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讲春秋解义卷八
周官凌人职,正嵗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豳风·七月》之诗:“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隂,以供賔食、丧祭,下逮老疾。”其蔵之也,周用之也,徧则
冬无愆阳,夏无伏隂,春无凄风,秋无苦雨。盖亦燮理隂阳之一事。仲冬之月,燠而无冰。刘向以为,纪纲纵弛,善恶不明,赏罚不行之象。春秋所书,皆经邦大训,而四时寒暑之变,必详,亦洪范念用庶徴之义也。
夏五
【公羊传】夏五者,何?无闻焉尔。」
【谷梁传】孔子曰:「听逺音者,闻其疾而不闻其舒;望逺者,察其貌而不察其形【貌姿体形容色】立乎定哀,以指隠桓。隠桓之日逺矣。夏五▯疑也。
不书月,阙文也。先儒或谓疑而不益,见圣人之慎;或曰此修经以后,▯写者之脱漏耳。后説似得其实。盖事之疑者不敢书,阙者不敢益,圣人之慎也。若五下脱月,则何所疑而不敢益乎?如旧史五下有所系之事,孔子自宜益月而具书其事;或仅存夏五二字,又宜用无事必具时与首月之例,削五而书夏四月。以是知为修经后之脱漏也。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语,谷梁作御】
【左传】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防【子人即弟语也,其后为子人氏。谷梁传】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以其来我举其贵者也。来盟前定也。不日前定之盟,不日【言信在前,非结于今】
突之簒立,本由宋人,而复与宋恶,所恃惟鲁而已。郑非无大夫,而来盟,必使其母弟,盖惧忽方在外,仪亹在内,诸大夫或有异心也。使来盟,则盟已前定,与髙子之盟异矣。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公羊传】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蔵也【御者,谓御用于宗庙也。委,积也】御廪灾,何以书记?灾也。”
门观灾而新作,则书。御廪粢盛之所蔵,其新也,必矣。何以不书?记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御廪所储,以供宗庙也。故其新也,以为常事而不书。垂教之意,深矣。盖国之本务,虽勤于工筑,而民无劳怨也。
乙亥尝
【左传】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灾其屋,救之则息,不及谷,故曰书不害】
【公羊传】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曰:“犹尝乎?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已矣。”
【谷梁传】御廪之灾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而尝可也。志不敬也【言用火焚之余以祭宗庙,不敬之大也】天子亲耕以共粢盛,王后亲蚕以共祭服。国非无良农工女也,以为人之所尽事其祖祢,不若以己所自亲者也。何用见其未易灾之余而尝也?曰:甸粟而内之三宫,三宫米而蔵之御廪【甸,甸师掌田之官;三宫,三夫人也。宗庙之礼,君亲割,夫人亲舂】夫尝必有兼甸之事焉【夫人亲舂,是兼甸之事。一本甸作旬,旬,十日也】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以为未易灾之余而尝也【壬申、乙亥相去止四日,故知未易灾之余】
尝祭时,事之常,何以书?周之八月,非时也,不改卜而祭,不敬也。谷梁以御廪所蔵为既舂之米,故曰未易灾之余而尝。考之《周官》廪人职,大祭祀共其接盛。郑康成云:扱以授舂人,是御廪所蔵固未舂也。舂人为米以献于三宫,三宫夫人择之以授▯人,使为粢盛,非兼旬莫办。壬申距乙亥甫四日,则粟之出廪久矣。以此知谷梁之説非也。但遇灾之后,不改卜而遽尝,则未免慢易耳。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公羊序:蔡人在卫人下】
【左传】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战宋在十二年】焚渠门【郑城门】入及大逵,伐东郊【郑郊】取牛首【牛首,杜注:郑邑,今河南陈留县西南有牛首城】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大宫,郑祖庙;卢门,宋城门,椽榱也,圆为椽,方为桷】
【公羊传】以者何行其意也
【谷梁传】以者,不以者也【不以者,谓本非所得制,今得以之】民者,君之本也。使人以其死,非正也【刺四国使宋専用其师,轻民命也】
译《周礼》中凌人的职责是:在每年十二月,命令砍取冰块三次。那些冰块,《豳风·七月》的诗中说:“二月凿冰声音冲冲,三月将冰存入凌阴,用来供给宾客饮食、丧葬祭祀,下至老人病人。”储藏和使用这些冰,遍及天下,就能做到冬天没有过度的阳气,夏天没有潜伏的阴气,春天没有凄冷的风,秋天没有苦寒的雨。这大概是调和阴阳的一件事。仲冬月份,温暖而没有冰。刘向认为,这是法纪松弛、善恶不分、赏罚不行的征兆。《春秋》所记载的,都是治理国家的重大训诫,而对于四季寒暑的变化,必定详细记录,这也是《洪范》中“念用庶征”的意义所在。
夏五
《公羊传》说:“夏五”是什么意思?没有听说过罢了。
《谷梁传》说:孔子说:“听远处的声音,能听到急促的却听不到舒缓的;看远处的人,能看清容貌却看不清身形。站在定公、哀公的时代,去指责隐公、桓公。隐公、桓公的时代已经远去了。‘夏五’是可疑的。不写月份,是文字缺失。以前的儒者有的说这是因怀疑而不增补,体现了圣人的谨慎;有的说这是修订经文以后,抄写者的遗漏。后一种说法似乎更符合事实。大概事情可疑的就不敢书写,缺失的就不敢增补,这是圣人的谨慎。如果‘五’下面脱漏了月份,那么有什么可疑而不敢增补呢?如果旧史在‘五’下面有相关联的事情,孔子自然应当增补月份并详细记载那件事;如果只存有‘夏五’二字,又应当遵循无事必具备时令和首月的惯例,删去‘五’而写‘夏四月’。由此可知这是修订经文之后的脱漏。
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语,《谷梁传》作御】
《左传》说:夏天,郑子人来寻求结盟,并且重修曹地的防务【子人就是弟弟语,他后来成为子人氏。《谷梁传》说:诸侯尊贵,兄弟不能以亲属关系相通。称‘其弟’,是因为他来到我国,举出他尊贵的一面。来结盟是事先约定的。事先约定的盟约,不记日期【意思是信用在先前,并非今天才缔结】】
忽被篡位立为国君,本来是由于宋国人,后来又与宋国交恶,所依仗的只有鲁国罢了。郑国并非没有大夫,而来结盟,一定要派他的同母弟弟,大概是害怕忽正在国外,仪亹在国内,各位大夫或许有异心。派他来结盟,那么盟约已经事先确定,与高子的盟约不同了。
秋八月壬申,御廪发生火灾
《公羊传》说:御廪是什么?是储藏祭祀用的谷物和柴草的地方【御,是指用于宗庙祭祀。委,是堆积】御廪发生火灾,为什么记载?因为发生了灾害。”
门观发生火灾而新建,就记载。御廪是储藏祭祀谷物的地方,它新建,是必然的。为什么不记载?《记》说:君子将要建造宫室,宗庙是首要的。御廪所储存的,是用来供给宗庙的。所以它新建,作为常事而不记载。垂示教化的意义,很深啊。大概国家的根本事务,虽然勤于工程建筑,但百姓没有劳苦怨恨。
乙亥,举行尝祭
《左传》说:秋八月壬申,御廪发生火灾。乙亥,举行尝祭。记载表示没有妨害【火灾烧的是屋子,救火就熄灭了,没有波及谷物,所以说记载表示没有妨害】
《公羊传》说:常事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讥讽什么?讥讽举行尝祭。说:“还举行尝祭吗?御廪发生火灾,不如不举行尝祭罢了。”
《谷梁传》说:御廪的火灾不记载,这次记载,是什么缘故?认为只有没有更换火灾剩余的谷物而举行尝祭是可以的。记载表示不恭敬【意思是说用火灾焚烧剩余的谷物来祭祀宗庙,是最大的不恭敬】天子亲自耕种来供给祭祀用的谷物,王后亲自养蚕来供给祭祀用的服饰。国家并非没有好的农夫和女工,认为人们尽力侍奉祖先,不如用自己亲自劳作得来的东西。怎么知道没有更换火灾剩余的谷物而举行尝祭呢?回答说:甸师征收的粟米送入三宫,三宫将米储藏在御廪【甸,是甸师掌管田地的官员;三宫,是三位夫人。宗庙的礼仪,君主亲自切割,夫人亲自舂米】举行尝祭必定兼有甸师的事务【夫人亲自舂米,就是兼有甸师的事务。另一版本甸作旬,旬,是十天】壬申,御廪发生火灾;乙亥,举行尝祭。认为没有更换火灾剩余的谷物而举行尝祭【壬申、乙亥相距只有四天,所以知道没有更换火灾剩余的谷物】
尝祭是当时的常事,为什么要记载?周朝的八月,不是时候,不改变占卜而祭祀,是不恭敬。《谷梁传》认为御廪所储藏的是已经舂好的米,所以说没有更换火灾剩余的谷物而举行尝祭。考察《周礼》廪人的职责,大祭祀供给接盛。郑康成说:接盛是交给舂米的人,所以御廪所储藏的本来是没有舂过的。舂米的人将米献给三宫,三宫的夫人挑选后交给〇人,让他们制作祭祀用的谷物,不到十天办不完。壬申距离乙亥才四天,那么粟米从御廪取出已经很久了。由此知道《谷梁传》的说法不对。只是在遭遇灾害之后,不改变占卜就急忙举行尝祭,未免轻慢随意。
冬十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去世
宋国人率领齐国人、蔡国人、卫国人、陈国人攻打郑国【《公羊传》的次序:蔡人在卫人之下】
《左传》说:冬天,宋国人率领诸侯攻打郑国,报复宋国的战争【宋国之战在十二年】焚烧渠门【郑国的城门】进入到达大逵,攻打东郊【郑国的郊外】夺取牛首【牛首,杜注:郑国的邑,现在河南陈留县西南有牛首城】把大宫的椽子带回,作为卢门的椽子【大宫,郑国的祖庙;卢门,宋国的城门,椽子是屋椽,圆形的叫椽,方形的叫桷】
《公羊传》说:“以”是什么意思?是实行他的意思。
《谷梁传》说:“以”,是不应该以的意思【不应该以,是说本来不是能够控制的,现在得以控制】百姓,是君主的根本。让人用他们的死,是不正当的【指责四国让宋国专用他们的军队,轻视百姓的生命】
师而曰“以”在,以人之师者,则为能左右之,以行已意,在为人;所以者,则为非其本意,而为人所用之称。凡见于经,皆以弱而假彊者也。前此诸侯有防伐者矣,非一国之意,故以爵序,即小国主兵而序乎大国之上,亦非一国之意,不得书“以”也。齐、蔡、卫、陈与郑无怨,徒以宋怨,郑突之背已而出师,以听宋所为,故书“以”,自此始。霸事既兴,则徴兵于诸侯,虽能左右之,而不复书“以”矣。其书“以”者,如鲁以楚师伐齐,蔡以吴子伐楚,皆以弱假彊也。列国之兵有制,皆统于天子,而敢私用之,与私为人用,以驱人于死地,皆大乱之道也。故谷梁氏曰:“以者,不以者也。”
译如果说是“以”在,凭借他人的军队,就能随意支配他们,以施行自己的意图,这是主导者的身份;如果是被驱使,那就不是其本意,而是被他人所利用的称呼。凡是经文中出现的,都是弱者借助强者的情形。在此之前,诸侯中有防备征伐的情况,但这并非一国的意图,所以按爵位排序,即使小国统领军队而排在大国之上,也不是出于一国的意图,不能记载“以”字。齐、蔡、卫、陈与郑国没有仇怨,只是因为宋国的仇怨,郑突背离自己而出兵,听从宋国的作为,所以记载“以”字,从此开始。霸业兴起之后,向诸侯征调军队,虽然能随意支配他们,但不再记载“以”字了。那些记载“以”字的,比如鲁国凭借楚国军队讨伐齐国,蔡国凭借吴国国君讨伐楚国,都是弱者借助强者。列国的军队有制度,都统属于天子,却敢私自使用,或者私自被别人使用,把人驱赶到死地,这都是导致大乱的途径。所以谷梁氏说:“‘以’,是不应该用的。”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左传】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车服,上之所以赐下】天子不私求财【诸侯有常职贡】
【公羊传】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谷梁传】古者诸侯时献于天子,以其国之所有,故有辞让而无徴求。求车非礼也,求金甚矣。
前此求赙,虽非王朝之体,然赙乃诸侯所当归也。车服,上所以赐下,而以求于下,失礼甚矣。《周礼》列国虽有器贡,不过桃弧、棘矢、鲁壶之类耳。《左氏》诸侯不贡车服,礼之经也。或谓车为器贡,误矣。
三月乙未天王崩
此桓王也,赴告及鲁,故书于防。此后庄王、僖王不书崩,盖王室不告,鲁亦不赴,见诸侯之不臣也。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左传】祭仲専郑伯患之使其壻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周氏郑大夫汪池也暴其尸以示戮】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公羊传】突何以名夺正也
