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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文忠集(宋欧阳修)三十三

文忠集卷一百二十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493–494 段

朝廷于濮议未有过失,故言事者但乞早行“皇伯”之议而已。中书以为前世议其礼,连年不决者甚多,此事体大,况人主谦抑已罢不议,有何过举可以论列?于是置而不问。防官羣至中书,扬言曰:“相公宜早了此事,无使【一作与】他人作竒货。”上亦已决意罢议,故言者虽多,一切不聴。由是防官愈益愧耻,既势不能止,又其本欲以言得罪而买名,故其言惟务激怒朝廷,无所忌惮,而肆为诬罔,多引董宏、朱博等事,借指臣某为首议之人,恣其丑诋。初两制以朝廷不用其议,意已有不平【一有者字】及防宪有言,遂翕然相与为表里,而庸俗中下之人不识礼义者,不知圣人重絶人嗣,凡无子者明许立后,是大公之道。但习见闾阎俚俗,养过房子及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畏人知者皆讳其所生父母,以为当然,遂以“皇伯”之议为是。防官既挟两制之助,而外论又如此,因以言惑众,云朝廷背弃仁宗恩徳,崇奬濮王,而庸俗俚巷之人至相语云:“待将濮王入太庙,换了仁宗木主。”中外汹汹,莫可晓谕。而有识之士知“皇伯”之议为非者,微有一言右朝廷,便指为奸邪。太常博士孙固尝有议,请称亲,议未及上,而防官交章弹之,由是有识之士皆钳口畏祸矣。久之中书商量,欲共定一酌中礼数,行之以息羣论,乃略草一事目进呈,乞依此降诏:“云濮安懿王是朕本生亲也,羣臣咸请封崇,而子无爵父之义,宜令中书门下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令王子孙嵗时奉祠,其礼止于如此而已。”乃是嵗九月也【忘其日矣】上览之略无难色曰:“只如”此极好,然须白过太后乃可行,且少待之。是时渐近南郊,朝廷事多,防议亦稍中息。上又未暇白太后,中书亦更不议及郊禋。既罢,明年正月防议复作,中书再将前所草事目进呈,乞降诏。上曰:“待三两日间白过太后,便可施行矣。”不期是夕,忽遣髙居简就曾公亮宅,降出皇太后手书云:“濮王许皇帝称亲,又云濮王宜称皇,三夫人宜称后。”与中书所进诏草中事絶异,而称皇、称后二事,上亦不曾先有宣谕。从初中书进呈诏草时,但乞上直降诏施行,初无一语及慈寿宫。而上但云欲白过太后然后施行,亦不云请太后降手书。此数事皆非上本意,亦非中书本意【一作议】是日,韩琦以祠祭致斋,惟曾公亮、赵槩与臣修在垂拱殿门閤子内,相顾愕然,以事出不意,莫知所为,因请就致斋处召韩琦同取防。少顷,琦至,不及交言,遂同上殿。琦前奏曰:“臣有一愚见,未知可否。”上曰:“如何?”琦曰:“今太后手书三事,其称亲一事可以奉行,而称皇、称后乞陛下辞免,别降手诏,止称亲,而却以臣等前日进呈诏草以茔为园,因园立庙,令王子孙奉祠等事,便载于手诏施行。”上欣然曰:“甚好。”遂依此降手诏施行【手诏具别卷】初中外之人为防官▯惑,云朝廷尊崇濮王,欲夺仁宗正统,故人情汹汹。及见手诏所行礼数止于如此,皆以为朝廷处置合宜,遂更无异论。惟建【一作是】皇伯之议者犹【一作稍】以称亲为不然,而吕诲等已纳告勑,杜门不出,其势亦难中止,遂专指称亲为非,益肆其诬罔,言韩琦交结中官苏利涉、髙居简,惑乱皇太后,致降手书,又专指臣修为首议之人,乞行诛戮以谢祖宗。其奏章正本进入,副本便与进奏官令传布。诲等既欲得罪以去,故每对见所言悖慢,惟恐上不怒也。