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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八闽通志二十五

卷之二十九

史藏 · 地理 · 已译 · 第 358–362 段

〔元〕

  泉州路总管府上。按《元史》:“初尝置平海行中书于泉州,及迁行省于福州,遂为泉州路总管。” 职员与福州路同。 经历司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儒学教授、学正、学录各一员,训导六员。 蒙古学、医学、阴阳学职员与福州路同。 广平仓监纳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准行用库职员与福州路同。丰衍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杂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 都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清源站正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脱脱禾孙掌盘诘使客辨其真伪。脱脱禾孙、副脱脱禾孙各一员。录事司初立南北二司,后并为一。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同。

  晋江县中。 达鲁花赤、县尹、县丞、主簿、县尉各一员。按《元史》:“中县不置丞。”而《三山续志》:“闽县亦中县也。”皆不置丞。《泉州志》:“晋江、南安皆中县,而各有丞。”又元诸县皆有典史,而《泉州志》诸县皆无之2,疑志误也。

  南安县中。 职员与晋江县同。

  同安县下。 达鲁花赤、县尹、主簿、县尉各一员。

  德化县下。 永春县下。 安溪县下。 惠安县下。 上四县职员俱与同安县同。

  湖州翼万户府 本府及幕官职员与福州路亳州翼万户府同。 镇抚司本志作“司”,《三山续志》作“所”。镇抚二员。 镇遏司千户、百户各二员,照磨一员。

  上千户所 达鲁花赤、千户、副千户各一员,案牍一员,弹压二员。按本志,各所皆有弹压司,皆有弹压二员。

  中千户所 职员与上千户所同。改案牍为都目。

  下千户所 职员亦与上千户所同。但改案牍为吏目。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汉人参用。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

  左副翼万户府 职员俱与湖州翼万户府同。

  水寨官、湖州翼、左副翼百户各一员。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府有司吏十一人、典吏二十七人。 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 广平、永宁二仓大使、副使各一员。 晋安马驿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晋江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闽县同。县有司吏七人、典吏十六人。 祥芝、深沪、围头、乌浔四巡检司巡检各二员3。税课局大使一员。 福全仓副使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南安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晋江县同。 澳头巡检司巡检一员。 康店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同安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宁府建安县同。 峰上、塔头、高浦、陈坑、官澳、田浦、烈屿、苎溪八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金门、嘉禾、高浦三仓副使各一员。 大轮、深青二驿驿丞各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德化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永福县同。县有司吏一人、典吏七人。 安仁、高镇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阴阳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永春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永福县同。吏员亦同。 阴阳、医学、僧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安溪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永福县同。吏员亦同。 源口渡巡检司巡检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惠安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亦同。 小4、峰尾、獭窟、黄崎四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崇武仓副使一员。锦田驿驿丞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职

  泉州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永宁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福全、高浦、嘉禾、崇武、金门十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漳州府

〔唐〕

  漳州漳浦郡下。 刺史、别驾、司马各一员。下州有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 录事、参军事一员,有吏二人。 录事一员,司仓参军事一员,有佐、史各二人。 司户参军事一员,有佐一人、史四人、帐史一人。 司田参军事一员,有佐、史各二人。 司法参军事一员,有佐一人、史三人。 参军事二员,文学一员,元和六年废。其学生凡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员。其学生凡十人。

  龙溪县中下。 龙岩县中下。 漳浦县中下。 上三县职员俱与福州长溪县同。

〔宋〕

  漳州下。按《宋史》:“漳浦郡军事。” 知州事一员,通判军事一员,按本志,又有添差通判,然废置不一。 军事判官一员,军事推官一员。按宋漳州推官黄桂《重建厅记》:“国朝有两使防团军事推判官,漳闽偏州,推判官曰军事。” 诸曹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 州学教授一员。 本州武官:兵马都监一员,兵马监押二员,监都税务一员。

