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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阙疑十五

春秋阙疑卷十四     元 郑玉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28–135 段

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冬,郑伯使请盟于齐。胡安定先生曰:「郑伯以逃首止之盟,齐人连年伐郑未已。郑惧,欲求成于齐,故先使世子受盟于甯母。」家氏曰:「管仲可谓知以礼服人者矣。桓公亦可谓乐从谏、知自克者。使桓公从子华之言,以诈而服郑,事未必济,且失诸侯。今示之以礼,绥之以徳,郑不旋踵而请盟,是以甯母之防爵之。」

译郑国辞谢了。子华因此得罪了郑国。冬天,郑伯派人向齐国请求结盟。胡安定先生说:“郑伯因为逃避首止的盟会,齐国人连年攻打郑国没有停止。郑国害怕,想要向齐国求和,所以先派世子在甯母接受盟约。”家氏说:“管仲可以说是懂得用礼来使人归服的人了。桓公也可以说是乐于听从劝谏、懂得自我克制的人了。假如桓公听从子华的话,用欺诈的手段来使郑国屈服,事情未必能成功,而且会失去诸侯的信任。现在用礼来展示给他们,用德行来安抚他们,郑国很快便请求结盟,因此在甯母用爵位来尊崇他们。”

曹伯班卒

  公子友如齐

髙氏曰:「罢盟而聘,谢不敏也。能事大国如此其恭,恨不移此以事天王耳。」

  冬葬曹昭公

八年春,王正月,公防王人、齐侯、宋公、衞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欵,盟于洮。郑伯乞盟。

七年冬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太叔带之难,惧不立,不发防而告难于齐。至是,盟于洮,谋王室也。襄王定位而后发防。郑伯乞盟,请服也。公羊氏曰:「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谢氏曰:「洮之盟,齐侯欲以服郑也。甯母之防,世子虽受盟,郑伯犹惧见讨,故请盟于洮。书曰『乞盟』,贱之也。首止之盟,盟之善者也。攘外冦,安中国,尊王室,诸侯之所同志也。文公独以贰楚之心背盟,以至启诸侯之伐,召新城之围。及其祸连不解也,以世子受盟于甯母,以卑辞屈体求盟于洮,可谓失事大之道矣。为宗庙社稷主,而其始也若贱者负罪而逃盟,其终也若贱者哀告而乞盟,人君之徳、侯伯之体替矣。春秋前盟书逃,后盟书乞,所以着其屈辱,所以罪其不智也。」髙氏曰:「夫楚为中国患乆矣,而郑先受其害也。自庄十六年至僖三年,凡五伐郑,与中国争衡。自齐桓召陵之役,兵不血刃,楚自慑服。然则郑之为郑,非齐侯抚以徳礼,则郑终不知反,遂为强楚之属矣。攷之于经,自此郑十七年齐侯小白卒,楚人絶迹,不复加兵于郑,则小白之功亦盛矣。郑伯曷可背齐而附楚邪?故圣人僃书其逃盟、乞盟之事,既以罪郑伯见义之不固,亦以恶惠王御世之无道也。」愚按:传称惠王以七年闰月崩,今年正月诸侯防洮,谋王室之难,襄王位定而后发防。若然,则正月既盟,二月位已定矣,何至十二月始发防乎?匿防期月,终嵗无君,岂有是理哉!况《春秋》圣人之实録,王崩天下之重事,夫子安得舍崩朞之实,从赴告之虚乎?是盟也,以郑伯来乞盟观之,则其为谋服郑明矣。

  夏狄伐晋

晋里克帅师,梁由靡御,虢射为右,以败狄于采桑。梁由靡曰:「狄无耻,从之必大克。」里克曰:「惧之而已,无速众狄。」虢射曰:「朞年狄必至,示之弱矣。」夏,狄伐晋,报采桑之役也,复朞月。髙氏曰:「齐桓率诸侯以伐楚师,而秦、晋不至,亦不强致。狄知晋不与中国之防,故敢伐之。」许氏曰:「当齐桓之隆,同盟者安,介立者殆矣。」

  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禘而致哀姜焉。愚按:用致夫人,为无姓氏,遂至纷纭。左氏以为哀姜,公羊以为齐媵,谷梁以为立妾之辞,而刘向因以为成风,又有以为文姜者,则权子之説也。以今考之,若以为齐媵,则僖公贤君,必不以齐媵为夫人;桓公伯主,必不脇人以妾为妻也。若以为成风,则僖公岂有为父立妻之理?成风既非始嫁,又非祔主,安可致于庙也?若以为文姜,则已隔庄公一世,何缘至此方祔?唯以为哀姜,则庶几近之。盖哀姜之死,僖公既请于齐而葬之,至此复致于庙而祔之。所以厯八年之乆者,以哀姜与弑闵公,义已絶于宗庙,礼不当祔,至此始强行之,且以▯齐也。故哀姜始而孙邾,犹称姜氏,以明邾不当纳;至防归自齐,则去姓存氏,以明齐已絶之;至此不举姓氏,独称夫人者,以明其得罪宗庙,大义已絶,不当祔也。谷梁氏曰:「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不宜致也。」陈氏曰:「向曰夫人氏而不言姜,见絶于其国之辞也;今曰夫人而不言氏,见絶于宗庙之辞也。」絶哀姜,所以恶僖公也。是故鲁禘,非礼也。虽用之羣公之庙,不书;有用之羣公之庙而书者矣,但曰「有事」,讥不在用禘也。必禘于太庙,致哀姜也,而后书,讥在用禘也。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髙氏曰:「或者去岁惠王疾不莅政,世子惧难而图诸齐,故为洮之防。至是惠王始崩欤?按厯七年闰十一月,八年又闰十一月,此虽置闰之失,岂此年闰十一月王崩,秘之至十二月乃发防欤?然圣人作《春秋》,必据实而书之,宜以经为正。」

九年春,王正月丁

译曹伯班去世。

公子友前往齐国。

高氏说:“停止会盟而改为聘问,是表示谦卑不敢当。能够如此恭敬地侍奉大国,只遗憾不能把这种态度用来侍奉周天子罢了。”

冬天,安葬曹昭公。

八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公与周王使者、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国世子款,在洮地结盟。郑伯请求结盟。