上亦数谕中书云:“诲等遇人主无复君臣之礼。”然上圣。性仁厚,不欲因濮王事逐言事官,故屈意含容,久之至此,知其必不可留,犹数遣中使还其告勑,就家宣召。既决不出,遂各止以本官除外任。葢濮园之议,自中书始,初建【一作启】请以至称亲立庙,上未尝有一言,欲如何追崇,但虚懐恭已,一付大臣与有司,而惟典礼是从。尔其不称皇伯,欲称皇考,自是中书执议,上亦无所偏执。及诲等累论,久而不决者,葢以上性严重,不可轻囬,谓已降手诏罢议,故称伯称考,一切置而不议尔,非意有所偏执也。上尝谕韩琦等云:「昔汉宣帝即位八年始议追尊皇考,昨中书所议何太速也?」以此见上意慎重,不敢轻议耳,岂欲过当追崇也?至于中书惟称号,不敢用皇伯无稽之説,欲一遵典故耳。其他追崇礼数,皆未尝议及者,葢皇伯皇考称呼犹未决,而遽罢议,故未暇及追崇之礼也。其后所议,止于即园立庙而已。如诲等广引哀桓之事为厚诬者,皆未尝议及也。初,诲等既决必去之意,上屈意留之,不可得。赵瞻者,在数人中尤为庸下,殊不识事体,遂扬言于人云:「昨来官家但不曾下拜留我耳」,以此自夸有徳色。

译朝廷在濮议一事上并没有过失,所以进言的人只是请求早日实行称“皇伯”的议论而已。中书认为,前代议定这类礼仪,连续多年不能决定的很多;这件事关系重大,何况皇上谦抑自守,已经停止议论,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可以拿来论列呢?于是搁置不问。防谏官成群来到中书,扬言说:“宰相应当早些了结这件事,不要让别人把它当作奇货。”皇上也已经决定停止议论,所以进言的人虽多,一概不听。于是防谏官更加感到惭愧,既然形势上不能停止,又本来想靠进言获罪来买取名声,所以他们的言论只求激怒朝廷,无所顾忌,肆意捏造诬陷,多次引用董宏、朱博等人的事,把臣某指作首先提出此议的人,任意丑诋。起初两制官员因为朝廷不采用他们的意见,心中已经不平【一作有“者”字】;等到防谏官和御史台发言,便一致互相内外呼应,而庸俗中下之人不懂礼义,不知道圣人重视断绝后嗣,凡是没有儿子的人,明白允许立嗣,这是至公之道。他们只是习惯看到民间俚俗中收养过房子、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的情况,害怕别人知道的都避讳亲生父母,于是把“皇伯”的议论当成正确。防谏官既得到两制官员的支持,外面的舆论又如此,于是借进言迷惑众人,说朝廷背弃仁宗的恩德,尊崇濮王;庸俗街巷中的人甚至互相说:“等到把濮王迎入太庙,就要把仁宗的神主换掉。”朝廷内外一片喧扰,没有办法使人明白。有见识的人知道称“皇伯”的议论不对,只要稍微说一句支持朝廷的话,就被指为奸邪。太常博士孙固曾提出议论,请求称“亲”,还没来得及上奏,防谏官便交相弹劾他;因此有见识的人都闭口不言,害怕遭祸。过了很久,中书商议,想共同确定一种折中的礼数施行,以平息众议,于是略拟一份事项进呈,请求依此下诏:“濮安懿王是朕亲生的父亲,群臣都请求封崇;但没有儿子可以授给父亲爵位的道理,应当命中书门下以墓地为园,在园中立庙,命王的子孙按时奉祀,礼数止于此而已。”这时已经是这一年九月【忘了具体日期】。皇上看了,没有一点为难的神色,说:“这样很好,只是必须先禀告太后才能施行,暂且等一等。”当时渐渐接近南郊大礼,朝廷事务很多,濮议也稍稍平息。皇上又没有空闲向太后禀告,中书也没有再提郊祀之事。南郊大礼结束后,第二年正月,濮议又重新兴起。中书再次把先前草拟的事项进呈,请求下诏。皇上说:“等两三天向太后禀告过,就可以施行了。”没想到当天晚上,忽然派高居简到曾公亮家中,传出皇太后的手书说:“濮王可以让皇帝称为亲父,又说濮王应当称皇,三位夫人应当称后。”