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集卷一百十七
二先师判鬼录山阳令朱君禹锡善谳狱,见海宼案末有苏道士名,而疑之,以询予。予时与杭州张缵同寓淮之天宁寺,间为语及,缵愀然曰:“此吾弟綋为之,正欲告朱君,而朱能询及,子盍为我告之,母使道士获无妄罪。”予大喜,遽报朱去。旋即问故,缵曰:“道士风马其开隙受陷所由,予不得知,但恨吾弟綋曾以不韪为天帝录罪死,而复苏,许以改行自赎,而今复如是如何?”予因询其不韪状,曰:“难言难言,但其事则亦可异者,吾弟綋于书无不通,屡试必先人,特以贫故依妇家塘西,夏月痢死无棺,其子走老屋乞吾叔父孝廉公买敛具,而孝亷公在海宁,遂从海宁还,逾七日綋苏,言至天帝所听谳已入死案,既而曰:‘此诸生也,遣一官押至学宫,请二先师出,曰:“是已有成案矣,然必得先师决之。”一师曰:“罪轻而情重,死何辞耶?”一师曰:“虽然,事尚有可矜者,始非倡谋,继不附名,虽同情可减等乎?”官曰:“同情则同罪,何减为?”师曰:“不然,情虽同而罪有等,毋亦姑贳焉,以觇其自新何如?”官踌躇曰:“念其父官岭南,有功徳于民,请姑贳五年改行,则已不改,然后收而倍入之。”乃遣押之见吾父,吾父在岭南名宦祠,拒不见曰:“非吾子也。”转而见吾母,母氏蔡,在徳清外家,泣曰:“父不汝子矣,汝能改行,当速归。虽然,汝死久,恐尸坏,可归则归,否则仍返之帝所,自有所处,万勿认他人尸也。”因遣一仆同至家觇家人肯认与否,及至见尸尚未敛,有一灯一饭盂列尸前櫈间,尸动,女惊走曰:“不认也。”既而妻女哭而前曰:“认矣。”仆与押者始辞去,其怪如此。时子询其所为事,缵勿告也。后予间还里,避姜京兆宅,见其从兄纲,重询綋事,曰:“从弟死有年矣,曩者清师下杭州,潞王北去,其宫眷留者匿之塘西孟氏家,从弟为王氏所诱,谋出首,而既而悔之,不与名也。其后王氏出首者五人,皆暴死。”而从弟赖先师救解,以不与名,得免。然越五年,亦竟死。京兆问先师者谁?曰:先师者,一顔渊,一子服景伯也。时京兆备书其事,然终未得苏道士状。及予官京师,与淮之张毅文为同馆官。毅文能言之。时毅文尊人吏部公在籍,缵綋兄弟以同姓,尝通谱往来。值公生日,綋无以为寿,偶过三官阁,见苏道士养鹤雏二,而道士他出,綋遽指鹤雏曰:「道士已卖与予矣。」遂携之行。而儿道士守之者坚不肯与,乃击儿道士夺去。而儿道士尾之,伺其送吏部公宅,出儿道士跪门。公问故,竟还儿道士。次日,公张宴于曲江园,綋在坐,见大鹤翩然翥而前,询曰:「鹤雏何在耶?」公曰:「在也。」因欢言谢之。傍一人揶揄曰:「鹤雏耶?昨儿道士来跪门领去矣。」綋衔之,因有此隙。于先生曰:「予恶説鬼物,且薄宋儒,以▯报事作感应篇。客有道▯报事者,但充耳俟之,而独于二先师事不能忘。以凡言▯报必无可据,而此云先师有二,且以顔氏子、服氏当之。此数百年来,极东西南北之人,必无一人所敢言者,而此能厯厯言之,则此非漫造无据者矣。」当京兆宅言此事时,在坐者一十二人,裁及二先师,便皆哗然曰:「荒唐至此!」予俟其哗毕,正色曰:「事或荒唐,二先师不荒唐也。予初不信此事,今信之,正以此也。」京兆曰:「何也?」曰:「礼云:『古凡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此在《文王世子》篇是,春秋前礼也。世信以学宫先师必属夫子哉?夫子前学宫必祀先圣,而佐以先师,圣为主而师附之,圣尊而师卑。相传舜为先圣,则臯防为先师;文王为先圣,则吕散为先师。故汉后周公为先圣,或孔子为先师;孔子为先圣,或伏生、申培公辈为先师。及唐定典礼,则始以孔子为先圣,顔渊辈为先师。是先圣先师创于唐虞三代以来,而顔渊先师则定于汉晋后。者自明嘉靖间改称孔子为先师,而此礼遂亡。盖圣人百世之师,他时可称,而学中必不可称。何则?以建学成典,定作名分,不可紊也。今以斯世皆改称者,而▯▯之中独能不改,以存此名分。此在张氏兄弟,必不能搜掌故以自诡其説;而在世之人,亦必不能洞悉典礼,故造为此言以矫诬。张氏兄弟则真实录矣。吾方欲存此以媿夫张璁、桂蕚之徒之不学者,而诸公以为荒唐何也?」京兆曰:「善。」遂录之。某日录。
枣花录吉安曾副使言:族丙应试,旌阳观道士谓之曰:“见枣花当举。”曰:“然则来秋耳。”道过孀姑,姑呼枣花,持脯前则婢也。丙告道士语姑,与之待年,果入解。丙初有定词,姑能文,后有代婢答词【丙词曰:欲见枣花开,喜见花开早,留此潘家苑里红,试待秋风晓。婢答词曰:将探上林花,须记东家枣,莫道人从四面来,忘却枝头好】丙午录
译《二先师判鬼录》山阳县令朱君禹锡善于审理案件,看见海盗案末尾有苏道士的姓名,心中疑惑,便来询问我。当时我和杭州人张缵一同住在淮地天宁寺,偶然把这事说给他听。张缵神色忧伤地说:“这是我弟弟綋做的。我正想告诉朱君,既然朱君已经问到,你何不替我告诉他,不要让道士蒙受无妄之罪。”我非常高兴,立即去回复朱君。随后我又问缘故,张缵说:“道士怎样制造借口、利用空隙使他陷入案件,我不知道;只是遗憾我的弟弟綋曾因做了不合正道的事,被天帝记录罪行而判死,后来又苏醒,天帝允许他改过自新、赎回罪过,如今又这样,怎么办呢?”我于是询问他所做的错事,张缵说:“难以说,难以说。不过事情确实也很奇怪。我弟弟綋没有不通晓的书,屡次考试总是名列前茅,只因贫穷而寄居在妻家塘西。夏天因痢疾去世,没有棺材;他的儿子跑到老屋,求我的叔父孝廉公买殓葬器具。但孝廉公在海宁,于是从海宁回来。过了七天多,綋苏醒,说他到了天帝那里,听审时已经进入死案;后来又说:‘这是一个诸生,把他交给一名官吏押送到学宫,请两位先师出来,说:“此案已经定案了,但还必须请先师判决。”一位先师说:“罪行轻而情由重大,死罪还有什么可推辞的?”’ 另一位先师说:“虽然如此,事情还有值得怜悯的地方。他起初不是倡议谋划的人,后来也没有署名,虽然同样有意图,罪等是否可以减轻呢?”官吏说:“意图相同,罪也相同,为什么要减轻?”先师说:“不是这样。情由虽然相同,但罪行有等级;不如暂且宽赦他,看看他能否自我改过,怎么样?”官吏犹豫说:“想到他的父亲曾任官岭南,对百姓有功德,姑且宽赦五年,让他改过;如果仍不改,就再拘捕回来,加倍定罪。”于是派人押着他去见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在岭南名宦祠中,拒绝见他,说:‘他不是我的儿子。’又转去见我的母亲。母亲姓蔡,在德清的娘家,哭着说:‘父亲已经不认你为儿子了。你若能改过,就赶快回来。不过你已经死了很久,恐怕尸体已经腐坏;能回来就回来,否则仍然回到天帝那里,自会有处置,千万不要冒认别人的尸体。’于是派一个仆人跟他一起到家,查看家人是否肯认。到家时,尸体还没有入殓,尸体前的桌案之间摆着一盏灯和一只饭盂;尸体动了一下,女儿惊跑说:‘不认!’不久妻子、女儿哭着上前说:‘认了。’仆人和押送者才告辞离去。事情就是这样奇怪。当时我询问他究竟做了什么事,张缵没有告诉我。后来我偶然回乡,住在姜京兆家中避居,见到他的堂兄纲,再次询问綋的事情。纲说:‘我这个堂弟死了多年。从前清军攻下杭州,潞王北去,他的宫眷中留下的人藏在塘西孟氏家中。我堂弟被王氏诱惑,谋划告发他们,后来又后悔了,没有署名。后来王氏告发的共有五人,都突然死亡。’他的堂弟依靠两位先师出面救解,因为没有署名而得以免死;然而过了五年,最终也还是死了。京兆问那两位先师是谁?回答说:先师一位是颜渊,一位是子服景伯。当时京兆详细记录了这件事,但始终没有查明苏道士的情况。后来我在京城任官,和淮地的张毅文同在一处任职。毅文能够说出这件事。当时毅文的父亲吏部公在籍,张缵、綋兄弟与他同姓,曾经互通家谱往来。适逢吏部公生日,綋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祝寿,偶然经过三官阁,看见苏道士养着两只鹤雏,而道士外出不在,綋便指着鹤雏说:“道士已经把它们卖给我了。”于是带着它们离开。看守鹤雏的小道士坚决不肯交给他,他便打了小道士,把鹤雏夺走。小道士跟踪他,等他把鹤雏送到吏部公宅第后,便出来跪在门外。吏部公问明缘故,最终把鹤雏还给小道士。第二天,吏部公在曲江园设宴,綋也在座,看见大鹤翩翩飞来,便问:“鹤雏在哪里?”吏部公说:“在这里。”于是高兴地谈笑,并向他道谢。旁边有一人讥笑说:“什么鹤雏?昨天小道士到门前下跪,已经把它们领走了。”綋记恨这话,于是结下了这段嫌隙。于先生说:“我厌恶谈论鬼怪,也轻视宋儒把冥报之事编成《感应篇》的做法。有客人谈到冥报之事,我只塞住耳朵等待他讲完,唯独两位先师的事情不能忘记。凡是谈冥报,通常都没有依据;而这里却说先师有两位,并且明确说是颜氏之子、服氏之人。这是数百年来遍及东西南北的人中,必定没有一个人敢这样说的;如今却能把它说得清清楚楚,那么这就不是随意编造、毫无根据的事。京兆家谈到这件事时,在座共有十二人,刚说到两位先师,大家便哗然说:‘荒唐到了这种地步!’我等他们喧哗完毕,严肃地说:‘事情或许荒唐,但两位先师并不荒唐。我起初不相信这件事,现在相信,正是因为这一点。’京兆说:‘为什么?’我说:‘礼书说:“古代凡是建立学校,都必须向先圣、先师举行释奠礼。”这话见于《文王世子》篇,是春秋以前的礼制。世人难道相信学宫里的先师一定专指孔子吗?在孔子以前,学宫必定祭祀先圣,并以先师辅佐;圣人为主,老师附从,圣尊而师卑。相传舜为先圣,皋陶为先师;文王为先圣,吕尚为先师。所以汉代以后,周公有时被奉为先圣,孔子有时被奉为先师;孔子被奉为先圣时,有时以伏生、申培公等人为先师。到了唐代制定典礼,才开始把孔子定为先圣,把颜渊等人定为先师。先圣、先师的制度创始于唐虞三代以来,而颜渊作为先师,则是在汉晋以后才确定的。到明代嘉靖年间,改称孔子为先师,这一礼制便亡失了。圣人可以作为百世之师,在其他场合可以这样称呼,但在学校中绝对不能这样称呼。为什么呢?因为建立学校、制定典礼、确定名分,不能混乱。如今世人都改称孔子为先师,只有冥冥之中的先师仍然没有改变称号,以保存这个名分。张氏兄弟一定不可能搜集掌故来故意编造这种说法;世上的人也一定不可能洞悉这些典礼,所以有人编造这番话来歪曲欺骗。张氏兄弟却确实记录了下来。我正想保存这件事,用来让张璁、桂萼一类不学无术的人感到惭愧,诸位却认为它荒唐,这是什么道理呢?’京兆说:‘说得好。’于是把它记录下来。某日记录。《枣花录》吉安曾副使说:他的族人丙参加考试时,旌阳观的道士对他说:“看见枣花就会中举。”他说:“既然如此,那就是明年秋天了。”他经过一位守寡的姑母家,姑母呼唤“枣花”,拿着肉脯出来的却是婢女。丙把道士的话告诉姑母,便和她约定等候成年,果然考中乡试。丙起初写有定稿,姑母能作文章,后来又有代婢女答词【丙词说:想看枣花开放,欣喜花儿早早开放;把这园中潘家的一片红花留下,姑且等候秋风拂晓。婢女答词说:将要探看上林的花,必须记住东家的枣树;不要说人从四面八方而来,就忘了枝头花朵的美好】。丙午年记录。
女棺录县东里张逢吉妻曾游城西五里东岳庙,庙停往来棺一女棺,尸中僵祝,窃启视,因谋众将燬之。或告张妻貌大与棺中女相类,妻惑甚,夜归狂言曰:「予河南南阳内乡人家,住秋林山,从夫甲官台之黄岩。予先死于此,而夫死赤城驿中,不得归,迄今若干年。今守台者颇怜之,将归棺南阳,而道经取我使燬我。是絶我归也不幸,更为汝妇,敢乞汝,汝当急往止诸众。」张曰:「诺。」早起为众言得勿燬,然妻终以是益惑。后渐病,尝曰:「脱不然,何以貌尚未改也?」张大患之。一日启视,则其貌乃大不类棺。停庙亦未久,台亦无有来取棺者。于先生曰:「应劭《外纪》似此者多,有惑则怪事生理也。客有好言鬼物者,适得女棺事,因录之。」
何氏仆录邑何氏仆方相,何氏两世入御史台,家富,相效犬马走,积赐钱若干缗。何氏中落,出诸仆相,亦以例出,乃发前所赐钱营贩,耗敝筋力凡数嵗,贸田园若干。忽谓其弟曰:「吾何氏仆也将老,何氏矣。虽然,予固方氏子,予不可不为人后。予弟有子,当后予,削木箸名字如既死者。予羡财若干,而以身与田园归何氏焉。」王师渡浙江,江上军溃,兵入城。何氏谋走避,而难守者谓相:“卫家人出城,已主守可乎?”相曰:“不然。郎虽贫,广额丰颐,又何氏也?为众所耳目,恐死,死则家人谁主者?”卫家人者,郎也。以辎从、第宅、器仗责奴,已矣。叩头别,城破。诸坊人凡以仆守家而告其主所者,释之。相不告死,齐于氏曰:“江上军溃时,军无守者,而相独为何氏守其家,可不哀乎?”凡人进,事人退,则亦自爱其身。向使相既出自营,其余财终老于外,谁则厌之?又或者好言致主,指画忼慨,其忠诚似亦可信。及一旦有急,而隂鬻其事,甚或予敌以主者,悲哉!闻方相亦少愧矣。
全山人录山人名全楼氏,尝药山中,如兎齧物,尝自谓能全,因名全。然人不知山人也。予初知之,知山人善医。癸巳夏,家母病痿,执不得捧,乞山人药,俨败竹箯者,剔刮煎潄,病愈。因是人亦知山人善医。者欲医者,亦皆乞山人,山人门如市。一日,山人谓予曰:「子知吾善相乎?吾请相子。子两目滴滴,有如晨星,明视事【叶汝】也,孤生乎?其腰亦何所辅也?手指爪如锥,而不能搰物,物将搰之矣。自瘐也,其气崖然,午也。」予曰:「何哉?山人之所为相矣。予防且善,物无妄履,也是山人之言否也?且山人诚爱予,予亦爱山人,予愿山人之全其为山人也。」山人既善医,今又善相,是山人市人也。市将求山人矣。市将求山人,则山人不全。且夫人之有求于山人也,必将有得于山人。求山人而不得,山人不得于所求者与?山人之将必得于所求,是皆不得全,惜哉山人之不全其为山人也。山人曰:「然则奈何?」予曰:「山人故不善相人也。予贸者也,善物坦坦平平,居易以俟命,而山人曰午也,无辅也,明可覩也,则可谓善相人乎?则其于医也,得毋亦若是耶?」于是闻者皆曰:「毛甡非昈者,无所辅者,龃▯者,而山人曰孤且午。山人诚不善相人者,而于是亦无有乞山人相者,山人亦不医。」
蚁录桃根有所宫者,广中而纎唇与圊傍之垲步八焉。有蚁居之圊之蚁,缘黍在涂者,蚁从桃根出缕而遇,不得纪数。则圊之蚁惊,似还所侦者,而夺垲以行。其桃根来者,东西跂,不知所向也。又未尝归桃也。散之尽,而圊之蚁有巨者跃出,似麾而前者,而圊之蚁之细者缕应焉。行至桃望之,一若抽煤茧,贯垲唇出,而以步八之距而促也。寸曲之向之从桃根来者,初不得知其所之也,故未尝归桃。忽掩圊者胁,圊者少却,距而半巨中细翼之陈。然后从桃根来者,夹宫唇亦首巨而细者唯唯陈左右。巨者从容收向时出者,得诸宫唇以时之细者之出之尽在前也。后细者逾时,两巨角无胜负。细者与细者角,丛而封也。不可审记,不辨向所从桃者与圊者,以故亦不得胜负。角毕解,各返来相当,各不得向之所出之半,而其半且留就视之,则奄然尽死者也。或无首足者,与夫世之角者无殊也。然而既复出,以为复角也。而蚁则收所伤蚁,蚁两生攑伤一,或生之三,似乎得审记者,然因得以各攑攑之尽其未尽时间相触,触亦不复角。予寓来氏园,亲见所状,异哉于录。
译《女棺录》县城东边乡里的张逢吉妻子,曾经游览城西五里的东岳庙。庙里停放着一具来往待运的女棺,尸体已经僵硬。她偷偷打开查看,于是打算让众人把棺材烧掉。有人告诉张妻,棺中女子的相貌和她很相像,她非常迷惑,夜里回家后说起胡话:“我是河南南阳内乡人家的女子,住在秋林山,跟随丈夫甲官到台州黄岩。我先死在这里,丈夫死在赤城驿中,不能归来,直到现在已经若干年。如今守台的人很怜悯我们,要把棺材运回南阳,路过这里时取出我来烧掉。这是不让我回去,实在不幸;我又成了你的妇人,冒昧求你,你应当赶快去阻止众人。”张氏说:“好。”早晨起来,他把这件事告诉众人,使他们不要烧棺;但他的妻子终于因此更加迷惑。后来她渐渐生病,曾说:“假如不是这样,为什么我的相貌至今还没有改变呢?”张氏非常忧虑。一天打开棺材查看,发现她的相貌已经和棺中女子大不相同。棺材在庙里停放的时间也不长,也没有守台的人来取棺。于先生说:“应劭《外纪》中,类似这样的事很多;人一旦迷惑,怪事便会产生。恰好有客人喜欢谈论鬼怪,遇到这件女棺的事,便把它记录下来。” 《何氏仆录》县里何氏的仆人方相,何氏家两代人都入御史台任职,家中富有。方相像犬马一样奔走效劳,积累了若干缗赏赐钱。何氏家道中落,遣散各个仆人,方相也按例被遣出,于是拿出先前所得的赏钱经营贩卖,耗尽精力,前后几年,买下了若干田园。忽然对弟弟说:“我是何家的仆人,如今将要老了,何家也已经衰落。不过,我本来是方家的儿子,不能不为方家继承后代。你弟弟有儿子,应当让他继承我;刻一块木牌,写上我的姓名,像我已经死去一样。把我积攒的若干财物,以及我本人和田园,都归还给何家。” 王师渡过浙江,江上的军队溃败,士兵进入城中。何氏计划逃走躲避,然而负责守难的人对方相说:“护卫家人出城,已经有人主持防守了,可以吗?”方相说:“不行。何郎虽然贫穷,却额头宽大、面颊丰满,又是何家的人,众人都认识他;恐怕会死。一旦死了,谁来主持这个家呢?”所谓护卫家人的,是何郎。于是他把车马、随从、住宅、器物、兵仗交给奴仆,事情就这样定了。他叩头告别,城随即被攻破。各坊中凡是让仆人守家并告知主人所在之处的人,都被释放了。方相没有告发而死。齐于先生说:“江上军队溃败时,军中没有守卫的人,唯独方相替何氏守护住宅,难道不可悲吗?”一般人得势时前进,遇事时退缩,也只是爱惜自己的身体。假如方相已经出来经营自己的产业,带着余财在外终老,谁会厌恶他呢?又或者他喜欢说漂亮话,把主人指点安排得慷慨激昂,看起来忠诚似乎也可信。等到一旦有紧急情况,却暗中出卖这件事,甚至把主人所在之处交给敌人,真可悲啊!听说方相也稍稍感到惭愧了。《全山人录》山人名叫全,姓楼,曾经在山中采药,像兔子啃食东西一样,曾自称能够保全自己,因此取名为全。然而人们并不知道他是山人。我起初知道他,是因为知道山人擅长医术。癸巳年夏天,家母患痿病,手脚无力,不能捧持东西,便求山人开药。山人给了像破竹箯一样的药材,削去外皮,煎煮漱服,病就痊愈了。因而人们也知道山人擅长医术。那些想求医的人,也都来求山人,山人的门前像集市一样。一天,山人对我说:“你知道我还擅长相面吗?我给你相一相。你的两眼水灵明亮,像早晨的星星,能明察事物【叶汝】;你是孤独而生的吗?你的腰又有什么可以辅佐它呢?你的手指甲像锥子,却不能刺穿东西,反而要被东西刺伤。你从小有病吗?你的气色像山崖一样险峻,这是午相。”我说:“怎么回事?这就是山人的相法吗?我将要避开危险而且顺利,万物不妄加践踏,这也是山人的话吗?况且山人确实爱护我,我也爱护山人,我希望山人能够保全自己作为山人的本色。”山人既擅长医术,如今又擅长相面,那就是一个到处迎合世人的山人了。市井之人将要来求山人了;市井之人一来求山人,山人便不能保全自己。况且人们向山人有所求,一定会从山人那里有所获得;求山人而没有得到,难道山人就不能从求他的人那里得到什么吗?” 山人将来必定会从求他的人那里得到东西,这样一来就都不能保全自己了,可惜山人不能保全自己作为山人的本色。山人说:“既然这样,那怎么办呢?”我说:“山人本来就不擅长给人相面。我是做买卖的人,善于使事物平平稳稳,安处日常而听凭命运;山人却说我是午相、没有辅佐、光明可以看见,这能说是擅长给人相面吗?那么山人在医术方面,难道不也是这样吗?”于是听到这话的人都说:“毛甡不是昈者,没有辅助,举止龃龉;而山人却说他孤独而且是午相。山人确实不擅长给人相面。从此也没有人再求山人相面,山人也不再行医。” 《蚁录》桃根有一处像宫室的地方,中央宽阔,细窄的唇部同厕所旁的高地之间,形成八步的距离。那里有蚂蚁居住;厕所中的蚂蚁,沿着道路上搬运黍粒的蚂蚁,蚂蚁从桃根出来,结成细线相遇,数量无法计数。于是厕所中的蚂蚁受惊,似乎退回去侦察,又夺取高地前行。从桃根来的蚂蚁向东西两边伸展,不知要往哪里去,也从未回到桃树那里。队伍散尽后,厕所中的蚂蚁有大的跃出,似乎在指挥前进;厕所中的小蚂蚁则细密地回应。它们走到桃树处张望,仿佛抽出的煤蚕,贯穿高地的边缘出来,又以八步的距离催促前行。那些从桃根方向来的蚂蚁,起初不知道要往哪里去,所以从未返回桃树。忽然它们遮蔽厕所一侧,厕所中的蚂蚁稍稍退却,隔着距离排成一半大蚂蚁、一半小蚂蚁的队列。随后,从桃根来的蚂蚁夹在宫室边缘,也以大蚂蚁为首,小蚂蚁恭敬地排列在左右。大蚂蚁从容地收拢先前出来的队伍,在宫室边缘依次安排小蚂蚁,使它们全部排列在前面。后来小蚂蚁超过了规定的时刻,两只大蚂蚁的角斗仍不分胜负。小蚂蚁彼此角斗,聚集成丛,互相封住。无法仔细记录,也分辨不出原先从桃树方向来的蚂蚁和厕所中的蚂蚁,因此也不能判定胜负。角斗结束后,各自解散,分别返回原来相对的位置;双方都没有到达自己出来位置的一半,而那一半仍留下来观看,随后突然全部死去。其中有的蚂蚁没有头脚,却同世间角斗的人没有什么不同。然而它们后来又出来,似乎还要再次角斗。蚂蚁便收拢受伤的蚂蚁;两只蚂蚁抬着一只伤蚁,有时三只抬一只,似乎是在清点伤亡。但后来它们各自抬着伤蚁,直到尚未结束的时间里彼此接触;接触之后,也不再角斗了。我寄居在来氏园中,亲眼见到这种情状,和所记录的很不相同,真是奇异啊。
