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阙疑卷五
不得以逆论也。」人以为允,故通于《春秋》,然后能权天下之大事矣。孙者,顺让之辞,使若不为人子所逐,以全恩也。髙邮孙氏曰:「文姜之孙则去其氏,哀姜之孙则不去氏。文姜杀其夫桓公,哀姜杀其子闵公,奸恶之迹同,而杀君之罪等,然其氏或去或不去者,圣人之意也。文姜之恶可见矣,其孙于齐,是宜见絶于齐也,不称姜氏,所以许齐絶之也。齐侯则是与夫人为恶者矣,然许齐絶之者,非为齐襄设也,以明骨肉之亲,罪恶之大,至其害义,虽其亲得絶之也。哀姜之恶可知矣,其孙于邾,邾非哀姜之国,非所宜往也,特曰姜氏,所以明邾得絶之也。文姜齐女,齐絶之,则有疎骨肉之嫌,圣人辨其嫌,使之得絶也,故不称姜氏,而书曰『夫人孙于齐』。哀姜孙于邾,邾非其族,以明邾不当受异姓之女,他国之夫人来,则絶之尔,故书曰『夫人姜氏孙于邾』。」愚按:胡氏谓絶不为亲,盖谓鲁,非谓齐也。若云谓鲁,当去夫人之号,而存姜氏之姓,不当去姓而存号也。盖文姜弑桓,鲁人当絶,不待《春秋》之文;惟齐人当絶,则非圣人察见至微,断以大义,不能识也。故其书法若此,以哀姜不去氏而互观之,则可见矣。
译不能以叛逆的罪名来论处。”人们认为这很公允,所以符合《春秋》的大义,然后才能权衡天下的大事。孙,是顺从谦让的说法,使得看起来好像不是被儿子所驱逐,以此来保全恩情。高邮孙氏说:“文姜的孙子就去掉她的姓氏,哀姜的孙子就不去掉姓氏。文姜杀了她的丈夫桓公,哀姜杀了她的儿子闵公,奸邪罪恶的行迹相同,而杀害国君的罪责相等,然而她的姓氏有的去掉有的不去掉,这是圣人的用意。文姜的罪恶已经显而易见,她的孙子在齐国,这本来应该被齐国所断绝关系,不称姜氏,是用来允许齐国断绝与她的关系。齐侯则是与夫人作恶的人,然而允许齐国断绝与她的关系,并不是为齐襄公设立的,而是为了表明骨肉亲情,罪恶巨大,以至于危害道义,即使是亲人也可以断绝关系。哀姜的罪恶也可以知道,她的孙子在邾国,邾国不是哀姜的母国,不是她应该去的地方,特意称姜氏,是用来表明邾国可以断绝与她的关系。文姜是齐国女子,齐国断绝与她的关系,就有疏远骨肉亲情的嫌疑,圣人辨析这种嫌疑,使得齐国得以断绝与她的关系,所以不称姜氏,而记载说‘夫人孙于齐’。哀姜的孙子在邾国,邾国不是她的同族,用来表明邾国不应当接纳异姓女子,其他国家的夫人到来,就断绝与她的关系,所以记载说‘夫人姜氏孙于邾’。”我按:胡氏说断绝关系不是因为亲情,大概是指鲁国,而不是指齐国。如果说是指鲁国,应当去掉夫人的称号,而保留姜氏的姓氏,不应当去掉姓氏而保留称号。因为文姜弑杀桓公,鲁国人应当断绝与她的关系,不需要《春秋》的文字;只有齐国人应当断绝与她的关系,如果不是圣人洞察极细微之处,以大义决断,就不能识别。所以它的书写体例如此,用哀姜不去掉姓氏来互相对照观察,就可以明白了。
夏单伯逆王姬
左作送,公、谷作逆。谷梁氏曰:「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其不言如何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曰:吾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公羊氏曰:「何以不称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使我主之也。曷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髙邮孙氏曰:「单伯于此见经之后,庄十四年书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单伯防伐宋;冬,又防诸侯于鄄。春秋王臣而防诸侯,俱序诸侯之上,亦不若内臣而书防也。惟内臣防诸侯,则曰防某。由此观之,则单伯内臣,非王臣也。王姬未至于鲁,不当称送,此当从二▯作逆。」张氏曰:「单伯果以天子大夫送王姬,必俟馆成之后方至鲁,岂得预书之?」愚按:文十五年经书单伯至自齐,单伯为鲁请叔姬,故书其至。使为王臣,则安得告至于鲁?其为内臣明矣。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胡氏曰:「鲁于王室为懿亲,其主王姬亦旧矣,馆于国中必有常处。今特筑之于外者,谷梁子以为:『仇讐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知其不可,故特筑之于外也。筑之于外,得变之正乎?」曰:「不正。有三年之防,天王于义不当使之主;有不戴天之讐,庄公于义不可为之主。筑之于外之为宜,不若辞而不主之为正也。是以君子贵端本焉。春秋于此事一书再书者,其义以复讐为重,示天下不可忘君亲之意,故虽筑馆于外,不以为得礼而书之也。」髙氏曰:「使不知而为之,犹可恕也;知其非是而犹且为之,又筑馆于外以自诬,此圣人所以深诛而详着之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家氏曰:「锡命之礼,在春秋屡见,而其事不同:或即位而见锡,或歴年乃加锡,或以死而追锡。鲁桓、卫襄,死而锡者也。襄之殁也,王使成简公追命之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予敢忘髙圉、亚圉?』策书之辞也。鲁桓锡命,亦当仿此。」谢氏曰:「悖逆之人,王法在所诛絶乃反生而来聘,死而锡命,逆天之大也。来聘称天王,以明王者当若天道也;锡命称王,以明周王弗克若天也。宪天理物,王之徳也。臣不能相之于始,王不能若之于终,由是所为背天,而天理不复见矣。故王之聘、锡桓公也,始则名其宰,以宰不能相王于始也;终则去其天,以王不能若天于终也。」愚按:桓公既死,王来锡命,圣人犹去其天以示贬者,所以见古今之恶一也。罪人虽死,犹当追废以示诛絶使后之为恶者知惧而不敢为,况可锡命而褒宠之乎?其诛讨之法岩矣。
