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日讲春秋解义八

日讲春秋解义卷七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82–89 段

【谷梁传】弗遇’者,志不相得也,弗内辞也【托言衞侯不遇,则若衞侯不▯鲁公之接者,以杀其耻】

译“弗遇”的意思是,双方意志不相投合,这是委婉的说法【借说卫侯没有遇到鲁公,就好像是卫侯没有接受鲁公的接待一样,以此来减轻他的耻辱】

衞侯与公爲防期中背而与齐郑故公徃防而不相遇盖齐郑急于谋纪而纪鲁姻也伐郑之役衞实从王故鲁欲以爲援而徃防之而胥命于蒲齐衞既合故衞始以郑之怨而约与鲁防终以齐之故背鲁而与郑爲郎之师也

【附录左传】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四年围魏所执者】初,虞叔有玉【虞叔,虞公之弟】虞公求旃【旃,之也】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懐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贾,买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将杀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共池,杜注地名阙,今山西平陆县西有共池,志云虞公出奔地】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衞侯、郑伯来战于郎。

【左传】冬,齐、衞、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衞师助之,故不称侵伐【不称侵伐,而以战爲文,明鲁直诸侯曲,故言我有辞,以礼自释,交绥而退,无败绩】先书齐、衞王爵也【郑主兵,而序齐、衞下者,以王爵次之也】

【公羊传】郎者,何?吾近邑也。吾近邑,则其言来战于郎,何近也?恶乎近?近乎围也【兵近都城,几与围无异】此偏战也【偏一面也,吉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谷梁传】来战者,前定之战也。内不言战,言战则败也。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者,爲内讳也。」

内不言战,言战则败也。春秋所书,加兵于鲁者众矣,未有称“来战”者,此着罪之在三国也。鲁桓弑逆,人人得而诛之。郑伯则首盟于越,以定其位。齐侯则继会于稷,以济其奸,且重之以婚姻。今乃以私忿小怨,亲帅其师而来战,尚爲知类也哉?郑人主兵,而首齐以非得,齐不能举是师也。春秋时列国之邦交,惟利所在,向背无常。齐僖嫁女于鲁,乃聼郑而与鲁战。盖齐与郑谋纪,而鲁欲庇之,故尽力于郑,以固其交,而姻亲有不暇顾也。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衞人、郑人盟于恶曹【恶曹,杜注:地阙《左传】十一年春,齐、衞、郑、宋盟于恶曹【宋不书,《经》阙】

恶曹之盟,即前此三国之君来战于郎者也。其称人何?自有参盟,其恶莫甚于恶曹。前此郑败王师,后此齐灭后之母家衞,抗王人,子突而自立,皆与鲁桓同恶,故变文以发后人之疑,而着其罪也。按翟泉之盟,七国皆书人;蜀之盟,十有一国皆书人;澶渊之防,十有二国皆书人。未必皆微者,茍皆微者,不宜着于经。以此证之,则此盟乃三国之君审矣。

【附录左传】楚屈瑕将盟贰轸【贰轸皆国名,贰在今湖广应山县境,轸在今湖广应城县西】郧人军于蒲骚【郧,国名。杜注:江夏云杜县东南有郧城,在今湖广安陆县。蒲骚,郧邑,在今应城县北】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绞、州、蓼皆国名。绞在今湖广郧阳府西北,州今湖广监利县东有州陵城,蓼在今河南唐县南】莫敖患之【莫敖,楚官名,即屈瑕】鬭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虞,度也。四邑,随、绞、州、蓼也。邑亦国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君谓屈瑕。郊郢,杜注:楚地,今湖广安陆府治郢州故城是其地也】我以鋭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鬭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济,益也】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卒盟贰轸】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左传】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谓子突、子亹、子仪,其母皆有宠】弗从。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祭,杜注:郑地,陈留长垣县东北有祭城,今属直▯大名府;封人,守封疆者,因以

译卫侯与鲁桓公约定在防地会盟,中途却违背约定,转而与齐、郑联合。因此鲁桓公前往防地,却没有相遇。大概是因为齐、郑急于谋划攻伐纪国,而纪国与鲁国是姻亲关系。在讨伐郑国的战役中,卫侯实际上跟随周王,所以鲁国想把他作为外援,因而前往防地会盟。在蒲地互相约定盟誓后,齐、卫既然已经联合,所以卫侯起初因为郑国的怨恨而约定与鲁国会盟,最终却因为齐国的缘故背叛鲁国,与郑国组成郎地的军队。