  龙溪县望。 职员与福州闽县同。 四县同巡检一员,中栅巡检一员。

  漳浦县望。 职员与福州古田县同。

  龙岩县望。 长泰县望。 上二县职员俱与闽县同。

译〔元〕 泉州路总管府,上路。按《元史》:“起初曾在泉州设置平海行中书省,后来把行省迁到福州,于是改为泉州路总管府。”职员与福州路相同。经历司设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司狱司设司狱一员。儒学设教授、学正、学录各一员,训导六员。蒙古学、医学、阴阳学的职员与福州路相同。广平仓设监纳大使、副使各一员。平准行用库的职员与福州路相同。丰衍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杂造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都税务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清源站设正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脱脱禾孙负责盘问、检查往来使客,辨别真伪;设脱脱禾孙、副脱脱禾孙各一员。录事司起初分设南、北二司,后来合并为一司,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相同。晋江县,中县。设达鲁花赤、县尹、县丞、主簿、县尉各一员。按《元史》:“中县不设置县丞。”而《三山续志》说:“闽县也是中县。”两者都说不设县丞。《泉州志》说:“晋江、南安都是中县,却各有县丞。”另外,元代各县都有典史,而《泉州志》记载各县都没有典史2,疑为该志错误。南安县,中县。职员与晋江县相同。同安县,下县。设达鲁花赤、县尹、主簿、县尉各一员。德化县、永春县、安溪县、惠安县,都是下县。以上四县的职员都与同安县相同。湖州翼万户府:本府及幕官的职员与福州路亳州翼万户府相同。镇抚司,本志作“司”,《三山续志》作“所”。设镇抚二员。镇遏司设千户、百户各二员,照磨一员。上千户所:设达鲁花赤、千户、副千户各一员,案牍一员,弹压二员。按本志记载,各千户所都有弹压司,并且都有弹压二员。中千户所:职员与上千户所相同,将案牍改为都目。下千户所:职员也与上千户所相同,但将案牍改为吏目。上百户所设百户二员,蒙古人、汉人交替任用。下百户所设百户一员。左副翼万户府:职员都与湖州翼万户府相同。水寨官、湖州翼百户、左副翼百户各一员。〔国朝〕 文职 本府以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的职员都与建宁府相同。府中有司吏十一人、典吏二十七人。织染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广平、永宁二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晋安马驿设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的职员都与建宁府相同。晋江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福州府闽县相同。县中有司吏七人、典吏十六人。祥芝、深沪、围头、乌浔四个巡检司,巡检各二员。税课局设大使一员。福全仓设副使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南安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晋江县相同。澳头巡检司设巡检一员。康店驿设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都与福州府长乐县相同。同安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建宁府建安县相同。峰上、塔头、高浦、陈坑、官澳、田浦、烈屿、苎溪八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金门、嘉禾、高浦三仓,副使各一员。大轮、深青二驿,驿丞各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都与长乐县相同。德化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福州府永福县相同。县中有司吏一人、典吏七人。安仁、高镇二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阴阳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永春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与永福县相同,吏员也相同。阴阳、医学、僧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安溪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与永福县相同,吏员也相同。源口渡巡检司设巡检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惠安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也相同。小[缺字]4、峰尾、獭窟、黄崎四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崇武仓设副使一员。锦田驿设驿丞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武职 泉州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右、中、前、后五个千户所的职员,都与福州左卫相同。永宁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右、中、前、后、福全、高浦、嘉禾、崇武、金门十个千户所的职员,都与福州左卫相同。漳州府 〔唐〕 漳州,漳浦郡,下州。刺史、别驾、司马各一员。下州设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录事参军事一员,属吏二人。另设录事一员、司仓参军事一员,属佐、史各二人。司户参军事一员,属佐一人、史四人、帐史一人。司田参军事一员,属佐、史各二人。司法参军事一员,属佐一人、史三人。参军事二员,文学一员,元和六年废除。学生共四十人。医学博士一员,学生共十人。龙溪县、龙岩县、漳浦县,都是中下县。以上三县的职员都与福州长溪县相同。〔宋〕 漳州,下州。按《宋史》:“漳浦郡,军事州。”设知州事一员、通判军事一员。按本志记载,又有添差通判,但设置或裁撤并不一致。军事判官一员、军事推官一员。按宋代漳州推官黄桂《重建厅记》说:“本朝设两使、防团军事推判官;漳州、闽州属于偏州,推判官称为军事。”各曹官有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州学教授一员。本州武官有兵马都监一员、兵马监押二员、监都税务一员。龙溪县,望县。职员与福州闽县相同。四县同巡检一员,中栅巡检一员。漳浦县,望县。职员与福州古田县相同。龙岩县、长泰县,都是望县。以上二县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

〔元〕

  漳州路总管府下。 本路及幕属职员俱与建宁路同。

  录事司 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同。

  龙溪县 漳浦县 龙岩县 长泰县 南靖县(俱下。) 上五县职员俱与福州路闽县同。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吏员亦同。 税课司大使、副使各一员。 常平、镇海二仓大使、副使各一员5。 丹霞驿驿丞一员。 杂造局、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龙溪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与福州府闽县同。县有司吏八人、典吏十八人。 柳营江、濠门、海门社三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江东、甘棠二驿驿丞各一员。

  漳浦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宁府建安县同。 洪淡、后葛、青山、井尾、乌尾、金石、东沉、古雷、盘陀九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陆鳌、云霄、玄钟三仓副使各一员。 临漳、云霄、南诏三驿驿丞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龙岩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安同。 雁石、东西洋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长泰县 本县职员与福州府永福县同。有司吏二人、典吏七人。 儒学职员与闽县同。 朝天岭巡检司巡检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南靖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宁府政和县同。小溪、九龙岭、和溪、永丰四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长平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漳平县 知县、主簿、典史各一员。有司吏二人,典吏八人。 儒学职员与闽县学同。 桃源店、溪南、归化三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武职

  漳州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龙岩中六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镇海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汀州府

