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讲春秋解义卷二
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故崩之。其不名何也?大上故不名也【名者,所以相别耳。居人之大,在民之上,故无所名】
译他为什么被推翻呢?因为他居于百姓之上,所以被推翻。为什么不称他的名字呢?因为他地位极高,所以不称其名【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他居于众人之上,在百姓之上,所以没有名字可称】
崩者,上坠之形。天子之尊,四海之内皆当奔丧。鲁君闻赴,不防,有慢上之心。故志崩,不志▯,以着其罪。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左作君】
【左传】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隠不敢从正君之礼,故亦不敢备礼于其母】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隠见为君,故特书于经曰君氏。公羊传】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尹氏主傧赞诸侯】
【谷梁传】尹氏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之也?于天子之崩,为鲁主,故隠而卒之【隠犹痛也。《周礼》大行人之职曰:「若有大丧,则诏相诸侯之礼。」尹氏时在职,而诏鲁人之吊者】
尹氏王朝世卿,书卒来赴也。古者论功命爵,辨材授职,世禄而不世官,故俊杰皆得在位,威福不至下移。尹氏秉钧,为周阶乱,见于家父所刺。考之左氏▯,世执王朝之政。春秋于其告丧与立子,朝以子朝奔楚,皆以氏书,以着世卿之失,为后世戒。武氏仍叔之子,皆此义也。且王臣不得外交,其死也亦不得赴告。尹氏卒而来赴于鲁,越礼逾法,书之以明人臣之义,杜朋党之原,又圣人之微防也。
【附録左传】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西虢公亦仕王朝,王欲分任之】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狐,平王子】郑公子忽为质于周【忽,庄公子】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祭足即祭仲也,温,周畿内邑,今河南温县有古温城】秋,又取成周之禾【成周,洛邑也,今河南洛阳县有故城】周郑交恶。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闲之?”茍有明信,涧谿沼沚之毛【山夹水为涧,山渎无所通为谿,沼,池也,沚,小渚也,毛,草也】苹蘩蕰藻之菜【苹,大蓱也,蘩,皤蒿,蕰藻,聚藻也】筐筥锜釜之噐【方曰筐,圆曰筥,有足曰锜,无足曰釜,筐筥皆竹噐,锜釜皆金噐】潢污行潦之水【潢污,停水,行潦,流潦】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羞,进也】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通言盟约,彼此之情,故云二国】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义取不嫌薄物】雅》有《行苇》《泂酌【行苇》义取忠厚,《泂酌》义取行潦可供祭祀】昭忠信也。
秋,武氏子来求赙【此书来求之始】
【左传】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公羊传】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称氏言子以讥之】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当丧,谓天子也;未君者,丧未三年,未可居君位,称使】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盖通于下【礼记:少仪,臣为君防,纳货贝于君,则曰纳甸于有司,臣归之礼也。君求之,非礼也。不独天子为然】
【谷梁传】武氏子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天子之大夫,其称武氏子,何也?未毕丧,▯未爵,未爵使之,非正也。其不言使,何也?无君也【桓王在丧,未即位,故曰无君】归死者曰赗,归生者曰赙。曰归之者,正也;求之者,非正也。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以求之。求之,为言得,不得未可知之辞也。交讥之。
武氏子,天子大夫之嗣也。不称使者,嗣王当丧,未得发命也。古者谅隂,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当是时,而有所使,称王则同于至尊,称冢宰则疑于无王,故不称使,所以谨通丧之礼,又以示君臣名分之际,如此其谨严也。尺土一毛,皆天子所有,君取于臣,岂得言求?鲁不归赙,而周求之,周之失道,鲁之不臣,皆可见矣。武氏子,仍叔之子,或言之,或不言之,何也?盖言武氏之子,则似武氏之子自来求赙;若仍叔之子,不言之,又不见
译崩,是向上坠落的形态。天子地位尊贵,四海之内的人都应当奔赴丧礼。鲁国国君听到讣告,却不前往,有轻慢君上的心思。所以记载“崩”,不记载〇,以彰显他的罪过。
夏季四月辛卯日,尹氏去世【尹,左氏作君】
【左传】夏季,君氏去世。声子没有向诸侯报丧,没有在寝宫举行反哭仪式,没有附祭于姑母【隐公不敢遵循正君的礼仪,所以也不敢对其母亲备办完整的礼仪】所以不说“薨”,不称“夫人”,所以不说“葬”,不书写姓氏,因为是为公的缘故所以称“君氏”【隐公被视作国君,所以特别在经文中书写为君氏。公羊传】尹氏,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卿大夫。称他为尹氏,是什么意思?是贬斥。为什么贬斥?是讥讽世卿。世卿不符合礼制。外国的大夫不记载去世,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天王去世,他是诸侯的主持者【尹氏主持傧相赞礼诸侯】
【谷梁传】尹氏,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卿大夫。外国的大夫不记载去世,这里为什么记载他去世?因为在天子去世时,他作为鲁国的主持者,所以隐公悲痛而记载他去世【隐,犹痛也。《周礼》大行人的职责说:“如果有重大丧事,就诏告辅助诸侯的礼仪。”尹氏当时在职,而诏告鲁国人的吊唁者】
尹氏是周王朝的世卿,记载他去世是因为他前来报丧。古时候根据功劳任命爵位,辨别才能授予职务,世代享有俸禄但不世代担任官职,所以俊杰都能身处其位,威福不会下移。尹氏掌握权柄,导致周朝走向混乱,这在家父的讽刺诗中有所体现。考察左氏〇,他世代执掌周朝政事。春秋在他报丧和拥立王子朝时,以及王子朝逃奔楚国时,都只称其氏,以彰显世卿的过失,作为后世的警戒。武氏、仍叔的儿子,都是这个意思。况且王臣不得与外国交往,他去世也不得报丧。尹氏去世却来鲁国报丧,超越礼制和法律,记载他是为了阐明人臣的道义,杜绝朋党的根源,这也是圣人的细微防范。