【附录左传】秋天,秦国人护送芮伯万回到芮国【这是四年围魏时被俘获的人】。起初,虞叔拥有宝玉【虞叔是虞公的弟弟】。虞公向他索要【“旃”是“之”的意思】,虞叔没有献出,不久又后悔了,说:“周朝的谚语说:‘平民百姓没有罪过,怀揣宝玉就是罪过。’我哪里用得着这个,它恐怕会招来祸害【“贾”是“招致”的意思】。”于是献出了宝玉,虞公又索要他的宝剑。虞叔说:“这是贪得无厌啊,贪得无厌将会波及到我【将要杀我】。”于是攻打虞公,所以虞公出逃到共池【共池,杜预注地名不详,现在山西平陆县西有共池,志书上说是虞公出逃的地方】。

冬天,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来到郎地作战。

【左传】冬天,齐、卫、郑来到郎地作战。鲁国有正当理由。起初,北戎侵扰齐国,诸侯去救援。郑公子忽立了功劳。齐国人馈赠诸侯,让鲁国排在郑国后面。鲁国按照周朝的班次排在郑国之后,郑国人发怒,向齐国请求出兵。齐国人让卫国军队协助他们,所以不称“侵伐”【不称“侵伐”,而用“战”来表述,表明鲁国正直,诸侯理亏,所以说鲁国有正当理由,以礼自解,双方交绥撤退,没有溃败】。先写齐、卫,是因为王爵【郑国是主兵,而齐、卫排在后面的原因,是按照王爵次序排列的】。

【公羊传】郎是什么地方?是我们近郊的邑地。既然是近郊邑地,那么说“来战于郎”,为什么说是“近”呢?近到什么程度?近到几乎像被包围一样【军队逼近都城,几乎与包围没有区别】。这是偏战【偏指一面,选定吉日地点,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互不欺诈】。为什么不说是“师败绩”?国内不称“战”,称“战”就意味着失败了。

【谷梁传】“来战”,是指事先约定好的战争。国内不称“战”,称“战”就意味着失败了。不称“其人”,是因为我国失败了。不称“及”,是为了替国内避讳。

国内不称“战”,称“战”就意味着失败了。春秋所记载的,对鲁国用兵的很多,没有称“来战”的,这是为了彰显罪责在三国。鲁桓公弑君篡位,人人都可以诛杀他。郑伯在越地首先结盟,以确立他的地位。齐侯在稷地继续会盟,以助长他的奸恶,并且通过婚姻加深关系。现在却为了私人的小怨恨,亲自率领军队来作战,还算是懂得同类吗?郑国主兵,而把齐国排在前面,这是不对的,齐国不能统领这支军队。春秋时期列国的邦交,只看重利益所在,向背无常。齐僖公嫁女给鲁国,却听从郑国而与鲁国作战。大概是因为齐国与郑国谋划攻伐纪国,而鲁国想要庇护纪国,所以齐国尽力帮助郑国,以巩固他们的交情,而姻亲关系无暇顾及了。

十一年春天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恶曹,杜预注:地名不详】。【左传】十一年春天,齐、卫、郑、宋在恶曹结盟【宋国没有记载,《经》文缺失】。

恶曹之盟,就是此前三国国君来郎地作战的那件事。为什么称“人”?自有参盟,其恶没有比恶曹更严重的了。此前郑国打败王师,此后齐国灭掉卫国的母家,抗拒王人,立子突而自立,都与鲁桓公同恶,所以变换文辞以引发后人的疑问,而彰显他们的罪责。按翟泉之盟,七国都书“人”;蜀之盟,十一个国家都书“人”;澶渊之防,十二个国家都书“人”。未必都是微贱者,如果都是微贱者,不应该著录于经。以此证明,那么这次盟会确实是三国国君了。

【附录左传】楚国屈瑕将要与贰、轸结盟【贰、轸都是国名,贰在今湖北应山县境,轸在今湖北应城县西】。郧国军队驻扎在蒲骚【郧,国名。杜预注:江夏云杜县东南有郧城,在今湖北安陆县。蒲骚,郧邑,在今应城县北】。将要与随、绞、州、蓼一起攻打楚军【绞、州、蓼都是国名。绞在今湖北郧阳府西北,州在今湖北监利县东有州陵城,蓼在今河南唐县南】。莫敖担忧这件事【莫敖,楚国官名,即屈瑕】。斗廉说:“郧国军队驻扎在郊外,必定不会戒备,而且每天期望四邑的到来【“虞”是“期望”的意思。四邑,随、绞、州、蓼。邑也是国】。您在郊郢驻扎以抵御四邑【“君”指屈瑕。郊郢,杜预注:楚地,今湖北安陆府治郢州故城是其地】。我们用精锐部队在夜间袭击郧国,郧国有期望之心而倚仗其城池,没有斗志,如果打败郧国军队,四邑必定离散。”莫敖说:“何不向君王请求增援军队【“济”是“增加”的意思】?”回答说:“军队胜利在于和睦,不在于人多,商、周兵力不敌,是您所听说的。整顿军队出征,又何必增援呢?”莫敖说:“占卜一下。”回答说:“占卜用来决断疑惑,没有疑惑何必占卜?”于是打败郧国军队于蒲骚,完成盟约后返回【完成与贰、轸的盟约】。

