这里。”于是紫阳朱子把它移到本章开头。我认为,阳数为奇,所以用一、三、五、七、九代表天;阴数为偶,所以用二、四、六、八、十代表地。天地,是阴阳相对而成的固定体;一至十,则是阴阳流行的次序。以五行来说,不过是一、二、三、四、五,这些是正数;六、七、八、九、十是它们的配数。一属水,位置在北方;二属火,位置在南方;三属木,位置在东方;四属金,位置在西方;五属土,位置在中央。以五加北方的一,便成为六;加南方的二,便成为七;加东方的三,便成为八;加西方的四,便成为九;再把四方的一、二、三、四会合而归于中央,便成为十。有人说:“从一到十,是天地的全部数。五、六居于中间,是天地的中数。” 用五十五减去五,余数得到五十,这就是大衍之数;用五十五减去六,余数得到四十九,这就是揲蓍之数。虚斋赵氏说:“天一生水,位置在北方;地六使它成就。地二生火,位置在南方;天七使它成就。天三生木,位置在东方;地八使它成就。地四生金,位置在西方;天九使它成就。天五生土,位置在中央;地十使它成就。”旧说把这些数看作河图,或者看作洛书,都没有根据。其实这是天地五行生成之数,五个方位彼此相得,各自有所合,说的就是这个。天数有五个,地数有五个,五个方位彼此相得而各自有所合。天数共二十五,地数共三十。天地之数总共五十五。这就是用来成就变化、运行鬼神的。“天数五”直到“行鬼神也”共四十四字,韩康伯本放在“再扐而后挂”之下,紫阳朱子把它移到这里。我认为,“天数五”指一、三、五、七、九这五个数,都是阳;“地数五”指二、四、六、八、十这五个数,都是阴。气有二类,而运行有五个阶段;二类若没有五个阶段就不能变化,所以天数有一、三、五、七、九,地数有二、四、六、八、十。五个阶段若没有二类也不能自行运行,所以一、三、五、七、九属于天,二、四、六、八、十属于地。“五位相得”是指一与二、三与四、五与六、七与八、九与十相配,就像甲阳得到乙阴、丙阳得到丁阴、戊阳得到己阴、庚阳得到辛阴、壬阳得到癸阴一样;五组阴阳都彼此相得。“各有合”是指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相合,就像甲阳与己阴相合、乙阴与庚阳相合、丙阳与辛阴相合、丁阴与壬阳相合、戊阳与癸阴相合一样;五组阴阳各自相合。天数二十五,是说一、三、五、七、九相加为二十五。地数三十,是说二、四、六、八、十相加为三十。合计为五十五,这些都是天地之数。一、三、五、七、九是天的五行,二、四、六、八、十是地的五材。一生一成,一往一来,造化的功用都不超出这些数,所以说这就是成就变化、运行鬼神的原因。伊川程子说:“变化说的是功,鬼神说的是用。”又说:“有理就有气,有气就有数。运行鬼神的是数,数是气的作用。”紫阳朱子说:“变化是说一变化而生水,六变化而使它成就;二变化而生火,七变化而使它成就;三变化而生木,八变化而使它成就;四变化而生金,九变化而使它成就;五变化而生土,十变化而使它成就。鬼神是说凡是奇偶生成之物的屈伸往来。” 大衍之数为五十,它实际使用四十九。把蓍草分成两份,以象征两;挂起一根,以象征三;用四根四根地揲数,以象征四时;把余数归并到扐,以象征闰月。五年有两次闰月,所以要两次归扐,然后才挂。宋咸《易辨》说:天地之数是自然形成的数,大衍之数是推演出来的数。我认为,所谓推演,是太极产生两仪,阳为一,阴为二,推演成三;两仪产生四象,太阳为一,少阴为二,少阳为三,太阴为四,推演成十四;四象产生八卦,乾为一,兑为二,离为三,震为四,巽为五,坎为六,艮为七,坤为八,推演成三十六。把太极的一、两仪的三、四象的十、八卦的三十六相加,总数就是五十。如今大衍之数为五十,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崔憬说:“舍弃一而不用,是以象征太极空虚而不使用。”崔憬大概知道太极是数的本体而不使用,却不知道两仪、四象、八卦是数的作用。郑武子讲揲蓍古法说:“天地之数五十五,而大衍不能穷尽天地之数,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所推演的没有达到五。又说:“大衍之数五十,它的作用是四十九。”意思是五十之中虚置一而不用。蓍草四十九根合起来成为一个周围封闭的整体,好像混沌尚未分开;所虚置的那一根,是作用的根本。
此易之太极也。愚谓太极之一,非数也,数自此而起,是爲数之体,非数之用,故不用。不用而虚其一,所以存太极之本体,而其用则惟两仪、四象、八卦所衍之数,则其用四十九也。圣人用四十九蓍,如下文所云之法:挂其一而以四揲之,则四其九而爲三十六,四其六而爲二十四,四其七而爲二十八,四其八而爲三十二。盖出于理势之自然,而非人之智力所能增损。此大衍之数五十,而用惟四十有九,是爲不可易之法。盖不可易者,圣人之法;可易则非圣人法也。分而爲二,谓以四十九蓍信手分而爲二,以置左右也。象两,谓自一而生二,凡所谓两者,无不象之,岂特象两仪?故不实言之也。挂,悬也。挂一者,于所分右边蓍中取一蓍悬于前,与左右蓍鼎立而爲三也。象三者,自二而生三,凡所谓三者,亦皆象之,不特象三才也。夫其所以挂一者,何也?有所待也,以待两手四揲之余归并而爲一也。旧法挂一乃挂于小指间,则与扐同矣。既有中指两扐,又加以小指,则爲三扐。是五岁之中不待再闰,乃有三闰矣。盖挂自挂,扐自扐,讵可以在前之挂杂于指间之扐哉?揲时设反连数之也。《说文》云:「揲,阅持也。」揲之以四者,先取左蓍四四而数之,置于左;次取右蓍亦四四而数之,置于右也。象四者,象一岁之春夏秋冬也。竒纪宜反,与畸同。竒者,所揲四数之余也。归者,归并而爲一也。既四四而数左右之蓍,而得正策之数,则其四四之后必有余数,或一,或二,或三,或四也。扐即得反扐者,勒也。