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诸史(四十九条)
(问)先天互体之说,先生独不道及何也(答)宋人言互体于伏、于反、对于变,皆非古法,然犹未牵缠于陈邵之图说。其以先天图说言互体者,则吴草庐也。草庐之图有隔八、缩四诸法。隔八者,先天图之左起干、夬,歴八卦而至暌、归妹,又歴八卦而至家人、旣济,又歴八卦而至頣、复。先天图之右起姤、大过,歴八卦而至未济、解,又歴八卦而至渐、蹇,又歴八卦而至剥、坤。左右各以一卦互一卦,合六十四卦互之,得十六卦也。缩四者,合十六卦而互之,秖得乾坤、旣未、清四卦也。草庐为是图,不载之《易纂言》,而载之外翼。按《外翼》十八卷,是图卽十八卷之一也。顾同时胡云峯言互,竟与之合。二人学术门戸不甚同,而言互则同。草庐之外翼今已罕见,独杨止庵尝述之,故世但知为云峯之说。夫康节之言曰:「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八卦相荡为六十四。」是言正体也,非言互体也。虽就康节之说,亦秖成为康节重卦之法,而非《易》之法。然在康节,亦未尝以之当互体。今如草庐之图,是先有互体,后有正体,其谬不攻而自见矣。乃李厚庵力宗之,更叅以汉人连互之法,而又变之为环互,因举《杂卦》「大过」一节为例,谓自初至四为姤,自上至三为渐,自五至二为颐,自四至初为归妹,自三至上为夬。本卦之画顺行,互卦之义逆转,斯《杂卦》「大过」一节之旨也。旣未济无可取,则又从而别为之词。吾闻六画自下而上,故其互亦自下而上,卽支离其说,而求之于伏、于反、对于变者,亦未有不自下而上者也。而谓可以析而环之,顺行而逆转之,斯则未之前闻也。是岂特于经无补,且又从而障之矣。故弗敢及也。
(问)又有大卦之说若何(答)是亦京房之说,而朱子尝用之者,所谓中孚为大离,小过为大坎是也。六子同列,何以独举坎离也?曰:四子之大卦,临、大壮、遯、观,皆在十辟。所以然者,十辟以震、兑、巽、艮与乾坤合而成,而坎离居中以运之,不豫焉。十辟无坎离,故坎离之大卦不在十辟,而别见于中孚、小过。举坎离可以槩六子矣。然圣人之取象则有序,大抵求之正体而不得,则求之互体,又不得,则求之大卦,或反对卦,或变卦。故朱子于大壮取大卦之兑,以解羊象,而先儒以为大壮本互兑,且其诸卦相接之兑不一,故六爻有四羊。洪景卢曰:自复进为临,而下卦有兑三之触藩所自也;又进而为泰,而上互为兑四之决藩所自也;又进为本卦,而上互为兑五之丧易所自也;及五变为夬,而上卦又有兑上之不退不遂所自也。洪氏之说校之朱子更精,然则大壮之羊无需于大壮求之矣。是以师之二至上为大震,然自初至四本互震,则长子弟子之象,不必于大震取之;晋之初至四为大艮,然自二至四本互艮,则鼫鼠之象,不必于大艮取之。此固例也。其必有兼取而后备者,则如蛊是也。蛊之六爻,其五皆以父母为象,而求之无乾坤之体,不知蛊之正体艮也、巽也,互体震也、兑也,五画四画之大卦坎也、离也,六子备矣,而父母独失位,则兄弟交出而有事。惟上九已际蛊之终,故别为象,乃知圣人所以成卦之旨,亦有取于是者。是则大卦之说足以与互体叅观者也。五画之大卦间有与五画之连互同者,四画之大卦间亦有与四画之连互同者,则皆以互体为主也。
译(问)关于先天互体的说法,先生为什么唯独没有谈到呢?(答)宋人把互体用于伏卦、反卦、对卦和变卦,都不是古法,但还没有牵扯到陈抟、邵雍的图说。用先天图说来谈互体的,是吴草庐。草庐的图有隔八、缩四等方法。所谓隔八,是先天图左边从乾、夬开始,经过八卦到暌、归妹;再经过八卦到家人、既济;又经过八卦到颐、复。先天图右边从姤、大过开始,经过八卦到未济、解;再经过八卦到渐、蹇;又经过八卦到剥、坤。左右各以一卦与另一卦互相为体,六十四卦互相配合,得到十六卦。所谓缩四,是把十六卦合起来互取,只得到乾、坤、既济、未济四卦。草庐制作这幅图,没有收入《易纂言》,而收入《外翼》。考察《外翼》十八卷,这幅图就是其中一卷。可是同时代的胡云峰谈互体,竟然与他相合。两人的学术门户并不完全相同,但谈互体却相同。草庐的《外翼》如今已经很少见,只有杨止庵曾经叙述过,所以世人只知道这是云峰的说法。康节说过:“四象相交而成十六事,八卦相荡而成六十四。” 这说的是正体,不是互体。即使按照康节的话来解释,也只能成为康节重卦的方法,而不是《易》的方法。不过康节也从未把它当作互体。如今像草庐那样的图,是先有互体,后有正体,它的错误不加驳斥便自然显露了。李厚庵却极力尊奉这种说法,又参照汉人的连互法,把它改变为环互,并举《杂卦》中“大过”一节为例,说从初爻到四爻为姤,从上爻到三爻为渐,从五爻到二爻为颐,从四爻到初爻为归妹,从三爻到上爻为夬。本卦的爻画按顺序运行,互卦的意义却反向转动,这就是《杂卦》“大过”一节的旨意。既济、未济没有可取之处,于是又另外造作了一套说辞。我听说六画卦是自下而上排列的,所以它的互体也应自下而上;即使把它支离地用于伏、反、对、变,也没有不是自下而上的。至于说可以把它拆开环绕,顺向运行而逆向转动,这就是我从未听说过的了。这哪里只是对经文没有帮助,反而还会加以遮蔽。因此我不敢再谈。(问)又有“大卦”的说法,这又是怎样的?(答)这也是京房的说法,朱子曾经采用过;所谓中孚是大离,小过是大坎,就是这种说法。六个子卦同样排列,为什么只举坎、离呢?回答说:四个子卦的大卦,即临、大壮、遯、观,都在十个辟卦之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十个辟卦由震、兑、巽、艮同乾、坤相合而成,而坎、离居于中间运转它们,并不参与其中。十个辟卦没有坎、离,所以坎、离的大卦不在十辟卦中,而另外见于中孚、小过。举出坎、离,也就可以概括六子卦了。然而圣人取象是有次序的,大抵从正体求取而不得,才求互体;从互体求取而不得,才求大卦,或者求反对卦,或者求变卦。因此朱子从大壮的大卦中取兑卦来解释羊的意象,而先儒认为大壮本来就互为兑卦,并且与它相连接的各卦中兑卦不止一个,所以六爻中有四处出现羊象。洪景卢说:复卦逐渐发展为临卦时,下卦有兑三爻触藩的象由此而来;又发展为泰卦时,上互为兑四爻决藩的象由此而来;又发展为大壮本卦时,上互为兑五爻丧羊的象由此而来;等到五爻变为夬卦时,上卦又有兑上爻不能退、不能遂的象由此而来。洪氏的说法与朱子相比更加精密,这样看来,大壮卦中的羊象就不必从大壮本卦中求取了。因此,师卦从二爻到上爻为大震,但从初爻到四爻本来就互为震卦,所以长子、弟子的象不必从大震中求取;晋卦从初爻到四爻为大艮,但从二爻到四爻本来就互为艮卦,所以鼫鼠的象不必从大艮中求取。这是固定的例法。必须兼取各方面然后才能完备的,例如蛊卦就是这样。蛊卦六爻中有五爻都以父母为象,但求取父母象时又找不到乾、坤的卦体。要知道,蛊卦的正体是艮、巽,互体是震、兑,五画、四画的大卦是坎、离,六子卦都齐备了,唯独父母失去位置,于是兄弟交替出现而有所作为。只有上九处于蛊卦的终结,所以另取一种象;由此可知,圣人构成卦象的旨意,也有取自这里的地方。这样,大卦之说就足以同互体相互参照了。五画大卦有时与五画连互相同,四画大卦有时也与四画连互相同,那么这些都应以互体为主。
(问)近人惟南昌万学士孺庐最善言互,先生所深许也。唯是先天卦位,学士亦颇用之,如先生言,则断不可用者矣。向尝与学士论及之否(答)学士于予深有忘年之交,说《易》尤多合,其论互能发前人所未及者至多。独有偶及先天卦位者,是其不审。曩在江都同邸舍,尝以告之,学士生平固力言陈邵之学不可以解《易》。一闻予言,瞿然引过曰:「卽当芟之。」今学士巳没,其说尚存,或是其门人所录前此未定之本,非芟正之书也。盖「干一兑二」之序出于陈邵诸子之言,自宋以前未之闻也。可据者莫如经,以父母男女之序言,始干终兑;以春夏秋冬之序言,始震终艮。若「干一兑二」之序,其于经何所见?且三男皆少阳,三女皆少阴,而太阳何以有兑?少阴何以有震?少阳何以有巽?太阴何以有艮?此皆絶不可解者。乃旣横列以定其序,又圜列以定其位,而四正四维究无豫于经,则又不审。学《易》诸公何以震而惊之,以为千古之絶学?然其说之初起,原不过自为一家言,而未尝以之解经。刘长民始谓八卦图位,「干一」与「坤八」对,「兑二」与「艮七」对,「离三」与「坎六」对,「震四」与「巽五」对。其位皆九,故《说卦》云:「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也说者引以解康节三十六宫之诗,未为不可。而牵《说卦》之文以就之,则所谓「天地定位」者,其于四九之数何取焉?康节始以解「数往知来」之旨,谓有已生之卦,未生之卦,而朱子实之曰:「自震至干为巳生,自巽至坤为未生。」则又牵《说卦》以就圆图之序,而其实所谓「数往知来」者,甚非经之本解也。然于六十四卦之象,则自来未有以此序言之者,而学士于解二之三「狐困」初之三「岁」,巽四之三「品」,则皆曰:「三者互离之数。」震二之「七日」则曰:「七者互艮之数。」丰初之「旬」则曰:「十日为旬。」是合离三、巽五、兑二之数,是殆未及。致思而笔之者,互体者,周太史之说也。干一兑二者,宋陈邵诸儒之说也。此其为说,必不可合。要之,陈邵图学自为一家,其于圣经之说皆无豫牵而合之,是又一草庐矣。
(问)宋儒为九卦说者十余家,大率以反身修德之义言之。若陈希夷龙图中亦及九卦,则于繋辞三陈之意无豫于是。胡仲虎辈遂别立一说,谓上下经适相对,咸恒与干对,损益与履对,困井与谦对,巽兑与复对,皆以下经之两当上经之一,凡十二卦。而二篇卦数上下适均,十二卦而仅举其九者,干咸其始也,兑其终也,始终则皆畧之上卦自干至履得卦者九,下经自恒至损益得卦亦九。上经自履至谦得卦者五,下经自益至困并得卦亦五。上经自谦至复得卦者九,下经自井至巽得卦亦九,此三陈之序也。循环数之上经自复至下经恒得卦者九,下经自巽至上经干得卦亦九,近多有是之者,然否(答)序卦之旨宜专从正对反对为当,盖乾坤大过颐坎离中孚小过为正对,而反对者五十六,则上下二篇得卦各十有八,无参差也。倘谓干为上经之始,咸为下经之始,而皆去之矣,则复为上经之终,兑为下经之终,何以祗去兑而不去复也?盖去复则不可以言九卦,而自谦至恒得卦十八不可通也。且自巽至干得卦九,是又数干矣,则自复数之亦仍宜至咸,而无如其得卦袛八,因越咸而数恒,则何以上经又数干?盖使自巽至履得卦十七不可通也。然则所谓序卦之旨,据胡氏之说,牵强増减,非自然之法象矣。且序卦则皆宜有一定之例,九卦之中或得卦九,或得卦五,亦无说以处此。卽如戴师愈麻衣易谓序卦当以小畜居履之后,今以错简乱之。大传三陈九卦之序,履得九,谦得十五,复得廿四,皆与龙图数合,非偶然也。是皆举圣经以就已说,而不知其为儒林之祸,其于眞正微言豪发无补,盖皆自伪龙图序启之。
译(问)近人中只有南昌万学士孺庐最善于谈互体,先生深深赞许他。只是先天卦位,学士也颇加采用;照先生所说,岂不是绝对不能采用了吗?过去曾经同学士谈到过这件事吗?(答)学士同我有忘年之交,他解说《易》多有相合之处,关于互体的论述能发明前人未曾涉及的地方很多。只是偶尔涉及先天卦位,这是他没有审察清楚。过去在江都同住一处时,我曾把这件事告诉他。学士一生本来极力主张陈抟、邵雍之学不能用来解释《易》。一听我的话,他惊醒般承认错误说:“应当立即删去。”如今学士已经去世,他的说法还保存着,也许是门人抄录的早期未定稿本,并不是删正后的书。因为“乾一兑二”的次序出自陈抟、邵雍诸人的说法,宋代以前从未听说过。可以作为依据的,没有比经文更好的:按照父母男女的次序,是始于乾而终于兑;按照春夏秋冬的次序,是始于震而终于艮。至于“乾一兑二”的次序,在经文中哪里看得到?况且三个男卦都是少阳,三个女卦都是少阴,那么太阳为什么会有兑?少阴为什么会有震?少阳为什么会有巽?太阴为什么会有艮?这些都是绝对无法解释的。既横向排列来确定次序,又环形排列来确定位置,而四正、四维终究都与经文没有关系,这又是没有审察清楚。学习《易》的各位先生为什么对此震惊,把它当作千古绝学呢?这种说法起初不过是自成一家的言论,并没有用来解释经文。刘长民首先说八卦图的位置是:乾一与坤八相对,兑二与艮七相对,离三与坎六相对,震四与巽五相对。它们的数位都是九,所以《说卦》说:“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解说者引用这段话来解释康节“三十六宫”的诗,也未尝不可。但若牵强引用《说卦》的文字来迁就它,那么所谓“天地定位”,同四九之数有什么关系呢?康节起初用它解释“数往知来”的旨意,说有已经生成的卦和未生成的卦;朱子进一步解释说:“从震到乾是已经生成的,从巽到坤是尚未生成的。”这样又是牵强引用《说卦》来迁就圆图的次序,而所谓“数往知来”,其实很不是经文的本义。然而对于六十四卦的卦象,从来没有人用这种次序来解释;学士解释二之三的“狐困”、初之三的“岁”、巽四之三的“品”时,却都说:“三是互离的数。” 震二的“七日”,他说:“七是互艮的数。”丰初的“旬”,他说:“十日为一旬。”这是把离三、巽五、兑二的数合在一起,大概是没有来得及深入思考就写下来了。互体,是周太史的说法;乾一兑二,是宋代陈抟、邵雍诸儒的说法。这两种说法必定不能合并。总之,陈抟、邵雍的图学自成一家,其中关于圣经的说法都是牵强附会地拼合起来的,这又是一个吴草庐。(问)宋儒中提出九卦说的有十多家,大多从反身修德的意义来解释。陈希夷《龙图》中也提到九卦,那么《系辞》中三次陈列九卦的意义,便与此没有关系了。胡仲虎等人于是另立一说,认为上下经恰好彼此相对:咸、恒与乾相对,损、益与履相对,困、井与谦相对,巽、兑与复相对,都是下经的两个卦对应上经的一个卦,共十二卦。上下二篇的卦数恰好相等,十二卦中只举九卦,是因为乾、咸是开始,兑是终结,始终两端都略去;上经从乾到履所得卦为九,下经从恒到损、益所得卦也为九;上经从履到谦所得卦为五,下经从益到困合计所得卦也为五;上经从谦到复所得卦为九,下经从井到巽所得卦也为九,这就是三次陈列九卦的次序。循环计算,上经从复到下经的恒所得卦为九,下经从巽到上经的乾所得卦也为九。近来多有人认为这种说法是对的,然而果真如此吗?(答)《序卦》的旨意,应当专门按照正对、反对来理解才是。乾、坤、大过、颐、坎、离、中孚、小过是正对,其余五十六卦是反对,所以上下两篇各得十八卦,并没有参差不齐。如果说乾是上经的开始,咸是下经的开始,而把它们都去掉,那么复是上经的终结,兑是下经的终结,为什么只去掉兑而不去掉复呢?因为去掉复卦,就不能说有九卦;而从谦到恒得到十八卦,也无法贯通。况且从巽到乾得到九卦,这又数到了乾;那么从复开始数,也仍然应当数到咸,可是这样得到的卦只有八个,于是越过咸而数到恒,那么上经为什么又数到乾呢?假如这样,从巽到履得到十七卦,也无法贯通。如此看来,所谓《序卦》的旨意,按照胡氏的说法,增减牵强,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法象。况且既然讲《序卦》,就应当有一套固定的例法;九卦之中有时得到九卦,有时得到五卦,也没有说法可以处理这种情况。就像戴师愈《麻衣易》说《序卦》应当把小畜放在履之后,如今却说是错简造成的混乱。《大传》三次陈列九卦的次序,履得到九,谦得到十五,复得到二十四,都同《龙图》的数相合,并非偶然。这些人都是举出圣经来迁就自己的说法,却不知道这是儒林的祸害,对于真正精微的经义丝毫没有帮助,大概都是从伪造的《龙图序》开始的。
(问)三十六宫之说,自朱子外,有谓太阴太阳之位,干一与坤八对,兑二与艮七对,少阴少阳之位,离三与坎六对,震四与巽五对,是以配位得四九,合为三十六宫。其说本于刘长民,稍出康节之前。有谓震、坎、艮皆五画,通十五画,合干为十八画;巽、离、兑皆四画,通十二画,合坤为十八画,是以分画得四九,合为三十六宫。其说出于《六经奥论》,托之郑渔仲者也。方虚谷则谓一阳起子,正当天根,由是左行得一百八十日;一阴起午,正当月窟,由是右行得一百八十日。十干一宫,是谓三十六宫。是以先天卦气言之。鲍鲁斋则谓自复至干为阳辟,凡阳爻二十一,阴爻十五;自姤至坤为阴辟,凡阴爻二十一,阳爻十五,奇偶相配合为三十六宫。是以十二辟卦言之。若以朱子之说校之,孰优(答)尚不止此四家,而愚近以健忘不能举矣。犹记先司空曰:「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少阳进而未极乎盈,少阴退而未极乎虚,数亦如之。」自天一至地十为一宫,是用九、用六,三十六宫;用七、用八,三十六宫。先宗伯曰:「震、坎、艮为三男,三男之画十八;巽、离、兑为三女,三女之画十八,合六子之重卦数之,亦得三十六宫。」凡此数说,于义皆合,然不过就卦画、卦位、卦筞言之,亦不能出朱子之右。唯所闻于梨洲黄子者曰:「康节所谓天根者,性也;月窟者,命也。性命双修,老子之学。康节自泝其希夷之传,而其理于易无豫,则亦自述其道家之学,而其数于易无豫也。」说者求之《易》而欲得其三十六宫者,可以不必也。其说最精,而康节之所谓三十六宫者,尚未知何所指,则黄子亦未之发也。愚偶与当涂徐检讨颙尊语及之,则欣然曰:「是也,君不读《击壤集》诗乎?『物外洞天三十六,都疑布在洛阳中。小车春暖秋凉日,一日袛』」能移一宫,是非三十六宫之明文乎?天根月窟,老氏之微言也。三十六宫,图经之洞天福地也。其必以复姤之说文之者,犹之参同必以乾坤坎离分气値日而究之。参同之用易,非圣人作易之旨也。是足以为黄子易学象数论之笺疏矣。检讨所著《管城硕记》,最精博有考据。
(问)厚斋先生谓蔡泽引《易》“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反者也。泽相秦数月而归,相印非苟知之,亦允蹈之,何其许泽之深也(答)蔡泽安知《易》?泽以倾危之口,乘范睢之急,挑而夺之,是其进、其得不以正也。居位一无建白,是其存不以正也。不过巧于退,而不陷于丧亡耳。细观泽之底里,盖以苏、张之术始,以黄老之术终。其所为于苏、张则巳黠,其所得于黄老则尚粗。吴礼部校《国策》,其言畧与予合。
(问)厚斋于井之九三,荆公解曰:「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之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以为语意精妙,诸儒所不及。而义门以为此特辅嗣淸言之俦,何如(答)厚斋之许固过,义门以为淸言亦非此数语,乃荆公一生作用,一生心法。所谓「以不求求之者」,卽其累召不出之秘术也;「以不取取之者」,卽惠卿不加赋而用自足之秘术也;「以不祷祷之者」,一变而遂为天变不足畏之邪说矣。斯荆公经义之最乖舛者也。
(问)厚斋谓陆希声作《易传》而不知「比之匪人」之训与《易》相违,考之《唐书》本传,但言希声居位无所重轻,不见他事,故阎潜邱疑厚斋,盖误以希声为文通,是否(答)希声如何溷于文通,此事见于杨文公《谈苑》,而叶石林《避暑录》述之,厚斋之所本也。其言曰:「方希声闲居时,供奉僧聓光以善书得幸,尝从希声授笔法,因祈使援已寄以诗曰:『笔底龙蛇似有神,天池雷雨变逡巡,寄言昔日不龟手,应念当时洴澼人。』聓光卽以名达贵幸,因得召。昭宗末年求士甚急,故首倾倒于朱朴,待希声亦然。」按之乃所谓「比之匪人」也。潜邱多学,顾未考及此,此事亦可补《唐史》之遗。
(问)喩湍石曰:「泰之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厚斋取之,而吾丈非之,何也(答)此言似新,而实戾经旨。小人道消,是化小人而为君子;然则君子道消,是化君子为小人也?可以知其说之讹矣。须知小人或可化而为君子,君子必不化而为小人,不如旧说之为妥。
(问)谢观察说中孚,其于虞、吉有他不?燕甚奇(答)观察,予好友,其笺经多特见,然亦有好奇之病,不可不审也。如此条,因中孚之有豚鱼、鹤翰音,而挦扯其类,因及于燕,又及于虞,强以为飞走之属,诞矣。
译(问)关于三十六宫的说法,除朱子之外,有人认为太阴、太阳的位置是乾一与坤八相对、兑二与艮七相对;少阴、少阳的位置是离三与坎六相对、震四与巽五相对,因此以位置相配得到四九,合起来成为三十六宫。这种说法本于刘长民,略早于康节。有人认为震、坎、艮都是五画,共十五画,合乾为十八画;巽、离、兑都是四画,共十二画,合坤为十八画,因此按爻画分配得到四九,合起来成为三十六宫。这种说法出自《六经奥论》,托名郑渔仲。方虚谷则认为一阳在子时发生,正当“天根”,由此向左运行一百八十日;一阴在午时发生,正当“月窟”,由此向右运行一百八十日。十个天干为一宫,这叫三十六宫。这是按照先天卦气来说的。鲍鲁斋则认为从复到乾是阳辟卦,共有二十一条阳爻、十五条阴爻;从姤到坤是阴辟卦,共有二十一条阴爻、十五条阳爻,奇偶相配合成为三十六宫。这是按照十二辟卦来说的。如果拿朱子的说法来比较,哪一种更好?(答)还不止这四家,只是我近来健忘,不能全部举出了。我还记得先司空说过:“乾卦的策数是二百一十六,坤卦的策数是一百四十四,共三百六十策,正好相当于一年的日数。少阳上进却还没有达到盈满,少阴退却也还没有达到虚空,数目也是这样。”从天一到地十为一宫,因此用九、用六,有三十六宫;用七、用八,也有三十六宫。先宗伯说:“震、坎、艮是三个男卦,三个男卦的爻画共十八;巽、离、兑是三个女卦,三个女卦的爻画共十八。把六子的重卦数合计起来,也得到三十六宫。”以上这些说法,在义理上都说得通;然而它们不过是从卦画、卦位、卦策来说明,也不能超过朱子的见解。只有我从梨洲黄子那里听到的说法是:“康节所说的天根,就是性;月窟,就是命。性命双修,是老子的学说。康节自己追溯其学说源流到希夷,而这种道理与《易》并无关系;这也就是他自己叙述道家学说,而这种数理与《易》同样没有关系。”讲说者如果从《易》中探求,想要得到所谓三十六宫,那就不必了。黄子的说法最为精辟;但康节所说的三十六宫究竟指什么,尚且没有人知道,黄子也没有揭示出来。我偶然同当涂徐检讨颙尊谈到这件事,他欣然说:“正是这样。您难道没有读过《击壤集》中的诗吗?‘物外洞天三十六,都疑布在洛阳中。小车春暖秋凉日,一日袛……’能够移动一宫,这难道不是三十六宫的明文吗?天根、月窟,是老子的微妙言语;三十六宫,是图经所说的洞天福地。他们一定要用复、姤的说法来解释它,就如同《参同契》一定要用乾、坤、坎、离来分别气候、安排日期并加以推究一样。《参同契》借用《易》,并不是圣人作《易》的本旨。”这足以作为黄子《易学象数论》的笺疏了。检讨所著《管城硕记》,考证最为精密广博。(问)厚斋先生说,蔡泽引用《易》中的“亢龙有悔”,这是说居上而不能居下,守信而不能屈身,前往而不能自行返回的人。蔡泽在秦国任相数月便归去,归还相印并不是只知道这个道理,也确实实行了它;厚斋为什么如此深深地赞许蔡泽呢?(答)蔡泽哪里懂得《易》?蔡泽凭借能倾覆危局的辩说,趁范睢处境危急之时挑动并取代了他,所以他的进身和所得都不是正当的。他居于相位,却一点建树和进言也没有,所以他的保位也不是正当的。他只不过善于退身,没有陷入丧亡罢了。仔细考察蔡泽的内里,大概是以苏秦、张仪的权术开始,以黄帝、老子的权术结束。他对于苏秦、张仪的权术已经很狡黠,但从黄帝、老子那里得到的还很粗浅。吴礼部校订《国策》,其中的说法大略同我的意见相合。(问)厚斋解释《井》卦九三,荆公说:“求王明。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不同于常人的求取方法。君子对于君主,用不求取的方式求取;对于百姓,用不取用的方式取用;对于上天,用不祈祷的方式祈祷;对于天命,用不知晓的方式知晓。”《井》卦的道理就是不求,只是以不求的方式求取罢了。厚斋认为这番话的意义精妙,是各位儒者所不能及的;义门却认为这只不过是辅嗣清谈一类的话。究竟怎样?(答)厚斋的赞许固然过分,但义门认为这是清谈,也不对。这几句话其实是荆公一生的作为,是他一生的心法。所谓“以不求求之”,就是他屡次被征召却不肯出仕的秘术;“以不取取之”,就是吕惠卿不增加赋税而使财用自足的秘术;“以不祷祷之”,后来一变而成为“天变不足畏”的邪说。这是荆公解释经义最为悖谬的地方。(问)厚斋说,陆希声作《易传》,却不知道“比之匪人”的训释与《易》相违背。考察《唐书》本传,只说陆希声居官时没有什么显著作为,没有记载其他事情,所以阎潜邱怀疑厚斋,大概是把希声误认为文通了,是这样吗?(答)希声怎么会同文通混淆呢?这件事见于杨文公的《谈苑》,叶石林的《避暑录》也叙述过,厚斋的依据正是这些书。书中说:“当初希声闲居时,供奉僧聓光因为擅长书法得到宠幸,曾经跟随希声学习执笔的方法,于是请求希声援引自己,寄诗给他说:‘笔底龙蛇似有神,天池雷雨变逡巡,寄言昔日不龟手,应念当时洴澼人。’聓光就凭借这件事把名声传达给显贵宠幸之人,因而得到召见。昭宗末年急于求取士人,所以最先倒向朱朴,对希声也是如此。”按照此事考察,这就是所谓“比之匪人”。潜邱学识广博,只是没有考察到这一点;这件事也可以补充《唐史》的遗漏。(问)喻湍石说:“《泰》卦中小人之道消退,并不是消灭小人,而是把小人教化为君子。厚斋采用这种说法,而您却非难它,为什么呢?”(答)这话表面上新颖,实际上违背经文的旨意。“小人道消”,就是把小人教化成君子;那么“君子道消”,难道就是把君子教化成小人吗?由此便可以知道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了。须知小人有时可以教化成为君子,君子却必定不会教化成为小人;不如旧说妥当。(问)谢观察解释《中孚》卦,他说到“虞”“吉”时,是否另有含义?其中说到燕,十分奇特。(答)谢观察是我的好友,他笺释经书常有独到见解;但也有喜好奇异的毛病,不能不加以审察。像这一条,因为《中孚》卦有豚鱼、鹤以及鹤的鸣声,便牵强附会地搜罗同类事物,进而说到燕,又说到虞,硬把它们都视为飞禽走兽之属,实在荒诞。
(问)西南得朋,东北丧朋之说,程子之说了,然而朱子不从,何也(答)阴阳趋舍,凡阴未有不以从阳为庆,故程子之说不可易也。朱子殆欲以上文“后得”之“得”贯下“得朋”之“得”,故谓当返之西南,而不知得丧之际,盖有以丧为得者,当从程子为是。
(问)春秋外传筮法贞屯悔豫皆八之说大不可晓,沙随尚不了了,近世如安溪所云,先生尤以为妄,究竟何以解之(答)贞悔之例,有变爻则以本卦之卦分之,无变爻则以内卦外卦分之,原不可易。独此所云贞悔则别有说。韦注曰:内卦为贞,外卦为悔。震下坎上屯,坤下震上豫,得此两卦,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其两阴爻皆不动,然则是两筮所得也。盖初筮得屯,原筮得豫,其二体各有震,而一在内一在外,皆得八焉,故其曰贞屯,曰悔豫,谓合两筮而共一震,故分贞悔以别之。后人不知,竟以本卦之卦之贞悔当之,宜其舛戾而难合已。夫两筮皆八,一奇也;两八皆在震体,又一奇也;两震皆得建侯之彖,又一奇也。屯之八为晋,豫之八为泰,皆为吉兆。要之二彖已足,不必更求之卦,而了然者宁待司空季子始知之?而当时筮史以为不吉,眞妄人耳。况夫事始之为贞,事终之为悔,贞屯之震,文公得国之占也,高梁之刺,公宫之焚,盖犹有不宁焉。悔豫之震,文公定覇之占也,阳樊、城濮之勋,以顺动矣,其兆显然,更无事旁推,而正非尽筮家贞悔之例也。及读朱子答沙随书,亦谓似是连得两卦皆不値老阳老阴之爻,故日皆八。然两卦中有阳爻,何以偏言皆八?似亦未安。朱子之谓连得两卦是也,其疑两卦中有阳爻何以偏言皆八则疑之泥者,盖两卦之震二阴不动,则以两阴为主,故曰皆八。惜乎朱子之未见及此也。倘如沙随之说,为屯之豫是三爻变也,其不变之三爻在屯亦八,在豫亦八,固巳。夫三爻变以变为主,安得尚以八称之?是在古筮家无此文也。安溪别为之说,其所谓卦以八成者,于用八之旨尤谬。由今观之,则韦注内外贞悔之说本自了然,而世勿深考,遂滋惑耳。
(问)泰之八,一条此最难晓。如先儒以为六爻不变者,是因董因占语秪称本卦彖词故也。其说似矣,然果尔,则何以云之八也?如春秋内传僖十五年,秦伯伐晋,遇蛊;成十六年,晋厉公撃楚,遇复;昭七年,孔成子立君,遇屯;家语,孔子自筮遇贲;干凿度,孔子自筮遇旅。是皆六爻不变者,而均不云之八。则旧说托于夏商之易者,其误已见。若以为三爻皆变,是泰之坤。此因误解贞屯悔豫为屯之豫,而援其例总于八,不可通。夫筮法以两爻或一爻不变始占七八,则泰之八,其所遇者有六四不变为观,五不变为晋,上不变为萃,四五不变为剥,五上不变为豫,四上不变为比。今但云泰之八,而繇词又无所引及,宜乎后世之茫然矣(答)愚因此六卦推之,以为当日所遇者泰之剥也。盖使其为观为晋为萃为豫为比,则不曰建侯行师,卽曰锡马昼接;不曰假庙,卽曰盥荐。是皆晋公子所几幸而不敢必之辞,其为大吉更何疑?不应董因总无一语及之,而反有取于本卦之彖。惟为剥则嫌其不吉,故竟不复引而别为之词。然其实由泰而剥,凡事不吉,而争国则吉。盖两爻皆不变,或以为占下爻,或以为占上爻,亦颇不同。如是卦以争国则当占五,今泰五则帝乙归妹,剥五则贯鱼以宫人宠,其为得国必矣。董因之见不及此,而但取大往小来之说,则其于泰之八何有矣?近世经师亦多知旧解之非,故萧山毛检讨以为泰之豫,桂林谢御史以为泰之晋,则何竟不及两彖也?愚故以为所遇者剥,虽亦出悬揣之辞,而于理近之。穆姜之筮也,得艮之八,史以为艮之随。说者以为史有所讳,故妄引随以为言。夫使不以随实之,则艮四阴之不动者,孰能知其为何爻?是复董因之例也。
译(问)“西南得朋,东北丧朋”的说法,程子的解释已经很清楚了,但朱子不接受,为什么?(答)阴阳的趋向和取舍,大凡阴没有不把顺从阳看作可庆贺之事的,所以程子的说法不可改变。朱子大概是想把上文“后得”的“得”贯通到下面“得朋”的“得”,所以说应当返回西南;却不知道在得失之间,有时正是以丧失作为获得,应当以程子的说法为正确。(问)《春秋外传》中关于筮法的“贞屯悔豫皆八”之说,实在非常难以理解,沙随的解释尚且没有说清楚。近世如安溪所说的,先生尤其认为荒谬,究竟应当怎样解释?(答)关于贞、悔的通常规则,有变爻时就以本卦和之卦来分别;没有变爻时,就以内卦和外卦来分别,原本是不可改变的。唯独这里所说的贞、悔,另有一种解释。韦注说:“内卦为贞,外卦为悔。”下为震、上为坎是屯,下为坤、上为震是豫;得到这两个卦,震在屯卦中属于贞,在豫卦中属于悔,其中两个阴爻都不动,那么这就是两次筮得的结果。大概第一次筮得屯,第二次筮得豫;这两个卦体各有一个震卦,一个在内,一个在外,而且都得到八,所以说“贞屯”,说“悔豫”,意思是合并两次筮卦而共同得到一个震卦,因此分别标明贞、悔。后人不了解这一点,竟把本卦、之卦的贞悔套用到这里,当然就错乱而难以吻合了。两次筮卦都得八,是一个奇特之处;两个八都在震卦之体中,又是一个奇特之处;两个震卦都得到“建侯”的卦辞,又是一个奇特之处。屯卦的八变为晋,豫卦的八变为泰,都是吉兆。总之,两个卦的卦辞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不必再去寻求之卦;如此明白的道理,难道还要等到司空季子才知道吗?可是当时掌管筮占的史官却认为这是不吉,真是妄人。何况,以事情的开始为贞,以事情的终结为悔;贞屯之震,是文公取得国位时的占筮,然而高梁刺杀以及焚烧公宫等事,说明其中仍有不安。悔豫之震,是文公平定霸业时的占筮;阳樊、城濮的功勋,是顺势行动而取得的,征兆十分明显,没有必要再从旁推求;这确实不是完全按照筮家所说的贞悔规则。等到读朱子答复沙随的信,他也说似乎是连续得到两个卦,两个卦都没有遇到老阳、老阴的爻,所以都说是八。然而两个卦中都有阳爻,为什么偏偏说都是八?这似乎也不妥。朱子说连续得到两个卦,这是对的;他疑惑两个卦中有阳爻,为什么偏偏说都是八,这种疑惑却是拘泥了。大概两个卦的震卦中,两个阴爻都不动,所以以两个阴爻为主,因而说都是八。可惜朱子没有看到这一点。假如按照沙随的说法,屯变为豫是三爻变;那么其中不变的三个爻,在屯卦中也是八,在豫卦中也是八,这本来可以这样说。但是三爻变应当以变爻为主,怎么还能把它称为八呢?这在古代筮法中没有这样的文义。安溪另外提出一种说法,他所谓卦由八来成就,对于用八的本旨尤其错误。如今看来,韦注所说内卦、外卦分别为贞、悔,本来已经很明白;只是世人没有深入考察,于是疑惑越来越多。(问)“泰之八”这一条最难理解。像先儒认为这是六爻不变,是因为董因的占辞只称说本卦的卦辞;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如果果真如此,为什么又说“之八”呢?比如《春秋内传》僖公十五年,秦伯攻打晋国,筮得蛊;成公十六年,晋厉公攻打楚国,筮得复;昭公七年,孔成子拥立国君,筮得屯;《孔子家语》说孔子自己筮得贲;《干凿度》说孔子自己筮得旅。这些都是六爻不变,却都没有说“之八”。那么,旧说把它托付于夏、商时代的《易》,其错误已经显现了。若认为三爻都变,那就是泰卦之坤。这是由于误解“贞屯悔豫”为屯变豫,又援引这个例子笼统地说成八,是讲不通的。筮法是有两爻或一爻不变,才开始称作七、八;那么泰之八,它所遇到的情况有:六四不变为观,六五不变为晋,上六不变为萃,六四、六五不变为剥,六五、上六不变为豫,六四、上六不变为比。如今只说“泰之八”,卦辞又没有引用任何一卦的卦辞,难怪后世茫然不解。(答)我因此推断这六种卦,认为当日所遇到的应当是泰之剥。假如是观、晋、萃、豫、比,那么卦辞不是说“建侯行师”,就是说“锡马昼接”;不是说“假庙”,就是说“盥荐”。这些都是晋公子几乎有幸得到、却不敢断定的说法;如果是大吉,又有什么可疑的?不应当董因一句也不提这些,反而只取本卦的卦辞。只有变为剥,才嫌它不吉,所以最终不再引用卦辞,而另作一番说辞。然而实际上,从泰变为剥,凡事都不吉;唯独争夺国位是吉的。两爻都不变,有的认为应当占下爻,有的认为应当占上爻,意见也很不相同。像这种卦,如果是争夺国位,就应当占六五;泰卦六五是“帝乙归妹”,剥卦六五是“贯鱼以宫人宠”,那么取得国位就是确定无疑的了。董因没有见到这一点,只取“大往小来”的说法,那么他对于“泰之八”又有什么理解呢?近世的经学家也有很多知道旧解不对,所以萧山毛检讨认为是泰之豫,桂林谢御史认为是泰之晋;但为什么竟然没有人想到两卦的卦辞呢?我因此认为所遇到的是剥,虽然这也是出于悬揣的推测,但在道理上比较接近。穆姜筮问时,得到艮之八,史官认为是艮之随。解释者认为史官有所忌讳,所以妄引随卦来作说明。假如不把随卦作为实际结果,那么艮卦四个阴爻不动,谁能知道究竟是哪一爻?这正是董因所用的例子。
(问)易象用之占筮,列国皆当有之,何以韩宣子独见之鲁,且易象何以为周礼,不应当时列国皆无易象。(答)按此陈潜室尝及之,潜室谓易卜筮所尝用,然掌在太易,属之太史,列国盖无此书,故左传所载卜筮繇辞,其见于列国者各不与周易同,而别为一种占书。独周史及鲁所筮,则皆周易正文。以此见周易,惟周与鲁有之,故韩宣子谓周礼在鲁。潜室之言大畧得之,然所考尚有未尽者,前汉书艺文志有大次杂易八十卷,卽所谓自成一种占书者也,殆如今易林之流。杜预明言当时有杂占筮辞,但春秋时之列国非其初竟无周易筮法也,文献不足而失之,故左传载筮辞,其用周易者则必曰以周易筮,不使与他筮混。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敬仲,遇观之否;昭公五年,叔孙穆子之生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哀公九年,阳虎为赵鞅以周易筮救郑,遇泰之需;若襄公九年,穆姜居西宫,筮得艮之随;昭公十二年,南蒯之叛,筮得坤之比。则虽不言以周易筮,而其占皆引周易之文,是潜室所谓周易筮法秪用于周鲁可证者也。乃昭公七年,孔成子立卫灵再筮,皆以周易;僖公二十五年,晋文公筮纳王;襄公二十五年,崔杼筮纳室。虽不以周易筮,而皆引周易之文,则不得谓列国皆不用也,特用之者少耳。闵公元年,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僖公十五年,秦穆公筮伐晋,遇蛊;晋伯姬之筮适秦,遇归妹之暌;成公十二年,晋厉公筮伐楚,遇复,皆用杂占,是潜室谓列国筮法别为一种占书可证者也。乃闵公二年,成季之生筮大有之干,亦引杂占,则鲁亦未尝不兼用他书也。特用周易者多耳。盖当周之初,典礼流行,易象一经必无不颁之列国者,至是而或残失,不能不叅以杂占,惟鲁以周公之旧太史之藏如故,此宣子所以美之也。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二,余姚史梦蛟重校。
尚书问目答董秉纯
(问)四岳,据孔安国传,卽是羲和。然据韦昭注《国语》,则四岳是共工之从孙,炎帝之后。杜预注《左传》,亦曰太岳,神农之后。四岳,故厚斋以为非羲和,而《国语》谓羲和是重黎之后,不知是否(答)羲和为重黎之后,以《吕刑》证之,似可信。而《左传》重为少昊四子之一,黎为颛顼所出,则皆非太岳之宗矣,是孔注未可从者一也。以二十二人之数合之,则十二牧加以九官,而太岳特以一人总四方之任,适得二十二人,又不应如羲和之分而为四矣,是孔注未可从者二也。且四岳又名太岳,则岂有四人而一名者,是孔注未可从者三也。但考《夏书》《仲康之胤征》,则似是时并为一官,不知是重之后失其职而黎兼掌之,抑是黎并于重,世远难考。司马迁所以溷称,出于重黎而不能辨也。谓四岳卽羲和,亦不始于孔氏,《伏生大传》中巳言之。
(问)荥波旣潴?郑贾以波为播,古文作嶓。或引《尔雅》「水自洛出曰波」,或引《职方》「豫州之浸波溠」,则不必改字矣。然毕竟《职方》《尔雅》将安所从(答)职方》之波是也。波水出霍阳,入汝水,详见《水经》。《禹贡》无治汝之文,而《孟子》有之。若明乎波为霍阳之水,是卽禹之治汝也。汉人所谓「治一经必合五经而训诂之」者,此也。
(问)淮南子言共工尝治洪水,亦见于竹书,然则尧典「滔天」二字盖指治水而言,适与驩兠方鸠僝功之语相合(答)是在,故人龚明水尝言之,但非也。淮南等所纪事多与遗经不合,大半难信,竹书尤不足据。亭林先生喜引竹书,最是其失。但淮南所云共工治水则原有之,而以之笺「滔天」二字则又不可。何以知共工尝治水也?《国语》太子晋曰:「共工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崇伯称遂,共工之过,则是方鸠僝功原指治水。淮南之言非无据。贾逵、韦昭以共工为炎帝时之共工,是甚不然。盖本文明言鲧袭共工之障水以致殛,则是先后任事者,而下又言四岳卽共工从孙能佐禹以干蛊,是共工卽四凶之一无疑。盖共工治水不効,鲧继之又不効也。但帝所云「象恭滔天」则似不以治水言。盖以《史记》考之,则作「似恭漫天」,古文每多通用,「慆」与「滔」通,「慢」与「漫」通,六书之例,然也。故孔明曰:「慆漫则不能研精。」而孔传以为傲狠,孔疏以为侮上慢下。然则「滔天」者,慢天也。貌恭而心险,正与伪言伪行交肆其恶,故大禹以巧言令色当之,而《史记》亦言其淫僻不可。以下文「洪水滔天」二字并指为共工治水之罪状也。班孟坚《幽通赋》「巨滔天以灭夏」,曹大家注:「滔漫也。」夫新莽亦岂有治水之事?以是知古人之训,故别有属也。是在明人文氏《琅琊漫抄》中尝及之,而明水之说亦未当。
译(问)《易》的卦象用于筮占,各诸侯国都应当有,为什么韩宣子唯独在鲁国见到它?而且《易》卦象为什么被称为周礼?不应当当时各诸侯国都没有《易》卦象。(答)考察此事,陈潜室曾经谈到过。潜室说,《易》曾经用于卜筮,但掌管它的是太易,隶属于太史;各诸侯国大概没有这部书。因此《左传》所记载的卜筮卦辞,在各诸侯国所见到的都不同于《周易》,而是另外一种占卜书。唯独周史和鲁国所筮,都是《周易》的正文。由此可见,《周易》只有周王室和鲁国拥有,所以韩宣子说周礼在鲁国。潜室的话大体上说得对,但所考察的还不够完备。《前汉书·艺文志》中有《大次杂易》八十卷,就是所谓自成一类的占卜书,大概属于如今《易林》一类。杜预明确说当时有杂占筮辞;但春秋时代各诸侯国并不是从最初就完全没有《周易》的筮法,只是文献不足而散失了。所以《左传》记载筮辞时,凡使用《周易》的,必定说“以《周易》筮”,不让它同其他筮法混淆。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人用《周易》去见陈侯,陈侯让他为敬仲筮问,得到观之否;昭公五年,叔孙穆子为庄叔出生之事用《周易》筮问,得到明夷之谦;哀公九年,阳虎替赵鞅用《周易》筮问是否能救郑国,得到泰之需;至于襄公九年,穆姜居住在西宫,筮得艮之随;昭公十二年,南蒯叛乱,筮得坤之比,虽然没有说是用《周易》筮问,但这些占辞都引用了《周易》的文句,这可以证明潜室所说的《周易》筮法只用于周、鲁。到了昭公七年,孔成子拥立卫灵公,两次筮问都用《周易》;僖公二十五年,晋文公筮问迎纳周王;襄公二十五年,崔杼筮问迎纳妻室。这些虽然没有说用《周易》筮问,但都引用了《周易》的文句,因此不能说诸侯国都不用《周易》,只是使用它的较少罢了。闵公元年,毕万筮问在晋国出仕,得到屯之比;僖公十五年,秦穆公筮问攻打晋国,得到蛊;晋伯姬筮问嫁往秦国,得到归妹之睽;成公十二年,晋厉公筮问攻打楚国,得到复;这些都使用了杂占,这可以证明潜室所说诸侯国的筮法另有一种占卜书。至于闵公二年,成季出生时筮得大有之乾,也引用了杂占,这说明鲁国也并非从不兼用其他书,只是使用《周易》的时候更多罢了。大概在周朝初年,典章礼制流行,《易》象这一经必定无不颁行到各诸侯国;到了后来,有的残缺散失,不得不参用杂占。唯独鲁国保存着周公旧日太史所藏的《易》,仍然如故,这就是韩宣子赞美鲁国的原因。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二,余姚史梦蛟重新校订。《尚书问目答董秉纯》(问)四岳,按照孔安国的传注,就是羲和。然而按照韦昭注《国语》的说法,四岳是共工的从孙,炎帝的后代。杜预注《左传》也说是太岳,神农的后代。因此厚斋认为四岳不是羲和,而《国语》说羲和是重黎的后代,不知是否正确?(答)羲和是重黎的后代,以《吕刑》来证明,似乎可信。但《左传》说重是少昊的四个儿子之一,黎是颛顼的后代,那么他们都不是太岳的宗族,这是孔注不可遵从的第一点。按二十二人的数目相合计算,十二牧加九官,而太岳只以一人总领四方的职任,恰好得到二十二人;又不应像羲和那样分为四人,这是孔注不可遵从的第二点。况且四岳又称太岳,哪里有四个人共用一个名称的道理?这是孔注不可遵从的第三点。但考察《夏书·仲康之诰》《胤征》,似乎当时合并为一个官职;不知道是重的后代失去了职任而由黎兼掌,还是黎并入重氏,年代久远,难以考察。司马迁之所以混称,是因为出自重、黎而无法辨别。认为四岳就是羲和,也不是孔氏首创,《伏生大传》中已经这样说了。(问)“荥波既潴”一句,郑玄、贾逵把“波”改作“播”,古文写作“嶓”。有人引用《尔雅》“水从洛水流出称为波”,有人引用《职方》“豫州的水泽有波、溠”,那么就不必改字了。然而究竟《职方》和《尔雅》应当依从哪一个?(答)应当依从《职方》。波水发源于霍阳,流入汝水,详见《水经》。《禹贡》没有治理汝水的文字,而《孟子》中有。若明白波水就是霍阳之水,那么这就是大禹治理汝水的事。汉人所说“治一经必合五经而训诂之”,就是这个意思。(问)《淮南子》说共工曾经治理洪水,这件事也见于《竹书》,那么《尧典》“滔天”二字大概是指治理水患,正好同“驩兜方鸠僝功”的话相合。(答)事情确实如此,所以龚明水曾经这样说过,但他的解释不对。《淮南子》等书所记载的事情多同经书遗文不合,大半难以相信,《竹书》尤其不足为据。亭林先生喜欢引用《竹书》,这是他最大的失误。不过《淮南子》所说共工治水,本来是有根据的;但用它来注释“滔天”二字,却又不可以。怎么知道共工曾经治水呢?《国语》中太子晋说:“共工堵塞防护百川,削平高地、填塞低洼,以此危害天下。”崇伯鲧称共工有罪,那么“方鸠僝功”原本就是指治理水患。《淮南子》的话并非没有根据。贾逵、韦昭把共工说成炎帝时的共工,这是很不对的。因为原文明确说鲧沿袭共工堵水的方法而获罪被诛,那么二人就是先后任事者;下文又说四岳就是共工的从孙,能够辅佐禹治理蛊乱,这样看来,共工无疑就是四凶之一。大概共工治水没有成功,鲧接着治理也没有成功。不过帝尧所说“象恭滔天”,似乎不是以治水而言。考察《史记》,它写作“似恭漫天”;古文中常常通用,“慆”与“滔”相通,“慢”与“漫”相通,按照六书的例法就是如此。所以孔明说:“放纵懈怠,就不能精心研习。”孔安国传把“慆漫”解释为傲慢凶狠,孔颖达疏解释为侮辱上级、轻慢下属。既然如此,“滔天”就是轻慢上天。外表恭敬而内心险恶,正和虚伪的言语、行为一起肆意施展其恶,所以大禹把巧言令色视为与它相同的罪过,《史记》也说这种人淫邪乖僻而不可取。下文“洪水滔天”四字,也是把它一并指为共工治水的罪状。班孟坚《幽通赋》说“巨滔天以灭夏”,曹大家注释说:“滔,就是放纵泛滥。”新莽时又哪里有治水之事?由此可知,古人的训释,另有其所指。明代文氏《琅琊漫抄》曾谈到这一点,但把它解释为水势的说法也不恰当。
(问)纳于大麓,孔丛子谓如录尚书之录,似未可信(答)三代安得有录尚书省之官?是乃东汉人语。孔丛所以为后人所疑,指其依托者,此也。且卽如所云,便是百揆之任,何以复出?而旣是东汉以后之录相,则于风雷何豫?徐仲山曰:大麓乃司空之掌,当时方治水,故舜或亲视之,其说近是。
(问)商容之言行,孔疏引《帝王世纪》一条,是其言;厚斋《困学纪闻》引《韩诗外传》一条,是其行。然《世纪》似可信,《外传》似不可信(答)善哉,去取之审也!据韩婴谓商容欲冯于马,徒以伐纣而不能,自以为愚,不争而隐;自以为无勇,故武王欲以为三公而辞之。夫商容仕于殷朝而欲伐纣,是何举动?岂止于愚?又谓不争而隐,是无勇,盖七国荒唐之徒所为说,故早巳见于燕惠王贻乐间书中。要之,不足信。商容不仕于周,自是伯夷一流,韩婴之言适以污之。厚斋先生亦不审耳。孔疏但引《世纪》,正是有斟酌也。
(问)韦昭、郦道元以五观卽太康之五子,后人又以斟灌卽五观。若云太康之五子,则贤弟也;考五观则畔臣,故汉人名其地曰畔观,何不类也?若云卽斟灌,则又相之忠臣也,何所适从(答)以有扈氏与观并称,见于《春秋》内传;以朱、均、管、蔡与观并称,见于外传。而东郡之县名畔观,则其不良,亦复何说?唯是以五观遂指为太康之五弟,而因指洛汭之地为观,则古人亦已疑之。厚斋王氏曰:“五子述大禹之戒,仁义之言,蔼如也,岂若世所云乎?”但厚斋亦但以《尚书》诘之,而卽韦、郦之说,其自相悖者未尽抉也。夫东郡之畔观,非洛汭也。观旣为侯国,则五观者,五国乎?抑一国乎?五国则不应聚于一方,一国则不可以容五子。况五观据国以逆王命,又何须于洛汭之栖栖也?是按之地与事而不合者也。盖五观特国名,犹之三朡。今以太康之弟适有五而以配之,则诬矣。然内传尚无此语,外传始以为夏启之奸子。夫以追随太康之弟而反曰奸、曰畔,则必其从羿而后可矣。盖尝读《续汉书·郡国志》曰:“卫故观国,姚姓。”乃恍然曰:畔观非夏之宗室也,而况以为太康之同母乎?是足以辅厚斋之说者也/至若以斟灌卽畔观,则以皇甫士安曰:“夏相徙帝邱,依同姓之诸侯,斟灌、斟寻。”夫斟灌在帝邱,则是卽东郡之畔观。观与灌音相同,故可牵合。而臣瓒又疏晰之曰:“斟寻在河南,太康居斟寻,卽《尚书》所云徯于洛汭也;相居斟灌,卽东郡之灌也。”引汲冡古文以证之。但考应劭又云:“斟寻在平寿。”京相璠曰:“斟灌卽在斟寻西北,相去九十里。”杜预亦云:“二斟俱在北海。”夫臣瓒谓斟寻在洛汭,按洛汭有名曰鄩中,卽周大夫鄩氏所居,适与洛汭合,而其去东郡之观亦近,固似可据。然观乃姚姓之国,则非夏宗室之斟灌矣。而靡奔有鬲,收合二斟之余烬,鬲在平原正与北海近,则二斟自在平寿,非河南与东郡也。吴斗南调停之,以为二斟初在河南,为羿所逼,弃国而奔平寿,是乃骑邮之词,不足信也。盖五子自是五子,二斟自是二斟,无从牵合。而畔观则异姓三分而勿施,紏缠焉,则惑解矣/曰:然则相之居帝邱,将谁依也?」曰:是殆畔观旣平之后,而相迁焉。而二斟以东国之赋为之捍卫,如晋文侯之辅周,未尝不可。若必以为依畔观,则观旣畔矣,而为启之奸子,乃不数十年而又率德改行为相之忠臣,何前后之不符也?是皆展转附会而不能合者也。
(问)胤征之篇,坡公以为羲和忠于夏,贰于羿者,故非仲康之讨之也。陈直卿最称之,其信然乎(答)未必然也。夏木纪最残失,但以尚书及左传考之,太康失夏都,居洛汭。是时羿但据夏都,尚未侵及三川也。故五子须于洛汭,仲康当卽五子之一。太康崩,仲康立。是时之夏,盖如东迁之周,仅保洛汭,未必得还安邑。先儒以为仲康为羿所立,亦未必然。仲康虽不能除羿,然犹能自立,故命胤侯掌六师,征羲和,以稍剪其党羽,则固胜于周之平、桓诸王矣。仲康崩,帝相更孱,羿始吞并及三川,而相因迁于帝邱,则羿篡夏之局遂成矣。读五子之歌,而知仲康之能自立也。其卒未能除羿者,天未厌乱,恶贯或有待也。坡公之论虽奇,须知夏史岂有尚录羿书者乎?
(问)汉书王莾传谓周公之子七人,而先生以为八人,未知所出(答)左传凡蒋、邢、茅、胙、祭支子凡六,则合禽父而七,固自有据。不知尚有世袭周公之爵者?厉王时,周定公以共和有大功,而左传亦累有周公为太宰,非八人乎?盖禽父以元子受鲁公,而次子世为周公,其余如凡、如祭、如胙、如茅,皆封畿内,邢、蒋则封于外。按水经注,则凡亦外诸侯也。
译(问)“纳于大麓”,《孔丛子》认为“纳”如同“录尚书”的“录”,似乎不可信。(答)三代时怎么会有“录尚书省”这样的官职?这显然是东汉人的说法。《孔丛子》所以被后人怀疑,所指的伪托之处,就是这一点。况且即使如它所说,那便是百揆的职任,为什么又要另行任命?既然是东汉以后所谓的录相,又和风雷有什么关系?徐仲山说:“大麓是司空掌管的地方,当时正治理洪水,所以舜或许亲自去视察。”这个说法比较接近事实。(问)关于商容的言语和行为,孔颖达疏引《帝王世纪》的一条,是关于他的言语;厚斋《困学纪闻》引《韩诗外传》的一条,是关于他的行为。然而《帝王世纪》似乎可信,《韩诗外传》似乎不可信。(答)很好,取舍得很审慎!按照韩婴的说法,商容想借助马匹来抗击纣王,只因不能做到,便认为自己愚笨;他不与人争执而隐居,又认为自己没有勇气,所以武王想任命他为三公时,他推辞了。商容在殷朝做官,却想要讨伐纣王,这是什么举动?难道仅仅是愚笨吗?又说他不争而隐居,便是没有勇气,这大概是战国七雄时代荒唐之徒编造的说法,所以早已见于燕惠王写给乐间的信中。总之,不值得相信。商容不在周朝做官,本来就是伯夷一类的人,韩婴的话反而玷污了他。厚斋先生也没有考察清楚。孔颖达疏只引用《帝王世纪》,正是经过斟酌的。(问)韦昭、郦道元把“五观”说成太康的五个儿子,后人又把“斟灌”说成“五观”。如果说是太康的五个儿子,那么他们就是贤德的兄弟;考察“五观”,却是叛臣,所以汉人把那个地方命名为“畔观”,这两者怎么会相同?如果说就是斟灌,那么斟灌又是夏相的忠臣,究竟应当听从哪一种说法?(答)把有扈氏和观并列称说,见于《春秋》内传;把朱、均、管、蔡和观并列称说,见于外传。至于东郡的县名叫畔观,既然说明它不是善类,又有什么可说的呢?只是把五观于是指为太康的五个弟弟,并因而把洛汭之地指作观,古人也已经对此表示怀疑了。厚斋王氏说:“五子陈述大禹的告诫,仁义之言蔼然可见,怎么会像世人所说的那样呢?”不过厚斋也只是用《尚书》来驳诘它,对韦昭、郦道元说法中彼此矛盾的地方,还没有完全揭示出来。东郡的畔观,并不是洛汭。观既然是一个侯国,那么“五观”是五个国家吗,还是一个国家呢?如果是五个国家,就不应聚集在同一地方;如果是一个国家,又不可能容纳五个儿子。况且五观凭借自己的国家违抗王命,又何必到洛汭去困顿栖身呢?可见按地理和事情考察,都不能相合。大概五观只是国名,就像三朡一样。现在因为太康的弟弟恰好有五人,便把“五观”与他们相配,这是诬妄。不过内传还没有这种说法,外传才开始把五观说成夏启的奸邪之子。如果是跟随太康的弟弟,却反而称作奸邪、叛臣,那一定是后来跟随后羿才会如此。曾读《续汉书·郡国志》说:“卫国原来是观国,姚姓。”于是恍然明白:畔观不是夏朝宗室的国家,更不可能是太康同母的弟弟。这足以辅助厚斋的说法。至于把斟灌说成畔观,皇甫士安说:“夏相迁到帝丘,依靠同姓诸侯,有斟灌、斟寻。”斟灌既然在帝丘,那么就是东郡的畔观。观、灌读音相同,所以可以牵强附会地联系起来。臣瓒又进一步说明:“斟寻在河南,太康居住在斟寻,就是《尚书》所说的等待于洛汭;夏相居住在斟灌,就是东郡的灌。”他还引用汲冢古文来作证明。不过考察应劭又说:“斟寻在平寿。”京相璠说:“斟灌就在斟寻西北,相距九十里。”杜预也说:“二斟都在北海。”臣瓒说斟寻在洛汭,考察洛汭有一个地名叫鄩中,就是周大夫鄩氏所居住的地方,恰好与洛汭相合,而且距离东郡的观也近,确实似乎可以作为依据。然而观是姚姓的国家,就不是夏朝宗室的斟灌了。靡逃奔到有鬲,收集二斟残余的力量;鬲在平原,正好接近北海,那么二斟自然在平寿,不在河南和东郡。吴斗南加以调和,认为二斟起初在河南,被后羿逼迫,弃国逃到平寿,这只是像骑邮传书一样的说法,不值得相信。大概五子就是五子,二斟就是二斟,没有办法把它们牵强合并。至于畔观,则是异姓国家,三种说法都不应施用;把这些纠缠在一起,疑惑就可以解开了。(问)既然如此,夏相居住在帝丘时,究竟依靠谁呢?(答)大概是在畔观已经平定以后,夏相迁到那里。二斟用东国的赋税为他防卫,就像晋文侯辅佐周王一样,也未尝不可。如果一定说他依靠畔观,那么观既已叛乱,又被说成启的奸邪之子,却不到几十年便率先改过向善,成为夏相的忠臣,前后怎么会如此不相符合呢?这些说法都是辗转附会,始终不能相合。(问)《胤征》一篇,苏轼认为羲和忠于夏而背叛后羿,所以不是仲康讨伐他的。陈直卿最称赞这种说法,它确实如此吗?(答)未必如此。夏朝史料散失得最严重,只能根据《尚书》和《左传》考察:太康失去夏都,居住在洛汭。当时后羿只是占据夏都,还没有侵犯三川。因此五子等待在洛汭,仲康应当就是五子之一。太康死后,仲康即位。这时的夏,大概如同东迁后的周,只能保有洛汭,未必能够返回安邑。先儒认为仲康是后羿所立,也未必正确。仲康虽然不能除掉后羿,却还能够自行即位,所以命胤侯掌管六师,讨伐羲和,逐渐削弱后羿的党羽,这本来就胜过周朝的平王、桓王。仲康死后,帝相更加软弱,后羿才开始兼并三川,帝相于是迁往帝丘,后羿篡夺夏朝的局面便形成了。读《五子之歌》,可以知道仲康曾经能够自行即位。他最终不能除掉后羿,是因为上天还没有厌弃这场乱局,后羿罪恶贯盈,或许还要等待时机。苏轼的议论虽然奇特,但应当知道,夏朝史书难道会保存后羿的文书吗?(问)《汉书·王莽传》说周公有七个儿子,而先生认为有八个,不知根据在哪里。(答)《左传》所说的蒋、邢、茅、胙、祭以及凡的支子共六人,加上禽父就是七人,本来就有根据。只是还不知道是否有世袭周公爵位的人。厉王时,周定公因参与共和而有大功;《左传》也多次说周公担任太宰,这不就是第八人吗?大概禽父作为嫡长子承受鲁公之位,次子世代担任周公,其余如凡、祭、胙、茅,都封在王畿以内;邢、蒋则封在王畿以外。考察《水经注》,凡也是外姓诸侯。
(问)厚斋先生引《坊记》注:“君陈乃禽父之弟也”,而惜其它无所考。潜邱又引《诗谱》,以为次子世守采地者,如先生言,得非卽周公乎(答)亦未可遽定也。坡公以为君陈盖如君奭、君牙之俦,难确证其为周公之子。然要之,叔旦之后,非七人则已明矣。
(问)水心先生谓「惟辟作福」三句,箕子之言亦可疑意者?殷之末造,纣虽诸事自专,而臣下必有窃其威福者,故作此语,不然箕子不应为此言也。愚意箕子之说所以戒枋臣,水心之说所以戒昬主,足以相辅而不相悖,是否(答)贤者之说甚善,然三代而后,人君日骄,则水心诘箕子是乃极有关系之言。毕竟二典说得圆融:「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天讨有罪,五刑五用。」人君奉天而巳刑赏原非已所得主。然则「惟辟」而曰「作福」,便不本天命;「曰作威」便不本天讨,何尝不凶于而身,害于而国也?箕子于此一层未拈岀也。且「惟辟」而曰「作福」,卽有窃「惟辟」之福以作福者;「曰作威」卽有窃「惟辟」之威以作威者。而且其始也窃而行之,其究也肆无忌惮而作之,皆由于「惟辟」之不知奉天,而以威福为已作也。然箕子于上文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所谓王道王路卽是天命天讨,其义亦自互相备。岂知后世人君专奉此三语为圣书,而帝王兢业之心絶矣。「惟辟玉食」句尤有疵,先儒谓荆公「丰亨豫大」之说误本于《周礼》「惟王不会」一语,不知《洪范》此语亦自与此互有瓜葛也。
(问)吕览南宫括曰:“成王定成周,其辞曰:‘惟予一人营居于成周,有善易得而见也,有不善易得而诛也。’”说苑南宫边子曰:“成王卜成周,其命龟曰:‘使予有罪,四方伐之,无难得也。’”淮南子:“武王欲筑宫于五行之山,周公曰:‘五行险固,使吾暴乱,则伐我难矣。’”君子以为能持满。刘敬传:“周公营成周,以为此天下中,有德易王,无德易亡。”或以为武王,或成王,顾不见于营洛之篇,何也(答)是乃后世附会之言。周公营东都不过以为朝会之地,未尝令后王迁居之也。果尔,则“王公设险守国”之言不应见之《易》矣。盖设险守国,前王所以为子孙计也,在德不在险,后王所以自省也。其言各有当。圣王固无私,其后世长有天下之心,然亦岂有听其易亡之理?若五行之山,乃太行也,其地虽险而过于阨塞,自不可以为都会,非谓其难亡也。三代以至今,太行之国孰不亡?而谓伐之难者?