【附录左传】郑武公、郑庄公担任平王的卿士,平王对虢公有所偏袒【西虢公也在周朝任职,平王想分任他】郑伯怨恨平王,平王说:“没有这回事。”所以周郑互相交换人质,王子狐作为人质在郑国【狐,是平王的儿子】郑公子忽作为人质在周朝【忽,是庄公的儿子】平王去世,周人打算把政权交给虢公。四月,郑国祭足率领军队夺取温地的麦子【祭足就是祭仲,温,是周朝京畿内的城邑,现在河南温县有古温城】秋天,又夺取成周的庄稼【成周,是洛邑,现在河南洛阳县有故城】周郑关系恶化。君子说:“诚信不发自内心,人质也没有益处。以明恕之道行事,用礼来约束,即使没有人质,谁能离间他们?”如果有明确的诚信,山涧溪沼中的草木【山夹水为涧,山渎无所通为溪,沼,是池,沚,是小洲,毛,是草】苹、蘩、蕰藻等蔬菜【苹,是大萍,蘩,是皤蒿,蕰藻,是聚藻】筐、筥、锜、釜等器具【方形叫筐,圆形叫筥,有脚叫锜,无脚叫釜,筐筥都是竹器,锜釜都是金属器】潢污、行潦等水【潢污,是停水,行潦,是流潦】可以进献给鬼神,可以进献给王公【羞,是进献】何况君子结盟两国的信任【通言盟约,彼此的情谊,所以说两国】用礼来施行,又哪里需要人质?风诗中有《采蘩》《采苹》【意义在于不嫌弃微薄之物】雅诗中有《行苇》《泂酌》【《行苇》意义在于忠厚,《泂酌》意义在于流潦可供祭祀】彰显忠信。
秋季,武氏子来请求赙赠【这是记载来请求的开始】
【左传】武氏子来请求赙赠,是因为天王尚未安葬。
【公羊传】武氏子,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卿大夫。称他为武氏子,是什么意思?是讥讽。讥讽什么?父亲去世,儿子尚未受命【武氏子的父亲新近去世,儿子尚未受命就担任大夫,淡薄父子之恩,所以称氏言子以讥讽他】为什么不称“使”?因为当丧期间尚未称君【当丧,指天子;未君,指丧期未满三年,不可以居君位,称使】武氏子来请求赙赠,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丧事没有请求,请求赙赠不符合礼制。大概通用于下级【礼记:少仪,臣为君服丧,向君主缴纳货贝,就说缴纳甸赋给有司,这是臣子归附的礼仪。君主请求,不符合礼制。不仅天子如此】
【谷梁传】武氏子,是什么人?是天子的卿大夫。天子的卿大夫,称他为武氏子,是什么意思?丧期未满,〇未受爵位,未受爵位就派遣他,不符合正礼。为什么不称“使”?因为没有君主【桓王在丧期,未即位,所以说无君】送给死者叫赗,送给生者叫赙。说“归”的,是正礼;说“求”的,不符合正礼。周朝即使不请求,鲁国也不可以不给予;鲁国即使不给予,周朝也不可以请求。请求,是说得到,得不到也是可能的言辞。互相讥讽。
武氏子,是天子的卿大夫的继承人。不称“使”,是因为嗣王在丧期,尚未能发号施令。古时候居丧,百官各自总领自己的职责而听命于冢宰,三年期间,如果有派遣,称王则等同于至尊,称冢宰则疑似无王,所以不称“使”,这是为了谨慎通行丧礼,又以此显示君臣名分的界限,如此谨慎严密。尺土一毛,都是天子所有,君主向臣子索取,怎么能说“求”?鲁国不给予赙赠,而周朝请求,周朝的失道,鲁国的不臣,都可以看见了。武氏子,是仍叔的儿子,有的地方说,有的地方不说,为什么呢?大概说武氏之子,则像是武氏之子自己来请求赙赠;如果说仍叔之子,不说,又看不见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左传】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孔父嘉,孔子六世祖,先君穆公兄宣公也,与夷,宣公子,即殇公】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羣臣愿奉冯也【冯,穆公子,荘公】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徳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徳,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出居于郑【辟殇公也】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命出于义】商颂曰:“殷受命,咸冝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诗颂言殷汤、武丁受命,皆以义故任荷天之百禄,宣公能使其子任荷天禄,合此诗之义也】
【谷梁传】诸侯曰卒正也
外诸侯卒来告,则书鲁君,书薨,臣子之辞也。外诸侯书卒,非吾君也。或不书名,不知其名也。《左▯》同盟则赴以名,非也。岂有臣子当创钜痛深之日,而称先君之名以告隣国者乎?且考之礼辞曰:“寡君不禄”,则无称名之义,审矣。赵氏匡谓:“或同防盟而名见于载书,或通朝聘而名见于简牍。”故国史按旧简书而纪其名。然晋献公、惠公与鲁未同防盟、通聘问,而卒书名;宿男同盟、滕子、杞子来朝,而卒不书名,则义无处也。孙氏觉谓:“即位之初以名赴我,亦无所据。”盖承旧史之文而不可损益耳。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此书外诸侯特相盟之始,齐今山东临淄县西北营丘城石门,杜注齐地,或曰济北卢县故城西南济水之门】
【左传】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卢,杜注:齐地,济北卢县,故城在今山东长清县西南境,卢盟在春秋前】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偾,仆也。济,水名。既盟而遇大风,▯纪异也。十二月无庚戌日,误】
周室既微,霸业未起,诸侯无所统,各相为党。宋、鲁、陈、蔡、衞为一党,齐、郑为一党。石门之盟,齐、郑相结也。是盟也,鲁公不与,经何以书?盖以为常事则不必书,以为非常之事则不可以不书。记曰:「有虞氏未施信于民而民信,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防而民始疑。」▯曰:「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圣人有志于大道为公之世,故凡盟不削。」乃以是为非常而志之也。
癸未▯宋穆公【穆公羊谷梁作缪】
【公羊传】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也【不及时,不及五月也。渴,喻急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慢,薄不能以礼葬】过时而日,隠之也【隐,痛贤君不得以时▯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解,缓不能以时葬】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左师,官;勃,名也】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所以逺絶之】与夷复曰:“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摄也,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
