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仪礼要义》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仪礼要义》五十卷,宋魏了翁所撰《九经要义》之一,于每篇各为条目,而节取注疏録于下方,与《周易要义》畧同,盖其著书本例也。《仪礼》一经,最为难读,诸儒训诂亦稀。其着録于史者,自《丧服》诸▯外,隋志仅四家,旧唐志亦仅四家,新唐志仅三家,今惟郑元注、贾公彦疏存耳。郑注古奥,既或猝不易通;贾疏文繁句▯,虽详赡而伤于芜漫,端绪亦不易明。朱子语録谓其不甚分明,葢亦有故。了翁取而删剟之,分胪纲目,条理秩然,使品节度数之辨,展卷即知,不复以词义轇轕为病。其梳爬剔抉于学者,最为有功。虽所采不及他家,而《仪礼》之训诂备于郑贾之所説,郑贾之精华备于此书之所取。后来诠解虽多,大抵以注疏为蓝本,则此书亦可云提其要矣。乾隆四十三年三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要义卷一
宋 魏了翁 撰
序
二礼同出,周公注仪者,帷郑注周者多。
周礼仪礼▯源是一理有终始分为二部并是周公摄政太平之书。周礼为末,仪礼为本。本则难明,末便易晓。是以周礼注者则有多门,仪礼所注后郑而已。其为章疏则有二家:信都黄庆者,齐之盛徳;李孟悊者,隋曰硕儒。庆则举大略小,经注疎漏,犹登山逺望而近不知;悊则举小略大,经注稍周,似入室近观而逺不察。二家之疏互有长短,时之所尚,李则为先。案士冠三加有缁布冠、皮弁、爵弁,既冠又着▯冠,见于君有此四种之冠,故记人下陈缁布冠、委貌、周弁,以释经之四种。经之与记都无天子冠法,而李云委貌与弁皆天子始冠之冠,李之谬也。丧服一篇,凶礼之要,是以南北二家章疏甚多,时之所以皆资黄氏。案郑注防服引礼记檀弓云:“绖之言实也,明孝子有忠实之心,故为制此服焉。”则绖之所作表心明矣,而黄氏妄云“衰以表心,绖以表首”,以黄氏公违郑注,黄之谬也。黄李之训畧言其一,余足见矣。今以先儒失路,后宜易涂,故悉鄙情,聊裁此防,未敢専欲以诸家为本,择善而从,兼増己义,仍取四门助教李▯植详论可否,佥谋已定,庶可以施矣。
士冠礼一
士大夫,诸侯,天子加冠之年不同。
士冠礼第一。郑目録云: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于五礼属嘉礼。大小戴及别録此皆第一。释曰:下昬礼及士相见礼,据士身自昬自相见。又大戴礼公冠篇及下诸侯有冠礼,夏之末造亦据诸侯身自加冠。故郑据士身自加冠为目也。郑云: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者,是齐语文证。此士身年二十加冠法,若士之子则四十彊而仕,何得有二十为士自加冠也。二十而冠者,郑据曲礼文,二十曰弱冠,故云年二十而冠。其大夫始仕者二十已冠讫,五十乃爵命为大夫,故大夫无冠礼。又案丧服小功章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郑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小记云:大夫冠而不为殇,大夫身已加冠,降兄殇在小功,是身有徳行得为大夫冠,不以二十始冠也。若诸侯则十二而冠,故左传襄九年晋侯与诸侯伐郑还,公送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防于沙随之嵗,寡君以生。注云:沙随在成十六年,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是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冠,故尚书金縢云: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年十五。云王与大夫尽弁,则知天子亦十二而冠矣。又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云:冠而生子礼也,是殷之诸侯亦十二而冠。若夏之天子诸侯与殷天子亦十二而冠可知。若天子之子则亦二十而冠,故礼记祭法云:王下祭殇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仪礼要义》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仪礼要义》五十卷,是宋代魏了翁所撰《九经要义》中的一部。该书对《仪礼》每篇分别设立条目,并摘录注疏置于下方,这与《周易要义》大致相同,大概是魏了翁著书的体例。