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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阙疑二十三

春秋阙疑卷二十一    元 郑玉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17–228 段

爲厥貉之次,宋、郑、陈皆背晋而即楚,独鲁使叔彭生防郤缺于承筐,鲁可谓知所从矣。今文公复如晋,及晋侯盟。于是卫侯于其往而防之于沓,郑伯及其还而防之于棐,俱以鲁爲介而求成于晋。彼非有惧于晋也,鲁君介然不忍即夷,而有以感其羞恶之心也。是时晋已失诸侯,因叔仲之往防,鲁君之特盟,而诸侯散者复合,明年遂防于新城,鲁爲倡也。」高氏曰:「郑、卫舍晋而从楚,岂得已哉?强弱之势不敌,灭亡之征可待,始爲一时之计尔,而晋未之察。季文子相鲁侯,爲之请成,以舒两国之祸。《春秋》善和难,故详志之,且见公一出而二国附如此。惜乎其自怠也。」

译在厥貉之会,宋、郑、陈都背离晋国而依附楚国,唯独鲁国派遣叔彭生在承筐防备郤缺,鲁国可以说是知道该追随谁了。如今文公又前往晋国,与晋侯结盟。这时卫侯在他前往时防备他在沓,郑伯在他返回时防备他在棐,都以鲁国作为中介而向晋国求和。他们并不是害怕晋国,而是鲁君坚定地不忍心顺从夷狄,从而激发了他们的羞恶之心。当时晋国已经失去了诸侯的拥戴,因为叔仲前往防备、鲁君单独结盟,离散的诸侯又重新聚合,第二年就在新城防备,鲁国是倡导者。高氏说:“郑、卫舍弃晋国而跟随楚国,难道是不得已吗?强弱之势不相匹敌,灭亡的征兆可以等待,起初只是一时的计策罢了,而晋国没有察觉。季文子辅佐鲁侯,为他们请求和解,以缓解两国的祸患。《春秋》赞许和解危难,所以详细记载,并且显示鲁君一出而两国依附如此。可惜他们自己懈怠啊。”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来讨,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高氏曰:「邾人特以使人不敬,遽兴兵以伐人之国,则已甚焉。邾人来也,不敢近我,止伐南鄙而已。鲁之报也,往伐其国,则又甚焉。」家氏曰:「鲁以七年伐邾,取须句,邾人不能报。至是忽兴南鄙之师,传谓鲁人吊丧不敬,邾以是来讨。彼小国,安敢责礼于大国?亦修怨耳。《春秋》聨书,所以交致其责。」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子叔姬妃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六月,公防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从于楚者,服且谋邾也。谢氏曰:「新城之盟,晋爲盟主,大夫不可先诸侯,故晋赵盾叙曹伯下。」谷梁氏曰:「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程子曰:「诸侯始防,议合而后盟。盟者志同,故书同,同惧楚也。」胡氏曰:「志诸侯同欲,非强之也。而宋公、陈侯、郑伯在焉,则知楚次厥貉,三国虽从,诚有弗获已者,削而不书,盖恕之也。蔡不与盟,果有背晋即楚之实矣。夷攷晋楚行事,未有以大相远,而《春秋》予夺如此者。荆楚僭王,若与同好,陵蔑中华,是将代宗周爲共主,君臣之义灭矣,可不谨乎?」薛氏曰:「践土之防,十九年矣。晋士谷再合诸侯,而功不就,虽尝溃沈而不救江之灭。九年,楚复伐郑,故诸侯惧而同此盟。晋侯怠而大夫主之,宜其不能振也。」陈氏曰:「向也扈之盟不序诸侯,此其复序何?诸夏之志也。晋救江无功,救郑无功,与秦亟战,而楚浸强,交聘于中国,得蔡,次厥貉矣,而晋遂不竞。于是公朝晋,卫侯来防公,还自晋,郑伯来防,诸夏之惧矣。汲汲于晋而爲此盟,如之何勿序也?以诸夏汲汲于晋也,而徒以赵盾主是盟,书曰『同盟』,同众辞也。自幽以来未之有也,则不与晋以主是盟之辞也。」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谷梁氏曰:「孛之爲言犹茀也。」高邮孙氏曰:「星孛之异,经书之者三,而皆曰有者,不宜有之辞,且不知其孛者何星,阙所不知也。」胡氏曰:「孛者,恶气所生,闇乱不明之貌也。入于北斗者,斗有环域,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先代之后;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纪纲,祯祥妖孽随其所感,先事而着。后三年,宋弑昭公;又二年,齐弑懿公;又二年,晋弑灵公。此三君者,皆违道失德而死于乱,符叔服之言。天之示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

  公至自防

高氏曰:「晋人因新城之盟,遂以诸侯之兵纳捷菑,而此先致公者,见诸侯皆使卿行也。自是公出皆致矣。」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晋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晋。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辞顺而弗从,不祥。」乃还。高氏曰:「捷菑爲人之子,去君父而奔他国,又欲借他国之兵以归篡其兄,罪不容诛,故不系之邾。也纳者,不当纳之辞。」胡氏曰:「在《易》《同人》之九四曰:『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其赵盾之谓矣。圣人以改过爲大,过而不改,将文过以遂非,则有怙终之刑;过而能悔,不贰以远罪,则有迁善之美。其曰『弗克纳』,见私欲不行,可以爲难矣。然则何以称人?大夫而置诸侯,非也。闻义能徙,故爲之讳。内以讳爲贬,外以讳爲善。」高邮孙氏曰:「《春秋》之义,可责者责之,不可责者不责之。《春秋》纳诸侯者,盖皆书其君与其臣之帅师也。公伐齐纳子纠,楚子围陈纳顿子于顿,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瞆于戚。不书其君,即书其臣,未有贬之曰人者

译鲁宣公十四年春,周历正月,鲁宣公从晋国回来。

邾国人攻打鲁国南边的边境,鲁国的叔彭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邾文公去世时,鲁宣公派使者去吊唁,态度不恭敬。邾国人前来讨伐,攻打鲁国南边的边境,所以惠伯叔彭生攻打邾国。高氏说:“邾国人仅仅因为使者不恭敬,就立刻兴兵攻打别国,这就太过分了。邾国人前来,不敢靠近鲁国都城,只是攻打南边边境罢了。鲁国的报复,前往攻打邾国都城,这就更加过分了。”家氏说:“鲁国在七年攻打邾国,夺取须句,邾国人不能报复。到了这时忽然兴起攻打南边边境的军队,传文说鲁国人吊丧不恭敬,邾国因此前来讨伐。那是小国,怎敢向大国要求礼节?也是借机报复旧怨罢了。《春秋》将两件事连在一起记载,是为了互相指责他们的过错。”

夏五月乙亥日,齐昭公潘去世。

子叔姬嫁给齐昭公为妃,生了舍。叔姬不受宠爱,舍没有威望。公子商人多次在国内施恩,并且广招士人,耗尽家财,向公家官员借贷来维持。夏五月,昭公去世,舍即位。

六月,鲁宣公与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国的赵盾相会。癸酉日,在新城结盟。

跟随楚国的人,臣服并且谋划攻打邾国。谢氏说:“新城之盟,晋国是盟主,大夫不能排在诸侯前面,所以晋国赵盾排在曹伯后面。”谷梁氏说:“同,是有共同之处,共同排斥楚国。”程子曰:“诸侯初次相会,商议合作然后结盟。盟是意志相同,所以记载‘同’,是共同畏惧楚国。”胡氏说:“表明诸侯意愿相同,不是强迫他们的。而宋公、陈侯、郑伯都在其中,就知道楚国在厥貉驻扎,这三个国家虽然跟随,确实有不得已的情况,删削而不记载,大概是宽恕他们。蔡国不参与结盟,果然有背离晋国投靠楚国的实情了。考察晋楚的行事,没有相差太远的,而《春秋》的褒贬却如此不同。荆楚僭越称王,如果与他们交好,欺凌蔑视中原,将要取代周天子成为共主,君臣的道义就灭绝了,能不谨慎吗?”薛氏说:“践土之会,已经十九年了。晋国士谷再次会合诸侯,而功业没有成就,虽然曾经溃败沈国而不救江国的灭亡。九年,楚国又攻打郑国,所以诸侯畏惧而结此盟。晋侯懈怠而由大夫主持,适宜其不能振兴。”陈氏说:“以前扈之盟不排列诸侯次序,这里再次排列次序是什么缘故?是中原各国的意愿。晋国救江国无功,救郑国无功,与秦国多次交战,而楚国逐渐强大,与中原各国交往聘问,得到蔡国,在厥貉驻扎了,而晋国于是不能竞争。于是鲁公朝见晋国,卫侯来会见鲁公,从晋国回来,郑伯来会见,中原各国畏惧了。急切地依附晋国而结此盟,怎么能不排列次序呢?因为中原各国急切地依附晋国,而仅仅由赵盾主持此盟,记载说‘同盟’,是共同众人的辞令。自从周幽王以来没有这样的事,那么不给予晋国主持此盟的辞令。”