【谷梁传】日▯故也,危不得▯也。」
外诸侯之葬,有书,有不书,所以纪邦交之厚薄也。盖据鲁人防▯以为言,故不曰“宋葬穆公”,而曰“葬宋穆公”。其卒见于经而不书葬者,彼虽来赴,而鲁不往防也。凡此皆旧史之文也。其变例有三:一曰贼不讨不书▯,隐公之薨而不葬,所以责臣子之不能讨贼也。宋殇、齐昭之不书葬,视此矣。一则讳其辱,晋景公之丧,成公往吊,晋人止公送葬,诸侯莫在,鲁人辱之,故讳而不书。一曰避
译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去世。
【左传】宋穆公病重时,召见大司马孔父,将殇公托付给他,说:“先君舍弃与夷而拥立我,我不敢忘记。如果凭借大夫们的福佑,我能保全性命直到去世,先君若问起与夷,我将用什么言辞来回答?请您奉立与夷来主持国家,我即使死了,也没有悔恨。”孔父回答说:“群臣愿意拥立冯。”穆公说:“不行。先君认为我有贤德,让我主持国家,如果抛弃德行而不谦让,就是废弃先君的举荐,怎么能说是贤德呢?发扬光大先君的美德,难道可以不致力于此吗?希望您不要废弃先君的功业。”于是让公子冯出居郑国(以避开殇公)。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去世,殇公即位。君子说:“宋宣公可以说是知人善任了。拥立穆公,他的儿子享受了君位,这是出于义理的任命。《商颂》说:‘殷商承受天命,都适宜承受百种福禄。’说的就是这个吧。”
【谷梁传】诸侯去世称为“卒”,这是正确的。
外国诸侯去世,如果来通报,就记载鲁国国君,写“薨”,这是臣子的说法。外国诸侯写“卒”,因为不是我们的国君。有时不写名字,是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左传》说同盟国就通报名字,这是不对的。哪有臣子在悲痛深切的日子,称呼先君的名字去告知邻国的呢?况且考察礼辞说:“寡君不幸去世”,就没有通报名字的道理,这是明确的。赵氏匡说:“有时共同参加盟会而名字见于盟书,有时通聘问而名字见于简牍。”所以国史按照旧简牍记载他的名字。然而晋献公、惠公与鲁国没有共同参加盟会、通聘问,却写名字;宿男同盟、滕子、杞子来朝见,却不写名字,这就没有道理了。孙氏觉说:“即位之初以名字通报我国,也没有依据。”大概是沿袭旧史的文字而不能增减罢了。
冬季十二月,齐侯、郑伯在石门结盟(这是记载外国诸侯特别相互结盟的开始,齐国在今山东临淄县西北营丘城石门,杜注说是齐地,有人说是在济北卢县故城西南济水之门)。
【左传】冬季,齐国、郑国在石门结盟,这是延续卢地的盟约(卢,杜注:齐地,济北卢县,故城在今山东长清县西南境,卢盟在春秋之前)。庚戌日,郑伯的车在济水边翻倒(偾,翻倒。济,水名。结盟后遇到大风,记载异象。十二月没有庚戌日,有误)。
周王室已经衰微,霸业尚未兴起,诸侯没有统属,各自结党。宋、鲁、陈、蔡、卫为一党,齐、郑为一党。石门之盟,是齐、郑相互结好。这次盟会,鲁公没有参加,经文为什么记载?大概认为如果是常事就不必记载,如果是非常之事就不能不记载。《礼记》说:“有虞氏没有对百姓施信而百姓信任,夏后氏没有对百姓施敬而百姓尊敬,殷人作誓而百姓开始背叛,周人作防而百姓开始怀疑。”《礼记》说:“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圣人有志于大道为公的时代,所以凡是盟誓都不删削。”于是将此事作为非常之事而记载。
癸未日,安葬宋穆公(穆公在《公羊传》《谷梁传》中作缪公)。
【公羊传】安葬为什么有的记日期有的不记日期?不及时而记日期,是急于安葬(不及时,指不及五月。渴,比喻急切)。不及时而不记日期,是怠慢安葬(慢,轻薄不能按礼安葬)。过时了而记日期,是隐痛(隐,痛惜贤君不能按时安葬)。过时了而不记日期,叫做不能安葬(解,迟缓不能按时安葬)。当时而不记日期,是正常。当时而记日期,是危急不能安葬。这是当时什么情况?是危急。宣公对缪公说:“我喜爱与夷,不如喜爱你;但作为社稷宗庙的主君,与夷不如你。何不最终做国君呢。”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驱逐他的两个儿子庄公冯与左师勃,说:“你们是我的儿子,活着不要相见,死了不要相哭(以此来疏远断绝关系)。”与夷又对缪公说:“先君之所以不把国家给臣下而把国家交给国君,是因为国君可以担任社稷宗庙的主君。现在国君驱逐国君的两个儿子,而要把国家交给与夷,这不是先君的意思。况且如果儿子可以驱逐,那么先君就会驱逐臣下了。”缪公说:“先君不驱逐你们是可以知道的。我立在这里,是代理,最终要把国家交给与夷。”庄公冯弑杀与夷,所以君子推崇居位正当。宋国的祸患,是宣公造成的。
【谷梁传】记日期是因为有缘故,危急不能安葬。
外国诸侯的安葬,有的记载,有的不记载,这是用来记录邦交关系的厚薄。大概依据鲁国参加葬礼来说,所以不说“宋葬穆公”,而说“葬宋穆公”。他的去世见于经文而不记载安葬的,虽然他们来通报,但鲁国没有去参加葬礼。凡此都是旧史的文字。其变例有三:一是贼不讨就不记载安葬,隐公去世而不记载安葬,是用来责备臣子不能讨伐贼人。宋殇公、齐昭公不记载安葬,与此相同。一是避讳耻辱,晋景公去世,成公前往吊唁,晋人阻止成公送葬,诸侯都不在,鲁国人受辱,所以避讳而不记载。一是避
其号,吴、楚之君,书卒者十,襄公如楚,尝亲送其▯于西门之外矣,其余必多遣使防▯,而无一见于经。盖据属词常法,当书“葬楚某王▯,吴某王”,故削而不书也。示讨贼之义,避僭王之名,乃圣人之特笔;而讳晋之辱,或亦因鲁史之旧文与。
译那些称号,吴、楚两国的君主,记载其去世的有十位。襄公前往楚国,曾经亲自将某位君主送葬到西门之外,其余的必定大多派遣使者前往吊唁,却没有一位被记载在《春秋》中。大概根据遣词造句的常规法则,应当记载为“葬楚某王、吴某王”,因此删去而不记载。这体现了声讨盗贼的道义,回避了僭越称王的名称,是圣人的独特笔法;而避讳晋国受辱,或许也是沿用了鲁国史官原有的文字。
【附録左传】衞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得臣齐大子名】美而无子衞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陈国今河南陈州是也】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荘姜以为己子【厉戴皆諡妫陈姓也桓公名完】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贱而得幸曰嬖】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石碏衞大夫】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失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聄者鲜矣【降谓强降其心聄重也谓自重其身也】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闲亲新闲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厚石碏子】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老致仕也四年经书州吁弑其君故▯先经以始事】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此书伐国取邑之始杞杜注本都雍丘迁都淳于雍丘今河南▯县淳于今山东安丘县有故城牟娄杜注▯邑今诸城县有娄乡城公羊传】牟娄者何?杞之邑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疾始取邑也【凡外小恶不书,取邑差为重,故先治之】