特旌贤孝节寿齐母录贤孝节寿齐母者,鄞张姓。康熙八年,其子寅与岱以母节状白鄞令,令白之学使者。学使者按令甲请旌,遂旌曰「贤孝节寿齐母」,歳给薪米烛炭,并时宪厯有差。盖寿以表节,贤与孝则状节时所并见云。方母归齐公时,公以诸生授生徒里间,母为公事舅如公。防崇祯末,嵗侵禾谷不升,市无登鱼蜃者,母餐秭榆而舅不知其为侵也。公亡而迎事外舅如事舅,以故三十年无归宁焉。或曰,此则母之以孝全其节者。乃母之教子,防薪向书而织于背,其子每出必遣之互瞷其所。游客客至,隐幔理客语语,或不法谢之。里有补陀寺,去舍百步,四方朝海者自燕齐秦赵曳流衔臂,日以万至,母未尝一窥寺,而其子亦遂不敢以偶过入伺,演绎其严如此。当公诀时,谓母曰:「吾固知汝节,所愿慰泉舍者,教子而己以故母念及辄督教之,虽兵革迁徙仳离坎险中,教不辍。萧山毛甡曰:「予方与岱游,而岱兄寅已谢世,然母强如故。此可谓非寿乎?」寅声名擅经术,而间以不得志,稍为达节,予尝为诗吊之。若岱者,则忼慨沈挚,王景略之俦也。有子如此,母贤可知矣。岱以母状请甡传,谨节录其概如传。
西河集巻一百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西河集巻一百十九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馆课拟文
三江考三江之为名久矣,其在经传,则杂见之《禹贡》《周礼》《职方氏》《尔雅》《国语》《水经注》《史记》《吴都赋》《吴越春秋》诸书,而特其所为注,言人人殊,卒莫得而指定之。夫读书通大义,自昔已然,况古今山川陵谷迁变,耳目踪迹未必悉合,泥古者无所于通,而揣摩臆度之见,又未可为据,然而大概可睹也。考《禹贡》有曰:“三江既入”,而孔氏为传,则曰:“自彭蠡江分为三江而入震泽。”夫彭蠡未甞分为三也,且彭蠡亦未甞入震泽也。《周礼》有曰:“其川三江”,而贾公彦为疏,则曰:“大江至寻阳而合为一,至扬州入彭蠡而复分为三,而后入于海。”夫公彦虽不以三江之入为入震泽,然而彭蠡在寻阳之南,几见江汉之分,至寻阳始合,而大江之合至彭蠡又分,且闻彭蠡入江矣,未闻彭蠡能入海也。至若《禹贡》导水,则复有“东为中江,东为北江”之文,而汉《地理志》附防其説,遂以呉县南一水东入海者为南江,芜湖西一水东至阳羡入海者为中江,毗陵北一水东入海者为北江。夫毗陵北一水即大江也。夫仍以大江为三江之一,既已不伦,而又其所谓南江者,则经无明文,徒以北江、中江而推类言之,且经之所称中江、北江无非大江,今但以北江为大江而中江不然,则又何也?乃若郭璞注《尔雅》,则以岷江、浙江、松江当之。
译特意表彰贤、孝、节、寿的齐母记 贤孝节寿齐母,是鄞县张姓人。康熙八年,她的儿子寅和岱把母亲守节的事状告诉鄞县县令,县令又报告给学使者。学使者按照令甲请求表彰,于是旌表为“贤孝节寿齐母”,每年按等级发给薪、米、烛、炭以及时宪历。大概说“寿”,是用来表彰她的节操;至于“贤”和“孝”,则是申报她守节时一并显现出来的品行。起初母亲嫁给齐公时,齐公以生员身份在乡里教授学生,母亲侍奉公公如同齐公一样。崇祯末年,年成歉收,禾谷不能成熟,市场上没有上市的鱼鳖,母亲只吃榆树皮,却不让公公知道是因为灾荒。齐公去世后,她迎来侍奉外舅,也像侍奉公公一样,因此三十年没有回娘家省亲。有人说,这正是母亲以孝保全节操。母亲教导儿子,常常一面劈柴,一面背诵书本;儿子每次出门,她都一定派人交替窥察他的行止。游客和客人到来,她便隐藏在帷幔后整理客人的言谈;有时客人行为不合礼法,便婉言谢绝。乡里有补陀寺,距离住宅一百步,四方来朝拜海神的人,从燕、齐、秦、赵等地牵衣接臂而来,每天多达万人;母亲从未窥看过寺院,她的儿子也终于不敢因偶然经过而进入窥伺。她的严谨就是如此。齐公临终诀别时,对母亲说:“我本来就知道你的节操,所希望用来安慰泉下亡灵的,只是教导儿子罢了。”因此母亲每当想到这件事,就督促教导儿子;即使在战乱、迁徙、离散和艰险之中,她的教诲也从未停止。萧山毛甡说:“我正同岱交游时,岱的哥哥寅已经去世了,但他的母亲仍然像从前一样坚强。这难道不能说是长寿吗?”寅的声望专长在经学方面,偶尔因不得志而稍稍显露通达节操的一面,我曾作诗悼念他。至于岱,他慷慨激昂而深沉诚挚,是王景略一类的人物。有这样的儿子,他母亲的贤德也就可以知道了。岱拿着母亲的事状请毛甡作传,我谨慎地节略记录其大概,写成这篇传。西河集卷一百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西河集卷一百十九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写 馆课拟文 三江考 “三江”这个名称由来已久。在经书和传注中,分别见于《禹贡》《周礼·职方氏》《尔雅》《国语》《水经注》《史记》《吴都赋》《吴越春秋》等书;但这些书各自所作的注释,说法人人不同,最终没有办法明确指认它究竟在哪里。读书而通晓大义,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何况古今山川、陵谷不断迁移变化,亲见亲闻的踪迹未必完全相合。拘泥古说的人无法贯通,而凭揣测臆度得出的见解,又不能作为依据;不过大致情形还是可以看出的。《禹贡》说:“三江既入。”孔安国作传说:“从彭蠡江分成三江,流入震泽。”但彭蠡从来没有分成三条江,而且彭蠡也从来没有流入震泽。《周礼》说:“它的河流是三江。”贾公彦作疏说:“大江到寻阳汇合为一条,到扬州流入彭蠡,又重新分成三条,然后流入大海。”贾公彦虽然没有把三江的‘入’解释成流入震泽,但彭蠡在寻阳以南,哪里见过江、汉在寻阳才分流后又汇合,而大江在彭蠡处汇合后又分开?况且只听说彭蠡流入江,没有听说彭蠡能够流入大海。至于《禹贡》疏导水道,又有“向东成为中江,向东成为北江”的文字;汉代《地理志》附会这种说法,于是把吴县以南一条向东入海的水道称为南江,把芜湖以西一条向东到阳羡入海的水道称为中江,把毗陵以北一条向东入海的水道称为北江。毗陵以北的那条水道就是大江。仍然把大江作为三江之一,已经不合情理;而且所谓南江,经文并没有明文,只是因为有北江、中江,便类推出来
夫浙江、松江固矣,岷江即大江。按《周礼·职方氏》,其在荆州则曰:“其川江汉”,而于扬州则曰:“其川三江。”夫犹之岷江、江汉一江,而既以表荆,复以之表扬,不其紊乎?乃若《吴都赋》注,则以为松江、娄江、东江,而宋儒注《禹贡》因之。夫松江似矣,而东江则自昔迄今必无其地,且《史记》正义但云娄江入海已耳,亦未闻入海之江有三也。不善读书者泥于《禹贡》之文曰:“三江既入震泽,底定”,则必震泽之定有借于三江之入而后可。夫文无定形,或对举而分标,或连称而转见。彼我叅合,亦各有义。如必以既入为泥,则《禹贡》兖州有曰:「雷夏既泽,灉沮防同。」青州有曰:「嵎夷既畧,潍淄其道。」将必雷夏泽而后灉沮同,嵎夷略而后潍淄道乎?抑非乎?夫事不证今,仍当考古。夫「三江」之説,于今已不合矣。请即以古较之。夫扬州之域,其地甚广,其为川、为浸、为泽、为薮,亦甚不少。如必拘「既入」之文,而限于一地,则《职方氏》云:「其泽薮曰具区,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假使具区为五湖之始,而三江即五湖之终,则犹之五湖也,五湖太湖也。扬州何地?《职方氏》何掌?《周礼》何书?而问其泽曰太湖也,问其薮曰太湖也,问其川曰太湖也,问其浸曰太湖也?不几小扬州而笑《职方》之陋哉?然则如何?曰:韦昭曰:「三江者,松江、浙江、浦阳江也。」夫扬州之水,亦有大江。其言彭蠡,则已该大江之胜矣。而于是南及松江,则震泽之下流也。而于是又南及浙江,浙江即钱唐也,即《水经注》所为渐江者也。而于是又东及浙东之水,曰浦阳江。浦阳江者,与钱唐异源而殊流者也。其后虽同流,然其殊者自在也。葢浙之入海,力大身雄,其为水长亘千余里,汤汤下渫,归于尾闾,此易晓也。松之入海,则呉淞支流分而为娄,虽其入海处踪迹未明,渺不及浙江之万之一,然犹易晓也。惟浦阳入海,则郦道元《水经注》南国颇略,遂讹为入江。不知浦阳者,发源于乌伤,而东迳诸暨,又东迳山隂,然后返永兴之东,而北入于海。其在入海之上流,即今之钱清江也。其接钱清之下流,即今之三江口也。故明世绍兴知府戴君、汤君导郡水利,则上遏浦阳之入山隂者,而使之注江;下濬浦阳之入海者,而使之注海。其在钱清相接之口,名三江口;其在海口之城,名三江城;置卫名三江卫;建闸于其上,以司启闭,名三江闸。其尚名三江,则自古相仍,防微不断,饩羊名存,夫亦可以为据矣。至若水经注》记临平湖,则又曰:「湖水,上通浦阳江,下注浙江,名曰东江。」则疑庾仲初作《吴都赋》注所称松江、娄江、东江者,未必不即指松、娄与浦阳,而后人误释之,而求之呉淞之左右,母怪乎求之千余年而终不得其地也。
译的。经文所说的中江、北江无非都是大江,如今只把北江说成大江,却不把中江说成大江,又是什么道理?至于郭璞注《尔雅》,则把岷江、浙江、松江作为三江。浙江、松江当然可以算,但岷江就是大江。考察《周礼·职方氏》,在荆州说“它的河流是江、汉”,在扬州却说“它的河流是三江”。如果岷江、江、汉本来就是一条江,既用来标志荆州,又用来标志扬州,岂不是混乱吗?至于《吴都赋》的注释,则认为三江是松江、娄江、东江,宋代儒者注《禹贡》也沿用了这种说法。松江似乎还说得通,但东江从古到今必定没有这个地方;而且《史记正义》只说娄江入海,也没有听说入海的江有三条。不善于读书的人拘泥于《禹贡》“三江既入震泽,底定”的文字,便一定认为震泽的安定必须有赖于三江流入之后才可能实现。其实文章没有固定的形式,有时相对举出分别标明,有时连在一起转折显现;彼此参合,各有意义。如果一定拘泥于“既入”,那么《禹贡》在兖州说“雷夏已经成为泽,灉水、沮水汇合”,在青州说“嵎夷已经治理,潍水、淄水通达”。难道一定要先有雷夏成为泽,灉水、沮水才能汇合;先治理嵎夷,潍水、淄水才能通达吗?还是并非如此?事情不能只拿今天来证明,仍然应当考察古代。“三江”的说法如今已经不合实际了,请就古代情况来比较。扬州的辖域非常广大,其中作为河流、积水、湖泽、沼薮的地方也很多。如果一定拘泥于“既入”的文字,把它们限制在同一处,那么《职方氏》说:“它的泽薮叫具区,它的河流叫三江,它的积水叫五湖。”假如具区是五湖的起点,而三江是五湖的终点,那也仍然只是五湖;五湖就是太湖。这样一来,扬州这么大的地方,《职方氏》所掌管的内容,《周礼》这部书所记载的内容,凡是问它的泽,就说是太湖;问它的薮,也说是太湖;问它的河流,还是说太湖;问它的积水,仍然说太湖,岂不是把扬州缩小了,也显得《职方氏》浅陋可笑吗?那么究竟应当怎样解释?韦昭说:“三江是松江、浙江、浦阳江。”扬州的水道中也有大江;至于说彭蠡,已经包括大江的巨大水势了。在此向南到松江,是震泽的下游;再向南到浙江,浙江就是钱唐,也就是《水经注》所说的渐江;再向东到浙东的水道,叫浦阳江。浦阳江和钱唐江水源不同、河流不同,后来虽然汇流,但它原来不同的水道仍然存在。浙水入海,水势大而河身雄阔,水流绵延一千多里,浩浩荡荡向下冲刷,归入海口,这很容易明白。松江入海,是吴淞江分出的支流,叫娄江;虽然它入海处的踪迹不清楚,规模渺小,不到浙江的万分之一,但还容易了解。只有浦阳江入海,郦道元的《水经注》对南方记载很简略,于是讹传成流入江中。其实浦阳江发源于乌伤,向东流经诸暨,又向东流经山阴,然后转向永兴以东,向北流入大海。它入海前的上游,就是今天的钱清江;同钱清江下游相接的地方,就是今天的三江口。因此明代绍兴知府戴君、汤君治理郡中的水利时,在上游拦截浦阳江流入山阴的水,使它注入江中;在下游疏浚浦阳江流入大海的水道,使它流入海中。它在钱清相接的渡口,名叫三江口;在海口的城,名叫三江城;设置卫所,名叫三江卫;在上面修建水闸,掌管开闭,名叫三江闸。它至今还叫三江,是因为自古以来名称相沿,细微之处不断绝;就像饩羊虽只存名而仍保留名号,这也可以作为证据。至于《水经注》记载临平湖,又说:“湖水上通浦阳江,下流入浙江,名叫东江。”那么庾仲初作《吴都赋》注所说的松江、娄江、东江,未必不是指松江、娄江和浦阳江,只是后人误作解释,转而到吴淞江左右去寻找;难怪寻找了一千多年,始终找不到
要之,浦阳本独入海,而由诸暨而山隂而萧山,其中经流虽多沿革,而入海之道依然如故,此可騐耳。若非浦阳,则岷江、松江、娄江皆吴地也。《国语》曰:「夫吴之与越,仇雠战伐之国也,三江环之。
译这个地方。总之,浦阳江本来独自流入大海,经过诸暨、山阴、萧山,途中河道虽多有沿革变化,但入海的道路始终没有改变,这一点可以验证。若不是浦阳江,那么岷江、松江、娄江都在吴地。《国语》说:“吴国和越国,是彼此仇敌、互相征战的国家,三江环绕着它。”
夫松、娄则焉能环越哉?」且《国语》又曰:「与我争三江之利者,非呉耶?」若非浦阳,则尽属吴地,而反曰「吴将与我争吴地之利」,是妄语也。且不闻范蠡之去越乎?《吴越春秋》曰:「范蠡去越,出三江之口,入五湖之中。」夫惟浦阳为三江之口,则蠡之去越将必出浦阳而入海,由海而入松,由松而入湖。《国语》所谓「遂乘轻舟而入五湖」者,是也。如以为松江、娄江,则松、娄者五湖之下流也,岂有出松、娄而反入湖者?古文具在,而学者贸贸,究至坚持其説,必欲执三呉水利以注古经,夫水利焉能注古经矣!
九江考禹贡九江不知所在乆矣。其在赵宋以前皆以彭蠡为九江。如班固地理志于庐江寻阳曰禹贡九江在其南。而司马迁史记有余登庐山观禹疏九江之説。则以彭蠡在庐江之南。庐山在彭蠡之侧。故云。是以应劭谓庐江寻阳分▯为九。而郑康成则云九江者庐外之寻阳也。虽庐江寻阳旧在江北。而其所为九江者。则或曰庐南。或曰庐外。总之彭蠡焉已矣。夫禹贡扬州既有彭蠡既猪之文。而其在荆州又别有九江孔殷之句。则彭蠡在扬。九江在荆。分明两地。况禹贡导水于导汉下。则曰东滙泽为彭蠡。而于导江下。则曰过九江至于东陵。东迤北防于滙。夫江之迤北而防于滙者。即汉之滙泽。而称为彭蠡者也。先过九江。后防彭蠡。前后秩然。况中隔东陵。断难溷为一水者。此后儒之疑所为纷纷而起也。苐原其始误自秦汉郡国借水为名。厯代沿革遂致贸乱。按九江水名原在荆州。而秦时名郡。相传在西陵鄿春之间。正荆州境也。至汉髙革九江郡。而孝武复之。于是渐移之寿春。若所为浔水城者。然后有寻阳九江之説。则扬州境矣。然而犹在江北也。自刘歆谓湖汉九水入于彭蠡谓之九江。而新莽信之。因改寿春之九江为延平郡。而以豫章为九江。且改豫章之柴桑为九江亭。于是九江之名在江南焉。其后东汉九江仍还寿春。而晋改九江为淮南郡。至元康之初复设江州名。而割扬州之七郡荆州之三郡以▯之。方是时其设名江州之义。虽不必专以九江。而秦时九江治在鄿春。实荆州之境。晋复设江州之治于江北。在鄿春界内。他时所称兰城者。此即九江踪迹之见端。而永兴以后忽移江州之治于湓城。且分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置寻阳郡。又置九江上甲二县于郡内。至隋改郡县。则直改寻阳为九江郡。而于是江南九江虽至今犹不易焉。则是九江立郡,原在荆州,而或东或南,渐移之扬州之境,遂以为郡名、水名俱在彭蠡,而不知《禹贡》九江实在荆不在扬也。乃宋儒注经,既知其非,则宜虚怀考析,实求其所在,而不究根氐不辨沿变,务出已臆,以妄为慿断。于是有胡秘监旦、晁詹事説之辈,创言洞庭即九江,以洞庭为荆州地也。乃问其所以为九江者,则杂引《山海》、《博物》、《水经》、《地志》诸书,而究无实据。乃据桑氏《水经》,谓洞庭受水有微、澬、湘、沅、澧、涟、漉、沬、浏、沩、▯诸名,合之为九。夫微、▯诸水名有十一,以十一名而割其二名,以合于九数,不可也。即别引地志,以为《水经》所记各有参变,惟沅、湘、澬、澧四水相同,而他志所载别有元水、渐水、辰水、叙水、酉水,以合于九数。则《禹贡》九江其上文曰「东至于澧」,夫既以澧为九江之上流,与九江异名别出,而复杂澧水于九江之中,则仍是八水,并非九数。且巴陵之上有三江口矣,其名三江者,以大江为西,澧江为中,湘江为南,而皆防子,此故有此名。则是澧、湘二水皆独行入江,可与大江相等称,此非元、辰七水可得比列者。况郦氏所注防、澬诸水,皆先注洞庭而后入于江,亦后此之形,而非旧时之水道也。且夫地名无臆测者,《禹贡》曰「过九江至于东陵」,所为东陵见在也。今以洞庭为九江,而东陵无有,遂以臆测曰「洞庭之东有巴陵焉,其西上为夷陵」。夷陵者,西陵也。夷陵为西陵,则巴陵自可名东陵,此毋论夷陵在澧水之上,与巴陵逺隔,未甞相峙,不得以东西对称,而即以巴陵言之,今之岳州即古巴陵也,在秦、楚为长沙郡地,而自汉至梁皆名巴陵,惟隋改岳州而至今因之。然而大江在其北,洞庭在其南,其在北者相隔祗五里,而其在南者则相距数步已耳【旧云相去五十步】假使洞庭为九江,巴陵为东陵,则九江即东陵也。曰:“过”曰“至”,何所间别?且导江所记,较阔于汉。其自沱以上,道里修阻,不可毕计;而自沱以下,约五六千里,而后至于澧。即澧至洞庭,未必果九江旧地,而苐以洞庭为九江,亦已五百余里矣。未有九江至东陵,才跬步者。夫“至”者,自此而达之彼也;“至于”者,则行之行之,而后积渐以及之者也。故自朝至于日中昃,则自晓至暮;我自南海至于北海,则自南至北。若谓左足所经至于右足,此在孺子犹嗤之。而宋人注经,其于彭蠡之非九江,辨论极析,而至此而皆茫然,何也?夫天下有明明厯厯显示其地,而人顾不之察者。孔安国云:“江至荆而分为九”,则在荆下也。
译松江、娄江怎么能够环绕越地呢?而且《国语》又说:“同我们争夺三江利益的,不是吴国吗?”如果不是浦阳江,那么三江全都属于吴地,却反过来说“吴国要同我们争夺吴地的利益”,这就是胡说。况且没有听说过范蠡离开越国的事吗?《吴越春秋》说:“范蠡离开越国,从三江口出去,进入五湖之中。”只有把浦阳江看作三江口,范蠡离开越国才一定是从浦阳江出海,再由海进入松江,由松江进入五湖。《国语》所说“于是乘轻舟进入五湖”,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认为三江是松江、娄江,那么松江、娄江是五湖的下游,哪有从松江、娄江出去反而进入五湖的道理?古文都在那里,学者却茫然不察,最终还坚持自己的说法,一定要拿三吴的水利来解释古经;水利怎么能够解释古经呢!九江考 《禹贡》所说的九江,已经很久不知道究竟在哪里了。在赵宋以前,人们都把彭蠡当作九江。比如班固《地理志》在庐江郡寻阳县条下说,禹贡九江在它的南面;司马迁《史记》又有我登上庐山观看大禹疏导九江的说法。这样说,是因为彭蠡在庐江以南,庐山在彭蠡旁边,所以才如此记载。因此应劭说,庐江郡寻阳县分流为九江;郑康成则说,九江就是庐山以外的寻阳。虽然庐江郡寻阳县旧在江北,但所谓九江,有人说在庐山以南,有人说在庐山以外,总之指的都是彭蠡罢了。《禹贡》在扬州已经有“彭蠡既已蓄水”的文字,在荆州又另有“九江孔殷”的句子,显然彭蠡在扬州,九江在荆州,是两个地方。何况《禹贡》疏导水道,在疏导汉水之后说“向东汇入泽水,成为彭蠡”;在疏导江水之后说“经过九江到达东陵,向东曲折,向北汇合于汇水”。江水向北曲折而汇合的地方,就是汉水汇入的泽水,也就是所称的彭蠡。先经过九江,后来才汇入彭蠡,前后次序分明;中间又隔着东陵,绝不可能混作同一条水道。这就是后来儒者纷纷产生疑惑的原因。不过追究其最初的错误,实在是秦汉郡国借用水名来命名所造成的。历代沿革于是导致混乱。考察九江这个水名,原本在荆州。秦代设置郡时,相传在西陵、蕲春之间,正是荆州境内。到汉高祖废除九江郡,汉孝武帝又恢复它,于是九江的地名逐渐移到寿春。至于所谓浔水城,后来才有寻阳九江的说法,那已经属于扬州境内了,但仍在江北。自从刘歆说湖水、汉水等九条水流入彭蠡,称为九江,新莽相信了他,于是把寿春的九江改为延平郡,把豫章改为九江,又把豫章的柴桑改为九江亭。这样一来,九江的名称便到了江南。此后东汉的九江又回到寿春,晋代把九江改为淮南郡。到元康初年又设置江州,划分扬州七郡、荆州三郡隶属于江州。当时设置江州这个名称的含义,虽然未必专指九江,但秦代九江郡治在蕲春,实属荆州境内;晋代重新设置江州,治所也在江北的蕲春界内。后来所说的兰城,就是九江踪迹显现的端倪。永兴以后,江州治所忽然移到湓城,又分庐江郡的寻阳、武昌郡的柴桑设置寻阳郡,并在郡内设置九江、上甲二县。到隋代改置郡县,便直接把寻阳改为九江郡;从此江南的九江虽然直到今天仍未改变,但这说明九江最初设置郡治在荆州,后来或向东、或向南,逐渐移到扬州境内,于是人们便以为郡名、水名都在彭蠡,却不知道《禹贡》的九江其实在荆州而不在扬州。宋代儒者注经,既然知道旧说不对,本应虚心考察辨析,切实寻找它的所在;可是他们不追究根源,不辨明沿革,只凭自己的臆想,妄下判断。于是有胡秘监旦、晁詹事等人首先提出洞庭就是九江,因为洞庭在荆州境内。问他们凭什么把洞庭当作九江,他们便杂引《山海经》《博物志》《水经》《地理志》等书,但终究没有实据。又根据桑钦《水经》,说洞庭所承接的水有微水、澬水、湘水、沅水、澧水、涟水、漉水、沬水、浏水、沩水、▯水等名称,合起来为九条。可是微水、▯水等水名共有十一条,硬从十一条中删去两条来符合九这个数目,是不可以的。即使另引《地理志》,说《水经》记载的水名各有参差变化,只有沅、湘、澬、澧四水相同,其他志书另载元水、渐水、辰水、叙水、酉水,用这些来凑成九数。那么《禹贡》关于九江的上文说“向东到达澧水”。既然已经把澧水作为九江的上游,与九江另列为不同名称,却又把澧水混入九江之中,这样仍然只有八条水,并不是九条。况且巴陵以上有三江口,之所以叫三江,是因为以大江为西江、澧江为中江、湘江为南江,并且都汇入江中,所以有这个名称。这说明澧水、湘水都各自独流入江,可以和大江同等并称,不是元水、辰水等七条水所能相比的。何况郦道元所注的防水、澬水等水,都是先流入洞庭,再流入江中,那是后来的水道情形,并不是古代的水道。况且地名不能凭空猜测。《禹贡》说“经过九江到达东陵”,东陵这个地名现在还在。如今把洞庭当作九江,却找不到东陵,于是凭臆测说“洞庭的东面有巴陵,洞庭的西上方是夷陵”。夷陵就是西陵;夷陵既然是西陵,巴陵当然可以叫东陵。这种说法姑且不论夷陵在澧水上游,与巴陵相隔很远,从未相对而立,不能用东西相称;即使只说巴陵,如今的岳州就是古代的巴陵,在秦、楚时属于长沙郡,从汉代到梁代都叫巴陵,只有隋代改称岳州,直到今天仍沿用。然而大江在它的北面,洞庭在它的南面;北面的地方相隔只有五里,南面的地方相距也不过数步而已【旧说相距五十步】。假如洞庭是九江,巴陵是东陵,那么九江就是东陵了。经文说“经过”又说“到达”,有什么区别呢?况且《禹贡》疏导江水的记载,比疏导汉水的记载路程更宽远。从沱水以上,道路遥远险阻,无法全部计算;从沱水以下,大约五六千里,才到达澧水。即使从澧水到洞庭,洞庭未必果真是九江旧地,单说洞庭为九江,也已经相距五百多里了。没有九江到东陵只隔几步的道理。“到达”,是从这里通达到那里;“到达于”,是一路行进,逐渐积累路程而达到。所以说从早晨到太阳偏西,是从早到晚;我从南海到北海,是从南方到北方。若说左脚走到右脚也叫“到达于”,即使小孩子也会嘲笑这种说法。宋代人注经,对于彭蠡不是九江,辨析得极其详细,到了这里却都茫然不知,为什么呢?天下有些地方明明白白地显示在那里,人们却偏偏不去察看。孔安国说:“江水到了荆州以下,分成九条。”那么九江就在荆州以下。