秋七月,有彗星进入北斗七星。

周的内史叔服说:“不出七年,宋、齐、晋的国君都将死于动乱。”谷梁氏说:“孛的意思就像遮蔽一样。”高邮孙氏说:“星孛的异象,经书记载的有三次,而都说‘有’,是不应该有这种事的辞令,并且不知道孛的是哪颗星,对不知道的地方存疑。”胡氏说:“孛,是恶气所生,昏暗混乱不明的样子。进入北斗七星,北斗有环绕的区域,是天上的三辰纲纪之星。宋,是先代之后;齐、晋,是天子的方伯,中原的纲纪,吉祥妖孽随着他们所感应的,事先就显现。后三年,宋国弑杀昭公;又二年,齐国弑杀懿公;又二年,晋国弑杀灵公。这三个国君,都违背道义失去德行而死于动乱,应验了叔服的话。上天向人显示征兆明显了,史官的占卜明白了。”

鲁宣公从相会的地方回来。

高氏说:“晋国人趁着新城之盟,就用诸侯的军队拥立捷菑,而这里先记载鲁公回来,是表明诸侯都派遣卿大夫前往。从此以后鲁公外出都记载回来。”

晋国人拥立捷菑到邾国,没能成功。

邾文公的原配齐姜生了定公,二妃晋姬生了捷菑。文公去世,邾国人拥立定公,捷菑逃奔晋国。晋国赵盾率领诸侯的军队八百辆战车拥立捷菑到邾国。邾国人推辞说:“齐姜所生的捷菑年长。”宣子说:“推辞的理由顺理成章而不听从,不吉祥。”于是返回。高氏说:“捷菑作为别人的儿子,离开君父而逃奔他国,又想借他国的军队回来篡夺哥哥的位子,罪不容诛,所以不归属到邾国。纳,是不应当拥立的辞令。”胡氏说:“在《易经》《同人》卦的九四爻说:‘登上城墙,不能攻克,吉祥。’《象传》说:‘登上城墙,道义上不能攻克。其吉祥,是因为困顿而返回正道。’这就是说的赵盾吧。圣人以改过为最大,有过错而不改,将掩饰过错以遂行非义,就有怙恶不悛的刑罚;有过错而能悔改,不重复以远离罪恶,就有迁善的美德。说‘没能拥立’,表明私欲没有实行,可以认为是难能可贵了。然而为什么称‘人’?大夫而置诸侯于不顾,是不对的。听闻道义能迁徙,所以为他隐讳。对内以隐讳为贬斥,对外以隐讳为褒善。”高邮孙氏说:“《春秋》的道义,可以责备的就责备,不可责备的不责备。《春秋》拥立诸侯的,大概都记载其国君与其臣帅师。鲁公攻打齐国拥立子纠,楚子围攻陈国拥立顿子到顿,齐国高偃率领军队拥立北燕伯到阳,晋国赵鞅率领军队拥立卫世子蒯瞆到戚。不记载其国君,就记载其臣,没有贬斥称为‘人’的。”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非其君则臣也,然而不书其名,则曰人者,岂以晋人知捷菑之不可纳,畏义而反,不敢以兵加邾,焉爲可责而责之欤?用兵者多矣,齐桓之师则贬之;纳君者多矣,晋弗克纳则贬之,可责者然后责之也。」

译“晋国人想把捷菑送回邾国,但没有成功”,这指的是邾国的国君或者臣子,然而史书不记载他们的名字,而称他们为‘人’,难道是因为晋国人知道捷菑不能被接纳,畏惧道义而返回,不敢对邾国动武,因此值得责备而加以责备吗?用兵的人很多,齐桓公的军队却被贬斥;拥立国君的人很多,晋国未能成功拥立却被贬斥,只有那些值得责备的才加以责备。”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穆伯之从已氏也,鲁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于莒而求复,文伯以爲请。襄仲使无朝,听命,复而不出。三年而尽室以复适莒。文伯疾而请曰:「谷之子弱,请立难也。」许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请重赂以求复,惠叔以爲请,许之。将来,九月卒于齐,告丧请葬,弗许。谷梁氏曰:「奔大夫不言卒,而言卒何也?爲受其丧,不可不卒也。其地,于外也。」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

秋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而让元。元曰:「尔求之久矣,我能事尔,尔不可使多蓄憾,将免我乎?尔爲之。」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爲政也,终不曰「公」,曰「夫已氏」。谷梁氏曰:「舍立未逾年,其曰君,何也?成舍之爲君,所以重商人之弑也。」愚按:州吁、商人皆弑君之贼,州吁则削其属籍,不书公子;商人则存其属籍,书公子者,圣人岂无意乎?盖削其属籍,使人有所畏而不敢爲欲天下之絶是祸也;存其属籍,使人有所感而不忍,欲天下之无是祸也。不削之于前,则无以杜乱臣贼子篡弑之萌;不存之于后,则无以启天下后世悔悟之念。春秋多变例,非圣人孰能修之?

  宋子哀来奔

宋高哀爲萧封人,以爲卿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左氏曰:「书『宋子哀来奔』,贵之也。」高邮孙氏曰:「春秋出奔之大夫,未有以字书者,而子哀之奔特书其字。考之于经,明年宋弑其君,而左氏以爲不义宋公而出。然则子哀见其国之将乱,不忍食其禄而无救其祸,于是违而去之。春秋以爲得去就之分,故贤而字之也。」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

单伯如齐请子叔姬,齐人执之,又执子叔姬。高氏曰:「商人弑其君而囚其母,又怒单伯之来请,因诬单伯以淫子叔姬而并执之。春秋两书『齐人执』者,不可及也。不可及者,所以明单伯、子叔姬之无是事也。别而言之,若二事焉,所以重齐人之罪恶也。明年书单伯至自齐,又书齐人来归子叔姬,则知齐人执之者,诬也。然圣人不直书商人执,而以『齐人执之』爲辞,何也?商人罪恶已着矣,齐人不能讨弑君之贼,俱北面而事之,又听执其君母而加汚辱之名,则党恶之罪均不可赦,故两书其人,所以穷逆贼之党与而治之也。」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爲单伯与子叔姬故也。张氏曰:「鲁不能闲暇明政刑以义讨齐,而反因晋以求于齐,行父爲大夫不能请讨弑君之贼,晋爲盟主不能奉天讨于商人,皆罪也。」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宋华耦来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防,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爲敏。谷梁氏曰:「司马,官也,其以官称,无君之辞也。」家氏曰:「《春秋》书宋司马华孙来盟,言不以君命至也。」谢氏曰:「华孙安暴君之朝,食汚君之禄,进无直谏之忠,退无洁身之义,奸邪同党,爲昭公以国事来盟,书华孙,贬之也;书司马,着其失职也。华氏孙名,左氏以爲字,误矣。」