王姬归于齐
胡氏曰:「鲁主王姬旧矣,在他公时常事不书,此独书者,以归于齐故也。逆于京师,筑馆于外,而不书归于齐,则无以见其罪之在也。书归于齐,而后忘亲释怨之罪着矣,《春秋》复讐之义明矣。」家氏曰:「尧之女舜也,书曰:『厘降二女于沩汭』。《诗序》言王姬适诸侯,曰:『下嫁于诸侯』。曰降、曰下,犹有自上而下之意。至《春秋》垂法,则曰:『王姬归于齐』,与列国女嫁诸侯者无异词,此出于圣人之特笔,所以见隂从阳、夫倡妇,乃天地之大义,不以天子女至贵而紊居室之大伦,其虑后世逺矣。由秦汉以来,务在尊君抑臣,列侯尚主,夫屈于妇,甚至降其父母,下从弟昆,不使以尊行而临帝女,失《春秋》之教矣。」
齐师迁纪郱鄑郚
谢氏曰:「齐将灭纪,故迁其三邑而有之。」胡氏曰:「邑不言迁,迁不言师。其以师迁之者,见纪民犹足与守,而齐人强暴用大众以迫之为已属也。凡书迁者,自是而灭矣。春秋兴灭国,继絶世,则凡迁国邑者,不再贬而罪已见矣。」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谷梁氏曰:「于余丘,邾之邑也。」胡氏曰:「国而曰伐,此邑尔。其曰伐何也?志庆父
译夏季,单伯迎接王姬。
《左传》记载为“送”,《公羊传》和《谷梁传》记载为“逆”。《谷梁传》说:“单伯是什么人?他是受天子命令的大夫。因为是受命的大夫,所以不称名。经文为什么不说明他如何受命呢?因为从道义上讲,他不应当接受来自京师的命令。为什么不应当接受京师的命令呢?回答说:我们的国君在齐国被杀,让他主持婚姻,与齐国行礼,从道义上本来就不应当接受。”《公羊传》说:“为什么不称‘使’?因为天子召见并命令他。去迎接王姬,是让我主持这件事。为什么让我主持?天子嫁女给诸侯,一定要让同姓的诸侯来主持;诸侯嫁女给大夫,一定要让同姓的大夫来主持。”高邮孙氏说:“单伯在此处出现于经文之后,庄公十四年记载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单伯防止攻打宋国;冬天,又在鄄地防止诸侯。春秋时期,王臣防止诸侯,都列在诸侯之上,也不像内臣那样书写‘防’。只有内臣防止诸侯,才说‘防某’。由此看来,单伯是内臣,不是王臣。王姬还没有到达鲁国,不应当称‘送’,这里应当从《左传》作‘逆’。”张氏说:“单伯如果真是以天子大夫的身份送王姬,必定要等到馆舍建成之后才到鲁国,怎么能预先记载呢?”我按:文公十五年经文书写单伯从齐国回来,单伯为鲁国请求叔姬,所以记载他的到来。如果他是王臣,怎么能报告到达鲁国呢?他是内臣是很明显的。
秋季,在城外为王姬修建馆舍。
胡氏说:“鲁国与王室是至亲,主持王姬婚事也是旧例,在国都内一定有固定的处所。现在特意在城外修建,谷梁子认为:‘仇敌之人,不是用来接待婚姻的;穿着丧服,不是用来接待冠冕的。’知道不可以,所以特意在城外修建。在城外修建,符合变通的正当吗?”回答说:“不正当。有三年之丧,天王从道义上不应当让他主持;有不共戴天的仇敌,庄公从道义上不可以为他主持。在城外修建虽然适宜,但不如推辞而不主持那样正当。因此君子重视端正根本。《春秋》对这件事一书记载再书记载,其义理以复仇为重,向天下显示不可忘记君亲的意思,所以虽然筑馆于外,也不认为合乎礼节而记载它。”高氏说:“如果不知道而做了,还可以宽恕;知道不对却还去做,又筑馆于外来自欺欺人,这就是圣人深深谴责并详细记载的原因。”
冬季十月乙亥,陈侯林去世。
周王派遣荣叔来赐予桓公策命。
家氏说:“锡命的礼仪,在春秋时期屡见不鲜,但事情不同:有的即位就受到锡命,有的过了几年才加锡命,有的死后才追锡命。鲁桓公、卫襄公,都是死后锡命的。卫襄公去世时,周王派遣成简公追命他说:‘叔父升天恪尽职守,在我先王的左右,辅佐侍奉上帝,我敢忘记高圉、亚圉吗?’这是策书的言辞。鲁桓公锡命,也应当仿照这个。”谢氏说:“悖逆之人,王法应当诛绝,反而活着来聘问,死后又锡命,是违背天道的大罪。来聘问称天王,以表明王者应当像天道一样;锡命称王,以表明周王不能像天道一样。效法天理治理万物,是王的德行。臣不能在开始时辅佐,王不能在结束时效法天,因此所作所为违背天理,而天理不再显现了。所以王聘问、锡命桓公,开始时称他的宰,因为宰不能在开始时辅佐王;结束时去掉‘天’字,因为王不能在结束时效法天。”我按:桓公已经死了,周王来锡命,圣人仍然去掉‘天’字以示贬斥,这是为了表明古今的罪恶是一样的。罪人虽然死了,还应当追废以示诛绝,使后来作恶的人知道畏惧而不敢做,何况可以锡命而褒宠他呢?诛讨的法度严厉啊。
王姬嫁到齐国。
胡氏说:“鲁国主持王姬婚事是旧例,在其他公在位时常事不记载,这里单独记载,是因为嫁到齐国。在京城迎接,在城外筑馆,而不记载嫁到齐国,就无法显示其罪过所在。记载嫁到齐国,然后忘亲释怨的罪过就显着了,《春秋》复仇的义理就明白了。”家氏说:“尧的女儿嫁给舜,书上说:‘将两个女儿降嫁到沩水弯曲处’。《诗序》说王姬嫁到诸侯,说:‘下嫁到诸侯’。说降、说下,还有自上而下的意思。到了《春秋》垂示法度,就说:‘王姬归于齐’,与列国女子嫁到诸侯没有不同的词语,这是出于圣人的特笔,所以显示阴从阳、夫唱妇随,是天地的重大义理,不因为天子女最尊贵而扰乱居室的大伦,他考虑后世深远了。从秦汉以来,致力于尊君抑臣,列侯尚主,丈夫屈从于妻子,甚至降低其父母,下从弟妹,不让他们以尊长的身份凌驾于帝女之上,失去了《春秋》的教化了。”
齐国军队迁移纪国的郱、鄑、郚三邑。
谢氏说:“齐国将要灭掉纪国,所以迁移它的三个邑而占有它们。”胡氏说:“邑不说迁,迁不说师。用军队迁移,显示纪国百姓还足以守卫,而齐国人强暴,用大军逼迫使其成为自己的属邑。凡是记载迁的,从此就灭掉了。《春秋》复兴灭国,延续断绝的世系,那么凡是迁移国邑的,不再贬斥而罪过已经显现了。”