江水至荆下而自分九▯,故桑氏《水经》曰:“九江在长沙下隽西北。”夫岳州在秦汉本长沙郡地,而岳之巴陵、武昌之崇阳、通城皆下隽地也。九江在其西北,则江水分▯正当在荆州之东、岳州之北,以迤至于黄蕲之西之间。故张僧监作《寻阳记》,列九江之名有曰申、曰乌蚌、曰乌臼、曰嘉靡、曰畎、曰源、曰廪、曰提、曰菌。而乐史《寰宇记》与李宗谔《九江图经》,虽与僧监所记九名相同,而曰“分流于江鄂之境”,则正云荆下、岳北、鄂陵、江口诸地。故张浈《九江图名》稍不同,曰三里、曰五洲、曰嘉靡、曰乌土、曰白蚌、曰白乌、曰菌、曰沙提、曰廪。然其曰“九江参差随势而分”,其间有洲,或长或短,百里至五十里始别于鄂陵,终合于江口,则正言大江之自为九▯,而分之合之。故唐陆徳明曰:“九江随水势而分”,而杜佑曰:“是大禹所疏,桑落洲上下三百余里,皆厯厯可指数者。”葢即一江而分之为九,如一河之为九河,而其后水道变迁,溷而为一,亦如九河之仍为一河。是不必以播九河与过九江疑其异文。夫“播九河”者,是禹疏之使为九,曰此九河者,本禹之导之而播之者也。“过九江”者,是大江原分为九,而禹之导江从而过。之曰:此九江者,则禹之导之而过之者也。未分而导之,则为播;已分而导之,则为过。又何疑焉?故贾躭九江,则又曰:江有八洲,曰沙,曰人,曰九江,曰葛,曰象,曰乌,曰感,曰蚌。此八洲者,曲折而与江为九。虽其言不可尽信,然杂九江名于诸洲之中,而且连江为九,则亦可騐其九江为一江所分,而非别有潴泽焉。断可识矣。间尝考之经文:「又东至于澧,过九江。」夫澧者,今澧州也。以澧水从此入江,故名其地为澧州。此在今荆州之东,岳州之西。葢江水自蜀至荆,已五千余里,又越数百里而至澧州,则在荆下矣。故顔师古曰:「澧水在荆州,今▯岳州境,而实与荆近。」自《史记》作「东至于醴」,「醴」「澧」通字,而汉儒以「醴陵」当之,误以澧之源为澧之流,是非澧入江与江水所经之地,固无容深辨者。乃大江东流,越五百七十里而至岳州,即又北流经岳之临湘,而后至鄂州之界,所谓江夏、蒲圻者,皆鄂州境也。然而从岳至此,又五百里矣。然而九江在其地,则是「东至于澧,过九江」,自至澧之后,凡一千余里,而后经九江而过之也。乃经文又曰:「过九江至于东陵。」向使九江为洞庭,东陵为巴陵,则跬步之内,曰「过」「曰至」,世无此理。然而何者为东陵?曰:东陵者,庐江之东陵乡也。《水经》曰:「东陵在庐江金菌县西北。」而郦氏所注则又曰:「江水过下雉县北,防水自东陵来注之。」所谓下雉者,即今武昌之兴国州也。言江水至鄂,而庐江东陵之水则自东来注之,则东陵在庐江明矣。故今黄州与麻城、黄陂皆汉西陵地,而西陵在黄,东陵在庐,上下相对,名称厯然。此与巴陵之臆断为东陵,有大异者。且自鄂州至东陵,凡六百里,厯江州、寻阳(今改为徳化县)者,而后驯至于庐江之东陵,则道理相去,上下相接,周齐均等,而然后东北而防于滙焉。所谓滙,即彭蠡也。故曰彭蠡之非九江,此不待言也,若宋儒傅寅云:「东陵在荆州,今▯鄂州,则误以下雉、兴国为东陵,而妄指之下雉为东陵之水所注,非东陵也。」葢惟九江在江、鄂之间,黄、蕲之上,则秦郡治蕲春,晋郡治兰城,即蕲春界内,水名、郡名亦得相证。即黄州有九江城,在黄梅县内,为九江王黥布所筑,亦隠隠可考见。即推之宋儒所引《楚地记》:「巴陵在九江之间,洞庭之渊,非谓洞庭即九江也。」言巴陵北负九江,南俯洞庭,则其地在两水间耳,亦彼此相脗合。自宋儒注经,动輙改窜,初辨彭蠡之非九江,既谓彭蠡非江汉所滙,后且谓「东滙北防」必经文有误。夫彭蠡之非九江,此汉儒之误,非经误也。彭蠡非江汉所滙,则夏时至今水道变迁,或非近今所能测也。至于「东滙北防」,则汉滙而江防之,经文秩然,乃以不解经之故,而遂欲改经,引郑樵邪説,以为「东滙泽」为彭蠡,与「东迤北防于滙」俱属衍文。而其后元儒如吴澄辈,阿意承防,竟改「东迤」句入「导汉东滙泽为彭蠡」句下。万或以「东陵九江」求之不得,始而改九江为洞庭,改东陵为巴陵,又既而改敷浅原为庐山,改「东防于滙」为「居谯之湖」,而再求不得,势必并九江、东陵而尽删之,《禹贡》几何堪此割剥?故予之为此説者,非好辨也,以为此固有在焉,而非可以臆说断也。臆说者,改经之渐也。
西河集巻一百十九
译江水到了荆州以下,自然分成九条支流,所以桑钦《水经》说:“九江在长沙郡下隽县的西北。”岳州在秦汉时本来属于长沙郡,岳州的巴陵、武昌的崇阳、通城都属于下隽地。九江在它们的西北,那么江水分流处正应在荆州以东、岳州以北,直到黄州、蕲春以西一带。因此张僧监作《寻阳记》,列出的九江名称有申江、乌蚌江、乌臼江、嘉靡江、畎江、源江、廪江、提江、菌江。乐史《寰宇记》和李宗谔《九江图经》虽然记载的九个名称同张僧监相同,但说它们“在江州、鄂州交界处分流”,这正是说荆州以下、岳州以北、鄂陵、江口等地。张浈《九江图名》所列稍有不同,叫三里、五洲、嘉靡、乌土、白蚌、白乌、菌、沙提、廪。但它说“九江随着水势参差分流”,其中有洲,或长或短,经过一百里到五十里,才在鄂陵分开,最终在江口汇合;这正说明大江自身分成九条,又重新合流。唐代陆德明说:“九江随着水势分开。”杜佑说:“这是大禹疏导的水道,桑落洲上下三百多里,都可以一一清楚地数出。” 大概就是同一条江分成九条,如同一条河分成九河;后来水道变迁,混合成一条,也如九河后来仍成为一河。因此不必因为“播九河”和“过九江”文字不同,就怀疑二者含义有异。“播九河”,是说大禹疏导水道,使它分成九条;说这九条河,是本来由大禹导引并分布开的。“过九江”,是说大江原本分成九条,大禹疏导江水时顺着它们经过。意思是:这九江,是大禹疏导后经过的地方。尚未分流而进行疏导,叫作“播”;已经分流而顺着疏导,叫作“过”,又有什么可疑的呢?所以贾躭谈到九江,又说江中有八个洲,叫沙洲、人洲、九江洲、葛洲、象洲、乌洲、感洲、蚌洲。这八个洲曲折分布,和江水合起来成为九处。虽然他的话不能全都相信,但把九江之名夹杂在各洲名称中,而且说连同江水成为九处,也可以由此验证九江是同一条江分出的九股,并不是另外有九个湖泽。事情完全可以看清了。我曾考察经文:“又向东到达澧水,经过九江。”澧水就是今天的澧州。因为澧水从这里流入江中,所以把这个地方命名为澧州。这里在今天荆州以东、岳州以西。江水从蜀地流到荆州,已经有五千多里,又经过数百里到达澧州,这就到了荆州以下。因此颜师古说:“澧水在荆州,如今隶属于岳州境内,但实际上同荆州相近。”自从《史记》写作“向东到达醴水”以来,“醴”和“澧”通用,汉代儒者又把醴陵当作它,于是误把澧水的源头当成澧水的下游;澧水是否入江以及江水所经过的地方,本来不必再多加辨析。大江向东流,经过五百七十里到达岳州,又向北流经岳州的临湘,之后到达鄂州边界;所谓江夏、蒲圻,都属于鄂州境内。但从岳州到这里,又有五百里。若九江就在这一带,那么“向东到达澧水,经过九江”就是说,到达澧水之后,总共又经过一千多里,然后才经过九江。经文又说:“经过九江到达东陵。”假如九江是洞庭,东陵是巴陵,那么两地只隔几步,却说“经过”“到达”,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那么什么地方是东陵呢?东陵就是庐江郡的东陵乡。《水经》说:“东陵在庐江县金菌县西北。”郦道元所作注又说:“江水流过下雉县北面,防水从东陵流来注入江中。” 所谓下雉,就是今天武昌的兴国州。它说江水流到鄂州,而庐江东陵的水从东面流来汇入江中,这就明确说明东陵在庐江。因此今天的黄州以及麻城、黄陂,都是汉代西陵的地方;西陵在黄州,东陵在庐江,南北上下相对,名称清楚。这同凭臆测把巴陵说成东陵,大不相同。况且从鄂州到东陵共六百里,经过江州、寻阳(今改为德化县),然后逐渐到达庐江的东陵;路程相接,距离大致相等,之后再向东北汇合于汇水。所谓汇水,就是彭蠡。因此说彭蠡不是九江,这一点无需再说。宋代儒者傅寅却说:“东陵在荆州,今天隶属于鄂州;这是把下雉、兴国误作东陵,又妄指下雉为东陵之水所流注的地方,其实并不是东陵。”大概九江在江州、鄂州之间,黄州、蕲春的上游;秦代郡治在蕲春,晋代郡治在兰城,也在蕲春界内,水名和郡名正好可以互相印证。再推而论之,黄州有九江城,在黄梅县境内,是九江王黥布所筑,也隐约可以考察出来。再看宋代儒者引用的《楚地记》:“巴陵在九江之间,洞庭之渊。”这并不是说洞庭就是九江。这句话是说,巴陵北面背靠九江,南面俯临洞庭,所以它处在两条水道之间,彼此正相吻合。自从宋代儒者注经以来,动不动就改窜经文;起初辨明彭蠡不是九江,后来又说彭蠡不是江、汉汇合之处,再后来甚至说“向东汇合、向北汇流”一定是经文有错误。彭蠡不是九江,这是汉代儒者的错误,不是经文的错误。彭蠡不是江、汉汇合之处,或许是因为夏代以来直到今天水道已经变迁,不是近代人能够测定的。至于“向东汇合、向北汇流”,说的是汉水汇合、江水汇流,经文次序井然;他们只是因为不理解经文,便想要修改经文,又援引郑樵的邪说,认为“向东汇入泽水”是彭蠡,而“向东曲折,向北汇合于汇水”都是衍文。后来元代儒者如吴澄等人迎合这种说法,竟把“向东曲折”一句改接到“疏导汉水,向东汇入泽水成为彭蠡”一句下面。假如因为找不到“东陵、九江”而强行寻找,最初把九江改为洞庭,把东陵改为巴陵;后来又把敷浅原改为庐山,把“向东汇合于汇水”改为“居谯之湖”;如果这样仍然找不到,势必连九江、东陵都一并删去。《禹贡》哪里经得起这样割裂剥削?所以我提出这个说法,并不是喜欢争辩,而是认为此事本来确有所在,不能凭臆测作出结论。凭臆测的说法,就是篡改经文的开始。西河集卷一百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西河集巻一百二十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折客辨学文客有作《读传习録辨》者,刻其书四巻,装潢示予。予谢之曰:“予不能读也。子言语株离无主,客无首末,无针黹绵络,指不能达心,而学复防眯,如入大雾中,惽惽莽莽,但自作已説。其于所辨之人之理,豪厘不接。且时时以一已之腹,强坐君子。此固无容置喙者。然圣贤大学,岂可冺也?”姑记其平日往复与予所质难者数条,即名之曰《折客辨学文》。葢以不辨辨而辨,亦得焉。世之好学者,幸鉴之。尝在钱唐仓吴氏宅饮,次客纵论嚣嘂不已。予曰:“徐之子苐提一主语,使我可解。”曰:“知行不偏废,才説致良知,则便无行一边了。”予曰:“此非阳明之言,孟子之言也。”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良知有良能,何谓无行?”曰:“正惟良知有良能,而专言良知可乎?”曰:“然则子不读孟子矣。”孟子又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何甞言良能乎?孟子不言能而能在其中,何也?知爱敬,知也;爱敬即能也。阳明不言能而能在其中,何也?良知知也;致良知即能也。然则阳明之言,孟子之言矣。予甞谓“致良知”三字,圣学首功,祗不宜为《大学》“致知”作解注耳。《大学》“格物”者,格其物有本末之物;“致知”者,致其知所先后之知。此在宋儒元中子已明明言之。阳明但以生平所得力认作首功,此如《春秋》赋《采蘩》,意在荐享,而闻者认作大国恤小之义,各言所得,非训诂也。此皆不足为言者病也。丙子秋,在清和坊饮。次客忽作心性事物之辨。时平湖陆义山在坐,顾而问予。予曰:“予▯耳,久矣,无已,试再理前説可乎?”曰:“君臣父子物也,以孝以忠事也。阳明答顾东桥书云:‘事父不成,在父上求,只在事父之心上求;事君不成,在君上求,只在事君之心上求。’殊不知事父明有个父在,明明有个事父之事在;事君明有个君在,明明有个事君之事在。若教人在心上求,则舎事事物物,将这心求在何处?”曰:“此但知主説,而全不知有客説者也。夫阳明何尝谓无事物,但有心乎?事父不在父上求,非无父也,只在事父之心上求,谓只以此事父之事求之于心,非舎事父之事而但求心也。客明明曰‘事父之心’,而主但曰‘心’可乎?且心不能在事物上求也。阳明谓事物在心上求,则有事物;而子必谓心当在事物上求,则不惟无心,并无事物。何则?心能有事物,事物不能有心也。请观之天,夫天一物也,四时错行,日月代明者,物之事也。然而目不见碧落,耳不辨气候,日星不知何所缀,风雷不识何所发,其物与其事几乎防絶。然而即心求之,而千嵗日至可坐而致。向使必求之事物,则夸父逐日有渇死已耳。故闭门造车,不见九道也;而动合轨辙,陋巷箪瓢未甞服周冕、乘殷辂也。但其心不违而用,即可行。若谓事父必在父上求,事君必在君上求,则此心未通,而天伦已絶。何则?人不能皆事君也。向亦谓君在心上求,故人人有君;今必在君上求,则君门九重,求在何处?即子亦曾上公车受职,然并不曽立君朝、践君陛、任君事也。事君之心不可求而求,之事君之物与事君之事,则又皆非子所有。是即子一身,而君臣大伦早已废絶,尚何暇哓哓讲事物乎?”甞读徐仲山传是斋日记,其中作事物心性之辨,有云:紫阳説知行俱向外求,故知则格物,行则求事物,未免驰骛向外,若与圣贤存心知性之学有所不合,所以阳明以事物在心上求,对照挽之。然俗儒犹哓哓者,以为反求心性即禅学也。吾谓阳明多事,尚周旋俗学,故有「事物在心性上求」一语。孔孟即不然,孔孟絶去事物,专求心性。《大学》不云乎:「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心逐事物便是不在。故圣贤为学,专求此心。孔子曰:「操则存,非操此心乎?舎则亡,非言此心不可舎乎?」孟子曰:「求放心,则惟恐其舎之,而专求此已舎之心。」此一圣一贤,斩斩截截,千秋万世,又谁敢以禅学非之?惟性亦然。《中庸》「不睹不闻」,此中并无事物也。孟子「平旦之好恶」,此中并无事物可参求也。
译钦定四库全书 西河集卷一百二十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写 驳客辨学文 有位客人写了一篇《读传习录辨》,刻成四卷,装订好拿来给我看。我谢绝他说:“我不能读。你的言语支离破碎,没有主旨;文章没有首尾,没有针线穿联,手指不能通达内心,学问又昏暗迷乱,仿佛进入大雾之中,昏昏茫茫,只是自说自话。对于你所辨析的人的道理,丝毫没有接触。而且常常凭一己之腹强行揣度君子。这本来没有什么值得置喙的地方。但圣贤关于大学之道的学说,难道可以抹杀吗?”姑且记下平日同我往来辩论、向我质问的几条,给它取名为《折客辨学文》。因为不作争辨而进行辨析,也可以有所收获。世上喜好学习的人,希望鉴察这篇文章。我曾在钱唐仓吴氏住宅饮酒,席间那位客人放纵议论,喧闹不止。我说:“请慢一点,只提出一个主旨,让我能够听懂。”他说:“知和行不能偏废,才说致良知,就把行这一方面没有了。”我说:“这不是阳明的话,是孟子的话。”孟子说:“人不用学习就能做到的,是他的良能;不用思虑就能知道的,是他的良知。”良知中有良能,怎么能说没有行呢?他说:“正因为良知中有良能,难道可以只说良知吗?”我说:“既然这样,你就是没有读过孟子。”孟子又说:“孩提的孩子,没有不知道爱他的父母的;等到长大,没有不知道敬爱他的兄长的。”孟子何曾说过“良能”二字?孟子不说“能”,但“能”已经包含其中,为什么?知道爱亲、敬兄,是知;爱亲、敬兄本身就是能。阳明不说“能”,但“能”也包含其中,为什么?良知是知,致良知就是能。既然如此,阳明的话就是孟子的话。我曾说“致良知”三个字,是圣学的首要功夫,只是不应当拿它来解释《大学》的“致知”。《大学》所说的“格物”,是穷究那有本末次序的事物;所说的“致知”,是使自己的知识达到懂得先后次序的程度。这件事,宋代儒者元中子已经明明白白地说过。阳明只是把自己一生用功所得,认作首要功夫;这就像《春秋》赋《采蘩》,本意在于荐享,而听到的人却把它理解成大国体恤小国的意义。各人说出自己的所得,并不是在作训诂。这些都不值得拿来责怪说话的人。丙子年秋天,我在清和坊饮酒。席间那位客人忽然提出心、性、事、物的辨析。当时平湖陆义山也在座,他回头问我。我说:“我的耳朵已经听厌了,长久以来没有停止过;姑且再把前面的说法理清,可以吗?”他说:“君臣、父子是事物,以孝、以忠去侍奉是事情。阳明给顾东桥的信说:‘侍奉父亲做不好,不要到父亲身上去求,只在侍奉父亲的心上求;侍奉君主做不好,不要到君主身上去求,只在侍奉君主的心上求。’他却不知道,侍奉父亲明明有一个父亲在,也明明有侍奉父亲这件事在;侍奉君主明明有一个君主在,也明明有侍奉君主这件事在。如果教人只在心上求,那么舍弃具体的事和物,这颗心要到哪里去求呢?”我说:“这只是知道自己的主张,却完全不知道对方的主张。阳明何曾说没有事物、只有心呢?说侍奉父亲不在父亲身上求,并不是没有父亲;说只在侍奉父亲的心上求,是说只把侍奉父亲这件事拿到心中求取,并不是舍弃侍奉父亲的事情而只求一个心。客人明明说的是‘侍奉父亲的心’,而主张一方只说一个‘心’,可以吗?况且心不能到事物上去求。阳明说在心上求事物,便是承认有事物;你却一定说心应当到事物上去求,这样不但没有心,连事物也没有了。为什么呢?心可以包含事物,事物却不能包含心。请看天,天本身是一种事物,四时交替运行,日月轮流照耀,是事物的作用。然而眼睛看不见青天,耳朵不能辨别气候,太阳星辰不知道缀列在哪里,风雷也不能辨认从哪里发生;事物和事物的作用几乎彼此隔绝。但从心中去求,就能坐着推知千年以后的日至。如果一定要在事物上求,夸父追赶太阳早就因口渴而死了。所以闭门造车,虽然没有看见九州的道路,行动却能符合车辙;居住在陋巷、吃着箪食瓢饮的人,未曾穿周代的冕服、乘殷代的车子,但只要他的心不违背道理而运用它,就可以实行。如果说侍奉父亲一定要到父亲身上求,侍奉君主一定要到君主身上求,那么这颗心还没有通达,天伦就已经断绝了。为什么呢?不是人人都能亲自侍奉君主。以前如果说在心上求君主,所以人人心中都有君主;如今一定要到君主身上去求,那么君门九重,要到哪里去求呢?你也曾经乘公车接受官职,但并没有站在君主的朝廷、踏上君主的殿阶、承担君主的政事。侍奉君主的心无法求取,却偏要去求;至于侍奉君主的对象和侍奉君主的事情,又都不是你所拥有的。这样一来,即使是你自己一身,君臣的大伦早已废绝了,还有什么闲暇喋喋不休地讲论事物呢?” 我曾读徐仲山《是斋日记》中的传记,其中有一篇作心性、事物之辨,说:“朱子认为知和行都向外求,所以知便是格物,行便是求取外在的事物,未免奔驰于外;这同圣贤存心、知性的学问不相合,所以阳明说要在心上求事物,用来对照挽救它。然而世俗儒者仍然喋喋不休,认为反过来求心性就是禅学。我认为阳明多此一举,还要在世俗学问中周旋,所以才有‘在心性上求事物’这句话。孔子、孟子却不是这样,他们完全撇开事物,专门求取心性。《大学》不是说过:‘心不在这里,虽然看也看不见,虽然听也听不见,虽然吃也不知道滋味’吗?心追逐事物,便是不在这里。因此圣贤做学问,专门求这颗心。孔子说:‘操持它,它就存在。’难道不是说操持这颗心吗?‘放弃它,它就消亡。’难道不是说这颗心不可放弃吗?孟子说:‘找回放失的心。’只是害怕它被放弃,而专门寻找那已经失去的心。这一圣一贤,斩钉截铁地说得清楚,千秋万世以来,又有谁敢把它斥为禅学呢?性也是如此。《中庸》说‘不看见、不听见’,其中并没有事物。《孟子》说清晨时的好恶,其中也没有可以参求的外在事物。”
