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版籍第四十二
辇者,与主海船者,其为人将行,一也。一以为牛马.一以为宗主,是岂可同哉?彼工商废居有巧拙,而欲均贫富者,此天下之大愚也。
译拉车的人和驾驶海船的人,他们作为人,在即将行动时,是一样的。一个把对方当作牛马,一个把对方当作宗主,这难道可以相同吗?那些工商之人,囤积居存有巧妙与笨拙之分,却想要平均贫富,这是天下最大的愚蠢。
“方土者,自然者也。自然者.非材力,席六幕之余壤,而富斗绝于类丑。故法以均人。
“后王之法:不躬耕者,无得有露田。场圃、池沼,得与厮养比而从事.人十亩而止。露田者,人二十亩而止矣。以一人擅者,圳垄沟洫,非有其壤地也。场圃之所有,杝落树也。池之所有,堤与其所浚水容也。宫室之所有,垣墉栋宇也,以力成者其所有,以天作者其所无。故买鬻者,庚偿其劳力而已,非能买其壤地也。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贡彻不设。不劳收受,而田自均。”
章炳麟曰:“善哉!田不均,虽衰定赋税,民不乐其生,终之发难。有帑廥而不足以养民也。
“昔者余在苏州,过冯桂芬祠堂。人言同治时,桂芬为郡人减赋,功德甚盛。余尝闻苏州围田(吴越沃野,多称“圩田”,本由围田,音误作“圩”;围田多雍遏沼泽为之,今则遍以称水田)皆在世族,大者连阡陌。农夫占田寡,而为佣耕。其收租税,亩钱三千以上。有阙乏,即束缚诣吏,榜笞与逋赋等。(中夏兼并最少,惟苏州世族尚有之)桂芬特为世族减赋,顾勿为农人减租,其泽格矣。
“荀悦言:汉世田制.「官收百一之税,而民输豪强大半之赋」;「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是以惠不下通,而威福分于豪民」。今不正其本,务言复除,适足以资富强也。桂芬于苏州,仕宦为达,诸世族皆姻娅,通门籍,编户百万,号呼之声,未彻于耳,将厚薄殊邪?其闿立祠堂,宦学者为请之。农夫入其庭庑,而后知报功也。”
《均田法》
凡土:民有者无得旷。其非岁月所能就者,程以三年。岁输其税什二,视其物色而衰征之。
凡露田:不亲耕者使鬻之。不雠者鬻诸有司。诸园圃,有薪木而受之祖父者,虽不亲雍,得有其园圃薪木,无得更买。池沼,如露田法。凡寡妻女子当户者,能耕,耕也;不能耕,即鬻。露田无得佣人。
凡草莱:初辟而为露田园池者,多连阡陌,虽不躬耕,得特专利五十年。期尽而鬻之,程以十年。
凡诸坑冶:非躬能开浚硩采者,其多寡阔狭,得恣有之,不以露田园池为比。
制币第四十三
陟皇之赫戏,诹素王之眇论。方时困穷,而害金播飞如荧火。白选弗臧,空名之剂,其艰阻如行冰上,所以厚生安在?制币之本,自有蹠无,自无蹠有。从革而下.皆可以为币;从革而上,皆不可以为币。
昔王鎏言纸币之利,而魏源持玉币以相诘难。夫玉不从革者也,因璞为大小,勿能以意壹其形范,其不便一矣;抵触而碎,直千者不当一,其不便二矣;追琢之功,劳于铸金十倍,必有定形,则旷日持久,成币勿能多,若苟取佩环而镌其等直,则贵贱无所准,(熔金易,故既铸未铸,其直不相远。斫玉难,故磋琢以后,其直远过于璞。又其贵贱不能以方率、重率之大小为比例,故最无以得准)其不便三矣。古者或用蠙珠与五品之贝,虽不从革,犹无待雕镂,故可资亟耳。若玉,则惟以六瑞为葆藏,或以乞籴,不施于市闾,不赍于化居之贾,故曰“上币”。彼源之迂,其犹黄初之用帛邪?