这与中书进呈的诏书草稿完全不同;至于称皇、称后的两件事,皇上此前也从未传谕。起初中书进呈诏书草稿时,只请求皇上直接下诏施行,完全没有一句话涉及慈寿宫;皇上也只是说想先禀告太后再施行,并没有说请太后下手书。这几件事都不是皇上的本意,也不是中书的本意【一作“议”】。这一天,韩琦因主持祠祭斋戒,只有曾公亮、赵槩和臣欧阳修在垂拱殿门旁的小阁子里,相互惊愕,因为事情出乎意料,不知道怎么办,于是请求到斋戒处召韩琦来共同应对。不一会儿韩琦到了,还来不及交谈,便一同上殿。韩琦上前奏道:“臣有一个愚见,不知可以不可以。”皇上说:“怎样?”韩琦说:“如今太后的手书有三件事,其中称亲的一件可以奉行;至于称皇、称后,请陛下辞免,另下手诏,只称亲;同时把臣等前日进呈的诏书草稿中‘以茔为园、在园中立庙、命王的子孙奉祀’等事项,直接载入手诏施行。” 皇上欣然说:“很好。”于是依此下手诏施行【手诏详见别卷】。起初朝廷内外的人被防谏官迷惑,说朝廷尊崇濮王,是想夺取仁宗的正统,所以人心汹汹。等看见手诏所实行的礼数仅仅到这种程度,大家都认为朝廷处置得合宜,于是再没有不同意见。只有主张称“皇伯”的人仍然认为称“亲”不对,而吕诲等已经接受了告敕,闭门不出,形势也难以中止,于是专门指责称“亲”不对,更加肆意诬陷,说韩琦结交宦官苏利涉、高居简,迷惑皇太后,导致她下手书;又专门指臣欧阳修是首先提出此议的人,请求诛杀臣来向祖宗谢罪。他们的奏章正本送入宫中,副本便交给进奏官传布。吕诲等既然想获罪离职,所以每次入对,都说悖逆傲慢的话,只怕皇上不发怒。皇上也多次对中书说:“吕诲等见到君主,已经不再有君臣之间的礼节。”然而皇上天性仁厚,不愿因濮王之事驱逐进言的官员,所以委屈自己的心意而包容他们。时间久了,知道他们必定不能留任,仍然多次派中使把告敕退还给他们,并到家中宣召。他们决定不出仕,于是分别只以原官职出任外地官员。大概濮园之议,是从中书开始的;起初提出请求,直到称亲、立庙,皇上从未说过一句想怎样追崇,只是虚心自持,把事情完全交给大臣和有关官署,而一切听从典礼。至于不称皇伯而想称皇考,是中书提出并坚持的议论,皇上自己也没有偏执。等吕诲等人屡次论列,事情长久不能决定,大概是因为皇上性情严肃持重,不能轻易改变意旨;他认为既然已经下手诏停止议论,所以称伯、称考的问题一概搁置不议,并不是心中偏执于某一方面。皇上曾对韩琦等说:“从前汉宣帝即位八年后才议论追尊皇考,前些时候中书所议为什么这样急迫?”由此可以看出皇上心意慎重,不敢轻易议论,哪里是想过分追崇呢?至于中书只议论称号,不敢采用没有根据的“皇伯”说法,是想完全遵循典故罢了。其他追崇礼数都从未议及,大概是因为皇伯、皇考的称呼还没有决定,就突然停止议论,所以来不及议论追崇的礼仪。后来所议论的,也只限于在园中立庙而已。像吕诲等人广泛引用哀王、桓王的事情来进行深重诬陷,都是从未议及的。起初吕诲等已经决定一定要离开,皇上委屈心意挽留他们,却不能使他们留下。赵瞻在这几个人中尤其庸鄙,完全不懂事情的体要,于是向人扬言说:“近来官家只是不曾下拜挽留我罢了。”把这件事用来自夸,表现自己有德行。

而吕诲亦谓人曰:「向若朝廷于防官所言事十行得三四,使我辈遮羞,亦不至决去。」由是言之,朝廷于濮议岂有过举,逐防官岂是上本意,而诲等决去,岂专为濮议耶?士大夫但见诲等所诬之言,而不知濮事本末,不究诲等用心者,但谓以言被黜便是忠臣,而争为之誉。果如诲等所料,诲等既果以此得虚名,而荐诲等者,又欲因以取名。夫扬君之恶而彰已善,犹不可,况诬君以恶而买【一作卖】虚名哉!呜呼,使诲等心迹不露,而诬罔不明,先帝之志不谕于后世,臣等之罪也。故直书其实,以备史官之采。