故《大学》言心祗曰「慎独」,《中庸》言性亦祗曰「慎独」。独者,独也,谓一物不交,一事不接,独有此而无有他也。慎者,谓即此而加之功也。然则圣贤之为学,其专求心性,必不容有一毫事物参扰其间,亦已明矣。徃者施愚山作湖西道时,讲学于庐陵书院,楚人杨耻庵与其徒来正,作事物心性之辨。耻庵咨嗟曰:「事物在心上求,则有心有事物,万物皆备,即反身而已得之,孟子之言也。若在事物上求,则天下事物必不能求,而此心已先失矣。」《千文》曰:「逐物意移,此在儿竪能诵之,况学人乎?」时闻者嘈嘈而起,目之为姚江之学,且有昌言「孔顔学徒定无心上求事物者」。愚山亦不省,唯唯而别。次日,愚山自言曰:「讲学甚难,只一顔子不迁怒,必不能到。昨防中多人盘飱阙具,吾已取官庖责之。今晨治鱼不去乙,吾又取责,则未免迁怒矣。且昨所责者误公也,今以口腹而责人,公私谓何?如此者将何以治之?」耻庵曰:「治之以心而已。」众方愕然,耻庵复徐徐举手,肃四坐云:如此者。请列坐各道,一言可能在事物上求乎?四坐数百人皆俯首,无一言耳。可察蠮螉半晌,愚山幡然折膝曰:「先生言是也。吾讲学二十年,愦愦久矣,今知所归矣。」时庐陵学徒有罗姓者,自言先辈有从姚江旧讲防中学得歌法,请试之。乃歌《孟子·牛山之木》篇,众皆悚然,歌者亦慷慨悲哀,涕泗被面。歌毕,众各起揖谢,乃罢。然则儒者求心,有必不能在事物上求者如此。或疑心在事物上求,他无可见。然夫子与仲弓言仁曰:“出门使民,则曷甞仅求之心?不知此正求心之极功也。”向谓周子主静,尚非圣学,以但求之静边耳。圣人静固求心,动亦求心,无时无刻而不求此心。所谓无终食之间,造次必是,颠沛必是,况出门使民乎?是以出门不在门上求,曰“如见大賔则并不在賔上求,何也?以并无賔也,心也。使民不在民上求,曰“如承大祭”,则并不在祭上求,何也?如祭非祭也,心也。夫出门自有事物,况使民则更有使民之事与使民之物。于此而不求事物,则无处求事物矣。立与在舆亦然。世几见事物之来,可以影向倐忽,一如飘风之当前,鬼伥之掩至者?乃曰“参前曰倚衡”,此则非事物之求,而心之求矣。曰“惟心之求”,岂不是佛?曰“圣与佛不同,而人则同;人与人不同,而此心则同。”此非佛法入中国而后裁生,此心亦非佛法入中国而后裁言。此心求此心也。正心尽性,大中言之;存心养性,孟子言之。今以佛家有“明心见性”之説,遂使圣贤“正心尽性”“存心养性”之正学反不敢道,裁言心性便类佛氏,坐使上天所生,吾身所有,千圣千贤所共讲共求之心性,而一旦委而归之佛氏,可乎?夫佛氏不患其相类也,人之不类于佛氏者何限?自此心性而外,即此身已自不类,而况由身而家而国而天下而万物,有何一可相类者?吾儒求心有体有用,佛氏求心有体无用,其体同,其用不同也。吾儒求心有功有效,佛氏求心有功无效,其功同,其效不同也。今阳明以有体有用、有功有效之学,专求之心,毋论阳明所求之学与佛不类,即使有类于心,而由身而家而国而天下而万物,全体大用,▯功极效,仍与佛氏毫不相类,则即此求心,其亦吾儒之心,圣人之心矣。况佛家求心,单拈句子,原是空求;阳明求心,存理去欲,实是诚意,即其体其功,亦原有截然不同者乎?张南士甞曰:“吾儒用心,不同于释,然而同此心。人与虫兽,则絶无一同者。然而虎狼父子,蜂蚁君臣,其心亦尚有偶相类处。今舍物求心,惟恐类禅学;而弃而勿求,则君臣父子将必恐其类虫兽,而尽弃之,是虫兽不若也。”客曰:阳明致知是个做不得的。但言以之事父,自然大孝;以之事君,自然大忠;以之应万事万物,无不中节。其效验广大如此,便把圣人教人学问思辨勉强积成的工夫一切埽尽。且自説此防,埋没了数百年。不知未埋没之先,那一个圣人贤人曽説过、曽做过?无论见效不见效,请阳明説出来,好做个榜样。那知是断断没有的,是断断做不得的。曰:如此则丧心病狂极矣!夫知贵乎行,儒者空讲理学,有知无行。阳明真有知有行者,事君则忠,事父则孝,临事接物,无不泛应而曲当。如此做不得,则将谁做得乎?且阳明未尝言致知是生知,必迸去学问思辨勉强积渐工夫,而独致此一知也。子徒以一已之腹,强坐君子,固已竒矣。且知之有行,以行此事物也。求心在事物,谓当求此心于事物之间也。今阳明力行,已有明效;
译所以《大学》谈心,只说“慎独”;《中庸》谈性,也只说“慎独”。“独”就是独自一处,意思是不同任何事物交接,不同任何事情接触,只有这个而没有其他。“慎”是说就在这个基础上用功。既然如此,圣贤做学问,专门求心性,必定不容有一丝一毫的事物来干扰其中,这已经很清楚了。从前施愚山任湖西道时,在庐陵书院讲学,楚人杨耻庵和他的门徒来进行心性、事物的辨析。耻庵叹息说:“在心上求事物,就有心也有事物,万物都具备,只要反省自身便能得到,这是孟子的话。如果在事物上求,那么天下的事物一定无法全部求取,而这颗心已经先丧失了。《千字文》说‘追逐外物而意志转移’,连儿童都能背诵,何况求学的人呢?”当时听讲的人纷纷喧闹起来,把这看作姚江之学,还有人公然说:“孔子、颜子的学徒,绝不会有人在心上求事物。”施愚山也没有醒悟,只是唯唯诺诺地告别。第二天,施愚山自己说:“讲学太难了,只是一个颜子不迁怒,也一定做不到。昨天书院中很多人的饭菜缺少器具,我已经把厨役叫来责问了。今天早晨烹鱼没有去掉鱼鳞上的‘乙’形骨刺,我又把厨役叫来责问,这就免不了迁怒。而且昨天责问的人是误了公事,今天却因为口腹之欲责备人,这公私之间究竟该怎样说?像这样的问题,应当怎样治理呢?”耻庵说:“只用心来治理罢了。”众人正惊愕,耻庵又慢慢举起手来,使在座四周肃静,说:“像这样的事情,请在座各位分别说说,有谁能够在事物上求得答案吗?”在座数百人都低下头,没有一个人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施愚山恍然大悟,屈膝行礼说:“先生说得对。我讲学二十年,糊涂了很久,今天才知道归宿在哪里。”当时庐陵学徒中有一位罗姓人,自称先辈曾从姚江旧日讲会中学得歌唱的方法,请求试一试。于是歌唱《孟子·牛山之木》一篇,众人都悚然动容,歌唱的人也慷慨悲哀,涕泪流满面。歌唱完毕,众人各自起身作揖致谢,这才散去。由此可见,儒者求取本心,有必定不能在外在事物上求取的道理,就是如此。有人疑惑,若在事物上求心,便无从看见它。然而孔子和仲弓谈仁说:“出门任使百姓,难道何尝只是从心上求吗?”不知道这正是求心功夫的极致。过去说周子以主静为宗旨,还不是圣学,只因他只在静处求心罢了。圣人静时固然求心,动时也求心,无时无刻不在求此心。所谓“一餐饭的时间也不违仁”,仓促时如此,困顿颠沛时也如此,何况出门任使百姓呢?所以出门时不是在门上求,说“好像看见贵宾”时,也不是在宾客上求。为什么?因为并没有一个外在的宾客,所求的只是心。任使百姓也不是在百姓身上求,说“好像承当大祭”时,也不是在祭祀上求。为什么?因为祭祀也不是外在的祭祀,所求的只是心。出门本来就有事物,何况任使百姓,更有任使百姓的事和物。在这种情况下若不从事物上求心,就无处可以求事物了。站立和乘车也是如此。世上哪能见到事物到来时,像影子和回声那样倏忽出现,如同疾风迎面而来、鬼魅突然掩至呢?所以才说“参列在眼前,倚靠在车衡上”,这就不是在事物上求,而是在心上求了。说“只是求心”,难道不就成佛教了吗?应说:“圣人与佛不同,但人却相同;人与人不同,但这个心却相同。” 这并不是佛法传入中国以后才产生的,这个心也不是佛法传入中国以后才有人谈论的。这是以此心求此心。正心尽性,是《大学》所说的大中之道;存心养性,是孟子所说的。如今因为佛家有“明心见性”的说法,便使圣贤所说“正心尽性”“存心养性”的正学反而不敢讲,仿佛一谈心性就类似佛氏,竟使上天所生、我们自身所有、千圣千贤共同讲求的心性,一下子被推归佛氏,这怎么可以?佛氏求心,有体而无用;儒者求心,有体又有用,体虽相同,用却不同。儒者求心,有功而有效;佛氏求心,有功而无效,功虽相同,效果却不同。如今王阳明所讲的是有体有用、有功有效的学问,只专门从心上求;不论王阳明所求的学问本来就与佛教不同,即使说它在求心这一点上有相似之处,但由自身推及家庭、国家、天下和万物,其全体大用、宏大功业和极大成效,仍与佛氏毫不相同。那么这种求心,也就是儒者之心、圣人之心了。何况佛家求心,只拈取一些句子,原本是空泛地求;阳明求心,是保存天理、去除私欲,实际是在诚意。单就其体和功夫而言,也本来就有截然不同之处。张南士曾说:“我们儒者运用心思,虽不同于释氏,却共同有这颗心。人和禽兽之间,本来没有任何相同之处。然而虎狼也有父子之亲,蜂蚁也有君臣之分,它们的心尚且偶尔有相似之处。如今舍弃事物而求心,只怕与禅学相似;若反而弃心不求,那么君臣父子就一定会担心自己类似禽兽而把这些关系全都抛弃,那就连禽兽也不如了。” 客人说:“阳明所谓致知,是根本做不到的。只说用它来侍奉父亲,自然就是大孝;用它来侍奉君主,自然就是大忠;用它来应对万事万物,没有不合乎节度的。它的效验竟这样广大,便把圣人教人通过学、问、思、辨和勉强积累而成的一切功夫都扫除了。而且这种说法流传以来已经埋没了数百年。不知道在它尚未被埋没以前,哪一位圣人贤人曾经说过、做过呢?先不论有没有成效,请阳明说出来,也好作为榜样。谁知这绝对没有,绝对做不到。”我说:“这样说来,真是丧心病狂到了极点!知识贵在实行,儒者空谈理学,有知而无行。阳明是真正有知有行的人:侍奉君主就是忠,侍奉父亲就是孝,面对事情、接待人物,没有不能随机应对而恰当处理的。若这样还做不到,那么还有谁能做到呢?况且阳明从未说致知是生来就有的知识,必定要抛开学问思辨和勉强积累、逐渐工夫,单独去取得这一知识。你只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测,强行给君子定罪,已经很奇怪了。况且知之所以有行,是因为要在事物上实行它。说求心在事物,就是说应当在事物之间求此心。如今阳明努力实行,已经有明显成效;”
阳明于事物,又得大验;而反谓无论见效不见效,千古圣贤无此榜样。诘使阳明自説,则假使阳明自説,必曰尧舜周孔其榜样也。使吾辈代阳明説,必曰阳明即榜样也。万一阳明使诘者自説,恐肺肠面目大有不堪为榜样者。况近世攻阳明,全属门戸。子欲傍其门戸,彼门戸多人,未必肯受,且至尊大圣最恶门戸视防之年,何苦为此?若谓阳明逼拶门弟子,苦苦劝人,将圣贤大路从此阻絶,故欲以此救之,则又杞人之忧矣。予尝作土司传,方阳明在龙塲时,土司安贵荣暴横无礼,自恃从征功,欲并诸官驿作土司地,阳明贻一书示之,彼即归罪,恐后。夫阳明何尝苦劝人,而所至向化,此即躬行有效之一证矣。尝见贵乡道学有在敝郡开讲肆者,适敝邑有道学门徒兄弟争继,其人立作数千言判之,隂阳反覆,实不知其中有私与否,乃自此判出,而兄弟各执反挑衅成隟,两相搆讼以至于死。然则劝人之效,谁得谁失?圣贤大路,谁通谁塞?请平心易气,为一省之。客又曰:阳明有存理去欲之説,不知欲是去不得的。耳目口体与生俱来,无去之理也。书曰:惟天生民,有欲。记曰:感物而动,性之欲也。此岂可去乎?若作虚字説,欲仁得仁是好,一边生亦我所欲是不好,一边然未有説去欲者。惟佛家以六欲为六贼,不可不去。儒者无是也。曰:存天理,去人欲。此旧儒甞谈,未甞始阳明也。子苐拾书记一语,谓欲不可去,而于书记之全文仍未甞读。书曰:惟天生民,有欲。不又曰:无主乃乱乎?记曰: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不又曰:灭天理而穷人欲,此大乱之道乎?夫使无主以乂欲,则必乱;不穷天理而灭人欲,则必大乱。此正言欲所必去,而子尽反之。此非书记语也。夫欲者,恶之别名也。存理去欲,犹言为善去恶也。恶可不去乎?即朱子亦云:好善恶恶,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故易曰:闲邪存诚。干寳谓去其隂,非也。论语曰:克已复礼。朱子谓克去已私也。葢邪恶与私,无论所生非所生,而必有以去之。克已私则克在私而不在已,去人欲则去在欲而不在人。此皆于身与已并无碍者。若谓耳目口体即是欲,去欲即是去耳目口体,则朱子谓己是身之私欲,得毋克己是克身乎?且欲不可在去留之间也。学者用功,贵在斩截。吾儒言理,最忌鹘突。左捶而右挪,则百事骫裂。既谓之欲,则断无在去不去之间者。夫好善不用,恶恶不去,郭所以亡。况在用功之际乎?上蔡张仲诚读蔡沈尚书注,有道心尝为之主,而人心听命焉。语叹曰:此害道语也。既曰人心人欲也,欲可听命乎?推蔡沈之意,必谓欲即心,心不可去耳。昔者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事,门人疑之。孟子曰:我将攻其邪心【朱子孟子注亦引此】夫心尚可攻,岂不可去?有贼于此,律当迸逐。乃不幸而引经折狱者曰:此民贼也。不通者遂争之曰:然则此贼不可去何也?以贼是民也,则将逐贼乎?抑留民乎?引经之不通,何以异是?克伐怨欲不行焉,不行欲即是去欲。未有禁絶之而尚留中者,朱注犹曰克去己私,则私欲不留,而天理之本然得矣。若但制而不行,则是未有拔去病根之意,而令其潜藏隠伏于胸中也,岂克己求仁之谓哉?则是去欲之説起于朱子,欲尊朱斥王,而不识所尊为何等子。欲附朱子,朱子不屑也。且儒佛不同,然不碍有同者,以佛有六欲而不言欲,则佛有六道可不言道矣。且佛祗薙发,犹尚有耳目口鼻、子,何不戳鼻灭口以自异于佛?哓哓何为。客又曰:知行两事并无説合一者,经书所説无一不以知行分作两件。如言之不出,耻躬不逮,其言不怍,为之也难之类,于知处説得缓,于行处更説得急。从未有能知自然能行,不行只是不知的説话。惟佛家教外别传,才有此等言语。予曰:子欲辨知行合一,歴引言行相对者言之,则以言属知,以为属行,此是书理未通之故,不足辨也。只知行合一四字,予前已明言之矣。孟子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孩提知爱亲,无所谓行也,然而行矣。且孩提只爱亲,无所谓知也,然而知矣。故孟子前説知能此,只説知以知能合一也。此其义,紫阳亦言之。紫阳注中庸曰:由不明故不行,此非不行只是不知乎?又曰:顔子惟真知之故能择能守,如此非能知自然能行乎?然则阳明此言,即紫阳之言,而子妄谓教外别传,何与?
译阳明在事物上又取得了更大的验证,你却反而说,不论有没有成效,千古圣贤都没有这样的榜样。若责问阳明本人,让他自己说,他一定会说尧、舜、周公、孔子就是榜样;若由我们代阳明说,一定会说阳明本人就是榜样。万一让责问者自己说,恐怕他的心肠面目很有些不配做榜样。何况近世攻击阳明,全都是门户之争。你想依附某一门户,那一门户人多势众,也未必肯接纳你,而且—— 至尊大圣最厌恶门户之见,何苦做这种事?如果说阳明逼迫门下弟子,苦苦劝人,把圣贤的大路从此阻断,所以想用这种方式挽救它,那又是杞人忧天。我曾作《土司传》,记载阳明在龙场时,土司安贵荣暴横无礼,自恃有随军征讨的功劳,想把各处官驿都并入土司的地界。阳明送去一封信给他看,他立即归罪于自己,害怕日后获罪。阳明何尝苦苦劝人,而他所到之处人们都归向教化;这就是亲身实行而有效的一项证明。我曾见贵乡有位道学家到敝郡开设讲席,恰逢敝邑有一对道学门徒兄弟争夺继承权,那人当即写了数千字的判词裁决此事,反复申说阴阳曲直,实在不知道其中是否有私心。自从这份判词作出后,兄弟二人各自执拗,反而互相挑衅结怨,彼此构讼,直到闹出人命。那么劝人的效果,究竟谁得谁失?圣贤的大路,究竟谁在疏通、谁在堵塞?请你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吧。客人又说:“阳明有保存天理、去除人欲的说法,却不知道欲望是无法去除的。耳、目、口、身体与生俱来,没有理由去除它们。经书说:‘上天生育人民,使他们具有欲望。’《礼记》说:‘受到外物感动而发生行动,是本性的欲望。’这难道可以去除吗?若把它当作虚字来解释,说想要仁便得到仁是好的,而‘生也是我所欲’这一边是不好的,却从未有人说要去除欲望。只有佛家把六欲看作六个贼,不可不去除。儒者没有这种说法。”我说:“保存天理、去除人欲,是旧儒者曾经谈过的,并不是阳明首先提出的。你只拾取经书中的一句话,说欲望不可去除,却根本没有读完经书全文。《尚书》说‘上天生育人民,使他们具有欲望’,不是又说‘没有主宰就会混乱吗’?《礼记》说‘受到外物感动而行动,是本性的欲望’,不是又说‘灭掉天理而穷尽人欲,这是大乱的道路吗’?如果没有主宰来治理欲望,必然混乱;不穷究天理而放纵人欲,必然大乱。这正是在说欲望是必须去除的,你却把它完全反过来了。这不是经书的意思。欲,不过是恶的别称。保存天理、去除欲望,就如同说行善去恶。恶难道可以不去除吗?即使朱子也说:喜好善、厌恶恶,都务必要坚决去除恶而求得善。” 所以《易经》说“防止邪恶,保存诚信”。干宝说这是去除阴气,不对。《论语》说“克制自己,恢复礼”,朱子说克制的是自己的私欲。邪恶和私欲,无论是不是天生的,都必须设法去除。克制私欲,是在私欲上克制,而不是克制自身;去除人欲,是在欲望上去除,而不是去除人本身;这都丝毫不妨碍人的身体和自身。若说耳目口体就是欲望,去除欲望就是去除耳目口体,那么朱子说己是身体的私欲,难道克己就是克制身体吗?况且欲望不能处在去除与不去除之间。学习用功,贵在斩截分明。我们儒家谈理,最忌含混。左边捶打,右边却推挪,百事都会支离破碎。既然称为欲望,就绝没有可去可不去的中间状态。喜爱善却不实行,厌恶恶却不去除,郭国就是因此灭亡的,何况在用功修养时呢?上蔡张仲诚读蔡沈《尚书》注,看到“有道心曾经作为主宰,而人心听命于它”这句话,感叹说:“这是妨害道理的话。既然说人心就是人欲,欲望怎么可以听命于它呢?”推究蔡沈的意思,他一定是认为欲望就是心,心不可去除。过去孟子三次见齐王却不谈政事,门人感到疑惑。孟子说:“我将要攻破他的邪心。”心尚且可以攻破,难道欲望反而不可去除吗?” 这里有一个贼,按法律应当驱逐。偏偏有人引用经书来断案说:“这是百姓中的贼。”不通事理的人便争辩说:“既然是百姓,这个贼为什么不可去除?因为贼就是百姓,那么究竟是驱逐贼,还是留下百姓呢?”引用经书却不通达经义,与此有什么不同?“克制骄傲、夸耀、怨恨和欲望,使它们不发生”,使欲望不发生,就是去除欲望。没有禁绝欲望却仍让它留在内心的道理,朱子注解仍说是克去自己的私欲,使私欲不留,天理本来的状态便恢复了。如果只是压制而不让它表现出来,那就是没有拔除病根,只让它潜藏在胸中,这难道叫克己求仁吗?因此,说去除欲望是朱子的说法,却想尊崇朱子、排斥王阳明,反而不知道自己所尊崇的究竟是什么。想依附朱子,朱子也不屑于接受。况且儒佛虽然不同,却不妨碍有相同之处;如果佛家有六欲而不谈欲望,那么佛家有六道也可以不谈道了。佛家只剃头,还照样有耳目口鼻和子女,你为什么不刺破鼻子、灭掉嘴巴,以显示自己不同于佛教呢?何必喋喋不休。” 客人又说:“知和行是两件事,根本没有把它们说成一体的。经书所说无不把知和行分作两件。例如说‘话不轻易说出口’、‘以自身实践赶不上所说的话便感到羞耻’、‘说话不惭愧’、‘实行起来很难’之类,在知的一方面说得舒缓,在行的一方面说得急切。从来没有‘能够知道便自然能够实行,不实行只是因为不知道’这样的说法。只有佛家所谓教外别传,才有这类言语。”我说:“你想辨析知行合一,却逐条引用把言和行相对举出的语句,把‘言’归入知,把‘为’归入行,这是你没有通晓经书义理的缘故,不值得辨论。‘知行合一’四个字,我前面已经说明过了。孟子说:‘孩童没有不知道爱自己的亲人的。’孩童知道爱亲,并没有特意说到行动,然而已经实行了。孩童只是爱亲,也没有特意说到知识,然而已经有知识了。所以孟子前面说知能,只是说知和能本来就是合一的。这层意义,紫阳也说过。紫阳注《中庸》说:‘由于不明白,所以不能实行。’这不就是不能实行只是因为不知道吗?又说:‘颜子正因为真正知道,所以能够选择并守持。’这不就是能够知道便自然能够实行吗?既然如此,阳明这句话正是紫阳的话,你却妄说是教外别传,怎么回事?”