二年春季周王二月,安葬陈庄公。
夏季,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
《谷梁传》说:“于余丘,是邾国的邑。”胡氏说:“国家而说伐,这只是邑。为什么说伐呢?记录庆父
之得兵权也。庄公幼年即位,首以庆父主兵,卒致子般之祸。于余丘法不当书,圣人特书之以志乱之所由,为后戒也。鲁在《春秋》中,见弑者三君,其贼未有不得鲁之兵权者。公子翚再为主将,専防诸侯,不出隐公之命;仲遂擅兵两世,入▯伐邾,防师救郑,三军服其威令之日久矣。故翚弑隐公而寪氏不能明其罪,庆父弑子般而成季不能遏其恶,公子遂杀恶及视而叔仲惠伯不能免其死。夫岂一朝一夕之故哉?《春秋》所书,为戒逺矣。」
译庆父得以掌握兵权。庄公幼年即位,起初让庆父主管军队,最终导致了子般被杀的祸患。对于余丘,按史法本不该记载,圣人特意记载它,是为了记录动乱的根源,作为后世的警戒。鲁国在《春秋》中,被弑杀的君主有三位,那些作乱的人没有不掌握鲁国兵权的。公子翚两次担任主将,专擅会合诸侯,不听从隐公的命令;仲遂在两代君主时期擅自动用军队,入侵莒国、讨伐邾国,会合军队救援郑国,三军服从他的威令已经很久了。所以公子翚弑杀隐公,而寪氏不能明辨他的罪行;庆父弑杀子般,而成季不能遏制他的恶行;公子遂杀害鲁昭公和公子视,而叔仲惠伯不能使他免于死亡。这难道是朝朝夕夕之间形成的原因吗?《春秋》所记载的,作为警戒的意义是深远的。
秋七月齐王姬卒
谢氏曰:「齐告王姬之防,鲁庄公为之服大功,故书卒。」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礼者,称情而为之文也。亲非姊妹而为之服,其服非礼也。齐吾之世讐也,其始为之主其婚,其终为之服其防,非孝也。胡氏曰:「庄公于齐王姬厚矣,如不共戴天之念何?此所谓不能三年之防,而缌小功之察,特卒王姬以着其罪。」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
左氏曰:「书奸也。」谷梁氏曰:「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妇人不言防,言防非正也。飨甚矣。」胡氏曰:「妇人无外事,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域。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今防齐侯于禚,是庄公不能防闲其母,失子道也。」故赵氏曰:「姜氏、齐侯之恶着矣,亦所以病公也。」曰:「子可以制母乎?夫死从子,通乎其下,况于国君?君者,人神之主,风教之本也,不能正家,如正国何?若公者,哀痛以思父,诚敬以事母,威刑以督下,车马仆从莫不俟命,夫人徒往乎?夫人之往也,则公威命之不行,哀戚之不至矣。」愚按:夫人之孙,既去其氏矣,此复其氏者,所以着其为齐侯之妹,示之以别,而讨其乱伦之罪也。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防齐师伐衞
谷梁氏曰:「此公子溺也。其不称公子何也?恶其防仇讐、伐同姓,故贬而名之也。」公羊氏曰:「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胡氏曰:「有父之讐而释怨,罪大矣,况与合党兴师伐人国乎?」
夏四月葬宋庄公
五月葬桓王
左氏曰:「缓也。」胡氏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王崩至是,盖七月矣。」先儒或言天子不志葬,又以为不言葬者常也。夫事孰有大于葬天子者,而可以不志乎?死生终始之际,人道之大变,岂以是为常事而不书也?陈氏曰:「文公使公子遂葬晋侯,叔孙得臣葬襄王,是均周、晋也;昭公使叔弓葬宋公、滕侯,叔鞅葬景王,是均周、宋、滕也。均犹可也。晋景公卒,成公吊防,而定王不书葬;楚康王卒,襄公送防,而灵王不书葬。不臣于周而诎于晋、楚,春秋详之,是故春秋不徒志葬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于是乎始判。朴乡吕氏曰:「春秋之法,凡人臣窃地以迯者,必书奔。今酅不书奔,则非奔也。凡人臣窃地以自恣者,必书叛。今酅不书叛,则非叛也。不书奔,不书叛,而直书以酅入于齐,则是以酅入于齐,求存其宗祀而已。」胡氏曰:「不书名者,天下无道,强众相陵,天子不能正,方伯不能伐,屈已事齐,请后五庙,其亦不得已而为之者,非其罪也。」髙氏曰:「析地而去国,降志而事讐,此非纪季之心也,以宗国为▯矣。」愚按:纪季当纪之危,能与其君效死勿去以守社稷者,正也;至于力不能守,奉兄之命,以酅入齐,求存宗祀,盖亦其情之甚不得已者。然视卖国忘君、弃亲事讐者,有间矣。故圣人不曰以酅叛,亦不曰以酅奔,而曰纪季以酅入于齐,所以恕季而罪齐,然非褒季也。
冬公次于滑
将防郑伯,谋纪故也。郑伯辞以难。谷梁氏曰:「次,止也,有畏也,欲救纪而不能也。」胡氏曰:「《春秋》纪兵,伐而书次,以次为善;救而书次,以次为讥。次于滑,讥之也。鲁、纪有婚姻之好,当恤其患;于齐有父之讐,不共戴天。茍能救纪抑齐,一举而两善并矣。见义不为而有畏也,《春秋》之所恶,故书『公次于滑』以讥之也。」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谢氏曰:「享,两君相见之礼也。享礼在庙,尚敬也。夫人出享齐侯,黩礼之大也。人无耻畏,则无所不为,故文姜初防齐侯于禚,次享齐侯于祝丘。」张氏曰:「夹谷之防,齐侯欲享鲁君,夫子犹以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拒之,岂齐侯、文姜可以行之于祝丘乎?假先王之礼,而为禽兽之行,大乱之道也。」