(问)召公年一百八十,见于《论衡》,信否(答)此是传闻之语。召公或谓是文王之庶子,或谓但是同姓,俱不可考。然要之,其年则当与武、周相肩随,当成王之初,召公亦不下九十。歴成至康,不过四十余年,而康王卽位之后,召公不见,则巳薨矣。周初诸老,固多大年,然周公九十九岁,太公百二十余岁,毕公亦寿考。要之,无及昭王之世者,若百八十,则及见胶舟之变矣,非召公之幸也。
(问)左传引《洪范》为商书,何也(答)是盖殷之遗民所称,而后人因之者。盖曰“惟十有三祀”,则虽以为商书可也。微子、微仲终其二世,不称宋公,亦犹《洪范》之称商书也。商之异姓臣子,如胶鬲、如商容,亦皆冥鸿蜚遯,不独西山之老,可谓盛矣。
(问)史记:武王伐纣,卜龟兆不吉,羣公皆惧,独太公强之。按尚书孔疏亦引六韬:龟焦筮又不吉,太公曰枯骨朽筮不踰人矣。厚斋谓,六韬非太公所作,不足信。按尚书:朕梦协朕卜,则六韬之妄明也。(答)引泰誓以诘六韬,甚佳。左传昭七年卫史朝巳及之矣。然愚更有说于此,武王救民水火之中,所信者天,并不必卜不必梦也。托梦卜以坚众心,则所自信者反薄矣。故吕览载夷齐之言谓武王扬梦以说众而顾亭林疑泰誓之为伪者此也/汤之放桀而有惭德自是高于武王梨洲黄氏曰有汤之惭然后君臣之分着而人知故国之不可以遽剪有虺之诰然后揖逊征诛之道一而人知独夫之不可以横行其言最精,武王逊汤正在此。周公之作多士曰,非我小国敢弋殷命。则亦似为武王补此一节口过,斯周公之功所以大。
译(问)厚斋先生引《坊记》注说:“君陈是禽父的弟弟”,但可惜没有其他考证。潜邱又引《诗谱》,认为次子世代守护采地,正如先生所说,这难道不就是周公吗?(答)也不能马上断定。苏轼认为君陈大概和君奭、君牙是同一类人,很难确证他是周公的儿子。不过总而言之,叔旦的后代不止七人,这一点已经很清楚了。(问)水心先生认为“惟辟作福”三句是可疑的:殷朝末年,纣王虽然凡事独断专行,但臣下必定有人窃取他的威权和福禄,所以才说这番话;否则箕子不应说这些。我的意思是,箕子的说法是告诫擅权的臣子,水心的说法是告诫昏庸的君主,二者可以互相补充而不相矛盾,是这样吗?(答)贤者的说法很好。不过三代以后,君主一天比一天骄纵,所以水心用来诘问箕子的意见,实在是很有关系的话。归根到底,《尚书》中的二典说得圆融:“天命归于有德者,五服以彰显之;上天讨伐有罪者,五刑以惩治之。”君主只是奉行上天的命令,刑赏本来并不是自己所得以独断的。那么说“只有君主”而又说“制造福禄”,便是不依据天命;说“制造威权”,便是不依据天讨,这难道不正是给自身招来凶祸、给国家带来危害吗?箕子在这一层意思上没有指出来。况且说“只有君主”而又说“制造福禄”,就会有窃取君主的福禄来制造福禄的人;说“制造威权”,就会有窃取君主威权来制造威权的人。他们起初是偷偷这样做,最终便肆无忌惮地这样做,都是由于君主不知道奉行天命,反而把威权、福禄看作自己制造的。〔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五章〕 然而箕子在上文说:“不要自作好恶,要遵循君王的道路;不要自作善恶,要遵循君王的路径。”所谓王道、王路,就是天命、天讨,这层意义本身也互相补足。哪里知道后世君主只把这三句话奉为圣书,却失去了帝王战战兢兢、勤勉自省的心。“惟辟玉食”一句尤其有毛病。先儒说,荆公“丰亨豫大”的说法错误地以《周礼》“惟王不会”一句为根据,却不知道《洪范》这句话也同它有相互牵连之处。(问)《吕氏春秋》记南宫括说:“成王安定成周时,辞令说:‘只有我一人在成周营建居所,有善行很容易被看见,有不善也很容易被诛罚。’”《说苑》记南宫边子说:“成王占卜营建成周时,对龟所发的命令说:‘假如我有罪,四方讨伐我,就没有什么困难。’”《淮南子》说:“武王想在五行山修筑宫室,周公说:‘五行山地势险固,假如我们暴乱,别人讨伐我们就困难了。’”君子认为这表现了能保持盈满而不自满。《刘敬传》说:“周公营建成周,因为那里是天下的中心,有德便容易成为王,无德便容易灭亡。”有的说是武王,有的说是成王,只是这些话不见于营建洛邑的篇章,为什么?(答)这都是后世附会的话。周公营建东都,不过是把它作为朝会之地,从未要求后来的君王迁居那里。如果真是这样,《易》里就不应出现“王公设置险阻来守卫国家”的话。设置险阻、守卫国家,是前代君王替子孙谋划;强调德行而不依靠险阻,是后代君王用来自我反省。两种话各有适用之处。圣王固然没有私心,希望后世长久拥有天下,但难道会听任天下轻易灭亡吗?至于五行山,就是太行山;那里虽然险峻,却过于闭塞,自然不能作为都城,并不是说在那里就难以灭亡。从三代直到今天,太行山一带的国家有哪个没有灭亡?却说讨伐它很困难吗?(问)《论衡》说召公活了一百八十岁,可信吗?(答)这是传闻之语。有人说召公是文王的庶子,有人说只是同姓之人,都无法考证。不过总的说来,他的年龄应当和武王、周公相近;到成王初年,召公也不会少于九十岁。从成王经历到康王,不过四十多年;康王即位以后便不再见到召公,他已经去世了。周初的几位老臣确实多享高寿:周公九十九岁,太公一百二十多岁,毕公也长寿。总之,他们没有活到昭王时代的;如果召公真活到一百八十岁,就会见到胶舟之变,那对召公来说并不是幸事。(问)《左传》引用《洪范》时称它为《商书》,为什么?(答)大概是殷朝遗民这样称呼,后人沿用了这种称呼。既然说“惟十有三祀”,那么把它称为《商书》也可以。微子、微仲终其一生直到第二代,都不称宋公,也就像《洪范》称为《商书》一样。商朝的异姓臣子,如胶鬲、商容,也都像高飞远遁的鸿雁一样隐退,不只是西山的伯夷、叔齐等人,可以说盛况极为可观。(问)《史记》说:武王讨伐纣王时,占卜所得的龟兆不吉,群臣都害怕,只有太公坚决支持他。考察《尚书》孔颖达疏也引用《六韬》说:“龟卜烧焦,筮卦又不吉,太公说:枯骨和腐朽的蓍草,难道还能超过人吗?”厚斋认为《六韬》不是太公所作,不值得相信。考察《尚书》说:“我的梦与我的占卜相符合”,那么《六韬》的荒谬就很明显了。(答)引用《泰誓》来诘问《六韬》,很好。《左传》昭公七年,卫国史官朝已经谈到这一点了。不过我对此还有一种看法:武王要把百姓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他所相信的是天命,并不一定要占卜,也不一定要托梦。假借梦和占卜来坚定众人的心,反而说明他自己的信念不够坚定。所以《吕氏春秋》记载夷齐的话,说武王宣扬梦境来取悦众人;顾亭林怀疑《泰誓》是伪作,也是这个原因。汤放逐桀而感到惭愧,这种德行本来就高于武王。梨洲黄氏说:“有了商汤的惭愧,君臣的名分才彰明,世人才知道故国不可以轻易剪除;有了《仲虺之诰》,揖让、征伐、诛讨的道理才归于一致,世人才知道独夫不可横行。”这话最为精当,武王逊让于汤,正在于此。周公作《多士》说:“不是我们这个小国敢于谋取殷的天命。”这也像是在替武王补上这一段失言,这就是周公功业伟大的地方。
(问)汉魏十四家六宗之说错出不一,若何折衷(答)类上帝首及皇天后土也,则禋六宗当为天神;而后望山川以及地示,然后遍于羣祀。今或仍及天地,或并及山川,又或指人鬼而言,非杂复则凌乱矣。六宗则当实举其目,而或名虽六而实不副,或自以其意合为六,或反多于六者之外,是信口解经也。故犯此数者之说,则其讹误不必详诘而巳见。是以伏生之天地四时,其说甚古,然于类帝有复。欧阳和伯变其说,以为在天地四方之间,助阴阳成变化;而李合以为六合之间,刘邵以为太极冲和之气为六气。宗孟康以为天地间游神,则皆欧阳之说无可宗而强宗之。扬雄所谓神游六宗者也。孔安国引《祭法》以为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则寒暑卽时也,幽雩乃有事而祈祷,非大祭也。说者以为本之孔子。刘昭曰:使其果出孔子,将后儒亦无复纷然者矣。刘歆、孔光、王肃以为水火雷风山泽是乾坤之六子,则兼山川而祭之。贾逵之天宗,以日为阳宗,月为阴宗,北辰为星宗;地宗以河为水宗,岱为山宗,海为泽宗,同此失也。康成以《周官》小宗伯四郊注中之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当之,则自司中而下皆星也。六宗祗二宗。虞喜以地有五总,五为一以成六。刘昭取之,则六宗祗一宗。司马彪以日月星辰之属为天宗,社稷五祀之属为地宗,四方五帝之属为四方宗,是并羣神皆豫矣;而核之则六宗祗三宗。若张髦以为三昭三穆,张廸以为六代帝王,则无论是时曾备七庙之制与否,其六代果为何帝何王,而要之不应以人鬼列于山川之上。若宋儒罗泌以为天宗、地宗、岱宗、河宗、幽宗、雩宗,则无论经文之上下皆凌犯,而亦轻重不以其伦。明陶安以为类上帝乃祭天,禋宗乃祭地,六者地之中数也,则又本虞喜之说而少变之。方以智以为五方实有六神,曰重为句芒,曰黎为祝融,曰该为蓐收,曰修、曰熈为元冥,曰勾龙为后土。不知五人帝者,五天帝之配,岂容别列为宗?近如惠学士士奇,以古《尚书》《伊训》及《周礼》之方明为六宗,以其上元下黄,前靑后黑,左赤右白,实备六合之气,则亦上下四旁之说。而况是时尚未必有方明之祀?杭编修世骏谓是天地四岳之神,亦少变伏欧之说者。然天地巳见于类帝,而四岳则望山之所首及也。沈征君彤以为六府亦非天神之属,皆不免于上下文有抵牾。故愚尝谓卢植以六宗为月令祈年之天宗,其义甚长,而特是天宗之目不着,则孔郑两家之说皆得附之而无以见其为六。然则天宗之六者何也?曰卽《左传》之六物也。六物者,曰岁,谓太岁也;曰时,谓四时;曰日;曰月;曰星,则二十八宿也;曰辰,则十二次也。是六者皆天神也。天神之属无有过于此六者。有时举四时而析之,与岁、日、月、星辰并列,则谓之九纪。《逸周书》周公曰:“在我文考顺道九纪:一辰,二宿,三日,四月,五春,六夏,七秋,八冬,九岁。”又曰:“九星。”《周书》日、月、星辰、四时、岁,是谓九星。”王深宁曰:“九星卽九纪也。”有时举岁、日、月、星辰而不及时,则谓之五位。《国语》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盖举五位而知其时之为冬也。有时举日、月、星辰而不及岁时,则曰四类。深宁解《周礼》之四类以此四者当之,盖举四者而岁时从可知也。有时举日、月、星而不及三者,则曰三光,又曰三辰,盖以日、月该岁时,以星该辰也。是皆随意错举者。若祭则必定为六,故曰六宗。《尚书》之禋禋,此六者;《月令》之祈年,亦祈此六者也。或曰康成之说谓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祭以月,日月不宜尚在六宗,何与?曰是亦不然,日月配天,不宜列六宗,岳渎配地,何以列望祀?也是又不足诮。也。
译(问)汉魏以来,关于六宗有十四家的说法,错杂而不一致,应当怎样折中?(答)既然把六宗列在类祭上帝之后、皇天后土之前,那么禋祭六宗就应当是祭祀天神;随后祭望山川以及地神,然后遍祭各种神祇。如今有的仍然包括天地,有的又包括山川,还有的指为人鬼;不是杂乱重复,就是次序颠倒。六宗本应当实际列出其名目,但有的名目虽为六个,实际内容却不相称;有的按自己的意思凑成六类;有的甚至超过六类之外,这都是信口解释经书。因此,凡犯有这些问题的说法,不必详细诘问,其错误已经显然。伏生所说的天地四时,观点很古老,但和类祭上帝有所重复。欧阳和伯改变他的说法,认为六宗在天地四方之间,帮助阴阳形成变化;李合认为是六合之间;刘邵认为是太极冲和之气所化的六气。宗孟康认为是天地之间游行的神,这些都是欧阳和伯的说法,本来没有可奉为依据的地方,却勉强奉为依据。扬雄所谓神游六宗,说的就是这个。孔安国引用《祭法》,认为六宗是四时寒暑、日月星辰、水旱;但寒暑本来就是时令,祈雨则是有事时的祈祷,并不是大祭。解释者认为这种说法出自孔子。刘昭说:“假如果真出自孔子,后儒又怎么会纷纷争论呢?” 刘歆、孔光、王肃认为水、火、雷、风、山、泽是乾坤的六个儿子,因此把山川也包括在祭祀之中。贾逵所谓天宗,以日为阳宗、月为阴宗、北辰为星宗;地宗则以河为水宗、岱为山宗、海为泽宗,也有同样的错误。康成依据《周官·小宗伯》四郊注中的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来解释六宗,那么从司中以下全都是星神,六宗实际上只剩两个宗。虞喜认为地神有五类,合五为一而成六类;刘昭采用这种说法,则六宗实际上只剩一个宗。司马彪以日月星辰之类为天宗,以社稷五祀之类为地宗,以四方五帝之类为四方宗,这就把各种神都包括进来了;仔细核查,六宗实际上只剩三宗。至于张髦认为是三昭三穆、张迪认为是六代帝王,且不论当时是否已经具备七庙制度,所谓六代究竟是哪几位帝王,总之不应把人鬼列在山川之上。宋代儒者罗泌认为是天宗、地宗、岱宗、河宗、幽宗、雩宗,且不论经文上下的次序都被冒犯,轻重也不合乎等级。明代陶安认为类祭上帝就是祭天,禋祭六宗就是祭地,六宗是地数中的“六”,这又是根据虞喜的说法稍作改变。方以智认为,五方实际上有六位神:重为句芒,黎为祝融,该为蓐收,修、熙为玄冥,勾龙为后土。不知道五位人帝是五位天帝的配享神,怎么能另列为宗神?近来惠学士士奇认为,古《尚书·伊训》以及《周礼》所说的方明就是六宗,因为它上面属元、下面属黄,前面属青、后面属黑,左边属赤、右边属白,确实具备六合之气;这也属于天地上下、四方旁侧的说法。何况当时未必已有祭祀方明的制度?杭编修世骏认为是天地和四岳之神,也只是稍微改变伏生、欧阳和伯的说法。然而天地已经见于类祭上帝,四岳则是望祭山川首先涉及的对象。沈征君彤认为六府也不是天神一类,这些说法都免不了与上下文相抵牾。所以我曾认为卢植把六宗解释为《月令》祈年的天宗,其意义很深,只是没有列出天宗的具体名目,于是孔安国、郑玄两家的说法都可以附会进去,而无法显示为什么是六宗。那么天宗的六类究竟是什么?答:就是《左传》所说的六物。六物是:岁,指太岁;时,指四时;日;月;星,指二十八宿;辰,指十二次。这六类都是天神。天神之中,没有比这六类更合适的了。有时列举四时而把它分别开来,与岁、日、月、星、辰并列,这就称为九纪。《逸周书》中周公说:“我的文王父亲顺应九纪之道:第一是辰,第二是宿,第三是日,第四是月,第五是春,第六是夏,第七是秋,第八是冬,第九是岁。”又说:“九星。”《周书》说:“日、月、星、辰、四时、岁,这叫九星。”王深宁说:“九星就是九纪。”有时列举岁、日、月、星、辰而不列时,就称为五位。《国语》说武王讨伐殷时,岁星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大概列举五位,从而知道当时是冬季。有时列举日、月、星、辰而不列岁、时,就称为四类。王深宁解释《周礼》的四类,认为就是这四者;因为列出这四者,岁和时也就可以推知。有时列举日、月、星而不列其余三者,就称为三光,又称三辰,大概因为日、月可以概括岁、时,星可以概括辰。这些都是随着论述需要而错杂举出的名称。若用于祭祀,就必须确定为六类,所以称为六宗。《尚书》所说的禋祭,就是祭祀这六类;《月令》所说的祈年,也是祈求这六类。有人说,康成的说法认为郊祭是大规模报祭上天,以日为主神;祭月则以月为主神。既然日月不应再列入六宗,那又有什么关系?答:这也不对。日月既然配享上天,不应列入六宗;那么岳渎配享大地,为什么又可以列入望祭?这种说法也同样不值得讥诮。
(问)今文《尚书》传以七政为七始,古文《尚书》传以七政为七纬。歴代言《尚书》者,多主七纬,而叶梦得尤诋伏生之言。近世李穆堂詹事攻古文之伪,乃力主七始之说。然不知古文孔传无《舜典》,今文孔传《舜典》一篇乃王肃本,而康成解《书》巳主七纬。郑、王皆伏氏之学,则于孔传无豫也。是否(答)七律山于《国语》以配七始,又谓之七元,见刘昭注《汉志》,其说最古。《隋志》亦曰七衡。但春夏秋冬不应与天地人并列为七,盖四时皆天运,而人事成之。言天地人,则四者在其中矣。况玑衡亦祇可用于天耳,其于地则土圭、水臬别有其噐,而于人则竟无所用之。不若七纬之于玑衡为切也。卽七律亦不应配七始也。《记》不云乎:「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二变者,五音之余耳。今以天地人配宫、商、角,而征、羽合二变以隶四时,则参错不齐,非自然之法象矣。是虽出于周、秦诸儒之说,而实则不足为据者也。若谓五星之名始见于廿石,唐、虞时所未有,则不足以难郑氏。五星之以五行为名,始于甘、石。要之,荧惑、岁塡、太白诸象昭回于天者,非甘、石始有也。经文未尝有五星之日,而抚于五辰,则卽《尚书》语也。以日月五辰言七政,何不可之与有?故愚以为七政当以郑氏之说为长。若汉以后人言七律,亦有不用七始而配七纬者。五代《会要》王仁裕曰:「黄锺为土,太蔟为金,姑洗为木,林锺为火,南吕为水,应锺为月,蕤宾为日,谓之七宗。」则并七律而亦以七纬配矣。然五正音反配五辰,而二变反配二曜,则岂有二曜而反为五辰之余者?斯其说亦未合。要之,七政之为七纬,非七始,确然无疑。而七律则在《国语》,祗以自子至午之七同当之,不必以七始相牵合也。若《史记》以北斗七星为七政,马融用之,然其说亦谓北斗七星第一主日法天,二主月法地,三命火主荧惑,四煞土主塡,五伐水主辰,六危木主岁,七罚金主大白。则亦本七纬而言,并非以玑衡二星为附会。是又可以见七始之说,自伏生以后未有用之者也。若《汉志》引《益稷》篇「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而以末三字作「七始」,则更失之。盖使专以「七始」言「七政」,则是「六律五声八音」之所从生,不应反序其下。若以「七始」卽「七律」,则「二变声」作于牧野,而歌「南熏」之时,无有也。
译(问)今文《尚书》的传把七政解释为七始,古文《尚书》的传把七政解释为七纬。历代谈论《尚书》的人,大多主张七纬,叶梦得尤其斥责伏生的说法。近世李穆堂詹事攻击古文《尚书》的伪作,于是竭力主张七始之说。然而不知道古文孔传没有《舜典》,今文孔传的《舜典》一篇其实是王肃的本子,而康成解释《尚书》时已经主张七纬。郑玄、王肃都是伏生一派的学问,那么和孔传没有关系。这说法对吗?(答)七律山在《国语》中用来配七始,又称七元,刘昭注《汉志》时记载了这一说法,它最为古老。《隋志》也称七衡。但春夏秋冬不应和天地人并列为七类,因为四时都是上天的运行,而人的事务使它们得以完成。既然说天地人,四时已经包括在其中了。何况玑衡只能用于观测天象;对于地,有土圭、水臬等另外的器具;对于人,则完全没有可使用的地方。不如把七纬解释为玑衡,更为贴切。即使七律,也不应配七始。《礼记》不是说过:“宫代表君,商代表臣,角代表民,征代表事务,羽代表万物”吗?两个变音只是五音之外的余音。现在把天地人配宫、商、角,把征、羽这两个变音合在一起归入四时,彼此错杂而不整齐,并不是自然的法象。这虽然出自周、秦诸儒的说法,实际上却不足以作为依据。若说五星的名称最早见于《廿石》,而唐、虞时代还没有这些名称,那也不足以驳倒郑玄。五星以五行命名,始于甘公、石申。总之,荧惑、岁星、填星、太白等在天空中明亮运行的星象,并不是甘公、石申以后才有的。经文从来没有说“五星”,但说“抚于五辰”,这正是《尚书》的话。用日、月、五辰来解释七政,有什么不可以呢?所以我认为七政解释为七纬,应当以郑玄的说法为长。汉代以后谈七律的人,也有不把它配七始、而配七纬的。五代《会要》记王仁裕说:“黄钟属土,大簇属金,姑洗属木,林钟属火,南吕属水,应钟属月,蕤宾属日,称为七宗。”这样连七律也配上了七纬。然而五个正音反而配五辰,两个变音反而配二曜;难道二曜反而是五辰的余音吗?这个说法也不能相合。总之,七政是七纬而不是七始,这是确凿无疑的。至于七律,见于《国语》,只需把从子到午的七个同类相配,不必牵强附会为七始。若《史记》把北斗七星称为七政,马融采用这种说法,但他的解释也是:北斗第一星主管日、象法天;第二星主管月、象法地;第三星主火,即荧惑;第四星主土,即填星;第五星主水,即辰星;第六星主木,即岁星;第七星主金,即太白。这样仍然是依据七纬来解释,并不是把玑衡二星附会进去。由此又可见,七始之说自伏生以后没有人采用。至于《汉志》引用《益稷》“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却把末三字作“七始”,就更错了。假如专门用“七始”解释“七政”,那么“六律五声八音”就是七始所产生的内容,不应反而排列在七始之后。如果把七始等同于七律,那么两个变声是在牧野创制的,而歌唱《南风》时并没有这两个变声。
(问)古之言三江者极多,以沈存中之该博,亦云莫知孰为三江者。故前軰以为按今所行大江以求三江,犹按汉所行大河以求九河,必不可得,此最合圣人阙如之旨。然羣说之纷纶,要不可不考也(答)三江之说,其以中江、北江、南江言之者,汉孔氏传据经文谓有中、有北,则南可知,是为三江。其道则自彭蠡分为三而入震泽,自震泽复分为三入海。按江汉之水会于汉阳,合流凡数百里,至湖口与豫章江会,会数千里而入海,卽所谓彭蠡也。然则江至彭蠡并三为一,未尝分一为三。况震泽在今之常湖、苏三府地,自隋炀帝凿江南河始与江通。当大禹时,江湖何自而会?且大江又合流入海,未闻三分。故前軰谓安国未尝南游,全不谙吴楚地理,是书传之说非也。班孟坚《地理志》指松江为南江,指永阳江、荆溪诸水为中江,指大江为北江。司马彪《郡国志》因之,此与《书》传所言本自不同。乃孔颖达引以证传,而司马贞入之《索隐》,王荆公亦取其说。但其所谓中江出丹阳芜湖县西南,至会稽阳羡县东入海者,按阳羡今之宜兴,与丹阳虽相接,而两境中高,又皆有堆阜间之,其水分东西流。江之在阳羡者,固可通海,而芜湖之水皆西北流,合宁国、广德、宣歙诸水,北向以入大江,安得南流以上阳羡也?夫诸水本皆支流,不足以当大江经文,明有中江,而乃背之,甚属无谓。乃或言《地理志》之中江在洪水时原有之,禹塞之以奠震泽,则何不云「三江旣塞」?是地志之说尤非也。《水经》谓江至石城分为二,其一卽经文所谓北江者也。南江则自牛渚上桐水,过安吉县为长渎,歴湖口东则松江出焉。江水奇分,谓之三江口,东至会稽余姚县东入海。其于中江阙焉,不知桐水今之广德,长渎今之太湖,其中高水不相通,亦犹丹阳之与阳羡,而南江旣为吴松,安得更从余姚入海?故胡朏明疑东则松江出焉。十五字乃注之误,混于经者,盖地志以松江为南江,水经以分江水为南江,郦元欲援水经以合地志,故曲傅之。总之与《禹贡》不合,是水经之说又非也。郑康成《书》注,左合汉为北江,会彭蠡为南江,岷山居其中,则为中江。康成未尝见《书》传,然其说颇与之合,特不言入震泽耳。唐魏王泰《括地志》谓《禹贡》三江俱会彭蠡,合为一江入澥。夫合为一江,则仍不可以言三江,故眉山以味别之说辅之。古之言水味者,本诸唐许敬宗。但大禹非陆羽一种人物,则蔡九峯之所难,不可谓其非也。是书注之说亦非也。盛宏之《荆州记》:江出岷山,至楚都,遂广十里,名为南江;至寻阳分为九道,东会于彭泽;经芜湖名为中江;东北至南徐州名为北江,入海。此本汉《地理志》旧注:岷山为大江,至九江为中江,至徐陵为北江。盖一原而三目,今载在《初学记》中,而徐氏注《说文》宗之。但此则仍一江,非三江也。其与孔郑别者,不过一以南江为大江之委,一以为原,暮四朝三,不甚远也。则《荆州记》之说亦非也。贾公彦《周礼》疏,袭孔郑之说而又变之,谓江至寻阳南合为一,东行至扬复分三道入海。但彭蠡在寻阳之南,几见江汉之分,至寻阳始合,而大江之合至彭蠡又分者,则《周礼》疏之说亦非也。《初学记》又引郭景纯《山海经》:三江者,大江、中江、北江。汶山郡有岷江,大江所出;崃山中江所出;崌山北江所出。此在《山经》原未尝以之言《禹贡》之三江。而杨用修因谓诸家求三江于下流,曷不向上流寻讨?盖三江发原于蜀,而注震泽,《禹贡》纪其原以及其委。用修多学,乃不考大江、震泽之本不相通,且亦思三江尽在夔峡以西,安得越梁而荆而纪之扬?况《山海经》安足解《尚书》也?试读《海内东经》:又有大江出汶山,北江出曼山,中江出高山之语,是又一三江也,是固不足信之尤者也。其以松江、东江、娄江言之者,张守节谓在苏州东南三十里,名三江口,一江西南上七十里至大湖,名曰松江,古笠泽江;一江东南上七十里至白蚬湖,名曰上江,亦曰东江;一江东北下三百余里,名曰下江,亦曰娄江。是本庾杲之《吴都赋注》,而庾又本顾夷《吴地记》《吴越春秋》所谓范蠡乘舟出三江之口,与《水经》所云奇分者也。陆德明巳引之,守节始专主其说,而薛季龙、朱乐圃、蔡九峯皆以为然。但据诸书皆云三江口,而不以为三江,况东、娄为吴松支港,近在一苇,故孔仲达卽已非之,谓不与职方同。今考《吴都赋注》,则东江、娄江并入海;据《史记·正义》,则仅娄江入海。
译(问)古人谈三江的说法极多,即使以沈存中的博学,也说不知道哪一个才是三江。所以前辈认为,按照今天所行的大江来寻找三江,就像按照汉代所行的大河来寻找九河一样,必然找不到,这最符合圣人所说的有意存疑、不强作解说的宗旨。然而众说纷纭,终究不能不加以考察。(答)关于三江,把它说成中江、北江、南江的,是汉代孔安国的传。他根据经文说有中江、北江,那么南江就可以推知,因此称为三江。它的水道是从彭蠡分成三股,流入震泽;又从震泽分成三股,流入大海。考察江水、汉水在汉阳汇合,合流几百里,到湖口与豫章江汇合,合流几千里后入海,这就是所谓彭蠡。然而江水到了彭蠡,是三水合为一水,从来不是由一水分为三水。况且震泽在今天常州、湖州、苏州三府的地域,直到隋炀帝开凿江南河,才开始与江水相通。在大禹时代,江水和湖水怎么会汇合?而且大江又是合流入海,也没有听说分成三股。因此前辈说安国从未南游,完全不懂吴楚地理;《尚书》传的说法是错误的。班孟坚《地理志》把松江指为南江,把永阳江、荆溪等水指为中江,把大江指为北江。司马彪《郡国志》沿用了这种说法,这与《尚书》传所说的本来就不同。孔颖达却引用它来证明孔传,司马贞又收入《索隐》,王荆公也采用了这种说法。但它所谓的中江发源于丹阳芜湖县西南,至会稽阳羡县东入海,考察阳羡就是今天的宜兴,虽与丹阳相接,但两地之间地势较高,又有丘陵隔开,水流分别向东西两边流。阳羡的水固然可以通海,但芜湖的水都向西北流,汇合宁国、广德、宣城、歙县等地的水,向北流入大江,怎么能向南流到阳羡呢?这些水本来都是支流,不足以充当经文所说的大江;明明有中江,却背离它而另说,实在毫无意义。又有人说,《地理志》中的中江是洪水时期原有的河道,大禹把它堵塞,用来安定震泽;但这样为什么不说“三江既塞”?所以《地理志》的说法更加错误。《水经》说江水到了石城分成两股,其中一股就是经文所谓的北江。南江则从牛渚向上经桐水,经过安吉县成为长渎,经过湖口向东便有松江流出。江水奇异地分开,因此称为三江口,向东到会稽余姚县以东入海。至于中江却没有说,不知道桐水就是今天的广德,长渎就是今天的太湖;两地之间地势较高,水流并不相通,就像丹阳和阳羡一样。而南江既然就是吴松江,又怎么能再从余姚入海呢?所以胡朏明怀疑“东则松江出焉”十五字是注文错误,混入经文之中。大概《地理志》把松江作为南江,《水经》则把分开的江水作为南江,郦道元想援引《水经》来与《地理志》相合,所以曲意附会。总之,这与《禹贡》不合,因此《水经》的说法也错了。郑康成《尚书》注说,左边汇合汉水的是北江,汇合彭蠡的是南江,岷山一带的是中江。康成没有见过《尚书》传,但他的说法颇与它相合,只是没有说流入震泽。唐代魏王泰《括地志》说,《禹贡》的三江都汇合于彭蠡,合为一条江流入大海。既然合为一江,就仍然不能称作三江,所以眉山以水味不同的说法来辅助它。古人谈水的味道,本来依据唐代许敬宗的说法。但大禹不是陆羽那样的人物,所以蔡九峰提出的疑问也不能说毫无道理。这种《尚书》注文的说法也不对。盛宏之《荆州记》说:江水发源于岷山,到楚国都城时扩大为十里,称为南江;到寻阳分成九道,向东汇合于彭泽;经过芜湖时称为中江;向东北到南徐州时称为北江,流入大海。这本来是汉代《地理志》的旧注:岷山的水称为大江,到九江称为中江,到徐陵称为北江。这只是一个源头而有三个名称,如今记载在《初学记》中,徐氏注《说文》也采用了它。但这仍然是一条江,不是三江。它与孔安国、郑玄的区别,不过是一个把南江说成大江的下游,一个把南江说成大江的源头;早晚颠倒,区别并不很大。因此《荆州记》的说法也不对。贾公彦《周礼》疏承袭孔安国、郑玄的说法而又加以改变,说江水到寻阳以南汇合为一条,向东行到扬州又分成三道入海。但彭蠡在寻阳以南,哪里有江、汉之水到寻阳才汇合,而大江到彭蠡又分开的道理?所以《周礼》疏的说法也错了。《初学记》又引用郭景纯《山海经》说:三江就是大江、中江、北江。汶山郡有岷江,是大江的发源处;崃山是中江的发源处;崌山是北江的发源处。这段话在《山海经》中原本从未用来说明《禹贡》的三江。杨用修于是说,各家都在下游寻找三江,为什么不向上游寻找呢?他说三江发源于蜀地,流入震泽,《禹贡》记载它们的源头以及下游。然而杨用修学问虽多,却没有考察大江和震泽本来并不相通,也没有想到三江如果都在夔峡以西,怎么能越过梁州、荆州而在扬州记载它们呢?何况《山海经》怎么足以解释《尚书》?试读《海内东经》:“又有大江出于汶山,北江出于曼山,中江出于高山。”这又是另一种三江说,当然是最不足以相信的说法。把松江、东江、娄江说成三江的,张守节说它们在苏州东南三十里,名为三江口:一条江向西南上行七十里到太湖,名叫松江,即古代的笠泽江;一条江向东南上行七十里到白蚬湖,名叫上江,也叫东江;一条江向东北下行三百多里,名叫下江,也叫娄江。这本来出自庾杲之《吴都赋注》,庾杲之又依据顾夷《吴地记》和《吴越春秋》所谓范蠡乘舟从三江口出发的说法,也就是《水经》所说的江水奇异分流。陆德明已经引用过它,张守节才专门主张这种说法,薛季龙、朱乐圃、蔡九峰都认为正确。但各种书都只说三江口,并没有把它说成三条江;何况东江、娄江是吴松江的支港,近得一苇可航,所以孔颖达早已非难这种说法,认为它与《周礼·职方》不相合。如今考察《吴都赋注》,说东江、娄江都入海;根据《史记·正义》,却只有娄江入海。
然则三江仍属一江,而东、娄二江至今无考,则《吴地记》之说亦非也。虞氏《志林》谓松江到彭蠡分为三道,其所谓三道者,大抵卽指松江、东江、娄江而言,则更纰缪之甚者。彭蠡为中江、北江、南江之会,其水旣入大江,卽从毗陵入海,而松江之水乃从吴县入海,安得至彭蠡也?则《志林》之说尤非也。黄东发力主庾、张,而又疑之,谓予尝泛舟至吴松,绝不见所谓东、娄二江者。考之《吴志》有白蚬江、笠泽江,意者卽古所谓三江者耶?不知白蚬江卽东江,笠泽江卽松江。东发旣失记张氏原注,而又悬揣之,是日抄之说亦非也。金仁山曰:太湖之下三江,其说有二:一谓吴松江七十里中为松江,东南为娄江,北为东江;一谓太湖之下原有三江,吴松乃其一耳。则亦疑松江、娄江、东江之未足以当三江,而别设一疑军以岐之。究之别有江者果何江也?是又欲为之辞而不得者也。若韦曜则又谓吴松江、浙江、浦阳江为三江,其意以大江之望已举彭蠡,于是南及松江,又南则及浙江,又南则及浦江。然浦江导源乌伤,东径诸曁,又东径始宁,又东径曹江。然后返永兴之东,与浙江合,则特钱唐之支流耳,安能成鼎足哉?或且祖《吴越春秋》,以浙江、浦江、剡江为三江,则浦江原不过浙江之附庸,而剡江并不能与浦江并大。江以东支流数百,使随举而错指之,可乎?惟《水经·沔水下篇》注引郭景纯曰:「三江者,岷江、松江、浙江也。」《初学记》误引以为韦曜之言。盖自扬州斜转东南,扬子江又东南,吴松江又东南,钱唐江三处入海,而皆雄长一方,包环淮海之境,为扬州三大望。南距荆楚,东尽于越,中举勾吴,此外无相与上下者,恰合《职方》大川之旨。卽《国语》范蠡曰:「与我争三江五湖之利者,非吴也耶?」子胥曰:「吴之与越,三江环之。」夫环吴越之境,为两国所必争,非岷江、松江、浙江而何?善乎蔡传旁通曰:「三江不必涉中江北江之文,而止求其利病之在扬州之域。则水势之大者,莫若扬子大江。松江、浙江,经文记彭蠡之下,何为直舍大江而远录湖水之支流?则中江北江之与三江本不相合,明矣。」况岷江入,则彭蠡诸水皆从矣。郑、孔诸家所谓中江北江南江者,已足该之;松江入,则具区诸水皆从矣。庾、张诸家所谓松江东江、娄江者,已足该之;浙江入,则浦阳诸水皆从矣。韦、赵诸家所谓浙江、浦江、剡江者,已足该之。盖旣举三大望,而诸小江尽具焉,是诸说皆可废也。尝考宋淳熙间,知昆山县边实作《县志》言:「大海自西渒分南北,由斜转而西,朱陈沙谓之扬子江口;由徘徊头而北,黄鱼垜谓之吴淞江口;由浮子门而上,谓之钱唐江口。」三江旣入禹迹,无改,是其说最得之。乃有疑大江祗一渎耳,不应旣以表荆,复以表扬。不知「江汉朝宗」之文,尚兼汉水言之,至扬始有专尊。况自南康至海门,直下千五百里,不得专属之荆也。试以《禹贡》书法言之:「淮海惟扬,海岱惟靑,海岱及淮惟徐。」倘谓着之一方,卽不得公之他所,则是夏,史官亦失书法也。又有疑禹合诸侯于会稽,在摄位以后,若治水时,浙江未闻疏导,不得豫三江之列。不知《禹贡》该括众流,不应独遗浙江,而会稽又扬州山鎭所在,必无四载不至之理。其不言于导水者,或以施功之少,故畧之耳。若顾宁人疑古,所谓中江、北江、南江,卽景纯所谓三江、北江,今之扬子江也。中江今之吴淞江也。东迤北会为汇,盖指固城、石臼等湖,不言南江而以三江见之。南江今之钱唐江也,则愚又未敢以为然。据先儒,固城等湖是阖庐伐楚开以运粮者,况经文中江明指大江,似无容附会也。若胡朏明旣主康成之说,又以秦汉之际别有三江,以分江水东歴乌程至余姚合浙江入海者为南江,以芜湖水东至阳羡由大湖入海者为中江,合岷山为北江。其说虽无关《禹贡》,而亦属不考。分江水发安庆至贵池,卽有山溪间之,何由东行合浙、芜湖之水?其北入江者旣不别标一名,其东由太湖入海者,安得复言江也?朏明将正《汉志》、《水经》之失,而不知自岀其揣度之词矣。景纯之说,黄文叔颇不以为然。其后季氏图始引之,东汇泽;陈氏畅之,归熙甫,因为定论。愚窃以景纯之说为不易云。
译既然如此,三江仍然只是一条江,而东江、娄江二江至今也没有确切考证,那么《吴地记》的说法同样错误。虞氏《志林》说松江到了彭蠡分成三道,它所谓的三道,大概就是指松江、东江、娄江,这就更加错误了。彭蠡是中江、北江、南江汇合的地方;这些水既然流入大江,就从毗陵入海,而松江的水却从吴县入海,怎么能流到彭蠡呢?所以《志林》的说法尤其错误。黄东发极力主张庾杲之、张守节的说法,却又对此表示怀疑,说自己曾乘船到吴松,完全没有看见所谓东江、娄江。考察《吴志》有白蚬江、笠泽江,或许就是古人所谓的三江吧?他不知道白蚬江就是东江,笠泽江就是松江。黄东发既遗忘了张氏原注,又凭空猜测,所以他的说法也不对。金仁山说:太湖以下的三江,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吴松江七十里以内叫松江,东南方向的是娄江,北面的是东江;另一种认为,太湖以下原本有三条江,吴松江只是其中之一。这样也就是怀疑松江、娄江、东江不足以当作三江,另设一种疑说来分歧它。究竟另外还有哪一条江呢?这又是想替自己的说法找辞解,却终于找不到。韦曜则说吴松江、浙江、浦阳江是三江,他的意思是,大江的望已经由彭蠡举出,于是向南涉及松江,再向南涉及浙江,再向南涉及浦江。然而浦江发源于乌伤,向东流经诸暨,再向东流经始宁,又向东流经曹江;然后折回永兴以东,与浙江汇合,因此只是钱塘江的一条支流,怎么能形成鼎足而立的三江呢?有的人又依据《吴越春秋》,把浙江、浦江、剡江说成三江;但浦江的源头不过是浙江的附属支流,剡江也不能和浦江相提并论。江东的支流有数百条,难道可以随意举出几条来混指为三江吗?只有《水经·沔水下篇》注引用郭景纯的话说:“三江是岷江、松江、浙江。”《初学记》错误地把这话说成韦曜的话。大概从扬州向东南斜转,扬子江又向东南,吴松江又向东南,钱塘江在三个地方入海,它们都雄据一方,包围淮海地区,是扬州三条最大的水道。南面隔着荆楚,东面直到越地,中间包含勾吴,除此之外没有可以与它们相比的水道,正好符合《职方》所说大川的宗旨。这也就是《国语》中范蠡所说的:“和我们争夺三江五湖利益的,难道不是吴国吗?”伍子胥说:“吴国和越国的境地,有三江环绕。”环绕吴、越两国疆域、成为两国必争之地的,如果不是岷江、松江、浙江,又是什么呢?蔡传旁通说得好:“三江不必牵涉中江、北江的文字,只要在扬州地域寻找它们的利害所在即可。那么水势最大的,没有比扬子大江更大的。松江、浙江在经文记载彭蠡之后,为什么舍弃大江,反而远远记录湖水的支流呢?由此可见,中江、北江与三江本来就不相合。”何况岷江一流入,彭蠡的各条水流也都包括在内;郑玄、孔安国等所谓中江、北江、南江,已经足以概括它们。松江一流入,具区的各条水流也都包括在内;庾杲之、张守节等所谓松江、东江、娄江,已经足以概括它们。浙江一流入,浦阳江的各条水流也都包括在内;韦曜、赵氏等所谓浙江、浦江、剡江,也已经足以概括它们。既然列举了三条最大的水道,各条小江也都包括在其中,所以这些说法都可以废弃。我曾考察宋淳熙年间,昆山县知县边实所作《县志》说:“大海从西边渒处分成南北两路,由斜转向西,朱陈沙称为扬子江口;从徘徊头向北,黄鱼垜称为吴淞江口;从浮子门向上,称为钱唐江口。三江既然都在禹所治理的范围内,而且历来没有改变,这种说法最为可靠。有人怀疑大江只有一条水道,不应既以荆州为标志,又以扬州为标志。不知道“江汉朝宗”这句话,尚且兼指汉水,到了扬州才开始专指一水。何况从南康到海门,直下有一千五百里,不能专属荆州。试用《禹贡》的行文体例来说:“淮海一带属于扬州,海岱一带属于青州,海岱以东至淮河属于徐州。”如果认为写在某一方域之下,就不能把它归属于其他地方,那么夏代史官也就失去了记载的体例。又有人怀疑禹在会稽召集诸侯,是在摄位以后;如果是在治水时,浙江还没有听说疏导过,便不应预列在三江之中。不知道《禹贡》概括众多水流,不应唯独遗漏浙江;而且会稽是扬州的山镇所在,禹四年治水不曾到达那里,必无此理。《禹贡》在导水一节没有说到它,也许是因为所施工程较少,所以略去罢了。至于顾宁人怀疑古说,所说的中江、北江、南江,就是桑钦所说的三江中的北江,即今天的扬子江;中江是今天的吴淞江。向东曲折流行,向北汇合成泽,大概指固城湖、石臼湖等湖泊;没有说南江,而以三江概括它们。南江是今天的钱唐江,我却不敢认为确实如此。根据前代儒者的说法,固城湖等湖泊是阖庐伐楚时开凿、用来运输粮食的;何况经文中的中江明明指的是大江,似乎没有理由牵强附会。如果胡朏明既主张康成的说法,又认为秦汉之间另有三江:把江水向东经过乌程到余姚、与浙江汇合入海的水称为南江,把芜湖水向东到阳羡、由太湖入海的水称为中江,把岷山之江称为北江。他的说法虽然与《禹贡》没有关系,却也属于没有考察清楚。江水从安庆流出到贵池,已经有山溪隔在中间,怎么能向东流去与浙江水会合?向北流入大江的水既然没有另立一个名称,向东由太湖入海的水又怎么能再称为江?胡朏明想要纠正《汉志》《水经》的错误,却不知道自己反而提出了臆测之辞。桑钦的说法,黄文叔很不以为然。后来季氏的图才引用它,说是向东汇入泽中;陈氏加以阐发,归熙甫因此把它定为结论。我私下认为桑钦的说法不可改变。
(问)昔陆文安公在荆门,以皇极讲义代醮事,发明自求多福之理,军民感动。朱子摘其讲义中「大中」之说,力诋之,以为荆门之敎,是乃敛六极也。愚以为陆子于从宜从俗之中,而寓修道修敎之旨,不必以训诂之屑屑从而长短其间。且朱子谓近人言「大中」者,多为含宏寛大之言,其弊将为汉元唐代。此其说谓有为言之则可,若因后世之弊,而遂谓「大中」之不可以解经,无乃过乎(笞)是固然矣,然后儒之排朱子者,必欲以「皇极」为「大中」,以为汉唐以来旧解尽同者,则愚又未敢以为信也。据谓「皇」之为「大」,六经皆然,未有训「君」字者。惟《大雅》「皇王烝哉」,《顾命》「皇后凭玉几」,《吕刑》「皇帝淸问下民」,皆与「君」字相近,而实皆训「大」。卽「王」字亦训「大」,如「王父」称「大父」也。愚不敢远引,卽以汉儒《尚书》之学证之:《洪范》「五行传」:「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继之曰:「皇君也,极中也。」康成据《大传》「皇作王」,曰:「王君也。」不名体而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则「王极」象天也,「极中」也。「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为中和之政也。传又曰:「时则有射妖。」康成曰:「射王极之度也。」射人将发矢,必先于此,仪之发则中于彼矣。君将出政,亦先于朝廷度之,出则应于民心矣。传又曰:「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康成曰:「夏侯胜说,伐宜为代君行不由常,王极气失之病也。」天于不中之人,恒耆其毒,以贤代之。《汉书》有曰:「皇极,王气之极。」然则汉人之以「皇」训「君」,伏生言之,大夏侯、刘向言之,郑氏亦言之,其以为「大」者,祗孔氏耳。孔氏之说不先于伏氏,是固不必以六经之「皇」无训「君」者,而遂强《洪范》而就之也。若夫六书之旨,则《尔雅·释诂》曰:「皇,君也。」是亦小学之书之最古者也。或谓「皇极」一畴,所以称人主者,并曰「汝」,而独「皇建其有极」「惟皇作极」「皇则受之」「时人斯其惟皇之极」四语称君,以为不类,则古人文例,恐又不当以此。论之也,朱子谓如孔注,则惟大作中,大则受之,皆不成语。或以为是,乃古人诘屈之辞。夫辞之诘屈无伤,然惟大作中,则大与中有两层,其言支离而难通矣。是故极之训中可也,而皇则必以君解之。且愚尝读后汉书,而更有悟焉。马融对策引书说曰:「大中之道,在天为北辰,在地为大君。」蔡邕对诏问曰:「皇之不极,惟建大中之道,则其救也。」然则卽如孔传,亦岂能离君而言之哉?愚生平于解经,未尝敢专主一家之说,以启口舌之争,但求其是而已。故谓陆子以大中言皇极,而遂有妨于治道,此说之必不可通者。若皇极之解,则固当宗朱子。郑筠谷宫赞尝不满朱子皇极之说,谓予曰:「是殆为建中靖国言之也。」予疑汴京之事已远,朱子所指未必在此。偶读周正字南仲对策曰:「陛下聪明,为小人蔽蒙者有三:一曰道学,二曰朋党,三曰皇极。夫仁义礼乐是为道,问辨讲习是为学。人有不知学,学有不闻道,皆弃材也。古人同天下而为善,故得谓之道学,名之至美者也。小夫谮人,不能为善,而恶其异已于是反而攻之,而曰此天下之恶名也。陛下入其说,而抱材负学之士以道学弃之矣。恶名旣立,争为畏避,迁就迎合,扫迹灭影,不胜众矣。小夫谮人犹不巳,又取其不应和而骂讥者,亦例嫌之,曰我则彼毁尔,奚默焉?是与道学相为党尔。陛下又入其说,而中立不倚之士以朋党不用矣。举国中之士,不陷于道学,则困于朋党矣。唯其不能可否而自为智,无所执守而自为贤,然后窃箕子公平正直之说,为庸人自便之地,而建皇极之论起矣。夫箕子所谓有为有猷有守,是有材有道有操执之人也。汝则念之,斯须不可忘也。不协于极而亦受之,谓其虽有偏而终有用,亦当收拾而成就之也。今所谓道学朋党者,正皇极所用之人也。奈何弃天下之有材有道有操执者,取其庸人,外若无过,中实奸罔者而用之,而谓之建皇极哉?其故无他,阘冗适尊,异凡庸当奋,兴天下大祸,始于道学,终于皇极矣。乃知朱子所指,直是当时郑丙一流议论,然以此讥陆子,得非所谓室于怒,市于色者耶?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三。余姚史梦蛟重校。
诗问目答张炳
译(问)从前陆文安公在荆门,曾用《皇极讲义》代替祈禳祭祀,阐明“自己求取众多福禄”的道理,军民都受到感动。朱子摘取他的讲义中关于“大中”的说法,极力诋毁,认为荆门的教化其实是在收敛六极。我认为陆子是在顺应时宜、随从风俗之中,寄寓修道修教的宗旨,不必拘泥于训诂末节而对其中的是非加以评判。况且朱子说,近人谈“大中”,多半是含宏宽大的说法,它的弊端将导致汉元、唐代那样的局面。这种说法,如果说它是针对某种作为而发,还可以;但如果因为后世的弊病,便认为“大中”不能用来解释经义,岂不是过分了吗?【“笞”字疑为衍文或讹字】这本来是可以成立的。然而后世排斥朱子的人,必定要把“皇极”解释成“大中”,认为汉唐以来的旧解全都相同,我又不敢相信。依据他们所说,“皇”解释为“大”,六经都是如此,从来没有训为“君”的。只有《大雅》的“皇王烝哉”、《顾命》的“皇后凭玉几》、《吕刑》的“皇帝清问下民”,都与“君”字接近,但实际上都训为“大”。即使“王”字也训为“大”,如“王父”就是称“大父”。我不敢援引太远的材料,就用汉儒关于《尚书》的学说来证明。《洪范五行传》说:“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接着解释说:“皇就是君,极就是中。”康成根据《大传》“皇作王”说:“王就是君。”这里不说形体,而说“王”,是因为五事象征五行,“王极”象征天,也就是“极中”。“王”象征上天以情性覆盖并成就五事,形成中和的政治。《五行传》又说:“在这种时候,就会有射妖。” 康成说:“这是射中君主所立中道的尺度。”射箭的人将要发箭时,必先在这里校准;仪式一发,箭就会射中那里。君主将要发布政令时,也先在朝廷中衡量斟酌;政令发出后,就会得到百姓之心的响应。《五行传》又说:“在这种时候,就会有下民攻伐上位者的灾病。” 康成说:“夏侯胜解释,‘伐’应当作‘代’,意思是君主行事不遵循常道,这是君主所立中道的气运失常而产生的病。”上天对于不合中道的人,常常厌恶并使其遭受祸害,以贤者取代他。《汉书》说:“皇极,是王气的极致。”既然如此,汉人把“皇”训为“君”,伏生说过,大夏侯、刘向说过,郑氏也说过;把它训为“大”的,只有孔氏罢了。孔氏的说法并不早于伏氏,因此不必因为六经中的“皇”没有训为“君”的例子,就强行把《洪范》解释成与之相合。至于六书的意义,《尔雅·释诂》说:“皇,就是君。”这也是小学类书中最古老的说法。有的人说,“皇极”这一章既然是称说人主的,通篇都称“汝”,却只有“皇建其有极”“惟皇作极”“皇则受之”“时人斯其惟皇之极”四句称君,认为体例不相同;但古人的文例,恐怕不能这样评论。朱子说,如果按照孔注,那么“惟大作中”“大则受之”都不能成为通顺的话。有人认为这正是古人曲折难懂的措辞。文辞曲折本无妨碍,但是“惟大作中”一句中,“大”和“中”成了两层意思,文意便支离而难以贯通了。所以,把“极”训释为“中”是可以的,但“皇”却必须解释为“君”。而且我曾读《后汉书》,又有了进一步的领悟。马融在对策中引用《尚书》的说法说:“大中的道理,在天上是北辰,在地上是大君。”蔡邕回答诏问说:“皇之不极,只有建立大中的道理,才是补救办法。”既然这样,即使按照孔安国的传注,难道也能离开“君”来解释它吗?我平生解释经书,从不敢专门奉行一家之说,以引发口舌之争,只求得到正确的解释罢了。所以说陆子用“大中”解释“皇极”而妨害治道,这种说法必定行不通。至于“皇极”的解释,本来应当以朱子为宗。郑筠谷宫赞曾对朱子的皇极说不满意,对我说:“这大概是针对建中靖国年间说的吧。”我怀疑汴京的事情已经相距很远,朱子所指未必是那里。偶然读到周正字南仲的对策说:“陛下聪明,却被小人蒙蔽,有三件事:第一叫道学,第二叫朋党,第三叫皇极。仁义礼乐称为道,考问辨析、讲习学习称为学。人有不知道学习,学习又听不到道,都是被弃置的人材。古人使天下共同趋善,所以称为道学,这是最美好的名称。” 小人诬陷他人,自己不能行善,便憎恶那些与自己不同的人,反过来攻击他们,说道学是天下最坏的名声。陛下听信了这种说法,于是把有才有学的人以道学之名弃置了。坏名声一旦形成,大家争相躲避,迁就逢迎,销声匿迹的人便不可胜数。小人诬陷之事还不停止,又把那些不附和他们、反而责骂讥刺他们的人,也一概视为可疑,说:‘我既然毁谤他,你为什么默不作声?这就是和道学结成朋党。’陛下又听信了这种说法,于是中立不偏的士人也因朋党之名而不能任用。全国的士人,不陷入道学之名,便困于朋党之名。只有那些不能辨别是非、却自以为聪明,没有操守坚持、却自以为贤能的人,才窃取箕子关于公平正直的说法,作为庸人自我方便的地盘,于是建立皇极的议论便兴起了。箕子所说的有作为、有谋略、有操守,是指有才能、有道义、有操持的人。你应当记住他们,片刻也不可忘记。不合于中道而仍然接纳他们,是说他们虽然有所偏失,最终仍有可用之处,也应当收容、整治而使其成就。如今所谓道学、朋党之人,正是皇极所应当任用的人。为什么要抛弃天下有才能、有道义、有操守的人,反而任用那些庸人——外表似乎没有过失,内心其实奸诈虚妄——还说这是建立皇极呢?” 其中没有别的缘故,只是让庸碌无能者得到尊贵地位,使与庸俗不同、应当奋发有为的人被排斥,于是天下的大祸便从道学开始,终于皇极。由此可知,朱子所指的,正是当时郑丙一类人的议论;然而用这个来讥刺陆子,难道不是所谓怒气发在内室,却在市场上显露脸色吗?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第三卷。余姚史梦蛟重新校订。《诗问目》答张炳
(问)正乐正诗或分为二,或合为一,先生谓正诗乃正乐中事,盖正乐之条目多有正其僣者,如宫悬不应用于诸侯,曲悬不应请于大夫,舞佾歌雍皆是也。有正其有司之失传者,如大武之声淫及商是也;有正其节奏之紊者,如翕纯缴绎之条理是也;有正其声而黜之者,如郑卫齐宋四声,以及北鄙杀伐之响是也;有正其容者,如大武之致左宪右是也;有正其器者,如歌韶必以首山之竹龙门之桐是也;有正其名者,如大武之乐,据泠州鸠语别有四名,疑其不可为据是也。而最大者在雅颂之失所,此最为详尽曲当。唯是雅颂之所,先生歴举左传、大戴投壶并石林叶氏、竹村马氏以及毛传异同,幸科分而条晰之。(答)今人所共知者,如左传寗武子之湛露彤弓,其一条也;叔孙穆子之肆夏文王,其一条也。是皆雅之失所者也。大戴礼投壶篇,凡雅二十六篇,八篇可歌:鹿鸣、狸首、鹊巢、采苹、采蘩、伐檀、白驹、驺虞也;又八篇废不可歌,其七篇商齐可歌也,三篇闲歌。按投壶之文最古,故列于经,而其说不可晓。二雅之材一百五,而以为二十六,不可晓者一也;白驹是变雅,今列之正雅,不可晓者二也;八篇之中,鹿鸣白驹一正一变,狸首据康成以为曽孙侯氏之诗,则亦在雅,而鹊巢四诗是南乐亦列之雅,不可晓者三也;伐檀则直是变风,亦列之雅,不可晓者四也;就中分别言之,南之溷于雅犹之可也,变雅之溷于正雅不可也。变风之溷于变雅犹之可也,遂溷入于正雅不可也。至若商齐七篇,不知是何等诗,据乐记:商者五帝之遗声,则康成以为商颂者谬。齐者三代之遗声,是皆在雅颂以前,何以投壶亦竟指为雅诗,不可解者五也。是非雅之失所者乎,固不仅如左传所云也。考之汉晋之世,尚仍投壶之说用之庙堂,是孔子虽曾正之,而世莫知改,可叹也。若石林叶氏之言,尤前人所未发者。吴札观乐,以大雅为文王之德,以小雅为周德之衰犹有先王之遗风,则是所奏之小雅皆变雅,盖幷板荡等诗凡变雅,皆误合之以为小雅;所奏之大雅皆正雅,幷鹿鸣伐木等诗凡正雅,皆误合之以为大雅,是失次之尤者也。此盖本于刘炫以正杜预之谬,而以解雅之失所,最精。袁淸容曰:小雅而曰周德之衰,是歌六月至于何草不黄矣,鹿鸣至于菁莪,皆美诗,何言乎周德之衰乎。大雅诚文王之德矣,然民劳至于召旻,刺乱也,何文王之德乎。故可以合乐者,小雅至菁莪而止,大雅至卷阿而止。按淸容似未见石林之说,而适与之合。然诸书所言,皆是雅之失所。若颂之失所,则石林亦颇鹘突。愚以毛传考之,丝衣绎宾尸也,而高子以为祭灵星之尸,则必是时有用之灵星者;楚庄述大武之三章曰赉,六章曰桓,卒章曰武,而今所传则桓先于赉,武又先于桓,故杜预曰是楚乐歌之次第,是皆颂之失所也。而尤善者,竹村马氏之言,谓穆叔不拜肆夏,以为是天子所以享元侯。夫肆夏颂也,而何以溷入于雅。天子取以享元侯乎。是必旧时沿习如此,故穆叔虽知礼,不知其非。穆叔尚然,况其余乎。盖鲁以禘乐享宾,则凡颂皆以充雅而用之燕礼。至孔子始正之。夹漈曰:南溷于雅犹之可也,颂溷于雅不可也。
(问)然则商齐之诗何诗也(答)竹村尝言:康衢风之祖也,喜起南风雅之祖也,五子之歌变声之祖也,是皆商齐之遗也。以是推之,卽放斋所云太始天元之策,包羲罔罟之章,葛天之八阕,康衢之民谣,古诗所始者也,皆商声也。盖商声有正而无变,齐声则有正变。二者大传所云,大训大化,九原六府,皆禹乐章,而九辩见于山经,统之则九功九德之九歌也。吕览所云晨露,是汤乐章,皆雅之祖也。五子之歌以下,变声日多,如麦秀、如采薇、如微子之闵殷、如祈韶,皆变声也,则皆齐声也。其中或多依托,故夫子不录。
(问)然则程文简公泰之谓诗除雅颂南豳之外皆不入乐顾亭林力宗之而先生不以为然何也(答)古未有诗而不入乐者,是乃泰之谬语也。特宗庙朝廷祭祀燕享不用,而其属于乐府则奏之以观民风,是亦乐也。是以吴札请观于周乐,而列国之风并奏焉,不谓之乐而何?古者四夷之乐尚陈于天子之廷,况列国之风乎?亭林于是乎失言。况变风亦槩而言之,卫风之淇澳,郑风之缁衣,齐风之鸡鸣,秦风之同袍同泽,其中未尝无正声,是又不可不知也。淸容曰:亦有非祭祀告神之诗而谓之颂者,敬之小毖,振鹭,闵予小子诸篇是也。按此非颂而附于颂者,以其不类雅之音节也。试取诸诗读之,可见。
译(问)“正乐”和“正诗”有时分为两项,有时合为一项。先生说,正诗是正乐中的一件事,大概正乐的条目中,有许多是纠正僭越的,例如宫悬不应当用于诸侯,曲悬不应当请用于大夫,舞佾、歌《雍》都是这样;有的是纠正有关官员失传的错误,例如《大武》的乐声过度而涉及商音;有的是纠正节奏的紊乱,例如翕、纯、缴、绎等条目的次序;有的是纠正声音而加以斥退,例如郑、卫、齐、宋四种声调,以及北方边地杀伐之声;有的是纠正仪容,例如《大武》舞蹈中左手执盾、右手执戚的姿态;有的是纠正乐器,例如歌《韶》必定要用首山的竹、龙门的桐;有的是纠正名称,例如《大武》的乐名,据泠州鸠的话另有四个名称,怀疑不能作为根据。而其中最大的一项,在于雅、颂的使用失当,这一点最为详尽周密。只是关于雅、颂的使用,先生列举了《左传》《大戴礼·投壶》以及石林叶氏、竹村马氏和《毛传》的异同,希望分科列举、条理分析。”(答)“今天人们共同知道的,例如《左传》中宁武子所说的《湛露》《彤弓》,是一条;叔孙穆子所说的《肆夏》《文王》,又是一条。这些都是雅诗使用失当的例子。” 《大戴礼记·投壶篇》说,雅诗共有二十六篇,其中八篇可以歌唱:有《鹿鸣》《狸首》《鹊巢》《采苹》《采蘩》《伐檀》《白驹》《驺虞》;另外八篇已经废弃,不能歌唱;其中七篇是商、齐之声,可以歌唱;还有三篇用于间歌。考察《投壶》的文字最为古老,所以列在经书中,但它的说法却难以理解。二雅共有一百零五篇,却说只有二十六篇,这是第一处不可理解;《白驹》是变雅,如今却列在正雅中,这是第二处不可理解;八篇之中,《鹿鸣》《白驹》一篇是正雅、一篇是变雅;《狸首》据康成说是曾孙侯氏之诗,也属于雅诗;《鹊巢》等四诗是南乐,却也列在雅中,这是第三处不可理解;《伐檀》明明是变风,却也列在雅中,这是第四处不可理解。分别说来,南乐混入雅诗还可以理解,变雅混入正雅却不可以;变风混入变雅还可以理解,竟然混入正雅就不可以了。至于商、齐七篇,不知究竟是什么诗。据《乐记》说,商是五帝遗留下来的声调,因此康成把它们当作商颂,是错误的;齐是三代遗留下来的声调,这些都在雅、颂之前,为什么《投壶》竟也指为雅诗,是第五处不可理解。” 这难道不是雅诗使用失当吗?当然不只是《左传》所说的那些例子。考察汉、晋时期,仍然把《投壶》的说法用于宗庙朝廷,可见孔子虽然曾经加以订正,世人却没有知道改正,实在可叹。至于石林叶氏的说法,更是前人没有阐发过的。吴札观乐时,把大雅看作文王的德行,把小雅看作周德衰微但还保留先王遗风;这样看来,所演奏的小雅全是变雅,大概把《板》《荡》等所有变雅诗误合为小雅;所演奏的大雅全是正雅,大概又把《鹿鸣》《伐木》等所有正雅诗误合为大雅,这是次序错乱中最严重的。这个说法大概本于刘炫用来纠正杜预的错误,用来解释雅诗使用失当,最为精密。袁清容说:小雅如果说是周德衰微,那就是从《六月》一直到《何草不黄》了;《鹿鸣》到《菁莪》都是赞美之诗,怎么能说是周德衰微呢?大雅确实可以说是文王的德行,但《民劳》到《召旻》都是讽刺乱政的诗,怎么能说是文王的德行呢?所以可以合乐的,小雅到《菁莪》为止,大雅到《卷阿》为止。考察起来,清容似乎没有见过石林的说法,却恰好与它相合。然而各书所说的,都是雅诗使用失当;至于颂诗使用失当,石林的说法也颇为含混。我考察《毛传》,《丝衣》是绎祭时迎接尸的诗;高子却认为是祭祀灵星的尸,那么当时一定有用它祭祀灵星的情况。楚庄王叙述《大武》时说,第三章叫《赉》,第六章叫《桓》,末章叫《武》;但今天流传的次序却是《桓》在《赉》之前,《武》又在《桓》之前,所以杜预说这是楚国乐歌的次序。这些都是颂诗使用失当的例子。尤其高明的是竹村马氏的说法,他认为穆叔不拜《肆夏》,是因为它是天子用来享宴元侯的乐歌。《肆夏》是颂诗,为什么会混入雅诗,天子还拿它来享宴元侯呢?这一定是旧时沿袭的习惯,所以穆叔虽然懂礼,也不知道其中的错误。穆叔尚且如此,何况其他人呢?大概鲁国用禘祭的乐歌来享宴宾客,于是凡是颂诗都拿来充作雅诗,使用于燕礼,直到孔子才加以订正。夹漈说:南乐混入雅诗还可以,颂诗混入雅诗却不可以。(问)既然如此,商、齐之诗究竟是什么诗?(答)竹村曾说:《康衢》是风诗的祖源,《喜起》是南乐和雅诗的祖源,《五子之歌》是变声的祖源,这些都是商、齐遗留下来的声调。由此推论,就是放斋所说的太始天元之策、包羲罔罟之章、葛天氏的八阕、康衢的民谣,凡是古诗的起源,都属于商声。大概商声有正声而没有变声,齐声则有正声和变声。大传所说的“大训大化、九原六府”,都是禹的乐章;《九辩》见于《山经》,总括起来就是九功、九德的九歌。《吕览》所说的《晨露》是汤的乐章,这些都是雅诗的祖源。从《五子之歌》以下,变声日益增多,例如《麦秀》、如《采薇》、如微子哀悼殷亡的诗、如《祈韶》,都是变声,也就是齐声。其中有的多属假托,所以孔子没有收入。” (问)那么程文简公泰之说,除了雅、颂、南、豳以外,其他诗都不入乐;顾亭林极力信奉这种说法,而先生不以为然,为什么?(答)古代从来没有诗而不入乐的,这只是泰之的错误说法。只是有些诗不用于宗庙、朝廷的祭祀和宴享,而属于乐府,便演奏它来观察民风,这也仍然是乐。所以吴札请求观赏周乐时,各诸侯国的风诗都演奏了;如果这不叫乐,那叫什么?古代连四夷之乐尚且陈列在天子的朝廷上,何况各诸侯国的风诗呢?亭林在这里说错了。何况变风也不能一概而论,卫风的《淇澳》、郑风的《缁衣》、齐风的《鸡鸣》、秦风的《同袍同泽》,其中未尝没有正声,这一点也不可不知道。清容说:也有不是祭祀告神之诗,却称为颂的,《敬之》《小毖》《振鹭》《闵予小子》等篇就是如此。考察起来,这些诗不是颂,却附在颂中,是因为它们的音节不像雅诗。把这些诗取来诵读,就可以看出来。
(问)野处洪文敏公曰:「卫宣公父子事,《毛诗》、左氏皆有之。但宣公以隐公四年十二月立,至桓公十二年十一月卒,凡十九年。姑以嗣位之始,卽行烝乱,而急子卽以次年生,势须十五年然后娶。旣娶而要之,生寿及朔,一能救兄,一能夺嫡,皆非十岁以下儿所能办也。然则是十九年中如何消破?野处之言如此,何以解之(答)是在《春秋》孔疏中巳及之。盖宣公乃庄公之庶子,而夷姜则庄公之诸姬也。庄公卒,长子桓公在位十六年,方有州吁之难,而宣公立,则烝乱之行当在前十六年之中。有子可以及冠,鱼网离鸿卽宣公嗣位初年事也,其年足以相副矣。虽然,愚尚有以补孔疏之遗者:桓公在位,则先君之嫔御自尚在宫中,宣公方为公子,而谓出入宫中烝及夷姜,公然生子,则宫政不应如此之淫荡也。桓公当早被鹑奔之刺矣。故此事毕竟可疑。《史记》以夷姜为宣公之夫人,而毛西河力主之,亦因此疑窦而求解之。然凡《史记》与左氏异者,大抵左氏是而《史记》非,且此等大事,左氏不应无据而妄为此言。惜乎孔疏未及也。是亦但可阙之,以为疑案者也。
(问)唐风、杨水诸诗序与《史记》合,华谷严氏以为不然。考之《左氏》,则似华谷之言为是。朱子仍依序说,盖华谷后朱子而生,未得见其诗缉也。先生以为然否(答)曲沃自桓叔至武公,祖孙三世,竭七十年之力而得晋,皆由晋之遗臣故老不肯易心故耳。是眞陶唐之遗民,而文侯乃心王室之余泽也。诗序、《史记》之言俱谬,今以其曲折次之。平王三十二年,晋大臣潘父弑昭侯,迎桓叔。桓叔将入,晋人攻之,桓叔败归。晋人诛潘父,立孝侯。由是终桓叔之世不得逞,此一举也。四十七年,庄伯弑孝侯,晋人不受命,逐之而立鄂侯,是再举也。桓王元年,庄伯伐晋,而鄂侯败之,乘胜追之,焚其禾。此事不见于《左传》,而《史记》有之。曲沃惧而请成,是三举也。二年,庄伯合郑、邢之师,请王旅以临晋,鄂侯奔随,而晋人立哀侯以拒之,是四举也。三年,晋之九宗、五正复逆鄂侯入晋,使与哀侯分国而治,其不忘故君如此。十二年,陉庭召衅,哀侯被俘,晋人立小子侯以拒之,是五举也。十六年,曲沃又诱小子侯杀之,而周救之,晋人以王命立哀侯之弟,是六举也。于是又拒守二十七年,力竭而亡,而犹需赂取王命以胁之,始得从。然则以为将叛而归者,岂其然乎?当是时,曲沃岂无礼至之徒?而要之九宗、五正不可以潘父及陉庭之叛者槩而诬之。是则华谷之言确然不易者也。故近日平湖陆氏曰:「素衣朱襮,从子于沃,葢发潘父辈之阴谋,以告其君,使得为防也。彼其之子,则外之也。」
(问)朱竹垞曰:「刘向所述皆鲁诗,未知果否?其亦有所据否(答)刘向是楚元王交之后,元王曾与申公同受业于浮邱伯之门,故以向守家学,必是鲁诗。然愚以为未可信,刘氏父子皆治《春秋》,而歆巳难向之说矣,安在向必守交之说也?向之学极博,其说《诗》,考之《儒林传》,不言所师,在三家中,未敢定其为何诗也。竹垞之说本之深宁,然以《黍离》为卫,急寿二子所作,见于《新序》,而先儒以为是齐诗,则不墨守申公之说矣。」
(问)往近王舅南土是保?朱子曰:近辞也。其义颇不可晓。李厚庵曰:往保南土,王舅是近,亦是强为之词。严华谷训作「已」,皆难通,幸明示之(答)华谷之释,卽朱子之释也。盖毛传本训作「已」,康成曰:近辞也。声如彼,记之子之记。孔疏叹而送之,往去已,此王舅也。近已,其声相近。陆氏释文:近读作记。是华谷与朱子本同也。按《诗》「彼其之子」,「之其」一作「记」,亦有用本字者。《园有桃》诗也有转作「忌」字者,《大叔于田》诗也有转作「近」字者。是《诗》是也,「往近」犹云「往矣」也。朱子用其解而遗其音,以致后人不晓。而厚庵则不知而漫释之。
(问)蒹葭之诗序曰刺襄公也。朱子曰不知其何所指。厚斋则曰感霜露也。近日李天生以为秦人思宗周在水一方,指洛京也。竹垞称之谓前人所未发,而先生曰亦曽有道过者,敢问所出(答)天生秦人以是归美秦俗之厚,在天生固属自得之言,而魏仲雪早尝及之。其曰秦人不复见周室威仪,而隐然有美人之感也。然则以序参之,曰刺襄公者亦是。盖试读秦风急公勇战之意,固其招八州而朝同列之兆,而寺人媚子亦属景监、赵高之征。先王之有勇知方者不若是也。诗人以是益睠怀于故国也。朱谋{土韦}曰是故老之遁迹者,刺襄公不能招致之,亦互相发也。厚斋之言更蹈空。
译(问)野处洪文敏公说:“卫宣公父子的事情,《毛诗》和《左氏传》都有记载。但是宣公在隐公四年十二月即位,到桓公十二年十一月去世,共十九年。姑且按照他即位之初就实行烝乱来计算,急子又在第二年出生,那么势必要到十五年后才娶妻。娶妻以后才生下寿和朔,一个能够救兄长,一个能够夺取嫡位,都不是十岁以下的孩子所能办到的。这样说来,这十九年怎样才能解释得通?野处的话该如何解释?”(答)《春秋》孔疏中已经说到这一点了。宣公是庄公的庶子,夷姜则是庄公的诸姬之一。庄公死后,长子桓公在位十六年,才发生州吁之难;宣公即位时,烝乱的行为应当发生在这十六年之内。这样便有了足以长到成年的儿子,《鱼网》《离鸿》就是宣公即位初年的事情,年龄也能够相互吻合。不过,我还要补充孔疏遗漏的一点:桓公在位时,先君的嫔妃仍在宫中,宣公当时只是公子;如果说他能出入宫中与夷姜私通并公然生子,那么宫廷政事不应当淫乱到这种程度。桓公应当早就受到《鹑奔》一诗的讽刺了。所以这件事终究可疑。《史记》把夷姜说成宣公的夫人,毛西河极力主张这一说法,也是因为这个疑点而设法解释。但凡是《史记》与《左氏传》不同的地方,大多是《左氏传》正确而《史记》错误;而且这样重大的事情,《左氏传》不应当毫无根据地妄说。可惜孔疏没有涉及这一点。这件事也只能暂且搁置,作为疑案。(问)《唐风》《扬水》等诗的序与《史记》相合,华谷严氏认为不是这样。考察《左氏传》,似乎华谷的说法正确。朱子仍依从诗序的说法,大概是华谷出生在朱子之后,没有见到他的《诗缉》。先生认为是这样吗?(答)曲沃从桓叔到武公,祖孙三代,用尽七十年的力量才取得晋国,都是因为晋国的遗臣旧臣不肯改变心志。这些人真是陶唐遗民,而文侯则承受了心向王室的余泽。诗序和《史记》的说法都错了,现在按事情的曲折次序说明。平王三十二年,晋国大臣潘父杀死昭侯,迎立桓叔。桓叔将要进入晋国时,晋人攻打他,桓叔败退回去。晋人杀了潘父,拥立孝侯。此后直到桓叔去世,他始终不能得志,这是第一次。平王四十七年,庄伯杀死孝侯,晋人不接受他的命令,把他驱逐出去而拥立鄂侯,这是第二次。桓王元年,庄伯攻打晋国,鄂侯击败他,乘胜追击,烧毁了他的禾稼。这件事《左传》没有记载,而《史记》有记载。曲沃害怕了,请求讲和,这是第三次。桓王二年,庄伯联合郑、邢的军队,请求周王派军队临晋,鄂侯逃奔随地,晋人立哀侯来抵抗,这是第四次。桓王三年,晋国的九宗、五正又迎接鄂侯回到晋国,让他与哀侯分国治理,他们如此不忘旧君。桓王十二年,陉庭制造事端,哀侯被俘,晋人立小子侯来抵抗,这是第五次。桓王十六年,曲沃又诱骗小子侯并杀死他,周王出兵救援,晋人奉王命立哀侯的弟弟,这是第六次。此后又拒守二十七年,力量耗尽而灭亡,却还要用财物贿赂来取得王命以胁迫晋国,这才得以实现。既然如此,认为他们将要背叛晋国、归附曲沃,难道会是这样吗?当时曲沃难道没有前来致礼的人吗?总之,不能把九宗、五正与潘父、陉庭的叛乱者一概混为一谈而诬蔑他们。这正是华谷说法确实不可改变之处。所以近来平湖陆氏说:“素衣朱襮,跟随子弟到曲沃,大概是揭发潘父一类人的阴谋,告诉自己的君主,使他能够有所防备。‘彼其之子’,是把他们排斥在外。” (问)朱竹垞说:“刘向所叙述的全是鲁诗,不知道果真如此吗?他是否有所依据?”(答)刘向是楚元王刘交的后代,元王曾经与申公一同在浮丘伯门下受业,所以刘向承守家学,必定是鲁诗。然而我认为还不能相信。刘向父子都研究《春秋》,而刘歆已经对刘向的说法提出过诘难,怎么能说刘向一定承守刘交的学说呢?刘向的学问极为广博,他解释《诗经》,考察《儒林传》,并没有说师从谁;在齐、鲁、韩三家诗中,我不敢确定他究竟属于哪一家。竹垞的说法本于深宁,但他把《黍离》认为是卫诗,把急子、寿二人的作品见于《新序》;而先儒认为它是齐诗,这就不是死守申公的说法了。(问)“往近王舅南土是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朱子说:“‘近’是语助词。”它的意义很难理解。李厚庵说:“前往保卫南方,王舅是亲近的人。”这也是勉强解释。严华谷训作“已”,都难以通顺,请先生明白指示。(答)华谷的解释就是朱子的解释。毛传本来把它训作“已”,康成说“近”是语助词,读音像“彼”“记”中的“记”。孔疏解释为:“叹息而送他,往去吧,这是王舅;‘近’与‘已’的声音相近。”陆氏《释文》说:“‘近’读作‘记’。”所以华谷与朱子的根本说法相同。考察《诗经》“彼其之子”一句,“其”有一本作“记”,也有用本字的。《园有桃》一诗也有转写成“忌”字的,《大叔于田》一诗也有转写成“近”字的。这样看来,“往近”就是对的,犹如说“往矣”。朱子采用了这个解释,却遗漏了读音,致使后人不明白;厚庵则是不知其故而随意解释。(问)《蒹葭》的诗序说是讽刺襄公。朱子说不知道它究竟指什么。厚斋则说是感念霜露。近来李天生认为,这是秦人思念宗周在水一方,指的是洛京。竹垞称赞这一说法,认为是前人没有发明过的;但先生说也曾有人说过,请问出处在哪里?(答)天生说秦人因此归美于秦俗的淳厚,这固然是天生自己的见解,但魏仲雪早就提到过。他说秦人再也见不到周王室的威仪,因而隐约产生对美好人物的感慨。这样看来,参照诗序,说它是讽刺襄公也可以。试读秦风中急于为公、勇于作战的意味,本来就是它招致八州而使诸侯朝见的征兆;“寺人”“媚子”也属于景监、赵高一类人的征兆。先王有勇而且知义,不会是这个样子。诗人因此更加眷恋故国。朱谋{土韦}说,这是故老遗民隐遁的表现,讽刺襄公不能招致他们;这与前面的说法可以互相发明。厚斋的说法则更加空泛。
(问)南轩于渭阳之诗,何责康公之深也(答)宋儒每多迂刻之论,而宣公最少。若此条则犯之矣。令狐之役,晋负秦,秦不负晋也。康公之送雍曰:“文公之入也,无卫,是以有吕郄之难。”乃多与之徒卒,依然渭阳之余情也。晋人乞君,秦人答之,有何觊觎,而以为怨欲害乎?良心则似不读《左传》矣。如宣公言:“将晋人召雍,而康公留之不遣乎?”以是为论世,则不可谓非一言之不知也巳。
(问)左传楚子之言,以赉为大武之三章,以桓为大武之六章,以武为大武之卒章。杜元凯曰:「不合于今颂次第,盖楚乐歌之次第。」孔仲达曰:「今颂次第,桓八,赉九。」按毛传八九之次未闻(答)仲达盖取三十一篇合数,其所告于武王者而次第之,皆以为大武之乐。昊天有成命第一[毛传不以为兼祭成王之诗]时迈第二,执竞第三[毛诗不以为兼祭成王康王之诗]有瞽第四,载见第五,武第六,酌第七,桓第八,赉第九也。然以序考之,则似止以于皇武王一篇为武,幷赉与桓皆不以为武也。况酌卽是勺,别是舞名,见于内则,则不在大武之内。而昊天、执竞二诗,确是康王以后之诗,则是三六之次,固非八九之次,亦非也。且武在第六,何也?是所当阙者也。
(问)溱水有三而见于经者惟郑之溱,先生以为祗二溱,郑之水当作潧,是据《说文》不知他尚有所证否(答)溱水在《说文》以出桂阳之临武者当之,而《水经注》汝水篇亦有出平舆之溱,所谓二溱者也。郑之水,《说文》本作潧,《水经》亦作潧,《说文》引《诗》亦作潧,《水经》引《国语》亦作潧,以是知古文皆不作溱也。故陆氏《释文》亦疑焉。今以其音为溱而遂溷之,尽改《诗》及《春秋》内外传并《孟子》之潧皆作溱,误也。故《水经注》虽多讹谬,然不可废者,此类是也。潧水一名郐水,故桧国也。程克斋因此以为一名浍水,则又非也。浍水在河东,见《水经注》汾水篇,而灌水在淮南,亦一名浍,以潧为浍,岂可乎?克斋精于释地,不知何以失之。
(问)亭林先生谓薄伐玁狁之太原,非尚书之太原。按朱吕严三家皆以为卽今阳曲,而亭林力非之,是否。(答)亭林是也。周之畿内自有太原,故宣王料民于太原。若以晋之太原当之,则踰河而东,以料民于藩国,有是理乎。尔雅广平曰原,公羊传上平曰原,尚书大传曰大而高平者谓之太原,盖太原字义原不必有定,在春秋说题辞高平曰太原,斯平凉一带,所以亦有太原之名。先儒所以谓太原为阳曲者,孔颕达曰杜氏谓千亩在西河之介休,则王师与姜戎在晋地而战。按左传,晋文侯弟以千亩之战,生则千亩,似晋地也,而九域志,古京陵在汾州,宣王北伐玁狁时所立,则亦以太原为晋阳也。予谓周之畿内盖亦别有若千亩者,非卽西河之介休。其时晋人或以勤王至畿内,战于千亩而成师生,亦未可定。盖千亩乃籍田,亦应在畿内,不应渡河而东卜地于介休,是皆当阙如者也。
译(问)南轩解释《渭阳》一诗,为什么对康公责备得如此深?(答)宋儒往往有迂曲苛刻的议论,而宣公最少有这种毛病。但这一条却犯了这种错误。令狐之战,是晋国对不起秦国,不是秦国对不起晋国。康公送雍时说:“文公入晋时,没有卫士,因此有吕甥、郤芮之难。”于是给了他很多士卒,仍然是渭阳送别时的余情。晋人请求国君,秦人答应了他们,有什么可图谋的,却要说康公怀怨并想加害吗?良心大概没有读《左传》。如果按照宣公的话,说成“晋人来召请雍,而康公把他留下不遣返吗”,以此评论时事,那么不能不说是连一句话的道理都没有弄明白。(问)《左传》中楚子的话,把《赉》说成《大武》第三章,把《桓》说成《大武》第六章,把《武》说成《大武》的末章。杜元凯说:“这与今天颂诗的次序不合,大概是楚国乐歌的次序。”孔仲达说:“今天颂诗的次序是《桓》第八,《赉》第九。”考察《毛传》,八、九的次序没有听说过。(答)仲达大概取三十一篇颂诗合计的数目,按照其中告祭武王的诗来排列,都认为是《大武》的乐章:《昊天有成命》第一【《毛传》不认为它兼祭成王】,《时迈》第二,《执竞》第三【《毛传》不认为它兼祭成王、康王】,《有瞽》第四,《载见》第五,《武》第六,《酌》第七,《桓》第八,《赉》第九。然而按照诗序考察,似乎只把《于皇武王》一篇作为《武》,《赉》和《桓》都不认为是《武》。何况《酌》就是《勺》,是另一种舞名,见于《内则》,所以不在《大武》之内。而《昊天》《执竞》两诗确实是康王以后之诗,这样看来,第三章、第六章的次序固然不是第八、第九的次序,也不是正确的。况且《武》排在第六,又是什么原因?这些都应当存疑。(问)溱水有三处,而经书中见到的只有郑国的溱水。先生认为实际上只有两条溱水,郑国的水应当写作“潧”,这是根据《说文》;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证据?(答)《说文》把溱水指作出自桂阳临武的水,《水经注·汝水篇》又有出自平舆的溱水,这就是所说的两条溱水。郑国的水,《说文》本来写作“潧”,《水经》也写作“潧”;《说文》引用《诗经》时也作“潧”,《水经》引用《国语》时也作“潧”,由此可知古文字都不写作“溱”。所以陆氏《释文》也对此表示怀疑。如今只因读音相同便混为一谈,把《诗经》和《春秋》内外传以及《孟子》中的“潧”全都改作“溱”,这是错误的。因此,《水经注》虽然错误很多,却不能废弃,这类材料正是如此。“潧水”又名“郐水”,所以有郐国。程克斋因此认为它又名“浍水”,却不对。浍水在河东,见于《水经注·汾水篇》;灌水在淮南,也有“浍”的别名。把潧水说成浍水,怎么可以呢?克斋精通地理训释,不知为什么会在这里错失。(问)亭林先生说“薄伐玁狁”的太原,不是《尚书》中的太原。考察朱子、吕祖谦、严粲三家,都认为就是今天的阳曲,而亭林极力反对,这究竟对不对?(答)亭林是正确的。周朝王畿之内本来就有太原,所以宣王在太原检阅民众。如果把晋国的太原当作它,那么就要渡过黄河向东,在藩国境内检阅民众,这有这样的道理吗?《尔雅》说广阔平坦的地方叫原,《公羊传》说高而平的地方叫原,《尚书大传》说广大而高平的地方叫太原;可见“太原”只是字义,并不一定有固定地点。《春秋说题辞》说高平之地叫太原,这就是平凉一带也有太原之名的原因。先儒之所以认为太原是阳曲,孔颖达说,杜氏认为千亩在西河的介休,那么周王的军队与姜戎就是在晋地交战。考察《左传》,晋文侯的弟弟因为千亩之战,活着时就封于千亩,似乎是晋地;而《九域志》说古代京陵在汾州,是宣王北伐玁狁时所建立的,因此也把太原看作晋阳。我认为周王畿内大概另有一个类似千亩的地方,并不是西河的介休。当时晋人或许因勤王来到王畿,在千亩交战并成就师服、生等人的功业,这一点也不能确定。大概千亩是籍田,也应当在王畿之内,不应渡河向东到介休去选择土地;这些都应当存疑。
(问)漆沮二水,《禹贡》与《诗》并有之,然其说不一。《汉志》右扶风有漆县,漆水在西,东入渭。阚骃《十三州志》亦同,是漆水也。《水经》沮水岀北地郡直路县,东入洛,是沮水也。王厚斋曰:据此则沮自沮,漆自漆,而孔氏引《水经》沮水俗谓之漆水,又谓之漆沮水,此则名称相乱。诸家以为扶风之漆与北地之沮当为二,扶风是漆水,北地是沮水之一名漆沮水者,盖扶风之漆至岐入渭,在丰水之上流,而《尚书》渭水会丰会泾之后,乃过漆沮,则漆沮乃在丰水之下流,是《书》之漆沮非《诗》之漆也。《诗》之漆沮是二水,而《书》之漆沮是一水,卽《诗》之沮也。然《水经》之沮入洛,而《尚书》之漆沮入渭,孔安国谓漆沮一名洛水,则漆沮卽洛也,又何入之有?当阙之以俟知者。以厚斋之精于释地,顾终不能定此惑,不知先生之说,《诗》说《书》说《水经》何以和会而折衷之(答)漆是漆,沮是沮,洛是洛,三水各有源流,无可疑,不得混而为一。然漆入沮,故世有呼沮水为漆沮水者;漆沮皆入洛,故世有呼漆沮水卽为洛水者,叚昌武、严粲之说所由疑也。叚氏竟谓漆沮有二,一在上流,一在下流,非也。程泰之曰:沮水,按《宋氏长安志》,自邠州东北来,至华原县南合漆水,入富平县石川河,石川河者沮水之正派也。漆水,按《宋氏长安志》,自华原县东北同官县界来,南流入富平县石川河,是漆沮会合之地。而洛水出自北地归德县临戎夷中,至冯翊怀德县入渭,怀德者今同州之衙县也。然则漆在沮东,至华原而西合于沮;沮在漆西,受漆而南,遂东合于洛;洛又在漆沮之东,至同州而始合。泰之所言,视厚斋为了当前人疑入渭入洛之异者,不知入洛则由洛以入渭矣。杜岐公曰:谓漆沮为洛者,以三水合流也,此最足櫽括。若张守节曰:漆沮二水源在雍州之西,其名洛水者,源在雍州之东此实叚氏严氏之疑所由出,不知洛水本在漆沮二水之东,其后由东而西,遂合为一,又何害乎?唯是洛水之名,始见于《周礼·职方氏》,泰之以为秦汉时始有此水,则不审。
(问)道元于《漆水篇》引《禹本纪》之文云:“导渭水东北至泾,又东径漆沮入于洛。”其言与《禹贡》悖(答)禹本纪》乃太史公所不采,然是亦必非《禹本纪》之文,以禹时尚无北地之洛水也。卽以《职方》而后之水道言之,洛入渭,不闻渭入洛,《禹本纪》安得为此言?道元好采异闻以示博,而不审眞妄,尝有此失。
(问)据道元则浊谷水亦谓之漆水,而又引柒渠水之入岐者以存疑,然则漆水自不止一水也(答)漆水或有同名者,固未可定,然《尚书》及《诗》所指漆,则皆是一水,不必援他小水以乱之。
(问)厚斋不特谓漆沮二水有二,幷谓洛水有二,其说亦本之《括地志》,不知是否(答)是非《括地志》之谬也,乃张守节之谬也。《括地志》曰:「洛水出庆州,至华阴入渭,卽漆沮水。」而张守节辨之曰:「非古公所度漆沮。」厚斋因本之,引易祓曰:「汉志冯翊之怀德,荆山在其县西,正洛水之源也。」是卽《禹贡》之漆沮。又一洛水岀庆州,洛源县有白旋山,洛水所出,因以名县,东南流至同州澄城县,其去怀德亦近,则大谬矣。洛州出于庆州之白旋山,至怀德之荆山而入渭,今以荆山别为一洛之源,岂非呓语?厚斋谓《雅》诗「瞻彼洛矣」之洛,是雍州之洛,是矣,而忽有此失,不可解也。
(问)先生谓郑之溱水古文作潧,秦之沮水古文作{皆本《说文》。按今《水经》溱作潧,而沮不作{氵虘}(答)旧本亦自作{氵虘-且+旦}今误耳。小司马索隐引《水经{氵虘}水出北平直路县,是唐本之不悖于《说文》者也。《说文》曰:北地{氵虘}水,虘声;汉中沮水,且声。其了了如此。盖沮水有三:一,是沔汉之沮;一,是沮漳之沮,亦作雎;一,是灉沮之沮。而地志元氏县下沮水,是汦水之误。文不知《尚书》《毛诗》《史汉》《水经》何以一变,而关中之{氵虘}皆尽误而为沮。
(问)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序曰刺康公用兵也。诗无刺意,其说固非。朱子引苏氏曰,秦本周地,故其民犹思周之盛时,而称先王。此盖以小戎诸诗之意申之,其说似胜于序。而先生曰穆公之诗,何所见与。(答)读诗则所谓王者,是指时王,非先王也。苏氏之言未核。况其曰与子,是明有同事者,盖当襄王在泛,穆公师于河上,将以纳王。其曰与子,指晋人言之也。故曰同袍同仇同泽同裳,穆公是举最佳,不知何以竟为晋人所辞,而中道归去。晋人固谲,欲专勤王之勋,而穆公拙矣。然其心则固可取也。予尝谓穆公生平之事,惟此举足传。
译(问)漆水、沮水,《禹贡》和《诗经》中都有,但说法并不一致。《汉志》说右扶风有漆县,漆水在县西,向东流入渭水;阚骃《十三州志》也这样说,这就是漆水。《水经》说沮水出自北地郡直路县,向东流入洛水,这就是沮水。王厚斋说:据此看来,沮水自是沮水,漆水自是漆水;但孔氏引用《水经》说,沮水俗称漆水,又称漆沮水,这样名称就混乱了。各家认为,扶风的漆水与北地的沮水应当是两条水;扶风的是漆水,北地的是沮水,另一个称为漆沮水的,大概是扶风的漆水到岐山流入渭水,位于丰水上游;而《尚书》说渭水汇合丰水、泾水以后,又经过漆沮,那么漆沮就在丰水下游。因此《尚书》的漆沮不是《诗经》的漆水。《诗经》的漆沮是两条水,《尚书》的漆沮是一条水,就是《诗经》中的沮水。然而《水经》的沮水流入洛水,《尚书》的漆沮流入渭水,孔安国说漆沮又名洛水,那么漆沮就是洛水,又怎么会有流入洛水的说法呢?应当暂且存疑,等待明白的人。以厚斋精通地理训释来看,尚且不能确定这个疑问;不知道先生的说法,怎样把《诗经》的说法、《尚书》的说法和《水经》的说法协调起来并作出折中。(答)漆就是漆,沮就是沮,洛就是洛,三条水各有自己的源流,没有什么可疑,不能混为一谈。然而漆水流入沮水,所以世人有时把沮水称作漆沮水;漆水、沮水都流入洛水,所以世人有时又把漆沮水直接称为洛水,这就是叚昌武、严粲产生疑惑的原因。叚氏竟然说漆沮有两条,一条在上游,一条在下游,这是不对的。程泰之说:沮水据《宋氏长安志》记载,从邠州东北流来,到华原县南面与漆水汇合,流入富平县的石川河;石川河就是沮水的正流。漆水据《宋氏长安志》记载,从华原县东北同官县界流来,向南流入富平县的石川河,这里就是漆、沮会合的地方。洛水出自北地郡归德县临戎夷中,到冯翊郡怀德县流入渭水;怀德县就是今天同州的衙县。这样看来,漆水在沮水东面,到华原向西流,与沮水会合;沮水在漆水西面,接受漆水后向南流,于是向东与洛水会合;洛水又在漆、沮东面,到同州才开始汇合。泰之所说,比厚斋更能解释前人对入渭、入洛不同说法的疑惑;他不知道所谓入洛,实际上是经由洛水再流入渭水。杜岐公说:把漆沮称为洛水,是因为三水合流;这句话最足以概括其中的关系。至于张守节说,漆沮二水的源头在雍州西面,称为洛水的水源在雍州东面,这正是叚氏、严氏疑惑的由来;他们不知道洛水本来在漆沮二水的东面,后来由东向西流,遂与二水合为一体,这又有什么妨碍呢?只是“洛水”这个名称,最早见于《周礼·职方氏》;泰之认为秦汉时才开始有这条水,是没有考察清楚。(问)道元在《漆水篇》中引用《禹本纪》的话说:“疏导渭水向东北流到泾水,又向东经过漆沮而流入洛水。”这句话与《禹贡》相违背。(答)《禹本纪》连太史公都没有采用,而且这也一定不是《禹本纪》的原文,因为禹的时代尚且没有北地的洛水。即使按照《职方氏》以后的水道来说,也是洛水流入渭水,没有听说渭水流入洛水;《禹本纪》怎么会说出这种话?郦道元喜欢采录异闻来显示博洽,却没有审察真假,曾有这样的失误。(问)据道元所说,浊谷水也称作漆水;他又引用柒渠水流入岐山的说法来保留疑问,那么漆水自然不止一条了。(答)漆水或许有同名的水,固然不能确定;但《尚书》和《诗经》所指的漆水都是同一条,不必援引其他小水来扰乱它。(问)厚斋不只说漆、沮二水有两条,还说洛水也有两条;他的说法又本于《括地志》,不知道是否如此。(答)这不是《括地志》的错误,而是张守节的错误。《括地志》说:“洛水出自庆州,到华阴流入渭水,就是漆沮水。”张守节却辨说:“这不是古公所测度的漆沮。”厚斋因此以此为依据,又引用易祓说:“《汉志》所说冯翊的怀德县,荆山在县西面,正是洛水的源头。”这就是《禹贡》的漆沮。又有一条洛水出自庆州,洛源县有白旋山,洛水从那里发源,因此用它命名县;向东南流到同州澄城县,距离怀德也很近,于是认为这是另一条洛水,这就大错了。洛水从庆州白旋山流出,到怀德县的荆山而流入渭水;如今把荆山另说成另一条洛水的源头,岂不是梦呓?厚斋认为《雅》诗“瞻彼洛矣”的洛水是雍州的洛水,这是正确的,却忽然出现这样的错误,实在无法理解。(问)先生说郑国的溱水古文作“潧”,秦国的沮水古文作【原文字符疑误】;这是都依据《说文》。考察今天的《水经》,溱水写作“潧”,但沮水不写作【原文字符疑误】。(答)旧本本来就作【原文字符疑误】,如今的本子错了。小司马《索隐》引用《水经》说:“【原文字符疑误】水出北平直路县。”这是唐本不违背《说文》的地方。《说文》说:“北地【原文字符疑误】水,‘虘’为声符;汉中沮水,‘且’为声符。”清楚得很。大概沮水有三种:一是沔水、汉水的沮;一是沮漳之沮,也写作雎;一是灉沮之沮。而《地志》元氏县下的沮水,是把汦水误写成沮水。文献不知道为什么在《尚书》《毛诗》《史记》《汉书》《水经》中一再变化,关中的【原文字符疑误】全都误写成沮。(问)“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诗序说是讽刺康公用兵。诗中并没有讽刺的意思,这种说法本来就不对。朱子引用苏氏说,秦国本来是周地,所以秦人还思念周朝盛盛之时,称颂先王。这大概是用《小戎》等诗的意思来申说,似乎比诗序的说法高明。但先生说这是穆公的诗,有什么根据?(答)读这首诗可知,所谓“王”,指的是当时在位的周王,不是先王。苏氏的话未经核实。况且诗中说“与子”,明显是有一同作战的人;当时襄王逃在泛地,穆公在黄河岸边驻军,将要出兵迎纳周王。诗中“与子”指的是晋人。所以说同袍、同仇、同泽、同裳。穆公这次行动本来最好,却不知道为什么竟被晋人拒绝,只好中途退兵。晋人固然狡诈,想独占勤王的功劳,而穆公却显得笨拙。不过,他的心意确实值得肯定。我曾说,穆公一生的事业,只有这次行动足以流传。
(问)唐风枤杜章,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其与魏风「彼汾章」「彼其之子」,殊异乎?公行疑皆是讽晋之无公族也。先儒曾有言之者否(答)东莱吕氏尝言之。盖晋人亡国之祸,远在二百余年之后,而实兆于此。晋自桓叔不逞,弑宗国之君者五,而后有晋。其心惟恐宗室之中有效尤而出者,故献公今日杀富子,明日杀游氏之二子,寻尽杀羣公子。以士蔿为密勿之功臣,而不知转盼间骊姬杀申生矣,逐重耳、夷吾矣,诅「无畜羣公子」矣。乃又转盼间三公子之徒杀奚齐矣,杀卓子矣,夷吾立,几杀重耳矣,重耳杀圉矣。以重耳之贤,不能革此淫诅,四散其诸子,转盼间争国乐死矣。雍逐矣,黑臀继,灵周继,厉俱自外,至于是以六卿之子弟充公族。是「彼汾」之诗所为刺也。而要皆献公启之。启献公者,桓叔也。春秋之国,如楚、如卫、如宋、如郑,皆得宗卿之力。鲁之三家虽不道,然终未尝篡国。晋用六卿而先亡,齐用田氏而先亡,岂无他人之谓也?或疑唐、魏之诗无及献公以后者,则甚不然。变风终于陈灵,何以唐、魏二国独无乎?