归竒于扐,以象闰者,先以左揲所余之数勒于左手中指外,以象三岁一闰也。闰者,月之余日积分而成月者也。五岁再闰者,三岁一闰之后再积日而再成月,则五岁之间又再闰也。古者闰法之置,起于气盈朔虚。气谓二十四气,朔谓日月之合朔。何谓气盈朔虚?盖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之行一昼夜一度,三百六旬有六日则周天而爲一朞。月之行一昼夜十三度有竒,常以二十九日半而与日合,故厯法以两月而置一小尽。气之行常以十五日二时五刻爲一气,以三十日五时二刻爲一月之气,故朔常不足而气常有余。并朔虚气盈计之,则一年所余十一日有竒三,而积之则一闰常不及三岁,又以其余计之,则再闰常五岁有余。今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者,一变之中有五节:挂一爲一节,揲左爲二节,扐爲三节,揲右爲四节,再扐爲五节。一节象一岁,三节之扐象三岁一闰,五节之再扐象五岁再闰,是谓第一变也。既再扐而象再闰,然后置前挂扐之蓍于一处,而以所揲见存之正策合而爲一,是爲第二变。如初法,再分,再挂,再揲,再扐也。不言分揲而独言挂者,以明再变、三变以至十有八变,每变皆当挂也。或曰:近世有第二、第三变不挂之说,虽其初揲不五则九,再揲不四则八。其数亦同,然其三变之余爲老阳、少隂,皆二十七;爲少阳者九,爲老隂者十。其于隂阳多寡,既巳乖戾,而所谓老隂,盖絶无仅有。若用三变皆挂之说,则六十四变而爲老阳者十二,爲少隂者二十八,爲少阳者二十,爲老隂者四。老则阳多而隂少,少则阳少而隂多。然而隂阳之变各三十二,而其数适平。以此论之,则再变、三变皆当挂一也,明矣。林至易禆云:「蓍数之变,九六各一,乾坤之象也;七八各三,六子之象也。」盖以六十四变而八分之,老阳得八,老隂得八,三少阳三其八得二十四,三少隂三其八得二十四,此体数也。用数则不能无增损于其间。体数则隂阳各半,用数则隂侵阳,阳侵隂。是以少则阳少而隂多,少阳多隂均二十四而少阳之四益于少隂,则少阳二十而少隂二十八也。老则阳进而隂退,老隂之四归于老阳,则老阳二十而老隂四也。以此证之,则再变、三变皆当挂一也,抑明矣。紫阳朱子曰:「系辞言蓍法,想别有文字,今不可见。但如天数五,地数五,此是旧文。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是孔子解文。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是旧文。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亦是孔子解文。分而爲二,是本文;以象两,是解文。挂一、揲之以四、归竒于扐,皆是本文。以象三、以象四时、以象闰之类,皆是解文也。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孔子则断之以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孔子则断之以当万物之数。于是可见。」案韩康伯本,此下有「天数五至行鬼神也」凡四十四字,参错于其间。朱紫阳移置于「天一至地十」之后。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
译这就是易的太极。我认为,太极的一并不是数,数从它开始产生;它是数的本体,不是数的作用,所以不用它。把一虚置而不用,是为了保存太极的本体;至于它的作用,只是两仪、四象、八卦所推演出的数,因此作用数是四十九。圣人使用四十九根蓍草,按照下文所说的方法:挂起其中一根,再用四根四根地揲数,那么四乘九为三十六,四乘六为二十四,四乘七为二十八,四乘八为三十二。这是出于道理和形势的自然,不是人的智力所能增减的。大衍之数为五十而实际使用四十九,这就是不可更改的方法。不可更改的,是圣人的法则;可以更改的,就不是圣人的法则。分成两份,是说随手把四十九根蓍草分成两份,放在左右两边。“象两”,是说由一产生二,凡是所谓两的,都由它象征,并不只是象征两仪,所以没有直接说“两仪”。“挂”是悬挂。挂一,是从分在右边的蓍草中取出一根,悬挂在前面,与左右两边的蓍草鼎立而成为三份。“象三”,是说由二产生三,凡是所谓三的,也都由它象征,并不只是象征三才。那么,为什么要挂起一根呢?因为有所等待,要等待两手四次揲数所得的余数归并为一。旧法把挂起的一根夹在小指之间,那就和扐混同了。既然两手中指各有一扐,再加上小指,就成了三扐。这样五年之中不用等到两次闰月,就会有三次闰月了。挂自是挂,扐自是扐,怎么可以把前面挂起的蓍草混在手指之间的扐中呢?“揲”读作反切连数。《说文》说:“揲,是检阅并持取。”用四来揲数,是先取左边的蓍草,四根四根地数,放在左边;再取右边的蓍草,也四根四根地数,放在右边。“象四”,是象征一年中的春夏秋冬。“奇”读作反切,与“畸”相同;奇,是四根四根揲数后剩下的余数。“归”,是归并成一。左右蓍草都四根四根地数过,得到正策数后,每边在四根四根数完之后必然还有余数,或者一、或者二、或者三、或者四。“扐”读作反切,是勒、夹持的意思。“归奇于扐,以象闰”,是先把左边揲数所得的余数夹在左手中指外侧,以象征三年一闰。闰,是把月份中多余的日数积累起来而形成一个月。五年两闰,是三年一闰之后再积累日数而形成第二个闰月,所以五年之间又有两次闰月。古代设置闰月的方法,起因于节气有余、朔日不足。气,是二十四气;朔,是日月相合的朔日。什么叫气盈朔虚?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太阳运行一昼夜一度,三百六旬有六日就运行一周天而成为一周期。