三月纪伯姬卒
泰山孙氏曰:「内女不卒,此卒
译秋季七月,齐王的王姬去世。
谢氏说:“齐国报告王姬去世的消息,鲁庄公为她服大功之丧,所以《春秋》记载‘卒’。”有人说:“因为王姬是从鲁国出嫁的,所以为她服丧。”礼制,是依据情感而制定的仪节。王姬并非庄公的姐妹,却为她服丧,这种服丧不符合礼制。齐国是鲁国的世仇,起初齐国主持了王姬的婚事,最终鲁国又为王姬的丧事服丧,这不是孝道。胡氏说:“庄公对齐王姬过于厚待了,那‘不共戴天’的仇恨念头该怎么办呢?这就是所说的不能守三年的丧期,却去计较缌麻、小功等细微的丧服,特意记载王姬‘卒’,以彰显庄公的罪过。”
冬季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
左氏说:“这是记载奸情。”谷梁氏说:“妇人出嫁后不越过国境,越过国境是不正当的。妇人不说‘会见’,说‘会见’是不正当的。这种款待太过分了。”胡氏说:“妇人没有外事,送迎不出家门,见兄弟不越过城界。在家顺从父亲,出嫁顺从丈夫,丈夫死了顺从儿子。如今在禚地会见齐侯,这是庄公不能防范约束他的母亲,丧失了做儿子的道义。”所以赵氏说:“姜氏和齐侯的恶行昭著了,这也是用来指责庄公的。”我说:“儿子可以制约母亲吗?‘夫死从子’,是通用于下层的道理,何况对于国君呢?国君是人神的主宰,是风化教化的根本,不能端正家庭,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呢?如果庄公哀痛地思念父亲,诚敬地侍奉母亲,威严刑罚地督责下属,车马仆从无不等待命令,夫人能独自前往吗?夫人前往,就说明庄公的威严命令不能施行,哀痛之情没有达到极点。”我按:夫人的孙子,已经去掉她的姓氏了,这里又恢复她的姓氏,是为了彰显她是齐侯的妹妹,以示区别,而讨伐她乱伦的罪过。
乙酉日,宋公冯去世。
三年春季,周王正月,溺在防地会合齐军攻打卫国。
谷梁氏说:“这是公子溺。为什么不称公子呢?厌恶他帮助仇敌、攻打同姓国家,所以贬低他而直呼其名。”公羊氏说:“溺是什么人?是我们大夫中未被任命的人。”胡氏说:“有杀父之仇却释放怨恨,罪过很大了,何况还结党兴师攻打别人的国家呢?”
夏季四月,安葬宋庄公。
五月,安葬桓王。
左氏说:“太迟缓了。”胡氏说:“天子七月安葬,天下诸侯都到;诸侯五月安葬,同盟诸侯到;大夫三月安葬,同位大夫到;士一个月安葬,外亲到。桓王去世到现在,大概已经七月了。”先前的儒者有人说天子不记载安葬,又认为不记载安葬是常例。事情哪有比安葬天子更大的,可以不记载吗?生死终始的关头,是人道的大变,怎么能因为这是常事而不记载呢?陈氏说:“文公派公子遂安葬晋侯,叔孙得臣安葬襄王,这是同等对待周和晋;昭公派叔弓安葬宋公、滕侯,叔鞅安葬景王,这是同等对待周、宋、滕。同等对待还可以。晋景公去世,成公吊唁并会合军队,而定王不记载安葬;楚康王去世,襄公送葬并会合军队,而灵王不记载安葬。不臣服于周而屈从于晋、楚,《春秋》详细记载,所以《春秋》不只是记载安葬。”
秋季,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
纪国从此开始分裂。朴乡吕氏说:“《春秋》的法度,凡是臣子窃取土地逃跑的,一定记载‘奔’。现在酅地不记载‘奔’,就不是逃跑。凡是臣子窃取土地自专的,一定记载‘叛’。现在酅地不记载‘叛’,就不是叛乱。不记载‘奔’,不记载‘叛’,而直接记载‘以酅入于齐’,这就是说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只是为了保存宗庙祭祀罢了。”胡氏说:“不记载名字,是因为天下无道,强者欺凌弱者,天子不能匡正,方伯不能讨伐,纪季委屈自己侍奉齐国,请求保留五座宗庙,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是他的罪过。”高氏说:“分割土地离开国家,降低志节侍奉仇敌,这不是纪季的本心,而是认为宗国已经灭亡了。”我按:纪季在纪国危亡时,能与其君效死不去以守护社稷,这是正道;至于力量不能守护,奉兄长之命,带着酅地归附齐国,请求保存宗庙祭祀,大概也是情理上非常不得已的。然而与卖国忘君、抛弃亲人侍奉仇敌的人相比,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圣人不说是‘以酅叛’,也不说是‘以酅奔’,而说是‘纪季以酅入于齐’,以此来宽恕纪季而谴责齐国,但这并不是褒奖纪季。
冬季,庄公在滑地驻扎。
准备在防地会合郑伯,是为了谋划纪国的事。郑伯以困难为由推辞。谷梁氏说:“次,是驻扎,表示畏惧,想救纪国却无力做到。”胡氏说:“《春秋》记载军事,攻打而记载‘次’,把‘次’看作善举;救援而记载‘次’,把‘次’看作讥讽。在滑地驻扎,是讥讽。鲁国和纪国有婚姻之好,应当体恤其患难;对齐国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如果能救援纪国抑制齐国,一举而两善兼得。见义不为却有所畏惧,是《春秋》所厌恶的,所以记载‘公次于滑’以讥讽他。”
四年春季,周王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款待齐侯。
谢氏说:“享,是两国君主相见的礼节。享礼在庙中进行,崇尚恭敬。夫人出宫款待齐侯,是大大的亵渎礼制。人如果没有羞耻畏惧之心,就会无所不为,所以文姜起初在禚地会见齐侯,接着在祝丘款待齐侯。”张氏说:“夹谷之会,齐侯想款待鲁君,孔子尚且以‘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来拒绝,难道齐侯、文姜可以在祝丘实行吗?借先王的礼节,而行禽兽的行为,是大乱之道。”
三月,纪伯姬去世。
泰山孙氏说:“内女不记载‘卒’,这里记载‘卒’