七年冬天闰月,周惠王去世。周襄王厌恶太叔带制造的祸乱,害怕自己不能即位,没有发布丧事通告,而是向齐国报告危难。到这时,在洮地结盟,是为了谋划王室的事务。周襄王确定君位后,才发布丧事通告。郑伯请求结盟,是表示臣服。公羊氏说:“王使者是什么人?地位卑微的人。为什么排在诸侯之上?因为他是先王的命令。”谢氏说:“洮地的结盟,齐侯是想借此使郑国臣服。甯母的会盟,世子虽然接受了盟约,郑伯仍然害怕被讨伐,所以在洮地请求结盟。史书说‘乞盟’,是轻视他。首止的结盟,是最好的结盟。抵御外寇,安定中原,尊崇王室,这是诸侯共同的心志。文公独自怀着背叛齐国而依附楚国的念头违背盟约,以至于招致诸侯的讨伐,引发新城之围。等到祸患连绵不断时,派世子在甯母接受盟约,用卑辞屈体在洮地请求结盟,可以说是失去了侍奉大国的正道了。作为宗庙社稷的主宰,起初像卑贱的人负罪逃避盟约,最终像卑贱的人哀告请求结盟,君主的德行、侯伯的体统都丧失了。《春秋》前面盟约写‘逃’,后面盟约写‘乞’,是为了彰显其屈辱,是为了谴责其不智。”高氏说:“楚国作为中原的祸患已经很久了,而郑国最先遭受其害。从庄公十六年到僖公三年,楚国五次讨伐郑国,与中原各国争夺霸权。自从齐桓公在召陵之战,兵不血刃,楚国自行震慑臣服。那么郑国之所以成为郑国,如果不是齐侯用道德礼义安抚,郑国终究不会悔改,最终会成为强大楚国的附属。考察经文,从此以后到郑国十七年齐侯小白去世,楚国人绝迹,不再对郑国用兵,那么小白的功劳也很盛大。郑伯怎么能背叛齐国而依附楚国呢?所以圣人详细记载其逃盟、乞盟的事情,既是为了谴责郑伯见义不坚,也是为了厌恶周惠王治理天下的无道。”我按:传文称周惠王在七年闰月去世,今年正月诸侯在洮地会盟,谋划王室危难,襄王确定君位后才发布丧事通告。如果这样,那么正月已经结盟,二月君位已经确定,怎么到十二月才发布丧事通告呢?隐瞒丧事通告长达一个月,整年没有君主,哪有这种道理呢!况且《春秋》是圣人的实录,君王去世是天下的重大事件,孔子怎么能舍弃君王去世满期的实情,而听从奔丧通告的虚辞呢?这次结盟,从郑伯来请求结盟来看,那么其谋划使郑国臣服是很明显的。

夏天,狄人讨伐晋国。

晋国里克率领军队,梁由靡驾车,虢射担任车右,在采桑打败狄人。梁由靡说:“狄人不知羞耻,追击他们必定大获全胜。”里克说:“让他们害怕就可以了,不要促使众多狄人前来。”虢射说:“一年后狄人必定到来,向他们示弱了。”夏天,狄人讨伐晋国,是为报复采桑之战,距离上次正好一年。高氏说:“齐桓公率领诸侯讨伐楚国,秦国、晋国没有到达,也不强行征召。狄人知道晋国不参与中原的会盟,所以敢讨伐它。”许氏说:“正当齐桓公霸业兴盛时,结盟的国家安宁,孤立的国家危险。”

秋天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致祭夫人。

在禘祭时致祭哀姜。我按:“用致夫人”,因为不写姓氏,于是导致纷纭。左氏认为是哀姜,公羊认为是齐国的媵妾,谷梁认为是立妾的言辞,而刘向因此认为是成风,又有认为是文姜的,那是权子的说法。以现在考察,如果认为是齐国的媵妾,那么僖公是贤君,必定不会把齐国的媵妾当作夫人;桓公是霸主,必定不会胁迫别人把妾当作妻子。如果认为是成风,那么僖公哪有替父亲立妻子的道理?成风既不是初嫁,也不是附祭的主位,怎么能致祭于太庙呢?如果认为是文姜,那么已经隔了庄公一世,为什么缘直到这时才附祭?只有认为是哀姜,才差不多接近事实。大概哀姜去世,僖公已经向齐国请求而安葬了她,到这时又致祭于太庙而附祭她。之所以历经八年之久,是因为哀姜参与弑杀闵公,在宗庙中道义已经断绝,按礼不应附祭,到这时才强行这样做,而且是为了讨好齐国。所以哀姜起初孙邾,还称姜氏,以表明邾国不应当接纳;到防地归自齐国,则去掉姓氏保留氏,以表明齐国已经断绝关系;到这时不举姓氏,单独称夫人,以表明她得罪宗庙,大义已经断绝,不应当附祭。谷梁氏说:“用,是不应当用的;致,是不应当致的。”陈氏说:“以前说夫人氏而不说姜,是被其国断绝的言辞;现在说夫人而不说氏,是被宗庙断绝的言辞。”断绝哀姜,是为了厌恶僖公。所以鲁国举行禘祭,是不合礼的。虽然在群公的太庙使用,不记载;有在群公的太庙使用而记载的,只说“有事”,讥讽不在用禘祭。必定是在太庙举行禘祭,致祭哀姜,然后才记载,讥讽在于用禘祭。

冬天十二月丁未,周天子去世。

高氏说:“或许去年惠王生病没有临朝听政,世子害怕祸乱而向齐国谋划,所以举行洮地的会盟。到这时惠王才去世吗?考察历法,七年闰十一月,八年又闰十一月,这虽然是置闰的失误,难道这一年闰十一月君王去世,秘不发丧直到十二月才发布通告吗?然而圣人作《春秋》,必定依据事实来记载,应当以经文为准。”

九年春天,周历正月丁

丑,宋公御説卒。

宋公疾,太子兹父固请曰:「目夷长且仁,君其立之。」公命子鱼,子鱼辞曰:「能以国让,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顺。」遂走而退。