〔唐〕

  汀州临汀郡下。 职员俱与漳州同。州有典狱等,各曹有佐史等,及经学生、医学生亦同。

  长汀县 宁化县 沙县(俱中下。) 上三县职员俱与福州长溪县同。

〔宋〕

  汀州下。按《宋史》:“临汀郡军事。” 本州及州学职员俱与漳州同。 本州武官:兵马都监、按本志,有添差兵马都监厅二所。 兵马监押。员数俱未详。

  长汀县望。 职员与福州闽县同。 古城寨巡检。按本志同巡检一员。

  宁化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安远、中定、南平、北安四寨巡检。员数未许。

  上杭县上。 知县、丞、尉各一员。 梅溪寨巡检一员。

  武平县上。 职员与福州罗源县同。 三折溪、象洞二寨巡检名一员。

  清流县 职员与罗源县同。 明溪寨巡检一员。

  连城县 职员与罗源县同。北困寨巡检。员数未详。

寄治附

  殿前司左翼军按本志:“绍兴间,屯左翼军数百,置正副将,寻命郡守领节制焉。” 正将、副将各一员。

〔元〕

  汀州路总管府下。 本路及幕属职员俱与建宁路同。

  录事司 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同。

  长汀县 宁化县(俱中。) 清流县 连城县 上杭县 武平县(俱下。) 上六县并儒学职员,俱与福州路闽县同。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府有司吏八人、典吏二十人。 预备仓大使、副使各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长汀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闽县同。吏员亦同。 古城县巡检司巡检一员。 临汀、馆前二驿驿丞各一员。

  宁化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建宁府政和县同。 安远寨巡检司巡检一员。 石牛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上杭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政和县同。 平西、蓝屋二驿驿丞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同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平县 职员与福州府永福县同。旧有县丞、主簿各一员,景泰间省。有司吏二人、典吏九人。 儒学职员与闽县同。 永平、象洞二寨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清流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政和县同。 铁石巡检司巡检一员。 九龙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连城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政和县同。 北团寨巡检司巡检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公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归化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政和县同。 夏阳巡检司巡检一员。 明溪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永定县 职员与永福县同。吏员与武平县同。 儒学教谕一员。 兴化乡、太平、三层岭三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阴阳、医学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译〔元〕 漳州路总管府,下路。本路及幕属的职员都与建宁路相同。录事司: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相同。龙溪县、漳浦县、龙岩县、长泰县、南靖县,都是下县。以上五县的职员都与福州路闽县相同。〔国朝〕 文职 本府以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的职员都与建宁府相同,吏员也相同。税课司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常平、镇海二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5。丹霞驿设驿丞一员。杂造局、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的职员都与建宁府相同。龙溪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与福州府闽县相同。县中有司吏八人、典吏十八人。柳营江、濠门、海门社三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江东、甘棠二驿,驿丞各一员。漳浦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建宁府建安县相同。洪淡、后葛、青山、井尾、乌尾、金石、东沉、古雷、盘陀九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陆鳌、云霄、玄钟三仓,副使各一员。临漳、云霄、南诏三驿,驿丞各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福州府长乐县相同。龙岩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建安县相同。雁石、东西洋两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长泰县:本县职员与福州府永福县相同。有司吏二人、典吏七人。儒学职员与闽县相同。朝天岭巡检司设巡检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南靖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建宁府政和县相同。小溪、九龙岭、和溪、永丰四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长平驿设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漳平县:知县、主簿、典史各一员。有司吏二人、典吏八人。儒学职员与闽县学相同。桃源店、溪南、归化三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武职 漳州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右、中、前、后、龙岩中六个千户所的职员,都与福州左卫相同。镇海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右、中、前、后五个千户所的职员,都与福州左卫相同。汀州府 〔唐〕 汀州,临汀郡,下州。职员都与漳州相同。州中设有典狱等职,各曹设有佐、史等职,此外经学生、医学生也相同。长汀县、宁化县、沙县,都是中下县。以上三县的职员都与福州长溪县相同。〔宋〕 汀州,下州。按《宋史》:“临汀郡,军事州。”本州及州学的职员都与漳州相同。本州武官有兵马都监;按本志记载,又设有添差兵马都监厅二所。另有兵马监押,人数都不详。长汀县,望县。职员与福州闽县相同。古城寨设巡检。按本志,另有同巡检一员。宁化县,望县。职员与闽县相同。安远、中定、南平、北安四寨设巡检,人数未详。上杭县,上县。知县、县丞、县尉各一员。梅溪寨设巡检一员。武平县,上县。职员与福州罗源县相同。三折溪、象洞二寨各设巡检名一员。清流县:职员与罗源县相同。明溪寨设巡检一员。连城县:职员与罗源县相同。北困寨设巡检,人数不详。寄治附 殿前司左翼军:按本志说:“绍兴年间,屯驻左翼军数百人,设置正将、副将,不久又命郡守负责节制。”正将、副将各一员。〔元〕 汀州路总管府,下路。本路及幕属的职员都与建宁路相同。录事司: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相同。长汀县、宁化县,都是中县;清流县、连城县、上杭县、武平县,都是下县。以上六县以及儒学的职员,都与福州路闽县相同。〔国朝〕 文职 本府以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的职员都与建宁府相同。府中有司吏八人、典吏二十人。预备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的职员都与建宁府相同。长汀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福州府闽县相同,吏员也相同。古城县巡检司设巡检一员。临汀、馆前二驿,驿丞各一员。宁化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建宁府政和县相同。安远寨巡检司设巡检一员。石牛驿设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上杭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政和县相同。平西、蓝屋二驿,驿丞各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武平县:职员与福州府永福县相同。原来设县丞、主簿各一员,景泰年间裁省。有司吏二人、典吏九人。儒学职员与闽县相同。永平、象洞二寨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清流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政和县相同。铁石巡检司设巡检一员。九龙驿设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连城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政和县相同。北团寨巡检司设巡检一员。阴阳、医学、僧道公司职员与长乐县相同。归化县:本县及儒学的职员都与闽县相同。吏员与政和县相同。夏阳巡检司设巡检一员。明溪驿设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与长乐县相同。永定县:职员与永福县相同。吏员与武平县相同。儒学设教谕一员。兴化乡、太平、三层岭三个巡检司,巡检各一员。阴阳、医学职员与长乐县相同。