  夏曹伯来朝

刘氏权衡》曰:「《周礼》大行人之职曰:『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愚按:春秋书此,以起齐人伐曹入郛之文,且爲不能以礼自守,而妄悦于人以招祸乱者之戒。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齐人或爲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爲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葬视共仲。声已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絶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説帅兄弟以哭之。许氏曰:「以敖之丑奔,而录卒,录其丧归,《春秋》爲之屡见于经者,以文伯、惠叔之哀诚无已也。《易》曰:『有子考无咎。』《书》曰:『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

译九月甲申,公孙敖在齐国去世。

穆伯跟随已氏时,鲁国人立文伯为继承人。穆伯在莒国生了两个儿子,便请求回国,文伯为此向他请求。襄仲让他不要上朝,听从命令,让他回国但不让他出仕。过了三年,穆伯带着全家回到莒国。文伯生病时请求说:“我的儿子还年幼,请立难为继承人。”襄仲答应了。文伯去世后,立惠叔为继承人。穆伯请求用厚重的贿赂以求回国,惠叔为此向他请求,襄仲答应了。穆伯将要回来时,九月在齐国去世,报告死讯并请求安葬,鲁国不允许。谷梁氏说:“出奔的大夫不说‘卒’,这里说‘卒’是为什么呢?因为接受了他们的丧事,不可以不说‘卒’。提到地点,是因为他在国外。”

齐公子商人杀了他的国君舍。

秋七月乙卯夜,齐国的商人杀了舍,并把君位让给元。元说:“你追求君位已经很久了,我能侍奉你,但你不可让怨恨积累太多,难道你想免除我吗?你来做吧。”齐国人拥立懿公,派使者来报告祸难。齐公子元不顺从懿公的执政,始终不称他为“公”,而称他为“夫已氏”。谷梁氏说:“舍即位没有超过一年,称他为‘君’,是为什么呢?是成全舍作为国君的身份,以此来加重商人弑君的罪行。”我按:州吁、商人都是弑君的贼人,州吁则削去其属籍,不称公子;商人则保留其属籍,称公子,圣人难道没有用意吗?大概削去其属籍,使人有所畏惧而不敢为,是想让天下杜绝这种祸患;保留其属籍,使人有所感念而不忍心,是想让天下没有这种祸患。不在前面削去,就无法杜绝乱臣贼子篡弑的萌芽;不在后面保留,就无法开启天下后世悔悟的念头。《春秋》多有变例,除了圣人谁能修撰呢?

宋子哀来投奔。

宋国的高哀担任萧地的封人,认为做卿是不义的,因不满宋公而出逃,于是来投奔。左氏说:“记载‘宋子哀来奔’,是尊重他。”高邮孙氏说:“《春秋》中出奔的大夫,没有用字来记载的,而子哀出奔特别记载了他的字。考察经文,第二年宋国杀了他们的国君,而左氏认为他是因为不满宋公而出逃。那么子哀看到国家将要动乱,不忍心吃着俸禄而不拯救祸患,于是违背而去。《春秋》认为他懂得去留的分寸,所以贤视他而用字记载。”

冬天,单伯前往齐国。齐国人捉拿了单伯。齐国人捉拿了子叔姬。

单伯前往齐国请求接回子叔姬,齐国人捉拿了他,又捉拿了子叔姬。高氏说:“商人杀了他的国君却囚禁他的母亲,又恼怒单伯前来请求,于是诬陷单伯与子叔姬有淫乱之事,一并捉拿。《春秋》两次记载‘齐人执’,是因为齐人的行为不可理喻。不可理喻,是为了表明单伯、子叔姬没有这样的事。分开来说,像是两件事,是为了加重齐人的罪恶。第二年记载单伯从齐国回来,又记载齐国人送还子叔姬,就知道齐国人捉拿他们是诬陷。然而圣人不直接记载商人捉拿,而用‘齐人执之’的说法,是为什么呢?商人的罪恶已经昭著,齐国人不能讨伐弑君的贼人,反而一起北面侍奉他,又听任他捉拿国君的母亲并加上污辱的名声,那么同党作恶的罪过同样不可赦免,所以两次记载‘齐人’,是为了穷究逆贼的党羽而惩治他们。”

十五年春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这是因为单伯和子叔姬的缘故。张氏说:“鲁国不能闲暇明察政刑以义讨伐齐国,反而依靠晋国向齐国求情,行父作为大夫不能请求讨伐弑君的贼人,晋国作为盟主不能奉行天讨于商人,都是罪过。”

三月,宋国司马华孙来结盟。

宋国的华耦来结盟,鲁公与他宴饮,他推辞说:“我的先臣督,得罪了宋殇公,名字在诸侯的禁令中,我继承他的祭祀,怎敢辱没您?请让我向副使接受命令。”鲁国人认为他敏捷。谷梁氏说:“司马,是官职,用官职称呼,是没有国君的命令的说法。”家氏说:“《春秋》记载宋司马华孙来盟,是说他没有带着国君的命令到来。”谢氏说:“华孙安于暴君的朝廷,吃着污君俸禄,进没有直谏的忠诚,退没有洁身的道义,与奸邪同党,为了昭公以国事来结盟,记载华孙,是贬低他;记载司马,是彰显他失职。华氏的孙子名耦,左氏认为是字,错了。”

夏天,曹伯来朝见。

刘氏《权衡》说:“《周礼》大行人的职责说:‘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世互相朝见。’”我按:《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引出齐人讨伐曹国进入外城的记载,并且作为不能以礼自守,而妄图取悦他人以招致祸乱的警戒。

齐国人送还公孙敖的灵柩。

齐国人有人为孟氏谋划说:“鲁国是你们的亲人,装饰棺材放在堂阜,鲁国一定会取回。”听从了这个建议。卞地的人报告了这件事。惠叔还在哀毁,为此请求,站在朝廷等待命令。襄仲答应了,取回灵柩并停殡。齐国人送灵柩。安葬的规格参照共仲。声已不去看,在堂上设帷帐哭泣。襄仲想不哭。惠伯说:“丧礼是亲情的终结。虽然不能开始,善终是可以的。史佚有话说:‘兄弟致力美好。救济匮乏、祝贺善事、吊唁灾难、祭祀恭敬、丧事悲哀,情感虽然不同,不要断绝爱亲的道义。’你不要失道,对人有什么怨恨?”襄仲高兴,率领兄弟去哭丧。许氏说:“因为公孙敖丑恶地出奔,而记载他去世,记载他的灵柩归国,《春秋》为他屡次见于经文,是因为文伯、惠叔的哀诚没有止息。《易经》说:‘有子考无咎。’《尚书》说:‘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

。』故圣人以敖着教焉。」张氏曰:「赵鞅之誓师曰:『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素车朴马,无入于兆。』此公孙敖之葬礼,孝子慈孙所不能改者与?」

译。』所以圣人用公孙敖的事例来教导人们。」张氏说:「赵鞅誓师时说:『棺木只有三寸厚,不设置内外棺,用素车和朴马,灵柩不得进入祖坟。』这难道是公孙敖的葬礼,连孝子慈孙都不能改变的吗?」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单伯至自齐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高氏曰:「内大夫爲他国所执而见释者,皆书其至,以见执非其罪,且执之书,则其归不得不着也。」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许氏曰:「言伐言入,甚之也。」师氏曰:「以蔡从楚,背中国而即夷狄,固天下之罪人。主盟者从而问罪,是有辞以伐之,似矣。然不防诸侯而独以大夫往,则是主盟之事,不惟晋自擅行,又且专行于晋之大夫,此皆晋灵不能绍霸而政在大夫之过也。」陈氏曰:「自伐书阳处父,入书郤缺,侵书赵穿,由是凡役书大夫,虽大夫自爲战,书大夫;甚者大夫与君战,亦书大夫,是经之变文也。」