夏天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

【左传】郑昭公打败北戎时,齐国人将要嫁女给他,昭公推辞。祭仲说:“一定要接受,君主内宠众多,您没有强大的外援,将不能立国。”三位公子都是君位【指子突、子亹、子仪,他们的母亲都有宠】。昭公没有听从。夏天,郑庄公去世。起初,祭封人仲足受庄公宠信【祭,杜预注:郑地,陈留长垣县东北有祭城,今属直隶大名府;封人,守封疆者,因以

所守爲氏】庄公使爲卿,爲公娶邓曼【曼,邓姓】生昭公,故祭仲立之。

译守官职的人作为氏。庄公让他担任卿,为他娶了邓曼(曼,姓邓),生了昭公,所以祭仲拥立了他。

春秋之初,罪莫甚于郑庄,宋、鲁、齐、衞次之。而其后祸乱相仍,亦未有甚于五国者。考其终始,可爲乱常不义者戒矣。

  秋七月葬郑庄公

卒逾两月而葬,虑有争也。盖嗣子爲丧主,诸侯防葬,其位定则不敢争,故凡速葬者必有故也。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此书执之始】

【左传】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姞姓,宋大夫以女妻人曰女】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公羊传】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以爲知权也。其爲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迁郑都于郐】而野留【野鄙也】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徃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爲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出突反忽之计不可得行,则已实耻之,病耻也】然后有郑国【计虽不行,然仍须力讨之,令忽有国,即费功力,犹愈于国之亡也】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设施也,舍置也,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爲也。

【谷梁传】宋人者,宋公也。其曰『人』,何也?贬之也。」

祭仲何以不名命大夫也?诸侯之大夫三命,受位列爲王臣,则同于王朝之大夫而书字。祭仲之恶,不待贬而见着,其爵列所以甚其罪也。或疑名其君于下,不宜字其臣于上,不知君前臣名,乃生人应对之礼,非所施于国史之纪事,各从其宜者也。《公羊传》以祭仲爲知权害义伤教,自范甯发之,皆知其悖矣。

  突归于郑

【公羊传】突何以名?挈乎祭仲也【挈,犹提挈也】其言归何?顺祭仲也。

【谷梁传】曰:“突贱之也,曰归,易辞也【突簒兄之位,制命权臣,故言归爲易辞,非善之也】祭仲易其事,权在祭仲也【易言废立在己】死君难,臣道也。今立恶而黜正,恶祭仲也。

小白阳生,系之齐,明其当有齐也。突不系郑,明其不当立也。不称公子,春秋之初,凡争国者皆不称公子也。书归有二义,一顺词也,一易词也。后书郑世子忽,则突之不顺其迹显著,盖易词也。内则权臣许之立,外则大国爲之援,而世子忽之才不能自固,故其归爲易耳。

  郑忽出奔衞【此书奔之始】

【左传】秋九月丁亥,昭公奔衞。己亥,厉公立。

【公羊传】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既葬称子,合伯子男爲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忽不称子者,贬而名之也】

【谷梁传】郑忽者,世子忽也。其名,失国也。

  忽系郑明其正也不称子责不能守其位未终丧而出奔失子之道矣其义与国君失位以自奔爲文而不书其逐之者同所以警居位者当自彊于爲善也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此大夫防盟诸侯之始,折,杜注地阙】

【公羊传】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公会宋公于夫钟【钟,公羊作童。夫钟,杜注:郕地。今山东宁阳县盛乡城北有夫钟里】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杜注:鲁地。今山东汶上县西有阚亭,在南旺湖中】臣与宋公盟于折。君与宋公会于夫钟,于阚。明年又会于虚,于▯。盖公与突皆簒立,声▯相倚,而又有憾于忽。宋自纳突之后,以责赂生隙,故公不惮屈己,力爲突请,以固宋交而定其位也。然屡盟而卒畔,数会而卒离。观此,益见盟会之不足恃矣。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防杞侯、莒子盟于曲池【▯《公羊》《谷梁》作“纪曲池”,《公羊》作“殴蛇”,杜注:“鲁地,鲁国汶阳县北有曲水亭,在今曲阜县东北,源出石门山】