译乙丑日,宋公御说去世。

宋公患病时,太子兹父坚决请求说:“目夷年长且仁德,您应当立他为君。”宋公命令子鱼继位,子鱼推辞说:“能够把国家让给别人,还有比这更大的仁德吗?我比不上他,况且这样做也不合礼制。”于是转身退下。

夏公防宰周公、齐侯、宋子、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顔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胡氏曰:「宰周公者,以冢宰兼三公也。」权子曰:「天子之宰与世子礼异。」谢氏曰:「宰周公势亦尊矣,然非王世子比,故宰周公虽序诸侯上,不若王世子之殊防也。」髙邮孙氏曰:「春秋诸侯居防而盟防侵伐者多矣,其称子者四,孔子因而书之,以见其居防而与乎国事之罪。不称子而行者,其罪又不可胜诛也。」髙氏曰:「齐侯图霸,内帅诸侯,外攘冦乱,经营驰骤,出入上下二十余年,劳亦至矣。然自服楚之后,其心乃盈,不能朝于京师,翼戴天子,与衰振治,以复文武之业。前此致王世子于首止,今又致宰周公至葵丘,且惠王方崩,诸侯不防其防,襄王在谅闇之中,百官总已,方听政于冢宰,齐侯既不帅诸侯而朝之,反自相防以致天子之宰。以天子之宰反下防诸侯,大义乖矣。故圣人不予齐侯坐致天子之宰,而以宰周公主防为文也。」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谷梁氏曰:「内女也,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防治之。」髙邮孙氏曰:「未目其国,未适他国也,必书其字,许嫁者也许嫁而卒者,春秋书之,以吾君为之服,因録之也。」

  八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宰孔先归,遇晋侯,曰:「可无防也。齐侯不务德而勤逺畧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防也。东畧之不知,西则否矣。其在乱乎!君务靖乱,无勤于行。」晋侯乃还。孟子曰:「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防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徳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賔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陆氏《微防曰:「盟称诸侯者,前目后凡之义,且明周公之不与盟。」临江刘氏曰:「此一地也,曷为再言葵丘?善是盟也。」谢氏曰:「葵丘之盟,上明先王之禁令,下修列国之训戒。诸侯载事,不歃血,莫敢违法,以归于正,邦国亦庻几于治矣。故君子美之。」髙邮孙氏曰:「葵丘之盟,孟子美之,以为后之诸侯皆犯其五禁。盖《春秋》之盛,莫盛于齐桓;齐桓之盟,莫着于葵丘之事。齐桓最髙之业,《春秋》甚盛之际,以孟子之时诸侯言之,则齐桓在可褒之域;校之三王之盛,则齐桓又其罪人。此《春秋》所以无褒,而孟子言其有罪也。」

甲子,晋侯诡诸卒。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九月,晋献公卒。里克、防郑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己乎?」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谷梁氏曰:「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国人不子。」

者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胡氏曰:「人君擅一国之名宠,为其所子则当子

译夏,鲁公在葵丘与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相会,重温盟约,并且修好关系。周王派遣宰孔赐给齐侯祭肉,说:“天子为文王、武王举行祭祀,派我孔来赐给伯舅祭肉。”齐侯将要走下台阶拜谢。宰孔说:“还有后续的命令。天子派我说:‘因为伯舅年高,加上辛劳,赐爵位提升一级,不必走下台阶拜谢。’”齐侯回答说:“天子的威严近在咫尺,我小白怎敢贪恋天子的恩命而不走下台阶拜谢?恐怕在下面失礼跌倒,从而给天子留下羞辱,怎敢不走下台阶拜谢呢?”于是走下台阶拜谢并接受。胡氏说:“宰周公,是指以冢宰兼任三公。”权子曰:“天子的冢宰与王世子的礼仪不同。”谢氏说:“宰周公的权势也很尊贵了,然而比不上王世子,所以宰周公虽然排在诸侯之上,却不如王世子那样特殊地主持盟会。”高邮孙氏说:“春秋时期诸侯在盟会中,因盟会而侵伐的情况很多,其中称‘子’的有四次,孔子因此记载下来,以显示他们主持盟会而参与国家事务的罪过。不称‘子’而行动的,他们的罪过更是不可胜数。”高氏说:“齐侯图谋霸业,对内率领诸侯,对外抵御寇乱,奔波经营,出入上下二十多年,劳苦到了极点。然而自从臣服楚国之后,他的心就骄傲自满,不能朝见京师,辅佐天子,振兴衰败的政局,以恢复文王、武王的功业。此前在首止召来王世子,现在又在葵丘召来宰周公,况且惠王刚刚去世,诸侯不主持应有的盟会,襄王在守丧之中,百官总领于冢宰,齐侯既不率领诸侯去朝见,反而自己主持盟会以致天子的冢宰前来。让天子的冢宰反而屈尊主持诸侯的盟会,大义已经违背了。所以圣人不予齐侯召来天子冢宰的肯定,而以宰周公主持盟会为文。”

秋七月乙酉,伯姬去世。谷梁氏说:“这是鲁国的女子,未出嫁的人不称‘卒’,这里为什么称‘卒’呢?因为已经许配人家,行笄礼并取了字,死了就按成人的礼仪对待。”高邮孙氏说:“没有指明她的国家,也没有嫁到别国,必定记载她的字,许配人家是指许配人家后去世的,春秋记载她,是因为鲁君为她服丧,因此记录下来。”