秋,齐人侵我西鄙。季孙行父如晋。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冬,十有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防。陈氏曰:「此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也,曷爲不序?散辞也。新城之盟不可以不序,徒以诸夏之志焉耳,而晋侯不出,于是楚霸成,而顷王崩,葬不见于《春秋》,诸侯无统纪甚矣,故终灵公之篇,凡合诸侯,皆散辞。」家氏曰:「齐商人弑其君,执其君之母,晋人讨之,师直辞壮,何患不克?今以讨召诸侯,以赂释篡贼,由晋灵幼弱不君,赵盾怙权自私,导其君以贿,晋灵岂知爲此乎?《春秋》于是不书『晋防诸侯于扈』,而书『诸侯盟于扈』,削晋霸而同之于诸侯,其贬晋也大矣。」师氏曰:「不序诸侯,以诸侯之所爲不足序,而主盟者不足以令诸侯也。」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高氏曰:「晋防诸侯,盟于扈,受齐赂而不伐齐,故齐人自归子叔姬,以解诸侯之意。凡内女见黜,皆书来归,罪在姬也。此书齐人来归者,罪在齐人也。」家氏曰:「书齐人执子叔姬,齐人归子叔姬,闵姬而病鲁也。」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已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已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高氏曰:「诸侯爲扈之防,不能讨齐国弑君之贼,反受其赂而还,是成商人之爲君也,故自此遂书齐侯,以罪诸国之防于扈者。」谢氏曰:「书侵书入,罪之也;书遂,着暴也。」陈氏曰:「一役而再有事,不悉书也。茍悉书也,则以遂言之。兵事言遂,必天下之大故也。此其言遂何?齐始败夏盟也。」许氏曰:「鲁尽礼于晋而见侵,弗恤;曹修礼于鲁而被伐,莫救。此仁义之所以日坏,而兵革之所以方兴也。」

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防齐侯于阳谷,请盟,齐侯不肻曰:「请俟君间。」高氏曰:「以行父当齐侯,宜齐侯弗肻与盟也,而曰弗及者,耻也,内辞也。」谢氏曰:「阳谷之防文公遣大夫出盟大国,至使失欢于齐,将以保国,而反以危国,书弗及盟,危之也。危之,着文公之倦于政也。」家氏曰:「《春秋》备书行父、襄仲如齐、如晋,请援乞盟,辞繁而不厌者,哀鲁国之无人,坐视逆商慿陵,莫如之何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疾也。程氏学曰:古者颁告朔于邦国,诸侯受而藏之祖庙,每月朔朝于庙,告而行之。然则朝庙者,谓告月也。谷梁曰:公四不视朔,公不臣也,以公爲厌政已甚矣。高氏曰:前此未有书不视朔者,若其有疾,则亦常事不书耳。此特书者,见公非有疾而然也。张氏曰:文公自是因循不讲告朔之礼,以致余公不复举行,所以定哀之时,圣人有「我爱其礼」之言,羊存而礼废,其必始于此矣。

译六月辛丑朔,发生日食,击鼓,在社庙用牲祭祀。

单伯从齐国回来

齐国人答应释放,单伯请求后赦免了他们,让他们来传达命令。高氏说:“国内的大夫被他国拘捕而后被释放的,都记载其归来,以表明被拘捕并非其罪过,而且既然记载了被拘捕,那么其归来也就不得不显著记载了。”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进入蔡国

新城之盟,蔡国没有参加。晋国郤缺率领上军、下军讨伐蔡国,说:“国君势弱,不可以懈怠。”戊申日,进入蔡国,迫使蔡国订立城下之盟后返回。许氏说:“既说讨伐又说进入,是加重语气。”师氏说:“因为蔡国跟随楚国,背离中原而亲近夷狄,本来就是天下的罪人。主持盟会的人从而问罪,是有理由讨伐的,似乎合理。然而不防备诸侯而只派大夫前往,那么主持盟会的事,不仅是晋国擅自行动,而且专断于晋国的大夫,这都是晋灵公不能继承霸业而政令在大夫手中的过错。”陈氏说:“自从讨伐记载阳处父,进入记载郤缺,侵伐记载赵穿,从此凡是军事行动都记载大夫,即使大夫自己作战,也记载大夫;甚至大夫与国君作战,也记载大夫,这是《春秋》的变文。”

秋天,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季孙行父前往晋国。冬天,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秋天,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所以季文子向晋国报告。冬天,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在扈地结盟,重申新城之盟,并且谋划讨伐齐国。齐国人贿赂晋侯,所以没有成功就返回了。于是有了齐国的祸难,因此鲁公没有防备。陈氏说:“这是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为什么不按次序排列?这是散列的辞令。新城之盟不可以不按次序排列,只是以诸夏的志向罢了,而晋侯没有出席,于是楚国的霸业成就,而周顷王去世,葬礼没有记载在《春秋》中,诸侯没有统纪严重了,所以直到灵公的篇章,凡是会合诸侯,都是散列的辞令。”家氏说:“齐商人杀害他的国君,拘捕他的国君的母亲,晋国人讨伐他,军队正义言辞壮烈,何必担心不成功?现在以讨伐召集诸侯,以贿赂释放篡位的贼人,由于晋灵公年幼懦弱不像国君,赵盾倚仗权势自私,引导他的国君受贿,晋灵公哪里知道这样做呢?《春秋》因此不记载‘晋国在扈地防备诸侯’,而记载‘诸侯在扈地结盟’,削去晋国的霸权而将其等同于诸侯,对晋国的贬斥很大了。”师氏说:“不按次序排列诸侯,因为诸侯的行为不值得按次序排列,而主持盟会的人不足以号令诸侯。”

十二月,齐国人送还子叔姬

高氏说:“晋国在扈地防备诸侯,接受齐国的贿赂而不讨伐齐国,所以齐国人自己送还子叔姬,以解除诸侯的怨恨。凡是国内的女子被废黜,都记载送还,罪过在姬身上。这里记载齐国人送还,罪过在齐国人身上。”家氏说:“记载齐国人拘捕子叔姬,齐国人送还子叔姬,怜悯姬而厌恶鲁国。”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讨伐曹国,进入其外城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认为诸侯不能做什么,于是讨伐曹国,进入其外城,讨伐曹国前来朝见。季文子说:“齐侯恐怕不能免于祸难吧!自己无礼,却去讨伐有礼的人,说:‘你为什么行礼?’礼是用来顺从天道的,天道是自然的规律。自己违背天道,却又去讨伐别人,难以免于祸难了。”高氏说:“诸侯在扈地防备,不能讨伐齐国杀害国君的贼人,反而接受其贿赂而返回,这是成全商人的国君地位,所以从此就记载齐侯,以罪责在扈地防备的各国。”谢氏说:“记载侵犯记载进入,是罪责;记载于是,是彰显暴行。”陈氏说:“一次军事行动而有两件事,不全部记载。如果全部记载,就用于是来说明。军事行动说于是,一定是天下的大事。这里说于是是什么?齐国开始破坏夏盟。”许氏说:“鲁国对晋国尽礼而被侵犯,不救助;曹国对鲁国修礼而被讨伐,不救援。这就是仁义日益败坏,而战争日益兴起的原因。”

十六年春天,季孙行父在阳谷防备齐侯,齐侯没有来得及结盟。与齐国讲和。鲁公有病,派季文子在阳谷防备齐侯,请求结盟,齐侯不肯说:“请等君主病愈。”高氏说:“以行父应对齐侯,齐侯应该不肯结盟,而说没有来得及,是耻辱,是内部的辞令。”谢氏说:“阳谷的防备,文公派遣大夫出盟大国,以至于与齐国失欢,本想保国,反而使国家危险,记载没有来得及结盟,是危险。危险,彰显文公厌倦政事。”家氏说:“《春秋》详细记载行父、襄仲前往齐国、晋国,请求援助乞求结盟,言辞繁多而不厌烦,是哀叹鲁国无人,坐视逆贼商人欺凌,无可奈何。”

