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阙疑二

春秋阙疑卷二      元 郑玉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2–29 段

预贬年也。

  秋公伐邾

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也。高氏曰:「书公者,专罪公也;不言帅师者,君行师从,不待言也。」程子曰:「擅兴甲兵,为人而伐之,非义之甚也。」谢氏曰:「元年公及邾盟,不足取信,隣国可知也。」胡氏曰:「经之书伐,非主兵者皆有言可执,见伐者皆有罪可讨也。传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鲁为宋讨,非义甚矣,而称伐邾,所谓欲加之罪者也。」

译这是预先贬斥鲁公的年份。

秋季,鲁公讨伐邾国。

宋国与郑国讲和。七月庚申日,在宿地结盟。鲁公讨伐邾国,是为了替宋国进行讨伐。高氏说:“史书直书‘公’,是专门归罪于鲁公;不写‘率领军队’,是因为国君出行军队自然跟随,不必明说。”程氏说:“擅自发动战争,为别人去讨伐他人,是非常不义的。”谢氏说:“元年鲁公与邾国结盟,不足以取信于人,邻国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想见了。”胡氏说:“经文中记载的‘伐’,并非主战者都有正当的理由,被讨伐者都有可讨的罪行。传文说:‘想要给人加上罪名,还愁没有借口吗?’鲁国替宋国讨伐,非常不义,却称‘伐邾’,这就是所谓的欲加之罪。”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程子曰:「周礼时聘以结诸侯之好,诸侯不修臣职而聘之,非王体也。」谢氏曰:「凡伯,天子卿士之有爵者,故书爵。夫凡伯为天子之使,而戎举大众伐之,王室之辱也。王臣将命于外,诸侯所当敬也,敬王臣所以尊王室也。戎伐凡伯于楚丘,楚丘盖衞地,衞坐视王室危辱不救,使王臣陷没于戎,春秋以楚丘谨其地,而衞国之罪着矣。以归,非执也,凡伯臣服于戎也。称以归,罪凡伯无死位之忠也。诸侯失国则名,凡伯失位不名者,不与戎人之屈王臣也。戎往来鲁、卫,若践无人之境,岂戎之不可制哉?皆鲁隠召之而已,故潜之会、唐之盟,春秋罪之于前矣。」程氏学曰:「春秋有一句而合数义者,类如此。」高邮孙氏曰:「天王之聘鲁者八,皆书于经,此圣人之意也。春秋书公如京师者一,而如诸侯者三十七;臣如京师者七,而如诸侯之国者七十二。朝事天子之礼,则数百年间其行者一,而天王来聘者八,所以见天下无王而王室衰替也。天子则不事,而强大之国则事之;京师则不如,而强大之国则如之。圣人一志之,以明天子不君而大国是畏也。」

  八年春宋公衞侯遇于垂

齐侯将平宋、衞,有会期。宋公以币请于衞,请先相见。衞侯许之,故遇于犬丘。高氏曰:「齐侯将平宋、衞于郑,故宋公请衞先相见,因遇于垂以谋郑。十年宋人、衞人入郑,垂之谋也。」程氏学曰:「宋忌郑之深,故与衞卒成此好,无诸侯相见之礼,故书曰遇。」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

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髙氏曰:「六年,公怒宋使之失辞,郑人由是来输平,然鲁之憾犹未解。今以宋公、衞侯遇于垂,郑度其势不可御,于是归祊以求援于鲁。然郑与鲁境素不相接,何乃越他国而归之邑乎?盖郑以厉、宣之亲,世为周之卿士,常从天子巡狩,赐以朝宿之邑在泰山之侧,其地近于鲁。是时郑伯以天子不复巡狩而祊为无用,且欲急得鲁之援,故使宛来归焉,先儒以为易许田,非也。按桓元年有郑伯以璧假许田之文,则是隐公之世未尝易矣。且我入祊而不以许田入郑,郑岂但已乎?自入祊之后,继好寻盟,史不絶书,入郜、入防,悉归于我,终隐之世无衅可观,则先儒之妄不辨自明,而圣人特书来归之意,断可识也。」程子曰:「来言易也。入者,义不可而强入之也。」谢氏曰:「郑不得王命,私以封邑与鲁;鲁不得王命,私受封邑于郑,二国皆在所治也。故郑以邑畀鲁称归,罪其与之专;鲁得邑于郑称入,罪其取之逆。」胡氏曰:「用是见郑有无君之心,而谓天王不复巡狩矣;用是见郑有无亲之心,而敢与人以先祖所受之邑矣。」陆氏《微防》曰:「参讥之也。郑不当归,鲁不当受,宛当谏。」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胡氏曰:「礼曰:『诸侯不生名。』夫生则不名,死而名之,别于太上,示君臣尊卑之等,盖礼之中也。诸侯薨,赴不以名,而仲尼革之,必以名书,变周制矣。《春秋》,鲁史,圣人修之,而孟子谓之作,以此类也。」