武职

  汀州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上杭六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武平守御千户所直隶行都司。将乐守御千户所仿此。 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二员,百户一十员,吏目一员。吏目以文职充,所之幕官也。

延平府

〔宋〕

  南剑州上。按《宋史》:“剑浦郡军事。”本志不载宋、元职员,考究多未详。

  本州及州学职员俱与漳州同。 本州武官职员未详。

  剑浦县紧。 职员与福州闽县同。 大历寨巡检一员。

  将乐县上。 职员与闽县同。 万安寨巡检一员。

  顺昌县上。 职员与汀州上杭县同。 仁寿寨巡检一员,监商税务一员。

  沙县中。 职员与福州罗源县同。 北乡、浮流二寨巡检各一员,监商税务一员。

  尤溪县上。 职员未详。英果寨巡检一员。

寄治附

  殿前司左翼军按本志,泉州分兵来镇。 职员未详。

〔元〕

  延平路总管府下。 本路及幕属职员俱与建宁路同。

  录事司 职员与建宁路录事司同。

  南平县中。 职员与闽县同。 大历巡检一员。 茶洋、王台二站职员未详。

  尤溪县中。 职员与闽县同。 英果、高才坂二寨巡检各一员,税务大使一员。

  沙县中。 职员与闽县同。

  顺昌县中。 将乐县中。 上二县职员俱与闽县同。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府有司吏九人、典吏二十三人6。 剑浦、峡二递运所大使各一员。 丰衍仓大使、副使各一员。 剑浦驿驿丞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南平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闽县同。吏员亦同。 峡、大历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西芹税务局大使一员。 茶洋、王台、大横三驿驿丞各一员。 西芹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将乐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汀州府上杭县同。 万安寨巡检司巡检一员。 税课局、万安税课局大使各一员。 三华水驿、白莲马驿驿丞各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尤溪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上杭县同。 高才坂、英果寨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沙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上杭县同。 北乡巡检司巡检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顺昌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上杭县同。 仁寿巡检司巡检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富屯、双峰二驿驿丞各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永安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与上杭县同。 安砂、湖口二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职

  延平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 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将乐守御千户所职员与汀州府武平守御千户所同。

  永安守御千户所旧隶邵武卫。景泰五年奉旨调守永安。 职员与福州府梅花千户所同。

邵武府

〔宋〕

  邵武军按《宋史》,同下州。 知军事、通判、军事判官各一员。按本府《官制志》,宋有节度、观察推官各一员。考之《宋史》,邵武在宋为军同下州。而宋下州但有军事推官,并无节度、观察推官之名。又考本府《公署志》,宋军治但有通判、签判二厅,至元始有推官厅。又考本府题名志,亦但有通判,而无推官。又考兴化府在宋亦为军同下州。宋志亦但有判官,而无推官。则志所列节度、观察推官,其误明矣,今正之。 诸曹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 军学教授一员。 监税务一员。

  邵武县望。 职员与福州闽县同。

  泰宁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监税务一员。

  建宁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光泽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监税务一员。