文忠集卷一百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文忠集卷一百二十一宋 欧阳修 撰濮议二或问:“罢议之诏,有权罢之文?议者谓‘权罢’者,有待之言也。葢朝廷廹于皇太后,不得已而罢,故云‘权罢’者,欲俟皇太后千秋万嵗后复议追崇耳。朝廷之意果如是乎?”答曰:“此厚诬之一事也。使朝廷果有此意,手诏虽无‘权’字,他日别议追崇,何施不可?何必先露此意示人?是时防谏方吹毛求疵,以指为朝廷过失。若君臣果有此意,亦当深谋宻计,岂肯明着诏令以资言者之口?”问者曰:“然则何故云‘权罢’?”答曰:“事体自当如此尔。追崇以彰圣君之孝而示天下也,本无中罢之理。今不得已而罢,当为迤逦之辞,故云‘权罢’。集议更令礼官徐求典礼者,乃体当如此【一有耳字】此事人所易知,而吕诲等欲恐迫人主,故厚诬以有待之説也。先帝毎语及此事,则不胜其愤,仰天而叹曰:‘天鉴在上,岂有此心?’”或问:“皇太后既已责中书不当议称皇考,而手书复有称皇、称后等事。议者谓韩琦交结髙居简,惑乱皇太后,请降手书。其称亲、称皇、称后皆非皇太后本意。果若是乎?”答曰:“手书非皇太后本意,事出禁中,非外人所得知也。若云因韩琦使髙居简请降手书,则又厚诬也。何以明之?若手书是韩▯所请,既降出便合奉行,岂敢却有沮难?又请上别降手诏也。以此而言,但见韩琦沮止手书称皇、称后二事,不见琦请降手书【一作诏】也。”问者又曰:“然则出于上意乎?”答曰:“亦非也。若出于上意,亦【一作则】当先谕中书商议,安得絶无一言及之?又若上意果有所主,而中书虽欲不奉行,犹须再三论列方可囬圣意,岂有韩琦一言上即从之,略无难色?以此知上意不主也。”问者又曰:“然则称皇、称后是哀桓之事,中书以为非而不奉行者也。而吕诲表乃【一作又】云‘致主之谋,不耻哀桓之乱制’者,何谓也?”答曰:“此所以为厚诬也。且称亲、置园寝及称皇考,皆是汉宣、光武事。吕诲等指以为哀桓之乱,制乃是指鹿为马尔,以此见其诬罔,何所不至也?据《汉书》师丹上防云:「定陶恭皇諡号既已前定义,不可复改。」据此,则恭王称皇,乃师丹许以为是者,故云不可复改尔。昨国家于濮王,固自不议称皇,就使称皇,亦是师丹所许者也。问者曰:「若此,则师丹当时与汉争论何事?」答曰:「董宏欲去定陶国号,而止称恭皇,及欲立庙京师尔。此二事是师丹所争也。葢恭皇之号常系于定陶,则自是于诸侯国称皇尔,与汉不相干也。若止称恭皇而不系以国,则有进干汉统之渐;又立庙京师,则乱汉宗庙,此师丹不得不争也。」昨濮王既不称皇而立庙,止在濮园,事无差僣,而吕诲等动以师丹自比,不知朝廷有何过举,诲等果争论何事也?问者曰:「诲等所论者称亲也,称亲果是乎?」答曰:「称亲是矣,此乃汉宣故事也。」谨按宣帝之父曰史皇孙,初丞相蔡义议称亲諡曰悼,裁置奉邑而已。其后魏相始改亲称皇考,而立庙京师。至哀帝时议毁汉庙,不合礼经者,于是毁悼皇考庙在京师者。是时丞相平晏等百余人议曰:「亲諡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由是言之,立庙京师,则当毁;称亲置奉邑,则自合经义也。所谓应经义者,即《仪礼》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是也。亲者,父母之称也。问者曰:「京师庙既毁,而又毁奉明园者何也?」答曰:「汉制宗室诸侯王皆有园,悼皇考自合置园,初名奉明园,置奉邑三百家可矣。其后增为一千六百家,而改奉明园为县,则僣天子之制矣,故议毁之也。」今国家追崇濮王,其礼数三而已,称亲一也,置园二也,立庙三也。称亲则汉儒所谓应经义者也;置园则汉宗室诸侯王之制也;立庙则一品家庙之制也。