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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诗说解颐三十八

诗説觧頥字义卷二   明 季本 撰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324–333 段

事,而不可相兼者也,岂有右手秉羽以舞,而左手执籥以吹之理乎?窃意舞入庭下,当合乐之后,其去堂上之乐则既逺矣,而堂下之乐亦有编悬之隔,或不相闻也,则舞者吹籥以先之,而籥始于黄钟之管,声气之最先者也,故使舞者先吹,而堂下之乐知羽籥之鼓动也,乃合作焉。于是舞者应节以舞,但以舞成而籥不终奏也,故或以六孔,或以三孔,似皆无害。若以籥为节乐,则不可通耳。

译这是两件事,不能互相兼任的,哪有右手拿着雉羽跳舞,而左手拿着籥来吹奏的道理呢?我私下推测,舞者进入庭院之下,应当在合奏音乐之后,此时他们距离堂上的音乐已经很远了,而堂下的音乐也有编钟编磬悬挂位置的阻隔,或许彼此听不见,于是舞者吹奏籥来引导,而籥始于黄钟之管,是声气中最先发出的,所以让舞者先吹,堂下的乐工知道羽籥开始鼓动,才一起合奏。于是舞者应和节拍舞蹈,只是舞蹈完成时籥并没有吹奏到底,所以有的用六孔籥,有的用三孔籥,似乎都没有妨害。如果把籥当作节制音乐的器具,那就讲不通了。

泉水

【一章】泉淇俱卫地之水。蓝田吕氏曰:泉水即今卫州共城之百泉也。淇水出相州林虑县,东流。泉水自西北来注之,故曰亦流于淇。而《竹竿》诗言泉源在左,淇水在右者,盖主山而言之。相卫之山东面,故以北为左,南为右。今按卫州共城即卫辉府辉县,古共伯国,在朝歌西南。相州林虑即今彰徳府林县也,在朝歌西北。泉水与淇合,盖当于此。是为卫河。古黄河自今大名府濬县,东大伾山北流,合卫河于濬县界,东北流入海。

【二章】饮饯者,古之行者必有祖道之祭,出国门,封土象山,为坛树茅为主,以依神而祭,故祭道之神谓之祖,乂谓之道山,行曰軷,故又谓之軷。其牲或以犬,或以羝。既祭,以牲伏地而以车轹之而去,故谓之犯軷,喻无险难也。《周礼》犬人祭祀,供犬牲伏瘗,亦如之。《生民》取羝以軷,皆此祭也。但《生民》之軷,言嵗终之祀,行神耳。故毛氏云:「祖而舍軷,饮酒于其侧曰饯。」顔师古谓黄帝之子累祖好逺游而死于道,故后人祭之以为行神。或曰共工氏之子好逺游,祀之以为祖神,皆附防之説也。

【四章】肥泉水名湏卫邑。汉《地理志》:东郡有湏昌县,故湏句国,即《水经注》所谓湏城也。按湏城今为兖州府东平州治,非卫地也。

  鄘风

  君子偕老

【一章】副妇人之首饰。按《周礼》追师掌王后之首饰有副编次。郑氏谓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为之饰,其遗像若今歩摇,服之以从王祭祀。编列髪为之,其遗像若今假紒,服之以桑也。次次第髪长短为之,所谓髲髢,服之以见王。王后之燕居亦纚笄总而已。歩摇者,行歩则摇动,汉时有此名,盖若今之鳯冠而制稍异,然非编髪为之也。若编髪则为编,即今之假髻,而编之下又有髢,贱者髪以次第长短而益之,则谓之次,皆非祭祀之副也。○象服即三翟,《周礼》内司服掌王后之服有袆衣、褕狄、阙狄。袆当为翚,榆当为摇,皆声近而误也。郑氏谓翟,雉名,伊雒而南,素质五色皆备成章曰翚;江淮而南,青质五色皆备成章曰摇。王后之服刻缯为之,而采画之,缀于衣以为文章。袆衣画翚者,榆狄画摇者,阙翟刻而不画。此三者皆祭服,妇人无外事,所祭者宗庙,从王祭先王则服袆衣,祭先公则服褕翟,祭群小祀则服阙翟。按翚亦是翟,故谓之三翟。摇一作鹞,翚与鹞雉之异名也。若阙翟不画则未备而为阙耳。三翟之首饰皆以副也,但《周礼》止以王后言,不及夫人。然《祭统》防于太庙,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则诸侯之妻亦副袆与后同矣。故卫人以此而咏其夫人也。

  定之方中

【一章】榛栗皆果木之同类者,榛小栗大,可供笾实。椅桐梓三木名。陆玑曰:「梑之踈理,白色而生子者为梓。」梓实,桐皮曰椅。类同而小别。华谷严氏曰:「桐有三种,青白之外,复有冈桐,即油桐也。青桐即梧桐,一名梧,一名榇。诗所谓「梧桐生矣」是也。」椅桐梓漆之桐为白桐。今按青桐有实,是为鳯凰食。油桐即素桐,此则但可为桐油耳。若白桐则华而不实。尔雅谓之荣桐。中琴瑟者惟白桐也。漆木有液黏黒,可饰噐。椅桐梓漆四木皆琴瑟之材。种之以其可伐而以为琴瑟,故曰「爰伐琴瑟」。见其新造之初,即为久逺之图也。

  【二章】桑木名叶可饲蚕者

  【三章】騋説见汉广字义

  蝃蝀

【一章】蝃蝀,虹也。日色映云而生为虹,隂气升而阳能胜之,故虹能防雨也。陆农师谓雄曰虹,雌曰霓。虹常双见,鲜盛者雄,暗者雌也。一曰赤白色谓之虹,青白色谓之霓。分言之则或有二者之分,但通言之则皆谓虹也。故孟子云「大旱之望云霓」,而虹可以霓言矣。先儒皆以虹为天地之淫气,窃意《蝃蝀》之诗,但取防雨为义,似不以虹为淫也。

【二章】隮。郑氏以为朝有升气于西方华谷。严氏取之,谓与《候人》南山朝隮之隮同,而集传独取郑氏,以虹释《周礼》眡祲之隮。殊不知眡祲之隮,郑司农亦以为升气,

译泉水

【第一章】泉水和淇水都是卫地的河流。蓝田吕氏说:泉水就是如今卫州共城的百泉。淇水发源于相州林虑县,向东流淌。泉水从西北方向流来注入其中,所以说它也流入淇水。而《竹竿》一诗中说“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大概是以山势为参照而言的。相州和卫州的山脉面向东,所以以北为左,以南为右。现在查考卫州共城即卫辉府辉县,是古共伯国所在地,在朝歌西南。相州林虑即如今彰德府林县,在朝歌西北。泉水与淇水汇合,大概就在这个地方。这就是卫河。古黄河从如今大名府濬县,向东流经大伾山北边,在濬县境内与卫河汇合,向东北流入大海。

【第二章】“饮饯”是指古人出行时必定有祭祀路神的仪式,出城门时,堆土像山,筑坛树立茅草作为神主,依靠它来祭祀,所以祭祀路神称为“祖”,又称为“道山”,出行称为“軷”,所以又称为“軷”。祭祀用的牺牲有时用狗,有时用公羊。祭祀完毕后,将牺牲伏在地上,用车轮碾过去然后离开,所以称为“犯軷”,比喻没有险阻艰难。《周礼》中犬人负责祭祀,提供狗作为牺牲伏地掩埋,也是这样的。《生民》诗中“取羝以軷”,都是这种祭祀。只是《生民》中的“軷”,说的是年终的祭祀,祭祀的是行神罢了。所以毛氏说:“祭祀路神后舍去軷祭,在其旁边饮酒叫做饯。”颜师古认为黄帝之子累祖喜欢远游而死于途中,所以后人祭祀他作为行神。有人说共工氏之子喜欢远游,祭祀他作为祖神,这些都是附会牵强的说法。