  辛亥宿男卒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齐人卒平宋、衞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谷梁氏曰:「诸侯参盟于是始。」许氏曰:「春秋之初,宋公先齐,序爵也。其后乃以国之小大为次,唯主会者为之矣。」程子曰:「宋为主盟,与郑絶也。」胡氏曰:「春秋谨参盟,善胥命,美萧鱼之会,以信待人而不疑,盖有志于天下为公之世,凡此类亦变周制矣。」愚按:是春垂之会,传已云齐侯将平宋、衞,至是复云齐人卒平宋、衞于郑。以经考之,瓦屋之

译冬天,周天子派遣凡伯前来鲁国聘问。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并把他带回去。

当初,戎人朝见周天子,向公卿赠送礼物,凡伯没有以宾客之礼接待他。冬天,周天子派遣凡伯前来鲁国聘问。凡伯返回时,戎人在楚丘攻打他,并把他带回去。程子说:“《周礼》规定按时聘问以结好诸侯,诸侯不修臣子之职而天子去聘问他们,不符合天子的体统。”谢氏说:“凡伯,是天子卿士中有爵位的人,所以史书称他的爵位。凡伯作为天子的使者,戎人却出动大军攻打他,这是王室的耻辱。天子的臣子在外传达命令,是诸侯应当尊敬的,尊敬天子的臣子就是尊重王室。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楚丘大概是卫国地界,卫国坐视王室危辱而不救助,致使天子臣子陷落于戎人手中,《春秋》特意记下楚丘这个地名,卫国的罪过就显明了。‘以归’,不是被俘获,而是凡伯臣服于戎人。称‘以归’,是谴责凡伯没有死守职位的忠诚。诸侯失去国家就称名,凡伯失去职位却不称名,是不让他与戎人一起屈辱天子臣子。戎人往来于鲁、卫之间,如同践踏无人之境,难道戎人不可制服吗?这都是鲁隐公召引他们的结果,所以在潜地的会盟、唐地的结盟,《春秋》已经在前面谴责了鲁公。”程氏学说:“《春秋》有一句而包含数种含义的情况,大多像这样。”高邮孙氏说:“周天子派使者聘问鲁国的有八次,都记载在经文中,这是圣人的用意。《春秋》记载鲁公前往京师的只有一次,而前往诸侯国的有三十七次;臣子前往京师的有七次,而前往诸侯国的有七十二次。朝见天子的礼节,几百年间实行的只有一次,而周天子来聘问的有八次,由此可见天下无王而王室衰微。天子不被侍奉,而强大的国家却被侍奉;京师不去朝见,而强大的国家却去朝见。圣人记下这些,以表明天子不行君道而大国被畏惧。”

八年春天,宋公和卫侯在垂地相遇。

齐侯打算调解宋、卫两国的关系,有会盟的日期。宋公带着礼物请求卫侯,希望先相见。卫侯答应了,所以在犬丘相遇。高氏说:“齐侯打算在郑国调解宋、卫两国的关系,所以宋公请求卫侯先相见,因此在垂地相遇以谋划对付郑国。十年宋人、卫人入侵郑国,就是垂地谋划的结果。”程氏学说:“宋国深深忌惮郑国,所以与卫国最终达成友好,没有诸侯相见的礼节,所以史书称‘遇’。”

三月,郑伯派遣宛来归还祊地。庚寅日,我国进入祊地。

郑伯请求废除泰山的祭祀而祭祀周公,用泰山的祊地交换许田。三月,郑伯派遣宛来归还祊地,是不再祭祀泰山了。高氏说:“六年,鲁公因宋国使者言辞失当而发怒,郑国人因此来输送和平,但鲁国的怨恨尚未消除。现在因为宋公、卫侯在垂地相遇,郑国估计这种形势不可抵挡,于是归还祊地以求取鲁国的援助。然而郑国与鲁国疆界素不相接,为何要越过其他国家而归还城邑呢?大概郑国凭借厉王、宣王的亲属关系,世代担任周朝的卿士,常跟随天子巡狩,赐给在泰山旁边的朝宿之邑,其地靠近鲁国。这时郑伯认为天子不再巡狩而祊地无用,且想急切得到鲁国的援助,所以派遣宛来归还,先儒认为是交换许田,是不对的。查考桓公元年有郑伯用璧借许田的记载,那么在隐公时代未曾交换。况且我国进入祊地而不把许田给郑国,郑国难道就作罢了吗?自从进入祊地之后,延续友好、寻找盟约,史书不断记载,进入郜地、进入防地,全都归于我国,整个隐公时代没有可看的衅隙,那么先儒的妄说不用辩驳就明白了,而圣人特意记载‘来归’的用意,可以断定了。”程子说:“‘来’字表示交换。‘入’字,是道义上不可而强行进入。”谢氏说:“郑国没有得到王命,私自把封邑给鲁国;鲁国没有得到王命,私自从郑国接受封邑,两国都在被谴责之列。所以郑国把城邑给鲁国称‘归’,谴责其擅自给予;鲁国从郑国得到城邑称‘入’,谴责其逆理而取。”胡氏说:“由此可见郑国有无君之心,而认为天王不再巡狩了;由此可见郑国有无亲之心,而敢把先祖受赐的城邑给人。”陆氏《微防》说:“参讥之也。郑国不应当归还,鲁国不应当接受,宛应当劝谏。”