【左传】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隐公

译春秋初期,罪过没有比郑庄公更严重的,宋、鲁、齐、卫四国次之。然而此后祸乱相继发生,也没有比这五国更严重的。考察其始末,可以作为对违背常理、不义之人的警戒。

秋季七月,安葬郑庄公。

去世超过两个月才安葬,是担心有争夺君位之事。因为嗣子作为丧事的主持人,诸侯前来参加葬礼,一旦君位确定,就不敢争夺,所以凡是迅速安葬的必定有缘故。

九月,宋国人拘捕了郑国的祭仲【这是史书记载拘捕大夫的开始】。

【《左传》】宋国雍氏将女儿嫁给郑庄公,称为雍姞,生下了厉公【雍氏姓姞,宋国大夫将女儿嫁人称为“女”】。雍氏宗族在宋庄公那里受宠,所以诱骗祭仲并拘捕了他,说:“如果不拥立突,你就死。”同时也拘捕了厉公,以此索取贿赂。祭仲与宋国人结盟,把厉公送回郑国并拥立他。

【《公羊传》】祭仲是谁?是郑国的相国。为什么不称他的名?因为他贤德。为什么认为祭仲贤德?因为他懂得权变。他懂得权变是怎样的呢?古时候,郑国位于留地。先郑伯与郐公关系友好,与郐公夫人私通,从而夺取了郐国并将郑国迁到那里【将郑国都城迁到郐地】,而留地则成为郊野【野鄙】。庄公去世,安葬后,祭仲将前往留地省视,路途经过宋国,宋国人拘捕了他,对他说:“为我们驱逐忽而拥立突。”祭仲如果不听从他的话,君主必定死,国家必定亡;如果听从他的话,君主可以以生换死,国家可以以存换亡。稍微拖延缓和一下,那么突可以故意被驱逐,而忽可以故意被迎回。如果这不可行,那么就会感到羞耻【驱逐突迎回忽的计划无法实行,就实在感到羞耻,羞耻于这种处境】,然后才有郑国【计划虽然无法实行,但仍须努力争取,让忽拥有国家,即使耗费功力,也比国家灭亡要好】。古人懂得权变的,祭仲的权变就是这样的。权变是什么?权变是违背常规,然后才能产生善果。权变所设立的,除了避免死亡之外没有别的设立【设施,放置,如放置死亡之事不得施行】。实行权变有原则,自我贬损以实行权变,不伤害别人以实行权变,杀人以保全自己,亡人以保全自己,君子是不做的。

【《谷梁传》】宋人,就是宋公。为什么称“人”?是贬低他。

祭仲为什么不称名?因为他是受命的大夫。诸侯的大夫受三命,受爵位列为王臣,就等同于王朝的大夫而书写字。祭仲的罪恶,不需要贬低就明显可见,他的爵位列位更加重了他的罪行。有人怀疑在下文称君名,不宜在上文称臣字,不知道君前臣名,是生人应对的礼节,不是用于国史记载的,各自从其适宜罢了。《公羊传》认为祭仲懂得权变却伤害道义、损害教化,自从范甯指出这一点后,都知道这是悖谬的。

突回到郑国。

【《公羊传》】突为什么称名?因为他是被祭仲提挈的【提挈,犹提挈】。为什么说“归”?是顺从祭仲。

【《谷梁传》】说:“突轻视他,说‘归’,是轻率的言辞【突篡夺兄长的位置,受制于权臣,所以说‘归’是轻率的言辞,不是认为他好】。祭仲轻易地处理这件事,权柄在祭仲手中【轻易地说废立在己】。为君主赴难,是臣子的道义。现在拥立恶人而废黜正君,是厌恶祭仲。

小白阳生,系于齐,表明他应当拥有齐国。突不系于郑,表明他不应当被拥立。不称公子,春秋初期,凡是争夺国家的人都不称公子。记载‘归’有两层含义,一是顺从的言辞,一是轻率的言辞。后来记载郑世子忽,那么突不顺从的迹象就显著了,大概是轻率的言辞。国内有权臣允许他拥立,国外有大国为他援助,而世子忽的才能不能自固,所以他回来是轻率的。”

郑忽出逃到卫国【这是史书记载出逃的开始】。

【《左传》】秋季九月丁亥日,昭公出逃到卫国。己亥日,厉公即位。

【《公羊传》】忽为什么称名?春秋时期伯、子、男等级是一样的。言辞没有贬低【既安葬称子,合并伯、子、男为一,言辞没有贬低,都从子。忽不称子,是贬低而称名】。

【《谷梁传》】郑忽,是世子忽。称名,是因为失去了国家。

忽系于郑,表明他是正统的;不称子,是责备他不能守住自己的位置,未服完丧就出逃,失去了作为儿子的道义。其义理与国君失去位置而自行出逃的记载相同,而不记载驱逐他的人,用来警示在位的人应当自强于为善。

柔与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结盟【这是大夫与诸侯结盟的开始,折,杜预注:地点缺失】。