【第四章】肥泉,水名,在须卫邑。汉代《地理志》记载:东郡有须昌县,是古须句国,就是《水经注》所说的须城。查考须城如今是兖州府东平州的治所,不属于卫地。

鄘风

君子偕老

【第一章】“副”是妇女的首饰。查考《周礼》追师掌管王后的首饰,有副、编、次三种。郑氏说“副”的意思是覆盖,用来覆盖头部作为装饰,其遗留的形制像如今的步摇,穿着它跟随君王祭祀。“编”是排列头发做成的,其遗留的形制像如今的假髻,穿着它用于桑事。“次”是依次按头发长短做成的,就是所谓的假发,穿着它用于朝见君王。王后闲居时只用纚、笄、总罢了。步摇,行走时摇动,汉代有这个名称,大概像如今的凤冠但制度稍异,然而不是用编发的方法做成的。如果用编发的方法做成,那就是“编”,即如今的假髻,而在编之下又有“髢”,地位低贱的人用依次按长短增加的头发,就称为“次”,这些都不是祭祀用的“副”。○“象服”就是三翟,《周礼》内司服掌管王后的服饰,有袆衣、褕狄、阙狄。“袆”应当是“翚”,“榆”应当是“摇”,都是声音相近而写错了。郑氏说翟是野鸡的名字,伊水洛水以南,底色白色五色都具备且成花纹的叫做翚;江淮以南,底色青色五色都具备且成花纹的叫做摇。王后的服饰用刻花的缯帛做成,并彩绘,缀在衣服上作为花纹。袆衣画的是翚,褕狄画的是摇,阙翟只刻花不画。这三种都是祭服,妇女没有外事,所祭祀的是宗庙,跟随君王祭祀先王就穿袆衣,祭祀先公就穿褕翟,祭祀群小祀就穿阙翟。查考翚也是翟,所以称为三翟。摇一作鹞,翚和鹞是野鸡的不同名称。如果阙翟不画,那就是不完备而称为阙。三翟的首饰都用副,但《周礼》只提王后,没提夫人。然而《祭统》说在太庙祭祀,君王卷冕站在东阶,夫人戴副穿袆衣站在东房,那么诸侯的妻子也戴副穿袆衣与王后相同了。所以卫国人用这些来咏叹他们的夫人。

定之方中

【第一章】榛和栗都是果木同类,榛小栗大,可以盛在笾里。椅、桐、梓是三种树木的名字。陆玑说:“纹理疏松,白色且结籽的是梓。”梓的果实,桐的皮叫做椅。同类而有细微差别。华谷严氏说:“桐有三种,青白之外,还有冈桐,就是油桐。青桐就是梧桐,一名梧,一名榇。《诗经》所说的‘梧桐生矣’就是它。”椅、桐、梓、漆中的桐是白桐。现在查考青桐有果实,是凤凰吃的。油桐就是素桐,这只能用来榨桐油。至于白桐则开花不结果。《尔雅》称之为荣桐。适合做琴瑟的只有白桐。漆树有黏黑的汁液,可以装饰器物。椅、桐、梓、漆四种树木都是琴瑟的材料。种植它们是因为可以砍伐用来制作琴瑟,所以说“爰伐琴瑟”。看到它们新造之初,就为长远做打算。

【第二章】桑,木名,叶子可以喂蚕。

【第三章】騋,解释见《汉广》字义。

蝃蝀

【第一章】蝃蝀,就是虹。日光映照云彩产生虹,阴气上升而阳气能战胜它,所以虹能预示雨停。陆农师说雄的叫虹,雌的叫霓。虹常常成双出现,鲜艳盛亮的是雄,暗淡的是雌。另一种说法是赤白色叫做虹,青白色叫做霓。分开来说或许有两者的区别,但统称来说都叫虹。所以孟子说“大旱之望云霓”,虹可以用霓来称呼。先前的儒者都把虹当作天地间的淫邪之气,我私下认为《蝃蝀》这首诗,只是取预示雨停的意思,似乎不把虹当作淫邪之气。

【第二章】隮。郑氏认为是早晨西方升起的云气。华谷严氏采纳此说,认为与《候人》中“南山朝隮”的隮相同,而《集传》只取郑氏的说法,用虹来解释《周礼》视祲中的隮。殊不知视祲中的隮,郑司农也认为是升起的云气,

而后郑别为説耳。窃意以虹释隮,似乎牵合。

译后来郑玄才另外提出了不同的解说。我私下认为,用“虹”来解释“隮”,似乎有些牵强附会。

干旄

【一章】干与竿同,杠也,旗竿也。旄,旄牛之尾也。《山海经》有兽如牛,四节有毛,此旄牛也。以旄牛尾为之,谓之旄,而注于旗竿之首。郭璞云:载旄于竿头,如今之幢是也。《周礼》夏采防,谓鸟羽,亦为旌旗之緌。盖緌者,垂也,旗旄垂下之名,亦作绥,即旄也。若兼鸟羽而言緌,则緌不但有旄牛尾而已。此盖据秦汉以羽毛为葆幢之制。古者羽毛异用,以毛为旄,以羽为旌。末章言干旌,则析羽而注于旗竿之首者也。孙炎曰:析五采羽,注旄上。陈氏祥道曰:干首注以旄,旄上注以旌,则是以翟羽揷于▯上,以表其髙,故谓之旌。干首虽毛羽皆有,非混而为幢者也。但所谓析羽者,非以一羽析而为二也。盖翟惟二羽在尾,最长谓之翘,即薛综所谓雉之徤者为鷮,尾长六尺者也。全用之则为全羽,半用之则为析羽。《周礼》司常云:全羽为旞,析羽为旌。此以贵贱而分也。盖必天子诸侯之旗用全羽之旞,而卿大夫之旗得用析羽之旌。故孟子曰:大夫以旌,而士以下旗竿必不得用旌,故特以旌别言于大夫也。《司常》又曰:道车载旞,斿车载旌。此为天子言,上得兼乎下,故并旌用之道车者,朝防之车道徳之事也,故曰道车斿车者,田猎之车游乐之事也,故曰斿车。此亦以事之贵贱分用旞旌矣。若旄则凡旗皆当有之,上下之所通用,故不别言耳。然此诗「干旄」「干旌」皆以大夫言也。

【二章】旟旗名也。按《周礼》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属: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旜,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凖为旟,▯蛇为旐,全羽为旞,析羽为旌。此别其名物之异,有文以识之,故谓之帜,即《六月》诗所谓织文也。郑氏以九旗名物之属为衣徽,则陈氏祥道固辩其误矣。常旂旌旐在经传固有通言者,而非通名。旗则为九旗之通名也。凡旗之制,竿首有旄,旄上有旌旞,旌旞在上,非旗帜也。旄之下有縿,以组维于竿,日月交龙、熊虎、鸟凖、▯蛇之形画于縿上,此则所谓帜也。其幅必广而长,亦过之。《尔雅》谓“充幅长寻”,亦臆説耳。故陈氏祥道曰:“其幅长而不特寻也”,得之矣。《汉志》谓天子大常九仞,龙旂七仞,鸟旟、熊旗皆五仭,▯旐四仭。《礼书》又有天子九仭,诸侯七仭,大夫五仭,士三仭之説。夫谓九仭者,六丈三尺,天子至士长短礼宜有差,但恐不应太髙如此。意必战国时有此制,观秦有五丈旗之説,则可知矣。縿之下有斿,斿即旒也。其势象水之流,故谓之旒。旒盖练帛为之,故《尔雅》谓之练旒。縿之旁则有斾,以扬于外,斾必战而后建,非旒也。其详别见《六月》字义。旗之为用,本别军容,师行则有五方之旗,如《曲礼》所谓“左青龙者,交龙之旂也;右白虎者,熊虎之旂也;前朱鸟者,鸟隼之旟也;后▯武者,▯蛇之旐也;招摇在上者,日月之常也。”招摇,北斗也。《虞书》防据《左传》“三辰旂旗”之説,谓三辰为日月星,则大常之上又画星也。《穆天子传》称画日月七星,盖星即北斗也。然则司常言日月而不言星,《曲礼》言星而不言日月,盖各举所重,互相备耳。通帛之旜,纯用一帛而无饰;杂帛之物,则用他帛以饰邉,而皆不画。窃意青龙在左,东方之旗,其色宜青;白虎在右,西方之旗,其色宜白;朱鸟在前,南方之旗,其色宜赤;玄武在后,北方之旗,其色宜黒,所以识四方也。招摇在中,中央之旗,其色宜黄,盖以指麾四方之旗也。故陈氏祥道谓大常于其中加髙焉,所谓招摇在上也。此五者皆正旗也。若通帛、杂帛,亦必如五方之色,分属正旗以为之从,而制必小焉。然其制别,则固各有在矣。此七旗者,方各不同,帛因异色。故自正旗之在中者而言,则谓之大常;青者谓之大旗,赤者谓之大赤,白者谓之大白,黒者谓之大麾。此即巾车所谓建大常、大旂、大赤、大白、大麾者,盖亦以五者青、赤、白、黒之色为差,以互相备,非为同姓、异姓与蛮服、蕃服各专一色。