(问)顾亭林谓唐叔所封以至翼侯之亡,疑皆在翼,不在晋阳,然则爕父何以改国号曰晋乎?唐城毕竟安在(答)旣改唐曰晋,则其在晋阳可知,然亭林之言亦自有故,难以口舌辨也。《括地志》所述唐城有二:一在井州晋阳县北二里,是太原之唐城;一在綘州翼城县西二十里,是平阳之唐城。相去七百余里。而《史记·晋世家》谓唐叔封于河汾之东,则当在平阳。张守节亦主此说。若太原,则在河汾之西矣,故亭林疑唐叔本封在翼者,以此故也。但爕父之改唐曰晋,以晋水,则自在太原,而《诗谱》明曰「穆侯始迁于翼」,则《史记》所谓「河汾之东」者未可信矣。而平阳亦有唐城者,盖必旣迁之后,不忘其故而筑之,知后此之所谓「故綘」「新綘」二綘异地而同名耳。至于晋自唐叔以后,靖侯以前,年数且不可考,何况其它?则其中必累迁而至翼,亦必无一徙而相去七百余里也。亭林于《括地志》之唐城,引其一,遗其一,则稍未核也。
(问)竹村马氏曰:「三百五篇,惟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为祭祀之诗;小雅鹿鸣以下,彤弓以上诸篇,为宴享之诗。此皆其经文明白而复有序说可证者也。至于周南以下十五国风,小雅自六月而下,大雅自文王而下,以至鲁颂之四篇,则序者以为美刺之词,盖但能言其文义之所主,而不能明其声乐之所用矣。」左传所载列国诸侯大夫聘享赋诗,大率多断章取义,以寓已意。如秦穆公将纳晋文公,宴之而赋《六月》;季武子誉韩宣子嘉树,宴之而赋《甘棠》,盖借二诗以明赞讽之意。又如荀林父送先蔑而为赋《板》之卒章,叔孙豹食庆封而为赋《相鼠》,盖借二诗以明箴规之意。它若是者不一而足,皆是因事寓意,非曰此宴必合赋此诗也。独《仪礼》所载乡飮酒礼、燕礼、射礼工歌、闲歌、合乐之节,及穆叔所言天子享元侯与两君相见之礼,则专有其诗。然考其歌诗合乐之意,盖有不可晓者。夫《关雎》《鹊巢》,闺门之事后妃夫人之诗也,何预于乡宴,而乡飮酒燕礼歌之?《采苹》《采蘩》,夫人、大夫妻能主祭之诗也,何预于射,而射礼用之?《肆夏》《繁遏》《渠》,宗庙配天之诗也,何预于宴飮而天子享元侯用之?《文王》《大明》《绵》,文王兴周之诗也,何预于交邻,而两君相见歌之?以是观之,其歌诗之用,与诗人作诗之本意,盖有判然而不相合者,不知其何说?晋荀偃曰:「歌诗必类。」今如《仪礼》及穆叔所言,则类者少,不类者多。若必就其文词之相类,则乡飮酒礼所歌,必《伐木》《行苇》之属;射礼所歌《驺虞》而下,必《车攻》《吉日》之属;天子享元侯所歌,必《蓼萧》《湛露》《彤弓》之属,方为合宜。竹村之疑,前人所未及也,何以晰之(答)以古礼言,则必每乐各有所歌之诗,但今不可得而尽考;以春秋之世之礼言,则容有断章而取义者,原未必尽合于古。此虽于经传无明文,而可以意推而。得之者也,但乡飮酒礼所歌,亦正不必伐木、行苇之属;射礼所歌,亦正不必《车攻》、《吉日》之属。则以其义之所该者大,陈晋之曰:“乡射升歌《鹿鸣》诸诗,所以寓君臣之敎;笙奏《南陔》诸诗,所以寓父子之敎;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邱》;歌《南山有台》,笙《由仪》,所以寓上下之敎;合乐三终,歌《二南》诸诗,所以寓夫妇之敎。”然则因一事而兼羣义,有不尽泥其事者矣。其与春秋时赋诗之礼,又自有不同者,不必如竹村所疑也。但虽不必泥其事,而未尝不专有其诗,以司乐者各有所属故也。若赋诗言志,如荀偃所云,不类,盖指携贰之词耳。
译(问)《唐风·枤杜》说:“难道没有别国的人吗?却不如我们同宗的父兄。”它和《魏风·彼汾》所说的“彼汾一方”“彼其之子”,难道有很大不同吗?公行怀疑这都是讽刺晋国没有公族。以前的儒者曾这样说过吗?(答)东莱吕氏曾经说过。晋国亡国的祸患,远在二百多年以后,但祸根实际上就在这里。晋国自桓叔不得志以来,杀死同宗国家的君主共有五人,后来才有晋国。他心里只怕宗室中有人效法他而起事,所以献公今天杀富子,明天杀游氏的两个儿子,不久又把群公子全杀了。他把士蔿看作秘密谋划的大功臣,却不知道转眼之间骊姬就杀了申生,驱逐了重耳、夷吾,又诅咒说“不要蓄养群公子”。转眼之间,三公子一党又杀了奚齐,杀了卓子;夷吾即位,几乎杀掉重耳,重耳又杀了圉。以重耳这样的贤明,仍不能革除这种淫恶的诅咒,于是把自己的儿子四散安置,转眼之间便发生争夺国位、乐于赴死的祸乱。雍被驱逐后,黑臀继位,灵公、周公相继继位,厉公都从国外回来;到了这时,才用六卿的子弟充任公族。这就是《彼汾》诗所要讽刺的事情。而这一切归根到底都是献公开启的。开启献公祸端的人,是桓叔。春秋时的国家,如楚、卫、宋、郑,都得到宗室卿大夫的助力。鲁国的三家虽然不守正道,但始终没有篡夺国位。晋国任用六卿而先灭亡,齐国任用田氏而先灭亡,难道不就是“没有别国的人”这句话所说的吗?有人怀疑《唐风》《魏风》中没有涉及献公以后的事情,这实在不对。变风结束于陈灵公,为什么唐、魏两国偏偏没有变风呢?(问)顾亭林说,从唐叔受封到翼侯灭亡,恐怕都在翼地,不在晋阳;那么燮父为什么要改国号为晋呢?唐城究竟在哪里?(答)既然已经把唐改为晋,那么它在晋阳就可以知道了;但亭林的话也自有根据,难以只凭言语辨明。《括地志》所说的唐城有两处:一处在井州晋阳县北二里,是太原的唐城;一处在绛州翼城县西二十里,是平阳的唐城。两地相距七百多里。《史记·晋世家》说唐叔封在河、汾二水以东,那么应当是在平阳。张守节也主张这种说法。如果在太原,就在河、汾以西了,所以亭林怀疑唐叔本来封在翼地,原因就在这里。但是燮父把唐改为晋,是因为晋水,那就自然是在太原;而《诗谱》明说“穆侯开始迁到翼地”,那么《史记》所说的“河、汾之东”就不可信了。平阳也有唐城,大概一定是在迁徙以后,为了不忘故地而修筑的;由此可知,后来所谓“故绛”“新绛”两个绛地,是地点不同而名称相同。至于晋国从唐叔以后到靖侯以前,年代都已经无法考定,更何况其他事情呢?那么其中一定经过多次迁徙才到达翼地,也一定不是只迁徙一次就相距七百多里。亭林引用《括地志》中的唐城时,只引用了其中一处,遗漏了另一处,考证得还不够周密。(问)竹村马氏说:“《诗经》三百零五篇中,只有《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是祭祀之诗;《小雅》从《鹿鸣》以下到《彤弓》以上的一些篇章,是宴享之诗。这些诗的经文都很明白,又有《诗序》可以作证。至于《周南》以下十五国风、《小雅》从《六月》以下、《大雅》从《文王》以下,直到《鲁颂》四篇,《诗序》都认为是赞美或讽刺之辞,大概只能说明文章主旨,却不能说明它们在音乐中具体怎样使用。”《左传》记载列国诸侯、大夫在聘问和宴享时赋诗,大多是截取诗篇中的一章,借此寄托自己的意思。例如秦穆公将要接纳晋文公,宴请他时赋《六月》;季武子称赞韩宣子的美好品德,宴请他时赋《甘棠》,都是借两首诗表达赞美或讽谏之意。又如荀林父送先蔑时赋《板》的末章,叔孙豹宴请庆封时赋《相鼠》,都是借两首诗表达规劝和警戒之意。像这样的例子很多,都是因事寄意,并不是说举行某种宴会就一定要赋某一首诗。只有《仪礼》记载的乡饮酒礼、燕礼、射礼中乐工演唱、间歌、合乐的程序,以及穆叔所说天子宴享元侯和两国国君相见的礼仪,才各自专门规定了所用的诗篇。〔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百五篇〕 但是考察这些歌诗、合乐的意义,其中似乎有难以理解的地方。《关雎》《鹊巢》讲的是闺门之事,是后妃、夫人的诗,和乡宴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乡饮酒礼、燕礼要演唱它们?《采苹》《采蘩》讲的是夫人、大夫妻能够主持祭祀,和射礼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射礼要用它们?《肆夏》《繁遏》《渠》是宗庙配享上天的诗,和宴饮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天子宴享元侯要用它们?《文王》《大明》《绵》是文王兴起周室的诗,和交接邻国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两国国君相见时要歌唱它们?由此看来,歌诗的用途和诗人作诗的本意,显然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不知道应当怎样解释。晋国荀偃说:“歌唱诗篇一定要与事情相类。”如今按《仪礼》和穆叔所说的情况看,相类的少,不相类的多。如果一定要按照文辞所写的内容来选择,那么乡饮酒礼所唱的就应当是《伐木》《行苇》一类;射礼所唱的《驺虞》以下诗篇,就应当是《车攻》《吉日》一类;天子宴享元侯所唱的,就应当是《蓼萧》《湛露》《彤弓》一类,这样才合适。竹村的疑问,是前人没有涉及的。应当怎样辨析?(答)若从古代礼制来说,那么每一种乐舞一定各有规定演唱的诗,只是现在已经无法全部考察了;若从春秋时代的礼制来说,那么也可能有截取诗章而取其意义的情况,原本未必完全符合古礼。这虽然经传没有明文记载,却是可以凭意思推求而得到的结论。不过,乡饮酒礼所歌也未必一定是《伐木》《行苇》一类,射礼所歌也未必一定是《车攻》《吉日》一类。因为所取诗义涵盖的范围很大,陈晋之说:“乡射礼登堂歌唱《鹿鸣》等诗,是借此寄托君臣之教;吹笙演奏《南陔》等诗,是借此寄托父子之教;间歌《鱼丽》、吹笙《由庚》,歌《南有嘉鱼》、吹笙《崇丘》,歌《南山有台》、吹笙《由仪》,是借此寄托上下尊卑之教;合乐三终,歌唱《二南》等诗,是借此寄托夫妇之教。”这样看来,一件事情可以兼有多种意义,并不必完全拘泥于事情本身。这和春秋时代赋诗的礼仪又有所不同,不必像竹村那样怀疑。但虽然不必拘泥于事情本身,却也并非没有专门规定的诗篇,因为掌管音乐的人各有职责。至于赋诗以表达心志,正如荀偃所说的“不类”,大概是指携带二心、心怀离异的言辞。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四,余姚史梦蛟重校。
三传问目答蒋学镛
(问)荀息之傅奚齐也,阿君命以成危事故,《左传》以白圭之玷惜之,而《春秋》之书法,居然与孔父、仇牧同科。顾亭林曰:“以王法言之,易树子也;以荀息言之,则君命也。”彼枯菀之歌出,而里克以畏死改节矣,则荀息不可谓非义也。然则叔仲惠伯更非荀息之比,而亭林反诋之,何哉(答)惠伯岂是荀息之比?盖其所傅者,应立之世子,旣主丧矣,襄仲突出而弑之,是死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今求圣人所以不书之故而不得,乃妄诋之,则亭林之谬也。亭林之前,亦有扬人、马骈曾为此说,皆不知大义者也。荀息在晋,其料伐虞之事,固知者,然卽其知而言之,亦非能导其君以正者,不过狥其吞并之私,而行其狙诈已耳。及其老而耄,以身殉乱,圣人所以书之,以为犹愈于里克、丕郑之徒也,非竟许之也。若惠伯则眞忠也,假如亭林之言,必使鲁之臣皆如季孙行父、叔孙得臣,俛首唯阿,往来奔走,以成襄仲之事,而后谓之识时务与贤,如行父尚且不免,而惠伯能为中流之一壶,后人乃从而贬之,则天地且将崩裂矣。当付托之重,亦有不死以成事者,季友是也。是必谅其时势,与其才力足以集之,而后可也。不然不如死之愈也。亦有竟得成事,而适以乱济乱者,里克是也,又不如死之愈也。然则惠伯何歉乎?曰:惠伯以宗臣居师保,倘责其疏忽,不能豫测襄仲之逆,而弭奸除贼,则或惠伯之所服也。虽然,季友先去叔牙,竟不能去庆父,则事固有难以求备者。圣人论人,不如此之苛也。且夫惠伯之死,其帑奔蔡巳而复之,岂非宣公亦怜其忠,襄仲亦自惭其逆,行父之徒终有媿于公论,而卒全其祀乎?然则当时之乱贼且许之,而后世人妄诋之,吾之所不解也。曰:然则圣人之不书何也?曰:其文则史,是固旧所不书也,圣人无从而增之,而况旣讳国。恶不书子赤之弑?则惠伯无从而附见。曾谓惠伯反不如荀息者,眞邪说也。
(问)苌宏合诸侯以城成周,卫彪傒曰:“苌宏其不没乎?”《国语》有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左氏此言,盖推周人杀苌宏之张本。果尔,则苌宏固周之忠臣也,何以贬之(答)左氏喜言前知,故于苌宏之死求其先兆而不得,则以此当之。其说在外传为尤详,然可谓诬妄之至。假如其言,则是人臣当国事将去,必袖手旁观,方有合于明哲保身之旨,而知其不可而为之者,皆有天殃,宇宙更无可支拄之理,成败论人之悖,一至于此。唐柳子厚、吕化光、牛思黯巳非之矣。虽然,吾于苌宏之事亦有疑焉。左氏言周之刘氏、晋之范氏世为婚姻,故朝歌之难,周人与范氏事定,赵鞅以为讨,周人乃杀苌宏以说夫范中行之构难。不过欲并赵氏,范中行之据朝歌,赵氏之据晋阳,其叛则同。及范中行旣不克而伐公宫,攻都邑,连齐卫,结戎蛮,以倾故国,则其猖狂巳甚。苌宏,周室之忠臣也,将扶国命于旣衰,射狸首以诅诸侯之不廷者,则欲使天子得有其诸侯,卽当使诸侯得有其大夫。今不能助晋讨贼,而反从而城之,是则苌宏之失也。稽之往事,孙林父之叛卫也,而晋人戍之,是晋覇中衰之时;栾盈之叛晋也,而齐人救之,是齐灵极乱之时;鱼石之叛宋也,而楚人救之,是楚覇中衰之时。是皆倒行逆施之事,是以穆叔雍榆之役,《春秋》善之。与国尚然,况天下之共主乎?况敬王之入晋也,崎岖伊洛之间,其幸而得济,晋之力也,而忽左袒于其叛臣,是则苌宏之失也。虽然,细核之则亦未必信然也。夫当时之助范氏者,齐也,卫也,郑也,而周无闻焉。周之力亦非能以兵为助者也,不过刘范婚姻或有通问往来而巳赵鞅悍矣,然终不能得志于齐卫诸国,而区区守府之周则敢从而讨之,是鞅之悖更不可问也。故苌宏之死,吾终疑其有屈,盖刘范以婚姻有连染。而宏不过刘氏之属也。晋人之讨,乃在刘,而刘竟以宏当之。其罪未必在宏也。宏之忠勤,其在刘,必为同事者所忌,而因借是以陷之。故其血三年而化碧。而左氏无识,并其城成周而亦贬之。则其碧千年不可灭矣。韩非谓叔向谗苌宏,岀于不考。是时叔向之死久矣,而其以谗而死,则事之所或有也。
译《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四,余姚史梦蛟重新校订。《三传问目答蒋学镛》(问)荀息做奚齐的老师,阿顺国君的命令,促成了危险的事情,所以《左传》以白玉有瑕来惋惜他;而《春秋》的书法,却竟然把他和孔父、仇牧列为同类。顾亭林说:“从王法来说,这是改立太子;从荀息来说,这是国君的命令。”《枯菀之歌》出现后,里克因为害怕死亡而改变了操守,那么荀息不能说不是合乎义的。这样说来,叔仲惠伯当然更不能和荀息相比,而亭林反而诋毁他,这是为什么?(答)惠伯哪里是荀息所能相比的?他所辅佐的是应当即位的世子,已经主持丧事了,襄仲突然出兵杀死了他;惠伯若因此而死,即使说他的光辉可以与日月争辉也可以。如今想寻求圣人不记载此事的原因却找不到,竟妄加诋毁,这是亭林的错误。亭林以前,也有扬人、马骈提出过这种说法,他们都是不懂大义的人。荀息在晋国时,当然知道伐虞的事情;但即使从他知晓此事来说,他也并不是能够引导国君走正道的人,不过是顺从国君吞并的私欲,施行欺诈罢了。等到他年老昏聩时,以自身殉于乱事,圣人记载他,是认为他还胜过里克、丕郑一类人,并不是完全赞许他。惠伯却是真正忠诚的人。假如按照亭林的说法,必然要让鲁国的臣子都像季孙行父、叔孙得臣那样,低头唯唯诺诺,往来奔走,帮助襄仲成就弑君之事,然后才称他们识时务、贤能;即使行父尚且不能免于责难,而惠伯能够成为中流砥柱,后人却反过来贬低他,那天地都要崩裂了。在接受重托的情况下,也有不能以死来成就大事的人,季友就是这样。这必须看他的时势,以及他的才力是否足以收拾局面,然后才能作出判断;否则还不如死去。也有最终成就了事情,却恰好用祸乱平定祸乱的人,里克就是这样,也不如死去为好。那么惠伯有什么可惭愧的呢?有人说:惠伯以宗室大臣的身份担任师保,假如责备他疏忽,不能预先料到襄仲的叛逆,不能消弭奸谋、除掉贼人,那么这或许是惠伯应当承受的责罚。即便如此,季友先除掉叔牙,却始终不能除掉庆父,可见事情本来就有难以做到十全十美的地方。圣人评论人物,并没有这样苛刻。况且惠伯死后,他的妻妾儿女逃奔蔡国,后来又被接回,难道不是宣公也怜悯他的忠诚,襄仲也对自己的叛逆感到惭愧,季孙行父一类人最终也对公论有所惭愧,所以终于保全了惠伯的祭祀吗?既然当时的乱臣贼子尚且承认他,后世的人却妄加诋毁,这正是我所不能理解的。问:那么圣人为什么不记载这件事呢?答:经文是史书,本来就是旧史没有记载的事情,圣人没有办法凭空增加;何况已经为国讳恶,难道会不隐讳子赤被弑之事吗?既然如此,惠伯也就没有办法附带见于记载。竟然说惠伯反而不如荀息,真是邪说。(问)苌宏会合诸侯来修筑成周,卫国的彪傒说:“苌宏大概不能善终吧?”《国语》说:“上天要废弃的事情,是无法支撑的。”左氏这话,大概是在为周人杀死苌宏预先寻找根据。如果果真如此,那么苌宏本来是周室的忠臣,为什么反而贬低他?(答)左氏喜欢谈论预知未来,所以对苌宏的死寻找先兆而不得,便拿这件事来充数。他在《国语·外传》中的说法尤其详细,但可以说荒诞到了极点。假如按他说的,那么臣下遇到国事将要败亡,就应当袖手旁观,才符合明哲保身;而明知不可为仍然去做的人,都要遭受上天的灾祸。这样一来,天地之间就再没有可以支撑的道理了,以成败评论人物的荒谬,竟到了这种程度。唐代柳子厚、吕化光、牛思黯已经批评过这种说法。不过,我对苌宏的事情也有疑问。左氏说,周国的刘氏和晋国的范氏世代通婚,所以朝歌发生祸乱时,周人和范氏把事情办妥后,赵鞅便认为应当讨伐;周人于是杀苌宏,以取悦范氏、中行氏所制造的祸乱。不过当时只是想吞并赵氏;范氏、中行氏占据朝歌,赵氏占据晋阳,他们的叛乱性质相同。等到范氏、中行氏不能取胜,便攻打公宫,进攻都邑,联合齐、卫,结交戎、蛮,企图倾覆旧国,他们的猖狂已经十分厉害。苌宏是周室的忠臣,打算在周室衰败之后扶持国命;他射狸首来诅咒不来朝见天子的诸侯,既然希望天子能够拥有诸侯,就应当也让诸侯能够拥有自己的大夫。如今他不能帮助晋国讨伐贼臣,反而跟着他们修筑城邑,这就是苌宏的过失。考察往事,孙林父叛逃卫国,晋人却派兵帮助他,这是晋国霸业衰落的时候;栾盈叛逃晋国,齐人却救助他,这是齐景公时代极其混乱的时候;鱼石叛逃宋国,楚人却救助他,这是楚国霸业衰落的时候。这些都是倒行逆施的事情,所以穆叔在雍榆之战中认为《春秋》称许它。对盟国尚且如此,何况天下共同的君主呢?何况敬王进入晋国时,在伊水、洛水之间艰难跋涉,幸而得以渡过,靠的是晋国的力量;苌宏却忽然偏袒他的叛臣,这就是苌宏的过失。不过仔细考察,也未必确实如此。当时帮助范氏、中行氏的,是齐、卫、郑三国,周国没有听说参与其中。周国的力量也不可能以军队援助他们,不过是刘氏、范氏有婚姻关系,或许彼此通报消息、往来而已。赵鞅虽然强悍,但最终也不能在齐、卫等国面前得志;而弱小的周国竟敢跟着讨伐赵鞅,那么赵鞅的悖逆就更加不可理喻了。所以苌宏之死,我始终怀疑其中有冤屈,大概是因为刘氏、范氏有婚姻牵连,而苌宏不过是刘氏的属臣。晋人要讨伐的本来是刘氏,刘氏最终却让苌宏替自己承担了罪责,罪过未必在苌宏。苌宏的忠诚勤勉,在刘氏那里一定遭到同僚嫉恨,于是有人借此陷害他。所以传说他的血过了三年化为碧玉。左氏没有见识,连他修筑成周也一并贬低,于是他的碧血千年也不能消灭。韩非说叔向进谗言陷害苌宏,这是没有考察清楚造成的。当时叔向已经死了很久;但说叔向因进谗而死,也可能是另一件事。
(问)楚庄入陈,诸家皆以讨贼与之,独东发先生贬之。其大要谓夏征舒之弑在宣十一年,辰陵之盟弑已及年,何以不讨?向来读《春秋》者未尝计及于辰陵之役,直至东发始及之。楚庄旣欲讨陈,何以先与之盟?诚不可解也(答)东发抉出辰陵之盟,可谓善读经者,然于旣盟而又伐之隐情尚未之得也。夫是时楚方与晋争,陈争郑,以争宋,总是求覇,亦何讨贼之有?果讨贼乎?辰陵之盟,陈成公正在会,留之而与共讨夏氏可矣。更进于此,并责成公以不能除不共戴天之仇,废之而以兵入陈,除夏氏,置君焉,则王者之师矣。何以亲执牛耳,与之誓神成礼而退?夫覇者之制,嗣君虽有罪,得列于会则不讨,虽非王制,然亦《春秋》之例也。是楚庄之无意伐陈可知也。然则何以不久而伐之?曰:陈成公仍叛楚而卽晋,意当时当国者必夏氏,则主从晋者亦夏氏,故楚庄必取夏氏而甘心焉。而纳孔宁、仪行父以挠其权,不然二人者逢君之恶,而陷灵公于死,其罪大矣。夏氏宜讨,而二人之奔楚久矣,辰陵之盟何以不纳?至是而始遣之也。然则以为讨贼,眞瞶瞶者矣。曰:旣县之而又封之,何也?曰:是亦别有故焉。而左氏以为申叔时之谏,亦附会之谈也。《家语》并附会于孔子之称之,皆非也。盖是时陈成公尙在,晋楚果县之,晋人未必竟束手也,则争端起矣。故不若因而封之,则陈自此必不敢更叛楚矣。是则所以封之者,终以晋之故也。吾于是叹圣经之严也,大书辰陵之盟,而其义见矣。然而左氏则昧矣。
(问)据《史记》则夏氏弑君自立,成公以太子奔晋,楚人迎而立之也,而不见于《左传》,何也(答)是《史记》之诬也。夏氏未尝自立,成公已豫辰陵之盟,何尝以太子出奔乎?使谓夏氏自立,则辰陵之盟,孔子岂肯书为陈侯?可不辨而明也。
(问)经书陈灵公之葬,说者以为前此竟未尝葬,而楚葬之,则楚亦可称矣(答)陈公巳卽位,灵公安有不葬之理?是盖楚假讨贼之名为之改葬,而遍告于诸侯者。旣告,则书之,亦非褒也。
(问)越境乃免之说,春秋人托之于孔子者,先儒多巳非之。先生以为陈文子之去他邦,蘧伯玉之出近关,皆为此说所惑。后世人臣不可援以为例。夫宣孟之罪,世所知也。文子则亦在可疑之列者也。独伯玉似不可同年而语。故近有闽人郭植,再三为之申雪,愿先生详论之(答)伯玉乃孔子所严事,愚岂敢妄议之。然近关再出,终不无可疑也。伯玉位在庶寮,其力固不足以诛孙寗。卽其地亦非能通密勿有闻卽可八告者。故凡责伯玉以不讨贼,不死节,皆属不知世务之言。伯玉所处,不能讨贼,亦不必定死节也。唯是伐国不问仁人,则闻孙宁之谋而去,固义所宜。而旣去而卽返,则义稍未安。盖父母之邦,虽不忍弃,而与乱臣贼子比肩旅进,则君子宁弃父母之邦而不居矣。卽令返,亦何可以再仕。吾伤伯玉之贤,生遭乱世,所遇大故不一而足。视其君之出入生杀如奕棋,而乃以近关之出为定算,祸作而去,祸止而返,仍浮沉于鸱鸮梼杌之羣,以是为洁身,则似于义固有歉也。故郭氏之言,但知附会伯玉,而不知为后世人臣峻去就之防者也。唯是伯玉之年齿,则固有可疑者。献公之出,当襄公之十四年,又八年,孔子始生,而其时伯玉巳与闻孙寗之事,则必其人名德巳重,然后孙寗思引以共事。盖最少亦当三十矣。乃又歴一十八年,为襄公之三十一年,又歴昭公之三十二年,定公之一十五年,至哀公之元年,孔子再至卫,主于其家,则上距孙寗逐君之岁巳六十有六年。伯玉当在九龄以外,而史鱼犹以尸谏而引之,南子尚闻其车声而识之,则犹未致仕也。伯玉卽如此长年,必不如此固位,是大可疑也。故吾窃意近关再出,不知何人之事,而误属之伯玉,以是时伯玉必未从政也[左氏书中,以九十余岁老人尚见于策者一为吴季子,一为齐鲍文子,皆可疑,而伯玉尤甚]
(问)宋之盟,楚先歃,而经仍先晋。左氏以为晋有信也。孔子修《春秋》,其文则史,岂有自取诸侯之次第而竟改之者?是谬说也。然则楚未尝先歃与?楚先歃,而经何以先晋与(答)善哉问也!若以有信遂先之,则前者淸邱之盟,唯宋有信,何不加宋于晋上也?盖当时在会之坐次,本晋为先,而楚次之。经文所书会之序也。及盟而楚人争先,则楚驾于晋矣。而经文不复出,但曰「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则楚之先无从见矣。试观旣盟,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而赵孟为客,则晋仍先楚。以堂堂首歃之子,木至是不能争也。则诸侯本先晋之明验也。若谓孔子所欲先卽先之,则安有斯理?是开宋儒迂诞之说者,左氏也。
译(问)楚庄王进入陈国,各家都认为这是讨伐贼臣而称许他,只有东发先生贬低他。他大体认为,夏征舒弑君在宣公十一年,辰陵之盟时弑君之事已经发生,为什么不当时讨伐?以前读《春秋》的人从来没有考虑到辰陵之战,直到东发才涉及它。楚庄王既然想讨伐陈国,为什么先同陈国结盟?实在无法理解。(答)东发揭出辰陵之盟,可以说是善于读经,但他还没有得到既已结盟却又讨伐陈国的隐情。当时楚国正与晋国争夺霸权,又为了郑国争夺宋国,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求取霸业,哪里有什么讨伐贼臣的意思?如果真是讨贼,辰陵之盟时陈成公正在会盟之中,扣留他并同他一起讨伐夏氏就可以了。再进一步,责备陈成公不能除掉不共戴天的仇敌,废黜他并率兵进入陈国,除掉夏氏,另立国君,那才是王者之师。为什么却亲自主持歃血,与他向神明盟誓、完成礼仪后退出?霸主的制度是:嗣君即使有罪,只要能够列席会盟,便不予讨伐;这虽然不是王道制度,却也是《春秋》的惯例。由此可知,楚庄王根本没有意图讨伐陈国。那么,为什么不久之后又讨伐它呢?答:陈成公仍然背叛楚国而投向晋国,想来当时掌握国政的必定是夏氏,主张归附晋国的也必定是夏氏,所以楚庄王一定要抓住夏氏才甘心。楚庄王又接纳孔宁、仪行父来牵制陈成公的权力;否则这两个人迎合国君的恶行,使灵公陷于死亡,罪过很大。夏氏应当被讨伐,而孔宁、仪行父逃到楚国已经很久了,辰陵之盟时为什么不接纳他们,到这时才派人送回?如果把这说成讨伐贼臣,真是糊涂至极。问:既然先把陈国悬置起来,后来又重新封立它,这是为什么?答:这也另有原因。左氏认为是申叔时劝谏的结果,也是牵强附会的说法。《孔子家语》把它附会成孔子称许这件事,也都不对。大概当时陈成公还在,假如晋、楚真的把陈国悬置起来,晋人未必最终会束手旁观,于是争端就会发生。所以不如顺势重新封立陈国,这样陈国从此一定不敢再背叛楚国。这样看来,封立陈国最终还是因为晋国的缘故。我因此感叹圣人经文的严密:大书辰陵之盟,其中的意义就显现出来了。然而左氏却没有看明白。(问)据《史记》说,夏氏弑君后自立,成公作为太子逃奔晋国,楚人迎接他并立为国君;可是《左传》没有这件事,为什么?(答)这是《史记》的诬妄。夏氏从未自立,成公已经预先参加辰陵之盟,怎么会以太子的身份出奔呢?假如说夏氏自立,那么在辰陵之盟中,孔子难道肯把他记作陈侯吗?不需辨析也可以明白。(问)经文记载陈灵公的葬礼,有人认为此前陈灵公一直没有下葬,是楚国为他举行葬礼;这样说来,楚国也可以受到称许了。(答)陈公已经即位,灵公怎么会有不下葬的道理?这大概是楚国借讨伐贼臣的名义为他改葬,并且把这件事遍告诸侯。既然已经告知诸侯,经文便记载下来,但这并不是褒扬。(问)“越过国境就可以免罪”的说法,春秋时代的人把它托名于孔子,许多先儒已经批评过。先生认为陈文子离开本国、蘧伯玉从近关出走,都被这种说法迷惑了。后世臣子不能援引它作为例证。宣孟的罪过,世人都知道;陈文子也属于值得怀疑的人。只有蘧伯玉似乎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所以近来福建人郭植多次为他申辩洗雪,希望先生详细论述。(答)伯玉是孔子特别尊重的人,我哪里敢妄加议论?但是他两次从近关出走,终究不能没有可疑之处。伯玉的职位在普通官员之中,他的力量本来不足以诛杀孙宁;即使在当地,也不可能凭借掌握机密、听到消息就发出号令。因此,凡是责备伯玉不讨伐贼臣、不为节义而死的说法,都是不懂世务的话。伯玉所处的地位,既不能讨贼,也不必一定死节。只是国家被伐而不问仁人,那么听到孙宁的阴谋便离去,本来是义所应当;但既然离去后又立即返回,在义理上就稍有不安。父母之邦虽不忍舍弃,但若与乱臣贼子并肩同列、一起入朝,君子宁可舍弃父母之邦,也不在那里居住。即使要返回,又怎么可以再次出仕呢?我为伯玉的贤能而感伤:生在乱世,所遭遇的大变故实在太多。他把国君的出入、生死看得像下棋一样,却只把从近关出走当作最终的决定,祸乱发生便离去,祸乱平息便返回,仍然沉浮于鸱鸮、梼杌一类人之中,却把这样做当成洁身自好;从义理上说,似乎确实有所欠缺。所以郭氏的说法,只知道替伯玉牵强附会,却不知道这会成为后世臣子严格选择出处的防范。只是伯玉的年龄确实也有可疑之处。献公出奔是在襄公十四年,又过了八年,孔子才出生;当时伯玉已经参与听闻孙宁的事情,那么他一定已经有很高的声望,孙宁才会想拉拢他共事。这样算来,他最少也应当三十岁。此后又过十八年,是襄公三十一年;再经历昭公三十二年、定公十五年,到哀公元年,孔子第二次到卫国,寄居在他家,这时距离孙宁驱逐国君的那一年已经六十六年。伯玉应当已经九十六岁以上,而史鱼还以尸谏来举荐他,南子还听到他的车声便认出他,说明他仍未退休。伯玉即使真有这样长的寿命,也不应当仍然如此执着于职位,这实在很可疑。因此我私下认为,从近关再次出走的事情,不知究竟是谁的事,却错误地归到了伯玉名下;因为在这个时期,伯玉一定还没有从政。[左氏书中,九十多岁的老人还见于史册的,一是吴季子,一是齐鲍文子,都很可疑,而伯玉尤其可疑。](问)宋国会盟时,楚国先歃血,但经文仍把晋国列在前面。左氏认为是因为晋国守信。孔子修订《春秋》,经文既然是史书,难道会自行改变诸侯的次序吗?这是错误的说法。那么,楚国其实没有先歃血吗?楚国既然先歃血,经文为什么把晋国列在前面?(答)问得好!如果因为守信就把楚国列在前面,那么此前清丘之盟,只有宋国守信,为什么不把宋国排在晋国之前?大概当时会盟时的座次,本来就是晋国在前、楚国在后。经文记载的是与会诸侯的次序。到了盟誓时,楚人争先,于是楚国在仪式上超过了晋国;而经文不再重复说明,只说“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这样楚国先歃血的事情就无从看出。试看盟誓以后,宋公同时宴请晋、楚两国的大夫,而赵孟担任主宾,那么晋国仍然在楚国之前。堂堂的首位歃血者,到了这时反而不能争先,这正是诸侯本来以晋为先的明证。若说孔子想让谁在前就让谁在前,哪里有这样的道理?开启宋儒迂曲荒诞说法的,正是左氏。
(问)然则使楚竟驾晋于会?春秋将遂先楚乎(答)是又未必然也。春秋固不敢擅改载书之次第。然毕竟须重王爵。晋自文公以来,天子命之为覇,非楚人所敢望也。是以黄池之会,吴竟驾晋矣。然春秋书曰:「公会晋定公及吴夫差于黄池」,则内外进退之旨了然可见。使宋之会亦若此,则书法亦若此矣。圣人经文之妙如此。然后知春秋虽不予晋,而如郝氏、毛氏妄谓春秋最恶晋而许楚者,妄也。
(问)孔子之卒,杜氏谓四月十八日乙丑,非己丑,五月十二日乃己丑。然《史记》《孔丛》皆作己丑,与《左氏》合,则恐是杜氏长歴之讹也。吴程以大衍歴推之,乃四月十一日,不知谁是(答)前二年五月庚申朔,是《左氏》所纪,下距是年四月,中间当有一閠。以庚申朔逓推之,六月朔为庚寅,七月、八月朔为己未、己丑,九月、十月朔为戊午、戊子,十一月、十二月朔为丁巳、丁亥;次年正月、二月朔为丙辰、丙戌,三月、四月朔为乙卯、乙酉,五月、六月朔为甲寅、甲申,七月、八月朔为癸丑、癸未,九月、十月朔为壬子、壬午,十一月、十二月朔为辛亥、辛巳;而閠月及次年正月朔为庚戌、庚辰,二月、三月朔为己酉、己卯,四月朔为戊申。是四月十八日乃乙丑也。若四月十一日乃戊午也,杜氏似不谬。宋潜溪谓是年四月壬申朔,则谬矣。
(问)叔孙庄叔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虺也,豹也,而皆以名其子,今考庄叔之子一侨如,一豹,而无虺,何也(答)永乐大典》中尚载有《春秋世系》《世谱》诸书,世间所无,愚尝考之,盖叔仲昭伯乃虺也,据杜氏,则昭伯名带,《左传》带之名见于策,或者本名虺,而后改为带,歴考《左氏》《史记》《世本》,其有二名者亦多,叔仲氏出惠伯,惠伯卽庄叔之庶兄也,死于子恶之难,其帑奔蔡,巳而复之,虺卽惠伯之子,庄叔以其犹子而名之,未可知也,世系以虺为惠伯之子,世谱则以为孙,如《左传》所云,当是子也。
(问)屠岸贾事之诬,孔颕达于《左传》疏巳辨之,容斋、东莱、深宁又辨之,可以无庸置词。独西河谓《史记》年表所书原尽与左氏合,而世家则必采异闻,是必年表成于谈,而世家成于迁,故有互异。今考之年表并无所谓合于左传者,岂西河曾见旧本,而今所见多脱落乎(答)年表之易有脱落,固也。愚考之《晋世家》景公三年下宫之祸,徐广曰:“按年表朔将下军救郑及诛灭,皆在是年。”则旧本年表固有之,而今本脱落。但正与世家合,不与左氏合。西河好作伪,每自揑造以欺人如此,盖不可胜数也。
(问)春秋之时,皆世卿,故以庶姓而起者甚少。管子之后,不见于齐;孙叔仅得寝邱之封。孔子则不终于位。盖世卿之势重也。然世卿亦未尝无益于国,何道而持其平(答)春秋之时,兵枋皆在世卿,故高子之鼓,国子之鼓,与君分将,而管仲亦终不得豫也。邲之战,孙叔亦不得主兵事,斯庶姓所以终不能抗也。阳处父为太傅,其力足以易置中军,而贾季杀之甚易,亦以无兵也。孔子隳都,亦终是三家主兵,则世卿之势自难动。然而世卿终是有益于国,故卒不能废。要之,果有贤主,则世卿自无从窃柄,而庶姓亦无难于参用。苟无贤主,则皆不足恃。特以其极言之,晋亡于三家,齐亡于田氏,而鲁卫之任用宗室,不过为其所专擅,未闻有他,则世卿差胜矣。
(问)秦誓,皆以为败殽归后所作,史记则以为王官之役、封尸归后所作,谁是(答)似当以史记为是。盖穆公败殽悔过,则不复兴彭衙之役矣,何至于三出及王官之役?亦无大捷,不过晋人以其愤兵不复与校,而穆公藉此自文,以为稍挺。及其封尸发丧,不觉有媿于中,而为此誓。然次年又伐戎,则终未尝践此誓也。
译(问)那么,假使楚国最终在会盟中超过晋国,《春秋》将来会把楚国列在前面吗?(答)这也未必。《春秋》本来不敢擅自改变盟书所载的次序。不过终究必须尊重天子所授的爵位。晋国自文公以来,天子任命它为霸主,这不是楚人所敢企望的。因此黄池会盟时,吴国最终超过了晋国,但《春秋》却记载:“公会晋定公及吴夫差于黄池。”其中内外、进退的意旨清楚可见。假如宋国会盟也是这种情况,书法也会如此。圣人经文的精妙就是这样。由此才知道,《春秋》虽然没有赞许晋国,却像郝氏、毛氏那样妄说《春秋》最厌恶晋国而赞许楚国,也是错误的。(问)孔子去世时,杜氏说是四月十八日乙丑,不是己丑;五月十二日才是己丑。但是《史记》《孔丛子》都记作己丑,与《左传》相合,恐怕是杜氏长历推算错了。吴程用大衍历推算,认为是四月十一日,不知哪一种说法正确。(答)前二年五月初一是庚申日,这是《左传》记载的;从那时到这一年四月之间,中间应当有一个闰月。按照庚申日为朔日逐月推算,六月初一为庚寅,七月、八月初一为己未、己丑,九月、十月初一为戊午、戊子,十一月、十二月初一为丁巳、丁亥;次年正月、二月初一为丙辰、丙戌,三月、四月初一为乙卯、乙酉,五月、六月初一为甲寅、甲申,七月、八月初一为癸丑、癸未,九月、十月初一为壬子、壬午,十一月、十二月初一为辛亥、辛巳;而闰月及次年正月初一为庚戌、庚辰,二月、三月初一为己酉、己卯,四月初一为戊申。这样,四月十八日就是乙丑。若四月十一日,则是戊午日,杜氏似乎没有错。宋濂说这一年四月初一是壬申日,这是错误的。(问)叔孙庄叔在咸地打败狄人,俘获长狄侨如、虺、豹,却都用这些名字给自己的儿子命名。如今考察庄叔的儿子,一个叫侨如,一个叫豹,却没有叫虺的,这是为什么?(答)《永乐大典》中还载有《春秋世系》《世谱》等书,都是世间已经没有的。我曾经考察过,叔仲昭伯大概就是虺。按照杜氏说法,昭伯名带;《左传》中带这个名字见于史册,或许他本来名虺,后来改名为带。遍考《左传》《史记》《世本》,有两个名字的人也很多。叔仲氏出自惠伯,惠伯就是庄叔的庶兄,死于子恶之乱,他的妻妾儿女逃奔蔡国,后来又被接回。虺是惠伯的儿子,庄叔把侄子的名字用来命名自己的儿子,也未可知。世系说虺是惠伯的儿子,世谱却说是孙子;按照《左传》的说法,应当是儿子。(问)屠岸贾事迹的虚妄,孔颖达在《左传正义》中已经辨明,容斋、东莱、深宁又作了辨析,可以不必再说。只有西河认为,《史记》年表所记原本全都与左氏相合,而《世家》必定采录了不同传闻;这一定是年表成于司马谈,而世家成于司马迁,所以才彼此不同。现在考察《年表》,并没有所谓与《左传》相合的地方,难道西河见过旧本,而现在所见的本子多有脱落吗?(答)年表容易有脱落,这当然可能。我考察《晋世家》,景公三年记载下宫之祸,徐广说:“按年表,朔将军救郑以及诛灭之事,都在这一年。”可见旧本年表本来确实有这些内容,而今本脱落了。但它正好与《世家》相合,并不与《左传》相合。西河喜欢造作伪说,常常这样凭空捏造来欺骗人,这种情况多得数不清。(问)春秋时代都是世代担任卿大夫,所以以庶姓出身而兴起的人很少。管子之后,在齐国再也没有见到;孙叔只得到寝丘的封地。孔子也没有终身居于高位。大概是世卿的势力太重了。然而世卿也并非对国家毫无益处,应当用什么办法保持二者的平衡?(答)春秋时代,军权都掌握在世卿手中,所以高子击鼓、国子击鼓,分别与国君共同领兵,而管仲最终也不能参与军务。邲之战时,孙叔也不能主持军务,这就是庶姓始终不能抗衡世卿的原因。阳处父担任太傅,力量足以调换中军将领,但贾季很容易就杀了他,也是因为他没有军队。孔子毁坏三都,最终仍然是三家掌握军队,所以世卿的势力本来就难以撼动。然而世卿终究对国家有益,所以最后不能废除。总之,如果确实有贤明的国君,世卿自然没有机会窃取权柄,庶姓也不难被参用;如果没有贤明的国君,那么两者都不值得依靠。只是从最极端的情况说,晋国亡于三家,齐国亡于田氏,而鲁、卫任用宗室,只不过被宗室专擅其权,还没有听说出现其他祸患,因此世卿还略胜一筹。(问)《秦誓》都认为是秦国在殽之战失败、回国以后所作;《史记》却认为是王官之战、秦军收葬尸体回国以后所作,哪一种说法正确?(答)似乎应当以《史记》为正确。穆公在殽之战失败后已经悔过,就不应再发动彭衙之战,怎么会直到三次出兵才到王官之战?而且王官之战也没有取得大胜,只是晋人因为秦军带着愤怒出兵,不再同他们较量;穆公借此为自己文饰,认为稍稍挽回了颜面。等到他收葬尸体、发丧时,内心不免感到惭愧,于是作了这篇誓辞。然而第二年又去攻打戎人,可见他终究没有践行这篇誓辞。
(问)晋文公初入国,受王命,设桑主。韦昭曰:“礼,旣葬而虞,虞而作主,虞主用桑。天子于是爵命世子卽位,受服。文公不欲继惠、怀,自以子继父位,故行踰年之礼,是否(答)是,乃大非礼。文公以惠公之欲杀之也,又以怀公之胁其从亡之臣也,舅犯又以狐突之死恨之深,故如明代革除之礼,而赵衰、司空季子、贾它之徒,亦非能眞识典礼者,所以有此。夫惠公之立,非草窃,盖亦天子所尝命之者,而惠公亦颇有伐戎、救周之勋,虽其后败韩,声望顿丧,然王命不可灭也。命惠公者,亦襄王;命文公者,亦襄王。革除惠公,是卽革除王命矣,而可乎?然则当如何?曰:文公自不肯继惠公,然正不必设桑主也。是所谓欲行典礼,而适以成不学无术之谬者。内史兴犹从而极誉之,所谓以成败论人者。先儒尝称司空季子之论姓,以为知古。予谓如季子者,适以掌故成其佞,盖其论姓乃以劝纳辰嬴也。辰嬴无论曽配怀公,卽其未配,乃穆公之女,便是文公之甥,而可纳乎?又何咎乎?楚成王也。
(问)富辰言密须之亡,由伯姞,韦昭疑文王灭密,不由女,愚以为或别有一事,是否(答)是也。盖指恭王所灭之密,其事卽见外传。恭王游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从之,伯姞殆卽三女中之一也。富辰所指鄢、郐、聃、息、邓、庐,皆周时所亡之国,则非文王所伐之密。
(问)申生之死,谥为共。君韦昭曰:「谥法,旣过能改曰恭。公以此谥,窃恐献公未必肯加申生以谥,故昭以中谥当之。」《檀弓》孔疏则谥法「敬顺事上曰恭」,是佳谥矣,谁加之(答)当是惠公改葬时加之,非献公也。献公坐申生以不孝,岂复加谥?亦岂以其一死而谓之改过,是韦之谬,孔说是也。
(问)友之诗见于外传,亦武王克商所作,疑亦大武诸章之一,而今周颂无之,岂孔子所删耶(答)友之为名,颇与赉、桓、武诸章相似,然周初颂乐,如樊、遏、渠诸名目,皆别用一字,成王之乐又曰「酌」,不可晓也。据外传言,则友是饫歌,乃乐之少章曲者,则不在大武诸篇之内矣。今周颂无之,亦难强为之词也。
(问)晋文公之入国,十一族掌近官:胥卽司空,季子也;籍卽籍父之先也;狐则咎犯兄弟;箕卽箕郑也;栾郄先,韩卽后之世卿也;羊舌则职也;董卽因也;而栢无所考。敬质之(答)栢与伯通,盖伯宗之先也。
(问)韦昭注《外传》:“晋贾它,狐偃之子,太师,贾季也。”公族姬姓,食邑于贾,字季。按《内传》,则贾它似又是一人(答)韦氏误也。晋故有贾氏七舆大夫之中,右行贾华是也。盖故是晋之公族,贾它在从亡诸臣之列。公孙固曰:“晋公子,父事狐偃,师事赵衰,长事贾它。”则与咎犯等夷,非父子矣。狐氏虽亦姬姓,然戎种,非公族也。至咎犯之子始称贾季,而其氏仍以狐,是犹之士会称随会也。襄公之世,赵盾将中军,贾季佐之,而阳处父为太傅,贾它为太师。二贾同列,计其时,它为老臣,而季新出,安得合而为一也?
译(问)晋文公刚回到国内,接受天子的命令,设置桑主。韦昭说:“按照礼制,安葬以后举行虞祭,虞祭以后制作神主,虞祭所用的神主用桑木。天子在这时授予世子爵命,让他即位并接受服饰。文公不愿意继承惠公、怀公,而要以儿子的身份继承父亲的职位,所以实行逾年即位的礼制,是这样吗?(答)是的,但这实在是严重违背礼制。文公因为惠公想杀害自己,又因为怀公胁迫跟随他出亡的臣子,舅犯又深恨狐突之死,所以仿佛采用明代革除旧君的礼制;而赵衰、司空季子、贾它等人,也都不是真正懂得典章礼制的人,所以才有这种做法。惠公即位并不是草率篡夺,他也曾经得到天子的任命;惠公又有攻打戎人、救援周室的功劳,虽然后来在韩地失败,声望顿时丧失,但王命不能因此抹去。任命惠公的是襄王,任命文公的也是襄王。废除惠公,就是废除王命,怎么可以呢?那么应当怎样做?答:文公当然可以不肯继承惠公,但正不必设置桑主。这就是所谓想要实行典礼,反而造成不学无术的谬误。内史兴还跟着极力称赞他,这就是所谓根据成败来评论人物。先儒曾经称赞司空季子关于姓氏的论说,认为他懂得古制。我认为像季子这样的人,恰恰是借掌故来成就自己的谄媚。他谈论姓氏,是为了劝文公接纳辰嬴。辰嬴不论是否曾经嫁给怀公,即使没有嫁过,她也是秦穆公的女儿,正是文公的外甥女,难道可以接纳吗?又有什么可责怪的呢?楚成王也曾如此。(问)富辰说密须灭亡是由于伯姞,韦昭却怀疑文王灭密须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子。我认为或许另有一件事,是这样吗?(答)是的。这里指的是恭王所灭的密国,这件事就在《国语·外传》中。恭王游览泾水之滨,密康公随行,有三个女子跟随他;伯姞大概就是三个女子中的一个。富辰所指的鄢、郐、聃、息、邓、庐,都是周代灭亡的国家,所以不是文王所讨伐的密国。(问)申生死后,谥号为共。韦昭说:“谥法中,已经犯错而能够改正叫恭。我私下恐怕献公未必肯给申生加谥,因此昭公用中等的谥号来称他。”《檀弓正义》中孔颖达的疏文说,谥法是“敬顺事上叫恭”,这是美谥,究竟是谁给他加的?(答)应当是惠公改葬他时加的,不是献公。献公认定申生不孝,怎么还会给他加谥?又怎么会因为他一死就说他已经改过?这是韦昭的错误,孔颖达的说法是对的。(问)《友》诗见于《国语·外传》,也是武王灭商时所作,怀疑也是《大武》乐章中的一篇;但如今《周颂》中没有它,难道是孔子删去的吗?(答)“友”作为篇名,很像《赉》《桓》《武》等篇名;然而周初颂乐,如《樊》《遏》《渠》等名称,都各自只用一个字,成王时的乐章又称为《酌》,这就无法弄清了。根据《外传》所说,《友》是饫歌,是乐章中篇幅较短的曲调,所以不在《大武》诸篇之内。如今《周颂》中没有它,也难以强作解释。(问)晋文公进入国都时,十一族掌管近身官职:胥就是司空季子;籍就是籍父的先人;狐氏就是咎犯兄弟;箕就是箕郑;栾氏、郄氏是先世卿,韩氏是后来世代为卿;羊舌氏就是职;董氏就是因;至于栢,没有可考的材料。恭敬地请教先生。(答)栢与伯相通,大概是伯宗的先人。(问)韦昭注《国语·外传》说:“晋国的贾它,是狐偃的儿子,担任太师,就是贾季。”公族属于姬姓,食邑在贾地,字季。按《国语·内传》看,贾它似乎又是另一个人。(答)韦氏错了。晋国原来就有贾氏,是七舆大夫之一,右行贾华就是这一族。大概贾氏本来是晋国公族,贾它在跟随文公出亡的臣子之列。公孙固说:“晋国公子以狐偃为父辈侍奉,以赵衰为老师,以贾它为长辈侍奉。”这说明贾它与咎犯等人同辈,并不是父子关系。狐氏虽然也是姬姓,但属于戎族,不是公族。到咎犯的儿子才称贾季,而他的氏仍然称狐,就像士会又称随会一样。襄公时,赵盾统率中军,贾季辅佐他;阳处父任太傅,贾它任太师。两个贾氏同时列位,推算当时,贾它是老臣,而贾季刚刚出仕,怎么能把他们合为一人呢?