【《公羊传》】柔是谁?是我们大夫中未受命的人。

鲁公与宋公在夫钟相会【钟,《公羊传》作童。夫钟,杜预注:郕地。今山东宁阳县盛乡城北有夫钟里】。冬季十二月,鲁公与宋公在阚地相会【阚,杜预注:鲁地。今山东汶上县西有阚亭,在南旺湖中】。臣与宋公在折地结盟。君与宋公在夫钟、在阚地相会。第二年又在虚地、在〇地相会。大概鲁公与突都是篡位而立,声势相倚,而且对忽有怨恨。宋国自从接纳突之后,因索取贿赂产生嫌隙,所以鲁公不惮于委屈自己,极力为突请求,以巩固与宋国的交好并安定他的位置。然而屡次结盟最终背叛,多次相会最终分离。观察这些,更加看到盟会是不值得依赖的。

十二年春季正月。

夏季六月壬寅日,鲁公与杞侯、莒子在曲池结盟【〇《公羊传》《谷梁传》作“纪曲池”,《公羊传》作“殴蛇”,杜预注:“鲁地,鲁国汶阳县北有曲水亭,在今曲阜县东北,源出石门山”】。

【《左传》】十二年夏季,在曲池结盟,是为了平息杞国、莒国的纠纷【隐公

四年,莒人伐杞,自是遂不平】杞当作纪,是时纪爲齐难,危急甚矣。鲁桓切切爲纪谋,故屡会焉,而大国无与同心者。曲池之盟,仅能与弱小之莒偕,其不能爲▯,而无救于纪之亡也,盖可知矣。

译鲁桓公四年,莒国人攻打杞国,从此两国关系便不再和睦。杞应当是纪,当时纪国正遭受齐国的祸难,形势非常危急。鲁桓公深切地为纪国谋划,所以多次会盟,然而大国中没有与他同心协力的。在曲池结盟,仅仅能与弱小的莒国同行,他无法为纪国做什么,对纪国的灭亡也无济于事,大概是可以知道了。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燕人,杜注:南燕大夫;谷丘,杜注:宋地,在今山东曹州北】

【左传】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句渎之丘,杜注即谷丘也。今其地名句阳店。宋以立厉公,故多责赂于郑。郑人不堪,故不平】

入春秋来,燕未尝见经。杜预谓燕人南,燕大夫以昭公三年书北燕伯款出奔齐,知此爲南燕也。庄公之三十年,齐伐山戎,始爲燕通道于周,则此年及十三年所书爲姞姓之燕,可知矣。左传称谷丘之盟,亦爲平郑、宋、观十三年四国来战,燕亦与焉,则燕乃宋之与国,而此盟之爲郑请,可徴也。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壬辰,七月二十三日,书于八月,从赴】

公会宋公于虚【虚,公羊作郯。杜注:宋地,疑在今河南睢州境】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杜注:宋地,疑在今河南睢州境】

【左传】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

诸侯非王事不出境。桓公委宗社人民,五出与宋会。厉民荒政,甚矣。鲁、宋五会之地,阚鲁地。夫钟亦近鲁,故宋公来会,欲因鲁以责赂。虚▯与谷丘皆宋地,故桓公徃防,欲爲突请免赂。观所会之地,而情事可推矣。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武父,杜注:郑地。陈留济阳县东北有武父城,在今直隶东明县西南】

【左传】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

郑终不肯致赂,宋遂辞平,是以与郑盟而谋宋也。突称郑伯,不没其实也。虽簒弑之贼,国人君之诸侯君之,其会盟侵伐,茍不以爵书,则非其实,而亦无以属辞。盖列国之君书爵,而一人独书名,则与大夫之会盟会伐者无以异矣。王迹既熄,霸统未兴,诸侯自擅,无所禀命。观隐十年,见兵革之乱也。桓十一年、十二年,见会盟之乱也。霸统兴而诸侯有所忌,无复此乱矣。故君子不得已而与桓、文。

  丙戌衞侯晋卒

【谷梁传】再称日,决日义也【决日者,谓二事决宜书日,故经两举日文也】通一经,惟此重书日。盖册书之体,一日二事,夲宜各书其日,而史所未详,不可复考,偶有存者,则仍其旧文耳。或曰:不应再书丙戌,非后申则前子非也。会盟宜日者也,其不日者,史失之耳。武父之盟,旣书日,使晋卒,不再书日,则不知其卒于何日矣。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左传】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君子曰:「茍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诗·小雅》「言无信,故数盟。数盟则情疏,情疏而憾结,故乱长】

【公羊传】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上来战于鲁,此徃战于宋,嫌其异,故复明之】

【谷梁传】非与所与伐战也【非责也,责鲁又与其所与伐者战也】不言与郑战,耻不和也。于伐与战败也,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战轻于败,战可道而败不可道】