往在史馆时,同官尤悔庵▯题得《王文成传》,总裁恶传中多讲学语,驳令删去。同官张武承遂希意,极诋阳明。予曰:何言之?曰:知行合一,圣人之学乎?予曰:知行合一有二説,皆紫阳之言。然紫阳不自践其言,而文成践之。其一説即予前所言者是也。其又一説谓:知是理,必行是理;知是事,必行是事。此即紫阳注中庸所云:知所以知此也,仁所以体此也。知在此,行即在此。凡所知所行,当在一处,亦谓之合一。乃其注大学于格物,则所知在物;于诚意,则所行又在意。在物少一行,而在意少一知。何也?有人于此曰:吾格礼节文登降所当习也,吾格乐钟鼔考击所当事也。知礼乐当行礼乐,乃曰吾知在礼乐而所行在意,可乎?且知礼乐只知礼乐,乃曰吾已知礼乐而凡吾心之所行更不必再知,可乎?是此知非此行,此行非此知,一知一行,断港絶流矣。此非合一之病,不合一之病也。此非阳明之言,不合紫阳;紫阳之言,不自合也。武承大怒。愬之总裁归,即作讦阳明一书,将进之,乃连具三劄:一曰孝宗非令主,二曰东林非君子,三曰阳明非道学。三劄齐进,同馆官并起而哗之。防徐健庵庶子方入都,总裁咨之。健庵大惊曰:「阳明已耳,孝宗、东林岂可令史馆是非颠倒至此?傥在明代,京朝内外共得以逐之矣。」总裁遽毁劄而罢。其后武承不甘,复与汤潜庵侍读争辨格物,上书潜庵。潜庵但致书于予,竟不之答,而武承已死。既而文成一传,馆中纷纷有言宜道学者,有言宜儒林者,有言宜勲臣者。总裁断曰:「勲臣而已。」又曰:「前史无道学传,惟宋有之,今何必然?请无立道学名,但立儒林,而屏阳明之徒于其中,何如?」众皆唯唯,独予不谓然,然而不能挽也。总裁尝召予曰:「闻子説知行,右阳明而左紫阳,有之乎?」曰:「无之。」「从来论文成者,皆谓其不合紫阳,而予独曰否,请试言之。」郑端简作《今言》云:「人但知阳明大学不合紫阳,然平情以观,恐不可便以宋儒改本为是,以汉儒旧本为非。」王弇州题《正学元勲》巻云:「阳明直指心诀,以上合周程之説,所未合者朱子耳。」嘉靖中曽以新建从祀策山西乡试,其议有云:「朱子训诂章句,为不失圣人之统而已,未必尽得圣人之心。新建致良知,简切痛快,实有接乎孟子性善之説,即其他训诂章句小不尽合朱子耳,非不尽合圣人也。」万厯十二年诏申时行等定论新建从祀,时行上言:「守仁致知出大学,良知本孟子,未甞禅也。或者谓崇守仁则废朱子,不知道固有互相发者,且朱与陆并祀矣,朱学不闻以陆废,今独以王废乎?」时神庙得疏叹曰:「皇祖甞称王守仁有用道学,国家能得一有用道学,虽不合宋儒,其又何疑【时有议进王端毅者曰:「今人疑文成而去端毅,为其专事功也。夫孔子不薄事功,何也?孔子辙环天下,厯七十二君而不遇,退而删述六经,然」犹曰:「我欲托之空言,不若见之行事之深切着明也】然则旧儒论王学,皆谓与朱学不合,而独予则倡之曰:「知行合一。」实朱子言之,而王子述之,且朱子不自践其言,而王子践之。是右朱学者,莫如予,而反曰左之,何也?总裁推案起曰:「此事非吾辈所能定也。」他日,总裁诸儒臣于内廷供奉之次间,论诸儒学术同异。皇上谕之曰:「守仁之学过高,有之,未甞于诸儒有异同也。」众皆俯首颂扬而退。葢至是而文成之学有定论矣。予尝观《天童僧北游语録》载世祖皇帝称守仁之学,有似孟子,初不信其书。今皇言大哉,昭昭如此。然则知行合一,其幸为厯代帝王所许可,岂易事乎?先仲氏甞云:天下论理论学,皆不可有为而发。当时攻阳明,不知何意。总裁诸大臣,皆抱虚公,并无所为。今则顿成时局矣。往读郑端简集,谓宸濠之变,江彬、许泰、张忠辈,既耻大功为文成所先,必肆加罗织;而忌功之徒,又附和之,反谓文成通濠,功成诡遇。当濠反时,予年二十一,应试杭州,见诸路羽书,皆不敢指名濠反,或称兵变,或称冦起,或称南昌告警,或称江西巡抚被害,并不及濠一字。何则?恐事成后受族灭也。及文成檄至,直曰:「宁王反。」当是时,文成直以全家生命授之濠矣。小人有所为,倡为邪説,何足惑众?王弇州《史料》亦云:正徳《实録》翦抑文成功,不遗余力。虽今已暴白,然未有摘发当时史官握笔之心事者。葢《实録》之始,为总裁者杨文忠【廷和】继之者费文宪【宏】而以副总裁专任者董文简【玘】也。
译我过去在史馆时,同僚尤悔庵撰写《王文成传》,总裁嫌传中讲学的话太多,驳回命令删去。同僚张武承于是迎合总裁意旨,极力诋毁阳明。我说:“这是什么话?”他说:“知行合一,是圣人的学问吗?”我说:“知行合一有两种说法,都是紫阳朱子的话。不过紫阳自己没有实践他所说的,而文成实践了它。其中一种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另一种说法是:知道这是理,就必须实行这项理;知道这是事,就必须实行这件事。这正是紫阳注《中庸》所说的:知是用来认识这个道理的,仁是用来亲身体会这个道理的。知在这里,行也就在这里。凡是所知和所行,都应当处于同一处,也可以称为合一。然而他注《大学》讲格物时,让所知在事物上;讲诚意时,又让所行在意念上。这样,在事物上少了一个行,在意念上少了一个知。为什么呢?假设有人说:‘我格求礼节、仪文、登降之礼,是为了学习应当做的事;我格求乐器、钟鼓和考击之法,是为了学习应当做的事。’知道礼乐应当实行礼乐,却说我的知在礼乐,而所行在意念,可以吗?况且知道礼乐只是知道礼乐,却说我已经知道礼乐了,以后凡是我内心实行的事便不必再知道,可以吗?这样一来,这个知不是这个行,这个行也不是这个知,知与行各自隔绝,便断港绝流了。” 这不是合一方面的毛病,而是不合一方面的毛病。这不是阳明的话,而是没有符合紫阳;紫阳的话本身也没有做到自相符合。武承大怒,向总裁告发。回去后,他写了一篇攻击阳明的文章,准备进呈,后来又连续写了三份奏札:第一说孝宗不是贤明的君主,第二说东林不是君子,第三说阳明不是道学家。三札一同进呈,同馆官员全都站起来喧哗反对。恰逢徐健庵任庶子刚进京,总裁向他咨询。健庵大惊说:“阳明的事也就罢了,孝宗、东林,难道可以让史馆的是非颠倒到这种地步吗?假如在明代,京城内外都可以共同把他驱逐了。”总裁立即毁掉奏札,事情作罢。后来武承仍不甘心,又与汤潜庵侍读争论格物之说,给潜庵上书。潜庵只给我写信,始终没有答复武承,而武承已经死了。不久《文成传》完成,馆中纷纷议论,有人说应列入道学传,有人说应列入儒林传,有人说应列入勋臣传。总裁裁定说:“列入勋臣传就够了。”又说:“前代史书没有道学传,只有宋代有,如今何必一定这样?不要立道学之名,只立儒林传,把阳明的门徒放进去,怎么样?”众人都唯唯应是,只有我认为不对,然而也无法挽回。总裁曾召见我说:“听说你谈知行,赞同阳明而贬抑紫阳,有这回事吗?”我说:“没有。”“历来谈论文成的人,都说他不合紫阳,唯独我说不是,请你试着说说理由。”郑端简《今言》说:“人们只知道阳明的《大学》说法不合紫阳,但平心而论,恐怕不能立即把宋儒改过的本子当作正确,把汉儒旧本当作错误。”王弇州题《正学元勋》卷说:“阳明直接指出心的秘诀,向上与周敦颐、程颢、程颐的学说相合;不相合的只是朱子。”嘉靖年间曾以新建入祀孔庙的办法作为山西乡试策问,其中说:“朱子训释经文、分章析句,只是为了不失圣人的传承罢了,未必完全领会了圣人的心。新建的致良知说,简明痛快,确实接近孟子性善的学说;只是其他训诂章句有些地方不完全合于朱子,并不是不完全合于圣人。”万历十二年,诏令申时行等议定新建从祀之事。申时行上言说:“守仁的致知说出于《大学》,良知本于孟子,从未是禅学。有人认为尊崇守仁就会废弃朱子,却不知道学术本来可以互相发明;况且朱子与陆九渊已经并祀,未听说朱学因陆学而被废,今天为什么偏偏要因王学而废朱学呢?” 当时神宗皇帝得到奏疏,感叹说:“皇祖曾称王守仁有实用的道学。国家能够得到一位有实用的道学家,即使不合于宋儒,又有什么可疑的呢?”【当时有人议论推荐王端毅,说:“今人疑忌文成而弃置端毅,是因为他专门从事实功。孔子并不轻视事功,为什么呢?孔子周游天下,历见七十二位君主而没有得到任用,退下来才删定、著述六经,然而还说:‘我想把道理寄托在空言上,不如把它体现在实际行动中来得深切而明显。’】既然如此,旧儒谈论王学,都说它与朱学不合,唯独我却倡导知行合一,说这本来是朱子的话,而王子继承并实践了它;况且朱子没有亲自实践自己的话,王子却实践了它。我是最赞同朱学的人,反而说我贬抑朱学,为什么呢?”总裁推开案子站起来说:“这件事不是我们这些人所能裁定的。”后来有一天,总裁召集各位儒臣到—— 内廷供奉的次间,讨论各位儒者学术上的异同。皇上谕示他们说:“守仁的学说说得过高,这一点或许有;但它从来没有与各位儒者形成真正的异同。”众人都低头颂扬,随后退下。由此,文成之学终于有了确定的论断。我曾读《天童僧北游语录》,其中记载—— 世祖皇帝称守仁的学说有些像孟子,起初却不相信他的书。如今皇上的话意义重大,表达得这样明白。这样看来,知行合一能够得到历代帝王的认可,难道是容易的事吗?先仲兄曾说:天下人议论道理、讨论学问,都不可以有意为之而发。那时攻击阳明,不知究竟是什么用意。总裁和各位大臣都抱持虚心公正的态度,并没有什么私图。如今却突然成为时局中的事情了。我过去读郑端简文集,书中说,宸濠之变时,江彬、许泰、张忠等人既以大功被文成抢先建立为耻,必定肆意罗织罪名;那些嫉妒功劳的人又附和他们,反而说文成与宸濠相通,是靠投机取巧取得成功。宸濠反叛时,我二十一岁,正在杭州应试,看见各路传来的军书,都不敢明说宸濠反叛,有的称为兵变,有的称为寇乱,有的称南昌告急,有的称江西巡抚被害,没有一字提到“濠”。为什么?因为害怕事成以后遭到灭族。等到文成的檄文送到,直截了当地说:“宁王反叛。”当时文成简直是把全家的性命交给宸濠处置了。小人心中有所图谋,便倡导邪说,这有什么值得惑乱众人的?王弇州《史料》也说:正德《实录》压制、削弱文成功绩,不遗余力。虽然如今真相已经显露,但还没有人揭发当时史官执笔时的内心用意。大概《实录》开始编纂时,总裁是杨文忠【廷和】,继任者是费文宪【宏】,而作为副总裁专门负责此事的是董文简【玘】。
杨公与王恭襄【琼】有郄,恭襄虽隂谲,然能识文成,而独任之。在南贑时,假提督军务之权,便宜抚▯,以故前后平贼及平濠之疏,皆归功兵部,一字不及内阁。杨公切齿久矣。费文宪久与濠忤,文成平濠后,未甞荐及费,亦恨之。董最名忮毒于乡里,如王鉴之辈,尽力巧诋,又内忌文成之功,而外欲以媚杨、费,作此诬史,将谁欺乎?后文成之天定复爵赠諡,而董受不根之谤,至彻圣听,未必非鬼责也。观此,则阳明当时议论未定,亦尚有名儒大臣洞心剔骨,推见隠慝,使谗邪之徒无所容蔽如此。况近代陋学肺肝如见,稍有所为,即十目十手,未有不知所自者。嗟乎,可不慎与!当时策议文成者曰:「新建膺阃外之寄,建百世之绩,而婴权幸牙角爪距之锋。柄在悍帅,则悍帅攩防之;柄在中贵,则中贵揶揄之;柄在辅相,则辅相媒孽之。」皆极言受侮羣小之事,并无一正人起为难者。若同时诵扬,则在朝在外,比比而是,皆属君子予。尝略记明代实録,其荐从祀者一则:尚书舒化,左都赵锦,侍郎倪光荐,右通政陈瓒,大理寺卿曽同亨,少卿何源,谕徳呉中行,都给事中齐世臣,御史俞文炜,龚一清,陈遇文。再则:侍郎周子义,洗马陈于陛。三则:大理寺丞罗应鹤。四则:给事中顾问。其他万厯年诏议诸臣,不可记数。至若道学统宗,则自余干新防而后,凡海门周氏,浮峰张氏诸学者,俱以新建直接周程之统。即崇祯末东林学长,如念台刘公,所在讲学,立圣学统谱,以周程张朱王五子相禅,但録朱子晩年定论于谱中,以示合一,即国朝学儒,如容城孙钟元、上蔡张沭辈,纂《圣学宗传》《道一録》诸书,其説亦然。然则王学之在天壤,昭昭如此,况道学是非,已定之。至尊圣鉴之中,泾渭秩然。譌言虽多,不足摇惑。吾愿子之且休也。康熈丁丑闰月録
西河集巻一百二十
译杨公与王恭襄【琼】有仇怨。恭襄虽然阴险诡诈,却能识拔文成,独自任用他。在南赣时,他借用提督军务的权力,便宜行事,抚慰并剿平贼寇;因此前后平定贼寇以及平定宸濠的奏疏,都把功劳归于兵部,一字不提内阁。杨公对此咬牙切齿已经很久了。费文宪长久以来也与宸濠不和,文成平定宸濠后,从未推荐过费文宪,费文宪也因此怨恨。董某在乡里最以嫉妒狠毒著名,像王鉴一类的人都竭力巧言诋毁;他又在内心嫉恨文成的功劳,对外则想借此讨好杨、费,于是编造了这部诬蔑性的史书,究竟想欺骗谁呢?后来文成获天定之论,恢复爵位并追赠谥号,而董某承受没有根据的诽谤,甚至传到圣上耳中,未必不是鬼神对他的责罚。由此看来,阳明当时的议论还没有定论,尚且有名儒大臣洞察内情、剖析隐蔽的奸邪,使进谗作恶的人无处隐藏到这种地步。何况近代那些浅陋学者的心思,像剖开肺腑一样清楚,稍有图谋,众目众手便无不知晓其由。唉,难道可以不谨慎吗?当时议论文成的人说:“新建承受朝廷在外统军的重任,建立了流传百世的功绩,却遭遇权贵幸臣张牙舞爪的锋刃。权柄在强悍将帅手里,强悍将帅便阻挠他;权柄在宦官权贵手里,宦官权贵便嘲弄他;权柄在辅政大臣手里,辅政大臣便构陷他。” 这些话都极力说明文成受到群小侮辱的事情,却没有一个正直之人站出来为他排难。如果当时同时颂扬他,那么在朝廷内外,到处都是这样的人,岂不都属于君子吗?我曾大略记载明代《实录》,其中推荐文成从祀的一次名单是:尚书舒化、左都御史赵锦、侍郎倪光荐、右通政陈瓒、大理寺卿曾同亨、少卿何源、谕德吴中行、都给事中齐世臣、御史俞文炜、龚一清、陈遇文。第二次是侍郎周子义、洗马陈于陛。第三次是大理寺丞罗应鹤。第四次是给事中顾问。其他万历年间奉诏议论此事的大臣,多得无法计数。至于道学的传承体系,自从余干新建之后,凡是海门周氏、浮峰张氏等学者,都认为新建直接承接周敦颐、二程的道统。即使崇祯末年东林的学术领袖,如念台刘公,在哪里讲学,便在哪里建立圣学统谱,把周、程、张、朱、王五人列为相承者,只把朱子晚年的定论收入谱中,以表示彼此合一;” 本朝的儒学家,如容城孙钟元、上蔡张沭等人,编纂《圣学宗传》《道一录》等书,主张也是如此。这样看来,王学存在于天地之间,明明白白到了这种地步,何况道学的是非已经确定了。在至尊圣明的鉴察之中,是非如泾水、渭水般分明有序。讹传虽然很多,却不足以动摇、迷惑人心。我希望你暂且不要再谈了。康熙丁丑闰月记录。《西河集》卷一百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西河集巻一百二十一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答三辨文【一孔氏三世出妻辨》《一泰伯让天下辨》《一井地辨】月日,平湖陈佑以同邑陆琰卓【字蕴昆】三辨寄讯予。耄病不能答,已逾时矣。犹子文辉见之,谓此亦学术中事,彊予口授解义,且书之以便复去,因存稿焉。辨人道之大伦有五: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也。五伦具而人道全矣。圣人,人伦之至也。孔子三世出妻説,不知作俑何人,而《家语》附防之,遂使万世圣人竟缺五伦之一。程子以为出于汉儒谬説,真知言也。追厥所由,祗误解《檀弓》“不丧出母”之“出”字始。答方今士林,有文人而无学人,能作是辨,鲜矣。况辱逺讯,焉敢不答?苐有不能不直答者:古五伦只父母、兄弟、子,并无君臣、夫妇、朋友。此在《尚书》《春秋传》凡所称五品、五典、五常、五教,皆然。今之五伦,是朱氏注《中庸》错认五达道为五伦,以致沿误,此不可不考正者。若以孔氏三世出妻为疑,则其説出于《檀弓》《家语》诸书。六经惟三礼最叵信,《家语》出于王肃家,大不足据,但不当臆断,堕宋人説经习气。如谓圣人不宜缺夫妇一伦,则在真五伦止五人也。然而尧有兄挚,有子朱,而舜且父顽母嚚,弟傲,予商均不肖,于五人无一全焉。可曰尧舜非圣人乎?如程氏谓孔门出妻,出于汉儒谬説,则《檀弓》《家语》并皆战国人所作,非汉人也。明明有张罪而故刑,李尤不可也。若谓悮解《檀弓》出母之“出”字,则《檀弓》自误容有之,无悮解也。辨不知出母云者,谓所出之母,犹今所云生母耳。子思曰:“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子上之出母,庶非嫡妻,故子思不使丧之厌于嫡也。《仪礼》:“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縓縁,既▯除之,不敢并尊于嫡也。”王子母死,其傅请数月之丧,可证也。答古礼并称被出之母为出母,并无以生母为出母者,此并非误称,且亦并无溷称也。若以生母为庶母,则尤不可。生者就其所生而言之,若庶母,则嫡子之称犹言诸母尔,几有为其所生而可称其母为庶母者?且本文明云,此原是伋妻,故当为白母,今已出,非伋妻矣,白安得母之?则此不为妻从出母言。若指妾,则非伋妻者,正是白母,何则?其生母也。生母正其母,而反曰不为白也?母则又何説?且生母之服未甞厌于嫡也。古丧服礼袛屈于父而不屈于母,父在则嫡母亦在,所屈礼,父在为母期是也。若嫡母则何所厌屈?惟朱氏注《孟子》杜撰无学,谓厌于嫡母,此千古笑话。今袭《孟子》注,并引《仪礼》公子为母丧服文,而亦断之曰「不敢并尊于嫡」,则岂可训?且《仪礼》所称公子,是诸侯之子,一如《孟子》所称王子者,与大夫、士又不同。故既▯除服,若大夫则父在当为其母大功,士则父在当为其母期。子思,士也,能使其子弗服生母丧乎?正惟子上之母是被出之母,可服可不服,故姑且已之。此与子思丧嫁母,《郑志》载张逸问答,考核服制,彼此未定一类。若生母则父在服期,父没三年,礼文具在,而子思独废礼而弗使服,丧乱矣。辨伯鱼之母死,孔子使之丧。生母之丧,子思所谓道隆则从而隆也。至期而犹哭,则几于匹嫡矣。故叹其甚,而鱼遂除之。孔子十九嵗,娶开官氏。六十六嵗,开官氏卒。则孔子无出,妻事。答惟出母可服可不服,故有隆污。若生母服丧,在礼不在道矣。且孔子十九娶开官氏,诸书有之。若六十六嵗而开官氏卒,则袛见《阙里志》,系后人所撰,不足据矣。若《史记》《家语》,则较可信于《阙里志》者。然云孔子十九娶开官氏,二十而生伯鱼。向使伯鱼是庶母所生,则十九所娶者妻也,而期年所生又是妾子,将孔子甫及冠,而一年之间妻妾并娶,岂有此理?辨子思之母死于卫,子思哭于庙。门人以为庶氏之母,不当哭于孔氏之庙。其曰“庶正”,所以别于嫡也。故子思受过而哭于他室。而解者以为伯鱼死,其妻嫁于庶氏,不知又何据也?按伯鱼年五十而卒,其妻亦应四十余矣。四十余改嫁,此在恒人犹无之,而谓圣门反有是乎?若以死于卫遂解为嫁于庶氏,则子思甞仕卫,其母独不得从其子而受养乎?且既云嫁矣,则与庙絶矣,胡为栁若犹以四方观礼而欲其慎之也?此皆自相矛盾,不通情理之论,而二千余年曽无一人駮正之者。答
译钦定《四库全书》。《西河集》卷一百二十一。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写。《答三辨文》。【一、《孔氏三世出妻辨》;二、《泰伯让天下辨》;三、《井地辨》。】某月某日,平湖陈佑把同县陆琰卓【字蕴昆】所作的三篇辨文寄来询问我。我年老多病,不能答复,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我的侄子文辉看了这些文章,说这也是学术上的事情,强令我口授解释其义,并且替我记录下来,以便回复,于是保存了这份稿子。辨。人道中最大的伦理关系有五种: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五伦具备,人道就完整了。圣人,是人伦达到极致的人。关于孔子三代都休弃妻子的说法,不知道是谁开始编造的,而《孔子家语》又加以附会,竟使万世所尊的圣人缺少了五伦中的一伦。程子认为这是汉儒的错误说法,确实是有见识的判断。追究它的来源,只是从误解《檀弓》中“不为被出之母服丧”的“出”字开始的。答。如今士林中有文才的人多,有学问的人少,能够写出这样的辨文,已经很少见了。何况承蒙远方来信询问,我怎敢不答?只是有一件不能不直说:古代所谓五伦只有父母、兄弟、子女,并没有君臣、夫妻、朋友。这一点在《尚书》《春秋传》中所说的五品、五典、五常、五教里都是如此。如今所谓五伦,是朱氏注《中庸》时误把五达道认作五伦,以致沿袭错误;这一点不可不考证订正。如果对孔氏三代都出妻感到疑惑,那么这种说法出自《檀弓》《家语》等书。六经中只有三礼最难完全相信,《家语》出自王肃家,本来很不足为据;但也不应凭空武断,落入宋人解经的习惯。若说圣人不应缺少夫妻这一伦,那么真正的五伦中也只有五个人而已。然而尧有兄长挚、有儿子朱;舜又有顽固的父亲、嚣张的母亲、傲慢的弟弟,儿子商均也不肖,在这五种关系中没有一项是完整的。难道可以说尧舜不是圣人吗?如果程氏说孔门出妻的说法出自汉儒的错误,那么《檀弓》《家语》都是战国人所作,并不是汉人所作。明明有张冠李戴的罪过,却故意施以刑罚,这就更加不对了。如果说是误解《檀弓》中“出母”的“出”字,那么《檀弓》自身发生错误或许有可能,但并不是后人误解它。辨。所谓“出母”,是指被休弃的母亲,就如同今天所说的生母。子思说:“做伋的妻子的,就是做白的母亲。”子上的出母,大概不是嫡妻,所以子思不让他服丧,以免使嫡妻受到压抑。《仪礼》说:“公子为自己的母亲服丧,穿练冠、麻衣,衣服边缘用浅绛色镶边;下葬以后便除去,不敢与嫡母并尊。”王子的母亲去世,他的师傅请求服丧数月,也可以作为证明。答。古代丧礼都把被休弃的母亲称为出母,从没有把生母称为出母的。这并不是误称,也没有混淆称呼。若把生母当作庶母,就更说不通。所谓生,是就她生育了某人而言;所谓庶母,是嫡子的称呼,意为诸位庶母,哪有因为她生了自己,反而称自己的母亲为庶母的?而且原文明确说,这原本是伋的妻子,所以是白的母亲;如今她已经被休弃,不再是伋的妻子,白怎么还能称她为母亲?因此这里说的并不是妻子随夫被休弃的出母。若指的是妾,那么不是伋妻子的那个人,正是白的母亲,为什么?因为她是他的生母。生母正是他的母亲,反而说她不是白的母亲吗?那么“母”又该如何解释?况且生母的丧服从来不会因嫡母而受到压制。古代丧服礼只是对父亲有所屈从,而不是对母亲有所屈从;父亲在世,嫡母也在,所谓屈礼,就是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期服。若是嫡母,又有什么需要压制、屈从的呢?只有朱氏注《孟子》时毫无学问地杜撰说受到嫡母压制,这真是千古笑话。如今沿袭《孟子》注,又引用《仪礼》中公子为母亲服丧的文字,也断定说“不敢与嫡母并尊”,难道可以这样解释吗?况且《仪礼》所称的公子,是诸侯的儿子,正如《孟子》所称的王子,与大夫、士又不同。所以下葬后除去丧服,如果是大夫,父亲在世时应当为母亲服大功;如果是士,父亲在世时应当为母亲服期服。子思是士,难道能让自己的儿子不为生母服丧吗?正因为子上的母亲是被休弃的母亲,服丧或不服丧都可以,所以姑且让他不服。这与子思为改嫁的母亲服丧一事,以及《郑志》所载张逸的问答,都是考核丧服制度而彼此未能定论的同类问题。若是生母,父亲在世时服期服,父亲去世则服三年,礼文都明明存在;若子思独自废弃礼制而不让儿子服丧,岂不是造成丧礼混乱吗?辨。伯鱼的母亲去世,孔子让他服丧。对于生母的丧事,正如子思所说,道义崇高便随之提高礼制。服满丧期仍然哭泣,就几乎等同于嫡母了。所以孔子叹息他服丧过重,伯鱼于是除去丧服。孔子十九岁时,娶了亓官氏。六十六岁时,亓官氏去世。因此孔子没有休弃妻子,妻子之事不存在问题。答。只有出母的丧服可穿可不穿,所以才有厚薄高下之别。若是生母服丧,按照礼制本来就没有可争论的余地。况且孔子十九岁娶亓官氏,许多书都有记载。若说亓官氏六十六岁才去世,这只见于《阙里志》,是后人所撰,不足以作为依据。至于《史记》《家语》,比《阙里志》更值得相信。然而它们说孔子十九岁娶亓官氏,二十岁生伯鱼。假如伯鱼是庶母所生,那么十九岁娶的就是妻子,一年后所生的又是妾的儿子;难道孔子刚成年,就在一年之间同时娶妻纳妾,会有这样的道理吗?辨。子思的母亲在卫国去世,子思在孔氏宗庙哭丧。门人认为这是庶姓之母,不应在孔氏宗庙哭丧。经文说“庶正”,是为了区别于嫡母。所以子思接受责罚,到别的房间去哭丧。解释的人却说伯鱼死后,他的妻子改嫁给庶氏,不知道又有什么根据?考察伯鱼五十岁去世,他的妻子也应当四十多岁。四十多岁改嫁,即使普通人也很少有这种事,难道圣门反而会有吗?如果因为死在卫国,就解释为嫁给庶氏,那么子思曾在卫国做官,他的母亲难道不能随从儿子、由儿子奉养吗?况且既然说她已经改嫁,就与孔氏宗庙断绝关系了,为什么柳若还以四方来观礼为由,想要他谨慎呢?这些说法彼此矛盾,毫不合乎情理,却两千多年没有一个人加以驳正。答。