(问)杜氏注《左传》谓陆浑之戎卽姜戎,姜戎卽阴戎,又卽九州岛之戎,不知是否(答)以《左传》谛考之,姜戎卽阴戎,阴戎卽九州岛之戎,而似非陆浑之戎。盖以戎子驹支之言叅之,昭九年詹桓伯之言,则姜戎卽阴戎无可疑矣。而九州岛之戎在晋阴地,见于哀四年,则九州岛之戎卽阴戎无可疑矣。杜氏曰:“阴地自上洛以东至陆浑”,则似乎卽陆浑之戎,而实非也。姜戎世为晋役,不他属,而陆浑则颇兼属乎楚。故昭十七年为晋所灭,至哀四年陆浑之灭巳久,而九州岛之戎仍见于传,则其非陆浑可知。盖陆浑左近之戎,而非一种。观《左氏》所云:“杨拒泉皋伊洛之戎”,在浑陆未迁之先,则其地本多戎蛮。大抵姜戎最近晋,陆浑之戎则近楚。唯近晋故殽之役,晋得于仓卒中征师;唯近楚故苟吴之灭之,取道于周,托言有事于洛与三涂;惟近晋故蛮氏之亡,蛮子奔晋;唯近楚故陆浑之戎之亡,陆浑子奔楚。虽地本相接,而各有所属。“杨拒泉皋伊洛之戎”最先,次之则陆浑之戎,秦晋所共迁;姜戎则晋所独迁。晋覇之盛,诸戎皆尝受命。成六年,晋人侵宋,有伊洛之戎,有陆浑,有蛮氏,三部俱与于役。其后陆浑始属楚/春秋外传》:“宣王败绩于姜氏之戎,卽姜戎也。”战于千亩,则是时之姜戎深入近镐京矣。而内传昭九年言姜戎本居瓜州,又言秦人逐之居瓜州。大抵周之盛时,姜戎本安置瓜州。宣王之时则巳内迁,及秦人有岐西,又逐之还其故土,而晋惠公招致之,使居晋之南境也。晋之南境为姜戎,晋之东境为草中之戎与郦戎,晋之北境为无终诸戎。而姜戎自南境接于西境,故得要秦师也。以狄而言,晋之北境为白狄,其东境为赤狄,而郦戎亦称郦土之狄。大畧晋四面皆戎狄,而亦用之以为强。故襄公用姜戎,悼公用无终之戎,成公剪赤。狄景公同白狄以伐秦,平公用阴戎,献公剪郦土之狄,而惟白狄最久。至春秋之末,为鲜虞;至七国,为中山。
(问)葵邱有三,其一在齐,卽管至父所戊地,其一在陈留之外黄,卽桓公所盟,其一在晋,见于水经注。然宰孔论桓公之盟,以为西畧,则似非陈留之外黄也(答)杜预以为外黄亦有,以为汾阴之葵邱者,而杜非之,以为若是汾阴,则晋乃地主,夏会秋盟,岂有不豫之理?杜言亦近是。然愚则窃以为宰孔明言西畧,而以为陈留,是仍东畧也,则宜在汾阴。盖当时之不服桓公者,楚而晋实次之,周惠王之言可验也。故桓公特为会于晋地以致之,亦覇者之用心也。至于晋侯已经赴会,以宰孔之言而还,而是岁献公亦卒,桓公为之讨乱置君,则宰孔以为不复西畧者,其言虚矣。左氏成败论人,而不顾其言之无征,一至于此。然则葵邱为汾阴之葵邱,方合。葵邱之会叛者九国,是公羊之妄语。是役也,在会者尚无九国之多,谁为叛者?故徐彦以厉等九国当之,是妄语。公羊之言,盖亦因晋侯之中道而返,而附会之。
(问)春秋之世,陈、宋二王后,故有太宰;吴、楚僣王,故有太宰;鲁亦有太宰,而郑亦具六卿。然窃有疑焉:赵武以冡宰称子皮,是执政也;而萧鱼之役,石毚以太宰为伯有之介,则又卑矣。是何也(答)是时侯国虽置太宰,然执政终以司徒。如宋之六卿,其听政者司城也;郑亦然。故子孔以司徒当国。况是时郑之六卿皆七穆也,石毚非但不在七穆,且疑是庶姓,则其卑宜矣。赵武以冡宰称子皮者,是泛举上卿之官以称之,不足泥也。盖司徒以下三卿是王官,故虽有太宰,而终处其下。卽楚之令尹、司马,亦在太宰之上。故春秋侯国之太宰,非执政也。
(问)郑之三卿亦可疑?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则司徒在二卿之下矣,是何也(答)非也。是因子驷、子国、子耳同死而牵连序之,非其官之序也。试观戏之盟,则其序首子驷,次子国,次子孔,而次子耳矣。盖子孔是公子,子耳是公孙,故也。是又以其行軰序之。及子驷死,则子孔以司徒当国矣。
(问)宋儒以子程子为称,本于公羊传,亭林不以为非,而西河力诋之,孰是(答)是在明庄烈帝已尝诘之,谓以子程子为尊称,何以不称子孔子?何以不称子孟子?不始自毛氏也。然毛氏所难,亦未悉考之。宋人如张横浦自称子张子,王厚斋自称子王子,则固不尽以为尊称矣。唐人刘梦得亦自称子刘子,又先乎此,是卽公羊传中自称子公羊子之例也。更远考之,荀卿称宋钘为子宋子,王孙骆称范蠡为子范子,是皆平軰相推重之词,不以师弟也。顾氏据公羊所言,特其一节耳。
译(问)杜氏注《左传》说,陆浑之戎就是姜戎,姜戎就是阴戎,也就是九州岛之戎,不知是否如此?(答)仔细考察《左传》,姜戎就是阴戎,阴戎就是九州岛之戎,但似乎不是陆浑之戎。参照戎子驹支的话和昭公九年詹桓伯的话,可以确定姜戎就是阴戎。九州岛之戎在晋国阴地,见于哀公四年,所以九州岛之戎就是阴戎也没有疑问。杜氏说:“阴地从上洛向东直到陆浑。”这似乎就是陆浑之戎,实际上并不是。姜戎世代服役于晋国,不隶属其他国家;陆浑之戎则有相当部分属于楚国。因此昭公十七年被晋国灭掉,到哀公四年时陆浑被灭已经很久,而九州岛之戎仍见于传文,可知它不是陆浑之戎。大概是陆浑附近的戎族,而不是同一种族。看《左传》所说“杨拒、泉皋、伊洛的戎”,在陆浑迁徙以前,这一带本来就有很多戎蛮。大体说来,姜戎距离晋国近,陆浑之戎距离楚国近。正因为姜戎靠近晋国,所以殽之战时晋国能够在仓促之间征集军队;正因为陆浑之戎靠近楚国,所以苟吴灭掉它时,要取道周地,还托言要在洛水和三涂山办事;正因为靠近晋国,所以蛮氏灭亡时,蛮子逃奔晋国;正因为靠近楚国,所以陆浑之戎灭亡时,陆浑子逃奔楚国。虽然这些地方本来相互接近,但各自有所隶属。“杨拒、泉皋、伊洛之戎”出现最早,其次是陆浑之戎,陆浑之戎由秦、晋共同迁徙;姜戎则由晋国单独迁徙。晋国霸业强盛时,各戎族都曾接受晋国命令。成公六年,晋人侵略宋国,有伊洛之戎、陆浑之戎、蛮氏三部参加这次军事行动。后来陆浑之戎才归属楚国。《春秋外传》说:“宣王在姜氏之戎那里遭到大败。”这就是姜戎。宣王在千亩作战时,当时姜戎已经深入到镐京附近。可是《春秋内传》昭公九年说姜戎本来居住在瓜州,又说秦人把他们驱逐到瓜州。大概周朝强盛时,姜戎本来被安置在瓜州;到宣王时已经向内迁徙。后来秦人在岐山以西扩张,又把他们驱逐回故土,而晋惠公招致他们,让他们居住在晋国南境。晋国南境是姜戎,东境是草中之戎和郦戎,北境是无终诸戎。姜戎从南境连接到西境,所以能够截断秦军。说到狄人,晋国北境是白狄,东境是赤狄,郦戎也称为郦土之狄。大体说来,晋国四面都是戎狄,却也利用他们来增强国力。所以襄公任用姜戎,悼公任用无终之戎,成公剪除赤狄;景公联合白狄攻打秦国,平公任用阴戎,献公剪除郦土之狄,只有白狄存在的时间最长。到了春秋末期,白狄成为鲜虞;到了战国七雄时期,成为中山。(问)葵丘有三个:一个在齐国,就是管至父所说的戊地;一个在陈留郡外黄县,就是桓公会盟的地方;一个在晋国,见于《水经注》。然而宰孔论桓公会盟,说是向西谋略,那么似乎就不是陈留的外黄了。(答)杜预认为外黄也有一处葵丘,以为是汾阴的葵丘;杜氏又批评这种说法,认为如果是汾阴,那么晋国就是地主,夏季会盟、秋季结盟,哪有不预先参与的道理?杜预的话也接近事实。但我私下认为,宰孔明说是向西谋略,而又把地点说成陈留,这仍然是向东谋略,那么地点应当在汾阴。因为当时不服从桓公的,楚国之外,晋国实际排在第二;周惠王的话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桓公特意在晋地举行会盟来招致晋国,这也是霸主的用心。至于晋侯已经赴会,后来因为宰孔的话而返回;这一年晋献公又去世,桓公替他讨伐叛乱、安立国君,那么宰孔所说“不再向西谋略”,就是空话了。《左传》只根据成败来评论人物,却不顾其言论没有证据,竟到了这种地步。这样看来,葵丘就是汾阴的葵丘,才相合。说葵丘之会有九国背叛,是《公羊传》的妄言。这次会盟,参加的国家尚且没有九国那么多,谁又是背叛者呢?所以徐彦把厉等九国当作背叛者,是妄言。《公羊传》的说法,大概也是因为晋侯中途返回,便附会出来的。(问)春秋时期,陈、宋是二王之后,所以都有太宰;吴、楚僭越称王,所以也都有太宰;鲁国有太宰,郑国也设置六卿。但我私下有疑问:赵武称子皮为“冢宰”,可见他是执政;而萧鱼之战中,石蜡以太宰的身份做伯有的副使,地位又低了。这是为什么?(答)当时诸侯国虽然设置太宰,但执政者最终还是司徒。比如宋国的六卿,听理政事的是司城;郑国也是如此。所以子孔以司徒的身份主持国政。何况当时郑国的六卿都是七穆之后,石蜡不仅不属于七穆,而且很可能是庶姓,他地位低下也就合理了。赵武称子皮为冢宰,只是泛举上卿的官职来称呼他,不必拘泥。大概司徒以下的三卿本是王官,所以虽有太宰,太宰最终仍处在他们之下。即使楚国的令尹、司马,也在太宰之上。因此,春秋诸侯国的太宰,并不是执政者。(问)郑国的三卿也很可疑吧?子驷执政,子国任司马,子耳任司空,子孔任司徒,那么司徒反而在两卿之下了,这是为什么?(答)不是这样。这是因为子驷、子国、子耳同时死亡,于是按牵连关系排列,并不是按照官职次序排列。试看戏地之盟,次序是先子驷,其次子国,再次子孔,最后子耳。大概是因为子孔是公子,子耳是公孙,所以如此。这又是按照他们的行辈排列。等到子驷死后,子孔以司徒的身份主持国政。(问)宋儒用“子程子”作为称呼,本于《公羊传》;顾亭林不认为这样不对,而毛西河极力斥责它,到底谁对?(答)这件事庄烈帝已经诘问过,说:既然“子程子”是尊称,为什么不称“子孔子”?为什么不称“子孟子”?这种称法并不是从毛氏开始的。不过,毛氏所提出的疑难,也没有完全考察清楚。宋人如张横浦自称“子张子”,王厚斋自称“子王子”,可见这种称呼本来就不完全是尊称。唐人刘梦得也自称“子刘子”,还早于此,这正是《公羊传》中自称“子公羊子”的例子。再往前考察,荀卿称宋钘为“子宋子”,王孙骆称范蠡为“子范子”,这些都是同辈之间互相推重的称语,并不表示师生关系。顾炎武只是根据《公羊传》的说法,抓住了其中一个方面。
(问)许田之许厚斋引刘氏以为鲁境内地以居尝与许证之尝亦鲁近地也是否(答)此则厚斋之误之了然者当时郑与鲁易地各从其便泰山之祊近鲁而许田近郑故互割以相属若许田亦近鲁则郑何畏于鲁而以之相媚乎鲁颂之言特祝祷之词不以远近校也此求异于前人而失之者
(问)左传》宣十一年,楚封陈乡,取一人以归,谓之夏州。徐广曰:「楚考烈王元年,秦取夏州。」裴骃曰:「《左传》不言夏州所在,郦元于《水经》竟系宛邱,则是仍在陈都,非以归楚者也,其谬明矣。」厚斋引车允所撰《桓温集序》曰:「夏口城上数里有洲,名夏州。」正义曰:「大江中洲也,夏水口在荆州江陵县东南二十五里。」厚斋之证似佳(答)未可信也。夏汭再见《左传》,卽夏口也。夏汭盖以夏水得名,而夏州则以夏南得名,各有缘起,不可牵合者一也。考烈时楚巳弱,由江陵而东迁矣,江陵已入秦,夏州犹待兵取,必另是一地,不可牵合者二也。杜元凯官荆州,其所阙如,必其所不可考者,不可曲为牵合,三也。故曰郦元自谬,厚斋亦非。
(问)泠州鸠对大武之乐,其第四终曰嬴内。韦昭无注。《世本》有饶内,是舜所居,一作姚墟。《帝王世纪》作妫墟。杜岐公曰:卽《周语》之嬴内,音妫墟也。是否(答)此说可疑。谓饶内卽姚汭可也,音相近,形相通也。谓姚墟卽妫墟可也,姚妫本一姓也。若谓姚卽音嬴,于古无见。且嬴内卽果是妫汭,据《尚书》,或以为二水名,或以为一水名,俱未可定。如何卽以为大武乐中一终之名?岐公非妄言者,况王厚斋又述之,必别有据。惜其语焉而不详,今亦无从得博物者而正之。以雍州无嬴水之名也。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五。余姚史梦蛟重校。
三礼问目答全藻
(问)方侍郞望溪云:「古人言三公者多矣,未有言四辅者;言师保者多矣,未有言疑承者。王莽置四辅以配三公,又为其子置师、疑、傅、承、阿、辅、保、拂之官[拂卽弼]而刘歆窜入《文王世子》,以见其为二帝三王之旧制,胡他书更无及此者?然否(答)以三代之前并无四辅之官,其说是也。若以为刘歆所窜入,则未然。盖侍郎不读杂书,颇类程子。卽如《史》《汉》侍郞,但爱观其文章,而于考据则弗及也。四辅之名见于《尚书》之《洛诰》,而《益稷》篇之「四邻」,《史记》作「四辅」,《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承,左曰辅,右曰弼。天子有问而无对,责之疑;可志而不志,责之承;可正而不正,责之辅;可扬而不扬,责之弼。」是言四辅之官之始也。贾太傅《新书》引《明堂位》曰:「笃仁而好学,多闻而道顺,天子疑则问,应而不穷者,谓之道道。天子以道者也,常立于前,是周公也。洁亷而切直,匡过而谏邪者,谓之弼。弼者拂天子之过者也,常立于右,是召公也。诚立而惇断,辅善而相义者,谓之辅。辅者辅天子之意者也,常立于左,是太公也。博闻而强记,捷给而善对者,谓之承。承者承天子之遗忘者也,常立于后,是史佚也。」按其文稍与大传不符,而大畧则同。《汉书》谷永《公交车之对》曰:「四辅旣备,成王靡有过事。」杜业传谓王音曰:「周、召分陜,并为弼、疑。」是皆本贾傅之言也。《孔丛子》曰:「疑、承、辅、弼谓之四近。」是岂皆刘歆之所窜与?故不可以王莽所常用者而竟以之罪歆也。然而秦汉以上则固无此官也。若谓周、召、望、佚常为之,则何以不见于《尚书》之《周官》?草庐因不得巳而为之辞,以为三公是周制,四辅是唐虞以来之制,则又何以不见于二典?乃援「四邻」之文,卽指为四辅,以为古制,谁其信之?又援《周官》师保之名,合之疑、承,而芟去辅、弼,以为周制,又谁其信之?故侍郞以为……絶无此官者,是也。特不可以为刘歆窜入也。愚尝谓为此说者,盖在周秦之间,文献讹失,好事者所造作,故伏胜、贾谊皆记之。再考甘石星经有云:「天极星旁三星为三公,后句四星为四辅。」斯则出于伏、贾之前者,然则其为七国时人之说,固无疑也。至于汉唐经师,又原不尽同星经之说,是以《洛诰》四辅,孔安国以为四维之辅,而正义以为周公事无不统,以一人为四辅。唯安国《孝经注》:「天子争臣七人,以三公四辅当之。」而邢氏正义巳非之。然则《文王世子》之不足信,古人巳早言之。特侍郞竟以他书更无及此,则反失之矣。
译(问)关于许田,王厚斋引用刘氏的话,认为它是鲁国境内的土地,并以尝邑为证;尝邑也是鲁国附近的地方。这种说法对吗?(答)这显然是厚斋的错误。当时郑国与鲁国交换土地,各自按照便利来安排:泰山的祊地靠近鲁国,许田靠近郑国,所以双方互相割取土地,使其归属自己。如果许田也靠近鲁国,那么郑国为什么要畏惧鲁国,还拿它来向鲁国献媚呢?《鲁颂》中的话只是祝祷之辞,并不是拿远近来作比较。这是为了求异于前人,反而弄错了。(问)《左传》宣公十一年说,楚国封陈国的乡,带一个人回去,称为夏州。徐广说:“楚考烈王元年,秦国夺取夏州。”裴骃说:“《左传》没有说夏州在哪里,郦道元在《水经》中竟把它系属于宛丘,那么它仍在陈都,并不是被楚国带走的地方;其中的错误很明显。”厚斋引用车允所撰《桓温集序》说:“夏口城上游数里有洲,名叫夏州。”《正义》说:“是大江中的沙洲,夏水入江处在荆州江陵县东南二十五里。”厚斋的证据似乎很好。(答)未必可信。“夏汭”两次见于《左传》,就是夏口。夏汭大概因夏水而得名,夏州则因夏南而得名,各有自己的由来,不能牵强合并,这是第一点。考烈王时楚国已经衰弱,且已从江陵向东迁移;江陵已经被秦国占领,夏州还要等到出兵夺取,必定是另外一个地方,不能牵合,这是第二点。杜预任荆州刺史,对于此处仍然缺载,必定是因为无法考察清楚;不能曲意牵合,这是第三点。所以说,郦道元自己错了,厚斋的说法也不对。(问)泠州鸠回答大武乐舞时,第四段结尾说“嬴内”。韦昭没有作注。《世本》中有“饶内”,说是舜居住的地方,一作“姚墟”;《帝王世纪》作“妫墟”。杜岐公说:这就是《周语》中的“嬴内”,读音同“妫墟”。对吗?(答)这种说法值得怀疑。说“饶内”就是“姚汭”可以,因为读音相近,字形也相通;说“姚墟”就是“妫墟”也可以,因为姚、妫本来是一个姓氏。若说“姚”就是读作“嬴”,在古书中没有依据。况且如果“嬴内”果真就是“妫汭”,根据《尚书》,有人认为是两条水名,有人认为是一条水名,都还不能确定。怎么能就把它认定为大武乐舞中一段的名称呢?杜岐公不是妄言的人,何况王厚斋又转述了他的说法,必定另有依据。可惜他们说得不详细,如今也无法找到博学之人来订正它,因为雍州并没有“嬴水”这个名称。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五。余姚史梦蛟重校。《三礼问目答全藻》。(问)方侍郎望溪说:“古人谈三公的很多,从没有谈四辅的;谈师、保的很多,从没有谈疑、承的。王莽设置四辅来配合三公,又给他的儿子设置师、疑、傅、承、阿、辅、保、拂等官职〔拂就是弼〕,而刘歆把这些内容窜入《文王世子》,以显示这是二帝三王的旧制;为什么其他书中再也没有提到这些?是这样吗?(答)认为三代以前没有四辅这种官职,这个说法是对的;但如果认为是刘歆窜入的,就不对了。大概侍郎没有读过杂书,很像程子,即使像《史记》《汉书》中的侍郎,只喜欢看文章,而在考据方面就有所不足。四辅的名称见于《尚书·洛诰》;《益稷》篇的“四邻”,《史记》写作“四辅”。《尚书大传》说:古代天子一定有四位近臣:前面叫疑,后面叫承,左边叫辅,右边叫弼。天子有疑问而疑不能回答,要责备疑;应当记住却没有记住,要责备承;应当纠正却没有纠正,要责备辅;应当宣扬却没有宣扬,要责备弼。这是谈四辅官职的起源。贾太傅《新书》引用《明堂位》说:仁厚而好学,见闻广博而行道顺畅,天子有疑问便询问,能够应答而没有穷尽的,叫作道道。天子把道道作为自己的辅佐者,常常站在前面,这就是周公。清廉而直率,纠正过错、劝谏邪行的,叫作弼。弼就是纠正天子过错的人,常常站在右边,这就是召公。诚实坚定而能果断,辅助善行、扶助正义的,叫作辅。辅就是辅助天子意志的人,常常站在左边,这就是太公。见闻广博、记忆力强,应答敏捷而善于回答的,叫作承。承就是承接天子遗忘之事的人,常常站在后面,这就是史佚。考察这段文字,虽然与《尚书大传》稍有不同,但大体相同。《汉书》谷永《公交车之对》说:“四辅已经完备,成王就没有过错。”《杜业传》记载杜业对王音说:“周公、召公分治陕地,同时担任弼、疑。”这些都本于贾太傅的话。《孔丛子》说:“疑、承、辅、弼叫作四近。”难道这些都是刘歆窜入的吗?所以不能因为王莽经常采用这些称谓,就把罪过全归给刘歆。然而秦汉以前本来确实没有这种官职。如果说周公、召公、望公、史佚经常担任这些官职,那么为什么《尚书·周官》中没有记载?草庐先生不得已替它作解释,认为三公是周代制度,四辅是唐虞以来的制度;但这样又为什么《尧典》《舜典》中也没有记载呢?于是援引“四邻”的文字,直接指作四辅,认为这是古制,有谁会相信呢?又援引《周官》中师、保的名称,把它们与疑、承合在一起,删去辅、弼,认为这是周代制度,又有谁会相信呢?所以侍郎认为根本没有这种官职,是对的,只是不能认为这些内容是刘歆窜入的。我曾经说过,提出这种说法的人,大概处在周、秦之间;文献散失错讹,好事者加以造作,所以伏胜、贾谊都记载了它。再考察《甘石星经》,说:“天极星旁边的三星是三公,后面的四星是四辅。”这说法出现在伏胜、贾谊之前,那么它是战国时期人的说法,毫无疑问。至于汉、唐的经学家,本来也不完全同意《星经》的说法,因此《洛诰》的“四辅”,孔安国认为是四方辅佐之臣,而《正义》认为周公无事不统摄,是一人兼任四辅。只有孔安国《孝经注》说:“天子的诤臣有七人,以三公、四辅当之。”邢昺的《正义》已经批评了这种说法。这样看来,《文王世子》不足以相信,古人早就说过了。只是侍郎竟然说其他书再没有涉及此事,反而失实了。
(问)礼记·大传》曰:「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康成曰:「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释之者曰:「正姓如姬、姜,庶姓如三桓、七穆。」是否(答)异故康成之言也?《周礼·秋官司仪》曰:「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康成曰:「同姓,兄弟之国;异姓,婚姻甥舅之国;庶姓,无亲而勲贤者。」故王昭禹曰:「异姓亲于庶姓,同姓又亲于异姓,而三揖之礼由此等焉。」然考《左传·隐公二十一年》:「滕、薛来朝争长。滕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鲁自周公以至武公,皆娶于薛,不可谓非婚姻甥舅之国,而滕犹以庶姓目之。盖成周异姓之封,如妫、如姒、如子,则三恪;如姜,则元臣,皆族类之贵者。薛虽太皥之裔,而先代所封,又加以弱小,故降居庶姓之列。然则异姓因有贵姓,而始有庶姓,亦不仅以亲疎言也。若同姓,则安得有所谓庶姓?甚矣,康成之谬也!何以解大傅?盖尝考之,古之所谓姓氏,原有别。三桓、七穆是氏也,非姓也。受氏之礼,多以王父字为氏,而亦或有以父字赐氏者,国侨之类是也。或有及身赐氏者,仲遂之类是也。不必高祖始有也。而要之,皆不可以言姓。太史公承秦项丧乱之余,姓学巳紊,故混书曰「姓某氏」,儒者讥之。若如康成所云,则氏固可以言姓,太史公又何讥乎?况姓一定而不易,氏逓出而不穷。以三桓言之,仲孙氏之后,又分而为南宫氏、子服氏;叔孙氏之后,又分而为叔仲氏;季孙氏之后,又分而为公鉏氏、公甫氏。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则仲庆父、叔牙、季友实三桓之始祖也。始祖为正姓,将无以三公子所受之氏为正姓耶?则正姓卽庶姓矣。倘仍以姬为姓耶?则正姓并不出于始祖也。若敬叔诸家所受之氏,是又庶姓之小支也。姓固如是之不一而足耶?此康成之言之必不可通。者,也。至于大传所云别姓,窃疑非卽下文繋姓之姓。姓者,生也。庶姓卽众生,盖谓支属别于上,婚姻穷于下,故疑若可以通嫁娶而无害。至下文系姓弗别,始指所受之姓而言。康成合而一之,遂谓繋姓之外,又别有所别之姓。而所繋者出始祖,所别者出高祖,舛矣。归安沈编修荣仁,亦以予言为然。
(问)文昌第四星曰司命,周礼亦有司命之祭,而祭法列之七祀,然则今之祀文昌者,未为无据,先生力言其谬,何也(答)星宿之名多出于廿石以后,而纬书又从而溷之,皆不足信,是以康成亦自支离分别,谓大宗伯之司命,则文昌第四星之神也,祭法司命是督察三命之小神也,其神各别,唯是三命之说见于孝经纬援神契,固诬罔而文昌之名亦不古,然且无问其是否同异,要之大夫而下无祭天神者,故愚不敢修敬也。今世文昌之祭何所始?盖始于元之袁淸容,乃吾乡前軰也,事见袁尚寳《符台集》,而五百年以来遂盛行于是,躗言四起,谓其为梓潼人,而又有十七世轮回之说,在周为张仲,在汉为张良,在六国为姚苌,又最后而其姓名为张亚子,又或曰卽张仙也,则以文昌之神督察三命之神,而忽而入于仙佛之说,是狂且所言也。乃愚者惑于司命之目,曰是乃科举功名之所升降者,争起而礼之,而其祠乃阑入于学宫,然国家学校祀典终未之及也,则亦可以知其为淫祀矣,故愚自少至长未尝礼也。
译(问)《礼记·大传》说:“传到四世,缌麻之服就到了尽头;传到五世,袒免,减轻同姓之间的丧服;传到六世,亲属关系就穷尽了。庶姓在上面分开,而亲戚关系在下面疏远。”郑玄说:“始祖所传的是正姓,高祖所传的是庶姓。”解释的人说:“正姓如姬、姜,庶姓如三桓、七穆。”是这样吗?(答)这正是郑玄说法的错误。《周礼·秋官·司仪》说:“对庶姓行土揖,对异姓行时揖,对同姓行天揖。”郑玄说:“同姓,是兄弟之国;异姓,是婚姻甥舅之国;庶姓,是没有亲属关系但有功勋、贤能的人。”所以王昭禹说:“异姓比庶姓亲近,同姓又比异姓亲近,三种揖礼就是按照这种等级排列的。”然而考察《左传·隐公二十一年》:滕国、薛国来朝见,争论谁应居长。滕国说:“我是周朝的卜正之后,薛国只是庶姓。”鲁国从周公到武公,都曾娶薛国女子,不能说薛国不是婚姻甥舅之国,但滕国仍把它称为庶姓。大概周朝分封的异姓之国,如妫、姒、子,是三恪;如姜姓,则是开国元勋之后,都是族类中尊贵的。薛国虽然是太皞的后裔,又是前代所封,加上国力弱小,所以降在庶姓之列。这样看来,异姓因为有尊贵的姓,才又有庶姓,并不只是按照亲疏来区分。若是同姓,怎么会有所谓庶姓呢?郑玄的错误实在太严重了!那么怎样解释《大传》呢?我曾考察过,古代所谓姓和氏,本来有区别。三桓、七穆是氏,不是姓。受氏的礼制,多数是以祖父的字作为氏;有时也以父亲的字赐氏,国侨就是这一类;有时甚至在本人一生中赐氏,仲遂就是这一类。并不一定要到高祖才开始有氏。但总的说来,这些都不能称为姓。太史公处在秦末项羽之乱以后,姓氏学已经混乱,所以混杂着写成“姓某氏”,受到儒者讥笑。如果像郑玄所说,氏当然可以称为姓,那么太史公又为什么会被讥笑呢?何况姓是固定不变的,氏却不断分出,没有穷尽。以三桓来说,仲孙氏之后又分为南宫氏、子服氏;叔孙氏之后又分为叔仲氏;季孙氏之后又分为公鉏氏、公甫氏。诸侯不敢以天子为始祖,大夫不敢以诸侯为始祖,所以仲庆父、叔牙、季友实际上就是三桓的始祖。若说始祖所传的是正姓,难道要把三位公子所受的氏当作正姓吗?这样一来,正姓就成了庶姓。倘若仍然把姬看作姓,那么正姓就并不出自始祖。至于敬叔等各家所受的氏,又只是庶姓中的小支。姓难道真能这样繁杂而不止一种吗?这就是郑玄的话必然无法贯通的地方。至于《大传》所说的“别姓”,我私下怀疑并不是下文“系姓”的“姓”。“姓”就是生;“庶姓”就是众生。大概是说支属在上面已经分开,婚姻关系在下面已经疏远,所以似乎可以通婚而没有妨害。到下文说“系姓弗别”,才开始指所承受的姓而言。郑玄把两者合为一谈,于是认为“系姓”之外,又另有一种“别姓”;认为所系的是出自始祖,所别的是出自高祖,这是错误的。归安沈编修荣仁也认为我的说法是对的。(问)文昌第四颗星叫司命,《周礼》中也有祭祀司命的礼仪,《祭法》又把司命列为七祀,那么如今祭祀文昌,并不是没有根据;先生却极力说它错误,为什么?(答)星宿的名称大多出现在《甘石星经》以后,纬书又从中混杂而来,都不足以相信。因此郑玄也只能支离地分别解释:认为《周礼·大宗伯》的司命,就是文昌第四星之神;《祭法》的司命,则是监察三命的小神,两者神名各不相同。只是“三命”的说法见于《孝经纬·援神契》,本来就是欺妄之说;文昌这个名称也不古老。姑且不论它们到底相同还是不同,总之大夫以下没有祭祀天神的礼制,所以我不敢奉行这种敬礼。如今世间祭祀文昌,是从哪里开始的?大概始于元代袁清容,他是我的同乡前辈,事情见于袁尚寳《符台集》。五百年来于是盛行,荒诞之说纷纷出现,说他是梓潼人,又有十七世轮回的说法:在周代是张仲,在汉代是张良,在六国时是姚苌,最后姓名又叫张亚子;又有人说就是张仙。这样把文昌之神、监察三命之神和仙佛之说混在一起,完全是狂妄之人的言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廿石〕 于是愚昧的人被“司命”这个名称迷惑,说它是决定科举功名升降的神,争相起来礼拜它;它的祠庙还混入学校之中,但国家的学校祭祀制度始终没有把它列入,由此也可以知道这是淫祀。所以我从小到大从未礼拜过它。
(问)方侍郞望溪谓春秋之世罢政极多,独淫祀则罕闻,而先生以为十二诸侯之淫祀具见于内外二传,愿得一一数之,以正侍郞之疎(答)侍郞不长于稽古,故有此言。尝考周之衰也,三礼放失,故天神地示人鬼之义不明,而妄惑于鬼神之说,此淫祀之所由起。又其甚者,千名犯分,谓之逆祀,其说不可以更仆罄也。但鬼神之说始于墨子,故汉志数墨子之宗旨凡数条,而右鬼其一也。左氏盖亦惑于墨子,内传载之不一而足,外传不知果出左氏与否,而鬼神之说则相为表里。如杜伯射宣王事,纪之自墨子,而外传首载之。夫宣王以非罪杀杜伯固过矣,然杜伯遂为厉以射宣王,则是君臣之义但在于人而不在于鬼,为此说者欲以明杜伯之枉,而不知适以成其罪。内传因祖其说,以晋人非罪杀赵同兄弟,而其祖父为厉,则皆诬谬之甚者。乃或谓以戒人君之妄杀,故公子彭生、浑良夫等事不厌其怪,则曲说也。以祭祀而言,神降于莘,虢人祭之以求土,非淫祀乎?内传所纪稍简,外传则详述内史过之言,谓昭王娶房后爽德,协于丹朱而生穆王,夫丹朱生于房,乃以魅鬼淫其千年以后之女孙而生穆王,则是穆王已非姬氏之种,其诞不必深诘,国之兴也,则以契为元鸟所生,稷为巨人迹所生,其季也,则以穆王为丹朱所生,为此言者当有天刑,而谓周之内史敢以此告于嗣王,以诬其先世,有是理乎?又谓其劝王使太宰帅狸姓之傅氏以祭之,非淫祀乎?外传但知虢公之祀为淫祀,而不知内史之所陈乃淫之大者。他如子产以博物称,而其劝晋人之禳黄能,亦是淫祀。前此子产谓晋人当修实沈、台骀之祀可也,若夏郊则岂晋侯之所得祭,而忽劝祭之,左氏之无识也。于卫寗武子之谏祀夏相,以为杞鄫何事,然则崇伯失祭。其于晋人何与?寗武子而非也,则可;不然,子产之说荒矣。故韦昭亦疑其非谓晋为周祭之夫。子产原谓晋实继周,信斯言也,是乃淫祀之兼以逆祀者乎?若臧孙祭爰居,则尚属过之小者;而柳下已动色力争,使其闻丹朱、崇伯之祭,不知错愕,更何似也?故左氏所载,唯楚昭王不祭河,是卓然有见者。此外则寗武子之谏祭相,二百四十年之中,不惑于淫祀者二人而巳乃有不惑于淫祀而反为左氏所诮者,则子玉也。城濮之役,河神以孟诸之麋索子玉之琼弁、玉缨,此是妖梦。谓子玉当恐愳修身以敬共兵事,则可谓其当;媚河神以徼福,则不可。夫子玉安得有事于河?若谓师行所过原有祭其山川之礼,则安得示梦以索币?故子玉之不与,犹灭明之不以璧与蛟也。而谓其慢神以取败,是皆淫祀之说误之也。故子产立伯有、子孔之后,皆以鬼神立说,而亦未甚当。伯有乃子良之孙,其先有大功,则立后固宜;子孔召纯门之师,乃是国贼,何可立后?若但以取精用宏为说,崔、庆、栾、郄、孙、寗诸乱臣,孰非取精用宏者?何以不能为厉也?故予尝谓汉人谶纬巫鬼之说实皆始于春秋之世,当时虽子产不免于是。墨子之徒扬其波,而至今莫之能正,悲夫。
(问)古传谓周公祭天,太公为尸;周公祭泰山,召公为尸。天神地示之祭,如何立尸?其说难晓(答)此是汉人传闻之语,原未可信。但天神地示必有配,则尸卽以配者之子孙为之。外传晋平公祭夏郊,董伯为尸。韦昭曰:“董伯盖姒姓也。”然则周公摄祭天于郊,当以后稷之后为尸;摄祭天于明堂,当以文王之后为尸。其谓太公为尸者,妄也。泰山不知谁为配,周公未尝至鲁国,固无祭泰山之事。若禽父以后祭泰山,便当以周公为配;齐人祭泰山,便当以太公为配,而各以其后人为尸。推之九鎭四渎,皆然。此虽其礼不见于经,而可以义推而得之者:若汉人祭江,以伍胥配,则非先王之礼。先王之礼,唯诸侯于封内山川,或以始封之君配;而天子祭之,则必取其有功于是山川者。然则三代而后,求合于礼:如蜀人祭江,当以李氷配;楚人祭汉,当以孙叔敖配[孙叔敖引云梦之薮入汉]梁人祭漳,当以西门豹、史起配;曹濮之间祭河,当以王延世、王景等配。此其有功者也,是乃合于祭法。伍胥非有功于江者也。若谓其素车白马而主潮汐,遂以配江,是其说荒忽难信。卽果有之,亦当别祭之,不可卽以配江。世苟有讲明典礼之君子,必以吾言为然。至于春官神示诸祭,各有配,卽各有尸,不知其详何若。然大抵有功者卽为配主,其事者卽为尸。故墓祭则冢人为尸,其余亦皆可以推而知之。
译(问)方侍郎望溪说,春秋时期废弃政事的事很多,唯独淫祀很少听说;先生却认为十二诸侯国的淫祀,在内、外两传中都有充分记载,希望能一一列举,以纠正侍郎的疏漏。(答)侍郎不擅长考察古事,所以才有这种说法。我曾考察,周朝衰微时,三礼散失,因此天神、地祇、人鬼的道理不明白,人们便妄自迷惑于鬼神之说,这就是淫祀兴起的原因。更严重的,甚至有许多名分僭越,被称为逆祀,这些说法即使轮流讲述,也不能全部说尽。不过,关于鬼神的说法始于墨子,所以《汉书·艺文志》列举墨子的宗旨有若干条,其中“右鬼”就是一条。《左传》大概也受墨子影响,《内传》中记载这类事情不止一处;《外传》是否果真出自左氏尚且不知道,但其中关于鬼神的说法与此相互表里。比如杜伯射杀周宣王的故事,原本由墨子记载,而《外传》开头就记载了它。周宣王因为没有罪过而杀杜伯,当然是过错;但杜伯后来成为厉鬼来射杀周宣王,这就是说君臣之义只存在于人间,而不适用于鬼神。提出这种说法的人想说明杜伯的冤屈,却不知道这样反而成了杜伯的罪过。《内传》沿袭这种说法,讲晋人无罪杀死赵同兄弟,而他们的祖父成为厉鬼,这都是极其荒诞错误的说法。他又有人说,这是为了警戒国君不要任意杀人,所以公子彭生、浑良夫等故事即使怪异,也不必嫌弃;这是曲解。〔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年〕 至于卫国宁武子劝谏祭祀夏相,说杞、鄫祭祀他有什么关系;这样看来,崇伯失去祭祀,又与晋国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宁武子说得对,那就可以;否则子产的说法就是荒谬的。所以韦昭也怀疑宁武子并不是说晋国为周王祭祀。子产原本说晋国实际上继承了周朝,如果相信这句话,那么这岂不是既属于淫祀,又属于逆祀吗?至于臧孙祭祀爰居,还算是过错中较小的;柳下已经变了脸色,极力争辩。假使让他听到祭祀丹朱、崇伯,不知会惊愕成什么样子。因而《左传》所记载的,只有楚昭王不祭祀河神,是明显有见识的。除此之外,在二百四十年中不受淫祀迷惑的,只有宁武子劝阻祭祀夏相这一件事而已。还有一个不受淫祀迷惑,却反而被左氏讥刺的人,那就是子玉。城濮之战中,河神以孟诸的麋鹿为借口,向子玉索取琼弁、玉缨,这是妖异的梦。说子玉应当因此恐惧,修身自警,谨慎对待军事,这还可以;若说应当媚事河神以求福,就不可以。子玉怎么会有事于河神呢?如果说军队经过的地方本来有祭祀山川的礼仪,那么河神又怎么能托梦来索取祭品呢?所以子玉不献出这些东西,正如灭明不把璧献给蛟龙一样。反而说他怠慢神灵而导致失败,这都是淫祀之说造成的错误。〔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人〕 所以子产为伯有、子孔立后,都以鬼神之说来解释,也都不太恰当。伯有是子良的孙子,他的先祖有大功,给他立后本来合宜;子孔召集纯门的军队,是国家的贼臣,怎么可以给他立后?如果只说他们能摄取精气、使用宏大力量,那么崔氏、庆氏、栾氏、郤氏、孙氏、宁氏等乱臣,谁不是能摄取精气、使用宏大力量的人?为什么不能成为厉鬼呢?所以我曾说,汉人的谶纬、巫鬼之说,实际上都始于春秋时期;当时即使是子产,也不能免于这种风气。墨子的门徒推波助澜,直到今天仍没有人能纠正它,真可悲啊。(问)古代传说说,周公祭天,太公做尸;周公祭泰山,召公做尸。祭祀天神、地祇,怎么能设置尸呢?这种说法很难理解。(答)这是汉人的传闻,本来就不可信。但天神、地祇的祭祀必定要有配享者,那么尸就由配享者的子孙来担任。《外传》说晋平公祭祀夏郊,董伯做尸。韦昭说:“董伯大概是姒姓。”这样看来,周公代行天子之礼在郊外祭天,应当由后稷的后代做尸;代行祭天于明堂,应当由文王的后代做尸。说太公做尸,是妄言。泰山不知道配享的是谁;周公从未到过鲁国,本来就没有祭祀泰山的事。如果禽父之后祭祀泰山,就应当以周公配享;齐人祭祀泰山,就应当以太公配享,并各自让他们的后代做尸。推及九镇、四渎,也都是如此。这虽然不见于经书,但可以按照义理推求出来。至于汉人祭祀长江,以伍子胥配享,那就不是先王的礼制。先王的礼制,只有诸侯在封国内祭祀山川时,或许可以用始封之君配享;天子祭祀这些山川,则一定要取在该山川方面有功的人配享。因此,三代以后若要符合礼制:比如蜀人祭祀长江,应当以李冰配享;楚人祭祀汉水,应当以孙叔敖配享〔孙叔敖把云梦泽的水引入汉水〕;梁人祭祀漳水,应当以西门豹、史起配享;曹、濮之间祭祀黄河,应当以王延世、王景等配享。这些人都是对山川有功的,才符合《祭法》。伍子胥对长江并没有功劳。如果说他乘着白车白马,主管潮汐,于是把他配享于长江,这种说法荒诞而难以相信。即使果真有这件事,也应当另外祭祀他,不可就把他作为长江的配享者。世上如果有讲明典礼的君子,一定会认为我的话是对的。至于《周礼·春官》中祭祀神、祇的各项礼仪,各有配享者,也各有尸,只是不知道详细情形究竟怎样。但大体说来,有功的人就是配享的主神,主持该事的人就是尸。因此,祭墓时由冢人担任尸;其余礼仪也都可以由此推知。
(问)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而楚灭之,先儒谓祝、鬻二祭原祇应楚国大宗行之,夔不应祀也,楚人特借其名以遂其并小之私,其说似有据,然则凡蒋、邢、茅、遂皆不祭周公乎(答)是说也,愚初亦主之,近而稍疑其不尽然也。诸侯不敢祖天子者,同姓之诸侯也,若异姓之诸侯,则二王之后,直用天子之礼乐以祭,固得祖天子矣。卽三皇五帝之后,特不用天子之礼乐,而未尝不祖天子,盖三皇五帝虽当代之天子,必有祭,而其子孙不可以恝然而巳,是亦情也,情之所在卽礼也。故所谓诸侯不敢祖天子者,不敢列之五庙以为太祖,而别立庙以祀之,太祖则固以始封之君为之,是其义固并行而不悖也。曰然则礼何以无征也?曰有,《左传》不尝云乎?「任、宿、须句、风姓也,实修太皥之祀。」夫太皥天子也,而任、宿诸国以附庸之小侯,各主其祀,然则祝、鬻二祭但谓楚当主之,而夔无庸者非矣。而吾于是推而通之,同姓之诸侯未尝不然,夫同姓之诸侯,其五庙之太祖,固以始封之君,而未尝不别有天子之庙,故鲁有周庙祖文王,郑亦有周庙祖厉王,非僭也。顾亭林曰:「诸侯若竟不敢祖天子,则始封之君将何祭?天下未有无祖考之人,而况于有土者也[毛西河亦主此说]愚谓周礼散亡,此必有大宗伯之明文,许令诸侯各立所出先王之庙,而特不以之入五庙,盖周礼之别庙,以义考之,自属多有。假如周公之会于东都,则别有祊在郑国,而况天子巡狩,属车所过,身后自皆有庙,则各令同姓诸侯司之,不然反不如周公矣。汉人郡国皆得立高皇庙,其遗意也。曰如是则不巳近于禘乎?曰是又非也,天子于始祖之所自出,固未尝有庙也,五年一祭,则祭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以其远固无庙也。若诸侯之于先王,则反有庙,以其近也,然而祭则未尝敢以始封之君配之,是乃所谓诸侯不敢祖天子者也。故毛西河谓诸侯当有出王之庙,则是若因此而谓鲁可禘,则又非也[顾亭林亦有此语]是固二千年来之疑案,而今始得和齐斟酌而定。其说者曰:是则然矣。然先儒谓楚当祭夔,不当祭本,于礼宗子祭支子不祭之说也。今以《左传》任宿诸国均主皥祀之文考之,则于礼经不合。曰:礼所云是为大夫言之也。诸侯之与大夫地不同,则礼有异。夫古之大夫共仕于一国之中,则宗子祭支子不祭,是宗法也。大夫以世而分族,故桓族有季孟叔三家,则季氏以嫡为大宗,孟叔以庶皆合祭于季氏,以季氏之祭合孟叔二氏之祖在焉,故可不祭也。诸侯则各居一国,其势不能相就。如周公八子,其为外诸侯则鲁也、邢也、蒋也;内诸侯则宰周公也、凡也、祭也、胙也、茅也。如谓以大夫之礼绳之,则惟鲁得祭,而外诸侯如邢、蒋,内诸侯如自宰周公而下,皆不得祭周公,于礼可乎?故鲁固以周公为始封之君,宰周公亦以周公为始封之君,各为太祖之庙。盖周公身为太宰,而子孙世守其采邑,其有庙无疑也。凡邢而下,不敢以周公为太祖入五庙,而亦未尝不别立周公之庙,是以义推之而必然者也。其不敢以周公入五庙者,以支子也;其必别立周公之庙者,溯所自出也。是固不可以大夫之宗法裁之也。卽以大夫之宗法言之,试以《曾子问》观之,亦多有变通之礼,而奈何竟以施之诸侯也?然则夔子不祀,亦自有罪,特楚人灭之,未必不借此以兼弱耳。
(问)亭林先生谓七七之奠本于《易》七日来复,是以丧期五五,斋期七七,皆《易》数也,其说近于附会,然否(答)亭林儒者,非先王之法言不言,至此条则失之,然此乃其未定之说,在初刻《日知录》八卷及晩年复位则芟之矣,盖自知其失也。七七之说见于《北史》,再见于《北齐书·孙灵晖传》。万季野曰:“究不知始于何王之世。”三见于李文公所作《杨垂去佛斋说》,及皇甫持正所作《韩公神道碑铭》,则儒者斥之之言也。亭林何所见,援皋复之礼以为缘起?夫皋复之礼,始死升屋而号,岂有行之四十九日之久者乎?亭林于是乎失言/鹳浦郑氏居丧无七七之斋,可谓知末俗之误者矣。」然其每浃旬一奠亦非也。考之礼,大夫则朔望二奠,若非大夫则但行朔奠一次,谓之殷奠。然则五品以下者奠三次,五品以上者朔望日各一次,凡十次,是礼也。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六。余姚史梦蛟重校。
论语问目答范鹏
译(问)夔国不祭祀祝融和鬻熊,楚国便灭了它;前代儒者认为,祝融、鬻熊这两项祭祀本来只应由楚国的大宗主持,夔国不应祭祀。楚人只是借此名义来实现吞并弱小国家的私意。这个说法似乎有根据,那么蒋、邢、茅、遂这些国家难道都不祭祀周公吗?(答)这种说法我起初也赞同,近来却稍微怀疑它并不完全正确。同姓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先;至于异姓诸侯,如二王之后,本来就可以直接采用天子的礼乐来祭祀,当然可以把天子作为祖先。即使是三皇五帝的后代,只是不使用天子的礼乐,却并不是不祭祀天子。三皇五帝虽然是当代的天子,本来就应当祭祀;他们的子孙不可能漠然置之,这也是人情。人情所在就是礼。所以所谓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先,是说不敢把天子列入五庙作为太祖,而是另立庙来祭祀;至于太祖,仍然以始封之君为之。这个道理本来可以并行而不相冲突。有人问:既然这样,礼书为什么没有证据?回答:有。《左传》不是说过吗:“任、宿、须句,都是风姓,实际都奉行太皞的祭祀。”太皞是天子,而任、宿等国只是小小的附庸侯国,却各自主持太皞的祭祀。可见说祝融、鬻熊的祭祀只应由楚国主持,而夔国没有资格,是不对的。由此我再推广开来,同姓诸侯也未必不是这样。同姓诸侯在五庙中的太祖,固然以始封之君为之,但也从来另有天子的庙。所以鲁国有周庙,奉文王为祖;郑国也有周庙,奉厉王为祖,这并不算僭越。顾亭林说:“如果诸侯竟然不敢以天子为祖,那么始封之君将祭祀谁呢?天下没有没有祖先的人,何况是拥有土地的诸侯呢?”〔毛西河也赞同这种说法。〕我认为周礼散亡,这件事一定有大宗伯的明文,允许诸侯各自建立所出先王的庙,只是不把它列入五庙。按照义理考察,周礼所谓别庙本来应该很多。比如周公在东都会盟,郑国就另有祊庙;何况天子巡狩时,车驾所经过的地方,天子死后自然也都应当有庙,那么就应该让各同姓诸侯来主持;否则反而不如周公。汉代各郡国都可以建立高皇帝庙,也是这个遗意。有人问:这样岂不是接近禘祭了吗?回答:这又不同。天子对于始祖所从出的祖先,本来并没有庙;五年举行一次祭祀,就在始祖庙中祭祀,并以始祖配享,因为年代久远,所以没有单独的庙。至于诸侯对于先王,反而有庙,因为关系较近;然而祭祀时从来不敢以始封之君配享,这才是所谓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所以毛西河说诸侯应当有出自先王的庙,这是对的;如果因此说鲁国可以举行禘祭,那又不对〔顾亭林也有这种说法〕。这本来是两千年来的疑案,如今才调和斟酌而确定。有人说:这样说固然对,但前代儒者认为楚国应当祭祀夔,而不应祭祀本,这是因为礼制有宗子祭祀、支子不祭祀的说法。如今依据《左传》所载任、宿等国都主持太皞祭祀的文字来考察,就与礼经不相合。回答说:礼书所说的,是针对大夫而言的。诸侯与大夫地位不同,礼制也有差异。古代大夫共同在一国任职,宗子祭祀、支子不祭祀,这是宗法。大夫按世代分族,所以桓族有季、孟、叔三家;季氏以嫡长为大宗,孟氏、叔氏作为庶支,都到季氏那里合祭,季氏的祭祀中包含了孟、叔两氏的祖先,因此孟、叔可以不另祭。诸侯则各自居住在一个国家,势力关系不可能互相前往。如果用大夫的礼制来约束诸侯,那么只有鲁国可以祭祀周公;外诸侯如邢、蒋,内诸侯如宰周公以下各国,都不能祭祀周公,这在礼制上说得通吗?所以鲁国固然以周公为始封之君,宰周公的封国也同样以周公为始封之君,各自建立太祖庙。周公身任太宰,他的子孙世代守护采邑,当然应当有庙。大凡邢国以下各国,不敢把周公作为太祖列入五庙,却也从来没有不另立周公庙;按照义理推求,必然如此。不把周公列入五庙,是因为他们属于支子;一定另立周公庙,是为了追溯自己的出处。这当然不能用大夫的宗法来裁定。即使按照大夫的宗法来说,试考察《曾子问》,其中也有许多变通的礼制,怎么能竟然把它施用于诸侯呢?这样看来,夔国不祭祀祝融、鬻熊,自身也有罪;只是楚国灭它,未必不是借此兼并弱小国家。(问)顾亭林先生说,七七之奠本于《易经》“七日来复”,所以丧期五五、斋期七七,都取法于《易经》的数目。这种说法近于附会,是这样吗?(答)顾亭林是儒者,不是先王的法言就不说;到了这一条却失误了。不过这只是他尚未定论的说法,在初刻《日知录》卷八以及晚年重订本中已经删去了,大概是自己知道错了。七七的说法见于《北史》,又见于《北齐书·孙灵晖传》。万季野说:“终究不知道它始于哪一代君王。”第三次见于李文公所作《杨垂去佛斋说》,以及皇甫持正所作《韩公神道碑铭》,而这些都是儒者斥责它的话。顾亭林根据什么,竟援引皋复之礼作为七七的缘起?皋复之礼是在刚死时登屋呼喊,哪里有实行四十九日之久的道理?顾亭林在这里说错了。鹳浦郑氏居丧时没有七七之斋,可以说是知道后世习俗错误的人;然而他每隔十天举行一次奠礼,也不对。考察礼制,大夫是朔日、望日各奠一次;不是大夫的,只举行一次朔奠,称为殷奠。这样看来,五品以下的官员举行三次奠礼,五品以上的在朔日、望日各举行一次,共十次,这才是礼制。〔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八卷〕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六。余姚史梦蛟重校。《论语问目答范鹏》。
(问)一贯宗旨,圣学之枢纽也。诸儒旧说牵率甚多,先生一举而空之,愿闻其详。(答)一贯之说不须注疏,但读中庸便是注疏。一者诚也,天地一诚而巳矣。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维天之命于穆不巳,天地之一以贯之者也。诚者非自成巳而巳也,所以成物也,成已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圣人之一以贯之者也,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巳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学者之一以贯之者也。其谓圣人不轻以此告弟子,故唯曾子得闻之,次之则子贡,而毕竟曾子深信,子贡尚不能无疑,葢曾子从行入,子贡从知入,子贡而下,遂无一得豫者,则颇不然。子贡之逊于曾子固矣,然哀公下劣之主也,子之告之则曰:天下之逹道五达德三,所以行之者一也。又曰: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一以行之,卽一以贯之也。哀公尚得闻此奥旨,曾谓七十子不如哀公乎。其谓子贡自知入,不如曾子自行入,则以多学而识之问原主乎知。然此亦未可以槩子贡之生平而遽贬之,观其问一言,而可以终身行,则非但从事于知者矣。圣人告之以恕,则忠在其中矣。亦岂但子贡哉,仲弓问仁,子之告之不出乎此,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敬也,卽忠也;不欲勿施,恕也。曾谓七十子更无闻此者乎。故万物一太极,一物一太极,一本万殊,一实万分,诸儒之说支附叶连,其文繁而其理转晦,而不知在中庸已太揭其义也。盖圣人于是,未尝不尽人敎之,而能知而蹈之者则希。惟曾子则大醇,而授之子思,卒阐其旨,以成中庸。是三世授受之渊源也。谁谓圣人秘其说者。是故仲孙何忌问于颜子一言而有益于知,颜子答曰莫如豫;一言而有益于仁,颜子曰莫如恕。然则不特孔子以告哀公也,曾谓七十子不如仲孙乎。
(问)臧文仲居蔡之说,古注与朱注异,近人多是古注,然朱注岂无所见,究当安从(答)据汉人之说,则居蔡是僣诸侯之礼,山节藻梲是僣天子宗庙之礼,以饰其居,如此则已是二不知,不应槩以作虚器罪之,曰一不知也。但臧孙居蔡,非私置也,盖世为鲁国守蔡之大夫,《家语》不云乎?文仲一年而为一兆,武仲一年而为二兆,孺子一年而为三兆,是世官也。然则臧孙居蔡,何僣之有?昔武王以封父之繁弱封伯禽,繁弱者弓也,而或以为卽蔡之别名,其说见于陆农师之注《明堂位》,则是蔡一名偻句,又一名繁弱,其所由来者远矣。故武仲奔防,纳蔡求后,以其为国宝也,则以大夫不藏龟之罪加臧孙,恐其笑人不读《左传》与《家语》也。乃若山节藻梲,实系天子之庙饰,《管仲僣用以饰其居杂记》诸篇载之不一而足,而臧孙未必然者,盖台门反坫、朱纮镂簋,出自夷吾之奢汰,不足为怪,而臧孙则俭人也。天下岂有以天子之庙饰自居,而使妾织蒲于其中者,盖亦不相称之甚矣。吾故知其必无此也。然则山节藻梲将何施?曰:施之于居蔡也,所谓媚神以邀福也。是固横渠先生之说,而朱子采之者,今世之自以为熟于汉学,沾沾焉腾其喙者,弗思耳矣。钱塘王大令志伊,经师之良也,雅以愚说为然。
(问)礼器甘受和白受采是一说,考工绘画之师后素功又是一说。古注于《论语》“绘事后素”引《考工》不引《礼器》,其解《考工》亦引《论语》。至杨文靖公解《论语》始引《礼器》,而朱子合而引之,卽以《考工》之说为《礼器》之说。近人多非之,未知作何折衷(答)论语》之说正与《礼器》相合,盖《论语》之素乃素地,非素功也。谓有其质而后可文也。何以知之?卽孔子借以解诗而知之。夫巧笑美目是素地也,有此而后可加粉黛簪珥衣裳之饰,是犹之绘事也,所谓绚也。故曰“绘事后于素也”,而因之以悟礼,则忠信其素地也,节文度数之饰是犹之绘事也,所谓绚也。岂不了了若《考工》所云?则素功非素地也,谓绘事五采而素功乃其中之一,盖施粉之采也。粉易于污,故必俟诸采旣施而加之,是之谓后。然则与《论语》絶不相蒙。夫巧笑美目,岂亦粉黛诸饰中之一乎?抑亦巧笑美目出于人工乎?且巧笑美目反出于粉黛诸饰之后乎?此其说必不可通者也。而欲叅其说于礼,则忠信亦节文中之一乎?忠信亦岀于人为乎?且忠信反岀节文之后乎?五尺童子哑然笑矣。龟山知其非也,故别引《礼器》以释之,此乃眞注疏也。朱子旣是龟山之说,而仍兼引《考工》之文,则误矣。然朱子误解《考工》,却不误解《论语》,芟此一句便可释然。若如古注则误解《论语》矣。朱子之误亦有所本,盖出于郑宗颜之解《考工》,宗颜又本之荆公,盖不知《论语》与《礼器》之为一说,《考工》之又别为一说也。若至毛西河,喜攻朱子,哓哓强词,是则不足深诘也。
译(问)一贯的宗旨,是圣学的枢纽。各位儒者旧有的解释牵强附会之处很多,先生一举把它们全都排除了,希望听听详细说法。(答)“一贯”的道理不需要注疏,只要读《中庸》就等于读了注疏。“一”就是诚;天地不过只有一个诚罢了。它作为万物本体而不二,所以生养万物不可测度;“维天之命,于穆不已”,正是天地以一贯通万物。诚并不只是使自己成就而已,也是使万物成就。成就自己是仁,成就万物是知,是本性的德,是贯通内外的道,所以能够随时采取适宜的措施。这就是圣人的一贯。忠恕与道相距不远:把自己不愿意承受的,不施加给别人,这是学者的一贯。有人认为圣人不轻易把这个道理告诉弟子,所以只有曾子听到;其次是子贡,而终究曾子深信,子贡还不能没有疑惑;大概曾子从实践进入,子贡从知识进入,子贡以下便没有一个人能得到传授。这种说法很不正确。子贡固然不如曾子,但哀公是下等的君主,孔子告诉他却说:“天下通行的道有五条,通达的德有三种,实行它们的原则只有一个。”又说:“治理天下国家有九条常法,实行它们的原则只有一个。” 以一个原则来实行,就是以一个原则来贯通。哀公尚且能听到这个深奥的道理,难道七十弟子反而不如哀公吗?有人说子贡从认识进入,不如曾子从实践进入,是因为《多学而识》一章的问题本来属于知。但这也不能概括子贡一生,便贸然贬低他。看他问一句话而能够终身实行,就不能说他只是从事于知识。圣人告诉他恕,忠也就在其中了。难道只有子贡如此吗?仲弓问仁,孔子的回答也不超出这个道理:出门时如同去接见贵宾,使百姓如同承当大祭,所说的是敬,也就是忠;自己不愿意的,不施加给别人,是恕。难道七十弟子中再没有听到这些的吗?所以万物只有一个太极,每一物又各有一个太极;一本可以分为万殊,一个实体可以分为万种表现。各位儒者的说法枝枝相附、叶叶相连,文字越繁多,道理反而越晦暗,却不知道《中庸》已经把这个意义阐发得非常明显了。圣人对此从来没有不尽心教导众人的,只是能够理解并实行的人很少。只有曾子最为醇厚,把它传给子思,最终阐明其中旨趣,写成《中庸》。这就是三代传授的深远源流。谁说圣人把这个道理秘而不宣呢?所以仲孙何忌问颜子:一句话对增长知识有益的是什么?颜子回答说,没有比预先准备更好的;一句话对增进仁德有益的是什么?颜子说,没有比恕更好的。这样看来,不只是孔子把它告诉过哀公,难道七十弟子反而不如仲孙吗?(问)关于臧文仲收藏蔡龟的说法,古注与朱熹的注解不同,近人多赞同古注;但朱熹难道没有根据吗?究竟应当听从哪一种?(答)按照汉人的说法,收藏蔡龟是僭越诸侯的礼制;山节藻棁是僭越天子宗庙的装饰,用来装饰自己的居室。这样一来已经是两件不知礼的事,不应当把它们笼统地作为制造空器来责罪,说成一件不知礼的事。但是臧孙收藏蔡龟,并不是私自设置;大概他世代担任鲁国掌管蔡龟的大夫。《孔子家语》不是说过吗:文仲一年占一个兆,武仲一年占两个兆,孺子一年占三个兆,这是世代相传的官职。既然如此,臧孙收藏蔡龟,有什么僭越呢?过去武王把封父国的繁弱弓赐给伯禽;有人认为繁弱就是蔡龟的别名。这种说法见于陆农师为《明堂位》所作的注释。这样看来,蔡龟又叫偻句,又叫繁弱,它的来历已经很久远了。所以武仲逃亡到防地,交出蔡龟来请求立后,是因为把它看作国家的宝物。若因大夫不应收藏龟而给臧孙加罪,恐怕会被人笑话没有读过《左传》和《家语》。至于山节藻棁,确实是天子宗庙的装饰;《管仲僭用以装饰自己居室》以及其他杂记篇章中记载很多。但臧孙未必有这种事,因为台门、反坫、朱纮、镂簋,都是夷吾奢侈放纵的表现,不足为怪;臧孙却是个俭朴的人。天下哪有把天子宗庙的装饰用于自己的居室,却让妾在其中织蒲的道理?这两者实在极不相称。所以我知道他必定没有这样做。那么山节藻棁应当用在哪里呢?回答:用在收藏蔡龟的居室上,也就是媚事神灵以求福。这本来是横渠先生的说法,朱子也采纳了;如今那些自以为熟悉汉学、沾沾自喜地夸夸其谈的人,只是不肯思考罢了。钱塘王大令志伊,是经学老师中的良才,一向认为我的说法正确。(问)《礼器》说“甘受和,白受采”是一种说法,《考工记》说绘画之事以素功为后又是一种说法。古注解释《论语》“绘事后素”时引用《考工记》,不引用《礼器》;解释《考工记》时又引用《论语》。直到杨文靖公解释《论语》,才开始引用《礼器》,朱子又把二者合并引用,竟把《考工记》的说法当成《礼器》的说法。近人多不赞同这种做法,不知应当怎样折中。(答)《论语》的说法正与《礼器》相合,因为《论语》中的“素”是素地,不是素功。意思是有了质地,然后才能加以文饰。怎么知道呢?就是从孔子借此解释《诗经》可以知道。美好的笑容和明亮的眼睛,是素地;有了这些,然后才能加上脂粉、黛色、簪珥、衣裳等装饰,这就像绘画之事,所谓绚丽。因此说“绘画之事在素地之后”,又由此领悟礼:忠信就是素地,节文、度数等礼仪装饰就像绘画之事,所谓绚丽。难道不是明明白白与《考工记》所说不同吗?那么“素功”不是素地,而是绘画使用五种色彩,素功只是其中一种,大概就是施加白粉的色彩。白粉容易被污染,所以必须等各种色彩施加完毕后再加上它,这就叫作‘后’。这样看来,它与《论语》完全没有关系。美好的笑容和明亮的眼睛,难道也是脂粉等装饰中的一种吗?还是说美好的笑容和明亮的眼睛出自人工制作?况且美好的笑容和明亮的眼睛反而出现在脂粉等装饰之后吗?这种说法必定无法讲通。若想把这种说法用于解释礼,那么忠信也是节文中的一种吗?忠信也出自人为制作吗?而且忠信反而产生于节文之后吗?五尺高的儿童听了也会哑然失笑。龟山知道这种说法不对,所以另行引用《礼器》来解释,这才是真正的注疏。朱子既然采用龟山的说法,却仍兼引《考工记》的文字,就错了。不过,朱子误解了《考工记》,却没有误解《论语》,删去这一句便可以解释清楚了。若依照古注,那就误解了《论语》。朱子的错误也有其来源,大概出自郑宗颜对《考工记》的解释,宗颜又本于荆公;他们是不知道《论语》与《礼器》是同一种说法,而《考工记》又是另一种说法。至于毛西河,喜欢攻击朱子,絮絮叨叨地强作解词,这就不值得深究了。
(问)商正建丑,三统歴之明文也。史记歴书索隐则曰:商建子,是异闻也。古人更无言及此者,然其实一大疑案,愿决之(答)索隐曰:古歴者,谓黄帝调歴以前,有上元、太初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及颛顼、夏、禹亦以建寅为正,惟黄帝、殷、周、鲁并建子为正,而秦人建亥,汉初因之。至元封七年,始仍用周正。索隐此言本之晋书董巴歴议。巴曰:汤作殷歴,弗复以正月朔旦立春为节,更用十一月朔旦冬至为元首,下至周、鲁及汉,皆从其节。按巴所言乃歴初,非岁首也,而索隐则误解巴语,以为殷亦建子。盖古人于岁首则有建子、建丑、建寅之别,谓之三统,而歴初则非子卽寅,故或卽用岁首为歴初,如黄帝及周之用子,颛顼及夏之用寅是也,或歴初不同于岁首,如殷是也。唐书一行日度议曰:颛帝歴上元正月辰初合朔,皆直艮维之首,殷歴更以十一月冬至为上元,此治歴也。三统并用,此明时也。是则歴初、岁首分而言之,了然可晓者。曹魏明帝时欲改地正,杨伟议曰:汉太初歴以寅月为岁首,以子月为歴初,今改正朔,宜以丑月为岁首,子月为歴初。是又董巴之言所自出也。盖三统之中可用丑者,以其为分辰之所纽,所谓斗振天而进,则律始于黄钟,日违天而退,则度始于星纪,斯丑之所以成统也。若定歴则必以奇数为始,以一阳则用子,以四时之首则用寅,而丑则无所慿以为部,也是亦义之易晓者也。索隐乃以歴初卽为岁首,则失矣。汉初承秦,用颛顼歴则用寅,或曰用殷歴,则是用子。今索隐曰:秦建亥而汉因之,则又谬矣。秦以亥为岁首,不能以亥为歴初也。
(问)颜渊少孔子三十岁,及三十二岁卒,则是孔子之六十二岁,而哀公之六年也。是年孔子厄于陈蔡之间,颜渊尚有问答,或者卽以是年死,然孔子尚在陈,或曰巳反于卫,要之不在鲁,可知矣。然则谓颜渊道死,则孔子殓之,其父何由请车为椁?如谓先归于鲁而死,则颜路何由越国而请之?子且门人厚塟,又何由请之?子孔子以哀公十一年返鲁,颜路何由越国而馈祥肉,皆可疑也。而更有异者,伯鱼以孔子十九岁生,其卒也年五十,则是孔子之六十八岁返鲁之岁,而哀公之十一年也。颜渊死于五年之前,而曰「鲤也死」,何与?王肃谓史记所纪弟子之年世远难信,是巳。而又以「鲤也死」为虚设之词,得无谬乎?是不可解也。先生旁搜远览,必有以释后人之疑(答)孔门弟子之年,史记、家语互有不同,则王肃以为世远难信者,是也。如梁鳣在史记少孔子二十九岁,家语则曰三十九岁;季羔在史记少三十岁,家语则曰四十岁;言游在史记少四十五岁,家语则曰三十五岁;樊须在史记少三十六岁,家语则曰四十六岁;子贱在史记少三十九岁,家语则曰四十九岁。今本家语无「九」字,大扺二三、四之间多误,盖古人「四」字亦用重画,故与二三易混。家语后岀,或疑其非古本,多依史记,然终亦难定其孰是也。故愚疑颜子少孔子四十岁,则于「鲤也死」之言合。孔子七十三岁而卒,或云七十四,或云七十二,然则颜渊之死亦与两楹之梦不远。至王肃以为虚设之词,则其谬了然易见也。
(问)向意颜渊之死后,于伯鱼而先于子路,故子贡曰:“昔者夫子于颜渊如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今如先生之言,则似又后于子路也。”颜渊死,孔子及食其祥肉,则似非卽夫子卒之年(答)子路卒于孔子七十一岁,若以颜子少孔子四十岁计之,诚后一年。《公羊传》于获麟之年牵连书丧,“予祝”、“予之”恸,亦先颜而后仲,此不过偶然参错。然要之,二子之死相去不远。至孔子以四月已丑卒,卽谓七十二,亦何必不及见颜渊之祥祭也?况安知其非七十三也?
译(问)商代以丑月为正月,这是《三统历》的明文。《史记·历书索隐》却说商代以子月为正月,这是另一种说法。古人再没有谈到这件事,但它实际上是一个大疑案,希望先生为我决断。(答)《索隐》说:古代历法,是指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等历法,都以寅月为正月,称为孟春。到了颛顼、夏、禹,也都以寅月为正月;只有黄帝、殷、周、鲁都以子月为正月,而秦人以亥月为正月,汉初沿袭了这一点。到元封七年,才重新使用周历。此说本于《晋书·董巴历议》。董巴说:商汤制定殷历,不再以正月初一早晨立春作为节气,而改用十一月初一早晨冬至作为历法的起点;往下直到周、鲁以及汉代,都遵循这一节气安排。按董巴所说的是历法起点,不是岁首;《索隐》却误解董巴的话,以为殷代也以子月为正月。古人对于岁首,有建子、建丑、建寅的区别,称为三统;至于历法起点,则不是子就是寅。所以有时历法起点与岁首相同,例如黄帝和周代用子,颛顼和夏代用寅;有时历法起点与岁首不同,例如殷代就是如此。《唐书·一行日度议》说:颛顼历以上元正月辰初合朔,都正当艮维的起点;殷历则把十一月冬至作为上元,这说的是治理历法。三统并用,这是说明当时历法的情况。这样把历法起点和岁首分开来说,就清楚明白了。曹魏明帝时想改用丑月为岁首,杨伟议论说:汉太初历以寅月为岁首,以子月为历法起点;现在要改正朔,应当以丑月为岁首,以子月为历法起点。这又是董巴说法的来源。三统之中可以采用丑月,是因为丑为分划时辰的枢纽:所谓斗柄振动于天而前进,律管便始于黄钟;太阳背离天道而退行,度数便始于星纪,这就是丑能够成为一统的原因。若论确定历法,必定以奇数为起点:以一阳初生便用子月,以四时之首便用寅月,而丑月没有可以凭借来作为历法分部起点的依据,这也是容易明白的道理。《索隐》竟把历法起点当作岁首,就错了。汉初承袭秦制,采用颛顼历,便用寅月;有人说采用殷历,便是用子月。如今《索隐》说秦以亥月为岁首而汉代沿袭它,就又错了。秦可以以亥月为岁首,却不能以亥月为历法起点。(问)颜渊比孔子小三十岁,到三十二岁去世,这就是孔子六十二岁、鲁哀公六年。这一年孔子在陈国、蔡国之间受困,颜渊还曾与孔子问答;有人认为颜渊就是在这一年去世的,但孔子当时还在陈国,也有人说孔子已经返回卫国,总之可以知道孔子不在鲁国。既然如此,若说颜渊在外地去世,是孔子为他入殓,那么他的父亲颜路为什么还要请求孔子的车来制作外椁?若说颜渊先回到鲁国后去世,那么颜路为什么要越过别国来请求呢?孔子和弟子厚葬颜渊,又为什么还要请求车呢?孔子在哀公十一年返回鲁国,颜路又为什么要越过别国送来祥祭的肉?这些都很可疑。还有更奇怪的地方:伯鱼在孔子十九岁时出生,他去世时五十岁,这正是孔子六十八岁返回鲁国的一年,也就是哀公十一年。颜渊在五年前去世,可孔子却说“鲤也死”,这是什么意思?王肃说《史记》所记弟子的年龄年代相隔太远,难以相信,这是对的。但又把“鲤也死”解释为虚设之词,难道不是错误吗?这实在无法解释。先生博搜远览,一定能解除后人的疑惑。(答)孔门弟子的年龄,《史记》和《孔子家语》互有不同,王肃认为年代久远而难以相信,是对的。例如梁鳣,《史记》说比孔子小二十九岁,《家语》却说三十九岁;季羔,《史记》说小三十岁,《家语》却说四十岁;言游,《史记》说小四十五岁,《家语》却说小三十五岁;樊须,《史记》说小三十六岁,《家语》却说小四十六岁;子贱,《史记》说小三十九岁,《家语》却说小四十九岁。今本《家语》没有“九”字,大概二、三、四这几个字之间多有错误,因为古人“四”字也写作重画,容易与二、三混淆。《家语》出现较晚,有人怀疑它不是古本,多数地方依从《史记》,但最终也难以确定哪一个正确。所以我怀疑颜子比孔子小四十岁,这样就与“鲤也死”的话相合。孔子七十三岁去世,有人说七十四岁,也有人说七十二岁;这样看来,颜渊之死也离孔子梦见两楹不远。至于王肃认为“鲤也死”是虚设之词,其错误显然很容易看出。(问)我原来认为颜渊死在伯鱼之后、子路之前,所以子贡说:“从前夫子对于颜渊,好像死了儿子却没有穿丧服;死了子路也是这样。如今按照先生的说法,颜渊似乎又死在子路之后了。”颜渊去世时,孔子还吃了他的祥祭之肉,这似乎说明颜渊并不是在孔子去世的那一年死的。(答)子路死于孔子七十一岁那年;若按颜子比孔子小四十岁计算,确实比颜子晚一年。《公羊传》在获麟那一年把丧事连续记载下来,记“予祝”“予之”的悲恸,也是先颜渊而后仲由,这不过是偶然的错杂罢了。但总的说来,二人的死亡相隔不远。至于孔子在四月己丑日去世,即使说他七十二岁,又有什么理由认为他来不及见到颜渊的祥祭呢?何况怎么知道孔子不是七十三岁去世呢?
(问)寗武子为庄子嗣,庄子之卒在成公时,则武子未尝仕于文公之世,而朱子为「邦有道」属文公,阎伯诗、陆稼书引《左传》,谓其时列国父子并时在朝者甚多,如栾武子将中军,而黡如鲁乞师,针为车右,范文子佐中军,而匄为公族大夫,韩献子将下军,而无忌为公族大夫,季武子为司徒,而公鉏为左宰,则必武子当文公之世巳为大夫,乃毛西河又诋之,必欲以朱子为非,幸决之(答)朱子谓武子之仕当文公、成公之间,原非谓武子之为卿在文公时,《春秋》世卿之子,当其父在而有见者不止于百诗所引也。城濮之役,先轸将中军,而且居有功,陈文子当崔杼时,其子无宇巳使楚,孟献子当国,速已帅师御齐,魏献子灭羊舌氏,用其子戊,宋华氏南里之乱,正以父子兄弟同朝不睦,孟懿子晩年,泄将右师,凡如此者,不可以更仆数也。唯是武子之事文公,其于左氏无所见,则或谓「有道」亦袛就成公之世无事之时,优游朝宁,未尝不可,要之此等无关大义,西河志在攻朱子,必从而为之辞,以腾颊舌,此又可以不必诘也。
(问)史记世家谓孔子自大司空为大司寇摄行相事,考之周制,司寇乃司空之兼官,而司徒卽相也,故符子曰:「孔子为司徒,但鲁司空为孟孙,司徒为季孙,孔子何由而代之?」故或云孔子不过为小司寇耳,不过为夹谷之相耳,原未尝为卿,原未尝摄相事,史公据传闻而误纪之,有诸(答)史公纪事之失固多,独此一节未可遽非。言孔子但当以小司寇仕鲁者,始于崔灵恩,至以夹谷之相当是摄相,则系近人毛奇龄之言,然皆未详于春秋之事也。春秋诸侯之国并不止三卿,宋之六卿尚可曰二王之后也,晋之六卿尚可曰三军各有副也,至于郑之细亦备六卿,虽鲁亦然,是故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虽以后不见于传,然要之非三卿可定矣。且季氏世为上卿,而武子之嗣为上卿,在孟献子旣卒之后,武子之请作三军,叔孙穆子曰:「政将及子,以其时献子已老也。」然则季文子卒,献子实为上卿,献子卒而武子始代之也。武子旣卒,平子嗣卿,而叔孙昭子以三命为政,昭二年,平子恶其居已上,是昭子实为上卿,昭子卒而平子始代之也。然则三桓序次亦非一定而不移者。且鲁公族之与三桓共为卿者,前有臧氏、东门氏,凡五卿,自仲婴齐卒而东门氏失卿,武仲出奔而臧氏失卿,然而又有叔氏为卿,则四卿,唯是力能分公室者,则袛三桓是,其中之差别耳。盖卿不止于三,而军止于三,三桓掌而有之,故力分公室。如谓鲁以三卿止,而三桓之外无卿,则误矣。若春秋之相,亦复何尝之有?齐有天子之守,国、高而管仲以仲父当国,晋之枋国者乃中军,而阳处父以太傅易诸帅,宋则以左右二师长六官,楚则令尹之外有莫敖,是亦几几乎如后世三省二府之制,不以一人限之者,故卽以鲁言,歴相四君者,季文子,而僖公时则臧文仲。文公时则东门襄仲,宣公时则臧宣叔,成公时则孟献子,皆与文子同掌国政。然则他国之别立宫制者,固不必言,而鲁亦非专以司徒一人行相事也。至于夹谷之相,则正孔子为卿之证。春秋时所重者,莫如相。凡得相其君而行者,非卿不出。是以十二公之中,自僖而下,其相君者皆三家。文公三年如晋,则叔孙庄叔相;十三年如晋,则季文子相;成公四年如晋,亦季文子相;九年会于蒲,亦季文子相;十年朝王,则孟献子相;襄公四年朝晋,亦孟献子相;十年会伐郑,则季武子相;二十八年如楚,则叔孙穆子相;昭公七年如楚,则孟僖子相;哀十七年会于蒙,则孟武伯相;皆卿也。鲁之卿,非公室不得任。而是时以阳虎诸人之乱,孔子遂由庶姓当国。夹谷之会,三家方拱手以听,孔子俨然得充其选。当时齐方欲使鲁以甲车三百乘从其征行,若鲁以微者为相,其有不招责言者乎?是破格而用之者也。且使孔子不得当国,而乃隳三都、张公室,是乃小臣而妄豫大事,有乖于“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之训,又必非圣人之所岀也。盖必拘牵成说而不博考夫遗文,则大司空与相固当为三家之所据,而司寇又当为臧氏之世掌者。孔子将无一官可居,不亦昧与?
译(问)寗武子继承庄子为卿,庄子死在成公时期,那么武子就不曾在文公时期做官;朱子把“邦有道”解释为文公时期。阎伯诗、陆稼书引用《左传》,说当时各国父子同时在朝做官的很多,例如栾武子统率中军,而栾黡到鲁国请求出兵,栾针担任车右;范文子辅佐中军,而范匄担任公族大夫;韩献子统率下军,而韩无忌担任公族大夫;季武子任司徒,而公鉏任左宰。因此武子必定在文公时期已经做了大夫。毛西河又诋毁朱子,必定要说朱子错了,请先生裁决。(答)朱子说武子任官在文公、成公之间,原本不是说武子在文公时已经做卿。《春秋》所见世袭卿大夫的儿子,在父亲在世时已经出仕并有显著事迹的,不只是阎百诗所引用的那些。城濮之战中,先轸统率中军,并且因战功居显位;陈文子在崔杼当政时,他的儿子无宇已经出使楚国;孟献子执掌国政时,孟速已经率军抵御齐国;魏献子灭掉羊舌氏,任用其子羊舌戊;宋国华氏南里之乱,正是因为父子兄弟同时在朝而不和;孟懿子晚年,泄担任右师。像这样的例子,多得无法一一列举。只是武子在文公时期侍奉文公一事,在《左氏传》中没有可见的记载;因此也可以说,“有道”只指成公时代太平无事的时候,武子从容安闲地在朝廷任职,并非不可能。总之,这些事情与大义无关;毛西河一心攻击朱子,必定要顺着这个方向强作辩解,以逞口舌,这也不必再追问了。(问)《史记·世家》说孔子从大司空升任大司寇,代理国相之职。考察周代制度,司寇本来就是司空兼任的官,而司徒才是国相,所以符子说:“孔子担任司徒,但鲁国的司空是孟孙氏,司徒是季孙氏,孔子怎么能取代他们呢?”因此有人说孔子不过做过小司寇,不过是夹谷之会的相礼者,原本不曾任卿,也不曾代理国相之职;司马迁只是根据传闻而错误记载。是这样吗?(答)司马迁记事的错误固然很多,但这一节不能马上否定。说孔子只以小司寇身份在鲁国任官,始于崔灵恩;至于说夹谷之会的相礼者就是代理国相,这是近人毛奇龄的说法,但都没有详细考察春秋时代的事实。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卿并不只三人:宋国有六卿,还可以说是因为它是二王之后;晋国有六卿,还可以说是三军各有副职;至于郑国这样的小国也设置六卿,鲁国也是如此。因此羽父请求杀死桓公,想借此求得太宰之职,虽然后来在传中没有再见记载,但总之不能认定鲁国只有三卿。况且季氏世代担任上卿,武子继承上卿之位,是在孟献子死后;武子请求建立三军时,叔孙穆子说:“政权将要归于你。”因为当时献子已经年老了。这样看来,季文子去世后,献子实际上成为上卿;献子去世后,武子才取代他。武子去世后,平子继承卿位;叔孙昭子以三命之卿执政。鲁昭公二年,平子厌恶昭子地位在自己之上,因此昭子实际上是上卿;昭子去世后,平子才取代他。这样看来,三桓的位次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况且鲁国公族与三桓共同担任卿的,先有臧氏、东门氏,共有五卿;自仲婴齐去世后,东门氏失去卿位,武仲出奔后,臧氏失去卿位,但又有叔氏担任卿,于是成为四卿。只是有力量分割公室权力的,只有三桓,这就是其中的区别。卿并不止三人,而军队只设三军;三桓掌握三军,所以有力量分割公室。若说鲁国只有三卿,三桓之外没有其他卿,那就错了。至于春秋时代的国相,也从来不是只有一人。齐国有天子所设的守臣,国氏、高氏以及管仲以仲父身份执掌国政;晋国掌握国政的是中军将,阳处父以太傅身份取代各军统帅;宋国以左右二师长统领六官;楚国除令尹外还有莫敖。这些制度也几乎像后世的三省二府制,并不以一人独掌为限。所以只说鲁国,历事四位国君并执掌国政的是季文子,僖公时则是臧文仲。文公时期是东门襄仲,宣公时期是臧宣叔,成公时期是孟献子,他们都和季文子一样共同掌握国政。这样看来,其他国家另设相职的制度固然不必说,鲁国也并不是只由司徒一人代理国政。至于夹谷之会的相礼者,正是孔子担任卿的证据。春秋时代最受重视的职务,没有比国相更重要的。凡是能够辅佐国君出行并主持事务的人,不是卿就不会派出。因此鲁国十二位国君中,从僖公以下,辅佐国君出行的都是三桓:文公三年出使晋国,叔孙庄叔任相;十三年出使晋国,季文子任相;成公四年出使晋国,也是季文子任相;九年在蒲会盟,也是季文子任相;十年朝见周王,孟献子任相;襄公四年朝见晋国,还是孟献子任相;十年会盟并出兵攻郑,季武子任相;二十八年出使楚国,叔孙穆子任相;昭公七年出使楚国,孟僖子任相;哀公十七年在蒙会盟,孟武伯任相;这些人都是卿。鲁国的卿,非公室所属不能任用。而当时由于阳虎等人的动乱,孔子于是以庶姓身份执掌国政。夹谷会盟时,三桓正拱手听命,孔子俨然被列入这种任用范围。当时齐国正想让鲁国出三百乘战车随从它出征,如果鲁国只派一个地位卑微的人任相,难道不会招来责难吗?这是破格任用孔子。况且假使孔子不能执掌国政,却去毁坏三都、扩张公室的权力,那就是一个小臣妄自参与国家大事,违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训诫,也一定不是圣人会做的事。大概如果拘泥于成说而不广泛考察遗留下来的文献,就会认为大司空和国相本来应当由三桓所掌握,而司寇又应当由世代掌管的臧氏担任。这样孔子岂不是一个官职也没有可任吗?这不是太昏昧了吗?
