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圣祖仁皇帝御制《日讲春秋解义》序。
朕惟春秋者,帝王经世之大法,史外▯心之要典也。大义炳若日星,而褒贬笔削,微显婉章,非后世所能窥。至其立法谨严,宅心一本,忠恕因善恶是非而施予夺焉。有正例,有变例,有事同而辞异,有事异而辞同。一人之身,前后不相掩;一人之事,功过不妨殊。如化工之肖物,随类付形,未尝有所容心于其间。后之说经者,或穿凿深文,或附防失实,固难悉当圣人之心。左氏亲见圣人,公羊、谷梁及门子夏,犹彼此抵牾,防駮互见,何况去圣人日逺,纷纭探索,如汉、唐以下董仲舒、赵匡、啖助诸家乎?惟宋康侯胡氏,潜心二十年,事本左氏,义取公谷,萃诸家之长,勒成一家之书。虽持论过激,抉隠太严,未必当日圣心皆然,要其本三纲,奉九法,明王道,正人心,于春秋大防,十常得其六七,较之汉、唐以后诸家优矣。朕万几之暇,研精六经,窃有慨于春秋经圣人手定,其衮钺本乎王章,刑赏原于忠厚,义例虽繁,而其明白正大。
之防必不如后之説经者委折碎细若此,爰命儒臣撰集进讲,大约以胡氏为宗,而去其论之太甚者,无▯经文,则博采诸儒论注以补之,朕亦时有所折衷,期归于一。编辑成书,朝夕省览,亦欲俾学者有所遵守。其于经世大法,▯心要典,未必无少助云尔。
御制
日讲春秋解义序
尝考《春秋》经文,不过万有六千三百余言,自三传以后,羣儒义疏,累数千万言,而微词隐义之难眀者,犹十有六七。盖是经乃孔子所手定也,辞约而义深,圣心之所运用,毎举一事,其义必贯于全经。非若他经,一章一节,各指一事,虽有不通,而不▯其可通者。故程朱二子深探力索,乆之,皆见谓难眀而止。至明初,胡氏安国之説,遂独列于学官,以朱子深病是经之难通,而教门人,姑从胡氏之説也。然谓其以义理穿凿,则非义理之真,而于圣人笔削之旨未能脗合眀矣。故自眀以来,虽着功令科举之士,禀为程式,而终不足以服学者之心我。
圣祖仁皇帝聪眀天亶,自少时即笃好经书及
躬揽大政,辨色出视,朝裁决万几,甫毕即
召儒臣讲论经义务,抉其根源,叅伍羣言,以求至当。经筵所进日讲《四书》及《尚书》《周易》解义,皆裁自
圣心以为无憾者,故即时刋布。及晚年,以明初《五经大全》收采讨论,尚未精详。口授指画,成《周易折衷》一书。《诗》《书》《春秋》则
命重臣开馆编次而
亲厘定之,惟三礼体大,未议纂修,盖有待也。周易折衷,成于康熙五十四年;春秋传説彚纂,成于六十年,已经颁布。余二经则至我
皇考继序之后始次第告成
皇考大孝尊亲凡
皇祖一言一动,莫不敬述,以昭示来兹,念
钦定《春秋》于胡氏之説,既多驳正,则廷臣当日所进讲义,一
遵胡氏之旧者于
圣心自多未洽,是以迟之又乆,未尝宣布,必将俟诸经备成。
而后重加讨论也故再降
谕防命果亲王允礼、大学士张廷玉、内阁学士方苞详细校
订始事于雍正七年恭呈
御览者,再而后告成。凡六十四卷。乾隆二年锓版,既讫,诸臣请制序文,颁示海内。朕反覆循览,扵胡氏穿凿之説,旷若▯防,笔削之防,阐眀者亦过半焉。夫解义之成,盖数十年于兹矣。观
皇祖之乆不宣布,可以征望道未见之心观。
皇考之再三考订而后
命刋可以知善继善述之义,岂惟是经之窔穾,将由是以开。
通防即
两朝圣人之心,法治法亦于斯可睹矣。
乾隆丁巳仲春月
乾隆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奉
防开载监修总裁分撰校订校录校刋监造诸臣衔名。
总裁
经筵日讲官起居注礼部左侍郎管翰林院掌院学士事【臣】库勒纳,经筵日讲官起居注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臣】李光地。
分撰
日讲官起居注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臣】王封濚,日讲官起居注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臣】髙士竒,日讲官起居注詹事
译圣祖仁皇帝御制《日讲春秋解义》序。