译干旄

【第一章】“干”与“竿”相同,指杠,即旗杆。“旄”,是旄牛的尾巴。《山海经》中记载有一种像牛的野兽,四肢关节处有毛,这就是旄牛。用旄牛的尾巴制作装饰,称为“旄”,并将其系在旗杆的顶端。郭璞说:把旄牛尾装在竿头,就像现在的幢一样。《周礼》中提到“夏采防”,指的是鸟羽,也用作旌旗的垂饰。大概“緌”的意思是下垂,是旗旄垂下的名称,也写作“绥”,也就是旄。如果兼指鸟羽而称为“緌”,那么“緌”就不只是旄牛尾了。这大概是依据秦汉时期用羽毛制作葆幢的制度。古代羽毛用途不同,用毛做旄,用羽做旌。最后一章提到“干旌”,是指将析开的羽毛系在旗杆顶端。孙炎说:将五彩羽毛析开,系在旄的上面。陈祥道说:旗杆顶端系上旄,旄上面再系上旌,也就是把翟鸟的羽毛插在旄上,以显示其高,所以称为旌。虽然旗杆顶端既有毛又有羽,但并不是混合在一起做成幢。所谓“析羽”,并不是把一根羽毛劈成两半。大概翟鸟只有尾部的两根羽毛最长,称为“翘”,即薛综所说的雉鸟中健壮的称为“鷮”,尾巴长达六尺。全部使用称为“全羽”,使用一半称为“析羽”。《周礼·司常》说:全羽为旞,析羽为旌。这是根据贵贱来区分的。大概天子、诸侯的旗帜使用全羽的旞,而卿大夫的旗帜可以使用析羽的旌。所以孟子说:大夫用旌,而士以下的旗杆必定不能使用旌,所以特别把旌用来指代大夫。《司常》又说:道车悬挂旞,斿车悬挂旌。这是针对天子而言的,上级可以兼用下级的制度,所以道车同时使用旌和旞。道车用于朝见和祭祀,是庄重的事,所以叫道车;斿车用于田猎游乐,是游乐的事,所以叫斿车。这也是根据事情的贵贱来分别使用旞和旌。至于旄,凡是旗帜都应当有,上下通用,所以不再单独说明。然而这首诗中的“干旄”、“干旌”都是针对大夫而言的。

【第二章】“旟”是旗帜的名称。根据《周礼·司常》掌管九种旗帜的名称,各有归属:画日月的是常,画交龙的是旂,纯帛的是旜,杂帛的是物,画熊虎的是旗,画鸟隼的是旟,画龟蛇的是旐,全羽的是旞,析羽的是旌。这些区别了名称和物品的不同,有纹饰来识别,所以称为“帜”,也就是《六月》诗中说的“织文”。郑氏把九种旗帜的名称和物品归属当作衣徽,那么陈祥道确实已经辩驳了他的错误。常、旂、旌、旐在经传中固然有通用的说法,但并非通名。“旗”才是九种旗帜的通名。凡是旗帜的制度,竿首有旄,旄上面有旌或旞,旌旞在上面,不是旗帜本身。旄下面有縿,用丝带系在竿上,日月、交龙、熊虎、鸟隼、龟蛇的图形画在縿上,这就是所谓的“帜”。它的幅面必定宽广且长,甚至超过寻常尺寸。《尔雅》说“充幅长寻”,只是主观臆测罢了。所以陈祥道说:“它的幅面长而不止一寻”,这是正确的。《汉书·地理志》说天子的大常高九仞,龙旂高七仞,鸟旟、熊旗都高五仞,龟旐高四仞。《礼书》又有天子九仞、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的说法。所谓九仞,即六丈三尺,从天子到士,长短礼仪应当有差别,但恐怕不应该如此之高。推测必定是战国时期有这样的制度,看秦国有五丈旗的说法,就可以知道了。縿下面有斿,斿就是旒。它的形状像水流,所以称为旒。旒大概是用熟绢做的,所以《尔雅》称为练旒。縿旁边则有斾,向外飘扬,斾必定在作战时才树立,不是旒。其详细解释另见《六月》的字义。旗帜的用途,本来是为了区别军容,军队行进时有五方之旗,如《曲礼》所说:“左边青龙,是交龙的旂;右边白虎,是熊虎的旂;前面朱鸟,是鸟隼的旟;后面玄武,是龟蛇的旐;招摇在上面,是日月的常。”招摇,指北斗星。《虞书》根据《左传》“三辰旂旗”的说法,认为三辰是日、月、星,那么大常上面又画了星。《穆天子传》称画日月七星,大概星就是北斗。然而《司常》只说日月不说星,《曲礼》只说星不说日月,大概是各举其所重视的,互相补充。通帛的旜,纯粹用一种帛而没有装饰;杂帛的物,则用其他帛来装饰边缘,而都不画图。我推测青龙在左,是东方的旗,颜色适宜为青;白虎在右,是西方的旗,颜色适宜为白;朱鸟在前,是南方的旗,颜色适宜为赤;玄武在后,是北方的旗,颜色适宜为黑,以此来识别四方。招摇在中间,是中央的旗,颜色适宜为黄,大概用来指挥四方的旗帜。所以陈祥道说大常在中间加高,这就是所谓的“招摇在上”。这五种都是正旗。至于通帛、杂帛,也必定按照五方的颜色,分别隶属于正旗作为从旗,而制度必定较小。然而它们的制度不同,本来各有归属。这七种旗帜,方向各不相同,帛的颜色也因而异。所以从中间的正旗来说,称为大常;青色的称为大旗,赤色的称为大赤,白色的称为大白,黑色的称为大麾。这就是《巾车》所说的树立大常、大旂、大赤、大白、大者,大概也是以青、赤、白、黑五种颜色为差别,互相补充,并不是同姓、异姓以及蛮服、蕃服各自专用一种颜色。

此见旗之可以通言也。但自诸侯之别于王礼而言,则用王礼者言大,用侯礼者言小。如《王制》所谓天子杀下大绥,诸侯杀下小绥,绥与緌同,是以旄言旗也。旗固有大小之殊矣。《左传》亦云:「分鲁公以大旗,分康叔以少帛,皆龙旂也。」鲁得用王礼,故曰大;卫止用侯礼,故曰少。若以诸侯皆用龙旂言,则通谓之大可也。説礼者以《明堂位》有殷之大白、周之大赤之文,遂以大赤为周之正色,而释通帛;以大白为殷之正色,而释杂帛。则前五色之外,又特用此二色,此何义乎?窃意王者易命,固各有所尚之色。盖必自天子以至庶人,其所专建之旗,皆用当代之色。如夏则用麾,殷则用白,而周则用赤也。故郑氏云:「凡九旗之帛,皆用绛。」《尔雅》云:「纁帛縿,纁绛色,赤之浅者也。」此必一代之通制,旗之常也。而用于五方则异色,以别军容,非可专用者矣。专用之旗,如《孟子》所谓大夫以旌,士以旂,庶人以防。旌不言帜,以别士庶人之不得用旌,而旌下之縿必鸟隼之旟也。观《干旄》之诗,以旟与干旌并言,则旟为大夫之旗可知矣。而士之以旂,则与诸侯龙旂同,似乎逾分。士在庶人之上,疑当用物而误为旂字耳。旃与旜同,则固一色之帛,在杂帛之下,而不得与交龙、鸟隼、熊、虎、▯、蛇同为正旗之文。也及详孟子之言,止为招大夫、士庶人而发,上不及天子诸侯,下不及卿。意必有如虞人之以皮冠者,而其説尚未备邪?今亦不可得而考矣。其可考者,惟司常有曰:“国之大阅,賛司马颁旗物。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旟,县鄙建旐。”至大司马则曰:“中秋教治兵,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旂,军吏载旗,师都载旜,郷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此与孟子絶异,盖大阅、治兵皆司马搜军之事。陈氏祥道分别军实、军法为説,谓各有所重,故旗物不同。虽不能无牵强,然亦见旗可随时部分,本无定用,而其差则有斿数焉。天子大常十二斿,而亦通同九斿之旂。陈氏祥道曰:“周礼典命,自上公至士,其车旗各眡其命之数。”而行人公侯伯子男建常九斿、七斿、五斿,皆以命数为节。然即王之孤卿六命,大夫四命,公侯伯之孤四命,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旜物之斿,盖亦称是。窃谓庶人无命数,旜必无斿焉。斿数有差,所以别旗之用也。故为天子之事而举者,则数从天子之斿;为诸侯之事而举者,则数从诸侯之斿;为大夫士之事而举者,则数从大夫士之斿。于通用之中,又各有尊卑之节焉。此与孟子所言之常旗皆一定而不可易者也。眡命数以制斿,此旗所以可通用欤?若考工记序四方之旗,而曰:“龙旂九斿,以象大火;鸟旟七斿,以象鹑火;熊旗六斿,以象伐;▯蛇四斿,以象营室。”则又臆説矣。夫青龙七宿,非止九星也;朱鸟七宿,非止七星也;白虎七宿,非止六星也;▯武七宿,非止四星也。而皆倚象以取数,则斿又有不眡命数者矣。礼家之説杂乱而不可通,故特辩论之。知此则经中凡言旌旂旟旐之属,皆可类推矣。