者,为夏纪侯大去其国、齐侯葬纪伯姬起也。」程氏曰:「伯姬卒而纪国亡,鲁为父母兄弟之国,反使齐侯葬之,书此所以罪鲁,是谓文见于此,义起在彼者也。」或曰:「齐侯迫逐纪侯,取其国而葬其妻,义岂在此乎?」曰:「齐侯之恶,不待贬絶而可知;若鲁之罪,则圣人之所以明微也。」家氏曰:「内女嫁于诸侯而书卒者凡七人,其间复有出而归者焉。至于卒葬皆书,则纪伯姬及叔姬与宋共姬三人尔。伯姬以国亡,为齐所葬,愍而书之。叔姬,伯姬之娣,国亡夫死,守节于酅,特録其葬,非例也。共姬则遇灾而终,节行显著,是以卒葬皆书之。」
译(经文记载)这是为了记录夏纪侯大去其国、齐侯安葬纪伯姬这件事而起的。」程氏说:「伯姬去世而纪国灭亡,鲁国作为纪国的父母兄弟之邦,反而让齐侯来安葬她,史书这样记载是为了谴责鲁国,这就是所谓文字记载在此处,而深意却在彼处的意思。」有人问:「齐侯逼迫驱逐纪侯,夺取了纪国却安葬其妻,其中的道义难道在于此吗?」回答说:「齐侯的恶行,不需要贬斥断绝就可以知道;至于鲁国的罪责,则是圣人用来阐明细微之处的。」家氏说:「本国女子嫁给诸侯而史书记载其去世的共有七人,其中还有出嫁后返回本国的。至于去世和安葬都记载的,只有纪伯姬、叔姬和宋共姬三人而已。纪伯姬因国家灭亡,被齐国所安葬,出于怜悯而记载此事。叔姬是纪伯姬的妹妹,国家灭亡丈夫死后,在酅地坚守节操,特别记录她的安葬,这不属于常例。宋共姬则是遭遇灾祸而死,节操品行显著,因此去世和安葬都予以记载。」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襄陵许氏曰:「齐与陈、郑遇垂盖,谋取纪,是以纪侯见难而去也。」
纪侯大去其国
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夏,纪侯大去其国,违齐难也。程子曰:「纪侯大去其国,大,名,责在纪也。」常山刘氏曰:「大者,纪侯之名。生名之,着失地也。」髙氏曰:「按齐之图纪,固非一日,先以兵迁其三邑,志固在于灭矣。纪量力之不支,无以为计,遂使季以酅事之。夫纪地不过百里,而去四邑,则地防尽矣。今齐方与陈、郑遇,垂兵未加于其国,纪侯不暇葬其妻,遽委之而去,此何理哉?夫为国君,死社稷,不以难去。今纪无内难,但为齐所逼,而敌犹未至境也。借使齐以兵临我,犹当励其臣民,固其御备,而为之守,上诉于天子,近赴于隣国,求为之援。不幸而力不足,则亦死之可也,恶有先自委其国而去之者哉?先儒以太王之事拟之,过矣。」胡安定先生曰:「纪侯自去国为齐有,不言灭者,非灭也,齐未尝加兵于纪之都城;不言奔者,非奔也,奔者身虽奔而国家在焉。」陈氏曰:「纪侯大去其国,未知纪之自亡欤?人之亡之欤?」曰:「齐侯葬纪伯姬,则齐亡之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胡氏曰:「葬纪伯姬,不称齐人而目其君者,见齐襄迫逐纪侯,使之去国,虽其夫人在殡而不及葬,然后襄公之罪着矣。」愚按:凡葬者,皆彼来告而此往防之也。纪既亡矣,必不来告也;齐侯葬之,鲁必不防也。圣人所以录伯姬之葬,罪鲁且罪齐也。罪鲁者,以其不能救婚姻之国,至于灭亡,虽其姊妹之防亦不能葬,而使讐人得以葬之也;罪齐者,以其既灭人之国,乃葬人之妻,大暴而小慈,以欺世盗名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公羊氏》曰:「公及齐侯狩,其称人何?讳与讐狩也。前此有事矣,曷为独于此焉讥?莫重乎与讐狩也。」胡氏曰:「夫狩者,驰骋田猎,其乐下主乎已;一为干豆,其事上主乎宗庙。以为有人心者,宜于此焉变矣。故齐侯称人,而鲁公书及,以着其罪。」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薛氏曰:「齐帅者,军旅之间也。」髙邮孙氏曰:「不曰其地,师之次止无常也。」谢氏曰:「孙于齐,犹有畏心焉;防于禚,享于祝丘,则无所畏矣。曰防曰享,犹有耻心焉;如齐师,则无耻矣。防非夫人事,享又甚焉;享非夫人事,如齐师又甚焉。」胡氏曰:「曰防曰享,犹为之名也;至是如齐师,羞恶之心亡矣,夫人之行不可复制矣。春秋书此,以戒后世谨礼于微、虑患于早之意也。」
秋郳黎来来朝
胡氏曰:「郳国黎来名,诸侯之附庸,未受爵命,书名例也。」程氏曰:「郳黎来来修朝礼,故书曰朝。且其后数从中国诸侯之防,王命以为小邾子,盖于此已能自进于礼矣。」
冬,公防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纳惠公也。谷梁氏曰:「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其人公,何?逆天王之命也。」髙氏曰:「卫朔谮其兄,使至于死,而盗其位,其罪至大。天王治其旧恶而废之,斯得宜矣。诸侯举兵强纳之,悖抗王命,不臣之甚也。」谢氏曰:「内无贬公之道,故上书公以见诸侯,下书人以示贬。」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
胡氏曰:「王人微者,子突其字也。以下士之微,超从大夫之例而书字,褒救卫也。」髙氏曰:「善子突则以尊王命,故尊王命,所以重诸侯之罪也。」家氏曰:「救固善也,而王师不言救。诸侯相攻而诸侯救之,夷狄内侵而方伯连帅救之,可以言救。今诸侯擅兵伐国王不能令,以兵救之,救非所以施于王也。盖伐之为言,天子事也,而诸侯以之;救之为言,诸侯事也,而天子以之。用见当时诸侯之无王,而名分防于扫地矣。圣人作经垂训,于诸侯之伐,则削其爵而人之;于子突之救,则正其名而字之。所以明君臣之分,而正五国无王之戮,其义精矣。」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衞侯入