夏天五月,鲁公四次不视朔

是因为生病。程氏学说:古代在邦国颁布告朔,诸侯接受而藏在祖庙,每月朔日朝见祖庙,告而行之。那么朝见祖庙,是说告月。谷梁说:鲁公四次不视朔,鲁公不像臣子,认为鲁公厌倦政事太严重了。高氏说:以前没有记载不视朔的,如果有病,也是常事不记载。这里特别记载,表明鲁公不是因为有病而这样。张氏说:文公从此因循不讲告朔之礼,以至于后来的国君不再举行,所以定哀之时,圣人有“我爱其礼”的话,羊存在而礼废,必定开始于此。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译六月戊辰日,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结盟。

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高氏曰:「阳谷之防,齐侯弗及盟者,晋爲鲁故,防诸侯于扈,将以伐齐,齐侯赂之,遂不果伐。于是齐侯欲取偿于鲁,至是公使公子遂纳赂于齐而复求盟,所以得盟于郪丘,则有辞矣。」谢氏曰:「郪丘之盟,齐爲盟主,盟以鲁大夫及齐侯者,抑齐之强也。抑齐之强者,责其以赂屈鲁而盟也。」家氏曰:「齐鲁皆千乘之国,齐能伐鲁,鲁岂不能捍齐?况直而壮者在鲁,曲而老者在齐,彼以其力,我以吾义,吾何慊于彼?而行父、襄仲乞盟不得,至纳赂以求盟,视长勺、乘丘之大夫,真可以愧死矣。」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杜氏曰僖公夫人文公母也

  毁泉台

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公羊曰:「毁泉台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讥,毁之讥。先祖爲之,已毁之,不如勿居而已矣。」谢氏曰:「上之所爲,下之所效,国君举动不可以不慎也。物之不足疑,情之不足信者,明君弗惑也。兴之无利于民,废之无益于民者,明君弗爲也。故灾变妖孽之来,不以邪説乱其心,不以无稽之言贰其听,反身修德以应之而已。鲁人以蛇出泉宫,夫人继殁,由是恶泉台而毁之,惑之大者也。书毁泉台,罪其不明也。」愚谓鲁因蛇妖毁泉台以惑众,固有罪矣;茍不因蛇妖而毁之,亦徒劳百姓之力,彰先祖之过而已,何益于政治哉!公羊之论,盖得之矣。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帅羣蛮以叛楚,麇人帅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高。蔿贾曰:「不可。我能往,宼亦能往。不如伐庸。」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自庐以往,振廪同食。次于句澨。使庐戢黎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扬窻。三宿而逸,曰:「庸师众,羣蛮聚焉,不如复大师,且起王卒,合而后进。」师叔曰:「不可。姑又与之遇以骄之。彼骄我怒,而后可克。先君蚡冒所以服陉隰也。」又与之遇,七遇皆北,唯禆、儵、鱼人实逐之。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驲,防师于临品,分爲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仭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羣蛮从楚子盟。遂灭庸。张氏曰:「庸乘饥馑,率蛮危楚,楚一畏徙,则无以保其国矣。然御变待敌,亦制服之而已。夷人宗社,岂王法之所容乎?」家氏曰:「秦人不以成周建国自重,侪于僭号之强楚,与之连兵伐国,异乎小国之胁从于楚者矣。自是《春秋》始外秦。」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

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时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材人,无不事也,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公子鲍美而艶,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于是华元爲右师,公孙友爲左师,华耦爲司马,鳞矔爲司徒,荡意诸爲司城,公子朝爲司寇。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爲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公知之,尽以宝行。荡意诸曰:「盍适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纳我?且既爲人君,而又爲人臣,不如死。」尽以其寳赐左右而使行。夫人使谓司城:「去公。」对曰:「臣之而逃其难,若后君何?」冬十有一月甲寅,宋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荡意诸死之。文公即位,使毋弟须爲司城。华耦卒,而使荡虺爲司马。胡氏曰:此襄夫人使甸杀之也,而书「宋人」者,昭公无道,国人之所欲弑也。君无道而弑之,可乎?诸侯杀其大夫,虽当于罪,若不归诸司寇,犹有专杀之嫌,以爲不臣矣,况于北面归戴,奉之以爲君也!昭公无道,圣人以弑

译鲁襄公派襄仲向齐侯行贿,因此在郪丘结盟。高氏说:“在阳谷的防地,齐侯没有参与结盟,是因为晋国为了鲁国的缘故,在扈地防备诸侯,打算讨伐齐国,齐侯贿赂了晋国,于是没有成行讨伐。此时齐侯想从鲁国索取补偿,到这时鲁襄公派公子遂向齐国行贿并再次请求结盟,所以能够在郪丘结盟,这就有了理由。”谢氏说:“郪丘的结盟,齐国作为盟主,让鲁国的大夫与齐侯结盟,这是压制齐国的强盛。压制齐国的强盛,是责备齐国用贿赂使鲁国屈服而结盟。”家氏说:“齐国和鲁国都是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齐国能够讨伐鲁国,鲁国难道不能抵御齐国吗?况且正直而强壮的人在鲁国,理亏而衰老的人在齐国,他们凭借武力,我们凭借道义,我们有什么不如他们的呢?而行父、襄仲请求结盟不得,直到行贿才求得结盟,比起长勺、乘丘之战时的大夫,真可以羞愧至死了。”

秋季八月辛未日,夫人姜氏去世。

杜氏说:这是鲁僖公的夫人,鲁文公的母亲。

拆毁泉台。

有蛇从泉宫出入于国都,数量如同先君一样多。秋季八月辛未日,声姜去世。拆毁泉台。《公羊传》说:“拆毁泉台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建造它时讥讽,拆毁它时也讥讽。先祖建造的,自己拆毁它,不如不居住在那里罢了。”谢氏说:“上位者所做的事,下位者会效仿,国君的举动不可以不谨慎。事物不值得怀疑,情理不值得相信的,英明的君主不会被迷惑。兴建它对百姓没有利益,废弃它对百姓没有益处的,英明的君主不会去做。所以灾变妖孽到来时,不用邪说扰乱自己的心,不用没有根据的话使听觉产生二心,反省自身修养德行来应对它罢了。鲁国人因为蛇从泉宫出来,夫人接着去世,因此厌恶泉台而拆毁它,这是最大的迷惑。记载拆毁泉台,是谴责他们不明智。”我认为鲁国因为蛇妖拆毁泉台来迷惑众人,本来就有罪;如果不因为蛇妖而拆毁它,也只是白白耗费百姓的劳力,彰显先祖的过错罢了,对政治有什么好处呢!《公羊传》的议论,大概是对的。

楚国人、秦国人、巴国人灭掉了庸国。

楚国发生大饥荒,戎人讨伐它的西南,到达阜山,军队驻扎在大林。又讨伐它的东南,到达阳丘,侵犯訾枝。庸人率领群蛮背叛楚国,麇人率领百濮聚集在选地,将要讨伐楚国。这时申、息两地的北门不开放。楚国人谋划迁都到阪高。蔿贾说:“不行。我们能去,敌人也能去。不如讨伐庸国。”于是出兵。过了十五天,百濮才解散。从庐地往北,打开粮仓共同进食。驻扎在句澨。派庐戢黎侵犯庸国。到达庸国的方城,庸人追击他们,囚禁了子扬窗。住了三晚后逃脱,说:“庸国的军队众多,群蛮聚集在那里,不如召回大军,并且出动王室的军队,合并后前进。”师叔说:“不行。暂且再与他们交战以使他们骄傲。他们骄傲我们愤怒,然后才能战胜。先君蚡冒所以能征服陉隰,就是这样的。”又与他们交战,七次交战都败退,只有禆、儵、鱼人真正追击他们。庸人说:“楚国不值得与他们作战。”于是不再设防。楚子乘坐驿车,在临品防备军队,分为两队:子越从石溪,子贝从仭地讨伐庸国。秦国人、巴国人跟随楚军,群蛮跟随楚子结盟。于是灭掉了庸国。张氏说:“庸国趁着饥荒,率领蛮族危害楚国,楚国一旦畏惧迁都,就无法保全国家了。然而抵御变故对待敌人,也只是制服他们罢了。夷人的宗庙社稷,难道是王法所能容忍的吗?”家氏说:“秦国人不以成周建国的身份自重,与僭越名号的强楚并列,与他们联合出兵讨伐他国,不同于小国被胁迫跟随楚国的情况。从此《春秋》开始将秦国视为外邦。”