《仪礼》这一部经典,最为难读,历代儒者的训诂解释也很少。在史书中著录的,除了《丧服》等篇外,隋代《经籍志》仅记载四家,旧《唐书·经籍志》也仅记载四家,新《唐书·艺文志》仅记载三家,如今只有郑玄的注和贾公彦的疏留存下来。郑玄的注古奥深涩,往往难以立刻通晓;贾公彦的疏文字繁冗、句子冗长,虽然详细丰富却流于杂乱无章,头绪也不容易理清。朱熹在《语录》中说《仪礼》注疏不甚分明,大概是有原因的。魏了翁选取并删减整理,分列纲目,条理井然有序,使得关于礼仪品级、节度、数量的辨析,翻开书卷就能知晓,不再受词义交错混乱的困扰。这对梳理剔抉、帮助学者来说,功劳最大。虽然他所采纳的不及其他各家,但《仪礼》的训诂完备于郑玄、贾公彦的解说,而郑、贾的精华又完备于本书所选取的内容。后来的阐释虽然很多,大体都以注疏为蓝本,那么这本书也可以说是提取了要点了。乾隆四十三年三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要义卷一
宋 魏了翁 撰
序
《周礼》与《仪礼》同源,但注解《仪礼》的只有郑玄,注解《周礼》的则较多。
《周礼》与《仪礼》本源是一理,有始终之分,分为两部,都是周公摄政太平时期的著作。《周礼》是末节,《仪礼》是根本。根本难以明白,末节便容易知晓。因此注解《周礼》的有多家,而注解《仪礼》的只有后汉郑玄而已。为其作章句疏解的有两家:信都人黄庆,是齐地的盛德之士;李孟悊,是隋代的硕学儒者。黄庆列举大略而忽略小处,对经文和注的解释疏漏,如同登山远望而近处不知;李孟悊列举小处而忽略大略,对经文和注的解释稍为周全,如同入室近观而远处不察。这两家的疏解互有长短,当时所崇尚的,以李孟悊为先。查考《士冠礼》中三加有缁布冠、皮弁、爵弁,既加冠后又着玄冠,拜见君主时有这四种冠,所以记述者在下面陈列缁布冠、委貌、周弁,来解释经文中的四种冠。经文与记述中都没有天子加冠的法度,而李孟悊说委貌与弁都是天子始加冠的冠,这是李孟悊的错误。《丧服》一篇,是凶礼的要旨,因此南北两家的章句疏解很多,当时人们都参考黄庆的著作。查考郑玄注《丧服》引用《礼记·檀弓》说:“绖的意思是实,表明孝子有忠实之心,所以制定这种服饰。”那么绖的作用表明心意就明白了,而黄庆妄说“衰用来表明心意,绖用来表明头部”,因为黄庆公然违背郑玄的注,这是黄庆的错误。黄庆与李孟悊的训诂错误略说其一,其余足以见得了。现在鉴于先儒走错了路,后人应当改换途径,所以尽述鄙陋之情,略作此疏,不敢专断,想要以各家为本,择善而从,并增加自己的见解,仍然取用四门助教李植详细讨论可否,大家商议已定,或许可以施行。
士冠礼一
士、大夫、诸侯、天子加冠的年龄不同。
《士冠礼》第一篇。郑玄《目录》说:童子任职居于士位,年二十而加冠,主人加冠穿朝服,那就是仕于诸侯天子的士穿朝服、皮弁、素积。古代四民世代从事本业,士的儿子恒为士,冠礼在五礼中属于嘉礼。大戴礼、小戴礼及别录中,这都列为第一。解释说:下面的《昏礼》及《士相见礼》,是依据士自身亲自结婚、亲自相见。又《大戴礼》公冠篇及下面诸侯有冠礼,夏朝末期也是依据诸侯自身亲自加冠。所以郑玄依据士自身亲自加冠作为篇目。郑玄说:四民世代从事本业,士的儿子恒为士,这是齐地文献的佐证。这是士自身年二十加冠的法度,如果是士的儿子则四十岁才出仕,怎么会有二十岁为士而自行加冠呢。二十而加冠,郑玄依据《曲礼》的文字,二十岁称为弱冠,所以说年二十而加冠。那些大夫刚开始出仕的,二十岁时已经加冠完毕,五十岁才爵命为大夫,所以大夫没有冠礼。又查考《丧服·小功》章说:大夫为兄弟中的长殇服小功,郑玄说:大夫为兄弟中的长殇服小功,是指那些为士而不仕的人。由此知道为大夫没有殇服。《小记》说:大夫加冠而不为殇,大夫自身已加冠,降等服兄殇在小功,这是自身有德行得以成为大夫而加冠,不是以二十岁开始加冠。如果是诸侯则十二岁加冠,所以《左传》襄公九年晋侯与诸侯伐郑回来,鲁公送晋侯并在河上设宴,问鲁公年龄,季武子回答说:在沙随之岁,寡君出生。注说:沙随在成公十六年,晋侯说:十二年了,这叫做一终一星终。国君十五岁生子,加冠后生子是礼,君主可以加冠了,这是诸侯十二岁加冠。如果是天子也与诸侯同十二岁加冠,所以《尚书·金縢》说: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年十五。说王与大夫尽弁,就知道天子也是十二岁加冠。又《大戴礼》说:文王十三岁生伯邑考。《左传》说:加冠后生子是礼,这是殷代的诸侯也是十二岁加冠。如果是夏代的天子诸侯与殷代天子也是十二岁加冠可知。如果是天子的儿子则也是二十岁加冠,所以《礼记·祭法》说:王下祭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