译武职 汀州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右、中、前、后、上杭六个千户所的职员,都与福州左卫相同。武平守御千户所直属行都司,将乐守御千户所依此办理。设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二员、百户一十员、吏目一员。吏目由文职人员充任,是该千户所的幕官。延平府 〔宋〕 南剑州,上州。按《宋史》:“剑浦郡,军事州。”本志没有记载宋、元两代的职员,考察研究也大多不详。本州及州学的职员都与漳州相同。本州武官的职员不详。剑浦县,紧县。职员与福州闽县相同。大历寨设巡检一员。将乐县,等级为上县。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万安寨设巡检一员。顺昌县,等级为上县。职员设置与汀州上杭县相同。仁寿寨设巡检一员、监商税务一员。沙县,等级为中县。职员设置与福州罗源县相同。北乡、浮流二寨各设巡检一员,另设监商税务一员。尤溪县,等级为上县。职员设置不详。英果寨设巡检一员。寄治附属机构。殿前司左翼军:据本志记载,由泉州分派军队前来镇守。职员设置不详。〔元代〕 延平路总管府,等级为下路。本路以及幕属机构的职员设置,都与建宁路相同。录事司:职员设置与建宁路录事司相同。南平县,等级为中县。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大历设巡检一员。茶洋、王台二站的职员设置不详。尤溪县,等级为中县。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英果、高才坂二寨各设巡检一员,另设税务大使一员。沙县,等级为中县。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顺昌县,等级为中县。将乐县,等级为中县。以上二县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本朝〕 文职 本府以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的职员设置,都与建宁府相同。本府设司吏九人、典吏二十三人6。剑浦、峡二递运所各设大使一员。丰衍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剑浦驿设驿丞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的职员设置,都与建宁府相同。南平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府闽县相同。吏员设置也相同。峡、大历二巡检司各设巡检一员。西芹税务局设大使一员。茶洋、王台、大横三驿各设驿丞一员。西芹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将乐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吏员设置与汀州府上杭县相同。万安寨巡检司设巡检一员。税课局、万安税课局各设大使一员。三华水驿、白莲马驿各设驿丞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府长乐县相同。尤溪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吏员设置与上杭县相同。高才坂、英果寨二巡检司各设巡检一员。税课局设大使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长乐县相同。沙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吏员设置与上杭县相同。北乡巡检司设巡检一员。税课局设大使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长乐县相同。顺昌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吏员设置与上杭县相同。仁寿巡检司设巡检一员。税课局设大使一员。富屯、双峰二驿各设驿丞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长乐县相同。永安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吏员设置与上杭县相同。安砂、湖口二巡检司各设巡检一员。税课局设大使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长乐县相同。武职 延平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千户所、右千户所、中千户所、前千户所、后千户所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左卫相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五千户〕 将乐守御千户所的职员设置,与汀州府武平守御千户所相同。永安守御千户所原隶属于邵武卫。景泰五年奉诏调来镇守永安。职员设置与福州府梅花千户所相同。邵武府 〔宋代〕 邵武军:据《宋史》,相当于下州。设知军事、通判、军事判官各一员。据本府《官制志》,宋代还设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员。考察《宋史》,邵武在宋代属于与下州同等的军,而宋代下州只有军事推官,并没有节度推官、观察推官之名。又考察本府《公署志》,宋代军府治所只有通判、签判二厅,到元代才有推官厅。再考察本府《题名志》,也只有通判而没有推官。又考察兴化府,宋代也属于与下州同等的军,宋志同样只有判官而没有推官。由此可知,志书所列节度推官、观察推官明显有误,现予以订正。诸曹官设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军学设教授一员。税务设监税一员。邵武县,等级为望县。职员设置与福州闽县相同。泰宁县,等级为望县。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设监税务一员。建宁县,等级为望县。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光泽县,等级为望县。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设监税务一员。

〔元〕

  邵武路总管府下。 本路职员与建宁路同。 儒学教授、学录各一员。 樵溪、云岩二书院山长各一员。 富有、行用二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蒙古学必阇赤、教授各一员。 医学教授、学正各一员。 医工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税务提领、副使各一员。 僧纲司僧录、僧判、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二员。 道录司道录、道判、知事务一员,提控案牍二员。

  录事司 职员与福州路录事司同。

  邵武县中。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路闽县同。 杨坊、拿口二商税务务使、副使各一员。 水口、杨坊、拿口、同巡四寨巡检各一员。 樵川、林墩、拿口三站提领各一员,副提领各一员。 僧录司都纲一员。 道录司威仪一员。

  光泽县中。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 大寺寨巡检一员。 止马商税务务使、副务使各一员。 杭川、杉关二站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僧道录司职员俱与邵武县同。

  泰宁县中。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 商税务务使、副使各一员。 僧道录司职员俱与邵武县同。

  建宁县中。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 西安寨巡检一员。 商税务务使、副使各一员。 僧道录司职员俱与邵武县同。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局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府有司吏六人、典吏十四人。 常丰仓大使、副使各一员。 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邵武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闽县同。县吏与汀州府上杭县同。 水口巡检司巡检一员。 樵川、拿口、林墩三驿驿丞各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泰宁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县吏亦同。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建宁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县吏与上杭县同。 西安巡检司巡检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光泽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县吏与上杭县同。 大寺寨巡检司巡检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 杭川 杉关二驿驿丞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职

  邵武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兴化府

〔宋〕

  兴化军按《宋史》,初名太平军,后改今名,同下州。 知军事、通判各一员,军事判官一员。国初,军监皆以判官兼同知。咸平初兼通判。天禧间,流内铨请自今军监判官更不兼通判,从之。元丰间,为佥书判官厅公事。后复旧为军事判官。 诸曹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兼司户各一员,军学教授一员。元丰初置一员。宣和间行三舍法,增置三员,后复旧。 兴化军武官:按旧志,自清源析而为军,有屯驻、驻泊巡检,兵士俱隶焉。又按《泉州刺史题名》,淳化二年,知州事衔带管勾泉、福、漳州、兴化军屯驻、驻泊巡检本城兵士。至道元年,加提举都同巡检。咸平六年,改提举泉、漳、福州、兴化军都同巡检捉贼公事。庆历三年,止。 兵马都监兼在城巡检一员,兵马都监一员,按本志,又有添差二员。淳熙中省一员。 监在城都商税务一员,兴、泉巡辖马递铺一员。

  宫观、岳庙、宗室、添监 主管宗道观三员,岳庙二员,监税不厘务二员,戚里添监不厘务一员。

  使臣 正任厘务二员,拣汰离军大小使臣下班副尉、添监、岳庙十五员,十三处战功大小使臣添差不厘务四员。

  归正忠顺官 添监不厘务大小使臣七员,岳庙一员,下班副尉八员,忠顺官二十三员。

  莆田望。 职员与福州府闽县同。 监涵头盐仓一员。兼烟火公事,绍兴间置。催煎官一员,淳熙间省。 迎仙巡检一员,衔带兴化军同巡检。 系蓼巡检一员。衔带兴化军泉州巡捉私盐兼沿海巡检。