【谷梁传】讥夺正也
郑突患祭仲之専,使雍纠杀之。为仲所觉,纠见杀,而突奔。书名,著其簒也。书“郑伯”,见国人已奉之为君,诸侯已与为同列也。陆淳曰:逐君之臣,其罪易知也。君而见逐,其恶大矣。圣人之教,在乎端本清源。故凡诸侯之奔,皆不书其逐之者,所以警乎人君,其説是也。突谋夺嫡,始借宋之力以胁仲,与仲比以窃国,又与其亲戚谋杀之,为反覆盗贼之计,则其出亡自取焉耳。茍正其本,爵赏刑威惟君所操,虽有奸邪,孰敢窥伺哉?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左传】六月乙亥昭公入
【公羊传】其称世子何?复正也。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
【谷梁传】反正也
忽之奔,不称爵,责不能守其位也。返国,称世子,见国其所当有也。诸侯世国,失位出奔,归而称复,正也。大夫不世爵,失位出奔,归而称复,则恶也。
许叔入于许
【左传】许叔入于许
【谷梁传】许叔,许之贵者也。莫宜乎许叔。其曰“入”何也?其归之道,非所以归也【言不请王命而归】
以复国书入,有郑之难,未可以安然而归也。书叔,着其兄弟之行次,见国破君亡,以序可嗣立也。其义与纪季、蔡季相发。兴复之善者,莫过于许叔;存祀之善者,莫过于纪季;归国之善者,莫过于蔡季。皆圣人之所与也。使书名,则与入簒者无别矣。
公防齐侯于艾【艾,公羊作鄗,谷梁作蒿】
【左传】公防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左氏以为谋定许也。然入许本齐鲁与郑合谋,今许叔乗郑之乱以复其国,齐鲁不兴师以问之则已矣,何故反为防以定其位也?且防艾之后,鲁再伐郑,而齐不与焉,安见其为谋定许哉?髙氏闶曰:鲁尝与齐絶矣,襄公新立,复通好,彭生之祸兆于此矣。故春秋志之,以齐为主,盖齐志也。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牟国,今山东歴城县东有牟城;葛国,嬴姓,今河南宁陵县有葛城。《公羊传】皆何以称「人」?夷狄之也。
此来朝者,三国之君也。其称人何?天王崩,不奔防,而相率以朝,弑逆之贼,且行旅见之礼。故特文以见义也。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栎,杜注:郑别都也,河南阳翟县,今禹州是也】
【左传】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檀伯,郑守栎大夫,《公羊传】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末言尔【末者,浅也】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郑已有君,突自外窃入,亦书“郑伯”,此因旧史之文而存之,以示戒也。鲁桓与突同恶,相济出师辅簒,至于再三,故鲁史卑忽而崇突。以“郑伯”书,《春秋》因之而
译鲁桓公十五年春天,二月,周天子派遣家父前来索取车辆。
《左传》说:鲁桓公十五年,春天,周天子派遣家父前来索取车辆,这是不合礼制的。诸侯不向天子进贡车辆和服饰【车辆和服饰,是上级用来赏赐下级的】,天子不私下向诸侯索取财物【诸侯有固定的职贡】。
《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王者不应有所求,索取车辆是不合礼制的。《谷梁传》说:古时候诸侯按时向天子进献,拿出自己国家所有的东西,所以只有辞让而没有征索。索取车辆是不合礼制的,索取黄金就更过分了。
此前周天子索取助丧的财物,虽然不符合王朝的体统,但助丧本是诸侯应当归附的义务。车辆和服饰,本是上级用来赏赐下级的,却向下一级索取,失礼太严重了。《周礼》中各国虽然有器物进贡,也不过是桃木弓、棘枝箭、鲁国壶之类罢了。《左传》说诸侯不贡车服,这是礼的根本原则。有人说车属于器物进贡,这是错误的。
三月乙未日,周天子驾崩。
这是周桓王,因为向鲁国通报了死讯,所以记载在防地。此后周庄王、周僖王驾崩没有记载,大概是因为王室没有通报,鲁国也没有前往吊唁,显示出诸侯对天子不臣服的态度。
夏天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郑突出逃到蔡国。
《左传》说:祭仲专权,郑伯郑突对此感到忧虑,派他的女婿雍纠去杀祭仲,准备在郊外设宴款待他时动手。雍纠的妻子雍姬知道了这件事,问她的母亲说:“父亲和丈夫谁更亲?”她的母亲说:“人是可以更换的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怎么能相比呢?”于是雍姬告诉了祭仲,说:“雍纠放弃了他的家室,却要在郊外设宴款待您,我怀疑他,所以告诉您。”祭仲杀了雍纠,把他的尸体扔在周氏的池塘里【周氏是郑国的大夫,汪是池塘,暴露他的尸体以示惩罚】。郑突乘车出逃,说:“计谋涉及妇人,他死得宜。”夏天,郑厉公郑突出逃到蔡国。
《公羊传》说:郑突为什么称名?因为他篡夺了正统。
《谷梁传》说:讥讽他篡夺正统。
郑突担忧祭仲专权,派雍纠去杀他。被祭仲发觉,雍纠被杀,郑突出逃。称名,是为了彰显他的篡位行为。称“郑伯”,是因为国人已经奉他为君,诸侯也把他当作同等地位。陆淳说:驱逐国君的臣子,他的罪过容易知道。国君被驱逐,他的恶行就大了。圣人的教化,在于端正根本、澄清源头。所以凡是诸侯出逃,都不记载驱逐他的人,以此来警示人君,这种说法是对的。郑突谋划夺取嫡位,起初借宋国的力量胁迫祭仲,与祭仲勾结窃取国家,又和他的亲戚密谋杀害祭仲,这是反复无常、像盗贼一样的计谋,那么他的出逃是自取灭亡。如果端正了根本,爵位、赏赐、刑罚、威权都由国君掌握,即使有奸邪之人,谁敢窥伺呢?
郑世子郑忽回到郑国。
《左传》说:六月乙亥日,郑昭公进入郑国。
《公羊传》说:为什么称他为世子?是为了恢复正统。为什么有的说“归”,有的说“复归”?“复归”是指出去时没有过错,回来时也没有过错;“复入”是指出去时没有过错,回来时有过错;“入”是指出去和回来都有过错;“归”是指出去和回来都没有过错。
《谷梁传》说:恢复正统。
郑忽出逃时,不称爵位,是责备他不能守住自己的位置。返回国家时,称世子,表明国家是他应当拥有的。诸侯世代拥有国家,失位出逃,回来称“复”,是正统的。大夫不世代拥有爵位,失位出逃,回来称“复”,就是恶行。
许叔进入许国。
《左传》说:许叔进入许国。
《谷梁传》说:许叔,是许国地位尊贵的人。没有人比许叔更适合许国了。为什么说“入”呢?他回归的方式,不是应当回归的方式【意思是没有请求天子的命令就回归】。
因为复国而记载为“入”,是因为有郑国的灾难,不能安然回归。称“叔”,是为了表明他兄弟中的排行,显示国家破灭、国君逃亡,按次序可以继承君位。其含义与纪季、蔡季相互阐发。复兴国家的善行,没有超过许叔的;保存祭祀的善行,没有超过纪季的;归还国家的善行,没有超过蔡季的。这些都是圣人所赞许的。如果称名,就和篡位者没有区别了。
鲁桓公在艾地与齐侯相会【艾,公羊传作鄗,谷梁传作蒿】。
《左传》说:鲁桓公在艾地与齐侯相会,谋划安定许国。
《左传》认为是谋划安定许国。然而进入许国本来是齐、鲁与郑合谋,现在许叔趁着郑国的动乱恢复他的国家,齐、鲁不兴师问罪就算了,为什么反而相会来安定他的位置呢?况且艾地相会之后,鲁国再次讨伐郑国,而齐国不参与,哪里看得出是谋划安定许国呢?高氏闶说:鲁国曾经与齐国断绝关系,齐襄公新即位,重新恢复友好,彭生之祸的征兆就在这里了。所以《春秋》记载这件事,以齐国为主导,大概是齐国的意图。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牟国,现在山东历城县东有牟城;葛国,嬴姓,现在河南宁陵县有葛城。《公羊传》说:为什么都称“人”?把他们当作夷狄看待。
这些来朝见的是三个国家的国君。为什么称“人”?周天子驾崩,他们不奔丧吊唁,却相继来朝见,弑君篡位的贼子,而且用行旅见面的礼节。所以特意用文字来显示其含义。
秋天九月,郑伯郑突进入栎地【栎,杜注:郑国的别都,河南阳翟县,现在禹州就是】。
《左传》说:秋天,郑伯郑突利用栎地的人杀了檀伯,于是居住在栎地【檀伯,郑国守卫栎地的大夫,《公羊传》说:栎地,是什么?郑国的城邑。为什么不说是进入郑国?因为说得简略【简略,就是浅略】。为什么说得简略?因为祭仲已经逃亡了。那么为什么不说是郑忽出逃?因为郑忽作为国君的地位微弱。祭仲在,郑忽就在;祭仲逃亡,郑忽就逃亡。郑国已经有国君,郑突从外面窃取进入,也记载为“郑伯”,这是沿用旧史的文书而保留下来,以示警戒。鲁桓公与郑突同恶,相互帮助出兵辅助篡位,以至于再三,所以鲁国的史书贬低郑忽而推崇郑突。以“郑伯”记载,《春秋》沿用了
不革。程子所谓“以戒居正者之不能保也”。卫侯之入夷仪不名,衎正而突簒也。衎之入卫,书;而突之入郑,不书。衎告,而突不告也。盖诸侯以突为郑君,突亦自以为郑君久矣,故不复以入郑告也。至大都耦国之害,则昭十一年《▯》载申无宇之言备矣。
译不改变。程子所说的“以警戒来保持正道的人尚且不能保全”。卫侯进入夷仪不称其名,是因为衎是正统而突是篡位。衎进入卫国,史书予以记载;而突进入郑国,史书不予记载。衎曾向周王室报告,而突没有报告。大概是因为诸侯都视突为郑国国君,突自己也长期自认为郑国国君,所以不再以进入郑国之事向周王室报告了。至于大都与国都并立所带来的祸害,则在昭公十一年《左传》中申无宇的言论里记载得十分完备。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袲,公羊作侈。宋公,上公羊有齐侯。袲,杜注:宋地,沛国相县西南有袲亭,在今江南宿州境】
【左传】冬防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谷梁传】地而后伐,疑辞也。非其疑也【郑突簒国,伐而正之,义也不应疑,故责之】
忽在郑而诸侯伐郑,则助突,眀矣。谷梁谓“地而后伐,为有所疑”,非也。先防而后伐,纪其实耳。或谓宋既责赂而伐突,不当;又纳突,鲁方与突伐宋,不当;又防宋纳突。且忽之奔也,卫实受之,亦不应伐忽以纳突。以是有疑。不知鲁轨、宋冯、卫朔皆以不正得国,其与突为党,乃水之流湿,火之就燥。又以正继正,则邻国无所求;以不正夺正,则可以责赂。其来旧矣,故不复知有人纪之常,邦交之正耳。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防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左传】十六年春正月,防于曹,谋伐郑也【前年冬谋纳厉公,不克,故复更谋】
夏四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左传】夏伐郑
鲁、宋、卫再防,连兵以伐正而助不正,非徒为突谋,亦欲植党示威以自固也。其恶固不待贬而见矣。春,正月,防于曹,蔡先于卫。夏,四月,伐郑,卫先于蔡。周官大司马设仪辨位,以等邦国,九仪之命不可乱也。至春秋时,霸者以意之向背为升降,列国以势之彊弱相上下,而旧典不可复问矣。此民志所以不定,争攘所以日繁也。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此书致伐之始】
【左传】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谷梁传】桓无防其致何也?危之也【助簒伐正,危殆之甚】
鲁桓躬为簒弑,求助于彊邻,其身既定,遂防于稷,以成宋乱。乱臣贼子由是益张。今又再防,连兵伐正,以助簒。方且饮至,防勲自眀,得意。积不善之殃,将至矣。
冬城向
【左传】冬城向书时也
杜氏预谓城以十一月,以长歴推之,此年闰在六月,月却而节前,水星可在十一月而正以证。▯曰:「书时非误,但纵是十一月,亦夏之九月,农功未毕。盖城筑之事,非可月成,戒事于此月,而以春正月毕功,则无妨农之病耳。」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左传】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夷姜,宣公之庶母也,上淫为烝】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夀及朔。属夀于左公子【左右公子,左右媵之子,因以为号】夷姜缢【失宠故】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宣姜即宣公所娶,急子之妻,构防其过恶】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莘,杜注:卫地,今山东莘县北有莘亭】夀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夀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恵公【恵公,朔也】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黔牟,羣公子】恵公奔齐。