八月戊辰,诸侯在葵丘结盟。齐侯与诸侯在葵丘结盟,说:“凡是我同盟的人,结盟之后,言语归于和好。”宰孔先回国,遇见晋侯,说:“可以不必去参加了。齐侯不致力于德行而勤于远略,所以北伐山戎,南伐楚国,西面举行这次盟会。东面的征讨尚且不知道,西面就更不用说了。这大概是在制造混乱吧!您致力于平定混乱,不必勤于出行。”晋侯于是返回。孟子说:“五霸中,桓公最为兴盛。葵丘的盟会,诸侯束好牺牲,载上盟书而不歃血。第一次命令说:‘诛杀不孝之人,不要更换太子,不要以妾为妻。’第二次命令说:‘尊重贤人,培养人才,以彰显有德之人。’第三次命令说:‘尊敬老人,慈爱幼儿,不要遗忘宾客旅人。’第四次命令说:‘士人不世袭官职,官职不兼摄,选拔士人必须得当,不要擅自杀害大夫。’第五次命令说:‘不要筑弯曲的堤防,不要阻遏粮食流通,不要有封赏而不告知。’说:‘凡是我同盟的人,结盟之后,言语归于和好。’”陆氏《微旨》说:“盟会称诸侯,是前文已提及后文泛称的意义,并且表明周公没有参与盟会。”临江刘氏说:“这是同一个地方,为什么再次提到葵丘?是赞美这次盟会。”谢氏说:“葵丘的盟会,上明先王的禁令,下修列国的训诫。诸侯载入盟书,不歃血,没有人敢违法,以归于正道,邦国也差不多可以治理了。所以君子赞美它。”高邮孙氏说:“葵丘的盟会,孟子赞美它,认为后来的诸侯都犯了这五条禁令。大概《春秋》的盛世,没有比齐桓公更盛的;齐桓公的盟会,没有比葵丘之事更显著的。齐桓公最高的功业,《春秋》极盛的时候,以孟子时的诸侯来说,齐桓公在可以褒扬的范围内;比较三王的盛世,齐桓公又是罪人。这就是《春秋》没有褒扬,而孟子说他有罪的原因。”

甲子,晋侯诡诸去世。冬,晋里克杀死了国君的儿子奚齐。九月,晋献公去世。里克、邳郑想要迎立文公,所以利用三位公子的党徒作乱。起初,献公让荀息辅佐奚齐。献公病重,召见他,说:“把这些年幼的孤儿托付给您,让您受辱,该怎么办?”荀息叩头回答说:“臣竭尽股肱之力,再加上忠贞。如果成功,是君主的福分;如果不成功,就用死来追随。”献公说:“什么叫忠贞?”回答说:“对国家有利的事,知道没有不做的,这是忠;送别逝者,侍奉生者,双方都没有猜疑,这是贞。”等到里克将要杀奚齐,事先告诉荀息说:“三股怨恨将要发作,秦国、晋国辅助他们,您打算怎么办?”荀息说:“将为他而死。”里克说:“没有益处。”荀叔说:“我已经对先君说过了,不可以有二心。能够想再次说话而爱惜自己的身体吗?虽然没有益处,将如何逃避呢?况且人们想要行善,谁不如我?我想要没有二心,难道能说别人做不到吗?”冬十月,里克在客馆杀了奚齐。荀息将为他而死。有人说:“不如立卓子并辅佐他。”荀息立公子卓子并安葬了奚齐。十一月,里克在朝廷杀了公子卓子,荀息为他而死。谷梁氏说:“称‘其君之子’,是因为国人不把他当儿子看待。国人不把他当儿子看待,是因为他不正当,杀了世子申生而立他。”胡氏说:“人君独占一国的名位宠爱,被他当作儿子的就应当当作儿子。”

矣,国人何为不子也?民至愚而神,是非好恶靡不明且公也。其所子而不子者,莫能使人弗之子也;非所子而子之者,莫能使人之亦子也。晋献公杀世子申生,立奚齐矣,而大臣杀奚齐。诗不云乎?『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徳此言天理根于人心,虽以私欲灭之,而有不可灭也。春秋书此,以明献公之罪,抑人欲之私,示天理之公,为后世戒。以此防民,犹有欲易太子而立赵王如意,致夫人之为人彘者。」谢氏曰:「奚齐虽书曰君之子,以明奚齐独君意立之,然立奚齐,献公之命也。里克志欲立正,当与大臣谏之于初,可也;奚齐不可以主社稷,当与顾命大臣明大义以告宗庙,而后更立,可也。献公既死,君命定矣,而又奚齐未有大恶,克以废立自任,擅杀奚齐,是以臣子抗先君之命也。里克之乱,书曰『杀其君之子』,以罪克之逆也。春秋于奚齐称君之子,而献公立庻之恶由此见矣;于君之子称杀,而里克犯君之恶由此见矣。然则君命虽重,行不以正,则咈人心;臣志虽正,行不以顺,则沦恶逆。是故以正行命者,君之道也;以顺行正者,臣之义也。」胡安定先生曰:「按文十四年五月,齐侯潘卒;九月,齐公子商人杀其君舍。舍亦未逾年之君,何以不称君之子,而谓杀其君?盖嫡嗣当立,虽未逾年,亦称君也。」

译既然这样,国人为什么不服从您呢?百姓虽然愚昧却通晓事理,对于是非好恶没有不明了且公正的。那些被拥戴却不肯拥戴的人,没有人能强迫别人不拥戴他;那些不被拥戴却强行拥戴的人,没有人能强迫别人也拥戴他。晋献公杀死了世子申生,立了奚齐,然而大臣却杀死了奚齐。《诗经》不也说吗:“天生众民,万物各有其准则。百姓秉持常道,喜爱美好的德行。”这是说天理根植于人心,即使被私欲遮蔽,也有不可磨灭的部分。《春秋》记载此事,是为了阐明晋献公的罪过,抑制人欲的私心,昭示天理的公正,作为后世的警戒。用这种方式来防范百姓,仍然有人想要废黜太子而立赵王如意,导致吕后把戚夫人做成“人彘”。

谢氏说:“奚齐虽然被记载为‘君之子’,是为了表明奚齐只是晋献公个人意志所立的继承人,然而立奚齐是晋献公的命令。里克立志要立正统继承人,应当在起初与大臣们一起劝谏,这是可以的;如果认为奚齐不能主持国家社稷,应当与受遗命的大臣阐明大义,告知宗庙,然后改立继承人,这也是可以的。晋献公已经去世,君主的命令已经确定,而且奚齐也没有大的罪恶,里克却擅自以废立自居,擅杀奚齐,这是作为臣子违抗先君的命令。里克的叛乱,记载为‘杀其君之子’,是为了谴责里克的悖逆。《春秋》在奚齐身上称‘君之子’,晋献公立庶子的恶行由此显现;在‘君之子’身上称‘杀’,里克冒犯君主的恶行由此显现。那么,君主的命令虽然重要,但如果行事不正,就会违背人心;臣子的志向虽然正当,但如果行事不顺,就会沦为恶逆。因此,以正道执行君命,是君主的原则;以顺从执行正道,是臣子的道义。”