此适有庶氏,遂疑为庶母之误。不知庶母不得称庶氏,且庶氏与孔氏对,文明是庶姓,不是庶母。况庶母焉得不哭庙?礼,凡妾先死,必中一而祔于妾祖姑。傍无妾祖姑,则又中一而祔之高妾祖姑之傍。是庙原有妾,而后妾之主又得祔入。庶妾当祭庙矣,谁谓不当哭于庙?特孔门皆出母,而此又称作嫁母,似乎有误。但不容哭庙,则虽非嫁母而出母,或容有之。故前儒亦饶疑义而未敢定。若云改嫁,则伯鱼五十而死,岂有四十余嵗之妇而尚再醮者?一语断定无疑也。至于檀弓之矛盾,不止四方观礼一语。既曰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则思不在卫,故以讣来。且云哭于庙,则惟鲁有孔庙。是时子思在鲁,不在衞,明矣。乃又以栁若卫人,戒思慎礼。是思哭在鲁,而戒思之人则又在衞,真矛盾也。且子思祗哭耳,即不然,亦祗以齐衰期服丧服已耳。而乃以礼与财较量厚薄,是以含敛棺椁为言,一如凡子之丧母者,是又矛盾也。来辨矛盾二字,已启其扃而尚未发覆。然惟此节最明快,故曰六经惟三礼叵信,何况家语?但当有实据,穷极根柢,不然宋人杜撰,无益也。又辨泰伯三以天下让。朱注其心即夷齐扣马之心,而事之难处有甚焉者。不知何为却有让周之説?据朱子明注:季厯生子昌,有圣徳,太王因有剪商之志,而泰伯不从,遂欲传位季厯以及昌,此本注也。有疑《閟宫》诗人为推本得天下之由者。朱子曰:「若推本説,不应下实始剪商。剪商自是周人説,若无此事,他岂肯自诬其祖?」左氏分明説泰伯不从,未知是不从甚事。小注如此,夫朱子下字斟酌尽善,岂无其志而肯故入古人之罪耶?答泰伯所让,是让季厯,则不必云让周,而自不得有他让。此在汉迄今,由注疏以及行文家无异词者,独朱氏一人倡言让商,此是武断,而反谓让周之説,不知所由,此是何解?凡人不读书,欲造説以説古事,亦当就本事略一谛观。从来三代世系载之国史本纪者,自有明文。乃本纪云:泰伯亡之荆蛮,以让季厯,则让字有实落矣。孔子是言,正因史文让字推言之,而曰岂止让弟国哉。此经文来厯蛛丝马迹极了然者,是以汉儒去古未逺,即三让三字亦有实落,如一采药,二闻讣,三断髪,类在王、郑軰皆能言之。虽不必尽信,然让则无他解矣。故先仲氏谓朱氏説经,总不顾前后,不惟乱经意即已,意亦自乱。太王以季厯生昌,而谓为可兴,不过痛已亡国,冀幸图存,并不敢稍觊此全盛之大商;而朱氏以为志欲剪商,则其所云能剪商而欲传位者,正季厯也。泰伯欲让商而反逃之,以使之必传此能剪商之季厯可谓让商乎?乃杜撰无理,自造故事,又且自加解辨,以曲为囘防。而究之一往纰缪,徒为经祸。如注云:「太王有剪商之志,泰伯不从,遂欲传位季厯以及昌。夫居岐之阳,实始翦商。」此鲁颂文也,忽添之「志」二字于其下,已自不通。乃又撮《春秋传》「泰伯不从」四字以接之,则不通弥甚。按之「志」二字,犹徒抱其志而未甞剪及,另造一説,则太王直自剪之。其説云:「閟宫剪商,有谓诗人推本得天下之由者。」朱子曰:「若推本説,不应下「实始剪商」语。剪商是周人説,若无此事,他岂肯自诬其祖?」信然,则太王自剪商矣。夫「剪」者,灭也。谓灭商也。太王何曽灭商?岂曽以剪刀剪商几刀乎?太王为狄灭,尚不能剪狄几刀,而谓能剪商,直梦呓中语。然且谓周人自説,周人自诬祖,亦尝就本诗一读之乎?此诗系鲁僖祭嫄庙,而史克作诗,虽是周人,然周人之通者也。「剪」者,灭也。灭商者,武王也。武王之灭商,实从太王始基之。此犹《武成》云:「我太王肇基王迹。」肇者,始也。王迹者,武王灭商之迹也。肇基王迹,正是「实始剪商」一史克言之。一,是武王自言之尔,诬他,他不诬祖也。若「泰伯不从」直接「太王有剪商之志」,则尤为不通。夫古经未易读也。「泰伯不从」出之《春秋传》宫之竒谏虞公语,其曰:「泰伯、虞仲,太王之昭也。泰伯不从,是以不嗣。」以「不从」接太王之昭,原自难解,然正须解説以求经义,乃强接之「剪商之志」之下,而于本文仍不解,反曰:「左氏分明説不从,不知是不从甚事。」夫祗有志而不从,已不可训,势必添「不从父」。命为言而父命二字又添不出。何则?古兄弟让国惟泰伯与夷齐,而夷齐有父命,故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而泰伯无父命,故前儒注经者惟恐有误,特于《论语正义》专下一疏曰:「文王有圣徳,太王欲传之而未有命,竟以未有命三字絶之,其慎重如此。」朱氏既无学识,又坚愎自用,反为回护,曰:「不从个甚事?」葢原不解《春秋传》「不从」之义,而复强抵一句,一似伯之不从舎从父一事便无他事可解者。
译只是因为文中恰好有“庶氏”,便怀疑这是庶母的错误。不知道庶母不能称为庶氏,而且“庶氏”与“孔氏”相对,文字明明说的是庶姓,不是庶母。何况庶母怎么能不在宗庙哭丧?按礼制,凡是妾先死,必须选择一位妾祖姑,把牌位附祭于她;如果旁边没有妾祖姑,就再选择一位附祭于高祖妾祖姑旁边。可见宗庙中本来就有妾的神主,后来妾的神主也可以附入。庶妾本来就应当在宗庙受祭,谁说她不应在宗庙哭丧?只是孔门诸事都说成出母,而这里又称作嫁母,似乎有错误。但若说不能哭于宗庙,那么即使不是嫁母而是出母,也可能有不能哭的情况。所以前代儒者也留下许多疑义,不敢断定。若说她改嫁,伯鱼五十岁去世,难道有四十多岁的妇人还再嫁吗?只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无疑。至于《檀弓》中的矛盾,也不只是“四方观礼”一句。既然说子思的母亲死在卫国,讣告送到子思那里,就说明子思不在卫国,所以才派人来报丧;又说他在宗庙哭丧,那么只能是鲁国有孔氏宗庙。可见当时子思在鲁,不在卫,已经很清楚了。可是又说柳若是卫国人,告诫子思谨慎守礼。这就成了子思在鲁哭丧,而告诫他的人却又在卫,实在矛盾。况且子思只是哭丧,即使不如此,也不过是穿齐衰期服服丧罢了。却把礼制和财物拿来比较厚薄,谈到含殓、棺材和外椁,完全像普通儿子为母亲服丧一样,这又是一重矛盾。来信辨析“矛盾”二字,已经打开了门,却还没有揭开其中的根底。不过这一节最为明快,所以说六经中只有三礼最难完全相信,何况《家语》呢?但论说必须有真实依据,穷究根本;否则像宋人那样凭空杜撰,毫无益处。又辨。泰伯三次把天下让出。朱子注说,他的心正是伯夷、叔齐拦马劝阻武王时的那颗心,而事情的艰难还超过那件事。不知道为什么却又有让给周的说法?按照朱子明白的注释:季历生下儿子昌,具有圣德,太王因为有剪除商朝的志向,而泰伯不赞同,于是想把君位传给季历,再传给昌;这就是正文的注释。有人怀疑《閟宫》诗人是在追溯周得天下的根由。朱子说:“如果只是追溯根源的说法,就不应在下面写‘实始剪商’。‘剪商’本来就是周人的说法,如果没有这件事,他们怎么肯诬蔑自己的祖先呢?”《左氏》明明说泰伯不从,却不知道他不从的究竟是什么事。小注既然如此,朱子下字斟酌周密,难道没有自己的意思,肯故意把罪过加给古人吗?” 答。泰伯所让的是让给季历,那么不必说是让给周,也不可能另有其他让法。这一点从汉代直到今天,从注疏家到文章家,没有不同的说法;只有朱氏一人倡言让给商朝,这是武断,却反过来说让周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这是什么道理?普通人不读书,想编造说法来解释古事,也应当对本来事实略加考察。历来三代世系记载在国史本纪中,本来就有明文。可是本纪说:泰伯逃往荆蛮,是为了把王位让给季历;这样,“让”字就有了明确所指。孔子正是根据史文中的“让”字推说,才说难道只是让出弟弟和国家吗?经文流传的来历,蛛丝马迹都清楚得很。因此汉儒去古未远,连“三让”三字也都有具体解释,如第一次采药,第二次听到讣告,第三次剪断头发,王肃、郑玄一类人都能说出这些说法。虽然不必全都相信,但“让”字没有其他解释了。所以先仲兄说,朱氏解经总是不顾前后,不仅扰乱经文原意,自己的意思也互相矛盾。太王因为季历生了昌,认为他或许能够使国家兴盛,不过是由于痛惜自己已经亡国,希望侥幸图谋保存,并不敢稍稍觊觎商朝这个全盛的大国;朱氏却认为他有剪除商朝的志向,那么他所谓能够剪商、又想把王位传给其子的,正是季历。泰伯想把商朝让给季历,却反而逃走,使这个能够剪商的季历一定继承王位,这能叫让商吗?这完全是杜撰而无理,自己编造故事,又自己加以解释辩护,曲意回护。归根到底处处错误,只是给经书制造灾祸。比如注说:‘太王有剪商的志向,泰伯不赞同,于是想把王位传给季历,再传给昌。居住在岐山南面,实际上从这里开始剪商。’这本是《鲁颂》的文字,却突然在后面添上“志”字,已经不通了;接着又撮取《春秋传》中“泰伯不从”四字接在后面,就更加不通。考察“志”字,只能是说太王徒然抱有这个志向,尚未真正剪除商朝;若另造一种说法,就成了太王亲自剪商。他又说:‘《閟宫》说剪商,有人认为诗人是在追溯周取得天下的根由。’朱子说:‘如果是追溯根源的说法,就不应写“实始剪商”这句话。’ ‘剪商’是周人的说法;如果没有这件事,他们怎么肯诬蔑自己的祖先呢?”这话如果确实如此,就是说太王亲自剪商了。“剪”就是灭,所谓剪商就是灭掉商朝。太王何曾灭掉过商朝?难道他曾用剪刀把商朝剪了几刀吗?太王被狄人灭掉,尚且不能剪灭几个狄人,却说他能够剪灭商朝,简直是梦呓般的话。况且还说这是周人的说法,周人自己诬蔑祖先,难道没有读过原诗吗?这首诗是鲁僖公祭祀姜嫄庙时,史克所作的诗;虽说是周人,却是通晓义理的周人。“剪”就是灭,灭掉商朝的是武王。武王灭商,确实是从太王开始奠定基础的。这正如《武成》所说:“我太王开始奠定王业的基础。”所谓“肇”,就是开始;所谓“王迹”,就是武王灭商的功业。开始奠定王业,正是“实始剪商”,是史克这样说的。这个“一”,是武王自己说的,并不是诬蔑太王;他没有诬蔑祖先。如果把“泰伯不从”直接接在“太王有剪商之志”之后,就更加不通。古代经书实在不容易读懂。“泰伯不从”出自《春秋传》中宫之奇劝谏虞公的话,原文说:“泰伯、虞仲,是太王的长子;泰伯不顺从,所以没有继承王位。” 把“不从”接在“太王之昭”之后,原本就很难解释;但正应当加以解释,以求得经义,于是勉强把它接在“剪商之志”下面,可是对本文仍然解释不通,反而说:“《左传》明明说是不从,却不知道是不从什么事。”只有志向而没有“不从”,已经无法训释,势必要添上“不从父”三字;要把它解释成“命”,又添不出“父命”二字。为什么呢?古代兄弟让国,只有泰伯和伯夷、叔齐,而伯夷、叔齐有父亲的命令,所以伯夷说“这是父命”,于是逃走;泰伯却没有父命。因此前代注经的儒者唯恐解释有误,特意在《论语正义》中专门作疏说:“文王有圣德,太王想把王位传给他,却没有下达命令;最终正因为没有命令这三个字而断定泰伯是不从父命,其慎重到了这种程度。”朱氏既没有学识,又固执自用,反而替这种说法回护,说:“究竟是不从什么事呢?”这大概是本来不懂《春秋传》中“不从”的意义,又强行凑出一句话来,好像伯夷不从、舍弃父命之外便没有别的事情可以解释一样。
不知泰伯不从,▯接太王之昭句?正让弟实解,而世罕识者。古工史书世宗祝序昭穆,而孔氏正义曰:父子异昭穆,兄弟同昭穆。然而同昭同穆中有先后焉,先后定而位次因之。顺其位次谓之从,倒其位次谓之逆。故《春秋》文二年经书“跻僖公”,而《国语》宗有司曰:“非昭穆也。”正谓闵、僖兄弟,闵先立,僖后立,而升僖于闵,非昭穆位次也。孔子讥之曰:“纵逆祀”,所谓逆也。其后定九年经书“从祀先公”,则以阳货是时易闵、僖之位而顺祀之,即谓之从。从者顺也,所谓顺而从之也。今泰伯、季厯同为太王穆考之昭,而不依长次,举国让弟,谓之逆而不顺。不顺即不从,故曰“不从”。同昭之位次而不嗣周国,此正让周让弟实解,而举世不识,何也?辨意伯此时隠忧恻怛,必忱思以感之,不能则几谏以动之,正谏以格之。夫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也,况君臣间乎?伯于此时,惟有逃之一着,而然后父子恩全,君臣义尽,非防父不义也。答此直推广朱氏説,而纵言之。宋人经祸,当此益浸淫矣。古事人多不晓,然亦显显在人,而人并不讲,且并不体察。如伯与夷、齐其事,亦何甞秘密,而皆不能察其苦心。观伯夷传云:「其父死,叔齐让伯夷。」是两人之逃,必父死而后行之。其生前隠讳,必不敢悻悻求去,以见诸形迹,当何如者?惟伯亦然,伯深体父意而隠忍不发,至太王疾亟,而后托采药而幡然去之。此并是实事,而乃俨然撰事曰「几谏」「曰正谏」,父子兄弟,几几閧市,出一门矣。曾宋儒经祸,而可尤效之如此。又辨井地之制,在夏商以前不可考矣。即夏商以后,有贡助名,而其为五十七十百亩之制,则全不能解。夫经界有定,规沟涂有成域,各自少而变多,必将移易其封植,更改其疆畎,烦扰已甚。窃意夏后氏时,洚洞方平,人民尚少,一夫五十,不过随其力之所至,地之所出,所以为贡。商人始为井田之制,以六百三十亩之地画为九区,区七十亩,其间沟洫道涂必尚广裕,广裕则必有间田隙地弃之无用。故周家百亩之彻,因之以成,大抵因商之旧,斟酌其沟洫道涂五等之广狭,而蓄壅而垦辟之。夏商尺度已无可考,周人以八寸为尺,履亩而计,则商人七十亩以八准之,八九七十二,防当周九十亩而遂【广深各二尺】沟【倍遂】洫【倍沟】浍【倍洫】川【受上四则之水】分广陿而蓄壅之径【广容牛马行】畛【容大车】涂【容车一轨】道【容车二轨】路【容车三轨】分广陿而垦辟之,又可得十亩有竒,则井形悉仍商旧,不必有改作之劳,而周人百亩可按数得矣。荅井地创于黄帝,古有明文。乃朱氏独曰:「商始为井制。」无论《毛诗》「维禹甸之」,《春秋传》「少康一成一旅」,《王制》「夫三为屋,屋三为井」,总夏后氏制,而即辨中所开沟【深广倍遂】洫【倍沟】浍【倍洫】川【受上诸水】出之遂人职文者,皆夏后氏亲治之。《虞书》「禹曰:『予决九川距四海,濬畎浍距川』」,而《论语》亦遂云:「禹尽力沟洫。」是明明夏有井制,而注《孟子》者敢曰「井制始商」,将欲举《毛诗》《虞书》《春秋传》《礼记》《周礼》《考工记》并所注《论语》而尽付之祖龙可乎?且其所云「夏后氏时洚洞初开,人民尚少,至商后始渐次开辟」,亦未是也。夏后非洪荒之世,洚洞为灾不过丁数百年治乱一转运耳,故阨运未几而即已平复。如《禹贡》记扬州之贡曰:「厥田惟下下,厥赋贞作十有三载乃同。」正言井制有九等之田,九等之赋,九等任垦之人,而耕作十三年后尽复如旧。所云「十三年」者,并是尧年,即舜年五十载亦尚未及,何况夏后氏?故此一説在前儒亦曽言之,总无当也。乃若以尺度减短作朝三暮四之説,前亦有之,然未经推算,今既推算,则应有实数,而仍然不合。如云商人七十亩,以八凖之,八九七十二,几当周九十亩,此大谬者。据商七十亩,以周尺八寸计之,当云凖七,不当云凖九。夏制夫九为井,以八凖九不能合五十,且既夏商尺无考,何得以今尺作商亩之凖?且以八凖九,则所伸十八合之,犹是九十亩,不得云几当周九十亩也。夫必减尺度以伸亩数,则以周八寸之尺凖商人七十亩之数,八七五十六,先以五十六亩抵商七十,而所余一十四亩,又得伸二百八十步,増出二亩八分之数,合之可得八十六亩八分。然欲以之抵周人百亩,则究竟不合。又且亩数以步凖,不以尺凖,周制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则在商必六尺为步,步七十为亩,犹之今制六尺为弓,弓二百四十为亩,但改弓步而不改尺数,似乎地亩长短全非尺度所能限者。
译难道不知道“泰伯不从”是承接“太王之昭”一句的吗?正是“让弟”二字能够解释这一点,只是世人很少有人认识到。古代工官史官掌管宗庙祭祀,排列昭穆;孔氏《正义》说:父子分属不同的昭穆,兄弟属于同一昭穆。然而同一昭、同一穆之中仍有先后次序,先后确定以后,位次也随之确定。顺从这种位次叫作“从”,颠倒这种位次叫作“逆”。所以《春秋》文公二年经文写“跻僖公”,《国语》中宗庙有司说:“这不合昭穆。”正是说闵公、僖公是兄弟,闵公先即位,僖公后即位,却把僖公的位次升在闵公之上,不合昭穆位次。孔子讥讽说“纵逆祀”,这就是所谓“逆”。后来定公九年经文写“从祀先公”,是因为阳货当时改变了闵公、僖公的位次,使祭祀顺序恢复正常,于是称为“从”。“从”就是顺,也就是所谓顺着位次而排列。如今泰伯、季历同属太王穆考一支的昭位,却不依照长幼次序,把整个国家让给弟弟,这就叫作“逆”而不顺。不顺就是不从,所以说“不从”。在同属昭位的位次中却不继承周国,这正是让周国、让弟弟的实际含义;举世却没有人认识,为什么呢?辨 我认为伯夷在这个时候内心一定忧虑悲痛,必定诚恳地思虑,想以此感动父亲;如果不能奏效,就用委婉劝谏来触动父亲,用正面劝谏来匡正父亲。一个人在乡党、州闾中获罪,尚且宁可反复劝谏,何况处在君臣之间呢?伯夷在这时只有逃走这一条路,而这样做以后,父子之恩得以保全,君臣之义也尽到了,并不是在防止父亲做不义之事。答 这只是把朱氏的说法加以推广,并放开来讲。宋人遭逢经学上的祸乱,到这时更加浸染深重了。古代的事情很多人不明白,但也有许多明明白白存在于史籍中,人们却既不讲论,也不体察。比如伯夷、叔齐的事情,又何尝秘密,然而人们都不能体会他们的苦心。看《伯夷列传》说:“他的父亲死了,叔齐让位给伯夷。”由此可见,两人逃走必定是在父亲死后才实行的。他们在父亲生前有所隐讳,必然不敢愤愤然要求离去,以免把这种心迹表现出来;那时的情形应当怎样呢?泰伯也是如此。泰伯深深体察父亲的心意,隐忍不发,直到太王病势危急,才借口采药而突然离去。这些全都是事实,可是他们竟然一本正经地编造事情,说什么“委婉劝谏”“正面劝谏”,仿佛父子兄弟几乎在街市上争吵,已经闹得一家不得安宁一样。宋儒既然遭逢经学之祸,竟还要这样更加仿效他们。又辨 井田制度,在夏、商以前已无法考察。即使夏、商以后,虽然有“贡”“助”的名称,但它究竟是五十亩、七十亩还是百亩的制度,却完全无法解释。土地疆界有一定的划分,沟、渠、道路也有既定的范围;面积从小变大,必然要移动田界、改变疆界和田沟,烦扰实在太大。我私下认为,夏后氏时期,洪水刚刚平定,人口还少,一夫受田五十亩,不过是随着人的力量所能达到、土地所能出产的多少而定,所以称为“贡”。商人开始制定井田制度,把六百三十亩的土地划为九区,每区七十亩;其中沟渠、道路必定还要占有较宽裕的地面,既然宽裕,就必然有空闲田地被弃置而无用。因此周代百亩的“彻”制沿用了这一制度,大体因袭商代旧制,只是斟酌沟、渠、道路五等的宽窄,加以蓄水、填塞和开垦。夏、商的尺度已经无法考察,周人以八寸为一尺,按步丈量田亩;这样商代七十亩若按八寸尺折算,八九七十二,大约相当于周代九十亩,于是【宽、深各二尺】的沟【比遂宽一倍】的洫【比沟宽一倍】的浍【承受上面四种水道之水】的川,分别按照宽窄蓄水、填塞;径【宽到能容牛马通行】、畛【能容大车通行】、涂【能容一辆车的车轨】、道【能容两辆车的车轨】、路【能容三辆车的车轨】,分别按宽窄开垦,又可以得到十亩多一点。这样井田的形状完全沿用商代旧制,不必费力改造,而周代百亩也可以按数字推算出来。答 井田创始于黄帝,古书中有明文。可是朱氏偏偏说:“商代才开始实行井田制度。”不必说《毛诗》的“维禹甸之”,《春秋传》的“少康一成一旅”,以及《王制》的“夫三为屋,屋三为井”,都是夏后氏的制度;即使辨文中所列沟【深、广为遂的两倍】、洫【为沟的两倍】、浍【为洫的两倍】、川【承受上述各种水道之水】,出自《遂人》职文的制度,也都是夏后氏亲自治理的。《虞书》中禹说:“我疏通九川,使它们通达四海,疏浚畎、浍,使它们通达川流。”《论语》也说:“禹尽力于沟洫。”这明明说明夏代已有井田制度,而注释《孟子》的人竟敢说“井田制度始于商代”,难道是想把《毛诗》《虞书》《春秋传》《礼记》《周礼》《考工记》以及所注的《论语》全都交给祖龙焚毁吗?况且他说“夏后氏时期洪水刚刚开始消退,人口还少,到商代以后才逐渐开垦”,也不对。夏后氏并不是洪荒时代,洪水成灾不过是几百年中治乱转变的一个阶段罢了,所以困厄的时运没有多久就已经平复。例如《禹贡》记载扬州的贡赋说:“那里的田属于下下等,那里的赋要经过十三年,才恢复到同样的标准。” 这正说明井田制度有九等田地、九等赋税和九等能够承担垦殖的人,耕作十三年以后便完全恢复旧制。所谓“十三年”,连尧的年数都包括在内;即使舜在位五十年,也还没有超过这个时间,更何况夏后氏呢?所以这种说法,前代儒者也曾说过,但总归不合事实。至于把尺度缩短,用“朝三暮四”式的说法来解释,前人也有过这种主张,但没有经过推算;如今既然推算过了,就应当有实际数字,却仍然不合。比如说商代七十亩按周尺八寸折算,八九七十二,大约相当于周代九十亩,这是大错。按照商代七十亩、用周尺八寸计算,应当说折合七,不应当说折合九。夏制一夫九人合为一井,用八折算九也不能合于五十亩;况且夏、商的尺已无从考察,怎么能用今天的尺作为商亩的折算标准?而且用八折算九,十八合起来仍是九十亩,不能说“大约相当于周代九十亩”。如果一定要缩短尺度来扩大亩数,那么以周代八寸之尺折算商代七十亩,八七五十六,先以五十六亩抵商代七十亩;剩下十四亩,又可扩展二百八十步,增加二亩八分,合起来可以得到八十六亩八分。但要用它抵作周代百亩,最终仍然不合。况且亩数是以步来折算,不是以尺来折算;周制六尺为一步,一百步为一亩,那么商代也应当是六尺为一步、七十步为一亩。这就好比现在六尺为一弓,二百四十弓为一亩,只改变弓、步的名称而不改变尺数,似乎土地亩数的长短完全不是尺度所能限定的。