【公羊传】卫侯朔何以名?絶。曷为絶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朔,十二月朔政事也】而不能使卫小众【时天子使发小众,不能使行】越在岱隂齐【越,走也;岱,泰山也;山北曰隂】属负兹舍,不即罪尔【属,托也;诸侯有疾,称负兹舍,止也;即,就也。言托疾而止,不就罪也】
【谷梁传】朔之名,恶也。天子召而不往也。
朔继立已五年,二公子虽怨之,以其承国于父,未敢废立,必因召而不往,王欲致讨,然后得行其志。庄六年,诸侯纳朔,而王人子突救卫,则公谷所▯盖信而有徴也。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黄,杜注:齐地。路史登之黄县东南有古黄城,本纪邑,后入齐。案登州府黄县,齐东垂也,去鲁殊逺,疑非防盟处。左传】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纪鲁之婚姻,而卫朔在齐,齐欲纳朔,而鲁欲平纪,故释前憾而为此盟也。然二年之后,齐遽迁纪三邑,六年之后,鲁卒防齐纳朔。事之
译冬十一月,鲁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在袲地会合,讨伐郑国。
【左传】冬天在袲地会合,谋划讨伐郑国,打算拥立郑厉公。未能成功便回国了。
【谷梁传】先写地点再写讨伐,是表示怀疑的措辞。其实并不值得怀疑。
郑忽在郑国,而诸侯讨伐郑国,那就是帮助郑突,这是显而易见的。谷梁认为“先写地点再写讨伐,是因为有所怀疑”,这是不对的。先会合再讨伐,只是如实记载罢了。有人说宋国既然已经向郑突索取贿赂并讨伐他,是不当的;又拥立郑突,而鲁国正与郑突一起讨伐宋国,也是不当的;又与宋国会合拥立郑突。况且郑忽出逃时,卫国确实收留了他,也不应该讨伐郑忽来拥立郑突。因此有所怀疑。殊不知鲁轨、宋冯、卫朔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君位,他们与郑突结为同党,就像水往低处流、火往干燥处烧一样自然。如果用正义继承正义,那么邻国就没有什么可图谋的;如果用不正当手段夺取正义之位,就可以索取贿赂。这种风气由来已久,所以不再知道有人伦常道和邦交正道了。
十六年春正月,鲁桓公与宋公、蔡侯、卫侯在曹地会合。
【左传】十六年春正月,在曹地会合,谋划讨伐郑国。
夏四月,鲁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左传】夏天讨伐郑国。
鲁国、宋国两次会合,联合出兵讨伐正义的一方而帮助不正当的一方,不仅仅是为了郑突谋划,也是想培植党羽、显示威势以巩固自己。他们的罪恶本来就不需要贬斥就显而易见了。春天,正月,在曹地会合,蔡侯排在卫侯之前。夏天,四月,讨伐郑国,卫侯排在蔡侯之前。周朝官制中,大司马设立仪节来辨别位次,以区分诸侯国的等级,九种礼仪的任命是不可混乱的。到了春秋时期,霸主凭自己的好恶来决定升降,各国凭势力的强弱来排定上下,而旧的典章制度再也无法查考了。这就是民心不能安定、争夺日益频繁的原因。
秋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
【左传】秋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举行饮至礼。
【谷梁传】桓公没有防备却记载他回来,为什么呢?是表示危险。
鲁桓公亲身参与篡弑,向强大的邻国求助,自身地位安定后,便在稷地会合,以促成宋国的动乱。乱臣贼子因此更加嚣张。现在又再次会合,联合出兵讨伐正义的一方,以帮助篡位者。并且举行饮至礼,防备功劳自我彰显,得意洋洋。积累不善的灾祸,将要降临了。
冬天修筑向城的城墙。
【左传】冬天修筑向城的城墙,记载时间。
杜预说修筑城墙在十一月,用长历推算,这一年闰月在六月,月份推前而节气提前,水星可以在十一月而正以证明。〇说:“记载时间没有错误,但即使是十一月,也是夏历的九月,农活尚未结束。大概修筑城墙的事,不可能一个月完成,在这个月开始准备,而在春正月完工,就不会妨碍农事了。”
十一月,卫侯朔出逃到齐国。
【左传】起初,卫宣公与夷姜通奸,生了急子。夷姜是宣公的庶母,向上淫乱称为烝。宣公把急子托付给右公子,为他从齐国娶妻,但妻子很美,宣公自己娶了她,生了夀和朔。把夀托付给左公子。左右公子是左右媵的儿子,因此以此为号。夷姜自缢身亡。宣姜与公子朔构陷急子。宣姜就是宣公所娶、急子的妻子,构陷急子的过错罪恶。宣公派急子去齐国,派盗贼在莘地等候,准备杀他。夀子告诉了他,让他走,他不肯,说:“抛弃父亲的命令,哪里还用得着儿子呢?只有没有父亲的国家才可以这样。”等到出发时,给他喝酒,夀子带着他的旗帜先行,盗贼杀了他。急子到了,说:“这是我追求的,他有什么罪?请杀我吧!”又杀了他。两位公子因此怨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职拥立公子黔牟。惠公出逃到齐国。
【公羊传】卫侯朔为什么称名?是断绝关系。为什么断绝关系?因为他得罪了天子。他怎么得罪天子呢?被派去守卫朔方,却不能让卫国的小众部队出动。当时天子派发小众部队,他不能让他们出发。逃跑到泰山以北的齐国。越,逃跑;岱,泰山;山北叫阴。借口生病,不就罪。属,托;诸侯有病,称负兹舍,止;即,就。说借口生病而停止,不去就罪。
【谷梁传】朔称名,是厌恶他。天子召见而他不去。
朔继位已经五年,两位公子虽然怨恨他,因为他继承父亲的国家,不敢废立,一定要等到他被召见而不去,天子想要讨伐,然后才能实现他们的愿望。庄公六年,诸侯拥立朔,而王人子突救援卫国,那么公羊和谷梁所说的〇盖信而有征也。
十七年春正月丙辰,鲁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会合结盟。
【左传】十七年春,在黄地结盟,平定齐国和纪国的关系,并且谋划卫国的旧事。
纪国和鲁国是婚姻之国,而卫朔在齐国,齐国想拥立卫朔,而鲁国想平定纪国,所以放下以前的怨恨而结成这个盟约。然而两年之后,齐国突然迁移纪国的三个城邑,六年之后,鲁国最终与齐国会合拥立卫朔。事情的发展
顺逆,交之离合,一听乎彊者,而弱者不敢违,则盟何足恃耶?又齐之图纪,十有二年矣。鲁为纪纳后于王,故纪虽从鲁败齐,而齐不敢报怨。至襄公而后逞志焉。用此见襄之无道,而僖犹知畏义也。
译顺逆,交往中的合与离,完全听凭强者的意志,而弱者不敢违背,那么盟约有什么值得依赖的呢?况且齐国图谋吞并纪国,已经十二年了。鲁国为纪国向周天子纳后,所以纪国虽然跟随鲁国打败了齐国,齐国却不敢报复。直到齐襄公时才得以逞其野心。由此可以看出齐襄公的无道,而齐僖公还知道畏惧道义。
二月丙午,公防邾仪父盟于趡【防,公羊、谷梁作及趡。杜注:鲁地,当在今山东泗水、邹县之间】
【左传】及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隠公元年,尝与邾盟于蔑。至七年,鲁渝盟而伐邾,遂絶通好。及桓立十五年,邾与牟、葛来朝,因寻蔑之好,而为此盟,乃不逾年,又兴师防伐。何哉?从宋志也。夫前此伐邾,既为宋讨后此伐邾,又从宋志。已欲盟而盟,人欲伐则伐,邦交之反覆无常,一至于此。《春秋》凡盟皆恶有以夫。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公羊阙夏字,奚;谷梁作郎。此齐鲁交兵之始,奚。杜注:鲁地,今山东滕县南奚公山下有奚邑】
【左传】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争疆界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不虞,犹不意也】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谷梁传】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之者,为内讳也。
不名及者,疆吏得公命与战。微者之名,不载于防书也。观眀年公防齐侯于泺,则齐鲁之怨未深,其非公与战,眀矣。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左传】蔡桓侯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左传】蔡人召蔡季于陈,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谷梁传】蔡季,蔡之贵者也。自陈,陈有奉焉尔。
旧説蔡季与献舞俱桓侯弟也。桓侯无子,立献舞,季遂去而之陈。封人卒,献舞立。蔡人思而召之。其去以道,其归以礼,故称字以襃之。按杜氏预谓季即献舞,先儒多谓季让国之贤,不宜失国见执而不死于位,以此断献舞为异人。以经考之,突归于郑,赤归于曹,皆称名,而季书字,则归无恶可知矣。陈侯之弟黄,楚公子比之归,皆先书其奔,而季之如陈不书,则出无恶可知矣。盖奔者以恶出也,故鲁公子之奔,未有不书者,而季友如陈不书其归也,特书「季子来归」。用此观之,则蔡季之出入无恶信矣。但人之才分有限,而事变无常,以归国无恶而决其无失国见执之事,亦非定论,并存二説,兼发所疑,以俟参考。
癸巳葬蔡桓侯
春秋惟封人之葬,书侯,故先儒皆谓五等诸侯本国臣子皆称之曰公,其卒也,不请諡于王,遂私諡为某公,春秋从而书之,以见其非礼。惟蔡季贤知请諡于王,王之防书则云諡曰某侯,故特书之以眀得礼也。
及宋人卫人伐邾
【左传】伐邾宋志也
邾、宋争疆,鲁从宋志,以为此伐其距趡之盟,仅数月耳。刑牲诏神,弃如敝屣,渎信而不仁,亦甚矣。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左传】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官,天子掌厯者,不在六卿之数,而位从卿,故言居卿也。底,平也。谓平厯数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日御奉天子所颁之厯,不失天时以授百官】
【谷梁传】言朔不言日,食既朔也【既尽也,尽朔一日至眀日乃食,是月二日食也】书朔不书日,旧史阙文也。歴家谓有平朔,有定朔,以日平行、月平行推算,某日某时某刻合朔,是为平朔。日有盈缩,月有迟疾,取均度或加或减于平行,以定某日某时某刻日月相防,是为定朔。自刘洪《乾象厯始用定朔,于是非朔不食。汉初以前皆用平朔,故有食于朔前后者。但朔前朔后,圣人何难据实以书,而必曲生义例乎?日食于朔二日,则不得为朔矣。故当以文阙为正。
【附録左传】初,郑伯将以髙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夘,弑昭公而立公子亹【昭公弟】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达,鲁大夫】髙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复,重也。本为昭公所恶,而又弑君,是重为恶也】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
是年,桓公之终也,复书“王正月”,眀弑君之贼,虽身已没,而王法不得赦也。又桓十五年,天王崩,至是嗣王三年之丧毕矣,眀弑君之贼,后王宜加讨也。然则簒弑者,身无存没,时无
译二月丙午,鲁桓公与邾仪父在趡地结盟。【“防”,《公羊传》、《谷梁传》作“及”。杜预注:鲁地,应当在今山东泗水、邹县之间。】
【《左传》】与邾仪父在趡地结盟,是重温蔑地之盟的友好关系。
鲁隐公元年,鲁国曾与邾国在蔑地结盟。到了隐公七年,鲁国违背盟约而攻打邾国,于是断绝了友好往来。等到鲁桓公即位十五年,邾国与牟国、葛国来朝见,因此重温蔑地的友好关系,而举行这次结盟。然而没过一年,又兴兵防备并攻打邾国。为什么呢?是顺从宋国的意愿。此前攻打邾国,是为宋国讨伐;此后攻打邾国,又是顺从宋国的意愿。自己想结盟就结盟,别人想攻打就攻打,国家交往的反复无常,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春秋》凡是记载结盟,都含有厌恶之意。
夏五月丙午,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公羊传》缺“夏”字,“奚”;《谷梁传》作“郎”。这是齐鲁交兵的开端,“奚”。杜预注:鲁地,今山东滕县南奚公山下有奚邑。】
【《左传》】夏,与齐国军队在奚地边境交战,这是争夺疆界的事。【争夺疆界】当时齐国人侵犯鲁国疆界,边境官吏来报告。桓公说:“边境的事,谨慎地守住自己的一方,防备意外之事。【不虞,意同不意】暂且尽力做好防备,事情来了就作战,又何必请示呢?”
