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统上第三十二
法为春秋所因。及夫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成百二十官,如不契合。然百二十官,未及中下士也;三百六十官者,下逮是也。因元士八十一而参之,则二百四十二为中下士数,以增百二十官,则为三百六十有三。故董氏《爵国篇》曰:“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下士。”又曰:“天子分左右五等,三百六十三人。”而谓之“周制”,夫何不合之有乎?(案: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中下士,皆谓其职名,非谓其员数也。如言以大夫为长官者,有二十七职;以元士为长官者,有八十一职。非谓大夫只有二十七人,元士只有八十一人也。《周礼》一官而有数大夫、数士者不少.然其官只三百六十耳。况乡遂都鄙之正长,同此一官,而其员以千百计,虽尽中下士之数,犹不足充乎!又案: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之说,《王制》及《尚书大传》皆同。郑君注《大传》曰:“自三公至元士,凡百二十,此夏时之官也。周之官三百六十。《礼志》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后百,殷二百,周三百。近之,未得其实也。据夏、周推其差,则有虞之官六十,夏后氏百二十,殷二百四十,周三百六十,为有所法。”鄙意《明堂位》说似与此不相涉。《大传》又言:“舜摄时,三公、九卿、百执事,此尧之官也。故使百官事舜。”则又谓尧舜时已有百二十官,亦与《明堂位》官五十相戾。窃谓古制芒昧,学者多以周制说虞夏,或以虞夏制说周,纷如纠纆。今从《考工记》“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之文,定为周制。至所谓九卿者,即六卿与三孤,而三孤亦必兼六卿所属之官。如师氏、保氏,或言即是师保,殆其然欤?)
译法度是《春秋》所沿袭的。等到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凑成一百二十个官职,如果说不相契合。然而这一百二十个官职,还没有包括中士和下士;三百六十个官职,则是下及中士和下士的。将八十一名元士乘以三,得到二百四十三,作为中士和下士的数量,加上前面的一百二十个官职,总数就是三百六十三。所以董仲舒在《爵国篇》中说:“八十一名元士,二百四十三名下士。”又说:“天子分设左右五等,共三百六十三人。”这就叫做“周制”,哪里有什么不合呢?(按: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中下士,都是指它们的职名,而不是指它们的人员数量。比如以大夫为长官的,有二十七个职名;以元士为长官的,有八十一个职名。并不是说大夫只有二十七人,元士只有八十一人。《周礼》中一个官职下有数名大夫、数名士的情况不少,但它的官职总数只有三百六十。何况乡、遂、都、鄙的长官,同属一个官职,而人员数以千百计,即使耗尽中下士的名额,还不足以充任呢!又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的说法,《王制》和《尚书大传》都相同。郑玄注释《大传》说:“从三公到元士,总共一百二十,这是夏朝的官制。周朝的官制是三百六十。《礼志》说:有虞氏官五十,夏朝一百,殷朝二百,周朝三百。接近事实,但没有得到实情。根据夏、周推算其差等,则有虞氏官六十,夏朝一百二十,殷朝二百四十,周朝三百六十,是有依据的。”我认为《明堂位》的说法似乎与此无关。《大传》又说:“舜摄政时,三公、九卿、百执事,这是尧朝的官制。所以让百官侍奉舜。”这就又说尧舜时已有一百二十个官职,也与《明堂位》官五十的说法相矛盾。我私下认为古代制度模糊不清,学者多拿周制去解释虞夏,或者拿虞夏制去解释周制,纷乱如乱麻。现在根据《考工记》“外有九室九卿朝焉”的文字,定为周制。至于所谓的九卿,就是六卿和三孤,而三孤也必定兼任六卿所属的官职。比如师氏、保氏,有人说就是师保,大概是这样吧?)