月亮运行一昼夜十三度有余,通常二十九日半与太阳相会,所以历法每两个月设置一个小尽。节气的运行通常以十五日二时五刻为一气,以三十日五时二刻为一个月的节气,所以朔日常常不足,而节气常常有余。把朔日不足和节气有余合计,一年多出十一日有余三分;积累起来,一个闰月通常不到三年就会出现;再计算其余数,第二次闰月通常在五年多时出现。如今说“五年两闰,所以两次归扐然后挂”,是因为一次变化中有五个步骤:挂一是一节,揲左是二节,归扐是三节,揲右是四节,再归扐是五节。一节象征一年,三节的归扐象征三年一闰,五节的再归扐象征五年两闰,这就是第一变。既然再归扐象征两次闰月,然后把前面挂起和归扐的蓍草放在一处,再把揲数后现存的正策合在一起,这就是第二变。像第一次的办法一样,再分、再挂、再揲、再归扐。这里不说分、揲而单说挂,是为了说明第二变、第三变直到十八变,每一变都应当挂一根。有人说:近世有第二变、第三变不挂的说法,虽然第一次揲数不是五就是九,第二次揲数不是四就是八,数目也相同;但第三变的余数成为老阳、少阴的,都是二十七;成为少阳的有九,成为老阴的有十。这样阴阳的多少已经违背常理,而所谓老阴又几乎没有。若采用三变都挂一根的说法,则六十四变中成为老阳的有十二,成为少阴的有二十八,成为少阳的有二十,成为老阴的有四。老则阳多而阴少,少则阳少而阴多;然而阴阳的变化各有三十二,数目正好相等。由此来说,第二变、第三变都应当挂一根,显然如此。林至《易裨》说:“蓍数的变化中,九、六各一,是乾坤的象;七、八各三,是六子的象。”这是把六十四变分成八份,老阳得到八,老阴得到八,三个少阳各得八,合计二十四;三个少阴各得八,也合计二十四,这是体数。至于用数,则不能不在其中有所增减。体数是阴阳各占一半;用数则阴侵入阳、阳侵入阴。因此在少的方面,阳少而阴多,少阳本来与少阴各为二十四,其中少阳的四个转入少阴,所以少阳为二十、少阴为二十八。在老的方面,阳进而阴退,老阴的四个归入老阳,所以老阳为二十、老阴为四。以此证明,第二变、第三变都应当挂一根,更加明白了。紫阳朱子说:“《系辞》所说的蓍法,想来另有文字,如今已经看不到了。但像‘天数五,地数五’,这是旧文;‘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是孔子解释旧文。‘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这是旧文;‘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也是孔子的解释。‘分而为二’是正文,‘以象两’是解释。‘挂一、揲之以四、归奇于扐’,都是正文;‘以象三、以象四时、以象闰’之类,都是解释。乾的策数二百一十有六,坤的策数一百四十有四,孔子把它断定为与一周年的日数相当。上下两篇的策数共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孔子把它断定为与万物的数目相当。” 由此便可以看出。”按韩康伯本,这段文字下面还有“天数五至行鬼神也”共四十四字,错杂夹在其中。朱熹把它移到了“天一至地十”之后。乾的策数是二百一十六,坤的策数是一百四十四,总共三百六十,正好相当于一周年的天数。
策筹也,即蓍之茎数也。筮法初变,挂扐之数不五则九,再变不四则八,三变亦不四则八。凡三变之后,得五与四,四通计十三,则其过揲所得者四其三十六,而其数九;得九与八,八通计二十五,则其过揲所得者四其三十四,而其数合十有八变计之,则爲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爲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合之爲三百六十,则当一期之日数。期即朞(音基),周岁是也。日行天一岁一周,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书《尧典》云:「朞三百六旬有六日」是也。今略其余,举其成数言之耳。若得五与八八,或九与四八,通计二十一,则其过揲所得者四其二十八,而其数七,亦干策也;若得九与四四,或五与四八,通计一十七,则其过揲所得者四其三十二,而其数八,亦坤策也。合十有八变计之,则爲干之策一百六十有八,爲坤之策一百九十有一,合之则亦三百六十。圣人不书者,以乾坤用九六之变而不用七八也。七八盖不变也。若并七八与九六合爲三十,以应乾坤十二爻之数,亦爲三百六十。盖九六七八皆乾坤之策也。或者止认九六爲乾坤之策,遂以七八爲子之策,误矣。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二篇,谓《易》之上经、下经也。上下经六十四卦,凡三百八十四爻。阳爻百九十二,每爻各四九三十六策,积之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隂爻百九十二,每爻各四六二十四策,积之得四千六百八策。合之则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策。应总秤一钧爲铢,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之数,而曰当万之数者,万盖盈数也,取其盈数言之,不论其余也。若以阳爻之七计之,则每爻各四七二十八策,积之得五千三百七十六策,亦干策也。以隂爻之八计之,则每爻四八三十二策,积之得六千一百四十四策,亦坤策也。合之亦爲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此乾坤所以爲《易》中之蕴也。