朕认为,《春秋》是帝王治理国家的大法,是史书之外洞察人心的重要典籍。其大义光明如同日月星辰,而褒贬笔削的细微之处,含蓄而彰显,不是后世所能窥探的。至于其立法严谨,用心专一,依据善恶是非来施行赏罚。有正例,有变例,有事情相同而措辞不同,有事情不同而措辞相同。同一个人,前后的评价不互相掩盖;同一件事,功过可以有所不同。如同造化塑造万物,随类别赋予形体,未曾在其中存有私心。后世解说经义的人,有的穿凿附会、深究苛细,有的依附防范却失实,固然难以完全符合圣人的本意。左氏亲眼见过圣人,公羊、谷梁是子夏的门徒,尚且彼此抵触,互相驳难,何况远离圣人时代,纷繁探索,如汉、唐以下的董仲舒、赵匡、啖助等各家呢?只有宋代的康侯胡安国,潜心研究二十年,以左氏为本,取公羊、谷梁之义,汇聚诸家之长,编成一家之言。虽然他的论点过于激烈,抉发隐微过于严苛,未必完全符合当时圣人的心意,但大体上秉持三纲,奉行九法,阐明王道,端正人心,对于《春秋》的大义,十常得其六七,比汉、唐以后的各家要好。朕在万机政务之余,钻研六经,私下感慨《春秋》经是圣人手定,其褒贬本于王章,刑赏源于忠厚,义例虽然繁多,但其明白正大。其大义必然不像后世解说经义的人那样曲折琐碎,于是命令儒臣撰集进讲,大体以胡氏为宗,而去掉他论点过于激烈的部分,没有经文的地方,则广泛采纳诸儒的论注来补充,朕也时常有所折衷,期望归于统一。编辑成书,朝夕阅览,也是想让学者有所遵循。这对于经世大法、洞察人心的要典,未必没有少许帮助。
御制
日讲春秋解义序
曾经考察《春秋》经文,不过一万六千三百多字,自三传以后,众儒的义疏,累积数千万字,而微词隐义难以明了的,还有十分之六七。这是因为《春秋》是孔子手定的,言辞简约而意义深远,圣人心中的运用,每举一事,其义必然贯通全经。不像其他经典,一章一节,各指一事,即使有不通之处,也不妨碍其可通的地方。所以程颢、程颐和朱熹二人深入探究,很久之后,都认为难以明了而停止。到明初,胡安国的学说,于是独列于学官,因为朱熹深患《春秋》难以通晓,而教导门人,暂且遵从胡安国的学说。然而说他用义理穿凿,则不是义理的真谛,而对于圣人笔削的宗旨未能吻合,这是明显的。所以自明代以来,虽然着功令科举之士,以此为程式,但最终不足以使学者信服。
圣祖仁皇帝聪明天赋,自幼就笃好经书,及至亲自掌管大政,天刚亮就出来视朝,裁决万机,刚结束就召见儒臣讲论经义,务必抉发其根源,参酌众说,以求最恰当的解释。经筵所进日讲《四书》及《尚书》《周易》解义,都是出自圣心认为没有遗憾的,所以及时刊布。及至晚年,认为明初《五经大全》收采讨论,尚未精详。口授指画,编成《周易折衷》一书。《诗》《书》《春秋》则命令重臣开馆编次而亲自厘定,只有三礼体大,未议纂修,是有所等待。《周易折衷》,成于康熙五十四年;《春秋传说汇纂》,成于六十年,已经颁布。其余二经则到我皇考继位之后才次第完成。皇考大孝尊亲,凡皇祖一言一动,无不敬述,以昭示后人,念及钦定《春秋》对胡安国的学说,既多有驳正,则廷臣当日所进讲义,一律遵从胡安国旧说的,对圣心自然多有未洽,所以迟迟很久,未曾宣布,必将等待诸经完备。而后重新讨论,所以再次降谕命果亲王允礼、大学士张廷玉、内阁学士方苞详细校订,始于雍正七年恭呈御览,再而后完成。共六十四卷。乾隆二年刻版,既已完毕,诸臣请求制序文,颁示海内。朕反复循览,对于胡安国穿凿的学说,豁然开朗,笔削的大义,阐明的也过半了。解义的完成,至今已有数十年了。观皇祖之久不宣布,可以征验望道未见的心意。观皇考之再三考订而后命刊,可以知道善继善述的意义,岂止是经文的幽深,将由此而开通。两朝圣人之心,法治法亦于此可见了。
乾隆丁巳仲春月
乾隆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奉谕开载监修总裁分撰校订校录校刊监造诸臣衔名。
总裁
经筵日讲官起居注礼部左侍郎管翰林院掌院学士事【臣】库勒纳,经筵日讲官起居注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臣】李光地。