【谷梁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称▯曰者,谷梁子不亲受于师,而闻之于▯者。既伐其国,又取其土,明伐不以罪,而贪其利,故两书取伐,以彰其恶】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
取者,收夺之名。诸侯土地,受之天王,▯之先祖。彊者不得并兼,弱者不冝失守也。莒人声罪伐人,而彊夺其土,故特书曰“取”,以着其恶。然隠桓以后,▯言外取地甚众,而无一见于经,何也?入春秋之始,犹以取邑为重。中叶以后,疆场之邑,争夺滋多,一彼一此,失得无常,有不可胜书者矣。僖公取济西田,成公取汶阳田,乃复吾故田,而亦书“取”,何也?不请于天王,以正疆理,而擅兵争夺,与取非所有者,何以异乎?前书“莒人入向”,天讨不加,至是伐杞取邑,为暴益甚。春秋于此,盖深惜九伐不行,而慿弱犯寡之肆行无忌云。
戊申,衞州吁弑其君完【州,谷梁作祝。此书弑之始】
【左传】四年春,衞州吁弑桓公而立。
【公羊传】曷为以国氏当国也?
【谷梁传】大夫弑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窃据君位,故曰嫌】
州吁衞公子程子谓:「春秋之初,弑君者多不称公子、公孙,盖身为大恶,自絶于先君也。大义既明于初,其后则皆以其属称,或见其以亲而宠任太过,或见其以天属而反为贼乱,立义各不同也。」孔氏頴达则谓:「自庄公以上诸弑君者,皆不书氏;闵公以下,皆书氏。乃时史有异同,非仲尼所笔削,理亦可通。竝存以俟参考。」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此书遇之始。清,杜注衞邑,济北东阿县有清亭。今东阿县属山东兖州府】
【左传】公与宋公为防,将寻宿之盟【宿盟在元年】未及期,衞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公羊传】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言及公要之也。《谷梁传】及者,内为志焉尔。遇者,志相得也【不期而防曰遇,今曰内为志,非不期也】
不期而防曰遇,清卫邑也。古者诸侯,或因朝觐,或从王事,无期约而适值于途,必有两君相见之仪。近者为主,远者为宾,称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礼让而絶慢易也。周衰诸侯放恣,非朝非防,私为之约,各简其礼,如道路相值者然,异于古之不期而遇矣。鲁宋将寻宿之盟,以衞来告乱,而相见于清,谓之不期而防,可乎?春秋志内之遇四竝书,及若曰以此及彼,然也。志外之遇三竝以爵,若曰以尊及卑,然也。皆莫适为主之辞,而其出不以事接,不以礼之罪,具见矣。
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此书诸侯防伐之始,亦东诸侯分党之始。蔡今河南上蔡县,县西南有故城】
【左传】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衞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谓二年郑人伐衞之怨】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诸簒
译【附录左传】卫国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名叫庄姜。得臣是齐国太子的名字。庄姜貌美但没有生子,卫国人为她作了《硕人》这首诗。庄公又娶了陈国的女子,名叫厉妫。厉妫生了孝伯,但孝伯早死。厉妫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把桓公当作自己的儿子。厉、戴都是谥号,妫是陈国的姓氏,桓公名叫完。公子州吁是受宠幸的妾所生的儿子。地位低贱而得到宠幸叫做嬖。州吁受到宠爱且喜好军事,庄公不禁止,庄姜厌恶他。石碏劝谏说:石碏是卫国的大夫。我听说爱儿子,就要用道义的方法教育他,不让他陷入邪恶。骄横、奢侈、荒淫、放荡,是邪恶的根源。这四种恶行的产生,是因为宠爱与俸禄超过了限度。如果要立州吁为君,那就确定下来了;如果还没有确定,那就是为他造下祸乱的阶梯。失去宠爱而不骄横,骄横而能谦抑,谦抑而不怨恨,怨恨而能自重,这样的人很少啊。况且,卑贱妨害尊贵,年少欺凌年长,疏远排斥亲近,新进排挤旧臣,弱小欺压强大,淫乱破坏道义,这叫做六逆。君主行义,臣下行礼,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长友爱,弟弟恭敬,这叫做六顺。抛弃顺理而效法逆乱,所以会招致祸患。作为君主的人,本应致力于消除祸患,却反而加速祸患的到来,恐怕不行吧?庄公不听劝谏。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他,但无法阻止。桓公即位后,石碏就告老退休了。老,指告老还乡。四年经文中记载州吁弑杀了他的君主,所以先记载事情的开端。
四年春季,周历二月,莒国人攻打杞国,夺取了牟娄。这是经文中记载攻打别国、夺取城邑的开始。杞国,杜预注解说原本都城在雍丘,后来迁都到淳于。雍丘在今河南,淳于在今山东安丘县,有故城遗址。牟娄,杜预注解说是一个城邑,今诸城县有娄乡城。《公羊传》说:牟娄是什么?是杞国的城邑。外国夺取城邑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因为痛恨这种开始夺取城邑的行为。凡是外国的小恶行不记载,但夺取城邑比较严重,所以先加以谴责。
《谷梁传》说:“称‘伐’,称‘取’,表示厌恶。称‘〇曰’,是因为谷梁子没有直接从老师那里亲受,而是从〇那里听说的。既攻打他的国家,又夺取他的土地,表明攻打不是因为有罪,而是贪图利益,所以两书‘取’和‘伐’,以彰显其恶。诸侯互相攻打夺取土地,从这里开始,所以谨慎地记载下来。‘取’,是没收掠夺的名称。诸侯的土地,是受之于天王和〇的先祖。强者不能兼并,弱者也不应该失守。莒国人声讨罪名攻打别人,却强行夺取土地,所以特别记载为‘取’,以昭示其恶。然而隐公、桓公以后,〇记载外国夺取土地很多,却没有一条见于经文,为什么呢?春秋初期,还认为夺取城邑是重罪。中期以后,边境城邑的争夺越来越多,彼此得失无常,有不可胜数的情况。僖公夺取济西田,成公夺取汶阳田,那是恢复我们原有的田地,但也记载为‘取’,为什么呢?不向天王请示,以正定疆界,却擅自用兵争夺,与夺取非所有之物,有什么不同呢?前文记载‘莒人入向’,天讨没有施加,到这里攻打杞国夺取城邑,暴行更加严重。春秋在这里,大概是深深惋惜九伐之法不行,而凭借强大侵犯弱小的行为肆意横行无忌。”
戊申日,卫国州吁弑杀了他的君主完。州,谷梁本作祝。这是经文中记载弑君的开始。
【左传】四年春季,卫国州吁弑杀桓公并自立为君。