自午以下,至亥六等,其数至于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是为胥史陪属,递统而相增。六等者,何也?士之所臣曰早,早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也。是在《春秋传》则比十日,今乃比于十二辰者,《传》有王、公、大夫、士,而大夫弗别于卿、士,又弗别元与中、下,是以为十;别之是以为十二,非其相舛整也。《周官》府史胥徒之制,不皆以三相乘,虽其上亦然。(如大夫,亦不止二十七职也)要之,道其较略而已。千里之路,不可扶以绳;万家之都,不可平以准。苟大意得,不以小缺为伤。必若引绳切墨,而以三制之者,虽倕、商高为政,固勿能也。且夫爵名则因于周,若春秋所为斟酌损益者,亿甚众矣。是故荀子有《序官》,(《王制》)其名或异《周礼》,然犹十取其七八,故曰文王之法云尔。
及夫箕子所飏言,则以五行为臬枳,斯大古夏殷之成宪。而周时毁弃久矣。荀子道桀纣之世曰:古者天子千官,诸侯百官。以是千官,令行于诸夏之国,谓之王;以是百官,令行于竟内,谓之君。(《正论》)夫其千官者,则《郑语》言“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楚语》言“百姓,千品,万官,亿丑”是也。是皆以十相乘,然其本则在“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郑语》)所谓五物之官,则《传》言“物有其官”,“故有五行之官”,“列受氏姓”,是已。(《左》昭二十九年传)
古者计官,自士而止,不及早舆陪属。故以三乘者,其下虽尚有六等,而曰三百六十矣;以十乘者,其下虽有万官亿丑,而曰千官矣。千官之法,本于五行,是则皞、顼、夏、商所闿置。(金氏《求古录》谓“周以前,皆五官。《甘誓》召六卿,郑谓即周之六卿。不知《周官》所云「军将皆命卿」者,谓选将而命之为卿,必非使大宰、司徒等六卿将之也。不可据此谓夏有六官”。其说最确。下《曲礼》:“天子建六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曰:“此盖殷时制也。周则大宰为天官,大宗曰宗伯。宗伯为春官,大史以下属焉。”“司士属司马。”府则“皆属司徒”,工则“皆属司空”。案:此为殷时五官之明证。周时始立六官,《通典》二十三云:“自宋、齐以来,多定为六曹,稍似《周礼》。至隋六部,其制益明。大唐武大后,遂以六部为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若参详古今,征考职任,则天官大宰当为尚书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之始,宜出夏官之司土。”杜君此说,精审绝伦。周代冢宰,实为三公之副,若汉时以御史大夫副丞相矣。故小宰注谓“若今御史中丞”,明大宰若御史大夫也。后汉以御史大夫为司空,则为论道之职,而众务悉归尚书,故冢宰又若后汉以来之尚书令也。杜君又谓算计之任,本出于天官之司会。案近世普鲁士有会计检察院,直隶国王,为特立官。古者则以直隶宰臣。汉初张苍善算,以列侯主计,居相府,邻郡国上计者,谓之计相。然则司会属于天官,犹计相居于相府,益明大宰是副相矣。又,世人多怪禁掖冗官,隶于大宰。不知大宰实兼统五官,而官于禁掖者,于五官并无所归,故直隶大宰耳。其与五官同列为六者,犹后汉至唐,以令仆与诸曹尚书同为八坐也。而六官取法,则与夏商以前取法五行者大异,盖神权始衰矣。又寻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岁登下其损益之数,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以久奠食。司士仅下大夫,则进退百僚,非其所任。盖官吏名籍,集于司士,所谓德、功、能、久者,自据其长官所考以诏王,非自任铨选也,此与汉世选部略似,而权尚不逮。若殷置司士,乃为五官之一,则与晋后之吏部一致,进退
译从“午”往下,到“亥”这六个等级,其数目达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是胥吏、史官以及随从属员,逐级统领而依次增加。这六个等级是什么呢?士所统领的称为“早”,“早”统领“舆”,“舆”统领“隶”,“隶”统领“僚”,“僚”统领“仆”,“仆”统领“台”。这在《春秋传》中对应的是十日,现在却对应十二时辰,是因为《传》中有王、公、大夫、士,而大夫没有区分卿与士,也没有区分元、中、下,所以定为十;加以区分就定为十二,这并不是彼此矛盾。《周官》中府、史、胥、徒的制度,并不都是按三进位相乘,即使上面也是如此。(比如大夫,也不止二十七种职事)总之,只是大概粗略地说明而已。千里的路程,不能用绳子去量;万家的都城,不能用水平仪去测。如果大体意思把握住了,就不因为小的缺失而觉得遗憾。如果一定要像拉墨线那样精确,并用三进制来规定,即使是倕、商高这样的人来执政,也肯定做不到。况且爵位名称是沿袭周朝的,至于春秋时期所做的斟酌增减,数量极多。所以荀子有《序官》篇(即《王制》),其中的名称有的与《周礼》不同,但仍然有十分之七八是相同的,所以说这是文王的法度罢了。
至于箕子所陈述的话,是以五行为准则,这是上古夏、殷两代的成法。而周朝时早已废弃很久了。荀子叙述夏桀、商纣的时代说:古代天子有千官,诸侯有百官。凭借这千官,政令通行于诸夏各国,称为王;凭借这百官,政令通行于国境之内,称为君。(见《正论》)这千官,就是《郑语》所说的“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楚语》所说的“百姓,千品,万官,亿丑”的意思。这些都是以十进位相乘,但其根本在于“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见《郑语》)所谓五物之官,就是《传》中所说的“物有其官”,“所以有五行之官”,“分别授予氏姓”,就是这样。(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传)