【《谷梁传》】国内讳言失败,只记载可以称道的事情。不记载对方的人名,是因为我方失败了。不记载“及”字,是为了替国内讳言。
不记载桓公名字而用“及”,是因为边境官吏得到桓公的命令去作战。地位低微者的名字,不记载在史册中。观察明年桓公在泺地与齐侯相会,可见齐鲁之间的怨恨不深,显然不是桓公亲自作战。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去世。
【《左传》】蔡桓侯去世。
秋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
【《左传》】蔡国人从陈国召蔡季回来,秋,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蔡国人嘉奖他。
【《谷梁传》】蔡季,是蔡国地位尊贵的人。从陈国,是陈国有供奉他。
旧说蔡季与献舞都是桓侯的弟弟。桓侯没有儿子,立献舞为君,蔡季于是离开蔡国去了陈国。封人去世,献舞即位。蔡国人思念蔡季而召他回来。他离去合乎道义,归来合乎礼制,所以称他的字以褒奖他。按杜预说蔡季就是献舞,先儒大多认为蔡季是让国的贤人,不应该失国被执而不死在位上,以此断定献舞是另一个人。根据经文考察,突回到郑国,赤回到曹国,都称名,而蔡季称字,可知归来没有恶行。陈侯的弟弟黄,楚公子比的归来,都先记载他们出奔,而蔡季去陈国不记载,可知出奔没有恶行。大概出奔是因为有恶行而出,所以鲁国公子出奔,没有不记载的,而季友去陈国不记载他的归来,只记载“季子来归”。由此看来,蔡季出入没有恶行是可信的。但人的才分有限,而事变无常,因为归国没有恶行就断定他没有失国被执的事,也不是定论,并存两种说法,兼发所疑,以待参考。
癸巳,安葬蔡桓侯。
《春秋》只有封人的葬礼,记载为“侯”,所以先儒都认为五等诸侯本国的臣子都称他为“公”,他去世时,不向周王请求谥号,就私自谥为某公,《春秋》从而记载,以显示其非礼。只有蔡季贤能,知道向周王请求谥号,周王的史册上就记载谥号为某侯,所以特别记载以表明合乎礼制。
与宋国人、卫国的人攻打邾国。
【《左传》】攻打邾国是宋国的意愿。
邾国、宋国争夺疆界,鲁国顺从宋国的意愿,因此进行这次攻打。距离趡地结盟,仅仅几个月罢了。杀牲祭神,却像丢弃破鞋一样抛弃盟约,亵渎信用且不仁,也太过分了。
冬十月朔,发生日食。
【《左传》】冬十月朔,发生日食,不记载日期,是日官失职。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位居卿位以校准历法,是礼制。【日官,天子掌管历法的人,不在六卿之数,而地位相当于卿,所以说位居卿位。底,平。谓平历数】日御不失误日期,在朝廷授予百官。【说日御奉行天子所颁的历法,不失误天时以授予百官】
【《谷梁传》】说朔不说日,日食就在朔日。【既尽,尽朔一日至明日乃食,是月二日食】记载朔不记载日,是旧史缺文。历家说有平朔,有定朔,以日平行、月平行推算,某日某时某刻合朔,是为平朔。日有盈缩,月有迟疾,取均度或加或减于平行,以定某日某时某刻日月相合,是为定朔。自刘洪《乾象历》始用定朔,于是非朔不食。汉初以前皆用平朔,故有食于朔前后者。但朔前朔后,圣人何难据实以书,而必曲生义例乎?日食于朔二日,则不得为朔矣。故当以文阙为正。
【附录《左传》】当初,郑伯打算让高渠弥做卿。昭公厌恶他,坚决劝谏不听。昭公即位,害怕他杀自己,辛卯,杀昭公而立公子亹。【昭公弟】君子认为昭公知道所厌恶的了。公子达说:【达,鲁大夫】高伯将被杀戮吧?重复的恶行太甚了。【复,重。本为昭公所恶,而又弑君,是重为恶也】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
这一年,是桓公去世之年,再次书写“王正月”,表明弑君的贼人,虽然身体已经死亡,但王法不得赦免。又桓公十五年,天王崩,到这时嗣王三年之丧结束了,表明弑君的贼人,后王应当加以讨伐。然而篡弑者,身无存没,时无
公防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公羊无与字。泺,水名。杜注:在济南歴城县西北入济。今趵突泉即泺水之源也。盖济水伏流重发处】
【左传】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鲁大夫】女有家,男有室,无相凟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防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夫人告齐侯】
【公羊传】公何以不言及夫人?夫人外也【若言夫人,已为公所絶,外也】夫人外者,何内辞也【言内,为公讳之辞】其实夫人外,公也【谷梁传】泺之防,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称数也【夫人骄伉,不可言及,故舍而弗数】
公往防齐侯,夫人欲同往而公不能制。防礼毕,夫人欲从齐侯至齐,公不能止,而身从之。礼防尽溃,而乱象已形矣。泺之防不言夫人,夫人不与防也。僖公及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以夫及妇,恒辞也。此独变文,“书与与者”,相敌而不相属之辞,眀夫人不属于公,公羊氏所谓“夫人外公”是也。夫不夫,妇不妇,欲无败得乎?故变文以着见杀之由也。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左传】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乗公,公薨于车【上车曰乗,彭生多力,拉公干而杀之】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谷梁传】其地于外也,薨称公,举上也【公五等之上】
鲁君弑而薨者,以不地见其弑;而此书薨于齐,何也?薨在外,不得不书其地也。然前书公与夫人如齐,已见起祸之端;后书夫人孙于齐,则去其姓氏,以正与闻乎弑之罪。庄公不书即位,以眀先君不以道终,子不忍即位之义;则虽书薨于齐而见戕之实,亦不可掩矣。
秋七月
【附録左传】秋,齐侯师于首止【首止,杜注:卫地,陈留襄邑县东南有首乡,在今河南睢州东南】子亹防之,髙渠弥相【不知齐欲讨己】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髙渠弥【轘,车裂也】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昭公弟子仪也】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子亹之立本非仲意,故然讥者之言】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克,庄王弟子仪】辛伯告王【辛伯,周臣】遂与王杀周公黒肩,王子克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竝后【妾如后】匹嫡【庶如嫡】两政【臣擅命】耦国【都如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及于难】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公羊传】贼未讨,何以书葬?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君子辞也【齐彊,鲁弱,不可立报,故君子量力而为恕辞】
【谷梁传】葬我君接上下也【言我君举国上下之辞】君弑贼不讨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桓公葬而后举諡,諡所以成徳也【諡者行之迹所以表徳】于卒事乎加之矣【人之终卒事毕于葬故于葬定称号也】智者虑,义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备然后可以防矣【桓无此三者而出防大国所以见杀】贼未讨而书葬,雠在外也。凡在官者杀无赦,谓本国之臣子耳。雠在敌国,势或不能即讨而亲之丧不可久暴露,故于葬无责焉,非谓讨可缓也。若庄公之忘亲昵雠,则又非欲报而不能者所可比。书葬而其罪愈不容逭矣。
日讲春秋解义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九
庄公【公名同,桓公之子,母文姜。諡法:胜敌克壮曰庄】
周【庄王四年,鲁庄公十二年。庄王崩,子僖王立。庄十七年,僖王崩,子恵王立】
郑【子仪元年,鲁庄公十四年,郑傅瑖杀子仪而纳厉公。庄二十一年,厉公卒,子文公立】
齐【襄公五年,鲁庄公八年,襄公弑。庄九年,齐桓公小白入于齐。是年,齐管仲为政】
宋【庄公十八年,鲁庄公二年,宋庄公卒,子闵公捷立。庄十二年,闵公弑弟,桓公御説立】
晋【翼晋侯缗十二年,缗之二十七年,鲁庄公之十六年
译庄公在泺水与齐侯相会。庄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
【左传】鲁庄公十八年春天,庄公打算出行,于是与姜氏一同前往齐国。申繻说:“女子有家,男子有室,男女之间不应互相亵渎,这才叫有礼。如果改变这种常理,必定会失败。”庄公在泺水与齐侯相会,于是与文姜一同前往齐国。齐侯与文姜私通。庄公责备她,文姜将此事告诉了齐侯。
【公羊传】庄公为何不记载“及夫人”?因为夫人被疏远了。夫人被疏远,是什么意思?这是为庄公讳饰的说法。实际上夫人是被庄公疏远的。
【谷梁传】泺水相会,为何不记载“及夫人”?因为夫人骄横傲慢,不值得被提及。
庄公前往与齐侯相会,夫人想一同前往,庄公无法制止。相会之礼结束后,夫人想跟随齐侯去齐国,庄公无法阻止,自己也跟随去了。礼仪防线完全崩溃,乱象已经显现。泺水相会不记载夫人,是因为夫人没有参与相会。僖公与夫人姜氏在阳谷与齐侯相会,以丈夫连带妻子,是通常的写法。这里唯独改变措辞,“书与”是表示地位对等但不相隶属的说法,表明夫人不隶属于庄公,这就是公羊氏所说的“夫人被庄公疏远”。丈夫不像丈夫,妻子不像妻子,想要不失败怎么可能呢?所以改变措辞来彰显导致杀身之祸的原因。
夏四月丙子日,庄公死在齐国。丁酉日,庄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
【左传】夏四月丙子日,齐侯宴请庄公。派公子彭生陪庄公乘车,庄公死在车上。鲁国人告诉齐国说:“我们的国君畏惧贵君的威严,不敢安居,前来重修旧好,礼成后却未能返回,无处归咎,被诸侯厌恶。请杀掉彭生以消除怨恨。”齐国人杀了彭生。
【谷梁传】记载地点在境外,死称“薨”,是举出尊位。
鲁君被弑而死,通常不记载地点以显示被弑;而这里记载“薨于齐”,为什么呢?因为死在境外,不得不记载地点。然而前面记载庄公与夫人前往齐国,已经显示出祸端的起因;后面记载夫人逃回齐国,则去掉她的姓氏,以确立她参与弑君之罪。庄公不记载即位,以表明先君非正常死亡,儿子不忍心即位的道义;那么即使记载“薨于齐”而显露出被杀害的事实,也是无法掩盖的。
秋七月
【附录左传】秋天,齐侯在首止驻军。郑子亹去与他相会,高渠弥辅佐。七月戊戌日,齐国人杀了子亹并车裂高渠弥。祭仲从陈国迎回郑子仪并立他为君。这次出行,祭仲知道内情,所以称病不去。人们说:“祭仲因为明智而免于祸患。”祭仲说:“确实如此。”周公想要弑杀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诉庄王,于是庄王与辛伯杀了周公黑肩,王子克逃往燕国。起初,子仪受到桓王的宠爱,桓王将政事托付给周公。辛伯劝谏说:“并列皇后、匹敌嫡子、两权并立、都城如国,这些都是动乱的根源。”周公不听从,所以招致了灾祸。
冬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
【公羊传】贼人尚未讨伐,为何记载安葬?因为仇敌在境外。仇敌在境外,为何记载安葬?这是君子的措辞。
【谷梁传】安葬我们的国君,是连接上下的说法。国君被弑而贼人未讨伐,通常不记载安葬,这里为何记载安葬?因为不要求越国去讨伐。桓公安葬后才定谥号,谥号是用来成就德行的。在人死后的事上加上谥号。智者谋划,义者行动,仁者坚守,具备这三者然后才可以防备。桓公没有这三者而出行与大国相会,所以被杀。贼人未讨伐而记载安葬,是因为仇敌在境外。凡在官位的人,杀无赦,指的是本国的臣子。仇敌在敌国,势力或许不能立即讨伐,而亲人的丧事不可长久暴露,所以在安葬上没有责备,并非说讨伐可以延缓。如果像庄公那样忘记亲人、亲近仇敌,那就不是想报复而不能的人所能比拟的。记载安葬而他的罪过更加无法逃脱。
日讲春秋解义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九
庄公【名同,桓公之子,母亲是文姜。谥法:战胜敌人、克定壮烈称为庄】
周【庄王四年,鲁庄公十二年。庄王去世,儿子僖王即位。庄王十七年,僖王去世,儿子惠王即位】
郑【子仪元年,鲁庄公十四年,郑国傅瑕杀子仪而迎立厉公。庄公二十一年,厉公去世,儿子文公即位】
齐【襄公五年,鲁庄公八年,襄公被弑。庄公九年,齐桓公小白进入齐国。这一年,齐国管仲执政】
宋【庄公十八年,鲁庄公二年,宋庄公去世,儿子闵公捷即位。庄公十二年,闵公被弑,桓公御说即位】
晋【翼晋侯缗十二年,缗的二十七年,鲁庄公十六年】
也。曲沃武公伐晋,灭之。○曲沃武公二十三年,鲁庄公十六年,灭晋侯缗。周僖王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始更号曰晋武公。鲁庄公十七年,武公卒,子献公佹诸立】
译罢了。曲沃武公讨伐晋国,将其灭亡。○曲沃武公二十三年,鲁庄公十六年,灭亡了晋侯缗。周僖王任命曲沃伯率领一军作为晋侯,开始改称为晋武公。鲁庄公十七年,武公去世,他的儿子献公仇继位。
卫【恵公七年,黔牟二年,鲁庄公六年,齐纳恵公,放黔牟于周。庄二十五年,恵公卒,子懿公赤立】蔡【哀侯二年,鲁庄公十年,楚败蔡师,执哀侯以归。庄十九年,哀侯卒于楚,蔡人立其子肸为缪侯】曹【庄公九年,鲁庄公二十三年,曹庄公卒,子僖公夷立。鲁庄公三十二年,僖公卒,子昭公班立】滕【详见隠公元年】
陈【鲁庄公元年十月,庄公林卒,子宣公杵臼立】
杞【详见隠公元年及僖公元年】
薛【鲁庄公三十一年,薛伯卒】
邾【鲁庄公十六年,邾子克卒,即仪父也。邾子琐立。庄公二十八年,邾子琐卒,文公蘧蒢立】
许【许叔入许五年,即僖公四年,许穆公新臣也】
小邾【鲁庄公五年,郳黎来来朝,详见隠公元年】
楚【武王四十八年,鲁庄公四年,卒。子文王熊赀立。庄十九年,文王卒。子堵敖熊囏立。庄二十二年,熊恽弑兄堵敖,代立,是为楚成王。史记以庄十八年为堵敖元年。堵敖立五年,遇弑。楚成立十六年,齐桓公以兵侵楚,至陉山。○庄公三十年,楚子文为令尹】
秦【详见隠公元年】
吴【详见隠公元年】
越【见上注】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九
庄公【名同,桓公之子,母文姜,以庄王四年即位,諡法:胜敌克壮曰庄】
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