译夏,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襄陵许氏说:“齐国与陈国、郑国在垂地相遇,大概是谋划攻取纪国,因此纪侯遭遇祸难而离开。”
纪侯大规模地离开他的国家。
纪侯不能屈服于齐国,把酅地给了纪季。夏,纪侯大规模地离开他的国家,是为了躲避齐国的祸难。程子说:“纪侯大规模地离开他的国家,‘大’是名分,责任在纪国。”常山刘氏说:“‘大’是纪侯的名分。活着就称其名,是为了彰显他失去国土。”高氏说:“考察齐国图谋纪国,本来不是一天的事,先前用军队迁移了纪国的三个城邑,志向本来就在于灭掉纪国。纪国衡量自己的力量不能支撑,没有别的计策,于是派纪季用酅地侍奉齐国。纪国的土地不过百里,失去了四个城邑,那么国土的屏障就尽失。现在齐国正与陈国、郑国在垂地相遇,军队还没有加到纪国,纪侯来不及安葬他的妻子,就匆忙抛弃国家而离开,这有什么道理呢?作为国君,应该为社稷而死,不因为祸难而离开。现在纪国没有内部的祸难,只是被齐国逼迫,而敌人还没有到达边境。假使齐国用军队逼近我们,还应当激励臣民,巩固防御,为它坚守,向天子申诉,就近奔赴邻国,请求他们救援。不幸力量不足,那么死节也是可以的,哪有先自己抛弃国家而离开的呢?先儒用周太王的事情来比拟,是过错了。”胡安定先生说:“纪侯自己离开国家被齐国占有,不说是‘灭’,是因为没有灭掉,齐国没有曾经对纪国的都城用兵;不说是‘奔’,是因为不是奔逃,奔逃是身体虽然逃跑但国家还在。”陈氏说:“纪侯大规模地离开他的国家,不知道是纪国自己灭亡呢?还是别人灭亡它呢?”回答说:“齐侯安葬纪伯姬,那么是齐国灭亡了它。”
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胡氏说:“安葬纪伯姬,不称‘齐人’而直呼其君,是为了显示齐襄公逼迫驱逐纪侯,使他离开国家,虽然他的夫人还在殡所而不能安葬,然后齐襄公的罪过就显明了。”我按:凡是安葬,都是对方来告知而这边前往吊唁。纪国已经灭亡,必定不会来告知;齐侯安葬她,鲁国必定不会前往吊唁。圣人之所以记录伯姬的安葬,是为了谴责鲁国并且谴责齐国。谴责鲁国,是因为它不能救援姻亲之国,以至于灭亡,即使是姊妹的吊唁也不能安葬,却让仇人得以安葬;谴责齐国,是因为它既然灭了别人的国家,却安葬别人的妻子,大暴虐而小慈爱,用来欺骗世人盗取名声。
秋七月。
冬,鲁公和齐人在禚地打猎。
《公羊传》说:“鲁公和齐侯打猎,为什么称‘人’?是为了避讳与仇敌打猎。此前有事情了,为什么唯独在这里讥讽?没有比与仇敌打猎更严重的了。”胡氏说:“打猎,驰骋田猎,它的乐趣在于自己;一旦成为祭祀用品,它的事上在于宗庙。认为有良心的人,应当在这里有所改变。所以齐侯称‘人’,而鲁公记载‘及’,来彰显他们的罪过。”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到齐国的军队中去。
薛氏说:“齐帅,是指军旅之间。”高邮孙氏说:“不说地名,是因为军队驻扎没有固定。”谢氏说:“在齐国孙居,还有畏惧之心;在禚地打猎,在祝丘享宴,就没有畏惧心了。说‘禚’说‘享’,还有羞耻心;到齐军去,就没有羞耻心了。禚地打猎不是夫人的事,享宴更甚;享宴不是夫人的事,到齐军去更甚。”胡氏说:“说‘禚’说‘享’,还为之找借口;到了这步到齐军去,羞恶之心就丧失了,夫人的行为不可再复制了。《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告诫后世在细微处谨慎守礼、在早先时考虑祸患的意思。”
秋,郳国的黎来前来朝见。
胡氏说:“郳国的黎来,是诸侯的附庸,没有接受爵位任命,书名是惯例。”程氏说:“郳国的黎来修习朝见之礼,所以记载为‘朝’。而且他后来多次参加中国诸侯的盟会,天子任命他为小邾子,大概在这里他已经能够自我进取于礼了。”
冬,鲁公与齐人、宋人、陈人、蔡人讨伐卫国。
是为了拥立惠公。《谷梁传》说:“这是齐侯、宋公。为什么称‘人’?贬低诸侯,所以也贬低鲁公。为什么贬低鲁公?因为违背天子的命令。”高氏说:“卫朔诬陷他的哥哥,使他至于死地,并且窃取了他的位置,他的罪过极大。天子惩治他的旧恶而废黜他,这是适宜的。诸侯举兵强行拥立他,悖逆抗拒王命,是不臣子的极端表现。”谢氏说:“内部没有贬低鲁公的道理,所以上面记载‘公’来显示诸侯,下面记载‘人’来显示贬低。”
六年春王正月,天子的人子突救援卫国。
胡氏说:“天子的人地位低微,子突是他的字。以下士的低微,超越跟随大夫的惯例而记载他的字,是为了褒扬救援卫国。”高氏说:“称赞子突是因为他尊崇天子的命令,所以尊崇天子的命令,是为了加重诸侯的罪过。”家氏说:“救援固然是好的,但天子的军队不说‘救’。诸侯互相攻伐而诸侯救援,夷狄内侵而方伯连帅救援,可以说‘救’。现在诸侯擅自用兵讨伐,天子不能命令,用军队救援,救援不是用来施于天子的。大概‘伐’这个词,是天子的事情,而诸侯用来;‘救’这个词,是诸侯的事情,而天子用来。可以看出当时诸侯没有天子,而名分界限扫地以尽。圣人作经垂训,对于诸侯的讨伐,就削去他们的爵位而称‘人’;对于子突的救援,就正其名分而称他的字。所以明确君臣的分际,而纠正五国无王的罪戮,其义理精微。”
夏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卫侯入
,放公子黔牟于周,放▯跪于秦,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公羊氏曰:「衞侯朔何以名?犯命也。其言入,簒辞也。」谷梁氏曰:「入者,内弗受也。出入名,以王命絶之也。」程子曰:「朔搆其兄而使至于死,其罪大矣。然父立之,诸侯莫得而治也。王治其旧恶而废之,宜也。」胡氏曰:「朔借诸侯之力,连五国之师,拒王官之微者,以复归于衞,其势宜无难矣,而书入者,逆王命也。」朴乡吕氏曰:「春秋之初,惟桓之五年,书衞人、陈人、蔡人从王伐郑,是天王犹能举征伐之权也;惟庄之五年,书鲁、齐、宋、陈、蔡伐衞,六年春王人子突救衞,是天王犹能执废置诸侯之权也。夫三国从王伐郑而郑服,则诸侯无有不臣者矣;惟其伐郑而郑不服,然后王命不行于天下。夫使王人子突救衞而黔牟立,则诸侯无敢不禀命而自立者矣;惟其救衞而朔得以自立,然后王命益不行于天下。春秋之初,天王之能举政刑者,惟此二事,而仅止于此。然则郑寤生之抗王、五国之纳朔,擢发不足数其罪矣。」