夏天六月己亥日,蔡侯考父去世。

胡氏说:“礼说:‘诸侯活着时不称名。’活着不称名,死了称名,区别于太上,显示君臣尊卑的等级,大概是礼的中正。诸侯去世,通报不用名,而孔子改革它,必定用名书写,改变了周朝的制式。《春秋》是鲁国史书,圣人修订它,而孟子称为作,就是这类情况。”

辛亥日,宿男去世。

秋天七月庚午日,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

齐人最终在郑国调解了宋、卫两国的关系。秋天,在温地会盟,在瓦屋结盟,以解除东门之役的怨恨。冬天,齐侯派使者来告知三国和解成功。鲁公派遣众仲回答说:“您解除三国的图谋,以安抚其百姓,是您的恩惠。寡君听到命令了,怎敢不承受您的明德。”谷梁氏说:“诸侯三人结盟从这里开始。”许氏说:“《春秋》之初,宋公排在齐侯之前,是按爵位排序。后来才按国家大小排序,只有主盟者这样做。”程子说:“宋国为主盟,是与郑国断绝关系。”胡氏说:“《春秋》谨慎对待三人结盟,称赞胥命,赞美萧鱼之会,以诚信待人而不怀疑,大概有志于天下为公的时代,凡这类也是改变周朝制式。”愚按:这年春天垂地的会盟,传文已说齐侯打算调解宋、卫,到这里又说齐人最终在郑国调解宋、卫。以经文考之,瓦屋之

盟,郑未尝与,则传之云云,未可信也。程子云与郑絶,斯为得之。

译盟会,郑国未曾参与,那么传文中那些说法,是不可信的。程子说与郑国断绝关系,这才说得通。

八月葬蔡宣公

程子曰:「速也,诸侯五月而葬,不及期,简也。」谢氏曰:「过时而葬为不敬,先时而葬为不懐非孝也。」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程子曰:「隣国之交,讲信修睦可也,安用盟为?公屈已与臣盟,义弗安也。」胡氏曰:「莒小国,人微者,而公与之盟,故特言及以讥失礼,且明非大夫之罪也。以千乘之君,下与小国之大夫盟,岂称物平施之谓?太卑而可逾,非谦德矣。」

  螟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无骇卒,羽父请諡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諡,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胡氏曰:无骇书名,未赐族也。诸侯之子为大夫,则称公子;其孙也而为大夫,则称公孙;公孙之子与异姓之臣,未赐族而身为大夫,则称名,无骇、挟之类是也;已赐族而使之世为大夫,则称氏,如仲孙、叔孙、季孙之类是也。古者置卿必求贤德,不以世官。春秋之初,犹为近古,故无骇与挟皆书名尔。其后官人以世,无不赐之族,或以字,或以諡,或以官,或以邑,而先王之礼亡矣。至于三家专鲁,六卿分晋,诸侯失国出奔者相继,职此由也。观《春秋》所书,而是非之迹着矣,治乱之效明矣。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谷梁氏曰:「南,姓也;季,字也。」谢氏曰:「南季,天子大夫,故称字。」胡氏曰:「古者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于诸侯,不可以若是恝,故亦有聘问之礼焉。隐公即位九年于此,而史防不书遣使如周,则是未尝聘也;亦不书公如京师,则是未尝朝也。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如隐公者,贬爵削地可也,刑则不举。遣使聘焉,其斯以为不正乎?经书公如京师者一,朝于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师者五,举鲁一国,则天下诸侯怠慢不臣可知矣。书天王来聘者七,锡命者三,赗葬者四,则问于他邦及齐、晋、秦、楚之大国又可知矣。王之不王如此,征伐安得不自诸侯出乎?诸侯之不臣如此,政事安得不自大夫出乎?君臣上下之分易矣。故田和篡齐,籍斯防分晋,其原皆自天王失威福之柄也。《春秋》于此,盖有不得已焉尔矣。」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公羊氏曰:「记异也。」谷梁氏曰:「八日之间再有大变,阴阳错行,故谨而日之也。」胡安定先生曰:「若不书日,则何以知八日之中大雨震电,又大雨雪也?」高氏曰:「凡称大者,皆非常之辞。」胡氏曰:「震电者,阳精之发;雨雪者,阴气之凝。周三月,夏之正月,雷未可以出,电未可以见,而大震电,此阳失节也。雷已出,电已见,则雪不当复降,而大雨雪,此阴气纵也。夫阴阳运动,有常而无忒,凡失其度,人为感之也。今阳失节而阴气纵,公子翚之谗兆矣,钟巫之祸萌矣。《春秋》灾异必书,虽不言事应,而事应具存。惟明于天人相感之际、响应之理,则见圣人所书之意矣。」

  挟卒

  夏城郎

襄陵许氏曰:「七年书城中丘而后伐邾,九年书城郎而后伐宋,皆讥公不务崇德修政以戒萧墙,而念外人之有非,干时勤众,恃城守国,亦已末矣。」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于防