胡安定先生说:“查考《春秋》文公十四年五月,齐侯潘去世;九月,齐公子商人杀死了他的君主舍。舍也是未满一年的君主,为什么不称他为‘君之子’,而说杀死了他的君主呢?大概是因为嫡系继承人应当被立,即使未满一年,也称其为君主。”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髙氏曰:「公始朝齐也,公朝他国皆书如,着其出境也。若又有故,则书故,重其罪也。纳聘、观社之类是也。春秋书公如他国者三十五,如京师者一而已,此又罪其朝王之简也。」

  狄灭温温子奔衞

狄灭温,苏子无信也。苏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灭。苏子奔衞。家氏曰:「狄灭衞、邢以来,浸以强盛,与荆楚交为中国患。今又灭温,温乃近畿之地,司宼苏公世有之。苏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是以为狄人所并,苏子信有罪矣。而温近于王,狄伐而灭之,岂非伯主之责乎?桓公日以伐戎为事,置狄弗问,岂非伯业之衰乎?」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公羊氏曰:「及者,累也。何以书?贤也。何贤乎荀息?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家氏曰:「君臣之分未定以前,杀之曰杀,簒立之公子尔;君臣之分既定以后,则其杀为弑矣。春秋于奚齐之死,书曰『杀其君之子奚齐』;至卓子之死,则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尝求其故,奚齐之死,君臣之分犹未定也;卓子之死,君臣之分已定矣。是以书法不同。」或曰:「君薨子立,君臣之分犹有未定乎?」曰:「奚齐之立,荀息一人立之尔,非臣民之所共戴。使里克于奚齐之既死,即率国人迎立公子在外长且贤者,以主社稷,则事正理顺,国人无不服。今乃坐视荀息遂非从邪,更立卓子,于君父既葬之后而杀之,则为弑矣。」春秋录大夫死节凡三,孔父、仇牧、荀息是也。孔父、仇牧之死,与其君皆死,死之正也。荀息者,从献公于昏,为骊戎女任托孤之寄,复不能其事,以身死之,曾何足恤,而与孔父、仇牧俱见録于春秋?诸儒未得其説,愚于公羊子之义有取焉。公羊于孔父曰:「可谓义形于色矣。」于仇牧曰:「可谓不畏强御矣。」于荀息则曰:「可谓不食其言矣。」盖荀息之死,以为合乎义,则未也。然则既许献公以死,虽欲不死,不可也。使荀息早知二子之立国人不与,而力辞托孤之▯,以悟其君,其君不能用,则是时有不必死矣。既不能正谏于其始,又为之任托孤之▯,虽临难茍免,其可得乎?圣人所取,特在于能不食言。若以事君大节而观,不免犹有所愧。胡氏曰:「按外传,克者,申生之傅也。骊姬将杀世子,而难里克,使优施饮之酒,而告之以其故。里克听其谋,乃欲以中立自免,称疾不朝。居三旬而难作,是谓持禄容身,速献公杀嫡立庻之祸。故成其君臣之名,正其弑逆之罪,虽欲辞而不受,其可得乎?使克明于大臣之义,据经廷诤,以动其君;执节不贰,固太子以携其党;多为之故,以变其志,其济则国之福也,其不济而死于其职,亦无歉矣。人臣所明者义,于功不贵幸而成;所立者节,于死不贵幸而免。克欲以中立期免,而亦终不能免,等死耳,不死于世子而死于弑君,其亦不知命之蔽哉!为人臣而不知《春秋》之义者,必陷于篡弑诛死之罪,克之谓矣。髙氏曰:「栁子厚曰:『《春秋》之进荀息,非圣人之情也,进荀息以甚茍免之恶也。』此言是矣。」愚按:管仲、荀息皆以所事不正,为人所杀,然荀息死之,管仲不死,夫子于《春秋》既书荀息之死以表其忠,于《论语》复称管仲之功而许其仁,何也?权子曰:「始与之同谋,遂与之同死,可也;知辅之争为不义,将自免以图后功,亦可也。若管仲者,所谓不死以图后功者也;若荀息者,所谓始与同谋遂与之同死者也。圣人之许与,各当其可而已矣。」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薛氏曰:「当时患有大于戎者,狄及晋、楚是也。晋灭虢、灭虞,狄尝入衞、迫邢,前年伐晋,近又灭温。召陵之后,楚灭▯、围许,岂可置而不图,舍强图弱?守衞果如是乎?所谓不务徳而勤逺畧,况许方患楚,而敺以伐戎,非用人之道也。」

  晋杀其大夫里克

九年,晋郤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入。齐隰朋帅师防秦师,纳晋惠公。秦伯谓郤芮曰:「公子谁恃?」对曰:「臣

译鲁僖公十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僖公前往齐国。

高氏说:“这是鲁僖公开始朝见齐国。鲁公朝见其他国家,史书都记载为‘如’,以彰显他离开国境。如果另有其他原因,就会记载那个原因,以加重他的罪责。比如纳聘、观社之类就是如此。《春秋》记载鲁公前往其他国家的有三十五次,前往周天子的京城只有一次,这又是为了谴责他朝见周天子过于简略。”

狄人灭掉了温国,温子逃奔到卫国。

狄人灭掉温国,是因为苏子没有信用。苏子背叛周王投靠狄人,却又不能在狄人那里立足,狄人攻打他,周王不救援,所以温国被灭。苏子逃奔到卫国。家氏说:“自从狄人灭掉卫国、邢国以来,逐渐强大起来,与荆楚交错成为中原的祸患。现在又灭掉温国,温国是靠近京畿的地方,由司寇苏公世代拥有。苏子背叛周王投靠狄人,却又不能在狄人那里立足,因此被狄人所吞并,苏子确实有罪。然而温国靠近周王,狄人攻打并灭掉了它,这难道不是霸主的责任吗?齐桓公每天以讨伐戎狄为事,却对狄人置之不问,这难道不是霸业衰落的征兆吗?”