古代计算官员,只计算到士为止,不包括“早”、“舆”等随从属员。所以按三进位相乘的,其下虽然还有六个等级,但只说三百六十;按十进位相乘的,其下虽然有万官亿丑,但只说千官。千官的法度,本源于五行,这是皞、顼、夏、商所设立的。(金氏《求古录》认为“周以前,都是五官。《甘誓》召六卿,郑玄认为就是周的六卿。不知道《周官》所说‘军将皆命卿’,是指选拔将领并任命为卿,必定不是让大宰、司徒等六卿去带兵。不能据此认为夏朝有六官”。他的说法最准确。下文《曲礼》:“天子建立六官,先设六大,即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掌管六典。天子的五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掌管五众。天子的六府,即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掌管六职。天子的六工,即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掌管六材。”郑玄说:“这大概是殷代的制度。周朝则大宰为天官,大宗称为宗伯。宗伯为春官,大史以下隶属于它。”“司士隶属于司马。”六府则“都隶属于司徒”,六工则“都隶属于司空”。考察:这是殷代五官的明证。周朝才开始设立六官,《通典》卷二十三说:“从宋、齐以来,多定为六曹,稍微类似《周礼》。到隋朝六部,制度更加明确。大唐武德年间,于是以六部为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如果参详古今,考证职任,那么天官大宰应当是尚书令,不是吏部的职责。现在吏部的起源,应当出自夏官的司土。”杜君这个说法,精审绝伦。周代的冢宰,实际上是三公的副手,就像汉代以御史大夫副丞相一样。所以小宰注说“像现在的御史中丞”,说明大宰就像御史大夫。后汉以御史大夫为司空,成为论道的职位,而众务都归于尚书,所以冢宰又像后汉以来的尚书令。杜君又说计算统计的职责,本出于天官的司会。考察近代普鲁士有会计检察院,直隶国王,是特设的官职。古代则直隶宰臣。汉初张苍善于计算,以列侯身份主管计事,居住在相府,邻近郡国上计的人,称为计相。那么司会隶属于天官,就像计相居住在相府,更加说明大宰是副相。又,世人多奇怪禁掖中的冗官,隶属于大宰。不知道大宰实际上兼统五官,而在禁掖任职的官员,在五官中都没有归属,所以直隶大宰罢了。它与五官同列为六,就像后汉到唐代,以令仆与诸曹尚书同为八坐一样。而六官取法,与夏商以前取法五行大不相同,大概是因为神权开始衰落了。又考察夏官的司士,掌管群臣的名册,每年登记增减的数目,根据德行授予爵位,根据功劳授予俸禄,根据才能授予事务,根据资历确定食禄。司士只是下大夫,那么进退百官,不是他的职责。大概官吏的名籍,汇集于司士,所谓的德、功、能、久,自然是根据长官的考核来禀告君王,而不是自己负责铨选,这与汉代选部大致相似,但权力还不如汉代。如果殷代设置司士,是作为五官之一,那么与晋代以后的吏部一致,进退
黜陟,专制于一人矣。上选卿尹,则非敬忌择人之道;下选干佐,则非庶慎罔知之义。此魏、晋以来之积弊,而殷法已为其前导。故文王立政,大革斯制。然则以大宰为神官,以司士执铨柄,皆殷法之乖缪者,是以爵名从周也)而箕子以为王府之葆臧者。(《隋书·倭国传》,其内官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义,次小义,次大礼,次小礼,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夫以五官分职,实始五行之官。日本文教,受自百济王仁。隋《百济传》固言百济之先,出自高丽。则知以五德命官,必出于箕子也)
译升降官员的权力,专断于一人之手了。在上位者选拔卿尹,就不符合敬慎择人的道理;在下位者选拔辅佐之臣,就不符合广泛审慎、无所不知的原则。这是魏、晋以来的积弊,而殷代的制度已经为其开了先河。所以周文王建立政制,大力革除这种制度。然而将大宰作为神官,让司士掌握选拔官吏的权力,都是违背殷代制度的谬误之处,因此爵位名称沿袭周制。而箕子认为(大宰)是王府的保管者。(《隋书·倭国传》记载,其内官有十二个等级:第一叫大德,其次小德,其次大仁,其次小仁,其次大义,其次小义,其次大礼,其次小礼,其次大智,其次小智,其次大信,其次小信。用五官来分派职事,实际上始于五行之官。日本的文化教育,源自百济的王仁。隋代《百济传》明确说百济的祖先,出自高丽。由此可知用五德来命名官职,必定出自箕子)
当殷之衰,“昊夭不飨者六十年,麋鹿在牧,蜚鸿满野。厥登名民三百六十夫,故能不显,亦不宾灭。”(《逸周书·度邑篇》)以是知文王之为方伯,既尝改官,即每职举其一人以上殷室。故《周官》非肇制于公旦。父子积思,以成斯业,信其精勤矣。
自周而下,设官在乎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而司天属神之职,有所勿尚。象物以五者,特兵事之斥候旌旃耳。儒有一孔,不法后王,而眩于神运。故荀子之讥子思、孟轲曰:“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非十二子》)则箕子之法,必不行于域中,而文王得持其元,故曰大一统也。《春秋传》于昭之五年,箸叔孙氏筮得《明夷》事,则曰:“《明夷》,日也。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以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亦以见《明夷》之以日定位,久矣。而其言“亥子”者,则周室取之,以为官成之大齐者也。
问曰:斥候旌旃,象物以五,何事也?