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絶宋使。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胡氏曰:「周官行人曰:『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此谓非时而合诸侯,以禁止天下之不义也。列国何为有此名?凡书会皆讥也,谓非王事相会聚尔。宋公不王,郑伯以王命讨之,亦谓之非王事可乎?夫以王命讨宋,而听征讨之禁于王都,虽召陵之举不是及矣。始则私相会为谋于防,中则私相盟为师期于邓,终则乘败人而深为利以取二邑归诸已。奉王命讨不庭者果如是乎?经之书会伐而不异其文,以此。」

十年春,王二

译八月,蔡宣公下葬。

程子说:“这太快了,诸侯应在五个月之后下葬,没到期限,是简慢。”谢氏说:“过了期限下葬是不敬,提前下葬是不哀痛,都不是孝道。”

九月辛卯日,鲁隐公与莒国人在浮来结盟。

鲁隐公与莒国人在浮来结盟,是为了成就纪国的友好关系。程子说:“邻国之间的交往,讲求信用、修好和睦就可以了,哪里用得着结盟?鲁公委屈自己与臣属般的人结盟,道义上不安。”胡氏说:“莒是小国,莒人地位卑微,而鲁公与他们结盟,所以特别用‘及’字来讥讽失礼,并且表明这不是大夫的罪过。以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君身份,降低身份与小国的大夫结盟,难道能说是称量事物、公平施予吗?过于卑下而可以逾越,这不是谦德的体现。”

发生螟灾。

冬季十二月,无骇去世。

无骇去世,羽父请求赐予谥号和族氏。鲁公向众仲询问族氏的事。众仲回答说:“天子建立德行,依据出生来赐姓,分给土地而命定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并以此作为族氏。官职有世代功劳,就有官族,封邑也与此相同。”鲁公命令以字作为展氏。胡氏说:无骇直书其名,是因为尚未赐族。诸侯的儿子做大夫,就称公子;他的孙子做大夫,就称公孙;公孙的儿子与异姓的臣子,未赐族而身为大夫,就称名,无骇、挟之类就是这样;已赐族而让他们世代做大夫,就称氏,如仲孙、叔孙、季孙之类就是这样。古代设置卿大夫必定寻求贤德之人,不实行世袭官职。春秋初期,还接近古制,所以无骇与挟都直书其名。后来用人世袭,无不赐给族氏,有的以字,有的以谥,有的以官,有的以邑,先王的礼制就灭亡了。到了田和篡夺齐国,籍斯等人瓜分晋国,诸侯失国出奔的接连不断,都是由此引起的。看《春秋》所记载的,是非的迹象就显著了,治乱的效验就明白了。

鲁隐公九年春天,周天子派南季来聘问。

谷梁氏说:“南,是姓;季,是字。”谢氏说:“南季,是天子的臣子,所以称字。”胡氏说:“古代诸侯对天子,每年进行一次小聘,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聘,每五年朝见一次。天子对诸侯,不能如此冷淡,所以也有聘问的礼节。隐公即位至此已九年,而史官不记载派遣使者去周,那就是未曾聘问;也不记载隐公去京师,那就是未曾朝见。一次不朝见就贬低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减土地。像隐公这样,贬爵削地是可以的,刑罚则不施行。派遣使者来聘问,这难道就是认为他不正当吗?经文中记载鲁公去京师的有一次,在王所朝见的有两次,卿大夫去京师的有五次,举鲁国一国来看,天下诸侯怠慢不臣就可以知道了。记载天王来聘问的有七次,赐命的有三次,赗葬的有四次,那么询问其他诸侯国以及齐、晋、秦、楚等大国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周王不像周王到如此地步,征伐怎能不从诸侯手中产生呢?诸侯不像诸侯到如此地步,政事怎能不从大夫手中产生呢?君臣上下的名分就改变了。所以田和篡夺齐国,籍斯等人瓜分晋国,其根源都来自周天子失去了赏罚的权柄。《春秋》在这里,大概是不得已而为之。”

三月癸酉日,大雨并伴有雷电。庚辰日,大雨雪。

公羊氏说:“这是记载异常现象。”谷梁氏说:“八天之间两次发生大灾变,阴阳错乱运行,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日期。”胡安定先生说:“如果不记载日期,怎么知道八天之中先是大雨雷电,又是大雨雪呢?”高氏说:“凡是称‘大’的,都是非同寻常的言辞。”胡氏说:“雷电,是阳气的发动;雨雪,是阴气的凝聚。周历三月,是夏历正月,雷还不应该发出,电还不应该显现,却出现大的雷电,这是阳气失节。雷已发出,电已显现,雪就不应该再降,却出现大雨雪,这是阴气放纵。阴阳运动,有常规而没有差错,凡是失去法度,都是人为感应的结果。现在阳气失节而阴气放纵,公子翚进谗言的征兆出现了,钟巫之祸的萌芽产生了。《春秋》灾异必定记载,虽然不直接说事应,但事应都包含在其中。只有明白天人相感之际、响应的道理,才能看到圣人所记载的意图。”

挟去世。

夏季,修筑郎城。

襄陵许氏说:“七年记载修筑中丘而后讨伐邾国,九年记载修筑郎城而后讨伐宋国,都是讥讽鲁公不致力于崇尚德行、修明政事以警戒内部祸患,却想着外人对自己的非议,违逆时令、劳苦民众,依靠城墙守卫国家,这也太本末倒置了。”