(问)侯国三卿,司徒为上,司马次之,司空为下。朱子以解“季孟之间”,然则齐景公将以叔孙氏待孔子也,又何必曰“季孟之间”?先生谓《春秋》列卿次序,亦有不拘成格者,请明示之(答)是本孔注之说,但考《春秋》之世,三卿次苐亦无常,故如季文子为上卿,而孟献子受三命,则同为上卿。及文子卒,武子列于献子之下。叔孙昭子受三命,则亦以上卿先于季平子,是以命数论也。如王命同,则司徒为上,而司空班在第三,是以官论也。其当国执政,则又不尽然。如齐有命卿,国高管仲乃下卿而相,是以贤也。叔孙昭子虽三命,而终不能抑季氏,是以权也。故齐景所云“季孟之间”,非以三卿之序言,三桓之大宗在季氏,而友有再定闵僖之功,行父又歴相宣成,故最强。孟氏于三桓本庶长,而庆父、叔牙皆负罪,故孟、叔二氏其礼之逊于季者,不一而足。及敖之与兹,则兹无过,而敖以荒淫几斩其世,若非榖与难二贤子,孟氏几不可支。故是时孟氏逊于叔氏。及献子以大贤振起,遂与文子共当国,而侨如为乱,叔氏之势始替。自是以后,孟氏之权亚于季,而驾于叔,盖其始本以重德,及其后遂成世卿甲乙一定之序。故刘康公曰:“叔孙之位不若季、孟”,而侨如亦自曰:“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试观四分公室,舍中军,则季氏将左师,孟氏将右师,而叔孙氏自为军,是三桓之势,季一、孟二,不可墨守下卿之说而轻之也。是则“季孟之间”之说也。
(问)然则淳于髠谓孟子居三卿之中,蔡氏卽以司徒三卿解之,是耶?否耶?七国时似无此三卿也(答)岂特七国时无三卿,十二诸侯时亦多改易。如宋以二王后,有六卿而别置左师、右师等官。参之晋则六军置帅与佐,卽以为卿。楚则令尹、莫敖、司马,而太宰反属散寮。郑、卫亦不用周制。以齐言之,国、高之官无明文,及崔、庆则以右相、左相当国。何况孟子之世,七国官制尤草草。《国策》中唯魏曽有司徒之官一见,亦不足信。大抵三卿者,指上卿、亚卿、下卿而言,但未尝有司徒等名。乐毅初入燕,乃亚卿,是其证也。或曰,一卿是相,一卿是将,其一为客卿,而上下本无定员,亦通。若蔡氏之言,非也。
(问)孔子不答,问陈,明日遂行。在陈絶粮,而史记系之哀公六年。计自去卫之后,卽如陈,巳而如蔡,巳而如叶,已而自叶反蔡,复在陈,始有是厄,则与《论语》不合。信《史记》固不如信《论语》也。然以陈蔡追随之弟子考之,游夏之年皆尚未踰十五,则以为遂在去卫之年,亦难从矣。先生何以定之(答)是在前軰宿儒皆不能定也。推排诸子之年,似当在哀公六年。或者本别为一章,而其章首有脱文,失去「子」字,亦未可必。所当阙之。
(问)陈蔡以兵围子,朱子疑以陈蔡方服于楚,岂有昭王欲用之而陈蔡敢出此者?故定以为哀公二年去卫之时。仁山则以为蔡巳两属于吴,陈亦非竟臣楚者,或有之。或曰絶粮在先,以兵围之,又一事也。其言谁是(答)朱子是而仁山非也。当时楚正与陈睦,而蔡则巳全属吴,迁于州来,与陈远。是所谓如蔡者,非新迁之蔡,乃故蔡。孔子欲如楚,故入其地也。蔡巳非国,安得有大夫乎?且陈事楚,蔡事吴,则仇国矣,安得二国之大夫合谋乎?且哀公六年,吴志在灭陈,故楚大兴师以救之。卜战不吉,卜退不吉。楚昭至誓死以救之。陈之仗楚何如?感楚何如?而敢围其所用之人乎?卽如所云,陈蔡大夫围之,使子贡如楚,以兵迎始得免。是时楚昭在陈,何必使子贡如楚?而楚果迎孔子,信宿可至。孔子何以终不得一见楚昭?而其所迎之兵,中道而闻子西之沮,又竟弃孔子而去,则皆情理之必无者(古史谓孔子曽见楚昭,亦无据)且楚昭旋卒于陈,则孔子又尝入楚乎?故朱子之疑之是也。惟是朱子以为在哀公二年,则于游夏之年皆不合,故其事似当在六年。孔安国注以为陈人被兵絶粮,则于情为近。乃知陈蔡大夫兵围之说,葢史记之妄也。然安国被兵絶粮之说则是,而以为自宋适陈卽遭此厄,则先于哀公二年,是又误矣。盖哀元年吴亦伐陈,故安国因之而误也。总之当厄应在六年,史记之时之可信者也。絶粮则以陈之被兵,孔注之事之可信者也。叅伍求之,而其所不可信者置之可矣[若谓絶粮是一次,以兵围又一次,则尤属谬语,不足诘]
译(问)诸侯国有三卿,司徒居上,司马次之,司空居下。朱子据此解释“季孟之间”,那么齐景公将把叔孙氏同样看待孔子,又何必说“季孟之间”呢?先生说《春秋》列卿的次序也有不拘成格的情况,请明白说明。(答)这本来是孔子的注说。但考察《春秋》时代,三卿的次序也没有固定不变的规则。例如季文子是上卿,而孟献子受三命,二人同为上卿;等季文子去世,武子位列献子之下。叔孙昭子受三命后,也以高于季平子的上卿身份居先,这是按照命数来论。如果命数相同,那么司徒居上,司空列第三,这是按照官职来论。他们中执掌国政的情况,又不完全如此。例如齐国有受命的卿,国氏、高氏和管仲虽是下卿却能执政,这是因为贤能。叔孙昭子虽受三命,最终也不能压制季氏,这是因为权势。所以齐景公所说“季孟之间”,不是按照三卿的官位次序说的。三桓中,季氏是嫡长宗族,季友又有再次安定闵公、僖公的功劳,行父又历任宣公、成公的国相,所以最强。孟氏在三桓中本是庶长,而庆父、叔牙都负有罪过,因此孟氏、叔氏在礼遇上逊于季氏的地方很多。到了叔敖和叔氏共处时,叔氏没有过错,而叔敖荒淫无度,几乎使其世系断绝;如果不是叔孙谷和叔孙难这两位贤能的儿子,孟氏几乎无法支撑。因此当时孟氏逊于叔氏。后来献子凭借大德振兴孟氏,于是与文子共同执掌国政;而侨如作乱,叔氏的势力才开始衰落。从此以后,孟氏的权势仅次于季氏,却超过叔氏;这大概起初是因为重视德行,后来便形成了世袭卿大夫中甲乙分明的固定次序。因此刘康公说:“叔孙氏的地位不如季氏、孟氏。”侨如也自己说:“鲁国有季氏、孟氏,就像晋国有栾氏、范氏。”试看四分公室、撤去中军后,季氏统率左师,孟氏统率右师,而叔孙氏自成一军;这就是三桓的势力,季氏第一,孟氏第二,不能拘守叔氏是下卿的说法而轻视它。这就是“季孟之间”的说法。(问)那么淳于髡说孟子位居三卿之中,蔡氏便用司徒、司马、司空三卿来解释,这对吗?不对吗?战国七雄时期似乎没有这种三卿制度。(答)哪里只是战国时期没有三卿,春秋十二诸侯时期也有许多改易。宋国因为是二王之后,设有六卿,另外还有左师、右师等官。考察晋国,设有六军,每军置将和佐,将、佐都以卿任之。楚国有令尹、莫敖、司马,而太宰反而属于散职。郑国、卫国也不采用周制。以齐国来说,国氏、高氏的官职没有明确记载,到了崔氏、庆氏时期,则以右相、左相执掌国政。何况孟子时代,七国的官制尤其草率。《战国策》中只有魏国曾出现一次司徒之官,也不足以凭信。大体所谓三卿,是指上卿、亚卿、下卿而言,但不曾有司徒等具体名称。乐毅刚到燕国时任亚卿,就是证明。也有人说,一卿是国相,一卿是将军,另一卿是客卿;上卿、下卿本来没有固定名额,这种说法也讲得通。至于蔡氏的说法,是不对的。(问)孔子不回答,询问陈国的情况,第二天就离开了。在陈国断粮,《史记》把这件事系于哀公六年。按照孔子离开卫国以后即前往陈国,随后到蔡国,又到叶国,再从叶国返回蔡国,重新到了陈国,才遭遇这次困厄的行程推算,就与《论语》不相合。相信《史记》当然不如相信《论语》。然而考察跟随孔子在陈、蔡之间的弟子,子游、子夏的年龄都还没有超过十五岁;若认为这件事就发生在孔子离开卫国的那一年,也难以接受。先生根据什么来确定呢?(答)这件事连前代的老儒都不能确定。推排各位弟子的年龄,似乎应当在哀公六年。也可能原本另为一章,而该章开头有脱文,遗失了“子”字;这也不能确定。所以下面应当阙疑。(问)陈、蔡两国带兵包围孔子,朱子怀疑当时陈、蔡正臣服于楚,楚昭王想任用孔子,陈、蔡哪里敢做这种事?所以确定是在哀公二年孔子离开卫国的时候。仁山则认为蔡国已经两次归属于吴国,陈国也并非始终臣服于楚国,或许有这种可能。又有人说,断粮在前,带兵包围在后,是两件事。究竟谁的说法正确?(答)朱子正确,仁山错误。当时楚国正与陈国和睦,而蔡国已经完全归属吴国,迁都到州来,和陈国相距很远。所谓孔子到蔡国,并不是新迁的蔡国,而是旧蔡国。孔子想前往楚国,所以进入了蔡国旧地。蔡国已经不成其为国家,哪里还会有大夫呢?况且陈国事奉楚国,蔡国事奉吴国,二国就是仇敌,哪里会有两国大夫共同谋划?再说哀公六年,吴国的意图是灭掉陈国,所以楚国大举出兵救陈;占卜交战不吉,卜问退兵也不吉,楚昭王甚至发誓要拼死救陈。陈国倚仗楚国的程度如何?感激楚国的程度如何?怎么敢包围楚国要任用的人?即使如所说,是陈、蔡大夫包围孔子,子贡前往楚国,请楚国出兵迎接,孔子才得以免难;当时楚昭王正在陈国,为什么还要派子贡到楚国?而且楚国如果真的迎接孔子,住一夜两夜就可以到达。孔子为什么最终连楚昭王也没有见到?至于楚国派来迎接的军队,走到半路听说子西阻止此事,竟然抛下孔子离去,这些都完全不合情理。(古代史书说孔子曾见楚昭王,也没有根据。)况且楚昭王随后在陈国去世,那么孔子又是否曾进入楚国呢?所以朱子对此表示怀疑,是正确的。只是朱子认为事情发生在哀公二年,这又与子游、子夏的年龄都不相合,因此这件事似乎应当发生在哀公六年。孔安国注说陈国遭受兵祸而断粮,从情理上说较为接近事实。由此可知,陈、蔡大夫带兵包围孔子的说法,大概是《史记》的妄说。但孔安国关于遭受兵祸而断粮的说法是对的,他又认为孔子从宋国到陈国便遭遇这次困厄,把时间放在哀公二年以前,这又错了。大概哀公元年吴国也曾攻打陈国,所以孔安国由此而误。总之,这次困厄应当发生在哀公六年,这是《史记》所记时间可信的地方;断粮是因为陈国遭受兵祸,这是孔安国注所说事实可信的地方。应当综合考察,舍弃其中不可信的部分即可。[若说断粮是一次,带兵包围又是另一次,那就尤其是荒谬之说,不值得追问。]
(问)齐桓晋文正谲之案,巳经夫子论定矣。而先生谓桓文事亦宜有各为剖析者,乞示之。(答)圣人去春秋时近,所见闻必详,不仅如今日所据止区区三传也。若但以区区三传,则齐桓极有可贬,不当以圣人之言遂谓高于晋文,此亦论世者所不可不知也。王子頺之乱,卫人助逆,王室大扰,桓公巳图覇前后一十二年让郑厉公之讨贼纳王坐视而不之问又八年天子特赐桓公命请以伐卫桓公乃不得巳以兵伐之卫人敢于抗师而桓公不校竟受赂而还曾是一匡天下之方伯而出此以视晋文之甫经得国卽讨太叔岂不有光于齐十倍故尝谓齐桓攘楚之功自纯门救郑始亲鲁之功自落姑始而于是存三亡国首止定世子寗母之拒郑子华葵之会谢赐胙则守礼读载书则束牲浸浸乎贤方伯矣圣人之许之或自其中叶以后否则别有所据要之其初年未可恕也若晋文之才高于齐桓特以暮年返国心迫桑榆又适当楚势鸱张中原崩溃之日齐桓一死而其子巳迭遭楚侮非急有以攘之不可故多方设机械以创之以为谲诚所难辞而又不久而薨不若齐桓之长年其志未申若使多享遐算其从容纠合示大信于诸侯亦必有可观者至于请隧召王固是两大过然正见覇者本色要之晋文之功在讨贼齐桓之功在九合不以兵车皆其最大节目至于正谲之间则不过彼善于此
(问)固天纵之吾丈句读甚新,但果何出?幸详示其所自(答)此本汉应仲远《风俗通》。亡友史雪汀最赏其说,盖多能本不足言圣,亦有圣而不多能者。大宰不足以知圣,故有此言。子贡则本末并到,故曰「固天纵之」。兼该一切,将圣而又多能也,则「将」字、「又」字俱圆融。此突过前人者。
(问)竹垞据汉隶分门人弟子而为二,近日李穆堂侍郞本之,而吾丈不以为然,愿闻其说(答)东汉泰山都尉孔伷碑阴旣有弟子,复有门生,欧阳兖公以为受业于弟子者为门生也。考后汉书贾逵传,显宗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郞;郑元传,诸门生相与譔所答弟子问作《郑志》,则门生之于弟子确然不同。但据杨士勋《谷梁疏》曰:「门生,同门后生」,则是一堂之中,不过年数軰行畧有区别。所称弟子云者,如后世三舍之有斋长,而非如兖公所云也。至经传所云门人,则《礼记》郑注以为卽弟子,而竹垞误引兖公之语,欲以为门生之受业于弟子者。愚质之《檀弓》《家语》以及《史记》《汉书》,更无一合;卽以《论》《孟》言之,巳多傅会:「鼓瑟之不敬,疾病之为臣,安见其为子路弟子也?厚塟之请,安见其为颜子弟子也?一贯之问,安见其为曾子弟子也?治任之入揖,安见其为子贡弟子也[以上数条注疏中亦间有如此者,不足信]祗问交之门人,可言子夏弟子,但果尔则门人正弟子也,何也?是章非对孔子而言也。《家语》七十弟子中有悬亶祀典,疑为鄥单之讹而阙之,今乃据唐《广韵》注以为是门人也,置之私淑之列,不亦妄乎?盖惟兖公之说本难尽信,故刘孝标《世说注》:「服虔欲治《春秋》,闻崔烈方集门生讲传,乃匿姓名为烈门人,赁作食。」臧荣绪《晋史》:「王褒门人为县所役,褒谓令曰:『为门生来送别』。」是门人可与门生互称之证也。门人卽弟子,则门生亦非私淑,可以了然而《谷梁疏》之言信矣。竹垞一时之失,未可宗也。
译(问)齐桓公、晋文公究竟谁正、谁谲的问题,孔子已经评论确定了。但先生说桓公、文公的事也应当分别剖析,恳请指示。(答)圣人距离春秋时代很近,所见所闻必定详细,不只是像我们今天这样所依据的仅仅是三传。如果只根据三传,那么齐桓公有很多可贬之处,不能因为圣人的话就说他高于晋文公;这一点也是论述历史人物时不可不知道的。王子颓作乱,卫国人帮助叛逆,王室大乱;齐桓公已经谋求霸业前后十二年,却对郑厉公讨伐叛贼、迎纳周王之事袖手旁观,又过了八年,天子特意赐给齐桓公命令,请他出兵伐卫,齐桓公才不得已发兵。卫国人竟敢抗拒齐军,而齐桓公不予计较,反而接受贿赂退兵。这哪里像一位匡正天下的方伯?拿这件事与晋文公刚刚回国就讨伐太叔相比,岂不是后者比齐桓公光彩十倍吗?所以我曾说,齐桓公攘楚的功业从救郑的泓水之战开始,亲近鲁国的功业从落姑会盟开始;此后保存三个亡国,在首止安定世子,在宁母拒绝郑子华,在葵丘会盟,谢绝天子赐胙,都是守礼;读载书、束缚牲畜歃血,则渐渐成为贤能的方伯。圣人对他的赞许,或许从中期以后才开始,否则就是另有依据。总之,他早年的行为不能宽恕。至于晋文公的才能高于齐桓公,只是因为他晚年才回国,心中迫切,恰好又遇到楚国势力嚣张、中原崩溃的时代;齐桓公一死,他的儿子就接连遭受楚国欺侮,若不赶快设法排斥楚国便不行,所以晋文公多方设置机关来挫败楚国,说他谲诈确实难以推脱;但他不久就去世了,不像齐桓公长寿而志愿未能实现。假使晋文公能够多享几年寿命,从容整合诸侯、向诸侯显示最大的诚信,也一定会有值得称道之处。至于请求凿隧道、召周襄王,当然是两大过错,但正好表现出霸主的本色。总之,晋文公的功劳在于讨伐叛贼,齐桓公的功劳在于多次会合诸侯而不动用兵车;这是他们最大的纲目。至于正与谲之间,不过是这个比那个好一些罢了。(问)“固天纵之吾丈”这样的句读非常新颖,但究竟出自哪里?请详细说明其来源。(答)这本来出自汉代应仲远的《风俗通》。我的亡友史雪汀最赞赏这种说法。大概有很多才能本来不足以称为圣人,也有圣人却不具备很多才能。大宰不能据此知道孔子是圣人,所以才有这句话。子贡则认为孔子的本末都达到极致,所以说“固天纵之”。“将圣而又多能”,兼备一切,便使“将”字、“又”字都圆融通顺。这一点超过了前人。(问)竹垞根据汉代隶书,把“门人”和“弟子”分成两类;近来李穆堂侍郎沿袭他的说法,而先生不以为然,希望听听您的意见。(答)东汉泰山都尉孔伷碑阴既有“弟子”,又有“门生”;欧阳兖公认为,向弟子受业的人就是门生。考察《后汉书·贾逵传》,显宗任命贾逵所选的弟子和门生为千乘王国郎;《郑玄传》说,众门生共同编写郑玄回答弟子问题的文字,作成《郑志》;由此看来,门生与弟子的确不同。但根据杨士勋《谷梁疏》说:“门生,就是同门的后辈。”这样看来,同在一个学堂之中,只是年龄相差几辈、行次略有区别。所谓弟子,就像后世三舍中有斋长,并不是欧阳兖公所说的那样。至于经传所说的“门人”,《礼记》郑注认为就是弟子;竹垞却错误引用欧阳兖公的话,想把门人解释为向弟子受业的人。我拿《檀弓》《孔子家语》以及《史记》《汉书》来考察,没有一处相合;即使以《论语》《孟子》来说,也已经有很多牵强附会之处:“鼓瑟时不恭敬,生病时作为臣下,怎么能看出他是子路的弟子?请求厚葬,怎么能看出他是颜子的弟子?询问一以贯之,怎么能看出他是曾子的弟子?治理行装后入门作揖,怎么能看出他是子贡的弟子?[以上几条在注疏中也偶有这样的说法,不值得相信。]只有询问交友之道的门人,可以说是子夏的弟子;但如果确实如此,那么门人正是弟子,又为什么这样说呢?这一章并不是针对孔子而言的。《家语》七十弟子中有“悬亶祀典”,怀疑是“鄥单”的讹误,所以删去不录;如今竟根据唐代《广韵》的注释,把它解释为门人,列入私淑弟子之中,难道不是妄说吗?大概正因为欧阳兖公的说法本来就难以完全相信,所以刘孝标《世说注》说:“服虔想研究《春秋》,听说崔烈正在召集门生讲解经传,于是隐去姓名,冒充崔烈的门人,租赁来充当食客。”臧荣绪《晋史》说:“王褒的门人被县里差役征发,王褒对县令说:‘我是作为门生来送别的。’”这就是“门人”可以和“门生”互相称呼的证据。门人就是弟子,那么门生也不是私淑弟子,这样就清楚了,《谷梁疏》的说法是可信的。竹垞只是一时的错误,不能奉为定论。
(问)坫制在贾公彦《仪礼疏》中不甚了了,邢叔明《尔雅疏》差为得之,而终未能剖晰详审,愿质之函丈(答)坫本有三,《尔雅》“垝”谓之坫,古文作“襜”,是乃以堂隅言;郭景纯所谓{土端}也。至许叔重以为屏墙,则又是一坫;其累土以庋物者,又是一坫。而累土庋物之坫,又有三:有两楹之间之坫,卽《明堂位》所云“反坫”,岀尊及《论语》之“反坫”也。盖两君之好用之庋爵者,乡飮酒礼尊在房戸间,燕礼尊在东楹之西,至两君为好,则必于两楹之间而特置坫以反之。有堂下之坫,乃《明堂所云“崇坫”也。盖用之庋圭者,何以知庋圭之坫在堂下?觐礼侯氏入门奠圭,则在堂下矣。惟在堂下,故稍崇之。有房中之坫,卽《内则》阁食之制也。士于坫,康成谓士卑不得作阁,但于房中为坫以庋食也。然则同一累土之坫,而庋爵、庋圭、尊者用之,庋食则卑者用之。方密之曰:“凡累土庋物者,皆得曰坫。”是也。堂隅之坫亦有二:《士虞礼》苴茅之制,僎于西坫;《士冠礼》执冠者待于西坫南,盖近于奥者,故谓之西坫。旣夕记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是近于窔者,则东坫也。至屏墙之坫,亦曰“反坫”,而其义又不同。《郊特牲》所云“台门旅树反坫”是也,是乃以外向为反。黄东发曰:“如今世院司台门内立墙之例,是正所谓屏墙也。”盖“反坫”与“岀尊”相连,是反爵;“反坫”与“台门旅树”相连,是屏墙之反向于外者。《郊特牲》所云,乃大夫宫室之僣;《论语》所云,乃燕会之僣。而东发疑《论语》之“反坫”与上塞门相连,恐皆是宫室之事,不当以坫之反为爵之反。则又不然,盖“反坫出尊”正与两君之好相合,礼各有当,不必以《郊特牲》之“反坫”强并于《论语》之“反坫”也。贾氏不知坫有三者之分,又不知累土之坫亦有三者,而漫以为累土之坫为专在庙中,则旣谬矣。又误以丰为坫,不知丰用木,坫用土,丰形如豆故字从豆坫,以土故字从土,不可合而为一也。至《周书》旣立五宫,咸有四阿反坫,注以四阿为外向之室,则反坫者亦屏墙也。再考《广韵》,则葬埋之礼不备,而攒涂权厝亦谓之坫,是又在诸经之外者,盖亦取于累土之意。
(问)令尹子文、陈文子事,皆不见《左传》,故先生以为传闻之词。但子文之仕与已,毕竟当有可考。又谓子文自可以言忠,而文子并不可以言淸,此其中必有至理,非仅考据而巳,愿闻其说(答)三仕三巳,当时又多以为孙叔敖事,一见于《史记·孙叔敖传》,再见于《邹阳传》,而子文事亦见《国语》,故知其为传闻之难信者。然孙叔实一为令尹而已,而子文亦未尝三为令尹。子文于庄公三十年为令尹,至僖公二十三年让于子玉,凡在位二十八年。子玉死,蔿吕臣继之,子上又继之,大孙伯又继之,成嘉又继之。是后楚之令尹不见于《左传》。文公十二年,子越之乱,追纪曰:“令尹子文卒,鬬般为令尹。”则意者成嘉之后,子文尝再起为令尹,而仁山先生以为子上之后者误也。子上死,卽有商臣之变,使子文是时在位,岂尚可以言忠?然则子文为令尹者再,其初以让人,其后卒于位,原无所谓罢黜也。乃必欲求合于三仕之说,因谓子玉、蔿吕臣、子上之间,子文或曾以太宰执政而代其缺。不知楚之执政,令尹而下唯司马,又有莫敖,其下则左尹、右尹、左右司马,而太宰尚亚之,非执政。子文并未罢黜,不至降为太宰。仁山何所据而定之?且春秋之世,国老致政,仍得与闻大事,如知罃之禀韩厥,子产之奉子皮,叶公之退居于叶,亦然。然则子文不为令尹,其班资更在令尹之上,故围宋之役,子文先治兵,而后子玉再治兵,其证也。仁山在宋儒中考古最精,而于此事则失之。要之,子文治楚,其功最大,楚之功臣莫能先之,惟误用子玉是一失着。及再起时,《左传》虽不载其事,然时值晋覇之衰,楚势甚盛,盖亦多出其力,特不知大义,故不可以为仁,而于楚则目是宗臣也。至若陈文子之本末,则大不可问。崔杼弑君,文子实早知之,见于《左传》。是时崔庆虽强,然文子亦甚为庄公所用,父子皆被任使,而文子阴阳其间,与闻弑逆之谋,絶无一言,坐待祸作。无论其岀奔之事不知果否,卽有之,而不久遽返,仍比肩崔庆之间,觊其亡而窃政,可谓淸者乎?其后此父子相商,得庆氏之木百车,而戒以愼守,何淸之有?是又絶不可与蘧伯玉之出近关者同语也。盖陈之大也,成于桓子,而肇基者文子,熟看左氏踪迹,自见诛其心,直不可谓之淸。而圣人苐就子张所问而论之,不及其它忠厚论人之法也。若论世者,又不可以为其所欺也。
译(问)坫的制度在贾公彦《仪礼疏》中说得不太清楚,邢叔明《尔雅疏》稍微解释得好一些,但最终也没有详细分辨清楚,希望在先生面前请教。(答)坫本来有三种。《尔雅》说“垝”叫作坫,古文写作“襜”,这是指堂角;郭景纯所说的“土端”就是它。许叔重认为坫是屏墙,这是另一种坫;用土堆积起来放置物品的,又是另一种坫。用土堆积放置物品的坫,又有三种:一种在两根楹柱之间,就是《明堂位》所说的“反坫”,是放置酒尊以及《论语》所说“反坫”的地方。两国国君结交时,用它来放置酒爵;乡饮酒礼中酒尊在房门之间,燕礼中酒尊在东楹的西边;两国国君结交时,便一定在两楹之间特意设置坫,以便放回酒爵。第二种是堂下的坫,就是《明堂位》所说的“崇坫”,用来放置玉圭。怎么知道放置玉圭的坫在堂下?觐礼中侯氏入门后放下玉圭,就是在堂下。因为在堂下,所以稍微筑高。第三种是房中的坫,就是《内则》所说阁置食物的制度。士使用坫,康成认为士的地位低,不能制作阁,只能在房中设置坫来放置食物。这样看来,同样是用土堆成的坫,放置酒爵、放置玉圭和尊贵者使用它,放置食物则是地位低的人使用它。方密之说:“凡是用土堆积来放置物品的,都可以叫坫。”这是对的。堂角的坫也有两种:《士虞礼》中用苴茅的制度,把它设置在西坫;《士冠礼》中执冠者在西坫南面等待,大概那里靠近堂奥,所以叫西坫。《既夕记》说在东堂下南面设置棜,排列整齐地对着坫;那里靠近窔,所以是东坫。至于屏墙之坫,也叫“反坫”,但意义又不同。《郊特牲》所说“台门旅树反坫”就是这种,是因为朝外而称为反。黄东发说:“就像现在院司台门内立墙的情形,这正是所谓屏墙。”大概“反坫”与“出尊”相连,是指放回酒爵;“反坫”与“台门旅树”相连,是指屏墙朝向外面。《郊特牲》所说的,是大夫宫室逾越制度;《论语》所说的,是宴饮会见时逾越制度。东发怀疑《论语》的“反坫”与上文的塞门相连,恐怕都是宫室之事,不应把坫的反向解释为酒爵的返回。这又不对,因为“反坫出尊”正与两国国君结交相合,各自符合礼制,不必把《郊特牲》的“反坫”强行与《论语》的“反坫”合并解释。贾氏不知道坫有三种区别,也不知道用土堆成的坫又有三种,随意认为用土堆成的坫专门存在于宗庙之中,这已经错了。他又把丰误认为坫,不知道丰用木制作,坫用土制作;丰的形状像豆,所以字从“豆”,坫用土制作,所以字从“土”,不能把二者合为一物。至于《周书》说已经建立五宫,都有四阿和反坫,注释把四阿解释为朝向外面的房室,那么反坫也是屏墙。再考察《广韵》,葬埋的礼制不完备,临时聚集、涂土、权且安葬也叫作坫;这又是诸经之外的一种称法,大概也是取用土堆积之意。(问)令尹子文、陈文子的事,都不见于《左传》,所以先生认为是传闻之词。但子文任官的情况毕竟应当有可以考察的地方。您又说子文可以说是忠,而陈文子却不可以说是清,这其中必定有深刻的道理,不只是考据而已,希望听听您的看法。(答)“三次做官,三次辞职”,当时又多认为是孙叔敖的事:一次见于《史记·孙叔敖传》,一次见于《邹阳传》;子文的事又见于《国语》,所以知道这些是传闻,难以完全相信。但孙叔敖实际上只做过一次令尹,子文也不曾三次做令尹。子文在庄公三十年担任令尹,到僖公二十三年把职位让给子玉,共在位二十八年。子玉死后,蔿吕臣继任,子上又继任,大孙伯又继任,成嘉又继任。这以后楚国令尹的情况,《左传》没有记载。文公十二年子越之乱时,追记说:“令尹子文去世,鬬般担任令尹。”那么推测成嘉以后,子文曾第二次起用为令尹,而仁山先生认为是在子上之后,这是错误的。子上死后,立即发生商臣之变;如果子文当时在任,难道还能说他忠吗?这样看来,子文两次担任令尹,第一次是把职位让给别人,第二次则死在任上,原本没有所谓罢黜。有人为了强行与“三仕”的说法相合,于是说在子玉、蔿吕臣、子上任职之间,子文或许曾以太宰身份执政,代替他们留下的空缺。却不知道楚国执政者中,令尹以下只有司马,另有莫敖;再下面是左尹、右尹、左司马、右司马,而太宰还在这些职位之下,并非执政。子文没有被罢黜,不可能降为太宰。仁山根据什么作出这样的判断呢?况且春秋时代,国老退休后仍能参与听闻大事,例如知罃向韩厥请示,子产奉事子皮,叶公退居叶地,都是如此。这样看来,子文不担任令尹时,职位资历反而在令尹之上;所以宋国之战中,先由子文整治军队,之后子玉才再次整治军队,这就是证据。仁山在宋儒中考察古事最精审,但在这件事上却错了。总之,子文治理楚国,功劳最大,楚国功臣没有谁能超过他;只是错误地任用了子玉,这是一次失策。到他第二次起用时,《左传》虽然没有记载,但当时正值晋国霸业衰落、楚国势力强盛,大概楚国的强盛也有很多出自他的力量;只是他不明白大义,所以不能称为仁人,但对于楚国来说,他确实是宗臣。至于陈文子的始末,实在不值得称道。崔杼弑杀国君,陈文子其实早就知道,这见于《左传》。当时崔氏、庆氏虽然强大,但陈文子也深受庄公任用,父子二人都被任使;陈文子却在其中周旋,参与听闻弑逆的谋划,始终不说一句话,只坐等祸事发生。姑且不论他出奔之事究竟是否真实,即使确有其事,他不久便返回,仍然与崔氏、庆氏并肩,等待他们败亡而窃取政权,这可以称为清廉吗?后来这父子二人又商量,得到庆氏的一百车木材,还告诫他们谨慎守护,这哪里有什么清廉?这也完全不能与蘧伯玉出城而只到近郊相比。陈国后来强盛,是成就于桓子,而开创基础的是文子;仔细观察《左传》记载的踪迹,就可以看出应当责罚他的内心,实在不能称他为清白。圣人只是针对子张的提问来评论他,没有涉及其他方面,这是忠厚地评论人物的方法。若要评论历史人物,又不能被这种说法欺骗。
(问)中牟之地,见于《左传》,见于《论语》,见于《史记》《汉志》《水经》,而卒无定在,乞示之(答)中牟有二,其一为晋之中牟,三卿未分晋时巳属赵,其一为郑之中牟,三卿旣分晋后,郑附于韩,当属韩。臣瓒以为属魏者,非也。《左传》所云中牟,晋之中牟也,卽《史记》赵氏所都也。《汉志》所云中牟,则郑之中牟也,而班氏误以赵都当之,故臣瓒诘其非,以为赵都当在漯水之上,杜预亦以荥阳之中牟回远,非赵都,其说本了然。道元强护班志,谓魏徙大梁,赵之南界至于浮水,无妨兼有郑之中牟。不知终七国之世,赵地不至荥阳,而献子定都时,魏人未徙大梁,则其说之妄,不待深究。且郑之
中牟并不与浮水接,其谬甚矣。惟是臣瓒以为赵之中牟当在漯水之上,则孔颕达亦阙之,以为不知何所案据。小司马但言当在河北,而终不能明指其地。张守节则以汤阴之牟山当之。按《左传》赵鞅伐卫,遂围中牟,是正佛肸据邑以叛之时,则晋之中牟与卫接,其地当在夷仪、五鹿左右。顾祖禹曰:「汤阴县西五十里有中牟城,所谓河北之中牟也。」按汤阴县有中牟山,三卿所居皆重地,韩氏之平阳,魏氏之安邑,是也。赵氏之所重在晋阳,而都在中牟,则其险亦可知。不知何以自是而后中牟之名絶不见于史传。郑之中牟至汉始得名,其前乎此絶不闻有中牟之名。班志不审而误缀之,郦注亦强主之。仆校《水经》渠水篇,始畧为疏证而得之/赵氏分国,其险固自在晋阳,而富盛则数邯郸,至于控扼河北,则中牟亦一都会,盖有漳水之固与邺相连。河北之险莫如邺,次之卽中牟,是要地也。须知古人定都之所,必非草草也/管子》五鹿、中牟、邺,皆桓公所筑,以卫诸夏。尝考此三邑者,皆狄人所以窥中夏之路。是时狄患方殷,故桓公筑此三邑以为扞城。晋、卫二国皆以此御狄也/三卿分晋,魏得邺,全有漳水之险,故其后赵以中牟予魏,易其浮水之地,取其地界相连也。《国策》楼缓以中牟反入梁。《史记》赵悼襄王元年,魏欲通平邑、中牟之道不成,则又尝归赵。及末年,魏人以邺予赵,中牟之复归于赵,不待言矣。
(问)谢文节公迭山谓武王之立禄父,仍使之为殷王,尽有商畿内之地,与周并立,而命三叔以监之,其位号如故也。斯兴灭继絶之心,故伯夷虽采薇西山,见周之能悔过迁善,虽死无怨。而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武庚旣死,始降王而为公,以封微子。故书序曰:“成王旣黜殷命。”迭山自言此说得之。韩涧泉之《论语解》,其说甚新,未知如何(答)是说也,穆堂阁学最赏之,以为足征千古之谬。然愚未敢以为然。涧泉之书,今不传。若迭山之取之,则固有为言之,不必深校其事之果然与否也。民无二王,使武王果不欲絶殷命,何不立微子而巳,仍以西伯事之乎?向亦尝以是言正之,阁学以为此等皆新说,不可解经也。
(问)郑东谷谓孔子敎孟孙以无违,谓无违僖子之命而学礼也,斯近世毛西河之说所自出,疑亦可从(答)朱子之说自属是,时凡为大夫者之明戒,其义该备,东谷之说亦可从,但校狭耳。
(问)郑东谷曰:「塞门、反坫,必桓公以管仲有大功而赐以邦君之礼,举国之人皆以为仲所当得,而仲亦晏然受之,所以特名其噐之小,不然仲方以礼信正桓公,岂自为是乎(答)东谷之言甚工,然亦未必。伯者君臣,大抵守礼于外,犯礼于内。桓公受胙,不以王止其拜,而必下拜,礼也。庭燎之事,则居然行之矣。管仲辞王上卿之燕礼也。塞门等事,则居然行之矣。果守礼,则虽君强赐之,亦不受也。
(问)水火,吾见蹈而死,未见蹈仁而死。东谷以为畏仁甚于畏水火,如何(答)集注之说,自民非水火不生活来;东谷之说,自避水火来。东谷似直捷,然集注不欲薄待斯民,则胜矣。盖古注马融之说,集注所本;王弼之说,东谷所本。
(问)微子去之东谷,以为去而之其国也,是否(答)微子先抱祭噐归周之说,自妄。东谷说是也。其后武王克殷,微子来见,复其位,亦卽复其所封微国之位。及武庚诛,始移而封之宋。徐闇公不知复位之卽为复其微国,故疑以为微子若与武庚同在故都,安得武庚反时絶无异同之迹,而因以为未尝有来归复位之事,则又非也。微在东平之寿张,春秋时属鲁,所谓郿也。水经载有微子之冡。微子兄弟终身不称宋公,而微子反塟于其先王所封之地,其忠盛矣。
译(问)中牟这个地方,见于《左传》,见于《论语》,见于《史记》《汉志》《水经》,但最终都没有确定所在,请先生指示。(答)中牟有两个:一个是晋国的中牟,三卿尚未分晋时就已经属于赵国;另一个是郑国的中牟,三卿分晋以后,郑国依附韩国,应当属于韩国。臣瓒认为它属于魏国,是错误的。《左传》所说的中牟,是晋国的中牟,就是《史记》所说赵氏建都的地方。《汉志》所说的中牟,则是郑国的中牟;班氏却错误地把赵国都城当成它,所以臣瓒责问其错误,认为赵国都城应当在漯水之上;杜预也认为荥阳的中牟距离太远,不是赵国都城。他们的说法本来已经很清楚。郦道元却强行维护《汉志》,说魏国迁都大梁后,赵国南界到达浮水,并不妨碍赵国兼有郑国的中牟。不知道整个战国时期,赵国的土地都没有到达荥阳;而赵献子确定都城时,魏国尚未迁都大梁,因此他的说法的荒谬,不必深究。而且郑国的 中牟并不与浮水相接,这个错误尤其明显。只是臣瓒认为赵国的中牟应当在漯水之上,孔颖达也对此存疑,认为不知道依据在哪里。小司马只说应当在黄河以北,却最终不能明确指出地点。张守节则把汤阴的牟山当作中牟。按《左传》记载,赵鞅攻打卫国,随后包围中牟,这正是佛肸占据城邑反叛的时候;那么晋国的中牟应当与卫国相接,地点大概在夷仪、五鹿一带。顾祖禹说:“汤阴县西五十里有中牟城,这就是所谓黄河以北的中牟。”考察汤阴县有中牟山,三卿所居之地都很重要,韩氏的平阳、魏氏的安邑就是这样。赵氏的重要据点在晋阳,而都城在中牟,那么它的险要也就可知了。不知道为什么从此以后,中牟这个名称便完全不见于史传。郑国的中牟直到汉代才得名,在此以前根本听不到有中牟这个名称。班固没有审察清楚而错误地把它附会进去,郦道元也强行维护这种说法。我校勘《水经》渠水篇,才略作疏证而考察出这一点。赵氏分国时,它的险要固然在晋阳,而论富庶则数邯郸;至于控制、扼守黄河以北,中牟也是一座都会,大概凭借漳水的险固与邺相连接。河北一带的险要,没有比邺更甚的;其次就是中牟,这都是战略要地。要知道古人选择建都的地方,一定不是草率决定的。《管子》说,五鹿、中牟、邺,都是齐桓公所筑,用来保卫诸夏。考察这三个城邑,都是狄人窥伺中原的道路。当时狄患正盛,所以齐桓公修筑这三座城作为防御屏障。晋、卫两国也都凭借它们抵御狄人。三卿分晋后,魏国得到邺,完全据有漳水的险要,所以后来赵国把中牟给了魏国,交换魏国在浮水一带的土地,是因为要使双方的疆界相连。《战国策》说楼缓把中牟反还给梁国。《史记》记载,赵悼襄王元年,魏国想打通平邑、中牟的道路,没有成功,于是又曾把中牟归还赵国。到了赵悼襄王末年,魏人把邺给了赵国,中牟重新归赵,也就不必再说了。(问)谢文节公谢枋得说,周武王封武庚禄父,仍让他做殷王,占有商朝京畿以内的全部土地,与周并立,同时命三叔监督他,他的地位和名号都没有改变。这是因为武王有兴灭继绝的心意,所以伯夷虽然在西山采薇,看到周能够悔过改善,即使死了也没有怨恨。孔子说:“求仁而得仁,又有什么怨恨呢?”武庚死后,才降王为公,把土地封给微子。所以《尚书序》说:“成王既已废黜殷的命运。”谢枋得自己说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韩涧泉的《论语解》,说法很新,不知究竟怎样。(答)这种说法,穆堂阁学最为赞赏,认为足以证明千古以来的错误。但我不敢认为它正确。韩涧泉的书如今已经失传。至于谢枋得是否采自此说,既然他确实有所依据,就不必过分考究事情究竟是否如此。百姓不能有两个君王;假如武王果真不想断绝殷的命脉,为什么不只立微子,而仍奉西伯为君呢?我过去也曾用这个道理加以纠正,阁学认为这些都是新说,不能用来解释经书。(问)郑东谷说,孔子教孟孙“无违”,是说不要违背僖子的命令,并且学习礼。这大概就是近代毛西河说法的来源,恐怕也可以听从。(答)朱子的说法自然是正确的,是当时对所有大夫的明确警戒,意义完整周备。郑东谷的说法也可以成立,只是范围较狭。(问)郑东谷说:“塞门、反坫这些事情,一定是因为齐桓公认为管仲有大功,赐给他诸侯国君才有的礼仪。全国人都认为这些礼仪是管仲应当得到的,管仲也安然接受,所以孔子特意说他的器物小些;不然管仲正要以礼和诚信匡正齐桓公,怎么会自己做这样的事呢?”(答)郑东谷说得很巧妙,但也未必如此。霸主的君臣,大体上是在表面守礼,实际上却在内里违礼。齐桓公接受祭肉时,并没有因自己不是天子而停止拜礼,反而下拜,这是合乎礼的。庭燎之礼,他却明明实行了。管仲辞却天子上卿所用的燕礼,说明他知道那是非礼;塞门等事情,他却明明实行了。假如他真守礼,即使君主强行赐给他,他也不应接受。(问)“水火,我见过有人跳入其中而死,却没有见过有人履行仁道而死。”郑东谷认为,这是说人畏惧仁道胜过畏惧水火,怎么样?(答)《集注》的说法,是从“百姓没有水火就不能生活”这一层意思来的;郑东谷的说法,是从躲避水火这一层意思来的。郑东谷说得似乎直接明白,但《集注》不愿轻视百姓,还是更好。大概古注中马融的说法,是《集注》所依据的;王弼的说法,则是郑东谷所依据的。(问)微子离开,郑东谷认为是离开而前往自己的封国,是这样吗?(答)微子先抱着祭器归附周朝的说法,本来就是妄说。郑东谷的说法是对的。后来武王攻克殷,微子来朝见,恢复了原来的地位,也就是恢复他原先所封微国的地位。等到武庚被诛杀,才把微子改封到宋国。徐闇公不知道“复位”就是恢复微国之位,所以怀疑微子如果和武庚同在故都,武庚叛乱时为什么完全看不出两人有任何不同的迹象,并因此认为微子从未归来复位;这又是不对的。微国在东平的寿张,春秋时属于鲁国,就是所谓的郿。《水经》记载那里有微子的坟墓。微子的兄弟终身都不称宋公,而微子死后又葬在先王所封的土地上,他的忠贞真是深厚啊。
(问)冉子为子华之母请粟,或以为伯牛,盖以尸子数孔门六侍曰节小物,伯牛侍,此其证也,然否(答)是屈翁山之言也,所引尸子虽佳,然檀弓伯高之丧,孔氏使者未至,冉求束帛乘马而将之,亦足以为是事之证,则无以定其为伯牛也,《论语》称子者,自曾闵有三子外,惟冉求则以称子之例校之,终未必是伯牛也。
(问)王厚斋云:「史记仲尼弟子颜高字子骄。定八年传公侵齐,门于阳州,士皆坐列曰:『颜高之弓六钧,皆取而传观之。』阳州人出,颜高夺人弱弓,籍邱子钮撃之,与一人俱毙,岂卽斯人与?《家语》作颜刻,孔子世家过匡,颜刻为仆。古者文武同方,冉有用矛,樊迟为右,有若与微虎之宵攻,则颜高以挽强名,无足怪也。先生昨数七十二弟子卒于夫子之前者,何以不及颜高?是必有说(答)厚斋先生考古最核,独是条稍不审。按孔门之颜高,少孔子五十岁,见于《家语》,然则生于定公之八年,阳州之役,盖别是一颜高也。独是《史记》《家语》之年,亦多不可信者。亚圣与伯鱼之死,其年至今莫能定,况其余乎?若以少孔子五十岁计之,过匡之岁,定公之十四年也,颜高亦止七岁耳。凡此皆无从审正矣。惟是不问其生之年,但以其死定八年,毙阳州,而何以十四年尚能御孔子以过匡?是则厚斋之疎也巳。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七。余姚史梦蛟重校。
大学中庸孟子问目答卢镐
(附《尔雅》问)其次致曲,谓善端发见之偏者,先儒谓至诚所发,亦只是曲,但无待于致耳,其说然否(答)此朱子之说也,而寔未合。至诚未尝无所致,但所致者非曲。盖至诚得天最厚,未发则浑然天命之中,中岂可以谓之曲?已发则油然率性之和,和岂可以谓之曲?故至诚虽未尝废人事而致中也,非致曲也,致和也,非致曲也。其次未能合乎中和之全量,则必用功于所发以溯其所存。故其中之所存旣有偏,而其和之所发亦有偏,则谓之曲。若至诚之所发可以谓之端,不可以谓之曲。朱子遂以「曲」字当「端」字,是未定之说也。观其章句曰:「善端发见之偏」,则亦不竟以「端」目之矣。故愚谓「致曲者卽其次之所以致和也」。盖致中之功难以遽施,则必先致和。然必先致曲而后能致和,致和而渐进于致中,斯其次复性之功,所谓「自明而诚」者也。
(问)七十二家格物之说,令末学穷老絶气,不能尽举其异同。至于以物卽物,有本末之物,此说最明了。盖物有本末,先其本则不逐其末,后其末则亦不遗其末,可谓尽善之说。而陆淸献公非之,何也(答)以其为王心斋之说也。心斋非朱学,故言朱学者诋之。心斋是说,乃其自得之言。盖心斋不甚考古也,而不知元儒黎立武早言之。黎之学私淑于谢艮斋,谢与朱子同时,而其学出于郭兼山,则是亦程门之绪言也。朱子或问虽未尝直指为物有本末之物,然其曰:「以其至切而近者言之,则心之为物,实主于身,次而及于身之所具,则有口鼻耳目四肢之用,又次而及于身之所接,则有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常,外而至于人,远而至于物,极其大则天地古今之变,尽于小则一尘一息,是卽所谓身以内之物,曰心、曰意、曰知;身以外之物,曰家、曰国、曰天下也。」盖语物而返身至于心意知,卽身而推至于家国天下,更何一物之遗者?而况先格其本,后格其末,则自无驰心荒远与夫一切玩物丧志之病。程子所谓「不必尽穷天下之物者」,其义巳交相发,而但以一物不知为耻者,适成其为陶宏景之说也。故心斋论学未必皆醇,而其言格物则最不可易。蕺山先生亦主之,淸献之不以为然,特门戸之见耳。总之格物之学,《论语》皆详之。卽以读诗言之,《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格物之学在身心者,诵《诗》三百,授之以政;格物之学及于家国天下者,事父事君;格物之大者,多识于鸟兽草木;格物之小者,夫程子谓一草一木亦所当格,后儒议之,而阳明以格竹子七日致病矣。然不知多识亦圣人之敎也。盖圣人又尝曰:「多闻阙疑,多见阙殆矣。」又曰:「不知为不知矣。」程子亦尝有曰:「不必尽穷天下之物矣。」叅而观之,则草木鸟兽之留心,正非屑屑于无物之不知,而如阳明所云也。是则格物之说,可互观而不碍也。
译(问)冉子替子华的母亲请求粮食,有人认为这个子华就是伯牛,大概是因为《尸子》数说孔门六位侍者时说“节制小事”,其中有伯牛侍奉孔子,这可作为证据,是这样吗?(答)这是屈翁山的说法。他所引用的《尸子》虽然很好,但《檀弓》记载伯高去世时,孔氏的使者还没有到,冉求就送上束帛和四匹马前往吊祭,这也足以作为此事的证据,因此无法断定子华就是伯牛。《论语》中称“子”的人,除了曾子、闵子骞等三人以外,只有冉求;按照称“子”的惯例来看,终究未必就是伯牛。(问)王厚斋说:“《史记》记载,孔子的弟子颜高,字子骄。《左传》定公八年记载,鲁国国君攻打齐国,进军到阳州,士人都坐成行,说:‘颜高的弓有六钧重,大家都拿来传看。’阳州人出城后,颜高夺取一张较弱的弓,齐国的籍丘子钮用兵器击打他,颜高与一人一同毙命,难道就是这个颜高吗?《孔子家语》作颜刻。孔子经过匡地时,颜刻为仆人。古代文武并重,冉有使用矛,樊迟担任车右,有若和微虎夜间出兵袭击;那么颜高以能拉强弓闻名,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先生昨天列举七十二弟子中死在孔子之前的人,为什么没有颜高?这里一定有原因。”(答)厚斋先生考证古事最为精密,只是这一条稍有不审。考察孔门的颜高,比孔子小五十岁,见于《孔子家语》;这样说来,他生于鲁定公八年,阳州之战时应该是另一个颜高。只是《史记》《孔子家语》所记的年代,也有很多不可信之处。亚圣孟子和伯鱼去世的年份,至今都无法确定,何况其他人呢?如果按比孔子小五十岁计算,孔子过匡是在定公十四年,那时颜高也只有七岁。这些事情都无法考订。只是如果不问颜高出生的年份,而只按他死于定公八年、在阳州战死来算,那么定公十四年时,他又怎么还能驾车陪孔子经过匡地呢?这样看来,就是厚斋考察得疏略了。《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七。余姚史梦蛟重新校订。《大学》《中庸》《孟子》问答,答卢镐。(附《尔雅》问)“其次致曲”,是说善端发见的偏处。先儒说,这是至诚发出来的,也只是“曲”,只是无需再用功去扩充罢了。这种说法对吗?(答)这是朱子的说法,但实际上并不合适。至诚从来不是没有需要扩充的地方,只是它所扩充的不是“曲”。至诚最能充分获得天性,未发时浑然处在天命之中,这个“中”怎么可以称为“曲”?已经发出时,自然而然地顺应本性而和谐,这个“和”怎么可以称为“曲”?所以至诚虽然从来没有废弃人为的修养以达到中,却不是致曲,而是致和;也不是致曲,而是致和。至于“其次”,还不能达到中和的全部程度,就必须在已经发出的地方用功,以追溯其本体。因此,其中所存有偏,所发出的和也有偏,所以称为“曲”。如果是至诚所发,可以称为“端”,却不可以称为“曲”。朱子于是把“曲”字当作“端”字解释,这还是没有定论的说法。看他的章句说“善端发见的偏处”,也并没有始终把它直接称作“端”。所以我认为,“致曲”就是“其次”之所以达到和的途径。大概达到中的功夫难以立即施行,所以必须先达到和。但一定要先致曲,之后才能致和;达到和,再逐渐进到致中,这就是“其次”恢复本性的功夫,也就是所谓“由明而诚”。(问)关于“格物”,有七十二家的说法,足以使后学穷尽一生、耗尽精力,也不能把它们的异同全部列举出来。至于把“物”理解为具体事物,认为事物有本有末,这种说法最为明白。因为事物有本末,先从根本入手,就不会追逐末节;随后处理末节,也不会遗漏末节,可以说是最完善的说法。但陆清献公却非难它,为什么?(答)因为他认为这是王心斋的说法。心斋不是朱学,所以讲朱学的人就诋毁他。心斋这个说法,是他自己领悟出来的。心斋不太考察古事,却不知道元代儒者黎立武早已这样说过。黎立武私下师承谢艮斋,谢艮斋与朱子同时,而他的学说出自郭兼山,所以这也算是程门学说的余绪。朱子《或问》虽然没有直接说“物”就是有本有末的事物,但他说:“就最切近的地方来说,心这种事物,实际上以身体为主;其次涉及身体所具备的,就有口、鼻、耳、目和四肢的作用;再其次涉及身体所接触的,就有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间的常道;向外推及人,再远推及万物,最大则是天地古今的变化,最小则是一尘一息;这就是所谓身体以内的事物,即心、意、知;身体以外的事物,就是家、国、天下。”既然谈到事物而返回自身,直到心、意、知;又从自身推开,直到家、国、天下,还有什么事物遗漏呢?何况先格察根本,后格察末节,自然不会有心思驰骋于荒远之处,以及一切玩弄外物而丧失志向的弊病。程子所说“不必穷尽天下万物”,与此义理已经相互发明;如果只把不知道一件事当作耻辱,反而正好成了陶弘景的说法。所以心斋论学未必都纯正,但他关于格物的说法最不可更改。蕺山先生也赞同这一点,陆清献不以为然,只是门户之见罢了。总的说来,格物之学,《论语》说得很详细。就读《诗》来说,《诗》三百篇,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思无邪”。格物之学落实在身心上,就是诵读《诗》三百篇,授予政事;格物之学推及家庭、国家、天下,就是侍奉父亲、侍奉君主。格物之学的大处,就是广泛认识鸟兽草木;格物之学的小处,程子说一草一木也都应当格察,后来的儒者对此加以非议,阳明则因格察竹子七天而得病。然而他们不知道,广泛认识事物也是圣人的教导。圣人还曾说:“多听而对疑惑的地方保留疑问,多看而对危险的地方保留警惕。” 又说:“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程子也曾说:“不必穷尽天下万物。”把这些话参照起来看,就知道留心草木鸟兽,并不是像阳明所说的那样,琐碎地追求没有一件事物不知道。这样看来,关于格物的各种说法可以相互参照,并不冲突。
(问)礼云昭穆以序长幼,则是序昭穆时已序齿矣。盖昭与昭齿,未有不序及羣昭之长幼而溷列之者;穆与穆齿,未有不序及羣穆之长幼而溷列之者。然则又何以更待燕毛也?蔡文成谓序昭穆时必亦序爵,其说虽于礼无所征,然容有之。盖序昭穆而又序爵,则又不能尽序齿者,故直至燕毛而后得序之,然否(答)善哉问也!序昭穆则卽序齿,而其中义例尚多,故不能纯乎序齿。文成于三礼之学未深,故语焉而不详。盖序昭穆非漫取昭穆而序之,必先序宗法。假如伯禽以周公之后称大宗,蔡、卫以下俱属焉。诸国之子孙虽有长于鲁者,弗敢先也。其何以序齿?又必序族属之远近。假如太王之昭再传,其与文王之昭兄弟也;文王之昭再传,其与成王之昭兄弟也。然而各有一族,则各为一列,近者先,远者后,祭统所谓亲疎之杀是也。其何以序齿?兼以王人虽微,列于诸侯之上,则畿内之公卿大夫士序于五服公侯伯子男之上。是宰周公虽系周公之支属,而反序于鲁君之上。其何以序齿?是皆文成所未及也。然则序昭穆之中,其条目极多,故必别有序齿之法。向来无人理会及此。
(问)西河谓燕毛亦兼异姓,殊为异闻,然否(答)是妄言也。盖误读《祭统》而为此说。《祭统》:“尸飮五,而后君以瑶爵献卿;尸饮七,而后君以玉爵献大夫;尸飮九,而后君以散爵献士。及羣有司皆以齿。”是乃九献时赐爵之礼。注疏家谓本主序爵,爵同则序齿,是固兼有异姓。然所及止于内诸侯,而外诸侯不与焉。由是加爵旣毕,则行旅酬,外诸侯亦豫矣。然而皆兼有异姓,则总之非燕私之礼也。直至旣彻,而后异姓之宾退,则归之爼。同姓则燕其说明见《楚茨》之诗。
(问)朱子谓序齿之中择一人为上座,不与众齿,然否(答)朱子之学极博,其说必有所岀,今考之不得,是必齿最长而德与爵又最尊者,前惟召公、毕公,后惟卫之武公,足以当之,不然恐亦不过依齿为序而巳
(问)天下国家可均?谢石林观察之说甚佳。然则朱子竟以平治二字诂之,得无过与(答)均字亦只得诂为平治。要之,平治自有分际。管仲之分四乡颁军令,是用强国;子产之正封洫定庐井,是用弱国。俱说不到时雍于变地位,故但曰可均。朱子亦未尝说到平治极处。
(问)身有所忿懥,诸语,吴季子、薛敬轩之说,先生皆以为未尽,愿详示一通,以入讲录(答)是章乃诚意以后观心之功,而诸儒言之皆浅,谓有所忿懥则必有不当怒而怒者,有所恐惧则必有不必畏而畏者,薛敬轩亦云然。夫不迁怒亦是难事,然进而上之,则虽所当怒而疾之巳甚,虽所当畏而过有戒心,便是不得其正,必须补此一层于义始完。吴季子之说更粗,其谓好乐不得其正,如好货、好色、乐骄乐、乐佚游;忧患不得其正,如忧贫、患得、患失,此岂是诚意以后节目?盖本属可好可乐之事,而嗜之过专则溺;本属当忧当惧之事,而虑之太深则困,如此方是官街上错路也。
(问)大学楚书本无专指,故康成注引《春秋外传》《楚语》王孙圉事,复引《新序》昭奚恤事以并证之。朱子但指《楚语》,必有意而方朴山以为非,未知谁是(答)朱子之去取是也。《新序》《说苑》并出刘向之手,然最讹谬,大抵道听涂说,移东就西,其于时代人地俱所不考。尝谓古今称善校书者莫如向,然其实粗疏不足依据。卽如此条,明是蹈袭王孙圉之事,而稍改其面目,然又舛错四出。夫昭奚恤乃春秋以后人,以《国策》《史记》考之,大抵当楚宣王时,而是条所指叶公子高、令尹子西,则昭王时人;若司马子反,则共王时人;至大宗子敖,则其人从无所见。乃昭奚恤皆与之同班列,其妄甚矣。况昭氏出于昭王,今乃得与昭王之祖、共王之臣比肩,是则眞妄人所造也。又叅之章怀《后汉》李膺传注所引,大宗作太宰子敖,作子方,而太宰子方在春秋之世亦无其人。及观李固传所上疏曰:“秦欲谋楚,王孙圉设坛西门,陈列名臣,秦使戄然为之罢兵”,则又笑曰:“刘向以王孙圉之事移之昭奚恤,而此又以昭奚恤之事还之王孙圉,眞所谓展转传讹者。”试令攻朱子之徒博考而平心以质之,将何说以处此?《新序》《说苑》之误不可胜诘,其显然者:晋文公与栾武子同时,晋平公与舅犯同时,晋灵公与荀息同时,介之推与孔子同时,楚共王与申侯同时,楚屈建与石乞同时,而乐王鲋亦与叶公同时。又甚者,以城濮之师属之楚平王,乃攻朱子者欲奉此以为异闻,疏矣。
译(问)礼书说,按照昭穆来排列长幼,那么排列昭穆时已经排列年龄了。大概同属昭的一列,按年龄排列,从来没有不把这一群昭中的长幼区别开来而混杂排列的;同属穆的一列也是如此。然而为什么还要等到燕饮时按毛发年龄排列呢?蔡文成说,排列昭穆时也一定兼顾爵位。他的说法虽然在礼书中没有直接依据,但也可能如此。大概排列昭穆又排列爵位,就不能完全按照年龄排列,所以直到燕饮按毛发年龄排列时,才可以按年龄排列。是这样吗?(答)问得很好!排列昭穆就是排列年龄,但其中还有很多义例,所以不能纯粹按年龄排列。蔡文成对三礼之学研究不深,因此说得不详细。排列昭穆并不是随便把昭、穆分开排列,而是必须先按宗法排列。比如伯禽因为是周公的后代,称为大宗,蔡、卫以下都属于这一宗。各国的子孙即使年龄比鲁国人长,也不敢排在伯禽之前,这怎么能按年龄排列呢?还必须按族属的远近排列。比如太王一支的昭传到第二代,与文王一支的昭是兄弟;文王一支的昭传到第二代,与成王一支的昭是兄弟。然而各自属于不同的族,就各自列为一行;亲近的在前,疏远的在后,这就是《祭统》所说的亲疏等级。这怎么能按年龄排列呢?还要兼顾王室之人。王室之人虽然地位微小,也排在诸侯之上,所以京畿以内的公、卿、大夫、士,排在五等诸侯公、侯、伯、子、男之上。这样,宰周公虽然属于周公的支族,却反而排在鲁君之上,这怎么能按年龄排列呢?这些都是蔡文成没有考虑到的。因此,排列昭穆内部有很多条目,所以必定另有按年龄排列的方法。过去一直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问)西河说,燕饮时按毛发年龄排列也包括异姓,实在是罕见的说法,是这样吗?(答)这是妄说。他是误读《祭统》才产生这种说法。《祭统》说:“尸主饮酒五次以后,君主用瑶爵献给卿;尸主饮酒七次以后,君主用玉爵献给大夫;尸主饮酒九次以后,君主用散爵献给士。等到群有司,也都按年龄排列。”这是九次献酒时赐爵的礼仪。注疏家认为,原本是按爵位排列;爵位相同,就按年龄排列,因此确实兼有异姓。但所涉及的只限于内诸侯,外诸侯不在其中。这样,赐爵完毕后举行旅酬,外诸侯也参加了。然而其中都兼有异姓,总的说来并不是燕饮私宴的礼。直到祭品撤去以后,异姓宾客才退下,把祭肉归还他们;同姓之人则继续宴饮。这一点,在《楚茨》诗中说得很清楚。(问)朱子说,在按年龄排列的人中选一人作为上座,不与众人一同按年龄排列,是这样吗?(答)朱子的学问极其广博,他的说法一定有出处,只是现在考察不到。大概必须是年龄最长,同时德行和爵位又最尊贵的人,前代只有召公、毕公,后代只有卫国的武公足以当之;否则恐怕也不过是依年龄排列罢了。(问)“天下国家可以均平吗?”谢石林观察的说法很好。既然如此,朱子竟把“均”解释为“平治”,难道不算过分吗?(答)“均”字也只能解释为平治。总之,平治自有不同的层次。管仲把国家分为四乡,颁布军令,这是用强力治理国家;子产整治疆界沟洫,确定庐井制度,这是治理弱小的国家。他们都没有说到天下时和、风俗大变的境界,所以这里只说“可以均平”。朱子也没有说到平治的最高境界。(问)“身有所忿懥”等话,吴季子、薛敬轩的说法,先生都认为没有说尽,请详细说明一遍,以便收入讲录。(答)这一章讲的是诚意以后观察内心的功夫,而诸儒的解释都很浅,只说有忿懥,就是有不应当发怒却发怒的地方;有恐惧,就是有不必害怕却害怕的地方,薛敬轩也是这样说。即使做到不迁怒,也仍然是难事;但再进一步说,即使是应当发怒的事情,憎恨得太过分;即使是应当畏惧的事情,戒备心得过重,这也就是没有达到正,必须补上这一层,意义才完整。吴季子的说法更粗浅。他说好乐不得其正,就是贪好财货、女色,喜好骄奢的快乐,喜好安逸游荡;忧患不得其正,就是忧虑贫穷,担心得到,担心失去。这难道是诚意以后所说的条目吗?本来属于可以喜好、可以享乐的事情,过分专注于它就会沉溺;本来属于应当忧虑、应当恐惧的事情,考虑得过深就会陷入困顿。这样才是走在官道上却走错了路。(问)《大学》所引楚书本来没有专门指明是哪一部,所以郑康成注释时引用《春秋外传·楚语》中王孙圉的事,又引用《新序》中昭奚恤的事来互相证明。朱子只指《楚语》,一定有他的用意;方朴山却认为不对,不知谁是谁非。(答)朱子的取舍是对的。《新序》《说苑》都出自刘向之手,但错误最多,大体是道听途说,张冠李戴,对时代、人物、地点都不加考察。我曾说,古今称得上善于校书的人,没有比刘向更好的;但实际上他的书粗疏,不足以作为依据。就这一条来说,明明是袭取王孙圉的事,只稍微改变了面貌,却又处处错乱。昭奚恤是春秋以后的人,考察《战国策》《史记》,大概应当在楚宣王时;而这一条所指的叶公子高、令尹子西,都是楚昭王时的人;司马子反则是楚共王时的人;至于大宗子敖,根本没有见到他的事迹。可是昭奚恤却和这些人同列,荒谬得厉害。何况昭氏出于楚昭王,如今却让他同昭王的祖先、共王的臣子并列,这真是妄人编造的。再参考章怀注《后汉书·李膺传》所引文字,大宗作太宰子敖,作子方;而春秋时代也没有太宰子方这个人。等看到《后汉书·李固传》所载的上疏说:“秦国想谋取楚国,王孙圉在西门设置坛场,陈列楚国名臣,秦国使者因此惊惧,便停止出兵。”于是又令人发笑:刘向把王孙圉的事移给昭奚恤,而这里又把昭奚恤的事还给王孙圉,真所谓辗转传讹。假如让那些攻击朱子的学者广泛考察、平心辨析这件事,他们将用什么说法来处理呢?《新序》《说苑》的错误多得无法穷尽,明显的例子有:晋文公与栾武子同时,晋平公与舅犯同时,晋灵公与荀息同时,介之推与孔子同时,楚共王与申侯同时,楚屈建与石乞同时,乐王鲋也与叶公同时。更荒谬的是,竟把城濮之战归到楚平王时期;可是攻击朱子的人却想把这种说法奉为异闻,真是疏于考察了。
(问)楚语惠王以梁与鲁阳文子,韦注:「文子,司马子期之子,而不见于内传,不知卽淮南所云鲁阳文子否?所谓梁者,何地(答)是时有三梁,曰少梁,曰大梁,皆非楚地,曰南梁,则惠王之所与也。内传所谓「袭梁及霍」,卽其地也。郦道元曰:「春秋,周小邑也,于战国为南梁,盖周之南,楚之北也。其地尚有鲁公陂、鲁公水,又谓之阳人聚,秦迁东周君之地。」然则本周地,是时巳入楚。但淮南所称鲁阳文子与韩战,麾戈挽日,是时安得有韩?诸子故多诞妄,不足信也。子期之子见于内传者二,曰寛,曰平。
(问)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朱子谓义无气则馁,行有不慊于心则馁。朱子谓气无义则馁。吕忠公大愚不然其说,而朱子力辟之。然考之程子,则无是馁也。便是气无义以为配则馁,故必有事于集义,是卽忠公之说也。何以朱子不从也?如程吕则上下文本一气,如朱子则是两扇。义无气则馁,是别有养气之功;气无义则馁,是虽善养而仍须集义,得无失之支乎?愿求明敎(答)程吕之言是也。自有生之初而言,气本义之所融结而成,浑然一物,并无事于言配也。有生之后不能无害,则义渐与气漓而为二,故必有事于义,使之与气相配,是以人合天之说也。配义则直养而无害矣。苟无是义,便无是气,安能免于馁?然配义之功在集义,集者聚于心以待其气之生也。曰生,则知所谓配者,非合而有助之谓也。盖氤氲而化之谓也。不能集而生之,而以袭而取之,则是外之也。袭则偶有合,仍有不合而不慊于心,气与义不相配,仍不免于馁矣。本自了然,不知朱子何以别为一说,以为必别有养气之功而后能配义,不然则义馁;又必有集义之功而后能养气,不然则气馁。是万不可通者也。故三原王端毅公石渠意见非之,梨洲先生亦非之。
(问)孔子之拜阳虎,孟子援「大夫有赐于士」之文释之。朱子谓阳虎于鲁为大夫,孔子为士,先儒疑焉。或谓阳虎当时枋政,虽陪臣而俨以大夫自居,圣人亦逊以应之。夫歌雍、反坫、台门、旅树,在当时之僣妄,固不足怪。况阳虎当逆节未萌时,已欲以玙璠塟季孙,不顾改玉之嫌,则其枋国亦又何所忌惮?但阳虎卽以此来要之,圣人必无诎身避祸如陈仲弓之于张让者。非天子无所稽首,孟武伯且知之,岂孔子而反有愧焉?或以《周礼》除上大夫卽正卿外,尚有小司徒、小司马诸大夫,而左氏有邑大夫、家大夫、属大夫,《论语》有「臣大夫」、西河毛氏之说,以曲解阳虎之可称大夫。然小宰以下诸官,乃副贰而非家臣,又皆以公族居之,如臧孙氏、施氏、子服氏之流。若家大夫、邑大夫軰,则虽冐大夫之名,而实则士,故必冠之曰「家」、曰「邑」,又安得援大夫之例以临士?而士亦竟俛首以大夫之礼答之者,敢问所安(答)前说本漳浦蔡氏,后说本萧山毛氏,皆非也。尝考《小戴礼》《玉藻》篇有云:「大夫亲赐于士,士拜受,又拜于其室。敌者不在,拜于其室。」则是大夫有赐,无问在与不在,皆当往拜。若不得受而往拜者,是乃敌体之降礼。阳虎若以大夫之礼来,尚何事瞰亡?正惟以敌者之故,不得不出此苦心曲意,而乃谓其所行者为大夫之故事,则不惟诬孔子,亦并冤阳虎也。或曰:然则孟子非与?曰:孟子七篇所引《尚书》《论语》及诸礼文,互异者十之八九,古人援引文字不必屑屑章句,而孟子为甚,乃至汝、汉、淮、泗之水道亦悞举之。则此节礼文,或随举而偶遗,所以有失。要之,孔子所行者是《玉藻》,非如孟子所云也。若孟子下文谓「阳货先焉,得不见」,亦未能发明孔子之意。盖使阳货以大夫之礼来,虽先不见也,孟子才高于此等,不无疏畧耳。曾记明徐伯鲁《礼记集》注中微及此意,而未尽愚,故为之畅其说。
(问)周公弟也,管叔兄也。邠卿谓周公以管叔为弟,管叔以周公为兄,而朱子更之。如邠卿,则似于孟子之文不顺。但先生曰:“周公自是文王第四子,请言其详(答)太史公以周公为行在第四,是管叔之弟。贾逵以为行在第七,则并是蔡、霍二叔之弟。邠卿以为行在第三,则是管叔之兄。贾逵所据,盖《左传》富辰所次文昭之序。但富辰之言似是错举,非有先后。如谓实有先后,则毕公在十乱之中,毛叔亦奉牧野、明水之役,而均少于康叔,聃季万不可信。况如富辰之序,是蔡、郕、霍皆周公兄,皋、鼬之盟,鲁、卫均在。但闻蔡争长于卫,何以不闻争长于鲁?是又了然者也。然则贾逵之说不问而知其非。若史公之与邠卿,谅必各有所据。然史公与孟子合,朱子所以从之,而荀子亦以管叔为兄,则邠卿恐非矣。
译(问)《楚语》记载,楚惠王把梁地赐给鲁阳文子。韦昭注说:“文子是司马子期的儿子,但内传中没有见到,不知道是不是《淮南子》所说的鲁阳文子?所谓梁,是哪一块地方?”(答)当时有三个梁:一个叫少梁,一个叫大梁,都不是楚地;还有一个叫南梁,就是楚惠王赐给他的地方。《左传》所说“袭击梁地和霍地”,就是这个地方。郦道元说:“春秋时是周的小邑,战国时叫南梁,大概在周地的南面、楚地的北面。那里还有鲁公陂、鲁公水,又叫阳人聚,是秦国迁徙东周君的地方。”这样看来,原本是周地,当时已经进入楚国。但《淮南子》所说鲁阳文子与韩国交战,挥戈使太阳倒退,当时怎么会有韩国呢?诸子书向来多有荒诞之说,不足为信。司马子期的儿子在内传中见到的有两个,一个叫宽,一个叫平。(问)“这种气,配合着义与道;没有这种配合,气就会馁。”朱子说,没有气,义就会馁;行为有不让自己内心满意的地方,气就会馁。朱子又说,没有义,气就会馁。吕忠公很不赞成他的说法,朱子却极力驳斥吕忠公。但考察程子的说法,“没有这种配合,气就会馁”,正是说气没有义来配合就会馁,所以必须在集聚义上用功,这就是吕忠公的说法。为什么朱子不接受呢?按照程子、吕忠公的说法,上下文是同一层意思;按照朱子的说法,却成了两个方面。义没有气就会馁,是另有养气的功夫;气没有义就会馁,是即使善于养气,仍然必须集聚义。这样岂不是把义理分割开来了?请先生明示。(答)程子、吕忠公的说法是对的。从人开始有生命时说,气本来就是义融化凝结而成的,浑然是一体,根本不必说什么“配合”。有了生命以后不能没有损害,义便渐渐同气分离而成为两物,所以必须在义上用功,使它同气相配,这是使人合于天的说法。配合义,气就能正直地得到涵养而不受损害。假如没有这种义,也就没有这种气,怎么能免于馁呢?不过,配合义的功夫在于集义;所谓集,就是把义聚集在心中,等待气生发出来。说“生”,就知道所谓配合,并不是两物结合而互相帮助的意思,而是说二者氤氲化生。如果不能通过集义使气生发,却想靠偶然承袭来取得它,那就是把义当作外在之物了。承袭而来的义偶尔能够相合,仍会有不相合、内心不满意的时候,气与义不能相配,仍然免不了馁。本来道理已经很明白了,不知朱子为什么另立一种说法,认为必须另有养气的功夫,之后才能使气配合义,否则义会馁;又必须有集义的功夫,之后才能养气,否则气会馁。这是完全讲不通的。所以三原王端毅公王石渠非难这种看法,梨洲先生也非难它。(问)孔子向阳虎拜谢,孟子引用“大夫对士有所赐予”的礼文来解释。朱子说,阳虎对于鲁国是大夫,孔子是士,先儒对此有所怀疑。有人说,阳虎当时掌握政权,虽然是陪臣,却俨然把自己当作大夫,圣人也谦逊地顺应他。至于唱《雍》、设置反坫、建造台门、门前列树,这些在当时都是僭越妄为,本来不足为怪。何况阳虎在叛逆的念头还没有显露时,已经想用美玉为季孙举行葬礼,不顾改变玉器规格的嫌疑;那么他掌握国政,又有什么顾忌呢?但如果阳虎正是凭借这种身份来要挟孔子,圣人一定不会像陈仲弓对张让那样屈身避祸。不是天子就没有接受稽首大礼的资格,孟武伯尚且知道这一点,难道孔子反而会对此惭愧吗?有人又根据《周礼》说,除去上大夫即正卿之外,还有小司徒、小司马等大夫;《左传》中有邑大夫、家大夫、属大夫,《论语》中有“臣大夫”,西河毛氏也有此说,于是曲解阳虎可以称作大夫。但小宰以下的官职,都是副贰之官,不是家臣,而且都由公族担任,如臧孙氏、施氏、子服氏之类。至于家大夫、邑大夫一类,虽然冒用了大夫的名号,实际上却是士,所以一定要在前面加“家”或“邑”字,又怎么能援引大夫的礼例来凌驾于士之上呢?可是士竟然低头按照对待大夫的礼节答复他,请问这种做法有什么依据?(答)前一种说法本于漳浦蔡氏,后一种说法本于萧山毛氏,都是不对的。我曾考察《小戴礼记·玉藻》篇说:“大夫亲自把东西赐给士,士拜谢接受,又到大夫家中再拜。身份相等的人不在家,就到他家中拜谢。”这就是说,大夫有所赐予,无论大夫在不在家,士都应当前往拜谢。若不接受赐物而前去拜谢,那才是对身份相等者所行的降礼。阳虎如果按照大夫的礼节前来,还有什么必要等到孔子外出才去拜访?正因为他把孔子当作身份相等的人,所以不得不煞费苦心、委婉行事;如果说他所行的是大夫的礼法,不但冤枉了孔子,也冤枉了阳虎。有人说:那么孟子不是这样说的吗?我说:孟子七篇所引用的《尚书》《论语》以及各种礼文,与原文不同的十有八九。古人引用文字,不一定拘泥于章句;孟子尤其如此,甚至连汝水、汉水、淮水、泗水的水道也有误举。因此,这一节礼文可能是随手引用时偶有遗漏,所以产生了失误。总之,孔子实行的是《玉藻》的礼,而不是孟子所说的那种礼。孟子下文说“阳货先来拜访,怎么能不见”,也没有完全阐明孔子的意思。假如阳货按照大夫的礼节前来,即使先前不见他,也没有什么问题。孟子的才学高于这些细节,只是不能免于有所疏略。我曾记得明代徐伯鲁《礼记集注》中略微涉及这个意思,但没有说尽,所以替他把这个说法阐发清楚。(问)“周公是弟弟,管叔是哥哥。”邠卿说,周公把管叔当作弟弟,管叔把周公当作哥哥,而朱子改了这种说法。按照邠卿的说法,似乎与孟子的文意不合。但先生说:“周公本来是文王的第四个儿子,请详细说明。”(答)太史公认为周公在兄弟排行中居第四,是管叔的弟弟。贾逵认为他排行第七,那就是连蔡叔、霍叔也都是周公的哥哥。邠卿认为他排行第三,那就是管叔的哥哥。贾逵的依据,大概是《左传》中富辰排列文王诸子的次序。但富辰的话似乎只是错杂举说,并非严格排列先后。如果确实有先后,那么毕公在“十乱”之中,毛叔又参与牧野、明水之战,而他们都比康叔年幼;聃季的说法更是绝不可信。况且按照富辰的次序,蔡、郕、霍都是周公的哥哥;皋、鼬结盟时,鲁、卫都在场。但只听说蔡国争长于卫国,为什么没有听说它争长于鲁国?这又是明白可见的矛盾。因此,贾逵的说法不用问也知道不对。至于太史公和邠卿,想来一定各有根据。但太史公的说法与孟子相合,朱子因此采用它;荀子也把管叔说成哥哥,所以邠卿的说法恐怕不对。
(问)汉书古今人表以颜浊邹为颜涿聚而孙疏以颜雠由为颜浊邹其说谁是(答)浊邹,子路妻兄,见《史记·孔子世家》索隐,疑其与孟子不合,其实无所为不合也。《孔丛子》言雠由善事亲,其后有非罪之执,子路裒金以赎之,或疑其私于所昵,而孔子白其不然,则于妻兄有证,是雠由卽浊邹,孙疏之言是也。孔子在卫,主伯玉,亦主雠由,则雠由之贤亚于伯玉,因东道之谊而列于门墙,固其宜也。至涿聚,则齐人也,《吕览》言其少为梁父大盗,而卒受业于孔子,得为名士,亦见《庄子》。然则于卫之雠由无豫矣。涿聚死事于齐,见《左传·犁邱之役》。然则颜涿聚者,颜庚也,非浊邹也。张守节附会以字音更,不足信。
(问)梨洲黄氏谓夷羿簒逆之罪滔天,何暇屑屑校其师弟之罪?况有穷死于寒浞,非逢蒙也。盖古司射之官多名羿,逢蒙所杀别是一人,非夷羿,然否(笞)孟子不过就所传闻论之,不必及其簒弑也。古司射之官多名羿,诚有此说。然谓有穷死于寒浞,以是知其非逢蒙,则又不然。王逸注《楚辞》曰:“羿田将归,寒促使逢蒙射杀之”,非明证与?《左传》曰:“寒浞使家众”,盖亦指逢蒙也。况后世如王莽、司马昭、刘裕之徒,岂必手自操刃者?此等皆所谓无关大义,不足深考者。黄氏之学极博,是言盖本之吴斗南,然亦有好为立异之失,不可不知也。
(问)孟子弟子,宋政和中,以程振之请,赠爵一十八人,皆本赵注、孙疏。乃滕更明有在门之文,卽赵注亦曰学于孟子,而祀典遗之。朱子仅取一十三人,又去其五,愿闻其说(答)乐正子、万章、公孙丑、孟仲子、陈臻、充虞、徐辟、陈代、彭更、公都子、咸邱蒙、屋庐子、桃应,赵注、孙疏、朱注所同也。季孙子、叔高子,赵注、孙疏所同,而朱注不以为然。浩生不害、盆成括,本不见于赵注,但见于孙疏,而朱注亦不以为然。朱注之去取是也。季孙子、叔本非是时人,以为季孙闻孟子之辞,万锺而异之,子叔亦从而疑之,赵注之谬未有甚于此者也。故相传明世中曾经罢祀,而今孟庙仍列之,殆沿而未正与?以高子为弟子,盖以山径茅塞之语,似乎师戒其弟,故以为学他术而不终。然小弁之言,孟子称之为叟,则非弟子矣。经典序录有高行子,乃子夏之弟子,厚斋王氏谓卽高子,则亦恐非弟子矣。告子名不害,赵注以为尝学于孟子者,若浩生不害,则赵注本曰齐人,未尝以为告子。孙疏疑以为告子,而浩生其字,不害其名。夫浩生不害固非告子,卽告子亦恐非孟氏弟子,孙疏特漫言之,不知祀典何以竟合为一?是则谬之尤者。至盆成括,则在孙疏亦但言其欲学于孟子,非质言其为及门也。元吴莱作《孟氏弟子列传》一十九人,则似仍政和祀典之目而增之以滕更,其增之可也。仍列此五人者,则泥古之过也。今孟庙且以子叔为子叔疑,则是据朱注而增,赵注又谬中之谬也。
(问)然则先生以告子为公孙龙子之师者何据(答)是东莱先生之说,而厚斋引入《汉书·艺文志》疏证者也。盖以其「白羽」「白雪」「白玉」「白人」「白马」之问答也。孟子殆以其矛刺其盾也。
(问)告子名不害,见《赵注厚斋》又曰告子名胜,谁是(答)告子名不害,亦见《国策》注,而《文选》引《墨子》则又曰告子胜,或有二名,否则其一为字也。
(问)事亲从兄之道,孟子以括仁义知礼乐五德。朱子于礼则曰节之密,于乐则曰乐之深,似原未尝以制作之礼乐言之。故蔡文成公谓足蹈手舞不必泥在乐字说,只是手足轻健之意。先生以为不然,何也(答)蔡氏之说盖求合乎朱子,不知其不合于孟子。古来圣人言语中极言孝弟之量者,始于孔子。其论大舜推原其大德受命之由,本于大孝;其论武周推极于郊社禘尝之礼乐,以为达孝。曾子申之以「上老老,民兴孝;上长长,民兴弟」,为平天下之大道。有子申之以孝弟,则犯乱不作为仁之本。其言之广狭各有所当,而义则一。而最发明之者为孟子,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曰「达之天下」,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巳而尤畅其说于是章,综罗五德,至于制礼作乐之实,不外乎此。河间献王采《乐记》,亦引孔子之言以为「宗祀明堂所以敎孝,享三老五更于太学;冕而总干,执酱执爵,所以敎弟」,皆是章之疏证也。如此解节文,解手舞足蹈,方有实地。文成以为舞蹈只是手足轻健之意,则是不过布衣野人之孝弟耳。孟子意中却不然,岂必究其极而言之,而后见孝弟之无所不包?若夫虽有其德,苟无其位,则一身一家之中,手舞足蹈之乐亦自在,而究未可以言礼乐之全量。是愚说足以包文成之说也,文成之说未足以包愚说也。况朱子亦未尝谓礼乐祗就虚说也。