乃又于减尺之外,另欲壅沟洫,辟涂路,以为増亩之法。因引遂人职文,谓井地水道有遂沟五等,可填水两傍以拓之。井地经界有径畛五等,又可铲界两傍以恢之,则烦扰滋甚。从来水道通塞陿者,可使广,而广者反不能使陿。况以丈尺之水,欲但存中流,而畚土以填其两傍,则世无此事。若欲削涂路,则车徒牛马量所行以定广陿,自容牛、容马、容一轨,以至容二轨、容三轨,矩步截然。纵善铲削,欲其削车轨、铲牛马足,毁成法以恢此尺寸之土,势又不能。向以为改疆界、变封植,由五十以更七十,百亩力有难为。故刻求良法,而今此变更仍然不减,又且有大难通者。人苐知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倍之广八尺,深八尺,即谓之洫。亦知沟附于井,止得十夫,千亩之地。而进而为洫,即为方十里之成为百夫,万亩之地。而进而为浍,即又为方百里之同,为千夫,十万亩之地。能割此水边几尺,路边几尺,以分给此方百里,千夫之家,使各成百亩,以合充此十万亩之数,虽鬼神在前,亦且却步。而犹曰可得十亩有竒,吾不知此十亩有竒之地,从几沟几径得之,而得之而分给之,千夫之井中,将安给也?此又难通之甚者也。释二辨文【一辨三族一辨叔嫂无服】予归草堂,与莫子蕙先观归安郑芷畦所寄《婚礼经典叅同》。谓士婚礼于请期一条有云:“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注:“三族是父母兄弟子。”言幸无此三族意外丧服,可以择吉行嫁娶礼。据此文,则三族祗身族上下,断非父族母族妻族之説。何则?以母妻党服仅功缌之末,不碍嫁娶也。况六经称九族,皆注高祖至▯孙之亲,并不傍及亲党,岂有三族反傍及者?其説甚善。防张风林从馆来,咸集草堂。坐客因叹自循蜚至三代,何许年嵗?虽苗民播恶,不及族诛,而暴秦倡之,致斯高之徒延及亲党,一何酷烈?而风林曰:“不然,虽暴秦亦无此事。”案《史记·秦纪》文公二十年倡族诛法,张晏曰:“三族父母兄弟子”,则正与士礼同。惟如淳无籍妄注为父母妻三族,然其言无騐在当时已不行其説。观李斯诛咸阳市,无父母兄弟,则祗及其子,所谓“牵犬上东门”者,正父子受诛时语。况如淳不学,但悖诞立説,即注《史记》而不识《史记》记于张耳传,赵相贯高明云:“人孰不爱父母妻子哉?今吾三族皆论死,岂肯以王易吾亲哉!”实实以三族指父母妻子,此是《史记》大文,无容更注也。且三族二字不止见士礼也,《周礼·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疎,明指亲族。而仲尼燕居直曰:“闺门之内三族不和。”世无母妻二党在闺门内者,此尚何疑惑?而举世梦梦至今未了。予因念儒説为祸,宋明实甚,而前儒已开之。虽耄荒健忘,胸无一字,犹记九经之注早已明白,然亦有异义。如夏侯胜、欧阳和伯释《书》九族,误据《尔雅·释亲》,以母妻二党可称兄弟,且《诗》有“兄弟婚姻”语,遂解九族为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合而为九。其説与如淳不异,而又推广之。殊不知《尔雅》所释谓母妻二党虽繋亲串,然引而近之可有此称,并不以此释族属。若《角弓》所云,则正以族属疎远致等九族于婚。姻故戒胥远观平王不亲九族,而诗直刺曰:“终逺兄弟,谓他人父”,可騐也。且以九族分三党,尤极无理。即一父女昆弟适人者子,即姑子也。姑子视舅子犹之,舅子视姑子一例也。则母族中亦冝添出母昆弟之子一族,而今又无有。若母之父母为一族,妻之父为一族,妻之母又为一族,则何以母父母祗一族,而妻之父母则分而为二?此直是孩稚无稽、丧心狂病之言,可一笑掷之者。但三族九族既系经学,且厚系国事,不敢不借此辨定以了其説。世亦知三族九族歴见经史,而三九之外尚有五族七族乎?《丧服小记》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谓已上及父,下及子,三也。又以父及祖,以子及孙,五也。此三之推为五也。若五之为九,则中已包七,而略言之,乃儒説便云:“曽高同齐衰,曽▯同缌麻”,故无七族。
译于是他又在缩短尺度之外,另外想通过填塞沟洫、开辟道路来增加亩数。于是引用《遂人》职文,说井田的水道有遂、沟等五个等级,可以填土拓宽水道两侧;井田的疆界又有径、畛等五个等级,也可以铲去界线两侧来扩展。这样一来烦扰就更加严重了。自古以来,水道堵塞狭窄的可以使它变宽,原本宽的却不能反过来使它变窄。何况有丈尺宽的水道,想只保留中间的水流,把土挑来填塞两旁,世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若要削减道路,车、徒、牛、马各按通行的需要确定宽窄,从能容牛、能容马、能容一轨,直到能容二轨、三轨,尺度截然不同。即使善于铲削,想削去车轨、铲掉牛马行走的地面,毁掉成法来扩展这些尺寸的土地,势必也做不到。先前我认为,改变疆界、移动田界,使面积从五十亩增加到七十亩、百亩,实际力量很难做到。因此才刻意寻求良法;如今这种改动仍然不能减少困难,而且又有许多难以贯通之处。人们只知道九夫为一井,井与井之间宽四尺、深四尺,称为沟;加倍后宽八尺、深八尺,称为洫。也知道沟附着于井,只能涉及十夫、千亩的土地;进一步成为洫,就成为方圆十里的区域,合为百夫、万亩的土地。再进一步成为浍,就又成为方圆百里的区域,合为千夫、十万亩的土地。若要从水边割下几尺、路边割下几尺,把这些土地分给方圆百里的千夫之家,使每家都成为百亩,以凑足十万亩的数目,即使鬼神站在面前,也要退步;可是还说可以得到十亩多一点,我不知道这十亩多一点的土地是从几条沟、几条径中得到的;得到以后再分配给千夫之井,其中又将分给谁呢?这又是最难以解释的地方。释二辨文 【第一辨:三族;第一辨:叔嫂无服】我回到草堂,和莫子蕙先看归安郑芷畦寄来的《婚礼经典叅同》。书中说,士的婚礼在“请期”一条下有这样的话:“只是三族没有意外丧事,所以请定吉日。”注说:“三族是父母、兄弟、子女。”意思是幸好这三族没有发生意外丧服,可以选择吉日举行婚嫁礼。根据这段文字,三族只是本人亲族上下,并不是父族、母族、妻族的说法。为什么呢?因为母亲和妻子的亲族所服的丧服,仅属于功服、缌服的末等,并不妨碍嫁娶。何况六经称说九族,注家都解释为从高祖到玄孙的亲属,并不旁及其他亲党,哪里有三族反而旁及亲党的道理?这种说法很正确。张风林恰好从馆中回来,大家都聚在草堂。座中客人于是感叹:从循蜚氏到三代,经历了多少年?即使苗民播散恶行,也没有达到灭族诛杀的程度;可是暴秦倡导这种做法,使斯高一类人的罪祸延及亲党,何其残酷!风林说:“不是这样,即使是暴秦也没有这种事。”考察《史记·秦纪》,秦文公二十年开始实行族诛之法,张晏说:“三族是父母、兄弟、子女。”这正与《士礼》相同。只有如淳没有根据,妄自注为父母、妻子三族;但他的话没有证据,在当时已经没有实行他的说法。看李斯在咸阳市被诛杀时,他没有父母、兄弟,只有祸及儿子;所谓“牵犬上东门”,正是父子一同受诛时说的话。何况如淳没有学问,只是悖谬荒诞地立说;他虽然注释《史记》,却连《史记》也没有读懂。《史记·张耳传》中赵相贯高明明说:“人谁不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如今我的三族都被判处死刑,难道我肯用大王来交换我的亲人吗?”这确实是把“三族”指父母妻子,这是《史记》正文,根本不容再作注释。况且“三族”二字不只见于《士礼》。《周礼·小宗伯》说掌管三族的区别,以辨别亲疏,明明指的是亲族;孔子《仲尼燕居》更直截了当地说:“闺门之内三族不和。”世上哪有母亲、妻子的两个党族都在闺门之内?这还有什么可疑惑的?可是举世昏昧,直到今天仍没有弄清。我因此想到,儒家学说造成的祸害,宋、明两代尤其严重,而前代儒者早已开了先例。我虽年老昏乱、记忆衰退,胸中没有多少学问,却还记得九经的注释早已说得明白;但也有不同的解释。比如夏侯胜、欧阳和伯解释《尚书》的九族,错误地依据《尔雅·释亲》,认为母亲、妻子的两个亲党可以称作兄弟;又因为《诗经》有“兄弟婚姻”的话,于是把九族解释为父族四支、母族三支、妻族两支,合计为九。这种说法与如淳没有不同,只是进一步推广了它。却不知道《尔雅》所解释的是:母亲、妻子的两个亲党虽然属于姻亲关系,但引申而亲近称呼时可以这样叫,并不是用它来解释族属。至于《角弓》所说的,正是因为族属疏远,才把九族等同于婚姻关系,所以告诫人们不要彼此疏远;看到周平王不亲近九族,《诗》直截了当地讥刺说:“终究疏远兄弟,把别人称作父亲。”这可以作为证明。况且把九族分成三个亲党,尤其没有道理。即使是一个父亲的女儿、兄弟分别嫁娶后所生的子女,也就是姑姑的儿子;姑表兄弟看舅表兄弟如此,舅表兄弟看姑表兄弟也一样。那么母族中也应当增加母亲兄弟的子女一族,可是现在又没有。若把母亲的父母算作一族,把妻子的父亲算作一族、妻子的母亲又算作一族,那么为什么母亲的父母只算一族,而妻子的父母却分成两族?这实在是幼稚无据、丧失理智的狂妄言论,只能一笑置之。但三族、九族既然属于经学,而且与国家大事有深切关系,我不能不借此辨明,以终结这种说法。世人只知道三族、九族在经史中屡见,却不知道三、九之外还有五族、七族吗?《丧服小记》说:“亲亲由三推为五,由五推为九。”意思是向上包括父亲、向下包括儿子,共三代;再向上包括祖父、向下包括孙子,共五代,这是由三推为五。至于由五成为九,中间已经包含七,只是略说而已;于是儒者便说:“曾祖、高祖同为齐衰,曾孙、玄孙同为缌麻”,所以没有所谓七族。
及读《史记·邹阳传》,则云“荆轲湛七族”,而张晏亦注曰:“七族,上自曽祖,下至曽孙。”若然,则三、五、七、九皆亲族矣。葢同姓为族,异姓为党。故《尔雅》于内宗曰“族”,于母妻曰“党”。礼称“母之党,妻之党,妾服女君之党,反▯女氏之党”,无称“族”者。大抵族与氏相聮,国君传族,每一君为一族,如曰“桓庄之族”、“桓戴之族”。有时分氏为族,如高阳一氏而分为一十六族,然合之止高阳一氏。有时分族为氏,如鲁桓一君而分为孟孙、叔孙、季孙三氏,然合之止为桓族,他氏皆不得而叅预其间。然且族有寡多,而总以服为之断。自三至五,自五至七至九,总皆以服推及之。若但以族言,则郑之七穆初祗罕、驷与国、氏、游、氏,而后复分为子南、少正诸氏,皆穆族也。鲁之三桓初但有孟、叔、季氏,而后渐分为子服、为南宫、为叔仲、公弥诸氏,皆桓族也。然则族亦烦多矣。惟三族服始,九族服尽,以是为断,则族属虽繁,而各有限制。虽族诛之法,三古迄今早已废絶,不必更为过虑,而儒者论学。最贵严确,亦安可使天地之间有无稽乱道,至于如此。古叔嫂无服,至唐初变制,始有小功之服,见《开元礼》。此在学礼家皆能言之。近归安郑芷畦作《丧礼经典叅同》,疑《士礼》《丧服记》有云:“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似夫为兄弟服期,而妻降大功;为从兄弟服大功,而妻降小功,类如是,则叔嫂有服矣。将欲据此文一雪从前言礼之误,予与莫子蕙先见而疑之,谓《士礼》大功传明言叔嫂无服,且故为问答以着明之,岂有一传一记自相矛盾之理?时张风林在坐曰:“此但以恒称兄弟解《士礼》,非《士礼》例也。《士礼》自有例,凡恒称兄弟者,皆变称昆弟。如同父之子曰昆弟,从父之子曰从昆弟,以至从祖昆弟、族昆弟,而凡同姓之所为伯仲者尽之矣。若兄弟二字,则不论同姓异姓与凡繋属之稍疏而有服制者,皆得称之。故郑氏于大夫之子于兄弟降等文注曰:‘兄弟犹言族亲’是也。然必有功缌末服,一如从祖昆弟、族昆弟者,始当其称。故传曰:‘小功兄弟之服也。’若记则直引传作问答以明其説:‘曰何如则可谓之兄弟?曰:小功以下为兄弟。’其説之再三而确凿如此,似未可以恒称兄弟强解之矣。”但此条兄弟在贾公彦疏单指是夫之从母之类,则颇费解。按从母系母之姊妹,其不他及者,据疏云:“妻从夫服其亲族”,在前传已有诸祖父母、外祖父母、世叔父母、昆弟、昆弟之子类,凡传之所载,记不重出,故苐补此亲以类推之,则但举从母所以补其阙,非谓族亲止从母也。此説良是,特明称兄弟何以同姓异姓、男氏女氏皆得称之?予曰:“《周官》春官以饮食亲宗族兄弟,而秋官刑族人亦曰‘不使国人虑我兄弟’,则宗族称兄弟固也。若《尔雅》释亲曰:‘母党、妻党为兄弟’,又曰:‘妇之党为婚兄弟,壻之党为姻兄弟’,则即此数语而异姓男女称兄弟皆可见焉。且他经亦有之,不读《诗》乎?‘王不亲九族’,而《诗》曰:‘终逺兄弟’,此宗族兄弟也。乃王举族燕,以异姓为宾客。而诗曰:「兄弟具来,曰兄弟甥舅。」是公族与宾客皆兄弟也。然且古有饫礼,《国语》每嵗必饫,或祭毕行饫,大抵以宰夫为主,异姓为客。王与族人饫于堂,后与内宗之属饫于房,内外交饫。然而《常棣》曰:「傧尔笾豆,饮酒之饫。兄弟既具,和乐且孺。」《楚茨》曰:「诸宰君妇,废彻不迟。诸父兄弟,备言燕私。」是男氏女氏俱兄弟也。
西河集巻一百二十一
译等到读《史记·邹阳传》,其中说“荆轲沉灭七族”,张晏也注说:“七族,上至曾祖,下至曾孙。”如果这样,那么三族、五族、七族、九族都是亲族。大概同姓称为族,异姓称为党。所以《尔雅》对内宗称“族”,对母亲、妻子的亲族称“党”。礼书说“母之党、妻之党、妾服女君之党、反葬女氏之党”,从来没有称作“族”的。大体说来,族与氏相连;国君传给族属,每一位国君形成一族,例如“桓庄之族”“桓戴之族”。有时分氏为族,如高阳一氏分为十六族,但合起来仍只是高阳一氏。有时分族为氏,如鲁桓公一族分为孟孙、叔孙、季孙三氏,但合起来仍只是桓族,其他氏族都不得参与其中。然而族属有多少之分,总以服制作为界限。从三族到五族,从五族到七族、九族,都是依照服制推及的。若只从“族”字来说,郑国的七穆最初只有罕氏、驷氏、国氏、氏、游氏,后来又分为子南、少正等氏,都是穆族;鲁国的三桓最初只有孟、叔、季三氏,后来逐渐分为子服、南宫、叔仲、公弥等氏,也都是桓族。这样说来,族属也会十分繁多。只有以三族作为服制的起点、以九族作为服制的终点,才可以据此划定界限;族属虽然繁多,各自仍有范围。即使族诛之法,从三代以来直到今天早已废绝,不必再过分忧虑;可是儒者讨论学问,最贵在严谨确切,又怎么能让天地之间存在如此荒诞无据、扰乱正道的说法呢?古代叔嫂之间没有丧服,到唐初改变制度,才开始有小功服,这见于《开元礼》。在研究礼学的人家中,这件事人人都能说清。近来归安郑芷畦撰写《丧礼经典叅同》,怀疑《士礼·丧服记》中说:“丈夫为兄弟服丧,妻子降一等。”似乎丈夫为兄弟服期服,妻子降为大功;丈夫为从兄弟服大功,妻子降为小功;大概是这样,那么叔嫂之间便有服了。他想依据这段文字,为从前讲礼的人纠正错误。我和莫子蕙先看到这段话,便觉得可疑,认为《士礼》的大功传明明说叔嫂无服,而且特意设置问答来说明,哪有一篇传、一篇记彼此矛盾的道理?当时张风林在座,说:“这里的‘兄弟’只是按照通常的称呼来解释《士礼》,不是《士礼》的专门例法。《士礼》自有其称谓规则:凡是通常称为‘兄弟’的,都改称为‘昆弟’。同父所生的儿子称‘昆弟’,从父兄弟称‘从昆弟’,直到‘从祖昆弟’‘族昆弟’,凡同姓中称伯仲的亲属都包括在内。至于‘兄弟’二字,则不论同姓、异姓,以及各种关系稍疏而有服制的人,都可以这样称呼。所以郑氏在‘大夫之子为兄弟降等’一条下注说:‘兄弟,犹如说族亲。’这就是这个意思。” 但必须确实有小功、缌麻末等服制,像从祖昆弟、族昆弟那样,才符合这里的称呼。所以传文说:“小功是兄弟的服制。”至于《丧服记》,则直接引用传文,用问答来说明:“问:怎样才可以称作兄弟?答:小功以下的亲属称为兄弟。”这番说法反复申明,确凿到如此程度,似乎不能再强行解释为通常所称的兄弟。”不过,这一条中的“兄弟”,在贾公彦的疏中只指丈夫的从母一类亲属,这就颇难解释。按从母是母亲的姊妹;关于没有涉及其他亲属的原因,疏中说:“妻子跟随丈夫为他的亲族服丧。”前面的传文已经列举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昆弟、昆弟之子等;凡是传文已经记载的,记文不再重复,所以这里只补列这一亲属,以此类推。只列从母,是为了补足遗漏,并不是说族亲只有从母这一类。这种说法是对的。只是,为什么明明称作“兄弟”,同姓、异姓、男方亲属、女方亲属都可以这样称呼呢?我说:“《周官》春官说以饮食亲睦宗族兄弟,秋官审理族人刑罚时也说‘不使国人忧虑我的兄弟’,可见宗族本来就可以称兄弟。至于《尔雅·释亲》说‘母亲的亲党、妻子的亲党称为兄弟’,又说‘妇人的亲党称婚兄弟,女婿的亲党称姻兄弟’,那么仅凭这几句话,就可以看出异姓男女都可以称兄弟。况且其他经典中也有这种用法,难道没有读过《诗经》吗?“君王不亲近九族”,《诗经》又说:“终究疏远兄弟。”这是说宗族兄弟。可是君王举行全族宴饮时,又把异姓人作为宾客。《诗经》说:“兄弟都来了”,又说“兄弟、甥舅”。这说明王室宗族和宾客都可以称为兄弟。况且古代有饫礼,《国语》说每年都举行饫礼,有时在祭祀完毕后举行。大体上由宰夫主持,以异姓人为宾客;君王和族人在堂上举行饫礼,王后又和内宗的亲属在房中举行饫礼,内外都举行宴饮。然而《常棣》说:“陈列你的笾豆,举行饮酒的饫礼;兄弟既然都来了,和睦欢乐而亲爱。”《楚茨》说:“各位宰夫和君夫人,撤去祭品毫不迟延;各位父辈和兄弟,都来参加燕饮私宴。”这说明男性亲属和女性亲属都可以称为兄弟。《西河集》卷一百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西河集巻一百二十二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辨圣学非道学文圣学不明乆矣。圣以道为学,而学进于道。然不名道学。凡道学两字,六经皆分见之。即或并见,亦袛称学道,而不称道学。如所云君子学道,小人学道,葢以学该道,而不以道该学。其在论语,则曰君子学以致其道;而在学记,则曰人不学,不知道。如是而已。惟道家者流,自鬻子老子而下,凡书七十八部,合三百二十五巻。虽传布在世,而官不立,学不能羣萃州处,朝夕肄业以成其学事。袛私相授受,以隂行其教,谓之道学。道学者,虽曰以道为学,实道家之学也。故《隋书·经籍志》明云:黄帝大道但传之其人,而不立师説。惟汉时曹参荐葢公能言黄老,而文帝师之。于是有道学一派倡始两汉,而魏晋以降六季最盛。如《陈书·儒林传》载:梁简文甞置宴殿堂,集▯儒两家之士,先命道学互相质难。此正清言肆出道学盛行之际,然犹▯儒两判,无溷杂者。是以道书有道学传,专载道学人,分居道观,名为道士。士者,学人之称。而《琅书》经曰:「士者,何理也?身心顺理,惟道之从,是名道学,又谓之理学【宋儒言理,始此】逮至北宋,而陈抟以华山道士自号,希夷与种放、李溉辈张大其学,竟搜道书《无极尊经》及张角九宫,倡太极、河洛诸教,作道学纲宗,而周敦颐、邵雍与程颢兄弟师之,遂簒道教于儒书之间【其説详见予《河洛原舛》及《太极遗议》诸文,又《佛书禅源诠集》亦载太极图名阿犂耶识,相传周濓溪亦受之了元禅师者,今《遗议》不载】至南宋,朱熹直匄史官洪迈为陈抟特立一名臣大传,而周、程诸子则又倡道学总传于《宋史》中,使道学变作儒学,凡南宋儒人皆以得附希夷道学为幸,如朱氏寄陆子静书云:「熹衰病益深,幸叨祠禄,遂为希夷直下孙良,以自庆。」又答吕子约书云:「熹再叨祠禄,遂为希夷法眷,冒忝之多,不胜惭惧。」是道学本道家学,两汉始之,厯代因之,至华山而张大之,而宋人则又死心塌地以依归之,其为非圣学,断断如也。向在史馆,同馆官张烈倡言阳明非道学,而予颇争之,谓道学、异学不宜有阳明,然阳明故儒也。时徐司冦闻予言,问道学是异学何耶?予告之,徐大惊,急语其弟监修公暨史馆总裁,削道学名,敕《明史》不立道学传,只立儒林传,而以阳明▯勲爵,出儒林外。于是道学之名则从此削去,为之一快。当是时,予辨阳明学,总裁启奏,赖皇上圣明,直谕:“守仁之学过髙有之,未尝与圣学有异同也。”于是众论始定。即史官尤侗作阳明传,其后《史断》亦敢坦坦以共学适道,取“学道”二字归之阳明,特圣学何在,则终无实指之者。予谓圣学之中,原该道字。初学圣人,只谓之学。学圣既成,即谓之道。学者,道之始;道者,学之终。既非两途,又非两事,且并无两功夫。第从事于此,而学在是,道即在是焉。是以圣学、圣道,只在忠恕。虽子告子贡“多学一贯”,只是学字。惟告曾子“吾道一贯”,则全现道字。然而道在忠恕,学亦在忠恕。忠者,中也,执道心以去人心;恕者,推也,去人心以推道心。此本尧、舜、禹、汤相传之道,当时所称“道经”者,而圣门诸徒则皆受之以为学。是忠恕二字,合之道经十六字,举千圣百王、贤愚治乱、古今一贯者,而祗以“精一允执”成学者之事,则圣学之该圣道,概可见矣。然且允执之中,全在去人心,尽屏其自私自利之心,以推其道心。是道全借学而忠,又全借乎恕。道学忠恕,总是一贯。是以曽子忠恕曰:“吾道。”曰:“夫子之道一,何郑重而子贡以学该之?”只一恕字。如子贡曰:“一言而终身行一贯也。”道也曰:“其恕乎?”则只恕也。且以“不欲勿施”八字示之。曰:“学恕已也。”又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恕也而进乎道也。”曰:“非尔所及也。”恕固可进道,而时则未也,须学也。乃终以博施济众为圣仁,尧舜推忠行恕,立圣道之极。而夫子终以能近取譬归之强恕,谓忠之必借乎恕,道之必借乎学,有如此。