秋季七月。

冬季,鲁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

宋公不朝见周王,郑伯担任周王的左卿士,以王命讨伐他,讨伐宋国。宋国因为入郛之战怨恨鲁公没有告知命令,鲁公发怒,断绝与宋国的使者往来。秋季,郑人以王命来告知讨伐宋国。冬季,鲁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谋划讨伐宋国。胡氏说:“周官行人说:‘非时聚会以发布四方禁令。’这是指非时聚会诸侯,以禁止天下的不义行为。列国为什么有这个名目?凡是记载‘会’的都是讥讽,说是非王事而相会聚。宋公不朝见周王,郑伯以王命讨伐他,也可以说是非王事吗?以王命讨伐宋国,而在王都听从征讨的禁令,即使是召陵的举动也比不上。起初私自相会在防地谋划,中间私自相盟在邓地约定师期,最终趁敌人战败而深谋大利以夺取二邑归为己有。奉王命讨伐不朝见的人果真如此吗?经文书写‘会’和‘伐’而不区别其文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鲁隐公十年春天,周

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邓,为师期。

译夏五月,鲁庄公与齐侯、郑伯在中丘会盟。鲁庄公与齐侯、郑伯在中丘会盟。癸丑日,在邓地结盟,约定出兵的时间。

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伐宋。高氏曰:「此见公于宋始相和好,终为仇讐,惟知贪利,不复顾义也。自公元年及宋人盟于宿,四年又遇于清,是其和好非一日矣。今一旦变为仇讐,反以兵加之者,岂徒然哉?始为宋谋郑,既得郑利;今又为郑谋宋,又欲得宋利也。于是使翚先以师会二国伐之。齐侯、郑伯皆贬称人者,齐渝瓦屋之盟,郑乃造兵之首,是以《春秋》恶之。」胡氏曰:「翚始而会宋以伐郑,固请而行;今而会郑以伐宋,先期而往。不待钟巫之变,知其有无君之心矣。」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高氏曰:「翚已帅师会二国伐宋矣,此又书公者,所以着公弃好党恶,吞夺其利,尽渝宋盟也。」程子曰:「不言战而言败,败者为主,彼与战而此败之也。」胡氏曰:「内大恶,其辞婉;小恶,直书而不隐。夫诸侯分邑,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曷不隐乎?于取之中,犹有重焉者。若成公取鄟、襄公取邿、昭公取鄫,皆覆人之邦而絶其祀,亦书曰取,所谓犹有重焉者此。故取郜、取防,直书而不隐也。」陈氏曰:「《春秋》严义利之辨,茍以利书,吾取而已。是故郜、防书取,讥不在郑也。」

秋,宋人、衞人入郑。宋人、蔡人、衞人伐戴。郑伯伐取之。七月庚寅,郑师入郊,犹在郊。宋人、衞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八月壬戌,郑伯围戴。癸亥,克之,取三师焉。宋、衞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九月,郑伯入宋。十一年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高氏曰:「此宋又连衞以报郑,郑幸菅之败而不备,故师还未及郊,而宋、衞已乘其虚而入之矣。」程子曰:「宋人、衞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郑伯围戴,克之,取三师焉。戴,郑所与也,故三国伐之。郑、戴合攻尽取三国之众,其残民也甚矣。」又曰:「郑劳民以务外,而不知守其国,故二国人之。」谢氏曰:「《春秋》书郑伯、郑人会伐于前,书宋人、衞人入郑于后,而庄公不知安固国本,其失久矣。」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蔡人、衞人、郕人不会王命。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程子曰:「《春秋》不见其为王讨也,王臣不行,王师不出,矫假以逞私忿耳。」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庻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滕侯。胡氏曰:「诸侯朝于天子,礼乎?」孔子曰:「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周礼》行人:「凡诸侯之邦交,殷相聘而世相朝也。」夫谓之殷,则得中而不过;谓之世,则终诸侯之世而一相朝,其为礼亦节矣。周衰典制大壊,诸侯放恣,无礼义之交,惟强弱之视。以鲁事观焉,或来朝而不报其礼,或屡往而不纳以归,无合于中聘、世朝之制矣。且列国如天子述所职者,盖阙如也,而自相朝聘,可乎?凡大国来聘、小国来朝,一切书之而不削,皆以示讥。滕、薛二君不特言者,又讥旅见也。非天子不旅见诸侯,偃然受之而不辞,亦以见隐公之志荒矣。泰山孙氏曰:「凡书朝者,皆恶之也。」髙邮孙氏曰:「外之朝天子者,不见于经;内之朝天子者,二而已,又在于王所而不在于京师;其如京师者,一而已,又因会伐秦而遂行。由此观之,当时朝事之礼,一施乎强国,天子名存而已。圣人因其实而书之,以罪之也。」家氏曰:「周家盛时,诸侯有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之礼。曰『相』云者,亦往复之义,非若诸侯而朝