应之曰:《春秋传》曰“明其五候。”贾逵曰:“五候,五方之候,敬授民时,四方中央也。”(昭二十三年)其后军候亦如之,故曰:“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百官象物而动,军政不戒而备。”(宣十二年传)物者,旗物也。上《曲礼》曰:“行,前朱雀而后玄武,(雀,今本误鸟)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则辕者,{苁隹}也。({苁隹},从萑声。《说文》:“萑,读若和”。《大司马》:“以旌为左右和之门。注:“军门曰和”。《穀梁》昭八年传:“置旃以为辕门。”是辕门即和门。辕、{苁隹},音皆近和,故可通借)《考工》鲍人言“欲其荼白”,荼者,{苁隹}苕。(《诗》传)右{苁隹},即右白矣。蓐者,鹿蓐草也,《释草》所谓“菉王刍”者,(某氏注谓“鹿蓐”,孙炎注谓“蓐草”,郭注亦同)其色绿,《小雅》“终朝采绿”,则是矣。追,画也。(《诗》“追琢其章”,传:“追,雕也。”《广雅·释诂》;“彫,画也。”又“弴弓”,《公羊解诂》作“彫弓”。《说文》:“弴,画弓也。”是彫本有画义。追则与彫双声通借)“左追蓐”,即“左画青”也。茅虑无者,茅虑,则《释草》所谓“茹藘茅蒐”也,“无”其余声。茅蒐可以染绛,其声合则为韎。“前茅虑”而“前朱”,明矣。权者,《释草》曰“黄华”,《释木》曰“黄英”,郭璞曰“牛芸草也”。《小雅》“芸其黄矣”,传亦云“芸,黄盛也。”故“中权”者,中央用黄色也。劲者,《释草》曰“葝,鼠尾”,孙炎以为“可染早”。“后劲”,“后玄”也。(凡七入之缁,六入之玄,皆得以早通称)《曲礼》独以军行载旗为义,传即旁及斥候。(旧解传者,皆支离。今考证如此)军中以徽识物色教目依于五方,非以为神怪。及其末流,而有《卫侯官》十二篇,入阴阳家。(《汉·艺文志》)侯官者,候官也。
官统中第三十三
七十一圣之官,命禄尽于今,陈诸东序,不为下国缀游。然其称号磨灭,或傥见于四裔与后嗣王所布法,而幽隐不箸者,第而录之。非苟为采获异闻,凡近世鸿胪、中允(即中盾)诸职,因名于古,而十世以后称其卓诡考迹者,犹吾世也。
《虞书·尧典》称“内于大麓”。郑君说《大传》曰:“麓者,录也。”《新论》亦云:“昔尧试于大麓者,领录天子事,如今尚书官矣。”(刘昭《百官志注》引)《论衡·正说》曰:“言大麓,三公之位也。居一公位,大总录二公事。”其说虽异古文以为“山足”,要之言相位者,必有所从受,及拟以录尚书事,则诬也。
繇汉而上,官号多难知,若长秋、光禄勋,其解诂犹近钩鈲,宁独上世?余读《汉书·乌孙传》,说其国官制曰:“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候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自左右大将以下,皆汉语译
译在殷朝衰微之时,“上天不享用祭祀长达六十年,麋鹿在牧场游荡,大雁布满原野。当时举荐的有名望的贤民三百六十人,因此殷朝既未能显赫,也未被彻底消灭。”(《逸周书·度邑篇》)由此可知,文王担任方伯时,既然曾经改革官制,就每项职务推举一人以上上报给殷王室。所以《周官》并非由周公旦首创。父子二人深思熟虑,才成就了这项事业,确实非常精勤。
从周朝以后,设置官职在于理财、端正言辞、禁止百姓为非作歹,而掌管天文、祭祀神灵的职务,并不被崇尚。以五种物象来象征的,只是军事侦察和旗帜罢了。儒家拘泥于一孔之见,不效法后世的君王,却被神妙的运化所迷惑。所以荀子讥讽子思、孟轲说:“依据旧说编造言论,称之为五行。”(《非十二子》)那么箕子的法则,必然不能在天下施行,而文王得以掌握其根本,所以说大一统。《春秋传》在昭公五年,记载叔孙氏占卜得到《明夷》卦的事,就说:“《明夷》,是太阳。太阳有十个数字,所以有十个时辰,也对应十个职位。从王以下,第二个是公,第三个是卿。太阳升到中间,日食时为二,日出时为三。”这也表明《明夷》以太阳来定位,由来已久了。而其中所说的“亥子”,则是周王室取来,作为官制形成的重大准则。
问:军事侦察和旗帜,以五种物象来象征,是什么事呢?