  仙游县望。 职员与闽县同。

  兴化县中。 职员与福州府罗源县同。

〔元〕

  兴化路总管府下。 本路及幕属职员俱与建宁路同。

  录事司 职员与建宁路录事司同。

  莆田县中。 仙游县 兴化县(俱下。) 上三县职员俱与福州路闽县同。

〔国朝〕

文职

  本府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杂造局职员俱与建宁府同。府有司吏八人,典吏一十九人。 大有仓大使、副使各一员,平海仓大使一员。 莆阳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职员俱与建宁府同。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莆田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府闽县同。县有司吏八人,典吏一十九人。 迎仙、冲沁、小屿、吉了、青山、嵌头六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税课局大使一员。莆禧仓副使一员。 涵头、莆禧、黄石三河泊所7河泊官员各一员。

  仙游县 职员与福州府永福县同有司吏六人、典吏七人。 儒学职员与闽县同正统二年省训导一员。 枫亭驿驿丞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译〔元代〕 邵武路总管府,等级为下路。本路职员设置与建宁路相同。儒学设教授、学录各一员。樵溪、云岩二书院各设山长一员。富有、行用二库各设提领、大使、副使一员。司狱司设司狱一员。蒙古学设必阇赤、教授各一员。医学设教授、学正各一员。医工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税务设提领、副使各一员。僧纲司设僧录、僧判、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二员。道录司设道录、道判、知事务一员,提控案牍二员。录事司:职员设置与福州路录事司相同。邵武县,等级为中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路闽县相同。杨坊、拿口二处商税务各设务使、副使一员。水口、杨坊、拿口、同巡四寨各设巡检一员。樵川、林墩、拿口三站各设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僧录司设都纲一员。道录司设威仪一员。光泽县,等级为中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大寺寨设巡检一员。止马商税务设务使、副务使各一员。杭川、杉关二站各设提领、副提领一员。僧道录司的职员设置与邵武县相同。泰宁县,等级为中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商税务设务使、副使各一员。僧道录司的职员设置与邵武县相同。建宁县,等级为中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西安寨设巡检一员。商税务设务使、副使各一员。僧道录司的职员设置与邵武县相同。〔本朝〕 文职 本府以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局的职员设置,都与建宁府相同。本府设司吏六人、典吏十四人。常丰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的职员设置,都与建宁府相同。邵武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府闽县相同。县吏设置与汀州府上杭县相同。水口巡检司设巡检一员。樵川、拿口、林墩三驿各设驿丞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泰宁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县吏设置也相同。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府长乐县相同。建宁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县吏设置与上杭县相同。西安巡检司设巡检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长乐县相同。光泽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县吏设置与上杭县相同。大寺寨巡检司设巡检一员。税课局设大使一员。杭川、杉关二驿共设驿丞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长乐县相同。武职 邵武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千户所、右千户所、中千户所、前千户所、后千户所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左卫相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五千户〕 兴化府 〔宋代〕 兴化军:据《宋史》,最初称太平军,后来改为现在的名称,等级与下州相同。设知军事、通判各一员,军事判官一员。宋朝初年,军监都由判官兼任同知;咸平初年兼任通判;天禧年间,流内铨请求今后军监判官不再兼任通判,获准实行;元丰年间,改为佥书判官厅公事;后来又恢复旧制,设军事判官。诸曹官设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兼司户各一员,军学设教授一员。元丰初年设置一员;宣和年间实行三舍法,增设三员,后来又恢复旧制。兴化军武官:据旧志,兴化军从清源军析置而来,设屯驻、驻泊巡检,兵士都隶属其下。又据《泉州刺史题名》,淳化二年,知州事加衔兼管勾泉州、福州、漳州、兴化军屯驻、驻泊巡检及本城兵士;至道元年,加提举都同巡检;咸平六年,改为提举泉州、漳州、福州、兴化军都同巡检捉贼公事;庆历三年,停止设置。设兵马都监兼在城巡检一员,兵马都监一员。据本志,又增设添差二员;淳熙年间裁减一员。设监在城都商税务一员,兴州、泉州巡辖马递铺一员。宫观、岳庙、宗室、添监:主管宗道观三员,岳庙二员,监税不厘务二员,戚里添监不厘务一员。使臣:正任厘务二员,拣汰离军大小使臣下班副尉、添监、岳庙十五员,十三处战功大小使臣添差不厘务四员。归正忠顺官:添监不厘务大小使臣七员,岳庙一员,下班副尉八员,忠顺官二十三员。莆田,等级为望县。职员设置与福州府闽县相同。涵头盐仓设监仓一员,兼办烟火公事,绍兴年间设置。催煎官一员,淳熙年间裁减。迎仙设巡检一员,带兴化军同巡检衔。系蓼设巡检一员,带兴化军泉州巡捉私盐兼沿海巡检衔。仙游县,等级为望县。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兴化县,等级为中县。职员设置与福州府罗源县相同。〔元代〕 兴化路总管府,等级为下路。本路以及幕属机构的职员设置,都与建宁路相同。录事司:职员设置与建宁路录事司相同。莆田县,等级为中县。仙游县、兴化县,均为下县。以上三县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路闽县相同。〔本朝〕 文职 本府以及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儒学、税课司、杂造局的职员设置,都与建宁府相同。本府设司吏八人、典吏一十九人。大有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平海仓设大使一员。莆阳驿设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纲道纪司的职员设置,都与建宁府相同。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莆田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府闽县相同。县设司吏八人、典吏一十九人。迎仙、冲沁、小屿、吉了、青山、嵌头六巡检司各设巡检一员。税课局设大使一员。莆禧仓设副使一员。涵头、莆禧、黄石三河泊所各设河泊官一员。仙游县:职员设置与福州府永福县相同,设司吏六人、典吏七人。儒学职员设置与闽县相同,正统二年裁减训导一员。枫亭驿设驿丞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府长乐县相同。