译夏,翚率领军队会同齐人、郑人讨伐宋国。

五月,羽父先会同齐侯、郑伯讨伐宋国。高氏说:“这显示出鲁公对宋国起初和睦友好,最终却成为仇敌,只知道贪图利益,不再顾及道义。从鲁公元年在宿地与宋人结盟,到四年又在清地相遇,可见和睦友好并非一日之久了。如今一旦变为仇敌,反而用兵加害于宋,难道没有原因吗?起初为宋国谋划对付郑国,已经得到了郑国的利益;现在又为郑国谋划对付宋国,又想得到宋国的利益。于是派翚先率领军队会同两国讨伐宋国。齐侯、郑伯都被贬称为‘人’,是因为齐国违背了瓦屋之盟,郑国是挑起战端的祸首,所以《春秋》憎恶他们。”胡氏说:“翚起初会同宋国讨伐郑国,是坚持请求才成行的;现在会同郑国讨伐宋国,是提前约定日期前往的。不必等到钟巫之变,就知道他有背叛君主的心了。”

六月壬戌日,鲁公在菅地打败宋国军队。辛未日,夺取郜地。辛巳日,夺取防地。

六月戊申日,鲁公会同齐侯、郑伯在老桃相会。壬戌日,鲁公在菅地打败宋国军队。庚午日,郑国军队进入郜地;辛未日,郜地归附我国。庚辰日,郑国军队进入防地;辛巳日,防地归附我国。高氏说:“翚已经率领军队会同两国讨伐宋国了,这里又记载鲁公,是为了彰显鲁公背弃友好、结党作恶,吞并掠夺利益,完全违背了与宋国的盟约。”程子说:“不记载‘战’而记载‘败’,‘败’是以我方为主语,表示对方与我交战而我方击败了他们。”胡氏说:“内部的重大罪恶,措辞委婉;小罪恶,直接记载而不隐瞒。诸侯分封的城邑,不是自己的却夺取它,这是盗窃。为什么不隐瞒呢?在‘取’字之中,还有更严重的情况。像成公夺取鄟地、襄公夺取邿地、昭公夺取鄫地,都是灭人国家而断绝其祭祀,也记载为‘取’,所谓更严重的情况就是指这些。所以夺取郜地、夺取防地,直接记载而不隐瞒。”陈氏说:“《春秋》严格区分义与利,如果只为了利益而记载,我就直接写‘取’罢了。因此郜、防两地记载为‘取’,讥讽的对象不在郑国。”

秋天,宋人、卫人进入郑国。宋人、蔡人、卫人讨伐戴国。郑伯讨伐并夺取了戴国。七月庚寅日,郑国军队进入宋国郊外,仍然停留在郊外。宋人、卫人进入郑国,蔡人跟随他们讨伐戴国。八月壬戌日,郑伯包围戴国。癸亥日,攻克戴国,俘获三国军队。宋、卫两国已经进入郑国,却用讨伐戴国来召引蔡人,蔡人愤怒,所以不和而失败。九月,郑伯进入宋国。十一年冬十月,郑伯率领虢国军队讨伐宋国,大败宋国军队,以报复宋人进入郑国之事。高氏说:“这是宋国又联合卫国来报复郑国,郑国侥幸在菅地获胜而不加防备,所以军队还未回到郊外,宋、卫已经乘虚而入。”程子说:“宋人、卫人进入郑国,蔡人跟随他们讨伐戴国。郑伯包围戴国,攻克它,俘获三国军队。戴国是郑国的盟友,所以三国讨伐它。郑国与戴国合力攻杀,尽数俘获三国军队,他们残害百姓太严重了。”又说:“郑国劳役百姓以致力于对外扩张,而不知道守卫自己的国家,所以两国军队得以进入。”谢氏说:“《春秋》在前记载郑伯、郑人会合讨伐,在后记载宋人、卫人进入郑国,而庄公不知道安定巩固国家根本,他的失误已经很久了。”

冬十月壬午日,齐人、郑人进入郕国。

蔡人、卫人、郕国人不遵从王命。冬天,齐人、郑人进入郕国,讨伐违背王命的人。程子说:“《春秋》看不出这是为王室讨伐,因为王的臣子没有行动,王的军队没有出动,只是假借名义来发泄私愤罢了。”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见。