晋国的里克杀死了他的国君卓子,以及他的大夫荀息。

公羊氏说:“‘及’,是连累的意思。为什么要记载?是因为荀息贤德。荀息有什么贤德?荀息可以说是没有违背自己的诺言。”家氏说:“君臣名分没有确定之前,杀死国君称为‘杀’,因为那只是篡位的公子罢了;君臣名分确定之后,那么他的杀害行为就称为‘弑’了。《春秋》对于奚齐的死,记载为‘杀其君之子奚齐’;到了卓子的死,则记载为‘晋里克弑其君卓’。我曾经探求其中的缘故,奚齐死的时候,君臣名分还没有确定;卓子死的时候,君臣名分已经确定了。所以书法不同。”有人问:“国君去世,儿子继位,君臣名分还有没有确定的时候吗?”回答说:“奚齐的继位,只是荀息一个人拥立的,并不是臣民共同拥戴的。假如里克在奚齐死后,立即率领国人迎接在国外年长且贤能的公子,来主持国家社稷,那么事情正当合理,国人没有不服从的。现在却坐视荀息坚持错误、顺从邪道,再次拥立卓子,在国君父亲已经安葬之后杀死他,这就是‘弑’了。”《春秋》记载大夫为节义而死共有三次,孔父、仇牧、荀息就是。孔父、仇牧的死,是和他们的国君一起死的,死得正当。荀息呢,是跟随晋献公陷入昏乱,接受了骊戎女子托付孤儿的重任,又不能办好这件事,最终以身殉职,这有什么值得怜悯的,却能和孔父、仇牧一起被《春秋》记载呢?各位儒生没有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对于公羊子的义理有所采纳。公羊氏对于孔父说:“可以说是正义表现在神色上了。”对于仇牧说:“可以说是不畏惧强暴了。”对于荀息则说:“可以说是没有违背诺言了。”大概荀息之死,如果认为符合道义,那还谈不上。然而既然已经答应晋献公以死相报,虽然想不死,也不行了。假如荀息早知这两个儿子继位国人不会赞同,而极力推辞托付孤儿的重任,以此开导他的国君,他的国君不采纳,那么当时就有不必死的理由了。既然不能在开始时进行正确的劝谏,又接受了托付孤儿的重任,即使面临危难想苟且偷生,难道能办得到吗?圣人所赞许的,特别在于他能不违背诺言。如果从侍奉国君的大节来看,不免还是有所愧疚。胡氏说:“查考《左传》,里克是申生的老师。骊姬将要杀害世子,却忌惮里克,让优施给里克喝酒,并告诉他其中的缘故。里克听从了他们的阴谋,于是想以中立来自我保全,称病不上朝。过了三十天祸难发生,这就是所谓的贪恋禄位、苟且容身,加速了晋献公杀害嫡子、立庶子的祸患。所以成就了君臣的名分,端正了弑逆的罪名,即使想推辞不接受,难道能办得到吗?假如里克明白大臣的道义,依据经典在朝廷上争辩,以打动他的国君;坚守节操不怀二心,稳固太子以牵制他的党羽;多方制造事端,以改变他的意志,成功则是国家的福气,不成功而死在职责上,也没有遗憾了。人臣所明白的是道义,在功业上不看重侥幸成功;所树立的是节操,在死亡上不看重侥幸免死。里克想以中立来期望免祸,但最终也不能免祸,同样是死,不死于世子而死于弑君,这也是不知道命运的限制啊!作为人臣而不知道《春秋》的道义,必定陷入篡位弑君、被诛杀的罪过,里克就是这样的人。”高氏说:“柳宗元说:‘《春秋》推崇荀息,不是圣人的本意,推崇荀息是为了更加凸显苟且免祸的恶行。’这话是对的。”我认为:管仲、荀息都是因为所侍奉的人不正,被人所杀,然而荀息死了,管仲没死,孔子在《春秋》中既记载荀息之死以表彰他的忠诚,在《论语》中又称赞管仲的功绩而许以仁德,为什么呢?权德舆说:“开始与他同谋,最终与他同死,是可以的;知道辅佐之争是不义的,将自我保全以图后来的功业,也是可以的。像管仲这样的人,就是所谓不死以图后来功业的人;像荀息这样的人,就是所谓开始同谋最终同死的人。圣人的赞许,各自恰当而已。”

夏季,齐侯、许男讨伐北戎。

薛氏说:“当时有比戎人更大的祸患,狄人以及晋、楚就是。晋国灭掉虢国、虞国,狄人曾经侵入卫国、逼近邢国,前年攻打晋国,最近又灭掉温国。召陵之盟之后,楚国灭掉顿国、包围许国,怎么能置之不理,舍弃强大的敌人去图谋弱小的敌人?守卫卫国果真像这样吗?这就是所谓不致力于德行而勤于远略,况且许国正遭受楚国的祸患,却驱使他去讨伐戎人,这不是用人之道啊。”

晋国杀掉了他的大夫里克。

鲁僖公九年,晋国的郤芮让夷吾用重金贿赂秦国以求回国。齐国的隰朋率领军队防备秦军,送晋惠公回国。秦伯对郤芮说:“公子依靠谁?”回答说:“臣

闻亡人无党,有党必有讐。夷吾弱不好弄,能鬬不过,长亦不改,不识其他。」公谓公孙枝曰:「夷吾其定乎?」对曰:「臣闻之,唯则定国。《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文王之谓也。又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无好无恶,不忌不克之谓也。今其言多忌克,难哉!」公曰:「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至是,周公忌父、王子党防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説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防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臣闻命矣。」伏剑而死。于是,防郑聘于秦,且谢缓赂,故不及。谷梁氏曰:「称国以杀,罪累上也。其以累上之辞言之者,杀之不以其罪也。」胡氏曰:「杀之不以其罪,柰何?里克所为弑,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也。』故杀之。若惠公既立,而谓克曰:『先君命大夫为世子傅,世子死非其罪,大夫不知恤;若奚齐者,既有先君之命矣,而大夫又杀之以及卓。大夫虽杀之,独不念先君之命乎?』则克必再拜而死,不复有言矣。惠公乃曰:『又将图寡人。』是杀之不以其罪也,故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愚按:既书弑君于前,既诛里克之为贼,复书杀大夫于后,以明惠公之不能讨其贼。《春秋》推见至隐,曲尽其情,故曰:「非圣人莫能修之也。」