若并七八与九六合爲三十,以应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数,亦爲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易》所以言九六而不言七八者,九六乃可参两,七八则不可参两也。兼山郭氏曰:「以画言之,则虽六子,亦皆乾坤之画,无六子之画也。如震之初,干画也,干策也;震之二、三,坤画也,坤策也。在震初无是画,无是策也。干画不得不称九,坤画不得不称六也。故惟乾坤有用九、用六之道。诸卦之得竒画者,皆用干之九也;得偶画者,皆用坤之六也。终无用七、用八之道。故九六者有象,七八无象。」是故四营而成易是故二字连上文而言也。童溪王氏曰:「营求也。用蓍之法,以四而揲之,成易之数。以四而求之,故老阳数九,四而求之,则其策二十有四;少阳数七,四而求之,则其策二十有八;少隂数八,故四而求之,则其策三十有二。隂阳老少,六爻之本也。故曰四营而成易。若夫乾坤之策三百有六十,而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亦以四而求之。故干阳爻六,六九五十有四,四而求之,则二百一十有六;坤隂爻六,六六三十有六,四而求之,则百四十有四。以干之五十有四合坤之三十有六爲九十焉,亦四而求之,则三百有六十;而二篇之策,阳爻一百九十有二,其数一千七百二十有八;隂爻一百九十有二,其数一千一百五十有二。总而言之,二千八百八十,亦四而求之,则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也。凡此皆求以四而得之,此易之书所以成于四营也。」愚谓童溪之说是也。正义乃云:「四度经营蓍策,乃成易之一变。」误矣。先儒皆祖其说,以分二挂一揲四归竒爲四营,非也。因又谓分挂揲扐只可以谓之易,未可以谓之变,亦非也。夫挂揲扐者,一是爲一变;分挂揲扐者,十有八乃爲十有八变。若从其说,则是一易而十七变矣,非十有八变也。况归竒于扐者,再并二挂一揲四则爲五营矣,岂可以爲四营也哉。十有八变而成卦十有八变者,每一度分挂揲扐爲一变,三度分挂揲扐爲三变,则成一爻。九变则成三画之卦于内,又九变则成三画之卦于外。凡十有八变,而后成六画之卦也。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八卦乃三画之卦,小成谓内卦成于下也。引而伸之者,外卦又成于上,则爲六画之卦,六十四也。触类而长之者,八卦可伸而爲六十四卦,则六十四卦可伸而爲四千九十六卦也。以四千九十六卦以断吉凶,则天下所能之事毕尽矣。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
译“策”就是筹,也就是蓍草茎的数目。筮法第一次变,挂扐的数不是五就是九;第二次变,不是四就是八;第三次变,也不是四就是八。三变之后,如果得到五、四、四,合计十三,那么过揲所得的数就是四乘三十六,其数为九;如果得到九、八、八,合计二十五,那么过揲所得的数就是四乘三十四,其数合计为十八。十八变合计,乾的策数就是二百一十六,坤的策数就是一百四十四,合起来是三百六十,正好相当于一周年的天数。“期”就是“朞”(音基),即一整年。太阳运行于天,一年绕行一周,共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度。《尚书·尧典》说“朞三百六旬有六日”,就是这个意思。这里姑且省略其余情况,只举整数来说。若得到五、八、八,或九、四、八,合计二十一,那么过揲所得的数就是四乘二十八,其数为七,也属于乾策;若得到九、四、四,或五、四、八,合计十七,那么过揲所得的数就是四乘三十二,其数为八,也属于坤策。十八变合计,乾的策数是一百六十八,坤的策数是一百九十二,合起来也仍是三百六十。圣人没有把这些写出来,是因为乾坤采用九、六的变数,而不采用七、八。七、八大概是不变的数。若把七、八和九、六合起来成为三十,以对应乾坤十二爻的数,也同样是三百六十。因为九、六、七、八都是乾坤的策数。有人只认定九、六是乾坤的策数,于是把七、八看成别的策数,这是错误的。上下两篇的策数共有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正好对应万物的数目。“二篇”指《易》的上经和下经。上下经共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阳爻一百九十二个,每爻各有四九三十六策,合计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阴爻一百九十二个,每爻各有四六二十四策,合计四千六百零八策。合起来就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这与总称一钧为三十铢的数相应;说它“当万物之数”,是因为“万”大概是取其盈满之数,只取整数来说,不论其余数。若按阳爻的七来计算,每爻各有四七二十八策,合计五千三百七十六策,也属于乾策;按阴爻的八来计算,每爻各有四八三十二策,合计六千一百四十四策,也属于坤策。两者合起来同样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这就是乾坤成为《易》中蕴含之理的原因。若把七、八和九、六合计为三十,以对应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数,也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易》只说九、六而不说七、八,是因为九、六可以参两,七、八却不能参两。