如汉诸王庙当在本国,今濮国【一有为字】虚名无立庙处,故即园而立庙尔,其依经合义可。以为万世法也。问者曰:汉儒既以称亲为应经义,又以两统二父为非【一有礼字】者,何谓也?岂其议自相矛楯乎?答曰:两议皆是,不相矛楯也。其初称亲而置邑也,止在下国,与汉朝不相干,故不违经义也。及其后立庙于京师,与汉祖宗并立,至元帝时议毁亲尽之庙,时昭帝既以亲未尽不毁,悼皇考亦以亲未尽不毁,是则悼皇考与汉祖宗并为世数,此为【一作谓字】两统二父也。元帝既上承昭宣,而又承悼皇考为世,所谓违离祖统者,其议皆是也。使悼皇考庙在奉明园,而不与汉朝宗庙相干,岂有两统二父之説乎?问者曰:父有二乎?答曰:何止二也。

译吕诲也对人说:“先前如果朝廷对防谏官所说的十件事能实行三四件,使我们遮一遮羞,也不至于坚决离开。”由此看来,朝廷在濮议上哪里有过分的举动,驱逐防谏官哪里是皇上的本意,而吕诲等坚决离开,难道只是为了濮议吗?士大夫只看见吕诲等人的诬陷之言,却不知道濮事的始末,不探究吕诲等人的用心,只说他们因进言被贬黜就是忠臣,争相为他们称誉。果然如吕诲等所料,他们既然真的因此取得了虚名,推荐吕诲等的人又想借此取得名声。宣扬君主的过错、彰显自己的善行,尚且不可以,何况诬陷君主有过来换取【一作“卖取”】虚名呢!唉,假如吕诲等人的心迹没有暴露,诬陷也没有被揭明,使先帝的志意不能为后世所知,那就是臣等的罪过。所以我直接记录事实,以备史官采录。《文忠集》卷一百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文忠集》卷一百二十一 宋欧阳修撰 濮议二 有人问:“停止议论的诏书中,有‘权且停止议论’的文字吗?议论的人说,所谓‘权罢’,是有待以后再议的意思。大概朝廷迫于皇太后,不得已停止议论,所以说‘权罢’,是想等皇太后千秋万岁以后,再恢复议论追崇。朝廷的意思果真如此吗?”回答说:“这是一件极其深重的诬陷。假如朝廷果真有这样的意思,那么手诏即使没有‘权’字,将来另行议论追崇,又有什么做不到的?何必预先透露这种意思给人看?当时防谏官正在吹毛求疵,寻找朝廷的过失。如果君臣果真有这样的打算,也应当深谋密计,哪里肯明白写在诏令中,给进言者提供口实?”问的人说:“那么为什么说‘权罢’呢?”回答说:“事情的体势本来就应当如此。追崇是为了彰显圣明君主的孝心并向天下表明,本来没有中途停止的道理。如今不得已而停止,应当说得委婉曲折一些,所以称作‘权罢’。集议后又命礼官徐徐寻求典礼依据,也是事情本来就应如此【一作有‘耳’字】。这件事人们很容易明白,而吕诲等想恐吓逼迫君主,所以极力诬陷,说成是有待日后再议的意思。先帝每次谈到此事,就无法抑制愤怒,仰天叹息说:‘上天明鉴,难道我有这种心思吗?’” 有人问:“皇太后既然已经责备中书不应当议论称皇考,手书中又有称皇、称后的事情。议论的人说,韩琦结交高居简,迷惑皇太后,请她下手书;其中称亲、称皇、称后都不是皇太后的本意。果真如此吗?”回答说:“手书不是皇太后的本意。事情出自宫禁之中,不是外人能够知道的。如果说是韩琦让高居简请求太后下手书,那又是极深的诬陷。怎么可以证明呢?如果手书是韩琦请求的,既然下发出来,就应当奉行,哪里还敢加以阻挠?又怎么会请求皇上另下手诏?由此看来,只能看见韩琦阻止手书中称皇、称后的两件事,看不见韩琦请求下手书【一作‘诏’】。”问的人又说:“那么,是出于皇上的意思吗?”回答说:“也不是。如果出于皇上的意思,就应当先告知中书商议,怎么会完全没有一句话提到?而且如果皇上确实有所主张,中书即使不想奉行,也必须再三论列,才可能改变圣意;哪里会有韩琦说一句,皇上立即听从,完全没有为难之色的呢?由此知道皇上并没有主张此事。”