冬季十一个月,宋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杵臼。

宋国的公子鲍对国人施行礼遇,宋国发生饥荒,他拿出所有的粮食借贷给他们,年纪七十岁以上的人,没有不赠送馈赠的,时常增加珍奇的食物,没有一天不在六卿的门下出现,国家有才能的人,没有不侍奉的,从桓公以下,没有不体恤的。公子鲍美丽而妖艳,襄夫人想与他私通而不可得,于是帮助他施恩。昭公无道,国人拥戴公子鲍以迎合夫人。这时华元担任右师,公孙友担任左师,华耦担任司马,鳞矔担任司徒,荡意诸担任司城,公子朝担任司寇。起初,司城荡卒去世,公孙寿辞去司城的职位,请求让意诸担任。不久告诉别人说:“国君无道,我的官职接近,担心祸及自身。放弃官职,那么家族就没有庇护。儿子,是身体的替代,暂且延缓死亡。即使失去儿子,也不会失去家族。”不久,夫人打算让国君到孟诸打猎而杀死他。国君知道了,带着所有的宝物出行。荡意诸说:“为什么不逃往诸侯国?”国君说:“不能驾驭他的大夫,以至于对君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会接纳我?况且已经做了国君,又去做臣子,不如死。”把所有的宝物赐给左右的人让他们离开。夫人派人对司城说:“离开国君。”回答说:“身为臣子却逃避灾难,对后来的国君怎么办?”冬季十一个月甲寅日,宋昭公将要到孟诸打猎,还没到,夫人王姬派率领甸人攻打并杀死了他,荡意诸为他而死。文公即位,派毋弟须担任司城。华耦去世,而派荡虺担任司马。胡氏说:这是襄夫人派甸人杀死的,而记载“宋人”,是因为昭公无道,是国人想要杀死的。国君无道而杀死他,可以吗?诸侯杀死他的大夫,即使罪有应得,如果不交给司寇,还有专杀的嫌疑,被认为是不臣,何况是北面归顺拥戴,奉他为君呢!昭公无道,圣人以弑

君之罪归之宋人者,以明三纲人道之大伦,君臣之义不可废也。然则有土之君,可以肆于民上而无诛乎?诸侯无道,天子、方伯在焉,臣子国人其何居?死于其职,而明于去就从违之义,斯可矣。荡意诸亦死职,《春秋》削之,不得班于孔父、仇牧、荀息,何也?二子闲其君而不能春秋》之所取也。意诸知国人将弑其君而不能止,知昭公之将见杀而不能正,坐待其及而死之,所谓匹夫匹妇自经于沟渎而莫知之也,奚得与死于其职者比乎?圣人所以独取高哀之去,而书字以褒之也。

译将国君的罪责归咎于宋人,是为了彰明三纲这一人伦大道,表明君臣之义不可废弃。然而,拥有封地的国君,就可以在其百姓之上肆意妄为而不受诛杀吗?诸侯若无道,天子与方伯尚且存在,臣子与国人又该如何自处呢?坚守职责而死,从而彰显去留、顺从或违抗的道义,这就足够了。荡意诸也是死于职守,《春秋》却将他剔除,不让他与孔父、仇牧、荀息并列,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孔父、仇牧二人能劝谏其君,这是《春秋》所赞许的。而意诸知道国人将要弑杀国君却不能阻止,知道昭公将要被杀却不能匡正,只是坐等祸患降临然后随之而死,这就像普通男女在沟渠中自缢而死而无人知晓一样,怎么能与那些为职守而死的人相提并论呢?圣人之所以唯独赞许高哀的离去,并在史书中书写他的名字以褒奖他,原因正在于此。

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程子曰:「行天讨而成其乱,失天职也,故不卿之。」谢氏曰:「伐宋,讨逆之师也。逆乱未治,乃立公子鲍而还师,莫大于行义,义莫大于讨逆。将以行义讨逆,而其终反成宋乱,故大夫皆贬称人。」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

齐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谷。家氏曰:「鲁当讨齐者也,鲁不能讨齐,反坐受逆商之侮。盟其臣以爲未厌,复伐之而盟其君,齐之无道亦极矣,鲁之不振亦甚矣。嗟夫!齐商傲而日益淫,鲁文卑而日益索,淫与索皆将死之证,而商又恶之稔欤?宜其及于难。」

  诸侯防于扈

晋侯搜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防齐难故也。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爲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壻池爲质焉。冬十月,郑太子夷、石楚爲质于晋。家氏曰:「两扈之盟,诸侯不序,春秋所以削晋霸而着其党逆之罪也。齐商人弑其君,盾爲防于扈,曰将以讨之,卒以取赂而止。今宋弑君,盾复合四国之大夫,曰将以讨之,既而立鲍而还。鲍既立矣,位既定矣,乃复爲防于扈,扈之山川鬼神亦将爲之切齿,况于在防之诸侯乎!故春秋特削其霸,书曰诸侯防于扈。」或曰:「桓二年宋督弑其君,齐鲁陈郑爲防于稷,春秋书曰以成宋乱。今晋人两扈之防,视稷无以相远,春秋不书成齐乱、成宋乱,何哉?」曰:「督之弑,霸事未兴,齐鲁陈郑相率而往,共奬篡贼也,故春秋书成乱,并责在防之人也。今晋主夏盟,商与鲍后先弑君,皆纳赂而无讨,更要讨篡之诸侯共定篡贼之位,罪浮于稷,故春秋削霸以示讨。此其事虽同,而书法异也。」胡氏曰:「大夫无沐浴之请,则贬而称人;诸侯无讨贼之功,则畧而不序。不然,是废君臣之义,人欲肆而天理灭矣!」

  秋公至自谷冬公子遂如齐

襄仲如齐,拜谷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师氏曰:「既以躬行而及之盟,其卑逊不爲不至。既盟之后,方抵国,税驾,不望齐侯遣使来谢,乃使公子遂如齐朝聘以谢之。公之所爲甘于屈辱如此,何以君鲁哉?」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令▯有咎。」二月丁丑,公薨。高邮孙氏曰:「人君之薨,必于路寝,非路寝者,皆不正也。其曰台下,盖又甚焉。」朱子曰:「一毫不正,则有累于其生,故《春秋》书公薨,必谨其地,学者要当知古人所以严终如此。」

  秦伯防卒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齐懿公之爲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歜以扑抶职,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高氏曰:「《春秋》之法,弑君之贼,以弑君讨之,则以贼书。商人弑君自立,至于五年,宜加讨贼之辞,而称『齐人弑其君』者,齐人恬不讨贼,皆北面事之,遂令商人专行无道,而邴歜、阎职乃自以私怨杀之,故以弑君之罪归之齐人,以诛乱贼之党,且见齐无臣子,而商人得遂爲君也。既君之,复弑之,则代篡代立相弑之祸何时而已?故虽鲁桓篡弑自立,圣人不没其罪,然亦从而君之,所以明君臣之大义,定万世之法。此但不出弑君之名,以着商人有以致之也。」胡氏曰:「刖邴歜之父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乘,二人者实弑懿公,于法宜书曰『盗

译鲁文公十七年春天,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晋国的荀林父、卫国的孔达、陈国的公孙宁、郑国的石楚攻打宋国,声讨说:“为什么杀害国君?”最终还是拥立了宋文公,然后撤军。程子说:“执行上天的讨伐却成就了宋国的动乱,丧失了上天的职守,所以不称他们的官职。”谢氏说:“攻打宋国,是讨伐叛逆的军队。叛逆的祸乱没有治理,却拥立公子鲍然后撤军,没有比践行道义更大的事,没有比讨伐叛逆更大的道义。本打算践行道义讨伐叛逆,最终反而成就了宋国的动乱,所以大夫都被贬称为‘人’。”