【公羊传】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隠之也。孰隠?隠子也【隠痛是子之祸谷梁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继弑君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不忍即位也。不书即位,继故而不忍行即位之礼也。闵公、僖公亦然。然闵、僖之立,不忘讨贼,故叔牙、庆父终无所逃其死。庄公则宴然安于其位,而且与仇人亲昵焉。天理灭熄,罪不容于诛矣。”
三月夫人孙于齐
【左传】三月,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絶不为亲礼也【公羊传】孙者何?孙犹孙也【孙犹遯也】内讳奔,谓之孙。夫人固。
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念母也【从庄公念母起见】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正月以存君者,正月嵗终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嵗终而复始,执贽以存之。今此练祭,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也。念母以首事者,夫人当首营祭事时,庄公将为练祭,念母而欲迎之也】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齐侯怒,与之饮酒于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于其乗焉【乗将上车时】搚干而杀之【干脇也,搚折声也】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于其念母焉贬?不与念母也【念母则忘父,背夲之道也】
【谷梁传】孙之为言,犹孙也,讳奔也。接练时,录母之变,始人之也【于练时,感夫人不与祭,故始以人道録之】不言氏姓,贬之也。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絶之也;不若于言者,人絶之也。臣子大受命【臣子受天与君父之命,义得贬夫人】
桓公之死,实由姜氏。乃鲁之臣子,不共戴天之仇,在庄公。虽有母子之私恩,不得以夺君父之大义也。春秋于其孙齐,不称姜氏。▯曰:「絶不为亲,而人道之大防立矣。」不称姜氏而曰夫人,所以罪鲁之臣子,不知其为贼,而使泰然居夫人之位也。内讳奔,曰「孙臣子辞也」。姜氏以桓十八年如齐,无归鲁之文,盖以滛与闻乎弑,无顔告庙,故史不书。至书「孙于齐」,则往年之从丧而归鲁,具见矣。
夏单伯逆王姬【逆,左氏作送】
【公羊传】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诸侯大夫例称名,以命于天子,故称字】何以不称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谷梁传】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
译卫国【惠公七年,黔牟二年,鲁庄公六年,齐国接纳惠公,将黔牟放逐到周。庄公二十五年,惠公去世,儿子懿公赤即位】蔡国【哀侯二年,鲁庄公十年,楚国击败蔡国军队,俘虏哀侯回国。庄公十九年,哀侯死在楚国,蔡国人拥立他的儿子肸为缪侯】曹国【庄公九年,鲁庄公二十三年,曹庄公去世,儿子僖公夷即位。鲁庄公三十二年,僖公去世,儿子昭公班即位】滕国【详见隐公元年】
陈国【鲁庄公元年十月,庄公林去世,儿子宣公杵臼即位】
杞国【详见隐公元年及僖公元年】
薛国【鲁庄公三十一年,薛伯去世】
邾国【鲁庄公十六年,邾子克去世,就是仪父。邾子琐即位。庄公二十八年,邾子琐去世,文公蘧蒢即位】
许国【许叔进入许国五年,即僖公四年,许穆公是新臣】
小邾【鲁庄公五年,郳黎来朝见,详见隐公元年】
楚国【武王四十八年,鲁庄公四年,武王去世。儿子文王熊赀即位。庄公十九年,文王去世。儿子堵敖熊囏即位。庄公二十二年,熊恽杀害兄长堵敖,代替他即位,这就是楚成王。《史记》以庄公十八年为堵敖元年。堵敖在位五年,遭遇杀害。楚成王即位十六年,齐桓公率军侵犯楚国,到达陉山。○庄公三十年,楚子文担任令尹】
秦国【详见隐公元年】
吴国【详见隐公元年】
越国【见上文注释】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九
庄公【名同,桓公的儿子,母亲是文姜,在庄王四年即位,谥法:战胜敌人、克制强暴称为庄】
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元年春天,不记载即位,是因为文姜出逃的缘故。
【公羊传】庄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春秋》中,国君被杀,儿子不记载即位。国君被杀,为什么儿子不记载即位?是为了隐讳。隐讳谁?隐讳儿子【隐讳儿子遭遇的祸患】。【谷梁传】继位被杀的国君而不记载即位,是正当的。继位被杀的国君而不记载即位之所以正当,为什么呢?回答说:先君没有以正道终老,那么儿子不忍心即位。不记载即位,是继承旧事而不忍心举行即位之礼。闵公、僖公也是如此。然而闵公、僖公即位,不忘讨伐贼人,所以叔牙、庆父最终无法逃脱死罪。庄公则安然处于其位,而且与仇人亲近。天理灭绝,罪不容诛。”
三月夫人孙于齐
【左传】三月,夫人逃到齐国。不称姜氏,是断绝不为亲属之礼。【公羊传】孙是什么意思?孙就是逃【孙通遁】。国内讳言奔逃,称为孙。夫人本来就在齐国,为什么说“孙于齐”?是思念母亲【从庄公思念母亲的角度看】。正月以存君,思念母亲以首事【正月以存君者,正月岁终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以存之。今此练祭,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也。思念母亲以首事者,夫人当首营祭事时,庄公将为练祭,思念母亲而欲迎之也】。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是贬斥。为什么贬斥?因为她参与了弑君。她参与弑君是怎样的?夫人向齐侯进谗言陷害庄公,庄公说:“同,不是我的儿子,是齐侯的儿子。”齐侯愤怒,与他饮酒于他出逃的地方,派公子彭生送他上车【乘车将上车时】,折断胁骨而杀了他【干是胁,搚是折断的声音】。思念母亲是善行,那么为什么在他思念母亲时贬斥他?不赞成他思念母亲【思念母亲则忘记父亲,是背本之道】
【谷梁传】孙的意思,就是逃,讳言奔逃。在练祭时,记录母亲的变故,开始以人道记录她【在练祭时,感念夫人不参与祭祀,故开始以人道记录她】。不称姓氏,是贬斥她。人对于天,以道受命;对于人,以言受命。不符合道的,天断绝他;不符合言的,人断绝他。臣子大受命【臣子受天与君父之命,义得贬夫人】
桓公之死,实由姜氏。于是鲁国的臣子,不共戴天之仇,在庄公。虽有母子之私恩,不得以夺君父之大义也。《春秋》在他逃到齐国时,不称姜氏。○说:“断绝不为亲,而人道之大防立矣。”不称姜氏而曰夫人,所以罪鲁之臣子,不知其为贼,而使泰然居夫人之位也。内讳奔,曰“孙臣子辞也”。姜氏以桓十八年如齐,无归鲁之文,盖以淫与闻乎弑,无颜告庙,故史不书。至书“孙于齐”,则往年之从丧而归鲁,具见矣。
夏单伯逆王姬【逆,左氏作送】
【公羊传】单伯是谁?是我国大夫受命于天子的人【诸侯大夫例称名,以命于天子,故称字】。为什么不称使?是天子召而使之。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为什么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谷梁传】单伯是谁?是我国大夫受命于天子的人。命大夫,故不名
也。其不言如何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曰: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
译为什么呢?它不说明原因,是为什么呢?因为按照礼义,不能在京城接受。按照礼义不能在京城接受,是为什么呢?回答说:齐国的国君被弑杀,却让他主持婚礼,与齐国行礼,这在礼义上本来就不能接受。
单伯为鲁大夫之命于天子者也,诸侯之大夫命于天子,则不名,比于王臣也。逆王姬,使鲁为主也。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鲁方有丧,而使主婚姻,非礼也。庄公忘不共戴天之仇,不辞而与齐为礼,其恶不待贬而见矣。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左传】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为外礼也【外,城外也】
【公羊传】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于外何以非礼?筑于外非礼也。其筑之何以礼?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于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路寝则外内无别,小寝则防凟,皆所以远别也】羣公子之舍【谓女公子也】则以卑矣。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
【谷梁传】筑,礼也。于外,非礼也。筑之为礼,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于庙则己尊,于寝则己卑。为之筑节矣。筑之外,变之正也。筑之外,变之为正,何也?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其不言齐侯之来逆,何也?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
鲁为王室懿亲,其主王姬旧矣。馆于国中,宜有常所,而特筑于外,盖知其不可而为之也。然以仇雠而接婚姻,以衰麻而接弁冕,筑馆于外,遂可以自掩乎?窃按齐鲁之邦交,以察庄公之用心,非畏王命而不敢辞,乃欲借是以结齐好也。故自是以后,防伐同狩,与齐昵好,絶无闲疑。废人伦,灭天理,莫此为甚。故春秋于主王姬事,特书屡书,以正庄公忘亲昵雠之大恶云。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谷梁传】诸侯日卒正也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此书锡命之始】
【公羊传】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其言桓公何?追命也【追命死者,故举諡】
【谷梁传】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生服之,死行之,礼也。生不服,死追锡之,不正甚矣。
天子锡命诸侯车服礼器,所以旌有功,襃有徳也。桓公身为大恶,庄王不能讨之于生前,及其既死,又从而追锡之,是使乱臣贼子不惟免罪,而反以邀宠,非小失也。夫王者履天位,奉天道,赏则承天命,罚则行天讨,故王必称天,所以法天也。今庄王宠簒弑,以乱天常,无天甚矣,故不称天。
王姬归于齐
【公羊传】何以书我主之也
【谷梁传】为之中者归之也
鲁主王姬之嫁,在他公时,则以为常事而不书;此独屡书而不厌其烦,以归于齐故也。不书伯、季,尊王姬而异于诸侯之女也。不书来逆,杜氏预谓公不与接,非也。齐侯傲慢,实未至鲁亲迎耳。果来鲁,则宜特书以见义矣。
齐师迁纪郱鄑郚【此书迁之始郱,杜注在东莞临朐县东南,今属山东青州府;鄑訾同音,杜注都昌县西有訾城,都昌今山东昌邑县也,有訾亭社在县西;郚,杜注在朱虚县东南,今山东安丘县西南有郚城】
【公羊传】迁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为襄公讳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何大尔?自是始灭也。
【谷梁传】纪国也,郱鄑郚国也。或曰迁纪于郱鄑郚。郱鄑郚皆纪邑,迁者,徙其民而取其地也。邑不书迁,迁不书师。今齐将灭纪,先取其旁邑,其书师迁,见纪民犹足与守,而齐用大众廹之,以为己属也。按宋人迁宿,齐人迁阳,宿与阳国也,而迁书人;郱鄑郚邑也,而迁书师。此《春秋》特笔,着纪季入齐、纪侯去国之由,以见王纲纵弛,小国困敝,而暴乱者得以逞其志也。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于余丘,杜注:国名】
【公羊传】于余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谷梁传】国而曰伐,于余丘邾之邑也。其曰伐,何也?公子贵矣,师重矣,而敌人之邑,公子病矣。病公子,所以讥乎公也。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
庆父,公庶兄,或曰弟。于余丘,或国,或邑,不可考。以庆父主兵,为后弑子般、闵公之祸所托始,故谨而书之。鲁在《春秋》中,弑逆之祸三见,皆以贵
译单伯是奉天子之命出使鲁国的大夫。诸侯的大夫由天子任命,所以不称其名,将他比作天子的臣属。迎接王姬,是让鲁国做主婚人。天子将女儿嫁给诸侯,必定让同姓的诸侯做主婚人。鲁国正逢丧事,却让它主持婚礼,这是不合礼制的。庄公忘记了不共戴天的仇恨,不推辞而接受与齐国的礼仪,他的罪恶不用贬斥就显而易见了。
秋天,在城外为王姬修建馆舍。
【左传】秋天在城外为王姬修建馆舍,是为了行外礼【外,指城外】。
【公羊传】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修建馆舍是合乎礼的,但在城外修建就不合礼了。在城外为什么不合礼?在城外修建是不合礼的。那修建馆舍为什么合乎礼?主持王姬婚事的人,必须为她改建馆舍。主持王姬婚事的人为什么必须为她改建馆舍?在路寝(正殿)不行,在小寝(侧室)则有嫌疑【路寝会导致内外没有区别,小寝则防止亵渎,这都是为了保持距离和区别】,群公子(指女公子)的住所又太卑微了。所以必须为她改建馆舍。
【谷梁传】修建馆舍,是合乎礼的。在城外,是不合礼的。修建馆舍为什么合乎礼?主持王姬婚事的人,必须从公门出来,在宗庙则地位太高,在寝宫则地位太低。为她修建馆舍是合乎节制的。在城外修建,是变通以求正当。在城外修建,变通以求正当,为什么呢?仇敌之间,不适合用来接待婚姻。穿着丧服,不适合用来接待戴冠冕的人。这里不记载齐侯来迎亲,为什么呢?不让齐侯得以与我们行婚礼。