译将公子黔牟放逐到周,将公子跪放逐到秦国,杀掉了左公子泄和右公子职,这才即位。公羊氏说:“卫侯朔为什么称名?是因为他违抗命令。经文说‘入’,这是篡位的措辞。”谷梁氏说:“‘入’,表示国内不接纳他。出入都称名,是用王命断绝与他的关系。”程子说:“朔构陷他的兄长致使兄长死亡,他的罪过很大。然而父亲立他为君,诸侯没有谁能够惩治他。周王惩治他过去的罪恶而废黜他,是适宜的。”胡氏说:“朔借诸侯的力量,联合五国的军队,抗拒周王派来的地位低微的官员,从而重返卫国,按情势本应没有困难,但经文记载为‘入’,是因为他违逆了王命。”朴乡吕氏说:“春秋初期,只有桓公五年,记载卫人、陈人、蔡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这说明周天子还能掌握征伐的大权;只有庄公五年,记载鲁、齐、宋、陈、蔡讨伐卫国,六年春天周王派王人子突救援卫国,这说明周天子还能掌握废立诸侯的大权。三国跟随周王讨伐郑国而郑国服从,那么诸侯就没有不臣服的;正因为讨伐郑国而郑国不服从,从此王命就不再通行于天下了。假如派王人子突救援卫国而黔牟得以即位,那么诸侯就没有敢不听从命令而自立为君的;正因为救援卫国而朔得以自立,从此王命更加不能通行于天下了。春秋初期,周天子能够行使政令刑罚的,只有这两件事,而且仅仅局限于此。那么郑寤生抗拒周王、五国拥立朔的罪行,就是拔尽头发也不足以计算其数量了。”
秋公至自伐衞
髙邮孙氏曰:「人君一出,或行数事,不可并告,择一事之重者而告之,春秋因旧史书之尔。」
螟
冬齐人来归卫俘
胡氏曰:「俘者,二传以为宝。按《商书》称『遂伐三朡,俘厥宝玉』,则俘者正文也,宝者释辞也。言齐归卫宝,则知四国皆受朔之赂矣。春秋特书此事,结正诸侯之罪也。夫以弟弑兄、臣弑君,篡居其位,上逆天王之命,人理所不容矣。彼诸侯者,岂其弗察,而援之甚力,则未有以騐其防心失志迷惑之端也。及至齐人归宝,然后知其有欲货之心,而动于恶也。世衰道微,暴行交作,狥于货宝,贿赂公行,使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与,不至于篡攘则不厌也。春秋结正诸侯之罪,垂戒明矣。」髙邮孙氏曰:「齐为主兵,又分赂焉,不着齐人之归,则无以见齐主其赂。」家氏曰:「圣人为鲁讳,故于郜鼎则曰取之宋,言宋人以归于鲁,非鲁取之;于衞宝则曰齐人来归,言齐人以归于鲁,非鲁取之。皆讳赂之辞,所以存其羞恶之心,而垂戒于后世也。」
春秋阙疑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疑卷七 元 郑玉 撰
七年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
髙氏曰:「防,鲁地。齐侯来,而夫人出防之也。」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胡氏曰:「恒星者,列星也。如雨者,言众也。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动于上。前此者,五国连衡,旅拒王命;后此者,齐桓、晋文更伯中国,政归盟主,王室遂虚。其为法度废絶、威信陵迟之象着矣。」
秋大水无麦苗
张氏曰:「周之秋,今五月也。麦熟苗秀,因水漂尽,民食乏絶,有国之大事故书。」髙氏曰:「秋大水而无麦苗,与陨霜杀菽同义,因水灾而无也。」胡氏曰:「书大水,畏天灾也;无麦苗,重民命也。畏天灾,重民命,见王者之心矣。忽天灾而不惧,轻民命而不图,国之亡无日矣。《春秋》所以谨之也。」
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谷
胡氏曰:「防,鲁地;谷,齐地。初防于禚,次享于祝丘,又次如齐师,又一嵗而再防焉,其为恶益逺矣。明年,无知弑诸儿,其祸淫之明验也。」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谷梁氏曰:「次,止也;俟,待也。」杜氏曰:「期共伐郕,陈、蔡不至,故驻师于郎以待之。」胡氏曰:「伐而次者,有整兵慎战之意,其次善之也,遂伐楚,次于陉是也;救而次者,有缓师畏敌之意,其次讥之也,次于匡、于聂北、于雍榆是也;俟而次者,有无名妄动之意,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是也。」
甲午治兵
谢氏曰:「以陈、蔡不至,故择日治兵,志于攻郕故也。国君治兵有时,事起而后治兵,兵不素习故也。」胡氏曰:「此治兵于郎也,俟而不至,暴师露众,役久不用,则有失伍、离次、逃亡、溃散之虞,故复申明军法以整齐之,其志非善之,讥黩武也。」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
仲庆父请伐齐师,公曰:「不可,我实不徳,齐师何罪?罪我之由。」胡氏曰:「书及齐师,亲仇讐也;围郕者,伐同姓也;郕降于齐师者,见伐国无义而不能服也。于是庄公之恶着矣。」
秋师还
胡氏曰:「书『师还』,讥久役也。按左氏,仲庆父请伐齐师,庄公不可,是国君上将亲与围郕之役也。然其次、其及、其还皆不称公者,重众也。春秋正例,君将不称师,则以君为重;今此不称公,又以为重众,何也?轻举大众,妄动久役,俟陈蔡而陈蔡不至,围郕而郕不服,歴三时而后还,则无名黩武,非义害人,未有如此之甚也。至是师为重矣,义系于师,故不书公,以着劳民毒众之罪,为后戒也。春秋王道轻重之权衡,此类是矣。」常山刘氏曰:「春秋书鲁用师,未有如此之详者。盖庄公此年之师,尤为非义。上不禀命于天王,无故次郎,可谓无名;甲午治兵,可谓黩武;围郕而郕降齐,可谓无功;歴三时而师还,可谓害民。夫逆天道,亲仇