译这可见旗帜可以用来传达号令。但就诸侯之礼有别于王礼而言,使用王礼的称为“大”,使用侯礼的称为“小”。如《王制》所说天子用大绥,诸侯用小绥,“绥”与“緌”同义,因此用“旄”来指代旗帜。旗帜本来就有大小的区别。《左传》也说:“分给鲁公大旗,分给康叔少帛,都是龙旗。”鲁国得以使用王礼,所以称为“大”;卫国只使用侯礼,所以称为“少”。如果从诸侯都使用龙旗来说,那么统称为“大”也是可以的。解说礼制的人因为《明堂位》中有殷代的大白旗、周代的大赤旗的记载,于是把大赤当作周代的正色,用来解释通帛旗;把大白当作殷代的正色,用来解释杂帛旗。那么在前述五种颜色之外,又特别使用这两种颜色,这是什么道理呢?我私下认为,王者改朝换代,本来各自有所崇尚的颜色。大概从天子到平民,他们专门树立的旗帜,都使用当朝崇尚的颜色。比如夏代用麾旗,殷代用白旗,而周代用赤旗。所以郑玄说:“凡是九种旗帜的帛,都用绛色。”《尔雅》说:“纁帛縿,纁是绛色,是浅红色。”这必定是一代通行的制度,是旗帜的常规。而在五方使用的旗帜则颜色不同,用来区别军容,不是可以专门使用的。专门使用的旗帜,如《孟子》所说大夫用旌,士用旂,平民用防。旌不提帜,用来区别士和平民不能使用旌,而旌下面的縿一定是画有鸟隼的旟。看《干旄》这首诗,把旟和干旌并列提及,那么旟是大夫的旗帜就可以知道了。而士使用旂,则与诸侯的龙旗相同,似乎超越了本分。士在平民之上,怀疑应当用“物”字而误写成了“旂”字。旃与旜相同,那么本来就是单一颜色的帛,在杂帛之下,而不能与交龙、鸟隼、熊、虎、𩾃、蛇同为正旗的纹样。等到详细考察孟子的话,只是针对招引大夫、士和平民而发,上面不涉及天子和诸侯,下面不涉及卿。意思中必定有像虞人使用皮冠那样的情况,而其中的说法尚未完备吧?现在也无法考证了。可以考证的,只有《司常》中说:“国家举行大阅兵,协助司马颁布旗帜。天子建大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1,县鄙建旐。”到了《大司马》则说:“仲秋教习治兵,辨别旗帜的用途。天子载大常,诸侯载旂,军吏载�1,师都载�1,乡遂载物,郊野载�1,百官载�1。”这与孟子截然不同,大概大阅兵、治兵都是司马检阅军队的事情。陈祥道分别军实、军法来解说,认为各自有所侧重,所以旗帜不同。虽然难免有些牵强,但也可见旗帜可以随时分配,本无固定用途,而其差别在于�1的数量。天子的大常�1有十二条,但也通用同九条�1的�1。陈祥道说:“《周礼》典命,从上公到士,他们的车旗各自对应其命数的多少。”而行人公侯伯子男建�1九�1、七�1、五�1,都以命数为节制。然而即使天子的孤卿六命,大夫四命,公侯伯的孤四命,卿三命,大夫再命,�1一命,子男的卿再命,其大夫一命�1物的�1,大概也与此相称。我私下认为平民没有命数,�1必定没有�1。�1数量有差别,所以用来区别旗帜的用途。所以为天子之事而举的,则�1数跟随天子的�1;为诸侯之事而举的,则�1数跟随诸侯的�1;为大夫士之事而举的,则�1数跟随大夫士的�1。在通用之中,又各自有尊卑的节制。这与孟子所说的常�1都是一定而不可改变的。根据命数来制定�1,这就是旗帜可以通用的原因吗?如果考察《考工记》序四方之旗,而说:“龙�1九�1,以象大火;鸟�1七�1,以象鹑火;熊�1六�1,以象伐;�1�1四�1,以象营室。”那么又是主观臆断了。青龙七宿,不止九星;朱鸟七宿,不止七星;白虎七宿,不止六星;�1武七宿,不止四星。而都依附星象来取数,那么�1又有不根据命数的了。礼家的说法杂乱而不能贯通,所以特别辩论它。知道这个,那么经文中凡是提到旌�1�1�1之类的,都可以类推了。

【三章】良马六之,观《集传》以两服两骖释良马四之,而谓六之为六马,则似据《夏书》“凛乎如朽索之驭六马”而言矣。考之车有乗车以吉行者也,有戎车、有田车以师行者也。城门之轨,天下所同,故凡车之制,皆舆广六尺六寸,辙广八尺。虽天子之大辂,亦惟四马而已。《礼》“校人掌王马之政”,凡颁良马而飬乗之,乗马注谓良马五路之马四匹为乗,故言车皆谓之乗,又谓之驷。《大明》云“驷騵彭彭”,则武王之戎车亦四马也;《车攻》云“四牡厐厐”,则宣王之田车亦四马也;《节南山》云“四牡项领”,则大夫之乗马亦四马也。是一车四马,上下同之,无间于古今,曷尝有六马之车哉?自《公羊传》及《王度记》有天子驾六之説,而后儒遂附益之,谓中两马为两服,外两马为两骖,此四马也;而六马则骖外复加两马,谓之騑,然非车之常制也。意者衰世之君廵游无度,惧车力之不胜,或有四马之外复加二马,或加四马,如穆王之八骏者。《夏书》之言六马,盖危语也,得无为太康逸豫灭徳而发欤?《汉志》有乗舆驾六马之制,盖縁此而起耳。故《干旄》所谓“良马四之”者,乃一车正马之数,而五之、六之,则与贤者同乗,欲车之安,恐四马力或有疲,而欲代之,故随所至而加一马以为备耳。