鲁国是王室的至亲,为主持王姬婚事是旧例。馆舍在国内,应该有固定的地方,却特意在城外修建,大概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然而,以仇敌的身份接待婚姻,以丧服接待冠冕,在城外修建馆舍,就能以此掩盖吗?我私下考察齐鲁两国的邦交,来审视庄公的用心,他不是畏惧王命而不敢推辞,而是想借此与齐国结好。所以从此以后,防备征伐、一同狩猎,与齐国亲密友好,毫无隔阂猜疑。废弃人伦,灭绝天理,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春秋》对于主持王姬婚事这件事,特意多次记载,以纠正庄公忘记亲人、亲近仇敌的大恶。
冬天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
【谷梁传】诸侯在特定日子去世是合乎正道的。
周王派荣叔来赐给桓公命服【这是记载赐命的开始】。
【公羊传】锡,是什么?是赐给。命,是什么?是加给我服饰。这里说桓公,是什么意思?是追赐命服【追赐死者,所以举出谥号】。
【谷梁传】礼制中有接受命服,没有来赐命服的。赐命服,是不正当的。生前赐服,死后施行,是合乎礼的。生前不赐服,死后追赐,非常不正当。
天子赐给诸侯车服礼器,是用来表彰有功,褒奖有德的。桓公身犯大恶,庄王不能在生前讨伐他,等到他死后,又追赐命服,这是让乱臣贼子不仅免罪,反而借此邀宠,不是小过失。君王居于天位,奉行天道,赏赐就秉承天命,惩罚就执行天讨,所以王必定称天,是为了效法天。现在庄王宠信篡弑,扰乱天常,没有比这更无天的了,所以不称天。
王姬嫁到齐国。
【公羊传】为什么要记载?是我主持的。
【谷梁传】为她做主婚人的,就记载她归嫁。
鲁国主持王姬的婚事,在其他公在位时,就当作常事而不记载;这里独自多次记载而不嫌其烦,是因为嫁到齐国。不记载伯、季,是尊重王姬,使她不同于诸侯的女儿。不记载来迎亲,杜预认为庄公不与齐侯交接,这是错误的。齐侯傲慢,实际上并没有到鲁国亲迎罢了。如果真来了鲁国,就应当特意记载以显示大义了。
齐国军队迁移了纪国的郱、鄑、郚【这是记载迁移的开始。郱,杜注在东莞临朐县东南,今属山东青州府;鄑与訾同音,杜注都昌县西有訾城,都昌今山东昌邑县,有訾亭社在县西;郚,杜注在朱虚县东南,今山东安丘县西南有郚城】。
【公羊传】迁移,是什么意思?是夺取。夺取,为什么不直接说夺取?是为了给襄公避讳。国外夺取城邑,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认为它重大。为什么重大?因为从此开始灭国。
【谷梁传】纪国,郱、鄑、郚是国。有人说迁移纪国到郱、鄑、郚。郱、鄑、郚都是纪国的城邑,迁移,是迁徙其民众而夺取其土地。城邑不记载迁移,迁移不记载军队。现在齐国将要灭纪,先夺取其旁边的城邑,这里记载军队迁移,表明纪国百姓还足以守卫,而齐国动用大军逼迫,使其成为自己的属国。按宋人迁移宿,齐人迁移阳,宿与阳是国,而迁移记载人;郱、鄑、郚是邑,而迁移记载军队。这是《春秋》的特笔,彰显纪季入齐、纪侯离国的原因,以显示王纲松弛,小国困顿,而暴乱者得以逞其志。
二年春天周王二月,安葬陈庄公。
夏天,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于余丘,杜注:国名】。
【公羊传】于余丘,是什么?是邾娄的城邑。为什么不系属于邾娄?是把它当作国。为什么把它当作国?因为国君在那里。”
【谷梁传】是国却说攻打,于余丘是邾的城邑。这里说攻打,为什么呢?公子地位尊贵,军队重大,却攻打敌人的城邑,公子有病了。说公子有病,是为了讥讽庄公。另一种说法:国君在位却加重他的权力。
庆父,是庄公的庶兄,或说是弟。于余丘,或说是国,或说是邑,不可考证。因为庆父主兵,是后来弑杀子般、闵公祸端的开始,所以谨慎地记载。鲁国在《春秋》中,弑逆的祸乱三次出现,都因为贵
戚主兵,威柄下移,卒为君父之患。公子翚、仲遂之变,与庆父同出一辙也。且庄公于不共戴天之仇,释而不图,乃侵伐小国,师出无名,徒使公族擅兵,祸及国本。圣人特书伐,所以着履霜之戒也。
译戚氏掌握兵权,威势权力向下转移,最终成为君主和父亲的祸患。公子翚、仲遂的叛乱,与庆父的作乱如出一辙。况且庄公对于不共戴天的仇人,释放而不加追究,却去侵伐小国,出兵没有正当理由,白白让公族擅专兵权,祸患波及国家根本。圣人特意记载“伐”字,是为了彰显“履霜坚冰至”的警戒意义。
秋七月齐王姬卒
【公羊传】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録焉尔。曷为録焉尔?我主之也。
【谷梁传】为之主者,卒之也【主其嫁,则有兄弟之恩;死则服之,服之故书卒】内女嫁为诸侯妻,则书卒。王姬而比内女主其嫁也。按《戴记》:齐告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书于《▯者,以君为之服也。庄公之尽礼仇雠,而不知有父,遂至于此,故屡书以正其汩大伦、灭天理之罪云。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禚,公羊作郜。杜注:齐地。《左▯》定九年,齐侯致禚、媚、杏于卫。杜注:三邑皆齐西界。据此当为齐鲁卫分界之地】
【左传】二年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书「奸」也。
【谷梁传】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妇人不言防,言防,非正也。飨,甚矣【谓四年飨齐侯于祝丘】
书夫人见于鲁,为国君之母;书姜氏见于齐襄,为同气之人。乃腼然出防,甘为禽兽之行。直书其事,以着姜氏、齐侯之恶,而庄公之罪亦不可逭矣。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防齐师伐卫
【左传】三年春,溺防,齐师伐卫,疾之也。
【公羊传】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谷梁传】溺者,何也?公子溺也。其不称公子,何也?恶其会仇雠而伐同姓,故贬而名之也。」
卫朔奔齐,齐欲纳之。时天王已絶朔,而立公子黔牟矣。庄公乃兴师,防仇雠,逆王命,以伐同姓,纳不义之君。直书其事,不待贬而罪自见矣。溺不称公子,内大夫之未命者也。
夏四月葬宋庄公
【谷梁传】月葬故也
五月葬桓王
【左传】夏五月葬桓王缓也
【公羊传】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
【谷梁传】▯曰:“改葬也。改葬之礼,缌举下缅也【缌,五服最下,缅,藐逺也。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以为交于神眀,不可以纯凶,况其缅者乎?故改葬之礼,其服唯轻。言缅释所以缌也】或曰:“郤尸以求诸侯【言停尸七年以求诸侯防葬】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时也,何必焉?举天下而葬一人,其义不疑也。志葬故也,危不得葬也。曰:“近不失崩,不志崩,失天下也【京师去鲁不逺,赴告之命可不逾旬而至,史不志崩,则乱可知】独隂不生,独阳不生,独天不生,三合然后生【凡生类禀灵知于天,资形于二气】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称焉,卑者取卑称焉。”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
桓王崩,在桓十五年,至是始葬。或曰桓十八年▯载,子仪黑肩之难,是以缓。或曰东迁之初,尚有志归葬于西周,已而诸侯背叛,王师伤败,故至此始葬。不书公如,又不书卿大夫往,盖鲁使防者会葬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酅,杜注:纪邑,在齐国东安平县,今山东临淄县东有安平城,又有酅亭】
【左传】秋,纪季以酅入于齐。纪,于是乎始判【判,分也。言分为附庸,始于此】
【公羊传】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姊妹【纪与齐雠,小大不敌,季知必亡,故以酅首服,请为五庙后,以供祭祀,存姑姊妹者,言兄弟子侄亦随国亡,但外出之女有所归趣而已】
【谷梁传】酅,纪之邑也。入于齐者,以酅事齐也。入者,内弗受也。
纪季,纪侯之弟季字也。诸侯兄弟,贬则书名,不贬则书字。是时齐欲灭纪,故纪季以邑入齐,请为附庸,以存先祀,盖纪侯命之也。夫弃君以避患,挟地以附敌,非人臣之义也。而《春秋》于纪季无讥焉。盖彊暴凭陵,天子不能正,隣国不能救,宗社危亡,计日可待,不得已而屈己下敌,以存五庙,乃行权而不悖乎经,与他公子之去国者异矣。不书奔,原其情也;书入,难辞盖闵之也。
冬,公次于滑【滑,《公羊》《谷梁》作郎。杜注:郑地,在陈留襄邑县北。今河南睢州有滑亭】
【左传】冬,公次于滑,将防郑伯,谋纪故也。郑伯辞以难
译秋季七月,齐国的王姬去世。
《公羊传》:外国的夫人去世不记载“卒”,这里为什么记载“卒”?是因为记录了她。为什么记录她?因为我国为她主持丧事。
《谷梁传》:为她主持丧事的人,就记载她“卒”。【主持她的婚事,就有兄弟般的恩情;死后就为她服丧,因为服丧所以记载“卒”】国内的女子出嫁成为诸侯的妻子,就记载“卒”。王姬与内女相比,也是由我国主持她的婚事。按照《礼记》的记载:齐国报告王姬的丧事,鲁庄公为她服大功之丧。有人说:因为是从鲁国出嫁,所以为她服姊妹之丧。记载在《春秋》上,是因为国君为她服丧。庄公对仇敌极尽礼数,却不知有父亲,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所以多次记载以纠正他混淆大伦常、灭绝天理的罪行。
冬季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禚,《公羊传》写作郜。杜预注:齐国的地方。《左传》定公九年,齐侯将禚、媚、杏三地送给卫国。杜预注:这三个城邑都在齐国西部边界。据此应当是齐、鲁、卫三国交界的地方。】
《左传》:二年冬,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记载这是“奸”行。
《谷梁传》:妇人出嫁后,不越过国境;越过国境,不合正道。妇人不说“会见”,说“会见”,不合正道。宴享,太过分了。【指四年在祝丘宴享齐侯】
记载夫人出现在鲁国,是因为她是国君的母亲;记载姜氏出现在齐襄公那里,是因为他们是同宗之人。竟然厚颜无耻地出去会见,甘愿做出禽兽般的行为。直书其事,以彰显姜氏、齐侯的恶行,而庄公的罪责也不可推卸了。
乙酉日,宋公冯去世。
三年春季,周王正月,溺在防地,齐国军队攻打卫国。
《左传》:三年春,溺在防地,齐国军队攻打卫国,是憎恶他。
《公羊传》:溺,是谁?是我国尚未任命的大夫。
《谷梁传》:溺,是谁?是公子溺。为什么不称公子?是憎恶他会见仇敌而攻打同姓,所以贬斥而直呼其名。
卫朔逃奔到齐国,齐国想要接纳他。当时周天子已经断绝了与卫朔的关系,而立了公子黔牟。庄公于是起兵,在防地会见仇敌,违背王命,去攻打同姓,接纳不义的君主。直书其事,不需要贬斥,罪责自然显现。溺不称公子,是国内尚未任命的大夫。
夏季四月,安葬宋庄公。
《谷梁传》:记载月份安葬,是因为有缘故。
五月,安葬桓王。
《左传》:夏季五月安葬桓王,是迟缓了。
《公羊传》:这里没有记载“崩”,为什么记载安葬?大概是改葬。
《谷梁传》:有人说:“是改葬。改葬的礼仪,穿缌麻服,因为关系疏远。【缌,是五服中最轻的;缅,是疏远的意思。天子诸侯改变丧服而安葬,因为要与神明交接,不能用纯凶的丧服,何况关系疏远的呢?所以改葬的礼仪,丧服最轻。说疏远所以穿缌麻服】有人说:“停放尸体以寻求诸侯。【说停放尸体七年以寻求诸侯来会葬】天子记载崩不记载葬,一定要合乎时宜,何必呢?举天下之力安葬一人,其道理不容置疑。记载安葬是因为有缘故,是因为危险而不能安葬。有人说:“近处不失去崩的记载,不记载崩,就失去了天下。【京师离鲁国不远,报告丧事的命令不超过十天就能到达,史官不记载崩,那么混乱就可想而知了】单独阴不能产生生命,单独阳不能产生生命,单独天不能产生生命,三者结合然后才能产生生命。【凡是生物禀受灵性于天,凭借形体于阴阳二气】所以说:“是母亲的孩子,可以是天的孩子,尊贵者取尊称,卑贱者取卑称。”又说:“王者,是百姓所归往的。”
桓王去世,在桓公十五年,到这时才安葬。有人说桓公十八年记载,子仪、黑肩作乱,因此迟缓。有人说东迁之初,还打算归葬于西周,后来诸侯背叛,王师战败,所以到这时才安葬。不记载国君前往,也不记载卿大夫前往,大概是鲁国派遣防者去会葬。
秋季,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酅,杜预注:纪国的城邑,在齐国东安平县,现在山东临淄县东有安平城,又有酅亭。】
《左传》:秋季,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纪国,从此开始分裂。【判,分裂。说分为附庸,从这里开始。】
《公羊传》:纪季,是谁?是纪侯的弟弟。为什么不称名?是因为他贤德。纪季有什么贤德?是服罪。他如何服罪?鲁子说:请求保留五座宗庙以供奉姑姊妹。【纪与齐是仇敌,小国大国不敌,纪季知道必亡,所以以酅地首先服罪,请求作为五庙的后人,以供祭祀,存留姑姊妹,是说兄弟子侄也随国家灭亡,只是外嫁的女子有所归属罢了。】
《谷梁传》:酅,是纪国的城邑。归附齐国,是以酅地侍奉齐国。入,是内部不接受。
纪季,是纪侯的弟弟,字季。诸侯的兄弟,贬斥就称名,不贬斥就称字。这时齐国想要灭掉纪国,所以纪季带着城邑归附齐国,请求作为附庸,以保存祖先的祭祀,大概是纪侯命令他的。抛弃君主以躲避祸患,挟带土地以依附敌人,不是人臣的道义。而《春秋》对纪季没有讥讽。大概是强暴欺凌,天子不能匡正,邻国不能救援,宗庙社稷危亡,指日可待,不得已而委屈自己降服敌人,以保存五庙,是行权变而不违背经义,与其他公子离开国家的人不同。不记载“奔”,是推究他的情由;记载“入”,是难以措辞,大概是怜悯他。
冬季,鲁公驻扎在滑地。【滑,《公羊传》《谷梁传》写作郎。杜预注:郑国的地方,在陈留襄邑县北。现在河南睢州有滑亭。】
《左传》:冬季,鲁公驻扎在滑地,将要会见郑伯,谋划纪国的事。郑伯以困难为由推辞。
【厉公在栎故】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公羊传】其言次于郎,何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
译【厉公在栎故】凡是军队,住一晚叫“舍”,住两晚叫“信”,超过两晚叫“次”。
【公羊传】经文说驻扎在郎地,为什么要讥刺?因为想救纪国却最终没能做到。
【谷梁传】次,止也。有畏也,欲救纪而不能也。
纪将灭于齐,公以师出,次于滑,欲防郑伯,谋纪,郑伯不防,遂中止焉。次者,止也。救而书次,讥辞也。鲁于纪有婚姻之好,于齐有君父之雠。茍能救纪,抑齐,一举而两善并矣。乃畏齐而中止,故书公次于滑,以讥师出之无名也。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享,《公羊》《谷梁》作飨。祝丘,杜注:鲁地】
【谷梁传】飨甚矣,飨齐侯,所以病齐侯也。」