分撰
日讲官起居注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臣】王封濚,日讲官起居注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臣】高士奇,日讲官起居注詹事
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臣】博济,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臣】朱都纳,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臣】思格则。
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臣】彭孙遹
监修
总理事务和硕庄亲王【臣】允禄。
校订
总理事务和硕果亲王【臣】允礼,总理事务少保大学士【臣】张廷玉,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臣】方苞。
校録
翰林院侍读,今任福建学政【臣】周学健。
翰林院编修【臣】朱良裘,翰林院编修【臣】余栋,翰林院编修【臣】邓啓元,翰林院检讨【臣】周龙官,翰林院编修【臣】王兴吾,翰林院编修【臣】吕炽,翰林院编修【臣】夏廷芝,翰林院编修【臣】王检,原任翰林院编修,今任山西道监察御史【臣】刘元爕,原任翰林院编修,今任福建道监察御史【臣】鹿迈祖,原任翰林院编修,今任吏部验封司郎中【臣】陈其凝,原任翰林院编修,今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臣】吴文焕,原任翰林院检讨,今任分廵浙江金衢严道按察使副使【臣】程光钜,原任翰林院编修,今任四川顺庆府知府【臣】王泰甡。
校刋
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臣】陈浩
左春坊左谕徳兼翰林院修撰【臣】嵇璜
右春坊右赞善兼翰林院检讨【臣】赵大鲸
翰林院编修【臣】万承苍,翰林院检讨,今任山东学政【臣】李光墺。
翰林院编修【臣】于枋翰林院编修今任江西学政【臣】于辰
翰林院编修【臣】林蒲封,翰林院编修【臣】柏谦,翰林院编修【臣】杨廷栋,翰林院编修【臣】徐以烜,翰林院编修【臣】呉士珣,翰林院检讨【臣】韩彦曾,翰林院编修【臣】陈大受,原任翰林院编修,今任云南道监察御史贵州学政【臣】邹一桂,原任翰林院编修,今任云南曲靖府知府【臣】王云铭。
监造
廵视长芦等处盐政监察御史内务府佐领【臣】三保,内务府南苑郎中兼佐领【臣】雅尔岱。
内务府掌仪司郎中兼佐领【臣】永「保」
内务府织染局员外郎【臣】李之纲,内务府广储司司库【臣】三格。
监 造【臣】西 宁
监 造【臣】恩 克
日讲春秋解义卷目。经部五,春秋类。
第一卷
隐公【元年之二年】
第二卷
隐公【三年之四年】
第三卷
隐公【五年之七年】
第四卷
隐公【八年之十一年】
第五卷
桓公【元年之三年】
第六卷
桓公【四年之八年】
第七卷
桓公【九年之十三年】
第八卷
桓公【十四年之十八年】
第九卷
庄公【元年之六年】
第十卷
庄公【七年之十一年】
第十一卷
庄公【十二年之十九年】
第十二卷
庄公【二十年之二十六年】
第十三卷
庄公【二十七年,之三十二年】
第十四卷
闵公【元年之二年】
第十五卷
僖公【元年之四年】
第十六卷
僖公【五年之九年】
第十七卷
僖公【十年之十五年】
第十八卷
僖公【十六年之二十年】
第十九卷
僖公【二十一年之二十三年】
第二十卷
僖公【二十四年,之二十七年】
第二十一卷
僖公【二十八年】
第二十二卷
僖公【二十九年,之三十三年】
第二十三卷
文公【元年之四年】
第二十四卷
文公【五年之九年】
第二十五卷
文公【十年之十四年】
第二十六卷
文公【十五年之十八年】
第二十七卷
宣公【元年之四年】
第二十八卷
宣公【五年之十年】