夫谷帛者,于民生为至急,而不可以为币。然则为币者,必至无用者也。故其始以金银赤铜相转,而其极至于用纸币。纸币则数寸之{樠-木}爰耳,而足以奔走食货。何者?绵薄易举,自从革而下,其裁制莫易此;行旅之赍,又便其轻也。且夫唐、宋之飞钱、交、会,必有币廥以为本。今东西虽异度,其储臧固足以相任。以中国之匮乏,官无见钱,卒然以纸币下行,其无根株也,泛泛如海闾、屈龙乎?谁其信之?是故今之制币者,将先取夫有用无用之间。
夫精鏐白镣之见锋刃也,不若铁;其于以为钟镛、华藻镈鳞之可观,而其发声也.不若铜。然则金银者,愈于无用,必其为有用,则犹未也。故铜铁之攻{臤革}利用者,皆俛而听命,而圣王以庄山之金、朱提之银为珍币。
今龙圜遍铸矣
译“方土,就是自然之物。所谓自然,并非人力所能造就,而是凭借天地四方剩余的土壤,从而在财富上远远超越其他万物。因此,应当用法律来使土地分配均平。
“后世君王的法度:不亲自耕种的人,不得拥有露田。场圃、池沼,可以像仆役一样去从事经营,每人以十亩为限。露田,每人以二十亩为限。如果一人独占,那么田间的沟渠垄埂,并不属于他所有的土地范围。场圃中所有的,是篱笆和树木。池沼中所有的,是堤岸以及挖掘容纳水量的空间。宫室中所有的,是墙壁和栋梁屋宇。依靠人力建成的是他所有的,依靠天然形成的是他不所有的。所以买卖交易时,只是偿还其劳动的辛劳罢了,并不是能够买卖土地本身。那些不从事农耕的人,不得拥有尺寸耕土,所以贡赋制度便不需要设立。不需要劳烦征收,田地自然就能均平。”
章炳麟说:“好啊!土地不均平,即使确定了赋税,百姓也不会安居乐业,最终必然引发祸乱。即使有国库积蓄,也不足以养活百姓。
“从前我在苏州,经过冯桂芬的祠堂。人们说同治年间,冯桂芬为郡中百姓减免赋税,功德很盛。我曾听说苏州的围田(吴越肥沃的原野,多称为‘圩田’,本源于围田,因音误写成‘圩’;围田多由围堵沼泽而成,现在则普遍用来称呼水田)都在世家大族手中,大的连成一片。农夫占有的田地很少,只能做雇工耕种。他们收取的租税,每亩高达三千钱以上。如果有欠缺,就被捆绑送到官府,受到的鞭打与拖欠赋税的惩罚相同。(中原地区土地兼并最少,只有苏州的世家大族还存有这种现象)冯桂芬特意替世家大族减免赋税,却不替农人减免租税,他的恩泽就隔绝了。
“荀悦曾说:汉代的田制,‘官府征收百分之一的税,而百姓向豪强缴纳大半的赋税’;‘官府的恩惠优于夏商周三代,豪强的暴虐酷于亡秦;因此恩惠不能下达,威福权力分散在豪民手中’。现在如果不纠正根本,只谈论免除赋税,正好足以资助那些富强的人。冯桂芬在苏州,做官显达,那些世家大族都是他的姻亲,门第相通,编户百万,呼号之声,没有传到他的耳朵里,难道是因为厚薄不同吗?他建立祠堂,是那些做官读书的人请求的。农夫进入他的庭院,才知道报答他的功德。”
《均田法》
凡是土地:百姓拥有的不得荒废。那些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开垦成熟的,以三年为期限。每年缴纳其价值十分之二的税,根据土地的好坏程度递减征收。
凡是露田:不亲自耕种的,让他卖掉。卖不掉的,卖给官府。各种园圃,有薪柴树木且是继承自祖父的,即使不亲自耕种,也可以拥有园圃和薪木,不得再购买。池沼,依照露田的法度。凡是寡妇女子当家的,能耕种的,就耕种;不能耕种的,就卖掉。露田不得雇佣他人耕种。
凡是荒地:初次开垦成为露田、园圃、池沼的,大多连成一片,即使不亲自耕种,可以特别享有专利五十年。期限届满后卖掉,以十年为期限。
凡是各种矿山冶炼:不是亲自能够开凿采掘的,其多少宽窄,可以任意占有,不比照露田、园圃、池沼的法度。
制币第四十三
推崇皇上的光辉,探求素王的精微言论。当时国家困穷,而有害的金属货币像萤火虫一样四处飞散。选择不当,空有名义的货币,其艰难险阻如同在冰上行走,那么厚养百姓安顿民生在哪里呢?制定货币的根本,是从无到有,从有到无。从皮革以下,都可以作为货币;从皮革以上,都不可以作为货币。
从前王鎏谈论纸币的好处,而魏源主张玉币来与他诘难。玉不属于皮革类,因为玉璞的大小不一,不能随意统一它的形状,这是它的不便之一;碰撞就会破碎,价值千钱的玉不等于一钱,这是它的不便之二;雕琢的功夫,比铸造金属费力十倍,必须有固定的形状,那么旷日持久,制成的货币不能多,如果随便取佩环而刻上它的价值,那么贵贱就没有标准,(熔化金属容易,所以已铸和未铸,其价值相差不远。砍削玉石困难,所以琢磨以后,其价值远远超过玉璞。又其贵贱不能以面积、重量的大小比例来衡量,所以最难以得到标准)这是它的不便之三。古代有时使用蠙珠和五等贝壳,虽然不属于皮革类,但还不需要雕琢,所以可以应急使用。至于玉,则只用来作为六瑞的宝藏,或者用来乞求借贷,不用于市场,不携带于流动居住的商人,所以称为“上币”。魏源的迂腐,难道还像黄初年间使用布帛一样吗?
谷物和布帛,对于百姓生活最为紧急,但不能作为货币。那么作为货币的,必定是最无用的东西。所以起初用金银赤铜相互转换,而最终至于使用纸币。纸币不过是几寸的纸片罢了,却足以驱使食货流通。为什么呢?轻薄容易携带,自从皮革以下,其裁制没有比这更容易的;行旅携带,又方便其轻便。况且唐、宋的飞钱、交子、会子,必定有货币储备作为根本。现在东西虽然制度不同,其储备本来足以相互信任。以中国的匮乏,官府没有现钱,突然用纸币向下推行,它没有根基,像海闾、屈龙那样漂浮不定吗?谁会相信它呢?因此现在制定货币的人,将先选取有用无用之间的东西。
精纯的白铁露出锋刃,不如铁;用来制作钟镛、华丽的镈鳞等可观之物,而其发声,不如铜。那么金银,比无用更好,必定是有用的,但还不够。所以铜铁加工利用者,都俯首听命,而圣王以庄山的金、朱提的银作为珍贵的货币。
现在龙圜钱已经普遍铸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