回答说:《春秋传》说“明确五种候望。”贾逵说:“五种候望,是五方的候望,恭敬地授予百姓农时,包括四方和中央。”(昭公二十三年)后来的军候也是如此,所以说:“军队行进,右边是辕门,左边是追蓐。前面是茅虑无,中间是权,后面是劲,百官效法物象而行动,军政无需告诫就完备了。”(宣公十二年传)物,是指旗帜。《曲礼》上说:“行进时,前面是朱雀,后面是玄武,(雀,今本误作鸟)左边是青龙,右边是白虎。招摇在上,紧急修缮其怒容。”那么辕,就是和。和,从萑声。《说文》:“萑,读若和”。《大司马》:“以旌为左右和之门。注:‘军门叫和’。”《穀梁》昭公八年传:“设置旃作为辕门。”所以辕门就是和门。辕、和,读音都接近和,所以可以通假。《考工记》鲍人篇说“希望它像荼一样白”,荼,就是和苕。(《诗经》传)右边和,就是右边白。蓐,是鹿蓐草,《释草》所说的“菉王刍”,(某氏注说是“鹿蓐”,孙炎注说是“蓐草”,郭璞注也相同)它的颜色是绿色,《小雅》“终朝采绿”,就是这个意思。追,是画。(《诗经》“追琢其章”,传:“追,雕也。”《广雅·释诂》:“彫,画也。”又“弴弓”,《公羊解诂》作“彫弓”。《说文》:“弴,画弓也。”所以彫本来有画的含义。追则与彫双声通假)“左追蓐”,就是“左画青”。茅虑无,茅虑,就是《释草》所说的“茹藘茅蒐”,“无”是余声。茅蒐可以染绛色,其声音合起来就是韎。“前茅虑”而“前朱”,很明显了。权,《释草》说“黄华”,《释木》说“黄英”,郭璞说“牛芸草”。《小雅》“芸其黄矣”,传也说“芸,黄盛也。”所以“中权”,就是中央用黄色。劲,《释草》说“葝,鼠尾”,孙炎认为是“可染早”。“后劲”,就是“后玄”。(凡是七次染色的缁,六次染色的玄,都可以用早通称)《曲礼》只以军队行进载旗为义,传就旁及侦察。(旧解传者,都支离破碎。现在考证如此)军队中以徽识物色教导耳目依从五方,并不是为了神怪。到了末流,而有《卫侯官》十二篇,归入阴阳家。(《汉书·艺文志》)侯官,就是候官。
官统中第三十三
七十一圣的官职,命禄至今耗尽,陈列在东序,不为下国缀游。然而其称号磨灭,或许偶然见于四裔或后嗣王所颁布的法令,而幽隐不显的,依次记录。并非苟且采集异闻,凡是近世鸿胪、中允(即中盾)等职务,因袭古名,而十世以后称其卓诡考迹的,还是我们这一世。
《虞书·尧典》称“内于大麓”。郑君解说《大传》说:“麓,就是录。”《新论》也说:“从前尧在大麓受试,是统领记录天子事务,如同现在的尚书官了。”(刘昭《百官志注》引)《论衡·正说》说:“说大麓,是三公的职位。居一公位,大总录二公事。”其说法虽与古文认为的“山足”不同,但说相位者,必有所从受,及拟以录尚书事,则是诬妄。
由汉朝而上,官号多难知,如长秋、光禄勋,其解释还近于钩鈲,何况上古?我读《汉书·乌孙传》,说其国官制说:“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候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自左右大将以下,都是汉语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