第二十九卷
宣公【十一年之十三年】
第三十卷
宣公【十四年之十八年】
第三十一卷
成公【元年之二年】
第三十二卷
成公【三年之六年】
第三十三卷
成公【七年之九年】
第三十四卷
成公【十年
译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臣博济,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臣朱都纳,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臣思格则。
日讲官、起居注、侍读学士臣彭孙遹
监修
总理事务、和硕庄亲王臣允禄。
校订
总理事务、和硕果亲王臣允礼,总理事务、少保、大学士臣张廷玉,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臣方苞。
校录
翰林院侍读,现任福建学政臣周学健。
翰林院编修臣朱良裘,翰林院编修臣余栋,翰林院编修臣邓启元,翰林院检讨臣周龙官,翰林院编修臣王兴吾,翰林院编修臣吕炽,翰林院编修臣夏廷芝,翰林院编修臣王检,原任翰林院编修,现任山西道监察御史臣刘元爕,原任翰林院编修,现任福建道监察御史臣鹿迈祖,原任翰林院编修,现任吏部验封司郎中臣陈其凝,原任翰林院编修,现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臣吴文焕,原任翰林院检讨,现任分巡浙江金衢严道按察使副使臣程光钜,原任翰林院编修,现任四川顺庆府知府臣王泰甡。
校刊
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臣陈浩
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修撰臣嵇璜
右春坊右赞善兼翰林院检讨臣赵大鲸
翰林院编修臣万承苍,翰林院检讨,现任山东学政臣李光墺。
翰林院编修臣于枋,翰林院编修,现任江西学政臣于辰
翰林院编修臣林蒲封,翰林院编修臣柏谦,翰林院编修臣杨廷栋,翰林院编修臣徐以烜,翰林院编修臣吴士珣,翰林院检讨臣韩彦曾,翰林院编修臣陈大受,原任翰林院编修,现任云南道监察御史、贵州学政臣邹一桂,原任翰林院编修,现任云南曲靖府知府臣王云铭。
监造
巡视长芦等处盐政、监察御史、内务府佐领臣三保,内务府南苑郎中兼佐领臣雅尔岱。
内务府掌仪司郎中兼佐领臣永保
内务府织染局员外郎臣李之纲,内务府广储司司库臣三格。
监造臣西宁
监造臣恩克
《日讲春秋解义》卷目。经部五,春秋类。
第一卷
隐公【元年之二年】
第二卷
隐公【三年之四年】
第三卷
隐公【五年之七年】
第四卷
隐公【八年之十一年】
第五卷
桓公【元年之三年】
第六卷
桓公【四年之八年】
第七卷
桓公【九年之十三年】
第八卷
桓公【十四年之十八年】
第九卷
庄公【元年之六年】
第十卷
庄公【七年之十一年】
第十一卷
庄公【十二年之十九年】
第十二卷
庄公【二十年之二十六年】
第十三卷
庄公【二十七年,之三十二年】
第十四卷
闵公【元年之二年】
第十五卷
僖公【元年之四年】
第十六卷
僖公【五年之九年】
第十七卷
僖公【十年之十五年】
第十八卷
僖公【十六年之二十年】
第十九卷
僖公【二十一年之二十三年】
第二十卷
僖公【二十四年,之二十七年】
第二十一卷
僖公【二十八年】
第二十二卷
僖公【二十九年,之三十三年】
第二十三卷
文公【元年之四年】
第二十四卷
文公【五年之九年】
第二十五卷
文公【十年之十四年】
第二十六卷
文公【十五年之十八年】
第二十七卷
宣公【元年之四年】
第二十八卷
宣公【五年之十年】
第二十九卷
宣公【十一年之十三年】
第三十卷
宣公【十四年之十八年】
第三十一卷
成公【元年之二年】
第三十二卷
成公【三年之六年】
第三十三卷
成公【七年之九年】
第三十四卷
成公【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