武职

  兴化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平海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莆禧六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平海卫学教授一员,以文职充。正统八年,指挥同知王茂奏立武学,以教武职及军中子弟之俊秀者,曰官生、曰军生;天顺四年,湖广蕲水县教谕莆人宋叔昭奏以近卫民间子弟之俊秀者附入,曰民生,俱无定额。成化二年,制令武生年深者,许间岁贡一人入太学,如县学廪膳生员之例焉。 训导。弘治元年始除一员。学有司吏一员。

福宁州

〔国朝〕

文职

  本州唐、宋俱为长溪县,元升为福宁州,皆隶福州。国朝初为福宁县。成化间复升为州,直隶布政司。 知州、同知、判官各一员,吏目一员。州之幕官也。州有司吏七人、典吏一十七人。 儒学学正一员,训导三员。生员廪膳、增广各三十人。学有司吏一人。 松山、大筼筜、水澳、青湾、高罗、延停、柘洋六巡检司巡检各一员。 税课司大使一员。 广盈、大金二仓大使各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学典术一员,医学典科一员。 僧正司僧正一员。 道正司道正一员。

  宁德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福州路闽县同。县有司吏六人,典吏一十三人。 东洋麻岭巡检司巡检一员。 河泊所河泊官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福州府长乐县同。

  福安县 本县及儒学职员俱与闽县同。吏员亦同。 白石巡检司巡检一员。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职员俱与长乐县同。

武职

  福宁卫指挥使司 本卫及经历司、镇抚左、右、中、前、后、大金、定海七千户所职员俱与福州左卫同。

  校 注

  1 万历《泉州府志 官守志》作“小兜巡检一员”。

  2 万历《泉州府志 官守志》:“晋江县、南安县皆中县,各有典史,其它下县则无。”

  3 万历《泉州府志 官守志》作“巡检各一员”。

  4 万历《泉州府志 官守志》作“小岞”。

  5 光绪《漳州府志 秩官》载:“常平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镇海卫仓副使一员。”

  6 嘉靖《延平府志 官司志》作“府司吏十人”,注:“吏、礼、工各一,户、兵、刑各二,承发一。” “典吏二十有五人”注:“吏、礼、工各二、户、兵、刑各四,承发、架阁、经历司各一,照磨所四。”

  7 弘治《兴化府志 吏纪》载:“县属三河泊所官为黄石、莆禧、莆田。”

卷之三十

秩官

    镇 守

〔国朝〕

  王恭1洪武初以驸马都尉镇守。按《城池志》:“洪武四年任。” 周德兴洪武间,以江夏侯镇守。按《城池志》:“洪武二十年任2。” 戴细保景泰元年以尚宝监监丞镇守。五年还朝。 薛希琏浙江丽水人。景泰元年以刑部侍郎镇守。三年升本部尚书。四年还朝。 费钊正统十四年以崇信伯奉命讨贼。景泰元年勅留镇守。二年还朝。 范雄正统十四年以都督佥事奉命讨贼。景泰元年勅留镇守。二年还朝。 廖秀正统十四年以太监奉命监军讨贼。景泰元年勅留镇守,复征沙县。二年还朝。 来住正统末以内使提督市舶,升长随奉御。景泰四年协同监丞戴细保镇守。及细保还朝,就留镇守,升监丞,寻升少监,未受命而卒。 孙原贞见《名宦志》。 冯让浙江丽水人。天顺二年以都知监右少监镇守。八年还朝。 吴昱成化二年以都知监太监镇守,卒于官。 卢胜成化五年以御用监太监镇守。十六年回京3。 陈道字安理,广东顺德人。成化十六年以御用监太监镇守

巡 抚

〔国朝〕

  杨勉应天府江宁人。□□□□□部侍郎巡抚4。 焦宏正统八年以户部右侍郎巡抚。 刘广衡江西万安人。景泰六年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抚。 滕昭字自明,河南人。成化六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 张瑄字廷玺,应天府江浦人。成化八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十年还朝。 高明见《名宦志》。 王继字述之,河南祥符人。成化二十三年以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抚。