【公羊传】为什么用国氏称呼他?因为他当上了国君。
【谷梁传】大夫弑杀他的君主,用国氏称呼,是因为有嫌疑。弑君并取而代之。窃据君位,所以说有嫌疑。
州吁是卫国公子。程子说:“春秋初期,弑君者大多不称公子、公孙,大概是因为身犯大恶,自己断绝了与先君的关系。大义在初期已经明确,后来就都用其所属来称呼,有的显示他们因为亲属关系而宠任太过,有的显示他们因为天然亲属关系反而成为贼乱,确立义例各不相同。”孔颖达则认为:“从庄公以上诸弑君者,都不书氏;闵公以下,都书氏。这是当时史官有异同,并非孔子笔削所致,道理上也讲得通。并存以等待参考。”
夏季,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这是经文中记载“遇”的开始。清,杜预注解说卫国的城邑,济北东阿县有清亭。今东阿县属山东兖州府。
【左传】鲁公与宋公结为盟好,将要重温宿地的盟约。还没到约定的日期,卫国人来报告动乱。夏季,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
【公羊传】遇,是什么意思?是不期而遇。一位君主出行,另一位君主拦截他。说“及”,是鲁公拦截他。《谷梁传》说:“及”,是鲁国自己有意志。遇,是两心相得。不期而防叫遇,现在说内为志,并非不期而遇。
不期而防叫遇,清是卫国的城邑。古代诸侯,有时因朝觐,有时随从王事,没有约定而恰好在途中相遇,必定有两君相见的礼仪。近者为主,远者为宾,称先君来相接,所以崇尚礼让而杜绝轻慢。周室衰微,诸侯放纵,非朝非防,私自约定,各自简略礼仪,如同道路相逢一样,不同于古代的不期而遇。鲁宋将要重温宿地的盟约,因为卫人来报告动乱,而在清地相见,称之为不期而防,可以吗?春秋记载鲁国的遇有四次都书“及”,好像说以此及彼,是这样。记载外国的遇有三次都以爵位,好像说以尊及卑,是这样。都是没有适任为主者的辞令,而其出师不以事相接,不以礼相罪的罪过,都显现出来了。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这是经文中记载诸侯盟伐的开始,也是东方诸侯分党的开始。蔡在今河南上蔡县,县西南有故城。
【左传】宋殇公即位时,公子冯出逃到郑国,郑国人想接纳他。等到卫国州吁即位,将要向郑国报先前君主的仇怨。谓二年郑人攻打卫国的仇怨。而向诸侯求取宠幸以安抚他的百姓。诸簒
立者,诸侯既与之防,则不复讨,故求此宠】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谓公子冯】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衞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衞,故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公问于众仲曰【众仲,鲁臣】衞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徳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棼,乱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恃也】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畔亲离,难以济矣【恃兵则民残,民残则众叛,安忍则刑过,刑过则亲离】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徳,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译既然诸侯已经与他划定防地,就不再追究他,因此他寻求这种宠幸,派使者告诉宋国说:“您如果攻打郑国以消除您的祸患(指公子冯),让敝国作为主力,率领陈、蔡两国跟随,这是卫国的愿望。”宋国人答应了。当时陈、蔡两国正与卫国和睦,所以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一起攻打郑国,包围其东门五天后撤退。鲁庄公问众仲说:“卫国州吁能成功吗?”众仲回答说:“我听说用德行来安抚百姓,没听说过用动乱来治理的。用动乱治理,就像整理丝线却把它搅乱一样。州吁依仗武力而安于残忍,依仗武力就得不到民众支持,安于残忍就得不到亲近之人,民众背叛、亲人离散,很难成功。依仗武力就会残害百姓,百姓残害就会众叛亲离;安于残忍就会刑罚过度,刑罚过度就会亲人离散。武力就像火一样,如果不收敛,将会自焚。州吁杀害了他的国君而残酷地使用他的百姓,在这种情况下不致力于美好的德行,却想凭借动乱来成就事业,必定不能免于灾祸。”
州吁弑君自立,欲借诸侯之宠以和其民。因揣宋殇之忌公子冯,为伐郑之説以动宋,而已亦托修先君廪延之怨,搆成兵端。则首谋者衞也,而春秋以宋主兵,此圣人诛乱贼必治其党与之法也。宋为大国,于衞邻近,州吁弑逆,义所当诛。宋既不能申邻国讨贼之义,乃反与乱贼为党,连兵伐郑,以遂其邪谋,则人欲肆而天理灭矣。故春秋以宋公为首,诸国为从,所以彰大义于天下也。
秋翚帅师【此书大夫防伐之始】
【左传】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从众仲之言】羽父请以师防之【羽父翚之字】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
【公羊传】翚者,何?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隠公,谓隠公曰:‘百姓安子,诸侯悦子,盍终为君矣。’隠公曰:‘否,吾使修涂裘,吾将老焉【涂裘,邑名】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于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口,以口语相发动也】隐曰:‘吾不反也【称諡,▯者所加】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弑隐公于钟巫之祭焉。’弑隐公也。
【谷梁传】翚者,何也?公子翚也。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外大夫贬,皆称人;内大夫贬,皆去族称名】何为贬之也?与于弑公,故贬也。天下惟大权,最不可假人,而兵权尤甚。凡乱贼之欲动于恶,未有不専主兵权者。人主诚能辨之于早,逆折其心,则弑逆之萌杜矣。宋殇连诸侯以伐郑,使来乞师,隐公辞而弗许。而翚乗此以窃兵权,固请而行。翚于是时,已有无君之心。故先儒以为钟巫之祸,自帅师防伐始也。
防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
【左传】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时郑不车战】
前书宋公、陈侯、蔡人、衞人伐郑,此但言翚帅师防伐郑于,文义甚为简明,而再序四国,何也?言之重,词之复,其中必有大美恶焉。州吁弑君,人伦大变,宋及陈、蔡党恶搆祸,以反天常,翚又徃防,使乱臣贼子之势益张,此世变之极也。圣人重言以着其恶,而未几鲁、宋胥搆簒弑之祸,岂非蔑义乱伦,气类实相为感召哉?