译秋,鲁庄公从讨伐卫国归来。
高邮孙氏说:“国君一次出行,或许会处理多件事,不能一并记载,只选择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来记载,《春秋》是沿袭旧史书的写法罢了。”
发生蝗灾。
冬,齐国人送还卫国的俘虏。
胡氏说:“俘虏,两《传》认为是宝物。查考《尚书·商书》记载‘于是讨伐三朡,俘获他们的宝玉’,那么‘俘’是正文用词,‘宝’是解释性用词。说齐国归还卫国的宝物,就知道四个国家都接受了齐桓公的贿赂了。《春秋》特意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判定诸侯的罪责。那些以弟弑兄、臣弑君,篡夺君位,上逆天子命令,是人理所不容的。那些诸侯难道没有察觉,却极力援助他们,这就没有证据显示他们防范之心丧失、意志迷惑的端倪。等到齐国人归还宝物,这才知道他们有贪图财货的心,因而做出恶行。世道衰微,暴行交错发生,顺从财货宝物,贿赂公然盛行,使得君臣、父子、兄弟最终背离仁义,怀着私利互相交往,不达到篡夺掠夺就不满足。《春秋》判定诸侯的罪责,垂示警戒非常明确。”高邮孙氏说:“齐国是主兵,又分送贿赂,如果不记载齐国人归还,就无法看出齐国主导了贿赂。”家氏说:“圣人为鲁国避讳,所以在郜鼎一事上说是从宋国取得,说宋国人归给鲁国,不是鲁国夺取;在卫国宝物一事上说是齐国人来归还,说齐国人归给鲁国,不是鲁国夺取。都是避讳贿赂的措辞,用来保存他们的羞恶之心,并向后世垂示警戒。”
《春秋阙疑》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疑》卷七 元 郑玉 撰
七年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高氏说:“防,是鲁国的地方。齐侯来,夫人出防地会见他。”
夏四月辛卯日,夜里,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陨落像雨一样。
胡氏说:“恒星,就是列星。像雨一样,是说数量众多。人事在下面感应,天象就在上面变动。在此之前,五国连横,抗拒王命;在此之后,齐桓公、晋文公相继称霸中原,政令归于盟主,王室于是空虚。这是法度废绝、威信衰微的明显征兆。”
秋,大水,没有麦苗。
张氏说:“周朝的秋天,是现在的五月。麦子成熟,禾苗抽穗,因为水灾漂尽,百姓粮食匮乏断绝,是国家的大事故记载。”高氏说:“秋天大水而没有麦苗,与降霜杀死豆类意义相同,是因为水灾而没有。”胡氏说:“记载大水,是畏惧天灾;没有麦苗,是重视民命。畏惧天灾,重视民命,体现了王者的心意。忽视天灾而不恐惧,轻视民命而不谋划,国家灭亡就没有几天了。《春秋》所以要谨慎记载。”
冬,夫人姜氏在谷地会见齐侯。
胡氏说:“防,是鲁国地方;谷,是齐国地方。起初在禚地会见,接着在祝丘宴享,又接着到齐军,又过了一年再次会见,她的恶行越来越远了。第二年,无知弑杀了诸儿,这是祸淫的明显验证。”
八年春,周历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蔡国人。
谷梁氏说:“次,是驻扎;俟,是等待。”杜氏说:“约定共同讨伐郕国,陈、蔡没有到,所以驻扎军队在郎地等待他们。”胡氏说:“讨伐而驻扎,有整顿军队谨慎作战的意思,这种驻扎是赞许的,于是讨伐楚国,驻扎在陉地就是这样;救援而驻扎,有延缓军队畏惧敌人的意思,这种驻扎是讥讽的,驻扎在匡、聂北、雍榆就是这样;等待而驻扎,有无名妄动的意思,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蔡国人就是这样。”
甲午日整顿军队。
谢氏说:“因为陈、蔡没有到,所以选择日子整顿军队,志在攻打郕国。国君整顿军队有时节,事情发生后才整顿军队,是因为军队平时不熟练。”胡氏说:“这是在郎地整顿军队,等待而没有到,暴露军队,役事长久不使用,就有失伍、离队、逃亡、溃散的担忧,所以再次申明军法以整齐军队,其志向不是好的,是讥讽黩武。”
夏,鲁军和齐军包围郕国,郕国向齐军投降。
仲庆父请求讨伐齐军,庄公说:“不可以,我实在没有德行,齐军有什么罪?罪过是由我引起的。”胡氏说:“记载‘及齐师’,是亲近仇敌;包围郕国,是讨伐同姓;郕国向齐军投降,显示讨伐国家没有道义而不能使对方屈服。于是庄公的恶行显明了。”
秋,军队回国。
胡氏说:“记载‘师还’,是讥讽久役。查考《左传》,仲庆父请求讨伐齐军,庄公不同意,这是国君将要亲自参与包围郕国的役事。然而他的驻扎、他的及、他的还都不称公,是重视民众。《春秋》正例,国君将帅不称师,是以国君为重;现在这里不称公,又认为重视民众,为什么呢?轻率动用大众,妄动久役,等待陈蔡而陈蔡不到,包围郕国而郕国不服,历经三个季节才回国,那么无名黩武,非义害人,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至此军队为重了,道义系于军队,所以不记载公,以彰显劳民毒众的罪过,作为后世的警戒。《春秋》王道轻重的权衡,这类就是如此。”常山刘氏说:“《春秋》记载鲁国用兵,没有比这更详细的。大概庄公这一年的军队,尤其是不义。上不禀命于天王,无故驻扎郎地,可谓无名;甲午日整顿军队,可谓黩武;包围郕国而郕国降齐,可谓无功;历经三个季节而军队回国,可谓害民。夫逆天道,亲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