  卫风

  淇奥

【二章】弁,皮弁也。考之《周礼·司服》及注,王祭祀以冕,兵事以韦弁,受诸侯朝觐于庙以衮冕,日眡朝以皮弁,甸以冠弁,诸侯视朝以皮弁,日视朝以冠弁。冕弁皆冠也,而亦以冕弁为通名。韦弁,孔安国以为即爵弁,刘熈云以爵韦为之,盖皮其质,爵其色,如爵头然。郑氏《巾车》注谓雀饰,黒多赤少,然郑氏原不以韦弁为爵弁,而以靺韦为弁释之。夫韎者,赤也,则陈氏祥道固谓其为无据矣。但军国之容与礼服不同,军容者,郑氏所谓以韎韦为衣裳是也。若礼服则以丝衣,《周颂》所谓“丝衣其紑”是也。至于《聘礼》,君使卿归饔饩于賔介,亦宜礼服,而注以韦弁为韎韦之弁,兵服而曰“其服”,盖韎布以为衣,而素裳,则诚臆説耳。《舆服志》云:“爵弁有収,持笄,所谓夏収,商哻者也。”然则韦弁岂可专指为兵服哉?皮弁即《书》“綦弁”,鸤鸠所谓“其弁伊骐”者也。孔安国曰:“綦弁,皮弁也,以鹿皮为之。”《诗》防云:“色之青黒者名为綦。”冠弁以皂缯为之。《司服》谓“冠弁以甸”,则田猎当用皮冠,亦皮弁也,而以冠弁,则因未猎之前,司徒誓之未服戎服,而犹着冠弁耳。孔防固已论之矣。盖冠弁即委貎也,此岂田猎之冠乎?委貎在夏为母追,在殷为章甫,其名虽异,其制则一。太古冠用布,至夏殷而始用缯,故知冠弁用缯也。孔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正谓此矣。若缁布冠,则犹仍古制焉。按弁师,冕有旒,韦弁、皮弁皆有玉,天子、诸侯、大夫皆得用之,而玉各有等,此其所以差也。其韦与皮之辨,则防谓有毛曰皮,无毛熟治曰韦,本是一类,而其尊卑不但以玉别也。先儒谓士之服止于爵弁,以爵弁为士之祭服也。此言冠弁、皮弁以上至于爵弁,士皆得用之,特不敢用冕耳。冠弁无玉饰,而爵弁尊于皮弁,诸侯亦不常用,故知防玉于弁为皮弁也。陈氏祥道曰:“皮弁,天子以视朝,以宴,以聼祭报。”以舞大夏,诸侯以聼朔,以巡牲,以卜夫人世妇以迎王之郊劳,以待聘賔,卿大夫以王命劳侯氏以聘于邻国,以卜宅士以冠学士以释菜。凡大夫士之朔月,皆皮弁服。则皮弁之所施者众矣。盖人为者多变,自然者不易。皮弁因其自然而已,此所以三王共皮弁素积,而周天子至士共用之也。据此,则皮弁者上下所得通用,而亦人君所常用者欤?其缁布冠亦上下之所通用,而庶人则以之为常服也。贾氏曰:庶人虽服委貎,而俭者服缁布冠,则冠弁亦通于庶人矣。凡此弁冕,皆▯冠也。祭则用▯衣纁裳,朝则用▯衣素裳。在朝则君臣上下同服,故凡言衣者皆曰缁衣。缁即

译【三章】“良马六之”,《集传》用“两服两骖”来解释“良马四之”,而认为“六之”就是六匹马,这似乎是依据《夏书》中“凛乎如朽索之驭六马”的说法而言。考察古代车制,有用于吉礼出行的乘车,有用于军事行动的戎车,有用于田猎出行的田车。城门的轨道宽度,天下相同,所以凡是车辆的形制,都是车厢宽六尺六寸,车辙宽八尺。即使是天子的大辂,也只有四匹马。《礼记》说:“校人掌管王马的政令”,凡是分发良马饲养供乘车使用的,注解说良马五路,每路四匹马称为“乘”,所以凡是车都称为“乘”,又称为“驷”。《大明》篇说“驷騵彭彭”,那么武王的戎车也是四匹马;《车攻》篇说“四牡厐厐”,那么宣王的田车也是四匹马;《节南山》篇说“四牡项领”,那么大夫的乘车也是四匹马。这是一车四马,上下等级相同,古今没有区别,哪里有过六匹马的车呢?自从《公羊传》和《王度记》有了天子驾六马的说法,后来的儒者就附会增益,说中间两匹马为两服,外面两匹马为两骖,这是四匹马;而六匹马则是在骖马之外再加两匹马,称为“騑”,但这不是车的常规形制。推测可能是衰世君主巡游没有节制,担心车力不够,有时在四匹马之外再加两匹马,或者加四匹马,像周穆王的八骏那样。《夏书》所说的六匹马,大概是危言耸听的话,难道不是针对太康逸乐荒废德行而发出的吗?《汉书·地理志》有乘车驾六马的制度,大概是由此而起。所以《干旄》所说的“良马四之”,是一辆车正用的马匹数量,而“五之”、“六之”,则是与贤者同乘,想要车子安稳,担心四匹马的力量或许会疲劳,想要替换它们,所以随着所到的地方增加一匹马作为备用罢了。

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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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弁,是皮弁。考察《周礼·司服》及注疏,王祭祀时用冕,军事行动时用韦弁,在宗庙接受诸侯朝觐时用衮冕,日常视朝时用皮弁,巡守时用冠弁,诸侯视朝时用皮弁,日常视朝时用冠弁。冕和弁都是冠,但也把冕弁作为通称。韦弁,孔安国认为是爵弁,刘熙说用爵韦制成,大概是皮是质地,爵是颜色,像雀头一样。郑玄在《巾车》注中说雀饰,黑多红少,然而郑玄原本不把韦弁当作爵弁,而是用靺韦来解释弁。靺,是红色,那么陈祥道本来就认为这是没有根据的。只是军国仪容与礼服不同,军容,是郑玄所说的用靺韦做衣裳。如果是礼服则用丝衣,《周颂》所说的“丝衣其紑”就是这样。至于《聘礼》,国君派卿把熟食和活牲送给宾客和副使,也应该穿礼服,而注疏把韦弁解释为靺韦之弁,说是兵服却说“其服”,大概是靺布做上衣,而素色下裳,这确实是主观臆测。《舆服志》说:“爵弁有收,持笄,所谓夏收,商哻。”那么韦弁难道可以专指为兵服吗?皮弁就是《尚书》中的“綦弁”,鸤鸠所说的“其弁伊骐”。孔安国说:“綦弁,皮弁,用鹿皮制成。”《诗经》注疏说:“青黑色的称为綦。”冠弁用黑色缯帛制成。《司服》说“冠弁用于甸”,那么田猎应当用皮冠,也是皮弁,而用冠弁,是因为在田猎之前,司徒誓师时还没有穿戎服,还穿着冠弁。孔颖达已经论述过了。大概冠弁就是委貌冠,这难道是田猎的冠吗?委貌冠在夏代叫母追,在殷代叫章甫,名称虽然不同,形制则是一样的。太古冠用布,到夏殷才开始用缯,所以知道冠弁用缯。孔子说:“麻冕,是礼制,现在用纯丝是节俭。”正是说的这个。如果是缁布冠,则还是沿用古制。按照弁师的规定,冕有旒,韦弁、皮弁都有玉饰,天子、诸侯、大夫都可以使用,而玉各有等级,这就是它们的差别。韦和皮的区别,注疏说有毛叫皮,无毛熟治叫韦,本来是一类,而尊卑不仅以玉来区别。先儒说士的服饰止于爵弁,因为爵弁是士的祭服。这里说冠弁、皮弁以上直到爵弁,士都可以使用,只是不敢用冕罢了。冠弁没有玉饰,而爵弁比皮弁尊贵,诸侯也不常用,所以知道注疏说玉饰在弁上的是皮弁。陈祥道说:“皮弁,天子用于视朝,用于宴饮,用于听祭报。”用于舞大夏,诸侯用于听朔,用于巡牲,用于卜夫人世妇以迎接王的郊劳,用于接待聘问的宾客,卿大夫用于奉王命劳候氏以聘问邻国,用于卜宅,士用于冠礼,用于释菜。凡大夫士的每月初一,都穿皮弁服。那么皮弁所适用的场合很多了。大概人为的多变,自然的不易改变。皮弁因其自然而已,所以三王共用皮弁素积,而周天子直到士都共用它。据此,那么皮弁是上下都可以通用,也是人君常用的吗?那缁布冠也是上下通用的,而庶人则把它作为常服。贾公彦说:庶人虽然穿委貌冠,而节俭者穿缁布冠,那么冠弁也通用于庶人了。凡这些弁冕,都是〇冠。祭祀则用〇衣纁裳,朝见则用〇衣素裳。在朝廷则君臣上下同服,所以凡是说衣的都叫缁衣。缁即