九月,衞人杀州吁于濮【濮,杜注:陈地,水名】
【左传】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石碏也】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桓公,称諡,左氏追书】陈、衞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衞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于衞【请卫人自临讨之】九月,衞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右宰,官名;丑,衞臣名】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杀石厚于陈【宰,石碏家臣也;獳羊肩,宰之姓名】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古语】其是之谓乎。”
【公羊传】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人人得而讨之】
【谷梁传】称人以杀,杀有罪也。祝吁之挈,失嫌也【众所不与,故直挈其名而道之,无据位之嫌】其月,谨之也。于濮者,讥失贼也【讥其不即讨】
州吁之杀,石碏主之,而书“衞人”者,弑君之贼,人人得而诛之,不必士师,所以广忠孝之路也。若书石碏,则似一人之私讨,而不见其从众望。诛有罪矣,濮,陈地。据左氏,陈人与有力焉,而不以讨贼之义予之者,州吁阻兵乗权,衞之臣子力不能诛,至于失贼之久,实因四国连兵,欲定其位耳。故圣人以讨贼与衞人以失贼,罪诸侯。程子谓《春秋》为爰书,观此类可以得其义例矣。
冬十有二月衞人立晋
【左传】衞人逆公子晋于邢【邢,国名,姬姓,侯爵。杜注:在广平襄国县,今直▯邢台县有襄国故城】冬,十二月,宣公即位。书曰:「衞人立晋」,众也【公羊传】晋者,何?公子晋也。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其称「人」何?众立之之辞也。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与尹氏立王子朝不称
译州吁杀害国君自立,想要借助诸侯的宠爱来安抚他的百姓。于是揣测宋殇公忌惮公子冯,便以讨伐郑国为说辞来打动宋国,而他自己也借口为先君报廪延之仇,从而挑起战端。那么首谋者是卫国,但《春秋》却以宋国为主帅,这是圣人惩治乱贼必定要惩治其党羽的法则。宋国是大国,与卫国邻近,州吁弑君叛逆,道义上应当诛杀。宋国既然不能伸张邻国讨伐贼人的道义,反而与乱贼结为党羽,联合出兵讨伐郑国,以遂其邪恶的阴谋,那么人的私欲就会放纵而天理就会泯灭了。所以《春秋》以宋公为首,各国跟随,以此来向天下彰显大义。
秋,翚率领军队【这是记载大夫擅自出兵讨伐的开始】
【左传】秋天,诸侯再次讨伐郑国。宋公派人来请求出兵,鲁隐公拒绝了【听从众仲的话】。羽父请求出兵抵御,鲁隐公不答应,羽父坚持请求才出兵,所以《春秋》记载说:“翚帅师”,是憎恶他的意思。
【公羊传】翚是谁?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公子?是贬斥。为什么贬斥?因为他参与了弑杀国君。他参与弑杀国君是怎么回事?公子翚谄媚隐公,对隐公说:“百姓安于您的统治,诸侯喜悦于您的德行,何不最终做国君呢?”隐公说:“不,我打算修筑涂裘,我将在那里终老。”【涂裘,邑名】公子翚担心这话被桓公听到,于是对桓公说:“我为您向隐公进言了。”【口,用言语相发动】隐公说:“我不回去了。”【称谥号,〇是所加的字】桓公说:“那么怎么办?”翚说:“请制造事端,在钟巫祭祀时弑杀隐公。”于是弑杀了隐公。
【谷梁传】翚是谁?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公子?是贬斥他。【外国大夫被贬,都称人;本国大夫被贬,都去掉族称只称名】为什么贬斥他?因为他参与了弑杀国君,所以贬斥。天下只有大权,最不可以假手于人,而兵权尤其如此。凡是乱贼想要作恶,没有不专掌兵权的。君主如果能早点辨别,逆折其心,那么弑逆的萌芽就杜绝了。宋殇公联合诸侯讨伐郑国,派人来请求出兵,隐公拒绝不答应。而翚借此窃取兵权,坚持请求才出兵。翚在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无君之心。所以先儒认为钟巫之祸,是从翚率领军队抵御讨伐开始的。
翚率领军队抵御宋公、陈侯、蔡人、卫人讨伐郑国
【左传】诸侯的军队打败了郑国的步兵,夺取了他们的庄稼然后回国【当时郑国不用车战】
前面记载宋公、陈侯、蔡人、卫人讨伐郑国,这里只说翚率领军队抵御讨伐郑国,文义非常简明,却再次列举四国,为什么呢?言语重复,辞藻复沓,其中必定有重大的善恶。州吁弑君,人伦发生巨大变故,宋国以及陈、蔡两国结党作恶制造祸端,违背天常,翚又前往抵御,使得乱臣贼子的势力更加嚣张,这是世道变乱的极点。圣人用重复的言语来彰显其罪恶,不久鲁、宋两国都发生了篡弑的祸患,难道不是蔑视道义、扰乱人伦,同类气息相互感召吗?