滕侯、薛侯来朝见,争夺位次先后。薛侯说:“我先受封。”滕侯说:“我是周朝的卜正。薛是庶姓,我不能排在他们后面。”鲁公派羽父向薛侯请求说:“您和滕君屈尊来到寡人这里。周谚有话说:‘山上有树木,工匠就测量它;宾客有礼节,主人就选择它。’周朝的宗盟,异姓排在后面。寡人如果朝见薛国,不敢与各位任姓诸侯同列。您如果屈尊赐福寡人,那么我愿意以滕君为请。”薛侯答应了他,于是滕侯排在前面。胡氏说:“诸侯朝见天子,合乎礼吗?”孔子说:“国君为了两国交好,设有反坫。”《周礼》行人篇说:“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殷代互相聘问,世世代代互相朝见。”所谓‘殷’,就是得中而不超过;所谓‘世’,就是终诸侯之世而互相朝见一次,其礼节也很节制了。周朝衰微,典章制度大坏,诸侯放纵,没有礼义的交往,只看强弱。从鲁国的事来看,有的来朝见而不回报礼节,有的屡次前往而不接纳归附,没有符合中聘、世朝制度的。而且列国像天子那样陈述职事的,大概缺失了,而互相朝聘,可以吗?凡是大国来聘问、小国来朝见,一概记载而不删削,都是为了表示讥讽。滕、薛二君特别被提及,又是讥讽他们旅见。不是天子不旅见诸侯,安然接受而不推辞,也显示出隐公的志向荒废了。泰山孙氏说:“凡是记载‘朝’的,都是憎恶的。”高邮孙氏说:“外朝见天子的,不见于经;内朝见天子的,只有两次,又是在王所而不是在京城;去京城的,只有一次,又是因会合讨伐秦国而顺便前往。由此看来,当时的朝见礼节,只施行于强国,天子只是名义存在罢了。圣人根据事实记载,以定罪他们。”家氏说:“周朝兴盛时,诸侯有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的礼节。说‘相’,也有往来的意思,不像诸侯朝

天子、相率而旅朝也。至于衰世,诸侯大国未尝朝王,而小国以相率而朝大国,大国倨受其朝而不以为僭。如滕、薛之朝鲁,则僭用天子之朝礼,而非相朝之谓也。」

译天子、诸侯相继前往朝见天子。到了衰微的时代,诸侯中的大国未曾朝见周王,而小国却相继朝见大国,大国傲慢地接受它们的朝见,并不认为这是僭越。像滕国、薛国朝见鲁国那样,则是僭越使用了天子受朝见的礼仪,而不是指诸侯之间相互朝见的意思。

夏公会郑伯于时来

  谋伐许也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公会齐侯、郑伯伐许,遂入许。许庄公奔衞。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惟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恊,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惟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婚媾,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偪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寘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程子曰:「书『及』,内为主也。非内为主,则先书『会』伐,后……」

书入也。家氏曰:「是役也,郑为谋主,则许复为郑所有。春秋书『公会』、『公及』,责公深矣。使时来之会,公力拒其请,郑必不敢独行,齐亦必不为郑出师。惟公勇往,而后齐、郑连兵以前,许不能国矣。」胡氏曰:「隐公即位十有一年,天王遣使来聘者再,而未尝朝于京师,罪一也;平王崩,不奔防会葬,至使武氏子来求赙,罪二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而擅兴兵甲,为宋而伐邾,为郑而伐宋,罪三也;山川土田各有封守,上受之天王,下传之先祖,而取郜及防,入祊,罪四也;今又入人之国而逐其君,罪五也。凡此五不韪者,人臣之大恶,隐公兼有之。然则不善之殃,岂特始于惠、成于桓,而隐之积亦不可得而揜矣!使隐公者为国以礼,而自彊于为善,岂有钟巫之难乎?是故《春秋》所载,以人事言,则是非善恶之迹,设施于前,而成败吉凶之效,见于后;以天道言,则感应之理明矣,不可不察也。」临江刘氏曰:「公之不得其终,以德薄而多功,虑浅而数得意也。备其四境,祸反在内,可不哀与!」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莵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杀之。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钟巫,齐于社圃,馆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谷梁氏曰:「公薨不地,故也。隐之,不忍地也。」公羊氏曰:「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程子曰:「人君终于路寝,见卿大夫而终,乃正终也。薨于燕寝,不正终也。薨不书地,弑也。」高邮孙氏曰:「弑君不地,不忍言也。春秋之法,外弑言弑,内弑不地,所以辨内外、远凶变、养忠孝也。」胡氏曰:「致隐让国立,不以正,惠公之罪也。致桓弑君,几不早断,隐公之失也。既有谗人交乱其闲,忧虞之象着矣,而曰使营莵裘,吾将老焉,是犹豫畱时,辨之弗早辨也。其及也宜。隐公见弑,鲁史旧文必以实书。其曰公薨,仲尼亲笔也。古者史官以直为职而不讳国恶,仲尼笔削旧史,断自圣心,于鲁君见弑,削而不书者,盖国史一官之守,《春秋》万世之法,其用固不同矣。不书弑,示臣子于君父有隐避其恶之礼;不书地,示臣子于君父有不没其实之忠;不书葬,示臣子于君父有讨贼复讐之义。非圣人莫能修之,谓此类也夫。贼不讨,讐不复,而不书葬,则服不除,寝苫枕戈,无时而终事也。以此法讨罪,至严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春秋阙疑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疑卷三      元 郑玉 撰桓公