译(问)《汉书·古今人表》把颜浊邹作颜涿聚,而孙疏把颜雠由作颜浊邹,哪一种说法正确?(答)颜浊邹是子路的妻兄,见《史记·孔子世家》的《索隐》。有人怀疑这与《孟子》不合,其实没有什么不合。《孔丛子》说,雠由善于侍奉父母,后来无罪被捕,子路拿出钱来赎他;有人怀疑子路偏爱亲近的人,孔子则说明并非如此。这可以证明雠由就是子路的妻兄,因此雠由就是浊邹,孙疏的说法是对的。孔子在卫国时,曾以蘧伯玉和雠由为主人;这样看来,雠由的贤德仅次于伯玉,因为有东道主的情谊而列入孔门,本来就是合宜的。至于涿聚,是齐国人。《吕氏春秋》说,他年轻时曾是梁父的大盗,后来终于拜孔子为师,成为名士,《庄子》中也有记载。这样看来,他与卫国的雠由没有关系。涿聚在齐国战死,见《左传·犁邱之役》。因此,颜涿聚就是颜庚,不是颜浊邹。张守节牵强地根据字音改说,不足为信。(问)梨洲黄氏说,夷羿篡逆的罪行滔天,哪里还有闲暇细究他杀害老师、弟子的罪行?何况有穷后羿是死于寒浞之手,不是死于逢蒙之手。古代掌管射箭的官职多称为羿,逢蒙所杀的是另一个人,不是夷羿,是这样吗?(答)孟子不过根据传闻来谈论,不一定涉及他的篡弑之罪。古代掌管射箭的官职多称羿,确实有这种说法。但说有穷后羿死于寒浞,因此知道他不是逢蒙所杀,却不对。王逸注《楚辞》说:“羿打猎回来,寒浞派逢蒙射杀了他。”这难道不是明证吗?《左传》说:“寒浞派遣他的家众。”大概也指逢蒙。况且后世如王莽、司马昭、刘裕之类,难道一定都亲手持刀杀人吗?这些都是所谓不涉及大义、不值得深考的地方。黄氏的学问极其博大,这句话大概本于吴斗南,但他也有喜欢标新立异的缺点,不可不知道。(问)孟子的弟子,宋代政和年间因程振的请求,赐给十八人爵位,都是依据赵注、孙疏。但滕更明明有在孟子门下的记载,赵注也说他曾向孟子学习,祭祀典礼却遗漏了他。朱子只取十三人,又删去其中五人,请问是什么道理?(答)乐正子、万章、公孙丑、孟仲子、陈臻、充虞、徐辟、陈代、彭更、公都子、咸丘蒙、屋庐子、桃应,这十三人,是赵注、孙疏、朱注共同承认的。季孙子、叔高子,赵注、孙疏都承认,朱注却不认为是孟子弟子。浩生不害、盆成括,赵注原本没有记载,只见于孙疏,朱注也不认为是孟子弟子。朱注的取舍是正确的。季孙子、叔高子本来就不是当时的人;赵注却认为,季孙听到孟子关于万钟的言论而感到奇异,子叔也跟着产生怀疑。赵注的错误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相传明代中期曾经停止祭祀他们,而如今孟庙仍把他们列入,或许是沿袭旧例而没有订正吧?把高子当作孟子弟子,大概是因为“山径被茅草堵塞”的话,似乎是老师告诫弟子,所以认为他曾学习别的学术却没有坚持到底。但《小弁》的话中,孟子称他为“老人”,那就不是弟子了。经典的序录中有高行子,是子夏的弟子;厚斋王氏认为就是高子,这恐怕也说明他不是孟子的弟子。告子名不害,赵注认为他曾向孟子学习;至于浩生不害,赵注原文只说他是齐国人,并没有把他当作告子。孙疏怀疑他就是告子,认为浩生是字,不害是名。浩生不害本来当然不是告子,即使告子也恐怕不是孟子的弟子;孙疏只是随意这样说,却不知道祭祀典礼为什么最终把两人合为一人。这是错误中最严重的。至于盆成括,孙疏也只是说他想向孟子学习,并没有明确说他已经入门。元代吴莱作《孟氏弟子列传》,列举十九人,似乎仍沿用政和年间祭祀典礼的名单,只是增加了滕更;增加滕更是可以的。仍然列入这五个人,则是拘泥古说的过错。如今孟庙又把子叔作“子叔疑”,这是依据朱注增改,而赵注又是错上加错。(问)那么先生认为告子是公孙龙子的老师,有什么根据?(答)这是东莱先生的说法,厚斋又把它引入《汉书·艺文志》的疏证中。大概是因为告子曾有关于“白羽”“白雪”“白玉”“白人”“白马”的问答。孟子大概是用他的矛来刺他的盾。(问)告子名不害,见于《赵注》;厚斋又说告子名胜,哪一种说法正确?(答)告子名不害,这一点也见于《战国策》的注释;但《文选》引用《墨子》时又说告子名胜。也许他有两个名字,否则其中一个就是字。(问)侍奉父母、顺从兄长的道理,孟子用仁、义、知、礼、乐五种德行来概括。朱子解释“礼”说是礼节的严密,解释“乐”说是快乐的深厚,似乎本来没有把它说成制定礼乐的礼乐。因此蔡文成公认为,手舞足蹈不必拘泥于“乐”字,只是手脚轻快健壮的意思。先生认为不对,为什么?(答)蔡氏的说法大概是为了迁就朱子,却不知道它与孟子不合。自古圣人的言语中,极力说明孝悌范围的,始于孔子。他论大舜推究其大德、接受天命的缘由,根本在于大孝;论武王、周公,则把它推到郊祀、社祭、禘祭、尝祭等礼乐,认为这才是孝道的充分表现。曾子进一步说:“在上位的人敬养老人,百姓就会兴起孝道;在上位的人尊敬长者,百姓就会兴起悌道。”这是治理天下的大道。有子进一步说明孝悌,说孝悌是仁的根本,犯上作乱的人很少。各种说法有宽有窄,各有所当,但义理是一致的。把这一点阐发得最清楚的是孟子,他说:“人人都亲爱自己的亲人,尊敬自己的长辈,天下就太平了。”又说“把这种道理推及天下”,还说“尧舜之道,不过就是孝悌罢了”。他在这一章尤其畅论此义,把五种德行综合起来,直到制定礼、制作乐的实际内容,也都不超出孝悌。河间献王采录《乐记》,也引用孔子的话说:“在宗庙、明堂举行祭祀,是用来教人孝;在太学宴享三老五更;戴着礼帽,执持盾牌,拿着酱、拿着爵,是用来教人悌。”这些都是对本章的疏证;这样解释礼节,解释手舞足蹈,才有实际依据。文成认为舞蹈只是手脚轻快健壮的意思,那不过是平民、乡野之人的孝悌。孟子的意思却不是这样,难道一定要追究到极致,才能看出孝悌无所不包吗?至于虽然有这种德行,却没有相应的地位,那么在一身一家之中,手舞足蹈的快乐自然也可以存在,但终究不能说已经具备礼乐的全部内容。我的说法可以包容文成的说法,文成的说法却不能包容我的说法。何况朱子也从来没有说礼乐只应作空泛的解释。
(问)先生之说,令人豁然,乃知孝弟之至,通于神明。然非圣人在天子之位者,其于礼乐之实,总未能尽。故事亲如曾子、孟子,亦祗曰可也,然否(答)孝弟之量,原未易造其极,故古今以来所称孝弟,不过至知而弗去一层,其于礼乐二层,皆未到。便到得知而弗去一层,已是大难。假如尹伯奇履霜之操,尹伯封「彼黍之诗」,天然兄弟,兄则事亲,弟则从兄,皆是贤者。然吉甫非竟顽父,也不能化而顺之,终是本领不到。其余如申生、急子、寿子、司马牛、匡章,皆值父兄之变,甚者以身为殉,不然者弃家蕉萃,以终其身,其志节可哀。而使圣人处之,其节文之处,自有中道。诸君恐尚多未尽善处,是其于礼之实,尚待拟议,况乐乎?彼其繁冤悲怨,足以感动天地,然不足以语乐。而生生而至于舞蹈,也是非大舜不能也。故孟子下章卽及舜之事亲而天下化,盖以类及之也。其安常履顺而极其盛,则武、周矣。周公于管、蔡之难,非不值其变也,然其成文、武之德者,大破斧缺斨之恫,不足以玷其麟趾、驺虞之仁。也是则礼乐之极隆者也。然则曾子固尚未造乎此。
(问)然则无位者之孝弟至于曾闵尚未足尽礼乐之实耶?则三代以下竟无足语此者矣(答)曾闵亦自是造得九分矣。曾子以晳为之父处其常,闵子乃处其变。然闵子竟能化其父母,大是不易。到此便是足蹈手舞地位。曽子之养志,便是恶可巳,但校之圣人,或尚少差耳。
(问)遂有南阳按晋之南阳易晓而齐之南阳仅一见于《公羊传》所云高子将南阳之甲以城鲁一见于《国策》所云楚攻南阳阎百诗以为泰山之阳本是鲁地特久为齐夺者似得之而先生以为南阳卽汶阳其说果何所据(答)此以汉地志及《水经》合之《左传》便自了然盖山南曰阳是南阳所以得名也水北曰阳是汶阳所以得名也春秋之世齐鲁所争莫如南阳隐桓之世以许田易泰山之祊是南阳尚属鲁及庄公之末则巳似失之故高子将南阳之甲以城鲁然僖公犹以汶阳之田赐季友则尚未尽失而《鲁颂》之祝之以居尝与许尝亦有南阳之境盖大半入齐矣自成公以后则尽失之盖汶水出泰山郡之莱芜县西南过羸县桓三年公会齐侯于羸者也又西南过牟县牟故鲁之附庸也又东南流径泰山又东南流径龟阴之田卽《左氏》定十年齐所归也又东南流径明堂又西南流径徂来山又南流径阳关卽《左氏》襄十七年逆臧孙之地又南径博县卽《左氏》哀十一年会吴伐博者也又南径龙乡卽《左氏》成二年齐侯围龙者也又南径梁父县之莬裘城《左氏》隐十一年所营也又西南过刚县汉之刚乃春秋之阐其西南则汶阳之田又西南则棘《左氏》成三年所围也又西南为遂《左氏》庄十三年齐所灭也又西南为下讙《左氏》桓三年齐侯送姜氏之地又西南为郈则叔孙氏邑又西南为平陆按《左氏》郓讙龟阴阳关皆齐鲁接境地通而言之皆汶阳之田而皆在泰山之西南汶水之北则汶阳非卽南阳乎故愼子欲争南阳亦志在复故土孟子则责其不敎民而用之耳
(问)为诸侯忧?朱子以为附庸之君,县邑之长;古注以为列国诸侯。梨洲黄氏主古注,若据本文原不属天子言,则与上节之为诸侯度不同,似当以朱子为是(答)古注之说校胜,试观僖公四年,桓公欲循海而归,辕宣仲谓申侯曰:「师岀于陈郑之间,供其资粮屝屦,国必甚病。」哀公时,吴为黄池之会,过宋欲杀其丈夫,囚其妇人。覇者之世,役小役弱不可胜道,岂但征百牢、索三百乘而巳朱子以附庸之君言之,则亦是列国诸侯之小者,其义可互备也。况春秋之晩虽鲁亦困于征输,愿降而与邾滕为伍,而杞至自贬为子,则其与附庸之君相去不远。愚故谓古注亦不甚异于朱子也。
译(问)先生的说法使人豁然开朗,才知道孝悌达到极致,就能通于神明。但如果不是处在天子之位的圣人,对于礼乐的实际内容,总不能完全做到。因此,像曾子、孟子那样侍奉父母,也只说“可以了”,是这样吗?(答)孝悌的范围,本来就不容易达到极致,所以古今所称赞的孝悌,不过达到“知而不离弃”这一层;至于礼乐的第二层,都还没有达到。即使达到“知而不离弃”这一层,也已经极其困难。比如尹伯奇踏霜而行的操守,尹伯封吟咏《彼黍》诗的情形:他们是天生的兄弟,哥哥侍奉父亲,弟弟顺从哥哥,都是贤人。然而尹吉甫并不是彻底顽劣的父亲,却也不能感化他、使他顺从,终究是根本功夫还不到。其余如申生、急子、寿子、司马牛、匡章,都遇到父兄的变故;严重的以身殉难,不然就离弃家庭、憔悴终身,他们的志节令人悲痛。如果让圣人处在这些处境中,他在礼节文理方面,自然会采取中道。各位恐怕还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完美,这说明他们在礼的实际内容上还需要斟酌,何况是乐呢?他们那些繁多的冤屈、悲伤、怨恨,足以感动天地,却不足以谈论乐。至于生生不息而达到舞蹈的境界,也不是大舜不能做到。所以孟子下一章立即说到舜侍奉父母而天下受到感化,是因为同类的事可以相互联系。安于常道、顺理而行并达到盛大的境界,就是武王、周公。周公遇到管叔、蔡叔之乱,并不是没有遭逢变故;但他成就文王、武王的德行,即使有“大破斧、缺斨”的悲痛,也不足以玷污《麟趾》《驺虞》所象征的仁德。这就是礼乐达到最高、最盛的境界。因此,曾子确实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问)那么,没有地位的人的孝悌,即使达到曾子、闵子骞的程度,也还不能完全实现礼乐的实际内容吗?这样说来,三代以后竟没有人可以谈论这个问题了。(答)曾子、闵子骞也已经达到九成了。曾子是在常态中处理父亲曾晳的事,闵子骞则是在变故中处理父母的事;然而闵子骞最终能够感化父母,这实在非常不容易。达到这个地步,就已经是足以手舞足蹈的境界。曾子所谓涵养父母志意,也已经是“难道可以停止吗”的境界;只是与圣人相比,或许还稍有差距。(问)于是有了南阳问题:晋国的南阳很容易考见,而齐国的南阳只在《公羊传》所说“高子将南阳之甲以城鲁”以及《国策》所说“楚攻南阳”中各出现一次。阎百诗认为,泰山之阳本来是鲁地,只是后来长期被齐国夺取,这似乎有道理;而先生认为南阳就是汶阳,这一说究竟有什么依据?(答)把汉代《地理志》和《水经》同《左传》合起来考察,事情自然明白。山的南面称为阳,所以南阳因此得名;水的北面称为阳,所以汶阳因此得名。春秋时期齐、鲁争夺的地方,没有比南阳更重要的了。隐公、桓公时期,用许田交换泰山的祊地,说明南阳当时还属于鲁国;到了庄公末年,似乎已经失去了南阳,所以高子率领南阳的军队来筑城保卫鲁国。然而僖公还把汶阳的田地赐给季友,说明鲁国尚未全部失去南阳;《鲁颂》祝愿鲁人居有尝地和许地,也说明南阳的疆域大半已经落入齐国。成公以后,南阳便全部失去了。汶水发源于泰山郡莱芜县西南,流经羸县;桓公三年,鲁公在羸地会见齐侯。又向西南流经牟县,牟国原是鲁国的附庸;又向东南流经泰山,再向东南流经龟阴之田,就是《左传》定公十年齐国归还鲁国的地方;又向东南流经明堂,再向西南流经徂徕山;又向南流经阳关,就是《左传》襄公十七年迎接臧孙的地方;又向南流经博县,就是《左传》哀公十一年会合吴国军队攻打博地的地方;又向南流经龙乡,就是《左传》成公二年齐侯围攻龙地的地方;又向南流经梁父县的莬裘城,就是《左传》隐公十一年营建的地方;又向西南流过刚县,汉代的刚县就是春秋时的阐地;它的西南面就是汶阳之田,再向西南就是棘地,即《左传》成公三年齐国围攻的地方;再向西南就是遂地,即《左传》庄公十三年齐国灭掉的地方;再向西南就是下讙,即《左传》桓公三年齐侯送姜氏经过的地方;再向西南就是郈地,是叔孙氏的封邑;再向西南就是平陆。按照《左传》,郓、讙、龟阴、阳关都是齐、鲁交界之地。通而言之,这些地方都是汶阳之田,而且都在泰山西南、汶水以北。那么汶阳难道不就是南阳吗?所以慎子想要争夺南阳,意在收复故土;孟子责备他的,只是他不教育百姓而任用他们罢了。(问)“为诸侯忧”中的诸侯,朱子认为是附庸之君和县邑之长;古注认为是列国诸侯。梨洲黄氏主张古注。如果依据本文,它原本并不是对天子说的,那么就与上节“为诸侯度”不同,似乎应当以朱子的说法为是。(答)古注的说法较为有理。试看僖公四年,桓公想沿海路回国,辕宣仲对申侯说:“军队从陈、郑之间经过,要由那里供应军需粮食和草鞋,国家一定会非常困乏。”哀公时,吴国举行黄池之会,经过宋国时想杀掉宋国的男子,囚禁宋国的妇女。霸主时代,役使小国、弱国的事情数不胜数,哪里只是征取百牢、索要三百辆兵车而已?朱子说附庸之君,也就是列国诸侯中较弱小的那些人,二说的意义可以互相补充。况且春秋末年,即使鲁国也困于赋税徭役,愿意降格同邾、滕并列;杞国甚至自降为子爵,那么它同附庸之君相距也不远了。因此我认为,古注的说法也并不和朱子相差很大。
(问)社稷变置之说,邠卿但云毁社稷而更置之,则非更其神也。故朱子谓毁其坛壝而更置之,则与国君之变置不同。孙疏曰:更立社稷之有功于民者,其说异于本注。梨洲黄氏主之,当何所从(答)当以孙疏为是。盖古人之加罚于社稷有三等: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乃暂停其祭,是罚之轻者。又甚则迁其坛壝之地,罚稍重矣。又甚则更其配食之神,罚最重。然亦未尝轻举此礼,盖变置至神示所关重大,故自汤而后罕有行者。尝谓国家之于水旱,原恃乎我之所以格天者,而未尝以八听于神。阴阳不和,五行失序,于是有恒雨恒旸之咎。原不应于社稷之神,是咎且亦安知社稷之神不将大有所惩创于国君,而震动之,使有以知命之不常,天之难谌,而吾乃茫然于其警戒之所在,反以其跋扈之气责报于天文,过于巳,是取灭亡之道也。乃若圣王则有之。圣王之于天地,其德相参,其道相配,而其自反者巳极尽而无憾。故汤之易稷是也。夫天人一气也,在我非尸位,则在神为溺职。虽黜之非过矣,然其所黜者乃配食之神,而非其正神也。其正神则无从易也。盖先王所以设为配食之礼,非但为报始巳也,正以天神地示飞扬飘荡,昭格为难,必藉人鬼之素有功于此者,通其志气。是故大之则为五方之有五帝,而其下莫不有之。社以勾龙,稷以柱与弃是也。故梨洲谓郊祀配天,固是尊其祖父,而亦因其祖父之功德之大,足以与天相通,藉以达其感孚昭格之忱,此实有至理精意焉。然则社稷不能止水旱,又何咎之辞?但是可为贤主道,而不可为慢神之主道也。鲁穆公暴巫焚尫,县子尚以为不可,况其进于此者?故孙疏变置之说是也,而未可轻言之也。《北梦琐言》载潭州马希声以旱闭南岳庙,事可为慢神之戒。
(问)厚斋援唐人李阳冰之说以证朱注,则似变置反以报社稷者,似非孟子所谓变置也,其说如何(答)厚斋所引阳冰之事,得其半,失其半。按阳冰令缙云大旱,告于城隍之神,五日不雨,焚其庙,此乃行古礼也。及期雨,合沾足,阳冰乃与耆老吏民自西谷迁庙于山巅,以答神休。此盖因前此焚庙之祷,嫌其得罪于神,而更新之,不为罚而为报,是亦变通古礼而得之者。厚斋于其未雨以前之事不序,则不足以证更置之罚矣。陈后山曰:「句容有盗迁社稷而盗止,是则足以证朱注者」。
(问)汉人以禹易社之配,宋人以契易稷之配,岂亦因水旱而有更置耶?其说安在(答)是则妄作也。以禹配社,犹可以契,则谬矣。商先公之有功水土者,有冥,然可以配社,不可以配稷。
(问)左氏昭十有七年,郑大旱,使屠撃等有事于桑山,斩其木,不雨。子产曰:“有事于山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夫斩木,盖亦变置之意也,而子产以为非是,其说与孟子异,先生以为若何(答)斩木,其实是古礼,卽变置之意也。子产以为非者,卽愚所谓未可轻言之意。须知古人于此,自有斟酌。《云汉》之诗曰:“靡神不举”,正与八蜡不通之说并行不悖。未有毅然以蔑絶明祀自任者。
(问)陈仲子之生平,孟子极口诋之,《国策》中赵后亦诋之,厚斋王氏则又称之,其说谁是(答)厚斋先生之言是也。仲子若生春秋之世,便是长沮、桀溺、荷蒉、荷莜、楚狂、晨门一流。然诸人遇孔子,则孔子欲化之;仲子遇孟子,则孟子力诋之,便是圣贤分际不同。须知仲子辞三公而灌园,岂是易事?孟子是用世者,乃伊尹之任,一路上人,故《七篇》之中不甚及隐士逸民,较之孔子之惓惓沮溺一軰,稍逊之矣。平情论之,若如孟子之讥仲子以母不食,以兄不食,直是不孝不弟。然仲子岂眞不食于母,不过不食于兄?其兄之盖禄万锺,虽未知其为何如人,然谅亦未必尽得于义,故仲子孑然长往。但观其它日之归,则于寝门之敬,亦未尝竟絶,孟子责之过深矣。故厚斋谓其淸风远韵,视末世狥利苟得之徒如腐鼠,乃公允之论。若赵后,何足以知此?彼苐生于七国之时,所谓「天子不臣,诸侯不友」之士,不特目未之见,抑亦耳未之闻,而以为帅民出于无用,亦岂知隐士逸民之有补于末俗,正在无用中得之也?愚非敢学先儒之疑孟,亦因都讲之问,欲持其论之平耳。
译(问)关于社稷变置的说法,邠卿只说是毁掉社稷而重新设置,并不是更换社稷之神。因此朱子说毁掉坛壝而重新设置,这同国君的变置不同。孙氏疏解说,是重新确立对百姓有功的社稷之神,这一说法不同于原注。梨洲黄氏赞成孙疏,应当听从哪一种?(答)应当以孙疏为是。古人对社稷加以惩罚,大致有三个等级:年成不顺,八蜡之祭不能举行,只暂时停止祭祀,这是较轻的惩罚;再严重一些,就迁移坛壝的地点,惩罚稍重;更严重一些,就更换配食的神,这是最重的惩罚。但这种礼也从未轻易实行,因为变置关系到神祇,事关重大,所以自汤以后很少有人实行。我曾说,国家遭遇水旱灾害,本来应当反省我们用来感通上天的德行,却不能一概归咎于神灵。阴阳失调,五行失序,于是出现久雨、久旸的灾害。本来这未必是社稷之神造成的灾祸,怎么知道社稷之神不会因此严厉惩罚国君,使国君受到震动,从而知道天命并不恒常、上天难以诚信推测,而我们却茫然不知它警戒的所在,反而凭借跋扈的气势,把报应归咎于天象,把过错推给天,这正是自取灭亡的道路。至于圣王,确实有这样做的。圣王对于天地,其德性相参,其道理相配,而自我反省已经做到极致,没有遗憾。所以商汤更换后稷的配食神,就是这种情况。天与人本是一气相通的;在人而言,如果不是尸位素餐,在神而言,就是失职。即使罢黜它也不算过分,但被罢黜的是配食之神,不是社稷的正神;正神是无法更换的。先王设置配食之礼,并不只是为了报答开创者,正因为天神地祇飘荡无定、难以昭明显应,必须借助在人间一向有功的鬼神来沟通心志和气息。所以往大处说,五方各有五帝;往下说,也无不如此。社配勾龙,稷配柱和弃,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梨洲说,郊祀配天,固然是尊崇祖父,也因为祖父的功德伟大,足以同上天相通,借此表达感通昭明、获得回应的诚意,这其中确实有极深的道理和精微的意义。既然如此,社稷不能止息水旱灾害,又有什么可责怪的呢?这话只能对贤明的君主说,不能对轻慢神灵的君主说。鲁穆公暴晒巫者、焚烧尫像,县子尚且认为不可,何况比这更严重的事呢?所以孙疏关于变置的说法是对的,只是不能轻易谈论。《北梦琐言》记载,潭州马希声因为旱灾关闭南岳庙,这件事可以作为轻慢神灵的警戒。(问)厚斋引用唐人李阳冰的事来证明朱注,似乎变置反而是用来报答社稷的,这似乎不是孟子所谓的变置。这个说法怎么样?(答)厚斋所引用的李阳冰之事,只说对了一半,也错了一半。考察李阳冰任缙云令时遇到大旱,向城隍神祷告,五天不下雨,于是焚烧城隍庙,这才是实行古礼。到了期限下雨,雨水已经充分润泽大地,李阳冰于是同乡老、官吏和百姓一起把庙从西谷迁到山顶,以答谢神的恩惠。这是因为此前焚庙祈祷,担心因此得罪神灵,所以重新修建,并不是惩罚而是报答;这也是变通古礼而得到妥善处理的例子。厚斋没有叙述下雨以前的事情,便不足以证明更置是惩罚。陈后山说:“句容有盗贼迁移社稷之神,盗贼便停止了。”这件事足以证明朱注。(问)汉人用禹替换社的配食之神,宋人用契替换稷的配食之神,难道也是因为水旱灾害而实行更置吗?依据在哪里?(答)这就是妄自作说。用禹配社,还可以说得通;用契配稷,就错了。商代先公中对水土有功的是冥,他可以配社,却不能配稷。(问)《左传》昭公十七年,郑国大旱,派屠击等人在桑山举行祭祀,砍伐山上的树木,却没有下雨。子产说:“在山林举行祭祀,本来就是祭祀山林;可是你们却砍伐树木,罪过太大了。夺去他们的官职和采邑。”砍树大概也是变置的意思,而子产却认为不对;这个说法同孟子不同,先生认为如何?(答)砍伐树木,实际上是古礼,就是变置的意思。子产认为不对,正是我所说的不能轻易实行的意思。要知道古人在这件事上自有斟酌。《云汉》诗说:“没有哪一个神灵不被举荐祭祀。”这同八蜡不通行的说法并不矛盾。没有人会毅然把蔑视、断绝明祀当作自己的责任。(问)陈仲子一生的事迹,孟子竭力诋毁他,《国策》中的赵太后也诋毁他,而厚斋王氏却称赞他,究竟谁对?(答)厚斋先生的说法是对的。陈仲子如果生在春秋时代,便属于长沮、桀溺、荷蒉、荷莜、楚狂、晨门这一类人。然而这些人遇到孔子,孔子还想感化他们;陈仲子遇到孟子,孟子却竭力诋毁他,这就是圣贤所处立场不同。要知道,陈仲子辞去三公的职位而去灌园,哪里是容易做到的事?孟子是要出仕救世的人,承担的是伊尹那样的责任,是一路上的人物,所以《孟子》七篇中不太谈隐士逸民,比起孔子对长沮、桀溺一类人那样恳切,稍逊一筹。平心而论,如果像孟子那样讥刺陈仲子,说他因为母亲不吃、因为兄长不吃,那简直就是不孝不悌。然而陈仲子难道真的不吃母亲的东西吗?他不过是不接受兄长的供养罢了。他的兄长享有万钟俸禄,虽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但料想也未必完全合乎义,所以陈仲子独自离去。只是看他后来回家,仍然在寝门前表示敬意,也没有完全断绝关系;孟子责备他,实在过于严厉。因此厚斋说,他清高的风操和久远的韵致,把后世那些追逐利益、苟且求得的人看得如同死老鼠,这是公允的评论。至于赵太后,她哪里能够理解这些?她只生在战国七雄的时代,对于所谓“天子不臣服、诸侯不交友”的士人,不仅亲眼没有见过,恐怕连耳朵也没有听说过;她把率领百姓出仕看成没有用处,又哪里知道隐士逸民对于衰败世俗的补益,正是在“无用”之中体现出来的?我不是敢于仿效先儒怀疑孟子,只是因为都讲提出了这个问题,想使这一评论保持平允。
(问)宰我不死于舒州之难,先正辨之已悉。野处洪文敏公据「贤于尧舜」之语,以为当在孔子身后,阎潜邱极称之,而吾丈以为不然,何也(答)谓宰我死于舒州之难,亦不害其为贤者。盖考《吕览》《说苑》,则是宰我为简公死,非为陈恒死,不过才未足以定乱耳。其死较子路似反过之。《史记》误以为陈恒之党,故曰「孔子耻之」。而索隐又以为阚止之讹,则《春秋》同时同名之人,往往有之。晋有二士匄,鲁有二颜高,齐有二贾举,并同姓矣,何必舒州之难死者不可有二宰我乎?盖但当知宰我之所以死,不必耻,则不必讳。若以「贤于尧舜」之语为弟子称颂其师,必当在身后,是则野人之言也。孔子之卒,高弟盖多不在,如闵子、仲弓、漆雕开皆絶不见疑其已卒。而三年治任入揖子贡,则是子贡之年最长,其长于子贡而尚在者惟高柴。以哀十七年尚见于蒙之会,又冉有亦尚仕季氏,盖皆以居官不在庐墓之列。宰我于《史记》《家语》不载其年,虽未知其长于子贡与否,然此后并无宰我出处踪迹,则先死又何疑?要之,此等事去古远,无足深考。潜邱之言,多见其迂。
(问)孟子在宋,或以为辟公时,吴礼部据孟子称之为王,以为康王偃也。康王之暴,孟子何以肯见之?故亦有以为辟公者,然恐以礼部之言为是(答)潜邱谓孟子去齐适宋,当周愼靓王之三十年,正康王改元之岁,宋始称王,是也。孟子不见诸侯,故问答止于梁、齐,小国则滕而巳虽曾游宋,而于康王无问答,则不足以定其见与否也。然所以游宋,则亦有故,盖康王初年亦尝讲行仁义之政,其臣如盈之知不胜,议行什一,议去关市之征,进居州以辅王,斯孟子所以往而受七十镒之馈也。谓孟子在辟公时游宋,盖是鲍彪,其考古最疏畧
(问)章子之事见于国策,姚氏引《春秋后语》证之,所纪畧同。吴礼部曰:「孟子以为子父责善而不相遇,恐卽此事。然如国策所云,何以言责善?况在威王时,颇疑与孟子不相接(答)章子见于国策最早,当威王时。据国策,威王使章子将而拒秦。威王念其母为父所杀,埋于马栈之下,谓曰:「全军而还,必更葬将军之母。」章子对曰:「臣非不能更葬母,臣之母得罪臣之父,未敎而死。臣葬母,是欲死父也,故不敢。」军行有言:「章子以兵降秦者三。」威王不信,有司请之。王曰:「不欺死父,岂欺生君?」章子大胜秦而返。国策所述如此。然则所云责善,盖必劝其父以弗为已甚,而父不听,遂不得近。此自是人伦大变。章子之黜妻屏子,非过也。然而孟子以为贼恩,则何也?盖章子自胜秦以前所以处此事者,本不可以言过。然其胜秦而还,则王必葬其母矣。而章子之黜妻屏子,终身如故。是在章子,亦以恫母之至,不仅以一奉君命得葬了事,未尝非孝,而不知是则似于扬其父生前之过。自君子言之,以为非中庸矣。故孟子亦未尝竟许之,而究之矜其遇,谅其心。盖章子自是至性孤行之士,晩近所不可得。虽所行未必尽合,而直不失为孝子。如宋儒杨文靖公、张宣公言,则其贬章子有太过者。但章子之事未必在威王之世,则诚如贤者所疑。威王未尝与秦交兵,前此当秦之献公,正所谓六国以戎狄摈秦之时。其后则孝公方有事于攻魏,故威王三十六年之中无秦师。齐秦之鬬在宣王时,而伐燕之役将兵者,正是章子。则恐其为误编于威王策中者,卽不然,亦是威王末年。
(问)京山先生解《孟子》“谓陈侯周非其名”,按之《史记》诚然,顾谓“周者忠也”,司城盖因陈亡而殉者,陈之忠臣也,梨洲先生取其说,是否(答)据《史记》,则陈侯固不名周,但《左传》《史记》《世本》诸家所载诸侯之名异同,亦多,如《左传》郑子仪,在《史记》则曰子婴,《左传》刘僖公髠顽,《史记》则曰恽,而小司马又曰髠原,《史记》郑武公掘突,谯周曰突滑,《左传》宋景公栾,《史记》则曰头曼,《汉书》古今人表曰兠栾,《史记》宋王偃,荀子作献,《汉书》律歴志鲁诸公名尤多殊,班氏以小字附于下,盖多岀《世本》如此之类,不可悉举,则安在陈侯名周不又各有所本,可不必深考也?至京山训“周”为忠,歴证之《商书》《太甲》篇、《国风》《都人士》篇、《小雅》《皇华》篇、《左传》《谷梁传》《国语》皆有之,则以“周”为忠,正与下文“观所为主”相合,未尝不可,但谓司城是殉陈而死者,不知何所见而言之,愚未敢信也。
译(问)宰我没有死于舒州之难,先正已经辨析得很详尽了。野处洪文敏公根据“贤于尧舜”的话,认为这件事应当发生在孔子死后,阎潜邱极力称赞这种说法,而您认为不对,这是为什么?(答)说宰我死于舒州之难,也不妨碍他成为贤者。考察《吕览》《说苑》,宰我是在简公死时遇难,并不是为陈恒而死,只是他的才力不足以平定乱局罢了。他的死同子路相比,反而似乎更为可取。《史记》错误地把他当作陈恒的党羽,所以说“孔子以此为耻”。《索隐》又认为这是阚止之名的讹误;《春秋》时代同一时期有同名人物,往往如此。晋国有两个士匄,鲁国有两个颜高,齐国有两个贾举,而且还同姓,为什么舒州之难中死去的不能有两个宰我呢?只要知道宰我为什么而死,并不必以此为耻,也就不必讳言。若把“贤于尧舜”理解为弟子称颂老师的话,必然是在孔子死后才会有,这就是乡野人的说法。孔子去世时,他的高足大多已经不在了,如闵子、仲弓、漆雕开,都完全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已经去世。而守丧三年、治办行装入内拜见子贡,说明子贡年龄最长;比子贡年长而当时还在世的,只有高柴。哀公十七年时,高柴还出现在蒙地之会;冉有也还在季氏那里做官,大概他们都因为任官在职,不属于结庐守墓的人。关于宰我,《史记》《孔子家语》都没有记载他的年龄,虽然不知道他是否比子贡年长,但此后再也没有宰我出仕或退隐的踪迹,那么说他先死又有什么可疑的呢?总之,这些事情离古代太远,没有必要深入考证。阎潜邱的说法,大多显得迂曲。(问)孟子在宋国,有人认为是在辟公时期;吴礼部根据孟子称宋君为王,认为是康王偃。康王暴虐,孟子怎么肯去见他?所以也有人认为是辟公,但恐怕礼部的说法是对的。(答)阎潜邱说,孟子离开齐国到宋国,正在周慎靓王三十年,也就是康王改元的那一年,宋国开始称王,这是对的。孟子不主动拜见诸侯,所以现存问答只见于梁、齐,小国中只有滕;他虽然曾游历宋国,但没有留下同康王的问答,因此不足以断定他是否见过康王。不过他游宋也是有原因的:康王初年曾经推行仁义之政,他的臣下如盈知道民力不胜负担,便商议实行什一税,商议取消关市之征,并推荐居州辅佐国王;这就是孟子前往宋国并接受七十镒馈赠的原因。说孟子在辟公时期游宋,大概是鲍彪的说法;他考证古事最为疏略。(问)章子的事见于《国策》,姚氏引用《春秋后语》作证明,所记大略相同。吴礼部说:“孟子所说父子之间互相以善相责而不能相处,恐怕就是这件事。然而按照《国策》的记载,怎么能说是以善相责?况且事情发生在齐威王时,很令人怀疑是否同孟子相遇。”(答)章子见于《国策》最早是在威王时。据《国策》,威王派章子率军抵抗秦国。威王想到章子的母亲被父亲杀死,埋在马厩下面,便对他说:“如果你能全军而回,一定替将军的母亲改葬。”章子回答:“臣不是不能改葬母亲,而是母亲得罪了父亲,父亲没有教导她便杀死了她。我若安葬母亲,就是要使父亲死后受辱,所以不敢这样做。”军中有人说:“章子曾三次带兵投降秦国。”威王不信,有关官员请求追究。威王说:“他连死去的父亲都不欺骗,难道会欺骗活着的国君吗?”章子大败秦军后返回。事情在《国策》中就是这样记载的。那么所谓以善相责,大概是章子曾劝父亲不要做得太过分,但父亲不听,于是父子不能亲近。这自然是人伦关系中的重大变故。章子驱逐妻子、摒弃儿子,并不是过错。然而孟子认为这是“贼恩”,又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章子在战胜秦国以前处理这件事的方式,本来不能说是错误。(问)京山先生解释《孟子》“谓陈侯周非其名”,按《史记》考察确实如此;但他说“周是忠的意思”,司城是因为陈国灭亡而殉死的人,是陈国的忠臣。梨洲先生采用了他的说法,这对吗?(答)据《史记》,陈侯固然不名周;但《左传》《史记》《世本》等书所记诸侯名字有异同之处,也很多。例如《左传》称郑子仪,《史记》称子婴;《左传》称刘僖公髠顽,《史记》称恽,而小司马又称髠原;《史记》称郑武公掘突,谯周称突滑;《左传》称宋景公栾,《史记》称头曼,《汉书·古今人表》称兠栾;《史记》称宋王偃,荀子称献;《汉书·律历志》所记鲁国诸公的名字尤其多有不同,班氏把小字附在下边,大概多出自《世本》。这类例子不能全部列举。那么陈侯名周,怎么就不能各有不同依据呢?不必深究。至于京山把“周”解释为“忠”,历引《尚书·太甲》《国风·都人士》《小雅·皇华》《左传》《谷梁传》《国语》作为证明,那么把“周”解释为“忠”,正同下文“观察他的作为”相合,未尝不可;但他说司城是殉陈而死的人,却不知道根据什么作此判断,我不敢相信。〔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十六年〕 (问)陶山陆氏的《埤雅》也是新经学宗派的重要著作。听说他还有《尔雅新义》和《礼象》,大概同《埤雅》内容互有出入吧?(答)《尔雅新义》我曾经见过,可惜没有抄录,现在旁求也找不到了。《礼象》则没有见过。竹垞认为它就是《埤雅》的草稿。陶山在荆公门下讲习经学,有些说法纯粹像《埤雅》卷首,例如说荆公得到龙的眼睛,曾鲁公得到龙的脊骨,这实在是荒诞之语,不知道陶山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
(问)陶山陆氏《埤雅》亦新经宗派之一也,闻其尚有《尔雅新义》,又有《礼象》,大抵当与《埤雅》岀入否(答)尔雅新义》仆曾见之,惜未抄,今旁求不可得矣。《礼象》则未之见。竹垞以为卽是《埤雅》草稿。陶山在荆公门下讲经,稍纯然如《埤雅》卷首,卽谓荆公得龙晴,曾鲁公得龙脊,则大是妄语,不知陶山何以有此也。
(问)尔雅释言:“律,遹,述也。”郭注以为叙述之辞,而邢疏曰:“律管所以述气”,则与郭注各是一说(答)张南漪曰:郭注是也。律本是聿,误作律。“尧典”曰:“若之曰。”注曰:“古与粤越通。”《诗》“遹骏有声”,注以为与聿同。然则“曰、粤、越、聿、矞”五字皆发语词。郭注以为叙述者,是巳,邢疏谬。“诗”曰:“嫔于京”,郭注引之亦作聿。
(问)尔雅水自河出为灉,汉为潜,江为沱,汝为濆,淮为浒,见于尚书与诗,而济为濋,汶为灛,洛为波,涡为洵,颍为沙,更无所见,不知是何水?邢疏漏畧不详(答)诸条皆见于水经,不知邢疏何以不及?但水经亦有不可尽信者,卽诸书所言亦多不合。河之为灉,当在雷夏,而郦注兼以之解关中之雍,则谬也。若说文以灉为汳水,亦非也。江之为沱,水经兼载孟州之沱,荆州之沱,顾宛溪曰:「孟州之沱乃湔江,而湔为蜀相开明所凿,郦注明言之,非禹贡之沱矣。」或又欲以成都内外江当之,则二水为秦守李冰所导,益非禹贡之沱矣。唯师古所指湖广枝江之水,支分而后入大江者,可以当禹贡之沱,宛溪之说甚核。然则益州之沱,未有考也。汉为潜,卽水经之涔水篇,然亦尚有疑者,详见愚所说水经中。淮为浒,则浒者实水厓之通称,不知何以专归之淮?郦注以为游水。汝为濆,卽瀵水[非河水篇之瀵水也]一名汾水,毛传误以曲防解之。然则虽其见于尚书与诗者,亦正未易了了也,而况其疏漏不详者乎?乃若济之为濋,则道元以为定陶泛水;汶之为灛,道元以为冈县阐亭之洸水,是亦以灛之合于阐而言之;洛之为波,道元以为门水;颖之为沙,道元以为濦水;唯涡之为洵,但引吕忱之诂,而无其地;汜水、洸水、门水,不知果否是尔雅所指与否?若沙水,则明是莨荡渠水之一支,读作蔡水,非濦水也。
(问)沙之读蔡,不但郭氏无注,邢氏无疏,而陆氏亦无音,先生果何所出乎(答)见许氏《说文》,而《水经注》引之,卽鸿沟也。《左传》所谓沙汭也。《北魏书》有蔡水,卽沙水。胡梅磵引《水经注》,亦通作蔡。郭氏偶失之耳。
(问)大山宫,小山霍,本连解作一句。宋晁补之作二句,竟对解之,自是晁氏之谬否(答)古人似原有二种读法。《水经注》苐三十二卷沘水篇引《开山图》:“潜山围绕小山曰霍”,而苐四十卷霍山下亦引《尔雅》曰:“大山宫,小山曰霍”,斯郭氏之说也。然苐三十九卷庐江水篇又引《尔雅》:“大山曰宫”,则晁氏之说矣,亦非无据也。
(问)论语》“萧墙之内”,罗存斋《尔雅翼》以为取“萧祭脂”之“萧”,其说甚怪,不知是否(答)存斋《尔雅翼》极精,然是说则恐未然。盖“萧墙”是屏墙,旧人如郑康成、刘熙皆指朝之屏,故以“肃”字解“萧”字,亦有合于六书之旨。若存斋则指为庙之屏,故以取“萧”为证,谓援神怒以怵季孙,则其说诞矣。
(问)尔雅释草钩芺,据说文则是重名,据正义则是二名,不知谁是(答)说文钩芺一名苦芺,则是重名,邢疏误也。
(问)陶山存斋,其于《尔雅》为巨子,近世浮山堂《通雅》,以视二先生,不知何如(答)药地不能审别伪书,故所引多无稽,且其《通雅》门例,亦非接二家之派者。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八。余姚史梦蛟重校。
诸史问目答郭景兆
(问)姜湛园论文,谓先秦以上莫衰于《左传》,而重振于《国策》,其说前人未及,岂《国策》反能出《左传》之上(答)是湛园好奇之言也。《左传》所志多实事,二百四十年典章在焉。《国策》所志多浮言,大抵一从一横,皆有蹊径,前后因袭。若就中实有义理可按,卓然关于世敎,如辅果、絺疵之先见,豫让之报知伯,匡章之不欺死父,信陵君之谏伐韩,鲁连之郄秦,王孙贾之母,君王后之父,卽墨大夫之告王建,李牧之枉死,吴起之对魏武,莫敖子华之对楚威,鲁共公苑台之对魏惠,庄辛之对楚项襄,不过十余篇而乐毅父子去国之词,荀子之谢春申,亦庶乎可取。此外则虞卿、陈轸尚畧有可采,以其言虽不纯,而一为赵,一为楚,较异于仪秦之徒也。其余令人一望生厌,何可与《左传》比也?颜蠋、王斗二篇,亦或可节录,然巳涉于夸矣。
译(问)《尔雅·释言》说:“律,遹,就是述。”郭注认为这是叙述之辞,而邢疏说:“律管是用来表述气的。”这同郭注各是一种说法。(答)张南漪说,郭注是对的。“律”本来是“聿”,误写成了“律”。《尧典》说:“若之曰。”注说:“古代‘与’同‘粤、越’相通。”《诗经》“遹骏有声”,注认为“遹”同“聿”。这样看来,“曰、粤、越、聿、矞”五个字都是发语词。郭注认为是叙述之辞,是正确的;邢疏错了。《诗经》说“嫔于京”,郭注引用它时也写作“聿”。(问)《尔雅·释言》说:“律,遹,就是述。”郭璞的注认为这是叙述之辞,而邢昺的疏说:“律管是用来宣述气的。”这样看来,便与郭璞的注各是一种说法。(答)张南漪说:郭璞的注是对的。“律”字本来是“聿”,后来误写成了“律”。《尧典》说:“若之曰。”注说:“古代‘与’字同‘粤’、‘越’相通。”《诗经》说“遹骏有声”,注释认为“遹”与“聿”相同。既然如此,“曰、粤、越、聿、矞”五个字都是发语词。郭璞的注认为它是叙述之辞,这是对的;邢昺的疏说错了。《诗经》说:“嫔于京。”郭璞引用这句时,字也写作“聿”。(问)《尔雅》说:水从河中分出叫“灉”,从汉水分出叫“潜”,从江水分出叫“沱”,从汝水分出叫“濆”,从淮水分出叫“浒”,这些见于《尚书》和《诗经》;又说济水分出叫“濋”,汶水分出叫“灛”,洛水分出叫“波”,涡水分出叫“洵”,颍水分出叫“沙”,却再也没有其他文献可见,不知道指的是哪些水?邢疏遗漏简略,不够详细。(答)这些条目全都见于《水经》,不知道邢疏为什么没有涉及?不过《水经》也有不能完全相信的地方,即使各书所说也多有不相符合之处。河水分流为灉,应当在雷夏;郦道元的注又用它解释关中的雍水,这是错误的。至于《说文》把灉解释为汳水,也不对。江水分流为沱,《水经》兼载孟州的沱水和荆州的沱水,但顾宛溪说:“孟州的沱水就是湔江,而湔江是蜀相开明开凿的,郦道元已经明白说了,并不是《禹贡》所说的沱水。”有人又想用成都内外两江来当作沱水,但这两条水是秦国郡守李冰疏导的,更不是《禹贡》的沱水。只有颜师古所指的湖广枝江县水流,分支以后流入长江,可以作为《禹贡》的沱水;宛溪的说法很详实。那么,益州的沱水就没有可考的了。汉水分流为潜,就是《水经》的涔水篇所说的水,但仍有可疑之处,详细情况见我所论《水经》的文字。淮水分流为浒,然而“浒”实际上是水边的通称,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归属于淮水。郦道元认为它是游水。汝水分流为濆,就是瀵水(不是《河水篇》中的瀵水),又名汾水;毛传错误地把它解释为曲防。这样看来,即使是见于《尚书》和《诗经》的内容,也确实不容易完全弄清,何况那些疏漏简略、记载不详的呢?至于济水分流为濋,郦道元认为是定陶的泛水;汶水分流为灛,郦道元认为是冈县阐亭的洸水,这是因为灛字同阐字相合而这样说;洛水分流为波,郦道元认为是门水;颍水分流为沙,郦道元认为是濦水。只有涡水分流为洵,只引用吕忱的解释,没有说明地点。汜水、洸水、门水,究竟是不是《尔雅》所指的水,不知道。至于沙水,明明是莨荡渠水的一条支流,应读作蔡水,不是濦水。(问)“沙”读作“蔡”,不但郭氏没有注,邢氏没有疏,陆氏也没有注音,先生究竟根据什么?(答)见于许慎《说文》,《水经注》也引用了它,就是鸿沟。《左传》所说的沙汭也是它。《北魏书》中有蔡水,就是沙水。胡梅磵引用《水经注》时,也把它通作“蔡”。只是郭氏偶然遗漏了。(问)“大山宫,小山霍”本来连在一起解释。宋代晁补之分作两句,分别解释,这难道是晁氏的错误吗?(答)古人似乎本来就有两种读法。《水经注》第三十二卷《沘水篇》引用《开山图》说:“潜山围绕小山叫霍。”第四十卷《霍山》下面又引用《尔雅》说:“大山叫宫,小山叫霍。”这就是郭氏的说法。然而第三十九卷《庐江水篇》又引用《尔雅》说:“大山叫宫。”这就是晁氏的说法,也不是毫无根据。(问)《论语》说“萧墙之内”,罗存斋《尔雅翼》认为取自“萧祭脂”的“萧”,这个说法很奇怪,不知道对不对?(答)存斋的《尔雅翼》极为精审,但这一说恐怕不对。“萧墙”就是屏墙,古人如郑康成、刘熙都指宫门内的屏墙,所以用“肃”字解释“萧”字,也符合六书的道理。存斋却把它指为宗庙的屏墙,因此拿“萧”字作为证明,说是借神灵发怒来恐吓季孙,这种说法就荒诞了。(问)《尔雅·释草》的“钩芺”,据《说文》是一个重名,据正义则是两个名称,不知道哪一种说法对?(答)《说文》说钩芺一名苦芺,这就是同物异名;邢疏错了。(问)陶山、存斋在《尔雅》研究中都是巨擘,近世浮山堂的《通雅》同这两位相比怎么样?(答)药地不能审辨伪书,所以引用的材料多无根据;而且他的《通雅》体例,也不是承接陶山、存斋两家学派的。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八。余姚史梦蛟重新校订。《诸史问目答郭景兆》(问)姜湛园评论文章,说先秦以前的文章没有比《左传》更衰落的,后来又在《国策》中重新振兴;这种说法是前人没有谈到过的,难道《国策》反而能超过《左传》吗?(答)这是湛园喜欢标新立异的说法。《左传》记载的多是实事,其中保存着二百四十年的典章制度。《国策》记载的多是浮泛之言,大体不外合纵连横,各有路径,前后互相沿袭。如果其中确实有义理可据、卓然有益于世道人心的,如辅果、絺疵的先见,豫让报答知伯,匡章不欺骗死去的父亲,信陵君劝阻攻打韩国,鲁仲连排斥秦国,王孙贾的母亲,君王后的父亲,即墨大夫劝告王建,李牧被冤杀,吴起回答魏武侯,莫敖子华回答楚威王,鲁共公在苑台回答魏惠王,庄辛回答楚襄王,也不过十多篇;此外乐毅父子离国时的言辞、荀子辞谢春申君,也还算值得取法。再往外,虞卿、陈轸的言论还有些可采之处,因为他们的话虽不纯粹,但一个为赵国,一个为楚国,比仪、秦一类人稍有不同。其余的文章令人一看就厌烦,怎么能同《左传》相比?颜蠋、王斗两篇,或许还可以节录,但也已经有夸张之处了。
(问)齐宣王伐燕事,孟子所亲见也。荀子亦亲见,而以为齐愍王。《国策》在燕,则宣王;在齐,则愍王。《史记》以为愍王,《通鉴》以为宣王。吴礼部校《国策》,亦力主孟子。究竟谁是(答)当以孟子为是。但如此,则必须依《通鉴》増宣王之年十年,减愍王之年十年,然后可合。《东莱大事记》亦如此。盖孟子所述,确是灭燕之役。《东莱》先生欲为调停,谓宣王伐燕乃指前此十城之役。夫所取十城,安得云倍地?又安得云置君?不可通也。唯是《史记》年表固不兄信,而《通鉴》亦是以意定之,非有所出,终属疑案,非二千年后人所能悬决。
(问)司马穰苴《国策》以为愍王相,与《史记》异(答)吴礼部曰:大事记引苏氏谓《史称》齐景公时,晋伐阿甄,燕侵河上,晏子荐穰苴,杀庄贾,因以成功。《春秋》《左氏》无此事,意穰苴尝为闵王却燕、晋,而《国策》妄以为景公时。按《史称》齐威王论次古兵法,附入穰苴,而策以为愍王相,故礼部主之。盖景公时齐甚弱,欲夺晋覇而不能,欲御吴侮而不克,则穰苴之传谬矣。
(问)汉志引《六国春秋》,或曰卽《国策》,是否(答)恐非也。《六国春秋》当别是编年之书,而今不传。《国策》之例,恐近外传。盖自哀公二十七年后,当有《六国春秋》一书,而后《楚汉春秋》继之。然《七畧》巳不载是书,其亡久矣。太史公采《国策》,止九十三事,则其余所采,或有在《六国春秋》中者,亦未可定也。
(问)李牧之死,国策则极冤,史记则言其不受命捕得斩之,二说逈异。通鉴主史记,东莱大事记主国策,谁从(答)赵策中此篇最足感动人,令读者流涕。史记不知何以不用,吴礼部曰:「盖因亷颇不受代事而误加之牧是也。须知牧旣不受代,当时赵将谁复能捕之者?其妄明矣。苐赵策中前后污以司空马之谬语,令雄文反减色,愚特芟去其前后,另为一篇。其文曰:『韩仓恶武安君于赵王,王令人代武安君至,使韩仓数之曰:『将军战胜,王觞将军,将军为寿于前而捍七首,当死。』武安君曰:『繓病钩身,大臂短,不能及地,起居不敬,故使工人为木材以接手上。若不信繓,请出示岀之袖中,状如振捆纒之以布。』韩仓曰:『受命于王,赐将军死不赦,臣不敢言。』武安君北面再拜,赐死。缩剑将自诛曰:『人臣不得自杀。』宫中过司马门趋甚疾,岀门举剑,臂短不能及,衘剑征之于柱以自刺。武安君死,五月赵亡。』吴礼部曰:「譛李牧者,诸书皆言郭开,策文下篇亦然。但郭开卽譛亷颇者,其与韩仓必亦有差误。予谓或自郭开与韩仓比,共陷牧,亦未可定也。要之忠贞恭顺如牧,而以为拒不受代而诛,则枉甚矣。」
(问)吴礼部校《国策》亦有讥之者,其究若何(答)礼部于是书甚勤密,远过缙云鲍氏本。其讥之者,明学究张一鲲之言也。惟是礼部嫠学,故有尊信《大事记》过甚者。要之,其考据则得十之九,一鲲何足以知之?
(问)田单晩年不见于史,吴礼部校《国策》,以为避谗于赵(答)是乃礼部发前人所未发,大畧当不错。不然,以安平之材,何以自攻狄之后,一无所见于齐?及其相赵,所立功亦甚少,而是后遂亦不见于赵。则安平之见几保身,又不欲负其宗国以为人用,盖远出于时人之上。六国大臣,虽信陵君不能及矣。惟是襄王之悖不足论,君王后旣听政,任宗臣之野死而不返,亦何待乎王建而始亡也?
(问)聊城之事,吴礼部主国策,非史记不知,谁是(答)礼部所考定最审。
(问)国策之事多难信,东莱吕氏固尝言之。然如六国献地于秦,自是实事,所以通鉴亦载焉。昨闻先生谓其中亦多漫语,何也(答)秦所取六国之地,韩、魏最先,次之者楚,其后及赵。然所取者必其为秦之界上,而后得有之。今策言张仪一出,赵以河间为献,燕以常山之尾五城为献,齐以鱼盐地三百里为献,非不识地理之言乎?河间、常山,秦亦何从得而有之?况齐人海右鱼盐之地乎?以秦之察,岂受此愚?又累言文信侯欲取赵河间以广其封,文信封河南当在韩、周之交,何从得通道于河间?吾不知作策者何以东西南北之不谙,而为此谬语也。
译(问)齐宣王伐燕的事,孟子亲眼见过;荀子也亲眼见过,却认为是齐湣王时的事。《国策》在燕国部分记作宣王,在齐国部分记作湣王。《史记》认为是湣王,《资治通鉴》认为是宣王。吴礼部校订《国策》,也竭力主张孟子的说法。究竟谁对?(答)应当以孟子为是。但这样一来,就必须依照《资治通鉴》给宣王增加十年年数,给湣王减少十年年数,然后才能相合。《东莱大事记》也是这样。因为孟子所说的确实是灭燕之战。《东莱》先生想调和两说,认为宣王伐燕指的是此前攻取十城的战役。可是,所取十城怎么能说是“加倍扩充土地”?又怎么能说是“另立国君”?这些都说不通。只是《史记》的年表本来就未必可信,《资治通鉴》也是凭意推定,并没有明确依据,最终仍是疑案,不是两千年后的人能够断然裁决的。(问)《国策》认为司马穰苴是齐湣王的相国,同《史记》不同。(答)吴礼部说:《大事记》引用苏氏的话,认为《史记》所说的是齐景公时,晋国攻打阿、甄,燕国侵犯河上,晏子推荐穰苴,穰苴杀死庄贾,因而取得成功。《春秋》《左传》没有这件事,推想穰苴曾经替闵王抵御燕、晋,而《国策》错误地说成景公时。考察《史记》,齐威王论次古代兵法,把穰苴附在其中;《国策》则说他是湣王的相国,所以吴礼部主张《国策》的说法。大概景公时齐国很弱,想夺取晋国的霸权却不能,想抵御吴国的欺凌也做不到,那么穰苴的传记就是错误的了。(问)《汉书·艺文志》引用《六国春秋》,有人说它就是《国策》,对吗?(答)恐怕不是。《六国春秋》应当是另外一部编年史,现在已经失传。《国策》的体例恐怕接近一种外传。大概从哀公二十七年以后,应当有《六国春秋》一书,后来又有《楚汉春秋》接续它。不过《七略》已经没有著录这部书,它的亡佚已经很久了。太史公采录《国策》,只用了九十三件事;其余所采的材料,或许有些在《六国春秋》中,也不能确定。(问)李牧之死,《国策》说得极为冤屈,《史记》却说他不接受命令,被捕后处斩,二说相差极远。《资治通鉴》采用《史记》,《东莱大事记》采用《国策》,应当听从哪一种?(答)《赵策》中这一篇最能感动人,使读者流泪。《史记》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采用它。吴礼部说:“大概是因为廉颇拒绝接受替代之事,被错误地加到了李牧身上。要知道李牧既然不接受替代,当时赵国的将领中谁还能捕捉他呢?它的荒谬很明显。只是《赵策》中前后夹杂了司空马的错误言论,使这篇雄文失去光彩。我特意删去前后部分,另编为一篇。文章说:‘韩仓在赵王面前诋毁武安君,赵王派人代替武安君前往,让韩仓责备他说:“将军作战取胜,国王赐酒给将军,将军在国王面前祝寿时伸手遮挡七次,依法当死。”武安君说:“我患有拘挛之病,身体弯曲,大臂短,手不能触地,起居时动作不恭敬,所以让工匠做木具接在手上。如果不信,请把我的袖子拿出来给你看,形状像振捆,用布缠裹着。”韩仓说:“我奉国王命令,赐将军死罪而不赦,臣不敢多说。”武安君面向北方拜了两拜,接受赐死。他拔剑想要自杀,说:“人臣不能自行杀死自己。”’ 他经过宫中的司马门时走得非常快,出了门便举剑自刺,但手臂短,剑够不到身体,于是把剑抵在柱子上,借柱子的力量刺死自己。武安君死后五个月,赵国灭亡。’吴礼部说:‘诬陷李牧的人,各书都说是郭开,《赵策》下篇也是如此。但郭开就是诬陷廉颇的人,他同韩仓的关系也必定有错乱。我认为,或许是郭开同韩仓相互勾结,共同陷害李牧,也未可确定。总之,像李牧这样忠贞恭顺的人,却说他因为拒绝接受替代而被杀,实在太冤枉了。’ (问)吴礼部校订《国策》,也有人讥讽他,究竟怎么样?(答)吴礼部对这部书用力勤勉而严密,远远超过缙云鲍氏的版本。讥讽他的人,是明代学究张一鲲说的。只是吴礼部治学偏重一家,所以有过分尊信《大事记》的地方。总的说来,他的考据十有九处正确,张一鲲哪里有资格了解这些?(问)田单晚年在史书中没有记载,吴礼部校订《国策》,认为他是到赵国避开谗言。(答)这确实是吴礼部发掘出前人未曾说过的内容,大致不会错。不然,以安平君田单的才能,为什么自从攻克狄地以后,在齐国就再也没有任何事迹可见?等到他做赵国相国,所建立的功劳也很少,此后在赵国也不再出现。可见安平君能够察觉形势、保全自身,又不愿背弃本国而被别人任用,确实远远超过当时的人。六国大臣,即使信陵君也比不上他。只是襄王的昏乱不值得说;君王后已经临朝听政,任凭本国宗室大臣死在外面而不召回,又何必等到王建时才灭亡呢?(问)聊城的事情,吴礼部主张《国策》的记载,不知《史记》为何没有记载,谁的说法对?(答)吴礼部考证、判定得最为详审。(问)《国策》的事情大多难以相信,东莱吕氏本来就说过这一点。然而像六国向秦国献地,显然是事实,所以《资治通鉴》也记载了。昨天听先生说其中也有许多虚妄之语,这是为什么?(答)秦国取得六国土地,韩国、魏国最早,其次是楚国,后来才轮到赵国。但它所取得的土地,必定先是秦国边界上的土地,然后才可能占有。如今《国策》说张仪一出使,赵国就把河间献给秦国,燕国把常山以北的五座城献给秦国,齐国把海滨以西三百里的鱼盐之地献给秦国,这难道不是完全不懂地理的说法吗?河间、常山,秦国从哪里能够得到并占有它们?何况还有齐国东海以西的鱼盐之地呢?以秦国的精明,难道会接受这样的愚蠢说法?又多次说文信侯想取得赵国的河间来扩大封地;文信侯封在河南,应当在韩国、周国交界处,他怎么能从那里取得通往河间的道路?我不知道写《国策》的人为什么连东西南北都不懂,却写出这种荒谬的话。
(问)徐广谓中山立于威烈王时,西周桓公之子,而先生以为谬,愿闻其说(答)中山卽是鲜虞,其种乃白狄。至春秋之末,巳有中山之名。入七国,灭于魏,而复兴,卒并于赵。当春秋之末,晋尚无若中山何,而谓周能灭之,而封宗室于其地,无是理也。然自徐广、郦道元皆为此言,莫有能正之者。要之,鲜虞未尝为晋灭,则西周桓公之子安能封于其地,此易晓也。若《国策》谓中山君尝为楚伐而亡,则又属野人之言。中山于楚,眞风马牛,楚虽强,不能越魏踰赵过代而集矢于中山。故吴礼部但谓司马子期非楚公子,以斥鲍氏之谬,而不知《策》文之本妄。中山必不受兵于楚也。如《策》文所云「羊羮」,盖袭华元之事;所云「壶飡」,盖袭赵盾之事,本附会也。中山亡于魏,魏使太子撃守之,其后不知何以复立,盖中山去魏远,魏终不能有之,是以失守。而《策》述赵桓子之谋,以为中山复立之故,亦非也/魏世家》:惠王二十八年,中山君相魏,小司马以为是,卽中山之复立者,恐非也。是时中山盖尚属魏,故其君入为相,如孟尝君之相齐耳。若谓是复立之中山,则不应舎其国而相魏也。要之中山复立之年,当在魏王二十八年之后。
(问)平原君料白起、亷颇之长,其文极可喜,今但见于汉《严尤五将序》、《春秋后语》二书,亦属后世所无,而诸传记引之者,先生以为《国策》有之,何所据(答)见章怀《后汉书》列传第八卷注中。
(问)河渠书歴序春秋以后诸侯变更水道之详,班氏沟洫志亦引之,乃古今川渎大掌故,而小颜、小司马俱未及详笺,愿缕晰之。其曰禹疏九川,自是之后,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会,是跨豫、徐、荆三州之界,源流若何(答)鸿沟卽地理志所云狼汤渠,水经注作莨荡渠,通典作浪宕渠,一也。志曰:河南郡荥阳有狼汤渠,首受济水,东南至陈入颍,卽水经注之渠水篇也,是鸿沟之经流。志曰:陈留郡陈留县鲁渠水,首受狼汤渠水,东至阳夏入涡,渠卽水经注渠水篇中附见之鲁沟也,是鸿沟之又一支。志曰:淮阳国扶沟县涡水,首受狼汤渠水,东至向入淮,卽水经注之阴沟水篇也,是鸿沟之又一支。志曰:梁国蒙县获水,首受菑获渠水,东北至彭城入泗,按阴沟水之支为汳水,次为获水,卽水经注之汳水、获水二篇也,是鸿沟之又一支。志曰:陈留郡浚仪县睢水,并受狼汤渠水,东至取虑入泗,卽水经注之睢水篇也,是鸿沟之又一支。盖志所载狼汤渠之源流五合之则为鸿沟,今以水经注质之,狼汤渠至尉氏始有鸿沟之名。鸿沟又曰沙水,自新阳入颍以入淮,而支流自义城合涡水以入淮。狼汤渠之东出为官渡水,秦人引之为梁沟,卽阴沟水也。又东为汳水,为获水入泗以入淮,而沙水之至浚仪者,又合汳水为睢水以入泗。其所周流正值郑、卫、曹、宋、陈、蔡六国之境/鸿沟不知谁所为,阎潜邱曰:苏秦说魏王云,大王之地南有鸿沟,则战国以前有之。晋楚战于邲,邲卽汳水,则春秋以前有之。予谓所证不止于此,《国策》景舍伐魏取睢濊之间,是睢水亦见于战国。水自涡岀为洵,是涡水见于《尔雅》。水自颍出为沙,是沙水亦见《尔雅》,而沙汭并见于《左传》,其未远矣。乃郦道元则竟曰:大禹塞荥泽以通淮泗。又曰:「昔禹于荥阳下引河以致东坡之徒,遂谓鸿沟是禹迹,则大谬也。夫职方豫州之川荥洛,谁谓禹曾塞荥者?奈何并河渠书不谛视也。宋儒唯黄文叔言此不谬/予旣斥道元荥泽之非,复取《水经注》反复求之,乃知鸿沟之迹实始于徐偃王。道元引古徐州志言:「偃王导沟陈蔡之间。」以水道按之,正沙水之地界也。盖偃王首开鸿沟,其后如鲁沟,则吴人所増开,卽《国语》所谓「商鲁之沟」者,故一名宋沟;而梁沟则秦人所増开,陆续穿凿,遂为鸿沟支流诸水。而经流则实偃王始之,故予谓通淮济者,始于徐,继于吴,皆是覇者,而卒于秦政。二千年以来未经考出,今始得之。
(问)其曰“于楚西方则通渠汉水云梦之野何也”?此事在诸书直无可考(答)地志曰:“南郡华容县云梦泽在南,夏水首受江,入沔水,经注有夏水篇,然不及通渠事。”唯皇览曰:“孙叔敖激沮水作云梦大泽之地”,盖指此。但云梦巳见于《禹贡》,固非孙叔所作,但引沮水以入之,所谓通渠者也。汉水一名沮水,斯事兄补水经之遗。
译(问)徐广说中山是在威烈王时期建立的,是西周桓公的儿子;先生认为这是错误的,希望听听您的说法。(答)中山就是鲜虞,它的族属是白狄。到了春秋末年,已经有中山之名。进入战国后,中山被魏国灭掉,后来又复兴,最终被赵国兼并。春秋末年,晋国尚且不能把中山怎么样,却说周王能够灭掉中山,并把这片土地封给周王室宗族,没有这样的道理。然而徐广、郦道元都这样说,却没有人能够纠正他们。总之,鲜虞从未被晋国灭掉,那么西周桓公的儿子怎么能封在那片土地上?这是很容易明白的。至于《国策》说中山君曾被楚国攻打而灭亡,那又是乡野人的说法。中山同楚国相距极远,毫无关系;楚国即使强大,也不能越过魏国、赵国,经过代地,把兵锋集中到中山。所以吴礼部只说司马子期不是楚国公子,用来驳斥鲍彪的错误,却不知道《国策》原文根本就是妄说。中山一定没有受到楚国的攻伐。《国策》所说的“羊羹”,大概是袭用华元的故事;所说的“壶飧”,大概是袭用赵盾的故事,都是附会。中山亡于魏国,魏国派太子击镇守那里;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重新建立,大概是因为中山距离魏国很远,魏国终究不能长期占有,所以失去守地。而《国策》叙述赵桓子的谋划,认为这是中山复立的原因,也不对。《魏世家》说,魏惠王二十八年,中山君入魏国任相,小司马认为这就是中山复立后的中山君,恐怕不是。当时中山大概仍然属于魏国,所以中山君入魏任相,就像孟尝君做齐国的相一样。如果说他是复立后的中山君,那么他就不应当舍弃自己的国家而到魏国任相。总之,中山复立的年份,应当在魏王二十八年以后。(问)平原君评论白起、廉颇长处的文章非常可喜,如今只见于汉代《严尤五将序》和《春秋后语》两部书,也属于后世失传的文字;而各传记中引用它,先生认为《国策》中有此文,依据是什么?(答)见于章怀注《后汉书·列传》第八卷的注中。(问)《河渠书》详细叙述春秋以后诸侯改易水道的情况,《汉书·沟洫志》也引用它,这是古今河流沟渠的大掌故,可是小颜、小司马都没有详细作笺注,希望您逐条说明。书中说,大禹疏导九条河流;从此以后,荥阳向下引河水东南流成为鸿沟,用来沟通宋、郑、陈、蔡、曹、卫,并同济水、汝水、淮水、泗水会合。这条水道跨越豫州、徐州、荆州三州的边界,它的源流究竟怎样?(答)鸿沟就是《地理志》所说的狼汤渠,《水经注》写作莨荡渠,《通典》写作浪宕渠,都是同一条水。地理志说:河南郡荥阳县有狼汤渠,起首承接济水,向东南流到陈地注入颍水;这就是《水经注·渠水篇》所说的水渠,是鸿沟的干流。地理志说:陈留郡陈留县有鲁渠水,起首承接狼汤渠水,向东流到阳夏注入涡水;这就是《水经注·渠水篇》中附带记载的鲁沟,是鸿沟的另一条支流。地理志说:淮阳国扶沟县有涡水,起首承接狼汤渠水,向东流到向地注入淮水;这就是《水经注·阴沟水篇》所说的水,是鸿沟的又一条支流。地理志说:梁国蒙县有获水,起首承接菑获渠水,向东北流到彭城注入泗水;考察阴沟水的支流是汳水,汳水的下游又是获水,就是《水经注》的《汳水篇》和《获水篇》,这是鸿沟的又一条支流。〔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篇〕 地理志说:陈留郡浚仪县有睢水,兼受狼汤渠水,向东流到取虑注入泗水;这就是《水经注·睢水篇》所说的水,是鸿沟的又一条支流。大概地理志记载的狼汤渠源流有五条,合起来就是鸿沟。如今用《水经注》来考察,狼汤渠到了尉氏才有鸿沟这个名称。鸿沟又称沙水,从新阳流入颍水,再流入淮水;它的支流从义城同涡水汇合而流入淮水。狼汤渠向东分出成为官渡水,秦人引它开成梁沟,就是阴沟水。再向东就是汳水,汳水又成为获水,流入泗水而进入淮水;而流到浚仪的沙水,又同汳水汇合成为睢水,流入泗水。它所流经的地区,正是郑、卫、曹、宋、陈、蔡六国的边境。鸿沟不知道是谁开凿的。阎潜邱说:苏秦游说魏王时说,大王的土地南面有鸿沟,那么战国以前就已经有鸿沟了。晋、楚在邲地交战,邲就是汳水,那么春秋以前就已经有鸿沟了。我认为可证明的还不止这些。《国策》记载景舍攻打魏国,取得睢水、濊水之间的土地,说明睢水在战国时也已经见于记载。水从涡水分出叫洵,说明涡水见于《尔雅》;水从颍水分出叫沙,说明沙水也见于《尔雅》,而沙汭又见于《左传》,距今并不久远。至于郦道元,竟然说:“大禹堵塞荥泽,使淮水、泗水得以贯通。”又说:“从前大禹在荥阳以下引导黄河,使水通到东坡一带,于是有人便说鸿沟是大禹的遗迹,这实在是大错。职方氏所说豫州的河流有荥水、洛水,谁说大禹曾经堵塞过荥泽呢?无奈人们连《河渠书》也没有认真查阅。宋代儒者中,只有黄文叔说这件事并没有错。”我既已驳斥郦道元关于荥泽的错误,又取《水经注》反复考察,才知道鸿沟的遗迹实际上始于徐偃王。郦道元引用古代《徐州志》的话说:“徐偃王在陈、蔡之间疏导沟渠。”按照水道考察,正是沙水流域的界线。大概徐偃王首先开通了鸿沟;后来像鲁沟这样的水道,是吴人增修开凿的,就是《国语》所说的“商鲁之沟”,所以又称宋沟;梁沟则是秦人增修开凿的。这样陆续开凿,便形成了鸿沟分出的各条水流。至于干流,确实是徐偃王首先开通的。因此我说,沟通淮水、济水的工程,开始于徐偃王,继而由吴国完成,他们都是霸主所为,最后又由秦政完成。两千年来一直没有人考察出来,现在才得到这个结论。(问)其中说“在楚国西部,便开通沟渠,使汉水通到云梦之野”,这是什么意思?(答)这件事在各书中实在无从考证。《地志》说:“南郡华容县南面有云梦泽,夏水从长江分出,流入沔水。”《水经注》中有《夏水》篇,却没有提到开通沟渠的事。只有《皇览》说:“孙叔敖疏导沮水,开成云梦大泽的水域。”大概指的就是这件事。但云梦在《禹贡》中已经出现,当然不是孙叔敖所开成的;只是他引沮水流入云梦,这就是所谓开通沟渠。汉水又名沮水,这件事可以补足《水经注》的遗漏。
(问)其曰东方则通鸿沟江淮之间何也?是乃吴事,不知何以属之楚(答)厚斋先生曰:吴之通水有二,《左传》哀九年,吴城邗沟,通江淮,此自江入淮之道。吴语夫差起师北征,阙为沟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在哀十三年,此自淮入汴之道。是江淮之通,固属吴。马班于此似有误,然愚细考《水经注》,则楚亦似有通江淮之事。《水经注》瀙水篇,瀙水合泚水;潕水篇,潕水亦合泚水;而泚水篇,泚水合澧水以入淮,是皆淮之属也。乃泚水篇,泚水又合堵水,又合瀙水、潕水以入淯水,堵、淯二水则皆汉之属也。盖南阳之地,淮、汉并行,其水已有互相出入者,皆在新野、义阳一带。江淮未会,而淮、汉巳通,吴之力所不及也。是非楚人通之,而谁通之?夫淮通汉,则卽巳通江矣。是吴之通淮于江者,在下流;而楚之通淮于汉以通江者,在上流也。《史记》之言,亦别自有据也。《左传》楚人伐随,师于汉、淮之间,盖其证也。盖川渎之乱,河先与汝通,则鸿沟是也。通汝者,通淮之渐也。已而淮先与汉通,则泚水之合于堵水、淯水是也。通汉者,通江之渐也。及邗沟开,而江遂竟通于淮;商鲁之沟开,而淮遂竟通于河。
(问)其曰于吴则通渠三江五湖,愿闻其说(答)地志曰:中江自阳羡入海,北江自毗陵入海,南江自吴入海,此三江之道也。五湖则卽震泽,禹贡时之大江,本不与五湖通,相传吴人伐楚,用伍胥计,开渠运粮,而江湖之道无阻。今其地有伍牙山,有胥溪,可证其说,见于高淳汉图经。按左传哀公十五年,楚子西伐吴及桐汭,此舟师入湖之道也。而或曰:襄公三年,楚子重伐吴,克鸠兹,至于衡山,则似巳有入湖之道。事在伍胥之先,则或寿梦以来已有此渠,而伍胥特修治之乎?世远不可得而详矣。要之,史公所云,其指此事无疑。若非史公此语,则又将指为三代以前故道矣。
(问)其曰于齐则通淄济之间何也(答)地志曰:泰山郡莱芜县原山,淄水所出,东至博昌入济,卽齐所通也。但淄水经流入海,其支流则齐人导之,由耏水以入济。地志亦微有失。
(问)其曰于蜀则蜀守李冰凿离堆避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中,卽《华阳国志》所载否(答)是也。三代以后变更水道者,皆有乖地脉,不合川渎之性。惟李冰所经营有大功,顾史公不列之《循吏传》,但畧一见于此。向非《华阳国志》至今存,则李冰之详不可得闻。
(问)三代后之变更止于斯耶?抑或有遗(答)大畧亦祗此:淮与济通,江与淮通,淮与汉通,汉与云梦通,江又与震泽通,济与淄通。《禹贡》之水道无完渎矣。其余惟齐桓公塞九河,见于纬书,郑康成采之。又赵惠文王徙漳河,《世家》:惠文王十八年,漳水大岀;二十一年,徙漳水武平之西;二十七年,又徙漳水武平之南。八年之中,再徙巨浸,而其详不可得闻。《水经注·漳水篇》亦不及。而春秋时,楚之孙叔敖开芍陂,则有功于淮南者,为正史之所畧。
(问)六国世家,其纪事莫如赵之诬谬者,不特屠岸贾一事也。如宣孟之梦,简子钧天之梦,原过三神之令,主父大陵之梦,孝成王之梦,何其言之龎而怪与?谓非纬候之先驱不可矣(答)是尽当芟除者也。其中纪事之失,尚有昔人所未及纠正者。惠文王十五年,卽燕昭王之二十八年也。以师与燕伐齐,大捷,燕人遂深入,取临淄。是时齐襄王保莒,田单保卽墨,而余地皆入燕。乃曰惠文王十六年,秦复与赵数撃齐,齐人患之。燕厉为齐遗赵书,游说赵乃不撃齐。夫当时之齐,区区二城耳,秦何所利而撃之?卽撃之,又何所畏而必与赵共撃之?其谬一也。乃下又曰:是年亷颇攻齐昔阳,取之。夫昔阳是鼓地,春秋末巳属晋,至是原属赵,非齐地。且齐是时所有祗二城,安得尚有余邑为赵所取?其谬二也。乃下又曰:十七年,乐毅将赵师攻魏伯阳。按乐毅留狥齐地及二城不下,遂守之,并未尝归燕,何从将赵师而攻魏?其谬三也。乃下又云:十九年,赵奢将攻齐麦邱,取之。是时齐亦尚止二城,麦邱属燕,其谬四也。乃下又云:二十年,亷颇将攻齐。按是年乐毅尚在齐,次年田单始败燕军,复有七十余城,当前一年齐无可攻,其谬五也。盖惠文王此五年中,无一事可信,不知史公何所据而志之?而亷颇本传,惠文王十六年伐齐取阳晋,不作昔阳,然亦非也。
译(问)其中说“在东方,便开通鸿沟,使长江、淮水之间相通”,这是什么意思?这是吴国的事,不知道为什么要归到楚国名下。(答)厚斋先生说:吴国开通水道有两件事。《左传》哀公九年记载,吴国修筑邗沟,使长江与淮水相通,这是从长江通入淮水的水道。《吴语》说夫差出兵北征,在商、鲁之间开凿沟渠,向北连接沂水,向西连接济水。这件事在哀公十三年,是从淮水通入汴水的水道。因此长江、淮水相通,确实属于吴国的功劳。司马迁、班固在这里似乎有错误。然而我仔细考察《水经注》,楚国似乎也有开通长江、淮水的事。《水经注·瀙水篇》说瀙水汇入泚水;《潕水篇》说潕水也汇入泚水;《泚水篇》说泚水汇合澧水后流入淮水,这些都是淮水的支流。但《泚水篇》又说,泚水还汇合堵水,并汇合瀙水、潕水流入淯水;堵水、淯水则都是汉水的支流。大概南阳一带,淮水、汉水并行,两水早已有相互沟通的水道,都在新野、义阳一带。长江、淮水尚未会合,而淮水、汉水已经相通,这是吴国的力量所达不到的。不是楚国人开通的,又是谁开通的呢?淮水既然通到汉水,也就已经通到长江了。吴国使淮水通长江,是在下游;楚国使淮水通过汉水而通长江,则是在上游。《史记》的说法也另有依据。《左传》记载楚国人攻打随国,军队驻扎在汉水、淮水之间,大概就是这一点的证明。大概各条河流发生错综沟通时,黄河先同汝水相通,这就是鸿沟;汝水的开通,是淮水逐渐被沟通的开始。后来淮水先同汉水相通,这就是泚水汇合堵水、淯水;汉水的开通,是长江逐渐被沟通的开始。等到邗沟开通,长江于是最终同淮水相通;商鲁之沟开通,淮水于是最终同黄河相通。(问)其中说“在吴国,便开通三江五湖的水道”,请问这是什么意思?(答)《地志》说:中江从阳羡流入海,北江从毗陵流入海,南江从吴地流入海,这就是三江的水道。五湖就是震泽。大禹治水时,长江本来并不与五湖相通;相传吴国讨伐楚国时,采用伍子胥的计策,开凿沟渠运输粮食,于是江水、湖水的通道不再受阻。如今当地有伍牙山、胥溪,可以作为这一说法的证明,见于《高淳汉图经》。考察《左传》哀公十五年,楚国子西讨伐吴国直到桐汭,这就是楚国水军进入湖区的道路。又有人说,襄公三年,楚国子重讨伐吴国,攻克鸠兹,进军到衡山,这似乎说明当时已经有进入湖区的道路。这件事在伍子胥之前,那么或许自寿梦以来就已有这条沟渠,只是伍子胥特别加以修治吗?年代久远,已经无法详细考察了。总之,司马迁所说的,毫无疑问指的就是这件事。如果没有司马迁这句话,那么人们又会把它说成是夏、商、周三代以前的旧水道。(问)其中说“在齐国,便开通淄水、济水之间的水道”,这是什么意思?(答)《地志》说:泰山郡莱芜县的原山,是淄水的发源地;淄水向东流到博昌,汇入济水,这就是齐国所开通的水道。但淄水的主流是流入海的,它的支流则由齐人疏导,经耏水流入济水。《地志》的记载也略有错误。(问)其中说“在蜀地,蜀郡太守李冰开凿离堆,以避开沫水的灾害,又在成都中部穿凿两条江”,就是《华阳国志》所记载的事吗?(答)是的。三代以后改变水道的事情,都有违地脉,不合河流的自然性质。只有李冰所经营的工程功劳很大,只是司马迁没有把他列入《循吏传》,这里只略略提到一次。假如《华阳国志》没有流传到今天,李冰的详细事迹就无法知道了。(问)三代以后的水道变更,难道只到这里为止吗?还是还有遗漏?(答)大致也只有这些:淮水同济水相通,长江同淮水相通,淮水同汉水相通,汉水同云梦相通,长江又同震泽相通,济水同淄水相通。《禹贡》所记的水道已经没有一条保持完整了。其余的,只有齐桓公堵塞九河之事,见于纬书,郑康成采用了这一说法。又有赵惠文王迁徙漳河,《世家》说:惠文王十八年,漳水大规模泛滥;二十一年,把漳水迁到武平以西;二十七年,又把漳水迁到武平以南。八年之中,两次迁徙巨大的水患之地,详细情况已经无法知道。《水经注·漳水篇》也没有提到。春秋时期,楚国孙叔敖开通芍陂,对淮南地区有功,这件事却被正史略去了。(问)六国《世家》中,记事没有比赵国更荒诞错误的,不只是屠岸贾一件事。比如赵宣孟的梦、赵简子梦见钧天、原过传达三神的命令、主父梦见大陵、孝成王的梦,这些话为什么如此庞杂怪诞呢?说它们是纬书、候书的先声,恐怕并不过分。(答)这些都应当删去。其中记事的错误,还有前人没有来得及纠正的。惠文王十五年,就是燕昭王二十八年。这一年赵国出兵同燕国攻打齐国,大获全胜,燕军于是深入齐境,攻取临淄。当时齐襄王退守莒地,田单守卫即墨,其余土地都被燕国占领。可是《赵世家》却说惠文王十六年,秦国又多次同赵国攻打齐国,齐人对此感到忧患。燕昭王派剧辛给赵国送信,游说赵国不要攻打齐国。当时齐国只剩下莒、即墨两座城,秦国从中能得到什么利益而要攻打它?即使要攻打,又有什么可顾忌的,非要同赵国联合攻打不可?这是第一处错误。接着又说:这一年廉颇攻打齐国的昔阳,攻取了它。昔阳是鼓国的土地,春秋末年已经属于晋国,到这时本来就属于赵国,并不是齐国的土地。况且这时齐国只有两座城,怎么还会有其他城邑被赵国攻取?这是第二处错误。接着又说:十七年,乐毅率领赵军攻打魏国的伯阳。考察乐毅留在齐地,连同那两座城也没有攻下,于是驻守在那里,从未回到燕国,怎么会又率领赵军攻打魏国呢?这是第三处错误。接着又说:十九年,赵奢率军攻打齐国的麦丘,攻取了它。当时齐国也仍然只有两座城,麦丘属于燕国,这是第四处错误。接着又说:二十年,廉颇率军攻打齐国。考察这一年乐毅还在齐国,第二年田单才击败燕军,使齐国恢复七十多座城;在前一年齐国根本没有可供攻打的地方,这是第五处错误。大概惠文王这五年中,没有一件事可信,不知道司马迁依据什么把它记载下来?而《廉颇蔺相如列传》说惠文王十六年攻打齐国,攻取阳晋,不作“昔阳”,但这也不对。
(问)韩世家昭侯八年,申不害相韩十年。韩姬弑其君悼公。十一年,昭侯如秦。旣有昭侯,焉得又有悼公(答)小司马曰:姬亦作玘,则卽李斯所云韩玘为韩安相者也。斯与韩安同时,其谓玘为之相,必不错。则玘乃亡韩之相,但玘相安而安亡,非弑安也。世家此句是误文,当芟去。韩先称侯,后称王,无所谓公,亦无谥悼者。小司马曰:或是郑之嗣君?按韩自哀侯巳灭郑,昭侯时无郑矣。六国世家韩最畧,由李斯之言推之,玘是王安之时专权者,故以之比赵高。若昭侯时申子为相,安得容小人如玘者乎?