提督市舶

〔国朝〕

  卓洪 范士明俱宣德间以内使提督。 梁著 杨□俱正统初以内使提督。 韦查成化□□年以都知监少监提督,升本监太监。弘治元年卒于官。 董让弘治二年以御用监监丞提督。

译武职 兴化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千户所、右千户所、中千户所、前千户所、后千户所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左卫相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五千户〕 平海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千户所、右千户所、中千户所、前千户所、后千户所、莆禧千户所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左卫相同。平海卫学设教授一员,由文职人员充任。正统八年,指挥同知王茂奏请建立武学,用来教育武职人员以及军中子弟中的优秀者,分为官生、军生;天顺四年,湖广蕲水县教谕、莆田人宋叔昭奏请将附近卫所民间子弟中的优秀者附入,称为民生,三者都没有固定名额。成化二年,诏令武生中年资较深者,允许隔年贡送一人进入太学,按照县学廪膳生员的例制办理。设训导一员,弘治元年才开始任命。学中设司吏一员。〔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六千户〕 福宁州 〔本朝〕 文职 本州在唐、宋时都称长溪县,元代升为福宁州,都隶属于福州。本朝初年改为福宁县,成化年间又升为州,直属布政司。设知州、同知、判官各一员,吏目一员,作为州的幕官。州设司吏七人、典吏一十七人。儒学设学正一员、训导三员。生员中廪膳生、增广生各三十人。学中设司吏一人。松山、大筼筜、水澳、青湾、高罗、延停、柘洋六巡检司各设巡检一员。税课司设大使一员。广盈、大金二仓各设大使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阴阳学设典术一员,医学设典科一员。僧正司设僧正一员。道正司设道正一员。宁德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路闽县相同。县设司吏六人、典吏一十三人。东洋麻岭巡检司设巡检一员。河泊所设河泊官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府长乐县相同。福安县:本县以及儒学的职员设置都与闽县相同。吏员设置也相同。白石巡检司设巡检一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的职员设置,都与长乐县相同。武职 福宁卫指挥使司:本卫以及经历司、镇抚司、左千户所、右千户所、中千户所、前千户所、后千户所、大金千户所、定海千户所的职员设置,都与福州左卫相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七千户〕 校注 1 万历《泉州府志·官守志》作“小兜巡检一员”。2 万历《泉州府志·官守志》记载:“晋江县、南安县都是中县,各自设有典史;其他下县则没有。” 3 万历《泉州府志·官守志》作“巡检各一员”。4 万历《泉州府志·官守志》作“小岞”。5 光绪《漳州府志·秩官》记载:“常平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镇海卫仓副使一员。” 6 嘉靖《延平府志·官司志》作“府司吏十人”,注文说:“吏、礼、工各一,户、兵、刑各二,承发一。”“典吏二十有五人”的注文说:“吏、礼、工各二,户、兵、刑各四,承发、架阁、经历司各一,照磨所四。” 7 弘治《兴化府志·吏纪》记载:“县属三河泊所的官员为黄石、莆禧、莆田。” 第三十卷 官秩 镇守 〔本朝〕 王恭1,洪武初年以驸马都尉身份镇守。据《城池志》:“洪武四年任职。”周德兴,洪武年间以江夏侯身份镇守。据《城池志》:“洪武二十年任职2。”戴细保,景泰元年以尚宝监监丞身份镇守,景泰五年回朝。薛希琏,浙江丽水人。景泰元年以刑部侍郎身份镇守,景泰三年升任本部尚书,景泰四年回朝。费钊,正统十四年以崇信伯身份奉命讨贼,景泰元年奉诏留任镇守,景泰二年回朝。范雄,正统十四年以都督佥事身份奉命讨贼,景泰元年奉诏留任镇守,景泰二年回朝。廖秀,正统十四年以太监身份奉命监军讨贼,景泰元年奉诏留任镇守,又征讨沙县,景泰二年回朝。来住,正统末年以内使身份提督市舶,升任长随奉御。景泰四年协同监丞戴细保镇守。戴细保回朝后,来住被留下镇守,升任监丞,不久又升少监,尚未接受任命便去世。孙原贞,见《名宦志》。冯让,浙江丽水人。天顺二年以都知监右少监身份镇守,天顺八年回朝。吴昱,成化二年以都知监太监身份镇守,死于任上。卢胜,成化五年以御用监太监身份镇守,成化十六年回京3。陈道,字安理,广东顺德人。成化十六年以御用监太监身份镇守。巡抚 〔本朝〕 杨勉,应天府江宁人。□□□□□部侍郎巡抚4。焦宏,正统八年以户部右侍郎身份任巡抚。刘广衡,江西万安人。景泰六年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身份任巡抚。滕昭,字自明,河南人。成化六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身份任巡抚。张瑄,字廷玺,应天府江浦人。成化八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身份任巡抚,成化十年回朝。高明,见《名宦志》。王继,字述之,河南祥符人。成化二十三年以都察院右都御史身份任巡抚。提督市舶 〔本朝〕 卓洪、范士明,都在宣德年间以内使身份任提督。梁著、杨□,都在正统初年以内使身份任提督。韦查,成化□□年以都知监少监身份任提督,升任本监太监,弘治元年死于任上。董让,弘治二年以御用监监丞身份任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