两君相见之礼曰享。礼,姑姊妹已嫁而反,兄弟不与同席而坐。况妇人轻去其国,而用两君相见之礼乎?前曰防,至是曰享,凟防益甚矣。经于孙齐,去其氏以絶之。自防禚以下,复书夫人姜氏者,盖揭其氏姓,所以示之有别,而正其乱伦之罪也。
三月纪伯姬卒
【谷梁传】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适诸侯,则尊同,以吾为之变,卒之也【礼,诸侯絶旁期,姑姊妹嫁于国君者,尊与己同,则为之服大功,变不服之例,故书卒】
内女适诸侯,尊同则为之服,而史书其葬。内女为诸侯夫人者七,惟纪伯姬、宋伯姬志卒志葬。盖闵纪之亡,襃共姬之贤,而详其本末也。
【附录左传】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尸,陈也。荆,亦楚也。更为楚陈兵之法。孑者,防也。参用防为陈】将齐【授兵于庙,故齐】入告夫人邓曼曰:“余心荡【荡,动散也】邓曼叹曰:“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临武事,将发大命而荡王心焉。若师徒无▯,王薨于行,国之福也。”王遂行,卒于樠木之下【樠木,名也】令尹鬭祈、莫敖屈重,除道梁溠【时秘王丧,故为竒兵,更开直道,梁桥也。溠,杜注:溠水在义阳厥县西,东南入郧水。释例云即漈水源出县北,在今湖广随州东南】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随侯,且请为防于汉汭而还【汭,内也,谓汉西】济汉而后发丧。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齐谋取纪,恐陈、郑为之援,故结欢于二国。是以三国遇垂,而纪侯遂去也。苏氏以郑伯为子仪,然子仪之为君也微,岂敢轻去国都,逺与诸侯防?此所书者,实厉公也。盖厉公善结四邻之援,诸侯亲之,故旧史以爵书,而春秋亦不没其实耳。
纪侯大去其国
【左传】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夏,纪侯大去其国,违齐难也。
【公羊传】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郑氏云:懿始受谮而亨齐哀公是也】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分,半也。师丧,亡其半】寡人死之【襄公答卜者之辞】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家,谓大夫家】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今纪无罪,此非怒与【怒,谓迁怒,言怒纪之先祖迁之于子孙】曰:非也。古者有眀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眀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防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説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眀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也【恩,谓先祖之恩,疾痛也。因痛先祖而可复雠也】
【谷梁传】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纪侯贤而齐侯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纪侯为齐所逼,图存不获,委宗庙于其弟而去之。举土地、人民、仪章、器物,悉委置之而不顾。故曰“大去”。凡失国,宜书奔,宜书名,今于纪独否。闵其
译【谷梁传】次,就是驻扎。表示有所畏惧,想要救援纪国却无能为力。
纪国即将被齐国灭亡,鲁公率领军队出发,驻扎在滑地,想要防备郑伯,谋划救援纪国,郑伯没有防备,于是中途停止了行动。次,就是驻扎。想要救援却只记载驻扎,这是带有讥讽意味的措辞。鲁国与纪国有婚姻友好关系,与齐国有君父的仇恨。如果能够救援纪国,抑制齐国,一举两得,两方面的善举就都实现了。却因为畏惧齐国而中途停止,所以记载“公次于滑”,用来讥讽出兵没有正当名义。
四年春季,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享,《公羊传》《谷梁传》作飨。祝丘,杜预注:鲁地】
【谷梁传】飨宴太过分了,宴请齐侯,是用来使齐侯感到困窘的。”
两国君主相见的礼节称为享。按照礼制,姑母、姐妹已经出嫁又回娘家,兄弟不与她们同席而坐。何况妇人轻易离开自己的国家,而使用两国君主相见的礼节呢?之前说“防”,到这里说“享”,亵渎防地的礼节更加严重了。经文在“孙齐”时,去掉她的氏以断绝关系。自从防地、禚地事件之后,再次记载夫人姜氏,大概是揭示她的氏姓,用来显示区别,并纠正她乱伦的罪过。
三月,纪伯姬去世。
【谷梁传】外国的夫人不记载去世,这里说去世,为什么呢?因为她是我国的女子,嫁给诸侯,地位相同,因为我国为她改变常例,所以记载她去世。【礼制,诸侯为旁系亲属服丧止于期年,姑母、姐妹嫁给国君,地位与自己相同,就为她服大功之丧,改变了不服丧的常例,所以记载去世】
国内的女子嫁给诸侯,地位相同就为她服丧,史官记载她的葬礼。国内女子成为诸侯夫人的有七位,只有纪伯姬、宋伯姬记载去世和葬礼。大概是哀怜纪国的灭亡,褒扬共姬的贤德,所以详细记载其始末。
【附录左传】四年春季,周历三月,楚武王在荆地陈兵,授予军队防具,用来讨伐随国。【尸,陈列。荆,也是楚。改为楚国的陈兵之法。孑,指防具。参用防具作为陈列】将要整齐队伍【在宗庙授兵,所以整齐】,入宫告诉夫人邓曼说:“我的心动荡不安。”【荡,动散】邓曼叹息说:“大王的禄命将尽了,充盈而动荡,是天道的规律。先君大概知道了。所以面临战事,将要发布重大命令时,使大王的心动荡不安。如果军队没有损失,大王死在行军途中,是国家的福气。”大王于是出发,死在樠木之下。【樠木,树名】令尹鬭祈、莫敖屈重,开辟道路,在溠水架桥。【当时秘密处理大王丧事,所以作为奇兵,另开直道,梁,桥。溠,杜预注:溠水在义阳厥县西,东南流入郧水。《释例》说即漈水,水源出县北,在今湖广随州东南】安营扎寨逼近随国,随国人害怕,请求讲和。莫敖奉大王之命进入随国与随侯结盟,并且请求在汉水西岸建立防地后返回。【汭,内,指汉水西岸】渡过汉水后才发布丧讯。
夏季,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齐国谋取纪国,担心陈国、郑国为纪国提供援助,所以与两国结交。因此三国在垂地相遇,而纪侯于是离开。苏氏认为郑伯是子仪,然而子仪作为国君势力微弱,怎敢轻易离开国都,远远地与诸侯会盟?这里记载的,实际上是厉公。大概厉公善于结交四方邻国的援助,诸侯亲近他,所以旧史用爵位记载,而《春秋》也不掩盖事实。
纪侯完全离开他的国家。
【左传】纪侯不能屈服于齐国,把国家交给纪季。夏季,纪侯完全离开他的国家,是躲避齐国的灾难。
【公羊传】大去,是什么意思?是灭亡。谁灭亡了他?齐国灭亡了他。为什么不说是齐国灭亡了他?是为齐襄公避讳。《春秋》为贤者避讳,齐襄公有什么贤德?是为祖先报仇。什么仇?远祖的仇。哀公在周朝被烹杀【郑氏说:懿公开始受谗言而被烹杀齐哀公】,纪侯进谗言陷害他,齐襄公在这里所做的,对祖先的心意已经尽到了。尽到是什么意思?齐襄公将要向纪国报仇,占卜说:“军队将损失一半。”【分,一半。师丧,损失一半】“我将为此而死。”【齐襄公回答占卜者的话】不是因为不吉利。远祖,是几代祖先?九代了。九代还可以报仇吗?即使百代也可以。大夫之家可以吗?说不可以。国家为什么可以?国君是一个整体。先君的耻辱,就是现在国君的耻辱。现在国君的耻辱,就是先君的耻辱。国君为什么是一个整体?国君以国家为身体,诸侯世代相传,国君是一个整体。现在纪国没有罪,这不是迁怒吗?【怒,指迁怒,说愤怒纪国的先祖而迁怒于子孙】回答说:不是。古代如果有英明的天子,那么纪侯必定被诛杀,必定没有纪国。纪侯没有被诛杀,到现在还有纪国,是因为没有英明的天子。古代诸侯必定有会盟聚集的事,相互朝聘的道义,称号言辞必定称引先君来相接。那么齐国、纪国没有理由,不能并立于天下。所以将要除去纪侯的,不得不除去纪国。如果有英明的天子,齐襄公可以做这样的事吗?回答说:不可以。不可以,那么齐襄公为什么做这件事?因为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顺着恩义和疾痛是可以的。【恩,指先祖的恩义,疾痛。因痛恨先祖而可以报仇】
【谷梁传】大去,是不遗留一个人的措辞。说百姓跟随的,四年后才完毕。纪侯贤德而齐侯灭亡他,不说是灭亡而说大去其国,是不让小人凌驾于君子之上。”
纪侯被齐国逼迫,谋求生存而不得,把宗庙托付给他的弟弟而离开。土地、人民、仪章、器物,全部托付放置而不顾。所以说“大去”。凡是失去国家,应该记载“奔”,应该记载名字,现在对纪国唯独不这样。哀怜他
不得已而不忍罪之尔。太王迁邠,不以养人者害人权也。凿池筑城,与民死守,弗去,经也。纪无太王,转败为功,以屈为伸之势,又不能守土誓死,拱手以避敌,其事固无足取。特其不能下齐之志,则殊有可悲者焉。圣人以其不争而去为无罪,故不以失国之君待之。盖寓兴灭继絶之义于言外也。
译只是迫不得已,又不忍心治他的罪罢了。太王迁居到邠地,不因为养育百姓而损害百姓的权益。开凿池塘、修筑城墙,与百姓誓死坚守,不离开,这是常理。纪国没有太王那样的智慧,将败局转为成功,以退为进,又不能坚守国土誓死抵抗,而是拱手让出土地以躲避敌人,这件事本来没有什么可取的。只是他不能屈服于齐国的志向,则特别令人可悲。圣人认为他不争而离去是无罪的,所以不把失国的君主对待他。大概是在言语之外寄托了复兴灭亡、延续断绝的道义吧。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公羊传】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隠之也。何隠尔?其国亡矣,徒葬于齐尔。此复雠也,曷为葬之?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
【谷梁传】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隠而葬之。
国灭不书葬,而纪伯姬书葬,其义有二:一则以内女之失所而闵之也;一则以纪之夫人葬于齐侯,为人道之变而着之也。齐襄廹逐纪侯,虽其夫人在殡而不及葬,其恶甚矣。乃欲以葬伯姬自掩乎?故不称齐人而目其君,以斥其诈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禚,公羊、谷梁作郜】
【公羊传】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后此者有事矣,则曷为独于此焉讥?于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于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壹讥而已,其余从同。同【孔氏颖达曰:考诸古本《▯及注‘同’字之下皆无重语,有者衍文《谷梁传】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何为卑公?也不复雠而怨不释,刺释怨也。齐侯书‘人’,隠辞也。不忍公之与仇雠防猎也。何以知其为齐君搜狩非微者之事也?不共戴天之雠,而与之防猎以为乐。且禚乃二年夫人姜氏防齐侯之地也。庄公于是无羞恶之心矣。”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谷梁传】师而曰如众也,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曰会,曰享,犹假礼为名。兵众会集之地,以妇人翺翔其间,为禽兽之行,可谓无忌惮矣。不言地者,师之进止无常也。前此防禚、享祝丘,皆厯日而返,故书月;至此歴月而返,故书时。使鲁之臣子早为防闲,岂至于此?此《春秋》所以反复深责于庄公也。
秋,郳犂来来朝【郳,公羊作倪,犁;公羊、谷梁作黎。郳,杜注:附庸国也。东海昌虑县东北有郳城。今昌虑城在山东滕县东南,郳城在县东】
【左传】五年秋,郳犁来来朝,名未王命也。
【公羊传】倪者何?小邾娄也【小邾娄,国名】小邾娄则曷为谓之倪?未能以其名通也【倪为小邾娄之都邑,时未能为附庸,不足以小邾娄名通,故畧谓之倪】黎来者何?名也。其名何?微国也。
【谷梁传】郳国也。黎来,微国之君,未爵命者也。
郳为荒逺附庸之国,其后数从齐桓以尊周室,王命为小邾子犂来,此时尚未受爵命也。而来朝,则已能自进于礼矣。按《春秋繁露》云: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犂来书名,虽不得与邾仪父同,而视介葛卢来不能行朝礼者,则有闲矣。
冬,公防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左传】冬伐卫纳恵公也
【公羊传】此伐卫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辟王也【朔得罪于王,故辟王而不眀言纳朔】
【谷梁传】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
三年,齐师防鲁伐卫,以纳朔,不克。至是,又防四国之兵以纳之。不言纳,不与纳也。诸侯失国,诸侯纳之,正也。纳朔,何以非正?王命黜之,而立黔牟,则已絶于卫矣。乃违命以逞,无君之罪,可胜诛哉?故直书以着其恶。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此书救之始】
【左传】六年春王人救卫
【公羊传】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贵也。贵则其称人,何?系诸人也。曷为系诸人?王人尔。
【糓梁传】王人卑者也,称名,贵之也【称子则非名,名当为字】善救卫也。救者善,则伐者不正矣。
王人微者称字,尊王命也。自伐郑以来,王师不书,此书救卫,何?天下方无道,贱夺贵,少陵长,天子不能禁。幸而发愤诛卫,而诸侯不顾顺逆,党同拒命,其恶甚矣。故特书救,以为王师之出,惟此犹合司马九伐之法,而重着王命不行,正诸国乱常之罪也。
夏六
译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公羊传】外国的夫人不记载安葬,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隐讳。隐讳什么呢?因为她的国家已经灭亡了,只是被安葬在齐国罢了。这是复仇啊,为什么还要安葬她?该灭的灭了,该葬的葬了。这为什么说可以安葬呢?复仇的人,并不是要杀她或驱逐她,认为即使遇到纪侯的灵柩,也将安葬她。
【谷梁传】外国的夫人不记载安葬,这里记载安葬,为什么呢?因为她是我们的女子,失去了国家,所以隐讳而安葬她。