译听说亡国的人没有党羽,有党羽就一定有仇敌。夷吾年少时不喜好嬉戏,与人争斗不过,长大后也不改变,不了解其他事情。」晋惠公对公孙枝说:「夷吾能安定吗?」公孙枝回答说:「我听说,只有遵循法则才能安定国家。《诗经》说:『无所不知,无所不晓,顺从帝王的法则。』这是赞美周文王的。又说:『不僭越不残害,很少有人不成为法则。』这就是说没有偏好没有厌恶,不猜忌不苛责的意思。现在他的话多猜忌苛责,很难啊!」晋惠公说:「猜忌就会多怨恨,又怎么能苛责?这是对我的利益。」到了这时,周公忌父、王子党、隰朋拥立晋侯。晋侯杀里克来取悦(秦穆公),将要杀里克,晋惠公派人对他说:「隰朋,如果这样,就达不到这个地步。虽然如此,你弑杀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作为你的国君,不也很难吗?」里克回答说:「没有废黜,国君怎么能兴起?想要加罪于人,还愁没有借口吗?我听从命令了。」伏剑而死。于是,隰朋到秦国聘问,并且谢罪延缓贿赂,所以没有来得及。谷梁氏说:「称国名来杀,罪责累及上级。用累及上级的言辞来说它,是因为杀他不符合他的罪过。」胡氏说:「杀他不符合他的罪过,为什么呢?里克所做的事,是为了重耳。夷吾说:『这又将杀我。』所以杀他。如果惠公已经即位,而对里克说:『先君命令大夫做世子的师傅,世子死不是他的罪过,大夫不体恤;至于奚齐,已经有先君的命令了,而大夫又杀他并牵连到卓子。大夫虽然杀了他,难道不念及先君的命令吗?』那么里克必定再拜而死,不再有话了。惠公却说:『又将图谋我。』这是杀他不符合他的罪过,所以称国名来杀而不除去他的官职。」我按:既然在前面记载弑君,既然诛杀里克作为贼人,又在后面记载杀大夫,以表明惠公不能讨伐他的贼人。《春秋》推究显现至深至隐,详尽地表达其情,所以说:『不是圣人不能修撰它。』

秋七月

  冬大雨雪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防郑父。

防郑之如秦也,言于秦伯曰:「吕甥、郤称、冀芮实为不从,若重问以召之,臣出晋君,君纳重耳,蔑不济矣。」冬,秦伯使泠至报问,且召三子。郤芮曰:「币重而言甘,诱我也。」遂杀防郑、祁举及里防之党。防豹奔秦,言于秦伯曰:「晋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民弗与也,伐之必出。」至是,晋侯使以防郑之乱来告。胡氏曰:防郑言于秦伯曰出晋君,则郑有罪矣,曷为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惠公以私意杀里克,故其党皆惧,郑之有此谋,由杀里克致之也。《春秋》以大义公天下为诛赏,故书法如此。其称国者,兼罪用事大夫不能格君心之非,至于多忌滥刑,危其国也。愚按:使惠公能申明二君之弑,正其罪以诛里克,则里克既甘心于死,不复有辞,而臣下莫不震慑恐惧,岂敢复有乱心?防郑之徒既保首领,而惠公长有晋国矣,安得滥刑至此,而烦《春秋》之屡书乎?

夏,公及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

髙氏曰:「公稔闻桓、庄之失而不改其辙,桓亲见二国之事而循其迹。姜氏妇人,何知焉?以齐桓、鲁僖两君相防,而使妇人厠于其间,何以视两国侍御仆从之臣乎?」张氏曰:「诸侯防伯主,而妇人与焉,君臣之大义、夷夏之大计,凡所当讲者,必有所不及,而般乐凟乱,浸淫日长。宜桓公自是伯业遂衰,而鲁僖之怠弃国政,亦自此始矣。」家氏曰:「桓公之始伯,偾齐女之无度,以哀姜为首戮,天下肃然,知人类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实在于是。齐襄、衞宣污染之习,为之一扫,庶乎古方伯之余烈矣。及其暮年,志得而骄,乃复与僖姜为阳谷与卞之防,伯业其衰矣乎!」或曰:「此齐侯之女,礼有归寜,今往防之,不亦可乎?」曰:「归寜当在国中,此疾驱于通道大都,非所谓寜也。伯者一举动,诸夏之所式仪,可不谨乎?故《春秋》书法,与禚防、祝享同,所以重戒于后。」

  秋八月大雩

  冬楚人伐黄

黄人不归楚贡,楚人伐黄。胡氏曰:按《谷梁子》曰:「贯之盟,管敬仲言于桓公:『江、黄逺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公不听,遂与之盟。管敬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闵之也。」逺国慕义,背逆即顺,所谓「出自幽谷,▯于乔木」,《春秋》之所取也。被兵城守,更厯三时,告命已至,而援师不出,则失救患分灾、攘外冦安中国之义矣。灭▯灭温皆不书伐,灭黄而必书者,罪桓公既与盟防而又不能救也。家氏曰:管仲之虑患可谓逺矣。方江、黄之始来盟,而已忧异时之不能救,其深思逺虑,岂与小智浅识之士朝不及夕者同日语乎?齐不得江、黄,无以制楚,故楚恨江、黄为最深。既灭▯以荡其藩墙,遂纵兵以溃其心腹,齐人卒不能遣偏师之援,坐视其亡。然则灭黄者,齐也,非楚也。阳谷之防于贯之盟,本以求中国之援,反以是速其亡,悲夫!自是而后,诸侯日散,伯业日衰,无足称者矣。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灭黄

黄人恃诸侯之睦于齐也,不共楚职,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夏,楚灭黄。谢氏曰:「黄人尝受盟于齐矣,及楚之伐黄也,齐不救,故楚灭黄。书贯之盟、阳谷之防于前,书伐黄、灭黄于后,齐桓方伯之职不脩见矣。」胡氏曰:「《春秋》灭人之国,其罪则一,而见灭之君,其例有三:以归者,既无死难之节,又无克复之志,贪生畏死,甘就执辱,其罪为重,许、斯顿防之类是也;出奔者,虽不死于社稷,有兴复之望焉,托于诸侯,犹得寓礼,其罪为轻,▯子、温子之类是也;若夫国灭死于其位,是得正而毙焉者矣,于礼为合,于时为不幸,若江、黄二国是也。其书灭者,见楚人之强,罪列国之弱,责方伯连帅之不脩其职,使小国贤君不得其所,公羊子所谓亡国之善辞、上下之同力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