兼山郭氏说:“从卦画来说,即使是六子卦,也都是乾坤的卦画,并没有所谓六子自身的卦画。” 例如震卦的初爻是乾的卦画,也是乾的策数;震卦的二、三爻是坤的卦画,也是坤的策数。在震卦初爻中,本来就没有另外的卦画和策数。乾卦的卦画不得不称为九,坤卦的卦画不得不称为六。因此,只有乾坤才有用九、用六的道理。各卦得到奇数卦画的,都是采用乾的九;得到偶数卦画的,都是采用坤的六。始终没有用七、用八的道理。所以九、六有象,七、八没有象。” 所以,经过四次经营,就形成《易》。“所以”二字,是承接上文来说的。童溪王氏说:“营就是求取。使用蓍草的方法,是以四来揲取,从而形成《易》的数。因为以四来求取,所以老阳之数九,用四来求取,策数就是二十四;少阳之数七,用四来求取,策数就是二十八;少阴之数八,用四来求取,策数就是三十二。阴阳老少,是六爻的根本,所以说‘四营而成易’。至于乾坤的策数三百六十,以及上下两篇的策数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也都是以四来求取的。因此,乾的阳爻六个,六九为五十四,用四来求取就是二百一十六;坤的阴爻六个,六六为三十六,用四来求取就是一百四十四。乾的五十四加上坤的三十六是九十,再用四来求取就是三百六十;上下两篇的策数中,阳爻一百九十二个,其数为一千七百二十八;阴爻一百九十二个,其数为一千一百五十二。总计二千八百八十,再用四来求取就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凡是这些数,都是以四求取而得到的,这就是《易》之书所以由四营而成的原因。” 我认为童溪的说法是对的。《正义》却说:“四次经营蓍策,才完成《易》的一变。”这是错误的。先儒都沿袭这种说法,把分二、挂一、揲四、归奇说成四营,也不对。于是又说,分、挂、揲、扐只能称为“易”,还不能称为“变”,也不对。挂、揲、扐合起来就是一变;分、挂、揲、扐,十八次才是十八变。如果按照他们的说法,就是一次“易”加十七次“变”,而不是十八变。何况把余数归于扐,再加上分二、挂一、揲四,就成为五营了,怎么能说是四营呢?经过十八变而形成卦。所谓十八变,是每一次分、挂、揲、扐算作一变,三次分、挂、揲、扐算作三变,于是形成一爻。九变便在内面形成三画卦,再九变便在外面形成三画卦。总共十八变,然后形成六画卦。八卦形成之后,事情只是略具规模;再加以引申推广,触类旁通、不断扩展,天下能够做的事情就都包括在内了。八卦是三画卦,所谓“小成”,是说下方的内卦已经形成。把它引申推广,就是上方又形成外卦,于是成为六画卦,共六十四卦。触类旁通、不断扩展,是说八卦可以推广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还可以推广为四千九十六卦。用四千九十六卦来判断吉凶,那么天下能够做的事情就全都包括了。彰显道,使德行神妙,因此可以用来与人应对,也可以用来辅助神明。
易》之道,变化无穷,未易见也。显之者,辞也。显而可见,则幽者阐矣,是谓显道。《易》之德行,至简至易,亦可测也。神之者,数也。神而莫测,则显者微矣,是谓神德。行道之显,故可与酬酢;德行之神,故可与佑神。紫阳朱子曰:“道因辞显,行以数神。酬酢,谓应对;佑神,谓助神化之功。”又曰:“德行以人事言,惟决之于鬼神,则德行神矣。”又曰:“神不能自说吉凶,必俟《易》始见,是《易》能佑助于神也。”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爲乎?」自隂而阳者,变也;自阳而隂者,化也。所以一变一化而无穷者,道也。神者,何?隂阳不测之谓也。岂可以遽知?若夫神之所爲,则可以变化之道而知之。何谓神之所爲?如上文所言,蓍数之法,变化往来,进退分合,此乃神之所爲也。紫阳朱子曰:「变化之道,即文数法是也。」皆非人之所能爲,故夫子叹之,而门人加「子曰」字,以别上文也。节斋蔡氏曰:「变化之道,即下文至精至变之事;神,即下文至神之事。」右第九章。紫阳朱子曰:「此言天地大衍之数,揲蓍求卦之法。然亦大略矣,意其详具于太卜筮人之官,而今不可考耳。」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易》有圣人之道四焉,曰辞,曰变,曰象,曰占。得其主而用之者,各有所主。是故用之于言者,主乎辞;用之于动者,主乎变;用之于制器以尽创物之智者,主乎象;用之于卜筮以明龟策之吉凶者,主乎占。以用也,尚主也,如《汉书》「尚食」「尚方」之「尚」是也。紫阳朱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今且以《干》之一爻明之。如初九,潜龙勿用,辞也;有九则有六,九老阳也,六老隂也。阳至九而极,则变爲隂;隂至六而极,则变爲阳,此变也。潜龙,象也;勿用,占也。推之三百八十四爻,莫不皆然也。」是故君子将有爲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逺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君子将动而有爲,有行必求之《易》。所爲所行有疑,必告蓍而问其所占之吉凶。蓍也受人之命而答之,其速如响之应声,无有逺近幽深,悉以吿人。遂使占者前知未来之物,《易》其至精矣乎?非圣人不能研其精,故曰:「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紫阳朱子曰:「命乃将筮而告蓍之语。」冠礼筮日,宰自右赞命是也。