问的人又说:“那么,称皇、称后是哀王、桓王的旧事,中书认为不对,所以没有奉行,对吗?” 可是吕诲的奏表又说“辅佐君主的谋略,竟不以哀帝、桓帝那样的乱制为可耻”,这是什么意思?回答说:“这正是极其深重的诬陷。况且称亲、设置园寝以及称皇考,都是汉宣帝、光武帝时的事。吕诲等人却指这些为汉哀帝、桓帝的乱制,实在是指鹿为马。由此可见他们的诬罔,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来。根据《汉书》,师丹上疏说:‘定陶恭皇的谥号既然已经议定,就不能再改。’由此可见,称恭王为皇,是师丹认为可以的,所以才说不能再改。昨天朝廷对于濮王,本来就没有议论称皇;即使称皇,也是师丹所允许的。问者说:‘如果这样,那么师丹当时究竟和汉朝争论什么呢?’回答说:‘董宏想要取消定陶的国号,只称恭皇,并且想在京师建庙。这两件事才是师丹所争论的。因为“恭皇”这个称号一直系属于定陶,所以只是诸侯国称皇,与汉朝没有关系。如果只称恭皇而不系属于某国,就有逐渐干涉汉朝帝统的趋势;又在京师建庙,就会扰乱汉朝的宗庙,这正是师丹不得不争论的地方。’如今濮王既没有称皇,又建了庙,只是在濮园中,事情并没有差错僭越;吕诲等人却动不动就拿师丹自比,我不知道朝廷究竟有什么过失,他们究竟在争论什么呢?” 问者说:“吕诲等人所议论的是称亲。称亲果真是对的吗?”回答说:“称亲是对的,这是汉宣帝时的先例。我谨按宣帝的父亲叫史皇孙,当初丞相蔡义议定称亲,谥号为悼,只设置奉邑而已。后来魏相才改称亲为皇考,并在京师建庙。到了汉哀帝时,议论毁去不合礼经的汉庙,于是毁掉了建在京师的悼皇考庙。当时丞相平晏等一百多人议论说:‘称亲,谥号为悼,只设置奉邑,这些都符合经义。’由此说来,在京师建庙就应当毁去;称亲并设置奉邑,本来就符合经义。所谓符合经义,就是《仪礼》所说的‘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所谓亲,就是父母的称呼。问者说:‘京师的庙已经毁了,为什么又毁掉奉明园呢?’回答说:‘汉代制度规定,宗室诸侯王都有园。悼皇考本来就应当设置园,起初名为奉明园,设置三百户奉邑就可以了。后来增加到一千六百户,又把奉明园改为县,这就僭越了天子的制度,所以议论毁掉它。’如今国家追崇濮王,礼数只有三项:称亲,是第一项;设置园,是第二项;建庙,是第三项。” 称亲,是汉代儒者所说的符合经义;设置园,是汉代宗室诸侯王的制度;建庙,是一品官家庙的制度。按照汉代诸王的制度,庙应当建在本国;如今濮国只有虚名,没有可以建庙的地方,所以就在园中建庙,这在依循经文、符合义理方面是可以的,可以作为万世的法则。问者说:汉代儒者既认为称亲符合经义,又认为两统二父是不合礼的,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们的议论互相矛盾吗?回答说:两种议论都是对的,并不矛盾。当初称亲并设置奉邑,只在诸侯国之内,与汉朝没有关系,所以不违背经义。后来在京师建庙,与汉高祖以来的祖宗并列,到元帝时议论毁去悼皇考之庙。当时昭帝因为亲情尚未断绝,所以没有毁掉;悼皇考也因为亲情尚未断绝,所以没有毁掉。这样一来,悼皇考就和汉朝祖宗共同计算世次,这就是所谓两统二父。元帝既继承昭帝、宣帝的世系,又把悼皇考作为一世来继承,这就是所谓违背、分离祖统;因此那些议论都是对的。假如悼皇考的庙在奉明园,而不与汉朝宗庙相干,哪里会有两统二父的说法呢?问者说:父亲难道可以有两个吗?回答说:哪里只是两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