夏天四月癸亥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声姜。

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六月癸未日,鲁公和齐侯在谷地结盟。

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襄仲请求结盟。六月,在谷地结盟。家氏说:“鲁国应当讨伐齐国,鲁国不能讨伐齐国,反而坐着承受齐商侮辱。与齐国的臣子结盟还觉得不满足,又攻打齐国而与齐侯结盟,齐国的无道也到了极点,鲁国的衰败也太严重了。唉!齐商傲慢而且日益淫乱,鲁文谦卑而且日益贫弱,淫乱和贫弱都是死亡的征兆,而齐商的恶行又已成熟吗?难怪他会遭遇祸难。”

诸侯在扈地设防。

晋侯在黄父打猎,于是又在扈地会合诸侯,平定宋国的事。鲁公没有参加,是因为防备齐国祸患的缘故。这时晋侯不见郑伯,认为他背叛晋国亲近楚国。郑国的子家派传信的人给赵宣子送信,来告知赵宣子。晋国的巩朔到郑国讲和,赵穿、公婿池作为人质。冬天十月,郑国的太子夷、石楚到晋国做人质。家氏说:“两次扈地之盟,诸侯没有按次序排列,这是《春秋》削弱晋国霸权并彰显其结党营私、助长叛逆罪行的原因。齐商人杀害他的国君,赵盾在扈地设防,说将要讨伐他,最终却索取贿赂而停止。现在宋国杀害国君,赵盾又联合四国的大夫,说将要讨伐他,既已拥立了公子鲍就撤军。公子鲍已经即位,地位已经确定,却又在扈地设防,扈地的山川鬼神也将为此咬牙切齿,何况在扈地设防的诸侯呢!所以《春秋》特别削弱其霸权,记载说‘诸侯在扈地设防’。”有人说:“桓公二年宋督杀害他的国君,齐、鲁、陈、郑在稷地设防,《春秋》记载说‘以成宋乱’。现在晋国两次在扈地设防,与稷地之防没有多大区别,《春秋》不记载‘成齐乱’、‘成宋乱’,为什么呢?”回答说:“宋督的弑君,霸业尚未兴起,齐、鲁、陈、郑相继前往,共同助长篡位贼子,所以《春秋》记载‘成乱’,一并责备在稷地设防的人。现在晋国主持夏盟,齐商和宋鲍先后杀害国君,都收受贿赂而不加讨伐,反而要求讨伐篡位者的诸侯共同确定篡位者的地位,罪行比稷地之防更重,所以《春秋》削弱霸权以示讨伐。这件事虽然相同,但书法不同。”胡氏说:“大夫没有沐浴斋戒的请求,就贬称为‘人’;诸侯没有讨伐贼子的功劳,就略去不列次序。不然,就是废弃君臣的道义,人欲横行而天理灭绝了!”

秋天,鲁公从谷地回国。冬天,公子遂出使齐国。

襄仲出使齐国,拜谢谷地之盟。回来报告说:“我听说齐国人将要吃鲁国的麦子。以我看来,他们不能。齐侯的话轻率。”臧文仲有话说:“国君轻率,必定死亡。”师氏说:“既然亲自前往而达成盟约,其谦卑退让不算不周到。盟约之后,刚回到国内,卸下马车,不指望齐侯派使者来致谢,却派公子遂出使齐国朝聘以致谢意。国君所做的事甘愿受辱到如此地步,凭什么做鲁国的国君呢?”

鲁文公十八年春天,周历二月丁丑日,鲁公在台下去世。

齐侯告诫军队期限,却得了病。医生说:“如果不到秋天,将会死亡。”鲁公听说后,占卜,说:“希望不要赶上期限。”惠伯命令卜楚丘占筮,说:“齐侯赶不上期限,不是因为疾病,国君也不会听到。命令卜筮有灾祸。”二月丁丑日,鲁公去世。高邮孙氏说:“国君去世,一定在路寝,不在路寝的,都是不正当的。这里说在台下,更加严重了。”朱子说:“一毫不正,就会连累他的生命,所以《春秋》记载国君去世,一定谨慎地记载地点,学者应当知道古人如此严格对待终始的原因。”

秦伯防去世。

夏天五月戊戌日,齐国人杀害他们的国君商人。

齐懿公做公子的时候,与邴歜的父亲争夺田地,没有取胜。等到即位,就挖出他父亲的脚骨并砍断邴歜的脚,让邴歜做车夫。纳娶阎职的妻子,让阎职做陪乘。夏天五月,齐公到申池游玩。两人在池里洗澡,邴歜用马鞭打阎职,阎职发怒。邴歜说:“别人夺走你的妻子你不发怒,打你一下有什么伤害?”阎职说:“和砍断他父亲脚而不能报仇的人相比怎么样?”于是谋划杀害齐懿公,把他塞进竹筐里,回到住处举杯饮酒而行。齐国人拥立公子元。高氏说:“《春秋》的法度,杀害国君的贼子,以杀害国君来讨伐他,就按贼子记载。商人杀害国君自立,长达五年,应当加上讨伐贼子的措辞,而称‘齐人杀害他们的国君’,是因为齐国人安然不讨伐贼子,都面向北方侍奉他,致使商人专行无道,而邴歜、阎职却因私怨杀了他,所以把杀害国君的罪责归于齐人,以诛杀乱贼的党羽,并且显示齐国没有臣子,而商人得以成为国君。既然尊他为君,又杀害他,那么代替篡位、代替立君、互相杀害的祸乱何时才能停止?所以虽然鲁桓公篡位自立,圣人没有掩盖他的罪行,但也尊他为君,用来阐明君臣的大义,确定万世的法度。这里只不写出杀害国君的名号,来彰显商人有以致祸的原因。”胡氏说:“砍断邴歜父亲脚而让邴歜做车夫,纳娶阎职妻子而让阎职做陪乘,这两人实际上杀害了齐懿公,按法应当记载为‘盗

』,而特变其辞以爲齐人』,何也?乱臣贼子之动于恶,必有利其所爲而与之者。人人不利其所爲而莫之与,则孤危独立,无以济其恶,篡弑之谋熄矣。齐人贪公子一时之私施,不顾君臣万世之大伦,弑其国君,则腼面以爲之臣而不能讨;执其君母,则拱手以听其所爲而不能救。故于懿公见杀,特不书『盗』,反以弑君之罪归诸齐人,所谓防本塞源,惩祸乱之所由也。」

译』,却特意改变措辞说是齐国人』,这是为什么呢?乱臣贼子发动恶行,必定有贪图他们所作所为的利益而与之勾结的人。如果人人都不贪图他们的利益而没有人参与,那么他们就会孤立无援、处境危险,无法达成其恶行,篡位弑君的阴谋也就熄灭了。齐国人贪图公子一时的私人恩惠,不顾君臣之间万世的大伦理,弑杀了国君,就厚着脸皮做他的臣子而不能讨伐;拘捕了国君的母亲,就拱手听任他们为所欲为而不能救援。所以在记载懿公被杀时,特意不写『盗』,反而将弑君的罪责归咎于齐国人,这就是所谓的防范根本、堵塞源头,惩治祸乱产生的根源啊。」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胡氏曰:「使举上客,将称元帅,此《春秋》立文之常体也。其有变文书介副者,欲以起问者见事情也。子赤,夫人之子,今卒于弑,不着其实,是爲国讳恶,无以传信于将来,而《春秋》之大义隐矣。故上书大夫并使,下书夫人归于齐,中曰『子卒』,则见祸乱邪谋发于奉使之日,而公子遂弑其君之罪着矣。」

  冬十月子卒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陈氏曰:「恶位未定,则其称『子卒』何?成之爲在丧之君也。凡君在丧,恒称子;犹未葬也,则称子某。于是公子遂杀恶而立宣公,故成之爲在丧之君,以弑罪罪宣公也。」胡氏曰:「子卒何以不日?遇弑,不忍言也。既葬不名,不名而遇弑者不日,以见其弑子赤是也。」张氏曰:「叔彭生身爲大臣,既无以拯救文公,又不能知公子遂之邪谋,有公冉务人之忠言而不能用,甘心就死,无一毫扶持之实,没而不书,有以也哉!」