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紫阳朱子曰:参伍错综,皆古语也。而参伍尤难晓。案荀子云:窥敌制变,欲伍以参。韩非云: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又云:参之以比物,伍之以合参。《史记》云:必参而伍之。又云:参伍不失。《汉书》云:参伍其价,以类相准。此足以相发明矣。参与伍两数,自是参差不齐,故举以爲言。如云什伍其民,如云或相什伯,非直爲参与伍而巳也。揲蓍本无三数五数之法,只是交互参考。错者,交而互之,一左一右,有迭相爲用之意。综者,总而挈之,一低一昂,如织者之综索也。愚谓蓍无三数五数之法,则参非谓数之三,伍非谓数之五也。参伍以变,错综其数,不过以分挂揲扐之余数,验过揲之正数,一出一入,更相考覈,以审其多寡之实,究九六七八,以定卦爻之动静耳。参,杂也。伍,犹行之成列也。筮法初变不五则九,再变不四则八,三变亦不四则八,或得五四四,或得九八八,或得五八八,或得九四八,或得五四八,遂成一爻,凡十有八变而成卦,此所谓参伍以变也。如左揲右揲得四九三十六策,而其数九,则其挂扐之策得一五两四,谓之三少,而其数亦九。或左揲右揲得四六二十四策,而其数六,则其挂揲之数得一九两八,谓之三多,而其数亦六。或左揲右揲得四七二十八,而其数七,则其挂扐之策或一九一八而一四,或一五而两八,谓之两多一少,而其数亦七。或左揲右揲得四八三十二策,而其数八,则其挂扐之策或一九而两四,或一五一四而一八,谓之两少一多,而其数亦八。此所谓错综其数也。知参伍以变之变,而通其变,则爻之文在是,天地之文尽在是矣。此所谓成天地之文也。知错综其数之数,而极其数,则卦之象在是,天地之象尽在是矣。此所谓定天下之象也。变者,数之未定;数者,变之已成;文者,象之未成。象者,文之已定;通变以成文极,数以定象。易其至变矣乎?非圣人不能通其变,故曰:“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世之通于数者,论参伍错综,则以九宫言之。九宫纵横皆三,五十五也。东坡苏氏曰:“九宫不经,盖纬书所言之数,非易数也。”
译《易》的道,变化无穷,不容易看见。使它显现出来的,是卦爻辞。显现出来而可以看见,那么幽深难明的道理就被阐发了,这叫作“显道”。《易》的德行至简至易,也可以推测。使它神妙莫测的,是数。神妙而不可测,那么显现出来的事物反而显得微妙,这叫作“神德”。道理显现,所以可以用来应对;德行神妙,所以可以用来辅助神明。朱熹说:“道因卦辞而显现,德行因数而神妙。‘酬酢’就是应答,‘佑神’就是帮助神明施化。”又说:“德行从人事来说,只有由鬼神来裁决,德行才显得神妙。”又说:“神不能自己说明吉凶,必须等到《易》才显现出来,这就是《易》能够辅助神明。” 孔子说:“知道变化之道的人,大概知道神明所作所为吧?” 由阴转阳叫作“变”,由阳转阴叫作“化”。之所以一变一化而没有穷尽,是因为有道。什么叫神?就是阴阳变化不可测。神哪里能够一下子知道?但神明所作所为,却可以通过变化之道来了解。什么叫神明所作所为?如上文所说,蓍数的方法、变化往来、进退分合,这就是神明所作所为。朱熹说:“变化之道,就是文数之法。”这些都不是人力所能造作的,所以孔子感叹它,而门人加上“子曰”二字,以区别于上文。节斋蔡氏说:“变化之道,就是下文所说至精、至变的事情;神,就是下文所说至神的事情。” 以上是第九章。朱熹说:“这里讲的是天地大衍之数以及通过揲蓍求卦的方法。不过说得很简略,我想详细内容本来具备于太卜、筮人的官职典籍中,只是如今已经无法考察了。” 《易》中有圣人的四种道:用于言语的,重视卦辞;用于行动的,重视变化;用于制作器物的,重视卦象;用于卜筮的,重视占断。《易》中有圣人的四种道,即辞、变、象、占。掌握了它的主旨并加以运用,各有各的着重点。因此,用于言语时,以卦辞为主;用于行动时,以变化为主;用于制作器物、充分发挥创造器物的智慧时,以卦象为主;用于卜筮、说明龟策的吉凶时,以占断为主。“以用”就是“以……为用”,“尚主”就是尊重其主旨,如《汉书》“尚食”“尚方”的“尚”字。朱熹说:“《易》中有圣人的四种道,现在姑且用《乾》卦的一爻来说明。比如初九‘潜龙勿用’,这是辞;有九便有六,九是老阳,六是老阴。阳达到九就到了极点,于是变成阴;阴达到六就到了极点,于是变成阳,这是变;‘潜龙’是象;‘勿用’是占。推及三百八十四爻,没有不是这样的。” 所以君子将要有所作为、将要有所行动时,便向《易》询问,并通过卦辞得到回答;它接受询问而作出答复,就像回声应和声音一样迅速。无论远近幽深,都能由此预知将要发生的事。若不是天下最精微的道理,谁能做到这样呢?君子将要行动并有所作为,将要出行时,必定要向《易》求问。对于所作所行有所疑惑,必定告诉蓍草,询问占得的吉凶。蓍草接受人的询问而作出回答,迅速得像回声应声一样,无论远近幽深,都能告知人。于是占问者可以预先知道未来的事情。《易》大概是天下最精微的了吧?不是圣人不能穷尽它的精微,所以说:“若不是天下最精微的道理,谁能做到这样呢?”朱熹说:“‘命’就是将要筮问时告诉蓍草的话。”冠礼中选择日期占筮,由宰从右边辅助传达命令,就是这个意思。通过参伍来考察变化,交错综理其数;通晓这些变化,于是形成天地的文理;穷尽这些数,于是确定天下的卦象。若不是天下最神妙的变化,谁能做到这样呢?朱熹说:“‘参伍’‘错综’都是古语,其中‘参伍’尤其难懂。按荀子说:‘窥察敌情而制驭变化,要以伍来参验。’韩非说:‘省察言论的同异,以知道朋党的分别;反复参验其证据,以考核陈说的实情。’又说:‘用事物来参验,用彼此合参来伍验。’《史记》说:‘一定要反复参验。’又说:‘参伍而不失误。’