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论篇第六十三
咸入于胃(止)走血矣 甲乙注于脉则血气走之。作注于诸脉。脉者血之所走也。十一字。则凝凝则作则血 则胃中汁以下八字。无。又走血矣下。有肾合三焦。血脉虽属肝心。而为中焦之道。故咸入而走血矣。四句。张云。血为水化。咸亦属水。咸与血相得。故走注血脉。
若味过于咸。则血凝而结。水液注之。则津竭而渴。然血脉必化于中焦。故咸入中焦而走血。又宣明五气篇曰。
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简案、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又上文云。酸入于胃云云。上之两焦。弗能出入。
此似胃与中焦。所指各异。然考下文辛入于胃。苦入于胃。甘入于胃。每章必有此一句。则殆似章首标识。故云胃。云中焦。云两焦。宜无异义。前注未疑及之。录以俟考。
辛入于胃(止)与汗俱出 甲乙。熏之、作熏至营卫四字。洞心、注云洞。一作 。马云。辛入于胃。
其气必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运诸阳者也。故辛味既走于上焦。则不得不走于气耳。如姜韭者。气味之辛者也。卫气由下焦而生。亦必出而行于分肉之间。所以不时受此辛味之气也。惟此姜韭之气。久留心下。则物在心下。而气熏于上焦。上焦气凑。心内似空。故多食辛者。必洞心也。且此辛气与心中之气。相得而俱行。
辛入则汗必出。汗之出者。以气之出也。其心安得而不洞。宣明五气篇云。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张云。洞心。透心若空也。甲乙注千金云。辛入胃而走气。与气俱出。故气盛。
苦入于胃(止)知其走骨也 甲乙下脘下有下脘者三字。变上有气字。复出下有必黧疏三字。马云。苦入于胃。而胃中五谷之气。皆不能胜此苦味。故苦入下脘。则上中下焦之气皆闭而不通。遂使五谷在胃者。气味不知所以变而为呕也。况齿者。乃骨之所终。故苦入则走骨。走骨则走齿。今入而复出者。即从齿出也。宣明五气篇云。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志云。苦乃火味。故入于下而复出于上。以其性下泄而上涌也。简案、变呕即呕变。佛典有变吐之文。可以证焉。张云。其变为呕。非也。入而复出未详。
据甲乙乃似苦味之气入而复出。为齿黧黑疏豁之义。
甘入于胃(止)故甘走肉 甲乙。弱小、作弱少。留于胃中者。者上有甘字。润下无者字。 作闷。其气外通于肉以下。作其气通于皮。故曰甘走皮。皮者肉之余。盖皮虽属肺。与肉连体。故甘润肌肉并皮也三十二字。虫、马本作蛊。注。蛊、作虫。张云。甘性柔缓。故其气弱小。不能至于上焦。味过于甘。则与谷气留于胃中。令人柔润而缓。久则甘从湿化。致生诸虫。虫动于胃。甘缓于中。心当 矣。 、闷也。甘入脾。脾主肉。故甘走肉。宣明五气篇曰。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
卷五
阴阳二十五人篇第六十四
诸本无篇字。
伯高曰 甲乙作少师。张云。按本节引通天篇少师之答。而此云伯高者。岂少师即伯高之别称耶。
无考矣。
不离于五 张云。由阴阳而化五行。所以天地万物之理。总不离五。而人身之相应者。亦惟此耳。