  夫人姜氏归于齐

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爲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胡氏曰:「书夫人,则知其正;书姜氏,则知其非,见絶于先君;书归于齐,则知无罪,异于孙于邾者,而鲁国臣子杀嫡立庶,敬嬴、宣公不能事主君、存嫡母,其罪不书而并见矣。」家氏曰:「是时风教大坏,乱臣披猖。齐人弑其君舍,而归叔姬于鲁;鲁人弑其君赤,而归姜氏于齐。弑君出母,后先一辙,王纲隳颓,霸政扫地,莫有声其罪而讨之者。吾意圣人把笔至此,重爲三叹云。」

  季孙行父如齐

许氏曰:「文子之行,告宣公立也。前乎子卒,书如齐;后乎子卒,书如齐,齐与闻故也,所以恶齐也。」高氏曰:「按《左传》宣十八年,公薨,季孙行父言于朝曰:『使我杀嫡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则知行父实与公子遂同弑子恶而立宣公。故夫人姜氏归于齐,而行父遽如齐焉。恶实齐之甥,恐齐人听夫人之防而来讨,于是议纳赂以讲平焉。此见鲁国臣子之罪,皆不可胜诛也。」

  莒弑其君庶其

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曰:「今日必达。」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太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毁则爲贼,掩贼爲藏,窃贿爲盗,盗器爲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爲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行父还观莒仆,莫可则也。孝悌忠信爲吉德,盗贼藏奸爲凶德。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奸兆也。保而利之,则主藏也。以训则昏,民无则焉。不度于善,而皆在于凶德,是以去之。」公羊氏曰:「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家氏曰:「弑君者,天下之大恶。商臣之弑,圣人不以荆楚而遂畧之。莒虽小,使纪公之死,世子预闻,春秋书法当视商臣,必无称国以弑之理,当从公羊之説

  春秋阙疑卷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疑》卷二十二元郑玉撰宣公

公名倭,一名接,又作委,文公之子。匡王五年即位。諡法:善问周达曰宣。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高氏曰:「宣公受弑贼之

译六月癸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文公。

秋季,公子遂、叔孙得臣前往齐国。秋季,襄仲、庄叔前往齐国,因为惠公刚刚即位,所以前去拜谢齐国参加文公葬礼。文公的两位妃子敬嬴生下了宣公,敬嬴受宠并私下勾结襄仲,宣公长大后把继承君位的事托付给襄仲,襄仲想立宣公,叔仲认为不可。襄仲拜见齐侯并请求支持,齐侯新近即位想要亲近鲁国,答应了他。胡氏说:“如果列举上宾,将要称元帅,这是《春秋》行文的常规体例。如果有变文称书介副的,是为了引起疑问,让人看到事情的真相。子赤是夫人所生的嫡子,如今死于被弑,不写明实情,是为国家隐瞒罪恶,无法向将来的人传达真实情况,而《春秋》的大义就隐没了。所以先写大夫一同出使,后写夫人回到齐国,中间写‘子卒’,就能看出祸乱邪谋发生在奉命出使之日,而公子遂弑杀国君的罪责就显明了。”

冬季十月,子赤去世。冬季十月,襄仲杀死了恶和视,立宣公为国君。襄仲以国君的命令召见惠伯,他的家臣公冉务人阻止他说:“进去必定会死。”叔仲说:“为国君的命令而死,是可以的。”公冉务人说:“如果是国君的命令可以死,不是国君的命令听从什么呢?”叔仲不听,于是进去,被杀后埋在马粪之中。公冉务人带着他的家眷逃奔到蔡国,不久后又回到叔仲家族。陈氏说:“恶的地位尚未确定,那么称‘子卒’是什么意思呢?是成全他在丧期中的国君身份。凡是国君在丧期中,通常称子;如果还没有安葬,就称子某。这时公子遂杀死了恶而立宣公,所以成全他在丧期中的国君身份,用弑君的罪名归罪于宣公。”胡氏说:“子卒为什么不记日期?因为遭遇弑杀,不忍心明说。已经安葬的不称名,不称名而遭遇弑杀的不记日期,以此表明弑杀子赤的事实。”张氏说:“叔彭生身为大臣,既不能拯救文公,又不能察觉公子遂的邪谋,有公冉务人的忠言却不采纳,甘心赴死,没有一丝一毫扶持国家的实际行动,死后不被记载,是有原因的啊!”

夫人姜氏回到齐国。将要出发时,哭着经过街市,说:“天啊!襄仲行为不道,杀嫡立庶。”街市上的人都哭了,鲁国人称她为哀姜。胡氏说:“记载夫人,就知道她是正妻;记载姜氏,就知道她不被认可,被先君断绝关系;记载回到齐国,就知道她无罪,不同于逃到邾国的人,而鲁国臣子杀嫡立庶,敬嬴、宣公不能侍奉先君、保全嫡母,他们的罪过虽然没有直接记载,但也一并显现了。”家氏说:“这时风俗教化大坏,乱臣猖獗。齐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舍,而送回叔姬到鲁国;鲁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赤,而送回姜氏到齐国。弑君逐母,前后如出一辙,王纲崩坏,霸政扫地,没有人声讨他们的罪行。我想圣人执笔到这里,重重地感叹三次。”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许氏说:“文子这次出行,是去报告宣公即位。在子卒之前,记载前往齐国;在子卒之后,记载前往齐国,齐国参与了这件事,所以厌恶齐国。”高氏说:“查考《左传》宣公十八年,公去世,季孙行父在朝廷上说:‘让我杀嫡立庶,从而失去大援的,是襄仲。’就知道行父实际上与公子遂一同弑杀子恶而立宣公。所以夫人姜氏回到齐国,而行父急忙前往齐国。恶实际上是齐国的外甥,担心齐国人听从夫人的申诉而来讨伐,于是商议进献贿赂以求和解。这显示出鲁国臣子的罪过,都不可胜数。”

莒国弑杀他们的国君庶其。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宠爱季佗而废黜仆,并且在国内多次做出无礼的事。仆依靠国人弑杀纪公,带着宝玉来投奔鲁国,献给宣公。宣公命令给他封邑,说:“今天必须授予。”季文子派司寇把他驱逐出境,说:“今天必须到达边境。”宣公问原因,季文子派太史克回答说:“先大夫臧文仲教导行父侍奉国君的礼节,行父奉行并周旋其间,不敢失坠,他说:‘看到对国君有礼的人,侍奉他就像孝子供养父母一样;看到对国君无礼的人,诛杀他就像鹰鹯追逐鸟雀一样。’先君周公制定周礼,说:‘用准则来观察德行,用德行来处理事务,用事务来衡量功绩,用功绩来供养百姓。’作誓命说:‘破坏准则就是贼,包庇贼就是藏,窃取财物就是盗,盗取器物就是奸。主持包庇贼的名声,依赖奸邪的作用,是大凶德,有常刑不赦免,在九刑中不忘。’行父回头观察莒仆,没有什么可效法的。孝悌忠信是吉德,盗贼藏奸是凶德。那莒仆,论孝敬,就弑杀君父;论忠信,就窃取宝玉。那个人就是盗贼,那些器物就是奸兆。保护并利于他,就是主持包庇贼。用来训导就昏暗,百姓没有准则。不衡量善行,而都在于凶德,因此驱逐他。”公羊氏说:“称国以弑,是众人弑杀国君的说法。”家氏说:“弑君,是天下的大恶。商臣弑君,圣人不因为荆楚是蛮夷就忽略它。莒国虽然小,如果纪公的死,世子参与听闻,春秋书法应当视同商臣,必定没有称国以弑的道理,应当遵从公羊的说法。

春秋阙疑卷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疑卷二十二 元郑玉撰 宣公

公名倭,一名接,又作委,是文公的儿子。匡王五年即位。谥法:善于询问周达曰宣。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高氏说:“宣公接受弑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