(问)燕世家不载昭王好方士之事,而封禅书中微及之。昭王贤者,不应有此(答)齐威、宣二王,燕昭王晩,皆惑于方士。虽世所传王母谓燕昭无灵气之语,不足信,然燕齐方士之所聚,恐或有之。唐宪宗、武宗皆英主,何尝不以方士损其业乎?
(问)虞卿传古无言其错者,昨始闻之,愿详示(答)据范睢传,则魏齐之亡在秦昭王四十二年,其时虞卿已相赵,弃印与俱亡,而困于大梁。虞卿传谓其自此不得意,乃著书以消穷愁,则是弃印之后,虞卿遂不复出也。乃长平之役在昭王四十七年,史公所谓虞卿料事揣情为赵画策者,反在弃印五年之后,则是虞卿尝再相赵矣。何尝穷愁以老?而史公序长平之策于前,序大梁之困于后,颠倒其事,竟忘年数之参错,岂非一大怪事也!
(问)荀卿传葬兰陵,而《国策》谓其归赵,且录其絶春申之书,谁是(答)恐是《国策》为是。荀子书中有与临武君论兵于孝成王前一事,荀子久于齐,事在孝成王之前,由齐如楚,卽为兰陵令,则何由见孝成乎?故知其为自楚归赵也。《史记》言春申死而荀子废,今观《国策》拒春申之书,其辞醇古,非荀子不能为也。则或者荀子辞春申而去,及春申死,荀子以甘棠之旧,复游兰陵而卒焉,亦未可定。要之,其曾归赵,固无疑者。
(问)范睢传废太后逐穰侯,国策同,而朱子曰《皇极经世》只言秦夺太后权,未尝废也。或曰《经世》不足信(答)宣太后以忧死,是实,但未必显有黜退之举。盖观于穰侯尚得之国于陶,无甚大谴,其所谓逐者如此,则所谓废者亦只是夺其权也。是时昭王年长,而宣太后尚事事亲裁之,此便是不善处嫌疑之际,一旦昭王置之高阁,安得不忧死?故人以为废。
(问)吕不韦传,孔子之所谓闻者,其吕子乎?何许文信侯之过也(答)太史公不知道于此见之,不特不知所谓达,亦不知所谓闻。孔子所谓闻者,只是论笃色庄一流,其在有位,便是五伯假之一流。不韦乃是乱民,岂可语闻?太史公见其《吕氏春秋》一书,而以为闻,陋矣。
(问)潜邱谓白圭仕魏当文侯时,一见《史记·货殖传》,再见《邹阳传》,其为文侯拔中山,下逮孟子游梁之岁,七十余年,邠卿误以为卽孟子之白圭,而林氏又増益其说,不知为又一白圭也(答)宋人鲍彪已尝言之,但魏人别有一白圭,当昭王时,是孟子之后辈,见《国策》,不知潜邱何以不一引及,鲍彪谓当是孟子所称者。
(问)史记·卫世家》顷侯厚赂夷王,夷王命卫为侯,是顷侯以前乃伯也。顾宁人曰:「索隐以为方伯之伯,虽有《诗》序《旄邱》责卫伯之文可据,然非太史公意。且古无以方伯之伯而繋谥者[索隐之说本郑笺](答)康叔明以孟侯称,非伯也。卫初封卽是侯爵,故祝鮀曰:「曹为伯甸,是其证也。」其后称伯者,或昭王以下之所降黜,至顷侯而复之。
译(问)《韩世家》说,昭侯八年,申不害任韩国相国十年;又说韩姬杀了他的国君悼公。十一年,昭侯到秦国去。既然已有昭侯,怎么还会有悼公呢?(答)小司马说:“姬”也写作“玘”,就是李斯所说的“韩玘担任韩安的相国”。李斯和韩安同时代,他说玘担任相国,一定不会错。那么玘是亡韩时的相国,只是玘辅佐韩安,而韩安亡国,并不是玘杀了韩安。《世家》这一句是错误的文字,应当删去。韩国先称侯,后来称王,没有所谓“公”,也没有谥号“悼”。小司马说:或许是郑国的继承君主?考察韩国从韩哀侯时就已经灭了郑国,昭侯时已经没有郑国了。六国《世家》中,韩国的记载最为简略;由李斯的话推断,玘是韩王安时期专权的人,所以把他同赵高相比。如果昭侯时申不害任相,怎么会容许玘这样的奸小人物存在呢?(问)《燕世家》没有记载燕昭王喜好方士的事,《封禅书》中却略有涉及。昭王是贤君,不应当有这种事。(答)齐威王、齐宣王以及晚年的燕昭王,都曾被方士迷惑。世间流传西王母说燕昭王没有灵气的话,不足以相信;然而燕、齐两国聚集方士,恐怕确实可能有这回事。唐宪宗、唐武宗都是英明的君主,何尝没有因方士而损害自己的事业呢?(问)古代关于《虞卿传》的错误,从来没有人说过,昨天才听到这种说法,请详细说明。(答)根据《范雎蔡泽列传》,魏齐之死在秦昭王四十二年。当时虞卿已经担任赵国相国,放弃相印同魏齐一起逃亡,困顿于大梁。《虞卿传》说他从此不得志,于是著书来排遣穷困和忧愁;这样说来,虞卿放弃相印以后就不再出仕了。然而长平之战发生在秦昭王四十七年,司马迁所谓虞卿推测事情、揣度形势,为赵国谋划策略的事,反而发生在放弃相印五年以后;这说明虞卿曾经再次担任赵国相国。他哪里是一直穷困忧愁到老呢?而且司马迁把长平的谋略叙述在前,把大梁受困叙述在后,颠倒了事情的次序,竟然忘了年代相差五年,难道不是一大怪事吗!(问)《荀卿传》说荀卿葬在兰陵,《战国策》却说他回到赵国,还记载他拒绝春申君的书信,究竟哪一种说法正确?(答)恐怕《战国策》是正确的。荀子书中有在孝成王面前同临武君讨论军事的一件事。荀子长期居住在齐国,这件事发生在孝成王即位以前;他从齐国到楚国,担任兰陵令,那么又怎么能见到孝成王呢?因此可知,他是从楚国回到赵国的。《史记》说春申君死后荀子被废弃;现在考察《战国策》中拒绝春申君的书信,文辞醇厚古雅,不是荀子不能写成。这样看来,也许荀子辞别春申君离开楚国,等春申君死后,荀子又凭借旧日与甘棠的情谊游历兰陵,最后死在那里,但这还不能确定。总之,他曾经回到赵国,这是毫无疑问的。(问)《范雎蔡泽列传》说废黜太后、驱逐穰侯,《战国策》也这样说;朱子却说《皇极经世》只说秦国夺去了太后的权力,并没有废黜她。有人说《皇极经世》不足以相信。(答)宣太后是因忧愁而死,这件事确实如此,但未必有公开废黜她的举动。因为穰侯尚且还能在陶地取得封国,并没有受到严重谴责;所谓“驱逐”就是这种情形,那么所谓“废黜”也只是夺去她的权力。当时昭王已经年长,而宣太后仍事事亲自裁决,这正是不善于处理君臣嫌疑之际。昭王一旦把她置于一旁,她怎么能不忧愁而死呢?所以人们认为她被废黜了。(问)《吕不韦传》中孔子所说的“闻”,指的是吕不韦吗?文信侯吕不韦的过错究竟在哪里?(答)太史公在这里不知道“道”的含义,不仅不知道“达”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闻”是什么意思。孔子所说的“闻”,只是指议论笃实、外表庄重这一类人;这种人一旦身居高位,就成了五霸那种借仁义之名行事的人。吕不韦是扰乱百姓的人,哪里能说是“闻达”呢?太史公只看到《吕氏春秋》这一本书,就认为吕不韦是有声望的人,见识实在浅陋。(问)潜邱说,白圭在魏国做官是在魏文侯时期;他先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见到一次,又在《邹阳传》中见到一次。从魏文侯为他攻取中山,到后来孟子游历大梁之年,相隔七十多年,邠卿却误以为就是孟子所说的白圭,林氏又增益了这种说法,不知道其实是另有一个白圭。(答)宋人鲍彪已经说过这件事。不过魏国另有一个白圭,在魏昭王时,是孟子之后一辈的人,见于《战国策》。不知道潜邱为什么不引用鲍彪的说法;鲍彪认为应当就是孟子所说的那个人。(问)《史记·卫世家》说,卫顷侯用重金贿赂周夷王,夷王命卫国为侯;这样看来,顷侯以前卫国是伯爵。顾宁人说:“《索隐》认为这里的‘伯’是方伯的伯字,虽然有《诗经·旄丘》序中责备卫伯的文字可以作为依据,但并不是太史公的本意。而且古代没有用方伯的‘伯’字作为谥号的。”[《索隐》的说法本于郑玄的笺注。](答)康叔明明被称为“孟侯”,并不是伯。卫国最初受封就是侯爵,所以祝鮀说:“曹国是伯,卫国是甸。”这就是证明。后来称为伯,或许是周昭王以后降黜卫国爵位的结果,到顷侯时又恢复了侯爵。
(问)蚩尤据《管子》则是造五兵者,黄帝之臣也。而古多言蚩尤与黄帝战于阪泉,则是诸侯之不终者三。《朝记》则又曰:「蚩尤,庶人之贪者。」许愼据之以为造兵非蚩尤,乃黄帝也。贾公彦调剂其说,以为蚩尤与黄帝战,亦是造兵之首。故汉高祭蚩尤于沛廷。夫黄帝使蚩尤造兵,则蚩尤是黄帝贤臣。如窃黄帝之兵而与战,则不止于庶人之贪者,岂可祭也?吴斗南曰:「汉高所祭是蚩尤之星,殆亦不得巳而为之辞。」而杭堇浦力诋之,谓高祖立蚩尤祠于长安,宣帝则祠于寿良。后汉诏马严过武库祭蚩尤,不以为贪鬼。且寿良乃蚩尤之冡所在,岂是星乎?《艺文志》兵家有《蚩尤》二篇,则许、吴之说俱不足信,是否(答)蚩尤为黄帝造兵,自是作者之圣,岂有倡乱之理?而阪泉之战则古来传记俱有之。愚疑造兵之蚩尤是一人,阪泉倡乱之蚩尤又是一人。盖黄帝在位久,故其后有闻蚩尤之名而卽以为名者,以之弄兵惑众。如古来作射之人名羿,而有穷之君亦以为名,此其证也。后世所祭则造兵之蚩尤,非阪泉倡乱之蚩尤也。且造兵之蚩尤冡在寿张,见于《皇览》,而阪泉倡乱之蚩尤死于涿鹿,谁为远道葬之寿张者乎?是亦可以见蚩尤之有二也。至于蚩尤造兵,故卽以司兵之星名蚩尤,高祖所祭自未必是星也。
(问)章邯从陈别将司马夷如淳曰:「章邯之司马也,然则别将二字是赘文(答)愚意以为司马其姓,夷其名,故冠之以别将。
(问)高祖至南阳,襄侯王陵降晋。灼小司马以为卽安国侯王陵也。师古以为非。义门曰:王陵起于南阳,则安国侯卽襄侯,盖其初所称封爵也。不知是否。○韦昭谓襄当为穰,盖字省;而臣瓒小司马以为穰是韩成所封,陵当封于江夏之襄,是否(答)高祖本纪迎大公吕后时,因王陵兵于南阳。功臣表陵聚众定南阳。陵本传亦有之。张苍传陵救苍之死于南阳,是安国侯卽襄侯矣。义门之言是也。襄当作穰,盖卽南阳之地,江夏则不相接矣。韩成之封以元年,是时陵何妨自称穰侯也。
(问)亚父范増,如淳援管仲以为例,而贡父曰:“仲父自是管仲之字,亚父亦増字,如淳妄说(答)然则吕不韦之称仲父何也?贡父亦偶未之思耳。
(问)项王自据梁楚地九郡,是何九郡也(答)九郡从无数之者,其中须大有考正。据班志数秦置三十六郡之目,秦于楚地置十郡,则项王所得楚地凡六郡:曰汉中,以封高祖;曰九江,以封英布;曰南郡,以封共敖;曰长沙,以为义帝都;而项王所得曰东海,曰泗水,曰薛,曰会稽,曰南阳,曰黔中,是也。秦于梁地置三郡,则项王所得梁地凡二郡:曰河东,以封魏豹;而项王所得曰东郡,曰砀,是也。然则仅得郡八,不得九矣。及考《史记》,秦初灭楚,置楚郡,次年置会稽郡,而班志于楚郡不书,乃知其有漏也。盖秦之先得楚地而置郡者曰汉中,曰黔中,曰南郡,曰南阳,在未灭时;及灭楚,但置楚郡,所统甚大,次年乃尽定百越,而置会稽。然楚郡所统过广,故分而为九江、为长沙、为东海、为泗水、为薛,而楚郡但统淮阳一带。班志失之,则九郡之数不足。今以楚郡益之,适得九郡之目。胡梅磵曰:「秦置楚郡,班志不见,盖分为九江、鄣、会稽三郡,其实大谬。会稽不在楚郡之内,《史记》甚明。而鄣郡并非秦置,秦之所分,凡得郡五,而楚郡亦未尝废。盖三十六郡之数,京师为内史,本不在其内,班志误以内史亦当三十六郡之一,故失去楚郡而不知也。」
(问)因九郡而并知班志三十六郡之漏,乃信考古之难(答)不特此也,史记于三十六郡不详其目前志于三十六郡有东海而无黔中,续志于三十六郡有黔中而无东海,旣各失其一,而又皆失去楚郡,则实止三十四郡矣。故亦自知其不足,则以内史充其一,又不足,则以晩出之鄣郡充其一,而三十六郡始完。裴骃注《史记》,但据续志而不叅前志,于是《晋志》因之。厚斋《通鉴地理通释》亦因之,梅磵注《通鉴》亦因之,以为续志必同于前志,而不知其亦不合也。盖尝反复考定而后得之,详见愚所著《汉书地理志考证》,文繁不能悉举也。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九。余姚史梦蛟重校。
诸史问目答卢镐
译(问)据《管子》说,蚩尤是制造五种兵器的人,是黄帝的臣子。可是古书多说蚩尤同黄帝在阪泉交战;这样一来,诸侯中有三个不得善终的人。《龙鱼河图》又说:“蚩尤,是平民中的贪婪者。”许慎据此认为制造兵器的不是蚩尤,而是黄帝。贾公彦调和这两种说法,认为蚩尤同黄帝交战,也就是制造兵器的蚩尤的首领。所以汉高祖在沛县庭院祭祀蚩尤。黄帝命蚩尤制造兵器,那么蚩尤就是黄帝的贤臣;如果说他盗用黄帝的兵器而同黄帝交战,那就不只是平民中的贪婪者了,怎么还能祭祀他呢?吴斗南说:“汉高祖所祭祀的是蚩尤星,大概也是不得已才这样解释。”杭世骏极力驳斥这种说法,说汉高祖在长安建立蚩尤祠,汉宣帝则在寿良祭祀蚩尤。后汉下诏命马严经过武库时祭祀蚩尤,并没有把蚩尤当作贪鬼。而且寿良是蚩尤坟墓所在的地方,怎么会是星辰呢?《艺文志》的兵家著作中有《蚩尤》二篇,那么许慎、吴斗南的说法都不足以相信,是这样吗?(答)蚩尤替黄帝制造兵器,自然是创制兵器的圣贤,怎么会有倡导叛乱的道理?至于阪泉之战,自古以来的传记都有记载。我怀疑制造兵器的蚩尤是一个人,在阪泉倡导叛乱的蚩尤又是另一个人。大概黄帝在位时间很长,所以后来有人听到蚩尤这个名字,便用它来命名,让这个名字成为玩弄兵器、迷惑众人的人的名称。比如古代善于射箭的人名叫羿,有穷国的国君也以羿为名,这就是证据。后世祭祀的,是制造兵器的蚩尤,不是阪泉倡导叛乱的蚩尤。而且制造兵器的蚩尤的坟墓在寿张,见于《皇览》;阪泉倡导叛乱的蚩尤死在涿鹿,谁会把他的尸体从那么远的地方运到寿张安葬呢?这也可以看出蚩尤有两个人。至于蚩尤制造兵器,所以后来又用主管兵器的星辰之名“蚩尤”来称呼他;汉高祖所祭祀的未必就是那颗星。(问)章邯从陈县出发,另有将领司马夷。如淳说:“司马夷是章邯的司马。”这样看来,“别将”二字就是多余的文字。(答)我的意思是,司马是他的姓,夷是他的名,所以前面加上“别将”二字。(问)汉高祖到南阳时,襄侯王陵投降汉军。灼和小司马认为就是安国侯王陵。颜师古认为不是。义门说:王陵起兵于南阳,那么安国侯就是襄侯,大概“襄侯”是他最初所称的封爵。不知道是否如此。○韦昭认为“襄”应当作“穰”,大概是字形省略造成的。而臣瓒、小司马认为“穰”是韩成受封的地方,王陵应当封在江夏的襄地,不知道是否如此。(答)《高祖本纪》记载迎接太公、吕后时,因王陵在南阳起兵。《功臣表》说王陵聚集民众平定南阳。王陵本传也有这件事。《张苍传》说王陵在南阳救了张苍,使他免于一死;由此可知,安国侯就是襄侯。义门的说法是对的。“襄”应当作“穰”,大概就是南阳的地方;江夏同这里并不相连。韩成受封在汉元年,当时王陵称穰侯也没有什么妨碍。(问)亚父范增,如淳援引管仲的例子来解释;贡父却说:“仲父本来就是管仲的字,亚父也是范增的字,如淳的说法是妄说。”(答)那么吕不韦为什么也被称为仲父呢?贡父也只是偶然没有想到这一点。(问)项王自己占据梁地、楚地九郡,这九郡究竟是哪九郡?(答)九郡的数目从来没有人考定,其中有许多地方必须考证订正。根据班固《汉书·地理志》所列秦朝三十六郡的名目,秦在楚地设置十郡,项王所得的楚地共有六郡:汉中郡,封给汉高祖;九江郡,封给英布;南郡,封给共敖;长沙郡,作为义帝的都城;项王自己所得的则是东海郡、泗水郡、薛郡、会稽郡、南阳郡、黔中郡。秦在梁地设置三郡,项王所得的梁地共有二郡:河东郡,封给魏豹;项王自己所得的是东郡、砀郡。这样看来,只得到八郡,并没有九郡。后来考察《史记》,秦国刚灭楚时设置楚郡,第二年设置会稽郡;而班固《地理志》没有记载楚郡,这才知道其中有遗漏。秦国先得到楚地而设置郡的地方,是汉中、黔中、南郡、南阳,这些都在灭楚以前;等到灭楚时,只设置楚郡,统辖范围很大;第二年才完全平定百越,设置会稽郡。但楚郡统辖范围过于广大,所以分成九江、长沙、东海、泗水、薛等郡,而楚郡本身只统辖淮阳一带。班固《地理志》遗漏了楚郡,因此九郡的数目便不足。现在把楚郡补进去,正好得到九郡的名目。胡梅磵说:“秦设置楚郡,班固《地理志》没有记载,大概是把它分成九江、鄣、会稽三郡,这实在是大错。会稽不在楚郡范围内,《史记》说得很清楚。而鄣郡也不是秦所设置的。秦所分出的总共只有五郡,楚郡也从未废除。三十六郡的数目中,京师所在的内史本来不在其中;班固《地理志》误以为内史也是三十六郡之一,所以漏掉了楚郡而不知道。” (问)由九郡的问题又可以知道班固《地理志》遗漏了三十六郡中的一郡,这才知道考证古事是多么困难。(答)不只是这一件事。《史记》说到三十六郡时没有详细列出名目;班固《地理志》的三十六郡中有东海郡而没有黔中郡;续出的《汉志》中三十六郡有黔中郡而没有东海郡。两者各自遗漏一郡,又都遗漏了楚郡,实际上只有三十四郡。所以它们也知道数目不足,便把内史充作其中一郡;仍然不足,又把后来出现的鄣郡充作一郡,这样三十六郡的数目才凑齐。裴骃注《史记》,只根据续出的《汉志》,没有参照前一部《汉志》,于是《晋书·地理志》沿袭了这种说法。厚斋的《通鉴地理通释》也沿袭它,梅磵注《通鉴》也沿袭它,认为续出的《汉志》一定同前一部《汉志》相同,却不知道两者也并不相合。我是反复考察、订正之后才得到这个结论,详细情况见我所著的《汉书地理志考证》,因为文字繁多,不能全部列举。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九。余姚史梦蛟重新校订。《诸史问目答卢镐》
(问)彭城之役,檄曰:“悉发三河兵,南浮江汉以下。”《史记》注皆不得其说,而师古畧之。梅磵先生以为:“一军由三河以攻其北,一军浮江汉以攻其南。”是矣,然本纪不载南下之军,何也(答)史》《汉》之文,多于本篇不见,乃互备于年表与列传,而此事则竟失之。然韩信用兵,大都如此,如伐魏豹,则大军由夏阳,而别遣棘邱侯由上郡攻其背,是也。《水经注》曰:“高祖二年,置长沙郡,又置黔中郡。”是盖南下之军自汉中出,先定二郡而有之。长沙乃义帝之都,而黔中则项王南境,乘虚取之,所谓“南浮江汉”也。江汉之地,过此三郡,共敖守南郡,汉兵尚未得至其境,是足以补遗。
(问)五诸侯兵?应劭曰:雍、翟、塞、殷、韩也。如淳曰:塞、翟、魏、殷、河南也。韦昭曰:塞、翟、韩、殷、魏也。师古曰:常山、河南、韩、魏、殷也。刘攽曰:河南、韩、魏、殷、赵也。吴仁杰曰:塞、翟、魏、韩、赵也。其说谁是(答)雍方被围,自不与五诸侯之列;塞翟早已亡国,河南殷亦亡,而常山间关入汉,无兵,则诸家所数,袛韩、魏、赵为可信。乃吴氏谓塞翟二王虽降,尚如魏豹之得君,其国以兵从行。吴氏所以为此说者,以《史记》虽云元年八月降二王,置二郡,而《汉书》则曰二年六月雍亡之后,始置河上、渭南、中地、陇西、上郡,则前此塞翟必如未亡,以是为《史记》之误。塞翟未亡,则足以充五诸侯之列矣。而不知又不然,《史记》于元年八月书置二郡者,高祖旣灭二国,定其疆也;《汉书》于二年六月书置五郡者,高祖尽定三秦,通正其地界也。故《汉书》异姓王表亦云元年八月置二郡,未尝不与《史记》同。吴氏知其一,不知其二,而谓塞翟尚如魏豹之得君,其国,不知《功臣表》又有曰:「棘邱侯襄以上郡守撃西魏事,在二年三月」,则翟之不得有其国,可见矣。敬市侯阎泽赤以河上守迁殷相撃项籍,事在二年四月,则塞之不得有其国,可见矣。安得谓二郡至二年八月始置乎?且塞翟项王之属也,使是时尚以兵从,必全军入楚,不肯只身亡去矣。曰:然则五诸侯之二竟为谁?曰:魏王之从军见于其传,韩王之从军见于异姓王表,赵相陈余以兵从,亦见于其传,而合齐撃楚,则见于淮阴之传,盖齐人亦以兵从也。是五诸侯之四也。其一则殷。曰:子方谓塞翟不在有国之列,而忽以殷当之,是自背其说也。夫是时汉之置河内郡,明矣。曰:高纪误也有证乎?曰:有,《功臣表》阎泽赤由河上守迁殷相撃项籍,夫殷尚有相,则卭尚有国,不然当曰河内守矣。盖殷巳降汉,故汉为之命相,而以兵来从。及彭城之败卭死,始置郡耳。是又五诸侯之一也。乃知是时所灭为塞、为翟、为河南,而魏与殷不与焉。塞、翟巳灭,而反以为未灭;殷未亡,而反以为巳亡。甚矣,其舛也!且诸公亦自叅考史、汉,不甚密耳。《史记·陈平传》曰:「汉王还定三秦而东,殷王反楚。是卽司马卬降汉事也。」曰:「项王使平撃降殷王,是明言殷降汉而未亡,故复降楚也。」曰:「居无何,汉王攻下殷王,是卽汉王撃卬之兵以入彭城事也。」《汉书》亦同。然则殷之未亡,明矣。盖《史》《汉》二本纪及表并误,幸《陈平传》及《功臣表》可以正之,而五诸侯之数完。
(问)彭越、田横居梁地,往来苦楚,兵絶其粮食。先生谓“田横”二字当是衍文,何也(答)是盖因上文田横兵败奔彭越,故牵连误书之,其宜芟去无疑。田横义士也,虽于项王亦有田荣之怨,然是时则项王以横故丧其大将,并二十万人于齐。横仇汉不仇楚矣,而谓为汉苦楚,是与狼子野心之英布等矣。横之奔楚,正以越,是时中立,且为汉,且为楚,故姑依之。则彭越或受汉饵而絶楚食,田横不肯为也。向使横果为汉苦楚,则垓下之师,汉必亦召之以壮声援而事定,不必亡入岛中矣。
(问)鸿沟之约,因项王兵少食尽,韩信又进兵撃之,项羽之兵少,由龙且二十万众之败而食尽,则以彭越皆有可考,韩信进兵独不详其始末,不知他有所见否(答)是不见于淮阴本传,见于灌婴传。盖项王但与汉争于荥阳敖仓之间,虽兵少食尽,尚可支吾,而韩信巳王齐,故自淮北捣其国都。观灌婴传,则其兵攻彭城,又越彭城而南,直渡广陵,纵横蹂躏,项王腹心中不可保矣,安得不议和乎?故世但知垓下之战,非信不捷,而不知其大功在用灌婴。当此之时,项王良将已尽,无能与婴抗者,卽不约中分天下,亦内溃矣。此从未有为淮阴表彰其事者,唯是史汉皆言灌婴已攻降彭城,则恐未必彭城乃楚都,若巳降项王,且安归?盖是围彭城而破其军也。
译(问)彭城之战时,檄文说:“全部征发三河的军队,向南浮渡江水、汉水而下。”《史记》的注解都不能解释这句话,颜师古也略过不谈。梅磵先生认为:“一支军队由三河进军攻打北面,另一支军队浮渡江水、汉水攻打南面。”这是对的。然而《高祖本纪》没有记载南下的军队,为什么?(答)《史记》《汉书》的记载,常有在本篇看不到、而在年表和列传中互相补充的情况;但这件事竟然完全遗漏了。不过韩信用兵,大多如此。比如攻打魏豹时,大军从夏阳出发,另派棘邱侯从上郡进攻魏军后方,就是这种情况。《水经注》说:“高祖二年,设置长沙郡,又设置黔中郡。”这大概是南下的军队从汉中出发,先平定并占有这两个郡。长沙是义帝的都城,黔中则是项王南部的边境,汉军乘虚攻取它们,就是所谓“南浮江汉”。长江、汉水流域超过这三个郡的地方,共敖守卫南郡,汉军还没有能够到达他的辖境;这足以补足史书的遗漏。(问)“五诸侯的军队”指什么?应劭说:雍、翟、塞、殷、韩。如淳说:塞、翟、魏、殷、河南。韦昭说:塞、翟、韩、殷、魏。颜师古说:常山、河南、韩、魏、殷。刘攽说:河南、韩、魏、殷、赵。吴仁杰说:塞、翟、魏、韩、赵。这些说法哪一种正确?(答)雍王当时正被围困,自然不在五诸侯之列;塞、翟早已亡国,河南、殷也已经灭亡;常山王历尽艰险进入汉地,又没有军队。因此各家所列的,只有韩、魏、赵三国可信。吴氏认为,塞王、翟王虽然投降了,但仍如魏豹一样保有君主身份,带着本国军队随军行动。吴氏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史记》虽然说汉元年八月降服两王,设置两个郡;而《汉书》却说到二年六月雍国灭亡以后,才设置河上、渭南、中地、陇西、上郡五郡。这样说来,在此以前塞、翟必定还没有灭亡,因此吴氏认为《史记》有误。不认为塞、翟已经灭亡,那么它们就足以列入五诸侯之中。然而他不知道事情并不是这样。《史记》在元年八月记载设置两个郡,是因为汉高祖已经灭掉两个国家,划定了它们的疆界;《汉书》在二年六月记载设置五郡,是因为汉高祖完全平定三秦,正式整治、确定了它们的地界。因此《汉书·异姓诸侯王表》也说元年八月设置两个郡,并没有不同于《史记》。吴氏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却说塞、翟仍如魏豹一样保有君主和国家;他不知道《功臣表》又说:“棘邱侯襄以原任上郡守的身份攻打西魏,事情发生在二年三月。”由此可见翟国不可能仍然存在。敬市侯阎泽赤以河上郡守的身份迁任殷国相国,攻打项籍,事情发生在二年四月;由此可见塞国也不可能仍然存在。怎么能说两个郡到二年八月才设置呢?况且塞、翟是项王的属国,如果当时还带兵跟随项王,就一定会全军进入楚地,不会只让项王一个人逃亡。问:既然如此,五诸侯中的另外两个究竟是谁?答:魏王随军行动,见于他的传记;韩王随军行动,见于《异姓诸侯王表》;赵相陈余带兵随从,也见于他的传记;齐国人联合攻打楚军,则见于《淮阴侯列传》,大概齐人也带兵随行。这是五诸侯中的四个。另一个就是殷王。问:您刚才说塞、翟不在有国诸侯之列,现在忽然把殷算进去,这不是自己违背自己的说法吗?当时汉朝设置河内郡,事实是很清楚的。问:高祖本纪记错了,有证据吗?答:有。《功臣表》说阎泽赤由河上郡守升任殷国相国,攻打项籍。殷国既然还有相国,就说明卬仍然有国家;否则就应当说他是河内郡守。大概殷王已经投降汉朝,所以汉朝替他任命相国,并让他带兵来归附。到彭城战败时,卬才死去,于是设置河内郡。这也是五诸侯中的一个。由此可知,当时灭掉的是塞、翟、河南三国,魏国和殷国并没有灭亡。塞、翟已经灭亡,却反而说没有灭亡;殷国尚未灭亡,却反而说已经灭亡。错误竟然严重到这种地步!况且各位也没有把《史记》《汉书》互相参照考察得十分严密。《史记·陈丞相世家》说:“汉王回军平定三秦后向东进军,殷王反叛楚国。”这就是司马卬投降汉朝的事。又说:“项王派陈平攻打并降服殷王。”这明确说明殷王已经投降汉朝但尚未灭亡,所以后来又投降楚国。又说:“过了不久,汉王攻下殷王。”这就是汉王攻打卬并率军进入彭城的事情。《汉书》也这样记载。这样看来,殷国没有灭亡是很清楚的。大概《史记》《汉书》的两部本纪和表都错了,幸亏《陈丞相世家》和《功臣表》可以用来订正,于是五诸侯的数目得以完整。(问)彭越、田横居住在梁地,来往于楚地,使楚军困苦,并截断楚军的粮食。先生说“田横”二字应当是衍文,为什么?(答)大概是因为上文说田横兵败后投奔彭越,所以牵连误写进来的,确实应当删去。田横是义士,虽然他对项王也有因田荣而产生的怨恨,但当时项王正因为田横使自己的大将战死,并且在齐地损失二十万人;田横仇恨的是汉,不是楚。如果说他使汉军困苦、为汉军断绝楚军粮食,那就同英布等狼子野心之徒一样了。田横投奔彭越,正是因为彭越当时保持中立,既帮助汉,又帮助楚,所以田横暂且依附他。那么彭越或许接受了汉军的诱饵,截断楚军粮食,田横却不会这样做。假如田横果真替汉军困扰楚军,那么垓下之战时,汉军一定也会召他前来以壮大声势、增加援助,事情平定后他就不必逃入海岛了。(问)鸿沟之约,是因为项王兵力减少、粮食耗尽;韩信又进兵攻打他。项羽兵力减少,是由于龙且率领的二十万军队战败,粮食也因此耗尽;这些事情都可以考察。唯独韩信进兵一事,始末没有详细记载,不知道是否还有别的依据?(答)这件事不见于《淮阴侯列传》,却见于《灌婴列传》。项王当时只是在荥阳、敖仓之间同汉军争战,虽然兵少粮尽,还可以勉强支撑;而韩信已经成为齐王,所以从淮水以北攻打齐国都城。考察《灌婴列传》,灌婴的军队攻打彭城,又越过彭城向南,直接渡过广陵,纵横驰骋、反复践踏,项王腹心地区已经无法保全,怎么能不考虑议和呢?所以世人只知道垓下之战,并不知道韩信之外,韩信最大的功劳在于任用灌婴。当时项王的良将已经死伤殆尽,没有人能同灌婴抗衡;即使不订立中分天下的和约,楚军内部也已经崩溃了。这件事从来没有人替淮阴侯表彰,只有《史记》《汉书》都说灌婴已经攻下并降服彭城;因此恐怕彭城未必真是楚国都城。若是已经降服项王,又怎么能够安然归去呢?大概这里说的是包围彭城并击败楚军,而不是攻下彭城。
(问)史记秦楚之间月表谓淮阴王楚以齐还汉,梅磵于通鉴则曰兼王齐,不知其何所据?按曹参传,初相齐及改王楚,参归相印,则似史记为是(答)恐当以梅磵为是。盖使淮阴以齐还汉,则汉必早立齐王,不待信禽之后也。汉畏信,见其不肻还齐,信之祸所以亟也。观田肻之贺,不言得楚,而言得齐,又曰非亲子弟莫可王齐,则信未尝还齐也。夫以信王楚,固非汉之所能忘情,而况加以齐?甚矣,其愚也。
(问)贡父曰:「古人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但贵右者,似战国时俗也。」吴斗南曰:「乘车贵左,兵车贵右。战国时习见兵车之礼,故贵右。然信陵虚左迎侯生,则亦有时而尚左。贯高至汉,汉臣无能出其右者,则汉亦尚右(答)左右之礼,亦难考。仲虺为汤左相,是伊尹以右相先之。庆封为齐左相,是崔杼以右相先之。不必军礼也。军礼止楚人尚左,故王在左广中,而鲁舍中军,季氏将左师,则似鲁又上左。此皆难以强为之说。大抵位次之间,尚右者多。
(问)汉别将撃布军洮水,苏林、如淳皆不能言洮水所在。徐广曰在江淮间,而不能实指其水。胡梅磵曰乃零陵之洮水也。布欲由长沙入粤,故走洮水。按江南唯零陵有洮水,则梅磵之言是也。而吾丈不以为然,愿指其地(答)梅磵最精于地学,然其通鉴所言亦往往多悞者。盖地学至难,卽如九江左右本无洮水,而布之走死于番阳。布之封也,兼有寿春、江夏、豫章,而都寿春。豫章在寿春之南,番阳又豫章之南,长沙又番阳之南,零陵又长沙之南,非可猝来猝返。而长沙与布婚,虽欲依之,然长沙则正当嫌疑之际。使布竟得长驱直入其国,与汉兵鬬于洮水,则长沙直与之同反矣。旣不与之同反,则便当逆拒之。布安得走洮水乎?且布旣至洮水而败矣,何以不竟走粤,乃返辔而东,又出长沙之境,重入于淮南国中之番阳,而长沙始遣人诱而杀之。不杀之于其国,而纵贼之出而徐杀之,何其愚也?夫布与长沙婚,则必约长沙同反。长沙不答,所以能世其国而容布入其国而横行乎?且布欲入粤,不必走长沙。布国中之豫章与粤接,可以入粤之径甚多。而布欲走长沙者,特望其同反也。长沙不答,所以逆之于境而诱而杀之番阳。是布尚未出其国也。然则洮水者何水乎?曰是误文也。盖九江之沘水也。沘与洮相似而讹。盖布败于蕲,反走其国,又败于沘,乃思投长沙,未至而死于番阳。如是则其地得矣。沘水见水经[顾宛溪欲以震泽之洮湖当之,则在吴王濞国内矣,益谬]
(问)南武侯织,亦粤之世立,以为南海王。文颕谓尉它正据南海,前以封吴芮,尚是遥夺,兹复遥夺以予织,未得竟王之也。但读诏文,则织当是无诸之族,盖亦必以功而封,岂竟无寸土而虚命之者(答)王隐《晋书·地道记》以为封于交址之嬴{阝娄}亦恐未是。交址在桂林以南,尉它所属役也。高祖时其道不通,无诸之族安得越尉它而王之?要之,无诸之族,则必其种落,东与闽越相接,西与尉它相接,而其所据南武之地,盖在南海境中,有犬牙交错者,故以南海为国而王之。文颕以为虚封,不知文帝时明有南海王反,见于《淮南王安传》。传曰:「前此南海王反,先臣使将军间忌撃之,以其军降处之上淦。」后复反,是非虚封可知矣。《淮南王长传》亦有曰:「南海王织以璧帛献皇帝。」是未灭时;又曰:「南海民处庐江界中反。」则旣迁之后也。盖其地在今汀、潮、贑之间,以其为无诸之族,则知其近于今之汀;以其所封为南海,则知其近于今之潮;以其迁于庐江之上淦,则知其近于贑文颕读《史汉》不审,而以为虚封,王隐则妄指其地。
(问)汉书高后纪所书孝惠后宫子五,而恩泽侯表则六,壶关侯武之下尚有平昌侯大,不书,何也(答)史记高后纪详于汉书,但于五侯之封亦不及平昌,至六年始书立皇子平昌侯大为吕王,更名梁曰吕,吕曰济川,故其后书济川王大。吕氏旣平,徙济川王封于梁,未几皆诛。按大嗣封吕王,则明是吕氏之子,故汉书亦见之异姓王表。而其封侯之年,据恩泽侯表在五侯之后,故史汉本纪并失之。
译(问)《史记·秦楚之际月表》说,淮阴王带着齐地回归汉王;梅磵在《通鉴》中却说他兼任齐王,不知道依据是什么?考察《曹相国世家》,曹参起初任齐国相国,后来改封为楚国相国,曹参交还了齐国相印;这样看来,似乎《史记》的说法是对的。(答)恐怕应当以梅磵的说法为正确。假如淮阴侯带着齐地回归汉王,汉王就一定会早早立齐王,不会等到韩信被擒以后才立。汉王畏惧韩信,看见他不肯交还齐地,所以韩信的灾祸才来得这样急。考察田肯祝贺汉高祖的话,他不说得到楚地,而说得到齐地,又说不是亲近的刘氏兄弟就不能封王于齐;这说明韩信从未把齐地交还汉王。汉王让韩信做楚王,本来就不能完全忘情于他,何况还要再把齐地加给他?汉王实在太愚蠢了。(问)贡父说:“古人居处时尊尚左方,用兵时尊尚右方。但尊尚右方,似乎是战国时期的风俗。”吴斗南说:“乘坐普通车辆时尊左,乘坐兵车时尊右。战国时期人们经常见到兵车之礼,所以尊右。然而信陵君空出左边的位置迎接侯生,说明有时仍然尊左。贯高到了汉朝,汉臣没有谁能胜过他,说明汉朝也尊右。”(答)左右的礼制也很难考定。仲虺做商汤的左相,说明伊尹的右相地位在他之前;庆封做齐国的左相,说明崔杼的右相地位在他之前。这并不一定是军礼。军礼中只有楚国尊左,所以楚王在左广之中;鲁国舍弃中军,季氏率领左师,这又似乎说明鲁国尊左。这些情况都难以勉强作出统一解释。总的说来,在官位次序中,尊右的情况较多。(问)汉朝的别将攻打英布军队于洮水,苏林、如淳都不能说清洮水在哪里。徐广说它在江、淮之间,却不能确指是哪条水。胡梅磵说就是零陵的洮水。英布想从长沙进入南越,所以逃到洮水。考察江南只有零陵有洮水,那么梅磵的说法是对的。但我的老师不以为然,希望您指出它的所在地。(答)梅磵最精通地理学,但他在《通鉴》中的说法也往往有很多错误。地理学本来极其困难;例如九江附近本来没有洮水,而英布是在番阳被杀的。英布受封时,兼有寿春、江夏、豫章,定都寿春。豫章在寿春以南,番阳又在豫章以南,长沙在番阳以南,零陵又在长沙以南,不可能突然到达又突然返回。况且长沙王同英布有婚姻关系,英布即使想投奔长沙,长沙正处在需要避嫌的时期。假如英布竟然能够长驱直入长沙国,同汉军在洮水交战,那么长沙王就会直接同他一起反叛。既然长沙王没有同他反叛,就应当在边境阻拦他。英布怎么能逃到洮水呢?而且英布既然已经到达洮水并战败,为什么不继续逃往南越,却掉转马头向东,又离开长沙境内,重新进入淮南国境内的番阳,最后才由长沙派人诱杀他?为什么不在长沙国境内杀他,却放任这个叛贼出境后再慢慢杀掉,实在太愚蠢了!英布同长沙王有婚姻关系,必然约定长沙王同他一起反叛。长沙王没有答应,所以怎能让自己的国家世代相传,却容许英布进入境内横行呢?况且英布想进入南越,并不必经过长沙。英布封国中的豫章同南越相接,通往南越的道路很多。英布想逃往长沙,只是希望长沙王同他一起反叛。长沙王没有答应,所以在边境拦截他,又把他诱到番阳杀掉。这说明英布当时还没有离开自己的封国。那么洮水究竟是哪条水呢?答:这是错误的文字,大概原来是九江的沘水。“沘”与“洮”字形相近,所以发生讹误。英布在蕲地战败,逃回自己的封国;又在沘水战败,才打算投奔长沙,尚未到达便死在番阳。这样说,地理位置就吻合了。沘水见于《水经》。(顾宛溪想把震泽的洮湖当作洮水,那么它就在吴王刘濞的封国内,这就更加错误了。) (问)南武侯织,也是南越世代册立的人,被封为南海王。文颍说,尉佗正占据南海,先前把南海遥封给吴芮,这次又把南海遥封给织,始终没有真正使织成为南海王。但考察诏书的文字,织应当是无诸的族人,大概也一定是因为有功而受封,难道会完全没有一寸土地,只得到一个空名吗?(答)王隐《晋书·地道记》认为他被封在交趾的嬴娄,恐怕也不对。交趾在桂林以南,是尉佗势力所役使的地方。汉高祖时通往那里道路不通,无诸的族人怎么能越过尉佗而在那里称王?总之,所谓无诸的族人,必定是他的部落后裔,东面同闽越相接,西面同尉佗相接;他们所占据的南武地区,大概在南海境内,彼此犬牙交错,所以把南海作为他的国号而封他为王。文颍认为这是虚封,却不知道汉文帝时确实有南海王反叛,见于《淮南王安传》。传记说:“在这以前,南海王反叛,先帝派遣将军间忌攻打他,把他的军队降服后安置在上淦。” 后来南海王又反叛,这就可以知道并不是虚封。《淮南王长传》也说:“南海王织用玉璧、丝帛进献皇帝。”这说的是他尚未灭亡的时候;又说:“南海的百姓在庐江境内反叛。”这说的是他已经迁徙之后。大概他的封地在今天汀州、潮州、赣州之间;因为他是无诸的族人,所以知道其地接近今天的汀州;因为他的封国称为南海,所以知道其地接近今天的潮州;因为他迁徙到庐江上淦,所以知道其地接近今天的赣州。文颍读《史记》《汉书》不够仔细,却认为这是虚封;王隐则妄自指定了他的封地。(问)《汉书·高后纪》记载孝惠帝后宫的儿子有五人,而《恩泽侯表》却有六人;壶关侯武以下还有平昌侯大,却没有记载,为什么?(答)《史记·高后本纪》比《汉书》记得详细,但在五侯受封一事中也没有提到平昌侯;到高后六年才记载,立皇子平昌侯大为吕王,把梁改名为吕,把吕改名为济川,所以后来记作济川王大。吕氏被平定后,又把济川王迁封到梁地,不久全都被杀。考察刘大继承吕王的封爵,明确说明他是吕氏的儿子,所以《汉书》也在《异姓诸侯王表》中记载了他。至于他封侯的年份,根据《恩泽侯表》是在五侯之后,因此《史记》《汉书》的本纪都遗漏了这件事。
(问)尉它自称南武帝,泰泉先生谓它改南海为南武,非如师古等所云生谥也,引南武侯织以证之,是否(答)据《史记》,尉它未受汉封时自称南粤武王,及僭号自称南粤武帝,则「武」自是生谥。《汉书》它称南粤武王,与《史记》同,而其后乃称南武帝,此是脱文,漏去「粤」字。泰泉谓它改南海为南武,其说无据。盖南海境中有地名南武,当在今潮州、汀州之交,故织以闽粤之族侯于其地,而并非尉它之臣也。非尉它之臣,岂肻取尉它所改地名以署其国?而是时织巳与它并为王,则它欲为帝,又不肻取织封侯之小县以自名也,审矣。盖南海之有南武,犹东海之有东武,并非它改南海之名而名之也。试观东粤王之反,亦自称为武帝,则泰泉之言非也。
(问)厚斋谓古人受刑袒右,引《仪礼疏》以证之,然则为吕氏右袒以示将有刑也?卢六以曰:“王孙贾之诛淖齿,则曰欲与我者袒右。”是不过以卜众心之从违,非如受刑之说。义门曰:“木强老革,仓卒间未必学叔孙太傅也。”然则厚斋之言非与(答)陈涉之起亦袒右,则厚斋之说未足信。
(问)景帝诏三辅举不如法令者,贡父曰:“此时未有三辅,武帝之时始改主爵中尉为右扶风,此时袛左右内史耳,诏文误也。但此系诏书,何以有谬(答)是时或巳分右内史之地以属中尉,与左右内史并治京师,亦未可定。观武帝营上林,其时亦尚未定三辅,而诏中尉、左右内史表属县草田以偿鄠杜之民,则中尉巳与左右内史并治京师,隐然分三辅矣。特其后始改定京兆、冯翊、扶风之名耳。
(问)救决河,起龙渊宫。孟康、颜师古以为西平之龙渊宫。郦道元以为瓠子之龙渊宫。刘攽以为黄图茂陵之龙渊宫。三者谁是(答)救决河与起当连书,则道元之说是也。茂陵之宫,亦是武帝夸其导河归北之勋而为之。西平之宫,则别是一古迹。堇浦亦以愚说为然。
(问)汉武帝置五属国?王厚斋曰:「考地志,属国都尉:安定治三水,上郡治龟兹,天水治勇士,五原治蒲泽,张掖治日勒。」按志,则张掖之治日勒者,但言都尉,不言属国都尉(答)张掖二都尉,其治日勒者,郡都尉;其治居延者,乃属国都尉。但前志亦无明文,见续志。
(问)文颕曰:“盛唐不知何地?当在庐江左右。”韦昭曰:“在南郡。”师古以韦说为是,而先生主文说,乞详其地(答)盛唐在枞杨故,下文帝作《枞杨盛唐之歌》。枞杨今之桐城,太平《寰宇记》于桐城县引《水经注》曰:“大雷水东南流径盛唐戍。”今本《水经注》失去江水第四篇,故无其文。不应小颜生,唐初亦不见也。然则文颕之说是矣。
(问)西京十三州刺史沈约、刘昭皆以为传车周流,无常治也。而师古引《汉旧仪》,则有治世,多疑其非。齐侍郞次风尤力主沈、刘之说,如何(答)汉志》书太守、都尉之治,而刺史无有,故皆以沈、刘之说为是。但刺史行部,必待秋分,则秋分以前,当居何所?岂羣萃于京师乎?则师古之说未可非也。西京初置刺史,官止六百石,故《志》畧其治。况《汉旧仪》未必竟诬妄也。
(问)昭帝五年罢象郡,按汉无象郡,所罢何也(答)汉之日南郡,秦之象郡也。此是误文,当云罢日南郡耳。然日南似未尝罢,或者暂罢而旋复之,则史有阙文。
(问)平帝罢安定呼沱苑以为安民县,道元以为安定郡之苑也。师古曰:“是中山之安定,谁是(答)曰:“呼沱,则是中山,非关中也。况平帝由中山王为天子,故首加恩于潜藩。但中山之安民县,前志、续志皆无有,殆亦不久并省。”
(问)史汉诸侯王表言高文之时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而先生以为不止十五愿闻其数(答)是时天子所有河东河南河内魏郡东郡颍川南阳江陵武陵巴郡蜀郡汉中广汉云中上郡北地陇西则为郡十七又益以内史则十八
(问)史汉皆言景帝之时赵分为六,徐广曰:「赵河间、常山、中山、广川、淸河也。」颜师古曰:「赵平干、眞定、中山、广川、河间也。」孰是(答)景帝时尚未有眞定、平干二王,乃武帝所封,徐广是。
(问)管共王罢军,齐王子也,所封当在齐地,管则郑地,何也(答)管乃菅字之讹,济南郡之菅县也,道元注《水经》可证,于思容《齐乘》中已及之,索隐以为荥阳者谬,然卽其谬,可以知唐本《史》《汉》二书皆以沿袭误字,而莫取《水经注》以正之,可怪也。
译(问)尉佗自称南武帝,泰泉先生认为他把南海改称南武,不像颜师古等人所说的是生前的谥号;他又引用南武侯织来证明这种说法,不知道是否正确。(答)据《史记》,尉佗没有接受汉朝封爵时,自称南越武王;后来僭越称号,自称南越武帝,那么“武”自然是生前所用的谥号。《汉书》称他为南越武王,同《史记》一致;但后来称为南武帝,这是文字脱漏,漏掉了“粤”字。泰泉认为尉佗把南海改称南武,没有根据。大概南海境内有一个地名叫南武,应当在今天潮州、汀州交界处,所以织因闽越、南越的族属关系被封侯于那里,并不是尉佗的臣子。织既不是尉佗的臣子,怎么肯取用尉佗改定的地名来作为自己国家的名称?况且当时织已经同尉佗并列为王,尉佗想称帝,又怎么肯取织所封的一个小县名来作为自己的称号呢?这一点很清楚。大概南海中有南武,就像东海中有东武一样,并不是尉佗改了南海的名称才叫南武。试看东越王反叛时,也自称武帝,那么泰泉的说法是不对的。(问)厚斋说,古人受刑时袒露右肩,并引用《仪礼疏》来证明;那么,吕氏袒露右肩,难道是表示将要受刑吗?卢六一说:“王孙贾诛杀淖齿时,说的是‘想同我一道做事的人袒露右肩’。”这不过是用来探测众人是否顺从,并不是受刑的意思。义门说:“木强而老的皮革,在仓促之间未必是在学叔孙太傅。”那么,厚斋的说法不对吗?(答)陈涉起兵时也袒露右肩,所以厚斋的说法不足以相信。(问)景帝下诏命三辅推举不合乎法令的人,贡父说:“这时还没有三辅,武帝时才开始把主爵中尉改为右扶风;当时只有左、右内史,诏书文字有误。但这是诏书,怎么会有错误呢?”(答)当时或许已经把右内史的辖地分出一部分归属中尉,与左、右内史共同治理京师,这一点也不能确定。考察武帝营建上林苑时,当时也还没有正式确定三辅,但诏令中尉、左内史、右内史丈量所属县的荒田,用以补偿鄠、杜两地百姓;由此可见,中尉当时已经和左、右内史共同治理京师,隐约形成了三辅的格局。只是后来才正式确定京兆、冯翊、扶风的名称。(问)“救决河,起龙渊宫”这句话,孟康、颜师古认为是西平的龙渊宫,郦道元认为是瓠子的龙渊宫,刘攽认为是《黄图》所说茂陵的龙渊宫。三种说法哪一种正确?(答)“救决河”和“起”应当连读,所以郦道元的说法正确。茂陵的宫,也是在武帝夸耀自己疏导黄河使之向北流的功劳时建造的。西平的宫则是另一处古迹。堇浦也认为我的说法正确。(问)汉武帝设置五个属国吗?王厚斋说:“考察《地理志》,属国都尉的治所是:安定郡治三水,上郡治龟兹,天水郡治勇士,五原郡治蒲泽,张掖郡治日勒。”按《地理志》看,张掖治日勒的只说是郡都尉,并没有说是属国都尉。(答)张掖有两个都尉:治日勒的是郡都尉,治居延的才是属国都尉。不过,前《地理志》也没有明文说明,这是《续汉书·郡国志》中才见到的。(问)文颍说:“盛唐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大概在庐江一带。”韦昭说:“在南郡。”颜师古认为韦昭的说法正确,而先生却主张文颍的说法,请详细说明它的所在地。(答)盛唐在枞阳旧地,下面有“武帝作《枞杨盛唐之歌》”的话。枞阳就是今天的桐城。《太平寰宇记》在桐城县下引用《水经注》说:“大雷水向东南流经盛唐戍。”如今的《水经注》失去了《江水》第四篇,所以没有这段文字。小颜师古不应当没有出生,唐初也没有见到这段记载。这样看来,文颍的说法是正确的。(问)关于西京的十三州刺史,沈约、刘昭都认为他们乘传车巡行各地,没有固定治所。颜师古引用《汉旧仪》,却说他们有治所,因此很多人怀疑颜说不对。齐侍郎次风尤其竭力主张沈约、刘昭的说法,究竟怎样?(答)《汉书·地理志》记载太守、都尉的治所,却没有记载刺史的治所,所以人们都认为沈约、刘昭的说法正确。但刺史巡行所属地区,必定要等到秋分,那么秋分以前应当住在哪里?难道都聚集在京师吗?这样看来,颜师古的说法也不能说错。西京初设刺史时,官秩只有六百石,所以《地理志》略去了他们的治所。何况《汉旧仪》也未必全是虚妄。(问)昭帝五年废除象郡,但按《汉书》并没有象郡,所废除的究竟是什么?(答)汉代的日南郡,就是秦代的象郡。这是文字错误,应当说废除日南郡。不过,日南郡似乎从未真正废除;也许是暂时废除后随即恢复,因此史书中有缺文。(问)平帝废除安定郡的呼沱苑,设置安民县。郦道元认为是安定郡的苑囿,颜师古说:“这是中山的安定。”哪一种说法正确?(答)既然说到呼沱水,就是中山,不是关中。况且平帝是由中山王成为天子的,所以首先向自己的潜藩施恩。不过,中山的安民县,前《汉志》和《续汉志》都没有记载,大概不久就被撤并了。(问)《史记》《汉书》的诸侯王表说,高帝、文帝时,天子自己拥有河东、东郡、颍川、南阳,从江陵以西直到巴蜀,北面从云中直到陇西,加上京师的内史,共十五郡;先生却认为不止十五郡,请问具体数目是多少?(答)当时天子所有的郡是:河东、河南、河内、魏郡、东郡、颍川、南阳、江陵、武陵、巴郡、蜀郡、汉中、广汉、云中、上郡、北地、陇西,共十七郡;再加上内史,就是十八郡。(问)《史记》《汉书》都说景帝时赵国分为六国,徐广说是赵、河间、常山、中山、广川、清河;颜师古说是赵、平干、真定、中山、广川、河间。哪一种正确?(答)景帝时还没有平干、真定两王,这两王是武帝时才分封的,因此徐广的说法正确。(问)管共王被罢免军职,是齐王的儿子,所封之地应当在齐地;管县却属于郑地,这是为什么?(答)“管”是“菅”字的讹误,是济南郡的菅县。郦道元注《水经》可以证明这一点,于思容的《齐乘》中也已经提到。索隐认为是在荥阳,是错误的。不过,正由此错误也可以知道,唐本《史记》《汉书》都沿袭了讹字,却没有取《水经注》来订正,实在奇怪。
(问)史表齐悼惠王子杨虚恭侯将庐,汉表作杨邱恭侯安,而别有杨虚侯将闾,相舛错(答)杨邱,地志作阳邱,在济南。杨虚,仓公传亦作杨虚。道元曰:在高唐。引地志证之。然今之地志无此文。齐次风因以为卽平原之楼虚。但功臣表元帝时别有楼虚侯,则次风之言亦未的。要之道元以商河出于杨虚,则自在高唐、平原之间,特不可以楼虚当之耳。是杨邱、杨虚之地为二,也不可溷也。将闾后嗣为齐王,谥孝,则安得为侯之时,先谥恭,是恭、孝之谥为二,也不可溷也。史表误,而汉表是也。
(问)白石侯雄渠,索隐以为白石在金城,正义以为安德,谁是(答)汉人封国,从未有在河西者,而是时则河西尚未开也,岂封之匈奴境内乎?安德在平原,正齐所分地,犬抵诸同姓列侯表所封地最难考,从未有疏证之者,愚别有《稽疑》二卷,巳成书,可得其十之八,足下试取观之。
(问)中水赤泉杜衍五侯史表皆作庄侯,汉表皆作严侯,盖避讳也。而徐广注《史记》曰:“五侯手杀项王,故皆谥壮。”然则非庄也,非庄而汉表何以俱改曰严(答)此恐是班氏所见《史记》误本,以壮为庄,因改为严。徐氏虽生班后,然所见反是。善本盖五侯当谥壮,不当谥庄也。凡古文籍亦甚有善本而反后出者。
(问)藁侯应作槖侯,地志山阳郡之槖县也。臣瓒音拓,而师古于功臣侯表竟音槁,似谬(答)师古不甚精于六书,故其考字最疏。如澧水出郾县,后世流俗本讹作{屋卩}而师古卽音屋,盖不勘正于《水经》也。洨侯吕产后世流俗本讹作汶侯,而师古卽音问,盖不勘正于史表也。涐水见于《说文》,地志讹转为渽水,则竟无其字,而师古卽音哉,皆与槖藁一例。三刘、吴氏亦未能正。
(问)齐哀王之举兵,几坏于召平,而成于魏勃。乃文帝反封召平之子为黎侯,而魏勃大受灌婴之责,何也(答)是汉之君臣有为为之也。盖讨诸吕者,权也;不肻发兵者,经也。罪魏勃,所以预防伍被之徒也;封召平之子,所以养成后来张尚、王悍、韩义诸人之节也。斯其虑远矣。又按文帝因大臣先有立齐之议,故不忘情焉。薄朱虚、东牟之赏,而齐王之薨,仅谥曰哀。又托以推恩悼惠诸子,分其国而六之。故召氏封,魏氏不封,皆有成心。
(问)成安{思阝}侯郭长师古曰{思阝}音杲,是何谥也(答)谥法无{思阝}字,不可解。而{思阝}亦不音杲。丁度《集韵{思阝}想止切,音玺,是也。然《集韵》以为国名,则亦谬。
(问)高帝功臣之克世者,惟平阳;恩泽之克世者,惟富平。而归德侯先贤掸,直至东京之永平,何也(答)归德以降人封,故义门曰:“想其封国虽在汝南之归德,而仍居属国之地,所以得久。”愚考下摩侯冠支,亦以降人封,在猗氏而诏居弋居山,则义门之说是也。
(问)王氏五侯之后,平阿侯谭之孙述在东京,尚袭爵,何也(答)五侯中不得为大司马者二:红阳及身不得其死,平阿之子仁不得其死,皆以忤莽也。而亦正以是受福。红阳之子丹首降世祖,有功,其子泓因得封;而仁之子亦嗣爵。二侯幸矣,加于王涉、王寻、王邑軰远矣。
(问)汉之给事中侍中最为要近,然无定员,而野处以为宋时阁门宣赞祗候之流,但汉多用士人为之,其信然与?给事中侍中似非阁门诸吏比(答)野处之言非也。汉初侍中亦杂,故贾谊至与邓通同侍中,而为通所谮。其后则大属淸流,得叅天子密勿,不由尚书省白事,故弱翁以此剪霍氏,更生以此忤石奄,是岂宋之阁门官所比?然其中亦有差等,如刘歆之为常侍,则不过校正文史耳。
(问)百官表景帝五年安邱侯张殴为太常,凝是张执(答)所紏是也。汉之太常必以诸侯为之,见《野处容斋随笔》中。殴在《汉书》中有传,是安邱侯说之子,然不嗣爵,官廷尉,不官太常。嗣爵者奴,而执是奴子。
(问)用修咎古今人表,后夔一人,而夔在上中,后夔出于下上,豕韦与韦一人,而豕韦在上下,韦在下上,范武子与士会两见,计然卽范蠡所著之书,而两见何其谬一至此(答)是表之误,不仅于此,而用修所举,唯范武子一条,果是错,若其分夔与后夔,盖以九官之夔非《左传》取艳妻之后夔,古人原有此说,故分之,而豕韦乃五伯中之豕韦,若韦则三蘖之韦也,分之甚是,计然或曰计倪,亦非卽范蠡也。
(问)汉高帝之八年,楚元王之三年也,律歴志中何以不书汉年,而反书楚年?志中楚元之年,凡三见(答)是必刘歆之文也。盖周歴之后,有鲁歴,以鲁纪年,刘氏为楚元之后,故援其例而以楚纪年。是虽以意度之,然观志云:「鲁缗公二十二年,距楚元七十六岁」,则是以楚歴接鲁歴矣。
译(问)《史记》诸侯表作“齐悼惠王子杨虚恭侯将庐”,《汉书》诸侯表作“杨邱恭侯安”,而另有杨虚侯将闾,彼此错乱。(答)杨邱,地理志作阳邱,在济南。杨虚,《仓公传》也作杨虚。郦道元说在高唐,并引用地理志来证明;但现在的地理志已经没有这段文字。齐次风因此认为就是平原的楼虚。但功臣表中元帝时另有楼虚侯,所以次风的说法也不确切。总之,郦道元根据商河发源于杨虚,认为它在高唐、平原之间;只是不能把楼虚当作杨虚。杨邱、杨虚是两个地方,不能混淆。将闾的后代后来成为齐王,谥号为孝;那么,他在受封为侯时,怎么会预先谥为恭呢?可见恭、孝是两个不同的谥号,也不能混淆。《史记》诸侯表有误,《汉书》诸侯表正确。(问)白石侯雄渠,索隐认为白石在金城,正义认为在安德,哪一种正确?(答)汉人封侯的封国,从来没有在河西的;当时河西尚未开发,难道会把他封在匈奴境内吗?安德在平原,正是齐国分出的土地。各种同姓列侯表中的封地,最难考证,从来没有人加以疏证。我另有《稽疑》二卷,已经成书,可以考明其中十分之八,您不妨取来看看。(问)中水、赤泉、杜衍五侯,《史记》诸侯表都作庄侯,《汉书》诸侯表都作严侯,大概是为了避讳。徐广注《史记》说:“五侯亲手杀死项王,所以都谥为壮。”这样看来,不是庄;既然不是庄,《汉书》诸表为什么都改作严?(答)这恐怕是班固所见的《史记》讹本把“壮”写成了“庄”,于是又改成“严”。徐广虽然生在班固之后,但他所见的本子反而正确。善本大概应当作五侯谥“壮”,不应作“庄”。古代文籍中,也有不少善本反而出现在后出的版本中。(问)藁侯应当作槖侯,是地理志中山阳郡的槖县。臣瓒读作“拓”,可是颜师古在功臣侯表中却读作“槁”,似乎错了。(答)颜师古不太精通六书,所以考订字形最为疏略。例如澧水出于郾县,后世俗本讹作“{屋卩}”,颜师古就读作“屋”,大概没有依据《水经》校正。洨侯吕产,后世俗本讹作汶侯,颜师古就读作“问”,大概没有依据功臣表校正。涐水见于《说文》,地理志讹传为渽水,后来竟没有这个字,颜师古就读作“哉”,都和槖、藁的情况相同。三刘和吴氏也没能订正。(问)齐哀王起兵,几乎因召平而失败,却因魏勃而成功;可是文帝反而封召平的儿子为黎侯,魏勃却受到灌婴严厉斥责,这是为什么?(答)这是汉朝君臣有意这样安排的。讨伐诸吕,是权宜之计;不肯发兵,是遵守常经。治罪魏勃,是为了预先防备伍被一类的人;封召平的儿子,是为了培养后来张尚、王悍、韩义等人的气节。这种考虑很深远。又考察文帝因为大臣先前已有拥立齐王的议论,所以始终没有忘情于此。文帝削薄了朱虚侯、东牟侯的赏赐,齐王死后也只谥为哀;又借口推恩给悼惠王的诸子,把齐国分成六国。因此召氏得以封侯,魏氏没有封侯,都是他早有成见的结果。(问)成安{思阝}侯郭长,颜师古说“{思阝}读作杲”,这是什么谥号?(答)谥法中没有“{思阝}”字,无法解释;而且“{思阝}”也不读作杲。丁度《集韵》说“{思阝},想止切,音玺”,这是正确的。但《集韵》把它当作国名,也是不对的。(问)高帝功臣中能够世袭爵位的,只有平阳侯;恩泽侯中能够世袭的,只有富平侯。可是归德侯先贤掸一直到东汉永平年间还存在,这是为什么?(答)归德侯是因投降者的身份受封,所以义门说:“想来他的封国虽然在汝南的归德,但仍居住在属国之地,因此能够长久。”我考察下摩侯冠支,也是因投降者身份受封,封地在猗氏,但诏令他居住在弋居山,因此义门的说法是正确的。(问)王氏五侯的后代中,平阿侯谭的孙子王述到了东汉,仍然承袭爵位,这是为什么?(答)五侯中没有成为大司马的有两人:红阳侯本人不得善终,平阿侯的儿子王仁也不得善终,都是因为违逆王莽。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反而获得了福报。红阳侯的儿子王丹首先投降世祖,有功劳,他的儿子王泓因此得以受封;王仁的儿子也承袭了爵位。这两个侯爵算是幸运的,比王涉、王寻、王邑等人强得多。(问)汉代的给事中、侍中最为亲近重要,但没有固定员额。野处认为他们只是宋代阁门宣赞、祗候一类的官员,不过汉代多任用士人担任,真是这样吗?给事中、侍中似乎并不是阁门诸吏可比。(答)野处的说法不对。汉初的侍中也很杂,例如贾谊曾和邓通一同任侍中,还被邓通进谗言诬陷。后来侍中大多属于清流,能够参与天子机密政务,不必通过尚书省上报事情,所以弱翁凭此铲除霍氏,更生凭此触犯石显,这哪里是宋代阁门官所能相比的?不过其中也有等级差别,例如刘歆任常侍时,也不过是校订文史罢了。(问)《百官表》记载景帝五年安丘侯张殴任太常,凝似乎是张执。(答)所纠正的正是这一点。汉代的太常必定由诸侯担任,这一点见于《野处容斋随笔》。张殴在《汉书》中有传,是安丘侯张说的儿子,但没有承袭爵位,任廷尉,并未任太常。承袭爵位的是张奴,而张执是张奴的儿子。(问)用修责怪《古今人表》:后夔只有一人,但夔列在上中,后夔却列在下上;豕韦和韦各有一人,但豕韦列在上下,韦列在下上;范武子和士会出现两次;计然就是范蠡所著的书,却也出现两次。错误怎么会达到这种程度?(答)这是《古今人表》的错误,并不只这些。用修所举的例子中,只有范武子一条确实错了。至于把夔和后夔分开,大概是因为九官中的夔不是《左传》中娶艳妻的后夔,古人原本就有这种说法,所以分别列出。豕韦是五伯中的豕韦,韦则是三蘖中的韦,分开是正确的。计然有人说就是计倪,也不是范蠡。(问)汉高帝八年,也就是楚元王三年,《律历志》中为什么不记汉年,反而记楚年?《律历志》中楚元王年号一共出现三次。(答)这一定是刘歆的文章。周历以后有鲁历,以鲁国纪年;刘氏是楚元王的后代,所以援引这个例子,以楚国纪年。这虽然是根据推测,但看《律历志》说“鲁缗公二十二年,距离楚元王七十六年”,就可知它是用楚历接续鲁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元七十六岁〕
(问)律歴志曰:汉高卽位,岁在大棣之东井二十六度,鹑首之六度。故汉志曰:岁在大棣,名曰敦牂。太岁在午。不知大棣是何分野(答)大棣之名,不见于十二分野。郑、郭、杜、贾、孔、邢言分野,无及之者。但以汉高卽位之年在午考之。史记天官书有云:敦牂岁,岁阴在午,星在酉。岁阴者,太岁也。卽所谓鹑首之六度也。其云星者,岁星也。殆所谓大棣之东井二十六度也。然则大棣卽寿星之垣,而不知古人何以皆缺之?盖十二分野间多别名,如元枵一名颛顼之虚,大火一名阏伯之虚,娵訾一名孟陬。则寿星或亦一名大棣,但祗见于此,更无可考。
(问)汉十九章之乐歌,先生谓其篇次有错,是在三刘、吴氏俱未之及,愿详示之(答)据言十九章中,匡衡所更定二篇,俱大可疑。其曰匡衡奏罢鸾辂、龙鳞,更定天地之篇为第八。按鸾路龙鳞乃第七篇,惟泰元诗中语,匡氏奏罢之而更定之,则天地之篇仍是第七也。今列旧诗为第七,以更定者为第八,何也?又曰匡衡奏罢黼芾、周张,更定日出入之篇为第九。按黼芾、周张卽匡氏第八篇天地诗中语,匡氏自更定之,而又奏罢之,而又更定之,益可怪。且果如此,则日出入之诗亦仍是第七也。今以为第九,是三诗实指一诗,不满十九章之数矣。是必有脱落讹谬之失,而今不可考。
(问)郊祀志曰:「武帝移南岳于霍山,邢叔明《尔雅疏》所本也。」吴斗南力攻之,然则孟坚于当代掌故,岂亦有误乎(答)班氏此言本之《史记》,然未核霍山本一名衡山,安得谓长沙之所移乎?夫吴苪之王于江夏,而国曰衡山,盖江夏本九江之所分,故以天柱为望,而名其国。及三淮南之分封,则得庐江、豫章者,国曰庐江;得江夏者,亦曰衡山。是二衡山王者,皆不在长沙,而以九江之分地得名。则霍山之一名衡山,由来旧矣。斗南欲攻班氏,何不引二王之国以证之乎?至于三代南岳之祀,或曰在天柱,或曰在长沙。若以大小较之,似当以长沙之衡山为是。特不可以天柱、衡山之名为长沙所移者,盖汉家南岳其在元封五年以前,似原在天柱,不在长沙。何以知之?志曰:「元鼎三年,济北王献泰山,而常山为郡,然后五岳皆在天子之邦。唯南岳是九江之衡山,故可云在天子之邦。若在长沙,则尚属王国,不得曰天子之邦也。」而以为元封五年所移,可乎?是皆班氏所未及捡,吴氏亦所未及详也。
(问)地理志上党郡壶关县,师古引应劭曰:“黎侯国也。”东郡黎县,师古又引孟康曰:“诗黎侯国也。”齐次风因以壶关之黎为商时之黎,而东郡之黎为周时失国寓卫之黎,是否(答)商周之黎皆在壶关,无二地。黎为狄灭,遂寓于卫。《水经注》瓠河东有黎侯城,是寓城非国也。晋成公灭狄,复立黎侯,是明在潞国之旁无疑矣。师古不能紏孟康之误,而次风从而和之,非也。
(问)泰山郡之乘邱,师古以为公败宋师之地,济阴之乘氏,又引应劭以为公败宋师之地,果孰是也(答)是在杜氏《左传注》了然,盖其曰鲁地,则明是泰山郡之乘邱,若济阴之乘氏,则宋地矣。道元于《水经》亦狐疑不止,师古也。
(问)郸侯周绁,盖沛郡之郸县也?史、汉注皆音“多”,而沈绎旃曰:“读如字,何也(答)绎旃之考,正《史》《汉》皆见之于《水经注》中,甚有佳者。如“郸”字之音,足发二千年之谬。《汉书·周绁本传》引苏林注:“郸音多,寒翻”,则固读如字也。《史记·周绁本传》亦引林注,但云“音多”,则断脱去下二字。而《史》《汉》二《侯表》所引亦然,《汉志》引孟康之言亦然,《水经注》所引亦然,则竟读作“多”字矣。然古小学书中无此音,自丁氏《集韵》出,添一条曰:“郸音当何反”,则更无有疑之者矣。绎旃抉其谬而发之。
(问)兰陵有二,有东海郡之兰陵,有临淮郡之兰陵,荀子所仕,厚斋以为东海,不知是否(答)晋书·地道记》:东海之兰陵,是鲁次室邑,是时鲁尚未亡,则荀子所仕当是临淮。
译(问)《律历志》说:“汉高帝即位时,岁星在大棣的东井二十六度、鹑首六度。”所以《汉志》说:“岁在大棣,名叫敦牂,太岁在午。”不知道大棣属于哪一分野。(答)大棣这个名称不见于十二分野。郑玄、郭璞、杜预、贾逵、孔颖达、邢昺谈论分野时,都没有提到它。但考察汉高帝即位那年在午年,《史记·天官书》说:“敦牂年,岁阴在午,星在酉。”岁阴就是太岁,也就是所谓鹑首六度;这里所说的星是岁星,大概就是所谓大棣的东井二十六度。这样看来,大棣就是寿星之垣,只是不知道古人为什么都遗漏了它。十二分野之间大多有别名,例如元枵又名颛顼之虚,大火又名阏伯之虚,娵訾又名孟陬。那么寿星或许也有一个别名叫大棣,只是在这里出现过一次,再没有可考的依据。(问)汉代十九章乐歌,先生说篇次有错误,这一点三刘和吴氏都没有提到,请详细说明。(答)据我看来,十九章中匡衡改定的两篇,都很值得怀疑。匡衡说,废止《鸾辂》《龙鳞》,把《天地》篇改定为第八篇。考察可知,《鸾辂》《龙鳞》本来就是第七篇《泰元诗》中的语句;既然匡氏上奏废止并改定它们,那么《天地》篇仍应是第七篇。现在却把旧诗列为第七篇,把改定的列为第八篇,这是为什么?又说匡衡废止《黼芾》《周张》,把《日出入》篇改定为第九篇。考察可知,《黼芾》《周张》正是匡氏第八篇《天地诗》中的语句;匡氏既自行改定,又上奏废止,再又重新改定,更加奇怪。况且如果真是这样,《日出入》诗也仍应是第七篇。如今却把它列为第九篇,这样三首诗实际上指的是同一首,十九章的数目也就凑不够了。这一定有脱落、讹误之处,只是现在无法考察。(问)《郊祀志》说:“武帝把南岳迁到霍山。”这是邢叔明《尔雅疏》所依据的说法。吴斗南竭力驳斥它,那么班固对于当代掌故,难道也会有错误吗?(答)班固这句话本于《史记》,但没有考核霍山本来就是衡山的别名,怎么能说是把长沙的南岳迁过去呢?吴芮在江夏称王,国号为衡山,大概江夏本是从九江分出的土地,所以以天柱山作为望祭之山,并以此命名其国。后来淮南国分封为三国,得到庐江的,国号为庐江;得到江夏的,也称衡山。这样两个衡山王,都不在长沙,而是因取得九江分出的土地而得名。因此霍山又名衡山,来由已久。吴斗南想驳斥班固,为什么不引用这两个衡山王国来证明呢?至于三代祭祀南岳,有人说在天柱山,有人说在长沙。若以山的大小来比较,似乎应当以长沙的衡山为正确。只是不能因为天柱、衡山这些名称,就说它们是从长沙迁去的;汉家的南岳在元封五年以前,似乎原来在天柱山,不在长沙。怎么知道呢?《郊祀志》说:“元鼎三年,济北王献出泰山;到常山成为郡之后,五岳才都在天子的国土之内。” 只有南岳是九江的衡山,所以可以说它在天子的国土之内。如果在长沙,那么仍属于诸侯王国,不能说是在天子的国土之内。把它说成元封五年迁去的,可以吗?这些都是班固没有考察到的地方,吴氏也没有详细说明。(问)《地理志》记载上党郡壶关县,颜师古引用应劭的话说:“是黎侯的国。”东郡黎县,颜师古又引用孟康的话说:“《诗经》所说的黎侯国。”齐次风因此认为壶关的黎是商代的黎,东郡的黎是周代亡国后寄居卫国的黎,这对吗?(答)商、周两代的黎都在壶关,并不是两个地方。黎国被狄人灭亡后,便寄居在卫国。《水经注》说瓠河东面有黎侯城,这是寄居之城,不是原来的国都。晋成公灭掉狄人,又重新立黎侯,这明明说明黎国在潞国旁边。颜师古不能纠正孟康的错误,齐次风又随声附和,是不对的。(问)泰山郡的乘丘,颜师古认为是鲁庄公击败宋军的地方;济阴郡的乘氏,颜师古又引用应劭的话,也认为是鲁庄公击败宋军的地方,究竟哪一个正确?(答)杜预的《左传注》说得很清楚。它说是鲁地,显然就是泰山郡的乘丘;如果是济阴的乘氏,那就是宋地。郦道元在《水经》中也对此疑惑不定,颜师古同样如此。(问)郸侯周绁,大概是沛郡的郸县吧?《史记》《汉书》的注都读作“多”,沈绎旃却说:“应当按本字读。”这是为什么?(答)沈绎旃的考订,正是从《水经注》中发现《史记》《汉书》的问题,其中很有价值。例如“郸”字的读音,足以揭示两千年来的错误。《汉书·周绁本传》引用苏林注说:“郸音多,寒翻。”可见本来确实是按本字读。《史记·周绁本传》也引用苏林注,只说“音多”,是脱去了下面两个字。《史记》《汉书》两部侯表所引用的注语也是这样,《汉志》引用孟康的话也是这样,《水经注》所引用的也一样,于是竟然都把它读成“多”字了。然而古代小学书中没有这种读音,直到丁度《集韵》出现,增补一条说“郸,音当何反”,才再没有人怀疑。沈绎旃揭出并阐明了这个错误。(问)兰陵有两个:一个是东海郡的兰陵,一个是临淮郡的兰陵。荀子任职的地方,厚斋认为是东海郡的兰陵,不知道是否正确。(答)《晋书·地道记》说:“东海的兰陵,是鲁国的次室邑。”当时鲁国还没有灭亡,所以荀子任职的地方应当是临淮郡的兰陵。
(问)上谷郡潘县,前志、续志、晋志、魏志并作潘。颜师古音普半,翻吾丈。引梅磵先生曰:“据《水经注》,潘当作瀵。大是异闻。”然考之今本《水经》,亦作潘。愿吾丈审定(答)师古所见诸史,是唐本;梅磵所见《水经》,是宋本,似未可以与师古争。然道元注《水经》,则是六朝本,又在师古之前矣。今本《木经》漯水篇,潘县、潘水皆“潘”字,虽吴下所称宋本亦然。乃于河水篇,河水过蒲阪下,引《帝王世纪》曰:“舜都蒲阪,或言都平阳及瀵。”乃恍然曰:“是漯水篇之瀵也。”古人言舜都广寗,广寗在上谷,乃知《世纪》之瀵,正诸史所误为潘者。师古未之审也。《水经》今亦无善本,尽改瀵为潘,而赖河水篇中尚存其一字。然非梅磵之言,亦何从踪迹之?斯眞所云“一字足千金”者也。
(问)王氏《汉艺文志疏证》引唐氏曰:「春申君死,当齐王建二十八年,距宣王八十七年。刘向言卿以宣王时游学,卽以宣王末年至,年巳百三十七矣。宣王伐燕,孟子在齐,不得如向言。后孟子百余岁,按此何以解之(答)太史公谓孟荀同时,固未必然;中垒以为后百余岁,亦未必然。盖同时而又同居于齐,不应一无问答,而使其后百余岁,则巳入秦人一统之世矣。大抵孟子游齐当宣王,荀子游齐当愍王。据《经典序录》,子夏之诗三传为孟仲子,仲子再传为荀子,则时代可推矣。
(问)陈余虽弃将印不从入关,而其在南皮,尚以诗说降章邯,未为恝然于诸侯者,项王靳赏而遗之,岂不悖乎(答)项王之失,非一不祗于陈余也。惟是陈余弃将印,仍有说降章邯之勋,使其并辞三县之封不受,遨游燕齐以终身,庶几鲁连之遗矣。吾甚为陈余惜也。
(问)锺离昧在项氏为名将,然及其丧职,匿于韩信国中,而曰「汉所以不撃取楚,以昧在斯」,言恐失之夸,果尔,昧何以不救项氏之亡(答)陈明卿尝言之矣,汉何故以昧不敢撃楚乎?然当时辨士之言,类如此。
(问)琅琊王刘泽,吕嬃之婿,其封王本不以正,党于产禄,是以齐王诱而留之。泽以计脱入关,文帝卽位,不降封而反以大国酬之,何也(答)文帝长者,而卽位时所举定乱之赏甚有私。盖大臣本拟立齐王,而泽恨齐王之绐之,故挠其事。文帝以是得立,而泽遂得徙封燕,以报其功。不念其平日之党于吕也,则朱虚、东牟之见绌,固宜矣。虽然,绌朱虚,绌东牟,绌齐,并绌其功臣魏勃,而褒燕,褒齐相召平之子,则固文帝之自为谋也。至于平阳侯曹窋,曲周侯郦寄,皆有功而不加封,陆贾亦不封,不可晓也。岂诸臣皆朱虚所善,故同欲立齐王者与?