九月,卫人在濮地杀了州吁【濮,杜注:陈地,水名】
【左传】州吁未能安抚他的百姓,石厚向石子询问安定国君的方法【石子,就是石碏】。石子说:“朝见周王就可以。”石厚说:“怎么得以朝见?”石子说:“陈桓公正受周王宠信。【桓公,称谥号,左氏追记】陈、卫两国关系和睦,如果去朝见陈国,让陈国代为请求,必定可以得逞。”石厚跟随州吁去了陈国。石碏派人告诉陈国说:“卫国狭小,我年老力衰,无能为力。这两个人,确实弑杀了我们的国君,敢请你们图谋他们。”陈国人抓住了他们,并请求卫国人来亲自审理【请卫人亲自临场讨伐】。九月,卫人派右宰丑在濮地杀了州吁【右宰,官名;丑,卫国臣子名】。石碏派他的家臣獳羊肩在陈地杀了石厚【宰,石碏的家臣;獳羊肩,家臣的姓名】。君子说:“石碏,是纯粹的臣子。憎恶州吁而石厚也参与其中,大义灭亲,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公羊传】为什么称人?是讨伐贼人的措辞【人人都可以讨伐他】
【谷梁传】称人来杀,是杀有罪之人。直呼州吁其名,是消除嫌疑【众人不赞同他,所以直接提其名而道之,没有据位的嫌疑】。记载月份,是谨慎。在濮地,是讥讽失去贼人【讥讽他们没有立即讨伐】
州吁被杀,石碏是主谋,但《春秋》记载“卫人”,是因为弑君的贼人,人人都可以诛杀,不必由司法官执行,以此来拓宽忠孝的道路。如果记载石碏,就似乎是个人的私讨,而看不出顺应众望。诛杀有罪之人,濮是陈地。根据《左传》,陈人也有功劳,但不以讨伐贼人的道义给予他们,是因为州吁倚仗兵力、乘势专权,卫国臣子无力诛杀,以至于失去贼人很久,实际上是因为四国联合出兵,想要安定他的地位罢了。所以圣人以讨伐贼人的功劳给予卫人,以失去贼人的罪名归咎诸侯。程子说《春秋》是爰书,看这类例子就可以懂得它的义例了。
冬十二月,卫人立晋
【左传】卫人从邢国迎接公子晋【邢,国名,姬姓,侯爵。杜注:在广平襄国县,今直〇邢台县有襄国故城】。冬十二月,宣公即位。《春秋》记载:“卫人立晋”,是众人的意思。【公羊传】晋是谁?是公子晋。立是什么意思?立是不应该被立的人。为什么称“人”?是众人拥立他的措辞。那么是谁拥立他的?是石碏拥立他。石碏拥立他,那么为什么称“人”【与尹氏立王子朝不称
【谷梁传】衞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晋之名,恶也【恶谓不正】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正谓嫡长】
人者,众辞立者,不宜立也。晋乃桓公之弟,庄公之子,以次当立,国人所共推戴,而谓其不宜立者,衞之臣子,可以讨贼,不可以置君。晋虽诸侯之子,而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请命于天子。众谓宜立,而遂自立焉,可乎?故《春秋》于衞人特书「立晋」,以着擅置其君之罪;于晋去其公子,以明不请王命之非,而父子君臣之道正矣。然曰「衞人立晋」,则一国之公也,与书「尹氏立朝」为一族之私者异矣。此圣人之权衡,所以不爽于毫末也。
日讲春秋解义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三
隐公
五年春,公观鱼于棠【观,左作矢;棠,今山东鱼台县鱼亭山,是其处】
【左传】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鱼捕鱼也,鱼者犹言猎者】臧僖伯谏曰【臧僖伯,公子彄也,諡曰僖】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大事,祀与戎】其材不足以备器用【材,谓皮革齿牙骨角毛羽,噐用军国之噐】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搜、夏苗、秋狝、冬狩【搜索也,择取不孕者;苗,为苗除害也;狝,杀也,以杀为名,顺秋气也;狩,围守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无所择也】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虽四时讲武,犹复三年大习振整也】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数车徒噐械及所获也】昭文章【车服旌旗】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出则少者在前,还则在后,所谓顺也】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俎,祭宗庙噐】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以饰法度之噐】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噐用之资。
皁隷之事【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隷】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畧地焉【畧总摄廵行之名,言欲案行边竟】遂往陈鱼而观之【陈设也,谓大设捕鱼之备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矢亦陈也】非礼也,且言远地也【棠实他竟,故曰远地】
【公羊传】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公曷为远而观鱼?登来之也【齐人语也。齐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由口授也】百金之鱼,公张之【张谓张防罟,正以价值百金,故言得来之】登来之者,何?美大之之辞也。棠者,何?济上之邑也。
【谷梁传】▯曰:常事曰视【视朔之类】非常曰观【观鱼之类】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尸主】鱼,卑者之事也【周礼▯人中士下士】公观之,非正也。
君举必书,故诸侯非朝觐、防同、省耕、省敛,不得轻出。隐公慢弃国政,远事逸游,托畧地之説,拒谏饰非,故特书其事,以志非礼。