公及郑伯十有一月盟于武父,则十有二月伐宋者爲公与郑伯明矣。内不书公,而郑亦称师,何也?变文以着其罪也。来战者罪在彼,徃战者罪在我。宋人责赂不已,固不爲无过。然鲁桓取其赂以成乱,郑突资其力以簒国。及郑以责赂背宋,而鲁遂党郑渝数会之信,连兵深入,战于国都。邦交之翻覆,谋计之倾危若此。此圣人所以深恶鲁郑也。

【附录左传】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扞,衞也】从之。绞人获三十人【获楚人也】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坐,犹守也。覆,设伏兵而待之】大败之,爲城下之盟而还。伐绞之役,楚师分渉于彭【彭,水名。杜注:在新城昌魏县。今故昌魏县在湖广房县西南】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廵数之【罗,杜注:熊姓国,在宜城县西山中,后徙南郡枝江县

译秋季七月丁亥日,鲁桓公与宋桓公、南燕大夫在谷丘结盟。

《左传》记载:鲁桓公想要调停宋国与郑国的争端。秋季,鲁桓公与宋桓公在句渎之丘结盟。

自《春秋》记载以来,南燕未曾出现在经文中。杜预认为燕人指南燕大夫,因为昭公三年记载北燕伯款出奔齐国,由此可知此处为南燕。庄公三十年,齐国讨伐山戎,开始为燕国开辟通往周王室的道路,那么这一年及十三年所记载的应为姞姓的燕国,这是可以推知的。《左传》称谷丘之盟,也是为了调停郑国、宋国,鉴于十三年四国来战,燕国也参与其中,那么燕国是宋国的盟友,而此次结盟是为了替郑国请求,是可以验证的。

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

鲁桓公与宋桓公在虚地相会。

冬季,十一月,鲁桓公与宋桓公在〇地相会。

《左传》记载:宋国是否讲和还不可知,所以又在虚地相会。冬季,又在〇地相会。

诸侯若非为了王室事务不出国境。桓公抛弃宗庙社稷和人民,五次出国与宋国会盟。劳民伤财,荒废政事,太过分了。鲁国与宋国五次会盟的地方,阚是鲁地。夫钟也靠近鲁国,所以宋公来会盟,想借鲁国之力向郑国索取贿赂。虚、〇与谷丘都是宋地,所以桓公前往防备,想替公子突请求免除贿赂。观察会盟的地点,事情的原委就可以推知了。

丙戌日,鲁桓公与郑伯在武父结盟。

《左传》记载:宋公拒绝讲和,所以与郑伯在武父结盟。

郑国最终不肯缴纳贿赂,宋国于是拒绝讲和,因此与郑国结盟而谋划对付宋国。突被称为郑伯,是不掩盖他的实际地位。虽然是篡位弑君的贼人,但国人尊他为君,诸侯也尊他为君,他的会盟侵伐,如果不按爵位书写,就不符合实际,也无法组织辞令。大概列国之君书写爵位,而一人独写名字,那就与大夫的会盟会伐没有区别了。王室的威势已经衰落,霸主的统绪尚未兴起,诸侯各自专断,无所禀命。看隐公十年,可见兵革之乱。桓公十一年、十二年,可见会盟之乱。霸主统绪兴起后,诸侯有所顾忌,不再有这种混乱了。所以君子不得已而与桓公、文公合作。

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谷梁传》记载:再次称日,是决日之义。所谓决日,是指两件事决断适宜书日,所以经文两举日文。通观《春秋》,只有这里重复书日。大概史册的体例,一日两事,本来应当各书其日,而史官未详,不可复考,偶然有存留的,就仍其旧文罢了。有人说:不应再书丙戌,不是后申就是前子非也。会盟应当书日,那些不书日的,是史官失误罢了。武父之盟,既然书日,如果晋卒不再书日,就不知道他卒于何日了。

十二月,鲁国与郑国军队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

《左传》记载:于是率领军队讨伐宋国,交战。宋国没有信用。君子说:“如果信用不能延续,结盟也没有益处。”《诗经》说:“君子屡次结盟,祸乱因此滋长。”这是没有信用。

《公羊传》记载:交战不称讨伐,这里称讨伐为什么呢?避嫌。避什么嫌?嫌与郑人交战。不称讨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这是偏战,为什么不称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谷梁传》记载:不是与所与伐战。不言与郑战,耻不和也。于伐与战败也,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