国家灭亡不记载安葬,而纪伯姬却记载安葬,其义理有二:一是怜悯内女失去归宿;二是因为纪国的夫人被安葬在齐侯处,作为人道变化的标志而记载。齐襄公逼迫驱逐纪侯,即使他的夫人在殡也不及安葬,罪恶深重。难道想通过安葬伯姬来掩盖自己的罪行吗?所以不称“齐人”而直指其君,以斥责他的欺诈。
秋七月
冬,鲁庄公与齐人在禚地打猎【禚,公羊传、谷梁传作郜】
【公羊传】鲁庄公为什么与地位低微的人打猎?那是齐侯。是齐侯为什么称“人”?是为了避讳与仇敌打猎。在此之前有事,在此之后有事,为什么唯独在这里讥讽?对于仇敌将只讥讽一次,所以选择最严重的来讥讽。没有比与仇敌打猎更严重的了。对于仇敌为什么将只讥讽一次?仇敌任何时候都不可以交往,交往就是大讥讽,讥讽不完,所以将只讥讽一次,其余的随同处理。同【孔颖达说:考察古本《公羊传》及注,“同”字之下都没有重复的话,有的是衍文】【谷梁传】齐人,就是齐侯。称“人”为什么呢?贬低鲁庄公的敌人,以此来贬低鲁庄公。为什么贬低鲁庄公?不复仇而怨恨不消,讽刺他消解怨恨。齐侯书“人”,是隐讳之辞。不忍心鲁庄公与仇敌打猎。怎么知道那是齐君打猎而不是地位低微者的事?不共戴天的仇敌,却与他打猎取乐。况且禚是二年夫人姜氏会见齐侯的地方。庄公在这里没有羞恶之心了。”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前往齐军
【谷梁传】军队而说“如”,是因为人多,妇人既已出嫁不越过国境,越过国境是不合礼的。说“会”,说“享”,还是借礼仪为名。军队聚集之地,让妇人在其中游荡,做出禽兽般的行为,可以说是肆无忌惮了。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军队的进退无常。此前在禚地会见、在祝丘宴享,都经历几天返回,所以记载月份;到这里经历几个月返回,所以记载季节。让鲁国的臣子早点防备,难道会到这种地步吗?这就是《春秋》反复深责庄公的原因。
秋,郳犁来朝见【郳,公羊传作倪,犁;公羊传、谷梁传作黎。郳,杜预注:附庸国。东海昌虑县东北有郳城。今昌虑城在山东滕县东南,郳城在县城东】
【左传】五年秋,郳犁来朝见,名字没有受到周王的任命。
【公羊传】倪是什么?小邾娄【小邾娄,国名】小邾娄为什么叫倪?不能以其国名通行【倪是小邾娄的都邑,当时未能作为附庸,不足以用小邾娄的名号通行,所以略称为倪】犁来是什么?名字。为什么记名?因为是微小的国家。
【谷梁传】郳是国家。犁来,是微小国家的君主,没有爵位任命的人。
郳是荒远附庸的国家,其后多次跟随齐桓公尊崇周王室,受王命为小邾子犁来,此时尚未受爵命。而来朝见,则已经能自我进于礼了。按《春秋繁露》说:附庸字者方圆三十里,名者方圆二十里。犁来记名,虽不能与邾仪父相同,但比起介葛卢来不能行朝礼的,则有区别了。
冬,鲁庄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攻打卫国。
【左传】冬,攻打卫国,是为了接纳惠公
【公羊传】这攻打卫国是什么?接纳朔。为什么不说不接纳卫侯朔?避讳周王【朔得罪于周王,所以避讳周王而不明说接纳朔】
【谷梁传】这是齐侯、宋公。称“人”,为什么呢?人,是诸侯用来贬低公的。贬低公什么呢?违背天王的命令。”
三年,齐军会同鲁军攻打卫国,以接纳朔,没有成功。至此,又会同四国的军队以接纳他。不说接纳,是不认可接纳。诸侯失去国家,诸侯接纳他,是正当的。接纳朔,为什么不正当?周王命令废黜他,而立黔牟,则已经断绝于卫国了。却违背命令以逞私欲,无君之罪,可胜诛哉?所以直书以彰显其恶。
六年春王正月,周王的人子突救援卫国【这是记载救援的开始】
【左传】六年春,周王的人救援卫国
【公羊传】王人是什么?地位低微的人。子突是什么?尊贵。尊贵为什么称“人”?依附于人。为什么依附于人?因为是王人。
【谷梁传】王人地位低微,称名,是尊重他【称子则不是名,名应当是字】赞许救援卫国。救援是善,则攻打者不正当了。
王人地位低微称字,是尊重王命。自从伐郑以来,王师不记载,这里记载救援卫国,为什么?天下正无道,贱夺贵,少陵长,天子不能禁止。幸而发愤诛伐卫国,而诸侯不顾顺逆,党同拒命,其恶甚矣。所以特书“救”,以为王师出动,只有这个还符合司马九伐之法,而着重彰显王命不行,正是各国扰乱常道的罪过。
夏六
月卫侯朔入于卫
【左传】夏,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甯跪于秦【甯跪,卫大夫】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谋,知本之不枝,弗强【本末,始终也;衷,节适也。譬之▯木,本弱者,其枝必披,非人力所能强成】诗》云:“本支百世【诗·大雅》言文王本支俱茂蕃滋百世也】
译卫侯朔进入卫国。
《左传》记载:夏天,卫侯回国,将公子黔牟放逐到周,将甯跪放逐到秦国,杀了左公子泄和右公子职,于是正式即位。君子认为两位公子拥立黔牟是不合法度的。那些能够稳固地位的人,必定先衡量事物的根本与枝末,然后确立中道。不了解根本,就不谋划;知道根本不能生出枝节,就不强行。根本与枝末,指事物的始末;中道,指适度恰当。好比树木,根本虚弱的,它的枝节必然披散,不是人力所能强行成就的。《诗经》说:“根本与枝节繁茂,延续百代。”
【公羊传】卫侯朔何以名?絶。曷为絶之?犯命也【犯天子命】其言入何?簒辞也。
【谷梁传】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不逆天王之命也【不与诸侯得纳天王之所絶】入者,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絶之也。朔之名恶也。朔入逆,则出顺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絶之也。
春秋复国,有以难词而书入者,有以逆词而书入者。卫朔借五诸侯力,抗王命,以拒子突,逐黔牟。▯诚无难,而书入逆辞也。内不受也。凡奔君返国,未有不言复者。卫侯郑、曹伯襄、卫侯衎皆称复归,是也。蔡侯庐、陈侯吴不称复,非奔君也。朔奔君,不言复,而以内不受之辞书其恶,大无可复之道也。
秋公至自伐卫
【公羊传】曷为或言致防,或言致伐?得意致防,不得意致伐。卫侯朔入于卫,何以致伐?不敢胜天子也。
【谷梁传】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
公附仇雠,▯不义,连逆党以抗王师,而得其所欲,归告于庙,着于册,直书其事,而罪不容诛矣。
螟
冬,齐人来归卫俘【俘,公羊、谷梁作寳】
【左传】冬,齐人来归卫寳,文姜请之也。
【公羊传】此卫寳也,则齐人曷为来归之?卫人归之也,卫人归之,则其称齐人何?让乎我也。其让乎我,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
【谷梁传】以齐首之分,恶于齐也,使之如下齐而来我。然恶战则杀矣【若卫自归寳于齐,而后齐以与鲁,以齐为首事,则鲁与王人战,罪恶差减也】俘军所获也,二▯经文作寳。按书序称遂伐三朡,俘厥寳玉,则俘者军获之总名,而或取其人,或取其器物,皆可言俘也。齐侯受天子之罪人,连诸侯而纳之卫,故以寳赂齐,而齐以分于四国焉。书曰「齐人来归」,则党恶之罪,鲁、宋、陈、蔡同之,而齐为首恶,可知矣。夫朔弑君兄,逆王命,茍有人心者,皆知其恶,而诸侯乃援之甚力。观卫寳之归,然后知所以丧其本心,而甘为大恶者,皆由于欲货也。孟子言「终去仁义,懐利以相接,不至簒弑攘夺,不厌其深」,得《春秋》之义也夫。
【附録左传】楚文王伐申,过邓。邓祁侯曰:“吾甥也【楚文王夫人邓曼子,故邓侯以为甥】止而享之。骓甥、耼甥、养甥请杀楚子【皆邓甥仕于舅氏】邓侯弗许。三甥曰:“亡邓国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图,后君噬齐【喻不可及】其及圗之乎?图之,此为时矣。”邓侯曰:“人将不食吾余【言自害其甥,必为人所贱】对曰:“若不从三臣,抑社稷实不血食,而君焉取余【言君无复余】弗从。还年【伐申还之年】楚子伐邓。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
日讲春秋解义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十
庄公
七年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防,杜注:鲁地】
【左传】七年春,文姜防齐侯于防,齐志也。
【谷梁传】妇人不防,防非正也。
文姜数与齐侯防,至齐地则奸发,夫人至鲁地则齐侯之志。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陨,公羊作霣。辛卯夜,谷梁夜作昔】
【左传】夏,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恒,常也。常见之星,应见之时而不见。日光不以昏没,至夜犹明也。如,而也。偕,俱也。夜半星落,而且雨,星与雨俱下也。】《公羊传】恒星者,何?列星也【常以时列见】列星不见,则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反者,星复其位也。星反在夜半之后,则知向者不见之时是夜中矣】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不修《春秋》,鲁史记旧文。不及地尺而复,谓不至】
【地而没也】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明其状似雨尔不当言雨星】何以书记异也?
【谷梁传】恒星者,经星也【经常也,谓常列宿】日入至于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夜中星陨如雨,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春秋着以传,着疑以传疑,中之几也。而曰夜中着焉尔【着,着见
译《公羊传》:卫侯朔为什么称名?因为被断绝关系。为什么断绝他?因为他违抗命令(违抗天子的命令)。说“入”是什么意思?是表示篡位的措辞。
《谷梁传》:这里不写“伐卫纳朔”是什么意思?是不违背天王的命令(不赞成诸侯接纳天王所断绝的人)。“入”的意思,是内部不接受。为什么内部不接受?因为是用天王的命令断绝了他。称朔的名是表示厌恶。朔“入”是逆,那么“出”就是顺了。朔无论出还是入都称名,是因为用天王的命令断绝了他。
春秋记载复国,有用表示困难的措辞写“入”的,有用表示逆乱的措辞写“入”的。卫朔借助五个诸侯的力量,违抗王命,来抗拒公子突,驱逐黔牟。〇确实没有困难,却用表示逆乱的措辞写“入”,是因为内部不接受。凡是出奔的君主返回国家,没有不称“复”的。卫侯郑、曹伯襄、卫侯衎都称“复归”,就是这样。蔡侯庐、陈侯吴不称“复”,因为他们不是出奔的君主。朔是出奔的君主,不称“复”,而是用内部不接受的措辞来书写他的罪恶,说明他完全没有可以复国的道理。
秋天,鲁庄公从伐卫回来。
《公羊传》:为什么有时说“致防”,有时说“致伐”?得逞就说“致防”,不得逞就说“致伐”。卫侯朔进入卫国,为什么用“致伐”?是不敢战胜天子。
《谷梁传》:坏事不记载结果,这里记载结果,是什么意思?如果不记载,就没有用处;这是为了显示庄公的罪恶,以及事情的成功。”
庄公依附仇敌,〇不义,勾结逆党来抗拒王师,并且得到了他所想要的,回国后在宗庙告祭,记录在册,直书其事,罪行就不容诛杀了。
冬,齐人来归还卫国的俘虏【“俘”,《公羊传》、《谷梁传》作“寳”】
《左传》:冬,齐人来归还卫国的寳,是文姜请求的。
《公羊传》:这是卫国的寳,那么齐人为什么来归还?是卫人归还的。卫人归还,那么为什么称齐人?是谦让给我。谦让给我,是怎么回事?齐侯说:“这不是我的力量,是鲁侯的力量。”
《谷梁传》:以齐国为首的份例,厌恶齐国,让它像低于齐国一样来归给我。然而厌恶战争就会杀人【如果卫自己把寳归还给齐,然后齐再给鲁,以齐为首事,那么鲁与王人作战,罪恶就稍减了】。“俘”是军队所获得的,二〇经文作“寳”。按《书序》称“遂伐三朡,俘厥寳玉”,那么“俘”是军获的总称,或者取其人口,或者取其器物,都可以称“俘”。齐侯接受天子的罪人,联合诸侯而将他纳入卫国,所以用寳贿赂齐,而齐把它分给四国。书上说“齐人来归”,那么同党作恶的罪,鲁、宋、陈、蔡共同承担,而齐是首恶,就可以知道了。朔弑杀兄长君主,违抗王命,只要有良心的人,都知道他的罪恶,而诸侯却极力援助他。观察卫寳的归还,然后才知道丧失本心,而甘做大恶的原因,都是由于贪图财货。孟子说“最终抛弃仁义,怀着利益来互相交往,不达到篡弑掠夺,不会满足其深入”,这是符合《春秋》之义的。
【附录左传】楚文王伐申,经过邓国。邓祁侯说:“他是我的外甥【楚文王的夫人是邓曼,所以邓侯认为他是外甥】,让他停下来并宴请他。”骓甥、耼甥、养甥请求杀掉楚子【都是邓的外甥,在舅家做官】。邓侯不允许。三个外甥说:“灭亡邓国的,一定是这个人。如果不早点谋划,后来的君主就会后悔莫及【比喻来不及】,还来得及谋划吗?谋划,现在正是时候。”邓侯说:“别人将不会吃我剩下的食物【意思是自害其甥,必为人所贱】。”回答说:“如果不听从三位大臣,恐怕社稷将不再祭祀,而君主又哪里还有剩下的食物【意思是君主将不再有剩余】。”邓侯不听从。第二年【伐申回来的那年】,楚子伐邓。十六年,楚再次伐邓,灭掉了它。
日讲春秋解义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十
庄公
七年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防,杜注:鲁地】
《左传》:七年春,文姜在防地会见齐侯,是齐侯的意愿。
《谷梁传》:妇人不应会见,会见是不正当的。
文姜多次与齐侯会见,到了齐地就奸情败露,夫人到了鲁地则是齐侯的意愿。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看不见。夜半,星星坠落像雨一样【“陨”,《公羊传》作“霣”。“辛卯夜”,《谷梁传》“夜”作“昔”】
《左传》:夏,恒星看不见,是因为夜晚明亮。星星坠落像雨一样,是和雨一起【“恒”,常也。常见的星星,应该出现的时候却没有出现。日光不因黄昏而消失,到夜晚依然明亮。“如”,而也。“偕”,俱也。夜半星落,而且下雨,星与雨一起落下。】《公羊传》:恒星是什么?是列星【常按时排列出现】。列星看不见,那么怎么知道夜半时星星又回到了原位【“反”,星星回到原位。星星在夜半之后回到原位,就知道刚才看不见的时候是夜半了】。“如雨”是什么?“如雨”,不是雨。不是雨,为什么称为“如雨”?未经修饰的《春秋》说:“雨星不到地面一尺就回去了【未经修饰的《春秋》,是鲁史记旧文。不到地面一尺就回去,意思是没有落到地面就消失了】”。君子修饰后说“星霣如雨”【说明其形状像雨,不应当说雨星】。为什么要记录怪异?
《谷梁传》:恒星,是经星【经常的,指常列宿】。太阳落下直到星星出现,称为“昔”。看不见的是可以看见的。夜半星星坠落像雨一样,它的坠落像雨。这是夜半与《春秋》著以传,著疑以传疑,中间的几微之处。所以说夜半著焉尔【“著”,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