《汉书》说:‘参照比较价格,以同类相互校准。’这些足以互相发明其义了。‘参’和‘伍’本是两个数,因其参差不齐,所以借来表示交互参验。例如说把民众编成什伍,又说有时相差十倍、百倍,并不只是说参和伍两个数而已。揲蓍本来没有以三、五为数的具体方法,只是相互交叉参照。‘错’是交错而互相参照,一左一右,有交替互用的意思。‘综’是总括而提挈,一低一高,如织布时的综索。我认为,既然蓍法没有三数、五数的做法,那么‘参’就不是指三这个数,‘伍’也不是指五这个数。所谓‘参伍以变,错综其数’,不过是把分、挂、揲、扐所得的余数,与过揲所得的正数相互验证;一进一出,互相考察,以审定多少的实际情形,推究九、六、七、八,从而确定卦爻是动还是静罢了。‘参’,就是杂。” “伍”,就像队伍行进而排列成行。筮法第一次变,不是五就是九;第二次变,不是四就是八;第三次变,也不是四就是八。或者得到五、四、四,或者得到九、八、八,或者得到五、八、八,或者得到九、四、八,或者得到五、四、八,于是形成一爻;总共十八变而形成一卦,这就是所说的“参伍以变”。例如左右两边揲取,得到四乘九三十六策,其数为九,那么挂扐的策数就是一个五、两个四,称为“三少”,其数也是九。或者左右两边揲取,得到四六二十四策,其数为六,那么挂揲的数就是一个九、两个八,称为“三多”,其数也是六。或者左右两边揲取,得到四七二十八策,其数为七,那么挂扐的策数或是一个九、一个八、一个四,或是一个五、两个八,称为“两多一少”,其数也是七。或者左右两边揲取,得到四八三十二策,其数为八,那么挂扐的策数或是一个九、两个四,或是一个五、一个四、一个八,称为“两少一多”,其数也是八。这就是所说的“错综其数”。知道参伍所体现的变化,并通晓这些变化,那么卦爻的文理就在其中,天地的文理也全在其中。这就是所说的“形成天地的文理”。知道错综其数的数,并穷尽这些数,那么卦的象就在其中,天地的象也全在其中。这就是所说的“确定天下的象”。变,是数尚未确定;数,是变化已经完成;文,是象尚未形成;象,是文理已经确定。通晓变化以形成文理,穷尽数以确定卦象。《易》大概是天下最神妙的变化了吧?不是圣人不能通晓它的变化,所以说:“若不是天下最神妙的变化,谁能做到这样呢?”世上通晓数的人谈到参伍、错综,就拿九宫来说。九宫纵横都是三,五十五。苏轼说:“九宫没有经典依据,大概是纬书所说的数,不是《易》的数。”
易》无思也,无爲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人莫不有思,易则无思也。人莫不有爲,易则无爲也。未有所感,则言在册,象在画,蓍在椟,寂然不动,若无与于物。既有所感,则凡天下万事万物,吉凶悔吝之理,无有不通者。易其至神矣乎?非圣人不能穷神,故曰:“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夫寂然不动,易也;感之者,人也。未占之时,寂然不动,如鉴之明,如谷之虚。及其占也,感而后应,遂通天下之故,则如鉴之照形,谷之应声。有何思?有何爲?平庵项氏曰:“蓍之变,策之数,爻之文,卦之象,皆寂然不动之物,初不能如人之有思,亦不如人之有爲,皆纯乎天者也。及问焉而以言,则其受命也如响,无有逺近幽深,遂知来物,则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皆同乎人也。”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深蕴奥而难见也,几细微而未着也。极深,谓以易之至精;穷天下之至精。研几,谓以易之至变;察天下之至变。不极其深,无以研其几。深,盖其体;几,盖其用也。紫阳朱子曰:「研,犹审也;几,微也。所以极深者,至精也;所以研几者,至变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天下之志不一,何以通之?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天下之务至众,何以成之?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疾则速,行则至,未有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深就心言,在内者也,故能通志。几就事言,在外者也,故能成务。深与几皆言能,而神独不言能,盖神之所爲,非人力之所能也。上文以至精、至变与至神并言,此以深、几、神并言。盖至精所以极深,至变所以研几,神则统言易之妙也。精也、变也、深也、几也,皆神之所爲也。紫阳朱子曰:「通志犹言开物也,人所以闭塞者,爲其浅耳,深则能开通之矣。」又曰:「所以通志而成务者,神之所爲也。」平庵项氏曰:「至精、至变、至神,易之体也。唯深、唯几、唯神,易之用也。物情难尽,唯精于占者能极逺近幽深之情而系其辞,故虽深而无不至也。事变至微,人所易忽,唯明于变者能推分合错综之文而见其象,故虽微而无不察也。至于神,则无所用其力矣。或指精、变、深、几爲四者,精主占而言,深即占之辞;变主变而言,几即变之象,亦不出于四事也。」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前言:《易》有圣人之道四焉,此又重言之,盖总此章所言之意。紫阳朱子曰:「变化之道,莫非神之所爲也。故知变化之道,则知神之所爲也矣。」《易》有圣人之道四焉,所谓变化之道也。观变玩占,可以见其精之至矣;玩辞观象,可以见其变之至矣。然非有寂然感通之神,则亦何以爲精爲变而成变化之道哉?变化之道,所以爲神之所爲也。所以极深者,以其精也;所以研几者,以其变也。极深研几,所以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以其神也。此覆明上文之意,复以圣人之道四焉者结之也。平庵项氏曰:「自将有爲以下,专论尚其占一事,犹以四事终之者,占则有辞,变则有象,举其一则四事皆在其中也。」右第十章。紫阳朱子曰:此承上章之意,言易之用有此四者。愚案:韩康伯本此下有「天一至地十二」十字。紫阳朱子连以「天数五至行鬼神也」四十字,共移置于「大衍」之前。秀岩李氏虽依朱子以「天一地二」与「天数五」合而爲一,却仍依康伯置于此章之末。