公名轨,惠公之子,隐公之弟。

译夏季,鲁隐公与时来会见郑伯,

谋划讨伐许国。

秋季七月壬午日,鲁隐公与齐侯、郑伯攻入许国。

鲁隐公与齐侯、郑伯讨伐许国,于是攻入许国。许庄公逃奔卫国。齐侯把许国让给鲁隐公。鲁隐公说:“您说许国不恭敬,所以跟随您讨伐它。许国已经伏罪了,即使您有命令,我也不敢参与。”于是把许国给了郑国。郑伯派许国大夫百里奉许叔居住在许国东边,说:“上天降祸给许国,鬼神实在对许君不满,而借我的手惩罚他。我只是因为一二位父兄不能共同安定,怎敢把许国当作自己的功劳呢?我有弟弟,不能和睦相处,却让他四处谋生,何况能长久占有许国呢?您就奉许叔安抚这里的百姓吧,我将派公孙获辅佐您。如果我得以善终,上天或许会依礼对许国悔过,不如让许公重新主持他的国家,只有我们郑国有请求时,像旧日姻亲那样,他能屈尊顺从。不要让其他家族逼近居住在这里,来和我们郑国争夺这块土地。我的子孙连自身覆亡都来不及,何况能祭祀许国呢?我派您住在这里,不只是为了许国,也是借此巩固我们的边疆。”于是派公孙获住在许国西边,说:“凡是你的器物用度和财物,不要放在许国。我死后,就赶快离开。我的先君刚在这里建都,王室已经衰微,周朝的子孙一天天失去他们的秩序。许国,是大岳的后裔。上天既然已经厌恶周朝的德行,我怎么能和许国争夺呢?”程子曰:“书‘及’,表示鲁国是主谋。如果不是鲁国主谋,就先书‘会’伐,后……”

书入也。家氏曰:“这次战役,郑国是主谋,那么许国又成为郑国的所有。《春秋》书‘公会’、‘公及’,责备鲁隐公很深了。如果在时来之会,鲁隐公极力拒绝他的请求,郑国必定不敢单独行动,齐国也必定不会为郑国出兵。只有鲁隐公勇往直前,然后齐、郑联合出兵前进,许国就不能存在了。”胡氏曰:“隐公即位十一年,天王派使者来聘问两次,却从未朝见京师,这是罪一;平王去世,不去奔丧会葬,致使武氏子来求赙金,这是罪二;礼乐征伐应由天子发出,却擅自兴兵动武,为了宋国而讨伐邾国,为了郑国而讨伐宋国,这是罪三;山川土田各有封疆,上受之于天王,下传之于先祖,却夺取郜国和防邑,进入祊地,这是罪四;现在又攻入别人的国家而驱逐其君主,这是罪五。这五种不义之事,是人臣的大恶,隐公兼而有之。那么不善的灾祸,难道只是始于惠公、成于桓公,而隐公的积恶也不可掩盖了!如果隐公能以礼治国,并自强于为善,哪会有钟巫之难呢?所以《春秋》所载,从人事来说,是非善恶的迹象,施行于前,而成败吉凶的效果,见于后;从天道来说,感应之理就明白了,不可不察。”临江刘氏曰:“隐公不得善终,是因为德行浅薄而功劳多,思虑浅薄而屡次得逞。防备四境,祸患反而在内,怎能不悲哀呢!”

冬季十一月壬辰日,鲁隐公去世。

公子翚请求杀桓公,想以此求得太宰之位。隐公说:“因为他年幼的缘故,我将把国家交给他。让他经营莵裘,我将在那里养老。”公子翚害怕,反过来向桓公进谗言说隐公的坏话,并请求杀他。隐公做公子时,与郑人在狐壤作战,被俘。郑人把他囚禁在尹氏那里,贿赂尹氏并在其主神钟巫前祈祷,于是和尹氏一起回国并立其主神。十一月,隐公祭祀钟巫,在社圃斋戒,住在寪氏家。壬辰日,公子翚派刺客在寪氏家杀了隐公,立桓公并讨伐寪氏,有死者。谷梁氏曰:“隐公去世不写地点,是隐讳的缘故。隐讳,是不忍心写明地点。”公羊氏曰:“君主被杀,贼人未讨,不写葬,认为没有臣子。”程子曰:“君主在路寝去世,见卿大夫而终,才是正终。在燕寝去世,不是正终。去世不写地点,是被杀。”高邮孙氏曰:“杀君主不写地点,是不忍心说。《春秋》的法度,国外被杀写杀,国内被杀不写地点,用来辨别内外、远离凶变、培养忠孝。”胡氏曰:“导致隐公让位立国,不以正道,是惠公的罪过。导致桓公杀君,几乎不早决断,是隐公的过失。既然有谗人在中间交乱,忧虑的迹象已经明显,却说让他经营莵裘,我将在那里养老,这是犹豫留时,辨别得不早。他遭遇祸害是适宜的。隐公被杀,鲁史旧文必定如实记载。说隐公去世,是孔子亲笔。古代史官以直笔为职责而不避讳国恶,孔子删削旧史,断自圣心,对于鲁君被杀,删去而不写,大概是国史一官的职守,《春秋》万世之法,其作用本来不同。不写杀,表示臣子对君父有隐避其恶的礼;不写地点,表示臣子对君父有不没其实的忠;不写葬,表示臣子对君父有讨贼复仇之义。不是圣人不能修撰,说的就是这类情况。贼人未讨,仇未复,而不写葬,那么丧服不除,睡草垫枕兵器,无时结束丧事。用这个法度讨罪,非常严厉。所以说:《春秋》完成而乱臣贼子害怕。”

《春秋阙疑》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疑》卷三 元 郑玉 撰 桓公

桓公名轨,是惠公的儿子,隐公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