鲁桓公与郑伯十一月在武父结盟,那么十二月伐宋者显然是鲁桓公与郑伯了。内不书公,而郑亦称师,为什么呢?变文以着其罪也。来战者罪在彼,往战者罪在我。宋人责赂不已,固不为无过。然鲁桓取其赂以成乱,郑突资其力以篡国。及郑以责赂背宋,而鲁遂党郑渝数会之信,连兵深入,战于国都。邦交之翻覆,谋计之倾危若此。此圣人所以深恶鲁郑也。

【附录左传】楚国讨伐绞国,军队驻扎在绞国南门。莫敖屈瑕说:“绞国小而轻敌,轻敌则少谋,请不保护采樵者来引诱他们。”听从了他的建议。绞国人抓获了三十人。第二天,绞国人争相出城,把楚国的役徒驱赶进山中。楚国人守住北门而在山下设伏,大败绞国,迫使绞国在城下结盟而还。讨伐绞国的战役,楚军分兵渡过彭水。罗人想要讨伐他们,派伯嘉去侦察。三次巡视并数清人数。

。今湖广宜城县西罗川城,乃罗故国。其在平江县南之罗城,与湘阴县接界者,是后徙处也。伯嘉,罗大夫。谍,伺也。廵徧也】

译如今湖广宜城县西的罗川城,是罗国的故地。位于平江县南边、与湘阴县接壤的罗城,是后来迁徙居住的地方。伯嘉,是罗国的大夫。谍,是侦察的意思。廵徧,是巡视周遍的意思。

十有三年春

【附录左传】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鬭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髙,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难言屈瑕将败,故以益师讽谏】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邓曼,楚武王夫人,言伯比意不在于益众】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狃,快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言天不借贷慢易之人】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赖,国名,子爵。后汉志:襃信侯国,有赖亭,故赖国,襃信故县,在今息县东北,其赖亭在商城县南,皆属河南光州。杜注在义阳随县,则去光州甚远,不知何据。頼人,仕于楚者】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徇,宣令也】及鄢,乱次以济【鄢,杜注:鄢水在襄阳宜城县入汉,今湖广宜城县南有宜城故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卢戎,杜注:南蛮,▯今中庐故城,在湖广南漳县东】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荒谷,杜注:楚地,荆州记:州东三里有三湖,湖东有水名荒谷,在今湖广荆州府】羣帅囚于冶父【冶父,杜注:楚地,水经注:荒谷东岸有冶父城,在今荆州府东】以听刑。楚子曰:「▯之罪也,皆免之。」

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齐师、宋师、衞师、燕师败绩。

【左传】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衞燕战,不书所战,后也【公后地期,不及其战,故不书所战之地】郑人来请修好。

【公羊传】曷爲后日恃外也?其恃外奈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爲日也【得纪侯、郑伯之▯,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从外也【从外,诸侯相与战例】曷爲从外?恃外故从外也。何以不地?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郎虽在郊内尚非攻城,犹可以举其地】

【谷梁传】其言及者,由内及之也。其曰战者,由外言之也。战称人,败称师,重众也。其不地于纪也【春秋】战无不地。郑氏曰:纪当爲己,谓在鲁也,字之误耳】

此战,先儒多主谷梁,谓战于纪,其实当以公羊爲正。盖宋怨鲁,郑伐其国都,故连三国之师,造于城下,无四鄙城邑可书,故不地也。使战于纪,则当书“齐侯、宋公、衞侯、燕人伐纪”,公会郑伯救纪,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事乃明着,何爲故,隐其辞,使人莫辨哉?首齐侯国彊而近鲁,故宋推以主兵也。先言会,而后言日,旣会而后战,会与战异日也。衞侯书爵,先君未葬,而以吉礼从金革之事也。凡诸侯在丧,有境外之事,以丧行者称子,以吉行者称爵,志其恶有浅深也。

  三月葬衞宣公

列国诸侯之葬,必我徃会而始书。鲁方与衞战,而不废丧纪。盖鲁秉周礼,与衞旧睦故也。

  夏大水

自禹濬畎浍距川,周公因之,益详井田沟洫之制,故年之丰凶,一视农力,而水旱不能爲灾。周衰,暴君汚吏慢其经界,司空之法不修,于是水无所泄,旱无以漑。寻常水旱,犹或有蓄积可支,苟遇大水,则不独禾稼不登,而庐舍人民且不可问矣。春秋备书于策,所以悼禹功之远,悯周制之废,生民受患而无以拯济也。

  秋七月

  冬十月

  日讲春秋解义卷七

<经部,春秋类,日讲春秋解义》>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八

  桓公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防郑伯于曹。

【左传】十四年春防于曹,曹人致饩,礼也【熟曰饔,生曰饩】前年鲁防郑,纪败齐卫之师,恐其报怨,故为此防以谋之。曹素与鲁协,故鲁防郑于其地。公于郑突比之至矣。十二年屡防以平宋郑而不克,则为武父之盟,为宋之伐。十三年防战,今又为此防,同恶相济,眀矣。