▯之深者也。自其下于缁衣而言,则为▯端。故▯端为士服,▯端以布为之,其裳则或▯或黄或杂,各有所施。然尊者亦得通之,或施于冕,或施于委貎。故武王端冕而聼丹书,魏文侯端冕而聼古乐,刘定公端委以治民,晋文侯端委以入武宫,晏婴端委以立虎门,董安于端委以随宰人,公西华端章甫以相宗庙,防同此可见端之可通于冠冕焉。端冕之冕,或即冠之通名,未必专指冕也。陈氏祥道曰:▯端大夫士以为私朝之服,玉藻朝▯端是也。天子至士亦以为燕服,玉藻天子卒食▯端而居,内则事父母端鞸是也。祭之冕服皆▯斋之端衣亦▯。若夫朝服,天子以素,诸侯以缁,未闻以▯端也。今按私朝之服,谓退朝释缁衣之服以聼政,则更▯端耳。然见君则犹服缁衣也。故郑武公适大夫聼政之馆,则曰「缁衣之宜兮」,见其在馆而服缁衣以见君也。仪礼特牲少牢馈食所谓大夫祭以朝服,士祭以▯端者,则自祭其先之服也。若助祭于公,大夫以上服冕,士服爵弁,皆以丝衣,详见周颂字义。

译这是非常深奥的。从它比缁衣更尊贵的角度而言,就称为玄端。所以玄端是士人的礼服,玄端用布制成,它的下裳则或是黑色、或是黄色、或是杂色,各自有不同的用途。然而地位尊贵的人也可以通用这种服饰,有时用于冕服,有时用于委貌冠。所以武王戴着玄端冕服来听取丹书,魏文侯戴着玄端冕服来聆听古乐,刘定公穿着玄端委貌冠来治理百姓,晋文侯穿着玄端委貌冠进入武宫,晏婴穿着玄端委貌冠站立在虎门,董安于穿着玄端委貌冠跟随宰人,公西华戴着玄端章甫冠来辅助宗庙祭祀,由此可以看出玄端可以通用于冠冕。玄端冕中的“冕”,或许就是冠的统称,未必专指冕冠。陈祥道说:“玄端是大夫和士作为私朝之服,《玉藻》中‘朝玄端’就是这种情况。从天子到士人也把它作为闲居之服,《玉藻》中‘天子卒食玄端而居’,《内则》中‘事父母端鞸’就是这种情况。祭祀时的冕服都是黑色,斋戒时的玄端衣也是黑色。至于朝服,天子用素色,诸侯用黑色,没听说过用玄端的。”现在考察私朝之服,是指退朝后脱下缁衣的礼服来听取政事,那就改穿玄端了。然而拜见君主时还是穿着缁衣。所以郑武公到大夫听取政事的馆舍,就说“缁衣多么适宜啊”,表明他在馆舍穿着缁衣来拜见君主。《仪礼·特牲馈食礼》和《少牢馈食礼》中所说的大夫祭祀用朝服,士祭祀用玄端,那是指祭祀自己祖先时的服饰。如果是协助在公室祭祀,大夫以上穿着冕服,士穿着爵弁,都穿丝织品的衣服,详见《周颂》字义。

【三章】重较,毛传以为卿士之车。此因卫武公尝以诸侯入为卿士而言,以卿士之车为重较,则似其他当有单较。然《周礼》无重较、单较之文,必无等差也。舆人注云:「较,两輢上出轼者,輢,车两旁也。」则较谓车两旁横穿之木,以其出于轼上,与轼为两层,故以重取义耳。蓝田吕氏曰:「古者车箱长四尺四寸,三分之前一,后二,横一木下去车牀三尺三寸,谓之式。又于式上二尺二寸,横一木谓之较,去车牀凡五尺五寸。古人立乗,若平常则凭较,若应为敬则落手凭下式而头得俯。」今按舆人之车,其箱广而不方,箱即舆也,横广六尺六寸,纵长四尺四寸。其长四尺四寸者,《周礼》谓之隧。三分者,以四尺四寸之长三分之一,分得一尺四寸,又三分寸之二,其二分得二尺九寸,又三分寸之一,一分在舆前,二分在舆后,以揉其式。

  硕人

【一章】衣锦褧衣。郑氏云:国君夫人翟衣而嫁,今衣锦者在涂之所服也。尚之以襌衣,为其文之太着。然毛氏于丰传则谓嫁时之服。孔氏曰:毛云锦衣锦裳,庶人之妻嫁时之服,非为在涂异也。夫所以谓之庶人妻之服者,以士昏礼有曰:女防衣纁襜,防衣丝衣襜縁也。礼妇人连衣裳而不异色,则但纁襜而已。士妻所服如此,则衣锦而加褧乃庶人妻所服矣。锦者织布为锦文也,而褧则无饰之襌衣也。此岂与夫人之服同哉?盖上得以兼乎下,故荘姜亦服民间之服,而又襌衣覆锦以晦其美。盖言其常服如此,见荘姜不事表暴,所以为贤也。按《玉藻》: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锦裼狐裘,窃谓其为锦布也。必妇人得通用之,而裼衣之上乃加襌衣。凡裼衣所加之衣,则谓之袭。袭以覆裼,《玉藻》所谓充美也。去外之衣以见在内之裼衣,则谓之裼,《玉藻》所谓见美也。《聘礼》注曰:裼者免上衣见裼衣也。凡当盛礼者以充美为敬,非盛礼者以见美为敬。盖裘葛在内为防,故上加裼衣。裼衣即中衣也。免衿上之服以见裼衣为袒,故《玉藻》注曰:袒而有衣曰裼,即《曲礼》防所谓去体上外服以见在内裼衣者也。不袒上衣即为袭矣。裼袭之义如此,但裼衣未有言裳者,必亦连衣裳而不异色,如深衣之类,故言衣而裳在其中矣。但朝祭燕飨则以衣裳分上下而各异色,与妇人不同耳。余见《唐·扬之水》字义。○邢,姬姓侯爵国,周公庶子所封,其国即今顺徳府邢台县,与卫为邻。至春秋僖公时为卫所灭。谭亦国名,今济南府歴城县东七十里有谭城,与齐为邻。至春秋荘公时为齐所防谭本子爵,当荘姜时必尝入相于周,故得称公。

【三章】镳镳自毛氏以来皆训盛。惟华谷严氏谓与清人驷介麃麃载驱行人儦儦义异。盖麃无邉傍,儦从立人而镳则从金也。然麃之为字,象鹿之四足,本兽疾走之名。《吉日》所谓儦儦俟俟是也。故从人与否,皆取疾走之义。勒马衘外之鐡,则亦以疾走故名其鐡为镳。○翟茀,孔氏谓妇人不露见车之前后设幛以自隐蔽谓之茀,因以翟羽为饰。今按凡妇人车皆坐乗,谓之安车。惟翟羽乃后夫人之茀,其他不得用也。然夫人常朝亦不用翟茀。《周礼·巾车》注谓安车无蔽,后朝见于王所乗者也。今诸侯夫人始至,故乗翟蔽之车以朝见于君。盖始至则本自外而来也。翟蔽有二,《巾车》所谓重翟、厌翟也。重雉羽而为之,谓之重翟;比次翟羽以压其本,谓之厌翟。重翟者,説者谓从君祭祀所乗;厌翟则从君賔飨所乗。如此则非祭祀不得用重翟。故郑氏曰:“此翟蔽盖厌翟也。”窃意重翟、厌翟或亦可以通用。説礼者过于分析耳。

【四章】葭,芦也,亦名苇。苇之未秀者为葭,菼,萑也,亦名荻。荻之初生者为萑,萑初生亦名薍。其未秀者则名蒹。皆水草本,一物,但苇大,萑小,而于其中又有小大之分,故以为别。诗中或言蒹葭,或言萑苇,不过葭菼之别名耳。陆农师辩之详矣。

  氓

【一章】布,许慎以为枲织,盖用麻纻葛为之。毛氏以布为币,而説者因之。然许慎则曰:

译【第三章】重较,毛亨认为这是卿士所乘的车。这是因为卫武公曾经以诸侯身份入朝担任卿士,所以将卿士的车称为重较,那么似乎其他车应当有单较。然而《周礼》中没有重较、单较的记载,必定没有这种等级差别。《周礼·考工记·舆人》的注解说:“较,是车箱两侧高出车轼的木头,輢,是车箱的两侧。”那么较指的是车箱两侧横穿的木头,因为它高出车轼,与车轼形成两层,所以用“重”字来表意。蓝田吕氏说:“古代车箱长四尺四寸,按三分比例,前占一分,后占二分,横穿一根木头,距离车底板三尺三寸,叫做式。又在式上方二尺二寸处,横穿一根木头叫做较,距离车底板共五尺五寸。古人站立乘车,如果平常就扶着较,如果需要表示恭敬就放下手扶着下方的式,从而低头俯身。”现在考察舆人所造的车,它的车箱宽而不方,车箱就是舆,横向宽六尺六寸,纵向长四尺四寸。那四尺四寸的长度,《周礼》称之为隧。所谓三分,是将四尺四寸的长度取三分之一,得到一尺四寸,又取三分寸之二,这两分得到二尺九寸,再取三分寸之一,一分在车舆前部,二分在车舆后部,用来弯曲制作车轼。

硕人

【第一章】穿着锦缎又罩上褧衣。郑玄说:国君夫人穿翟衣出嫁,现在穿锦缎是在路上所穿的服饰。在上面加上单衣,是因为锦缎的花纹太显眼。然而毛亨在《诗经·丰》的传注中却说这是出嫁时的服饰。孔颖达说:毛亨说锦衣锦裳,是平民妻子出嫁时的服饰,并不是因为在路上才穿不同的衣服。之所以说这是平民妻子的服饰,是因为《士昏礼》中有记载:新娘穿纁色的襜衣,防衣是丝制的衣服,襜是衣缘。礼制规定妇人连衣裳而不分颜色,那么只是纁色的衣缘罢了。士的妻子所穿的服饰如此,那么穿锦缎又加上褧衣就是平民妻子所穿的服饰了。锦是织布做成锦纹,而褧是没有装饰的单衣。这难道与夫人的服饰相同吗?大概上位者可以兼用下位者的服饰,所以庄姜也穿民间的服饰,又用单衣覆盖锦缎以掩盖其华美。大概说她的常服如此,表明庄姜不事张扬,所以被认为是贤德。考察《玉藻》:国君穿狐白裘,用锦衣来裼之。锦裼狐裘,我私下认为那是锦布。必定妇人可以通用,而在裼衣之上又加上单衣。凡是裼衣所加的衣服,就叫做袭。袭用来覆盖裼衣,就是《玉藻》所说的充美。去掉外面的衣服以露出里面的裼衣,就叫做裼,就是《玉藻》所说的见美。《聘礼》注说:裼是去掉上衣露出裼衣。凡是应当举行盛大礼仪的,以充美为敬;不是盛大礼仪的,以见美为敬。大概皮裘和葛衣在里面作为防护,所以在上面加上裼衣。裼衣就是中衣。去掉领口以上的衣服以露出裼衣叫做袒,所以《玉藻》注说:袒露而有衣服叫做裼,就是《曲礼》注所说的去掉身体上的外服以露出里面的裼衣。不袒露上衣就是袭了。裼和袭的意义如此,只是裼衣没有提到下裳,必定也是连衣裳而不分颜色,像深衣之类,所以说衣而下裳就在其中了。只是朝祭燕飨时则以衣裳分上下而颜色各异,与妇人不同罢了。其余见《唐·扬之水》字义。○邢国,姬姓侯爵国,是周公庶子所封,其国就是今天顺徳府邢台县,与卫国相邻。到春秋僖公时被卫国所灭。谭也是国名,今天济南府歴城县东七十里有谭城,与齐国相邻。到春秋庄公时被齐国所灭,谭国本是子爵,在庄姜时必定曾经入朝辅佐周天子,所以得称公。

【第三章】镳镳,从毛亨以来都解释为盛。只有华谷严氏认为与《清人》中的“驷介麃麃”、《载驱》中的“行人儦儦”意义不同。大概麃没有偏旁,儦从立人旁,而镳则从金旁。然而麃这个字,象鹿的四足,本是兽类疾走的名称。《吉日》所说的“儦儦俟俟”就是如此。所以从人旁与否,都取疾走的意义。勒马衔外的铁,也因为疾走所以称这种铁为镳。○翟茀,孔颖达说妇人不愿露见,在车的前后设置障蔽以自我隐蔽叫做茀,因为用翟羽装饰。现在考察凡是妇人的车都坐着乘,叫做安车。只有翟羽才是后夫人车的茀,其他人不得使用。然而夫人日常朝见也不使用翟茀。《周礼·巾车》的注说安车没有遮蔽,是后朝见君王时所乘的。现在诸侯夫人刚到,所以乘坐有翟蔽的车去朝见国君。大概刚到是从外面而来。翟蔽有两种,《巾车》所说的重翟、厌翟。用重叠的雉羽制作,叫做重翟;排列翟羽以压住其根部,叫做厌翟。重翟,解说者说是随从君王祭祀时所乘;厌翟则是随从君王宾客宴饮时所乘。这样就不是祭祀不得使用重翟。所以郑玄说:“这翟蔽大概是厌翟。”我私下认为重翟、厌翟或许也可以通用。解说礼制的人过于分析罢了。

【第四章】葭,就是芦,也叫苇。苇没有开花的叫做葭,菼,就是萑,也叫荻。荻刚生出来的叫做萑,萑刚生出来也叫薍。没有开花的则叫蒹。都是水边草本,同一种植物,只是苇大,萑小,而在其中又有大小之分,所以作为区别。诗中有时说蒹葭,有时说萑苇,不过是葭菼的别名罢了。陆农师辨析得很详细了。

氓

【第一章】布,许慎认为是枲织,大概是用麻纻葛做成的。毛亨把布解释为币,而解说者沿袭这种说法。然而许慎却说:

“币,帛也。”又曰:“帛,缯也。”则布不可以为帛矣。孔氏曰:“币者,布帛之名。”是以布帛为通名,“币”也。岂亦因毛説而强求其通欤?

译“币,就是帛。”又说:“帛,就是缯。”那么布就不能称为帛了。孔氏说:“币,是布和帛的统称。”因此把布和帛作为通称,称为“币”。这难道也是因为沿袭毛亨的说法而强行寻求其相通之处吗?

【三章】鸠类非一,然鸤鸠、鸣鸠各以其名别之。此单言之,则与《鹊巢》维鸠居之之鸠同。鸠亦好食葚者,不以为别鸠也。详见《鹊巢》字义。

【四章】帷裳,妇人坐乗其车,设帷裳以障之,亦茀也,以为容饰,故谓之重容。若丈夫车立乗,则有盖无帷裳。

【五章】总角女子,未许嫁则未笄,但结髪为两角而已,竹竿。

【四章】桧,栝也。栢叶,松身。○楫,桡也。或谓之櫂。拨水而行,舟疾也。

  芄兰

【二章】韘,即车攻决拾之决,以象骨为之。射者着右手大指,所以钩▯开体。

  伯兮

【一章】殳兵车之噐,积竹为之,主于击,所操之围当二尺四寸,细而可举。毛氏曰:「殳长丈二而无刃。」郑氏曰:「有八觚。」孔氏曰:「戈、殳、防、矛皆揷车畸,此云执之者在车,当揷用则执之。」陈氏祥道曰:「殳虽建于车,賔客徃来则候人荷而趋,窃意为王执殳者亦候人也。」

【二章】蓬即驺虞。彼茁者,蓬之蓬,但彼以丛聚言,此以飞散言。尔雅有齧雕蓬,荐黍蓬,其种类不一。陆农师曰:蓬蒿属草之不理者也。其叶散生,末大于本,故遇风輙防而旋。説苑曰:秋蓬恶于根本而美于枝叶,秋风一起,根且防矣。此首如飞蓬之义也。集传以蓬华如柳絮之飞,如乱髪,不知何所本邪?