(问)汉书功臣表功状皆与史记同,独王陵异。史记王陵功状曰:「以客从起丰,以廐将别定东郡、南阳,从至覇上,入汉,守丰,上东从战不利,奉孝惠、鲁元出睢水中,及坚守丰,平雍侯。」汉表功状曰:「以自聚党定南阳。」汉王还撃藉,以兵从定天下,侯。但史记王陵本传、汉书王陵本传皆与汉表功状合,而不与史表功状合,谁为是者(答)王陵是自聚党定南阳者,未尝从起丰,未尝从至覇上,未尝为汉守丰。史表功状之言皆谬。但陵自定南阳归汉甚早,而不从入关者,盖高祖留以为外援。本传以为不肻属汉,则又非也。陵不属汉,何以能免张苍于死?而次年高祖卽用其兵以迎太公,非陵属汉之明文乎?且陵母之贤,一死以坚陵之从汉矣。则谓陵不肻属汉,高祖恨之,其封独晩,非也。盖汉初功臣位次,第一曰从起丰沛,二曰从入关,三曰从定三秦,而陵之功皆在此三者之后,又无秘策如陈平等,则其晩宜矣。故曰史表误,然汉书亦非也。
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十,余姚史梦蛟重校。
诸史问目答董秉纯
(问)梁书刘之遴传今本汉书高五子文三王景十三王武五子宣元六王杂在诸传帙中古本诸王悉次外戚下在陈项前其次序以谁为是(答)所谓古本者伪也外戚传以元后传与莽接有深意焉则必无升在列传首卷之理外戚传不列于陈项之上则诸王传亦不次外戚也盖陈项是羣雄其不为诸王屈也是史法也之遴妄信而仍之
(问)樊哙破河间守军于杠里,河间在秦不列于三十六郡之目,是何守也(答)秦之三十六郡无河间,固明文也。卽令有之,河间时已属赵,项章巨鹿之军隔于其间,不得至中原也。杠里一见于高纪,再见于是传注家,虽不能确指其地,然高纪由阳城至杠里,由杠里至东郡成武,是传由成武出亳至杠里,由杠里至开封,则其地在梁周之间,非河间之所部也,是其为误文不待言也。以地按之,或是三川守之军,则近之。
(问)樊哙传虏楚周将军卒,师古以为周殷,先生非之,必别有所见(答)周殷是时守九江,巳以军降汉,会撃阳夏,则此别是一人矣。项氏诸将尚有周兰。
译(问)上谷郡潘县,前《汉志》、续《汉志》、《晋志》《魏志》都作“潘”。颜师古读作普半反,又引用梅磵先生的话说:“根据《水经注》,潘应当作瀵,这是非常奇异的见闻。”可是考察今天的《水经》,也作“潘”。请您审定。(答)颜师古所见的各史,是唐本;梅磵所见的《水经》,是宋本,似乎不能据此和颜师古争论。不过郦道元注《水经》时所据的是六朝本,又在颜师古之前。如今《水经》“漯水”篇中,潘县、潘水都作“潘”字,即使吴地所称的宋本也一样。可是到了“河水”篇,记河水经过蒲阪时,引用《帝王世纪》说:“舜都在蒲阪,有人说都在平阳以及瀵。”这才恍然明白:“这就是漯水篇中的瀵字。”古人说舜都在广宁,广宁在上谷,于是知道《帝王世纪》的“瀵”,正是各史误作“潘”的字。颜师古没有仔细考察。《水经》现在也没有善本,全都把瀵改成潘,只依靠“河水”篇还保存着这一个字。但如果没有梅磵的话,又怎么能追寻到它的踪迹?这真正可以说是“一字值千金”了。(问)王氏《汉艺文志疏证》引用唐氏的话说:“春申君死时,是齐王建二十八年,距离宣王八十七年。刘向说荀卿在宣王时游学,如果按照刘向的话,他是在宣王末年来到齐国的,这时已经一百三十七岁了。宣王伐燕时,孟子正在齐国,不可能像刘向所说的那样。孟子死后一百多年,按此应当如何解释?(答)司马迁说孟子、荀子是同时代人,本来未必正确;中垒校尉刘向认为荀子晚于孟子一百多年,也未必正确。如果二人同时又都住在齐国,不应当一点问答往来都没有;若相隔一百多年,那就已经进入秦人统一天下的时代了。大概孟子游齐是在齐宣王时,荀子游齐是在齐愍王时。根据《经典序录》,子夏传《诗》的第三代是孟仲子,孟仲子再传是荀子,这样时代关系就可以推知了。(问)陈余虽然丢弃将军印信,没有跟随项羽入关,但他在南皮时还曾用《诗经》劝说章邯投降,并不是对诸侯完全冷淡;项王却吝惜封赏而遗漏了他,难道不是悖理吗?(答)项王的过失不只在陈余一件事上。只是陈余丢弃将军印信,却仍有劝降章邯的功劳;如果他连三个县的封赏也一并辞谢不受,终身遨游燕、齐之间,差不多就可以比作鲁仲连的遗风了。我实在替陈余感到可惜。(问)钟离昧在项氏手下是名将,后来失去职务,藏在韩信的封国中,并说:“汉军之所以不攻取楚国,是因为我在这里。”这话恐怕太夸张了。如果真是这样,钟离昧为什么不救项氏于灭亡之中?(答)陈明卿曾经说过:汉军为什么会因为钟离昧而不敢攻楚呢?不过,当时辩士的言论大多就是这样。(问)琅琊王刘泽是吕嬃的女婿,他封王本来就不合正理,又依附吕产、吕禄,所以齐王诱骗并扣留了他。刘泽用计逃入关中,文帝即位后不但没有降封,反而用大国酬报他,这是为什么?(答)文帝是厚道的人,但他即位时所实行的平定乱局的封赏很有私心。大臣们本来打算拥立齐王,而刘泽怨恨齐王欺骗自己,所以破坏了这件事。文帝因此得以即位,刘泽于是得以改封为燕王,以报答他的功劳。文帝不计较他平日依附吕氏,所以朱虚侯、东牟侯受到压抑,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不过,压抑朱虚侯、东牟侯和齐王,也压抑其功臣魏勃,却褒奖燕王,褒奖齐国相召平的儿子,这本来就是文帝为自己谋划。至于平阳侯曹窋、曲周侯郦寄,都有功劳却没有加封,陆贾也没有封侯,就无法理解了。难道是因为这些大臣都与朱虚侯友善,所以同样想拥立齐王吗?(问)《汉书》功臣表中的功劳状况都和《史记》相同,只有王陵一项不同。《史记》记王陵的功劳说:“以宾客身份跟随在丰县起兵,以厩将身份另行平定东郡、南阳,跟随到霸上,进入汉中,守卫丰县;高祖向东进军,战事不利,王陵护送孝惠帝、鲁元公主从睢水中出来;及至坚守丰县,封为平雍侯。”《汉书》功臣表说:“自行聚集党众平定南阳。汉王回来攻打项籍,王陵率兵跟随平定天下,封侯。”但《史记·王陵本传》和《汉书·王陵本传》都与《汉书》功臣表相合,而不与《史记》功臣表相合,究竟谁正确?(答)王陵是自行聚集党众平定南阳的人,他没有在丰县起兵,也没有跟随到霸上,更没有替汉王守丰县。《史记》功臣表所说的全是错误。但王陵从南阳归附汉王很早,没有跟随汉王入关,大概是高祖留下他作为外援。本传说他不肯归属汉王,也不对。王陵如果不归属汉王,怎么能够把张苍从死罪中救出?第二年高祖就用他的兵力迎接太公,这不正是王陵归属汉王的明文证据吗?况且王陵的母亲贤明,宁死也坚定王陵跟随汉王。说王陵不肯归属汉王,高祖因此怨恨他,所以封侯特别晚,是不对的。汉初功臣的位次,第一等是跟随在丰、沛起兵,第二等是跟随入关,第三等是跟随平定三秦;而王陵的功劳都在这三等之后,又没有像陈平那样的秘策,所以封侯较晚是应该的。所以说,《史记》功臣表有误,但《汉书》也并非完全正确。《全谢山先生经史问答》卷十,余姚史梦蛟重新校订。《诸史问目答董秉纯》。(问)《梁书·刘之遴传》说,现在的《汉书》把高帝五子传、文帝三王传、景帝十三王传、武帝五子传、宣帝、元帝六王传杂列在各传卷帙之中;古本则把诸王传都排在外戚传之后、陈涉项羽传之前。哪一种次序正确?(答)所谓古本是伪本。外戚传把元后传和王莽相接,其中有深意,所以绝不可能把它升列在列传首卷。外戚传不列在陈涉、项羽传之前,诸王传也就不会排在外戚传之前。陈涉、项羽是群雄,他们不向诸王屈服,这是史法。刘之遴却轻率地相信古本而沿袭它。(问)樊哙在杠里击破河间守军,河间在秦代并不列入三十六郡之中,这是什么守军?(答)秦代三十六郡没有河间,这是明文记载的。即使秦代有河间,当时河间已经属于赵国,项羽、章邯在巨鹿的军队又隔在中间,不可能到达中原。杠里在《高祖本纪》中出现过一次,在传记注家那里又出现过一次,虽然不能确指其地,但《高祖本纪》说高祖从阳城到杠里,从杠里到东郡成武;此传则说从成武出亳到杠里,从杠里到开封。由此可知,杠里在梁地、周地之间,不是河间所属之地,因此说它是错误文字,不必再说。按地理推测,或许是三川郡守的军队,比较接近事实。(问)《樊哙传》说俘获楚国周将军的士卒,颜师古认为周将军就是周殷,先生不同意,必定另有依据。(答)周殷当时镇守九江,已经率军投降汉朝,后来又会合汉军攻打阳夏,所以这里的周将军是另一个人。项氏的将领中还有周兰。
(问)东发先生谓邓、陆、朱、刘合传之不伦,是否(答)诚哉是论!但东发贬叔孙通似太过。通晩年有争易储一大节,虽前此为佞,而在汉则不可与朱建并贬矣。窃谓郦食其画策守敖仓,刘敬请都关中,陆贾招降尉它三臣功皆大,而随何亦当増入为同列。合之以叔孙通至朱建,当黜之附《辟阳传》中。
(问)淮南王安传言,安以武帝一曰晏驾,大臣必立胶东王,不卽常山王,何也(答)景帝十三王,而岀于王美人者,此二王也。王美人者,王后之妺,于武帝为从母之弟,尤亲故云。
(问)蒯伍以息合传亦似不伦(答)亭林尝言蒯伍只合附见于淮阴、淮南二传,最是要之。蒯生尚可,伍则下矣,江则更下矣,息则无赖耳。原不合作特传。
(问)直不疑传:「将河间兵撃吴楚,先生谓是撃赵,何也(答)河间是赵之分国,是时赵方同反,安得踰赵而东征,误也。」
(问)如淳以冯敬卽冯无择子,宋祁据功臣表曰非也,而先生谓秦汉之间有二冯无择,疑亦有二冯敬,愿闻之,以解如宋二说之纷(答)秦本纪冯无择是秦将军,冯敬是其子,初仕魏王豹者也。文帝时为御史大夫者,相去不远,故如淳有此言。功臣表别有汉将军冯无择,吕氏之私人,其子亦以吕氏诛,宋祁之所本者此也。而不知如淳所指是秦之冯无择,则祁误矣。惟是冯敬以御史大夫共废淮南,据百官表不详其以后之事。若如贾生语,则是为淮南所刺死,所谓匕首已陷其胸者也。淮南王长已废,谁为之报仇刺杀敬者?且刺杀三公非小事,而絶不见于他传,尤可怪者。冯奉世传岀自冯商之手,详序其先世,乃但及无择,不及敬,岂有以敬之位三公死国事而不一及之者?故愚又转疑别是一冯,出自别望,殆非冯无择子也。然则宋祁固误,如淳之说亦尚自可疑也。若景帝时又有雁门太守冯敬死于匈奴,则又是一人矣。
(问)史汉皆以爰晁合传,先生谓其失史法,窃意是不过以其同争七国事而合之耳,非以其人同道也(答)晁错虽以急切更张,蒙谤杀身,然其料七国则非过也。爰盎直是小人之尤,以私怨欲杀错,而使汉戕三公以谢过于逆藩。卽令七国之师可罢,而流极之势将使诸王成唐末鎭将之悖,害国是何等其罪一也?况又料事不明,卒不能罢吴师,其罪二也。奉使不能结约,计惟慷慨责吴楚一死以谢错,乃抱头鼠窜,辱国不一而足,其罪三也。幸而景帝护前,得以不问,不然盎赤族矣。观盎之生平,巧诋绛侯,面折申屠嘉相,总欲掀大臣而夺之位,故淮南王长之事,亦劝文帝诛三公,直是小人之尤。其引愼夫人席及争梁王事,不足以赎其大罪。史法但当附见之晁错传中,错则功罪固自不相掩也。
(问)史记以张冯为一传,汲郑为一传,汉书合之。东发先生尝谓汲郑不应合传矣,不知张冯何如(答)汲长孺在汉时无伦軰,郑庄固不敢望,况庄有引桑宏羊之罪乎?张释之是名臣,而亦非汲之侪,冯则并非张之比矣。张可与田叔作合传,而冯附之。汲当作专传,郑应附韩安国、儿寛一軰传中。大抵史记习气,但就一节纽合。张晩年不用于景帝,冯亦老困,故合之。汲郑亦以其失势后之寂寞。
(问)邹阳上吴王书越水长沙还舟靑阳刘仲冯曰靑阳吴地是否(答)靑阳卽长沙始皇诏书所云荆王请献靑阳以西是也仲冯误矣
(问)史记窦田为一传,附灌夫韩安国,自为一传。汉书合之,是否(答)史记固非汉书,尤为不合。窦田熏莸相去远甚。窦本不以外戚得封,自以七国时功,而争梁王,争栗太子,其大节甚着。在景帝时,当与条侯作合传。晩节不善处进退之间,自是无学术,然安得谓之凶德,而使与田蚡同列?田蚡特竖子,无一可称。晚有交通淮南之大逆,只合黜之,在外戚传。史公生平习气,喜道人盛衰荣枯之际,以自写其不平,而不论史法,故以灌夫之故,强合窦田为一传。汉书则因韩大夫在东朝与议窦田之狱,而并牵合之,尤非也。安国祗应与郑庄軰合传。
(问)韩安国为梁内史,说长公主,以免梁王于诡胜之祸,见《梁王传》,亦见《邹阳传》,而安国之传则分为二。其说长公主,乃为中大夫时,梁王僭用天子警跸,致帝怒,事在诡胜入梁之前。及安国免官,复起为内史,诡胜杀袁盎致祸,则安国不过劝王杀此二人,而未尝更用长公主之力也。三传相矛盾(答)梁王用警跸,未尝干景帝之怒,及杀袁盎始得罪,则是安国之劝杀诡胜,复营救于长公主,以免祸,盖是一事,其分为二者,误也。
(问)长沙定王传应劭注:「王以舞得益地,信否(答)是妄言也。武陵、桂阳并未尝属长沙,而零陵至武帝始置郡,安得如劭所言?
译(问)东发先生说,邓、陆、朱、刘合在一传不合史法,对吗?(答)这个说法确实正确!不过,东发贬低叔孙通似乎过分了。叔孙通晚年有争取改立太子这一大节,虽然此前一向谄媚,但在汉代功臣中不能和朱建同样贬斥。我私下认为,郦食其谋划守卫敖仓,刘敬请求定都关中,陆贾招降尉他,这三人的功劳都很大;随何也应当增加进去,列为同类。叔孙通以下直到朱建,应当降等,附在《辟阳侯传》中。(问)《淮南王安传》说,刘安认为武帝一旦驾崩,大臣们一定会拥立胶东王,不会拥立常山王,这是为什么?(答)景帝有十三个王子,其中出自王美人的就是这两位王。王美人是王皇后的妹妹,对武帝来说是姨母的妹妹,所以尤其亲近,因此有这样的说法。(问)蒯生、伍被合在一传,似乎也不合适。(答)顾亭林曾说,蒯生、伍被只应当附见于《淮阴侯传》《淮南王传》中,这是最恰当的。蒯生还可以,伍被就差一些,江充更差,至于息夫人只是无赖,本来就不应当另立专传。(问)《直不疑传》说:“率领河间的军队攻打吴、楚。”先生却认为是攻打赵国,为什么?(答)河间是赵国分出的封国,当时赵国正一起反叛,怎么能越过赵国向东进军?这是错误。(问)如淳认为冯敬就是冯无择的儿子,宋祁根据功臣表说不是;先生认为秦汉之间有两个冯无择,疑心也有两个冯敬,请问其中缘由,以解决如淳、宋祁两说的纷争。(答)《秦本纪》中的冯无择是秦国将军,冯敬是他的儿子,起初侍奉魏王豹。文帝时任御史大夫的冯敬,与此人相隔不远,所以如淳有这样的说法。功臣表另有汉将军冯无择,是吕氏的亲信,他的儿子也因吕氏之事被诛杀;宋祁所依据的是这一条,却不知道如淳指的是秦国的冯无择,因此宋祁错了。只是冯敬以御史大夫身份参与废黜淮南王的事情,根据《百官表》,不知道他后来怎样。如果按照贾谊的话,他是被淮南王刺杀的,即所谓匕首已经刺入他的胸中。淮南王长已经被废,谁替他报仇刺杀冯敬呢?况且刺杀三公不是小事,却在其他传记中完全没有记载,更加奇怪。冯奉世传出自冯商之手,详细叙述他的祖先,却只提到冯无择,不提冯敬;如果冯敬曾位列三公并死于国事,怎么会一字不提?所以我又转而怀疑这是另一个冯敬,出自另一支家族,大概不是冯无择的儿子。这样看来,宋祁固然错了,如淳的说法也仍然值得怀疑。如果景帝时又有雁门太守冯敬死于匈奴,那就又是另一个人了。(问)《史记》《汉书》都把爰盎、晁错合在一传,先生认为这违背史法。我私下以为,只不过是因为他们都参与了与七国争战的事情,所以合传,并不是因为二人志趣相同。(答)晁错虽然因行事急切、变更制度而蒙受谤毁并被杀,但他对于七国形势的判断并没有错。爰盎实在是小人中的极端,他因为私怨想杀晁错,竟使汉朝杀害三公,向叛逆诸侯谢罪。即使七国的军队可以平息,放纵这种势头,也会使诸王成为唐末藩镇将领那样的悖逆之徒,危害国家,这已经是他的第一项罪过。何况他判断事情不明,最终也不能使吴王的军队停止,这是第二项罪过。奉命出使却不能订立盟约,计策只是激昂地责骂吴、楚,准备以死来替晁错谢罪;结果却抱头鼠窜,辱国之事不止一端,这是第三项罪过。幸亏景帝顾念旧情,得以不追究,否则爰盎全族都要被诛灭。考察爰盎一生,他巧妙诋毁绛侯,当面折辱丞相申屠嘉,总想挑拨大臣、夺取他们的职位;所以淮南王刘长的事情,他也劝文帝诛杀三公,实在是小人中的极端。他后来引用慎夫人座席和争论梁王的事情,不足以抵偿他的重罪。按史法,只应把他附见于《晁错传》中;至于晁错,其功劳和罪过本来就不能相互遮掩。(问)《史记》把张释之、冯唐合为一传,把汲黯、郑当时合为一传,《汉书》却把他们合在一起。东发先生曾说汲黯、郑当时不应合传,不知道张释之、冯唐又应当怎样?(答)汲长孺在汉代没有同类可比,郑当时更不敢和他相比,况且郑当时还有引荐桑弘羊的罪过。张释之是名臣,但也不是汲黯的同类;冯唐更不能和张释之相比。张释之可以和田叔合传,冯唐附在后面。汲黯应当单独立传,郑当时应附在韩安国、儿宽一类人的传记中。大概这是《史记》的习惯,只根据某一方面把人物联结起来。张释之晚年不被景帝任用,冯唐也年老困顿,所以把他们合传;汲黯、郑当时也是因为失势后的处境寂寞。(问)邹阳给吴王的书中说“越水、长沙、还舟、青阳”。刘仲冯说青阳是吴地,对吗?(答)青阳就是长沙,秦始皇诏书所说的“荆王请求献出青阳以西”就是指这里。刘仲冯错了。(问)《史记》把窦婴、田蚡合为一传,并把灌夫、韩安国附在其中,另外自立一传。《汉书》把他们合在一起,对吗?(答)《史记》本来就不如《汉书》,这一点尤其不合史法。窦婴和田蚡的品行相差极远。窦婴本来不是凭外戚身份封侯,而是凭七国之乱时的功劳;他争梁王、争栗太子,气节非常显著。在景帝时,应当和条侯合传。他晚年不能妥善处理进退,是因为没有学术修养,但怎么能说他是凶恶之人,而把他和田蚡列在一起?田蚡不过是个小人,没有一件事值得称道。晚年又犯了交通淮南的重大逆罪,只应当把他贬斥,列在外戚传中。司马迁一生有这种习惯,喜欢叙述人物盛衰荣辱的关头,用来抒写自己的不平,却不顾史法,所以因为灌夫的缘故,强行把窦婴、田蚡合为一传。《汉书》则因为韩安国在东朝参与审议窦婴、田蚡之狱,也把他牵连合传,更不对。韩安国只应当和郑当时一类人合传。(问)韩安国任梁国内史时,劝说长公主,使梁王免于诡胜之祸,这件事见于《梁王传》,也见于《邹阳传》,但《韩安国传》却分成两件事。韩安国劝说长公主时,是任中大夫;当时梁王僭越使用天子的警跸仪仗,引起景帝发怒,事情发生在诡胜进入梁国以前。后来韩安国免官,又被起用为内史;诡胜杀袁盎而引发祸患时,韩安国只是劝梁王杀掉这两个人,并没有再次借助长公主的力量。三篇传记彼此矛盾。(答)梁王使用警跸仪仗,并没有触怒景帝;直到杀死袁盎才获罪。这样看来,韩安国劝梁王杀诡胜,又通过长公主设法营救梁王以免祸,原本是一件事;把它分成两件,是错误。(问)《长沙定王传》中应劭注说:“长沙王因跳舞而得到扩大的土地。”这可信吗?(答)这是妄说。武陵、桂阳从未属于长沙,零陵郡也是到武帝时才设置,怎么会像应劭所说的那样?
(问)卫靑冡象庐山?师古无注。庐山是何地之山(答)但以祁连山例之,则是塞外之山。胡梅磵曰:「扬雄所谓塡庐山之壑者也。」按匈奴中有奚苻卢山,见《赵充国传》。
(问)杜周为执金吾,治桑卫狱。亭林先生谓卫太子狱在周卒后四年,桑大夫狱在周卒后十五年,班生之谬一至此乎(答)周为金吾,正是武帝作沉命法时,当是以此见长,而至三公,而史误以桑卫之狱当之。
(问)戾太子传以宾客多异端归咎于博望苑之立,盖以为巫蛊张本也。巫蛊旣是江充之诬,则于戾太子何与乎?异端之说,似乎成败论人矣(答)戾园始终不见有宾客生事者,其后起兵亦祗一石德主谋。石德谓之不学无术,则可谓之异端,则非也。此为史臣之附会无疑。通鉴载戾园处疑畏之中,极其详悉,乃知戾园固无过,而武皇亦尚未失父道。天降厄运,生一江充以祸之。但通鉴此条絶不知其何所出,考异中亦不及西京事。除班书外,唯褚先生补史记偶有异同,而荀纪则本班氏。温公不知采之何书,大足改正班史,而惜胡梅磵亦未尝一考及也。
(问)东方朔传何其言之龎也(答)史汉皆喜于文字见奇诡,而不论史法。汉书校史记畧减,然如司马相如、东方朔传仍所不免。以史法论,朔之斥吾邱、麾董偃,戒侈奢,其生平大节,三者巳足,何得滑稽之娓娓乎?其实文字亦不尚此秽语。
(问)班氏称梅福继嗣封事,合乎大雅,信耶(答)子眞早犯王凤,晚逃王莽,斯为孤飞之鸿;而谓封二王之后,足以得继嗣,则其言失之于愚。成帝之荒淫,岂以二王无后故絶嗣乎?班氏称之,抑又愚矣。
(问)以霍光为霍叔苗裔,得非附会(答)班氏如此谬语最多:以韩增之贵盛为本于周烈,以杜延年之贵盛为本于唐杜世禄,以霍光为霍叔后,可谓无耻之言。褚少孙以为霍太山之灵生光,可嗤一也。
(问)王贡合传,东发先生谓其不应次之四皓、郑严之后,固巳。但王贡亦似不类于龚鲍,而龚鲍尤不屑同羣于纪、唐、班氏合传,岂非太舛(答)王贡二人本异,王之风节高,而贡乃石显之私人,盖韦元成、匡衡一流也。但以弹冠一事合之,则王受玷矣。王宜自为传,移贡于韦匡传中,龚鲍合郭、蒋、薜、方等为一传。纪、唐但应附见莽传中,则得矣。李杲堂先生尝别撰《西京忠义传》四卷,首以王章、刘向,继以何武、鲍宣、王安、辛氏三子、翟义、张元皆死莽者,又继以彭宣、王崇、梅福、邴汉、陈咸、逢萌、龚胜、龚舍、孔休、薛方、郭钦、蒋诩、栗融、禽庆、向长、苏章、蔡勲皆不仕莽者,而诸刘之死者并刘宣另为一卷。其末卷则李业、王嘉、王皓、谯元皆不仕莽,而其后死于公孙述、曹竟死于赤眉,足以补班氏之遗。
(问)翼奉劝迁都成周之说,亦似不切时务(答)奉乃术数之士,盖见洛都之有王气,而有此言,而不知元、成、哀诸帝不足以当之也。所以术数之士,未必竟无所知,然不足恃。向令是时果听其言,庸足救西京之亡乎?
(问)厚斋先生曰: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宦戚之萌;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宦寺之恶。义门谓魏不可与匡并论,然否(答)魏、匡自是截然二等。魏有得有失,匡则小人而已。汉人原无能以经术为宰相者,魏亦安敢曰以易相乎?厚斋讥魏由许氏恩,余之臣以自通,以致末流不能止宏、石之恶。义门谓魏之由平恩,盖以发霍氏之奸,未可深咎。其说亦是,但宣帝以刑余为周、召,而魏无一言,则厚斋之责备固难免矣。义门虽欲为之左袒,安可得乎?若匡又何讥焉?
(问)王商、史丹、傅喜合传,先生议之,愿求其故(答)王傅可合,史不可合。世但读《史丹本传》,盛称其拥戴成帝之功,遂以为贤者,不知附会王凤以排王商,实皆史丹为之魁也。史高排萧望之、刘向于先,丹排王商于后,班史不能冩出此一层,故史丹但宜入外戚传。
(问)翟方进传以翟氏之亡为坏鸿隙陂之报,其言近于附会,然否(答)方进坏陂自是不合,然以此为其灭宗之所自,则忠臣志士自此气短,非君子之言也。方进生平极丑,不应有此佳儿。若以坏陂得此报,则所以报之者反荣之矣。总之班氏贱守节,故于王章传载其妻牛衣之语,而末又述其合浦采珠之事,甚陋。李杲堂曰:王章之妻庸人,遇班氏庸史而传。龚胜传载老父天年之语,亦害大道。杲堂曰:老父与草木同腐,天年虽永,何益?至论翟义为不量力,尤悖。
译(问)卫青的坟墓像庐山一样高大吗?颜师古没有作注。庐山是哪一地方的山?(答)按照祁连山的例子来看,应该是塞外的山。胡梅磵说:“就是扬雄所说的填塞庐山沟壑的那座山。”考察《赵充国传》,匈奴境内有奚苻卢山。(问)杜周任执金吾时,审理桑弘羊、卫太子的案件。顾亭林先生说,卫太子之狱发生在杜周死后四年,桑弘羊之狱发生在杜周死后十五年,班固的错误怎么会达到这种程度?(答)杜周任执金吾,正是武帝实行沉命法的时候;他应当是因为这件事受到重用,后来做到三公,而史书却误把桑弘羊、卫太子的案件归到他名下。(问)《戾太子传》把宾客多有异端归咎于博望苑的设置,大概是把它看作巫蛊之祸的先兆。既然巫蛊是江充的诬陷,与戾太子有什么关系?所谓异端,似乎是以成败来评价人物。(答)戾太子始终没有证据表明宾客惹事,后来起兵时也只有石德一人主谋。说石德不学无术,可以;说他是异端,则不对。这显然是史臣附会的说法。《资治通鉴》记载戾太子处在疑惧之中,叙述得极其详细,由此可知戾太子本来没有过错,而武帝也还没有失去父亲的道义。只是上天降下厄运,使江充这样的人出生来祸害他。不过,《资治通鉴》这一条完全没有说明出处,《考异》中也没有涉及西京的事情。除《班书》外,只有褚先生补写《史记》时偶有不同,而荀悦《汉纪》又依据班固。司马光不知道采自哪部书,却足以改正《班史》,可惜胡梅磵也没有考察这件事。(问)《东方朔传》的言辞为什么如此庞杂?(答)《史记》《汉书》都喜欢在文字上追求奇诡,而不顾史法。《汉书》校订《史记》时略有删减,但司马相如、东方朔的传记仍然没有避免这一点。按史法来说,东方朔斥责吾丘、挥退董偃、劝戒奢侈,这三件事已经足以说明他一生的大节,怎么能把那些滑稽琐屑的言辞写得如此絮叨?其实从文章来看,也不应当崇尚这些污秽言语。(问)班固称赞梅福所上的继嗣封事,认为符合《大雅》,确实如此吗?(答)梅福早年得罪王凤,晚年又逃避王莽,这正像一只孤飞的鸿雁;但说封立二王的后代,就足以使汉朝有后嗣,这种说法却失于愚蠢。成帝荒淫,难道是因为二王没有后代,所以才断绝后嗣的吗?班固称许这种说法,也同样愚蠢。(问)把霍光说成霍叔的后裔,难道不是牵强附会吗?(答)班固这样的荒谬说法很多:把韩增的显贵说成源自周烈,把杜延年的显贵说成源自唐杜世禄,把霍光说成霍叔的后代,真可谓无耻之言。褚少孙认为霍太山的神灵生了霍光,也同样可笑。(问)王贡合传,东发先生说不应把他们排在四皓、郑严之后,这当然是对的。但王贡似乎也和龚胜、鲍宣不是一类人,而龚胜、鲍宣尤其不屑于和纪逡、唐林、班彪合传,难道不是太错误了吗?(答)王、贡二人本来就不同:王章的风节高尚,而贡禹却是石显的私人,大概属于韦贤、匡衡一类。不过把他们因弹冠相庆一事合在一起,反而玷污了王章。王章应当单独立传,贡禹应移入韦贤、匡衡传中;龚胜、鲍宣则应和郭钦、蒋诩、薛方等合为一传。纪逡、唐林只应附见于王莽传中,这样才对。李杲堂先生曾另撰《西京忠义传》四卷:首列王章、刘向,接着列何武、鲍宣、王安、辛氏三子、翟义、张元,都是死于王莽之手的人;又列彭宣、王崇、梅福、邴汉、陈咸、逢萌、龚胜、龚舍、孔休、薛方、郭钦、蒋诩、栗融、禽庆、向长、苏章、蔡勋,都是不肯仕于王莽的人;诸刘中死难的人,连同刘宣,另列为一卷。末卷则列李业、王嘉、王皓、谯元,他们都不肯仕于王莽;其中有人后来死于公孙述,曹竟则死于赤眉,这足以补充班固遗漏的部分。(问)翼奉劝说迁都成周的主张,似乎也不切合当时的实际吧?(答)翼奉是研究术数的人,大概是看见洛阳有王气,所以才提出这种说法,却不知道元帝、成帝、哀帝这些皇帝根本不足以承受这种王气。因此,研究术数的人未必完全没有见识,但终究不足以凭恃。假如当时果真听从了他的意见,难道就足以挽救西京的灭亡吗?(问)厚斋先生说:魏相凭《易经》辅佐汉朝,能够上奏阴阳之事,却不能防止宦官外戚势力的萌芽;匡衡凭《诗经》辅佐汉朝,能够陈述《关雎》的意义,却不能制止宦官的恶行。义门认为魏相不能和匡衡相提并论,这说法对吗?(答)魏相、匡衡本来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魏相有可取之处,也有过失;匡衡则只是小人而已。汉代本来就没有能够凭经术做宰相的人,魏相又怎么敢说是凭《易经》辅佐汉朝呢?厚斋讥刺魏相因为受许氏的恩惠,便以臣下身份自通于许氏,终于使后来的宦官不能制止弘恭、石显的恶行。义门认为魏相借助平恩侯许伯,是为了揭发霍氏的奸恶,不能过分责怪他。这个说法也对;但宣帝竟把受过刑的人当作周公、召公,而魏相对此一句话也没有说,那么厚斋对他的责备确实难以避免。义门虽然想替魏相辩护,又怎么辩护得了呢?至于匡衡,又有什么可替他讥解的呢?(问)王商、史丹、傅喜合为一传,先生对此有过议论,希望听听其中的缘故。(答)王商、傅喜可以合传,史丹却不应合入。世人只读《史丹本传》,大力称赞他拥立、拥戴成帝的功劳,于是把他看作贤者,却不知道他附会王凤、排挤王商,实际上都是史丹首先策划的。史高先排斥萧望之、刘向,史丹后来又排斥王商;班固写史书时没有写出这一层,所以史丹只应列入外戚传。(问)翟方进传说,翟氏家族的灭亡是因为毁坏鸿隙陂而遭到报应,这种说法近于附会,是这样吗?(答)翟方进毁坏鸿隙陂,当然不合适;但若把这件事说成他全族灭亡的根源,就会使忠臣志士从此心灰意冷,这不是君子的言论。翟方进一生极其丑陋,不应当有这样优秀的儿子。假如毁坏鸿隙陂就得到这种报应,那么对他的报复反而成了对他的荣耀。总之,班固轻视守节之人,所以在《王章传》中记载王章妻子关于牛衣的言语,篇末又叙述她到合浦采珠的事情,实在鄙陋。李杲堂说:王章的妻子是庸人,恰好遇上班固这样的庸史,于是被写入传中。又如《龚胜传》记载老父所谓“享尽天年”的话,也有害于大道。李杲堂说:老父不过和草木一同腐朽,寿命即使长久,又有什么益处?至于评论翟义说他不自量力,更是悖谬。
(问)美新投阁,或以为谷永,或以为刘扬,而以扬子年祗七十有一,不逮天凤五年,是否(答)是皆爱莽大夫之甚,而曲为之脱者。盖扬子年四十余而入京,成帝方郊祀甘泉,是永始四年也。次年而王根秉政荐之,是确凿可据之文也。由永始四年至天凤五年,计三十年,扬子以四十余入京,又三十年,正七十一,何年数之不符也?今必欲讳其莽大夫之耻,以为不逮事莽,乃自成帝建始元年数之,则移扬子入京之岁在二十年前,自可从而为之辞矣。夫建始初元,王凤秉政,非王根,成帝并未祀甘泉,扬子枮坐京师二十年,以待王根之荐乎?故为扬子辨者,不甚读书,而徒费此苦心也。若谷永则死于王根之世,有明文,而又移而后之二千余年之故鬼,为诸公顚倒寿算,悲夫。
(问)义纵以扬可为乱民,此事甚可传(答)酷吏传中二人颇当洗雪,郅都无一事不可传,只为凌逼临江王致死,遂入酷吏。义纵无一事不当死,只有诛扬可,宜入名臣。论世者不可不知也。
(问)史记货殖传详及周秦货殖诸公宜也,班氏断代为史,何以不去(答)此先儒所巳言者,但颇不然。班氏之文,自传首以至陶朱、子贡等六人,因及秦汉之制,富家计然之畧,通为一篇,是叙次货殖之缘起,非传也。至程郑、卓王孙,始是本书之传。今本误割裂之,以六人皆各为一传,则直与史记复矣,非班氏本书之叙次也。钱塘施太学廷枢,善考古,亦以予言为然。
(问)西河漕中叔以游侠为王莽所恶,捕之,卒不能得,斯其人殆非凡儿也(答)游侠至宣、元以后,日衰日陋,及巨君时,楼护、原涉之徒,无足称矣。中叔得罪于莽,殆是何武、鲍宣之客,而又冥鸿远去,不为甄、哀等所罗织,其本领甚高,惜乎班氏序之不详,要之足称朱家、剧孟后一男子。
(问)据《水经注》丁姬墓不甚毁,而史言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何也(答)莽所最恨者,傅后也;元后所最恨者,亦傅后也。丁姬则无之,故周棘者,傅后之陵,而丁姬得末减,不过取其太后之玺绶而巳史槩言之,误矣。
(问)丁明为大司马,与傅晏同时,世无称焉,而先生进之何?鲍诸贞臣之列,愿闻其说(答)丁、傅当时并称,其实擅权者傅氏,而丁氏无闻焉。细考之,则丁明乃贤者,史称其为大司马,能任职,与丞相王嘉善,见其死而怜之,又恶董贤,而卒之为贤所排,则明之贤可知。莽将簒国时,明在侯国,而莽杀之。当时虽贤如傅喜,尚不为莽所忌,而独忌明,则明之贤可知。盖莽于丁、傅二后,恶傅不甚,恶丁而于二后之族,则恶丁反甚于恶傅,可以知明之正色立朝矣。愚序《李氏西京忠义传》,始表章之,以补班氏之遗。
(问)陈咸避莽事,详见于范史《陈宝传》,谓咸以莽未簒时巳去尚书之任,莽簒,以掌冦大夫召之,不应。通鉴采之,而莽传则咸巳在掌冦之任,但不久而去,其事不同(答)范史所据者,殆是陈宝家传,或推崇其先世而过美其词,恐是莽传为得实。如范史所言,风节固极高,卽如莽传,亦不失为见几补过之君子,可以附之龚鲍之后也。
(问)何武、公孙欲排莽于平帝之初,互自相举,武竟死国,而禄晩应莽之征,则庸人耳,武之举禄误矣(答)二人欲排莽,而互自相举,便自贻人口实,只此可以见其无才,卽令为大司马,亦不能辨莽也,盖何武是德优而才短,若禄更不足言矣。李杲堂曰:「高舂余景,俯首伪庭,内负宿心,外惭良友。」名言也。
(问)谢承《后汉书》:豫章太守贾萌讨王莽而死。《太平御览》引《安成纪》谓萌与安成侯张普争地而死。而莽传则萌以九江连帅为莽拒汉而死。谁是(答)恐是莽传为是。倘如谢书,则翟义之流矣。莽之九江卽汉之豫章,而连帅卽太守也。
(问)尉它之地,自大庾而西,奄有七郡,盖尽得南荒矣。水经注亦载其以次子婿安阳,因并其国,安阳卽交趾也。而先生以为尉它祇得东粤之地,稍及于西粤,而此外非其所有,愿求所据(答)水经注之事,甚诬不足信。盖是时尚有苍梧王赵光,乃它弟,则自苍梧以西卽非它有。是它尚未尽今东粤一省之疆域也。而功臣表有南粤桂林监,则它之地固有犬牙错入西粤界中者矣。它之地不过西至桂林,而桂林以东尚有在苍梧国中者,安得并交趾、日南、九眞而属之乎?盖是时苍梧以西号曰西瓯,别有国族,它于上汉文帝书中明言之。它特臣服之而已,非能并有其地也。且交趾是时国名西干,明见功臣表,不鄜侯黄同以撃斩西干王功封,则交趾别自有王之明文矣。何尝名曰安阳乎?汉平南粤,因以兵乘势并取诸国,故牵连叙之,而遂以为是皆它之地,误矣。
译(问)《美新》投阁而死的人,有人认为是谷永,有人认为是刘扬;但刘扬的年龄只有七十一岁,活不到天凤五年,这种说法对吗?(答)这些人都是因为过分爱护王莽的大夫,才曲意替他开脱。刘扬四十多岁时进入京城,成帝正在甘泉举行郊祀,那是永始四年。第二年,王根执掌政权并推荐他,这在文献中有确切记载。从永始四年到天凤五年,计算起来是三十年;刘扬四十多岁入京,再过三十年,正好七十一岁,年数有什么不相符的呢?如今一定要替刘扬隐讳做王莽大夫的耻辱,便说他没有赶上侍奉王莽的时期,于是从成帝建始元年起算,好像就可以把刘扬入京的年份提前二十年,替他找出说辞了。可是建始初年是王凤执政,并不是王根;成帝也还没有到甘泉祭祀,难道刘扬要在京城枯坐二十年,等待王根推荐他吗?所以替刘扬辩解的人,不过是不太读书,徒然耗费苦心罢了。至于谷永,他死在王根执政时期,文献有明文记载;如今却又把这位死去两千多年的鬼魂移到后世,替各位颠倒寿数,实在可悲。(问)义纵把扬可说成乱民,这件事很值得记载。(答)《酷吏传》中有两个人颇应当洗雪罪名。郅都没有一件事不值得记载,只因逼迫临江王致死,于是被列入《酷吏传》。义纵没有一件事不该处死,唯独诛杀扬可这一件事,应当把他列入名臣之中。评论历史人物的人不能不知道这一点。(问)《史记·货殖列传》详细记载周、秦时代的货殖之人是适宜的;班固断代作史,为什么不删去这些内容?(答)这是先儒已经说过的,但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班固的文章,从传记开头写到陶朱、子贡等六人,又接着写秦汉的制度和富家计然的谋略,合起来是一篇,是叙述货殖列传形成的缘起,并不是传记。至于程郑、卓王孙,才是本书真正为他们所作的传。现在的版本错误地把文章割裂开来,把六人各自列为一传,这样就直接重复了《史记》,并非班固原书的编排。钱塘施太学廷枢擅长考证古籍,也认为我的说法正确。(问)西河漕中叔曾因游侠身份被王莽憎恨并捕捉,最终却没有抓到,他大概不是普通人物吧?(答)游侠到了宣帝、元帝以后,一天天衰败、一天天鄙陋;到王莽字巨君的时代,楼护、原涉一类人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了。中叔得罪王莽,大概是因为他属于何武、鲍宣的门客;而且他像高飞远走的鸿雁一样远去,没有被甄丰、哀章等人罗织罪名,他的气度本领非常高。可惜班固为他作传时叙述不详细,但总而言之,他足以称为继朱家、剧孟之后的杰出人物。(问)据《水经注》记载,丁姬的墓毁坏得不严重;但史书说王莽在墓地周围遍布荆棘,把这件事作为后世的警戒,这是为什么?(答)王莽最痛恨的是傅太后,元后最痛恨的也同样是傅太后。至于丁姬,却没有这种情况,所以遍布荆棘的是傅太后的陵墓;丁姬只是从轻处理,不过取走了她作为太后的玺绶而已。史书概括叙述此事,因此弄错了。(问)丁明任大司马,与傅晏同时,世人没有称赞他的;先生为什么反而把他列入像鲍宣那样的忠贞之臣行列?希望听听您的理由。(答)丁氏、傅氏当时并称为外戚,实际上擅权的是傅氏,丁氏却没有什么声名。仔细考察便知,丁明其实是贤者。史书称他任大司马时能够尽职,和丞相王嘉友善;王嘉死时,他见到后十分怜悯;他又憎恶董贤,最终被贤能之人排挤,由此可以知道丁明的贤德。王莽将要篡夺国家时,丁明身在侯国,王莽便杀了他。当时即使贤如傅喜,尚且没有被王莽忌恨,唯独忌恨丁明,这就更能说明丁明的贤德。王莽对于丁、傅二位太后,对傅太后并不十分憎恨,对丁太后却更为憎恨;对于二位太后的家族,也是憎恶丁氏甚于傅氏,由此可以知道丁明在朝廷上正色立身的操守。我为《李氏西京忠义传》作序时,才开始表彰丁明,以补充班固史书的遗漏。(问)陈咸避开王莽的事情,详细见于范晔《后汉书·陈宝传》。书中说,陈咸在王莽篡位以前已经离开尚书的职位;王莽篡位后,以掌寇大夫的职位召他,他没有应召。《资治通鉴》采用了这一说法,但《王莽传》却说陈咸已经担任掌寇大夫,只是不久便离职,所记事情不同。(答)范晔《后汉书》所依据的,大概是陈宝的家传,或者是为了推崇祖先而过分美化了文辞;恐怕《王莽传》的记载更符合事实。按照范晔书中的说法,陈咸的风节当然极高;即使按照《王莽传》的说法,他也不失为一个能够见机而退、改正过失的君子,可以附列在龚胜、鲍宣之后。(问)何武、公孙禄想在平帝初年排斥王莽,彼此互相推举;何武最终为国而死,而公孙禄晚年却应王莽征召,他只是个庸人罢了,何武举荐公孙禄是错误的。(答)两人想排斥王莽,却互相推举,已经是自己给别人留下了攻击的口实;仅凭这一点就能看出他们没有才能。即使让他们担任大司马,也不能识破王莽。何武是德行优长而才能不足,至于公孙禄就更不值得说了。李杲堂说:“高舂时的残余日影下,低头站在伪朝廷中,内心辜负旧日的志愿,外在又愧对贤良的朋友。”这真是名言。(问)谢承《后汉书》说:豫章太守贾萌讨伐王莽而死。《太平御览》引《安成纪》说,贾萌是因为和安成侯张普争夺土地而死。但《王莽传》说,贾萌以九江连帅的身份抗拒汉军而死。究竟哪一种说法正确?(答)恐怕《王莽传》的说法正确。假如按照谢承《后汉书》的说法,那么贾萌就成了翟义一类的人物了。王莽时期的九江就是汉代的豫章,连帅就是太守。(问)尉它的领地,从大庾岭向西,全部占有七郡,大概已经尽得南方荒远之地了。《水经注》也记载他把次子嫁给安阳,因而兼并了安阳之国,安阳就是交趾。可是先生认为尉它只得到东粤的土地,稍微涉及西粤,此外并不属于他,希望听听您的依据。(答)《水经注》所记的这件事非常荒诞,不足为信。当时还有苍梧王赵光,他是尉它的弟弟;这样看来,从苍梧以西就不属于尉它。因此,尉它甚至还没有完全占有今天广东一省的疆域。然而《功臣表》中有南粤桂林监,这说明尉它的领地确实有犬牙交错地伸入西粤境内的地方。尉它的领地不过向西到达桂林,而桂林以东还有地方属于苍梧国,怎么能把交趾、日南、九真也都并入他的领地呢?当时苍梧以西称为西瓯,另有自己的国家和族属;尉它在上给汉文帝的书信中对此说得很清楚。他不过是使这些地方臣服罢了,并不能兼有它们的土地。况且交趾当时的国名是西干,《功臣表》中有明文记载:黄同因为攻杀西干王的功劳被封为不鄜侯,这已经明白说明交趾另有自己的国王。它什么时候曾叫作安阳呢?汉朝平定南粤时,乘兵势又兼并了其他各国,所以在叙述时把它们牵连在一起,便误以为全都是尉它的土地了。
(问)汉宣帝初,严延年劾霍光。厚斋《困学纪闻》引沙随谓延年女罗紨为昌邑王妻,生女持辔。惟汉人风俗之厚,故不以为嫌。先生以为失言?按沙随多学大儒,厚斋尤精于论古,而此事明见《昌邑王传》,似无可疑者。何所见而以为非也?愿闻其说(答)是时有二严延年,其劾霍光者,时为侍御史,后为太守,坐诛,《汉书》有传,字次卿。其以女适贺者,乃执金吾也,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字长孙。故《昌邑王传》特称其长孙之字,以别之。二先生之多学,非后人敢窃议,而于此事则失之。
(问)荀氏《汉纪》并无増加于班史之外者,独文帝纪中言韦孟尝为御史大夫,并不见于班史,韦贤传,敢问所出(答)此荀纪之妄也。《百官表》中文帝四年有御史大夫圜意者,荀纪所误。据与文帝时以庶寮至三公者,自冯敬始,前此皆功臣也。
(问)说苑》诸御巳陈:“楚庄王曰:‘陈不用子家覊,而楚并之。’此别是一子家覊也。然庄王以前,楚安得有并陈之事(答)说苑》中若此者不胜诘,直不足诘。陈何尝有子家覊?而庄王以前,陈尚从齐于九合,楚安得遽并之?《春秋》唯陈之贤臣最少,女叔、原仲亦无甚事迹,泄冶、邓元,一死一去,而邓元亦不见于《左传》。今忽以子家覊为陈产,中垒之移,东接西漫,无考证遂至于此。
(问)陆贾《新语》今世所传无完书,《汉志》置之儒家,则是可与荀况肩随,当必有说(答)汉志》儒家收得最杂,如刘敬、朱建皆在焉,不但陆郎也。但《论衡》引《新书》曰:“天地生人,以礼义之性,人能察已,所以受命,则顺,顺之为道。”此数语颇有儒者风,今本无之。
(问)七录数九主以为劳君最上终以寄君其说不伦似非中垒之言然否(答)以禹稷为劳君自足称上然无为而治者将不更在上乎?其言法君等俱无义以授君为禹之授益子哙之授子之尤背是何相比之不伦也?张南漪曰:秦隋二帝并劳君岂亦谓之上耶?
(问)子华子,世皆以为赝书,而水心先生笃信,是何说也(答)水心讲学虽不合于朱子,然其卓然之见,不可谓非魁儒;至于极口称子华子,则好奇之过矣。
(问)孔藂子世亦以为赝书然否(答)不敢谓其为西京之书,亦并不类东京之书。然东发先生有言:「其文笔虽卑弱,而义理颇醇。」
(问)广东新语以韩瑗为粤产,见否?何以与本传不合(答)黄门之非粤产,断然无疑。据宰相世系表,其先在汉时居赭阳,是楚产。据本传,则唐时巳为三原人,是秦产。而黄门为颍川公仲良之子,卽袭其爵。颍川为后周三水伯褒之子,当宇文时,五峤阻隔,安得粤人北仕者?然则何以有此传闻也?曰:黄门得罪之后,谪其子孙于广州。意者后人留居岭外,遂以成讹也。
(问)安成侯窦充是汉文帝窦后父,迁、固皆失其名,乃见于唐史,而别乘以为窦消,不亦妄乎(答)迁、固皆不志窦侯之名,自是无考。若唐史则一见于宰相世系表,再见于窦建德传,此本之窦氏世谱,而不足为据。按《决录》志窦长君之名为建,而不及其父,使有可考,则《决录》不应遗之矣。唐人早巳造窦侯之名,而宋之图经又别为之,则甚矣,其不学也。
(问)韩氏宰相世系表四人,瑗为一族,休滉父子为一族,宏为一族,祇应三表,而今有四,何也(答)是欧公之误也。退之一支,其家无作宰相者,而今亦入之,故有四篇宰相世系表之误甚多。如刘氏则失去幽求之世系,而韩氏不应有愈之世系,又官爵名字多出六朝谱系之造作,盖不可以缕陈也。
(问)五代史郑遨传,遨故与李振善,后振仕梁贵显,欲禄遨,遨不顾。后振得罪南窜,遨徒步千里往视。按李振传无南窜事(答)据振传,在唐时尝自金吾将军岀为台州刺史,非以罪窜,特是左迁,然亦未尝之任,而卽以其时去投梁。今云仕梁之后尝南窜,则谬也。
(问)尹洛渊源录以范正献公淳夫为程子弟子,朱子亦疑之而仍存之,先生始言其决非程门,何所据(答)以淳夫为程门,本于鲜于绰,然淳夫集中絶无可证,淳夫但于温公称门生,伊川则未之闻也,其荐程子疏并不言是师弟,而陈黙堂集有答淳夫后人书曰:「以某所闻于龟山,乃知先给事之学与程门无不同,观此言则非师弟可知矣。」
(问)淳夫之谥,宋史不见,未知定于何时(答)淳夫谥见于《魏鹤山集》,当是干淳中所赐。元城先生谥亦在此时。紫薇言淳夫为人极肖妇翁吕申公,而身后之谥与之同,想当时议谥者亦采紫薇此叚公案也。
译(问)汉宣帝初年,严延年弹劾霍光。厚斋《困学纪闻》引用沙随的话,说严延年的女儿罗紨是昌邑王的妻子,生下女儿持辔。只是因为汉人的风俗厚重,所以不认为这有什么嫌疑。先生却认为这是失言?据我考察,沙随博学,是大儒;厚斋尤其精通古事,而这件事又明明见于《昌邑王传》,似乎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他们根据什么认为不对呢?希望听听您的意见。(答)当时有两个严延年。那个弹劾霍光的严延年,当时任侍御史,后来任太守,因罪被杀,《汉书》中有他的传,字次卿。把女儿嫁给昌邑王贺的严延年,则是执金吾,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字长孙。所以《昌邑王传》特意称他的字为长孙,以便和另一个严延年区别。两位先生都很博学,不是后人敢于妄加议论的;但在这件事上,他们确实弄错了。(问)荀悦《汉纪》在班固史书之外并没有增加什么,唯独《文帝纪》中说韦孟曾任御史大夫,这在班固史书和《韦贤传》中都没有记载,请问这句话出自哪里?(答)这是荀悦《汉纪》的错误。《百官表》中记载,文帝四年有御史大夫圜意;荀悦把他误作韦孟。考察文帝时期由普通官员升至三公的人,是从冯敬开始的;在他以前担任三公的都是功臣。(问)《说苑》各篇中记载:楚庄王说:“陈国不用子家羁,楚国便兼并了它。”这应当是另一个子家羁。然而在楚庄王以前,楚国怎么会有兼并陈国的事情呢?(答)《说苑》中像这样的记载多得无法一一诘问,实在不值得追究。陈国什么时候有过子家羁?而在楚庄王以前,陈国还跟随齐国参加九次会盟,楚国怎么会突然兼并它?《春秋》所记的陈国贤臣本来就很少,女叔、原仲也没有什么显著事迹;泄冶一死,邓元一走,而邓元甚至不见于《左传》。现在忽然把子家羁说成陈国的陈产,这是中垒校书时张冠李戴、把东边接到西边的结果,没有考证竟到了这种地步。(问)陆贾《新语》如今流传的已经不是完整的书,《汉书·艺文志》却把它列入儒家,那么它应当可以和荀况并列,必定有其道理吧?(答)《汉书·艺文志》所收的儒家著作最为杂乱,刘敬、朱建也都列在其中,不只是陆贾一人。不过《论衡》引用《新书》说:“天地生育人类,使人具有礼义的本性;人能够察知自己,所以接受天命;能够顺应天命,便是正道。”这几句话颇有儒者的气象,如今的版本中却没有。(问)《七录》列举九种君主,把“劳君”列为最高,最后又把“寄君”列入其中;这种说法次序混乱,似乎不是中垒先生的话,对吗?(答)把禹、稷称为劳君,自然可以说是最高;但实行无为而治的君主,难道不应当更在其上吗?所谓法君等说法都没有道理,至于把授君说成禹把天下授给益、子哙把国家授给子之,更加背谬。这些类别怎么会排列得如此不伦不类呢?张南漪说:“秦、隋二世皇帝都属于劳君,难道也能说是最高吗?” (问)世人都认为《子华子》是伪书,水心先生却深信不疑,这是什么缘故?(答)水心先生讲学虽然不合于朱子,但他的见识卓越,不能说不是大儒;至于极力称赞《子华子》,则是好奇过度了。(问)世人也认为《孔丛子》是伪书吗?(答)我不敢说它是西京时期的书,也不能说它完全像东京时期的书。然而东发先生说过:“它的文笔虽然卑弱,但义理颇为醇正。” (问)《广东新语》把韩瑗说成广东人,您见过这种说法吗?为什么和他的本传不一致?(答)韩瑗不是广东人,这是毫无疑问的。根据《宰相世系表》,他的祖先在汉代居住于赭阳,是楚地人;根据本传,到唐代已经是三原人,是秦地人。而韩瑗是颍川公韩仲良的儿子,承袭了他的爵位。颍川公韩仲良又是后周三水伯韩褒的儿子;宇文氏统治时,五峤阻隔南北,怎么会有广东人北上做官呢?那么这种传闻是怎么产生的呢?大概是韩瑗获罪以后,他的子孙被贬谪到广州。或许后人留居岭外,于是逐渐形成了这种讹传。(问)安成侯窦充是汉文帝窦皇后的父亲,司马迁、班固都没有记载他的名字,反而见于唐史;而其他杂史却把他写成窦消,难道不是荒诞吗?(答)司马迁、班固都没有记载窦侯的名字,本来就无从考查。至于唐史,一次见于《宰相世系表》,一次见于《窦建德传》,这些记载本于窦氏家谱,也不足以作为依据。按《决录》记载,窦长君的名字叫建,却没有提到他的父亲;如果窦侯的名字确实有可考之处,《决录》就不应遗漏。唐人早已为窦侯编造了名字,宋代的图经又另造一个名字,这就说明他们实在不学无术。(问)韩氏《宰相世系表》有四篇:韩瑗为一族,韩休、韩滉父子为一族,韩宏为一族,本来只应有三篇;现在却有四篇,这是为什么?(答)这是欧阳修的错误。韩愈这一支,家族中并没有做宰相的人,现在也被收入其中,所以成了四篇。《宰相世系表》的错误很多。例如刘氏,遗漏了刘幽求的世系;韩氏不应有韩愈的世系;此外官爵、姓名又有许多出自六朝谱牒的虚构,这些问题实在不能一一列举。〔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四人〕 (问)《五代史·郑遨传》说,郑遨过去和李振友善,后来李振在梁朝做官显贵,想给郑遨官禄,郑遨却不理会。后来李振获罪,被贬往南方,郑遨徒步走了一千里去探望他。但考察《李振传》,并没有他被贬往南方的事情。(答)根据《李振传》,李振在唐朝时曾由金吾将军出任台州刺史,并不是因获罪而被贬,只是降职;但他也没有赴任,随即在那时离开唐朝投奔后梁。现在说他在梁朝任官以后曾被贬往南方,这是错误的。(问)《尹洛渊源录》把范正献公淳夫列为程子的弟子,朱子也有所怀疑,却仍然保留这种说法;先生却首先指出他绝不是程门弟子,依据是什么?(答)把淳夫列为程门弟子,源自鲜于绰;然而在淳夫的文集中完全找不到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材料。淳夫只称司马温公为老师,对于伊川则从未提及。他推荐程子的奏疏也没有说程子是自己的老师。陈默堂文集中有一封答复淳夫后人的信,说:“根据我从龟山那里听到的情况,才知道先给事的学问与程门没有不同。”从这句话来看,就知道他们不是师生。(问)淳夫的谥号,《宋史》中没有记载,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确定的。(答)淳夫的谥号见于《魏鹤山集》,应当是在乾道、淳熙年间赐予的。元城先生的谥号也是在这一时期确定的。紫薇说淳夫为人极像他的岳父吕申公,而他死后的谥号又与吕申公相同,想来当时议定谥号的人也采用了紫薇所说的这一段旧事。
(问)退之谓荀扬为大醇,若是班乎?抑其中又有差也(答)荀子醇疵相间,然不可谓非孟子而下一人,故《史记·孟荀列传》可谓有见。扬子之学出于老氏,其源流本各殊,而粉饰之以孔氏,故荀子之参差于孟子,自是其病,而正亦是其本色所在。不肯附会扬子,摹拟诸经,乃是其摹拟司马相如作赋之余技,其中无得。盖扬子之学,其于老氏亦浅。须知得老子之道者,汉初莫如张良,是以老氏之学成经济;次之则汲黯,是以老氏之学成气节;又次之则东陵侯盖公之徒,是以老氏之学善其进退存亡于一身;最下斯为扬子,其流极便是冯道,何可与荀子争轩轾也?
译(问)韩愈说荀子、扬雄是“大醇”,真是这样吗?还是其中还有差别?(答)荀子的学说醇正与瑕疵相杂,但不能说他不是仅次于孟子的一个人,所以《史记·孟荀列传》的评论可以说是有见识。扬雄的学问出自老子,源流本来各不相同,却用孔子的学说加以粉饰。因此,荀子相对于孟子有所参差,这是他的毛病,但也正是他的本来面目。扬雄不肯附会孔子,摹拟诸经,不过是他摹拟司马相如作赋之后剩下的一点技巧,其中并没有什么所得。况且扬雄的学问,即使对于老子之学也只是浅薄的。应当知道,汉初真正得到老子之道的人,没有谁比得上张良,因此老子之学在他那里成了经世济民的才能;其次是汲黯,因此老子之学在他那里成了气节;再次是东陵侯、盖公一类人,因此老子之学在他们那里成为善于处理自身进退、生死、存亡的智慧;最差的就是扬雄,而这种流弊到了极点,便成了冯道。扬雄怎么能和荀子争高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