周易集说卷三十<经部,易类,周易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周易集说卷三十一宋 俞琰 撰
译《易》没有思虑,也没有作为,寂静不动;一旦受到感应,便通晓天下的一切事理。若不是天下最神妙的道理,谁能做到这样呢?人没有不思虑的,《易》却没有思虑;人没有不作为的,《易》却没有作为。尚未受到感应时,言辞保存在册中,卦象保存在卦画中,蓍草放在匣中,寂静不动,仿佛与万物毫无关系。一旦受到感应,那么天下一切事物以及吉凶悔吝的道理,没有不能通晓的。《易》大概是天下最神妙的了吧?不是圣人不能穷尽它的神妙,所以说:“若不是天下最神妙的道理,谁能做到这样呢?”寂静不动,是《易》;使它受到感应的,是人。尚未占问时,寂静不动,就像明镜空明、深谷空虚;等到占问时,受到感应后便作出回应,从而通晓天下的事理,就像明镜照见形体、深谷回应声音一样。它有什么思虑?有什么作为?平庵项氏说:“蓍的变化、策的数目、爻的文理、卦的象,都是寂静不动的东西,起初不能像人一样有思虑,也不像人一样有作为,都是纯粹属于天的。等到向它询问并要求它以言辞回答时,它接受命令便像回声一样,无论远近幽深,都能预知将来的事物,这就是受到感应而通晓天下事理,和人相同。” 《易》是圣人用来穷极深奥、研察事物几微的。“深”是深奥蕴藏而难以看见;“几”是细微而尚未显著。所谓“极深”,是借助《易》的至精,穷尽天下最精微的道理;所谓“研几”,是借助《易》的至变,考察天下最微妙的变化。不穷极深奥,就无法研察几微。“深”大概说的是本体,“几”大概说的是作用。朱熹说:“研,就是审察;几,就是微小。用来穷极深奥的,是至精;用来研察几微的,是至变。” 正因为深奥,所以能够通达天下人的心志;正因为几微,所以能够成就天下的事务;正因为神妙,所以不加速行进却能迅速达到,不实际行走却能到达。天下人的心志各不相同,凭什么能够通达它们?正因为深奥,所以能够通达天下人的心志。天下的事务极其繁多,凭什么能够成就它们?正因为几微,所以能够成就天下的事务。加快行进才会迅速,实际行走才会到达;没有不加快却能迅速、不行走却能到达的道理。只有神妙才能做到不加速却迅速、不行走却到达。深是从心来说的,属于内在,所以能通达心志;几是从事情来说的,属于外在,所以能成就事务。深和几都说“能够”,而神却不说“能够”,大概是因为神明的作为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上文把至精、至变、至神并列来说,这里则把深、几、神并列来说。至精所以能穷极深奥,至变所以能研察几微,神则总括地说明《易》的神妙。精、变、深、几,都是神明的作为。朱熹说:“通志犹如说开启万物。人之所以闭塞,是因为浅薄;深奥就能够把它们开通。”又说:“能够通达心志、成就事务,都是神明的作为。”平庵项氏说:“至精、至变、至神,是《易》的本体;唯深、唯几、唯神,是《易》的作用。事物的情状难以穷尽,只有精于占筮的人,才能穷极远近幽深的情状,并把它系于卦辞,所以虽然深奥,却没有达不到的地方。” 事情的变化极其细微,人很容易忽略;只有明白变化的人,才能推究分合、错综的文理而看见它的象,所以虽然细微,却没有不能察知的。至于神妙之处,就用不着施加什么力量了。有人把精、变、深、几看作四项:精以占筮为主,深就是占筮所得的卦辞;变以变化为主,几就是变化所呈现的象;如此说来,也没有超出这四件事。” 孔子说:“《易》中有圣人的四种道,说的就是这个。” 前文说“《易》中有圣人的四种道”,这里又重复说一遍,大概是总括本章所说的意思。朱熹说:“变化之道,没有不是神明所作所为的。因此,知道变化之道,也就知道神明所作所为了。《易》中有圣人的四种道,就是所谓变化之道。观察变化、玩味占断,可以看出它的精微到了极点;玩味卦辞、观察卦象,可以看出它的变化到了极点。然而,如果没有寂静而能感通的神妙作用,又凭什么成为精、成为变,从而形成变化之道呢?变化之道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它是神明的作为。用来穷极深奥,是因为它至精;用来研察几微,是因为它至变。穷极深奥、研察几微之所以能够不加速却迅速、不行走却到达,是因为它神妙。这是在反复说明上文的意思,最后又以‘《易》中有圣人的四种道’作结。”平庵项氏说:“从‘将有为’以下,专门讨论重视占断这一件事;但最后仍以四种道作结,是因为占断中有卦辞,变化中有卦象,举出其中一项,四件事便都包含在其中了。” 以上是第十章。朱熹说:这一章承接上一章的意思,说明《易》的作用有这四个方面。我按:韩康伯本在这里下面有“天一至地十二”十个字。朱熹把它和“天数五至行鬼神也”四十个字连在一起,移置到“大衍”之前。秀岩李氏虽然依照朱熹,把“天一地二”和“天数五”合为一处,却仍依照韩康伯本,把它放在本章末尾。《周易集说》卷三十。《经部,易类,周易集说》。钦定《四库全书》。《周易集说》卷三十一。宋代俞琰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