  无冰

【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周之正

译鲁桓公十三年春。

【附录左传】十三年春,楚国屈瑕讨伐罗国,鬭伯比送行,回来时对他的车夫说:“莫敖(屈瑕)必定失败,他举足很高,内心已经不稳固了。”于是去见楚王说:“一定要增派军队。”楚王拒绝了。鬭伯比回去告诉夫人邓曼,邓曼说:“大夫的意思恐怕不在于增加军队,而是说君主应当以诚信安抚百姓,以道德教导众官,以刑罚威慑莫敖。莫敖沉溺于蒲骚之战的胜利,将要刚愎自用,必定轻视罗国。君主如果不加以镇抚,他难道不会不设防备吗?他原本是说君主应当教导民众并喜好镇抚他们,召集众官并用美好的德行勉励他们,接见莫敖并告诉他上天不会宽贷轻慢之人。不然的话,他难道不知道楚军已经全部出发了吗?”楚王派赖国人去追赶,没有追上。莫敖在军中宣告说:“进谏的人有刑罚。”到达鄢地时,军队混乱次序渡河,于是没有次序,而且不设防备。到达罗国时,罗国和卢戎两面夹击,大败楚军。莫敖在荒谷自缢,众将领被囚禁在冶父,听候刑罚。楚王说:“这是我的罪过,都赦免他们。”

二月,鲁桓公会见纪侯、郑伯。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作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

【左传】宋国向郑国索取大量贿赂,郑国无法承受,所以联合纪国、鲁国与齐国、宋国、卫国、燕国作战,没有记载作战地点,是因为鲁桓公迟到。郑国人来请求重修友好关系。

【公羊传】为什么迟到?是依赖外援。怎么依赖外援?得到了纪侯、郑伯的帮助,然后才能确定作战日期。国内不称“战”,这里称“战”是什么缘故?是跟随外国的说法。为什么跟随外国?因为依赖外援所以跟随外国的说法。为什么不记载地点?因为靠近。靠近哪里?靠近围郎也很近。郎国为什么记载地点?郎国还可以记载地点。

【谷梁传】说“及”,是从内部发起的。说“战”,是从外部说的。作战称“人”,失败称“师”,重视民众。为什么不记载在纪国?郑氏说:纪应当是己,指在鲁国,是文字的误写。

这场战争,先儒多主张谷梁的说法,认为战于纪国,其实应当以公羊的说法为正确。因为宋国怨恨鲁国,郑国攻打宋国国都,所以联合三国军队,来到城下,没有四郊城邑可以记载,所以不记载地点。如果战于纪国,就应当记载“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伐纪”,鲁桓公会郑伯救纪,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作战,事情就明显了,为什么要故意隐晦其辞,使人无法分辨呢?齐侯国力强盛且靠近鲁国,所以宋国推举他为主帅。先说会盟,后说日期,会盟之后才作战,会盟与作战不是同一天。卫侯记载爵位,先君尚未安葬,却以吉礼参与军事行动。凡是诸侯在丧期,有境外之事,以丧礼出行的称“子”,以吉礼出行的称爵位,记录其罪恶的深浅。

三月,安葬卫宣公。

列国诸侯的安葬,必须我方前往会盟才开始记载。鲁国正与卫国作战,却不废丧礼。这是因为鲁国奉行周礼,与卫国有旧日和睦的缘故。

夏天发大水。

自从禹疏通沟渠河流,周公沿袭并更加详细地制定井田沟洫的制度,所以年成的丰歉,只看农力,而水旱不能成为灾害。周朝衰微,暴君污吏怠慢经界,司空的法律不修,于是水无处排泄,旱时无水灌溉。平常的水旱,或许还有积蓄可以支撑,如果遇到大水,不仅庄稼不丰收,房屋人民且不堪问。春秋详细记载在简策上,是为了悼念禹的功绩遥远,怜悯周制的废弃,百姓遭受祸患而无以救济。

秋七月。

冬十月。

日讲春秋解义卷七

<经部,春秋类,日讲春秋解义》>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八

桓公

鲁桓公十四年春,正月,鲁桓公在曹地与郑伯会盟。

【左传】十四年春在曹地会盟,曹人赠送熟食,合乎礼节。前年鲁国与郑国会盟,纪国击败齐卫军队,担心他们报复,所以这次会盟以谋划此事。曹国一向与鲁国协调,所以鲁国在曹地与郑国会盟。鲁桓公对郑突的态度已经到了极点。十二年多次会盟以平息宋郑争端而未成功,于是有武父之盟,有宋国的讨伐。十三年会盟作战,现在又进行这次会盟,同恶相济,明显了。

没有结冰。

【公羊传】为什么记载?因为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