【附録左传】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曲沃,晋别封成师之邑,今山西闻喜县。庄伯,成师子。翼,晋旧都,今山西翼城县】王使尹氏、武氏助之【尹氏、武氏,皆周世族大夫】翼侯奔随【随,杜注晋地,今山西介休县东有古随城。晋内相攻伐不告乱,故不书。▯具其事,为后晋事张本】
夏四月葬衞桓公
【左传】夏,葬衞桓公。衞乱,是以缓【有州吁之乱,十四月乃葬,明其非慢。《谷梁传】月葬故也。
衞桓公被弑,至是阅十四月而后得葬。鲁往防之,故书弑。逆人道之大变,送终臣子之大事。君弑而臣子能讨贼以▯其君,然后送终之道尽。故《春秋》于见弑之君,必贼既讨而后书▯也。諡者,行之迹也。衞侯见弑而諡以桓名,实乖矣。周制五等诸侯,礼辞皆称公,又有公食大夫礼,葬以邻国防之为义,故从周之文而不革也。
【附録左传】四月,郑人侵衞牧【牧,衞邑,今河南汲县地】以报东门之役【东门役在四年】衞人以燕师伐郑【燕,南燕国,姞姓伯爵,今汲县西有古东燕城】郑祭足、原繁、泄
译《谷梁传》说:“卫人”是众人的统称。“立”是指不应当被立的人。称出“晋”的名字,是表示厌恶【厌恶他名分不正】。为什么称“人”来立他呢?因为他得到了众人的支持。得到众人的支持,那就是贤德。既然贤德,为什么说他不应当被立呢?《春秋》的道义,是支持名分正当的,而不支持贤德的【正当指嫡长子】。
“人”是众人的统称,“立”是指不应当被立的人。晋是卫桓公的弟弟、卫庄公的儿子,按次序应当即位,是全国人民共同推戴的,却说他不应当被立,这是因为卫国的臣子,可以讨伐弑君之贼,不可以擅自拥立新君。晋虽然是诸侯的儿子,但在国内没有继承先君的国统,在上没有向天子请示命令。众人认为应当立他,就自己立起来,可以吗?所以《春秋》在“卫人”后面特别书写“立晋”,以彰显他们擅自拥立国君的罪过;在“晋”字前去掉“公子”的称呼,以表明他不请示王命的错误,这样父子君臣的道义就端正了。然而说“卫人立晋”,这是一国的公事,与书写“尹氏立朝”那种一族的私事不同。这就是圣人的权衡,所以没有丝毫差错。
日讲春秋解义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春秋解义卷三
隐公
五年春天,隐公在棠地观看捕鱼【观,左传作“矢”;棠,即现在山东鱼台县鱼亭山,是那个地方】
《左传》说:五年春天,隐公将要到棠地去观看捕鱼【鱼,指捕鱼;鱼者,犹言猎者】。臧僖伯劝谏说【臧僖伯,是公子彄,谥号为僖】:凡是物品不足以用来演习大事【大事,指祭祀和战争】,它的材料不足以用来制造器用【材,指皮革、牙齿、骨头、角、毛、羽;器用,指军国所用的器具】,那么国君就不去获取。国君是将百姓纳入正轨和法度的,所以演习大事来度量正轨,叫做“轨”;选取材料来彰显物产的色彩,叫做“物”。不符合正轨和法度,叫做乱政。乱政频繁实行,所以会导致败亡。所以春天搜捕、夏天苗猎、秋天狝猎、冬天狩猎【搜,是搜索;择取,指选择不怀孕的;苗,是为苗稼除害;狝,是杀,以杀为名,顺应秋气;狩,是围守,冬天万物成熟收获,那么取之无所选择】,都是在农闲时节来演习大事。每三年治理军队,进入京城时整顿军队【虽然四季都演习武事,但还是每三年大加振整】,回来时举行饮至礼,来清点军资【清点车马、步兵、器械以及所获得的猎物】,彰显车服旌旗的纹章,明确贵贱,辨别等级行列,顺应少长【出去时年少者在前,回来时在后,这就是顺应】,练习威仪。鸟兽的肉不登上祭宗庙的俎【俎,是祭宗庙的器具】,皮革、牙齿、骨头、角、毛、羽不登上法度之器【用来装饰法度之器】,那么国君就不射猎,这是古制的规定。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器用的资材,是皂隶【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的职责,是官司的职守,不是国君所应涉及的。隐公说:“我将巡视边境【略,总摄巡行的意思,说想要巡视边境】。”于是前往陈列捕鱼器具而观看【陈设,指大设捕鱼之备而观看】。臧僖伯称病没有跟随。史书说:“公矢鱼于棠”【矢也是陈列的意思】,这是不合礼的,而且说明是远地【棠实在他国边境,所以说远地】。
《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讥讽他远行。隐公为什么远行去观看捕鱼?是为了求得【齐人语。齐人把求得叫做得来,作登来者,是由口授】。价值百金的鱼,隐公张网【张,指张设防罟,正因为价值百金,所以说得来】。登来者,是什么意思?是赞美它大的言辞。棠,是什么?是济水上的城邑。
《谷梁传》说:常事叫做“视”【视朔之类】,非常事叫做“观”【观鱼之类】。礼制,尊贵者不亲自做小事,卑贱者不主持大功【尸,主】。捕鱼,是卑贱者的事【周礼中,渔人属中士下士】。隐公观看,是不正当的。
国君举动必记载,所以诸侯如果不是朝觐、防同、省耕、省敛,不得轻易外出。隐公轻慢抛弃国政,远行逸游,借口巡视边境,拒绝劝谏掩饰错误,所以特别记载此事,以志其非礼。
【附录左传】曲沃庄伯率领郑人、邢人攻打翼【曲沃,是晋别封成师的城邑,今山西闻喜县。庄伯,是成师的儿子。翼,是晋旧都,今山西翼城县】。周王派尹氏、武氏帮助他【尹氏、武氏,都是周世族大夫】。翼侯逃奔到随【随,杜注晋地,今山西介休县东有古随城。晋内相攻伐不告乱,所以不书。〇具其事,为后晋事张本】
夏四月,安葬卫桓公
《左传》说:夏天,安葬卫桓公。卫国发生动乱,所以迟缓【有州吁之乱,十四个月才安葬,说明他并非轻慢】。《谷梁传》说:月葬是故。
卫桓公被弑,到这时过了十四个月才得以安葬。鲁国前往参加葬礼,所以书“弑”。违背人道的大变,送终是臣子的大事。国君被弑,臣子能讨伐贼人以安葬其君,然后送终的道义才算尽。所以《春秋》对于被弑的国君,一定是贼人既讨伐后才书“葬”。谥号,是行为的痕迹。卫侯被弑而谥号为桓,名实不符。周制五等诸侯,礼辞都称公,又有公食大夫礼,安葬以邻国参加葬礼为义,所以沿用周制的文字而不改变。
【附录左传】四月,郑人侵犯卫国牧地【牧,卫国邑,今河南汲县地】,以报复东门之役【东门役在四年】。卫人率领燕师攻打郑国【燕,南燕国,姞姓伯爵,今汲县西有古东燕城】。郑国的祭足、原繁、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