  春秋阙疑

译秋季七月。

冬季大雨雪。

十一年春季,晋国杀死了大夫防郑父。

防郑出使秦国时,对秦穆公说:“吕甥、郤称、冀芮确实是造成国家不听从命令的原因,如果以厚重的礼物去召他们来,我让晋君出逃,您接纳重耳,没有不成功的。”冬季,秦穆公派泠至回访晋国,并召见这三个人。郤芮说:“礼物厚重而言辞甘甜,这是引诱我们。”于是杀死了防郑、祁举以及里防的党羽。防豹逃奔到秦国,对秦穆公说:“晋君背弃了强大的主君而忌讳小的怨恨,民众不会支持他,讨伐他,他一定会出逃。”到了这时,晋君因为防郑作乱的缘故来告知(周天子)。胡氏说:防郑对秦穆公说让晋君出逃,那么防郑就有罪了,为什么称国名来杀他而不除去他的官职?惠公凭私意杀死了里克,所以他的党羽都感到恐惧,防郑有这样的阴谋,是由杀里克导致的。《春秋》以大义公天下作为诛杀奖赏的标准,所以书法如此。称国名,是兼罪执政大夫不能纠正君心的错误,以至于多疑滥刑,危害国家。我按:假如惠公能申明两位君主被弑的真相,正定罪责来诛杀里克,那么里克既甘心受死,不再有什么借口,而臣下无不震慑恐惧,怎敢再有叛乱之心?防郑之徒既保全了性命,而惠公长久拥有晋国了,怎会滥刑到这种地步,而烦劳《春秋》屡次记载呢?

夏季,鲁僖公和夫人姜氏在阳谷会见齐侯。

髙氏说:“鲁僖公熟闻桓公、庄公的过失而不改正其道路,齐桓公亲眼见到两国的事情而沿袭其踪迹。姜氏是妇人,懂得什么呢?让齐桓、鲁僖两位君主相会,而让妇人夹杂其间,怎么看待两国的侍御仆从之臣呢?”张氏说:“诸侯会见霸主,而妇人参与,君臣的大义、夷夏的大计,凡是应当讲论的,必定有所不及,而淫乐混乱,日益滋长。难怪桓公从此霸业遂衰,而鲁僖公怠弃国政,也从此开始了。”家氏说:“桓公开始称霸时,因齐女无度而败坏,以哀姜为首要诛杀对象,天下肃然,知道人类之所以异于禽兽的,实在在于此。齐襄公、卫宣公污染的风气,为之一扫,差不多是古方伯的余烈了。到了晚年,志得意满而骄傲,于是又与僖姜在阳谷和卞地相会,霸业大概衰败了吧!”有人说:“这是齐侯的女儿,礼制有归宁,现在前往会见,不也可以吗?”回答说:“归宁应当在国都之中,这是在通道大都疾驰,不是所谓的安宁。霸主的一举一动,是诸夏所效法的仪范,能不谨慎吗?所以《春秋》书法,与禚防、祝享相同,用来重重警戒后人。”

秋季八月大旱求雨。

冬季楚国人讨伐黄国。

黄国人不归还楚国的贡品,楚国人讨伐黄国。胡氏说:按照《谷梁传》说:“贯之盟,管敬仲对桓公说:‘江、黄遥远而靠近楚国,楚国是逐利的国家,如果讨伐而不能救援,那么就无法统领诸侯了。’桓公不听,于是与他们结盟。管敬仲死后,楚国讨伐江国灭掉黄国,桓公不能救援,所以君子怜悯他们。”远方国家仰慕道义,背离逆命就顺从,所谓‘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是《春秋》所赞许的。遭受兵祸筑城守卫,经历三个季节,告急的命令已经到达,而援军不出,就失去了救援患难分担灾祸、抵御外寇安定中原的道义了。灭弦灭温都不记载讨伐,灭黄却必定记载,是罪责桓公既与他们结盟相会而又不能救援。家氏说:管仲的忧虑祸患可以说很深远了。正当江、黄刚开始来结盟时,就已经担忧将来不能救援,他的深思远虑,岂能与小智浅识之士朝不保夕的人同日而语呢?齐国得不到江、黄,无法制约楚国,所以楚国对江、黄怨恨最深。既灭掉弦国以扫荡其藩篱,于是纵兵以溃其心腹,齐国人最终不能派遣偏师救援,坐视其灭亡。那么灭掉黄国的,是齐国,不是楚国。阳谷的相会在贯之盟之后,本是为了寻求中原的援助,反而因此加速其灭亡,可悲啊!从此以后,诸侯日渐离散,霸业日渐衰微,没有值得称道的了。

十二年春季,周历三月庚午日,发生日食。

夏季楚国人灭掉黄国。

黄国人倚仗诸侯与齐国和睦,不供给楚国的职贡,说:“从郢都到我们九百里,怎么能害我们?”夏季,楚国灭掉黄国。谢氏说:“黄国人曾经受盟于齐国了,等到楚国讨伐黄国时,齐国不救援,所以楚国灭掉黄国。前面记载贯之盟、阳谷之会,后面记载伐黄、灭黄,齐桓公方伯的职责不修明就显现了。”胡氏说:“《春秋》灭人国家,其罪则一,而被灭的君主,其例有三:以归者,既无死难的节操,又无克复的志向,贪生怕死,甘愿受执辱,其罪为重,许、顿等国就是这类;出奔者,虽不死于社稷,有兴复的希望,依托于诸侯,犹得寓礼,其罪为轻,弦子、温子就是这类;至于国家灭亡死在其位,这是得正而毙的,于礼为合,于时为不幸,像江、黄两国就是这类。记载灭,是显示楚人的强大,罪责列国的弱小,责备方伯连帅不修明其职责,使小国贤君不得其所,公羊子所谓亡国之善辞、上下之同力也。”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丁丑日陈侯杵臼去世。

《春秋》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