故五五(止)从外知内 张云。五行之中。又各有五。如下文以五形之人。而又分左之上下。右之上下。是为五矣。五而五之。计有二十五人也。然此言五行之详。非若通天篇所谓太阳、少阳、太阴、少阴、和平五态而已。故曰阴阳之人不与焉。又不合于众者五也。别而以候。欲别其外而知其内也。简案、马云。计有二十五人之式。而彼阴阳和平之人不与也。此政读为式。
遵循 简案、逡、巡同。庄子。至乐作蹲循。通雅云。古人不惟借声见形。义近者时牵率书之。故循以借逡。又以借巡耳。
本形之人(止)佗佗然 甲乙无似于苍帝其为人七字。下同。此例肩下有平字。马云。比者拟议之谓。
盖以人而拟角。故谓之曰比。此言木形人有五。有全偏之分也。木形之人。木气之全者也。下文四股则偏矣。
木主东方。其音角。其色苍。故木形之人。当比之上角。似于上天之苍帝。色苍者。木之色苍也。头小者。木之巅小也。面长者。木之体长也。肩背大者。木之枝叶繁生。其近肩之所阔大也。身直者。木之体直也。小手足者。木之枝细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体而言耳。好有才者。木随用而可以成材也。力少者。木必易摇也。
译“咸入于胃……走血矣”;《甲乙经》在“脉”字下注说,血气会随之运行。应作“注于诸脉”。脉是血液运行的通道。共十一字。“则凝,凝则作,则血……则胃中汁以下”八字。原文没有。“又走血矣”下面。有“肾合三焦”一句。血脉虽然归属于肝和心。但它又是中焦运行的通道。所以咸味进入胃后,会走入血脉。以上四句。张氏说。血是由水化生的。咸味也属于水。咸味与血相互协调。所以会运行并注入血脉。如果咸味过多。血就会凝滞并结聚。水液注入其中。就会使津液枯竭而口渴。不过,血脉必须在中焦化生。所以咸味进入中焦后会运行到血脉。《宣明五气篇》又说。咸味走血。血有病时,不要多吃咸味。简氏按语说:咸味进入胃。它的气向上运行到中焦。上文又说。酸味进入胃,等等。上面的两个焦。不能出入。这里似乎指胃和中焦。所指的部位各不相同。然而考察下文“辛入于胃”。以及“苦入于胃”。和“甘入于胃”。每一章都必定有这样一句。那么它大概是章首的标识语。所以有时说“胃”。有时说“中焦”。有时说“两个焦”。其意义应当没有不同。前面的注释没有对此提出疑问。现将它抄录下来,以留待考证。“辛入于胃……与汗俱出”;《甲乙经》作此文。“熏之”,应作“熏至营卫”四字。“洞心”,注释说“洞”。又有一种版本作〔缺字〕。马氏说。辛味进入胃。它的气必定运行到上焦。上焦。是接受气并运行到全身阳分的部位。所以辛味既然运行到上焦。就不能不随着气运行。例如生姜、韭菜。都是气味辛辣的食物。卫气由下焦产生。也必定出行于分肉之间。因此会不时受到这种辛味之气的影响。只是这种生姜、韭菜的气味。如果长久停留在心下。食物停留在心下。其气便会熏蒸到上焦。上焦之气聚集。心中就好像空了一样。所以辛味吃得过多。心中必然会有空透感。而且这种辛味之气与心中的气。会相互配合而一起运行。辛味进入后,汗就必定会排出。汗液之所以排出。是因为气也随之向外散出。这样心中怎么会不觉得空透呢?《宣明五气篇》说。辛味走气。气有病时,不要多吃辛味。张氏说。“洞心”。就是心中通透,仿佛空了一样。《甲乙经》注引《千金方》说。辛味进入胃而运行于气。并与气一起排出体外。所以气会旺盛。苦味进入胃中(原文至此为止),由此可知它能够走入骨。按《甲乙经》的记载,“下脘”二字下面还有“下脘者”三个字。“变”字上面有“气”字。“复出”下面有“必黧疏”三字。马氏说。苦味进入胃。胃中五谷所化的气。都不能胜过这种苦味。所以苦味进入下脘。这样一来,上焦、中焦、下焦的气都闭塞不通。于是使停留在胃中的五谷 其气味不知道如何变化,因而发生呕吐。