  木▯

【一章】琼毛氏以为玉之美者,许氏以为赤玉。但经言玉处多以琼加之,如琼琚、琼玖、琼华、琼莹、琼英之类,不以琼自为一玉也。故孔氏曰:「琼是玉之美名,非玉名也。」

【三章】玖与丘中有麻贻我佩玖。义同毛氏以为石次玉者,但丘中有麻之诗,冀望贤人来遗善道,不应以石之非玉者比之也。况此篇琼琚、琼瑶皆言美玉,而此章独以次玉之石配之,似亦不伦。故集传曰:「玖亦玉名也」,盖不以为石矣。

  诗说觧頥字义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卷

  诗説觧頥字义卷三    明 季本 撰

  王风

  君子阳阳

【一章】簧,笙、竽、管中金叶也。盖笙、竽皆以竹管植于匏中,而窍其管底之侧,以薄金叶障之,吹则鼓之而出声,所谓簧也。故笙、竽皆谓之簧。笙十三簧,或十九簧;竽十六簧也。竽亦笙属。○房,东房也。屋次栋之下曰楣,后楣以北为室,与房。房在东,而室在西。朱子曰:「房只是人出入处,古人于房前有壁,后无壁,所以通内」。

【二章】翿者,纛也。孙炎以为舞者所持羽盖,本注于旗竿之首之羽,以其覆帱而谓之翿。舞者之羽,亦本此而名翿,即翟也。详见《宛丘》字义。然《简兮》称右手秉翟,而此以左手执翿者,盖方以右手招友,尚未舞也。

  扬之水

【一章】蒲水草似莞而褊有脊,生于水厓,柔滑而温,可以为席。毛氏以蒲为草,正指此尔。郑氏不从,则释为蒲柳。夫蒲柔物也,故栁之弱者亦以蒲名,盖本《尔雅》而《左传》所谓董泽之蒲者,即蒲栁也。郑所以异于毛者,以首章言薪,下言蒲楚,则蒲楚是薪之木名,不宜为草,故也。然陆农师则曰:「扬之水不流束蒲,言蒲轻扬善泛,今反不流,则以水力防而不胜也。」説者以为上章言薪,言楚,则蒲亦水名,不宜为草,误矣。夫刍亦草也,而《绸缪》之诗乃曰「束薪,束刍,束楚」,则岂以言木故妨草哉?故曹氏曰:「楚小于薪,蒲轻于楚。」

  兎爰

【一章】尚有三训:一曰犹也,一曰庶几也,一曰加也。此章“尚”无为之“尚”,犹也;“尚寐无讹”之“尚”,庶几也。故安成刘氏曰:“二‘尚’字义不同。若‘着尚之以琼华’之‘尚’,则加也。”后凡如此类,各随文义求之而已。

  大车

【一章】大车,《周礼》及《论语》皆有此名。説者皆以为平地任载之车,与驷车不同。大车以一牛,驷车以四马。大车即役车,以其方箱可载任噐,以供役,故谓之役车。先儒以役车为牛车,《周礼·巾车》云“庶人乗役车”是也。陈氏祥道曰:“大车两辕也。”盖两辕之车,一牛在辕内,衡短而辙狭;一辕之车,

译【三章】鸠的种类不止一种,然而鸤鸠、鸣鸠各自以其名称来区分。这里单独提及的“鸠”,与《鹊巢》中“维鸠居之”的“鸠”相同。鸠也喜欢吃桑葚,并不因此将其视为另一种鸠。详细解释见《鹊巢》的字义部分。

【四章】帷裳,是妇人坐车时,在车上设置帷帐用来遮挡,也就是茀,作为仪容装饰,所以称为重容。如果是男子驾车站立乘坐,则有车盖而没有帷裳。

【五章】总角是女子,未许嫁则未行笄礼,只是将头发结为两个角而已,竹竿。

【四章】桧,就是栝。柏叶,松干。○楫,就是桡。有的称为櫂。拨水而行,使船快速前进。

芄兰

【二章】韘,就是《车攻》中决拾的决,用象骨制成。射手戴在右手大拇指上,用来钩开弓体。

伯兮

【一章】殳是兵车上的兵器,用积竹制成,主要用于击打,手握部分的周长应当是二尺四寸,细长而可以举起。毛氏说:“殳长一丈二尺而没有刃。”郑氏说:“有八个棱角。”孔氏说:“戈、殳、防、矛都插在车旁的木架上,这里说手持它的人在车上,应当是插着备用,需要使用时才拿起来。”陈氏祥道说:“殳虽然安装在车上,宾客往来时则由候人扛着快步走,我私下认为王手持殳的人也是候人。”

【二章】蓬就是驺虞。那茂盛的,是蓬草的蓬,但那里是以丛聚来说,这里是以飞散来说。《尔雅》中有齧雕蓬、荐黍蓬,其种类不一。陆农师说:蓬蒿属于杂草中不治理的。它的叶子散生,末端比根部大,所以遇到风就飞旋。《说苑》说:秋蓬厌恶根本而美化枝叶,秋风一起,根就飞散了。这就是首如飞蓬的意思。《集传》认为蓬花像柳絮一样飞散,像乱发,不知是从哪里来的依据呢?

木〇

【一章】琼,毛氏认为是玉中美好的,许氏认为是赤玉。但经文中提到玉的地方多加上琼字,如琼琚、琼玖、琼华、琼瑛、琼英之类,不把琼单独作为一种玉。所以孔氏说:“琼是玉的美称,不是玉的名称。”

【三章】玖与《丘中有麻》中“贻我佩玖”的意义相同。毛氏认为是次于玉的石头,但《丘中有麻》这首诗,是希望贤人来赠送善道,不应该用不是玉的石头来比喻。况且这一篇中琼琚、琼瑶都说美玉,而这一章唯独用次于玉的石头来搭配,似乎也不恰当。所以《集传》说:“玖也是玉的名称”,大概不把它当作石头了。

诗说觧頥字义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卷

诗説觧頥字义卷三 明 季本 撰

王风

君子阳阳

【一章】簧,是笙、竽、管中的金叶。大概笙、竽都是用竹管插在匏中,并在管底的侧面开孔,用薄金叶遮挡,吹气时鼓动它而发出声音,这就是所谓的簧。所以笙、竽都称为簧。笙有十三簧,或十九簧;竽有十六簧。竽也属于笙类。○房,是东房。房屋栋梁之下称为楣,后楣以北是室,与房相邻。房在东,而室在西。朱子说:“房只是人进出的地方,古人在房前有壁,后无壁,以便通向内室。”

【二章】翿,就是纛。孙炎认为是舞者所持的羽盖,原本注在旗竿顶端的羽毛,因为覆盖遮蔽而称为翿。舞者的羽毛,也由此得名翿,就是翟。详细解释见《宛丘》字义。然而《简兮》称右手拿着翟,而这里用左手拿着翿,大概是因为正用右手招呼朋友,还没有开始跳舞。

扬之水

【一章】蒲是水生草,类似莞但较窄且有脊,生长在水边,柔滑而温暖,可以编席。毛氏以蒲为草,正是指这个。郑氏不赞同,则解释为蒲柳。蒲是柔软之物,所以柳中柔软的也以蒲命名,大概本于《尔雅》而《左传》所说的董泽之蒲,就是蒲柳。郑氏之所以与毛氏不同,是因为首章说薪,下面说蒲楚,那么蒲楚是薪的木名,不应该是草,所以如此。然而陆农师却说:“扬之水不流束蒲,说蒲轻扬善泛,现在反而不流,是因为水力微弱而不胜。”解说者认为上章说薪,说楚,那么蒲也是水名,不应该是草,这是错误的。刍也是草,而《绸缪》这首诗却说“束薪,束刍,束楚”,难道因为说木就妨碍草吗?所以曹氏说:“楚小于薪,蒲轻于楚。”

兎爰

【一章】尚有三个训释:一是犹也,二是庶几也,三是加也。这一章“尚”无为之“尚”,是犹也;“尚寐无讹”的“尚”,是庶几也。所以安成刘氏说:“两个‘尚’字意义不同。如果‘着尚之以琼华’的‘尚’,则是加也。”以后凡是这类情况,各自根据文义去寻求罢了。

大车

【一章】大车,《周礼》和《论语》都有这个名称。解说者都认为它是平地承载货物的车,与驷车不同。大车用一头牛,驷车用四匹马。大车就是役车,因为它方形的车厢可以装载器物,以供役使,所以称为役车。先儒认为役车是牛车,《周礼·巾车》说“庶人乘坐役车”就是这样。陈氏祥道说:“大车有两根辕。”大概两根辕的车,一头牛在辕内,衡短而辙窄;一根辕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