译钦定四库全书 《西河集》卷一百二十二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写 《辨圣学非道学文》圣人之学不明白,已经很久了。圣人以道作为学习的对象,而学习逐渐达到道;但并不称为“道学”。“道学”这两个字,在六经中都是分开出现的。即使偶尔同时出现,也只称“学道”,不称“道学”。例如所说的“君子学道,小人学道”,大概是用“学”来涵盖“道”,而不是用“道”来涵盖“学”。《论语》中说“君子学以致其道”,《学记》中说“人不学,不知道”,就是这样而已。只有道家这一流派,从鬻子、老子以下,各种著作共有七十八部,合计三百二十五卷。虽然这些书流传于世,但官府不设立相应的职官,学者也不能集中居住在州里,早晚学习来成就其学业;只是私下相互传授,暗中推行他们的教义,称为“道学”。所谓道学,虽然说是以道为学,实际上是道家的学说。所以《隋书·经籍志》明确说:黄帝的大道只传给特定的人,并不设立师说。只有汉代曹参推荐盖公善于讲说黄老之学,文帝才拜他为师。于是道学这一派在两汉开始兴起,到魏、晋以后六朝最为兴盛。《陈书·儒林传》记载:梁简文帝曾在殿堂设宴,召集玄学、儒学两家的士人,先命道学之士互相质问辩难。这正是清谈纷纷出现、道学盛行的时期;但玄学与儒学仍然分为两派,并没有混杂。因此道家书籍中有《道学传》,专门记载道学人物,他们分居道观,称为道士。“士”就是有学问之人的称呼。《琅书》经说:“士是什么道理?就是身心顺从道理,只遵循道,这叫道学,又称理学【宋儒谈理,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到了北宋,陈抟以华山道士自称,号希夷,与种放、李溉等人扩大这一学说,竟然搜集道书《无极尊经》和张角九宫之说,倡导太极、河洛等教义,撰成道学的纲领;周敦颐、邵雍以及程颢兄弟又拜他为师,于是把道教篡入儒书之中【其中的详细说法见我的《河洛原舛》《太极遗议》等文;另外,《佛书禅源诠集》也记载太极图名为阿犂耶识,相传周濂溪还接受过元禅师的传授;如今《遗议》中没有记载】。到了南宋,朱熹竟直接请求史官洪迈为陈抟特意立一篇《名臣大传》,而周、程诸人又在《宋史》中倡议编写道学总传,使道学变成儒学。南宋的儒者都以能够依附于希夷的道学为荣,如朱氏写信给陆子静说:“熹衰老多病日益深重,幸而忝居祠禄,于是成为希夷的嫡传后孙,正因此自我庆幸。”他又答复吕子约说:“熹再度忝居祠禄,于是成为希夷的法眷,承受的荣幸太多,实在惭愧恐惧。”由此可见,道学本来就是道家的学说,两汉开始,历代沿袭,到华山时被发扬光大,而宋人又死心塌地地依归它;它不是圣人之学,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我过去在史馆时,同馆官员张烈宣称阳明不是道学,我很不赞同,认为道学、异学都不应当归入阳明,但阳明本来就是儒者。当时徐司寇听到我的话,问道学为什么是异学。我告诉他以后,徐司寇大为惊讶,急忙告诉他的弟弟监修公以及史馆总裁,删去“道学”的名目,下令《明史》不设道学传,只设儒林传,并把阳明列入勋爵传,排除在儒林传之外。于是“道学”这个名称从此被删去,我也因此感到痛快。当时我辨析阳明之学,总裁上奏,幸赖皇上圣明,直接下谕说:“守仁的学说虽然有过于高深之处,却未曾与圣学有所异同。”于是众人的议论才确定下来。即使史官尤侗撰写阳明传,后来《史断》也敢坦然以“共同学习以达到道”的说法,把“学道”二字归于阳明;只是圣学究竟在哪里,始终没有指出实际内容。我认为,圣学之中本来就包含“道”字。初学圣人,只称为“学”;学成圣人以后,就称为“道”。学是道的开始,道是学的终点。二者既不是两条道路,也不是两件事情,更没有两种功夫。只要从事于此,学就在其中,道也就在其中。因此,圣学、圣道只在“忠恕”二字。孔子告诉子贡“多学而一贯”,说的只是“学”字;告诫曾子“吾道一以贯之”,才完全显出“道”字。然而道在忠恕,学也在忠恕。“忠”就是居中,执守道心而去除人心;“恕”就是推行,去除人心而推行道心。这本来是尧、舜、禹、汤相传的道,当时称为“道经”;圣门弟子都接受它,把它作为学习的内容。因此“忠恕”二字,合起来就是《道经》中的十六字,贯通千圣百王、贤愚治乱、古今始终,只以“精一允执”作为学习的功夫;由此便完全可以看出,圣学包含圣道。而且“允执”之中,全部在于去除人心,彻底屏除自私自利之心,以推行道心。因此道完全借助学习,而落实为忠;又完全借助恕来实现。道学中的忠恕,总归是一贯的。所以曾子说忠恕是“吾道”。孔子说“夫子之道一以贯之”,为什么郑重地说,而子贡却把它归入“学”呢?只是一个“恕”字。子贡说“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所谓一贯,也就是“恕”吗?道说“那大概就是恕吧”,仍然只是恕。又用“不愿意的事不要施加给别人”八个字说明它,说这是学习恕;又说:“我不愿别人加给我的事,我也不愿加给别人,这就是恕,而且已经向道前进了。”孔子说:“这不是你所能做到的。”恕本来可以向道前进,但当时还没有达到,仍须学习。最终又以广泛施予、救济众人作为圣人的仁,说明尧、舜推行忠、实行恕,树立圣道的最高境界。孔子最后把“能够就近取譬”归结为努力实行恕,说明忠必定要借助恕,道必定要借助学,就是这样。
道学则不然,并一道家而各立名目。其在北宋,曰主静清静教也,曰立极无极之宗也,曰涵养用敬,则养以毓其气,敬以定其神,葆秘之事也。世无审动静、探主宰,且葆秘神气,而可云行圣学、入圣道者。至南宋,云格物穷理,则又窃儒书名目,以隂抒其万物之奥、圣人至赜之道。教其并非儒学,早已显著。乃一闻圣道、夫子之道,而相顾茫然,徒以万殊一本当之。夫万殊一本,佛家之万法归一也,且亦笼统,何着落?及闻忠恕二字,宜憬然矣。乃犹疑借端,曰此不过借学者尽已推已之目,以着明之。夫明指本心,明明以学道一贯,直本之尧舜以来共推共执之道心,而犹曰借端,是于当身且不知,而欲其知道、知学,得乎?况博施济众,正推已之极;为子贡终身行恕之终事,并不髙逺。大学明德,必至新民;中庸成已必至成物。《论语》修已必至安人,安百姓;《孟子》独善其身,必至兼善天下。即《学记》记学,自九年大成后,忽接曰:“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悦服而逺者怀之。”是博施济众,正圣道之成为圣学中所有事,而乃以子贡徒事高逺斥之,则毫厘不知学道者。故曰:道学非圣学,大须辨也。然且以能近取譬,亦作借端。谓如释氏説如标月指,月虽不在指上,亦欲随指见月,须恁地始得。夫推心取譬,求进圣仁,亦甚平易切实,何至如指月怳惚,尽付借境?况忠恕既借取譬,又借一身所有,并无着落,七尺男子直等之隣人之醯,已属怪事。又且指月之解,出自圆觉经脩多罗教,不惟道学,兼唱佛説。及其唱毕久之,又云:“二三子,以我为隠乎?吾无隠乎尔!”翻然出席,如此行迳,直是佛氏举动,以宗门而行道教,圣学扫地尽矣。若圣道圣学诸书,一贯《论语》一部,无非忠恕之道,且无非恕学。其在前文,已明白可见矣。乃以《大学》言诚意,忠也;其止善去不善,而无自私自利之心,则恕也。此即学也,乃即以其学为絜矩,推心度物,极尽忠恕,而明徳新民,由身心意知以推之家国天下,道皆一贯。然而只一恕字:“曰所藏乎身不恕,曰所恶乎下毋以事上”,无非恕也。中庸亦然,至诚忠也;由明善致曲以推之,动变即恕也,亦即学也。于是成已成物,尽已性以尽物性,天地位,万物育,何者非一贯之道?乃其学则始于忠恕:“曰忠恕违道不逺”,又只是恕:“曰施诸已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且随以所求未能铺排恕字。至于孟子,则万物皆备,一贯也,道也;反身而诚,则忠恕也。然而强恕而行,只是恕字,葢学也,而道在其中焉。自孔孟不作,道学专行圣道圣学,其不明于世者,越七百年于兹矣。今一旦指出,上自尧舜,下及孔孟,始终本末,到处一贯,时时可见,人人可行,无借无杂,不疑不惑,学以致道,庶几无媿。后有学者,其亦从此而进求焉,可耳。辨忠臣不徒死文忠者,事君之则也。《论语》曰:“臣事君以忠。”“以”者,用也。谓事君则用之。然而何以用忠?则经无明文。惟《春秋》传曰:“凡忠者,于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即谓之忠。”一似用忠不一。凡所为之事,苟利君国,则无论大小难易,无往不可以见忠。是以《韩诗》有云:“以道化君为上忠,以徳调君为次忠。”而《春秋》传又曰:“楚子囊临死,一言不忘社稷,便可谓忠。”故忠臣已事,自唐虞至春秋,不多概见。乃由龙逄、比干外,经传罕有祗。《左传》称季文子相三君,妾不衣帛,马不食粟,推为忠臣。《论语》问令尹子文:“仕已不喜愠,旧令尹之政,告新令尹。”而夫子特许其忠。夫苐家无私畜,与不私其官,不忘诸官政,亦初无化君之大,卫社稷之重。而六经表忠,以此推首,则夫事闗君国,随地见忠,其不择细小,并无一定断,可知也。乃不学之徒,误读子夏所云「事君能致其身」语,而谓为捐躯。夫「致身」者,服勤致死,以身许国之谓也,而捐躯也乎?且误认「见危授命」「杀身成仁」为忠臣之事。夫志士仁人,随在立名,凡君、亲、兄、友与一身名行,皆是也,而止忠臣之事也乎?乃后儒无頼,竟凿然以必死归之忠臣。如魏征有云:「但愿为良臣,不愿为忠臣。」语一似忠臣止有死者。夫忠臣不必死,前亦既言之矣。然而间有死者,则必厚系于君事与国事,而不得已而后死之,未有君死亦死,徒死其身,而于君国两无与,而可言忠者。《礼记》明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杀其身无益于君,则不为也。」葢死君、死国,至不得已而死之,谓之殉难,不谓之殉死。其殉难奈何?
译道学却不是这样,它和道家合流,却各自另立名目。在北宋,称为“主静”,这是清静教;称为“立极”,这是无极之宗;称为“涵养用敬”,意思是用涵养来培育元气,用敬来安定精神,属于保藏秘守的功夫。世上没有考察动静、探究主宰,只知道保藏精神元气,却可以说是在实行圣学、进入圣道的吗?到了南宋,又说“格物穷理”,盗用儒书的名目,暗中阐发万物的奥秘和圣人最深奥的道理。他们的教义并不是儒学,早已十分明显。可是他们一听到圣道、夫子之道,就彼此茫然,只用“万殊一本”来应付。万殊一本,是佛家所说的万法归一,而且也很笼统,究竟落实在哪里?等听到“忠恕”二字,本应当恍然醒悟;却仍然迟疑,借口说这不过是借用学习者尽己推己的名目来加以说明。明明指的是本心,明明以学和道一贯为说,直接以尧、舜以来共同推行、共同执守的道心为根本,却还说只是借用名目;那么连自身都尚且不了解,又想使人知道道、知道学,能做到吗?何况广泛施予、救济众人,正是推己及人的最高境界,是子贡终身实行恕的最终事业,并不是什么高远难及的事情。《大学》说彰明明德,必然达到使民众更新;《中庸》说成就自己,必然达到成就万物。《论语》说修养自己,必然达到使人安定、使百姓安定;《孟子》说独善其身,必然达到兼善天下。即使《学记》记载学习的过程,也说九年大成之后,忽然接着说:“这样以后,才足以教化百姓、改变风俗;近处的人喜悦归服,远方的人怀念归附。”所以广泛施予、救济众人,正是圣道成就后、圣学之中本来就有的事情;而竟然把它斥为子贡只追求高远境界,实在是丝毫不懂学与道的人。因此说,道学不是圣学,必须大力辨明。然而他们连“能够就近取譬”也说成是借用名目。比如佛氏说,譬如以手指指月,月亮虽然不在手指上,却要顺着手指去看见月亮,必须这样才行。推求本心、取譬近身,以求进于圣仁,明明是平易切实的事情,何至于像指月那样恍惚不实,全都归于借助外境?况且忠恕既然借助取譬,又借助自身所有的东西,却没有实际着落;七尺男子竟然把自己等同于邻人的醯,已经是怪事。再说“指月”的解释出自《圆觉经》脩多罗教,不只是道学,兼且宣扬佛说。讲完以后过了很久,又说:“诸位弟子,你们以为我有所隐藏吗?我对你们没有隐藏!”忽然离开席位;这种行径简直就是佛氏的举动,以宗门方式实行道教,使圣学完全扫地。至于圣道、圣学的各种书,以及一贯贯通的《论语》全书,无不以忠恕为道,也无不以恕为学。前面的文章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了。《大学》说诚意,这是忠;说止于至善、去除不善,没有自私自利之心,这是恕。这就是学,又把这种学作为絜矩,推心度物,把忠恕推到极致;明德、新民,从身心意知推及家庭、国家、天下,道始终是一贯的。然而归根到底只是一个“恕”字:“藏在自身而不能推及别人的是不恕”,“自己所厌恶的,不要拿来对待下属”,无非都是恕。《中庸》也是这样:至诚是忠;由明辨善理、推究事物曲折而推广开来,行动和变化就是恕,也就是学。于是成就自己、成就万物,尽自己的本性而尽万物的本性,使天地各得其位、万物生长,哪一件不是一贯之道?它的学又始于忠恕:“忠恕离道不远”,仍然只是恕;“把自己不愿意的施加给自己,也不要施加给别人”,并且随即说到所求还不能充分推行恕。至于孟子,说万物都具备于我,这是“一贯”,也是道;反身而诚,这是忠恕。然而努力实行恕,也只是一个恕字,大概就是学,而道就在其中。自从孔子、孟子之后,道学专门推行圣道、圣学,而圣道、圣学不为世人所明白,至今已经七百多年。如今一旦指出来,上自尧、舜,下至孔、孟,始终、本末处处一贯,时时可以看见,人人可以实行;没有借用,没有混杂,不再疑惑,以学习达到道,或许可以无愧。后来的学习者,也可以从这里继续前进求索,如此而已。《辨忠臣不徒死文》忠,是侍奉君主的准则。《论语》说:“臣下侍奉君主应当以忠。”所谓“以”,就是使用;意思是侍奉君主就要运用忠。但忠究竟应当怎样运用,经书没有明文。只有《春秋传》说:“凡是忠臣,对于国家的利益,只要知道就没有不去做的,这就叫忠。”好像运用忠并没有固定方式。所做的一切事情,只要有利于君主和国家,无论大小、难易,处处都可以表现忠。因此《韩诗》说:“用道来教化君主,是最高的忠;用德来调和君主,是次一等的忠。”《春秋传》又说:“楚国子囊临死时,一句话也不忘国家,就可以称为忠。”所以从唐尧、虞舜到春秋,真正以事功体现忠臣的事例并不多见。除了关龙逢、比干之外,经传中很少有专门记载。可是《左传》称季文子辅佐三位君主时,妾不穿丝绸,马不吃粟米,把他推举为忠臣。《论语》询问令尹子文,说他任职时没有喜怒之色,卸任后把旧令尹的政务告诉新令尹,孔子特意称许他的忠。其实,家中没有私蓄、不把官职据为己有、不忘记先任官员的政务,这些事既没有教化君主那样宏大,也没有捍卫国家那样重大。然而六经表彰忠臣,首先就以这些为标准,由此可知,只要事情关系到君主和国家,处处都能表现忠;忠并不挑拣细小事务,也没有固定的界限。可是那些不学习的人,误读子夏所说“侍奉君主能够献出自身”的话,便认为这是捐弃生命。所谓“致身”,是尽力服事直到死去、以自身许给国家的意思,难道就是捐躯吗?他们又错误地把“见到危难就献出生命”“杀身成仁”认作忠臣的事情。志士、仁人可以随处树立名节,凡是君主、父母、兄长、朋友以及自身的名声操守,都可以涉及,难道只能是忠臣的事情吗?可是后来的儒者无赖,竟然武断地把必死归入忠臣。比如魏征说:“只愿做良臣,不愿做忠臣。”这话好像忠臣只有死路一条。忠臣不一定要死,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了。然而有时也有忠臣为之而死,那一定与君主之事、国家之事有深切关系,实在不得已以后才死;从来没有君主死了自己也跟着死,只白白送掉自己的生命,而对君主、国家两方面都没有益处,却还可以称作忠的道理。《礼记》明明说:“做人臣的,杀掉自己的身体如果对君主有益,就去做;杀掉自己的身体如果对君主无益,就不去做。”大概为君主、为国家而死,是到了不得已才死,称为殉难,不称为殉死。那殉难是怎样的呢?
一曰死谏,龙逄、比干是也。三代忠臣,此为最着也。然而韩诗以周公相孺子,管仲相桓公,俱不必死,因有以伍员伏劒为死怨,而汲黯戆直,反得与东方讽谏同享忠名。是死亦忠,不死亦忠,伊管不死,不必遂逺逊逄干下也。一曰,以死卫君。齐无知弑襄公,徒人费御贼而死于门。嵇绍以晋帝蒙尘,挺身捍卫,而端冕而死。此死君之无可议者。顾公叔文子,卫侯亲许其以身捍君,可不谓忠?司马续《汉书》极称杨仁忠勇,能持防以严卫宫门。苐文子与仁,未甞死也。若夫齐逄丑父以貌类顷公而代公死,汉之纪信假汉王之车以代汉王,此皆身代君死者,其亦忠矣。然犹曰此必君佞幸与齐孟阳代诸儿同,故左氏与汉史俱未称之。至于晋愍受毒登床哀号,宋钦褫衣抱持哭泣,此死君难者,豫让图赵氏,不惮漆身;高渐离触祖龙,甘矐其目,此为君复雠者。然而晏婴不死君难,《家语》称晏婴忠臣,张良复雠不死,人尚称张留侯,始终忠于韩者。凡此者,虽皆殉难而死,皆不得已而后死,岂曰非忠?然而有不死而亦仍曰忠,以为无益于君,则虽死不死,固有悬殊;而其为无益,则无以异也。况夫国事多端,殉难不一。齐庄公袭莒,而杞梁死之;鲁师战乘丘,而县贲父死之。此转战而死于鬭者,然未尝与我战则克者,有等差也。张巡守睢阳,而百折不回;李▯通管定州,而屡诱无所诎。此保地而死于守者,然不必与开疆辟土者分同异也。是故忠臣大节最重,托孤荀息,立奚齐、卓子当济,忠贞然而季友之忠,厯立般立闵,而此身凝然不少动,至散辅诸公子亡臣狐、赵辈,不失为忠,而召忽殉难,夫子反等之匹夫匹妇之谅,其死重有益而不重无益,至于如此。至若宋人文信国、谢枋得之死,虽止一身,名行不闗系国事,然大节所在,不是徒死,正是殉难,与齐王蠋之死燕师、汉龚胜之死新莽之召,前后一辙。特是鲁连不帝秦、王裒不事晋,不皆身死,且祗名义士,不名忠臣,此与殉国难亦微有别者。向时从六经诸子求一唐虞三代忠臣国亡身死者,而必不可得,无已,庶或以夷齐当之,然殊不相类。按夷齐避纣,久已归周,并非以商亡作殉死计者,祗因谏周不合,几被杀身,则义不可留,因逃首阳。然且采薇而食,并未求死,即死亦有为而死,与今所云国亡身死者大别。且此正是义士,不是忠臣。又且当时未必死,《论语》祗称饿首阳,不称饿死。其曰死者,郭象曰庄子之误也。乃自宋以后,皆谓忠臣必死,且无故而死,并未甞殉难,而祗是殉死,谓之徒死。夫父子不殉死,礼有明文,灭性伤生等之不孝。若君臣殉死,则三良殉秦,诗人以妇寺目之,未有徒死称忠臣者。而乃礼教不明,江河日下,无论在官在籍,祗君死亦死,国亡亦亡,但知以一死塞责,全不计与君事、国事毫厘有益与否。此则唐虞以后,宋元以前,并无此等,不待言也。然且身不在官,名未通籍,以无何之人,苟非韦布,即是袯襫。目不见君王,足不履殿陛,亦复弃父母,抛妻子,以觅一死。夫事君以忠,谓事君则用之,几有不事君而亦用此者?不读孟子乎?以顔渊而救民饥溺,亦有何害?乃论者讥之,至比之披髪而救乡隣之鬭,题之曰「惑」。夫「惑」者,在本身为狂惑,行事迷乱;而在旁人,则为骇惑,以为凡事有分,伊何人斯,可妄作至此?今无端求死,以生前限分,必不许其得共事者,而今且捱身而入,公然身死,则其为狂惑、为骇惑,宜何如者?乃今作表忠记者,多载此等,且更以用兵所在,不幸冒刃者,皆称忠臣。如此则长平之卒,尽国殇矣。顾作表忠者,假冠予序,恐观者不谅,谓颠倒名义自我辈始,则寃抑尤甚。故予于通辨之末,一并及之。
西河集卷一百二十二
译第一种是以死进谏,关龙逢、比干就是这样。三代的忠臣中,这一类最为著名。然而《韩诗》认为,周公辅佐孺子、管仲辅佐齐桓公,都不必去死;因此又把伍员伏剑称作因怨而死,把汲黯的刚直看作忠,反而让他和东方朔以讽谏同享忠臣之名。可见死也是忠,不死也是忠;伊尹、管仲没有死,也不必因此远远逊色于关龙逢、比干。第二种是以死保护君主。齐国无知弑杀襄公,徒人费驾车抵御叛贼,死在宫门;嵇绍在晋帝蒙受尘难时挺身护卫,穿戴端正的礼服而死。这些为君主而死的事,是无可非议的。至于公叔文子,卫侯亲自赞许他能以自身捍卫君主,难道不能称为忠吗?司马续《汉书》极力称赞杨仁忠诚勇敢,能够执持兵器,严密守卫宫门;但文子和杨仁都没有战死。至于齐国的逄丑父因为相貌像顷公,代替顷公而死;汉代的纪信借用汉王的车子代替汉王受死,这些都是以自身代替君主去死,也可以称为忠。然而仍有人说,这一定和君主宠信佞臣、齐国孟阳代替公子去死相同,所以《左氏》和《汉史》都没有称许他们。至于晋愍帝中了毒,登床哀号;宋钦帝被剥去衣服,抱持着哭泣,这些都是为君主遭遇危难而死。豫让谋求向赵氏复仇,不怕漆身;高渐离撞击祖龙,甘愿被灼瞎双眼,这些是为君主报仇。然而晏婴没有为君主的危难而死,《家语》仍称晏婴为忠臣;张良为韩国复仇而没有去死,人们仍然称他为张留侯,并认为他始终忠于韩国。以上这些人,虽然都是为君主遭难而死,都是到了不得已之后才死,难道能说不是忠吗?而且也有不死仍然称忠的情况:如果死亡对君主没有益处,那么即使去死,也和不死没有根本区别;至于是否有益,本来就不相同。何况国家事务多种多样,殉难的方式也不止一种。齐庄公袭击莒国,杞梁为此战死;鲁国军队在乘丘作战,县贲父为此战死。这些是在转战中死于战斗的人,但与亲自交战并取得胜利的人,仍有等级差别。张巡守卫睢阳,屡遭挫折仍不回头;李玄通据守定州,多次受到诱降也没有屈服。这些是在守卫土地时战死的人,但不必因此和开疆拓土的人分出根本的异同。所以,忠臣的大节最为重要。像荀息受托孤之命,拥立奚齐、卓子,即使事情最终成功,他仍然忠贞不改;又如季友先后拥立般、闵二君,自身坚定不动摇;至于后来辅佐诸公子而亡身的狐、赵诸人,也不失为忠臣。至于召忽殉难,孔子反而把他和普通男女守信相比,认为这种死,重在有益于事;若死而无益,就不能算重视生命、舍生取义到如此地步。至于宋代文信国、谢枋得之死,虽然只是死了自身,名节行为与国事未必直接相关,然而他们所守的大节,并非白白送死,而正是为国难殉身,与齐王蠋死于燕军、汉代龚胜死于新莽征召,前后是一回事。只是鲁仲连不肯使秦称帝、王裒不肯事奉晋朝,他们并没有都死去,所以只能称为义士,不能称为忠臣;这和为国难殉身,也稍有区别。从前我遍考六经、诸子,想找出一个像唐虞三代那样、在国亡之后也为国死的忠臣,却实在找不到。不得已,或许可以拿伯夷、叔齐来充数,然而他们完全不同。考察伯夷、叔齐,他们躲避纣王,早已归附周朝,并不是打算因商朝灭亡而殉死;只是劝谏周武王不合,几乎要被杀,于是认为义理上不能留下,便逃到首阳山。况且他们采薇为食,并没有求死;即使死去,也是有所作为而死,和今天所说的国亡身死大不相同。而且他们正是义士,不是忠臣。再说,他们当时未必真的死了,《论语》只说他们饿死于首阳山,并没有说饿死;说他们已经死了,是郭象认为《庄子》记载有误。可是自宋代以后,人们都说忠臣一定要死,甚至无缘无故地死;既没有为国难殉身,只是殉死,却称为白白送死。父子不应殉死,礼书有明文规定;毁灭生命、伤害身体,等同于不孝。若君臣殉死,那么三良为秦穆公殉葬,诗人便把他们比作妇人宦官,从未有把白白送死称为忠臣的。可是礼教日渐不明,世道日益败坏,不论是在职官员还是普通士人,只知道君死我也死、国亡我也亡,只知用一死来塞责,完全不考虑对君事、国事究竟有无丝毫益处。这种情形,在唐虞以后、宋元以前根本没有,不必多说。更有甚者,有些人并不在官任上,姓名也未列入官籍,只是无名之人;不是身着布衣,便是穿着蓑衣。他们连君王的面都见不到,脚也没有踏进宫殿台阶,却又抛弃父母、妻子,只为寻求一死。侍奉君主要以忠为本;所谓侍奉君主,就是君主任用自己时才去做事,哪里有不曾侍奉君主,却也要采用这种死法的道理?难道没有读过《孟子》吗?即使像颜渊那样去救济饥饿、溺水的百姓,又有什么害处?可是议论者却讥笑这种行为,甚至把它比作披散头发去救邻里争斗,并题作“惑”。所谓“惑”,对本人来说,是狂妄迷惑、行事错乱;对旁观者来说,则是惊骇迷惑,认为凡事各有分际,这是什么人,怎么可以妄行到这种地步?如今无缘无故寻死,生前本来有身份界限,决定不许他与君主共事,他却偏要挤身而入,公然死去;那么说他是狂惑、骇惑,应该怎样才合适?可是现在撰写表彰忠臣文章的人,往往收录这类事,甚至凡是在用兵之地不幸遭遇刀刃而死的人,都称为忠臣。照这样说,长平战死的士卒全都成了国殇。只是撰写表忠文章的人,借用冠服来作序,恐怕读者不能体察,认为颠倒名义是从我们这些人开始的,那么冤屈就更深了。所以我在《通辨》的末尾一并提到这件事。《西河集》卷一百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