何况牙齿 是骨气所终止的地方。所以苦味进入后就会走入骨。走入骨,就会走到牙齿。如今进入后又出来 就是从牙齿出来。《宣明五气篇》说:苦味走入骨。骨病患者不要多吃苦味食物。志按:苦味属于火味。所以进入下部后又从上部出来。这是因为苦味的性质向下泄降,同时又向上涌出。简案:‘变呕’就是‘呕变’。佛典中有‘变吐’这样的说法。可以作为佐证。张氏说:说它变化而成为呕吐 是不对的。‘进入后又出来’的意思,尚不能详知。根据《甲乙经》,似乎是说苦味之气进入后又出来。这是指牙齿变得黧黑、稀疏空缺的意思。甘味进入胃中(此处止),所以甘味走入肌肉。《甲乙经》如此作。‘弱小’,作‘弱少’。停留在胃中的 ‘者’字上面有‘甘’字。‘润下’本无‘者’字。作‘闷’。它的气向外通达于肌肉以下 作‘其气通于皮’。所以说甘味走入皮肤。皮肤是肌肉的余部。皮肤虽然归属于肺 但与肌肉相连为一体。所以甘味既能滋润肌肉,也能滋润皮肤。以上三十二字。‘虫’字,马氏原本作‘蛊’。注:‘蛊’字,作‘虫’。张氏说:甘味的性质柔和缓慢。所以它的气势弱小。不能到达上焦。甘味超过限度 就会和谷气一起停留在胃中。使人身体柔润而行动迟缓。时间久了,甘味就会随湿气发生变化 导致产生各种虫。虫在胃中扰动 甘味使中焦缓和 心中就应当感到[原文疑缺]。[原文残缺],就是闷。甘味进入脾。脾主管肌肉。所以甘味走入肌肉。《宣明五气篇》说:甘味走入肌肉。肌肉有病,不要多吃甘味。第五卷 《阴阳二十五人篇》第六十四 各版本都没有‘篇’字。伯高说。《甲乙经》作‘少师’。张氏说:考察本节所引的是《通天篇》中少师的回答。但这里却说是伯高 难道少师就是伯高的别称吗?已经无法考证了。不脱离五。张氏说:阴阳变化而形成五行。所以天地万物的道理 总的来说都不离开五行。而人体与之相应的方面 也只有这一点。所以说‘五五’(此处止),可以由外表了解内部。张氏说:五行之中 又各自分为五类。如下文所说,把人分为五种形态 又分为左侧的上、下 和右侧的上、下。这样就是五类。五类之中再各分五种 合计便有二十五种人。然而这里详细谈的是五行 并不像《通天篇》所说的太阳、少阳、太阴、少阴、和平五种状态那样简单。所以说,阴阳和平之人不包括在内。又有五种人与众不同。把他们分别列出,并通过观察加以辨别。目的是辨别外在表现,从而了解内在情况。简案:马氏说:这是计算二十五种人的格式。其中阴阳和平之人不包括在内。这里的‘政’应读作‘式’。‘遵循’与‘逡巡’相同。简案:‘逡’与‘巡’相通。《庄子》《至乐篇》作‘蹲循’。《通雅》说:古人不只是借用同音字来表示字形 有时也会把意义相近的字牵连起来书写。所以用‘循’字借作‘逡’ 又借作‘巡’字。‘本形之人’(此处止)‘佗佗然’。《甲乙经》没有‘似于苍帝其为人’七字。下文同样如此。这一处的‘肩’字下有‘平’字。马氏说:‘比’是模拟、比拟的意思。大概是把人比拟为角 所以称为‘比’。这里说木形之人有五种 是说其中有完整和偏颇的区别。木形之人 就是木气完整的人。下文所说四肢有所偏异的,就属于偏颇。木主东方。它所对应的音是角音。它所对应的颜色是青苍色。所以木形之人 应当比拟于上角。像上天的苍帝。面色青苍的人。这是木所具有的青苍之色。头小的人。这是树木顶部较小的形状。面部狭长的人。这是树木躯干修长的形状。肩背宽大的人。如同树木枝叶繁茂生长。靠近肩部的地方宽阔而大。身体挺直的人。如同树木的躯干挺直。手脚较小的人。如同树木枝条细小、根部分叉生长而较小。这些都是从形体本身来说的。喜欢施展才智的人。如同木材可以随用途不同而制成各种器物。力量较弱的人。如同树木必然容易摇动。